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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娜·琪琪亞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夢遊記】
女/6歲/135cm
童話繪本《小瑪麗娜的夢遊日記》中的主人公。
善良天真的小女孩,與老奶奶相依為命生活在一座無人的山林中,從未離開過,因而對外面的世界充滿好奇和想象。
繪本由一個個小故事組成,講的都是小瑪麗娜在夢中世界的各種奇遇。
屋簷下住著的一窩燕子,在夢中的世界成為了小瑪麗的好友和同伴,一同遊歷。
立繪:雷七郎
楊柳岸
未设置称号
讖號:風流夢中人
其人不知真名實姓,所生何方,自稱楊氏十三,取字柳岸,客寓燕京城外禾園西大夢湖畔戲云臺,以寫戲填詞為生。因慣流連氍毹裡巷,與歌兒舞女為交,旁人謔之曰風月場居士。其筆墨眾多,皆為戲本詞樂之章,更擅度曲畫真,故為歌臺秦樓中人所愛。
其作風和逸清明,工麗曉暢,隨心落筆而自有方圓,逍遙面貌下似隱三分謹慎,而少灑脫放達之情。
今因夢中奇遇而欲為京師妓優之輩立傳著書。
詩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娼優爭逐賤千金。
文章但愛風流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文青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表情木訥,不多話,其實為人和善可親的平凡文學青年。
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很高,但從不故意顯露人前。
外貌乾淨簡單,是周圍人眼中的老實好男人。
對感情比較遲鈍,無論是自身的感情還是他人對自己的感情,但一旦產生這種愛情,就會如細水長流般,看似微小平淡卻延綿不絕。
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會顯出一絲憨態。
代表花:荷
賀新郎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喜劇演員,外貌英俊瀟灑,嬉笑怒罵下暗藏著高冷姿態,總是會帶著誘惑人的笑容與女性搭訕。
即便是在真愛的對象面前也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輕浮模樣,說的甜言蜜語總是真假參半,讓人分不清到底是真情還是假意。
歡愉的狩獵者。
代表花:晚香玉(危險的歡愉)
夏遥旭
未设置称号
白飛星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星行紀】
女/27歲/172CM/中國
VLOGER,旅行作家與畫家,愛好廣泛,尤其是旅行和運動,有入伍經歷,能說多國語言。
在網上以“飛星遊天下”為名發表自己的各種旅行筆記、視頻等相關作品,很受歡迎。
熱情開朗,有很強的野外生存和動手能力。
因為常年外出旅行,皮膚已經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
曾在邊疆服役,可能是因此,對祖國邊疆有特別的感情。
立繪:雷七郎
白秋夜
未设置称号
佩德罗·霍利伍德
未设置称号
作者:隐刀
mode:笑语
*以继国兄弟为主要角色的《鬼灭之刃》同人
*正反派阵营几乎全部反转的设定
*大纲文
严胜和缘一,双胞胎兄弟。
严胜和缘一,一个为父亲起名,一个为母亲起名。
他们出生的那晚是下雨天,缘一被父亲视为不详,在母亲的争夺下保住了性命,但却被要求在十岁时出家。大家聚焦在父母亲与缘一身上,无人顾及躺在地上哭泣的严胜,直到父亲与母亲不欢而散,命令下人将严胜带走。
严胜住在豪宅,缘一住在偏房。
严胜开始学习,缘一发现母亲的病情。
自从父亲把母亲扔进偏房后便对她不再闻问。很难想象,这么大一座府邸,上百号人丁,知道母亲病情的只有缘一和所谓的贴身仆人「阿系」。母亲要求她,不要告诉任何人,也不要寻医。
父亲有时会揍严胜。
严胜知道了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学习之余喜欢坐在缘侧观察他们。
某个夏天,严胜第一次去找缘一。
此后,严胜变得常常去找缘一。内容是带饮料给缘一、教缘一自己课上的内容、实际上是自说自话的「陪他聊天」、以及干坐在榻榻米上看天花板。云云。
夏季的最后一天,严胜去找缘一的事情被父亲发现。父亲当着缘一和母亲的面把严胜揍了一顿带走。缘一扶着母亲,看严胜挨打时依旧没什么表情。此后严胜常有胸闷气短的症状。第二天再去找缘一时,带了自己做的一支短笛。那天他没有逗留很久,甚至没有进屋,把笛子交给缘一后便离开了。
严胜将“希望缘一至少做出一些表情”的愿望表达出来,缘一依旧没有一点反应。严胜的责任感与自信心出现动摇。
严胜开始习剑,父亲给他安排了剑术老师。
某天,严胜在庭院练习挥刀,缘一突然出现在树下,并突兀地说出:“兄长大人的梦想是成为这个国家第一强的武士吗?我也想像兄长大人那么厉害,那我就成为第二强的武士好了。”接着露出了在严胜眼中十分诡异的笑容。
严胜不能接受缘一作为弱小的存在却突然拥有「上进心」,并且因为他说话的流利程度感到诧异。但是在缘一展示了剑术天赋之后,他对缘一的底线彻底从「弱小的需要保护的存在」转变成了「国家第二的武士」。
严胜询问了缘一击败剑术老师的秘诀,缘一把秘诀告诉严胜后,又用“我更想要和兄长一起放风筝、玩双六”这句话给严胜当头一棒。
之后,严胜没有再和缘一说一句话。
没过几天,严胜从「阿系」口中知道了母亲死讯,当天晚上又听说了父亲传缘一到府上的事,焦躁不安,辗转反侧,最后收拾了一些生活用品连夜出走了。他沿着田野奔走,几天后体力不支昏死在路边,被当地的一所有钱人家捡走。捡他的原因很简单,那个有钱人在前几天同算命的说,你这几天有厄运发生,如果路上碰到昏倒的小孩,一定要把他带回家请他吃一顿饭。
那所人家姓炼狱,有一个名叫樱寿郎的、和他一般大的独子。在得知了严胜的「身世」后,也应樱寿郎的强烈要求,炼狱家决定让他以书僮的身份在炼狱家生活。当时严胜对炼狱夫妇的说辞是:原本和父母住在山上以砍柴为生,但是因为被怪物袭击,父母为了保护他当场死亡,弟弟妹妹也不知所踪,恐怕也丧命于怪物之口,只有他有幸逃了出来。接着,炼狱夫妇询问他的名字,严胜随口掐了一个“时透胜一郎”。
继国严胜的父亲,在得知严胜失踪后并没有下令找人,而是觉得天赐良机,解决掉一个大麻烦。
樱寿郎,阳光开朗,真诚直率,富有热情,严胜和他的性格很合得来,再加上奔波的疲惫,逐渐淡却了缘一的存在。他们在一起练剑、读书,成为了要好的伙伴。不久,樱寿郎也为严胜展现的学习天赋所折服。
樱寿郎夸赞了他的天赋,并问起他原本的家庭。严胜忽然想起缘一,忽然又有了熟悉的胸闷的感觉。严胜暗示性地同樱寿郎谈论起「缘一」的话题,樱寿郎没有明确表态。
15岁时,缘一在父亲的安排下结婚;17岁时,父亲死了,缘一成为继国家的新家主。缘一当上家主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去找哥哥,但因为对方已经化名,寻之无果。从七岁到现在,缘一终于接受了兄长已经故去的事实,但依旧没有放弃让人寻找。
18岁时炼狱家主传位给樱寿郎,严胜和樱寿郎都成为了武士。在被抚养期间,严胜也在他们的帮助下成家立业,独立出去不再在炼狱家了。
缘一当上家主后风风火火,每次出兵都是大胜。继国家名声大噪,第一时间传到了严胜的耳朵里。
严胜又一次找到樱寿郎谈论「缘一」的话题,并不同当年那样话里带话。受樱寿郎性格影响,严胜变得喜欢直截了当的表明想法。樱寿郎发动话疗卡,帮严胜解开了缠绕多年的心结。
缘一想要教授其他武士呼吸法,但没有一人学会。
严胜和自己的手下们野营时被鬼袭击,一般路过の缘一様将其救下,兄弟二人见面。严胜惊讶地发现缘一的变化之大,并把这归为是因为继承家业造成的影响。简单来说就是讲话比以前好听、表情也生动了一点。
缘一加入了严胜和樱寿郎组织的「鬼杀队」。这个组织成立的初衷是因为樱寿郎在偶遇「鬼」这种生物后记起严胜家人的死因,大家都是合作关系。
严胜从缘一的日之呼吸中创立了月之呼吸流派,并将学习呼吸法的方法教与各个武士。呼吸流派逐渐增多。严胜终于向樱寿郎坦诚自己真正的身世,同时也和缘一变得要好。樱寿郎听他说完,淡淡一笑,表示早就知道他在骗人了。
严胜出现了斑纹后,斑纹剑士的数量逐渐增多。樱寿郎虽是炎柱,但却迟迟不出现斑纹。他本人对此毫不在意,甚至主动担任起了文职。
斑纹剑士开始死亡,大家发现了斑纹剑士都活不过25岁。此时,距离严胜的25岁生日还有两年。
严胜问缘一,世界上没有人比你和我更强了,该怎么把这份力量传承下去?
缘一说,把鬼全部杀完就不用考虑传承的事了。
严胜虽然赞同,但还是忍不住又问,万一杀不完怎么办?
缘一根本不在乎传承,他认为他能找到哥哥,并且跟家人一起享受完余生就已经很幸福了。他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一切尽力而为就好。
严胜听到这话后撇了撇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有天晚上,严胜回家和妻儿叙旧时,听到一些奇怪的声响,推开门便发现一个长相阴柔的、散发着危险味道的男性站在自己的家门口。严胜一眼就看出了他是鬼。
鬼舞辻耀哉,那个男性的名字。他想要让严胜变成鬼,协助他寻找克服阳光的办法。耀哉的嘴炮很强并没有表露真正意图,严胜差点就动摇了,但通过妻儿威胁严胜的想法让严胜勃然大怒,一把抽出刀来要和耀哉死斗。十几个回合后,严胜逐渐落于下风。谁料这时耀哉竟后退一步,遁形于黑暗之中。鬼舞辻耀哉离开前留下一句话:算了,强扭的瓜不甜,杀掉你的话我的小命也不保了。
耀哉此前已经尝试挖走缘一并且在缘一的刀下苟了一把。这天过后,耀哉主动清理了大部分低级的爱作妖的鬼
严胜惊讶地发现自己和缘一活过了25岁。
严胜打算将月之呼吸传授给他的儿子,但他的儿子怎么也学不会,连日轮刀都没有变色。
因为几乎无鬼可杀,又有家要养,炼狱樱寿郎退出鬼杀队,紧接着是继国兄弟的退出。严胜退出之后,把鬼杀队的所有权交予豪气冲天的产屋敷家。这时候的严胜早已忘记了小时候追寻剑道巅峰的理想,只希望能看着孩子平安健康地长大。缘一也回了继国家,临走时希望严胜能带着他的家人一起回去,但是被严胜拒绝了。
这是二人临别时的对话:
“我现在已经姓时透了,再住在继国家不合礼仪。”
“无碍,兄长大人愿意的话,我们永远都是亲兄弟。继国家的门,兄长大人也可以随意进出。”
“时透家也是。”
严胜在打道回府的路上救下了被鬼(耀哉手下的漏网之鱼)追杀的灶门夫妻,此后被灶门炭吉视为恩人。两家人住的地方就隔了一条河,因此严胜偶尔会带慰问品探望炭吉一家,还帮助他的夫人朱弥子找了接生婆。
炭吉听严胜道出了儿子怎么也学不会月之呼吸的苦恼后自告奋勇地让严胜演示一遍。严胜没想到炭吉天赋惊人,仅看了一遍就记住了动作。
严胜顺水推舟,将月之呼吸倾囊相授。炭吉的天赋不如严胜,但也学了十之八九,在此之后也一直传承着「月之呼吸」流派,在山上过着烧炭隐居的生活。
离开鬼杀队的严胜干着扩张领土的老本行。但时透家却在严胜儿子这一代迅速衰落,为了躲避仇家,草草搬到山上隐居。继国严胜终年46岁。
日之呼吸因为缘一本人并不在乎传承之事、也根本无人学会日之呼吸,导致其出现即失传。缘一其实十分厌恶争斗,得到妻子同意后,在儿子十二岁时便让他继承了家业,之后云游四海,不知所踪。
**********—————
写在文末:
本人很喜欢上一,写这篇文的初衷是希望他能有一个好的结局。樱寿郎的设定就是帮助严胜走出困境,比他稍大一点的哥哥一般的存在。
这个角色的定位原本是想给战国水柱的(看了,帅气且猛一老师的设定,原本想搞联动来着),但是一方面懒得要授权,另一方面不想给角色起名字(大家看起来也很怪)便换成了怎么想都更合适的炼狱家了。
想起来我初中有段时间的心境其实和严胜面对缘一时蛮像的。那时候我的同桌是个成绩算差的、同学老师都不太喜欢的有些内向的人,我也不自觉的给他套了刻板印象,因此一看到他认真学习就胸闷气短、心慌得要命,有种说不出来的类似严胜口中的「恶心」的感觉。后来我们彼此解开心结成了很好的朋友,我觉得给继国兄弟一个机会,他们也可以。
我有尝试代入一下缘一的视角,但是神之子岂是我这凡夫俗子所能理解的(正常表达无恶意),写了几行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所以这篇文章几乎只有严胜的视角。
我试图通过一些经历,让他们的性格有所变化,不过笔力有限(而且毕竟是大纲文)好像没怎么体现出来。我希望缘一能撇掉鳄鱼给他的神之子的烙印,能有正常的情感表达,但是通过继国家的继承人培训,缘一只是变得有些自私和虚伪(正常的)。自私让他更顾家一些,不会出现鳄鱼描写的“在妻子将分娩时因为救毫不相关的人导致妻儿惨死”这种情况;虚伪让他更懂得表达,说话不会直得让人觉得没头没脑甚至感到生气。我觉得算是良性的。
严胜的话就让他对亲近的人更懂得更直率一点,虽然还是大家闺秀心思(笑),但至少那种让他难受的不得了的感觉不会憋在心里了。交流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嘛。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那这样,你们给我介绍个文静好看的,能跟我一起打游戏的,而且要胸大,必须得大,越大越好。”祁晓峰把筷子往桌上一扔,靠在了椅子上。
出乎他的意料,亲戚们并没有陷入尴尬,小舅和小姨一起“哦~”了一声,小舅妈咯咯咯笑了起来,爸爸和小姨夫对视了一眼,脸上露出了释然的表情,妈妈在跟耳背的姥姥大声重复着外孙刚刚说的话:“妈!晓峰说,要文静好看的!要胸大的!而且越大越好!”
如此其乐融融,反而让尴尬反噬了祁晓峰,刚才的一肚子火硬生生憋了回去不说,还浑身上下都装满了不自在。
“你看啊姐夫,这下整明白了,晓峰不是不找对象,是你们之前给他介绍的不满意,不符合人家的标准。”
“哎呀,现在的孩子发育就是好。我邻居家里小姑娘,今年上初一,一米七的大高个,比她妈还高。”
“就是,哪像咱们小时候那样,一个个瘦脊麻杆跟猴似的,男孩女孩都分不清楚。”
“晓峰,我有个同学,正好前两天聚会的时候跟我说了个事情。他们家里有个女儿跟你差不多大,也是在北京工作,在一个出版社上班,也是家里发愁找不到对象。我同学两口子都是研究生,知识分子家庭嘛,家教家风这些应该没问题。他家女儿我见过一次,感觉也挺文静的,身材气质这些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这样,我管他要个照片,回头你也把你帅一点的照片发给我,回头看看要满意的话你们年轻人自己联系。”
“妈!玉龙给晓峰介绍对象!说这孩子身材气质都比较符合晓峰的要求!哎你这饺子都凉了吧,来别吃了我给你锅里热热去……”
“你赶紧谢谢一下小姨夫啊,这么大人了不懂事!完了你好歹去见一下,就当认识个朋友,人在外面多个朋友多条路。听到没!”
“见见见见见,谢谢小姨夫……”祁晓峰拿起红酒杯,跟小姨夫碰了一下杯,仰脖把酒倒进了嘴里。
飞机落地,祁晓峰打开微信,爸爸妈妈小姨小姨夫分别给他发了消息。
爸爸说,小姨夫把那个女孩的照片发给你了,你别管行不行好歹去见一面,男孩子主动点,约人出来吃个饭。钱够不够!
妈妈说,小姨夫把那个女孩的照片发给你了,你别管行不行好歹去见一面,男孩子主动点,约人出来吃个饭。出门前先洗个澡,打扮精神点,别喝酒啊,第一次见面就喝酒给人印象不好的,完了主动送人上车,要吃饭找个离人家女孩近的地方……
小姨说,小姨夫把那个女孩的照片发给你了,你别管行不行好歹去见一面,男孩子主动点,约人出来吃个饭。吃完不行拉倒,小姨再给你介绍别的大胸女孩,别有压力,小姨懂。
小姨夫说,晓峰,我是小姨夫,女孩叫于芈欣,小名叫芈芈,我把照片发给你。
祁晓峰叹了口气点开照片。
嗯……
看着挺文静,是还挺好看。
而且胸很大。
很大。
第一次约会结束后,晓峰回去先洗了个澡,等从卫生间出来回到自己租的次卧中,手机上又是一圈微信轰炸。
小姨夫说,晓峰,芈芈手指头的事情我一开始也不知道,后来知道了我就先给你爸你妈说了,你爸你妈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最后还是看你自己决定。祝你工作顺利!
小姨说,晓峰,芈芈手指头的事情我一开始也不知道,后来知道了我就先给你爸你妈说了,你爸你妈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最后还是看你自己决定。你要有什么不方便跟你爸你妈说的告诉小姨就行!
妈妈说,晓峰,芈芈手指头的事情我一开始也不知道,你小姨夫也是后来跟我们说的,我跟你爸都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最后还是看你自己决定。你也别一上来就嫌弃人家,女孩都爱面子,咱们就大大方方的,也不去揭人家的短,万一你要觉得合适也跟我们说一声,我这边有好多衣服买了没穿,现在胖了也穿不上了,那女孩不知道是胖是瘦,要不行我把衣服都寄给你……
爸爸说,怎么样!
祁晓峰看了看眼前这杯用白酒啤酒醋菜汤果汁沙拉酱调配的迷之深色液体,果断选择了真心话。
朋友之一问:“你喜欢芈芈哪一点?”
祁晓峰说:“全部都喜欢!”
朋友们起哄:“那不行,你必须得说具体一点。”
芈芈也在旁边说:“对啊,你这个回答太敷衍了。”
祁晓峰说:“那我喜欢她胸大!”
朋友们轰笑,芈芈笑着翻了个夸张的白眼。
又一个死党说:“那朱玲胸也大啊,你跟朱玲最后也分了啊。”
其他人又开始起哄:“对啊,你肯定还喜欢别的。”
祁晓峰说:“我喜欢芈芈的手指,特别喜欢。”
一个反应快的女生用了不到半秒的时间及时打断了尴尬的沉默,她说:“芈芈你手指是怎么……”
芈芈伸出左手,无名指与小拇指空空荡荡。她说:“小时候五六岁的时候,我们家院子里有人装修。他家住在顶楼,说是要搭一个遮阳棚,其实就是想再往上加盖一层。那些车床工具就放在院子里,小时候我的性格跟现在完全不一样,一点书都看不进去,天天就爱在院子里疯玩,家里大人说别往车床那边乱跑,但是,小孩子嘛。反正后来有一次工人走的时候没断电,就直接把这两根手指给压碎了。那时候医疗水平也不太好,总之就这样了。”
另一个女生说:“那你生活上会不会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芈芈说:“还好吧,没有什么特别不方便的地方。就是晓峰玩的那个吃鸡那些我玩不好,别的都……啊对了,我婚戒得戴在右手。”
“这个无所谓吧,我也是戴右手。”
“国外是戴在左手,不过咱们中国是讲男左女右的吧?”女生们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了婚戒的事情。
“峰子啊峰子,看不出来你丫还是一慕残癖呀!”一位醉醺醺的朋友猛地冒出来一句。
“哎,说什么呢!”“喝多了吧你……”“哥,别犯傻逼行么?”“你闭嘴吧你。”
朋友也一下子反应了过来,连忙道歉:“我我我我喝多了我傻逼我我……我喝酒我喝酒,不好意思啊,我的我的,对不起啊峰子,对不起啊芈芈,对不起对不起……”
芈芈笑了笑。祁晓峰挥了挥手说:“我不是慕残癖。你这样,你把我面前这杯喝了。”
回到天通苑的出租屋时已是十二点半。两人洗了澡关了灯,躺倒在床上。
“生气了吗?”祁晓峰问芈芈。
“不生气。”芈芈摇了摇头。
“老陈这人没什么坏心眼,就是脑子缺根弦,喝多了爱说傻逼话。”
“不生气。”芈芈翻了个身,伏在祁晓峰的胸膛上。
祁晓峰搂住芈芈,两人热吻了起来。吻着吻着芈芈脱掉了祁晓峰的睡衣,亲吻着他的胸膛,祁晓峰喘着粗气用双手肆意地在芈芈睡衣里感受温柔。二人缠绵了一阵,芈芈将右手伸进祁晓峰的睡裤,像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直到第一次二人赤裸相对时那样,径直将手指伸进了祁晓峰的后庭。先是中指,然后是无名指,祁晓峰发出两声微弱的呻吟。最初,第一次时,他当然是惊恐的,但两秒,或三秒之后,他就深刻地理解到了他的本性,他对这件事情难以拒绝,这种快乐会成为他此后生命中的一部分。芈芈的手指时而轻柔,时而粗暴,忽高忽低,连绵不绝。祁晓峰的身体——浑身,特别是发声器官,将所有的感受照单吃下,任由其狂野游走。他双目迷离地看着俯在身上狩猎自己的少女,少女像看着猎物般地品味着他的迷离,嘴角略带邪魅的微笑让她看上去妖艳而迷人。他知道自己将一辈子成为这手指主人的俘虏,他无法想象离开这手指后会日子会变得何等枯燥。祁晓峰躺着,用力地放弃自己的理性和尊严,任由于芈欣用灵巧的双指对自己的身体发起放肆进攻。
评论要求:笑语
贝希摩斯看向手边那丛盛放的冰玫瑰。
冰层之下的玫瑰依然鲜艳红润,枝叶舒展盛放,整株花微微往一侧倾斜,仿佛它只是片刻前才被什么魔法冻上,而不是几百年前。
他向着花丛倾斜的反方向看去,白雪矮矮的山谷间,灰白色的城堡悄然屹立,尖顶隐没在云端里。
片刻前他来此地的道路上还是盛夏的风光,树木葱翠蘑菇成堆,但是当他踏足这片山谷时,暴风雪瞬间席卷了他。
贝希摩斯扯扯领口。这种天气下换个人穿着他这身长袍都只有冻死的下场,只是他的行动依然敏捷有力,仿佛风雪不存在那样。
他把兜帽扯紧,挡住头顶巨大的羊角。
白雪从来不是能阻挡他的障碍,人世间的所有东西都无法阻碍他,这是亡灵的特权。
山谷中的花田此刻也成了雪田,正中央就是那栋死气沉沉的灰白色城堡,此刻城堡的大门正在向他洞开,从他的角度看去能一眼看到黑黢黢的正门。
和门口守门的骷髅士兵打了个招呼,贝希摩斯缓缓走进去。
在他身后,铁门咔嚓一声合上了。
贝希摩斯把颜料放在城堡中唯一的火堆旁,试图让已经凝固的颜料融化开来。
在他身后是无边的黑暗和被拉长的影子。这团火似乎成为了城堡中唯一的光源,虽然他和这里的所有居民一样,从来用不到光就能看见远方。
他突然感觉周身一阵阴冷,不用猜都知道是谁来了。
“公主殿下。”
窗户边的女孩回过头来,微弱的光线穿过她半透明的身子,打到她身后的琉璃装饰上。万物在此处褪色,包括她原本火焰般耀眼的红发。
贝希摩斯躬下身,一手放于胸前,仿佛他真的是这位公主的臣子。
“今天要画哪里呢?”
女孩提着小裙摆走近,贝希摩斯愈发觉得她娇小,甚至说是幼小。
“您的王冠。”
贝希摩斯是个死神,就是那种挥舞着大镰刀的,骷髅脸的死神。实际上死神中的种族很多,但是大多数都是骷髅族。自从少数几个菜鸟不小心在人的面前露了真身之后,他们的种族似乎就被定死了。
他就是那为数不多的异类。
“下个月你有个活儿。”天使阿莱克西亚抱着一大堆卷轴飞到他头顶,哗啦一下全砸在他脑门上。
贝希摩斯摸摸被砸痛的脑袋,
“从这里往西走有个山谷,里面住了一位鬼公主,你下个月的目标就是带她回来。”
“那我其他的灵魂不收了吗?”
“我和上面要了特批,你就负责她一个。”阿莱克西亚拍拍翅膀,“战争那活又不难。”
“遵命,老太婆。”
“祝你好运,老不死的。”
每一次阿莱克西亚给他指示时,贝希摩斯都回以一个中指,就像每晚她睡前念祷词时,贝希摩斯总会在底下意味不明地放声高歌。直到现在他还没被阿莱克西亚摁着揍只能说是天使好脾气。
那个天使确切说是他的上司。每一个死神脑门上都有一个天使时时刻刻盯着他们,以防止他们胡乱挥刀。
“你们的工作都是什么样的?”
贝希摩斯正在调他的颜料,被这一问冷不丁手一滑,一笔蓝色直接砸进红色的颜料盘。
“就挥挥镰刀,然后拿锁链套住灵魂带走。”贝希摩斯示意鬼公主不要歪头。
“听上去很简单。”
“多数情况下是。”贝希摩斯将颜料打在画布上,“但是有时候也很困难。”他向小公主瞄了一眼
他们的初遇并不怎么好看。
贝希摩斯背着镰刀气势汹汹地杀到山谷,然后就被骷髅士兵直接踢出来摔在雪地里。当他挣扎着从雪坑里坐起来,眼前就是被簇拥在骷髅中的,半透明状的鬼公主。
“告诉那群死神,我不会和他们走的。”小公主环抱着双臂,下颌扬出一个傲慢的弧度。
贝希摩斯上任以来见过不少放肆的亡灵,但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于是他抄起镰刀就干了上去,再一次被鬼公主召唤出的骨头掀翻在雪地里。
这时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亡灵能在此盘踞百年也没一个死神来收她走了。
他开始终日在城堡外徘徊。他在城堡外转圈圈,头顶的骷髅士兵也在转圈圈。
他知道鬼公主在看她
vol.243【流亡】双头羊(上)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关键词:流亡
评论:随意
序
奥古斯塔斯斯·温德尔第一次见到莉莉安娜是在折辱地的荒原上,那时他才18岁。护送死囚的车队在正式抵达通往荒原的道路之后就被拦截了,他眼睁睁地看着拉车的八足黑马那如同屠夫腰身般粗壮的脖颈在劫囚者的刀光下飞出一匹血色的缎带,之后便悄无声息地滚落进了半人高的荒草里。温德尔手中那把崭新的阔剑只和对方缠斗了三个半回合就被从半截处斩断,随之被切开的还有他的腹腔,血液和死亡一起从伤口处流出,滴落在不知道埋没了多少尸骨的土地上。对方抽刀收回刀鞘里,像从柴堆中抽出一根柴薪那样轻松,他倒在冰冷的荒草地上,随后便失去了意识。
麻木和眩晕两只有力的手在按压着温德尔的眼皮,他分不清眼前模糊的景象是因为折辱地糟糕的天气还是失血过多。疼痛唤醒了他,又一次,白色的身影跪坐在他的身边,像是为了满足人们临死前对死亡的想象———温德尔这时才看清它,厚重的亚麻质白色长袍一尘不染,紧挨着草叶的部分被晨露打湿成一块块不规则铅灰色。
“还能听得见我说话吗?”温德尔听见对方如此问道,那个身影朝他伸出手,拷着它的镣铐链条随之发出一阵熟悉的金属摩擦声。他咬了咬牙没有做出任何行动,不,他不能回答,记忆和肠子一起流了出来:两辆押送的马车,其中一辆在他的视野正中,而另一辆……是的,他可以想象出来,那个人朝死囚所在的马车走去,他没有对应的钥匙,但是武力可以解决一切。禁锢的防线伴随着刺耳的金属断裂声逐一崩解,对方打开车门,那道白色的身影也像雾气似的流了出来,他转过头去看,随后心里一沉,敞开的车门在大风中吱呀作响,上面的门栓则呈现出一种诡异扭曲的弧度。
“你快死了。”白色的身影,不,那个囚犯非常耐心地在原地等待着温德尔回应它伸出的那只手。它的声音在它头上戴着的铁质头盔里回荡,听不出具体性别。
“为……帝国……牺牲是……我的荣幸。”温德尔咬着牙,将自己脆弱的脖颈处暴露在外,示意对方给自己一个痛快。
“真是令人头痛的孩子,作为医师怎么能回应这种请求呢。”它说着,用手轻轻拨开环绕着
温德尔身体的草叶,“明明特地说过要一刀毙命的,结果还是这么血腥。唉,那帮血神的信徒总是把事情弄得乱七八糟。”它把手伸进了那处创口,手指、它的手指在他腹部的伤口里搅动着!温德尔听见血块和肠子相互挤压时发出的黏稠水声,他的内脏在被外来的力量拉扯出身体。
“我知道你其实更想活着”,囚徒用指甲的尖端轻轻掐了一下湿润的内脏后,温德尔带着哭
号的凄厉惨叫声紧接着便回荡在荒野上,“而不是就此作为一个无名小卒曝尸荒野。”
“对名誉的渴望,对权力的渴望,对肌肤的渴望……我知道你爱它们胜过帝国许诺给你的,
虚无缥缈的自我牺牲。”他的一截肠子绕在对方的手腕上,如同命运之轮上的纺线,“如果你想
活下去,告诉我你的名字,这样我才能救你。”
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构成他名字的几个字母,温德尔,奥古斯塔斯斯·温德尔,代表家族
荣耀的字母在说出口的瞬间就被什么东西抽走了,或许是他躯壳中灵魂的一部分。白色的囚徒点了点头,那些在战斗中已经渗入土地的血液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涌向他被开膛破肚的身体,没有被它塞回去的肠子和脏器像冬眠的蛇般迟钝地从草地上爬回腹腔,在他的皮肤上留下一道道血痕,被破坏的皮肉开始愈合,难以言喻的瘙痒感让他产生了一种被毒液腐蚀的感觉……五分钟,或许还要更长的时间,腹部原本狰狞的伤口最终只在皮肤表面留下了浅浅的肉粉色疤痕。囚徒再一次朝奥古斯塔斯斯伸出自己戴着镣铐的手,这一次他没有拒绝,而是谦卑地把自己的手搭上去,对方的手尽管有些过于冰冷,但尚且还在人类接受的范围内。他站起身,枯草上覆盖着斑斑温热的血色。包括劫囚者,除他们之外的其余活物都死了。
“你、是你杀了他……那个来劫囚的人,到底是为什么?”奥古斯塔斯开口,呼出的热气转眼间就化作了白雾,让这个刚刚从死亡边缘回来的人感受到了生者世界的寒冷,“你到底是谁?”
“我的名字吗……”那个囚徒只是把这句话噙在嘴里反复含着念道,奥古斯塔斯这才察觉到他刚刚的行为有些不妥———姓名在神秘学领域里代表着自身的某种延续,话说如此,那么他……奥古斯塔斯将目光移向自己摊开的双手,他摩挲着剑法训练留下的老茧,所有关于此的记忆都像是在很久之前经历的一样模糊不清,有谁曾经指导他的剑法,有谁曾经在和他告别时泪水长流,又有谁和他一道押送囚车来到折辱地的荒原?当奥古斯塔斯意识到这点后,回忆崩塌的速度又有意加快了许多。最终,这些无名之人还未来得及等他想起就化为了指缝间的一捧尘土,“你……你做了什么?”
对方空洞的声音传进奥古斯塔斯的耳内,“你可以称呼我为莉莉安娜,或者莉莉丝,至少这
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名字。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也不需要在意我对他做了什么,对你做了什么。”她的头盔转向护卫和劫囚者的尸体,奥古斯塔斯能感受到金属后面冷漠的目光,“我以为你知道炼金术——用一些无关痛痒的历史去换你存活下来的历史,这就是炼金术的一换一原则。”
奥古斯塔斯愣了半晌,似乎还在努力寻找记忆残存在脑内的痕迹,他试探性开口道:“我……抱歉,是我多嘴了……请你原谅我……”
“继续履行你的职责吧,我们离真正的折辱地深处还有一段漫长的距离。”莉莉安娜抛下他坐回来时的囚车,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砍断的插栓已经恢复如初了。一匹黑马……一匹死去多时的黑马打着响鼻叼起了损坏的缰绳,半个脑袋被刀劈开了,肉、血管以及奥古斯塔斯叫不上名
字的眼部组织都暴露在外面———她不久才在他身上施展了同样的奇迹,区别是这匹马缺失了自由意志,它更像被车内人操控的一个提线木偶。那我呢?难道我就有自由意志吗?年轻的侍卫这样想着。女人没有出声催促他,而是轻叩了两下冰凉的囚笼,将他的思绪粗暴地从中剪断。侍卫在此之前学过骑术,可惜黑马并不用他来指挥,它熟悉这里的一切,如同熟悉饲养它的草场。
周围只有乳白色的浓雾和草叶掠过马匹和马车时的摩擦声,永恒和死寂的在折辱地的统治维
持了数十个世纪,即使在堪称和平的第四王朝时期也一样。在行驶了不知道有多久后,奥古斯塔斯没忍住向车内的女人提问了:“……您,抱歉,您为什么不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选择逃跑?”他隐约听见囚车内的莉莉安娜嗤笑了两声,接着才回答这个问题。
“为什么?因为历史如此,我亲爱的孩子。我注定要被审判,然后才能来到这里。”她如此
说道,声音如夜莺啾鸣,回答的内容却让人不明所以,“我的说法有违特斯密鸠斯的旨意,但历史远在祂的计划之上。”她吐出命运之神的名讳就像吐出一颗果核般轻盈,“你在好奇我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他嗫嚅道,“我是说,您为什么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才是正确的……”
“关于你的提问,我喜欢用一些比直接回答更有趣的方法——况且距离休息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可以借此打发时间。就像刚刚一样,你向我提问,而我只会回答你三个结果:是、不是、是或不是。你可以试着猜测关于我的任何事情,无论是否冒犯。”
年轻人暂时陷入了沉默,他本能地感觉女人的话里藏着些不该触及的秘密,就像把眼睛凑近
一个随时都有可能从内侧伸出铁丝的锁孔偷窥。拒绝的理由就在他的脑内盘旋飞行:我要负责保护您的安全、我要专心于路上的情况、我不应该和您这个囚犯说话……但是等那些精心编织好的词句说出口,却又被迫换成了另一种截然相反的表达:我很荣幸、很乐意、怀着相当大的兴致和热情和您交流。这并非奥古斯塔斯的本意,他在意识到自己的反常后猛地把头转向车厢的方向,监视窗里漆黑一团,他看不见女人的表情。
“从一些简单的小事开始吧,”莉莉安娜说道,她的声音在奥古斯塔斯听来变得要比刚刚清
晰了许多,也陌生了许多,“我亲爱的孩子,你想问什么呢?”
第一个问题,哈,第一个问题,天知道他该问什么。奥古斯塔斯决定适当保守些,“您能保
证您说的话是真的吗?”
“是。”女人的回答里带着笑意,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自己刚刚的疏忽,“你想听什么样的
回答,我能用誓言保证,我所说的一言一行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我相信您,暂时相信您。”他呼了一口气,
“您是白城人?”
“算是吧。”
“我觉得您的气质不像那些迂腐的学者。您犯了什么罪才会被判处流放至此,要知道上一位
到这里来的人可是曾经的皇子。那么我猜,总不可能是背叛这个国家吧?”
“是。”
“您在戏弄我吧——明明刚刚发誓……”年轻人有些哭笑不得,他想反驳女人的话,但是一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我只是胡乱猜测的而已。”
“是。”女人咬字清晰,“我说是,亲爱的孩子,我为什么要在这种事情上骗你呢?”她笃定地说道,让人无法分辨出她的话里是戏谑的成分更多还是真实的成分更多一点,或者,只要经她
口说出来了,就不得不让人相信那些事情曾经是真实发生过的,“你不打算问下一个问题吗?”
“……好吧,您是炼金术师——这个不用回答,我不是蠢货,也不是平民,对于您这样的人还是多少有些了解的,我想问您的是:您叛国的原因和来劫囚的人有关吗?”
“是或者不是。”
“您是学者吗?”
“是。”
“我单纯凭这些猜不了特别准确:您是个学者,或许是因为被异教徒许诺了什么才落得今天这样,这种事情我曾经听……听谁来着,反正有人和我说过不少关于叛教学者的事情,那些年轻的、有抱负的人总是不满足于国教允许他们学习的知识,这时候那些异教徒就出现了,他
们向年轻的学者们许诺知识,但知道的越多往往就越致命……”
他尚未说完就听见女人拍了拍手,“好了,停车吧。”于是两匹死而复生的马在折辱地深处的某处停了下来,并非是因为马车上的客人抵达了目的地,而是因为车轮碰到了代表黑夜的界
碑——这些石头取代了折辱地之外正常世界的日落,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年轻人对这里的了解仅仅来源于那些用来告诫孩子的睡前故事:在界碑升起后仍然选择前行的人,代替黑夜的东西会吞没他们。
奥古斯塔斯往马灯的凹槽里滴入一滴自己的血液,便携火源内摇摇欲坠的火苗猛地腾起,短
暂的光明照亮了附近的一小片区域。他犹豫了片刻,还是选择把囚车的门打开了。
那个女人走下马车后就把代表囚徒身份的头盔卸掉了,她倚在车上凝视着远方的某处时,年
轻人正借着调试亮度的机会从马灯的玻璃后仔细观察她。莉莉安娜比他想象中的要年轻,栗色的头发在她的脑后松垮地绾成一个发髻火光在那上面有生命似地缓缓流动。他注意到她的眼睛,那双曾经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睛实际上有着美丽的玫红色,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滚落一地的熟透了的石榴。然后是一些更细微的细节,就比如女人的耳廓上那道狰狞的疤痕,被她小心翼翼地隐藏在发丝间……奥古斯塔斯感觉有什么东西从他脚边掠过,他下意识地低头,老鼠的眼睛和他的视线交汇。
“这是你的东西?”他开口问对面的女人,老鼠跑开了,像是为了印证刚刚的问话一样跳着爬上了囚徒的肩膀。
“它们有自己的意志,并非完全属于我。”她打了个响指,几十只灰黑色皮毛的老鼠随即从瘫倒在地的死马尸体中窜出,“该喂它们东西了,你带干粮了吗。”女人这么说着,在看见年轻人发白的脸色后又朝鼠群的方向摆手,“别走太远。
”于是聚成一团的老鼠四散而逃,很快消失在高草丛中。奥古斯塔斯松了一口气,“……为什么那些东西会跟着您。”他抖了抖随身的布袋,从里面掏出一块干瘪的黑色块状物,“只有‘北方民族投掷类武器’,别介意。”
“其实我知道这是黑麦面包。”女人毫不理会他的笑话,在接过面包后拿着它朝铁质头盔砸去,几次的敲击后,她看着裂成几块的面包和有明显凹坑的头盔皱眉,“我说了无数遍让他们
改进配方的事情,结果还是一样。”年轻人的胃在看着她面不改色地把一小块面包塞进嘴里时痉挛了一下,他拿出属于自己的那份试图用小刀切割,结果在表面连痕迹都没有留下。“你应该用锯子,”莉莉安娜说道,他刚想反驳对方,自己现在可没办法弄来锯子,接着就听到了她的补充,“马车下方的暗格,钥匙在你身上。”他手忙脚乱摸索着女人口中那把应该存在于自己身上的钥匙,翻到一半时又想起来自己找钥匙的过程不能让女人这个名义上的重刑犯看到,于是他背过身去,继续重复刚刚狼狈的过程。钥匙们碰撞着彼此,在浓雾中发出空洞而清脆的回声。
在用短锯小心翼翼地把面包分成均等的几片时,他的手有些颤抖,并非是出于饥饿,而是联想到要把这种东西塞进自己的口腔里后出自本能的不快。年轻人用牙摩擦着一片,唾液很快被面包干燥的表面吸收了,咀嚼后的味道像变质奶酪。
“别吐,吐出来是对食物的浪费。”女人说着把属于自己的那几份放进了口袋里,“我们还要再走三天的路程才能到那里……”
“哪里?”他感觉刚刚咽下去的东西顺着喉管燃烧。
“抱歉,我刚刚走神了。”
“我应该去的地方。”
他们沉默了半响,奥古斯塔斯最终还是吞下了属于自己的那份晚餐。高草丛里传出窸窸窣窣
的声音,他警惕地拔出腰间的小刀,女人摆了摆手,示意他放松:“祂回来了。”老鼠们拔开草
丛,自发地爬上在她的膝盖簇拥成一团。
“……你的术法?为什么它们非得是老鼠不可?”
“是祂,不是它们,”她纠正道,“严格来说这不算术法。老鼠是祂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最
容易被凡人接受。如果我对你说了祂的其他相貌……恐怕你,不,我们现在就不在这里了。”
“为什么?就因为这些是我不该知道的?”我今天问了她太多为什么,年轻人想。但这里还有谁能让他提问,除了她之外就只有她怀里的老鼠们了。
“我当然可以告诉你一切,但你却要为此承担未知的代价。”她笑了笑,“奥古斯塔斯,你觉
得一只虫子能理解卷轴里那些抽象的炼金学概念吗?”
“当然不能。”
“虫子并不知道人类的语言,卷轴对它的意义仅仅只是‘陆地’的一部分。这就是我们保存那
些文献的基本原理之一。”老鼠在她的怀抱里不安地挤压着彼此的身体,它们很快聚拢成了类似球形的灰色物体,女人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或者她只是习惯了变化,“但如果有一天,有人用了某些方法让一只虫子知晓了这世界上的所有知识,你觉得会发生些什么呢。”
“一开始,这只虫子欣喜若狂,但这种狂喜的心情只持续了不到一眨眼的时间就变成了困惑
和迷茫,它为自己的存在感到痛苦,卷轴对于它本身而言再也不是陆地的一部分了,它知道了人类的语言,人类的知识,甚至人类尚未知晓的部分在它看来也像过去把一粒残渣用节肢拨进嘴里那样轻松。它为自己为什么是一只虫子感到羞耻和愤怒,于是虫子质问它的神,为什么要给予他无上的智慧和理解智慧的能力。”
“而神什么都没说,因为祂听不懂虫子的语言。”
火焰在马灯里安静地摇晃着,年轻人希望自己能听到灯芯燃烧时细碎的噼啪声,而后又突然
想起这种特制的马灯是不需要灯芯就能点燃的,他只是想找一些熟悉的事情好让自己不那么恐惧,但事实上,周围的一切都如此陌生,身为囚徒的女人,女人讲的故事……他害怕自己已经死了,而现在的遭遇不过是弥离时刻的走马灯。老鼠吱吱叫着,其中颇为大胆的一只跳上他的膝盖,于是奥古斯塔斯问了女人一个问题。
“那虫子呢?这只虫子最后怎么样了?”
第一夜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醒来的,只知道睁开眼睛时,自己的身体就处于一个黑暗且没有光的
狭小空间内。我试着卷曲我的手,关节张开,再合拢,只是和平时相比稍显僵硬。我试着伸出手掌向上触摸:只摸到了粗砺、坚硬的木头,散发着新鲜的泥土气息。
我被活埋了,这是从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但我做不到恐惧,因为恐惧的情绪是先
从手指尖传递过来的冰冷结合在一起的。我的身体是冷的,从耳边的每一缕发丝到本该剧烈跳动的脉搏,有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阻塞在喉头让人无法正常发声。或许已经死了,但我的手指还能活动,这种违背我所学医学知识的行为让我对自己身上发生的改变充满了好奇……或许是我因为过度恐惧已经神志错乱了。
我闭上眼睛去侧耳倾听外部的声音:有人在说话,除了虫子在土层里窸窸窣窣的爬动声之外
还有别的声音,是两个男人的对话。“快挖!你是打算磨蹭到天亮让人发现吗?”
“蠢货,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是体力活!刚处理完这些猪猡哪有力气去给你干这些东西。”
——又一铲子土盖在我的上面,缺氧和窒息的症状没有出现。我不由自主地尝试用手指去触碰颈部的脉搏——那里什么都没有,原本应该在皮肤下跳动的血管此时安静像一匹铺在桌面的绸缎。
“让你铲个土他妈的还这么多废话!本来今晚就没捞着多少,唯一的值钱货还他妈是个中看
不中用的空匣子。”
“你怎么不问那个蠢货是不是把里面的东西吞了?!这家伙手脚不干净,早晚得出事。老子
跟你们这么多年没抱怨过苦没抱怨过累!拿点你们的东西怎么了?”
“干完了吗?干完了就赶紧走,当心太阳一升上来被人发现。”
这是我听到他们最后一句清晰的对话——因为有东西打断了我聆听的过程……敲击声,清晰的敲击声从左侧透过厚重的木板传到我的耳朵里,清晰且富有节奏感。
你是谁?这是我想发出的声音,但干瘪的嘴唇里只能挤出来类似破风箱一样苟延残喘的抽吸
声,对啊,气管里现在应该全是血块才对。我要想想别的方法,只要是能回应救援者的方法就行——但它还是回应我了,因为我听见了类似用工具刮凿木板的声音,这种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曾经在实验室陪伴我的就是它们的声音。老鼠,啃笼子的老鼠,我打开笼门的时候它们会紧张地发出唧唧的叫声,同时用牙齿咬着漆着白色涂层的金属笼。来救我的东西居然是老鼠吗?我想笑,但是嘴角的肌肉估计已经僵死了,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
老鼠,两只尾巴被打成死结紧紧缠绕在一起的老鼠用牙凿开了木板。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
暗,它们从棺材的右侧开了个洞口,足够让我看到它们挤进来的畸形躯体。耳朵有残缺的老鼠叫了一个名字:“莉莉,太好了……我需要确认一遍,你是莉莉对吗?”
我应该是——还有别的答案吗,如果我说出别的答案,它们是否会从刚刚开凿的道路挤出去,留我一个人被困在这具刚刚死去不久的身体里直到腐烂或者意志的彻底消亡,这个过程会花多长时间?十年?二十年?几个世纪?还是说……“永恒”?
“很好,很好,”两个鼠头几乎是一前一后地接着说道:“汝是被大断层选中之人。”
“没错,选中之人——这可是我给予你这种意志顽强之人的回应。”瞎眼的老鼠用令人谄媚的语气附和它的同类,“居然有灵魂能通过隔绝界来到苦界,这可是百年,不,几个纪年吾都没办法忘记的事情——”
“吾再确认一遍汝的请求……想要活着?这倒是不难实现,来吧,去见见汝未来的主人。”那只耳朵有残缺的老鼠自顾自地念着像是提前准备好的台词,我对它说的话并不陌生。母语,在这种地方居然能听到我的母语。
“汝不必奇怪,毕竟汝也不懂苦界的通用语言——话又说远了,汝可愿侍奉永恒时,仅仅只
是因为汝想要活着?”
“活着?活着!书记官,你听听她的愿望多可笑,活着可是最简单的事了,我们只要……”瞎眼的老鼠在我的耳边发出恼人的讥笑声,“我们要不要再给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多一点考虑的时间,不然其他的碑吏们知道了会嘲笑我们太过小气。”
“闭嘴,刻刀。在说一字就把你的舌头卸下来——怎么样,莉莉,或者莉莉丝?答应吾的请
求,还是说汝尚有其他比生存更伟大的意志想要实现?”
我答应你。我和它们并没有什么可说的,我能做什么呢,让这具残躯发出哪怕一个“不”字?我没有点头的权利或者摇头的权利,这就是永恒时给予我的见面礼,让两个碑吏轻而易举地决定了我的命运。我的眼睛里掉出来了什么东西,不知道是血水还是泪水,一切又回到了一片漆黑的状态。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只是机械性地往前走,不断往前走,我不知道这是梦境还是现实,抑或者只是一个人在死前看到的幻象。我害怕我会困在这里,永远困在这里。直到我看到了祂,那块绝对光滑的黑色石板,或者说是石碑。我看不见它的上半部分,只知道它异常高大,高大到能够轻而易举地刺穿上方黯淡的天穹。它矗立在不断流动的灰黑色沙海中,像穿过丝绸的一根针。它呼唤着我,让我靠近它一点,再靠近它一点,直到我意识到脚下那些流动的沙海是由什么构成的:
老鼠。
无数的老鼠争抢着要用它们啮齿类动物的小小门牙在石板上留下咬痕。它们的尾巴缠绕在一
起,它们的身躯缠绕在一起,它们的尖叫缠绕在一起,它们的骨头缠绕在一起。每度过一个永恒时的十二分之一,老鼠就能在石头上留下它们的齿印;再接着下一个永恒时的六分之一,这些痕迹就会被世纪之交的雨水打磨掉;再接着下一个永恒时三分之一,老鼠们再对石碑发起进攻……老鼠就是永恒的度量标准,而雨水负责清洗一切留存。老鼠就是历史,石碑则是永恒本身。我的耳边有东西在嗡嗡作响,那是老鼠在啃食我的骨头,但没有痛感,只有意识被拉长的感觉。那时永恒的第一个十二分之一刚刚过去,第一滴雨开始落在鼠群的上空。石碑——又是那块绝对光滑的黑色石碑,它存在了多久?我只能用老鼠的眼睛俯瞰它,这次我从母鼠的子宫里又一次出生,不是我,是“我们”。
我见到了永恒时,或者说我就是永恒时,因为永恒时存在又不存在,祂是由无数只老鼠构成
的叠加态时间,它们生来就是畸形的,骨骼和皮肉从在胎膜里时就粘连在一起纠缠不清,老鼠和老鼠之间永远没办法互相理解,因此只能通过撕咬的方式来解决类似谁第一个进食的问题。它们的身体在无数次的手足相残的战斗中愈发不可分离。直到血雨从天而降,于是永恒时诞生了,祂爆发出啼哭声时自然神还在用大理石雕刻祂的孩子,于是祂只能给永恒时一个石质的襁褓。
我在永恒时石质的襁褓上看到了我的一生,看到“我”——我现在的躯壳如何出生,如何在这个人世间活了十七年后被人割断喉咙,又是如何用死前微弱的气声祈祷某个和她一样的存在伸出援手,我也一样,我在死前呼唤的神明并非上帝,而是一个从我手握的劣质锡十字架中诞生的无名之神,我从未死去,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重新活着。我看到我前世的躯壳在车祸中被碾碎,骨头和肉嵌在钢铁里,我看到我,很多个我,我看到披着头发的我抱着一个贵族少女,我看到我戴着镣铐和一个年轻人在马车前交谈,我看到我给国王加冕,和一位无头的神祇在血池中交媾,我看到我抱着一个和幼鼠一样羸弱的婴儿,我看到我挑出梳齿中的第一根白发。于是我想,或者说,永恒时想,我要成为那位见证一切的存在,直到终末。
年轻人安静地听完了女人所讲的故事,他沉默了很久,久到他发现女人那双玫红色的眼睛正
盯着他笑,他问她:“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救我呢?”
“为什么你没有杀死我?为什么你没有把我碾碎?为什么你没有把我变成你身边的那些畜
生……”他还没说完就呕吐了出来,惹得老鼠们发出愤怒的唧唧声。
“我不会剥夺你作为人的身份,亲爱的孩子,因为你是被我选中的人。”她安抚着怀里的老鼠们,“好了,好了,你们不用因为他的态度生气,我们应该给这位年轻的朋友一点时间,至少应该让他听完故事。”
“您这是什么意思,您留我一口气,是因为我的利用价值?”
“但是我不会利用你,亲爱的孩子。”女人走到他的身边,拿袖口擦去他嘴角的污物,“我从来只是找到被选中的那些人,然后给予他们一个比之前更加有希望的未来。”
“现在,去休息吧,我希望明天还能再见到你。”
第二夜
我上次说到哪里了?是,确实如此,我还困在棺材里,但它已经无法成为束缚我的东西了。
我想着石碑和鼠群,用手轻轻抚摸那颗钉死的钉子,多离奇的事啊,我的第一个术法是老鼠教我的。它告诉我只需要想着钉子锈蚀掉的样子就行,不管是被水淹没的钉子,海边的钉子,钉在墙里的钉子,还是钉在骨头上的钉子,所有的钉子都会淹没在“历史”里,这就是一切的意义。
棺材被埋得很浅,那伙人中负责掩埋尸体的那个偷了懒。作为感谢,我没有让老鼠们吃了他,而是用他同伴的匕首结果了他——又是匕首,尺寸大概七个帝国寸的长度,刀刃上有个小豁口,但整体还是相当漂亮的一把,轻便、顺手、切割东西毫不费力。
“你肯定会觉得奇怪吧,我为何会对这种东西印象深刻,”女人缓慢地用手解开领口的扣子,先是第一颗,再是第二颗……然后年轻人看到那道凸起的伤疤,和他见过相同尺寸的匕首刀刃差不多宽,像一条短短的肉粉色河流。
“在那之后,它一直跟着我,和眼睛一样。这属于我和祂交易的凭证:祂想告诉我,不要忘记是谁给了我第二次活下去的权利。”
接着说吧。匕首浸入了冰冷的河水里,我盯着它反射出来的模糊的眼睛,我的眼睛,我不
是“我”,我是曾经被这把匕首杀死过的那些东西。划过脸颊,我的脸颊,刺进过心脏,我的心脏,捅过小腹,我的小腹,它切开过我的皮肤,切开过我的肌肉,或许还斩断过一两根骨头。那些是我又不是我,我是第一次,完全没办法控制感受到的东西。
它刺伤的第一个人是铁匠五岁的小儿子,于是我含着手指的伤口,小声抽泣;它刺死的第一
个人是一位多嘴多舌的富商,我知道我会因为那袋金币而死,但我不希望是今天,我想念我的妻儿;它刺死的最后一个人是在最后向不知名的微小神祇祈求的少女,不管是谁都行,只要能救救我,救救我的性命。我感到痛苦,不单纯有肉体的痛苦,还有一种不断目睹死亡而产生的庞大悲伤,于是我站在河水中,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嚎啕大哭。
他看着女人的眼睛,里面只有斑驳跳动的黄色火焰,连眼泪都没有。我在期待看到什么,他
想,她的眼睛里面或许曾经有过眼泪的存在,但那也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干涸的河床没办法再储存河水,“为什么?”这是他在第二个夜晚问女人最多的问题:为什么?你后悔向祂许愿吗,你后悔以这样的方式活下去吗?通常,人们在女人这样的东西面前总是缄默的,就比如她曾是行商时在俄苔斯勒见过的那些流放者,他们不问她除了神谕之外的任何东西。所以她格外斟酌了一番自己的回答:“永恒时在几十个世纪前被流放了,因为祂的权柄中混入了杂质。我成了祂的代行者,所以这些有杂质的成分也会转移给我。”
“但……我的意思是……但您要怎么办?”
“我?我从未觉得痛苦。”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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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Die Krähe(乌鸦)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家境还算殷实,且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继续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姓氏与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都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再由他们执行。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成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啊。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英雄主义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为了荣誉和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大学生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毕竟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当你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每天都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大多数时候,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纯熟,何其残酷!您曾见过鹰隼捕猎吗?它们从空中凝望地面,以一种集中得骇人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之后俯冲到地上,干净利落地拧断脖子,将指爪插进猎物的肋间。我们与这群动物的唯一区别即是杀人不为肉食。当他的枪旗举起时,每个人都必须找好即将刺穿的对象,一片未经保护的胸膛或一张轮廓分明的、素不相识的面孔;而当其再次落下,数十秒之内,你所选定的那张脸便会在马蹄轰鸣中送到你的枪尖底下,那表情往往令人胆颤。他如此将敌军的阵列撕开一条条口子,一次次地令人将一切丢在身后,重新列队,踏着一地残躯烂肉冲刺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贯穿和劈砍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里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常常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零星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这一军种的训练成本之高昂;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诱人踏进陷阱,或把自己作为其他危险行动中的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规划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这会儿已经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背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经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被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经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屑诱捕了几只鸟,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际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得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用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屑也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被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让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说实话,我仍对此心里发怵。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他轻轻地说,“…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候呀。
我坐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头的铁架是连在木板上的,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双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休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响,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我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适合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二十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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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