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字数3658,前几次忘记统计了抱歉抱歉!
对,我就是一个从第二章直接跳跃到第五章的勇士(闭嘴
From the stones to the stars
唐·璜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意大利人。油嘴滑舌不负责任,还容易在关键时刻犹豫不决,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总是在不经意间就抢走了你看上的女孩儿,跟她玩过之后还不以为意地继续冲着你的新女友下手。当然唐·璜现在还没有这种烦恼,准确一点来说,他连女友都还没有。
虽然,当他蹲在草坪的石凳之后偷偷观望四年级的飞行课时,被路过的奥提斯·帕西诺用同情地眼光打量了至少五分钟。
“唐你没出手还真是少见。”同年级的拉尼·拉蒂默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如此回应道。
才轮不到你这个七年都没谈过恋爱,连女友性别都没有搞清的家伙说我呢,唐·璜在心中回击道。于是他整理了一下思路,放下手中的刀叉,伸出食指认真地说道:“我不出手完全是在为对方着想,你想想看,一个不想惹人注目的学妹要是跟我这样的学长谈了恋爱,一定会为徒然增加的目光而感到烦恼的!”
“只是你不好意思开口吧。”罗宾·罗雷莱端着餐盘在拉尼身边坐下说道。
“不过就算告白也不太稳妥吧?毕竟我们已经是七年级,马上就要毕业了。”拉尼·拉蒂默往面包片上抹上果酱说道。
别自掘坟墓啊!唐·璜眼睁睁地看着一旁的罗宾握紧了刀叉,微微嘟起的嘴已经摆明了她的态度,他赶忙开口:“不,不是这个问题……呃,好吧,好吧,说实话的确是我不敢开口……”
一直在旁边专心对付午餐的奥提斯突然从餐盘中抬起头,一边嚼着午餐肉一边说道:“唐学长,唔姆,如果你不好意思向吧台要小圆饼的话,我可以帮你哦。”
唐·璜眨了眨眼睛,默默地把自己碗里的小香肠夹到奥提斯的碗里:“吃香肠,别说话。”
这个问题直到午餐结束都没有得出结论,唐·璜一个人穿过图书馆长廊时也没有得到解答。想静下心来思考这个问题,可一旦停下脚步,他就发现自己满脑子都是柯莉斯特尔·威尔逊的样子。
这很不对劲。唐·璜深知自己迷上过很多女孩儿,她们之中的很多人都比柯莉斯特尔来得更加光彩耀人、更加活力四射,可唐·璜怀念她们的时间远远短于他想着柯莉斯特尔的时间。一切来得没有理由,是柯莉斯特尔身上的“美”战胜了其他姑娘,才让她的面庞一直出现于自己的脑海中吗?唐·璜这样想着,他弯下腰,用头靠着图书馆厚实的大木桌,眼神游离在两桌开外的距离内。
今天柯莉斯特尔并没有出现。
唐·璜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想念起对方的脸了。如果硬要点评,按他自身的意思,点评女性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但真要比较起来,柯莉斯特尔缺乏很多优秀女性必要的气质,比如说从容、比如说果敢。但是,哦,唐·璜心想,去他的优秀女性,我怎么也和那女人一样开始在意起这些东西来了,我就是喜欢小水晶那怯生生的眼神和慌张时候的小动作,简直可爱得超过了世上一切的事物。
他忽然发现在心中承认喜欢其实并非难事,真正阻碍他将告白说出口的是另外的东西。
那么,是什么呢?唐·璜继续倒在图书馆的大桌子上思考着,仿佛枕着这些桌子能够让他的脑子变得更加灵光一点似的。
真的是因为他午餐时所说的,在意外界的眼光吗?不,他很快地就否定了这一点,他一向我行我素,就算跟磨坊主的女儿谈恋爱时他也毫无羞愧之心,女孩儿是上天赐予大地的宝物,珍惜爱慕宝物根本算不上什么陋行,没有不美的宝物,只有不会欣赏的人。
于是他再次推翻了自己提出的问题,再次陷入僵局。
“还真是难得,能够看到你安静地待在图书馆。”
声音从后方传来,唐·璜猛得抬头,梅西耶正悬在半空以淡淡的眼神看着他。
“所以说,”在唐·璜许下了甘愿充当一周的人力翻书机之后,梅西耶终于放弃了这个下午的阅读计划,两眼无神地听对方抱怨着自己的烦恼,“你究竟喜欢上她哪一点了?”
“呃,她……很可爱,非常的……可爱……”唐·璜绞尽脑汁,只得出这样干瘪的答案。
“只是觉得可爱是不够的吧?你就没有什么别的原因?”
唐·璜陷入沉思。
“实话说,”梅西耶难得地愿意起头一个话题,“那个姑娘虽然挺漂亮,但是站在你身边让人感觉还是有些奇怪。要我说,她太害羞了,跟你的气势不搭。”
唐·璜早就知道这一点,柯莉斯特尔给人感觉就像是溪流中的小石子,安安静静地一声不响,就算捡起细看也只会让人觉得是颗漂亮的小石头,但他,他不一样。从出生以来他就一直过着张扬的人生,出场时不自带一些灯光特效似乎都愧对于他的那张脸。唐·璜虽然不聪明,魔法也运用不熟,但唯独这张脸他还是颇有自信的,就算他没有一技之长,光凭这张脸就足够让周围的空气都发出星星版闪耀的光芒。
看到唐·璜又面带傻笑,伸出手摸着自己的下巴做陶醉样,梅西耶说道:“虽然我不会读心术,但是看你那陶醉的神情我就知道你又在自恋了,快醒醒你这个白痴。”
“梅西耶,你说,虽然我的魔法只能算三流,但我的脸还是一流的吧?”
看着唐·璜还未从陶醉中清醒,梅西耶心中隐隐地有了不好的预感,上一次唐·璜说这句话还是在两年前,之后便哭着喊着要梅西耶帮忙作弊。
“所以,用这张脸让女孩儿喜欢上我然后告白也是可以的吧?”
“……与我无关。”梅西耶淡淡地回答。
“可是这样做太不像我了,竟然把问题推给女士去解决,该死,我真该狠狠地打自己一巴掌。”
“打吧,我相信全霍格沃茨的人都翘首期盼着。”
于是下午过后这个问题也依旧没有得到解答。唐·璜走向寝室的脚步变得愈发急促了起来。但还不等他拐进格兰芬多的休息室,拉尼·拉蒂默便在道旁拦住了他的去路。
唐·璜停下脚步之后才发现对方面露难色,该不会是因为中午的事跟罗宾吵架了吧?他这样想着,拉尼开口之后他才发现事情远远比他想象的要严重。
“唐……怎么办,罗宾她……是女生啊……”
“恭喜你终于知道了这一点。”唐·璜勾勾嘴角,最终还是不能露出一个完整的笑容。
“唉?你们怎么都知道……”拉尼·拉蒂默有些疑惑地搔了搔后脑勺,“问题是……接下来要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唐·璜在心中腹诽道,你们两个早就秀遍全学院了别再纠结大胆地上吧,但是他抬头看见拉尼真诚的眼神,又不忍心说穿,于是他只好这样暗示道:“下周,你知道的吧,下周有舞会,你好好去邀请罗宾做你的舞伴,然后你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可我不会跳舞……”
唐·璜看着拉尼那真诚得不能更真诚得眼睛,虽然现在因为得知了不得了得真相而显得有些忧虑,但依旧对唐·璜的良心做着不小的拷问。
他自暴自弃的摆摆手,说:“好,好,舞步我会教你的。还有,你应该没有像样的礼服吧?之后一起去挑挑看吧。”
“啊,那可真是太谢谢了!”拉尼·拉蒂默脸上愁容终于消散了不少,于是他一边思考着什么一边走回了赫奇帕奇的休息室。
但唐·璜并没有能够在自己亲爱的床上躺上多久。很快地,奥提斯嚼着不知是谁送的鱿鱼干来了,说是有个好心的大哥哥要见唐·璜。
当阿方索·璜的脸出现在会客室的时候,唐·璜打心里好奇对方究竟是为何而来。阿方索很快也就解答了唐·璜心中的疑惑,他递给唐·璜一个厚实的包裹。
“你上次写信说要补的斗篷,我给你缝好了。”阿方索露出笑脸说道。
“不用特意送来的,妈妈她怎么会放你来?”
阿方索微微一笑,又从兜里摸出了一个东西,放到唐·璜手里。
“为了让我来给你送这个东西。”
唐·璜不禁一愣,他摊开手掌,那枚再熟悉不过的红色戒指出现在他眼前。
这是属于那个女人,那个名为莎乐美的女人的所有物,总是被她高傲地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红色的反光折射出某种特别的象征。
“你上次不是来信说有喜欢的女孩儿了吗,妈妈最后还是决定让我把这个送来,或许你会用到吧。”
“不,不,”唐·璜摆了摆手,把戒指交换给阿方索,“这东西我、我还暂时不需要。”
阿方索露出了奇怪的眼神:“唉?难得有姑娘让你心心念念,你居然还没出手吗?真不像你啊。”
“也不是……就是……”唐·璜想了想,还是没好意思把真相说出来。
“总之,”阿方索起身说,“我只负责把东西送过来,不想要的话,就自己把东西带回家。就这样,先走啦。”
戒指又被塞回手中,唐·璜愣愣地看着阿方索远去的身影。
“趁着妈妈还没反悔,快点下手啊。”
问题要是有这么简单解决就好了。唐·璜心想着。
那枚戒指在灯光下透出不一样的红色,饱含着热烈的爱恋,仿佛还带着心脏的血液,一点一点在灯光的照射下跳动着。
唐·璜忽然想起自己还是孩子时疯狂地喜欢这枚戒指,把它捧为天上的明星,可母亲从来不让他碰这戒指,就像害怕尘埃玷污了那光泽一般,她总是小心翼翼地为其拂去薄灰,不断抚摸着那红色的宝石。
“就像星星,我是摘不到的。”
他脑中突然响起了柯莉斯特尔的声音。
黄油啤酒发出阵阵的滋滋啦啦的声音,几乎要把女孩儿的声音盖过。
那一刻他忽然觉得柯莉斯特尔才应该是那夜空中的星星,从石堆中起步,最终到达天际。
他才是那个永远都摘不到星星的人。
曾经的欢笑,曾经的触碰,一瞬间都被拉得老远,唐·璜有那么一瞬间很想哭。就和童年时永远摸不着那红宝石戒指一般,若即若离的距离感惹得他心碎。
不过现在,他睁开眼睛,那漂亮的红色正在他手里流动,他翻身下床,走到窗前。
推开窗,星星还在天际眨着眼睛,他伸出手去,像是在感觉自己与星星的距离,而后他忽然单膝跪地,冲着没有人的远方深情地说道:
“我爱你的眼眸,爱你的发丝,爱你害羞时的表情,爱你慌张时的神情,爱你的一切一切,柯莉斯特尔·威尔逊小姐,如果你是那天上的星星,我也愿意一步步踩着石阶将你采下。请问,你愿意做我今夜的公主吗?”
给我亲爱的某某:
最近我在看书,这个世界已经逐渐开始崩塌,我从山上下来时,看见有些建筑像是黄泥一般,一阵细雨就能把它们统统冲走。我躲进了图书馆。
翻开封面时才发现这应该是隶属于私人的图书馆,扉页上夹了一朵我不认识的花儿,黑色的、花叶众多且浓大。再往下翻我才发现那是本散文集。整本书读来平平,只有一句话触动我。
“情人的许诺,他重复了二十次。”那作者这样写着,“他的诺言正如同我对他说‘我了解你’一样无谓,同是空话。”
同是空话。看着这样的句子我就不禁想流出泪水。哭过之后我在老木头上坐下,想着自己的泪水是为谁而流的。为谁呢?为你?还是为我自己?又或者是其他的很多人?
我有没有对你说过这样无理的空话?有,还是没有?你会如这敏感的诗人一般想那么多吗?我无法揣测你的想法,更无法当面问你,最糟糕莫过于我自认为自己已经伤了你。我是那会想起这话的人,我会承诺,而我觉得你也会说出“我了解你”这样的话。
多么悲伤!多么绝望!
问题还是回到原点。我连你的模样都记不起,又为何会深深相信这自己仍旧爱你呢。我追求你是否就像人们追逐阳光,是无可奈何的事?如果一切的程序都是计算之中,如果真的有某只大手在我所不知道的地方孜孜不倦地打下一个又一个的字,那我们究竟算什么呢?你是否还有着自己的生活,是否在旁人都忘却你时继续着你的故事?如果你发现,就像我现在所想的那样,如果你发现其实自己的生活是断续的,总有那么些时间不知被用在了何处,那么你是否就已经消亡了?旷野下的小花都能不停生长,我们却不可以。就在我写下这些句子时我已经几次三番地失去了意识,再醒来时时常日夜倒转,凭空多出来的几行字,跟我的上文完全搭不上边。
我觉得我是被操控着的。在某个地方,甚至不是这个世界,也不是你所在的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个其他的什么东西,而我们的故事却要依靠它才能够进行。
我讨厌这样,就像我之前,在“白色冰霜”时对你说的一样。我讨厌这样,我需要继续前行,我不能让旁人决定我的未来。
我的一意孤行是否伤害了你?你是否像我厌恶控制一样厌恶自由?你是从心底渴望外出,还是被某只手操纵着,从口中吐出了“我愿意”这样的语句?
为什么我又想起了过去?我看到一柄枪直对准我们,我看到那黑黝黝的枪管中吐出一颗长形的子弹,我看到那最后一次,你的金发飘过我的视野。
我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个过去的片段经常袭击着我,而我却永远都无法记起你的容颜。明明就那么靠近,我不相信我没有见过你的脸,我宁愿相信这是其他的力量阻止着我想起你,总有好事者在更高的地方喃喃自语,随后将你的样子用墨水涂黑。
我想不起一切,我又感觉到了那断续,再次睁眼,图书馆外的天又黑了下来。我看不见你的脸。
我又哭了。
差一点就要变成狮院的叛徒了……
依旧借用了一点朋友家的孩子,ooc了的话请务必敲打我(。
奥提斯并不写日记,当然这是在五月之前的事情。一切的成习都能在美食的诱惑前改变,奥提斯自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当金发的大姐姐端着一盘起司鲜奶骨饼,笑着拜托他看看不靠谱的学长再记记日记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于是,七月之后,日记经由莎伦•肯特之手交给了柯莉斯特尔•威尔逊。
她翻开第一页。
上面只有一些骨饼碎屑。
第二页,依旧是骨饼的碎屑,其中还夹杂着干透了的紫红色葡萄汁。
第三页,奥提斯浑圆的字迹终于出现在纸上,留下的信息却只有“5月5日,晴,今天唐学长也不知所踪。”
柯莉斯特尔继续向下翻着。
5月14日,多云,今天午饭的时候见到唐学长,他跑去跟拉尼学长还有罗宾说话,然后一转眼就飞了出去,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5月20日,阴,今天唐学长抢走了我的棒棒手指饼,我只好趁他不注意咬了咬他的魔杖。魔杖不好吃。
5月26日,晴,今天唐学长在魁地奇训练的时候跟拉尼学长撞到了一起。虽然唐学长坚持是拉尼学长的错,但我可以保证他们两个人相撞的时候都没有看路。
5月27日,小雨,突然想起来,昨天唐学长和拉尼学长相撞的时候,训练场边观看的人有柯莉斯特尔学姐和罗宾。今天没有见到唐学长,但是我听到高年级魔药课的教室里好像有唐学长的惨叫。
5月29日,晴,刚刚经过唐学长的宿舍,听到他在里头很大声地说“啊,我怎么如此罪恶,又让一个好女孩儿爱上了我。”,然后我就看到他被其他学长赶了出来。他抱着我哭了一会儿,好像还有点眼泪蹭在我围巾上了,因为它尝起来比平常咸。
5月31日,多云,今天我去问唐学长,爸爸说过穿裤子的都是男生那为什么罗宾是女孩子,唐学长给了我一块罗密亚西饼之后就把我赶回了宿舍。
“呃,或许我们不应该拜托这孩子……?”莎伦•肯特在一旁看完之后不禁苦笑。
柯莉斯特尔眨眨她的绿眼睛,没有说话,接着又翻开了下一页。
6月1日,阴,唐学长说今天是我的节日,送了我一盒花生杏仁小圆饼。我就顺带问了他大家一直说的女朋友究竟是什么东西。可是女朋友不能吃,为什么有人喜欢呢。唐学长说女朋友就是像小圆饼这样的东西,我想我也喜欢上女朋友了。
6月3日,唐学长说话不算数!说好了去霍格莫德玩之后会给我带蜂蜜公爵的糖的!我很生气,只好咬了咬他的围巾。我觉得还是赫奇帕奇的围巾更好吃一点。
6月10日,多云,我原谅唐学长了,他跟我说没买糖果是因为要陪他的小女朋友,我想了想,小圆饼的确很容易让人忘记事。当然,今天他送给我的鱿鱼圈也一样容易让人忘事。
6月15日,晴,唐学长今天趴在草坪上的石椅子后面一直在看着什么。我走过去的时候他还吓了一大跳。他说他在看他的小女朋友,可是四年级里头没有人长得像小圆饼。
6月23日,大雨,我好像有点明白唐学长说的小女朋友是谁了,可是柯莉斯特尔学姐跟小圆饼究竟有什么关系?
6月30日,阴,唐学长今天来找我,问我他摆出哪个姿势会更帅一点。我如实说了“给我咸味玉米培根麦芬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很生气。
再往下便是今日还未来得及写上的日记,莎伦•肯特看着柯莉斯特尔变红的脸,意味深长地闭上眼睛。
看来一盘起司鲜奶骨饼并不亏。她这样想着,不禁笑了起来。
本来想写一个系列的,现在八成要坑,总之先把写了的发上来……
写的时候还不知道罗宾是姑娘,老唐也有失算的一天(不
写文好难啊,为什么句子不会自动飞进我的脑子里面呜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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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认的是,把事情搞成了现在这样混乱的局面,绝非唐•璜本意。
医疗翼的病床泛着冷气,合着不时会从门后伸出半个头射出诡异眼神的夏普教授,散发出一股接近死亡的气息。
“可以的话,我也不想这样的……”唐•璜躺在床上,用惋惜地眼神看向高高悬起的右腿。
“该。”罗宾•罗雷莱冷冷地吐出一句话。另一边,拉尼•拉蒂默则依旧是一脸好脾气地摆摆手,想要无言地为这次的闹剧划上句号。
然而就算是这样尴尬的境地下,唐•璜也不会让自己的嘴皮子有丝毫的放松:“而且竟然伤到了我的脸,还好没有什么大碍,要是我美丽的脸庞被毁了,不知道会让多少小姐们垂泪惋惜呢。”
罗宾•罗雷莱轻按着魔杖向下轻按了两指,魔咒已在口中酝酿。
“不不不你快住手——!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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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我讨厌男人,”唐•璜的声音在午餐时分的餐厅仍旧显得掷地有声,“如果说女人是神赐予世间的珍宝,那么男人就一定是毫无益处的装饰盒,只配于贡献容纳女人的空间,当然,像我这样美貌的男子自然是例外。可是,环顾这四周,你可以明显地看到,所有的男人在我眼中都是那样的平凡普通,丝毫没有魅力可言。或许神也为他们的容貌所悲哀,不愿赏赐哪怕是一丁点儿的美给他们。”
就在他一板一眼地对着装饰用的南瓜头开始一场声情并茂的美学讨论时,餐厅中的格局已经悄然变换。原本坐在他左上角风情万种的蛇院姐妹花早已悄悄离开,妹妹碧儿还在离开时向他的方向瞪了两眼,不等唐•璜在心中想好要说的情话就拉着姐姐瑟儿离开。另一边,神色凝重的奥提斯•帕西诺走进餐厅,仿佛要开战般,冷冷地打量着长桌上的食物。身后,麦姬那带着印度特色口音的英语响起,走路一阵风地带来了咖喱的香气。然后,许久不见的拉尼•拉蒂默的脸带着一贯的憨笑,出现在镂空的南瓜头之后。
唐•璜很早就知道拉尼•拉蒂默这个人。尽管不是同院,年级相同还是让他们有了不少的交集——尽管唐•璜不想——就比如最早带上分院帽的时候,在听到“格兰芬多”这样一个让他颇为欣喜的结果时,真情流露地摆出了抚额闭眼,斜四十五度角脸上扬的pose,正当他整个人沉浸在陶醉之中的时候,他听见安静的大厅中传来了一阵笑声。如果说那笑声是饱含讽刺或是夹杂不屑,唐•璜觉得他倒还好受些,但那自拉尼•拉蒂默口中发出的笑声真诚纯粹,本本真真地表明了当事人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笑。不带一点恶意的笑声反而让唐•璜第一次对自己耍帅的镜头感产生疑惑,仿佛自己就是一只被流浪艺人耍的猴子。
当然令唐•璜对拉尼•拉蒂默产生不满的原因有成百上千个,唐•璜对看不惯的家伙都有成百上千个理由,最重要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妨碍他展现自我。看到拉尼•拉蒂默在长桌的对座默默坐下,南瓜头双眼的空洞中露出了拉尼那头绿色的头发,之后仿佛是发现了唐•璜的视线般,他转过头冲着唐•璜露出了一贯的笑容。
丑死了。唐•璜心想,可千万别让新生看见,要是有哪家可爱的小姐发现自己跟那样一个家伙认识,绝对丢脸丢到大发。那可就是颗土豆!唐•璜想着,恨恨地用牙床磨碎嘴里的培根。
不过,他很快发现,今天的拉尼•拉蒂默似乎有些特别。不同于往常地低头猛吃,他正四处张望着,仿佛是在等着什么人。
唐•璜嗅到了八卦的味道,原本是不祈望这样一颗土豆能有什么大作为约出一两个让自己吃惊的人物来共进午餐的,但当罗宾•罗雷莱的身影出现在门廊,并且直直地越过嘈杂的人群走向南瓜头的那边时,他放下了餐叉。
这不可能,这是唐•璜的第一反应,他才不信拉尼那样的家伙能够约到高贵的纯血小学弟,一定是哪里出错了!这个世界难道已经抛弃美丽如他的唐•璜,转而青睐那个从爱尔兰来的土豆了吗?!
但事实就是这样的残酷,罗宾•罗雷莱果然走到拉尼•拉蒂默身边,正跟他说着什么。
不行,不行,怎么可以让一个乡巴佬跟纯血的小学弟在一起交谈,品味会被严重拉低的,唐•璜大叫不好,一个起身,迈开大长腿绕过长桌,手一伸,硬生生打断了罗宾和拉尼的对话。
“您好,罗宾•罗雷莱先生,在下是格兰芬多的唐•璜,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见到您。”唐•璜不顾罗宾的皱眉,热情地伸出右手想要搭上学弟的肩。
“啪”地脆响在餐厅中响起,人群的交谈有那么一瞬停歇,安静的空档,唐•璜觉得全餐厅地人都看向了这里,急于寻找是否有哪个谁被狠狠地摔了一巴掌。
唐•璜十分老练地无视那些视线,再次向前迈步拉近了与罗宾的距离,摆出一副亲密的样子,仿佛刚刚被打开手的人并不是自己,笑嘻嘻地表情对上罗宾冷冷的眼神,他开口道:“别这么不给我面子,我不过就是想跟你认识认识嘛。跟我这样的人谈天,不比跟那个呆呆的土豆一起来得开心多了?”
“呵,就愚蠢而言,你已经算得上出彩了。”罗宾敛起嘴角说道。
“不,不,”唐•璜摆摆手说道“并非这样,我自认为我的魅力还是要经过深入的了解才能够被理解呢,所以还请务必与我共进午餐,别再跟这老土的土豆混在一块儿啦。”
最后半句话是他弯下腰凑近罗宾的耳朵说的,半气音刚出口,他就感觉有着不对劲。下一秒,驰骋飞行课多年的飞行小王子如愿在没有扫帚的情况下直挺挺地飞了出去,顺带击落餐厅门廊上的雕花玻璃,圣母玛利亚低垂着眼帘仿佛看不见手边被撞出的巨大人型破洞。
飞上天的时候唐•璜在考虑的事情谁都不得而知,但全霍格沃茨的学生——至少是半数以上的学生——都看到了他们帅气的学长化为一道金色的直线,穿过餐厅的窗玻璃,飞越主楼前的草地,在坠落时还叽哩哇啦地在叫囔着什么,最后以一个标准的脸刹在泥地上滑行了数米才终于停下。饭后在草地上休憩的学生们都听到了一声清晰的“啪嗒”声,抱着人道主义关怀原则,他们没有去胡乱猜测究竟是哪里的骨头发出了这一声脆响,反倒是非常热心地抬着学长飞奔向医疗翼。
幸亏唐•璜被摔得不省人事,不然要是让他知道了自己拖着一张泥脸横跨了帮个校园前庭,他大概会从病床上跳起,找人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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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病啊,得静养。”夏普教授沉着脸说道,“我十分体谅你在医疗翼的寂寞与痛苦,看你长得还挺帅,要不要跟教授我玩一玩?”
“不,不,不要。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想这样的…!!”唐•璜连连摆手,在心中将这笔仇记在了拉尼的账上。如果那时候,没有想着去和罗宾•罗雷莱搭话,而是转而去取自己最喜欢的葡萄又或者跟同院的麦姬打声招呼,再或是直接走出餐厅去往休息室,都会有比现在更好的结局吧。
然而高悬的右腿打着的石膏上,拉尼的字迹却在那儿贴心地诉说着“好好养病,早日康复”,窗外,骄阳再次照耀整个霍格沃茨。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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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上,蒙马特可以放下一切,但他就是放不下他哥哥蒙帕纳斯。有一个哥哥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你不必去艰难地寻找,就拥有了一位年长的带领者。或许有的人会不满于自己必须踩着兄长的脚步亦步亦趋地前行,但蒙马特从不这么想。
跟着前人的足迹继续前行何尝不好呢,这使他有足够的时间从后向前仰望他最崇拜的蒙帕纳斯。
像之前一般,那时他们还住在哲学家的假肢旁的公寓楼里,他坐在临街露天咖啡馆,由下往上望着,他看见蒙帕纳斯那头柔软的黑发出现在对街二楼的窗户前。他举起咖啡杯,Espresso的热气带着苦涩地气味,蒙马特便躲在那雾气后看着蒙帕纳斯。
兄弟真是世间一件奇妙的珍宝。
他痴情地看着那与自己相似的面庞,他知道那一样,每一样,都有它们与他们有关的故事。那眼睛,那绿色的、夹杂着苦涩,浓度极像面前这杯Espresso的眼睛;那与他相似,但又有着不同的,凝练着整个世界的眼睛;永远看向远方,带着期待和眷恋的眼神,直直地穿过一切建筑,看向西边。他曾经问过蒙帕纳斯究竟在看着什么,巴黎,对方这样回答着。我在看着巴黎,看凯旋门,看塞纳河,看着那里街道的拐角、咖啡杯中泛起的颗粒的苦涩和大路上露出又白又长细腿的女人。
还有蒙帕纳斯那本应高耸的鼻梁骨,在眉心下方的位置轰然坍塌,蒙马特知道那是在监狱中被打断的。直至今日,在湿度突然增大的那几个日子里,他还常常看见蒙帕纳斯愣愣地坐在长沙发上,只点上一盏灯,默默地任泪水流淌。你在干嘛,你为什么哭,蒙马特这样问他。因为疼,他愣愣地答道,自他从监狱回来后就常常这样魂不守舍,鼻梁……一疼,我就,就想起那儿的事。于是在这样的夜里,蒙马特就常常挤在他的床上,在蒙帕纳斯熟睡时,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块塌陷,他缓缓地摸着,一直想把那留在皮肤上的疤痕抹去。
因为这伤害,他与蒙帕纳斯长得更为不一样了。旁人看他,觉得他是有金色卷发,高耸鼻梁,眼神欢快的放浪少年,大家还觉得他是孩子,当然是那种美丽又讨喜的孩子。而蒙帕纳斯在外人眼里多半是个神经质的青年,患有精神疾病,一头乱糟的卷发下,被打歪的鼻梁骨使得原本就无精神的一张脸更加扭曲,绿眼睛隔着玻璃,病态地看着经过的一切。准确点说,没有人喜欢蒙帕纳斯,除了蒙马特。也只有蒙马特执着地相信他与蒙帕纳斯极为相像。他看着对面蒙帕纳斯的脸,我也有着眼睛,他在夜里喃喃自语,这眼睛看过我看过的东西,但看得比我更深更痛;我也有这头黑发,但我的放肆让它被低廉的染料染色,泛出廉价的金光;我也有着眉心,我只是没能好好紧皱它;我也有这鼻子,但某个混蛋,该杀千刀的混蛋将它的原本毁了;我也有这唇,这惨白的皮肤,这沉睡的鼻息,我有着蒙帕纳斯有的一切,我们和我们,并没有什么差别。
咖啡杯口溢出的雾气让那之后的蒙帕纳斯看起来湿淋淋的,蒙马特想到对方的黑发。那黑发打着卷儿,一绺一簇,卷成一个圆。这不是圆,蒙帕纳斯辩解过,它有缺口。那时他还尚未入狱,一身傲气未除,总是若隐若现地萦绕在身上,没有颤抖,没有眼泪,没有呜咽入眠的日子,很久很久的过去。但它足够拥有神学上的意义了,蒙马特记得自己那时的回答,事实上,就算那什么都不是,缺乏一切可以歌颂的深意,他知道他还是会爱它爱得要死,只因为蒙帕纳斯是他发疯的所有理由。
蒙帕纳斯用他薄薄的、毫无血色的唇在喃喃自语。蒙马特猜他正反复读着巴黎,巴黎,巴黎,急切,用能够融化岩石的热度,用能够蒸腾水滴的热度,用他爱蒙帕纳斯的热度,急切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巴黎,巴黎,巴黎,巴黎!自那口中吐出的,是蒙马特爱的一切,他不止一次幻想自己能够代替巴黎的地位,有朝一日让蒙帕纳斯也这样重复着自己的名字。蒙马特,蒙马特,他自己这样读了两边,好像确实不如巴黎来得急切而富有象征意义。不过蒙马特并不在意什么象征意义,他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幻想的巴黎,或许这就是他输的原因。
比起实际存在的物体,蒙帕纳斯钟情的是虚无的象征。就像红唇象征性欲,绿眸象征深渊,鬈发象征着佛教意义上的禅,蒙马特知道蒙帕纳斯看到的一切都与实际不相同,他知道的。他明明是知道的。
哲学家的假肢一如其名,在高台上发表演讲的也多半都是些怪人。蒙帕纳斯有时会在蒙马特的陪伴下去那儿坐坐,但多数时候他只听到半程就手攥紧拳浑身发抖,蒙马特只得半搭半搂地带他回家。
蒙马特知道他这辈子做得最大的错事就是没能及时地化解蒙帕纳斯的牢狱之灾。当他风尘仆仆地从伦敦赶回来时,一切已成定局,狱中的痞子头头第一天就打断了蒙帕纳斯的鼻梁,蒙马特前去探监时只看见蒙帕纳斯满头的白纱布。从那个时候起蒙帕纳斯就已经变得脆弱,准确地说,是变得颤抖了。他不论做什么事都带着轻微的颤抖,像是帕金森患者,一切都是不稳的世界。蒙马特二话不说地退了学,去他的大学教育,拯救不了人的知识有了再多也是无用。他前后奔走,大笔地取出家中的积蓄,终于换回了他的蒙帕纳斯。当然,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蒙帕纳斯,但他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的爱恋也不会因此而改变。人类的爱情有时候真的沉重得可怕,蒙马特趁着放风的空档,当淋漓大雨落在监狱的绿草地上时,他狠狠地捅了那个混蛋一肚子血,他看到一向眼神凶恶的恶霸捂着自己的肚子,血像分娩时分一般从腹中涌出,但产下的只有名为死亡的遗腹子。杀死那混蛋的那天晚上,全身湿透的蒙马特回家见到了同样湿透了的蒙帕纳斯,后者现在天井下,透过玻璃在二楼看着蒙马特,眼中透出些许可怖的快意。蒙马特这才意识到那还是蒙帕纳斯。还是那句老话,虽然不是那个蒙帕纳斯,但那终究是蒙帕纳斯。蒙马特进屋拿着长毛巾给蒙帕纳斯,一头擦干蒙帕纳斯头上的雨水,另一头擦干蒙马特自己头上的水,他用额头抵着蒙帕纳斯的额头,就像儿时一般,洗过澡后他们拥抱着倒在床上。我杀了他,蒙马特开口,蒙帕纳斯并没有回答,他的手又开始颤抖,喉咙中发出呜咽声,蒙马特这才认识到没有钞票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死亡还无法磨灭的恨。
搬离哲学家的假肢是蒙马特改正他人生中第二大错误的唯一方法。蒙帕纳斯有一天从家中走了出来,穿着他的长睡衣,用早上才勉强为蒙马特打好领带的颤抖双手扶稳高台,强撑着现在那高处。他开口了,哲学家的假肢静悄悄,暴虐的……焦灼,他说,暴虐的焦灼,在我的……头顶,将,将死亡的……黑旗,在我头顶——插上!人们七手八脚地爬上高台,连喊带叫把他送去了看守所。
领回蒙帕纳斯后蒙马特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搬家。离开哲学家的假肢,离得远远的,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再让蒙帕纳斯见到那儿。搬家后的夜晚蒙帕纳斯用更多的呜咽将其填满,蒙马特睡在他身边,伸出手缓缓地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政府送来一纸协定,蒙帕纳斯不再被允许出门,总有人不想听贤者的疯言疯语。
问题接踵而至,蒙马特白日在咖啡厅中听姑娘小姐和绅士地痞们打趣,回家将这些都说给蒙帕纳斯听。起先蒙帕纳斯总是安静地听着,绿眼睛不时的眨着,一声不吭。到很快的,蒙马特发现蒙帕纳斯逐渐不再愿意倾听他的诉说,他发现蒙帕纳斯时常显得心不在焉,眼神忽闪注视着写字台。
蒙马特拉开写字台,在一叠整齐的棕黄信笺中,夹着几封白底金边的信纸,打开来后娟秀的字迹飞舞在纸上,玫瑰红的墨水称呼来信者为玛利亚小姐,信纸上写了许多酒吧趣事,生动得让蒙马特立刻断定这位玛利亚小姐一定也出现在他常去过的咖啡馆。
蒙马特怒不可遏。他可以忍受象征将蒙帕纳斯从自己身边夺取,那毕竟是美的象征,可这,这位玛利亚小姐,吐着脚踩的毒蛇信子,硬生生地夺走了蒙帕纳斯的心。他不能忍受,一丝一毫都不能。他不敢想象蒙帕纳斯与这玛利亚小姐的结合,他拒绝这个结果,不行,不行,他不能让这个女人就这样夺走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蒙帕纳斯。
他开始四处打听这位神秘的玛利亚小姐。每个咖啡厅,每个吧台,每个座位,皮质的、布艺的、藤编的,每个她理应出现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身影。她宛若鬼魅,栖身在咖啡升腾的烟雾中,每日都与蒙马特打过照面,蒙马特却始终分辨不出她与前日的雾气有何不同。
他渐渐减少了与蒙帕纳斯的交谈,就算有所诉说也显得心不在焉。咖啡厅的趣闻可不能化解他心中的苦闷,最终他在吧台上找到了答案。
酒。很多很多的酒。酒真是个好东西,在酒里他能看到他很多他渴望的东西。年轻的蒙帕纳斯还英气逼人,板着脸坐在桌前跟他讲分解文法;天气好得实在不像话的日子里,蒙帕纳斯会带他去与他同名的高地,站在高处俯视整个巴黎,吹着风听蒙帕纳斯读刚写的新诗。在恶之毯上,三倍大的撒旦——他听蒙帕纳斯读着,听着听着就睡在了阳光草地和蒙帕纳斯的怀中;夜里,当他因害怕风暴而钻进蒙帕纳斯的被窝中,将双手抱紧蒙帕纳斯的肩膀,细细地摸着对方的蝴蝶骨时,蒙帕纳斯皱皱眉,尽管不乐意却依旧隐忍着没有开口……所有名为过去的场景都回到了蒙马特的身边,他不再要考虑什么,向后一仰就能倒入蒙帕纳斯熟悉的怀中。
可这景象不长久,只一会儿,酒杯见底,蒙帕纳斯也就一溜烟的不见了,只剩下蒙马特一个人趴在湿漉漉的吧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酒嗝。
放荡生活中唯一使他稍微安心的事就是玛利亚小姐的来信大大减少,从原本的两三日一封到一周一封,再到最后的半个月、一个月一封。内容也逐渐变得单薄,不再有街区趣闻,转而写满了一些无意义的短词。
蒙马特不得其解,安心了半个月后,他忽然想起当年蒙帕纳斯教给自己文法时说过自创的暗语集。于是他在储物室翻箱倒柜一个下午,终于在厚灰尘中发现了那本酷似密码解谜本的小笔记本。翻来第一页,蒙帕纳斯熟悉的字体再次出现。因为颤抖,蒙马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蒙帕纳斯写字了,而眼前发黄纸页上刚劲有力、断点清晰的字体明确地带他回到了少年时期。他迫不及待地翻来笔记本,拽过玛利亚小姐的最后一封来信,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一一对照起来。
“衣柜”,爱情;“账本”,性交,“无妄之黑”,我;“片段的光芒”,你;“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巴黎”,爱!
蒙马特拿着信纸的手开始颤抖,他瞥见蒙帕纳斯现在他身后,伸手要夺去那封肮脏的信。
“不!”蒙马特大吼到,“不!我绝对不会把你交给这女人,不,绝不!”
蒙帕纳斯张口,面色通红,只喘出几口粗气。
“别想!你别想!你是我、我的哥哥、是我的蒙帕纳斯,而这女人,这该死的女人,竟然想跟你进行那肮脏的结合!”
“爱?呵呵,爱,爱啊!你应当给予我爱,而不是给她!”
“现在!现在我就要把她毁给你看!让她一辈子当她的处女去吧!你只能爱我!”
蒙马特一口气说完一长串,伸手从后裤带中摸出打火机,毫不犹豫地升起火苗,“哗”地一下,信纸从角落开始变软变黑,一下变消失不见了。
“这些!还有这些!”蒙马特从抽屉中拽出剩下的一大把信纸,“我都要毁掉它们!”
“不——!!”蒙帕纳斯尖叫着,飞扑到那燃着火焰的信纸堆上,玫瑰红化在火色之中,金边花饰最后一次上翘,随即化为灰烬。
/
傍晚五点半,太阳还未从河上落下的时候,蒙帕纳斯最终还是决定在家中自杀了。
他现在雕花木椅上,将脖颈伸进那白色的圈套之中。
巴黎,巴黎。
他踹开木椅。
与此同时,蒙帕纳斯的卧房中,死死地趴在蒙帕纳斯床上的蒙马特从充满了蒙帕纳斯气味的枕上睁开眼,一阵椅子倒地的振动,带动着一瓶墨水从五斗橱顶坠落地面。
一朵玫瑰红盛开在这小公寓中。
巴黎,巴黎。蒙马特轻声呢喃着。泪水缀满了他的眼眶。
巴黎,巴黎。
爱。爱。
爱。
思考再三还是觉得以自己现在的精神状况恐怕不足以走完整个企划,所以就先写了一个两兄弟最终的故事。对所有关注着这两兄弟的人说声抱歉,是我没用,写不出想要的东西,抱歉。
2568字
虽然欠着很多互动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谈起了恋爱!(打死
我家小水晶真可爱prprpr
文风出走写得很烂,还借用了朋友的一些孩子,希望不要介意(emoji闭眼
跟前文echo教授送老唐茶包有关。教授送的是黄玫瑰茶包,花语是友谊,也就是传说中的ntr之花………
上帝总是不适时地给他的子民打开了窗。
唐·璜就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刻推开了窗。他承认也好拒绝也罢,上帝的的确确就在那里,在他已经几近崩溃时对他耳语,给他指令——“打开窗”。
于是透明玻璃就带着不小的重量,哐地一声,硬生生地撞上了什么东西,接着是跌坐声。唐·璜支起上身看向窗外,柯莉斯特尔·威尔逊的身影一点点地从隐形衣后显露出来。
那是唐·璜第一次见到柯莉斯特尔,一双似曾相识的绿眼睛尴尬地眨了眨,不等他开口询问对方的伤势,她便飞快地批起隐形衣,一下子便不见了。
唐·璜只得再坐回位子上,被打断了的思绪重新集中在手边那一袋茶包上。
底料用的是今年的新叶,锦上添花的辅料是被晒干了的玫瑰,一朵一滴黄,无声地诉说着他的失败。
热水倒入茶杯,白色的瓷杯中茶色弥漫,在光下显出一丝柔和的金黄。
那是黄玫瑰染上的色泽,柔和中夹杂着金色的闪光,唐·璜愈看它愈像刚刚那女孩儿的秀发。
但他确实不曾见过对方,至少没有面对面见过,否则他是不可能不记得少女的面容的。可他细细思索着却又觉得少女面熟得狠,像极了某个他所熟识的人。
茶香勾起回忆,唐·璜一皱眉,脑中闪过艾寇教授的面容和她的绿眼睛。他没有记错,她们的确相像,但又有些不同,对于少女,他总有种似曾相识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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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持续到晚餐时分都还未结束。
唐·璜坐在晚餐长桌上,正当他把切片面包抹上果酱时,他感觉身后似乎有目光正在注视着自己。
他一向对于这种目光习以为常,但近日的经历令他悄悄有些神经紧张,于是他默默地调转头。
身后,拉尼·拉蒂默坐在一堆赫奇帕奇中抬起头冲他笑了笑,唐·璜第一时间发现今天罗宾·罗雷莱并没有坐在他身边。
真希望这家伙能早些开窍,不然迟早被甩,唐·璜转过头叹了口气。
而那目光再次向唐·璜袭来,方向改变到了右后方,他转过头,除了奥提斯·帕西诺哧呼哧呼地嚼着一大盘椰蓉奶球之外并没有什么令人在意的东西。
于是他只得再转回头,面对着他的切片面包。当他终于放弃寻找,挺起背任命地无视那目光时,他忽然瞥见一抹熟悉的金黄。
他当然知道学校中的金发不在少数,就连他自己也是金发,但唐·璜很清楚的知道每头金发都有不同的色泽。打个比方,如果说他唐·璜的金发璀璨而张扬,同是金发的麦伦·洛佩兹却显出了腼腆和乖巧,而这发色再放到莎伦·肯特的身上便显出一股贤淑大气的气质,每头金发都有些它自己的表达方式,使它自己与其他金色区分开来。
而唐·璜此刻瞥见的金色,像下午时分的花茶,淡淡地晕出一圈金色,透出一股清雅安静的气息。
他转头过去,一切仿佛理所应当一般,他看见了下午出现在他窗前的那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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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有的时候的确挺糊涂的,不过他一而再再而三犯的错误多半都被解读为了试炼或神谕。
“别总跟我说这些无聊的话题,”梅西耶用眼神示意着唐·璜翻至下一页,“我对此毫无兴趣。”
“但是、但是,”唐·璜失意地趴在桌上,“她这样搞得我真的很在意!而且她那头金发还有那双绿眼睛……啧啧,我跟你说,我这辈子估计都得栽在绿眼睛上……”
梅西耶打断了他的话:“如果你指的‘她’是指那个金发绿眼睛一直喜欢出现在你周围的那个姑娘的话——”
唐·璜屏住气质等着他吐出那最为关键的一句话。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得不告诉你,她已经这样很久了。从你在图书馆睡得不省人事到强迫我做无聊的听写训练再到向我哭诉被哪个教授无情挂科了的时候,她应该都在距离我们两个长桌的距离外看着你。”
“真是罪孽啊”唐·璜一拍大腿,随即甩开他的秀发,单手扶额一边摇头一边开口,“此等重罪恐怕到最后审判时都难以赎清,啊,如此罪孽的我,竟然又让一个女孩儿为我沉迷!”
“如果你不看书,那么就不要总是来图书馆,”梅西耶冷冷地说道,“就算要也请不要挑我在图书馆的日子来。现在,翻页。”
唐·璜漫不经心地再翻过一页,嘴却片刻不停地继续说着:“你说,既然她都这样迷恋我了,我是不是该直接去找她比较好?还是说我就保持现状,让距离衬托出我别样的美丽?”
梅西耶没有回答。
“那这样,说好了哦,如果你的下一句话是‘翻页’,那我就去找她;如果不是的话,我就听你的意见,如何?”
“我只希望你还我一个清静,翻页。”
梅西耶话音刚落,唐·璜的身影就蹿出好远,直落在那金发少女身边。
然后,尽管梅西耶不愿知晓,但唐·璜还是用他也能听见的音量说道:
“正式介绍一下,在下唐·璜。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这个周末你是否有打算前往霍格莫德呢?尽管很唐突,但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务必允许我做你的旅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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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我的多味豆。”唐·璜抽出一颗豆子就向柯莉斯特尔的口中丢去。
“啊,”对方有些吃惊,好容易接下了怪味豆,少女认真地尝了尝味道,“呜哇……草味的。”
唐·璜又抽了一颗多味豆,将它高高抛起,仰头去接的时候豆子狠狠地砸在了他的鼻梁上,还来不及低头躲过一旁尴尬的视线,多味豆从唐·璜的鼻梁上蹦跳而下,顺势落进了他的口中。
“哦,”他伸出手摸摸鼻梁,又耸了耸肩,“呃,不知你有听说过吗,据说如果两个人在蜂蜜公爵的店里尝到了同样味道的多味豆,他们多半会成为情侣。”
柯莉斯特尔睁大了她那对漂亮的绿眼睛,此刻那玻璃珠一般的瞳孔中正写满了好奇。
“真、真的吗……?”她急于得到答案,脚尖轻点着地,微微前倾地问道。
唐·璜眯起一只眼睛,食指在空中左右摇晃着:“当然是真的了,千真万确,我怎么会骗我可爱的小水晶呢。”
“那……”柯莉斯特尔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目光有意无意地轻瞥着唐·璜的唇,多味豆还在唐·璜的口中,散发着旁人不可察觉的味道。
“哦,这个那当然是……”唐·璜上前一步,弯下腰,轻轻凑到柯莉斯特尔的耳边说道,“当然也是草味儿的。”
柯莉斯特尔还未回神,手便被唐·璜牵住,力量沿着手臂传来,她被带出了蜂蜜公爵的店。
在街道上重新找回步调后,她紧跟在唐·璜身边,牵着的手让她的脸颊升温,耳边传来男性沉稳的脚步声,她仰起头,沿街商铺玻璃窗里的小饰品此刻一齐黯淡,除了那飞扬的金色外,一切都没了颜色。
忽然唐·璜放慢了脚步,柯莉斯特尔这才发现他们在三把扫帚酒吧门口停了下来,歪斜的尖角下,三把扫帚围成一个三角,稳固而和谐。在唐·璜伸手拉开那老店木门光滑的手把之前,他转过头来看着柯莉斯特尔说道:“关于刚刚那个多味豆的传说,我忽然想起它的第一任传播者的名字了。”
“那么,是谁呢?”柯莉斯特尔问道。
唐·璜看了看她的绿眼睛,没说话。他自顾自地裂开嘴笑了笑,绿眼睛真的是个漩涡,唐·璜这样想着,随后拉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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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教授来了,我就疯狂地从床上蹦起来投个互动((不
人人都有自己的喀迈拉①
就像那古籍上用白纸黑字所写着的那般,我在灰色的苍穹之下,在广袤的烟尘弥漫的平原上行走着,灰色的浮尘淹没了一切,就连一旁我头发的金色都被尽数吞食,吐出一个满是烟尘的饱嗝。没有道路,没有草地,矢车菊和荨麻在一群弯腰前行的人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波德莱尔说他们是罗马步兵,背着装满报复的行囊走上着什么都没有的平原上。人群延绵不绝,不时还有几位逆向而来的旅人,带着北方那粗糙的大沙砾,喘着粗气没入另一边的天际。
头顶,天空之子②与翠柏一同悬尸脚下,倒挂着化为时钟,指向流通道路的远方。圆形的地表滑得几乎要站不住脚,向后翻滚的恐惧像枯槁的双手搭上我的肩膀,硬生生地将我掰倒。
重心迅速后移,仰头的时候我看见那些天空之子低垂的脚尖,他们都那样的笔直,像极了母亲家乡的教堂,指尖高耸上云天,不染一粒灰尘。没有太阳的云层只剩下白色和蓝色的调料,随意地被泼洒在画布上,还未干透的画布滴下一串浓稠的液体,正落在我的额上。还未来得及伸手擦去,地心引力却生生将我拉向后方,尘土与硬质的土地并未伤害到我,但那后仰所带来的眩晕却袭击了我,我回过头,在一闪而过的黑色身影之后,是我熟悉的鸢尾花枕巾。
阳光正晒在那朵花儿上,我仿佛能看到她随着晨光由枕巾上脱离,扭着腰站起来的样子。刚刚的梦境早被抛在脑后,管它是通往耶利哥还是通往克洛艾③,又或者指路牌上大大地写着“霍格沃茨”这几个大字,这一切都比不上一只鸢尾花。是的,世界再怎么惊天动地,也美不过一只小小的鸢尾花。
当然,如果我能够预知未来,能够从那和地球一般弧度的水晶球里一窥究竟的话,我一定会回到早上,在我还没从梦中清醒的时候讲枕巾上的鸢尾花采下,用最好的丝带和油纸包装,将她第一时间送至最合适的人身边。可时间就像那些飞上天的孩子一样,无法再次踏入地面,他们的脚尖紧绷,指向永远无法回头的前方。
和告解的大教堂相同的木桌之后,在瞌睡的晨光中,新一年的时光仿佛神谕,连魔杖都不用挥动,就将天使送至我的身边。
那是连母亲都会赞赏的美丽。
如水的眸子溢出的优雅高贵混合着女性的含蓄内敛,长发被精心打理后,有着花瓣一样的弧度,再往下,纵使我绞尽脑汁也再想不出什么词语。我的言语被她的微笑融化,消亡在了心脏的左半边。所以我才钟情于女性,那样得美丽是其他东西无法比拟的,仅仅是在心中权衡都显得不敬。
整节变形课我都心猿意马,课程在此刻变为最为枯燥的东西,味道甚至比不上鼻涕味儿的多味豆。我开始想起很多不相关的事情,我的枕巾,我的刺绣袖口,我的印花纽扣,我消亡了的梦境,我曾经见过的那些姑娘。
我知道对比是件很不礼貌的事情,然而事实上,我也没有这样做。只是事实摆在那儿,甚至不用大脑思考,下流的情感直觉就给出了答案。我必须道歉,我必须道歉,这样想着,混乱的思维扯入超过两位女性,我的胃开始生理性地抽搐。我只得落荒而逃。
“看这紫蓝色的鸢尾爱丽斯,她花瓣上闪烁的露珠绝不是无用的装饰,它们都饱含着太阳的颜色。虽然这一切都比不上您的眼眸,噢,艾寇教授,您的眼中有着一整座森林——我能看见松露在您的眼底泛出最为馥郁的香气;桃金娘,这维纳斯的神花在您的瞳仁中绽放,哦,哦,我并无侵犯之意,只是像您这样美丽的人儿,任何人看了都会有些幻想,如果可以,请让我将您作为我珍藏的喀迈拉——”
啊,不行,不行。我脱力地跌坐在草地上,修改再三的台词听来还是充满了刻意,让人想把一个个字母揉皱丢进黑湖。
并非患得患失,只是人生第一次如此接近于“美”这样虚幻的东西,虽然无法吐出更多更好的赞美之词,但内心早已了然。凡界的词语早已无法形容那本身,任何更多的评论都是一种侮辱,我几乎要下定决心什么都不说,只将这仰慕的目光投向她。
但忽然的,仿佛吹拂过忘忧之水的清风,那声音响起,贯穿了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我就像跪倒在忏悔室的罪人,周身如山杨树一般颤抖着④,惊惶不安地看着圣坛上降临的天使。
“一不小心似乎听到什么,”她敛起笑容,“刚才那些话,是说给我听的吗?”
我发誓从出生以来从未感到过如此的挫败,我承认我是有在和女性说情话前悄悄打好草稿的不齿习惯,但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真的在练习的时候遇见正主。这一刻只剩下风声,夹杂着远处低年级学生练习魔法的呢喃,我仿佛听见头骨在体内因尴尬而迸发出的响声。
“呃,我,我……”矢口否认显然不切实际,不如腆着老脸承认来得爽快,只可惜我肯定的语句还未脱出口,那双细小白皙的手便捧着一袋茶包送至跟前。
我下意识地接过,她却轻提裙摆,微微收颔说道:“玫瑰花瓣做的花茶,有空的话,就泡来喝喝吧。”
我低下头,纹理细致的茶包中,黄色的花瓣扎眼得让我不敢相信。再一抬头,只见那绣着冬青的裙角消失在回廊拐角。如来时一般,那清风吹过忘忧之水,掠过深渊之流,化为天边平淡的味道,不带一丝甜味儿。
更多的行人与我背道而驰着,尘土模糊了我的全部视线,就连那倒吊的亡人都需要靠想象复原,我继续前行。行人们没有一个人对吊在他颈部和伏在他背上的凶恶怪物表现出反感,他们都将那怪物看作是自己的一部分,那疲惫而认真的面孔,没有一点绝望,泥土还是那样的郁闷不乐,他们却都逆来顺受,毫不反抗。就连经过我身边时,那罕见的好奇目光都被地球弧度所挡住了。我停住脚步,幸运的骰子直指瓦尔德拉达⑤,我惊恐地抬头。
不出所料,被沙尘所侵蚀,面庞模糊不清,金发融入灰暗也不过是无法融化伊卡洛斯的阳光,死气沉沉的。与之相反,我清楚地看到,在我的背上,也有着一样与我自身所不可分割的东西。不,我还不能告诉你那究竟是什么,那是怪物吗?或许是,但就连我都无法轻易给出定论。它只是骑在我的脖子上,吊在我的胸前,爬着我的背上,在我从镜子中看到的它的那一瞬间,我的腰便负重不堪,低垂至地面。
不,不,我不能说出口,我要死守这个秘密。我瞪大双眼,捂住耳朵,瓦尔德拉达却让我无处可逃。不,不,我不能再说了。那就是我的永远的喀迈拉,请不要让我说出口。人人都有自己的喀迈拉,在询问之前,回头看看自己的背吧,在梦境醒来前的那一刻。不要让他人惨烈地指出,不要让他人递出拒绝的暗示,在此之前先回头。人人都有自己喀迈拉,人人都有自己的喀迈拉,我看到了它,我不再说话了。
①标题引自《巴黎的忧郁》,喀迈拉意为古希腊神话中的怪兽,狮头羊身蟒尾,其寓意为空想、妄想。
②意味被绞死的人,之后的“翠柏”有死亡之树的意思。
③“耶利哥”,世上最古老,永远都有人居住的城市。“克洛艾”,贞洁与肉欲之城。
④山杨树叶子见风便摇摆,仿佛在颤抖,原因有二,一是耶稣的十字架便为山杨树所制,二是出卖耶稣的犹大在山杨树上自缢而死。
⑤瓦尔德拉达,拥有众多镜子的城市。
总字数:2969
黑发的女人用慈爱的眼神看着新生的孩子,然后她用她那如血的唇说道:
“这个孩子是被选中的
他将拥有金发、战袍和一切
世间的荣光将为他升起
让我们欢呼庆祝吧!”
有的时候,我会担心起自己不过是活在母亲的梦中。
她有着邻国独有的美貌和邻国独有的疯狂,她的红唇一张一合,仅凭父亲那头金色的长发便签下了婚约。
“但你父亲并不英俊,”她这样对着我说道,“所以我要和他结婚,这样一来,世上就会有一个继承了我姣好面容和他金灿灿的头发的孩子了。”
她疯狂地喜爱着我,只因为我满足了她的愿望。我有着英挺的鼻子,深邃的眼眸,还有那她最爱的金色头发。
“你像太阳,像救赎,像一切美好的神话,这才是我生活着的意义!你降临之后,我荒芜的土地充满欢欣,像百合花般绽放。仿佛盲人的眼睛看见天光,聋人的耳朵得到开启。你就是那将手放入龙栖身洞穴中的新生婴儿,你将牵着狮子的鬃毛前行。①”
她总是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样的话,另一边,哥哥那继承自她自身的黑发却被抛弃,终日只陷于墙角的阴影之下,我只能越过母亲的肩膀看见他的身影。他的双手上有着我所没有的粗茧,像是藏于他手中的宝石,只在最为黑暗的时刻才焕发出光芒。他的眼睛有着我所没有的勇气,像是塞浦路斯之金中混杂了西西里之红,倒映出堂吉诃德的身影,相比之下,我那酸涩的萨摩色雷斯之紫连恺撒的斗篷都比不上。他的胸腔中有着我所没有的责任感,胜过我所拥有的所有绿宝石、白孔雀、珍珠项圈以及紫水晶黄玉玛瑙。②而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埋没在他平实的相貌之下,那女人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愿呼喊。有时候,我会产生他披着驼毛,腰间系着皮带的错觉,仿佛他理应从荒原而来,抛弃我兄长的身份,靠蝗虫和野密为生。③
那女人,她迈着她那精致的、如白鸽一般的双脚,躲在家中的每一个角落称赞我的美丽,我无时无刻不在那双金色的眸子的注视之下,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她的掌控之下。她的眼神宛如埋入沙子中的蛇,凝神屏气,在细沙与底部冰冷的蓝色之间潜伏。她令我学习艺术,令我了解美,仿佛丢弃了原本的信仰,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名纯血,堕落于这样一个麻瓜的世界。我的手指划过琴弦,按过琴键,手掌握住每一个经过我面前的女性,手腕向前伸出,跟随着我的歌声伸向空荡荡的远方。
黑发的撒旦站在阴影中微笑,抛出那染黑的枝条,蛆虫从地底下钻出,扭动着它们那丑陋的躯体说道:
“追求美吧
渴求它远胜于其余一切
用你的生命去歌颂美吧
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我的抵抗也不过是一时,很快地,如水退抽沙,认知作为最基础的立足之地被迅速地带走,脚下只剩下水波的回旋。
我开始频繁地与女性约会。
不论是贵族小姐还是平民女子,不论她们是生来便含着金汤匙或是注定终生要与面粉打交道,我通通收下。母亲对此感到不满,她的美被最为稀疏平常的精神攻破,她为此而疯狂。
“告诉我,我亲爱的唐·璜,”她凝着眸子,仿佛带着黑珍珠王冠,扑着蓝白亮粉的希罗底,审判般地开口,“告诉我,你有着不输于阿多尼斯的美貌,可你为何执着于那些凡夫俗子?”
“因为她们是美。”我回答道,“她们每个人都有自身的美丽,您总说,白皙纤长的脖颈是美,指盖上染上金粉是美,各色眸子灿出不同深浅的光芒是美;可在我看来,脸上的小雀斑也是美,因染料而变色褶皱手指也是美,单调的褐色眸子中反射出的光芒也是美,这些为什么不是美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美法。”
“一派胡言!美可不是那么贫贱的东西!好好看看你自己吧,这就是我穷极一生才找到的‘美’,这样才够得上‘美’这个名词!再看看你找的那些俗物,她们哪一点可以配得上‘美’这个词?!”
金色的少年迟疑,巨龙对着手无寸铁的他发出一声咆哮:
“这就是你的落幕
你这不学无术的贵公子
终归还是要化为我口中之食
腹中之物”
我看着艾拉的眼睛,她那绿色的眼眸像极了新生的嫩草,有着春天的气息。它们不像那俗气的宝石,总是向世人夸耀有海波在其中流动,它们是那么自然,那么无邪,就像是浑然天成一般,还不曾经过技师的打磨。不,不,我该反省,我不应该将艾拉再次比作宝石,那些宝物不过是沾染了尘埃的垃圾,根本比不上她的双眸。我不该做一个粗俗的人,我深而有愧地携起她的手。
草堤的另一头,在她家磨坊所望不到的另一片土地上,才是我家雇工所工作的地方。我牵着她走过两块地交界处留下便于区分的小片树林,这里没有葡萄藤也没有橄榄枝,我采了朵忍冬夹在她鬓角,燥热的风吹拂过树林,掀起她微卷的头发,在长空中划过一个很快就消散了的弧。我牵着她的手,感受着她手指间的粗糙,她的指缝中还塞着难以轻易清理的面粉,汗水黏上那些颗粒,将它们化为最为糟糕的贡品。我知道的,要是母亲还潜藏在看不见的沙底,吐着她冷冷的信子看着我的话,她势必会暴怒如雷,说着“美”而离开的。
但是她没有。我一直牵着艾拉的手,直到夕阳落山。
“晚上的时候,当月光翻过山丘时,我就会来找你,请你在城中的花池边等我。”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颤抖,下定决心一般想要和一个女孩儿相处超过一整日的时光。
八字眉的亲信眯起双眼,用他那尖锐如女人的嗓音说道:
“您不必担心
危险自会躲开您
因为他们知晓
您是那一位的骨肉”
我还能再说什么呢,水边只剩下空荡荡的波纹。玫瑰的花瓣从空中落下,正打碎了那一轮月亮。
“你看这月亮啊,今晚的月亮瞧上去有点儿怪,她就像是一个从坟墓里爬起来的女人,像一个已经死了的女人。说不定她还正在寻找死人呢。”④
那双红唇再次出现,其中吐出的了有毒的信子。我看着她。
“你是太阳,是救赎,是一切美好的神话,是我生活着的意义!”她看着我说道,“‘让我吻你的唇,约翰!’⑤”
我举起了我的盾牌,我要用这盾牌向巴比伦不洁的女儿身上压去。
黑发的生母跪倒在圣坛之前,她用她的口大声呼喊着:
“我的骨肉
我的骨肉
而今你已变为他人口中之食腹中之物
我只得亲手将你埋葬!”
藤蔓缠绕着古堡,我双腿湿淋淋,浸入水中,这古老的水牢,我头顶悬挂着那死亡指环,刽子手马上就要举刀向我砍来。我渴望逃离,可哪里有施洗约翰呢,就连原本应当在水牢的约翰都不见了踪影。侍卫长倒在血泊中,银盘正在火把下闪闪发光。
“点火吧!把星星藏起来!把月亮藏起来!把那正悬于天际之上的太阳藏起来!”
我看见烟火在我面前升起,蹿上白日的天空。
“这就是光芒!这就是美!睁大眼睛看吧,一定只有在你的眸子经受不住强光之时,最美丽的画面才会留在你的脑海中。”
“朝圣吧!奉献吧!像那东方的精细画师一般,用你的视力交换美吧!”
一片亮光中,我紧闭着眼睛,忽然一双手按住了我的肩。我眯起眼睛转向来人。披着驼毛的约翰将他的手按在我的肩头,趁着这不绝的白光,他将一个东西塞进了我的袖中。
那是一只魔杖。
“静下心去倾听吧,那来自霍格沃茨的火车声。”
滔天的巨浪即将将那金发的少年吞噬,忽然间,有身影自远处而来,那手一挥,顷刻间风平浪静。来着冲着浪头说道:
“你莫要伤他性命
你可知他是谁的骨肉
你可知谁是他的生母
你可愿将头颅献上以求回答吗”
巨浪无言,只见那金色的少年转过身,对着那哭倒在圣坛前的生母说道:
“我知道你的名姓
你的来历和你的恶行
在此大声宣告吧
你的名字便是那不洁的莎乐美!”
①引自《莎乐美》,施洗约翰对于耶稣降临的预言。
②萨摩色雷斯之紫,塞浦路斯之金,西西里之红,恺撒的斗篷,均引自《莎乐美》中士兵对于希律王美酒的评价。
③引自《莎乐美》,士兵对于施洗约翰的描述。
④引自《莎乐美》,希罗底侍从的开场白。
⑤引自《莎乐美》,莎乐美的经典台词。
给我亲爱的某某:
抱歉,我已经忘记了你的名姓,时光太过漫长,一条无限延伸的长线串起我们双方,而你的名字已经丢失在了另一个方向。
我不知道这里是哪儿,在这儿,城市与荒原并存,什么都有可能突然从寂静的虚无中冲出来。枪炮与圣骑士,赌场与清扫者,升至是不知那个世界而来的汇率基准,一切都有可能在此出现。
但是,如你所知的那样,我并不觉得恐慌。该怎么形容呢,你应当会明白,即便记忆已经希望,身体却还能如实地追溯回过去曾有过的应激状态,仿佛一切都不曾远去那般。我很清楚的明白我不是第一次有过这样的经历,离开熟悉的地方,投入一个完全未知的世界,这不是第一次,或许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我就像天空中的星星那样,即便更换夜空的底色,也仍旧会挂在同一个地点,不分昼夜的反射着光线。
这就是我,虽然没有了记忆,但我仍能明白,与太阳般的你不同,我只是身边浅浅反光的星星。在你闪耀的世界里,我是不会被他人所注意到的。我还能够记起来着的方向,那灿烂的阳光洒在你身上,与你的金发一起闪闪发光,连同你那双金色的眼睛一起,收容起全世界的光芒。而我,只应当作为黑色的背景,融入什么都没有的虚无之中。
我本想给你写情诗,将你比作世界上最为美丽的公主,而我便是你身边那位无能为力的执事,只能一身黑衣,无言地对你伸出我的双手。但我忽然记起这似乎与你的性格不合,很可笑吧,尽管我忘记了你的名字,却还能够清晰地记起这些事情,就仿佛名字是这世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一般。我们永远可以被带指,而为我们挂上这些愚蠢标签的便是这些名字,为我们取名的家伙却还在沾沾自喜,自以为丰功伟绩已到手。所以啊,我宁愿称你为我亲爱的某某,也不愿去绞尽脑汁往那什么都没有的回忆里虚构出你的名姓。我相信你能够理解我,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我连能交谈的对象都没有,面对他们时我甚至不愿开口。只有面对这书信,回想起你的模样时我才愿意发声,一个人对着信纸边花纹发上半天的呆。
就在刚刚,我刚从那间名为“红宝石”的赌场中,在“伯爵”的眼皮底下逃脱。一切都如往常般,荷官切好牌,我划来一张牌,向上翻开,一如我名姓的“J”显露了出来。
赌博对我而言就仿佛是呼吸空气一般简单的事情,当然,在这样的世界里我们堵的不是钱,而是时间,我没有要夺去“伯爵”先生存在的意思,但他却对我的时间颇为好奇。都市中似乎流传着在吞噬对方时间的同时能够瞥见对方记忆片段的传言,然而我不明白的是,我究竟有哪些记忆被盯上了呢?是我曾经世界的模样?还是我穿越过不同世界的事情?而我最担心的,还是有关你,我害怕他们从我的记忆中瞥见你的身影。你的身影充斥着我全部的头脑,就算是赌博时我也还在想着你,我拿起第二张牌,方片“A”一如你的模样,暖色冲淡了黑桃的冷淡,我好像在那牌中看到了我们的身影。
赌局当然是以我的胜利告终,“伯爵”镜片后反射出的冷光让我觉得十分不自在。作为交换,他没有给予我时间,我一点儿都不想知道他的过去,交换品变为情报,他对我说:
“亲爱的黑杰克先生,你想要的东西,就在这世界的最高处。”
我没有听懂他的意思,这世界的最高点似乎是城外山巅上的一座高塔。当然,它只存在于文字中,没有人真的见过它。
不论如何,我还是决定启程出发。我希望,在那没有人见过的塔上,有你的身影存在。
剧情联动http://elfartworld.com/works/55797/
520快乐ε-(´∀`; )大家都要幸福!!
↓正文
大盗霍曾布鲁茨的礼物
「如果说,男主角觉得女主角不管做什么都很可爱,想拥抱她,想与她一直交谈,想知道她的一切,想给予她一切。」
「如果这个就是动心的话——」
「我大概对你动心了。」
时间还很早。我打开窗户,正对着的院子里那因夏日再临而变得葱郁的花草欣欣向荣着,我看见父亲正拿着花铲蹲在一丛雏菊前摆弄着,他一直都偏爱摆弄花草,说贴近植物更能领略生的意味,有助于他将新茶泡出生气。
他听见我开窗的声音,转过了头来。跨过院子,走到我窗下,像往常那样眯起一只眼睛,歪歪他那已爬上皱纹的面庞,开口道:
“唉,我知道现在说这个没什么用,不过,葵,还是向你道个歉,之前那个大盗是我扮的。”
“什么大盗?”没有丝毫印象,我反问道。
“就是那个,”他露出了一些尴尬,继续说道,“就是你一直害怕的那个,什么大盗活层不撸吃来着……”
啊,我明白了,记忆仿佛突然涌现,一切的故事都突然降临,我又再次梳起三股辫,变回早先的那个小岛葵。
故事开始于一个漫长童话故事。
从小到大,我最害怕的人物就是霍曾布鲁茨。
那是一个留着一脸胡茬,什么都能够偷走的大盗,小到祖传的八音磨盘,大到镶有宝石的女巫盒子,甚至是小女孩心中刚刚萌发的爱之芽,他全都不客气地收下,打包丢进身边鼓鼓囊囊的粗布麻袋中。
从小我就很惧怕他,担心在我熟睡之时,他偷偷地溜进我的房间,打开床边的书柜,呼地一下将那些书全都带走,我也担心他会突然出现在学校,咻地顺走我的室内鞋,我还担心他会悄悄地潜入自己身边,在不知不觉中就偷走了心中的某一部分。
然而他确实地出现在我身边过,一声不吭就偷走了我心中最重要的东西。
故事就是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开始的。
另一边,春假伊始, 一切却都显得慌乱,好容易在lovelive结束后稍稍松口气,毕业又马不停蹄地赶来,和濑户见面时谈论的话题也逐渐从闲谈转变为学业讨论,最终干脆变为同去图书馆自习。于是书页翻动,与濑户早早探讨的升学问题终于显露出了答案:
“大概,会是明治大学吧?”
不再似先前的盲目自信,一路走来的成功和失败都是最好的量表,这样的答案倒算是我心中最佳的选择,转头却发现濑户一个人在盯着明治大学的入学材料紧皱眉头。
我再次感到霍曾布鲁茨的出现,就在刚刚,在濑户低下头目光注视着那纸面的时候,失落感再次上升,像是储存好的过冬用厚厚的草料,却突然被狂风吹跑了一般,掩藏在下面的情绪被翻滚着提了上来。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事情对我而言都显得平淡,那些故事比不起小说荒诞,更有大笔重复累赘的段落,但生活不能入戏,无论多么贴近,相似的剧情却连那薄薄的一毫米厚的书页都无法穿透。就像我跟濑户一样,再多次的探讨也无法将我们真正拉入剧情之中。
然后等我再次将注意力集中于课本上,一字一句解读着那文字时,濑户突然开口了:
“葵,周末的时候,要不要一起去迪士尼?”
故事开始奔向了下一个舞台。
春假时分,游乐园中的情侣不在少数,我跟濑户并排走在这样的园中的小路上反倒显得奇怪。
不止现在,先前并排走的时候,我有时会悄悄地抬头看着濑户,少年的身高落落得多出了一头,我微仰才能看清他的侧脸。
而他的面庞每次都是那样,不论何时都让我觉得充满光芒。并非是阳光照射而产生的光芒,而是他自身所带出的光芒。从初见开始就是这样,我仿佛也按照着自己的名字那样,不由自主地被他的光芒所吸引着,将腹中满满地果实都献给他。
如今更是如此,在这样一个梦幻的乐园中,一切都仿佛浸入了水晶一般的琼浆里,从头到脚都让人显得飘忽。特别是在经历了过山车、鬼屋和转转乐之后,略有缺氧的大脑显得更加奇怪,几乎要失去思考的能力。
是的,就在那一刻我脑中突然出现了那个幻想。
「如果说、如果说,我跟濑户也能像一旁的情侣们一样,是否就能一直陪伴在他左右,一直仰望着他——」
然而,这不对,我低下头猛得摇了摇,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显然不适合我,这一定也是霍曾布鲁茨做的好事,他在偷走我重要的东西之后又假嘻嘻地换回了其他的东西。
“诶?葵你不去吗?”一旁的濑户突然开口,我却只能用惊异的眼神回应他,“那你好好地待在这里,我去买水回来就好。”
不等我反应,他就已经跑来,只留下一句最后的叮嘱——千万别走开——就消失在了大大的磨坊风车之后。
我只得坐下等待。
时间有时长得可怕,身边走过的一对对情侣也在不断地消磨着我的耐心,濑户的消失也让人心焦,一切都显得无趣。就像阳光离开花圃,所有的花朵都收敛起花瓣,蜷起身躯安静沉睡。我却连蜷缩跟安眠都无法做到,心中的假设再次出现,我拼命想要甩掉它,但是没有用,它还是不断地像魔咒般附上我的身。
不,我对自己说着,我只是被濑户身上的光芒所吸引,那些像小说般的故事并不会出现在我们身上,不论讨论过多少剧本,不论多么了解爱情的原理,我也不相信那那一切会出现在我的身上。就像这次所探讨的剧本,不能理解为何男主角突然就对女主角动情,仿佛所有的悸动都源于故事设定,濑户在花车游行时禁皱眉头,一切不解与困惑都隐于那眉间,我一直很有伸手将它抹去的冲动。
而我最终什么都没有做。一切波动都被隐藏于我反光的镜片之下,眼睛无法暴露我分毫。而今想来,一路上仿佛充满暗示与指引,就连霍曾布鲁茨都出场相助,最终的箭头直指濑户,我却始终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
我能说出什么呢,就像我曾写过的那样,他拥有世界上最璀璨的光芒,而我的双手却只捧着些干瘪的文字。
如果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如果一切都不如之后的剧情进行,这个故事就面临消亡,无所谓开始,亦无所谓结束,只是宛若不曾到来般消失于旷野,如晨露般蒸发,不留痕迹。
而此时,转变突然就到来了。就像那牵强的剧本一般,一切改变都来自于故事拙劣的设定。
但这一次,我不得不相信,那些荒诞的小说还是会出现在我的身上的。
大盗霍曾布鲁茨从天而降,我抬头看了看他,巨大的身影将我掩藏在背光的阴影中,他就这样挡住了我的去路,两捋胡子出现得及时,索命剪一般向我靠近,我不由得退后两步。那面容上浮现的笑容丝毫没有微笑的一位,反倒突显出了一种威胁的气息,只一下就打消了我想离开原地,擅自前去寻找濑户的想法。
日光已经暗淡,我站在行人稀少的小路边,仰头看着他。
从小我就很害怕大盗霍曾布鲁茨,我担心他会偷走我房间中的所有小说,我担心他会偷走我学校里的室内鞋,我担心他会潜伏在我身边,悄悄偷走我心中的某一部分。
然而现在,他就站在我面前。
我明白那不过是个玩偶,头套下面一定会是一位有着和蔼面容的工作人员,但他此刻挡在我面前,以一种童年阴影的姿态出现,我不禁瞪大双眼。撑大的双眼不知是因干涩还是因为惧怕,竟涌出了泪水,我几乎当场就要哭出来。
霍曾布鲁茨还带着那张笑容看着我,在那目光之下,即便是一刻也如万年,长到我都要相信濑户不会再回来,而我将永远被困于此处。
突然,他放下一直落在身后的大麻袋,唰地一声打开了它。
一瞬间,我的双眼似乎都要看到那袋子中我的藏书、我的室内鞋,或是某些我被偷走了的,不可见的东西。但是,在掀开那袋子的一刻,我看到了不应当属于我的东西。
濑户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心脏停止跳动也只需要那么短短的一秒钟,原本的恐惧忽然变为惊喜,脑海中霍曾布鲁茨的形象迅速淡去,留下的都是濑户的脸。
我忽然听到身后有花火在空中炸开的声音。
濑户突然开口。
「如果说,男主角觉得女主角不管做什么都很可爱,想拥抱她,想与她一直交谈,想知道她的一切,想给予她一切。」
烟花拖着长尾呼啸着冲上云霄。
「如果这个就是动心的话——」
然后,在空中突然炸裂,一切的一切都变亮了。
「我大概对你动心了。」
我从未想过的,一切不曾来到的故事都在此刻降临。
褪去了一切的形式化,心中原本空荡荡的地方被天空中吵闹的花火所填满。泪水终于冲破眼帘,我抬起头看着对方的面容在这样的夜里依旧明亮。
但站在那光芒已经不再照耀他人了,那是属于我的,世间独一无二的光芒。
“啊,所以那个是你跟艾鲁串通好的?”我趴在窗前问着父亲。
“是啊,我那时还怕吓到你了,你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可吓死我了,虽然已经过去挺久了,不过我想或许还是说一下比较好,你不会讨厌爸爸吧——”
“怎么会,”我笑着回答,“一切都要感谢爸爸呢。”
我垂下眼眸,目光下移。是的,一切都要感谢爸爸,感谢那大盗霍曾布鲁茨为我所带来的礼物。
所以现在,我笑着摸了摸无名指上的戒指,我就在这里。
(总字数:2152)
时间要退回到更久之前。
当一切的故事都还未开始的时候,当小岛葵的双手还无力握紧笔杆,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世界就开始了自顾自的旋转,母亲痛苦妊娠,父亲焦急等待,一切都如同预计一般开始。孩子睁开双眼,然后父亲看到了她眼中的光芒,她黑色的双眸瞥过双亲,转而望向窗外的阳光,眼中抹上一层高光,她咯咯地笑了。
彼时,醉心于茶道艺术的父亲还缺乏着育儿常识,所以他转头,对着还躺在床上休息的妻子说,看这孩子,就像向日葵一样,追逐着阳光。
名姓就这样被简单的决定了,隔日起她便被世界唤为“葵”。她躺在床上,与昨日那个无名的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出现在她床沿边的每一张模糊的面容都唤她叫葵,那些梨形实体挡住了光线,在她的脸上洒下道道阴影。“A——O——I,A——O——I。”她尚未发育完全的耳朵听到这样的音节。一切加工都淹没在复杂的专有名词之后,她还是只能对着上方的光影咯咯地笑。
但孩子的成长是很快的。一切仿佛飓风,前一眼他们还躺在摇篮床中,后一秒他们便大摇大摆地跳下床,光着脚丫,一摇一晃地由走变跑。小岛叶沢自认为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却着实被女儿成长的速度吓到,他可爱的姑娘忽然就学会了走路,一串脚步跑过和室外的回廊,肉嘟嘟的脚丫踩过一个个重拍,小小的手掌一把抓住羽织的下摆,黑色短发的弧度正好填补了细细的脖颈外的空缺,一双大眼睛仰头看着他自己,小岛叶沢不禁心头一颤,正想蹲下摸摸她细碎的黑发。可一转头,女儿已经换上一身漂亮的连衣裙,将头发蓄长扎起了三股辫,带起了厚厚的镜片,文库本不离身,蹬着学生鞋就出门了。
他想起身讲时间的沙漏倒转,或者是向那传说中的时间老人——他在葵的藏书中见过——祈求,祈求他用自己枯瘦的指尖划过泥墙,将时间再倒回,回到葵还常常粘着自己的时候,他一点一点教会她有关茶道的一切。茶则、茶匙、茶荷、茶漏,一样都不能少,接着把茶海中的茶均匀地分到茶杯中,淡色的茶水在躺在杯中,细望便可窥见自己的模样,一嗅茶香,二审茶色,三品茶味,莫了点燃香炉,让香气萦满茶室,深吸一口气,带着一身清香离开。至于烫手的杯沿和冲泡失败的苦茶都属于另一类需要抱着葵擦去她因初次尝试而沁出的泪的讨厌鬼,叶沢早已将它们抛至脑后。
然后,故事再次开始了快进,青春期在任何人的一生中都显得短暂无比,葵做过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也遇见过一些难以忘怀的人,生命疾驶缓进,最终归于一览无遗的平淡中年,不再有冲动和激情,她的眼神变得更为平静,仿佛深泉,不见一丝波纹。漫长的时光没有改变什么,除了让银丝逐渐爬上她的头发,她的生活一如往常。红头绳被换下,改为散发,有时也削得短些,然后等着头发逐渐长长,与时间赛跑。镜架几次更换,由细边换为粗框,而后又换回细边,只是镜片变成老花用,折叠起放入随身的一个小盒子中,时时刻刻都带着。唯一不变的或许就只有手边的书,由文库本变为硬皮典藏版,放在手提袋中,书目不断变化,一本滚过一本,堆砌起整间书房的藏书量。
小岛葵就这样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枕着靠垫,母亲亲手栽种的栀子花在那之上绽放。她摊开手边的书,戴起老花镜,两只脚藏在软绒绒的家居鞋中,一通准备做完,正要低头阅读,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她起身,用蹒跚的脚步踱至门边,吱呀一声,扭开把手,那张熟悉的面容出现在门后。
时光改变了很多,姣好的面容被带走,刻下一道道皱纹,吹白每一个头发。听来显得残酷,但时光也如水一般,化开面前的人眼中原本存留的戒备和冷淡,余下一汪温柔平和的视线。他们相视一笑,然后一同走入屋内。
有时候情绪来得非常快,一些不经意的小事都有可能激发回忆,葵不知道这是否是老年人的通病,她经常会回忆起一些很早的事情,比如高中母校那条长长的坂道,她跟学妹们一同奔跑过,也曾经在两层台阶的高度上,开始过最初的邂逅。生命漫漫,百年对于一个个体而言早已是漫长而孤寂的时光,她记不清是谁对她说过,‘与你相遇是我最初的奇迹’,仿佛那日阳光热切,模糊了对方的面容,整个世界都沉浸于她自身模糊的记忆中。
她已经很老了,很多事都只剩下残存的记忆,连她年少时珍视的红叶兔子的挂坠都不能幸免,它们在一个午后离奇失踪,就算葵再怎么清晰地记着它所坠着的木牌上“京都”字样淡去的痕迹,她也无法寻回。挂坠带着她年少的记忆一同藏匿于某个角落,葵知道它此时肯定还在这间屋子中,披上灰尘,依旧伴随在她的左右。
她看向前方,换下了外出的服装,重新穿上居家和服,正在仔细地整理着羽织。目光上移,那原本绚丽的红发此刻只剩下银丝,透露出一股有别于当年的气质。她开口唤他的名字:
“艾鲁。”
于是对方就转过了头,看着她。
然后她看着他张开口,充满皱纹的唇上下开合,他笑着走过来,将她拥入怀。
记忆又被拉回少年时代,葵刚想开始回忆,耳边却响起了对方的声音。
“生日快乐,葵。”
她觉得心底有暖流流过,就像血液被加热一般,少女时期的悸动再次回到了她的心中,她想开口说什么,但终是低下头,将头靠到对方的肩上,不语一言。
百年很长,长到文字无法叙述,就连她也无法用笔尖捕捉,长到模糊了父母亲的面容,将一切的最初都抹去。她还躺在摇篮中,却已洞悉一切,她的这一个百年,将会走得很长很慢,路上会有人突然从遥远的后方追上她,陪伴她继续这漫长的路程。感谢这漫长百年,记忆模糊了也无妨,时光这么长,还有很多故事可以继续。
自从遇见你,这个百年从未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