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三招】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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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迟到了。年迈的奥黛丽·辛格窝在自己的位置里,这位满头白发,脸上遍布皱纹,心思比年纪更加深远的老人思索着。但他会来的,就和当初一样。
她花了很久才编织完想象中那块色彩斑斓的围巾,回过神时才发觉菜肴早已上齐,刀叉碰撞声掺杂在其他家族成员的对话与咀嚼间,但成不了像样的节奏,更别说一首歌了。
老奥黛丽不经意往四周一瞥,不禁感叹如今的人们不再重视聚会场所的装饰,横梁上不再挂着干花、槲寄生和大蒜,旗帜、挂毯和帷幔全都成了某人的私藏,欠缺保养的长桌盖着颜色古怪的桌布,似乎只有桌布上千篇一律的食物仍留在过往。
不,记忆永远都不会蒙骗她——烤乳猪端上来时嘴里的苹果被人咬了一口,葡萄酒里掺了水,甜品不见踪影。
她用勺子里搅动着碗里的炖菜,没有半点胃口。
所以……为什么不去寻找那些被藏起来的故事和韵律呢?
奥黛丽想起他的话,她觉得这绝非偶然,因为就在此时,安娜·辛格匆匆穿过仆人,风风火火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时还十分粗鲁地用桌布擦了擦手,将一头散乱的如火红发撩到脑后。
“你去哪了,安娜?”
“只是和我的一个情人在厨房私会!”她年轻漂亮,有种妆容无法掩盖的狂野,嗓音大得出奇,答道,“老祖母,你吃得也太少了,来,这桌菜可花了我不少时间。”
“我吃饱了。先告诉我,他长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嘴巴又尖又长,眼睛又黑又大,还有一对狗耳朵,和他很像。”
她边吃边说,比起她所说的那位情人,她吃起东西来更像一条饥饿的野狗,就和十年前奥黛丽的大儿子道格·辛格在森林深处找到这个女孩时一样,不过当时她吃的是生肉和骨头。那时的安娜比现在还要疯言疯语,总是学各种动物的叫声,把向她示爱的道格咬得血肉模糊。
奥黛丽到现在仍然没搞清他们之间的情感到底是爱情还是同样的疯狂,安娜最终接受了道格,但没能接受他们恋情的仓促结束。在两人许诺共伴终生的誓言后不久,道格便死于一种怪病,死后全身长满了漆黑的硬毛,葬礼前尸体还不翼而飞。
自那之后,她的情人似乎到处都是。
奥黛丽毫无波澜地问她:“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可是他没有来见我。”
奥黛丽回忆着过去几年里的每一次询问——他们全都没有再来,连一句告别都没有留下,每一个都是如此。
“我的幸运女神也没来。”一个声音沙哑的男声从安娜对面传来,语气里满是颓然与戏谑,“也许他们一起私奔了。”
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随即追来:“马洛里!”
一头深棕卷发,眼窝深陷的中年男人耸了耸肩,然后低下头摆弄着放在盘子里的鸡骨头,猪皮和油渍。他身旁那位身材娇小,样貌平常的夫人指着他的鼻子开始絮叨起来。
骂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代替丈夫向安娜道歉,未等后者回应,又转头指点起年轻的小埃德·辛格该怎么得体进餐。
奥黛丽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她的名字:艾米莉·丹瑟,她娘家在遥远的北方,几乎在帝国的另一边。他们夫妻俩从来没同外人说过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一个总寡言少语,一个则死守严防。
她翻出那段记忆——马洛里·辛格是她小儿子马利·辛格的第二个儿子,从小便是个眼高手低,又舍不得力气去努力的孩子,他满脑子想着如何在一夜间飞黄腾达,比如拯救一位沉睡的公主,战胜一头巨龙,挖出秘密宝藏,或者三者同时发生。
他在十四岁成年礼结束那天离家出走,留下的纸条写着他幼稚的理想,拯救公主、战胜巨龙和挖出宝藏。十年后他回了家,邋遢得像个流浪汉,却牵着一位浑身珠宝的女人_。
奥黛丽还记得他们的婚礼,奢华无比,盛大到让人以为是一位王子娶了一位公主。
自那之后,马洛里很少离开家,奥黛丽甚至再没见他同其他人夸夸其谈。
“不要!”埃德大喊一声,他跳下椅子,发狂般地钻进桌底。
艾米莉没有追上去,她扭过头偷偷擦去眼角的泪水,转头再去同丈夫说些乱七八糟的闲话。
奥黛丽不用弯腰都能看出那个孩子选择的路线,先是左边的达布尔姐妹发出和声般的尖叫,她们总是看上同一样东西,爱上同一个人,也常常做出相同的反应,于是两人一齐抱紧可怜的约翰·辛格,让这个优柔寡断的男人即幸福又痛苦。
接着是醉到趴在桌面上的亨利,他哼哼了两声,然后用力把手中的酒杯往地上砸。咣当一声,没想到那酒杯从地上弹起,撞上墙壁,在空中划过一圈,不可思议地正好落在亨利面前,里面的酒水一滴未洒。他再次举起酒杯狂饮,尽兴后将酒杯重重砸在桌上,美酒依旧半分不少。
而坐在最靠后,永远沉稳安静的瑞德俯下身子,似乎对底下的埃德说了些什么,接着把位置让了出来。
这时老人意识到埃德其实是想找斯达尔·斯莫尔。他是个古怪的孩子,光从看就能明白,他有着一头发白的金发,眼睛宛若世间最纯洁的蓝宝石,模样俊秀到难以分辨性别,与周遭棕黑的人群格格不入。
以前奥黛丽还会将他远方表亲的身份用来当作原因,可自从他的双亲在两年前的瘟疫去世后,她就对斯达尔的真实身世越来越感兴趣了。她歪着头,仔细在纷乱中寻找出两个孩子的对话:
埃德说:“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斯达尔说:“别卖关子,给我讲讲。”
“我梦见我在一片没有尽头的草原,到处都是飘在空中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有一个太阳、月亮和一堆星星。我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城堡,于是到处乱逛,可是天空突然变暗了!”
“我猜是因为你醒了。”
“才不是,别打断我。”埃德清了清嗓子,故作神秘地说,“我抬起头,发现是一只超级超级大的黑鸟,翅膀遮住半边天,边飞还边唱歌。”
“什么歌?”
“我不记不清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歌词里面好像说了我们俩的名字!还说什么迟早会来!”
斯达尔思索了一会,问道:“嗯,我觉得这是个预兆。”
“什么意思?”
“我也不清楚,据说好像什么命运之类的玩意有关系。至少我爸妈以前是这么说的,预兆将会指引未来。”
“为什么不说明白点,大人就喜欢说话不说全。”
“说不定……那只大鸟真的会来。”
埃德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那这栋房子会被撞烂的!”
“也许它会魔法,可以变成小鸟,或者变成人类的模样呢。”
两个孩子把头转向紧闭的大门,现实似乎正如童言所述,奥黛丽听见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咚咚咚,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宴会似乎毫无变化,可孩子与老人不约而同一起紧张起来,是梦中的黑色巨鸟真的前来,还是那位迟到的宾客终于来到?
嘎吱——门被重重推开,来人并非上述两者,而是一位年轻英俊,有着辛格家特有的鹰钩鼻和棕黑短发,面色格外沉重的埃索·辛格。
他径直坐在斯莫尔旁边一直空着的座位。他怎么没带上那个女孩?奥黛丽尝了口已经凉透了的炖菜,汤里过重的香料味让她想起玛丽·乔伊斯。她总是抹着浓妆,一股浓郁的麝香味,和她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一样,错误且拒绝承认错误。
奥黛丽觉得玛丽人生中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与埃索相爱,他是个务实能干的好小伙,人缘很好,还有一大笔从父母那继承的遗产。而现在这位前途大好的年轻人哭丧着脸,一眼就能看出受了什么挫折。
又有急促且轻快的脚步声传来,埃德心怀希望地回头,而奥黛丽嗤之以鼻,那个蠢女人纠缠不休,只会给这个好小伙带来麻烦。
门再一次被推开,正如奥黛丽预料,玛丽满脸通红的出现在众人眼前。不过老人微微张着嘴,因她身后紧随之人而惊讶,他身材高大,肤色黝黑,双眼好似夏日的蓝湖柏,一对俏皮的小胡子,身着无比华丽的深绿色大衣,披肩还绣着一只奇异显眼的黑色鸟儿。
埃索几乎是从座位上跳起来,他青筋暴跳,抢在玛丽开口前朝那位不速之客吼道:“你是谁?你跟着玛丽想做什么!”
他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歌唱般给予回应:“我在赶路时遇到了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想她一定很爱您,即使被魔鬼迷惑,她也在呼唤您的名字。”
“埃索……”
“为了解救这位小姐,我与魔鬼打赌,赌您即使看见我和她一起出现时,是否会先怀疑爱人移情别恋。我想是我赌对了。”
“什,什么……我……”未等埃索意识到这是个误会之前,玛丽冲上前,猛地投入爱人怀中,与其深情对望。目睹如此戏剧场面的其他宾客自然没有放过凑热闹的机会,男人欢呼,女人惊叹,仆人们交头接耳。
对于辛格家族的大多数成员而言,此人并非神秘来客,他曾出席每个人的过去,有许多名字,而身份始终只有一个——他是个吟游诗人。
时光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奥黛丽细细数着他脸上的皱纹,与十年,三十年前完全一致。他那充满魅力的微笑也没有丝毫变化,让许多女人,包括奥黛丽都无法移开视线。他走起路来无比自信,充满节奏,将所有嘈杂混乱的声响变成伴奏与和声。
两个孩子紧盯着诗人,一个希望他给予通向未来的启示,一个则紧盯着那只衣服上的黑鸟刺绣,然后他们同时发现,刺绣忽然出现在了大衣的口袋上,接着扑扇丝线织就的翅膀,又飞到诗人胸前,朝他们两个眨了眨宝石点缀而成的小眼睛。
“你看见了吗!?”
“我没瞎!”
诗人同经过的每个人交谈,就好像与所有人相熟,知道每个人的故事。约翰向他吐露烦恼,于是他鼓励这个年轻人做出最终的决定。约翰深呼吸一口气,说自己实际上同时爱着两个人,达布尔姐妹同时惊讶地看着他,同时显露出赏识与爱意,然后同时搂在一起,在一道刺眼的光芒中合二为一。
他经过酣睡的亨利时,说自己可不能口干着和老朋友聊天,于是举起对方的酒杯仰头畅饮。诗人将酒杯放在桌上时,里面已空无一物,脸上却毫无醉意。
他来到心灰意冷的艾米莉与忧郁的马洛里旁,与妻子打招呼,指着丈夫手指玩弄着的食物与油污,煞有其事地赞扬道:“夫人,您的丈夫简直就是一位天生的艺术家,如果可以的话,能把这幅作品送给我吗?”
艾米莉脸色顿时好了起来,说:“先生,这可是他的处女作,不能随便给人。”
“而且!”马洛里打断了妻子的话,没有抬头,话语里满是自豪与沾沾自喜,“我还没完成呢。”
诗人面带遗憾地离开了这对前途光明的夫妻,视线与奥黛丽相对。真是不可思议,她发现自己明明已经老得动弹不得,却和当初那个小女孩一样激动,无法忍受等待。
他来到老人身旁,俯下身子,小声说了句:“抱歉,尊贵的夫人,请稍等一下。”
安娜警惕地盯着绕过奥黛丽来到自己身前的诗人,龇牙咧嘴地说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一只鸟,羽毛很黑,喙又尖又长。”
“我站在一根很长很长的枝条上,看着你爱上他,他离开你。”
“你呱呱叫,净说废话。”
“实际上,我和他聊了很多次。”诗人笑了笑,补充道,“他非常害怕你会讨厌他现在的样子。”
“我才不会。”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花了很久时间才想明白。他就在门外,去找他吧,这次他再也不会爽约了。”
安娜立刻站起身,推开桌椅,抓着裙子往爱人的方向奔去,古旧的大门再一次被粗暴的推开与关上,发出摇摇欲坠但是又充满期待的声响。
他来了,终于来了,奥黛丽心想,心满意足地伸出手,接受他无可挑剔的吻手礼。
很久很久以前,在奥黛丽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陷入无穷无尽的梦境,她在那些迷幻奇异的世界四处旅行。家人误以为小奥黛丽已经死去,在即将被葬入大地时,他及时出现救了她一命。
即使到了现在,奥黛丽也丝毫不明白他是如何走进自己的梦中,与自己相会。
他说明来意,奥黛丽的家人希望女孩能够醒来。奥黛丽记得当时自己那副嚣张跋扈的表情,还说了很多孩子不该说的话。
诗人离开了,但没有放弃,他很快又回来,在她每一次冒险开始前和每一次冒险后出现。诗人并不同她讲大道理,只要她乐意,他甚至连半句话都不会说。
但他每一次都会唱歌,带着不同的乐器,鲁特琴、竖琴、手鼓、长笛……唱着不同的歌,情歌、史诗、小调、悲歌……
奥黛丽每次忍不住问他歌曲的名字,他就回答这是外面的歌,每首都让她忍不住摇晃身子,跟着轻声哼唱,甚至是动情落泪。
在她最后的冒险结束后,诗人为她唱了首足以终生铭记的歌曲,她迷上了那首歌,欣喜若狂地问他这首歌是谁写的。
答案出乎她所料,他说:“这是一首外面的歌,是一位年轻男孩献给他深爱与迷恋,却陷入永眠的女孩。”
诗人没有多说半句,很快奥黛丽睁开了眼睛,在周围簇拥而上的家人外,年轻的巴德尔·辛格站在人群外,有些拘谨和害羞,但确实是她的一生挚爱。
“我猜,你为我们带来了新的歌,可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你的乐器?”
诗人摸了摸下巴,自信地说道:“看看你的家人们吧,我觉得他们是一支非常棒的合奏团。”
老人侧耳倾听,他所言非虚,所有的话语、脚步、笑声、吞咽声、咀嚼声,甚至连刀叉碰撞声,以及手臂摩擦布料的摩挲声都如此和谐一致,正准备演奏起一首欢乐热闹的曲子。
诗人清了清嗓子,在众人瞩目之下,开始歌唱。
好去莫回头
不是我首行缩进怎么没了
*时间为某年冬天
*设定是比较富足的村庄
*主要是小许的视角,一些日常有伏笔在里面
——有一些人注定要回头。
—————
传说冀州有一仙山,名为应山,山居云中,得仙法所佑,四围峰脉连绵,重峦叠嶂,隐天蔽日,魑魅魍魉不知其所,邪魔外祟盖莫能入,乃世间唯一的桃源所在。
千百年来,关于应山的传说不胜其数、众说纷纭,信者有之,不信者亦有之,但对于其中之人而言,有一件事可以肯定:
安全同样来自闭塞。桃源意味着并不通达,不通达物资就难以流通,是以为保障应山派及村中日常消耗,魃村需定期派出商队到外界采购。
许佑慈便是被派去护卫商队,出行数日方回到应山的。
时值寒冬腊月,日前刚下了场大雪,山中银装素裹、雪海茫茫,家家户户都在清理房顶、路上的积雪。许佑慈从剑上潇洒地跳下来,正好在厚实松软的雪层上踩出两个深坑,他快乐地“呦”了一声,夹着草皮纸包裹,专挑没有足迹的地方,一蹦一跳地往温故剑院子里蹿:
“兄长、兄长!你看我带回来了什么!”
温故剑人在屋内,大老远就能听见许佑慈嚷嚷的声音,眉头动也没动只一味擦剑,听人到了院中才道:“进。”
许佑慈在门前跺了跺雪。
温家的屋顶很是干净,院内也早清出一条路来,只因此人有着无论寒暑雷打不动晨起练剑的自律品格,想必是练完随手就把雪也清了。
他见怪不怪地推门而入,高高举起手中包裹:“此次下山,我看见一样熟悉的物什,思及兄长也是并州人士,便一道买回来了,你看!”
许佑慈手腕一抖,草皮纸包裹便乖乖飞到桌上,展开四个角,露出一打红纸来。
纸很板正,红艳艳的,十分喜庆,正适合过节用。许佑慈轻轻抚摸纸面,似是十分满意其触感:“我小时候就做这个讨食儿吃的,一摸就知这是并州产的纸。都快过年了,兄长家也不贴对联窗花,未免也太冷清,我帮你剪点儿!”
“……”剪纸?
温故剑停下擦剑的手,蹙起眉头,正要说不必,许佑慈却抬手一摆:“兄长不必与我客气!”
他毫不客气地坐下,掏出只剪子,上手就剪出个脑袋的形状:“当年村里的人都夸我剪得好看呢!你就瞧着吧、……诶?”
许是用力过猛,剪子灵活地转过了弯儿却没停下,狠狠在许佑慈拇指上啄了一口。
血珠溢出,滴在殷红的纸张上,飞速浸没出一片更深沉的红。
许佑慈诧异地低头瞧去,忽然怔住了。
……这感觉……好像在哪里……
脑海中似有几段模糊的画面一闪而逝,随即逃入深不见底的黑暗中。许佑慈很快便回过神来,纳闷地偏了偏头。
“哈哈哈,可能是太久没剪了。小伤,一会儿就好了。”他朝投来目光的温故剑说罢,抿了抿伤口,目光止不住地落在那点碍眼的深红上,“这张不能要了,我再剪一张。”
他笑嘻嘻地说着,若无其事将红纸撕碎,团成一团扔进了火盆中。
……
许佑慈记不太清了,那或许是一个同样寒冷的冬日。
他出生的那年没赶上好时候,中原妖邪肆虐、血流漂杵,娘早早地便去了。没过几年,爹也撒手人寰。是村里的乡亲见他可怜,东一口西一口地将他喂到了懂事的年纪。
那时他还很瘦小,种地卖力都是不成的,却也努力地想要养活自己,隔壁的大娘便教了他剪纸的本事,说县里大户人家多、老有钱了,别管剪白的红的,去县里卖总能赚几个子儿。好在他卯足了劲儿学,成果还算不错,一年下来多多少少攒出了几个钱,能在需要之时取用。
那日,许佑慈挨个给村里的乡亲提前拜了年,感谢大家往日的照顾,又为几个腿脚不好的老人跑跑腿帮了忙,再抬头一看天都快暗了,想着今日没有别的事要做,索性喜滋滋地在村里闲逛。
临近春节,村里各家各户张罗得红火,不是忙着挂灯笼,就是忙着贴春联、贴窗花。本地很早便流传着贴窗花的习俗,一到过年,各家窗纸上便争奇斗艳:有福娃抱鲤的、有连年有鱼的、有招财进宝的,还有剪南极仙翁的、财神爷的、女魃等各路神仙的。
红彤彤的村庄浸润在橙红色的暮霭里,一派喜气洋洋、热热闹闹。许佑慈溜溜达达经过几个转角,一路听得欢声笑语伴随着食物的香气直往外冒,沾着令人心情愉快的烟火气,脚步轻快地跑回了自己的家。
他跨进家门,世界便倏然静了下来。
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许佑慈记事起,家里便一直如此安静。他也早已经习惯了这般的寂静,不再吵着问爹娘在何方。
他搓搓手,拍拍空荡荡的肚皮,一路小跑进屋里,打开墙角的柜子,取出里面盖了帽的陶碗。
碗壁摸起来还很热乎,许是隔壁大娘刚来送的。许佑慈打开一瞧,里面卧着一只大包子、一个煮鸡蛋,不禁发出一声欢呼:过年了大娘还记得给他吃点好的!
包子份量很足,一口下去就能咬到冒着油的肉馅,美味得许佑慈舌头都要吞掉。他几口飞速解决掉了肉包,肚子里熨帖许多,才开始慢吞吞地对着光秃秃的墙壁吃鸡蛋,百无聊赖地左右晃腿。
其实许佑慈平日里都是直接在别人家蹭吃,这可要比自己一个人热闹多了,不过大家总归都有自己的家,这几天又是阖家团圆的的日子,确实顾不太上他。
虽然自己吃饭有那么一丁点儿无聊,但有的吃许佑慈就已然心满意足了。
许佑慈吃了热腾腾的一顿饭,身体暖乎了起来,眼见着天也黑了,就钻进被窝,裹成严严实实的一团,许愿做个美梦。
未成想,他美梦还没做成,却远远听见了一阵唱戏声。
“——把你魂儿收~”
大晚上的,连个月亮都没影儿,黑不溜秋的,谁搁外边儿唱曲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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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晋阳城某客栈。
温故剑与同门此行去西北除妖,经万里奔波、数日辗转,终完成任务,却也身心俱疲,返程途中见天色已晚,便就地寻一客栈入住。
他端坐桌前,拭去剑锋之上最后一缕微尘,归剑入鞘,正待睡下,忽听得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咣当”一声,门被从外面狠狠撞开,同行的司天火烧屁股似地蹿进来,高声叫道:
“不好了师兄!我照例夜观天象,却见荧惑守心,东南方血光冲天,乃大凶之相啊!”
荧惑守心、血光冲天,这说法大抵有五成概率是妖怪作孽,余下五成是人心作祟。
温故剑眉头一跳,毫不犹豫伸手一拂,窗户应声而开,冷风长驱直入,厉声呼啸扑灭火烛。
屋内骤然暗了下去,两人却无暇在意,温故剑招剑出鞘,掐着剑诀,言简意赅问道:“寻妖司南?”
司天连忙跟着掐诀,同时举起手里剧烈摇晃的司南:“在这里在这里,指的也是东南!”
温故剑只瞥过一眼,二话不说飞身上剑:
“走。”
夜色四合,天地沉寂,两道流光似长星一闪而过,风驰电掣驶向东南方。
御剑行空快哉如风,山岳难阻,江海莫拦,数里之遥亦近若咫尺,瞬息可至。两人全速行进,未有片刻耽搁,从出发地到村庄也不过仅仅半盏茶的时间。
只可惜,半盏茶之于生死而言,却已是太迟。
距村五里时,凄厉的寒风中逐渐渗出不详的、仿佛在风中咯吱作响的铁锈味,并且愈是靠近愈是浓郁厚重。
待温故剑等人行至村子上方时,司南像发了狂似的原地转圈,升腾的血气扑面而来,恰如怒涛翻滚要将人淹没;混浊的妖气徐徐挥散,宛如号丧的秃鹫盘旋在村子上空,挥之不去。
放眼望去,横尸载道、七零八碎,血色弥漫、鬼影幢幢,触目惊心。多少人类死前最后一声嚎哭被掐灭在寂静的夜里,只剩一个个妖异的红色剪影窸窸窣窣踏过尸体组成的河床。
剪影约莫有一人高,形态各异,无不曾是人们青睐的吉祥图样,可如今湿红的血肉黏附其上,在黯淡的月色下泛出莹亮得令人作呕的光泽,留给观者的唯有无限的厌恶或惊惧。
它们肆意地践踏着狼籍的土地,留下道道血痕。深深浅浅的猩红将喜庆的村庄妆点,变作人间的炼狱、妖物的温床。
“……”
“……师兄,我们是不是——”
“可有活口?”温故剑打断对方,径直压低剑尖俯冲直下。
“算呢算呢!”司天紧随其后,急得快把指头掐成麻花,口中念念有词,“往东面!生机很微弱!”
雪亮的剑芒自长天坠落,如流星赶月,似雷光贯地,瞬间将嬉笑的纸人、尸体连同墙垣一并碾作粉齑。
磅礴的剑气横扫四围,以其为中心向八方放射,将周遭三尺内想要靠近的纸人一一击碎。
温故剑剑意外放,乘奔御风,疾驰至东,在司天激动的“就这儿就这儿”的喊声中陡然转向,悬停半空,正见一财神模样的纸人趴在农户门前,遂当机立断一剑挥出!
剑气冲天,银光昭昭,皎然如霜华高照,浩荡似天河飞流,所过之处尘销木断、妖气离散,天地为之一清。
纸人连同木门一并被剑光斩作两半,嘭地砸在地上,露出男孩惊恐的脸庞。
许佑慈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
唱曲的声音刚响起不久,四面便此起彼伏传来了凄厉的哀鸣,吓得他心惊肉跳,一骨碌滚到了地上。
那声音有猪狗的、鸡鸭的、村口磨豆腐那头老驴的,更多的却是人的,熟悉的声音变了调子刺进脆弱的耳膜里,搅弄得许佑慈浑身发冷。
有什么东西、又或者是人,屠村如割麦,宰人如猪狗。
“纸人、纸人动了——有妖怪啊!!”隔壁的惨叫拼出了那东西的模样,叫声还中夹杂着咣当咣当的声响,可那声音只响了一下便戛然而止,只留给他无穷无尽的恐怖。
夜黑漆漆的,他想逃,却什么也看不见,更不敢点燃哪怕一丝烛火,只能裹紧被子瑟缩在墙角,战战兢兢地捂住耳朵。
不知过了多久,窸窸窣窣的声响缓缓靠近,浓重的血腥味闯进了他的小院。
——那是属于死亡的味道。
近了、近了、更近了,那东西趟过杂草,贴在门板上,许佑慈甚至都感看到纸人那熟悉的、不怀好意的小眼睛死死地盯着他!
他几乎就要目睹自己的死亡!
可在那之前,一道剑光撕裂夜空,率先抵达了他的面前。
许佑慈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家他从没见过、更没到过的客栈之中,脑子里面嗡嗡的,仿佛被村口那石磨重重碾成了渣又拼起来似的,一片混乱、木木呆呆的。
“你醒了?”身着蓝色长衫的少年关怀地凑了上来,“感觉怎么样?”
“我……妖怪…!仙人、是仙人救了我!村里的大家怎么样了?发生了什么?”
“你不记得了?呃,不是仙人。啊……妖怪出没,除了你……都死了。”少年吭哧瘪肚说完,伸手把住许佑慈的手腕,按了一会儿,面上浮现出几丝古怪,“惊悸过甚导致的失忆,哎……福兮祸兮,祸兮福兮哦。”
“忘了也好。毕竟那场面也不是人看的……”
少年小声说了些什么,许佑慈没听清,只见对方嘀咕着走回桌前坐下,询问一旁身着劲装的青年:“师兄,小孩儿醒了,我们这边的事情也做完了,该回去了。”
“嗯。”青年抬眼扫过来,朝他微微颔首,“明日启程。”
许佑慈登时认出,这就是那个一剑斩妖救了自己的剑仙,他匆忙道谢又甩了甩头,头颅里盘桓的嗡嗡声逐渐淡去,唯有大把的、寂静的空白。
这一天他呆坐了许久,久到他梳理清楚全村几十口人再也不在,直到晚上钻进被窝,把头一罩,终于放声大哭。
————
后来,旁人问许佑慈:为何你法术天赋出众,偏偏执着学剑?
许佑慈总笑着回答:“剑修强啊!我要像兄长一样除危扶困、肃清妖物!”
“……不,你要真像冰坨子学习就一点也不可爱了啊!”
许佑慈听得险些乐翻,偏生还不住点头。
许佑慈从没同人说过,自己那天哭累了,想打开窗户透风,摸索到窗口,却听见夜风从屋顶吹来两个声音:
“师兄,县中富庶,为何不将他送至慈幼院照顾?也免得小小年纪就背井离乡。”
“背井离乡?
不,作为村里唯一的幸存者,人们通常并不会感怀于他的幸运。”
“——而是会将他称为‘灾星’。”
“也好,也好,此地终究是伤心地,还是莫要回来了……俗话说得好,‘好去莫回头’哇。”
·终·
*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 白居易的。
*但有一些人注定要回头。
*晚上看不见是因为古人营养不够,基本有夜盲症,当然修仙了除外
*单独看这篇可能感觉少点什么所以后面补充了温狗的调查材料,请看!
附:景朝十二年许家村妖患勘查录
时年季冬,晦月东出,余与【司天】西返应山,夜泊晋阳。
亥时中,【司天】夜窥璇玑,忽见荧惑守心,乃妖灾之相。取司南以观,杓指南东,余与【司天】御剑疾趋,亟往勘之。
行百里,忽见血光盈天、妖气犯斗。复行数里,村落渐近,血气愈盛。
及村中,居高俯瞰,但见朱殷漫野,膏液川流,其间纸影横行,其行止合节,宛然生人也。以力破之,方知为妖术所化,真妖既遁,不知其踪。
其后除魅敛尸,事繁缛,不具陈。
村中死者甚众,计查二十六户,亡者七十八口。惟一者家徒四壁,窗素如缟,方免于难。
翌日,访樵牧于野,乃知前日有货郎售朱纸于村。
景朝十三年朔月
应山派问剑弟子 温故剑 谨录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居然是吟游诗人!”
“上帝,是吟游诗人!”
咖啡厅大堂内惊呼声此起彼伏,我端着那杯棕榈叶拉花图案的咖啡,带上笔记本,越过人群,走到话题中心那位绅士面前。
“上午好,梅洛斯先生。”
“上午好,火焰兰记者小姐。”
这位年轻的绅士,作为传奇职业吟游诗人,并没有像传闻中那般穿着轻飘飘且色彩丰富的衣服,随身带着乐器,但他说话确实像在歌唱,每一个字的调子都很有趣。
我带着诗人先生来到预定隔间,关上门,隔绝外面热情的人群。
“现在的年轻人太热情了。”梅洛斯先生笑呵呵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拇指琴,我都不知道他之前是藏在哪里。“这值得唱一曲!”
“非常棒的决定!但是,我们先完成采访吧,梅洛斯先生。”我深知这位传奇人物的脾性,要是真放任他高歌一曲,恐怕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需要跟咖啡厅的老板再交一次隔间租赁费了。
是人先世很失落,但也没那么失落,他只是将拇指琴放在桌子上,轻轻推向我,以动作表明自己保证先干正事。
“那么,在此向您问好,梅洛斯先生。”我打开笔记本,准备好记录,“众所周知,您是神话之母梅洛斯夫人的孩子,方便告知一下,您的具体年龄吗?”
“这真是一个犀利的问题,火焰兰小姐,询问一位绅士的年龄是很不礼貌的——但是没关系,我并没有人类的尊崇感,相反,我对自己的年龄感到自豪。”他扬起嘴角,再次拿回拇指琴,轻轻弹奏,“母亲最早创造我的头颅是在15世纪,那是一个美妙的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本质上来说,那时候的我是个怪物,没有器官只有大脑与喉舌,仿佛只是为了说话而诞生的机器,嗯,现在来说,应该是仿生人的雏形?不过我并不认为那时候的我是一个生命。我没有灵魂,没有思考的能力,无法表达;仿佛被困在沼泽中,寸步难行。”
“真正作为生命诞生,是在1810年,哦,美丽的火焰兰小姐,不知道你的历史成绩怎么样,但我是真的很爱那个时代;正如离乡的游子眷念故里,我也同样缅怀着那疯狂的赤色。”
“当我首次睁开双眼,看到澄澈的天空,听到风的声音,嗅到青草芬芳,我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
“母亲说,我是天生的吟游诗人。在传奇职业消失的如今,已经没有人记得他们,只是通过各种文学作品,用那潦草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认为他们不过是走街串巷传颂英雄诗篇的文艺诗人。”
“那吟游诗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职业呢?”我不禁打断提问,这个问题的答案困扰我太久了,也困扰世人太久了。
“从无神论角度出发,它确实是诗人与歌手的别称,但我都诞生了——好吧,这个笑话不是很好笑——所以,我们得从有神论角度阐述,吟游诗人是一种以歌声和旋律为他人提供辅助的职业,我能够治愈伤病,能够改变认知,能够调动元素……”梅洛斯先生忽然停下弹奏,摸了摸自己的鼻梁,“这么看,母亲真的是太伟大了。”
“言归正传,”他在此续上旋律,这次我看到有金色光芒从他指尖溢出,“我确实非人,但也并非如母亲一般可以被称为神的存在,我既有母亲所赋予我的期望与秩序,还有诞生于灵魂的孤独。”
“世间或许有我的同类,但我从未见过,也并不期盼相遇。”
“梅洛斯先生,你好像不喜欢……同类?”
“不不不,火焰兰小姐你误会了,相反,我很喜欢同类。我只是觉得,作为注定会被时代淘汰的生命,没有必要相识罢了。”
“这个时代的主角是你们,是拥有我们无法理解的情感、道德、无序的、母亲所挚爱的人类。在我并不算漫长的人生中,曾有十七次听母亲说起,她最开始是想创造一个人类孩子的,她想看着那个孩子长大,成年,独当一面,疲惫不堪,衰老,死去;而不是创造一个跟自己一样不死不灭的怪物。”
“这里纠正一下,也不是不死不灭,我们只是寿命稍长。毕竟母亲就找到了回归之路,而我回归母亲的神国,也只是时间问题。”
“既然注定消亡,那么相遇就变得非必要。我很喜欢人类,喜欢你们的所有,人类丰富多彩的生命如甘醇美酒,如穹顶画作,如逝去流星,每一次与人类的相遇都是我生命中极为重要的记忆。”
“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去寻找同类,那会占用我太多的记忆空间。”
歌曲结束,我拍手赞叹,“您的思想与众不同,非常有意思。”
“你也很有意思,火焰兰小姐。”他将拇指琴收入怀中,西装下看不到任何鼓起,仿佛被收入了异次元口袋,“你还是第一个听我唠叨这么多的人类。也是唯一一个能在我的歌声下清醒如此之久的人类。”
我歪头,有些不解的望向对方。
此话何意?我们的采访明明非常顺利,我为什么会不清醒?这访谈多有意思啊,即使谈论到明天,我都不会感觉到疲惫。
见诗人先生没有回答,我便跳过这个话题,转而询问起另一个大家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梅洛斯先生,既然您不属于人类范畴,且已经活了如此之久,那您会像人类一样从食物中摄取能量,或者像植物一样从自然中获取力量吗?”
“这真是一个犀利的问题。”他缓缓点头,但是金色的双眸并没有从我的身上移开,“我确实需要摄取能量以维持运转,但很可惜,母亲的力量也是有限,而且最开始我的设定是人类,所以并没能变成像植物那样,来自于自然,非常抱歉。”
“这并不是什么需要道歉的事情,梅洛斯先生。”
“我的能量来自于人类,或许是因为我的灵魂并非天生,导致它总残缺不全,饥饿难耐,永远也没有填饱的时候,所以我必须经常与人类接触。”
“人类的情感是最高级的食材,愤怒是辛辣,开心是气泡,平静是醇香……我最喜欢的是惊奇,那像是东方传来的跳跳糖,在口腔中噼里啪啦乱炸,非常有意思。遇到一次,能让我活动很久,嗯,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
“不过缺少能量的后果真的非常可怕,那会让我化身怪物,我想你不会想知道的。”他冲我眨眨眼,“总要给绅士留一些神秘感。”
“好的,那就给传奇的吟游诗人先生留有一丝神秘感,”我从善如流的点头,“最后一个问题,梅洛斯先生有什么想要跟读者们说的吗?”
“确实有。”他伸手,盖住我的双眼,“该清醒过来了,火焰兰小姐。”
嘈杂的咖啡厅里挤满了人,明明是工作日的清晨——好吧,现在是上午了,却有如此多的人。
我将已经空了的咖啡杯推到桌边,打开面前的笔记本,思考下一期的采访要怎么写。
“咦?我什么时候撕掉了这么多纸?”我也没有撕废稿的习惯啊?
“上午好肯特女士,”如约而来的被采访人落座咖啡桌对面,“很高兴见到你,我是梅洛斯。”
“一位吟游诗人。”
评论要求:笑语
尼尔克又一次看到,莉迪亚独自一人守在礼堂大门前。同行的姐妹们已经先行进入礼堂,母亲,他们伟大的父,以及他们尊贵的客人早已在其中等候多时,莉迪亚是唯一一个不被允许进入的女孩。
尼尔克从没见过她参加姐妹们的那些活动,祈祷,圣餐,劳动……至少那些公开的活动,尼尔克从未见过。然而她又行走在她们中间,她们穿过回廊时,她们登上高塔时,她们在广场休憩时,尼尔克总能看到莉迪亚走在当中。姐妹们对此不多语,母亲也从不过问,尼尔克猜测大概那是母亲的意思。
尼尔克对此没有意见,不敢有意见,也不知道从哪里提出意见。他来这里的时间太少,他的年龄又太小,只知道虽然他地位卑微,但母亲和莉迪亚却待他不错,如今他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了,他有记忆开始就在这里生活着。
他看见莉迪亚向他招手:“尼尔克。”
尼尔克不自觉地扔下打扫工具走过去。莉迪亚高了他一头,他的视角只能看到她垂下来的金发。
母亲对姐妹们的着装要求很严格,但是尼尔克印象里莉迪亚似乎从不遵守那些,在女孩们还在将头发梳到脑后,用发带束得一丝不苟的时候,莉迪亚只是轻飘飘地在发尾的地方系上那么几圈。这几乎就是摆设,因为还不到中午,她的金发就已经全部散在肩头。
院里的规定堪称是五花八门又繁琐至极,违反了规定就要受罚,母亲虽然温柔,但是对于违反规则的孩子却从不心慈手软,连尼尔克自己都被母亲惩罚过。即使是他这样大的孩子,也隐约意识到了有些要求并不合理。
然而他从未见过莉迪亚受到惩罚,至少是跟他一样的惩罚。除了莉迪亚的每个女孩都遭受过母亲的严厉管教,每一次都足够她们崩溃至少三天。只有莉迪亚始终游离在她们之外,母亲对她的犯规熟视无睹。
但是这不符合逻辑,院里的规定向来如此,于是他笃定,莉迪亚一定是在遭受某种更可怕的刑罚,比方说被孤立,被驱逐,被放逐于所有重要的场合之外。
“你在想什么,尼尔克。”莉迪亚把他唤回到现实。
他望着莉迪亚的蓝眼睛,慌张地试图为自己辩解:他不想待在这里;这里不是好地方;母亲的要求太奇怪了;有些规矩根本就不合理……
他想和莉迪亚一起走。
莉迪亚看着他慌张的样子,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没事,尼尔克,我没事。”
尼尔克几乎要笃定,莉迪亚也许就是因为这些才被母亲驱逐出了那些重要的活动。他想到现在其他人都在礼堂中,也许这就是他们逃走的机会。
但是一切终究只是他的妄想。礼堂的大门忽然洞开,尼尔克尚未来得及看清来人,就被莉迪亚捂住双眼。耳边传来的沉重脚步声让他联想到来拜访的几位贵客:一位衣着华丽,另外几位就和他一样穿着粗布的衣服。
“改日我会再来商议。”这个声线属于那个尊贵的男人。
“尼尔克,别睁眼。”莉迪亚小声说。直到脚步远去,她依然不肯让他睁开双眼,只是拉着他一味地奔跑。
那天的事情尼尔克已经记不清了,但是他还记得最后他被莉迪亚送回房间,女孩轻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告诉他这只是一场梦,又匆匆离去。
“莉迪亚。”被女孩们围坐在中间的那位女士对她微笑,尚来不及换下被血浸染的外袍。
“妈妈。”她跨过地上那一滩献血走上去。簇拥在周围的女孩为她让开一条路。
“好孩子,尼尔克的状态如何了。”
“很顺利。”莉迪亚也露出和母亲一样的微笑,“他很顺从。”
“还不够。”女人抚摸她的金发,“还不够,莉迪亚,你得成为他的偶像。”
“就像你对父做的那样?”莉迪亚瞥了一眼地毯上已经冰冷的尸体。
“他已经寻得他的救赎,他的恩赐,现在回天上了。”女人拥她入怀,“你们的下一位父很快要从人群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