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的最后一个九月末,住在薛小昭家隔壁的疯女人飘了起来,升到了空中。这一天商业街上的人像往常一样工作或游玩,偶然抬起头往上看的时候,看到一个女人飘浮在百货大楼外。没有人看到她是怎么飘起来的,不知道她飘到那里确切的时间,至今也无法查证出她是谁。她飘浮在三十多米多半空中,身影倒映在百货大楼的蓝色玻璃墙上,有人跑到玻璃窗前去看她,发觉她像一尊凝固的飘浮雕像,两眼望着天空,没有表情也不眨眼。但她又很显然地是一个活着的正在呼吸的女人,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女人,除了她正像在漂在水中一样飘浮在三十多米的半空中。
薛小昭也到十楼的玻璃窗前去看飘起来的女人,因此他认出了这是住在他家隔壁的那个疯女人。她是一个老旧筒子楼里经典款式的疯女人,因为失去过小孩而发了疯,可能是流产,可能是孩子夭折,丈夫自然是不知所踪,亲人也全无,与成年邻居不存在任何交往关系,家里乱哄哄而且有说不上来的药味。她肚子很大,但是自薛小昭有记忆以来,她肚子一直这么大,所以大概得了什么肿瘤。和那些经典款式疯女人一样,她面对小孩很亲切慷慨,并且表现得更像正常人,因此偶尔会有像薛小昭这样不听话的小孩偷偷跑去她那里吃零食。飘浮事件发生的前一个假期,薛小昭窜了十公分个头,导致他在疯女人这里的优渥待遇大打折扣,后知后觉意识到疯女人真的会发疯的薛小昭已经几个月没有去过她那里。
薛小昭认出这是隔壁疯女人的时候,人类飘浮事件已经在台南传得沸沸扬扬,他和几个朋友花了全部零用钱积蓄买票,又排了很久的队才在百货商场的十楼观赏到这一世纪末奇观,此时距离人们发现女人飘在空中刚刚去三天。因为他认出飘浮的女人是他的邻居,这个奇观的神秘感顿时大打折扣,显得有点莫名其妙,相比之下反倒觉得商场楼下成群结队穿着统一印花汗衫的“真谛教”教众更像某种奇观。它在台南是个有些规模的新宗教,在女人飘起来后他们迅速赶来,信誓旦旦地宣布这个女人是真谛的教徒,她的飘浮是教义的体现、人类进化的证明。在多次把女人弄下来的尝试失败后,信念大受打击的警察竟然默许了他们的集会。
在十楼的玻璃窗前,薛小昭也信誓旦旦地向朋友们宣布这个女人是他的邻居。他的所有朋友都笑了,没有人相信他,并在之后的几天里叫他牛皮薛。每天都有数以百计的人在楼下膜拜这个飘浮的女人,也有成堆的人爆料飘浮女人的身份,但没有任何信息获得证实。行走在地上的人为此疯狂,给这个现象想出千百种故事和理由,设计各式各样的方案抓到她,只有女人飘浮在空中,不说话,不动弹。
回到家后薛小昭和父母提到了这个女人。他百分之一百地确信这个女人是隔壁的疯女人,他的父母认为这是青春期的哗众取宠。实际上父母根本不记得隔壁的疯女人长什么样。直到隔壁人家发出有人孤独而死的尸体恶臭前,他们都会假装楼里的疯子不存在。
不被任何人相信的薛小昭在接下去的日子里透支了全部零用钱和自己尚且稀薄的信用,想尽办法去看飘浮的女人。他不知道自己除了光看着还能做什么,但总幻想突然有什么事情发生让他能证明自己没有吹牛,他真的认识这个女人。他每三天能攒够一次门票,前两天只能在楼下挤在人群里,像公鸡一样伸长脖子,从人缝里看半空中人形的黑影。他看到脖子发酸,天色暗了,什么也没有发生,就惺惺地回家。攒够了一次门票,他就到楼上看,十楼的视野差不多能和女人的高度齐平。女人直直看着天空,每天去都一样,疯女人和薛小昭记得的样子也一样,只不过她还在地面上时会神经质地怪笑,会塞给薛小昭很多零食,会突然抱着枕头喊宝宝,宝宝。薛小昭看到她的肚子还是很大,其他人也早就注意到了,这也是另一支教派和真谛教争夺这个女人的关键,那支教派坚称这个女人是要在空中诞下救世主的新世纪圣母,但他们描述的场景太过猎奇,所以受众不如真谛教广泛。
这些都超过了薛小昭在这个年纪能理解的程度。他看不懂成年人在做什么,只能每天像上学上班一样准时来看这个女人。
薛小昭期待的奇迹发生在十月中。这时候人们几乎已经习惯头顶漂浮着一个女人,也隐约开始厌倦这种毫无意义的飘浮。她只是飘在那里,什么也不做。所有人都和薛小昭一样期待某些奇迹发生。这天薛小昭攒够了一张门票,能够在十楼看疯女人,他照例看到商场关门,赶在清场前去了一次厕所,从厕所出来的时候,整个楼层空无一人,清场的商场员工和警员也不见了。他觉得自己撞了好运,跑回到玻璃窗前,结果被拎住后领子抓了正着。抓住他的人听上去比薛小昭还要惊慌,向后面大声嚷嚷:“怎么还有一个?”
薛小昭听到空旷商场里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要么是两个人,要么是几十个人分成两队严丝合缝地齐步走过来,脚步听上去就有那么重。那两个人走过来,其中一个女人捏住薛小昭的脸端详了一会儿,问:“你认识她?”
薛小昭愣了片刻才意识到她在问自己,点头回答:“她是我邻居。”
“吃过她给的东西?”
“以前有……”
女人也点头。薛小昭背后的人放开了他,原来是一个穿着高级警服的男人,他只看得出这身警服看上去比街上的员警高级,也不晓得到底是什么级别。警服男人擦了擦汗,问:“这是怎么回事?”
“吃过她的饭,一时半会儿忘不掉她,过一阵就好了。”
警服男人松了口气,懒得再管薛小昭,催促他们:“那快开始吧?”。薛小昭决定不去猜要开始什么,至少这些人相信他真的认识这个女人。外面天暗了,玻璃上反射室内的倒影,很难看清那个女人。往常薛小昭都要趴在玻璃上。
女人说:“你催他,我也不知道他要怎么搞。”
“九点三十二。”一直没说话的男人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还有十五分钟。”
然后他们就被尴尬的沉默包围了。玻璃窗外的女人在做一尊敬职敬责的雕像,神秘的男人和女人抱着手臂望着外面,薛小昭想尽可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避免三个成年人突然想起他算是个无关人员。尴尬把时间变得特别漫长的时候,警服男人终于忍不住了,问:“她真的大肚子啊?不会真的要在天上生小孩吧,那种场面我兜不住的喔!”很遗憾,在场没有人用笑声回应他的暖场。他又问,那她飘在那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是薛小昭也非常想知道的。女人说:“现在说了等会儿你也不会记得,这不是浪费我口舌么。”
警服男人有着令人钦佩的死皮赖脸,或者他和薛小昭一样被不理智的好奇控制了,他说:“但我现在真的非常想知道,等会儿忘掉了正好帮你们保密啊。”
女人看上去同意了,大概是沉默的十五分钟对她来说也很无聊。但这件事显然很复杂,她想了一会儿要从哪说起:首先,她叫张月仙。
由于疯女人张月仙现在正飘浮在离地三十米的高空,神秘女人所说的离奇故事也就不那么像在胡说八道。张月仙确实是因为失去小孩发疯的,但六十年前她失去小孩的时候还没有这么疯。至于为什么她看上去只有四十来岁却在六十年前失去过小孩,属于商业机密不能告知。总之,张月仙还没有那么疯的时候,决心研究怎么让失去的小孩回来,或者退一步,再获得一个小孩也是可以的,但商业机密改变了“张月仙”的体质,二十多年里不管她换什么样的身体,只要她是张月仙,就不可能再孕育出新生命。
警服男人问,你刚刚是说她换了很多次身体?
神秘女人说,这不是重点。她说话很有说服力,换身体听上去真的不像是重点了。总之,张月仙二十多年的无数次失败让她的精神变得很不稳定,也失去了家族的帮扶,沦落成那种居民楼里的疯女人。发疯的张月仙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的研究,这次她大概是获得了什么突破性的进展,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一幕,她飘到了天上。
“这就没有了?”警服男人问。
“这还不够详细吗?”神秘女人反问。
那当然是什么都没有解释清楚,还增加了新的疑问。人到底是怎么飘上天的,飘在天上的张月仙肚子里又是什么呢?神秘女人只好戳了戳那个一直不说话的神秘男人,“我也想知道她是怎么上去的。”
神秘男人说:“她把自己的重量剥掉了,自然就飘上去了。”
没想到神秘女人大惊失色起来,说:“那她现在岂不是……?”
“岂不是什么?你们这样吊人胃口讲话真的很讨厌。”警服男人因为被告知自己一会儿就会失忆,现在变得非常肆无忌惮,还拉上了缩在一旁的薛小昭,“什么叫剥掉重量,小孩都糊弄不过去,对吧小弟?”神秘女人突然也加入了他们的阵营,三道目光一同望向那个男人,男人倒没有什么表情,问,你们有没有听说过灵魂有重量?几人点头,男人言简意赅地解释说,你们可以理解成灵魂有重量,张月仙的灵魂太重,婴儿的灵魂挤不进她的身体,只会变成死胎,她就发明了一种办法把自己的灵魂剥掉。剥掉了灵魂,身体变得很轻,她就飘起来了。
警服男人说:“你骗人,尸体也没有灵魂,尸体怎么不飘起来呢?”
男人回答他:“那为什么要把死人关在棺材里埋在地下?因为不埋下去天上就会飘满死人。”
他说话也很有说服力,让警服男人和薛小昭都在震惊中回味这个景象,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趁着这时候打开了一扇玻璃窗,高楼风顿时涌进室内,把警服男人和薛小昭吹得东倒西歪,那对神秘男女却纹丝不动,令他们显得非常专业可靠。男人卷起袖子,露出的左手小臂上有三道红色纹身,神奇地发出红光。神秘女人也看到了,惊讶地问:“你怎么弄到的?”
男人说:“专利科技,细说要收费的。”
神秘男人将半个身体探出窗外,将发着红光的手伸向飘在天上的张月仙。在他之前警察和消防员都试过从这扇窗把飘浮的女人拉进来,她明明距离这扇窗不到五米,消防员却怎么也够不到她,据说这个超现实的现象把好几个消防员吓得休了长假。现在飘浮的女人好像被磁石吸引的回形针一样缓缓地朝神秘男人的方向飘过来,距离男人的手只有一臂之遥。就在薛小昭以为可靠的神秘男人要把她拉进来的时候,女人在空中爆炸了。严格来说不能算物理上的“爆炸”,但薛小昭想来想去觉得只有爆炸这个词最贴切。她砰地一声开始逐层分解,先是头发和皮肤整个离开她的身体,裂成碎片,像小行星带一样环绕她的躯体;然后脂肪和肌肉一条条向四面八方抽离出来,抽离的轨迹正如电影里慢镜头播放的爆炸,这时候可以看到她的肚子里确实有一个僵硬干瘪的胎儿,然后胎儿的僵尸也分裂了;神秘男人用他听不懂的方言念起了唱词一样的句子,女人身体的碎片随即凝聚成一团无法形容的东西,他将手伸进这团东西里面。然后再一次砰的一声,这团曾经是一个女人的东西像爆炸后的烟雾一样消散掉了,男人像变戏法一样,将一个抱着琴、戴着笠帽,穿得像古装电视剧角色一样年轻女孩从那团东西里拽出来拉进了室内。薛小昭想,太糟糕了,不管他怎么描述,都不会有人相信他看到过这样的场景。相比之下,没有人相信他认识飘浮的女人这点事显得极为微不足道。
本世纪末的最后一个十月,薛小昭梦见住在隔壁的疯女人飘了起来,飞到了天上。他坐起回忆了一会儿这个梦,梦里的细节随着他的回忆反而越来越模糊。他想自己大约是睡昏了头,隔壁从来没有住过人。
——END——
刚到五月戴科达斯就早早进入了初夏,好像一夜之间升起的气温似乎也将老国王骤然去世留下的阴霾驱散了许多,要多萝西·塞拉诺来说,那些剩下的阴冷和不安都滞留在戴科达斯王宫长长的柱廊阴影里。但现在这些隐秘的阴霾无关紧要,当下最要紧的事情是先王的遗孀、如今的王太后即将到来的十岁生日。
这件事听上去骇人听闻,事实上也那么发生了:去年秋天,在最近一次与朗费罗的战争胜利后的冗长协谈里,最终朗费罗将国王的唯一的妹妹、九岁的吉安娜·维洛随边境交界地的维耶特领一同割让给了戴科达尼亚。事实上这种事在他们的历史上常常发生,或者说通常只是用婚姻象征休战,只不过六十七岁的思特查三世与九岁吉安娜的巨大年龄差距确实罕见。这场胜利也成为了“渔王”生命中最后一场胜利:婚礼之后的两个月,冬季还未来临,思特查三世便猝然离世,并未在世上留下合法的继承人。
当然,吉安娜公主——现在是吉安娜王太后——很显然没有感知到这之后半年宫廷内外的风暴,也许也不太理解自己的先王遗孀身份,即使老国王还活着的时候,她也只在典礼上隔着头纱见过自己法律上的丈夫,多萝西·塞拉诺终于穿过柱廊来到王宫花园的大水池旁时,吉安娜正在侍从们担忧的劝阻声中将裙摆卷到膝盖上打成结,光着脚在浅水区欢快地跑来跑去。她看到多萝西,高兴地朝她跑过来:“多萝西!”,终于离开了那片让侍从们忧心忡忡的大水池。
“大人,”多萝西叹着气说,“您看您叫他们担心成什么样啦。”
吉安娜在侍女准备好的毛巾上蹭了蹭脚,穿上了鞋子,“这么小的水池!”接着毫不掩饰牵强地转移了话题:“我觉得你的肚子变得更大啦!是不是马上就能看到小宝宝了?”
她抚摸上多萝西隆起的肚皮,丝毫不知道那里面的孩子本来会成为她的儿子、她的继承人。她才刚要满十岁,生活里充满了花草、阳光和家乡没有的湿热气候。她的“丈夫”思特查·埃斯皮诺的去世,好像和一片树叶飘落,一朵花凋谢并无太多区别。
多萝西·塞拉诺曾幻想过年轻的“渔王”思特查·埃斯皮诺的样子,王宫里有一幅巨大的画像,描绘的是二十三年前从朗费罗夺取了北方出海口,建立了北方舰队后穿着海军荣誉元帅礼服的思特查三世;朗费罗人曾嘲笑他是空有舰船没有领海的渔夫国王,在他夺下北方领土后,欣然将“渔王“当作了自己的称号。多萝西却不觉得这副画像就是年轻的思特查三世。这副画像是在他六十四岁时才绘制的,二十三年前的思特查·埃斯皮诺对肖像并不感兴趣,他最志得意满的时候——正值壮年,打了前所未有的胜仗,女儿伊梅尔达公主刚满六岁,虽然按法律女性不能继承王位,但她生得健康聪明,使他摆脱了长子病弱早逝的阴影——曾说过,他不需要肖像来纪念他的功绩。多萝西没有见过这个思特查·埃斯皮诺。她来到这个王宫当宫廷女官时,年近六十仍然精力充沛的老国王唯一的事业是在不同的女人身上努力,好让她们给他生一个男性继承人。
这也是人之常情,多萝西这么认为,或者说众望所归,思特查三世获得一个儿子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几年后他真的无子而终导致的风波也证明了这一点。但面对这个预备将余生所有精力都用在制造子嗣上的老人,幻想他年轻时候的样子也算是一种人之常情。没有人会质疑或者谴责这个老国王此时的努力,想想看,一个国家要是找不到合法的王位继承人,会发生多少麻烦的事情?至少三分之二的部门官员会焦头烂额的。
这幅画像被挂在议事厅的主座后面,精心设计的光线会让这幅画像以恰到好处的存在感笼罩这座议事厅,即使老思特查不在这座厅堂里,年轻的渔王也会时时注视这里,而这也正是思特查·埃斯皮诺想要的。多萝西非常肯定这一点,因为她就是监督画家绘制这幅画像的宫廷女官,负责传达并落实老国王对画像每一个微小的需求和意见。
这是一项非常可怕、并且危机四伏的工作,事后多萝西暗自总结,危险的程度甚至高于枢密院特使。人们也许不知道这个在法律上只是一个为国王发布诏书和提供顾问的行政部门究竟在做什么事、将要做什么事,但所有人都知道戴科达尼亚的枢密院是一个一不小心就会丢掉性命的地方,而仅仅丢掉性命也许是最幸运的情况;权力和利益在其中盘根错节,枢密大臣总有各自的办法来确保自己的直属执行官——特使们的忠诚,因此手握超然特权的枢密特使们,也常常是隐形战争里的牺牲品。与之相比,为国王监制肖像画这项工作看上去简直微不足道,但这恰恰是权力漩涡的中心,她必须精确地揣测国王那些含糊的意见背后真正的信息:不够英俊?还是不够年轻?或是国王也没有想好自己真正想要的风格,应当安排画家们绘制三个以上七个以下的简图供国王选择?分析完成后,她便必须立刻制定画家们的工作进度并命令下属时刻监督,你知道的,画家这种……人,如果不用铁链和鞭子,是绝对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作品的。在最最顺利、没有下属犯糊涂、没有什么愚蠢的贵族试图借画像惹什么事、没有任何棘手意外的情况下,画家们交出了现阶段的作品,她就要精心挑选一个国王的心情不烦躁也不亢奋的恰到好处的时机,请他过目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提出几句宝贵的要求和意见。
这项工作总共持续了半年,画像终于令人满意地完成了,并在多萝西··塞拉诺的监督下,挂在了议事厅的主座后方。她正是在这个时候,在侍从们离开这里去忙碌准备老国王的六十四岁生日典礼后独自凝视这这幅巨大的年轻的渔王肖像时,不经意地幻想起那个真正的四十岁的“渔王”思特查·埃斯皮诺。
从那之后,直到思特查三世已经亡故的现在,这幅画像仍然挂在议事厅里。
在画像挂上去的那天,是拉蒙·佩尼亚打断了她对年轻渔王的幻想。
“你看上去很适合这里的工作。”他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背后,刻薄地揶揄她,“或者说,你其实更适合监督画像这样的工作?噢,这身女官礼服,真适合你。”
多萝西转过身,看到他穿着高级枢密特使的制式礼服。这说明他不再是秘密枢密特使,也意味着他有了更多光明正大的特权,最重要的是,她瞥了一眼拉蒙·佩尼亚别着金桂叶领章的胸口,他有了晋升枢密大臣的资格。
很明显这就是拉蒙·佩尼亚特意出现在她面前的理由。在成为宫廷女官前,多萝西·塞拉诺也是一名秘密的高级枢密特使。更准确地说,她是拉蒙·佩尼亚的竞争对手。拉蒙·佩尼亚,多萝西咬着牙想,这个下格里萨港出身的流民、无赖、骗子,竟在枢密院如鱼得水,好像天生是为了干这些肮脏工作而生的。在辱骂拉蒙时,她总忘记自己也是个在枢密院如鱼得水的来自脏街的乞丐女儿。
“也许只是你太不适合这里的工作。”多萝西轻巧地回敬他,“总得有人做那种什么人都能做的无聊活计。”
拉蒙·佩尼亚挑了挑眉头,他很聪明,所以他知道如果真的把这话当作多萝西的自谦,那他就真的是个得意忘形的大傻瓜了。多萝西在这愚蠢工作里获得了他在枢密院里无法知道的情报,这认知让拉蒙·佩尼亚轻快的心情往下坠了坠。
拉蒙·佩尼亚的细微表情诚然让多萝西感到自己扳回一局,拉蒙·佩尼亚是永远无法知道这幅画像是为什么会被绘制出来的。这好像很可笑,一幅画像,即使是名家绘制,即使是这个国家伟大国王的画像,又会比贵族之间的制衡争斗更重要吗?但重要的信息总是隐藏在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里。例如这幅浮夸又无聊的画像所隐藏的,是半年前老国王思特查三世和他唯一的女儿伊梅尔达·埃斯皮诺的一次分裂和离心。
好吧,终于还是无法回避这位隐形公主的话题。伊梅尔达·埃斯皮诺从来像一个王宫里的透明人。因为她是女人,她没有王位的继承权,所以也就从未参与过与权力有关的活动,总是在处理那些无关紧要的王室政务,去贫民区和脏街发放象征性的救济粮,去慰问阵亡战士的家人,巡访各式各样的医疗院孤儿院慈善募捐会上露面。她经手的最重要的政务不过是和平时期的外交访问和接待——大部分是和朗费罗,全是些什么人都能做的无聊工作。对这个国家的许多权贵来说,伊梅尔达公主实在是一个“隐形公主”,连利用她去讨好老国王都没有必要。
即使是这样隐形的公主也有自己的政治立场。显而易见地,她的所有东西都建立在王室上,这也是思特查·埃斯皮诺原本如此信任伊梅尔达的原因。她和她的父亲一样需要一个王位继承人来维系王室,共同的利益远比血脉更加牢固。但更多时候,完全一致的利益是比爱情更可遇不可求的东西:伊梅尔达认为王位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继承,这个人是否真正的王室血脉并不那么重要,她可以安排这个“弟弟”出生,不会有任何人起疑。思特查三世显然不那么认为,他对伊梅尔达的信任几乎立刻就瓦解了,也许那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正被女儿背叛,他原本是那么相信自己百年之后他的女儿会尽心尽力辅佐他的亲生儿子。那次失败的会谈后没几天,思特查·埃斯皮诺就下令为自己的六十四岁生日绘制一幅肖像画。
这一切都隐秘地发生了,全无外人知道老国王和公主的分歧,国王只是更加勤勉地制造子嗣,公主仍然在做那些可有可无的形象政务,和他们在过去看起来的一样,只是一对不亲近也不疏远的王室父女。但获得这独一份的情报只能让多萝西·塞拉诺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伊梅尔达·埃斯皮诺就是她作为枢密特使真正效忠的对象,或者说,是大部分枢密大臣效忠的对象。
和她的国王父亲离心对她和多萝西来说都是个危险的信号。退一步来说,许多年前让老国王放心将枢密院这样危险工具交到伊梅尔达手上的,正是他们父女间共同利益带来的信任,相信即使他死后,伊梅尔达的利益仍然被捆绑在她血亲的国王弟弟身上,她会用枢密院尽心保全这个王室的血脉。当他发现伊梅尔达并没有被血缘束缚着,这份信任便开始出现细小的裂痕。老国王老了,但精力还相当旺盛,并非没有能力把这项工具再收回去——当然也不会那么轻松。
于多萝西·塞拉诺来说,一切更是岌岌可危。不管有没有权力,伊梅尔达终究都还是公主;可多萝西的身份和前途全然都掌握在伊梅尔达手中,不同于已经可以公开身份的拉蒙·佩尼亚,多萝西·塞拉诺在枢密院仍然是一个没有记录,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人,她可以成为任何人、做任何事的秘密特使,这也意味着如果公主失势,没有人会承认她的身份和过去的功绩。好在这之后的整整四年,国王父女的关系并没有进一步恶化下去,这得益于伊梅尔达公主迅速地摆正了姿态,不再提起这种想法。当然了,信任这种东西,一旦有了细微瑕疵,和土崩瓦解之间的距离就会迅速缩短。没有人比为国王检查后妃生理周期的侍从女官更清楚国王正防备着伊梅尔达,多萝西被国王亲自要求更加严格缜密地记录与他同房的女人,为此她为思特查·埃斯皮诺拟制了一份长期夜间行程安排,完美精密地将国王的精力最有效地分配到各个女人身上,这工作让最后几年的思特查三世非常满意。
如果拉蒙·佩尼亚知道她还做过这样的行程表,也许会毫不吝惜他的刻薄嘲笑,“你开妓院当老鸨一定能发大财”,他绝对会这么说的。在多萝西忙于宫廷琐事的三年里,他在枢密院平步青云,已经成为了枢密大臣候补。在他眼里多萝西·塞拉诺也许已经不是值得在意的对手了,和枢密院比起来,宫廷贵妇间的家长里短实在太微不足道了。多萝西知道枢密大臣认为思特查三世生命中最后一次的战争胜利绝大部分是枢密院的功劳,老国王对这场战争兴致缺缺,战争发起和收尾全由枢密院决策,最终的停战谈判也全都由着枢密院分配所得利益。老国王唯一获得的是新王后吉安娜·维洛,但她才九岁,对他毫无价值,他还要忙着执行多萝西拟制的行程表。‘’
想到吉安娜·维洛,多萝西·塞拉诺的心突然柔软了一点。她将此归咎于怀孕期间的生理反应,为国王操持下半身事务的三年里她特意研究过这方面的内容,女人在怀孕时常常会对年幼孩童产生无理由的喜爱和包容。尽管小吉安娜公主到来后,他们的计划遭到了未曾设想过的变数,一度让多萝西也感到力不从心,但她从未迁怒过小吉安娜:这些变数本身就与吉安娜无关,她只是个被送到异国他乡当人质的小女孩,竟要作为一个老人的遗孀度过十岁生日!看她多可怜、多不幸啊。
现在回想起来,多萝西很难否认在国王刚刚去世时自己为维护吉安娜王后而作出努力也有一些出于这种生理上的母性。好在这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也不用觉得丢人。”
这是当时的伊梅尔达·埃斯皮诺对她说的。
与吉安娜公主的婚礼后两个月,思特查三世,为戴科达尼亚创造了许多丰功伟绩的“渔王”在一天夜里骤然逝世。宫廷医官和术士没有检查出毒药和咒术的痕迹,但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对吉安娜·维洛的怀疑:她来自那个刚刚战败且擅长魔法的朗费罗,她是那个“天赐女王”伊玟格琳·维洛的女儿不是吗?
多萝西本来也以为自己会加入这个行列的,思特查三世的突然死亡使她三年的努力付之东流。多萝西已经怀孕了,她花了三年成为思特查·埃斯皮诺最信任的女官,过几天思特查就会在精心安排的氛围下与她春风一度,然后惊喜地发现这位女官怀上了他的孩子,而各方面的记录都是完美无缺的,不由他怀疑这个孩子的血统,这个孩子也一定是个男孩儿,这场旷日持久的王室繁衍运动最终迎来皆大欢喜的结局。就因为思特查毫无征兆的离世,多萝西不得不面对一个比表象上更大更糟糕的烂摊子。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力让多萝西难以维持自己一贯的得体,以至于在和伊梅尔达·埃斯皮诺的私人会谈上,她不经思考地说出:“这群责难九岁小女孩的蠢货,合该他们办不成大事!”
她惊讶极了,然后她发现这句话让伊梅尔达也惊讶了一瞬间。她向伊梅尔达道歉,指出根据自己的研究,这种情况是怀孕造成的,并不是她判断力下降的表现。而伊梅尔达竟说:“这不是丢人的事情。如果你想,你可以也应该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她瞥向主座的方向,思特查·埃斯皮诺六十岁时绘制的巨幅肖像正挂在主座后,这对父女好像在对视一般。
“我不会剥夺一个人获得自己子嗣的机会,这种机会可是连国王都会羡慕的。”
多萝西犹豫了片刻,说:“我不想错过接下来的硬仗。”
“不,你不会的。”伊梅尔达意味深长地说,“即使你选择生下这个孩子也不会错过最重要的事情的。”
一个身怀六甲的枢密特使,多萝西想,很罕见,但她也不是做不到。“我很快就会赶上佩尼亚的进度的。”她这么说道,她知道伊梅尔达喜欢看自己的下属互相竞争。
伊梅尔达却说:“拉蒙·佩尼亚?不,还远没到枢密院上场的时候,不过那些谁都能干的活总得有人干,他是个好人选。”
“什么?”多萝西总是摸不透伊梅尔达的想法,“那我需要做什么呢?”
“我需要你去做为更长远打算预备的事情。现在的你正合适做这件事。”
伊梅尔达指的“为更长远打算预备的”事情,就是指派多萝西·塞拉诺成为先王遗孀吉安娜·维洛的侍从女官长。这看上去仍然像个被流放边疆的糟烂差事,且不说吉安娜·维洛正处于流言蜚语的风口浪尖上——她本人对此一无所知,多萝西也严格把控着侍从们的嘴,“她只是个小女孩!”——即使老国王还活着时,他也从没关注过吉安娜,更不会在意她的生活质量。然而老国王逝世的一个月后,情况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一个月是伊梅尔达·埃斯皮诺公主最受欢迎的一个月,有王室血统可追溯的贵族提议由公主住持举办一次公开血缘检定仪式,选择血缘与王室最接近的男性接任国王;王室血统微不可查的贵族们则或是自荐,或是推荐适龄的儿孙,希望与公主达成婚姻关系,效仿其他国家实行的王夫共治制度;那些通过魔导技术发迹的新贵族们则提出由伊梅尔达公主签署法案,索性和平让出王室权力。伊梅尔达被卷进权力漩涡的中心,各方的诉求不可能同时满足,任是谁也难以全身而退,但伊梅尔达·埃斯皮诺却给出了一个意料之外又让所有人都难以拒绝的方案。公主和大法官共同起草并通过了一份法律解释案,将“国王”解释为法律实体而非单纯的自然人,这部分也许有点晦涩难懂,接下去才是最重要的:根据朗费罗文献中的“女王优先继承制”,朗费罗先王朱利亚诺·维洛去世时,吉安娜公主的继承权应当优先于她的哥哥、也就是朗费罗现任国王克劳迪欧·维洛。吉安娜公主是戴科达尼亚先王思特查·埃斯皮诺的合法妻子,如今自然是戴科达尼亚的王太后,那么戴科达尼亚的“国王”自然是吉安娜·维洛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吉安娜·维洛是戴科达尼亚的王太后,这继承权就属于戴科达尼亚的王座,无论王座上是否有真正的人。
和合法继承整个朗费罗的诱惑相比,长公主伊梅尔达出任摄政代理国事也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添头罢了,而完全依附于国王存在的枢密院则完全倒向了伊梅尔达,成为她密不可分的坚实盟友。年幼的王太后吉安娜·维洛成了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宝物,多萝西·塞拉诺也终于知道“为更长远打算预备”的事情究竟是指什么。几个月后,连国王的去世也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人们都在用心筹划吉安娜·维洛的十岁生日典礼,据可靠消息,摄政公主即将在王太后的生日典礼上正式宣布本国对朗费罗的继承权。
“自然,这是权宜之计。”就在上午,在议事厅的单独会面中,摄政公主伊梅尔达对多萝西·塞拉诺说道。“希望那位殿下收到我的信后没有气得跳脚,他一定在骂我这个杀千刀的家伙用他心爱的妹妹当挡箭牌。”
“现在一切都很顺利,”多萝西说,“足够我们在吉安娜大人成年前解决那些老顽固。克劳迪欧殿下会理解的,何况这对朗费罗来说也不全是坏事,他们正需要修养生息的时间。”
她忽然问:“你觉得吉安娜怎么样?”
“她很聪明,也比表面上要坚韧。”多萝西回答她。
“我有一些新的计划。”
伊梅尔达注视着王座背后悬挂着的肖像画。这位长公主与先王的相貌只有几分相似,但画这幅肖像时,老国王委婉地暗示过参考融入一点长公主的样貌。也许只有思特查·埃斯皮诺知道自己的女儿与自己相似在哪里。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多萝西,是我的失败让你浪费了好几年的时间。”
“什么……不,怎么会是您的问题呢?”
“我失败了两次。第一次我以为父王会和我有一样的想法,过去我们非常合拍,不是吗?但看起来,大约是因为我既没有过自己的孩子,也从来没有过继承权,没能想到他会那么想要亲生儿子来继承王位。第二次,也许你也觉得我们只是运气不好,你在这三年里也不是全无收获,但我不会否认这次失败。”
这些话让多萝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隐约感到,她曾努力追求的一些东西,即将以和她设想的不同的形式来到她手中。
伊梅尔达继续说:“所以我改变了一点计划。你很重要,多萝西,我需要你陪在吉安娜身边,如果你愿意,你即将出生的孩子也可以在。我觉得你不至于把这理解成我只要你做个保姆。”
多萝西·塞拉诺点了点头。
“明年起我希望吉安娜开始学习处理一些政务,我会亲自教导她。”伊梅尔达说,“我把你扣在这里太久了,去吉安娜那里吧。或者你应该直接休假?”她歪了歪头,示意多萝西隆起的肚子。
“都在掌握之中,大人。”多萝西轻快地回答她,用对于一个孕妇来说极为灵巧的步伐离开了这间房间。她不用询问侍从吉安娜大人的去向,径直穿过柱廊来到王宫的大花园,果然看到吉安娜在那里玩水。她看到多萝西,光着脚踩上草坪,欢快地向她跑来,好像裹挟着初夏的热度驱散开阴影里的最后一点凉意,让她无理由地心想,渔王的时代真正结束了吧。
——END——
蒂娜九岁的时候曾是月桂街很多秘密的守秘人,如果一个小孩没有钱去收集画册和玩偶,那收集秘密也是一件打发无聊童年时光的好活动。她知道住在10号的道尔顿太太的宠物小鸟是被流浪猫“拉妮”吃掉的,而不是道尔顿先生忘记关笼子让它飞走,他们的儿子小道尔顿和住在12号的寡妇伊莲娜有秘密的恋情,爸爸每周三都假装是去工作,实际上在酒吧坐一整天,她的弟弟乔拉把自己的乳牙盒子藏在了树上,但那里面是空的,真正的牙齿被他分散藏在了房子的许多角落,因为他在和他看不见的朋友玩乳牙游戏:他相信如果自己的牙齿被对手集齐,那个“朋友”就会从他身上拿走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收集秘密的最重要环节是保守秘密,如果她忍不住把某个秘密告诉了什么人,哪怕是告诉了秘密的主人本人,这个秘密就不再是秘密,她的收藏也就会蒙受损失。妈妈有一根木棍,这是所有秘密里她最喜欢的一个,一根五英寸长,削得笔直的小木枝,因为常年被手摩擦而光滑发亮。它看上去是一个毫无用处也不美观的摆设品,但它一直存在于这栋老旧的房子里,并且毫无疑问地属于妈妈,因为它总是被放在碗柜、水槽、衣柜和针线抽屉,那些和爸爸同处一栋房子之中、却像毫不相干的平行空间一样的地方。 乔拉七岁的时候把一个汤勺当成玩偶,对它做所有其他孩子会对泰迪熊做的事情,给汤勺起名字,和汤勺过家家,抱着汤勺睡觉。这根木棍就是妈妈的汤勺泰迪熊,只不过乔拉到了八岁的时候就不这么做了,而妈妈仍然没有扔掉她的汤勺,她从不告诉任何人。乔拉八岁的时候爸爸认为他应该成长一点了,就用相当激烈的方式告诉他他要么是白痴,要么是有怪癖,否则他这个年纪不会看不出汤勺和玩偶的区别,他扔掉了汤勺,但余生都在想念它。妈妈不是白痴,所以她的木棍泰迪熊——她的怪癖变成了她的秘密,才得以保存至今。
十七年后院子里的树被砍倒了。月桂街在五十年前也许是个街道干净窗户明亮的好地方,但和很多小镇街道一样在岁月里逐渐所有人都敷衍着过日子的地方。蒂娜九岁的时候,院子也疏于打理,但还不是十七年后让敷衍的邻居也无法忍受的微型丛林。九岁的时候蒂娜自己的秘密就藏在还没有那么野生的树下灌木丛里。
严格来说,蒂娜的秘密不完全是她自己的,她占有秘密的一部分:她在后院灌木丛里秘密饲养一只大狗的部分。秘密的另一部分属于那只能变成男人的大狗。十七年后,他们到院子里砍掉大树铲除灌木丛的时候,蒂娜感觉到一种恍若隔世的梦幻,她九岁的回忆散发着柔软温暖的光晕,尽管她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是真实的,一只狗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变成人,九岁以后,大狗离开的夏天以后她关于这栋房子的回忆就变得尖锐冰冷起来了。大狗在夏天里的一天来到这里,他高大但削瘦,毛发纠结在一起,看上去很久没有打理,他只有一只明亮的眼睛,另一只蒙着白翳和灼伤的伤疤,不管是狗的样子还是人的样子。他是某一天晚上出现在灌木丛里的荧绿光点,蒂娜把乔拉忘在书包里发酸的面包放在树丛前面,第二天面包就不见了,她又把厨余垃圾放在那里,第二天垃圾也消失了,再然后她用碗柜里的沙丁鱼罐头换来了抚摸他头顶的机会。那个夏天她从商店和邻居家偷所有她能偷到的东西,有几次几乎被抓住了,如果家里的食物和垃圾消失太多,妈妈就会发现的。九岁的夏天结束前妈妈是一个能让月桂街7号这栋破旧老房子井井有条运转的伟大女人,房子里财富很少,不舍得扔掉的东西很多,但从不显得脏乱,好像她有什么魔法让房子永远保持那个样子,厨房里总是有蒂娜最喜欢的橙子派的味道,不过乔拉说那是柠檬糖的气味。他们砍倒院子里的树时,这样的妈妈竟也遥远得像几百年前的事情。
在认识这只大狗的夏天,蒂娜已经收集了很多秘密。她用住在7号的桃乐丝扔掉的断齿梳子梳开他打结的背毛,九岁以前,家里的梳子好像从来没有断过齿。她把一些新发现的小事讲给他听,桃乐丝新买了玳瑁套梳,很漂亮,但是一套假货。乔拉又开始和他看不见的朋友玩新的游戏,这次是在日记本上对话。他还是一只狗的时候就静静地听着,变成人的时候,他会还给蒂娜一些也许也是秘密的故事。
九岁的时候,蒂娜对一只狗会变成人的离奇毫不在意,好像那和乔拉有隐形朋友一样自然而然,也不觉得自己在后院树丛里喂养一个成年男人是一件非常危险可怕的事情。那只大狗变成人的时候畏缩在树丛里,好像害怕自己会吓到蒂娜,好像随时都会逃走。如果那时候蒂娜尖叫起来,他一定会逃走的。如果他逃走了,蒂娜就收不到他还给她的那些故事了。
他说有一只猎犬在森林里同一只老鼠和一只松鼠变成了好朋友,但猎犬有自己的主人,它的主人要他去捕猎老鼠和松鼠。猎犬就在一个夜里逃走了。他说有一座寂静的森林,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没有动物发出一点声音,她如果不小心进入一座寂静无声连树叶沙沙声都没有的森林,应该立刻离开那里,误入的人会被森林吃掉。 他说有一条无形无声的龙,它没有形体,没有声音,但有自己的爪牙和耳目,它有一群同样无形的猎犬在森林里不分昼夜地游荡,追猎那些发出声响的动物。
那个夏天警察常常来月桂街提醒这里的人注意安全,电视的新闻总是在说外面有很多危险的犯人。爸爸妈妈看上去没有变得警惕,月桂街从来也不是什么非常安全的地方。这年只是寻常的一年而已,即使十七年后再看也没有什么不如以往和平的事情发生。乔拉和他看不见的朋友整日玩古怪的游戏,爸爸照旧每周三假装去工作,妈妈温柔而强硬地维护这栋房子运转,蒂娜整个夏天都在偷东西喂养会变成男人的狗。九岁的夏天即将结束的一天,妈妈认为乔拉应该明白看不见的朋友是不存在的,蒂娜也应该要更像一个即将十岁的姐姐,应该停止像个心理变态一样躲在角落或者别人家窗户外面。他们提到了乔拉的汤勺。
乔拉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汤勺,他看不见的朋友和他的汤勺有同样的名字。这栋房子,这个家里一直以来都存在一些隐秘的怪癖,古怪的秘密,只是每个人都在假装自己的怪癖不存在。本来也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妈妈非要他们真的改掉,所以蒂娜在夏天即将结束的夜里从碗橱里偷走了妈妈的木棍,作为她逼迫乔拉再次扔掉汤勺和戳破蒂娜秘密的报复。她溜到后院,把这根木棍给了大狗,她从电视上看过狗玩衔木棍的游戏。
大狗变回了人的样子接过那根木棍,他用手握着木棍光亮的那头,好像这根木棍就该是这样使用的。他说这么做会发生不好的事情的,木棍的主人会遇到不好的事情,但他没有拒绝接过这根小木棍。这天深夜里大狗就消失了,没有告诉蒂娜他要去哪里,没有通知蒂娜他要离开,往后的十七年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只狗会变成人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第二天清晨妈妈发现她的木棍不见了,在房子和院子里歇斯底里地寻找它的时候,树丛里仿佛从没有过那样一只狗生活过一夏天。妈妈是维持这栋房子运转,维持这个家运转唯一的齿轮,当她崩溃的时候,这栋房子就开始崩溃,墙纸脱落露出发霉的墙壁,杂物堆到地上像垃圾场,食物失去香味,爸爸也不再假装去工作。大狗说的都应验了,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情。
两个月后妈妈找到了一根新木棍,但爸爸在这两个月里离开了家,直到十七年后才回来,坐着轮椅,肝脏和脑子都被酒精泡得发硬,他错过妈妈的葬礼十年,不过他也不太在乎。他们的童年也是在那两个月里潦草终结的。他们把爸爸安顿在他原来的房间里,蒂娜和乔拉,勉强修复了房子的大部分,最后决定一劳永逸地处理掉那个无人打理十七年的密林般的后院。他们砍倒大树后蒂娜在树枝堆里找到了乔拉的乳牙盒子,所有的乳牙都在里面,她把盒子还给乔拉,乔拉什么都没有说,他已经有十二年没有说过一个字了,好像他生来就是个哑巴。有时候连蒂娜都会怀疑关于会说话的乔拉的记忆也和会变成人的大狗一样是她童年时的臆想和幻觉,有时候她还会怀念那个不用嗑点什么就能看到光怪陆离东西的年纪。她用大树的树枝给自己削了一根小木棍,妈妈的那根放在她身边,和她一起躺在墓园的地下,这次蒂娜没有再偷走它。翻新的后院空荡荡的,没有树木,没有灌木,什么都没有。
——END——
关于伯翰·卡德尔老爹,在纳塔城里还留有记忆的人已经非常稀少了。只有在极少数的时候,可能在一些老旧的小酒馆听到“如果卡德尔老爹还活着,哪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管在哪里人死了都会很快被遗忘,死去许多年后仍然偶尔在某些场合被提起,已经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在卡德尔老爹这里,情况又有些不同,对很多人来说,比起卡德尔老爹,他们更需要一个“如果还活着”的卡德尔老爹,恰克·桑迪就是其中之一。
恰克·桑迪是纳塔人,现在居住在帕斯玛街区。他的肚子上有一道猎人的疤,是十多年前在纳塔城的屠户铺子里留下的,当时很多人都找骟匠干这活儿:过程都是剖开再缝上,无非是把摘掉公鸡卵蛋这步换成在人肚子里安上一个储血器,收费只要那些医生的三分之一。恰克找的这个骟匠装了一百多个储血器,大部份用起来都和医生装的没什么不同,恰克则刚好是运气不太好的那部份,储血器的位置常在奔跑之后隐隐作痛,狩猎还没去过几次,缝线口倒是鼓出一个肿瘤似的大包,一年之后他不得不再找了一个正经的医生取掉那个储血器和半个拳头大的肿包,才知道原来是骟匠多缝了一针,缠在血管上搞得血管循环不畅,摆脱这份痛苦总共花了两倍价钱。自此恰克·桑迪的猎人生涯还未完全开始就掉到了只比血罐多一点生存权的最底层,也因此,恰克·桑迪一生中所有重要决定都不完全是他凭自己意愿作出的,给臭名昭著的金牙德怀特当跑腿跟班不是他自己选的,与卡德尔老爹的不睦也不是他主动,从纳塔城搬去可怕的帕斯玛街区、蜗居在一间漏风棚屋里更不是他想要的,最后他自然也没能凭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死亡的时间和地点。这样一个恰克·桑迪,在生命的最后一天当了一次故事的主角。
恰克·桑迪死去前的前一夜,有两个从纳塔城来的年轻的猎人刚刚抵达了帕斯玛街区。两匹疲惫的马被留在了郊外的旅店里,他们则没有停留,在夜色里继续前行。这是四月的一个深夜,距离十二月纳塔城的大火已经过去了整四个月,要说起来的话,这两个大火的重要主谋身价已经“今非昔比”,但其中高个的这个洛多维科·里奇看上去很不满意,他认为那场大火虽然消灭了纳塔城里所有湖骸、让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空前绝伦的大焰火、展示了他(和另一个名叫亚伦·桑切斯的爆破手猎人)精妙的手艺,却在经济上非常失败,他不仅把趁阔佬们逃出纳塔城时去闯空门的宝贵时机用在了为全纳塔城服务制作炸药上,还在事后被迫倒掏腰包修理房子和自己的家伙什。因此在三月下旬,纳塔城里的猎人工会和他们自己的屋子都修理得差不多时,洛多维科带着他的猎枪和一个长条形的包裹热切地邀请了罗斯·劳尔——纳塔城大火计划的发起人,出身于帕斯玛的小个子猎人一同前往不那么太平的帕斯玛。机会难得,他游说罗斯,看看十二月斯塔夫罗金医生亏了多少钱!那种乱子放在以往,早就给医生捞出一间新诊室了,上一次情况特殊,这一次说什么也不应该错过帕斯玛。罗斯就这样同意了这趟旅程,她表示位于帕斯玛盖勾亚尾街的马尔穆特的老房子里还有些财产没有搜刮干净,这确实是个不错的机会。两个各有目的的年轻猎人进了帕斯玛的地界,在深沉夜幕里约定了一天后再汇合,便分别消失在这的城市的夜色里。
被杀死的这一天,恰克·桑迪起了一个大早。他出门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距离他死去还有一整个白天的时间,他对此浑然不觉,也没有感觉到任何异样的征兆。这是一个很好的春天的清晨,上一个动荡的冬季结束后,潮湿温暖的海风终于能穿过东南的林地,裹挟着不知名的花朵和青草香气吹到这里。恰克·桑迪小心安静地关上门,这是他十多年来的习惯,还在纳塔城的时候就养成了,到了帕斯玛后做得更加小心谨慎。更何况帕斯玛最近不太平,当然这里从来没有太平过,但去年十二月从纳塔城来的难民和嗅着人味儿过来的捕猎者吸血鬼把这里变得更加浑浊,所幸白天还是相对安全的,能在白天游荡的吸血鬼只有那穿白袍子遮着脸、自诩保护无辜者维护和平的教会猎人。他从羊拐棍巷穿进没有名字的近道小巷,多绕了很多弯路,最后拐进了木兰巷。木兰巷是帕斯玛极少数用植物而不是什么乱七八糟动物下水命名的街道之一,一个第一次来帕斯玛的人听到这格格不入的名字大多就能猜到这条巷子里的人都做的什么营生。木兰巷的生意在晚上,姑娘们都劳累到后半夜,不到中午是不会有人起床的,恰克·桑迪到这里的清晨时分正是木兰巷安静得像个鬼城的时间。他轻手轻脚走到“铃兰海湾”门口,只敲了一下门,这门就打开了一道缝,缝隙里露出唐唐的痴傻笑脸。唐唐是个年轻女人,被卖到木兰巷的时候密封货箱里被关了太久,一度没了气,幸运地复苏过来后就成了半个痴呆,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也记不住客人的脸和说过的话,反倒因此被莉娜·乔伊斯选中当她的助手,并得了个新名字“唐唐”。
恰克·桑迪从门缝里挤屋子,果然看到装扮整齐的莉娜.乔伊斯坐在舞台下面,面前的桌上摆了一个小布袋子。莉娜·乔伊斯已经青春不再,乳房和屁股都往下垂,过去春波荡漾的眼睛下面多了脂粉也盖不住的深色眼袋,但作为一个老鸨她还非常年轻,并且能力超群,打从十八年前起就没人见过她卸妆和睡觉的样子了。莉娜·乔伊斯朝桌上的小袋子抬了抬下巴:“喏,东西都准备好了。”
恰克打开袋子,里面是一副兽牙大夹子,像一副狗用的假牙;一个装着不知道什么血的猪尿泡;一卷用皮筋捆起来的钞票。 “这真的有必要吗?”他不安地表示,“这些家伙可不是平时的二流子,你怎么会想要冒那么大的险?”
莉娜·乔伊斯瞥了他一眼,说:“你认得老克里斯蒂娜吧?”
“当然认得,她能算我半个妈。”
“对,你在这儿喝奶的时候老克里斯蒂娜专门负责提醒你付账,”莉娜·乔伊斯嘲讽道,”她有个女儿叫玛伦,在这儿生的,养到了十一岁。”
“我见过那丫头,黑头发的,长得不错,是个好坯子。”
莉娜·乔伊斯嗤笑一声,说:“就是为了躲着你们这种人,老克里斯蒂娜才把她送去大教堂。后来听说玛伦被选上当圣女,再过了一阵又说她资质不够好,被送去当隐修女,就再也没消息了。上个月老克里斯蒂娜听说什么怪物和疫病全都和教会脱不了干系,圣女什么的压根是在骗人,就亲自跑去教会要个说法,被踹出了门赶回来了,这会儿还瘸着呢。”
恰克·桑迪想着,好啊,这会儿他得看这婊子表演有情有义了,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莉娜·乔伊斯确实是这条街上最有情有义的婊子,女人在她这儿能活到老克里斯蒂娜的年纪,还能把女儿养到十一岁送去大教堂。
莉娜·乔伊斯继续说,“我们得让教会出点血,以血还血,”她捻了捻手指,“总得有人给老克里斯蒂娜点养老钱棺材本吧?”
“你说得对。”恰克·桑迪附和她,心里想着,放屁吧,为一个老太婆去敲诈教会猎人?但这会儿莉娜·乔伊斯放什么屁他都得附和,谁不知道她是疤脸维克托的女人,她嘴里长的是疤脸维克托的舌头,他不关心这对狗男女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只能确定如果这会儿拒绝了,下场不会比因为敲诈教会被捕更好。他小心翼翼地说:“但这活儿还是太险了,教会猎人看着那样,可也是实打实的吸血鬼啊。”
“你就劳驾在脖子上划个牙印子,把那个教会猎人单独哄到小道上,再把血往身上一泼,差不多的活计你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吧?到时候附近都是我们准备好的人,起哄闹事熟稔得很,闹起来了你趁乱跑了就行,以后绝不再来找你一次。”
恰克·桑迪只好讷讷地应承下来,意识到事情实际上都不归自己选择之后,眼睛就不由自主瞟向了唐唐仍然年轻翘挺的屁股。莉娜·乔伊斯响亮地咂嘴,在桌子下踢了唐唐一脚,吩咐道:“带他去德文娜的房间,老板娘请客。”这在平时可是求不来的好事,恰克·桑迪跟着唐唐往楼上走去的时候却生出一股悲壮的气氛,他不由得想,要是卡德尔老爹还活着,他大概还不至于摊上这种烂事,甚至还能在纳塔城当个末流猎人,不必沦落到帕斯玛来。
卡德尔老爹留在这世上的记忆已经非常稀少,这稀少的记忆有一部分被恰克·桑迪这样的人占有,实在是相当遗憾的事情,因为恰克·桑迪虽然常有一瞬“如果卡德尔老爹还活着”之类的念头,实际是从不希望卡德尔老爹真的还活着的,只不过是自从卡德尔死后,恰克的运气也莫名其妙地一落千丈了。卡德尔老爹活着时有一双铁钳般的大手,握起拳时像一对铁锤,他死的时候一大半的手指都被砍掉了,一只手掌也劈了一半,可剩余的手握成的拳头看上去还是叫人害怕的大,缺了一半的拳头仍然捶聋了癞头鲍尔斯的一只耳朵。卡德尔身形高大,肩膀宽阔又坚实,先在纳塔北面的山林里当了三十年猎鹿猎熊的猎户,又当了十多年猎吸血鬼的猎人,头发花白了,仍像座铁塔一样坚不可摧。他爱管闲事,看不惯年轻猎人横行霸道,最看不惯臭名昭著的金牙德怀特那伙人,常常妨碍德怀特他们的乐子,连带着也对给德怀特跑腿的恰克·桑迪没有好脸色。恰克因此坚信即使卡德尔还活着也只是个愚蠢的老头,他难道看不出恰克也是迫于淫威才侍奉德怀特吗?恰克的肚肠被骟匠弄得一团糟,不仅没法装上新的储血器,还因为两次手术欠了债,不做德怀特的走狗,就只能当一条死狗,而卡德尔根本不关心这些。
恰克·桑迪可以证实的卡德尔老爹最后一句遗言是“操你妈的”。卡德尔老爹死在纳塔城的东欧尔街,现在那里已经因为湖骸之灾变成一片火烧过的废墟,否则某条地砖缝里兴许还卡着卡德尔的指甲盖,这样想的话,卡德尔留在世上的痕迹又少了一处。恰克不太记得到底有多少人参与了这次埋伏,反正领头的是德怀特,参与者绝大部分是他的同伙们,也有些和他一样憎恨卡德尔老爹的猎人。卡德尔没有带武器,他背上被砍了五六刀,头上挨了一刀,耳朵削掉了半只,浑身是血,大骂着“操你妈的”,夺过癞头鲍尔斯的刀,砍翻了弗兰克、埃文、克里斯特,其中的埃文当场毙命,克里斯特和弗兰克在被拖走的路上断了气。真正让恰克害怕的是他好像一座永远不会倒下的钢铁巨塔,血好像只是他红色的汗水,恰克相信在场所有人都感受到这份恐惧,所以直到卡德尔碎得几乎认不出人形那些偷袭者才敢停手,即使如此,他的残肢血肉仍旧让他们心有余悸。那个高大强壮,粗鲁蛮横,好管闲事的伯翰·卡德尔老爹就是这样死去的。
在恰克·桑迪忧愁地寻欢作乐、回想他回不去的纳塔城时,罗斯·劳尔在“铃兰海湾”的屋顶上已经等得非常不耐烦。
罗斯·劳尔自昨夜来到帕斯玛后,度过了不那么顺利的半天。归根结底,她发现自己来的时机不那么对。猎人罗莎琳德·劳尔,通常被称作罗斯,或者被称作“老鼠”,再往前一般被称作“罐子”,显而易见,这个称呼说明她曾经是猎人马尔穆特·卡罗尔的血罐。去年的年中里,马尔穆特不知道死在哪里了,猎人尸骨无存没个正经坟墓是很常见的,所以马尔穆特死于非命后——实际上至今还没有费恩·莫里斯诺以外的人看到过他的尸体,严谨来说,应该是失踪——去他的老房子里拿掉些他的家当基本上可以算作盗墓行为。盗墓这样的事也很讲究时不我待,罗斯收到马尔穆特的死讯从他家中逃走的时候拿走了一把钞票、一把猎枪、一肚子良药,十一月再回去那里的时候,马尔穆特的“墓穴”已经连门板都不剩了。马尔穆特生前是个精明的猎人,死后自然也是一个精明的墓主人,陪葬品经得起反复多次的搜刮。这一天夜里她一开始的运气不错,盖勾亚尾街有两伙酒气冲天的地痞在争吵斗殴,吵闹声刚好可以掩盖她在屋子里挖土撬砖的动静,街上的灯光可以掩盖她的小提灯,果然她顺利从茅房那块松动地砖下面挖出一小匣臭烘烘的贵金属,恶心,但是狡猾又精明。她找了两个小口袋分装了这些成色不佳的碎金银块,当她办完事,忽然发现屋子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安静了,只剩一点走动声和悉悉索索的衣物摩擦声。她谨慎地灭了小提灯潜行到前门,本以为自己隐藏在黑暗中,但她刚刚靠近那没门板的门框,就听到有人说道:“你在那里面做什么?”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白兜帽白袍子,用黑色面罩遮住下半张脸的人,这让罗斯被迫放弃了最后一点侥幸,这是一个教会猎人,一个替教会办事的吸血鬼——他看破房子黑洞洞的门说话,绝不是凑巧,而是他真的看得见隐藏在黑暗里的罗斯。她磨磨蹭蹭地走到门边,并不打算出去,外面的场景在帕斯玛可以说是极其古怪:两伙地痞无赖规规矩矩地分作两队,大多低着头站着,站在两个队伍中间像分水岭一般的是三个教会猎人,全都整整齐齐穿着白袍子戴着半脸面罩,身量高低错落,但袍子都长及脚面,夜风吹动袍子时活像一群夜游幽灵。
“你是哪一边的?”
那个教会猎人继续看着她藏身的门洞发问。罗斯只能期望外面那些无赖里没有还记得她的人,“哪边都不是,我……我住在这里。”
“这里?”教会猎人抬头往上看了看这破房子。
“它有屋顶,先生,我只需要一个遮雨的地方。”
两个教会猎人相视了一眼,决定不深究罗斯的回答。负责说话的那个转过去对那两队无赖汉说:“那么到此为止了。你们应该都知道现在的情况很特殊,我们希望帕斯玛能够保持和平。”他顿了顿,补充道,“最近夜里很多人被血族袭击了,都快点回家去吧。”
人群恢复了一点窃窃私语的声音,开始稀稀拉拉地动作起来,大致上向着两个方向各自散去。说话的那个教会猎人打了个手势,三个幽灵就先后跳上了对面的屋顶——有能耐的人都喜欢在往高处走,罗斯想,这大概是一种炫耀——然后她看见对面屋顶上还有一个教会猎人,刚好站在灯光的边缘,不知道是因为灯光还是他自己的原因,白袍子看上去有些发皱,除了遮着下半张脸,还有眼罩遮着右眼。她也认得一个缺了右眼的家伙,她想,那个家伙从冬至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临走时他和洛多维科和她约定了明年春天再回来纳塔城。白色幽灵很快消失在夜色里,一个悄悄朝她走过来的男人打断了她的回忆:“你是那个血罐?”
罗斯警惕地看着他,握住了藏在身后的火枪。
“我去年见过你给……马特?还是德纳?你给人跑腿,你现在还干这个吗?”
这倒新鲜,罗斯想。她回答:“看你的价。”
那个人交给她一个小袋子和十个利特硬币:“把这个送到木兰巷的‘铃兰海湾’,给莉娜·乔伊斯也行,等恰克·桑迪自己来取也行。”
“羊拐棍街那个恰克·桑迪?”
“对,你也认识他?那就好办了。这是维克托的货,噢,放心,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一点垃圾罢了……但是也别搞砸了,”他比了个划喉咙的手势,“维克托的货。”
他抬头看了看教会猎人们消失的屋顶,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倒霉的教会怪胎……自从他们赖在这里不走,我们有很多事儿都没办成,”这显然是在指刚刚半途而废的械斗,大约是觉得罗斯没有什么威胁,他竟又抱怨了几句,“吸血鬼来这儿之前难道夜里就没人会死吗?快去吧,天亮前送到,莉娜·乔伊斯会打赏你的。”
前面说过,完成去年十二月的壮举后,猎人罗斯·劳尔的身价已经今非昔比,十个利特很难再买到她一次跑腿,这男人应该感谢自己多嘴提到了恰克·桑迪,才让罗斯屈尊为了区区几个硬币去送一袋内容不明手感古怪的货物。罗斯有些意外恰克·桑迪还活着,毕竟在她的印象里,会帮助陌生人的人在帕斯玛很难不变成别人的回忆。去年是这个恰克·桑迪代他的老板来买走了罗斯的良药,除了应付的钱,他还额外送了罗斯一块旧怀表、一把看上去价格不便宜的旧小刀。有点古怪,但罗斯仍然打算把他记作一个好人,打算回报这份馈赠。
——于是在把那袋货物送到莉娜·乔伊斯手上后,罗斯·劳尔躲在“铃兰海湾”的屋顶上,焦躁而后悔地听了半个上午这位好人白日宣淫。
四月十三日中午,恰克·桑迪离开了“铃兰海湾”,对六小时后自己即将被杀死仍然无所察觉,他走到刚刚开始苏醒的木兰巷街道上,日头高起来了,沿街的窗户陆陆续续地打开,露出女人们还未梳妆的疲倦的脸,年轻女孩们拎着水桶和扫把,嬉笑着把洗脸水泼到街道上,留宿的客人和他一样踩着水塘走出来。这让恰克终于真实感受到这是春天里很美好的一天,日光明媚,空气温暖又潮湿,劣质脂粉被水稀释后轻轻的香气像说不出名字的花,像美好春天里的梦,也稀释了他清早时的一点忧愁。他带着好了一些的心情打算去预习一遍明天的行动,这方面他是一个专业人士,所以非常谨慎;从木兰巷拐进一条冷僻小路时,一个拦路的年轻人打断了他的好心情。
“恰克·桑迪。”
这看上去不是一个很危险的年轻人,出现在正午,没有白袍子,所以是个人类;个子很小,有些瘦弱,娘娘腔,很可能也是个跑腿的,恰克在心里这样判断,但常年的谨慎让他没有轻视这小子,要知道火枪这东西让很多不危险的人也变危险了。“有什么事?”他问。
这年轻人的脸上是一种受够了的表情,他好像很不耐烦,扔给了恰克一个巴掌大的小袋子。恰克震惊地发现里面装着些碎金块。
“这又是谁要我干的活计?”
“没有谁。”这个小子开口说话倒很客气,“你去年帮了我,这是回报,现在我们两清了。”他看到恰克迷惑的表情,补充道,“一块怀表,一把匕首。”
这个年轻人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开了,很快就消失在岔路口。所有人都有秘密,帕斯玛的秘密特别多,世界根本是依靠秘密运转的,年轻人——罗斯·劳尔不打算去了解恰克·桑迪反常慷慨的秘密,她暂时从故事里退场了,直到今天的夜里才会再次出现。
被她抛下的恰克·桑迪还是没有想起这个娘娘腔小鬼的名字,这几乎白捡来的财富没有让他变得更高兴,反而像往他胃里塞进一块石头。他不记得罗斯·劳尔,但他清楚记得一年前自己慌乱送走的那块怀表,那把匕首,以及一颗金牙、一只耳朵、很多出现在他家里的恐怖的遗物。这些都要从卡德尔老爹说起。
伯翰·卡德尔老爹在这个故事里好似是一个完全无关的突兀部分,但一切关于恰克·桑迪今日今时的生活,实质上的起因都在于卡德尔老爹。小巷里奇怪的年轻人离开后,恰克·桑迪还是按计划去了明天行动的市场街,去用脚步测量他的行动路线。八年前他也是这样做的。
八年前相似的一天,恰克·桑迪找到了卡德尔老爹。他挂着一只青肿的眼睛,未干的血迹和眼泪鼻涕,说,救救他吧,德怀特他们要揍死他。卡德尔老爹从来没有给过恰克好脸色,但是给了他一壶酒,说,别怕了,他会去教训德怀特的,然后送他回去东欧尔街他的家里。卡德尔老爹走进了安静得诡异的东欧尔街,他察觉到了异样,但是太晚了,很快他就变成了一具死尸。卡德尔老爹的最后一句话是“操你妈的”,他已经打聋了鲍尔斯,浑身是血,掐着恰克·桑迪的脖子举起另一只残缺的拳头,他看着恰克青肿不堪眼泪鼻涕糊作一团的脸,拳头却始终没有落到恰克·桑迪头上,他愤怒地对恰克·桑迪吼 “操你妈的”,血沫子喷到了恰克脸上,然后他被德怀特从背后抹了脖子。卡德尔老爹就是这样死去的,很久以后他听说是一个夜莺猎人给卡德尔收了尸,他碎得一塌糊涂,下葬时却一个手指头都没缺少。
如果明天照常到来,帕斯玛人头攒动的集市上会发生相似的事情,恰克·桑迪会用那副狗假牙在脖子上划一道牙印形状的小口子,在市场街与驴皮巷子的岔路口请求早集上巡逻的那个教会猎人去巷子里帮助一个不存在的被袭击了的人。一旦那个教会猎人一只脚踏进驴皮巷子,恰克·桑迪就捏破装满血的猪尿脬,把血泼到自己身上,大声尖叫救命,莉娜·乔伊斯收买的人就会一拥而上,把那个倒霉的幽灵团团围住。教会猎人咬了人类吸了血的消息在四月十三日就会传遍帕斯玛,整个市集的人都可以充当目击者,但恰克·桑迪不用再管莉娜·乔伊斯和疤脸维克托到底真的要讹诈教会还是另有所图,他已经逃之夭夭,离开帕斯玛了。和八年前不一样,这一次他决定在办完事后立刻离开。
卡德尔死后恰克·桑迪过了难得的一段好日子,德怀特的心情很好,所以出手也变大方了一点,平均每天都会少踹恰克两脚,这段好日子持续了不足三个月,德怀特就因为喝醉酒倒栽进井里淹死了。通常环境发生变化时位于最底层的动物会最先发觉,恰克·桑迪没有任何证据,他只是感觉到了异样——和恐惧。他生活的纳塔城突然变成了一个暗藏危机的恐怖密林,他感觉不对劲,这是他第一次想:如果卡德尔老爹还活着,是不是一切都还是原样?生活不那么好,但是至少没有这种叫他说不上来的诡异恐惧。这时候他才意识到卡德尔老爹曾经是这座城市秩序的一部分,首先他本身就遮蔽着许多像恰克那样底层人物,其次,他的存在让许多德怀特那样误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的家伙不至于真的无法无天。卡德尔老爹死去几个月后,随着德怀特的好几个手下也逐一死于非命,恰克·桑迪逃离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纳塔城。他们得罪过的人太多了,列一份可能寻仇的名单的话,每个人都得死上个七八次。
此后恰克·桑迪就生活在一份长久的、差不多要逼疯他的恐惧里。不论他搬去哪里,八年以来,每年都会有一天,他醒过来或者回到家,会在家里看到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放在那里的东西。第一年是一颗金牙和一堆牙齿,德怀特很喜欢大笑来炫耀这颗金牙;第二年是一只内侧往外翻像只包坏了的饺子样的耳朵,鲍尔斯的耳朵被卡德尔打聋后就成了这样;前年是乔纳斯的怀表,去年是马吉最喜欢的匕首。这些都在证明恰克·桑迪当年的感觉完全正确,但是八年过去,他仍然不知道那个恐吓他的人是谁,在为什么事寻仇,会不会在哪一天突然决定不再送别人的遗物给他,而是干脆来取走他的性命。这一切都是从卡德尔老爹的死开始的。
这一天,恰克·桑迪在市场街到驴皮巷子逛了一整圈,去了当铺,把年轻人给他的碎金块换成了钞票,再去还掉了他的一部分赌债和赊账,傍晚时分他带着轻便了许多的随身口袋踏上往羊拐棍街的回程,缓步迈向自己的死亡。夕阳拉出的影子变得很长,街灯开始亮起,小巷里的年轻人让他想到,那个每年送来故人遗物的恐怖猎手是不是正在窥探着他,对他明天要做的事情了如指掌呢?于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棚屋,看到扶手椅上搁着一条属于五年前死去的斯图尔特的木头假腿时,竟觉得它出现在那里是如此顺理成章,他无论如何都甩不掉这个诡异恐吓者是那么顺理成章的事,他的一生里从没有什么事是凭他心意而且顺利的。
恰克·桑迪怀着沉重的心走向扶手椅上的假腿。在他的手即将碰到它时,他的背后响起了一个他从没听过的陌生声音:“恰克·桑迪。”然后他看见从自己脖颈喷出的血把那条桃花心木假腿染成了红色。
有一些人认为,人即使还活着,也有一部分是依靠他人的记忆存在的,如果一个人死了,那么他的全部都只存在于别人的记忆里。恰克·桑迪死前,曾经是八年前纳塔城那桩凶杀案最后一个还活着的见证人,在他死后,伯翰·卡德尔老爹生前最后的几小时时光、他的最后一场血战就不再存在于这世界了。洛多维科·里奇曾多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是因为占有了这最后一份记忆,恰克·桑迪活着或是死了,对洛多维科来说都会导致一个极大的遗憾。为此他不得不花了长达八年的时间来考虑。
洛多维科·里奇在昨天之前已经来过帕斯玛街区很多次了,帕斯玛对他来说不如纳塔城那样了如指掌,但差不多也是第二个老家那样的熟悉。每个月初会有教会猎人来这里巡逻一次,人们常觉得帕斯玛像一个漩涡吸引罪犯和恶人,可没有哪个城市在这大陆上是独立存在的,只不过污水总是会汇集到下水道,恶徒不知不觉都聚集在帕斯玛,帕斯玛又反过来关系着许多城市里的走私行贿和暗杀活动,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息息相关。教会猎人月初的巡逻一直以来只是个犯罪休息日似的过场,没有多少人想去触那些白袍吸血鬼的霉头,但去年的湖骸难民聚集到帕斯玛后,这巡逻变成了半月一次,再逐渐变成了每周一次,三月以来,教会猎人成了这里常驻的治安官。在这世上的某些时间和地点,对于某些人来说,和平是很多余的。洛多维科·里奇花了半天时间倾听这些为和平所苦的人(主要是那些急需不和平手段来巩固自己势力的地痞头目或是货物卡在某些地方的走私品掮客)的烦恼,这些人对和平使者的不满差不多快堆积到极限了,中午时分顺路去了一趟羊拐棍街的一栋房子,发现一楼棚屋的主人刚好不在家,于是他不请自入,在屋子里唯一的扶手椅上端正摆放好一条做工优良的桃花心木假腿,又离开了那里,去替那些苦恼的人解决一些价格合适的麻烦。
傍晚六点二十分,洛多维科·里奇决定再去一趟羊拐棍街看看恰克·桑迪是否已经回来。过去八年里他偶尔会在放置完恐吓遗物后躲在阴影里看一看恰克·桑迪的反应,有些病态,但是恰克·桑迪的表现对于他漫长的考虑有决定性的影响,恰克·桑迪获得的额外八年生命实则应该归功于他自己。四月的天暗得没有那么快,街灯已经点燃了,天光还算亮堂,夕阳残照把帕斯玛变成红色的城市,当他来到羊拐棍街的棚屋前时,敏锐感觉到了异样,门开着,屋里没有亮灯。洛多维科·里奇端着他的猎枪小心地走进棚屋,首先他闻到了血腥味,紧接着他看到一个人穿着白袍子的人正拎着恰克·桑迪被划开了喉咙的尸体。一个他很熟悉,但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也不应该穿着教会猎人幽灵似的白袍子的人。
洛多维科·里奇放下了猎枪。他问道:“亚伦?”
洛多维科熟悉的那个独眼猎人手里的匕首掉到了地上的血泊里,在他小心保护的白袍子上溅出一片醒目血迹。
四月十四日,帕斯玛有两则微不足道的新闻,一则是盖勾亚尾街的一间老房子失火,完全烧成了废墟,一则是羊拐棍街的棚屋里死了一个人。前一天夜晚,恰克·桑迪死去的两小时后,罗斯·劳尔在盖勾亚尾街等到了洛多维科·里奇,他看上去心情很好,像是好好赚了一笔。罗斯等他走过来,对他说:“我想烧掉这栋房子。”
洛多维科愉快地回答她:“那很好,就这么干吧。”
点火之前,洛多维科突然问她:“你还记得亚伦吧?”
罗斯当然记得亚伦,很难忘掉一个和你一起炸掉了半个城,并且一起坐在高楼上看这场爆炸和大火的人。她说:“当然了。”
“我们约好了明年春天再在纳塔城见面的,我们三个,对吧?”
罗斯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提起亚伦,她想起昨夜屋顶上那个让她感觉熟悉的独眼的教会猎人,隐约感觉到事情之间存在什么隐秘的联系,却无法分辨全貌。世界本来就是依靠古怪的秘密运转的,她说:“对,明年春天。”然后他们点了火,在这美好春日的夜晚,让火焰吞没了这栋没有带给过罗斯什么美好回忆的房子。
两小时前的羊拐棍街棚屋里,恰克·桑迪刚刚死去,尸体还没有变凉。如果他还活着,也许会觉得杀死他的凶手被八年来持续恐吓他的人堵在他的房子里这样的场景很有趣。洛多维科·里奇捡起了亚伦·桑切斯掉在地上的匕首,他说:“你们暗杀的时候都这样穿白衣服吗?”
亚伦·桑切斯接过了他递来的匕首,木讷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溅上了血迹的白袍。
亚伦·桑切斯是杀死了恰克·桑迪的凶手,但对于恰克·桑迪(的尸体)来说,他是一个完全陌生,从未产生过交集的人,或者说教会猎人。要简单概括的话,亚伦·桑切斯有一半是用谎言构成的,他因为意外成为了吸血鬼,然后被迫成为了为教会服务的教会猎人。类似的变故即使在这个年头也不那么常见,没有谁能给他参考和指导,于是亚伦应对这变故的方式是假装自己没有遭遇变故,假装自己仍然是人类,用一枚捡来的猎人徽章冒充工会猎人。需要的时候去做教会猎人,不需要的时候就当工会猎人,他已经这样干了很多年了,甚至用谎言获得了一些朋友,例如眼下和他同在帕斯玛的洛多维科·里奇和罗斯·劳尔。建立在虚假上的一切都是虚假,他血族意义上的长辈G夫人经常这样说。自私卑劣的骗徒,G夫人还经常这样说。
但是这一天他没有等到洛多维科·里奇的愤怒或辱骂,或者让他更加习惯的给他一枪,打断他几根骨头,洛多维科·里奇只是轻松地问他:“为什么要杀他?”
“西街的疤脸维克多。”
“喔,”洛多维科·里奇说,“很合理,这家伙是最不安分的。”他突然指指自己的右眼,毫无征兆地转移了话题,“这只眼睛是真的看不见吗?还是说其实是什么吸血鬼的秘密武器?”
“是看不见的。”
洛多维科·里奇发出一声遗憾的声音,好像故意不去管亚伦·桑切斯真正想听到的东西,他摆摆手,一边转身往外走去,一边说:“明年春天,别忘记了。”
洛多维科听到沉重的尸体落到地上的声音,他想,他的白袍子一定彻底完蛋了。屋子里的人问:“明年春天,真的还算数吗?”他回答,算数啊,罗斯也在。
我会来的。屋子里的人说,好像作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他说,等我处理完……我会来的。
洛多维科·里奇毫不避讳身后刚刚发生的凶杀案,走到了最后一点夕阳掠过的街道上,路上的人全没有注意到他从破棚屋里走出来,明天他们发现恰克·桑迪的尸体时,也并不会去追捕这个可能的凶手,帕斯玛就是这样的。洛多维科·里奇花了八年考虑害死卡德尔的恰克·桑迪是否应该死掉,但当恰克·桑迪被计划外的人杀掉时,洛多维科·里奇却没有那么在乎。一个人如果死了,他就完全是有他人的回忆构成的了,恰克·桑迪所见证的伯翰·卡德尔最后一场血战、他的最后一句话“操你妈的”随着他的死消失后,伯翰·卡德尔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就会是他离开前对洛多维科·里奇所说的,“小子,明年春天那场狩猎我们一起去,别忘了。”这远没有他之前想的那么遗憾,他想,那个闯进他的家里,把他从父母腐烂的尸体旁边捞起来说“小子,跟我走吧”,将他养到成年的伯翰·卡德尔老爹,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句充满希望的“明年春天”。帕斯玛的街道上,这个温暖的风带着不知名的花香、叫人沉醉的美好的春日夜晚,恰克·桑迪的故事结束在一个来自过去的,未到的春天里。
——END——
要是没有这声巨响,罗斯差不多都要忘记那两个家伙了。她发现上一次见到他们还是在十五号的晚上猎人们在城外据点的篝火旁边分晚餐,本来是这样的,但她和两个在血罐身上绑炸药的人渣吵了一顿后,事情就像枪管炸了膛一样混乱起来:莫名其妙之间猎人们就决定了“给湖骸炸他妈个大烟花!”。十五号就这样混乱又离奇地过去了,多少显得有些疯癫的狂欢结束之后,“炸他妈个大烟花”就像段群体的梦境一样悄然无踪,猎人们依旧照着原来的计划轮班守夜和巡逻,伤者仍然不分昼夜地被送到斯塔夫罗金医生这里。她跟着医生的指示在工会大厅里外来回穿梭,把能动弹的伤员交给运送伤员去城外森林安置点的猎人,不记得天是什么时候亮起来的,不记得中间自己见缝插针地打过几个盹,也不记得天色是什么时候又变暗了的——直到她获得了短暂的休息,从多姆神父那里讨到一块烘软了些的干面包打算补上午饭时,工会大厅斜对面一处应当空了的屋子里发出一声爆炸的巨响。
罗斯这才想起来,十五号的晚上之后她就再没见过洛多维科·里奇和亚伦·桑切斯,那两个为“炸他妈个大烟花”提供了绝大部分舆论气氛和技术助力的家伙。城里已经空了一大半,工会大厅附近的猎人大多是回来修整的,疲惫不堪地抬了头朝那爆炸声处望了望,都指望着别人过去瞧一眼,最终竟也只有罗斯一个立刻向那里冲过去。
她一边跑着,一边才后知后觉地想到:天杀的,这两个家伙真的在做炸药,我们真的要炸了纳塔城。
当她冲进了那间空屋子,又发觉自己对这两个家伙的担心很是不值当,当即把脑袋探出门外,朝往这儿看着的疲惫猎人们大喊:“别看了!没事儿!”。尽管被爆炸震得东倒西歪趴作一团,但两人都全须全尾,精神得很。洛多维科首先看见了她,跳起来大声说:“我们尊敬的提案发起人、我们的小老板来啦!噢,”他用大过了头的嗓音嚷嚷:“还带来了面包!天哪,我们俩多久没吃东西了?”他用手肘顶了顶正从地上爬起来的亚伦,独眼的年轻猎人晃了晃头,像是还没从爆炸的余波里回过神来。
罗斯低头看了看,面包在跑过来的路上已经被自己捏得变了形,松了手就倏倏往下掉渣子,她愤愤地踢了一脚“松鼠”洛多维科,“这是我的午饭!”
“你说什么?”洛多维科仍然用大过了头的嗓门说话,“我耳鸣!你刚刚说什么?”
而亚伦在他耳朵旁边大声回答他:“我们今天还没吃过饭!”
最后亚伦从包里找出了最后一张干净的纸,把面包垫在上面切成了三份,并礼貌过头地表示自己不怎么饿,主动选了中间被捏扁了的这段面包。他们盘坐在被炸得七零八落的屋子里,洛多维科耳鸣好了,便显摆似的向罗斯介绍刚刚炸出吓人巨响的东西:“我打赌给你三天你也猜不出,是白糖!嘿,这年月纳塔城里还能有白糖。那你猜猜这是怎么弄出来的?”
罗斯翻他白眼,往独眼的陌生猎人那里看去,这个叫亚伦·桑切斯的猎人说是雷涅的伙伴,常在西南那片活动,是以很少来纳塔城,罗斯自然也不认识他。年轻猎人发觉她的目光,挠了挠鼻子,说:“白糖能烧,在火药里配一份会炸得更远,熬成糖浆配进去效果更好,但是火候和配方得再调试……”
洛多维科听到被揭了谜底,顿时咋咋呼呼起来:“我们这已经差不多了,马上就能弄出够多的火药。”
罗斯早就习惯这“松鼠”的吵闹,索性也不理他,低头吃面包的时候正看到刚刚被垫在面包下面的纸是一封信,信封上不怎么好看的字迹写着“纳塔城玛格街二十八号,诺利亚先生收”。她觉得奇怪,也没有多想就说道:“纳塔城哪有玛格街?”
洛多维科也探过头来,问:“这是你的信?”
“我替人来送这封信,到了这里正好就遇上了湖骸。纳塔城没有玛格街的。”
“噢……”洛多维科这会儿的反应快得惊人,俨然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我猜猜,讨债的信?还是姑娘的信?”
亚伦仅剩的眼睛惊讶地看了他,答道:“姑娘的信。”
这下罗斯也明白了,用力撕咬了一口硬面包,说:“人渣,满嘴都是——”
“谎话。”
G夫人的声音像是从极高的地方落到他头顶上。他觉得寒冷,手指冻得发麻,冻得骨头发痛,全身的血都像凝固了。他应当已经不会被冻伤了,连过去手指上得冻疮留下的淤血块也消失了,但他还是会感觉到寒冷。后来亚伦·桑切斯的故事总是用一个谎言结尾:“最后天亮了”。实际上天没有亮,他从流淌着血横陈着死尸漆黑的矿道逃了出去,逃进了一个无月的漆黑夜晚。
亚伦·桑切斯出生在北方群山下的一个镇子,这镇子上的所有东西都是依托着它背靠的矿山存在的,这座山叫做达纳山,所以镇子就跟着被称作达纳。有很多事情都环环相扣,但亚伦并不知道,或者很久以后才知道其中的关联,比如说因为突然出现的死腐病和血药、突然变得疯狂的吸血鬼,外头出现了“猎人”这个行当;因为猎人兴起,需要许多武器,铜铁生意也连带着兴盛了,达纳山的矿上就需要更多工人;工头从南方招募来新的工人,南方来的工人就把死腐病也一并带来了达纳矿。不久之后死腐病就成了这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得了疫病的矿工拼命地工作,期望自己在身体腐烂不能劳动前攒够买一份“良药”的钱,最后自然死在了这里,被抛进废弃矿坑里草草掩埋。人们总感觉死腐病是一种横加给所有人的灾祸,但后来想起来时,发现它其实也没有改变世界许多,死腐病出现前就有干旱和洪涝,有饥荒,在矿区就是矿难和塌方。亚伦没有感染上疫病,他遇到的是矿难,被困在坍塌的坑道里。所有人都死了,死亡本来是这里最寻常的事,得了病的矿工因为身体腐烂而死掉,健康的矿工因为事故而死掉,亚伦虽然因为一瓶被患病矿工偷藏着带下井道的血药而长出尖牙变成食人血的怪物,但未必没有机会苟延残喘下去,老矿工们喜欢对矿上的小孩讲这样的故事:一群矿工被困在坍塌井道里,等不来救援,开始互相残杀、同类相食,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会变成“鳄鱼”,变成一种嘴角裂开、牙齿尖锐、四肢干瘦但迅猛的怪物,那些废弃的坍塌的矿洞深处传出尖啸似的声音,就是饥饿“鳄鱼”的啸叫,它们仍然游荡在矿洞里,把落单的矿工当做食物拖走。矿工是很习惯亚伦这样的怪物存在的。
但一个老猎人为了这场血案来到了矿山,在这偏远矿山以外的地方,吸血鬼也划分出了许多派别,有杀人的,有中立的,也有通过血药治好了疫病却成了吸血鬼的,因此亚伦必须经历一次老猎人的审判,判决亚伦是否恶鬼,是否应当为矿井下死掉的人偿命。亚伦开始一遍遍地描述那里发生了什么,他作出了很多合乎情理的解释:偷藏了血药的伯尼病了很久,已经不能做重活,他害怕自己变成第一个被分食的猎物,因此用了药变成了吸血鬼,但他仍然很虚弱,他决定将被困者之中最年轻的亚伦也变成吸血鬼当做帮手;而亚伦逃跑了,他获得了超过人类的力量,于是从原本爬不上去的洞口逃了出来。老猎人未必完全相信他,但也没法从错综复杂的矿井里找到证据。G夫人——那瓶血液的来源,一名教会猎人,一个白肤冷面的女人,因为感应到了自己的血造就了一个新生吸血鬼而赶到这里——打断了老猎人的犹豫,她说:“把他交给我。”
G夫人的声音干涸嘶哑,像是很久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了。她指了指脸颊上证明她身份的圣痕,说:“他的血来自我,我用教会猎人的名义为他担保。”
他藏身的洞窟外面仍然是看不见月亮的漆黑夜晚,老猎人空着手离开了,G夫人即将带他去往他一无所知的远方。他想说点什么,但G夫人走近他,铁钳般掐住了他的下颌。
“谎话。”
她冷冷地说道。
“我最想不到的是雷涅那样的人也会有搭档。”
到了十七号,城里终于不剩下多少伤员,重要物品也都陆续搬去了城外的临时据点,倒是像把纳塔城让给了湖骸似的,医生那里的活计少了,罗斯得空便帮着布置炸药的猎人从洛多维科和亚伦的小型军火厂里运送火药出来。她一进门,就听到停不下嘴的洛多维科·里奇大爷一边忙活着配火药,一边闲扯些雷涅的事,分明是打算把雷涅和亚伦的家底一并打探清楚,好在下次合适的机会占些便宜。
“你们是怎么搭上伙的?雷涅那样的家伙,”他比了个夸张的手势,“吃饭都恨不得一个人坐到天边去。”
这叫耗子女士也忍不住好奇了起来,她只抬了个头,就被洛多维科发现了,松鼠朝她挤了挤眼睛,招手示意她过去坐着一起听:“别急,休息会儿,等我这包做完了一起搬。”
独眼猎人正坐在屋子另一头小心翼翼地熬煮着什么东西,屋子里飘着一股隐约的甜味,想来锅里煮着他们说的白糖,回答说:“就是……那么样呗,我帮过他,他也帮过我,不知不觉就经常一起行动了。”
洛多维科显然不太满意这个回答,继续问他:“那怎么不见他在纳塔城也有搭档!你是西南那边来的?比昂人?”
“不是,是靠海湾那里的一个小镇子,那里没有工会,猎人很少的。”
“不对啊,你这是矿上的手艺,海湾那里哪有矿区?”
“我小时候在北方那里的矿上做工,达纳那里,出铜矿的。”亚伦手上边搅拌着锅里的东西边回答他,好像正自然地说着他真实的经历一般,“后来矿上闹疫病和吸血鬼,乱得很,我又遇到了矿难,被困在矿底下,困了好多天,幸好来了猎人。”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也不知道地面上发生了什么,最后天亮了,我获救了,就跟着当了猎人,去了南方。”
“那你可走得真远。怎么样,会想回家乡吗?”
“那么你们呢?”亚伦突然反问,“你们都是纳塔人吧?”
洛多维科和罗斯不约而同地点了头,他就接着说:“你们要炸掉自己的家乡。”
“有什么不行吗?”洛多维科轻快地说,“城市不过是一堆石头和砖头,我的家乡已经被诸位同行搬去外面的森林里了,对吧,尊敬的猎人罗斯女士?”
“我们亲自炸掉,我们亲自重建,”一直坐听着他们说话的罗斯突然挺起身子,好像一个迷你版、完全不像斯塔夫罗金医生的斯塔夫罗金医生,“就该这样。”
洛多维科点了点头,刚好配好了一包火药,包装好交给了罗斯,又不知从哪摸出了一个三指见方的小油纸包,塞到了罗斯的另一只手里。“这叫职务之便。”他故弄玄虚地说。罗斯打开小包的一侧,看到里面装了浅浅一角白糖。那洛多维科已经转过脸,又孜孜不倦地继续打探:“你说西南那里没有工会?那有没有什么生意好做?我们现在也是过命的交情了,你可不能骗我……”
对不起,他说,对不起。
“骗子。”G夫人仍然这么说,“你根本没有在忏悔。”
她冰冷的手按在他的头顶,她说:“你杀了人,你不是被人变成吸血鬼的,是你抢了血药,是你杀了所有人。”
对不起,他说,我不想杀他们的,我流了很多血,我快要死了,那瓶药刚好在那里,我只是想活下去。
“你只是想活下去。”他听到G夫人的冷笑,“你只是想活下去,所以把他们都杀了,你只是想活下去,所以说谎也是可以的,做什么坏事都是可以的。”他放在地上的手被她踩在脚下,他听到骨头咯咯断裂的声音,却不再感觉疼痛了,骨头断了很快就会恢复,然后再被打断,大概时时都在疼痛中,反而就感觉不到痛。G夫人按在他头顶的手向下滑过他的右脸颊,自从他喝下西比迪亚的血、背后被打上圣痕烙印,他的右眼就看不见了,也不会再流泪了。她的手掐住他的下颌,逼迫他张开嘴,她说:“那么向你的‘朋友’说谎又是为什么呢?假装猎人是为什么呢?也只是为了活下去吗?”
他感到背后发凉,烙印在背后的圣痕却发烫,他好像听到烙铁在背后,皮肉滋滋作响的声音。对不起,他说。
“卑鄙的骗子。”她说。
十八号的清晨,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亚伦·桑切斯即将去炸毁一座他毫不熟悉的城市。寄给纳塔城东城区玛格街二十八号诺利亚先生的信还在他的背包里,猎人们正在将湖骸往陷阱里引诱过去,火焰将会吞没这座城的东城区,吞没破坏这里的怪物,也吞没他们要守护的街道,吞没真实存在的许多人的家乡故土,自然也会吞没那条不存在的玛格街,吞没虚假和谎言。
最后天亮了。
———End———
Q:为什么盖亚女士总是被称作G夫人呢?
A:因为小编总觉得喊盖亚夫人她会突然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