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诸多神秘千古流传,
神明与怪物皆非儿戏,
人与其历史编织万年。
亚当的子孙与莉莉丝的孩子,
孰是孰非早已无法分辨,
有多少人能放下过往的偏见与仇恨?
但也唯有放下过往,缔结约定。
千百年的怨恨痴缠,
在一夕一夜间断结。
人们从此不再知晓那异常,
但神秘依在,并将永远在。
那亚当的聪慧子孙们,
与众多的怪异结为同盟,
一同化作人类的坚盾,
——名为“埃癸斯”。
正因如此,世界的齿轮今日也正常转动。
本企为参考了现实世界的半架空企划,可当做现实世界的平行时空看待,并无法完美还原欧洲的人文地理风土人情,考据党切莫较真,介意勿参,感谢理解。
阿比斯对于自己的童年的记忆,或许在别人眼里只有悲惨两个字吧。
他的记忆里父母永远都是那副痴狂到极致的模样,因为信仰着不存在的东西而什么都看不见,听不见,发霉的墙纸也好还是爬满了老鼠的厨房也好,他们都熟视无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那本书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自己的家里呢,阿比斯自己或许也不记得,但是他似乎还保留着躺在了婴儿摇篮里看着空无衣物发黄的天花板的记忆,那个时候他便怎么哭泣都无法换来父母的注视,直到最后他停止了哭泣。
漆黑的衣柜里是他藏着孩童秘密的地方,里面有着他还算柔软的毛毯——尽管是线头已经开始脱落、毛绒开始结团的布料,也还有着短短的只能勉强点几次的蜡烛,还有一包受潮了只剩下两根火柴的火柴盒。那是他的全部记忆所在。
阿比斯还有一枚小小的眼镜,是三角形的,也只有一边它在太阳底下能当做火柴,把枯枝燃烧,烧出缕缕青烟,它也能隔着阿比斯的眼睛,当做了放大镜,把人的心放大,看到他们心里的愿望、欲望。阿比斯戴着眼镜站在镜子前,他怎么看都看不见自己,他想如果这个世界上会有和自己一样的人存在的话,会在自己的心里看到什么呢?
“——,我们终究会有一天会在主的身边获得新生,成为真正的幸福的一家人。”
——、是阿比斯曾经的名字,他看着母亲一张一合的嘴,却记不起这几个字的音节是如何发音的,那是他最后一天作为那个名字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然后是他看不见的味道从那个家里唯一仅剩完好的铁盆里冒出来,他被母亲抱在怀里,但是那不是他所了解的母亲的怀抱,不应该是如此紧缚的,不应该是如此恐惧的,终于在母亲的眼睛闭上前,他挣脱了这个怀抱逃离了这个充满不安味道的房间。
漆黑的衣柜,下午的阳光从衣柜门缝里透进来,就像是一道白色的划痕,他伸手去摸只能摸到粗糙的木质触感。屋子里是前所未有的安静,阿比斯张了张嘴,喊出了第一声母亲,第一声父亲,可是屋子里安静得很,阿比斯看到了底下那本书如同恶魔一般爬上了二楼的楼梯,它走过了每一房间,钻进每一个角落,弥漫在空气的每一个间隙中。它抓住了阿比斯。
他想,母亲,我不想去主的身边,母亲,我不想获得新生,母亲,我不想和母亲成为真正的幸福的一家人。
阿比斯有的时候会分不清记忆,他好像记得很多人来过自己家里做客,但是他们最后都没有离开,但是他好像也记得自己家里从来没有来过客人,只有成夜成日跪在壁炉前的父母。他在衣柜里睡了一觉,屋子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偌大的屋子只剩下他了,他可以在楼梯上跑来跑去,可以在床垫上蹦蹦跳,虽然那张老旧的床垫永远都会有弹簧膈着他的屁股。
他趴在窗边看着走过的小孩子一天天变成自己不认识的人,然后跑到了镜子前,他比着自己的身高在镜子框上用火柴的木梗抵着头轻轻划了一下,他看着重重叠叠的划痕,想自己什么时候才可以长高呢?最后他偷偷地在那些重叠的划痕上面一点点的位置轻轻又划了一下,才满意地扔掉了木梗。
就像刚刚说的一样,书是恶魔,它抓住了阿比斯,阿比斯只能被它牵着乱跑,但是更多时候他会更想睡一觉,醒来的时候就能回到自己家里了。阿比斯捡起那本书抱在怀里,跨过了来家里做客却不知道为什么躺下了的客人,他想,客人们可真是喜欢自己家啊,连睡觉都要来自己家里睡吗。
书、不是把客人们弄睡着的罪魁祸首,客人们的心才是。
阿比斯这是从一开始就看得到的,他看得到愿望,看得到客人们的笑容,看得到父母…——哪怕他脱多少次眼镜都一样,他从一开始就看得到,父母称之为恩赐,阿比斯愿意称之为:
“诅咒。”
“诅咒?你不是什么诅咒,人类的丑恶才是真正害死他们的东西,诅咒这种东西从一开始不也是由人类的嫉妒心、欲望而生,和你没关系。”
那是最后一个走进阿比斯家里客人说的话,他石榴一样的眼睛只剩下一只,明明是浑身黑色的衣服,却总是穿着一件白色的长长外套,戴着阿比斯也有的眼镜,但是他有两个镜片!真让人羡慕!阿比斯也想要两个镜片的眼镜,因为他看不见这个客人的心,他想说不定两个镜片,两个眼睛一起看就能看到了,两个镜片!真羡慕!
“克拉伦斯,我是克拉伦斯·古斯塔夫。”
阿比斯蹲在地上捡那些七彩的糖豆,那是苦苦但是甜甜的味道,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到他忘记了又记起来又忘记的程度,邻居家的那个穿着粉红色裙子的女孩子,总是会偷偷塞一个黑色的面包给他,那就是记忆的味道,苦涩的甜。
“没有了。”
阿比斯蹲在黑色的皮鞋旁边捡起最后一颗糖豆,抬起头的时候他才看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了家门,长得快要可以把他淹没了一样的黄绿色荒草,已经不见了的秋千,树枝上残留的绳子都被时间湮灭。就连向前一步,阿比斯也不知道会走向哪里,会掉进哪里。他只能后退,想要退回到那个漆黑的衣柜里,想要找回那条脱线的毯子,想要回到那个粉红色裙子的姐姐身边。
“我可以再给你买。”
男人开口了,他看了一眼阿比斯踩在褐色泥土里的脚丫。
“——还有鞋子。”
“两包。”
毫不客气的小孩子,还会讨价还价。阿比斯举着三个手指,克拉伦斯也没有拆穿他,只是说了一句嗯两包。
克拉伦斯带着阿比斯坐在夕阳的泰晤士河边,大腿上放着用两包巧克力豆两个巧克力雪糕和一对小皮鞋换回来的书本。夕阳像撒了一层金片在河上,金灿灿的,建筑行人汽车街道都在一片金色中,他们也当然在这片金色中。
“喂,你记得多少吗,你的记忆之类的。”
阿比斯吧唧了两下嘴,舔掉化掉开始淌下来的巧克力雪糕,那是一个快要他的脸高的甜筒,两个饼干棒被他拿在手像是勺子一样一下一下挑着雪糕吃,克拉伦斯伸手扶住不住向前歪、拿不住甜筒小孩的手。
“——你别掉了,掉了我不给你买新的。”
“嗯——”
阿比斯点点头,他还是继续用那根饼干棒挑着雪糕。克拉伦斯微不可见地叹了口气,终于放弃了似地松开了手。
“刚刚问你的,你还记得吗。”
阿比斯舔着饼干棒上的雪糕嗯了很长一段时间,舔着的饼干棒都被口水被弄得潮潮软软的。
“不记得了!”
那可是真话,因为那个甜筒才是阿比斯真正的记忆开始、——至少他本人就是这样认为的。
“你又旷工了?”
“哪儿能啊,我这是早早干完提前下班。”
八月的爱丁堡夏花极为灿烂地开放着,争奇斗艳般,将四处都装点地五彩斑斓。阳光和丽,正是出门的好天气,街上熙熙攘攘,走在路上,很容易就能听到几句随风飘来的笑语。温格转身避开两个迎面闯来的嬉戏打闹的小孩,弯弯眼睛回电话那头的人,脸不红心不跳地为自己辩驳。
对面笑了笑,气音从听筒里漏出来,让他嘴角也情不自禁跟着扬了扬。
“那好好享受你的下班时间吧,”对面就差把你看我信吗写到他脸上了,还不忘提醒他,“小心被抓到了。”
“怎么会呢——”温格拖长了音调冲着对面摇头晃脑,“他们哪一次抓到我过——唉不对,”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挺直了背,沿着石头路向前的脚步也情不自禁地停下来,“秋果你这是在套路我?”语气颇有点委屈的意思。
“嗯哼,那就要我们伟大的执行司成员猜喽。”唐秋果的声音清爽干净,跟春风掠过窗铎一般毫无杂质,笑起来眉眼弯弯,脸上还有个小酒窝,可甜可甜。温格没打视频看不着她,却能很轻易地想到秋果此时的模样。这个时间的秋果往往不是在舞蹈室就是在回宿舍的路上,她安静地收拾好练习用的道具,关上舞蹈室的灯,然后看着沉寂的夜幕就着偌大的落地窗倾泻在教学楼顶层的舞蹈室里。温格年假的时候曾经去过几次秋果的学校,见过那个她几乎每天都与之为伴的舞蹈室,知道那里占了几乎一整面墙的镜子、光滑的木质把杆、堆满储物间的道具、笨重的蓝牙音箱,以及夕阳下旖丽的黄昏和夜色中漫天的星河。秋果有时候锁了门就走,有时候回头看看,也不开灯,就站在那里看漆黑一片的空教室,看从窗户中透进来的湛蓝色的天光。
唐秋果学的是古典舞,从很小的年纪就开始,一直到大学读了这个专业。温格五岁学的钢琴,两人又年纪相仿,因而这样说来,秋果学舞的时间比温格学琴还要长那么一些。温格很喜欢看秋果跳舞,第一次跟她见面就是在舞台上,说她的摄人心魂也许夸张了点,但一句令人神往却非言过其实。后来和秋果熟了之后,温格就更常见她跳舞。那会儿他俩上高中,一个音乐生一个舞蹈生,都是文艺汇演的常客,课余时间排节目更是少不了的。学校音乐教室本来就少,又要分配给学生上课,又要匀出给特长生排练的空间,一来二去两人就挤到了一个教室。温格用教室前面的钢琴,秋果用教室后面的舞蹈镜,端得是明明白白。温格慵懒,有时候练一会儿休息一下,就坐在琴凳上,安静地看秋果跳,看她缓缓地下腰,又行云流水、状无声息地翻了个身。她细长好看的手随着音乐的鼓点律动,而这鼓点也一下一下地敲进了温格的心里。
都说日久天长就会成为习惯,而温格看着看着也变成了嗜好。他从琴凳上挪下来,调音箱的动作也越来越熟练。这些习惯养成了以后就没再变过,纵是后来忙碌,称得上一句聚少离多,一旦他们在一起,就还是那个十六七岁的样子。秋果站在舞蹈室的中间,对着镜子,而温格坐在舞蹈室靠墙的椅子边,守着那个笨重的音箱,一声清脆的响指,音箱顶上的唱片就呼呼转,摇出一首穿林打叶,晃上半道圆月疏桐。
想到这些,温格就忍不住弯着眼睛笑,周遭万花灿烂,可到底也比不上对面的人。他被秋果一句话哄住,把被套路的事也抛到一边儿,照旧笑着问她:你还没回去?
准备回了。秋果回答他,又问:那么温格先生这是准备去哪儿?
“爱丁堡艺穗节,大小姐要不要看看?”温格把视频打开了,秋果带着笑靥的脸很快出现在镜头前,他把摄像头转了转,让镜头朝着周围,欧式城堡、长廊、绚烂的花卉以及偌大的露天舞台很快挤满了屏幕。他就这样连着耳机,絮絮叨叨地讲:“一年一度的艺穗节,音乐戏剧舞蹈马戏什么都有……十岁前几乎每年都会被带着来,可惜离开苏格兰后就没了这回事。狐狸哥,啊,就是卢卡,你还没见过他吧,贝克街侦探联盟的家伙——他前些日子刚来过,说看了一场有趣的表演,体验感还不错,我就来故地重游一回了。”
他有点遗憾:“可惜你今年回校太早了,要是留到八月,就有机会碰上了。”他从小贩那里买了一串果串,在镜头前晃晃,向她眨了眨眼,“我觉得你会喜欢这里的。”
“那就希望明年的温格不要这么忙咯?”秋果笑起来,“后面是在演莎士比亚的戏吗,我听到那句台词了。”
“啊莎翁,”温格看了眼舞台上穿着精灵服的一众人,也跟着笑了起来,“经典老番了。”
“你约了下一场?”
“还是秋果了解我。”温格咬下串串上的草莓,嘟囔了句好甜,得到了秋果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他冲她眨眨眼,看她很自如地穿过教学楼的连廊,走到了校道上。“是《普莱雅斯与梅丽桑德》,”他说,“还记得吗,叶先生曾经向我们盛赞过的那部歌剧。”
“当然。”说话间秋果已经穿过了林荫道,她头上的发带随着她的动作一扬一扬地,看得温格有些心痒,恨不得伸出手去碰一碰,“所以是蓄谋已久?”秋果一语中的,笑弯了眼睛。
“是呀,我的大小姐。”温格利落地认,开心的神色里又露出点得意的神情。这下秋果怎么着都能想象温格使了些什么法子才在埃癸斯得到了近半天的假期了。
“维吉尔和斐瑞应该没空陪你一起去吧?”她问。
“是啊,他俩忙着呢。”温格一想到他的两个发小就直叹气,一个月前,因为要处理几个家族的内部大事,维吉尔和斐瑞就跟他们的父辈一起飞到了德国,至今未归,在联络中似乎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总而言之,他们错过了这场爱丁堡的盛会。“不过他俩指不定也不想我呢,尤其是维吉尔那小子,”他不走心地翻个白眼,“他可对和斐斐独处的时间珍惜得紧。”
“不过我也是请了朋友一起来的。”末了温格又说。他放心地看着秋果走进宿舍楼,最终停在了房间前,抬手敲了敲门。
秋果早猜到了,这小子看演出都不肯一个人去看的,铁定会拉个家伙和他一起去,他的两个发小都是惯常的冤种,进了埃癸斯,跟他相熟的自然也少不了,对此全是见怪不怪。她不问,因为总有一天她会知道,他们都不是急于一时的人,姑且惯着来日方长。中国到英国,四千八百三十四英里,八个小时的时差,那头还烈日当空,这头已经是满天星子了。于是她打个哈欠,朦胧双眼睛,跟他说了晚安。
温格的嘴角扬着,跟秋果通话让他心情不能更好。他收起手机,望了望人群的尽头,恰好看到了一撮熟悉的白毛穿过人群,向着他站着的雕塑来。于是他难得提起精神,向他招了招手,成功收获了一个有些震惊的表情。
狐狸哥:事出反常必有妖,无事殷情非奸即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