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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娜·琪琪亞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夢遊記】
女/6歲/135cm
童話繪本《小瑪麗娜的夢遊日記》中的主人公。
善良天真的小女孩,與老奶奶相依為命生活在一座無人的山林中,從未離開過,因而對外面的世界充滿好奇和想象。
繪本由一個個小故事組成,講的都是小瑪麗娜在夢中世界的各種奇遇。
屋簷下住著的一窩燕子,在夢中的世界成為了小瑪麗的好友和同伴,一同遊歷。
立繪:雷七郎
楊柳岸
未设置称号
讖號:風流夢中人
其人不知真名實姓,所生何方,自稱楊氏十三,取字柳岸,客寓燕京城外禾園西大夢湖畔戲云臺,以寫戲填詞為生。因慣流連氍毹裡巷,與歌兒舞女為交,旁人謔之曰風月場居士。其筆墨眾多,皆為戲本詞樂之章,更擅度曲畫真,故為歌臺秦樓中人所愛。
其作風和逸清明,工麗曉暢,隨心落筆而自有方圓,逍遙面貌下似隱三分謹慎,而少灑脫放達之情。
今因夢中奇遇而欲為京師妓優之輩立傳著書。
詩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娼優爭逐賤千金。
文章但愛風流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文青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表情木訥,不多話,其實為人和善可親的平凡文學青年。
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很高,但從不故意顯露人前。
外貌乾淨簡單,是周圍人眼中的老實好男人。
對感情比較遲鈍,無論是自身的感情還是他人對自己的感情,但一旦產生這種愛情,就會如細水長流般,看似微小平淡卻延綿不絕。
在喜歡的對象面前會顯出一絲憨態。
代表花:荷
賀新郎
未设置称号
Literary Prison活動【糖花❤戀戰】第二期·花組選拔專用角色,非活動成員作品請勿響應。
立繪由【一招】魘 友情提供,特別感謝。
喜劇演員,外貌英俊瀟灑,嬉笑怒罵下暗藏著高冷姿態,總是會帶著誘惑人的笑容與女性搭訕。
即便是在真愛的對象面前也是一副玩世不恭的輕浮模樣,說的甜言蜜語總是真假參半,讓人分不清到底是真情還是假意。
歡愉的狩獵者。
代表花:晚香玉(危險的歡愉)
夏遥旭
未设置称号
白飛星
未设置称号
【飛星綺夢活動專用NPC】
代表組別:【星行紀】
女/27歲/172CM/中國
VLOGER,旅行作家與畫家,愛好廣泛,尤其是旅行和運動,有入伍經歷,能說多國語言。
在網上以“飛星遊天下”為名發表自己的各種旅行筆記、視頻等相關作品,很受歡迎。
熱情開朗,有很強的野外生存和動手能力。
因為常年外出旅行,皮膚已經曬成了健康的小麥色。
曾在邊疆服役,可能是因此,對祖國邊疆有特別的感情。
立繪:雷七郎
白秋夜
未设置称号
佩德罗·霍利伍德
未设置称号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随意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作品!!”赛文斯指着杂志上的雕塑,对友人滔滔不绝。
“我的理想、你懂吗?理想!
我的理想,‘她’一定是短发的,你知道‘微微’吧,‘微微’就是短发,因为‘微微’原本该成为我的理想的,所以我设计的时候她就是短发。
用的也是石灰石,色泽质朴,能体现她平稳坚定的内核和概念。
不过这个作者还加了一条蛇与‘她’相伴——这倒不是在我原本的理想的设想中,但是反而更完美了!我喜欢小蛇……”
诺亚找不到时机打断赛文斯,只能听她继续说这些语无伦次、缺乏逻辑的发言。
谈起雕塑的时候赛文斯偶尔让诺亚感觉恐怖。
因为诺亚眼中看到的、杂志上的那个雕塑,和赛文斯现在滔滔不绝地赞美的“理想”,完全不同。诺亚看不出它是“短发”、也看不出“带着蛇”,甚至那根本不是人物雕像。那雕塑在诺亚、在任何人眼中都只是些几何图案的集合。也许那个曲线形的部分就是赛文斯所谓的“蛇”,但是哪怕诺亚用尽想象力牵强附会,雕塑依然和赛文斯口中的一切相去甚远。
诺亚以前还努力想去理解这些艺术家的语言,最近倒是放弃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那‘微微’呢?”
“……我觉得‘她’适合中央广场,所以就给了中央广场。”说到旧作,赛文斯沉重地叹了口气,“她本来该是我的理想的。但是结果她变得太有野心。”
这些话诺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她已经习惯赛文斯说出更多奇怪的话了。
“她为了中央广场,长出了血肉。作为我的理想,她应该是石灰石的。但是中央广场风吹日晒,她怕被腐蚀,就给自己裹上了人的血肉。岩石缝隙里长出肠子,用尽全力把自己包裹起来。
她每天都在我的工作室里尖叫个不停。说要去中央广场,说要完成。
最后终于她长出了腿,红红的肉块纤维蠕动着拼成了腿,狂奔而去。”
诺亚当然见过中央广场的那个雕塑。那是一个花岗岩的人形雕塑——但是并不是短发。它是一座抽象人形雕塑,以二维平面作品来类比,那就是类似火柴人那样的人形。那雕塑上当然没有任何所谓的“血肉”。“微微”是一个线条美丽、充满活力的雕塑抽象雕塑。反正诺亚这样的外行觉得是不错的作品。
赛文斯还在说,只要诺亚不打断,赛文斯就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滔滔不绝地继续说下去。
“说实话,我还是很爱她,我更爱她了。我为她骄傲。只是她不再是我的理想型罢了……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也很好。‘微微’是个完美的雕塑。
只是不是我的理想型。
不光是‘微微’,我每一个作品一开始都是想要造出我的理想的。但是他们都长出了血肉。
‘长女’去了庙里,‘鬼’去了机场,我必须送她们去。
不过还好,今天我见到了我的理想。这真的太完美了。”
“我认识这个雕塑家。”诺亚不懂艺术,但是她有钱,人脉很广。
“真的吗!”果然赛文斯的眼睛都亮了,“你能……不、我不是想要认识她。她有社交账号吗?我只要能偷偷关注她就行了。她有那种会分享创作灵感经验的社交账号吗?只是分享自己日常的账号也可以。不如说,只有日常的更好。”
“她不经营自己的账号。”
“那真可惜……那你能帮我问问她创作的灵感吗?我太想知道它究竟是不是我的理想了。虽然这个作品从外在看已经是完美的了,但是我不知道它的内核究竟如何……究竟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
“杂志上没有介绍吗?我看这里有……”
“不不,你别说了!我不想要从作者那里直接告诉我,那是没有意义的,我不想要一个标准答案……”
诺亚翻了个白眼:“你到底要不要知道她的创作灵感?”
“……我怕,我怕它和我的理想不一样。毕竟两个人怎么可能完全互相理解呢。这是别人的作品,它内核必然不是我的理想不是吗?
所我还是不知道答案的好,这样它就能一直是我理想的样子。”
赛文斯沉默一会儿,抓着头发敲打自己的脑袋:“我该怎么办,诺亚?我好想和她聊聊!但是我不敢……如果有机会从侧面关注她那是最好的。她的日常也可以成为我解读的对象。
她怎么会没有社交账号呢!
我好想了解她!但是我不敢……”
诺亚看了看表,时间差不多了,她对赛文斯的神神叨叨兴趣不大,她要去新落成的商场剪彩了。原本她想看看赛文斯这里有什么时候她带走当作礼物的雕塑,但是目前看来没有了。
“你自己做一个‘理想’雕塑不就不用担心这种事情了吗?我走了。下次来看你的成果。”
***
艺术家有很多类型,赛文斯属于高产的那一种,她的作品又足够“俗气”,很有市场,所以诺亚很喜欢她。诺亚下一次来的时候,赛文斯确实拿出了新的成品。
“你拿去吧,快拿走吧。”赛文斯把新作塞给诺亚。赛文斯平静了很多,从前段时间刚见到所谓“理想型”的狂热中冷却了一点。
“怎么了?没有做出你的理想吗?”
“不,‘铃铛’很好。她只是尖叫着想要去看太阳了而已。
唉……但是我确实失败了,你知道我理想的作品,应该有一个平和的内核。
我的每一个作品,明明都是朝着我的理想去做的。但是每一次,她们都会长成不同的形状。我只是想要一尊安静的理想的雕塑。
我早该知道我哪怕再次尝试也只是重蹈覆辙而已。
而且单纯从外在来看,那个理想雕塑,已经很完美了。如果我想要捏一个理想的作品,那它的外在最终都会长得与那个作品一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
赛文斯坐了起来:“……如果你有那个作者的社交账号……”
“我没有。”
赛文斯又躺了下去,她瘫软在沙发里,悻悻地闭眼。
“这是她工作室的地址,我已经给你引荐过。如果你愿意,可以去找她。”
诺亚放下了地址,写着地址的纸条就像是羽毛一样轻轻地飘落在茶几上,微微颤抖着。
赛文斯又坐了起来,纸条充满着奇妙的魔力,吸引着她,只是理智又拉住了她,她知道那个理想雕塑百分之百有着和她理解不同的创作内核,这不是悲观,这只是她的信念罢了。
如果人相信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就要相信世界上的人无法完全的互相理解。
如果赛文斯相信每个人都是独特的,那么她就相信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我不想……”
“随你。这个新作品你打算卖多少钱。”
“我告诉你,‘铃铛’是个特别可爱的作品!她垂头的模样就像铃兰一样白洁……”讲起作品,赛文斯开始涛涛不绝起来。她很爱“铃铛”,她细细地讲述每一道刻痕的意义。讲述铃铛是怎么一直一直看着太阳尖叫。最后诺亚听懂了,铃铛是要送去南美太阳神的神庙。
诺亚与赛文斯敲定了细节。赛文斯又瘫在了沙发上,她的眼睛盯着那张纸条一动不动。
“我后来……去读了杂志的采访,目前看来……我们的理解并没有相差很多……虽然,虽然我知道如果继续深究下去,她就不可能是我理想中的样子了。”
“……也许,我们的理解,也没有差很多。”
“你自己决定吧。”
***
赛文斯跟着苏西往地下室走去。苏西见到她就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这是当然的,没有一个创作者能抵挡“你的作品是我的理想”这种程度的夸奖,何况那出自于一个颇有名望的前辈。苏西用几乎恳切地目光看着赛文斯。
赛文斯强行压制着内心的激动,生怕自己把对方吓跑了。
她们一路往下走,停在厚重的保险柜门前。
赛文斯的作品价值百万,但是她也没有使用这种银行金库一般的保险柜门来存放作品——也许她也应该建一个。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要把她放在地下室。你见到她就会明白了。”
那巨大的保险柜门程序繁琐,苏西输入了第一个密码,拿出了第二把钥匙,打开第三个暗扣。
赛文斯的心脏随着卡塔卡塔的声音跳动着……
然后,赛文斯一下就明白了苏西的意思。
空旷的房间中,她的理想——如同赛文斯过往的每一个作品一样——尖叫着长出血肉。
醒来时,吱吱嘎嘎的车轮声,晃动的木头车身还有车外的鸟鸣都足以让迪亚特的意识从虚无的空间中回归到自己的身体。他以手撑着身体,半坐而起,靠在车身的一侧。木头将车轮行驶在地面带来的震动感传到他的背后,又增加了一些他位于这个世界所感受到的真实感。
此时,他才睁开双眼,迎面看见满满的行李与补给堆在车厢另一侧,马蹄声从他的右侧车厢入口传来,他们还在前往下一站的路上。
“醒了?”驾驶马车正在前进的精灵伊桑尼亚听到身后传来的轻微声响,转头看向车厢内部。
“嗯,刚醒,我们到哪了?”迪亚特透过嵌在车板上的窗户向外望着,一片一片的黄土农田分布在他们道路的两侧,农田中是什么作物无法看清,在农田远离道路的另一侧竖立着一排又一排的棕色与绿色相伴的树木,绿色的树叶随风摆动,树与树之间的棕色枝杈纵横交叉,叶片层层叠叠,形成一道道绿色的城墙。
在绿色城墙的另一侧,是漫天的黄沙,风暴卷着沙尘打在叶子上又滑落,在树根出堆积成一座座迷你的小沙丘,而在这些沙丘的下方是一片片湿润的黑色土地,树木们就扎根在这些黑色土地之中,吸收着所需的营养和水分。
那些堆积起来的迷你沙丘的高度打倒“城墙”高度一半时,靠近地面的沙子突然开始下沉,仿佛被什么给吞吃而消失,没过多久那些沙子便全部消失,地面恢复平整。
“快到伍夫沃了。”伊桑尼亚抬头看向路的前方,房子堆叠着景象在机缘的地方若隐若现。
伍夫沃镇,位于宗教行省米尼恩与芙莱姆国的边缘,每个一段时间就会召集一次农业产品的集会,附近市镇的居民会带着自家收成的货物来此进行贸易交流,这也让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可以互相有所知晓。
据伊桑尼亚和迪亚特所知,伍夫沃镇在芙莱姆国并不算大,只是一个一般的城市,但这里的附近却有大量的军队驻扎。这次米尼恩遭受攻击,芙莱姆国的军队很紧张,但他们接到的命令是保持警戒,防止在战争中的任意一方攻击国家的边境线。
这是一种安全策略,这也是一种不惹事的策略。
不仅如此,从米尼恩方向来的难民也被警戒的军队拦在国境线附近,这些难民都被安排在一处规划好的土地上。芙莱姆国派人在那里利用一天的时间建造出足够难民居住的帐篷和配套的生活措施,至于什么时候可以让难民入境,负责接待难民的军队负责人被问时摇了摇头,他无法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芙莱姆国并不怎么欢迎从米尼恩来的朝圣者,在国内也不允许及接纳米尼恩对本国的神职人员进行任命与委派。对于至高神教派,芙莱姆允许其发展,也允许按照教派的规则行事,只是对于神职人员的任命,要听从高层的指挥。
不止至高神教派,对于在芙莱姆境内的其他教派,亦是如此。
“伍夫沃啊,那就是已经离开米尼恩,进入芙莱姆了。”迪亚特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他以前曾经来过这个小镇,但也只是匆匆路过,没有停下来仔细看过。
“做噩梦了?”伊桑尼亚放慢马车的脚步,这令迪亚特酸痛的身体稍稍好过一些,车堵放缓,也令整个车身更加稳定。
“不算噩梦吧,只是想起了前段时间的那些事情。”迪亚特的脑海中,还盘绕着刚刚的梦——铁与石头交错的乐章。
龙翅震动,一飞万里,坐在龙背上的人没有花费多久就从龙岛返回大陆。
“到这里就可以了,”带着盔甲的骑士跳下龙背,向送自己回来的这条黑龙行礼,“感谢阁下的帮忙。”
“您无需客气,而且……”龙的上唇动了动,弯出一条弧度,似乎是在像人一样笑了笑,“帮阁下,是大长老的指示。”
说完,龙扇动翅膀,阵阵飓风瞬起,腾空而去。
龙从不参与世间争斗,它们有它们要守护的东西。
骑士并没有耽搁时间,他打了声呼哨,自己的坐骑从远处飞来,在他身边并未停下。他也没打算让对方停下,只是抓住鞍子的一角,翻身跃上,向自己的目的地奔去。
骑士在一处山崖上空停下,遥望远方。
远处硝烟弥漫,宗教省的中心米尼恩被外邦的军队围城铁桶,无人可以进出。
此时敌人正在攻城,数不清的攻城者将众多云梯搭上城墙,他们的口中或叼着利刃,快速爬上城墙,或单手执刀攀上云梯,向城墙上的防守者冲过去。
“杀啊!”
“冲啊!”
攻城者就像蚂蚁一般,攀上灰色巨石。他们无穷无尽,一人被击倒,千万人在后面填充而至。
城上的守军奋力抵挡,但奈何对方的人数众多,似是永远也杀不完。
“他们人太多了!”一名士兵以手中长枪扎下从云梯爬上来的敌人,并顺势将云梯推离城墙。
“上主会护佑我们,再坚持一下!”另一名士兵于远处回应着,他的长枪已断,而剑刃也不知能坚持到几时。
“我……”头一名说话的士兵还想说什么,却无法再开口,他的胸膛插着一把钢剑,而钢剑的主人正攀过城墙垛角,爬上城墙。
那名士兵身穿亮银的盔甲,刚刚将手中的长剑拔出士兵的身体,甩了甩血,快速从身后拿出一小面盾牌装到手上。
“奥利夫!”刚刚还在跟这名士兵讲话的那人见状立时红了眼睛,冲过去与那名亮银盔甲的士兵缠斗在一起。
奥利夫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外甲被破开一个大口子,鲜血渗透内甲,蔓延到外面。他只觉得很凉,很凉,凉到自己的温度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就是死亡么?
他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栽倒在为自己报仇的友人脚边。
而战场上,不止只有这两个人在搏斗,他们的前后左右全都是人,金铁交击之声不绝于耳。
“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了?”
不知从哪飘来的声音,那是稚嫩的声音,忧虑的情绪在周围蔓延。这是一个孩子,他今年刚刚成人,刚刚加入保护米尼恩的骑士团。
“不要乱讲,至高神在看护着我们,一定会有转机。”另一名声音略显苍老的老兵在击退自己的敌人后,回答着,他手中的盾牌闪着光芒,上面的十字徽章分外明亮。
仿佛回应着他的坚定,远处敌军的后方突然产生了骚乱。
以火焰开路,手握骑枪的骑士冲入敌阵,一人一骑,犹如千军万马,在围困耶路撒冷的军队中间生生冲出了一条道路。
这梦乃是那场生死大战的一角,那场战斗死了很多人,也伤了很多人,但在战斗的最后,是他们一口气暂缓。虽然最终,格瑞斯的军队并未抵挡住敌人的进攻。
“那真是一场可怕的大战,”伊桑尼亚当然知道迪亚特的梦境根源是什么,即使他未参与其中。
距离他将又一次重伤的迪亚特从尸体中挖出来,也只过去一个月的时间;距离那些铺天盖地的军队进攻格瑞斯,也才只过去四个月左右,那支由人类、兽人、龙裔、哥布林等等多个种族所混成的大军来得迅速,离去得也很迅速,就在格瑞斯被完全毁灭后,再次穿过传送门消失无踪。
那些军队仿佛自虚无中突然出现,毫无任何征召,每一个在这场大战中幸存的人都会记得那一天,那个傍晚,那座白色的城市,那些劈啪作响的闪电贯彻云霄。
正是这些闪电带来一座带着电弧的的蓝色传送门,又打开一座黄色传送门,甚至出现一座绿色传送门。紧接着一个个黑影走出传送门,他们的手中拿着武器,身上穿着银灰色的铠甲,面容都隐藏在桶盔之下。
在桶盔显眼的位置和铠甲的胸前,均刻着相同的红色徽记——三支长矛指向天际,与交点处横贯一柄双头斧,斧柄两端皆为斧刃。
“是维里柯亚人!”
不知是谁大喊一声,眼见着从传送门走出来的身影越来越多,圣城各处的钟声骤然鸣响,急迫的钟声响彻圣城,一下紧接着一下的金属声浪迅速传遍整个圣城。
守卫圣城的骑士们早已手持武器,全副武装立于城墙之上,弓上弦对准远处的敌人。负责各处的指挥官正快速给自己的属下分配任务,而在他们的大脑也在飞速运转,思考所在防区有哪些部分应继续加强防守。
士兵们都各自位于应在的岗位上,他们守望,他们迎敌,他们奋战。而在他们中间,赫然出现一袭白衣,手拿着白色权杖,风将祝福带往各处。
能拿起武器的人,不分男女,均加入到防守的行列中,而那些不会使用武器的人,则在神职人员的带领下为守城的兵士们提供补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至于那些实在无法行动的人们,则大多躲去位于圣城中心的圣宗徒大教堂之内,高高的穹顶下,挤满来此寻求庇护的人们。纵使身处危机之中,他们却并不焦急,也并未慌张,只是齐齐跪于主殿之内,向至高神祈祷。
立于城墙之上的迪亚特握了握手中的长剑,他的伤势还未痊愈,被劝去躲避,但他知晓自己在此时此刻完全无法安心躲在安全的地方,他不能对危机置之不理。
雨,自天降下。
一滴一滴拍在冰冷的铠甲之上。兵士们穿过传送门,整装待发,所有的眼睛都看向圣城的方向,在他们的前方是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天梯,而所有的这些都没有擅自行动。他们在等待,等待一个可以进攻的时刻,而他们身后的传送门早已消失无踪。
雨,越下越大。
电花在天空飞舞,现出条条紫色的火龙,随着一声信号爆开,战斗开始了——
“冲啊!”
“杀啊!”
“注意防守!”
“敌人来了!”
此乃,圣城覆灭的开端,亦是新生的起点。
“那真是一段不想在经历的时刻。”
“是的。”对于伊桑尼亚所说的话,迪亚特无法否认,在那时他奋力与敌人战斗,勉力支撑,最终却因心脏处受的伤而倒在敌人的武器之下,合眼前最后的影像是大斧向他砍来。
令人惊奇的是,再次睁眼时,却是被伊桑尼亚从尸体堆中挖出来的时候,但他确定自己肯定被打倒了,身上致命的斧痕便是证明。
“你要找的就在伍夫沃?”
“无法确定,甚至连这里是不是目的地都不知道。”迪亚特说的是石化,一切都无法确定,他们之所以会来到这里,也是源于突然出现的一场梦。
在那段梦中,圣城自破碎中重生,碎石与乱瓦浮空拼合,一道道墙壁、一棵棵树木、一栋栋房屋逐渐恢复原貌,所有的建筑都以屋角的基石为起点,一砖一瓦叠砌而上。
迪亚特就坐在城墙的一角,看着眼前的城池重建,人们再度从四面八方归来,重聚,仰望。
他抬头向天,音乐中,光出现在他的眼中,白色的十字悬于圣城的半空,而后他闭眼祈祷,归于平静。
这一场梦令他睡了三天,一动不动,呼吸如一只龟一般缓慢。直到他再次睁眼坐起之后,伊桑尼亚才松口气,将准备好的饭菜放在他的旁边。
“那我们来这里要找到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他能听出来伊桑尼亚问题的背后,在探索——探索他们来此的目的性。
“我不知道。”思索良久,最终他发觉只能给出这个答案,毫不意外,接下这个答案的是一声叹息。
苏醒后,他仍能记得醒来前所看到的那个画面,突转的瞬间,圣城消失了,走到路上的人们消失了,眼前完全转变成不同的画面——茂密葱葱的树木,大片大片种满农作物的土地,片片红色的飞檐瓦屋,屋顶的绿色晶体装饰,还有一根根粗大的圆形木梁。
画面随后飞快切换,杂乱,就这样,他醒了。
“马上就要到了。”伊桑尼亚又望向前方,将马车的速度稳了稳。
“这很平静啊。”迪亚特从马车中钻出来,坐到伊桑尼亚的身旁,看着旁边的景色。
听着迪亚特的话,伊桑尼亚点点头,“平静好啊,难得。”
伍夫沃的面积并不大,说是镇,更像是一个大型村子,镇上的人并不多,大概在百人左右。这是在伊桑尼亚和迪亚特架着马车沿着道路进入镇子后,看着道路两侧的房屋规模和街上的行人数量才推测出来的。居民的衣服朴素,大部分以粗线亚麻布所制。
一辆牛车从他们身边经过,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行驶,车上载着褐色的马铃薯和橙色的胡萝卜。
“请问,这位先生,”趁着牛车与他们擦身而过之时,迪亚特向驾车之人行礼,而后继续讲着,“从这条路向前,是伍夫沃镇吗?”
“没啥子错嘞。”刚被叫先生时,驾着牛车的小伙子愣了愣,显然对这个称呼有些陌生,但周围没什么其他人,因而确认有人在叫他。
“最近镇子上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赶车的小伙子看了看迪亚特,又注意到驾驶车辆的伊桑尼亚,“你俩是旅行者?”两人点点头。
“那就别去旁边的米尼恩,容易出事。”
“为什么?”
“那边最近刚打过仗,谁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能过去呢,也许道路都封了也说不定。”小伙子又想了想,“其他的嘞,就没什么特别的嘞。”
米尼恩是洛格兰特大陆的宗教中心,相传此处原是一座巨大的陨石坑,至高神于这里种下种子,长成巨大的灌木丛,灌木丛铺成坚实的土地。至高神撒下的种子借此真正发芽——圣城格瑞斯在这一中心出现、扎根、生长、扩散,从而变成现在这个全大陆皆知的存在。
“哦,对了!”小伙子突然又喊着他们,像是刚想起什么一样讲到,“最近镇子上刚好有大市集,镇上会跟热闹,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逛逛。”
“谢谢。”迪亚特微微颔首。
“不客气的嘞,没什么事的话,咱就走嘞!”小伙子说完,干脆将手中的鞭子一挥,牛车缓慢加速,向前方的路跑去。
“伍夫沃市集,去看看吗?”伊桑尼亚转头看向迪亚特。
迪亚特点头同意,没有目的,那就找到到伍夫沃的事情做做。
马车载着他们继续一路前行,远远看到一块大大的木头招牌立于路边,那牌子被钉在二根两人高的木杆之上,在牌子上用闪烁的明黄色亮字,写着小镇的名字——伍夫沃,在名字的下方还有一行绿色的小字,“这里有最好吃的农作物!”
进入城镇后,迪亚特和伊桑尼亚才发现这个看上去只有百人左右的镇子上到处都是人,载着货物的马车或牛车在街道上缓慢排列前行,双排道路塞满车子,双向而行。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伊桑尼亚将马车停在一栋双层的建筑门前,门上的招牌刻着一把丰盈饱满的麦穗,正应了旅馆的名字——丰获。
“今天就住在这吧。”伊桑尼亚跳下路,将缰绳放在手里,有伙计(也叫侍应生)从旅店里面跑出门,跑向他们。
“客人那里边请,店里有空房子嘞。”
伊桑尼亚耳朵里听着这声音很是眼熟,抬头看去,瞧着这人的样貌也眼熟。
“诶呀,这不是刚刚问路的那两位旅者嘛?”年轻的伙计认出他们两人的样子。
“啊!”伊桑尼亚意识到这人就是刚刚见过的那位赶车人,当时他在全神赶车行路,并未注意到赶车人的样貌。
“又见面了,这位小哥。”迪亚特也从车上下来,刚好听见和看到两人的对话,“太巧了,你在这里做事?”
“是的嘞,最近这是大集噻,人来人往的很多的嘞,你们在找地方住店噻?”伙计用肩上的手巾擦了擦自己的手,伸手拉住马车的缰绳,“那你们可是来找嘞,还有最后一间房,能住两个人。”
伊桑尼亚和迪亚特互相看了一眼,都点点头,“行,就住在这了。”
就这样,两个人便在丰获的店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两人听在窗外很是热闹。推窗向外看去,声音从镇子的西侧传来,人声鼎沸,牛叫,羊咩,马嘶鸣。
整个伍夫沃的西侧凭空多出一片临时住所——简单拼搭的木头房子,正面挂着五颜六色的布制房檐,与房檐颜色相搭的彩色魔法漂浮字写成的店招牌闪烁相应,在各个店铺的上方形成一道另类的风景线。
这片凭空而出的店铺正是因为这次大市集而出现的,令伍夫沃镇的面积扩大一倍。两边铺子的商品种类繁多,一排又一排的房子将这片空地打造成热闹的街区——窄窄的巷道与琳琅满目的商品展示,穿行在巷道中的行人时刻需要注意不要碰倒摆在房屋附近的货品。
“轰隆!”一声巨响在市集的另一侧传来,引起附近一阵骚动与混乱。
“怎么回事?”
“不知道。”迪亚特摇了摇头,毕竟他们所在的地方相距那边甚远。
说话间,伊桑尼亚只感觉腰间一轻,低头看去,一道金色的影子从他身边飞速闪过,继而挤进人群相远处跑走。
愣了刹那,伊桑尼亚也拔脚追去,顺着那道金色影子离去得方向而行。迪亚特在他追出去一秒后才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当他也打算跑起来追过去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那两个人的影子。
好在他跟伊桑尼亚曾经约定过,万一在这个市集中走散,便到他们进入市集的那侧入口等待,不要离开。另一个人在事情办完后,便回到那里去寻找。他们还约定一个时间见面,午后第五水时钟漫过就是最后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就可以不用再等。
可真是……热闹的集市。
迪亚特心里一边感慨,一边继续向另一侧走去,人们并未因这一点追逐的小骚动而停下脚步,他们依旧在喜欢的货品旁边挑挑拣拣,讨价还价。
“刚刚那声巨响你有听见吗?”迪亚特来到一个水果摊前,拿起一个闪闪发亮、看起来很饱满的苹果,耳边传来年轻的摊主女士跟临近摊位那位年龄较大的女士之间谈论的话语。
“听见了,那声音可真大,是咋了哇?”
“听一位刚刚从那边过来的客人说,是一座由货物箱子堆成的箱子堆塌了,你想想,那四层的箱子啊,每层还都不怎么牢靠的样子,风一吹直摇晃。”
年龄大的那位女士没有接话,而是继续听着,年轻女士滔滔不绝起来,“那位客人还说,她眼睁睁看着成堆的箱子向自己砸过来,周围的人很多,推推搡搡的,让她没办法及时逃离。”
“天哪,听上去就很疼,那位客人没事吧?”
“听那位小姐的意思,应该是没什么事,箱子看起来很大,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重,砸在她的身上也只是带来一些疼痛感,并未造成更多的伤害”
“诶呀诶呀,这可太可怕了哇,那些箱子怎么还会塌啊?你知道吗?”一旁买水果的大婶突然插入话题,加入了聊天。
“这就不晓得嘞,啥原因都有可能吧?现在人这么多,谁一个不小心撞一下那个箱子堆就容易碰倒吧。”水果摊的年轻摊主拿起一个橘子擦了擦。
“也是哦。”听到她的话,另外两位谈论者也点点头,似是同意的样子。
随后这场讨论便宣告终止,迪亚特才举起手中的苹果问向刚刚从讨论中归来的年轻摊主小姐,“请问这个苹果多少钱?”
“一个银币,一个。”
“谢谢。”迪亚特伸手随意拿起三个苹果放进口袋,同时将三枚银币放在水果摊收取钱币的位置,那里放了一个木质的盒子,朴素无花,盒子的顶端有一个圆形的孔洞,孔洞的直径比常见钱币的直径略长一些,银币掉落其中发出叮铃的声响。
离开水果摊,迪亚特依旧一步三停地左右看着,周围的商品有好多他见过的,也有好多他没见过的,他的脸上带着微笑,有好久好久没有这种悠闲的时刻,可以让他不去思考其他的事情而投入到周围的人群中。
当当当当,
在听到四声钟鸣似的敲击周,迪亚特又过了一会才经过一个放在市集角落的水时钟,他看到水时钟的浮标刻度指向四刻半,距离他跟伊桑尼亚约定的第五水时刻还有半个整刻的时间。
他站在距离这个水时钟约有两步远的地方,稍微思考几秒钟,又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云朵被染成了橙色的棉花团,半透明的月亮挂在天际,大概再过一会,星星就该从天幕中钻出来了。
脑内的想法盘旋几圈过后,他转身向市集的另一个方向走去,那条路通向他跟伊桑尼亚约定的那个入口。
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原创
备注:亲友家oc,捏造了一些主线故事!
mode:笑语
“诶我跟你们说啊!我今天竟然看见没带着手套的王舒静了!”
“嗯……呃?”
雷古勒斯愣住了,随后他心虚地摇摆视线,窥视着其他人作何反应。
一般人应该都会被房东的奇怪发言镇住吧?毕竟不论是盯着别人带没带手套看、还是把某个人没带手套这件事当成个什么重大话题来讨论,都有些显得像变态了。
也确实和雷古勒斯的判断差不多,大堂里听见房东这句发言的几个人,都多多少少地露出了些奇怪的神色。
嗯、嗯,姑且不说王舒静此人是哪个房间的租户,房东的话,关注点这么奇怪也,呃,也不是什么怪事……
公寓租客们的视线在空中你来我往电光石火,隐约达成了一点诡异的共识。
房东本人倒是在房客们震耳欲聋的沉默当中回过味儿来,慌慌张张地把嗓音拔高两个度:“诶!不是!别拿那种眼神看我啊!我今天去公共盥洗室找我的速效救心丸,才撞见王舒静在那里剪指甲的!”
这解释听起来更奇怪了,更有甚者已经放下了手里的小零嘴,玩起手机以缓解尴尬。
雷古勒斯倒是有心想把这个话题岔过去,可房东显然觉得自己冤枉得快死了,嗓门都赶上刚才三倍大:“不是啊我靠你们平时都没注意吗!有人一整天都不摘手套诶!你们不好奇吗?!”
越描越黑还是算了吧,我的天啊!无人在意,真的无人在意……坐得离房东最近的雷古勒斯捂脸,耳根子莫名其妙烧了起来,总觉得房东现在这个样子是在此刻并不在场的格利泽面前丢他雷古勒斯的脸:“呜哇……房东,我,你,我真的很佩服你……”
相当夸张、发自肺腑的喟叹,叹得说出惊天发言的低情商收租人恨不得蹦起来敲他脑袋,旁边雷古勒斯数年未见而又在公寓失而复得的老发小还要给火上浇一把油:“陈觉没别的意思,真的,他绝对没有在羡慕房东大人可以观、察、入、微各位租客的这个能力的。”
“喂——!!听我说话啊!!!”
这下有人是真跳脚了。
雷古勒斯顺着昔日发小的话,打鸣一样憋出一声矫揉造作的哽咽,装模作样地通过继续污蔑房东的本意,将对话气氛扭转向喜剧的滑坡——至少话题的主角不再是摘掉了手套的、伪装后的格利泽。
这不应该。
他心想。
利兹不是会在任务期间摘掉手套的人才对,有洁癖的她怎么可能会在公共盥洗室剪指甲呢,何况以我的源能力、以格利泽的谨慎和伪装能力,房东怎么可能看见她是带着手套的?这怎么可能呢?
可如果真的是利兹的话,可如果真的……他明知道他的搭档格利泽绝对不会无的放矢,那么……
你想告诉我什么呢利兹,好奇怪,我明明应该马上就能明白的,为什么现在的我却读不懂你的行为呢?你是在整备自己吗?还是要告诉我一些东西呢?是我没有注意到吗、是我错过了什么吗?我应该可以意识到你到底在向我传递什么信号的,可到底是什么呢?
焦虑涌动在安逸日常的表面下,雷古勒斯真想和格利泽好好谈谈,可他太久没有按部就班地维持通讯中的任务信号,这一点他自己心里没数吗?只要不去揭穿问题,那总有一天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偷懒一次就可以偷懒无数次,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他无法和他最好的任务搭档在公寓里畅通无阻地沟通,不论是房东所接触的陈觉、还是老发小所认识的……过去的自己,眼下的这个“陈觉”都没有理由与另一位素昧平生的异性房客“王舒静”产生联系。
不足回旋,身陷囹圄,这明明是他的任务,可即便是真正的任务搭档就在身边,雷古勒斯也无法辨明在他眼前究竟蒙了一层什么东西。
以至于连他的心都好像一同陷入泥沼。
“不过房东,你身上还带着速效救心丸吗?”诽谤的笑话过犹不及,年轻男性适可而止,可眼下显然不是结束对话的好时机。
他无法冷静思考格利泽的行为,就只能重新投身于陈觉这个名头中,扮演一个喜欢热闹的、没什么坏心眼、但的确冒失到惹人厌烦的大学生角色。
“嗯……你们也知道我身体不是很好嘛。”年轻的房东抚摸心口,话语间摸出一只釉棕色的葫芦摆出来,“家里给我准备了很多药和保健品,平时就吃好多了,我身上光应急的药就不只这一样。”
这人像小叮当掏四次元口袋一样从身上各种奇妙的地方打开一个一个又一个衣服兜,不多时就在桌面上排排坐码出一条高低不齐的风景线。
陈觉打开手机相机起手就是一个审美积累,他发小在旁边发出一声闹着玩似的怪笑,问道:“这药这么多,真应急的时候会弄混吧……你到底什么症状啊?”
“嗯……我的症状和冠心病之类的差不多,但其实没确诊,只是发作起来的话会在胸骨后面难受,而且有时候喘不上气……像有块石头压在胸口一样。”
艺术创作中的陈觉专注于屏幕里的二次裁切魔法,表情完全放飞:“心脏的问题?那真辛苦啊……”
“也还好啦,毕竟我还有家业可以继承收租嘛。”房东发出一些听着就贱得要命的小动静。
“哇——突然的房二代攻击!训练家因为突如其来的袭击无法动弹!对我效果拔群!”陈觉存图搓文案发社媒平台一气呵成,说着说着演了起来,二百四十帧慢动作地往桌面上凹个重伤倒地的姿势。
“你可快收起来吧房东,待会儿别再被碰碎了。”老发小甚至抱臂远离案发现场,局外人,理中客,不陪他们演那幼稚的戏。
房东老老实实地又把药瓶子左一个右一个地塞进各个奇奇怪怪的口袋,陈觉把屁股牢牢扎在吧台凳上,杂耍似的上肢摆出迈克尔杰克逊的舞台45°:“哇塞,你可别好的不灵坏的——”
啪。
深色瓷瓶意外从它主人的指尖滑落,四分五裂地暴露在空气中。
陈觉把屁股摆正了,三个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难、难道我才是乌鸦嘴……?房东,我再赔你一瓶药吧!我现在就出去买!”
金发的年轻人长腿一迈就出去了,真正手滑的始作俑者在后面尔康手:“喂!不怪你啊陈觉!我经常手滑的空瓶子有很多啊——!”
速效救心丸?哇。真是漂亮的谎话,雷古勒斯几乎就要吐了。
有多长时间没见过这么纯粹的源能了?瓷葫芦的尸体里小药丸们一颗颗滚落而出,在无数人踩踏过的地面、在飞着细小灰尘的空气中,浓缩的、提纯的、被玷污的,让人饥肠辘辘,让人垂涎三尺,让心脏和血液都渴望,让最基础的马斯洛需求金字塔的最底层都重回人世间。
于是雷古勒斯被迫醒来。
黄昏十分街道上仍闪烁着残存的阳光,车流不息,行人脚步匆匆,雷古勒斯目的明确地走向附近的药店,门扇被他拉开,回弹力不怎么样地在他脚步后方缓缓闭合。
我在干什么呢。
柜台只有一个接待员,有个上了岁数的大爷排在前面,更多的是寒暄,雷古勒斯站在柜台的斜对角线方位示意店员可以先别管自己,视线聚焦,像在发呆。
你又在做什么呢?
利兹,我不知道要怎么做了,现在的我出现差错了吗?你一定是想要告诉我什么事情吧。
摘掉手套,剪掉指甲。
在公共的盥洗室。
这是破绽吗?
我有多久没给你做过手套了,利兹?明明以前我好像很经常做这些事情,你换下来的磨损品也都被我收起来了。
可现在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呢,我想不明白啊。
“你需要点什么?”店员的询问冷不丁传来。
“哦,啊,”他听见自己声音干涩,咽了咽嗓子,“我给家里人买瓶速效救心丸,就很脆的那个,家里人不小心给掉旧的那个地上了。”
“在这边,我给你拿。”
青年刷开手机,聊天软件上浮出房东的消息,大意就是跟他说自己还有储备药,但还是谢谢他替自己着想,去药店跑这么一趟。
……是了,房东本人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不知道那些药瓶里究竟贮藏了多可怖的东西,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究竟由什么成分构成,不知道周围人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好好笑啊,甚至是字面意义上的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
极细小的不安像鞋子里进了一粒难以捉摸的小石子,随着步伐带来隐蔽的刺痛,驱使人不得不弯下腰把它倒出去,以将行进的方式恢复正常。
事情总会有转机的,陈觉想。
回去的时候余晖都沉寂,房东和其他人已经不在大堂里了,陈觉于是停在房东的门前,想要敲门却发现门缝下没有亮光——是出去了?哦,这个时间,房东应该在食堂吧。
于是陈觉把药店的小塑料袋挂在房东的门把手上,想了想又摸出手机给房东呱呱发了一串信息,恨不得每句话都加上emoji,才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件重要的小事,转身往自己的房间去了。
……利兹在干什么呢。
王舒静的房门紧闭着,和其他所有房门一模一样,寂静无声。
可能在看书,看电影的话不会一点声音都没有吧,哦,不过也有可能是带着耳机?嗯,说不定是在看素材网站呢,或者……单纯就是在休息而已。
他们已经很多天、很多天没有“偶遇”了。
他拧开自己房间的门锁,熟悉的、略显凌乱的空间映入眼帘。他早上出门的时候没关窗户,桌面上摊着没做完的设计图,昨天的外套和前两天的衣服堆在一起,摆件在微风里被蒙上一点点肉眼不可见的灰尘。
关上门,躺倒在床上,此处,此时,此刻,一个有点马虎、人缘不错、正在努力生活的普通租客,在散发着洗衣液清香的被褥之间闭上眼睛。
或许是悬而未决的安宁吧,那又如何呢。不要细想,不要深究,来维持这份不知情的宁静吧?惴惴不安被关在房中,摇摇欲坠被视而不见。
总会有办法的,他想。
—Fin.—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草原】
草原上开着黄色的蒲公英
可能还有些雏菊
或者太阳花
还有大量野草
总之,占据了星球表面的17%
然后
然后,是怎样来着……
总之,没有妖精
没有哦!
对了,然后草原开始收缩……变小……
最后变成了一张桌子大小
——什么样的桌子?随便啦,那不关键
总之,草原上方的天空,是永远为妖精准备着的席位
【保护罩】
随着草原的缩小……
……出现了保护罩!
起初只像是一层淡淡的肥皂泡
然后慢慢变厚变硬
变厚变硬
变厚变硬
变得刀枪不入
总之,谁都拿它没办法了
实际上,变硬是最主要的
也确实有变厚,然而一直到最后也只有——
(您快想象一个轻盈而厚重的宽度,想象一下)
——这么厚而已
总之,跟一开始比起来,确实是有变厚的
也一直都是透明的
草地在保护罩里欣然生长
【取景框】
世界上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取景框
还有取景框的取景框
还有取景框的取景框的取景框……
取景框很重要哦
取景框是决定能看到什么的关键存在
然而取景框是不存在的……
哎呀呀,越说越乱
总之,取景框就在那里!
一开始就在那里!
有人要经过取景框的时候,用不着像经过有什么障碍的地方一样,说声“借过”或者挪挪身体之类的
直接地!大胆地!放心地!
走过去就好!
总之,千万不要客气
便是有千军万马纷踏而至,亦或是钢铁洪流来回穿梭
取景框就是很固执的在那里
完美地切出各种画面
怎么样,帅气吧
取景框可是仅次于飞空艇厉害的存在哦!
【谜语】
我有零个苹果,
苹果从哪里来?
山上没有狼,
狼从哪里来?
我把饭菜吃光了,
饭菜从哪里来?
大地上没有妖精,
妖精从哪里来?
【妖精】
不是什么复杂的隐喻或概念啦
俺向您保证如此!
只要您看到妖精,您就会确定地、由衷地认为
“嚯,是妖精!”
当然也可能会存在没有看清,或者有所遮掩之类的情况,导致没法笃定的确认……
那可就不怪俺了!
总之,妖精就是妖精
【关于妖精】
妖精是什么呢?
众说纷纭
嗯嗯,您说的有道理,他说的也没错
总之,一般被认为是小小的,背后长着翅膀的,会飞的什么
的什么呢……
……
……
似乎不是什么特别关键的问题
【勇者】
勇者诞生了!
勇者被成为了!
勇者的等级提升了!
勇者学会连续斩了!
勇者获得新的伙伴了!
勇者被打倒了!
勇者复活了!
勇者遇到敌人了!
勇者发现新的区域了!
勇者经过神圣草原了!
勇者获得妖精的祝福了!
勇者获得飞空艇了!
勇者的伙伴离开队伍了!
勇者打败魔王了!
勇者成为国王了!
……
总之,似乎不是什么特别关键的问题
【关于历史】
哦哦,关于历史吗?
很久很久以前,这颗星球形成了,并围绕着太阳而转动
幸或不幸,天外的陨石带来了各种元素
各种元素激烈地在一起……
什么,您说是关于文明的历史吗?
原来如此,抱歉抱歉
哎呀,俺刚准备仔细描述各种元素在一起激烈碰撞的场景,那场面可真是香汗淋漓……
总之,这就来介绍一下文明的历史
它有了,它没了,这是“啪”
他活了,他死了,这是“轰”
用不同标准的得分区别出这个和那个,这是“嗡”
呜!嗖!啪!
咚!轰!嗙!
噗!嗡!砰!
总之,就是这样了
【极南之地】
魔王走到了岸边
勇者说,这里好冷啊
魔王说,再过几个月,会暖和一些
勇者说,真想去极南之地看看
魔王说,过不去的,即使是最热的月份,海面上都会结冰,根本没法靠近
勇者说,真是遗憾
魔王说,为什么想去那边?
勇者说,也许那里有妖精生活着
魔王说,还有这样的传言吗
勇者说,我猜的
魔王说,这样啊
勇者说,总之,真想见见传说中的妖精呀
勇者轻轻靠在魔王的身上,永远地合上了双眼
【关于作者】
关于作者吗?
您是要问俺关于作者的事情吗?
哎呀呀,这个时候说什么“俺只是个取景框”这种话就有点煞风景了
总之,俺一定知无不言!
关于作者……
关于作者吗……
唔唔唔……
真是烦恼啊,该怎么说呢
似乎作者也觉得真是烦恼啊,该怎么说呢
——哎!如果什么都不说就没法继续了!
总之,在俺看来,作者应该是取景框之神!
话说回来,有没有取景框之神的取景框呢?
以及有没有取景框之神的取景框的取景框呢?
原来如此,确实是一件值得烦恼的事情……
【蒲公英和雏菊之歌】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一阵风吹过,花瓣晃呀晃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一只蝴蝶飞来,真漂亮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晒太阳,身上暖暖的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妖精来了,来唱歌吧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一阵风吹过,茎杆晃呀晃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一只蜜蜂飞来,你好呀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下雨了,身上痒痒的
好无聊哦,好无聊哦
妖精走了,好寂寞哦
【世界末日】
世界末日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星球被其他天体的引力给撕碎了,过程持续了好几天
防护罩和草原也被干掉了(终于!)
俺的意思是,从结果上来说,和被干掉了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就当做被干掉了就好
妖精吗?不知道呢……
总之,世界末日就是这样了,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事情
顺带一提,从那往后,取景框就变得相当稀薄了……
……并不是什么死亡、消亡之类的概念,请您不必担心!
用您熟悉的概念来举例子,就好比您的教室在二楼最东侧,其他卫生间也好开水间也好楼梯也好全部也都在东侧,如此一来就没有去二楼西侧的必要,而想要去西侧也绝非无法前往,大概类似这样的感觉
【人类的末日】
哎呀呀,这个该怎么讲呢……
哦哦,您误会了,并不是什么沉重或悲伤的故事。俺只是不太确定这个末日该怎么说起……
毕竟是关于“人类”的末日,而“人类”是什么存在很多种解释,俺也不想把概念搞得太复杂
总之,很多人类变成了非传统意义上的人类
至于个体或族群嘛,很多因为寿命、疾病、意外、战乱而死,这自不用说
也有些家伙在世界末日中想办法存活了下来,或者跑去了其他适合生存的世界
所以末日什么的……该说是没有呢还是怎样……
顺带补充一句,所有的主流智慧种族,都是差不多的情况
【飞空艇】
那可是相当了不起的东西!
外形十分美丽自不用说
最关键的是,它能让矿物和水这种构成星球的物质,脱离星球本体而存在!
如果飞空艇的数量足够多的话,也许可以把整个星球都解体带走吧
到了新的地方,再把整个星球组装起来之类的……
虽然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但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总之,飞空艇是相当了不起的一项发明!
【月亮】
关于月亮,最有名的事情应该是“月亮上有勇者之剑”这个传说吧
月亮上确实存在勇者之剑
有人想办法去了,也有人成功回来了,他们也验证了这一点
除此之外,这里的月亮跟您所熟知的月亮,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勇者之剑】
在传说中,这是由妖精所打造的武器
然而既然是武器,那战斗的对象又是谁呢……
一开始就是按照武器的规格来打造的吗……
或者说,妖精为什么要打造它呢……
又或者说,它真是妖精造的吗……
这只有妖精们自己才知道了
总之,这柄长五十四千米,宽十八千米的勇者之剑,有着无法适用于这个星球上任何生物的规格
【关于勇者之剑】
总之,俺其实也不是很清楚这个东西……
毕竟产生的过程也不清楚,也没有被使用过,所以究竟是怎样的,俺也不知道
世界上也是存在很多没有被纳入取景框内的角落的……
十分抱歉!
显而易见的一点是,所有成功击败了魔王的勇者中,并没有人用到过这个东西
【关于勇者】
勇者是由国王授予的一种荣誉
通常的评判标准是人望和冒险实绩
也有死后被追授为勇者的情况存在
总之,就和明星差不多吧
【魔王】
相对于勇者,魔王就复杂多了
可能矮人们嫌弃人类占据了山头,就将人类的国王定为魔王
可能今天哪个国王不高兴,就将惹他生气的另一位国王定为魔王
所谓讨伐魔王,从数量比例上来说,绝大部分都是出于利益原因而导致的行为
这方面的事情,作为人类的您应该比俺更清楚才对
总之,这个要深入聊起来就没完没了了,到此为止
【关于魔王】
要说魔王的话,其实是有那么一位真正的魔王
“真正的”这个词不准确,总之是有那么一位比较特殊的魔王
但是这位魔王好像从头到尾也都没有登上过历史的舞台……
也可能登场了,但是谁也不知道他就是那个真正的魔王
总之,关于这位魔王的始末,其超出了取景框的性能
俺能聚焦于各种景色,但是不具备思考、联想、推理的能力
这是作为观众的您会在意的事情,也应由您来完成才对
不过既然没有登场,那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关键的问题
【妖精的祝福】
世间有许多得到妖精的祝福的勇者
久而久之,后来每个勇者都是,也都会是得到妖精的祝福的勇者
总之,这些都不是真的
确实曾有一位勇者得到过真正的妖精的祝福
只有一位哦!
具体情况俺也不是很清楚
就和看到妖精就会认为“嚯,是妖精!”一样
这位勇者得到的祝福也是“嚯,这是妖精的祝福!”
总之,大概就是这样的情况
【故事的结局】
原来如此,故事的结局吗……
唔……
您可真是难住俺了,俺只是个取景框啊
不过作者在烦恼着的时候似乎说过
“就拿这里当做故事的结局吧!”
俺一看,是穿越而来的高中生勇者在防护罩前和伙伴们告别的场景
这样的结局您满意吗
总之,不满意也没有办法
【为什么是“俺”?】
这是作者给俺的设定
作为俺来说,没有不满,也没有觉得哪里好
毕竟所谓的“设定”,就是要无条件接受的东西,谈不上好或不好的心情
设定不讲道理,不用讲道理
设定毫无逻辑,不需要逻辑
极端点说,设定是“不接受就别看”这种程度的霸道无赖
啧啧啧,居然在这种小细节上都要使用“设定”这种开挂技能,作者一定很小心眼吧
总之,俺就是这样的设定了
【最后再说点什么吧】
点什么吧
……
开个玩笑。
总之,希望您有机会能再来看看
哪怕在脑海中稍微回忆起一点关于这里的事情来,也已足够
说不定,您看着看着
在不经意的时候,就能遇见妖精刚好在草原之上的晴空中跳舞呢!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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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评论要求:随意
Die Krähe(乌鸦)
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家境还算殷实,且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继续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姓氏与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都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再由他们执行。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成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啊。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英雄主义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人,为了荣誉和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大学生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毕竟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当你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每天都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大多数时候,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纯熟,何其残酷!您曾见过鹰隼捕猎吗?它们从空中凝望地面,以一种集中得骇人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目标——之后俯冲到地上,干净利落地拧断脖子,将指爪插进猎物的肋间。我们与这群动物的唯一区别即是杀人不为肉食。当他的枪旗举起时,每个人都必须找好即将刺穿的对象,一片未经保护的胸膛或一张轮廓分明的、素不相识的面孔;而当其再次落下,数十秒之内,你所选定的那张脸便会在马蹄轰鸣中送到你的枪尖底下,那表情往往令人胆颤。他如此将敌军的阵列撕开一条条口子,一次次地令人将一切丢在身后,重新列队,踏着一地残躯烂肉冲刺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贯穿和劈砍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里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常常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零星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这一军种的训练成本之高昂;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诱人踏进陷阱,或把自己作为其他危险行动中的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规划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这会儿已经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背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经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被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经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屑诱捕了几只鸟,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际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得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用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屑也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被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让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说实话,我仍对此心里发怵。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贯穿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他轻轻地说,“…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候呀。
我坐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头的铁架是连在木板上的,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双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哭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休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响,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我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适合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二十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0【虚空】复制人生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备注:7月15日修改,感谢评论区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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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人生
(一)王明与陈达贵
王明上班的第一天,就遭到了同事的膏药式推销。
“我们拉卷,如果拉一年,一个月到手能有八千。如果我们住宿舍、吃食堂,不嫖不赌不花钱,每个月能存下五千块,就算偶尔放纵一下,一年存下个五万不成问题,一个最便宜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我们干四年就能买一个,然后让它替我们干活,它和我们一样,住可以挤挤,吃可以吃我们的剩饭,养它花不了多少,但是它能替我们拉卷,一个月能到手八千,它干五年,能赚四十万!”
这名工友穿着藏青色的工服,工服胸口别了一块写着“陈达贵”的名牌。卷卷货运公司的人从上到下都别着名牌,下至王明陈达贵这样干活的司机,上至公司经理总管,每个人的胸前都别着自己的名字。这可帮了王明的大忙。他自小就患有一种认不清人样貌的疾病,没有办法在普通公司任职,也没有办法学习什么像样的工作技能。卷卷货运的工作不必与特定的人打交道,就算要和同事交流,那些名牌也足够王明分清他们谁是谁。王明很感激那个将卷卷货运介绍给他的人,虽然他记不得他的模样,但他因此获得的容身之处是货真价实的。
“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干活和你干活赚的差不多?还觉得赚一样的钱还多养一个人吃空?不不不,重要的不是他能赚多少,重要的是你可以不干活。我们拉货的,公司为了省那点过路费,让我们起早贪黑,累死累活,还逼我们超载!这活的重点是赚的少吗?重点是我们会死啊!半夜开高速,你年轻身体好可以熬夜,但你能干几年啊?干我们这行老得快,你看我,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再过个几年,你拉货就会瞌睡,高速上瞌睡,运气好保住条命下半辈子也没了,再说我们运气好得了吗?我们拉的是啥?是卷啊,王水啊,拉这玩意运气好不了,出点事就没了!”
王明认不清陈达贵的脸,但能从他粗哑的声音里听出他有点年纪。陈达贵说的拉卷就是开货车运钢卷,是个名副其实的高危工作。钢卷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圆柱形金属货物,如果没有将货物固定牢固,只要一个急刹,这些钢卷就会像巨大的轮子一样向前滚动将驾驶室碾成铁片。王明当然知道卷卷货运的工作危险,但他没得选。他这样的条件,低学历、无工作经验,再加上那怪病,能找到的工作也只有拉卷了。
“如果你买个克隆人,就相当于买了个替死鬼,克隆人替你拉车,替你拉卷,替你拉王水,就算出了事,死的也是它!”
王明本就不喜被人倚老卖老,陈达贵那轻贱的语气更让王明反感。他觉得克隆人也是人的一种,至少是和自己一样有手有脚的人,就像他分不清人和人一样,他也分不清人和克隆人。王明加快步伐想要甩掉这个陈达贵,但陈达贵跟在他身后继续念叨,搞得他不想听也不得不听下去。
“你以为死了就完了吗?你是不是觉得克隆人死了是赔?不不不,赚头这才开始呢!你知道死一个人公司赔多少钱吗?你二十岁,拉车死了算工伤,公司要赔丧葬费,二十年工资,不是你我工资的二十倍,是和有钱人平均后的二十倍,去年有八万,以后会更高,二十年有一百六十万,买个新的克隆人五年二十万,其他钱自己收进,稳赚不赔!死得越勤赚得越多,这么好的事,你不瞅瞅?”
说着,像一条尾巴一样粘在王明身后的陈达贵递出一张广告单,嘿嘿地讪笑。王明一脸嫌恶地接下传单,他看到别着“陈达贵”的工牌的工服领上,有颗石榴咧开了。
“那种骗子公司都会把钱花在美工和广告上,整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你看看这家,普普通通A4纸,上面只有业务和价格,字都是宋体,白纸黑字,一看就是科技公司做的!这种公司好啊,埋头做科研,这才是科技公司……”
王明在那密密麻麻的宋体字里找到了几行加粗的宋体字,粗略瞄了眼上下文。
“复制人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啊,复制人生,老板有文采啊,复制人生,你的人生复制给克隆人,你就有好日子了!”
“复制人生,只有五年?”
“不不不,你不能这么算,一个克隆人的寿命只有五年,但多买几个克隆人,拼起来不就有你那么长了吗?
“这家公司为了让老百姓都能用上克隆人,没有去研究那种延长寿命的技术,毕竟我们老百姓只要有人替我们干活就好。只有那些阔太太阔老爷,只有他们会想要一个国大高材生的克隆人当小孩养,那种上户籍的才要像普通人一样长寿,我们这种拉卷的,就算能活一百岁,拉两年就出车祸,能活五年和能活一百年又有什么不同呢?”
王明皱着眉头,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找到了公司介绍。这是一家专门批量生产克隆人的生物公司,与高端实验室的定制业务不同,他们的目标客户为普通收入、甚至更低收入的群体。他们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干脆放弃了延长克隆人寿命和自定义基因编辑的研究,就按照几个固定模板搞批量生产。
这样造出来的克隆人不是爸妈生的,而是像模子里的糕一样,一排排地被敲出来的,这的确不能被称为人,王明看着传单,不再同情它们的遭遇。
“现在不也有研制机器人的公司吗?人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克隆人虽然叫人,但它们和机器人才是亲戚。都是帮人干活,一个是铁疙瘩,一个是肉疙瘩,要我说,它们不该叫克隆人,该叫‘人肉智能’,‘人肉智能’,这名字多形象,可惜啊,复制人生的那老总,认识我认识得太晚了!”
“人肉智能”这个名字成功地让王明“嗤”地笑了一声。听王明笑了出来,陈达贵趁热打铁,又拿出了一张合同一支笔。
“克隆人长大要时间的,你现在把合同签了,公司就可以把你的克隆做起来,这样五年以后,你就立等可取了!”
(二)陈达贵与复制人生
陈达贵好说歹说,终于让王明签下了那张合同。
那份合同只是一份意向书,卖的就是陈达贵说的五年二十万的克隆人。因为离发货时间还早,所以合同没有定死,只是详细介绍了这种克隆业务和产品规格,标明了产品工期三年、保质期五年、售价二十五万。如果在两年内签订正式合同支付定金,就能享受八折的折扣,也就是说好的五年二十万;如果两年内没有签正式合同,则只能按原价的五年二十五万购买。当然,如果最后不想买克隆人,正式合同不签也没关系,买家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按照陈达贵的经验,签下了这份意向书的人,都会在两年内定下一台“人肉智能”。
“加上这两千,就凑够二十万了。”
陈达贵大摇大摆地走进复制人生公司的经理办公室,将王明的合同甩在了办公桌上,办公桌对面是一名黑西装,他胸口别着的名牌显示着他的职务——业务经理。
轻飘飘的合同书在光滑的桌面上转了一圈,“跐溜”一下落了地。业务经理无奈地摇头,还是弯下身子亲自捡起了那张合同。
“意向书一份两千,你就这样不干了?”
业务经理从桌底下坐起身来,但因为起身太猛,后脑勺重重地撞在了桌板。
“不做了,我讨厌工作,拉卷、拉酸、拉皮条,我都讨厌。接下去我要躺着过活,舒舒服服地,该吃吃该睡睡,再也不干活了。从今往后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
“可惜了,你口才不错,如果到我们公司当销售员,我还能有伯乐奖呢。”
“不了,要是我的克隆人死了,我还要你们赔钱呢。”
“确实,那样的话是很尴尬。”
业务经理愉快地收下王明的意向书,嘴里还不停嘟囔着“可惜可惜”。
陈达贵“哼”了一声,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签一份意向书只赚两千,他要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厚着脸皮好说歹说,说得口干舌燥才能签下。他现在有了克隆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命,开始珍惜自己的脸面了。
这时,一个别着“助理”名牌的人端了一杯水走进了经理办公室。
“陈先生,请喝水。”
一声“先生”一个“请”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陈达贵的红心。陈达贵理解不了世人对美女的追捧,他能看到一双踩着高跟鞋的长腿、长腿上修身西服勾勒出的形体,但真正让他心满意足的是,有人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来看待。
他拿起助理端来的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
“慢点,慢点,当心呛着。”
业务经理一语成谶,陈达贵突然剧烈地咳了一声,水喷了一地,他痛苦地捏着喉咙蹲下,倒在地上抽搐了一阵,然后一动不动了。
一旁的助理连忙蹲下身去,伸手摸了摸陈达贵的鼻息,她“啊”地轻叫了一声,转向业务经理,摇了摇头。
“这下他真可以躺着过活了,唉不对,他已经没活了。”
业务经理做了短暂的悼唁,让助理叫来了人。不一会而,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白衣将陈达贵装进裹尸袋,在吊牌上写了“陈达贵”三个字。业务经理也抽出签字笔,在吊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克隆人终究是不停试探伦理边缘的项目,就算现在克隆人的生产已经实现工业化,甚至可以由私人公司生产民用克隆人,但每一个生产出来的克隆人必须得到严格的监控、回收,有始有终。
“本来他寿命就快到了,就算不来这么一下,也得把他收起来。”
助理点点头,恭敬地送走了白衣。她还有点惊魂未定。克隆人倒在她面前的样子她见得多,但死在她面前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的,你要不要考虑攒钱买个自己的克隆人?这样就不用见死人了。”
助理礼貌地谢绝了业务经理的意见。
“呵,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在你之前也有这么一个助理,她给我的回答是‘好’,然后公司给她了一个替她工作的克隆人,那个克隆人就是你?”
助理尴尬地笑了笑,说自己有家。
“现在的技术能让克隆人在三年内成年,为了不让它们的自我认知出现问题,我们也会给它们灌输一些伪造的记忆,比方说家,比方说学校,比方说艰难地寻找工作的记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工作技能。”
助理一愣,但她的脑子很快转了过来。她挺了挺背,调整了面部的表情,面带微笑地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我知道公司的产品设计非常严谨。克隆人的寿命非常短,为了让它们保持工作状态,我们要让它们认为自己是人类,这样它们才对将来有希望,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公司的同类产品使用的是同一套基因,同一个生产线,最后生产出来的产品是标准化的。如果多个外貌相同的克隆人相遇,一定会对自己的身份产生疑虑,从而产生认知问题,为了不让它们产生这样的疑问,我司的克隆人中,均编入了相貌失认症的遗传基因。也就是说,我司的产品是无法辨认人像的。而我,我能清楚地辨认您、辨认其他工作人员、辨认我自己、我的家人,所以我不可能是克隆人,至少不是我司的克隆人。”
业务经理佩服地鼓起了掌,开始认真思考助理的晋升问题。
(三)复制人生与卷卷货运
卷卷货运是业务经理拿下的第一份业务。在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现在,技术不算成熟的量产型克隆人很难找到自己的赛道。
人工智能和人类相比,劣势在于不够灵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工智能的程序设计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这要求人工智能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包括伤害人类、帮助人类违法犯罪,一旦人工智能的行为判定行为违法,就应立即停止程序的运行。
这代表了人工智能不能用于频繁违法的行业——当然,复制人生公司是正经企业,不可能专挑犯罪集团协助犯罪——业务经理需要的是业务合法合作对象,这个合作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违法,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样的合作对象不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肉智能”将会是他们最佳选择。
业务经理首先想到了汽车货运,汽车能源的价格一直都在上涨,为了节省成本,超载是所有汽运公司都在做的事情。但汽运公司都有自己雇佣的司机,比起人工智能和“人肉智能”,天然的人类司机才是花费最低的选择。如何让“人肉智能”的性价比高过天然的人类?那只有天然人类工伤或工亡的时候——天然人类需要公司支付一笔高额的赔偿,但“人肉智能”只是一种生产设备,它们没有人权,即使报废也只会损失了买人的本钱。所以像卷卷货运这样,以运输钢卷、化学品的汽车货运公司自然成为了业务经理的目标。
“叶经理,你们的《设备租赁合同》我们看过了,但有一点我们要改,当然我们要改的地方肯定不止一点哈,但是这点,涉及到了法律的硬杠杠,所以我们要在事前把话说清楚。”
卷卷货运的总管明显对复制人生公司的项目相当感兴趣,他将业务经理请进自己的总管办公室,用一玉罐里的茶叶表演了一套功夫茶。
“你们的合同里说所有的克隆人都要严格监管、回收。我们的业务是卡车货运,有不少运单是运送钢卷、泥沙、危险化学品的货运,而且是走高速公路。如果发生了车祸,驾驶员的回收肯定是个问题,所以要我们把克隆人或者克隆人的尸体送回你们这里,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有困难。”
“您的问题我能理解,不过克隆人要监管回收是《生物科技法》里规定的,我们也没办法,合同里肯定要这样写。”
“这不行,你是没见过拉卷的、拉硫酸的、拉王水的,拉卷的人能成浆糊,拉王水的整个人都会溶掉。”
业务经理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他提议让卷卷货运在克隆人出车前进行排班登记,在出车前采取出车人的基因,如果平安无事,就无事发生,如果发生了意外,可以用联网的行车记录仪实时采取图像,结合出车前采取的基因、车祸现场的残骸,来证明克隆人已经无法回收。
“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如果有多方证据证明尸体无法回收,那可以不回收尸体。”
卷卷货运的业务经理半信半疑,他用内线电话叫来了法务,法务听了方案,神色凝重地摇了摇头。
“就算刚才的方法行不通好了,回收克隆人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如果真的回收不了,吃罚款的是我们复制人生公司。而且我们不按规回收尸体是因为回收不了,确实回收不了但能确定克隆人已经销毁的话,是不会重罚的。最多是罚款,一件最多五千元,由我们公司承担。”
这次卷卷货运的法务没有摇头,总管点了点头,指了指另一条合同条款。
“你给的方案里,为了让克隆人保持工作状态,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是人类?”
“是的,在克隆人技术应用初期,发生过克隆人在自我意识觉醒后反抗人类的事件,克隆人认识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后,便会反抗人类,有的会罢工,有的会采取更加激进的手段。所以我们公司的克隆人购买了相貌失认症的基因模板,防止克隆人通过相貌发现自己与人类的差异。”
“你们让它们认不出自己长一样,这我能理解。但你们这里的克隆人寿命是五年?我们这的司机是有宿舍的,如果这些人发现所有人都只能活五年,五年一到就会猝死在宿舍里,这是不是也会引发恐慌?”
“我们这里更长寿命的克隆人不是没有……”
“不是,我是说,能不能对这款五年的克隆人进行改进,就像相貌失认症一样,能不能让它们对时间和死亡也失认?”
“这很难。”
业务经理说,这样的问题已经有无数客户问过了,答案当然是不行,复制人生的模板都是高价定制的,如果要改肯定又是一大笔钱,而且和相貌失认症这种确实存在的病相比,时间失认症过于科幻了。
“但我们有别的办法,我们其他客户也是这么做的。目前这个方案运行得还不错,可以让寿命即将到头的克隆人自动退出公司,回到我们这里。”
“哦?”
“我们不是要让克隆人认为自己是人,是要让它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克隆人。我们让它们自己去买克隆人,让它们觉得自己是能买克隆人的高克隆人一等的真人。一旦它们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克隆人低自己一等的认知,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克隆人的。”
卷卷货运的总管瞄了眼自己的法务总管,轻轻笑了一声。
“我们会向它们推销我们的克隆人,说它们只要干五年就能买一个克隆人,克隆人能在五年后替它们工作,这样它们心里有未来,就会拼命工作,五年后它们凑够了钱,就会到我们这里买克隆人,不但辞职顺理成章,我们也正好可以回收。它们买克隆人的钱,价格和你们买我们的一样,就当它们替你们把钱付了,你们把给它们的工资控制一下,最好让它们的工资能在五年内买下一个克隆人。这个方法是很多公司在跑的,我觉得你们也可以用。”
卷卷货运的总管点头,脑子里把这个方案跑了一遍又一遍。
送走复制人生公司的业务经理后,卷卷货运的总管招呼来自己的法务、财务和人事,就将现有司机替换成克隆人的具体方案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