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的最后一个九月末,住在薛小昭家隔壁的疯女人飘了起来,升到了空中。这一天商业街上的人像往常一样工作或游玩,偶然抬起头往上看的时候,看到一个女人飘浮在百货大楼外。没有人看到她是怎么飘起来的,不知道她飘到那里确切的时间,至今也无法查证出她是谁。她飘浮在三十多米多半空中,身影倒映在百货大楼的蓝色玻璃墙上,有人跑到玻璃窗前去看她,发觉她像一尊凝固的飘浮雕像,两眼望着天空,没有表情也不眨眼。但她又很显然地是一个活着的正在呼吸的女人,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女人,除了她正像在漂在水中一样飘浮在三十多米的半空中。
薛小昭也到十楼的玻璃窗前去看飘起来的女人,因此他认出了这是住在他家隔壁的那个疯女人。她是一个老旧筒子楼里经典款式的疯女人,因为失去过小孩而发了疯,可能是流产,可能是孩子夭折,丈夫自然是不知所踪,亲人也全无,与成年邻居不存在任何交往关系,家里乱哄哄而且有说不上来的药味。她肚子很大,但是自薛小昭有记忆以来,她肚子一直这么大,所以大概得了什么肿瘤。和那些经典款式疯女人一样,她面对小孩很亲切慷慨,并且表现得更像正常人,因此偶尔会有像薛小昭这样不听话的小孩偷偷跑去她那里吃零食。飘浮事件发生的前一个假期,薛小昭窜了十公分个头,导致他在疯女人这里的优渥待遇大打折扣,后知后觉意识到疯女人真的会发疯的薛小昭已经几个月没有去过她那里。
薛小昭认出这是隔壁疯女人的时候,人类飘浮事件已经在台南传得沸沸扬扬,他和几个朋友花了全部零用钱积蓄买票,又排了很久的队才在百货商场的十楼观赏到这一世纪末奇观,此时距离人们发现女人飘在空中刚刚去三天。因为他认出飘浮的女人是他的邻居,这个奇观的神秘感顿时大打折扣,显得有点莫名其妙,相比之下反倒觉得商场楼下成群结队穿着统一印花汗衫的“真谛教”教众更像某种奇观。它在台南是个有些规模的新宗教,在女人飘起来后他们迅速赶来,信誓旦旦地宣布这个女人是真谛的教徒,她的飘浮是教义的体现、人类进化的证明。在多次把女人弄下来的尝试失败后,信念大受打击的警察竟然默许了他们的集会。
在十楼的玻璃窗前,薛小昭也信誓旦旦地向朋友们宣布这个女人是他的邻居。他的所有朋友都笑了,没有人相信他,并在之后的几天里叫他牛皮薛。每天都有数以百计的人在楼下膜拜这个飘浮的女人,也有成堆的人爆料飘浮女人的身份,但没有任何信息获得证实。行走在地上的人为此疯狂,给这个现象想出千百种故事和理由,设计各式各样的方案抓到她,只有女人飘浮在空中,不说话,不动弹。
回到家后薛小昭和父母提到了这个女人。他百分之一百地确信这个女人是隔壁的疯女人,他的父母认为这是青春期的哗众取宠。实际上父母根本不记得隔壁的疯女人长什么样。直到隔壁人家发出有人孤独而死的尸体恶臭前,他们都会假装楼里的疯子不存在。
不被任何人相信的薛小昭在接下去的日子里透支了全部零用钱和自己尚且稀薄的信用,想尽办法去看飘浮的女人。他不知道自己除了光看着还能做什么,但总幻想突然有什么事情发生让他能证明自己没有吹牛,他真的认识这个女人。他每三天能攒够一次门票,前两天只能在楼下挤在人群里,像公鸡一样伸长脖子,从人缝里看半空中人形的黑影。他看到脖子发酸,天色暗了,什么也没有发生,就惺惺地回家。攒够了一次门票,他就到楼上看,十楼的视野差不多能和女人的高度齐平。女人直直看着天空,每天去都一样,疯女人和薛小昭记得的样子也一样,只不过她还在地面上时会神经质地怪笑,会塞给薛小昭很多零食,会突然抱着枕头喊宝宝,宝宝。薛小昭看到她的肚子还是很大,其他人也早就注意到了,这也是另一支教派和真谛教争夺这个女人的关键,那支教派坚称这个女人是要在空中诞下救世主的新世纪圣母,但他们描述的场景太过猎奇,所以受众不如真谛教广泛。
这些都超过了薛小昭在这个年纪能理解的程度。他看不懂成年人在做什么,只能每天像上学上班一样准时来看这个女人。
薛小昭期待的奇迹发生在十月中。这时候人们几乎已经习惯头顶漂浮着一个女人,也隐约开始厌倦这种毫无意义的飘浮。她只是飘在那里,什么也不做。所有人都和薛小昭一样期待某些奇迹发生。这天薛小昭攒够了一张门票,能够在十楼看疯女人,他照例看到商场关门,赶在清场前去了一次厕所,从厕所出来的时候,整个楼层空无一人,清场的商场员工和警员也不见了。他觉得自己撞了好运,跑回到玻璃窗前,结果被拎住后领子抓了正着。抓住他的人听上去比薛小昭还要惊慌,向后面大声嚷嚷:“怎么还有一个?”
薛小昭听到空旷商场里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要么是两个人,要么是几十个人分成两队严丝合缝地齐步走过来,脚步听上去就有那么重。那两个人走过来,其中一个女人捏住薛小昭的脸端详了一会儿,问:“你认识她?”
薛小昭愣了片刻才意识到她在问自己,点头回答:“她是我邻居。”
“吃过她给的东西?”
“以前有……”
女人也点头。薛小昭背后的人放开了他,原来是一个穿着高级警服的男人,他只看得出这身警服看上去比街上的员警高级,也不晓得到底是什么级别。警服男人擦了擦汗,问:“这是怎么回事?”
“吃过她的饭,一时半会儿忘不掉她,过一阵就好了。”
警服男人松了口气,懒得再管薛小昭,催促他们:“那快开始吧?”。薛小昭决定不去猜要开始什么,至少这些人相信他真的认识这个女人。外面天暗了,玻璃上反射室内的倒影,很难看清那个女人。往常薛小昭都要趴在玻璃上。
女人说:“你催他,我也不知道他要怎么搞。”
“九点三十二。”一直没说话的男人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还有十五分钟。”
然后他们就被尴尬的沉默包围了。玻璃窗外的女人在做一尊敬职敬责的雕像,神秘的男人和女人抱着手臂望着外面,薛小昭想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避免三个成年人突然想起他算是个无关人员。尴尬把时间变得特别漫长的时候,警服男人终于忍不住了,问:“她真的大肚子啊?不会真的要在天上生小孩吧,那种场面我兜不住的喔!”很遗憾,在场没有人用笑声回应他的暖场。他又问,那她飘在那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是薛小昭也非常想知道的。女人说:“现在说了等会儿你也不会记得,这不是浪费我口舌么。”
警服男人有着令人钦佩的死皮赖脸,或者他和薛小昭一样被不理智的好奇控制了,他说:“但我现在真的非常想知道,等会儿忘掉了正好帮你们保密啊。”
女人看上去同意了,大概是沉默的十五分钟对她来说也很无聊。但这件事显然很复杂,她想了一会儿要从哪说起:首先,她叫张月仙。
由于疯女人张月仙现在正飘浮在离地三十米的高空,神秘女人所说的离奇故事也就不那么像在胡说八道。张月仙确实是因为失去小孩发疯的,但六十年前她失去小孩的时候还没有这么疯。至于为什么她看上去只有四十来岁却在六十年前失去过小孩,属于商业机密不能告知。总之,张月仙还没有那么疯的时候,决心研究怎么让失去的小孩回来,或者退一步,再获得一个小孩也是可以的,但商业机密改变了“张月仙”的体质,二十多年里不管她换什么样的身体,只要她是张月仙,就不可能再孕育出新生命。
警服男人问,你刚刚是说她换了很多次身体?
神秘女人说,这不是重点。她说话很有说服力,换身体听上去真的不像是重点了。总之,张月仙二十多年的无数次失败让她的精神变得很不稳定,也失去了家族的帮扶,沦落成那种居民楼里的疯女人。发疯的张月仙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的研究,这次她大概是获得了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一幕,她飘到了天上。
“这就没有了?”警服男人问。
“这还不够详细吗?”神秘女人反问。
那当然是什么都没有解释清楚,还增加了新的疑问。人到底是怎么飘上天的,飘在天上的张月仙肚子里又是什么呢?神秘女人只好戳了戳那个一直不说话的神秘男人,“我也想知道她是怎么上去的。”
神秘男人说:“她把自己的重量剥掉了,自然就飘上去了。”
没想到神秘女人大惊失色起来,说:“那她现在岂不是……?”
“岂不是什么?你们这样吊人胃口讲话真的很讨厌。”警服男人因为被告知自己一会儿就会失忆,现在变得非常肆无忌惮,还拉上了缩在一旁的薛小昭,“什么叫剥掉重量,小孩都糊弄不过去,对吧小弟?”神秘女人突然也加入了他们的阵营,三道目光一同望向那个男人,男人倒没有什么表情,问,你们有没有听说过灵魂有重量?几人点头,男人言简意赅地解释说,你们可以理解成灵魂有重量,张月仙的灵魂太重,婴儿的灵魂挤不进她的身体,只会变成死胎,她就发明了一种办法把自己的灵魂剥掉。剥掉了灵魂,身体变得很轻,她就飘起来了。
警服男人说:“你骗人,尸体也没有灵魂,尸体怎么不飘起来呢?”
男人回答他:“那为什么要把死人关在棺材里埋在地下?因为不埋下去天上就会飘满死人。”
他说话也很有说服力,让警服男人和薛小昭都在震惊中回味这个景象,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趁着这时候打开了一扇玻璃窗,高楼风顿时涌进室内,把警服男人和薛小昭吹得东倒西歪,那对神秘男女却纹丝不动,令他们显得非常专业可靠。男人卷起袖子,露出的左手小臂上有三道红色纹身,神奇地发出红光。神秘女人也看到了,惊讶地问:“你怎么弄到的?”
男人说:“专利科技,细说要收费的。”
神秘男人将半个身体探出窗外,将发着红光的手伸向飘在天上的张月仙。在他之前警察和消防员都试过从这扇窗把飘浮的女人拉进来,她明明距离这扇窗不到五米,消防员却怎么也够不到她,据说这个超现实的现象把好几个消防员吓得休了长假。现在飘浮的女人好像被磁石吸引的回形针一样缓缓地朝神秘男人的方向飘过来,距离男人的手只有一臂之遥。就在薛小昭以为可靠的神秘男人要把她拉进来的时候,女人在空中爆炸了。严格来说不能算物理上的“爆炸”,但薛小昭想来想去觉得只有爆炸这个词最贴切。她砰地一声开始逐层分解,先是头发和皮肤整个离开她的身体,裂成碎片,像小行星带一样环绕她的躯体;然后脂肪和肌肉一条条向四面八方抽离出来,抽离的轨迹正如电影里慢镜头播放的爆炸,这时候可以看到她的肚子里确实有一个僵硬干瘪的胎儿,然后胎儿的僵尸也分裂了;神秘男人用他听不懂的方言念起了唱词一样的句子,女人身体的碎片随即凝聚成一团无法形容的东西,他将手伸进这团东西里面。然后再一次砰的一声,这团曾经是一个女人的东西像爆炸后的烟雾一样消散掉了,男人像变戏法一样,将一个抱着琴、戴着笠帽,穿得像古装电视剧角色一样年轻女孩从那团东西里拽出来拉进了室内。薛小昭想,太糟糕了,不管他怎么描述,都不会有人相信他看到过这样的场景。相比之下,没有人相信他认识飘浮的女人这点事显得极为微不足道。
本世纪末的最后一个十月,薛小昭梦见住在隔壁的疯女人飘了起来,飞到了天上。他坐起回忆了一会儿这个梦,梦里的细节随着他的回忆反而越来越模糊。他想自己大约是睡昏了头,隔壁从来没有住过人。
——END——
后来天亮了,这是亚伦的故事的结尾。他略去了很多内容,比如他在塌方的矿井里因为一瓶血族的血液长出獠牙、他渴求鲜血、那瓶血的主人,一个教会猎人来到矿井、他被带去圣伯拉教堂、他也成为了教会猎人,他作为矿工的普通庸碌生活了就那样被一次矿难切断了,血还是血的颜色,其他却都变成灰败的尘土色。纳塔城里这种叫做“湖骸”的怪物让他的头脑变得不太正常,但他讲的故事总算没有出现纰漏,至少听故事的人没有指出什么问题,也没有突然改变对他的态度。“天亮了,”他说,“最后天亮了,我获救了,于是我离开那里,当上了猎人,直到现在。”
“很好,很好,现在已经好多了。”听故事的老猎人在拆掉了刀柄的匕首尾端固定好了绳索,重新做成了一把绳镖,接着说道,“我们那时候的猎人有很多也是农民,武器是用梿枷和柴刀改成的,收完了秋粮,就那样去狩猎了。就像雷涅那时候那样。现在好多了,有人能教你们些保命的法子。”
他又点燃了一卷烟卷,也扔给亚伦一卷,说:“抽过吗?镇痛效果一般,但多少可以应付一阵。走吧,这片地方不能久留。”亚伦不需要这个,他的伤口实际已经差不多愈合了,但他还要假装自己是个真的人类猎人,于是也学着抽了一口。没有什么味道,只是嘴里微微发涩。
这是亚伦到纳塔城后的第五个小时,他的背包里还装着一封信要送给住在纳塔城东区玛格街二十八号的诺利亚先生,信是由亚伦代写的,他作为教会猎人所驻守的小教堂位于一个相当偏远的小镇,邮差一年也不去那里几次,所以常常由亚伦顺路充当信使。通常不识字的镇民会托亚伦给城里的亲友带口信,省掉他代写信这个冗余的步骤,但一个人要当父亲的消息还是由他自己拆开信看到比较好。亚伦·桑切斯的大部分生命(如果长出獠牙之后仍然能算活着的话)都在很偏远的地方度过,从前他在北边的矿区出生,长大后就在那里当矿工;后来他当了教会猎人,又被扔去了西南边很偏远的海森镇小教堂当常驻教会猎人;他从尸体上捡到一枚工会猎人徽章,决定开始扮演一个工会猎人之后,很少会来纳塔城和猎人的工会总部,即使他可以在日光下活动,和真正的猎人们长时间相处总会在什么地方暴露的,他不想冒那种风险。他当矿工的时候就是很谨慎的,所以才会被安排当负责配火药的小工,还有了学习读写的特权,以及最后能在那个坍塌的矿道里成为唯一的幸存者。他很少来纳塔城,到达这里的时候,本来要问路人玛格街怎么去,却发现这里所有房子都门窗紧闭,越往东去空置的房屋就越多,街道上飘着浓烈的腐臭味。他闻到血的味道,很多人的血,他满心疑惑,但是仍然向东城区赶去——如果诺利亚先生已经遭遇不幸,他至少能带个消息回去,这时候已经过了午时,但天色还算明亮,何况这里是猎人工会总部所在的城市,他自觉不会遇到无法逃脱的险情——然后他就真的遇到了那样的险情。
老猎人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老猎人常常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有时是重要的角色,大多数时候是一个增加气氛的背景。猎人能活到被称作“老”,就会变成这样相对特殊的一类人。亚伦·桑切斯生命发生转折的那个故事里也曾经有过一个重要的老猎人,他在矿坑血案发生之后来到达纳矿上,同时负责了法官和刽子手两个角色:他轻松抓住了逃进林区的亚伦,并准备根据他的调查和收集的口供来判决这个新生的吸血鬼的生或死。亚伦·桑切斯最后成功从老猎人的手中逃脱了,但并非依靠供词,而是依靠一位感受到了自己的血液被使用了、并造出了一个新生后代的教会猎人G夫人*。G夫人在几十年前丢失了这瓶血液,盗窃者是她作为人类时生下的亲生儿子,这是一段非常复杂的故事,G夫人一直在等待这瓶血液被她的儿子使用,让她好去找到这个不成器、盲目追求永生的儿子,好好教育他——用血族的方式,但很显然G夫人在成为血族后对时间的感知有了点偏差,当她跟着自己的感知来到亚伦和老猎人面前时,才意识到那漫长的等待长达数十年。略去其中所有复杂晦暗的细节,不考虑她对这个“新生子嗣”后来的“教育”和作为,G夫人还是出面为这个陌生的新子嗣做了担保,凭借教会猎人的信誉将亚伦·桑切斯从老猎人犹豫不决的审判中挽救了出来。
相较之下,此时此刻在亚伦面前的老猎人在故事中的角色通常要和善得多,或者更常作为那个增加气氛的背景出现,有一个非常温柔的代号叫做“夜莺”,但他差不多已经是那种场景的标识了:血腥和尸体的腐臭味,幽蓝的提灯灯光和葬礼,亲人的哭泣和朋友的哀悼。如果人活得太久,久到年轻时候的朋友大多都死掉了,就会逐渐失去角色,变成更年轻人故事里的背景,一个人总有些部分是要靠那些朋友的记忆存在的。老猎人艾德蒙·斯宾塞就是这样一个失去了大部分他人记忆的家伙,很多人见过他,也许一起喝过酒,却和他并不熟悉,也相当鄙夷这种从死人身上敛财的生存方式,看到他和他的提灯、他的熏香炉时,想到的只有死亡和葬礼而没有艾德蒙·斯宾塞这个名字,也很难记起那个不再去狩猎、只围着死尸打转的老鬣狗曾经也是真正的猎手。
而在这一天萧条冷清的纳塔城东城区,出现在亚伦故事中的老猎人倒不是个背景了。
起初亚伦几乎不记得刚刚发生了什么,他的耳膜像被扎穿了一样疼,左眼也一起疼痛起来。他想起那尖锐啸叫本来好像是一阵美妙的歌声,他看到一堆会动的黑色东西,近了才看到那黑色黏液下面是许多不应该出现在一起的人或动物肢体挤成一团蠕动着。他想他知道这东西一定不正常,可他想举起锤子时却古怪地犹豫起来,错失了将它击开的机会。他想,糟糕了,这东西影响了他的头脑。很难形容,像喝醉了,像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漆黑矿道里,感受到的温暖的死亡正拥抱他。他在昏沉中感到疼痛,疼痛让他获得片刻清醒,踹开了正在啃咬他手臂的怪物,往来的方向逃回去。老猎人艾德蒙是在这时候出从高处跳下来,将那怪物斩断了的。
“小子,”他戴着三角狩猎帽,脸藏在面罩后边,只露出一双眼睛,他走近了,从耳朵里摘出耳塞,问道,“你怎么在这种时候进城?”
“我从西边回来工会,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亚伦迟疑着回答他。
“西边没有这种东西吗?那就说得通了。”老猎人点点头,从背后抽出一把用来剁肉的屠刀,走过去把仍在蠕动挣扎的怪物切成了小块碎肉。这也许是它最原始的样子,一堆不应该聚合在一起的死尸的肢体。“‘湖骸’,我听别人说叫这个,从东边铃兰内湖那边沿水道来的。”他随手指了指那些紧闭门窗的房子,“东区和南区闹得最凶,这些房子大多数都空了。”
“那您还留在这里?”
老猎人转头看了看他,整张脸只露出了一双眼睛,一双老练猎手的眼睛,刚刚猎杀怪物,不,更可能是已经连续几天猎杀这样怪物的血光还没有从里面褪去,看上去狠辣而危险,反倒比亚伦看上去更像个渴血的鬼怪了。明明看不见脸,但亚伦却感觉他笑了起来。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我想起你来了,你是雷涅的那个……朋友?搭档?我在帕斯玛那里看到过你们一块儿行动。”
“噢,雷涅,”亚伦说,“我觉得可以算是吧。”
说话时他们正各自在那堆断肢里捡回自己的武器,亚伦的背包落到一边了,好在那黏液没有渗进背包弄脏那封信。而那老猎人在旁边发出了不太愉快的咂嘴声,亚伦朝他看过去,才发现刚刚救了他的是一把连着锁链的短柄镰刀,而镰刀刚刚被怪物的骨头崩断了一半。
“运气不太好。”老猎人说,“这家伙该送去修理了,正好遇上了这事儿。”他打量了亚伦,问他讨走了几把短匕,拆掉了刀柄准备做成绳镖。他拽下面罩,终于露出了横着两道显眼伤疤的脸庞。他往嘴里塞了一卷烟卷,坐到路边便开始做他的临时武器。他说:“很少有猎人用锤子,没有锋刃,很不好上手。”
亚伦也坐在一边包扎刚刚的伤口,它看上去不大,但比他想象中深许多,没那么快能愈合。“我用习惯了,”他不那么介意讲出自己的来历,只不过常常隐去些内容,“我以前是矿工。”
“最后天亮了”,亚伦的故事通常都是用这句话结尾的。天亮过很多次,但是他在矿井里并不知道。矿道是鳄鱼的喉咙,井口的天空小而遥远,像月亮高挂在黑夜,像一盏遥远的灯。但这一天他们重新出发时,天已经暗了下来,城市里飘荡着不祥的怪声和隐约的惨叫或哭泣,云层太厚了,看不见月亮,两旁的房子里即使有人刚刚躲在窗口看他们,也不点上灯。恐惧和腐臭味一起在城市里蔓延。亚伦仍然想着他要送的信,问艾德蒙能不能顺便去一趟玛格街二十八号,但被告知了纳塔城根本没有玛格街;他该去齐马蒂那边找找这位“玛格”街的“诺利亚”先生,在那儿的方言里这是木兰花的意思。老猎人耸了耸肩表示遗憾,手上甩着新做好的绳镖测试它的稳定性,亚伦想他的武器分明也很不常见,不论是连着锁链的短柄镰刀还是绳镖,一次性造成的伤害都很有限,而且看上去比锤子难操控多了。他又想起老猎人此前是从高处跳下来的,动作敏捷利落,他应该是个更擅长在丛林或城市的高处来回穿梭,在对手的背后给出致命一击的猎人,那两种古怪武器确实更适合这样的战斗方式。艾德蒙在他前面带路,浑然不知自己在这“后辈”眼中已经是个虽可依靠却危险的人物——在更早以前,艾德蒙还很年轻,腿脚也没有被打坏落下跛足的时候,这才是那些死掉的朋友们记得的他。
对老猎人艾德蒙来说,怎样被人记得倒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腿脚坏了,他没法再像年轻时那样战斗;因为朋友们大多都死去或离开猎人行当,所以没多少人记得他原本的样子;但为什么非得成为“夜莺猎人”,他却是说不出来的。如果一定要他说出点什么来,他会说这全都开始于十三年前,帕斯玛街区的一个下雪的早晨,天还没有亮起来,冬天很冷,血液却因为不久前的战斗在他血管里狂热奔涌。他穿行在一条很少有人经过的小巷,血在他的斗篷上结成了脏污的冰凌,那是好几个人的血,那些人的猎人徽章则在他的口袋里叮铃作响。他看到一条很长的血痕,在薄薄的积雪上拖出了一条极长的血带,恍然间以为又回到了刚刚的夜晚的郊外,被血肉浸透成红色的雪地里。那是一个小女孩在落着雪的小巷里挣扎着拖出的蜿蜒血迹。前一个夜里,艾德蒙·斯宾塞失去了好几个猎人同伴,有一些是他的朋友,有几个他也第一次见到。郊外那雪地也变成红色的了,但是现在想必已经看不出来,被夜里的大雪重新覆盖了,他们的身体也被盖在新雪下面,到来年春天才能去收敛。他看到清晨的小雪慢慢落在小女孩的血迹上,血迹和女孩身上像撒了一层轻飘飘的糖霜。他把这个只剩一点微弱呼吸的女孩包裹在斗篷里,像用死者脏污的血肉包裹住一只落巢的小鸟,用尚有余温的内脏去温暖虚弱的幼崽,他说没有事了,夜晚已经结束了。夜晚还会再来,但有人会在夜里点起灯了。
隆冬傍晚的纳塔城里,天色渐渐昏暗到看不清街道了,东城区仍然没有多少窗户亮起来,仿佛一片寂静的死城。亚伦随着老猎人前往他的在东城区布置的安全屋,转过街道不用指路,他就认出了这临时据点:那小楼外显眼地挂着一盏燃着明黄灯火的提灯,整条街道上,乃至此外的好几条街道上,这是唯一一盏亮着的灯,告诉人们这里仍然有人在。暖黄的灯光照着地面,在这无月的夜晚,仿佛这街道上低低悬挂的月亮。
他远远看着那盏提灯,终于将老猎人和提灯联系到了一起,说:“我想起来了,在帕斯玛那里,你那盏灯是蓝色的。那是在葬礼上。”
“我们有很多时间让它变成蓝色。”老猎人踩灭了烟卷,说,“葬礼可以等以后慢慢做,现在该做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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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夫人:指盖亚女士 CID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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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娅到教堂后,生活就好像重新掉了个个儿,又像野马停足走进牧场,骤然发现黑夜重新成了黑夜,白天再一次充当白天。该这样说:从前的生活总是颠倒过来的,吸血鬼猎人追着他们昼伏夜出的猎物跑,到了日上三竿才想起倒头就睡。好猎人总在夜里精神矍铄,眼睛明亮,天晚渐冷时,工会里头不让点篝火,从齐马蒂来的好猎手们就上外边去,烧热了酒,大笑大叫,到后半夜,有人对视几眼,提枪而走,这一场才偃旗息鼓。
第三礼拜堂的一个尖顶立在整个圣伯拉大教堂的最东边,贴着亮闪闪的瓦片。到了冬天,太阳刚刚好升到那尖顶上,就是钟表转到第八轮的时候。天一亮,石头棱柱边缘最先开始发光:露西娅就在这时候醒来。她是圣伯拉大教堂里最早睁开眼睛的几个人之一。早些年,吸血鬼们喝下西比迪亚的血,走进教堂里,还老在夜间走来走去,近年来也学人类追着太阳作息,圣伯拉的夜晚又静下去,只剩下些莽撞的脚步声与病房里痛苦的呜咽。露西娅有时候会醒得很早,早到天还没亮,能听见血流在腹中空响。她就安静地躺在床上,等待那顽固的炎症消退,再慢腾腾地起身,穿过长廊和中庭,把食堂的炉子烧得通红亮堂。——圣伯拉不缺孩子的身影,年纪还小的见习修士,病房里的孩子,年轻而还未禁食的圣女,孩子们早上最不顶饿,于是她握缰绳的、盐和血渍过的手也习惯和进灰面粉和水中。加入黄油,加入奶,还要放进鸡蛋、更多的糖,秋季,树叶远离叶脉的边上开始打卷,供应给百合花广场的烘烤饼干从一早开始准备。
一个影子。一个漆黑的、佝偻的影子出现在厨房门口。巡夜人的脊柱永远往下垂着,像被提灯压弯了的枝梢。赫里伯特·罗根在圣伯拉巡夜的第十个年头,有一只钟在他的脑子里滴滴答答地走,一遇见光亮就响,把他赶回十尺见方的蝙蝠洞里。他是在圣母像和大书库间逡巡的沉默石像,阴影里的守密者,只在晨昏线中露出一点影子。罗根神父在这座教堂中负责巡夜这件事显得十分奇怪:大教堂不需要巡夜人,毋论教会猎人中分明有更好的人选。他大约每半年会遭遇一起夜间亡故,罗根神父便临时替那个可怜灵魂祷告,一星期里又有一两次,将太阳落山后还赖在礼拜堂和书库中的孩子们遣送回他们该在的地方。仅此而已。这是一份简单到乏味的多余工作,没有别的用处,好像只是把他从太阳底下扫进夜里。
这时天快亮了,露西娅正在厨房里灵活地忙碌,她可以同时看着窑炉下的火苗、煎锅里正在焦化的白糖与发酵面团,自然还能留意罗根神父到场。于是露西娅和善地问候:“你今天来早啦。”
那团黑色的影子动了一下。一只提灯的手从袍子里伸出来,把近乎烧尽的马灯放到一旁,里面只剩微弱的火。罗根神父说:“我带来了羊奶。”
他袍子下的另一只手提着一只铁桶,落到案台上,沉闷地“咕咚”一声。露西娅探头看了看,紧接着回答:“请等一下。”
她提走那桶羊奶,归置到厨房另一头去,而罗根神父点点头,走到角落里,在那儿安静地待着。不过几分钟,露西娅打开窑炉,这里面顿时充盈了一股蓬松的热气,像被阳光炙烤过。她往罗根神父怀里塞进去一块热气腾腾的面包和半个烘烤过的土豆,并拍拍他的胳膊。罗根还是垂着头。他们年纪相仿,男人脸上的皮肤因年龄增长而皱巴巴地垮到了嘴角,露西娅就比他更容光焕发,脂肪在安逸的生活里取代了紧实的胳膊,就像糖取代盐,使她看上去愈发丰腴和和蔼。过了好久,罗根用着沙沙作响的嗓子,对露西娅说:“今天会有太阳,是个晒豆子的好日子。”
“噢。”露西娅愉快地说,“谢谢,罗根神父,我正要问。”
罗根提着他生锈的灯走了。太阳已经越过第三礼拜堂的尖顶,将它慷慨的光亮倾斜到圣伯拉的中庭。他小心避开一切阳光照射的地方,沿着墙根的阴影前行。先是鸟儿在叫,然后是水声与人声,这座大教堂正在阳光下醒过来,显出它活泛的那一面。
罗根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了门,拉上窗帘,在黑暗中吃掉还冒着气儿的面包和土豆,就了点水。他呆呆地在桌前又静坐一会儿,才咯吱、咯吱地艰难起身,摸到床沿,背对着门和窗和衣躺下,在太阳高悬之前,沉沉睡去了。
赫里伯特正往灯中添油。他的手哆嗦着,油泼洒到灯的外侧,又顺着玻璃弧面淌下去,在桌面上滴成一小滩。门在这时候响了,“笃、笃”两声,赫里伯特慌忙放下手里的东西,为门外的人开门。敲门的是修女玛歌,她手中握着一盏蜡烛,深黄色的烛光照出她紧抿着的嘴唇和深凹的眼窝。赫里伯特急促呼吸了几次,紧紧攥住门把,右手指尖探了几次,摸索到提灯手柄,沙哑地说:“玛歌修女,我正要出门。”
“把灯放下吧,罗根神父。”
门外的修女说。她的视线顺着赫里伯特肩膀和胳膊落到马灯旁的那一小滩油上,停了一会儿,才开口道,“今晚不用再巡夜了。安纳托会代您的班。请跟我来。”
……他们一前一后走到长廊上。玛歌握着蜡烛,一团温吞的光,只照亮些空气,聊胜于无。但是她走得很快,就像这条路早已经熟稔于心,赫里伯特缀在背后,没带上那盏最后也没能添上油的提灯,佝偻着,他很高,却整个被拖进黑暗里。他的喉咙抽动着,滚了好几次,没能蹦出一星半点的词句来,只是一些粗重的呼吸,在黑夜里一起一伏。倒是玛歌在行走到第二礼拜堂时静静开口了,她露在外面那只金色眼睛在烛光中快要化成黏稠的琥珀色,直直盯着前方,那里是一团漆黑的夜晚。
“您应当知道,”她说,“艾莉夏·罗根没有提出别的愿望,在神圣成年前最后一个夜晚,她希望待在父亲身边。”
“……感谢您,玛歌修女。”赫里伯特脚步虚浮,梦游般地跟在背后,滞了很久才如此开场,声音小而远,他像是遗忘了语言和文字,正一个从梦里把它们找回来,于是说得很慢,语法也有些颠三倒四,声音又压得很低,像是自言自语,
“您也许不知道……我和阿莉……从南方的村落里来。她没有见过她的,母亲。我那时候是个……是个记信员,到秋天,也在,田里替别人做算数。阿莉跟着我,坐着骡子拉的车,赶一场接一场的丰收。”
“我知道这些事。”玛歌沉静的声音在前方响起,“我进入教会前曾在乡下生活,往山里赶蜜蜂。阿莉说你们也跟着蜂农追过花期,还说您会用草叶编织动物。”
“是吗……是这样。我以前会,她喜欢您。”赫里伯特的声音快起来,仍然细小如蚊呐,“我还会看一些天气,一些天气,靠云的形状和风的方向。不是每次都准。阿莉喜欢这些,但是她总看不准。于是我们打赌,她什么时候猜中了天气,而我又走了眼,我就去集市上为她买一件礼物。”
“您是个好父亲。”
“不,不。我总是说话不算话。直到阿莉十一岁的时候,我攒了些钱,赶集时买了一双新鞋给她。她穿着那双鞋,从集市上一直走到家里,到家时,我才发现鞋跟磨破了她的脚。她难受的时候从来不愿意向我喊疼,也不向我说我没有见到的时候,她在教堂里做什么。”赫里伯特的声音放得更低,双手在袍子下交叉握紧,他哀求似的问,“但是我在她的手臂上发现了那些痕迹,玛歌修女,您告诉我,你们对她用过什么?那些东西……会疼吗?”
修女骤然停下脚步。赫里伯特一并停下,他们一前一后凝固在走廊中。时间静静地从他们身边流过。
好一会儿,才有人有了动作。玛歌目不旁视,将手里的蜡烛抬高一些,艾莉夏·罗根那小小的名字镌刻在烛光下流动着金色的线,她冷冷道:“到了。”
他们推开门,这响动才被屋内的圣女留意,里面发出小小的一声惊叫。“爸爸!”女孩儿从房间里扑出来,赫里伯特连忙从玛歌身后向前了几步,从黑暗里接住她。屋里有灯。阿莉和他的面孔被火光照亮了一半,他的后背留在黑暗中,修女静静站在那里,和她的烛火一起。赫里伯特就着火光仔仔细细看着女儿的脸,阿莉的面孔像他自己——像他,而不是早早就去世的母亲,她的眼角下垂,颌骨上本应该有个圆弧的轮廓,却因为久未进食长出不合理的棱角。她的声音和脸上都没有喜悦,下嘴唇很薄,咬得发白。阿莉紧紧抓住她的父亲,握住教士袍的下摆揪成一团,紧接着,从他肩上往后看,怯懦地说:
“晚上好,玛歌。”
“晚上好,阿莉。”
玛歌仍秉着烛光,眼中阴晴不定。她确认过那女孩儿已经看见自己的问候,转过身去,带着她的烛火安静地退进夜色中,很快便远去,再看不见了。阿莉在父亲怀中,突然爆发出一声响亮的啜泣。
她大哭起来,像一场来得又急又快的雨。雨水打穿顶棚、打落树叶,把微弱的火苗打成一阵烟。赫里伯特慢慢跪下来,让她的脸颊靠着自己的,手掌放在瘦削的背上,一下、一下地拍。
雨下了半夜,过午夜后渐渐小了。赫里伯特替她擦干净脸,掖紧被角,艾莉夏侧躺在床边,细小的胸膛随着抽噎颤抖。她的父亲坐在一旁。
“爸爸,”女孩张着眼睛,看着火,眼泪流进枕中,眼睛里倒映着父亲,“我好害怕,我好害怕,爸爸。”
赫里伯特握着她的手,在潮湿的手掌中写道,
“睡吧,阿莉。睡吧。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赫里伯特·罗根带着他的女儿刚到圣伯拉大教堂时,城下町只有如今规模的一半大小。百合花广场还没有种满百合花,尖耳朵们走在城里还被人戒备。第二年天气转凉,圣伯拉忽然开始筹备舞会,几位修女和神父彼此问候,找不到提案者,就去问阿尔文·伊诺克,阿尔文只说不是他的主意,又朝他们眨眨眼睛,说,这样有何不可?阿莉那时候还听得见,她既不会跳交际舞,也不会唱歌,好在那时候圣女不在舞会前献歌,人也少,她只管拉着父亲跳进池子里,跳他们会在田野里跳的踢踏舞。一开始只有城下町的居民会来,后来他们种上铃兰湖的种子,百合花广场就成了百合花广场,教会猎人的身影也出现在舞池中,渐渐从北方来的尖耳朵客人也悄然造访。玛歌为圣女们挑了一支圣歌,只是阿莉几近失聪,不再有机会学了。
罗根神父已经十年没有走进人群中去。醒来时,天色从窗帘下遗落了一小截。罗根迟缓地眨着眼睛,嗓子干得发疼,投影在桌面上巴掌大的橙黄色光晕告诉他又逃过一个白天。巡夜人醒来后第一件事是给生锈的提灯添油,只有那灯亮着,他才看得见路。教士袍的袖子被挽到手肘,同一件事做了十年,他稳稳当当地让油流进灯芯里去,窗外,夕阳也正流进山坳里。
罗根推开门。
从七点开始,十一点、两点各添一次油,礼拜堂、病房、书库、马厩,最后是墓地,巡夜人沿固定的路线在大教堂建筑群里逡巡,十年如一日。这天圣伯拉大教堂也睡得较平常更晚,不断有陌生客人造访西比迪亚的会客厅,礼拜堂的圣母像注视着他们经过,低垂眼睛,只差流下眼泪。厨房里的甜香福音随着修女和神父们走动而四处撒播,人多起来,就显得巡夜人不再像夜里游荡的幽灵,只是人群里最孤僻的那一个,他匆匆地从他们身边经过,袍子漆黑得像浓夜染色,里头跳着一小撮火光。
添完第一轮灯油,教堂里的人就少了。
巡夜人登上礼拜堂东侧的一座钟楼。这座钟楼比阿尔文·伊诺克发表演说的那一个矮一些,登楼门前长了很深的杂草,鲜有人来。好几年里,巡夜人在这儿只遇见过波赫约拉,今夜见到了第二个。年轻人从钟塔上往下俯视,单片镜的链条垂到肩上,他所面朝的方向能看见百合花广场的一角。罗根登上石阶的响动惊扰对方,年轻人收回目光,他们彼此对视,巡夜人举起灯,端详他片刻,问道:“阿洛伊斯?”
被他叫做阿洛伊斯的少年人怔了一会儿,“您还记得我?”他这样说,又想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而巡夜人已经把灯放下了,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我后来去病房里看过你的名字。夜晚里发生的事情不多,过去多少年也一样。”
“我如今叫恩斯特。”年轻人老老实实地说。他穿着教士服,圣徽垂在胸前,不再是住在病房里的孩子,而是行走在圣伯拉教堂里的一位年轻神父。巡夜人又登上几阶,站在他身边,即使佝偻着脊背,也比他高出一大截来。他是不是看得更远?恩斯特想道。
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度过了夜晚中的一小部分。那百合花广场一角的光景连番变化,跳舞的人不断转来又轮走,像月光下一些交错的弧线。他们都戴着面具,即使正在跳舞,彼此也看不见面容。恩斯特只是远远看着。
巡夜人离开前问他:“你会加入他们吗?”
恩斯特犹豫片刻:“或许会吧。”
“那很好。”罗根说,“那很好。”
他垂下双手,转身走了,黑色的背影很快溶解在钟楼下的黑暗中。
第二次添完灯油,罗根遇见修女玛歌送圣女们回房间去。他隔着一条长廊看见那条明亮的队列,玛歌领在排头,也见到他,略微致意后错身而过。她这时候像守着羊群的狗。在十数位圣女中,罗根只刻意留意了缀在最后的一个。圣女艾薇已经十七岁,比其他同伴高出一截,她在今天将头发放下了,换了新的发饰、新的裙子,正在那队列的最末左顾右盼。巡夜人第一次见到——或者说抓到——这女孩是在马厩中。这倒是个不寻常事件。就像他与阿洛伊斯——如今叫恩斯特的神父提及,夜里发生的事情很少,少到巡夜人记得里面的每一桩和每一件。让孩子们回到他们该回的地方去也是夜间工作的一部分。他常在大书库和礼拜堂里抓到忘记日头落山的孩子,空病房也有一次,马厩倒还是头一遭。那女孩是切利人,嗓门很亮,用浓厚的口音向他解释她从房间里溜出来是为了生病的马匹,上一个照顾马儿的修女前些日子因故离开了,她知道如何不被马踢。她一口气连珠炮似的讲完,才讷讷地摸自己的鼻子,问:“你是不是没有听懂?”
“我农忙时也跑过切利,能听懂。”巡夜人说,“我过去有一个女儿,她和你一样喜欢动物。”
罗根目送着圣女的队列消失在黑暗中。等到他查看过马厩和第三礼拜堂外的花园里蓬勃生长的大蒜,绕回中庭时,里面响起了断断续续的圣歌。巡夜人在墙根处停住脚步,静静地聆听,那支圣歌已经接近尾声,末梢的一个音符消散后,一阵短暂的寂静充盈了中庭。
歌声再响起时,声音的主人唱起了一支切利小调。
罗根提起灯走过去。那个切利女孩放下了头发,着新的发饰、新的裙子、脚上的鞋也是新的,她在唱着田野和湖泊的切利小调中转着圈,跳一支不成样的舞。巡夜人打断这一切,艾薇小幅度地一抽气,显得前所未有地慌张。罗根弯下腰,握住她的一只手。
“我不告诉玛歌修女。”他在那只因为紧张而显得潮湿的手掌中写道,“那双鞋会磨脚吗?”
“不会。”艾薇很快又很小声地回答。
“不会吗?”
“有一点,”那女孩说,“可是我还想跳舞。”
那时月亮正升到半空。
巡夜人握着女孩的手,让她踩到自己的脚背上,而他踩着那支切利小调的节点。如果你在过去听过切利人唱歌,就会发现他们的歌声和腔调一样是饱满的圆弧,像稻穗垂在田埂上或是丰收节时月亮在井中的倒影。因此,他们的舞蹈也是一些圆弧,一、二、三、转一个圈。那时月亮正升到半空,中庭里一片敞亮,地面就像浸了水,巡夜人放在墙边的灯火也摇摇晃晃,显得微弱,又好似也在跳舞。
等罗根再次提起灯,月亮已经沉到塔楼后面,中庭又涌上一片轻柔的黑暗。艾薇重新踩进她的新鞋子里,脚跟只磨得有点红,没有破皮和流血。她亦步亦趋地跟在巡夜人身后,沿他和玛歌修女曾一前一后走过的路回到自己的房间。巡夜人在这条路的终点又成了一棵佝偻着的沉默寡言的枯树,枝条上挂一盏灯。
艾薇抬头望着他,眼中火光闪动:“晚安,罗根神父。”
“晚安,艾薇。”巡夜人也低声说道,“我想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虽然很少但是有寄生虫的描写,在最后面
1110字
“真要坐这儿吗?”
“就坐这儿吧,不是想看真亮一点吗。”
“我怕血崩我一身。”
“别废话了快看吧待会儿结束了。”
不知道还以为菜市场有人问斩呢,其实是圆子和侍应(他自称)出来透透凉气。
避开人多的地方,再吃点,呃,凉的东西。
岸上再怎么热,也影响不到水里,甜瓜放井水里镇一镇又解渴又美味。再就是地窖里存的酒,应付亲朋好友来玩耍游戏,就是容易喝太多。
可惜现在身在他乡,这两样都没有,圆子想去周边找找能拿得动的带回去,难得出来一次总不能空着手啊。
所以他现在得坐在最前面看人切鱼了。
客栈里一点也不凉快,甚至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地说个不停,有人说拿刀的师傅师从某个酒楼名厨,被他取卵的乌鱼扔回水里还能游动如常;有人说他那把细长尖刀是用极北之地的罕见金属打造,一出鞘便带着丝丝寒气,鱼生怕热,什么不怕热啊,反正新片下来的鱼肉放进嘴里鲜活得好像能在嘴里活过来一样。讲乌鱼的那个八成是烦了,一巴掌把正说话的这个手里攥的小报打掉,让他别照着念了。圆子听得刚有点意思,只能把目光聚焦在砧板上,刀他不认识,鱼就更不用说了,只记得鲤鱼比鲫鱼大一圈,草鱼和鲤鱼站在他面前,他能直接拉着它俩结拜兄弟。
眼前这条鱼还算仁慈,给他看见白的那面,白的那面是肚子,黑的是后脊梁。刀顺着鱼头“哧溜”钻进鱼皮和鱼肉的缝隙中间,没见一滴血。
“哎你看,没崩我身上。”他冲侍应努努嘴,侍应回给他一个绝望的表情。
他没看见盛着鱼血的盆子就在鱼头边上,在旁边俩人吹牛的时候悄悄把岗占了。
这个眼神确实不能再搁开封写邸报,漏点啥内容臭骂一顿都是小的。好在鱼血腥,圆子闻见后有点不好意思地闭上嘴,继续看杀鱼。前一条鱼的脊梁骨囫囵个地从鱼嘴里掏了出来,方才还热衷于分享小道消息的看客顿时觉得小报索然无味,眼珠子恨不得贴砧板上,好窥得其中奥妙。下一条皮肉分离,肥肥的肚肉如纸薄——圆子说的绝不是邸报的纸,那纸放在鱼肉前还要自愧不如。一条又一条的鱼经过砧板,圆子也渐渐瞅得有点乏了,他想,切鱼的人天天切,是不是也乏了呢。
临走前他让侍应帮他买那条细长如裤带的鱼,“剁成段放点油炸一炸就很好吃了,刺在脊梁和两侧一共三条。”杀鱼的驾轻就熟地说,指着另一个黝黑的人:“钱给他。”说完又包了点鱼生问他吃不吃。
圆子毕竟也生在有水的地方,觉得鱼生没什么味,只拿着带鱼走了,用油炸过果真鲜美,不配小菜都吃了好几碗饭。不久后他听说有人吃了有虫的鱼生,肚子里翻江倒海痛得要死,大夫从嗓子里钳出几条棉线似的虫子依旧上吐下泻,听得他一阵后怕。
“那这人之后怎么样了?”
“似乎是吃了白岛来的仙药,啪地一下就能下地蹦跶了。小伙子有兴趣不,再给十文就接着讲哦。”
老头把手伸到圆子面前。
圆子没少听噱头全压在前面的故事,觉得十文钱也买不到什么压箱底的东西,摆手说不了不了,遂从顺水客栈出去。
“您别那么小气嘛!”约拿先是提高声音,接着又讨好般地将语气放缓,他坐在桌子前,两个胳膊肘都搁在桌上,从黄铜钟摆和装着奇怪标本的瓶瓶罐罐间探出头来,尽量小声地问道:“……您看,我可是实在没办法才来找您的吧?您是工会的医生,您的职责就是关心每一个工会猎人,是吧?那么您就帮帮我,我实在叫折磨得不行,家里那婆娘总阴阳怪气地嘲笑我——”他又凑近了一些,那些瓶瓶罐罐上人类面孔的倒影全都变了形,使得猎人约拿的头颅眼球凸出,像大大小小的肉色青蛙,“您就给我点能一展雄风的药嘛!”
兹米亚·伊万诺维奇·斯塔夫罗金医生端坐在那方拿来充当问诊台的破桌子后面,绿眼睛合乎礼节却毫无关切意思地落在他鼻梁上,温声柔语回答:“您对您的妻子不忠诚,因此这种药是没有的,很遗憾,很遗憾,亲爱的猎人,我没有什么能给您的。”接着他又亲切补充道,“不如我替您割了那胯下的摆设,从根源上免除痛苦如何?”
猎人约拿噎了一下,正待继续说些好话时,诊室的门帘被呼啦一下掀开,红头发的洛多维科·里奇和肤色较深的帕拉提·兰斯·沃兹华斯两人一左一右架着个年轻人闯进来。还没等医生说话,他两就像马戏团里扛着梯子的熊那样,摇摇摆摆,轻车熟路地越过门口等候座椅上的两个人及四条腿,合伙把手里那可怜年轻人怦一下丢在了诊室的床上,行为之粗暴使得老铁架子床都嘎吱乱晃。而那年轻人自进门才刚哀嚎了一声腿疼,脑袋就让毛手毛脚的同僚这么呼啦一扔给磕在了硬床板上,响声之清脆活像个椰子砸在石头上,好悬没晕过去。
干完这活后,沃兹华斯苍蝇一样兴高采烈地搓了搓手,让他直发痒的干涸血污簌簌往地上掉。他环顾一圈想为自己找个座位,却发现门口等候长凳上大马金刀地坐着只切利城进口火药桶,这会儿正挂着一脑袋血瞪着他。于是独眼的沃兹华斯满脸堆笑,一声没吭,鬼撵了似得越过四条腿逃出去,扛梯子组合就这样只剩下一个洛多维科还在原地瞅着椰子脑袋。猎人约拿觉得这场面更有意思,暂时把药剂的事抛在脑后,拧过脖子刚想看看是哪个倒霉蛋躺在床上,那边等候长凳上的火药桶就轰隆炸开一声响:“——里奇!你没长眼睛是吗?敢插老子队!”
洛多维科倒不畏惧他,抬起头来嬉皮笑脸地怼道:“怎么啦?这可是一楼,小斑鸠又不在这儿待着,没地下室那么多规矩,你装什么正经人哇,谁急谁先看呗?帕弗这腿闹不好得锯掉,不比你脑袋上的擦伤紧急?”他说着拿下巴指指床上那人,对方脸上狼狈得很,又是血污又是泥土,确实像颗在土里滚的椰子,只有一双眼睛很亮且警觉,每眨一下都显得格外突出。不过观其身量只有十六七岁,还是个少年,脸皮大概是有点薄,听了洛多维科和旁人的话就撑着身体想爬起来去排队,腿却不利索,难以着力,因此在床上蹭了半天也没什么用。猎人约拿留神看了眼,发现对方右腿上确实插了个东西,半截杆子已经折了,和肉没在一起,很难判断是什么玩意。不过伤口做了简单的应急处理,又有异物堵着,倒没流多少血,因此只显得狼狈,并未让人觉得伤情紧急。他正打算说两句公道话好挽回一下自己在医生面前的糟糕形象,一只腕部血管有疙疙瘩瘩瘤状凸起的手伸出来按在人高马大的火药桶肩膀上,没太用力,火药桶却老实巴交地缩了缩,露出身后鬓发斑白,胳膊上着夹板的老猎人来,这老猎人一团和气地笑道:“……杜克,别乱发脾气,让我和里奇聊聊。”
洛多维科·里奇听声音就认出了说话人,脸上笑容变淡,态度立刻端正许多,甚至斜叉着的那条腿都站直了,接口回答道:“我刚刚没看见您,不知道您也在这呢,弗拉索夫大爷。”他从椰子脑袋帕弗那儿两步挪开,转到说话人的正面去,略一低头:“您是讲道理的人,我全听您吩咐。”
事情到这地步原本就该完美解决了,可这会又有个不速之客闯进来——阿比西奥右手搂着个姑娘,左手拎着大半瓶子龙舌兰,满身酒气,和怀里那姑娘亲着嘴就转进来,好悬没一头撞到洛多维科。姑娘那亮闪闪缎面裙摆刮出来的风全扑到洛多维科腿上,让年轻人打了个激灵,忙挪远了点。看他们的移动路线,这难分难舍的两人本打算直接倒在等候长凳上,却因长凳上坐满了人而生生刹住势头。满头红发从鬓角处染上灰白,胡须像流浪老狗的背毛那样硬挺凌乱的老猎人阿比西奥单手把怀里的姑娘一扯就止住了对方往后倒的动作,身高腿长的丰满女性在他手心里像绢布做的娃娃一样轻巧。
杜克被这贴在眼前慷慨放送的浪荡场面骇地差点弹起来给阿比西奥下巴一拳,幸亏弗拉索夫搁在他肩膀上那只手还没放下去,火药桶屁股刚一离开凳子面,那只手就强行把他摁了回去。红头发老猎人转而把手放在姑娘屁股上摩挲着,拿醉眼荡秋千似得挨个瞅过在场的人,他老当益壮,喝酒喝的晕头转向,胯下的东西却精神不减,鼓鼓囊囊堆在那里,伤风败俗,有碍观瞻。那惊人的高大身躯站在原地轻微地左右摇摆,简直像坐落在海边,顶上涂着红漆的老钟塔,结构层岌岌可危,稍遇到点震动就会整个儿倒掉。
这老猎人在工会内部名声不好,虽还不到人人喊打的程度,但也是树敌甚多,可偏偏这人没什么自觉,向来高调行事,从不知收敛。弗拉索夫不喜欢他,但仍然略微向前探身,心平气和地招呼道:“阿比西奥,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红头发老猎人晃晃悠悠定睛看了看他,居然记得先问候了一句:“弗拉索夫,你来拆板子啊?”接着才一指帕弗躺着的那张铁架子床,咧嘴回道:“看看!这小崽子,我当儿子一样疼呢!今天干活时腿被捕猎吸血鬼的武器给搅合咯,听说洛多维科和帕拉提把他弄到这儿来了?我过来看看。”
躺在床上的帕弗原本没吭声,听到阿比西奥竟是专程来看望自己,那泥泞里亮闪闪的眼睛瞬间迸出希望来,他放开嗓子嚷了一声:“——阿比西奥,我腿疼!剧疼!”引得洛多维科·里奇饶有兴致地看他,怎么看怎么觉得那泥泞的椰子脑袋越来越像颗狗头。这小猎人自从阿比西奥进来后,眼珠子就直跟着酒气熏天的老猎人转悠,瞅着阿比西奥和妓女搂搂抱抱地挪近,简直连小狗尾巴都要竖起来。红头发老猎人顺势往伤者躺着的病床床头一歪,用手将捆缚病人用的皮带扒拉到一边,胳臂搭在交错的小钢柱上,把身体重心全压了过去,从正上方瞅着仰躺在床上的小猎人。那简陋的铁架子与其说是张床,不如说是个老旧镂空的框架,原本应该挂着白色床帏的地方只剩下空空的铁环,虽说还算是结实,但叫他一米九多的身躯一靠便吱嘎作响,两三个铁环颤巍巍往钢管另一头小幅度滑动。老猎人倒对这张床的质量很有信心,灌了口酒,笑容满面地冲着帕弗叨咕:“别慌,这庸医手艺不错,一会儿只要没把锯子给掏出来,就保你的腿没啥大事。”
老猎人阿比西奥说完这话,抬头冲坐在约拿对面的医生抛了个飞眼,他面相端正,五官轮廓优秀,上了年纪后脸上皱纹连着髭须显得更有男子气概,于是在十分的讨人嫌行为上平添了两分可爱,让人很难在听了好话后仍对他抱着全然恶意。斯塔夫罗金医生却在坐诊的这么些年里看了太多次阿比西奥的把戏,竟产生了免疫性,对老猎人的医闹行为望其项即知其背,十分明白阿比西奥滚刀肉的脾性,因此一句话都懒得多说,只是平实合礼地请他不要在诊室喝酒。老猎人却像条满脑袋坏水的杂毛流浪狗,认为不反对就是默认,默认就是允许,若是有人拦着它不让从前门进,它就绕道由后门走,越是不让吃的偏想尝尝,给它的它倒觉得缺斤少两,总之医生说了不算,凡事就得自己高兴。于是他挥了把手里的龙舌兰酒瓶子,慢条斯理地回道:“这可不是我喝的,您看看!这可是我特地给帕弗带来的——孩子多可怜哪,就应该喝得酩酊大醉睡过去,这不就能把什么腿疼都给忘了嘛。”说完还邀功请赏地冲医生眨巴眼睛,“大伙儿可都看见了啊,瞧我多为你操心哇,这不还想着法子给你省麻药嘛。”接着不给医生哪怕动一下眉毛的机会,他又紧跟着把脸转向床上的伤患,脑袋低垂下去,脖颈后边凸起的疙瘩像流浪狗的脊梁骨,试探一波底线接着翻肚皮的技术炉火纯青,猎人约拿坐的不近,耳朵还是清楚听见红头发老爷子就这么冲着小猎人大声指教:“除了喝酒又能怎么办呢?咱爷俩过了今天没明天的,嘿,干这一行的哪还能有别的指望哇?”
“喝啊!小子!喝啊!”
接着便抬手一拍姑娘屁股,像磨坊主催促母驴似得,那女人就着他的手灌了口酒,笑吟吟地扒拉着床架俯身就要去亲口喂椰子脑袋,骇得少年人直往后缩,动作激烈拖着了伤腿,登时嗷一嗓子喊出来,额头出了细密一层冷汗,脸色又红又白,看上去非常可怜。
斯塔夫罗金医生被患者这一嗓子喊触动神经,唇线往下压了些许,从问诊台后面站起来时竟看上去有点生气。阿比西奥打着滚折腾了半天他都只当作没看见,效果反倒不如帕弗凄凄惨惨喊一声疼。他身材高挑,站起来后令猎人约拿感到些许压迫,好在医生很快挪开,移动到铁架子病床前。现在那儿可谓是前后都竖着墙一样密不透风。小猎人帕弗蜷缩在硬床板上,前有狼后有虎,十足可怜。
“阿比西奥。”诊室的主人粗略看了眼病人,随后发话道,“要睡女人就出去,这里的床只给断手断脚的人躺,你要是实在想躺,我倒是可以临时帮你锯点东西下来。”
“嘿,你当我是来捣乱的吗?多让人伤心呐!”老猎人一动不动,甚至故意用胯下的一大包东西蹭了蹭床柱子,就怼在帕弗脑袋上面,“我可是来探望病人的,我还带了礼物呢?正大光明!”
于是医生的眼珠滑动一下,落到他怀里的姑娘身上,面无表情地问道:“好啊,亲爱的老猎人,你来探病,那么这位女士呢?”妓女被红头发老猎人在腰上拍了一下,立刻心领神会,依偎在老猎人胸口,顺着阿比西奥编造的理由接着往下胡扯,娇滴滴的长睫毛冲医生掀掀,业务娴熟无可指摘:“——医生,我也来看病呢。”老猎人对此大加赞赏,在女人细白的脖颈上落下一吻:“看看,人家也来看病呢。多优秀啊还相信医学,这不得夸一声女中豪杰是不是?怎么啦宝贝儿,快告诉医生你哪儿疼啊?”妓女扶着床头横向遮拦的杆子,从床架底下钻出上半身,把腰搁在床头横档上,另一手扯了下领口,一对雪白漂亮的圆润胸脯立刻从闪亮的缎子间跳出来,这女人就保持这种姿势笑吟吟道:“医生,我心口疼。”
猎人约拿见了这场面差点没从椅子上跳起来,只是理智上觉得应该在老猎人弗拉索夫面前保持一点可靠形象而强自镇定,但他生理上仍然没忍住对女中豪杰的大胆行径吹出声欣赏的口哨,恨不得把眼球丢出去贴在别人胸脯顶上,因此形象最终只是进行了一个寂寞的无效维护。
阿比西奥对他怀里的小美人顿时充满欣赏之情,赞叹之意溢于言表:“多可怜哪这娇滴滴的美人,这不得让医生好好给看看?那就这么着吧,我俩先插个队啊。”
火药桶杜克原本就和阿比西奥有私怨,看见他那满脑袋红头发就脑壳突突乱跳,全靠弗拉索夫摁着他,听到这话后可实在是一点也忍不住了,甩开弗拉索夫那只生着血管瘤的手就要站起来揍这放荡老猎人:“——阿比西奥,你他妈讲不讲道理!”他嗓门大,说话像炸雷,这一下把外面工会大厅里的猎人也吸引住了,嘈杂噪声骤小,有人探头进来看好戏,还要假模假式地问一句:“出什么事啦,医生,您需要帮忙吗?”杜克站在那,原本要伸手去抓阿比西奥,可老猎人弗拉索夫伸手拦在他腰间,若是他直接冲出去,对方准得被他带倒摔在地上,杜克遂不敢动弹。弗拉索夫眼神示意杜克留神看热闹的其他猎人,想提醒他不要当众和阿比西奥起冲突,这浪荡猎人虽然名声差劲,但论实力可是极不好惹的家伙,杜克莽撞地顶上去反倒会被教训,还是不要冲动,免得便宜其他人。
医生倒是早已习惯此类冲突,从帕弗腿上收回手来对看热闹的猎人说道:“没什么事。”接着他将脸转向杜克,温声柔语道:“您头被砸破了?坐下,我先为您处理。”
可年轻气盛的猎人梗着脖子,大血管凸出来,腮帮绷的死紧,后槽牙咬的嘎吱响,倔牛一样拧着性子不愿意低头,也不接医生的话,只是瞪着阿比西奥嬉皮笑脸的脑袋,听不进其他人说话,只想亲手把老猎人头颅拧下来。弗拉索夫只得也跟着站起来,和气地对斯塔夫罗金医生说道:“噢,那还是帕弗的腿比较紧急,让他先看吧,我们晚点再来。”接着单独向阿比西奥点了点头,费劲拿一只手将杜克生拉硬拽着拖走了。
探头进来的猎人又瞄了几眼屋里,只有洛多维科·里奇这么个乐子人冲他笑眯眯地招了招手,约拿眼睛黏在妓女身上,帕弗胆战心惊地盯着医生扯过皮革束缚带在他四肢上逐一固定,阿比西奥在饮酒,每个人都好像很有事做。弗拉索夫和杜克拉拉扯扯地路过他,上着夹板的老猎人不太高兴地瞄了眼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但一个字也没多说。见委实再没什么新鲜可看,他便跟着缩回了脑袋。
医生将束缚具依次固定在挂钩上,帕弗四肢便被拉伸开,像上了解剖台的小狗,把内脏最集中的柔软腹部暴露出来,小病人显然就是因为这理由才不想看医生,奈何让两个路过的热心同僚给发现了,一人搬胳膊一人架腿,容不得他选择就给他整个人丢上了刑台。这会儿帕弗满心害怕,胳膊也哆嗦,腿也哆嗦,皮带撞着铁环嘎嘎作响,刚还因为阿比西奥到来而欢腾的小狗尾巴瑟缩在两腿间,医生回头去拣选合适的工具,那背影动一下他就跟着一激灵。阿比西奥见状又不满意起来,明摆着要替手底下这孩子壮壮胆,什么庸医害人不浅,既不敬老也不爱幼,收费昂贵态度屌差云云,涛涛不绝于耳。医生对他的插科打诨早好几年就已经耳朵起了茧子,听了阿比西奥越说越起劲的胡言乱语后反手竟然抄起了锯子,在帕弗腿上比划了一下,吓得小狗脑袋变回了椰子脑袋,连带着面孔上那对闪亮的眼睛都啪一声熄灭了光彩,汪汪直叫,一个劲央求阿比西奥替自己向医生说两句好话,让他别锯了自己的腿。老猎人咂巴咂巴嘴唇,不太当回事,但还是宽慰帕弗道:“嘿,他吓唬你玩呢你也信,傻孩子真好欺负,这不就让庸医抓着你的把柄啦,一会儿上下嘴皮子一碰就给你翻倍收费你信不信?也就是我才好心在这儿帮你盯着咯!”
洛多维科原本正跟个红毛松鼠似得窸窸窣窣在玻璃立柜边上翻找药瓶子,听了老猎人这翻倍离谱的振振有词登时噗嗤一声乐出来,被医生扭头刮了一眼支棱着的小耳朵,看上去面无表情,不怒自威,这年轻人马上举起双手说:“——我没啥大事,就是手臂上划拉了两口子,再不处理就得好了!几位有大伤大患的先忙着,我自己上个药就行。”说罢他就放下双手,溜达到另一个斗柜跟前,自己轻车熟路地在里面淘换起来。猎人约拿坐在原地尚未挪窝,眼睛还盯着阿比西奥怀里妓女那摇摇晃晃的雪白胸脯,听了洛多维科的话猛地回神,嘴上问道:“洛多维科!帮我找找柜子里有药没有啊!”
洛多维科·里奇明知故问:“您要什么药哇?我可不敢替医生乱开处方。”
约拿知道他拿自己取乐,也不太介意,费劲把目光收回来冲他笑笑:“你还能不知道?别拿我寻开心啦,小道消息你可是一清二楚。医生是工会的医生,平等地关心每个猎人,怎么真的忍心看我为难呢?你说是不是。”
医生没回答,只是哐啷一下把手里的锯子丢进床尾收纳用的空铁皮桶里,动作之粗暴看的帕弗直打哆嗦,仿佛他扔的是自己的大腿骨。接着他言简意赅下了指令,请阿比西奥怀里的妓女立刻离开诊室,毫无怜香惜玉的绅士情怀,话语里甚至也没什么不满的感情,反而令人觉得不可不执行。妓女更擅长察言观色,立刻收敛了笑容,上下打量起医生来,阿比西奥却还在唧唧歪歪,指责医生道:“怎么连这样的大美人都要赶出去!有没有点儿男人的基本素养啊?哟喂我说庸医,你该不会真的硬不起来吧?都说性无能的人比较暴力,像你这样成天只知道拿锯子锯人的家伙问题大了去了!”老猎人看上去痛心地十分认真,“你呀你,每天这么死气沉沉就是因为下面那玩意儿不干活,知道吗?”洛多维科·里奇没想到留下来还能见识到这种精彩纷呈的发言,听得连装样子找药都忘了,傻站在斗柜前面,攥着一只养了蚂蝗的玻璃瓶,恨不得把耳朵支棱成兔子,阿比西奥震撼人心的发言却还在继续,“你看看,为了治你这毛病我多操心啊?吃饭睡觉都不香了,你还不知道感恩?赶紧叫声阿比西奥医生来听听?”
医生听了这话终于抬起眼皮瞄了瞄阿比西奥,挤出个温柔似水的笑容来,只可惜皮在笑而肉没动,一双绿眼睛依旧暗沉无光,否则倒还算得上有几分重彩油画的意思:“——亲爱的阿比西奥,我最最亲爱的老猎人,请您把欠的医药费补上,然后马上和您的娇柔美人一起滚出去。”
阿比西奥闻言点了点头,从善如流地放开怀里那漂亮姑娘,冲对方摆摆手:“听到没有,我们好医生叫你滚出去。这是哪儿啊?这是医生给人看病的地方,你在这待着干嘛,能有你什么事,惹得医生不高兴,还不快出去?”妓女脸上笑容彻底消失,本想一巴掌扇在老猎人脸上,但畏惧于对方腰间挎着的枪斧和那高大个头,又想起对方能够单手把自己拎起来四处转悠,最终只是翻了个不痛不痒的白眼,拧身昂着头离开。约拿见状登时站起来叫唤道:“——洛多维科,你找到药没有啊?”
洛多维科方才继续在斗柜里翻腾了一下,从贴着标签的瓶瓶罐罐间翻出来一瓶没贴标签的东西,直接越过桌子丢进约拿怀里,这急色猎人抬腿就要去追那亮眼的缎面裙摆。谁料才迈了一步,阿比西奥反而呵斥道:“看看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回事,你还白拿我们好医生药不成?要给钱的知不知道!”
约拿遭了指责却不生气,咧嘴一笑便丢了钱到问诊台桌面上,他便得以顺利经过阿比西奥身边,这老头子还冲着他乐:“哟,好小伙子品味不错,下次跟我出去狩猎怎么样?”猎人听了这话笑容却淡下去,瞟了眼还躺在床上听天由命的帕弗,连连摇头:“那我可消受不起,不过上帕斯卡街区狩猎姑娘时您倒可以带着我,老爷子您品味好着呢,我信您。”这时他已到了门帘边上,身体一矮就掀开门帘钻了出去,追他这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雪肤心上人去了。
阿比西奥注意观察了医生几秒钟,见对方只低着头利落清理帕弗腿上受伤处的布料和血污,似乎已经没兴趣跟他纠缠上一个话题。这才整个人放松地歇下来,从床头晃悠悠地走到刚刚弗拉索夫和杜克坐着的地方,两腿一伸就整个人歪在等候长凳上,大摇大摆地把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由于身量太高,长凳几乎躺不下这么个人,但他还是奇迹般地把自己安置好了,惬意地撑着脑袋絮叨:“杜克这臭小子人还是这么轴,当年他还在我手底下干活儿的时候就不听人劝,那脑袋瓜子跟个石头一样又臭又硬,老子说了不让他往前冲,还非要往前冲,你看他那左边眼珠子就这么丢的!量他也成不了大事,我撂下他就走啦!嘿,现在跟着弗拉索夫干活儿啦?要我说,也就这没脾气的老窝囊能忍受他。”
洛多维科忍不住好奇问道:“您也领杜克干过活儿啊?”
阿比西奥冲他啪嗒一眨眼,怡然自得:“你还跟着你那老爷子的时候我带过他,脑瓜不行,尽知道莽!不过我看你小子鬼主意倒是多,怎么样啊洛多维科,要不要跟我一起干一笔。”
洛多维科还没回答,那边帕弗突然就嚷嚷了一声,没头没尾地反而把医生吓了一跳,原本打算下刀的手硬生生刹住,绿眼睛转到患者面上来回扫着。小猎人嗫嚅着嘴唇,喊过一嗓子后被医生一盯又成了个怂包,他读不出医生的情绪,时常觉得对方像个精致的假人,认为对方治病时也不是真的关心病人,又不巧见过医生如何把猎物大卸八块,因此实在对这医生怕得要命。刚刚听了阿比西奥夸奖洛多维科便感觉嫉妒,脑子还没想明白就先嚷了出来,这时才意识到洛多维科几乎是医生看着长大的,他这话要是惹了医生,事情似乎更加麻烦。小猎人又害怕又着急,慌得一个劲拿眼睛往老猎人那瞟。阿比西奥一躺下就把大半瓶龙舌兰喝的见了底,这会儿醉眼蒙眬,却依然奇妙地知道什么时候该给手下人找回面子,顿时劲头十足地冲着医生喊道:“哟庸医你下手可得轻着点,这可是我当儿子一样疼的宝贝蛋儿,当年他哥哥跟着我的时候,那可真算是个好苗子,这么多年就他哥哥哈弗最聪明,那股子劲儿啊——你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你要干什么,最好的猎狗都比不上!好小子……好小子……可惜啪一下就折了,该死的吸血鬼把在场的人全给撕成碎片……只有老子成功跑啦,在外面转了大半夜,天亮了回头去想给他收尸,在地上七零八碎的肉块里翻了半天,但是那小子连根毛都没让我找着……”
他没说完,因帕弗突然提高声音问道:“什么?阿比西奥,你告诉我哥哥是你亲手收的尸啊!”
阿比西奥猛地顿住,酒意朦胧的脑子里突然有一根冰锥插了进来,冻得他一下子醒了八分,整个人从躺着的状态弹坐起来。他想解释,但是巧舌灌了铅,被酒精蚀毒得一动也不能动。危险的沉默顺着钟摆晃动开始蔓延,秒针每走一格都在大肆嘲讽老猎人阴沟里翻车的窘迫。
帕弗到底遗传了他哥哥的脑子,并非是个不可救药的傻东西,他马上把眼神转向在场的另外两个人——先是号称八卦小王子的洛多维科·里奇,结果毫不意外发现对方一脸茫然。不要紧,洛多维科过于年轻,虽然比他大上一茬,但究竟和阿比西奥的过去没什么交集。老猎人虽满口胡言乱语,可到底本性狡猾,不会让随便什么人抓到把柄。接着他又把目光落回到医生身上,他和阿比西奥是十年的老相识,帕弗直觉里认为对方肯定知道些什么——但他刚把嘴张了条缝,医生抬手就把根裹着厚厚棉布的树枝塞进了他嘴里,紧跟着便是一刀戳进皮肉。他确实技艺高超,腿上那异物原本是个枪头,倒钩上挂着一圈血肉,医生只是在周边摸索了一番便精准地给全数切掉,快地帕弗都没反应过来,而多余的皮肉一点也没碰着。问题出在对方一声招呼也没打,不使用麻药就直接下刀子生剜,令帕弗疼的整张脸扭做一团,脑子里电光石火间成型的那些推理一下子就全散了。只有疼,钻心蚀骨的疼,满头满脑前胸后背顿时全在往外冒冷汗,呼啦啦浸透了衣服。那短树枝原本防止他咬断自己的舌头,同时不巧也堵住了发声的渠道,便让帕弗只能呜呜乱叫,眼泪和着剧痛一起决堤般地往喉咙里倒灌。
即使没法出什么过激惨叫,帕弗四肢被束缚的情况下剧烈挣动还是使铁架子床哐啷啷响得骇人,诊室没有锁门,只一个门帘隔开大厅,自然是没有什么太好的隔音效果,猎人们因职业特殊性,对异常动静非常敏感,诊室外面慢慢地鸦雀无声。更多人探头进来观察情况,一眼就瞅见斯塔夫罗金医生把带着肉沫的那半截枪头丢进床头的木桶里,木桶本身够沉,当下稳得很,倒是没什么晃荡,只是发出咚一声闷响。医生背对众人,沉默着清理帕弗血淋淋的大腿,他们便看向洛多维科,见他背着手站在斗柜跟前,这时眼睛咕噜乱转,但一声也没吭,于是判断大概是医生心情不太好,随后阿比西奥又跳起来护崽,嚷嚷斯塔夫罗金纯粹是个狠心庸医,不麻醉便敢下刀子,生剜患者全为了自己高兴。
“——不给钱了!”老猎人中气十足地总结,叉着腰态度理直气壮。医生这才有点反应,毫不客气地回怼道:“臭老狗,你欠我的诊费一两次麻醉药可填补不上,劝你最好还是不要受伤,否则下次你躺在这儿,也是生剜。”
阿比西奥极不服气,反过来质疑:“上上次的钱不是才给了嘛!这次怎么能生挖枪头呢?!给孩子打晕再挖能花你多少力气!我呸!黑心庸医!”
洛多维科·里奇这时完全恢复过来,笑嘻嘻地帮腔道:“哎——我说老爷子,这可是您的不对啦?干嘛找我们好医生麻烦哇,不是您自己说过的嘛,欠钱也不能欠医生的哇。”
猎人们恍然大悟,噢,原来是阿比西奥又在医生底线上大鹏展翅,那没事了,这些个脑袋纷纷缩回去,唯恐自己被迁怒,下次躺在床上时也被连坐摁着无麻手术。阿比西奥见糊弄不过去,顿时喜笑颜开地伸胳膊勾搭住医生肩膀,仗着自己身材高大把对方拎起来箍在怀里摇晃:“瞧洛多维科说的,好像我占您便宜似的——我是那种人嘛!好医生,诊费您找帕弗要去,我就是来探病的,您看咱俩这么多年的关系了,您怎么还问我要钱呢,多奇怪呐!亲爱的好医生,您跟我喝一杯酒,咱就把这事翻篇了。”
兹米亚·伊万诺维奇·斯塔夫罗金医生扒开阿比西奥揽在自己肩上的手,并不搭理他,只是向他的患者俯下身去,飞快地包扎伤口。洛多维科·里奇在旁边瞅着,手臂上划拉的那两口子果然已经快没了,这年轻猎人纯粹是找藉口混在诊室里看了一出好戏,这会儿心满意足,积极主动过来帮忙,手里拎着个嗅盐瓶子兴致勃勃地问道:“医生!现在要给帕弗弄醒吗?”
医生瞅了一眼这看戏看得兴奋不已,满脸红光的青年,眼神里只有一种长期习惯于此类混乱场面导致的超脱平静,凭良心阻止了洛多维科叫醒帕弗的想法:“不用,等他醒了再喝点鸦片酒。”
阿比西奥立刻提出抗议:“你还有鸦片酒呢?干吗不给我啊?我替你喂他。”
“那就全让你给喝了。”医生这会儿面前没有三四个猎人来回吵吵,也没有莫名其妙的缎面裙子姑娘抛媚眼,情绪直线稳定,说话语气都逐渐变得温柔可亲,“您的弗拉索夫还要回来拆夹板,杜克像他养的狗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建议您现在转身出去溜达更好,否则今晚就得享受无麻手术服务。”阿比西奥冲他眨眨眼睛,这会儿解读能力倒是超凡脱俗,眼珠子骨碌一转就飞了个吻出去:“哦,你怕那杜克找我寻仇?原来你这么关心我啊,好医生!以后我保证少叫你几句庸医。”
他那飞吻飘出去砸在绿眼睛医生不解风情的铁脑瓜上,立时烟消云散,还得了一句夹枪带棒的讽刺:“是啊,亲爱的老猎人,您在这儿总惹得我担惊受怕,尤其打起来会特别妨碍我做生意。”阿比西奥倒也不介意,向来只听自己爱听的部份,于是显得挺快活,这就站起来扯一扯衣领走出去,一边在大厅里溜达,一边拿鼻腔哼唱着拦路打劫的强盗歌谣,兴致上来便作势冲路过的矮个子小猎人虚虚一咬,把对方吓得拔腿就跑。他那荒唐歌声还未消失,医生就转向洛多维科·里奇:“我这里没有壮阳药物,您把什么东西给了猎人约拿?”
洛多维科正拿手指提留着帕弗的头发丝搓着玩,听了这话便欢快地回答:“那当然是泻药哇!”
他仗着与医生相熟多年,受其宠爱,因此回答起来清脆有力,十分自信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果然猜的不错,医生只是过问一句,对约拿的艳遇会不会被毁一点追究的兴趣也没有,紧跟着就嘱咐洛多维科去帮自己跑腿,要他去老地方找个夜莺猎人过来。洛多维科·里奇出门后时钟还没走上半圈,弗拉索夫就被杜克催着来了。杜克那脑袋其实只是叫砖石砸破,委实不是什么大问题,皮肉伤而已,清洗后包扎便好。从医生清理伤口直到将绷带缠好并剪断的整个过程里,杜克一直盯着病床上的帕弗看,剪刀咔嚓绞了最后一截,杜克憋了一路,这时唐突蹦出一句话来:“您还是不要与阿比西奥走得太近,医生,他看上去仗义有趣,胸膛里装的全是石头,会在狩猎中利用你,抛弃你。你与他走的近,就会变成他的垫脚石,情况失控时保命的手段,最后跟这小子的哥哥一样丢了命。”
医生扶着年轻猎人下巴将他的脑袋从帕弗那方向转过来,力道不重,却让杜克觉得不能违逆。接着又用手指托着轻轻把他的下巴抬起来,每个指尖都像结了霜的蜘蛛腿一样冷。杜克像牲畜一般受着医生查验,本能认为若是回避对方的注视便是一种怯懦,于是他拧着脖子直视斯塔夫罗金医生的面孔,进而顺利望进对方双眼。这是少见的,医生的眼神总是合乎礼节又漠然地落在他人鼻梁中心,甚少叫人直视。于是杜克第一次从那双幽暗无光的绿色眸子里看见自己的倒影,像透过翠色深潭反射出画面。他那捆着绷带的脸被既懊恼又惋惜的遗恨情绪一圈圈拧紧,像头眼睁睁看着同伴被厨师砍断脖子的公牛。当杜克意识到这点后,医生眸子里倒映出来的复杂面容上立刻揉进些被震慑与惊诧的情绪,使猎人不敢再看,最终还是怯懦地移开目光。
“好了,好了,您的问题已经解决。”医生仿佛对他的情绪无所察觉,亦对警告置若罔闻,只用标志性的温哑嗓音宣布治疗结束,杜克的好意提醒像往潭水里丢了一枚硬币,层叠波纹平息后就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反而是弗拉索夫和气地回应他:“你搞错了,小子。你受伤是因为把阿比西奥当做父亲看待,你信任他,因此才会上当——医生与你不同,并不信任阿比西奥,你的经验与他并无作用。”
“阿比西奥既没家人,也没朋友,他是刀口舔血滚过来的那一辈老人,旧相识不是死于狩猎,就是死于采血导致的各种后遗症,现在过一天是一天罢了,你和他这样的人谈高尚精神未尝不是种傲慢,要是看不过眼,离他远些就好。”杜克耳朵里听了这话,心里觉得有几份道理,脸上的表情却只显露出不服气,引得弗拉索夫笑骂一声,正想继续教训他,兹米亚·伊万诺维奇·斯塔夫罗金医生却抬手拍了拍杜克没受伤的那半边脑袋,手掌抚在对方短而粗硬的头发上,像安抚躁狂的公牛。这不明不白的抚摸令杜克整个人愣在当场,连抬杠都一时给忘了,他连忙又抬起眼睛去瞅医生,疑心只消那么一会儿对视,自己所有的拧巴情绪在医生眼里就被拆了个干净,犹如赤身裸体大笑大闹。可医生似乎只是随手摸摸,像牧人摸一把路过的牲畜,这时已经放了手去和弗拉索夫交谈,并且也不再看他:“您说话的口吻像名教师,过去是否从事这类工作?”
手腕生着血管瘤的老猎人原本正活动刚拆夹板的胳膊,听了这话便和气地冲医生笑笑:“您猜的对,十五年前我当过几天老师,不过赶上了疫病大流行,学生一届也没带出来就转而干了这行当。倒是不巧,染上了爱教育人的毛病,这么多年了也没拗过来。要是我刚刚的话冒犯了您,还请您原谅我。”他确实受过教育,这么说完后礼仪完备地顺手抬了抬帽檐以示歉意,医生本也不在乎,便略略点头回礼,嘱咐道:“胳膊有其他问题再来工会一楼找我,倘若我不在一楼的诊室,那便是在地下室。”
这当下天色已完全昏暗,弗拉索夫与杜克两位离开后,诊室里便只剩医生与躺在床上昏睡的帕弗。工会大厅到了夜晚便人群寥落,大部分人都出门开工去了,只少部分人留在厅里交谈,饮酒,研究交易板上的内容。收拾残局的夜莺猎人就快来了,斯塔夫罗金医生看了眼老座钟,上紧发条,接着打开玻璃柜,从里面挑出一瓶子鸦片红酒,斟出一杯来放回去,空着的那只手顺便抄起一方瓶子白兰地。他端着镇痛用的红酒悄无声息飘到病床边,由于两只手都拿着东西,就伸腿踢了一脚铁制床腿:“别装睡,起来把这杯喝了。”
帕弗咕噜一下睁开眼睛,先瞟了一眼医生,对方的面孔在昏暗诊室里逐渐模糊,盯得久了甚至爬出黑斑来,还是那么令他不自在,不过现在可没有阿比西奥为他撑腰,于是小猎人坐起来老实巴交喝了那杯镇痛药酒,动作中明明扯到了腿上的伤口,却没有像白天那样大呼小叫,看来并非无法忍受痛苦的脆弱之人。
医生忙了一天,这会儿多一个字也懒得说,帕弗等着医生就白天的事对他兴师问罪,他还记挂着阿比西奥欠了医生钱,心里也并非不愿意为其承担债务。他是尊敬和深爱这老猎人的,对方的花言巧语总是令他深信不疑,即使有时察觉事情不太对劲,也不愿意深究。可苦恼的是对方却总拿他当个毛头小子,一只软骨头的狗崽,除了听命做事便只会摇着尾巴打转。高兴了就摸两下,不高兴就一脚踹开去,从不与他谈论心里话,只是夸耀自己的光辉事迹。
阿比西奥对他糊弄了事,哪里知道帕弗成长过程中抽开的不止个子——狗崽转圈,摇尾,讨他欢心,心里却主意套着主意,决心摞着决心,只觉得自己抱着世上最伟大的感情,像勇者一样将其投射到老猎人身上。
但帕弗等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生。医生走来走去,有条不紊地点亮灯芯,挂好玻璃灯罩,擦去地面和桌上的血渍,依次为各种器械消毒,最后从角落里翻出拐杖靠在他床头,跪下来检查他腿上的绷带,确认他的病人按照既定程序被治疗,并且也会按照既定程序康复。这红头发医生将身躯矮下去后倒是不再可怕,也许是少了身高这么个令人感到压迫的理由,令帕弗又增长勇气,想继续打听白天那关于兄长哈弗的话题。但医生做完了手头上的事,只拿绿眼睛凉冰冰地在他脸上滚了一圈,没漏出什么特殊情绪来,却压住了帕弗的话头,也许是暖色灯光较为暧昧,小猎人竟幻觉般倒错地认为对方几乎温言软语地说话:“你在这躺一晚上,阿比西奥欠我的诊费,既然他不愿意付,就由你来出。你要是拿不出现钱,就替我干两周活,自己打算。”
随后他接过帕弗喝干的酒杯,把它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就在这当儿,一楼诊室的后门处传来一阵响动,一名腰间挂着熏香提灯的猎人探身进来,吓了小猎人一跳。他身后敞开的门外停一辆载着棺材的破板车,由一匹瘦骨嶙峋的黑马拖着。牲畜发灰的眼睛呆望着后门处刚点燃不久的玻璃灯罩,拿尾巴左右驱赶恼人蝇虫。医生背过身对着帕弗,用空着的右手和来者简单握了握,言简意赅道:“晚上好,艾德蒙阁下。没有家人朋友,照老规矩办,钱放在胸口了。”那猎人松开手便略一抬帽檐,眼角全是笑纹,看来惯于做出此类表情。等他利落地走进屋子里,行走时带动气流,一股子奇怪熏香溢散,弄得帕弗鼻腔发痒,只想打喷嚏,又觉得不太礼貌,因此只好强行憋着。令他不舒服的不止是这些气味,提灯猎人背后所代表的不详寓意也让小猎人胃里酸液翻涌。他本就觉得斯塔夫罗金医生像个没感情的怪物,白天遭了一番粗暴对待,晚上又看见医生与这些颂唱死亡歌谣的夜莺熟稔,到底忍不住猜测自己会被打包论斤卖出去。在他的小狗脑袋转动明白之前,先摸了几把自己的胸口,确认上面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放,于是略微安心,觉得这两个形迹可疑的家伙所谈及的可怜人不是自己,最终,他犹豫再三还是没拧过好奇心,哆嗦着问道:“医生,您什么时候和‘夜莺’也有生意往来啦?!”
医生整个人却停顿住,这流畅的精致手工艺品卡了壳,像既定的轨道上横亘了异物,诊室里一时只有破钟摆咔嗒响着,随后一切又冰消雪解,他寡淡地回答小猎人:“亲爱的,并非所有来这里的人都有幸能被治愈,难道尸体和你们身上掉的那些肉都得我自己吃了?”
艾德蒙乐了,探头来想看一眼究竟是什么样的傻瓜宝贝蛋能让医生说出这种话,他那兀鹫般凉冰冰且不怀好意的眼神令小猎人喉头发紧,觉得自己的所有胳膊腿儿正在对方心里待价而沽。
帕弗虽脑袋里全是疑问,但身体还有对危险的感应能力,因此不敢动,也不敢说话。
“您别吓唬他。”斯塔夫罗金医生抱着最后一丁点保护病人的职业道德开口道,“这孩子付不起诊费就得替我干活,您说不定这两周都得和他打照面,还是友好点吧,夜莺。”
那夜莺笑道:“怎么可能有人付不起您的诊费呢?您对待工会猎人们已经足够好说话啦。”接着他又脱帽,慢悠悠揶揄道,“不过这是您的请求,医生,考虑到这点——我们总是乐意为好客户分忧。”语毕,他便闪身钻进屏风后面,帕弗听见通往地下室的活动板门被拉起,那夜莺轻车熟路地顺着梯子爬下去,不一会儿,下头传来重物被拖拽的啪沙声,以及裹尸布窸窣的响动。夜莺哼唱起歌谣,声音隐隐约约从地下室那狭小洞口里冒出来,用不了一会儿,涂抹尸体用的香膏那特殊气味强烈地挥发出来,和艾德蒙腰上的提灯熏香混合在一起,变得愈发刺鼻。地下室的倒霉蛋应当是昨夜或者今晨才断了气,在冰冷的地下待了不多久,还很新鲜,没发出腐臭,室内只充满着这种不吉利的芬芳。
帕弗虽然已经猎杀了几次吸血鬼,但那些怪物死后都会化作灰烬,他鲜少真正接触尸体,习惯了血腥气,却没习惯防腐的香膏,这些算得上芬芳的气味令他心理上难受得要命。他一扭头想跟屋子里唯一的活物说几句话,竟看见医生拎着一方瓶子白兰地打算离开,但他无论如何也不想被和夜莺猎人单独留在一起,便伸着脖子问道:“这么晚了,您上哪儿去啊?!”
医生却并不搭理他,只一语不发地出了门。
他穿过猎人工会厅堂,幽灵一样流淌过稀落的人类影子,沿着被马车轮胎碾压到坑洼不平的砖路往前走。先左转进了小巷,两个孩子赤着脚踢几只小羊蹄子,在一起玩跳房子游戏。他一语不发地越过他们,再往左转,是几个穿脏裙子的女人倚着门框削一筐土豆,互相讲荤段子,数落她们的男人,时不时哄堂大笑。他一直走到巷子尽头,接着穿过新的巷子,越过木板隔断的水沟和破席子遮挡的门户,路过黎黑苦力,脂粉流莺和破烂乞丐,在杳无人烟处登上一座已废弃数十年的城中哨塔。
阿比西奥半拉身子跨在坍塌的石质哨塔护栏上,看着晃晃悠悠,岌岌可危,马上就会掉下去,不过他倒是出人意料地像卧在垃圾堆上的狗王那样怡然自得,还在那荒腔走板地唱着歌。
“——呼呜别回头!
呼呜野兽在狂吼!
呼呜躲过之后——
别在原地逗留!”
兹米亚·伊万诺维奇·斯塔夫罗金走上前去,拍掉肩膀蹭着的蜘蛛网,看见老猎人手里握着穷苦人家私酿的烈酒瓶子,脚下横七竖八丢了一地的酒瓶,有新有旧,但无一例外全都是空的。
他沉默地将手上那方瓶子白兰地打开,将其塞进阿比西奥手里,这老猎人醉眼蒙眬地扭过头来,不知道还认不认得出人,只伸手一捞就把自己挂在了医生肩膀上,没骨头的醉鬼硬把对方坠地弯下腰来,最后只能顺势坐在他身边还未坍塌干净的护栏上。
老猎人兴致高昂地接着唱道:
“——假如你落入他手中
就把你榨成灯油!
在提灯里燃烧没有尽头——”
他举起白兰地酒瓶猛灌一口,接着一皱眉:“庸医!舍不得给大爷我喝鸦片酒!”
医生平平淡淡地回答:“爱喝不喝。”
他任由老猎人胡闹,只转脸往哨塔正对的城内方向看。纳塔城曾经繁华,夜晚时城中剧院,流动马戏团和妓院的灯火一起点亮,彻夜不息,胜过星星。而今剩城中某一片区块依然张灯结彩,大量建筑物中只有衰败光点摇动。点着红灯的是暗娼,点着白灯的是人家,那些在塔楼和肋拱之间游移的蓝色灯火却不只是生人的痕迹,亦可以是吊挂死者身上逸散出磷光。
纳塔城瑟缩了,凋零了,变成千疮百孔的核桃仁,空有精巧的尖顶石质建筑和木头雕花,厚重大门不是丢了就是腐朽,高耸厅堂内放满染病者使用的床铺,一张接着一张,挤挤挨挨,像城市患了荀麻疹——剧烈地发病,最后全部变成烂肉。
流脓,淌疮,蛀成空壳。
阿比西奥不唱了,呆呆地握着酒瓶子。烈风呼啸,吹得他鬓发来回倒卧,浸透了寒意的狂风刮过两个人,连连倒灌入哨塔,每个破烂洞口都尖锐地响。接着好似一场重复发作的疯病,某种间歇性精神失常症状,这老猎人醉到了尽头,开始讲述郁结在胸口最深处的句子,像把陈年老痰咳喘出来,每个字都是秘密,因此布满有毒物质:“——该死的吸血鬼,老子真当哈弗是儿子,等到了天亮回头去想给他收收尸,结果在地上七零八碎的肉块里翻了半天,那小子连根毛都没让我找着……他妈的,我告诉你,他就是被活生生剁成三百来块老子都认得——这都找不着……庸医,哈弗那小子怕是变成吸血鬼啦!”
阿比西奥混沌地说道,接着响亮地吸鼻子:“哈弗帕弗兄弟俩个顶个的全是蠢驴!哥哥是他妈的一根筋,弟弟也是他妈的一根筋!脑袋该灵光的时候不灵光,不该灵光的时候见他娘的鬼好使!”
接着他把酒瓶口子往医生脸上一怼,移转过来的目光也挂着剧毒,只叫医生也喝,若是对方不顺从,他便扑上去咬断对方的喉咙,辛辣狠戾,嘴里还骂道:“他妈的,老子砧板上滚了几十年下来,半拉朋友没捞着,最后只能冲你个鳏夫发牢骚。你他妈的明明是个半路出家的医生,命怎么反倒硬的跟块石头一样!”
“哈弗死了,伊利娜死了,马尔坎和姆拉都死了,你怎么还活着。”
他接着说出许多名字,许多种死法,恶毒便徘徊在他嗓子眼里,从喉咙口能看到嫉妒的眼睛和滴涎水的牙,这些名字变成恶灵,黏着在老猎人肺叶之间,只有巨量酒精和一个沉默的药引子才能使主人将其咳出,和着血与眼泪腐蚀喉管。
医生被他强灌了一口酒,绿眼睛仍合规矩且尊重地落在阿比西奥鼻梁上,目之所见处堆满恼怒造成的褶皱。老猎人眼睛里为他的‘儿女们’含着泪水,愤怒亦沸腾其中,眼睛在黑夜里像两颗燃烧的融化铁球,要把医生脸上活生生灼个窟窿出来。但受着这怒火洗礼的医生却像壁炉里冷掉的残渣,熔铁倒进去也只是落在黑暗的洞里,无法点燃这一堆绝对安全的死灰。
绿眼睛医生伸手将这颗着火的头颅按在自己腹中,每根手指都像结霜的蛛腿,安抚言语犹如在梦境间游荡。
又是尖锐的狂风,又是嘲讽地吹哨,夜幕里的纳塔城内有人开了枪,冷火就在巷道里一闪,像纸烟火花被掐灭在手心里。
这一切都只是在黑夜里发生的情景,到了第二天,冷火,枪弹,泪水,愤怒的火花和剧毒咳喘又全都消弭。
哨塔只是废弃的哨塔,狂风也只是普通的狂风。
今日的纳塔城也没有新鲜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