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人日后提到二零六五年时,总说上海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要是老头老太们记得,上次的严冬还得追溯到四十四年前。但说书的也就这么回事,你挑什么说,对面便信什么,几十年前到底有没有冻到骨头痛,其实没人记得。只有一点我们可以确认——正因为那年从元月起就天寒地冻,所以一些犄角旮旯里的怪东西也给冻醒了。人畏寒惧冷,怪东西可不怕。于是从大寒起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全部都得从这儿说起:
北京时间下午四点三十八分,怪声音突然在耳朵里嗡嗡大喊:走啦,赶紧地!潘推开不该碰的墙,拼命朝前冲。这路太长,尽头一个人都没,四周安静得像美人鱼沉睡时的泻湖,只有插座里微弱的电流声趋近水浪。入口朝内合拢,重新隐藏在混凝土墙的后方,这辈子第一次旅行,潘已经距离自己的世界五步开外。他低伏身体,脖子前倾,脚一蹬地——
跑起来吧,潘!
开始检查:脚步回声没什么两样,身体份量没变,头上没长角,呼吸正常,好了,确认完毕,没有异常,警报解除。他本不该出来,可一切都是为了胡克船长。拯救胡克船长是他在所难辞、刻不容缓的任务!潘借着本能跳过一个纸箱,绕过面板上显示着六位罗马数字的人形清洁仪,尽量快速地沿着墙面寻找出口。他知道这是哪里,船长的故事里说过,整个宇宙里同时存在着许多个世界,世界之外还有世界,也许是互相包裹着的,也许是互相平行着的……潘想,外面一定是个巨大而危险的世界之匣,或者也可以叫它“无限魔方大厦”,他从不知道出口会通向哪,因为只有胡克船长这样的星际航家才有资格到处乱跑。探险开始了!听说外面有的世界像永无岛,有的又像蓬莱,还有更多古怪离奇到再高明的小说家挖空心思都想不出,而他长大的这个一定是最小的。平行世界里自然也有人,长得和潘差不多,有鼻子有眼,有嘴有耳朵,说话是用嘴唇和舌头,但也极有可能遇见故事里长得像蚩尤的牛蹄子,癖好是光膀子掷大斧,一口一个生吞小孩。
路到尽头,潘朝左拐,尽量小声地穿过一间明亮的船舱。这间舱室不大,两侧都是高耸入天的木头架子,上面整整齐齐摆着些像画本,却比画本厚得多的画本。他分神一小会儿,又继续推开唯一一扇门朝外跑,心下有点犹豫这方向到底对不对——他手头没有导航仪,没有星盘,没到年纪的男孩本来无法像船长一样顺利穿过那堵墙,但潘却成功了。也许是因为连他们的世界也在代替胡克船长,从遥远的方块世界里向他们唯一的男孩大声呼叫:救救船长!于是他穿过连接世界与世界的隐形口袋宇宙穿梭装置,顺利降临到这里。
潘把大理石踩得砰砰响,弯腰钻过一个矮洞,抬手拨开葱郁的盆栽,越过一个宽阔的大厅。他尽量克制住好奇心,不朝头顶上闪亮的星星吊灯看太多眼。前方路不宽敞,四周都有墙或者其他舱房,整体通道都像极了小型迷宫,所幸迷宫可难不住他。他平时躺在地上没事干时就喜欢拿着船长送他的弹子珠迷宫玩,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知道出口的路线,然后再啪地一扬手,在空中抖三抖,让那弹子球重新从一端滴溜溜地滚回另一端,游戏结束,游戏重新开始。行……得了,又是一个矮洞!这地方的人都住树屋吗?
可不能放松警惕了,潘!你还不知道这外头到底有什么。他自然清楚自己才六岁,比起胡克船长来,不够高,不够壮,也不够聪明,不该从那儿离开,辜负了门神。打小时候起,胡克就告诉他门口那株大植物叫桃树。它是桃树,却从不结桃,因为它是守护着潘的门神化身。好一株门神啊!它西南的枝桠叫神荼,东北那根又叫郁垒,把那些有毒的坏东西统统拦在外头,将他守在出世的度朔一方。但他也问,最近自己肚皮上新添的那道口子从哪来。船长让他躺着别瞎操心,可他昏睡几天几夜,手背留针插了又拔拔了再插,营养液从头到尾没有断过。潘猜一定是先头有坏妖怪闯进这里,绕过神荼的火眼金睛也逃过郁垒的苇索,在他身上划出一道大口子,掏出要吃的东西就逃。妖怪爪子上必然有毒,麻痹了他的直觉和神经,所以他才会什么都不记得,只剩下胡克船长同它英勇搏斗三百回合,大获全胜,还为了照顾他大半个月都不再外出执行任务。谁知道才消停没几天,他们的身上就出了毛病。
他看见最大的那扇门了,直觉告诉他这里就是迷宫的出口……这个世界一定很大,就连区区一个中转通道也够得上三五个他呆的那个。潘放慢脚步,越来越轻,直到停在胡桃木色的大门前,隐约听见耳朵根里一个声音又在跟他说:“快走啊,潘。”他在原地喘着粗气,伸手搓搓耳朵,心想:出口总是意味着另一个入口。他更用力地晃晃头,双手揣进口袋里,别听那个声音了,潘!想想左口袋的一截树枝与右口袋的一片树叶,它们还老老实实地呆在他的手心里,提醒他门神的庇护。潘深吸一口气,推开最后的门。
他从未见过的,比光昏暗上一百倍的光落了下来,就好像仪器充电时一侧光点的颜色。无数橘色的光点汇聚在一起,让他意识到这世界正在充电中。潘本能后退一步,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既因为这陌生的光,也因为扑面而来的寒风。但这绝不是退缩的时候,瞧他潘又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连门神和穿梭器都没阻拦他出来,说明他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拯救胡克船长的人了。
男孩捏紧神荼的叶与郁垒的枝。时刻保持警惕,竖起耳朵,前进吧,潘!
时间拷过五点,潘在车来车往的马路牙子上一动不动。太多东西砸向他,把他降格成路边没人要的塑料玩具。胡克的声音钻进他的脑袋,大声嚷嚷着,“不要忘了啊,潘,我说过什么来着!”讲小人书时胡克总要强调进入平行世界前必须牢记的三个窍门,于是潘从懂事起就背得滚瓜烂熟,偏偏却在他真跑来这儿时两眼一抹黑,愣是什么都没记起来。
第一点是什么来着?对,对,你会看见一大堆陌生的东西,离他们远点!
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眼前事物太多,声音太多,还有气味——都太多了!他抽抽鼻子,有水蒸汽,带芬达味的,还有汉堡包的,没有油条,也没有咖啡,别的都认不出来,全混在一起,什么都分辨不了。杂味就跟每次胡克回来时身上的味道一样……他过去总喜欢一头埋在他衣服里嗅。除此之外呢?参差不齐的高楼与天台,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高楼顶端有飞行器停机坪,还是高楼的平台上还长着更多格子间。路对面,它们一栋接着一栋渐入云端,表层像是玻璃,却没有反射出天空,而是和小行星一样傲慢地发光,很快变成胡克偶尔给他放着看的电视。但他从没想过世界上能有那么大、那么多的电视,密密匝匝地遍布在大厦的外头……这可真是电视魔方一样的大厦!兴许那大厦也能像魔方一样移动。
他不自觉地朝魔方大厦迈步,眼看硕大照明灯、挖掘机、弯曲起伏的轨道、高架路、驾驶器、电视机屏幕、倒扣的大银盆、跳热舞的粉红色女孩争前恐后地往头顶的天空覆盖,好像他压根就没从室内离开。沙丁鱼群般的银灰驾驶器又从他面前游过,它们曲线如鲸背,此起彼伏奔驰而过。潘看出了神,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场活生生的捕猎——火红圆头的那个就要赶上海蓝尖头那个了!他紧张得冒汗,可那圆头的赶上之后却什么都没发生,反倒有人从罐头里探出头来,横眉竖眼,朝他大吼大叫。那家伙的模样呢?两个眼睛一对耳朵,一个鼻子在中央一对嘴唇在下头,所幸不像一口一个吞人的外星人,潘不禁松一口气,奇怪伐,又不是我在追捕圆头!
潘再一次跑起来,咒骂与喇叭声紧跟其后,张牙舞爪,嗖嗖嗖地前来猎杀他。沙丁鱼群此起彼伏地叭叭叭,挖掘机不停下钻轰轰轰,上方轨道悬浮列车到站了滴滴滴,大厦上跳舞的男孩在唱歌喝酸奶的女孩又在唱另外一首歌,中间红卷头的怪人端出一份黑色的汉堡,同时的同时,他周围有人在说话,一个比一个更大声,涨红着脸的皱着眉头的大笑不止的,比他世界里嘈杂上一百个电视的声音。可他能问这当中的哪一个人?他要怎么开口说,早上好,这里是哪里,胡克船长在哪里?
别忘了平行世界注意事项之二:你们说的话有可能不一样,尽量别被发现,就算万分不得已被发现,也要装老外,千万别随便暴露,毕竟平行世界还是个未被大部分普通人发掘的秘密!
偏偏这时才想起,潘害怕极了。他东张西望,甚至再也顾不上等候时机,一鼓作气穿过车与车之间的缝隙,留下一大串行车云般紧急制动的痕迹,继续拖着这条歪歪扭扭的长尾巴跑向大厦。下一个难关!这些大厦一个赛过一个高,每个都自称是这个世界的最核心向他眨眼招手。他该找到哪一个?这儿有没有穿梭管理局?他该去哪儿问?这事情刻不容缓,他要是再晚上几天,也许失踪的船长就会没命!
自打十天前起,胡克船长的模样变了——耳朵里冒出些细细小小的白色绒毛,说话更大声,时不时自言自语。一开始潘完全没当一回事,以为是没见过的疾病,或是什么入侵的无害寄生物。可又过了几天,那簇白绒毛越长越多,就好像摘了一把云倒插在船长的耳朵里。他试着朝那怪东西吹气,却把船长弄得连连皱眉,绒毛倒被吹得漫天飞,数量完全不见少。他也警告过男人耳朵里长了东西,可对方照照镜子,却笑说潘又在幻想。他虽是个爱幻想的男孩没错,但也不至于连这都会看错。直到胡克消失的第四天早上,潘在镜子里发现连自己的耳朵里都长出绒毛了。绝对没错,这个黑头发灰眼睛,手还缩在棉毛衫袖子里的男孩竟然小小年纪就耳朵长毛!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绒毛把胡克船长弄消失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要轮到他了?
潘穿过大鱼群爬上岸,抖抖衣摆沾上的灰,好不容易站稳脚跟,便瞧见面前一条狭窄老巷的入口。没那么高,也没那么吵闹,也许……他可以在这里面找到个好心人,耐心听自己说话,回答一个可怜男孩的问题,帮助他找到胡克船长。嘟嘟嘟,他背后的三色灯又变颜色了!这下可好,更多人朝他涌过来,比语言更麻烦的事情正等着他——显然,这儿的人都不懂避让。先是一个手拿仪器穿着紧身衣的女人迎面撞上他,她一挑眉,张口便说,“……小赤佬寻西啊?!”语毕又变了脸,对那设备说她马上要去暴力猩猩那儿上瑜伽课,达令我们七点见。真奇怪。他站稳身一扭头,又一头撞上荧光绿团子头的少年,他脑袋上好像还带着防风镜,嘴里嘟嘟囔囔着什么,比起潘来似乎更惊讶他们竟能撞个满怀。潘一时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完全弄不清楚这儿的人们究竟在搞什么,就好像他们的额头上都装有什么看不见的传感器或电子探测仪一样,又或者他们的身体之间天生就有微弱的磁力互斥,才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和刚刚的车辆都会在最完美的时机避开对方,并毫不减速地继续走下去。但潘既没有传感器,也没这想象中的磁力,因而在这路上举步维艰,跌跌撞撞,最后彻底被兑进人流中,如被绑上了过山车一路滑向未知的终点。
终点倒是没花太久。他穿梭在鳞次栉比的商铺,珊瑚群般的广告牌霓虹灯从他两侧飞快后退,它们瞧起来简直都差不多。想想威利在哪里,他默念道,一边牢牢记住一路上走过的弯道,以防找不到回通道的路:先左拐右拐再右拐,笔直走一直走过门口有条大鲨鱼的店,再朝斜前方顺着人流走过最香的那条路……
停下了,到这里总算停了下来,最后一群推搡着他走的人们也在这里完全散开,各走各路各回各家。警报还不能解除!圆盘时钟,十二又六十个刻度,这是胡克船长教他的独门秘诀,外头小孩都不懂的老暗号,如今他发现这是个确认方位的好法子。此刻这颗被人潮拍上岸边又被独独留下来的小石子,正紧张地直面着他前方一点钟方向的男人。这人在任何一个平行世界里都能算得上孩子们的噩梦。他脸盘大如钟,双眼亮如铃,额头尤高,鼻子通红,双手叉腰,身影完完全全把潘罩住,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似乎潘彻头彻尾是个不速之客。要是故事里铜头铁额的蚩尤真实存在,恐怕也不会比他长得更威严、更恐怖了。
潘捏紧双拳,鼓起勇气,用平生最礼貌和气的声音问道:
“古藤……猫宁。个地多果?”
那男人瞪着眼,举起右手,指着上方发光的灯箱,特意又挥了挥,好像他的手指是指挥官的教鞭,“去去去,侬覅混腔斯,小人伐能跑到个地来呃呀。哎!阿拉讲的就是侬,小驹头,再哪能看都伐能放侬进去呃呀……眼睛倒好好瞪得老大,字伐认得啊?侬头顶桑,灯管高头:十八岁以下,伐准进去。晓得了伐?伐来塞的呀!”
潘眨眨眼。铜头男人朝他吼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也并不是完全听不懂的话。有一些字眼,船长教过他,比如“眼睛”,还比如“伐来塞”。可剩下的他就不明白了——
“小赤佬侬等了个地组撒?!”
铜头双手叉腰,继续质问道。他声音太响亮,潘从未听过人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声音简直不是从他的喉咙里出来的,而是和铜锣一样,在他的身体里形成了百倍的共鸣,朝潘猛地发射过去!男孩怕得不敢动弹,僵立在原处,“……开普腾胡克!开普腾胡克!”潘慌慌张张解释道,“吾在寻伊!”
可这话显然是火上浇油,怒上加怒,铜头逼近潘,作势就要推搡他,“喂……侬聋特了啊?!”潘连忙后退好几步,泪水逼上眼眶,看样子他这是碰上一口一个小孩的外星人了!他不知是更害怕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本能地双手抱肩蹲下身,朝铜头做出服软的姿态,只求他能不要吞掉自己。耳朵里的绒毛叽叽喳喳冲他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潘闯祸了,就要被人教训,好好打屁股了,嘻嘻嘻!胡克船长不要你啦,该拿你去喂外面的鳄鱼了!”
闭嘴!潘大喊道。就在这时,男人背后小平房屋檐处延伸出来的一截灯管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身影他从没真见过,但却在故事里想象过无数无数遍,因此又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它的轮廓。潘简直不敢相信这眼前的奇迹——他擦掉泪花,用力揉揉闭上的眼睛,默数五秒,喃喃道: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重要的愿望要许三遍。走道上脚步声漫过又退潮,他握紧小小的双拳,全身抖得不行,满怀希望睁开眼。
那身影还是好端端坐在上方,晃着腿,悠哉悠哉俯视着他,跟五秒钟前一样。一双亮眼睛。
潘蹭地一下原地蹦起,也顾不上铜头的威胁和绒毛的声音了,他高高举起双臂,来回使劲挥舞,急迫地冲那小小的影子喊道:
“汀克贝尔!汀克贝尔!救救吾……爱姆潘!”
被称作“汀克贝尔”的身影也站了起来。它看上去那么小,又近乎透明,在灯光上方的夜色里本身就像是霓虹的化身,险些就要跟着理发店的三色灯柱一起晃啊晃地消失在升起的月亮下。可当它真正往前一步,踏进月光里时,潘才发现它虽然也是个“她”,巴掌大,腿滚圆,鼻子尖,脸色臭,却跟画本上的汀克贝尔有那么点不一样——头发不是金黄色的,衣裙不是叶片扎的,就连背后都没有一对亮晶晶的透明翅膀,只有抱着双臂的劲儿倒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徘。”她说。
“派?爱姆潘!”
“是徘。”她又说。
不管是派也好徘也好汀克贝尔也好,潘急得大声抽噎了一番,现在都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徘!”他带着哭腔大喊道,“救救吾!”
“听不懂。”
回以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有点过于尖锐,妖精的身影从天而降,漂浮在他与铜头的中间。潘确实不理解她发出的声音,也许这就是“汀克贝尔”们的语言……这可跟故事里说好的不一样。听不懂妖精语言的人不应该是勇敢的潘,而是那些普通的小孩,比如温蒂之类的才对啊!潘拼命摇头,右手三指并拢,甩到一侧,像是洒下一把无形的花瓣,朝自称“徘”的小东西喊道,“奎克立!仙——尘——!”
只要有仙尘……!只要沾上她们的仙尘,他就能跟这个不用翅膀也能漂浮在空中的妖精一样从这里起飞,逃过怒气冲冲的铜头和他机关枪似的诅咒,冲出层层高楼与林立的霓虹灯牌,再也不用管那些横冲直撞的人们,畅畅快快地在天上飞。也许一开始他飞得不好,腿脚乱蹬胳膊乱挥,掌握不了浮空的平衡在空中翻跟斗,但他学得快,一定能在今夜就穿过厚厚的云层抵达胡克在的地方,寻得他们停在码头的船,然后找到远古记载里写过的解药,把他们耳朵洞里的绒毛拔干净。潘对此深信不疑。
铜头一头雾水,顺着潘的视线上看看,下看看,竟完全看不见徘,反倒彻底被男孩激怒,“册那搞撒体啊?!”他一把抄起屋外的老扫把帚就作势要抽人,径直朝潘吼,“则戆比样子装腔斯有撒意思啦,侬白相吾啊?!”潘赶忙灵活地跟着扫把头袭来的方向往下一蹲,正想大喊徘的名字,便瞧她轻盈地顺着风向绕着铜头转了一圈,随后停在男人的大脑袋上,双腿盘起,悠哉地摇摇头,“快逃。”
“啊?!宁来疯咯?小赤佬今朝吾就请侬吃顿桑活!!!”
左挥一刀右来一拳,潘原地蹲蹲起起好不忙乎,还赶着空朝铜头顶上憋出一句你究竟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但这下徘也知道他们谁都听不懂谁的话了。她从铜头乱糟糟的灰发巢里起飞,骤停在距离潘一拳开外的地方,盯着他的眼睛。潘这时才真正看清楚她的模样:
小鸟那么大的女孩,衣服紧巴巴,裙摆垂到脚边,长卷发,牧草色,金鱼鳞片似的长筒袜,下一秒就能上画片。
她朝他勾勾手指,身形不动,手臂却在身旁作势交错挥动,语气平稳,张口就道:“跑啊。润。尼给咯。库尔斯。热恩,潘!”
这话语中的一部分突然如闪电,猛地击中潘——他听懂了!就这么一个字眼,简简单单的发音,从这个平行世界里出现了熟悉的话语,她在说的话就和他耳朵里的绒毛对他说的话一样,就像是一声枪响、口哨、发号施令!跑啊,潘!他们几乎同时弹起,潘踩着扫把帚趔趄几步,一手撑地压背,低头躲过铜头伸来的神掌,朝右打个滚卷上一身土,又凭借低重心迅速恢复身体平衡朝前冲刺。此时徘已经领先他五十米,在前方晃晃悠悠地背对着他继续飞,瞧她在空中的模样!就好像把这世界的每个人都牢牢凝固在地上的叫“格拉维体”的东西完全不存在一样,不愧是汀克贝尔,真正的妖精一族!
“各记吃痛,晓得跑路啦?忒嗳了!!!”
铜头也是较上劲,反手一扫帚柄把店门砰地撞上,就势追着潘要打,可怜男孩仅仅是回头看了一眼便再也不敢回头第二次,跟着徘撒腿狂奔。平行世界注意事项的第三点不合时宜地闯进他的头脑:
看见平行世界的自己就会死是星际航家骗小孩的,可倒真是触霉头的坏事,如果发现,要第一时间告诉你的长官,避免对方告密,引来其他世界秘密军队的入侵战争!
他顾不上再张望,想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至少这一个还真没撞上,说明平行世界之神还是眷顾着他的!眼前,起起浮浮的徘就像是海面上小小的充气坐标,成为他此刻唯一的希望。
中场休息结束了,想要活命就跑起来吧,潘!
潘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瘸一拐,好不狼狈。左腿抽筋了,这会儿跟风中残烛似地簸箕着,像个身体挂件,绒毛在耳朵里叽叽呱呱,说什么汀克贝尔是个骗子啦,她就是想戏弄潘啦之类的话。这个潘也不是没想过,可真不愿意相信呀。在风尘四起的泥地里,连沙子都恶劣地钻进他的左眼,痛得潘不得不停下来。
入夜,寒风来得比一个小时前还要凶猛,吹得他裹紧单衣来回哆嗦,可全身热度都在往头上涌,集中在他的脑袋里,额头上,在薄又苍白的皮肤下泛出红彤彤的一大片。他又冷又热,肚子咕噜噜乱叫,连耷拉在脑后的细辫都没了精神气,缩在衣衫里贴着背脊,挠得他抓心的难受。已经跑不动了,再也跑不动,绝对跑不动了,两条腿就跟快断掉一样,脚酸得不行,甚至脚底板还破了一大块,疼得钻心。绒毛也觉得冷,更加往里地钻进他的耳道,嘟嘟囔囔地说他肯定是救不出胡克船长的,现在连他在哪里都找不到,用脚也知道六岁小孩肯定做不到,更何况现在脚也累得想不动了,都时候能活着回去都谢天谢地。潘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走过那么多,那么长的路,光是想到自己也许回不去了,他就忍不住想哭。但眼泪反倒把他左眼里的沙子冲了出来,没先前那么疼了。他用力揉揉眼皮,寻思就算被铜头打死,他也绝对不跑了,要是铜头还提着扫帚柄打他的屁股,他也只会脸朝下平躺在人行道边,说一句阿爷请便,该怎么揍就怎么揍,别客气。但这时候连铜头都已经不见了,整条路上只有行色匆匆的行人。潘一抬头,徘还在前头静静望着他,面前一长串往地底下去的阶梯。
想到要是继续跟着徘就得走上一百零八级台阶,潘恨不得直接团成一团滚下去。好想哭。“徘……威尔阿拉狗引?”他话音刚落便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一通快跑,连他的喉咙内侧都像被那妖精的裙摆割了似,哑得潘都不敢相信。好想哭。反正徘看上去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他还是干脆闭嘴为好,能不能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动。好想哭。但他一转头就看见地上一汪小水潭,倒影里自己脸赤红,耳朵里一对白绒毛让他看上去活脱脱个猴子屁股。
这下,他的脸更红了,嘴一瘪鼻一酸眼一热,胸口胀得很,“……吾依噶乃以!”
“潘。”
“依噶乃以!!!”
“潘。”
徘最后回头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管他,消失在阶梯向下的阴影里。潘咽了咽口水,这个地下入口明明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甚至拥堵程度不输先前那条大路,但他却觉得好像一张从地上张开的大嘴巴,就要伸出舌头,把他们全部一口卷入。上方一个赤红色的圆形标志发着光矗立在一旁,四个他看不懂的大字“南京东路”悬浮在头顶,像警告。他踟蹰一会儿,还是拍拍屁股咬牙跟上。
地下城更像迷宫,条条大路绝不比今天他见过的任何一条短,两侧商铺从上头原样照搬,玻璃橱柜里漏出的麦子香勾得他肚子难受。可徘还在前头示意他抓紧时间,远远招手。他确实学得很快,先前一阵过山车,接着为了逃脱铜头一通狂奔,潘逐渐琢磨起人群的秘诀。迎面相遇前刹那的犹豫和停止,眼神从正前方挪到他的右手边,这时便不用减速;脚步慢了,电子设备上运动的手指停了,走路时双臂的弧度被打断,脚尖朝自己的左手边晃,那他就得赶紧往右手侧多跨半度——再加上有徘在前方带路,他总算在人潮中劈出一条只有他才能看穿的小径。看样子,这个世界里行走的秘诀,潘已成功破解了!等搞定了寄生在他和胡克身上的绒毛,他一定要把这番冒险朝他好好炫耀一番……
他浑水摸鱼穿过比他高五个头的深灰窄框,面前剩下一长排通道,每一条都仅能容纳一人,中央两扇相对而立的机械门将他拦在后头。潘假装伸懒腰,左右一瞧,人人都像什么都不需要一样就能使唤芝麻开门,顺利从中走过,只有他慢了五六秒钟,背后一长串人顿时齐刷刷眼露凶光,脸整张皱起来,面无表情死死地对着潘,好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拎起来,甩出这地下城。
……徘呢?徘可没这烦恼,她仗着个头小还能飞,在他前头翻了个跟斗,指指那扇小门,竖起大拇指,倒过小拳头,往下抖了又抖。饶是潘都晓得这是妖精在嘲笑他,真不够讲义气,也太赖皮了!他恼得很,甚至听不到绒毛对他说话,气得后退一步,众目睽睽之下,他身子朝前一扑趴在地上,两手像划水一样撑着地面朝后一顶,便像条滑溜溜的鱼,从隔板与地上的夹缝间滑进站。徘见他顺利过关,完全不等他,继续朝前飘,忽闪忽闪地像萤火虫。潘紧随其后——还剩下不到五十米!人群自觉在划着黄格子的地上分成好几群,露出一条正中央、空旷且唯一的道路,就是替他准备的!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注意到那辆列车空荡荡的,上面几乎看不见一个人影——
嘟嘟嘟!嘟嘟嘟!警铃响起,从上面下来的人都走光了,潘跟着徘飞奔——还剩下不到二十米,冲刺!徘先跃上去,紧接着——潘成功把自己射门!车门在男孩身后不足一指处缓慢合上,也把站台上一堆稀奇古怪的眼神拦在后头。男孩用力一拽夹住门缝里的衣摆,猛地摔进车厢里,咕噜咚跌坐在车厢与车厢衔接处的角落里,震得他屁股痛。
干得好啊,潘!绒毛在耳朵里说,然后呢,然后你要去干嘛,你想过吗?
“徘……”他四处张望,正想大喊妖精的名字,徘就朝他竖起食指,贴着嘴唇,做出“嘘”的暗示。潘即刻收回声音。这车厢跟潘在画片上见到的银河铁道列车一样……他一直以为那列车是往天上飞的,但原来还有在地下钻的。车厢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两排长座椅迎面相对,也许是为了讨好小孩(但不是讨好像潘这样的小孩)而涂成了明亮鲜艳的绿色……这绿,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是“汀克贝尔”们叶子裙的颜色。再加上人们都乖乖地让开到一边,徘独辟一条路引他上车,他便认定这列车必然是仙尘列车,尽头就是妖精们居住的地方,难不成这世界上也有个永无乡?
啪嗒。永无乡的啪嗒声代表雨季来了。啪嗒。绒毛说:戆不戆啊潘,这明明是人的脚步声!潘一个激灵瞪着徘,车厢里明明一个旅客都没有,一节接一节的列车尽头却出现了人的声音!
徘耸耸肩,看不出是不是有点无奈,指着座椅底下足够一个成人躺进去的空间,戳了又戳,示意潘朝下面躲。潘不知该躲什么,但瞧徘那副模样,谅她也拉不动自己,要是自己不乖乖照办,说不定她又要摆出小瞧人的傲慢劲儿。他真讨厌被人小瞧!虽然潘腿酸得几乎快动不了,再怎么使劲也跳不起来,男孩还是顺势侧躺下来,往那排塑料座位底下滚。一圈接着一圈,再一圈时稍微挪挪方向,屈膝把腿收进来,好了!他汗湿的背脊紧紧贴着车厢内侧的墙面,徘站在他面前,小小的手掌几乎碰到他的鼻尖。那脚步变响了,变慢了,越来越近。他双手捂住脸,恨不得把潮潮的呼吸也一起咽下去。
然后那脚步停下了。
他怎么给忘了呢?他有门神的庇护,谁又知道,这世界的门神会不会就是这仙尘列车上的乘务员,可着劲儿地要把不该去永无乡的人全部抓起来,吊死在树上?他紧张地盯着徘,以及徘身后的那双黑皮鞋,那双皮鞋又大又旧,一只就比他脸还大,他根本不敢想象那是个多么强壮、多么高大的门神啊!
“……喂?”
潘屏住呼吸。
“姆妈啊?”潘死命按住自己又开始抽筋,止不住抽动的左小腿。“……哦,吾今朝回去切饭,覅等吾的呃,㑚西切起来好类。”
潘咬紧嘴唇。列车仍旧在哐当哐当行驶,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在地下通道的罅隙间尖叫,潘的腹部飞快起伏,呼吸又浅又快,奇怪这门神声音好像不似先前铜头那么愤怒,那么叫人紧张?但徘还没准他出去,那双黑皮鞋还在原地——只要它还没动,潘也不能动。
“……隔夜菜侬就掼掼脱,啥体勿肯呢……吾此地老忙额,咕特了啊!”皮鞋边说边走远了,座椅下的两人都松了口气。这时候列车的报站声又响起了,潘艰难地从底缝里爬了出来,蜷缩在明晃晃的角落里,仰头瞧侧后方的透明墙,外头各种各样不知含义的数字和广告牌发着光,连成一道道弧线断断续续地迸现又消失,像烟花,也像仙尘。
嘟嘟嘟!喇叭又叫,列车缓缓减速至停下,两侧门全部打开,车厢内灯熄了。潘四处张望不见人,跟着徘轻手轻脚下了车。翻过尽头围栏,下到轨道,再往前走数十米,便能看到墙一侧嵌着一道掉漆的铁门,上面挂着老式样的铁锁,锁扣开着,门上有不显眼的涂料写着“18号”,看起来许久无人维护。这地处得巧妙,像在整个改建时期完全被遗忘在了通道的另一侧。潘面对这扇不起眼的门,想起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他背后合上的那堵墙。难不成他们接着就要从这个世界再跳跃去另一个?但这几乎不可能,一个世界里只能有一个平行世界的穿梭仪器,而这世界唯一的那个则在他来时的通道里。
他满腹疑问,跟着徘推开虚掩的门。徘移动得极快,前一秒还在他指尖前,下一秒就消失在群叶背后。她还说了句什么,但潘没听清——这时,他险些动摇了。也许胡克船长说的也不一定对……也许这世界还真有两个平行宇宙穿梭器?他怎么都无法把眼前的这一处与身后黑黢黢的隧道连接在一起,也无法与繁华的地下城喧闹的地上城相提并论。这儿才是他熟悉的那种世界:郁郁葱葱高低不一的不知名植物,柱状结节拔高的翠绿矮竹,纤长细软垂了一地的藤枝,空气中还弥漫着细小的水雾,洒落在他两个巴掌大的锯齿状叶片上,低得快要触到他额头。甚至,他都完全忘了自己累得抬不起右腿,左腿又在隐隐抽筋不听使唤,耳里长着无药可救的绒毛,天边有个等他去找的胡克船长了——
他眼前这风水宝地,要么就是传闻中不知去处的岱屿,人称永无乡的人鱼与妖精之所,要么就是不咸山下妖怪遍布的大荒之地,不管哪个,哪个他不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听了那么多故事,难不成就是冥冥之中,为了这一刻专门准备的?这下,他更笃信徘就是他的“汀克贝尔”,带他找到世界真正的核心,在这儿他一定能寻得胡克船长的线索和绒毛的解药!
“……谁啊这是?”
潘急吼吼往里冲,没等徘跟别人打招呼就径直闯了进去,结果倒好,一脚绊在花盆前头的木门槛上,摔了个狗啃泥,一下就给摔懵了。接着那帘幕般的枝叶窸窸窣窣抖来抖去,来者拨开比潘还高的枝条朝他走来,看上去活像印第安人,甚至比印第安人还要再印第安一点。身上焦黑,但又跟泻湖水面似的,泛着光下才可见的银白波澜。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除了在画片上。超级印第安人越走越近,潘的脑袋也跟着越仰越高,直到最后脖子都恨不得歪成一个直角。他可看不见对方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动物世界的老虎一样,藏在没剪的长头发后面。
那人挠挠头,“哎哟折腾了一宿,这回钱还没到账儿上呢就又来了个兔崽子,你打哪儿来的,咋找着这儿的,要干啥儿呢子?”这声音听不出是男是女,身形也分不出是男是女,头发前面长后面短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反正多少算是个人样,套着条松松垮垮的白背心,下面一条褶裙……哎,是女的。这会儿她在潘面前蹲下来,脚尖朝外,两腿岔开,好一个标准宽深蹲,再来俩胳膊肘耷膝盖上,脖子往前一凑,一派地痞流氓味儿,走光是不会走光的。但印第安酋长是好人,眼前的人既然比印第安还要印第安,就不太会是坏家伙,既然是女的,说不定就是长太快的印第安公主虎莲,头发老得更快,所以全白了。潘顿时心里门儿清,壮了胆子,干脆翻过身,肚皮朝上躺在地上赖着不动,可劲儿地抬着脖子,左右张望寻找徘,发现徘这时候已经躲到了那人的背后,从耳朵根下探头来瞧他。他的妖精干嘛要跑到别人那儿去?潘有些不解,但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还是要做自我介绍的,他倒着看那人,头发戳得他眼痒痒,“古藤伊芙宁,爱姆潘!”
“……啥玩意儿?这孩子也忒怪了吧!”
“他叫潘。”潘充满感激地看了徘一眼,但眼里还在无声质问:你不是我的妖精吗?她没看见,眼睛只瞅着白头发,又不说话了。他们三人之间沉默了会儿,但白头发像听得见潘没听到的话,还低着头,也没摘耳机,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划来划去,一边嘴里答道:“又讲笑话!要我看倒有可能是那边那坨灵器搞的鬼,看上去成天都不动,其实在马路上到处捡小孩,是不是啊,贤余?”
潘跟着她扭头看,透过枝条缝隙,一条鱼在他们右手边不远的地上躺着,有气无力拍拍尾巴。这不符合潘的常识,或者说也不符合任何他画片里看到的常识,鱼不是两栖类,不能在陆地上生活,即使短时间可以靠皮肤呼吸——他左探右瞧,无论是白头发还是徘都一脸习以为常的模样,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这世界的鱼类都把鳃当做腰部挂件?胡克船长平时究竟都在什么样的世界探险啊!白头发接着又晃晃手中的设备,潘知道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仰仗着这小玩意儿——在路上,他看到他们从不离手,片刻都无法从它身上拔开。
“不是贤余,”徘说,“画皮,潘是我带回来的。”
她仍旧那副不温不火不冷不淡的样子,就好像刚刚带他狂奔过境的人压根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妖精。听见这话的白头发也无动于衷,连头都没转——就跟那条街上的铜头一样,潘暗暗想到,他们究竟有什么毛病,竟然看不到汀克贝尔?可是,如果这儿不是永无乡,而是永无乡之外的世界,那么他们看不见汀克贝尔就说得通了……
原来如此,他们都是大人了!大人没法看见孩子们的妖精,自然也就看不见徘。可不同的是,这个叫“画皮”的白头发显然能听见徘,只不过却对着手中屏幕接话,“……现在的宠物手游还能自己出去捞人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那要不跟我说说,这个话都讲不利索的潘,到底碰上什么事儿了?虽然看上去还是个小学生,但小学生的生意我也能接啊,报酬好说,好说。”
徘不说话,从画皮的肩上跃起,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潘理解这手势,代表“停下”,于是他没接画皮的话,躺在原地。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潘立刻明白过来她在教会他他们使用的语言,于是跟着说道:“潘,不动。”
徘点点头,脸上表情也看不出究竟是不是满意,立刻从潘面前消失了,又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只剩下画皮笑眯眯和潘对视,一双苍竹似的眼睛半凶不凶。那绒毛趁安静时又说,她瞧不起你!它说,她看你就像看个笑话,你是从哪里来的小屁孩,谁会把你当成一回事!这声音总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潘每次都吓一大跳,险些以为是自己在说话。徘这时就回来了,她明明才走没多久,一分钟有吗?大概才二十秒。她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人儿,在空中跃向潘,“你要解决这东西?”她抬起双臂,指指自己两侧的耳朵。
潘拼了命点头,“吾有!开普腾胡克有兔!救救阿拉!”
“救了你,其他人也都会好,我就一个条件。”
她在说什么?她会拒绝吗?潘紧张得不敢眨眼睛,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徘竖起食指,坐上画皮鼻尖,两双眼睛倒挂在潘上方,潘也目不转睛盯着看,盯成斗鸡眼,不懂徘什么意思,但反正只管说好。
“当我的APP。喊你的时候就得出现跟我走,一次闪退,就把你卸了。”
画皮朗声大笑。应用程序是什么潘不懂,闪退和卸了在说什么他也不知道,但是要跟着徘走,他能听懂。“汀克贝尔”们怎么会害她们负责的小孩呢?“……哈以!”他响亮又郑重地答道,也不顾耳朵里那声音在大喊不要相信陌生人,狠狠地揉了一把,把整个耳朵都搓红了。
徘勾起小手指,在潘面前晃。但她又不碰潘,于是潘只好学着她样,也勾起小指,隔着一寸同她拉隐形的勾勾。这姿势他知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他跟妖精缔结了约定,往后她可不能反悔,也不好再戏弄他了,潘松了口气。这时那条叫贤余的鱼适时发话,声音又沙又含糊,像把蟠桃塞进了鳐鱼嘴里,“行嘞行嘞点到为止啊!你们都别在那儿欺负小孩了,徘跟娲讲好了,你们过去吧。”画皮这才背对着潘站起身,穿过他们眼前森林般茂密的绿植,潘爬起来跟在她后头,才发现她其实长得很高,甚至跟胡克船长差不多。
穿过门口摆得密不透风的绿植,他们来到房间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方、侧面的不锈钢扳手上、墙上凸起的木条,任何能够悬挂着东西的地方,都悬挂着鸟笼——他根本没法分辨各种的区别!从画眉笼、百灵笼、绣眼笼,再到八哥笼、芙蓉笼、鹦鹉笼,他只知道有大有小,平顶圆顶拱顶,抱不住的和单手能提的……还没等到潘开始提问,贤余就躺着悠哉发话:“认识下呗,整个上海滩,只有她能立刻搞定你耳朵里的东西。潘,来见见娲。”
被这花群般的鸟笼簇拥着,少女背对他,坐在一台老式轮椅上。她手中还提着大象水壶,一头齐脖根的蓬松黑发,若没有那惹眼的轮椅,看起来就是个乖巧的女孩,比徘和画皮都要普通多了。这时她弯下腰,把水壶搁地上,双手搭上两侧把手,有些费劲地转动着轮轴,整个转过身来。
一对大红塑料发卡贴着额角,细眉毛下垂眼,肤白至发青,有雀斑,她看起来没比自己大多少,潘想,又似乎其实比自己要大了很多很多个六岁……因为他总觉得她有点生气。但并不是说,她这时候在生一个陌生闯入者的气,或者在生画皮和徘的气,而是好像她一直都在生气,因为生了太久的气,所以潘都没办法分辨现在她到底有没有在生气了。
“你好……你就是潘吗?”女孩问道。
门缝里漏进隧道的穿堂风,只见她腰部朝下,褶裙以内,轻如薄雾,空无一物。
徘走在鸟笼的竹条边缘,摇摇欲坠。墙边没有落地窗和花园门,自然,这是地下,别痴心妄想什么窗明几亮的大房子,咫尺乾坤的园林,更别提藤萝蔓挂的池岸了。她俯视着几个人头顶和黑豆鱼眼,默念道:“这是没完全显形的娲,那个黑皮肤白头发的怪人Owner叫画皮,明明可以从旧手机化形成人却要当一条鱼的是贤余,没来的大学生名作蚕马,再加上我,秘密基地里原本一共就五个人,直到潘闯了进来。”
二零六五刚过大寒,立春未至,在画皮手机的“101宠物店”游戏存档里,截止至程序上个版本更新里的大寒节气限时每日打卡分享饲养心得满十次即赠戴斗笠幼绵羊的活动记录仍然为零,徘代替画皮,继续在这天的饲养日记里写道:
“今天Owner没有按时打开APP给金鱼喂食,也不知道金鱼的饲养指数到顶可以领金币解锁其他鱼类;距离我出现过去一个星期,她仍然看不到我。”
虽说是写,但只要靠她动动小脑筋,稍微用劲地憋一憋,它们就能自动“写入”画皮的游戏数据里,成为徘的一部分。别管怎么做到的,就跟人活着的大脑也会记忆一样——只是对徘来说,只要她愿意,记忆完全不存在人类大脑的损耗,就算不写进数据里,她也能记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成为一堆数据集合体的灵怪,或者说成为电子幽灵的好处。可自然,电子幽灵也有坏处……
“侬好,爱姆潘!”潘可怜巴巴站在画皮和娲的对面重复道。耳朵毛茸茸得跟考拉似的,表情却像条淋雨的小白狗,和被捡回来时一样泪眼婆娑,滴溜溜的眼睛转了一圈扎牢在徘身上。也真是奇了怪了,现代社会,器物怀着一份执念历久成精也大不如那精怪传说盛传的年代,能不能被人类看见都靠说不清的缘分,修行深浅就跟手游抽卡一样都是玄学,而像她这样的电子幽灵,全是因为数据储存在“贤余”这台成功化形的手机里,才能拥有现在的形态。也不知道潘到底是贤余的有缘人还是自己的有缘人,这满大街的人人人,偏偏只有这一个小鬼头看得见来无影去无踪,抓不住碰不着的徘,还在刚见面时就没礼貌地用手指着她大喊别人的名字,呜呼气哉!
可气归气,回到正经事儿上,徘也是眼尖,远远一瞟眼便认出潘耳中的两簇绒毛绝非普通之物——逆着一路人流,她清清楚楚看见男孩跑来的痕迹。到处都是白绒毛的痕迹,沾在梧桐树干、人行道边、高高低低的广告屏幕上,风一吹便朝外疯狂飘散,传播到更远的地方,钻进其他没有耳机塞着的耳朵里,伺机发芽生长。它露出耳朵口后呈苞状,细看绒毛像极细的羽毛,聚成拳头大的绒球,简直就像耳朵里长出了蒲公英。但长在人耳里的蒲公英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也不知道这怪东西是不是有害,会造成多大影响。解救潘是个名头,替娲把看似无害的绒毛怪异带回来才是真。
徘叹口气,循着无形目光,闪现在娲的轮椅把手上。此刻,少女俯首看她,显然也明了徘将男孩带回来的原因,若有所思,“……《唐本草》上倒有一处,写的就是蒲公英。”
潘一脸犹豫地看着娲凑向自己,她贴得太近,又朝他伸出手掌,男孩瑟缩后退,又细又长的小辫子像一条尾巴晃了晃。徘停在娲肩头,两脚耷拉在米奇头商标的圆耳朵上,朝着潘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潘的脚步顿住了,“……不动。”他依葫芦画瓢重复道,倒真的记住了徘的命令,不再动了。乖小孩,比画皮要乖。
娲左看右看,那两簇蒲公英就像倒插在潘的耳道里,除了上方空调细小的气流吹动外没有任何自主活动的迹象。随后娲飞快伸手拔下几根绒毛,那细丝登时活了过来,灵巧地就要从她手掌里腾起,从指缝里钻出去找个地方钻。可少女倒眼疾手快,将它捏牢在两指之间,“你曾是一味良药,后来人都渐渐忘了你解食毒,散滞气,只当你是高架桥下的野草……所以你记住了?”
“怎么回事?”画皮问。
“……它扎根深,散播快,重疑虑,养惑心,善仿人声,道人难言之楚。人多的地方,难免会生出这种怪异,不足为奇。”
难怪总见潘自言自语,像在跟什么人争论似的。徘恍然大悟,原来正是这蒲公英在他的耳朵里作妖!潘弓起背,搓着两侧手臂,又问她,“徘,徘,汀克贝尔,看得好伐?”
画皮左瞧瞧潘,右看看娲,也不知道潘究竟在跟谁说话,嘟囔了一句,小兔崽子的白日梦朋友?徘被这问话刺痛,但也顾不上画皮,指指耳朵说,“这里的东西——”,再指指嘴巴,一张一合,最后指指潘,“跟你说话——?”
潘拼命点头,“哈以,哈以!伊刚闲话,刚谢特,爱姆阿弗雷德,吾要开普腾胡克!”
娲也没费劲听他说了什么,在灯下举起绒毛,眯眼看了看,“……它最初应该是颗种子,年纪才几天就长成徘说的那样,应该是刚出现时就离个不得志的家伙近,还被它特意种进人的身体里。选了耳朵,倒是聪明。”
“我觉得挺好看,毛茸茸的跟耳套似的,”画皮下意识地掏掏耳朵,也凑过去打量蒲公英,绒毛朝她晃了晃,“接下去呢,要除怪吗?”
“自然。”
待机中的贤余正在小睡,反正也用不上他,没道理不睡觉。娲瞟了眼一旁的烧水壶,画皮意会,立刻摁下开关,还有些温热的水又开始嘟嘟嘟地慢慢滚起来。潘好奇地想伸手去摸烧水壶,被画皮一把拍掉。这也不怪那小孩。徘走过好几条大街,都只见过这一个烧水壶——若不是秘密基地里没地方给娲再整个柴火炉出来,他们都相信娲会凭空变出个灶台,让画皮往老铁壶里灌井水。一会儿水开了,画皮视线不离手机屏幕,左手食指勾上桌上倒放的搪瓷杯弯儿,一提一抖,杯子咕咚站正,她又往里倒了大半杯白开水,转手递给娲。娲立刻把绒毛丢进杯中。蒲公英泡茶不是什么稀奇事,在以前更是常见,但大都采摘其根部,洗净晒干后才用来浸泡,连绵帽都一同泡茶的还真没见过。而这蒲公英倒也怪,沾饱水不见下沉,起起伏伏了一阵子还飘在水面上,贴着杯壁往上蹭。
徘知道它还想逃。往哪逃?这秘密基地里没一个等闲之辈,弱小的妖怪全得在娲面前乖乖低头。娲这号人物,要是放在志怪传奇里,都得被人喊一声千年老妖,在基地里的其他人寻上来之前,她就已早早委身在一件这年代珍贵又被人遗忘的老物件上,盘踞在上海地下隧道中,可谓鬼者也。还有贤余,虽然他眼都没睁,或者说睁了也不知道他醒没醒,但他是安装了“101宠物店”,载着徘的手机,没人敢小看生下才十余年,不堪日夜待机,怀揣着再也不想工作的执念便能愤而化形的精怪!之外就是画皮,她的使用者……
“再来点儿?”画皮问道,全然没注意到徘的目光。娲点点头,画皮便拎起潘的耳朵,也不顾小孩哇哇大叫,让娲又连根拔了潘左耳里的一簇丢进杯子。这下,蒲公英几乎将整个杯面都覆盖了。娲呼呼吹了几下茶水才微抿一口,许是太烫或是太涩而皱了皱眉,但很快就恢复如常,一小口一小口喝茶,把绵帽和根都一齐喝下去。这会儿,画皮已经拿着手机开始在论坛上勾搭第八个需要在VR创作大赛里投票的高中生,时间就是金钱,距离投票结束还有十七分钟,分分钟都能刷票换钱,就让二十岁的成年人来教教小孩社会多残酷吧!潘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一边去戳打瞌睡的贤余。
徘则坐在杯口,一言不发看着他们折腾,一边摇晃着腿,身上穿着泳衣,倒像马上要泡搪瓷杯温泉。但她和娲都清楚她只是在做做样子罢了——就好像只要假装能碰到东西,假装会被沸水烫到脚,电子幽灵就真能有触觉似的。娲捧着杯子,看着徘小声问,“……你还没放弃?”
徘摇摇头,盯着杯中的蒲公英想,她可没放弃,哪能那么轻易放弃呢?从她能看见贤余,也能在它鳞片里看见自己模样的那天起,她就试过九十八次。掀画皮的眼睑,揪画皮的嘴唇,扯画皮的舌头,在画皮的耳朵边发出“嘟——嘟——嘟——”的声音,站画皮的头顶上骂人,无数颗星星凭空出现,哑了她的声也叮叮咣咣砸在画皮头上,却在触碰到画皮的瞬间消失。这就是电子幽灵办不到的事情——
徘始终没法触碰画皮,就跟从她程序里投影出去的全息金鱼一样。她养了它六百八十四天,它能陪她去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游泳,可画皮的手指永远只能从她的胸口穿过。就连她的声音——画皮都只当是“101宠物店”解锁了人工智能,正通过手机在跟她对话呢。到第九十九次的时候,徘总算接受了画皮看不见电子幽灵的现实。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论画皮也绝非常人,比起这年纪的小姑娘们都老练不少,平日里模样更是迥异,甚至……她都能模糊察觉到灵器贤余的存在,判断它的方位,同它交谈,却偏偏看不见也碰不着从手机数据中冒出来的她。凭什么?
明明没有画皮,也就不会有徘。世界上可能还有好多个“101宠物店”在其他手机和平板上的电子幽灵,不同的模样,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数据,不同的记忆,但徘就这一个。这太令人难受了!可“101宠物店”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停服,自然有其存在和延续的理由;既然到现在画皮都还在坚持打卡,徘也必须得努力到最后;既然那么多个载体中,如此多的云端数据中,偏偏是她在这个冬天因为贤余的缘故,拥有了形体,那么这就一定有特别的意义。就跟开发写的每一行代码一样,Python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Py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宠物。
徘想到这里就咬牙,下定决心,总有一天她要想办法成为真正的宠物,不再仅仅只是屏幕里像素堆砌的图,全息投影里的幻象,而像那些毛茸茸的机械宠物一样,能蹭能舔,能揉能抱,给到画皮真正的陪伴。首先第一步,就得劝贤余乖乖听她的话,作为她的数据载体,她唯一指定的代表,跟画皮签份合同摁个手印搞个至死不渝的卖身契,万事就能幸福快乐。在当今这志怪传闻日渐式微之时,像这种化形的灵器竟还得靠着和人类结缘才能维持形体,这录用条件可比光光潜心修行还难上百倍。但话说回来,对,该把注意力放回到潘的身上了——
谁知道潘这时候等得急了,贤余又不搭理他,一抽鼻子,手就往徘这儿伸,作势要把她抓在手里。徘一个紧急起飞,险险躲过潘,她恨死那些试图碰她的人了!要是他们从来没碰过她,就不会有人知道她是不可触碰的。她脸色更差,不悦道,“你干嘛?”
潘不明所以,奶声奶气喊:“徘,奎克立,奎克立,吾要寻开普腾胡克,撒辰光好呀?”
娲咽下最后一口热茶,示意潘过去。潘已经当她是个年纪相仿的姐姐,胆子大起来,问你怎么没有腿啊?他从没见过没腿的人,这也不奇怪,现在街上各种各样的义肢花样频出,附着在人体上的设备只见越来越多,却不怎么见到原本身体还有残缺的人了。徘觉得这问题残忍,但娲和画皮倒都没什么不悦的模样。娲也没有作答,一手半拢,覆盖在潘另一侧没被摘下蒲公英的耳朵上:
“……来。”
她这声出得比以往不同,并非是说声线跟高更低,更粗更细,而是这声的份量不用掂量,也能在心里知道比过往她发出的任何声音要沉百倍。她话音一出,整个基地里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连可这劲儿跟大学生打语音的画皮都突然噤声。只见她吞下热茶的地方,从嘴唇到喉咙、从喉咙到T恤衫下的小腹、从小腹到消失的双腿,全部都泛出与白肤并不相仿的另一种光芒,这光芒与潘耳朵里的蒲公英绵帽交缠起来,一束一束将其拧紧收拢,就像是认定了猎物后的蟒蛇缓慢地将其缠绕至窒息。一息过后,蒲公英被股无形的力量从耳道里连根拔除,消失得一干二净,空气中一丝残留的白絮都不见踪影,就好像蒲公英从未存在过一样。这场面,他们虽不至于看习惯,但也早就不见怪,只有潘盯着她出神,嘴长得老大,能塞进一个搪瓷杯。
“好了,好了,”画皮拍拍手,打断道,“你这小孩讲话倒是挺有意思……现在事情解决了,这小孩该怎么着?”
娲不发话。事件解决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回收了另一个滋补魂魄的好东西而已,至于那黑头发长辫子的六岁小孩要去哪里可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这人是徘带回基地的,自然也该由徘来决定。徘没说话,盯着潘的灰眼睛——好了,接下去要怎么办呢?假装没发现,什么都不知道吗?谁都清楚这小孩不正常。说话怪,没人真能听懂,不知道是哪里的语言,又哪里的语言都像一点,看起来根本没有接触过义务制教育;大冬天只穿了这么点衣服,还像个病号,一个人在工作日四处瞎跑活蹦乱跳,八成是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的;领他下来坐回库车时,他连地铁站都不知道怎么进,身上怕是都没植入过身份芯片,更没常识。总而言之,是个谜团。这小孩究竟是谁?难道是哪个反科技极端环保组织的大户人家少爷,立志不种芯片不打疫苗不改造身体不剪头发乃至不学正常人说话?
再一眨眼,袖珍的幽灵已经回到贤余旁边,一屁股坐在鱼尾巴上,长裙摆里水色淌了一地,贤余叹了口气,转向一旁眉飞色舞的潘,“潘……潘!”
“阿恩瞎被打!!!”潘大呼小叫,好不热闹。贤余瞪了一眼转过头去的徘,好声好气,“潘,咱们回家家去好不好。”一阵沉默,娲不忍再听,扭头去擦鸟笼,画皮倒是毫不给面子,嗤笑起来,“贤余啊,你好歹也是我的手机,就说这种话?”
奈何徘的数据既写在云端,也在他贤余的身体里写了一份,徘只要有心想让他帮自己说点什么,他自然也知道得清清楚楚,算盘珠子在心里啪啪上下翻下。潘能看见蒲公英妖怪,也许能算作他们这边的人,但秘密基地也不能贸贸然就让他长久呆下,不然人家家里报个儿童失踪,警察查案调监控一翻一个准,指不定就会暴露这块被遗忘的风水宝地;再说,潘嚷嚷着要找什么人,或者救什么叫开普腾胡克的人,但从实际情况出发,现在上海已经入夜,他跑出去绝对没有回家安全;再不济他们也能就这么把他扔回大街上,随便他怎么着,等警察把他捡回去,但是,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是个不该跑出来的小谜团……
贤余不得已,换着法子帮这麻烦的小妖精继续跟潘说,“潘,我们狗厚姆,OK?”这下连徘也开始翻白眼。他们手忙脚乱,费了可大劲儿才让潘明白,接下去徘会带他原路走回他们遇见的地方,再陪着潘安安全全回家。贤余向潘保证那个“开普腾胡克”耳朵里的怪东西也会消失,再等等他一定会回去找潘,只要潘别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和基地告诉别人。
潘似乎并未就此满足。他望着鱼尾巴上的徘,伸出手,“汀克……徘?”这次他不再试图抓住徘了,一脸紧张,睁大眼睛,似乎知道自己刚刚惹了徘不高兴。她现在确实不想跟他说话,徘想,三分是因为他太粗鲁,还有七分是在教会他说普通话之前,讲话太麻烦了。
她双手抱在胸前,听见男孩满脸通红地问:
“侬是麦弗兰德伐?吾欢喜西克利特贝斯。”
徘沉默了一会儿,想说,既然都讲好你是我的APP,喊你你就得跟我走,只要我愿意,那我自然会把你带到秘密基地来。她还想,这小孩那么有意思,又能看见怪异,当个玩具使唤,或者多一个小喇叭帮她劝劝画皮和贤余结缘也好,丢了多浪费。但她也知道,他们现在还得费上很多很多功夫才能让潘听懂这一切。他的语言支离破碎,恐怕除了把他教成这样的人之外,只有她和贤余才能勉强花上点时间熟悉他的发音,记录他的用词,再回头去破译他的语言。哪一种语言不需要破译呢?程序语言要破译,方言要破译,密码要破译,人心也要破译,一切都是密码。于是徘低下头,提着裙摆从贤余身上站起来,一边伸出手,朝潘勾勾手指。
“……约好了。”
潘咧嘴笑了,眉飞色舞一蹦三尺高。徘头也不回,掠过画皮的肩膀,穿过高高低低的盆植,飞向他们来时那扇嵌在墙中的大门。她确信潘知道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画皮替他们推开门,只听有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在一旁如歌般念道:
“回去了,潘。摩多如,谢巴体,拉斯乌恩斯歌因,潘,瓦莫斯……”
徘离开了两个多小时,但也不过画皮头一低一抬的功夫,海浪的提示音一响,她就回到秘密基地发财树的叶片下,面对面瞅着人。这隧道尽头的房间即使在深夜时分也亮着光,天花板上头的智能灯泡在白天充当人造太阳,晚上又充当人造月亮,今夜似乎是上弦。
“喂,”徘揉揉眼睛,“贤余,别睡了。”APP弹出条提醒,向画皮确认第二天闹钟的时间,画皮想了想说那就定十一点吧。徘记下来,但心不在焉的,还想着潘在哭。她陪他往回走,绕过公共绿地,跨过河上的小桥,穿过长长的窄弄堂,奇怪的是,明明把他带来基地时的一路很长,但真到把他领回去的时候,那条路反而走着走着就到了。他们最后逛过一条梧桐树遍布的路,冬天的树,光秃秃的,在晚上一点都不好看,像两排干枯的妖怪,潘在她旁边抽噎,也许是后怕,也许是因为夜里孤零零的而害怕,嘴里喊着胡克胡克的名字。他们最后转进一条幽静的小径,只见一栋被爬山虎包围的洋房矗立在路旁,黑漆漆的铁门关得严严实实。也许她的猜测是正确的——潘确实是哪个奇怪人家的大少爷,如今这年头反科技的自然派人物也不少,大概全都有万贯家财和十个压手里的楼盘随那群人霍霍。
“请注意,您有一条新消息!”画皮漫不经心地在屏幕上戳了几下,鱼食罐头在大瓷缸上方抖三抖,像一阵细雨掉在水中。金鱼浮上水面,张开嘴巴,有节奏地一张一合,几颗鱼食粒掉在荷叶片上,没有穿模,也算是当时的程序用心了。“您的101宠物店助手已经上线!”一个文字泡。
喊着汀克贝尔汀克贝尔,跟她拉勾勾的男孩,竟在进入那栋洋房前停下来了。他转过身,执意停在门口,与徘挥手说再见。看起来,挥手说再见仍然是他和他们共通的肢体语言——只是为什么要停在这个可疑的地方,而不招呼她进去陪陪他呢?所幸那男孩还不懂得徘并不是真正的汀克贝尔,也不是什么妖精仙子,而是一个任何东西都触碰不到,自然也可以穿过任何实体的电子幽灵。于是徘留了心眼,停在那栋楼前的花园灯上,冲他挥手。潘回头看了她好几次,直到徘佯装转身要走,他才去推那扇沉重无比的防盗门——很轻易地,几不可闻的嘟嘟声后,徘知道整个门上覆盖的虚拟面板已经通过了潘的指纹或者眼纹认证。就在门完全阂起的瞬间,徘也犹入无物之境般穿过锁扣,悬浮在吊灯下,尾随着潘穿过弯弯绕绕的走廊,下楼,下楼,再下楼……
“搞什么?”画皮晃晃手机,“啊?”她点击了一下文字泡,第二句话接着浮上来,“紧急提示?”娲抬了抬眼皮,像是在听。
……潘仍在往下钻,十几级台阶,转弯,路过拐角的扫地机器人和花瓶,再往下十几级台阶,直到地下二层时几乎只有一条笔直的楼梯通向地下。阶梯两侧都光秃秃的,呈水泥墙的铅灰,几乎没有任何普通家庭里生活的痕迹。但潘下了楼梯,来到最后一层。那里完全不像是一个入口,而是被彻底封起来了,如同一个密闭的混凝土匣。仅能供三四个成年人站立的空间面前,站着一堵结结实实的墙壁,就像很多个学校里封锁起来的通向天台的门,几乎挡下所有可能性。那墙如果就是门,那它看起来远比这栋别墅的铁门还要厚重,小小的潘在它面前简直像不可能撼动半分。可潘双手覆在墙上,身体前倾,看上去只是稍许用力,便缓缓推开了那堵墙走进去。那后头是一间巨大的地下室,一眼几乎无法望到底,似乎是在整栋别墅的平面设计图下又凭加了整整一层。墙后的空间根本不像任何普通人家,没有隔断,没有厨房或者卧室或者书房任何一类这样的公寓布局,就这么一整层超过两百平米的地下室,角落里一张单人床铺,四周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仪器,一些零散的家具,收拾得不算整齐,五花八门的玩具,和几台布置在天花板和房间四角嗡嗡响着的大型全息投影装置。
这就是潘的秘密。潘不愿意让徘跟进来的原因,另一个“秘密基地”。
“潘那里有什么意外吗?”空轮椅停在一角。娲转过头,俯视着在他们中间漂浮的电子幽灵。她到底还是有点在意,毕竟潘给她送上蒲公英,又是个看上去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奇怪小孩。此时贤余也早从待机中醒来,奋力跳上画皮的腿,被后者啪一下捋开。
徘停在画皮肩头,开口时,画皮的耳机里也传来徘的声音:
“他住的地方很奇怪。”
徘看到潘重新从内侧推上那层至少有二十厘米厚的“门”,就好像它从来都没被打开过。虽然她还有很多疑问……但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够这小孩受着了,更何况要跟他说话实在太麻烦。于是她记下那儿的坐标,决定先闪回到精怪小队这儿,以后的事情就以后再说罢了。就在那时候,一只手从后面径直贯穿她的形体,毫不犹豫,悄无声息。
跟踪着潘的,在这房子里不只有她一个!
徘一个激灵转过身,既意外,又厌恶地看着来人。他和那些街头路人都一样,看不见电子幽灵,这时正蹑手蹑脚紧贴墙面,拢起手掌,凑近耳朵,试图偷听地下室里的声音,可比起那人突然出现,更叫人惊讶的是……
回过神来时,徘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闪回到了秘密基地,紧紧靠着画皮在沙发上投下的一大片阴影。贤余在地板上仰头看她,全似明白了般欲言又止。
她又说:“……而且,在那栋房子里,还有另一个潘。”
四十天后,星期二,下午五点又过去一个钟头,徘四处找老虎脚爪,寻不得。她听闻上海人爱虎,因而到处都和老虎有关:家里装老虎天窗,年中迎接秋老虎,出门要开电老虎,连那街弄缸炉里都有老虎脚爪,一年怕是要献出成千上万头老虎,才够剁下四万只金黄的脚爪贴在炉膛里烤得皮脆里香咯吱作响,喂饱容易胃痛的上海人。这公然谋杀老虎,看不起老虎的行为,徘自然不喜欢。她在街上游荡许久,连里弄口紧闭的铁门都路过了整整五次,愣是没找着画皮说要烘到下午四点钟才出炉,香得被扇耳光也不肯放手的老虎脚爪。就好像那移动的圆形炉灶能早早窥探到狩猎者的来临,立刻从这城市的街头齐刷刷销声匿迹,只留下楼顶天台拼接成一块反射着夕阳的不锈钢锅底。
……真是奇怪!如果硬要找个理由来解释这次行动的失败,也许都该怪她今天不是金鱼,偏偏也不是锦鲤,却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身为猫头鹰,她醒得太早;对于眼前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她又醒得太晚,所以要么是她离开秘密基地时错过了老虎脚爪的出炉时间,要么就是这偌大城市中的怪物们竟然开始驱逐她的圆形炉灶……它究竟是哪够不上这大上海的法眼?徘掰着手指数,太脏?太小?不够洋气、不够精致、没法拍摄vrlog、不可典藏的气味、不区分限量版与合作款、不可复制……理由太多,未必真能一次数清。上海只要想,就能把炉灶丢进东海与带鱼同游,信誓旦旦是特色发展必经之路。这城市确实总在太阳与雨露下自行扩张生长,于是到了二零六五年,它比起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像扑朔迷离的原始森林。高楼大厦生长的速度跟上青杨,地铁管道在有限的土壤里疯狂扩张,集装箱节节拔高,人来来去去,成为苔藓,成为鸟雀,成为野兔,成为狼与虎,它便从苔藓鸟雀野兔狼虎中汲取潮热与梦,长成个又白又胖的超巨型城市。一颗东方明珠,一百个全球总部,还有成千上万个灯火通明冉冉上升的新星,这狡诈的大森林,它不是海上的岛,也唯独不像海。海里什么都能存活,但在这里不行,老虎首当其冲,人们砍掉它的脚爪,拔下皮毛,破壁机里分块打碎,沿着电线塞进互联网,固定成线上福利老虎机标本……好一个被人吃得精光的可怜蛋!
在最靠近夕阳方向的巨屏上,时钟转了一圈,时限一过,天黑下来,人海涨潮,行动就该开始了。徘果断放弃,扭身离开弄堂去跟画皮汇合。她前一秒还在狭窄的小路上,下一秒就拐弯穿进另一条四平八稳的大马路。双向八车道,两侧人行道挤满了五花八门高矮不一的商铺、从二层楼开始亮着招牌的经济旅馆、几架蒙着灰的银灰电瓶车、还有整整两排过度健康的梧桐树,粗壮的根枝翘起绛红的地砖。这儿的分贝比起石库门里要高不少,一群从办公楼涌出放风的人群也叽叽喳喳地朝这儿一顷而下,她游刃有余地周旋在人流间,那小小的,犹如鸟雀般的身影不可思议地穿过他们手肘与手肘、肩膀与手臂,甚至脑袋与嘴唇惹人遐想的一寸间隙。和她一起穿过人群的还有全息投影的广告偶像,它比起她来甚至更像一个幽灵,因为哪怕它有着一张真人的面孔,可甚至没有人会同她说话……只有沉默的电子货币和点赞和喜欢会飞到它的脑袋上,恭喜您,又在榜单上停留了十秒钟!十秒钟够久也够累的了。徘在一个少年的麻婆豆腐奶茶杯上坐了一小会儿,又待在一个姑娘的粉色泡泡头上打了个滚,最后落在一个红脸男人头顶的灯牌上,探头去瞧那个没有门面,而是径直朝下方通去的楼梯。一抹小小的异色闪光消失在墙角,连着整个灯牌都模糊地闪烁了几下。不只有她发现了电压的异常。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尖嘴的男人双手插腰,背靠贴满传单的砖墙,站在破旧小门前张口四下张望,显然也发现了墙角的闪光,嘴里嘟囔着,“撒么斯尬怪啊?侬册来,册来!覅康了里厢……”紧接着就要尾随那抹荧光留下的尾巴朝里走,这可不好,别把普通人卷进来!徘摇晃的双腿顿了顿,头朝外一张望,她可真是运筹帷幄,二十分钟前就把潘叫来了这儿,这会儿可不是正好引开那红脸的注意力?
潘距离预计到达时间不到五秒钟,急匆匆停下脚步,还没意识到他面前的建筑物其实是一栋旅馆,外头装修得稚嫩可笑,全息投影的胶皮女人穿着情趣内衣跳进巧克力酱泳池,机械关节的轮廓与声响都在这影像中被隐去。但他目不斜视,都不需要徘提醒就已经抬头牢牢盯住了电子屏——这都是因为巧克力酱!哪个小孩不会被这香甜的东西引诱呢!他应该打开他的任天堂游戏机,回到二零二零年猛击蛋糕,一拳头打碎霜糖,一屁股坐烂草莓慕斯!把头浸在幸运饼干里,掏出一张写着今日运势的签语:
“很快你就会坐在世界的顶端。”
红脸旁边的电子屏幕有百个叠罗汉那么高,上头拉着数字横幅,红底白字在无风的夜里随月飘荡,文明新风气!千万像素挤在一张坏掉的屏板上,别忘了,还有和谐与自由与平等。工地防尘围墙上大半张印错的墙画被揭掉,过时传单掉在人行道沿的排水沟里打着漂,几个字眼写着“精神文明”,“加油干”,没有声音,但足够铿锵。潘鼓足气大喊一声,“喂!!!”红脸猛地一回头,双手啪啪啪地猛拍那块屏幕,嘴里发出咻咻的驱赶声,但男孩却跟徘一样紧紧地盯着他,亦步亦趋往街道外撤。几张传单贴在地上——它至今仍是最行之有效的小东西,如果这城市里一眼望去哪都是电子屏幕,那么要遮住电子屏幕最好的做法可不是乖乖斥巨资购入电梯墙壁上悬挂出租的广告位,也不是搬来一块屏幕盖住另一块屏幕。直到今天,人们也对一管胶水和一张纸束手无策,几个世纪来无产阶级者最亲密最朴实无华的盟友。
眼见男孩赶不走,还在自己面前做鬼脸,丢石头,红脸更加生气。他一生气,肚子就咕噜噜地涨起来,好像在朝身体里充气。红脸接着朝空中一挥手,虚晃一招,没打中任何东西,“……侬作西啊?!”那手中虽然空无一物,但徘却发现不妙——随着他怒睁的双目,天空迅速聚集起了浓郁的乌云,就跟上美影厂里的动画一模一样。
糟糕。她刚刚不应该击碎那个幸运饼干,而是应该把饼干让给红脸,让他别生气了,他们让潘这么捣蛋,其实也是为了红脸好,要不然追到地下室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群在上海晚上横冲直撞的坏东西可真真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厉害家伙,红脸怎么就不明白呢?可随后他的身体越来越壮,越来越高,宽阔的胸肌撑破红脸的T恤,好家伙!这裸胸袒腹之势头,简直像是雷公公。徘皱起眉头,想好生相劝,呵,就巧克力酱而已,也不至于到这地步。可潘也是倔,看不懂别人脸色,也听不懂上海话,照着路上别人瞎说的话张口便是一句:“烂污呸……!”
这下可好,红脸气得从头整齐裂开。这可没夸张,他们眼睁睁看着他额头正中崩开一道缝,难看的第三目从颅骨里探出形状,凸眼球像劣质毛绒玩偶的白色眼珠配件,过度依赖重力,在眼眶里转了一大圈,最后定格在徘的脚丫上,死死不动。她暗叹不妙,这怪物竟然看见她了!徘手臂一屈一撑,从招牌上一跃而起,躲过红脸右手甩来的大槌。糟了,这下大意了,他们追着一只怪物过来,结果有可能撞上了另一只,现在画皮还在赶来的路上,娲也在睡觉,就剩一个派不上用场只能当诱饵的小孩和她一只电子幽灵,一堆设备里长年累月的数据变幻而成的鬼魂,快想想,除了啾啾叫,她还能做上什么?
红脸扯下只剩破布的上衣,腰带上一串小挎包显出连鼓原形,下颚越拉越长,他后方朝下楼梯两侧墙壁上陈列的胶皮娃娃随着他朝前踏出的一步被震得纷纷从货架上掉落下来,接二连三地朝底下滚去,一个穿着黑色网格蕾丝小吊带的和一个八块腹肌的胸毛男……徘眉头皱得更紧。“……忙阿里得刨!”红脸朝着徘一拍那鼓,咔啦!阴云如蝙蝠群又进一步聚集到他们的正上方,一层叠着一层的加灰,一刹那沉寂后,闪电如龙身扯开他们背后的幕布。
——她能做的,那可多了。
轰隆!一声响雷将整条街上所有人都定格住了。独独潘,似乎笃定闪电与那雷都同他无干,连退一步的本能都不曾有,仰头看红脸,也是相信徘会护他太平,回到秘密基地。红脸更怒,双足不自觉地抖动,背后双翅的纹身竟像是要活动起来似的,几乎要撑破他的皮肤,“侬勿要来胡搞百叶结,小宗桑!”他深吸一口气,边吼边用力地拍起他圆胀的肚皮,就好像那恶狠狠的巴掌不是拍在他自己身上……啪啦!啪啦!倾盆暴雨顷刻间如水银,溅着光,长着血盆大口朝他们头上砸去。烦得要命!哪怕那雨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她也本能地想要寻找遮蔽处来护起她的羽翼,又或许……她还有别的办法。
涨潮了,涨来的是六点准时下班的人潮,天上降下的雨潮,徘集中精神,从空中顺着雨水掉落在瞬间积起的水潭里。很好,软着陆——眨眨眼睛!积水五厘米。挠挠后腰!积水冲上树干了。在水里跳个三十秒高难度的艺术体操!人行道被海啸般的水流卷起来,把红脸、辫子小孩、粉色泡泡头、奶茶少年都打包在一起,在水流里抛来丢去,冲向道路尽头。那红脸好不似传说中雷公的豕首鳞身,似乎离开了菏泽来到上海打工之后,连他的威风都降了三分,看样子得给他落个本地户口,长宁还不成,得落黄浦,黄浦还不够,要标榜老卢湾。徘乘着一圈圈涟漪,翘着腿顺潮激流勇进,她飘过一个长相跟拟鳄龟一模一样的中年人,有意冷落了办公楼玻璃外墙上攀升的偶像招呼,再从上方高架路下的悬挂列车灯光里抽身,一边暗念道,雷填填兮雨冥冥。那惹得雷公震怒的潘现如今已不见踪影,这可要怎么办咯!上海吃光了老虎,自然也没有猿狖,那下一句要接什么?徘灵机一动,就这么办吧,有一句不错。
二零六五的摩天大楼,一九五零的排水系统。只瞧四平路地势不平,暴雨全朝马路一侧的低地涌,一整排分类的智能垃圾桶被淹得只剩下表面一层可活动打开的闸口,树下长椅缩成一截浮木,在老毛雕像旁十几米处漂泊,活像一艘救生小艇,穿梭在张大嘴巴的鳄鱼群里。雨平面还在继续上升,这些年,黄梅天越来越长,暴雨越来越大,路的凹陷也越来越严重,水继续朝上喷涌,继往柱与开来柱没了大半,爱国小路上两排樱花树平平无奇,枝头上长出鲫鱼。泥鳅钻到徘的脚底,穿着连体恐龙睡衣的学生们茫然地站在齐腿根那么深的雨海里,雨伞纷纷倒挂在水平面上,手中脸盆扑通掉下,男男女女这会儿就像迎来陨石雨的恐龙,眼睁睁地呆望着水平面尽头,看着徘小小的身影嘭地一下消失。紧接着,在他们身前的宽水道下方,一丁点黑斑在水底若隐若现。它越变越大,颜色愈发变深,在滔滔不绝的暴雨里,上海二字里的海如今总算变得货真价实。眨眼功夫,学生们便瞧见更大的阴影在激流底下肆意穿梭。
一头独角鲸破水而出,它腹部牙白,背脊斑点亮如花豹,珠光色的长角像是一柄千锤百炼后的利剑,撕开他们上方团团相缠的乌云,将它拨开,将它扯下天际,掷入雨水中,激起万丈波澜。它的长角缠住四溅的电光,长啸将雷声尽数吞没,还不忘从水底捞起溺水的辫子小孩,挑着他的衣领腾空而起,同小孩一起瞪着抱紧雕像大腿、垂头丧气、肚皮瘪下的红脸。
雷填填兮雨冥冥,徘啾啾兮鲸夜鸣,小孩在独角鲸前晃来晃去唱道,上方骤雨啪地拧上花洒,乌云如棉花糖的糖絮四散开来,最后一缕夕阳洒在车道上,一片波光粼粼。旁边传来钟声与此起彼伏的,代替欢呼与掌声的车喇叭响。
但是,不对……等等。等等!现在春分不到,没有夏日暴雨,雷公还在冬眠。不行不行,我们得再来一遍。从头开始。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正在打盹,焉了吧唧的脸颊上油腻腻的,呼噜震掀嘴唇,下巴搁在店招牌上,险些摔下去。旁边过年时的对联还没撕掉,一张倒写的福贴被雨打得只剩下半边。画皮从东家“徒然堂”接下的这任务实在比徘想象中还要无聊,算得上画皮手头好几桩工作里最无聊的一件。原本,徘以为还得想办法引开门口的普通人才能让画皮顺利溜进去,谁知道根本轮不上电子幽灵想办法闹鬼作祟,看门人就先让了一条路出来。徘尾随着他们这天搜找的妖怪留下的痕迹,一直沿着墙角往地下钻,想所幸没提早把潘从那栋怪房子里喊出来,来了还要给他们另添麻烦。
外面头条视频新闻上仍在说秦山核电站疑似因老旧和维护问题造成核泄露,目前信息还在核实中,一旁老头老太裹紧棉袄说不碍事啊,秦山那地方他们从小就听说过,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有事就学日本人那样排海里得了。电子幽灵打了个电子哆嗦,在画皮那边的语音里隔顿一刹,画皮小声问然后呢下一条路往哪走啊,徘随她去,不接话。不是把她当人工智能吗?那就让贤余身上装着的其他弱智能给她去指路好了,她又不是导航软件,也不是搜索助手,哪来的义务给她带路。要么干脆让Siri或者高德地图变成电子幽灵好了,实惠好用死了,干嘛得是她不可呢!
前方路口有红绿灯,请注意变道。画皮脚踏车踩得飞快,到了街口车一扔气都不带喘一下就呆在门口嘟囔,“赶紧赶紧,后面还得回去给娲打下手!”
这地方一点都难不住画皮,街坊窄道虽不同于北方的胡同,但她也习惯。平时画皮都住在一个老式小区六层平房的一间小公寓里,虽然听说徒然堂也给少部分雇员提供单人宿舍,但徘还从来没有跟画皮去过那儿,自然也不清楚那地方的具体位置。听说它就是浮在上海一隅的蓬莱仙岛,寻常人有心也难找,是只在有缘人面前出现的怪异之所。今天画皮从徒然堂名叫“宇普西龙”的档案中心被动接到了任务通知,这时候手机上还没更新的信息仍以编号开头,尚不得知怪物的真实模样和分类,仅有简单的过往目击者报道。它作为画皮的最主要雇主,派发的任务跟任何正常工作一样缺乏趣味。
用娲习惯的方式去判断妖怪所属种类的话,那任务内提及的怪异恐怕是个虫者或地气者,来去隐匿于地表之下,显形时又呈虫状,不过今天娲一听这是徒然堂派的活儿就沉着脸让他们自己过来解决,说是她还有些正事该办。那正事就是要唤醒并解放一头传闻里的青目牛。说实话,徘一听是跟牛有关,就对娲那边的事情更感兴趣。但她到底心里还是优先想着画皮,于是才抛下贤余和娲留在基地,自己打了先头阵跑到这儿来,谁知道还真让她给找到了。
画皮左右一瞧,没见到熟人,红脸在打盹,没人见着她的模样,长额发加黑色冲锋衣,就把那不寻常的模样都遮住了。她直觉出色,这会儿一甩头发就朝地下钻,也看不见摆臭脸的徘正在她前面引着她走。已到达目的地附近,导航结束,期待您的下次使用!好了,到地下,导航声总算结束了。画皮一手拍拍耳机,“然后呢?”
“……亲爱的用户,如果您选择即刻跟您的手机贤余结缘,还能获得珍藏限量版的宠物店超VIP永久会员和电子幽灵增值服务。”
这话倒是阴阳怪气,画皮笑了,摇摇头,“人工智能跟结缘有半毛钱关系啊。”说着都不开手机闪光灯就在一阵黑暗里贴着墙走,险些一头撞在一张清纯无比,马上就能上SEVENTEEN杂志的脸上,但也仅仅是差一点点,黑暗对画皮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悄无声息地在摆得密密麻麻的货架间移动,这家店是个情趣商店,底下摆着仿真机器人,恒温皮肤软糯嘴唇但没一个真跟游戏里的安卓人一样以假乱真。时至今日就算知道它们是假的,预约上门的客人仍旧甘之如饴。地上很潮,几乎覆着薄薄一层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天好几处没动迁的老房子下水管炸了的关系。但她穿过这些货架时就像猫一样灵巧,甚至也没留下任何脚印。耳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徘也不说话,在画皮前好几个货架的地方追着先前妖怪发光的痕迹。
画皮进来得迟,没见着徘看到的,于是从第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开始逐一检查那玩意儿的踪迹。他们喊的那妖怪,在徒然堂的叫法里喊“无主之物”,都是疑似废品或没人认领的失物凝聚起来的怪异,甚至大部分时候都不像贤余这样的灵器拥有化形后的固定形体,也大都没有理智,谁也不知道他们今天会见着什么样子的……
徘把画皮丢在后面,一口气追着那条绿光的长尾巴跟到地下三层。三层什么都没有,但也不像潘呆的地方那么大,这次是普通的杂货间,墙壁木板罅隙间也渗着水,确实光瞧着就阴森森的。绿光又是一闪,随后在一个没有拆封的大纸箱后面熄灭。徘举不起来,也不需要举,眨眨眼的事情,她就在箱子的“中间”了,既不是里面,也不是上面,而是穿透箱体,直面缩在箱子与墙壁之间的“妖怪”。
没有任何昆虫会呈现出这种模样。更何况是精通动物的徘,仅一眼就知道这便是画皮在追的东西。但它方才并不像是单纯逃窜,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着,一直在胡乱寻找朝地下去的通道,直到被纸箱堵在了死角。徘不确定这东西能不能看到电子幽灵——但在它们互相都不能对彼此造成破坏的当下,她反倒觉得自己确确实实像是在替画皮索敌的猫头鹰,只管目光炯炯把虫盯好。
“画皮,地……三……”
画皮耳机里模模糊糊传来徘的声音,她拍拍耳机,皱眉道,“什么?”
“下……三层……”
说不好是电波干扰还是没电了,但得到提示的画皮想也许是徒然堂的新讯息通知,踢开门就往下冲。所幸这店都是大半夜才开始营业,现在既没客人需要她躲着也没什么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她钻进地下室的矮门时便看见面前纸箱被无形的镰刃劈开,从中间朝四周啪一下打开。随着一堆零件涌出来的,则是跟她拳头那么大的虫。
他娘的这南方蟑螂还能飞啊!可下一秒她就知道这虫的模样不对劲,在底下仓库里唯一的光线竟然就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呈毒药似的荧光,虽是节肢状但又像极了人造的机械虫,但要真是哪儿的大使馆溜出来的间谍虫,跑这种地方来做什么?徘和画皮都沉默片刻,只见画皮大步流星走向虫怪,提腿就踩。
这倒也是对付害虫最传统的办法了。徘警惕地盯着画皮的脚,心想若是娲在这儿,她会不会觉得这虫子要是倚着桑树,便能化作衣青衿袖青幧头的少年?但现在是冬天,没有鸣蝉,自然这也不可能是蝉化成的妖怪。一时间怪异的光消失了,徘问你踩下去有什么感觉吗,画皮迟疑没答,谁都不敢动。如果这是个妖怪,会在这时候从脚底板钻进画皮的身体,寄生在她身上吗?又或者下一秒钟它就会显出庞大的原型,将她掀翻在地上?可这些都没有发生。被画皮踩在脚下唯一的发光体也消失了,整个屋子彻底陷入了黑暗,徘偷偷躲在她的背后,只探出半张脸瞧着她的脚尖。
光又一次出现了,这次是数十倍的光点猛地从画皮脚下朝四面八方炸开,画皮急吼吼往后一跳,骂了一句他妈的,下意识想掏匕首,但也发现没用,“这虫怎么回事,踩都踩不死的用什么做的?!”这下不再是南方大蟑螂的形状了,变小了,算是北方小蟑螂吧,看起来战斗力弱了点,但画皮一个人倒是踩不过来,她飞快地抓起一把墙角螺丝,哪里发光就朝哪儿精准地丢掷,“不对,”徘在耳机里冷静地说,“它是在分裂。”
“……你不是搞宠物店的吗,倒是告诉我这虫该怎么打啊!”
“目前此版本宠物店暂不支持玩家饲养类阿米巴虫状生物。”
十个螺丝能砸中一个,虫妖怪也不是刀枪不入的硬甲壳,但砸中之后就跟画皮踩上去一样,光仅消失一瞬间,随后又分裂成更小的一部分朝外逃窜。整个房间越来越亮堂,以至他们好像不在城市里,而在什么森林深处汇聚着萤火虫的石窟,徘和画皮齐齐感到异样,朝上一抬头——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倒趴着更多的虫,从潮湿漏水的四角开始向中央爬行,层层叠叠聚集在一起,他们分不清它们究竟是在彼此吞噬还是融合,但和受到攻击而四散逃开的虫相反,它正变得越来越大,身上的幽光先前险些就被当做了感应灯……
徘还没有出声,一束冷光就从画皮面前折射而来,水果刀笔直从她手掌中朝上飞出,三分之一的银刃扎入天花板中,正中贯穿虫妖。刀柄尚在微微震动,徘浮在天花板下方,看见那妖怪也凝固了一瞬。随后,它像是骤风过境时的落叶般分化成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乃至最后根本无法用肉眼看清的光点,像具有行动力的虫卵般朝这房间里的每一个肉眼无法看清的缝隙窜去。
对付它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徘想,它好像喜欢往狭小、黑暗、湿润的空间钻,最近一直在淅淅沥沥下小雨,这地下室又朝,它还在朝地下钻,是在找东西吗?如果用火烧也许效果会好一点,但这地方是有人住的,谅画皮也做不出这事来。可它们逃得飞快,彼此之间似乎由一种共同的意志操控着聚散,当它不再呈现“虫”的形状时,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该朝哪追。一阵窸窸窣窣,像遥远的响尾蛇摆尾声过后,整个地下室内又恢复了一片漆黑的模样。
虎头蛇尾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他们跟丢了。徘注视着画皮,她额前一绺长发遮住脸,在黑暗里更是让人难辨踪迹。但徘不一样,她是画皮的电子幽灵,画皮不管到了哪她都看得见。徘悬浮在画皮的额头前,打了个响指,地下室又亮起光。画皮掏出手机回了一句,暂时没有发现大型聚集迹象,对象消失了,然后便转身离开。
这天早上潘醒得比平时都早,一方面是被憋醒了想尿尿,另一方面肚子也比往常饿得更快。洗漱之后,胡克就在桌边掀开餐盒盖子,里面盛着一两生煎包,旁边一杯豆浆。潘顾不上道谢,啪地掰开一次性筷子,也不管没掰整齐,一阵狼吞虎咽就把面前扫荡得干干净净,连粒芝麻都不剩。男人就坐在他对面,一直看着他吃完,拍拍他的背,让他当心别噎着。潘喜欢喝新鲜豆浆,虽然胡克说这里面掺了很多水,味道淡,还有些没滤干净的渣,喝起来就跟同时吃了饼干一样,但他就是喜欢。生煎包更是罕见的好东西,平时胡克都不给他带,说是太油腻,对长身体的小孩不好,但营养麦片和牛奶实在是不好吃。他吃完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胡克居然给他带了生煎?
吃饱了?胡克问他。他点点头说饱了饱了!胡克摊开数独游戏,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潘搓搓手,以前他从没想过数独能用来做什么。也许是解开未来某次任务里的密码?之前一节课他们学的是老虎习性,它们基本独来独往,没有固定的巢穴,多黄昏活动,在交配期和哺乳期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潘觉得自己的世界也跟老虎们很像——要不然怎么就他一个小孩呢?
上次的“蒲公英事件”在徘和娲的帮助下顺利解决,那之后,胡克船长没过几个小时就回来了,向潘连连道歉,说是出任务时的另外一个世界陷入了瘟疫危机,他离开前被迫隔离好几天,所以迟迟未归。但他走前给潘留了足够一个月吃的伙食,应该没饿着吧。潘一边抱着胡克,一边摸摸他的耳朵,发现徘没有骗他,蒲公英确实全部消失了,真是虚惊一场啊!他一安下心来就累得睁不开眼睛,倒头连睡十几个小时,差点吓到船长。但睡之前,他特意穿上袜子,把脚上磨破的伤口藏得好好的,确保胡克船长不会发现他弄伤了自己——
一旦冷静下来,他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虽然偷偷溜出去是事出有因,但六岁小孩穿过平行宇宙穿梭器也违背了这个世界的铁则,没有引起大灾难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被胡克船长发现他可就彻底完蛋了。轻则被打屁股,重则关禁闭,最最可怕的是即使他成年了,也可能失去成为星际航家的资格。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惩罚了,他绝对不想试探胡克船长大发雷霆的样子。想到这里,潘看看眼前背对着自己,正在读文件的胡克就感到一阵后怕。
但外面的世界太大,太好玩了,他还第一次交到了朋友,遇见了自己的妖精。比起这个世界,虽然他也很喜欢胡克船长,尤其喜欢他故意压低声音,学画本里的船长说话时的样子——但不管怎样,一个胡克船长,和秘密基地的小队相比……他很难说前者更有趣,或者让他更愿意呆在这里。船长就像温蒂的爸爸妈妈一样,他想,他虽然很爱他,也不能说他待他不好,但就算是温蒂这样的乖小孩也总会被外面的世界吸引呀。更何况船长还会对他发脾气,偶尔在他烦闷的时候,潘都得小心翼翼,以免惹得他生气。
仅仅那一晚上的功夫,原先他世界里的一切都被颠覆了——触手可碰的地平线与天际线,走上四十五步到尽头的旷野,三十步到底的海岸,仰头伸长手臂就能触及的银河。房间里明明跟从前一样,什么都没变,放满了船长送给他的礼物:干花、褪色的白搪瓷杯、戒指糖、世界各地的画本、剪纸剧院……潘心里摆起一把天秤,左边是胡克船长和他给他的所有东西,右边放上能讲话的鱼、抓不着的妖精、黑皮肤的怪人、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左边的一切虽然还是很美丽,但现在再看看,之前自己拥有的东西难免有些单调。潘很难说这个天秤现在在他心里是摆平的,唯独胡克船长对他好,把他养大,是他没办法丢在脑后的。
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他每天都盼着徘出现——她也确实遵守诺言,来了好几回。每次她一到通道附近,房间里的喇叭就会发出啵啵啵的电波声,然后平稳的机械女音就会响起来:“来吧,潘。”这就是时候推开门,走过穿梭装置,迎接通道站外,坐在树桠上等待的徘了。但她从来不提前告诉潘她什么时候会来……没有约定,只会突然出现,然后带他穿过那条路,下了南京东路地铁站,坐上仙尘列车,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那里会有不同的人出现——比如画皮,或者后来他才见过一次就走的大女孩蚕马……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他第一眼看见她,就有一股熟悉的暖流涌上胸口,决定在心里喊她温蒂妈妈。但每次也有相同的人,譬如娲和徘就一直呆在那儿,就好像那儿就是她们的世界,就跟潘有自己和胡克船长的世界一样。
他在那儿度过的时间,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时间——她们教会他说话,说那个世界里的通用语。他惊讶地发现那种通用语竟然和自己说的话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都用不上死记硬背,只需要跟着她们多听听,多说说,那语言就像雨露一样浇灌在他的小舌头上,自然而然脱口而出。这大概也是胡克船长总去这个世界工作的缘故,毕竟学习一门新语言都用不上多大的功夫!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就已经能跟人说最基本的对话了,虽然胡克船长还没想要教过他,但提早学习也不是什么坏事,万一以后星际航家的考试里有用呢。
另一方面,他也偷偷记录起胡克船长任务结束后回来的时间。印象里,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潘几乎从来没在白天看见过他,大约在晚上六七点的时候船长会回来,陪他到睡觉为止。他也试着偷偷假装睡着,但支棱着耳朵听胡克的动静,大多数时候都以失败告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有一次他成功坚持到底,等到了胡克船长离开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眼时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半的样子。星期六或者星期七中则会有一整天,胡克船长几乎全部都和他呆在一起,每个月一次的例行全套身体检查和一些星际航家预备课程教学也基本都在这个时候。
这么来看,他每次跟着徘去秘密基地,都必须赶在晚上六点前回到这里,或者等到足够晚,在胡克船长离开之后再出去(虽然这一次都没有发生过,但潘担心徘会有一天突然需要他去拯救他们)。至于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七,就会稍微简单一点——只要船长星期六来了,星期七就是“秘密基地之日”。摸清规律之后,潘胆子也越来越大,去秘密基地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但胡克船长毕竟经验老道,潘觉得除了那条机械左臂,他一定连鼻子都改造过,所以才能从自己身上嗅到不对劲的气味。第一次潘觉得船长奇怪就是在他回来的第二天。男人蹲在他床边,摸着他的额头问了一句:潘,你是不是去过哪里了?潘还睡得睡眼朦胧,但心下一惊,吓得汗毛直立,强装镇定,保持迷糊地摇头反问,你说什么地方?胡克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底,嘟囔了句没什么。潘这才想起千算万算,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他换好衣服,遮好伤口,就是忘了把进门时地上带进来的泥迹擦干净。他从前从来不知道从外面回来之后地上也会变脏,不知道这次到底算不算瞒过去了。再有一次是胡克教他算数时,他把徘教会他的话和原本的语言弄混了,胡克船长明显一怔,然后问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他只好谎称是自己口误说错了,往后更加小心区分两套说话的办法。
很显然,潘的外出,船长已经有所猜忌了。最危险的一次,也是潘根本没法好好解释的,就是船长在吃早饭时提到他的梦话。胡克半是询问,半是调侃,说话时也不看向潘,就好像只不过在提起一件无心之事:潘啊,很奇怪,你昨天晚上的梦话我完全没听懂,你梦到什么了?
潘愣了愣,梦话之所以是梦里说过的话,就是压根记不住自己说过什么,这话他该怎么回答才好?男孩一阵害怕,大声说自己好像没有做梦,接着闷头咕咚咕咚大口喝豆浆,险些被呛得满脸都是。
其实潘做过很多梦,甚至能拍胸口宣称自己非常擅长做梦,只不过大部分醒过来时都不记得。有时候梦断断续续的,但却能连成一个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白雪的迷宫,在那个梦里,大雪纷飞,周围的墙壁都是由厚厚的积雪筑成的,他弯弯绕绕走在这里面,最后看见了一尊美丽的雕像,雕像很高,很大,但却说不上来的纤细,就好像是长得很高的娲。雕像跟他说话,他记得自己说“爱姆潘!”,还有“各地多果?”,梦醒之后,他发现这个梦真实得可怕,但雕像回答了他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
可这次他连自己在梦里说了什么也都完全不记得,船长到底听到了什么?该不会是“画皮你快跟贤余结缘”吧?
要真这样,那也都得怪徘,说这是徘教会他说的第一句话也不过分。“结缘”就是让画皮和手机变作的妖怪贤余定下契约,这样贤余就可以永远成为一条鱼的样子,画皮也顺势就能看见妖精,徘应该也能拥抱画皮了。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跟七巧板一样。他觉得徘太固执,根本不明白,画皮已经是大人了,就算劝她弄了那个什么结缘的事情,她也看不见自己的妖精呀,更别说碰到徘了,谁能抓得到妖精?如果不服气,就要去找永无乡里妖精的妖精,真正的汀克贝尔。
可没人知道到底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也不知道这事情能不能办成。等他说话稍微利索了点之后,也磕磕巴巴反问徘,你为什么非得要画皮结缘不可啊?他问过好几次,徘一次都没回答过他,甚至还生气了一回,几天都没出现在他面前。后来是贤余看不下去,出声阻止潘,让他就顺着徘的意思来吧,它说,她虽然小小的,烦恼可一点都不小,跟人类小孩的烦恼也不一样。
有一点贤余搞错了。人类小孩的烦恼,他们也不见得真的明白。画皮是大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蚕马是长大的温蒂妈妈,剩下来勉强跟他一样的小孩,只有娲。潘觉得自己和朋友们的世界格格不入,他们说的东西大部分他又不懂,也不能随时随地都像贤余、徘和画皮那样呆在一起,他总要拼命努力才能跟上他们。他第一次觉得晚上睡觉流出来的口水都酸溜溜的。徘有自己的烦恼,贤余和画皮也有愿望和大人要办的事情,那么娲呢?娲跟他本该最亲近,可娲什么都没跟他说过。娲就是最神秘的女孩,就算在小飞侠里,潘也不知道她到底是里面的谁。
在不能跑出去的时间里,潘越来越心不在焉。原先他还会兴致勃勃和投影的拉布拉多犬玩抛接球、拿蜡笔画太阳花和森林、翻各种各样看不懂字的画本、玩迷宫球和七巧板和魔方、吹口琴和笛子,很快一整天就过去了。但现在,徘不来的日子变得难熬极了。只有船长第无数遍跟他说小飞侠的故事时,他才能提起些劲儿来。那可是小飞侠的故事啊!他百听不厌,胡克船长哪怕跳过了一句话、一个动作,他都能给挑出来,不行不行不行,一行字都不能跳过去,讲故事的爸爸妈妈就要有这样的觉悟。
但船长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妈妈。他第一次问到他们时,船长就用彼得·潘举例子,告诉他不要拘泥于父母是谁。他之所以叫单字“潘”,正是因为他没有双亲,被船长在流浪所捡到。姓氏唯一的意义就是它代表家庭,代表血缘的羁绊,潘不需要那种东西;而这名就取自故事的主角彼得·潘,叫“彼得”的人太多,就叫“潘”吧!船长希望这世界里唯一的小孩能和故事里的潘一样任性肆意、勇敢非凡,拥有一个孩子们向往的永无乡般的童年。所以小飞侠绝对是潘最喜欢的故事,没有之一,谁会不喜欢一个自己是主角的故事呢!
可最近听故事时,他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印第安公主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她有多高?其他的汀克贝尔都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有的孩子不相信仙子的存在?要怎么区分小孩和大人?会有更多没人看见的汀克贝尔们陪着孩子们一起长大吗?如果汀克贝尔非得要长大呢?永无乡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妖精大王?人人都有一个妖精的话,该过得多热闹呀!他是想替徘打听打听,万一故事里其实就有她想要的答案呢?但胡克只是摇摇头,潘,他说,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你不都知道吗,除此之外,我也没法告诉你了,你可以自己在故事里找到答案。他说着摸摸潘的头,好像在确信他没有长大得太快。
没错,关于小飞侠的一切,潘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比起从前,他想知道的事情更多了。同时,他也朝成长迈出了第一步,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孩。而他的秘密,也不光只有隧道深处的那一个基地。
“潘。”
胡克出声,把他从数独的格子里扯出来。他也拉走了他巴掌底下的薄簿子,抽走他手里削得尖尖的铅笔,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在发呆?
潘这才意识到自己从刚刚起就没有动过一笔了。这页上他停留了太久,铅笔只在纸面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条,没有填进任何格子里。据船长说这是一种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游戏,他不知道两百多年有多远,但反正是个跟其他平行世界一样遥不可及的年代。他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玩两百多年前的东西,他也不敢问。他挠挠头看船长,他已经开始皱眉了,这代表他有些不耐烦,但还不至于发怒。潘揉揉太阳穴,假装眯着眼睛,说自己从早上起床时就觉得晕乎乎的,现在也很困。
胡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盯得他直冒汗,就好像他能识破他的谎言一样。一把鼓槌在潘心里敲起来,咚,咚,咚,但每一下都没敲到底,轻飘飘的,浮在胸口中。但一开始胡克什么都没说,他从草地上站起来——今天他所在的世界是绿茵茵一片的草原,还有持续不断的微风,一会儿对着他吹,一会儿对着胡克吹,旁边偶尔会有野兔跑过。这是潘最喜欢的天气,但今天不如以往那么轻松。咚,咚,咚,鼓槌敲得更快了。胡克站起身,在他面前来回踱步,我跟你一直强调的是什么,嗯?
我要做个正直的男孩!潘不假思索答道。
还有呢?胡克慢慢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不能说谎,说谎会长不大的,说谎会害汀克贝尔被关进油灯,而你,潘,会被关进宇宙的帕诺提康。
这是他不可以学彼得·潘的一点,他是个乖小孩,要长大当星际航家的话就不可以假装把掉下去的影子黏回身上,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说谎。但船长忘了,他扮演的是胡克船长,谁说船长向彼得·潘说出的忠告都是为了潘好呢?也许这也是他扮演船长,在故事中诓骗彼得的手段。潘可不相信就这无关痛痒的一点点谎言会让他真的长不大。从去年到今天,他的袖管裤腿变短,上衣紧巴巴的,脚掌手掌齐齐变大,一顿变得能吃下两个汉堡,他确信这是自己的身体在发出成长的讯号,再长下去,他甚至有信心可以把肚子里被先头那妖怪掏走的东西也长回来。但直接反驳船长并不是个好办法——
他知道船长平常虽然话不多,对他也很耐心,但他毕竟是这世界里唯一的大人,如果彼得·潘也有过爸爸妈妈的话,那么潘身边最接近爸爸或者妈妈的人也只有船长了。他发怒的时候,光是提高声音都能把潘吓破胆,更别提摆在墙角的鸡毛掸子和一个超大衣柜组成的“禁闭间”了。胡克有的是办法惩罚他,虽然他总说这是为了潘好,是为了把他身上跟彼得·潘一样小孩天生的坏毛病治好,才能帮他顺顺利利长大,但这也不代表潘真就乐意接受他的训练。
潘捏紧背后的拳头,再一次装傻,反问道:船长,你在说什么啊。
胡克不说话,转头去翻找潘的图画板。他很久没有检查潘的图画板了,让我看看你最近画了些什么。潘心里一跳,就见男人从架子上抽出画板,期间目光一直都落在潘身上。他解开画板系带,慢慢地抽出一沓画纸,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有男人翻数着画纸的沙沙声,半晌过后,胡克放慢了动作,紧抿的嘴唇有所松动。
你最近倒是画得挺多。
船长夸奖他了!那当然,潘可是胸有成竹,一点都没在怕的。最近只要他一个人,就会用比以往更快的速度画画。以前他要是自己呆上一天,最多也就画两三幅,剩下的时候要么翻看不懂的画本,要么就跟拉布拉多犬或者缅因猫玩打滚。可现在,他都把小狗和大猫喊出来一左一右陪着他,自己则趴在地上把纸撕下来,偷偷画上十几幅,再藏在不同的地方,时不时拿出几张夹回画板里,补上和徘一起去秘密基地而离开的白天里该画的部分。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想偷笑,但一看胡克作势要转过来,他又赶紧收敛起笑容,一脸正色,以免被船长怀疑。
唉,但船长看得那么仔细,潘又开始担心自己有没有做过头。比以前画得还多,会不会也被怀疑?好在船长没再继续关心数量,往后翻了几翻,有些奇怪地问,这是什么?他手里指着的那张画上有四个人,正是潘画的贤余,徘和画皮,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男孩……!潘一下子嗓子都紧了,小心脏都蹦到嘴边,咽了口口水赶紧说,这是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和彼得·潘呀!
胡克又盯着看了会儿,这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都跟画本上不一样?
我也跟彼得·潘不一样呀,他是金头发的,我是黑头发的潘,我的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也要跟他的不一样!
那你没有画上你的细辫子?
彼得·潘他又没有辫子的,辫子不方便飞,我给自己在画上剪掉了。
胡克若有所思点点头,似乎相信了潘所说的这番话。潘只觉得心里鼓点打得更狠更快,脸上热得要命,连脖子都热了,心想还好那天因为不会画轮椅就没有画娲,要不然这下就说不过去了。不知道为何,娲看起来让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他对娲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但娲并不是小飞侠里唯一一个例外……
对,这是秘密基地以外,潘的第二个秘密。就在第九次从秘密基地偷偷摸回来的时候,他在传送通道站去往穿梭装置的楼梯上碰到了另外一个人。正是那个人,成为了潘的又一个新朋友、又一个画中的角色,也让潘为他违背了平行世界第三原则——
他就是平行世界里的潘!
他知道的,哪怕有些沮丧,但在那一刻,他心里也清楚,既然平行世界也有温蒂妈妈和汀克贝尔,那么还有个与他们失散的“彼得·潘”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船长也教过他,平行世界里有可能碰到第二个自己!虽然会死是骗人的,但船长也说,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赶紧上报……
“你……”
那一瞬间潘根本就目瞪口呆,舌头打结,脚像在楼梯上生了根,拔也拔不掉。他虽然知道理论上会有另一个自己,但却从来没想到自己还真的能遇见……男孩五官模样跟自己一模一样,甚至连身高年龄看上去都差不多,光看脸的话乍一眼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只有潘脑后那条细辫,他是没有的。这时,平行世界的另一个他双臂抱在胸前,居高临下,朝正想往下跑的潘微笑。
“你好。”他说。
这是贤余教会自己的语言,潘能听懂。也得亏他们教过他,不然这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潘也愣愣地答道,“你好,我是潘。你是彼得吗?”
彼得,他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名字。既然两个世界里都有各自的彼得·潘,那一个叫彼得,一个叫潘,好像也很顺理成章。这下轮到对方愣住了,“……我不是,”他说话的语调比起潘更平稳,更细,发音自然也更标准,让潘觉得很优美,让人平静,“我叫楚琨玉。林字头的楚,琨玉秋霜的琨……”
“……哦。”
潘懵懵懂懂打断他,他也不知道后面那句话什么意思,但对面的人不叫彼得,叫楚琨玉,他算是听懂了。发音是,第三声,第一声,第四声,楚琨玉。他姓楚,说明他有家,有爸爸妈妈,这一点也和潘不一样。那接下去该怎么办?他们双方遇见了。如果按照平行世界第三原则,他们各自都得上报,以防只有一方告密,星际航家们会以为有平行世界的神秘人违反公约,擅自刺探情报,极易诱发冲突。但他要是说了,岂不就在船长面前暴露了自己违反规定,擅自去了平行世界吗?
潘丝毫没有要引发一场战争的意思,就算真想引起战争,也绝对不是现在。现在他才六岁,打仗又立不下战功,还有可能死掉,在战争里除了哭那是什么都干不了,既然对方是另外一个自己,想必也跟他有一样的想法吧?他赶紧抢在前面说,“我不想打仗,也不准备上报你。”
“……什么?”
“我不会跟胡克……我的上级说我碰到你了。”
对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说告爸妈……”潘不确定他是不是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赶紧又补了一句,“平行世界第三法则,你知道吧。”
楚琨玉怔了怔,随即一脸似笑非笑,“嗯,就是不能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对对!”潘赶紧点头,他手腕上的时间罗盘快指向六点钟方向了,要是船长这个时候回到通道来就糟糕了,可他第一次碰到这个世界上真的跟自己一样大的男孩,还是另外一个自己,他简直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他。一时间,潘既舍不得那么快就走,又不得不走,急得团团转,“……我是潘!”他又说。
“我知道,你刚刚说过了,潘……?”
“那就好!”潘挠挠头,楚琨玉的衣服跟秘密基地里其他人的衣服都不一样,看上去也根本不像小飞侠里的衣服,而像……像是温蒂一家人会穿的那种。很整齐,也很干净,就像他说话时的语调一样。潘指指楼梯,“我要快点过去了……”
楚琨玉似乎也知道穿梭设备和秘密通道的事情,这时候赶紧摆摆手,“你去吧。”他就站在楼梯转角的窗口边上,潘看见最后一缕充电光也从他的脚边消失了,但潘根本移不开自己的视线,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想去摸摸楚琨玉的手掌和牙齿,看是不是真的从头到脚都跟自己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
还没等到潘开口,楚琨玉就率先问道:“……我们能当好朋友吗,潘?”
不愧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自己,连这都想到一块儿去了!潘咧嘴笑出声,头点了又点,“……好啊!”
“潘。”
胡克收起画板,在系带上打了个结,声音变得比之前柔和多了。小飞侠里大家关系真好啊。男人说着,重新坐下来,把数独纸和铅笔放回潘的面前,要是累了的话今天就不用继续了,你想玩会儿纸剧场吗?我给你带了套新的,叫《汉赛尔与格莱特》。
嘟嘟嘟——警报解除,这一关又顺利通过!潘长松一口气,伸手接过。在和煦的白炽灯下,浑然不觉自己双手紧攥,满脸通红。
次日,黄浦江以北客运码头疯了个渡客。这消息不温不火,没几分钟就从本地新闻的前排撤下,点击量不过小几千。据闻当事人早上从提篮桥附近出发,下午到了北外滩,准备过安检搭轮渡时,突然就发病了。人在等候大厅里横冲直撞,跌进一条队伍里,被人推推搡搡站稳了又跑。在冬天里,他憋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模样倒也是滑稽,原先等候的人群还以为单纯是个神经病,该送去宛平南路涮一涮,没想到那人后来哇啦哇啦喊起来:别过来!别他妈过来!据现场的人说,他当时看上去就像被什么东西顶住,然后朝半空中抛过去一样,摔在等候区长椅上一群阿姨大妈的身上,一动不动,就这么晕了过去,喊也喊不醒。
本地人就当个闹剧,或者是个来捣糨糊的,就为从别人身上揩两把油。但娲听到贤余拿这人出来开玩笑时,丝毫不显得意外,转向一旁画皮说,“它这一醉便是两千余年,可就算不在,也挡不住这道上积淤的忧患。画皮,接下去轮到你帮忙了。”
“怎么说?”
“帮它醒醒酒。我要放它出来,也好让这地下流浪的祸患有所归处。”
娲一发话,画皮和徘顿时都心如明镜。潘今天也被徘提早带过来,这时一手攥着蚕马之前买来的可乐,一边举手表示自己没听懂,“……帮侬做什么?让画皮和贤余结缘吗?”
娲瞟了他一眼,“编故事。”
说到编故事,其实便是如何把祸患和疯子渡客之间挂上一把锁,再将这锁昭告天下,灌进人的脑袋。画皮知道娲做过调查,事先那渡客去过的地方本就不简单,所以几天前娲就将收伏的蒲公英通过回库车,以隧道为源头重新朝地面散播出去。只不过不同于先前它自然出生时被第一个经手之人冠以的特征,这次,娲在它身上寄养了新的“念头”。
这“念头”一开始不会引起任何波澜——因为它对于被寄生的人而言,只是与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条信息罢了。这条信息就像潜意识一样种植在他们的耳根里,钻进他们的大脑里,向被寄生者灌输了一条新的“常识”,其透明程度,就如同人到中年时回忆起十二岁时背的《醉翁亭记》,之意也不绝在酒。而它之所以牢靠,也正是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则事实、不容质疑的历史碎片:
提篮桥有一座监狱。
这曾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乃至“死亡之城”的“城中城”,从关押战犯至战后变为普通监狱,在一个多世纪的运作之后因其地处核心开发区之一被宣布关闭。但提篮桥等同于监狱一事,在所有本地人里都是心如明镜,平日里路过那附近都避讳三分,即便在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商业区后,那儿也仅仅繁荣了一阵子,往后未成多大的气候,随着近三十年来经济中心的又一轮集中化迁移愈加边缘化。原先四周的石库门老宅、七十年代留下的老公房以及一些颇具特色的洋房从原先第一轮规划时的特意留存,至后期因开发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拆迁而成片保留,形成了如今破败不堪的老城厢。
监狱的搬迁在形不在土,而积患却都沉在地里,此处更是复杂,悔恨、疯狂、郁结、恶意、冤屈样样不缺,从娲来到地下的第一天起便发现了。如今人们闭口不谈,闭目不看,倒该让他们瞧瞧这地方原有的活物了!于是在这历史的碎片上,她倒是又添了一笔:
提篮桥监狱里原先还镇着一物,或妖,或鬼,或怪,或精,难以定论,监狱搬迁,犯人移押,那物却从没消失过。
“跟什么有关的故事?轮渡……还是监狱?”画皮稍许沉思片刻,追问。
娲面无表情指指两盏花盆中间,画皮替她从后头拉出一个半透明小桶,从地上踢给娲。潘推搡着一旁睡觉的贤余就问,“监狱”是什么啊?贤余困思懵懂答那都是把人关在一起不能出去的地方,潘想想又问那是关禁闭吗?比关禁闭还要严重一百倍,你甚至有可能在那里等死。潘想了想,恍然大悟,噢,这就是胡克船长所说的帕诺提康!
他们不搭理潘,由他咕咚咕咚喝可乐,嘟囔说帕诺提康是个球一样的监狱,就跟他们说的东方明珠上面的球一样,这里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人都驯得服服帖帖,不敢造次,因为他们都知道有人在看守着自己,就会自觉遵守规定。娲这时捏着塑料桶上小把手,转开红色盖子,潘饶有兴致挤到她轮椅边上探头一看,一块接着一块五颜六色的“糖块”堆满了小桶。他立刻伸手去抓,一边嚷嚷,“我要吃泡泡糖!”
画皮啪一下打掉他的手,“这不能吃!”
徘跟着摇手,当然不能吃啦,七岁以下小孩都不准碰的。潘眼巴巴看着娲掏出一块焦糖味的,又拿起一旁小喷壶对着它喷了几下,在手掌间翻来覆去搓成一团,最后变成一团软趴趴的棕泥巴。
“……这是橡皮泥,”她解释道,“现在人大概都不知道。”话里话外倒有点讥讽的意味。那团橡皮泥的表面光滑,形状越来越圆润,可娲看都没看手中的软泥,抬眼瞧着画皮,“我们继续。”
“你说要监狱传闻,鬼故事,妖怪传说那种?”
“没错,从哪里开始?”
“现在用监狱的关键词能搜到很多东西,但基本上都不是热点,”画皮九台手机齐刷刷给出相同的结论,“就算是沾点边的头部搜索也都跟电视剧有关,那岂不是人人都知道是假的。”
潘咬着吸管似懂非懂听他们说话,这时候贤余指出,“监狱里面就太脱离人群了,平时谁会没事去关心监狱里出了什么事啊!视频播得越多就越觉得跟自己没关系……要不就说以前有个越狱的,跑出来时候被狱警枪毙,所以怀恨在心,变成了鬼,到处伺机报复!”
“越狱的话,应该不太行,跟那地原本的祸患关系不大,囚犯的执念,其实大都不是这种。凭这个唤不醒它,倒有可能生出别的东西来。”娲摇头,手中一搓一捏,仍不缓不急。
“有很多人死在那里倒是真……再死个人在那儿怎么样?暴死的那种,就说是被妖怪吃了魂儿。”
“太粗暴了,真把人杀了还有可能引起警方的介入,我们不想真引起那边的骚乱。”
画皮低头还在想,这时徘一跃而下,落在娲手腕朝上一指处。她歪着头,一手撑着娲的食指关节,“一起传说中由妖怪制造的冤案,怎么样?”
TBC.
我在走一条路。一条路走到黑诚然是一种选择,但我也有其他选择。在中途走上岔路,在过了三分之二的地方爬上一棵杉树,又过了剩余四分之三的时候把自己插上旗杆,被撕裂,然后向白昼的躯体敞开自己,这些都是我没有选择的选择。我走得很快,几乎如同追龟的阿奚里去追逐一场火灾。它在我到达之前开始燃烧,在我抵达时燃至盛况,我没有看到它时它像提早启程的赛龟,狡猾地领先在我前头,待我看见它的时候它蠕动得缓慢,越蹿越高,似乎在提醒我我永远不可能真正加入到这燃烧的进程当中去。燃烧这般的动态是我永远无法追赶的,我要么看见它燃烧中的样子,要么接受它燃尽后给我留下的遍地灰烬。因此燃烧的仓库便在这时成为一种始终延续的象征。它仅仅作为一个进程,一个从开始到结果的摆渡,竟比终点的电影还要长久。
有人吼道:“……有谁来救救它?有谁来救救他的电影?”
我不敢呼吸。我跟着祈求答案,有谁来救救我的电影?但不是为了现在,而是为了过去。明明他们在拒绝我的时候从未想过拯救它,如今又在哭喊着什么?我背后快门声此起彼伏,小报记者闻风而来叽叽喳喳闹腾个不停,身侧消防员举起水枪浇上火红的庞然大物,刺啦一声升腾出片片云雾,倒是没有一个声音在替我作答。如今,这仓库早就不再是个不起眼的库房,而是一捆完完整整的柴火,噼里啪啦越烧越旺,里头的胶片都成为助长这一进程,使其持续更久的燃料。东西烧起来的声音比我预想得还要响,震得我耳朵里嗡嗡作响。我沉默着站在后方,眺望前头簇拥的人群。男人在胸口划着十字,祈祷一场大雨降临;老人嚷嚷着来到此地朝圣正是由于某个小报说这儿存放着《蜘蛛之墓》的胶片,却被迫目睹这叫人心碎的一幕;女人摇头叹息,说上个十年里的杰作全都毁于一旦;还有更多人则跪倒在地,额头抵着柏油路痛哭流涕。往日里,他们在大街小巷、烟吧餐馆、军官俱乐部中个个鄙弃我,说我江郎才尽,泯然众矣,真正见到我的电影毁于一旦却又看起来那么伤心,甚至替我落泪,叫我不禁既诧异,又颇感幽默。
“我们还没弄明白究竟是胶片自燃引起的火灾,还是有人蓄意纵火……”
警官费劲向我解释时,我仍站在人群外。我朝满头大汗的他点点头,继续注视着快被烧穿的顶棚。我知道我看上去很敷衍。我确实很敷衍。不得不说,到了这会儿,我已经感觉这场火灾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它在我面前燃烧,我置身事外地观看着这一幕,周遭任何一个旁人都比我要更投入,更心碎,以此来申明这痛苦不是我的,也不该是我的,以至于我摆出任何姿势、任何脸色来都显得如此不恰如其分。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当警官推搡着我穿过人群,朝火势渐熄那一侧的警戒线走去时,我恍神间觉得一九二五年根本就没有开始过,我始终都坐在观众席里看着一个叫雷蒙德·法尔的男主角寸步难行。一九二四年的现在也是一个冬天,在曼哈顿的街头,纽约的中心,罗伯特·诺里斯仍在这城市的一处和他声名显赫的绅士朋友谈论我们电影朝后的计划,赛丝安塔·比安奇人前人后仍是我亲密的恋人,“花瓶”金蔓尚在旧金山拍摄恐怖片《修道院之夜》,厄历则依然不知所踪。一九二四年的感恩节刚刚过去,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我还没有重新染上酒瘾,也没有开始写如今的《皆大欢喜》,事实上,《皆大欢喜》根本就不属于这时候的我。我走向火,走向残烟,走向一场新城中复兴的古老祭祀,它秘密地开始,盛大地结束,把那些属于旧日子的帝国残影烧得只剩下一把废墟,祭给新的时代。瞧瞧你的谎言,瞧瞧你谎言的下场,法!我听见痛哭声,有人喊着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就在这里,就像他们呼唤上帝时一样。雷蒙德·法尔!他们哀哀叹道,这里面是他的电影!我和他们都一度以为电影会成为一种永恒的东西,甚至对此坚信不疑。如今看来,它们也跟人一样,终究会学习自我了断。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旧金山昔日的太阳。”
我听见一个嘶哑的声音。这声音太低了,在嘎吱的燃烧声里像一阵穿堂而过的微风。我一转头,就看见旁边一个瘦削的男人此刻正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他盯着我的模样几乎立刻叫我知道他认出了我。于是我知道正是他说了那句话。我隔着三五个无关紧要的人,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他想要什么?他会怎么做?他要在这儿大喊,用他的声音压过水枪与火,压过我的臆想与不存在的一九二五年,向所有人宣称雷蒙德·法尔如今就在这儿吗?他却在迎上我目光的刹那垂下头。他的圆顶礼帽比平时我见过的宽帽檐还要宽,此时明明是冬季,却是由黑色丝葛制成的,边缘甚至还磨破了三四道口子。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的整张脸都滑稽地变成了四分之三顶帽子的模样。帽子男人朝我走过来,挤走我们之间无关紧要的人。我们身旁的火势仍旧毫无要停歇下来的念头,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我对身后的警官说话:
“如果没有什么其他事情的话我就要离开了,警官,我该去剧场准备今晚的首演。”
警官猛地扭过身,整个身体都在原地滑稽地转了十五分钟的角度,他死死瞪着我,鼻尖上仍旧冒着热腾腾的汗珠,蓝眼睛里映着一个倒吊的湖泊,我愣了会,意识到那湖其实是火的边界构成的。他张口便问,“什么首演?”
“《皆大欢喜》,警官,今夜有我编导的新戏剧。”
“呃……你不关心火灾的情况吗?虽然仓库的租用者诺里斯先生已经过世,但听说似乎是指定了你……况且这里头都是……之后也许你会想知道……”
“我在这儿耗得太久,现在只剩下不到四个小时。”
他踟蹰了一会儿,第二次抬手揩掉鼻尖的汗水。
“你知道,一般来说,你要是在这时候宣布首演中止,我想没有人会责怪你。”
中止就行了,甚至哪怕就此结束它,终止它,了断它,都没有人会责怪你。中止它,不要开始也不要结束它,便没有任何骂名可被雕刻在它的名字旁。这对你来说是一场灭顶之灾,人指望着你歇斯底里,捶胸顿足,大吼大叫,甚至冲进火场,人因此会将你奉上神坛,说你是生为了电影,死为了电影,一生成为一场电影,于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成为电影的象征,连同他的辉煌和没落和未能再起的野心,他先得死去,才能活。我几乎从他们所有人的眼睛里读到这一不自觉的信号,好像他们此刻个个都围着我跪倒在地,双手托举着不存在的真心诚奉给我,如此便能将我也献给那火,在他们的注视中滑向濒死,以此构造出他们顶膜礼拜的“神圣”这一景观,最终亲手指导一场涅槃。而我怎么能就这样离开,若无其事地继续我的下一部戏剧呢?这荒唐,无聊,且不能被原谅。我凝视着烈火。我一步都没有跨出去。
帽子男走到我的面前。
“为什么我没法被原谅?”他问道。
我看着他。他仍旧没有抬头。于是我知道他并不是在代我发问,也不是在替他自己发问。这是一句《蜘蛛之墓》中的台词。不过电影里的人物对白没有声音,只有间幕。此刻,他的帽檐代替荧幕上男人黑色雨伞的伞檐,他的喉舌代替胶片中未能存在的声音,正赋予这燃烧中的电影以新的一幕。他说话,也是影片中的希斯克利夫终于开始说话;他走向我,也是影片的亡灵走向我。而我该要回答他,回答我的电影,无论他是谁。
“因为你善良,但你不够慈悲。”我答道。
“那善良又慈悲的人呢?”帽子男继续问。
“……他们会被杀死。”
他停顿了片刻。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知道他已经要到了想要的东西。那双眼睛注视着我,鼠灰色的眼睛,失明般地望着我,望着老鼠。他说:“很好。”这声很哑,可太温柔了,像是一记由内而外的拥抱,也像是爱,并且全无任何伴随着爱而来的痛苦。它钝钝地试探着我,令我眼睛刺痛,想起东伦敦的母亲。还年轻时,她把一枝半枯萎的雏菊送给詹姆斯·法尔。他在码头无聊闲逛,穿行在薄雾与结了层晨霜的集装箱之间,紧张得流汗,并且微笑。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真相的开端。
匕首插入我的右侧腹部,轻微地拧了拧,又拔出。他点点头,我也点点头。叹息滑过我的舌头,光闪亮了一个瞬间。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昔日的太阳,如今你不会落山,因为火已代替太阳照常升起。”
他说:“……别再丢人现眼了。”
晚上八点的美分剧院比往常的人都要多。剧院老板说,这是由于“雷蒙德·法尔”的名字现今还没来得及过气,光凭这一点在纽约就已经算是一个奇迹,我早就应该知足。场内铃声响了三四下,一次比一次短促,一次比一次更响亮,我们的引座员穿过走廊,剧院大门关得很准时。剧院老板凑在我的耳朵后头对我低语,与其说他们是来看你的新剧,倒不如说是等着看你在《绳索》之后究竟要怎么大出洋相。我知道他想惹怒我,好让我收回先头把其他人全从后台轰出去的决定,但他不明白。
罗伯特·诺里斯还活着,他没有死,我是对的,一九二五年来过又离开,一九二四年的冬天正在我眼前,《皆大欢喜》不是在他死后该写的东西,而是属于他生前的东西。在他还活着,还吃三分熟的牛排,还瞒着我在私人医生那儿喝酒,还操香烟女郎,还给萨默赛特写信的时候,要不是如此,我看见的人又是谁?他就坐在帷幕背后的烂木地板上,我一冲进那儿,四下找不到金蔓,化妆间的门也反锁着,走廊里闹哄哄,人来人往,偏偏没人想到他就在那里坐着。我远远问他,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他说他没在开玩笑。我回到后台,让他们继续去找金蔓,确保她安全,并且宣布今晚不再需要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出场了。我的老朋友说我疯了,劣质酒精终于烧断了我的神经,我想毁掉《皆大欢喜》就为了弄死我自己,顺便踹一脚美分剧院,让他彻彻底底破产给我陪葬。我好声好气地求他在那张坏了弹簧的沙发上坐下来,什么都别管,并告诉他如果我想寻死的话,我早就跳进仓库的火里去了。他没发现我的下腹部在流血,也许现在已经不流了,毕竟我塞了很多纱布进去。纱布跟海绵一样吸水,我第一次知道。
罗伯特·诺里斯正在舞台上等待。他娇生惯养,从前从没亲自走上过舞台,顶多就是还在剑桥的时候和那些学生剧团里的人试过几回。他今晚看上去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紧张,甚至神色亢奋。我说我有很多事情想同他谈谈。他说他也有很多事情想向观众们说说。我于是知道这部剧存在的真正的意义。它不是为了说一个完整的谎言,而是为了说许多不完整的真相。真相从来都不是完整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皆大欢喜》一开始就错得离谱。它不应该成为一个漂亮的故事。现在,我还活着,没让任何人占据“我”这一角色;他一度死了,但他为了不让任何人占据“他”这一角色,宣称他仍活着。我们即在此达成共识。它让老鼠不再饰演雷蒙德·法尔,让诺里斯不再饰演勋爵,如今舞台和现实里外反转,这才成为舞台的意义。
场内的灯熄灭了。我要求他们先别急着打开上方的聚光灯。他还不习惯。我脱下毛呢外套,解开马甲的扣子,努力捋平里头皱巴巴的衬衣。我总共用力拉扯了两次,褶皱稍许消失了点,但大片血渍比褶皱更明显。诺里斯问我要怎么办。他望着我时的眼神比起担忧,更像是真正地在操心我无法继续下去。我告诉他血已经止了,只要之后去诊所缝合一下就完事。他愣了几秒钟,说那就开始吧。
聚光灯先亮。
我站在舞台上,就像一九一三年首次代表索福克勒斯剧团的主演走向美国人时一样,双手冰冷,腿脚发抖,嘴唇哆嗦。我透过一层厚重的帷幕已经看见光,帷幕继而朝两侧拉开,光从缝隙间闯进舞台,闯进我的眼睛里。紧接着外头的人们先开始鼓掌,然后是我,我开始鼓掌。
这跟我们前几个月排练《皆大欢喜》时都一样。直到这里都一样,也只有到这里为止了。
我走到舞台前方去,鞋跟发出咔哒、咔哒声音,和我缓慢的掌声一起回荡在静悄悄的剧场里。人人都注视着我,犯困地或者聚精会神地,但没有人对我衣着的狼狈和腹部的血渍流露出半点异样的神情。舞台上的一切都在向人允诺一个足够动人的假象,现在他们既然买了戏票,坐在了舞台之外的地方,就早已预料到会看到什么样的人造景观,知道这里全是假的东西。于是血是假的,狼狈是假的,我也是假的。可我偏不。我在这里说了一辈子谎言,造了一辈子歇斯底里的梦,如今,我偏要在这里说真话,说无知者的荒诞,说愚昧者的偏执,说掌控叙事者的阴谋,说演员的手脚,说观众的眼睛,我要说比他们平时说得更真的真话,我要说叫他们无处遁形,自觉羞愧的真话。
我不再看诺里斯。我继续鼓掌。整个舞台上只有我孤零零的掌声。他们为我的在场鼓掌,我为更多人的不在场鼓掌。帷幕完全拉到底了,舞台上除了事先安好的装置之外,只有两把椅子,一张写字桌,一个矮柜,上头放着一个旧留声机。我拉过一把椅子,转了半圈,椅背对着观众,我像骑马一样骑在椅子上,好像不费吹灰之力驯服了一匹木马。
“你们好。我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我活着,无论是现在,还是前几年,我没有死过。这是我的真名,不是我的假名。移民记录上就是这么写着我的名字,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你们知道它的拼写,法尔,有两个R,比遥远更多一个R。来到美国之后,我就没有再回过我的祖国,那就是法尔多出来的一记回声。今年我三十五岁,未婚,没有私生子,有恋人,或者不是恋人,我们都不知道。如你们所见,我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是绿色,但也有点棕色,不管是什么颜色,我都没有瞎,也没有因为喝劣质酒而失明,我看见你们。我的嘴唇总有点泛紫,大多数时候都这样。我身高大约六英尺,这几年来瘦了二十磅,主要是前些年戒了酒的缘故。我过去是个酒鬼,现在也是一个酒鬼。听着好像什么意义都没有。如果你现在开始感到荒唐,之后你也许会感觉更加荒唐。”
我望着底下的人,没有和任何人产生视线上的交汇。我的视线集中在观众席的最后,最后一排的中央,那个空位置的后头就是剧场的大门,它紧紧地合着,好像电影的放映匣。我听见一阵风似的窃窃私语。随即又安静得可怕。
“前些时间里,我第一次去找私人诊所。编造一些身上的小毛病,央求那位医师给我一瓶威士忌,他几乎立刻给我递了一瓶过来,收了一笔魔鬼见到都该自叹佛如的现钞。他递给我的时候对我说,如你所愿,法。如你所愿,我想这是一个不错的故事结局,对一部电影或者一部喜剧而言都不错。一切都很好,一切皆遂我愿。于是我想来谈谈一切究竟是怎么走向皆大欢喜的……”
“除了你。除了你,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
我扭过头。诺里斯从我身后走上前,他没有看我,一脚踩上我边上的椅子。我们上方悬挂着纸月亮,我梦里的纸月亮。薄薄的一张纸板后,一盏灯泡在源源不断地发热。
“先生们,女士们,站在你们面前的,站在我身旁的,正是我的搭档,昔日的影子皇帝,罗伯特·诺里斯。随你们怎么说,魔鬼的伎俩,舞台的诡计,但是他就站在这里,如假包换,绝无仅有的罗伯特·诺里斯。他平时在这个时候总会去水烟吧,或者歌舞剧院、电影院、酒会,和我,或者和别人,喝醉之后,我们躺在棺材里,游荡在墓地之间,他偶尔还会跳舞。但我不确定……今天你会给大家跳舞吗,诺里斯?”
他摇摇头,“今天我不会跳舞了,我今天也要来这里说一颗星星的故事。”
他说罢朝底下挥挥手。我做出邀请的手势。我的朋友,他久违地开始说话,他久违地开始说故事,那模样叫我看见了朝投资人推稿时的他。仍旧那副令男人女人都喜爱的模样,学识教养面容财富样样在他身上汇拢成一个叫人无法拒绝的形状,罗伯特·诺里斯,背井离乡的贵族,爱上有夫之妇的多情浪子,挥霍无度的富豪,而不是一具溺水而死的无名尸体。
“一九二五年的春天,我苏醒了。我出现了。我曾经有名字,失去名字,又重新赋予自己名字,最终我来到这里。我来这里是为了讲述一个人的故事。旁人的故事,或者就是我的故事。于是我的名字不再重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一切。他是我灵魂的震颤,我生命力的源泉。我,如今,我还活着,他已经死去。他的名字叫菲拉斯,他渴望摈弃他的姓氏,于是我替他抛弃,我要求你们记住他的名字,菲拉斯,记住他。”我饶有兴致地望着他的侧脸。菲拉斯是谁?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古怪的名字,也从来没有在任何和诺里斯一起出席的场合里见过这个男人。他是诺里斯的神秘友人吗?酒贩子,毒品贩子?还是说,此刻他正是诺里斯用来述说自己的替身?
“菲拉斯英俊不凡,他的样貌令男人落泪,令女人疯狂,他们四处呼唤他的名字,只要他出现在哪儿的剧场,那儿的入场券便被哄抢一空。用一九二五年的话来说,你们都管这样的人叫明星,不是演员,而是星星。这颗星星只在夜里璀璨。他是如此炙手可热,以至于他的家族不得不把他藏起来,好让他时刻保留一丝神秘感。白天,他总是被迫遮起自己的脸,隐藏在面纱的背后,周旋在无关紧要的琐事中,掩饰自己的名字,只为了让更多的人渴望涌进夜的剧院,去一睹他的芳容。他一辈子只爱过一样东西,他爱远方,他爱角斗场,他爱战士的勇气与血;他也被一位至亲之人所爱,他的家人,他的血脉,他同时被他爱与爱他的东西伤害。于是他最终离开。他在如日中天的那年里亲手斩断他与他的姓氏,背负万人诅咒与骂名背井离乡,同我一起居无定所,漂泊四处。真可笑!人爱他,人却只爱他们爱着的他,不爱他真正的模样!他日日夜夜戴着爱筑起的面具,反倒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摘下他的面具,真正地、彻头彻尾地成为其他人!他只有在成为别人时才能成为自己。”
我自然听说了诺里斯当年是如何被他的勋爵双亲逐出家门,被迫乘上远航的船只来到此岸的,也许这也是在我臆想的一九二五年中,寄往多赛特的去信石沉大海的原因。如今,这倒也显得情理之中。诺里斯转过头来看我。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诺里斯。他身上很少有这种愤怒的神情——更罕有毫不掩饰的倨傲,甚至是挑衅的目光。这就是剥开头衔、名誉、姓氏施以他的温文尔雅后,他朝我袒露的真情吗?诺里斯,你真的在憎恨当年的我,叫你彻底失去了我们的帝国吗?我只觉得无数蚂蚁啃噬着我的头颅内侧,我的体温越升越高,但椅子两侧的腿却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朝他点头。
“……好!你说你要抛弃你的姓氏,你要抛弃诺里斯。那么我便不应当再喊你诺里斯。罗伯特,或者像他人那样,管你叫罗伯。罗伯,你要说你的故事,我要说我的故事。我们的故事当有一处开始交汇,从此之后就是我们眼前一排接着一排坐着的人所知道的一切了。现在轮到我了。”我重新看向观众席,今夜赛丝安塔来了吗?我给她留了最好的位置。她会看见我吗?“……你们看着我们。你们在等待什么?这里面没有反转,没有灯效,没有会喷烟雾的机器和会喷火的飞龙,幕布不会变,到它结束之后都不会变,帷幕不会拉上,中间也没有转场。舞台就是你们现在看见的样子,两把椅子,一个纸月亮,空瓶子,一个坏掉的留声机,别再费神继续找别的东西了。……你!你正在盯着我,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疯了,还是演出了一个疯子的样子。你在想的是一个好问题,我想我们谁都分不清楚,对不对?”
我用手指指向面露愠色的观众之一,那也许是个体面男人,一生中从未被如此粗鲁地对待过。诺里斯俯视着我,不说话。
“让我告诉你……你是上帝的羔羊,你是,你也是,他也是,我也是。酒徒也是,恶魔也是。上帝的羔羊不圣洁,上帝的羔羊苟且偷生,一有机会便彼此咩咩撕咬,反刍,在石头胃里溶化,这就是上帝的羔羊。上帝不告诉你们,我告诉你们。这是今夜我在这里说的第二件真事。你们生来就是为了受苦而不是为了幸福的,谁胆敢说他幸福,谁就该被上万头羔羊开肠破肚碎尸万段,因为人人都想找到幸福的允诺。”我说,上方聚光灯令我浑身发热,一层汗水从我的背脊中央朝外冒,“第一件,第一件真事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死,没有失明,没有疯,你们记住我的名字,雷蒙德·法尔,我来自大不列颠,来自萨默赛特郡,我是詹姆斯·法尔与伊芙琳·爱希之子,我的母亲在上个世纪末投河自尽,我的父亲很快就要死了,他们一头是凶猛的羔羊,一头是懦弱的羔羊,于是便有了我,另一头丝毫不无辜,也不无私的羔羊。”
诺里斯看着我的眼睛,他接着我说下去:“而我,我不是一头羔羊。我没有父亲,我也没有母亲,我和菲拉斯一样,他是由于抛弃了姓氏而没有父母,我则生来无父无母。没有父母的人谈不上是羔羊,在你们眼中,甚至谈不上是合格的祭品!你们对着上帝喊天父,对着皇帝喊帝国的父亲,在茅屋底下喊砍柴人父亲,你们多么渴望与他搏斗,渴望踩在他的尸体,以求得他们的告饶,但又至死哭求他们朝你点一点那沉默的头颅!而母亲,你们也无法挣脱母亲的乳房。你们走到哪里,母亲的乳房都贴着你们的脸颊,叫你们必须蓬勃生长,叫你们用爱施以管辖,用懦弱施以道德,用赞美施以霹雳,她逼迫你们敬畏生命,谦卑地、乖顺地、无理地,从此你既不能夺走别人的命,也不能夺走自己的命,好像这敬畏都必须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你若是失了它,那就是魔鬼近了你的身。瞧瞧你们,真可悲!母亲规束你们,父亲惩罚你们,生被人捏造,死也要被人捏造,人却要求你们该把命搁置于自我最崇高的圣坛上,可笑,可笑!”
这是诺里斯迈入河流的真相吗?《皆大欢喜》才刚刚开始,而真相……今夜,我们究竟能捡起多少真相的碎片?我想了想,望向底下的坐席。那儿黑压压的一片,可很快台下的灯也缓缓地亮起来,没有舞台上聚光灯那么刺眼,但仍旧是昏黄的,不过分地,像是一种邀请。我知道这是剧院老板在灯光室内的伎俩,我知道他不会真的认为我会死在这里。谁知道呢?连诺里斯都回来了,又有什么事情是无法发生的呢?
我面朝他们,继续说道:“我要说第三件真事。第三件真事是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一九二五的梦,一个很长的梦。首先,我不得不纠正一点——我并不是要把梦当做故事来告诉你们,若是如此,那我就不是在说真话,不是在讲真相,这夜就没有任何新的意义。不,梦只是第三件真事的一个开端,这个开端把我带回栖息着真相的结局,有关于我,有关于我如何出生,如何活着。我邀请你们——我邀请你们不要坐在原地,你们可以站起来,四处走动,或者和你们的男伴女伴,和陌生人大声说话。很不幸,这不是一部电影,因此我容许你们拥有特权,我赋予你们打破剧院规则的权力,我邀请你们接受特权。”
我倾身向前,腹部抵着椅背,一股痛楚穿透我的身体,在我的身体里燃烧起来。我头一次不感觉渴。我神思清明。
“我邀请你们——将这出戏剧看作真正的生活,只是答应我一点——别说假话。看着我,答应我,和我一样,不说谎话。不要用恨遮掩爱,不要用爱遮掩权力,不要用权力遮掩无知,不要用无知遮掩卑鄙,不要用卑鄙遮掩嫉妒,不要用嫉妒遮掩恶意,不要用恶意遮掩无能,不要用无能遮掩……我不知道,也许是恨。总之,像我和诺里斯一样,不说谎话。除此之外的一切,全部都如你所愿。”
我喘了一口气,底下一片死寂,没有人站起身,突如其来的自由太沉重,剧院的镣铐沉甸甸。但有许多道目光,它们汇拢成月光下海面的波澜,此刻在那剧院灯光下起起伏伏,恍惚间,我只觉自己正趴伏在远航货船的甲板栏杆上,我仍旧年轻,只有二十三岁,行囊瘪瘪,抱着一腔说谎的念头,跨越重洋,在遇见罗伯特·诺里斯之前来到这里。今夜,我的椅子像是麦堆,我上方的聚光灯像是月亮,而我则躺在这里,躺在黑夜里,阴森的云群蒙起我的眼睛,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
“……有关于第三件真事,它的开端是这样的: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在河滨快速路和九十六街口看见太阳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