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肉饼
关键词:烧毁
文体:小说
我要被绞死了。
我被关到牢房里。
“过几天就是你的死刑,做好心理准备。”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我反复地焦虑,感到难以入眠。最初我认为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惧,但是我马上意识到了。
我在想她。
我想再见到她。想和她说话。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没什么可说的,我什么都做了。
行刑前几天的三餐全都可以自己指定,我点了我一直喜欢的东西,但始终食之无味。脑海里全都是她的声音和样貌。
她会痛苦吗?会怎么和我的家人和朋友说起我呢?这毕竟是我们两个共同的理想造成的牺牲。如今我的人生可以说是圆满了,虽然缺陷不少,但它很难更好了。我想一切都是值得的。
就像看过去的胶卷一样,我反复在脑海中回忆我们之间的片段。我相信她和我爱着她一样爱着我。
然后我突然发现奇怪的事情。
我对她一无所知。她的过去,她的朋友,她喜欢吃的东西,她的家人,她喜欢的城市。她在我心中的印象就像一张完美的草图。这么说很奇怪,人们总是要完成什么东西才做出草图。可是她的样子太过朦胧,我没有能力完成这张草图。
也因此她是完美的。
她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
那似乎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中了,只要和她的笑容相衬就可以。
她叫什么名字?
那是我不熟悉的语言,我没办法记住。
死刑前一天,我躺在床上。床板很硬,但是胃中央传来的持续压迫让这微不足道。
我闭上眼,感到心脏像一条沉船,汹涌的海水从四面八方击垮它,接着入侵它的内部。所有费力建成的内部构造,所有人留下的痕迹都被粉碎。
因为有她在,我才付出了一切。我曾经是这样坚信的。是她的理想吸引了我,而在和她相处的过程中我变得更在意她本人。
如果我做出牺牲她可以过得更好,那我花费什么代价都可以。
第二天,我被压着上了刑场。
万里无云,人群在阳光的投射下清晰而明亮,甚至让人感到恶心。
我看到了她,我们隔得很远,但是我清楚地看到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她的眼睛和我这几天不断想象出的每一种颜色都不一样,是铅灰色的。她的脸上露出了和人群中其他所有人一样温柔而平静的微笑。
正是这样的微笑在过去让我和她感到恐惧。
→
然而我现在再也不恐惧了,我只为在场的所有人感到羞耻,包括她。也包括我自己。
我跌跌撞撞地向绞刑架跑去。出乎我的意料,没有人阻拦我。心脏因为突然的剧烈运动缩紧了。我站到梯子前,低着头不断地喘气,在心脏刺痛中我猛然闻到一阵香气。
她的身上总是散发这样的味道。我始终不清楚是洗发水还是香水之类的,也没有问,如果不知道的话,那就一直她独有的了。
我抬起头,不禁怀疑起自己的眼睛。上方绳子套成的环中,出现了模糊的影像。和我想象中她一模一样,她用不确定的表情凝望着我。
我脑海中曾经完美的草图在这一刻完成了,她的外貌不断地飞速变化,我看到了她所有可能的样子。
这一瞬间,我确信我想死在这里,死在她的身边。
我爬上梯子,虽然距离拉近了,但是影像却反而又变得模糊。直到我将头套入绳子,走到她身边,一切都仍在朦胧之中。
我想看得更清楚却知道自己看不到更多了,甚至怀疑刚才的一瞬间只是我短暂的错觉。渴求和满足同时强烈地存在于我心中。
近一点,再近一点。
我不断向她走去。我的意识开始模糊,绳子猛地拉紧我的脖子,大脑在轰鸣中发烫,但这些痛苦反而像是我的想象。从绳子与皮肤接触的地方开始,我感到一阵火焰的热量。接着我的身体整个燃烧了起来。我完全感受不到痛觉,向她走去。她带着安静的表情牵起了我的手,将我拉入她的怀里。我们一起燃烧起来。过了几秒,我发现到不止我们两个,周围的一切都在火焰中。
最后一刻,我意识到自己也像人群一样露出了温柔而平静的微笑。
→
所以我决定逃跑。我甩开身后押送自己的人,出乎我的意料,没有人阻止我。我全力向出口跑去。经过漫长的走道,我来到外面的世界。
只是几天没有出去,一切都变了样。熊熊烈火蔓延在所有地方,将整个建筑物包围起来。异常的热度和烧焦的气味刺激着我。
不久这里也会被烧毁,我想。这就是没有人阻止我的原因,一切都无所谓了。
我突然感到自己不再在意她的事情,也很开心这一切能够消失。于是走到火焰前伸出手,捆绑我的绳子马上就烧毁了。
高温从手部一下子推移到整个身体,我在一瞬间化为灰烬。
END
评论要求:笑语
第一百八十六次作业 【索多玛】原创
《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文:不落秋
关键词:索多玛
文体:小说
标题: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当我走进他的办公室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和他会发生一些事情。
他坐在我的对面,抱怨着窗外的阳光刺眼,他融入到了窗外的景色里,仿佛是太阳的信使,送、邮递给我生命里久违的亮色。我这回和他预约见面,是想和他咨询一下下学期选课的事情。我看到了他下学期要教两节课,本来想咨询他想教什么内容,再决定上不上,然而我又不自觉地绕开了这个话题,仿佛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就借着话题发挥,继续聊了下去。
聊得投机,竟然足足聊了两个小时。于是到了下个学期,我报了两节他教的课。按理说上了有好感的老师的课,更应该好好表现自己。然而我却做不到,每每翻开课本,我都会将自己全部的心思去勾勒他的音容笑貌,意淫着我与他未来的无限可能,却完全将他讲的东西抛在脑后。这时我发现我的理性不起作用了,这虚假的希望竟鸠占鹊巢,让我完全不能摆脱。两次考试的成绩并不理想,这让我无比焦虑,甚至到了流泪的程度。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人讲的课,所以更想上好,然而越是喜欢,却越会精力分散。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无力感,仿佛自己什么都做不好,出生就不具备成功的素质。
他另外一节课,是一节实验课。我们每次要去农田采集样本,他把这些教给助教去干,自己在稻田外修自己老旧的自行车。我每次飞快地干完,就偷偷溜到他身边,找他说话。毕竟在稻田中,少一个人也很难被助教发现。
他和我聊天,说之前和我聊天的时候,问我想干什么,我和他说想继续读研究生。但是父母年事已高,不想再花他们的钱继续读书。比起要自己教学费的硕士,更像直接读每个月有工资的博士。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节省一些,倒可以自给自足。他以为我是做事一丝不苟的好学生,没想到也这么不在意课业,又偷偷溜走,又逃课(考不好最后甚至不去上了),又不好好考试,让他想起他上大学的时候。
一想到他是大学生的时候也不是认真学习的学生,这让我内心暗喜。嘴上却说我的成绩单您也看到了,我像是不好的学生吗?只可惜让我分心的因素和你的课撞在了一起,让我没办法好好学习。他问,什么分心的因素,申请研究生吗?我也不纠正他,点头称是。他说,你放心,我会帮你找实验室,帮你写推荐信。我问到,你实验室还缺人吗。他摇了摇头,说他实验室岂止不缺人,反倒太多人了,顾都顾不过来,不会再招人了。我说你误会了,我说你的实验室还缺本科生吗?我现在的实习结束了,没事想做下一个实习。他说,这个可以,我有一个博士生缺帮手,你正好来帮她。
我们三个人见了面,我看到了她,一头红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苍白,应该是有爱尔兰人的血统。如果是在别的地方见面的话,我也许会因为她的美貌很喜欢她,可是现在的我,嫉妒着每一个有着更多和老师接触的机会的女性。
我就在他的实验室里继续做湿实验,看着拟南芥一次又一次地发芽,生长,枯萎,死亡。之后提取DNA,借着上一个实习的经验,我很快又在这个实验室混得很好。可以不用博士生的监督,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然而我发现我独立以后,很少再见到之前的博士生了,甚至也不再回我邮件。我不以为意,因为我也不是很需要她的帮助,一面又因为嫉妒心作崇。
老师很给力,我收到了第一封录取通知书,但是我并没有告诉他。每当他问起我,我都装得很焦虑的样子,他问我是不是又没有好好写文书,像上他课那样不走心,我说没有,这种大事怎么可能不认真呢,可能就是运气不太好。直到收到拒信,我和他说没有别的学校录取我,你看这学校又给我拒了。我像只流浪小狗一样看着他,等着他的收留。他长叹一口气,说着好吧。
他说他是不想要我的,因为他没有闲钱了,但是就是很难拒绝我。他赞赏着我聪明,聪明得可以改变世界,不应该怀才不遇。又说我好奇怪,奇怪得让他喜欢。我并不好交际,在初中高中老师面前并不讨喜,我一边傲慢地拒绝着服从学校所教导,成为标准的好人,却又渴望着世俗标准的认可。我对聪明之类的夸奖向来嗤之以鼻,却没有听过有人可以说我改变世界。而“奇怪得让人喜欢”这样的夸奖,却也是我拒绝不了的。我表面客套地惊喜,而内心早已拥抱了他。
有一天,我又走进了实验室,看到了之前带我的博士生。她将红色的头发剪短了,更适合她的圆脸。我问着她怎么好久没看到你,她说她转实验室了。我惊奇道,你不已经快毕业了吗,怎么突然转实验室了。她脸上洋溢着笑容,和我说,因为她正在和老师约会,为了避嫌,才不得不转实验室的。我表现得十分惊奇,说我竟然不知道。她说,因为才刚刚开始,对其他的博士生也都是新闻。 我一边恭喜着她,一边找理由退出了实验室,关上门之后越走越快,最后冲了出去,在田野里发呆。
可我已经要留下来的,我要忘了这段感情。我的理性突然恢复了,竟然在他的课上期末考了全班第二名,他更加赞美我比别的学生聪明,我并不谦虚,笑着说老师不用再夸了,这是事实。他说以后你在我的实验室当博士,我也会把最重要的项目给你的,因为你出名了,我才会更出名。他说他对我抱着信心,一看到我就会想到以前的他。我笑一笑,心里想那以后我和你并肩合照的话,会不会想起现在的自己。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着,内心却已窒息。
我看着手机里他的照片,这是我在他课上偷拍的,却是最近最常浏览的照片。我选出最喜欢的一张,把它缩小成一像素,打印下来,贴在了自己学士帽的帽檐下。除了自己,别的人看不出来。我的毕业典礼我并没有邀请他,只有这一像素的照片。我看不清他的原貌,却知道我经历过他,只有我知道。我把我对他的爱沉没到海底,但他只在我生命中有一像素的位置。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备注:取了索多玛沉默和禁忌的意思
作者:琳艾
关键词:烧毁
文体:不算小说
标题:《燎原》
正文:
我的大脑混乱得像是被洪水洗过。
之所以使用“洪水”这样的例子而不是什么干净的水,只不过是因为意识到只有洪水才如此不知停息,把我所有的记忆全部带走以后,还能带来无数杂乱的,崭新的异物。
我已经忘记自己站在这里做什么,在此之前,我一定有一个名字和一段记忆,它们承载着我的价值与意义,而现在全都消失了。不过这个念头也随着洪流一下子消失,被喧闹的水声替代。
也许我永远都不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是总有一句话说活在当下,可能也差不多。
但既然我是一个活着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死物,那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称之为活在当下。
我从洪水的淤泥里拔出腿,艰难地爬到了岸上,那是一片漂亮的草原,一望无际,如果这次某一次旅行,我绝对乐于来到这样的地方度过几天孤独的流浪。
但现在不一样,我得“活着”,人们教我“活着”,我逼自己“活着”,活着是要做什么?洪水教过我了——活着就是“动”。
但我又能做什么呢?
一个从洪水里爬上岸的泥人,除了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什么都没有,能在草原上做些什么呢。
奇怪的是,我根本不担心吃与睡,一切身体上的需求都不被需要。我只关心我能做什么。我必须做点什么,不然我就是死物。
毕竟,被那样浩荡的激流冲洗过后,谁能选择停下来?
我没有选择,只能从洪水边选定了一株小草,从它开始,数尽整片草原。
这绝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我显然没能做好它,洪水磅礴的声音总在干扰我,似乎想再一次冲走我和这片草原。一旦我愤怒地转身辱骂那不会回应的水兽,我就会如它所愿的那样忘记自己数到了第几根草。
我静不下心,做不好事,这地方既没有烟也没有酒,只有草原与洪水,它们都在嘲笑我,仿佛是联手布置的阴谋,而我无计可施,只能唉声叹气,烦躁不安,难看地对着不知为何的东西祈祷。
神,佛,不可之物,不管是什么,它大概回应了我。让我在草原上,找到了一团火。
我紧紧盯着那一小朵天火,仿佛心中的花在盛开。
我真傻,为什么要被洪水那样的东西干扰呢,为什么要去数动的又慢又短暂的草木呢。
何止洪水在动,火也是在动的,此时此刻,它比我活的更绚烂。那些我不得不去做的事,它能把它们烧的一干二净。
脑海里有一个很小的声音在提醒我,要我脱下身上潮湿的衣服去拍熄这朵火苗。但我做不到,这不可能,那可是神圣的生命,是比我要尊贵的生命,此时此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
我激动地注视着它,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的旁边,看着它慢慢烧着那些草——那些该死的草!我永远数不完的草,虽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数那些草,但它们就是该死的得被数清楚。此刻火苗,不,火焰正在吞没它们。
我有种预感,我会慢慢变得轻松起来。
我奔跑着,追逐着火焰。火越来越大了,我像个兴奋的孩子东奔西走,如同为火助势一般舞蹈着。它大口大口吞吃着土地,那些青翠欲滴的可爱露珠,甚至一秒钟都保护不了自己,全部随着火的靠近而蒸发,枯草发出着噼啪的白噪音,热浪一阵阵逼近我的脸。
它总有一刻会熄灭的。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这个可能。
洪水又来了,在我的大脑里。
“不,别带走我的火!”
我尖叫着,朝着不曾存在的东西索求着另一个不存在的东西。
我害怕丢掉这片燎原之火,万一没有它,我该怎么躲避洪水带来的杂物,我又该如何面对空无一物的草原?我的心里已经只剩下它了,只有它是我的宁静,只有它能成为我的专注。
别带走我的火!
它的可燃烧物总会灭尽,那只是些脆弱的杂草罢了,并不是森林。那我能做的选择只剩下了一个。
别带走我的火!
油脂总该会比杂草更久,不是吗?
别带走我的火!哪怕它会带走我!
我没有犹豫,走向了火势的前方,边褪下了自己身上沾满泥污的衣服,我不需要这种肮脏的东西蔽体,这里并没有其他人,只有我自己与永远无法停止的洪水,无法数清的草原,和那救了我的火。
我迈入了大火,它一瞬间吞没了我。
这种痛苦带来的专注是那么独一无二而绝对,我不可能从这种痛苦里移开注意,这样就好,我再也不用心烦意乱,我再也不用顾此失彼,我再也不用焦躁不安,我只需要全心全意地,被这灼热的燎原之火所烧毁,直到尽头。
免责mode:笑语/无声
备注:我又来了,这次我想大概是强迫的发作。
作者:琳艾
分组:紫阳花
CP:贺新郎x雪霏(莲与晚香玉)
文体:小说
标题:《仲夏夜之梦》
正文:
很多建筑物内的绿化喜欢用建筑名同种的植物铺成大面,或者是建筑物本身依据绿化来决定名称。究竟谁前谁后已经不重要了,就像桂花城里满是桂花树,玫瑰园里都是玫瑰花一样,紫阳病院的花园里栽种着大片大片的紫阳花。
按院方的说法,它们代表着“出院的希望”,也代表着“重新恢复正常与社会团聚”,但贺新郎觉得,大约紫阳花还代表着在这所医院住院之人精神上的易毁与“善变”。
毕竟比起那些虚无缥缈的寄寓,负面的特质才更容易在医院这样的地方找到。
英俊的青年撩了撩浅紫的前发,把背部靠向长椅的椅背长长喘了口气,按捺住了一丝无来由的焦虑。
雪霏又迟到了。
在医院里,错过约定的时间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虽然病人们大多无所事事,但总会有一些突然的情况,有时候只不过是检查稍微延长,有时候甚至是导致永远不会赴约的境况。
“贺新郎。”
不远处有个柔软的女声唤起了他的名字。青年转过脸,看到一个披着围巾的少女正慢慢地向他走来。
他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少女怔了一怔,右手攥紧了手臂上的围巾。
“怎么,看呆了?”
“不,”少女也温柔地笑了笑,“只是你刚刚那个笑容,让我想到我们初遇的样子。”
贺新郎与雪霏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并不是在医院里,而是在深夜的滨海大桥上。
他还记得站在桥边上的少女,身薄如纸,脸上没有一点的血色。好像哪怕她不站在桥檐上,是站在桥的中心,也会被风吹入海里。
他只是结束了深夜的酒会打车经过此地,全靠司机的大惊小怪,他才注意到了求死的少女。
当时他没有像任何一个人一样选择去告知警方,只是叫停了车,走到了少女的身边。出租车司机面色奇怪的看着那个英俊男人向对方搭话,又做出奇特的,仿佛小丑演技一般的姿势逗笑了女孩。而当贺新郎把雪霏带上刚刚的出租车,并且报上一串酒店的名字时,刚刚决定报警的司机表情变得更加古怪了一些。
“我记得,那个司机先生当时很想问你是什么情况,却因为我也在没法问出口。”少女用手掩着脸,抿嘴笑着,贺新郎也笑了。
“你为什么提起那个司机?我以为那一晚的我会让你更难忘。”
他从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得到女人的机会,那一天自然也一样,在弥漫的星海下,他向那个桥上的少女念出了《仲夏夜之梦》的台词:“失去,不一定再拥有,转身拥抱,不一定最软弱。”而那个女孩就这样转身掉进了他的怀抱里,一直到第二天的天明。
大约是从那之后,两个原本毫无关联的人开始频繁的联系。青年知道了少女的名字叫雪霏,而少女也开始频频去城市的剧院观看青年所饰演的喜剧。
他是个受欢迎的喜剧演员,她是个病弱的大小姐,白天是这样,在晚上,只是男人和女人。
贺新郎很中意少女的脸,总是挂着温柔的笑容,但在没有人注意到的时候,眼底尽是阴郁的沉默。她的面色有着久卧病榻的病人所特有的灰白,但每次到了夜晚,那几近透明的皮肤就会泛起妖艳的绯色。
无论一开始用着怎样的姿势,贺新郎都会把雪霏翻弄到身下,抬起身俯视着她。而少女则会微微喘着气,满面粉色地望着他,先是疑惑,继而露出温柔的微笑。
他曾多次笑着说,他爱上了她的温柔。
她也曾多次笑着说,她知道。
她知道?她怎么可能真的知道,不可能有女人真的相信他。
要是真有,他的笃定岂非可笑?但如果他不希望有,他还算是正常人吗?
贺新郎估计雪霏是不会问他为什么的,但他也没有问雪霏这样清白的人又怎么会出现在他的身边。他们以为彼此大概就会如此,但他们不会知道,继滨海大桥、剧院和酒店,他们还会在这样的地方相遇。
紫阳病院,或者用它官方的名字——滨海市第一精神专科医院。
“你那边今天怎么样?最近状态还好吧?”
“老样子,一天三顿,中午的药刚吃过。状态嘛……”青年的薄嘴唇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如你所见,我能单独出来见你,就是状态还好的意思。”
他没说谎,虽然谈不上会被关起来,但状态不好的病人会被严加看护,避免他们的过激行为。
和所有老土的故事一样,贺新郎——一个喜剧演员,有躁郁症,同时伴有轻微的强迫。
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只是笑眯眯地拍了拍身旁的位置,少女遵循着他的动作坐了下来。贺新郎保持着手臂伸展的姿势,看上去就像把雪霏揽进怀里。
“有什么是我能帮你的吗?”
“我希望你能更直接的表达一下对我的爱情。”
“‘在诚惶诚恐的忠诚的畏怯上表示出来的意味,并不少于一条娓娓动听的辩舌和无所忌惮的口才。’”她仍然只是笑着,学着他曾经的样子念了一段仲夏夜之梦的台词。
“反之亦然。”他淡淡地说,掩饰着话里的失望,“别告诉我,你甚至能背出全套的莎士比亚戏剧。”
“不全是,我不喜欢《亨利六世》。”
“因为他侮辱贞德?”男人笑了一声,女人静静地抿着嘴,也不同他辩驳。他甚至分不清她是在允许他,还是懒得解释。
毕竟对于没什么信赖可言的人来说,解释自己的灵魂也没有必要。贺新郎一直这么想,所以理所当然的,他也认为雪霏应当这么想。
她真正的想法,他真的在乎吗?
他不敢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不怕他不在乎,他怕自己在乎。因而不如保持现状就好。他到底还是那个让人猜不透的带着假面的演员,只是简单地、片刻地沉溺于温柔之中。
这究竟是多么无趣而平静的恋情啊,就像轮番上演的话剧对戏中人来说一样。
青年眯起眼,望着花坛里模糊成一片飘雪的紫阳花,暗自想着。
没有舞台和掌声,没有香烟与酒杯,没有口红与香水,只有这紫阳花和这个如同莲花一样淡而无味的女人,晚风吻尽仲夏夜,好像戏剧和现实的边界都在模糊。
只为了这一刻,只为了灵魂能得到瞬间的沉默——他还坚持着生活,坚持着在外界的伪装,坚持吃下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结束的药丸,坚持着,没用口袋中的小刀刺入自己的早已失去平衡的心脏。
“最好的戏剧也不过是人生的一个缩影;最坏的只要用想象补足一下,也就不会坏到什么地方去。”
FIN.
作者:伊西多
十四岁那年我在昏沉沉的梦中醒来,周身出了一层薄薄细汗。我梦到的不是别人,是我的母亲,当朝太后李婧,小字绵绵。她是我父亲的最后一位宠妃,生下了我父亲最小的儿子,也便是我。我父亲曾有过两位皇后,先后病逝,也未留下子嗣,母爱者子抱,最终,他立我为太子,去世时,将年仅十一岁的我托付给尚且少艾的母亲,以及宰相苏昰。
母亲虽然年轻,却聪敏机变过于常人。父亲在世时,她管理后宫,井井有条,与父亲下棋,总让父亲全神贯注,又胜得自然而然。父亲去世后,她既要料理后宫诸事,又要安抚前朝人心,众人或有欺她年轻的,她却仍能做到滴水不漏。从父亲大丧时图谋不轨的六哥,到几位倚老卖老的臣子,到看轻我们孤寡的匈奴,乃至今年的大旱,她柔亦不茹,刚亦不吐。我十四年人生中所最敬仰者,除了向有“明主”之称的父亲,莫过于她。
然而,在我梦中,她却全然不是这样。寡妇的灰蓝锦衣换为天水碧的轻纱,主腰上雪肌若隐若现,圆滚滚的藕臂紧拥住我,平日里清宁坚定的眼神现下湿漉漉、水汪汪,酝酿云情雨意。她亲吻我的嘴唇、鼻尖,似笑非笑,水淋淋的腿心蹭着我,直至叫我尝到从未尝过的甘旨,酥麻柔软,难以言喻,温柔乡里胡天胡地。只是黄粱一梦而已,醒来后探手一摸,才发觉自己腿根留了些冰凉黏湿的东西,过去我不明白,现在却懂了七八分。这一夜风雨十分之大,虽然关了窗,那飒飒之声也一直送到我枕边来。若是这雨下在衢州,母亲不知会有多高兴,我想。
衢州今年大旱,母亲为此很是忙碌,好在自从上次我为那里拜祭龙神以来,那里已下了一场雨。祭祀一事,多是祭天或祭地,祭龙神一事宫中还未曾办过。苏昰虽然是宰相,却也精通祭礼事务,母亲索性将此事全权委托于他。一切都很是简朴,这是母亲的意思,她对于求龙神能降雨一事,并不太信服。她与苏昰向来少有龃龉,因此苏昰也照办。所没想到的是,祭礼未毕,即骤降大雨,将其余人身上浇了个透湿,我这边却仍是朗朗白日,不过溅上几滴雨而已。那时候,我心中惊疑,想要走向母亲,她却冲我微微摇头。紧接着,她率领众人,向我行大礼——祭拜龙神,唯有我不受雷霆雨露之扰,我是真龙天子,无可辩驳。她的发鬓都乱纷纷黏在了两颊边,睫毛上挂着雨珠,盈盈如泪,瞳人却湿而冷,黑得阒不见底。
等到衢州落雨一事来报,母亲和苏昰发觉,落雨之时,恰是祭礼结束之时。苏昰面色微有不渝,随口开了个玩笑道:“那么些些祭品,龙神竟真的赐雨,端的爱民如子。先帝当年也曾祭拜龙神,据说曾召得龙神真身下界,大帝果然……”一言未了,母亲忽地瞧了他一眼,缓缓开口:“苏卿,大帝尚且在此,父子之论,不大好吧。”苏昰脸色微变,果然不再提起此事。
父亲竟然曾经召得真龙下界么?不知为何,那时听而未闻的只言片语这时候却在心中翻涌起来。风雨如晦,心中如醉,我又复坠入梦中,却模模糊糊犹记得父亲的面容,虽然苍老,犹可看出年轻时一二风姿。他正与母亲对坐弈棋,凝神思索,母亲则带着春日海棠初绽的微笑,目光追随着他的脸庞。那种微笑,我自从父亲去世,便再未曾见过了。
那晚后,我再没做过那样的怪梦,心口如放下一块大石。我仍旧每日温书,写字,学骑射,上朝,陪母亲看奏折。苏昰偶尔也会来——他极受母亲倚重,向来可以直入南殿。有一日,恰好又值下雨,他求母亲让他留在这儿,母亲答应了他。说起衢州如今已经大为好转的旱情,苏昰道:“禾焦树死,衢州的树皮被扒了个干净,生在衢州与生在京城,本非它们自己的选择,万般皆是命……”
我说:“虽然万般皆是命,但即使大旱,宫中的树依旧不会死,说到底,富贵才有气运罢了。”
苏昰讶异地看了我一眼,笑道:“大帝已经是这世上极富贵之人了,为何要作此叹息之词呢?”
我反问道:“莫非只因为我是这世上极富贵之人,宰相便不许我感怀了么?我以为世上气运一事,本就没甚平均可说,更谈不上什么人人享福,不过是富贵之人占去了他人的气运罢了,树是如此,人更是如此。”
见母亲和苏昰齐齐向我看来,我仍然继续往下说道:“就譬如我,我是大富大贵之人,正因为有了我,世上才有这等扒了树皮果腹之人……”
“迦内什!”母亲高声说道:“你都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她骤然发难,苏昰却还是一脸嬉笑的模样,道:“太后,你莫生气。大帝,你说因为有了你,世上才有那等扒了树皮的百姓。我且问你,假若——恕臣不敬——假若没了你,你以为世上就不会有这等人了么?没了你我与太后,天灾便不降了么?衢州便无大旱了么?或者说,”他意味深长地拉长声音,“你是觉得我与太后,乃至于先帝贪天之功、自吹自擂么?”
母后并未看我。她脸颊泛着薄薄一层红色,显是怒气未止。我本来张口欲答,看到她那副模样,心头却没来由烦躁起来。我自然不能怪罪她与苏昰,更不能怪罪父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究竟要怪罪谁。盘古开天辟地,以己身支天,是他有大神通,我又何德何能?可那一晚的凌乱梦境,却又确确实实只能怪我。要怪我么?我凝视着母亲的面容。扪心自问,假若我只是别人,不是这劳什子“大富大贵之人”,我会如此执着于忘记那个梦境么?
我道:“娘娘,儿先退下了。”
“先和你的宰相解释清楚再走。”
这句话激得我眼皮一跳。苏昰并不看我一眼,只是悠悠然坐着,我只觉得心头火起,较之被他嘲讽竟然尤为难堪。我下意识要去咬嘴唇,最终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儿先走了”,径直走出门去。母亲并不应我,出得门来,我还听见苏昰的笑声。
我屏退左右,一个人在御花园里走,被细雨一浇,方才觉得心气渐渐平复,只是想到方才苏昰的那些话,仍禁不住咬牙。想到看到母亲时自己的歪念头,又几乎要唾弃自己。不知不觉走到玉兰园中,这时恰逢花开,高挑的树一棵棵孤零零立在御花园中,开放着皎白中透出玉黄、圣洁而孤寂的花朵。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会喜欢这种花。母亲喜欢清静,所以这里一向也少有人来,但是我却突然看到了一个小宫女。
她坐在秋千架上,穿一身鹅黄襦裙,水色纱带随风飘拂,连带裙摆也脉脉舞动。花生丹脸,水剪双瞳,这八个字,正是她的写真,而那双水汪汪的眼睛,也向我看来,我转开眼睛的同时,也听到了她的轻笑声。玉兰苑中下起了细雨,所以连她的笑声也是朦朦胧胧,如雨如梦。看模样她大约只有十三四岁,不知道她父母是谁、这么小年纪离家,有无思乡之情。不过,对于她来说,来京之途总算见了些风景,我却几乎只能留在这京城罢了。
我走向她,她却一声不吭,既不说话,也不行礼,只是在秋千飞下时伸出着绣舃的右足点地,让秋千停下来。她的眼尾上翘,瞳孔黑得发紫,眼白却白得发蓝。我说:“你不冷么?”
“这话我应该问你啊。”她说,“你没有带伞,也没有穿蓑衣,就这么在雨地里走,你不冷么?”
“这雨应该下在衢州。”
她捉住我的手,笑着说:“好凉!——衢州么?你不必担心。”
“‘你’,‘你’,总是这么称呼。你叫什么?”
“女琴。”
女琴。我默念这个名字,确信自己从未见过她,但她身上却又有种影影绰绰的熟悉感。女琴拉我坐在秋千上,向后走了几步,接着便高高向前荡去。雨中灰白的天空低低地压下来,我几乎感觉自己要冲到那里去,随后便是巨大的回落感,我们被抛回到玉兰之间。
秋千终于慢慢慢慢地停下来。这本来是女孩子的玩意儿,我却玩得十分畅快。直到此时,仍有一种随波逐流的轻松感。女琴转头看我,说:“你还冷么?”她执起我的手,突然倾向我,吻住了我的嘴唇。
第一次,一个女子亲吻我。她的嘴唇柔软,潮湿,冰凉,温顺,就像蚌肉一般,无声无息地张开,露出了珍珠似的皓齿,舌头甜蜜又温柔,在牙齿啃咬后轻轻撩拨我的嘴唇。我有些惊讶,不知道是该推开她、斥责她、惩罚她,还是该顺从她,乃至于压制她。但她已经松开了我的手,嘴唇离开了我的嘴唇。那双美丽的眼睛直视着我,女琴低声说:“我是第一个吻你的人么?”
我想回答说“是”。但我却避开她的视线,望着玉兰苑中无边的丝雨,说:“不。”
她笑了,然后跳下秋千,跑开了。我伸出手抚摸着嘴唇,仿佛仍能感受到她的柔软,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香气。秋千仍旧小幅度晃荡着不知不觉,直至雨停。
第二天苏昰来见我,向我致歉,又给我讲了一通“受命于天”的大道理。我并不如何耐烦听,但因为母亲,也一句不回地任他说完了。自此之后好像又一切照旧,我还是那个不多语笑的少年天子,仁宗和李娴妃的儿子。衢州又下了一场透雨,其他各州也风调雨顺。玉兰花谢,海棠和樱桃花开。有时候我到玉兰苑那里去,拾起地上边缘枯萎的落花,日光透过枝枝叶叶照到我的衣服上,恰如水光。
回去之后的中午,我又见到了母亲,她坐在卧榻边瞧着我,媚眼如丝。她又朝我伸出手臂,这次全身一丝不挂,腻白如酥的肌肤、坟起的椒乳连带婀娜蜂腰都尽显于我面前,朝我俯下身来。那一瞬间我几乎忍不住要主动伸出手去,握住她滑嫩丰腴的双峰,但脑海中却忽地闪现这样一个念头:这是梦。
这是梦,这是梦,这是梦。我用力闭紧双眼,无声喊道:这是梦!
这果真是个乱纷纷的春梦。我坐起身来,低声问旁边伺候的小太监:“现在什么时辰了?”他回答说是未时。我穿上靴子,朝外走去。他想要跟上来,我说:“你不要跟着。”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又说:“你给我去拿把伞。”
我撑着伞穿过玉兰苑,走到清欢阁,那里只有个老宫女在扫青石上一堆堆的落花。这是父亲以前最喜爱的地方,他去世后,他的一些喜爱之物,如书籍、手迹之类大多堆放在这里。我叫那老宫女用钥匙开了门,里面种的梧桐,枝叶丰蔽,整个院子都笼得阴阴的,此时梧桐尚未开花,只有这郁郁绿影。我对那老宫女说:“你且接着打扫罢了。”然后将门关上,登上缝隙里生满厚厚青苔的石阶。
我一直在清欢阁待了一个时辰。父亲写诗,作画,题书,蛛网灰尘,比比皆是。我出去的时候,雨仍不止,有个人撑着我随手放在梧桐树下的那把伞,站在那里,似有所待。
是女琴。她望着我,我居高临下,俯视着她。我低声说:“你又来了。”我走下石阶,她向我迎来。我摸了摸她的头发,这次并未被雨打湿,黑得发绿,滑溜溜,密匝匝,分成两大股绾作垂挂髻,玉兰簪子,花心用了海水珠,隐隐放出宝光。一个宫女自然不可能做这样的打扮,我问:“你到底是谁?”
“第一个吻你的人。”她回握住我的手,将我的手指含进口中。她的面容端正、清秀而稚嫩,却隐隐给人以不可亵渎之感。“眉目如画”,我想起这个父亲笔下的词。用来形容她恰好,但无论再怎样高明的圣手,也必定无法将她那一片空濛的气质落实于纸上。连这一点也如父亲所言,而此刻,她却含吮着我的手指,灼热绵软的舌头小心翼翼包裹着我。
片刻后,我将手指从她口中抽出,缓慢而确定地说:“你并不是什么宫女……你压根就不是凡人。”
不知何时,女琴已将伞撑在我的头上。这把伞有点小,她大半遮蔽了我,半边身子露在雨中,丝毫未湿。她说:“那么,你还愿意亲我么?”
我的胸口一时憋闷,一时又觉得恶心。她开口时,我几乎要吐出来。但是当她说完这句话后,我却觉得尚能支持,虽然胃中仍阵阵作烧,却还能勉强看她一眼。天水碧的纱衣,我说:“我要去找母亲。我有话要问她。”
女琴看看我,随后向前一步,突然亲在我嘴唇上,一触即分。
她带我走出清欢阁,走过玉兰苑,一路走到南殿,却并不停下。一直拐到宫中不起眼的一座小小阁子,我看到门口守着的正是母亲的两位大宫女。女琴在我耳边说:“别理她们,往前走,她们看不见你。”我穿过她们之间,她们果真对我与女琴视而未见。
阁子的门闭得紧紧。从刚才见到那两位宫女起,我心里便不知不觉有了猜测,这时候并未用手去推,只是转头看着女琴。她伸出手指点到糊着的窗纸上,那里渐渐浸开一片水渍,破出一个洞来。我微微弯下身子,朝洞里看去。
汗水从苏昰的额头上滚落下来,但他却在微笑。母亲的一身秋香色的纱衣乱披在书案上,白皙的脸汗涔涔,两瓣红唇张开如春日的海棠。苏昰侧身对着我,背部弓起,肌肉绷紧,屁股像狗一样有力而迅速地耸动着,我感到一阵反胃。而母亲的口中却发出了呻吟,那样软媚,那样缠绵。
我后退一步,忽然张口,望着地上便呕,但什么都呕不出来,只是干打哕。女琴把伞往地上一丢,连忙扶住我,叫道:“迦内什?迦内什!”她这样叫我,我一时间又想起母亲来,想起苏昰那样叫她:绵绵,绵绵。呻吟与这女子的小字交织,说不出的千般旖旎,万种风情。一瞬间我仿佛又有了力气似的,直起身子,向女琴的脸上掴了一掌。我用的力道颇大,这一掌下去,她半边脸上登时出现五条白痕,而后逐渐转红,一条条浮上来。我们都愣住了。片刻后我哑声说道:“入我梦的是你?父亲写的画的也是你——你真……”她睁大了眼睛,定定地瞧着我,我心头一阵烦恶,可是忽然又觉得她这样有点痴,有点呆,很可爱。我转身要走,她也没有拦我,眼见得我走过了那两个大宫女。我回头看看那里,宫女的眼睛并未朝我望来,她却依然只是看着我,一瞬不瞬。
母亲与苏昰。父亲与女琴。母亲与父亲。母亲与我。我与女琴——我只觉得心如乱麻,什么也不愿去想。那股醉酒的心绪仍萦绕,只怕我一见母亲便要吐出来。她身上全是苏昰的气味。她的微笑里也莫不是苏昰所喜爱的似水柔情。我梦中见到的她,是苏昰压在身下的她。苏昰竟然这样背叛父亲与我。她竟然这样背叛父亲与我。但是,若父亲并不爱她,又何来背叛?背叛了父亲的,又仅仅是苏昰和母亲么?或者,遭到背叛的,仅仅是我与父亲么?
我不能见她。我托病躲过了晚膳,卧在榻上,一本一本地翻书。母亲来过一趟,我让小太监告诉她,我心情抑郁,不愿见人。我看着那阴阴的日光,从窗户里投到书案上,母亲在窗外叹气,这声音飘进我的耳中,与此同时,可以想见风一吹,那些海棠与樱桃花瓣是如何飘进上林苑粼粼闪耀碎金的湖水。春天为何仍未过去呢?
她一走,我便俯到床边,将下肚的汤药一概呕了出来。
苏昰没有来。我拿过铜镜,细细打量我的面容。如今母亲每天还是很忙,召见大臣,批奏折,忙到深夜,即使偶尔我也会去帮她看看奏折。她最近显得憔悴了些,但是依旧十分美丽,柳眉杏眼,瑶鼻樱唇,乌发如云,肌肤似雪。但是,当我揽镜自照,却看不到我与她的相似之处。
我像父亲吗?父亲在我的印象中,只是一位年逾六十的老者,眉目间依稀存留往日的精气神采。我像苏昰吗?他比母亲要大上个三岁四岁,已经娶妻生子,但仍旧颇为俊秀,据说年少时曾有“满楼红袖招”的风流轶事。
我抛下铜镜,张目望着床帐上斑斓的小团花,不知何时睡了过去。睡梦中似有人轻轻抚摸我的脸颊,我微微侧身,咕哝道:“娘娘……”并无应答。
朦胧中一个吻落到我的嘴唇上。我烦躁地舔了舔嘴唇,并不想多理会,那个吻却不依不饶。外面一声惊雷,雨声接踵而至。我闭目良久,终于睁开双眼。
如我所料,是女琴。她的头发放下来,一直垂到我耳边,堆在我枕头上。我想推开她,却一下子按住了她的一只鸽乳。她原来什么都没穿,就这样夹在我与被褥之间。我只觉得手下的那个器官柔软细腻,虽然小巧,却很是鼓胀,连忙放下手去,低声说:“你快走开!”
门外犹可看见人影,我扳住她的肩膀,推她起来。女琴说:“他听不见。”我坐起身来,咬紧嘴唇望着她。一片黑暗里自然只能看见深浅不一的黑,她却一似能读心似的,握住我的手,放到她的脸上。我白日里掴了她一掌,那里这时候仍是微微肿胀,我听见她轻轻呻吟一声,突然又愤怒起来,一下下用力按着她的伤处。她嘶的一声,却并不反抗,也不再呻吟。我另一只手扶住她的头,倾身亲吻她的额头,向下一路吻至眼睛,把嘴唇搁在她颤动的眼皮上,舌尖尝到了咸味。
我说:“你究竟在打算些什么?”
“你以为我在打算些什么呢?”女琴轻声问。可能害怕扯到伤口,她的这句话说得调子不清。
“不过是些鬼魊心思罢了。”我突然不耐烦起来。“总是如此。我为何要苦苦猜想你那腌臜念头?春风一度罢了,你是什么打算本就与我无关,如今我也不想问了。你是为痴情所动也好,是为了好玩也罢,愿意说我也听听,不愿意说就滚出去。对你念念不忘的是我父亲,若你心悦他,大可去阴曹地府找他去,抑或于这红尘紫陌间寻访寻访,左不过十几年,何必来此消遣我?床榻之欢我父亲想必远胜于我这十四岁的小儿郎,你与他双宿双飞后,却还能巴巴寻到我这里来,与你相亲,我都嫌恶心。”
说完这一通话,我下了床,点亮烛光。即使在这里,也可听得风声呼啸,雨势磅礴。今夜这场雨甚大,听在耳中,我跣足行至窗前,开窗伸出手去。雨线浇在我的手上,冰凉而沉重,又是一道电光。
雷声自天际传来。随即我意识到有人在笑,还是那样朦胧轻盈的笑声。一双手蒙住了我的眼睛,女琴在我背后说道:“你总是这样,好像感觉不到冷。”
“方才我想了好一会才想明白。你为何会猜想我与你父亲间有什么事?是那间清欢阁么?我不必对你虚词矫饰,我与他却实是只有一面之缘,是而你说的那些话,实在令我不解。且那一面也早已是数十年之前了,若我当真另有所爱,又为何隔了这么多年,忽然想起你来?”
我眼前一亮。她拿下了手,攥住我伸到窗外的手。烛光下可见她的左颊红肿,眼角也是红的,脸上却挂着一个笑,又不知不觉收了下去。她将我湿而冷的手心放到左颊上,如狸奴般用脸颊轻轻蹭着我的手。我望着她,她亦回望我。接着,她的赤足踩上我的足背,双臂搂住我脖颈,牙齿咬住我的嘴唇。她总是问我冷不冷,身上衣服却比我少多了。
我的手臂总是压到她的头发,每到这时,女琴便吃吃发笑,双唇柔润如樱桃,甜美亦如樱桃。我禁不住也微笑了,在她的瞳孔中看见一个小小的我,闪闪如星。她仰头亲吻我,手指抚摸我如抚琴,身体容纳我如雨落池中。我们身体碰撞,嘴唇碰撞,我握住她的膝弯,将她深深压进枕头里被褥里。她身体极为敏感,一挨我的手指便要发抖,一碰下面那里便不自觉地小口吐出汁液,可是却抵死不愿叫出声来,每当禁不住时,若非亲吻,便是吸吮我的乳头。我半笑半恼地推开她,又上前亲吻她,她立起一条腿,我们又复陷入无尽的追逐中。
待我们云收雨散,外面仍雨声潺潺。女琴疲倦睡去,我却睡不着,坐起身来,窗外隐隐的凉风吹来,霎时感觉有些冷,被子顺着肩膀溜了下去,恰好堆到她脸上。她眨动双眼,用手揉了揉,声音里还带着困意:“迦内什……不冷吗?快躺下。”一边说,一边拉扯我的手腕。力道轻巧,但我却不自觉地顺从了她,又躺了下来。她趁这个机会,把一只圆滚滚的小手臂搭上了我的胸膛,软软的嘴唇也湿乎乎贴了上来,依恋地蹭着我的肩膀。刚才堆到腰间的被子又被她拉到我的胸口。被她拥抱着,我不知不觉又暖和了起来。我低声说:“你还疼么?”
“嗯……”她慵慵哼出一声笑,用气音说:“现在好些了。”而后用手臂支撑起上半身,我的寝衣本就轻薄阔大,被她压在身下,袒露双乳,她却也懒得拉一拉衣服,只是睡眼惺忪,低声道:“你要告诉我……”
她这副情态,令我想起一个人。还是说天下间女子床笫之间皆是如此呢?而天下间男子也如我这般贪嗔痴、多生妄念么?我想如母亲那日看我一般看着她,但她却只是忍耐不住似的,话犹未了,便伏在了我的胸口,裸露出大半细巧洁白的背。我推推她,低声道:“女琴,女琴!”见她实在不肯起来,只好把她娇小的躯体抱起来,放到一边。她头发在枕头上摊开,熟睡时无忧无虑,如同一位凡人姑娘。不知为何,我忽然低下头,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无论从前与未来如何,而今这烛光下,我的身边是她。
作者:多财
凌晨一点,深夜电台如常运营。
这是一个情感类的电台节目,主播O先生是一位很懂倾听艺术的男性。他的话并不多,转场之外的时段,他愿意把时间交给来电倾诉的客人们。
“在某个深晚,你是否会辗转反侧?“
“因为一件事?因为一场雨?还是因为一个人?”
话音刚落,O先生听到了来电的铃声。他朝工作人员点头,示意他将来电接入电台。
“观众朋友您好,这里是O先生的深夜电台。“
“你好,O先生。我是琳。”对面迟疑了一下,“我,我直接说吗?”
”当然可以。各位观众朋友,有请今晚第一位致电本台的琳小姐,为我们讲述她的故事。”
琳小姐开始叙说。她讲得很慢,似乎说话这个动作已使她感到吃力。她的发音也有些古怪,平腔野调,喑哑虚弱,像异国的非母语语言初学者。
“三年前,我有被诊断为抑郁症。随后两年的复诊,我的情况一直在重度和中度抑郁的标准徘徊,最后辞掉工作,在家里修养。“
一阵短暂的沉默,O先生听到她发出极轻极轻的呼气声。因为紧张,琳做了几次深呼吸,而O先生适时出声,引导琳继续叙述。
”修养的时间,是大段大段的空白。药物的影响,身体机能的失调,导致我的感官变得极其迟钝。“
”以前觉得好吃的东西,全都失去了滋味;人们交谈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听得到,却无法理解对话的意义。“琳轻声说,“有时候,我在某一个地方站着惊醒,浑然不知自己何时走到此地。”
”于是我开始明白,我从世界这条轨道上脱轨,驶向了未知的恐惧中。“
”即使如此。“她说,”他。我的丈夫,他始终对我很好。”
“ 每次听O先生的电台节目,我都会想:你们的声音很像。我的丈夫脾气好,然而在家静养我总忘记吃饭,而他下班回来看到冰箱里原封不动的熟食,偶尔会冲我发脾气。”
“可我并不是故意的。“琳小姐苦笑一声。”那些日子冷暖不知,浑浑噩噩,一不留神便忘记了自己需要吃饭。”“嗯嗯。这其实是一种病理性的症状。”O先生说。
”是的,O先生。那之后,随着天气好转和疗程结束,我的病情渐渐有了起色。惊醒不知身在何处的频率减轻许多,噩梦也不怎么吓人了,我开始出门……“
”出门散步,出门扔垃圾,最后,甚至可以做到独自去集市买菜。“
在琳小姐看不到的地方,O先生微笑起来。
”那之后的一天,我买菜回家。我看到自己掏钥匙开门。进门后,我看到我放下菜篮,之后又去阳台收衣服。我这样表达或许有些奇怪,但在那时,我并不在我的身体之中,而是停留在那之上的某片空间,像是自己的上帝。”
“整个过程中,家里非常安静,穿堂风在阳台和客厅之间流动。恰逢春时雨后,风很凉快,如同吸饱了雨的湿润,柔柔地吹着我的脸。“
”那一瞬间,我突然发起怔愣。眼前景象,似乎透露着一种陌生感。风一吹,家里的纱布帷幔飘起来,好一会过去,我仍想不出原因。”
”我放弃了。返回卧室,上床睡觉。没想到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但没有人叫醒我。“
”家里暗而安静,我躺在床上,楼下行人散步和买卖东西的声音是从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O先生屏气凝神。他有些不好的预感。
”然后,我。“琳小姐的声音哽咽。”我想起来了。我的丈夫,在半个月之前,因为一场致命的车祸。他已经去世了……”
“……”
“我下了床。这家里,都是他留下的东西。我发病的时候,他不厌其烦地叮嘱我物件和工具的使用事项,但我听不懂。他的声音与这个世界一样遥远模糊,无法清晰地传进我心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好好地看一遍家里的布置。我从门口往里走,越走,我越是觉得我们的家很大,原来不只是从门口到卧室的距离。”
“在它们之间,有一个铺上地毯的隔间,地上放着用篮子装好的玩具。我慢慢想起来,这是为亲戚的小孩准备的玩具。有一些是我和他小时候的玩具,青梅竹马,去他家里,不是玩玩具,就是玩捉迷藏。“
”原来他与我一起,已有许多年。”
“之后我走回客厅,看到通往阳台的那个门,两边的帘幔被风吹起。我走过去掀起帘幔,以为进去就是阳台了。出乎意料的是,到阳台之前,还有两个开阔的大厅,没有门,东西都安置在地上。“
“第一个大厅布置着柔软的沙发座椅,角落里堆放着一些日用品。那些东西触手可及,像是为了我而放置成极易抓取的样子。“
“嗯?“O先生忍不住发问。他的声音像是浸湿了,每一句后带着情感的水痕。”琳小姐,我想请教你。那些日用品为什么要这样放置呢?”
“这是减轻挫折感的一种小技巧。如果这些东西放在我伸手不能触及的货架上,或者放在我看不到的角落,我会无端地感受到压力”琳说。“我的丈夫,通过这种笨拙的办法,帮助我一点一滴地积累成就感。”“谢谢你的解答,请继续吧。”O小声说。
“即使放置了沙发与日用品,大厅还是很大,我甚至可以在中央呈大字型睡觉。从阳台吹来的风很舒服,我继续走,追着阳台发光美丽的紫蓝色帷幔往前。”
“在夜风的抚弄下,紫蓝色的帷幔发出幽幽柔光。它……“
”我觉得它很美。春气如兰的季节,微弱的感觉从我心中破土而出。我终于想起来,这是家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帷幔。我也想起来,这是他挑选的款式。”
“我进入第二个大厅。这个大厅规模较小,没有沙发,只在左手边的地毯上摆放着大屏幕的电视及配套音响。”
“电视旁有个看着眼熟的物件。捡起来一看,我才发现那是一个老旧的游戏机,红蓝键已有半边破损,露出里面的电线。“
”游戏机连着一条数据线,线的末端是电视。它有些年头了,是那种需要连着线才能在电视上使用的旧款式。”“我知道你说的是哪种,我家的储物室里也有一台。”O先生说。
琳小姐说:“对。游戏里是很久以前他给我添置的。他其实不懂这些,因为我想玩,他就给我买了。”琳小姐吸吸鼻子。“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些,我突然开始淌眼泪。真的是淌,我的眼睛像两口井,无声无息地涌出眼泪。泪眼模糊中,我看到窗台上需要他一周浇两次水的花,看到风大时总由他束起来的帘幔,看到角落里东倒西歪、无人整理的清扫工具。这些以往无法感知到的东西,像凭空出现的奇迹一样,开始出现在这个房子里。”
”大概是感到世界并没有离我很远,我走进阳台。因为激动,一看到围栏上加固的刚条,我立刻回想起从这里翻出去,幸运地掉到下层的事情。“
”啊!“O先生着实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时,我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掉下去的。突然之间惊醒,我已在下层阳台的边缘。附近的邻居都吓坏了,他们通知我丈夫赶来。最后,他们在楼下呼唤我。我看不懂他们在楼下的举动,脑子昏昏沉沉的,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疲倦,才慢慢地往屋内走……”
琳小姐的声音颤抖起来。
“………而这些事情,直到今天我才想起来。他在半个月已经死了,但直到现在,我才理解他已经死亡的事实。
“琳小姐……”O先生捏了捏鼻根。“琳小姐,节哀顺变。”
“今天,我在阳台想起所有事情。我晕倒了,醒来喉咙发紧,我想大哭,可是声音嘶哑。就像现在一样,从我用力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拉锯垟的刺耳抽泣。接着又一声,声音越来越响,我的眼泪也越来越多。我倒在地上的瞬间,感到声带被有意义地重新启用了,眼泪富含感情。“琳呜咽着,”我知道……自己终于又回到了现实世界!我曾被珍爱的,这个惨痛、又无比真实的世界。”
O先生的眼眶湿润了。他看向周围的工作人员,所有人的眼中泪光闪动。一段舒缓情绪的轻音乐缓缓播放,安抚着琳小姐的情绪。
琳的抽泣声渐渐平息。
“谢谢你,O先生。我能感觉到,说出来让我好多了。”
“谢谢你,琳小姐,感谢你为我们用心讲述的动人故事。连线的时间短暂,千言万语,我想祝福你,希望你早日恢复健康,万事平安顺遂。”
“谢谢你……我会一直听你的电台……”琳小姐笑了一声。那笑声带着鼻音。“再见。”
“再见,琳小姐。”
- END -
作者:回音壁
烈日照耀之下,金属与岩石的碰撞声中,倒塌的石柱扬起一片刺眼的粉尘。往日香火鼎盛的神殿内已经空空荡荡,曾经的信徒们在刀剑的驱策下,一寸寸地凿毁外围的墙壁和立柱,直到它们无力负荷自身的重力而倒下。他们将持续艰负此等劳役,直到从外向内,将他们往日怀着崇拜之心建立起来的庞大庙宇彻底化为废墟,才能重获自由之身,真正归顺太阳之神的国度。
远处的山坡上,端坐于宝座上的皇帝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是帝国境内最后一座异教徒的神殿。
倾尽三十二年的全部心血与劳力,他终于将所有异神信仰在帝国的版图之内掐灭。今日之后,帝国将成为太阳之神的地上神国。
“现在的你,会露出笑容吗……”皇帝沉默着,在心中向他的女神献上祷告。
意识领域中,金色的光芒光耀了一下,却没有给出回应。
回到都城,已经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了。
帝国的法师团和祭司团非常优秀,皇帝本人就是太阳之神的最高祭司,如果他愿意,可以在一瞬间返回自己的宫殿。但他依然老老实实地骑马行军,一步步回到自己的皇都。他喜欢这种感觉——当他踏上自己宫殿的第一步时,首席法师恰好传来神庙彻底拆毁的消息。
恰到好处。
皇帝随手甩去了外出的斗蓬,走进他宫殿中最重要的房间——那并非他的王座之间,而是隐藏在后方的、太阳之神的圣殿。他头上戴着象征世俗至高的冠冕,由黄金、白金、种种宝石和神鸟的羽毛精巧打造,胸前佩戴着朴实的黄金圣徽,但在他的心目中,这圣徽比冠冕要重要万分。他一手扶着腰间的宝剑,一手捧起神圣的天象球,佇立在太阳之神的圣像前。
圣像的面目原本是模糊的,因为人不能直视太阳。然而,在中年的皇帝眼中,那圣像却是一张年轻女子的面容,一如皇帝记忆中那样纯真、美丽,却带着愁苦的表情,凝视着皇帝的双眼。哀愁的目光将圣殿中的光明衬托得更加刺目。
“你为什么不笑?”皇帝喃喃地说着,“你为什么还是不笑?”
圣像上的面容并没有回答,反而微微移开了目光。
“二十年,二十年我已经做到了能做的一切!为什么这还不能让你露出笑容?”皇帝的声音略略变大,却依然压抑 ,就连人间至尊的他也无法在圣殿中纵情咆哮,“我成为了这个帝国的皇帝!我驱逐了一切异神,让神的光明照耀了我的国土上每一寸土地!我甚至成为了祭司之道,让一切伪信、一切荒诞的仪典滚出了神圣的殿堂!这一切我都是为你做的,为什么你还是不肯对我露出笑容?”
他拔出宝剑,将剑刺入圣像脚下的泥土,他的声音依然没有传到圣殿之外。心脏的鼓动敲打着皇帝的耳膜,让他的头皮发紧,仿佛要从内部炸开,但他还是压抑着自己的声音,不去惊扰圣殿的宁静。
那年轻女子的面容,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皇帝将身体倚在剑上,拿着天象球的手微微颤抖,血管浮现。他深呼吸几次,慢慢平静下来,然后小心地将天象球放在剑柄上。某种超越人间法则的力量让天象球稳稳地停在剑柄的顶端,没有滑落。球体中央像征太阳的黄金球发出微微的光芒,照亮了水晶球体中用铁、银和锑铸成的星轨。
皇帝的嘴唇微微颤抖,一句话含在他的口中,却没有吐露:
“我很快就能见到你了。如果我做错了什么,就让我跪在你的面前道歉吧。”
他离开圣殿,马上召见了祭司团和法师团的首领。
“准备仪式。”他说。
祭司团的首领露出不安的表情,却很快低下头,不让皇帝看到,法师团的首领试探着问道:
“真的要这样做吗?您已经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王……”
皇帝轻轻举起右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准备仪式。”他温和地重复道。
法师团的首领沉默片刻,也低下头来。
仪式——那是二十年前,皇帝尚在准备登基的时候就已经在筹备的事。一切准备都已经俱全,而随着最后一座异神神庙的毁灭,万事皆已俱备。
号令通过魔法越过数千里的空间,遍布国土的每一寸,让每一个成年的公民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就是低头祈祷。无数祭品在魔法的火焰中升华,化作纯粹的魔素,祭仪汇聚起祷言的力量,以此力量为笔,以魔素为墨,在帝国的大地上描画出伟大的圣文。皇帝站立在天象球与宝剑之前——这是一切的核心。
“我会去见你。”他重复地说道,“以此伟业铸就我的传说,以此传说塑造我的身与灵,我将成为太阳之神的地上天使,进入他的神国……去见你。”
圣像上再次显现出年轻女子的愁容,她微微张口,但旋即,她被仿佛天空深处而来的明光替代了。
皇帝定了定神,在薰香与火焰中低头,诚心祷告。祭司团中那些最特殊的成员们——那些曾经是异神祭司的人们——环绕在他的周围,歌颂太阳神的伟大,歌颂皇帝为让他洗心革面,又歌颂起皇帝的传说。
战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军势,那军势打败了所有无义之徒。
血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勇气,歌颂皇帝从不畏惧任何恶行的决心。
公义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律法,在皇帝的治下没有任何恶行能逃脱制裁。
魔法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智慧,魔法与文明的光辉惠及帝国所有的公民。
财富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富庶,他汇聚天下财宝,又将它们散播出去,形成完美循环。
德鲁依们歌颂皇帝的睿智,他继承了一切古老的教诲,并将它们发扬光大。
萨满们歌颂皇帝的灵魂,皇帝与天地万灵同在,是世界与人的桥梁。
歌颂声中,重重迷雾降临。那是已逝去的时间,已沉寂的历史。皇帝的传奇化为半实半虚的迷雾,从历史中归来,将他的凡俗之身与超越时空的伟力融合。
皇帝在迷雾中看到自己。最后的神庙在他的命令下化为废墟。流浪的公义骑士被强令改宗。萨满们被迫相信天地万灵都是太阳神的使者。财富祭司承认一切金钱都应曝露在阳光下。猎手之神的圣兽被光明骑士宰杀。美神的赞助者们将一切艺术归于太阳。
时代越走越远。皇帝看到自己在位的第十年,没有照例敕命寻找太阳圣女,反而宣布从今之后皇帝才是太阳之神的人间化身。他看到自己在位的第五年,最后的太阳圣女已经不再说话,宛如一具活着的雕像。他看到自己在位的第一年,太阳圣女为他献上祝福的圣徽,他宣誓要将太阳之神的光明洒遍帝国的版图,心中想的却只是圣女听闻后的笑容比真正的阳光更加耀眼。他看到自己登基的前一年,先皇病重,几位皇子互相攻讦,用尽手段胁迫、拉拢、贿赂太阳圣女为自己站台,年纪尚幼的圣女不堪重负,只有在自己面前才敢露出愁容。
他看到自己登基前五年。作为帝国双壁之一、光明骑士最高血脉守护者索拉里斯公爵的独子,他前往迎接新一任的太阳圣女,最后却演变成公爵继承人放弃责任、诱拐圣女候补出逃的丑闻。被押送家族修道院的他,最后一眼看到的,是那年幼的女孩对自己露出看穿世情、接受命运的寂寞笑容。
迷雾到此为止,再往前的历史只有一片黑暗。这里就是他的原点。
传奇即是位格。亲身铸就的伟业成为他的耳目、手足、翅膀,引领他飞出物质实在的世界,进入虚幻的、超越时光之上的、神明的世界。他找到了一片明光,那是太神之神的神国。
他看到了那女孩。她面目比任何时候都清晰可辨,却又模糊不清。那是化为雕像的她,是听闻皇帝出征后面带愁容的她,是刚刚走出少女阶段、面带微笑的她,是肩负重任却面带笑容的少女时的她,是接受命运时年幼的她。所有时间的她重叠在一起,成为皇帝与神国之间的门户与桥梁。
皇帝向她伸出手。、
她依然面带愁容,但皇帝并不担心。成为地上天使的他与神国圣灵的她都有无尽的时间。他可以好好解释。
然而,她背后满溢的明光将她吞没。
门户不开,即为高墙。桥梁翻转,就是天堑。
她属于太阳之神。而太阳之神拒绝了他。
皇帝在虚空中挥动翅膀,却不得寸进。他挣扎、怒吼、咆哮、试图发挥出全部力量。然而,刚刚铸就的圣灵之躯太脆弱了。静静的明光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显现出拒绝的态度,他就开始崩溃。翅膀与手足重新化为迷雾,化为虚实之间的传奇。皇帝开始跌落。他任由怒火蔓延,在虚无之中,精神与意志就是力量,这力量将迷雾维系,重新汇聚在他的身上。
“我让你的光芒照耀我的每一寸版图!”皇帝怒吼道,“我为你驱逐每一个异神,并让异神的信徒和祭司都归于你!你为何要拒绝我!”
明光不动,只是静静地隔绝了他。
皇帝不再怒吼。或许,他已经明白了原因
他从来未曾信奉太阳之神,也没有为太阳之神做过任何事。
他的怒火不再蓬勃,转为静静的燃烧。那被血神祭司赞颂的勇气,被德鲁依们交付的古老传承,还有萨满们带来的天地万灵的声音,与他的怒火汇集在一起。还有其他异神祭司们所歌颂的一切也随之燃烧,将他的传奇重铸。
他并未察觉,那已是诅咒。
他的身躯已被火焰燃尽,化为万千飞灰,每一粒灰尘都是他的士兵,长着嗡响的双翼和锋利的牙齿。他为自己定下律法,那就是世上一切都有始有终,终而复始。他将收拢地上的一切生命,任其腐烂,而腐烂中将生出全新的生命。
他看着太阳神的光辉中那少女愁苦的面容。他终于走到了她所在的地方,近在呎尺,却永远彼此失去。
他是蝗灾,是瘟疫,是山火,是腐霉,是世上一切致命的毒药,又是吃尽所有尸骨的虫蚁。
他已是灾难之神。
- END -
作者:贩卖机
要快点赶过去才行。
金辉加快了脚步。
由于教师拖堂的缘故,金辉踏出教室的时间比平时晚了一些。
绘里大概要等急了吧。金辉的脚步忍不住又快了一点。
走廊在夕阳的光辉里染上一层热烈的橘红色,即便距放学铃响起已经过去二十分钟有余,三三两两的学生依旧霸占着走廊谈笑。
“麻烦让一下——”金辉在悠哉悠哉的学生们中间急速穿插而过,引起周边的小范围骚动。
“抱歉抱歉。”一边大声道歉一边跑动的后果就是被仍在坚守岗位的值日生盯着看了。
毕竟也已经是放学时间,就算是学生会风纪部的值日生也只是用“我还没有结束值日哦”的眼神来提醒金辉走廊上禁止跑动的校规而已。
金辉感受到那目光的注视,便也稍稍收敛起来,把大步的跑动为姿势奇妙的快步走动。
我可是知错就改的好学生哦。似乎向值日生发出了这样的回应。
只是由于姿势怪异反而更加吸引注意力了。
上一次这样的引人注意是在什么时候呢?
那是幼儿园时候的事情了。
“讨厌!金辉辉!”尚口齿不清的绘里用最大音量的哭声来表达对金辉的愤怒。这一举动自然的引起几位小朋友好奇的围观。
“可是你的糖看着就很好吃。”金辉秉承着别人嘴里的糖才是最好吃的糖的观点,强行要求绘里把嘴里的糖给他舔一下。“我不是想抢你的糖吃,我就舔一口。我保证,就尝一下。”金辉理直气壮的向绘里郑重发誓。
“不行!”哭出鼻涕泡的绘里把金辉伸过来的头推了回去。
而结局自然是金辉向哭成包子的绘里道歉一整天外加被全班小朋友围观。
那一年,金辉三岁,绘里三岁。
“请问,绘里在吗?”金辉向绘里的同班同学询问。大概是因为金辉散发着的不良气场,被叫住的女生显然有点慌张的样子“绘、绘里她……已经走有一会了。”
然而金辉做这样的打扮不过是出于对摇滚乐队吉他手身份的热爱和个人审美爱好,实际上的金辉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也正因如此老师和家长才会对他强装不良的装扮睁一眼闭一眼。
“这样啊,谢谢。”作为仅限于表面不良的金辉在礼貌的道谢后轻轻关上教室的门。
说起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成为好学生的呢?
那是小学时候的事情了。
“为什么啊?”好友发出发自内心的质疑。
“不、不为什么,不行就是不行!”对于来自好友的用揪绘里辫子来引起她注意的提议,金辉当然是断然拒绝。他不屑于用这种愚蠢的举动引起绘里注意,不想惹得绘里哭鼻子只是一方面的原因,毕竟哭起来的绘里每一次都会让金辉超级紧张,几乎是到了要跟着哭起来的程度。而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于绘里可怕的哥哥,这一点金辉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已经领教过了。
“啊——你脸红了耶。”虽然别过头去,金辉突然发红的脸还是引起了好友的注意。
“才——没有!”金辉把通红的脸埋进课桌里。
那个时候,金辉小学三年级,绘里与他同班。
那么,绘里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绘里是不会因为等不到金辉径直回家的,而金辉也不会因为专注赶路错过走廊上的绘里。
那么,金辉要找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那里了。
那是位于旧教学楼三楼的一间旧教室,门上用夸张的贴纸和金属饰件来表达着这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专属活动室的事实。这是在金辉他们的摇滚乐队成立时,他跑遍了整个校园才特别选好的社团活动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从窗户看出去,下面正好是绘里所在的弓道社团活动地点。
他并没有十成的把握,只是下意识觉得绘里会来这里。
金辉握住了门把手——
那是初中时候的事情了。
那天是与今天相似的状况,只不过金辉是在找遍全校之后才在自己的教室里找到等到快要睡着的绘里。
“金辉你呀……”
绘里没有继续说下去,她偏过头,在金辉的脸颊轻轻碰了一下。于是金辉的鼻尖扫过绘里发梢时,便闻到一丝清甜的香味。是来自于她的头发还是她刚吃过的糖呢?
是橘子汽水的味道。
那一天是金辉抱着吉他在教学楼后面向绘里告白的第二天。
“我来了哦——”
金辉推开门,绘里朝他转过头来,夕阳的余晖洒满整个教室,在地上投下绘里的影子。她不满地朝金辉嘟起嘴巴。
“你好慢哦,金辉辉。”
- END -
作者:舞舞纸
蒸汽车头发出呜呜的汽鸣声,金属关节带动一只只车轮,拉着数十节笨重的车厢缓缓驶离车站。
一扇窗里生出一只鸟头:“将头和手伸出车窗很危险,你们千万不要模仿我——”鸟头一边喊着,一边向车站上人群挥手告别,车站上的人也纷纷挥手,送别这位鸟大人。
“我下一站把你们放下来,还是你们顺路多坐几站?”站台被远远甩到身后,鸟头收回身子,靠上背椅,翘起一条腿,用最舒服的姿势充分享受皮革垫的柔软。
坐在他对面的是两位女士。
一位是散着栗色卷发的少女,身披一件厚实大衣,她双手紧握着的大衣衣襟,遮着衣下不太严实的薄裙,不时抬头,心神不宁地望向列车驶离的方向。
另一位女性稍显年长,她生得一张俊俏的脸,正坐在栗发少女的身边,头戴宽檐旅人帽,束着一头及腰的红发,她身着淡色衬衣,深色马甲,领口是一朵丝带打成的蝴蝶领结。相比另一位少女的战战兢兢,这位一直拧眉打量着人前人后两副模样的鸟头人。
“咳,鸟头人也是人嘛,不能因为没有人脸就不把我当成人啊。你们也可以放松放松哦,这可是头等车厢,座椅可是软的哦!对了你们想喝什么,茶还是咖啡?”注意到红发女性的眼色越来越嫌弃,鸟头人挠了挠头,放下了翘着的腿,咳了两声后将两手放到桌面,乖乖坐好。
“我不打算抓你们,你们又没在我眼前害人,倒不如说,我看到无端迫害,看到英雄救美,也看到你们需要人帮忙解围。所以呢,我稍微用了下‘鸟大人’的威信,把你们带离风暴中心。”
“鸟大人”越说越起劲,红发女性一言不发地举起一只手摇了摇,那是一只与鸟头人手腕相连的黑铁手铐,红发女性和栗发少女各有一。丁铃当啷的声音无情地打断了飘到飞起的声音,让坐姿越来越随便的鸟头人再次回归了正坐的姿势。
“咳,手铐到站了再帮你们解开,就算是头等车厢,列车员也是要来查票的,如果让他们发现你们没和我拷在一起,会有一些麻烦。你们接下去怎么走,如果想要回去,最好去下一个城镇换一身衣服,换一个妆,你们都长这么漂亮,回到刚才的城市很容易就会被认出来,没有钱的话我有,为你们买一套衣服,就当擅自把你们带出城的赔罪。”
鸟头人说得诚恳,红发女性没有回答,倒是栗发少女抽泣着开了口:“我……我现在就想回去……我……我不是……我不是那种……我……我……我要回去……现在就要回去……不然我……我会……我会……”
“你会被指使你的人抓住,毒打?侵犯?还是当奴隶卖到妓院?”
“我……我没有人指使……我是一个……卖艺的舞女……靠跳舞……靠跳舞养活……”
“养活一个卖破烂的男人。”
“我没有!”
被鸟头人轻佻地连呛两次,少女一急,喊了出来,她“砰砰”地敲着桌子,然后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红发女性瞪了鸟头人一眼,从腰间的口袋抽出一条手巾递给少女,她拍着少女的背,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少女气息逐渐平缓。
“你知道她背后?”红发女性问鸟头人。
“这是一种很容易看穿的骗局——也不能叫骗局,这不是魔法也不是骗术,只能说是旅行商人的一点小手段。小姐您也听一下,您是一个善良的人,所以我更希望您从头到尾都听一下。”
栗发少女叫破了嗓子,索性趴在桌上,用大衣将自己整个蒙住。仔细一看,她厚实大衣的款式与红发女性的上衣配套,而红发女性的穿着虽然一丝不苟,但若要长途旅行,的确缺了一件外套。
“这是一种旅行商人的把戏,他们途径人口便宜的地区时,会物色美丽的女子,如果会跳舞杂技最好,如果不会,就教她们一些简单的动作,因为长得漂亮,加上惹眼的衣装,哪怕舞姿不够优美也没关系,她们只需要做好一个动作就足够了。”
鸟头人扭动身体,左手搭上自己的右肩下滑,做了一个让肩膀从衣领中露出的手势。
红发女性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栗发少女,栗发少女已经用大衣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
她的确在跳舞的时候“无意地”露出了自己的肩膀,然后被围观的人们逮了个正着。
“她的肩膀上有‘印’,大概是自己——嗯,自己在自己肩膀画画会很别扭,应该是指使她的人画的。而且画画的人不识字,不然也不会画那么个鬼画符的玩意。
“我能看出她肩上的印记和真正的罪印不同。我们‘鸟大人’抓住了坏人就会送去刺印。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罪印的线条其实是一种文字,以为它只是一种黑色的刺在身上的象征有罪的图案——伪造的印上不会有任何文字,就是乱画,而且哪怕不懂这些文字,也能从这位小姐的行为中看出倪端。
“罪印这种东西是给人看的,一般都刺在脸上,如果刺在身上、肩膀这些可以用衣服遮住的地方,那多半也不是什么多严重的罪。而且不管是轻罪重罪,有这种印迹都会想方设法用衣物盖得严严实实,根本不可能穿这种动作稍微大一点就会露出来的衣服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舞。”
“你知道她的印是假的?”红发女性白了鸟头人一眼,“你既然知道她的印是假的,为什么不和那些人说?凭你鸟大人的威信,人们肯定会相信你的说辞,现在人们仍然把她当成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嗯,那样的话,这位小姐就会变成骗子的帮凶。我可以阻止人们把她当成罪犯迫害,但却不能阻止人们把她当成骗子鄙夷,只要她留在那,终归都是恶意的祭品。所以我,自作主张打乱了你们的行程——对了,如果不介意人生也被我打乱一点点的话,我可以帮这位小姐找一家济贫院——我认识不少愿意收留伶仃少女的济贫院。”
红发女性的目光柔和了下来,询问地看着大衣里抽泣的少女,但少女没有看到她的眼神,只是抽泣,没有回答。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用了什么手段让你这么听话,但我知道那个男人用什么方法赚钱。”见少女一直哭,鸟大人也放下了架子,声音不再那么刺耳,“他是个旅行商人是不是,平时用些石头木头刻一些破烂,每到一个城镇,就让你在闹市跳舞,暴露印记。所有人都知道罪印代表了罪大恶极之人,如果人们不知道,他就自称见多识广的旅人,让他们知道。
“你受到迫害,他不在乎。你被人吐口水、扔石头、扯衣服,他不但不在乎,还怂恿人群的聚集,让更多人加入。只有你仓皇而逃,他才会稳住那些想要追你的人,说这种婊子沦落到卖艺,肯定是老虎被拔了牙,不可能再做坏事,然后向围观的人们推销他的破烂——当然,他不会直截了当地说他卖的是破烂,他会把这些破烂形容成转运的护符,转运,洗眼睛,毕竟人们都以为自己看了脏东西,只要能洗眼睛,什么离谱价格的破烂都会爽快掏钱。你可以重复利用,护符不过是一些垃圾,剩下的开支就是你被扯坏的衣服,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些都是小开支,因为他真的能赚很多钱。”
鸟头人说完,按响服务铃,叫了一杯红茶,车厢里只有少女的啜泣声和鸟头人吸溜红茶的声音。
“证据。”红发女性冷峻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她的前辈受不了迫害逃了出来,找到我们鸟大人,把她和他的事都供了出来。你不用担心你收了他的钱,你收的那点钱只能说明你是他的工具,不能说明你是他的同伙。你不用担心受到惩罚,你的前辈就在这班车终点的济贫院里,把你肩上的印记给她看,他们就会收留你。”
又一阵沉默,这次谁都没有开口,只有少女的抽泣越来越轻。
“他夸我跳舞好。他是唯一一个夸我跳舞好的人。”
鸟头人为栗发少女买了回程的车牌。
“现在只能希望她背后的人顺利逃过我们的追捕了。”鸟头人目送列车远去,“替她挨石头,觉得亏吗?”
“觉得亏就不会给她买衣服了。”红发女性已经穿回了她的大衣,她刚才为栗发少女挑了一套适合上街的衣服,并在衣服的口袋里留下了一张车票的钱。
“你怎么知道那不是罪印的,你能读懂印上的字?”鸟头人问。
“就像你说的,真正的逃亡者不会在大庭广众下穿那种衣服跳那种舞。”红发女性说。
“不,你认得。你在阻止人们扔石头的时候说了:‘那不是罪印。’没有深入解释是因为那样会暴露你懂得那种文字的事实,而且,那些人根本不识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如果你不认识那些字,就会选择旁观,或者加入那些人吗?”
“我不会,我讨厌这种人类。”
“那我也一样。”
列车哐哐地驶入站台,车门在两人身边打开,列车员下车将闲杂人等赶到一边,引导乘客先下后上。
“看来我们合得来,接下去你去哪?我没有目的地,长途旅行,有个伴会快乐很多。”
红发女性一言不发,举起右手,黑铁手铐丁零当啷的声音无情地打断了鸟头人飘到飞起的声音。
“我可以晚点再解开吗?”鸟头人可怜巴巴地问。
“为什么?”红发女性眯起眼睛。
“我爱上你了。”鸟头人认真起来的样子反而更像胡说八道。
“什么时候?”红发女性不为所动。
“从你站出来保护那位少女开始喜欢你,从你问出那声‘证据’开始爱上你。”
黑铁手铐丁零当啷的声音无情地打断了鸟头人厚颜无耻的告白。
- END -
【人氣投票第一名,作者獲得 愛情使者 頭銜】
作者:狗剩
1.
勇者大人很烦恼。
这段时间道具店的老板娘隔三差五就会写信给他,内容来来回回都是关于藏在镇子附近密林山谷中的那头恶龙,她恳求勇者的帮助。
但他已经来过35次了。
换言之,我们的勇者大人讨伐恶龙任务整整失败了35次。
勇者不可以拒绝平民的请求。于是他又一次来到了这个镇子。那个有些热情过头的老板娘早早等候在城镇入口,将他带回了自己店中。
每一回老板娘都会给他的包裹里装满补给品,再额外赠送些只在传说中听过的珍稀道具。上一次是星星吊坠,再上次是月之石,上上上次是闪光珠……勇者甚至都怀疑过老板娘是不是劫掠了某个宝库。
可即使有那么多道具的加持,勇者仍未成功斩下恶龙的头颅。他靠在门边扯下一只手套,纵横遍布的伤疤与厚茧本是所有勇者骄傲的象征,在他眼里这些却变成了自己无用功和弱小的证据。
“我不想当勇者了。”
脑子里忽然冒出的念头没有经过任何过滤就脱口而出。他吓了一跳立直身体左看右看,见四周似乎无人听到后才松了口气。毕竟勇者怎么可以轻言放弃呢?
勇者转过头悄悄望了一眼老板娘,她正忙着给他准备补给品,从这个货架一路扫荡到那个货架,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踢踢踏踏的声响,不一会便把背包塞得鼓鼓囊囊。
说起来,老板娘也是个厉害的人物。这个世道一个单身女人独自经营店铺,总会遇上那么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好在她足够勇敢又凶悍。
勇者曾不止一次目睹她打跑神秘怪人的场面。
那家伙披着斗篷鬼鬼祟祟窝在窗台下朝道具店内窥探,老板娘眼角余光瞄到个斗篷尖尖,立马跳起来丢下账本就往外追去。
只可惜神秘人的速度实在太快,虽然好几次她都触到了衣角,可往往下一个拐点对方闪身钻进一条死胡同便不见踪影。
勇者一度感到困惑,力量强大身手矫健,又拥有那么多传奇物品,老板娘为什么不干脆自己去讨伐恶龙呢?
“那个,小姐,其实我觉得……”
“怎么了?勇者大人?”老板娘应了一声,瞥过来的眼神里却不带半分笑意。
哦糟糕,她刚刚听到了。
于是勇者又把话憋了回去。
最终他得了一枚金光闪闪的挂坠,提着剑踏上了第36次讨伐恶龙的道路。勇者逆着光朝山谷进发,影子被拉得无限长。
“愿女神祝福你!”勇者听到她喊道。
愿女神祝福我。
2.
恶龙先生很烦恼。
这么称呼他显然很不公平。他虽然是龙,但却是头从不干坏事的龙,平时唯一的爱好只有读书。
也曾有鹿和兔子建议他把外号改成“好龙先生”,然而习惯是件非常可怕的事,大家坚持了不到半天又把称呼改了回去。
自大半年前开始不知从哪冒出来个勇者,隔三差五闯到领地里声称要讨伐他这头恶龙,频率之高几乎快成了密林山谷每个周末的固定演出项目。
更可恶的是,这个勇者每次携带着的那些奇妙道具,都是恶龙先生曾经费尽心思跨越山海到处搜罗而来的。那家伙明目张胆地把它们挂在最醒目的地方,借着所加持的力量高举起剑向他冲来。
四面八方涌来的嫉妒和愤怒几乎快把恶龙先生淹没,每一回他都气得控制不住拟态,化作原型狠狠痛揍勇者一顿后随便往外一丢;但过不了几天,勇者又会带着新的宝物跑来刺激他。
那是我送给帕丽卡的东西!!恶龙先生在心里怒吼。
哦,小帕丽卡。
年少时期恶龙先生的父亲遭遇意外,把他孤零零的留在世上;当时的恶龙先生还没来得及学会各种能力,甚至连完整的拟态都做不到:他化做人形,脸是少年人的脸,身体也是少年人的形态,可转过身去,屁股上拖着的那条长长尾巴怎么都藏不住;即便不看背面,仔细端详他的眼睛,就能发现连瞳孔都还是细细长长的龙眼状。
龙没有传承的习俗,也不存在“先祖的记忆”这种东西让他自学成才;万幸的,世界上还有一群爱八卦的女巫。她们最喜欢将别人家的秘事添油加醋记在羊皮封面的本子里,满世界乱跑到处贩卖。
恶龙纠结了很久,最终决定披上斗篷遮住尾巴,乔装成人类混进城镇去寻找这些手记。
那家招牌上号称什么都买得到的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倒是堆得成山般高,一时间搞得他晕头转向。
然后帕丽卡就出现了。
似有若无的香气率先闯入恶龙的安全距离,随后视野里出现一团火焰般的红色卷发。他不敢抬头,随手拾起面前的不知名药水假装自己正在看价格。
“嘿,你要买什么?”那香气更浓烈了些,对方凑了过来似乎想看清客人的脸。他连忙侧过头拉低帽檐把自己藏得更深。
“书……我找一本书。”
“龙也会看书吗?”
他错愕地回过头,对上了帕丽卡笑意盈盈的眼。没有尖叫或哭喊,她只是愣了愣,随后露出一副“果然”的表情。帕丽卡指指他的身后,恶龙这才发现自己的尾巴早就钻出了斗篷。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在预想之外的平静中结束。恶龙与人类少女作了秘密约定。帕丽卡为他搜寻有关龙的典籍,他则以珍宝作为回报。
——他当然知道这些书不值这么多钱,但书上写了:【把最珍贵的东西送给最好的朋友】。
人鱼可以献上歌喉,精灵能赐予祝福。恶龙先生既不会唱歌也不会魔法,唯有满山的财宝是他可以拿得出手的礼物。
但后来,恶龙觉得自己没法继续和帕丽卡做朋友了。他读过许许多多的故事,美丽的少女或公主最终只会与守护她们的勇者在一起,所有关于恶龙的结局都是悲惨又凄凉。
说实话,无论是哪种结局他都不愿意见到,可如果故事走向必须如此才能让帕丽卡幸福的话,恶龙先生还是愿意牺牲一下自己的。
他回到密林山谷躲在自己的巢穴里。刚开始单方面绝交时恶龙也偷偷跑去看望过帕丽卡,险些被她抓住。
再后来他干脆封闭了巢穴出口,每天擦着眼泪一边想念帕丽卡一边等着有人上门剁掉他的脑袋,只可惜帕丽卡选择的这个勇者实在是太过弱小,根本连他的龙指甲都砍不下。
所以,这勇者怎么还没来?
今天的风明明传来了勇者抵达镇子的消息,恶龙做好了随时开战的准备,然而下一阵风又告诉他勇者行进的路线拐了个弯绕开了这座山谷。
他在巢穴里来回踱步。不知道能有什么事能让勇者放弃讨伐恶龙?书籍里那些冒险故事情节一股脑儿钻了出来,他越想越不妙。
是有新的坏蛋出场了吗?城镇要被毁灭了吗?大灾难来临了吗?
勇者就这么走了帕丽卡怎么办?
不行不行,我得去看看。
3.
道具店的老板娘很烦恼。
她有个秘密朋友名叫莱蒙。莱蒙并非人类,而是一头龙。
第一次见面时她才刚刚接手这家店没多久。此前在父母的庇护下生活太过舒适,她甚至连家里到底贩卖些什么都还没搞清楚就被迫开始独自经营。仔细想想,莱蒙算得上是她当上老板娘后第一个客人。
都说龙是很贪财的生物,可莱蒙却完全没有价值概念。
莱蒙说要买有关龙的书,这是道具店又不是书店,哪里来的书?于是她翻箱倒柜找到了小时候看的童话。
这几本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册子可以说是一文不值,莱蒙却拿出一袋宝石与她交换,见老板娘不收还以为是报酬不足,又犹犹豫豫开口请求赊账:
“这些如果不够的话……下次我会带来更多宝石的。”
莱蒙明明顶着一双荧绿荧绿的恶龙眼,露出的眼神却无辜又可怜,莫名让人联想到铁匠家那只看门小狗。
她被自己的想象力逗得哈哈大笑,吓得可怜的恶龙先生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缩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
莱蒙实在是太有趣了,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人。哦不,龙。
比如说莱蒙相当热爱阅读,有谁见过爱读书的龙吗?而且他尤为青睐那些儿童睡前读物。每一次到访莱蒙都会留在店里呆一会,靠坐在墙角津津有味读一本镇上小女孩间最流行的童话期刊。
灯台上点了数支蜡烛,照得屋内一片亮堂,她趴在柜台上盯着莱蒙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
“你、你干嘛一直看着我。”莱蒙被她看得相当不自在。
“传说中的恶龙藏在我家读儿童故事书,这场面能不多看一会吗?”见莱蒙被说得面红耳赤不知所措的模样,她几乎快克制不住揉他脑袋的冲动,“这样就害羞了?你也太可爱了吧。”
莱蒙脸更红了。
龙是一种相当聪明的智慧生物,莱蒙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各种人类社会规则,却始终学不会如何隐藏自己的内心。
他模仿着故事里的描述,找来各种花瓣、羽毛及丝绸,笨拙地将各式各样的宝物包裹好,再拜托密林的小鸟将礼物放在她的窗台上。
【给我最好的朋友】
“请告诉莱蒙,只有公主才会让小鸟替自己送东西。”她从百灵那接过礼物,这一回莱蒙找来了一片完美的世界树之叶,在上面摘抄了书籍里的词句。
【他感到非常难为情。他把头藏到翅膀里面去,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感到太幸福了,但他一点也不骄傲,因为一颗好的心是永远不会骄傲的。】*
所以说他真的很有趣,但是也很糟糕。
某日这头龙突然就这么展翅飞走了。老板娘心情很糟糕,世界上还会有比他更有趣的生物吗?
密林山谷的迷雾与枝桠会将普通人困住,她找不到通往恶龙巢穴的道路。
她只能写信向勇者求助,既然他们能精准地找到别人家藏着的宝箱,自然也有特殊的办法追踪到藏匿起来的恶龙。
请带上这些东西,帮我找到那头欺诈少女芳心的恶龙。
4.
勇者找到了解决烦恼的办法,他悄悄把包裹放在老板娘帕丽卡家门口,并留下了字条。
【对不起,我还需要修行。】
勇者做了个完美的升级计划,他可以绕开恶龙巢穴,先从那些低阶的史莱姆开始锻炼自己的能力。
但显然莱蒙把这句话想到了另一个方向。
莱蒙趁着夜色好不容易混入了镇子里,原本只是想要悄悄看一眼,确认帕丽卡平安无事就回去,结果踩到不明物体摔了个四脚朝天。
那张字条飘飘忽忽落在他的脸上,爱读书的恶龙先生几乎瞬间就脑补了无数曾经在书里看过的、男子抛弃情人的桥段。
小帕丽卡一定很伤心。
正当莱蒙盯着门环犹豫着要不要去安慰安慰帕丽卡时,有人先他一步拉开房门。对方顺势拽了他一把,莱蒙踉跄一步跌进屋内。
莱蒙明明比帕丽卡高出许多,却莫名被她的气势震慑住。他被帕丽卡摁在门板上,她的高跟鞋踩住了自己的尾巴。
莱蒙低头看去,帕丽卡也正望着他,一副凶神恶煞随时会将他吃掉的模样;下一秒她的表情又变得柔软了,眼眶里落下大颗大颗的液体宝石。
帕丽卡在哭。莱蒙慌乱起来,想伸手替她擦泪,但帕丽卡紧紧扯住了袖子不准他动,生怕莱蒙再一次飞走。
帕丽卡质问这个可恶的龙为什么一声不吭就飞走;莱蒙这个老实的龙无法对她撒谎,支支吾吾地把读到的故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勇者跑了,他也不知道故事该如何继续。以前莱蒙认为自己是个从不做坏事的好龙,但现在他又有些心虚,觉得自己是个世界上最可恶的恶龙。
“确实是恶龙,你比书里的龙还可恶。”帕丽卡脸色比刚刚好了许多。她觉得高估了这条龙智商的自己也是个傻子。“书里的那些龙都没有征询女主角的意愿就直接带走了她们,太可恶了。”
“而你既不问问我,也不带我走。”
大约是刚刚哭过的原因,她的眼睛亮晶晶闪着光。莱蒙大脑在轰鸣,这才意识到故事的主角不是勇者也不是其他的某个人,而是他。
“那你……那你愿意吗?”莱蒙拉住她的手,恶龙守财的本性第一次在他身上展露,“现在就跟我走。”
帕丽卡笑嘻嘻踮起脚和他来了一个贴面礼,她的答案显而易见。
“先等一下。我才不要像你一样突然失踪。”她转身从抽屉里取出纸笔。
“你要写什么?”
“我要给这个故事写一个结尾。”
5.
恶龙掳走了镇子里最美丽的姑娘,将她变成了自己的新娘。
END.
*恶龙摘抄的词句来自《丑小鸭》
作者:雪咲
01.
下课铃声响过完整一遍,教室里的人已经走了五六成。连叶收拾起背包,从最后一排的座位上站起来,拿上放在桌下的网球拍,才不紧不慢地走出教室。
这是他今天的最后一节课,虽然才下午两点,但是对他来说已经放学了。
连叶是本市人,家离学校也不远,平时有课要上就骑车来上课,几乎很少住在学校。在学校到家的路上,有一个小小的街头网球场,不大,就两片场地加一面墙,足够他做些个人对墙练习来活动身体——学校里的球场通常不是在上课就是人挤人,他拒绝那样的体验。
说起来他其实并没有多热爱网球,只是从前打得多了,也就成了习惯,作为日常健身的运动倒也不坏。
锻炼30分钟,顺路去家附近的超市买一些食材,回家。
除了上课的时间不太固定,他觉得自己的生活还挺规律。
下午五点,连叶开始着手准备两人份的晚餐。一份是自己的,一份给住在对门的青梅竹马。
他的青梅竹马是一个和他同年的女孩子。前些年父母意外去世,她拒绝了亲戚的收养,开始独自生活,直到现在。
连叶的父母从前和他住在一起,是一对很热情的夫妇,虽然连叶常常会觉得他们在儿子面前撒狗粮有些过了头。
这里的公寓楼每个楼层只有两家住户,住的是对门。女孩独自生活以后,他们每天做晚饭的时候就会多煮一些,喊那女孩过来一起吃。
盛情难却,女孩的晚饭就变成和他家一起。但她每个月都会拿一些钱过来,作为餐费。照顾到她的心情,连叶的父母象征性地收下那些钱,再买了生活必需品送还给她。她试图推却了几次,最终还是接受了连叶父母的好意。
连叶长到18岁的时候,他那对有点小家产的任性父母就把这套房子送给他做成年礼物,移居别处过二人世界去了。
给对门的青梅竹马做晚饭的工作自然而然地落到连叶头上。
这对他而言倒也不算件坏事。“这样还能顺便确保你至少能好好地吃晚饭。”连叶的父母搬走前这样对他说。
但就算他们不说连叶也会这么做就是了。
只不过进餐的方式从女孩到他们家来吃变成了连叶做完饭送一份过去,然后两个人各自在屋里吃——毕竟成年之后孤男寡女每天一起聚在家里吃晚饭总是有些奇怪。
六点。做好晚饭,用餐盒装好,连叶敲响对面的房门。
“辛夷,在吗?”
屋内传来轻微的响动,不久门就从里面打开。女孩探出头来。
“谢谢,又麻烦你了。”她微笑着道谢,笑容却似乎有些勉强。
“这话你一年得说上365遍。”连叶选择性无视了她笑容里多余的成分。
“其实你可以不用……”
“打住,打住……我觉得我也得说了几百遍了,我做一人份的饭还是两人份的根本没差别,何况你还有好好给我食材的钱。”
“那……好吧,谢谢你。”
“不用谢……好吧,这话我一年也得说365遍。”
连叶的视线穿过女孩的肩,瞄了一眼屋子里那扇紧闭的房门,又在她察觉之前转回来,说着无关痛痒的话,各自回房进餐。
这相处的气氛实在生疏得有些诡异,甚至透着些尴尬。
02.
他们曾经应该是很熟络的。
连叶父母刚搬走的那会儿,她还是从前的那副模样。会在他做饭的时候来敲他的门,看他盯着菜谱现学现卖忙乱的样子,在旁边笑出声,然后又卷起袖子来帮他。可惜她实在没什么厨艺天赋,来帮忙也只能把一切弄得更糟,然后两个人手忙脚乱笑成一团,最后她被连叶严禁“擅自帮忙”。
沈辛夷。是个很开朗爱笑的女孩子,曾经是。
名字读作心怡的女孩很多,写作辛夷的却很少。
他们从出生起就是对门的邻居,自小便是青梅竹马。他们曾经对面坐在一张矮桌上,歪歪扭扭地练习写自己的名字。她从小开始打网球,比过很多比赛,得过很多少年组的奖。连叶从被迫当她的陪练工具人到逐渐熟练,开始固定和她对练。
连叶从不参加比赛。他并没有多热爱网球,只是习惯了陪着沈辛夷练球,逐渐也把网球当做是一种不错的运动手段。他也不想因为自己有比赛而错过看沈辛夷的比赛。他最喜欢看她赢下比赛时,迎着阳光,挂满汗水的脸上那比阳光更灿烂的笑容。
她向来乐观又倔强,迎着艰难从不低头。不论是从前练球受伤,还是如今独自生活。父母因意外而去世,她大哭过后也继续坚强地向前。
她依然挥汗如雨地练习,然后比赛、得奖,迎着阳光笑得灿烂。然后带着奖杯去扫墓,向天国的父母报告她的成绩。
但这一切突然就变了。
连叶甚至都不知道变化是如何发生的。
突然有一天,他去给对门送饭,她轻轻地开门,脸上带着疏离的礼貌微笑,对他说“谢谢你,又麻烦你了。”
她不再邀他去房里坐坐,不再敲他的门,也不再找他对练。
她变得很少出门。不再打网球,也不再参加比赛。
甚至开始试图婉拒他送过去的晚餐。
一切变化都发生得非常突然。
曾经的灿烂笑容就那样消失了。留下一个文文静静,安静微笑却又与人疏离的女孩子。
青梅竹马突然就变成个陌生女孩,这感觉属实糟糕。但连叶却也找不到问题所在。
但变化是确实存在的。这一点连叶非常肯定。
虽说自从沈辛夷独居之后,他就甚少进到她一个女孩子的家里,但换季大扫除的时候,连叶总是会过去帮忙她做些体力活。
大约是一年前,在连叶察觉到沈辛夷的态度发生改变后不久的那一次大扫除。
他进到沈辛夷家里,却发现沈辛夷已经不住在她原先的卧室里,而是搬进了她家从前留作客房用的房间。她父母生前居住的房间,她依旧保持原样打扫得干干净净,却把她自己的房间锁上了。
“那间房间……就不用扫了,谢谢你。”
她带着连叶陌生的、疏离的微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客气的感谢。
03.
一切似乎从她换了个房间住开始改变。
连叶以为她只是突然一下想不开,却没想到,过了一个秋天,又过了一个冬天,事情非但没什么改善,反倒有越来越恶化的趋势。
“嘿,哥们儿,你最近是不是不太对劲?”
也许是花了太多时间思考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和连叶在街头球场偶尔打一局的几个姑且称得上是球友的几个哥们都发现了他的走神。
“不……不对劲的人不是我啊。”
“说出你的故事。”
连叶无奈地摇摇头——看来男人们也有如此八卦的时候。
但他们即使听了,也给不出什么有用的建议。
“你想追那个青梅竹马吧?”
这就是他们最后得出的结论了。
“我不否认,但老实说我之前并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想没想过不重要,你这家伙一看就是竹马派的。”
连叶:???
这是能随随便便看出来的事吗!
他在内心吐槽着的时候,周围几位起哄人士也并没有停下。
“既然这样的话,不如直接去告白吧!”
“但是万一被发好人卡了,这小子不是没戏唱了嘛。”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现在这样和被发卡也没什么区别了啊。”
“说得对啊!哥们儿你果然还是去告白吧!”
不要这么随随便便就替别人做决定啊喂!
“我还是比较想想弄清楚她到底怎么了。”
连叶很努力地,想要委婉地回避告白的问题,但显然周围这群“热心市民”并不太领情。
“比起你一个人乱猜,直接去问她不是更好吗?——顺便告白。”
“对没错,顺便告白!”
…………
于是问题没能解决,烦恼的干扰项反倒多了一个。
04.
春日里的天气总有些多变。时雨时晴,有时舒适,有时又很黏腻。
刚开满枝头的樱花也会因为忽来的一场雨落了个干净。
连叶看到站在樱花雨中的沈辛夷时,确认了三遍自己有没有看错人。
在他的印象里,沈辛夷最不喜欢看到樱花落下的模样。她总摇着头说“这么美的花,才开短短几天就这样落了,真是太可惜了。”
“你怎么会在这儿?”
行动快思想一步,连叶一边还在想着上去打招呼合不合适,一边已经条件反射般地说出了口。
沈辛夷回过头来看他,隔着花瓣雨,她微笑着的面容更显陌生。
“在赏落樱。很美。”
连叶皱起了眉头。
或许热心市民们说得对,他应该直接问她,顺便告白……啊不,告白还是暂时不必了。
“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沈辛夷吗?”
虽然这样的问句很奇怪,但连叶一时之间似乎也想不到更好的问法。
“我是沈辛夷,但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连叶从秋天思考到冬天,又从冬天思考到春天,也没有想到会收获这么一个核弹级的回答。
沈辛夷的脸上还挂着微笑,这笑却显得有几分哀伤。
“你认识的沈辛夷,在她的房间里睡着呢。”
“你说什么?!”
连叶从未感觉自己的心跳能那么快、那么剧烈。不安、恐慌、焦虑、迷茫一起涌上来的感觉太糟糕了。他努力告诉自己冷静下来,这可不是什么灵异故事。
“你到底是谁?”
“沈辛夷。”
“那睡着的那个呢。”
“是你认识的那个沈辛夷。”
连叶感觉自己脑子都要烧起来了,这是什么玄学一样的对话。
“沈辛夷一直在努力地笑,笑得很累了,所以她睡着了,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我只是在代替她笑而已。”
风雨渐渐止了,她环视着周围满是落樱的地面。
“你看,这落下的樱花是不是很美?”
“不用再给我做饭了,也不用再给我多余的关心,那不该是我的。”
“你真的很好,连叶。话就说到这儿吧,我该回去了。”
连叶被她一番话说得呆住。云开雾散?还说不上。他似乎抓住了些什么,就差一步就能到达的终点。
喉咙深处莫名冒出了几丝灼烧感,忽然间干渴得像是话都说不出来,张口都需要很大的力气。他看着沈辛夷转身要走,却毫不犹豫地伸手拉住了她。
“你……”
他看着沈辛夷因为被他拉住而回过头,脸上似乎混杂了些惊慌。
“你可以……哭出来……没有关系。”
连叶努力地拼凑出脑中浮现的话。他觉得自己嗓音哑得不太正常,声音像是从哪里挤出来的一样。但当他看到沈辛夷的反应,他想,他也许找到了解开一切的钥匙。
一直以来沉静的微笑表情终于出现了松动。像在笑,又像在哭。
“不要在我告白之前就给我发好人卡啊。”
连叶终于觉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看着沈辛夷的表情逐渐崩坏,像是琴弦断了一样,眼泪不停地落下来,他抬起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想哭的话就哭出来没有关系。压力大的时候,闹脾气也没有关系。”
“我喜欢你。不管是怎样的你。所以你可以不必勉强对我笑。想哭的时候就哭出来也可以。”
“啊……不过如果你不是那么喜欢我的话,再给我发一次好人卡我也不会介意的。”
“……”
“你放心,就算你给我发了卡,我也还是会给你做晚饭直到你嫁出去的。”
“笨……呜……蛋……”
“嗯?”
“笨蛋连叶!”
结果那天下午,连叶就只从暴风哭泣的沈辛夷口中听到了这一句话而已。
05.
隔天,周六。是个大晴天,适合大扫除的日子。
连叶久违地进到沈辛夷的家里,帮着她一起洒扫房间。
他正打算像以往几次一样直接从客厅开始打扫起的时候,沈辛夷喊住了他。
“连叶,等一下。”
“我的房间……很久没有打扫了。也许有很多灰尘,你能帮帮我吗?”
“还有,天气预报说明天也是晴天,我们……一起去打网球吧。”
窗外探进来的阳光照亮了沈辛夷的侧脸,连叶终于又看到了他最喜欢的笑颜。
“好啊。不过,我们有可能会被一群热心市民八卦到死就是了。”
- END -
作者:艾连
一个没有恋爱经验的作者写了篇关于恋爱的短篇小说,十分不安地找来一个恋爱过的好朋友。
“就是这样。你能帮我看看吗?”这是在作者的家里,作者给朋友倒上汽水,拿出笔记本来。
朋友说:“啊呀,可是我已经分手了呀?……你不会不知道吧?”
“怎么可能。”作者说,“正因为你是入而复出,不在此山中,也许能看得比较清楚。”
“那我恭敬不如从命咯?”朋友头一歪看着作者,伸出一只手来。
作者连忙翻开到小说开头的那一页递过去,一边偷看朋友的神色。一时间,室内仿佛能听得到碳酸饮料的气泡破裂的声音。
这么过了约有一刻钟,作者眼见笔记本翻到结尾,才轻轻咳了一声。
“后面还有吗?”朋友刷刷地翻过好几页空白的纸张。作者劈手夺过来:“没有了!……后面是另一篇还没有写完的。”
“不能看吗?”朋友露出好奇的神色。
“不能!”作者抱紧笔记本,“没写完的小说是腹中胎儿,强行拉出来相当于早产。”
朋友逗作者:“真的不能看吗?”
作者愤愤:“你还不如问我能不能现在去死。”
朋友咯咯地笑起来:“你听完我的评语之前,应该不会去死。”
“是啊,亲爱的朋友,所以您有什么高见呢?”
“我来说的话,不太像恋爱记录,反而像告白信。”
作者目瞪口呆:“什、什么?”拿着杯子的手也抖了一下,汽水晃了出来。
“那么大打击吗?”朋友“啧”了一声,抽出纸巾来递给作者,“我不过是觉得这两个人互动太少了点……有几个情节还挺喜欢的,比如女生用男生的热点跟其他人打游戏那个。但是吃了醋不应该去质问一下吗?”
“唔,我想象不出来他怎么去质问。”作者恢复了常态,苦恼地说,“他脸皮够厚吗?他一直觉得要给足对方空间,会因为这种事就去吵一架吗?”
“嗐,别扭怪,”朋友说,“跟你一样。难怪你写的这两个人,总让我觉得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这哪是恋爱?到别人家住一个晚上,理由还列了一二三四,我到你家都说来就来了。”
“……”
“还有这句,‘请允许我爱上你’,这也太卑微了吧?我看他也没有什么创伤,怎么这么怂呢?”
作者皱着眉头说:“因为……他所爱的人,实在是光辉耀眼,他在心灵深处,还是觉得自己不配和对方站在一起,这是他们关系的张力所在……”
“停!”朋友的手在空中半举不举好一会,终于猛地一挥,“你听我说,这不是恋爱。恋爱是战斗!有的人会胜利,有的人会失败,有的人被俘获,有的人俘获别人,这都是有的。唯独没有的,是什么也不做,只看到火光听到炮响,就掉头逃走的人!上过战场的人,不管怎样伤痕累累,我们都敬他一声英雄;可是谁把逃兵叫做英雄呢?”
“我不同意,”作者也争辩起来,“从来没有规定说人在生活中必须做英雄的。更何况我也不认为恋爱是战斗;为什么不能是治愈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他太瞻前顾后……算了,你也还没写完,我不和你争。”朋友举手投降,“你不是找我来打switch的吗?”
……
朋友离开后,作者翻开了笔记本后面的部分。
“我一定害了热病,因为我居然在肖想你……你!我梦到教室,大概是假期所以空无一人,连监控也没有开。你就昏迷着,浑身光裸,被我绑在椅子上。我们接吻,做爱,你一直没有醒来。可是我醒来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梦呢?多少年了,从我们第一面起,我一直只是欣赏你,又感激你欣赏我。你多么光芒四射,几乎咄咄逼人,我能够在任何一个方向上支配你吗?征服你吗?驾驭你吗?如果回答是‘不’,那么又为什么会这样想?我亲爱的朋友……你能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大概也不会知道。我们如此亲密,任何在其他地方逾矩的、失态的、有所预示的举动,都会被日常所掩埋。我并不会向你无所保留,但过去没有什么不能向你袒露的,唯独这一件我不想向你袒露。
“暂且让我独自煎熬吧。也许哪一天我会无法自控,和你说些胡话,你会当真吗?
“……
“我疯了,今天听到你叫我的名字,竟然觉得温柔。
“今天上午叫了八次,下午十次。
“我现在一边祈祷期末季快点结束,一边希望它再拖长点,否则哪还有天天一起自习的可能呢。
“唉,果然疯了。
“……
“你又不回我的消息了……我再怎么怒气冲冲,可怜兮兮,你也看不见。我没有那么重要吧?还是你从来不担心我会在意?算了,没有区别,一样让人心碎。
“……
“气坏了……你不理解我,你根本不理解我!我几乎不敢看那些字,那是你吗?你可以这样曲解我吗?你甚至不想和我争论!我应该相信你是无意的吗?还是说这是你的报复呢?
“……
“午夜梦回的时候想起一件旧事,似乎是前年的一天,和你在自习室。你跟我借草稿纸,然后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我去打水,才看到你和那个人在讨论问题。我现在真想回到那之前,把那本草稿纸给撕了。谁曾会想到有今天呢?你既然在那几年里都放过了我,为什么如今又要让我夜不能寐?
“……
“告诉我吧,告诉我吧。我可以让你知道吗?我要怎么让你知道呢?我的绝望的心,我的失意难平,我的没有神明可以托付的灵魂?
“……”
作者翻看着这些文字,最后重重地叹气:
“唉!”
我们可怜的,没有任何恋爱经验的作者,想着那篇小说和那个朋友,忧郁地合上了笔记本。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