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与奥斯顿的条漫一同食用!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52508/
————————
“——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几匹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黑马车碌碌地驶过林间道。车窗外耸着栎木幢幢的黑影,但晚风扯碎了厚重的积云,月光从狭缝里洒落,像薄的银纱,笼住长枝上挂的叶芽。
马车厢很宽敞,古老血族整襟而坐,耳鬓插着簇吊儿郎当尾巴似的杂草;同行那嗜血非贴近挤他坐着,塌背弓腰,只管鼓嘴、不停嘟囔,胳膊囫囵着添乱。
【——鲁道夫也时常坐在这个位置。】奥斯顿想,接住托马推落的诗集。
旅程通常开始于一次拜访:风景总魅惑着把路线拐偏,因而时常不能确定终点。马蹄轻快,整个四季都耗在车厢里,鲁道夫晃着腿坐在他身边,弯起紫晶似的眸子对他笑。
爸爸。那孩子说:你瞧,阳光很暖。
坐直,別晃,你在小看春天的风。他这样回答:系好扣子,小心感冒。
【但……不可能是鲁道夫。】他的子嗣规矩一向很好,也从不用担心感冒。奥斯顿睁开眼睛,拍掉托马按住膝盖的手,对方顺势躺倒在他腿上,正喋喋不休。
“——给他把油全灌进去,我说:'嘿,点灯吧!'然后嘭——”
他抿紧嘴唇,“你这餐桌礼仪真棒。”
“天呐,您夸奖我!”
“我在讽刺你。不准装傻,起来。”但疯狗装作没听到,嬉皮笑脸地赖在他腿上:“起来,托马。別对着我傻笑。”
【——鲁道夫爱笑,但他的眼瞳是很沉的绿色。】鲁道夫不曾叫他父亲,多诺万也只喊他叔叔。没人记得阳光的味道。那孩子是谁?小身影被时间涤得模糊,言语也散碎了,真实被欲念裹挟着湮没在尘埃里。【梦早就该醒了。再烈的阳光也照不透湖底的死寂,总是漆黑一片……】
"——得搬块粗砾石砸到湖面上!“
奥斯顿拇指按住眉心,思绪被托马口中那石头砸得粉碎。“你在说什么?”
“铃兰内湖!湖,我亲爱的。”疯狗正说到兴头上, 扯着他张牙舞爪:”嗙喳!湖面全砸碎啦,月亮光摔到水底去,我跳下去捞……"
“真是个疯子。”
“水底下可热闹,裂齿鳗嘬血,悖鳞鲨只咬屁股肉!鬣鳄肚皮像薄脆饼,能撕开也咬得碎,血肠子卷着碎骨头和铃兰花。”
“……真庆幸铃兰湖不在我的路线上。”
“天哪,您说的对!”托马从奥斯顿腿上弹起来,捧住他两颊,眼珠子像被引燃了,灼成两块儿滚烫的祖母绿:“我们去铃兰湖!”
“我们去菲尼克斯堡。放开,疯狗。”
托马把脸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
“回图里帕诺堡。”
又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对吧?”
奥斯顿明亮的金发在他眼睛里灿动,像在绿宝石底流转的金沙。
“……好吧,铃兰内湖,也许。”
疯狗立刻绽开个笑容,嘴巴直咧到眼角,脸瞬间放得老大;然后是尖骨头猛撞硬骨骼,剧烈的烧炙感,像有团火爆燃在左下颌。
好一会儿,奥斯顿才意识到不是灼烧:是尖锐的痛。托马一嘴利牙咬在他颌骨上,出人意料的剧痛,犬齿豁开了皮肉,血正往下淌。古老血族瞪着指尖湿润的殷红,困惑——继而是耻辱,焦躁啸叫着攻击后脑;暴怒在胸腔里炸裂,像活吞了颗太阳,把一腔子冰结百年的冷血全烧沸了。
“托-马。”奥斯顿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么-敢!
“是?我亲爱的。”疯狗笑着呲出白牙,齿尖儿上挂着血珠,贪婪地圈起舌头,把体液舔进嘴里:“嘿……是甜的!”
黑马车呼啸过野山林,窗帘猛地闭紧;血之链狂躁舞动,一团模糊血肉被丢到车后,骨碌碌滚远。
奥斯顿一把扯下鬓上插的小草束,指尖掐碎了毛茸穗。该碾烂,撕碎,一把火烧成草木灰!杂种,该死的狗尾巴草!!
“徜徉,游荡!湖和深林啊,枯枝子绊住草,”那嗜血已经追上来了,紧跟着车屁股,合瞎编的调子满嘴乱唱;他跳起来羊皮靴咚咚咚几步攀上马车顶,歌声就跟着盘旋在头顶上:“——双峰-顶着-樱桃,还有-郁金-香!!”
“给我等着,疯狗。”
奥斯顿攥紧手指。尘埃和湖底暂放到一边,下颌上那伤口灼痛,他满脑子想着地牢:铁链,鲜血和剔骨刀。草尾巴碎了,可细茎杆儿仍在他掌心里晃悠,翘得老高。
他不会承认:那草汁液味道是嫩的。闻起来像春天。
————————
*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本篇是奥斯顿长条的关联故事,调戏贵妇专场!十八画的超级好看,尖叫!
真的很不会写谈恋爱,希望不涩口【对手指】
——————
这个故事从头说起的话,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雷涅的家人都还活着的时候。很久以前他和他的家人朋友都生活在一个闭塞的小村庄里,连头上到底是什么人在管着这里也不太清楚,城里的新鲜事儿传到这里要花上好几年。大部分人的全部人生就是在这里出生劳作结婚生子,到过的最远的地方是镇集,因此坚信着城市是完全用瓷器砖砌成的,昂贵又易碎,去城里的话一定要万分小心。去过城里的老人则会讲一些离奇的见闻,比如城里的人饲养全身都用黄金打造的假鸟,喂给它宝石它就会动弹,就跟真的鸟一样,但唱得比真鸟好听多了。
当然后来雷涅知道了,城市也不过是这个样子,更没有人饲养什么黄金做的鸟。但那个时候他已经没心思关心这种细枝末节,又或者这种细枝末节总是猝不及防地戳痛他:城里的小作坊里有售卖黄铜做的机械鸟,身上镶嵌着花花绿绿的彩色碎玻璃,拧了发条就会摇头晃脑地发出鸟鸣似的音乐声,多看那么一眼店主就会凑上来拼命推销,好像身边没有这小东西是个重大缺憾似的。由于多看了它一眼,雷涅被迫从店主这里知道了这小鸟的全名是“首席夜莺”。
雷涅张了张嘴欲言又止,迈开的步子停了停,终于还是忍不住说:“夜莺哪里是长这样的?”
“这样好看啊,唱得和夜莺一样嘛。”
“夜莺的叫声也不是这样啊。夜莺叫声……”
他说了一半,忽然觉得自己在浪费口舌,不再理会店主,大步离开了。谁在乎夜莺到底是怎么叫的?也没有人在乎这小鸟是黄铜还是黄金,身上是宝石还是碎玻璃。这就是雷涅讨厌这些细枝末节的原因,总是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拖慢他,扯痛他,浪费他一心一意复仇的时间。
总而言之,这最早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不管是城市,金色的机械鸟,还是在故事里歌声婉转优美到让人落泪的夜莺——都不过就是那样。城市也不过是石头砖头建起来的,夜莺的叫声也不过就和别的鸟差得不远,根本不是什么叮叮咚咚的音乐。他反倒不明白为什么在书本故事里夜莺是种特别的鸟,他努力回想,大约是在他的师父给露缇娅念的书里的故事。他在猎人行当的师父露西娅女士——现在是露西娅嬷嬷了——在因伤退出猎人这行后变得越发慈祥,后来加入教会当起了照顾圣女的嬷嬷;因此雷涅在猎杀血族时救下小女孩露缇娅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她托付露西娅师父。这大概也是好些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小女孩露露还没有被选作圣女,耳朵还能听得见,可以听露西娅嬷嬷念念书里的故事。“……它是国王的花园里最珍贵的宝物,所有人都被它的歌声感动,连国王听过它歌唱后也落下眼泪,乞求它住在宫殿里为他唱歌……”
雷涅一定是碰巧在那里,听到露西娅嬷嬷给小女孩念的这个故事。他想起上次在小作坊里的事,感到更加困惑:“夜莺到底有什么特别的?那种鸟,长得也普通,叫声又细又亮……”
露缇娅露出了一些雷涅比较熟悉、经常在他因为看不懂哪个单词而发生误解的场合会看到的表情,那种无奈中带了一丝被煞了风景表情。她们大约说了些“故事的重点不是真不真实,而是这故事想表达的是什么”之类的话,雷涅记不太清了,倒是记得露西娅师父那罕见的、微妙的笑,她几乎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倒希望你别见到‘夜莺’。”
故事到底为什么是围绕着“夜莺”展开的?雷涅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或者说是这原因曾经有人向他提起过,但他没有放在心上,以至于现在需要这个答案时怎样也想不起来。他只好继续往前回想,在那个已经非常遥远,他决意不再回去的村庄里,他还是个普通农民的时候,夜莺在他们那里是种常见的鸟,叫声还算好听,但总喜欢在夜里唱歌,有时会让他觉得吵闹。在那种村庄里天黑了就该睡觉了,爱在夜里吵闹的动物都不太受欢迎。离开村庄之后他就没再听到过,也许是无心去听了。他还记得躺在床上,外面树丛里声音细而清亮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唱着歌,而他的妻子在他身边发出缓慢悠长的熟睡后的呼吸声。
从他人的角度来说,那也是不值一提的事,和城市、机械鸟、故事里的夜莺一样,雷涅的故事也不过如此。十年前的这天,他从邻镇的集市回家,天光已经大亮了,村子里却很安静;他闻到一点血腥味,觉得有些不安,于是加快了回家的步伐,然后他看到自己的妻子,自己所有家人都被吸干了血,随意地扔在地上,早就死去多时了。他不太愿意去回想当时的心情,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富裕,很闭塞的村庄里,对“血族”或“吸血鬼”这个词都不太熟悉,那就好像一颗听说过名字的星星,突然从夜空掉下来砸中了他的房子一样,让他感到陌生又荒诞。但是当他选择向那些吸血鬼复仇,去加入了猎人工会,到过了那些大城市之后,他又发现他的故事也没那么特别——就和真正的夜莺一样,实际上是种很普通的鸟。有那么多人和他有差不多的经历,失去了差不多数量的亲人朋友,还选择了差不多道路。
好像他的全部都不值一提,拥有过的和失去的都没有什么意义,他即将在这里,一个荒凉野地里死去也是微不足道的事。
不过他还是没有想起关于夜莺的,一些非常紧要的事情。可能是因为他太痛了,疼痛让思维变得混乱。他受过很多次伤,他的师父尽力训练过他,但他前半生只是个农夫,也不去结交猎人伙伴,所以对受伤已经习以为常,所幸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搞丢什么身体部件。他感觉到也许这一次他真的要死了,他失去太多血,被他追杀的吸血鬼已经逃走,这条路线不会有普通人经过,他也没有给别的猎人留标记。
血还在从他身体里离开,疼痛却没有消失,好像血管里的血都被疼痛替换了。他觉得手脚冷得已经没有知觉。他到底忘记了关于夜莺的什么事呢?“国王即将死去了,因此他陷入癫狂,在幻觉里看到死神带着他做过的所有好事坏事来质询他,他疯狂地大喊驱赶那些幻觉,仆从都不敢接近他,都只想等着他咽气。这时候从窗外传来了美妙的歌声,那夜莺回来了,为它的国王唱起最后一首歌。国王安静下来,在那歌声里落下最后的泪水,陷入永久的安眠。“他想起那个故事的结局,然后他好像突然要想起来了,但是头痛欲裂,不能去仔细思考和回想。他就要死了,脑子里有太多东西,来不及一一去想。
他听到奇怪的歌声——在他想起夜莺的结局的时候——不怎么好听,听不出调子的歌,他身上浓郁的血腥味里混进了一丝丝礼拜堂里熏香的气味,昏沉视野里隐隐透来怪异的蓝色光芒。有人把手伸到他颈侧探了探他的脉搏,然后擦掉了他脸上的污渍和血迹。
雷涅终于想起来了,那件紧要的、他忘记的关于“夜莺”的事。这些年他心无旁骛地战斗,满脑子都只有复仇和猎杀,心里给自己定好的结局就是死在猎杀血族的战斗里,毫不在乎自己的身后事,于是自然而然就淡忘了这件事。人们要么避讳死亡,要么是看不上那些人的行径,仅有的和他有交集的猎人也不会特意提起那群特殊的猎人,那群不再参加战斗,转而专门为猎人收尸,发死人财的“夜莺猎人”。而他一旦想起来了,那些细枝末节就一涌而出:他想起露西娅师父有个旧识就是这样的“夜莺猎人”,那老猎人身上正是有这样怪异的混合着尸臭血腥的香味。他听到收尸人用夜莺当名称时感到困惑极了,于是问了出来:夜莺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他的脸被那个夜莺猎人擦干净了,那猎人把灯凑近照他的脸,于是雷涅也睁开眼,看到一张熟悉的脸、熟悉的眼睛,正是露西娅师父的那个旧识老猎人。老猎人被诡谲的蓝色灯光照得怪异恐怖,比起夜莺倒更叫人想起那种抢夺腐肉的鬣狗。他笑了起来,说道:“是你啊?放心吧,你不会死的。”
“噢,”他又说道,“费用露西娅已经付过啦。”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