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天后,星期二,下午五点又过去一个钟头,徘四处找老虎脚爪,寻不得。她听闻上海人爱虎,因而到处都和老虎有关:家里装老虎天窗,年中迎接秋老虎,出门要开电老虎,连那街弄缸炉里都有老虎脚爪,一年怕是要献出成千上万头老虎,才够剁下四万只金黄的脚爪贴在炉膛里烤得皮脆里香咯吱作响,喂饱容易胃痛的上海人。这公然谋杀老虎,看不起老虎的行为,徘自然不喜欢。她在街上游荡许久,连里弄口紧闭的铁门都路过了整整五次,愣是没找着画皮说要烘到下午四点钟才出炉,香得被扇耳光也不肯放手的老虎脚爪。就好像那移动的圆形炉灶能早早窥探到狩猎者的来临,立刻从这城市的街头齐刷刷销声匿迹,只留下楼顶天台拼接成一块反射着夕阳的不锈钢锅底。
……真是奇怪!如果硬要找个理由来解释这次行动的失败,也许都该怪她今天不是金鱼,偏偏也不是锦鲤,却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身为猫头鹰,她醒得太早;对于眼前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她又醒得太晚,所以要么是她离开秘密基地时错过了老虎脚爪的出炉时间,要么就是这偌大城市中的怪物们竟然开始驱逐她的圆形炉灶……它究竟是哪够不上这大上海的法眼?徘掰着手指数,太脏?太小?不够洋气、不够精致、没法拍摄vrlog、不可典藏的气味、不区分限量版与合作款、不可复制……理由太多,未必真能一次数清。上海只要想,就能把炉灶丢进东海与带鱼同游,信誓旦旦是特色发展必经之路。这城市确实总在太阳与雨露下自行扩张生长,于是到了二零六五年,它比起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像扑朔迷离的原始森林。高楼大厦生长的速度跟上青杨,地铁管道在有限的土壤里疯狂扩张,集装箱节节拔高,人来来去去,成为苔藓,成为鸟雀,成为野兔,成为狼与虎,它便从苔藓鸟雀野兔狼虎中汲取潮热与梦,长成个又白又胖的超巨型城市。一颗东方明珠,一百个全球总部,还有成千上万个灯火通明冉冉上升的新星,这狡诈的大森林,它不是海上的岛,也唯独不像海。海里什么都能存活,但在这里不行,老虎首当其冲,人们砍掉它的脚爪,拔下皮毛,破壁机里分块打碎,沿着电线塞进互联网,固定成线上福利老虎机标本……好一个被人吃得精光的可怜蛋!
在最靠近夕阳方向的巨屏上,时钟转了一圈,时限一过,天黑下来,人海涨潮,行动就该开始了。徘果断放弃,扭身离开弄堂去跟画皮汇合。她前一秒还在狭窄的小路上,下一秒就拐弯穿进另一条四平八稳的大马路。双向八车道,两侧人行道挤满了五花八门高矮不一的商铺、从二层楼开始亮着招牌的经济旅馆、几架蒙着灰的银灰电瓶车、还有整整两排过度健康的梧桐树,粗壮的根枝翘起绛红的地砖。这儿的分贝比起石库门里要高不少,一群从办公楼涌出放风的人群也叽叽喳喳地朝这儿一顷而下,她游刃有余地周旋在人流间,那小小的,犹如鸟雀般的身影不可思议地穿过他们手肘与手肘、肩膀与手臂,甚至脑袋与嘴唇惹人遐想的一寸间隙。和她一起穿过人群的还有全息投影的广告偶像,它比起她来甚至更像一个幽灵,因为哪怕它有着一张真人的面孔,可甚至没有人会同她说话……只有沉默的电子货币和点赞和喜欢会飞到它的脑袋上,恭喜您,又在榜单上停留了十秒钟!十秒钟够久也够累的了。徘在一个少年的麻婆豆腐奶茶杯上坐了一小会儿,又待在一个姑娘的粉色泡泡头上打了个滚,最后落在一个红脸男人头顶的灯牌上,探头去瞧那个没有门面,而是径直朝下方通去的楼梯。一抹小小的异色闪光消失在墙角,连着整个灯牌都模糊地闪烁了几下。不只有她发现了电压的异常。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尖嘴的男人双手插腰,背靠贴满传单的砖墙,站在破旧小门前张口四下张望,显然也发现了墙角的闪光,嘴里嘟囔着,“撒么斯尬怪啊?侬册来,册来!覅康了里厢……”紧接着就要尾随那抹荧光留下的尾巴朝里走,这可不好,别把普通人卷进来!徘摇晃的双腿顿了顿,头朝外一张望,她可真是运筹帷幄,二十分钟前就把潘叫来了这儿,这会儿可不是正好引开那红脸的注意力?
潘距离预计到达时间不到五秒钟,急匆匆停下脚步,还没意识到他面前的建筑物其实是一栋旅馆,外头装修得稚嫩可笑,全息投影的胶皮女人穿着情趣内衣跳进巧克力酱泳池,机械关节的轮廓与声响都在这影像中被隐去。但他目不斜视,都不需要徘提醒就已经抬头牢牢盯住了电子屏——这都是因为巧克力酱!哪个小孩不会被这香甜的东西引诱呢!他应该打开他的任天堂游戏机,回到二零二零年猛击蛋糕,一拳头打碎霜糖,一屁股坐烂草莓慕斯!把头浸在幸运饼干里,掏出一张写着今日运势的签语:
“很快你就会坐在世界的顶端。”
红脸旁边的电子屏幕有百个叠罗汉那么高,上头拉着数字横幅,红底白字在无风的夜里随月飘荡,文明新风气!千万像素挤在一张坏掉的屏板上,别忘了,还有和谐与自由与平等。工地防尘围墙上大半张印错的墙画被揭掉,过时传单掉在人行道沿的排水沟里打着漂,几个字眼写着“精神文明”,“加油干”,没有声音,但足够铿锵。潘鼓足气大喊一声,“喂!!!”红脸猛地一回头,双手啪啪啪地猛拍那块屏幕,嘴里发出咻咻的驱赶声,但男孩却跟徘一样紧紧地盯着他,亦步亦趋往街道外撤。几张传单贴在地上——它至今仍是最行之有效的小东西,如果这城市里一眼望去哪都是电子屏幕,那么要遮住电子屏幕最好的做法可不是乖乖斥巨资购入电梯墙壁上悬挂出租的广告位,也不是搬来一块屏幕盖住另一块屏幕。直到今天,人们也对一管胶水和一张纸束手无策,几个世纪来无产阶级者最亲密最朴实无华的盟友。
眼见男孩赶不走,还在自己面前做鬼脸,丢石头,红脸更加生气。他一生气,肚子就咕噜噜地涨起来,好像在朝身体里充气。红脸接着朝空中一挥手,虚晃一招,没打中任何东西,“……侬作西啊?!”那手中虽然空无一物,但徘却发现不妙——随着他怒睁的双目,天空迅速聚集起了浓郁的乌云,就跟上美影厂里的动画一模一样。
糟糕。她刚刚不应该击碎那个幸运饼干,而是应该把饼干让给红脸,让他别生气了,他们让潘这么捣蛋,其实也是为了红脸好,要不然追到地下室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群在上海晚上横冲直撞的坏东西可真真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厉害家伙,红脸怎么就不明白呢?可随后他的身体越来越壮,越来越高,宽阔的胸肌撑破红脸的T恤,好家伙!这裸胸袒腹之势头,简直像是雷公公。徘皱起眉头,想好生相劝,呵,就巧克力酱而已,也不至于到这地步。可潘也是倔,看不懂别人脸色,也听不懂上海话,照着路上别人瞎说的话张口便是一句:“烂污呸……!”
这下可好,红脸气得从头整齐裂开。这可没夸张,他们眼睁睁看着他额头正中崩开一道缝,难看的第三目从颅骨里探出形状,凸眼球像劣质毛绒玩偶的白色眼珠配件,过度依赖重力,在眼眶里转了一大圈,最后定格在徘的脚丫上,死死不动。她暗叹不妙,这怪物竟然看见她了!徘手臂一屈一撑,从招牌上一跃而起,躲过红脸右手甩来的大槌。糟了,这下大意了,他们追着一只怪物过来,结果有可能撞上了另一只,现在画皮还在赶来的路上,娲也在睡觉,就剩一个派不上用场只能当诱饵的小孩和她一只电子幽灵,一堆设备里长年累月的数据变幻而成的鬼魂,快想想,除了啾啾叫,她还能做上什么?
红脸扯下只剩破布的上衣,腰带上一串小挎包显出连鼓原形,下颚越拉越长,他后方朝下楼梯两侧墙壁上陈列的胶皮娃娃随着他朝前踏出的一步被震得纷纷从货架上掉落下来,接二连三地朝底下滚去,一个穿着黑色网格蕾丝小吊带的和一个八块腹肌的胸毛男……徘眉头皱得更紧。“……忙阿里得刨!”红脸朝着徘一拍那鼓,咔啦!阴云如蝙蝠群又进一步聚集到他们的正上方,一层叠着一层的加灰,一刹那沉寂后,闪电如龙身扯开他们背后的幕布。
——她能做的,那可多了。
轰隆!一声响雷将整条街上所有人都定格住了。独独潘,似乎笃定闪电与那雷都同他无干,连退一步的本能都不曾有,仰头看红脸,也是相信徘会护他太平,回到秘密基地。红脸更怒,双足不自觉地抖动,背后双翅的纹身竟像是要活动起来似的,几乎要撑破他的皮肤,“侬勿要来胡搞百叶结,小宗桑!”他深吸一口气,边吼边用力地拍起他圆胀的肚皮,就好像那恶狠狠的巴掌不是拍在他自己身上……啪啦!啪啦!倾盆暴雨顷刻间如水银,溅着光,长着血盆大口朝他们头上砸去。烦得要命!哪怕那雨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她也本能地想要寻找遮蔽处来护起她的羽翼,又或许……她还有别的办法。
涨潮了,涨来的是六点准时下班的人潮,天上降下的雨潮,徘集中精神,从空中顺着雨水掉落在瞬间积起的水潭里。很好,软着陆——眨眨眼睛!积水五厘米。挠挠后腰!积水冲上树干了。在水里跳个三十秒高难度的艺术体操!人行道被海啸般的水流卷起来,把红脸、辫子小孩、粉色泡泡头、奶茶少年都打包在一起,在水流里抛来丢去,冲向道路尽头。那红脸好不似传说中雷公的豕首鳞身,似乎离开了菏泽来到上海打工之后,连他的威风都降了三分,看样子得给他落个本地户口,长宁还不成,得落黄浦,黄浦还不够,要标榜老卢湾。徘乘着一圈圈涟漪,翘着腿顺潮激流勇进,她飘过一个长相跟拟鳄龟一模一样的中年人,有意冷落了办公楼玻璃外墙上攀升的偶像招呼,再从上方高架路下的悬挂列车灯光里抽身,一边暗念道,雷填填兮雨冥冥。那惹得雷公震怒的潘现如今已不见踪影,这可要怎么办咯!上海吃光了老虎,自然也没有猿狖,那下一句要接什么?徘灵机一动,就这么办吧,有一句不错。
二零六五的摩天大楼,一九五零的排水系统。只瞧四平路地势不平,暴雨全朝马路一侧的低地涌,一整排分类的智能垃圾桶被淹得只剩下表面一层可活动打开的闸口,树下长椅缩成一截浮木,在老毛雕像旁十几米处漂泊,活像一艘救生小艇,穿梭在张大嘴巴的鳄鱼群里。雨平面还在继续上升,这些年,黄梅天越来越长,暴雨越来越大,路的凹陷也越来越严重,水继续朝上喷涌,继往柱与开来柱没了大半,爱国小路上两排樱花树平平无奇,枝头上长出鲫鱼。泥鳅钻到徘的脚底,穿着连体恐龙睡衣的学生们茫然地站在齐腿根那么深的雨海里,雨伞纷纷倒挂在水平面上,手中脸盆扑通掉下,男男女女这会儿就像迎来陨石雨的恐龙,眼睁睁地呆望着水平面尽头,看着徘小小的身影嘭地一下消失。紧接着,在他们身前的宽水道下方,一丁点黑斑在水底若隐若现。它越变越大,颜色愈发变深,在滔滔不绝的暴雨里,上海二字里的海如今总算变得货真价实。眨眼功夫,学生们便瞧见更大的阴影在激流底下肆意穿梭。
一头独角鲸破水而出,它腹部牙白,背脊斑点亮如花豹,珠光色的长角像是一柄千锤百炼后的利剑,撕开他们上方团团相缠的乌云,将它拨开,将它扯下天际,掷入雨水中,激起万丈波澜。它的长角缠住四溅的电光,长啸将雷声尽数吞没,还不忘从水底捞起溺水的辫子小孩,挑着他的衣领腾空而起,同小孩一起瞪着抱紧雕像大腿、垂头丧气、肚皮瘪下的红脸。
雷填填兮雨冥冥,徘啾啾兮鲸夜鸣,小孩在独角鲸前晃来晃去唱道,上方骤雨啪地拧上花洒,乌云如棉花糖的糖絮四散开来,最后一缕夕阳洒在车道上,一片波光粼粼。旁边传来钟声与此起彼伏的,代替欢呼与掌声的车喇叭响。
但是,不对……等等。等等!现在春分不到,没有夏日暴雨,雷公还在冬眠。不行不行,我们得再来一遍。从头开始。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正在打盹,焉了吧唧的脸颊上油腻腻的,呼噜震掀嘴唇,下巴搁在店招牌上,险些摔下去。旁边过年时的对联还没撕掉,一张倒写的福贴被雨打得只剩下半边。画皮从东家“徒然堂”接下的这任务实在比徘想象中还要无聊,算得上画皮手头好几桩工作里最无聊的一件。原本,徘以为还得想办法引开门口的普通人才能让画皮顺利溜进去,谁知道根本轮不上电子幽灵想办法闹鬼作祟,看门人就先让了一条路出来。徘尾随着他们这天搜找的妖怪留下的痕迹,一直沿着墙角往地下钻,想所幸没提早把潘从那栋怪房子里喊出来,来了还要给他们另添麻烦。
外面头条视频新闻上仍在说秦山核电站疑似因老旧和维护问题造成核泄露,目前信息还在核实中,一旁老头老太裹紧棉袄说不碍事啊,秦山那地方他们从小就听说过,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有事就学日本人那样排海里得了。电子幽灵打了个电子哆嗦,在画皮那边的语音里隔顿一刹,画皮小声问然后呢下一条路往哪走啊,徘随她去,不接话。不是把她当人工智能吗?那就让贤余身上装着的其他弱智能给她去指路好了,她又不是导航软件,也不是搜索助手,哪来的义务给她带路。要么干脆让Siri或者高德地图变成电子幽灵好了,实惠好用死了,干嘛得是她不可呢!
前方路口有红绿灯,请注意变道。画皮脚踏车踩得飞快,到了街口车一扔气都不带喘一下就呆在门口嘟囔,“赶紧赶紧,后面还得回去给娲打下手!”
这地方一点都难不住画皮,街坊窄道虽不同于北方的胡同,但她也习惯。平时画皮都住在一个老式小区六层平房的一间小公寓里,虽然听说徒然堂也给少部分雇员提供单人宿舍,但徘还从来没有跟画皮去过那儿,自然也不清楚那地方的具体位置。听说它就是浮在上海一隅的蓬莱仙岛,寻常人有心也难找,是只在有缘人面前出现的怪异之所。今天画皮从徒然堂名叫“宇普西龙”的档案中心被动接到了任务通知,这时候手机上还没更新的信息仍以编号开头,尚不得知怪物的真实模样和分类,仅有简单的过往目击者报道。它作为画皮的最主要雇主,派发的任务跟任何正常工作一样缺乏趣味。
用娲习惯的方式去判断妖怪所属种类的话,那任务内提及的怪异恐怕是个虫者或地气者,来去隐匿于地表之下,显形时又呈虫状,不过今天娲一听这是徒然堂派的活儿就沉着脸让他们自己过来解决,说是她还有些正事该办。那正事就是要唤醒并解放一头传闻里的青目牛。说实话,徘一听是跟牛有关,就对娲那边的事情更感兴趣。但她到底心里还是优先想着画皮,于是才抛下贤余和娲留在基地,自己打了先头阵跑到这儿来,谁知道还真让她给找到了。
画皮左右一瞧,没见到熟人,红脸在打盹,没人见着她的模样,长额发加黑色冲锋衣,就把那不寻常的模样都遮住了。她直觉出色,这会儿一甩头发就朝地下钻,也看不见摆臭脸的徘正在她前面引着她走。已到达目的地附近,导航结束,期待您的下次使用!好了,到地下,导航声总算结束了。画皮一手拍拍耳机,“然后呢?”
“……亲爱的用户,如果您选择即刻跟您的手机贤余结缘,还能获得珍藏限量版的宠物店超VIP永久会员和电子幽灵增值服务。”
这话倒是阴阳怪气,画皮笑了,摇摇头,“人工智能跟结缘有半毛钱关系啊。”说着都不开手机闪光灯就在一阵黑暗里贴着墙走,险些一头撞在一张清纯无比,马上就能上SEVENTEEN杂志的脸上,但也仅仅是差一点点,黑暗对画皮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悄无声息地在摆得密密麻麻的货架间移动,这家店是个情趣商店,底下摆着仿真机器人,恒温皮肤软糯嘴唇但没一个真跟游戏里的安卓人一样以假乱真。时至今日就算知道它们是假的,预约上门的客人仍旧甘之如饴。地上很潮,几乎覆着薄薄一层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天好几处没动迁的老房子下水管炸了的关系。但她穿过这些货架时就像猫一样灵巧,甚至也没留下任何脚印。耳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徘也不说话,在画皮前好几个货架的地方追着先前妖怪发光的痕迹。
画皮进来得迟,没见着徘看到的,于是从第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开始逐一检查那玩意儿的踪迹。他们喊的那妖怪,在徒然堂的叫法里喊“无主之物”,都是疑似废品或没人认领的失物凝聚起来的怪异,甚至大部分时候都不像贤余这样的灵器拥有化形后的固定形体,也大都没有理智,谁也不知道他们今天会见着什么样子的……
徘把画皮丢在后面,一口气追着那条绿光的长尾巴跟到地下三层。三层什么都没有,但也不像潘呆的地方那么大,这次是普通的杂货间,墙壁木板罅隙间也渗着水,确实光瞧着就阴森森的。绿光又是一闪,随后在一个没有拆封的大纸箱后面熄灭。徘举不起来,也不需要举,眨眨眼的事情,她就在箱子的“中间”了,既不是里面,也不是上面,而是穿透箱体,直面缩在箱子与墙壁之间的“妖怪”。
没有任何昆虫会呈现出这种模样。更何况是精通动物的徘,仅一眼就知道这便是画皮在追的东西。但它方才并不像是单纯逃窜,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着,一直在胡乱寻找朝地下去的通道,直到被纸箱堵在了死角。徘不确定这东西能不能看到电子幽灵——但在它们互相都不能对彼此造成破坏的当下,她反倒觉得自己确确实实像是在替画皮索敌的猫头鹰,只管目光炯炯把虫盯好。
“画皮,地……三……”
画皮耳机里模模糊糊传来徘的声音,她拍拍耳机,皱眉道,“什么?”
“下……三层……”
说不好是电波干扰还是没电了,但得到提示的画皮想也许是徒然堂的新讯息通知,踢开门就往下冲。所幸这店都是大半夜才开始营业,现在既没客人需要她躲着也没什么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她钻进地下室的矮门时便看见面前纸箱被无形的镰刃劈开,从中间朝四周啪一下打开。随着一堆零件涌出来的,则是跟她拳头那么大的虫。
他娘的这南方蟑螂还能飞啊!可下一秒她就知道这虫的模样不对劲,在底下仓库里唯一的光线竟然就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呈毒药似的荧光,虽是节肢状但又像极了人造的机械虫,但要真是哪儿的大使馆溜出来的间谍虫,跑这种地方来做什么?徘和画皮都沉默片刻,只见画皮大步流星走向虫怪,提腿就踩。
这倒也是对付害虫最传统的办法了。徘警惕地盯着画皮的脚,心想若是娲在这儿,她会不会觉得这虫子要是倚着桑树,便能化作衣青衿袖青幧头的少年?但现在是冬天,没有鸣蝉,自然这也不可能是蝉化成的妖怪。一时间怪异的光消失了,徘问你踩下去有什么感觉吗,画皮迟疑没答,谁都不敢动。如果这是个妖怪,会在这时候从脚底板钻进画皮的身体,寄生在她身上吗?又或者下一秒钟它就会显出庞大的原型,将她掀翻在地上?可这些都没有发生。被画皮踩在脚下唯一的发光体也消失了,整个屋子彻底陷入了黑暗,徘偷偷躲在她的背后,只探出半张脸瞧着她的脚尖。
光又一次出现了,这次是数十倍的光点猛地从画皮脚下朝四面八方炸开,画皮急吼吼往后一跳,骂了一句他妈的,下意识想掏匕首,但也发现没用,“这虫怎么回事,踩都踩不死的用什么做的?!”这下不再是南方大蟑螂的形状了,变小了,算是北方小蟑螂吧,看起来战斗力弱了点,但画皮一个人倒是踩不过来,她飞快地抓起一把墙角螺丝,哪里发光就朝哪儿精准地丢掷,“不对,”徘在耳机里冷静地说,“它是在分裂。”
“……你不是搞宠物店的吗,倒是告诉我这虫该怎么打啊!”
“目前此版本宠物店暂不支持玩家饲养类阿米巴虫状生物。”
十个螺丝能砸中一个,虫妖怪也不是刀枪不入的硬甲壳,但砸中之后就跟画皮踩上去一样,光仅消失一瞬间,随后又分裂成更小的一部分朝外逃窜。整个房间越来越亮堂,以至他们好像不在城市里,而在什么森林深处汇聚着萤火虫的石窟,徘和画皮齐齐感到异样,朝上一抬头——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倒趴着更多的虫,从潮湿漏水的四角开始向中央爬行,层层叠叠聚集在一起,他们分不清它们究竟是在彼此吞噬还是融合,但和受到攻击而四散逃开的虫相反,它正变得越来越大,身上的幽光先前险些就被当做了感应灯……
徘还没有出声,一束冷光就从画皮面前折射而来,水果刀笔直从她手掌中朝上飞出,三分之一的银刃扎入天花板中,正中贯穿虫妖。刀柄尚在微微震动,徘浮在天花板下方,看见那妖怪也凝固了一瞬。随后,它像是骤风过境时的落叶般分化成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乃至最后根本无法用肉眼看清的光点,像具有行动力的虫卵般朝这房间里的每一个肉眼无法看清的缝隙窜去。
对付它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徘想,它好像喜欢往狭小、黑暗、湿润的空间钻,最近一直在淅淅沥沥下小雨,这地下室又朝,它还在朝地下钻,是在找东西吗?如果用火烧也许效果会好一点,但这地方是有人住的,谅画皮也做不出这事来。可它们逃得飞快,彼此之间似乎由一种共同的意志操控着聚散,当它不再呈现“虫”的形状时,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该朝哪追。一阵窸窸窣窣,像遥远的响尾蛇摆尾声过后,整个地下室内又恢复了一片漆黑的模样。
虎头蛇尾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他们跟丢了。徘注视着画皮,她额前一绺长发遮住脸,在黑暗里更是让人难辨踪迹。但徘不一样,她是画皮的电子幽灵,画皮不管到了哪她都看得见。徘悬浮在画皮的额头前,打了个响指,地下室又亮起光。画皮掏出手机回了一句,暂时没有发现大型聚集迹象,对象消失了,然后便转身离开。
这天早上潘醒得比平时都早,一方面是被憋醒了想尿尿,另一方面肚子也比往常饿得更快。洗漱之后,胡克就在桌边掀开餐盒盖子,里面盛着一两生煎包,旁边一杯豆浆。潘顾不上道谢,啪地掰开一次性筷子,也不管没掰整齐,一阵狼吞虎咽就把面前扫荡得干干净净,连粒芝麻都不剩。男人就坐在他对面,一直看着他吃完,拍拍他的背,让他当心别噎着。潘喜欢喝新鲜豆浆,虽然胡克说这里面掺了很多水,味道淡,还有些没滤干净的渣,喝起来就跟同时吃了饼干一样,但他就是喜欢。生煎包更是罕见的好东西,平时胡克都不给他带,说是太油腻,对长身体的小孩不好,但营养麦片和牛奶实在是不好吃。他吃完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胡克居然给他带了生煎?
吃饱了?胡克问他。他点点头说饱了饱了!胡克摊开数独游戏,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潘搓搓手,以前他从没想过数独能用来做什么。也许是解开未来某次任务里的密码?之前一节课他们学的是老虎习性,它们基本独来独往,没有固定的巢穴,多黄昏活动,在交配期和哺乳期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潘觉得自己的世界也跟老虎们很像——要不然怎么就他一个小孩呢?
上次的“蒲公英事件”在徘和娲的帮助下顺利解决,那之后,胡克船长没过几个小时就回来了,向潘连连道歉,说是出任务时的另外一个世界陷入了瘟疫危机,他离开前被迫隔离好几天,所以迟迟未归。但他走前给潘留了足够一个月吃的伙食,应该没饿着吧。潘一边抱着胡克,一边摸摸他的耳朵,发现徘没有骗他,蒲公英确实全部消失了,真是虚惊一场啊!他一安下心来就累得睁不开眼睛,倒头连睡十几个小时,差点吓到船长。但睡之前,他特意穿上袜子,把脚上磨破的伤口藏得好好的,确保胡克船长不会发现他弄伤了自己——
一旦冷静下来,他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虽然偷偷溜出去是事出有因,但六岁小孩穿过平行宇宙穿梭器也违背了这个世界的铁则,没有引起大灾难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被胡克船长发现他可就彻底完蛋了。轻则被打屁股,重则关禁闭,最最可怕的是即使他成年了,也可能失去成为星际航家的资格。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惩罚了,他绝对不想试探胡克船长大发雷霆的样子。想到这里,潘看看眼前背对着自己,正在读文件的胡克就感到一阵后怕。
但外面的世界太大,太好玩了,他还第一次交到了朋友,遇见了自己的妖精。比起这个世界,虽然他也很喜欢胡克船长,尤其喜欢他故意压低声音,学画本里的船长说话时的样子——但不管怎样,一个胡克船长,和秘密基地的小队相比……他很难说前者更有趣,或者让他更愿意呆在这里。船长就像温蒂的爸爸妈妈一样,他想,他虽然很爱他,也不能说他待他不好,但就算是温蒂这样的乖小孩也总会被外面的世界吸引呀。更何况船长还会对他发脾气,偶尔在他烦闷的时候,潘都得小心翼翼,以免惹得他生气。
仅仅那一晚上的功夫,原先他世界里的一切都被颠覆了——触手可碰的地平线与天际线,走上四十五步到尽头的旷野,三十步到底的海岸,仰头伸长手臂就能触及的银河。房间里明明跟从前一样,什么都没变,放满了船长送给他的礼物:干花、褪色的白搪瓷杯、戒指糖、世界各地的画本、剪纸剧院……潘心里摆起一把天秤,左边是胡克船长和他给他的所有东西,右边放上能讲话的鱼、抓不着的妖精、黑皮肤的怪人、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左边的一切虽然还是很美丽,但现在再看看,之前自己拥有的东西难免有些单调。潘很难说这个天秤现在在他心里是摆平的,唯独胡克船长对他好,把他养大,是他没办法丢在脑后的。
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他每天都盼着徘出现——她也确实遵守诺言,来了好几回。每次她一到通道附近,房间里的喇叭就会发出啵啵啵的电波声,然后平稳的机械女音就会响起来:“来吧,潘。”这就是时候推开门,走过穿梭装置,迎接通道站外,坐在树桠上等待的徘了。但她从来不提前告诉潘她什么时候会来……没有约定,只会突然出现,然后带他穿过那条路,下了南京东路地铁站,坐上仙尘列车,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那里会有不同的人出现——比如画皮,或者后来他才见过一次就走的大女孩蚕马……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他第一眼看见她,就有一股熟悉的暖流涌上胸口,决定在心里喊她温蒂妈妈。但每次也有相同的人,譬如娲和徘就一直呆在那儿,就好像那儿就是她们的世界,就跟潘有自己和胡克船长的世界一样。
他在那儿度过的时间,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时间——她们教会他说话,说那个世界里的通用语。他惊讶地发现那种通用语竟然和自己说的话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都用不上死记硬背,只需要跟着她们多听听,多说说,那语言就像雨露一样浇灌在他的小舌头上,自然而然脱口而出。这大概也是胡克船长总去这个世界工作的缘故,毕竟学习一门新语言都用不上多大的功夫!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就已经能跟人说最基本的对话了,虽然胡克船长还没想要教过他,但提早学习也不是什么坏事,万一以后星际航家的考试里有用呢。
另一方面,他也偷偷记录起胡克船长任务结束后回来的时间。印象里,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潘几乎从来没在白天看见过他,大约在晚上六七点的时候船长会回来,陪他到睡觉为止。他也试着偷偷假装睡着,但支棱着耳朵听胡克的动静,大多数时候都以失败告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有一次他成功坚持到底,等到了胡克船长离开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眼时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半的样子。星期六或者星期七中则会有一整天,胡克船长几乎全部都和他呆在一起,每个月一次的例行全套身体检查和一些星际航家预备课程教学也基本都在这个时候。
这么来看,他每次跟着徘去秘密基地,都必须赶在晚上六点前回到这里,或者等到足够晚,在胡克船长离开之后再出去(虽然这一次都没有发生过,但潘担心徘会有一天突然需要他去拯救他们)。至于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七,就会稍微简单一点——只要船长星期六来了,星期七就是“秘密基地之日”。摸清规律之后,潘胆子也越来越大,去秘密基地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但胡克船长毕竟经验老道,潘觉得除了那条机械左臂,他一定连鼻子都改造过,所以才能从自己身上嗅到不对劲的气味。第一次潘觉得船长奇怪就是在他回来的第二天。男人蹲在他床边,摸着他的额头问了一句:潘,你是不是去过哪里了?潘还睡得睡眼朦胧,但心下一惊,吓得汗毛直立,强装镇定,保持迷糊地摇头反问,你说什么地方?胡克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底,嘟囔了句没什么。潘这才想起千算万算,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他换好衣服,遮好伤口,就是忘了把进门时地上带进来的泥迹擦干净。他从前从来不知道从外面回来之后地上也会变脏,不知道这次到底算不算瞒过去了。再有一次是胡克教他算数时,他把徘教会他的话和原本的语言弄混了,胡克船长明显一怔,然后问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他只好谎称是自己口误说错了,往后更加小心区分两套说话的办法。
很显然,潘的外出,船长已经有所猜忌了。最危险的一次,也是潘根本没法好好解释的,就是船长在吃早饭时提到他的梦话。胡克半是询问,半是调侃,说话时也不看向潘,就好像只不过在提起一件无心之事:潘啊,很奇怪,你昨天晚上的梦话我完全没听懂,你梦到什么了?
潘愣了愣,梦话之所以是梦里说过的话,就是压根记不住自己说过什么,这话他该怎么回答才好?男孩一阵害怕,大声说自己好像没有做梦,接着闷头咕咚咕咚大口喝豆浆,险些被呛得满脸都是。
其实潘做过很多梦,甚至能拍胸口宣称自己非常擅长做梦,只不过大部分醒过来时都不记得。有时候梦断断续续的,但却能连成一个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白雪的迷宫,在那个梦里,大雪纷飞,周围的墙壁都是由厚厚的积雪筑成的,他弯弯绕绕走在这里面,最后看见了一尊美丽的雕像,雕像很高,很大,但却说不上来的纤细,就好像是长得很高的娲。雕像跟他说话,他记得自己说“爱姆潘!”,还有“各地多果?”,梦醒之后,他发现这个梦真实得可怕,但雕像回答了他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
可这次他连自己在梦里说了什么也都完全不记得,船长到底听到了什么?该不会是“画皮你快跟贤余结缘”吧?
要真这样,那也都得怪徘,说这是徘教会他说的第一句话也不过分。“结缘”就是让画皮和手机变作的妖怪贤余定下契约,这样贤余就可以永远成为一条鱼的样子,画皮也顺势就能看见妖精,徘应该也能拥抱画皮了。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跟七巧板一样。他觉得徘太固执,根本不明白,画皮已经是大人了,就算劝她弄了那个什么结缘的事情,她也看不见自己的妖精呀,更别说碰到徘了,谁能抓得到妖精?如果不服气,就要去找永无乡里妖精的妖精,真正的汀克贝尔。
可没人知道到底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也不知道这事情能不能办成。等他说话稍微利索了点之后,也磕磕巴巴反问徘,你为什么非得要画皮结缘不可啊?他问过好几次,徘一次都没回答过他,甚至还生气了一回,几天都没出现在他面前。后来是贤余看不下去,出声阻止潘,让他就顺着徘的意思来吧,它说,她虽然小小的,烦恼可一点都不小,跟人类小孩的烦恼也不一样。
有一点贤余搞错了。人类小孩的烦恼,他们也不见得真的明白。画皮是大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蚕马是长大的温蒂妈妈,剩下来勉强跟他一样的小孩,只有娲。潘觉得自己和朋友们的世界格格不入,他们说的东西大部分他又不懂,也不能随时随地都像贤余、徘和画皮那样呆在一起,他总要拼命努力才能跟上他们。他第一次觉得晚上睡觉流出来的口水都酸溜溜的。徘有自己的烦恼,贤余和画皮也有愿望和大人要办的事情,那么娲呢?娲跟他本该最亲近,可娲什么都没跟他说过。娲就是最神秘的女孩,就算在小飞侠里,潘也不知道她到底是里面的谁。
在不能跑出去的时间里,潘越来越心不在焉。原先他还会兴致勃勃和投影的拉布拉多犬玩抛接球、拿蜡笔画太阳花和森林、翻各种各样看不懂字的画本、玩迷宫球和七巧板和魔方、吹口琴和笛子,很快一整天就过去了。但现在,徘不来的日子变得难熬极了。只有船长第无数遍跟他说小飞侠的故事时,他才能提起些劲儿来。那可是小飞侠的故事啊!他百听不厌,胡克船长哪怕跳过了一句话、一个动作,他都能给挑出来,不行不行不行,一行字都不能跳过去,讲故事的爸爸妈妈就要有这样的觉悟。
但船长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妈妈。他第一次问到他们时,船长就用彼得·潘举例子,告诉他不要拘泥于父母是谁。他之所以叫单字“潘”,正是因为他没有双亲,被船长在流浪所捡到。姓氏唯一的意义就是它代表家庭,代表血缘的羁绊,潘不需要那种东西;而这名就取自故事的主角彼得·潘,叫“彼得”的人太多,就叫“潘”吧!船长希望这世界里唯一的小孩能和故事里的潘一样任性肆意、勇敢非凡,拥有一个孩子们向往的永无乡般的童年。所以小飞侠绝对是潘最喜欢的故事,没有之一,谁会不喜欢一个自己是主角的故事呢!
可最近听故事时,他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印第安公主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她有多高?其他的汀克贝尔都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有的孩子不相信仙子的存在?要怎么区分小孩和大人?会有更多没人看见的汀克贝尔们陪着孩子们一起长大吗?如果汀克贝尔非得要长大呢?永无乡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妖精大王?人人都有一个妖精的话,该过得多热闹呀!他是想替徘打听打听,万一故事里其实就有她想要的答案呢?但胡克只是摇摇头,潘,他说,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你不都知道吗,除此之外,我也没法告诉你了,你可以自己在故事里找到答案。他说着摸摸潘的头,好像在确信他没有长大得太快。
没错,关于小飞侠的一切,潘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比起从前,他想知道的事情更多了。同时,他也朝成长迈出了第一步,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孩。而他的秘密,也不光只有隧道深处的那一个基地。
“潘。”
胡克出声,把他从数独的格子里扯出来。他也拉走了他巴掌底下的薄簿子,抽走他手里削得尖尖的铅笔,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在发呆?
潘这才意识到自己从刚刚起就没有动过一笔了。这页上他停留了太久,铅笔只在纸面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条,没有填进任何格子里。据船长说这是一种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游戏,他不知道两百多年有多远,但反正是个跟其他平行世界一样遥不可及的年代。他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玩两百多年前的东西,他也不敢问。他挠挠头看船长,他已经开始皱眉了,这代表他有些不耐烦,但还不至于发怒。潘揉揉太阳穴,假装眯着眼睛,说自己从早上起床时就觉得晕乎乎的,现在也很困。
胡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盯得他直冒汗,就好像他能识破他的谎言一样。一把鼓槌在潘心里敲起来,咚,咚,咚,但每一下都没敲到底,轻飘飘的,浮在胸口中。但一开始胡克什么都没说,他从草地上站起来——今天他所在的世界是绿茵茵一片的草原,还有持续不断的微风,一会儿对着他吹,一会儿对着胡克吹,旁边偶尔会有野兔跑过。这是潘最喜欢的天气,但今天不如以往那么轻松。咚,咚,咚,鼓槌敲得更快了。胡克站起身,在他面前来回踱步,我跟你一直强调的是什么,嗯?
我要做个正直的男孩!潘不假思索答道。
还有呢?胡克慢慢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不能说谎,说谎会长不大的,说谎会害汀克贝尔被关进油灯,而你,潘,会被关进宇宙的帕诺提康。
这是他不可以学彼得·潘的一点,他是个乖小孩,要长大当星际航家的话就不可以假装把掉下去的影子黏回身上,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说谎。但船长忘了,他扮演的是胡克船长,谁说船长向彼得·潘说出的忠告都是为了潘好呢?也许这也是他扮演船长,在故事中诓骗彼得的手段。潘可不相信就这无关痛痒的一点点谎言会让他真的长不大。从去年到今天,他的袖管裤腿变短,上衣紧巴巴的,脚掌手掌齐齐变大,一顿变得能吃下两个汉堡,他确信这是自己的身体在发出成长的讯号,再长下去,他甚至有信心可以把肚子里被先头那妖怪掏走的东西也长回来。但直接反驳船长并不是个好办法——
他知道船长平常虽然话不多,对他也很耐心,但他毕竟是这世界里唯一的大人,如果彼得·潘也有过爸爸妈妈的话,那么潘身边最接近爸爸或者妈妈的人也只有船长了。他发怒的时候,光是提高声音都能把潘吓破胆,更别提摆在墙角的鸡毛掸子和一个超大衣柜组成的“禁闭间”了。胡克有的是办法惩罚他,虽然他总说这是为了潘好,是为了把他身上跟彼得·潘一样小孩天生的坏毛病治好,才能帮他顺顺利利长大,但这也不代表潘真就乐意接受他的训练。
潘捏紧背后的拳头,再一次装傻,反问道:船长,你在说什么啊。
胡克不说话,转头去翻找潘的图画板。他很久没有检查潘的图画板了,让我看看你最近画了些什么。潘心里一跳,就见男人从架子上抽出画板,期间目光一直都落在潘身上。他解开画板系带,慢慢地抽出一沓画纸,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有男人翻数着画纸的沙沙声,半晌过后,胡克放慢了动作,紧抿的嘴唇有所松动。
你最近倒是画得挺多。
船长夸奖他了!那当然,潘可是胸有成竹,一点都没在怕的。最近只要他一个人,就会用比以往更快的速度画画。以前他要是自己呆上一天,最多也就画两三幅,剩下的时候要么翻看不懂的画本,要么就跟拉布拉多犬或者缅因猫玩打滚。可现在,他都把小狗和大猫喊出来一左一右陪着他,自己则趴在地上把纸撕下来,偷偷画上十几幅,再藏在不同的地方,时不时拿出几张夹回画板里,补上和徘一起去秘密基地而离开的白天里该画的部分。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想偷笑,但一看胡克作势要转过来,他又赶紧收敛起笑容,一脸正色,以免被船长怀疑。
唉,但船长看得那么仔细,潘又开始担心自己有没有做过头。比以前画得还多,会不会也被怀疑?好在船长没再继续关心数量,往后翻了几翻,有些奇怪地问,这是什么?他手里指着的那张画上有四个人,正是潘画的贤余,徘和画皮,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男孩……!潘一下子嗓子都紧了,小心脏都蹦到嘴边,咽了口口水赶紧说,这是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和彼得·潘呀!
胡克又盯着看了会儿,这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都跟画本上不一样?
我也跟彼得·潘不一样呀,他是金头发的,我是黑头发的潘,我的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也要跟他的不一样!
那你没有画上你的细辫子?
彼得·潘他又没有辫子的,辫子不方便飞,我给自己在画上剪掉了。
胡克若有所思点点头,似乎相信了潘所说的这番话。潘只觉得心里鼓点打得更狠更快,脸上热得要命,连脖子都热了,心想还好那天因为不会画轮椅就没有画娲,要不然这下就说不过去了。不知道为何,娲看起来让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他对娲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但娲并不是小飞侠里唯一一个例外……
对,这是秘密基地以外,潘的第二个秘密。就在第九次从秘密基地偷偷摸回来的时候,他在传送通道站去往穿梭装置的楼梯上碰到了另外一个人。正是那个人,成为了潘的又一个新朋友、又一个画中的角色,也让潘为他违背了平行世界第三原则——
他就是平行世界里的潘!
他知道的,哪怕有些沮丧,但在那一刻,他心里也清楚,既然平行世界也有温蒂妈妈和汀克贝尔,那么还有个与他们失散的“彼得·潘”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船长也教过他,平行世界里有可能碰到第二个自己!虽然会死是骗人的,但船长也说,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赶紧上报……
“你……”
那一瞬间潘根本就目瞪口呆,舌头打结,脚像在楼梯上生了根,拔也拔不掉。他虽然知道理论上会有另一个自己,但却从来没想到自己还真的能遇见……男孩五官模样跟自己一模一样,甚至连身高年龄看上去都差不多,光看脸的话乍一眼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只有潘脑后那条细辫,他是没有的。这时,平行世界的另一个他双臂抱在胸前,居高临下,朝正想往下跑的潘微笑。
“你好。”他说。
这是贤余教会自己的语言,潘能听懂。也得亏他们教过他,不然这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潘也愣愣地答道,“你好,我是潘。你是彼得吗?”
彼得,他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名字。既然两个世界里都有各自的彼得·潘,那一个叫彼得,一个叫潘,好像也很顺理成章。这下轮到对方愣住了,“……我不是,”他说话的语调比起潘更平稳,更细,发音自然也更标准,让潘觉得很优美,让人平静,“我叫楚琨玉。林字头的楚,琨玉秋霜的琨……”
“……哦。”
潘懵懵懂懂打断他,他也不知道后面那句话什么意思,但对面的人不叫彼得,叫楚琨玉,他算是听懂了。发音是,第三声,第一声,第四声,楚琨玉。他姓楚,说明他有家,有爸爸妈妈,这一点也和潘不一样。那接下去该怎么办?他们双方遇见了。如果按照平行世界第三原则,他们各自都得上报,以防只有一方告密,星际航家们会以为有平行世界的神秘人违反公约,擅自刺探情报,极易诱发冲突。但他要是说了,岂不就在船长面前暴露了自己违反规定,擅自去了平行世界吗?
潘丝毫没有要引发一场战争的意思,就算真想引起战争,也绝对不是现在。现在他才六岁,打仗又立不下战功,还有可能死掉,在战争里除了哭那是什么都干不了,既然对方是另外一个自己,想必也跟他有一样的想法吧?他赶紧抢在前面说,“我不想打仗,也不准备上报你。”
“……什么?”
“我不会跟胡克……我的上级说我碰到你了。”
对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说告爸妈……”潘不确定他是不是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赶紧又补了一句,“平行世界第三法则,你知道吧。”
楚琨玉怔了怔,随即一脸似笑非笑,“嗯,就是不能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对对!”潘赶紧点头,他手腕上的时间罗盘快指向六点钟方向了,要是船长这个时候回到通道来就糟糕了,可他第一次碰到这个世界上真的跟自己一样大的男孩,还是另外一个自己,他简直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他。一时间,潘既舍不得那么快就走,又不得不走,急得团团转,“……我是潘!”他又说。
“我知道,你刚刚说过了,潘……?”
“那就好!”潘挠挠头,楚琨玉的衣服跟秘密基地里其他人的衣服都不一样,看上去也根本不像小飞侠里的衣服,而像……像是温蒂一家人会穿的那种。很整齐,也很干净,就像他说话时的语调一样。潘指指楼梯,“我要快点过去了……”
楚琨玉似乎也知道穿梭设备和秘密通道的事情,这时候赶紧摆摆手,“你去吧。”他就站在楼梯转角的窗口边上,潘看见最后一缕充电光也从他的脚边消失了,但潘根本移不开自己的视线,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想去摸摸楚琨玉的手掌和牙齿,看是不是真的从头到脚都跟自己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
还没等到潘开口,楚琨玉就率先问道:“……我们能当好朋友吗,潘?”
不愧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自己,连这都想到一块儿去了!潘咧嘴笑出声,头点了又点,“……好啊!”
“潘。”
胡克收起画板,在系带上打了个结,声音变得比之前柔和多了。小飞侠里大家关系真好啊。男人说着,重新坐下来,把数独纸和铅笔放回潘的面前,要是累了的话今天就不用继续了,你想玩会儿纸剧场吗?我给你带了套新的,叫《汉赛尔与格莱特》。
嘟嘟嘟——警报解除,这一关又顺利通过!潘长松一口气,伸手接过。在和煦的白炽灯下,浑然不觉自己双手紧攥,满脸通红。
次日,黄浦江以北客运码头疯了个渡客。这消息不温不火,没几分钟就从本地新闻的前排撤下,点击量不过小几千。据闻当事人早上从提篮桥附近出发,下午到了北外滩,准备过安检搭轮渡时,突然就发病了。人在等候大厅里横冲直撞,跌进一条队伍里,被人推推搡搡站稳了又跑。在冬天里,他憋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模样倒也是滑稽,原先等候的人群还以为单纯是个神经病,该送去宛平南路涮一涮,没想到那人后来哇啦哇啦喊起来:别过来!别他妈过来!据现场的人说,他当时看上去就像被什么东西顶住,然后朝半空中抛过去一样,摔在等候区长椅上一群阿姨大妈的身上,一动不动,就这么晕了过去,喊也喊不醒。
本地人就当个闹剧,或者是个来捣糨糊的,就为从别人身上揩两把油。但娲听到贤余拿这人出来开玩笑时,丝毫不显得意外,转向一旁画皮说,“它这一醉便是两千余年,可就算不在,也挡不住这道上积淤的忧患。画皮,接下去轮到你帮忙了。”
“怎么说?”
“帮它醒醒酒。我要放它出来,也好让这地下流浪的祸患有所归处。”
娲一发话,画皮和徘顿时都心如明镜。潘今天也被徘提早带过来,这时一手攥着蚕马之前买来的可乐,一边举手表示自己没听懂,“……帮侬做什么?让画皮和贤余结缘吗?”
娲瞟了他一眼,“编故事。”
说到编故事,其实便是如何把祸患和疯子渡客之间挂上一把锁,再将这锁昭告天下,灌进人的脑袋。画皮知道娲做过调查,事先那渡客去过的地方本就不简单,所以几天前娲就将收伏的蒲公英通过回库车,以隧道为源头重新朝地面散播出去。只不过不同于先前它自然出生时被第一个经手之人冠以的特征,这次,娲在它身上寄养了新的“念头”。
这“念头”一开始不会引起任何波澜——因为它对于被寄生的人而言,只是与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条信息罢了。这条信息就像潜意识一样种植在他们的耳根里,钻进他们的大脑里,向被寄生者灌输了一条新的“常识”,其透明程度,就如同人到中年时回忆起十二岁时背的《醉翁亭记》,之意也不绝在酒。而它之所以牢靠,也正是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则事实、不容质疑的历史碎片:
提篮桥有一座监狱。
这曾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乃至“死亡之城”的“城中城”,从关押战犯至战后变为普通监狱,在一个多世纪的运作之后因其地处核心开发区之一被宣布关闭。但提篮桥等同于监狱一事,在所有本地人里都是心如明镜,平日里路过那附近都避讳三分,即便在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商业区后,那儿也仅仅繁荣了一阵子,往后未成多大的气候,随着近三十年来经济中心的又一轮集中化迁移愈加边缘化。原先四周的石库门老宅、七十年代留下的老公房以及一些颇具特色的洋房从原先第一轮规划时的特意留存,至后期因开发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拆迁而成片保留,形成了如今破败不堪的老城厢。
监狱的搬迁在形不在土,而积患却都沉在地里,此处更是复杂,悔恨、疯狂、郁结、恶意、冤屈样样不缺,从娲来到地下的第一天起便发现了。如今人们闭口不谈,闭目不看,倒该让他们瞧瞧这地方原有的活物了!于是在这历史的碎片上,她倒是又添了一笔:
提篮桥监狱里原先还镇着一物,或妖,或鬼,或怪,或精,难以定论,监狱搬迁,犯人移押,那物却从没消失过。
“跟什么有关的故事?轮渡……还是监狱?”画皮稍许沉思片刻,追问。
娲面无表情指指两盏花盆中间,画皮替她从后头拉出一个半透明小桶,从地上踢给娲。潘推搡着一旁睡觉的贤余就问,“监狱”是什么啊?贤余困思懵懂答那都是把人关在一起不能出去的地方,潘想想又问那是关禁闭吗?比关禁闭还要严重一百倍,你甚至有可能在那里等死。潘想了想,恍然大悟,噢,这就是胡克船长所说的帕诺提康!
他们不搭理潘,由他咕咚咕咚喝可乐,嘟囔说帕诺提康是个球一样的监狱,就跟他们说的东方明珠上面的球一样,这里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人都驯得服服帖帖,不敢造次,因为他们都知道有人在看守着自己,就会自觉遵守规定。娲这时捏着塑料桶上小把手,转开红色盖子,潘饶有兴致挤到她轮椅边上探头一看,一块接着一块五颜六色的“糖块”堆满了小桶。他立刻伸手去抓,一边嚷嚷,“我要吃泡泡糖!”
画皮啪一下打掉他的手,“这不能吃!”
徘跟着摇手,当然不能吃啦,七岁以下小孩都不准碰的。潘眼巴巴看着娲掏出一块焦糖味的,又拿起一旁小喷壶对着它喷了几下,在手掌间翻来覆去搓成一团,最后变成一团软趴趴的棕泥巴。
“……这是橡皮泥,”她解释道,“现在人大概都不知道。”话里话外倒有点讥讽的意味。那团橡皮泥的表面光滑,形状越来越圆润,可娲看都没看手中的软泥,抬眼瞧着画皮,“我们继续。”
“你说要监狱传闻,鬼故事,妖怪传说那种?”
“没错,从哪里开始?”
“现在用监狱的关键词能搜到很多东西,但基本上都不是热点,”画皮九台手机齐刷刷给出相同的结论,“就算是沾点边的头部搜索也都跟电视剧有关,那岂不是人人都知道是假的。”
潘咬着吸管似懂非懂听他们说话,这时候贤余指出,“监狱里面就太脱离人群了,平时谁会没事去关心监狱里出了什么事啊!视频播得越多就越觉得跟自己没关系……要不就说以前有个越狱的,跑出来时候被狱警枪毙,所以怀恨在心,变成了鬼,到处伺机报复!”
“越狱的话,应该不太行,跟那地原本的祸患关系不大,囚犯的执念,其实大都不是这种。凭这个唤不醒它,倒有可能生出别的东西来。”娲摇头,手中一搓一捏,仍不缓不急。
“有很多人死在那里倒是真……再死个人在那儿怎么样?暴死的那种,就说是被妖怪吃了魂儿。”
“太粗暴了,真把人杀了还有可能引起警方的介入,我们不想真引起那边的骚乱。”
画皮低头还在想,这时徘一跃而下,落在娲手腕朝上一指处。她歪着头,一手撑着娲的食指关节,“一起传说中由妖怪制造的冤案,怎么样?”
TBC.
一夜之间从微博到朋友圈,从头条到腾讯视频,大大小小的个人号、公众号、VRLOG UP主等等都突然关注起了北客运码头的那个疯子。先是有个以纪实闻名的团队去了医院采访刚刚苏醒的病人,询问他究竟看到了什么,“这位市民王某不停地向我们重复道:别过来!你别过来!我他妈是冤枉的,我啥都没做,你就放过我吧!目前他的身体检查没有异样,接下去将被转移到精卫所进行下一步检查……”三个小时后,立刻有博主指出疯子话里所说的“冤枉”极有可能指向一桩她从爷爷那儿听说的七十多年前的冤案,当时被判无期徒刑的杀人犯疑似终因肺癌晚期过世,至死没有翻案。这篇推文发出后没过多久,一条精选评论便号称自己也听过那桩冤案,发生的时间跟博主记得的差不多,听说当年也是被关到了提篮桥监狱,很可能坐实了博主爷爷说的传闻确有其事,但实际情况还要更玄乎一些。
娲手里的橡皮泥渐渐成型,滚圆的团子压成椭圆,继又捻取新泥搓成细条,戳在椭圆的另一头。再然后,捏了半个拳头那么大的泥团继续一分为四,两份偏粗,两份偏细,在手掌中慢条斯理地揉捏。她熟读搜神记山海经,收罗神怪志异传闻无数,心知“传说”,或者说“故事”确有此等力量。刺激积怨与执念,人们猜忌与怀疑的乌云比任何相信真相的本心都要有力,将那些原本积攒着却没有轮廓的“怪东西”从土地里逼出来。自古以来,让“念”定形为“怪”的,向来都是故事。它扎根在现实与虚构的罅隙间,想象与流言滋补它,从而赋予念以形体。要刺激那地方的积怨,最好的办法就是唤醒人们对那儿本能的忌讳与忧虑。到了下午,数十个博主与上万条评论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整个故事被二次整理后再次上传,发布者一开始便称这是一桩流传在民间的提篮桥冤案,一度被人遗忘,但如今重出江湖,在客运码头的疯子面前再次出现。
故事的全貌大致是这样的:
“提篮桥监狱作为关押上海市罪犯的主要监狱之一,整体布局从空中俯瞰呈十字,牢房以回形分布,空间逼仄。九十年代时吴老太婆被捕入狱,被关在了哪一间具体没人知道。她是五十年代生的人,年轻时插队落户去了东海农场,后来动用了不少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才回到市里,嫁了个施工队里的电路工人,很快抱上了个女儿。谁料命不好,又过了几年就早早成了寡妇。在绝大部分提篮桥监狱中的女犯于96年被移押至松江的上海女子监狱之前,吴老太就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被关押在此。据说她尤爱喝豆浆,在监狱里时表现优良,四处讨好人家,就为了喝上一口咸豆浆,说是可以永葆青春。她已经上了年纪,长相也普通,看起来不像是在意容貌的人,会有这念头也是怪,于是当时在囚犯间就有各种流言,说她在入狱前是别人的姘头,或者是出于嫉妒失手杀了年轻女人才被关进去的,总之众说纷纭,但从来没人来这儿探监,她自己也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起入狱之前的事,所以大部分人也都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么事。入狱时她就满头灰发,所以人们都喊她吴老太,久而久之也就忘了她的真名,连狱警也跟着喊吴老太。被喊的人既然应声,这外号就这么落了下来。她一直不吵不闹的,也从没喊过要上诉,结果有一天被查出了肺癌晚期。上头的人还拿着她的档案讨论这死缓到什么时候执行,能不能争取保外就医的希望,她却叹了口气,第二天清晨就一头撞死在牢房里。
“这撞也撞得极其诡异,按理说人有求生本能,一下子冲撞上去也很难直接致死,大多会因颅内大出血或者其他重伤才慢慢断气,但那吴老太是固执地一次接着一次不停撞上牢房的墙壁,撞得砰砰响,跟老牛似的固执,响到隔壁牢友大吼着喊来狱警,但那时候她整个脑袋都瘪了一块,狱警冲进来瞧上一眼就知道人已经没救了。在她的牢房地板上,血凝着一个大大的怨字少一点,最后那点,是她倒下时的头颅补上了。
“直到同狱其他有的犯人刑满释放了,才打听到一点当年外面吴老太的案子,她们一直在里头,竟然一点儿都没听说过这桩谋杀。似乎还因为性质极其恶劣,过程难以还原,没有被光明正大报道过,全都靠街坊间口口相传。传闻里说她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期间小她三岁的弟弟,也就是孩子的舅舅也没少给她搭把手。吴老太没了丈夫后,依旧在纺织厂里做工,但做得更卖力,有时候也去马路边上摆个小铺子卖点白玉兰,三班倒顾不上时就让自个儿弟弟带着女儿,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谁晓得有天就出事了,小囡在弄堂里被人掳跑了,隔了快十天才被丢回来,躺在地上不成人形儿。据说她当时抱起孩子,掀开布头瞧了一眼,就惨叫一声直直朝后倒了下去。那女童被人糟蹋还毁了容,但还有口气,被后头赶去的亲舅舅送去医院,一直躺在病床上,都不知道活着到底算是好事,还是坏事。他们都以为吴老太婆醒了之后,要不是伤心欲绝变成个疯婆子,要不是就在医院里半步不离陪女儿,谁知道她一醒,就去厨房掏了柄最大的砍骨刀,提着出门,说要寻仇拼命。
“可光是这样怎么找得到拼命的人?她便提刀去派出所门口坐着,一坐就一天一夜。按理说怎么也得算是寻滋挑事被抓进去拘留几天的,但那案子后来层层加码,警察也同情她,看着那么小的孩子遭罪,恨得牙痒痒,对她这举动睁只眼闭只眼,并且拍着胸脯保证上头公安办案的人必定全力侦查。后来犯人是找着了,但硬说不是自己把人掳跑的,是有人卖给自己的,谈得好好的,谁想着花了两百来块还触了个大霉头。警方再一盘问,发现把女孩卖了的正是她舅妈。那吴老太磨刀霍霍,目眦欲裂就要跟人拼命,被自己弟弟扑通一下跪着拦住了,也被旁边几个片儿警拦着了,说这事肯定入刑,涉事人员全都吃不了兜着走,劝老太回去医院里陪女儿,千万别干糊涂事,一冲动把自己也搭进去。第二天早上一醒,那舅舅和舅妈,还有买了女孩的男人全死了,死在一起,尸体依着墙堆起来,身上的伤几乎像是窟窿,处处捅得都跟致命伤一样狠。警方去找第一关系人时吴老太婆正好走出病房门口,满脸恍惚,浑身是血,手腕哆嗦,手里赫然一柄血淋淋的砍骨刀。这案子根本无需侦破,直接人证俱获,看在犯罪动机上判了个死缓。
“那之后她对那三人的死绝口不提,既不承认人是自己杀的,也从未开口为自己辩护过,怕是也知道这罪是无论如何都洗不清的,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杀人的事板上钉钉,也没人想过,她一个纺织厂女工,是如何毫发无伤地砍杀三人,还将他们的尸体拖到同一处,摞在一起的?这尸体身上的验伤结果,可真是每一处都由薄宽的刀面捅成的,还是也有像是尖锐钻头造成的创口?之后她总是笑眯眯的,动作慢条斯理,蹲在牢房角落里,但凡知道这案子,往细里想想,就会发现怎么都想不通,她这身形是怎么对三个成年人犯下这罪的?难道在这之前,也没有人怀疑过吗?又或者其实其他所有人也早就发现了,只是这案上头有压力,街坊间的舆论有压力,这案是不得不破,非破不可,铁证面前,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答案?
“冤啊,想想她的最后一夜,听闻她的哭声凄厉,就像抱着女儿骤然倒地前的最后那声尖叫,她不断对着牢房的墙壁诉说怨情,但她也说老天有眼,替她收了那仨混账的命。有一句更是古怪,她说,既然我要死了,我也不怕了,我要让人人都听见我的冤啊,我替那妖怪保密至今,就是为了报答它,替我报了血仇,看吧!我也活活交代在这儿了,我不说话,我什么都没出卖,耗到今天,可我还想再见见我囡啊……这就是你要的吗,帮我报仇,你就要从我身上索要的代价……可我再也瞧不见我的傻囡囡了。
“没人知道她说的妖怪是什么,但听上去,好像杀人的本来就不是她,而是有个妖怪替她报了仇,条件是她要服罪,乖乖入狱。于是乎,那服刑者就恍然大悟:他们在监狱里时不时见到的鬼影,莫不就是那妖怪!听说那妖怪是由囚犯的怨气郁结而成的。它以它的方式替人解怨,以便将更多人送进监狱,壮大它自身的力量。只不过每个号称目击过那妖怪的人都是在落单的时候,于是,没人胆敢把这事报上去,上头也就一直不知道,成为牢犯间的秘密……
“再说吴老太,她死后,听闻地上字迹久刷不净,她的尖叫在墙壁间流窜,95年时盛传的虹口吸血鬼事件也被猜测是她怨念的化身,一到晚上就溜出监狱大肆作案,汲取少女的鲜血,希望能和生前讨来的豆浆一样帮助她延缓衰老,在人世多活一天又一天。而所有的所有,不过是为了偿还妖怪替她杀死三人收取的代价,在死之前再见自己女儿一面,向她诉说冤情。那吴老太便是被那妖怪帮了,也是被它害了。也许现在这客运码头的疯子……也是在那儿被那妖怪寻仇了。
“至于这妖怪,见过的人都说它形似一头牛。”
贤余毫无起伏地念完这段故事时,潘早就打起了瞌睡,手腕一歪,大半杯可乐顿时全洒身上了。这一浇也把睡意全赶走了,潘猛地跳起来,本能喊道:牙白!开普腾胡克要骂吾了!徘撇撇嘴,潘立刻改口,我在那边没可乐喝,这下要被发现了!
“你到现在还是偷溜出来的?”画皮问道。潘点点头,说胡克看得紧,平日里不让他出来,他脏着衣服回去就完蛋了,那边根本找不到什么东西可以打翻在身上假装是可乐的。潘思来想去,决定就地脱衣服把可乐渍给搓了,结果招呼都没打就把套头衫脱了下来。
这一脱,徘、画皮、娲的视线齐刷刷都停住了。在潘的肚皮上,一道狰狞的疤痕静静趴在男孩的皮肤上。没人能想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六岁男孩身上能有这样的疤痕,徘皱紧眉头,什么都没说,但潘像完全没在意自己的肚皮一样,拎着衣服就问去哪打水。画皮和颜悦色说,小朋友啊,你这伤哪来的?这伤看上去吓人,但仔细一瞧走向整齐,比起别人捅了,倒更像是手术后的伤痕。不过六岁小孩被人捅了一刀才不正常吧!她们都怀疑起潘是不是出过意外,或是生过什么需要动手术的大病。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倒是上气不接下气的,”贤余指出,“确实也没老活蹦乱跳的……”徘瞄了他一眼,他顿时改口,“……这个,阿潘啊,你是不是住过一段时间医院?”
“医院,是什么?”
“看病的地方。你哪里不舒服了,就去那里。”
潘摇摇头,“我没去过。”贤余更奇怪,接着问那你肚子上那伤哪来的?潘低头一看,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这是……!他急急匆匆说起那桩大事件,“是妖怪!”它逃过门神的围堵,到他的世界里一通胡闹,还偷偷划开他的肚皮偷吃了他的内脏,多亏了胡克船长在他昏迷期间照料他才能让他重新恢复健康。
基地里静得不行,潘说完后,还没意识到画皮和贤余都比平时更安静,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耳后根,转头去看娲。娲在短暂的惊讶后早就收回神,专心地在椭圆泥团下方粘上两细两粗的长泥条,潘认出这一定是四条腿,有尾巴的动物。她低头的样子总让他想起第一次见面,因为就连这个时候,她都会无意识地浅浅皱眉。但她一定很喜欢很喜欢捏橡皮泥吧,因为现在的她看上去神情都柔和了三分。
“……是妖怪?”贤余躺在潘的脸盆边上问,“什么妖怪会落这样的疤?那妖怪长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潘一边搓衣服,一边头也不回地答,“它一来我就我晕过去了……我不记得了!”徘下一秒就跳到他的面前,“骗子。”
“我才不是!”
“你就是。”
潘气极,想到船长也说自己骗人,现在徘也说自己骗人,他们才是最气人的吧!凭什么他们要指责自己说谎呢,他确实不记得那妖怪什么模样,也不记得自己的伤口是怎么被划开的啊!
“你乱骂人!!!”潘顿时气鼓鼓地背过身继续搓,只听见娲像是根本没听见这儿的争吵一样,问道,“画皮,你那边怎么样了?”
“很好,我觉得有戏,明晚再加点码,把那冤案和以前的忌讳一起捅出来,他们现在已经在说那地方不对劲,明天就该坐实有怪东西了。”
娲不语,这下她取墨色的泥,就跟她手指头一般大的小块,掰成五份,指腹捻揉八回,再用毛笔笔尾戳一个凹槽,如此重复了四次,安在先前的泥条下方摁紧,呵,这可不是前蹄与后蹄嘛!再剩下那条泥则用指甲勾出一条条长纹路,拉得细极,是尾巴上的鬃毛!
“那我们明晚解放它去吧。”
潘怔了怔,甩下手里的衣服,猛地站起身,“……可是五点前我就要回去了!”水溅了他半身,险些把贤余也卷进去,但画皮只是耸耸肩,“我们也没说非要你去。”这次也用不上潘,这男孩的特殊之处在于他能看见所有的“怪异”。对小队来说,最适合用在捕捉野生怪异去“喂”给容纳一切的娲了。至于娲要解放原本就该在这世上的怪异,潘在不在就没所谓了。但男孩显然并不这么想,他受伤地嚷嚷道:“我也出力了!我想了故事,想了白玉兰,还有帕诺提康里她喝的豆浆!”
贤余拍拍地上的水珠,“出不出力跟需不需要你是两码事嘛。”
潘怒气冲冲,双手叉腰,“我一定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徘!带我去!!!”
“……你安静点行吧小祖宗,算我求你了。”贤余哀嚎道,它两侧鱼鳍太短,捂不住耳朵,此刻恨不得当场烟消云散,再不行就得化人形捂耳朵了,“你们有什么办法带他一起?”
“晚上十二点之后!!!那之后船长就走了,求求你,我还从来没放生过什么东西呢!”
娲再次取下一团深茶色的橡皮泥,在手掌中重复按、揉、搓、捏的动作,将它搓得滚圆又光滑。半晌后,她说:“……看情况吧。”
在徘的有限观察经验中,古怪的背后一定有一个真正的原因,就好像“101宠物店”现版本里持续多年的bug一样,经过一番对代码的缜密排查和推理后,便能真正把卡在某个,或者数个节点上的“虫”捉出来。在潘身上,道理自然也是一样的,但这番排查着实不顺利,也把他们绕得更困惑。
徘早就把那栋房子逛了个遍,可以说除了地下室本身以及其中大量非日用器材以外,一切正常,不过是略显空荡罢了。在见到和潘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之后,她也几次遇见潘总是念叨着的“开普腾胡克”,大部分时候他也都是一个人在那栋房子里,偶尔与人打招呼也大都显得较为陌生,但至少可以确定他的姓名发音确实“胡克”没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潘根本没提到过的人。他们从房子里进进出出,看上去都不是生意人,反倒像是医院里出来的。
可碍于潘一直以为她未经邀请从来没进去过那栋大房子,她就对这栋房子里的事情绝口不提,因此潘至今也不知道她没有实体,自然也不晓得其实她早就进去过“那个世界”——毕竟才是六岁小孩,相信汀克贝尔与潘之间有特殊的联结,就压根没想过为什么每次徘用房间里的播音器喊他溜出来时,那儿总是巧得正好只有潘一个人呢?
但知道得多了,一开始对于潘行为异常的原因猜测也自然不成立了。无论是极端反科技环保主义者,还是不相信义务教育非要把孩子留在家中私塾化培育的怪人,那跟潘唯一接触过的所谓“胡克船长”看起来都不像是其中任何一种。他们原本以为是潘的身上存在一个和101宠物店一样的bug,才会导致他举止异常,言语紊乱,但后来徘觉得与其说是有bug,不如说潘本身就像是一个自行闭环的bug而存在着。画皮和贤余第一次听说那栋房子里还有一个“潘”时,都说是没想到潘还有一个双胞胎,他们看起来确实一般大,但若真站在一起,徘却觉得他们根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第二个“潘”穿着学校制服,说话也与常人无异,更重要的是举手投足间,都是被良好规训过的小孩,与到处乱跑,胡言乱语的野孩子潘根本就不像同一个家庭出身。难道这是什么奇怪的社会实验?在潘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想太多了,”贤余打了个哈欠,在徘最开始提出疑问时指责道,“关你啥事呢?我们这儿也不要那么多人,你非总要把他拉来,唯一好处也就是跑路上给娲找点怪东西比较方便,平时娲还不是被他吵得不行啊。哎,你不爱说话,你就是想找个传声筒,小喇叭,天天替你在画皮旁边喊让我们结缘,你怎么也不问问我愿不愿意呢?”
怎么就不能多加上一个男孩了?他是第一个在秘密基地之外看见她的人,也是唯一不知道徘其实触不可及的人。但这个真正的理由,徘可不会就这么大喇喇地告诉贤余。秘密基地里的所有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没有身体的,甚至连努力一把的意思都没有,可现在有一个男孩既能看见她,又相信她跟他们所有人都一样,会冷会热,为什么她不能把他留在身边?多一个人怎么了?从拥有这样子开始我们就一直跟画皮在一起,画皮又跟娲在一起……画皮为什么跟娲在一起?画皮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人活着不都是为了做一些事情的吗?再说结缘不好吗?灵器不都该巴不得结缘,好维持原状不消失吗?
但她不说话,贤余也能猜透她的心思,望着天说,“……我无所谓啊,过了春分,过了立夏,过了中秋,随便什么,哪怕是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就消失了也好,不就是彻底永远地休息了吗。你跟我不一样。”
她知道贤余的“念”是渴望平静,疲惫至始至终贯穿它,好像呼吸也很疲惫,连躺着本身也很疲惫。她从来都不知道“疲惫”到极点也可以让器物生出意识来,而贤余又从来也不说过去的事情,所以她想大概就像她作为画皮的存档对画皮拥有着特殊的感情,贤余也对什么她不知道的人抱有感情吧。如果没有器物本无的感情,又从何而来的“念”呢?但电子幽灵不一样,她想,数据本身是人类痕迹的记录,它们生生不息,不断运转,不断延续下去,始终都没有一个最终的完成态,始终都在生长……世界上难道还存在不被给予感情与期待而累积的数据吗?数据简直能等同于人的记忆,人的大脑也就是会遗忘,会美化,除此之外不也是那样运作的吗……
她摇摇头,一个可怕的念头闯进来:她可以占有潘的身体吗?如果是这样,即使画皮和贤余不结缘,她也能拥有潘拥有的一切,人类的特权,生物的特权,她也能拥有“五感”……但这念头太可怕了,她立刻把它抛到脑后。如今潘的伤疤露了出来,贤余那番理论也未免太冷漠,比起之前,徘更是坚持要贤余和画皮将此事追查到底,“……娲说,上面一点妖怪的味道都没有,货真价实人类的痕迹。潘说是妖怪弄的,你信?”
画皮趁着娲捏橡皮泥的功夫,整个下午都在秘密基地的角落里操作监狱疑案的舆论走向,盘算着简单做些调查,彻底断了这条路也算是个说法,于是应了下来。在潘抱着毯子睡下午觉的功夫里,贤余和画皮根据徘提供的地址进行了大量搜索,基本确定这栋房子在七年前还挂在中介市场上,那之后就没有再次挂牌交易的记录了。这么来看,至少可以判断出产权人拥有这地房产的时间在潘出生前一年左右,并且经济实力相当雄厚,毕竟在这地段的独栋别墅可不是普通人家能负担得起的。而在所有社交媒体上,几乎找不到定位坐标吻合的发布记录。现在这都2065年了,竟然有人从来不在家发带定位的微博和朋友圈?要么是社交媒体绝缘人士,要么是警惕心极强,从不开启定位,或者刻意在这地方关闭了定位服务。无论是哪种人,都让潘背后的谜团更加可疑,这下他们停在了一个看似是死局,但也没办法简单要求徘就此放弃的拐点了。
“潘”一定不是他身份证上的全名,第二个“潘”的姓名又无从得知,胡克是唯一的突破口。潘曾经解释自己叫做单字“潘”是来自那本叫做《小飞侠》的童话,那么他口中的“开普腾胡克”,虽然不明确具体的字形,但贤余提出可以先用故事中的“胡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并将搜索范围圈定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定居在上海的青年人。胡克并不是什么很罕见的名字,超过三千多万个搜索结果里还包括大量外国人,“胡克定律,”画皮砸咂舌,“这都什么时候的东西了,我都快忘了还有这定律。”
“……那么,你准备怎么处理三千万个胡克?”贤余嘴里吐出的泡泡把它自己托到了半空中,空气对它和徘来说都像是水流,鱼在空气中漂浮,鳞片颜色瞬息万变,画皮得意一笑,抱着电脑一阵噼里啪啦狂敲键盘,隔得老远都差点搞坏娲难得的好心情,又立马放低声音,“……谁要处理三千万个啊,我们最后只该人肉看个三五百条最多了。”
修正程序代码,重写条件后,画皮放出聚焦型爬虫,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关键词与搜索范围爬行全量搜索结果,她砸咂舌手一挥,险些一巴掌拍在贤余鱼肚皮,把它整个掀翻。
“……小姑娘看不见我就动作小心点别野划划的啊!”
爬虫一放,画皮马不停蹄又换了手机,只瞧提篮桥冤案的热度节节攀升,看见牛妖怪的传闻也是层层加码,原先秦山核电厂的新闻倒是鲜有人再提及了。徒然堂那边也没再提那“变形虫”出现一事,于是画皮专心把精力都放回到娲的身上。有关那案子的讨论在各种社交平台热火朝天,但徘立刻发现其实那些故事大都不完全相同,在细节上多有出入——
有人声称死者的肺癌从早期就发现了,却因为监狱中治疗不当活生生熬到病死,但也有坚称发现时就已经到第三阶段了的;至于犯人的家属,一方有声音称在她入狱之后就发誓同她老死不相往来,再也不相见,后来倒真的一直到她病死也从没去探望过,简直是白眼狼,但评论里也有反驳说自己知道的版本是她入狱后没多久,孩子就因为遭受不了如此打击,所以过早病逝。总之,各种传闻,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贤余好奇,为什么任由各种质疑的声音持续发酵,但画皮倒是心知肚明,也晓得确实合了娲的心意。毕竟一个人的故事只是一种故事,而在神话与传说里,没有哪个故事只有一种真相,一种讲述的方式……口口相传,代代延续的故事终会成为千个故事乃至万个故事,直到每个人都开始相信确有怪东西的存在。
临近傍晚时,爬虫最终输出了约三百余个符合条件的结果,由徘同时对其进行快速检阅。等待的时候,画皮打开101宠物店开始逗弄玻璃缸里的金鱼,她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全息投影了,也从来没有在101宠物店里用过社交功能,好像看着屏幕上的金鱼本身就是她玩这个游戏的唯一目的。徘走了会儿神,看着画皮逗金鱼,APP界面内好友栏至今全部都是空位,就连定时给未来的自己寄信的功能,她都从来没有用过。但也幸好画皮不用,定时寄信的功能是这个版本的大失误。之前就有大量玩家反馈,说是定时信息发出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无论是预定发送时间在一天后、一个月后还是一年后、七百八十四天以后,那些写下的信件就跟被后台吞掉了一样,再也没有回声。这也是预计下个版本里该修复的重大bug,只不过这个预计的新版本,101宠物店从来都没有等到过,只有一条紧急通知还悬挂在某个不显眼的三级页面。如今还在线的活跃玩家几乎少得可怜——其他人也都像画皮这样玩成了单机游戏吗?贤余和徘都知道,这基本上是唯一一个画皮从未中断过日活的APP,在游戏繁多的如今,“101宠物店”早已被潮流远远抛下,而向来喜欢新玩具的画皮却仍在坚持……
但这时候她不该想这些,他们都累了,就该轮到她出马——徘收回注意力,睁大眼睛,坐在画皮的肩膀上,泳衣后摆往下淌,就好像把画皮圆圆的肩头也搬进了鱼缸里。无数字节从她眼底跳跃闪过,她双眼一眨不眨,投影在墙壁上的所有影像与文字信息以千万倍于人脑的速度高速阅览。不愧是画皮,爬虫的效果出人意料的好,这就好比娲把蒲公英放出去一样,一个是制作朝外散布的炸弹,一个是朝内收拢的提纯,本质上都是在利用信息,而她则是最后的显微镜,对这几百条回收的样本一个不落地完成检阅。
“……搜索完毕。满足全部条件的胡克总计六人,所幸这里还放着一张他的照片,看起来就是这个了。”
画皮探过头去。照片上的男人看起来比徘描述的模样还要年轻不少,充其量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一头深棕色中长发遮住额头,发尾潦草撩至耳后用皮筋束起;鼻子挺拔,眼窝深,但眼神里流露的疲倦比眼睛本身还要显眼,就好像拍照前几秒钟刚刚被人匆匆拉到镜头前一样,显得超乎年龄的憔悴。下巴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几乎看不清胡茬,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右侧下颚一条长约三厘米的浅划痕,伤口新鲜,反倒微妙地拯救了这张险些无比邋遢的脸。旁边写着胡克,男,2029年03月28日出生,汉族,2051年以劳务派遣身份加入上海一高校生物研究所,任动物体细胞体外重建器官项目的支撑人员,并在2057年时转为科研助理。但画皮注意到这网页快照的日期距今近八年,这么推算的话如今他大概也在三十五岁左右,确实和徘说自己在那栋房子里看见的男人对得上号。当他们打开该研究所如今的网站时,胡克的名字和履历已经全部撤下,根本找不到任何踪迹,由此可见他应该是在2057年后的某天离开了该项目组。这时间与坐标别墅被人购下的时间基本一致,都恰到好处地开始在七至八年前:
胡克与那处房产的所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又到底是潘的什么人?
更令人诧异的是当时胡克所在的项目组内,总领项目的负责教授也在那一年内产生了变动,当下在学术界引起震荡,整个项目的核心成员以教授为中心也产生了巨大变化。他们猜胡克就是在这个时间点前后离开研究所的。在另外一篇关于该项目组研究成果的公开简报中,还有一句话语焉不详地强调了该重要项目对突破当前医学发展瓶颈有重大引导作用,项目研究经费也主要是由当地拨款,并在一次规划战略研讨会的讲话中,由楚书记点名列入亟待关注与孵化的重要战略性创新项目中。
“……那这个胡克,现在在哪里?”
贤余眨了眨眼,替徘答道:“只有一行字,在领英上找到了。好像是个叫博雅的民间医疗机构,号称可以提供各类尖端医疗服务,有合作的生物科技公司,但没有具体介绍业务。”
“在这里有,博雅卓悦的机构网站,”画皮指指另一边的网页,“……从基因检测与编辑、细胞治疗到辅助生育、器官培育与移植……详细业务需填写预约单申请,因业务繁忙,暂不向会员以外的顾客开放。”
她饶有趣味地勾起唇角,视线在博雅官方网站与研究所的网页快照间飞快地扫了几个来回,“……有问题。”
楚琨玉在客厅里坐了一下午。手背留针已经埋了三天,短短一截输液管中残留着回血,再过两天就要拔掉再扎新的,如果手背和胳膊窝上都没有地方可以再扎,大概就得扎脚上。他对针头和输液都不陌生,只是至今不习惯留针,它总在他身上隐隐作痛,提醒他身上积年累月的病痛。为了打消这种顾虑,他总会想象长大之后在身上加装义肢,那时他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但也有可能,他永远都体会不到长大。
他在等潘,他等了潘很久。但他的家庭教师们都夸他耐心好,坐得住,这都不是问题。之前每次碰到潘都是在楚琨玉放学回家之后,每次也都在通向地下的楼梯上。所以那时候楚琨玉学会早早回家,然后就在楼梯转角处的地方等待潘。可今天不一样,他知道只要坐在这里就能等到潘。所以他坐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
潘从外面回来时,就看见楚琨玉一个人静悄悄地坐在沙发上。他头顶中央一盏水晶灯和周围一圈小灯全部都开着,照得整个房间亮如白昼,比外头灰蒙蒙的天空还要亮,让潘一时间都睁不开眼睛。他们到现在都习惯不了这一幕——看着一个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做着截然不同的事情,就好像隔着一层无形玻璃看见另外一个世界。
“潘!你回来啦。”
楚琨玉合起手中一本厚厚的精装书。潘不识字,只知道那书里没画片,远远瞟上去就是密密麻麻的乱码,他大概也不知道这书有多值钱,现代人几乎没多少个还碰纸质的了。要不然,这男孩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眼神——非常简单,简单到不掺杂任何感情,没有嫉妒,也没有厌恶,没有任何他看习惯的那种东西……
要怎么说呢?硬要说的话,他讨厌潘的这种眼神。
楚琨玉仍然坐在原处没动,他两腿悬在空中,但也没有潘老要晃来晃去的坏毛病,此刻规规矩矩地合拢手中的书放在一旁茶几上,“你去哪里玩了啊?”
若是有心留意,就会发现楚琨玉比起先前第一次与潘见面时要虚弱不少,整个人都消瘦了几分。比起个子窜得飞快的潘,楚琨玉此刻反倒看起来年纪还小一些。这时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孩互相注视着对方,各自心怀鬼胎。
“……我没去哪,就在附近,”潘挠挠头说,“……就是院子里,树那边,嗯!”
“树那边有什么好玩的,我也想知道!”
“鸟巢,叶子,什么的,我搭了个窝,但风一吹又塌了。”
“外面风很大。鸟巢里有什么?”
“有……蛋吧。”潘突然又改口,“大概是石头,白的那种,我看错了!”
“嗯。”楚琨玉点点头,看着今天潘似乎不赶时间的样子,爬上沙发,蜷缩在坐得笔直的他身旁,把头靠在他的胳膊边,“……你在看什么啊?”
“童话书。”
“童话书是什么?汉赛尔与格莱特那种吗?”
“你知道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什么?你们的世界里管汉赛尔与格莱特叫格林吗?”
楚琨玉愣了愣,顺着潘说,“嗯,他还写过别的……”
“我要听我要听!糖果屋都听腻了,他们真好笨啊,居然会上当!”
“……好。”楚琨玉伸手就要去拿书,可中途却突然停住了。他想了想,抬起两指耷拉在潘的手腕上,之前在书里看到过,有人通过搭脉搏的方式来判断人有没有说谎,这是真的吗?“……但你要先告诉我你到底去哪里玩了。”
“……就是院子里啊,我都讲过了!快点,我要听,我要听!”
潘注视着楚琨玉的眼睛,脚趾和手指都缩了缩。搭脉搏根本搭不出个所以然,但光看潘的模样,楚琨玉就知道他在说谎。他根本就把说谎这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区区一个“潘”而已,怕是平时连说谎都不需要吧……可如果他就在院子里,他为什么要说谎?
“我看见你跑出去了,你跑太急,我都来不及喊你……去院子里用得着这么急吗?”
楚琨玉整整五天都没有出门。最近他的病情又开始反复,还有恶化的迹象,就算不是父亲要求他禁足,他也自知身体状况容不得他像潘那样撒开脚丫到处乱跑。若是这下还不静养,就真的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从记事以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医院和家里,最熟悉的东西是一瓶接着一瓶吊不完的药水,各种穿着白大褂的专家来来往往,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才像是医院里的小白鼠,期待有一天他们能将他从笼子里放出去。中午潘跑出去时,他就正在客厅里输液,上方挂着整整五大袋药水,如果把包装全部剪开倒在游泳池里,他跳进去就能化身成在药水里吐泡泡的小鱼。
没等潘回答,楚琨玉又像感到为难一样轻轻捏了捏潘的手腕,“我都一直没跟别人说……我们不是约好要保密的吗,因为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是什么都说的,我身体不好,只能呆在这里……”他说着说着,鼻子一酸,竟带上了一丝哭腔,“可是你去哪里都不告诉我,也不带我,就在院子里的话,为什么你走得那么急,都没注意到我在喊你呢?”
楚琨玉眨眨眼睛,眼底就红了。他在说谎。他确实看见潘穿过客厅跑出去,但他只是注视着那个男孩的背影,什么都没说,自然也没有喊他。他的谎话本身未必很高明,甚至被潘一反驳就站不住脚,但他说得那么坦然,那么委屈,着实比潘要高明百倍,足够弄晕任何一个头脑简单的男孩。潘被堵得面红耳赤,瞥见一旁时钟上数字就要跳至六点,趁此机会猛地站起来,“……你什么意思啊,我真没骗你!!!你凭什么说我在骗你啊,你有证据吗!”
“……我没有,可是我看到了,你干嘛要生气?”
“因为你冤枉我!!!”潘气恼地喊道,“我要走了,时间要到了,我要回去我那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啊!”
“因为我就在院子里,一棵树后面,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啊!”潘猛地转过身,他似乎笃定楚琨玉不会出去,就算出去也找不到任何证据——他要怎么证明潘没在那儿呢?但潘到底也是有些心虚,这时候回避了楚琨玉的眼神,嘴里嘟囔着,“……我才不要跟你吵,不信拉倒!”
潘闷头从客厅跑开,咚咚咚地一路跑下楼梯,消失在转角处。楚琨玉收回半空中伸出的手,重新在沙发上坐得笔直,眼中的泪光也神奇地消失了。他伸手取回放在一旁的《彼得·潘》,翻到先前夹着雕花书签的那一页继续读下去。什么叫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我真希望我也是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
而他不是彼得,也不是潘。
与此同时,隧道尽头的秘密基地中,娲手中的橡皮泥已经完全看不出来最初的样子。站在她掌中的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的公牛,那对眼睛就跟画皮的眼睛一样呈润玉色,通透得超越泥巴本身,几乎就像把所有水份抽出又嵌上似的。“我还这是第一次见你要从这里出去,”贤余看着娲嘟囔道,它当一条鱼太久,面对娲总担忧有一天对方想吃掉它,“你以前还去过别的地方吗?简直不可思议,你跟那上面,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娲有些不悦,“自然去过,大都是怪异常出的地方,荒地河流,山丘树林,隧道高楼,医院地底,诸如此类。”贤余被噎住,觉得这一来一去可真是自讨没趣,接着转向徘,“……那你呢,我们要等潘一起去吗?”他不知道徘先前去地下室看过一眼了,这时她摇头说,“我们走。”然后也不解释原因,就往基地外飞。贤余在后面看着俩女孩干瞪眼,觉得莫名其妙被凶了一脸。画皮耸耸肩,他们少了个小孩行事更方便,这下也没理由反对,一行人便从地下隧道出发,赶往提篮桥。
娲平日不常出秘密基地,潘过来的时候更是只坐在轮椅上,然而到了此时,她也不再需要轮椅来伪装了。长裙的裙摆底下,原本空空如也的地方长出了东西,让娲看起来越来越高,超过画皮,直至超过那屋子里所有的植物,其他人倒也不奇怪,看起来早就已经知道娲本体的模样,正是人身蛇尾的“怪”。而最喜欢她尾巴的莫过于徘了。第一次见到时,她虽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眼里赫然神采奕奕,是蟒蛇!她高兴地踮脚站在娲盘起的尾巴尖上,心里喊道,是天下第一的Python!往日里娲总是把蛇尾藏起来,在不相熟的人类看来不过是个身有残疾的小女孩,到了夜里才终于显露出她最初,最真的形态。
这堪比古皇,堪比创世神的模样啊,怎么能用一简简单单的妖怪,或者魂灵来解释,而是存活了千年至今,超脱了肉身的神子!她站在提篮桥监狱遗址前,两侧没有任何路灯,只有头顶的月亮明晃晃,他处隐约的光线勉强穿过树枝的缝隙,竟似牢笼的铁杆投射在她身上。她低头望着画皮,树木投下的残影与她的影子融为一体。任何真正目睹过娲的人都知道,你并不能断言娲确实是属于这世界的,在这通透的一切皆源自反光的玻璃大厦、湿润朝露皆垂自蒙蒙灰雾、兽物咆哮皆出自无人轿车的当下,她的临世就像旷野中的小树,干涸、细瘦、甚至是注定失败的,但你也不能就此证明娲是不属于这世界的,因为望着她的人或怪,此刻都自觉身处低山丛林,蔓藤溪涧间。
盘卷的长尾舒展开来,鳞片摩擦发出细细的喘息,娲缓慢俯身,将手掌中的小牛泥像放在地上。
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头小牛四肢坚实,稳稳扎牢在地上,就好像在等待着什么。阵阵风吹散了上方的树枝,也吹走层层乌云,隐隐约约,在不远的低处看见有荧光绿的光点。画皮目光一凛,想到先前疑似UN-238样本的“阿米巴虫”,或者叫“变形虫”出现在地下时也距离此处不远,难道说——
女人的声音陡然传过来,“……馋老呸,就晓得切酒,半夜三更了嗳切!”她骂骂咧咧在路口右拐,接着响起一阵叮叮咚咚的门铃,7-11便利店的自动门朝两侧打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节能灯广告牌赫然在夜里发着绿光。他们在原地松了口气,贤余和徘一起浮在画皮左右,这会儿调笑道,“……我们俩是不是跟这小姑娘的左右护法一样?她也看不到咱们,咱们就一门心思跟着她。”
“……呵呵。”
女人一走,泥牛的足底便发出阵阵浅色的光芒,与此同时,娲身上所携的古籍《搜神记》也微微震动。就像将蒲公英这一怪异的种子收回囊中时一样,此刻的娲吐字清晰,“身长数丈,其状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动而不徙。”
在徘的眼中,这些汉字几乎以一种她所无法识别,但扎实优美的方式笔笔划划地将那小泥牛圈在光环中,一寸一寸扎入它的四周,它身后隐约可见一座被它守着的无形监狱,以留在此处地脉中的忧患与流言编织而成。娲双目圆睁,一眨不眨,空气中传来若有似无的声音,道了一字,去。她直盯小牛透玉色的双眸,轻轻吹了口气。
这巴掌大的小牛动了!它先是颔首——伴随着地面中疯狂上涌的灵力,那小牛的身形生生长了三倍,从巴掌大,到身长接近娲的小臂;再是双膝及地,竟似是在向娲伏拜,又是再涨三倍,小牛犊似地抖抖头;当它站稳身时,已大得到娲的蛇尾根部,青灰被毛根根分明;后又一昂首,弧形双角已朝两侧上翘,赫然是能将成年人撞飞的形状;待到周身缠绕的笔划散去,它鬐甲高得已几乎赶上画皮,前肢仍稳稳扎入娲将其放下时的位置,后腿结实又曲弯如弓,似乎下一秒就欲拔蹄而起。
泥牛不是活物本身,而是那些“怪东西”临世的容器!他们第一次目睹娲解放沉睡的怪异,但娲一脸习以为常,就好像在这之前已经亲手释放过好几百次,但还没等到她们发话,紧接着,那神采奕奕,状似水牛的怪异便抬起前蹄,狠狠地一跺足——
最早是画皮先反应过来,那绿光果真不只是她的多虑!随着牛立足之处的猛烈撼动,窸窸窣窣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徘当下也明白过来,滴滴一下提醒贤余这正是先前徒然堂发来让画皮追击的“无主之物”!“嘟嘟——嘟!”贤余大声说,“您有一条新未读信息:上海海警局提醒您,根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眨眼之间,从两侧沉寂的树根底部便爬出密密麻麻的绿光,它们团团攀附在彼此身上,似是在彼此吞噬也像在融合,但都忽视了眼前的泥牛与冷冷俯瞰着它们的娲,目标竟兵分两路,一路袭向娲手上的古书,另一路则追向刚刚跃至树顶的画皮,“……它们追要娲手里那东西做什么?!”
“……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沙、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海上作业……”
不是读这个啊贤余!徘骑在贤余头顶,一个手刀穿过鱼鳞直抵鳃肉,虽然打不到,但反倒也硬生生打断系统语音,“见鬼,它们是想吃掉那本书吗?!”
“……娲能行,帮画皮。”
说是要帮,这左右护法此刻倒也不知如何帮,那牛四足扎地稳稳不动伺机待发,娲人腰粗的蛇尾在空中似是独立的怪物般高高昂起,就朝那聚集的虫妖身上砸去,反观这处的画皮,似乎仍在利用地形躲闪于树杆之间。经过先前一遇,徘知道普通的攻击方式根本无法打中变形虫的要害,只能将其击散,却无法一击毙命,尤其此刻它们分成了攻击娲与攻击画皮的两只,除非它们能在这时候融合成一只,若不然打散哪边都没法让形势往有利的方向发展,只会陷入和之前地下室里一样的僵局。
可真正的问题在这里——“它”究竟在做什么?这究竟是“无害”的无主之物,还是“当下还没来得及酿出祸害”的无主之物?无论是哪一种,此刻它看起来比起在攻击画皮,更像是……
他们静止了。无论是此刻透明翅膀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震动着,悬浮在半空中的虫妖,还是距离它不过一臂之处,几乎难以窥见的画皮,以及她肩膀上方随风逐流的贤余与徘,他们在这一刻都听见了,从变形虫身上发出的,几不可闻的嗡嗡声。这声放在任何人的耳中都不过是昆虫振翅的声响,不存在任何意义,但内置四百零九种语言的贤余自然清楚,这绝不是以简单震动规律就能发出的声音……
而是一种贤余和徘都无法理解的语言。
这不同于潘口中说出的看似古怪,实则拼凑而成的语言,而是一种真正独立于任何常理的“语言”,在变形虫与画皮的对峙之中产生了新的意义。
“……也许你一直都没有发现,我之前也吃不准,”贤余轻声说,它知道在它上方,浮空于月亮一角的徘一定也发现了,她此刻哪怕与平时一样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但它知道这数据的幽灵此刻正抖得不行,“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但画皮就算能感觉到我,她也没法跟我结缘。”
在徘发话,或者打断它之前,贤余补充道:“……恐怕其他灵器也不行。”
对,没错,他们在交流——画皮和变形虫,她在和那些不讲理的、狂暴的“无主之物”交流,她怎么学会那种语言的?那明明是非人的,甚至都是非灵的——贤余能够断言,即使是运算能力超出一台普通手机千万倍的计算机,也是绝对无法破译眼前这种“语言”的。比起“语言”,它更接近“动物的发声”,不,甚至还要更原始,本能,还要更破碎、杂乱、毫无规律可言……
这根本是无法依靠头脑习得的语言。
“人类要么看得见我,要么看不见我,没有中间状态。所以人类也要么看得见你,要么看不见你……而画皮……你没发现吗,她跟那些人都不一样,跟娲理解中的妖怪……也不同。”
贤余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出情绪,它在上方说话时,他们都知道画皮也听得一清二楚,但画皮一句话都没反驳,她仍注视着眼前的虫妖,好像是默许。徘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画皮的头发。
“……画皮看不见我,却能察觉到我,判断我的方位,这是因为我是灵器,而她能察觉到我的愿望,仅仅是愿望而已,不是我本身。这绝对不是像潘,或者跟那些看不见我们的普通人一样能办到的事情。”
“察觉存在却无法看见,这是在人类身上不可能出现的中间状态。”
贤余说,它仍在说下去,徘想指责贤余不懂人心,或者没有人情味,但贤余确实不需要,它唯一的念都只剩下休息,它还会在意一介数据的感情吗?“小姑娘看见的是两者之间的状态,我说不上来,也许小姑娘本身也处于两种状态之间,这事情,我解释不来。但我以前也接触过人类,知道什么样的人是能结缘的,什么样的……”
“是绝对行不通的。”
徘张了张口,她看不清楚变形虫,也看不清楚画皮的样子了。数据的像素在放大,从远离她这幽灵的地方倒过来侵蚀她的双眼。他们仍在对峙,可直到变形虫再一次消失,画皮落在那头青目牛的面前,娲的身形慢慢缩小,她都说不出话来。说到底,她也帮不上忙,什么左右护法,连东西都碰不到,她冲在前面有什么用?要是贤余和画皮没法结缘,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拥有身体,拥有触觉?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电子幽灵拥抱她的使用者,赋予她感情的使者?
徘今天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作为一只猫头鹰,她的眼睛在夜里实在过于明亮,亮得几乎像要掉眼泪了。
潘开口说话很晚,至少比同龄人要晚上近两年,第一次发出声音约莫在三岁半。彼时他仍居住在研究所地下室,被医疗器械包围着茁壮成长。一旁的胡克吓了一大跳,甚至从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恐惧: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潘不需要学会说话,或者说,潘只需要保持健健康康地长大,其他什么都不需要知道。可哪怕他们再小心,刻意不在男孩的面前说话,他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也能探得实验室外人们的交谈与笑声,于是死白的高墙没能把世界彻底拦下来,穿过墙的笑声是语言,无意义的发声也是语言,在同一个地方呆了超过四十个月的潘站在床边,仰望着身披白大褂的胡克说:
“喝……喝……啊喔。”
他说的第一个词,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好”,他睁大眼睛,一再向胡克重复道,好。后者花了一会儿才听懂他的发音,半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到底算是感动还是意外。
就在那天之后,胡克改变了主意。
第一次在胡克的帮助下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是四岁,就在那个时候,胡克给他起名叫“潘”,取自彼得·潘的“潘”,潘学会说:爱姆潘,意为“我是潘”。那之后胡克更是刻意加入更多的语言变化,以普通话和英语语法为主,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的名词代替为辅,独创了一套他与潘之间沟通的“密码”。这套“密码”的意义在于以两人可沟通的方式创造一种失语症,即如果有朝一日成长过于飞快的潘脱离了他的掌控跑到“外面的世界”里去,他也会受限于这套密码而被驱赶回他的身边。
这本是毫无破绽的计划,研究所项目组日后会在时机恰当时,将潘交给出资方。胡克身为项目主要成员,这些年里都将潘作为一个独立命题培育,成为与潘最亲近,也是第一线收集资料的成员。他们对潘各有期待,也各取所需。这套密码,则取代“帕诺提康”监狱模型中无处不在的监视带来的规训,成为二零六五年当今真正另一个塑造圆形监狱的工具:你无法逃离你生长之处给你讲述的“故事”。因此在胡克的理想中,潘注定会在一个全新监狱模型中,在胡克替他一手创建的,不会消亡的永无乡里实现他的自我监禁。
自然,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在两个月前,将潘从研究所挪至布局大小几乎完全一致的别墅地下室之后,潘身上也不该产生任何变化,或者说在潘有生之年间,永无乡的模型不该崩溃,他会至始至终都是那个“潘”。
直到潘看着他,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道:“今天你带了什么来呀?”
潘不应该会说那套“密码”之外的话语,不应该带来永无乡之外的尘土,同样的,潘也不应该看到胡克不想让他看到的一切。胡克试探过很多次,编造潘的梦话,突击检查他平日里的绘本,甚至还时常摸摸潘独自一人时经常打开的动物投影仪器,并确认每次它都是温热的。他记录了太多这房间里的变量,互相比较,都没能在潘身上发现足够证明问题的证据。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更何况潘身上的变化,简直快要超乎他直觉范畴的可信,但与这直觉相悖的第一大疑问就是这地下室的“门神”。
且不说这扇有一个成年人臂展宽的混凝土电动门,只有登录了指纹的他自己,以及出资的委托人才能打开电力开关,除此之外,哪怕是两三人凭借蛮力可能也无法撼动那扇沉重的大门,潘能在毫无帮助的情况下溜出去吗?又或者,是有其他人想办法进来了?可更想不通的是,就算潘找到了法子与外界交流,他究竟为什么要出去,出去了又能做什么?胡克焦躁不堪地想,也许是最近他迟迟没有成果,评不上职称也没法拿到机构允诺的副研究员职位,以至对潘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怀疑。但在弄清楚这一点之前,胡克万万不愿意被项目组或者是委托人知道可能已经发生了的变数,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被从项目组里撤走,可就真是功亏一篑,追篮打水一场空。
为了更进一步地证实自己的猜想,这天早晨胡克趁着潘还没醒来,在墙角加装了三个针孔摄像头。要是在从前的研究所里,这根本毫无必要——潘怎么可能跑得出去呢?但新项目要征用之前的设备,而资方又要求他们继续延长抚养潘的时间,应机构要求,他们只得被迫搬来这里,而胡克作为主要负责人,必然也要延长自己在潘身上耗费的时间……如果能挖掘出什么创新成果,这一切倒也不亏,可问题是,潘能给他带来他要的名誉吗?
胡克翻了个身,他的呼吸平稳,一手插在枕头底下,一边胳膊夹着棉被。他稍稍睁开眼睛,就一条缝的功夫,细得还能隐约看见他自己的睫毛——透过这细细的视野,他看着睡在身边的潘。他知道那孩子醒着,都快晚上十二点了,早在九点半的时候潘就已经睡下了,现在却还圆睁着眼,不知道看向哪里。潘是不是在等待什么?他到底在等待着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到来?胡克有些烦躁地揉揉眼睛,嘟囔道:“……潘?”
潘没有回答他,以前的潘会这样吗?这算在装睡?胡克觉得自己越来越疑神疑鬼了,似乎潘身上每一处都在嘲笑他,宣告他幼稚的实验走向失败,而潘早就跟普通的孩子没什么区别了,只不过是在这儿陪着他玩一个密码游戏。他叹了口气,掀开被子坐起身,弓着背,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今天他不准备留潘一个人过夜,但在再次入睡之前,他得先出去抽一根烟。
他坐起身,四肢和头脑都沉甸甸的,他一边伸长脚趾,一寸寸把不远处踢掉的塑料拖鞋重新勾回来,一边回头看了看假寐的潘。潘装睡时都会这样——刻意不抖动眼皮,因此眼睫毛一动不动,呼吸非常平稳,但过于平稳,以至于能看到他试图控制自己,胸口起伏都比以往更小。潘不知道他睡觉的模样胡克都看了几万次了,有一点点不对劲都能察觉出来。胡克俯身替他掖了被角,“今天我就不走了。”
男孩的胸口起伏了一瞬间又归于平静,胡克忍不住微笑,这孩子还嫩着呢,很快他就会找出潘的秘密,发现究竟是谁从外面破解了电力开关的指纹锁,也许是其他项目组的成员?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理由?他想着站起身,打开门锁。
门外有人,在地下室朝上的楼梯转角处站着,此刻背对着月光,双手抱在胸前,低头看向胡克。要不是他没有潘的长辫,胡克这下也差点弄不清楚谁是谁了——大门在背后嗡嗡合上,他瞪大眼睛,瞪着与潘一模一样的男孩。这场面饶是他都觉得太过瘆人,就好像潘真的穿过墙壁窜到他面前一样。
他只愣了一瞬间,接着就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朝楼梯上走,一边在裤兜里抖抖索索摸烟盒,“琨玉,那么晚你还没睡啊,这可不行,会长不高的。”
楚琨玉穿着一套合身的法兰绒睡衣,倚在墙边,一动不动注视着胡克,微微颔首,“……胡克叔叔好。我就是睡不着,出来走走,大概是白天挂水时候睡太久了。”
“你下来有什么事吗?你爸应该跟你说过,没事不准下来。”胡克直截了当打断道,他步子没停,甚至都没放缓,自顾自朝楼上走,所以楚琨玉此刻就跟在他身后三步的距离,不快不慢。
“没什么……就是我爸说给我请了半个月的假,不能出门,我在家里也没劲,就想来请教一下叔叔,是不是知道我什么时候能……”
“我也说不准,这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帮你看好的。”胡克上到一层,就要穿过客厅朝外头花园去,这时候又回头看看楚琨玉,补充道,“我要出去抽烟,外面冷,你别跟着我,到时候万一着凉,病情更严重了,你爸得杀了我不可。”
“我……我跟你说,他跑出来了,那个叫潘的!”楚琨玉急匆匆地拉住胡克,“……他就能出去吗?为什么?”
胡克目光一凛,指间一支刚抽出来的软中华险些掉地上,他冷声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潘是指谁,也不知道你从哪知道的,但别犯蠢了,他不可能出去的。”
“我看到他出来的,胡克叔叔,你根本不知道……”
“这不可能,我怎么会不知道?再说了他就打不开那扇门,怎么跑出去?你现在就该专心养病,别想些有的没的借口,你还小,现在羡慕别人能在外面玩也没用,把病养好了你才……”
“你是说把肾换好我才能跟别人一样。”
楚琨玉轻声说,他双眼含泪,站在胡克面前,他才八岁不到,手掌里能有什么力道?但胡克也根本走不动,甩不开,这事情太沉重了,一开始就不该让他来解释——但楚琨玉的爸爸又总是不在家,甚至他作为一个外来的研究所成员在这儿呆的时间都比他爸更久。胡克尴尬地挠挠下巴,想了些陈词滥调,但看着楚琨玉那样子,知道他一贯乖巧又早慧,家教们都对他赞不绝口,那些哄小孩骗一时的话只能留给潘,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我没这么说,但你要是这么想……也没错吧,你肾的问题虽然还可控,但既然是慢性的就总会恶化,上次这不都差点衰竭了,只有移植能保证你以后都健健康康的……”
“上一次动手术时,你们明明跟我保证会好起来的……”
“我不知道是谁跟你保证的,但我可从来没有保证过。移植手术本来就有排异风险,变数有很多,虽然你爸爸已经找了我们,就是想办法把可能性降到了理论上的最低,可手术前大家也没想到你自身免疫系统的排异反应会那么大……但,唉,我不合适,这应该让你的主治医生跟你解释才对,我只是负责……”
“当潘的爸爸?”
“不是爸爸。”胡克有些烦躁,这小鬼哪学来的这一套?可瞧着楚琨玉的模样,胡克又觉得他也就是委屈,倒也不是故意想折腾点事情出来,谁七八岁的时候不成天想着去外头撒野?但胡克仍然小心地组织措辞,省得这小鬼回头去他爸那儿说上几嘴,没事找事,“听话啊,潘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这是我们大人要考虑的事情,你……”
“为什么跟我没关系?”
楚琨玉小声问道,他微低着头,像有些害怕,又有点不服气地望着胡克,让胡克也不好朝他发火,“爸爸说了,有那个人在,我就不用担心自己的病了,他把他的肾脏给我之后,我就能变好了。为什么我还没有变好,而他比起以前来,反倒还能自己出门玩?”
胡克心中警铃大作,难道说潘真的用什么他不知道的办法从内侧绕开指纹锁打开了地下室的门?楚琨玉连说几遍,那么笃定,甚至都不像是在说谎,也不是单纯想找个借口溜出去。要真是这样问题就大了——但在摄像头拍下任何证据之前,他都不能完全相信楚琨玉的话,也许楚琨玉是从哪次他打电话的时候偷听到了潘的名字,现在来诓他也说不定,这麻烦的小鬼!
“叔叔跟你保证,潘的事情我会弄明白的,你就安心养病吧,别疑神疑鬼的,听见了吗,”胡克拍拍他的肩,又半开玩笑地揉乱他的头发,故作轻松,“……怎么着,你难不成还嫉妒那东西了?放心,没人会比你更重要的,你爸怕你落下学业,还给你请了那么多老师,辛辛苦苦地在家教你,不就是对你有很大期望吗?你是他的宝贝儿子,他弄了那么多事情,包括我,会到这里来,也全都是为了治好你啊,其他的东西,你爸爸都不在乎的……”
胡克耸耸肩,掏出打火机,“更何况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克隆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