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天后,星期二,下午五点又过去一个钟头,徘四处找老虎脚爪,寻不得。她听闻上海人爱虎,因而到处都和老虎有关:家里装老虎天窗,年中迎接秋老虎,出门要开电老虎,连那街弄缸炉里都有老虎脚爪,一年怕是要献出成千上万头老虎,才够剁下四万只金黄的脚爪贴在炉膛里烤得皮脆里香咯吱作响,喂饱容易胃痛的上海人。这公然谋杀老虎,看不起老虎的行为,徘自然不喜欢。她在街上游荡许久,连里弄口紧闭的铁门都路过了整整五次,愣是没找着画皮说要烘到下午四点钟才出炉,香得被扇耳光也不肯放手的老虎脚爪。就好像那移动的圆形炉灶能早早窥探到狩猎者的来临,立刻从这城市的街头齐刷刷销声匿迹,只留下楼顶天台拼接成一块反射着夕阳的不锈钢锅底。
……真是奇怪!如果硬要找个理由来解释这次行动的失败,也许都该怪她今天不是金鱼,偏偏也不是锦鲤,却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身为猫头鹰,她醒得太早;对于眼前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她又醒得太晚,所以要么是她离开秘密基地时错过了老虎脚爪的出炉时间,要么就是这偌大城市中的怪物们竟然开始驱逐她的圆形炉灶……它究竟是哪够不上这大上海的法眼?徘掰着手指数,太脏?太小?不够洋气、不够精致、没法拍摄vrlog、不可典藏的气味、不区分限量版与合作款、不可复制……理由太多,未必真能一次数清。上海只要想,就能把炉灶丢进东海与带鱼同游,信誓旦旦是特色发展必经之路。这城市确实总在太阳与雨露下自行扩张生长,于是到了二零六五年,它比起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像扑朔迷离的原始森林。高楼大厦生长的速度跟上青杨,地铁管道在有限的土壤里疯狂扩张,集装箱节节拔高,人来来去去,成为苔藓,成为鸟雀,成为野兔,成为狼与虎,它便从苔藓鸟雀野兔狼虎中汲取潮热与梦,长成个又白又胖的超巨型城市。一颗东方明珠,一百个全球总部,还有成千上万个灯火通明冉冉上升的新星,这狡诈的大森林,它不是海上的岛,也唯独不像海。海里什么都能存活,但在这里不行,老虎首当其冲,人们砍掉它的脚爪,拔下皮毛,破壁机里分块打碎,沿着电线塞进互联网,固定成线上福利老虎机标本……好一个被人吃得精光的可怜蛋!
在最靠近夕阳方向的巨屏上,时钟转了一圈,时限一过,天黑下来,人海涨潮,行动就该开始了。徘果断放弃,扭身离开弄堂去跟画皮汇合。她前一秒还在狭窄的小路上,下一秒就拐弯穿进另一条四平八稳的大马路。双向八车道,两侧人行道挤满了五花八门高矮不一的商铺、从二层楼开始亮着招牌的经济旅馆、几架蒙着灰的银灰电瓶车、还有整整两排过度健康的梧桐树,粗壮的根枝翘起绛红的地砖。这儿的分贝比起石库门里要高不少,一群从办公楼涌出放风的人群也叽叽喳喳地朝这儿一顷而下,她游刃有余地周旋在人流间,那小小的,犹如鸟雀般的身影不可思议地穿过他们手肘与手肘、肩膀与手臂,甚至脑袋与嘴唇惹人遐想的一寸间隙。和她一起穿过人群的还有全息投影的广告偶像,它比起她来甚至更像一个幽灵,因为哪怕它有着一张真人的面孔,可甚至没有人会同她说话……只有沉默的电子货币和点赞和喜欢会飞到它的脑袋上,恭喜您,又在榜单上停留了十秒钟!十秒钟够久也够累的了。徘在一个少年的麻婆豆腐奶茶杯上坐了一小会儿,又待在一个姑娘的粉色泡泡头上打了个滚,最后落在一个红脸男人头顶的灯牌上,探头去瞧那个没有门面,而是径直朝下方通去的楼梯。一抹小小的异色闪光消失在墙角,连着整个灯牌都模糊地闪烁了几下。不只有她发现了电压的异常。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尖嘴的男人双手插腰,背靠贴满传单的砖墙,站在破旧小门前张口四下张望,显然也发现了墙角的闪光,嘴里嘟囔着,“撒么斯尬怪啊?侬册来,册来!覅康了里厢……”紧接着就要尾随那抹荧光留下的尾巴朝里走,这可不好,别把普通人卷进来!徘摇晃的双腿顿了顿,头朝外一张望,她可真是运筹帷幄,二十分钟前就把潘叫来了这儿,这会儿可不是正好引开那红脸的注意力?
潘距离预计到达时间不到五秒钟,急匆匆停下脚步,还没意识到他面前的建筑物其实是一栋旅馆,外头装修得稚嫩可笑,全息投影的胶皮女人穿着情趣内衣跳进巧克力酱泳池,机械关节的轮廓与声响都在这影像中被隐去。但他目不斜视,都不需要徘提醒就已经抬头牢牢盯住了电子屏——这都是因为巧克力酱!哪个小孩不会被这香甜的东西引诱呢!他应该打开他的任天堂游戏机,回到二零二零年猛击蛋糕,一拳头打碎霜糖,一屁股坐烂草莓慕斯!把头浸在幸运饼干里,掏出一张写着今日运势的签语:
“很快你就会坐在世界的顶端。”
红脸旁边的电子屏幕有百个叠罗汉那么高,上头拉着数字横幅,红底白字在无风的夜里随月飘荡,文明新风气!千万像素挤在一张坏掉的屏板上,别忘了,还有和谐与自由与平等。工地防尘围墙上大半张印错的墙画被揭掉,过时传单掉在人行道沿的排水沟里打着漂,几个字眼写着“精神文明”,“加油干”,没有声音,但足够铿锵。潘鼓足气大喊一声,“喂!!!”红脸猛地一回头,双手啪啪啪地猛拍那块屏幕,嘴里发出咻咻的驱赶声,但男孩却跟徘一样紧紧地盯着他,亦步亦趋往街道外撤。几张传单贴在地上——它至今仍是最行之有效的小东西,如果这城市里一眼望去哪都是电子屏幕,那么要遮住电子屏幕最好的做法可不是乖乖斥巨资购入电梯墙壁上悬挂出租的广告位,也不是搬来一块屏幕盖住另一块屏幕。直到今天,人们也对一管胶水和一张纸束手无策,几个世纪来无产阶级者最亲密最朴实无华的盟友。
眼见男孩赶不走,还在自己面前做鬼脸,丢石头,红脸更加生气。他一生气,肚子就咕噜噜地涨起来,好像在朝身体里充气。红脸接着朝空中一挥手,虚晃一招,没打中任何东西,“……侬作西啊?!”那手中虽然空无一物,但徘却发现不妙——随着他怒睁的双目,天空迅速聚集起了浓郁的乌云,就跟上美影厂里的动画一模一样。
糟糕。她刚刚不应该击碎那个幸运饼干,而是应该把饼干让给红脸,让他别生气了,他们让潘这么捣蛋,其实也是为了红脸好,要不然追到地下室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群在上海晚上横冲直撞的坏东西可真真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厉害家伙,红脸怎么就不明白呢?可随后他的身体越来越壮,越来越高,宽阔的胸肌撑破红脸的T恤,好家伙!这裸胸袒腹之势头,简直像是雷公公。徘皱起眉头,想好生相劝,呵,就巧克力酱而已,也不至于到这地步。可潘也是倔,看不懂别人脸色,也听不懂上海话,照着路上别人瞎说的话张口便是一句:“烂污呸……!”
这下可好,红脸气得从头整齐裂开。这可没夸张,他们眼睁睁看着他额头正中崩开一道缝,难看的第三目从颅骨里探出形状,凸眼球像劣质毛绒玩偶的白色眼珠配件,过度依赖重力,在眼眶里转了一大圈,最后定格在徘的脚丫上,死死不动。她暗叹不妙,这怪物竟然看见她了!徘手臂一屈一撑,从招牌上一跃而起,躲过红脸右手甩来的大槌。糟了,这下大意了,他们追着一只怪物过来,结果有可能撞上了另一只,现在画皮还在赶来的路上,娲也在睡觉,就剩一个派不上用场只能当诱饵的小孩和她一只电子幽灵,一堆设备里长年累月的数据变幻而成的鬼魂,快想想,除了啾啾叫,她还能做上什么?
红脸扯下只剩破布的上衣,腰带上一串小挎包显出连鼓原形,下颚越拉越长,他后方朝下楼梯两侧墙壁上陈列的胶皮娃娃随着他朝前踏出的一步被震得纷纷从货架上掉落下来,接二连三地朝底下滚去,一个穿着黑色网格蕾丝小吊带的和一个八块腹肌的胸毛男……徘眉头皱得更紧。“……忙阿里得刨!”红脸朝着徘一拍那鼓,咔啦!阴云如蝙蝠群又进一步聚集到他们的正上方,一层叠着一层的加灰,一刹那沉寂后,闪电如龙身扯开他们背后的幕布。
——她能做的,那可多了。
轰隆!一声响雷将整条街上所有人都定格住了。独独潘,似乎笃定闪电与那雷都同他无干,连退一步的本能都不曾有,仰头看红脸,也是相信徘会护他太平,回到秘密基地。红脸更怒,双足不自觉地抖动,背后双翅的纹身竟像是要活动起来似的,几乎要撑破他的皮肤,“侬勿要来胡搞百叶结,小宗桑!”他深吸一口气,边吼边用力地拍起他圆胀的肚皮,就好像那恶狠狠的巴掌不是拍在他自己身上……啪啦!啪啦!倾盆暴雨顷刻间如水银,溅着光,长着血盆大口朝他们头上砸去。烦得要命!哪怕那雨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她也本能地想要寻找遮蔽处来护起她的羽翼,又或许……她还有别的办法。
涨潮了,涨来的是六点准时下班的人潮,天上降下的雨潮,徘集中精神,从空中顺着雨水掉落在瞬间积起的水潭里。很好,软着陆——眨眨眼睛!积水五厘米。挠挠后腰!积水冲上树干了。在水里跳个三十秒高难度的艺术体操!人行道被海啸般的水流卷起来,把红脸、辫子小孩、粉色泡泡头、奶茶少年都打包在一起,在水流里抛来丢去,冲向道路尽头。那红脸好不似传说中雷公的豕首鳞身,似乎离开了菏泽来到上海打工之后,连他的威风都降了三分,看样子得给他落个本地户口,长宁还不成,得落黄浦,黄浦还不够,要标榜老卢湾。徘乘着一圈圈涟漪,翘着腿顺潮激流勇进,她飘过一个长相跟拟鳄龟一模一样的中年人,有意冷落了办公楼玻璃外墙上攀升的偶像招呼,再从上方高架路下的悬挂列车灯光里抽身,一边暗念道,雷填填兮雨冥冥。那惹得雷公震怒的潘现如今已不见踪影,这可要怎么办咯!上海吃光了老虎,自然也没有猿狖,那下一句要接什么?徘灵机一动,就这么办吧,有一句不错。
二零六五的摩天大楼,一九五零的排水系统。只瞧四平路地势不平,暴雨全朝马路一侧的低地涌,一整排分类的智能垃圾桶被淹得只剩下表面一层可活动打开的闸口,树下长椅缩成一截浮木,在老毛雕像旁十几米处漂泊,活像一艘救生小艇,穿梭在张大嘴巴的鳄鱼群里。雨平面还在继续上升,这些年,黄梅天越来越长,暴雨越来越大,路的凹陷也越来越严重,水继续朝上喷涌,继往柱与开来柱没了大半,爱国小路上两排樱花树平平无奇,枝头上长出鲫鱼。泥鳅钻到徘的脚底,穿着连体恐龙睡衣的学生们茫然地站在齐腿根那么深的雨海里,雨伞纷纷倒挂在水平面上,手中脸盆扑通掉下,男男女女这会儿就像迎来陨石雨的恐龙,眼睁睁地呆望着水平面尽头,看着徘小小的身影嘭地一下消失。紧接着,在他们身前的宽水道下方,一丁点黑斑在水底若隐若现。它越变越大,颜色愈发变深,在滔滔不绝的暴雨里,上海二字里的海如今总算变得货真价实。眨眼功夫,学生们便瞧见更大的阴影在激流底下肆意穿梭。
一头独角鲸破水而出,它腹部牙白,背脊斑点亮如花豹,珠光色的长角像是一柄千锤百炼后的利剑,撕开他们上方团团相缠的乌云,将它拨开,将它扯下天际,掷入雨水中,激起万丈波澜。它的长角缠住四溅的电光,长啸将雷声尽数吞没,还不忘从水底捞起溺水的辫子小孩,挑着他的衣领腾空而起,同小孩一起瞪着抱紧雕像大腿、垂头丧气、肚皮瘪下的红脸。
雷填填兮雨冥冥,徘啾啾兮鲸夜鸣,小孩在独角鲸前晃来晃去唱道,上方骤雨啪地拧上花洒,乌云如棉花糖的糖絮四散开来,最后一缕夕阳洒在车道上,一片波光粼粼。旁边传来钟声与此起彼伏的,代替欢呼与掌声的车喇叭响。
但是,不对……等等。等等!现在春分不到,没有夏日暴雨,雷公还在冬眠。不行不行,我们得再来一遍。从头开始。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正在打盹,焉了吧唧的脸颊上油腻腻的,呼噜震掀嘴唇,下巴搁在店招牌上,险些摔下去。旁边过年时的对联还没撕掉,一张倒写的福贴被雨打得只剩下半边。画皮从东家“徒然堂”接下的这任务实在比徘想象中还要无聊,算得上画皮手头好几桩工作里最无聊的一件。原本,徘以为还得想办法引开门口的普通人才能让画皮顺利溜进去,谁知道根本轮不上电子幽灵想办法闹鬼作祟,看门人就先让了一条路出来。徘尾随着他们这天搜找的妖怪留下的痕迹,一直沿着墙角往地下钻,想所幸没提早把潘从那栋怪房子里喊出来,来了还要给他们另添麻烦。
外面头条视频新闻上仍在说秦山核电站疑似因老旧和维护问题造成核泄露,目前信息还在核实中,一旁老头老太裹紧棉袄说不碍事啊,秦山那地方他们从小就听说过,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有事就学日本人那样排海里得了。电子幽灵打了个电子哆嗦,在画皮那边的语音里隔顿一刹,画皮小声问然后呢下一条路往哪走啊,徘随她去,不接话。不是把她当人工智能吗?那就让贤余身上装着的其他弱智能给她去指路好了,她又不是导航软件,也不是搜索助手,哪来的义务给她带路。要么干脆让Siri或者高德地图变成电子幽灵好了,实惠好用死了,干嘛得是她不可呢!
前方路口有红绿灯,请注意变道。画皮脚踏车踩得飞快,到了街口车一扔气都不带喘一下就呆在门口嘟囔,“赶紧赶紧,后面还得回去给娲打下手!”
这地方一点都难不住画皮,街坊窄道虽不同于北方的胡同,但她也习惯。平时画皮都住在一个老式小区六层平房的一间小公寓里,虽然听说徒然堂也给少部分雇员提供单人宿舍,但徘还从来没有跟画皮去过那儿,自然也不清楚那地方的具体位置。听说它就是浮在上海一隅的蓬莱仙岛,寻常人有心也难找,是只在有缘人面前出现的怪异之所。今天画皮从徒然堂名叫“宇普西龙”的档案中心被动接到了任务通知,这时候手机上还没更新的信息仍以编号开头,尚不得知怪物的真实模样和分类,仅有简单的过往目击者报道。它作为画皮的最主要雇主,派发的任务跟任何正常工作一样缺乏趣味。
用娲习惯的方式去判断妖怪所属种类的话,那任务内提及的怪异恐怕是个虫者或地气者,来去隐匿于地表之下,显形时又呈虫状,不过今天娲一听这是徒然堂派的活儿就沉着脸让他们自己过来解决,说是她还有些正事该办。那正事就是要唤醒并解放一头传闻里的青目牛。说实话,徘一听是跟牛有关,就对娲那边的事情更感兴趣。但她到底心里还是优先想着画皮,于是才抛下贤余和娲留在基地,自己打了先头阵跑到这儿来,谁知道还真让她给找到了。
画皮左右一瞧,没见到熟人,红脸在打盹,没人见着她的模样,长额发加黑色冲锋衣,就把那不寻常的模样都遮住了。她直觉出色,这会儿一甩头发就朝地下钻,也看不见摆臭脸的徘正在她前面引着她走。已到达目的地附近,导航结束,期待您的下次使用!好了,到地下,导航声总算结束了。画皮一手拍拍耳机,“然后呢?”
“……亲爱的用户,如果您选择即刻跟您的手机贤余结缘,还能获得珍藏限量版的宠物店超VIP永久会员和电子幽灵增值服务。”
这话倒是阴阳怪气,画皮笑了,摇摇头,“人工智能跟结缘有半毛钱关系啊。”说着都不开手机闪光灯就在一阵黑暗里贴着墙走,险些一头撞在一张清纯无比,马上就能上SEVENTEEN杂志的脸上,但也仅仅是差一点点,黑暗对画皮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悄无声息地在摆得密密麻麻的货架间移动,这家店是个情趣商店,底下摆着仿真机器人,恒温皮肤软糯嘴唇但没一个真跟游戏里的安卓人一样以假乱真。时至今日就算知道它们是假的,预约上门的客人仍旧甘之如饴。地上很潮,几乎覆着薄薄一层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天好几处没动迁的老房子下水管炸了的关系。但她穿过这些货架时就像猫一样灵巧,甚至也没留下任何脚印。耳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徘也不说话,在画皮前好几个货架的地方追着先前妖怪发光的痕迹。
画皮进来得迟,没见着徘看到的,于是从第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开始逐一检查那玩意儿的踪迹。他们喊的那妖怪,在徒然堂的叫法里喊“无主之物”,都是疑似废品或没人认领的失物凝聚起来的怪异,甚至大部分时候都不像贤余这样的灵器拥有化形后的固定形体,也大都没有理智,谁也不知道他们今天会见着什么样子的……
徘把画皮丢在后面,一口气追着那条绿光的长尾巴跟到地下三层。三层什么都没有,但也不像潘呆的地方那么大,这次是普通的杂货间,墙壁木板罅隙间也渗着水,确实光瞧着就阴森森的。绿光又是一闪,随后在一个没有拆封的大纸箱后面熄灭。徘举不起来,也不需要举,眨眨眼的事情,她就在箱子的“中间”了,既不是里面,也不是上面,而是穿透箱体,直面缩在箱子与墙壁之间的“妖怪”。
没有任何昆虫会呈现出这种模样。更何况是精通动物的徘,仅一眼就知道这便是画皮在追的东西。但它方才并不像是单纯逃窜,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着,一直在胡乱寻找朝地下去的通道,直到被纸箱堵在了死角。徘不确定这东西能不能看到电子幽灵——但在它们互相都不能对彼此造成破坏的当下,她反倒觉得自己确确实实像是在替画皮索敌的猫头鹰,只管目光炯炯把虫盯好。
“画皮,地……三……”
画皮耳机里模模糊糊传来徘的声音,她拍拍耳机,皱眉道,“什么?”
“下……三层……”
说不好是电波干扰还是没电了,但得到提示的画皮想也许是徒然堂的新讯息通知,踢开门就往下冲。所幸这店都是大半夜才开始营业,现在既没客人需要她躲着也没什么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她钻进地下室的矮门时便看见面前纸箱被无形的镰刃劈开,从中间朝四周啪一下打开。随着一堆零件涌出来的,则是跟她拳头那么大的虫。
他娘的这南方蟑螂还能飞啊!可下一秒她就知道这虫的模样不对劲,在底下仓库里唯一的光线竟然就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呈毒药似的荧光,虽是节肢状但又像极了人造的机械虫,但要真是哪儿的大使馆溜出来的间谍虫,跑这种地方来做什么?徘和画皮都沉默片刻,只见画皮大步流星走向虫怪,提腿就踩。
这倒也是对付害虫最传统的办法了。徘警惕地盯着画皮的脚,心想若是娲在这儿,她会不会觉得这虫子要是倚着桑树,便能化作衣青衿袖青幧头的少年?但现在是冬天,没有鸣蝉,自然这也不可能是蝉化成的妖怪。一时间怪异的光消失了,徘问你踩下去有什么感觉吗,画皮迟疑没答,谁都不敢动。如果这是个妖怪,会在这时候从脚底板钻进画皮的身体,寄生在她身上吗?又或者下一秒钟它就会显出庞大的原型,将她掀翻在地上?可这些都没有发生。被画皮踩在脚下唯一的发光体也消失了,整个屋子彻底陷入了黑暗,徘偷偷躲在她的背后,只探出半张脸瞧着她的脚尖。
光又一次出现了,这次是数十倍的光点猛地从画皮脚下朝四面八方炸开,画皮急吼吼往后一跳,骂了一句他妈的,下意识想掏匕首,但也发现没用,“这虫怎么回事,踩都踩不死的用什么做的?!”这下不再是南方大蟑螂的形状了,变小了,算是北方小蟑螂吧,看起来战斗力弱了点,但画皮一个人倒是踩不过来,她飞快地抓起一把墙角螺丝,哪里发光就朝哪儿精准地丢掷,“不对,”徘在耳机里冷静地说,“它是在分裂。”
“……你不是搞宠物店的吗,倒是告诉我这虫该怎么打啊!”
“目前此版本宠物店暂不支持玩家饲养类阿米巴虫状生物。”
十个螺丝能砸中一个,虫妖怪也不是刀枪不入的硬甲壳,但砸中之后就跟画皮踩上去一样,光仅消失一瞬间,随后又分裂成更小的一部分朝外逃窜。整个房间越来越亮堂,以至他们好像不在城市里,而在什么森林深处汇聚着萤火虫的石窟,徘和画皮齐齐感到异样,朝上一抬头——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倒趴着更多的虫,从潮湿漏水的四角开始向中央爬行,层层叠叠聚集在一起,他们分不清它们究竟是在彼此吞噬还是融合,但和受到攻击而四散逃开的虫相反,它正变得越来越大,身上的幽光先前险些就被当做了感应灯……
徘还没有出声,一束冷光就从画皮面前折射而来,水果刀笔直从她手掌中朝上飞出,三分之一的银刃扎入天花板中,正中贯穿虫妖。刀柄尚在微微震动,徘浮在天花板下方,看见那妖怪也凝固了一瞬。随后,它像是骤风过境时的落叶般分化成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乃至最后根本无法用肉眼看清的光点,像具有行动力的虫卵般朝这房间里的每一个肉眼无法看清的缝隙窜去。
对付它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徘想,它好像喜欢往狭小、黑暗、湿润的空间钻,最近一直在淅淅沥沥下小雨,这地下室又朝,它还在朝地下钻,是在找东西吗?如果用火烧也许效果会好一点,但这地方是有人住的,谅画皮也做不出这事来。可它们逃得飞快,彼此之间似乎由一种共同的意志操控着聚散,当它不再呈现“虫”的形状时,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该朝哪追。一阵窸窸窣窣,像遥远的响尾蛇摆尾声过后,整个地下室内又恢复了一片漆黑的模样。
虎头蛇尾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他们跟丢了。徘注视着画皮,她额前一绺长发遮住脸,在黑暗里更是让人难辨踪迹。但徘不一样,她是画皮的电子幽灵,画皮不管到了哪她都看得见。徘悬浮在画皮的额头前,打了个响指,地下室又亮起光。画皮掏出手机回了一句,暂时没有发现大型聚集迹象,对象消失了,然后便转身离开。
这天早上潘醒得比平时都早,一方面是被憋醒了想尿尿,另一方面肚子也比往常饿得更快。洗漱之后,胡克就在桌边掀开餐盒盖子,里面盛着一两生煎包,旁边一杯豆浆。潘顾不上道谢,啪地掰开一次性筷子,也不管没掰整齐,一阵狼吞虎咽就把面前扫荡得干干净净,连粒芝麻都不剩。男人就坐在他对面,一直看着他吃完,拍拍他的背,让他当心别噎着。潘喜欢喝新鲜豆浆,虽然胡克说这里面掺了很多水,味道淡,还有些没滤干净的渣,喝起来就跟同时吃了饼干一样,但他就是喜欢。生煎包更是罕见的好东西,平时胡克都不给他带,说是太油腻,对长身体的小孩不好,但营养麦片和牛奶实在是不好吃。他吃完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胡克居然给他带了生煎?
吃饱了?胡克问他。他点点头说饱了饱了!胡克摊开数独游戏,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潘搓搓手,以前他从没想过数独能用来做什么。也许是解开未来某次任务里的密码?之前一节课他们学的是老虎习性,它们基本独来独往,没有固定的巢穴,多黄昏活动,在交配期和哺乳期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潘觉得自己的世界也跟老虎们很像——要不然怎么就他一个小孩呢?
上次的“蒲公英事件”在徘和娲的帮助下顺利解决,那之后,胡克船长没过几个小时就回来了,向潘连连道歉,说是出任务时的另外一个世界陷入了瘟疫危机,他离开前被迫隔离好几天,所以迟迟未归。但他走前给潘留了足够一个月吃的伙食,应该没饿着吧。潘一边抱着胡克,一边摸摸他的耳朵,发现徘没有骗他,蒲公英确实全部消失了,真是虚惊一场啊!他一安下心来就累得睁不开眼睛,倒头连睡十几个小时,差点吓到船长。但睡之前,他特意穿上袜子,把脚上磨破的伤口藏得好好的,确保胡克船长不会发现他弄伤了自己——
一旦冷静下来,他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虽然偷偷溜出去是事出有因,但六岁小孩穿过平行宇宙穿梭器也违背了这个世界的铁则,没有引起大灾难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被胡克船长发现他可就彻底完蛋了。轻则被打屁股,重则关禁闭,最最可怕的是即使他成年了,也可能失去成为星际航家的资格。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惩罚了,他绝对不想试探胡克船长大发雷霆的样子。想到这里,潘看看眼前背对着自己,正在读文件的胡克就感到一阵后怕。
但外面的世界太大,太好玩了,他还第一次交到了朋友,遇见了自己的妖精。比起这个世界,虽然他也很喜欢胡克船长,尤其喜欢他故意压低声音,学画本里的船长说话时的样子——但不管怎样,一个胡克船长,和秘密基地的小队相比……他很难说前者更有趣,或者让他更愿意呆在这里。船长就像温蒂的爸爸妈妈一样,他想,他虽然很爱他,也不能说他待他不好,但就算是温蒂这样的乖小孩也总会被外面的世界吸引呀。更何况船长还会对他发脾气,偶尔在他烦闷的时候,潘都得小心翼翼,以免惹得他生气。
仅仅那一晚上的功夫,原先他世界里的一切都被颠覆了——触手可碰的地平线与天际线,走上四十五步到尽头的旷野,三十步到底的海岸,仰头伸长手臂就能触及的银河。房间里明明跟从前一样,什么都没变,放满了船长送给他的礼物:干花、褪色的白搪瓷杯、戒指糖、世界各地的画本、剪纸剧院……潘心里摆起一把天秤,左边是胡克船长和他给他的所有东西,右边放上能讲话的鱼、抓不着的妖精、黑皮肤的怪人、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左边的一切虽然还是很美丽,但现在再看看,之前自己拥有的东西难免有些单调。潘很难说这个天秤现在在他心里是摆平的,唯独胡克船长对他好,把他养大,是他没办法丢在脑后的。
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他每天都盼着徘出现——她也确实遵守诺言,来了好几回。每次她一到通道附近,房间里的喇叭就会发出啵啵啵的电波声,然后平稳的机械女音就会响起来:“来吧,潘。”这就是时候推开门,走过穿梭装置,迎接通道站外,坐在树桠上等待的徘了。但她从来不提前告诉潘她什么时候会来……没有约定,只会突然出现,然后带他穿过那条路,下了南京东路地铁站,坐上仙尘列车,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那里会有不同的人出现——比如画皮,或者后来他才见过一次就走的大女孩蚕马……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他第一眼看见她,就有一股熟悉的暖流涌上胸口,决定在心里喊她温蒂妈妈。但每次也有相同的人,譬如娲和徘就一直呆在那儿,就好像那儿就是她们的世界,就跟潘有自己和胡克船长的世界一样。
他在那儿度过的时间,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时间——她们教会他说话,说那个世界里的通用语。他惊讶地发现那种通用语竟然和自己说的话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都用不上死记硬背,只需要跟着她们多听听,多说说,那语言就像雨露一样浇灌在他的小舌头上,自然而然脱口而出。这大概也是胡克船长总去这个世界工作的缘故,毕竟学习一门新语言都用不上多大的功夫!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就已经能跟人说最基本的对话了,虽然胡克船长还没想要教过他,但提早学习也不是什么坏事,万一以后星际航家的考试里有用呢。
另一方面,他也偷偷记录起胡克船长任务结束后回来的时间。印象里,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潘几乎从来没在白天看见过他,大约在晚上六七点的时候船长会回来,陪他到睡觉为止。他也试着偷偷假装睡着,但支棱着耳朵听胡克的动静,大多数时候都以失败告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有一次他成功坚持到底,等到了胡克船长离开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眼时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半的样子。星期六或者星期七中则会有一整天,胡克船长几乎全部都和他呆在一起,每个月一次的例行全套身体检查和一些星际航家预备课程教学也基本都在这个时候。
这么来看,他每次跟着徘去秘密基地,都必须赶在晚上六点前回到这里,或者等到足够晚,在胡克船长离开之后再出去(虽然这一次都没有发生过,但潘担心徘会有一天突然需要他去拯救他们)。至于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七,就会稍微简单一点——只要船长星期六来了,星期七就是“秘密基地之日”。摸清规律之后,潘胆子也越来越大,去秘密基地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但胡克船长毕竟经验老道,潘觉得除了那条机械左臂,他一定连鼻子都改造过,所以才能从自己身上嗅到不对劲的气味。第一次潘觉得船长奇怪就是在他回来的第二天。男人蹲在他床边,摸着他的额头问了一句:潘,你是不是去过哪里了?潘还睡得睡眼朦胧,但心下一惊,吓得汗毛直立,强装镇定,保持迷糊地摇头反问,你说什么地方?胡克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底,嘟囔了句没什么。潘这才想起千算万算,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他换好衣服,遮好伤口,就是忘了把进门时地上带进来的泥迹擦干净。他从前从来不知道从外面回来之后地上也会变脏,不知道这次到底算不算瞒过去了。再有一次是胡克教他算数时,他把徘教会他的话和原本的语言弄混了,胡克船长明显一怔,然后问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他只好谎称是自己口误说错了,往后更加小心区分两套说话的办法。
很显然,潘的外出,船长已经有所猜忌了。最危险的一次,也是潘根本没法好好解释的,就是船长在吃早饭时提到他的梦话。胡克半是询问,半是调侃,说话时也不看向潘,就好像只不过在提起一件无心之事:潘啊,很奇怪,你昨天晚上的梦话我完全没听懂,你梦到什么了?
潘愣了愣,梦话之所以是梦里说过的话,就是压根记不住自己说过什么,这话他该怎么回答才好?男孩一阵害怕,大声说自己好像没有做梦,接着闷头咕咚咕咚大口喝豆浆,险些被呛得满脸都是。
其实潘做过很多梦,甚至能拍胸口宣称自己非常擅长做梦,只不过大部分醒过来时都不记得。有时候梦断断续续的,但却能连成一个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白雪的迷宫,在那个梦里,大雪纷飞,周围的墙壁都是由厚厚的积雪筑成的,他弯弯绕绕走在这里面,最后看见了一尊美丽的雕像,雕像很高,很大,但却说不上来的纤细,就好像是长得很高的娲。雕像跟他说话,他记得自己说“爱姆潘!”,还有“各地多果?”,梦醒之后,他发现这个梦真实得可怕,但雕像回答了他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
可这次他连自己在梦里说了什么也都完全不记得,船长到底听到了什么?该不会是“画皮你快跟贤余结缘”吧?
要真这样,那也都得怪徘,说这是徘教会他说的第一句话也不过分。“结缘”就是让画皮和手机变作的妖怪贤余定下契约,这样贤余就可以永远成为一条鱼的样子,画皮也顺势就能看见妖精,徘应该也能拥抱画皮了。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跟七巧板一样。他觉得徘太固执,根本不明白,画皮已经是大人了,就算劝她弄了那个什么结缘的事情,她也看不见自己的妖精呀,更别说碰到徘了,谁能抓得到妖精?如果不服气,就要去找永无乡里妖精的妖精,真正的汀克贝尔。
可没人知道到底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也不知道这事情能不能办成。等他说话稍微利索了点之后,也磕磕巴巴反问徘,你为什么非得要画皮结缘不可啊?他问过好几次,徘一次都没回答过他,甚至还生气了一回,几天都没出现在他面前。后来是贤余看不下去,出声阻止潘,让他就顺着徘的意思来吧,它说,她虽然小小的,烦恼可一点都不小,跟人类小孩的烦恼也不一样。
有一点贤余搞错了。人类小孩的烦恼,他们也不见得真的明白。画皮是大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蚕马是长大的温蒂妈妈,剩下来勉强跟他一样的小孩,只有娲。潘觉得自己和朋友们的世界格格不入,他们说的东西大部分他又不懂,也不能随时随地都像贤余、徘和画皮那样呆在一起,他总要拼命努力才能跟上他们。他第一次觉得晚上睡觉流出来的口水都酸溜溜的。徘有自己的烦恼,贤余和画皮也有愿望和大人要办的事情,那么娲呢?娲跟他本该最亲近,可娲什么都没跟他说过。娲就是最神秘的女孩,就算在小飞侠里,潘也不知道她到底是里面的谁。
在不能跑出去的时间里,潘越来越心不在焉。原先他还会兴致勃勃和投影的拉布拉多犬玩抛接球、拿蜡笔画太阳花和森林、翻各种各样看不懂字的画本、玩迷宫球和七巧板和魔方、吹口琴和笛子,很快一整天就过去了。但现在,徘不来的日子变得难熬极了。只有船长第无数遍跟他说小飞侠的故事时,他才能提起些劲儿来。那可是小飞侠的故事啊!他百听不厌,胡克船长哪怕跳过了一句话、一个动作,他都能给挑出来,不行不行不行,一行字都不能跳过去,讲故事的爸爸妈妈就要有这样的觉悟。
但船长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妈妈。他第一次问到他们时,船长就用彼得·潘举例子,告诉他不要拘泥于父母是谁。他之所以叫单字“潘”,正是因为他没有双亲,被船长在流浪所捡到。姓氏唯一的意义就是它代表家庭,代表血缘的羁绊,潘不需要那种东西;而这名就取自故事的主角彼得·潘,叫“彼得”的人太多,就叫“潘”吧!船长希望这世界里唯一的小孩能和故事里的潘一样任性肆意、勇敢非凡,拥有一个孩子们向往的永无乡般的童年。所以小飞侠绝对是潘最喜欢的故事,没有之一,谁会不喜欢一个自己是主角的故事呢!
可最近听故事时,他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印第安公主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她有多高?其他的汀克贝尔都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有的孩子不相信仙子的存在?要怎么区分小孩和大人?会有更多没人看见的汀克贝尔们陪着孩子们一起长大吗?如果汀克贝尔非得要长大呢?永无乡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妖精大王?人人都有一个妖精的话,该过得多热闹呀!他是想替徘打听打听,万一故事里其实就有她想要的答案呢?但胡克只是摇摇头,潘,他说,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你不都知道吗,除此之外,我也没法告诉你了,你可以自己在故事里找到答案。他说着摸摸潘的头,好像在确信他没有长大得太快。
没错,关于小飞侠的一切,潘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比起从前,他想知道的事情更多了。同时,他也朝成长迈出了第一步,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孩。而他的秘密,也不光只有隧道深处的那一个基地。
“潘。”
胡克出声,把他从数独的格子里扯出来。他也拉走了他巴掌底下的薄簿子,抽走他手里削得尖尖的铅笔,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在发呆?
潘这才意识到自己从刚刚起就没有动过一笔了。这页上他停留了太久,铅笔只在纸面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条,没有填进任何格子里。据船长说这是一种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游戏,他不知道两百多年有多远,但反正是个跟其他平行世界一样遥不可及的年代。他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玩两百多年前的东西,他也不敢问。他挠挠头看船长,他已经开始皱眉了,这代表他有些不耐烦,但还不至于发怒。潘揉揉太阳穴,假装眯着眼睛,说自己从早上起床时就觉得晕乎乎的,现在也很困。
胡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盯得他直冒汗,就好像他能识破他的谎言一样。一把鼓槌在潘心里敲起来,咚,咚,咚,但每一下都没敲到底,轻飘飘的,浮在胸口中。但一开始胡克什么都没说,他从草地上站起来——今天他所在的世界是绿茵茵一片的草原,还有持续不断的微风,一会儿对着他吹,一会儿对着胡克吹,旁边偶尔会有野兔跑过。这是潘最喜欢的天气,但今天不如以往那么轻松。咚,咚,咚,鼓槌敲得更快了。胡克站起身,在他面前来回踱步,我跟你一直强调的是什么,嗯?
我要做个正直的男孩!潘不假思索答道。
还有呢?胡克慢慢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不能说谎,说谎会长不大的,说谎会害汀克贝尔被关进油灯,而你,潘,会被关进宇宙的帕诺提康。
这是他不可以学彼得·潘的一点,他是个乖小孩,要长大当星际航家的话就不可以假装把掉下去的影子黏回身上,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说谎。但船长忘了,他扮演的是胡克船长,谁说船长向彼得·潘说出的忠告都是为了潘好呢?也许这也是他扮演船长,在故事中诓骗彼得的手段。潘可不相信就这无关痛痒的一点点谎言会让他真的长不大。从去年到今天,他的袖管裤腿变短,上衣紧巴巴的,脚掌手掌齐齐变大,一顿变得能吃下两个汉堡,他确信这是自己的身体在发出成长的讯号,再长下去,他甚至有信心可以把肚子里被先头那妖怪掏走的东西也长回来。但直接反驳船长并不是个好办法——
他知道船长平常虽然话不多,对他也很耐心,但他毕竟是这世界里唯一的大人,如果彼得·潘也有过爸爸妈妈的话,那么潘身边最接近爸爸或者妈妈的人也只有船长了。他发怒的时候,光是提高声音都能把潘吓破胆,更别提摆在墙角的鸡毛掸子和一个超大衣柜组成的“禁闭间”了。胡克有的是办法惩罚他,虽然他总说这是为了潘好,是为了把他身上跟彼得·潘一样小孩天生的坏毛病治好,才能帮他顺顺利利长大,但这也不代表潘真就乐意接受他的训练。
潘捏紧背后的拳头,再一次装傻,反问道:船长,你在说什么啊。
胡克不说话,转头去翻找潘的图画板。他很久没有检查潘的图画板了,让我看看你最近画了些什么。潘心里一跳,就见男人从架子上抽出画板,期间目光一直都落在潘身上。他解开画板系带,慢慢地抽出一沓画纸,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有男人翻数着画纸的沙沙声,半晌过后,胡克放慢了动作,紧抿的嘴唇有所松动。
你最近倒是画得挺多。
船长夸奖他了!那当然,潘可是胸有成竹,一点都没在怕的。最近只要他一个人,就会用比以往更快的速度画画。以前他要是自己呆上一天,最多也就画两三幅,剩下的时候要么翻看不懂的画本,要么就跟拉布拉多犬或者缅因猫玩打滚。可现在,他都把小狗和大猫喊出来一左一右陪着他,自己则趴在地上把纸撕下来,偷偷画上十几幅,再藏在不同的地方,时不时拿出几张夹回画板里,补上和徘一起去秘密基地而离开的白天里该画的部分。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想偷笑,但一看胡克作势要转过来,他又赶紧收敛起笑容,一脸正色,以免被船长怀疑。
唉,但船长看得那么仔细,潘又开始担心自己有没有做过头。比以前画得还多,会不会也被怀疑?好在船长没再继续关心数量,往后翻了几翻,有些奇怪地问,这是什么?他手里指着的那张画上有四个人,正是潘画的贤余,徘和画皮,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男孩……!潘一下子嗓子都紧了,小心脏都蹦到嘴边,咽了口口水赶紧说,这是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和彼得·潘呀!
胡克又盯着看了会儿,这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都跟画本上不一样?
我也跟彼得·潘不一样呀,他是金头发的,我是黑头发的潘,我的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也要跟他的不一样!
那你没有画上你的细辫子?
彼得·潘他又没有辫子的,辫子不方便飞,我给自己在画上剪掉了。
胡克若有所思点点头,似乎相信了潘所说的这番话。潘只觉得心里鼓点打得更狠更快,脸上热得要命,连脖子都热了,心想还好那天因为不会画轮椅就没有画娲,要不然这下就说不过去了。不知道为何,娲看起来让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他对娲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但娲并不是小飞侠里唯一一个例外……
对,这是秘密基地以外,潘的第二个秘密。就在第九次从秘密基地偷偷摸回来的时候,他在传送通道站去往穿梭装置的楼梯上碰到了另外一个人。正是那个人,成为了潘的又一个新朋友、又一个画中的角色,也让潘为他违背了平行世界第三原则——
他就是平行世界里的潘!
他知道的,哪怕有些沮丧,但在那一刻,他心里也清楚,既然平行世界也有温蒂妈妈和汀克贝尔,那么还有个与他们失散的“彼得·潘”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船长也教过他,平行世界里有可能碰到第二个自己!虽然会死是骗人的,但船长也说,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赶紧上报……
“你……”
那一瞬间潘根本就目瞪口呆,舌头打结,脚像在楼梯上生了根,拔也拔不掉。他虽然知道理论上会有另一个自己,但却从来没想到自己还真的能遇见……男孩五官模样跟自己一模一样,甚至连身高年龄看上去都差不多,光看脸的话乍一眼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只有潘脑后那条细辫,他是没有的。这时,平行世界的另一个他双臂抱在胸前,居高临下,朝正想往下跑的潘微笑。
“你好。”他说。
这是贤余教会自己的语言,潘能听懂。也得亏他们教过他,不然这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潘也愣愣地答道,“你好,我是潘。你是彼得吗?”
彼得,他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名字。既然两个世界里都有各自的彼得·潘,那一个叫彼得,一个叫潘,好像也很顺理成章。这下轮到对方愣住了,“……我不是,”他说话的语调比起潘更平稳,更细,发音自然也更标准,让潘觉得很优美,让人平静,“我叫楚琨玉。林字头的楚,琨玉秋霜的琨……”
“……哦。”
潘懵懵懂懂打断他,他也不知道后面那句话什么意思,但对面的人不叫彼得,叫楚琨玉,他算是听懂了。发音是,第三声,第一声,第四声,楚琨玉。他姓楚,说明他有家,有爸爸妈妈,这一点也和潘不一样。那接下去该怎么办?他们双方遇见了。如果按照平行世界第三原则,他们各自都得上报,以防只有一方告密,星际航家们会以为有平行世界的神秘人违反公约,擅自刺探情报,极易诱发冲突。但他要是说了,岂不就在船长面前暴露了自己违反规定,擅自去了平行世界吗?
潘丝毫没有要引发一场战争的意思,就算真想引起战争,也绝对不是现在。现在他才六岁,打仗又立不下战功,还有可能死掉,在战争里除了哭那是什么都干不了,既然对方是另外一个自己,想必也跟他有一样的想法吧?他赶紧抢在前面说,“我不想打仗,也不准备上报你。”
“……什么?”
“我不会跟胡克……我的上级说我碰到你了。”
对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说告爸妈……”潘不确定他是不是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赶紧又补了一句,“平行世界第三法则,你知道吧。”
楚琨玉怔了怔,随即一脸似笑非笑,“嗯,就是不能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对对!”潘赶紧点头,他手腕上的时间罗盘快指向六点钟方向了,要是船长这个时候回到通道来就糟糕了,可他第一次碰到这个世界上真的跟自己一样大的男孩,还是另外一个自己,他简直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他。一时间,潘既舍不得那么快就走,又不得不走,急得团团转,“……我是潘!”他又说。
“我知道,你刚刚说过了,潘……?”
“那就好!”潘挠挠头,楚琨玉的衣服跟秘密基地里其他人的衣服都不一样,看上去也根本不像小飞侠里的衣服,而像……像是温蒂一家人会穿的那种。很整齐,也很干净,就像他说话时的语调一样。潘指指楼梯,“我要快点过去了……”
楚琨玉似乎也知道穿梭设备和秘密通道的事情,这时候赶紧摆摆手,“你去吧。”他就站在楼梯转角的窗口边上,潘看见最后一缕充电光也从他的脚边消失了,但潘根本移不开自己的视线,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想去摸摸楚琨玉的手掌和牙齿,看是不是真的从头到脚都跟自己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
还没等到潘开口,楚琨玉就率先问道:“……我们能当好朋友吗,潘?”
不愧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自己,连这都想到一块儿去了!潘咧嘴笑出声,头点了又点,“……好啊!”
“潘。”
胡克收起画板,在系带上打了个结,声音变得比之前柔和多了。小飞侠里大家关系真好啊。男人说着,重新坐下来,把数独纸和铅笔放回潘的面前,要是累了的话今天就不用继续了,你想玩会儿纸剧场吗?我给你带了套新的,叫《汉赛尔与格莱特》。
嘟嘟嘟——警报解除,这一关又顺利通过!潘长松一口气,伸手接过。在和煦的白炽灯下,浑然不觉自己双手紧攥,满脸通红。
次日,黄浦江以北客运码头疯了个渡客。这消息不温不火,没几分钟就从本地新闻的前排撤下,点击量不过小几千。据闻当事人早上从提篮桥附近出发,下午到了北外滩,准备过安检搭轮渡时,突然就发病了。人在等候大厅里横冲直撞,跌进一条队伍里,被人推推搡搡站稳了又跑。在冬天里,他憋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模样倒也是滑稽,原先等候的人群还以为单纯是个神经病,该送去宛平南路涮一涮,没想到那人后来哇啦哇啦喊起来:别过来!别他妈过来!据现场的人说,他当时看上去就像被什么东西顶住,然后朝半空中抛过去一样,摔在等候区长椅上一群阿姨大妈的身上,一动不动,就这么晕了过去,喊也喊不醒。
本地人就当个闹剧,或者是个来捣糨糊的,就为从别人身上揩两把油。但娲听到贤余拿这人出来开玩笑时,丝毫不显得意外,转向一旁画皮说,“它这一醉便是两千余年,可就算不在,也挡不住这道上积淤的忧患。画皮,接下去轮到你帮忙了。”
“怎么说?”
“帮它醒醒酒。我要放它出来,也好让这地下流浪的祸患有所归处。”
娲一发话,画皮和徘顿时都心如明镜。潘今天也被徘提早带过来,这时一手攥着蚕马之前买来的可乐,一边举手表示自己没听懂,“……帮侬做什么?让画皮和贤余结缘吗?”
娲瞟了他一眼,“编故事。”
说到编故事,其实便是如何把祸患和疯子渡客之间挂上一把锁,再将这锁昭告天下,灌进人的脑袋。画皮知道娲做过调查,事先那渡客去过的地方本就不简单,所以几天前娲就将收伏的蒲公英通过回库车,以隧道为源头重新朝地面散播出去。只不过不同于先前它自然出生时被第一个经手之人冠以的特征,这次,娲在它身上寄养了新的“念头”。
这“念头”一开始不会引起任何波澜——因为它对于被寄生的人而言,只是与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条信息罢了。这条信息就像潜意识一样种植在他们的耳根里,钻进他们的大脑里,向被寄生者灌输了一条新的“常识”,其透明程度,就如同人到中年时回忆起十二岁时背的《醉翁亭记》,之意也不绝在酒。而它之所以牢靠,也正是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则事实、不容质疑的历史碎片:
提篮桥有一座监狱。
这曾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乃至“死亡之城”的“城中城”,从关押战犯至战后变为普通监狱,在一个多世纪的运作之后因其地处核心开发区之一被宣布关闭。但提篮桥等同于监狱一事,在所有本地人里都是心如明镜,平日里路过那附近都避讳三分,即便在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商业区后,那儿也仅仅繁荣了一阵子,往后未成多大的气候,随着近三十年来经济中心的又一轮集中化迁移愈加边缘化。原先四周的石库门老宅、七十年代留下的老公房以及一些颇具特色的洋房从原先第一轮规划时的特意留存,至后期因开发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拆迁而成片保留,形成了如今破败不堪的老城厢。
监狱的搬迁在形不在土,而积患却都沉在地里,此处更是复杂,悔恨、疯狂、郁结、恶意、冤屈样样不缺,从娲来到地下的第一天起便发现了。如今人们闭口不谈,闭目不看,倒该让他们瞧瞧这地方原有的活物了!于是在这历史的碎片上,她倒是又添了一笔:
提篮桥监狱里原先还镇着一物,或妖,或鬼,或怪,或精,难以定论,监狱搬迁,犯人移押,那物却从没消失过。
“跟什么有关的故事?轮渡……还是监狱?”画皮稍许沉思片刻,追问。
娲面无表情指指两盏花盆中间,画皮替她从后头拉出一个半透明小桶,从地上踢给娲。潘推搡着一旁睡觉的贤余就问,“监狱”是什么啊?贤余困思懵懂答那都是把人关在一起不能出去的地方,潘想想又问那是关禁闭吗?比关禁闭还要严重一百倍,你甚至有可能在那里等死。潘想了想,恍然大悟,噢,这就是胡克船长所说的帕诺提康!
他们不搭理潘,由他咕咚咕咚喝可乐,嘟囔说帕诺提康是个球一样的监狱,就跟他们说的东方明珠上面的球一样,这里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人都驯得服服帖帖,不敢造次,因为他们都知道有人在看守着自己,就会自觉遵守规定。娲这时捏着塑料桶上小把手,转开红色盖子,潘饶有兴致挤到她轮椅边上探头一看,一块接着一块五颜六色的“糖块”堆满了小桶。他立刻伸手去抓,一边嚷嚷,“我要吃泡泡糖!”
画皮啪一下打掉他的手,“这不能吃!”
徘跟着摇手,当然不能吃啦,七岁以下小孩都不准碰的。潘眼巴巴看着娲掏出一块焦糖味的,又拿起一旁小喷壶对着它喷了几下,在手掌间翻来覆去搓成一团,最后变成一团软趴趴的棕泥巴。
“……这是橡皮泥,”她解释道,“现在人大概都不知道。”话里话外倒有点讥讽的意味。那团橡皮泥的表面光滑,形状越来越圆润,可娲看都没看手中的软泥,抬眼瞧着画皮,“我们继续。”
“你说要监狱传闻,鬼故事,妖怪传说那种?”
“没错,从哪里开始?”
“现在用监狱的关键词能搜到很多东西,但基本上都不是热点,”画皮九台手机齐刷刷给出相同的结论,“就算是沾点边的头部搜索也都跟电视剧有关,那岂不是人人都知道是假的。”
潘咬着吸管似懂非懂听他们说话,这时候贤余指出,“监狱里面就太脱离人群了,平时谁会没事去关心监狱里出了什么事啊!视频播得越多就越觉得跟自己没关系……要不就说以前有个越狱的,跑出来时候被狱警枪毙,所以怀恨在心,变成了鬼,到处伺机报复!”
“越狱的话,应该不太行,跟那地原本的祸患关系不大,囚犯的执念,其实大都不是这种。凭这个唤不醒它,倒有可能生出别的东西来。”娲摇头,手中一搓一捏,仍不缓不急。
“有很多人死在那里倒是真……再死个人在那儿怎么样?暴死的那种,就说是被妖怪吃了魂儿。”
“太粗暴了,真把人杀了还有可能引起警方的介入,我们不想真引起那边的骚乱。”
画皮低头还在想,这时徘一跃而下,落在娲手腕朝上一指处。她歪着头,一手撑着娲的食指关节,“一起传说中由妖怪制造的冤案,怎么样?”
TBC.
我在走一条路。一条路走到黑诚然是一种选择,但我也有其他选择。在中途走上岔路,在过了三分之二的地方爬上一棵杉树,又过了剩余四分之三的时候把自己插上旗杆,被撕裂,然后向白昼的躯体敞开自己,这些都是我没有选择的选择。我走得很快,几乎如同追龟的阿奚里去追逐一场火灾。它在我到达之前开始燃烧,在我抵达时燃至盛况,我没有看到它时它像提早启程的赛龟,狡猾地领先在我前头,待我看见它的时候它蠕动得缓慢,越蹿越高,似乎在提醒我我永远不可能真正加入到这燃烧的进程当中去。燃烧这般的动态是我永远无法追赶的,我要么看见它燃烧中的样子,要么接受它燃尽后给我留下的遍地灰烬。因此燃烧的仓库便在这时成为一种始终延续的象征。它仅仅作为一个进程,一个从开始到结果的摆渡,竟比终点的电影还要长久。
有人吼道:“……有谁来救救它?有谁来救救他的电影?”
我不敢呼吸。我跟着祈求答案,有谁来救救我的电影?但不是为了现在,而是为了过去。明明他们在拒绝我的时候从未想过拯救它,如今又在哭喊着什么?我背后快门声此起彼伏,小报记者闻风而来叽叽喳喳闹腾个不停,身侧消防员举起水枪浇上火红的庞然大物,刺啦一声升腾出片片云雾,倒是没有一个声音在替我作答。如今,这仓库早就不再是个不起眼的库房,而是一捆完完整整的柴火,噼里啪啦越烧越旺,里头的胶片都成为助长这一进程,使其持续更久的燃料。东西烧起来的声音比我预想得还要响,震得我耳朵里嗡嗡作响。我沉默着站在后方,眺望前头簇拥的人群。男人在胸口划着十字,祈祷一场大雨降临;老人嚷嚷着来到此地朝圣正是由于某个小报说这儿存放着《蜘蛛之墓》的胶片,却被迫目睹这叫人心碎的一幕;女人摇头叹息,说上个十年里的杰作全都毁于一旦;还有更多人则跪倒在地,额头抵着柏油路痛哭流涕。往日里,他们在大街小巷、烟吧餐馆、军官俱乐部中个个鄙弃我,说我江郎才尽,泯然众矣,真正见到我的电影毁于一旦却又看起来那么伤心,甚至替我落泪,叫我不禁既诧异,又颇感幽默。
“我们还没弄明白究竟是胶片自燃引起的火灾,还是有人蓄意纵火……”
警官费劲向我解释时,我仍站在人群外。我朝满头大汗的他点点头,继续注视着快被烧穿的顶棚。我知道我看上去很敷衍。我确实很敷衍。不得不说,到了这会儿,我已经感觉这场火灾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它在我面前燃烧,我置身事外地观看着这一幕,周遭任何一个旁人都比我要更投入,更心碎,以此来申明这痛苦不是我的,也不该是我的,以至于我摆出任何姿势、任何脸色来都显得如此不恰如其分。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当警官推搡着我穿过人群,朝火势渐熄那一侧的警戒线走去时,我恍神间觉得一九二五年根本就没有开始过,我始终都坐在观众席里看着一个叫雷蒙德·法尔的男主角寸步难行。一九二四年的现在也是一个冬天,在曼哈顿的街头,纽约的中心,罗伯特·诺里斯仍在这城市的一处和他声名显赫的绅士朋友谈论我们电影朝后的计划,赛丝安塔·比安奇人前人后仍是我亲密的恋人,“花瓶”金蔓尚在旧金山拍摄恐怖片《修道院之夜》,厄历则依然不知所踪。一九二四年的感恩节刚刚过去,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我还没有重新染上酒瘾,也没有开始写如今的《皆大欢喜》,事实上,《皆大欢喜》根本就不属于这时候的我。我走向火,走向残烟,走向一场新城中复兴的古老祭祀,它秘密地开始,盛大地结束,把那些属于旧日子的帝国残影烧得只剩下一把废墟,祭给新的时代。瞧瞧你的谎言,瞧瞧你谎言的下场,法!我听见痛哭声,有人喊着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就在这里,就像他们呼唤上帝时一样。雷蒙德·法尔!他们哀哀叹道,这里面是他的电影!我和他们都一度以为电影会成为一种永恒的东西,甚至对此坚信不疑。如今看来,它们也跟人一样,终究会学习自我了断。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旧金山昔日的太阳。”
我听见一个嘶哑的声音。这声音太低了,在嘎吱的燃烧声里像一阵穿堂而过的微风。我一转头,就看见旁边一个瘦削的男人此刻正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他盯着我的模样几乎立刻叫我知道他认出了我。于是我知道正是他说了那句话。我隔着三五个无关紧要的人,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他想要什么?他会怎么做?他要在这儿大喊,用他的声音压过水枪与火,压过我的臆想与不存在的一九二五年,向所有人宣称雷蒙德·法尔如今就在这儿吗?他却在迎上我目光的刹那垂下头。他的圆顶礼帽比平时我见过的宽帽檐还要宽,此时明明是冬季,却是由黑色丝葛制成的,边缘甚至还磨破了三四道口子。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的整张脸都滑稽地变成了四分之三顶帽子的模样。帽子男人朝我走过来,挤走我们之间无关紧要的人。我们身旁的火势仍旧毫无要停歇下来的念头,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我对身后的警官说话:
“如果没有什么其他事情的话我就要离开了,警官,我该去剧场准备今晚的首演。”
警官猛地扭过身,整个身体都在原地滑稽地转了十五分钟的角度,他死死瞪着我,鼻尖上仍旧冒着热腾腾的汗珠,蓝眼睛里映着一个倒吊的湖泊,我愣了会,意识到那湖其实是火的边界构成的。他张口便问,“什么首演?”
“《皆大欢喜》,警官,今夜有我编导的新戏剧。”
“呃……你不关心火灾的情况吗?虽然仓库的租用者诺里斯先生已经过世,但听说似乎是指定了你……况且这里头都是……之后也许你会想知道……”
“我在这儿耗得太久,现在只剩下不到四个小时。”
他踟蹰了一会儿,第二次抬手揩掉鼻尖的汗水。
“你知道,一般来说,你要是在这时候宣布首演中止,我想没有人会责怪你。”
中止就行了,甚至哪怕就此结束它,终止它,了断它,都没有人会责怪你。中止它,不要开始也不要结束它,便没有任何骂名可被雕刻在它的名字旁。这对你来说是一场灭顶之灾,人指望着你歇斯底里,捶胸顿足,大吼大叫,甚至冲进火场,人因此会将你奉上神坛,说你是生为了电影,死为了电影,一生成为一场电影,于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成为电影的象征,连同他的辉煌和没落和未能再起的野心,他先得死去,才能活。我几乎从他们所有人的眼睛里读到这一不自觉的信号,好像他们此刻个个都围着我跪倒在地,双手托举着不存在的真心诚奉给我,如此便能将我也献给那火,在他们的注视中滑向濒死,以此构造出他们顶膜礼拜的“神圣”这一景观,最终亲手指导一场涅槃。而我怎么能就这样离开,若无其事地继续我的下一部戏剧呢?这荒唐,无聊,且不能被原谅。我凝视着烈火。我一步都没有跨出去。
帽子男走到我的面前。
“为什么我没法被原谅?”他问道。
我看着他。他仍旧没有抬头。于是我知道他并不是在代我发问,也不是在替他自己发问。这是一句《蜘蛛之墓》中的台词。不过电影里的人物对白没有声音,只有间幕。此刻,他的帽檐代替荧幕上男人黑色雨伞的伞檐,他的喉舌代替胶片中未能存在的声音,正赋予这燃烧中的电影以新的一幕。他说话,也是影片中的希斯克利夫终于开始说话;他走向我,也是影片的亡灵走向我。而我该要回答他,回答我的电影,无论他是谁。
“因为你善良,但你不够慈悲。”我答道。
“那善良又慈悲的人呢?”帽子男继续问。
“……他们会被杀死。”
他停顿了片刻。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知道他已经要到了想要的东西。那双眼睛注视着我,鼠灰色的眼睛,失明般地望着我,望着老鼠。他说:“很好。”这声很哑,可太温柔了,像是一记由内而外的拥抱,也像是爱,并且全无任何伴随着爱而来的痛苦。它钝钝地试探着我,令我眼睛刺痛,想起东伦敦的母亲。还年轻时,她把一枝半枯萎的雏菊送给詹姆斯·法尔。他在码头无聊闲逛,穿行在薄雾与结了层晨霜的集装箱之间,紧张得流汗,并且微笑。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真相的开端。
匕首插入我的右侧腹部,轻微地拧了拧,又拔出。他点点头,我也点点头。叹息滑过我的舌头,光闪亮了一个瞬间。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昔日的太阳,如今你不会落山,因为火已代替太阳照常升起。”
他说:“……别再丢人现眼了。”
晚上八点的美分剧院比往常的人都要多。剧院老板说,这是由于“雷蒙德·法尔”的名字现今还没来得及过气,光凭这一点在纽约就已经算是一个奇迹,我早就应该知足。场内铃声响了三四下,一次比一次短促,一次比一次更响亮,我们的引座员穿过走廊,剧院大门关得很准时。剧院老板凑在我的耳朵后头对我低语,与其说他们是来看你的新剧,倒不如说是等着看你在《绳索》之后究竟要怎么大出洋相。我知道他想惹怒我,好让我收回先头把其他人全从后台轰出去的决定,但他不明白。
罗伯特·诺里斯还活着,他没有死,我是对的,一九二五年来过又离开,一九二四年的冬天正在我眼前,《皆大欢喜》不是在他死后该写的东西,而是属于他生前的东西。在他还活着,还吃三分熟的牛排,还瞒着我在私人医生那儿喝酒,还操香烟女郎,还给萨默赛特写信的时候,要不是如此,我看见的人又是谁?他就坐在帷幕背后的烂木地板上,我一冲进那儿,四下找不到金蔓,化妆间的门也反锁着,走廊里闹哄哄,人来人往,偏偏没人想到他就在那里坐着。我远远问他,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他说他没在开玩笑。我回到后台,让他们继续去找金蔓,确保她安全,并且宣布今晚不再需要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出场了。我的老朋友说我疯了,劣质酒精终于烧断了我的神经,我想毁掉《皆大欢喜》就为了弄死我自己,顺便踹一脚美分剧院,让他彻彻底底破产给我陪葬。我好声好气地求他在那张坏了弹簧的沙发上坐下来,什么都别管,并告诉他如果我想寻死的话,我早就跳进仓库的火里去了。他没发现我的下腹部在流血,也许现在已经不流了,毕竟我塞了很多纱布进去。纱布跟海绵一样吸水,我第一次知道。
罗伯特·诺里斯正在舞台上等待。他娇生惯养,从前从没亲自走上过舞台,顶多就是还在剑桥的时候和那些学生剧团里的人试过几回。他今晚看上去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紧张,甚至神色亢奋。我说我有很多事情想同他谈谈。他说他也有很多事情想向观众们说说。我于是知道这部剧存在的真正的意义。它不是为了说一个完整的谎言,而是为了说许多不完整的真相。真相从来都不是完整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皆大欢喜》一开始就错得离谱。它不应该成为一个漂亮的故事。现在,我还活着,没让任何人占据“我”这一角色;他一度死了,但他为了不让任何人占据“他”这一角色,宣称他仍活着。我们即在此达成共识。它让老鼠不再饰演雷蒙德·法尔,让诺里斯不再饰演勋爵,如今舞台和现实里外反转,这才成为舞台的意义。
场内的灯熄灭了。我要求他们先别急着打开上方的聚光灯。他还不习惯。我脱下毛呢外套,解开马甲的扣子,努力捋平里头皱巴巴的衬衣。我总共用力拉扯了两次,褶皱稍许消失了点,但大片血渍比褶皱更明显。诺里斯问我要怎么办。他望着我时的眼神比起担忧,更像是真正地在操心我无法继续下去。我告诉他血已经止了,只要之后去诊所缝合一下就完事。他愣了几秒钟,说那就开始吧。
聚光灯先亮。
我站在舞台上,就像一九一三年首次代表索福克勒斯剧团的主演走向美国人时一样,双手冰冷,腿脚发抖,嘴唇哆嗦。我透过一层厚重的帷幕已经看见光,帷幕继而朝两侧拉开,光从缝隙间闯进舞台,闯进我的眼睛里。紧接着外头的人们先开始鼓掌,然后是我,我开始鼓掌。
这跟我们前几个月排练《皆大欢喜》时都一样。直到这里都一样,也只有到这里为止了。
我走到舞台前方去,鞋跟发出咔哒、咔哒声音,和我缓慢的掌声一起回荡在静悄悄的剧场里。人人都注视着我,犯困地或者聚精会神地,但没有人对我衣着的狼狈和腹部的血渍流露出半点异样的神情。舞台上的一切都在向人允诺一个足够动人的假象,现在他们既然买了戏票,坐在了舞台之外的地方,就早已预料到会看到什么样的人造景观,知道这里全是假的东西。于是血是假的,狼狈是假的,我也是假的。可我偏不。我在这里说了一辈子谎言,造了一辈子歇斯底里的梦,如今,我偏要在这里说真话,说无知者的荒诞,说愚昧者的偏执,说掌控叙事者的阴谋,说演员的手脚,说观众的眼睛,我要说比他们平时说得更真的真话,我要说叫他们无处遁形,自觉羞愧的真话。
我不再看诺里斯。我继续鼓掌。整个舞台上只有我孤零零的掌声。他们为我的在场鼓掌,我为更多人的不在场鼓掌。帷幕完全拉到底了,舞台上除了事先安好的装置之外,只有两把椅子,一张写字桌,一个矮柜,上头放着一个旧留声机。我拉过一把椅子,转了半圈,椅背对着观众,我像骑马一样骑在椅子上,好像不费吹灰之力驯服了一匹木马。
“你们好。我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我活着,无论是现在,还是前几年,我没有死过。这是我的真名,不是我的假名。移民记录上就是这么写着我的名字,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你们知道它的拼写,法尔,有两个R,比遥远更多一个R。来到美国之后,我就没有再回过我的祖国,那就是法尔多出来的一记回声。今年我三十五岁,未婚,没有私生子,有恋人,或者不是恋人,我们都不知道。如你们所见,我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是绿色,但也有点棕色,不管是什么颜色,我都没有瞎,也没有因为喝劣质酒而失明,我看见你们。我的嘴唇总有点泛紫,大多数时候都这样。我身高大约六英尺,这几年来瘦了二十磅,主要是前些年戒了酒的缘故。我过去是个酒鬼,现在也是一个酒鬼。听着好像什么意义都没有。如果你现在开始感到荒唐,之后你也许会感觉更加荒唐。”
我望着底下的人,没有和任何人产生视线上的交汇。我的视线集中在观众席的最后,最后一排的中央,那个空位置的后头就是剧场的大门,它紧紧地合着,好像电影的放映匣。我听见一阵风似的窃窃私语。随即又安静得可怕。
“前些时间里,我第一次去找私人诊所。编造一些身上的小毛病,央求那位医师给我一瓶威士忌,他几乎立刻给我递了一瓶过来,收了一笔魔鬼见到都该自叹佛如的现钞。他递给我的时候对我说,如你所愿,法。如你所愿,我想这是一个不错的故事结局,对一部电影或者一部喜剧而言都不错。一切都很好,一切皆遂我愿。于是我想来谈谈一切究竟是怎么走向皆大欢喜的……”
“除了你。除了你,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
我扭过头。诺里斯从我身后走上前,他没有看我,一脚踩上我边上的椅子。我们上方悬挂着纸月亮,我梦里的纸月亮。薄薄的一张纸板后,一盏灯泡在源源不断地发热。
“先生们,女士们,站在你们面前的,站在我身旁的,正是我的搭档,昔日的影子皇帝,罗伯特·诺里斯。随你们怎么说,魔鬼的伎俩,舞台的诡计,但是他就站在这里,如假包换,绝无仅有的罗伯特·诺里斯。他平时在这个时候总会去水烟吧,或者歌舞剧院、电影院、酒会,和我,或者和别人,喝醉之后,我们躺在棺材里,游荡在墓地之间,他偶尔还会跳舞。但我不确定……今天你会给大家跳舞吗,诺里斯?”
他摇摇头,“今天我不会跳舞了,我今天也要来这里说一颗星星的故事。”
他说罢朝底下挥挥手。我做出邀请的手势。我的朋友,他久违地开始说话,他久违地开始说故事,那模样叫我看见了朝投资人推稿时的他。仍旧那副令男人女人都喜爱的模样,学识教养面容财富样样在他身上汇拢成一个叫人无法拒绝的形状,罗伯特·诺里斯,背井离乡的贵族,爱上有夫之妇的多情浪子,挥霍无度的富豪,而不是一具溺水而死的无名尸体。
“一九二五年的春天,我苏醒了。我出现了。我曾经有名字,失去名字,又重新赋予自己名字,最终我来到这里。我来这里是为了讲述一个人的故事。旁人的故事,或者就是我的故事。于是我的名字不再重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一切。他是我灵魂的震颤,我生命力的源泉。我,如今,我还活着,他已经死去。他的名字叫菲拉斯,他渴望摈弃他的姓氏,于是我替他抛弃,我要求你们记住他的名字,菲拉斯,记住他。”我饶有兴致地望着他的侧脸。菲拉斯是谁?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古怪的名字,也从来没有在任何和诺里斯一起出席的场合里见过这个男人。他是诺里斯的神秘友人吗?酒贩子,毒品贩子?还是说,此刻他正是诺里斯用来述说自己的替身?
“菲拉斯英俊不凡,他的样貌令男人落泪,令女人疯狂,他们四处呼唤他的名字,只要他出现在哪儿的剧场,那儿的入场券便被哄抢一空。用一九二五年的话来说,你们都管这样的人叫明星,不是演员,而是星星。这颗星星只在夜里璀璨。他是如此炙手可热,以至于他的家族不得不把他藏起来,好让他时刻保留一丝神秘感。白天,他总是被迫遮起自己的脸,隐藏在面纱的背后,周旋在无关紧要的琐事中,掩饰自己的名字,只为了让更多的人渴望涌进夜的剧院,去一睹他的芳容。他一辈子只爱过一样东西,他爱远方,他爱角斗场,他爱战士的勇气与血;他也被一位至亲之人所爱,他的家人,他的血脉,他同时被他爱与爱他的东西伤害。于是他最终离开。他在如日中天的那年里亲手斩断他与他的姓氏,背负万人诅咒与骂名背井离乡,同我一起居无定所,漂泊四处。真可笑!人爱他,人却只爱他们爱着的他,不爱他真正的模样!他日日夜夜戴着爱筑起的面具,反倒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摘下他的面具,真正地、彻头彻尾地成为其他人!他只有在成为别人时才能成为自己。”
我自然听说了诺里斯当年是如何被他的勋爵双亲逐出家门,被迫乘上远航的船只来到此岸的,也许这也是在我臆想的一九二五年中,寄往多赛特的去信石沉大海的原因。如今,这倒也显得情理之中。诺里斯转过头来看我。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诺里斯。他身上很少有这种愤怒的神情——更罕有毫不掩饰的倨傲,甚至是挑衅的目光。这就是剥开头衔、名誉、姓氏施以他的温文尔雅后,他朝我袒露的真情吗?诺里斯,你真的在憎恨当年的我,叫你彻底失去了我们的帝国吗?我只觉得无数蚂蚁啃噬着我的头颅内侧,我的体温越升越高,但椅子两侧的腿却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朝他点头。
“……好!你说你要抛弃你的姓氏,你要抛弃诺里斯。那么我便不应当再喊你诺里斯。罗伯特,或者像他人那样,管你叫罗伯。罗伯,你要说你的故事,我要说我的故事。我们的故事当有一处开始交汇,从此之后就是我们眼前一排接着一排坐着的人所知道的一切了。现在轮到我了。”我重新看向观众席,今夜赛丝安塔来了吗?我给她留了最好的位置。她会看见我吗?“……你们看着我们。你们在等待什么?这里面没有反转,没有灯效,没有会喷烟雾的机器和会喷火的飞龙,幕布不会变,到它结束之后都不会变,帷幕不会拉上,中间也没有转场。舞台就是你们现在看见的样子,两把椅子,一个纸月亮,空瓶子,一个坏掉的留声机,别再费神继续找别的东西了。……你!你正在盯着我,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疯了,还是演出了一个疯子的样子。你在想的是一个好问题,我想我们谁都分不清楚,对不对?”
我用手指指向面露愠色的观众之一,那也许是个体面男人,一生中从未被如此粗鲁地对待过。诺里斯俯视着我,不说话。
“让我告诉你……你是上帝的羔羊,你是,你也是,他也是,我也是。酒徒也是,恶魔也是。上帝的羔羊不圣洁,上帝的羔羊苟且偷生,一有机会便彼此咩咩撕咬,反刍,在石头胃里溶化,这就是上帝的羔羊。上帝不告诉你们,我告诉你们。这是今夜我在这里说的第二件真事。你们生来就是为了受苦而不是为了幸福的,谁胆敢说他幸福,谁就该被上万头羔羊开肠破肚碎尸万段,因为人人都想找到幸福的允诺。”我说,上方聚光灯令我浑身发热,一层汗水从我的背脊中央朝外冒,“第一件,第一件真事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死,没有失明,没有疯,你们记住我的名字,雷蒙德·法尔,我来自大不列颠,来自萨默赛特郡,我是詹姆斯·法尔与伊芙琳·爱希之子,我的母亲在上个世纪末投河自尽,我的父亲很快就要死了,他们一头是凶猛的羔羊,一头是懦弱的羔羊,于是便有了我,另一头丝毫不无辜,也不无私的羔羊。”
诺里斯看着我的眼睛,他接着我说下去:“而我,我不是一头羔羊。我没有父亲,我也没有母亲,我和菲拉斯一样,他是由于抛弃了姓氏而没有父母,我则生来无父无母。没有父母的人谈不上是羔羊,在你们眼中,甚至谈不上是合格的祭品!你们对着上帝喊天父,对着皇帝喊帝国的父亲,在茅屋底下喊砍柴人父亲,你们多么渴望与他搏斗,渴望踩在他的尸体,以求得他们的告饶,但又至死哭求他们朝你点一点那沉默的头颅!而母亲,你们也无法挣脱母亲的乳房。你们走到哪里,母亲的乳房都贴着你们的脸颊,叫你们必须蓬勃生长,叫你们用爱施以管辖,用懦弱施以道德,用赞美施以霹雳,她逼迫你们敬畏生命,谦卑地、乖顺地、无理地,从此你既不能夺走别人的命,也不能夺走自己的命,好像这敬畏都必须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你若是失了它,那就是魔鬼近了你的身。瞧瞧你们,真可悲!母亲规束你们,父亲惩罚你们,生被人捏造,死也要被人捏造,人却要求你们该把命搁置于自我最崇高的圣坛上,可笑,可笑!”
这是诺里斯迈入河流的真相吗?《皆大欢喜》才刚刚开始,而真相……今夜,我们究竟能捡起多少真相的碎片?我想了想,望向底下的坐席。那儿黑压压的一片,可很快台下的灯也缓缓地亮起来,没有舞台上聚光灯那么刺眼,但仍旧是昏黄的,不过分地,像是一种邀请。我知道这是剧院老板在灯光室内的伎俩,我知道他不会真的认为我会死在这里。谁知道呢?连诺里斯都回来了,又有什么事情是无法发生的呢?
我面朝他们,继续说道:“我要说第三件真事。第三件真事是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一九二五的梦,一个很长的梦。首先,我不得不纠正一点——我并不是要把梦当做故事来告诉你们,若是如此,那我就不是在说真话,不是在讲真相,这夜就没有任何新的意义。不,梦只是第三件真事的一个开端,这个开端把我带回栖息着真相的结局,有关于我,有关于我如何出生,如何活着。我邀请你们——我邀请你们不要坐在原地,你们可以站起来,四处走动,或者和你们的男伴女伴,和陌生人大声说话。很不幸,这不是一部电影,因此我容许你们拥有特权,我赋予你们打破剧院规则的权力,我邀请你们接受特权。”
我倾身向前,腹部抵着椅背,一股痛楚穿透我的身体,在我的身体里燃烧起来。我头一次不感觉渴。我神思清明。
“我邀请你们——将这出戏剧看作真正的生活,只是答应我一点——别说假话。看着我,答应我,和我一样,不说谎话。不要用恨遮掩爱,不要用爱遮掩权力,不要用权力遮掩无知,不要用无知遮掩卑鄙,不要用卑鄙遮掩嫉妒,不要用嫉妒遮掩恶意,不要用恶意遮掩无能,不要用无能遮掩……我不知道,也许是恨。总之,像我和诺里斯一样,不说谎话。除此之外的一切,全部都如你所愿。”
我喘了一口气,底下一片死寂,没有人站起身,突如其来的自由太沉重,剧院的镣铐沉甸甸。但有许多道目光,它们汇拢成月光下海面的波澜,此刻在那剧院灯光下起起伏伏,恍惚间,我只觉自己正趴伏在远航货船的甲板栏杆上,我仍旧年轻,只有二十三岁,行囊瘪瘪,抱着一腔说谎的念头,跨越重洋,在遇见罗伯特·诺里斯之前来到这里。今夜,我的椅子像是麦堆,我上方的聚光灯像是月亮,而我则躺在这里,躺在黑夜里,阴森的云群蒙起我的眼睛,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
“……有关于第三件真事,它的开端是这样的: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在河滨快速路和九十六街口看见太阳消失了。”
听说幼鼠刚出生时是很干净的。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正枕在赛丝安塔的肚子上。女人的肚皮很柔软,在她平躺下时稍微凹陷,两边胯骨朝上顶起她一层薄薄的皮肤,我的呼吸把它弄得有些潮湿。我一方面枕着她,手指头在她腰侧打转,一边注视着天花板发呆,后颈略微使劲上仰一点,好让这颗大而沉重的脑袋不至于完全压痛她的肚皮。我担忧要是彻底放松我的脖子,任由我的脑袋沉在她的肚子上,不久之后我就会变得越来越小,变回胎儿,从而被引渡回一片不知始终的混沌。我问她,赛丝,你见过没有诞生下来的胎儿吗?听说远看和幼鼠没什么区别,半透明的血粉色,不到拳头那么大,依我说,那就是电影最初的样子,五脏六腑俱全,蔽体的毛发还没长出来,皱巴巴的皮肤还未撑开。它不好看,也不吸引人。她直勾勾盯着我,盛夏麦粥般的酷暑从她背后一点一滴地流走,最后都只剩下那直勾勾的目光。那目光既不是否认,也不是肯定。我模模糊糊感受到那目光注视着我,叹了口气。唉,胚胎是活的,是仅此一次的试验品,而任何试验品一生下来就是为了去死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种试验品,男女结合再孕育出下一个没有意识的试验品,没有任何一次活过的经验是能够复制到我们下一代身上去的,只有注定被诅咒的份儿——它只要活,就会有人想让它死。它的母亲从外部排斥它,它的父亲想啃咬它,想吞噬它,下水道想抓住它将它溺死在城市的水流下,而你,多少人在你的背后爱着你,就有多少人在你的背后希望你死。一切就跟电影诞生时一样。卢米埃尔说,“这是一项注定要死的技术”,电影从诞生起就被他的父亲判了死刑!哪还能有什么东西比电影更像人?可它挣脱出来了,我也挣脱出来了,我们逃脱了掌控,从那边逃离到这边,这时依旧有太多人想杀死电影。我们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教唆犯罪的学校!爱德华·布兰坚称,瞧瞧你们都在这夜幕上画些什么东西!可他们却看不见一张禁酒令造成的真正的犯罪——在它生效的前一天,人人都往福特车里塞满酒瓶往地下室运输,在它生效之后,海洛因与可卡因成为浪子新的桂冠。前一夜,他们是良民;一夜之后,他们是罪犯。还能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我没有说完,一股疲惫的酸痛就沿着我的脖根朝上窜,我不得不支起胳膊肘撑着床沿坐起身,朝后扭扭我的脖子,听得细微的嘎啦声从骨头的间隙里蹦出来。
我被这滑稽的声音逗笑了,赛丝,你听到了吗,我险些弄断自己的脖子。赛丝安塔并不说话,我的手掌覆在她胸口正中央,根根分明的肋骨像河滩上的石头,给予我一种生命的坚韧感。我想,我便是在那个秋天坚信电影不会死,我也不会死,她也不会。电影像一场飓风扫遍美国,所到之处无人不探头张望,蜂拥而至,狂热且不假思索地把自己丢进这下贱的艺术中去,好像在此之前和之后都不再有贫民窟中的人胆敢宣称他在创造艺术。而它,从淤泥,从那眼看绝不艺术的地方诞生,从此人便坚信它要么走向焚化炉,要么走向放映厅,而哪里都是漆黑一片,就像母亲的子宫。因此我的电影其实没有死、它也不会死。我说得热泪盈眶间,她颈间一枚小小银色吊坠垂落在左侧锁骨下方,细链在她优美的脖颈上流出一条银色的小溪,我忍不住低下头吻了吻她。她的皮肤温热,永远温热着,好像那些黑手党私底下运送的酒精和火药都到了她身体里头去。我的眼睛贴着她的颈窝,又觉得困倦,可一闭上眼,我全身的皮肤便结起一块接一块的鳞片,清晨雾气缠上我,贴着我变厚变硬,最后化作蒙蒙一层硬壳覆在我的身体上,我只要动弹一下,这干裂的皮囊就会从我的四周崩裂开,让一个浅粉色的胚胎从中蜕出。
而我确实蜕了出来。在梦里,我清晰地记起这是一九二四年已逝的秋天。
独立日的舞会结束后,我与赛丝安塔的一夜情断断续续维持了数月。整个夏天,我们都在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中匍匐前进。她频繁出现在我的客厅里,厨房里,蒸馏咖啡壶边,单人沙发上,座钟旁。我的座钟也坏了一整个夏天,和外头露天小花园里疯狂生长的野草一样无人想去修葺。一开始我们都以为是我忘记上发条了,后来发现连钥匙都不知道被落在哪里了,于是干脆随着它去,让这屋子里又多出一个昂贵僵硬的摆设品,同那些未被拆箱的诺里斯遗物一起堆在我的公寓中。万幸,赛丝安塔也并不在意这一点。比起往年我频频造访她的宅邸,如今,她的到来反而让我距离她的世界更远了。这并不妨碍我感到愉快,相比私人医生的渠道和那些劣质威士忌,她的到来也总伴随着一瓶接着一瓶的高级杜松子酒与更熟悉的威士忌,过去我戒了酒的那些时候里,可真真是忽视了黑手党间不容小看的暗市交易。他们什么都弄得到,什么都办得到,怪不得人人都说这年头谁能搞得定禁酒令,谁就能掌握美利坚。想想当年波士顿的帕特里克,从酒馆到州议会议员的康庄大道!谁胆敢在他面前说酒精是个坏东西?明明是酒精叫我们人人平等!
对于我不加掩饰地讨酒且不加节制地暴露出我原本贪杯的天性,赛丝安塔难免有些惊诧,“你喝酒是因为诺里斯死了?”她问我道。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周围的人们都这样认为,有的人说出来了,有的人没有说出来,让我失去了反驳的机会。这会儿,我赶忙抓紧时机纠正道,“我喝酒是因为我想喝酒。今年年初,大概在两月份吧,突然有一天我夜游症的老毛病重犯了……我醒来的时候躺在跳蚤窝的地上,周围都是臭烘烘的垃圾,有双黑色的眼睛盯着我看,手里攥着绞绳,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们谁都没说话,纽约就开始下雨。我想,他妈的,我险些死了,总有点蠢货以为一个中年白人男性的睡袍兜里都能掉出来几块黄金,而我叫他失望了,他以为我会把他弄到警察局去,所以干脆就想弄死我。我喝酒的时候不犯夜游症,人为什么会夜游?因为我血管里就流着疯癫,我只要比它更疯,它就不会发作。一旦明白了这点……赛丝,就在那个早晨,我突然发现戒酒对我来说就毫无意义……我要拿清白崇高的名声做什么?把我的墓碑也涂成白色的吗?我要是不离开它,我从一开始就不会失去我的电影。”
“那去年圣诞节前后,你说你在……”
“噢,忘了它吧,”我打断她,“忘了它,那就是一团浪费笔墨的垃圾。”她不了解剧本是怎么一回事就像我不了解一个女人对一群危险人物来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样,这好比我们各自的魔盒,守着它安分守己地才能过活。对此,我发现世间人们总有着一种朴素的愿望,似乎只要弄明白关于一个人的所有事情之后,一切就会变得简单,从此便再也不需要费劲地猜测他人的心思,一切便都能顺顺畅畅地奔向个个都亲昵互称兄弟姐妹的天堂。但是——我的观众们——先生们,女士们,你们真该来瞧瞧如何撰写剧本。当你们学会撰写剧本时,你们总会发现在两个人清清白白彻彻底底地抛出他或她全部的秘密之后,故事便就结束了。上帝一定就是如我这般的人,清楚谜团这东西如跗骨之蛆与生俱来。这道理,赛丝也通透得很。金蔓在这时打来电话,距离我们在中央公园的偶遇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我那会儿惊觉我快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到脑后了,赶紧奔向房间另一头墙壁上的电话机。
“金蔓,金蔓,跟我说说吧,”赛丝安塔就在我的身后,她只着吊带丝裙,挽着一头长发,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把手头稿纸翻得哗啦响,直到翻到了垫在下面的一沓白纸也没停下来,对着电话那头继续说道,“带好你的剧本,跟我说说诺里斯的打算。”
“我记得一些台词,剧本……要带多少?”金蔓的声音隔着电波,比起往日来要更沉一些。
“……几页?有多少就带上多少,要是记不得台词对着念也没关系……对,我很着急,你知道这都要靠一鼓作气。”我攥着纸来回踱步,每跨出一步,我的心跳就快上一分。我确实没法忍受好奇心的折磨,可我不能吓到金蔓。我们简单地交流了几句后确定在金蔓最近的档期结束后到我的公寓里试镜。越快越好,我说。我还有没说的,我任何时候都有时间,为此我可以推掉其他所有和投资人或者院线的谈判。
“你真是擅长说谎,”赛丝安塔轻声说,“我以前好像并不知道。”
我抬起头,“因为我没必要对你说谎,赛丝。”
“那么我便假定你闭门不出是真的为了那团所谓的垃圾,”冰块在她的威士忌酒杯里咣当一声摇晃起来,“而不是……某种懦弱的行径。”
哈!懦弱。赛丝安塔,你可知道老鼠身上真正的懦弱是什么?我望着她笑了笑。同样被我遗忘了好几天的还有我丢在废纸篓里、但并没有真正被运输到纽约垃圾场的那个小纸团,我父亲的来信。这里头有不少蹊跷,哪怕我一开始装作那都是他病到糊涂了才会开始说的胡话——但若是糊涂到那个地步,想必那完美小姐的继母一定会做出些妥善的更正(就像是书本下面不少译者的备注与纠错一样,大作家都难免要出错,更何况我那可怜的父亲)。可她仍旧写,“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回信”,据我所知,近几年来我从未给家里去过任何一封信;还有更叫人在意的,“你说自己要去寄宿学校”,不,这同我记忆中的不一样,是我的父亲执意要把我送去寄宿学校的,自从我的生母自杀过世后,我在家中没有一天是不像外人的。这几乎让我愈发憎恨起我的父亲来,他怎能如此单方面地歪曲当年的真相?说谎!骗子!我从来都没有主动说过要从家中离开。十二岁时我分明头脑空空,有人从我的耳廓里钻进脑袋喊上一声便能有无数回音层层重叠填满每一根神经;十二岁时我的同龄人总开始对一切感到愤怒或者好奇,唯有我,既不愤怒,也不好奇。父亲,一只老鼠只要学会吱吱叫便好了。我的父亲喊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我的继母喊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家里的帮佣喊我到哪里去我就到哪里去,威尔斯大教堂的神父喊我摆出什么姿势我就摆出什么姿势。我怎么可能主动向什么人提出要求呢?他又怎能一派假惺惺的模样,到了如今才好像屈尊纡贵般,在死神的长袍后头仁慈地给他的大儿子施以爱意?真是卑鄙!
我不屑回信,那边自然也断了声息,又过了数周,诺里斯的勋爵双亲依旧音信全无,我仍在与赛丝安塔藕断丝连的联系中继续写我的剧本,同时给我所知道的各大知名电影投资人写信,希望能够在影片完成之后得到他们的资助进入各院线放映。当然,如果能赞助我完成影片就更好了。两边的进展都不怎么顺利,电话和信件石沉大海,偶有联系,也多是要求我搬离曼哈顿,回到旧金山那些垄断院线的电影工厂里,成为他们的“明星导演”。我拒绝了。我仍旧坚持每天写剧本。有时候赛丝安塔在我写的时候也在向其他人写信,或是便签,随便什么,我不太看见她寄信,更少见她朝信封上贴邮票,天知道她都是从哪里寄出去的,也许真像传说中那样,靠着女巫的猫头鹰?我们常常肩并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只有我手中铅笔头与她的羽毛蘸水笔发出些微摩擦声,我们的手肘时不时轻轻相碰,她的皮肤在盛夏也泛着凉意。我偶有错觉,感觉写到兴头上时犹如交嬅,而真正同她交嬅之时又如同在写作,好像只有在这段时间里,我才能脱离自己的身体,瞧见自己真正的模样,又被他纠缠住,朝身体内侧下坠。想必这也是酒精作祟,叫我分不清昼夜,也分不清老鼠和我。时间进入八月下旬后,金蔓结束她手头上一份小成本电影的拍摄,如约带着部分剧本来访。这时候,纽约的蹊跷事在各大时报上层出不穷,从开春时的连环谋杀案,到盛夏时那群名流们的歇斯底里症,灾厄悠悠忽忽地沿着棕榈叶爬上我们的石滩,每时每刻都隔着服装店的陈列窗逼视我们。这倒可好,我想,至少人人都知道他们是发了疯自我了断,不像诺里斯,连死了都没人知道到底是不是一场意外。如今,真正歇斯底里的是纽约才对,白日里上千顶连凹槽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帽子聚集在马路中央,有人喊,跟着人群!跟着潮流走!别被落下,别逆着他们来!人人都想住在永不醒来的科尼乡。可是……求求你们睁开眼吧!眼前那些都是传说中曼哈顿不该存在的跳蚤窝。
金蔓来访时我正好在读一则小报,上头宣称沃利大剧院已经安装了中央空调,从此就算是盛夏天,人们也不会因为炎炎烈日而放弃前往放映厅了,是一个妙招,我承认。此时我公寓里的黄铜风扇已经关了好几天,但仍能感到纽约的热度散得比浓绿阔叶更慢,在金蔓进入这间屋子里时尤为明显。“公寓里还有其他人,”我说,“但你不用在意。”刺柏子酒的苦醇叫我徜徉于过去旧金山的烈日下,金蔓也应景地恢复了平日里美国甜心的妆容,这时似乎有些被弄糊涂了,“您今天看上去倒跟旧日子里没什么区别,导演。”
我耸耸肩,“请进!请进,拿着你的剧本——拿在手里,或者给我都行……你还记得吗,金蔓?记得诺里斯喊你来试的角色台词吗?”
“烂熟于心。”她仍在微笑,把剧本递给我。第一页是白纸,上面连标题都没有写,她那双眼睛似乎看穿我的困惑,补充道,“诺里斯先生没有把全部的剧本都给我,其实他说这部电影连标题都暂时不能透露。因为这是个秘密,他不想被任何人提前知道,以防报纸走漏风声。”她误会了我没有立刻翻开的真正理由。我捧着这沓剧本,它薄薄的,边角微微卷起,并不完全是一本完整剧本应有的厚度,自然,我知道诺里斯只给了她一部分……这会是何等奇妙瑰丽的一部分啊!我在金蔓扭头放下肩包的那一刻跌坐进身后的摇椅,那沓打字机一个一个字母印出来的稿纸也被我拍在一旁的圆桌上。我瞪着它,撑着额头,一颗心脏呼之欲出。
我并没有像我料想的那样迫不及待地翻开那叠纸。我想,在这会儿,我幻想那是一个才华横溢得叫全天下的剧作家都自叹佛如的好东西,只要我不翻开它,它就可以是不存在的。
“开始吧。”我低声说,甚至有些气若游丝的。我觉得我的头颅已经被套上了绞刑架。只等金蔓出声,只等金蔓把那些字母念出口,我迟到的一败涂地就要前来嘲笑我了。
金蔓摘下藤编帽,挂在一旁的衣帽架上。她捋了捋耳后的头发。她抿抿唇。她抬眼看我。她的眼神变了。那双蓝眼睛不再是调侃的、笑意的,那双蓝眼睛变得平坦,但正因为是常人不可能拥有的、完全祛除了理智后的平坦,才叫人感到似曾相识——
我们同时深吸了一口气。
她说:“……这一切都是你的错!是你,仗着爱情的名义把我从伦敦带走,从此我便再也无法成为一个歌唱家了!”
她说:“若不是你,如今我一定还在考文特花园剧场中央的聚光灯下,每一夜、每一夜、每一夜,都有我最爱的鲜花与欢呼,每一夜,提琴手与钢琴家争先恐后地向我跪下,祈求我的声音……每一夜、每一夜!”
她说:“我为了你而葬送了我的梦想,如今,你却说我是个无病呻吟的疯子,要把我送去那活死人呆的疯人院,日日夜夜都被绑在结了霜的湿床单上,像头野兽样嚎叫!我恨你!我永生永世恨你!我可从来都没有欺骗过你……我的这颗心有多么爱着你,就有多么恨着你!”
她仍旧是美国人钟爱的模样,她是金发的甜心,人人都觊觎她的美貌,除此之外便不再看见她身上的任何东西;可她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演员。我们的花瓶金蔓哟,她就好像……她就好像是那个女人。在此刻,她仍旧甜美,却比平时更危险,反射出淬着毒般的华美。我知道她这时正在“成为他人”。但……不光是成为某个虚构的“他人”,而是成为“那个女人”。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掌心冒出冷汗,被我压在桌上的稿纸变软了些,我仍旧没有翻开第一页。
真他妈的活见鬼,诺里斯,见鬼。
我只字不言。点点头。
她说:“这是第一场。”
她说:“这后面还有一场,诺里斯先生说也很重要……”
当然很重要。每一个词儿都很重要。诺里斯当然会这么跟你说,因为我也这么觉得。金蔓低下头。她的声音压得不可思议的柔软。
她说:“雷……”
她说:“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是不够的。”
她朝前跨了一步,逼近我。我的摇椅发出一记长长的嘎吱声。
她说:“站在这里,不要动,雷。”
声音轻得像耳语,手却抓住了我的椅柄。她是真的在用力,因此透过白皙的皮肤,我几乎能看清楚她的血管。她的热度传过来,外衣底下我的皮肤开始发抖。
她说:“我的好男孩,听着,把我刚才的那句话重复一遍——”
她模仿得努力,蹩脚,但我认出了东伦敦的口音。熟悉且遥远的,在我尚未开始记事的幼年时代,在母亲情绪失控时偶尔窥探到的一隙真相,属于她血脉的不加掩饰的真相。
她说:“……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也是不够的,你必须记得清清楚楚的。雷。”
我望着金蔓。我点点头。
“可以了。”
我仍然没有翻开那沓剧本,但我在等最终的答案。我臆想的绳索并没有勒住我的脖子,绞刑架的木栏也并未落下,取而代之的则是曼哈顿的大雨。凶猛的雨点朝我袭来,霹雳啪嗒地在窗外大喊大叫,叫屋子里变得份外沉寂。时间又过了一小会儿,我干巴巴地说,“……谈谈你演的那个角色,谈谈你是怎么看待她的。”
“伊芙琳·爱希,”金蔓露出迷人的微笑,“噢,导演,依我说,她是一个爱的疯子。”
金蔓离开后,赛丝安塔从卧室里走出来,我猜她听见了全部的过程,但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我转过头,望着赛丝安塔,整个人都在止不住地剧烈颤抖。不知不觉地,我在她吃惊的双眸中看见自己泪流满面,于是我也同样快乐地吃惊起来。
“那不是垃圾。”我低声说,“那些不是,你明白吗?赛丝,你明白吗?”
纽约入秋后,我开始着手重写《皆大欢喜》的剧本。前些日子来,它都以旧金山赫赫有名的罗伯特·诺里斯为主角,如今却因我从金蔓那儿窥得的一丝秘密而变成了另外一种模样。罗伯特·诺里斯奉为天才之作的、叫他在离奇死亡之前都在四处奔波的、不惜隐瞒我也要将往昔电影帝国最强班底重塑起来的那个梦,竟是我未曾写到结局,同他一齐坠入河流的老鼠的电影。这样一来,我便不得不重新回头去思考——诺里斯死时究竟在寻找什么?显然,金蔓也远远无法达到他理想中能够饰演“伊芙琳·爱希”一角的要求。眼看我的挚友比过去大半年里的模样要离我稍许近一些了,但仍旧,我不能说我完全理解他的想法,也依然不清楚他死亡的真相。先前那个香烟女郎是怎么说的?他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演员,甚至宁可去相信那些若有似无的流言,寄希望于传说与神话。那么……具体些说,究竟是什么传说与什么神话?他的私人医生给过我一个名字,图兰朵,他们说,是一家开在中华街街口的古董店。那种地方向来与诺里斯的偏好无关,让这消息看上去有些可疑。谁知道那会不会是东方黑手党的阴谋?我并没有立刻追踪下去,反倒把这念头放在手边,一边仍磨磨蹭蹭地改写着我的剧本,每隔几天收拾一些诺里斯搁在我这儿无人问津的遗物。由于他的宅子早就被那些参加葬礼的人搜刮过好几次,留下的大都是些无关大雅的东西,譬如抽到一半发霉了的雪茄、锈迹斑斑的黄铜谱架、一本《公爵夫人之书》,还有更多东西都在那几个未开封的大箱子里。整理遗物和重写剧本、回忆上个冬天我的手稿里究竟写了些什么一样,需要人耐下性子,绝不能心急。可这时,哪怕我刚刚从剧本的第一个词开始落笔,大刀阔斧地重新搭建整个故事的框架,距离最终成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也已经隐约看见胸中升起一个模模糊糊的、应有的雏形:它必定包含着遮遮掩掩、衣不蔽体的老鼠,又含着每一个故事里惹人喜爱的富有浪荡子。上一个隆冬我未完成的、不知如何填满的后半截故事,如今却因诺里斯之死显得不再束手无策。现在,哪怕仍有许许多多空白的碎片杵在我的面前,也无法成为我不去写完剧本的借口了。这是我的使命,我必须完成的使命,哪怕往后它的诞生不再有罗伯特·诺里斯本人的参与,也将生来具有他的一束光,并且坚硬,结实。我甚至坚信,一旦它完成了,未来任何口诛笔伐都无法伤它分毫。有了这使命后,我的落笔比起先前畅快了不少;我原以为被我远远抛之脑后的关于老鼠的故事,也又一次间杂在诺里斯的故事之间自然而然地落在纸面上。大抵上,任何一次成功远航也许都是这样开始的——我搁下窗帘,褪下缠绕在我皮肤上、背脊上、眼睛上的薄膜,我仍有许多待确认的秘密,但如今它们不再是挡在我前头的冰山,而是悬浮在我上空,指引我掌舵的天狼星。这是属于我久违的娴熟,一切都在这个秋天回到了一九二零年之前——我仍旧喝酒,甚至酗酒,可我不觉得难为情。痛快灌下的威士忌扯开我的喉管,让我的呼吸变得更畅,乃至销毁了一个粗鄙的我的存在,而火辣辣地向夜空敞开。我开始了航行,而电影……真正的电影则从远方悠然漂浮而来。漂向我。
停笔的时候,我继续给那群精明过头的家伙们打电话。我向来不擅长推销自己,更何况是拉下脸来推销自己的新剧本。赛丝安塔有时在旁边听着,耐心比我还好,我想也许我应该干脆把电话交给她——谁都看得出来她是个更优异的谈判家。但她似乎和听筒另一边的人一样,对于目睹我参与进去的整个过程乐此不疲。他们并不明白——我在幼年学会站上舞台展开四肢放大声音逗人发笑,步入少年时懂得躲在面具后走入单束灯光下用他人的喉舌说话,成为男人时则终于走向幕后编织谎言,但若要我真正和人打交道,我只得硬着一条拙劣的舌头,发出叫人不悦的声音。往年,这些与投资人打交道的活儿都落在八面玲珑的诺里斯身上。他富有,与他们同一个视角看待这个世界,所见所闻叫普通工人连梦中都不曾畅想,于是他也最清楚他们那种人的劣根性,三言两语便令他们个个都自认慧眼识珠。但私底下,诺里斯总是同我破口大骂那些蠢货,恐怕这辈子连真正的胶片都从没碰过。你瞧,我们业界的人其实从头到脚都一样。他们总能抓住各种时机,热情而慷慨激昂地向你描述他身上各种难以定义的弊病,那是创作家的怪癖!那是天才的病根!那是叫人痛苦的、但是开出花来的恶的种子!好像只要你听完一种了,这弊病也便能在他身上迅速结痂痊愈,从而成为一枚钉在衣领上、足够跨入艺术这一殿堂的勋章。随着你同他们交往的时间拉长,这些勋章便越来越多,久而久之,你也就分辨不清他们究竟是在把你当做神甫忏悔,祈求你用一记艳羡的感叹治愈那些伤口,还是假借着忏悔的蝉衣对自身无数丑陋的弊病大放厥词、引以为傲。不出意料,这电话从中途起就变成了那旧金山投资人单方面的滔滔不绝。这样的对话不亚于过去强迫我去的每一场交际舞会,我不禁感到疲惫极了。
“……你的投资人怎么说?”赛丝安塔问道。
我搁下电话听筒,摇摇头。女人一挑眉,一脸啼笑皆非,意料之中的表情,“没有成功?”
“……没成功,还是个见鬼的自大狂。”
“看起来你们彼此彼此。”她笑道。
“别闹了,赛丝,让我靠一会儿。”我歪过头,脸颊刚好抵在她裸露的手臂上,她肩膀上有一小块凸起的骨头顶着我的太阳穴,分不清楚我们究竟谁的皮肤温度更低。我顿时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怎么会那么困?”她低声说。我嘟囔了句什么,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回答了什么。我想这狼狈应当归功于赛丝安塔不在的那些夜晚,我又开始频频复发的夜游症。它过早嗅见冬天的踪迹,不再甘心蛰伏于我的梦里,和我的过往一起卷土重来。我就着酒精的猛劲顿时昏睡过去,以至整个人都从摇椅里朝前跌落,打翻了刚被堆在我书桌上的两个大纸箱。我陷入僵死般的睡意,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板上无法动弹也说不出话。她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喊,怎么了?我答不了。我看见一双眼睛,一双蓝眼睛,赛丝的眼睛,我看见一双手,赛丝的手,她捧着我的脸,我看见漫天飞舞的纸张,打字机的痕迹、诺里斯标志性的花体字、空空如也的信封、还有许许多多张看不清楚收件人的信。女士!我该开始做梦了,做廉价的梦,做一个在你怀里不再夜游的夜游者的梦!
我一连睡了十多个小时,什么都没梦见。看样子,想在梦中寻找线索是多么徒劳的期望啊!又或者,我只是在梦中梦见自己在没有梦的夜里?我醒来的时候,赛丝安塔已经把毯子抱来了。我仍旧躺在地板上,倒不至于在初秋的晚上冻得瑟瑟发抖,但也绝对谈不上舒服。我说我有点饿了,她把桌上用纸裹得紧紧的冷三明治丢过来,我周围仍旧是撒了一地的信,全部都是诺里斯的信。我说谢谢。她什么都没说。我想我确实喜欢她这幅模样,不装作一个美国好妇人,也不总是完美无瑕。我坐起身,靠着背后桌脚,就着半杯冷咖啡塞下那个三明治,又与她分享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细烟。我们沉默地你抽一口,我抽一口,那支烟在我们之间划出忽明忽灭的火光,越来越短,最后被摁灭在烟灰缸里。我们接着又一声不吭地喝起酒来,两个不同大小的玻璃杯,各自给对方倾满,喝掉一大半,再倾满。房间里只打开了一个落地灯,因此稍许有点光线,足够我们看清彼此,看清地上的信,但不足够打消我头脑的昏昏沉沉。诺里斯有很多信,我说,他这样的人总有数不清条人际关系需要靠这些小小的纸片来维护,就像你一样,赛丝,你们本质上都是在做人的生意。更多的就不好再说啦。若要把人的生意做大,那就不能做一个有德行的人,要是又想做生意,又想做一个有德行的人,那可就太痛苦啦。所以华尔街的人从来不讨论德行,电影工厂的人也不讨论德行,想必黑手党也只用义气来代替德行,就是为了避免那种无休无止的道德的审判。
你也是,大导演,她懒散地回答道,话语里平铺直叙的味道多过常人的轻蔑,没有人,你靠什么来维护你的声名?
我不要声名了。我说,声名什么都没给我,维护我的声名反倒把我毁了,你瞧,归根究底我还是没从那些个舞台剧中走开,这些年来,我给自己换了个空心木头台子,把它越搭越大,越搭越薄,直到我站在另外一束聚光灯下面。瞧着我的人依旧跟从前一样,要么给我鼓掌,要么向我丢酒瓶。最初,声名叫我误以为自己抓住了只有我才能掌控的世界,到了后头,声名却让我离开了我。
赛丝安塔没有接话,她俯身捡起一两张散落在我旁边的信。我此时瞟了一眼信纸上的落款,罗伯特·诺里斯熟悉的花体字,我没有朝上看更多。好奇心与罪恶感左右拉扯着我——一方面,我告诫自己这是诺里斯的遗物,之所以这些私人信件会存放在我这儿,无非是因为他生前仍旧年轻,从未想过要提早立下遗嘱,他的双亲又远在大洋彼端音讯全无,因此曼哈顿的警方实在不知如何处理,只得把我当做一个体面的垃圾场,一股脑儿地全部要求我来处置;另一方面,我又确实想知道他在隐瞒着我四处沟通的那几个星期里,是否通过信件和其他人谈论过关于电影的事宜。电影必须成型,《皆大欢喜》必须在缺少了罗伯特·诺里斯的情况下仍旧代表着罗伯特·诺里斯,如此一来,我仍和过去的一整个春天与盛夏一样,需要探寻诺里斯剩下的秘密。
“姓法尔的人倒是挺多。”赛丝安塔冷不防地在我身旁出声,我转过头时,她扬了扬指间的信纸。她拿枪的手在这会儿不可思议得轻柔。
“这信有点意思,你要看看吗?罗伯特在跟一个姓法尔的人打听一个女人的死。”
据我所知,诺里斯只认识一个法尔。这个法尔此刻正瞪着赛丝安塔,好像他是今夜才第一次遇见她。法尔在纽约是那么常见的姓氏吗?我想,真是个可怜人,法尔的周围有什么人死了吗?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夺走了赛丝安塔手中的信纸。我从前从未做过如此粗鲁的事情——哪怕我也向来谈不上什么彬彬有礼的绅士,但从女人的手中夺走什么东西……向来只有她们掠夺我的份儿。我滑稽地捏着那张信纸,用力之大几乎将它从中央揉成一团,可我却注视着赛丝安塔。她也不愠怒,反问我道,“你都拿过去了,不准备读一读吗?”
如果不是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拆开过这个纸箱,而赛丝安塔也对那份剧本中的真实内容一无所知,我简直就要怀疑这是她故作严肃的恶作剧了。但十几年来,我从未认错过诺里斯的字迹;信纸摸在手里也是他常用的特制款式,显然这是一封在他死前尚未寄出的信,而这封信的收件人恐怕并不是此刻的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我僵持在原处,只觉得自己像是很多年前站立在船头,看着自己远渡重洋,即将跨上但尚未跨上的那片土地时久久观望的心情。我雀跃得汗毛直立,但同时也恐惧得几近跪倒。
我把信纸朝内侧对折,递回给赛丝安塔。我不读,我说,这是我不应该碰的关于诺里斯的事情。然而就在我说起这句话的时候,我迟迟想起在盛夏正午的浓浓烈日下收到的那一封来信,信封表面来回涂黑的一长条字迹下方才写着我的住址,用的是和信件里完全不同的墨水,仔细想想,甚至连字迹都不太一样。如果……如果涂黑地址的人并非是寄出这封信的人,而是由于在抵达纽约后,原先的地址无法送达,刚巧诺里斯宅邸那儿的邮递员又知道我是处理他身后事的指定联络人……
那么原本应该收到这封信的人是诺里斯才对。这是一封寄给诺里斯的、却是写给我的回信。
“……给詹姆斯·法尔,我亲爱的父亲。我已经多年没有向萨默赛特写信,希望最近频繁的来信没有太过叨扰……”赛丝安塔轻柔地念道,我抬起头,看见她重新捋平了信纸,旁若无人地朗读着上头诺里斯的字迹。她说罢扭头看着我,“诺里斯的信件真是写得漂亮,叫我忍不住想读一读。”
一阵阵羞愧的热度涌上我的脸,但更多地,我想,是赛丝安塔给我带来的解脱。这是我爱她的原因之一,那就是我可以承认自己神思恍惚毫无长进,但仍身且由己。我站起身,背对着她,走向停摆的钟,她往下念,念得不紧不慢。
“……自从上一封信后,我还没有收到你的回信,可这并不妨碍我同你谈谈这些年来我的生活。我从旧金山搬到纽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再拍电影了。我想也是这些时候里,我愈发开始回忆起曾经关于我们的往事,还有母亲。一九二四年年初,在一场舞会后,我跟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说,全天下都不会有一个女人比我的母亲更适合当女明星了。他当时喝醉了,一定不记得我在说什么,而我的脑袋也昏昏沉沉的,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同他提起那些疯狂的往事——谁知道那群家伙往水烟里添了点什么东西呢?自从禁酒后,人人都想在别的地方找乐子。于是我告诉他,如果说时隔多年,我还能再写一部电影出来,那么那一定绕不开我的母亲。一个年轻时美艳四方,最后死于疯狂与自杀的人物,谁能比她更传奇呢?在这儿,没人能比得上她。你瞧,过去我总是试图装作她不存在,这是我从你身上遗传到的最显著的一点。但现在我要同你谈谈她——上一次我们谈了什么?我离开了你们,我去了寄宿学校,然后是剧团,我随着剧团来了这儿,我开始拍摄电影,我成为全美上下谈及电影无人不知的导演,没错。可我还想知道她当年究竟是怎么死的,人人都说她是自杀,可诺里斯(如果你知道我们前些年的电影,那么我得告诉你他是我身边最得力的赞助人和片场负责人)却说他托人查遍了那年的记录,没有任何关于自杀的记载,只有报纸上一小块不起眼的讣告。”
念到这里,赛丝安塔顿了顿,她转过头看着我,我什么都没说,于是她继续念了下去:
“我要写一部电影,在这之中,我必须知道伊芙琳·爱希之死究竟是什么样的?如今我只能靠着缅想,去假定她的死一定就像美丽的奥菲莉娅——这是我能想象的关于女人与溺死的唯一画面。但她唱着歌吗?她疯狂吗?她编织花环了吗?她死时穿着长裙,像原本就生长在河流中那般惬意吗?我不知道,父亲,这是我唯一的疏漏,在我的剧本中,这是唯一饱含想象,因而显得像童话般的部分。”
诺里斯写得太拙劣了。我想,他一心觉得自己写得好,可他写得未免“太好”了。他忘记了我可没去过剑桥,从不会用诗歌一样的语言给家里写信,他忘了我们说起话来彼此刺痛彼此挖苦,但因此也不会像他的家人那样习惯性地使用语言粉饰它的寡淡。这是平常家庭里的生活,我活得太像他,可我父亲不是。
“你说很高兴能看到我的信,这些年,你甚至都不知道我住在哪里。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当年我从家里离开时说的话……但我很高兴能同你说上话,父亲。只是在我回去之前,我先要完成在这里我和诺里斯必须共同完成的事情。我要和诺里斯将垮掉的帝国重新建立起来。为此,我需要你的帮助。落款:雷蒙德。”
我从不在他面前喊自称雷蒙德,我想。赛丝安塔收起手中的信,在地上寻找空白的信封,好把这信再一次物归原处。她找信封的时候我也蹲下来和她一起找,但其实我们都在找更多来自远洋那头的信件。你要知道我的父亲在说谎。我说,我从来没主动从家里离开过,我母亲把我送去孤儿院,后来,我父亲又把我送去寄宿学校,可他却说我是自己要求离开的。诺里斯冒充我给他写信时,他甚至还想说服我这一点。
是你要求自己离开的吗?她问。
不是,我重复道,我那时候什么自己的念头都没,我从没提过要自己走,一定是他在说谎。
你们要么有人在说谎,要么有人记错了。
人会把如此重要的事情记错吗?
赛丝安塔不答话。她的长发没有挽紧,这时有一绺头发从耳根后滑到脸颊边,我注意到她曾经颈间小溪般发着光的银链不在了。女人总有成百上千件首饰,也许她今天也只是偶然换了下来。她注视着我,和曾经一样。
“也许会,也许不会,我不知道,”她说,“但人总会搞错一些事情。如果那是你的记忆,那么你就只好相信它了,相信它的时候,它就是对的。”
纽约进入秋天,我缺席了九月在中央公园的马术赛,而赛丝安塔说她已经订购今年的帽子,不出席未免太可惜,于是独自和其他的同伴赴了约。那之后直到十月初,我们几乎都没有见到几次。好像那一晚解开的关于诺里斯的秘密太沉重了似的,我从来没想过她也许根本不想离我那么近。当我仍旧是个谜团时我就是一部没有结局的电影,一个打造好的谎言;当我被揭开的时候,她应该也看见了那只吱吱作声的老鼠,于是那猛狮也该掉头去找真正同她相称的情人了。我还没有告诉她,九月时所有我能找到的投资人都拒绝了我的请求,更糟糕的事情在于,如今已不比一九一四年,被影业工厂垄断的院线也朝我关上了门,彻底拒绝个人出品的独立电影在纽约排得上行列的放映厅里上映。换句话说,即使我的储蓄能支撑我租用器械完成拍摄、好心的演员们愿意降低片酬接受我的邀请,最终它也无法真正投影在荧幕上。对于几乎已经完成剧本初稿的我而言,这着实是一个沉重的消息。我走在前往美分剧院的路上,这两个月来他们经营不善,如今转手剧院的消息上了各方小报,可没人想接手。那是个过时的小剧院了,自从索福克勒斯剧团也从那儿离开之后,目前上演的《皆大欢喜》也反响平平,几乎坐不满半数,他们早就有想法要把剧院转手出去,如今终于下定决心。我给剧院老板打了电话,约他在今天谈谈剧院的事。
“审判就要来了!”
没错,我想,这审判也该来了。声音像是一颗丢进人潮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走在我前面的一对恋人看上去被这古怪的嘶喊声吓到了,以至男人更加坚定地抓紧了女人的手,低下头来窃窃私语。他们一高一矮,一个丑陋一个美貌,都皱着眉头,一副嫌恶的表情,看上去是何等的不般配,以至于显得有些滑稽可笑。我不禁想起赛丝安塔,倘若我们结了婚,三十年之后我们是否还会产生如现在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比起感情而言更类似奔赴战场、打下闪光灯、剪辑胶片时的激情,是否还会至始至终对一个固定不变的对象产生源源不断的渴求。生活从来没有教会过我爱情,生活在我母亲之后教会了我父亲婚姻,而爱情始终都是教不会的。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在我前方唾沫横飞,大抵上都在说那喊话的老头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天知道他身上是否还残留着哪怕一丝体面、瞧他的袍子多么破烂,比起神父而言更像是从疯人院中跑出来的魔鬼,亏他还没被手中十字架灼烧。我在这时才意识到那个站在街头中央展开双臂喊话的人是个神父。审判就要来了!他反反复复地说,每一个从他身边路过的人都像是要被那双干枯发紫的手束住,于是他们个个都加快步伐,绕着弯纷纷从他身旁逃离,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央,人群竟以那神父为中心从两侧敛开,又在经过他之后在他背后汇拢,以至他看上去就像是个疯疯癫癫、来自地狱的摩西,劈开人流。审判就要来了!他一个接着一个地劝说来人该要敬仰上帝,建立方舟,好让男男女女与动物们在末日来临之前上船,躲过旷世之灾,但他说得最多的仍旧是审判,审判就要来了!这话把我带回一八九九年的威尔斯大教堂,审判就要来了!神父在我身后低声耳语,唯独虔诚才能叫主怜悯你,拯救你!撕裂般的痛楚随之而来。那是一道伤疤。我想,我停下脚步。就跟此刻眼前那可怜人朝我伸出的左手掌心中的伤疤一样,一道狰狞的贯穿伤。我不知道是痛楚在先,救赎在后,还是说他们是同步降临的;痛楚即是救赎,因它将会让往后所有灾难不再称得上是真正的灾难。我低下头,凝视着那双眼睛,“神父,我同你一样。”我说。
他分辨不出颜色与神采的眼睛仍死死地盯着我,向我摊开手掌,嘴里嗫喏着:审判、审判、审判!
我握住他的左手。“上帝会审判你们的,”我说,“信他的人被他拯救,信他的人被他审判,能审判我的只有我的上帝。你如果信仰我,我即刻便可告诉你你已经接受了我的审判,而我原谅你。”
我的话引来周旁人戏谑的笑声。他们先是笑那神父,如今又笑我,他们从那神父身上探得一二三点踪迹,说他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疯言疯语,言辞间将人看作废物;他们又从我身上探得一二三点线索,说我目光涣散、胡茬冒青、前言不搭后语,话里话外把我当成另一个骗子。人们心中总怀有坚定的信条,这信条叫他们将天下划分成三六九等,各有各的方法,各有各的道理。黑皮肤黄皮肤白皮肤,红头发黑头发金头发,再把头拧过去看看大陆的另一侧,名字里有铁匠的富豪与出身贵族的穷光蛋,强壮的男人与聪慧的女人,这跟你在哪没关系,直到世界上只剩下最后两个人,他们也总能拿出一套自己的理论来将对方打入下等人的行列,财富、出身、地域、姓氏、学识、品味……即使看上去那些条件千差万别,但每个人都在这街上试图证明他人低人一等。三六九等是支撑人存活下去的核心体系之一。我冲他们微笑,缓缓竖起中指。这下,那无数道嫌恶的目光同时投向神父与我。我回过头来看着他。熟透了!我耳旁响起某年盛夏天在教堂后院的草丛间神父的低吼声,熟透了!烂透了!真叫人恶心!我一只脚上的鞋子掉了,踩在一颗熟得爆裂开的杏子上,脚底板和脚趾间湿哒哒黏糊糊的,他仍在说,熟透了!烂透了!就好像熟透了、烂透了的不是果子,是我。
“你接受我的审判吗,神父?”我说。我紧紧抓着他的左手,看见他涣散的视线终于在我的脸上聚焦了短短几秒钟,很快又移开了。我一放手,他便立刻转头去寻找他人,灵活得像一条鱼,“审判!审判就要来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了,听听我说的,求主垂怜!”
一股飘飘欲仙的醉意在这街头笼罩我,一时间我竟分不清楚这到底是纽约人来人往的街道,还是徜徉在海洋上巨轮空无一人的甲板,星空在白昼惊然乍现,而振翅的鸽群如绵云落下,看呀!审判该来了,让世界末日也跟着一起来吧。即使末日来临,这世界也不会有任何变化。欧洲的那些人儿闹哄哄地弄脏弄乱了自己的土地,于是揣着一颗颗活蹦乱跳的野心跟随着船队与浪潮原封不动地攀上这儿的土壤。这儿便成了他们眼中俗气的乌托邦;它由于开化迟缓又基于杀戮,被健忘且衰老的远方文明所抛弃,但同样地,它像任何一个野蛮人的婴儿一样强壮,在金矿与黄沙上无畏地开采出从未根植于此的乌托邦。他们忘了,世间从没他们想要的乌托邦。他们去了哪,便摧毁那儿的土地,塞满影院剧场、高级餐厅、伍尔沃斯大厦、福特汽车、纺织机器、卷烟厂,在焦虑与狂喜的交替中创造新的烦恼。世界末日来了一遍又一遍,在不同人的头上反反复复,如今又要来了,有什么可稀奇的!我瞧这世间确实是个真正的乌托邦,因人们竟能忍受它毫无变化并也如此生活着。
我把路上神父的怪事告诉了美分剧院的老板,他啧啧称奇,说那神父或许是个当好演员的料。我和他一同笑起来。比起一九一三年我们刚刚来到纽约时,他的模样在这十几年中迅速衰老了不少,鹰钩鼻的阴影比往日更深,肩膀变厚了不少,一双下垂眼总是微微眯着,不熟悉的人总觉得他下一刻就会开始打瞌睡。如今,他一半的头发都间杂着花白,我想他一定盼着那头棕发赶紧一夜间全部变白,看上去也比如今要好过不少。青黄不接的时刻是最糟糕的,好像我们眼中的人要么年轻,要么衰老,夹在当中的人既不好宣称自己仍旧年轻,又不想过早地跨入年迈的队伍,落得个尴尬不已的下场,好像人人都要经历的这段时间压根不存在似的。我坐在他对面,竟然对他肃然起敬起来,因我知道未来我也将步入这个时期,不会比他体面多少。他如今仍用着多年前诺里斯送的那套骨瓷描金咖啡杯,一把珐琅勺,不禁令人感叹即便剧院落得如今险境,他也将往日情分放在前头。我正犹豫着该如何开口,他却先把杯子推到我的面前,“罗伯死了之后,你怎么样?”
“我在写新电影的剧本。”
“好,好,你当年从索福克勒斯剧团离开时几乎落得个千夫所指的下场,人人都说你是个叛徒,那时候我把他们都挨个儿揍了一遍,说法尔小子是该飞了!那时,罗伯和我从你身上看见了一样的东西,现在,我也看见了一样的东西。”
我想到这些年来的困境,不由鼻子一酸,只得低下头,看见那咖啡杯的刷金内壁,它保存完好,这些年来,想必也并不经常使用,而被新主人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我更觉难以开口,可我今日来便是为了说这番话的,“……说实话,我碰到了些困难。”
“如今?我们的大导演还会四处碰壁?”
“不比当年。”我摇摇头,“你知道我们的一切都留在旧金山了。在纽约,我就跟个初出茅庐的人没什么区别,如今甚至找不到一家愿意接受我的放映厅。”
剧院老板笑了,“这话我倒是熟悉,你知道一开始我为什么会把这小破房子亲手改造成剧院吗?所有剧团都拒绝我饰演约翰,于是我说,那我就要成为剧院的主人,往后每个来这儿的剧团都要先由我瞧上一番,而只要我想,我就要站上我的舞台,成为我想成为的人,谁都拉不住我。”
“你愿意把剧院改造成放映厅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我几乎立刻就后悔了。这是孤掷一注又万般冒犯的请求,他有可能立刻就把我从这儿踹出去,并且再也不准我踏入美分剧院一步。如果他想踩上潮流的节奏将这儿彻底改造成放映厅,美分剧院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日薄于西山。我自觉粗鲁,但此刻也只得硬着头皮求助于我最后的希望。
“不。”他放下了手头的咖啡杯,果断地回绝道。我却松了一口气,这答案虽然仍叫人心头沉重,但至少也不算是最坏的结局。我嘟囔了一句对不起,算作是声过得去的道歉。谁想到他竟然笑了,“噢,法,但我没想到你竟然走投无路到了这种地步。”
“确实是走投无路了,但我必须把它拍出来,我必须……”诺里斯与我彼此欺骗彼此隐瞒,就为了一部该死的电影,为了一部试图拯救我,也拯救他于深渊的电影。如今他已经死了,我决不能让电影也跟着死。它可以不用受到万人追捧,可以不再把我们带回帝国的王座,但它,哪怕往后隐于电影的历史、隐于我们履历的长河,也必须从空空如也的舞台下方破土而出。
“你还有个办法。”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我难以自禁地握紧了拳头,他眨了眨眼,“你忘记了《绳索》吗?”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提起那部饱受批评的戏剧,那是我结束旧金山的拍摄之后唯一一次将故事带回到舞台上,它有近四个小时那么长,是在默片之后我第一次写了大量对白的剧本,也是我戒酒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它当时没有在美分剧院上演,对这小剧院而言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并不想过多回忆起当时铺天盖地的恶评,只得委婉问道,“《绳索》怎么了?”
“你不是只有电影。”他说,“你可以回到舞台,回到戏剧。不少旧金山出品的电影正是由剧院里头大热的戏改编的,如果当今你走投无路,你可以替自己造一条路出来。”
最后的罅隙并未完全被堵上。我抬起头,上方剧院后方熟悉的、赤裸的、光滑的灯泡在我们头顶天花板上悬挂着,它发出昏黄但是足够明亮的光,就好像我们刚刚来到纽约,惊叹着这城市的同时蜗居在剧院硬床铺上啧啧称奇时的光那样,它远远不如后来片场拍摄用的聚光灯那么耀眼,甚至也不如旧金山的太阳温暖,但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同电影一样,让我忘记我。
“美分剧院可以在如今那老剧本《皆大欢喜》之后归你使用,让我瞧瞧,上一份合约到十二月初结束……你不能把它改成放映厅,法,但你可以用你的剧本拯救它,同时也拯救你自己的电影。只需要一次成功,只需要一次让所有人看见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的回归——
“那么,便不能有人再拒绝你的要求。电影的世界便又将回到你的脚下。”
之后,我在两个星期内谈妥了美分剧院的使用权,与我们的老朋友一同成为它的合伙人,并在这个秋天着手撰写两个版本的《皆大欢喜》。其一,自然是原本电影该有的剧本;其二,增加了更多对话,减少了场景的转换,以便能让其更适应舞台的局限。我自然也联系了金蔓和其他演员,一一获得她们的允许,修改并延长合约,向他们致歉,并且告知他们剧院从十一月开始接受全天彩排和布景,十二月初时正式对外演出,如果一切顺利,来年开春时我们就能回到旧金山,开始我们影片的拍摄。直到十月末,我仍不满意诺里斯的选角,但苦于优秀的男演员如今都不屑在《绳索》之后来到我的剧中,我便也只得硬着头皮先将就着把剧本改完。十一月时,我们顺利入驻剧院,加紧排练,一切都围绕着十二月初的正式公演展开,在这期间,我做了两个重大的决定。
第一件事情便是确认了《皆大欢喜》的服装设计将由专人负责,由于剧本的时间跨度近三十年,而没有罗伯特·诺里斯的帮助,我需要一个足够强势的参谋。在剧院老板的介绍下,我前往圆环服装厂,见到了传说中的伯恩女士。原本我是不会亲自到服装厂去的,但所幸这儿距离布鲁克林够远,而剧院老板又欠着她一个人情(上一次《李尔王》的订单跟一开始谈好的可不一样!他向我说起来时缩了缩肩膀),于是我承诺他这一次会将《皆大欢喜》的戏服设计与订单全部交给这位以“嗅觉敏锐”而在业界闻名的伯恩女士。她果然丝毫不逊于流言中的形象,一双细闪的高跟鞋、一根金头手杖、圆筒冰激凌般膨胀的身躯与微微下垮的脸颊,叫人一点都不奇怪为什么从来没人敢欠她的人情。她见到我后先是冷哼了一声,说什么希望我不要像那个老头一样最终白费了她的姑娘们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艺术品,直到听说我要订制一批新的戏服后态度才有所缓和。除了将诺里斯平日里常穿的衣服直接送过去,按照新演员的体型重新修改尺寸之外,我将所有的服饰设计都交给了工厂那儿。她向我保证每一张图纸都会由她精心绘制,并给我展示了那十几层楼的偌大工厂里叫人心生畏惧的机器与成排低着头的女工们。“我的姑娘们可都一个比一个勤快,别看她们的手有胖有瘦,有黑有白,做起活儿来可没一个敢邋邋遢遢的,我敢拍着胸脯给你保证,大导演,从我这儿出去的戏服,你穿上一百次都不会掉一颗串珠!”我一边点头,一边想我哪敢不信。她像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守林人般,带着我穿梭在纺织机器与密密麻麻的工人们之间,工厂里的通道狭窄阴暗,我几乎透不过气来,只觉得四周都是被她捏在掌心里的森林,也不知道最终通向的是出口还是虎口。她说起自己的姑娘们时十分自豪,虽然——虽然我瞥了几眼,大多数人的头发都挽得紧紧的,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我看不清楚她们的脸和手,但多少能想象出她们的模样——她们在这儿时,不是孩子,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她们选择不成为孩子,或者不成为女人,因为浑身上下都有股被驯服后的疲软,动作与其说是干脆利落,不如说是更像是机器。于是我知道早晚有一天她们都会被替代,也许是十年之后,也许就是明天。她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将自己打理得足够能够运转起来,而伯恩女士,她分明是在维护一台巨大的纺织机器,而不是她的姑娘们。这跟旧金山那边没什么区别,我想,被垄断的导演、演员、剧作家、院线,电影成为一个产业的巨大机器,你要么顺着那股曾经的你也一同铸造起来的机械浪潮,要么就被它碾过,寸骨不留。在这块土地上,任何东西都难免朝着这趋势狂奔。我不禁在瑟瑟秋风中打了个喷嚏,也不再听伯恩女士究竟说了些什么,“……看在你之后还要做电影的份上,我就便宜接了这批小订单,”她应该是这么说的,“但你得答应之后的服饰,你可都要……”我频频点头,环顾左右,一心就盼着离开,之后好把那些年份和角色特征都一概寄给她了事,有个女孩在这时候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她一头金发,和那群家伙们的毛毛躁躁不同,她看上去倒像是个她应该成为的少女。她长得也很漂亮,也许跟这个年纪的金蔓一样有个演员梦,不过生得不如金蔓那么好。我听人家喊她戈娜,应该是个西班牙语的名字,但看上去不像墨西哥人,也不太像我认识的西班牙人。她身上的衣服有手缝的痕迹,这让我想起凯丝,她总是爱亲手给我缝帕子,殊不知若不是因为爱情,是不是手缝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而我真正会爱上的是不会缝帕子的那种女人。这姑娘往后若是要嫁人,一定得明白这一点。她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时候回头多看了几眼,我希望她皱紧的眉头不是在批评我的衣着。伯恩女士仍在说话,“……总之,就像我所说的那样,你的演员们十月下旬时就能来试试了,十一月我保准你能拿到一批完完整整的戏服。”
“好极了。”我叹道,“那么我们下个月再见。”
第二件事情便是我时隔近一年,重新前往赛丝安塔的宅邸拜访她。我翻出久挂衣橱的燕尾服,带了一束玫瑰前去找她。那栋宅邸仍旧戒备森严,但那夜我仍如往年畅通无阻。好像那些躲藏在阴影中的风声也一并消失了,窗外阔叶也在这夜里纹丝不动。我走进那几乎能开一场交响音乐会的大厅时,里头空无一人。赛丝!我喊了一声,没人应声。这是往日里她常爱同我开的玩笑,让我在那迷宫般的大宅子里找她,让我穿过一层接着一层的薄纱窗帘与交错的洁白高柱,穿过管风琴的乐声与远处山崖的风声,寻找她。我时常犯困,扭头就倒在哪张客房的大床上打盹,那时候不知道从哪窜进来的野猫就会亲昵地挠我。我的宅邸里没有猫,她如此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以至我第一次遇到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那只野猫也许在她能塞下一支军队的花园中安了窝,只在我落单的时候出现。但今天它没有出现。也许在我们彼此离开的时候,它也跟着离开了。我徒劳地在宅子里穿梭,可能相同的旋梯都走了三四次,最后在二层露台的一隅看见了赛丝。她今夜穿着一袭酒红色的睡裙,面对着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我,在月色底下看上去有些苍白。玫瑰早就被我丢在一旁了,燕尾服也被我脱下挂在肩膀上,我微微喘气,赛丝。她点点头,也不答话,仍旧笑盈盈地望着我,但比起从前,这笑容里总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我平复了一下呼吸,走上前去,把外套甩在一旁,双臂搁在露台栏杆上,也不看她,只是同她一起仰头看着月亮。我永远无法像她凝视着月亮一样凝视那空中的发光体,她凝视它就好像它能给予她力量,她凝视它就像我凝视着摄影机,因为它能给我力量。不知不觉地,我已经遗忘了我来这里的理由。我该同她谈些什么?在我离开你和你离开我的时候,除了罗伯特·诺里斯之死以外,还发生了什么?同我说说吧,赛丝,我也不求什么,只是来这里倾听。但我没有说出口。可还有呢?还有什么?赛丝,还有是我该告诉你的。过去一年,或者说过去数年里在曼哈顿的我并不是我原本的样子,我酗酒、在梦里大喊大叫、片场里毫不绅士地怒斥他人,我无能地依靠着他人和酒精来挥发我血管中说谎成性的天赋,如今我又该回去了,为了我的电影,我在回到一九二零年前的自己的那条路上奔波不息。那时候我不值得拥有爱情,那如今呢?我总觉得当年的凯丝·米尔无法承受我理想的份量,那如今赛丝呢?赛丝足够强壮,那我又在畏惧什么?这次不是我的理想,我恍然大悟,畏惧的人既不是胆小鬼米尔,也不是赛丝,而是我。是我非得抛下一切,才能逼迫自己为了配得上牺牲掉的东西而背水一战。明白了这一点后我忍不住笑起来,赛丝也不多问,好像她早就习惯了我像现在这样阴晴不定毫无道理,她凑过来吻了吻我的耳朵,“我很高兴你今天过来。”我也很高兴。我松了口气,“《皆大欢喜》会在十二月初时在美分剧院上演——就是那个上次说快要倒闭的剧院,”我坦然地望着她,“我也不知道它最终会变得如何,但……我会在前排给你留一个最好的位置,赛丝,我希望你能来。”
“我可不能保证我有时间出席。”
“但我能保证邀请函准时由我送到这儿来。”我接过她手中酒杯,一饮而尽,“来不来随你。”
“你说那是一部电影,如今却又在剧院上演?”
“投资人的那档子事,你心里清清楚楚……所以我们改成戏剧,暂时先在美分剧院试试水,如果反响不错,也许旧金山那儿的投资人会松口。”
“倒是盘算得不错。”
她看着我,我们都沉默了一小会儿。如果诺里斯在这儿,想必会怂恿她以比安奇的名义搞定那些见鬼的垄断制片厂。但我决意不向她求助,这是我们彼此生活之间最微妙的一道界限。我自嘲道,“谁能知道呢?雷蒙德·法尔,出身于剧团,多年后,又回到了剧团,真是戏谑。”
“你的剧本呢?关于罗伯特·诺里斯之死的真相,关于伊芙琳·爱希死时的模样,你都弄明白了吗?”
“只要相信我的记忆,我的记忆就是对的。”
我重复她说的话,又补充道,“况且你说得对。我母亲死时我甚至不在萨默塞特,但我一直觉得我看着她,你能明白吗?好像那时候我其实不是在孤儿习艺所,而就在那条伴随我长大的河边,就在树林里头,坐在长满苔藓的石头上,踮着脚尖抵在湿漉漉的河滩圆石头上,看着她一脚踏进河流。而我宁可相信这是真相。而诺里斯……罗伯特·诺里斯的死是一场单纯的意外。他酗酒,他在夜里走在河边,他溺水。这些跟他去找金蔓,冒充我给我的父亲写信,或者跟传闻里头他到处在追逐的某个传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我非要逼得自己找到所谓的真相才能结束他的故事,也许只是因为我压根就不想结束那个剧本。这样的话,我永远都在航行的路上,我永远都不需要知道自己抵达的彼岸究竟是沃土还是荒漠。”
“你放弃找到真相了?”
我纠正道,“我是个导演,我不必要非得讲述真相。”
她扬了扬眉,“那么导演先生,我倒是挺感兴趣,在这部不讲述真相又基于现实的戏剧中,谁是主演?”
“金蔓,还有另一个喊不上名字的愣头青要演诺里斯。”
“那我可得在观众席上好好嘲笑罗伯一番,错过了在舞台看着自己的好机会。”她顿了顿,“那么你呢?”
“……我?”
“谁来扮演你?”
我知道她一定想起了那夜在我客厅地板上看见的往事,还有我所诉说的有关《皆大欢喜》的故事。我耸耸肩,“你要知道,我没法找一个人来饰演我自己。”
“因为你太傲慢了?”
我想,因为没有人比我更加明白一个人如何兼能成为屈辱肮脏的老鼠又能成为一个男人了。但我顺着她的意思点点头,“自然,也鲜有人如此英俊。”
她大笑出声。
“赛丝,我说我害怕,你相信吗?”
“你害怕演戏?”
“我害怕没能在台上扮演我。”正由于我每时每刻都在扮演一个人,于是当我要真正再去扮演一个人时,反倒却像是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我并不知道赛丝有没有真正明白我的意思,但我假定她明白了。她也有需要扮演的人,若不然,她该怎么真正游刃有余地周旋在那些凶神恶煞的帮派之间?
“自导自演的雷蒙德·法尔,我瞧这是个好征兆。”她说,“你是来同我告别的吗?”
她仍旧聪明得叫人心慌,但我点点头,“不是永远,赛丝。”
赛丝安塔凝视着我。我想说,这一个月间我几乎都得住在剧院里,剧本还有最后的修改,我手头那群拙劣的演员们和刚刚成型的戏服也要最终的磨合。比起从前,我生疏了。现在我得拿着这些零件,重新把我的戏剧打造出来。但这些话都太多余了。
“那么,祝你旗开得胜,雷蒙德。”
她手指朝内拢起,做出举杯的模样,于是我也同样扬起手,同她碰了碰无形的杯子。我们接着十指相扣,我低头亲吻她的手背。
“暂别了,赛丝。”
我转头离开的时候这夜才刚刚过半,她也不挽留。一想到我如今的离开同过去没什么区别,可眼前这一切仍在继续,我竟一时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谈及片场,或者说舞台剧的演练,想必你们多少能猜到,做一个导演时发号施令或者支遣他人总是免不了的。早些年在旧金山拍摄《堪萨斯的遗嘱》期间,我也没少训斥过金蔓,和如今演练时一样,最难办的事情恐怕就是维护我与其他人的关系。罗伯特·诺里斯究竟如何做得到不让整个片场乱成一团,避免我们心生罅隙的,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明白他能办到的事情委实不易。朝夕相处的排练进入十一月下旬时,剧团中饰演诺里斯的演员一气之下摔了门从剧院离开,我不顾旁人阻挡,冲着他的背影大骂他是个蹩脚的滑稽戏丑角,叫他从我的片场滚出去,并且再也别回来。这个重要角色一时间空缺出来,让整部戏剧都陷入了几乎无法上演的僵局。金蔓便是在这时自告奋勇,称其可以在不同幕间反串诺里斯,想到她同诺里斯也曾有不少交集,在独立日舞会上的装扮又确确实实叫人分辨不出来性别,加之如今“男装丽人”也并不罕见,我迫于剧作上演的压力同意了这个疯狂的改动。之后的短短十天内,金蔓几乎不眠不休,将所有诺里斯的台词全部背了下来,一时间堪堪撑起整部《皆大欢喜》的半边江山。
但另一方面,夜夜睡在剧院后台的我也开始饱受夜游症的困扰。我不得不承认,我待他们是没有感情的,他们是我完成一部剧作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我并不是依赖我的演员们,而是输给了“没有他们就无法完成剧作”的胁迫。我承认我有些累了,机械性地失败令我在后台沉默和暴躁的时间越来越多。喏,我同剧院里的好伙伴们看上去关系表面如旧,但在变得不协调之际,却失去了诺里斯这一调音叉的干涉,因此让我觉得自己极易受到伤害。我所受到的伤害并不是情感上的伤害,而是当我意识到自己总是成为审判他人的一方时,一种叫人又傲慢、又卑鄙的情感便涌上心头。我审判他们没有天赋、我审判他们演技拙劣、我审判他们努力得叫人咯咯发笑,但我也审判我自己——比起同赛丝安塔告别的那一夜,我信誓旦旦要将《皆大欢喜》带上舞台,代替先前另一个剧团在美分剧院上演的经典莎翁《皆大欢喜》,在十二月初震惊整个纽约的野心,如今也在这呼啸而至的冬风中越缩越小。不对!我冲金蔓吼道,这里不对!不是这样的情绪——你见过诺里斯,你眼中的诺里斯是什么样的?!我意识到任何人所表演出来的诺里斯都不是诺里斯,而要让我去书写他,去执导他,又是多么残忍的事啊!我恨不得把剧本砸在每一个人的头上,如果这部剧失败了,那一切都是你们的错!但我们都知道如果它失败了,只能代表我的又一次失败。很快地,纽约从初冬眨眨眼跃向第一场雪,初演的日子近在眼前,而我们个个人心涣散,士气低沉,我每夜都在不同的地方醒来,有时候是剧院老板找到我,有时候是打杂的帮工或者清洁女工找到我,最远的一次,我甚至走到了两个街区开外的巷子口,倒在杂货店的门口。全世界都在咯咯发笑,每个人都想绊倒我,让我跌跤,而我一直都在困住我自己,对他们试图打败我感激不尽。金蔓说我手不离酒杯的模样又回到当年去了。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倒是叫我也想起旧金山的片场里一个不大不小的传闻。在那儿呆过的人,比如厄历,比如金蔓,大概都知道。人人都说千万不要抢走法尔导演手中的酒杯,他一日无酒,晚上的片场就会出现恶魔的身影。我的夜游症始终都是个秘密,放进传说里头,倒好像酒杯成了魔鬼的化身,我猜这跟诺里斯追寻的那种传说也大概是一个性质的东西。它们都来自精神上的威士忌,喝多了威士忌之后什么都能变成传说,什么都是缥缈的。
你还能准时把它带上舞台吗?剧院老板无不担忧地问我道。我点头,不顾自己懒懒散散披着睡袍蜷缩在狭窄的观众席上,蓬头垢面,胡茬比起往日更加茂密。我面前的舞台上空空如也,所有人都在休息,我觉得自己愚不可及,可我仍旧坚持:我能。即使我毫无底气,我踌躇了,我如今有千百条借口可以取消它,再度!我的后颈搁在座椅靠背的上方,我仰头,眯着眼瞧那颗赤裸的电灯泡,光落下来,于是我知道我们所在的地方哪怕正是荒漠,上方也总有一轮明月,而远航总该抵达终点。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八日,《皆大欢喜》首演的日子到了。我在这天又一次接到来自警局的电话。时值正午,距离美分剧场的首场公映还有七个小时,曼哈顿寒冷干燥,上头明晃晃地悬挂着太阳,电话里的警官告诉我纽约的一处仓库发生了严重火灾,目前消防队正在赶往那里的路上。幸运的是,今天上午那儿几乎没什么人,看守员擅离职守去了一旁的俱乐部吃汉堡,躲过一劫,也刚巧没有什么访客在前面逗留;同样不幸的是,火灾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恐怕里头储藏的货物会被烧得一干二净。我正想询问那个仓库同我有什么关系,他便告诉我这是罗伯特·诺里斯先生曾经租用的仓库,十年租期,一笔交清,而人人都知道,这里面存放着过去近十二年间,名作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导演的全部电影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