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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娜·琪琪亞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夢遊記】
女/6歲/135cm
童話繪本《小瑪麗娜的夢遊日記》中的主人公。
善良天真的小女孩,與老奶奶相依為命生活在一座無人的山林中,從未離開過,因而對外面的世界充滿好奇和想象。
繪本由一個個小故事組成,講的都是小瑪麗娜在夢中世界的各種奇遇。
屋簷下住著的一窩燕子,在夢中的世界成為了小瑪麗的好友和同伴,一同遊歷。
立繪:雷七郎
楊柳岸
未设置称号
讖號:風流夢中人
其人不知真名實姓,所生何方,自稱楊氏十三,取字柳岸,客寓燕京城外禾園西大夢湖畔戲云臺,以寫戲填詞為生。因慣流連氍毹裡巷,與歌兒舞女為交,旁人謔之曰風月場居士。其筆墨眾多,皆為戲本詞樂之章,更擅度曲畫真,故為歌臺秦樓中人所愛。
其作風和逸清明,工麗曉暢,隨心落筆而自有方圓,逍遙面貌下似隱三分謹慎,而少灑脫放達之情。
今因夢中奇遇而欲為京師妓優之輩立傳著書。
詩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娼優爭逐賤千金。
文章但愛風流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文青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表情木訥,不多話,其實為人和善可親的平凡文學青年。
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很高,但從不故意顯露人前。
外貌乾淨簡單,是周圍人眼中的老實好男人。
對感情比較遲鈍,無論是自身的感情還是他人對自己的感情,但一旦產生這種愛情,就會如細水長流般,看似微小平淡卻延綿不絕。
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會顯出一絲憨態。
代表花:荷
賀新郎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喜劇演員,外貌英俊瀟灑,嬉笑怒罵下暗藏著高冷姿態,總是會帶著誘惑人的笑容與女性搭訕。
即便是在真愛的對象面前也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輕浮模樣,說的甜言蜜語總是真假參半,讓人分不清到底是真情還是假意。
歡愉的狩獵者。
代表花:晚香玉(危險的歡愉)
夏遥旭
未设置称号
白飛星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星行紀】
女/27歲/172CM/中國
VLOGER,旅行作家與畫家,愛好廣泛,尤其是旅行和運動,有入伍經歷,能說多國語言。
在網上以“飛星遊天下”為名發表自己的各種旅行筆記、視頻等相關作品,很受歡迎。
熱情開朗,有很強的野外生存和動手能力。
因為常年外出旅行,皮膚已經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
曾在邊疆服役,可能是因此,對祖國邊疆有特別的感情。
立繪:雷七郎
白秋夜
未设置称号
佩德罗·霍利伍德
未设置称号
作者:凰
评论:笑语
菲斯在水滴声中醒来。
管道内没有一丝光线,她身下和背后仍是潮湿坚硬的混凝土,冰冷如她此刻已经冻得发僵的四肢。从头顶指着的方向顺着管道往外走九米是一条水沟,下水口里流下来的雨水都汇聚于此,菲斯就这样听着水坠落在水面的声音、水砸在混凝土上的声音、水滴融合到一起汩汩流动的声音,意识到地面上正在下雨。
黑暗与阴湿的气息包裹着她,她继续躺着试图挪动自己的手臂,感到一阵针扎般的酸麻从每一条神经末端传入大脑,而紧接着,当她能够活动身体撑着墙壁坐起来时,腹中肠胃的蠕动又让她想起自己上一次进食已经是在三十个小时前了。
无论如何,最多只能在这里再待六小时,菲斯想到,掏出怀里的手表摸索起来。下水道中的环境对她而言比常人更加糟糕,过于灵敏的触觉和嗅觉都只会让她被迫躲藏在这个地方的每一秒都越发艰难,而从坏表上指针重量分布的变化来看,她刚刚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饥饿、潮湿、寒冷和睡眠不足,这些都太过折磨肉体与精神,要想改变现状不离开这里是绝对不行的。但是直到入睡前她都还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两条街以外搜寻队所携带的麻醉弹,现在外界应该快要天亮了,她不能假设他们已经放弃了搜查。
头顶偶尔传来雷鸣般的震动,不过那只是汽车从路面经过时带来的响动,不在菲斯需要警惕的范围内。她在一片漆黑中闭上眼睛,抱起膝盖拉了拉外套尽可能地将自己裹住,然后深深地吸气,将精神全部集中到听觉上,开始安静地倾听。
排除了水声的干扰,气流扰动的声响首先传入耳中。风在地上回旋,从空旷的街道间滑下,进入下水道的空洞里,在拐角处擦出尖锐的叫声,菲斯皱起眉毛无视了鼓膜上细微的疼痛,又专心了几分把这些声音也丢掉,继续追寻人能够发出的声音。
终于,她的努力并非一无所获。在各种噪音里,一个遥远的心跳声鼓动着逐渐靠近,每一次跳动都如同直接落在菲斯自己的心脏上,于是只是在那个人越来越近的过程中,她的心跳便也与这心跳一点点同步了。
怎么会这样?菲斯茫然地向自己发问,下意识睁开眼睛,在看见仍是一片黑暗的空间时便清楚在这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她重新把双眼闭紧,继续去听那个在雨中徘徊于街道间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地数着,在数到第四百六十七下时猛然停止了计数。
她记得这个频率,这每一次跳动的轻重、心肌收缩与舒张时的声响,还有泵出血液时涌流的声音都让她想起一件事:她是知道这个心跳的,并且曾经就和自己的心跳一样熟悉。
但这是为什么?菲斯又不明白了,这心跳声像某种前奏,从她埋藏于脑海深处的记忆里勾出某个根本不能去回忆的片段。那时天气温暖干燥,午后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落进房间,正照在地毯上的两个人背后,而她被拥在一个怀抱里,这怀抱没有紧到她无法呼吸,也没有疏离得仿佛只是种礼节,她处在眩晕中还未回过神来,听见抱着她的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菲斯,她随着记忆深处的声音这样默念,感到因为心跳加速引起的耳鸣又开始让世界变得嘈杂。这时什么东西击破水面的动静从管道尽头传来,菲斯瞬间回到了无比警惕的状态,刚一收拢注意去听那个声响,就听见与回忆里别无二致的声音再一次念出了她的名字。
“……菲斯?”是再熟悉不过的音色,却压低了些音量,语气也带上了无法忽视的犹疑,伴随着那已经乱了节奏的心跳,一切都在疯狂地对躲藏着的人敲响警铃。
然而对此刻的菲斯来说,只是这样就足够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站起来,弯腰扶住粗糙的墙壁,带着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期待,向着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迈开了脚步。
转过拐角后黑暗变得模糊,光线逐渐照亮了眼前的路,菲斯小心翼翼地避开头顶滴下的水珠,逆着雨水流淌的方向,朝光亮处继续走过去,在几十米外便看见了一个身影逆着光站在下水道入口。
那个心跳声在这影子出现在视线中的同时变得骤然响亮,菲斯遥遥望着不远处的人,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在就快能看清面容时伸出了手。而与此同时,一个不怀好意的声音撕破了安静的空气,直冲着菲斯射来,她在锁骨下传来刺痛的瞬间总算看清了那身影的脸,也跟着看清了那副复杂到无法理解的神情。
“……妈妈?”菲斯在倒下去的瞬间喃喃道。强效的麻醉药剂迅速剥夺了她的意识,她已经什么都看不清也感受不到了,却在陷入更深的黑暗前依旧听见那心跳声在自己的胸腔中轰鸣着。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关于自家一对“兄妹”的故事。
十二岁之前,夏默尔伯爵家的两个孩子最喜爱的日常活动,就是每天上完伯爵夫人的地理课程后,被允许去温室里待上两个小时。
仆人们会提前准备好温热的红茶与新鲜的点心,在兄妹俩常坐的花坛边铺上毯子和软垫,又摆起椅子和小茶几,好方便两人在下课后从图书室直接带着他们想读的书过来,不管挑选光线好的角度还是能看见温室内景致的角度都能直接坐下,舒适地窝在靠垫里开始阅读。
午后三点本就是下午茶的时间,仆人们为两个孩子拉开温室厚重的玻璃门,看着他们坐进花草之间,在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后便都离开了——伯爵夫人也正在她自己的小客厅里等着点心和茶。
温室位于伯爵府邸的南边,是整个庄园里最僻静的地方。艾什利知道安和他一样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高耸的玻璃顶下只有他们两人被翠绿的草木与各种绚丽的花朵簇拥着,偶尔从外面会传来知更鸟的鸣唱声,隔着一层玻璃听上去有些变调,更显得这个温室像是只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了。
艾什利靠在藤条编制的扶手椅里,看着橙黄色康乃馨与蝴蝶兰组成的背景前坐着的自己的妹妹,注意到她今天的发型又换了一种样式。那一定是伯爵夫人心血来潮的作品,他想到,歪了歪头打算研究这些复杂的编发是如何穿插交织在一起的。
安低头盯着手里翻开的书本,没去在意哥哥的目光。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早从他们仍在母亲腹中时就是这样,彼此的存在感和自身同样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并非两个人,而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于是艾什利就这样一直盯着安,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清楚继母是如何编出这样复杂的发型之后放弃观察转过了头,视线追随起一只穿梭于花丛中的蜜蜂,在它的身影消失后又回过头继续凝视着安。安端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口茶,抬头看哥哥一眼,又垂下眼睛继续去读自己的书。
他们都很熟悉这样短暂的眼神交流,两双相似的眼睛望着随年龄增长越发与对方相像的面容,在无声的对视间便能够知晓另一个人此刻所想的一切。因此艾什利知道当安的视线扫过自己时,她脑子里的念头仍旧停留在刚刚阅读的那一页书上,就像他也知道,只消这一眼,妹妹就能看出他刚刚又在想父亲时常对兄妹俩说的那段话。
“在你们来到这世上的十三个月以前,为你们的母亲和我证婚的神父就有双这样湛蓝的眼睛,”夏默尔伯爵望进自己小女儿蓝宝石般透亮的双眼,对两个孩子这样说道,“当时那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们证婚的神父,而你们的母亲那时对我说,希望将来的孩子也能有一双像那么纯净的蓝眼睛。”
如那个在双胞胎出生时去世的女人所期待的一般,她的女儿睁开眼的时候,海洋与宝石的光芒真的照亮了正被丧妻之痛折磨的伯爵的面庞,悲痛欲绝的父亲抱起两个婴儿,随着他们的哭声一起掉下了眼泪。
并不知道“母亲”意味着什么的艾什利与安从记事起就只自伯爵的叙述中获取破碎的线索,从自身一点点逆推着去描摹那个永远蒙着面纱的年轻东方女人的形象。她应该有着和孪生兄妹同样的漆黑发丝、秀气的鼻尖与温和的嘴唇,还有形状相似的眼睛和好似琥珀的虹膜,声音轻柔得像溪流里的水,微笑起来又仿佛春天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
几年后,当她的孩子们到了该去上学的年纪时,一直独身的伯爵为他们迎来了新的母亲。冠着同样高贵的姓氏、被娇纵着长大的独生女来到夏默尔家,原本以为自己会面对一个脾气古怪的鳏夫和两个与她百般作对的孩子,然而不过两年,新的伯爵夫人便在丈夫逐渐沉迷于“私人工作”后接手了家族的全部事务,包括代替不被允许继续进入夏默尔家的家庭教师,教授兄妹俩应学习的课程。
在这些年里,本就难以对孩子们表现亲密的伯爵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昏暗的办公室中,还常常一出门便好几个月不回家。但就算是这样,每次父亲走出办公室或是返回庄园时,都不会忘了拥抱两人,然后又对他们讲起早已死去的母亲。
艾什利就这样听着他和安从未经历的一切长大,被父亲的故事中所描述的“蓝眼睛”所吸引,便总是去看妹妹的双眼,越是仔细打量,就越觉得那双在阴暗处也能闪闪发光的眼睛比自己颜色黯淡、如同褪了色的水蓝色金属般的眼睛好看得多,仿佛最珍贵的蓝宝石。他就这样笃定地喜欢上了蓝宝石,而安也在无数次的凝望中习惯了哥哥清浅的目光下难以言说的喜爱。
于是直到他们十二岁前,温室中的下午茶都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期间的一次次对视也仿佛浇在松饼上的蜂蜜和放进茶里的方糖,适可而止却又不可或缺。
艾什利望着妹妹蓝盈盈的眼睛追着书本上的字句转动,看她翻了一页又一页,在喝完了杯中的红茶后合上了书,转过头与自己静静地对视。蓝宝石望着金属,艾什利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人,突然轻声开口:“……安的眼睛好漂亮,我希望我能拥有你的眼睛。”
宝石的光泽闪了闪,安笑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和茶杯,提起裙摆走到艾什利身边,跟他挤进一张扶手椅里,靠过去搂住了哥哥的脖子。
“那艾什利得永远跟我在一起才行。”她说道,直直地望进那双映着自己的眼睛。
作者:【十二招】飛龍
Mode:随意
1.港口小镇
夜晚,天上的月亮被看不见的浓雾蒙上了一层面纱,散发出昏昏黄黄的光芒。
咯吱,咯吱,
微弱的木头摩擦声从雾中传来,虽然声音微小,但深夜寂静,在渔港中补网的渔夫格鲁夫自然能够听见。他抬头向声音的来源看去,那是他熟悉的大海。那摩擦声是从如棉絮的浓雾深处传来,听上去像是船随波飘荡的样子。
但如此大雾的天气,就连格鲁夫自己都不会出海,怎么会有人选择这个时候进港?
渔人停下了手中的活计,专心盯着声音传来的那片海域,按照他的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船出现。
果然,没有几分钟的时间,一艘船就出现在了海面上,它的船首首先突破浓雾的包围,而后是部分船身,紧接着,重要的桅杆也依次脱离了浓雾的范围。
这是一艘中型偏大的两桅帆船,所有的帆都懒塌塌的半挂在桅杆上,以白色为主,看起来都没有什么生气的样子。桅杆上没有挂任何旗帜,格鲁夫不知道它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那阵吱吱嘎嘎的声音就是在它的身上传出来的。
船乘着深入海港的洋流突破浓雾的包围网顺利进入海港,然后便停在了港口的中心。奇怪的是,这上面没有任何动静,没有人抛锚,也没有人下来,安静的有些过分,更确切地说,根本就没有任何声音从船上发出来,除了船身木头发出的“吱嘎,吱嘎。”
格鲁夫对此感到非常的奇怪,他将手中的渔网放在了旁边,收好,又将缝补渔网的工具妥善保管。然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走去了停在港口边,他所拥有的那条质量不错的渔船。
没有多大一会的功夫,浓雾吞没了他摇船的身影。
安静的渔港,又是如此遮蔽视线的大雾,人们早已睡去。突然在夜港那一侧传过来一声惨烈的“啊!”,一户又一户的灯光次第亮起,人们纷纷探头出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次日早晨,人们纷纷走出家门,聚集在港口附近,他们听到那声惨叫之后,心惊胆战了一夜,但都不敢出门,怕遇到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早到的人正在照顾看起来有些疯疯癫癫的格鲁夫,他们在水里发现趴在渔船中不敢动弹的渔夫。只是格鲁夫素来胆大,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将这个人吓成这种魂不守舍的样子。
“格鲁夫,你发现了什么?”
有好事者开口询问那个还在瑟瑟发抖的渔民,但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格鲁夫哆哆嗦嗦的伸手指向海港的中心,这才引起了那些人的注意。
那艘随浪摆动的船早已吸引了某些人的目光,只是他们不知道那艘船到底从哪里来,也不敢贸贸然就爬上去。
人们将神志不清的格鲁夫送回了家,他的家中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她见到他这个样子,心里一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发生了什么事都没办法询问。
有好心的邻居自愿留下照顾这可怜的父女两个,而其他人都聚集在港口的酒店之中,好奇地对那艘船开始八卦。
这艘船从哪来的?
这艘船为什么叫拉卡杉渡鸦号?
船上的人都哪去了?
船上发生了什么?
各种各样的疑问在人群中悄然流传,但没有一个人敢上船去探个究竟,毕竟,前车之鉴在那里。在海港中可谓胆子数一数二大的格鲁夫都吓得不敢出门,神识不在,那么其他人也就更没有胆子去探究。
一日两,两日三,距离船飘离到港口已经五天的时间,还没有任何的人上去过。
海鸟围绕着渡鸦号飞翔,阵阵恶臭顺着海风飘来,给这艘恐怖诡异的船增加了一种恶心的氛围,但就算这样,也没有人想去那艘船上。大家甚至连港口都不想过去,赖以为生的打渔都无法进行。
这样可不行,要想个解决办法。
港口的总督有些忧虑的望着那艘静静飘在港口,正左摇右晃的渡鸦号。
很显然,他作为这个海港的总督不可能不听说这件事,他在船到达的第三天就亲自到港口看过这艘船。
渡鸦号是一艘好船,漆黑的船身,有些修修补补的痕迹,船底的木板很厚实,结实的龙骨应该就被包裹在里面。大小不一的藤壶趴在船体下面的木板上,颇有此地是它们领地的意味。
12月10日,也就是船飘来第五天的下午,总督命人在布告栏贴上了一条委托:
“来自总督:
如果有人能解决那艘来历不明的船,调查出它属于什么人,从哪里来,发生了什么事,最后将它弄走,必有重赏。
定金3枚西班牙比索金币。”
这个告示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3枚西班牙金币,在这个贫穷的小岛上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钱。
但,
一天过去了,只是有人问问;
三天过去了,也只是有人在犹豫要不要接;
布告张贴出去第五天,仍然没有人要接手,而船上散发出来的恶臭越来越严重,萦绕在这个港口的周围久久不散。
五枚金币!
告示上的比索数字被修改成了新的,有人心动了。
十枚金币!
一天之内,金币的报酬被修改了两次。
弗克多,港口中有名的闲散汉子对十枚金币的重金报酬动了心,他走到布告板那里将悬赏的告示接了下来,到总督那里报告。
“我会将这件事调查清楚的。”他信誓旦旦的对总督说道。
三天过去了,弗克多自从上了那艘船之后就没有下来,更准确的说,什么动静都没有。
这下子,人们更不敢去看那艘船,甚至连讨论都很小声,渡鸦号在他们的口中已经被叫做受到诅咒的渡鸦,凡是跟那艘船扯上关系,都不会有好下场。
悬赏的布告被重新贴了出来,赏金又上涨了一倍,但这次,没有人再去碰过,甚至连看都不会去看。
一艘看起来并不大的舢板出现在远处的海平面上,舢板的速度并不快,但它的出现引起了海港瞭望哨的警觉,负责守卫的士兵用长筒望远镜一刻不停的盯着那艘船的动作。
划船的人肤色黝黑,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材质因为太远还看不太清楚,但隐约能够看出来乱蓬蓬的头发。那个人的动作非常熟练,双桨在他的控制下平稳且快速的令舢板靠近港口的岸边。
在靠近海岸之时,卫兵看到那个人的脸上胡子拉碴,也很久没有打理过。那个人还用手揉了揉鼻子,眉头紧皱,看起来也是在忍耐飘荡在港口上空的味道。
“你是什么人?”
当舢板靠近木制栈桥,缓缓停下的时候,港口的调度官手里拿着记录本本走到了船的边上。就算是这种不适合人类呆着的地方,他仍然坚持工作,认真记录每艘到达港口的船,虽然现在这个时期,几乎没什么船会选择在这个港口靠岸。
“尊敬的先生,早安,斯沃特,我的名字。”斯沃特跳下了舢板。
“从哪来?”
“一艘叫维纳斯的商船,我拜托他们将我放在这附近,然后他们就往西班牙去了。”
调度官狐疑的看着这个自称叫斯沃特的男人,又看了看对方手里递过来的西班牙颁发的通行证,似乎是没什么问题。
“停船费,三天一八里尔。”他的话音刚落,一枚闪着亮光的银币在空中划着弧度落在了他的本子上,吓得他赶紧用手按住。
“感谢您,尊敬的大人。”
斯沃特向他夸张的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直直的向港口小镇的内侧走去。
扑啦啦啦,砰!
被风吹动一角的布告被人一把按住,是斯沃特,他认真又仔细的看了看布告的内容,此时布告上的比索已经涨到了二十枚。
砰砰砰,
砰砰砰,
正在熟睡的总督被一阵缓慢但很重的砸门声惊醒,他有些恼火的起身穿衣,心里盘算着如果对方不用一个好理由来说明为什么吵醒他,就让对方好看。
门被打开,满脸不悦的总督看见了站在外面的斯沃特。怀疑立刻爬上了他的面容,他眯起眼睛盯着对方,并且开口问道:“你是谁?”
“斯沃特,我尊贵的总督大人,请原谅我的冒昧打扰。”
“有话快说,否则就扔你进监狱。”总督的脸色变得更差,他盯着眼前这看起来邋里邋遢,像是闲汉一样的人,心中的不耐烦更加了几分。
“我愿意接下那份差事,相信这会让你感到高兴。”斯沃特说着,举起了手中那张已经被风吹雨淋的有些发黄的告示。
12月13日的中午,有人要登上那艘诡异桅杆船的消息不胫而走,有好事的群众不顾那惹人不适的恶臭,纷纷跑到港口边上进行围观。
斯沃特重新回到小船之上,轻轻一支桨,慢慢将船划向随港口碧蓝海浪浮动的那艘诅咒之船。在市镇之中经过之时,他已经注意到其他人的低声轻语,也注意到人们谈论的关于那艘船的种种事情,当然这些事情他在酒馆里听到的最多。
小船绕着黑色的船只整整一圈,斯沃特看见铁铸的锁链,还有连接在上面的硕大船锚,看见攀附在船底的藤壶,看见已经盖上的炮口翻板,还看见了一根挂在船舷之上,随风飘动的绳子。绳子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打上一个绳结,在绳子附近的船体上还有几个明显的靴子印记。
‘这里应该就是那个渔夫爬上船的地方,我也从这里上去好了。’
又转了两圈,斯沃特选好了上船地点,轻轻将小船停在绳子的正下方。他站起来伸手拽了拽悬吊着的绳子,用着全身的力气,绳子可以承受住他双脚离船的重量。
他的一只脚踩住船身,双手稳稳的抓着绳子,手上的青筋外爆。手脚配合,他缓慢而且稳当的一步一步爬上这艘大船。他的鼻子已经闻不到恶臭,更准确的说,因为船上的味道已经让他闻不到任何味道。
还好,他的攀爬动作非常娴熟,用了不到一分钟的功夫,他的手就抓住了有些湿滑的船帮。他小心翼翼的将半个头弹了出去,只看了两眼船上的状况,他不禁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稳了稳自己的身体,双手支撑,爬上了这艘不祥之船。
“哦呼……还真是惨烈……”
斯沃特揉了揉鼻子,闭着眼睛仔细的嗅了嗅,恶臭的中间只混合了海水的腥味,感觉上相当的纯净。没有料想中的血腥味,看起来并没有按照预想中的发展呢,他一边思考一边四处走来走去。
船上十分的安静,但也并不是毫无原因,尸体们横七竖八的躺在这艘船的各处,他们大多用手捂着自己的喉咙,嘴巴大张,眼球突出,面色狰狞的躺在船板上。每一个倒下的人身边都有一枚西班牙金币,显然是从手中滚落在船板上。
死人身上大部分都穿着水手常见的麻布衣服,不同颜色的亚麻长裤,几乎都是一样破破烂烂的长筒水兵靴子,全船上下只有两具尸体不太一样。
一具在船长室,饰有骷髅标记帽子散落在尸体旁边,桌上堆放着大量的宝石和金币,还有一张用了很久的航海图和用来测量的六分仪与用来观察的望远镜。斯沃特随意摆弄了两下六分仪和望远镜,发现非常的精致和好用,至少在他接触过的同类器械当中排的上前三。
他又拿起那张海图看了看,上面有很多用铅笔画上去之后又擦了的痕迹,纸上早期的图像和文字开始变得有些模糊不清,纸张也有些泛起绒毛样的磨损。他仔细研究了一下那张海图,从最新的铅笔画线回溯找到了这艘船上一个停靠的地方,那是一座不大的岛屿,没怎么听说过,地图在小岛的旁边用拉丁语写着那座岛的名字,石岩岛。
看起来,这就是下个目的地了,斯沃特的心中盘算,暗暗记下名字。
他卷起海图贴身收在怀里,顺手又将望远镜捞走,而后看了看没什么遗漏,转身走出了船长室,在甲板上还有一句看上去不属于这艘船的尸体等着他去细看。
但当他重新回到甲板的时候,却看见甲板上多了一个人。这个人背着他有些眼熟的书记员挎包,戴着他不久之前刚见过的书记员帽子。这个人的形象让他想起了一个不久前刚刚见过的港口官员,他没有靠近,而是停住了脚步,眼神中透露出大量的问号。
那个人正在仔细查验那具不属于船上,而应处于港口小镇的居民……额……的尸体,他凑到对方的身边,若无其事地跟着一起看了起来。
“无痕无伤,这家伙不是死于打斗。”他揪了揪下巴上还没有剃掉的胡须,自顾自地说道。
“而看他身上的腐坏程度,应该比其他人晚死了一天。”书记官接着他的话,用手压了压那具尸体的皮肉。
“这你都能看出来?”斯沃特眼睛睁得老大,啧啧称奇。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对方手里的动作。他看着那人小心翼翼的将这具尸体从头到脚摸了一遍,细致又谨慎。
“发现什么了吗?”他忍不住开口问道。
但他并没有得到任何答案,那人检查完毕,而后掏出身上的手帕认真讲自己的手擦了一遍又一遍,那叫一个干净。
“你上来做什么?”没有得到答案,但他毫不在意,而又接着问到,他看这个人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只是他不清楚对方的目的,所以暂时观望,没有采取下一步行动。
“总督付钱给你,自然要知道进展情况。”
呵,
斯沃特听到这,有些不控制自己嘴角上扬,“那个家伙看起来还不笨。”他的这句细声的自言自语并没有引起对方的任何反应。
“看起来无论怎样,我们都难免合作,你你我我的称呼太麻烦了。”斯沃特慢条斯理地绕了对方一拳,眼睛也没闲着,从上到下将对方飞速扫了一遍,最后他站到了对方的面前,伸出右手,“斯沃特。”
“特里兰科,索瑞斯之子。”这位船舶管理员兼港口书记官,郑重地同斯沃特握手,就好像他的面前站着的不是一名水手,而是一位国王,“请多指教,斯沃特先生。”
特里兰科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斯沃特背脊有些发凉,他赶紧让自己转移注意力,说道“在你到之前,我已经将船上搜过一遍,没有发现还有其他人在,除了这些死的不能再透的死人。”
“哦?那有下一步的方向吗?”
“石岩岛。”斯沃特顺口答音,而后转头问向特里兰科,“是哦,你是本地人,那你知道这个地方吗?”
“石岩岛,距离此地五十海里,并不算太远,只是那边经常有海盗出没,我们这已经很久没有那个岛的消息。”
斯沃特了然地点了点头,他转身向系有绳梯的那侧船舷走了过去,正要向下爬去,突然想起了什么,他看向特里兰科,问了一个问题:“你,会划船吗?”
他并没有听到答案,只是收获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在对方眼中,自己看起来像是脑子少了点什么。
渡鸦号远处,肉眼近乎看不到的地方。
“怎么样了?”
“他和那个人下了船,正划船离开渡鸦号,不知想去什么地方。”
说话的这两个人身穿西班牙海军军服,问话这人头戴船长的帽子,听取答案的同时从大副手中接过单筒望远镜。
啪,
已被合上的望远镜被重新拉开,远方那艘小船前进的方向被看得一清二楚。
“悄悄跟上他们,别被发现。”
“是。”
大副应声跑去传达命令,只留下不时观察小船动向的船长。
他们脚下这艘船是典型的西班牙轻型战船,两支桅杆,分段白帆,流线型的船身上并没有配置很多的重炮,当然也可能是为了保持良好的速度。
尖头的船首像是一柄用于破浪的利斧,而船首像是一位婀娜多姿的少女,神情略带悲伤,在她身后的尾鳍卷在船首那根撞杆的底部。
“速度太快,降下来!”眼见着船飞快的向那艘小船靠近,船长转身继续传令道。
“是!”
十月五日,深夜,港口小镇外五十里。
不同于目的地港口小镇的宁静,渡鸦号船上此时喧闹不已,每个人都在为刚刚做完的那件大事而庆祝。大桶大桶的朗姆酒被搬上甲板,大量的肉块也在简单煎过或烤过之后被放到了甲板中央,用匕首分而食之。
“小子们!”往日里能将小孩子吓哭的船长范·里夫将手中的酒杯高高举起,八字胡须上沾满了朗姆酒。
“Aya!”船员们的喊声震天,并不怕传到港口那里,他们手中的酒被大力摇晃,甩出了酒杯,飞溅的到处都是。
“我们今天大赚一笔,这是大伙儿共同的功劳。”
“船长说的没错!”
“马上就要到下一个港口镇子了,我们可以将这些宝藏分过之后,好好享受一番。”
“船长万岁!”
“现在!”范·里夫再一次搞搞举起他手中的酒杯,走到船舵平台,用压过全场喧闹的声音喊道“小子们,尽情的欢闹吧,将你们的那份全都拿走!”
“老大万岁!”手下们再一次将手里的朗姆酒撞得四处飞溅。
“啊,还有件事……”船长在欢呼声平息之后再次开口,他沙哑的嗓音充满了威严,“明天上岸之后,咱们渡鸦号的人就地解散!”
“什么?”这话一出,果然引起了下面的一片哗然,有的人眼中带着不解,也有的人东摇西晃,差点摔了个狗啃泥,自然也没听明白自家船长说的是什么。
范·里夫说完就回去了自己的房间,留下了一群心情复杂的手下,有几个人还在他之后跟着进了屋子,质疑跟吵闹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但听不清是什么内容。
可是,这船上的人却一个都没有登上不远处的那座港口,明明只有二十海里的距离。
2.岛
特里兰科揉了揉有些酸胀的手腕,看着茫茫海平面,转头看了看正在用单筒望远镜观测的斯沃特。
“有发现什么吗?”
斯沃特摇了摇头,跟还算整洁的特里兰科相比,他的水手麻衫早已系在了腰间,这一段时间都是赤膊划船,但就算是这样,他脸上的汗水还滴滴答答不停顺着脸颊滑落。
“再这样下去,我们会怎样?”特里兰科舔了舔已经布满裂纹的唇边。
“还能怎样,累死、渴死、热死,你选一个?”
“…………”
“这鬼天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过去。”
“你是常年生活在船上的人吗?”
“当然是,老子可是走遍了各大海洋的人。”
“……那为什么我们现在还没到目的地?”斯沃特觉得背后的那双眼睛正盯着自己,心里不禁一颤。
他也在奇怪为什么还没有看到石岩岛,指南针跟地图已经看过很多次,但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找不到位置。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他的脸上十分镇定,转身毫不在乎地回答:“坚持就是胜利,我们在一分钟之内就会看到目的地。”他的手向前一指,手指的指尖微微发抖。
“…………”特里兰科揉了揉额头,他在认真考虑回去之后要不要向总督申请提高这次出差的酬劳。
“那是?”他将脑中的思绪抛开,顺着斯沃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朦胧间竟然看到了一个岛的轮廓。他用手又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认没有看错,赶紧拍了拍还在发呆的斯沃特。
“你看那边?”他并没有理会对方的怒目而视,直接将斯沃特的头转向自己看见轮廓的方向。
“看什么啊,你……”斯沃特的咒骂还没出口,被强行转向的视野中,海天一线的尽头,明显有几个黑点出现,而且隐约有一层薄薄的土地。
“……”他眨了眨还带着汗水的眼睛,“海神老爷子这么给面子?”
“虽然不知道前面是哪里,但总比死在海上要好。”特里兰科松开了手,重新握住桨划了起来。
“是……是啊。”豆大的汗水顺着斯沃德的额角滑落,他赶紧也坐下划船。
远处的陆地渐渐变得清晰,那是一片看起来非常平坦的沙滩,除了几棵棕榈树之外,没看到任何活着的生物,而在更远的地方看上去有一片矮山,山里有什么不可知,恐怕得亲自去看一看才会知道。
船头“咔吱”一声卡在了沙滩上,特里兰科和斯沃特向后跃过船舷调到了沙滩之上,后者拿出怀中的海图看了看,摇了摇头。
“不是这个岛?”特里兰科看向斯沃特。
“不知道,无法确定。”斯沃特又向四周望了望,收起了海图。
“还要继续找吗?”
“既然到了这,不如查探一番?”
特里兰科没有反对,只是沉默的跟在斯沃特的身后。
“先去绕一圈看看。”斯沃特并不是在跟特里兰科商量,而是通告,然后他随意选了一个方向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这个岛并不大,就算沿着最外侧的岛岸线行走,最多一个小时也就绕上一圈,两个人重新回到了船只停靠的那个地点。
咚……
咚……
咚……
再次见到船只时,船已漂离了他们原来停靠的那个位置,随着海浪轻轻摆荡。
“这船?”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特里兰科看见斯沃特脸上露出了怪异的神情,也去瞧了瞧那艘船。刚开始他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但几秒钟之后,他发现船尾在漂到左侧的时候总是不自然的被弹了回来。
他抬头看向斯沃特,想把自己的发现通知对方,却瞧见那个水手已经挽起了裤脚,正在涉水走向船尾。
初初踏进冰凉的海水之中,斯沃特身上的汗毛纷纷跳了一下,仿佛是在向他抗议,只是显然主人家不打算理睬它们的示威,丝毫没有退出海水的意思。海平面以下的水温暖和,将斯沃特流失的体温稍微补回来了一些。
海水清澈透底,他每向前踏出一步,脚下的小鱼小虾们便慌忙逃窜四散。他只走出几步的距离,便看到是什么在阻碍船的摆动。那是一个侧面翻到的箱子,红色朱漆,古铜色包边与包角,大堆的金币散落在箱子外面,有少量的金币被沙土掩埋。
一枚亮镫镫的金币被从海里捞起,是一枚西班牙古钱币,表面已经被海水洗的明光闪闪,面对手中的金币,斯沃特盯了几秒钟才将手掌慢慢合起。
“找到了什么?”看到斯沃特返回,特里兰科停下正在脱靴子的手。
“金币。”斯沃特走到特里兰科的旁边,甩了甩湿漉漉的双脚,摊开手心,闪闪发亮的金币安静躺在那里。
“古币?”特里兰科以前曾经见过类似的铅笔,只是没有这么干净。
“恩,有见识。”
“有多少?”
“一大宝箱,就在那边,躺在水底。”
“这跟咱们刚才发现的线索有关系吗?”
“不知道,不能确定,但感觉有六成可能性。”
“那重新回去看看吗吧。”特里兰科稍微回忆了一下。
“也好。”
两个人重新走向岛的另一边,目的地是一处一线天的山崖,一条细细的地下水河从深处黑暗缓缓流出,最后进入大海之中。这条河似乎时断时续,不像是水流特别充沛的样子。在初次探查这里时,他们两个找到了船体的碎片。
碎片是顺着一线天流出来的地下河漂到了外面,却被一道漩涡卷住,徘徊在浅滩附近。斯沃特和特里兰科第一次到达这里的时候,碎片正绕着漩涡的中心打转。
两个人顺着一线天的水流走进去,沉寂于黑暗中的洞穴石壁被斯沃特手中的火炬照亮,点点磷光被这突然闯进来的巨大光照吞没。
滴滴答答的水声环绕在他们周围,他们路过不知多少根石笋,却没看到一个人,就连一只蝙蝠也没有遇到,只是脚下踩到越来越多的木板碎片。
“这里还有多深?”特里兰科抓着斯沃特的胳膊,这种黑漆漆的洞穴对他来简直是恶意满满,也是他最不愿意遇见的情况,每走一步他都要小心脚下。
“不知道,不过应该快了……吧?”斯沃特也不甚确定,他觉得有些不自在,不动声色将胳膊往回收了收。
“哦。”特里兰科再次用力抓紧斯沃特,以便支撑马上就要滑到的身体。
“…………”斯沃特压住心中的不爽与无奈,却没留意手中的火把突然被一阵不知从哪里来的狂风吹灭。
“小心……”他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感觉脚下一滑,连带着特里兰科一块折了下去。
两个人在黑暗中就像石块一样飞速翻滚而下,啪,咣,轰隆,引起的响动在这个隧道中回荡了好一阵子才平息。
……痛痛痛,斯沃特从眼冒金星中恢复了过来,只觉得身上的骨头没一处不在抗议,全身就像是散了架一样,过了好一会他才将全身的骨头都拼了回来。
“特里兰科?”他摇摇晃晃将自己从地面上撑起来,只是仍然不敢有什么过大的动作,满身肌肉正在互相撕扯,他只能等这场争斗平息。
“我……我在这边。”微弱的声音在他身边不远的地方响起,听起来是特里兰科,但感觉也不是很好的样子。
“呼……”斯沃特深呼吸了两次,强忍着身上的疼痛,摸索着走到特里兰科声音传来的位置,“我们在什么地方?”
他们手中的火把在刚刚的那场翻滚掉落中不知丢到哪里去了,除了头顶的缝隙所透进来的光线照亮的范围之外,其他地方一片漆黑,万幸在黑暗之中没有什么诡异的响动传出来。
“不知道。”特里兰科摇了摇头,他刚刚什么都看不清楚,没办法的情况下,才用手死死拽着斯沃特。
“我们怎么掉下来的?”斯沃特扶着特里兰科靠在山壁旁边恢复体力,与此同时,他也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黑暗视野。
“不知道。”特里兰科又一次摇了摇头,“但我感觉咱们刚刚一直在顺着缓坡向上走,而刚刚滚落的时候,我什么都没看清,只是觉得坡度不急,应该能重新爬回去。”
“……”斯沃特的眼睛稍微适应了一些,转头看了看他们落下来的山坡,满心的疑惑,不过他现在也无心纠结这种事情。
歇了大概一分钟左右,两个人的气力都恢复到差不多能够行动的程度,便决定再向深处探探,然后再按原路返回。他们沿着眼前唯一那道光引导的路前行,却不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一道柔和的月光出现在他们的视野当中,在空旷的洞穴之中洒落。在这道皎洁月光笼罩的中心,有一个庞然大物正沉睡在洞穴正中的巨大水塘之中。
特里兰科被走在前面的斯沃特拦住,然后感觉自己的肩头被用力向下压去。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知道可能是很严重的情况,虽然一脸莫名,但也伏低身子趴下。
“怎么了?”他小声问这旁边的人。
“仔细看前面,那道光亮所在的地方。”斯沃特也几乎同时趴了下来。
“嗯。”特里兰科闻言,慢慢将头抬了起来,凝神观察那道光的所在。
在光照的地方是一片大大的水池,水池的边缘隐没在光线照亮的范围之外。而在水下,隐隐约约看到有一团黑色的、看起来软乎乎的东西正在有规律的一呼一吸,水池的水面也随之起伏,岸边有几条质感软绵绵的肢体不时卷动。
“…………”他看清楚之后,更加小心地重新趴回了原位。
“看清楚了?”斯沃特的声音听上去比较稳定,不过特里兰科还是从中分辨出一丝恐惧的情绪。
“嗯,现在怎么办?”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动加快,赶紧尽量平稳心绪,但也不免流露出害怕的语气。
“不知道,我一会悄悄过去看看。”斯沃特探头观察水池的情况,“你好好回忆一下回去的路,万一有需要,你得自己按原路离开这里。”
“…………”特里兰科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他的神色变得有些紧张,黑暗之中看的不那么真切。
斯沃特轻轻将插在靴子边的匕首抽出,反握在手中。有那么一瞬间,特里兰科看到匕首上有流光闪过,但时间太短,他来不及看清细节。而后,斯沃特轻轻绕过他们两个人藏身的石头,一路凭着灵活的身手躲在沿途石头的阴影里。
那个沉睡的庞然大物只要稍有动作,他便立刻贴近石壁,利用黑暗区域藏匿自己的身体。
躲在原地的特里兰科此时只能偶尔出现在光亮之中的斯沃特踪迹,然后便只能听到黑暗中传来的一些细微响动,看不到具体发生了什么。
呆在原地的他几次悄悄爬起来,他想去看看,但最终还是没有行动。等待的这几分钟仿佛过去了几年,这让他的心理不免有些焦急。
突然,有一个人从他藏身的石头上方越过,将他一把拽起,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拉着他就向外面跑去。
“怎么了?你是斯沃特?”他感觉这个人是斯沃特,不过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被眼前的人强行拉着往外跑。
“我拿了点东西。”响起的声音是斯沃特,他一边拉着特里兰科一边飞速向着他们两个人来的方向跑去,“结果那个沉睡的打怪物居然醒了。”
“…………”特里兰科还想问些什么,只是突然听到身后的石笋被抽打粉碎的声音,一些飞散的石块滚落到两个人的脚边,还有些直接打到他们的后背上,带来些疼痛感。奔跑途中,不知道是慌张还是怎么的,他的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有斯沃特扶了一把。
在身后一路碎石飞溅的伴奏中,特里兰科被带着跑出了一线天洞窟的范围。从光芒的刺激中恢复视力后,他一眼就看到身后飞舞的是一条条粗大的章鱼出手,灰色带斑点的外皮表面,有如盘子大小的吸盘镶嵌在上面。
而正在狂奔的斯沃特手里拎着一根金光闪闪的权杖,大概有小臂长短,杖头上嵌着块亮闪闪、晶莹碧绿的章鱼型宝石。
“这是你从那个怪物那里拿到的?”奔跑之中不便快速说话,特里兰科将这句话分了好几段才全都问出来。
“…………”但被询问的斯沃特现在并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回答这个问题,仍然是躲着触手的攻击,向前狂奔。他的双眼此时不停地扫动,在转过几道弯之后,他突然跳进一道裂开的地缝当中,里面遍布细细的沙土,并不深,刚好能够容纳他们平躺身体进去。
他没有挑剔,也没有时间去想别的地点,只是本能让自己仰躺在缝隙之中。几秒钟之后,特里兰科也如法炮制,躺在另一半地缝当中。
硕大的吸盘从他们的眼睛上方飞掠而过,腥气直直地钻入他们的鼻子,他们的毛孔,甚至他们身上的各处角落。
“…………”特里兰科努力屏住自己的呼吸,他强压自己想要做起来的冲动。他不知道附近的斯沃特怎样了,也根本没有经历去关心除自己之外的人怎么样了。
他眼睁睁看着大量吸盘从自己的眼前驰过,而后又慢慢地后退,就好像在看一组正在倒放的电影镜头。他的眼前开始慢慢漂浮光球,逐渐的,他觉得自己被一片白色光芒包围,而那光中出现了他许久未见的母亲。
她正在向他招手,温柔地呼唤他的名字。
“喂……”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耳边传来了斯沃特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很软,也很远,就像是浮在天边的云。
“喂……”他正享受着这个声音,却突然感觉自己的脸上传来一阵剧痛,这让他的眼睛因痛而猛然睁开,却看到斯沃特松开自己的手,正准备再次用力拍打他的脸。
“……”他一下子就握住了对方的,让对方的手无法落下,眼神看上去不怎么友善,目光如刀地盯着斯沃特。
“哦呀,睡美人鱼醒了。”斯沃特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少了些血色,惨白惨白的,眼神也有些游离。但总体来说,他都比刚刚转醒的特里兰科好上那么一点点。
“刚刚?”特里兰科缓缓坐起,看见自己仍然身处那道地缝之中,并且没有丢胳膊少腿。
“触手离开之后,我又过了一阵子才敢爬起来看情况,然后就发现你昏过去了。我费了半天劲才把你叫醒,不过总的来说,不算坏事。”
“…………”特里兰科又看向斯沃特手中那柄金灿灿的权杖。
“这个啊,这个我刚刚说了一半,是从水里捡出来。”解释的时候,斯沃特还将这个权杖转了几圈,“谁知道它刚离开水,那个怪物就醒了,然后的你就都知道了。”
“…………”
“不过反正都过去了,我们赶紧离开这,免得再追来就麻烦了。”斯沃特跳起来活动了两下,然后伸手将特里兰科拉了起来。
“嗯……”特里兰科深呼吸几口气,脸上重新恢复了淡定的神情。
“走吧。”斯沃特起身后分辨了一下方向,便向他们船只停泊的地方走去。特里兰科点了下头,紧随其后。
不过当两个人抵达岸边之后,却没看到来时的那艘小船,在原来的位置只看到了几块破碎的木板。
“…………”看到这个情况,两个人有些面面相觑。
“现在该怎么办?”特里兰科检查了一下木板碎片,确实来自他们坐的那条船。
“……”斯沃特的脸上并没有绝望的神色,而是眼珠转了几下,心中犹豫了几秒钟之后,似乎是有些放弃地叹了口气,“没事,我还有办法。”说话的同时,他从随身的包包里拿出了一个圆筒。
将圆筒打开之后,不知动了什么,三颗明亮的橙色光球直直升到天空之中,在蓝色的背景之中甚为扎眼。伴随着光球的升空,还有烟花爆炸的响声传来。
“这是做什么?”特里兰科看着斯沃特的一系列动作,不甚明白。
“等等你就明白了。”斯沃特说完,将手中的手弩收回包里,坐在地上开始等待。
“…………”特里兰科不放心的又向四周观察了一下,确定那个大怪物的身影不再出现,这才放心的坐下。
他们并没有等待很久,大概过了约二十分钟左右,一艘两桅帆船出现在两个人的视野之中。斯沃特看到之后,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还悠闲地整理了一下衣服。
“来了。”他指着那艘船想特里兰科解释道:“那就是我的办法。”
“那艘船是?”
“我老板的船。”斯沃特不在继续解释,而是迎向从那艘船上放下来的舢板小船。
抵达船边之时,特里兰科注意到船头雕像是架着白色乌鸦的少女,很有特点,但他没见过,若是见过,一定不会忘记。
上船时,水手们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各自的工作。而一名头戴船长帽,身着黑色华丽礼服,腰间佩戴细剑的人正盯着他们两人,在他的手腕上还挂有一条拴着十字架的念珠。
“船长,我回来了。”斯沃特收敛了一些玩世不恭的态度,对船长恭敬行礼,“这位是港口总督派来监察我干活的特里兰科先生。”
船长听了之后,细细观察了特里兰科一阵子,眼中的意味深长,让人捉摸不透,然后他大笑起来“居然是政府的朋友,万幸万幸。”
“刚刚那是怎么回事,你找到些什么了?怎么会用上信号弹?”船长笑过之后,才转头问向斯沃特。
“出了些状况,小船碎了,不得已为之。”斯沃特挠了挠头发“下一个目的地是伯列茨岛,那个岛应该很小,咱们没到过。但根据这份海图记载,岛在圣多明哥岛旁边。”
“哈哈哈哈,好,那就先行出发,剩下的可以边走边说。”船长一挥手,他手下的水手们立即动作麻利地准备起航。
距离小岛很远的地方,曾经观察过斯沃特小船行动的那艘西班牙战船再次出现,船上的那名船长依然用望远镜观察着远处发生的一切。
当他的视野之中出现了那条两桅帆船之时,他的眉头微皱,不确定的又看了两遍。待看清船身上描绘的白色乌鸦,他的脸上似乎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言自语道“怀特·克劳?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
在港口之时,他虽然曾经看到过这艘船的出现,但当时距离较远,而且他的注意力都在小船身上,所以未曾在意,此时看到难免有些吃惊。
10月4日,傍晚,石岩岛
“报告船长,前面应该就是石岩岛了。”在桅杆顶端观察的瞭望手向下对自家船长喊到。
“好!”这名满脸胡须的船长转头向负责打旗的水手下令,“告诉渡鸦号,石岩岛到了,让他们做好登陆的准备。”
旗手按照他的命令将旗语打了出去,过了十秒钟,旗手收到了对面肯定的回复。
“轻点,轻点。”船只靠岸之后,船长盯着手下人将船上的箱子搬下来,用小船运到岛上,“今天咱们就在这躲避一阵,那几艘劳什子的西班牙军船太难缠了,跟他们纠缠犯不上。”
“可不是!”正在将箱子从小船上搬下来的水手接话道,“好不容易这一次做了一笔大买卖,得了这许多财宝,……哎呀!”说话的水手一个没留神,手中的箱子滑落,箱子翻倒在地,里面的金银珠宝大部分都散落而出。这些财宝当中还有一根显眼的,金光闪闪的权杖,杖头镶嵌着一只翠绿色的八爪章鱼。
“这是?”船长在当初打开箱子时并没有看到这根埋在金币当中的权杖,他慢悠悠地走到杖子旁边,刚想把这根权杖捡起来,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轰然巨响。
他心下一惊,忙循着声音的来源望去,却正看见他自己心爱的那艘船被什么缓缓拽入海中。他没有办法分辨那具体是什么东西,只能眼睁睁看着还没有沉入海中的几条触手晃动,而后消失在海平面之下。
就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岛旁边,一场迅速且无声的屠杀正在悄然发生,而晚一步赶到的渡鸦号只听见了隐约不能确定的惨叫声。这艘船的船长派人寻找,却没有找到任何能够提供线索的踪迹。
时间不多的情况下,渡鸦号便离开了石岩岛,前往拟定的目的地,海港港口。
3.船
伯列茨岛,斯沃特不知道这个地点,只从船长的口中听说过,但那个时候船长说得轻描淡写,只是说那里是个流放的好地方,并没有提到其他别的事情。
大船比两人小船要快得多,他们只用不到一天的时间便到达伯列茨岛附近。斯沃特被自家船长一脚踹到缓缓放进海里的舢板船上,“不找到什么有用的就别回来,老子没工夫搭理你。”这是他下船之前,听到船长说的最后一句。
他揉了揉还有些发痛的屁股,抬头一眼就看到正在掩饰偷笑的特里兰科,强行压下想要爆粗口的念头。
“早去早回,赶紧出发吧。”纵然他假装镇定,但语气中的愤怒还是难以隐藏,只是看起来特里兰科并未察觉,转手抓起船桨,准备出发。
大船停泊的并不是很远,两个人大概划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到了岸边。如同在石岩岛一样,小船轻轻靠岸进入浅滩,只是这次他们并未任由小船自行飘荡,而是一起将船推到岸上。
放眼望去,伯列茨岛上并没有阻碍视线的高山,只有看不穿的树林。
“……”刚刚上岸没多远,斯沃特突然停下了脚步,身子转了九十度,向岛中心的方向走去。
“不先绕岛一周观察一番吗?”特里兰科虽然有些适应了斯沃特的不按章法,但还是习惯性问了对方一句。
“闻见了血腥味,就在那边。”斯沃特头也没回地解释到,脚步毫无停滞地继续向前。
“血腥味?可我只闻到了腐臭的味道。”
特里兰科怀疑斯沃特是不是长了一只狗鼻子,这里明明只有腐败的味道,哪来的什么血腥味。
林木幽深,初时还没有什么显著迹象。随着两个人的步行深入,浓烈的血腥之气直直的钻入特里兰科的鼻孔之中。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特里兰科还是不禁捂住了鼻子,再观斯沃特,也只是皱了皱眉。
走在前面的斯沃特忍受着越来越浓重的血腥气,将眼前遮挡视线的树丛再一次拨开,却没有再向前走去,眼前的景色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视野中出现了人类,只是那些人横七竖八的胡乱倒在一大片空地之中,这里有过一场屠杀,惨无人道,能看得出有人在屠杀发生之时挣扎着想要跑到树林之中,不幸的是,并没有成功。
尸体上面的伤口大多是弯刀或者细剑造成,而且每一具尸体上都不止一处伤口。这些已死之人大部分穿的都是常见的水手制服,大多不怎么干净,还有一具尸体上穿的是原本为白色,现在已经变成灰色与红色混杂的船长服。
这些人的面目大都因腐烂而变形,无法辨认出原来具体的样子,特里兰科保守估计这些人被杀至少有三天的时间,伤口处虽能看清形状,但也能看到涌动着大量白色的蛆虫,有些已经化作黑色的虫蛹,稍微受到周边震动就滚落在尸体旁边。
再次呼吸到新鲜空气,斯沃特与特里兰科都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他们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将那片林间空地探查了一番,但还是差点被憋死在那股腐烂与血腥混合的味道当中。
“事情变得有些棘手和奇怪,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尸体。”好不容易缓过气的特里兰科坐在地上,掏出腰间别着的烟斗。这个烟斗样式古朴,通体白杉木制成,骨质烟嘴,烟斗主体曾经被漆过一层,但年代过于久远,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看你有些古板甚至过于自律的行事风格,没想到你还有抽烟斗的嗜好。正在吃牛肉干的斯沃特蹲在特里兰科身边,好奇的看着对方手中的那个烟斗。
“精神紧张的时候,它是好帮手。”熟练地点燃烟斗,又吐出了一个烟圈之后,特里兰科才做出应答。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插在那些尸体上的武器有的比较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嗯,而且有些尸体身上的特征也像是渡鸦号上的人。”
“在那块空地中间,还有一个刚被挖出来没多久的深坑。”
“嗯。”特里兰科点点头,他也看到了斯沃特所说的那个深坑。
坑的内外都被血迹覆盖,深度看起来约有半人高,长度和宽度都让他联想到自己曾看到的那两只宝箱。
“看来那两只箱子就是从这里被找到,带出去的。”他再次吐出了一个烟圈,烟圈飘荡荡向上浮着。
“照你这结论,这里就是一切的起点了。”
“也许吧,不过具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现在恐怕也只能推断这群人在发生了内讧。”
“动手的应该是熟人。”
“怕不是黑吃黑?”
“看来我可以去跟总督交差了。”斯沃特将最后一口牛肉干丢进嘴里,站了起来。
“还有一个问题,他们有船吗?”
“去找找吧。”
“嗯。”回应的同时,特里兰科已经清理掉烟斗中剩余的烟丝,重新放回装烟斗的丝绒袋子里。
两个人开始沿着岛屿边缘向到的另一端前进,目的性相当明确。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他们两个人在岛的另一头并没有找到任何船只,但却在更前方的位置看到了模模糊糊的船影。
走到近处,才看清那是一艘挂着鹰翅交叉骷髅头团的海盗旗一桅帆船。
“那个旗帜……”斯沃特愣了一下,“难道是……?”他突然加快脚步向船奔跑过去。
“斯沃特……”看着那个人逐渐跑远的身影,特里兰科这次并没有紧跟上去。
斯沃特很快就到了船下,沿着船边拴着的绳梯三步两步就爬上了甲板。船上没有任何人,用来照明的蜡烛和灯基本都是自燃至燃料耗尽而熄灭。
“果然是翱翔之鹰号。”他家船长跟这艘船的船长奥斯丁很好,他曾经见过很多次,而那些尸体果然也如他猜测的一样是翱翔之鹰号上的人。
在船长室之中,他找到一张古旧的羊皮地图,地图上绘有圣多明哥岛,在岛的附近话有一个红色的十字叉,还用黑色墨水写着经纬坐标点。
看着这张地图,他在心中算了一下坐标点的位置,又看了看天空太阳的位置,而后再次看向手中的地图,好像是确认了什么,最后才将这张地图收了起来。
当他顺着绳梯重新回到地面时,特里兰科才慢悠悠的抵达这只船附近。
“发现了什么?”
“船上没人,不过看标志和衣物,应该是那群死人的没错,没发现什么重点的。”斯沃特没有说出那张地图的事情。
“嗯。”
“回去吧,还得让船长把我们送回港口去。”
“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
“怎么,你这位港口管理员玩野了,不想回去了?”
“我看你是不想在总督那领金子了。”再怎么脾气好的人,被斯沃特这么挑衅,也不免想要回一两句。
“别,你这位监察大人还请嘴下留德。”斯沃特并没有害怕,但还是假装求饶的样子。
这一段时间的行动已经他们的关系变得不错,说说笑笑之间,两个人踏上了回船的路程。一想到马上能够拿到不少酬金,而且有八成能够归自己,斯沃特的脸上就乐开了花,心里不停地盘算要如何用掉这些金币。
“老大,他们回来了。”负责瞭望的小弟向自家船长喊着。
“做好准备,等他们上船,我们就出发。”
“是!”
船长一声令下,手下人自然不敢怠慢,立刻跑动起来,解帆的解帆,起锚的起锚。
“老大!”瞭望小弟的声音再次响起“咱的船后又出现了一条船。”
“嗯?”船长听见这句话,立刻举起望远镜看向那艘船,当他看清船首像的样子和挂在桅杆上的旗帜时,不满的重重哼了一声,“悲伤美人鱼,帕索梅理这个可恶的西班牙鬼,他怎么跟到这了。”
而后,他再次下令,“小子们,做好战斗准备,也做好随时开溜的准备。”
“Aya!”水手应的齐声,动作也越发的麻利。
“糟了!出事了。”刚走到舢板船的边上,斯沃特就发现了船上的不对劲,脚下由慢变快,他爬进小船,还不停的催促特里兰科,“动作快点,要回去给老大帮忙。”
“不用回去了,你得跟我走。”他身后的特里兰科并没有要爬上船的意思,声音听上去也不似往常。
“……”掩饰不住的疑惑,斯沃特转身看向特里兰科,而后者,正用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他。那正是被特里兰科一直带在身上的遂发火枪,此时它已然处在随时可以开火的状态。
“划船!”特里兰科推了一把难免有些震惊的斯沃特,而后自己也跟着上了船,“去那艘西班牙战舰。”他的手指向目的地,正是那艘悲伤的美人鱼。
“……”斯沃特沉默不语,两只手开始缓慢划船离岸。
“那把权杖,拿来!”特里兰科变得比平时更加冷静和语气冷漠,眼神中也没有了那种政府官员的神色,斯沃特依言将权杖递了过去,眼睛还不停地打量对方。
“少乱看,划船。”特里兰科将权杖紧紧握在手里,小心的放在腿上保护好,眼睛还不时瞟上两下。
“老大,斯沃特被带到那边去了。”眼看着斯沃特的船没有回到这边的意思,瞭望水手立刻向自家船长报告。
“老子看见了!”船长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传令,船只立刻快速掉头,向那艘西班牙狗们驾驶的船冲过去。”
“是!”大副立刻去传达命令,值岗的舵手立刻向一侧打满船舵,他们船开始了自己的动作,调转船头。
“船长!飞翔白鸦号转向向咱们冲过来了!”帕索梅理的手下一看到对面的行动,立刻报告给船长。
“准备迎战!”帕索梅理将注意力从那艘划向自己的舢板上收回,集中精神在眼前这艘打过无数次交道的船上。
“悲伤美人鱼的正面,看准时机,搞他!”
“Aya!”舵手精神满满,水手们看起来更享受与老对手的战斗。
两艘规制差不多的两桅帆船的都已满速向对方冲过去,几里距之外,白鸦突然一个急转,整艘船急速漂移到美人鱼号的右侧,面对着敌人那侧的炮口早已准备好,大炮翻板全部打开。
当然,对面的炮手也并未闲着,将自家的船炮准备停当,帕索梅理早已知晓对方的想法,他让船上的各个炮筒早已装满了弹药。
几乎就在同一秒钟,两船炮火齐鸣,交火的一侧船板互有损伤,两船的部分水手赶紧投入到修补破洞的工作之中。只是帕索梅理没有想到的是,白鸦号上打出来的是锁链飞弹,连在炮弹后面的铁链将两条船连在一起,彼此不能轻易分开。
“小子们!跟我冲!”见自己的计划得逞,华丽黑服船长举起早已拔出的弯刀,。
他刚想带领手下通过荡索冲上对方的甲板,却没想到对方先自己一步,将一根根滑索挂上了自家的船舷和缆绳,美人鱼的水手在船长帕索梅理的带领下,沿着滑索到了白鸦号的甲板。
双方的船员立刻战作一团,场面十分的混乱,帕索梅理迅速来到华服船长的对面,大喝道“今天一定要将你擒住,恶贼罗伯茨!”
“做得到就动手啊!”被叫出真名的海盗船长毫不惊慌,将手中弯刀运用如飞,一个劈砍将对手逼退,又一个跟步,用手中的弯刀再次逼近帕索梅理。
白鸦号上一时之间喊杀震天,所有人都想将对手置于死地。而就在杀意正酣的那个高峰!
悲伤美人鱼号周围突然被大量冲出海面的章鱼触手包围,那些触手将船身紧紧包裹,用力向海里拽下去,还停留在美人鱼号上的船员开始惊慌地跳向海里。
“快!断锁链!”当罗伯茨抽出时间向守着铁链的船员喊出这句话时,白鸦号已然被拉斜了十五度。
当听到命令的船员好不容易摆脱自己的对手,开始将铁链抛入海中时,白鸦号已被拉斜了二十度。
而就在白鸦号马上要被拉翻的那一刻,所有的铁链全都被扔进了海中。
“所有人!向右侧集中。”罗伯茨向自己手下大喊,而小弟们也明白老大的用意,几乎都在同一时间扔下了对手跑向指示的方位。
已将大部分偏向左侧的白鸦号因此停住了倾斜的趋势,并慢慢开始回归平衡。
当船只重新平衡之时,帕索梅理立刻带着手下人站到了船的左边,同还在右侧的罗伯茨小子们对峙。
双方人数差距明显,他并没有将所有人都带上白鸦号,留下了大部分,而刚刚的战斗中又损失了上船的大部分,现在跟在他身边的也就七八个人的样子。反观对面,至少还有二十多人,无论如何都没有胜算。
更何况他还在担心留在船上的手下情况如何,是不是都逃出来了。
“帕索,别动歪脑筋了。”罗伯茨笑得很开心,他将手中的弯刀收了起来,“乖乖束手被抓吧。”
“少做梦,就算我死在海里,也不会让你抓的。”帕索梅理斩钉截铁的回答。
“……”罗伯茨叹了口气,然后陷入了沉思。
空气瞬间安静了下来,双方的人都没有说话,但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自家老大,等待着两位船长的决定。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沉思中的罗伯茨突然大笑起来,不知原因的狂笑不止,笑的他眼角都有了泪花。
而船上其他人都被他笑的不知所措,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我刚刚在想,用几只船可以将你们的人都放到小岛上,但又想是不是应该先跟你们开个宴会再放了你们。”
罗伯茨的话让悲伤美人鱼号上的人听得目瞪口呆,帕索梅理和他的手下们心里都在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傻了,也为自己的对手有这种貌似智障的行为而感到惊讶。
但当帕索梅理看到罗伯茨身旁的水手那一个个习以为常的神情时,心中瞬间了然,心中更加不知道该怎么评论。
“……”他思索不定,也就没有立刻回答。
“你的人还都在水里泡着呢,这附近也就我一艘能装下的船。”
“……”几秒钟过后,帕索梅理收起了手中的武器,“好吧,都收起武器。”他向身后的人说到。
这也意味着帕索梅理做出了决定,双方立刻开始动手救人。
“老……老大!”大家开始救人的时候,从船底传来了微弱的求救声,那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进海里的斯沃特,他的双手四名扒住船板不让自己沉下去。
“臭小子!刚才打仗的时候干嘛去了!”罗伯茨骂归骂,赶紧让一个手下扔了救生圈,将人捞了起来。
上船之后,罗伯茨刚想问两句,却见斯沃特双眼一翻,昏倒在甲板上,根本无法回答一个字。
当斯沃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是一天后的事情。
船上的宴会早已结束,水手们东倒西歪地躺在船上酣睡,而帕索梅理等人早被罗伯茨亲自送下了船。但西班牙人也不是毫无代价,他们的武器和身上所有的财物都被海盗没收。
10月3日清晨,伯列茨岛
铁锹碰撞铁箱的声音,当的一声,清脆可闻。
“老大!!”绑着红头巾的水手停下手中的动作,喊着。
“找到了吗?”一个尖细的嗓音立刻应声,穿着白色花哨船长服的男人跑了过来。
“不知道,不过下面应该是有箱子。”
“来人!挖开这里!”
正在周围寻找的水手们立刻围了过来,开始麻利地挖坑,而在其他区域寻找的海盗们也慢慢听说了这个消息,在各自船长的带领下围了过来。
“出来了,出来了!”红色的箱子渐渐露出了自己的真容,上下两个。箱子被当众打开,金黄色,发光的金子出现在众人眼中,而其中一个箱子中间隐隐泛着绿光。
“……”海盗们的脸上都露着没有掩饰的贪婪神色。
尖细嗓音船长的手下人眼神变得失焦,或许是因为着许多的金子让他们贪心大起,失去了理智。他们渐渐靠近了身边其他船上的人,一场藏于无形的屠杀马上开始。
4.尾声
几日后,斯沃特再次回到港口,将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总督大人,但他刻意没有提起特里兰科。
奇怪的是,总督似乎是忘了他还曾经派过一位督察员的事情,根本没有问这件事,很痛快的将装满酬劳的金币交给了斯沃特,唯一的条件就是让对方将渡鸦号停泊船处理掉。
“三天一八里尔。”返回自己小船之时,船舶管理员例行公事地向他收取费用,尽管根本没有到三天。
斯沃特瞧着这位管理员,将钱币放到了对方的手上。他认出了这张脸,是特里兰科,但对方却好像根本不认识他的样子。
“请问,您知道石岩岛吗?”斯沃特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不知道。”管理员面无表情地回答。
“再会。”斯沃特脸上闪过一丝细不可查的失落,但很快恢复如常,将船划离港口,去向停在远方的白鸦号。
“浓雾飘船,小心啊!”渔民格鲁夫拿着手中的渔网,神色呆滞,“那是一艘幽灵船!”
他的身边没有人,但他的样子就像是在跟什么人诉说一样。
“我亲眼看见的!就在它出现的那个夜晚!”
在这一天,格鲁夫八岁的女儿在家门外捡到了一个装着三枚比索的袋子,没有人知道它是从哪来的。
再一次的尾声?
看着渡鸦号上熊熊燃烧的火光,罗伯茨严重毫无笑意。
‘一切都结束了,再无那些坑人的宝藏’,他看着手中的金币如此想到,这是一枚他取自西班牙宝箱中的金币,来自渡鸦号,被他用亚麻布层层包裹。
船烧的很慢,他一直在盯着燃烧的速度,也是在悼念一位老朋友。
当渡鸦号快要烧尽之时,他将金币用尽力气扔向大海,那些麻布也随之飘落在海面之上。
“斯沃特?”
“老大,您叫我?”
“那个小子,自称为特里兰科的家伙,究竟怎么了?”
这个问题他问了斯沃特不止一次,但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
“他……”斯沃特看起来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看见老大严厉的目光,知道这次不给出答案恐怕会无法过关了。
“他跟着一个大块头走了,能够一拳打碎船板的那种,我拦不住……”
“哦……”罗伯茨不再追究。
之后过了很久,但亲身经历了一切的斯沃特仍然不愿回想起那日泡在海水当中的种种。
人与权杖,都被那只无法看清全貌的海中巨兽带走,带往海洋不可探知的深处,杳无踪迹。
作者:徳蔚
mode:随意
备注:亡夫回忆录,呜呜在想的人物小传,先这样交了吧(捂脸
帘外雨潺潺,水色黯淡。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休息过了,像忘记停止运转的机器,一直步履不停。
高热带来的疲惫把人变成一团面糊,可以拉得很远很远,混沌的意识在沉重的躯体里飘荡,分离的灵肉褪去他背负的枷锁。
当时欲拒还迎地被谢渌带上山,结果着了凉,好像也是这样。
久燃的蜡油在烛台上凝固,一滴新泪方才悠悠转转地从柱面滑落,静静地停在烛柱脚边。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熟悉的脸仿佛近在咫尺。
幽幽的烛火勉强能够到谢渌的脸,然后在清秀的脸上淌下朦胧的光影。疲惫和担忧挂在他的眉间,纵使睡着了也没有完全消散。他就静静地躺卧在那里,胸腹微微地起伏,后颈的肌肤洋溢着朦胧而莹润的光泽。他的口唇在昏暗的光线里吐出热气,鲜活的,好像睁开眼就会同他欢天喜地地把世间风物说尽。
他不由得笑了,因高热而干枯的嘴唇却撕裂出一丝疼痛,宣告此情此景不过是回忆。于是,那帘断梦就这样碎了。
薛旻微微睁开眼,小口小口的呼吸着。空气穿过喉头,像灼烧,像随着檐角坠落的飘雨,由一点燃遍全身。身躯一坠一坠地抽痛,他有些分不清楚,疼痛是不是在心口。
额发被汗水浸湿,丝缕黑发缠绕着贴在颈部,有些发痒。鼻子也因风寒而堵塞,头脑嗡鸣,薛旻感觉自己昏昏沉沉,好像和他一样溺于水底,却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头脑里倏忽地蒙上层雾,看不清自己在哪里,看不清迷雾里充斥利欲的双眼和背后幽冥的火光。
“是不是放下昔日的怨念与渴慕的权势,就不会此恨绵绵?”他撇了撇嘴,疲惫地阖上双眼,汤药汩汩地在小炉里冒着白气,苦涩的药味混着雨夜的腥气袭来。
腥气,他从来都很熟悉。是骤雨初歇时泥土的腥涩,还是寒风与体温缠斗,鼻腔的毛细血管微微破裂?又或者是在板桥上,眼见他和那些世家同侪拾翠暮忘归,快活自在。柳絮纷纷扬扬地撩着心头,咳嗽和感情在胸腔里作痛,无法掩饰,最后化作午夜里雪花膏般的火焰。
不是的,那比一切都要多几分。它多一点沉痛,添几分潮湿,却又像案板上绵软的鱼尸,泛着粼粼的光,双眼晦暗不明。它丝丝入扣地舔舐着脊骨,冷意永随,纵是狐裘锦衾也稍显单薄。那是石阶上血色的身影,青草池畔的梦魂,随着流水而去。
怎明白咫尺伊人,转以睽隔不得相亲?他看着奔涌的水流,目光已经疲倦。
恍惚间,来人咧着嘴笑,不管不顾地举着酒杯碰向他的那只,说:“薛兄,大事将成,同乐。”他依葫画瓢,勉强咧开嘴,却觉得手重得举不起来。这时忽地感觉一只更加冰冷的手拉着他,轻蔑地劝他杯莫停。
酒水从晃动的杯体里荡漾而出,在深色的木桌上画下点点水痕。水里倒映出模糊的面容,苍白无力,没有眉眼,空洞洞的。像遮蔽的纸张被锐器戳破,顺着破洞往里看,黑漆漆的,浮动着痛苦的青筋。血液从空无里流淌出来,混浊污秽,那是死亡。
再没有这样喜欢山水澄明的青年了,会悄悄约着他看春日悬泉,摇醒他见池边高树,拉着他赏月出五山。和风不会再拂过他的脸,亲吻微微翕动的嘴。
身体里的嫉恨随着死亡而死亡了,薛旻把那柄惯用的折扇和他一起埋了。别人问起,只道,好物不坚牢,丢了便是丢了。
所以之后这里只会剩下一个卑鄙之徒,带着一点爱和无力的肉身自欺欺人,然后被翻覆在沧桑的青史里,不会被原谅。后来有人说,叛国贼子,死得其所。他想,这是应得的。
烈火滚滚,发着焦黑的烟气,药炉碎裂开来。炉里的水已经烧尽,长时间炖煮的草药杂着陶片坠进正旺的火炭里。
声音不小,他当然已经醒了,但还是闭上了眼睛。
他正想到很久之前,他们登山观瀑,谢渌笑脸盈盈,同他说什么岩下云方合,结果踩上青苔一下就掉进水里。裤脚都濡湿了,但他还冲他羞赧地笑着。
薛旻想,若是再来一次,他会扑通一下跳进水潭里,同他一起,而不是手足无措地站着。
他会无所顾虑地,朝着水边跑去,跳进去。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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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只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熟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呵。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道。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子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我那英雄主义理想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粗人,为了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文化人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残酷,何其纯熟!他把人诱进他的陷阱里,像个老练的猎人一样,叫他们死得像被拧断了脖子一样干脆利落——然后就这样丢在身后,踏着一地残躯烂肉走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切割和贯穿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溃败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否出于同情,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突围之类的危险行动,或把自己作为其中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谋算好的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到这会儿已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让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十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碎诱捕了两只乌鸦,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空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的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碎都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让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被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了。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他轻轻地说。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刻呀。
我蜷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缩作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板前连着一个铁架,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熟悉的语言。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修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音,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已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合适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是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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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20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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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