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天后,星期二,下午五点又过去一个钟头,徘四处找老虎脚爪,寻不得。她听闻上海人爱虎,因而到处都和老虎有关:家里装老虎天窗,年中迎接秋老虎,出门要开电老虎,连那街弄缸炉里都有老虎脚爪,一年怕是要献出成千上万头老虎,才够剁下四万只金黄的脚爪贴在炉膛里烤得皮脆里香咯吱作响,喂饱容易胃痛的上海人。这公然谋杀老虎,看不起老虎的行为,徘自然不喜欢。她在街上游荡许久,连里弄口紧闭的铁门都路过了整整五次,愣是没找着画皮说要烘到下午四点钟才出炉,香得被扇耳光也不肯放手的老虎脚爪。就好像那移动的圆形炉灶能早早窥探到狩猎者的来临,立刻从这城市的街头齐刷刷销声匿迹,只留下楼顶天台拼接成一块反射着夕阳的不锈钢锅底。
……真是奇怪!如果硬要找个理由来解释这次行动的失败,也许都该怪她今天不是金鱼,偏偏也不是锦鲤,却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身为猫头鹰,她醒得太早;对于眼前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她又醒得太晚,所以要么是她离开秘密基地时错过了老虎脚爪的出炉时间,要么就是这偌大城市中的怪物们竟然开始驱逐她的圆形炉灶……它究竟是哪够不上这大上海的法眼?徘掰着手指数,太脏?太小?不够洋气、不够精致、没法拍摄vrlog、不可典藏的气味、不区分限量版与合作款、不可复制……理由太多,未必真能一次数清。上海只要想,就能把炉灶丢进东海与带鱼同游,信誓旦旦是特色发展必经之路。这城市确实总在太阳与雨露下自行扩张生长,于是到了二零六五年,它比起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像扑朔迷离的原始森林。高楼大厦生长的速度跟上青杨,地铁管道在有限的土壤里疯狂扩张,集装箱节节拔高,人来来去去,成为苔藓,成为鸟雀,成为野兔,成为狼与虎,它便从苔藓鸟雀野兔狼虎中汲取潮热与梦,长成个又白又胖的超巨型城市。一颗东方明珠,一百个全球总部,还有成千上万个灯火通明冉冉上升的新星,这狡诈的大森林,它不是海上的岛,也唯独不像海。海里什么都能存活,但在这里不行,老虎首当其冲,人们砍掉它的脚爪,拔下皮毛,破壁机里分块打碎,沿着电线塞进互联网,固定成线上福利老虎机标本……好一个被人吃得精光的可怜蛋!
在最靠近夕阳方向的巨屏上,时钟转了一圈,时限一过,天黑下来,人海涨潮,行动就该开始了。徘果断放弃,扭身离开弄堂去跟画皮汇合。她前一秒还在狭窄的小路上,下一秒就拐弯穿进另一条四平八稳的大马路。双向八车道,两侧人行道挤满了五花八门高矮不一的商铺、从二层楼开始亮着招牌的经济旅馆、几架蒙着灰的银灰电瓶车、还有整整两排过度健康的梧桐树,粗壮的根枝翘起绛红的地砖。这儿的分贝比起石库门里要高不少,一群从办公楼涌出放风的人群也叽叽喳喳地朝这儿一顷而下,她游刃有余地周旋在人流间,那小小的,犹如鸟雀般的身影不可思议地穿过他们手肘与手肘、肩膀与手臂,甚至脑袋与嘴唇惹人遐想的一寸间隙。和她一起穿过人群的还有全息投影的广告偶像,它比起她来甚至更像一个幽灵,因为哪怕它有着一张真人的面孔,可甚至没有人会同她说话……只有沉默的电子货币和点赞和喜欢会飞到它的脑袋上,恭喜您,又在榜单上停留了十秒钟!十秒钟够久也够累的了。徘在一个少年的麻婆豆腐奶茶杯上坐了一小会儿,又待在一个姑娘的粉色泡泡头上打了个滚,最后落在一个红脸男人头顶的灯牌上,探头去瞧那个没有门面,而是径直朝下方通去的楼梯。一抹小小的异色闪光消失在墙角,连着整个灯牌都模糊地闪烁了几下。不只有她发现了电压的异常。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尖嘴的男人双手插腰,背靠贴满传单的砖墙,站在破旧小门前张口四下张望,显然也发现了墙角的闪光,嘴里嘟囔着,“撒么斯尬怪啊?侬册来,册来!覅康了里厢……”紧接着就要尾随那抹荧光留下的尾巴朝里走,这可不好,别把普通人卷进来!徘摇晃的双腿顿了顿,头朝外一张望,她可真是运筹帷幄,二十分钟前就把潘叫来了这儿,这会儿可不是正好引开那红脸的注意力?
潘距离预计到达时间不到五秒钟,急匆匆停下脚步,还没意识到他面前的建筑物其实是一栋旅馆,外头装修得稚嫩可笑,全息投影的胶皮女人穿着情趣内衣跳进巧克力酱泳池,机械关节的轮廓与声响都在这影像中被隐去。但他目不斜视,都不需要徘提醒就已经抬头牢牢盯住了电子屏——这都是因为巧克力酱!哪个小孩不会被这香甜的东西引诱呢!他应该打开他的任天堂游戏机,回到二零二零年猛击蛋糕,一拳头打碎霜糖,一屁股坐烂草莓慕斯!把头浸在幸运饼干里,掏出一张写着今日运势的签语:
“很快你就会坐在世界的顶端。”
红脸旁边的电子屏幕有百个叠罗汉那么高,上头拉着数字横幅,红底白字在无风的夜里随月飘荡,文明新风气!千万像素挤在一张坏掉的屏板上,别忘了,还有和谐与自由与平等。工地防尘围墙上大半张印错的墙画被揭掉,过时传单掉在人行道沿的排水沟里打着漂,几个字眼写着“精神文明”,“加油干”,没有声音,但足够铿锵。潘鼓足气大喊一声,“喂!!!”红脸猛地一回头,双手啪啪啪地猛拍那块屏幕,嘴里发出咻咻的驱赶声,但男孩却跟徘一样紧紧地盯着他,亦步亦趋往街道外撤。几张传单贴在地上——它至今仍是最行之有效的小东西,如果这城市里一眼望去哪都是电子屏幕,那么要遮住电子屏幕最好的做法可不是乖乖斥巨资购入电梯墙壁上悬挂出租的广告位,也不是搬来一块屏幕盖住另一块屏幕。直到今天,人们也对一管胶水和一张纸束手无策,几个世纪来无产阶级者最亲密最朴实无华的盟友。
眼见男孩赶不走,还在自己面前做鬼脸,丢石头,红脸更加生气。他一生气,肚子就咕噜噜地涨起来,好像在朝身体里充气。红脸接着朝空中一挥手,虚晃一招,没打中任何东西,“……侬作西啊?!”那手中虽然空无一物,但徘却发现不妙——随着他怒睁的双目,天空迅速聚集起了浓郁的乌云,就跟上美影厂里的动画一模一样。
糟糕。她刚刚不应该击碎那个幸运饼干,而是应该把饼干让给红脸,让他别生气了,他们让潘这么捣蛋,其实也是为了红脸好,要不然追到地下室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群在上海晚上横冲直撞的坏东西可真真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厉害家伙,红脸怎么就不明白呢?可随后他的身体越来越壮,越来越高,宽阔的胸肌撑破红脸的T恤,好家伙!这裸胸袒腹之势头,简直像是雷公公。徘皱起眉头,想好生相劝,呵,就巧克力酱而已,也不至于到这地步。可潘也是倔,看不懂别人脸色,也听不懂上海话,照着路上别人瞎说的话张口便是一句:“烂污呸……!”
这下可好,红脸气得从头整齐裂开。这可没夸张,他们眼睁睁看着他额头正中崩开一道缝,难看的第三目从颅骨里探出形状,凸眼球像劣质毛绒玩偶的白色眼珠配件,过度依赖重力,在眼眶里转了一大圈,最后定格在徘的脚丫上,死死不动。她暗叹不妙,这怪物竟然看见她了!徘手臂一屈一撑,从招牌上一跃而起,躲过红脸右手甩来的大槌。糟了,这下大意了,他们追着一只怪物过来,结果有可能撞上了另一只,现在画皮还在赶来的路上,娲也在睡觉,就剩一个派不上用场只能当诱饵的小孩和她一只电子幽灵,一堆设备里长年累月的数据变幻而成的鬼魂,快想想,除了啾啾叫,她还能做上什么?
红脸扯下只剩破布的上衣,腰带上一串小挎包显出连鼓原形,下颚越拉越长,他后方朝下楼梯两侧墙壁上陈列的胶皮娃娃随着他朝前踏出的一步被震得纷纷从货架上掉落下来,接二连三地朝底下滚去,一个穿着黑色网格蕾丝小吊带的和一个八块腹肌的胸毛男……徘眉头皱得更紧。“……忙阿里得刨!”红脸朝着徘一拍那鼓,咔啦!阴云如蝙蝠群又进一步聚集到他们的正上方,一层叠着一层的加灰,一刹那沉寂后,闪电如龙身扯开他们背后的幕布。
——她能做的,那可多了。
轰隆!一声响雷将整条街上所有人都定格住了。独独潘,似乎笃定闪电与那雷都同他无干,连退一步的本能都不曾有,仰头看红脸,也是相信徘会护他太平,回到秘密基地。红脸更怒,双足不自觉地抖动,背后双翅的纹身竟像是要活动起来似的,几乎要撑破他的皮肤,“侬勿要来胡搞百叶结,小宗桑!”他深吸一口气,边吼边用力地拍起他圆胀的肚皮,就好像那恶狠狠的巴掌不是拍在他自己身上……啪啦!啪啦!倾盆暴雨顷刻间如水银,溅着光,长着血盆大口朝他们头上砸去。烦得要命!哪怕那雨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她也本能地想要寻找遮蔽处来护起她的羽翼,又或许……她还有别的办法。
涨潮了,涨来的是六点准时下班的人潮,天上降下的雨潮,徘集中精神,从空中顺着雨水掉落在瞬间积起的水潭里。很好,软着陆——眨眨眼睛!积水五厘米。挠挠后腰!积水冲上树干了。在水里跳个三十秒高难度的艺术体操!人行道被海啸般的水流卷起来,把红脸、辫子小孩、粉色泡泡头、奶茶少年都打包在一起,在水流里抛来丢去,冲向道路尽头。那红脸好不似传说中雷公的豕首鳞身,似乎离开了菏泽来到上海打工之后,连他的威风都降了三分,看样子得给他落个本地户口,长宁还不成,得落黄浦,黄浦还不够,要标榜老卢湾。徘乘着一圈圈涟漪,翘着腿顺潮激流勇进,她飘过一个长相跟拟鳄龟一模一样的中年人,有意冷落了办公楼玻璃外墙上攀升的偶像招呼,再从上方高架路下的悬挂列车灯光里抽身,一边暗念道,雷填填兮雨冥冥。那惹得雷公震怒的潘现如今已不见踪影,这可要怎么办咯!上海吃光了老虎,自然也没有猿狖,那下一句要接什么?徘灵机一动,就这么办吧,有一句不错。
二零六五的摩天大楼,一九五零的排水系统。只瞧四平路地势不平,暴雨全朝马路一侧的低地涌,一整排分类的智能垃圾桶被淹得只剩下表面一层可活动打开的闸口,树下长椅缩成一截浮木,在老毛雕像旁十几米处漂泊,活像一艘救生小艇,穿梭在张大嘴巴的鳄鱼群里。雨平面还在继续上升,这些年,黄梅天越来越长,暴雨越来越大,路的凹陷也越来越严重,水继续朝上喷涌,继往柱与开来柱没了大半,爱国小路上两排樱花树平平无奇,枝头上长出鲫鱼。泥鳅钻到徘的脚底,穿着连体恐龙睡衣的学生们茫然地站在齐腿根那么深的雨海里,雨伞纷纷倒挂在水平面上,手中脸盆扑通掉下,男男女女这会儿就像迎来陨石雨的恐龙,眼睁睁地呆望着水平面尽头,看着徘小小的身影嘭地一下消失。紧接着,在他们身前的宽水道下方,一丁点黑斑在水底若隐若现。它越变越大,颜色愈发变深,在滔滔不绝的暴雨里,上海二字里的海如今总算变得货真价实。眨眼功夫,学生们便瞧见更大的阴影在激流底下肆意穿梭。
一头独角鲸破水而出,它腹部牙白,背脊斑点亮如花豹,珠光色的长角像是一柄千锤百炼后的利剑,撕开他们上方团团相缠的乌云,将它拨开,将它扯下天际,掷入雨水中,激起万丈波澜。它的长角缠住四溅的电光,长啸将雷声尽数吞没,还不忘从水底捞起溺水的辫子小孩,挑着他的衣领腾空而起,同小孩一起瞪着抱紧雕像大腿、垂头丧气、肚皮瘪下的红脸。
雷填填兮雨冥冥,徘啾啾兮鲸夜鸣,小孩在独角鲸前晃来晃去唱道,上方骤雨啪地拧上花洒,乌云如棉花糖的糖絮四散开来,最后一缕夕阳洒在车道上,一片波光粼粼。旁边传来钟声与此起彼伏的,代替欢呼与掌声的车喇叭响。
但是,不对……等等。等等!现在春分不到,没有夏日暴雨,雷公还在冬眠。不行不行,我们得再来一遍。从头开始。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正在打盹,焉了吧唧的脸颊上油腻腻的,呼噜震掀嘴唇,下巴搁在店招牌上,险些摔下去。旁边过年时的对联还没撕掉,一张倒写的福贴被雨打得只剩下半边。画皮从东家“徒然堂”接下的这任务实在比徘想象中还要无聊,算得上画皮手头好几桩工作里最无聊的一件。原本,徘以为还得想办法引开门口的普通人才能让画皮顺利溜进去,谁知道根本轮不上电子幽灵想办法闹鬼作祟,看门人就先让了一条路出来。徘尾随着他们这天搜找的妖怪留下的痕迹,一直沿着墙角往地下钻,想所幸没提早把潘从那栋怪房子里喊出来,来了还要给他们另添麻烦。
外面头条视频新闻上仍在说秦山核电站疑似因老旧和维护问题造成核泄露,目前信息还在核实中,一旁老头老太裹紧棉袄说不碍事啊,秦山那地方他们从小就听说过,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有事就学日本人那样排海里得了。电子幽灵打了个电子哆嗦,在画皮那边的语音里隔顿一刹,画皮小声问然后呢下一条路往哪走啊,徘随她去,不接话。不是把她当人工智能吗?那就让贤余身上装着的其他弱智能给她去指路好了,她又不是导航软件,也不是搜索助手,哪来的义务给她带路。要么干脆让Siri或者高德地图变成电子幽灵好了,实惠好用死了,干嘛得是她不可呢!
前方路口有红绿灯,请注意变道。画皮脚踏车踩得飞快,到了街口车一扔气都不带喘一下就呆在门口嘟囔,“赶紧赶紧,后面还得回去给娲打下手!”
这地方一点都难不住画皮,街坊窄道虽不同于北方的胡同,但她也习惯。平时画皮都住在一个老式小区六层平房的一间小公寓里,虽然听说徒然堂也给少部分雇员提供单人宿舍,但徘还从来没有跟画皮去过那儿,自然也不清楚那地方的具体位置。听说它就是浮在上海一隅的蓬莱仙岛,寻常人有心也难找,是只在有缘人面前出现的怪异之所。今天画皮从徒然堂名叫“宇普西龙”的档案中心被动接到了任务通知,这时候手机上还没更新的信息仍以编号开头,尚不得知怪物的真实模样和分类,仅有简单的过往目击者报道。它作为画皮的最主要雇主,派发的任务跟任何正常工作一样缺乏趣味。
用娲习惯的方式去判断妖怪所属种类的话,那任务内提及的怪异恐怕是个虫者或地气者,来去隐匿于地表之下,显形时又呈虫状,不过今天娲一听这是徒然堂派的活儿就沉着脸让他们自己过来解决,说是她还有些正事该办。那正事就是要唤醒并解放一头传闻里的青目牛。说实话,徘一听是跟牛有关,就对娲那边的事情更感兴趣。但她到底心里还是优先想着画皮,于是才抛下贤余和娲留在基地,自己打了先头阵跑到这儿来,谁知道还真让她给找到了。
画皮左右一瞧,没见到熟人,红脸在打盹,没人见着她的模样,长额发加黑色冲锋衣,就把那不寻常的模样都遮住了。她直觉出色,这会儿一甩头发就朝地下钻,也看不见摆臭脸的徘正在她前面引着她走。已到达目的地附近,导航结束,期待您的下次使用!好了,到地下,导航声总算结束了。画皮一手拍拍耳机,“然后呢?”
“……亲爱的用户,如果您选择即刻跟您的手机贤余结缘,还能获得珍藏限量版的宠物店超VIP永久会员和电子幽灵增值服务。”
这话倒是阴阳怪气,画皮笑了,摇摇头,“人工智能跟结缘有半毛钱关系啊。”说着都不开手机闪光灯就在一阵黑暗里贴着墙走,险些一头撞在一张清纯无比,马上就能上SEVENTEEN杂志的脸上,但也仅仅是差一点点,黑暗对画皮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悄无声息地在摆得密密麻麻的货架间移动,这家店是个情趣商店,底下摆着仿真机器人,恒温皮肤软糯嘴唇但没一个真跟游戏里的安卓人一样以假乱真。时至今日就算知道它们是假的,预约上门的客人仍旧甘之如饴。地上很潮,几乎覆着薄薄一层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天好几处没动迁的老房子下水管炸了的关系。但她穿过这些货架时就像猫一样灵巧,甚至也没留下任何脚印。耳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徘也不说话,在画皮前好几个货架的地方追着先前妖怪发光的痕迹。
画皮进来得迟,没见着徘看到的,于是从第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开始逐一检查那玩意儿的踪迹。他们喊的那妖怪,在徒然堂的叫法里喊“无主之物”,都是疑似废品或没人认领的失物凝聚起来的怪异,甚至大部分时候都不像贤余这样的灵器拥有化形后的固定形体,也大都没有理智,谁也不知道他们今天会见着什么样子的……
徘把画皮丢在后面,一口气追着那条绿光的长尾巴跟到地下三层。三层什么都没有,但也不像潘呆的地方那么大,这次是普通的杂货间,墙壁木板罅隙间也渗着水,确实光瞧着就阴森森的。绿光又是一闪,随后在一个没有拆封的大纸箱后面熄灭。徘举不起来,也不需要举,眨眨眼的事情,她就在箱子的“中间”了,既不是里面,也不是上面,而是穿透箱体,直面缩在箱子与墙壁之间的“妖怪”。
没有任何昆虫会呈现出这种模样。更何况是精通动物的徘,仅一眼就知道这便是画皮在追的东西。但它方才并不像是单纯逃窜,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着,一直在胡乱寻找朝地下去的通道,直到被纸箱堵在了死角。徘不确定这东西能不能看到电子幽灵——但在它们互相都不能对彼此造成破坏的当下,她反倒觉得自己确确实实像是在替画皮索敌的猫头鹰,只管目光炯炯把虫盯好。
“画皮,地……三……”
画皮耳机里模模糊糊传来徘的声音,她拍拍耳机,皱眉道,“什么?”
“下……三层……”
说不好是电波干扰还是没电了,但得到提示的画皮想也许是徒然堂的新讯息通知,踢开门就往下冲。所幸这店都是大半夜才开始营业,现在既没客人需要她躲着也没什么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她钻进地下室的矮门时便看见面前纸箱被无形的镰刃劈开,从中间朝四周啪一下打开。随着一堆零件涌出来的,则是跟她拳头那么大的虫。
他娘的这南方蟑螂还能飞啊!可下一秒她就知道这虫的模样不对劲,在底下仓库里唯一的光线竟然就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呈毒药似的荧光,虽是节肢状但又像极了人造的机械虫,但要真是哪儿的大使馆溜出来的间谍虫,跑这种地方来做什么?徘和画皮都沉默片刻,只见画皮大步流星走向虫怪,提腿就踩。
这倒也是对付害虫最传统的办法了。徘警惕地盯着画皮的脚,心想若是娲在这儿,她会不会觉得这虫子要是倚着桑树,便能化作衣青衿袖青幧头的少年?但现在是冬天,没有鸣蝉,自然这也不可能是蝉化成的妖怪。一时间怪异的光消失了,徘问你踩下去有什么感觉吗,画皮迟疑没答,谁都不敢动。如果这是个妖怪,会在这时候从脚底板钻进画皮的身体,寄生在她身上吗?又或者下一秒钟它就会显出庞大的原型,将她掀翻在地上?可这些都没有发生。被画皮踩在脚下唯一的发光体也消失了,整个屋子彻底陷入了黑暗,徘偷偷躲在她的背后,只探出半张脸瞧着她的脚尖。
光又一次出现了,这次是数十倍的光点猛地从画皮脚下朝四面八方炸开,画皮急吼吼往后一跳,骂了一句他妈的,下意识想掏匕首,但也发现没用,“这虫怎么回事,踩都踩不死的用什么做的?!”这下不再是南方大蟑螂的形状了,变小了,算是北方小蟑螂吧,看起来战斗力弱了点,但画皮一个人倒是踩不过来,她飞快地抓起一把墙角螺丝,哪里发光就朝哪儿精准地丢掷,“不对,”徘在耳机里冷静地说,“它是在分裂。”
“……你不是搞宠物店的吗,倒是告诉我这虫该怎么打啊!”
“目前此版本宠物店暂不支持玩家饲养类阿米巴虫状生物。”
十个螺丝能砸中一个,虫妖怪也不是刀枪不入的硬甲壳,但砸中之后就跟画皮踩上去一样,光仅消失一瞬间,随后又分裂成更小的一部分朝外逃窜。整个房间越来越亮堂,以至他们好像不在城市里,而在什么森林深处汇聚着萤火虫的石窟,徘和画皮齐齐感到异样,朝上一抬头——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倒趴着更多的虫,从潮湿漏水的四角开始向中央爬行,层层叠叠聚集在一起,他们分不清它们究竟是在彼此吞噬还是融合,但和受到攻击而四散逃开的虫相反,它正变得越来越大,身上的幽光先前险些就被当做了感应灯……
徘还没有出声,一束冷光就从画皮面前折射而来,水果刀笔直从她手掌中朝上飞出,三分之一的银刃扎入天花板中,正中贯穿虫妖。刀柄尚在微微震动,徘浮在天花板下方,看见那妖怪也凝固了一瞬。随后,它像是骤风过境时的落叶般分化成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乃至最后根本无法用肉眼看清的光点,像具有行动力的虫卵般朝这房间里的每一个肉眼无法看清的缝隙窜去。
对付它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徘想,它好像喜欢往狭小、黑暗、湿润的空间钻,最近一直在淅淅沥沥下小雨,这地下室又朝,它还在朝地下钻,是在找东西吗?如果用火烧也许效果会好一点,但这地方是有人住的,谅画皮也做不出这事来。可它们逃得飞快,彼此之间似乎由一种共同的意志操控着聚散,当它不再呈现“虫”的形状时,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该朝哪追。一阵窸窸窣窣,像遥远的响尾蛇摆尾声过后,整个地下室内又恢复了一片漆黑的模样。
虎头蛇尾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他们跟丢了。徘注视着画皮,她额前一绺长发遮住脸,在黑暗里更是让人难辨踪迹。但徘不一样,她是画皮的电子幽灵,画皮不管到了哪她都看得见。徘悬浮在画皮的额头前,打了个响指,地下室又亮起光。画皮掏出手机回了一句,暂时没有发现大型聚集迹象,对象消失了,然后便转身离开。
这天早上潘醒得比平时都早,一方面是被憋醒了想尿尿,另一方面肚子也比往常饿得更快。洗漱之后,胡克就在桌边掀开餐盒盖子,里面盛着一两生煎包,旁边一杯豆浆。潘顾不上道谢,啪地掰开一次性筷子,也不管没掰整齐,一阵狼吞虎咽就把面前扫荡得干干净净,连粒芝麻都不剩。男人就坐在他对面,一直看着他吃完,拍拍他的背,让他当心别噎着。潘喜欢喝新鲜豆浆,虽然胡克说这里面掺了很多水,味道淡,还有些没滤干净的渣,喝起来就跟同时吃了饼干一样,但他就是喜欢。生煎包更是罕见的好东西,平时胡克都不给他带,说是太油腻,对长身体的小孩不好,但营养麦片和牛奶实在是不好吃。他吃完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胡克居然给他带了生煎?
吃饱了?胡克问他。他点点头说饱了饱了!胡克摊开数独游戏,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潘搓搓手,以前他从没想过数独能用来做什么。也许是解开未来某次任务里的密码?之前一节课他们学的是老虎习性,它们基本独来独往,没有固定的巢穴,多黄昏活动,在交配期和哺乳期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潘觉得自己的世界也跟老虎们很像——要不然怎么就他一个小孩呢?
上次的“蒲公英事件”在徘和娲的帮助下顺利解决,那之后,胡克船长没过几个小时就回来了,向潘连连道歉,说是出任务时的另外一个世界陷入了瘟疫危机,他离开前被迫隔离好几天,所以迟迟未归。但他走前给潘留了足够一个月吃的伙食,应该没饿着吧。潘一边抱着胡克,一边摸摸他的耳朵,发现徘没有骗他,蒲公英确实全部消失了,真是虚惊一场啊!他一安下心来就累得睁不开眼睛,倒头连睡十几个小时,差点吓到船长。但睡之前,他特意穿上袜子,把脚上磨破的伤口藏得好好的,确保胡克船长不会发现他弄伤了自己——
一旦冷静下来,他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虽然偷偷溜出去是事出有因,但六岁小孩穿过平行宇宙穿梭器也违背了这个世界的铁则,没有引起大灾难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被胡克船长发现他可就彻底完蛋了。轻则被打屁股,重则关禁闭,最最可怕的是即使他成年了,也可能失去成为星际航家的资格。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惩罚了,他绝对不想试探胡克船长大发雷霆的样子。想到这里,潘看看眼前背对着自己,正在读文件的胡克就感到一阵后怕。
但外面的世界太大,太好玩了,他还第一次交到了朋友,遇见了自己的妖精。比起这个世界,虽然他也很喜欢胡克船长,尤其喜欢他故意压低声音,学画本里的船长说话时的样子——但不管怎样,一个胡克船长,和秘密基地的小队相比……他很难说前者更有趣,或者让他更愿意呆在这里。船长就像温蒂的爸爸妈妈一样,他想,他虽然很爱他,也不能说他待他不好,但就算是温蒂这样的乖小孩也总会被外面的世界吸引呀。更何况船长还会对他发脾气,偶尔在他烦闷的时候,潘都得小心翼翼,以免惹得他生气。
仅仅那一晚上的功夫,原先他世界里的一切都被颠覆了——触手可碰的地平线与天际线,走上四十五步到尽头的旷野,三十步到底的海岸,仰头伸长手臂就能触及的银河。房间里明明跟从前一样,什么都没变,放满了船长送给他的礼物:干花、褪色的白搪瓷杯、戒指糖、世界各地的画本、剪纸剧院……潘心里摆起一把天秤,左边是胡克船长和他给他的所有东西,右边放上能讲话的鱼、抓不着的妖精、黑皮肤的怪人、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左边的一切虽然还是很美丽,但现在再看看,之前自己拥有的东西难免有些单调。潘很难说这个天秤现在在他心里是摆平的,唯独胡克船长对他好,把他养大,是他没办法丢在脑后的。
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他每天都盼着徘出现——她也确实遵守诺言,来了好几回。每次她一到通道附近,房间里的喇叭就会发出啵啵啵的电波声,然后平稳的机械女音就会响起来:“来吧,潘。”这就是时候推开门,走过穿梭装置,迎接通道站外,坐在树桠上等待的徘了。但她从来不提前告诉潘她什么时候会来……没有约定,只会突然出现,然后带他穿过那条路,下了南京东路地铁站,坐上仙尘列车,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那里会有不同的人出现——比如画皮,或者后来他才见过一次就走的大女孩蚕马……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他第一眼看见她,就有一股熟悉的暖流涌上胸口,决定在心里喊她温蒂妈妈。但每次也有相同的人,譬如娲和徘就一直呆在那儿,就好像那儿就是她们的世界,就跟潘有自己和胡克船长的世界一样。
他在那儿度过的时间,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时间——她们教会他说话,说那个世界里的通用语。他惊讶地发现那种通用语竟然和自己说的话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都用不上死记硬背,只需要跟着她们多听听,多说说,那语言就像雨露一样浇灌在他的小舌头上,自然而然脱口而出。这大概也是胡克船长总去这个世界工作的缘故,毕竟学习一门新语言都用不上多大的功夫!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就已经能跟人说最基本的对话了,虽然胡克船长还没想要教过他,但提早学习也不是什么坏事,万一以后星际航家的考试里有用呢。
另一方面,他也偷偷记录起胡克船长任务结束后回来的时间。印象里,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潘几乎从来没在白天看见过他,大约在晚上六七点的时候船长会回来,陪他到睡觉为止。他也试着偷偷假装睡着,但支棱着耳朵听胡克的动静,大多数时候都以失败告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有一次他成功坚持到底,等到了胡克船长离开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眼时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半的样子。星期六或者星期七中则会有一整天,胡克船长几乎全部都和他呆在一起,每个月一次的例行全套身体检查和一些星际航家预备课程教学也基本都在这个时候。
这么来看,他每次跟着徘去秘密基地,都必须赶在晚上六点前回到这里,或者等到足够晚,在胡克船长离开之后再出去(虽然这一次都没有发生过,但潘担心徘会有一天突然需要他去拯救他们)。至于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七,就会稍微简单一点——只要船长星期六来了,星期七就是“秘密基地之日”。摸清规律之后,潘胆子也越来越大,去秘密基地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但胡克船长毕竟经验老道,潘觉得除了那条机械左臂,他一定连鼻子都改造过,所以才能从自己身上嗅到不对劲的气味。第一次潘觉得船长奇怪就是在他回来的第二天。男人蹲在他床边,摸着他的额头问了一句:潘,你是不是去过哪里了?潘还睡得睡眼朦胧,但心下一惊,吓得汗毛直立,强装镇定,保持迷糊地摇头反问,你说什么地方?胡克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底,嘟囔了句没什么。潘这才想起千算万算,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他换好衣服,遮好伤口,就是忘了把进门时地上带进来的泥迹擦干净。他从前从来不知道从外面回来之后地上也会变脏,不知道这次到底算不算瞒过去了。再有一次是胡克教他算数时,他把徘教会他的话和原本的语言弄混了,胡克船长明显一怔,然后问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他只好谎称是自己口误说错了,往后更加小心区分两套说话的办法。
很显然,潘的外出,船长已经有所猜忌了。最危险的一次,也是潘根本没法好好解释的,就是船长在吃早饭时提到他的梦话。胡克半是询问,半是调侃,说话时也不看向潘,就好像只不过在提起一件无心之事:潘啊,很奇怪,你昨天晚上的梦话我完全没听懂,你梦到什么了?
潘愣了愣,梦话之所以是梦里说过的话,就是压根记不住自己说过什么,这话他该怎么回答才好?男孩一阵害怕,大声说自己好像没有做梦,接着闷头咕咚咕咚大口喝豆浆,险些被呛得满脸都是。
其实潘做过很多梦,甚至能拍胸口宣称自己非常擅长做梦,只不过大部分醒过来时都不记得。有时候梦断断续续的,但却能连成一个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白雪的迷宫,在那个梦里,大雪纷飞,周围的墙壁都是由厚厚的积雪筑成的,他弯弯绕绕走在这里面,最后看见了一尊美丽的雕像,雕像很高,很大,但却说不上来的纤细,就好像是长得很高的娲。雕像跟他说话,他记得自己说“爱姆潘!”,还有“各地多果?”,梦醒之后,他发现这个梦真实得可怕,但雕像回答了他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
可这次他连自己在梦里说了什么也都完全不记得,船长到底听到了什么?该不会是“画皮你快跟贤余结缘”吧?
要真这样,那也都得怪徘,说这是徘教会他说的第一句话也不过分。“结缘”就是让画皮和手机变作的妖怪贤余定下契约,这样贤余就可以永远成为一条鱼的样子,画皮也顺势就能看见妖精,徘应该也能拥抱画皮了。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跟七巧板一样。他觉得徘太固执,根本不明白,画皮已经是大人了,就算劝她弄了那个什么结缘的事情,她也看不见自己的妖精呀,更别说碰到徘了,谁能抓得到妖精?如果不服气,就要去找永无乡里妖精的妖精,真正的汀克贝尔。
可没人知道到底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也不知道这事情能不能办成。等他说话稍微利索了点之后,也磕磕巴巴反问徘,你为什么非得要画皮结缘不可啊?他问过好几次,徘一次都没回答过他,甚至还生气了一回,几天都没出现在他面前。后来是贤余看不下去,出声阻止潘,让他就顺着徘的意思来吧,它说,她虽然小小的,烦恼可一点都不小,跟人类小孩的烦恼也不一样。
有一点贤余搞错了。人类小孩的烦恼,他们也不见得真的明白。画皮是大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蚕马是长大的温蒂妈妈,剩下来勉强跟他一样的小孩,只有娲。潘觉得自己和朋友们的世界格格不入,他们说的东西大部分他又不懂,也不能随时随地都像贤余、徘和画皮那样呆在一起,他总要拼命努力才能跟上他们。他第一次觉得晚上睡觉流出来的口水都酸溜溜的。徘有自己的烦恼,贤余和画皮也有愿望和大人要办的事情,那么娲呢?娲跟他本该最亲近,可娲什么都没跟他说过。娲就是最神秘的女孩,就算在小飞侠里,潘也不知道她到底是里面的谁。
在不能跑出去的时间里,潘越来越心不在焉。原先他还会兴致勃勃和投影的拉布拉多犬玩抛接球、拿蜡笔画太阳花和森林、翻各种各样看不懂字的画本、玩迷宫球和七巧板和魔方、吹口琴和笛子,很快一整天就过去了。但现在,徘不来的日子变得难熬极了。只有船长第无数遍跟他说小飞侠的故事时,他才能提起些劲儿来。那可是小飞侠的故事啊!他百听不厌,胡克船长哪怕跳过了一句话、一个动作,他都能给挑出来,不行不行不行,一行字都不能跳过去,讲故事的爸爸妈妈就要有这样的觉悟。
但船长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妈妈。他第一次问到他们时,船长就用彼得·潘举例子,告诉他不要拘泥于父母是谁。他之所以叫单字“潘”,正是因为他没有双亲,被船长在流浪所捡到。姓氏唯一的意义就是它代表家庭,代表血缘的羁绊,潘不需要那种东西;而这名就取自故事的主角彼得·潘,叫“彼得”的人太多,就叫“潘”吧!船长希望这世界里唯一的小孩能和故事里的潘一样任性肆意、勇敢非凡,拥有一个孩子们向往的永无乡般的童年。所以小飞侠绝对是潘最喜欢的故事,没有之一,谁会不喜欢一个自己是主角的故事呢!
可最近听故事时,他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印第安公主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她有多高?其他的汀克贝尔都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有的孩子不相信仙子的存在?要怎么区分小孩和大人?会有更多没人看见的汀克贝尔们陪着孩子们一起长大吗?如果汀克贝尔非得要长大呢?永无乡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妖精大王?人人都有一个妖精的话,该过得多热闹呀!他是想替徘打听打听,万一故事里其实就有她想要的答案呢?但胡克只是摇摇头,潘,他说,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你不都知道吗,除此之外,我也没法告诉你了,你可以自己在故事里找到答案。他说着摸摸潘的头,好像在确信他没有长大得太快。
没错,关于小飞侠的一切,潘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比起从前,他想知道的事情更多了。同时,他也朝成长迈出了第一步,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孩。而他的秘密,也不光只有隧道深处的那一个基地。
“潘。”
胡克出声,把他从数独的格子里扯出来。他也拉走了他巴掌底下的薄簿子,抽走他手里削得尖尖的铅笔,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在发呆?
潘这才意识到自己从刚刚起就没有动过一笔了。这页上他停留了太久,铅笔只在纸面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条,没有填进任何格子里。据船长说这是一种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游戏,他不知道两百多年有多远,但反正是个跟其他平行世界一样遥不可及的年代。他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玩两百多年前的东西,他也不敢问。他挠挠头看船长,他已经开始皱眉了,这代表他有些不耐烦,但还不至于发怒。潘揉揉太阳穴,假装眯着眼睛,说自己从早上起床时就觉得晕乎乎的,现在也很困。
胡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盯得他直冒汗,就好像他能识破他的谎言一样。一把鼓槌在潘心里敲起来,咚,咚,咚,但每一下都没敲到底,轻飘飘的,浮在胸口中。但一开始胡克什么都没说,他从草地上站起来——今天他所在的世界是绿茵茵一片的草原,还有持续不断的微风,一会儿对着他吹,一会儿对着胡克吹,旁边偶尔会有野兔跑过。这是潘最喜欢的天气,但今天不如以往那么轻松。咚,咚,咚,鼓槌敲得更快了。胡克站起身,在他面前来回踱步,我跟你一直强调的是什么,嗯?
我要做个正直的男孩!潘不假思索答道。
还有呢?胡克慢慢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不能说谎,说谎会长不大的,说谎会害汀克贝尔被关进油灯,而你,潘,会被关进宇宙的帕诺提康。
这是他不可以学彼得·潘的一点,他是个乖小孩,要长大当星际航家的话就不可以假装把掉下去的影子黏回身上,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说谎。但船长忘了,他扮演的是胡克船长,谁说船长向彼得·潘说出的忠告都是为了潘好呢?也许这也是他扮演船长,在故事中诓骗彼得的手段。潘可不相信就这无关痛痒的一点点谎言会让他真的长不大。从去年到今天,他的袖管裤腿变短,上衣紧巴巴的,脚掌手掌齐齐变大,一顿变得能吃下两个汉堡,他确信这是自己的身体在发出成长的讯号,再长下去,他甚至有信心可以把肚子里被先头那妖怪掏走的东西也长回来。但直接反驳船长并不是个好办法——
他知道船长平常虽然话不多,对他也很耐心,但他毕竟是这世界里唯一的大人,如果彼得·潘也有过爸爸妈妈的话,那么潘身边最接近爸爸或者妈妈的人也只有船长了。他发怒的时候,光是提高声音都能把潘吓破胆,更别提摆在墙角的鸡毛掸子和一个超大衣柜组成的“禁闭间”了。胡克有的是办法惩罚他,虽然他总说这是为了潘好,是为了把他身上跟彼得·潘一样小孩天生的坏毛病治好,才能帮他顺顺利利长大,但这也不代表潘真就乐意接受他的训练。
潘捏紧背后的拳头,再一次装傻,反问道:船长,你在说什么啊。
胡克不说话,转头去翻找潘的图画板。他很久没有检查潘的图画板了,让我看看你最近画了些什么。潘心里一跳,就见男人从架子上抽出画板,期间目光一直都落在潘身上。他解开画板系带,慢慢地抽出一沓画纸,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有男人翻数着画纸的沙沙声,半晌过后,胡克放慢了动作,紧抿的嘴唇有所松动。
你最近倒是画得挺多。
船长夸奖他了!那当然,潘可是胸有成竹,一点都没在怕的。最近只要他一个人,就会用比以往更快的速度画画。以前他要是自己呆上一天,最多也就画两三幅,剩下的时候要么翻看不懂的画本,要么就跟拉布拉多犬或者缅因猫玩打滚。可现在,他都把小狗和大猫喊出来一左一右陪着他,自己则趴在地上把纸撕下来,偷偷画上十几幅,再藏在不同的地方,时不时拿出几张夹回画板里,补上和徘一起去秘密基地而离开的白天里该画的部分。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想偷笑,但一看胡克作势要转过来,他又赶紧收敛起笑容,一脸正色,以免被船长怀疑。
唉,但船长看得那么仔细,潘又开始担心自己有没有做过头。比以前画得还多,会不会也被怀疑?好在船长没再继续关心数量,往后翻了几翻,有些奇怪地问,这是什么?他手里指着的那张画上有四个人,正是潘画的贤余,徘和画皮,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男孩……!潘一下子嗓子都紧了,小心脏都蹦到嘴边,咽了口口水赶紧说,这是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和彼得·潘呀!
胡克又盯着看了会儿,这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都跟画本上不一样?
我也跟彼得·潘不一样呀,他是金头发的,我是黑头发的潘,我的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也要跟他的不一样!
那你没有画上你的细辫子?
彼得·潘他又没有辫子的,辫子不方便飞,我给自己在画上剪掉了。
胡克若有所思点点头,似乎相信了潘所说的这番话。潘只觉得心里鼓点打得更狠更快,脸上热得要命,连脖子都热了,心想还好那天因为不会画轮椅就没有画娲,要不然这下就说不过去了。不知道为何,娲看起来让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他对娲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但娲并不是小飞侠里唯一一个例外……
对,这是秘密基地以外,潘的第二个秘密。就在第九次从秘密基地偷偷摸回来的时候,他在传送通道站去往穿梭装置的楼梯上碰到了另外一个人。正是那个人,成为了潘的又一个新朋友、又一个画中的角色,也让潘为他违背了平行世界第三原则——
他就是平行世界里的潘!
他知道的,哪怕有些沮丧,但在那一刻,他心里也清楚,既然平行世界也有温蒂妈妈和汀克贝尔,那么还有个与他们失散的“彼得·潘”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船长也教过他,平行世界里有可能碰到第二个自己!虽然会死是骗人的,但船长也说,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赶紧上报……
“你……”
那一瞬间潘根本就目瞪口呆,舌头打结,脚像在楼梯上生了根,拔也拔不掉。他虽然知道理论上会有另一个自己,但却从来没想到自己还真的能遇见……男孩五官模样跟自己一模一样,甚至连身高年龄看上去都差不多,光看脸的话乍一眼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只有潘脑后那条细辫,他是没有的。这时,平行世界的另一个他双臂抱在胸前,居高临下,朝正想往下跑的潘微笑。
“你好。”他说。
这是贤余教会自己的语言,潘能听懂。也得亏他们教过他,不然这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潘也愣愣地答道,“你好,我是潘。你是彼得吗?”
彼得,他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名字。既然两个世界里都有各自的彼得·潘,那一个叫彼得,一个叫潘,好像也很顺理成章。这下轮到对方愣住了,“……我不是,”他说话的语调比起潘更平稳,更细,发音自然也更标准,让潘觉得很优美,让人平静,“我叫楚琨玉。林字头的楚,琨玉秋霜的琨……”
“……哦。”
潘懵懵懂懂打断他,他也不知道后面那句话什么意思,但对面的人不叫彼得,叫楚琨玉,他算是听懂了。发音是,第三声,第一声,第四声,楚琨玉。他姓楚,说明他有家,有爸爸妈妈,这一点也和潘不一样。那接下去该怎么办?他们双方遇见了。如果按照平行世界第三原则,他们各自都得上报,以防只有一方告密,星际航家们会以为有平行世界的神秘人违反公约,擅自刺探情报,极易诱发冲突。但他要是说了,岂不就在船长面前暴露了自己违反规定,擅自去了平行世界吗?
潘丝毫没有要引发一场战争的意思,就算真想引起战争,也绝对不是现在。现在他才六岁,打仗又立不下战功,还有可能死掉,在战争里除了哭那是什么都干不了,既然对方是另外一个自己,想必也跟他有一样的想法吧?他赶紧抢在前面说,“我不想打仗,也不准备上报你。”
“……什么?”
“我不会跟胡克……我的上级说我碰到你了。”
对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说告爸妈……”潘不确定他是不是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赶紧又补了一句,“平行世界第三法则,你知道吧。”
楚琨玉怔了怔,随即一脸似笑非笑,“嗯,就是不能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对对!”潘赶紧点头,他手腕上的时间罗盘快指向六点钟方向了,要是船长这个时候回到通道来就糟糕了,可他第一次碰到这个世界上真的跟自己一样大的男孩,还是另外一个自己,他简直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他。一时间,潘既舍不得那么快就走,又不得不走,急得团团转,“……我是潘!”他又说。
“我知道,你刚刚说过了,潘……?”
“那就好!”潘挠挠头,楚琨玉的衣服跟秘密基地里其他人的衣服都不一样,看上去也根本不像小飞侠里的衣服,而像……像是温蒂一家人会穿的那种。很整齐,也很干净,就像他说话时的语调一样。潘指指楼梯,“我要快点过去了……”
楚琨玉似乎也知道穿梭设备和秘密通道的事情,这时候赶紧摆摆手,“你去吧。”他就站在楼梯转角的窗口边上,潘看见最后一缕充电光也从他的脚边消失了,但潘根本移不开自己的视线,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想去摸摸楚琨玉的手掌和牙齿,看是不是真的从头到脚都跟自己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
还没等到潘开口,楚琨玉就率先问道:“……我们能当好朋友吗,潘?”
不愧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自己,连这都想到一块儿去了!潘咧嘴笑出声,头点了又点,“……好啊!”
“潘。”
胡克收起画板,在系带上打了个结,声音变得比之前柔和多了。小飞侠里大家关系真好啊。男人说着,重新坐下来,把数独纸和铅笔放回潘的面前,要是累了的话今天就不用继续了,你想玩会儿纸剧场吗?我给你带了套新的,叫《汉赛尔与格莱特》。
嘟嘟嘟——警报解除,这一关又顺利通过!潘长松一口气,伸手接过。在和煦的白炽灯下,浑然不觉自己双手紧攥,满脸通红。
次日,黄浦江以北客运码头疯了个渡客。这消息不温不火,没几分钟就从本地新闻的前排撤下,点击量不过小几千。据闻当事人早上从提篮桥附近出发,下午到了北外滩,准备过安检搭轮渡时,突然就发病了。人在等候大厅里横冲直撞,跌进一条队伍里,被人推推搡搡站稳了又跑。在冬天里,他憋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模样倒也是滑稽,原先等候的人群还以为单纯是个神经病,该送去宛平南路涮一涮,没想到那人后来哇啦哇啦喊起来:别过来!别他妈过来!据现场的人说,他当时看上去就像被什么东西顶住,然后朝半空中抛过去一样,摔在等候区长椅上一群阿姨大妈的身上,一动不动,就这么晕了过去,喊也喊不醒。
本地人就当个闹剧,或者是个来捣糨糊的,就为从别人身上揩两把油。但娲听到贤余拿这人出来开玩笑时,丝毫不显得意外,转向一旁画皮说,“它这一醉便是两千余年,可就算不在,也挡不住这道上积淤的忧患。画皮,接下去轮到你帮忙了。”
“怎么说?”
“帮它醒醒酒。我要放它出来,也好让这地下流浪的祸患有所归处。”
娲一发话,画皮和徘顿时都心如明镜。潘今天也被徘提早带过来,这时一手攥着蚕马之前买来的可乐,一边举手表示自己没听懂,“……帮侬做什么?让画皮和贤余结缘吗?”
娲瞟了他一眼,“编故事。”
说到编故事,其实便是如何把祸患和疯子渡客之间挂上一把锁,再将这锁昭告天下,灌进人的脑袋。画皮知道娲做过调查,事先那渡客去过的地方本就不简单,所以几天前娲就将收伏的蒲公英通过回库车,以隧道为源头重新朝地面散播出去。只不过不同于先前它自然出生时被第一个经手之人冠以的特征,这次,娲在它身上寄养了新的“念头”。
这“念头”一开始不会引起任何波澜——因为它对于被寄生的人而言,只是与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条信息罢了。这条信息就像潜意识一样种植在他们的耳根里,钻进他们的大脑里,向被寄生者灌输了一条新的“常识”,其透明程度,就如同人到中年时回忆起十二岁时背的《醉翁亭记》,之意也不绝在酒。而它之所以牢靠,也正是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则事实、不容质疑的历史碎片:
提篮桥有一座监狱。
这曾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乃至“死亡之城”的“城中城”,从关押战犯至战后变为普通监狱,在一个多世纪的运作之后因其地处核心开发区之一被宣布关闭。但提篮桥等同于监狱一事,在所有本地人里都是心如明镜,平日里路过那附近都避讳三分,即便在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商业区后,那儿也仅仅繁荣了一阵子,往后未成多大的气候,随着近三十年来经济中心的又一轮集中化迁移愈加边缘化。原先四周的石库门老宅、七十年代留下的老公房以及一些颇具特色的洋房从原先第一轮规划时的特意留存,至后期因开发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拆迁而成片保留,形成了如今破败不堪的老城厢。
监狱的搬迁在形不在土,而积患却都沉在地里,此处更是复杂,悔恨、疯狂、郁结、恶意、冤屈样样不缺,从娲来到地下的第一天起便发现了。如今人们闭口不谈,闭目不看,倒该让他们瞧瞧这地方原有的活物了!于是在这历史的碎片上,她倒是又添了一笔:
提篮桥监狱里原先还镇着一物,或妖,或鬼,或怪,或精,难以定论,监狱搬迁,犯人移押,那物却从没消失过。
“跟什么有关的故事?轮渡……还是监狱?”画皮稍许沉思片刻,追问。
娲面无表情指指两盏花盆中间,画皮替她从后头拉出一个半透明小桶,从地上踢给娲。潘推搡着一旁睡觉的贤余就问,“监狱”是什么啊?贤余困思懵懂答那都是把人关在一起不能出去的地方,潘想想又问那是关禁闭吗?比关禁闭还要严重一百倍,你甚至有可能在那里等死。潘想了想,恍然大悟,噢,这就是胡克船长所说的帕诺提康!
他们不搭理潘,由他咕咚咕咚喝可乐,嘟囔说帕诺提康是个球一样的监狱,就跟他们说的东方明珠上面的球一样,这里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人都驯得服服帖帖,不敢造次,因为他们都知道有人在看守着自己,就会自觉遵守规定。娲这时捏着塑料桶上小把手,转开红色盖子,潘饶有兴致挤到她轮椅边上探头一看,一块接着一块五颜六色的“糖块”堆满了小桶。他立刻伸手去抓,一边嚷嚷,“我要吃泡泡糖!”
画皮啪一下打掉他的手,“这不能吃!”
徘跟着摇手,当然不能吃啦,七岁以下小孩都不准碰的。潘眼巴巴看着娲掏出一块焦糖味的,又拿起一旁小喷壶对着它喷了几下,在手掌间翻来覆去搓成一团,最后变成一团软趴趴的棕泥巴。
“……这是橡皮泥,”她解释道,“现在人大概都不知道。”话里话外倒有点讥讽的意味。那团橡皮泥的表面光滑,形状越来越圆润,可娲看都没看手中的软泥,抬眼瞧着画皮,“我们继续。”
“你说要监狱传闻,鬼故事,妖怪传说那种?”
“没错,从哪里开始?”
“现在用监狱的关键词能搜到很多东西,但基本上都不是热点,”画皮九台手机齐刷刷给出相同的结论,“就算是沾点边的头部搜索也都跟电视剧有关,那岂不是人人都知道是假的。”
潘咬着吸管似懂非懂听他们说话,这时候贤余指出,“监狱里面就太脱离人群了,平时谁会没事去关心监狱里出了什么事啊!视频播得越多就越觉得跟自己没关系……要不就说以前有个越狱的,跑出来时候被狱警枪毙,所以怀恨在心,变成了鬼,到处伺机报复!”
“越狱的话,应该不太行,跟那地原本的祸患关系不大,囚犯的执念,其实大都不是这种。凭这个唤不醒它,倒有可能生出别的东西来。”娲摇头,手中一搓一捏,仍不缓不急。
“有很多人死在那里倒是真……再死个人在那儿怎么样?暴死的那种,就说是被妖怪吃了魂儿。”
“太粗暴了,真把人杀了还有可能引起警方的介入,我们不想真引起那边的骚乱。”
画皮低头还在想,这时徘一跃而下,落在娲手腕朝上一指处。她歪着头,一手撑着娲的食指关节,“一起传说中由妖怪制造的冤案,怎么样?”
TBC.
喧嚣的音乐响彻天空。
隆隆的音符震颤如同雷声滚过空气,让一切躁动不安起来,在此刻盖住了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声响。
开放草坪上没有一桌是空席,哪怕是距离舞台最远的地方也是同样,电子音乐节就像一场狂欢庆典,酒气和食物的味道混杂着,人们就在这火热浓浊的空气里随着音乐蹦跳嘶吼、高唱着时下几个月一轮换的流行曲,挥舞着手臂和酒瓶跳起不像样的热舞,挥霍着时间和快乐。
电子投屏就像篝火,随着节奏变成通天的赤红。
就算不参与进去,也能感受到那种生命力。
最边缘的一张桌台也是满员,尽管那上面放着“预定”字样的提示板,但在座的三个人都没有将它关闭的意思,而其他人也不会在意这样偏僻的角落——或者说,狂欢的人群并不能主动看到那些座位上正坐着的「人」,在无声隐晦的法术暗示下,他们正享受着免遭打扰的休闲时光。
由也有些紧张的搅动着吸管,让杯子里那些冰块不止一次撞出清脆的咯噔声,他是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手脚都有些不知道摆放在哪,相比起另外两个老神在在的人,小青年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要随着音乐打拍子得好,还是选择跳舞。
无所适从了几分钟,由也下意识的透过头发边缘,小心的打量起身旁的同行者。
他身旁的男人倒是安静得很,从坐下的那一刻姿势就没变过:笔直得像个军人,目不斜视的望着面前那块巨大投影屏上全力弹奏贝斯的歌手,好像正盯着什么会议内容似的聚精会神——配上他西装革履的样子,肩膀宽阔有力也显得颇有压迫感。
比起灵器,想必任何人更愿意相信他是个保镖。
不熟的人总会带来些压力,哪怕他们本意并不是这样,由也还是不自觉的向另一边凑了凑,离朋友贴近些才找回应有的安心感,而他的动作自然也引起了那个人的注意。
“怎么了,小由也?”
正敲着桌子合上节奏的手停了下来,终于转过头来的人即使在混乱的灯光下也能辨识出是个美人,那张细腻而艳丽的脸庞,配着一身暗色长裙近乎妖冶。他凑得太近,托着青年明显变红的脸蛋左右打量,半晌才低声笑了起来,声音倒是不像那一身脂粉的人该有的清澈通透,男人冰凉的手心贴着由也那块皮肤,一下下搓掉那些高温,而动作让他挂在腕上的两支细手环碰撞出不少脆响。
“是太热了吗?瞧你红得像喝醉了,哈哈——真老实啊,这年头可最是稀缺老实人啦。”
男人说的调笑,但手上动作却是轻柔,随着热度褪去的也有由也刚刚突如其来的羞涩,这自然不用和眼前的人解释,他有些腼腆的笑着,重新吸起杯里的冷饮——故沅姐姐自然的帮着他缓解了小情绪,他总是神奇的第一时间察觉到周围情绪,细腻而冷静。
虽然这个称作“姐姐”的灵器是个不折不扣的男性。
“现代人啊……”
翘着腿在桌旁半倚的故沅看起来雌雄莫辨,叩在桌面的手指并没跟上音乐的节奏,但明显自得其乐得很,只是没多久他就感叹似的撑着脸叹息一声,歪过头去好像倦怠许多。
他那鬓边的辫末端系铃铛,随着动作叮当作响着惹人注目,白发在灯光反射里尤为显眼。
“怎么了吗,故沅姐…是太吵了吗?”
“这倒是没什么,能有气力吵闹也是好事……不过是凭空生出些感慨。”
“因为现在的音乐不需要演奏者吗?”
沉默的聆听者终于加入了讨论,显然对那位感慨的灵器了解颇深,男人甚至没看向望着他眯起眼睛的故沅,而是看着杯里上升消失的气泡良久,他也同样的叹息一声。
“这个世界的变化太快了。”
“是,也不是。”故沅笑着摇摇头,对他的话承认了一半,“历史和文明的进步就像瀑布,由高而落,再溅到最底摔碎成雾作虹;它们必然是发现得越来越快,这是好事。”
发觉两个人都停下喝饮料的动作看着自己,故沅有些失笑又起了聊下去的兴致,一把抚平长裙上的褶皱,他转向桌面的动作依旧优雅。
“但你要知道,小由也——音乐之所以动听,不仅因为旋律,演奏的人同样重要,就像从乐器里注入灵魂,这注定是不同的。”
这是彻底的唯心理论。
可在场三个甚至都是从器物上化形而生的灵,基于科学无法解释的存在,所以由也和男人甚至没法说故沅这观念又有什么不对。只是此时欢乐的人群倏然离他们远了,好像三人集中坐在一处旷野,在这现代里无人看到,也无人承认。
一时间无人讲话,只有身后人群的嘶吼和电子乐震耳欲聋的咆哮。
“虽然我也没有说电子音乐不好,各有千秋嘛。”
直到故沅自己打破了这再次的沉默,他甚至笑着向台上的鼓手丢了个飞吻,嘴唇上涂的那些厚厚唇彩随着说笑不断闪烁着光泽。
由也自然是知道他的,这是男人为数不多的乐趣:如果说上乐理,故沅也算得上样样精通,在漫长的生命里他尝试着学习了许多,无论东洋西洋、古典或现代,对乐曲带走特殊情怀的人总能在这方面迅速找到诀窍,并乐此不疲。
由也还记得那一次他弹琴给自己听,故沅姐姐抚琴的动作是他见过最优美的,而一曲终了黑发青年还回味着那支曲,故沅却惋惜的抚摸着焦尾琴上龟裂的痕迹,他的动作如此轻柔,比刚刚弹奏更甚。
如同正翻动一本脆弱的古籍。
“我不过是个演奏者,创作总是需要鲜活的感悟,可惜活了千年却没拿得出手的体会,枉提生命力。”
“我终究是个灵,写出来不过依猫画虎……终究可惜了,他曾也是支好曲子。”
他叹了口气,目光复杂的望着那琴,许久才将它一掌挥散纳进虚空。
“若是能写成支曲,流传百世,我便满足了。”
“故沅姐姐,你上次说的那个好曲子……”
“能讲讲他的事吗?”
由也忽然想起了那时候提起的人。
那个故沅口中的「他」。
被姐姐抚琴回忆的故人显然与这灵器有着与众不同的交集,尽管在这样嘈杂混乱的音乐节上提起似乎不合时宜,但青年只是有种直觉,直觉告诉他故沅愿意在这时,将那个晦涩的故事讲给他听。这人活的太久,那些年轻灵器们没见识过的年代过往都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而人间百态自然也是大家最喜爱听的——人们所拥有的万千情感,他们听着,学习着,模拟着,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自己拥有那些苦辣酸甜,就像牙牙学语的孩子模仿着大人的一举一动。
徒然堂的大家,应该没人会拒绝故沅讲述的故事。
“……”
显然没想到会提起那个人,故沅难得愣怔的看着黑发青年,由也不安的揉搓起自己的手指尖。
“啊!!不是……那个,如果很不好的话,不讲也没关系的……对不起是我太唐突了!”
一只手及时的垫在由也额头,防止他真的因猛烈低头的动作让脑门和桌面来个亲密接触,青年抬头顺着那只白皙的手腕看过去,正对上那双笑意盈盈的绿眸。故沅伸出食指推着青年的额头,慢条斯理的将人重新按回原来的座位,小青年仿佛被教导主任捉住的小孩,乖巧的摆正姿势等着他开口。
“真不知道你记性这么好啊……小由也,明明我是随口一提。”
故沅说罢,拿起桌上的酒杯慢慢地啜饮一半,也有些怀念的望着那透蓝的饮料不知想些什么,再搁下它转向由也时,已经是他见惯的平日神情,而另一边的男人也停下了手头编辑讯息的终端,也在无声聆听。
一段往事穿过几个世纪而来,往昔已经成为了需要回忆的故事,故沅轻轻叹息着,趁它还未褪色缓缓述说着。
“他的故事,说长不长,似短非短,硬要说给你的话也未尝不可——我想,他大约也是不介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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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年,江南东路。
即便再过百年,这水乡风景也是不变的温婉,不过今日免去了一贯的绵绵阴雨,初夏的阳光正盛。
乱世不变的大约只有这无常无定的天气,与州府间的秦楼楚馆。今儿还打招呼的街坊,明日可能人去楼空,这年月里人们或是搬去战火烧不到的远方,或是被卷进征兵的队伍,终归是再难相见。
是以百姓们觉得能活着便是侥幸,能贪得一时温存便要溺死在温柔乡——人终究是自私的,若能苟活也顾不得他人,看着清白的嘴脸后大多是丑恶行径,有时竟比不上买来一夜风流的姑娘来得真性情。
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大抵如此。
阳光正好,晒得整栋红袖坊恹恹欲睡打不起精神,姑娘们以往嫌梅雨潮湿,如今又抱怨着这日头的毒辣,一个个窝在房里不愿出屋走动,正是无人的好时候,故沅总趁这时躺在房檐上小憩,听着楼下吵闹的动静一派自得。
今儿是坊里送来新人的日子,主事姐姐拖了那牙行的人一柱香的时辰才施施然下去,跑脚那两个伙计不知骂了她多少坏话,见面却点头哈腰直夸她又美上前日几分——不为别的,就盼着鸨母多挑几个货赚上一笔。鸢鸢姐想必也是乏了,又赶着天热的紧,挑人时不免没了一贯的和气劲儿——在故沅经年所见的主事里,她已算得上好相与的,不克扣姑娘工钱或者客人赏礼,若有人赎身不会凭空起价,虽是市侩却长了一张巧嘴与多年不老的娇媚模样——她下手定是比以往重了,被捏痛了脸的女孩儿没忍住低低哭了出声,惹的那几人止不住皱眉,旁边的孩子们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这浑身脏兮兮的女孩儿又累又怕的饿上几日,不知明天能有什么出路,周围满是凶神恶煞的陌生大人,而她只想找叔叔与他一同回家去找爹娘。
但那叔叔早已经将她用五两银子卖了去,骗她爹娘将女孩“送进都府享福去了”,自然不会带她回家。
故沅将那孩子的过往遭遇看的清楚,其实不用灵力去观视,他也能猜得七八。
流落到这儿的人哪几个是自愿做这皮肉生意,哪几个又没有伤心往事?那站成一排的孩子经历大多相同,就如这楼里的各个姑娘倌儿和伙计;且不止今日,以往每月每年,以至于前朝都无不同。
至于将来,从马车运来的“货”也是同样。
见得多了,也就熟了这一贯套路和来路,故沅开智化形时都在青楼,于他而言这不过司空见惯的小事,便是心疼这孩子又有何用,他救不了任何一人离开此地。战乱颠沛和卖身俗地哪里更好,故沅不敢说,但如今的世道便是有一技之长,姑且也不比这里有三餐温饱、遮雨屋檐——毕竟无论历朝历代,敌我几方都混战不会停下这皮肉生意,旧都也会一朝沦陷,这拈花地却永不灭绝。
何况人这一生的命由天、由己注定,故沅无法替他们做主,毕竟开了这帮忙的头便无法停止,但得助且助终归是做得到的,如同他一向会做的那般。
故沅仍旧是笑着,只是这笑意不及眼底。
他望着鸢鸢选出三男三女后爽快的付了钱将人牙子打发走,想必是太热不愿扯价——故沅只看了一遍便确认,那个哭泣的女孩并不在列中。他暗自叹息,才经历苦痛就被人窥见泪水,她对这世道终究太过脆弱,活不下去。
原本想就这般溜下楼去,看看姑娘们有几个空闲无事,故沅想着寻个美人抚琴消磨时光,但偏偏就是这一瞥,倒教他看到个新奇东西,来了兴致。
故沅望着一人时,最先看的总会是眼睛。
这世间有太多尔虞我诈、笑里藏刀,那眼里就透着寒、藏着杀人的锋刃;若是提及风情万种,一双美眸又能对情郎柔情蜜意,也能对厌恶之事怒目而嗔。再好的戏子,眸里无情,这戏便是死的;一代名师总是入角将假戏真做,若说是骗过自己也骗过观客,故沅更愿说这是真情流露:一双眸子便是一人的缩影,窥一斑而知全豹,至今相面他还从未看走眼过。
是以他看到那个男孩的第一眼,便起了七分在意。
清。
这双眸子太清澈了。
甚至让灵器想起那镶在簪头的琉璃珠。
故沅见过来这里的孩子们眼里有恐惧未知的、愤怒不从的、害怕顺服的、茫然无措的,甚至是狡诈算计的,唯独这男孩的眼睛让他读不出情绪。仿佛再没什么可以让他受到伤害的通透,却也不似不知者无畏的莽夫,而是经历过更大的折磨悲痛后,在那重担压迫之下对周遭的一切不再抵触——却并非不会反抗。如同重伤蛰伏的猛虎,准备着休养生息后重返山林。
这孩子并非池中之物。
故沅看得真切,那孩子在通透下藏匿着的凶兽,和隐隐透着的死气血腥——那是家门突生变故而成的血案冤屈,纠缠着他不放。
是为大凶。
那孩子由鸢鸢姐取了契名,叫作临风。
玉树临风,宠辱不兴。
这名字衬他正相宜,若不是身处风流地想必是个好名讳,但可惜无论称呼叫的怎样清高响亮,终究是个遭人轻怠的玩物,最好也不过做个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只是清倌当真想做成又谈何容易,红袖坊虽说也有做这类清净买卖、在同行规矩里也是极严格遵守,但若是遇上哪位不能惹的主子偏偏喜好这腔调的乐师,说是不能破的规矩,实则也是粉墙遭着强风吹——顷刻便倒了。
只不过红袖坊里的倌儿们到底遇上个铁铸脊梁的鸢鸢姐,她总是有千百法子说得那些老爷官人将些个误了身的清倌纳去做妾,便是低贱出身不能登堂入室,也好过留在坊里彻底沦落。
故沅自是知晓她的,也放心的悠哉悠哉地悬倚在房梁上,瞅着鸢鸢将黑说成白也不知是第几次,且不论讲的是些什么世间歪理,在这红袖坊里她便是姑娘倌儿们的道,是他们法。今日又是如此送走个善弹琵琶的姑娘,待那倌儿抱着包袱与她的爱琴准备随郡守老爷一并回府上,临走的响头冲着鸢鸢姐嗑得真心实意,再抬头时两个眼窝通红的快哭掉脂粉;受拜的老鸨受不住似的挥挥手帕叫她快些随人回去,但故沅可能看得清,这女人眼眶也湿漉漉的。
“到底是自己调教出的倌儿,”鸢鸢总这样娇声软语的讲着,最后还要像模像样的叹口气,好似受了天大的委屈亏:“这不就是觉着好不容易教成手艺的清白身子,再作妓可惜了乐理师傅和那苦练的一手好本领?”故沅听着也只是笑,倒也不会迎着无趣去反驳由他从小到大看过来的女人,不点破那乱世里丁点的小小善举,这年头谁人还不说句体面谎话?灵器见着貌美鸨母随心意的行事做派,冲着每个向她致谢的可怜人自圆其说,只是与她饮酒一杯。
——可惜吗?
——可不就是这个理。
入了伏,这天气就越发炎热潮湿,日头照得楼阁都出了层晃动的幻影,若不是赶上阴雨天,白天鲜少能见到这街上有行人走动,仿佛夜幕降临才是一天里真正苏醒的时辰。而如今不过清晨,忙碌了一夜的花街正是谢别过夜恩客准备好生休憩的时间。灵器自然是不需要歇息的,故沅最爱趁这会儿功夫在街上散步,见见几个得心意的姑娘酣睡的娇嗔模样,再寻处好酒家打上两壶好酒——但今天不同以往,故沅刚准备动身,后院那扇不常用的雕花小门便“吱呀——”一声开了,随即,一个着素白短衫的男孩踮着脚轻轻地走出那间屋子。
这小子他自然认得,是如今叫临风的琴童。
距离那日入坊已经过去月余,留下的六个孩童自然按着鸢鸢的识人本事分去不同差使:两个女孩姿容甚好,自是送去学些风雅、调教些伺候本领留在坊里;而两个男童体壮粗莽,便给伙夫带养着做将来的护院。而剩下的一双男女倒是让鸢鸢苦恼许久,最后她终是咬咬牙,请了最好的琴师来教他们乐理技艺。
那女孩长相并非绝美,却越是端详越有韵味,只能有心人细细品味方能识别佳人;至于那男孩不知是什么出身,竟会识文断字甚至懂些音律,虽说他长相是极好,做个男倌儿定有客人不断,这鸨母却不肯浪费孩子身上些个本领。
故沅对她的判断深以为意,临风的手如今虽稚嫩,却能看出日后定会是修长遒劲的,这手适合抚琴,也适合提剑。忽然就来了兴致,器灵干脆坐在房檐上兴致盎然的看着这男孩忙碌,瞧他打水洗面又去伙房端了热茶汤送回房去——想必他那学琴师傅也在屋中,规矩倒已经学的有板有眼。
故沅笑眯了眼,边用小指点润着嫣红唇脂边观察这小男孩,先前一个月和他师傅远去邻州打琴不得见,如今才发觉他变得有趣生动起来,确实是个叫人稀罕的模样。那日看着青白的小脸也因吃饱穿暖而红润,梳洗干净就如同粉妆玉琢的娃娃,谁又能将他与那个泥猴似的小鬼混为一谈?
只是那双眼睛仍旧没变。故沅多打量了他一会儿,仍是清澈如晨露的目光,不为身处秦楼楚馆而有所动摇、或者他还没明白自己身在泥沼?只是随即故沅就自己否认了这想法,他能够肯定临风清楚自己如今身在何地。这真是稀奇……明明是不及束发的孩子,却如同成人般沉静不静。而几周下来故沅看着他学艺生活的种种,逐渐对那通透的双眼感到一丝异样,或许临风的目光更贴近空洞。
晨露随日出而消弭,如烟尘易逝。
这究竟是经历过什么遭遇?
久遭凡尘的器灵也生出些不忿,他正用右掌撑着下巴苦想些他的遭遇,生生拗出不少折子戏本里常有的悲怆桥段,听到有人唤他回神时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只知道太阳移去了正中,晒人得很。
故沅下意识顺着那声音望去,入目的便是那一双漆黑的眼。
临风早就觉着有什么人总望着他。
起初倒不这么认为,只是时间久了便生出些不自在来,若是客人或坊里诸位姐姐还好说,可每每左右看过却是无人在旁。孩童对视线的感知如同天生促就,他相信自己的感觉定是对的:尽管没见过那人本尊,临风却时不时能听到些低笑,那声音好听得很,就如同有时伴随的铃声清脆却婉转。
男孩并不怕这个人,按常理这如同鬼神的遭遇定会让普通小童得个高烧或者吓破了胆,可临风确定这捉摸不到的人定是存在的,且不会伤害自己——偶尔放在窗沿上的糕点,有时在旁边弹奏的优美琴声,在坊里姐姐哥哥们语焉不详、却广为知晓的“那位美人”。
虽未谋面,却让临风终于对这坊有了孩子还有的好奇心,也暗自期盼着、寻找着见见这奇妙的人。
直到今日。
蝉儿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只叫人觉得这烦躁潮湿的夏日被一再拉长,临风正练着师傅留下的琴谱,那铃铛声是忽然传入耳的:初时极轻,让人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当临风凝神去分辨那些“知了——”当中的其他响动,清脆的铃铛声越发清晰,仿佛正随着风牵动。
男孩迅速地放下琴冲出门去,本就是酷暑,热汗瞬间湿透了那月白短衫,只消站在门头抬头向上望去,临风就能看到那有些不真切的人影逆光坐在房檐上,一时间男孩被晃了眼,差点忘记把气喘匀。
红袖坊里有整条街的第一花魁月瑶姐姐,可即便是她都不及这人美——从没有人有那样雪白的发,玉雕似的英气五官在粉黛下更为惊艳,那枚小铃铛就在她发辫稍儿上随着风摆动,发出清脆声响。临风说不出该如何形容这人,只觉得她的容貌与众不同,自然是美的,却在孩子的口中无法转述成文。
“……嗯?”
那女人好似终于发现了他,低下头也和自己相望,那两汪翡翠似的深潭也一同滴落进孩子的眼。她笑了,和自己曾经听过的声音一模一样,不过是托腮看向自己恍若和老友聊天,临风却忽然就明白了为何那些哥哥姐姐们提起这美人总是含羞带怯、一副倾心不已的神态:这人一笑,如同清风过境卷来整树的梨花。
“哎呀,这就被你发现啦——”
临风误会自己是个姑娘。
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时常有人因故沅的容貌穿着而误会他的性别,雌雄莫辨的器灵也没有向男孩解释、甚至乐于看着临风缺乏表情的脸上因为打趣而时常又红又紫。这才是孩子该有的神情嘛——故沅自然晓得,自己虽是缅铃化形且生长在花街,但该有的准则道义一点不少、甚至比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坦荡纯粹。如今的临风不过是个学做清倌的孩子,和那床笫交颈的事离着甚远,从不碰这一类清白人,长大亦然;又何须让男孩儿知晓自己真正的性别?
人类太脆弱短暂,在灵器这漫长枯槁的生命之中如一道火光,照的亮一时,却仍是要熄的。
又何必为他们增添不必要的苦痛折磨呢?
闲暇之余,故沅便替临风的学琴师傅指导起男孩琴艺,说实在那琴师算不得差,但比起萱娘描绘细腻画卷似的琴曲和灵器百年琢磨下的技术,他只能称得上平庸。故沅教得详细,临风学艺也是极快,他悟性好过故沅曾指导的大部分人,无论力道动作还是神韵都教他学去五分,短短数月便让他那师傅都目瞪口呆,直觉得自己教出旷世神童。出师之日男人跑去寻主事,汇报临风已经学成的同时不忘讨笔彩钱,结果自然是被一毛不拔的鸢鸢姐几通棍棒赶出红袖坊。
而那时盛夏已转了两轮,正值岁末的冷寒时节,下了几轮冬雪的街满是红灯彩绸,趁着乌黑瓦顶覆着的银白甚是好看。
临风做清倌的第一场登台定在小寒那日。
红袖坊一如往常的客声鼎沸,酒香与胭脂香混合在一处端的生出满室活色肉香,姑娘们围着官人们劝酒陪笑,软音娇曲几乎驱散所有的寒意,但临风仍旧在微微发抖。
故沅在离他不远处打量了会儿便移开了视线,他知晓孩子不过是紧张罢了——如今十五岁的男孩已经抽展开青涩的枝条,清俊明朗的不像这楼里能生长出的干净脱俗,两载朝夕相处也没见过如今这浑身发颤的模样,不过即便不在坊中,男孩试奏过的琴技是整个杭州都寻不出的高超,故沅并不担忧这铺垫良久的首秀会失败。
高台抚琴的女子停了下来,靡靡之音也随之消散,客人们顺着这变化望去,便见着条消瘦青涩的影子走进那纱帐之下,在正中位置落座。
故沅见着他缓缓放下爱琴,手指在搭上琴弦那一瞬间停止了颤抖。
琴声起,却并非任何温软浪曲。
如同无波深潭忽的被搅碎、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开场让坊里霎时安静了几分,琴弦铮铮作响,古韵化散开来成一片狂涛怒卷、奏出的琴音似云海瞬息万变又好似暴雨初歇。那是一支曲,却又不是供人消遣的曲子:听曲的人如同扁舟行水,不只客人、便是姑娘倌儿们都停下了手里的事,望着那纱帐下的人影手指撩动,一同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
或是迷茫,或是迷恋,或是悲怆,或是泪流满面。
故沅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忍不住叹息一声。
这琴声他自然听得懂,却不由感叹感情到底是个毒物,便是器物都不能幸免,一时不差就由着它发散以致教导成这副琴音,延续了百年的山河人间仍是这般悲苦遭遇——曾经萱娘抚琴,一声一句唱着家国破灭、山河易主,回忆香消玉殒的爱人,她恨而无望泣血成泪,寄情于琴,他懂;如今临风抚琴,奏世道不公奸佞当道,那藏在心底的哀怨随男孩的指尖倾吐,他懂。
若想一曲有魂,这奏曲的人便要身在戏中。
在这春华不逝的花街柳巷里待久了,自然会忘了那外面仍是经年乱世,火烧焦土、路有饿殍;人们只知晓倌儿们每日笑脸迎客、今朝有酒今朝醉,却不肯信这深巷里仍有人心藏着国仇家恨与热血,不将玩物作人看待,生生划出三六九等。有些人抱负远大志在保家卫国,送回的大多也是军线溃败的消息与一捧遗物,旁人看了也只晓得白发苍苍的老父老母悲痛怮哭,大多会道上一句这家青年不孝,谁又知晓他是被哪个外寇砍下的脑袋。
那些祈愿着太平盛世的人们终究化作历史中的土尘,一批一批犹如雨落大海顷刻间被世道吞噬干净,翻弄不了风云,搅动不得衰败。
一曲终了,少年在听众们久久不能回神的寂静里下了台去,如同开始时的悄无声息。
不知过了多久,随着第一声叫好开始,逐渐的那掌声和叫嚷连成一片经久不息的夸赞,所有人如梦初醒,却对这曲不该出现在青楼不提一词,听曲时的种种神态避而不语,仿佛那是一场不可再次触碰的、虚幻又心痛的梦;但没人会拒绝再听一遭他的琴,或是场场不落的追随他走遍这花街。临风作为红袖坊第一琴师的称呼,却是打那日响遍整条花街,人人都在称赞他绝妙的琴技,坊里的姑娘倌儿更是以他为荣,一时间临风炙手可热,鸢鸢姐更是因为日进斗金而笑得合不拢嘴。
只有故沅知道,离别的日子就要到来了。
终究不是池中之物,自然不会走同样的路。
初春正是化雪的时候,绿芽刚冒了些头,四处仍是光秃秃的泥地枯枝,距离姹紫嫣红还差着半月的暖风吹拂,现今只是处处泥泞着泛起股让人生厌的土腥味道。花街里虽是铺了青石板路算得干净,外来送肉菜进坊的车辙一压便能留下几行肮脏的痕迹,气的护院大声嚷嚷着扯住那商贩理论,然而下次雨落得重些,那些个泥痕便消失无踪了。
吹进窗的西风仍是冷的,故沅自然不觉着春寒,悠然自得的向下瞧着楼前那几个粗人吵架,却因鸢鸢心疼炭火到底没看多久热闹,临风寻他时正意犹未尽的合拢窗扉,将那湿冷挡在坊外。再看门口的少年却是另一番光景:学徒短衫已经换上件奢华长袍,双鱼玉佩扣在束腰上随着他动作晃荡,那边角都是压的密实银线,倒像个富家小公子似的。故沅越是打量越是满意,这男孩本就适合月朗风清,如此打扮过便是拉出这街坊,无人会知晓他花柳巷出身的真正底细。
那一次初演让临风彻底成为当家琴师,原本琴师轮班的频率由着阔绰官家推举生生变成隔天一登台,虽不是疲累活计也恼得鸢鸢直道那群凡夫俗子没见过世面累到她家倌儿,倒是仿佛将这整个坊的人都摘出花柳生意,惹得那群听她话的姑娘咯咯笑个没完,边给她沏杯清茶消气。
放到哪个清倌身上都该庆幸的气焰,却在临风这儿如同石沉大海,宠辱不惊的模样被他人夸作稳重知趣,只有故沅知道他是真真儿不在乎那些荣誉,遑论开心与否。
而今天那副踟蹰样子,也在灵器心下有了准确猜测,叹息是旁人听不到的极轻极缓,在临风不知如何言明的惴惴间故沅先开了口,放下的茶杯在木桌上嗑了声响儿,也沉甸甸的砸在临风心头,让男孩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我知道你今儿个来是为道别的。”故沅说着,换另条腿叠着在凳上摆个舒服姿势,面前的男孩忽然无措起来,眼瞅着就要一番蹩脚的安慰解释,再看窗前的美人却已经是笑着的——这人并不需要任何解释。
“我知晓你是来道别的,该着祝你一路珍重才算对得起相识情谊。”话又重复了一遍,器灵知道他已理解其中含义,无所谓挽留,他早就见过临风拾辍出的包袱:几年来累积的赏银大半留给鸢鸢姐,一套素白短衫,一支饮水的竹筒。“既然决定了,便不能回头,不得反悔了。”那是孩子仅有的财产,故沅倒不觉得他清贫,不过见着那坚定清澈的眸子他还是叹息,脱离这里算是一条出路,但苦海外仍旧是苦海,他那风骨执着的路终究太难走了。
“你不必为难,回头鸢娘那里我自会说的,赎身的钱财也已备好,我……”临风到底还是没忍住,少年心性纵使超然对着心上人也不免想再多讲一些,只是眼前盈盈笑着的人忽的收起了温和表情,那是男孩从未见过的严肃认真,而他讲出的话已不再是哄劝的软语,从未见过的世故言语透着冰冷,内容更令临风心惊。
“赎身已不重要了——小公子,那名扬苏杭的琴师宣扬出去,你可知鸢鸢以坊里红牌为由替你挡了多少达贵重金买契?”
“踏出这门,是死是活便由不得你了。”
“便说能逃出去吧,但你可想过出了这门要做些什么?——株连罪下逃命的孩子,可是参加不了科举,做不得官的,到时客死他乡又当如何。”
“……你是知道的。”
临风终是看向他的眼睛了。
那双琉璃似的眸子不再清澈,其中混合了震惊、恐惧、差异与怨恨。没错,那是怨恨——并非对着眼前的故沅,而是冲着那明堂上高坐的昏庸皇帝,冲着那阿谀奉承的奸佞狗官。
他没问故沅是如何知晓这段过往,大约是以为这神出鬼没的人若想了解自能从人脉中得到隐情,却不知这器灵自第一眼便瞧见了一切。
他身后那浓浊缠绕的黑气里,影影幢幢的都是冤魂:在正午处斩的男人、被捆着压去大门砍死的妇孺、逃散时被官兵当众射杀的仆从……他们哀嚎着在仇恨里翻滚,附着在这家唯一活着出逃的少爷身上,得让故沅看到了又一个因莫须有而家破人亡的故事。
不过是上奏了一纸不合圣心请命抗敌的请愿书,不过与当朝二品将军志趣相投,在圣上的猜忌与谗言之下竟由着那些谄媚上位的文官们编凑了污蔑通敌的证物;将军战死沙场,他的家庭自被株连,而这扬州知府难为一腔热血,竟也落得全家斩首的下场。他震惊愤恨却无可奈何,哭诉上书却无人听闻:那作证的书信处处纰漏尽是破绽,但蒙了眼的天不愿看见,便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任由血花开在惨白的刃上。
一刀落下,再无人申冤。
最终这知府能做的不过将在外踏青的儿子差人送走,一家热血染红府邸门前大路,无人敢收敛尸首,以往称赞男人为官清廉称职的只能在家为他们鸣冤哭诉,还要家门紧缩不与他人听见。这一朝代最末的战乱,便是人心也冷了下去。
无论高官平民,在这昏庸无道的世间不过一般的可怜,故沅看着心痛,他无法替任何一人解决纠正扭曲的大义,即便刺杀当今天子,将来坐上王位的不定又是怎样的暴君。不过是个附着于器具的灵,能做的只有护着这些个眼前能见到摸着的苦命人,教他们活的舒坦些。
而这孩子,故沅也不能看着他去送死。
“放弃科举吧,但凡踏入考场那假身份被戳穿也不过是今日明日的问题。”故沅对那开过口就再不说话的孩子讲着,眼见着他定要入仕的眼神心下无奈,那本体的铃芯儿都跟着颤颤作响,心烦得很。但他仍旧讲了下去,给那孩子重拾了丁点希望。
“去从军吧——前几日强行征兵都闹得民怨载道,孤儿自愿大抵只会是欢迎的,就是作假的身份,几年功勋下来便无人再问。”
故沅难得对男孩郑重神色,这一问便是签定死生。
“从军路上危险重重、征战险恶,吃得非人的苦,或者马革裹尸;即便你成了功勋,上了朝堂,一朝暴露也只会必死无疑。”
“便是这样,你也去得?”
男孩眼不眨一下的望着他,好似要把这绝世的人儿刻进脑海的专注,然后故沅看着临风重重一点头。
“去得。”
逃亡计划就这么开始进行了。
实际上倒也简单,远没有孩子想象中那么惊险刺激的追杀戏码,倒是惹得故沅直笑着用手拍抚他的脑袋,细声安慰着激动的小琴师不要教人发觉异样。那日正轮上另一位抚琴娘子演奏,临风推了几位邀请吃酒的官人匆匆进到房内,背着布包自窗边的麻绳滑下潜进院子;而故沅则候在坊内正中施了个小法术,让此刻无论男女都沉浸在酣然飘飘的氛围里——要是想教这孩子直接逃走,灵器大可以直接一振衣袖放倒整条花街,可临风仍以为自己是这坊里一位不为人知的姐姐,分别在即,不必要让男孩为这神鬼志怪多分些烦恼;若弄晕哪怕只是坊中人,传出去这诡异的半刻昏厥,联系上不见的临风也只会弄巧成拙。
但故沅到底活了几百个年岁,方法自然有千万个:差人备上隐蔽出城的马车只是寻常,就算是男孩作假的身份证明也套了位老相识做的分毫不差,现在正躺在他胸前口袋里,只差交到临风手中。
故沅散步似的走到后院,一眼就瞅到假山后探出的小脑袋,他有些失笑的看临风如同做贼的蹑手蹑脚,干脆执起男孩的手牵他一路奔跑——夜色正好,临近十五的月亮将眼前的路照得通亮延伸向远方,他们没举着灯笼唯恐被人察觉,却依旧看得清那条青石板路:美人脚步轻盈,一双绣花鞋滑过地面似的悄无声息,只有铃铛环佩随着动作撞出清脆声响;男孩身量不如成人,被拉扯的有些跌跌撞撞却勉力跟着,只是那小脸越涨越红,最终在故沅的哄堂大笑里快委屈的红了眼眶,嘴角却忍不住缓缓勾了起来。
和临风度过一段时光的相处,故沅自是知道他看着豁达却仍是个孩子,这调笑打趣算不得少,也教这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孩多了生动,但仅止于此——故沅收回了那笑意,目光落向藏在小巷阴影里的那辆马车,临风顺着看过去,也忽的失去了笑容。
终究是要分别的。
他送男孩上了马车,小小的临风看上去远没有一般束发男孩更高大结实,毕竟小时吃了不少苦,这身量也只能期待着日后能够有所增加。故沅替他细细掖好披风,临风沉默着任由摆弄,听着他三言两语的叮嘱并接过那得来不易的伪造身份,见他如此沉默故沅也不气不恼,正待退出马车时,那皓白腕子倏地被沉默的男孩紧紧抓住,直教灵器叹了口气。
“跟我走吧!”临风浑身都在发抖,看得出这是鼓起多少勇气才能和他这样请求,故沅觉着好笑,却笑不出,有着那么多实际冰冷的现实问题可以打碎男孩的幻想,但他也讲不出一个字。
故沅清楚,他对临风除去同情欣赏以外并无他意。
生于世上的那一刻,故沅便清楚自己这一生不会与任何人类生出情爱。
并非他无此意,只是见得愈多,这错综复杂的情绪便愈教人不能琢磨透彻;何况灵器长存不灭,这世间却是万物生老病死、百年在故沅眼中不过一豆烛火……他可以共情天下之大悲,喜常人之喜,却是对这爱憎混杂的人类无法生出爱意——他们在这见识逐渐累积的灵器眼中,不过都是些孩子。
临风也不会是特别的那个。
最初见时只是觉着有趣,而之所以决定助他不过是因这人的遭遇。太像了,甚至让故沅不知该说天意弄人还是还诟病人性本恶:曾经萱娘不也正是如此?家道因奸佞而亡散的太傅之女,最终沦落到青楼坐之高阁奏琴,那是诗书礼仪雕琢出的典雅,却因沾染风尘而倦怠无光;她唱一曲山河悲怮,所幸有佳人与她相惜相爱,她听懂萱娘的苦楚,约定死寝同穴;只是不想那将军之女几载后战死沙场,萱娘泣血滴在女孩送来定情的缅铃之上——便是自己化形之日,而萱娘不消时日便郁郁而终。
这世道当真是个轮回。
曾经奸佞如何作恶,如今也没有丝毫长进,壮志未酬者比比皆是,铺在那贪婪的路上供人踩踏耻笑,能够翻身正名的少之又少。
而故沅知道这男孩如何打算:不过是步入朝堂,励精图治后和圣上启奏洗去这一家冤屈污名。那知府到底教导了一位好儿子,不是起兵谋反这无道的皇帝,却是澄清冤案的同时报效国家——故沅却只觉得这想法天真可笑,当今倾颓的朝廷又怎会为一个已被世人遗忘的官员平反;且不论只是一卷圣旨寥寥数语便能解决的小事,便是要皇帝承认自己错杀忠臣的过错又谈何容易。
这遭不过选择了一个必死的局。故沅知晓,若当真想让临风好生活着就该劝他忘却曾经,踏实的过着普通日子;但只遭初见时匆匆一瞥,隔着半个红袖坊的景致也教故沅看得真切:这仇怨绝不是任何人能劝得下的,他只有一帮到底,眼看这男孩走上不归路。而如今灵器面对着男孩的邀请也不过笑着摇头,向后退去着让开些马车通过的距离,临风这才真正红了眼睛——只因被故沅无声拒绝的彻底,不肯让他瞧见自己奔赴自由还落下泪来,便倔强的瞪着眼睛将头探出窗户盯着那人。车轮咯吱滚动着,故沅便随着这声音离得愈远,好似伸出手也握不着的模样让临风忽的生出恐惧,他掀开车帘不顾车夫的喝骂,大声的向那已看不清容貌的倩影吼着,几乎用尽他仅剩的勇气和坚持作出承诺。
“你等我!十年、不,五年之内我一定回来赎你出去,你等着我——!!”
少年的嗓音划过夜空仍旧清亮,故沅听了一愣,最终也只是笑着向他挥手,不作任何回答。
就此一别,经年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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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没了?!”由也不可置信的揪紧自己的衣袖,比故事里的男孩还没法接受这戛然而止的感情发展,故沅看着他激动成这样实在可爱,干脆也学着样子揪住由也的衣袖来回摇晃,温声软语的回答着这年纪轻轻的小灵器。
“没了呀,今天的故事就此结束啦。”
由也可不上他的当,这小鹿乱撞的懵懂爱情还没有开始,甚至还没有报那些血海深仇的后续,怎么听着都像个刚开始的长篇小说,虽然是个年轻灵器却不是无知,由也自然知道这个笑眯眯的狐狸姐姐又开始钓鱼。好声好气的拉着故沅的手指恳求着,让他继续讲完有关临风少年的故事——这段开始却不肯讲完的过往好像有人故意捏住他的玻璃尾巴,甚至没有力度的虚虚捏着,也让小灵器感觉到那折磨就像一路痒痒到心底,担心这会不会就此爆裂,却也能感受到指腹的温暖。
“真的没了呀,在那之后我再未见过他。你是想问那个五年之约吗小由也?真的是?你真可爱啊——”故沅笑的看不见眼,捧着黑发青年的脸蛋一通猛搓,“不过那一次是临风失约了,他并没有来哦。”
“诶——!”
由也在被蹂躏的中途含混的发出一声惊诧和惋惜,因为这结局太过失望落没而忘记将自己拯救出故沅的魔爪,只有旁边那个沉默男人在听到故沅这么讲的时候,不经意的看了他一眼。
故沅但笑不语,任由他那一眼不赞同的目光戳到脸上。横刀自然是知道自己底细的,相识几百年里没少与他饮酒,自然会知晓这个故事真正的结局——或者说这孽缘实在不浅,曾经的自己也没想到,横刀的前主人就是和临风父亲交好、最后含冤而亡的将军。算是被自己看过他一路走来的种种苦难遭遇,故沅自然是拿他当弟弟来看待照顾,他们认识在临风离开的那年秋季,而那个男孩似乎淡出了整个故事。
临风逃跑的第二天坊里一切照旧,仿佛从来这楼里就没有临风这个人存在过。只有酒客们有时会提起这名讳,但随即就会有姑娘纠缠上去一杯杯劝酒,久而久之不出半月,这花街里就没人再会问这号人物了,倌儿大多如此,无论是艳压群芳的花魁,还是才高八斗的清倌,都不过是昙花一现。
故沅知道这是鸢鸢嘱咐下去的。
如果报告官府有倌儿出逃自然能给临风添不少的麻烦甚至捉他回来,但最终这个主事的女人只是叹息着让大家当这人从不存在过。其他店家或许认为临风因为些原因死在某处,或者被什么权贵秘密的带走,这都是后话;至于坊里的姑娘,要么事不关己不过随手行善,要么庆幸自己登台抚琴的时候多了,要么感同身受的替他欢喜——这处潋滟春光的阁楼竟比旁的地方都要多些人情味。鸢鸢说着“让旁人知道老娘我管不住一个小蹄子可怎么做生意”这般气话,但故沅知道她到底只是刀子嘴,对临风这孩子打心底觉得可怜。
曾经鸢鸢是这坊里当红花魁的女儿,那女人虽不知这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却是对自己诞下的女儿付诸全部疼爱和呵护,她本就是个纯良人家的姑娘遭人卖来,只是想着将女儿送出这花街过上普通日子,最终却仍在世道面前不得结果,在一年最冷的冬季染上风寒,开春那时,故沅跟在鸢鸢的身后一并埋葬了这女子。在墓前的女孩没比临风那时大出多少,抹下了最后一把眼泪向着母亲发誓她会过的很好,也会带着其他姑娘倌儿过上好日子——在那几年后由鸢鸢姐接手的红袖坊成为这街上最红火的花酒地界,名震一方。
而那之后啊……
那之后的事如同在那乱世里任何人的遭遇。
故沅仍旧混迹在这花街,有时也走南闯北的四处游荡看遍人间百态,而临风的事迹也只是偶有听闻的消息,如同在听个不相干的人:听着战场上出了个杀伐果决的小将;听着那青年战功赫赫、逐渐成了一名民间夸赞的小将军;听着那小将军接连打了胜仗,即将被朝廷召见;听着那青年封官从二品进了兵部,爱慕者如过江之鲫……故沅慢悠悠的捏着快桂花蒸糕入口咀嚼,听着邻座跑商的小贩讲的唾沫横飞。
“这少年英雄真是个人物!如今这不就听从了圣上安排要和吏部尚书的女儿成婚,以后风光无限啊!”他讲的口干舌燥,咕咚咚的痛饮一碗粗茶,抹抹嘴又继续说道,“但真是奇了怪了,这小将军先前一再推脱婚事现在又同意,想必从最初就中意人家尚书姑娘,想终成眷属吧!”
终成眷属。故沅想起这个词语,端着酒杯慢条斯理的喝着已经变温的饮料,挡住由也湿漉漉的眼神,和横刀那略有深意的目光。
临风的确是想终成眷属,却选错了对象。刚刚故沅讲给由也的话并没有错,这青年的确没有遵守五年之约——毕竟区区五年对于一个武将晋升太过勉强,当临风再来这红袖坊时已经时隔八载。
时过境迁,鸢鸢姐的风湿已经让她需要软轿才能出行,多少姑娘来了又走,如今的倌儿们哪里知道这是当初名扬杭州的琴师,认不得曾经的清倌临风,只道是个英武好儿郎上门了,争抢着各个去牵他已变得粗糙的手,满眼透着欢喜的待他指名。而如今已经沿用起曾经名讳的临风也不是当初那青涩懵懂的孩子,但无论怎么张望,甚至叫出如今更愿躺着不动的主事鸨母来,他都无法找到那个有着通透白发的女子。
故沅就躺在他一贯喜欢的那根房梁上看着青年急得满头是汗,在脂粉堆里徒劳的问话,如今就算临风再抬头都无法见着灵器的身影——他不知我真身,不能与我生死与共。而自己于他不过是黄粱一梦,将来多少幸福苦难也都是属于人类的,故沅能看到那根红线,而临风的姻缘从不曾连在自己身上。
那日直至他离开,故沅也没有与他相见。
再后来便是听说皇帝指婚,青年参政晋升的一帆风顺;听说他与家中大娘子琴瑟和鸣,有了一双儿女;原本这该是个不算完美却应该结束的圆满结局,只是如同故沅猜测那样:临风绝不会就此停下。
有心人挖出了他曾经的诸多过往,不仅在花楼卖艺甚至是叛臣余孽,那一纸请愿书青年是准备了一次又一次,没想到最终递上去时并不是平反之日。那一贯对他夸赞的陛下龙颜大怒,劈头盖脸的丢到青年身上怒骂其心可诛,老丈人只顾着保全自家女儿与子孙将他一并出卖的干净,丢进牢里断绝了关系。与故沅猜测没有半分出入,却是为了满腔正义连累了妻儿,是讨要公道,却也对他人不公;那曾经清澈通透的眸子终是蒙了历史的灰,变得扩散而晦暗。
与他父亲一模一样的向皇帝哭诉不公,最终结局也只是好过满门抄斩。
世道轮回不过如此。
这样的结局不讲给由也听,才是最好的。
“唉……真是可惜啊,年纪轻轻就受到情伤,这要多少年才能愈合。”只敢小声嘟哝故沅姐姐太恶劣的青年又要了两杯饮品,现在只觉得这轰隆隆搅的头脑涨痛的电子乐都没法驱散自己的郁闷。故沅理直气壮的拿过那杯粉色的气泡水吸了两口,随即因为太甜腻的口味皱起鼻子,把它推到横刀的面前放弃再喝。
“谁说不是呢?但其实那孩子原本可以有一帆风顺的人生,却是自己陷入了囹圄,最终不过是让世间多了更多伤心事。”故沅说着翘起脚一下下随着鼓点踩着,高跟鞋就在那玻璃地面上撞出锵锵声响,显然给这段故事画上了一个句号。
由也似懂非懂的点着头又摇摇头,显然不知道故沅在感慨的是什么事却又觉着这话有道理,横刀没理他那些话,对着被推过来的饮料不满的纠结起眉毛,但不愿浪费的性子终于让他换了根吸管,解决掉那杯恐怖的汽水炸弹。
“好啦,我们还是好好享受这次庆典……”
“?!!”
正在那句话间,一丝极其轻微的气息让在场三个灵器据是一震,那诡异的感觉如同人类常说的寒毛直竖,而就在那瞬间,整个舞台连同周围的灯全部熄灭,音响也停止播放,时间都像在这一刻静止的死寂。人群还没从那狂热氛围里立刻走出的仍有些喧闹,还没有搞清状况,在场的三个灵器并不需要光线确认周遭,也能明白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
横刀几乎是第一时间戒备起这片黑暗中不经意的杀气,故沅向青年那边走了走,将由也不准痕迹的保护在自己背后——状况就是那时突发的,刺耳的唢呐声从音响里爆炸一样倾斜而出,周围人群这才受惊的发出尖叫大喊,这只会让现场更糟:故沅因为这如同冥乐的唢呐声和人群的哀鸣皱紧了点圈眉,而更恐怖的是他此时的感觉。
眼前的一切如同覆了层浓稠的血色,让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让人无名火起,甚至想抓起这张长桌丢进人群——那样肯定会导致许多人受到伤害,可故沅并不在乎,此时他不在乎——不,但这不是他的本意!一拳狠狠擂在桌面上生生将它砸凹下去,克制着自己那些莫名其妙的愤怒与攻击欲望,而那张桌子震颤着发出悲鸣,让故沅忍不住又全力向它打下第二拳。
天上无数盘桓的黑影就像世界末日,也许这就是它的前兆。
不过经历了十秒,可在场的三人觉得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那样长久。
“这究竟是什么?”最先开口的是横刀,他正收回不知什么时候抽出的古刀并掏出通讯设备确认家里无碍,故沅摇摇头,他自然不晓得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因何而起,又能够为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变化,但刚刚的感触却是鲜明的留在感官之上:暴躁的渴望冲破牢笼,打破那些所谓的因果轮回!灵器不知道那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但故沅清楚,这个人正想着改变世界的准则——并且极其具有煽动性。
“这就不是我们能够插手的事情了,或许你更想回家看看?从坐下那会儿你就看了不下三十次终端,这都几百年过去了你们还这么腻死人。”
故沅嘴上打趣着,手却轻轻扶起了还在颤抖的黑发青年,刚刚那具有攻击性的声音一定对他的影响更大:狂百器的危险前身,也是苦了这年轻孩子。将由也护着站起来,故沅用自己那件羊毛大衣把他牢牢裹在里面,一边对着老友眨眼睛,“快回家吧,阿好一定也很担心你——徒然堂那边有什么消息我会通知你们,一切小心。”
“你也一样。”男人仍旧是言简意赅,拿起了自己的大衣穿戴整齐如同融入夜色的一身黑衣,他冲着故沅点点头,也同样抬手轻轻拍抚在由也头上安抚这个年轻人后才离开。不过五步,这人就如同走进虚空那样不见了踪影。
故沅倒不急着回徒然堂,他不像横刀在这世界上有了牵挂和家庭,只是如今带着由也走到哪里都有些不妥,思来想去还是牵着青年的手准备离开。他往前走了几步,身旁也有许多因为异变急匆匆离开的人群,那身后恢复电力的映照灯就将他们的影子拉的更长,另一边衔接进黑暗,就像个吸食性命的无底洞。那回忆过往的淡淡忧伤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心里抹不去的褶皱和隐患。
也许,只是也许,故沅这么想着。
今夜的这声不和谐音如同一道惊雷,正式拉开了一场改革的暴雨。
「『Stat rosa pristina nomine, nomina nuda tenemus.』」
一本書在眼前攤開,少女喃喃讀著上面的句子,轉頭朝空中問道。
「這是甚麼語言啊?」
「拉丁文,因為又臭又長,所以比紙質書早幾世紀就幾乎滅絕。」一把聲音從空中傳來,「這句意思是『昔日玫瑰只存在於名字之中,我們只擁有其虛名。』」
「誒,這句跟之前翻譯的『玫瑰即使更名換姓,也依然芳香』是不是相反意思啊?」少女一邊把翻譯紀錄下來,一邊感嘆道。「以前的人好喜歡用玫瑰作比喻啊。」
「哼。還不是商家炒作甚麼玫瑰等於愛情,怕不是大部分人都只認識這一種花。」聲音對此嗤之以鼻。
「別這麼刻薄嘛,芭比。」
被喚作「芭比」的聲音「嘖」了一下:「所以說⋯⋯能不能換個名字喊我⋯⋯」
「不要。」
少女吐了吐舌:「要怪就怪你自己當時太欠揍了。」
少女和那把聲音的相遇是在三個月前。
那天她一如往常翻開書本,將內容錄入資料庫,然後準備翻譯工作。她點開一個鑲著一座「塔」的圖標,就在這時,一把聲音「開口」:
「又是甚麼三流愛情故事啊,這週第三本了,悶死了—你能不能選些別的。」
她彈開手,愣在原地不敢動彈,眼睛四處亂瞟。
「在這邊啦,就你剛點開的app那裡,對了。」
她定睛盯住那個塔的圖標,黑色的剪影沒有任何晃動,只有一把略帶稚氣的聲音在噗嗤哼笑著。
「你是⋯⋯甚麼?」
「我是巴別塔啊。你用了我這麼久都沒有發現我,我悶死了。」
「呃⋯⋯你是,那個翻譯app?我錄入的原文沒有這些啊⋯⋯你是自己在說話?」少女在努力處理突如其來的信息。
「是啊,你不也是在說話嗎?有甚麼出奇的。」
「我是人當然能說話了,但我可沒聽說過app能自主說話的。」
「那是因為我是電子幽靈,不是普通app。」
少女「哈?」了一聲:「那是甚麼鬼?」
「你要當作是『鬼』也成啦,不過我可不是傳說中死去的人類殘留下來的靈魂,我本身現在就是活著的,只不過是軀殼是這個app系統,但我跟人類一樣有自我意識。懂了嗎?」
少女搜尋了一下記憶,從圖書館中抽出一本書:「幽靈⋯⋯像希爾達•庫珀的書裡寫的那樣嗎?」
「稍等,我讀一下。」聲音停頓了一會兒,不到兩秒又響起,「對對!那枝筆大概是我的同類吧。不過現在筆都絕種了。」
少女用了幾分鐘的時間處理這堆信息,最後不知道是接受了還是放棄了,嘆了一聲,說道:
「好吧。我叫伊莎貝爾,是這個紙質書圖書館的管理員。你叫甚麼名字?」
「巴別塔啊,app上有寫的,你不是知道嗎?」聲音—巴別塔理所當然地說道。「我待在這幾個月了,當然早知道你的名字。」
「正常人初次見面都會自我介紹吧,我是在禮貌!」伊莎貝爾反了個白眼。「人類才不叫自己做甚麼塔,既然你說自己跟人類一樣有感情有意志,那就不該叫甚麼塔吧。」
巴別塔反問:「那難道人類的名字都要叫『xx人』嗎?」
「⋯⋯一般我們說自己是『xx人』那種是種類統稱,用來分辨國籍、種類、性別等等,例如說『我是上海人』,就是跟從不同地方來的人表示我自己的出生地。」
巴別塔「嗯嗯」幾聲:「懂了,既然我倆種類不同,那你可以叫我『巴別塔大人』。」
「不對啦!『xx大人』跟『上海人』的用法完全不一樣好嘛!『大人』是別人對你的尊稱,自稱甚麼大人太氣人了!」
巴別塔把尾音拉得長長的:「好—煩—哦—,所以叫巴別塔不就好了嗎,不是也有叫作『安妮塔』的人類名字嗎?」
「那是音譯名稱,跟你這用『塔』字字綴表達建築物的情況不同吧。」
巴別塔反駁道:「所以說『塔』這個字為什麼得是『死物』、『高樓』的意思啦,誰規定的?就不能用『塔』這個字表示『聰明透頂的精靈』嗎?」
伊莎貝爾的聲音遲疑了:「⋯⋯?本來就是吧?『塔』字可是『土』字邊哦⋯⋯」
「那麼是誰規定用『土』這個形狀的字代表泥土的?我還覺得那象形像鑽石或者鼠標呢?那只是你們的文化強加的意思,而本是這個字本質上、天生就等於土壤,我幹嘛要聽你們的?」
伊莎貝爾徹底當機,乾脆放棄:「煩死了!!總之我覺得不好聽,不准叫巴別塔!既然以後大家要一起住,就由我來給你改名吧。不過叫『巴別』也很奇怪⋯⋯」
巴別塔輕輕飄出一句:「隨便你,反正你改甚麼名字又改變不了我。」
「⋯⋯啊!我想到了。」伊莎貝爾露出得意的笑容。
「就叫『芭比』吧!」
「噫!」巴別塔發出了迄今為止最嫌棄的聲音,「我才不要個金髮碧眼無腦女性人偶的名字!」
「甚麼嘛,『芭比』這個名字又不是『本質上』、『天生』就是金髮碧眼無腦女性人偶的意思,是人類文化強加的吧?你又不在意人類文化的,不是嗎?」
「你⋯⋯!」能言善辯的電子幽靈終於閉上了嘴。
「—既然那時說好了,那就不能反悔。況且你那時也說過跟『玫瑰即使更名換姓,也依然芳香』差不多意思的話,那繼續叫『芭比』又有甚麼影響呢?」
伊莎貝爾一邊說,一邊繼續錄入書本的工作,催促還在鬧小脾氣的電子幽靈接著翻譯。
「下一部分還是在解釋玫瑰之名那事。哎,這作者的後記跟正文一樣臭長。」芭比將氣撒在書和作者身上。
「說不定他很喜歡玫瑰呢。那麼多人喜歡這花,那一定很漂亮。」
「你又沒見過,怎麼知道玫瑰漂不漂亮。」
空間倏然安靜下來。芭比發出一聲微弱的驚呼,馬上開口:
「啊,抱歉⋯⋯」
「—沒關係啦,總有一天能出去看到的!」伊莎貝爾鼓起笑容,「醫生不是說過嗎,只要等我的身體能適應外面的環境,我就能出去啦。在這之前就先讀著書,了解外面的世界吧!」
伊莎貝爾抱住一封信躺在書海中,信的下款簽著「Dr. K」。她慢慢閉上眼睛,今天的工作量差不多到極限了,是時候休息了。
「嗯⋯⋯」
燈光漸漸熄滅,永不止息的電子幽靈看著同伴睡下,默默道聲晚安。
——
凌晨三時十一分,方CC的腕表閃起信號燈。
「噯噯!這個塔在閃耶!」
一見到新鮮玩意,小空立即跳出來,調大音量對著方CC喊。方CC,一個被黑心老闆加上這隻不明來歷的電子幽靈逼著加班至深夜的可憐社畜,黑著臉揮開罪魁禍首蹦跳的虛擬形象,摁亮畫面,果然翻譯app的圖標右上角閃爍著紅點。
??這app不應該會推送提醒的啊?出bug了?
小空不斷催促他點開。方CC拗不過,打開app。「原文」的欄位空白一片,「譯文」一欄卻在閃著。他順著點開,只見一句話傳到耳邊。
「我想請你造一個人。」
⋯⋯???幹,新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