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娜九岁的时候曾是月桂街很多秘密的守秘人,如果一个小孩没有钱去收集画册和玩偶,那收集秘密也是一件打发无聊童年时光的好活动。她知道住在10号的道尔顿太太的宠物小鸟是被流浪猫“拉妮”吃掉的,而不是道尔顿先生忘记关笼子让它飞走,他们的儿子小道尔顿和住在12号的寡妇伊莲娜有秘密的恋情,爸爸每周三都假装是去工作,实际上在酒吧坐一整天,她的弟弟乔拉把自己的乳牙盒子藏在了树上,但那里面是空的,真正的牙齿被他分散藏在了房子的许多角落,因为他在和他看不见的朋友玩乳牙游戏:他相信如果自己的牙齿被对手集齐,那个“朋友”就会从他身上拿走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收集秘密的最重要环节是保守秘密,如果她忍不住把某个秘密告诉了什么人,哪怕是告诉了秘密的主人本人,这个秘密就不再是秘密,她的收藏也就会蒙受损失。妈妈有一根木棍,这是所有秘密里她最喜欢的一个,一根五英寸长,削得笔直的小木枝,因为常年被手摩擦而光滑发亮。它看上去是一个毫无用处也不美观的摆设品,但它一直存在于这栋老旧的房子里,并且毫无疑问地属于妈妈,因为它总是被放在碗柜、水槽、衣柜和针线抽屉,那些和爸爸同处一栋房子之中、却像毫不相干的平行空间一样的地方。 乔拉七岁的时候把一个汤勺当成玩偶,对它做所有其他孩子会对泰迪熊做的事情,给汤勺起名字,和汤勺过家家,抱着汤勺睡觉。这根木棍就是妈妈的汤勺泰迪熊,只不过乔拉到了八岁的时候就不这么做了,而妈妈仍然没有扔掉她的汤勺,她从不告诉任何人。乔拉八岁的时候爸爸认为他应该成长一点了,就用相当激烈的方式告诉他他要么是白痴,要么是有怪癖,否则他这个年纪不会看不出汤勺和玩偶的区别,他扔掉了汤勺,但余生都在想念它。妈妈不是白痴,所以她的木棍泰迪熊——她的怪癖变成了她的秘密,才得以保存至今。
十七年后院子里的树被砍倒了。月桂街在五十年前也许是个街道干净窗户明亮的好地方,但和很多小镇街道一样在岁月里逐渐所有人都敷衍着过日子的地方。蒂娜九岁的时候,院子也疏于打理,但还不是十七年后让敷衍的邻居也无法忍受的微型丛林。九岁的时候蒂娜自己的秘密就藏在还没有那么野生的树下灌木丛里。
严格来说,蒂娜的秘密不完全是她自己的,她占有秘密的一部分:她在后院灌木丛里秘密饲养一只大狗的部分。秘密的另一部分属于那只能变成男人的大狗。十七年后,他们到院子里砍掉大树铲除灌木丛的时候,蒂娜感觉到一种恍若隔世的梦幻,她九岁的回忆散发着柔软温暖的光晕,尽管她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是真实的,一只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变成人,九岁以后,大狗离开的夏天以后她关于这栋房子的回忆就变得尖锐冰冷起来了。大狗在夏天里的一天来到这里,他高大但削瘦,毛发纠结在一起,看上去很久没有打理,他只有一只明亮的眼睛,另一只蒙着白翳和灼伤的伤疤,不管是狗的样子还是人的样子。他是某一天晚上出现在灌木丛里的荧绿光点,蒂娜把乔拉忘在书包里发酸的面包放在树丛前面,第二天面包就不见了,她又把厨余垃圾放在那里,第二天垃圾也消失了,再然后她用碗柜里的沙丁鱼罐头换来了抚摸他头顶的机会。那个夏天她从商店和邻居家偷所有她能偷到的东西,有几次几乎被抓住了,如果家里的食物和垃圾消失太多,妈妈就会发现的。九岁的夏天结束前妈妈是一个能让月桂街7号这栋破旧老房子井井有条运转的伟大女人,房子里财富很少,不舍得扔掉的东西很多,但从不显得脏乱,好像她有什么魔法让房子永远保持那个样子,厨房里总是有蒂娜最喜欢的橙子派的味道,不过乔拉说那是柠檬糖的气味。他们砍倒院子里的树时,这样的妈妈竟也遥远得像几百年前的事情。
在认识这只大狗的夏天,蒂娜已经收集了很多秘密。她用住在7号的桃乐丝扔掉的断齿梳子梳开他打结的背毛,九岁以前,家里的梳子好像从来没有断过齿。她把一些新发现的小事讲给他听,桃乐丝新买了玳瑁套梳,很漂亮,但是一套假货。乔拉又开始和他看不见的朋友玩新的游戏,这次是在日记本上对话。他还是一只狗的时候就静静地听着,变成人的时候,他会还给蒂娜一些也许也是秘密的故事。
九岁的时候,蒂娜对一只狗会变成人的离奇毫不在意,好像那和乔拉有隐形朋友一样自然而然,也不觉得自己在后院树丛里喂养一个成年男人是一件非常危险可怕的事情。那只大狗变成人的时候畏缩在树丛里,好像害怕自己会吓到蒂娜,好像随时都会逃走。如果那时候蒂娜尖叫起来,他一定会逃走的。如果他逃走了,蒂娜就收不到他还给她的那些故事了。
他说有一只猎犬在森林里同一只老鼠和一只松鼠变成了好朋友,但猎犬有自己的主人,它的主人要他去捕猎老鼠和松鼠。猎犬就在一个夜里逃走了。他说有一座寂静的森林,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没有动物发出一点声音,她如果不小心进入一座寂静无声连树叶沙沙声都没有的森林,应该立刻离开那里,误入的人会被森林吃掉。 他说有一条无形无声的龙,它没有形体,没有声音,但有自己的爪牙和耳目,它有一群同样无形的猎犬在森林里不分昼夜地游荡,追猎那些发出声响的动物。
那个夏天警察常常来月桂街提醒这里的人注意安全,电视的新闻总是在说外面有很多危险的犯人。爸爸妈妈看上去没有变得警惕,月桂街从来也不是什么非常安全的地方。这年只是寻常的一年而已,即使十七年后再看也没有什么不如以往和平的事情发生。乔拉和他看不见的朋友整日玩古怪的游戏,爸爸照旧每周三假装去工作,妈妈温柔而强硬地维护这栋房子运转,蒂娜整个夏天都在偷东西喂养会变成男人的狗。九岁的夏天即将结束的一天,妈妈认为乔拉应该明白看不见的朋友是不存在的,蒂娜也应该要更像一个即将十岁的姐姐,应该停止像个心理变态一样躲在角落或者别人家窗户外面。他们提到了乔拉的汤勺。
乔拉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汤勺,他看不见的朋友和他的汤勺有同样的名字。这栋房子,这个家里一直以来都存在一些隐秘的怪癖,古怪的秘密,只是每个人都在假装自己的怪癖不存在。本来也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妈妈非要他们真的改掉,所以蒂娜在夏天即将结束的夜里从碗橱里偷走了妈妈的木棍,作为她逼迫乔拉再次扔掉汤勺和戳破蒂娜秘密的报复。她溜到后院,把这根木棍给了大狗,她从电视上看过狗玩衔木棍的游戏。
大狗变回了人的样子接过那根木棍,他用手握着木棍光亮的那头,好像这根木棍就该是这样使用的。他说这么做会发生不好的事情的,木棍的主人会遇到不好的事情,但他没有拒绝接过这根小木棍。这天深夜里大狗就消失了,没有告诉蒂娜他要去哪里,没有通知蒂娜他要离开,往后的十七年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只狗会变成人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第二天清晨妈妈发现她的木棍不见了,在房子和院子里歇斯底里地寻找它的时候,树丛里仿佛从没有过那样一只狗生活过一夏天。妈妈是维持这栋房子运转,维持这个家运转唯一的齿轮,当她崩溃的时候,这栋房子就开始崩溃,墙纸脱落露出发霉的墙壁,杂物堆到地上像垃圾场,食物失去香味,爸爸也不再假装去工作。大狗说的都应验了,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情。
两个月后妈妈找到了一根新木棍,但爸爸在这两个月里离开了家,直到十七年后才回来,坐着轮椅,肝脏和脑子都被酒精泡得发硬,他错过妈妈的葬礼十年,不过他也不太在乎。他们的童年也是在那两个月里潦草终结的。他们把爸爸安顿在他原来的房间里,蒂娜和乔拉,勉强修复了房子的大部分,最后决定一劳永逸地处理掉那个无人打理十七年的密林般的后院。他们砍倒大树后蒂娜在树枝堆里找到了乔拉的乳牙盒子,所有的乳牙都在里面,她把盒子还给乔拉,乔拉什么都没有说,他已经有十二年没有说过一个字了,好像他生来就是个哑巴。有时候连蒂娜都会怀疑关于会说话的乔拉的记忆也和会变成人的大狗一样是她童年时的臆想和幻觉,有时候她还会怀念那个不用嗑点什么就能看到光怪陆离东西的年纪。她用大树的树枝给自己削了一根小木棍,妈妈的那根放在她身边,和她一起躺在墓园的地下,这次蒂娜没有再偷走它。翻新的后院空荡荡的,没有树木,没有灌木,什么都没有。
——END——
又是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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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沙暴已经持续了两天,真是稀奇。”
几封信摆在桌上,大多写着日常琐事,冒险者们没去注意那些盈满柔情的文字,把视线与注意投向每封信末尾的时间——最近的一封是一周前寄来的。
“我问了从东边回来的人,也问了受雇于商队的佣兵的本地伙伴,没人知道发生过什么,他……他们就这样没消息了。”
话谈到这里,萨米尔已能断定寄信人隶属于上次那支被卷进纠纷的商队,他没有做出多余的动作或表情,只是耐心等着委托人,也就是商队中某位商人的家属,擦干眼泪。
委托人递过来一支发簪,她的眼眶还是红的,声音已经平静:
“……请你们务必找到我的丈夫。”
萨米尔接过信物,和队友一起离开了商人妻子的家。
这时候离他们回到遗都恰好过去一周。照推算看来,曾藏有沙之魔法石的商队在冒险者们与荒鹫立下盟约时进入伊菲特尔,却没能在冒险者们归返时离开。回去的路上谁也没说话,那支发簪被奇诺娅讨了过去,按她的说法:“信物”是个好词。不过诗人也没有侵吞那根漂亮玩意儿的意思,只是边走边看它。
“的确没料到,”萨米尔感叹,“这趟路还得再走一次。”
听到这话,诗人终于给出一点反应:她皱皱眉头,像对满是黄沙的荒漠表达不满。经过一个任务的磨合,里德和萨米尔已经能了解这不过是诗人在做样子,便没有就着她的反应发起谈话,而是提起另一位同伴。
“也叫上伊利耶吧,新城市,新地图。”
“特地联络荒鹫就不必了,”德鲁伊说,“反正我们这儿有个人写日记似的给人家寄信……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那猎隼总叨你的头吗?”
诗人没理他。
他们收拾一下行李,带着骆驼,很快出发。
一路上黄沙漫漫,没什么新鲜的。他们经过沙暴过后被荒鹫袭击的地方,无人收拾的尸体已被掩埋,看起来和周围没什么不同。相似的剧情反复上演,以后也将继续,而时间指示黄沙吞掉一切,祂将是永恒的胜者。
(二)
“好不容易沙暴停下来,又遭遇了沙虫和荒鹫。领头的死了。好在大多数货品都安稳,这一趟还是能有些赚头的。”
里兹实在有点奇怪。
奇怪不是说这地方的样子,作为一个边境城市,里兹实在不小,建筑物也是常见的那类——以遮阳通风为主要目的,再混合些伊菲特尔的特色;奇怪也不是说这地方的风俗习惯,对于从绿林故都来的诗人而言,这地方的衣着与人们打招呼的动作与其他坎维城市相差不远。
“总感觉不太对。”伊利耶说,他缩缩脖子。“有人在看。”
此时他们刚在旅馆老板的提醒下去接待柜台旁的登记处领取通行票证:一张薄薄的纸片,上面留着填写名字、来处和住宿地址的空当。有了这个,他们才能在城内较为自由地行动。
“或许只因为我们是从遗都来。”萨米尔回答。
“我可不是。”奇诺娅说,她刚给登记人报上普诺娅的假名。
德鲁伊没说话,他伸出手点点名字下方,那里写着“遗都”。诗人看见,很快拿起笔将纸上的内容划去,在旁边挤着写下菲薇艾诺,倒也不是说她有多么热爱故乡。正当萨米尔将要开口、奇诺娅也做好应战准备的时候,里德回来了。
“从记录来看,他们只停留了一天。”
“也就是说,他们的确有出城的记录?”伊利耶接过里德带回来的登记册,“会不会是他们在回程的时候遭遇了什么?比如说——”
绘图者作出“盗匪”的口型。
萨米尔摇摇头:“现在还说不好……再问问?总有那种门道多的人吧。”
“那我先把这个还回去。”里德拿回从旅馆接待处借出的登记册,顺便也将之前当作小费的钱币拿了回来。
“我们该去找独眼扎克,”游荡者又探来消息,“离得不远,走吧。”
他们便动身。
独眼扎克并不难找。他的小屋子背靠西侧市场,因受不到阳光的照拂而显得有些阴沉。情报贩子装模作样地在窗口和门旁的墙壁上挂起彩色的珠串,这些珠串由陶土制成,每三颗陶土夹着一颗透明玻璃珠,倒不算难看。里德伸手掀开这些丁零当啷响的伪装,看见屋里独眼的男人。他靠墙坐在暗红色的编织毯上,正抽着水烟,市场的喧嚣透过墙上的细缝传来,与男人吐出的烟圈一起落在覆满尘土的地面。
“坐吧。”他说。
四人看看彼此,按照指引席地而坐。
“我们想知道些事。”里德开口。
男人点点头,拿烟管指屋外的珠串:“说说看什么事,按类收费。”
“按类?”伊利耶问。
“陶土和玻璃自然不是一个价钱。”
“外来人也分不清里兹的陶土或玻璃。”
“那就仔细听听它们碰撞的声音——你们在找什么?”
“一个商队,”萨米尔回答,“停了一天,再没出现。”
独眼的男人接过诗人递来的货币,又从身边的杂物中拨出三个玻璃珠。他用手指推出一个,那透明的圆球滚向外来的旅人。
“你说的那个商队的确只停留了一天,”他说,“有人看到当中成员在夜晚进入市长的住所,他总四处看,像怕人发现。”
里德看着剩下的两个玻璃珠,问:“那市长呢?他有什么特别的吗?”
扎克又送出一颗玻璃珠:“他是从别的地方调来的,派系斗争的牺牲品,替罪羊。老实说他工作做得不错,可近期内是回不去了。”
“这个城市,”奇诺娅问,“最近出了什么需要戒严的事吗?连旅人投宿都得留下名字与来处。”
“不,什么也没有……”
他们领悟了扎克没有说出口的话:正因为什么也没有,如此的戒备才更显奇怪。
“我平时就呆在这里,”扎克又吐出一股烟,“再来的时候记得摘下房子前面的玻璃珠。”
旅人们很快告辞。他们按照市民的指引,先到兹维,再去艾恩。正如扎克所说,里兹是个平静的城市:成排的房子按照某种规则聚集起来,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小巷干净空旷,没有堆积的杂物与污秽;居民神色平和地走在街上,穿着没有太大差别,不会好得往身上堆砌饰品,也不会衣衫褴褛,所有人都穿得得体整洁;他们走在路上会和相识的人打招呼,对外来的旅人也十分友好……是个比遗都好太多的城市。
“真无聊啊。”萨米尔说。
“刺激就在前方。去吧,德鲁伊!”诗人伸手指着眼前的艾恩。这座酒馆位于城市北侧,与先前去过的兹维不同,艾恩的外墙瞧起来多出些气派,正门也更为高大。带着武器的佣兵走进走出,他们都经过那块贴着字条的木板,字条上用红色的墨水写着“禁止斗殴”。萨米尔瞟一眼奇诺娅,走到前方,脚尖将要跨过门坎。
哐当!
德鲁伊敏捷地避开了这一击,他后退一步,彻底走出狼牙棒的挥击范围。伊利耶回过头,看见几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们手中都握着武器,面像凶恶。
诗人也谨慎地后退一步,说:“我以为这里禁止斗殴?”
“哈哈,这不是还没进去吗?”
首先作出攻击的男人笑起来,他挡住艾恩的入口。他的同伴们则散开,彻底断绝旅人的退路。里德朝一旁的小巷子偏头,伊利耶闪进去,德鲁伊也缓步后撤。
“对不起啦,小姐,”手持长刀的佣兵不怀好意,“工作嘛,你懂的。人得吃饭啊!”
他在话语结束的瞬间挥刀向前,经过打磨的利刃没能如愿切入人体——诗人抽出腰侧的弯刀格挡,刀柄上嵌着博特勒的神徽。她借着锋刃相撞的力量将长刀推至一侧,又极快地向上一划——
“可我是无辜的。”诗人说。佣兵伤处的血溅在她脸上。
“……女疯子!”
“你这不是还能说话吗?”诗人边说边退,进入同伴们所在的小巷。
(三)
“就快到伊菲特尔了,快了……”
这幢建筑是石头造的,露出地面的部分分为两层,底下还有一个地下室。第一层大都是功能室,比如审讯区、休息室,走道尽头有扇大铁门,得用特殊的钥匙打开;登上铁门前方的阶梯便来到第二层,走道两边治安官的办公室;铁门处往下的阶梯更窄更陡,只容单人通过。治安士兵直接将带回来的人丢进地下那层,说是地下也不完全,此层的天顶较地面高出部分,阳光和热气透过竖条的透气孔进入,还伴随着乌鸦嘎嘎的叫声。
“环境真差。”诗人抱怨。
关着他们的地方算是个大通铺,佣兵在那头,他们在这头,一个阳光和乌鸦的眼睛到达不了的地方。押送他们的士兵和地下一层入口处的守卫交接后就离开,似乎完全不在乎因斗殴被送进来的两拨人会再次冲突。
“是啊,”德鲁伊找了个还算干净的草堆躺下,“那你说说,我们是怎么进来的?”
诗人长叹一口气,她瞪着牢房另一头的佣兵们,暗含威胁地说:
“都怪这群强盗!”
这也是她面对前来问询的卫兵们的说法。
那时候他们在小巷内放倒了这群佣兵,进行一些谈话的尝试。被制住的人拥有远超遗都地痞的素质,他们对明晃晃的小刀无动于衷,对诗人使用技能的威胁不屑一顾(“你当我没见过诗人吗?”)。奇诺娅对这样的场面心生厌烦,于是真拿小刀插进面前佣兵的膝盖,萨米尔配合地点燃另一个佣兵的头发,里德紧跟着用言语煽风点火,伊利耶脸色发白,可能正在适应遗都人的狂野作风。正当他们准备更进一步时,城市卫队适时出现,挽救了袭击者的生命。
“这是在做什么?!”
领头的那个厉声喝道。
诗人手腕一翻,沾着血的凶器不知所踪。她指着晕倒在地的佣兵说出那句话:
都怪这群强盗!
我不过是来这里寻找久未归家的姐夫。她与姐夫感情很好,担心得不行,又从未出过远门……可等着我的是什么?一群强盗!真吓人……坏东西!要不是这几位先生及时出现,我……我只是个柔弱的诗人啊!
奇诺娅在牢里将这番话复述一遍,倒是吸引了原本就呆在这里的一个囚徒。他是个醉汉,眼睛眯得睁不开,满嘴酒气;他脚下躺着另一个醉汉,眼下一片乌青,打鼾七拐八折,唱歌似的。
“出去,嗝,得看运气……”
“什么意思?我没时间等呀,出去后还得找人呢!”
“哈哈,急也没,嗝。只要没得罪上头,很,嗝,呕呕……”
幸好他只是干呕几声。
“那上头是什么意思呢?”里德接过话,“我还以为自己是见义勇为,至少算得上热心市民呢。”
“不清楚……嗝。”提起这个,醉汉来了精神。他像任何一个爱在酒桌上东扯西拉、从宁古拉发源说到遗都势力变化的男人一样开口:“谁知道呢!我们也不知道上头的人到底在想啥,就是那个谁,那个……之前上任的市长!总觉得怪阴沉的,笑都不笑。”
“哈哈……”里德配合地笑一下。
趁里德和醉汉套话的时候,诗人看着德鲁伊,小声说起精灵语:【我还以为他是酒后斗殴扰乱治安才进来的呢。】
萨米尔看她一眼,又拿眼睛扫一圈牢房里的其他人,也用精灵语回道:【饭桌上谈的政治也算政治啊,这可是位大人物。】
【行吧,】银发半精灵话题一转,【窗外那个跳着脚的乌鸦好像跟了我们一路。】
【它身上有水烟的味道……猜猜如果快完蛋的是我们,勇敢而忠诚的士兵们会不会出现?】
“那么,”里德诚恳地问,“我们就坐着等?也没人来了解情况?”
“这得看你们的重要程度了。”
说话的是另一个单间里的人。他气息平稳,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发言吸引了牢房中全部人的注意:“如果你们十分重要……市长会亲自前来。”
他说完便再次沉默。于是冒险者们想起,他们只在进入牢房时让目光扫过这寡言的人,如同他们让目光扫过砖石与枯草。
“好吧,”萨米尔换回通用语,“看来只能等着了。”
他们休息片刻。
转机很快到来。佣兵们被人提走,他们似乎早料到这样的情况,很是顺从地跟着配有武器的士兵走上通往一楼的台阶。没过多久便有惨叫声传来。囚室里的三个半精灵直起身,里德看着伊利耶泛白的脸色,明白了当下正发生的事。两位长久以来的伙伴对视,很快作出决定。里德毫不费力地撬开锁,走向外面;萨米尔在乌鸦看不见的地方低声叮嘱奇诺娅。
“等会儿你和伊利耶赶紧出去,”德鲁伊说,“老大和我会解决他们……你们尽量离远些,去追那个乌鸦吧。”
“等等,我……”
“这里太危险了!”
奇诺娅扬起一边眉毛,不可置否地看他一眼。她尚未说出的话语被一阵哄闹打断——里德放倒了地下室的看守,两旁的犯人们快乐得像过节。事已至此,游荡者干脆打开所有的牢门,伊利耶则伸出双手拼命下压,试图和吹口哨起哄的囚徒们商量出一个还算像话的计策。
喧闹中,寡言者凭借气息而不是脚步声察觉。他抬起头,看着走向自己的诗人。
银发的半精灵问他:“您刚才说市长会来……大概是什么时候呢?我可真想快点出去。”
“他在该来的时候来。”
“听起来不是我能决定的。”诗人半真半假地抱怨,“那您呢?就在这儿坐着吗?”
他看起来兴致缺缺,没有投入到谈话中的打算。
“或许我可以跟着您?您似乎懂得很多……”
“请自便。”
奇诺娅相当确定自己是在自找没趣,恰好里德在栏杆外朝她挥手,诗人顺理成章地告退,回到自己该在的地方。
“下面怎么回事!”
叫喊过后是成串的脚步声。靴子踏在铁制楼梯上,他们专心听着,试图判断人数。来人先是检查被游荡者摆在桌上的看守,接着走向地下最深处关着冒险者们的房间。
“你们搞的鬼,是不是?”他恶声恶气,“不闹点乱子就不舒坦!他们头上的淤青——”
他的话停在他的手搭上锁的那一刻。
里德朝他笑了笑。
两旁的囚犯们不再忍耐,他们涌出监牢却不急着逃跑,站在里边的守卫几乎被拳头给埋了;靠外头的那个反应倒快。只是他没能成功走上地面:单间牢房的犯人悄声无息地追上他,利落地拗断他的脖子。寡言的人捡起看守掉落在地的佩剑,在台阶上停留片刻。
“如果不想扯进麻烦事,”他没有回头,“就尽快离开。”
(四)
“明天就能入城。这批香料宝石正是现下流行的……王国的样式和遗都的区别不小,听说他们将甲虫的翅膀缝在布料上,阳光能将裙子照得闪闪发亮。”
“里尔多会杀了我……里尔多会杀了我……”
治安官重复着这一句话,他肥硕的下巴抖动着,冷汗不停地从额角沿着下巴滴下,汗味和排泄物的腥味混在一起,熏得他身后的诗人直皱眉。
单间的寡言犯人、被暗箭吓破胆的治安官、只是来找人的冒险者们,一行六人通过密道,从休息室走向城外。他们离开囚室后分成两拨,里德和伊利耶去档案室翻文件,剩下的径直走向二楼,前往治安官办公室。窗外送进的冷箭打断约翰——寡言的囚犯如此自称——对治安官的审问,冒险者们被楼底成堆的士兵当作反叛的同伙,只能一同逃走。
他们先下坡,再往上;地下室惯有的霉味与潮湿的水汽混在一起,阴暗的气息畏惧光与热,躲避火把,徘徊于地道。萨米尔发现了火把,它们被安置在两侧的墙壁以方便取用,供人抓握的部分仍有木材晒过阳光的气味,是新换上的。伊利耶走在最后,他仔细审视地面:那些脚印和拖曳的痕迹。他蹲下身,用手指触摸几道抓痕中的血迹,地下的潮湿或许模糊了部分时间,但不管如何,这些痕迹都算得上新鲜。地图测绘者数着自己的步子,他边走边对比,在心中计算。
他们停在了应当是城外的地方。
此处是密道的尽头,铁质梯子向上延伸,消失在火光不及处。里德敲敲梯子,第一个上去;约翰没作声,跟在后头;半精灵们留在下面,凝神听着通道那头可能传来的声音。梯子尽头是一扇金属门,门没有锁,只能推拉。里德将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会儿,接着将门推出恰能穿过的缝隙,在约翰眼前融入阴影。
地道的出口连通山洞,这解释了之前仿佛没有尽头的爬坡。清新的空气与微风对刚经历一段探险的游荡者而言不亚于沙漠中寻得的月牙泉,他不敢冒险去往洞穴边缘,将自己暴露在日光的照耀下:洞穴中坐着不少人。其中一位引起里德的注意,游荡者认出他的脸——一个档案中已宣告失踪的犯人。游荡者接着黑暗的遮掩移动过去,没人对他的突然出现有反应。所有犯人都安静地低下头,肩膀垮着,待在自己所在的一小寸土地。他们眼中没有任何活力,没有远大的目标或低劣的欲望,只是空茫地望向某处,好似受日照过多的植物草叶。区别只在于笼罩他们的是不知名的黑暗。里德大着胆子将手放上最开始那人的肩膀,他动也没动。
在游荡者转身时,约翰推开那扇金属造物,身后跟着冒险者们,他们押着治安官。萨米尔和伊利耶共同搬动石块,用这些阻碍物堵住门,奇诺娅对里德解释。“我们在下面听到脚步声。”,说话期间,德鲁伊使出神术,他随身携带的植物种子被撒在地上,它们在短时间内发芽抽条,覆盖在堆叠的石块与门上。这扇门暂时没法从里面打开了。
“那只乌鸦。”
洞穴外是低矮的树丛与杂乱生长的野草,那只通身漆黑的鸟就停在一根突出的古怪枝桠上,歪头看着他们。
嘎嘎。
随着粗哑的叫声,一阵鼓音响起。
咚、咚、咚——
原本安坐的人们如听到笛音的蛇,从臆想的陶罐中抬起头。
嗒、嗒、嗒——
他们迈着僵硬的步伐,将目光转向站在山洞最深处的冒险者们。
德鲁伊因似曾相识的画面而迟疑,他闪身避开来自前方的攻击。一道银光自斜后方闪出,约翰挥剑斩断最前方那人的腿,他倒下了。浠沥沥涌出的血液没有阻挡其他进攻者,他们仍浑浑噩噩的,倒下的人也很快爬起,伤痛不再阻挡他。
诗人开始反击,她拿手打起拍子,为自己构筑出合适的节奏。
一首轻快的诗歌响起:
“哒哒啦,哒啦啦,
夜幕落下啦!
星星点起来,火也烧得旺;
落羽耳边垂,裙摆如花绽,
小伙和姑娘,打扮正挺当。
琥珀、合欢和菖蒲,
放入臼中捣;
琥珀、合欢和菖蒲,
粉末随风扬。
关上门来行乐宴,
朋友忘一旁;
小小翅膀多闪亮,
誓要给点苦头尝!
呼噜噜,咕嘟嘟,
全都喝下啦!
摇摇晃晃陷座椅,
一觉到天亮。”
诗歌的力量发挥作用,这些失踪的囚犯相继倒下。
萨米尔站在阴影下,说:“你完全可以温柔一点。”
“温柔并无作用。”约翰回答。
或许是料到这样的回答,德鲁伊不再多言,他和伊利耶一齐化作飞鸟,向树枝上缠人的乌鸦飞去。乌鸦惊吓离枝。它翅膀扇动发出的声响掩住弓弦的动静,奇诺娅射出利箭,正中打鼓人的膝盖。他跌倒在地,逃不了了。诗人走上前,拿镶嵌着博特勒神徽的弯刀作威胁——一行人的武器在收押犯人随身物品的地方被找回。她先用地道尽头发现的绳子将他的两手反绑在身后,这些绳子大概是用来押送犯人的,现在倒是便宜了冒险者;再从打鼓人身上搜出了鼓和谱子。诗人简略记下乐谱。她没理躺在地上蛄蛹的打鼓人,回到山洞。里德和约翰正询问恢复到原先状态的犯人们。
“伊莱·帕特森,编号968032。”
“说详细点。”
“伊莱·帕特森,编号968032。”
里德叹一口气。约翰上前,抬手打向自称伊莱·帕特森的人,他仍重复自己的名字与编号。
“他们只是武器,不会再说别的话了。”
约翰总结。
“那么你准备怎样处理这些武器呢?”
“他们已经连交流都做不到……用完丢下即可。”
自称赞颂爱(爱情破灭后留下满地鸡毛)与美(美显然多见于悲剧)的诗人显然不满意这样的回答,她皱皱眉头,感叹道:“真是冷淡!”接着她发出一声呼哨,荒鹫的猎隼从林子上方降落,停在一旁。奇诺娅从腰包中扯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掏出已被用得很短的炭笔写下些字。荒鹫的猎隼没老实待在旅馆,它在城市上空伸展自己的羽翼,又因追踪乌鸦的德鲁伊们的指引来到城外的树林。银发半精灵在心中祈祷,对自己的信使送出祝福:
“愿你的双翼胜过离弦羽箭,去吧!到你四处旅行的主人身边去!”
此时日已西斜,橙红的云拢在天上,尾迹却沾染夜色。黄昏就要过去。里德腰间的弦月先于天上的那个亮起,他在约翰饶有兴趣的注视中开始同萨米尔交谈。
“商队里曾经有人去找过市长,那只倒霉乌鸦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似乎是有什么东西丢了,没有如约带到。整个商队都在离开城市后被灭口。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市长办公室找到几卷文件。”
“又是那石头惹的祸。”
“真是祸害。”里德感叹。
接下来,城外的二人跟着约翰绕过驻守城下的军队,由一条隐秘的小路进入城市。他们在路上通过小食补充了些体力,最后到达市长住处。
萨米尔与伊利耶等在那里。
(五)
“你想要什么?猜猜我会给你带什么?哈哈,先卖个关子吧。”
他们聚集在一起,接着夜幕的掩护绕到建筑一角。两旁的墙壁挡住可能的视线,树冠隔绝天空,形成遮罩。约翰在动手前说:
“我不知道你们的目的是什么,但你们与他应当不是同路人,只要不协助他,接下来就随你们吧。”
“这是你对我们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奇诺娅惊奇道。
“同行一路,”萨米尔点评,“你想说的就是这个?”
里德则说:“我们真的,的确只是来找人的。”
伊利耶点头,补充:“多个帮手也没什么不好。”
“随你们。”他说。
约翰没回话,他撬开锁,翻进没有灯光的房间。冒险者们跟着他。一行人屏息,杂物间外传来佣兵们交谈的声音。他们正在往某处移动,谈话模糊不清,他们只能听到个别词语:无名冒险者、闯进去、转移、紧要关头。这些已经足够。约翰在足音远去后拆掉门锁离开房间。
“起居室在二楼。”
冒险者们没有对约翰生硬的提示多说什么,他们凝神观察周围。市长居住的地方有两层,走廊分为两个部分,由客厅前方的绒毯连接直角两边,一边通向正经入口,一边正是冒险者们来的方向,走道两边分布着闲置的房间;客厅需要推门进入,里边有交谈与笑声,可能是继续对光辉前程的谈论,没什么值得注意的。他们没在一楼多做停留,迅速切安静地沿着客厅旁边的阶梯到达二楼,直奔里兹市长卡兰·里尔多的起居室。
迎接约翰的是一支由门内射出的利箭。
寡言者躲闪不及,右手手臂被擦伤,他立刻将长剑换到左手,挥剑劈开另一支朝他面门飞来的羽箭。放箭的是巡林客,诗人早些时候在治安官的办公室外见过他,那时他也从窗外放出冷箭,差点结果治安官的性命;走在最前的是一个身高大概两米的巨汉,肌肉虬结,未着护甲;他们身后还有两人,一人抛接自己的双匕,另一人盔甲上有梵的圣徽。
约翰越过一众护卫看向房间里被护着的市长,用冷淡的声音发问:
“卡兰•里尔多,半年前起,里兹市以维持治安为名囤积士兵及兵器,这样做的人是你吗?”
市长从容回答:“正是。”
“将里兹市内罪犯改造为兵器,也是你做的吗?”
“对于犯罪者,这才是最好的做法,伊菲特尔的做法太温和了。”
“所以你打算让里兹脱离伊菲特尔?”
“的确如此,王国之剑——我听说你们一向独来独往,这次居然有了帮手吗?”
约翰只是回道:“无需多言。”
以巡林客射出的利箭为信号,战斗在狭窄的走廊上打响。梵的信徒握着双手剑,首先向冒险者们冲来,约翰没理会他,反而毫无畏惧地迎上以自身肉体为武器的高大武僧。里德接替王国之剑的位置,轻快地滑向着甲战士,他闪过一击劈砍,在战士身形的掩护下将小刀投向使双刀的人。突如其来的攻击打断了另一个游荡者战斗的节奏,伊利耶的缠绕术正中目标,里德趁机结果了他。诗人凭借自身的轻盈踏上走廊外侧的栏杆,躲过战士的劈砍,她张弓搭箭瞄准巡林客,两支羽箭在半路对撞。萨米尔抓住机会,用德鲁伊的语言祈祷:一团雷云聚集在屋内,电光穿梭其中。
“放开剑!”他喊。
约翰立刻放开手中的剑柄,他刚将剑身插入武僧的心脏。在轻微嗡鸣后,闪耀的电光挤成一点,随后奔涌而出。梵的信徒几乎立刻就倒在地上。奇诺娅在鸣闪结束后放箭,她的动作紧跟离弦的羽箭——诗人抽出荒鹫首领作为信物交予的弯刀,自下而上斜斜一划。
一声爆响与巡林客的尸首一同落地。
约翰制住卡兰·里尔多的前一刻,里兹市长掏出一管东西向地面扔去。
“是报信器。”寡言者解释。
楼下的佣兵们很快离开,没人试图上楼。冒险者们靠在墙壁上休息,看约翰打晕里兹市长,再把他捆起来。
“好吧,”诗人轻飘飘地说,“后会有期。”
她丢下这句话,顺着走廊打开了起居室的门,房间内传出翻箱倒柜的声音。
“……”
萨米尔没有评价同伴的行径,他转去问约翰:“接下来你准备去哪儿?”
“我自有去处。”
行,真会聊天!
无言的沉默持续到约翰带着卡兰·里尔多离开。卡兰·里尔多本是位正直善良的人,他的妻子和女儿在一次事件中遇害,凶手没能得到严惩。痛苦与愤怒烧着他的心,他的头脑与心灵在这股烈火的燃烧中发生了改变。卡兰·里尔多对待犯罪的态度越来越严厉,市民们一开始觉得是好事,直到他离界限已经太远。“犯下罪孽的人不会悔改”,行凶者获赦后的微笑仍会在梦中出现,他的行为越发偏激。这是冒险者们不知道的事。
“外面好像发生了什么。”伊利耶说。
(六)
“等我。”
更厚、更雄浑的鼓声响在城门处。
守门的卫兵不见踪影,那些只剩编号的可怜人轻而易举地地闯入。而跟在这些完全不知疼痛、只懂得进攻以索要药物的囚犯身后,众多卡兰·里尔多为对抗伊菲特尔而准备的士兵迈着整齐的步子行进,准备接管这座城市。里兹的居民紧闭门窗,打算等这场巨变过去。
诗人没有多做犹豫,她沿着街边堆放的货物攀上屋顶,跨过好几条小巷,终于找到一个适合的地点。奇诺娅瞄准打鼓人,羽箭被在旁警戒的持盾武士拦下。巨大的塔盾立刻集中到打鼓人身边,形成一堵坚实的墙。
“你也整点儿带劲的!”萨米尔冲她喊。
两位德鲁伊试图催生植物形成阻挡,特殊的士兵离他们已经不远;里德深知对抗他们没什么作用,干脆借建筑的遮掩前进,试图直接前往城门处找到行动的指挥。在山洞外被搜出的小鼓被敲响,磕磕绊绊的节奏只缓解了他们的动作,德鲁伊们趁机完成自己的构想。打乱节奏的鼓声引起敌人的注意,随军的弓手在指令下瞄准诗人——她之前为射杀打鼓人冲得太远。奇诺娅当机立断,抛下先前在治安官处随意挑选的弓,奔跑起来。一小队士兵搭着梯子攀上屋顶截断后撤的道路,她只能前进。诗人在屋檐尽头跳起来,又在落下时翻滚,她在起身的片刻抽出长剑向前劈刺,正中守卫。她已然在城墙上。弓手将箭头对准她。
匕首从背后刺入,里德从阴影处出手,帮队友缓解一次危机。可进攻的人实在太多,更多的士兵向城楼进发,诗人的长剑不再如冒险开始时那般锋利;德鲁伊尽心维持的植物墙也被无痛觉的进攻者撕开小块豁口。
——天空中传来游隼的鸣叫。
一支骑兵从后方突袭。他们侧着身子,借马匹的奔跑穿行在反乱的士兵间,他们冲散了原本的阵型,将规整的队列分割为不规则的小块。已有不少士兵伤于马蹄和盗匪们的弯刀——荒鹫的队伍如利刃般插入。为首的正是柯洛·格利泽,她以最快的速度冲过军阵,此刻正调转马头准备第二次冲锋。红色的血液顺着刀锋滑下,她将弯刀举过头顶,眼瞳耀眼炫目如火光。
“荒鹫应誓言前来!”
乌发的首领将刀尖指向打鼓人,锋利的目光投向诗人——打鼓人身旁的持盾武士分出心去对付荒鹫的盗匪,此刻孤立无援。奇诺娅微笑起来,她拾起无名士兵的长弓,抽出箭筒中最后一支羽箭,从城墙上一跃而下——
诗人的一箭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银光,径直射穿鼓手的胸口。失去了信号,那些不会疼痛的士兵就像是切断引线的人偶一样呆立不动,失去行动力。
剩下的部分很快解决。
里兹的叛乱如热刀划过黄油一般被镇压。
沙漠的夜晚很短,朝阳自东方升起,一切将亮未凉,呈现出朦胧的感觉。荒鹫的人马集结在城门,他们在叛乱过后的第二个黎明离开,再过一天,新的市长就会到来。这座城市当前由国王指派的人接管,他顺从国王的命令,但也告诉冒险者们,由于他们的活跃表现,遗都来的商队将获得部分关税上的减免。诗人猜测荒鹫的首领也同伊菲特尔王国的使者达成了某种协议。
在离开前,柯洛·格利泽与诗人有过一段简短的谈话。当时荒鹫的首领已骑在马上,诗人来送她。
“若是以后有需要我的地方,请不要客气,尽情驱使就好了。”银发的半精灵抬头看着与自己交换过信物的笔友。她看着柯洛的眼睛,说:“你拥有我的誓言。”
荒鹫的首领没说什么,她看向远方,那是她必须注视的方向。
“在那之前,不要停下你手中的笔。”
说完,她便离开。
(七)
——
“王国之剑……”伊利耶骑在骆驼上,“我听过传言,据说伊菲特尔王国里的确存在这样一种组织,他们巡游各地,针对对王国的不利行为展开调查和攻击,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
萨米尔回想着:“但那个卡尔多市长说过他们通常单独活动……如果我们没有跟上约翰,那他不就得独自面对一整个军队?”
“对于王国之剑来说,生死是不重要的。”伊利耶回答。
这个话题到这里就打住了。他们等里兹的一切都结束后才踏上回程。等冒险者们再次敲开委托人家的门,已经是二十天之后的事。
希望短暂地在委托人眼中燃烧,她看着眼前的四人,明白了丈夫的命运。她倚在门框上,拒绝诗人的搀扶。呜咽从她的指缝中漏出,明明是十分克制的哭声,听来却惹人心碎。商人的妻子最终平静下来,她用了无生气的眼睛看着冒险者们,问道:“是怎么回事?”
萨米尔和奇诺娅对视一眼,最后奇诺娅开口了:“您丈夫所在的商队不小心卷进里兹的内乱,所有人都没能逃过。”
委托人没动,等她积攒够力气,才起身回屋。她收拾一番,将一些精巧的首饰塞进诗人怀里。
“这些是我现有全部的盘缠,当做报酬收下吧。”
萨米尔拦住她的动作,问:“您打算怎么办?”
“回去。”
“回去?”
“我们说好了一起回去。”
德鲁伊看不下去,他将那些保养得当的、来自各地的饰物塞回商人遗孀的手中。
“钱都给出去了,您怎么回去?”萨米尔看着她说,“收下吧。”
第二天,她就离开了遗都。
End.
旧文重传,做了些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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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诗人找到萨米尔的时候,他躺在火堆旁,正打算睡觉。
夜深了,月亮黯淡地悬在天上,像挂在诗人腰间的弦月——那是她过去冒险的凭证。
半精灵德鲁伊起身靠在枕后的行李上,他睡意全无,但也不怎么清醒,他的舌头像被沙漠夜晚的严寒冻住,连最简单的问候都讲不出。
奇诺娅不同他客气,她自顾自地安置好坐骑,从骆驼背上卸下过夜需要的物资,接着径直去往火堆旁,在萨米尔身边坐下。半精灵女性的动作很流畅,绿林故都的痕迹似乎已被坎维的风沙消磨,侵蚀干净。
德鲁伊没说话,什么东西哽在他喉咙里头,咽不下去。
他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
月亮病怏怏的,照得诗人也像生了病,暖橙色的火光盖在诗人脸上,倒让她生出一种古怪的僵硬,好像她会随着火光如蜡一般熔化似的。过去也有这样的夜晚:火堆烧着,四周很安静,无止尽的天穹与载着低语的风牵起不可见的帷幕,造出方寸一隅;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
萨米尔拿眼觑她。
“你跑什么?”诗人问。
她的问题没头没尾,也不包含过去常有的大段迂回客套。诗人近年来越发话少,只对着窗外发呆,还时常显出恍惚的状态。里德不放心她,即将快赶上他们初见时半精灵年纪的人类直截了当地问她发生了什么,半精灵却只说“我听到了月河的水声”。
萨米尔被问得措手不及,他一边担心诗人,一边又为此次旅行前发生的事心烦意乱。他吞咽一下,希望湿润喉咙,好让话语顺畅地生出,以应对诗人的诘问。
奇诺娅好像等不及,她很快又问:“你在躲我?”
“我躲你干嘛?”他回答。
“那是在躲老大?”
“我躲他干嘛?”
“哦,是躲着我俩。”
“……”萨米尔沉默一下,“我干嘛就非得是躲着什么?”
“你没有吗?”
“…………”
萨米尔不说话了。
Ⅱ
萨米尔的确是躲着什么。
在再次离开之前,他刚结束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旅行。旅行本身没什么特别,这些年的经验足够他应付路上的各种状况,孤独和沙漠夜晚绝对的寂静也不是他的困扰。尽管他乐意同人来往,半精灵浮于人世的特性仍偶尔地显现。
那时候他回到小院——其实那是里德的房子,但他们都住在那里,也就随随便便地喊它小院——家里只有里德。奇诺娅出门了,她总在满月附近出门:找个地方唱她的诗,或者如过去宁古拉传来的故事里一般,游荡在荒漠。好在她会回来。
“咳,老大?”萨米尔坐在窗边,他干咳一下。
里德看向他,示意他有话快说。
“你和她……你们,呃……好上了?”
人类立刻明白半精灵话语中“她”的指代,这次他仔仔细细地看着萨米尔,几乎称得上观察。黄昏时刻血色的光透过窗户投在二人身上,照得他们像着了火。
“我跟她不是一直挺好吗?”
年过四十的里德回答。他说得不错,自二十年前三人相识,他们的关系就一直不坏,很快便成为互托性命的伙伴与战友。
“我是说,”萨米尔作出一个手势,“你们……了吗?”
影舞者点点头,痛快承认:“没错。”
接着,他又说:“你是在害羞?也太纯情了——我们睡了。”
“嘶……”萨米尔打冷颤般抖抖,“想想还真怪。”
出乎意料的,里德赞同道:“的确有点。”
对话到这里出现了短暂的停顿。萨米尔想起他一个月之前撞见的一幕:银发诗人的指头抚过人类眼角的细纹,她仔细检查着时间在人类身上流过的痕迹;金发的人类则将诗人圈在怀里,接着,诗人捧住对方的头,深深地看向他。啊,要接吻了。在这个念头被认识到前,半精灵男性已经转身离开。
这样的接触是他们之前从未有过的。
里德和奇诺娅之间关系的改变太过突然,让萨米尔感到有些跟不上。他牵着骆驼出门散心,沿途的景色却一点都没有入眼。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三人作为搭档经过了二十年,为什么偏偏是现在?他的疑惑没能在旅行途中被消化,德鲁伊试着回忆,没能从往昔里挖得丁点线索。
算了,他想,至少三个人还是在一起。
所以他回到遗都。
“那,”德鲁伊还是决定满足自己的好奇,“你们是怎么搞在一起的?你知道,都二十多年了。”
“她问我要试试吗,我说行啊。”
……也太随便了吧!
或许他的表情过分明显,里德逗他:“你要是也想试试……我反正没所谓的。”
“你少来!”
萨米尔挥挥手,接着问:“那你俩要再进一步吗?”
既然改变已经发生,他不情愿也没有办法。事实上,半精灵还没有从一个月前的那一幕中回过神,他的理解似乎追上了,情感仍停在原地,停在过去三人四处冒险的时候。不过,哎呀,看不出来那个奇诺娅还有这样的心思……
“不会。”里德回答。
“什么?”
“不会再进一步。”人类果断地说,“虽然不知道你说‘再进一步’是指什么……我们一开始就说好了这只是消遣,是‘玩玩而已’。”
“喂……”
“我明白你的意思,”里德继续,“她当然跟其他那些不一样,但正因为如此……”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只能是‘玩玩而已’。”
“为什么?”
半精灵无法理解。萨米尔现在刚过四十,以半精灵而论他仍是青年,在他看来,无名之城的冒险、黑晶石与荒鹫的结盟好像还是刚过不久的事。他自小生长在坎维,后来四处冒险,童年时的伙伴与成人后结识的友人都还活着,并且过得不错;他也从未经历类似前几天还一起游玩的同伴在眼前熔化之类的幻境。他喜欢旅行,还总能在路过城镇时寻访到过去的相识,能与他们喝几杯,聊上挺久——时间尚未对他现出残酷的面目。
“因为我是人类。”
“……”
“哈哈,说出来感觉有点俗套,不过……”里德笑一下,“我们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你知道的吧?”
你知道的吧?
萨米尔没有回答。盈满的月亮将溢出的光洒下,银白色的液体也落在二人身上。
“……刚刚的话,你对她说了吗?”
“那时是满月。”
又一阵沉默。
“好吧,”半精灵说,“不管怎样,变化已经发生。你们,嗯……或许以后我该回避一下?不便打扰,你懂?”
因为相识许久的伙伴们搞在一起了真的很怪,一不小心想象力就会收不住胡乱奔跑。这想法他当然留在心里,只是半精灵刚才的话在人类听来倒变成另一番意思,像他就要抽身离开(鉴于他刚进行过的逃避行)。里德站起来,将准备起身的萨米尔摁在椅子上。
他看着月光下半精灵仍然年轻的脸,想起那些一去不回的东西,想起他的选择和奇诺娅的选择。
啊,原来那时候她是如此心情。
里德几乎要笑出来,他让自己的额头与萨米尔的额头相抵,蓝色的眼睛看进粉色的眼睛。接着,他说出诗人也曾说出口的话语——
Ⅲ
“要和我试试吗?”
“什么?”
人类带着疑惑看向诗人,她少见地没在月圆之夜离开。
“要和我试试吗?”诗人重复,“据我观察,你并不反对这样的娱乐方式。”
里德不可置否地笑了一下。他的确不反对,更准确地说,他乐在其中。只是他从未把消遣取乐的目光投向奇诺娅,诗人被分在他内心的另一处地方,同萨米尔划在一边。倘若是二十年前、甚至十年前听见这番话,里德都少不了惊讶一番,同时伴随“我把你当兄弟你竟然”“对哦,你是女的!”“这样一看,胸……”等胡思乱想。哈哈,那时候可真年轻。
哦,她还等着回话呢。
“怎么突然这样说?”他问。
奇诺娅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她靠得更近,近到他们能看清对方的睫毛。
“发生什么了?”
诗人动作起来,她让自己的脑袋歇在人类肩上,又将手贴在人类的胸腔接近心脏的位置。这是一个依靠的姿势,几乎是示弱。诗人微微抬起脸,人类透过对方银色的额发看见她紫色的双眼。
“啊——”里德妥协了,“如果你坚持的话,好吧。”
半精灵没有动弹。
里德继续:“不过得先说好,玩玩是可以,但别太上心,行吗?”
“哈哈……”
奇诺娅的笑声通过他们紧挨在一起的身体传递到里德那里,里德心脏跳动的声响也被奇诺娅的双手拾起。
或许她感到了什么,里德想,诗人似乎被天上那个明亮的球体操纵,从头浇下的月光像被搅动的月河水,她跑也跑不掉,只能挣扎着攀附浮木。时间驱赶着前进,祂摧折枯木,雕砌山崖,改变一切有形与无形。
他们都在变化,这无关于他们自身的意志。
里德并不打算违抗时间,顺其自然算是他的人生哲学之一:他并不对过去所行后悔,打算平静接受将来。如果可以,他希望三人能维持目前的关系——就像诗人无意间的喃喃自语,“永远在一起”。
奇诺娅在看着他。
最近人类常常感到这种目光,它通常出现在午夜。诗人不知怎么习惯了在午夜保持清醒,她整宿整宿地不睡觉,什么也不干,只看着里德和萨米尔。有时里德会因注视醒来,有时不会,他将发现藏在自己心里。有那么一次,他侧躺着,借着朦胧的月光去瞧诗人。她可能没有注意,或者并不在意。青白色的月光像凝成了面具硬扣在诗人脸上,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好似一尊雕像。
“如果,”诗人突然说话,“如果艾瑞克来带走你,你……”
“?”
“不,没什么。”
接着诗人也躺下,他们都没能入睡。
现在里德已经明白了对方未说出的话语,也清楚诗人同样想要维持现状,她明白自己一如自己明白她,她担心自己会毫不抵抗地听从艾瑞克的呼唤,她想留下自己。
她没有别的办法。
如今,在这个满月夜,诗人问他:
“既然你希望顺其自然,又为什么要拒绝我呢?”
Ⅳ
人类触摸诗人的脸颊,又让手指顺着对方身体的线条滑下,落在腰上。这不是朋友间的嬉戏打闹,而是真正带上了肉欲的、充满渴望的触碰。
他们睁着眼睛交换了彼此间的第一个亲吻。
Ⅴ
他不确定地让两人的手交握在一起。
又用嘴唇去试探。
Ⅵ
萨米尔偏过头,他有些愧疚。
唉,这叫什么事儿?好好的伙伴关系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德鲁伊想搓搓脸,又怕自己的焦虑影响到诗人。
“你明明知道。”
“什么?”
萨米尔转回来,又被诗人过分近的面庞吓到,他差点尖叫出声,拼命往后倒,试图拉开距离。
“你躲什么?”
“看着我。”
“看着我!”
被握住手腕的德鲁伊终于镇静下来,借着火光仔细看她。依照诗人的话,他让视线扫过诗人的肢体,是确认队友伤势的那种看法;随后,他看向对方的面容——
眼角处,那里已生出细纹。
半精灵有些迟疑地拿手去确认,他轻轻抚过另一个半精灵的脸。
诗人似乎满意于他的反应,她笑了几声,最后告诫般地说:
“时间不等人啊,萨米尔。”
End.
露西娅到教堂后,生活就好像重新掉了个个儿,又像野马停足走进牧场,骤然发现黑夜重新成了黑夜,白天再一次充当白天。该这样说:从前的生活总是颠倒过来的,吸血鬼猎人追着他们昼伏夜出的猎物跑,到了日上三竿才想起倒头就睡。好猎人总在夜里精神矍铄,眼睛明亮,天晚渐冷时,工会里头不让点篝火,从齐马蒂来的好猎手们就上外边去,烧热了酒,大笑大叫,到后半夜,有人对视几眼,提枪而走,这一场才偃旗息鼓。
第三礼拜堂的一个尖顶立在整个圣伯拉大教堂的最东边,贴着亮闪闪的瓦片。到了冬天,太阳刚刚好升到那尖顶上,就是钟表转到第八轮的时候。天一亮,石头棱柱边缘最先开始发光:露西娅就在这时候醒来。她是圣伯拉大教堂里最早睁开眼睛的几个人之一。早些年,吸血鬼们喝下西比迪亚的血,走进教堂里,还老在夜间走来走去,近年来也学人类追着太阳作息,圣伯拉的夜晚又静下去,只剩下些莽撞的脚步声与病房里痛苦的呜咽。露西娅有时候会醒得很早,早到天还没亮,能听见血流在腹中空响。她就安静地躺在床上,等待那顽固的炎症消退,再慢腾腾地起身,穿过长廊和中庭,把食堂的炉子烧得通红亮堂。——圣伯拉不缺孩子的身影,年纪还小的见习修士,病房里的孩子,年轻而还未禁食的圣女,孩子们早上最不顶饿,于是她握缰绳的、盐和血渍过的手也习惯和进灰面粉和水中。加入黄油,加入奶,还要放进鸡蛋、更多的糖,秋季,树叶远离叶脉的边上开始打卷,供应给百合花广场的烘烤饼干从一早开始准备。
一个影子。一个漆黑的、佝偻的影子出现在厨房门口。巡夜人的脊柱永远往下垂着,像被提灯压弯了的枝梢。赫里伯特·罗根在圣伯拉巡夜的第十个年头,有一只钟在他的脑子里滴滴答答地走,一遇见光亮就响,把他赶回十尺见方的蝙蝠洞里。他是在圣母像和大书库间逡巡的沉默石像,阴影里的守密者,只在晨昏线中露出一点影子。罗根神父在这座教堂中负责巡夜这件事显得十分奇怪:大教堂不需要巡夜人,毋论教会猎人中分明有更好的人选。他大约每半年会遭遇一起夜间亡故,罗根神父便临时替那个可怜灵魂祷告,一星期里又有一两次,将太阳落山后还赖在礼拜堂和书库中的孩子们遣送回他们该在的地方。仅此而已。这是一份简单到乏味的多余工作,没有别的用处,好像只是把他从太阳底下扫进夜里。
这时天快亮了,露西娅正在厨房里灵活地忙碌,她可以同时看着窑炉下的火苗、煎锅里正在焦化的白糖与发酵面团,自然还能留意罗根神父到场。于是露西娅和善地问候:“你今天来早啦。”
那团黑色的影子动了一下。一只提灯的手从袍子里伸出来,把近乎烧尽的马灯放到一旁,里面只剩微弱的火。罗根神父说:“我带来了羊奶。”
他袍子下的另一只手提着一只铁桶,落到案台上,沉闷地“咕咚”一声。露西娅探头看了看,紧接着回答:“请等一下。”
她提走那桶羊奶,归置到厨房另一头去,而罗根神父点点头,走到角落里,在那儿安静地待着。不过几分钟,露西娅打开窑炉,这里面顿时充盈了一股蓬松的热气,像被阳光炙烤过。她往罗根神父怀里塞进去一块热气腾腾的面包和半个烘烤过的土豆,并拍拍他的胳膊。罗根还是垂着头。他们年纪相仿,男人脸上的皮肤因年龄增长而皱巴巴地垮到了嘴角,露西娅就比他更容光焕发,脂肪在安逸的生活里取代了紧实的胳膊,就像糖取代盐,使她看上去愈发丰腴和和蔼。过了好久,罗根用着沙沙作响的嗓子,对露西娅说:“今天会有太阳,是个晒豆子的好日子。”
“噢。”露西娅愉快地说,“谢谢,罗根神父,我正要问。”
罗根提着他生锈的灯走了。太阳已经越过第三礼拜堂的尖顶,将它慷慨的光亮倾斜到圣伯拉的中庭。他小心避开一切阳光照射的地方,沿着墙根的阴影前行。先是鸟儿在叫,然后是水声与人声,这座大教堂正在阳光下醒过来,显出它活泛的那一面。
罗根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了门,拉上窗帘,在黑暗中吃掉还冒着气儿的面包和土豆,就了点水。他呆呆地在桌前又静坐一会儿,才咯吱、咯吱地艰难起身,摸到床沿,背对着门和窗和衣躺下,在太阳高悬之前,沉沉睡去了。
赫里伯特正往灯中添油。他的手哆嗦着,油泼洒到灯的外侧,又顺着玻璃弧面淌下去,在桌面上滴成一小滩。门在这时候响了,“笃、笃”两声,赫里伯特慌忙放下手里的东西,为门外的人开门。敲门的是修女玛歌,她手中握着一盏蜡烛,深黄色的烛光照出她紧抿着的嘴唇和深凹的眼窝。赫里伯特急促呼吸了几次,紧紧攥住门把,右手指尖探了几次,摸索到提灯手柄,沙哑地说:“玛歌修女,我正要出门。”
“把灯放下吧,罗根神父。”
门外的修女说。她的视线顺着赫里伯特肩膀和胳膊落到马灯旁的那一小滩油上,停了一会儿,才开口道,“今晚不用再巡夜了。安纳托会代您的班。请跟我来。”
……他们一前一后走到长廊上。玛歌握着蜡烛,一团温吞的光,只照亮些空气,聊胜于无。但是她走得很快,就像这条路早已经熟稔于心,赫里伯特缀在背后,没带上那盏最后也没能添上油的提灯,佝偻着,他很高,却整个被拖进黑暗里。他的喉咙抽动着,滚了好几次,没能蹦出一星半点的词句来,只是一些粗重的呼吸,在黑夜里一起一伏。倒是玛歌在行走到第二礼拜堂时静静开口了,她露在外面那只金色眼睛在烛光中快要化成黏稠的琥珀色,直直盯着前方,那里是一团漆黑的夜晚。
“您应当知道,”她说,“艾莉夏·罗根没有提出别的愿望,在神圣成年前最后一个夜晚,她希望待在父亲身边。”
“……感谢您,玛歌修女。”赫里伯特脚步虚浮,梦游般地跟在背后,滞了很久才如此开场,声音小而远,他像是遗忘了语言和文字,正一个从梦里把它们找回来,于是说得很慢,语法也有些颠三倒四,声音又压得很低,像是自言自语,
“您也许不知道……我和阿莉……从南方的村落里来。她没有见过她的,母亲。我那时候是个……是个记信员,到秋天,也在,田里替别人做算数。阿莉跟着我,坐着骡子拉的车,赶一场接一场的丰收。”
“我知道这些事。”玛歌沉静的声音在前方响起,“我进入教会前曾在乡下生活,往山里赶蜜蜂。阿莉说你们也跟着蜂农追过花期,还说您会用草叶编织动物。”
“是吗……是这样。我以前会,她喜欢您。”赫里伯特的声音快起来,仍然细小如蚊呐,“我还会看一些天气,一些天气,靠云的形状和风的方向。不是每次都准。阿莉喜欢这些,但是她总看不准。于是我们打赌,她什么时候猜中了天气,而我又走了眼,我就去集市上为她买一件礼物。”
“您是个好父亲。”
“不,不。我总是说话不算话。直到阿莉十一岁的时候,我攒了些钱,赶集时买了一双新鞋给她。她穿着那双鞋,从集市上一直走到家里,到家时,我才发现鞋跟磨破了她的脚。她难受的时候从来不愿意向我喊疼,也不向我说我没有见到的时候,她在教堂里做什么。”赫里伯特的声音放得更低,双手在袍子下交叉握紧,他哀求似的问,“但是我在她的手臂上发现了那些痕迹,玛歌修女,您告诉我,你们对她用过什么?那些东西……会疼吗?”
修女骤然停下脚步。赫里伯特一并停下,他们一前一后凝固在走廊中。时间静静地从他们身边流过。
好一会儿,才有人有了动作。玛歌目不旁视,将手里的蜡烛抬高一些,艾莉夏·罗根那小小的名字镌刻在烛光下流动着金色的线,她冷冷道:“到了。”
他们推开门,这响动才被屋内的圣女留意,里面发出小小的一声惊叫。“爸爸!”女孩儿从房间里扑出来,赫里伯特连忙从玛歌身后向前了几步,从黑暗里接住她。屋里有灯。阿莉和他的面孔被火光照亮了一半,他的后背留在黑暗中,修女静静站在那里,和她的烛火一起。赫里伯特就着火光仔仔细细看着女儿的脸,阿莉的面孔像他自己——像他,而不是早早就去世的母亲,她的眼角下垂,颌骨上本应该有个圆弧的轮廓,却因为久未进食长出不合理的棱角。她的声音和脸上都没有喜悦,下嘴唇很薄,咬得发白。阿莉紧紧抓住她的父亲,握住教士袍的下摆揪成一团,紧接着,从他肩上往后看,怯懦地说:
“晚上好,玛歌。”
“晚上好,阿莉。”
玛歌仍秉着烛光,眼中阴晴不定。她确认过那女孩儿已经看见自己的问候,转过身去,带着她的烛火安静地退进夜色中,很快便远去,再看不见了。阿莉在父亲怀中,突然爆发出一声响亮的啜泣。
她大哭起来,像一场来得又急又快的雨。雨水打穿顶棚、打落树叶,把微弱的火苗打成一阵烟。赫里伯特慢慢跪下来,让她的脸颊靠着自己的,手掌放在瘦削的背上,一下、一下地拍。
雨下了半夜,过午夜后渐渐小了。赫里伯特替她擦干净脸,掖紧被角,艾莉夏侧躺在床边,细小的胸膛随着抽噎颤抖。她的父亲坐在一旁。
“爸爸,”女孩张着眼睛,看着火,眼泪流进枕中,眼睛里倒映着父亲,“我好害怕,我好害怕,爸爸。”
赫里伯特握着她的手,在潮湿的手掌中写道,
“睡吧,阿莉。睡吧。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赫里伯特·罗根带着他的女儿刚到圣伯拉大教堂时,城下町只有如今规模的一半大小。百合花广场还没有种满百合花,尖耳朵们走在城里还被人戒备。第二年天气转凉,圣伯拉忽然开始筹备舞会,几位修女和神父彼此问候,找不到提案者,就去问阿尔文·伊诺克,阿尔文只说不是他的主意,又朝他们眨眨眼睛,说,这样有何不可?阿莉那时候还听得见,她既不会跳交际舞,也不会唱歌,好在那时候圣女不在舞会前献歌,人也少,她只管拉着父亲跳进池子里,跳他们会在田野里跳的踢踏舞。一开始只有城下町的居民会来,后来他们种上铃兰湖的种子,百合花广场就成了百合花广场,教会猎人的身影也出现在舞池中,渐渐从北方来的尖耳朵客人也悄然造访。玛歌为圣女们挑了一支圣歌,只是阿莉几近失聪,不再有机会学了。
罗根神父已经十年没有走进人群中去。醒来时,天色从窗帘下遗落了一小截。罗根迟缓地眨着眼睛,嗓子干得发疼,投影在桌面上巴掌大的橙黄色光晕告诉他又逃过一个白天。巡夜人醒来后第一件事是给生锈的提灯添油,只有那灯亮着,他才看得见路。教士袍的袖子被挽到手肘,同一件事做了十年,他稳稳当当地让油流进灯芯里去,窗外,夕阳也正流进山坳里。
罗根推开门。
从七点开始,十一点、两点各添一次油,礼拜堂、病房、书库、马厩,最后是墓地,巡夜人沿固定的路线在大教堂建筑群里逡巡,十年如一日。这天圣伯拉大教堂也睡得较平常更晚,不断有陌生客人造访西比迪亚的会客厅,礼拜堂的圣母像注视着他们经过,低垂眼睛,只差流下眼泪。厨房里的甜香福音随着修女和神父们走动而四处撒播,人多起来,就显得巡夜人不再像夜里游荡的幽灵,只是人群里最孤僻的那一个,他匆匆地从他们身边经过,袍子漆黑得像浓夜染色,里头跳着一小撮火光。
添完第一轮灯油,教堂里的人就少了。
巡夜人登上礼拜堂东侧的一座钟楼。这座钟楼比阿尔文·伊诺克发表演说的那一个矮一些,登楼门前长了很深的杂草,鲜有人来。好几年里,巡夜人在这儿只遇见过波赫约拉,今夜见到了第二个。年轻人从钟塔上往下俯视,单片镜的链条垂到肩上,他所面朝的方向能看见百合花广场的一角。罗根登上石阶的响动惊扰对方,年轻人收回目光,他们彼此对视,巡夜人举起灯,端详他片刻,问道:“阿洛伊斯?”
被他叫做阿洛伊斯的少年人怔了一会儿,“您还记得我?”他这样说,又想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而巡夜人已经把灯放下了,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我后来去病房里看过你的名字。夜晚里发生的事情不多,过去多少年也一样。”
“我如今叫恩斯特。”年轻人老老实实地说。他穿着教士服,圣徽垂在胸前,不再是住在病房里的孩子,而是行走在圣伯拉教堂里的一位年轻神父。巡夜人又登上几阶,站在他身边,即使佝偻着脊背,也比他高出一大截来。他是不是看得更远?恩斯特想道。
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度过了夜晚中的一小部分。那百合花广场一角的光景连番变化,跳舞的人不断转来又轮走,像月光下一些交错的弧线。他们都戴着面具,即使正在跳舞,彼此也看不见面容。恩斯特只是远远看着。
巡夜人离开前问他:“你会加入他们吗?”
恩斯特犹豫片刻:“或许会吧。”
“那很好。”罗根说,“那很好。”
他垂下双手,转身走了,黑色的背影很快溶解在钟楼下的黑暗中。
第二次添完灯油,罗根遇见修女玛歌送圣女们回房间去。他隔着一条长廊看见那条明亮的队列,玛歌领在排头,也见到他,略微致意后错身而过。她这时候像守着羊群的狗。在十数位圣女中,罗根只刻意留意了缀在最后的一个。圣女艾薇已经十七岁,比其他同伴高出一截,她在今天将头发放下了,换了新的发饰、新的裙子,正在那队列的最末左顾右盼。巡夜人第一次见到——或者说抓到——这女孩是在马厩中。这倒是个不寻常事件。就像他与阿洛伊斯——如今叫恩斯特的神父提及,夜里发生的事情很少,少到巡夜人记得里面的每一桩和每一件。让孩子们回到他们该回的地方去也是夜间工作的一部分。他常在大书库和礼拜堂里抓到忘记日头落山的孩子,空病房也有一次,马厩倒还是头一遭。那女孩是切利人,嗓门很亮,用浓厚的口音向他解释她从房间里溜出来是为了生病的马匹,上一个照顾马儿的修女前些日子因故离开了,她知道如何不被马踢。她一口气连珠炮似的讲完,才讷讷地摸自己的鼻子,问:“你是不是没有听懂?”
“我农忙时也跑过切利,能听懂。”巡夜人说,“我过去有一个女儿,她和你一样喜欢动物。”
罗根目送着圣女的队列消失在黑暗中。等到他查看过马厩和第三礼拜堂外的花园里蓬勃生长的大蒜,绕回中庭时,里面响起了断断续续的圣歌。巡夜人在墙根处停住脚步,静静地聆听,那支圣歌已经接近尾声,末梢的一个音符消散后,一阵短暂的寂静充盈了中庭。
歌声再响起时,声音的主人唱起了一支切利小调。
罗根提起灯走过去。那个切利女孩放下了头发,着新的发饰、新的裙子、脚上的鞋也是新的,她在唱着田野和湖泊的切利小调中转着圈,跳一支不成样的舞。巡夜人打断这一切,艾薇小幅度地一抽气,显得前所未有地慌张。罗根弯下腰,握住她的一只手。
“我不告诉玛歌修女。”他在那只因为紧张而显得潮湿的手掌中写道,“那双鞋会磨脚吗?”
“不会。”艾薇很快又很小声地回答。
“不会吗?”
“有一点,”那女孩说,“可是我还想跳舞。”
那时月亮正升到半空。
巡夜人握着女孩的手,让她踩到自己的脚背上,而他踩着那支切利小调的节点。如果你在过去听过切利人唱歌,就会发现他们的歌声和腔调一样是饱满的圆弧,像稻穗垂在田埂上或是丰收节时月亮在井中的倒影。因此,他们的舞蹈也是一些圆弧,一、二、三、转一个圈。那时月亮正升到半空,中庭里一片敞亮,地面就像浸了水,巡夜人放在墙边的灯火也摇摇晃晃,显得微弱,又好似也在跳舞。
等罗根再次提起灯,月亮已经沉到塔楼后面,中庭又涌上一片轻柔的黑暗。艾薇重新踩进她的新鞋子里,脚跟只磨得有点红,没有破皮和流血。她亦步亦趋地跟在巡夜人身后,沿他和玛歌修女曾一前一后走过的路回到自己的房间。巡夜人在这条路的终点又成了一棵佝偻着的沉默寡言的枯树,枝条上挂一盏灯。
艾薇抬头望着他,眼中火光闪动:“晚安,罗根神父。”
“晚安,艾薇。”巡夜人也低声说道,“我想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邻里间都公认,埃尔维斯·福克纳是个安分守己的人。
这种安分并不仅仅体现在他平日循规蹈矩的作风当中,还体现在他每天几乎雷打不动的日程安排上——曾经有好事者试图完美地按照埃尔维斯的日程表生活一个月,以证明此人能有今日的优渥生活主要是靠运气,与他本人严苛刻板(或者说,努力上进)的生活方式没有丝毫关系。最后此人仅仅坚持了三天便放弃了,并发表感言:怎么会有人数年如一日地过着这种枯燥又疲累的生活?日子里一点有滋味的地方都没有,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不管尝试过的人是怎么发牢骚的,这都侧面证明了一点,埃尔维斯·福克纳尽可能循规蹈矩地重复着的是一张日程排得过于密集的无聊时刻表。邻里间的人之所以会将之当做“福克纳安分守己”的例证,是因为他们就生活在埃尔维斯和他的店附近,时刻都能够知道他在做什么,因此也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清楚地知道那张时刻表上显然没有包括任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也没有给类似的事情留下任何空余时间。
只是在邻里间,与“福克纳安分守己”这一条一同被公认的,还有“他性情有些古怪”这一点。人们因此不是很愿意与他交往过密,只维持着礼节上没什么错处的普通关系。这并不很难理解:像是埃尔维斯·福克纳这样的一个成年男性:身材算得上高大,面容称得上俊朗,银白色的短发与烫金般的虹膜都因少见而显得神秘。除此之外,他的四肢俱在,头脑明晰,最重要的是,此人坐拥一间定价颇高的炼金用品店,毫无疑问地颇有家资。这样的人正常来讲是不应该数年如一日地过着那种苦修士一般的生活的。
街坊们在他搬来这个街区后的几年中不知几次地议论过,福克纳已经到了该娶妻的年纪了。也不乏年轻漂亮的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地一次又一次从那间店的门口走过,或暗示或明示地表示自己对炼金商店的女主人一职抱有兴趣,但就是没有结果。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他也合该在余暇的时间里往酒吧之类的地方转一转,喝喝酒,打打牌,甚至做些寻花问柳的事情——倒不是说这些是好事,只是一个正常人总得有些打发时间、愉悦身心的爱好。如果大家都知道埃尔维斯会这样做的话,那么他便只是个享受单身的浪子,算不上有多奇怪。问题是大家都知道,埃尔维斯不这样做。
除了进货时或者有必须要出门完成的工作之外,他几乎从不踏出店门一步。哪怕是贵族小姐的禁足也没有这么严格。
这些足以证明埃尔维斯·福克纳确实是个性情古怪的人。但人的思维又很奇怪,当人们见到一个性情古怪的人时,如果这种怪异不会在任何意义上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甚至这个古怪的人的来到会显而易见地对整个社群产生益处时,他们便愿意接受这一点奇怪的地方,并擅自为这个人不合群的地方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这条街附近的人为埃尔维斯找到的理由是当事人本人脖颈上明晃晃的那一圈烙痕——瞧啊,法师被封魔逐出钟塔后留下的痕迹。很有趣的是,说这些话的人没一个是法师,没一个曾经从自己的手指尖上释放过半个法术,也没一个在拥有过那样的能力之后又被剥夺了念诵带有玄奥力量的文句的资格。但他们依然会因此露出怜悯而遗憾的表情,摇着头轻叹“也难怪”,并在埃尔维斯本人不愿提及个中具体缘由时表示理解——就好像他们真的明白什么似的。
至于埃尔维斯·福克纳本人,虽然在暗地里会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但鉴于邻里间的这种风评对他的生活还是有一定好处的,于是并没有去刻意纠正这些人自以为是的错误认知:
他之所以像现在这样“性情古怪”,并非是出于什么具体的原因。
或许可以说,他天生如此。
***
埃尔维斯·福克纳那“严苛刻板”的日程表,是从每天清晨五点钟水壶的尖叫声里开始的。
这种会用锐利的哨声提醒主人“水已经烧开了”的水壶虽是从黄金之家当中走出来的,却并不是什么炼金产物。只消听说过其中简单的原理——水烧开的蒸汽穿过壶盖上的哨子,发出尖锐的哨音——的人,只要是稍有水准的普通工匠也能轻松制作。当然,价格显然会高一些。至少是足以让一般的平民家庭在购入一只后,向左邻右舍炫耀一番的程度。
不过,对于能够堂而皇之地把炼金用品店开在闹市区的埃尔维斯·福克纳来说,不论在能力或是财力上,都自然比“稍有水准的普通工匠”或者“一般平民家庭”高出很多。因此于他来讲,水壶本身没什么特别的。让水壶在恰当的时间尖叫起来充作闹铃的行为,也不过是不值一提的炼金小把戏而已。
虽说要是按技术含量来衡量价格的话,后头的那部分显然比前者贵了十几倍,但这间房子里是由主人埃尔维斯·福克纳说了算——他觉得无所谓,那么这就是无所谓的事。
一般来讲,说了算的福克纳先生不会让水壶的尖叫声持续超过一分钟。他的睡眠不算很浅,但也总是能在壶盖的哨声响起来的几秒钟之内清醒过来,然后同他那只每日里准时开始加热的炼金炉台几乎一致的响应速度从床上起身,关掉已经完成了今天使命的炉台,让尖锐的哨声缓缓平息。
这种行为不论寒暑,每日如一。不论前一天夜里埃尔维斯·福克纳是在几点钟睡下的,他都会固定在次日一早五点钟的水壶尖叫声中醒来,分秒不差。这种毅力有些难以解释,几乎让人怀疑驱动这个人的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意志,而是同那只炉台一般机械而稳定的炼金程式。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埃尔维斯的程式里显然还写了“只要从床上起身就算是醒了”、“只要醒了就得开始一天的工作”之类的东西。这人从来不睡回笼觉,在每天例行的“关掉炼金炉台”这个动作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开始洗漱、穿衣,准备早餐等等环节,然后自然而然地就这么开始运转起来。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就仿佛他对这样的规律有什么偏执一样。
但这又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值得称赞,故而也从未有人试图阻止他。埃尔维斯得以数年如一日地在清晨五点钟起床,花上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打理好自己并吃好早餐,然后下楼清点货物存量、做营业的准备,在八点钟准时把开店的标牌挂在门口——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需要店主出门的安排的话,“福克纳的店”就会在除周四之外的其他任何时间如此运行。
今天不是周四,所以“福克纳的店”一如往常地在八点钟准时开始营业。正如前文所述的那样,这间单从名字来看完全搞不清具体是卖什么的商铺是个炼金用品店,这就已经证明了店内的商品定价不会是家境普通的平民负担得起的。所以,这家店平时虽算不上门可罗雀,可人头攒动的景象也从来不曾出现过,会一动不动地杵在外头等着开店的人自然也少见。
不过这一天里有一个,只可惜不是客人。
“狗男人。”这位栗色长发,生着青黑色的不对称双角和尾巴,面上零星缀着龙鳞的佣兵女性风尘仆仆、显得有些狼狈。她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台阶上开了门、正拿着标牌准备往门外挂的埃尔维斯,“我回来了。”
饶是性情古怪的埃尔维斯,在这个过于冲击性的称谓下也不禁一时语塞。他那机械钟表般精准的日程表在此时此刻难得地卡顿了几秒,才艰难地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谁教你这么喊我的?”
这大概不是问话的好时机。任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位年轻的龙化症佣兵身上的疲劳已经快要溢出来了,几乎站在原地都能睡着。在这样的情况下,伊莱·布罗沃尔德自然已经没有精力进行多余的思考,只顺着埃尔维斯的话蔫答答地回答:“是斯黛拉。”
啊,当然是斯黛拉。埃尔维斯这么想。不然还能是谁呢?
他叹了一口气,伸手把门牌挂好,然后拉开大门,把这个有点脏兮兮的佣兵姑娘放进店里,同时还在一边说:“你怎么还信斯黛拉说的话?这不是什么好词。”
“我猜到了。”因为疲劳,伊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恹恹的,“所以我第一个拿你试试。”
“你知道这样讲话很容易惹人生气的,对吧?”埃尔维斯关上门,让深秋的寒风不至于一股脑地涌进温暖的室内,一边这样问。
这个反问句换来了伊莱莫名其妙的一瞥:“我知道,所以我先拿你试试。”她这样说,“你根本不会生气。何况,即便你真的生气了,你也打不过我。”
“本来我确实不至于生气。”埃尔维斯在门口拧着眉头说,“但在你加上后头那句之后,就显得我这样还不生气是不太礼貌的了。”
***
到最后,埃尔维斯还是没有生气,只是把这个风尘仆仆的佣兵小姐撵到了最顶上的阁楼去,叫她把自己弄干净之后再休息。
伊莱·布罗沃尔德勉强算是这家店里的帮工,或者跑腿,或者杂役,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她不是本地人,早年在荒野间长大,因此行事讲话都像是荒野间的狂风一般直来直去,也对人情世故之类的问题比较钝感,本人倒并没有什么坏心。
不好说是不是因为埃尔维斯清楚这些,才能有意识地在她做出一些令人血压上升的发言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又或者是他在这四年里已经习惯了这位几乎与野生动物差不了多少的佣兵小姐能造成的各种事故,并已经在这个过程里对所有叫人生气的事情麻木到无动于衷。不过确定的事实是,因为这个不会说话也看不懂气氛的毛病,伊莱在银顶城中几乎没有什么能够长期相处的朋友。所幸她在荒野中早已经习惯了孤独的生活,因此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难熬的。
只是这样的缺陷自然也会造成各种各样的不便:伊莱·布罗沃尔德在四年前决定离开荒野,来到银顶城,然后立刻就因为不通人情(换句话说,很好骗),经历了一些很难说是故事还是事故的波折,最后幸或不幸地被埃尔维斯收留下来,在阁楼上原本被用作杂物仓库的一小块空间里得到一张床。
再然后,这位纯天然野生的荒野猎人与城里土生土长的炼金术士之间当然发生了一些包含经济损失在内的龃龉,以致于那段时间的埃尔维斯很少见的一整天都愁眉苦脸——但他最终还是没把这个可以说完全不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人从自己的店里赶出去,于是见过那段日子的人,没有不觉得福克纳先生心善的。
两位当事人都对这种说法不置可否。伊莱是觉得没必要管其他不相干的人怎么想,反正碍不到她的事;埃尔维斯则是因为,旁人这么想对他平静的生活也是一种利好。
事实上,这种“收留”只是单纯出于一种利益交换:埃尔维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伊莱在银顶城生活的基础需求,包括提供少许薪资、简单的三餐和一个睡觉的地方;相对的,伊莱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为埃尔维斯做事,以劳务来支付这些待遇。这种简单的利益交换中并不带有任何善恶倾向或者感情色彩,双方对此都心知肚明,哪怕四年后的今天伊莱的栖身之处已经从一片硬木板进化到一个阁楼上温馨的小房间也是一样——这只表示,被雇佣者的价码提升了。
总而言之,伊莱就是因此成为了炼金商店的帮工,或者跑腿,或者杂役,或者别的什么东西的。平日里她为这家店做的事情与这些“职位”倒也相称,但这并不代表她不会接受其他的、“更加佣兵”一些的工作,只不过那是另外的价钱。
除开在店里打工之外,她也在余暇时间里频繁地拜访下城区的黑山羊酒馆,打听消息(成果存疑),接取合适的任务,然后在需要离开银顶城的时候头也不回地把埃尔维斯和他的店扔在一边。不过本来,在伊莱到来之前,“福克纳的店”已经单靠店主一个人毫无差错地运转了两三年,一位帮忙的佣兵潇洒地离开几天对埃尔维斯的营生并没有什么可见的影响。
在这种双方默认的生活方式之下,埃尔维斯早上一开店门就看见一个做私活回来的风尘仆仆的伊莱,其实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也正是因此,他才会因习以为常才从容不迫地将当事人赶到楼上她自己的房间去休息。
就像之前说的那样,伊莱稍微离开几天对商店的营生并没有什么可见的影响,店主也无意探究对方是为什么离开的,又在离开的那几天里具体经历了什么。埃尔维斯的好奇心向来如此匮乏,这在与伊莱相处时令这位自由惯了的佣兵小姐感到舒适,但对于一个炼金术士来讲则有些要命了:他在炼金术一道浸淫近十年,只学习、吸收了他人的经验与技术,自己从未开发出任何完全属于自己的配方、公式或者铭文。学术上的毫无建树让他在黄金之家籍籍无名,不过他本身也并不在乎,反正他现在的技术已经足够让他的商店长期盈利了。
没有独创技术并不代表没有独创产品。埃尔维斯显然是更加擅长截取、拼接,优化他人的研究成果,博采众长地制造自己的产品的那种术士。福克纳的店所出售的东西总是与其他炼金术士做出来的同类产品相比占点优势:或者更结实耐用,或者更便于携带,或者装饰得更为华丽、符合贵族的品味,或者操作上更为简单、适合完全不具备相关知识的大老粗佣兵。
这让店里的营收总体而言一直稳健地上升,直至被埃尔维斯一个人能做到的最大产能所限制。事实上,最近几天里,他一直在为了赶工一批节日用的炼金小彩灯压缩自己的睡眠时间——枫华庆典在即,主办方需要大量的类似装饰,因此委托了许多承接制造类似产品的炼金术士。倒不是说工期多么紧,或者银顶城中除了福克纳之外没有其他人能批量做出这样小得可以挂在绳子上的精致炼金彩灯,只是在计件工资的诱惑之下,怎么会有人拒绝多赚一点呢?
也并非没有人试着劝他收个学徒或者什么类似的东西来提高效率,但都被当事人以“伊莱这么一个帮工就够我头痛的”回绝掉了。所幸,肯出言劝说这些话的人往往都已经与埃尔维斯有了一定的交情,而与他有了一定交情的人又往往会听过邻里间的那些风言风语,将他如此的回复与他古怪的性情,乃至脖子上的那圈烙痕联系在一起。而这些人又不像是伊莱——他们自认为是“文明人”,当然看得懂气氛,于是这些人总会在自己臆想中的那种气氛里点点头,再不做声,就此让这个话题无疾而终。
这就是埃尔维斯·福克纳不去纠正那些人错误的想法所带来的好处之一。
***
当日的营业乏善可陈,只陆续有几波佣兵打扮的人进来,都是问野营用的暖炉怎么卖。埃尔维斯不冷不热地招待,来的人也不咸不淡地挑拣,最后只成交了一笔,卖给了装备看起来最齐整的那个。鉴于佣兵大多更倾向于把钱花在自己的武器和铠甲,而非生活用品上,这是福克纳的店里的常态,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除此之外,就是庆典的主办方派了人来,按照之前商定好的数量查验小彩灯的质量并结算尾款。交割很顺利,对方表示这次合作非常愉快,如果还有类似订单的话,将会优先考虑埃尔维斯的商铺。对于市政、大商贾或者贵族这类花钱只为图省心的客户来讲,这也是福克纳的店里的常态,因此也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真正值得一提的部分在五点钟商店打烊后:埃尔维斯刚刚掐着点换掉了门外挂着的牌子,关上门,还没来得及落锁,店铺的大门就被一股相当大的力气从外面猛地推开了——差点撞到可怜店主的鼻梁。
一个生着银白色的单侧旋角,有着晨光般青白短发的女性就站在门口,那张龙化症带来的鳞片也无法遮掩其美貌的面孔上一如往常地带着那种雾气般捉摸不定的微笑:“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埃尔维斯还能怎么说呢?只能在心底暗道一声晦气,然后请她进来——根据经验,将这个女人拒之门外是没有用的。她几乎要比埃尔维斯本人更加熟悉这家商店的一砖一瓦,乃至每一个可潜入的缝隙。如果在她的面前关上大门,她只会为自己寻找,或者创造一个别的入口,在进来的同时更带来一些无谓的经济损失。
这就是斯黛拉·格林温尼斯。是那位前些天里教伊莱用“狗男人”来称呼男性并绝口不提这相当无礼的斯黛拉;是在四年前怂恿初来乍到、还不通世故的伊莱给埃尔维斯造成了更多非必要经济损失的斯黛拉;也是在更之前一点的时间里、伊莱所经历的不知故事还是事故的一连串波折当中担任另一位主角的斯黛拉;更是埃尔维斯自幼相识、又出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将孽缘延续至今的斯黛拉。
虽说本人坚称自己只是“稍微有点自我中心,又稍微有点自由自在”而已,但这些自我申辩并不会影响到别人对她行为的评价——一言以蔽之,这就是坏女人斯黛拉。
总之,坏女人斯黛拉成功通过和平的渠道登堂入室,耀武扬威地自顾自发表了自己的莅临让这间平民店铺蓬荜生辉的开场白,并颐指气使地叫埃尔维斯端出待客的热茶来,随后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往二楼的贵宾室走去。
埃尔维斯无奈地长叹一口气,重新关好门,插上门闩,认命了一般也跟着上了楼。等他穿过二楼安装的诸多定制家装类炼金道具的样品,来到专为接待有身份的大客户而设置的贵宾室门口时,斯黛拉已经舒舒服服地坐在最当中的那个待客用的昂贵真皮沙发上了。
其实论理,斯黛拉的血统倒也值得埃尔维斯启用这间贵宾室。格林温尼斯在银顶城中也算是排的上号的老牌贵族,其中数位家族成员也在戴诺斯钟塔的校史当中留下过自己的姓名。如无意外,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的斯黛拉本应成为一个让这间贵宾室的格调配不上她的贵族大小姐,即便做不了法师也合该成为骑士——但很可惜,现如今她头上的角与身上的鳞已经明晃晃地将残酷的现实昭示了出来,上述一切的光辉坦途已经在她十九岁那年症状出现端倪时被毫不留情地截断了,成为一个她原本不放在眼里龙化佣兵反而成了最好的出路。
若是一般人,或许会像把埃尔维斯的性情古怪归因到他脖子上的那一圈封魔烙痕上一样,将斯黛拉现如今的横行无忌与她的未来被龙化症唐突粉碎联系在一起。不过,就埃尔维斯在这个话题上可以与斯黛拉相提并论这一点看来,他并不算是一般人,因此他清楚,这个女人现今如此行事与她为了活命被迫逃离家族乃至她的龙化症都毫无关系,她这么做只不过是因为她天性如此,打出生起就是这样的人而已。
他与她是极为相似的人,否则二人也不会在尚年幼时仅有一面之缘的情况下便沆瀣一气。这点化学反应归根结底不过是物以类聚罢了。
只是当年的斯黛拉毕竟年幼(她比埃尔维斯小四岁),破坏力有限,因此比成年之后更加具有一些欺骗性;那时的埃尔维斯也还不够成熟,还不懂得世事无常这个道理,盲目地认为格林温尼斯森严的家规足以束缚这个托生在貌美女童躯壳当中的小恶魔,于是毫无芥蒂地与她狼狈为奸。等到他意识到为时已晚的时候,自然已经追悔莫及了——孽缘的种子已经种下,自此后,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就在似是而非的朋友和模棱两可的敌人之间不停地无序震荡。
在876年深秋、枫华庆典前夕这个时间点,斯黛拉与埃尔维斯的关系还是偏向轴线上“朋友”的那一侧的,因此商店的主人最终还是屈尊端出茶具,为前贵族小姐现龙化佣兵倒上了一杯白水,顺便嫌弃地表示:“没有茶给你。”
“没有茶?”斯黛拉带着笑意反问,每个音节里都透着十成十的“我不信”。
“不是没有茶,是没有茶给你。”埃尔维斯在这位不速之客的对面落座,摆出一副毫不退让的姿态,“要知道,我正在牺牲自己的时间坐在这里陪你聊天,每分每秒都在耽误出货的进度。我建议你有话快说,不然我会按时间收费。”
二人之间有着经年的孽缘,故而斯黛拉自然也是清楚埃尔维斯那个堪比苦行僧一般枯燥无趣的时间表的。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他会在商店打烊之后再次清点货物的数量,然后根据需求开工新炼制一些相应的核心部件,然后在白天店里没什么人的时候完成那些剩下的“有手就行”的简单拼装工序。这也是店主嫌弃客人“耽误进度”的主要原因。
换个一般人在这里,或许就会在埃尔维斯浑身上下都写着“快滚”的气氛当中识相地迅速说完自己要说的事情,然后告罪一句便匆匆离开。但斯黛拉不是一般人,她显然非常有在别人不愉快的区域中跳舞的能力和兴趣。于是,这个女人反而相当放松地靠在沙发背上,一副要久坐的姿态,揶揄道:“那么赶做什么?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我清楚,你早就挣够了足够你挥霍一辈子的钱了,还会在乎自己多卖少卖的那一两件东西吗?”
在场的人都心知肚明,埃尔维斯在乎的不是那一点,他的主要目的是把眼前的这尊大神赶紧送走。而在场的人又都清楚,在这一点上详细辩解的话是起不到埃尔维斯想要达到的那种效果的。于是炼金术士冷哼一声,顺着佣兵的话往下说:“或许在你看来,是这样的。毕竟你满打满算只剩十年左右的时间好活,当然会按这个期限来规划其他人的财产与支出。”
虽说这两人间互放狠话也算是正常情况,但这句话的攻击性也依旧过于强了。斯黛拉的面上还一如既往的笑着,但天青色的瞳仁间已经渗出了冷意:“是什么叫你产生了这种错觉?难道你觉得自己的命会比我的长很多吗?我倒不介意做个善人,就在今时今地身体力行地叫你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斯黛拉,你今年二十八岁。”面对死亡威胁的埃尔维斯毫不露怯,反而倒打一耙,“在这个年纪里,你也应该明白有些话揣在心里比说出来更合适的道理了。”
龙化佣兵嚯地自沙发上站起身来,铿地一声抽出了腰间的细剑:“难道这话不该我对你说吗?”
但她终于还是没把剑尖指向埃尔维斯的面门。阻止她的是自脊背一直攀上后脑的一股寒意,这种奇特的、昭示着危险的预感在各种场合之下很多次救了斯黛拉一命,因此,她会无条件地顺从这种难以言说的预感。
她顺着自己的直觉向着贵宾室的门口瞥去,在见到伊莱被隐藏在黑暗当中、因龙化症而微微反射出绿光的双瞳时,反倒生出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原来如此,你的小保镖回来了,怪不得说话这么硬气。”斯黛拉嗤笑着,用力将自己的细剑插回到刀鞘里,故意让二者之间刮擦出刺耳的声音,“就不怕我们俩真的在这儿打起来吗?且不说你自己的命能不能保住——我知道你其实不在乎这个——单就打坏这间屋子给你造成的损失,你能接受吗?”
她几乎是咬着牙,把下一句话从齿缝间碾出来的:“毕竟你一介平民,想迎合贵族的品味攒出这么一个房间,很难吧?”
这话问得埃尔维斯有些莫名其妙,但他很好地掩饰住了这种莫名其妙,平淡地做出了合理的应对:“如果真的变成这样了的话,我会把账单寄给马提亚尔先生。我非常确信这位体面的老爷是不会漠视自己的侄女儿因肆意妄为而给无辜群众造成的损失的。”
——奥卢斯·马提亚尔,斯黛拉·格林温尼斯同样受龙化病所苦的远方表叔。拜他们之间经年的孽缘所赐,埃尔维斯很清楚,若说世界上还有什么人能制住斯黛拉这个无法无天的女恶魔的话,那就只有马提亚尔这位真正仁善体面的老先生了。
果然,在听到自己表叔的名字时,斯黛拉的表情不自然地僵硬了一瞬。虽然她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状态,让脸上的微笑重新回到原本那种雾蒙蒙的、叫人看不分明的感觉当中,但埃尔维斯很清楚,至少在今天,此时此刻,她已经歇了自己四处捣乱的心思了。
“行吧,今天就算你赢。”斯黛拉总结陈词道,“但只是今天你赢了,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这话对埃尔维斯来讲不痛不痒:难道没有今天的事情,她就会放弃来折腾自己、在自己身上找乐子吗?当然不会。对他来讲,这只不过是一句“你的生活还会原汁原味地进行下去”的预告,听来甚至令人身心舒畅。因此,他依旧端坐在原地,只是往忙着撂狠话的那一位的方向摆手赶客:“不送。”
斯黛拉哼了一声,昂着头转身,柔软的披风随着她的动作飘扬起轻柔的弧度。只看她的神态,她全然不像落败,反倒如同凯旋。她没有走向门口,反倒往临街的窗子那儿去了——这人今天来店里,就是为了给埃尔维斯找不痛快的。哪怕现在她略输了一手,她也坚决不肯改变自己的初衷。
当在场的人都意识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窗子被打破的一声巨响,及接下来玻璃碎片落地时发出的叮当声也就不那么令人惊讶了。斯黛拉敏捷地跳上刚刚被她制造出的那个出入口,半是成功给埃尔维斯添了堵的满足,半是觉得少了些旁人尖叫作为调剂,令她的这个行为本身少了些滋味的失望。
她在房间内的一片寂静中从二楼跳到了街上。这里多少也算是个主干道,傍晚的街上仍有行人,因此这一举动令四周路过的无辜者连连惊呼,多少满足了小恶魔的一点虚荣心。她在这样的氛围里再次计上心头,回过身去,冲着福克纳的店二楼上的那个空荡荡的窗口喊道:
“要是你敢把账单寄到家里,我就把自己在庆典上的所有消费全都寄给你!”
大喊大叫是真的很解压,不论喊的是什么。再次这样意识到的斯黛拉好整以暇地在深秋傍晚的寒风中裹紧自己的斗篷,叫寒气不会挤进她因为病变而不得不穿得单薄的衣服里,才终于心满意足地走了。
***
“等定损之后,我们把账单送给马提亚尔家。”埃尔维斯看着贵宾室中的一片狼藉,认命地准备去拿工具开始打扫。不过在他真正离开之前,还是转过头去,向门外的伊莱确认道,“你还记得那位先生住在哪里,对吗?”
睡饱了的,干干净净的伊莱点了点头,又迷惑地看了看那个正呼呼地往屋子里灌冷风的大窟窿,提问:“可她不是说,如果你把账单寄过去,她就要把她在庆典上的所有消费全都寄过来吗?那可不是个会给人省钱的主,修窗户的价钱肯定更便宜。”
“难道你还天真地以为,我们不把窗户的账单寄过去,她就不会这么做了吗?”埃尔维斯没好气地说,“我把账单送过去,只不过是要告诉马提亚尔先生一声,他的侄女儿又仗着别人打不过她在外头作威作福了。至于她在庆典上的消费,就当是我花钱买她倒霉。”
“你不在乎具体的花费吗?”伊莱追问,“我这次给商人当了护卫,他们好像都很在乎这些,拼了命地想要花更少的钱获得更多的东西。如果要花很多钱才能得到一点好处,那他们宁可不做。你也是商人,你不这样干吗?”
这话稍微有点词不达意,但四年的接触让埃尔维斯可以顺畅地理解她的意思,并在此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所以我算不上商人,只能算是个卖灯的。”他说,“要是我真的像一般的商人那样在乎什么钱不钱的,当初最该做的事情就是把你扔出去。”
这是在翻当初伊莱初来乍到时毁掉埃尔维斯整整三批货的旧账。但不论是说话的人还是闯祸的人,现如今都一副理直气壮浑不在意的样子,因此这个话题没能被深入延伸下去。
他们在沉默当中清理了一地碎片,然后用几块木板勉强堵住那个巨大的窟窿,但木板的缝隙之间依旧在不停地漏风。埃尔维斯看着这个贵宾室墙面上丑陋的补丁,再次长叹了一口气:且不说它多么有碍观瞻的问题,单说银顶城深秋的冷风会从木板间的缝隙当中坚持不懈地钻进来这一点,就足以让整个房间里的温度变得不适宜人类居住了——哪怕他多少也算个暖炉商人,也得为原本规划好的取暖用火耗精打细算一番。加之庆典在近,各行各业都在向城中心的集市里集中,想来能修缮房屋的工人近几天内都在为那边的临时店面忙碌,很难腾出手来,为一个普通的炼金商店安一扇新的窗户。
“不如这两天干脆把店关了吧。”埃尔维斯说,“反正枫华庆典期间,这么干的店铺不在少数——你来银顶城四年,是不是还没去过庆典上的集市?”
他的后半句话是冲着他的帮工说的,而其中的言外之意,甚至连这位跟野生动物比也差不了多少的女性佣兵也能心领神会。
伊莱立刻点头如小鸡啄米一般,然后反问:“老板,报销吗?”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