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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娜·琪琪亞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夢遊記】
女/6歲/135cm
童話繪本《小瑪麗娜的夢遊日記》中的主人公。
善良天真的小女孩,與老奶奶相依為命生活在一座無人的山林中,從未離開過,因而對外面的世界充滿好奇和想象。
繪本由一個個小故事組成,講的都是小瑪麗娜在夢中世界的各種奇遇。
屋簷下住著的一窩燕子,在夢中的世界成為了小瑪麗的好友和同伴,一同遊歷。
立繪:雷七郎
楊柳岸
未设置称号
讖號:風流夢中人
其人不知真名實姓,所生何方,自稱楊氏十三,取字柳岸,客寓燕京城外禾園西大夢湖畔戲云臺,以寫戲填詞為生。因慣流連氍毹裡巷,與歌兒舞女為交,旁人謔之曰風月場居士。其筆墨眾多,皆為戲本詞樂之章,更擅度曲畫真,故為歌臺秦樓中人所愛。
其作風和逸清明,工麗曉暢,隨心落筆而自有方圓,逍遙面貌下似隱三分謹慎,而少灑脫放達之情。
今因夢中奇遇而欲為京師妓優之輩立傳著書。
詩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娼優爭逐賤千金。
文章但愛風流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文青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表情木訥,不多話,其實為人和善可親的平凡文學青年。
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很高,但從不故意顯露人前。
外貌乾淨簡單,是周圍人眼中的老實好男人。
對感情比較遲鈍,無論是自身的感情還是他人對自己的感情,但一旦產生這種愛情,就會如細水長流般,看似微小平淡卻延綿不絕。
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會顯出一絲憨態。
代表花:荷
賀新郎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喜劇演員,外貌英俊瀟灑,嬉笑怒罵下暗藏著高冷姿態,總是會帶著誘惑人的笑容與女性搭訕。
即便是在真愛的對象面前也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輕浮模樣,說的甜言蜜語總是真假參半,讓人分不清到底是真情還是假意。
歡愉的狩獵者。
代表花:晚香玉(危險的歡愉)
夏遥旭
未设置称号
白飛星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星行紀】
女/27歲/172CM/中國
VLOGER,旅行作家與畫家,愛好廣泛,尤其是旅行和運動,有入伍經歷,能說多國語言。
在網上以“飛星遊天下”為名發表自己的各種旅行筆記、視頻等相關作品,很受歡迎。
熱情開朗,有很強的野外生存和動手能力。
因為常年外出旅行,皮膚已經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
曾在邊疆服役,可能是因此,對祖國邊疆有特別的感情。
立繪:雷七郎
白秋夜
未设置称号
佩德罗·霍利伍德
未设置称号
Mode:随意,如果您对这篇故事感兴趣,不妨点开合集“听众投稿的民间故事”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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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的那天,宦官赵敛秋在外面惨叫了整整一夜,可当朝皇帝心底却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欣喜,枕着这声音,他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好觉了。
1996年四月,天上灰蒙蒙的,下着小雨。虽说江浙一带的天气总是如此,可这天却格外有些阴冷,路边的桃花早早地开了,却没料到突如其来的倒春寒,今早通通死在了地面上,又被便衣警察符萍匆匆踏过,沾染了泥水。符萍在一间古董店门口停下,拍了拍肩膀上积攒的水珠,然后才跨过看起来颇有年头的门槛,走进了屋里。
报案人是店里的老板,姓金。案子不大,只说有人偷了自家的东西。此时人正跟没事一样站在屋檐底下喝茶呢。一进门,符萍就闻到了一股挥之不去的烂木头味,又更加刺鼻一点,让她想起领导办公室里的墨水。
刚过八点,屋里还是有些昏暗,符萍摸索着打开了电灯开关,先前笼罩在店里的阴霾被扫去大半,她看见浅黄色的灯光下,各色器物摆件齐聚一堂,货架上摆不下的就挪到地上,不知不觉挤满了过道。符萍小心翼翼地往里走,生怕打碎了又要赔钱。在灯光照不到的地方,架子上一个白瓷烧制的送子观音正对着她笑,这笑让她感到心寒,她不由得捏紧了袖口。
接下来的工作无非就是和同事一起调查现场,清点遗失物品。刚开始时进展得很顺利,但就在符萍准备离开去调附近的监控时,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卷水墨画从货架高处滚下来,正好落进她的怀里,未干的墨水弄脏了她的衬衫,蹭了一身漆黑的污渍。
她哎呀了一声,想把它放回去,又怕打翻了别的东西,只好把画卷递给了门口的老板。后者接过去,随即笑着解释说可能是回南天的缘故,连画也返潮了。她也就没往心里去,这件衣服后来怎么也洗不干净,念在是婚前老公送的,虽然也再没穿出去,却也一直没丢,就这么在衣柜深处放着,直到第二年清明节,孩子出生时也没想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孩子也日渐长大,按理说符萍本可以再磨蹭一两个月再回去上班的,可偏偏她又要强,不愿意老在家里待着,于是在秋天时就回到了岗位上。说是不顾家倒也太难听了,她只是养不熟自己这个儿子,仅此而已。学会说话前的婴儿和小猫小狗没有区别,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多半建立在语言的交流上,人们只通过书信来往就能成为很好的朋友,但不说话、不回应,只能发出野兽般呓语,凭借着最基础的生物本能行动的婴儿最多只能和母亲建立起饲主与宠物的关系。
据说有一些女人会在孩子懂事以后把他们当成丈夫来对待,但符萍目前为止离生出这样的想法还十分渺远。1998年冬天的时候浙江难得下了一场大雪,这场雪日后是否有人记得,又是否真切地改变了些什么,就无从知晓了。雪是从她从警局回来,进了家门之后才开始下的,她提着从外面买回来的快餐盒,一只手取下外套,丢在了沙发上。与此同时,第一片雪花从窗外掉下来,玻璃上也如实倒映出了她的脸。
符萍在这天做了一个梦,梦见无日无烛,只有明月阴冷而敞亮地悬在头顶,她站在被染红的雪地里,干燥、锋利的寒风割过她的脸颊,她听见积雪沙沙作响,而鼻腔内随着每一次的呼吸而刺痛。而除此以外再无任何声音。一滴温热的血落在雪地上,符萍这才发现,空气太干,太冷,让她开始流鼻血。
只听见那沙沙的响声近了,有什么东西在地上一段一段地拖着走。她环顾四周,却没注意到一只手忽然抓住了她的脚踝。那人披头散发,像个婴儿一样伏在地上,像是感觉不到冷一般,抑或是他早已死去多时。她小心翼翼地蹲下身,拨开那只僵硬、冰凉的手,手指却黏糊而软烂,掐住手腕拿到眼前一看,原来是那只手的五个指甲全都已经剥落了,指尖血肉模糊,都开了花,似乎已磨短了一寸,都是他在地上死命抓挠留下的。伸手扣进厚厚的积雪,将指甲嵌进地砖的缝隙里,指甲掀开了就换血肉填上,血肉磨光了就露出森森白骨。
既然如此,又为何不站起来走呢?符萍拔掉他倒插进肉里的手指甲,抬头望去,只见那人身后哪有什么双腿——早就被拦腰斩断了,身后只拖着一堆稀稀落落的,破拖把一样的肠子和五脏六腑,结上了黑红相间的冰霜,他是拼死命地用双手爬到她脚边的。符萍捧起那人的脸,拨开结成一缕一缕,掩盖住面容的长发,一双因怨恨而不自然地放大的,骇人的双眼正死死瞪着她。只有月光依旧照着,不分何年何月何人。
她从梦中惊醒。
窗帘死死地拉着,透不进一丝光亮。即便是冬天,屋里也像是门窗紧闭了七十年一般让人喘不过气来。她先前从未有这种感觉,现在却觉得自己的肉体已经融化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只有梦中无比清晰的场面与她作伴。她确信那双充满血丝的死人眼睛正与她的精神重叠,以至于她渐渐能够看清自己的手——不,不,不是这双血肉模糊,指甲崩裂的手,换一双吧;那双修着圆圆的短指甲,学过开枪,有些粗糙,戴着结婚戒指的手哪去了?她再次闭上眼。
这一次她听见了有人在抽泣,由远及近,最后来到了她身边,所谓肉体的真实感回来了,符萍睁开她自己的双眼,只见墙上那盏小夜灯泛着苍白的光,哭声是从身边的儿子身上传出来的,连哭泣也不如其他婴儿般响亮,像是出了故障的音乐盒,断断续续的。她把孩子抱起来,手碰到他的那一刻反倒被吓了一跳,差点把他从怀里丢出去,符萍才知道这孩子发烧了。于是赶紧把丈夫推醒,把孩子交给他,自己起身下床去找感冒药,却感觉迷迷糊糊的仍在梦中。她先是拉开了窗帘。
雪还在下,雪地里泛着莹莹的光,有些发蓝,远处像是有个人形,但细看又只不过是树木的影子。她看得有些出神,直到丈夫看她不太对劲,试探着叫了声,把她从恍惚中拉了出来。感冒药放在衣柜的下层,符萍拉开柜门,蹲下身来,儿子微弱的抽泣声一直萦绕在她的耳边,像劳累了一天后挥之不去的嗡鸣。以至于她没意识到第一滴落在她身上的是什么,照常去取了装药的塑料袋,起身时就看见地板上已经汇聚了一滩深红色的血,符萍心里发凉,以为是自己算错了日子,被月经给偷袭了。慌忙起身时却看见那血是从衣柜上层流下来的。她把心一横,身子往里一探,就发现那件两年前在古董店弄脏的衬衫,如今正点点滴滴地往下淌血。
要拿出来吗?拿吧,也是时候该丢掉它了。符萍眼疾手快拎着衣架把它从漆黑的衣柜深处拿了出来,可哪还有什么血呢?只看见原来的白衬衫上,墨水像霉菌一样爬满了整件衣服,湿漉漉的,可返潮天还没到呢,于是她转过头问:“你也看见了?”
“看见什么?”丈夫看上去像被她的表情给吓到了,只是疑惑地把问题给抛了回去。
符萍只感觉鼻头发酸,把衣服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里。抹了把若有若无的眼泪后就拿着药去厨房冲了杯感冒冲剂,倒进奶瓶里,倒出去,又倒进来,像个技巧娴熟的咖啡师,直到棕色的透明液体变得温热——也许有些太凉了,才回到床边把孩子接过去,给他喂药。
第二次望向窗外时外面那个影子又近了一些,已经比树枝更个像人样了。她试了好几次,才向丈夫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话是这么说的:“你帮我把窗帘拉上吧,我不看了。”
丈夫照做了,她也暂时放松下来,长舒了一口气。可她怀里的孩子可就没这么走运了,喂到嘴里的药水就是咽不下去,从嘴角溢出来,呛得他直咳嗽,符萍慌忙抽了几张餐巾纸擦掉孩子脸上的药水,又把他扶起来使劲拍了拍后背,孩子仰着脸,不知看的是她还是谁。
这天夜里,夫妻俩开车带着孩子往医院赶,积雪反照着车灯的光,把四周照得很亮,可远处仍是黑暗。车胎碾过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雪花迎面吹来,遮挡住符萍的视线,又在下一刻被雨刮器扫下去。深夜里本就是容易生出无端恐惧的时刻,目不可及的黑暗里到底隐藏着什么,没人知道,只是从久远的先祖那里遗传下来的恐惧还在病态地折磨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在夜里,寻常事物也仿佛被附体了一般诡异,所谓草木皆兵正是来源于此。
汽车驶入一片凭空出现的浓雾,挡风玻璃前隐约笼罩出一片模糊的身影,随后是一声闷响,轮胎碾过血肉,一股粘腻的味道在车内扩散开来,符萍踩下刹车。孩子仍然断断续续地抽泣着,又从襁褓里伸出两只手想要在半空中抓住什么,有些东西不太对劲......符萍打开车门,步入幽蓝的夜色中,那血腥味若即若离,似乎在寒风中被吹散了,远不如车内那般浓郁,再难寻觅踪影。车后面呢?照不到血痕。那车底下呢?是梦里的那人又回来了吗?她小心翼翼地弯下腰,若与那张鬼脸对视上了,也不算太糟,但车底下却什么也没有。她的潜意识里冒出一个念头,让她小心抬头时撞上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唉,你到底是谁呢?让人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符萍一点一点地起身,抬头,雾已经散了,只留下一片白茫茫的雪。
作者:高以谰
评论:随意
注:本文后记存在与《欢乐夏光》(链接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92072/)相关内容(若未了解不影响正文阅读)
全文1w2,完结请放心食用
-此致所有没能抵达明朝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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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丽卡伸出手,浅灰色真丝手套如此光滑、轻盈,如阴影裹覆她小臂。“茱莉娅特小姐?”别墅门口身着笔挺制服的少年眼神扫过她夹在指尖递来的烫金名片,转回时略显好奇地打量她。安丽卡颔首挥挥手臂,于是少年心领神会似的侧身,殷勤引她入场。“当然,茱莉娅特小姐!”他的声音听起来欢快而无知,“少爷一定等候您多时了,请跟我来吧。”
走廊灯光昏暗柔和,脚下的红毯踩上去十分柔软,安丽卡鲜红色的裙裾在地毯上拖行的沙沙声被细小空洞巧妙地消解。在一份理所当然的静默里,安丽卡听见自己内心的声音恶魔般狂笑……茱莉亚特!茱莉亚特!她的心用快要喘不上气的愉快声音讽刺她,天呐安丽卡,你可真是为自己找了个好名字。你当真觉得这名字比安丽卡更适合你吗?
真正的茱莉娅特比安丽卡稍微高一些,有一头浓密的波浪般的卷发,她生前身着这条款式时髦的红裙缀满金色亮片,行走间裙裾摇曳,如若真焰燃烧。她瞳色很浅、眼珠圆而明亮,像两颗洞悉一切的透明玻璃,血从额角处慢慢爬下来在玻璃珠上留下丑陋痕迹,继续流淌至她大张的、凝固的、再也不能发出咒骂或号哭的嘴角。小偷。她空洞的口型说,小偷、小偷、小偷……安丽卡双膝一软,跪倒在这张苍白如冤魂的年轻脸庞边呕吐不止,灰绿色的食糜漫进下水道,酒瓶碎片的反光如此尖锐,快要割伤活人的眼睛。不,我……胃酸在她体内剪出一道痕迹,安丽卡的舌根又泛起一阵酸苦,我只想要你的钱包,如果你不尖叫的话……如果我没有摸到酒瓶的话……如果……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安丽卡爬向一旁的黑色的真皮名牌包,十几分钟前当她试图从里面掏走其中半露在外面的钱包时和它的主人拉扯起来,安丽卡挥起酒瓶茱莉娅特倒下,然后她们一起来到此刻,冷僻小路边的死尸和杀人犯,茱莉娅特裙上掉落的金片割伤杀人犯的手掌。一片恍若永恒的死寂里安丽卡的头脑嗡嗡作响,那抹金红色如同尖锐耳鸣的最强音钻进她灵魂深处,钻得更深,更深,在连她自己也无所察觉的黑暗里有什么正缓慢地复活,某个早已远去、连自己也遗忘了的……
……那条红裙子。
五岁的安丽卡鼻尖贴在商店的橱窗玻璃上,呵气晕出一小团白。我以后一定要拥有一条红裙子,小小的她兴奋地拉拽祖母的衣角。橱窗里那条裙子的价格最为昂贵,面料泛着高级、绮丽的微光。祖母的微笑慈爱而疲惫,你现在太小了,等你再长大一点吧。拿到舞蹈比赛第一名吧。加入舞团吧。巡演拿到工资吧。好了,现在安丽卡已经是个大人了,那条红裙子早已被她扔进童年的角落,与其他无数个没能实现的愿望一起落灰。她的腿终于承受不住高强度的损耗,再也不能跳舞了,舞团将她扫地出门,办完祖母的葬礼后她身无分文,此后每个月都要卖掉几条裙子取支付房租。现在,小偷杀人犯安丽卡攥紧红裙的裙角像是抓住童年的虚影,柔软高级的面料在她掌心里团成一朵褶皱的花。好在这是一条人迹罕至的路。脑海里浮现的声音如此甜美如此冷酷,连自己都吓了一跳。安丽卡站起身,眩晕褪去后她牢牢站定了,红裙摩挲肌肤,安丽卡感觉自己变成了明亮火焰里冰冷的焰心。她将自己原本穿的裙子盖在茱莉娅特身上,请你吞下你的命运吧,那个甜美冷酷的声音对着尸体死不瞑目的脸说,就像我一直以来大口吞着我的那份那样……毕竟这样才公平,对不对?
安丽卡捡起黑包,包里钥匙梳子口红胡乱混在一起哗啦啦地作响,钱夹里果然有厚厚一沓钞票,此外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年幼的茱莉娅特身着精致礼服和一个男孩手牵着手朝着镜头微笑,那笑容像一粒洁白的灰尘刺痛安丽卡的眼睛。钱包里夹着张纸条,倾斜如苇草的字体写着:好久不见。我还在这里等你。后面附着地址,明显是一种邀请。安丽卡盯着照片里女孩一无所知的天真笑容看了几十秒,好久不见……好久是多久呢?手掌的血滴到笔迹上,在晕深之前她连忙将它抹掉,就在指腹抚过纸面的一秒安丽卡下定了疯狂的决心。也许是因为她真的需要太多钱,也许,头脑里那个甜美声音有点恶毒地笑起来,也许你疯了。也许你只是想让别人看看你穿着这条红裙子。这个想法浮现在安丽卡的脑海时,朱莉娅特那双空洞的眼睛仍然死死咬着她。
于是,此时此刻,安丽卡踩着略有些晃荡的高跟鞋在偌大的别墅行走,那些昏暗走廊简直像永远没有尽头似的,如果不是门童的脚步轻捷、熟练而笃定,安丽卡简直要怀疑他们是不是一直在兜圈子。您准备好了吗?终于他们到了一扇看不出特色的门扉前,门童停下脚步,回头望着她笑。什么?哦,当然——门童庄重地理了理制服的衣摆,用指节叩响门,叩门声像栗子一样滚落在地毯上。充满灰尘的干燥空气扑上安丽卡的脸,她屏住呼吸。
屋子幽暗、沉静,装潢透出一种古老的优雅。书桌后悬挂着一副巨大的挂画,她努力想看清画中人的脸,可惜只是徒劳。桌后的椅子空无一人,椅背上的金线似乎已经被灰尘覆盖、变得暗沉。不知道有什么不引人注目又值钱的可以偷走……安丽卡这样想着倒了下去。血从她后腰汩汩淌出,在衣裙上绣出一朵生机勃勃的玫瑰,它慢慢绽放得更深、更浓,变成一个吸收一切的黑洞漩涡,又仿佛不慎泼洒的佳酿痕渍,大口啜饮着主人崭新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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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所知的外行人,尼昂想,他将匕首抽出来,用手帕小心而完整地裹住。带一柄随身匕首总没有坏处,这是养父教给他的第二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达成目标前一定要做好功课。如果这白痴女人在两条街外的地下酒吧稍微打听一下,就会了解到兰金府邸早在三个月之前就闭门谢客了,老兰金在与死神的交手中渐渐落了下风,他一生赢下过太多场逆风翻盘的战役,这一次却毫无胜算。勒安立提城收费最高的私人医生推开女主人递来的装满钞票的皮箱,说声爱莫能助后起身告辞。那时尼昂刚刚入职满一个月,从门童兼杂物工开始任劳任怨地干到现在,摸清了整个兰金府邸的构造,获得了主人家的信任和除主人家卧房外每一扇门的钥匙。今晚尼昂一眼就认出女人在说谎。她的微笑和她的高跟鞋一样摇摇欲坠而不合身,那条红裙子一定是赃物,对她来说它太闪亮、太浮华了,她强装配得上它的谨慎神情出卖了她自己。只消一刹那,尼昂就不费劲地想起这个从没人来的房间是个处理尸体的好地方——现在他还没来得及找到传奇的兰金钻石在哪里,但他将会保持耐心,并且绝不允许别人比自己先得到它。
找到目标,下定决心,然后笔直地前进。养父瘦削紧绷的侧脸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他视野边缘。如果有人碍事就都杀了。
养父是带尼昂入行的人。在解决第一个目标之前尼昂按照养父的指示跟踪了对方两周。家,地铁站,公司,偷情的旅馆,公交站,酒吧,家。在酒吧的后巷里,霓虹灯在血泊光滑的表面反射的辉光美不胜收,一切简单、顺利到不可思议,年幼的尼昂用颤抖的手指摘下死人脖颈上的金表,搜罗干净尸体全身上值钱的东西带回家中,然后被一拳打翻在地上。你就这样回来、没有处理尸体吗?至少要划烂他的脸吧?养父的教诲被尖锐耳鸣牢牢铭刻在牙齿被打落的牙龈处,肉洞汩汩冒着血,咸腥的温暖浸透味蕾在胃里引发一阵饥饿。第三个道理:处理线索比杀人本身还要重要。尼昂乖顺地吐掉嘴里的血水,明白这次是自己搞砸了,而养父几乎总是正确的。
女人的血迹很快被地毯饮干,尼昂很小心不让自己的黑色皮靴踩到浸湿血液的部分,尽管他几乎有百分百的把握这间房屋不会有人来,但处理尸体还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一辆餐车就可以轻松地运走尸体,而在厨房就算被看见血迹也很容易用切割厨余垃圾之类的借口蒙混过去了。自己绝不会像外行人一样犯低级错误,尼昂想。他轻手轻脚地虚掩上门,走出房间,漆黑的天幕早已将整幢宅邸笼得严实,月光被镌刻藤蔓图案的黑色窗棂切割成苍白而扭曲的形状,在地毯上结了层薄薄的冷霜。
如果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他会感到骄傲吧。尼昂握着空餐车的银质手柄经过走廊转角的一面镜子,光滑的镜面里自己衣着得体、面目模糊。毕竟自己这次的目标可是兰金钻石,比其洁净的克拉数更吸引人的是传说它具有替主人实现心愿的魔力,黑市上狂热的匿名买主为之竞相报出天价数字。养父总说目标如果不高远就没有实现的必要。但,如果他知道自己想要许下的愿望,那他会非常失望的……尼昂加快脚步,地毯上被餐车轮子压出的凹痕轻捷地回弹。你比我更有天赋。养父的语调仿佛在夸耀一柄心爱的价格昂贵的走私猎枪,于是尼昂的心脏便被一种愉悦的疼痛严酷地挤压,成为一颗标准子弹的形状。你只是太过缺乏野心。在这一行里,不是杀人就是被杀死……
可我不信。尼昂打断脑海里养父的话,只有你会死,而我会远走高飞。他略带戏谑地反驳养父,你不也从来没相信过我说的,早晚有一天酒精会要了你的命吗。
尼昂实在厌倦了养父无穷无尽的酒瘾、赛马结果和赌场胜负。
有人出价时,尼昂甚至没有犹豫太久。第一条,做好功课。没有人比尼昂更了解那位以神出鬼没著称的前杀手的生活轨迹。第二条,一柄随身匕首。这柄匕首是尼昂完成第一个任务后那人送给他的礼物。第三条,处理干净证据。尼昂只切了一根手指带给金主,金主哈哈大笑,眼里闪烁狡猾的精光——小子,我怎么知道这手指是不是你养父的?尼昂把匕首刺进他肩窝时那人立刻改口求饶,我会按照约定付款,还可以给你关于兰金钻石的情报,你也和黑市打交道,应当听说过它多值钱?传言它被收藏在兰金府邸……尼昂旋转一下刀柄再拔出,在对方捂着汩汩淌血的伤口大叫时熟练地割开了对方的喉咙。这并不像切开养父的喉管那样艰难,尽管后者当时烂醉如泥毫无反抗之意。烧毁一切前尼昂最后看了养父一眼,惊觉自己的影子竟已经能完全笼罩对方整个尸体,火光将一切炙烤得发烫,像幼时被扇痛的脸颊。
但,那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他只想找到钻石卖个好价钱,买个干净的身份,过普通的生活。餐车笔直温顺地前行,尼昂眼前影影绰绰地浮现一方因为朦胧而显得遥远的影像,明明尚未到达却蒙着怀旧的滤镜,那个美丽的地方没有一丝猩红,只有素雅的淡蓝、浅绿和金色永恒柔和地摇曳。尼昂沉浸在对平静未来的幻想里,走神了几秒钟——就在这刹那,倏忽地,一种鬼魅的轻盈覆上他脖颈,转瞬勒紧了。
餐车被乱打的手掌推出,惨叫着重重歪倒在地上。匕首裹附在手帕内里,一时抽不出来,挣扎中气力渐渐离他远去。濒死之际尼昂想起母亲的脸。尼昂从来就搞不懂母亲,明明自己的生活挣扎在苦闷泥泞中愈陷愈深,她却只是紧紧咬着嘴唇沉默,任凭养父暴烈的愤怒几乎要将她整个撕毁也不肯说出尼昂生父的名字。她为着某个毫无意义的目标奉献了自己一整颗心,这让年幼的尼昂感到困惑。妈妈!他在病床前叫喊着,可母亲没有转过头,最后时刻她的胳膊绷得笔直仿佛要抓住幽灵的衣角,整个人拉成一张饱满的痛苦的弓——
尼昂的手垂下来。他死了。苍白的死寂将他凝成一尊蜡像,流银的月光如泪一般地从他一个眼角淌到另一个,安静洗去男孩全部的茫然、渴想与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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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丝丝巾褶皱的淡青色尸体安静死在地毯上。季婀塔娜点燃一只女士香烟,用尽最后一丝力吸气,疲惫的烟雾均质地穿过她身体,镶着白玉珠贝的梳妆台镜中她金色的眼睛一霎被甜腻的烟灰迷遮了。大概有十几分钟她只是定定地坐在那里,突突钝痛的太阳穴被指节支撑着,一条腿压住另一条,脚踝搭扣在一起,整个人凝固成一种倾斜欲倒的动态,仿佛只需谁来轻轻一推便会立刻哗啦啦散成一摊飘飞的银灰色钞票——唯独那双目光炽烈金褐色的瞳仁违背了这趋势。在香烟羸弱的光点后面,那双虹膜金亮的眼睛没有落在丝巾、烟雾、梳妆台镜,抑或门外翻倒的空餐车旁边男孩被勒死的尸体上,沿着那笔直的目光刺出去是一幅油画,二十岁身着白纱的季婀塔娜站在积了灰尘的镀金画框中巧笑倩兮地回望她。颜料抹出的永恒灿烂金光中她挽着一个全身裹着黑色高定西装中年男人的小臂,画中他的脸已被割去,在新郎头部的位置只剩下一个纯黑的方块遥遥向她颔首。
——全然胜利!寂静的房间里,季婀塔娜脑海中回荡着兴奋的号角。终于有一天你所有的私生子都死在我手中——你的遗产再也不可能如你所愿落在别人手里了,兰金!季婀塔娜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别的女人床上捉到这个生性放浪的丈夫时他傲慢而鄙弃的眼神,一串几近疯狂的大笑从肺叶滚落至喉咙。哦,那愚蠢的女人以为自己不透露半点风声就能保护儿子一命,那可怜的男孩还以为自己当真被聘为门童,我点头给他工作时他那双漂亮眼睛里的奕奕神采简直就像是你年轻时的翻版。但事实就是:我赢了。胜利的背景音变得愈发激越昂扬,季婀塔娜狠狠掐灭烟头,得意地环视这马上将属于她的一切,然而目光一转脑海中的乐声乍然收束——
三十年。
你终于也到了我身边人的年纪了,可你曾经那么年轻,和我一样。季婀塔娜的目光被蛰了一般从光滑镜面上迅速弹开,刚好对视上画中女孩桃红色的唇,恍惚间她仿佛听见了二十岁的自己嘲讽的声音,而你居然认为这是胜利吗,亲爱的?那为什么你看起来那么疲倦、苍老,那么可悲?在心愿完成后时间忽地展现出令人惊愕的重量,在一片近乎恐怖的寂静里,季婀塔娜能听见庞然时间将疲惫从她骨缝里滴滴答答榨出时自己每个关节发出的哀鸣。
但那蜻蜓点水般的动摇只持续了一霎那。下一秒,勒安立提城第一夫人便对画框中年轻的自己展露出一个无懈可击的轻蔑笑容。可悲?有什么比蠢猪似地迷恋着一个没有心的人还以为可以与他真心相爱更加可悲?现在我拥有了你想都不敢想象的权柄、金钱与荣耀,并且还将拥有更多,说到底,早晚有一天你会变成我,何必为已成定局的事情浪费脑筋呢。太阳穴的钝痛愈演愈烈,她不耐烦地挥手将剩余的烟气驱散,虚影闭上嘴巴,乖顺地重新变回镶金画框中的普通人像。烦躁如一柄银色小刀嚓嚓刮着她的心,季婀塔娜习惯性地去摸药盒却摸了个空。自己竟然忘记及时补充镇定剂了吗?就在她心烦意乱地想着今晚恐怕又要一夜无眠时,门被安静地推开。
“晚上好,妈妈。”罗迪安手中的杯子微微冒着热气。“您的热牛奶,别忘了喝。门口的人……”他略显犹豫地回望了一眼地上门童的尸体,“该怎么办呢,妈妈?之前黑道上的线人在四个月以前就已经联系不上了。我不知道……”
“天呐,罗迪安,你但凡稍微有一点用处也不至于一无是处。”季婀塔娜刻薄地打断他的话,我真是把他宠坏了……她用指节压住乱跳的太阳穴心想。罗迪安作为她唯一的儿子继承了她的瞳色,此刻那双更年轻的眼睛有点不服气、又有点羞愧似地往下瞥。如果他的眼睛更像兰金就好了。如果他更聪明点就好了。如果他更有能力、更懂得随机应变而不是遇到一丁点小事就拿不定主意……季婀塔娜的指节移动到了眉心处,现在她整个头都开始痛了。“我会处理的,好吗?你把牛奶放下就睡觉去,走出去的时候注意不要被尸体绊倒就是。”罗迪安放下杯碟转身走出门去,随后门口传来笨重的一声,要么是他被绊了一跤要么是他踹了尸体一脚。季婀塔娜叹了口气,儿子的脚步趿拉着走远了。
终于,一切重归寂静。年轻的她为了躲避这种可恶的空荡宁可用大把钞票和宴会喧哗点燃无数昼夜,然而现在这种无所有的感觉竟然已经成为了一位随时登门拜访的老友,在几个特别难熬的夜里,季婀塔娜对于它的存在甚至萌生出一种亲昵的感激。疼痛在到达极点后淡褪了。桌上的牛奶散发出一种甜腥的气味,她盯着纯白色的液体看了几秒忽然生发呕吐的欲望,于是随手将其倒在房间角落的陶瓷花盆里。那个没用的儿子连自己不爱喝牛奶都不知道,她绝望而恶毒地想,他甚至没办法讨得自己母亲的欢心……但罗迪安毕竟是兰金和她唯一的儿子,那些数额惊人的遗产应该是他的,也应该是她的,她亲手确保了没人能质疑这一点。还剩下一半的夜色需要消磨,季婀塔娜意兴阑珊地翻阅起丈夫的遗嘱,兰金的律师早就被买通了,远早在他瘫痪在床、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之前。或许他现在已经彻底没用了。季婀塔娜从冰格里拈出一块冰慢慢咀嚼着,口腔里的刺痛融化、缩小,从喉咙滑落,她感觉自己的胸腔散发着寒意。
不知怎地,季婀塔娜忽然回想起她和兰金初遇的场景。一场舞会上她因家族生意出了问题心烦意乱而一连跳错几个舞步,一曲终了舞伴道了声抱歉便摇摇头走开。就在她站在舞池边缘欲哭无泪时风度翩翩的男子牵起她的手。对不起,你真是太美了……告诉我你的名字或者和我跳一支舞吧,拜托?他那么英俊声音那么温柔,季婀塔娜不禁微笑起来。那时她回应了哪个问题,又许下了什么愿望呢?三十年光阴坍缩成一声可疑的哀叹,她被灼伤的灵魂发酵着疯狂和毁灭。困意突兀袭来,季婀塔娜的双眼慢慢闭上,在金色画框里年轻的她永恒微笑的温柔注视中,疼痛凶猛而干脆地贯穿了她身体,季婀塔娜慢慢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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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了。”葳瑞尔端起桌上的空杯子,回头对她的双胞胎哥哥说。“被你的热牛奶毒死了——就像我们计划的那样。”
罗迪安站在门外,隔着地上的尸体看着自己的妹妹在被毒杀的母亲旁泰然自若地活动,他那双继承了母亲的纯金色瞳仁中一闪而过震惊和疑惧,很快又冷凝成一种残酷的喜悦。“太好了,我真没想到居然会这么顺利——哈!”不加粉饰的狂喜笼罩着年轻的、不成器的男孩的脸庞,他一甩头发,耳垂、眉骨和下唇的装饰环相互碰撞出金色的声响。“快把遗嘱拿给我、快点!”男孩颐指气使地对自己的亲妹妹发出指令。“我必须看看那个老东西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反正,不管是什么,现在都是我——”他眼珠一转,“我们的了。”
葳瑞尔放下杯子,轻轻挪开母亲那已经变得青紫的头颅,猫一般悄无声息地将遗嘱的纸页从母亲的臂弯下抽出来。比起母亲她面部轮廓更像父亲,眼神平静到令人有些捉摸不透。她很小心没有碰到地上的尸体,又顺从地将遗嘱递给门口的哥哥。“这样就可以了,对吗?”女孩的声音像植物叶子摩擦时发出的沙沙声,不远处陶瓷花盆里的泥土闪烁着不易察觉的潮湿的微光。“还记得你答应我的事吗——所有遗产都是你的,而你只需要出面取消我的婚约,再给我出一份徳里姆兰大学的学费。”
“嗯。我这么说过吗?”男孩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手中的纸页,贪婪地浏览其上的数字。这些足够他买到所有他想要的纯金或嵌宝石穿钉——而且是季婀塔娜一直严禁他穿戴的定制款。“你猜怎么着,我有个更好的主意——”转身时他的耳坠们碰出嘲讽般的叮当声,“为什么不干脆让你嫁过去呢?这可是妈妈的遗愿。”罗迪安耸了耸肩,“对不起,妹妹,要恨就恨那个死人吧——反正不是我做的决定。
“而你只是不想费力气打破它。”葳瑞尔跟在哥哥身后轻声说,看他将遗嘱握成卷捏在手心下了楼梯,走到倒数第五节楼梯时罗迪安察觉到了什么似地猛地转头,妹妹的眼睛反射月光,此刻正幽幽与他对视。“瑞,我是认真的……对方可是个前途一片光明的军官,拥有难得的好名声和不可小觑的家族势力。你会得到幸福的。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这样的说辞就能掩盖你的欺骗吗?”
罗迪安瞪大了眼睛。“说真的,”他的语气开始动摇,“你别——你别怨恨我。毕竟这也是为你好。”他努力地、惟妙惟肖地模仿着自己听过无数次的母亲的语气。“你不至于蠢到不明白这个,对不对?”
在楼梯顶端,葳瑞尔笑了。“不,我当然不恨你,哥哥。”她的笑容有如微风拂过树叶一般轻而模糊,一瞬间,府邸里所有盆栽中的花与叶似乎都几乎不可察觉地摇动了一下。“我怎么会?”
罗迪安看着妹妹的脸,回想起她从前安静而柔顺的样子,终于放下心来。“那么,晚安了。”他的鞋底在地毯上踏出咚咚的声音,楼梯嘎吱嘎吱响了几下,他浑然未觉——必须要小酌几杯。不,干脆把想喝的酒都喝干净好了,当他穿过大厅走向宅邸另一侧的酒窖时,巨响从天而降。
等到一切终于都安静下来时,葳瑞尔放下手中透明的机关引线,缓慢而舒展地走下楼梯,她步伐中蕴含的韵律令人联想到植物生长时优美的抽条。微弱月光下,她的手指在温热的血泊里拨开大厅中央的水晶吊灯砸下时迸溅的残片与在其下被冲击撞成碎沫的骨肉,罗瑞安死不瞑目的金色眼睛震惊地盯着她。“为什么……”把遗嘱从他掌心抽走时,他的手指在血泊中抽动了几下,但葳瑞尔的动作既轻捷又机敏,很快便完好无损地将那几张珍贵的纸从金红色的混乱废墟中抽了出来。纸张从死人掌心彻底脱离时摩挲出的响声像是一种怨恨的发问。你不是答应我不恨吗?你说谎了吗?葳瑞尔回以一个笑容,此时此刻她的笑容看起来依旧温驯、低调。“我真的不恨你,哥哥。你那么蠢、那么无辜,我为你感到可怜。”你连妈妈不喝牛奶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明白一直以来我注视着你背影时的心情?当你在母亲精心打造的聚光灯下,而我在阴影里,学习如何像花一般取悦宾客的眼睛,如何像室内盆栽一般安静地等待,如何像果实一样奉献再自然而然地被遗忘……葳瑞尔站起身来,点点血迹沾上她裙角。但葳瑞尔不是植物。她有头脑,有手指,可以将花盆里的植物连根拔起再扔掉,直到自己找到想要的位置。
现在,她感觉胸口有一团新鲜的能量生长、滚动、撞来撞去,虽然不太熟悉,但这大概是希望的感觉吧,葳瑞尔想。夜色已然滑过大半,她走进书房时顺手将灯按亮,猫一般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蜷缩起来,翻动着父亲的遗嘱——她看得那么入神,没发觉自己裙角的血迹已经沾上了沙发,没听见微弱的脚步声,没注意到一个悄然淌到她脚下的阴影。
直到枪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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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汀将手枪放在书桌上,和被血与脑浆完全打湿的遗嘱一起,然后走出房间。他将书房中葳瑞尔的尸体抛在身后,绕过大厅中央的罗迪安,隔着门框瞥了一眼倒在自己梳妆台前的季婀塔娜,小心跨过尼昂和翻倒的餐车,没有注意到空屋内死去多时的安丽卡。他继续拾阶而上,最终推开一扇装饰纷繁复杂的门,里面的老人在嗡嗡作响的机器作用下艰难地维持着呼吸。“永别了,父亲。”克里斯汀说。他摘下老人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一枚款式极为普通的细圈钻戒后欠身向窗外望去——就在那个瞬间,第一缕白光从地平线渗出来,微微照亮了空无一人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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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克里斯汀曾经许下过很多愿望。那时兰金还没有那么忙,至少还会抽空参加儿子的生日会,当父亲将手搭在他肩膀上,弯下腰笑眯眯地问儿子许下了什么愿望时,病弱的母亲总是会微笑。克里斯汀知道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这个答案善良、安全、圆滑,足以让父亲哈哈大笑夸奖他的狡黠,但他喜欢这个回答的真正原因是它让人不知道他是否说了谎。这句话本身并不是一个谎言,但的确有某种欺骗的成分蕴藏其中,当年幼的克里斯汀假装顽皮地回答“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时,他就不必承认自己在吹灭蜡烛时也不相信自己许下的愿望能够实现:母亲的病会好起来,父亲会停止出轨。他只需要紧跟着父亲也笑起来,这个问题就可以被轻飘飘地揭过去。
所以后来他总是这样回答。那些不被相信能实现的的愿望也确实一个都没有成真。五岁时母亲的病变得极为危重,父亲带克里斯汀参加了一场舞会,在舞会开始前将无名指上的戒指褪下,硬塞进克里斯汀的手心里,他知道父亲要和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跳舞,但他只是默默接过了这枚戒指。“毕竟那一年我才五岁,”克里斯汀辩解,他又点起一支烟,逼仄房间里曾经色彩鲜艳的旧海报在烟雾后面倦怠地微笑着。“我能说些什么呢?”
“停——等一下。”茱莉亚特把食指竖起来,贴近自己的嘴唇。“那枚戒指就是传说具有魔力的兰金钻戒吗?”她不小心呛到了烟,支起了一条胳膊咳嗽起来,波浪般的卷发沿着手臂倾泄颤动。“不会吧?”
“他喜欢给自己的物件攀扯些故事。”克里斯汀耸耸肩,起身拍了拍茱莉亚特的背,狭窄的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后来有的故事失控了。它们变得越来越荒谬。”
“哇。”茱莉亚特终于停下咳嗽,感叹了一声。现在她上半身躺在床上,两条腿却柔软地垂在床边,蕴藏着一种下一秒就可能起舞或者离去的弧度。“那让我再猜猜——不会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场舞会吧?我在迷路时遇见了同样迷路了的你,你站在一扇门边,好像快要哭出来——我现在还记得你那时的表情!”她笑了,笑声清脆、动听、富有感染力。“我的钱夹里还有那天我们一起拍的照片呢。天啊,克里斯,”她轻轻感叹,手指轻抚上男孩瘦削脸颊的弧度,“那居然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他还——”
女孩的声音猛然顿住了,她的脸颊浮现起代表着富裕者良心的尴尬。克里斯汀倒是没有在意,“那时候他还愿意在我身上花些钱。”他说。当然他不会告诉茱莉亚特那天他并非迷路,那扇门最开始并没有关紧,他顺着门缝看见了偷情的父亲。他也不会说对方就是后来成为自己继母、并通过几乎一切手段抹杀他生存空间的女人。身为兰金的亲生儿子,克里斯汀的大学学费是自己省吃俭用打零工攒下的,偶尔茱莉亚特会瞒着家里偷偷接济他。他知道茱莉亚特有多讨厌那个女人。这对你不公平,克里斯,你很好,我知道你有多好,只是因为母亲去世就要承受这一切对你来说太不公平了,她瞪着他而他只能息事宁人地微笑,这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他们必须向你……
“道歉。”茱莉亚特满含歉意地说,“明明是你的生日,却说起了这么令人不开心的事。”克里斯汀偏着头想了想,用手指卷起她一缕头发在烟蒂上打了个结,茱莉亚特立刻几乎是尖叫着笑起来,玩笑般不轻不重地将枕头拍在对方身上。“好啦,这下我原谅你了。”克里斯汀笑时清晰地听见自己头脑中有一个声音在说话,其实我根本不是很在意,茱莉亚特,你在我身边时我可以原谅一切,因为你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愿望都要好得多。他们又笑闹了一会,直到茱莉亚特柔软的身段从床上倏然而起。“该吃蛋糕了。”她一阵风似地离去,回来时将水果奶油蛋糕捧到他面前,是一块既不算太过昂贵、也不过分廉价的,刚好够两人份的小小水果蛋糕。女孩在奶油中插上两根蜡烛,拿起打火机,咔擦。
火苗映在两双年轻的瞳仁里。
“快许愿,”茱莉亚特催促他,克里斯汀听话地闭上眼睛轻轻吹气,细小的火焰跳动一霎,熄灭成一缕烟。“你许了什么愿望?”茱莉亚特边舔着叉子尖上的奶油边问,克里斯汀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温和地笑了。“你知道,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茱莉安。所以我不能告诉你。”
克里斯汀从回忆中猛地醒来。
天已经大亮了,金色的光与灰色的阴影驳杂地落在兰金府邸别馆所连接的一条极不惹眼的小路上,由于荒草丛生的缘故,灰色取得了更多的胜利。尽管并非站在太阳直射的地方,克里斯汀却仍然能感觉到空气中的热量正在一点一点地煎他的心。他又一次几乎是无意识地从外套内衬中掏出了茱莉亚特的信——不是一封而是一整沓,用皮筋套在一起,信封的侧面磨起了毛边。阴影落在信纸上,字就像浮在水中一样飘忽不清晰,但克里斯汀不需要阅读,因为他早就可以一字不差地背诵了。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开头的:亲爱的克里斯,我终于下定决心要从这里逃走……你能帮帮我吗?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背着整个世界挤在一个狭窄公寓里,怀揣着对未来的模糊预感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口不谈,直到它真正降临、撕碎一切。在吃完那块水果蛋糕的瞬间往后再数五年,茱莉亚特在家族的要求下远嫁他乡,婚礼那天几乎半个勒安立提城都飘着彩带,但克里斯汀没有出席婚礼。在信里他向她解释这是因为他没有收到请柬,很明显这是谎话。“你我都知道只要你出现我就会和你一同离开,但你为什么没有来?”她在信里这样诘问他,那一封信寄来时皱皱巴巴,几乎一半都留下了眼泪干涸后的褶痕,读信时克里斯汀几乎能看见眼泪从那双熟悉的眼眸中滚落的样子。“你放弃了我。我恨你。”后来她在信里写爱他和恨他的次数差不多一样多。他隔着信纸看她的心智一点点被独处异乡的寂寞打磨殆尽,时而她会吹嘘夸大自己的幸福,时而她意志如此低沉以至于会向他分享自己的死意,而他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在落款前加上一句语意磨损严重的、含糊的爱。时间一年年过去,茱莉亚特虚构了太多次逃走,慢慢地自己不再相信了。但当克里斯汀终于攒够了钱问她要不要一起私奔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日光正盛。克里斯汀将信笺放回,又摩挲起从父亲那里拿走的细圈戒指,幼时让他觉得沉甸的钻戒此刻看起来既轻飘又寒酸,细小的微光在切面一闪一烁,像遥远星系的恒星穿过漫长时间后抵达人眼底的光芒。他确信茱莉亚特知道这条小路,上大学时二人经常偷偷从这条路潜入兰金府邸偷酒喝,两个轻狂、放纵的小偷,把季婀塔娜恨得牙痒……她不可能忘记这样的日子,不可能忘记这条路,他想,随之心脏往下一沉。只有一种可能:她后悔了。写完信后她重新思考了一番,最终没有下定决心放弃现在的生活……她并不相信他。
克里斯汀眨眨眼睛,日光在视网膜上残留紫绿色的补色。在漫长的等待中钻戒那令人恼火的异物感愈发不可忽视,厚厚的信笺压着他胸口,透不过气。距离他们约定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小时……五小时……十二个小时……天色重新暗下。兰金府邸的阴影重新将他笼罩,像一种无法逃脱的命运。
但,是这样吗?
当克里斯汀返回兰金府邸时,死亡的腥气依然在那里盘旋不去,甚至膨胀得更为腐坏、黑暗。他屏息来到书房,拿起了手枪旁边那摞已经被染成红褐色的纸。尽管纸上字迹已经模糊但仍能让人判断出这究竟是什么。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克里斯汀忽然感到一阵晕眩。他听见自己的心被撕开一道口子,里面传来的声音震耳欲聋,它狂热地发问:如果有一天忽然发现镜子里的脸让自己觉得陌生,该怎么办?或者更糟:如果你其实一直都知道呢?如果你一直都知道哪些是美好的虚像,哪些才是沉重、恶心、不可回避的真实?
克里斯汀回想起自己在二十岁生日时许下的愿望。
那时茱莉亚特还在他身边,他们曾经那么快乐、幸福……他觉得只要这样就足够了。但当他闭上眼睛吹灭蜡烛后他心里却浮现出了一句截然相反的话,时至今日这句话仍然令他觉得恐怖:我想要把属于我的全都拿回来,包括那枚愚蠢的戒指。这并不是一个认真的念头,它存在的时间甚至不如生日蜡烛的火苗长久,但在内心最深处,他知道这才是他真真正正渴望实现的愿望,一个恶毒的、不正确的、本不应该存在也不会被实现的愿望。眼泪滴在干涸的血渍上又渗进纸张的纤维里。克里斯汀终于明白:与爱、自由、或者新生之类的词汇全无干系。这一切的一切,原来只是为了曾经一个错误的愿望所付出的代价。
后记
一个月后。
天边泛着懒懒的青色,与海之尽头暧昧地相接。渡轮的鸣笛声打断了一对依依惜别的情侣,“再见了!”女孩转过身拼命挥手,她瀑布般的卷发上跳跃着金光。岸上的克里斯汀一眨不眨地望着她。女孩笑起来,“怎么,不舍得我离开吗?那就和我一起——”克里斯汀终于说话了,现在他换上了一身昂贵但低调的装束,说话时却依然总是略显优柔寡断。“抱歉,借过一下。”他说。“麻烦让一让。”
船体划开水面。克里斯汀望着岸上的一切逐渐远去、模糊,且远去的速度愈来愈快了,风吹在他脸上令他的心恍然生出一种无依无凭、空洞自由的茫然。陌生女孩在不远处啜泣着,与背景里一片离愁别绪的哭声混在一起,几乎要将他的平静反衬成冷酷,这让克里斯汀觉得有点不安。就在克里斯汀犹豫着要不要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似乎下一秒就要撩起裙角擦眼泪的女孩时,他的耳边响起一个声音。
“终于可以离开了,”那声音质地冷脆,落在甲板上有如玻璃弹珠。“真是一个恶心的地方。”
克里斯汀猛然回头,目光被一双炯炯的绿眸轻轻一碰。尽管他们只对视一霎,克里斯汀很快将头别开,他却仍暗自疑心那个瞬间有什么刺进了他眼底,或许是枚不可见的玻璃碎片,或许是某种更危险的东西。就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莫里安已经走到他身边,朝他伸出了手。
“你也讨厌这地方,对不对?”克里斯汀有点惊讶地望着眼前这个年轻人,莫里安狡黠地一笑,此刻勒安立提已经被他们远远抛在身后、隐于迷蒙雾中。“我一眼就能看出来。相信我,这是我最不足称道的本事了——我是莫里安,你叫什么名字?”
“你好,莫里安。”克里斯汀略略思考片刻后还是握住了莫里安递过来的手。就在他伸出手的瞬间,在他苍白纤细的左手无名指上,一枚并不起眼的素圈戒指一闪而过细小的光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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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
兰金
30 结婚- 冉雅 20
40 开始发迹 开始出轨
45 生子-克里斯汀(冉雅35 病重,一直未恢复)
50 舞会出轨 冉雅去世 兰金二婚- 季 20 (克里斯汀初遇茱莉亚特)
52 第二子-双胞胎 罗迪安&葳瑞尔
55 出轨 -私生子 尼昂
65 克里斯汀20岁 生日
70 克里斯汀25岁 茱莉亚特远嫁
80 现在
克里斯汀
5岁 舞会 父亲将钻戒给他,目睹父亲出轨 遇到朱莉娅特 拍照片纪念
20岁 同学 生日宴会 许了错愿望
25岁 含泪告别 写信 纠缠
35岁 下定决心 约好私奔
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原创
备注:本篇为中式coc单人模组《玩具跳着舞蹈来》的后日谈,是固桌的pc,围观的我来进行一个纯粹的造谣,基本不涉及对模组内容的剧透。
mode:笑语
创作欲这种东西,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心灵的野草,越是精心呵护越不出芽,反而忙得脚打后脑勺了嘛想搞创作想得心痒。
真是好样的。
祝无忧在警局里坐着的时候满脑子就剩下“我是天才!我真会想!这个情节可以用!”的感动,好心把她捎下山还让她在警局里歇了一晚的帽子叔叔究竟说了什么?我们童话作家小祝同学完全是左耳进右耳出。
他人的话语从思绪里一穿而过,像稀过头的浆糊被筷子徒劳无益地搅和,思维清汤寡水到把她的脑瓜子抠出来扔到水里都听不见个响儿。
昨夜……前夜?总之祝无忧对自己的神奇经历闭口不谈,笔录结束后,去火车站仍是她单刀直入的核心诉求——只是晨光到来前她的迫切源自幸运生还者的自救本能,一夜小憩后属于祝无忧本人的美好特质又回到了她身上。
童话作家的心里长了草,她的文字、她的纸笔,作为动物的诉求得到满足,于是作为人的部分就重回上游。
这是一个宝贵的故事,同样也将成为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开端是少女远赴他乡会旧知,结局却是用着完全不能叫武器的玩具干死了千八百年前就流传下来的邪恶大反派。哇哦,为美好的世界献上祝福!
警局的这一晚是在值班室的床上度过的,说实话,抛开因自认为“霸占了值班警察的休息空间害得人家没得休”而隐隐作痛的良心不谈,祝无忧休息得还算不错。
但两天一夜的紧张对体力的消耗大得超乎想象,疲惫依然弥留在她身上,更别提对于祝无忧来说,她的7月17日凭空消失了——可精神亢奋不已,童话故事特有的丰沛灵感在祝无忧心中激荡,她必将竭尽所能赶回自己的创作者爱巢。
是的,她所购买的回程火车甚至是当晚的硬座。
迈出警局大门时她被莫名其妙绊了一下,回头一看,磨到黑色的门槛正无辜地朝她闪着光。抬眼看看周围,这门框显然原有整层红铜色的外漆面,可人啊忙忙碌碌去去来来,好皮囊也褪下了色。
脑子里正灵光闪烁的童话作家被往日难以觉察的细节蒙住了眼睛,连保卫室里传出的“你没事吧?”的关切都没听到。这一下其实绊得不轻,但祝无忧没有摔倒,她甚至没感受到脚下勾连的阻力。
女孩儿略一用力,小行李从那道坎上咣当一下颠簸而去,此刻日光明亮,在街道的空中,刺得她眯起眼睛——喂!这不是光污染吗!反射的太阳光也太晃了吧窗户大哥!
她于是从微微下滑的肩包里掏出手机,想要看一看地铁站究竟如何走,却没想着要离开被反光选中的区域。
……是啊,我干嘛要被晃着眼睛看手机呢?
祝无忧挺直腰杆开了开肩,像被人推着走一样,开始漫无目的地在松寒市游荡。
或许需要来些咖啡因的激励,祝无忧用力挤挤眼皮,像条小金鱼似的眼泡正向她沉默地抗议,双眼皮于是随着刚刚的眼周运动缓缓浮现,形成细小的触感。
脚步慢了下来,在步行道的红砖上,小行李的轮子咔哒咔哒响。咖啡店的大门就在她眼前,黑白的条纹,水泥装饰的入户缓台,进到店里,迎面是一只斑马色的长颈鹿,在绿得油亮的假棕榈树之间低头向她笑。
工业热带动物园,嗯嗯。
阳光正好,被商铺巨大的落地窗过滤,烤得祝无忧后颈灼热,空气里飞着细小的尘埃,还有烘焙的香甜气息……
“您的拿铁,请慢用哦!”
一颗白色的心,奶泡上的拉花轻轻摇晃。祝无忧把手里的小本子默默拽得离杯子远一些,她实在懒得放下笔把咖啡拿来,或者抻长脖子去把饱满的饮品嘬掉。
将手肘搁在桌子上,她掏出充电器——嘿,机智如我,知道找一个能晒到一点点阳光、还有插口的座位。
小本子离了手,吧嗒一下就完全摊在桌面上,纸张翘起,像是连她的片刻空隙都要铺满。于是祝无忧不得不将手机放在一边,回过头来重新翻到刚才记录的那一页。
这才注意到笔尖下落的痕迹总打着滑,好好的方块字被她写得尾巴飘飘,祝无忧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或许可以买一根新的笔?但很快就能回家了,也没有这个必要吧。
一张纸面很快就被填满了,一句半句台词,打着箭头突然飞入的一个意向,三两行歪七八扭的字。
而祝无忧翻过这一页,继续写了下去。
“小姑娘!!您行李箱落下了!!!”
这谁把行李箱落下了就算了,咋人家喊这么大声都没听见啊?祝无忧掂了一下肩包,感觉这小包以后不适合带出远门,总会从肩膀上滑下来一根绳子,夹着可费力。
“小姑娘——”
哇,好心人还在追啊?感觉好像我越来越近了,要不停下来看个热闹吧?看一会儿也不耽误我上车……诶,等等。
说到上车。
我行李箱呢!!
不是,这个好心人不会就是在叫我吧?!!
小祝同学一个急刹车,发现自己真的两手空空,急忙扭头看去——扭太急了听见脖子咯嘣一响——果然是刚才咖啡店的服务员追上来了啊啊啊!!
“诶哟我去,妹儿你走得、可真、真够快的哈!”感觉好心人追出来能有三个街口了,祝无忧诶呀诶呀地连连寒暄,又是不好意思又是谢谢你啊,好心人则揩了一把额头的汗:“嗐,客气啥啊!你那口音一听就知道不是本地人,到时候再想找行李箱可得费老劲了!”
“是呀是呀,真是多亏有你了,我刚才都没想到是在叫我,不然我就停下来了……”祝无忧把行李箱往腿边一夹,从包里捞出一张湿巾拆给对方。
“哎呦,谢谢妹儿。”店员尚且有些气喘,也没和这位害自己跑了三百六十五里路的罪魁祸首客气这一张擦汗用的湿巾,向童话作家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反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薄荷糖。
“刚在店里就觉得你状态不太好,我们店长特意给你的,太困了就含着玩玩,前台摆的小玩意,你别嫌弃噢。”
这是大战之前必有补给吗,真是太好了?
“哎呀,你们真是太好了,我感谢还来不及,哪还会嫌弃呢?而且你们的咖啡很好喝哦,相信咖啡因很快就会起效的!”
好心人嘎嘎乐了:“哎呦,小妹可真幽默!我待会儿回去就跟店长学!诶,你的车是啥时候?”
“嗯……”脑子还有点不清醒的童话作家翻出票看看,“诶呀,还有一个小时发车呢!”
“哎呦,可不耽误你了妹儿,车票千万揣好喽,路上注意安全啊!”店员似乎是终于缓过劲儿来,曲起食指指节敲了敲太阳穴,向她告别。
真是好人。
祝无忧笑眯眯地目送对方离去,抬腿去火车站时还觉得真好,又收获一段美好的回忆。
然后就被又一次差点遗忘的行李箱美美绊了脚。
松寒市的火车站有着独特的历史遗留韵味,在这里先感到砖石的寂寥颜色,可来往行人的行径会迅速将气氛的泡泡打碎,泡面香肠茶叶蛋的香味、风尘仆仆的土味、被反复接触的金属腥味,人的感官就迅速回到现实中来。
来的时间不当不正,还有十来分钟才检票,祝无忧索性找了个柱子靠一靠——小行李箱上放着她的肩包,而她本人则两条腿把箱子一夹,这样总不会忘了!
小作家于是又拿出了她的本子。
她切实地感到身体的确已经疲惫,思来想去不如上了火车就睡,那么在检票之前,她得把心里野蛮生长的点子们记下来才行。
窗外换黄色的光斜斜地照射进来,未干的字迹得到了在太阳的垂怜下闪烁出细小的金色,急于检票的躁动脚步、人群的交谈、轮子碾过地面,一切喧嚣都随着她流淌的文笔远去了。
她笔下的故事是蒲公英,没有一字一句不凝结着她的所思所想,可字却越写越飘,像要被风吹散的模样。
……别睡啊,还不能睡啊,童话故事还在等着我呢。
检票的广播声响了起来,中英播报过了两遍,祝无忧才被吵闹的人群惊醒——要来不及了!
再看纸面,胡乱的线条延伸到她的手上。
她掏出了一颗薄荷糖,包装对于她疲软的双手来说不好撕开,声音倒是悦耳的。那颗白色的、甜甜圈模样的糖果一进嘴巴,甜蜜的冷意就流淌进喉咙,祝无忧忍不住一个激灵:好了、好了!快写吧快写吧,心里的野草正在疯张呀!
找到座位就随意地把行李箱往硬座底下一塞,终于合上小笔记的一瞬间,疲惫狠狠地拽住了她的肩膀。
而祝无忧没有抵抗,她手一松,纸笔就这样掉进敞开的肩包。
就这样吧。
眼皮在打架了。
就这样吧……
余晖在眼帘外,暖色的、梦一样的光斑摇曳,而她的故事正在悄然生长——硬座的腰酸背痛就留给几小时后的自己痛苦吧。
于是,祝无忧终于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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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坟墓为高尚之人所怕,当生命陨落时,身体将变冷,并长眠于黑暗大地的怀抱,繁荣衰退,幸福消逝,条约被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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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终于找到了一处合适的落脚地,并在此地迎来了新生。他们的首领寻到了新的爱侣,诞育生命,这极大地鼓舞了众人。
然而欢愉过后,他们又再次被悲伤追上了脚步。
死亡。对常人来说很熟悉,对这些人来说却十分的陌生。他们并非没有经历过毁灭与分离,但疾病与衰老却长久地没有降临到这些人头上。人群中的一半从未经历这些,另一半则对此记忆遥远——正如他们曾经居住的仙境,早已被灰烬掩埋。然而一切随着那被焚烧的灰烬离去后,阴影终于再次笼罩众人。
他们不得不再次面对一个即将离去的生命。不过这次,没有锐器,没有火焰,只有缓慢流走的生机。
五月的屋子里静悄悄的。离开了丰饶之地,众人不得不终日忙碌来寻求温饱,只有她在这次生产后无法下地,有幸豁免于这样的辛劳。这样的生活注定没有什么色彩,但好在有人干的活与她的生活一样地无聊。埃文娜在五月的屋子里磨药,五月躺在床上看着滚动的药轮,又不那么无聊了。因为她想起了一件事:“男人们说,比起姜平,星期三更属意你一些。”
磨药声音停了。五月转过头,正对上埃文娜的视线,却没有见她露出什么表情。“男人们的想法与我有什么关系。”埃文娜如此回答。她说完倒出石臼里的药材,又开始往里面换上新的。“这些天总是见你更多一些,我还以为你...”五月看着埃文娜的动作的声音弱了下去,她换了一个说辞:“毕竟以前我们从不说话。”埃文娜弯腰重新将石轮放回槽中,这个动作让她的声音有些沉闷:“我并不是第一次配这种药。你不知道这件事,连姜平都不怎么记得,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开始受训。”说着,她停下了磨药的动作:“课程也不是你见到的那样,只需要学习如何穿过那片树林。你已经亲自去过了。”
女人并未因为聊天而停止工作,她又离开了去舀水。屋内氛围顿时沉寂下去,五月转过了脸。神庙还在时,她听说过这件事。曾经那些富有学识的成年祭司都在一次远征中死了,只有那个疯狂的老女人活了下来,就是边上这个人曾经的导师。那个女人只传授了一半的学识,另一半中的一半只有她边上的这个人听过。她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再讲述新的智慧。几乎每个人向她提起的人都这样说,言语间带着些许的不忿。
当时她是怎么想的来着,有些不记得了,大概也和所有人一样,觉得这样自私的人不配领导别人。她想起自己为数不多几次见到那人时的眼神。总是让她无所适从,又十分难忘。
屋内升起了火焰的亮光和水雾。五月听见埃文娜坐下再次出声,但这次她没有挪动自己对着她。五月看着那些漂浮的烟雾说:“听说你本被授意继任主祭司,不过后来姜平的老师上任,所以她就更被看好一些。”这次却没人接话,回答她的只有石磨碾药的声音,那人停顿了一下,表示她听见了。
五月有些失望。她仍由自己躺着,直到眼皮沉重起来。这时的埃文娜却好像没有看出五月的困意,又掀起五月的被窝,把人扶了起来。这个动作打断了五月的睡意让她又清醒了一些。
文娜坐到床头和五月面对着面。她说:“如果只是为了换个地方控制别人,实在没有必要跑到那片林子边上去做这件事。”说完她仿佛没有期待什么回应,又径直走下床沿调配药粉去了。五月看着她再次远离自己,低下头对着被褥半是自言自语地小声说:“那你还这么关心我们是为什么呢?”
“因为不论如何,那里也是我居住的地方,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埃文娜端着药回来,好像背后长了耳朵似的接上了这句话。
“我还会好吗?”五月接过药,看着对面的人。然而刚刚还在积极回答她的人却沉默了。埃文娜终究还是没有按照五月希望的隐瞒她:“我不知道。”
“我想给姜平留些东西,你能替我照看她吗?还有我的孩子。”五月喝着碗里的药终于还是这样说。但接下来她就迟疑了,毕竟她要说的事与屋子的另一个主人有关,她不想被听到。她这样想着,盯着埃文娜的脸。但对方好像什么都没看出来一样,直接结束了这段对话。埃文娜说:“我知道了。”
她是不是知道。这个想法闪过五月的脑海,她对着药碗皱起了眉头。“我知道这很苦。”仿佛为了确认五月的想法,埃文娜将手指贴到了她的碗边,然后她又补了一句:“但你需要这些。”五月顺着她的意思,啜了一口碗里的药。当在她从药碗里抬头时,正巧见到这间屋子的男主人奈登推门而入。
此时屋外太阳即将沉入地平线,埃文娜起身离开,这一天结束了。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
练习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Die Krähe(乌鸦)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家境还算殷实,且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继续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姓氏与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都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再由他们执行。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成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啊。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英雄主义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为了荣誉和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大学生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毕竟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当你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每天都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大多数时候,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纯熟,何其残酷!您曾见过鹰隼捕猎吗?它们从空中凝望地面,以一种集中得骇人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之后俯冲到地上,干净利落地拧断脖子,将指爪插进猎物的肋间。我们与这群动物的唯一区别即是杀人不为肉食。当他的枪旗举起时,每个人都必须找好即将刺穿的对象,一片未经保护的胸膛或一张轮廓分明的、素不相识的面孔;而当其再次落下,数十秒之内,你所选定的那张脸便会在马蹄轰鸣中送到你的枪尖底下,那表情往往令人胆颤。他如此将敌军的阵列撕开一条条口子,一次次地令人将一切丢在身后,重新列队,踏着一地残躯烂肉冲刺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贯穿和劈砍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里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常常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零星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这一军种的训练成本之高昂;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诱人踏进陷阱,或把自己作为其他危险行动中的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规划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这会儿已经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背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经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被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经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屑诱捕了几只鸟,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际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得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用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屑也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被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让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说实话,我仍对此心里发怵。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他轻轻地说,“…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候呀。
我坐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头的铁架是连在木板上的,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双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休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响,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我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适合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二十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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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