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半天其实还在summer……不打ta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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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女士端坐在大厅的中央,礼帽边缘坠下的黑纱勉强遮住她额前只折断了一半的尖角,又有谁能够凭借这样一副平平无奇的皮囊,看出洛斯塔·格罗夫纳是个天生且彻底的女巫?古旧的行李箱不痛不痒地压在她的膝上,黯淡的合页死死地铰住箱盖和盒身。提手的正下方有一个不起眼的锁孔,没有打开它的打算,也就没有去寻找钥匙的必要。她重新抬起头,看见多蒂将叮当作响的金属环收回怀中:“他说东西不多,很快就能收拾好。”“我了解了。这段时间感谢您的照顾。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到现在都想不出当初还能怎么办。”“也算不上是什么帮助吧。”
蓝花楹的主人没想到能够等来失踪人士的去而复返,当然也不会料到这一送就要送走两,不,三位顾客:“可惜芙洛丽亚走得实在太急了,我没能赶上和她当面道别。”“……毕竟突然有些要紧事,我见她最后一面时也很匆忙。”“将来你再见到她的话,替我转告一句吧。要是她将来还有住宿在外的打算,我这儿可以给她打个折扣。”“我会如实传达的。”“嗯,那,你和拜斯坦德接下来——”
名唤芙洛丽亚的小姑娘,有着格外天真浪漫的做派,真诚得招人喜爱,所以她没花多长时间就和多蒂混熟了。然而洛斯塔却并非如此。这位实质上相处了更久的好租客,待人的态度一贯是礼貌且克制的,从不给人添麻烦,但也同样不给旁人以接近自己的机会。因此话音尚未落地,多蒂就自觉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稍稍越过了亲疏的界限,迅速地止住了话头:“不,没什么。”“请别介意……虽然我也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答复就是了。他回来了。”
福克斯·拜斯坦德恐怕本就没有置办私人物品的必要,会遗留在临时落脚处的行李其实相当于没有。照旧穿着一身白色长外套的男人自走廊深处现身,手上甚至没有多拿一个纸袋。好似是习惯使然,他自然而然地抬手、稍稍压低了宽边的帽檐,于是几缕自肩头垂下的发梢,就这样奇迹般地显出一种沉稳的深色。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动作,但却让注意到了其中意义的人的呼吸倏地急促起来。沉默的呜咽困在下意识咬紧的唇齿间,一些未能成型的话语切实地扼住了她的脖颈,让她不可避免地生出窒息的错觉。洛斯塔的右眼不再需要借助单片镜来矫正视力了。它恢复了原有的模样,而现在,当它对上对方满怀爱意地投来的视线,那枚虹膜的颜色好像更红了些,仿佛下一秒就会涌出由鲜血构成的泪水一般。
但它毕竟没有,它仅仅是干涸的,并且认知到一些孩童长大成人时普遍会感受的阵痛。如此想来,她一直在等待,她一度做不了除此之外的任何事,而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由谁来看都会觉得无足轻重。她不过只是等了实在太久、太久了,久到记忆都横陈进棺椁,秘密积攒成了禁忌,于是再轻的碰触都能叫人疼痒难耐。前来迎接她的人,在过分漫长的缺席之后,终于来到她的面前,向她伸出属于男性的、宽大而厚实的掌心。她心爱的人露出温和的笑容,给出一个她绝对无法拒绝的邀请:“来,洛斯塔,我们回家吧。”
启程离开至福的乐土,就这样寻到塔尔塔洛斯,花费九天九夜的路途中,可不会找到比这位还要摄人心魂的卡隆。尽管在这之后,或许不得不在满溢仇恨的河流上漂流,可那又如何呢?至少她的舅舅是知道她该往哪里去才能回到家中的。啊,家,甜美的家,洛斯塔·格罗夫纳命中注定是一个归乡人,从不知何时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就在期盼着回到不知坐落何处的家中。她现在也只不过是,总算能够回家了而已。许下的愿望一个接一个,不论是已然遗忘到脑后的、还是依旧牢记在心的,如今全都实现了。那么,只要笑容仍是论证幸福的最简单的途径,她或许就应该笑一笑、甚至真的笑出声音也不会为过吧。
“我们就此道别了。”洛斯塔抬起右手拎好行李箱,把左手交付过去、借力站起身;她的目光却早早地转回旅馆女主人的身上:“请多保重,祝您有个美好的一天。”
转移阵地是件迟早要做的事。哪怕是在事发突然的前提下,寄人篱下也只能作为下策考虑,虽说如此,这也并非眼下最为迫切的事项。可家精还是第一时间就为她找到一处过分美好的居所,几乎和她梦中构想过的一模一样:一座独栋的别墅,有着占地可观的花园,出行方便的同时还足够幽静,仔细打量那些林立在院墙边上的精美廊柱,竟然还是标准的科林斯式!一份小心翼翼的珍爱就这样从众多的细节里透露出来。这份爱是屋子原本的主人给别的什么人的,是芙洛丽亚给她的。唯独、绝对,一定不能被当做是福克斯·拜斯坦德给洛斯塔·格罗夫纳的。
洛斯塔偶尔会想,初生的婴儿同幼兽毫无分别,皆为血肉骨的团块,并且他们一致赞同,活着的本质就是片刻也不停歇地哭嚎。既然如此,与生俱来的烙印就不会是罪恶。因为罪恶是知晓了之后才会切实背负起来的质量,时常伴有尖锐而深刻的刺痛,从左心穿到右心,给腔室拓出空虚的孔洞——但就是不教它流血。对,没有鲜血,没有眼泪。洛斯塔·格罗夫纳的罪恶甚至无需本人支付任何代价,她就是如此地被芙洛丽亚深爱着:百般呵护、万般珍视,不论牺牲什么都在所不惜,只要是为了她,一切付出都能甘之如饴。
“你想要种些葡萄吗?我们经过阿尔萨斯的时候,你站在那里看了很久,还记得吗?”
那个人靠在缎面的扶手椅里,语调里满是生疏的怀念,夏日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把轮廓照得柔和且模糊,仿佛这就要化开了、彻底失去原有的形状,就像是融入热牛奶的蜂蜜、巧克力,以及甜软的太妃糖:“你看,现在我们有一个挺大的院子,如果你想要,我这就去把架子搭起来,让藤蔓爬上去。等到果实熟成、从木条的缝隙间垂下,我们就可以吃掉一些,然后用剩余的做一些果酱。可惜再怎么种,要酿酒的话恐怕怎么着都很勉强,而且你……哦对,我真是糊涂了,你已经可以喝酒了。我不知道你喜欢酒吗?”
有一瞬间,她迫切地想要走过去,哪怕只是将那层遮不了多少光的薄纱窗帘拉上,但只一秒她就放弃了。盘桓在她心头的仓惶被更沉的苦楚所碾压,碎片一路滚落,化作衣袖下刺眼的红印。直到尖锐的疼痛如实地传导过来,她这才稍稍放松了十指:“福克斯·拜斯坦德暂时不要抛头露面为好。我们至今不知道那时候出现在巷子里的是什么人,但我们很清楚他们想要谁的命。”“一个人太危险了。”“拿着箱子的我是诱饵,守着箱子的你是陷阱——我们就是这么制定的计划。”“你知道我并没有同意。”“现在同意也还来得及。”
一段时间的沉默过后,对方叹了口气,颇为无奈地摆摆手,算是妥协了:“晚饭前回来。”“现在已经是下午五点,一个小时只够我往返下城区边缘,那和我不出门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到了夜晚我活动起来才方便。”“但是……”这张因为长久的忘却而总是留着几分陌生的脸上,唯独在这个时候突然浮现出一个她所熟悉的神情,“太晚的话,我会担心。”
于是那一点微末的、大约只占几个字母的憎恨(hatred),动摇了,在熄灭的边缘颤动起来。洛斯塔·格罗夫纳到底为什么不能去过普通的生活呢?她为什么不去回到那栋红砖的小楼?不去敲开艾利克教授的办公室?不去签下柯罗诺斯的合同?父母早已离世,此世间唯一的、能够带领她找回过去的领路人如今也不在了,她在近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吞咽下一种超额的损害,那她究竟是为什么不去将这箱子,这该死的箱子,一起失去呢?她真的需要这让她沉沦到更不知所谓的惊惧中去的箱子吗?她真的想要回到一栋空无一人的老房子中去,而不是留在她爱也爱她的人身边吗……芙洛丽亚,唉,可怜可爱的芙洛丽亚,她本不用失去她的容貌和名姓,不用去当一个她从来都不会成为的人……她曾经是那样珍爱那些小小的、随处可见的奇迹啊,可怜的芙洛丽亚!她根本不知道,她的牺牲其实是不值当的,与交换得来的事物是不对等的。天真的家精是不会知道的。
可洛斯塔知道。洛斯塔·格罗夫纳也没有办法装作不知道。就连失魂落魄地走在曼哈顿的十字路口时,她也会看到福克斯·拜斯坦德出现在她的面前。比她时常见到的要年轻许多,甚至可以说仍是少年,喊住她之后,他露出一个青涩的笑容,向她张开略显细瘦的双臂。是她在那个时候没能得到的一个拥抱。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她的表情是哀切的,迈出的步伐是迟缓的,异色的眼瞳——尤其是那抹足以用不详来形容的血色——不知为何,在夜色之中显眼得可怕。伫立路口的神秘少年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笑着,看着已经不再算是少女的女人一边向着自己走来,口中一边说着什么:“书本,历史,电影,甚至活人——我穷尽我所能利用到的一切事物,却始终无法解答,这并不合理,对吗?因为,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顺顺利利地得出了结论,不是吗?为什么呢?为什么——就连你也要用那张脸来见我吗?”
行李箱颇为尖利的边角结结实实地撞上少年的太阳穴,考虑到箱子本身没有多少重量,她的腕力也并不算过人,这因“敌人”过分的挑衅而导致的一时失控,并不会带来任何灾难性的后果。然而并没有碰到实物的感触。洛斯塔的反应倒是极快,她迅速弯曲膝盖,压低了身子,正正好好地错开呼啸而来的刀锋。看起来,就算她没有先一步发难,他依旧会尝试割下她的脑袋。来者不善的狭路相逢,实在是不需要、也没法有多余的开场白。在纽约曼哈顿平静生活了五年的洛斯塔·格罗夫纳,到底不是天赋异禀的刺客,不会无师自通杀人的技术,她连体态的调整都笨拙得很,电光火石间,她干脆大胆地向前了半步,试图冲撞对方的下颚,没成想居然就这样直接撞散了对方躯体的一部分。
这家伙不是人类。意识到这一点,洛斯塔竟然感到了一丝不合时宜的轻松。她又一次抬起手,用手提箱招架住第二次指向脖颈的攻击。这个箱子不愧是封存了女巫的秘密的物件,有着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来的坚固品质,只可惜拿着它的人是过于专业的门外汉,被非人的力道震得直接脱了手。眼见着第三次的斩击已经蓄势待发,大概是没有什么补救的机会了,洛斯塔转动那只赤红色的右眼,死死地盯住了少年怪物幻化而出的稚气面孔。
她心怀千言万语,不是对芙洛丽亚,而是想对福克斯·拜斯坦德说,所以她一直没有机会。除了此时此刻。洛斯塔·格罗夫纳表情安然、万分平静地开口道:“我恨你。”
箱子摔落在路沿上,可能是被石子砸开了陈旧的锁,里面装着的、比预计要来得多得多的东西,因着惯性飞散而出了大部分,几乎像是某种琐碎的呕吐物。越过这些漫天飞舞的大量纸张和信件,她伸手抓住一柄没有鞘的匕首,就这样顺势扎进了对方单薄的胸膛里。
“保护好这个箱子,不要把它交给任何人。只有你有资格拥有它。”
“然后,千万、千万,千万不要打开它。只有这件事,你绝对不能做。”
“因为我要是打开了的话,就会发现你连妈妈都弄丢了吗?”天生且彻底的女巫,将怪物尚未消散干净的半个头颅提到自己的眼前,十足畅快地笑了,“没用的东西。”
※每个月请假,每个月瞎写,这就是狗吧.jpg
※……写昏头了抓个虫,对不起又重新响应_(:з」∠)_
这是五月里的一天。
季节向夏天过渡,逐渐趋于晚春。公园的花坛与路边的花店为这座高楼肆虐、铁轨横行的城市增添一分奇异的春色。戴安娜·科尔曼走在街边,深蓝色宽檐帽和长裙在阳光下显得崭新又时髦。尽管还未习惯新衣,她走路时的姿态依然像一只静默水上的白天鹅。她缓缓走在街上,电车与汽车轰轰而过。忽然又停下,看了看手里的白色郁金香,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是路边一个花童忽然塞给她的。
小男孩看上去约莫十一二岁,抱着一大捧五颜六色的花来回吆喝。不时有行人会驻足,或是买上一枝,或是拿起一捧。她从他面前经过时其实并没有停下,反倒是他先注意到了她——脏兮兮的小脸上,那双棕色的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她。随即,小男孩赶忙用袖子胡乱擦了擦脸,露出鼻子旁星星似的小雀斑,腼腆地笑着,从怀中抽出一枝花递给了她:
“给您,美丽的姐姐。”
戴安娜抿了抿唇。她想拒绝。他这个动作既已引来了不少关注,大家都在好奇怎么这个花童会突然向空气递出去一枝花。
但小男孩只是看着她。
“我没有钱。”她说。
“这是送的,不收钱。”他没有收回。
“为什么要给我?”她便问。
他眨了眨眼,“因为今天是个好天气。”
阳光从花瓣上滴落。洁白的郁金香在她眼里盛开。她一边思考是不是所有小孩子都是如此不讲道理,一边却又失去了拒绝的理由,收下并道了一声谢。
于是,现在她孤身站在街边,有些茫然地拿着这朵花。
她想起自己眼下的栖身之处——帕特里克·埃德温的家。那栋宅子里挂着名画,放着雕像,也摆着花瓶。尽管他看起来不像喜花之人,但经常都会有佣人耐心浇水,若是花瓣出现了枯萎的迹象,也会及时更换。
他是不会需要这样一枝不起眼的花的。
叮铃铃,一阵自行车铃从她耳边倏地溜了过去。这串铃声让她想起夏洛特——自己身上这套新衣服还是她挑选的——戴安娜抬起头,站在眼前的却并不是黑发女性,而是一名身材更娇小、笑容也更轻快的女孩。
是她。
那个皱着眉头苦恼询问“恋爱”的小小少女。
芙洛丽亚。戴安娜还记得她的名字,就像自己手中这朵郁金香的花冠一样饱满而可爱。
女孩似乎也认出了戴安娜,惊奇地睁大眼,随即拿着扫把颠颠跑了过来。
“好久不见呀,戴安娜小姐!”
家精的时间是停滞的。即便隔上两三个月重逢,芙洛丽亚也能笑靥满面、不带隔阂地朝她打招呼。戴安娜点了点头。“您换了新衣服啊,对不起,我差点没认出来。”芙洛丽亚打量着她身上入时的套装,“好像橱窗里的模特。”眼睛里流露出一丝羡慕。
戴安娜不知她的意思,只好生硬地换了个话题。
“有人买下你了么?”
“是的!”
“对你好么?”
“那当然——洛斯塔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最好的、我亲爱的爱人啦!”
芙洛丽亚夸张地张开双臂,仿佛用语言还不够,非得加上动作才能准确表达。她兜满了春天的碧绿眼仁儿里熠熠闪着光。那盈盈的光与商店的人造灯不同,是自然而然的,常出现在街头巷尾成双成对的情侣眼中,却又绝不会出现在戴安娜自己的眼里。
戴安娜点了点头,什么都没有说。
见状,芙洛丽亚好奇地问道:“那您呢?还在徒然堂里吗?”
“……我被人买下了。”
她其实不是很愿意回想起当时的事。帕特里克之所以会买下她,并不是因为他一眼相中了戒指,或是有心上人,只是因为一场闹剧。这让她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但她并不想承认。
“我能问问是谁买了您吗?您这样漂亮的戒指,能买下您的人一定很有品位吧?”
戴安娜思考了片刻。
自从帕特里克买下她也有一个月了,可她仍然不了解他,当然,她也从未打算主动了解这个人。他经常出门,也时不时会有警察上门盘问,之前他带她去的那个命案似乎仍未有个了结,于是拖拖拉拉了一个月。他那间宽敞的书房里摆着成排的小说,也堆着尚未上映或开拍的电影剧本,还有留声机与许多唱片,不过隐藏在那张友善面容下的帕特里克·埃德温似乎总是兴趣缺缺。
好像对任何事都提不起什么兴致。
于是她回答:
“……只是个无聊的男人罢了。”
芙洛丽亚“哎呀”了一声,好像还想说什么,远处传来的呼唤却将她的话语打断。她转身去应了一声,又招了招手,这才回过身来,有些歉疚地说:
“不好意思,戴安娜小姐,我得去帮忙了。我现在就在这家咖啡店打工,下次有机会的话,请您一定要来呀,这里的甜品可好吃了!”
她目送女孩跑进不远处的咖啡店。春天的阳光为一切都披上一件柔和的外衣。有一瞬,她好像瞥见了“外衣”之下悄悄积蕴的阴影,静静缠绕在女孩身上,好似黄昏逝去,夜幕就要落下。
戴安娜·科尔曼收回了目光。
什么也没有说。
“你要去看电影么?”
几天后,帕特里克·埃德温这样问她。
她正在他的书房里挑选下一本要看的书。撇开那些爱情小说,只剩下针砭时弊类的,或是悬疑侦探类的。那么——她将手伸向那本《怪诞故事集》——就这本吧,指尖已经扣在了书脊上,听见他的询问也没有停顿,从书架上拿下书来,看了看作者,又轻轻拍了拍硬壳封面,这才问:
“电影?”
“今晚的。”
“我去了也只能站着看吧。”
“不会,我这儿有两张票。”
她回头瞥他一眼,“邀请我做什么?之前那些女伴呢?”
“她们有些聒噪,”男人把剧本随手放了回去,“你要是晚上有事的话就当我没问吧。”
倒也没什么事。家精能有什么事呢?她淡淡想着,又看了看手里的书,朝他扬了扬,说:“那我要借这本。”
“借吧,下次不用特地说,”他看也不看她拿了什么,“你答应了?”
她点点头。
他“哦”了一声。
这种不咸不淡的你来我往已经持续了一个月。戴安娜本身话并不多,与帕特里克也不熟,或许帕特里克也是这么想的,因此他们除了必要的交流之外不会有什么更深层次的聊天。但他偶尔会在空闲时间带她出去,看看歌剧与杂耍,有些好看,有些一般,她也给不出更高明或感性的感想,不过他也不怎么问。
包括这次看电影。
这是她第一次去电影院里看所谓的“电影”。黑白画面里的男女主角飞快地做出动作和表情,电影本身是安静的,只有配乐起起伏伏,可电影院里不是,时不时会响起男男女女的笑声,尖利的、低沉的,还会有窃窃私语,批判的、赞赏的,随剧情发展,后来隐约夹杂起了抽泣。这似乎是一部催人泪下的电影,于是她偏过头,想看看男人的反应,却见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屏幕,好像是在看电影,又好像是在看电影里的某个人。
他在看谁呢?
如他这般淡漠的人,也会有想目不转睛注视的人么?
戴安娜第一次对帕特里克·埃德温产生了兴趣。
“两人一生再未见面。”
结局的字幕缓缓浮现,她瞥见,那不大不小的白字映在她空无一物的眼里,顺着落进了心底。这是一个爱情故事:男女主角以一个戏剧般的方式相遇,经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最后女方先嫁了人,男方也未痴心再等,两人分别在纽约下雪的街头。
如此寻常的事情每天都在现实里上演,不知为何,在电影院里以第三者的身份旁观却更容易代入。
那低泣与叹息在她看来甚至有些做作。
男人并没有率先离场。他们所在的座位刚好位于电影院中央,等观众走得差不多了,才能起身向外走去。他一直看完了工作人员名单,她也跟着看,直到滚动的名单里出现了他的名字,她吃了一惊。随后,清洁工提着扫帚进来了,见里面还有人,便不耐烦地等候在旁。男人起身向外走去,她落了一步,也走了出去。
出去便是灯红酒绿的纽约街头。
与电影里唯美的镜头不同,真实的纽约从不会等待任何人告别。先前还一窝蜂涌出去的观众早已散得七七八八,帕特里克不急不缓地走在街边,让她靠里侧走,两人并肩。
一时无言。
喧闹将沉默挤得落荒而逃,霓彩流光,车水马龙。她不得不提高声音才能确保他听得见自己。
“你投资了那部电影?”
“是啊。”
“为什么?”
“赚钱。”
“能赚钱么?”
“只要是爱情电影,差不多都能赚上一笔。”
他的侧脸在来往的车灯下明明暗暗。任谁都听得出他回答的嘲讽,但她想知道的是,既然不相信爱情,为何偏偏要凝视电影里的那个人呢。
人的言行总是充满了矛盾。
戴安娜终究没有问出口。
“所以呢?那部电影叫什么?”
坐在对面的黑发女人饶有兴致地问道。
她总是湿漉漉的指尖来回摩挲着桌面,水珠在桌面上凝结得像一滴剔透的露。戴安娜看了看四周,她们正坐在一个偏僻角落,这里恰好有一张空桌。避开了高峰期的咖啡店里,客人进进出出,怎么也填不满空位。是女人拉她来这儿坐下的。
“记不得了,”戴安娜老实回答,“爱情电影的标题都差不多。”
况且她根本没怎么看进去。能总结出剧情是一回事,沉浸在剧情里又是另一回事。她从未真正沉浸在那场电影里,一切都太假,爱情哪能是那么美好且温吞的东西呢?它理应是触及皮肤与血肉的,热烈而又残忍,一厢情愿、不死不休。
这才是她知道的爱情。
这才是人类教给她的爱情。
黑发女人——夏洛特笑了笑。她就连笑容也沾着湿气,乌黑的长发妖娆地贴着两鬓,像小说插画里的海藻。她与夏洛特也是在徒然堂相识的,所有缘分均始于那家默默无名的古董店。至于如何相识的,戴安娜仔细回忆了一下,似乎是夏洛特之前邀她一起去看歌剧,一来二去也就渐渐熟络起来。
夏洛特并不在意她的冷淡。愿意与她打交道的人都不在意她的冷淡。
或许是所有人都默认她是一颗钻戒,钻石本身有多冷硬,诞生出的家精就有多冷漠。戴安娜觉得不少人都是这么想的,她也从不辩解。辩解什么呢?本来也是事实。
夏洛特比她更喜欢外出,因此每次总是她来分享大千世界。戴安娜一边听她讲话,一边将目光投向咖啡店的窗外。车来人往的马路边忽然跑过去了一个小男孩,怀里抱着一捧明黄色的花,好似一颗明丽的流星,从街这边眨眼间划过去,消失在了尽头。
她想起前两天送她郁金香的小男孩,又想起那一晚帕特里克·埃德温的侧脸。
他们其实经常这样一起走路,无论是去看歌剧的途中,还是回家的路上。他不一定每次都会坐车,尽管这身西装很有可能被路边的污水和尾气弄脏。也总有不知情的外人盯着他看,有些是好奇他西装革履的打扮,有些则醉在他不苟言笑的眼眸。但他不会在乎,更不在乎与她之间断断续续的对话是否会引起那些人的疑惑和反感。
——那朵花或许应该送给他。
戴安娜·科尔曼忽然有些后悔。
晚春初夏之交,纽约像一头沉默前行的巨兽,一呼一吸都震耳欲聋。它向前走,带着城市里的人们也向前走。没有人知道终点在哪儿,所有人都顺从于季节更迭。
阳光远远地照进,像游鱼的尾巴摆荡出的涟漪,波纹摇曳而来。于阳光之下透明无物的两个家精,没有点餐、没有笑闹,只是静静地享受人满为患之前的短暂休憩,谈论一些也许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比如爱情。
在这个寻常的下午。
结束啦!
fw告一段落就过来把br的尾巴给补上。
虽说已经是和阿一关系不太大的一章了。
谢谢br期间一直看着阿一故事的大家,发生了很多事,好歹都告一段落了。
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啦。
↓
【第?日】
爱、罪疚与修复
只在很偶然的时候,牛果果会思考,四十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的?这一回她开始思考是由于窗外忽然降下的夜雨。春季的南方,湿冷已经成为城市的本性,渗透性极强的水汽把屋子里里外外都侵犯了一遍。玻璃柜门上挂了几道潮痕,底部垂着颗豆粒大的水珠——去特教学校的时候,牛果果见过他们的康复方式,让不受控制的手们联系捡豆子,先是黄豆和黑豆、而后换成红豆,最后是绿豆——练习豆越变越小,结着的水珠倒吸饱了,妊娠般越变越大。
奇怪,为什么生育膨大这类事情放在自然界,就显得生机勃勃真理澎湃,换到了城市里穿着衣服的人身上,就变得不堪下流了?牛果果摸摸她的屁股——四十岁女人,一个膨大的臀部,不饱满、不上翘、不柔软可谈,只是一整块完整、不受意识控制的肉。她的文凭证明上,生育这栏是0分,没能给社会留下新的生产力,走在街上,只留下一道不太靓丽的风景线。她借着这个零分想向世界证明,一个女人变得膨大不总因为生育。构成她的大屁股的是薯片、可乐、软沙发和不良基因,是她的历史遗留问题——从父辈那里继承来的。
但不幸,牛果果发现当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拥有了一个膨大的身躯,她就手握一个同等比例膨大的奖杯,社会习惯会为她证明,她对人类生殖繁衍作出了伟大贡献。
四十岁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牛果果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她猜测可能很多走在她窗户底下的行人能说出答案,乐观估计中规中矩和天马行空各占一半,统计起来也没法得出一个有显著结果差的答案。
她在冷得要命的窗口,看着从天上像线一样画下来的雨,听它在叶片上敲出打击乐,在心里把这个问题做了类比,问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就像问全世界的人类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所有人都会回答,人应该是多样的(我这样的),他们的存在和回答证明了这个问题的愚蠢。但如果问一个已过四十的女人——比如此刻站在窗前的牛果果——四十岁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她会忽然没法回答。她不是没有说出如我这般的勇气,而是四十年的生活经验让她产生了巨大的怀疑感,世界对于这样愚蠢的问题是不是真的没有准备标准答案?是不是真的不存在更高维的意识为我们的一举一动打分评判?
牛果果也被一些同样愚蠢的问题困扰。比如出门时邻家阿婆叫住她,问,几多时结婚生子。比如读者写信给她,问,爱情的定义。比如每天下午五点半钟站在灶炉边,看着被铁线球刷得干干净净的锅碗,问,今晚吃什么。牛果果给这些问题打分,愚蠢的数值旗鼓相当。她给自己煮了科学面,配的是昨天剩下的卤味,在桌子前一边挑面条一边拿出信纸写回复。爱情的定义,她捏紧手指在纸上绘出如幼儿般圆鼓鼓的字样——几十年过去了,时间侵害了她的面庞、她的躯体、她的手指甲,却没让她的字有半点变化,她是一个提笔就能写出日本女高中生字体的四十岁欧巴桑。她把这个问题写在信纸正中,另一只手的筷子停了,她催动左手挑起一根面条,对准嘴巴送了进去。她本不是左撇子,初中时期为了应付考试和同座一齐练了大半年,才学会怎么用左手吃面条的同时用右手写作业。一般,越是讨厌的作业越会被分配到这个时间段解决,面对这个愚蠢又宽泛的问题让她不禁想起了过去的数学作业。叹气,她咽下面条,又提笔写。
爱是什么?
她脑中忽然出现一个女孩的声音,青涩中夹着落寞,那个回忆中的声音喃喃道:「爱是什么?」
「爱是……我还没有学会的东西。」女孩说。
爱是我还没有学会的东西。
她跟着思绪写下这行字,这才发觉文不对题。不过,她不打算这么快就修改这句话。她打量着还带着未干墨水的幼儿字,想从等待墨水干掉的这段时间里偷出一半用于发呆,另一半则打算全部浪费掉,堂堂正正地偷懒。然后她就在这刻想起来了,一周前的电视采访,她言之凿凿地对着镜头说——爱是媚俗。
爱是媚俗。成双成对的人都不能幸免于难。人的爱媚俗,跨越不了柏拉图,精神的快慰只关乎米粒大小的结构是否快马加鞭的工作,甚于的部分,从头到脚全身,只是一块不会思考的肉。牛果果不知从哪里看到柏拉图是位素食主义者,她于是续写道,肉是无法理解一位素食主义者的理念的。
爱是媚俗。牛果果想,全人类都做的一件事,就是不停地爱、爱、爱!什么才构成爱?冲动体验和生理变化构成爱的反馈,再下一步才把这种错觉输送到大脑。爱是突发疾病,一开始只有一个人身患此症,而后,因为他耽于快乐的模样,更多的人加入了,世俗风由此吹起,所有人都在逐爱的道路上狂奔。可笑。又可叹。
这样写就完美了吗?她反问自己,一个四十岁的中国女人,想必和异国十八岁的男子高中生对爱情的期待不同,她此刻写下的话语会否伤害到他?若他正酝酿一场告白……不,牛果果否认了这个想法,他若想做什么,便不必写信来支支吾吾地询问她。因而她也只写自己的想法,不堪在意会造成的后果。她写道:
如果人人都歌唱崇尚爱情,那么世界定要一团糟。把一切初始都归结于爱,是无能者逃避现实的手段。因为爱所以畏畏缩缩,因为爱所以患得患失,因为爱所以痴狂疯癫,因为爱所以废寝忘食,因为爱所以了却闲情,因为爱所以一切过错都可以被推上光冕堂皇的情感王座,因世人都将爱视作最珍贵的宝物。
你询问我,所以我回答。我不理会这会带给你什么结果,我回答。爱不是最高贵的东西,不是许愿就会实现的流星,不是明烛点亮就能祈福的圣堂。充其量,它只是有溃烂表皮的陨石,是只余废蜡断芯的烛头,你不能从中汲取力量。你才是被点燃的蜡烛,你才是要坠落的石块。这绝对是世间仅一门的亏本买卖。
你可能又要问,那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这条路上前仆后继?为什么你的父亲和母亲会结合、会生育你、会抚养你?或许你也从达尔文那里,从动物进化和人类繁衍那里求得答案,可我要说的是,并非如此。爱是媚俗,而人构成了俗世,继而生,就无处可逃地堕入俗途。逃离的人总是少的,清苦的,无人解的。
海子写,她们从我的墓上走过,讨论着蝴蝶的外衣,我再少一点勇敢,就会和她们走在一起。你知道,正是因为你的父母少了这点勇敢,你现在才和百亿人走在一起了。该感谢还是该忿恨,我把选择权交还于你。
这样的事,写信来问一个四十三岁的女人是不妥当的。孩子,你想从我这儿听到什么回答呢?我解答不了,我苦渡不成,我苦渡不成所以我才坐在这里回你这封信。凡想解答这个问题的人,从一开始就已经失掉勇气了。
牛果果停下了笔,把信纸推到桌的另一头。如今那里空荡荡,整个家都归她一人使用,不必与人分享。她换过另一只手,用筷子夹起一颗鸭胗,嚼碎了,吞下去。卤汁浸得刚好,微微发甜,也让她忘了远方还有另一种泡卤的味道。
答完了信她想起最开始的郁结,此刻窗外,雨幕仍旧绵密,逼得人在春夜也渗出一丝薄汗。她想到自己,四十三岁,仍不愿承认中年女人的形态。她还爱学猫般,做些异于人的举止,等待着幻梦中的人抚摸她的脑袋,蹭过她一根一根发丝,说褒奖的话。也会有人替她倒咖啡,替她烤热面包片,和她手挽手走过掉秋叶的大街。
她第一次夜里惊恐爆发,对着白墙叫,惊觉自己的声音像哑掉的老猫。她压了响声,不想叫邻居家多嘴阿婆听了去,于是整夜整夜地睁眼睡不着、发抖、寒战,没有人知道。第二天睡醒,窗外又是雨。
烦闷的日子。
四十三岁,失掉了爱的日子,她觉得没甚么好过。那封信已经封好了,放在玄关口,迟迟没拿出门投递。甚至她出门,还特地拐去邮局,寻一张面值足够跨海的邮票。自打知道了邮票的设计是可以以口涎黏着纸上的,她便常常用舌去封那信。娇秀的人写,以吻封笺,她没有kiss了,但还能用舌头糊上邮票,省下点浆糊钱——邮局总爱用浆糊,她小时候听闻,浆糊是可以吃的,每每去寄信,总对着那白色塑料盒中的糊状物吞咽口水。
什么都想用嘴尝尝。这是老师上课时提过的,口唇固着。是婴孩最早认识世界的方法。她想,放进嘴里常常也没什么,她吃过很多灰尘,细细品了之后发觉没有半点味道。也吃过一小片香皂,辣喉咙。而后她意识到,这些物件之所以没能登上饭桌,不因为它们不可食用,而因为它们——不、好、吃。
她去邮局的时候,就这样捏着买来的一排邮票看着回忆愣了好久。柜台小姐脾气好坏,不仅不让她买单张,还冲她嚷,要她快些掏钱。她把硬币都放在那人送她的红色小口袋里,唰得拉开,眼泪就掉下来了,赶忙丢下钱就躲到一边去。今天糟糕,她的餐巾纸全用来擦脚上溅上的脏水,没有预备擦眼泪用的。
她又有好久没写诗。编辑那头也没动静,体贴地让她自己钻玻璃瓶颈。大多数时候她觉得大家对她的诗不甚喜爱,她并非真实讨人喜欢的女孩,牛果果心知肚明。母亲在某夜吵架时忽而飞出一句:「你不过是装得很好罢了!」而后她又哭了一整晚,每每想起这句话,眼泪总就止不住流下来——全因她知道这过分的话说得完全对。她是只披着外皮做梦的空管,竹子外边看着翠绿,内里则是和她大脑一样的空白一片。
她原本完全不读诗,高中时期装模作样买了本,在没人的客厅举着书读,摸不出半点头绪。没过五页,那书就被她搁下了。一直读到大学,某天又翻开诗集,忽然觉得都懂了,忍不住在书页前为那些字词鼓掌。读了两三年,她自己也开始写。也不知要写什么才好,大学宿舍的锅炉总坏在冬天,冷得不行还没半滴热水,洗澡成了用自己体温温暖洗澡水的苦差事。牛果果愤而写下第一首,烧锅炉的阿姨一定嫉妒我和她喜欢的小女孩住在一屋,这是情杀。
跑远了。可她想到这些事,又把自己的诗翻出来读了两遍,过了舌尖就没再出声,只自己高兴。于是泪止住了,只剩两道痕。她摸了摸脸,把邮票夹进小包,撑起伞又淌着脏水回家了。
到抵家中,电子邮箱一响,电视节目的邀请又发来了。她现在对镁光灯棚生出一股厌烦感,不想坐在饱和度过高的彩色板前说胡话。邮件打开,客气礼貌,是上一个节目的后续剧集,宋体字工整地告诉她,那比赛——BR?——结束了。
牛果果想,结束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她一周前说,这是不齿的活动,纯洁在其中无处可寻,只是加速青少年污浊化的杀人游戏。甚至还激发没有参加的人,把他们坦荡的丑心剖开来,叫呼着捧了,端到街上给人看。怎么,还要她再来个一周总结不成?她不愿意干。
电视台又给她挂电话。让她来台里看录像片段。牛果果讶异,怎么,我们已经变得和那头一样了吗?这些片段也可以摘录、可以赏阅、可以评说?台里的人下最后通牒,你必须来,若是不来,今后的宣传全都取消。她慢吞吞地走到房间里准备包包,往里塞了鼻通、眼药水和邦迪,她去哪儿都不落下这三件。又出到餐厅,用暖水瓶给自己冲了袋桂花乌龙,倒进保温杯里,一同塞进包袋。
出门了,外边还是雨天。台里说报销打车费,她于是上便利店叫车——懒得在雨天掏手机一阵捣鼓。因雨,车来得慢,她又在店里闲逛起来。看到包装鲜亮的甜食,伸手想拿,又想起早饭午饭都已经吃过,瞥了眼标价,悻悻放下了。
车来了,在店外按喇叭。于是收了伞,缩着脖子冲上后座,司机从前排镜中指了指她身边座的扶手,上边系着一沓红色塑料袋。她点点头,挪动她的大屁股——衬得这个空间有些仄闭了——往另一头去。这个时候她才生出一点儿要运动减肥的冲动,她的屁股给别人带来不便了,真抱歉。可她顺利地解下了塑料袋,把她的长柄伞的硬尾巴塞了进去,打上结。她想起过去坐爸爸的车,爸爸总备着个裁过的洗洁精桶,雨天时,就直接把伞丢进去,可方便。但爸爸也已经很久没联系、没见面了,这样的方便,已很久没享受到。
车驶在路上,牛果果总觉得今天有些不同,连日的雨也特别闷人,一块湿海绵一样压着胸口。车窗被她和司机呼出的热气糊住,她忍不住伸手指在上面画画。看到手指她想起来,忘了补涂指甲油,右手食指上半掀起块速干绿甲油,是她昨天洗衣服时蹭到的。她于是把整块绿色都撕扯下来,除开毛躁了些,倒显得更整齐。
今天定是要发生什么事。她这样想。
到了台里,她从塑料袋中取出伞。伞柄已变得湿漉漉的,撑开时,不时往下淌水,弄湿了她的手。只好将就着打到大堂,她把伞交给门口的迎宾小姐,让她帮忙套新的塑料袋。空出手往包里掏了掏,拽出餐巾,擦干了水。
负责节目的人在沙发那边等她,很快认出她来——四十三岁还敢染亮绿色短发的女人,好少见!——请她去准备室详谈。她跟着人走进去,负责人看来三十几岁,身体比她年轻,心灵比她成熟。他们各自寻了一张椅子坐下,牛果果坐的是张皮椅,不舒服,雨季让皮上也挂着湿气。
她打开包取出保温杯,喝了一口,偷偷伸舌头嫌烫,急急忙忙把盖子又旋了回去,被子搁在脚下,包放在膝头。负责人挠了一下他因潮气软榻的发型,刘海已经根根分明了。
「哎呀,抱歉叫您来,有些事要和您讲一下。」
「是什么呢?」她不解。
「上一期的节目,不是请您谈了谈对BR法的看法么?这活动他们现在已经结束了,就……」
「有人死去了吧。真的只剩一人活下来了?」
「真的只剩一人。」
「好残酷。死掉的小孩没了未来,活下来的小孩也不好过。」
「是这样,这次找您来就是因为这些小孩。」
「小孩怎么了?」
负责人把他坐着的旋转靠背椅转到另一头,从桌子上拿起一个文件夹,照着念:「我们发现死去的小孩里头,有一位是您的书迷。」
牛果果的眉毛跳起来了——该不是、怕不是、不要是——她又想到家门口玄关上躺着的那封信,她原打算今天连着带出来的,可她忘了!
负责人继续说:「在他的屋子里搜出了您的诗集,各种版本的都有,他不懂中文,竟然还收了四本不同的国语版。」
「他叫什么名字?」她追问。别是那个名字就好!可她明明知道,若不是那个名字,她又会有种惋惜,像与世界擦身而过了那般。
负责人翻过两页材料,才找到那个小孩的名字。
「是一个男生。十八岁,名叫利根川荣一。」
她心里跟着窗外一同打下一道雷。那个写信问她「爱是什么」的男孩子,果然就是这个已经死掉的小孩!她没及时回信,误了时间,而今她永不必回了!永不必了!牛果果感到一阵痛楚,她虽不怎么喜欢他提的问题,但她还是在心中构筑了个他的模样,再提笔给他写信的。这个她想象出来的回信对象,如今已经死掉了!
负责人摘下一张用曲别针别好的照片,递给她看。她凑过去,是那个小孩的照片,和她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的模样,眼神很凶,头发乱糟糟地扎在脑后,一副轻浮样。
不是她中意的小孩。这样的小孩就算长大,也变不成好人。
「您有收到他的信吗?」
「没有。」她撒谎了,这下更不想让旁人知道她回过一封信。一定有人要指责她的懒惰和拖延。
「好可惜。这下子也没人知道他写了什么。」
她坐在那里,突然生出一种古怪的灵感。这个孩子,写信给她,问爱的定义,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告白吧?是为了知晓爱而后实践爱吧?她愈发坐立不安,皮椅好像被浇了水,从她的大屁股开始,全身都开始变湿。
「还有哦,他们家不一般。有一个爸爸和两个妈妈,三个人和和气气地住在一起呢。」
她抬起头,用好大的声音又问:「什么?」
「是说他们家是新型家庭,一个爸爸和两个妈妈。爸爸和其中一个生了他,三个人一起抚养。」
她长出一口气。如果是这样,他的来信能做别解。他可以是为父母父母来信——那样她的负罪感或会稍稍减轻。
「节目你上吗?谈谈这孩子?」
「不上。」她抓起脚边的水杯,「这种事根本不该存在。」
她落荒而逃。
到家,玄关上还躺着信。她收起伞,水滴滴答答顺着伞柄留到木地板上,她不管,只是盯着那信封,像要把它灼穿。
她要毁了这封信。连带利根川寄来的另一封信,她想要一齐毁掉。丢在盆里用火烧得干净。她取来烟灰缸,这东西不是她的,是另一个人留下的,她讨厌烟味,从不抽烟,但没勇气处理这些东西,只是任凭它留在玻璃茶几上,连烟蒂都没有清。她不敢看那些小东西,脏脏的,带着只有她觉得的沉重气息。她取来火机,是网络购物时跟包裹一起送来的附赠品,上面写着:「幸福笔业」。信给她提起来,点了火着了半角,她把纸全放进烟灰缸,任它烧去了。
她穿过客厅去阳台听雨。还是连绵不断的,雾气大到吞下半栋对楼。行人们打着伞,机车上笼着亮蓝色或彩粉色的雨衣。大家都好忙碌,社会急急忙忙往前冲,一点儿不怕摔跤。她躲在屋檐下,怕得要死。她溺于虚构的苦痛中,没半点实感。总做没用的事。流没用的泪。妈妈的话又响起来了,二十年过去还是硌得她心疼——「你只是看起来、看起来、看起来的东西!内里什么都没有!」——她撇嘴,又想哭。
她想到杜拉斯,想到广岛之恋里,男人问女人如何摆脱疯病。女人说:「后来,当我有了孩子……病也就不可避免地好了……」她或许也该去做母亲,做一个四十三岁终于讨到孩子的母亲,让她的病不可避免地好起来。然后她又觉得这小题大做了,她病得不重,病完全是出于自怜,不值得一提。
她拉上玻璃隔门,走回里屋。看到信已经被烧得干净,成了一堆灰,躺在烟灰缸里,随着风摆动着,做遗体告别。她用两只捏起烟灰缸,没带伞,出了门,把那些灰烬连同没清理的烟蒂一同倒在了社区垃圾桶里。
没盖的桶满了一半,其他家的生活垃圾飘在臭水里。她把灰倒了,站在雨里看了会儿,觉得时间够了,就返身归家。
那天夜里,她久违地写了诗。
《写给有诗的情人》
牛油果
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那我要不停地写诗写诗写诗
写上整整一天来填补空白
如果明天就是离去之时
那我要不停地读诗读诗读诗
把更多的天才之作留给你
等到你明了了我的心意
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作也就应运而生
[BRSA-第?日]
牛果果--苟且,生
那天晚上,索菲亞·查普曼決定穿上她最為滿意的裙子和大衣去參加舞會。等她化完妝時,乳娘已經有些等不及了,站在她房間門口敲了第四次門。
“小姐,那小子已經來了有半個鐘頭了。”
“叫他再等會。”索菲亞站在她的鏡子前,開始挑選合適的女帽,紅色的太張揚,黑的顯老氣,她有點挑不過來,“他沒急吧?”
“倒是沒有,坐在客廳裡看書呢。您看我要不要給他點喝的?”
最後她挑了一頂紫羅蘭色的,這正是令她滿意的答案,她在鏡子前擺弄了一下帽子,覺得合適,於是便高聲回到:“不用,到了晚上有他喝的。”乳娘似乎明白過來什麼,很快就下樓了,從樓道傳來中年婦女重重的腳步聲。
索菲亞又花了點時間檢查了一番,才算打扮完了。等她輕巧地走下樓梯時,乳娘已經點了燈,她的舞伴蓋因尼斯·坎貝爾坐在沙發上,正看著一本雜誌,看到她來了,抬起眼睛來笑了笑並起了身。
蓋因尼斯·坎貝爾身材高挑,一頭紅髮,時常瞇著眼笑,給人種狐狸似的感覺,但你要是和他對視,他又會用年輕人真誠的眼睛看著你,正因如此才不會叫人覺得猥瑣。他出身英國,是哪個沒落貴族的小兒子,至於具體是哪個,索菲亞並不在意。她也知道,蓋因尼斯身上出過不少流言蜚語,可哪個都沒鬧大,以至於到後來人們都忘了他所謂的緋聞對象是誰,不僅如此,這些緋聞還為他本人平添了點奇特的魅力。誠然,他不是最佳的舞伴候選,可也不是最差的,至少在索菲亞能接觸到的人裡可以排個亞軍。
“在看什麼?”索菲亞問他道。
“這個月的《克萊爾》。”蓋因尼斯答道。
他們上了車。乳娘在門口看著他們離開,索菲亞看著她黝黑的皮膚化成路燈下一個剪影。蓋因尼斯話不多也不少,恰好叫他們不至於限於尷尬沉默的境地。等他們到了目的地的時候,天已黑魆魆的,蓋因尼斯為她開了車門,好叫她不必。
“挽著我的手。”索菲亞說。
“遵命,查普曼小姐。”他照做了,但兩人身體間恰好隔著一拳的距離。他們受到宅邸主人歐文·達德利的招呼,迎接他們的還有侍者手上的香檳,前者很快就對這兩位年輕的客人失去了興趣,轉而招待其他人了。此時,第一支舞還沒開始。
“你哥哥亞伯拉罕為什麼不參加舞會?”索菲亞因為酒精洩了口氣,她倚在希臘柱上,匿在蓋因尼斯身後。他們倆看著處在門口的達德利和招呼來的客人。來人也是一對舞伴,女人黑髮,帶著一頂漂亮的帽子,男的還很年輕。
“藝術家天生內向,不過我想,他本想邀請一位小姐的。”蓋因尼斯眨眨眼。索菲亞不大相信,但這話聽起來頗為受用,她因此稍稍恢復了些活力。
“那他該親自來,而不是讓他的弟弟過來代替他受氣,他的畫怎麼樣了?”她問。
“來靈感了,去了康尼島。”蓋因尼斯側過臉去,望著不遠處喜形於色的達德利,“那位小姐是?我第一次見。”
“是太太,霍爾·詹姆斯先生的夫人,她開了一家帽子店,我的帽子也是從她那裡買來的。很漂亮吧?”索菲亞道,她的男伴聳了聳肩。
“確實漂亮。”
那兩個初來乍到的客人進了舞廳,詹姆斯太太走路的步子十分優雅,像只高傲的貓,達德利則是隻聒噪的鴨子。至於年輕男伴,看起來雖然清秀,卻沒什麼存在感。
“當真?”
“嗯,人和帽子都是。”蓋因尼斯說,索菲亞被逗笑了,她不好意思地推了推蓋因尼斯,前者沒收了她的酒杯,讓侍者拿走了。
“聽說她在和她丈夫鬧離婚呢。”
舞會已經開始了。詹姆斯太太的男伴欠下身去,邀請他的女伴起舞,兩人的動作自始至終帶著種生分的遲緩。蓋因尼斯意識到那份距離感反倒使她顯得更為高貴,又或相反,因為她本身的高貴而產生距離,畢竟,人怎麼會因為同伴的生分而顯得高貴呢。
“怎麼說?”蓋因尼斯問索菲亞道。
顯然,他的女伴精於此道,但偏要裝作一副不甚了解的樣子,好留下一個好印象:“我平時對這些不怎麼感興趣,這件事是從我朋友那裡聽到的——詹姆斯先生沾花惹草,給詹姆斯太太丟臉了,可那位太太也不甘示弱,一來二去鬧得啼笑皆非。”
“可她看起來並不像是丟了臉的樣子……罷了,並不重要,您願意和我跳舞嗎?”蓋因尼斯伸出一隻手來,隔著手套吻了索菲亞的手指,後者咯咯笑著應了他的邀請。
“當然樂意。”
他們進了舞池,蓋因尼斯引導著索菲亞在人群中起舞,他跳得快活優雅,在那些隨著音樂地甩動四肢的美國人中顯得獨樹一幟,把舞伴也襯得粗俗。索菲亞緘默不語,頻頻踩上他的腳,不知是因為技藝不精還是出於報復。
在不協調的小號頻頻衝破薩克斯風的旋律後,蓋因尼斯開始放慢腳步。他不經意間瞥到了站在酒席上的太太。這次有了點新發現,一是詹姆斯太太的頭髮其實是暗紫色,只是因為光照容易看成純黑;二是她的高貴一般來源於神秘感,一般來源於一個他未踏足過的領域——兩者常被混同,但本質上相差甚遠。
他的好奇還未滿足,詹姆斯太太的視線便追了過來,這讓他出於禮貌移開了視線。恰巧,索菲亞踢了一腳他的小腿。蓋因尼斯並未追究,他照例以一拳的距離若即若離地環著索菲亞的手臂,兩人從舞池的中央旋轉著來到無人注意的角落。
“你哥哥,亞伯拉罕他擅長跳舞嗎?”索菲亞問,她在最後一段薩克斯風的獨奏中轉了個圈,他配合著做完了一切,隨後樂聲在一聲犀利的長音中戛然而止。顯然,這才是她真正關心的問題。
“沒我擅長,但也不錯。”蓋因尼斯眨了眨眼。
“你太惹眼了,搞得我有點緊張,於是跳得更糟。罷了,待會兒要是有人邀請我,我就繼續跳。”
她散伙的信息已經傳達得很明顯,他也就沒必要糾纏了,更何況他本就是為了頂替自己的哥哥邀請一位小姐才來的。蓋因尼斯於是走出了舞池,他聽到薩克斯風和小號變得更為悠揚。在明亮過頭的燈光下,詹姆斯太太還站在那兒看著舞池,她蒼白的臉上帶著一種虛浮的微笑,一如隔著一層薄霧。
蓋因尼斯深吸口氣。或許他該去問問那位太太——很難描述清楚是什麼驅使他這麼想的,間歇是一種自我毀滅式的好奇心。如果他被拒絕,那也無甚不可,當然最好是被接受。她沒跳第一場,但氣質應該會很適合交際舞。蓋因尼斯這麼想著走了過去,在那位夫人面前鞠了一躬。
“詹姆斯太太,請讓我邀請您共舞。”
“不需要用那個姓氏稱呼我,那太生分了。”她說,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多爾瑪麗,他們通常這麼叫我,當然……只是太太也可以。”
他意識到她並不喜歡那個姓氏代表的含義,這反倒讓他產生一種怪異的歸屬感:“那麼多爾瑪麗小姐,請讓我邀您共舞。”
他伸出一隻手,多爾瑪麗答應了他的請求,女人的指尖帶著股淡淡的煙草味兒,但並不像那些男子的煙味那般味道粗俗,反倒有股甘甜的香氣。在達德利金碧輝煌的大廳裡,又一首新舞曲演奏了起來。他們跳得很緩,像在熟悉彼此,又像似曾相識。他環著多爾瑪麗的臂膀,在對方裙擺的旋轉中意識到了什麼。
他知道他對她的好奇源於哪兒了,二十四年,這是他第一次見到這樣的人——不光是出於她的神秘。他生在歐洲,見過無數故弄玄虛的吉普賽人,滿腹經綸的神父,還有那些因瘋狂而無法理解的人,他們都是神秘的,但她不同。常人神秘是因為他們是未經開墾的處女地,而她本身便處在另一個世界。即便他再探尋下去也不會找到什麼結果,他有這種預感。
在不斷盤旋的音階、在逐漸趨於高潮的旋律中,他看到她的眼睛,她也在看他。多爾瑪麗有雙奇異的綠色眼睛,或許是之前離得太遠了,他現在才注意到這點。他聽到有人在驚呼窗外遙遠的煙花秀有多漂亮,可他並不那麼在意了。
“您的眼睛很漂亮。”他說,幾乎是句脫口而出的無心之言,多爾瑪麗笑了笑,拉著他的手完成了一個漂亮的旋轉,她跳得很好,優雅又充滿生氣,並不像一般的美國貴婦那般單純地隨著樂曲擺動手腳。
“抱我。”多爾瑪麗命令道。
“那您能只看我嗎?”他笑著討價還價,卻還是照做了。多爾瑪麗的腰沉在他的手臂上,她看向窗外的夜空,潔白的脖頸因為舞蹈的動作成了長弓似的曲線。在她身後,龐大多彩的煙花頻頻綻開,卻奪不走一點他的眼神。
也在此時,管樂到達了樂曲的頂峰,隨後便極快地衰弱了下去。人們在一場舞內飽脹的感情就像戳了氣的氣球那般消失了,又是短暫的休息,舞會的男女們再度互相交換起自己的舞伴。
這可能不妙。他想,多爾瑪麗鬆開了他的手臂,輕輕拍了拍他的胸前。他朝對方鞠了一躬,並吻了多爾瑪麗的手。隨後,他意識到有什麼自己的胸袋裡多了些什麼東西,他急忙將其和胸袋圈一同取了出來,卻看到意料外的東西。
那是一張名片,上面寫了一間衣帽店的地址,除此之外,就只有“多爾瑪麗”的署名。他呆呆地看了會兒那張名片,一抬頭卻看到那位神秘的太太已經走遠了。正當他愣神的時候,達德利用粗厚的手掌拍了拍他的後背,即便相隔不近也能聞到酒氣。
“蓋因,蓋因,來不來玩賭酒飛鏢?”
“當然。”
他坐上沙發,在一夥醉意盎然的紳士間笑著接過酒杯一飲而盡,隨後將空了的酒杯給了侍者。跟著一同脫手的還有達德利遞來的飛鏢。
那一擲正中靶心。
亞伯拉罕的腦袋被他打得碎爛。
人是死透了,一點呼吸都沒有了,用亞伯拉罕自己的話來說,死得不能再死。當然,亞伯拉罕現在也沒什麼話可說了。他低下頭去看著那具尸體,有些想發笑,但天氣太冷了,笑容在半途成了雙唇間一道扭曲的縫兒。
大街上冷冷清清,什麼人都沒有,夜色恰好成了塊骯髒的遮羞布。他在黑暗中看了一會兒那東西臉上的血窟窿,想起曾經還有人稱呼這東西為美男子——曼哈頓的太太小姐們似乎挺喜歡這張臉的,尤其是查普曼小姐。他常聽到有人稱讚這張臉有貴族氣質,可當一個人的五官上有個大洞的時候,再有氣質倒也看不出了,更何況亞伯拉罕的雙手不會再作畫了。這還不夠,他又用刀子破壞過了亞伯拉罕的五官才稍稍放了點心,這個行為並沒有給他什麼特殊的感覺,只讓他想起前幾天在晚餐前剁過的肉。
他甩了甩手套。晚冬讓尸體僵得很慢,可最初的血已經乾了。早些時候,他費了點力氣把他哥哥那頭被貴婦們讚賞的銀色長髮剃了下來,現在看著尸體光溜溜的腦袋,他開始覺得自己手藝不錯,或許可以考慮哪天去學學剪髮,畢竟理髮師永遠不會失業。他頗為幽默地為自己加上旁白。
他把石頭綁在曾是亞伯拉罕的肉塊身上,將之推入河流。隨著一聲激起浪花的巨響,尸體完全隱匿在夜晚奔騰的水流中,一如沉入黑暗本身,一同消失的還有他投在河上的倒影。
“晚安,做個噩夢。好好在地獄畫你的油畫吧,我的兄長。”
他又能睡個好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