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小声儿点,我们已经进入巨掌鹅的狩猎范围了!”
略带焦急的声音从队伍前方传了过来,小小的气音像是附在地球表面的三圈环流,虽然不易察觉,但信息确实地随着气流传递着。
那是领队考文垂·赛恩斯的声音,他是中心大陆上研究巨掌鹅的资深专家,现在科普杂志上刊登的一切有关巨掌鹅的资料都是由考文垂先生的“平原极地”小队组织编绘的。而现在,我有幸以首都大学生物系实习生的身份加入“平原极地”小队,同考文垂先生一同前往南部沿海调查巨掌鹅。
实不相瞒,考文垂先生的确是我从小到大一直崇拜的人,要说他是我人生的导师也不为过。想想看吧,一个只有七岁的小女孩窝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对着科普绘报上巨掌鹅的图解图露出闪闪发亮的眼神。从那一刻起我便爱上了巨掌鹅, 同时也下定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加入“平原极地”小队,成为考文垂先生的得力助手。
而现在,我梦想成真。应当感谢的并不仅仅只是我在大学中的成绩,还有,虽然这么说真的很不好意思,还有就是近期怪兽们在城市暴动这一事实。多谢花城的那位记者,他的报道使得更多的人了解并关注到了巨掌鹅入侵城市的事件,同时也激起了考文垂先生探索的热情。时隔五年,他终于决定再次启程,踏上追寻巨掌鹅的路途。
一路上我们沿着海岸线前进,跟踪着巨掌鹅留下的脚印——我们有幸捉到了一只幼年巨掌鹅,在将信息发射器和微型摄像机装在它身上后,我们把它放回它的族群,由此来到了它们的大本营。
那是一座由玄武岩构成的小海岛,在其之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巨掌鹅。站着的、趴着的、相互依偎着的、刚从水中爬出摇摆着头抖干水滴的,还有小小的幼鹅因怕生而钻入母亲温暖而宽厚的巨掌之下的——最后这一个动作说明幼鹅敏锐地觉察到有外人到来。
“后撤!隐蔽!”
考文垂先生果断地下令,全队迅速地躲入红树林的隐蔽处中。
公巨掌鹅警惕地游过浅滩,一摇一摆地在沙质海滩上四处查看着。我不禁屏住了呼吸,气体在我胸腔中循环,我却不敢将它呼出。全队人都一动不动,静默地如大学实验室中浸泡在福尔马林中的标本。
前来巡视的巨掌鹅仍在走动着,它环视了沙滩,歪了歪脑袋,仿佛正在那脑中进行艰难的思考。随后,它摇晃着,一步一个脚印,踏着千钧的重量,向着我们躲藏的方向走来。
在它转向走来的那一刻,我能够清楚地听见全队人员胸腔中心脏的跳动声,清晰而沉重,咚咚地砸在每一根神经上,血液堵得人生疼。我闭紧眼睛,额上的汗珠滚过皮肤,留下同心情一般冰凉的印迹。身体开始轻轻发颤,牙齿也上下碰撞着,发出清脆而坚硬的声音
“维尼斯,撤退!维尼斯·科特,我叫你撤退!”
将我从恐惧中拯救出来的是考文垂先生的声音,他拽过我的手,将我拉向后方——
而我的面前,是一张扭曲的嘴,口中那一排排的利牙闪着危险的光,一股生肉的血腥味儿包围了我。
“古斯特!!”
一只猎犬从旁蹿出,一股火焰挡在我和巨掌鹅之间,考文垂先生趁机将我向后拖去。
我张着嘴,大脑早已停止转动,只有双眼,直直地望向前方。在那儿,一团火焰正包围着那只巡查的巨掌鹅,而它,仰起了头,对着天空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嚎叫。
火焰越燃越旺,一瞬之间,在抖动的火光后,它化为一堆灰烬。
随机,一阵猛烈的脚步声从天空中传来,整岛的巨掌鹅都倾巢而出。
“撤退!撤退!!”
我从沙地上爬起,不管那已被海水浸湿的衣裤,跟紧大队伍向前奔去,身后,“平原极地”配备的火系猎犬古斯特为我们守住后方。
我向前奔去,上气不接下气,目光无法抬高,只得盯着地面,看着那一根根纵横交错的树根,看着那微湿的沙土被我的脚尖掀起,看着一颗颗石头静静地躺在路边又被前面的队员一脚踢飞。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大,隆隆声震天响,我拼尽全力奔跑。
突然间,世界安静了下来。
我的面前没有树根、沙土和石子,有的只是一片黑色的地面,在那之上,有些说不清的闪光,像是坠在夜空中的星星,细碎地点缀在黑暗中。
“这是……哪儿……?”
没有人回答。我们摸索着前进。
终于,队伍在许久沉默的行进后停了下来。
在我们的面前,在布满星星的黑色大地上,有一个完美的圆。圆圈之中的空间仿佛被掏空般,星星坠落,深不见底。谁也不知道它通向哪儿。
考文垂先生向前迈了一步,显然,他对这个神秘的洞深感兴趣。
“请快回来,考文垂先生!”
没有回应的,考文垂先生又向前迈了一步,我看到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那亮度就如同我第一次看到巨掌鹅的图绘一般。闪亮而炽热,能够融化一切心智。
队员们冲了上去,他们拉住了考文垂先生,但这丝毫不起作用。就算是被五个人一同拉住,考文垂先生依旧执着地向前走去,他的气力超出了一般人的范围,令人在诡异中生出一丝恐惧。
他们接近了圆圈。一瞬之间,没有任何预警的,周围的人们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袭击了。他们的脸变得恐惧而狰狞,但那脸庞亦消退不见了,一股力量将它们挤在了一起,我尖叫着,碰!红色的烟火盛开在夜空中。
考文垂先生的脸最后出现在我面前,没有了先前的迷醉,他露出惊恐和不解的表情,我深深地记着他那眼神。
那接近的、与死亡零距离接触的不甘绝望的眼神。
我尖叫着,昏了过去。满天的星星笑着看着我,不语一言。
棕黄色的身躯抖动着,头上那宣扬胜利的角高昂着,由鼻翼呼出的空气正不断地打在我脸上。
这是,中心大陆上的佼佼者,牛怪。
我熟悉于它那暴烈的脾气,有力的蹄踢,以及,那同传闻一样的,鲜美的肉质。
“对付牛怪,最便捷的方法就是让它跌倒,等它倒地后就能一口气解决掉了。”
我听见晓夫在我耳边这么说道,他附在我耳旁,继续轻声地说:“你要仔细看,牛怪总会有惯用腿和滞后腿,从滞后腿的跟腱处开始进攻,之后逐次向上砍,直到它的滞后腿完全使不上力,它就会摔倒,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仔细看,是前蹄还是后蹄,是左还是右,是立刻开展攻势还是暂时按兵不动?每一个选项都决定着命运,我屏息,极力压低身体,将自己隐藏在中心沙漠区为数不多的灌木丛后。
牛怪在不断靠近,我能够感受到那因为它的走动而被带起散向四周的细小砂砾,此刻它们正降落在我的面前,小小的砂砾士兵正费力地揪住我额前的刘海,拼了命地想要驻扎下来。正午的太阳高挂在天边,日光灼烤下我已大汗淋漓,灌木丛的阴影缩短至离我尾巴十厘米远的地方,我可以看见自己与牛怪之间的空气因高温而扭曲着。
对于热的概念逐渐上升,几乎要超越抓捕牛怪的意识,脑海内的冰山构造此刻尽数崩塌,只剩下不断上涌的海平面,不断吞没着我的神智。
但是,就快了,我就快摸出这头牛怪的行走规律了,只差那么最后的两步,它那总爱向内拐的左后蹄将给予我答案。
一。二。三。四。
“就是现在了。”
我一跃而起,手中匕首的光亮对准了牛怪的左后蹄,受到阳光的感染,连匕首也开始沸腾,砍入牛怪那粗糙的外皮时,我看到近处空气的扭曲程度不断增大,直到血液溅出,血滴为周围的空气带去一丝清凉,然后便溅落在地,顷刻间与土块砂砾混为一体。
一声嘶吼,仿佛撕裂大地,我只觉得耳膜一痛,随及到来的是耳鸣以及来自头皮的阵痛,我弯下腰捂住耳朵。
面前有风浮动,我连忙抬头——
牛角带狂风向我奔来,在我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只是下意识护住身体前部时,一切都结束了。
短暂的黑暗,仿佛电影的过场黑屏一般,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我就已经到了空中,头顶是烈日当空,身下是广袤大地,只有身边飞驰的风才是我唯一熟悉的事物。疼痛从撞击处传来,沿着众多细小的神经传遍全身,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耳鸣暂时性地结束了,但我此刻只能听见急速的风声。
“赫鲁——!赫鲁——!”
我又听见了晓夫的声音,像是从身后传来,又像是自上方传来,我眯起眼睛,伸出手挡住迎面而来的阳光,视网膜收到刺激,满眼都是血红色。
不,不是视网膜的原因,我意识到那便是我的手自身的颜色。锋利的牛角划开了我用作缓冲的双手,血液像是蛇一般黏在我皮肤上不愿离去,赋予这双手不同于往常的颜色。
我感觉到自己在下降,来自地心的引力如母亲一般,一刻也不愿停止她对于生存在她身上的儿女们的控制,我费力地昂起头。
风墙在我身后形成了保护垫,风将我原本平躺的身体扶正。
牛怪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它正从距离我五十米的地方飞奔过来,腿上的伤口将鲜血作为这场战斗最好的方位标,溅撒在这片大地上。我估算着自己被撞飞的距离。
“左前蹄。”晓夫开口道,我回过头去,有些吃惊地瞪着身后。那里是空气和黄土的位置。
“左前蹄,你得相信我。”我感觉到他的手扶稳了我的肩,另一只手则搭在我攥着匕首的手上,“你可以的,赫鲁,你一定可以的。”
我深吸一口气,俯下身降低重心。
牛怪的前蹄卷着黄尘袭来,我握紧匕首——
风墙化解了蹄踢的千钧威力,那柔软的触感仿佛是新生小牛初次站立时的力道,我不禁笑了起来,弯腰钻入牛怪身体下方。下一刀,直插入牛怪左前蹄的膝盖,我拼尽全力,带着晓夫手掌的温度,顺着惯性将那条腿贯穿。牛怪吃了痛,身体一倾,我后撤一步,刚刚抵挡蹄踢的风墙此刻增强了几倍压力,从倾斜的一侧开始下压,只听见一声声骨头断裂声自牛怪的腿部传来,紧接着便是一阵巨响,牛怪终于倒地。
我冲上前去,对准它的脖颈,将风墙的压力提升至最大,碎裂的颅骨和脑组织因为压力而四处飞溅,血液在风中炸开,相连的血管与神经组织将最后的痛楚带给牛怪那逐渐衰竭的心脏,几下抽搐性的蹄踢之后,它终于永远地安静了下来。
我直起身,用伤痕累累的双手抹了一把鬓角边的汗水,转过身,习惯性地向身后的位置做出了击掌的动作。
我用炭火为牛怪做了它生命中最后的一张床,火光烘烤着肉体,它的尸骨却注定要在一旁安眠。
旺火熏烤的半个小时后,腱子肉显出一条条的肉丝,有些地方还因为温度过高而迸裂开来,在午后的大沙漠上不时发出“噼啪”的响声。肉质已经达到最佳的状态,擅长运动的双腿将脂肪完美地溶于肌肉之中,即便是熏烤,也将油与肉的比例掌握得恰到好处。我啃着一条腿,满脸带油笑着看向火堆的另一边。
在那边,在黄沙和空气之间,晓夫的黑发正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只有我才能看见的光芒。
♞当前等级:1级
我第一次遇见“那一位”,是在实验机构长长的白色走廊上。在那个被我们称为“白色冰霜”、拥有三千五百四十二名实验人员以及难以计数的犬类、占地四万两千八百四十平方米的地方,我遇见了“他”。
那是一位散发着我从未见过的气息、留着黑色头发的“实验体”。他胸口别着的卡片上,黑色的“77”受到走廊顶白光的照射,显出一片白茫茫的柔光。他蹲在地上,倚靠着走廊下半截的栏杆,眯着眼睛打量着我。
那个时候的我,名为“实验编号193”。
我们按顺序排好了队列,我拉拉身上由面粉袋改制的长外套,尽可能的想要挡掉身后的尾巴。因为曾经作为面粉袋生存过,我的胸前还残留着它生前的姓名。大大的“瓦格特面粉”倒立地站在我胸前,我摸了摸它,低下头研究它的字体以打发这无聊的排队时间。我是为了“食物”,才排上了这趟长长的队,套着装裹过食物的布袋,我缓慢地跟随着队伍向前移动。
前方的队伍却突然出现了骚动,同样前来领取生存权利的其他野犬纷纷随着队伍的摆动而后退着,接着,前方传来了通知声。
“各位同胞们——!我是‘野犬自治会’的代表阿特!下面请你们务必听听一些我一直以来想要说的话——”
洪亮的开场白,但随后的发言很快就被淹没在四周野犬们的议论中,我被挤在后面,一群成年犬用他们的身高铸成了一道隔音墙,我什么也听不到。队伍早已四散,野犬像流动着的水分子,漫无目的地向四周掀起波浪,夹杂在其中的我几乎要跌倒。我被他们推搡着,耳中充斥着他们的叫喊和咒骂声,不由自主地向前扑去。
还好,他们还算在低处为我留下了一条道路,我蹲下身,从他们的脚边挤了出去。
新鲜空气和清凉的微风包围了我,我不禁长出一口气,摸了摸早已流汗了的额头。我拍拍身上的尘土,再拉好身上的面粉袋,站了起来——
眼前一黑,仿佛夜晚的天空一般,我看见那黑暗中冒出了一排的星星。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退了两步,总算是找到了个稳定的位置,我甩甩脑袋,强行将那一排星星扫出眼前。恢复正常后,我正想转过身观察四周环境,却突然发现身后传来起身的动静。我回过头。
一只眼神凶恶,额前黑发中有着一抹挑染般金黄色闪电的野犬正理着他的头发不爽地瞪着我。
“喂,你小子刚刚,撞到我的头了。”
“你有没有想过把头发剪短?”晓夫接过我手中的浴巾,说道,“或许你可以试试短发?我觉得你那样一定很好看。”
说罢,他将那浴巾套到我头上,帮我把多余的水分从湿漉漉的头发上除去。
“真的吗?那我趁下回‘清洗日’去试试看好啦。”我按住他的手,连同着浴巾一同从头上扒下,用另一只手控制着风量,往头上吹去。
他吹了声口哨,摆出了一副艳羡的样子,最后只留下一句点评——“自走型吹风机”。
不幸的是,从那之后的第二天开始,直到一周之后,他都坚持用那个名字称呼我。
“我叫晓夫”,他站起身来对我说道,“嘘,别露出那种表情,虽然很多人都不相信我,但是我真的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哟。你看看,我跟你们虽然长得差不多,但是你们有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属性我全都没有哟。”
我狐疑地看着他,或许是我的眼神刺激到了他,又或者他想要强调自己的存在,亦或是想加深自己发言的可信度,我看见他在原地蹦了一小下,深呼一口气然后继续开口道:“好吧,我知道你不太相信我,不过接下来我会让你认识到我所说的都是事实的。首先,你得告诉我,你有名字吗?”
“唔……现在他们都叫我‘实验编号193’,在这之前贫民窟的大家叫我‘小黄’,啊,还有哥哥他叫我‘妹妹’,应该就这些了,这样算名字吗?”
“咦?没想到你名字还挺多的……但是你看啊,你的名字都很随便不是吗。现在的名字只是根据排序号来决定的,之前的名字是因为你的发色,然后你哥哥当然要称你为妹妹,所以你其实并没有一个具有一定含义的名字不是吗?”
“唉?你说得好像挺有道理的……”
“对吧?但是我就不一样啦,我有自己的名字,而且它有很深的含义。在我来的那个世界里有一位很厉害的领导人,虽然他离我住的地方很远但是我还是知道的,他很喜欢吃玉米,当然我也很喜欢。因此我的主人就取了他名字的一半,叫我‘晓夫’。你看,是不是很有深意?”
我狠狠地点了点头。
“所以你看吧!我和你们不一样,有名字的我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那里的狗狗不会变成人形,所以它们有‘主人’,也有‘主人’为它们起的‘名字’。”
“啊!我懂了!所以你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就是那个我妈妈和安吉婆婆去了的地方?”
“你说的那个应该是‘天堂’吧?我不是从那个地方来的,不过……嗯,你就当做我是从更远的地方来的吧,因为离这儿很远所以我和你们都有些不一样啦。”
“啊,你好厉害呢,能走这么远来到这里。”
“那当然!”我第一看到他甩了甩自己的尾巴,那黑色的尾端勾起他的T恤,在空气中自如地左右晃动着,“看你这么相信我,那我就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不过你得答应我绝对不把它告诉别人哟。你能答应我吗?”
我点了点头,还抽抽鼻子并抖了抖我的耳朵来表示自己的决心。
他压低了声音,说:“其实我呐,没办法和你们一样变回狗的样子,而且也没办法使出你们有的那些技能,因为我的种族并不是由那些属性决定的,我其实是条地地道道的中华田园犬啊!”
“中华田园犬……?”
“啊,那个其实就是——”
急促的铃声打断了他的解释,休息时间结束,训练的时候到了。
“那个东西,下回再和你解释吧!”他挥了挥手,走掉了。
“哥哥,我跟你说,今天晓夫帮我起了个名字!从今之后,我就叫赫鲁了!”
我的哥哥,实验编号192,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我,说道:“妹妹啊,最近你怎么总是和那家伙混在一块,我看他挺神经的,你小心一点。”
“可是他给我起名字了呀,他还说因为他既喜欢玉米又喜欢我,所以把他名字的由来的那另一半给我了呢!”
“……”
“靠,你居然是女的?!!”带着额前那闪电状的野犬抹了抹手上的淤青,皱了皱眉。我从地上爬起,拍了拍刚刚因跌倒而沾上的尘土,又轻轻扫掉粘在流血了的膝盖上的小粒石子。队伍早在我们未察觉时恢复了原状,被不知名的机构所挤掉的野犬自治会还未正式登场便已销声匿迹,周围突然有声音插入。
“好的,这边还有两个,来接着胸卡,另外那边好像还有一群没有领到——”
只剩下我和他面面相觑。
“喏,这个给你,”他把胸卡递了过来,“刚刚……抱歉啦,没打疼你吧?我看你应该比我小,后一号给你好了。”
“还有……不介意的话,以后我叫你‘妹妹’可以吗?”
我走过白色的走道,找到用黑色漆字写着的504。
哥哥走了过来,挠着他那因睡眠滚动而自然翘起的头发,眼中惯例的凶恶眼神还在懒床,只透出一股懒洋洋的气息。他打起了哈欠。
我对他点了点头。
电子从看不见的地方溢出,按照人类的理论向四周散开,汇聚为一道可见的电流,从哥哥的手中溢出,直擦过我的头顶,射向我背后的墙体。
焦烟与黑色迅速在白色墙体上延伸开来,随即席卷整间训练室。
我们冲了出去。
躲避、冲刺、撞击、拳术、飞行、雷电、风墙,从这儿学到的所有一切,包括晓夫给予给我的名字,一同被我们带走。
留下的,只有巨大的,从白色冰霜中突出显目的——黑色。
我们一路向南,越过“白色冰霜”,踏过贫瘠的戈壁,走过广袤的草原,终于进入富饶的森林,到达充满了“人”与“犬”的城市。
这里也依旧有着那着打着野犬自治团结旗号的组织,形式各异的组织图章,却用让我感觉相似,仿佛它们都是同卵而生一般,难以分辨差别。
“这还真是奇怪呢,明明是野犬权利保护组织,又何必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呢,你说是吧,赫鲁?”
熟悉的声音传来,我回过头。
“真巧,我也想跟着你们到外面来转转,赫鲁以及,No.192,你们应该不介意吧? ”
“差不多就是这样,我和哥哥在三个月后走散,之后我就一直跟着晓夫,再往后的事,啊,你是个记者,一定听说过的吧?那个‘斩杀逃窜犯’的报道。”
他没有给我回答。
“那么‘形单影只无法生存’,‘野犬终将被团体代替’,你听说过这两句话吗?”
他摇了摇头,我看到他的眼中,有名为“恐惧”的东西在闪动着。
“既然你什么都不知道,那么能否请你撤回那份稿件呢?不需要全部改动,把我的名字替换掉,再撤回我的照片就行了。”
“现在的话……已经办不到了。稿子已经审过了,印厂早就开始下印了,”他颤抖着说道,“就算之后登报申明也没用了。”
我眯起了眼睛。
“很、很抱歉,您救了我的命我却暴露了您的信息……事到如今我只能劝您快些出发,往走的航船明早就离港了,只要撑过今晚您就是安全的!不会再有猎人和警卫官来抓您的!”
我迟疑着,不知应该如何处理他。是该听他的建议早日出逃继续漂泊,还是先胖揍他一顿解解气呢?我这样思考着。
“请您务必听我这一句话!我可以堵上法连齐家族的名誉向您保证!我绝对没有欺骗您,现在下海南行是最正确的选择!我这儿有一些存下来的金币,虽然不是什么大数目,但是船票还是付得起的,如果您相信我,就请收下这笔钱吧!”
他将一个布袋塞到我手中,我听见其中有金币互相碰撞发出的脆响。
“收下它吧!这是我最后的请求——用这条您救回的命!”
我妥协了,我实在不忍心看着一个刚脱离死亡不久的人再次用生命做赌注,尤其是用在这种事情上。
我接受了金币,放了他一马,搞定了船票,坐上了南行的船。
三天后,我在船上的实时报刊传递栏上,看到花城报的头版赫然刊登着佩奇·法连齐的新稿件,标题是《我与‘斩杀逃窜犯案件’通缉者赫鲁·巴托夫的亲密接触》,在那粗体一号字的下放,一行小字简洁明了地概括了全文内容——赫鲁·巴托夫神秘身世全介绍。
这世界就是一场游戏。
与你们不同,我所生活的世界,怎么说呢,有些奇怪而丧失理性,因为身边的大家——当然是指那些你们也一样拥有着的亲戚朋友们——总是一个个地比赛着谁先死亡。这可是个技术活儿,在科技如此发达的现在,想要逃过电子警察的安全监视顺利自杀,也算是一项壮举,一些家族甚至会为此举办庆祝会。
是的,正如几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作家著作中的那一句话一样,原谅我将它从文章中支离出来,但或许只有它才能解释为何这个时代的人们如此钟情于死亡。几百年前,或许还需就着煤油灯,握着鹅毛笔,在羊皮纸上书写时,这位作家就说了,“人渐渐与大地融为一体。受烈日暴晒,归尘土吸收。三十年辛劳,然后是这个长眠的权利,入土的权利。”,而人们,为了追求这项无人能够夺走玷污、至高无上的权利,不断追求着死亡,尽管他们早已不能融入土地,而注定只能在那混合材质的骨灰盒中与身旁另一抔灰烬肩靠肩一同等待灰尘为他们披上一件旧洋装。
我在说这话的时候,杰里尔站起来提出了反对意见。好吧,姑且向你们介绍一下,杰里尔•菲克,我的小组同学,我们一同在这私立校中学习,内容多半是围绕死亡展开的,如何死亡,为何死亡,这些都是我们的必修课。与天性散漫的我不同,杰里尔是个认真到死板的考据派,她无法忍受任何她能够挑出的错误,不论你我他,都得乖乖改正。现在她正站直身板,站在我对面的折叠椅上,从我舒服后仰的角度看去,只能看见她裸露在黑色裤袜外的半截大腿。
“特苏同学,我必须提醒你一句,你刚刚说的话是摘自法国作家——当然,就是我们曾在历史课上所学过的那个法国,大概位于欧罗巴大陆最西端——米歇尔•法柏的作品《人的大地》。而这部作品最能够形容当下生活的应当是这一句——‘我们接受了游戏规则,游戏则以它的面貌来改造我们’。顺带一提,那时早已经不用煤油灯、鹅毛笔和羊皮纸了。”
你们看看,这就是追根问底的麻烦之处,这样的争吵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对话中,我都有些厌烦应对它了。
“扯一句题外话,特苏同学,如果你真的要引用一句话,请听我的忠告,一定要选用与你话题相符的文章作为引用范例,而不是随手用一本讲述飞行员旅行日记的书来印证当今社会。还记得昆菲老师昨日的课程吗?‘恶大莫过于肤浅’,我想这句话送给你是最好不过的了。”
真是让人不能咽气,这样直白的挑衅缺乏艺术性的美感,反倒暴露了发言者心中熊熊燃烧着的嫉妒与虚荣。
“哦哦,美丽的百合花王子啊!菲克同学,仅此回应你一句,‘虚荣是铁条封住的窗口,看守的名字叫做仇恨’,请不要带有过多的自身感情讨论话题好吗。或许我们该重新开始我们原本的话题?还是说另起一句,就从‘这个时刻在变老,在被埋葬’开始?”
“大环境的象征性比喻无法证明个体生命的历程及想法,社会意识说到底不过是大人物独自地歌舞演绎,台下的观众只有奋力鼓掌和闭口不言两种选项。”
“或许相对而言也存在着一种‘意义’呢?在电影院中也不断会有人被周围的人的哭声所感染而流泪吧?为何不将这些引导者当做时代的先声,算作是一个预警符呢?”
“会被轻易影响的人不值得被谈论。历史没有他们的舞台。”
“呵,那么类比那句布尔加科夫的言论——所有人都是被挟裹者——你又作何看法呢?难道一个社会的命运进程不能够引领未来吗?”
“至少被人过分关注且妄图理性分析的命运进程不行。正如纳博科夫所言,‘命运总是在无人理睬时才显出其本色’,你无法妄究其根本。”
“很好,那么我将几分钟前你所说的话原句奉还,不要用一本虚构小说来打断我顺理成章的例证,我这边的例子可是堵上了作者一生的悲惨经历呢。”
“好吧好吧,让我们暂停一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一定要争个你死我活。只需要问一句,‘你追求死亡吗?’就可以判定阵营了。告诉你也无妨,我是挣扎求生派。”
“真是扫兴,我是相反阵营的,只是暂时不愿求死,回到最初的那句话,我认为只有辛勤劳作之后才能够获得那样的权利,你不过是弃权者罢了。”
“那么我也再旧事重提一句,‘我们接受了游戏规则,游戏则以它的面貌来改造我们’,我们不过是根据问题作出了不同的答案罢了,我所保留的权利,在多年之后将会由这枯腐的肉体赐予。”
来来,各位,你们听听这位自觉高尚的百合花王子的话,真觉得和她认真对话是对我的一种折磨。你们一定也觉得不耐烦吧?要是这儿是大戏院,保准有人丢烂菜叶给她。好的,好的,最后一次,让刚才的引语比拼的激情再延长那么一会会,足够让我说完这句话就行。我们将撇下这座城池,继续前行。对,就是这句马可•波罗先生的名言,让我仿造他,将这座徽章上镶嵌百合、久攻不下的菲克城池撇下,继续我一个人对于死亡的前行吧。
之所以我这么肯定的断言自己随大流追求死亡,当然与上周末刚刚举行的我姑姑的葬礼密切相关。我看到那位未满三十岁尚未开始任何恋情的美丽女性躺在铺满红樱草的棺材里,尽管她最终还是要被火化装进盒子里,尽管那棺材也不过是殡仪馆留给每一位死者的自拍布景(虽然这似乎不能叫自拍?)。但她足以揽获满满一家族人的光临,不论是唏嘘英年早逝还是赞赏勇气可嘉的亲朋,都让人有一种成就感。而能够逃过电子警察顺利自杀,也是备受大家称赞的地方,仿佛生前无人注意到姑姑的聪慧,只有死亡的小技巧才能够让人对她刮目相看一般。真是奇妙的思维,奇妙的世界。
或许正如我一开始所说的那般,这个世界就是一场游戏,而生与死不过是衡量你输赢最直观的标尺。夭折的婴儿被认定为是最为厉害的天才,因为他在游戏的开始就赢得了胜利;而迟暮的老年人则被视为失败者,人的一生有多少意外啊,如果说活着中年还让人觉得能够理解,但那些在街上迈着颤巍巍的步伐摇晃向前走着的人真是令人费解,活了这么多年却仍旧无法破解游戏顺利通关,真是令人同情;也有一些如同那位百合花王子一般,自愿做一位求生者——但我得很抱歉地说一句,大多数怀着这样想法的人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有意与无意,死于青年时期,枉费他们下定与世界主流对抗时白白使出的勇气。
真是惨痛的一生呢,“不计任何代价的自我便是人的末日”,只好将这句话送给那位王子。啊啊,抱歉,我又犯了个错,不应当在与除她以外的人沟通时那么费尽心思地引用文段名句的。为了弥补这个错误,我决定现在就要给未来做一个决断。我的确是一个求死者,但构思死亡先往后挪挪吧,现在我需要努力地避开所有会迫害我的东西,我需要亲自看到那位可怜的、真正意义上的“肤浅者”的葬礼。记录且感受那种微妙的心痛,啊,多么惨淡的一生!我已经可以想象到我主持葬礼时的样子了。杰里尔•菲克,一位立志要在逆境中挣扎求生者!竟然在这么年轻的年纪就离开了我们!比起她那一心求死的同学,无用无妄的罗特莉亚•特苏还要早离开我们,这究竟是笑谈还是世界给我的启示呢?
绝妙的主意!你们也这样觉得对吧?不过为了实现这精彩的一幕,不做些准备可是不行,就像尼采所说,啊,我不应该说的,好吧,既然已经开头了就请让我说下去,作为赔礼,我会在杰里尔的葬礼上给你们送去邀请的。正如尼采所说——爱自己的“神”的人,就将神管教——我可不会傻呆呆地躺在家里的皮沙发上,等着上帝赐杰里尔一个出乎意料的意外死亡呢。我需要趁着今日未完,做一些准备。
做一些准备,对的,当你再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了。什么?你说你没有听见两个小时间我操纵着木锯磨掉某些关键部位的木头的声音?那么你或许应当好好地治治你的耳朵啦,这样精彩的声音都错过了,想必你的人生也不怎么精彩吧?
哈,不管怎么样,接下来这一阵敲击键盘的声音你总该听得见了吧?现代人总是对大噪音充耳不闻,却偏偏对这小小的敲击声敏感得不行。你猜得没错,我就是正在给杰里尔写邮件,内容当然越简单越好,希望这位不开窍的求生者能够明白我的意思。我写上七个大字——啊,抱歉,光凭听力你们是不能识别出我写的字的——小心礼堂的楼梯。简单明了,杰里尔,你会知道怎么做的。
好的,接下来就是等待啦,我不会在这个夜里多说一句的,你们直接听听明天的校园广播就行了。
“请罗特莉亚•特苏同学尽快到小礼堂,您的小组同学杰里尔•菲克在昨晚不幸失足坠落小礼堂的地下室,请您尽快到小礼堂参加她的告别仪式。”
“再重复一遍,罗特莉亚•特苏同学,请尽快到小礼堂做最后的告别仪式。”
听听,简单明了,看来杰里尔还不是无可救药的笨蛋。我哼着小曲儿打着她葬礼上的腹稿,一路蹦跳着走进小礼堂。
熟悉的布局,一样的布景用棺材,一块红地毯遮住小礼堂的伤口,一束束的白花供奉在一边。可惜,我或许应该带着多白百合花送给杰里尔才对,毕竟她那么努力地想要向我证明自己并非肤浅者。请别说我不懂得礼仪,隐喻与相裂的祝礼才是这个世界的礼仪,不要用你们那惯有的思维衡量我的行事标准。
就是现在,一步、再一步,我向前走着,蹦跶地跳上红地毯,幻想着即将收到的、来自葬礼上那数百双手所奏出的喝彩奏鸣曲。来吧,献给你,你这可怜的杰里尔•菲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求生者们往往死于青年,枉费那与世界主流对抗的勇气。你看,求死才是顺应游戏的操作,这个世界早就对你如此倾诉过了不是?你的遗言是什么?让我想想,按照你的性格,应该也会开始引用,引用什么呢?或许会是句毫不相干的话——“夜晚的亮度几乎与我出生的彼岸一样强烈”——人们总是在死亡时说一些不相干的话,特别是在你没有做好死亡的准备的时候。不,既然我永远无法听见,倒不如这样想象比较开心一些——“我憎恨你所体现的生活,那种庸俗、可笑,然而毕竟是占上风的生活,它是‘美’的永恒对立和死敌。”——让你像特里斯坦那样怒吼吧,即便我不是你所得不到的伊索尔德。
轻笑着,抖动着,向前走去,体重压在小礼堂的木质地板上——哎呀,等等,昨晚我锯了几根木头来着?
我看到杰里尔的脸,她站在我的上方,坠落的时间太短,我不愿将其浪费在无谓的阐述事实上,我直接指控——可是她笑了,“像是他从一次旅行中归来,告诉我途中的种种经历,还不曾受到世人的指控。”——“真相是样可笑的东西,人们想看真相,可真相只有出自他们知道名字的那些人之口,他们才想看”。
我看见她的笑容,藏在那些硬木板的后面。
她最后的一句话——“没有一种痛苦会那么巨大,大到连上帝深不见底的贮藏悲伤之所都无法容纳。决定去死,意味着你肯定自己不再恩能够承受生命的负荷。”
我不再开口。我不再费尽心思回击。我被说动了。死亡即将吞没我,我不用在努力。胜利与成功在门的那边等待着我。
这世界不过是场游戏。
玩家罗特莉亚•特苏,失格。玩家杰里尔•菲克,失格。
我们接受了游戏规则,游戏则以它的面貌来改造我们。
*罗特莉亚失格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死前被劝服改变信仰没有回击。杰里尔失格的原因是因为她谋杀了罗特莉亚,最终还是会被逮捕处刑,作为一位求生者,意外死亡也是一种失败。
接下来是关于引用段落的标注,不看基本不影响阅读,自便。
①“人渐渐与大地融为一体。受烈日暴晒,归尘土吸收。三十年辛劳,然后是这个长眠的权利,入土的权利。”、“我们接受了游戏规则,游戏则以它的面貌来改造我们。”均引自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的《人的大地》。值得一提的是,杰里尔搞错了作者,米歇尔•法柏是英国人。
②“恶大莫过于肤浅。”“虚荣是铁条封住的窗口,看守的名字叫做仇恨。”均引自王尔德的《自深深处》。后文中反复提及的“百合花王子”是往王尔德的同性恋情人波西写信给被判有伤风化罪入狱的王尔德时用的笔名,该笔名遭到了王尔德无情的讽刺和嘲笑。
③“这个时刻在变老,在被埋葬。”引自杜拉斯的《夏夜十点半钟》。
④“所有人都是被挟裹者。”布尔加科夫经历一生大起大落,对于正义与邪恶的评价,此处为了凸显罗特莉亚与杰里尔均是断章取义地引用语段,故省略前言不提。
⑤“命运总是在无人理睬时才显出其本色。”引自纳博科夫的小说《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
⑥“不计任何代价的自我便是人的末日。”引自艾力克•菲耶的小说《长崎》。
⑦“夜晚的亮度几乎与我出生的彼岸一样强烈。”引自杜拉斯的随笔《七零年夏》
⑧“我憎恨你所体现的生活,那种庸俗、可笑,然而毕竟是占上风的生活,它是‘美’的永恒对立和死敌。”引自托马斯•曼的小说《死于威尼斯》,后文提到的特里斯坦及伊索尔德是西方爱情悲剧中的主角。
⑨“像是他从一次旅行中归来,告诉我途中的种种经历,还不曾受到世人的指控。”引自福克纳的小说《八月之光》。
⑩“真相是样可笑的东西,人们想看真相,可真相只有出自他们知道名字的那些人之口,他们才想看。”引自理查德•耶茨《十一种孤独》中的短篇《与鲨鱼搏斗》。
⑪“没有一种痛苦会那么巨大,大到连上帝深不见底的贮藏悲伤之所都无法容纳。决定去死,意味着你肯定自己不再恩能够承受生命的负荷。”引自米歇尔•法柏的小说《雨必将落下》。别忘了杰里尔可是搞混过圣埃克絮佩里和法柏的人。
玩引用实在是爽到飞起来辣!!!
她报复的方式就是独白。
——福楼拜
在铁栏杆后,在白墙灰前,在锈迹斑斑的扶手椅上,在渗水晕漾的房顶下,坐着那个姑娘。那个开枪打死路过的五岁少年的姑娘,人们说她叫安吉丽娜。现在她很安静,一点儿也没有犯罪时那疯狂残留的影子,一点也没有杀人后的痕迹。我走了过去。
她只穿着内衣,粉色的胸罩在蕾丝的边角透露出长久使用后勾线而造成的纤维线,长长的一条,露在外边。咖啡色的卷发垂在肩上,有那么一两丝飘在她的颈窝里,透出神秘的诱惑。我从枕头底下掏出私藏的骆驼烟,隔着栏杆递给她。
她的肉体对香烟做出了反应,她的眼珠在四周的局限下尽其所能地转了转,抬起头时带动了那丝夹杂颈窝中的头发,她赤裸的脚板接触到冰冷的泥地,然后是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她移动到了栏杆前,伸出长长的手臂,弯出一个优雅的弧线,张开那涂了大红色指甲油的手,结过了那根烟。在她靠近时,我闻到了兰蔻香水的味道。
她叼着烟,并不急着将它点上,挪到那张爱吱呀乱叫的床上,踢开有些发黄了的床单,她眯起眼睛打量着我。
我不得不承认,邻床的这位安吉丽娜周身透着一股令人难以捉摸的魅力。她尚未开口,但我能感受得到,并因为我们两个人相像,不要误会了,我们两个相差甚远,倒不如说安吉丽娜是我最为厌恶的那种女性,不论是进来前还是进来后。但正因如此才更让人吃惊,明明一身媚气,行事作风也只会让人骂一句婊子的她,竟然让我觉得赞赏。这是一种很难说清的感觉,或许我自己也被她那勾人的样貌所迷惑,才会如此地妄下断言。
直到晚饭后她都一声不吭,就连就着刷锅水一般的汤汁咽下黑面包时也没有抽空骂一句狗屎。我看着她一直保持着一个慵懒的姿势,靠在身边,例如椅子、床脚、或是栏杆前的水泥地,所有能够支撑她体重的东西上。一言不发,安静得像是仍旧蜷缩在母腹中的胎儿一般。
到了半夜时分,当楼外的钟声生硬地发出十二声的哀嚎时,我听见隔壁传来了人声。
安吉丽娜•沃塔夫。二十岁。佐治亚州人。街角的黄色地砖上沾着泡泡糖,儿童皮鞋轻巧地踏了上去。黄色的砂砾夹杂在地缝中。不远处的垃圾堆中传出鱼的腥气。临街二楼的白色窗帘五分钟前被拉起。小熊和圣诞老人躲在窗台上不愿下楼祝福我。冷风席卷街道,西装裤和长上衣边角迎风飞舞。左轮手枪在裙底硌得大腿生疼。一个晚上换回两发子弹。书店里书页翻动的声音震耳欲聋。文字,上哪儿去寻找那些文字,他说。为什么,你会有‘文字’这一概念,你从哪儿找来了它。人是糟糕的猎手。在需要机关枪的地方,他们的语言是弹弓。它溜走了,文字、苍蝇、生活。溜走了,只剩空空如也的罐头。看不见明天的罐头。我被袭击了,被一颗巨大的、奔跑着的子弹击中。撞击使得我右肋骨生疼,落地了,我的口红、我的指甲油、我的兰蔻香水、我的包包、我的高跟舞鞋。我的左轮手枪。垃圾袋挡住去路。上哪儿去寻找文字?上哪儿去寻找生活?上哪儿去寻找……凶手。扣动扳机应和着摔倒声。喝彩!喝彩!礼花礼炮,献给你!红地毯由你自己染成,围观人群是我的观众。别抢我的戏码!我会是头条!看,生活在这里!文字在这里!凶手……不在。我伏法!但此时我无罪!你无权决定我的生死!我是清白的!你们都是凶手,我不过是最直接的那一位,为何只定我的罪!是谁给我枪支,谁给我子弹,谁给我勇气,谁给我愤怒,谁给我知识,谁使我绝望。凶手是艾伯顿的左轮手枪,我才是辩护律师!你,你,你,你,还有你!你们在被告席!我才是辩护者!除我之外任何一人都无此权利。我找到了相应的‘文字’——无此权利!清白!无罪!递烟者。凶手。凶手。凶手。记不清。我记不清是否扣动了扳机。没有那种触感。子弹射出。自谁手?犯人是手?是枪?是子弹?还是持枪者?亦或是此枪拥有者?谁杀了谁?我杀死了谁?谁即将被死神带走?一发子弹换换另一发。是我?是你?嘭!血浆四溢。那就是结局。
“我再问一次,你伏法吗?安吉丽娜•沃塔夫?”
“是的、是的,我……”
“你只用回答‘是’或‘否’。”
“是。”
“案发时你神智清晰吗?有没有吸食过致幻剂或其他毒品?”
“是。”
“杀害默克西时你能够控制自身行为吗?”
“是。”
“那么,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是。为什么你们认定凶手是我?”
“手枪上的指纹。还有你昨晚的供词。”
“昨晚……”
“对,昨夜十二时后。你的证词——不,你的独白。”
安吉丽娜回来了。垂着头,穿着监狱派发的囚服。我看到她的眼神灰暗,发丝散乱,全都盘踞在头顶那小小的空间中,不肯给那纤细修长的脖子占一点便宜。她走进房间,盘腿坐在床上。她全身毫无生气,仿佛死刑前死神的镰刀就已划过她的脖颈。她垂下身,往床下摸索,手指在粗糙的水泥地上摩擦,发出让人心焦的沙沙声。她起身,手上捏着昨晚那根她下定决心才凑到嘴边抽掉的骆驼烟。动作越过思维的控制,鼻头早已凑近烟屁股,她忘我地嗅了起来。
再一次地,隔壁传来了她的声音。那报复似地独白声。
门外,警卫拎着钥匙叫唤我。
“出来!丽德•波多尔!晚餐到了!”
*安吉丽娜是无辜的。
*骆驼烟里含有海洛因。
*丽德马上就要面临死刑,监狱里一般会为死刑犯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并送到囚犯面前。
*一句题外话,手枪是安吉丽娜姘头的,一个晚上两发子弹。
我叫李狗蛋。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个李狗蛋。要知道,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县城里,十个男娃子里有八个都叫狗蛋,剩下的那两个还硬要叫二狗。我妈一直和我说,起个贱名好生养,但现实告诉我,贱名除了容易重名之外,毫无意义,毕竟,世上的贱名也就那么几个。
我妈叫小薇,也不是你们想的那个小薇。小薇这个名字和二丫翠花等齐名,荣获最容易撞名女性版的的前三甲。我的亲生父亲,当然不是你们想的王师傅李村长谢警官等人,他的确姓李,但却有着一个和这个县城普遍同名现象格格不入的名字。
他,叫李菊福。
好吧,我不知道我爸爸的爸爸当年是通过怎样的神预判给我爸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我只知道我爸用行动向我们一家证明了一点——他李菊福所说的话,一向都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的,你们要是不摆出一副无法反驳的态度,他就会用那双结实有力的大手让你不得不服。
提到我爸的手,在县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先不提那双手揍起人来有多么可怕,单单就是在麻将桌上糊的那一手好牌,就叫人不得不服。左右开摸,不消两秒钟,仅仅通过指尖的触摸便能辨识出每一块麻将。抬手理牌时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找准时机,啪地将麻将一推,有如山崩地裂一声惊雷,局势立刻倾斜,不消多久,整盘便结束了。也正是因为糊的一手好牌,人送称号“县城牌王”。
但是,对于我而言,那双手有着另外一种意义。至少是,在他抬手攒成拳狠命揍我和我妈的时候,那绝不是一双值得称赞配得上荣耀的手。有一次我无意间在看电视时发现新闻110中提到了“家暴”这个词,我想这或许才是我爸那双大手应该获得的名字。
他揍我的时候,很疼,且很让人长记性。
托他的福,小时候的我几乎没怎么出门,与我相伴的并非是一同在野地里打滚的兄弟,而是那只被拴在后院吐着长舌头喘气的老狗。大家都叫它“老土”,原因是它就是条地道的土狗,可我有一次在动物世界里听到赵忠祥老师用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告诉我,老土是一条纯种的中华田园犬。
没事干的时候,我经常蹲在老土身旁看它呼哧呼哧地吐舌头散热,从小和它混在一起,我也不嫌弃老土身上的味道,反正我俩王八绿豆半斤八两,互相倒都不会熏着对方。
对的,就以上的内容来看我原本可以成长为一个标准的县城儿童,野、疯、亲近小动物、有一栋两层楼的土房、一个脾气暴躁的爹、以及一个不怎么着家的妈,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县城算得上是标配,当然如果我被允许出门再有那么一群难兄难弟那就更好了。
不过,世事难料,有的时候你接下来几十年的发展就决定在你少年时期的一个小小举动上。我就是最好的例证,因为我知道,就在我十二岁那年,上天已经决定了我将来要踏上的路途。
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县城独有的火辣阳光晒得人睁不开眼睛,老土也蔫蔫地缩在墙角的阴影里,舌头伸得老长,气喘如牛。而我也避光不及,躲到了二楼。闲来无事的我,打开了随意放在竹凉凳边的,我妈的电脑。
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电脑仍旧停留在先前离开的页面,那是一个窗口,窗口中有一位留着紫色头发,梳着怪异发型的女子,她正对着面前的麦克风唱着一首我不曾听过的歌。我很久之后才知道那是当红的劲舞团中点击率最高的歌曲,但当时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被电脑前这位女子那不羁的歌唱所打动。她唱得那么用力,那么无惧,只是自由地挥洒着自己的情感,那异色的发丝在镜头前不断甩过,直甩进我心里。她那幽深的眼眸和有些沙哑的嗓音令我动容,她在屏幕那边,显得那么的特别,与流落在小县城的我是这样的不同。我震惊了,我感动了,我无言却想向天嘶吼。我颤抖的手指触碰到键盘,输入框中一排的玫瑰和爱心是我当下唯一能够送出的字符。
当我终于从激动中冷静下来后,我才仔细地扫了扫一旁粉丝送出的留言框,我的爱心和玫瑰夹杂在一堆我所不认识的文字中,显得格格不入。
我承认我没读过几天书,但所有教过我的老师都夸过我聪明,小时候识字也很快,现在走到大街上,我爹和我妈还经常问我街边店铺上的店名写的都是啥。因此突然见到这么多新奇的文字,我觉得很吃惊。是的,这一定不是中文,我在心中对自己这么说着,这一定是一种全新的语言,而那位歌者,那拥有着女王一般深邃眼神和沧桑歌嗓的女子,也正是因此才显得如此特别。
我仔细看了看她演播室的名字:♀蓅落仒間旳忝使♂
虽然那只是几个我所不认识的字符,不,文字,虽然我也不懂得它的含义,但我还是深深地把它刻在了脑海里。
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每天都去那个演播室,但不再能见到那位紫发女子,我并没有继续地刻意追寻,因为在我了解了那个群体之后,当我成为了他们的一员之后,我觉得找寻并不是那么的重要了。就像他们常说的那样,♀丗堺這麽汏,遈Ьǐ泚dの翄髈,⒐嬒緗鰅♂
我也常常牵老土进屋,让它也听听那个演播室里的歌,偶尔我也会在老土攀上我膝盖为我加油鼓劲时上去嘶吼两嗓子。日子就这么过着,当我有一天发现自己能够毫无障碍地读懂那些人的话时,我认识到,改变的日子到来了。
我偷偷地趁我爹喝醉酒睡糊觉时从他皮夹里抽出了两张红色毛爷爷,揣在胸口小心翼翼地下楼,拴好老土,然后飞奔向县东边的理发店。就是今天,我就要让我李狗蛋从现在开始变得与众不同!誐勼肆誐甾宔縡,誐甾卋堺,yοǔ鳪懂oο﹏!
两个小时后,脚踏老人头,身披鸿星二克皮衣,穿着阿妈尼西裤,顶着一头亮橙色长发,怀揣二十块零钱站在街边的人,就是我李狗蛋!这是新生的李狗蛋!与众不同,不再退缩的李狗蛋!新的世界就从现在开始!
我满心欢喜,蹦跶着跑回家。
在家门口,我见到了我那许久不出现的老妈。她似乎和我爹很有默契,不着家时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出现时又偏爱扎堆现身,关系不好却偏偏爱玩同步,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们才好。
她看到我露出了吃惊的表情,眼睛睁大,嘴巴张起,整张脸像是充气了一般放大了起来。我那时候还小,等到两天后回忆时我才发现,那眼神中不仅仅包含有吃惊,还有那对她自己逝去的年轻岁月的不舍。
她拉住了我,就在自家的家门口,然后她带着我坐上了前街的三轮车,呼哧呼哧地赶到了另一个我不曾去过的乡村。一样的尘土,一样留着普通发型的凡人,我不明白为何我妈要带我特意来到这个地方,直到她把我领进路边的一家餐厅。
我特意抬头看来看店名,大大的由发光二极管所组成的月巴克三个字,被书写得柔情万分,每一个拐弯都透着别样的意味。
“巧克力牛奶味咖啡配大烙饼,小菜搭葵花籽,要两份。”
我听见我妈这样点单,看到我不解地眼神,她很快开口解释:“这是十五年前杀马特之王苦心研究出的最佳搭配,你既然选择了做一个杀家人,就要好好地把这份荣耀延续下去,不要忘怀自己的初心。”
意外地,我从她眼里看出了一丝泪滴。
这顿饭吃得很沉默,我不知应该和她说些什么。临别时她拉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五十块钱和一封皱巴巴的信,央我若是有什么麻烦就再来到这个地方,按照信封上写的地址去找一个叫做王王王的人。我胡乱收下,并不细看。
等我一个人回到家时,早已是深夜,四周静悄悄的,既没有光亮也毫无声响。我狐疑地摸进屋。
只见在黑暗中,有一个模糊地人影,拿着啤酒瓶,正在后院里一下一下地砸着什么,我连忙冲了过去。
那是我爹。和着我爹最爱喝的雪津啤酒。还有我最亲爱的家人,老土。
我尖叫了起来。
“吼屁吼,你个龟儿子,长大了啊?有能耐了啊?学会偷老子钱了啊?打条狗你就叫唤,看我待会儿带断你腿的时候你怎么办!”
我想起了那两位顶着慈祥微笑的毛爷爷,顿觉大事不妙,步步向后扯。
“你小子给我死过来!今天看我不教训教训你!”
我撒腿就跑。
家中所有我熟悉的家具都被我推倒在地,皮沙发、大圆桌、扶手椅,就连那三十二寸大彩电都被我险些推倒,我听见我爹在我身后不断发出磕碰声。最后一个是冰箱门,我推开它,将冷气留给身后的他,只听见他的叫骂声越来越大,眼神却被冰箱里的啤酒所吸引,动作迟缓而犹豫。我趁机奔向后院。
摸着黑我拐过院门,向着临走前栓老土的角落走去。还未走近,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儿,脚下似是踩到了什么湿哒哒的东西,脚步开始显得沉重。
我颤抖着蹲了下来。
在月光下我看见了一道微弱的反光,凑近一看,那是老土瞪大了的、饱含恐惧与疼痛的眼睛。它曾经在午后的阳光中满带笑意地看着我,也曾经在我退缩畏惧时满怀鼓励地看着我,那是这个家中唯一一双会体谅安慰我的眼睛,但现在,它已然不在。
我伸出手,抱紧了老土。鼻腔里浸满它那带有尿骚味和尘土味的气息,我把头埋在它的脖颈里,哭了起来。
我才十二岁,我就已经知道了世间冷暖。或许,离去,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擦干眼泪站起身,走过那个在冰箱前痛饮的男人身边,不带有一丝留恋地握紧那几小时前得到的五十块钱,揣好那封信,走出了家门。
我叫李狗蛋,今天,我再次上路。
我从凌晨的黑暗里醒来,客厅那仍未关闭的电视机闪烁着或红或绿的灯光,它们穿过几个拐角,直直射入卧室。我动了动因睡眠而有些僵硬的肢体,晃晃迷糊的大脑,努力识别着电视机上正滚动播出的新闻。那由发光二极管和焊接电路所构成的塑料盒后面,导播小姐机械而生硬的声音顺着不断向前移动的时间向我传来。
“11月25日,今日受感染者人数增加为一万两千五百三十二人,当局已开展紧急工作组研讨解决方案。另外,据悉,卫生部的特效药解析已接近尾声,即将在26日大批量分发,届时,由于特效药投入标准化生产,得埃尔病毒将得到有效的抑制。有关部门向市民发出宣传,要求市民们不要恐慌……”
我等了一会儿,在这条不知是昨日还是今晨的滚动新闻播放结束之后,电视机里又出现了那熟悉的声线,和着紧急制作的有关于得埃尔病毒的科普解析,抢占这几个月来的黄金时段反复播出。
那是,我自己的声音。我抖了抖裹在被窝中却已经冰凉的脚,宣传广告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我不禁气恼为何没在睡起关掉电视机,和每个人一样,即便我作为得埃尔病毒的专业科普者,我也对那二维平面上身着白色医师长褂讲述着专业学名的自己厌恶不已。就像是你在不经意间犯下个细小的错误,但却有专业人员不断回放并强迫你和其他众人一遍又一遍重复观看着那错误,直至它在眼中放大变为无法挽回的巨大失误。一到这时,我便会下意识地屏气,仿佛空气就是我与世界相互交流的媒介,截断它便能够让我逃离众人,逃离这一切。
但不知怎的,艾佛尔醒了,露出了一副像是被我吵醒的样子,他的手臂从被子中伸出,懒洋洋地暴露在冬日的空气中,像是清醒了一会儿,意识恢复后他飞快地感觉到寒冷,将手臂塞进我的怀中,执意要用我胸口的温度将它捂暖。我叹了口气,伸出手摸了摸他那掺杂了些许白发的头顶。他的头发细密顺滑,摸上去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那一根根的发丝,发质优异得让人难以相信他是个中年男子。我不禁仔细地在夜里看着他,是的,他多少岁了来着?从我们结婚到现在究竟过去了多少年?我没法清晰的记起,但是我还记得我们每年都买的结婚纪念杯,到今年为止已经在橱窗上摆满三十个造型各异的杯子,其中我最喜欢的夏威夷海滩杯和他中意的宇宙星辰杯在波特五岁的时候被他失手打破。是的,这些事情我向来记得很清楚,波特,我亲爱的孩子,他今年多少岁了?自波士顿一别,似已过去了三年,现在的他还好吗?已经交到了女朋友了吗?或许这早已不是我和艾佛尔这种老人家应当关心地事了,我们今年已经五十四岁了,年轻人的故事还是让他们自己来书写为好。
当然,这崭新美好的一切都要等到天明后的解药分发,希望他们能够得到那一片小小的,由黄色糖衣包裹着的救命丸。
艾佛尔在我身边开口,我闻到他那带有前晚煎带鱼味儿的声音,他问我,几点了。或许是前夜十二点,也或许是今日三点,我不愿翻身去看床头的灯,怀着自己的臆测回答。明天是26号吧,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尽管极力掩饰,我仍能分辨,三十二年的婚姻生活使我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是的,明天是26号,我把埋在被子下的手臂伸过他腰后,抱紧了他,别担心,明天一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的,用我所生产的药片,他微微一笑,我又闻到了带鱼的味道,只可惜它经过艾佛尔口腔的发酵叫人提不起胃口。你会成为英雄的,一定会的,大家都会领到那药片,大家都会没事的,得埃尔会被消灭的,被人类,被你,被我,我躺在床上,夜间独有的冰蓝色的光透过那条我们从旧物市场淘到的带有蕾丝边的小熊窗帘射入房中,我听见外头的电视机讲到了有关得埃尔病毒解药的研制方向。
“是的是的,正因为得埃尔病毒是典型的能够扰乱人体神经系统的病毒,因此我们需要更为审慎地研究它。开发出的解药也必须绕过所有损伤大脑的可能性,预计的研究时间或许会延长,但我们一直在努力赶制。”
这是半个月前的进展,我听着自己这么说着。
你还记得吗,艾佛尔在我身边开口,几个月前我们忙得连合眼都得在半秒中内完成,补觉只有断续的几分钟,可现在不一样了,明天之后的我们都会成为英雄,想睡多久就能睡多久了。
“本次我们选择使用γ4作为药品原料,γ4是一种新发现的、能够有效抑制人类神经分辨混乱的原料,先前也有东方的科研团队将它作为致幻剂的抑制品进行实验研究,只是尚未投入生产。而我们在此基础之上,设计完善出了关于得埃尔病毒的解药。
我继续说着,这次是一周前的报道。
呵,γ4,我现在一合眼脑中就都是它的位列图,没想到这么快也要过去了啊,艾佛尔显然也听到了电视机的声音,我对他点了点头,呢喃一句‘我也是’,但仿佛就此断了话头,我们不再说话。
我静静地躺在他身边,感受着他身上的体温。这么多年,他身体的温度和身体的味道都没有改变过,闭上眼睛,我现在躺在他身边时的感受和第一次躺在他身边时一摸一样,温暖而幸福,我感受到了作为女人应当拥有的那种安全感。
格蕾夏特。我听见艾佛尔在唤我。我睁开眼睛算做对他呼唤的答复,他凝视着我,我看见他那绿色的眸子中显露出深深的爱意。晚安,他说,带鱼的味道最后一次出现在这个夜里,明天见。
“各位观众晚上好,今天是10月19日,星期日,现在是波士顿世界19点整。下面播报今日新闻。”
“今晨,在一间出租公寓内,有两位二十四岁的新婚夫妇死于自家的客厅中,死因暂且不明,就房东所言,昨夜断电后他便听见楼上的租户屋内传出敲碎玻璃的声音,但因不便插手他人家事便没有在意。早晨给这对夫妇送早晨面包时才发现客厅地上留有一地陶瓷杯碎片。据悉,这对夫妇生前有收集陶瓷杯的爱好,而现在一共拥有的三十二只杯子就只剩下唯二的这两只了。由于没有人来认领这对夫妇的遗体,现特做报告,希望有认识艾佛尔•里德和格蕾夏特•里德的市民前往本市殡仪馆认领。”
“下面播报一则有关于近期在本市出现的特殊病情的深入报道,最近不断出现的受病毒感染而产生神经系统错乱及幻觉的病人,病情特点表现为身体不受大脑控制的自由活动以及不断出现的与现实情景相反的错觉。由于患者人数不断增加,市属医院的精神科特级医师得埃尔先生呼吁社会加强对其的关注度,经过专家组一致审议,决定将这种能够破坏人体中枢神经的病毒命名为得埃尔病毒。得埃尔病毒解药的研制尚在讨论中,卫生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静心等待,同时提高自身警惕加强锻炼,防止病毒入侵体内。”
*所有装逼的词汇都是我编的,所有看似酷炫的专业名词也都是我编的,我只是一个文科生,不要用科学来阻挡我装逼的大道((×
记一次突如其来的见义勇为
——一位报刊作家的贫民窟纪实
(本篇报道为本文作者佩奇•法连齐亲身经历,为还原当时情景,特请作者改变新闻写作手法,改用小说写作形式,以便能完整、直接地叙述他本人的这次惊险历程)
“怪物出现了!”
是的,你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上的物种被分为人类、犬类,以及怪物。而在这片人类唯一能够生存的中心大陆上,人人都以成为猎人或训犬师为荣。
很可惜,并非以上两种选项中的任何一项。老实说,我不过是一家三流报社里的一位不起眼的小职员,每天依靠着刊登桃色新闻以及寻人启事生存。报社所在的城市位于中心大陆的最南端,从此处跨越海洋直便可直达土域。位置虽不及与甘雨林直接接壤的西部,但由于近期掀起大陆猎人跨洋冒险的狂潮,报纸销量逐渐好转。而我们的老板,急切地想要转型,按人头数直接指派了人任务,要求每个人都要交出一篇有内容、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报道。为此我苦恼了半个月,眼见着截稿期就要到了,我的顶头上司,编辑部的莫尔先生——看在我曾经帮他截断了报社刊登的他与他情妇的桃色新闻的份上(为此我还被扣了两个月的奖金)——建议我到城东边的贫民窟去逛逛。
“人们不是都常说嘛,‘苦痛才是好新闻的真谛’,”他吸着口中的卷烟对我说道,“报道一篇贫民窟生活纪实,既提高了报纸的关注度,又体现了报社自身的情怀。佩奇,这篇文章你一定得好好写,年终奖金可就算紧攥在手里啦。”
我点了点头,奔赴贫民窟。
城东的贫民窟,说是贫民聚居的地方,但如若没有当地人提醒,第一见到时准会把那儿认成没有好好填埋的垃圾场。我见过很多学者作家都将贫民窟比作是一座弃城,其实不然,他们只看到了贫民窟建筑那破烂老旧的外表,却忽略了这里充满生活的气息。毫不夸张地说,贫民窟就是一座城市最富有生气的地方。这里亦然,我到的时候正是饭店,空气中弥漫着米饭的香气,配以呛人的柴火味,勾引着人食欲的同时也给眼睛带来了新奇的体验。还得留心脚下!道路崎岖不平,完全是顺着地势而建,这里一点凸起,那里一点坑洼,让人摸不清头脑。也有用废木板铺出的简易桥,横跨在排出废水的小沟之上,承载着一个人的体重,一踩上去便吱呀作响,令人胆颤。更糟糕的是路边遍布玻璃碴,我一边抱怨自己今天穿着的软底鞋不禁扎同时提防着手中报社提供的相机脱手,一边小心地避开地上那些害人不浅的小东西继续前进。
(配以一张贫民窟的远景照,以及对地上玻璃碴的特写)
正如所有城市中都必然留有贫民窟的印记,所有贫民窟中也都留有那么一间供外人到访或内部聚餐使用的饭馆。当然,此刻我正是向着那个方向前进的。一切都显得很平静,晚饭时刻的贫民窟是很平静的,至少是表面上很平静,打架斗殴赌博嗑药什么的,那是凌晨时分才会到大街上晃悠的事。
我走进饭馆,寻着个偏僻的位子坐下,就像世上所有的小餐馆应有的那样,油腻腻的桌板仿佛从开店那天起就没有擦干净过,用手刮刮都担心会有两层油皮粘手上。座椅同样的,看上去就让人觉得黏糊,我只得飞快地在椅面上垫上手帕,挺直身子坐了下去,其间不敢有任何大范围的动作,生怕自己坐偏,远离了那手帕的庇护。
我四下打量着这家饭馆,老板咋咋呼呼地向着几位老相熟聊着天,话题仍是近期骚扰频率不断提高的怪物们,真真正正的客人没有几位,饭馆里五张桌子还空余了两张。我再次细看,不但发现了客人中有一位藏着耳朵窝起尾巴的犬类,一旁同老板聊天的本地人群中,也不时地露出了一两天摇动着的尾巴,左晃晃右晃晃的惹人心焦。
(饭馆外部及内部的照片,这就是饭馆在那场骚乱开始前留下的最后影像记载)
我不禁举起手中的相机,对着那位正附身在饭桌上,探头听着远近八卦的犬类,“咔”地摁下快门,闪光灯突然闯入这间旧饭馆,显得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
我在心中暗叫糟糕,自责怎么连最基本的偷拍技能都给忘了,转念又想到了来意,便想仗着报社的胆子和对方好好解释一番。没想到那位被偷拍者,等他到了我眼前我才忽然反应过来,他的脖子上没有任何的项圈及标志。
这是一位流浪在外没有猎人或训犬师照料的犬类,按照“我们”这一边的叫法,那是一只——野犬。
或者,用更为直白的语言表示,那就是一只行走着的炸药包,保不定那天就在你身旁炸开,杀伤性还极强。
“你小子活腻了——城里人有个破烂玩意儿还偏要来这里炫耀,今天大爷我不揍你个满脸开花我就——”
他的威胁还未进行到一半便被人打断,我从他胳膊和腰腹间的空隙向外望去,那也是一只流浪在外的野犬,顶着一对上翘的棕色耳朵——现在它正因为剧烈的跑动而颤抖着——尾巴也为了保持快速跑动时的平衡而向上翘起,呼吸不匀畅的口中吐出了那句熟悉的话。
“怪物出现了!”
正是这样一句稀疏平常的话救了我的命,我对面的野犬听了这话忙回头讨问详情,我离得较远,只模糊地听见了“巨掌鹅”三个字,吓得几乎要跌在地上。这三个字像是个魔障,在我脑内盘旋,同时它还引出了更多的魔障——肉食性,暴躁易怒,喜爱群体出击,最可怕的还是那有四千两百磅的掌击——我粗略计算了一下,近乎三十个我的体重。一想到这些魔障过不多久就要尽数砸在自己的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同样焦躁的并不仅仅是我一人,那一群熟客早闹开了锅,这个扯一句“快搬家当”那个扯一句“逃命要紧”,非但没帮上忙,反而将气氛搞得更加紧张。正在群龙无首之际,老板定了定神,用不大但足以让饭馆里的众人听清的音量对着那只翘尾犬——就是之前报信的那位——说道:“快,去找找附近还有没有能打的野犬?”
大家又是一阵忙乱,各自提起自己认识的野犬,但一会儿说不清楚是否在此地,一会儿又说担心他们敌不过巨掌鹅。翘尾犬总算是没有辜负大家期望,就在大家东拉西扯的当儿,他已经领来了几位野犬——这几位很明显是野犬,顶着各式各样但必定遮住了头顶双耳的帽子,大且长的披风算是身上最完好的衣物,直接垂至膝盖,将腰后那条柔软而蓬松的尾巴尽数包住,破破烂烂的裤脚和磨得褪了色的长靴直接宣告了他们无家可归。
正当大家因为救星的赶到而松了口气时,巨大的振动从店外传来,我看见饭馆中的所有人都同时一怔,动作整齐划一的像是训练过一般。接下来的场景,我无法清晰地描述了,野犬们的反应快过普通人,我只看见他们冲向店外,随及传来石板被击碎的声响。我脖子上挂着的相机此刻倒用它沉甸甸的重量提醒了我到来的初衷,我握紧相机,想象着它就是几个月之后到手的一叠叠钞票,顿时觉得心中充满了重量,连气都不必再吸一口,我就这样奔出饭馆。
迎接我的并非贫民窟受袭的惨状,也不是野犬们奋战怪物的英勇身姿,不知应该称之为幸运还是不幸,这场骚动的制造者此时正站在我面前,瞪着大眼睛看着我。
(一张因抖动而模糊不已的照片,基本上就是一团混乱的浅蓝色与白色,勉强能辨别出图片左上方有着锯齿状三角形物件,根据上文推断能够看出这是作者在慌乱之中拍摄到的巨掌鹅,而左上角应当是它尖锐的牙齿)
我异常吃惊,向后退去,巨掌鹅似乎不吃这套,它看上去异常愤怒,这或许是因为在刚刚的慌乱中我按下了那该死的快门,闪光灯刺激着这怪物,它扑向了我。我赶紧闭上眼睛,不愿直面自己死亡的那一瞬间,但是就在两秒钟之后,当我意识到我一切安好、巨掌鹅并未对我下口或拍打我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睁开了眼睛,急切地想要看看我的救命恩人究竟是谁——
我只看见了一件巨大的披风,我敢肯定那是当时被找来的野犬里的某一件,我看见那披风顺着风飘扬——就像你们曾无数次在影片里看到的那样——唯一可惜的就是那披风正挡在我脸上,以至于我无法看清之后的形式。
等我从披风的遮挡中退出,只看到了战斗的最末尾,有一位有着金色头发的野犬——我无法分辨其的性别,但从那英勇无畏的战斗身姿来看,我猜测这是一只雄性成年期野犬——飞在空中,而他面前仿佛有一道牢不可破的盾牌(当时的我猜测这就是救了我一命的武器,脱险后经过查证证明这是风系高地犬及其变种所拥有的技能,学名为“风墙”),他就这样依靠那一块盾牌的保护抵挡住了巨掌鹅反手的掌击,而后凭借着惯性,一鼓作气地推倒了体重远超过他本身的巨掌鹅,而身旁其余的野犬也没有放过这个好机会,及时出招,最终一同将巨掌鹅制服。
(图为巨掌鹅被众人制服的照片,巨掌鹅肚皮向上翻着白眼)
真是一场漂亮的战斗,事后饭馆老板将巨掌鹅做成晚饭提供给野犬们享用,我也凑了一份嘴,不得不说巨掌鹅虽然凶恶但肉质出乎意料的鲜美,鹅掌汤也被奉为南部沿海可遇而不可求的终极美味。
(左上角图为一口支起的大锅,可以清晰地看见汤中炖煮的是巨掌鹅的鹅掌)
(右下角是作者和一位野犬的合照,照片上的野犬留着金色的短发,豪迈开朗的笑容让我们猜测出这便是作者的救命恩人,在照片下方用着小一号字体写着这位英雄的名字——赫鲁•巴多夫)
(本文就此结束,取代完整的小说结尾的是本报的推销广告,艳俗的红色伴着亮眼的黄,巨大的“花城报”注册商标旁的文字写着续订八折优惠)
*文章中的众多不实内容及奇怪的语言使用方式,系模仿佩奇•法连齐手笔,请勿深究。
我是杰奎琳。玛丽安娜与列文的女儿。此刻我正站在这里。
这里是战场。
不,这里只是纯粹的杀戮场。没有公平的对打、没有英勇的牺牲、没有胜利的喜悦,这里有的只是绝对的征服和成瘾的虐杀。
我看到他正举刀砍向敌人,不,我应当称之为俘虏——那些流着有别于我们血液的、长着有别于我们外貌的、说着有别于我们语言的——生物。
我不太能分辨俘虏与俘虏之间的区别,是的,他们的确有美丑胖瘦之分,但那也仅仅是从我这一角度看去的,用我们人类的审美观来评判着的物体。但是他能够,我曾亲眼见过他在俘虏堆中挑选着俘虏,然后花上几个子儿将他们买回家进行一场屠杀。显然他能够一眼识别出那些非人类俘虏之间的区别,因为他所挑选的俘虏在我看来包罗万象,我无法猜透他的评判标准。
我看着他再次举刀,这次的俘虏身材矮胖,身上溅满了同类的血液,染红了全身,却顶着一张吓得发绿的脸走到了他面前。他沉稳地举刀,握紧刀柄向下砍去,没曾料想对方却在此时脚底一滑,或许是一脚踩到了前一位不小心落下了的内脏,那滑溜溜的、如同人类的肺一般的器官无辜地躺在地面上。他失手了。
但是没等俘虏从地上爬起,他再次动手。这次他按住了俘虏,对方难以逃脱,他便手起刀落,完美地砍下了一只手臂。再一刀,那是收割右腿的宣告。之后是上半身,自脊梁骨中段开始截断,仿佛对称似的,下一刀砍向的是下半身,连带着右腿一同切断。从俘虏体内流出的血液浸染着地面,那也是红色的血液,却不如人类那般浓稠深沉,显露出的只是浅淡的粉红色,其中还裹挟着一些小圆片。那些圆片由外围的象牙白包裹着,内部则是浅黄自浅绿的渐变色,它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顺着俘虏体内的血液流出,落在地面上。
他又举起了刀,下一位俘虏出现,这回的俘虏高挑瘦弱,只是他没能搭上前一位的任何内脏,就这样惨死在刀下,和一旁那已被肢解了的同类一起,躺在早已为他们安排好的闪着银光的墓冢之中。
他停下了,打量打量了一旁死去的那些俘虏,兀自地点了点头,放下了刀。我看见他用手指轻轻沾了沾俘虏们流在地上的血液,放进嘴里尝了尝,露出了愉快而清新的笑容,就仿佛那是俘虏的血液所带给他的味觉一般。
我不禁一怔。身后突然响起的机器轰鸣声打断了我对这非人的杀戮的注意,我转回头去。
另一边,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我叫不出名字的重型武装机器正在对街道进行清扫。它的外壳上印满标语,大喇叭里叫喊得义正言辞。她正在那里,掌控着这家机器,声音通过扩音器传输出来。她在那里将那些异族——就是那些流着有别于我们血液的、长着有别于我们外貌的、说着有别于我们语言的——比作灰尘和害虫,说他们对于我们人类毫无益处,无非是给世界凭增烦恼,因此我们要将他们驱逐、将他们赶尽杀绝。我看见她驾驶着那致命的机器敲碎了沿街的异族商店,玻璃渣碎了满地,不停有异族人从那落满玻璃的地上飞奔过去。他们体内没有鲜血,没能留下伤痛的痕迹,但他们仍能感受到痛觉,他们朝着天空痛苦的嘶吼,却无法慢下脚步,就好像被风不停推进无法停止的灰尘。脚步声笼罩了整片天空。
她则处在安稳舒适的地方,操纵着手中死神的镰刀,划向下一个被追赶上的异族。
那些死亡不来自我的同胞,他们并不流出与我们相同的血液、他们并不长着与我们相同的外貌、他们并不说着与我们相同的语言。他们那短暂且逝去了的一生,对于我们而言,按照我们人类的价值观来衡量,连生命都不算。他们不曾诞生,亦不曾死亡,他和她这样举刀答道。
那些不是生命,从我们人类眼中看去,他们没有思想没有心跳,他们与我们不同。就连在书面语里,他们也即将变为它们。它们并不活着,在我们眼中。就如同它们眼中的我们亦非活着,只是它们无力打败我们。压倒性的力量决定了我们才是人类,决定了我们才活着,决定了主流的观点和评判标准,决定了它们应当为人类的生存作出自我种族的贡献。
我看着这屠杀的场面。我看着这排外的清扫。我看着这一切的一切,这些血腥这些罪恶,施加于人类身上时被人唾弃咒骂,施加于异族身上时却无人出来反抗。无谓人性,无谓正义。
我尖叫起来,瞪大了眼睛,肾上腺素使得体温飙升。我喘着粗气抬起头来,正想大声质问世界,却突然发现玛丽安娜正拿着吸尘器看着我。
近那边,列文关心地拎着菜刀跑出厨房,案板上的西红柿一言不发。
我第一次见到李狗蛋,是一年前的秋天。
他带着一脸疲惫,背着迷彩大编织袋,顶着一头橙色的长发出现在我的店门前,气喘吁吁地像是刚刚连战完十二场劲舞团。他蹬着老人头今夏爆款的皮质凉鞋,将手从阿妈尼的西裤中抽出,自鸿星二克牌的皮上衣里取出了一封皱巴巴的信,我接过打开,低头缓缓地读着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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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叹一口气,看来小薇还不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便把他送来,而这孩子的唯一出路恐怕就是和我学洗剪吹了。
我把他领进店,安顿好行李后,说:“来,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吧。”
“妚偠禾ロ我講話,袮這麤sυ菂凡亾!ㄨ”
“好好说话,你叫啥?”
“━另リ以る峩媽呌峩徠峩蹴桧乖乖Θ斤女尔啲,女尔這伓嬞殺镓渼啲哋茽海禿頭仧叔!—”
“ ̄︶︺劊伓劊説亾話?劊伓劊?㈠锭楆我這ホ羊説話女尔材褃聽鰢?つ”
我看到了他震惊的双眼,一副不相信我也会说杀家语的表情,我在心中长叹,看来这孩子并不常在这三个小村溜达,也没有听说过我的故事。
“ε別姒ωεǐ祢學暸輌呴話我蹴襘認囘祢!祢zんε殠簩頭!ε”
看来,是时候让他听听,有关于我的故事了。只希望过了这么多年,我宝刀未老。我跨步上前,将那小子拽出店铺,汲着拖鞋走路带风地将他拎到了村口那家名叫“懓與兲鏜▂◣”的网吧。我将他塞进网吧那狭小黑暗的小隔间里,点上一只忠华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后吐在了他的脸上,说道:“▃徕紦,苚☆jíи儛團☆决臰鬭,爺卧儴ㄚòひ隻手。ぺ”
“ぺ灬唻jìυ唻,怕ィ厼?ル”
“→先説好る,覀褆祢yǐηɡる,祢じò ぴé榦ロ舍榦ロ舍,誐卜管祢;覀褆誐yǐηɡる,祢苡後憱鮱實哏誐壆銑剪ο欠,誐説ロ舍祢榦ロ舍,嬞?鈊”
“づぬ啊!來吧!怕妳?!ā”
战斗就此打响,劲舞团的界面一出,我们二人都像是进入了战斗状态一般,全身心都集中在电脑那小小的频幕上。
游戏开始,我和他分别占据着两边的键位,上、下、左、右,四个简单的方向却在我们手中变换为了一切,它既是进攻得长矛,也是防守的铁盾,既是能够杀人的毒药,也是恢复生命的圣光!这神圣而伟大的游戏赋予了我们一切,在这之中我们不必有过多的担心,只需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那响起的音乐。此刻,他,李狗蛋,不再是他李狗蛋;而我,王王王,也不再是我王王王!我们都是英雄,我们都是勇士,我们都是那高尚的灵魂!劲舞团解开了一切的枷锁,只有在这里,我们才是最真实的自己,也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打出最完美的战斗。
随着我敲击空格键的声音,游戏结束了!胜负已分,虽然已经久不碰劲舞团,但只要一接触键盘,手指就像拥有记忆那般,自动地开始了移动。而他,显然还只是个新手,十几岁的年纪,对于一切都还不够熟练,败北不过是早已注定的结局。
“圝◤再淶!◥圝”充分显露出的不甘心,他狠狠地捶着桌子怒吼道。
“好啊,反正我交了一个小时的上网费,不打白不打。不过,”我吐出一口烟,继续道,“你得先老实告诉我你叫啥,还有,从现在开始给我讲人话。”
“㊣皒呌de……切,我叫李狗蛋。”
我点点头,点开了下一首曲。这是一首为中年男性量身打造的金曲,不论是KTV还是劲舞团,只要是男人就必定会点它。而它的演唱者,用他那能够代表男性的嗓音,和着他那最最了解的心境,唱出了这首男人必唱女人必听的神曲——《男人就是累》
“男人就是累男人就是累,地球人都知道我活的很狼狈,女人是玫瑰是带刺的蓓蕾,让我尝尽爱情的苦水……”
很快,狗蛋便已力不从心,十几岁的小屁孩,是远远无法理解这种深沉的,只属于男人的情怀的。
进入第二段,陈玉建的嘶吼激发出我所有的热情,我只感觉自己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快到自己也追不上。我已经不仅仅在和狗蛋进行劲舞团的较量了,我感觉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首曲子,它的曲调,它的歌词,伴着陈玉建的声音,通过劲舞团的升华,深深地注入我的灵魂,抚平我这么多年来的创伤,让我得到暂时的安息。狗蛋显然没有见过这样打劲舞团的先例,他用震撼的眼神看着正随着音乐大幅度摇摆的我,同时将之后到来的“←”键直接打成了“↑”。
沉浸在音乐和劲舞团之中,等网吧老板拿着大铁盆把我们从音乐的沉醉中敲醒,我才发现此时已是霓虹闪耀的夜世界了。
我暗自责怪自己因为一时激动而在狗蛋这孩子面前失态,想了想便带他去了村西的月巴克,想要用请客来挽回一点男人的尊严。
出乎意料,他和我一样,点了相同的套餐,巧克力牛奶味咖啡配大烙饼,小菜则是同样的葵花籽。我笑了笑,顶着半秃的头问他:“现在的标配还是这样?”
“你懂什么,”他摆出一副不屑的姿态,“这可是十五年前杀马特之王苦心研究出的最佳搭配,怎么可能轻易改动。”
我不再多言,只是和他一起沉默地吃完了这份出自当年的我之手的最佳搭配。
呵,这么多年了,杀家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吃完饭我带他回了理发店,有约在先,他倒是显得很听话。
于是我一步一步,从最基本的开始教他。
“先从叠毛巾开始,我和你说,不要小看叠毛巾这件事。从毛巾是否方正就能看出一家理发店的精气神。毛巾叠得方正了,这家店也就方正了,客人才愿意来这儿打头。”
“接下来是洗头。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不管是黑头还是黄头,所有的人来这儿,都需要洗头。洗剪吹洗剪吹,这洗就是最基础最关键的一步。放水的时候要注意水温,太烫了客人嫌热,太冷了客人嫌凉,只有抓准最恰当的水温,才能洗好客人的头。其次是洗发水的选用,对于客人们不同的发质,这就要求你一接触到他们的头发就能辨别出他们的发质,要选用不同类型的洗发水。干性头发,选用滋润型;中性头发,选用调和型;油性头发,选用清爽型。女顾客来的时候还要多上一道护发素,最后再用刚刚叠好的毛巾,这样,你看,用后边儿绕到前面,再这样一包,这头发就不会再往下滴水了。”
“等你熟练了叠毛巾和洗头,下面就是剪发了。剪发也分很多种刀法,有一些要贴近头皮剪,有一些要把头发一缕缕单独挑出来剪,这个我之后会再详细教你。你先看看我剪发的手法,自己感觉感觉啊。”
“洗剪吹焗烫染,这六个环节你每一个都得掌握熟练,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剃头王师傅,懂吗?你看看你这一头橙色的长发,塑性不够,因此高度不行。烫染的时候呢,时间做得不够足,上染发剂的时候没有抹匀,烫染看上去和挑染差不多,这都是理发师的失误。你要以此为鉴,以后可别给客人做这样的发型啊。”
不知是被繁琐的理发环节给吓到了,还是因为我刚刚连杀了他二十多盘的劲舞团,狗蛋十分安静地站在一旁听着我讲解这些技艺技巧,还摆出了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继续说道:“好好干,你才十几岁,还年轻,等到我把所有的手艺都传给你了之后,你就是能是这三个镇上最出色的理发师了。我不管你过去曾经是什么,从今天开始,你就要向成为三镇最出色的打头师傅这一目标努力了!”
他也听得热血沸腾,仰头激动地看着我。
我再次使劲地拍了拍他的肩,用以表示我对他的赞赏。
“还有一点你要记住,杀家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绝世的容貌?还是酷炫的发型?都不是,其实杀家人一直以来引以为豪的应该是他们心中的那份骄傲。就算全世界都不肯定你,只要心怀那份骄傲,你一样可以走得很酷很拉风。而我们打头师傅能做的是什么呢?就是把这份骄傲继续传承下去,让每一代人都能感受到这永不消亡的骄傲。每一刀,每一剪,都是我们对杀家人的肯定,他们都是折翼的天使,无法继续飞翔,我们就要用自己的双手给予他们飞翔的翅膀,让他们能够飞往天堂。”
说完,我回头,看见狗蛋眼里闪烁着坚定的泪光。
当晚,我发现狗蛋的个性签名改为了: ☆崾努ζì,オ螚萿炪jìǎò謸,用ζì儴鯢看至リ═→
我笑了笑,看来这个孩子,也能成就一段传奇呢。
下期预告
青春年华,遭遇他人不解的眼光。年轻的孩子,该何去何从?
亲生父亲的背叛,夹杂着母亲的哭号,一个破碎的家庭,究竟能够培养出怎样的孩子?
“呵,没爹没妈没教养。”
“滚开,你这狗养的小杂种!”
“学不好,就知道偷偷摸摸,手也不放干净点!”
幼小的心灵遭遇世界的伤害,最终迫使他反抗的竟然是……?
下一期,为您揭开乡村杀马特少年狗蛋的黑暗过去,巅峰之夜,霸气开场。带给您全新的体验,敬请期待!
跨过脚下巨大的枯树根,翻过前院低矮的灌木丛,爬上那二十九级台阶,我终于站在了药片少年的门前。啪嗒一声轻响,门不等我敲开便从内向外开启,从吱呀的门轴转动声后显出面容的就是药片少年。
即便是在屋内,他也如传闻那样坚持戴着他的帽子。那帽子又老又旧,但尺寸却难以置信的能和药片少年的头部完美的契合,在那黑帽舌蓝顶子的帽子下面,是药片少年卷曲的棕发。再往下,是扁塌的鼻梁和小雀斑密布的脸庞。虽然他已经在传说中存在了很长的时间,但当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仍是一副小孩模样,拖着一具只有十三四岁少年的身躯。他穿着一条轻便简洁但沾满了污渍的牛仔背带裤,原本轻盈的牛仔蓝色沾上了不明的液体,他的前胸上渍满泥土黄色,那形状宛如一朵盛开得过头了的向日葵。而他的左肩上则淋满足以以假乱真的红色汁液,我猜应该是像红浆果那样的果实汁液吧,染在肩上令人感到一阵不适。右足自膝盖以下,完全被绿色的黏液覆盖,那些黏液看似还有些透明,伴随着他的步伐,不停地发出液体砸在木质地板上那样的响声。房间生长着不明的枝蔓,覆盖住大半的地板,他穿着沉重皮靴的脚隐匿其中,不可见得。正当我跟在他身后走入这间镇上的人口中“可怖”的屋子时,我一直在思考着那些事,并且努力地想看清他靴子的模样。
十步之后,他在这屋子中仅有的一件房间的偏北处停下,他的面前是一口正在柴火上沸腾的大炉,就像所有的童话故事中的巫女都拥有的那口炉子一样。他转身爬上炉边的一条大藤蔓,并在那儿坐了下来,他摇晃着两条腿,指着面对炉子的那把巨大的扶手椅,示意我坐下。
我按照他的指示坐了下来,但这把由剑竹*和骁龙骨*制成的扶手椅对我而言有些过于硬质,坐下时我能清楚地听见尾椎骨磕在椅面上的声音。我吃痛地扭了扭腰,不顾坐在藤蔓上蹬着脚大笑的他,换了一个更加舒适的姿势,这才定下神打量起他的靴子。
那是一双很大的靴子,就我的目测,绝对比药片少年应有的脚码大上四个号(怪不得他走路总是发出巨大的声响)。两排搭扣松松垮垮地系在错误的位置,交叉的皮质面料就像是在他的靴子上打的一个大叉。靴子和他所戴的那顶帽子一样老旧,脚尖处还磨破了皮,原本桔色的面料因踩过太多次我们镇边的黑泥地而变得肮脏不已,泛出树皮一般的黑色。
他还在笑,但就在我仔细研究透他的靴子后抬头看向他的那一刻,笑声戛然而止,仿佛早就计算好时机一般,他开口。
“嗨弗莱顿你看,我现在不仅有我的‘猫子’还有比我的脚大上一倍的鞋,再来把‘墙’就完美了!”*
我觉得这话很耳熟,但一时间又有些想不起来,我只好再盯着他的靴子想要避免尴尬。他又笑了起来,随及拉了拉他的裤脚,我看见在他那双被染成黑色的皮靴上方,他的左脚穿着只棕色的袜子,而他的右脚穿着只黑色的袜子。一瞬间我明白了什么,我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解密成功后的成就感使我忘记了尾椎骨的疼痛,我激动地大叫到:“是林格伦*!你戴了埃米尔的帽子,还穿上了皮皮的袜子!”
“啊,我就知道,你果然懂得我!”他点点头,笑着看着我,满意地继续着话题,“恭喜你!入门测试过关了!接下来就带你去看看我的药片吧!”
我跟着他穿过杂乱的地板,小心地控制着自己以免踩到那些散落的玻璃珠子,他见状,嘻笑着蹲下身,捡起一颗透明的玻璃珠,“咚”地一声就将它砸入一旁翻滚着奶黄色浓液的炉子里。只听见一声轻响,当我的上下眼皮再次分开之时,我看见炉里盛着的液体已变得近乎透明。
“有趣吧?”他反问道,“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里的。现在,哦不,请不要踩到我炉边的书好吗?”
我下意识地后退并道歉,这才低下头仔细察看那刚刚被我踩到的书,暗红色的封皮,正面用烫金色字体写着几个大字——安徒生童话。
我也笑了起来:“难道制作药片还需要童话书吗?”
“不,不,”他笑着摆手解释道,“那书是为了留住那些到来的孩子而准备的,你知道,孩子总是一群一群的到来,我不得不讲讲童话才能稳住局势。”
我意外地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丝无奈。
“孩子永远是最出人意料的,”他继续说着,“就算是我也不能理解他们的想法。因为他们不像我们,他们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孤独悲伤,流泪还不是他们已学会的技能。”
“真的会有孩子来吗?到这种地方?”我不禁好奇了起来。
他则耐心地解答:“当然,孩子总是喜欢探寻,因为他们无知,因此孩子能够拯救世界,但成人却不行,弗莱顿你和我也不行。哦,能把你手边架子上第二个玻璃罐递给我吗?药片就要出炉了。”
我顺从地递给了他那个在我眼中空空如也的玻璃罐,他接过,自如地拧开盖子,用食指和中指从瓶底夹出了什么,我凑近看了看,才发现那是片透明的鳞片,在柴火的照耀下闪出一丝彩虹的光芒,与这阴暗的屋子有些格格不入。
“这是哈菲鱼*的鳞片,每种药片都需要它来凝固上色。”他一边解释一边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纸包,打开后里面安静地躺着一角白色的粉末。
这东西太过眼熟,我不禁喃喃自语道:“独角兽兽角的粉末?”
他又笑了起来,边笑边说着:“你也相信童话?哪片森林里有独角兽啊?再说,制作药片也不需要那么贵重的原材料,”他压低声音,戏谑地继续说道,“不过是斧头磨成的粉末罢了,很稀奇的原料吧?”
他就这样把那包粉末倒进了炉子里,原本我还好奇炉子里煮出的成品究竟是什么样的,但现在我对他药片的原料更为好奇。
“我什么都收集哟,蝾螈的眼珠、破碎的心脏、哀伤的雨滴、午夜时分的头痛、人们甜美或不甜美的梦境。所有你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东西,都是我收集的目标。”他拿起一根长长地木棍,回答我疑问的同时也不忘搅动着炉子里的液体。
“那也是吗?”我指着他脚边一块和服的碎片问道。
“是的,也有很多东方人跋山涉水,只为到我这里取一份安眠药。到那时我会让他们留下他们的黑发和和服,以便我制作出更多的药片。”
他停下了搅动的手,将木棍从炉内拎出,对我说:
“现在,就是不可思议的开始啦!”
“嘭”的一声,炉内透明的液体像烟花一般爆炸开来,升到半空中,却突然凝固成各色的药片,“啪”地落到地上。我支起手臂,挡住迎面砸来的药片,从双臂的缝隙中我看见药片少年正沉醉地伸开双手,沐浴在这难得一见的药片雨之中。
他弯腰,拾起几片药片。捏起其中的一颗,向我介绍道:“你看,这颗红色的药片,用母狮大牙磨成的粉末制成,可以治疗恐惧。小孩子们都挺喜欢它的,说是尝着有勇气和阳光的味道。”
“还有这颗,”他又夹起另一颗黄色的药片,“这是用来治愈失眠的药片,吃了之后,梦中会看见快乐旋转的小雨伞。”
接着他指了指我脚边,说道:“还有那颗你脚边的蓝色药片,吃下去之后,可以消除所有你所不想听见的声音,耳畔永远只回响美妙的话语。”
“那么,”他走近我,“亲爱的弗莱顿,你所希望的,是哪一种药片呢?”
他巨大的靴子踩过地面,撇开一路上散落着的药片。被气势所震慑,他的笑容带给我更深的心悸,我手一抖,一直拎在手中的书摔在了地板上,我连忙弯腰去捡。
“噢噢,让我看看那是什么?《向日葵的故事》*?没有见过的书呢,是哪位作者的作品?”
“这是……不知道谁落在我家阁楼上的,我也不知道作者是哪一位,只是我最喜欢这一本书,所以带它来交换药片。”
他凑近了我,仰头左右看了看,又退出两步远,汲着那双大鞋在地板上轻踏两下,仿佛思考结束已经得出清晰的答案那般,他向我伸出了手。
“拿来吧。虽然是没有听说过的书,不过我对它很感兴趣。来吧,说说你想要什么样的药片。”
我咽了咽口水,将我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我……我不想再感到孤独了,我不想再被镇上的人用奇怪的眼神看待,我不想再生活在一个不被人理解的世界里。请给我一种能去往一个人人都热爱书记渴望阅读的国度吧,那样的话我就可以找到交谈的人,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幸福地笑。拜托你了,带我去一个充满像你一样对书着迷的人的地方吧!”
他又笑了,这次的笑容中到充满温柔。是那种十三四岁少年绝对摆不出来的,来自成年人安抚晚辈的那种温柔。
他说道:“抱歉呢,这种药片我暂时还没有。不过你不用担心,等到后天的月亮在北面的沼泽上方升起时,我就能制作出那种药片了。”
“所以现在你不妨……”他转身,从一旁的木架上抽出几罐装有各色药片的玻璃罐,取出几颗药片,放在了我的手上,“不妨先拿这些回去试试吧。”
和他肌肤相触的瞬间,一种说不出的恶心感在我体内蔓延,我不禁向后跌走了两步,喘着粗气看着他。
他还是笑着,只是这一次的笑容不再温柔,而是充满了令我恐慌的病态。
我哆嗦着起身,拔腿向门口走去,一边用颤抖的声音对他说:“谢、谢谢你的药片……我、我还是先……告、告辞……”
他没有追来,只是等我逃下那二十九级台阶之后才缓缓走到门边定住,仍旧笑着看着我飞奔回来时的路。
“弗莱顿,我就知道你会来,因为我有要从你这儿取走的东西,而你也有要从我这儿取走的东西。我在这儿等着你,等着你来做这公平的交换。”
TBC
*剑竹、龙骨以及后文的哈菲鱼均为虚构
*林格伦:指瑞典的著名儿童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药片少年的扮相模仿了她的小说《淘气包埃米尔》和《长袜子皮皮》中主角的穿着
*《向日葵的故事》:虚构的作品,本文作者现实中的一个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