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舞台位于1888年的欧洲。
由农业改革拉响了工业革命的第一篇章,此后的数十年,文明的曙光敲响了民智的门。
灯火点亮了伦敦的长夜,铁路如血管般布满大地,在蒸气轰鸣的城市里——
魔女与人类间隐秘的战争开始了。
本企为参考了现实国家、历史、人物的半架空企划,存在对真实事件的轻微魔改,可当做现实世界的平行时空看待,考据党切莫较真,介意勿参,感谢理解。
感谢大家半年以来的陪伴与付出,红月之下企划至此顺利完结!感谢每一位参与了红月之下企划的玩家。
仲夏节要到了。
奥斯卡刚忙完,这一阵子他都没什么时间读报,更别说看书。公会新进的猎人们就要面对自己的第一次战斗,战斗很残酷。部分责任由后勤部门接管:正确的情报,保养得当的武器,冷静沉着的医护人员……他们尽自己所能避免因意外导致的减员。
像是还嫌不够乱似的,各处都收到与怪奇有关的报道,比如细长人影,床底的阴影,还有雨夜窗外的哭泣。
他此次出门正是为了这事。
青年穿戴好行头,拿着手杖沿泰晤士河走向东伦敦,那里有一个被称为塞萨利的林地。他打算访问的人就住在那里。
玛丽戈尔德已经很久没有到访过伦敦。她从大约十年前起就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不再和人类有过多交流。她住的地方离农场不算远,就在村子边上——足够距离,又不至于显得古怪。农场家的年轻人也挺乐意帮忙,每周按时送来些肉蛋蔬菜,偶尔还送来几份过期报纸。当地人对她的出身有诸多猜测,从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到死了丈夫的年轻寡妇,更离谱的也有,“但不管怎么说她一定有不少的遗产”。玛丽当然知道这些,她只是在人们侧旁敲击的时候恰当地笑一下,剩下的就任其想象。
魔女的研究进行到了一个较为重要的部分,她历经多次试错才得出一个猜想、一条可能的道路。为此她需要一种特殊的药草。
这是她探访伦敦的唯一目的。
为了此次出行,魔女特地换下尖顶帽,戴上另一顶宽檐平顶帽,又披上一条朴素的披肩。她从居住的村子出发,先是马车,再换火车。煤炭燃烧特有的气味伴随庞大机器发动的轰鸣,平缓起伏的丘陵向后褪去,曾经的绿地被工厂取代,建筑一个接一个出现。黑暗处的混沌被煤油灯驱除,林中低语叫机器的轰鸣震碎;曾听父辈说起传承的农民进了工厂,幻想与自然一起消逝。
时隔多年,玛丽戈尔德再次踏入人类世界。
她按照得来的指引走街串巷,查理飞在她前方不远处,以尽量不惹人注目的方式为她指引道路。鉴于他常混迹于伦敦塔那群“乌鸦官”中趁机蹭饭,玛丽没有走多余的路,很快就找到传言中的药材商。
林中坐落着木屋,屋旁放着三个大木桶,有轻烟从烟囱里升起。
玛丽戈尔德敲响木屋的门。
出来迎接她的是个男人,身上带着奇特的药草味。男人穿着当下时兴的衬衫,领子却不肯好好系,他腰间缠着红布,流苏和珠串混在一起、从弯曲棕发的间隙中露出。他将来客迎入屋中。木屋内同样有着植物燃烧后的气味,玛丽吸一口气,很快辨认出其成分是薄荷、甘菊、麝香草、大茴香还有芸香,人们在仲夏节时将这些植物投进篝火以求驱逐女巫。魔女当然知道这一习俗,她不露声色,在屋主的示意下落座。
“下午好,女士。”男人问,“占卜、手相、还是需要乐师?”
“……”
玛丽戈尔德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对方点点头,说:“没问题,只是得等上几天,可能要……”
他的话被敲门声打断。
二人的目光被一齐投向木门。
“……”
男人没有动身,他看着木门,说:“还是不去理会比较好。你知道,最近常有这样的怪事,孤身一人走在小巷子里,却总听见来自身后的脚步声,要是你回头——”
敲门声变得急促,并且越发暴躁。
“好吧,”他耸耸肩站起来,“或许是一个朋友。”
被两次打断的男人没有任何不快,他甚至用微笑迎接来客。玛丽戈尔德坐在一旁,她低下头,又拿手拉低帽檐。
来人脱下帽子,露出一头丰沛的黑发。他先是用支撑自己走路的拐杖狠狠跺几下地板,接着才发现有先客在场,于是他压低声音,但仍以类似咬牙切齿的力道叫着男人的名字:
“拉杰,你——”
“放轻松,奥斯卡,”拉杰回答,“别总是这么激动。”
拉杰,来自异族的名字。
名叫拉杰的男人有着白色的皮肤和灰色的眼睛,他是月亮的孩子。
由于过于浅淡的颜色,拉杰在跟着大篷车旅行时过得并不怎么样,奥斯卡在他离开聚落时帮了他一把(虽然本人没那个意识)。出于恩情,又或者因外貌而引人注目的两人那隐秘的同病相怜,他们的交情维持到现在。猎魔人公会的情报员会找他买些消息,他也通过对方结识更多客人。
被拉杰与来人过于熟稔的表现所吸引,玛丽戈尔德透过镜架上方和帽檐底下的空挡觑了他们一眼,她本就是有着一定好奇的人,也对人类社会的知识有所涉猎。此时奥斯卡已坐在她旁边堆满软垫的椅子上,有问题的那条腿微曲着伸向前面。
于是她看见他一黑一蓝的眼睛。
桑杰错以为这沉默是因为自己,鉴于此种情况已经发生多次。所以他带着一种戏谑开口:
“我有许多名字,日不落称我为吉普赛,法兰西叫我波希米亚,西班牙说我是弗朗明戈,而在更远的地方,在那个荒原上仿佛无止境地刮着风的北国,他们唤我茨冈。
但要我自己说,我更乐意叫自己罗姆(人)。”
原来如此,玛丽不禁想。她自然注意到屋外的木桶,现在看来,它们应该盛放着清澈的水;还有男人身上的装饰与屋内植物燃烧的气味——
“把扣子扣好。”奥斯卡说。
拉杰一动不动:“这样不是更符合对吉普赛的想象吗?”
“……”奥斯卡嘴角动了动,他可能想说什么,最终决定闭嘴。
倒是玛丽戈尔德说话了。她之前一直偷偷看坐在身旁的年轻人,从微卷的黑发到身边的手杖,又看看他异色的眼睛。
“奥斯卡……先生,”魔女往前靠,“……你是做什么的?”
很快,她补充:“啊,我是玛丽戈尔德·沃伊德。”
“奥斯卡·盖曼。”奥斯卡有些讶异,他还是回答了,“我做文员。”
“一个喜欢稀奇古怪故事的文员。”拉杰为他补充。
奥斯卡没有反驳,这是最容易解释的一种回答。
玛丽戈尔德接着问:“那么……你的家人呢?”
“……”自称文员看了坐在自己旁边的女士一眼,“非常不幸,他已经不在了。”
“悲伤的故事。” 拉杰又说。
“你过得怎么样?”她又没头没脑地问了这样一句话。
奥斯卡起了疑心,他的确对这位女士有着莫名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对方看起来十分好相处),可这些问题……哪个都不像是刚见面的陌生人间会谈的。只是他进屋时确认过,拉杰在门外挂了艾草——一种古老的、驱逐女巫的仪式——因此他倒没往魔女这方面想。奥斯卡只当对方是随便哪个教授派来的,不管是采购还是访谈,人类学还是心理学,问这问那也是出于记录者的习惯。那群学者做出什么都不奇怪,他们说不定把钻子插进人脑,还声称那对癫痫有用。
所以奥斯卡只是点点头,用英国人惯有的语气说:“还不错。”
“你的腿……”玛丽最终问出这个问题,“你……你痛不痛?”
你那时候痛不痛?
你现在痛不痛?
奥斯卡并不理解玛丽戈尔德的想法,他只感到被冒犯。他攥紧手杖,低着头不作声。拉杰显示出他较奥斯卡更好相处的特点来,白皮肤的吉普赛人赶忙打圆场:“想把一切都弄清楚真是现代人的坏习惯,对不对?就像你旁边坐着的那位先生一样,碰到神秘就一定要求一个解释。这些文明人……”
说到这里,他想起什么似的,笑一下:“这些文明人,他们寻求秩序,因此剥去一切不可解之物的人格性,又把他们摆在一个精确无趣的人造体系上,好叫自己明白,让自己安心。他们一边往幻想中逃离,会在闲暇时讲述粽仙的故事,也歌颂携王者之剑前来的湖中仙女;可当自己身边出现异响,出现不被承认的神秘,就大喊大叫,用一切能使的手段让生活重归安稳。”
就像他们对待吉普赛。
感到城市生活的无趣时就往幻想中逃离,高声唱起流浪者之歌,称吉普赛为“高贵的自由人”;等真的见到了,就大谈漫游者之恶,叱其为“未开化的蛮族”。
吉普赛、波希米亚、弗朗明戈、茨冈……
多变的名字皆非母语。
此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笃——笃——笃——
“哦,差点忘了,”拉杰说,“你这次想问的就是这个吧?”
奥斯卡看他一眼。
吉普赛人自顾自地说下去:“从前几天开始,每天这个时间段都会响起,敲几下,打开门看没人;等你坐下来,敲门声又响起来了——你往门缝看,没影子对吧?”
奥斯卡正想问这个。
“不过很抱歉,我这里没什么有用的消息……也许是仲夏节到了,希律王的女儿在到处找她爱人的头呢。”
没人因他的笑话发笑。
为了避免与那东西撞上,二人在吉普赛人家中坐到黄昏来临。出于礼仪,奥斯卡·盖曼提出送一送玛丽戈尔德·沃伊德,对方礼貌拒绝。奥斯卡没有坚持,他很快离开。
青年拄着手杖走在泰晤士河边,薄雾笼罩在水面上,像什么吞人的东西准备从河里爬出。他尽力避免自己想到先前那些失礼的问题,只在内心默念诗歌。
也就没有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乌鸦。
Tbc.
酒醒之后,诺玛反思自己说过的话,想来是有些偏颇。也许猎杀魔女的原因里有一部分是因为她们的女性身份,但更多的是对魔女那种恐怖力量的畏惧。与人类相比,魔女的魔法要强大许多,猎魔人猎杀魔女的时候,往往需要出动一整支队伍,才能对付得了一个魔女。诺玛能够理解他们对魔女的恐惧,毕竟魔女们杀害了很多人类,这是事实。
但是,为什么无辜的魔女也会受到牵连?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被杀害?母亲虽然是魔女,却平等地对待人类,甚至帮助人类。她热心地帮助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邻居们都说她是好心肠的戴维斯太太,但最后出卖她,指认她是魔女的,却也是受到了她帮助的人。父亲因为执意要保护母亲而被同罪处死,诺玛因为并不在家中逃过一劫,留给她的只有一段记忆。
她看见闯进家门,全副武装的猎魔人们,看到父亲挡在母亲身前,看到“神圣”的火焰将两人一同吞没,母亲模糊的声音响起,她说,诺玛,我的孩子,你要好好活下去,不要……
记忆在这里中断,诺玛没能听到她最后的话。母亲到底想说什么呢?不要害怕,不要放弃,不要忘记,不要与人类接触,或者是别的什么?她问布兰达是否有办法听到后面的话,但布兰达摇了摇头,说自己也无能为力。诺玛真想回到那个时候,亲口问问母亲想要说些什么,但这已经成为了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她能够理解人类的复仇,事实上她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但她绝不会把无辜的人也牵扯进来,可是人类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全数杀死,丝毫不认为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作恶的魔女,这无疑是一种偏见。诺玛希望人类能与魔女和平相处,成长在人类与魔女相爱的家庭里,诺玛对这样的未来心怀向往,但此时此刻,她认为这一切希望渺茫。人类方的态度一目了然,而魔女们也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激进派的魔女正在猎杀人类,而保守派的魔女也并不打算对人类提供保护,只是打算隐藏自己的存在,从她们的态度里,诺玛看不到一点人与魔女和平相处的可能性。
魔女们嘲笑诺玛的天真。她们说,诺玛还是太年轻了,竟然妄想与人类能够和平相处。人类是狡诈的,多疑的,残忍的,如果魔女的存在暴露在人类面前,他们一定会因为恐惧而对魔女大肆杀戮,就像现在他们做的事情一样。可是,诺玛反问,如果我们能帮助人类,让他们知道魔女不会做坏事,他们不就不会害怕魔女了吗?她的话得到了更多的嘲笑,一百岁的魔女说,即便魔女不做坏事,人类也会把坏事的发生推到魔女头上;两百岁的魔女说,魔女们比人类高贵得多,如果她们施舍给人类奇迹般的魔法,理应受到更多的尊重,但人类向来愚蠢又自大,他们只会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应当;三百岁的魔女吃吃地笑着,为什么非得和人类和平相处不可?他们只是一群随处可见的蚂蚁而已。
好吧,诺玛想,可能是自己太年轻,太天真,也许等到自己一百岁,两百岁,三百岁的时候,就不会再烦恼这些。可是她混迹于人类之中,看到的越多,越惊叹于人类的强大,虽然没有魔法的力量,但人类凭借他们的头脑和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他们坐着铁皮火车长途旅行,不用蜡烛也能点亮黑夜,没有魔法也能将声音传到千里之外,即便被魔女视为蝼蚁,他们也早就拥有了不可小觑的力量。如果魔女们仍然不肯正视这一点,早晚有一天,人类的力量会超越魔女的魔法,也许到了那时,魔女们才会愿意坐下来,与人类们好好地谈一谈吧。
诺玛深知自己人微言轻,影响不了人类与魔女的命运,她能做的就只有过好自己的生活。她想要经历每一种不同的生活,魔女的人生太漫长,她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体验,她想去工厂里做工,想去大学念书,想去冒险航海,想打高尔夫,想去马戏团演杂技,想自己开酒吧,开餐馆,也想谈恋爱。只是她刚刚走出家门才发现,如果她装作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人,她什么都做不了。
人类的女性在做什么?贫穷的女人在工厂辛苦工作,还要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富贵的女人在家中跳舞品茶无所事事,吃穿住用全靠男性供给,像精致的人偶。这不是诺玛想要的生活,她几乎是立刻下定了决心,把自己扮成一个男人。人类的世界里只有男人才是完整的人,而女性只是残缺的,人类的劣等品——起初,她就是这样想的。男性的人类是强大又智慧的,女性的人类是弱小又愚蠢的,人类的成就都是男性缔造的,而女性承担了繁衍和养育的任务,是男人的辅助。男人们用理性思考,意志坚定,身体健壮,而女人感性更多,爱流眼泪,软弱无力,这注定了她们无法承担重要的工作,她们不能当工程师,科学家,因为她们比男人愚笨,比男人更不擅长思考,她们也不能当警察,当消防员,因为她们没有强健的体魄。起初诺玛对这一切信以为真,她心想,还好自己不是人类的女人,而是魔女的女儿,她一点也不愚钝,她会魔法,有力量,头脑也聪明,她作为诺曼认识了很多人类女人,她们就如同她印象里那样,没有文化,目光短浅,整天只知道嚼别人的舌根子,她觉得,是她们太不争气。
后来她渐渐发现,这只是人类展现出的相貌,而并非他们的本质。她在工厂工作过,那里的环境恶劣不堪,对女人的待遇更加差劲,薪水却比男人的微薄。她发现女工们的坚强一点儿不输给男人,她也读了许多女作家写的书,《弗兰肯斯坦》,《傲慢与偏见》和《简·爱》,女人们借助作品发出她们的声音,诺玛意识到,除了不会魔法,女人与魔女似乎并没有差别,她们并不是天生愚笨,只是从出生开始就被视为低人一等。
这不公平,诺玛想。
于是诺曼在酒后借题发挥,表达自己的不满,他说人类对于魔女的偏见同时也是对于女人的偏见,他们恐惧的是女人拥有力量,他们害怕被欺压了太久的女人反抗,即便他自己也知道这不是魔女与人类间仇恨的全部。伽利略早就醉倒了,他一个字儿也听不见,要是他这会儿清醒着,一定会觉得诺曼这话骇人听闻,就连诺曼自己也觉得,这些话从自己这个人类男人的嘴里说出来太荒谬了,还好伽利略没有听到。
第二天早上伽利略就将昨晚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诺曼这才放下心来,他自觉自己酒后有些失言,如果在这里的不是伽利略,诺曼魔女的身份早就暴露了。还好伽利略的聪明都用在了其他地方,他知道蒸汽机是怎么运作的,却不擅长解读别人的弦外之音,诺曼在心里再度感慨,还好是伽利略。他也反省自己的不谨慎,要是自己喝醉之后对着猎魔人乱说话这事被布兰达知道,她非要把诺玛和伽利略一起活剥了不可。
还好这事除了诺曼自己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得以继续自己的平静生活。春季悄然过去,伦敦的夏季并不炎热,气温舒适宜人,常有晴朗的日子,诺曼家的三只狗也比平日更喜欢出门。他和伽利略捡来的那只小狗现在已经长大一点了,诺曼给它起名叫萨拉米,换来伽利略难以置信的眼神:“你难道要用它做香肠吗?”
“有意见的话就由你来养。”诺曼说。他老家养的狗还有叫培根的呢。实际上以诺曼现在表面上的薪水,是绝对养不起三条狗的,但他本来就不靠着薪水过活,布兰达攒了一百年的钱可没那么容易花完,加上林子里打来的猎物偶尔也能卖个好价钱,诺曼事实上衣食无忧,手头阔绰,不过这可不能让旁人知道。
因此伽利略问他,想不想去世博会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要是你出钱我就去。他一个穷小子,哪来的钱跨国旅行?他没想到伽利略真的答应下来,这下子盛情难却,想拒绝都难以开口。他琢磨着过段时间找个借口,说自己发了笔横财,好把这笔钱还上,不然未免有些良心难安,到底是说自己有个有钱的亲戚寿终正寝,给自己留下一小笔遗产,还是说法斯特和萨拉米在后院挖到上个世纪的金币,卖给古董商大赚了一笔?他烦恼这些的时候,已经在前往巴塞罗那的列车上了。
诺曼不常坐人类的交通工具,魔女都以自己能够飞行而自豪,即便人类已经发明了蒸汽机车和轮船,对天空的统治权仍然把握在魔女手里。虽然不敢说是绝对,毕竟人类已经发明了热气球,但这种粗笨的东西并不被魔女放在眼里,扫帚永远是她们最好的交通工具。要是出远门,扫帚必然是魔女的第一选择,只不过这次是跟伽利略同行,诺曼自然不可能用扫帚飞到巴塞罗那去。他们先是坐轮船,然后又换乘火车,对诺曼来说是一次新鲜的体验。
他听伽利略从阿基米德原理讲到蒸汽机的能量转换,一开始还算容易理解,不过讲得深入一些,诺曼的知识就开始不够用了,他一知半解地点头,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看伽利略的表情。伽利略讲起自己喜欢的科学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眼睛似乎都发着光,诺曼盯着他看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看他这样。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都是这样闪着光的,像是布兰达用猎枪瞄准猎物的时候,隔壁家的大婶织毛衣的时候,或者更久远一点的模糊记忆,妈妈为病人调配药材的时候,这些时刻都莫名地有吸引力。不过当伽利略又开始把话题转到魔女身上的时候,这样的吸引力也就消失了,让诺曼只想翻个白眼。
伽利略说,他想要知道魔法的奥秘,诺曼真想冲他大喊,别做梦啦,魔女自己还没研究明白呢!人类好歹还知道探索物质世界的奥秘,而魔女有几个在探索魔法的本源?她们忙着政治斗争呢!不过诺玛最没资格说这个,她混迹于人类社会,连魔法都很久没用过了,更别提对魔法的研究和探索。不过她的时间还长着呢,不急于这一时。
也许问题就出在这里,魔女是长生不老的种族,拥有无尽的时间和强大的力量,而人类的寿命短暂,身体也脆弱,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思考学习和探索,不断地创造新鲜事物,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人类的未来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诺曼对此寄予了相当大的期待。
他们辗转抵达巴塞罗那,舟车劳顿,只想找个地方歇息,不巧的是世博会期间,世界各地的人都来到此处,每一家旅店都挤满了住客,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有空房的旅店,但老板说,就只有一间空房间了。
那我们挤一挤就行了,伽利略立刻说。他当然有充足的理由这么说,毕竟对于诺曼的秘密他仍旧一无所知,他大大咧咧搂过诺曼的肩膀:“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诺曼心想,伽利略脑海中的一起睡过,大概是只要两人在同一房间就得以成立,丝毫不考虑每一次他来诺曼家留宿,都是睡在沙发上面。他们打开房间的门,毫不意外地发现狭小的房间里只放着一张床。
好吧,诺曼想,看来只能这样了。他倒是不担心伽利略会做什么,只是稍微有些不自在,毕竟诺玛从未和异性挤在同一张床上,她知道,一般来说,这是只有恋人和夫妻之间才会做的事。他是诺曼,是伽利略的朋友,但她同时也是诺玛,衬衫里面的束胸帮助她隐藏一对乳房。趁着伽利略去厕所的时候,诺曼飞快地换好睡袍。伽利略从厕所里走出来,毫无顾忌地在他面前脱了衣服,换上自己的睡衣,这副样子诺曼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天色已经相当晚了,安顿下来之后疲倦席卷而来,伽利略关了灯,爬进被子。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自然也只有一床被子。
床不算大,但也并不太小,刚刚好足够并排躺下两个人。诺曼觉得有点紧张,他连伽利略的呼吸都听得见,但他又觉得这种紧张有点不可理喻。他有紧张的必要吗?完全没有!
他闭上眼睛努力入睡,心情却不太能平静下来,正当他打算做几个深呼吸的时候,伽利略突然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诺曼,你睡着了吗?”
“干嘛?睡着了!”诺曼没好气地回他一句。
“就知道你没睡。”伽利略嘿嘿笑了两声。他似乎是在酝酿措辞,想了一会儿,问道:“你说,魔女到底是怎么在天上飞的?”
诺曼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不知道!”他翻了个身,把被子全卷到自己这边:“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明天一早还要去世博会呢!”
“我这也是突然想到……”伽利略挠挠头,把被子往回拉了拉,“我听说她们只用一把扫帚就能飞,难道扫帚能够为她们提供动力?人类想要飞行的话,可要靠着不少工具,我有段时间研究过空气动力学,还自己组装过滑翔翼,可是魔女用一把扫帚就全解决了,想想真是羡慕啊。”
“滑翔翼?空气动力学?那是什么?”诺曼稍微来了点精神,伽利略倒是有点不好意思,再三追问之下才将自己因为超重导致滑翔翼坏掉,最后摔成骨折的年少往事和盘托出,诺曼听完嘲笑了他半天,心里却也暗自有些触动。魔女总以为飞行是她们的特权,可是人类现在不是也在渐渐地学飞吗?
他打了个哈欠,这次是真的觉得有点困了。诺曼往被子里缩了缩,闭上眼睛:“要不你再做一个吧,这次好好算一下体重,我也会帮忙的。”
“好啊好啊,那可太好了!这次我一定要做个更好的!”
伽利略的雄心壮志没有被诺曼听到耳朵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早就把那点紧张抛在脑后,就这么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早早起床吃饭,饭后便动身前往展览馆。世界博览会的确很有意思,他们穿过红砖砌成的凯旋门,进入一个又一个的展馆,各个国家的工艺品和工业制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全都是诺曼从未见过的东西。他们看到华丽壮观的哥伦布纪念碑,伽利略充满自豪地说,哥伦布是个意大利人!诺曼想,他有一天也想像哥伦布那样远渡重洋,只为了寻找没有人去过的土地,如果伽利略愿意,他也会带他一起。他们在这里逗留了几天,尽情领略巴塞罗那的城市风光,但诺曼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件事,甚至想早些回去,只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而已。转眼就到了返程的日子,回到伦敦的时候是个难得的大晴天,诺曼看着船渐渐靠岸,倚着栏杆转头看向旁边的伽利略: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造滑翔翼?”
伽利略流露出一丝惊讶,却很快兴奋起来:“明天就开始……不,今晚就可以开始!”
隔天伽利略顶着黑眼圈出现,在桌子上把设计图摊开,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次肯定不会出现计算问题。诺曼仔细看看这张设计图,觉得上面的东西像个大蝙蝠。
“这是‘达科特’号的改良版,我打算叫它‘达科特2号’。”伽利略自豪地说。
“这样的东西……就能让人飞起来吗?”诺曼半信半疑,伽利略倒是很有自信,他开始指着图纸给诺曼讲解,机身的哪个部分用来提供动力,哪个部分用来维持稳定,怎样操作转向和减速,听得诺曼云里雾里。算了,反正他也不懂,看伽利略这么有自信的样子,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起来,体重计算错误的事,还是彼西妮告诉我的呢。”伽利略有点惭愧地挠挠脸颊。
“彼西妮?”诺曼难得从他嘴里听到女人的名字,不由得好奇起来。
“是我堂妹,”伽利略解释,“她想当工程师,在这方面比我还在行呢!”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点古怪,还叹了口气。诺曼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追问下去,伽利略才说出彼西妮的妈妈并不支持她求学,而是想让她早点嫁人。诺曼听了这话,立刻从桌子上跳了起来。伽利略被他吓了一跳,而诺曼按着他的肩膀,大声说:“这样不行,你可一定要让彼西妮去上学!”
“可是,可是,大学根本就不收女学生,就算是有女子学院,也很少有人送家里的女儿去读书……”伽利略结结巴巴地说。诺曼更是生气:“女人怎么就不能读书了?你不是说彼西妮比你还聪明吗,难道学校决定学生能否入学的标准不是头脑,而是他们是不是男人?”
伽利略满脸为难的样子:“我也希望彼西妮能去读书,可是我是拗不过叔母的,再说……”他想到叔母的话:“……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
诺曼一下子无话可说。就连伽利略也这样想,可见人类对女人的偏见到底有多根深蒂固。他想了想,说:“要是你没有办法的话,就让我来试试看。把你妹妹的地址给我,我会拜托我在意大利的妹妹,让她来帮忙。”他现在突然觉得,之前临时编出来的假话意外地派上了用场。伽利略倒是眼前一亮:“那,你什么时候把你妹妹介绍给我认识?我连她的名字还都不知道呢!”
“你死心吧,”诺曼瞪了他一眼,“画你的图纸去!”
把无关的话题抛在一边,两个人终于开始了滑翔翼的制作。他们花了很久才做好这架滑翔翼,主要是因为伽利略还有猎魔人的工作要忙,最近有不少猎魔人在外出勤,留给他武器维护的工作变得多了起来。诺曼这边事实上没什么工作可做,但他向来闲不住,最近又被一位老绅士雇佣去饲养家里的马匹和狗。他没忘记给自己熟悉的魔女朋友们送信,告知她们最近猎魔人行动增多,让她们注意安全,这就是和嘴巴不严的猎魔人交朋友的好处之一,他总能知道一些内部消息。至于他自己,谁会把养狗的男人和魔女联系起来呢?只要自己不用魔法,就不必担心自己被发现。他和伽利略用空闲时间收集材料,加工成图纸上的规格,再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组装起来。在一个晴朗的日子,他们把达科特2号推上小山坡,伽利略爬上滑翔翼,让诺曼把自己绑在上面。
诺曼心想,如果这副场景被魔女看见,她们大概会发出嘲笑声。飞行是魔女的必修课,她们几乎总是很快就掌握了飞行的秘诀,而人类想要飞行,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是魔女们的几十倍,却仍然面临着失败的风险。但诺曼打心底里敬佩这份勇气,这就是他选择生活在人类世界的理由之一。
“准备好了吗?”诺曼问他。伽利略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他慢慢后退了几步,在山坡上跑了起来,然后双脚用力一蹬,滑翔翼托着他离开地面,向天空飞去。
“飞起来了!”诺曼兴奋地大喊。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人类飞行,比起魔女的飞行来说,那是一点也不轻盈,一点也不优雅的笨拙姿态,但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在空中飞翔的白色翅膀让他为之雀跃。伽利略的呼喊声从远处的空中传来,那是喜悦而兴奋的声音,像是在为了他的成功庆贺,飘散在吹来的一阵风里。
等等,风?诺曼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达科特2号向下坠了一大截,白色的翅膀猛烈地抖动着,仿佛已经从骨架上脱离。出事了!诺曼心中警铃大作,这要是摔下去可不得了!可是,在这里使用魔法的话,伽利略身上可还带着指魔针呢!顾不了这么多,他咬咬牙做了决定,向着远方的天空伸出双手。
诺玛是擅长使用火焰的魔女,但并不代表她就对其他的魔法一无所知。控制气流加快火焰燃烧也是她的拿手好戏,但此时此刻没有燃烧的火焰,她要做的只是借助气流把滑翔机送到地面。这对魔女来说并不困难,她眯起眼睛,估摸着伽利略离地面只有二十英寸的时候,收回了对气流的控制。滑翔翼失去了动力,哗啦一下摔在地上,从伽利略落地的方向传来一阵痛心疾首的哀嚎。
在飞行途中遇到那样的大风,要是平稳落地才是真的有鬼,所以他才没有让滑翔翼平稳降落。伽利略嚎得那么大声,不会是计算出错了,摔成骨折了吧?诺曼一边跑向伽利略一边想,但他听了一会儿惨叫声,觉得伽利略叫得中气十足,他推测伽利略大概是没有大碍,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便加快了脚步。
“伽利略,没事吧?”
他远远看见伽利略哭丧着脸趴在地上,一见诺曼,伽利略就愤愤不平地控诉起来:“是魔女,是魔女来捣乱了!我听见指魔针叫了!这可恶的魔女,竟然阻挠人类的科学实验!”
诺曼只想给他两拳,但还是把伽利略的绳子解开,从滑翔翼上放了下来。一脱离束缚,伽利略就赶快去口袋里掏指魔针。要是那玩意指着自己,他就当场打晕伽利略然后逃走,诺曼想,但伽利略掏出的指魔针显然瘪了一块,一动也不再动了。伽利略也像一个放了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他露出世界末日降临的表情:“怎么办,指魔针坏了,我得赔上一大笔钱啊!”
诺曼真想讲一句:活该!叫你当什么猎魔人!但他还是假模假式地表达了关切,对于破坏了达科特2号,阻挠了实验的魔女送上一点也不诚挚的谴责。伽利略倒是很快就振作起来:“没关系,实验就是这样,会失败很多次,但只要成功一次就够了,下次只要没有可恶的魔女来阻挠,离滑翔翼成功的日子就不远了!你说是吧,诺曼?”
诺曼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心想,要是有下次,还是让这个傻子摔死算了。
序章之前的故事 字数2234
没什么意义,没什么内容,仅作角色性格爱好(…?)补充用。所有讨论均是建立在人物约瑟夫的价值观、性格基础上,没有真正地去讨论宗教或是人心。
约瑟夫很缺德,很缺德。
同僚法尔科·恩提亚耶和旧日同窗维克多·朗都是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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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和情报部的同僚闲谈时,约瑟夫被问了为什么选择加入医疗部。
原因吗。或许是因为这样最适合神职人员的身份:帮助或拯救他人;或许是可以少言语多做事,避免出风头;同时避免争斗、远离暴力也更符合自己的职业————
不过这些都不是足够好听到能说出口的理由。
“我喜欢照顾别人。”
约瑟夫弯了弯眼睛笑了笑。
而这也并非谎言。
无能力者、身体不完整的伤残者、心灵有空洞的“迷途羔羊”……约瑟夫喜欢这样的人们。而在病床上,即便是最强大和心灵最坚强的战士,也要向自己伸出手臂、乖巧安静地暴露鲜红柔软的血肉……是的,听任自己摆布。即便仅有短暂的片刻。
“做这样的工作,心灵能够得到滋养,使人觉得,和上帝很接近。”约瑟夫又笑着补充道。
“哈…………啧。”同僚一副不可理喻的表情,对着约瑟夫咋舌。
是的,和上帝很接近。只不过不是心灵和上帝之间的距离,而是职位、功能,或者说……权力。
圣经是可以被解释的。当你代行规则的时候,同时也在制定规则。约瑟夫用细长而苍白的手指不自觉地抚摸着挂在胸前的十字架,漫不经心地想着。
“而且,神父某种意义上也是心灵的医生,不觉得吗?”
“有道理。”同僚翘着二郎腿喝了口水,“不过我不看医生。”
“若要把神父或牧师比作医生,”同僚摇了摇手指,“那不去教堂岂不是反能证明心理健康?”
“所有人生来都是有罪的。”约瑟夫照本宣科地回答道。
“你我都是?”
“是的。”
【虽然我可不认为自己真的会因此受什么惩罚。】约瑟夫想道。
【或许真正的病态始于毫无自知之明、缺乏良知——即缺乏“罪恶的意识”,然而另一方面,能使人感到痛苦、觉得自己似乎生病了的“病原体”却是被当作健康和善良表现,被当作灵魂的证明的“罪恶的意识”。无罪的人自认为有罪,因而感到痛苦,如同自己真的十恶不赦,万病缠身。】
【我和我的这位亲爱的同僚感到轻松自在、活蹦乱跳的原因,都因为我们缺乏“罪恶的意识”……我们都没有那种需要求助上帝的心灵困境。】
可是,约瑟夫可是很喜欢那些深陷罪恶意识中的,可怜的病人们。他们软弱,可笑,却又那么依赖自己和自己背后的大十字架。他们不知拒绝,不会反抗,不问险恶。他们轻易地就交出自己全部的信任,让别人看到他们的内心:粉红、柔软的一团,全部都是可以施加影响、可以根植他人的自我的部分;如同稚嫩的孩童,身与心均是适合“信仰”生根发芽的肥沃土壤。而他们的自我,相比之下就仅仅是广阔农田里的一粒小小的石子……至少自己曾清楚见到过一支羔羊的自我,它坚硬、独特、无法碾碎,然而连主人自己也不知道把它丢失在了哪里。
我所钟爱的小石子们啊。约瑟夫陶醉地在内心感叹道。但在那其间,自己果然还是——
这时,同僚突如其来的问题打断了约瑟夫的回忆。
“约瑟夫,健康的心灵是什么样的?”
“这可很难回答,”约瑟夫耸耸肩,“你想问的,比起健康的心灵,不如说是高尚的灵魂吧?我是人,人是看不见别人的灵魂的。”
【不过,或许隐约能看见也说不定。】
“高尚啊……就像你所说的,加入医疗部的原因?”
“我可算不得高尚。”约瑟夫不禁嗤笑。
“我也觉得。”同僚也笑了。
【是的,我们本能隐约见到对方灵魂的模样。有些人所看到的是别人的衣装,言行,荷包,名誉,名字,或是,背后的十字架。因此看不见对方的灵魂。还有些人注视着别人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他们自己。】
【也许我的这位朋友也在我身上看见了他自己吧,所以他不介意我的灵魂并非神职者所需要的那般洁白无瑕。】
【总之,他不是能够被我改变的人。……并且也不需要改变。我们已经是“同伴”了。我们都是狼,也都是猎人;各自过各自的人生,各自追寻不同的事物,寻找不同的猎物。】
“好了,该工作了,我得回到更需要我的人们身边。”约瑟夫倏地站起身,伸出手示意同僚,他不请自来的客人将茶杯递给他清洗。
“真冷淡啊,你这么喜欢工作?”交出茶杯的同僚也站起身,揉了揉僵硬的后腰。
他注视着约瑟夫前往厨房,看那瘦长背影几乎是晃也不晃地飘到水槽前,最终站定了脚跟。同僚试探道:“其实不是他们需要你——毕竟有其他医生,其他教堂,其他神父;而是你需要他们吧?”
清瘦的神父别过头,淡淡地微笑着。“是啊,没错。这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让我更接近上帝。我喜欢人们,也喜欢照顾人们,就只是这样。”
“我也是人,你不喜欢我吗?”同僚掐着腰撇了撇眉毛。
“我相信你能把你自己照顾的很好,我的朋友。”约瑟夫把带着水滴的瓷器放回碗柜。【——可不像这些杯子,苍白,美丽,易碎,毫无生气;它们是需要我照顾的。我可以将它们浸在水中;摆在鲜花之下;可以亲吻它们;利用它们;也可以将它们摔得粉碎。】
【对能照顾自己或至少是想照顾自己的人来说,多余的疼爱就等于摆布或是冒犯。…我要找的是一个完全无助的受害者角色,然后,如果他还有一点力气,捏碎它。如果他还有能动的四肢,折断它们。任何灵魂都需要精细的打磨,才能变得像瓷器那般光洁完美。】
“那确实,相信我准没错。”同僚摆了摆手戴上帽子,“下次再见,小神父。”
“再见。”约瑟夫只是挑挑眉毛,没多反应也没再看向对方。约瑟夫那对隐在细碎黑发后的眼睛着迷似的盯着瓷器上的水珠……真可爱,他想。他颤巍巍地伸出与无温度的瓷器同样冰凉的指尖,缓慢地,沿着狭窄、小兽牙齿似的杯口、天鹅颈部似的把手、还有孕妇腹部似的杯肚细细触摸着……
维克多,我的羔羊,我的小石子,我的瓷人偶,我的,实验动物。
……也许曾经是我的维克多,也许未来还有机会能成为我的维克多;然而现在,维克多是苏格兰的维克多,而我在伦敦。
年轻的神父抽出手指关上碗柜,把额头抵在柜门冰凉的玻璃面上,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