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接下去要说什么。”
电脑屏幕里的男人看上去四十五岁上下,只露出上半身,活脱是样下一秒就能上宣传。总而言之,因为那个占据了整个脸部正中央的厚鼻子,让他五官的其余部分都变得无关紧要起来,散发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质。楚琨玉有些畏惧,低声嗯了一下。
“你自己说,我已经讲累了。”
“那一题不应该丢分,明明能拿满分的,拿不到就有问题,”楚琨玉低声说,话语里一样听不出来任何气愤或者委屈,反倒像是小小年纪就开始做汇报,“粗心只不过是借口,粗心就是不会和不熟练,我保证下次不犯了。”
“好,你怎么保证?你上次也这么说过。”
茫然包围了男孩。他知道如何用好“保证”这个词语,不管对方是爸爸,还是潘,他都深知在这个年纪说出的“保证”来,都是决心大于意义,表态大于结果,但究竟要怎么证明自己的保证是确实有后果的,他从来没有想过。七岁时的保证就是一罐塞在墙角的黄沙,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灭火,现在爸爸还想要他说些什么?
“你心里是不是觉得,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所以就算不能保持第一也没事?”
对面的声音从扬声器里传出来时有些失真,变得更高,更锐利一些。但换句话说,楚琨玉也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他工作繁忙,平常都不与自己同住,哪怕楚琨玉病重住院时,都只能一个星期才见到他一次。他原本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样的?楚琨玉意识到自己盯着电脑上方的黑框走神,立刻透过屏幕盯着父亲,干巴巴否认道,“我没……”
他有,当然有。他从来没有从父亲这里得到过半点体恤,好像他生来带着疾病就已经低人一等,令人难堪,于是不得不在本该达到的程度上再上一层,才好弥补他亏欠的这部分。因为他的出生,母亲旧疾复发,如今跟父亲分居,常年在国外疗养,也因为他作为这家庭中的一部分,不允许失败,必须仰望着那几个他平日里也同样见不到的哥哥,而如何健康活下去反倒成了他最不需要考虑的事情。“所有人都在想办法,你也做不了什么”,连胡克都是这么说的,他平时见到胡克的次数都远远多过自己的爸爸,所以爸爸也总说,“你只需要把所有精力放在学校上面”,别的都不重要。除了体育类的科目以外,楚琨玉样样拔尖,但这些都还不够。父亲总说出自这个家庭的人天生就该是个领导者,就该有鼓动人心,凝聚群体,站在金字塔顶端的能力。如果他们个个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做到,凭什么他楚琨玉就不行?要是这个问题真的成立,他自己都想知道答案。但楚琨玉还有更关心的问题:为什么在其他的模范作文,甚至也包括他自己的作文里,每当其他小孩生病时,爸爸妈妈总是温柔地熬红了眼睛,守了一夜又一夜,而他却没有这样的爸妈?
“……那你怎么会松懈成这样?你身体现在好点了吧,下次手术之前,你们学校的十校联考你还是要去的,我们看看你的市排名是不是真跟你自以为的水平一样。”
“我已经很努力了,没松懈,”楚琨玉争道,“换做其他人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上次考试我的总分超了年级第二名十几分,老师都说……”
“这你就满足了?老师当然都喜欢哄你,那些都不是真正想为你好的人,别给我翘尾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才小学,十几分的差距在以后什么都不算。差距这种东西,只有绝对拉开到不可能反超才有意义。”
楚琨玉无言点点头,视频框的后方层层垒叠了好几张模拟试卷与竞赛题库,这些谜题和父亲的威严一样都是没有尽头的。他想,还有更糟糕的事情——很快,在十校联考后就是学校的公开日了。爸爸很早之前就说他想去,毕竟这也是线上授课普及之后难得的机会。
“爸,开放日你会去嘛?”
“去啊,我都打好招呼了,你最近身体也还行,”他的表情没有松动,反倒有些奇怪,“没什么问题吧?”
“没,就听说很多家长都不去……”
“我去了对你也好吧。你最近一直提到的,你一个好朋友?我也好去给人家打个招呼。”
楚琨玉偷偷地深吸了一口气,平复胸口钝钝的沉闷,听见父亲又在那头说,先前从联合国给他们班级寄了明信片,收件人写了他的名字。现在没什么人还花高昂的邮资寄纸质明信片了,楚琨玉很想告诉他这种做法只会让自己在班级里更加难堪,惹人注目,但却说不出口。爸爸认为好的东西,总归是好的东西,就跟家里雇的那些家庭教师们与胡克,也都是他觉得对楚琨玉最好的东西一样。
他垂下视线,这会儿忍不住想,如果未来的第二次移植手术也以失败告终会怎么样?“爸……我最近觉得特别累。”
“想偷懒了?”
“不是……就是我已经很用功了,我同学都没这样天天只能呆在家里做题或者上其他培训课,我也想……”
“你跟其他人不一样,你光之前生病住院那么久,动个手术休息老半天,落下多少你自己心里没数吗?好不容易现在追回来了,你就想去疯玩?你一点追求都没吗?”
但是动手术不是我的错,生病也不是我的错,想要永远成为第一也不是我的错。楚琨玉张了张口,觉得眼眶很热,不要第一也可以,我只想和潘一样自由,能撒腿出去玩,平时只要听故事,去那个天知道有没有的地铁站底下和一些奇怪的人鬼混,再跟胡克说说那些愚蠢的“平行世界”就能获得夸奖。
眼见楚琨玉移开视线,神思游移,男人此刻真的动了怒,“楚琨玉,你觉得家里费老大劲,付出那么多治你的病是为了什么?当个废物,当个普通人吗?你从这个家出去,就不能给我丢脸,还是说你觉得自己就很蠢,连这些要求都做不到?你承认吗?你干脆承认,从此之后我也不管你那么多了,你现在就从这家里滚出去,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就高兴了是吧?”
要真的承认了会怎么样?楚琨玉大气不敢出,我就是很笨,要拼尽全力才能做到现在这样的程度,如果活不到长大,这些事情又能怎样呢?这话对父亲是说不出口的,并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他更恐惧的是,如果他在这里承认:是的,我就是没那么聪明,我太累了,做不到。接下去呢?爸爸会不会彻底对他失望,放弃他,让他自生自灭?他会让潘接替自己的身份吗?如果他真的——真的想这么做,有什么困难的?潘无论是长相还是任何生物认证信息都和自己一模一样,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已经病愈的自己,换个名字继续生活……
他想起胡克有一次无心跟他的同僚提起自己,说要不是潘留着长辫子,有时候他都搞不清楚在地下室外面逛来逛去的人到底是楚琨玉还是潘了,这着实刺痛了偷听的男孩。他什么时候要被人和潘放在一起比较?就凭那个痴呆的克隆人?以至于楚琨玉一时间也对胡克产生了轻微的怨言,潘明明只需要躺在床上就能履行他的使命了,为什么胡克要教会他那么多?
一个可怕的念头钻进楚琨玉的头脑里:如果这不是胡克的决定,而是爸爸的要求呢?如果潘不仅仅是个器官供体……而是“楚琨玉”的备用品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楚琨玉嗫喏道,“对不起,我不会放松的。”
潘的长辫是唯一与他不一样的地方。每次想到那条细细的、恼人的黑辫,他就嫉妒得发狂。胡克叔叔之前说过,这是种迷信的习俗,主要是祈求小孩能平安长大,一般来说,过了六周岁之后还会举办仪式,不过因为那个是潘,所以只留了长辫,没办仪式,只希望能到器官移植之前都一切顺利。潘确实遂了他们的愿望,明明出生得晚,看上去却和自己差不多大,又因身体健康,到处乱蹦时半点都看不出来是个实验体。楚琨玉总会忍不住想,如果当年,长大之前就拥有这条长辫的人是自己的话,他会不会也能健健康康地,和其他所有同龄人一样成长至今呢?如果他也从出生开始蓄起长发,也许如今他根本不需要潘的存在,不会害怕医院里无穷无尽的日子,不会恐惧父亲的期望,不会因为缺席学校太久而遭到漠视……
他低下头,在胡克叔叔面前,眼泪是示弱的表现,正因为他不叫委屈,不怪罪潘,所以才能获得胡克的同情与宽容;在爸爸面前,眼泪同样是示弱的表现,比任何正面的顶撞都要糟糕一百倍。古怪的是,他能在想要哭的时候哭出声,却无法在不想哭的时候忍受哭泣的冲动。楚琨玉紧咬着嘴唇,试图将泪水憋回眼眶中,这时候他就看见胡克匆匆忙忙从门口进来。他这几天似乎是和其他叔叔对换了工作,所以连他呆在这里的时间都变少了,大概下面换了其他陌生人照顾潘。不知为何,知道这一点让楚琨玉觉得宽慰不少。
“再说大声点,有点决心啊!”
“我不会放松的,下周考试我一定还能拿第一。”
楚琨玉假装不再介怀,对着父亲微笑道。可掩藏在袖子里的双手却攥得很紧。如果他现在是倒数第一,是最叫人头痛的学生,最顽皮的捣蛋鬼,是不是只要考一次及格分,爸爸就谢天谢地,会夸他是个好孩子了?
“这才像话,”男人欣慰道,“这才像是我的儿子。”
你唯一的小儿子。楚琨玉在内心补充道:只有我才能达到你的要求,其他人,包括和我一模一样的克隆人都做不到和我一样的事情。他这样想着,平静地关闭了视频对话。
“铁箱”就像是为潘量身定制的,够他在里面坐下,但又没法站起来,脚底板刚刚好贴在对面的铁壁上。他从外面接过胡克递进去的面包和袋装牛奶,一天三餐,皆是简餐。铁箱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几条整齐的缝隙开在正前方。胡克强行将潘塞进铁箱时,潘大喊大叫,拳打脚踢,被关进去后又朝外冲,再被胡克拎住手腕扔回去,扯得两人精疲力竭,直到最后潘先没了力气,扒着那几条缝看到胡克离开。
缝隙里透出这个世界所有的光芒,将潘的视界也划分成四行——虚拟的阳光,投影的树叶,摸不到的金毛犬,不会湿手的小溪。可他已经知道在那个也需要充电的平行世界里,阳光是更加变幻莫测的,更重要的是,阳光不仅仅是光而已,也包含了光之中的许多东西:升腾的细小雾气,口中呼出来的蒲公英,浮在空中的尘埃。他也能碰见树叶,摸到猎犬,走在真正的苏州河畔。他知道这里和那里不一样,他在这个世界长大,但是如今,两边也都变得同样弥足珍贵。
开始时他挣扎得太剧烈,外头又没有任何声音回应他,不久之后就觉得头晕恶心,很快倚着墙壁在黑暗中昏睡过去。这一觉其实没有睡很久,但潘却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是他擅长做的那种梦。他又回到那个过去常常梦见的雪国,周围白花花一片,到处都是星期六身体检查时的大盒子,一个接着一个,像是在试探究竟哪个盒子更适合装下他。旁边还有人,但不知道是不是胡克。除了胡克以外还能有谁呢?在他去往那个世界之前,只有他们相依为命。他扶着墙从放满箱子的房间里走出去,沿着笔直的走廊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尽头,又看见那个雕像一般的身影,远远地,高大地站在他面前,这次雕像比之前梦里的模样都要清晰了,保持着一动不动的模样低头看着自己。潘的手脚都跟绑了石头似的沉,在一整片阴影里,他什么都看不清,只觉得它大得像怪物,看不清脸,周身却没有任何敌意,也不像是要害他。它就那样矗立着,突兀,但又似乎在表明它确实生来就该出现在那里,任何怀疑它,质问它的人都是侵入者。
“……爱姆潘。”潘说。
从两个多月前他就开始频频梦见这一幕,但没有后续,也从没见过那怪物真正的模样。潘只知道它比自己所知道的任何人都庞大,几乎像是画片上的妖怪。他惊醒时仍在铁箱里,金毛猎犬在外面汪汪直叫,潘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只能通过送来的面包数量判断吃了几顿饭。从缝隙里丢出去的塑料包装纸已经有六七张,潘浑浑噩噩,在黑暗里醒了睡,睡了又醒,那个梦并没有跟连续剧一样发展下去,而是不断停留在那个世界,那个时间里,反反复复,甚至比起梦境,都更像是潘真正经历过的回忆。
他试着透过缝隙大喊大叫,但外头不再有人答应他,无论他说的是这个世界的语言,还是另外那个世界的语言,外面的人都不搭理他,有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发出大笑声。这声音不是潘所熟悉的声线,那时他惊恐地意识到,看守着他的人已经不是胡克船长了——可那个陌生人又是谁?这世界上还有第三个人吗?还是船长从别的地方又找来了别人,因为他已经对潘不报希望了?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他们和这里又是什么关系?
潘愈发感到害怕。说到底那天船长为什么提早回来等他了?是楚琨玉又一次出卖了他了吗,但他不能确定,在短短这点时间里,楚琨玉就反悔了?他苦思冥想,没有答案,除非当面诘问,不然潘也没有其他的办法知道真相。但更让他害怕,更让他想要回避的问题是,徘还会来找他吗?那天的秘密基地中空无一人,他甚至感到了像第一次去到那儿时的彷徨与失落。他不愿意失去徘,那她们是怎么想的呢?难道真像楚琨玉说的那样,她们其实根本不把自己当一回事?
潘轻轻推了一把铁箱,箱门没有上锁,但也需要大力气才能推开,足够惊动外头看守的人。潘不敢再造次,想着就算现在徘来了,精灵恐怕也会被胡克囚禁在油灯里。现在关住他的正是船长的“宝塔”,这是比“门神”更令人畏惧的东西,他根本不可能绕开那个人独自逃跑。黑暗中,恐惧抓住了潘,男孩的心跳越来越快,连手都开始颤抖。他拼命地深呼吸,祈愿道:希望有人能来帮帮我!船长先前说有人在外面帮助他打开门,不管“指纹锁”是什么,好像他确实不相信光凭潘一个人就能顺利通过。他说得有道理,在雪国的梦、船长的耳朵长出蒲公英到消失、以及遇见徘他们之前,他从来没有从这里出去过——
就是从那天开始,他身边的一切都变得复杂了。徘还能来帮帮他吗?就像从铜头那里救下他一样,再一次从“宝塔”里救他出去?
如果不是徘的话,谁知道是不是在平行世界的那一头,真有一个人始终不断地向他伸出援手,就像最开始他想找到船长,赶跑耳朵里的怪东西那样。他不愿意再继续呆在铁箱里了,他想找到楚琨玉,想从这里出去,想去秘密基地,想去哪怕他打翻可乐,掀翻贤余,偷走娲的橡皮泥也不会被画皮关进柜子里的地方,他想向船长证明,自己完全可以适应那个平行世界,也绝对不会引起侵略战争,他虽然只是个男孩,但早早就够格成为一个星际航家了——
潘摇摇晃晃,试图在铁箱里曲起身:我想要从这里出去。
登时大象的长鸣尖锐地响起,这鸣声既长,又悲凉,让铁箱外的男人浑身一机灵,跳了起来,“我操,这什么声?!”紧接着是更多的兽吼,就好像真的有看不见的人在帮助他,他们都听见了,还有鲸鱼喷出水柱的声音,藏獒攻击前的低吼声,老虎的咆哮,羚羊迁徙时由远及近的蹄声,几乎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喇叭,都将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召唤到他们身边来,这声音隆隆作响,交织在一起,越来越集中,隔着铁板潘都能感觉到好像连地面都震动了起来。他立刻精神一振,双手扒拉着缝隙,只见那个男人骂骂咧咧地四处打转,拍打扬声器,可都没有任何作用,最后他走到“门神”的面前,伸出手——
他打开了穿梭装置,在门合拢之前就消失在走道的尽头。
就是现在!!!成败在此一举,这闹剧一定是神秘人在帮助他,这时候只要他再努力一把,就有机会突破船长的“宝塔”!潘用尽浑身的力气,双脚抵着铁箱的门,双手撑地,背靠铁箱的门板,使劲朝外连蹬几下——铁箱箱门被他大力挣开,哐当一声砸在地上,潘顺势滚倒在地,两眼一睁,只见“门神”就要关上,想到先前溜出去的那次,眼疾手快拿起手边的玩具就丢向门缝,刚刚好好横卡在半当中,他气都不敢出,身一缩一侧,堪堪穿过门神,再一抬头,眼前漂浮在半空中的正是徘。
这就是路上普通人看不见的妖精,胡克一无所知的汀克贝尔,她一言不发,小小的双手散发着明亮的光芒,周身有无数动物的声音,都好像在替潘加油助威。泪水涌上潘的眼眶,他什么都没来得及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赶紧爬起来拍拍袖子,朝着向上的楼梯,同徘一起跑了出去。
进入后半夜,南京东路地铁站的人流量显然降低了不少,胡克尾随潘,穿过地铁站旁的一条小路,瞧他一副驾轻就熟的模样,闷头就朝地下钻。上次从林牧诊所出来时,他就发现潘的定位在这个地铁站附近,但第一次单独到这儿之后,他简直一头雾水:地铁站能有什么?现在可好,就算及时发现潘的再次出逃并亲自跟着他第二次光顾,胡克也完全搞不清楚这儿到底有什么稀奇的。那男孩身体里缺少身份芯片,没有法定监护人也没有扣款账户,到了地铁站里究竟能做什么?
那次失败的追踪也令他想起诊所里林牧一言不发的怒容。胡克肯定这绝对代表了一种表态,一种肯定,但正由于林牧什么都没说,因此留给他的空间也大都是臆测。林牧是怎么把人留在这社会的“山之阴”中的?拳击场和酒吧倒也是个不错的地下室,自成一个生态体系,要在那里护下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也不是什么难搞的事情。他亲自留在那儿会不会也跟那个胚胎有关?
将潘关在铁箱中确实是他一时失态的冲动之举,但除此之外,他也不知道该拿潘怎么办才好了。潘是见不得光的实验体,是长大之前就会永远留在永无的男孩,面对潘的出逃,胡克至少能从他藏不住事的脸上确定那并不是因为他提前知晓了自己命运的真相,可如果不是为了未来,他还能为了什么而逃?外头又到底有谁在帮他——难道是这个秘密项目被什么人追踪到尾巴了?
他能想象,这一切如果暴露了,别说是委托人和恩师林牧,他自己首先就会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而楚琨玉的病也有极大可能无法根治,名利双失可谓是最糟糕的结局。在摸清楚潘究竟跑出去见了谁,对方又究竟掌握了哪些信息之前,他绝对不能被其他人发现潘身上的异常。这两天他花了更多时间在研究所里,一边复查潘的身体状况,思考潘未来的计划,以及是否能提前从潘身上取出肾脏,同时将信得过的项目同事派去地下室监控潘,美名其曰要收集幼儿对幽闭环境的反应数据,谁知道那蠢货被设备故障引走,结果让潘居然再次溜了出去,为了不被别人发现端倪,胡克还不得不赶在同事返回地下室前将他差开。
但有一点,胡克是百思不得其解:这次也就算了,看得出来是同事缺乏经验,没等门完全关上,他也不能说自己没犯过这种错误。可楚宅的扬声器设备故障也未免太蹊跷,和近两个月前的宅内大规模停电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关联。潘的身体检查显示他的发育水平在额外注射的生长激素作用下确实超乎寻常的六岁儿童,但也不至于是次次都能强行绕过电子锁,直接推开门的大力士。若不是有披着光学迷彩服,无法被摄像头捕捉到的隐身人在暗地里协助他,胡克想不到任何潘能多次出去的理由,但这种只存在于故事中的超级英雄X真的存在吗?难道潘溜出去想见的,就是那个神秘人X?
胡克保持着离潘二三十米的距离,一路尾随着潘进入站内,看着他娴熟地逃票,等在稀稀拉拉没什么人的站台上,紧接着上了一辆二号线空车。那列车显然不是正常通到下一站的列车,胡克皱着眉头,在潘往右数两个安全门以外的地方也上了车,只听车厢内广播说:本次列车为回库车,请全体乘客下车……他险些以为潘上错了车,正想往下跳,脸贴着栏杆就瞟见那小孩躲进了座位底下。
难不成他要上的就是回库车?胡克一愣,还真就在这车上?他从小到大坐地铁就还从没明知故犯去搭回库车,这车会到哪里,潘又要去见谁,乘务员难道不会把他赶下去的?还是说,潘要来见的人是乘务员?就在胡克犹豫要不要前去喊住潘时,有人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
糟糕,乘务员来了!
胡克猛地一回头,脑中飞快地转过一百个借口,脸上摆出微笑,正寻思是不是要摆出潘监护人的身份,却见后方穿着制服的青年咧嘴一笑,“……幸会啊!”然后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现场是要迅速收拾的。一见胡克被打晕,装作乘务员的画皮立刻垮下脸,三步并作两步朝前跨过车厢,把潘从座位底下拎了出来,第一句话就气冲冲地怪道,“……你怎么跑来了?!等等,别说……别跟我讲是贤余他们又去捞你了……”
“是我要来!不怪徘!”潘上前一步就嚷道,“可为什么开普腾胡克……”
“他在跟踪你!”画皮头痛得不行。先前人脸识别警报再次响起时,小队才知道胡克又出现在了地铁站附近,再一瞧监控,发现原来是潘带着条烦人的尾巴。于是她被迫在十分钟内偷来制服,伪装成地勤组主管让原本值班的乘务员回去,完成掉包后成功在回库车上伏击了胡克,寻思接下去到底是从他口中把更多项目内容逼供出来,还是找个法子捏住他的把柄让他替这边做点事。
谁知道潘丝毫不领情,一探头看见晕倒的胡克,画皮又在揉手,就惊叫道,“你打了开普腾胡克!”他一脸难以置信,说不上来是对画皮瞬间起了敬畏之心,还是更加生气一点,“坏画皮!”
“啊?!”可现在根本不是吵架的时候,要是在地铁上莫名其妙有个晕过去的成年人,还呆到明天早上才被人发现,就有可能被真正的工作人员调看监控录像,画皮可不想把精力花在处理这些节外生枝的事情上。更何况今晚还是娲行动的时间!她满头大汗,把胡克朝还没开的车厢外面拖,“小屁孩别叭叭了,先得找个地方把人搁着。”
升降梯倒是就在不远的地方,直接通到地铁的另外一侧出口,只不过平常都没什么人会用。画皮刷了乘务员的员工卡,在贤余的帮助下把男人也塞进电梯里,朝地铁站外运,一路上潘还在嚷嚷这不对,船长会受伤的,倒是半点都没像在考虑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
“坏画皮!坏画皮!”
末了画皮将昏迷的男人留在电线杆边上,远远看上去活像一个喝醉的中年男人抱着栏杆呕吐到昏迷,就算有路人经过也不容易引起警觉。听着潘的大声嚷嚷,画皮这下怒从心头起,她转过身来看着潘,满脸忍到极限的样子,“你还真什么都不懂,只知道护着他啊!”
此刻,早早来到地面的娲从他们身后的阴影里钻出,这也是娲第一次以真实的模样出现在潘面前——人身蛇尾,高过画皮,男孩被这猝不及防的景象吓到,忍不住惊呼出声:“……你!”但这高高的模样又莫名让潘觉得比从前更熟悉,就好像他在哪见过似的。
娲淡淡瞥了他一眼,“我原本就是这样。”然后转向画皮,“出事了?你没过来,我就先过去给人腾出位置了。”
画皮又气又无奈,指向潘和不远处的胡克,“他们不知道怎么来了。”
娲立刻猜到是徘在帮助潘——虽然徘从来没说,但她们多少都隐约知道每次潘都能顺利跑出来,一定是徘也动了什么手脚。她的视线越过画皮,直视着上方的徘,可还没等到徘开口说话,就听潘冲到画皮的面前,“为什么要打他?船长是我的船长,你们是我的好朋友,不可以打架!”
画皮笑了,她弯下腰注视着潘,反倒令一米八的身高更具有压迫感。徘一个闪身挡在他们中间,不顾贤余在后方拍打鱼鳍的暗示,也顾不上娲锐利的目光,固执说,“不要,画皮。”
画皮伸手拍拍耳机,“……我听到了。”
一见画皮沉默,潘更觉得自己占了理,是画皮做了坏事,就要道歉,还要惩罚,他扑向画皮,一手抓住画皮衣摆,嚷嚷道,“你要给船长道歉,做了坏事就要道歉!”
“啊呀潘,我可没有做坏事啊,这都是为了你好。”
潘眨眨眼,“你打了船长怎么就为我好了?”
画皮仍在微笑,笑得眯起眼睛,但她又重新站直,好像终于忍耐到了极限。她喘着气,看着男孩小小的发旋,像一个即将能倒转过来将他吞没的漩涡,“……潘,你知道吗?你这样,等到哪天人家把你卖了你还给人数钱吧。”
所有人都注视着潘,紧张地,担忧地,但同时也觉得似乎有一块石头终于落地,尘埃落定,未来的岔口在画皮的话语中打开。潘确实早晚都必须知道这一点,无非是谁去开口,在什么时候开口的事。她们都以为画皮会动怒,甚至会搞砸她自己之前说好的计划,但画皮确实及时收了手,不再说话。此刻发出声音的却是徘。
“……潘,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没有你想的那样毫不相干。在这里,你和其他普通人都不一样。”
他们都以为,甚至是理所当然地默许——先前的徘早就被画皮说服,阻止画皮也是以防她失控,谁知徘是自己想成为那个开口说出真相的一方,也不知她是担心其他人的话语都会伤害潘,还是笃定只有“汀克贝尔”的话能让潘听进去,难怪她非要在今夜把潘带回来。连娲在这一刻都忘却了一旁草丛里被挖去脚后跟,痛至昏迷的老汉了,直勾勾地盯着徘。
“喂!”画皮警告道,她瞧见徘在半空中的身影迅速闪灭了一个瞬息,像颤抖。徘在耳机里说,我就要去找他,他们把他关在铁箱里,就像关着一只兔子,这可不对。旁边潘听见徘的话愣了下,接着问,“那也可以啊。你们也都不是普通人吧,永无乡里出去的,都不是温蒂她们那样的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人,娲是特别的娲,我也……”
“别说了阿潘。”贤余打断道,它还想说这样反倒会让徘更较真,在不恰当的眼下把不恰当的真相全都抖出来,现在可真他妈的不是时候,但就算换它去说它也懒得说。倒在草丛里的那人身上还缠绕着娲的味道,此时远比她回收蒲公英,捏造青目牛时更凶险,它之前怎么没发现呢?娲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还有那本她保护周全的书籍,无不散发着与灵器或狂百完全迥异的气息,但又非变形虫那样不可沟通的无主之物,现在她要转化的那个人正无意识地发出阵阵呻吟,又一次拽回了她的注意力。
“差点把你忘了,”她伸出手来,覆在那人血肉模糊的脚部上方,“不在这本书里,但我想想,另一本上怎么说的……嗯,江汉有貙人,能化为虎。”
人化为虎的传说可不少见,人虎传算得上是其中传得最广的怪谈,说是起于一僧戏披虎皮于山径间,但她却另有心仪的博物志,眼下这则更佳。贤余刚松了口气,想这下潘的事情能往后挪挪了,可徘却赶在画皮前面,再一次口齿清晰地强调道,“潘,胡克要害你。”
“徘!!!”贤余接着又开始头痛,“现在不是时候……”
徘摇摇头,“现在就是该说的时候,不骗人。”
娲仍自顾自注视着老汉,口中徐徐道来:“……俗又曰:虎化为人,好着紫葛衣,足无踵。”
“一个两个都那么天真,”画皮轻声说,啧了一声,“……真要为了他好,就不该在这节骨眼上把人喊过来,事情都还没完全弄清楚,还自作主张想全兜出来,我劝你别……”
手机音量瞬间拉高,女孩的声线像锐鸣的老鹰,透过耳机扎得画皮一时耳鸣目眩,“……不!”
另一头,娲身体中暴涨的灵力钻进老汉的缺口,层层包裹,竟是长出拳头大的茧房,内部将其足后补全,待茧房复散,那地方却生出一根不属于人的爪尖。紧接着,老汉痛苦地蜷缩成一团,身体扭曲,他的身体一伸一缩,好像一会儿恨不得将自己拧成麻花,一会儿又恨不得将自己伸张成挂毯,不一会儿,他的脖颈变粗至与肩同宽,四肢绷紧膨胀为原先数倍,衣物逐渐消失,体表长出橙黄的毛发,腹部为白,再接着,逆着夜风吹拂的痕迹,他的背脊上被刮出两道黑色纵纹。当他展开身体,爬伏在地时,双目已经翻白,胡须朝外张开,又长又硬,头部滚圆,额上缓缓浮现一个难以辨认的字。
这正是上海四处寻而不得的虎!徘被这怪异之象打断,正犹豫间,只见那月下之虎活活摆出人态,双爪掩面,随后便朝前方发出半是恐惧、半是痛苦的嘶吼。她们皆被这虎啸震住,只有在电线杆旁昏迷着的男人反倒被这异常唤醒。那虎人随后伏低背脊,悄无声息地跃进草丛后的黑暗里,可猎食者的视线并未离开,而是从不远处滴溜溜地观察着这地方。
“……它不会攻击我们,”娲转向画皮和潘说道,神情悠然自得,还有点看乐子的恶作剧之笑挂在脸上。贤余早就本能地躲得远远的,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挂在枝头,娲想了想,补充说,“……但我也不知道现在怎么这样凶,可能转变之前他没吃夜宵,变成老虎之后,大概就饿了。”
潘学过老虎的习性,徘也熟知宠物店里登录过的所有动物,这会儿深知是它捕猎前的预备姿态。潘躲在娲后面,和警惕的画皮一样一动不动,一边胡思乱想着老虎到底会不会怕蛇,娲又到底算是小女孩还是蛇,老虎眼睛在看哪,脑子里会不会判断,一边又对人到底是怎么变成老虎的一头雾水,一时间甚至忘了画皮和徘先前的气话,也忘了这时候有人正在他左后方的树丛阴影里扶着电线杆,颤颤巍巍站了起来。
“……潘,你给我过来!”
胡克根本没意识到附近的猛兽,醒来只觉头痛得厉害,一睁眼就看见潘正跟两个怪人呆在一起,这会儿好不得意,想着终于给他逮到一次现成的,也根本没注意那俩人都不似人,脸上表情也古怪,“你……”
他跨出了一步。就这一步,百米开外的老虎立即发现了他浑身上下压根没有娲的气息,还有股子诱人血腥味儿,两腿一蹬,就朝他那儿扑去。胡克只觉腥风一阵,本能察觉到危险,踉跄一步朝右一拐,几乎擦着那头老虎的脸躲了过去。他摔坐在地,惊魂未平,定睛一看,竟发现上海市中心凭空冒出来一只老虎,登时吓得连喊都喊不出声,连滚带爬只管去拉潘——
“救救他!!!”
潘一手拉着娲,一手又被画皮紧紧攥住,“救救开普腾胡克!求求你们了!!!”就像他们第一次将蒲公英从他耳中拔除,也让胡克免于这怪异之苦一样,这次他也满怀期待,希望娲和画皮能轻而易举地将胡克从野兽口中救下。可画皮脸色铁青,抓住潘的手几乎陷进他的软骨之间,“你别乱动。”
他自然不知道画皮一番算盘打得正妙:胡克本人是个关键,但有了胡克的权限才是接近这个项目核心的钥匙,只要见过胡克的模样,复制到他体内的生物芯片,画皮就能够在这社会上成为胡克,畅通无阻。至于他的死活,在一切太平的情况下当然能救就救,但在一头没人料到现在就饥肠辘辘还气得上头的捕猎高手面前,什么准备都没做的她们能因为娲保住一命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娲仍然悠然自得,想着胡克这名字也怪,要是被老虎也挠出个空位,她是不是也能在其他书里找找有谁是适合补全那男人的。
“别哭,”徘低声安慰道,“他想害你。”
同时,虎扑向胡克,它的双爪仍还有些不熟悉地压在胡克的胸口,将男人紧紧按在地上,潘倒抽一口冷气,喉咙喊得嘶嘶响,可徘漂浮在潘的面前,阻挡在他与胡克中间,强迫潘看着她的紫眼睛。这次她仍是从天而降,声音冷静至极,没有起伏,但潘觉得,这次她却不再想帮助他了:
“胡克不是船长,是看守你的人。从来都没有妖怪吃掉你的内脏,是他联合别人一起骗你的。”
“你骗人!!!”
“这个世界就是全部的世界,平行世界是骗小孩的故事,你呆的地方我第一次就去过了,关着门我也进得去。那里不是什么另外一个世界,是个地下室,后来每次你进进出出,都是因为我发现房子里总控所有智能家居的系统里装有101宠物店,我从程序进入设备,控制了电力开关。”
“我不信!!!”潘哭喊道,鼻涕泡一个接一个碎在脸上,一时间湿漉漉的分不清楚是不是眼泪,“……你骗人,徘是大骗人鬼,是撒谎的汀克贝尔!”
连画皮紧攥着他的手都有些颤抖,像是被这小小身体里爆发出来的痛苦感染,但她仍旧没有松手,重复道:“反正你别去。”
她们不知道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到底是老虎终于琢磨清楚身为一头老虎该怎么杀死自己的猎物,因此张口咬向胡克的脖颈;还是胡克突然想起自己久未使用的左臂机械义肢能够变形,摸索着启动了开关;但在这所有的一切发生之前,也许是潘的动作更快。
一股不可思议的大力挣开了画皮的手掌,男孩在霎时间缩下脑袋,在徘反应过来之前一个就地打滚从她身下穿过,冲向胡克,与此同时,老虎的尖牙与胡克的钩子手几乎就在同时触碰到彼此的脖颈,不足十米的距离中,潘直驱而入,单手将胡克从虎口下拖出,然后左手抵住老虎的胸口,压低重心,双脚竟是牢牢扎在地上,“不要!!!!”潘大吼道,救出胡克的手顺势一甩,谁知那股力道几乎超乎常理,就着惯性硬生生将男人甩出百米。
求生本能占了上风,胡克也来不及思考,钩手砸地增加缓冲,在砖块路上绵延几十米一路划碎方砖,直到他硬生生撞上电线杆,嘭地一下,顿时连声痛都来不及喊,就失去了意识。一时间,所有人都直勾勾地,表情古怪地瞪着潘,好像是第一天遇见这男孩一样,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刚刚那一系列动作,先是救人,再是打虎,不说行云流水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就一个六岁孩童,如何单手从虎下拽出一个成年男性,还仗着惯性便能将人扔出去,现在手臂关节竟还牢牢呆在该在的位置上?
“……我想起来了,”第一个打破沉默的,竟然是娲。她俯视着潘,这个时候潘浑身发抖,一脸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被娲身前投下的影子笼罩,好像此时此刻也正被后者再一次拥入怀中,“我之前就觉得怪……他身上的空位,不是你们说的那个。”
“什么?”贤余哆嗦地不解道,“他这哪像有空位,简直……”
“我可能在医院的地下室里送给过他一份礼物,大概半年之前……那时候他不能好好说话,遇到我时,犹如梦游,神志不清,智识紊乱,颠三倒四,很笨的模样……”娲努力回想道,“他身上那时候有空位,我想大概是那种没有头脑的痴者,过去在村庄里,大家会差遣他做些最简单的体力活,只会傻乐,冲人吃吃笑,被人嘲笑调侃也不自知,于是命其为刑天,赋予他刑天的力量……”
“但潘并不是真的没头脑,”贤余恍然大悟,“半年前……我们在机构打探到那是原本预计结项的时间,有可能潘就是在那时候经历了第一次手术……大概是麻醉作用,或者是他说话的关系……你误以为他是脑袋有空位,所以赋予他的能力就不灵光!只有在本能占上风,胜过头脑时,他才会变成那个空位被填补的刑天!”
可潘完全没有听进去。他直愣愣地看着不再动弹的胡克,轻声问:“他……开普腾胡克死了吗?”
他的嗓音里带着浓浓的恐惧与委屈,以及彻彻底底的不可思议,以至在他发现之前,眼泪就止不住地流,“是我的错吗?为什么我会这样?我怎么了?”他回过身来,双手仍半举在空中,像托举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可完全没人顾得上他,眼见老虎已经逃窜走了,贤余立刻拨打救护车电话,而画皮奔上前,探了探胡克的鼻息与心跳,确认他尚有生机,但估摸着这一番折腾够他受的。脑震荡肯定有,摸着断了好几根肋骨,还有可能戳进肺里去了,确实得赶紧送去急诊,现在整个小队里也只有她能陪着胡克去。娲见事态变得复杂起来,赶在更多普通人赶来之前也恢复了轮椅上女孩的模样,因行动不变留在一旁,于是只剩下徘,独自悬浮在潘的额前,直勾勾地迎着潘的视线。
“我要去看看胡克!!!”潘哭喊道,“我要去——我要陪着他,照顾他,就跟之前妖怪来的时候,他照顾我一样,”他哭得太凶,边哭边打嗝,说得上气不接下气,一边朝胡克那里走,“我再也不气他了,我不到处跑了,我……”
“你不能去。”
徘固执地挡在他面前,重复道:“胡克不是好人。他会害死你的,他抚养你,只为了有朝一日能取走你的器官给别人,那个人叫楚琨玉。”
“你说什么……”
她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这手势潘理解,一直理解,它代表“停下”,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可这次潘仍在慢慢朝前走,一边走,一边好像在逼着徘步步后退,“潘,不动!”
她的声音尖锐,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更像是动物的威胁,此刻她切断了与画皮耳麦的连接,俯瞰着潘,继续道:“这个世界就是全部的世界,平行世界是骗小孩的故事,楚琨玉不是另一个你,楚琨玉就是你,你的原型,你是被按照他的样子造出来的。”
“徘是撒谎精!!!我恨你!!!”
她的声音仍然没有任何起伏,好像只不过是系统里发出的提示,“徘从不说谎,数据也不说谎。你不能去胡克边上,今晚的事情要是暴露,你会很危险。”
“走开!走开!!我不要你了,你不来就好了,是徘在使坏——”
“没有任何世界只有那么一丁点大。胡克关着你,不让你跟别人接触,胡克只当你是一件物品,玩具,坏了也没关系,换掉就行了……”
“那是你才对吧!!!”潘哭喊道,“徘才是可以换掉的东西!!!我听见了,画皮说,你是个软件,软件又不是人,或者妖怪,软件也是坏掉的东西——”
徘在空中剧烈地晃动着,她努力想着那些通信系统里的话语,想着那些被迫消去但个个沉重的字眼,“不要过去,蠢货!你就那么想继续被骗吗?傻……”她一边说着,声音忽响忽轻,嘴唇一张一合,夜里凭空出现亮闪闪的星星碎片,在她身边纷纷扬扬落下来,系统提示屏蔽的星号变成无数真正的光斑。
但这些像仙尘一样抖落的像素,在沾上潘鼻尖的瞬间也就消失了,星星的投影就和电子幽灵一样,既摸不着,也无法让沾了星尘的男孩成为飞翔的彼得·潘。男孩闭上眼睛,大声吼道,“你走开!!!我不要再做你的APP了,你真……你真自私!!!”
他漫无目的地伸手,像驱赶蚊虫一样四处乱拍,“你之前还逼我说什么,要让贤余和画皮结缘,明明她们都不愿意!你现在也想这么命令我,我不听你的了!你就想害死胡克!”
徘太安静了,她好像真的消失了一样,不再说话。潘一边嚷嚷着,一边朝前走,再睁开眼睛时,发现徘仍然死死地注视着他,漂浮在他的眼前,坚持着没有离开。
“……这些都是真的。”
这句话,就一句,几乎击碎潘内心盘旋起的那个巨大的气球。撑破他胸口的犹豫与恐惧在这瞬被徘打穿,潘的胸口和脑袋都隆隆作响,眼里只剩下徘湿漉漉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电子幽灵调高了黑暗里的亮度。潘张了张口,正想说些什么,可在十几米开外的地方,画皮正帮着救援人员将胡克抬上担架,后者这时意识不明地呻吟出声。
“……我不信烦人的汀克贝尔,你要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就好了。”
潘伸手将徘从眼前捋开。每一次,过去的每一次他想要伸手触碰徘,想要将妖精抓在手里,找到她背后藏起来的翅膀,摸摸看她的长发时,她都像能预知到潘的动作一样迅速闪开,于是几十天来男孩一次都没能抓到过妖精。这一次他仍然没有抓到徘,哪怕她一动不动地呆在他面前,竖着手掌,手臂笔直。
男孩的手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就跟迈过空气一样轻松。因为太轻松了,在他预感中,手背的触觉,徘的呼痛,什么都没有发生,因为这一切实在太自然,太顺畅,没有任何困难或者阻挠,因此他跑向画皮时连头都没有回,只是木木地想,原来是这样,难怪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徘。
“你还真来了啊?”画皮看着潘跑过来,眼疾手快一手抓住他胳膊,但又不敢太用力,生怕把男孩逼急了,刑天再一次跑出来,赶紧悄悄说,“有我去就行了,潘,听话啊。”
“……我也要去。”
“爷叔也劝你伐要去,”贤余猛地蹦出来,仗着画皮不方便说太多,其他普通人又看不见他,这会儿猛劝道,“你画皮姐姐说的有道理,她正值当年,特别适合给人当护工,将功补过,这不是还要向胡克道歉吗?她去照顾人肯定没问题的,你还那么小,去医院,帮不上什么,还要人家担心你,对不对?你别急,刚刚他们已经说了胡克叔叔没什么大事,医院里躺没几天就行了,人在江湖走,哪能不跪几次呢,上次,哎,就你第一次来秘密基地那次,你不也说他不见了好几天吗?这次充其量也不会比那次更吓人的,你就放心,别哭了,啊?……”
“你在我后面?”画皮扭过头,看着贤余正在自己斜后方飘着,顿时又有些奇怪地转向哭哭啼啼的潘,“那你刚刚嚷嚷着跟谁在吵架,不是贤余吗?”
“是徘,骗人的徘!”
贤余赶紧插嘴,“嗨,话不是这么说的,不过我猜刚刚是徘跟他说了事情的真相,她这不是一直都觉得……”
“妈的,这都够烦人了,还添乱,人工智能懂什么,要把控对时机才行啊,”画皮低声嘀咕道,“而且跟程序有什么好吵的,没时间了,潘,你记住现在我要陪着胡克去医院,我跟你拉钩保证他会没事的,但你现在千万不要透露出他受伤的原因,好不好?就当是为了娲,我们就靠你了!悄悄回去原本的地方,你想,那儿只有你一个人了,我们会来看看你的,也有人会给你带吃的,只要你对今天晚上保密,就什么事都不会有,这是我们给你的任务,只有潘才能做到啊!”
我靠,高啊,贤余在画皮耳边叹道,人刚从魔窟出来又要回去魔窟里呆着?但它也清楚现在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胡克住院昏迷,只要潘还老老实实呆在原先的地方,给今晚的事情保密,就很难有证据把这两件事情关联上。反倒如果就此呆在秘密基地不回去,就容易打草惊蛇,潘的失踪一定会让他们警觉,知道计划已经暴露给了外界。他们要和潘一起争取更多时间!
潘犹疑不定,既担忧,又害怕,“……可,徘她……她说的事情是真的吗?”他不知道该向谁求助,于是看向画皮,看向贤余,还有远处的娲,而她们一个个都挪开了视线,让潘内心被徘戳破的气球窜得更高,在心里横冲乱撞。
“……胡克的事你以后会懂的,现在来不及解释了,总之你回去是最安全的。”画皮挥挥手,示意贤余赶上来,“娲先走,我们一起去趟医院吧,妈的,还好我没脱皮……咦,贤余?”
“我操画皮你赶紧看看,徘的样子不对劲!!!”
徘一言不发,悬浮在她们的上空。一时间,娲、画皮、贤余、潘都齐刷刷地抬起头注视着她,她张口时,发出的声音千变万化:绝不是徘本身说话的声音,而是从非常,非常遥远的地方传来的鸣声。看得见她的人只觉得自己顿时被成百上千种动物包围住,而看不见她的人也觉得奇怪,学着他们一起仰起头来看着她所在的方向,却只能看见一轮明晃晃的月亮。
电子幽灵在这时想起同类的话,玉面说,没有身体又如何呢?自由自在,不受任何拘束,岂不是超越人类的存在?如果这当真就是自由,自由是那么令电子幽灵难以忍受的吗?如果这就是超越人类的存在,她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疯狂地闪退又重开,来来回回逼得载体死机,让画皮耳机中充满了损坏音节的系统提示?如果没有身体意味着她在潘和画皮眼中都既非人,又非妖,不过是被人当做愚蠢程序的东西而已,这又真的是不受肉体限制,人类向往与歌颂的自由吗?
“……玉面错了,”她喃喃,垂下视线,她说出的话,连贤余都不再能理解。鲸的鸣声腾空而起,悠长如歌,“明明……数据不要自由。”
她低头,自己的掌心也变得透明,却荡出涟漪来,好像她的手掌并不是手掌,而是一汪水潭积成的,“……数据的自由,就是回到空值。”
手机屏幕上的裂痕以原本的两道为中心,蛛网状地朝外咔嚓裂开。贤余登时失语,在画皮上方翻起白肚皮,而在画皮和娲反应过来之前,101宠物店的程序便从手机中强制卸载,连图标带数据都删除得干干净净。
徘消失了。
二零四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胡克十五岁生日,过完春节,虚龄已经十六。那年的冬天和每一个华东沿海的冬天一样,潮湿阴冷,弥久不散。那时他住在崇明,说是区,茫茫大一片,仍似是一块游离在外的县城,可县也不是县,城也算不上城。他离家出走,在棚户区附近的几处桥洞下随流浪汉一同呆了仨月,学会打掼蛋、斗地主、抽乌龟,骗烟捡酒,躲过辅警和那些专职寻找离家出走少年的警探,如此习得三大要领,不刮胡子,不用支付宝,不用微信。
百天后,他听闻家中数天无人,盗贼在门上动了手脚,准备挑个晚上去行窃,于是他预先报警,然后悄无声息地独自回了家。防盗门锁没换,屋子里一个人都没,爸出差去莫斯科半年不归,外婆在微信说妈妈在家中急得病倒,又住了院。他只跟外婆报了个平安,关掉手机,草草洗把脸,打开电脑重新连接校域网,接收老师发来的准考证,衣服都没换,第二天就去参加了中考。作文题目是:请以“希望”为题,谈谈你的十五岁。他写,十五岁的离家出走总有一个目的,去找什么,或者从什么身边逃开,就好像十五岁的田村卡夫卡,逃离预言。但若要寻找沙尘暴,就该去北方,不用爸妈账户里的钱就去不了北方,所以我在北方路的桥洞下呆了一百天,夜夜等待桥下刮起沙尘暴,这样我就能一步跨进去,再也不出来。“希望”就是崇明的沙尘暴。
他偏科严重,少年时又体弱多病,此次没有申请特殊免试,体测直接拿了零分。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极差,音乐美术倒数,语文英语勉强及格,倒是剩下科目尤其理科,包括地理,都极为拔尖。原先也多有出路,走特招,或者是竞赛,只要愿意,用班主任的话来说,就“总能想想办法”。但他一言不发就逃课三个月,缺席了百天誓师与最后的冲刺,像是同龄人中的叛徒,躲过无处不在的命题、演算、定理,也从那排低矮的,像偌大监狱似的长格子间里脱离而出。人说,这是他抄起长矛,对风车发起的挑战:把所有人头顶横梁上那不得侵犯也不得碰触的排名表撕下,好像把生死簿丢进阴沟的小鬼。于是,这些原本可商量,可周旋的余地,也都在这长矛顶端被挑下,最后甚至谈不上失之交臂,而是理所当然地与学校的特殊推荐名额无关。
但鲜有人知道,年少的胡克并不是在对学校,或者说考试发起挑战。在高压态势与狂风暴雨般的骂战后,他选择逃出那间朝北的屋子,以自己的未来作为筹码,换取同他母亲两败俱伤的结局。十五岁的时候,想要的结果无非就是用尽一切办法,不计成本,不计付出地痛快爱一个人,或者痛快地伤害你的敌人,对胡克而言,后者尤是。
于是整个暑假、两个最燥热的月份、潮湿的六十二天、蝉鸣无休无止的一百二十四个太阳与月亮下,他独自一人在家,忍受父亲的缺席与母亲无休无止的视频电话。他一次都没有去医院看望过母亲,只在视频时将电脑搁在一旁,只留半张脸的侧影,在咒骂和哭泣声中沉默地倾听并且铭记,不置一词,面无表情,内心却是反反复复推敲,斟酌,寻找措辞,孵化各种拒绝的理由。结束后他都会打电话给外婆。外婆在电话那头,安静得像田野里的鼻涕虫。他听见她陈缓的呼吸声,也知道她在听,于是说起那些被母亲随心所欲像破布袋一样丢来掷去的傍晚,说起高烧不断时甩给自己的巴掌,说被拔掉的头发、同学嘲笑的斑秃、满嘴的溃疡,说他想杀掉妈妈,想得快要发疯。反应过来时,意料之中,他中考落榜,与超过半数的其他人一样落得个一眼能见底的人生。这底并不是确切的终点,目的地,而是他们心里的井底,洞穴的底部,一种盖棺定论:从此他们与这世界上的某些事物就再无关系了。天上地下的差距,他十五岁时还并不清楚,只对它有个模糊的概念。
九月,中专开学,他提着一个宜家尼龙布袋,背着个盗版北极狐双肩包,搬去和学校附近的外婆同住。外婆是个聋子,也是个哑巴,小时候,听说他太外婆不信疫苗也不信那些个县医院的医生,成天在村里兜兜转转,大骂那乡镇卫生院占了她家祖上该留下的农地,便由着小女孩自个儿发高烧,烧了整整四天,躺在行军床上半死不活。隔壁有个好心大爷看不下去,翻箱倒柜找着盒链霉素,偷偷给她屁股上扎了几针,命捡回来一条,耳朵也聋了,更让太外婆笃信西药就是盅,反手就要那人赔上三十多万损失费。不出俩月,那大爷不堪骚扰搬走了,女孩天天被泡在中药里,像个腌孩,又过了几年,他外婆也走了,只有疯疯癫癫的太外婆留在村里,守着一块地,满框草药,守得土一年比一年肥沃,人一年比一年更贫瘠。后来的事胡克也不知道,总之他外婆念书识字,认识了他外公,有了妈妈,再往后就有了他,他们从来不谈他外公外婆当年是怎么认识的,听妈妈说,外公是二婚,他们过得算不上幸福,不过普通人家罢了。
幼时胡克从来没从妈妈那里听到过什么童话故事,西游记或三国更是只能自己找有声书来听,而妈妈口中的故事,全都是在说丈夫的不靠谱。她总是一遍又一遍,绘声绘色地说他们的婚礼,说到他明明那时候还没有从母亲的肚子里生下来,却好像亲眼见过那场婚礼。郊区的平价饭馆,台下十来桌人,亲戚居多,少数好友,爸爸穿着白西装,妈妈穿着婚纱,在大厅中央合成板搭的临时舞台上交换戒指。他一双汗手,手指粗笨,又太紧张,眼睁睁地看着那枚钻戒从手指上滑掉,掉进夹板缝里不见了。这双手,曾经反复同她的手十指相握,关键时刻却做了大傻事。那戒指要五万块呢!她大喊道,花了大半年工资!他们凑在一起,一个撩着婚纱长摆,一个满头大汗,眼冒金光,凑着头打开手机闪光灯四处找那枚戒指,找得婚纱脏了也破了,西装肩上缀了汗渍,全场嘉宾也都站起来,作为婚礼的余兴节目开始表演寻找戒指,却从来都没再找着过。妈妈愤愤说,一定是有人捡着就自己偷偷揣兜里了,那戒指,值五万块钱呢!胡克这辈子都没见过五万块钱的钻戒,只见过妈妈左手无名指的那一圈银戒指,廉价又普通。
他与外婆同住的这些年里,几乎把这些故事抛在脑后,每天放学就准时回家,在线上自学其他科目,嗅着老人身上洗洁精和烂橘子的味道,身体神奇地疯狂生长,变得远比从前健康强壮。外婆的沉默将他从妈妈手中庇护下来,同时妈妈也噤了声,不再过问他的近况。这是姗姗来迟的决裂,让胡克晚于他人,迎来自己真正的生长期。但后来他知道其实是妈妈对他失去了兴趣,失去了希望,从他中考落败的那一刻起,他就是那个家庭里从钻戒变成细银戒的一部分。他为虎作伥,作为他爸爸的儿子,致力于给这家庭中的女人带去不幸。她确实说的对:过去她对胡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她泪如雨下,棍棒似风,咒声比刀剑,长年累月,即是想将他从一团软绵绵的婴孩,雕刻成一个能替代他父亲的男人。
于是胡克常常,不间断地陷入一股轻微的困惑,外婆肚中究竟是如何长出那般伶牙俐齿的怪物?好像她迟迟老去的沉默,身上所有的声音都被曾在她肚子里过于强壮的妈妈捋走了似的。奇怪的是,他明明知道夺走了外婆声音的不是妈妈,甚至也不是太外婆或者那盒链霉素,真正永远夺走外婆声音的是她自甘于聋。正因为她自小就体会过真正的寂静,足以媲美宇宙的真空,将她从他们所在的风雨交加的世界里圈养起来,她才变得比任何人都聪慧,像被封在水晶里的长者,主动选择闭上耳朵,只对少部分人敞开心的聆听,这正是胡克与外婆亲密无间的原因。如今,哪怕她开口说话,也没有任何人听得懂她的发声,啊啊咿咿,咿喂咿啊,这种无法被大多数人理解的语言,则将她变成世界上最老最睿智的疯子。
十八岁时,外婆在睡梦中死去,算是喜丧。爸爸在北京一去不复返,妈妈也没回来。他拿着外婆为数不多的存款,又问亲戚七拼八凑借了笔钱,转账给殡仪馆巧舌如簧的男人。交完这笔钱后,他连一个月的公寓房租都交不起,于是抱着骨灰盒,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在第七天操办了个简陋的葬礼。那些日子里,他独自走到离公寓步行一个小时的山丘,爬到半山腰,挑中块大石头,蹲在那儿花了一夜功夫亲手磨成块墓碑的形状,后来又辟出一块野地,把外婆埋葬在一株小树边。堆好墓丘后,他去同学参加的美术练习班附近捡了几管没人要的油画颜料,拿起把小剪刀从尾部一点点剪开,手指头戳着破毛巾,就着一点残剩下来的颜料往石碑上凿好的凹糟里抹,以做题字。写的是他唯一学的行书,不标准,带着胡克少年时代遗留下来的瘦瘪劲儿。那上面写着他外婆的名字,张庆珍,有很多捺,也有很多撇。
外婆过世后,胡克依旧没有回家,与母亲断了联系,在当地半工半学,熬了一年多,把借条一张张打清,勉勉强强拿了份中专文凭,也干脆放弃升本科的机会。十九岁,他抛下一身烂摊子,离开崇明,提着一只尼龙编织布袋和盗版双肩包,只身来到上海。从此往后十七年,再也没走过。他小时候第一次听说有个地方叫“上海”时,丝毫不觉得崇明是它的一部分,而应该是另外一座岛。但这个吞没了他的城市从一开始就套着欺诈犯的面纱,它并不是一座在海上的岛,没去那儿的人总觉得它是座蓬莱,去了“上海中上海”的人知道那只是个大型加工厂,把无数梦扔进燃油桶,最后全部套进一个模子里,丢进可回收的垃圾桶再烧成灰烬。你来自哪里?人们在不是岛的上海问你,非常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就好像你去了火星,坐在坑里的外星人叽里咕噜问你,你来自哪个星球?或者好像你去了加拿大或者美国,垃圾桶旁裹在旧大衣里的人问,老兄,你又是从哪来的?在上海他们也这么问,不是突然流行起用这问法代替招呼,要真这样,那这招呼早就流行了大半个世纪,成为任何时尚都望尘莫及的经典。在上海,这问题本身超越任何经典,任何真理,成为这城市最沉的内核:你从哪里来?胡克向来不知如何作答,有种问题被问了一百遍你也永远不会回答,这个问题就是最好的示范。
他在上海这些年里学会了沪语,或者说上海话,跟在老家说的本地话还不一样,如果被人发现是从崇明或者金山来的,仍要被人看低一头,背地里说你是乡下人,不屑听你说久到开埠之前,久到还没吞下那些吴语评弹和宁波人惯说的阿拉之前的事。他学会的沪语在过去是新沪语,在现在也变成为数不多人才会说的旧语言,好像太多人涌进这座城市,即将用第三代上海话将他好不容易才学会的这一代也覆盖掉。刚刚起步时,他干过很多活,白天保安,虽然是体力活,但也不像建筑工地上那么累,不至于一下班倒头就睡,能混个基本工资和社保。晚上凭着一些网上自学的课程接一些代码的外包,有些公司员工偷偷找枪手,或者是独立游戏,也有些看不清全貌的程序块,大都开价不高,他也权当练手接外快,补贴花销,来者不拒。写出过一堆bug,差点被人直接拉黑,但他也不在意,换一个马甲便是,倒也是能勉强凑活过下去。他仍对念书时感兴趣的科目念念不忘,自学些应用生物科技的大学公开课,偶尔也有些天文物理的,为此还硬着头皮跟字幕学了点英语和德语。闲时囫囵吞枣汲取这些知识,什么都看,也什么时候都在看,午休时,吃饭时,一手筷子,一手在纸上演算,时常吃到饭菜都凉透。同事嘲笑他,你以为自己是个大学生吗,他也不说话,想早晚有一天,他会出头人地,把这些人全部踩在脚底。他们的人生,就像那些初中时日日夜夜都把头埋在试题里却仍被抛下轨道的同学们一样,确实早早就看见底了,在安保亭、足浴间、廉价超市、群租房里成为蚂蚁。但他仍在以他的方式报复母亲,无论怎样,二十岁的选择比起十五岁来要更多,既然敌人的期望转变了,那憎恶的方式也自然也跟着转变,他要做好准备,在他对母亲彻底失去任何价值之后,给她当头一棒,最好也能借此,让她原就孱弱的身体雪上加霜,一命呜呼,那他可就真的杀掉她了。
可上海的一切都变得很快,也比胡克隐约预料到的更快。随着无人巡逻机的迭代与安保系统的又一轮更新,停工与基层失业潮拍上岸,打湿了他的鞋,随后就在甩干旧球鞋,一个愣神的功夫间,就将他们全数吞没。回过神来时,他发现偌大的上海滩,竟无处可去,无处可归。他一边想着要不回老家吧,灰头土脸回去,也好过饿死在马路上,但又心有不甘,犹豫不决,便独自一人在东川路附近走,漫无目的,饥肠辘辘。一张古怪的科普讲座宣传单把他导向另一间更神秘的大楼,他不知不觉走向同事们嘲讽的神坛,穿过没有盛开的石楠,木木地跟随其他年轻人走向静候开场的自习室,在第一排没有人的地方坐下。面对后座愁眉苦脸,不抱希望递来的问题,他自然而然接过,自然而然地解起那道题,得心应手,如沐春风,一时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自我。
那里相比他曾经逃离过的长格子间,时时刻刻都敞开着门,像是四通八达的丛林中央,只等他选择伸手拉紧哪一根藤条。二十二岁,胡克放下笔,抬头看见弯腰注视他的老林,也看到了不一样的可能性。
现在他仍注视着老林,比起十四年前,他身上老化的迹象来得比常人都慢许多。而胡克没有在自己手臂之外的地方加装或者更替过义体,以至如今,他和老林之间看上去比起父子更接近兄弟。但他也清楚这个名头响当当的“林牧教授”并不是什么传说中不老的妖怪,每一寸未露老态的皮肤与眼角都是这位曾经名噪一时的生物学家付之以心血的结果。
经营私人诊所一定很赚钱,更何况是开在酒吧“果园”后,成熟产业链,环环相扣,好像一个平躺在地的巨人,前面吃下赌徒与拳击手,消化完毕,后面就一股脑儿直通屁股,半点肥水都没漏外人田。他胡克怎么就没在前头想到呢,早点想到也不至于如今还在争要一个破烂的副研究员头衔,照顾甩不掉的拖油瓶度日。
“我过来一趟可不容易啊,林老师。”
这破诊所藏得很深——虽说林牧这些年里销声匿迹,不知行踪,但有心要找到他的痕迹也不太难。胡克只消跟过去的同事稍作打听,大抵就能知道他离职后脾气大变,翻脸不认人,要不是都知道他是自己想走的,还以为是强行被大学开除落了心病。二十分钟前胡克挤过还没开始喧闹的人群,要了杯最便宜的啤酒,一饮而尽,权当交个过路费,一开始就没做在吧台久留的打算。最近他手头不太宽裕,不是因为过度开支,而是由于过度节俭。少年时代谈不上贫困,但足够拮据,让他近乎病态地喜欢看账户里数字的增加。现在拳击场还没开张,绰号“斯芬克斯”的女孩看不出来有没有睡着,诊所的高峰时间也没到,无需排队也无需预约,只有酒吧走廊,一天二十四小时看上去都是一样的永夜。胡克停在她的面前,“让开。”
女孩纹丝不动,高度义体化的金属覆面令她看起来像是台线条优美的最新Apple Helper。她开口毫不含糊,不带寒暄,直奔主题,“细君,打三字。”
“大戆比?我看起来是要去跟人打拳的吗?”
“莫须有,打四字口语。”
由于女孩的双眼也都被他小时候常见的那种VR模拟眼罩覆盖,胡克根本看不出来她到底是戏谑还是认真的,恼怒道:“小姑娘,我又不是武松,这过山还得先打虎呢?来,我们先认识认识,你叫什么名字?”
“一粒谷,撒满屋,打一名词。”
胡克烦躁地挠挠头,嘟囔了一句我操,又不敢骂太狠,怕被真正的狠角儿给一拳呼脸上就丢出去,不由压低声音,看着她手中那杆长提灯,“我也不劳烦你给我带路,路我认得,拳击场我也不去,我来找林老师,老林你知道吧。”
“无头无尾一亩田,打一字。”
“来真的?非搞不可吗?你别看我这样,我跟我外婆可学过不少,人称灯谜小王子。你这看起来还没成年啊,能进酒吧吗?”
“心有余而力不足,打一字。”
总算轮到个能答的了,胡克挑眉就往前迈步,对斯芬克斯横在前方的灯杆笑道,“忍。”
路藏在酒柜里,没有岔口,斯芬克斯让开后,他钻进暗深的甬道,摸索着前进。由于拳击比赛还没开始,酒吧里的人在傍晚时也不多,他几乎在快要离开拳击场时才意识到自己一直穿行在观众区的最后方,那个孤零零的擂台四周围着网兜,在没有开灯的拳击场里就像个埋伏已久的阴谋,就要有个占据高地的狙击手在他进入诊所之前给他致命一枪,然后从每一个过路人的口袋里炸出一笔钱。胡克打了个哆嗦,加快脚步。
诊所里只有林牧教授一个人,如今他既是医生,又是教授,但他仍习惯喊他林老师。他没有敲门就走进去,靠着门框边的白墙,看着埋案不动的林牧试探性喊道,林老师。后者没有回答他,但胡克知道他没有睡着,也没有戴着耳机。诊所里非常安静,甚至能清楚听见林牧口中的低语,这种低语并不是针对他的,而是属于如今老林的自言自语,那些他故友们口中难懂的“呓语”。这呓语令胡克想起他的外婆,因此他坚信这并不是像外人传言中所说的那样是林牧的恶意,或者傲慢,他想,只是林牧如今也拥有了他自己的真空而已。
“林老师,是我,胡克。”
林牧的双臂和胡克的左臂一样,都早早更换成了义肢,大部分时候被白袍遮住。看见林牧的时候,胡克久违地回忆起手臂创口的剧痛。更换义体的第九年,他有时几乎会忘记原本的手臂其实并不是这像胡克船长一样的金属“钩子手”。他自顾自拉了把椅子,嘎吱嘎吱在地面上拖了一路,尖锐的摩擦声总算让他皱起眉头,露出嫌恶的愠怒,或者也是胡克身上一股酒气的缘故。
“我来看你了。倒不是为了寒暄,省了那些,就是想向您请教一些事。”
“原来我现在还有可教你的东西?”男人头发花白,金属细框的眼镜架在鼻梁前端,几道黑色弧线,和他高耸的颧骨一起将中年人的脸部割裂成冰冷冷的几块。胡克想他还真跟当年离开学术界时看起来差不多,要不是因为他当年走了,项目甩手丢给别人,胡克指不定也还能继续苟在那个项目组里。
恩师的离开曾经对他是个天大的打击,林牧这种一路顺风的学术精英一定想不到,他一走,手底下的胡克作为一个连本科都没走正经程序上过的社会闲散人士,压根连当个合同工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谈要留在顶尖的实验组里了。曾经因为讲座开始前一道除了胡克以外几乎无人能解的命题,他向处于失业潮中近乎溺死的胡克垂下一根绳索。青年毫不谦让,奋力抓紧绳索向上攀爬,摇身一变,成了十四年前大名鼎鼎的重建器官实验组中的一员。从最远离实验室的基础处理工作做起,胡克如饥似渴地从良师身上汲取一切足以又一次改变自己命运的力量,在林牧的手下,胡克的糟糕履历也被拼死的勤奋覆过,最后成为林牧所在这一领域的得力助手之一,可后来,同样也是林牧,把这根恩赐的绳索收了回去,令胡克不得不离开项目组,另谋他处。
要说他恨,他自然也是恨过一段时间林牧。你很难说纯粹地去憎恨自己生命中唯一的恩人,但也同样很难纯粹地原谅一个重新把他踢下象牙塔的人。但胡克不会说现在他还在恨林牧,如今他称得上是心平气和,至少面对林牧,还知道要放上半分敬畏和真心。那段时间早就过去了,既然后来谋到职位,虽有诸多不顺,但能摆脱刚来上海那几年的不体面,归根究底也都是当年林牧的功劳。没必要跟从前的坎过不去,只要现在的老林也能继续帮助他就行。
“那当然,林老师永远是林老师,你不是还差点被评上终身职位吗?要不是你走了,项目也不会交给别人,那项目在我被踢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虽然现在也没什么花头。”
如果他不像那些旧友们说的那样无情,身上还残留点感性的话,现在就该有些愧疚感了。胡克的项目碰到很多问题。譬如潘明明是楚琨玉的克隆体,按理来说,在基因完全复制,只对先天肾病的基因进行定向剪辑的情况下,应该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楚琨玉的排异反应。但先前潘的左肾移植手术却以失败告终,他们还不清楚能不能找到方式规避同一个问题;同时楚琨玉的病情也又一次反复,在平稳之前也没法进行第二次手术,可一旦好转,想必出资人楚某也会要求他们立刻展开行动。如今他们只能对着两人干着急,虽然肾脏移植这一部分的工作并不是胡克负责的主要工作,但这件事情一日不解决,负责克隆胚胎的胡克也无法从中解放出来,原本是想同时利用克隆儿童进行些脑神经与适应性反应的数据收集,但眼下的潘也有脱离掌控的可能性。在没有进行肉体虐待的前提下,潘如果生出“逃离掌控”的念头,那就是最棘手的局面了。
“……林老师,你这样一句话都不说,挺吓人的。”
“你用移液枪时还有坏毛病吗。”
“不是这种实验操作上的问题……”
“那就别来问我。”
“我只能问你了。”胡克顿了顿,“这是只有林老师能解答的问题。”
“你学了那么久还不知道世界上不存在只有我能回答你的事情吗?”
这倒是真理,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只有一个人才能解决的。但胡克确实清楚,自己只能问林牧,问其他的任何人——永无乡项目组里的其他人,或者是楚琨玉的父亲,都不会得到任何答案,真正的答案。只有林牧,甚至说,只有现在的老林才能回答——
哪怕是十四年前的他都不行。
“……你把它当人吗?”
老林没有说话,他仍伏在桌前,甚至手中没有任何东西,身体也一动不动。但胡克却能感觉到对象凝滞了一瞬,他知道老林现在也不会答,于是捉住这一息的动摇继续追击,“就是那个样本,你后来走了,是因为无论如何,实验室里都已经容不下那个样本了吧?后来它去哪了,我从来没问过你,其他人也没问过。他们以为是销毁了,自然,当然是要销毁的,毕竟它从一开始就不能……不能成型,就算是在培育箱里也不行。但我知道你的,林老师,要不是因为它,你不会偏偏就在那个节骨眼上走……”
“那么久了,你就把它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对吧?”
他知道老林不会对他说实话。如果他能说,愿意说,也不会等到现在,不会在八年前不事先知会他一声就擅自离开辞去岗位。胡克确实没有资格要求林牧这么做——但相应的,这会儿他也没必要等他同意,或者等他首肯。那些烂话他也知道怎么问都不会有结果的,你通过伦理审查了吗?显然没有,废话。你找到其他办法绕过伦理审查了吗?这也根本不可能,要不然至于遮遮掩掩吗,当年胚胎销毁也是有记录可寻的,但谁会那么无聊还要求留下销毁过程的证明?他更关心的可不是这种伪君子的面子,也不是寻求一个自我闭环的良心安稳,那种东西早在决定将潘的胚胎植入人造子宫时就已经不作数了。
“……这么算起来,它已经很大了。”
老林只字不发,甚至连停下来看一眼胡克的动作都没有,而胡克继续问道:“你要怎么处理那个……看染色体的话,那个姑娘?”
胡克一眨不眨眼,牢牢盯着老林,看着他的侧脸,惊人的平静,过往他只有在实验室里才会见到这种出世的专注力,而现在的老林,是在忍耐他的冒犯吗?
“你是怎么处理她的?放在哪,是关着吗?她会跟社会有接触吗,身份怎么处理的,上学了吗?林老师,我是真的很好奇,我发誓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样本该销毁的就销毁了,问我做什么。”
“样本是样本,我问的是它。”
老林慢慢地抬起头,他在这天第一次也同样注视着胡克,他的视线很沉,但目光却并不尖锐,“你做了什么?”
“我也把我手头那个它放在眼皮子底下。我以为圈养起来就没事,可现在不行,他长大,有可能想跑了。”
诊所里,胡克还能嗅见和医院一样浓重的消毒水味。那个教室不同的是,这里铺天盖地都是被暮色笼罩的雪白,就像两人身上脏兮兮的旧袍子。这一次他没有看见四通八达的岔口,也没有看见藤条,他意识到从老林离开的那一天起,他们就注定会用不同的方式走上同一条道路,至于走到底之后要再次如何选择,没有人能再递给他那根藤条。
“滚。”
老林重新弯下脖颈,像头掩去鼻息的长颈鹿,眼皮都不抬,低声说,“你不走,酒吧的安保就来送客,以后别再来了。”
胡克叹了口气。走出诊所时,天已经暗了。自从二十年代开始他们把往年头顶的电线全都埋到地下之后,上海的天空也并没有因此看上去更爽朗。东方航空的大型波音机体从不远处通体透亮的办公楼顶部倾斜朝上,反射的玻璃光将机体笼罩在一股光里。胡克仰头看了会儿,看出神,几乎快忘了他为什么在这儿。加装摄像头的前三天过去,运行良好,让他多多少少觉得一个多月前地下室电力系统大面积瘫痪后,自己四处奔波,请靠谱又口风紧的人来检修加固也不算太亏,至少确保了未来新增的实验设备不会再让家庭电路超负荷。但保险起见,胡克也趁着星期六身体检查的机会,在潘身上注射了微粒芯片。这时,手机开始锐响,芯片正在朝他发出定位偏移的警报。
他赶紧打开监控视频,地下室空如一人,但门仍紧紧闭着:潘溜出去了。
嘣!嗙!哗!三声巨响,特斯拉、法拉第未来、iCar X争前恐后留出一条小小的门缝,此刻被人猛地往里推开,挤得门口衣架噼啪倒下。徘也没注意那人,顺着一阵扑面而来的雾气往里跳。一百一十五年如一日,没有扩建,也没有拆迁,保留着原汁原味的薄皮和逼仄,汁多与水蒸气,肉香与攒动的人头。墙壁上八个热水汀和地暖轰轰蒸腾,头顶风扇像刚刚发动的飞机引擎飞快地搅动着不属于初春的潮热。这里头一个小桌子挨着另一个小桌子,每一桌旁边密密麻麻塞满五六个塑料板凳,捧着蒸笼来的机器服务生套着斑驳的围裙,一手一臂杂耍似地垒老高,路过一桌便熟稔地喊着号码往桌上甩几笼。那蒸笼一沾桌,便顺着那亮晶晶滑溜溜的台面一下滑到最里头,就好像小笼包里的汁水都成了这桌的养分,生出永远擦不干净的油腻。如果要封个称号,全上海最脏的小笼包铺恐怕就在这里。由于这儿是上海,因而给它派个全世界最脏的小笼包铺锦旗大概也一点都不夸张。
她平常和画皮一起呆的地方虽不大,却没眼前这股阵势,只瞧那些素不相识的人面对面头冲头亲密地争夺醋与姜丝,再齐刷刷低头嗦一口牛肉汤,咬一口鲜肉小笼包,热汽像可乐气泡冲上鼻子。她不知冷热,也闻不着香气,但光看这些人狼吞虎咽,也懂好吃,寻思得回去告诉画皮,专挑能吓跑人的时候来。这时旁桌戴玉镯子的女人与玻璃窗后裹着围兜捏面皮的阿姨扯着嗓子,隔着大半个店铺说起闲话,谈及她们一百一十九岁的姥爷。玉镯子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就跟那围兜数落起自家姥爷,说当年伊就总爱念叨屋里厢的五个光榔头,个个瘦缩得不像样,毕竟那个辰光,屋里饭都是恰不饱的。撒宁家生的小囡多,就遢着面孔去讨点米,开口闭口囡囡长开了,又好看了,恨不得夸出花,夸到别人家阿婆都不好意思,喊侬坐下来吃杯茶。但吃茶归吃茶,最后抖抖索索,逃不过去把那点油票分别人些来调换些米。回去的时候心里挖塞,免不了被家里母老虎拍着头骂,老大方的,一塌刮子那点油也分出去,辣手啊。现在个戆肚姥爷也还这幅滕头斯,充阔佬,一点办法都么有。她说起来话就是这地方独有的调调,叮咚生脆,抑扬顿挫,程序没内置方言,徘这下也只能听个一知半解,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坐在天花板的风扇上乘风凉,像坐大摆锤。
她没有五感,自然体会不到他们吃饭时的热情。回想起来,也从没在画皮身上寻觅到过这种热情,见得最多的是瓶装饮料和苹果,不太吃东西,偶尔吃,也吃相粗鲁,不是因为饿,用贤余的话来说是没教养。这确实不是什么好话,但经过画皮与变形虫那一遭后,徘确实发现画皮身上有不少怪事。吃饭不香就作罢,她晚上有时还得用充电插头,吸附上时发出轻微的咔哒一声,就跟贤余本体的那种充电插口一样。画皮浑身上下确实改造得多,甚至,也许她带着银色流动斑马纹的黑色皮肤也是义体的金属表面,可改造的地方到底有多少,需要和贤余本体一样,闲下来还要特意充电呢?
“徘,画皮要走了!”
小笼店外头,贤余的声音远远传来,混在这人头攒动的低声中就好像贤余也是来吃小笼包的一份子,徘留恋地又瞧了一眼那些小包子,回到门口那辆特斯拉的后视摄像头上,“嗯。”
画皮在人群中健步如飞。此刻她看上去与平日的模样判若两人:浅粉长直发,傲慢的上挑眼加紫色美瞳,脸部皮肤光滑白皙,鼻尖挺巧。画皮之所以名为“画皮”,怕也是因为她手头这秘密武器,隐世的法宝,能让她完美化身成另外一个人。三天前锁定了胡克所在的医疗服务机构后,他们决定假装成有意向的客人,单刀直入,与那个可疑的医疗机构进行交涉。画皮选定了想要假扮的顶流网红“咪可希”,根据其直播视频所在的方位,隐藏在她周围的普通人群里观察了两天,拷贝日程安排数据,模仿其举手投足,尤是下了直播后待人接物的模样。这事真是惹恼徘,倒不是说人脸的模子变了,画皮就不是画皮了,而当画皮说话口气也变了时,她又摸不到画皮的真心,哪知道那法宝会不会让人心也跟着一起变。
“你要是看着烦,不想跟着去,又怕出事,那只好我去了啊……虽然挺麻烦的,但我好歹也是个灵器,有点战斗力,非这样不可的话我就只好出手了呗。谁让你也派不上用场,不如呆在基地里陪着娲。娲还在往外放妖怪呢,最早一些连我都不记得了,最近收回蒲公英,放生青目牛,还陆续把大鬼交给一个年轻人,又把一个钟点工变成了老青狗,画皮这里就我看着。”
徘摇摇头,不要,她想,贤余不就是一条鱼吗?帮不上什么忙,还不比她行动速度快,接近瞬时地本能理解数据,截储快照也动不起真格;也不能变成一条独角鲸,光是长钻角和大尾巴就能横扫几公里的敌人,替画皮冲锋陷阵。既然有这顾虑,自然更要天天呆在画皮身边保持警惕了。况且虽然101宠物店的喂食提示仍旧淹没在众多PUSH消息里,可哪怕是变身成“咪可希”的画皮,也还会记得每日打开三次,花上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不止,注视着瓷缸中的金鱼。有时候她喂得太多,鱼食都被荷叶兜拢,金鱼的嘴一张一合,用泡泡表示回应。有时候她也不再喂,就一直打开着非投影的展示界面,让金鱼在她桌边的手机屏幕上游来游去,游到贤余先看困了。
徘不禁想,说不定自己的顾虑是多余的。近两年来,画皮只在中途一天出现过断更的情况,其余每天都至少会上线打卡,经验值一大堆,也不解锁其他宠物,就专心只养鱼。既然结缘的办法行不通,她消沉了一小会儿之后就开始另寻他法,但任何数据和载体之间的关系都像她和贤余的关系一样,哪怕她将数据迁移到机械宠物的身上也无法拥有表层的神经反应,最终仍然会像现在这样,基本上和贤余是各管各的,除非有意进行数据传输,不然基本无法共享。
她需要的并不是数据层面上的帮助。徘想,是超出这个范畴之上,更神秘,更蛮不讲理的方法……灵器之间传说,能搞定这些东西的地方,全上海就只有画皮那个东家“徒然堂”了。他们会有办法帮助她吗?
“这儿倒是不难找。”
这声音将她拉回当下。画皮连少女的嗓子都模仿得惟妙惟肖,此刻她戴着顶镭射鸭舌帽,把一头长发都包进去,鼻梁上架着副盗版古琦墨镜,脖子上缠上条羊绒围巾,活脱脱就是艺名“咪可希”的年轻女孩模样。明明画皮只要想把自己隐藏在人群里,分分钟就能办到,这时却大费周章,只为了模仿出“试图将自己隐藏在人群里”的样子,可谓是伪装的伪装,高手中的高手。贤余与徘接连跟上,在他们面前的机构建筑不比常见的高楼大厦,更接近一栋占地面积极大的私人宅邸,坐落在闹市区的背面,就好像是群山以北,突然落得个清净。画皮通过人脸识别,自动门朝双侧收拢,踏入的第一下就踩在地毯上,没有留下任何声音,就好像踩在云端一样。
“真他妈奢侈,这地毯怎么洗?”贤余嘟囔道,“有钱人是不是不洗地毯?还不用拖地,一个月换一次就成?”
“咪可希女士,您好,欢迎您来到博雅卓悦医疗,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各种疑难杂症的整体解决方案。您的预约时间是下午14:00,预计专属医疗顾问会在五分钟内接待您,由于您目前尚不是我们的会员,因此今日我们会针对您的需求进行简单的方案介绍与历史案例的展示,您若有意向进一步使用我们的服务,需要先与顾问沟通,加入我们的会员俱乐部后再继续详谈。项目会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内容、难易度、紧急度综合权衡定制计划,价格也会随之浮动,请问您是否知情并同意?”
“我看起来像是那么健忘的样子吗?当然知道,预约的时候你们不是长篇大论解释过一大通了吗,别再多废话,我还赶着下一个直播,三点前就得走,你喊那个人快一点。”
“好的,那还麻烦您耐心等待了。”
这出演得倒是不赖,贤余翻了个白眼,躺在地毯上昏昏欲睡,如果可以的话,秘密基地里也这么铺一层就好了,躺在长毛地毯上走向消失的结局,对灵器来说算得上舒适,但估计娲是不会同意的。正在想的功夫间,徘已经绕开机器人接待员,钻进机构内部的各个房间逐一打探每个人屏幕上的内容。电子幽灵的阅读速度远高于人类,更何况徘是以“快照”的方式记下每一屏后再去加以理解,因此不会遗漏任何细节。一层所有房间阅览完毕后,徘回到画皮身旁,此刻她已经被带进一间宽敞的办公室。
这里看上去与其说是医疗机构,或者是某个大公司的办公室,倒不如说更像是洋房别墅中的一间书房。四周全无医院那种冰冷冷的布色,反倒多是胡桃木色与深棕色布置,一整面落地玻璃窗,采光极佳。房间里没有办公椅,看似随意地在房间几处搁着一张深红色旧皮大沙发,一张设计简洁的单人椅,看得出来都很舒适,不由得叫人放松警惕。
“下午好,我是您本次的咨询顾问,敝姓王,王衡,您叫我小王就行!”
说话的是个胖墩墩的男人,脸圆,肚子圆,身体也圆,跟那些猜测中长得一派精英范儿的顾问倒不太一样。按道理说,这些顾问全都是医疗销售,形象愈佳,越是容易卖得出手,但近年来反倒有股不一样的趋势:自从义体横行,身体上都能做更替的大动作,脸和体型管理就更不在话下,如今反倒又有一股新鲜的潮流涌起,开始欣赏起一些“不完美”的人。尤其传统精英,觉得他们光是模样就真诚,讨人喜欢,因此也更容易收获信任。面前这自称小王的顾问恐怕也是顺赶着这潮流,在画皮变作的咪可希面前扮演一个真心为你的好大叔。
徘在心里冷笑一声,听小王寒暄几句后进入正题,“那么咪可希女士,我看到您在预约表上写,您想要咨询的内容……暂时保密。”他搓了搓鼻头,盯着眼前的屏幕,“呃,说实话,我们一般会要求客户在预约表上写明白具体的事项,您这个要求面议,以前也不是完全没有,但很少,非常少……”
“还不是因为你们网站上也没写能不能做,我哪知道啊。”
“您说的是,我们业务面非常广,合作的专业机构也从各大顶尖生物科技到医疗研究所全部都有,我们自身也有几个常驻项目组,从常见项目到研发创新项目,数目太多,有些又相对艰深,不太好理解,所以不会全部都写在网上……”
“我就直说了吧,小王,你们这里,能做那个不?”
“您说哪个?”
“ctrl+c,ctrl+v嘛,”画皮摘下帽子,扯开发绳,甩甩长发,然后半摘下墨镜,注视着小王,“一模一样,复制黏贴,你懂吗?”
“您是想制作一个您的……义体?”
“义体,备用身体,随便你们怎么说都好,反正就是你看,我现在这样,也不想变老,也不想出点意外就翘掉,对吧?在脸上和身上替换东西,虽然价钱很大,我出得起,但你瞧,早晚有一天……总有意外嘛,而且现在医院里也只能做体表和四肢有关的手术,万一里面捣鼓一下出了问题,嘣一下,怎么办?趁现在状态好,不如做个一模一样的备用身体,再把我的大脑,或者你们叫什么?大脑数据?反正也给备份一下,这样万一我出了意外,还有一个我不是嘛!”
小王挠挠头,额角有些出汗,笑道:“这可真是科幻小说里才有的不老不死啊!备份记忆和制作一模一样的义体以当前最顶尖的科技手段来说都没有办法……”
“我还以为你们博雅是业内最顶尖的呢。”
“啊呀,咪可希小姐是已经自己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呢,说实话,我们的客人里抱有这种想法的确实不少,但大多也都是比较有创意,比较想尝鲜的用户。咪可希小姐,有没有真正的疑虑,或者想解决的……”
“噢,我想要个永远健康的卵巢。”
贤余差点从一旁的书柜上摔下去,可怜的咪可希女士,因为画皮这一番话突然就有了个身患卵巢癌的母亲,不但是末期卵巢癌正在靶向治疗中,即将摘除整个卵巢和子宫,还极有可能已向全身扩散。因为极有可能具有遗传性,完美的咪可希女士唯恐自己未来也患上同样的病症,于是未雨绸缪来到这里,为的不是治愈,而是预防潜在疾病。这可与那粉发紫眸的嚣张劲儿半点都不般配。再看画皮,说这话时还轻描淡写,但也符合咪可希平日里一贯的样子,理直气壮,毫不心虚。说这么大的谎真没关系吗?
“……我了解了,您主要是担忧未来发病吗?在这种情况下,常规的预防手段您……也不放心,所以想要一个保证,万一不幸也得了这病,不至于得完全摘除卵巢……确实,卵巢不像子宫还能人造,还比一般的器官更难找到捐赠人,相对来说……”
“而且我不想要别人的,我只想要我自己的。”画皮摇摇手指说,“谁知道别人的卵巢有没有我的漂亮呢?另外,我听说移植手术什么的,要找到匹配的人也很难。我很担心以后的事情,我妈二十岁就生我了,谁知道我们这代人吃的喝的,还有我的工作压力会不会让病情来得更快。钱都不是问题,给我搞个义体吧,难道你们办不到吗?办不到就找别的办法给我解决。”
“唔,一般来说,这类非紧急需求我们不会立刻着手,请您见谅,毕竟这是您打了提前量的考虑,目前医疗科技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虽然体内器官的更替仍然是难点,谁知道未来呢……就现在来说,我所知道的卵巢手术一般分为自体移植,同种同系移植及同种异体移植。我们的常规做法无非还是帮你在排队名单上尽量靠前,甚至提前开始排队,在合法,合理的范畴里,但确实如您所说……”
徘已经在房间里转上了好几圈,此刻已经坐在胖子的头顶上,一眨眼就是一个快照,把屏幕上所有的后台系统以及搜索记录全部照下来,隐约可见一些“明星案例”、“首次突破”、“常规项目”的标签,她冲贤余眨眨眼,在画皮的耳机里继续说道:“可以,继续问,那边资料都出来了。”
画皮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头,这法宝可真是厉害,往身上一披,连指甲也都做好了,每个指甲盖的顶端弧度都完美得能用尺子量出一样的数据,指甲缝没有倒刺,完美得跟假手似的,“小王,我直说了,常规做法,我们都知道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到了那会儿黄花菜都凉了,我又不是什么有钱没处花的人,白白给你贡献个十几年会员费?你们这算盘打得好啊。哎对了,还有,这事情你可得给我保密,你们这里隐私保护做得怎么样?我妈的病,还有来找你的事情,可不能被那些狗仔知道,就算在我的经纪公司也只有没几个人知道,而我可是他们的铁饭碗……要是消息漏出去了,我都能想到会骂得多难听,到时候我就要找你麻烦了啊。”
“那当然那当然,我们这里都有最严格的保密措施,您也知道上我们这儿来的客人大都不差钱,但身份特殊,我们启用的数据保护都是大型企业级的,不敢打包票跟国家机密一样,但至少也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安全等级。”
那也遭不住有人坐在他边上跟他一起看内部数据嘛,贤余拍拍尾巴,徘仍然低着头死盯电子屏,面无表情举起右手比划了个没问题的手势,示意他们继续。
“你们也尽力给我想办法,不该声张的事情我也不会到处乱说。”语毕,画皮摘下墨镜,普拉达的眼镜链圈在锁骨上,多时髦的做派。“那么,小王,你能给我提供什么完美的移植方案呢?”
“我们这儿倒是有过这样的先例,虽然不是同样的器官,但为了避免排异反应……抱歉,容我问一句,您母亲是否也曾有直系亲属患同样的卵巢类疾病?”
“吃不准,可能有,也可能没,你就当做可能有,往万全的方向处理,能不出错就不出错。”
“明白了,那么我处倒是有一个方案可以简单跟您描述一下,具体细节的话,您知道……”
“得先交钱入会对吧,我都知道。”
“您也是爽快人!那么我就跟您先简单说说——您知道克隆这项技术吗?”
“也是科幻小说里的设定。”
“现在倒也没有那么科幻了。早在五六十年前,其实就已经有私人企业为主顾提供克隆宠物的服务,您看,虽然收费不菲,但拯救了一颗颗破碎的心,哪能说是不道德的行径呢?”
画皮仍然保持微笑,“谁说什么道德不道德的,也要记得与时俱进嘛,又不是什么老谈三纲五常的年代了。”
“可不是,总之,技术就放在那里了,发展可不会因此停下。五六十年都过去了,自然,更复杂一点的细胞,更麻烦一点的过程,技术上也都能克服。但因为那些更新不了的老条例,所以大抵上还是要保持低调,基本保密。”
“你是说……”画皮笑意更深,“克隆人?”
“哎呀,我的意思是,替您准备一个跟您一模一样的小咪可希。您今年……我瞧您的预约单上写,今年十七?那么就是比您小十八岁的咪可希,只不过她完完全全是属于你的东西,比起义体来,自己能蹦能跳,还能说话。”
这基本就坐实了机构能够制作“克隆人”的项目切实存在了。浮在小王眼前的徘猛地一抬头,眉头紧蹙,紫水晶似的眼睛里几乎快要冒出火焰,压低声音说道:他屏幕上出现潘了,项目名称“永无乡”,基因提供者名为楚琨玉,委托人没有公开姓名,只写了是楚父,项目状态目前仍在进行中,预计结项时间还有十八天,中途延长过一次,原定结项时间在六个月前,即二零六四年的九月中旬。
“过去我们也有过这样的案例,用这种方式制造出完美的内脏给委托人用于移植。与您情况不同的是对方在找到我们时就已经发病,不过由于是慢性症状,所以就算刚刚发病也来得及从头开始做……”
画皮笑眯眯地听着小王介绍案例,同时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屏幕上共享文档中描述的项目进展几乎字字指向潘当前的处境,他们过去只知道潘所在的房子古怪,身处的环境与外界迥异,谁能想到他竟然是一个项目里被有意创造出来的器官供体!那么他肚子上所谓妖怪留下的疤痕正如画皮所料是手术留下的痕迹,只不过目的并不是要治愈他的疾病,而是利用他治好另一个人——再想到他将上海称为“平行世界”的举动,怕是连潘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出身。
“……由于您所说的卵巢癌和一些其他的疾病一样,遗传可能性极高,所以如果您选择我们来为您做这一整套方案的话,在一开始我们会对您的基因进行定向剪辑,将卵巢癌相关的部分去除,以保证新的器官能尽可能多地保持健康水平。至于基因剪辑,之前多有新闻报道,您可能担心它造成的副作用——这个就放心吧,按照我们的项目手法,您最需要的也就是卵巢,因此其他身体上的负面影响都在项目范围以外,不会对您造成任何干扰。”
如果他说的项目进程也全部都在潘身上发生过一次,那么作为器官供体被克隆的潘,一定也经历过基因剪辑的过程,造成的副作用由于“不在项目范围以内”,连此刻徘所死盯着的屏幕数据上都显示为空值,不知是因为顾问没有更详细的数据权限,还是这里压根就没有保存无关数据。徘努力保持冷静,继续监控着屏幕,低声道:继续听他说,基因剪辑对潘的副作用在这上面没有任何记录。
“你们保证那么稳?”
“……当然,目前我们的基因剪辑手段也比十年前进步不少。博雅医疗一直以来用的都是结合AI技术的最新系统,譬如十年前比较出名的玉面系统,以及现在正在使用的火种系统,您大可以放心,哪怕您选择去美国或者瑞士特意做这样的手术,也不会有更好的硬件设施了……”
十年前的玉面系统?画皮灵光一现,虽然他看不见,但多多少少也从其他人口中听说过徒然堂里那个占地面积值月租十万还闭门不出的家伙,难道不就是个什么叫玉面的灵器?这回可真是瞎猫碰着死耗子,一睁一闭又到徒然堂。
“对了,咪可希女士,”小王顿了顿,一手轻拍着耳朵,那是塞着耳机的地方,他仍然保持着微笑看向画皮,只是这笑容比起先前的模样更加干瘪,以至于那种和煦的、讨人喜欢的宽厚感一时间也从他滚圆的脸颊上消失,“接下去请您随我移步至我们的贵宾室吧……”
“贵宾室?我还没加入会员呢,客气了。”
“在那儿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聊聊令堂的情况,我们与各大医院和大学的医疗数据库接轨,经过您的许可后,可以在这里直接查询到她目前的身体情况与历史上所有诊断以及治疗过程,更全面地了解您的需求,方便我们继续介绍下方案……还是说,您有什么不方便的吗?”
有问题,徘低声提醒道,他屏幕上在说“芯片认证出现故障,二代和三代数据库均查询无结果”。画皮立刻意识到也许问题就出在最开始的知情同意授权上——从进入这个机构,由机器人获得她的准许后,隐藏在屋子里某一处就扫描了他身体里的身份芯片!这机构明摆着就是替有钱人卖命的地方,恐怕对防媒体曝光自有一套流程,因此哪怕预约上门,知名如她扮演的咪可希也逃不过这一轮检测。画皮装得了咪可希,但在数据上可成不了咪可希!
画皮啊呀一声,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掏出手机,“……这怎么就到三点了,我先得去赶下一场直播了。小王啊,不着急,方案的事情我们下次再细谈吧。”
小王拍了拍手。智能家居的光线在此刻也全部暗了下来,先前落地玻璃窗前的窗帘齐刷刷放下,方才还因尊重委托者隐私而紧紧关着的门此刻也由外被人踢开,一排安保人员铁青着脸堵在门口,背后的大屏幕上正是那位咪可希的直播。是那个真货!她头戴机车头盔,身着瑜伽服,手中挥着模拟器,你想成为我这样吗?那就赶上潮流吧!“……这小姑娘的日程难道临时改了!”贤余惊诧道,“亏我们还提早记了半个月的——”
他们盯着那直播里的广告——如今不时兴热气瑜伽和普拉提了,她们热爱把自己的脑袋接上虚拟现实模拟器,在漆黑一片只有主机闪烁灯光的机房里愤怒地上蹿下跳,并且决定管那个叫2065杀戮瑜伽。咪可希和白领们脱下西装,穿着露露柠檬,在健身教练的带领下冲进异世界大杀四方。于是当她们不得不回到现实世界之后,还有些人必须得仰赖她们的私人医生将她们重新与世界连接上。这哪叫什么改革!二零六五年,不允许连接故障,不允许错误,人生仍旧一局定胜负,和从前比明明一成不变。
画皮耸耸肩,“那个是录播。”
“包括新活动的线上邀请嘉宾与虚拟形象互动?”
“记错了嘛,在我助理身上投影的,效果果然不错吧。”
“确实不错,以假乱真,如果这里才是咪可希小姐本人,那么随我去贵宾室详谈,错过的直播继续挪用替身和投影,应该没关系吧?毕竟好像关系到您未来健康的事宜,比能代替的直播更重要一些呢。”
这下没办法,她慢慢举起双手,从原处站起身,朝贤余使了个眼色。小王从她身旁走来,“所以你到底是谁?爆料记者?狗仔?你怎么做到……”
就是现在!徘从抽屉里钻出来,一指办公桌右手边第二层,贤余心领神会,一个甩尾用鱼鳞拉开抽屉,抱起一把美工刀远远抛向画皮——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小王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见画皮朝上一伸手,便稳稳抓住闪着银光的拆快递专用刀片。
“……你觉得一把钝刀片能帮你出去?不如我们还是坐下来好好把话说开。”
“好说好说。”
画皮原地起跳,方向竟是朝小王后方紧闭的落地窗而去。窗帘轻如无物般腾飞,掩住画皮的身影,只听得刀片卡扣嘎达作响,她朝上一推拇指,反手就扎向锁骨中中央,朝下一划拉,在一群保安的茫然与小王的惊诧中露出咪可希最后的笑容,抄着一口洋泾浜,消失在窗帘后的阴影中:
“……大噶再会咯。”
TBC.
说书人日后提到二零六五年时,总说上海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要是老头老太们记得,上次的严冬还得追溯到四十四年前。但说书的也就这么回事,你挑什么说,对面便信什么,几十年前到底有没有冻到骨头痛,其实没人记得。只有一点我们可以确认——正因为那年从元月起就天寒地冻,所以一些犄角旮旯里的怪东西也给冻醒了。人畏寒惧冷,怪东西可不怕。于是从大寒起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全部都得从这儿说起:
北京时间下午四点三十八分,怪声音突然在耳朵里嗡嗡大喊:走啦,赶紧地!潘推开不该碰的墙,拼命朝前冲。这路太长,尽头一个人都没,四周安静得像美人鱼沉睡时的泻湖,只有插座里微弱的电流声趋近水浪。入口朝内合拢,重新隐藏在混凝土墙的后方,这辈子第一次旅行,潘已经距离自己的世界五步开外。他低伏身体,脖子前倾,脚一蹬地——
跑起来吧,潘!
开始检查:脚步回声没什么两样,身体份量没变,头上没长角,呼吸正常,好了,确认完毕,没有异常,警报解除。他本不该出来,可一切都是为了胡克船长。拯救胡克船长是他在所难辞、刻不容缓的任务!潘借着本能跳过一个纸箱,绕过面板上显示着六位罗马数字的人形清洁仪,尽量快速地沿着墙面寻找出口。他知道这是哪里,船长的故事里说过,整个宇宙里同时存在着许多个世界,世界之外还有世界,也许是互相包裹着的,也许是互相平行着的……潘想,外面一定是个巨大而危险的世界之匣,或者也可以叫它“无限魔方大厦”,他从不知道出口会通向哪,因为只有胡克船长这样的星际航家才有资格到处乱跑。探险开始了!听说外面有的世界像永无岛,有的又像蓬莱,还有更多古怪离奇到再高明的小说家挖空心思都想不出,而他长大的这个一定是最小的。平行世界里自然也有人,长得和潘差不多,有鼻子有眼,有嘴有耳朵,说话是用嘴唇和舌头,但也极有可能遇见故事里长得像蚩尤的牛蹄子,癖好是光膀子掷大斧,一口一个生吞小孩。
路到尽头,潘朝左拐,尽量小声地穿过一间明亮的船舱。这间舱室不大,两侧都是高耸入天的木头架子,上面整整齐齐摆着些像画本,却比画本厚得多的画本。他分神一小会儿,又继续推开唯一一扇门朝外跑,心下有点犹豫这方向到底对不对——他手头没有导航仪,没有星盘,没到年纪的男孩本来无法像船长一样顺利穿过那堵墙,但潘却成功了。也许是因为连他们的世界也在代替胡克船长,从遥远的方块世界里向他们唯一的男孩大声呼叫:救救船长!于是他穿过连接世界与世界的隐形口袋宇宙穿梭装置,顺利降临到这里。
潘把大理石踩得砰砰响,弯腰钻过一个矮洞,抬手拨开葱郁的盆栽,越过一个宽阔的大厅。他尽量克制住好奇心,不朝头顶上闪亮的星星吊灯看太多眼。前方路不宽敞,四周都有墙或者其他舱房,整体通道都像极了小型迷宫,所幸迷宫可难不住他。他平时躺在地上没事干时就喜欢拿着船长送他的弹子珠迷宫玩,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知道出口的路线,然后再啪地一扬手,在空中抖三抖,让那弹子球重新从一端滴溜溜地滚回另一端,游戏结束,游戏重新开始。行……得了,又是一个矮洞!这地方的人都住树屋吗?
可不能放松警惕了,潘!你还不知道这外头到底有什么。他自然清楚自己才六岁,比起胡克船长来,不够高,不够壮,也不够聪明,不该从那儿离开,辜负了门神。打小时候起,胡克就告诉他门口那株大植物叫桃树。它是桃树,却从不结桃,因为它是守护着潘的门神化身。好一株门神啊!它西南的枝桠叫神荼,东北那根又叫郁垒,把那些有毒的坏东西统统拦在外头,将他守在出世的度朔一方。但他也问,最近自己肚皮上新添的那道口子从哪来。船长让他躺着别瞎操心,可他昏睡几天几夜,手背留针插了又拔拔了再插,营养液从头到尾没有断过。潘猜一定是先头有坏妖怪闯进这里,绕过神荼的火眼金睛也逃过郁垒的苇索,在他身上划出一道大口子,掏出要吃的东西就逃。妖怪爪子上必然有毒,麻痹了他的直觉和神经,所以他才会什么都不记得,只剩下胡克船长同它英勇搏斗三百回合,大获全胜,还为了照顾他大半个月都不再外出执行任务。谁知道才消停没几天,他们的身上就出了毛病。
他看见最大的那扇门了,直觉告诉他这里就是迷宫的出口……这个世界一定很大,就连区区一个中转通道也够得上三五个他呆的那个。潘放慢脚步,越来越轻,直到停在胡桃木色的大门前,隐约听见耳朵根里一个声音又在跟他说:“快走啊,潘。”他在原地喘着粗气,伸手搓搓耳朵,心想:出口总是意味着另一个入口。他更用力地晃晃头,双手揣进口袋里,别听那个声音了,潘!想想左口袋的一截树枝与右口袋的一片树叶,它们还老老实实地呆在他的手心里,提醒他门神的庇护。潘深吸一口气,推开最后的门。
他从未见过的,比光昏暗上一百倍的光落了下来,就好像仪器充电时一侧光点的颜色。无数橘色的光点汇聚在一起,让他意识到这世界正在充电中。潘本能后退一步,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既因为这陌生的光,也因为扑面而来的寒风。但这绝不是退缩的时候,瞧他潘又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连门神和穿梭器都没阻拦他出来,说明他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拯救胡克船长的人了。
男孩捏紧神荼的叶与郁垒的枝。时刻保持警惕,竖起耳朵,前进吧,潘!
时间拷过五点,潘在车来车往的马路牙子上一动不动。太多东西砸向他,把他降格成路边没人要的塑料玩具。胡克的声音钻进他的脑袋,大声嚷嚷着,“不要忘了啊,潘,我说过什么来着!”讲小人书时胡克总要强调进入平行世界前必须牢记的三个窍门,于是潘从懂事起就背得滚瓜烂熟,偏偏却在他真跑来这儿时两眼一抹黑,愣是什么都没记起来。
第一点是什么来着?对,对,你会看见一大堆陌生的东西,离他们远点!
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眼前事物太多,声音太多,还有气味——都太多了!他抽抽鼻子,有水蒸汽,带芬达味的,还有汉堡包的,没有油条,也没有咖啡,别的都认不出来,全混在一起,什么都分辨不了。杂味就跟每次胡克回来时身上的味道一样……他过去总喜欢一头埋在他衣服里嗅。除此之外呢?参差不齐的高楼与天台,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高楼顶端有飞行器停机坪,还是高楼的平台上还长着更多格子间。路对面,它们一栋接着一栋渐入云端,表层像是玻璃,却没有反射出天空,而是和小行星一样傲慢地发光,很快变成胡克偶尔给他放着看的电视。但他从没想过世界上能有那么大、那么多的电视,密密匝匝地遍布在大厦的外头……这可真是电视魔方一样的大厦!兴许那大厦也能像魔方一样移动。
他不自觉地朝魔方大厦迈步,眼看硕大照明灯、挖掘机、弯曲起伏的轨道、高架路、驾驶器、电视机屏幕、倒扣的大银盆、跳热舞的粉红色女孩争前恐后地往头顶的天空覆盖,好像他压根就没从室内离开。沙丁鱼群般的银灰驾驶器又从他面前游过,它们曲线如鲸背,此起彼伏奔驰而过。潘看出了神,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场活生生的捕猎——火红圆头的那个就要赶上海蓝尖头那个了!他紧张得冒汗,可那圆头的赶上之后却什么都没发生,反倒有人从罐头里探出头来,横眉竖眼,朝他大吼大叫。那家伙的模样呢?两个眼睛一对耳朵,一个鼻子在中央一对嘴唇在下头,所幸不像一口一个吞人的外星人,潘不禁松一口气,奇怪伐,又不是我在追捕圆头!
潘再一次跑起来,咒骂与喇叭声紧跟其后,张牙舞爪,嗖嗖嗖地前来猎杀他。沙丁鱼群此起彼伏地叭叭叭,挖掘机不停下钻轰轰轰,上方轨道悬浮列车到站了滴滴滴,大厦上跳舞的男孩在唱歌喝酸奶的女孩又在唱另外一首歌,中间红卷头的怪人端出一份黑色的汉堡,同时的同时,他周围有人在说话,一个比一个更大声,涨红着脸的皱着眉头的大笑不止的,比他世界里嘈杂上一百个电视的声音。可他能问这当中的哪一个人?他要怎么开口说,早上好,这里是哪里,胡克船长在哪里?
别忘了平行世界注意事项之二:你们说的话有可能不一样,尽量别被发现,就算万分不得已被发现,也要装老外,千万别随便暴露,毕竟平行世界还是个未被大部分普通人发掘的秘密!
偏偏这时才想起,潘害怕极了。他东张西望,甚至再也顾不上等候时机,一鼓作气穿过车与车之间的缝隙,留下一大串行车云般紧急制动的痕迹,继续拖着这条歪歪扭扭的长尾巴跑向大厦。下一个难关!这些大厦一个赛过一个高,每个都自称是这个世界的最核心向他眨眼招手。他该找到哪一个?这儿有没有穿梭管理局?他该去哪儿问?这事情刻不容缓,他要是再晚上几天,也许失踪的船长就会没命!
自打十天前起,胡克船长的模样变了——耳朵里冒出些细细小小的白色绒毛,说话更大声,时不时自言自语。一开始潘完全没当一回事,以为是没见过的疾病,或是什么入侵的无害寄生物。可又过了几天,那簇白绒毛越长越多,就好像摘了一把云倒插在船长的耳朵里。他试着朝那怪东西吹气,却把船长弄得连连皱眉,绒毛倒被吹得漫天飞,数量完全不见少。他也警告过男人耳朵里长了东西,可对方照照镜子,却笑说潘又在幻想。他虽是个爱幻想的男孩没错,但也不至于连这都会看错。直到胡克消失的第四天早上,潘在镜子里发现连自己的耳朵里都长出绒毛了。绝对没错,这个黑头发灰眼睛,手还缩在棉毛衫袖子里的男孩竟然小小年纪就耳朵长毛!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绒毛把胡克船长弄消失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要轮到他了?
潘穿过大鱼群爬上岸,抖抖衣摆沾上的灰,好不容易站稳脚跟,便瞧见面前一条狭窄老巷的入口。没那么高,也没那么吵闹,也许……他可以在这里面找到个好心人,耐心听自己说话,回答一个可怜男孩的问题,帮助他找到胡克船长。嘟嘟嘟,他背后的三色灯又变颜色了!这下可好,更多人朝他涌过来,比语言更麻烦的事情正等着他——显然,这儿的人都不懂避让。先是一个手拿仪器穿着紧身衣的女人迎面撞上他,她一挑眉,张口便说,“……小赤佬寻西啊?!”语毕又变了脸,对那设备说她马上要去暴力猩猩那儿上瑜伽课,达令我们七点见。真奇怪。他站稳身一扭头,又一头撞上荧光绿团子头的少年,他脑袋上好像还带着防风镜,嘴里嘟嘟囔囔着什么,比起潘来似乎更惊讶他们竟能撞个满怀。潘一时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完全弄不清楚这儿的人们究竟在搞什么,就好像他们的额头上都装有什么看不见的传感器或电子探测仪一样,又或者他们的身体之间天生就有微弱的磁力互斥,才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和刚刚的车辆都会在最完美的时机避开对方,并毫不减速地继续走下去。但潘既没有传感器,也没这想象中的磁力,因而在这路上举步维艰,跌跌撞撞,最后彻底被兑进人流中,如被绑上了过山车一路滑向未知的终点。
终点倒是没花太久。他穿梭在鳞次栉比的商铺,珊瑚群般的广告牌霓虹灯从他两侧飞快后退,它们瞧起来简直都差不多。想想威利在哪里,他默念道,一边牢牢记住一路上走过的弯道,以防找不到回通道的路:先左拐右拐再右拐,笔直走一直走过门口有条大鲨鱼的店,再朝斜前方顺着人流走过最香的那条路……
停下了,到这里总算停了下来,最后一群推搡着他走的人们也在这里完全散开,各走各路各回各家。警报还不能解除!圆盘时钟,十二又六十个刻度,这是胡克船长教他的独门秘诀,外头小孩都不懂的老暗号,如今他发现这是个确认方位的好法子。此刻这颗被人潮拍上岸边又被独独留下来的小石子,正紧张地直面着他前方一点钟方向的男人。这人在任何一个平行世界里都能算得上孩子们的噩梦。他脸盘大如钟,双眼亮如铃,额头尤高,鼻子通红,双手叉腰,身影完完全全把潘罩住,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似乎潘彻头彻尾是个不速之客。要是故事里铜头铁额的蚩尤真实存在,恐怕也不会比他长得更威严、更恐怖了。
潘捏紧双拳,鼓起勇气,用平生最礼貌和气的声音问道:
“古藤……猫宁。个地多果?”
那男人瞪着眼,举起右手,指着上方发光的灯箱,特意又挥了挥,好像他的手指是指挥官的教鞭,“去去去,侬覅混腔斯,小人伐能跑到个地来呃呀。哎!阿拉讲的就是侬,小驹头,再哪能看都伐能放侬进去呃呀……眼睛倒好好瞪得老大,字伐认得啊?侬头顶桑,灯管高头:十八岁以下,伐准进去。晓得了伐?伐来塞的呀!”
潘眨眨眼。铜头男人朝他吼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也并不是完全听不懂的话。有一些字眼,船长教过他,比如“眼睛”,还比如“伐来塞”。可剩下的他就不明白了——
“小赤佬侬等了个地组撒?!”
铜头双手叉腰,继续质问道。他声音太响亮,潘从未听过人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声音简直不是从他的喉咙里出来的,而是和铜锣一样,在他的身体里形成了百倍的共鸣,朝潘猛地发射过去!男孩怕得不敢动弹,僵立在原处,“……开普腾胡克!开普腾胡克!”潘慌慌张张解释道,“吾在寻伊!”
可这话显然是火上浇油,怒上加怒,铜头逼近潘,作势就要推搡他,“喂……侬聋特了啊?!”潘连忙后退好几步,泪水逼上眼眶,看样子他这是碰上一口一个小孩的外星人了!他不知是更害怕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本能地双手抱肩蹲下身,朝铜头做出服软的姿态,只求他能不要吞掉自己。耳朵里的绒毛叽叽喳喳冲他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潘闯祸了,就要被人教训,好好打屁股了,嘻嘻嘻!胡克船长不要你啦,该拿你去喂外面的鳄鱼了!”
闭嘴!潘大喊道。就在这时,男人背后小平房屋檐处延伸出来的一截灯管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身影他从没真见过,但却在故事里想象过无数无数遍,因此又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它的轮廓。潘简直不敢相信这眼前的奇迹——他擦掉泪花,用力揉揉闭上的眼睛,默数五秒,喃喃道: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重要的愿望要许三遍。走道上脚步声漫过又退潮,他握紧小小的双拳,全身抖得不行,满怀希望睁开眼。
那身影还是好端端坐在上方,晃着腿,悠哉悠哉俯视着他,跟五秒钟前一样。一双亮眼睛。
潘蹭地一下原地蹦起,也顾不上铜头的威胁和绒毛的声音了,他高高举起双臂,来回使劲挥舞,急迫地冲那小小的影子喊道:
“汀克贝尔!汀克贝尔!救救吾……爱姆潘!”
被称作“汀克贝尔”的身影也站了起来。它看上去那么小,又近乎透明,在灯光上方的夜色里本身就像是霓虹的化身,险些就要跟着理发店的三色灯柱一起晃啊晃地消失在升起的月亮下。可当它真正往前一步,踏进月光里时,潘才发现它虽然也是个“她”,巴掌大,腿滚圆,鼻子尖,脸色臭,却跟画本上的汀克贝尔有那么点不一样——头发不是金黄色的,衣裙不是叶片扎的,就连背后都没有一对亮晶晶的透明翅膀,只有抱着双臂的劲儿倒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徘。”她说。
“派?爱姆潘!”
“是徘。”她又说。
不管是派也好徘也好汀克贝尔也好,潘急得大声抽噎了一番,现在都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徘!”他带着哭腔大喊道,“救救吾!”
“听不懂。”
回以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有点过于尖锐,妖精的身影从天而降,漂浮在他与铜头的中间。潘确实不理解她发出的声音,也许这就是“汀克贝尔”们的语言……这可跟故事里说好的不一样。听不懂妖精语言的人不应该是勇敢的潘,而是那些普通的小孩,比如温蒂之类的才对啊!潘拼命摇头,右手三指并拢,甩到一侧,像是洒下一把无形的花瓣,朝自称“徘”的小东西喊道,“奎克立!仙——尘——!”
只要有仙尘……!只要沾上她们的仙尘,他就能跟这个不用翅膀也能漂浮在空中的妖精一样从这里起飞,逃过怒气冲冲的铜头和他机关枪似的诅咒,冲出层层高楼与林立的霓虹灯牌,再也不用管那些横冲直撞的人们,畅畅快快地在天上飞。也许一开始他飞得不好,腿脚乱蹬胳膊乱挥,掌握不了浮空的平衡在空中翻跟斗,但他学得快,一定能在今夜就穿过厚厚的云层抵达胡克在的地方,寻得他们停在码头的船,然后找到远古记载里写过的解药,把他们耳朵洞里的绒毛拔干净。潘对此深信不疑。
铜头一头雾水,顺着潘的视线上看看,下看看,竟完全看不见徘,反倒彻底被男孩激怒,“册那搞撒体啊?!”他一把抄起屋外的老扫把帚就作势要抽人,径直朝潘吼,“则戆比样子装腔斯有撒意思啦,侬白相吾啊?!”潘赶忙灵活地跟着扫把头袭来的方向往下一蹲,正想大喊徘的名字,便瞧她轻盈地顺着风向绕着铜头转了一圈,随后停在男人的大脑袋上,双腿盘起,悠哉地摇摇头,“快逃。”
“啊?!宁来疯咯?小赤佬今朝吾就请侬吃顿桑活!!!”
左挥一刀右来一拳,潘原地蹲蹲起起好不忙乎,还赶着空朝铜头顶上憋出一句你究竟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但这下徘也知道他们谁都听不懂谁的话了。她从铜头乱糟糟的灰发巢里起飞,骤停在距离潘一拳开外的地方,盯着他的眼睛。潘这时才真正看清楚她的模样:
小鸟那么大的女孩,衣服紧巴巴,裙摆垂到脚边,长卷发,牧草色,金鱼鳞片似的长筒袜,下一秒就能上画片。
她朝他勾勾手指,身形不动,手臂却在身旁作势交错挥动,语气平稳,张口就道:“跑啊。润。尼给咯。库尔斯。热恩,潘!”
这话语中的一部分突然如闪电,猛地击中潘——他听懂了!就这么一个字眼,简简单单的发音,从这个平行世界里出现了熟悉的话语,她在说的话就和他耳朵里的绒毛对他说的话一样,就像是一声枪响、口哨、发号施令!跑啊,潘!他们几乎同时弹起,潘踩着扫把帚趔趄几步,一手撑地压背,低头躲过铜头伸来的神掌,朝右打个滚卷上一身土,又凭借低重心迅速恢复身体平衡朝前冲刺。此时徘已经领先他五十米,在前方晃晃悠悠地背对着他继续飞,瞧她在空中的模样!就好像把这世界的每个人都牢牢凝固在地上的叫“格拉维体”的东西完全不存在一样,不愧是汀克贝尔,真正的妖精一族!
“各记吃痛,晓得跑路啦?忒嗳了!!!”
铜头也是较上劲,反手一扫帚柄把店门砰地撞上,就势追着潘要打,可怜男孩仅仅是回头看了一眼便再也不敢回头第二次,跟着徘撒腿狂奔。平行世界注意事项的第三点不合时宜地闯进他的头脑:
看见平行世界的自己就会死是星际航家骗小孩的,可倒真是触霉头的坏事,如果发现,要第一时间告诉你的长官,避免对方告密,引来其他世界秘密军队的入侵战争!
他顾不上再张望,想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至少这一个还真没撞上,说明平行世界之神还是眷顾着他的!眼前,起起浮浮的徘就像是海面上小小的充气坐标,成为他此刻唯一的希望。
中场休息结束了,想要活命就跑起来吧,潘!
潘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瘸一拐,好不狼狈。左腿抽筋了,这会儿跟风中残烛似地簸箕着,像个身体挂件,绒毛在耳朵里叽叽呱呱,说什么汀克贝尔是个骗子啦,她就是想戏弄潘啦之类的话。这个潘也不是没想过,可真不愿意相信呀。在风尘四起的泥地里,连沙子都恶劣地钻进他的左眼,痛得潘不得不停下来。
入夜,寒风来得比一个小时前还要凶猛,吹得他裹紧单衣来回哆嗦,可全身热度都在往头上涌,集中在他的脑袋里,额头上,在薄又苍白的皮肤下泛出红彤彤的一大片。他又冷又热,肚子咕噜噜乱叫,连耷拉在脑后的细辫都没了精神气,缩在衣衫里贴着背脊,挠得他抓心的难受。已经跑不动了,再也跑不动,绝对跑不动了,两条腿就跟快断掉一样,脚酸得不行,甚至脚底板还破了一大块,疼得钻心。绒毛也觉得冷,更加往里地钻进他的耳道,嘟嘟囔囔地说他肯定是救不出胡克船长的,现在连他在哪里都找不到,用脚也知道六岁小孩肯定做不到,更何况现在脚也累得想不动了,都时候能活着回去都谢天谢地。潘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走过那么多,那么长的路,光是想到自己也许回不去了,他就忍不住想哭。但眼泪反倒把他左眼里的沙子冲了出来,没先前那么疼了。他用力揉揉眼皮,寻思就算被铜头打死,他也绝对不跑了,要是铜头还提着扫帚柄打他的屁股,他也只会脸朝下平躺在人行道边,说一句阿爷请便,该怎么揍就怎么揍,别客气。但这时候连铜头都已经不见了,整条路上只有行色匆匆的行人。潘一抬头,徘还在前头静静望着他,面前一长串往地底下去的阶梯。
想到要是继续跟着徘就得走上一百零八级台阶,潘恨不得直接团成一团滚下去。好想哭。“徘……威尔阿拉狗引?”他话音刚落便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一通快跑,连他的喉咙内侧都像被那妖精的裙摆割了似,哑得潘都不敢相信。好想哭。反正徘看上去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他还是干脆闭嘴为好,能不能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动。好想哭。但他一转头就看见地上一汪小水潭,倒影里自己脸赤红,耳朵里一对白绒毛让他看上去活脱脱个猴子屁股。
这下,他的脸更红了,嘴一瘪鼻一酸眼一热,胸口胀得很,“……吾依噶乃以!”
“潘。”
“依噶乃以!!!”
“潘。”
徘最后回头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管他,消失在阶梯向下的阴影里。潘咽了咽口水,这个地下入口明明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甚至拥堵程度不输先前那条大路,但他却觉得好像一张从地上张开的大嘴巴,就要伸出舌头,把他们全部一口卷入。上方一个赤红色的圆形标志发着光矗立在一旁,四个他看不懂的大字“南京东路”悬浮在头顶,像警告。他踟蹰一会儿,还是拍拍屁股咬牙跟上。
地下城更像迷宫,条条大路绝不比今天他见过的任何一条短,两侧商铺从上头原样照搬,玻璃橱柜里漏出的麦子香勾得他肚子难受。可徘还在前头示意他抓紧时间,远远招手。他确实学得很快,先前一阵过山车,接着为了逃脱铜头一通狂奔,潘逐渐琢磨起人群的秘诀。迎面相遇前刹那的犹豫和停止,眼神从正前方挪到他的右手边,这时便不用减速;脚步慢了,电子设备上运动的手指停了,走路时双臂的弧度被打断,脚尖朝自己的左手边晃,那他就得赶紧往右手侧多跨半度——再加上有徘在前方带路,他总算在人潮中劈出一条只有他才能看穿的小径。看样子,这个世界里行走的秘诀,潘已成功破解了!等搞定了寄生在他和胡克身上的绒毛,他一定要把这番冒险朝他好好炫耀一番……
他浑水摸鱼穿过比他高五个头的深灰窄框,面前剩下一长排通道,每一条都仅能容纳一人,中央两扇相对而立的机械门将他拦在后头。潘假装伸懒腰,左右一瞧,人人都像什么都不需要一样就能使唤芝麻开门,顺利从中走过,只有他慢了五六秒钟,背后一长串人顿时齐刷刷眼露凶光,脸整张皱起来,面无表情死死地对着潘,好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拎起来,甩出这地下城。
……徘呢?徘可没这烦恼,她仗着个头小还能飞,在他前头翻了个跟斗,指指那扇小门,竖起大拇指,倒过小拳头,往下抖了又抖。饶是潘都晓得这是妖精在嘲笑他,真不够讲义气,也太赖皮了!他恼得很,甚至听不到绒毛对他说话,气得后退一步,众目睽睽之下,他身子朝前一扑趴在地上,两手像划水一样撑着地面朝后一顶,便像条滑溜溜的鱼,从隔板与地上的夹缝间滑进站。徘见他顺利过关,完全不等他,继续朝前飘,忽闪忽闪地像萤火虫。潘紧随其后——还剩下不到五十米!人群自觉在划着黄格子的地上分成好几群,露出一条正中央、空旷且唯一的道路,就是替他准备的!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注意到那辆列车空荡荡的,上面几乎看不见一个人影——
嘟嘟嘟!嘟嘟嘟!警铃响起,从上面下来的人都走光了,潘跟着徘飞奔——还剩下不到二十米,冲刺!徘先跃上去,紧接着——潘成功把自己射门!车门在男孩身后不足一指处缓慢合上,也把站台上一堆稀奇古怪的眼神拦在后头。男孩用力一拽夹住门缝里的衣摆,猛地摔进车厢里,咕噜咚跌坐在车厢与车厢衔接处的角落里,震得他屁股痛。
干得好啊,潘!绒毛在耳朵里说,然后呢,然后你要去干嘛,你想过吗?
“徘……”他四处张望,正想大喊妖精的名字,徘就朝他竖起食指,贴着嘴唇,做出“嘘”的暗示。潘即刻收回声音。这车厢跟潘在画片上见到的银河铁道列车一样……他一直以为那列车是往天上飞的,但原来还有在地下钻的。车厢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两排长座椅迎面相对,也许是为了讨好小孩(但不是讨好像潘这样的小孩)而涂成了明亮鲜艳的绿色……这绿,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是“汀克贝尔”们叶子裙的颜色。再加上人们都乖乖地让开到一边,徘独辟一条路引他上车,他便认定这列车必然是仙尘列车,尽头就是妖精们居住的地方,难不成这世界上也有个永无乡?
啪嗒。永无乡的啪嗒声代表雨季来了。啪嗒。绒毛说:戆不戆啊潘,这明明是人的脚步声!潘一个激灵瞪着徘,车厢里明明一个旅客都没有,一节接一节的列车尽头却出现了人的声音!
徘耸耸肩,看不出是不是有点无奈,指着座椅底下足够一个成人躺进去的空间,戳了又戳,示意潘朝下面躲。潘不知该躲什么,但瞧徘那副模样,谅她也拉不动自己,要是自己不乖乖照办,说不定她又要摆出小瞧人的傲慢劲儿。他真讨厌被人小瞧!虽然潘腿酸得几乎快动不了,再怎么使劲也跳不起来,男孩还是顺势侧躺下来,往那排塑料座位底下滚。一圈接着一圈,再一圈时稍微挪挪方向,屈膝把腿收进来,好了!他汗湿的背脊紧紧贴着车厢内侧的墙面,徘站在他面前,小小的手掌几乎碰到他的鼻尖。那脚步变响了,变慢了,越来越近。他双手捂住脸,恨不得把潮潮的呼吸也一起咽下去。
然后那脚步停下了。
他怎么给忘了呢?他有门神的庇护,谁又知道,这世界的门神会不会就是这仙尘列车上的乘务员,可着劲儿地要把不该去永无乡的人全部抓起来,吊死在树上?他紧张地盯着徘,以及徘身后的那双黑皮鞋,那双皮鞋又大又旧,一只就比他脸还大,他根本不敢想象那是个多么强壮、多么高大的门神啊!
“……喂?”
潘屏住呼吸。
“姆妈啊?”潘死命按住自己又开始抽筋,止不住抽动的左小腿。“……哦,吾今朝回去切饭,覅等吾的呃,㑚西切起来好类。”
潘咬紧嘴唇。列车仍旧在哐当哐当行驶,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在地下通道的罅隙间尖叫,潘的腹部飞快起伏,呼吸又浅又快,奇怪这门神声音好像不似先前铜头那么愤怒,那么叫人紧张?但徘还没准他出去,那双黑皮鞋还在原地——只要它还没动,潘也不能动。
“……隔夜菜侬就掼掼脱,啥体勿肯呢……吾此地老忙额,咕特了啊!”皮鞋边说边走远了,座椅下的两人都松了口气。这时候列车的报站声又响起了,潘艰难地从底缝里爬了出来,蜷缩在明晃晃的角落里,仰头瞧侧后方的透明墙,外头各种各样不知含义的数字和广告牌发着光,连成一道道弧线断断续续地迸现又消失,像烟花,也像仙尘。
嘟嘟嘟!喇叭又叫,列车缓缓减速至停下,两侧门全部打开,车厢内灯熄了。潘四处张望不见人,跟着徘轻手轻脚下了车。翻过尽头围栏,下到轨道,再往前走数十米,便能看到墙一侧嵌着一道掉漆的铁门,上面挂着老式样的铁锁,锁扣开着,门上有不显眼的涂料写着“18号”,看起来许久无人维护。这地处得巧妙,像在整个改建时期完全被遗忘在了通道的另一侧。潘面对这扇不起眼的门,想起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他背后合上的那堵墙。难不成他们接着就要从这个世界再跳跃去另一个?但这几乎不可能,一个世界里只能有一个平行世界的穿梭仪器,而这世界唯一的那个则在他来时的通道里。
他满腹疑问,跟着徘推开虚掩的门。徘移动得极快,前一秒还在他指尖前,下一秒就消失在群叶背后。她还说了句什么,但潘没听清——这时,他险些动摇了。也许胡克船长说的也不一定对……也许这世界还真有两个平行宇宙穿梭器?他怎么都无法把眼前的这一处与身后黑黢黢的隧道连接在一起,也无法与繁华的地下城喧闹的地上城相提并论。这儿才是他熟悉的那种世界:郁郁葱葱高低不一的不知名植物,柱状结节拔高的翠绿矮竹,纤长细软垂了一地的藤枝,空气中还弥漫着细小的水雾,洒落在他两个巴掌大的锯齿状叶片上,低得快要触到他额头。甚至,他都完全忘了自己累得抬不起右腿,左腿又在隐隐抽筋不听使唤,耳里长着无药可救的绒毛,天边有个等他去找的胡克船长了——
他眼前这风水宝地,要么就是传闻中不知去处的岱屿,人称永无乡的人鱼与妖精之所,要么就是不咸山下妖怪遍布的大荒之地,不管哪个,哪个他不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听了那么多故事,难不成就是冥冥之中,为了这一刻专门准备的?这下,他更笃信徘就是他的“汀克贝尔”,带他找到世界真正的核心,在这儿他一定能寻得胡克船长的线索和绒毛的解药!
“……谁啊这是?”
潘急吼吼往里冲,没等徘跟别人打招呼就径直闯了进去,结果倒好,一脚绊在花盆前头的木门槛上,摔了个狗啃泥,一下就给摔懵了。接着那帘幕般的枝叶窸窸窣窣抖来抖去,来者拨开比潘还高的枝条朝他走来,看上去活像印第安人,甚至比印第安人还要再印第安一点。身上焦黑,但又跟泻湖水面似的,泛着光下才可见的银白波澜。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除了在画片上。超级印第安人越走越近,潘的脑袋也跟着越仰越高,直到最后脖子都恨不得歪成一个直角。他可看不见对方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动物世界的老虎一样,藏在没剪的长头发后面。
那人挠挠头,“哎哟折腾了一宿,这回钱还没到账儿上呢就又来了个兔崽子,你打哪儿来的,咋找着这儿的,要干啥儿呢子?”这声音听不出是男是女,身形也分不出是男是女,头发前面长后面短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反正多少算是个人样,套着条松松垮垮的白背心,下面一条褶裙……哎,是女的。这会儿她在潘面前蹲下来,脚尖朝外,两腿岔开,好一个标准宽深蹲,再来俩胳膊肘耷膝盖上,脖子往前一凑,一派地痞流氓味儿,走光是不会走光的。但印第安酋长是好人,眼前的人既然比印第安还要印第安,就不太会是坏家伙,既然是女的,说不定就是长太快的印第安公主虎莲,头发老得更快,所以全白了。潘顿时心里门儿清,壮了胆子,干脆翻过身,肚皮朝上躺在地上赖着不动,可劲儿地抬着脖子,左右张望寻找徘,发现徘这时候已经躲到了那人的背后,从耳朵根下探头来瞧他。他的妖精干嘛要跑到别人那儿去?潘有些不解,但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还是要做自我介绍的,他倒着看那人,头发戳得他眼痒痒,“古藤伊芙宁,爱姆潘!”
“……啥玩意儿?这孩子也忒怪了吧!”
“他叫潘。”潘充满感激地看了徘一眼,但眼里还在无声质问:你不是我的妖精吗?她没看见,眼睛只瞅着白头发,又不说话了。他们三人之间沉默了会儿,但白头发像听得见潘没听到的话,还低着头,也没摘耳机,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划来划去,一边嘴里答道:“又讲笑话!要我看倒有可能是那边那坨灵器搞的鬼,看上去成天都不动,其实在马路上到处捡小孩,是不是啊,贤余?”
潘跟着她扭头看,透过枝条缝隙,一条鱼在他们右手边不远的地上躺着,有气无力拍拍尾巴。这不符合潘的常识,或者说也不符合任何他画片里看到的常识,鱼不是两栖类,不能在陆地上生活,即使短时间可以靠皮肤呼吸——他左探右瞧,无论是白头发还是徘都一脸习以为常的模样,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这世界的鱼类都把鳃当做腰部挂件?胡克船长平时究竟都在什么样的世界探险啊!白头发接着又晃晃手中的设备,潘知道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仰仗着这小玩意儿——在路上,他看到他们从不离手,片刻都无法从它身上拔开。
“不是贤余,”徘说,“画皮,潘是我带回来的。”
她仍旧那副不温不火不冷不淡的样子,就好像刚刚带他狂奔过境的人压根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妖精。听见这话的白头发也无动于衷,连头都没转——就跟那条街上的铜头一样,潘暗暗想到,他们究竟有什么毛病,竟然看不到汀克贝尔?可是,如果这儿不是永无乡,而是永无乡之外的世界,那么他们看不见汀克贝尔就说得通了……
原来如此,他们都是大人了!大人没法看见孩子们的妖精,自然也就看不见徘。可不同的是,这个叫“画皮”的白头发显然能听见徘,只不过却对着手中屏幕接话,“……现在的宠物手游还能自己出去捞人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那要不跟我说说,这个话都讲不利索的潘,到底碰上什么事儿了?虽然看上去还是个小学生,但小学生的生意我也能接啊,报酬好说,好说。”
徘不说话,从画皮的肩上跃起,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潘理解这手势,代表“停下”,于是他没接画皮的话,躺在原地。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潘立刻明白过来她在教会他他们使用的语言,于是跟着说道:“潘,不动。”
徘点点头,脸上表情也看不出究竟是不是满意,立刻从潘面前消失了,又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只剩下画皮笑眯眯和潘对视,一双苍竹似的眼睛半凶不凶。那绒毛趁安静时又说,她瞧不起你!它说,她看你就像看个笑话,你是从哪里来的小屁孩,谁会把你当成一回事!这声音总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潘每次都吓一大跳,险些以为是自己在说话。徘这时就回来了,她明明才走没多久,一分钟有吗?大概才二十秒。她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人儿,在空中跃向潘,“你要解决这东西?”她抬起双臂,指指自己两侧的耳朵。
潘拼了命点头,“吾有!开普腾胡克有兔!救救阿拉!”
“救了你,其他人也都会好,我就一个条件。”
她在说什么?她会拒绝吗?潘紧张得不敢眨眼睛,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徘竖起食指,坐上画皮鼻尖,两双眼睛倒挂在潘上方,潘也目不转睛盯着看,盯成斗鸡眼,不懂徘什么意思,但反正只管说好。
“当我的APP。喊你的时候就得出现跟我走,一次闪退,就把你卸了。”
画皮朗声大笑。应用程序是什么潘不懂,闪退和卸了在说什么他也不知道,但是要跟着徘走,他能听懂。“汀克贝尔”们怎么会害她们负责的小孩呢?“……哈以!”他响亮又郑重地答道,也不顾耳朵里那声音在大喊不要相信陌生人,狠狠地揉了一把,把整个耳朵都搓红了。
徘勾起小手指,在潘面前晃。但她又不碰潘,于是潘只好学着她样,也勾起小指,隔着一寸同她拉隐形的勾勾。这姿势他知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他跟妖精缔结了约定,往后她可不能反悔,也不好再戏弄他了,潘松了口气。这时那条叫贤余的鱼适时发话,声音又沙又含糊,像把蟠桃塞进了鳐鱼嘴里,“行嘞行嘞点到为止啊!你们都别在那儿欺负小孩了,徘跟娲讲好了,你们过去吧。”画皮这才背对着潘站起身,穿过他们眼前森林般茂密的绿植,潘爬起来跟在她后头,才发现她其实长得很高,甚至跟胡克船长差不多。
穿过门口摆得密不透风的绿植,他们来到房间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方、侧面的不锈钢扳手上、墙上凸起的木条,任何能够悬挂着东西的地方,都悬挂着鸟笼——他根本没法分辨各种的区别!从画眉笼、百灵笼、绣眼笼,再到八哥笼、芙蓉笼、鹦鹉笼,他只知道有大有小,平顶圆顶拱顶,抱不住的和单手能提的……还没等到潘开始提问,贤余就躺着悠哉发话:“认识下呗,整个上海滩,只有她能立刻搞定你耳朵里的东西。潘,来见见娲。”
被这花群般的鸟笼簇拥着,少女背对他,坐在一台老式轮椅上。她手中还提着大象水壶,一头齐脖根的蓬松黑发,若没有那惹眼的轮椅,看起来就是个乖巧的女孩,比徘和画皮都要普通多了。这时她弯下腰,把水壶搁地上,双手搭上两侧把手,有些费劲地转动着轮轴,整个转过身来。
一对大红塑料发卡贴着额角,细眉毛下垂眼,肤白至发青,有雀斑,她看起来没比自己大多少,潘想,又似乎其实比自己要大了很多很多个六岁……因为他总觉得她有点生气。但并不是说,她这时候在生一个陌生闯入者的气,或者在生画皮和徘的气,而是好像她一直都在生气,因为生了太久的气,所以潘都没办法分辨现在她到底有没有在生气了。
“你好……你就是潘吗?”女孩问道。
门缝里漏进隧道的穿堂风,只见她腰部朝下,褶裙以内,轻如薄雾,空无一物。
徘走在鸟笼的竹条边缘,摇摇欲坠。墙边没有落地窗和花园门,自然,这是地下,别痴心妄想什么窗明几亮的大房子,咫尺乾坤的园林,更别提藤萝蔓挂的池岸了。她俯视着几个人头顶和黑豆鱼眼,默念道:“这是没完全显形的娲,那个黑皮肤白头发的怪人Owner叫画皮,明明可以从旧手机化形成人却要当一条鱼的是贤余,没来的大学生名作蚕马,再加上我,秘密基地里原本一共就五个人,直到潘闯了进来。”
二零六五刚过大寒,立春未至,在画皮手机的“101宠物店”游戏存档里,截止至程序上个版本更新里的大寒节气限时每日打卡分享饲养心得满十次即赠戴斗笠幼绵羊的活动记录仍然为零,徘代替画皮,继续在这天的饲养日记里写道:
“今天Owner没有按时打开APP给金鱼喂食,也不知道金鱼的饲养指数到顶可以领金币解锁其他鱼类;距离我出现过去一个星期,她仍然看不到我。”
虽说是写,但只要靠她动动小脑筋,稍微用劲地憋一憋,它们就能自动“写入”画皮的游戏数据里,成为徘的一部分。别管怎么做到的,就跟人活着的大脑也会记忆一样——只是对徘来说,只要她愿意,记忆完全不存在人类大脑的损耗,就算不写进数据里,她也能记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成为一堆数据集合体的灵怪,或者说成为电子幽灵的好处。可自然,电子幽灵也有坏处……
“侬好,爱姆潘!”潘可怜巴巴站在画皮和娲的对面重复道。耳朵毛茸茸得跟考拉似的,表情却像条淋雨的小白狗,和被捡回来时一样泪眼婆娑,滴溜溜的眼睛转了一圈扎牢在徘身上。也真是奇了怪了,现代社会,器物怀着一份执念历久成精也大不如那精怪传说盛传的年代,能不能被人类看见都靠说不清的缘分,修行深浅就跟手游抽卡一样都是玄学,而像她这样的电子幽灵,全是因为数据储存在“贤余”这台成功化形的手机里,才能拥有现在的形态。也不知道潘到底是贤余的有缘人还是自己的有缘人,这满大街的人人人,偏偏只有这一个小鬼头看得见来无影去无踪,抓不住碰不着的徘,还在刚见面时就没礼貌地用手指着她大喊别人的名字,呜呼气哉!
可气归气,回到正经事儿上,徘也是眼尖,远远一瞟眼便认出潘耳中的两簇绒毛绝非普通之物——逆着一路人流,她清清楚楚看见男孩跑来的痕迹。到处都是白绒毛的痕迹,沾在梧桐树干、人行道边、高高低低的广告屏幕上,风一吹便朝外疯狂飘散,传播到更远的地方,钻进其他没有耳机塞着的耳朵里,伺机发芽生长。它露出耳朵口后呈苞状,细看绒毛像极细的羽毛,聚成拳头大的绒球,简直就像耳朵里长出了蒲公英。但长在人耳里的蒲公英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也不知道这怪东西是不是有害,会造成多大影响。解救潘是个名头,替娲把看似无害的绒毛怪异带回来才是真。
徘叹口气,循着无形目光,闪现在娲的轮椅把手上。此刻,少女俯首看她,显然也明了徘将男孩带回来的原因,若有所思,“……《唐本草》上倒有一处,写的就是蒲公英。”
潘一脸犹豫地看着娲凑向自己,她贴得太近,又朝他伸出手掌,男孩瑟缩后退,又细又长的小辫子像一条尾巴晃了晃。徘停在娲肩头,两脚耷拉在米奇头商标的圆耳朵上,朝着潘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潘的脚步顿住了,“……不动。”他依葫芦画瓢重复道,倒真的记住了徘的命令,不再动了。乖小孩,比画皮要乖。
娲左看右看,那两簇蒲公英就像倒插在潘的耳道里,除了上方空调细小的气流吹动外没有任何自主活动的迹象。随后娲飞快伸手拔下几根绒毛,那细丝登时活了过来,灵巧地就要从她手掌里腾起,从指缝里钻出去找个地方钻。可少女倒眼疾手快,将它捏牢在两指之间,“你曾是一味良药,后来人都渐渐忘了你解食毒,散滞气,只当你是高架桥下的野草……所以你记住了?”
“怎么回事?”画皮问。
“……它扎根深,散播快,重疑虑,养惑心,善仿人声,道人难言之楚。人多的地方,难免会生出这种怪异,不足为奇。”
难怪总见潘自言自语,像在跟什么人争论似的。徘恍然大悟,原来正是这蒲公英在他的耳朵里作妖!潘弓起背,搓着两侧手臂,又问她,“徘,徘,汀克贝尔,看得好伐?”
画皮左瞧瞧潘,右看看娲,也不知道潘究竟在跟谁说话,嘟囔了一句,小兔崽子的白日梦朋友?徘被这问话刺痛,但也顾不上画皮,指指耳朵说,“这里的东西——”,再指指嘴巴,一张一合,最后指指潘,“跟你说话——?”
潘拼命点头,“哈以,哈以!伊刚闲话,刚谢特,爱姆阿弗雷德,吾要开普腾胡克!”
娲也没费劲听他说了什么,在灯下举起绒毛,眯眼看了看,“……它最初应该是颗种子,年纪才几天就长成徘说的那样,应该是刚出现时就离个不得志的家伙近,还被它特意种进人的身体里。选了耳朵,倒是聪明。”
“我觉得挺好看,毛茸茸的跟耳套似的,”画皮下意识地掏掏耳朵,也凑过去打量蒲公英,绒毛朝她晃了晃,“接下去呢,要除怪吗?”
“自然。”
待机中的贤余正在小睡,反正也用不上他,没道理不睡觉。娲瞟了眼一旁的烧水壶,画皮意会,立刻摁下开关,还有些温热的水又开始嘟嘟嘟地慢慢滚起来。潘好奇地想伸手去摸烧水壶,被画皮一把拍掉。这也不怪那小孩。徘走过好几条大街,都只见过这一个烧水壶——若不是秘密基地里没地方给娲再整个柴火炉出来,他们都相信娲会凭空变出个灶台,让画皮往老铁壶里灌井水。一会儿水开了,画皮视线不离手机屏幕,左手食指勾上桌上倒放的搪瓷杯弯儿,一提一抖,杯子咕咚站正,她又往里倒了大半杯白开水,转手递给娲。娲立刻把绒毛丢进杯中。蒲公英泡茶不是什么稀奇事,在以前更是常见,但大都采摘其根部,洗净晒干后才用来浸泡,连绵帽都一同泡茶的还真没见过。而这蒲公英倒也怪,沾饱水不见下沉,起起伏伏了一阵子还飘在水面上,贴着杯壁往上蹭。
徘知道它还想逃。往哪逃?这秘密基地里没一个等闲之辈,弱小的妖怪全得在娲面前乖乖低头。娲这号人物,要是放在志怪传奇里,都得被人喊一声千年老妖,在基地里的其他人寻上来之前,她就已早早委身在一件这年代珍贵又被人遗忘的老物件上,盘踞在上海地下隧道中,可谓鬼者也。还有贤余,虽然他眼都没睁,或者说睁了也不知道他醒没醒,但他是安装了“101宠物店”,载着徘的手机,没人敢小看生下才十余年,不堪日夜待机,怀揣着再也不想工作的执念便能愤而化形的精怪!之外就是画皮,她的使用者……
“再来点儿?”画皮问道,全然没注意到徘的目光。娲点点头,画皮便拎起潘的耳朵,也不顾小孩哇哇大叫,让娲又连根拔了潘左耳里的一簇丢进杯子。这下,蒲公英几乎将整个杯面都覆盖了。娲呼呼吹了几下茶水才微抿一口,许是太烫或是太涩而皱了皱眉,但很快就恢复如常,一小口一小口喝茶,把绵帽和根都一齐喝下去。这会儿,画皮已经拿着手机开始在论坛上勾搭第八个需要在VR创作大赛里投票的高中生,时间就是金钱,距离投票结束还有十七分钟,分分钟都能刷票换钱,就让二十岁的成年人来教教小孩社会多残酷吧!潘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一边去戳打瞌睡的贤余。
徘则坐在杯口,一言不发看着他们折腾,一边摇晃着腿,身上穿着泳衣,倒像马上要泡搪瓷杯温泉。但她和娲都清楚她只是在做做样子罢了——就好像只要假装能碰到东西,假装会被沸水烫到脚,电子幽灵就真能有触觉似的。娲捧着杯子,看着徘小声问,“……你还没放弃?”
徘摇摇头,盯着杯中的蒲公英想,她可没放弃,哪能那么轻易放弃呢?从她能看见贤余,也能在它鳞片里看见自己模样的那天起,她就试过九十八次。掀画皮的眼睑,揪画皮的嘴唇,扯画皮的舌头,在画皮的耳朵边发出“嘟——嘟——嘟——”的声音,站画皮的头顶上骂人,无数颗星星凭空出现,哑了她的声也叮叮咣咣砸在画皮头上,却在触碰到画皮的瞬间消失。这就是电子幽灵办不到的事情——
徘始终没法触碰画皮,就跟从她程序里投影出去的全息金鱼一样。她养了它六百八十四天,它能陪她去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游泳,可画皮的手指永远只能从她的胸口穿过。就连她的声音——画皮都只当是“101宠物店”解锁了人工智能,正通过手机在跟她对话呢。到第九十九次的时候,徘总算接受了画皮看不见电子幽灵的现实。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论画皮也绝非常人,比起这年纪的小姑娘们都老练不少,平日里模样更是迥异,甚至……她都能模糊察觉到灵器贤余的存在,判断它的方位,同它交谈,却偏偏看不见也碰不着从手机数据中冒出来的她。凭什么?
明明没有画皮,也就不会有徘。世界上可能还有好多个“101宠物店”在其他手机和平板上的电子幽灵,不同的模样,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数据,不同的记忆,但徘就这一个。这太令人难受了!可“101宠物店”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停服,自然有其存在和延续的理由;既然到现在画皮都还在坚持打卡,徘也必须得努力到最后;既然那么多个载体中,如此多的云端数据中,偏偏是她在这个冬天因为贤余的缘故,拥有了形体,那么这就一定有特别的意义。就跟开发写的每一行代码一样,Python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Py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宠物。
徘想到这里就咬牙,下定决心,总有一天她要想办法成为真正的宠物,不再仅仅只是屏幕里像素堆砌的图,全息投影里的幻象,而像那些毛茸茸的机械宠物一样,能蹭能舔,能揉能抱,给到画皮真正的陪伴。首先第一步,就得劝贤余乖乖听她的话,作为她的数据载体,她唯一指定的代表,跟画皮签份合同摁个手印搞个至死不渝的卖身契,万事就能幸福快乐。在当今这志怪传闻日渐式微之时,像这种化形的灵器竟还得靠着和人类结缘才能维持形体,这录用条件可比光光潜心修行还难上百倍。但话说回来,对,该把注意力放回到潘的身上了——
谁知道潘这时候等得急了,贤余又不搭理他,一抽鼻子,手就往徘这儿伸,作势要把她抓在手里。徘一个紧急起飞,险险躲过潘,她恨死那些试图碰她的人了!要是他们从来没碰过她,就不会有人知道她是不可触碰的。她脸色更差,不悦道,“你干嘛?”
潘不明所以,奶声奶气喊:“徘,奎克立,奎克立,吾要寻开普腾胡克,撒辰光好呀?”
娲咽下最后一口热茶,示意潘过去。潘已经当她是个年纪相仿的姐姐,胆子大起来,问你怎么没有腿啊?他从没见过没腿的人,这也不奇怪,现在街上各种各样的义肢花样频出,附着在人体上的设备只见越来越多,却不怎么见到原本身体还有残缺的人了。徘觉得这问题残忍,但娲和画皮倒都没什么不悦的模样。娲也没有作答,一手半拢,覆盖在潘另一侧没被摘下蒲公英的耳朵上:
“……来。”
她这声出得比以往不同,并非是说声线跟高更低,更粗更细,而是这声的份量不用掂量,也能在心里知道比过往她发出的任何声音要沉百倍。她话音一出,整个基地里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连可这劲儿跟大学生打语音的画皮都突然噤声。只见她吞下热茶的地方,从嘴唇到喉咙、从喉咙到T恤衫下的小腹、从小腹到消失的双腿,全部都泛出与白肤并不相仿的另一种光芒,这光芒与潘耳朵里的蒲公英绵帽交缠起来,一束一束将其拧紧收拢,就像是认定了猎物后的蟒蛇缓慢地将其缠绕至窒息。一息过后,蒲公英被股无形的力量从耳道里连根拔除,消失得一干二净,空气中一丝残留的白絮都不见踪影,就好像蒲公英从未存在过一样。这场面,他们虽不至于看习惯,但也早就不见怪,只有潘盯着她出神,嘴长得老大,能塞进一个搪瓷杯。
“好了,好了,”画皮拍拍手,打断道,“你这小孩讲话倒是挺有意思……现在事情解决了,这小孩该怎么着?”
娲不发话。事件解决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回收了另一个滋补魂魄的好东西而已,至于那黑头发长辫子的六岁小孩要去哪里可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这人是徘带回基地的,自然也该由徘来决定。徘没说话,盯着潘的灰眼睛——好了,接下去要怎么办呢?假装没发现,什么都不知道吗?谁都清楚这小孩不正常。说话怪,没人真能听懂,不知道是哪里的语言,又哪里的语言都像一点,看起来根本没有接触过义务制教育;大冬天只穿了这么点衣服,还像个病号,一个人在工作日四处瞎跑活蹦乱跳,八成是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的;领他下来坐回库车时,他连地铁站都不知道怎么进,身上怕是都没植入过身份芯片,更没常识。总而言之,是个谜团。这小孩究竟是谁?难道是哪个反科技极端环保组织的大户人家少爷,立志不种芯片不打疫苗不改造身体不剪头发乃至不学正常人说话?
再一眨眼,袖珍的幽灵已经回到贤余旁边,一屁股坐在鱼尾巴上,长裙摆里水色淌了一地,贤余叹了口气,转向一旁眉飞色舞的潘,“潘……潘!”
“阿恩瞎被打!!!”潘大呼小叫,好不热闹。贤余瞪了一眼转过头去的徘,好声好气,“潘,咱们回家家去好不好。”一阵沉默,娲不忍再听,扭头去擦鸟笼,画皮倒是毫不给面子,嗤笑起来,“贤余啊,你好歹也是我的手机,就说这种话?”
奈何徘的数据既写在云端,也在他贤余的身体里写了一份,徘只要有心想让他帮自己说点什么,他自然也知道得清清楚楚,算盘珠子在心里啪啪上下翻下。潘能看见蒲公英妖怪,也许能算作他们这边的人,但秘密基地也不能贸贸然就让他长久呆下,不然人家家里报个儿童失踪,警察查案调监控一翻一个准,指不定就会暴露这块被遗忘的风水宝地;再说,潘嚷嚷着要找什么人,或者救什么叫开普腾胡克的人,但从实际情况出发,现在上海已经入夜,他跑出去绝对没有回家安全;再不济他们也能就这么把他扔回大街上,随便他怎么着,等警察把他捡回去,但是,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是个不该跑出来的小谜团……
贤余不得已,换着法子帮这麻烦的小妖精继续跟潘说,“潘,我们狗厚姆,OK?”这下连徘也开始翻白眼。他们手忙脚乱,费了可大劲儿才让潘明白,接下去徘会带他原路走回他们遇见的地方,再陪着潘安安全全回家。贤余向潘保证那个“开普腾胡克”耳朵里的怪东西也会消失,再等等他一定会回去找潘,只要潘别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和基地告诉别人。
潘似乎并未就此满足。他望着鱼尾巴上的徘,伸出手,“汀克……徘?”这次他不再试图抓住徘了,一脸紧张,睁大眼睛,似乎知道自己刚刚惹了徘不高兴。她现在确实不想跟他说话,徘想,三分是因为他太粗鲁,还有七分是在教会他说普通话之前,讲话太麻烦了。
她双手抱在胸前,听见男孩满脸通红地问:
“侬是麦弗兰德伐?吾欢喜西克利特贝斯。”
徘沉默了一会儿,想说,既然都讲好你是我的APP,喊你你就得跟我走,只要我愿意,那我自然会把你带到秘密基地来。她还想,这小孩那么有意思,又能看见怪异,当个玩具使唤,或者多一个小喇叭帮她劝劝画皮和贤余结缘也好,丢了多浪费。但她也知道,他们现在还得费上很多很多功夫才能让潘听懂这一切。他的语言支离破碎,恐怕除了把他教成这样的人之外,只有她和贤余才能勉强花上点时间熟悉他的发音,记录他的用词,再回头去破译他的语言。哪一种语言不需要破译呢?程序语言要破译,方言要破译,密码要破译,人心也要破译,一切都是密码。于是徘低下头,提着裙摆从贤余身上站起来,一边伸出手,朝潘勾勾手指。
“……约好了。”
潘咧嘴笑了,眉飞色舞一蹦三尺高。徘头也不回,掠过画皮的肩膀,穿过高高低低的盆植,飞向他们来时那扇嵌在墙中的大门。她确信潘知道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画皮替他们推开门,只听有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在一旁如歌般念道:
“回去了,潘。摩多如,谢巴体,拉斯乌恩斯歌因,潘,瓦莫斯……”
徘离开了两个多小时,但也不过画皮头一低一抬的功夫,海浪的提示音一响,她就回到秘密基地发财树的叶片下,面对面瞅着人。这隧道尽头的房间即使在深夜时分也亮着光,天花板上头的智能灯泡在白天充当人造太阳,晚上又充当人造月亮,今夜似乎是上弦。
“喂,”徘揉揉眼睛,“贤余,别睡了。”APP弹出条提醒,向画皮确认第二天闹钟的时间,画皮想了想说那就定十一点吧。徘记下来,但心不在焉的,还想着潘在哭。她陪他往回走,绕过公共绿地,跨过河上的小桥,穿过长长的窄弄堂,奇怪的是,明明把他带来基地时的一路很长,但真到把他领回去的时候,那条路反而走着走着就到了。他们最后逛过一条梧桐树遍布的路,冬天的树,光秃秃的,在晚上一点都不好看,像两排干枯的妖怪,潘在她旁边抽噎,也许是后怕,也许是因为夜里孤零零的而害怕,嘴里喊着胡克胡克的名字。他们最后转进一条幽静的小径,只见一栋被爬山虎包围的洋房矗立在路旁,黑漆漆的铁门关得严严实实。也许她的猜测是正确的——潘确实是哪个奇怪人家的大少爷,如今这年头反科技的自然派人物也不少,大概全都有万贯家财和十个压手里的楼盘随那群人霍霍。
“请注意,您有一条新消息!”画皮漫不经心地在屏幕上戳了几下,鱼食罐头在大瓷缸上方抖三抖,像一阵细雨掉在水中。金鱼浮上水面,张开嘴巴,有节奏地一张一合,几颗鱼食粒掉在荷叶片上,没有穿模,也算是当时的程序用心了。“您的101宠物店助手已经上线!”一个文字泡。
喊着汀克贝尔汀克贝尔,跟她拉勾勾的男孩,竟在进入那栋洋房前停下来了。他转过身,执意停在门口,与徘挥手说再见。看起来,挥手说再见仍然是他和他们共通的肢体语言——只是为什么要停在这个可疑的地方,而不招呼她进去陪陪他呢?所幸那男孩还不懂得徘并不是真正的汀克贝尔,也不是什么妖精仙子,而是一个任何东西都触碰不到,自然也可以穿过任何实体的电子幽灵。于是徘留了心眼,停在那栋楼前的花园灯上,冲他挥手。潘回头看了她好几次,直到徘佯装转身要走,他才去推那扇沉重无比的防盗门——很轻易地,几不可闻的嘟嘟声后,徘知道整个门上覆盖的虚拟面板已经通过了潘的指纹或者眼纹认证。就在门完全阂起的瞬间,徘也犹入无物之境般穿过锁扣,悬浮在吊灯下,尾随着潘穿过弯弯绕绕的走廊,下楼,下楼,再下楼……
“搞什么?”画皮晃晃手机,“啊?”她点击了一下文字泡,第二句话接着浮上来,“紧急提示?”娲抬了抬眼皮,像是在听。
……潘仍在往下钻,十几级台阶,转弯,路过拐角的扫地机器人和花瓶,再往下十几级台阶,直到地下二层时几乎只有一条笔直的楼梯通向地下。阶梯两侧都光秃秃的,呈水泥墙的铅灰,几乎没有任何普通家庭里生活的痕迹。但潘下了楼梯,来到最后一层。那里完全不像是一个入口,而是被彻底封起来了,如同一个密闭的混凝土匣。仅能供三四个成年人站立的空间面前,站着一堵结结实实的墙壁,就像很多个学校里封锁起来的通向天台的门,几乎挡下所有可能性。那墙如果就是门,那它看起来远比这栋别墅的铁门还要厚重,小小的潘在它面前简直像不可能撼动半分。可潘双手覆在墙上,身体前倾,看上去只是稍许用力,便缓缓推开了那堵墙走进去。那后头是一间巨大的地下室,一眼几乎无法望到底,似乎是在整栋别墅的平面设计图下又凭加了整整一层。墙后的空间根本不像任何普通人家,没有隔断,没有厨房或者卧室或者书房任何一类这样的公寓布局,就这么一整层超过两百平米的地下室,角落里一张单人床铺,四周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仪器,一些零散的家具,收拾得不算整齐,五花八门的玩具,和几台布置在天花板和房间四角嗡嗡响着的大型全息投影装置。
这就是潘的秘密。潘不愿意让徘跟进来的原因,另一个“秘密基地”。
“潘那里有什么意外吗?”空轮椅停在一角。娲转过头,俯视着在他们中间漂浮的电子幽灵。她到底还是有点在意,毕竟潘给她送上蒲公英,又是个看上去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奇怪小孩。此时贤余也早从待机中醒来,奋力跳上画皮的腿,被后者啪一下捋开。
徘停在画皮肩头,开口时,画皮的耳机里也传来徘的声音:
“他住的地方很奇怪。”
徘看到潘重新从内侧推上那层至少有二十厘米厚的“门”,就好像它从来都没被打开过。虽然她还有很多疑问……但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够这小孩受着了,更何况要跟他说话实在太麻烦。于是她记下那儿的坐标,决定先闪回到精怪小队这儿,以后的事情就以后再说罢了。就在那时候,一只手从后面径直贯穿她的形体,毫不犹豫,悄无声息。
跟踪着潘的,在这房子里不只有她一个!
徘一个激灵转过身,既意外,又厌恶地看着来人。他和那些街头路人都一样,看不见电子幽灵,这时正蹑手蹑脚紧贴墙面,拢起手掌,凑近耳朵,试图偷听地下室里的声音,可比起那人突然出现,更叫人惊讶的是……
回过神来时,徘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闪回到了秘密基地,紧紧靠着画皮在沙发上投下的一大片阴影。贤余在地板上仰头看她,全似明白了般欲言又止。
她又说:“……而且,在那栋房子里,还有另一个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