差一点就要变成狮院的叛徒了……
依旧借用了一点朋友家的孩子,ooc了的话请务必敲打我(。
奥提斯并不写日记,当然这是在五月之前的事情。一切的成习都能在美食的诱惑前改变,奥提斯自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当金发的大姐姐端着一盘起司鲜奶骨饼,笑着拜托他看看不靠谱的学长再记记日记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于是,七月之后,日记经由莎伦•肯特之手交给了柯莉斯特尔•威尔逊。
她翻开第一页。
上面只有一些骨饼碎屑。
第二页,依旧是骨饼的碎屑,其中还夹杂着干透了的紫红色葡萄汁。
第三页,奥提斯浑圆的字迹终于出现在纸上,留下的信息却只有“5月5日,晴,今天唐学长也不知所踪。”
柯莉斯特尔继续向下翻着。
5月14日,多云,今天午饭的时候见到唐学长,他跑去跟拉尼学长还有罗宾说话,然后一转眼就飞了出去,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5月20日,阴,今天唐学长抢走了我的棒棒手指饼,我只好趁他不注意咬了咬他的魔杖。魔杖不好吃。
5月26日,晴,今天唐学长在魁地奇训练的时候跟拉尼学长撞到了一起。虽然唐学长坚持是拉尼学长的错,但我可以保证他们两个人相撞的时候都没有看路。
5月27日,小雨,突然想起来,昨天唐学长和拉尼学长相撞的时候,训练场边观看的人有柯莉斯特尔学姐和罗宾。今天没有见到唐学长,但是我听到高年级魔药课的教室里好像有唐学长的惨叫。
5月29日,晴,刚刚经过唐学长的宿舍,听到他在里头很大声地说“啊,我怎么如此罪恶,又让一个好女孩儿爱上了我。”,然后我就看到他被其他学长赶了出来。他抱着我哭了一会儿,好像还有点眼泪蹭在我围巾上了,因为它尝起来比平常咸。
5月31日,多云,今天我去问唐学长,爸爸说过穿裤子的都是男生那为什么罗宾是女孩子,唐学长给了我一块罗密亚西饼之后就把我赶回了宿舍。
“呃,或许我们不应该拜托这孩子……?”莎伦•肯特在一旁看完之后不禁苦笑。
柯莉斯特尔眨眨她的绿眼睛,没有说话,接着又翻开了下一页。
6月1日,阴,唐学长说今天是我的节日,送了我一盒花生杏仁小圆饼。我就顺带问了他大家一直说的女朋友究竟是什么东西。可是女朋友不能吃,为什么有人喜欢呢。唐学长说女朋友就是像小圆饼这样的东西,我想我也喜欢上女朋友了。
6月3日,唐学长说话不算数!说好了去霍格莫德玩之后会给我带蜂蜜公爵的糖的!我很生气,只好咬了咬他的围巾。我觉得还是赫奇帕奇的围巾更好吃一点。
6月10日,多云,我原谅唐学长了,他跟我说没买糖果是因为要陪他的小女朋友,我想了想,小圆饼的确很容易让人忘记事。当然,今天他送给我的鱿鱼圈也一样容易让人忘事。
6月15日,晴,唐学长今天趴在草坪上的石椅子后面一直在看着什么。我走过去的时候他还吓了一大跳。他说他在看他的小女朋友,可是四年级里头没有人长得像小圆饼。
6月23日,大雨,我好像有点明白唐学长说的小女朋友是谁了,可是柯莉斯特尔学姐跟小圆饼究竟有什么关系?
6月30日,阴,唐学长今天来找我,问我他摆出哪个姿势会更帅一点。我如实说了“给我咸味玉米培根麦芬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很生气。
再往下便是今日还未来得及写上的日记,莎伦•肯特看着柯莉斯特尔变红的脸,意味深长地闭上眼睛。
看来一盘起司鲜奶骨饼并不亏。她这样想着,不禁笑了起来。
本来想写一个系列的,现在八成要坑,总之先把写了的发上来……
写的时候还不知道罗宾是姑娘,老唐也有失算的一天(不
写文好难啊,为什么句子不会自动飞进我的脑子里面呜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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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认的是,把事情搞成了现在这样混乱的局面,绝非唐•璜本意。
医疗翼的病床泛着冷气,合着不时会从门后伸出半个头射出诡异眼神的夏普教授,散发出一股接近死亡的气息。
“可以的话,我也不想这样的……”唐•璜躺在床上,用惋惜地眼神看向高高悬起的右腿。
“该。”罗宾•罗雷莱冷冷地吐出一句话。另一边,拉尼•拉蒂默则依旧是一脸好脾气地摆摆手,想要无言地为这次的闹剧划上句号。
然而就算是这样尴尬的境地下,唐•璜也不会让自己的嘴皮子有丝毫的放松:“而且竟然伤到了我的脸,还好没有什么大碍,要是我美丽的脸庞被毁了,不知道会让多少小姐们垂泪惋惜呢。”
罗宾•罗雷莱轻按着魔杖向下轻按了两指,魔咒已在口中酝酿。
“不不不你快住手——!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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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我讨厌男人,”唐•璜的声音在午餐时分的餐厅仍旧显得掷地有声,“如果说女人是神赐予世间的珍宝,那么男人就一定是毫无益处的装饰盒,只配于贡献容纳女人的空间,当然,像我这样美貌的男子自然是例外。可是,环顾这四周,你可以明显地看到,所有的男人在我眼中都是那样的平凡普通,丝毫没有魅力可言。或许神也为他们的容貌所悲哀,不愿赏赐哪怕是一丁点儿的美给他们。”
就在他一板一眼地对着装饰用的南瓜头开始一场声情并茂的美学讨论时,餐厅中的格局已经悄然变换。原本坐在他左上角风情万种的蛇院姐妹花早已悄悄离开,妹妹碧儿还在离开时向他的方向瞪了两眼,不等唐•璜在心中想好要说的情话就拉着姐姐瑟儿离开。另一边,神色凝重的奥提斯•帕西诺走进餐厅,仿佛要开战般,冷冷地打量着长桌上的食物。身后,麦姬那带着印度特色口音的英语响起,走路一阵风地带来了咖喱的香气。然后,许久不见的拉尼•拉蒂默的脸带着一贯的憨笑,出现在镂空的南瓜头之后。
唐•璜很早就知道拉尼•拉蒂默这个人。尽管不是同院,年级相同还是让他们有了不少的交集——尽管唐•璜不想——就比如最早带上分院帽的时候,在听到“格兰芬多”这样一个让他颇为欣喜的结果时,真情流露地摆出了抚额闭眼,斜四十五度角脸上扬的pose,正当他整个人沉浸在陶醉之中的时候,他听见安静的大厅中传来了一阵笑声。如果说那笑声是饱含讽刺或是夹杂不屑,唐•璜觉得他倒还好受些,但那自拉尼•拉蒂默口中发出的笑声真诚纯粹,本本真真地表明了当事人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笑。不带一点恶意的笑声反而让唐•璜第一次对自己耍帅的镜头感产生疑惑,仿佛自己就是一只被流浪艺人耍的猴子。
当然令唐•璜对拉尼•拉蒂默产生不满的原因有成百上千个,唐•璜对看不惯的家伙都有成百上千个理由,最重要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妨碍他展现自我。看到拉尼•拉蒂默在长桌的对座默默坐下,南瓜头双眼的空洞中露出了拉尼那头绿色的头发,之后仿佛是发现了唐•璜的视线般,他转过头冲着唐•璜露出了一贯的笑容。
丑死了。唐•璜心想,可千万别让新生看见,要是有哪家可爱的小姐发现自己跟那样一个家伙认识,绝对丢脸丢到大发。那可就是颗土豆!唐•璜想着,恨恨地用牙床磨碎嘴里的培根。
不过,他很快发现,今天的拉尼•拉蒂默似乎有些特别。不同于往常地低头猛吃,他正四处张望着,仿佛是在等着什么人。
唐•璜嗅到了八卦的味道,原本是不祈望这样一颗土豆能有什么大作为约出一两个让自己吃惊的人物来共进午餐的,但当罗宾•罗雷莱的身影出现在门廊,并且直直地越过嘈杂的人群走向南瓜头的那边时,他放下了餐叉。
这不可能,这是唐•璜的第一反应,他才不信拉尼那样的家伙能够约到高贵的纯血小学弟,一定是哪里出错了!这个世界难道已经抛弃美丽如他的唐•璜,转而青睐那个从爱尔兰来的土豆了吗?!
但事实就是这样的残酷,罗宾•罗雷莱果然走到拉尼•拉蒂默身边,正跟他说着什么。
不行,不行,怎么可以让一个乡巴佬跟纯血的小学弟在一起交谈,品味会被严重拉低的,唐•璜大叫不好,一个起身,迈开大长腿绕过长桌,手一伸,硬生生打断了罗宾和拉尼的对话。
“您好,罗宾•罗雷莱先生,在下是格兰芬多的唐•璜,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见到您。”唐•璜不顾罗宾的皱眉,热情地伸出右手想要搭上学弟的肩。
“啪”地脆响在餐厅中响起,人群的交谈有那么一瞬停歇,安静的空档,唐•璜觉得全餐厅地人都看向了这里,急于寻找是否有哪个谁被狠狠地摔了一巴掌。
唐•璜十分老练地无视那些视线,再次向前迈步拉近了与罗宾的距离,摆出一副亲密的样子,仿佛刚刚被打开手的人并不是自己,笑嘻嘻地表情对上罗宾冷冷的眼神,他开口道:“别这么不给我面子,我不过就是想跟你认识认识嘛。跟我这样的人谈天,不比跟那个呆呆的土豆一起来得开心多了?”
“呵,就愚蠢而言,你已经算得上出彩了。”罗宾敛起嘴角说道。
“不,不,”唐•璜摆摆手说道“并非这样,我自认为我的魅力还是要经过深入的了解才能够被理解呢,所以还请务必与我共进午餐,别再跟这老土的土豆混在一块儿啦。”
最后半句话是他弯下腰凑近罗宾的耳朵说的,半气音刚出口,他就感觉有着不对劲。下一秒,驰骋飞行课多年的飞行小王子如愿在没有扫帚的情况下直挺挺地飞了出去,顺带击落餐厅门廊上的雕花玻璃,圣母玛利亚低垂着眼帘仿佛看不见手边被撞出的巨大人型破洞。
飞上天的时候唐•璜在考虑的事情谁都不得而知,但全霍格沃茨的学生——至少是半数以上的学生——都看到了他们帅气的学长化为一道金色的直线,穿过餐厅的窗玻璃,飞越主楼前的草地,在坠落时还叽哩哇啦地在叫囔着什么,最后以一个标准的脸刹在泥地上滑行了数米才终于停下。饭后在草地上休憩的学生们都听到了一声清晰的“啪嗒”声,抱着人道主义关怀原则,他们没有去胡乱猜测究竟是哪里的骨头发出了这一声脆响,反倒是非常热心地抬着学长飞奔向医疗翼。
幸亏唐•璜被摔得不省人事,不然要是让他知道了自己拖着一张泥脸横跨了帮个校园前庭,他大概会从病床上跳起,找人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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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病啊,得静养。”夏普教授沉着脸说道,“我十分体谅你在医疗翼的寂寞与痛苦,看你长得还挺帅,要不要跟教授我玩一玩?”
“不,不,不要。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想这样的…!!”唐•璜连连摆手,在心中将这笔仇记在了拉尼的账上。如果那时候,没有想着去和罗宾•罗雷莱搭话,而是转而去取自己最喜欢的葡萄又或者跟同院的麦姬打声招呼,再或是直接走出餐厅去往休息室,都会有比现在更好的结局吧。
然而高悬的右腿打着的石膏上,拉尼的字迹却在那儿贴心地诉说着“好好养病,早日康复”,窗外,骄阳再次照耀整个霍格沃茨。
2568字
虽然欠着很多互动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谈起了恋爱!(打死
我家小水晶真可爱prprpr
文风出走写得很烂,还借用了朋友的一些孩子,希望不要介意(emoji闭眼
跟前文echo教授送老唐茶包有关。教授送的是黄玫瑰茶包,花语是友谊,也就是传说中的ntr之花………
上帝总是不适时地给他的子民打开了窗。
唐·璜就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刻推开了窗。他承认也好拒绝也罢,上帝的的确确就在那里,在他已经几近崩溃时对他耳语,给他指令——“打开窗”。
于是透明玻璃就带着不小的重量,哐地一声,硬生生地撞上了什么东西,接着是跌坐声。唐·璜支起上身看向窗外,柯莉斯特尔·威尔逊的身影一点点地从隐形衣后显露出来。
那是唐·璜第一次见到柯莉斯特尔,一双似曾相识的绿眼睛尴尬地眨了眨,不等他开口询问对方的伤势,她便飞快地批起隐形衣,一下子便不见了。
唐·璜只得再坐回位子上,被打断了的思绪重新集中在手边那一袋茶包上。
底料用的是今年的新叶,锦上添花的辅料是被晒干了的玫瑰,一朵一滴黄,无声地诉说着他的失败。
热水倒入茶杯,白色的瓷杯中茶色弥漫,在光下显出一丝柔和的金黄。
那是黄玫瑰染上的色泽,柔和中夹杂着金色的闪光,唐·璜愈看它愈像刚刚那女孩儿的秀发。
但他确实不曾见过对方,至少没有面对面见过,否则他是不可能不记得少女的面容的。可他细细思索着却又觉得少女面熟得狠,像极了某个他所熟识的人。
茶香勾起回忆,唐·璜一皱眉,脑中闪过艾寇教授的面容和她的绿眼睛。他没有记错,她们的确相像,但又有些不同,对于少女,他总有种似曾相识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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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持续到晚餐时分都还未结束。
唐·璜坐在晚餐长桌上,正当他把切片面包抹上果酱时,他感觉身后似乎有目光正在注视着自己。
他一向对于这种目光习以为常,但近日的经历令他悄悄有些神经紧张,于是他默默地调转头。
身后,拉尼·拉蒂默坐在一堆赫奇帕奇中抬起头冲他笑了笑,唐·璜第一时间发现今天罗宾·罗雷莱并没有坐在他身边。
真希望这家伙能早些开窍,不然迟早被甩,唐·璜转过头叹了口气。
而那目光再次向唐·璜袭来,方向改变到了右后方,他转过头,除了奥提斯·帕西诺哧呼哧呼地嚼着一大盘椰蓉奶球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在意的东西。
于是他只得再转回头,面对着他的切片面包。当他终于放弃寻找,挺起背任命地无视那目光时,他忽然瞥见一抹熟悉的金黄。
他当然知道学校中的金发不在少数,就连他自己也是金发,但唐·璜很清楚的知道每头金发都有不同的色泽。打个比方,如果说他唐·璜的金发璀璨而张扬,同是金发的麦伦·洛佩兹却显出了腼腆和乖巧,而这发色再放到莎伦·肯特的身上便显出一股贤淑大气的气质,每头金发都有些它自己的表达方式,使它自己与其他金色区分开来。
而唐·璜此刻瞥见的金色,像下午时分的花茶,淡淡地晕出一圈金色,透出一股清雅安静的气息。
他转头过去,一切仿佛理所应当一般,他看见了下午出现在他窗前的那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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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有的时候的确挺糊涂的,不过他一而再再而三犯的错误多半都被解读为了试炼或神谕。
“别总跟我说这些无聊的话题,”梅西耶用眼神示意着唐·璜翻至下一页,“我对此毫无兴趣。”
“但是、但是,”唐·璜失意地趴在桌上,“她这样搞得我真的很在意!而且她那头金发还有那双绿眼睛……啧啧,我跟你说,我这辈子估计都得栽在绿眼睛上……”
梅西耶打断了他的话:“如果你指的‘她’是指那个金发绿眼睛一直喜欢出现在你周围的那个姑娘的话——”
唐·璜屏住气质等着他吐出那最为关键的一句话。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得不告诉你,她已经这样很久了。从你在图书馆睡得不省人事到强迫我做无聊的听写训练再到向我哭诉被哪个教授无情挂科了的时候,她应该都在距离我们两个长桌的距离外看着你。”
“真是罪孽啊”唐·璜一拍大腿,随即甩开他的秀发,单手扶额一边摇头一边开口,“此等重罪恐怕到最后审判时都难以赎清,啊,如此罪孽的我,竟然又让一个女孩儿为我沉迷!”
“如果你不看书,那么就不要总是来图书馆,”梅西耶冷冷地说道,“就算要也请不要挑我在图书馆的日子来。现在,翻页。”
唐·璜漫不经心地再翻过一页,嘴却片刻不停地继续说着:“你说,既然她都这样迷恋我了,我是不是该直接去找她比较好?还是说我就保持现状,让距离衬托出我别样的美丽?”
梅西耶没有回答。
“那这样,说好了哦,如果你的下一句话是‘翻页’,那我就去找她;如果不是的话,我就听你的意见,如何?”
“我只希望你还我一个清静,翻页。”
梅西耶话音刚落,唐·璜的身影就蹿出好远,直落在那金发少女身边。
然后,尽管梅西耶不愿知晓,但唐·璜还是用他也能听见的音量说道:
“正式介绍一下,在下唐·璜。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这个周末你是否有打算前往霍格莫德呢?尽管很唐突,但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务必允许我做你的旅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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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我的多味豆。”唐·璜抽出一颗豆子就向柯莉斯特尔的口中丢去。
“啊,”对方有些吃惊,好容易接下了怪味豆,少女认真地尝了尝味道,“呜哇……草味的。”
唐·璜又抽了一颗多味豆,将它高高抛起,仰头去接的时候豆子狠狠地砸在了他的鼻梁上,还来不及低头躲过一旁尴尬的视线,多味豆从唐·璜的鼻梁上蹦跳而下,顺势落进了他的口中。
“哦,”他伸出手摸摸鼻梁,又耸了耸肩,“呃,不知你有听说过吗,据说如果两个人在蜂蜜公爵的店里尝到了同样味道的多味豆,他们多半会成为情侣。”
柯莉斯特尔睁大了她那对漂亮的绿眼睛,此刻那玻璃珠一般的瞳孔中正写满了好奇。
“真、真的吗……?”她急于得到答案,脚尖轻点着地,微微前倾地问道。
唐·璜眯起一只眼睛,食指在空中左右摇晃着:“当然是真的了,千真万确,我怎么会骗我可爱的小水晶呢。”
“那……”柯莉斯特尔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目光有意无意地轻瞥着唐·璜的唇,多味豆还在唐·璜的口中,散发着旁人不可察觉的味道。
“哦,这个那当然是……”唐·璜上前一步,弯下腰,轻轻凑到柯莉斯特尔的耳边说道,“当然也是草味儿的。”
柯莉斯特尔还未回神,手便被唐·璜牵住,力量沿着手臂传来,她被带出了蜂蜜公爵的店。
在街道上重新找回步调后,她紧跟在唐·璜身边,牵着的手让她的脸颊升温,耳边传来男性沉稳的脚步声,她仰起头,沿街商铺玻璃窗里的小饰品此刻一齐黯淡,除了那飞扬的金色外,一切都没了颜色。
忽然唐·璜放慢了脚步,柯莉斯特尔这才发现他们在三把扫帚酒吧门口停了下来,歪斜的尖角下,三把扫帚围成一个三角,稳固而和谐。在唐·璜伸手拉开那老店木门光滑的手把之前,他转过头来看着柯莉斯特尔说道:“关于刚刚那个多味豆的传说,我忽然想起它的第一任传播者的名字了。”
“那么,是谁呢?”柯莉斯特尔问道。
唐·璜看了看她的绿眼睛,没说话。他自顾自地裂开嘴笑了笑,绿眼睛真的是个漩涡,唐·璜这样想着,随后拉开了门。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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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上,蒙马特可以放下一切,但他就是放不下他哥哥蒙帕纳斯。有一个哥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你不必去艰难地寻找,就拥有了一位年长的带领者。或许有的人会不满于自己必须踩着兄长的脚步亦步亦趋地前行,但蒙马特从不这么想。
跟着前人的足迹继续前行何尝不好呢,这使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后向前仰望他最崇拜的蒙帕纳斯。
像之前一般,那时他们还住在哲学家的假肢旁的公寓楼里,他坐在临街露天咖啡馆,由下往上望着,他看见蒙帕纳斯那头柔软的黑发出现在对街二楼的窗户前。他举起咖啡杯,Espresso的热气带着苦涩地气味,蒙马特便躲在那雾气后看着蒙帕纳斯。
兄弟真是世间一件奇妙的珍宝。
他痴情地看着那与自己相似的面庞,他知道那一样,每一样,都有它们与他们有关的故事。那眼睛,那绿色的、夹杂着苦涩,浓度极像面前这杯Espresso的眼睛;那与他相似,但又有着不同的,凝练着整个世界的眼睛;永远看向远方,带着期待和眷恋的眼神,直直地穿过一切建筑,看向西边。他曾经问过蒙帕纳斯究竟在看着什么,巴黎,对方这样回答着。我在看着巴黎,看凯旋门,看塞纳河,看着那里街道的拐角、咖啡杯中泛起的颗粒的苦涩和大路上露出又白又长细腿的女人。
还有蒙帕纳斯那本应高耸的鼻梁骨,在眉心下方的位置轰然坍塌,蒙马特知道那是在监狱中被打断的。直至今日,在湿度突然增大的那几个日子里,他还常常看见蒙帕纳斯愣愣地坐在长沙发上,只点上一盏灯,默默地任泪水流淌。你在干嘛,你为什么哭,蒙马特这样问他。因为疼,他愣愣地答道,自他从监狱回来后就常常这样魂不守舍,鼻梁……一疼,我就,就想起那儿的事。于是在这样的夜里,蒙马特就常常挤在他的床上,在蒙帕纳斯熟睡时,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块塌陷,他缓缓地摸着,一直想把那留在皮肤上的疤痕抹去。
因为这伤害,他与蒙帕纳斯长得更为不一样了。旁人看他,觉得他是有金色卷发,高耸鼻梁,眼神欢快的放浪少年,大家还觉得他是孩子,当然是那种美丽又讨喜的孩子。而蒙帕纳斯在外人眼里多半是个神经质的青年,患有精神疾病,一头乱糟的卷发下,被打歪的鼻梁骨使得原本就无精神的一张脸更加扭曲,绿眼睛隔着玻璃,病态地看着经过的一切。准确点说,没有人喜欢蒙帕纳斯,除了蒙马特。也只有蒙马特执着地相信他与蒙帕纳斯极为相像。他看着对面蒙帕纳斯的脸,我也有着眼睛,他在夜里喃喃自语,这眼睛看过我看过的东西,但看得比我更深更痛;我也有这头黑发,但我的放肆让它被低廉的染料染色,泛出廉价的金光;我也有着眉心,我只是没能好好紧皱它;我也有这鼻子,但某个混蛋,该杀千刀的混蛋将它的原本毁了;我也有这唇,这惨白的皮肤,这沉睡的鼻息,我有着蒙帕纳斯有的一切,我们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差别。
咖啡杯口溢出的雾气让那之后的蒙帕纳斯看起来湿淋淋的,蒙马特想到对方的黑发。那黑发打着卷儿,一绺一簇,卷成一个圆。这不是圆,蒙帕纳斯辩解过,它有缺口。那时他还尚未入狱,一身傲气未除,总是若隐若现地萦绕在身上,没有颤抖,没有眼泪,没有呜咽入眠的日子,很久很久的过去。但它足够拥有神学上的意义了,蒙马特记得自己那时的回答,事实上,就算那什么都不是,缺乏一切可以歌颂的深意,他知道他还是会爱它爱得要死,只因为蒙帕纳斯是他发疯的所有理由。
蒙帕纳斯用他薄薄的、毫无血色的唇在喃喃自语。蒙马特猜他正反复读着巴黎,巴黎,巴黎,急切,用能够融化岩石的热度,用能够蒸腾水滴的热度,用他爱蒙帕纳斯的热度,急切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巴黎,巴黎,巴黎,巴黎!自那口中吐出的,是蒙马特爱的一切,他不止一次幻想自己能够代替巴黎的地位,有朝一日让蒙帕纳斯也这样重复着自己的名字。蒙马特,蒙马特,他自己这样读了两边,好像确实不如巴黎来得急切而富有象征意义。不过蒙马特并不在意什么象征意义,他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幻想的巴黎,或许这就是他输的原因。
比起实际存在的物体,蒙帕纳斯钟情的是虚无的象征。就像红唇象征性欲,绿眸象征深渊,鬈发象征着佛教意义上的禅,蒙马特知道蒙帕纳斯看到的一切都与实际不相同,他知道的。他明明是知道的。
哲学家的假肢一如其名,在高台上发表演讲的也多半都是些怪人。蒙帕纳斯有时会在蒙马特的陪伴下去那儿坐坐,但多数时候他只听到半程就手攥紧拳浑身发抖,蒙马特只得半搭半搂地带他回家。
蒙马特知道他这辈子做得最大的错事就是没能及时地化解蒙帕纳斯的牢狱之灾。当他风尘仆仆地从伦敦赶回来时,一切已成定局,狱中的痞子头头第一天就打断了蒙帕纳斯的鼻梁,蒙马特前去探监时只看见蒙帕纳斯满头的白纱布。从那个时候起蒙帕纳斯就已经变得脆弱,准确地说,是变得颤抖了。他不论做什么事都带着轻微的颤抖,像是帕金森患者,一切都是不稳的世界。蒙马特二话不说地退了学,去他的大学教育,拯救不了人的知识有了再多也是无用。他前后奔走,大笔地取出家中的积蓄,终于换回了他的蒙帕纳斯。当然,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蒙帕纳斯,但他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的爱恋也不会因此而改变。人类的爱情有时候真的沉重得可怕,蒙马特趁着放风的空档,当淋漓大雨落在监狱的绿草地上时,他狠狠地捅了那个混蛋一肚子血,他看到一向眼神凶恶的恶霸捂着自己的肚子,血像分娩时分一般从腹中涌出,但产下的只有名为死亡的遗腹子。杀死那混蛋的那天晚上,全身湿透的蒙马特回家见到了同样湿透了的蒙帕纳斯,后者现在天井下,透过玻璃在二楼看着蒙马特,眼中透出些许可怖的快意。蒙马特这才意识到那还是蒙帕纳斯。还是那句老话,虽然不是那个蒙帕纳斯,但那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进屋拿着长毛巾给蒙帕纳斯,一头擦干蒙帕纳斯头上的雨水,另一头擦干蒙马特自己头上的水,他用额头抵着蒙帕纳斯的额头,就像儿时一般,洗过澡后他们拥抱着倒在床上。我杀了他,蒙马特开口,蒙帕纳斯并没有回答,他的手又开始颤抖,喉咙中发出呜咽声,蒙马特这才认识到没有钞票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死亡还无法磨灭的恨。
搬离哲学家的假肢是蒙马特改正他人生中第二大错误的唯一方法。蒙帕纳斯有一天从家中走了出来,穿着他的长睡衣,用早上才勉强为蒙马特打好领带的颤抖双手扶稳高台,强撑着现在那高处。他开口了,哲学家的假肢静悄悄,暴虐的……焦灼,他说,暴虐的焦灼,在我的……头顶,将,将死亡的……黑旗,在我头顶——插上!人们七手八脚地爬上高台,连喊带叫把他送去了看守所。
领回蒙帕纳斯后蒙马特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搬家。离开哲学家的假肢,离得远远的,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让蒙帕纳斯见到那儿。搬家后的夜晚蒙帕纳斯用更多的呜咽将其填满,蒙马特睡在他身边,伸出手缓缓地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政府送来一纸协定,蒙帕纳斯不再被允许出门,总有人不想听贤者的疯言疯语。
问题接踵而至,蒙马特白日在咖啡厅中听姑娘小姐和绅士地痞们打趣,回家将这些都说给蒙帕纳斯听。起先蒙帕纳斯总是安静地听着,绿眼睛不时的眨着,一声不吭。到很快的,蒙马特发现蒙帕纳斯逐渐不再愿意倾听他的诉说,他发现蒙帕纳斯时常显得心不在焉,眼神忽闪注视着写字台。
蒙马特拉开写字台,在一叠整齐的棕黄信笺中,夹着几封白底金边的信纸,打开来后娟秀的字迹飞舞在纸上,玫瑰红的墨水称呼来信者为玛利亚小姐,信纸上写了许多酒吧趣事,生动得让蒙马特立刻断定这位玛利亚小姐一定也出现在他常去过的咖啡馆。
蒙马特怒不可遏。他可以忍受象征将蒙帕纳斯从自己身边夺取,那毕竟是美的象征,可这,这位玛利亚小姐,吐着脚踩的毒蛇信子,硬生生地夺走了蒙帕纳斯的心。他不能忍受,一丝一毫都不能。他不敢想象蒙帕纳斯与这玛利亚小姐的结合,他拒绝这个结果,不行,不行,他不能让这个女人就这样夺走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蒙帕纳斯。
他开始四处打听这位神秘的玛利亚小姐。每个咖啡厅,每个吧台,每个座位,皮质的、布艺的、藤编的,每个她理应出现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身影。她宛若鬼魅,栖身在咖啡升腾的烟雾中,每日都与蒙马特打过照面,蒙马特却始终分辨不出她与前日的雾气有何不同。
他渐渐减少了与蒙帕纳斯的交谈,就算有所诉说也显得心不在焉。咖啡厅的趣闻可不能化解他心中的苦闷,最终他在吧台上找到了答案。
酒。很多很多的酒。酒真是个好东西,在酒里他能看到他很多他渴望的东西。年轻的蒙帕纳斯还英气逼人,板着脸坐在桌前跟他讲分解文法;天气好得实在不像话的日子里,蒙帕纳斯会带他去与他同名的高地,站在高处俯视整个巴黎,吹着风听蒙帕纳斯读刚写的新诗。在恶之毯上,三倍大的撒旦——他听蒙帕纳斯读着,听着听着就睡在了阳光草地和蒙帕纳斯的怀中;夜里,当他因害怕风暴而钻进蒙帕纳斯的被窝中,将双手抱紧蒙帕纳斯的肩膀,细细地摸着对方的蝴蝶骨时,蒙帕纳斯皱皱眉,尽管不乐意却依旧隐忍着没有开口……所有名为过去的场景都回到了蒙马特的身边,他不再要考虑什么,向后一仰就能倒入蒙帕纳斯熟悉的怀中。
可这景象不长久,只一会儿,酒杯见底,蒙帕纳斯也就一溜烟的不见了,只剩下蒙马特一个人趴在湿漉漉的吧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酒嗝。
放荡生活中唯一使他稍微安心的事就是玛利亚小姐的来信大大减少,从原本的两三日一封到一周一封,再到最后的半个月、一个月一封。内容也逐渐变得单薄,不再有街区趣闻,转而写满了一些无意义的短词。
蒙马特不得其解,安心了半个月后,他忽然想起当年蒙帕纳斯教给自己文法时说过自创的暗语集。于是他在储物室翻箱倒柜一个下午,终于在厚灰尘中发现了那本酷似密码解谜本的小笔记本。翻来第一页,蒙帕纳斯熟悉的字体再次出现。因为颤抖,蒙马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蒙帕纳斯写字了,而眼前发黄纸页上刚劲有力、断点清晰的字体明确地带他回到了少年时期。他迫不及待地翻来笔记本,拽过玛利亚小姐的最后一封来信,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一一对照起来。
“衣柜”,爱情;“账本”,性交,“无妄之黑”,我;“片段的光芒”,你;“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蒙马特拿着信纸的手开始颤抖,他瞥见蒙帕纳斯现在他身后,伸手要夺去那封肮脏的信。
“不!”蒙马特大吼到,“不!我绝对不会把你交给这女人,不,绝不!”
蒙帕纳斯张口,面色通红,只喘出几口粗气。
“别想!你别想!你是我、我的哥哥、是我的蒙帕纳斯,而这女人,这该死的女人,竟然想跟你进行那肮脏的结合!”
“爱?呵呵,爱,爱啊!你应当给予我爱,而不是给她!”
“现在!现在我就要把她毁给你看!让她一辈子当她的处女去吧!你只能爱我!”
蒙马特一口气说完一长串,伸手从后裤带中摸出打火机,毫不犹豫地升起火苗,“哗”地一下,信纸从角落开始变软变黑,一下变消失不见了。
“这些!还有这些!”蒙马特从抽屉中拽出剩下的一大把信纸,“我都要毁掉它们!”
“不——!!”蒙帕纳斯尖叫着,飞扑到那燃着火焰的信纸堆上,玫瑰红化在火色之中,金边花饰最后一次上翘,随即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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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他现在雕花木椅上,将脖颈伸进那白色的圈套之中。
巴黎,巴黎。
他踹开木椅。
与此同时,蒙帕纳斯的卧房中,死死地趴在蒙帕纳斯床上的蒙马特从充满了蒙帕纳斯气味的枕上睁开眼,一阵椅子倒地的振动,带动着一瓶墨水从五斗橱顶坠落地面。
一朵玫瑰红盛开在这小公寓中。
巴黎,巴黎。蒙马特轻声呢喃着。泪水缀满了他的眼眶。
巴黎,巴黎。
爱。爱。
爱。
思考再三还是觉得以自己现在的精神状况恐怕不足以走完整个企划,所以就先写了一个两兄弟最终的故事。对所有关注着这两兄弟的人说声抱歉,是我没用,写不出想要的东西,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