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从微博到朋友圈,从头条到腾讯视频,大大小小的个人号、公众号、VRLOG UP主等等都突然关注起了北客运码头的那个疯子。先是有个以纪实闻名的团队去了医院采访刚刚苏醒的病人,询问他究竟看到了什么,“这位市民王某不停地向我们重复道:别过来!你别过来!我他妈是冤枉的,我啥都没做,你就放过我吧!目前他的身体检查没有异样,接下去将被转移到精卫所进行下一步检查……”三个小时后,立刻有博主指出疯子话里所说的“冤枉”极有可能指向一桩她从爷爷那儿听说的七十多年前的冤案,当时被判无期徒刑的杀人犯疑似终因肺癌晚期过世,至死没有翻案。这篇推文发出后没过多久,一条精选评论便号称自己也听过那桩冤案,发生的时间跟博主记得的差不多,听说当年也是被关到了提篮桥监狱,很可能坐实了博主爷爷说的传闻确有其事,但实际情况还要更玄乎一些。
娲手里的橡皮泥渐渐成型,滚圆的团子压成椭圆,继又捻取新泥搓成细条,戳在椭圆的另一头。再然后,捏了半个拳头那么大的泥团继续一分为四,两份偏粗,两份偏细,在手掌中慢条斯理地揉捏。她熟读搜神记山海经,收罗神怪志异传闻无数,心知“传说”,或者说“故事”确有此等力量。刺激积怨与执念,人们猜忌与怀疑的乌云比任何相信真相的本心都要有力,将那些原本积攒着却没有轮廓的“怪东西”从土地里逼出来。自古以来,让“念”定形为“怪”的,向来都是故事。它扎根在现实与虚构的罅隙间,想象与流言滋补它,从而赋予念以形体。要刺激那地方的积怨,最好的办法就是唤醒人们对那儿本能的忌讳与忧虑。到了下午,数十个博主与上万条评论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整个故事被二次整理后再次上传,发布者一开始便称这是一桩流传在民间的提篮桥冤案,一度被人遗忘,但如今重出江湖,在客运码头的疯子面前再次出现。
故事的全貌大致是这样的:
“提篮桥监狱作为关押上海市罪犯的主要监狱之一,整体布局从空中俯瞰呈十字,牢房以回形分布,空间逼仄。九十年代时吴老太婆被捕入狱,被关在了哪一间具体没人知道。她是五十年代生的人,年轻时插队落户去了东海农场,后来动用了不少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才回到市里,嫁了个施工队里的电路工人,很快抱上了个女儿。谁料命不好,又过了几年就早早成了寡妇。在绝大部分提篮桥监狱中的女犯于96年被移押至松江的上海女子监狱之前,吴老太就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被关押在此。据说她尤爱喝豆浆,在监狱里时表现优良,四处讨好人家,就为了喝上一口咸豆浆,说是可以永葆青春。她已经上了年纪,长相也普通,看起来不像是在意容貌的人,会有这念头也是怪,于是当时在囚犯间就有各种流言,说她在入狱前是别人的姘头,或者是出于嫉妒失手杀了年轻女人才被关进去的,总之众说纷纭,但从来没人来这儿探监,她自己也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起入狱之前的事,所以大部分人也都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么事。入狱时她就满头灰发,所以人们都喊她吴老太,久而久之也就忘了她的真名,连狱警也跟着喊吴老太。被喊的人既然应声,这外号就这么落了下来。她一直不吵不闹的,也从没喊过要上诉,结果有一天被查出了肺癌晚期。上头的人还拿着她的档案讨论这死缓到什么时候执行,能不能争取保外就医的希望,她却叹了口气,第二天清晨就一头撞死在牢房里。
“这撞也撞得极其诡异,按理说人有求生本能,一下子冲撞上去也很难直接致死,大多会因颅内大出血或者其他重伤才慢慢断气,但那吴老太是固执地一次接着一次不停撞上牢房的墙壁,撞得砰砰响,跟老牛似的固执,响到隔壁牢友大吼着喊来狱警,但那时候她整个脑袋都瘪了一块,狱警冲进来瞧上一眼就知道人已经没救了。在她的牢房地板上,血凝着一个大大的怨字少一点,最后那点,是她倒下时的头颅补上了。
“直到同狱其他有的犯人刑满释放了,才打听到一点当年外面吴老太的案子,她们一直在里头,竟然一点儿都没听说过这桩谋杀。似乎还因为性质极其恶劣,过程难以还原,没有被光明正大报道过,全都靠街坊间口口相传。传闻里说她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期间小她三岁的弟弟,也就是孩子的舅舅也没少给她搭把手。吴老太没了丈夫后,依旧在纺织厂里做工,但做得更卖力,有时候也去马路边上摆个小铺子卖点白玉兰,三班倒顾不上时就让自个儿弟弟带着女儿,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谁晓得有天就出事了,小囡在弄堂里被人掳跑了,隔了快十天才被丢回来,躺在地上不成人形儿。据说她当时抱起孩子,掀开布头瞧了一眼,就惨叫一声直直朝后倒了下去。那女童被人糟蹋还毁了容,但还有口气,被后头赶去的亲舅舅送去医院,一直躺在病床上,都不知道活着到底算是好事,还是坏事。他们都以为吴老太婆醒了之后,要不是伤心欲绝变成个疯婆子,要不是就在医院里半步不离陪女儿,谁知道她一醒,就去厨房掏了柄最大的砍骨刀,提着出门,说要寻仇拼命。
“可光是这样怎么找得到拼命的人?她便提刀去派出所门口坐着,一坐就一天一夜。按理说怎么也得算是寻滋挑事被抓进去拘留几天的,但那案子后来层层加码,警察也同情她,看着那么小的孩子遭罪,恨得牙痒痒,对她这举动睁只眼闭只眼,并且拍着胸脯保证上头公安办案的人必定全力侦查。后来犯人是找着了,但硬说不是自己把人掳跑的,是有人卖给自己的,谈得好好的,谁想着花了两百来块还触了个大霉头。警方再一盘问,发现把女孩卖了的正是她舅妈。那吴老太磨刀霍霍,目眦欲裂就要跟人拼命,被自己弟弟扑通一下跪着拦住了,也被旁边几个片儿警拦着了,说这事肯定入刑,涉事人员全都吃不了兜着走,劝老太回去医院里陪女儿,千万别干糊涂事,一冲动把自己也搭进去。第二天早上一醒,那舅舅和舅妈,还有买了女孩的男人全死了,死在一起,尸体依着墙堆起来,身上的伤几乎像是窟窿,处处捅得都跟致命伤一样狠。警方去找第一关系人时吴老太婆正好走出病房门口,满脸恍惚,浑身是血,手腕哆嗦,手里赫然一柄血淋淋的砍骨刀。这案子根本无需侦破,直接人证俱获,看在犯罪动机上判了个死缓。
“那之后她对那三人的死绝口不提,既不承认人是自己杀的,也从未开口为自己辩护过,怕是也知道这罪是无论如何都洗不清的,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杀人的事板上钉钉,也没人想过,她一个纺织厂女工,是如何毫发无伤地砍杀三人,还将他们的尸体拖到同一处,摞在一起的?这尸体身上的验伤结果,可真是每一处都由薄宽的刀面捅成的,还是也有像是尖锐钻头造成的创口?之后她总是笑眯眯的,动作慢条斯理,蹲在牢房角落里,但凡知道这案子,往细里想想,就会发现怎么都想不通,她这身形是怎么对三个成年人犯下这罪的?难道在这之前,也没有人怀疑过吗?又或者其实其他所有人也早就发现了,只是这案上头有压力,街坊间的舆论有压力,这案是不得不破,非破不可,铁证面前,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答案?
“冤啊,想想她的最后一夜,听闻她的哭声凄厉,就像抱着女儿骤然倒地前的最后那声尖叫,她不断对着牢房的墙壁诉说怨情,但她也说老天有眼,替她收了那仨混账的命。有一句更是古怪,她说,既然我要死了,我也不怕了,我要让人人都听见我的冤啊,我替那妖怪保密至今,就是为了报答它,替我报了血仇,看吧!我也活活交代在这儿了,我不说话,我什么都没出卖,耗到今天,可我还想再见见我囡啊……这就是你要的吗,帮我报仇,你就要从我身上索要的代价……可我再也瞧不见我的傻囡囡了。
“没人知道她说的妖怪是什么,但听上去,好像杀人的本来就不是她,而是有个妖怪替她报了仇,条件是她要服罪,乖乖入狱。于是乎,那服刑者就恍然大悟:他们在监狱里时不时见到的鬼影,莫不就是那妖怪!听说那妖怪是由囚犯的怨气郁结而成的。它以它的方式替人解怨,以便将更多人送进监狱,壮大它自身的力量。只不过每个号称目击过那妖怪的人都是在落单的时候,于是,没人胆敢把这事报上去,上头也就一直不知道,成为牢犯间的秘密……
“再说吴老太,她死后,听闻地上字迹久刷不净,她的尖叫在墙壁间流窜,95年时盛传的虹口吸血鬼事件也被猜测是她怨念的化身,一到晚上就溜出监狱大肆作案,汲取少女的鲜血,希望能和生前讨来的豆浆一样帮助她延缓衰老,在人世多活一天又一天。而所有的所有,不过是为了偿还妖怪替她杀死三人收取的代价,在死之前再见自己女儿一面,向她诉说冤情。那吴老太便是被那妖怪帮了,也是被它害了。也许现在这客运码头的疯子……也是在那儿被那妖怪寻仇了。
“至于这妖怪,见过的人都说它形似一头牛。”
贤余毫无起伏地念完这段故事时,潘早就打起了瞌睡,手腕一歪,大半杯可乐顿时全洒身上了。这一浇也把睡意全赶走了,潘猛地跳起来,本能喊道:牙白!开普腾胡克要骂吾了!徘撇撇嘴,潘立刻改口,我在那边没可乐喝,这下要被发现了!
“你到现在还是偷溜出来的?”画皮问道。潘点点头,说胡克看得紧,平日里不让他出来,他脏着衣服回去就完蛋了,那边根本找不到什么东西可以打翻在身上假装是可乐的。潘思来想去,决定就地脱衣服把可乐渍给搓了,结果招呼都没打就把套头衫脱了下来。
这一脱,徘、画皮、娲的视线齐刷刷都停住了。在潘的肚皮上,一道狰狞的疤痕静静趴在男孩的皮肤上。没人能想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六岁男孩身上能有这样的疤痕,徘皱紧眉头,什么都没说,但潘像完全没在意自己的肚皮一样,拎着衣服就问去哪打水。画皮和颜悦色说,小朋友啊,你这伤哪来的?这伤看上去吓人,但仔细一瞧走向整齐,比起别人捅了,倒更像是手术后的伤痕。不过六岁小孩被人捅了一刀才不正常吧!她们都怀疑起潘是不是出过意外,或是生过什么需要动手术的大病。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倒是上气不接下气的,”贤余指出,“确实也没老活蹦乱跳的……”徘瞄了他一眼,他顿时改口,“……这个,阿潘啊,你是不是住过一段时间医院?”
“医院,是什么?”
“看病的地方。你哪里不舒服了,就去那里。”
潘摇摇头,“我没去过。”贤余更奇怪,接着问那你肚子上那伤哪来的?潘低头一看,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这是……!他急急匆匆说起那桩大事件,“是妖怪!”它逃过门神的围堵,到他的世界里一通胡闹,还偷偷划开他的肚皮偷吃了他的内脏,多亏了胡克船长在他昏迷期间照料他才能让他重新恢复健康。
基地里静得不行,潘说完后,还没意识到画皮和贤余都比平时更安静,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耳后根,转头去看娲。娲在短暂的惊讶后早就收回神,专心地在椭圆泥团下方粘上两细两粗的长泥条,潘认出这一定是四条腿,有尾巴的动物。她低头的样子总让他想起第一次见面,因为就连这个时候,她都会无意识地浅浅皱眉。但她一定很喜欢很喜欢捏橡皮泥吧,因为现在的她看上去神情都柔和了三分。
“……是妖怪?”贤余躺在潘的脸盆边上问,“什么妖怪会落这样的疤?那妖怪长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潘一边搓衣服,一边头也不回地答,“它一来我就我晕过去了……我不记得了!”徘下一秒就跳到他的面前,“骗子。”
“我才不是!”
“你就是。”
潘气极,想到船长也说自己骗人,现在徘也说自己骗人,他们才是最气人的吧!凭什么他们要指责自己说谎呢,他确实不记得那妖怪什么模样,也不记得自己的伤口是怎么被划开的啊!
“你乱骂人!!!”潘顿时气鼓鼓地背过身继续搓,只听见娲像是根本没听见这儿的争吵一样,问道,“画皮,你那边怎么样了?”
“很好,我觉得有戏,明晚再加点码,把那冤案和以前的忌讳一起捅出来,他们现在已经在说那地方不对劲,明天就该坐实有怪东西了。”
娲不语,这下她取墨色的泥,就跟她手指头一般大的小块,掰成五份,指腹捻揉八回,再用毛笔笔尾戳一个凹槽,如此重复了四次,安在先前的泥条下方摁紧,呵,这可不是前蹄与后蹄嘛!再剩下那条泥则用指甲勾出一条条长纹路,拉得细极,是尾巴上的鬃毛!
“那我们明晚解放它去吧。”
潘怔了怔,甩下手里的衣服,猛地站起身,“……可是五点前我就要回去了!”水溅了他半身,险些把贤余也卷进去,但画皮只是耸耸肩,“我们也没说非要你去。”这次也用不上潘,这男孩的特殊之处在于他能看见所有的“怪异”。对小队来说,最适合用在捕捉野生怪异去“喂”给容纳一切的娲了。至于娲要解放原本就该在这世上的怪异,潘在不在就没所谓了。但男孩显然并不这么想,他受伤地嚷嚷道:“我也出力了!我想了故事,想了白玉兰,还有帕诺提康里她喝的豆浆!”
贤余拍拍地上的水珠,“出不出力跟需不需要你是两码事嘛。”
潘怒气冲冲,双手叉腰,“我一定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徘!带我去!!!”
“……你安静点行吧小祖宗,算我求你了。”贤余哀嚎道,它两侧鱼鳍太短,捂不住耳朵,此刻恨不得当场烟消云散,再不行就得化人形捂耳朵了,“你们有什么办法带他一起?”
“晚上十二点之后!!!那之后船长就走了,求求你,我还从来没放生过什么东西呢!”
娲再次取下一团深茶色的橡皮泥,在手掌中重复按、揉、搓、捏的动作,将它搓得滚圆又光滑。半晌后,她说:“……看情况吧。”
在徘的有限观察经验中,古怪的背后一定有一个真正的原因,就好像“101宠物店”现版本里持续多年的bug一样,经过一番对代码的缜密排查和推理后,便能真正把卡在某个,或者数个节点上的“虫”捉出来。在潘身上,道理自然也是一样的,但这番排查着实不顺利,也把他们绕得更困惑。
徘早就把那栋房子逛了个遍,可以说除了地下室本身以及其中大量非日用器材以外,一切正常,不过是略显空荡罢了。在见到和潘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之后,她也几次遇见潘总是念叨着的“开普腾胡克”,大部分时候他也都是一个人在那栋房子里,偶尔与人打招呼也大都显得较为陌生,但至少可以确定他的姓名发音确实“胡克”没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潘根本没提到过的人。他们从房子里进进出出,看上去都不是生意人,反倒像是医院里出来的。
可碍于潘一直以为她未经邀请从来没进去过那栋大房子,她就对这栋房子里的事情绝口不提,因此潘至今也不知道她没有实体,自然也不晓得其实她早就进去过“那个世界”——毕竟才是六岁小孩,相信汀克贝尔与潘之间有特殊的联结,就压根没想过为什么每次徘用房间里的播音器喊他溜出来时,那儿总是巧得正好只有潘一个人呢?
但知道得多了,一开始对于潘行为异常的原因猜测也自然不成立了。无论是极端反科技环保主义者,还是不相信义务教育非要把孩子留在家中私塾化培育的怪人,那跟潘唯一接触过的所谓“胡克船长”看起来都不像是其中任何一种。他们原本以为是潘的身上存在一个和101宠物店一样的bug,才会导致他举止异常,言语紊乱,但后来徘觉得与其说是有bug,不如说潘本身就像是一个自行闭环的bug而存在着。画皮和贤余第一次听说那栋房子里还有一个“潘”时,都说是没想到潘还有一个双胞胎,他们看起来确实一般大,但若真站在一起,徘却觉得他们根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第二个“潘”穿着学校制服,说话也与常人无异,更重要的是举手投足间,都是被良好规训过的小孩,与到处乱跑,胡言乱语的野孩子潘根本就不像同一个家庭出身。难道这是什么奇怪的社会实验?在潘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想太多了,”贤余打了个哈欠,在徘最开始提出疑问时指责道,“关你啥事呢?我们这儿也不要那么多人,你非总要把他拉来,唯一好处也就是跑路上给娲找点怪东西比较方便,平时娲还不是被他吵得不行啊。哎,你不爱说话,你就是想找个传声筒,小喇叭,天天替你在画皮旁边喊让我们结缘,你怎么也不问问我愿不愿意呢?”
怎么就不能多加上一个男孩了?他是第一个在秘密基地之外看见她的人,也是唯一不知道徘其实触不可及的人。但这个真正的理由,徘可不会就这么大喇喇地告诉贤余。秘密基地里的所有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没有身体的,甚至连努力一把的意思都没有,可现在有一个男孩既能看见她,又相信她跟他们所有人都一样,会冷会热,为什么她不能把他留在身边?多一个人怎么了?从拥有这样子开始我们就一直跟画皮在一起,画皮又跟娲在一起……画皮为什么跟娲在一起?画皮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人活着不都是为了做一些事情的吗?再说结缘不好吗?灵器不都该巴不得结缘,好维持原状不消失吗?
但她不说话,贤余也能猜透她的心思,望着天说,“……我无所谓啊,过了春分,过了立夏,过了中秋,随便什么,哪怕是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就消失了也好,不就是彻底永远地休息了吗。你跟我不一样。”
她知道贤余的“念”是渴望平静,疲惫至始至终贯穿它,好像呼吸也很疲惫,连躺着本身也很疲惫。她从来都不知道“疲惫”到极点也可以让器物生出意识来,而贤余又从来也不说过去的事情,所以她想大概就像她作为画皮的存档对画皮拥有着特殊的感情,贤余也对什么她不知道的人抱有感情吧。如果没有器物本无的感情,又从何而来的“念”呢?但电子幽灵不一样,她想,数据本身是人类痕迹的记录,它们生生不息,不断运转,不断延续下去,始终都没有一个最终的完成态,始终都在生长……世界上难道还存在不被给予感情与期待而累积的数据吗?数据简直能等同于人的记忆,人的大脑也就是会遗忘,会美化,除此之外不也是那样运作的吗……
她摇摇头,一个可怕的念头闯进来:她可以占有潘的身体吗?如果是这样,即使画皮和贤余不结缘,她也能拥有潘拥有的一切,人类的特权,生物的特权,她也能拥有“五感”……但这念头太可怕了,她立刻把它抛到脑后。如今潘的伤疤露了出来,贤余那番理论也未免太冷漠,比起之前,徘更是坚持要贤余和画皮将此事追查到底,“……娲说,上面一点妖怪的味道都没有,货真价实人类的痕迹。潘说是妖怪弄的,你信?”
画皮趁着娲捏橡皮泥的功夫,整个下午都在秘密基地的角落里操作监狱疑案的舆论走向,盘算着简单做些调查,彻底断了这条路也算是个说法,于是应了下来。在潘抱着毯子睡下午觉的功夫里,贤余和画皮根据徘提供的地址进行了大量搜索,基本确定这栋房子在七年前还挂在中介市场上,那之后就没有再次挂牌交易的记录了。这么来看,至少可以判断出产权人拥有这地房产的时间在潘出生前一年左右,并且经济实力相当雄厚,毕竟在这地段的独栋别墅可不是普通人家能负担得起的。而在所有社交媒体上,几乎找不到定位坐标吻合的发布记录。现在这都2065年了,竟然有人从来不在家发带定位的微博和朋友圈?要么是社交媒体绝缘人士,要么是警惕心极强,从不开启定位,或者刻意在这地方关闭了定位服务。无论是哪种人,都让潘背后的谜团更加可疑,这下他们停在了一个看似是死局,但也没办法简单要求徘就此放弃的拐点了。
“潘”一定不是他身份证上的全名,第二个“潘”的姓名又无从得知,胡克是唯一的突破口。潘曾经解释自己叫做单字“潘”是来自那本叫做《小飞侠》的童话,那么他口中的“开普腾胡克”,虽然不明确具体的字形,但贤余提出可以先用故事中的“胡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并将搜索范围圈定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定居在上海的青年人。胡克并不是什么很罕见的名字,超过三千多万个搜索结果里还包括大量外国人,“胡克定律,”画皮砸咂舌,“这都什么时候的东西了,我都快忘了还有这定律。”
“……那么,你准备怎么处理三千万个胡克?”贤余嘴里吐出的泡泡把它自己托到了半空中,空气对它和徘来说都像是水流,鱼在空气中漂浮,鳞片颜色瞬息万变,画皮得意一笑,抱着电脑一阵噼里啪啦狂敲键盘,隔得老远都差点搞坏娲难得的好心情,又立马放低声音,“……谁要处理三千万个啊,我们最后只该人肉看个三五百条最多了。”
修正程序代码,重写条件后,画皮放出聚焦型爬虫,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关键词与搜索范围爬行全量搜索结果,她砸咂舌手一挥,险些一巴掌拍在贤余鱼肚皮,把它整个掀翻。
“……小姑娘看不见我就动作小心点别野划划的啊!”
爬虫一放,画皮马不停蹄又换了手机,只瞧提篮桥冤案的热度节节攀升,看见牛妖怪的传闻也是层层加码,原先秦山核电厂的新闻倒是鲜有人再提及了。徒然堂那边也没再提那“变形虫”出现一事,于是画皮专心把精力都放回到娲的身上。有关那案子的讨论在各种社交平台热火朝天,但徘立刻发现其实那些故事大都不完全相同,在细节上多有出入——
有人声称死者的肺癌从早期就发现了,却因为监狱中治疗不当活生生熬到病死,但也有坚称发现时就已经到第三阶段了的;至于犯人的家属,一方有声音称在她入狱之后就发誓同她老死不相往来,再也不相见,后来倒真的一直到她病死也从没去探望过,简直是白眼狼,但评论里也有反驳说自己知道的版本是她入狱后没多久,孩子就因为遭受不了如此打击,所以过早病逝。总之,各种传闻,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贤余好奇,为什么任由各种质疑的声音持续发酵,但画皮倒是心知肚明,也晓得确实合了娲的心意。毕竟一个人的故事只是一种故事,而在神话与传说里,没有哪个故事只有一种真相,一种讲述的方式……口口相传,代代延续的故事终会成为千个故事乃至万个故事,直到每个人都开始相信确有怪东西的存在。
临近傍晚时,爬虫最终输出了约三百余个符合条件的结果,由徘同时对其进行快速检阅。等待的时候,画皮打开101宠物店开始逗弄玻璃缸里的金鱼,她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全息投影了,也从来没有在101宠物店里用过社交功能,好像看着屏幕上的金鱼本身就是她玩这个游戏的唯一目的。徘走了会儿神,看着画皮逗金鱼,APP界面内好友栏至今全部都是空位,就连定时给未来的自己寄信的功能,她都从来没有用过。但也幸好画皮不用,定时寄信的功能是这个版本的大失误。之前就有大量玩家反馈,说是定时信息发出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无论是预定发送时间在一天后、一个月后还是一年后、七百八十四天以后,那些写下的信件就跟被后台吞掉了一样,再也没有回声。这也是预计下个版本里该修复的重大bug,只不过这个预计的新版本,101宠物店从来都没有等到过,只有一条紧急通知还悬挂在某个不显眼的三级页面。如今还在线的活跃玩家几乎少得可怜——其他人也都像画皮这样玩成了单机游戏吗?贤余和徘都知道,这基本上是唯一一个画皮从未中断过日活的APP,在游戏繁多的如今,“101宠物店”早已被潮流远远抛下,而向来喜欢新玩具的画皮却仍在坚持……
但这时候她不该想这些,他们都累了,就该轮到她出马——徘收回注意力,睁大眼睛,坐在画皮的肩膀上,泳衣后摆往下淌,就好像把画皮圆圆的肩头也搬进了鱼缸里。无数字节从她眼底跳跃闪过,她双眼一眨不眨,投影在墙壁上的所有影像与文字信息以千万倍于人脑的速度高速阅览。不愧是画皮,爬虫的效果出人意料的好,这就好比娲把蒲公英放出去一样,一个是制作朝外散布的炸弹,一个是朝内收拢的提纯,本质上都是在利用信息,而她则是最后的显微镜,对这几百条回收的样本一个不落地完成检阅。
“……搜索完毕。满足全部条件的胡克总计六人,所幸这里还放着一张他的照片,看起来就是这个了。”
画皮探过头去。照片上的男人看起来比徘描述的模样还要年轻不少,充其量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一头深棕色中长发遮住额头,发尾潦草撩至耳后用皮筋束起;鼻子挺拔,眼窝深,但眼神里流露的疲倦比眼睛本身还要显眼,就好像拍照前几秒钟刚刚被人匆匆拉到镜头前一样,显得超乎年龄的憔悴。下巴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几乎看不清胡茬,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右侧下颚一条长约三厘米的浅划痕,伤口新鲜,反倒微妙地拯救了这张险些无比邋遢的脸。旁边写着胡克,男,2029年03月28日出生,汉族,2051年以劳务派遣身份加入上海一高校生物研究所,任动物体细胞体外重建器官项目的支撑人员,并在2057年时转为科研助理。但画皮注意到这网页快照的日期距今近八年,这么推算的话如今他大概也在三十五岁左右,确实和徘说自己在那栋房子里看见的男人对得上号。当他们打开该研究所如今的网站时,胡克的名字和履历已经全部撤下,根本找不到任何踪迹,由此可见他应该是在2057年后的某天离开了该项目组。这时间与坐标别墅被人购下的时间基本一致,都恰到好处地开始在七至八年前:
胡克与那处房产的所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又到底是潘的什么人?
更令人诧异的是当时胡克所在的项目组内,总领项目的负责教授也在那一年内产生了变动,当下在学术界引起震荡,整个项目的核心成员以教授为中心也产生了巨大变化。他们猜胡克就是在这个时间点前后离开研究所的。在另外一篇关于该项目组研究成果的公开简报中,还有一句话语焉不详地强调了该重要项目对突破当前医学发展瓶颈有重大引导作用,项目研究经费也主要是由当地拨款,并在一次规划战略研讨会的讲话中,由楚书记点名列入亟待关注与孵化的重要战略性创新项目中。
“……那这个胡克,现在在哪里?”
贤余眨了眨眼,替徘答道:“只有一行字,在领英上找到了。好像是个叫博雅的民间医疗机构,号称可以提供各类尖端医疗服务,有合作的生物科技公司,但没有具体介绍业务。”
“在这里有,博雅卓悦的机构网站,”画皮指指另一边的网页,“……从基因检测与编辑、细胞治疗到辅助生育、器官培育与移植……详细业务需填写预约单申请,因业务繁忙,暂不向会员以外的顾客开放。”
她饶有趣味地勾起唇角,视线在博雅官方网站与研究所的网页快照间飞快地扫了几个来回,“……有问题。”
楚琨玉在客厅里坐了一下午。手背留针已经埋了三天,短短一截输液管中残留着回血,再过两天就要拔掉再扎新的,如果手背和胳膊窝上都没有地方可以再扎,大概就得扎脚上。他对针头和输液都不陌生,只是至今不习惯留针,它总在他身上隐隐作痛,提醒他身上积年累月的病痛。为了打消这种顾虑,他总会想象长大之后在身上加装义肢,那时他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但也有可能,他永远都体会不到长大。
他在等潘,他等了潘很久。但他的家庭教师们都夸他耐心好,坐得住,这都不是问题。之前每次碰到潘都是在楚琨玉放学回家之后,每次也都在通向地下的楼梯上。所以那时候楚琨玉学会早早回家,然后就在楼梯转角处的地方等待潘。可今天不一样,他知道只要坐在这里就能等到潘。所以他坐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
潘从外面回来时,就看见楚琨玉一个人静悄悄地坐在沙发上。他头顶中央一盏水晶灯和周围一圈小灯全部都开着,照得整个房间亮如白昼,比外头灰蒙蒙的天空还要亮,让潘一时间都睁不开眼睛。他们到现在都习惯不了这一幕——看着一个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做着截然不同的事情,就好像隔着一层无形玻璃看见另外一个世界。
“潘!你回来啦。”
楚琨玉合起手中一本厚厚的精装书。潘不识字,只知道那书里没画片,远远瞟上去就是密密麻麻的乱码,他大概也不知道这书有多值钱,现代人几乎没多少个还碰纸质的了。要不然,这男孩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眼神——非常简单,简单到不掺杂任何感情,没有嫉妒,也没有厌恶,没有任何他看习惯的那种东西……
要怎么说呢?硬要说的话,他讨厌潘的这种眼神。
楚琨玉仍然坐在原处没动,他两腿悬在空中,但也没有潘老要晃来晃去的坏毛病,此刻规规矩矩地合拢手中的书放在一旁茶几上,“你去哪里玩了啊?”
若是有心留意,就会发现楚琨玉比起先前第一次与潘见面时要虚弱不少,整个人都消瘦了几分。比起个子窜得飞快的潘,楚琨玉此刻反倒看起来年纪还小一些。这时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孩互相注视着对方,各自心怀鬼胎。
“……我没去哪,就在附近,”潘挠挠头说,“……就是院子里,树那边,嗯!”
“树那边有什么好玩的,我也想知道!”
“鸟巢,叶子,什么的,我搭了个窝,但风一吹又塌了。”
“外面风很大。鸟巢里有什么?”
“有……蛋吧。”潘突然又改口,“大概是石头,白的那种,我看错了!”
“嗯。”楚琨玉点点头,看着今天潘似乎不赶时间的样子,爬上沙发,蜷缩在坐得笔直的他身旁,把头靠在他的胳膊边,“……你在看什么啊?”
“童话书。”
“童话书是什么?汉赛尔与格莱特那种吗?”
“你知道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什么?你们的世界里管汉赛尔与格莱特叫格林吗?”
楚琨玉愣了愣,顺着潘说,“嗯,他还写过别的……”
“我要听我要听!糖果屋都听腻了,他们真好笨啊,居然会上当!”
“……好。”楚琨玉伸手就要去拿书,可中途却突然停住了。他想了想,抬起两指耷拉在潘的手腕上,之前在书里看到过,有人通过搭脉搏的方式来判断人有没有说谎,这是真的吗?“……但你要先告诉我你到底去哪里玩了。”
“……就是院子里啊,我都讲过了!快点,我要听,我要听!”
潘注视着楚琨玉的眼睛,脚趾和手指都缩了缩。搭脉搏根本搭不出个所以然,但光看潘的模样,楚琨玉就知道他在说谎。他根本就把说谎这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区区一个“潘”而已,怕是平时连说谎都不需要吧……可如果他就在院子里,他为什么要说谎?
“我看见你跑出去了,你跑太急,我都来不及喊你……去院子里用得着这么急吗?”
楚琨玉整整五天都没有出门。最近他的病情又开始反复,还有恶化的迹象,就算不是父亲要求他禁足,他也自知身体状况容不得他像潘那样撒开脚丫到处乱跑。若是这下还不静养,就真的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从记事以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医院和家里,最熟悉的东西是一瓶接着一瓶吊不完的药水,各种穿着白大褂的专家来来往往,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才像是医院里的小白鼠,期待有一天他们能将他从笼子里放出去。中午潘跑出去时,他就正在客厅里输液,上方挂着整整五大袋药水,如果把包装全部剪开倒在游泳池里,他跳进去就能化身成在药水里吐泡泡的小鱼。
没等潘回答,楚琨玉又像感到为难一样轻轻捏了捏潘的手腕,“我都一直没跟别人说……我们不是约好要保密的吗,因为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是什么都说的,我身体不好,只能呆在这里……”他说着说着,鼻子一酸,竟带上了一丝哭腔,“可是你去哪里都不告诉我,也不带我,就在院子里的话,为什么你走得那么急,都没注意到我在喊你呢?”
楚琨玉眨眨眼睛,眼底就红了。他在说谎。他确实看见潘穿过客厅跑出去,但他只是注视着那个男孩的背影,什么都没说,自然也没有喊他。他的谎话本身未必很高明,甚至被潘一反驳就站不住脚,但他说得那么坦然,那么委屈,着实比潘要高明百倍,足够弄晕任何一个头脑简单的男孩。潘被堵得面红耳赤,瞥见一旁时钟上数字就要跳至六点,趁此机会猛地站起来,“……你什么意思啊,我真没骗你!!!你凭什么说我在骗你啊,你有证据吗!”
“……我没有,可是我看到了,你干嘛要生气?”
“因为你冤枉我!!!”潘气恼地喊道,“我要走了,时间要到了,我要回去我那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啊!”
“因为我就在院子里,一棵树后面,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啊!”潘猛地转过身,他似乎笃定楚琨玉不会出去,就算出去也找不到任何证据——他要怎么证明潘没在那儿呢?但潘到底也是有些心虚,这时候回避了楚琨玉的眼神,嘴里嘟囔着,“……我才不要跟你吵,不信拉倒!”
潘闷头从客厅跑开,咚咚咚地一路跑下楼梯,消失在转角处。楚琨玉收回半空中伸出的手,重新在沙发上坐得笔直,眼中的泪光也神奇地消失了。他伸手取回放在一旁的《彼得·潘》,翻到先前夹着雕花书签的那一页继续读下去。什么叫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我真希望我也是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
而他不是彼得,也不是潘。
与此同时,隧道尽头的秘密基地中,娲手中的橡皮泥已经完全看不出来最初的样子。站在她掌中的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的公牛,那对眼睛就跟画皮的眼睛一样呈润玉色,通透得超越泥巴本身,几乎就像把所有水份抽出又嵌上似的。“我还这是第一次见你要从这里出去,”贤余看着娲嘟囔道,它当一条鱼太久,面对娲总担忧有一天对方想吃掉它,“你以前还去过别的地方吗?简直不可思议,你跟那上面,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娲有些不悦,“自然去过,大都是怪异常出的地方,荒地河流,山丘树林,隧道高楼,医院地底,诸如此类。”贤余被噎住,觉得这一来一去可真是自讨没趣,接着转向徘,“……那你呢,我们要等潘一起去吗?”他不知道徘先前去地下室看过一眼了,这时她摇头说,“我们走。”然后也不解释原因,就往基地外飞。贤余在后面看着俩女孩干瞪眼,觉得莫名其妙被凶了一脸。画皮耸耸肩,他们少了个小孩行事更方便,这下也没理由反对,一行人便从地下隧道出发,赶往提篮桥。
娲平日不常出秘密基地,潘过来的时候更是只坐在轮椅上,然而到了此时,她也不再需要轮椅来伪装了。长裙的裙摆底下,原本空空如也的地方长出了东西,让娲看起来越来越高,超过画皮,直至超过那屋子里所有的植物,其他人倒也不奇怪,看起来早就已经知道娲本体的模样,正是人身蛇尾的“怪”。而最喜欢她尾巴的莫过于徘了。第一次见到时,她虽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眼里赫然神采奕奕,是蟒蛇!她高兴地踮脚站在娲盘起的尾巴尖上,心里喊道,是天下第一的Python!往日里娲总是把蛇尾藏起来,在不相熟的人类看来不过是个身有残疾的小女孩,到了夜里才终于显露出她最初,最真的形态。
这堪比古皇,堪比创世神的模样啊,怎么能用一简简单单的妖怪,或者魂灵来解释,而是存活了千年至今,超脱了肉身的神子!她站在提篮桥监狱遗址前,两侧没有任何路灯,只有头顶的月亮明晃晃,他处隐约的光线勉强穿过树枝的缝隙,竟似牢笼的铁杆投射在她身上。她低头望着画皮,树木投下的残影与她的影子融为一体。任何真正目睹过娲的人都知道,你并不能断言娲确实是属于这世界的,在这通透的一切皆源自反光的玻璃大厦、湿润朝露皆垂自蒙蒙灰雾、兽物咆哮皆出自无人轿车的当下,她的临世就像旷野中的小树,干涸、细瘦、甚至是注定失败的,但你也不能就此证明娲是不属于这世界的,因为望着她的人或怪,此刻都自觉身处低山丛林,蔓藤溪涧间。
盘卷的长尾舒展开来,鳞片摩擦发出细细的喘息,娲缓慢俯身,将手掌中的小牛泥像放在地上。
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头小牛四肢坚实,稳稳扎牢在地上,就好像在等待着什么。阵阵风吹散了上方的树枝,也吹走层层乌云,隐隐约约,在不远的低处看见有荧光绿的光点。画皮目光一凛,想到先前疑似UN-238样本的“阿米巴虫”,或者叫“变形虫”出现在地下时也距离此处不远,难道说——
女人的声音陡然传过来,“……馋老呸,就晓得切酒,半夜三更了嗳切!”她骂骂咧咧在路口右拐,接着响起一阵叮叮咚咚的门铃,7-11便利店的自动门朝两侧打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节能灯广告牌赫然在夜里发着绿光。他们在原地松了口气,贤余和徘一起浮在画皮左右,这会儿调笑道,“……我们俩是不是跟这小姑娘的左右护法一样?她也看不到咱们,咱们就一门心思跟着她。”
“……呵呵。”
女人一走,泥牛的足底便发出阵阵浅色的光芒,与此同时,娲身上所携的古籍《搜神记》也微微震动。就像将蒲公英这一怪异的种子收回囊中时一样,此刻的娲吐字清晰,“身长数丈,其状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动而不徙。”
在徘的眼中,这些汉字几乎以一种她所无法识别,但扎实优美的方式笔笔划划地将那小泥牛圈在光环中,一寸一寸扎入它的四周,它身后隐约可见一座被它守着的无形监狱,以留在此处地脉中的忧患与流言编织而成。娲双目圆睁,一眨不眨,空气中传来若有似无的声音,道了一字,去。她直盯小牛透玉色的双眸,轻轻吹了口气。
这巴掌大的小牛动了!它先是颔首——伴随着地面中疯狂上涌的灵力,那小牛的身形生生长了三倍,从巴掌大,到身长接近娲的小臂;再是双膝及地,竟似是在向娲伏拜,又是再涨三倍,小牛犊似地抖抖头;当它站稳身时,已大得到娲的蛇尾根部,青灰被毛根根分明;后又一昂首,弧形双角已朝两侧上翘,赫然是能将成年人撞飞的形状;待到周身缠绕的笔划散去,它鬐甲高得已几乎赶上画皮,前肢仍稳稳扎入娲将其放下时的位置,后腿结实又曲弯如弓,似乎下一秒就欲拔蹄而起。
泥牛不是活物本身,而是那些“怪东西”临世的容器!他们第一次目睹娲解放沉睡的怪异,但娲一脸习以为常,就好像在这之前已经亲手释放过好几百次,但还没等到她们发话,紧接着,那神采奕奕,状似水牛的怪异便抬起前蹄,狠狠地一跺足——
最早是画皮先反应过来,那绿光果真不只是她的多虑!随着牛立足之处的猛烈撼动,窸窸窣窣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徘当下也明白过来,滴滴一下提醒贤余这正是先前徒然堂发来让画皮追击的“无主之物”!“嘟嘟——嘟!”贤余大声说,“您有一条新未读信息:上海海警局提醒您,根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眨眼之间,从两侧沉寂的树根底部便爬出密密麻麻的绿光,它们团团攀附在彼此身上,似是在彼此吞噬也像在融合,但都忽视了眼前的泥牛与冷冷俯瞰着它们的娲,目标竟兵分两路,一路袭向娲手上的古书,另一路则追向刚刚跃至树顶的画皮,“……它们追要娲手里那东西做什么?!”
“……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沙、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海上作业……”
不是读这个啊贤余!徘骑在贤余头顶,一个手刀穿过鱼鳞直抵鳃肉,虽然打不到,但反倒也硬生生打断系统语音,“见鬼,它们是想吃掉那本书吗?!”
“……娲能行,帮画皮。”
说是要帮,这左右护法此刻倒也不知如何帮,那牛四足扎地稳稳不动伺机待发,娲人腰粗的蛇尾在空中似是独立的怪物般高高昂起,就朝那聚集的虫妖身上砸去,反观这处的画皮,似乎仍在利用地形躲闪于树杆之间。经过先前一遇,徘知道普通的攻击方式根本无法打中变形虫的要害,只能将其击散,却无法一击毙命,尤其此刻它们分成了攻击娲与攻击画皮的两只,除非它们能在这时候融合成一只,若不然打散哪边都没法让形势往有利的方向发展,只会陷入和之前地下室里一样的僵局。
可真正的问题在这里——“它”究竟在做什么?这究竟是“无害”的无主之物,还是“当下还没来得及酿出祸害”的无主之物?无论是哪一种,此刻它看起来比起在攻击画皮,更像是……
他们静止了。无论是此刻透明翅膀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震动着,悬浮在半空中的虫妖,还是距离它不过一臂之处,几乎难以窥见的画皮,以及她肩膀上方随风逐流的贤余与徘,他们在这一刻都听见了,从变形虫身上发出的,几不可闻的嗡嗡声。这声放在任何人的耳中都不过是昆虫振翅的声响,不存在任何意义,但内置四百零九种语言的贤余自然清楚,这绝不是以简单震动规律就能发出的声音……
而是一种贤余和徘都无法理解的语言。
这不同于潘口中说出的看似古怪,实则拼凑而成的语言,而是一种真正独立于任何常理的“语言”,在变形虫与画皮的对峙之中产生了新的意义。
“……也许你一直都没有发现,我之前也吃不准,”贤余轻声说,它知道在它上方,浮空于月亮一角的徘一定也发现了,她此刻哪怕与平时一样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但它知道这数据的幽灵此刻正抖得不行,“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但画皮就算能感觉到我,她也没法跟我结缘。”
在徘发话,或者打断它之前,贤余补充道:“……恐怕其他灵器也不行。”
对,没错,他们在交流——画皮和变形虫,她在和那些不讲理的、狂暴的“无主之物”交流,她怎么学会那种语言的?那明明是非人的,甚至都是非灵的——贤余能够断言,即使是运算能力超出一台普通手机千万倍的计算机,也是绝对无法破译眼前这种“语言”的。比起“语言”,它更接近“动物的发声”,不,甚至还要更原始,本能,还要更破碎、杂乱、毫无规律可言……
这根本是无法依靠头脑习得的语言。
“人类要么看得见我,要么看不见我,没有中间状态。所以人类也要么看得见你,要么看不见你……而画皮……你没发现吗,她跟那些人都不一样,跟娲理解中的妖怪……也不同。”
贤余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出情绪,它在上方说话时,他们都知道画皮也听得一清二楚,但画皮一句话都没反驳,她仍注视着眼前的虫妖,好像是默许。徘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画皮的头发。
“……画皮看不见我,却能察觉到我,判断我的方位,这是因为我是灵器,而她能察觉到我的愿望,仅仅是愿望而已,不是我本身。这绝对不是像潘,或者跟那些看不见我们的普通人一样能办到的事情。”
“察觉存在却无法看见,这是在人类身上不可能出现的中间状态。”
贤余说,它仍在说下去,徘想指责贤余不懂人心,或者没有人情味,但贤余确实不需要,它唯一的念都只剩下休息,它还会在意一介数据的感情吗?“小姑娘看见的是两者之间的状态,我说不上来,也许小姑娘本身也处于两种状态之间,这事情,我解释不来。但我以前也接触过人类,知道什么样的人是能结缘的,什么样的……”
“是绝对行不通的。”
徘张了张口,她看不清楚变形虫,也看不清楚画皮的样子了。数据的像素在放大,从远离她这幽灵的地方倒过来侵蚀她的双眼。他们仍在对峙,可直到变形虫再一次消失,画皮落在那头青目牛的面前,娲的身形慢慢缩小,她都说不出话来。说到底,她也帮不上忙,什么左右护法,连东西都碰不到,她冲在前面有什么用?要是贤余和画皮没法结缘,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拥有身体,拥有触觉?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电子幽灵拥抱她的使用者,赋予她感情的使者?
徘今天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作为一只猫头鹰,她的眼睛在夜里实在过于明亮,亮得几乎像要掉眼泪了。
潘开口说话很晚,至少比同龄人要晚上近两年,第一次发出声音约莫在三岁半。彼时他仍居住在研究所地下室,被医疗器械包围着茁壮成长。一旁的胡克吓了一大跳,甚至从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恐惧: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潘不需要学会说话,或者说,潘只需要保持健健康康地长大,其他什么都不需要知道。可哪怕他们再小心,刻意不在男孩的面前说话,他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也能探得实验室外人们的交谈与笑声,于是死白的高墙没能把世界彻底拦下来,穿过墙的笑声是语言,无意义的发声也是语言,在同一个地方呆了超过四十个月的潘站在床边,仰望着身披白大褂的胡克说:
“喝……喝……啊喔。”
他说的第一个词,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好”,他睁大眼睛,一再向胡克重复道,好。后者花了一会儿才听懂他的发音,半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到底算是感动还是意外。
就在那天之后,胡克改变了主意。
第一次在胡克的帮助下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是四岁,就在那个时候,胡克给他起名叫“潘”,取自彼得·潘的“潘”,潘学会说:爱姆潘,意为“我是潘”。那之后胡克更是刻意加入更多的语言变化,以普通话和英语语法为主,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的名词代替为辅,独创了一套他与潘之间沟通的“密码”。这套“密码”的意义在于以两人可沟通的方式创造一种失语症,即如果有朝一日成长过于飞快的潘脱离了他的掌控跑到“外面的世界”里去,他也会受限于这套密码而被驱赶回他的身边。
这本是毫无破绽的计划,研究所项目组日后会在时机恰当时,将潘交给出资方。胡克身为项目主要成员,这些年里都将潘作为一个独立命题培育,成为与潘最亲近,也是第一线收集资料的成员。他们对潘各有期待,也各取所需。这套密码,则取代“帕诺提康”监狱模型中无处不在的监视带来的规训,成为二零六五年当今真正另一个塑造圆形监狱的工具:你无法逃离你生长之处给你讲述的“故事”。因此在胡克的理想中,潘注定会在一个全新监狱模型中,在胡克替他一手创建的,不会消亡的永无乡里实现他的自我监禁。
自然,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在两个月前,将潘从研究所挪至布局大小几乎完全一致的别墅地下室之后,潘身上也不该产生任何变化,或者说在潘有生之年间,永无乡的模型不该崩溃,他会至始至终都是那个“潘”。
直到潘看着他,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道:“今天你带了什么来呀?”
潘不应该会说那套“密码”之外的话语,不应该带来永无乡之外的尘土,同样的,潘也不应该看到胡克不想让他看到的一切。胡克试探过很多次,编造潘的梦话,突击检查他平日里的绘本,甚至还时常摸摸潘独自一人时经常打开的动物投影仪器,并确认每次它都是温热的。他记录了太多这房间里的变量,互相比较,都没能在潘身上发现足够证明问题的证据。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更何况潘身上的变化,简直快要超乎他直觉范畴的可信,但与这直觉相悖的第一大疑问就是这地下室的“门神”。
且不说这扇有一个成年人臂展宽的混凝土电动门,只有登录了指纹的他自己,以及出资的委托人才能打开电力开关,除此之外,哪怕是两三人凭借蛮力可能也无法撼动那扇沉重的大门,潘能在毫无帮助的情况下溜出去吗?又或者,是有其他人想办法进来了?可更想不通的是,就算潘找到了法子与外界交流,他究竟为什么要出去,出去了又能做什么?胡克焦躁不堪地想,也许是最近他迟迟没有成果,评不上职称也没法拿到机构允诺的副研究员职位,以至对潘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怀疑。但在弄清楚这一点之前,胡克万万不愿意被项目组或者是委托人知道可能已经发生了的变数,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被从项目组里撤走,可就真是功亏一篑,追篮打水一场空。
为了更进一步地证实自己的猜想,这天早晨胡克趁着潘还没醒来,在墙角加装了三个针孔摄像头。要是在从前的研究所里,这根本毫无必要——潘怎么可能跑得出去呢?但新项目要征用之前的设备,而资方又要求他们继续延长抚养潘的时间,应机构要求,他们只得被迫搬来这里,而胡克作为主要负责人,必然也要延长自己在潘身上耗费的时间……如果能挖掘出什么创新成果,这一切倒也不亏,可问题是,潘能给他带来他要的名誉吗?
胡克翻了个身,他的呼吸平稳,一手插在枕头底下,一边胳膊夹着棉被。他稍稍睁开眼睛,就一条缝的功夫,细得还能隐约看见他自己的睫毛——透过这细细的视野,他看着睡在身边的潘。他知道那孩子醒着,都快晚上十二点了,早在九点半的时候潘就已经睡下了,现在却还圆睁着眼,不知道看向哪里。潘是不是在等待什么?他到底在等待着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到来?胡克有些烦躁地揉揉眼睛,嘟囔道:“……潘?”
潘没有回答他,以前的潘会这样吗?这算在装睡?胡克觉得自己越来越疑神疑鬼了,似乎潘身上每一处都在嘲笑他,宣告他幼稚的实验走向失败,而潘早就跟普通的孩子没什么区别了,只不过是在这儿陪着他玩一个密码游戏。他叹了口气,掀开被子坐起身,弓着背,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今天他不准备留潘一个人过夜,但在再次入睡之前,他得先出去抽一根烟。
他坐起身,四肢和头脑都沉甸甸的,他一边伸长脚趾,一寸寸把不远处踢掉的塑料拖鞋重新勾回来,一边回头看了看假寐的潘。潘装睡时都会这样——刻意不抖动眼皮,因此眼睫毛一动不动,呼吸非常平稳,但过于平稳,以至于能看到他试图控制自己,胸口起伏都比以往更小。潘不知道他睡觉的模样胡克都看了几万次了,有一点点不对劲都能察觉出来。胡克俯身替他掖了被角,“今天我就不走了。”
男孩的胸口起伏了一瞬间又归于平静,胡克忍不住微笑,这孩子还嫩着呢,很快他就会找出潘的秘密,发现究竟是谁从外面破解了电力开关的指纹锁,也许是其他项目组的成员?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理由?他想着站起身,打开门锁。
门外有人,在地下室朝上的楼梯转角处站着,此刻背对着月光,双手抱在胸前,低头看向胡克。要不是他没有潘的长辫,胡克这下也差点弄不清楚谁是谁了——大门在背后嗡嗡合上,他瞪大眼睛,瞪着与潘一模一样的男孩。这场面饶是他都觉得太过瘆人,就好像潘真的穿过墙壁窜到他面前一样。
他只愣了一瞬间,接着就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朝楼梯上走,一边在裤兜里抖抖索索摸烟盒,“琨玉,那么晚你还没睡啊,这可不行,会长不高的。”
楚琨玉穿着一套合身的法兰绒睡衣,倚在墙边,一动不动注视着胡克,微微颔首,“……胡克叔叔好。我就是睡不着,出来走走,大概是白天挂水时候睡太久了。”
“你下来有什么事吗?你爸应该跟你说过,没事不准下来。”胡克直截了当打断道,他步子没停,甚至都没放缓,自顾自朝楼上走,所以楚琨玉此刻就跟在他身后三步的距离,不快不慢。
“没什么……就是我爸说给我请了半个月的假,不能出门,我在家里也没劲,就想来请教一下叔叔,是不是知道我什么时候能……”
“我也说不准,这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帮你看好的。”胡克上到一层,就要穿过客厅朝外头花园去,这时候又回头看看楚琨玉,补充道,“我要出去抽烟,外面冷,你别跟着我,到时候万一着凉,病情更严重了,你爸得杀了我不可。”
“我……我跟你说,他跑出来了,那个叫潘的!”楚琨玉急匆匆地拉住胡克,“……他就能出去吗?为什么?”
胡克目光一凛,指间一支刚抽出来的软中华险些掉地上,他冷声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潘是指谁,也不知道你从哪知道的,但别犯蠢了,他不可能出去的。”
“我看到他出来的,胡克叔叔,你根本不知道……”
“这不可能,我怎么会不知道?再说了他就打不开那扇门,怎么跑出去?你现在就该专心养病,别想些有的没的借口,你还小,现在羡慕别人能在外面玩也没用,把病养好了你才……”
“你是说把肾换好我才能跟别人一样。”
楚琨玉轻声说,他双眼含泪,站在胡克面前,他才八岁不到,手掌里能有什么力道?但胡克也根本走不动,甩不开,这事情太沉重了,一开始就不该让他来解释——但楚琨玉的爸爸又总是不在家,甚至他作为一个外来的研究所成员在这儿呆的时间都比他爸更久。胡克尴尬地挠挠下巴,想了些陈词滥调,但看着楚琨玉那样子,知道他一贯乖巧又早慧,家教们都对他赞不绝口,那些哄小孩骗一时的话只能留给潘,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我没这么说,但你要是这么想……也没错吧,你肾的问题虽然还可控,但既然是慢性的就总会恶化,上次这不都差点衰竭了,只有移植能保证你以后都健健康康的……”
“上一次动手术时,你们明明跟我保证会好起来的……”
“我不知道是谁跟你保证的,但我可从来没有保证过。移植手术本来就有排异风险,变数有很多,虽然你爸爸已经找了我们,就是想办法把可能性降到了理论上的最低,可手术前大家也没想到你自身免疫系统的排异反应会那么大……但,唉,我不合适,这应该让你的主治医生跟你解释才对,我只是负责……”
“当潘的爸爸?”
“不是爸爸。”胡克有些烦躁,这小鬼哪学来的这一套?可瞧着楚琨玉的模样,胡克又觉得他也就是委屈,倒也不是故意想折腾点事情出来,谁七八岁的时候不成天想着去外头撒野?但胡克仍然小心地组织措辞,省得这小鬼回头去他爸那儿说上几嘴,没事找事,“听话啊,潘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这是我们大人要考虑的事情,你……”
“为什么跟我没关系?”
楚琨玉小声问道,他微低着头,像有些害怕,又有点不服气地望着胡克,让胡克也不好朝他发火,“爸爸说了,有那个人在,我就不用担心自己的病了,他把他的肾脏给我之后,我就能变好了。为什么我还没有变好,而他比起以前来,反倒还能自己出门玩?”
胡克心中警铃大作,难道说潘真的用什么他不知道的办法从内侧绕开指纹锁打开了地下室的门?楚琨玉连说几遍,那么笃定,甚至都不像是在说谎,也不是单纯想找个借口溜出去。要真是这样问题就大了——但在摄像头拍下任何证据之前,他都不能完全相信楚琨玉的话,也许楚琨玉是从哪次他打电话的时候偷听到了潘的名字,现在来诓他也说不定,这麻烦的小鬼!
“叔叔跟你保证,潘的事情我会弄明白的,你就安心养病吧,别疑神疑鬼的,听见了吗,”胡克拍拍他的肩,又半开玩笑地揉乱他的头发,故作轻松,“……怎么着,你难不成还嫉妒那东西了?放心,没人会比你更重要的,你爸怕你落下学业,还给你请了那么多老师,辛辛苦苦地在家教你,不就是对你有很大期望吗?你是他的宝贝儿子,他弄了那么多事情,包括我,会到这里来,也全都是为了治好你啊,其他的东西,你爸爸都不在乎的……”
胡克耸耸肩,掏出打火机,“更何况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克隆人呢?”
说书人日后提到二零六五年时,总说上海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要是老头老太们记得,上次的严冬还得追溯到四十四年前。但说书的也就这么回事,你挑什么说,对面便信什么,几十年前到底有没有冻到骨头痛,其实没人记得。只有一点我们可以确认——正因为那年从元月起就天寒地冻,所以一些犄角旮旯里的怪东西也给冻醒了。人畏寒惧冷,怪东西可不怕。于是从大寒起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全部都得从这儿说起:
北京时间下午四点三十八分,怪声音突然在耳朵里嗡嗡大喊:走啦,赶紧地!潘推开不该碰的墙,拼命朝前冲。这路太长,尽头一个人都没,四周安静得像美人鱼沉睡时的泻湖,只有插座里微弱的电流声趋近水浪。入口朝内合拢,重新隐藏在混凝土墙的后方,这辈子第一次旅行,潘已经距离自己的世界五步开外。他低伏身体,脖子前倾,脚一蹬地——
跑起来吧,潘!
开始检查:脚步回声没什么两样,身体份量没变,头上没长角,呼吸正常,好了,确认完毕,没有异常,警报解除。他本不该出来,可一切都是为了胡克船长。拯救胡克船长是他在所难辞、刻不容缓的任务!潘借着本能跳过一个纸箱,绕过面板上显示着六位罗马数字的人形清洁仪,尽量快速地沿着墙面寻找出口。他知道这是哪里,船长的故事里说过,整个宇宙里同时存在着许多个世界,世界之外还有世界,也许是互相包裹着的,也许是互相平行着的……潘想,外面一定是个巨大而危险的世界之匣,或者也可以叫它“无限魔方大厦”,他从不知道出口会通向哪,因为只有胡克船长这样的星际航家才有资格到处乱跑。探险开始了!听说外面有的世界像永无岛,有的又像蓬莱,还有更多古怪离奇到再高明的小说家挖空心思都想不出,而他长大的这个一定是最小的。平行世界里自然也有人,长得和潘差不多,有鼻子有眼,有嘴有耳朵,说话是用嘴唇和舌头,但也极有可能遇见故事里长得像蚩尤的牛蹄子,癖好是光膀子掷大斧,一口一个生吞小孩。
路到尽头,潘朝左拐,尽量小声地穿过一间明亮的船舱。这间舱室不大,两侧都是高耸入天的木头架子,上面整整齐齐摆着些像画本,却比画本厚得多的画本。他分神一小会儿,又继续推开唯一一扇门朝外跑,心下有点犹豫这方向到底对不对——他手头没有导航仪,没有星盘,没到年纪的男孩本来无法像船长一样顺利穿过那堵墙,但潘却成功了。也许是因为连他们的世界也在代替胡克船长,从遥远的方块世界里向他们唯一的男孩大声呼叫:救救船长!于是他穿过连接世界与世界的隐形口袋宇宙穿梭装置,顺利降临到这里。
潘把大理石踩得砰砰响,弯腰钻过一个矮洞,抬手拨开葱郁的盆栽,越过一个宽阔的大厅。他尽量克制住好奇心,不朝头顶上闪亮的星星吊灯看太多眼。前方路不宽敞,四周都有墙或者其他舱房,整体通道都像极了小型迷宫,所幸迷宫可难不住他。他平时躺在地上没事干时就喜欢拿着船长送他的弹子珠迷宫玩,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知道出口的路线,然后再啪地一扬手,在空中抖三抖,让那弹子球重新从一端滴溜溜地滚回另一端,游戏结束,游戏重新开始。行……得了,又是一个矮洞!这地方的人都住树屋吗?
可不能放松警惕了,潘!你还不知道这外头到底有什么。他自然清楚自己才六岁,比起胡克船长来,不够高,不够壮,也不够聪明,不该从那儿离开,辜负了门神。打小时候起,胡克就告诉他门口那株大植物叫桃树。它是桃树,却从不结桃,因为它是守护着潘的门神化身。好一株门神啊!它西南的枝桠叫神荼,东北那根又叫郁垒,把那些有毒的坏东西统统拦在外头,将他守在出世的度朔一方。但他也问,最近自己肚皮上新添的那道口子从哪来。船长让他躺着别瞎操心,可他昏睡几天几夜,手背留针插了又拔拔了再插,营养液从头到尾没有断过。潘猜一定是先头有坏妖怪闯进这里,绕过神荼的火眼金睛也逃过郁垒的苇索,在他身上划出一道大口子,掏出要吃的东西就逃。妖怪爪子上必然有毒,麻痹了他的直觉和神经,所以他才会什么都不记得,只剩下胡克船长同它英勇搏斗三百回合,大获全胜,还为了照顾他大半个月都不再外出执行任务。谁知道才消停没几天,他们的身上就出了毛病。
他看见最大的那扇门了,直觉告诉他这里就是迷宫的出口……这个世界一定很大,就连区区一个中转通道也够得上三五个他呆的那个。潘放慢脚步,越来越轻,直到停在胡桃木色的大门前,隐约听见耳朵根里一个声音又在跟他说:“快走啊,潘。”他在原地喘着粗气,伸手搓搓耳朵,心想:出口总是意味着另一个入口。他更用力地晃晃头,双手揣进口袋里,别听那个声音了,潘!想想左口袋的一截树枝与右口袋的一片树叶,它们还老老实实地呆在他的手心里,提醒他门神的庇护。潘深吸一口气,推开最后的门。
他从未见过的,比光昏暗上一百倍的光落了下来,就好像仪器充电时一侧光点的颜色。无数橘色的光点汇聚在一起,让他意识到这世界正在充电中。潘本能后退一步,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既因为这陌生的光,也因为扑面而来的寒风。但这绝不是退缩的时候,瞧他潘又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连门神和穿梭器都没阻拦他出来,说明他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拯救胡克船长的人了。
男孩捏紧神荼的叶与郁垒的枝。时刻保持警惕,竖起耳朵,前进吧,潘!
时间拷过五点,潘在车来车往的马路牙子上一动不动。太多东西砸向他,把他降格成路边没人要的塑料玩具。胡克的声音钻进他的脑袋,大声嚷嚷着,“不要忘了啊,潘,我说过什么来着!”讲小人书时胡克总要强调进入平行世界前必须牢记的三个窍门,于是潘从懂事起就背得滚瓜烂熟,偏偏却在他真跑来这儿时两眼一抹黑,愣是什么都没记起来。
第一点是什么来着?对,对,你会看见一大堆陌生的东西,离他们远点!
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眼前事物太多,声音太多,还有气味——都太多了!他抽抽鼻子,有水蒸汽,带芬达味的,还有汉堡包的,没有油条,也没有咖啡,别的都认不出来,全混在一起,什么都分辨不了。杂味就跟每次胡克回来时身上的味道一样……他过去总喜欢一头埋在他衣服里嗅。除此之外呢?参差不齐的高楼与天台,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高楼顶端有飞行器停机坪,还是高楼的平台上还长着更多格子间。路对面,它们一栋接着一栋渐入云端,表层像是玻璃,却没有反射出天空,而是和小行星一样傲慢地发光,很快变成胡克偶尔给他放着看的电视。但他从没想过世界上能有那么大、那么多的电视,密密匝匝地遍布在大厦的外头……这可真是电视魔方一样的大厦!兴许那大厦也能像魔方一样移动。
他不自觉地朝魔方大厦迈步,眼看硕大照明灯、挖掘机、弯曲起伏的轨道、高架路、驾驶器、电视机屏幕、倒扣的大银盆、跳热舞的粉红色女孩争前恐后地往头顶的天空覆盖,好像他压根就没从室内离开。沙丁鱼群般的银灰驾驶器又从他面前游过,它们曲线如鲸背,此起彼伏奔驰而过。潘看出了神,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场活生生的捕猎——火红圆头的那个就要赶上海蓝尖头那个了!他紧张得冒汗,可那圆头的赶上之后却什么都没发生,反倒有人从罐头里探出头来,横眉竖眼,朝他大吼大叫。那家伙的模样呢?两个眼睛一对耳朵,一个鼻子在中央一对嘴唇在下头,所幸不像一口一个吞人的外星人,潘不禁松一口气,奇怪伐,又不是我在追捕圆头!
潘再一次跑起来,咒骂与喇叭声紧跟其后,张牙舞爪,嗖嗖嗖地前来猎杀他。沙丁鱼群此起彼伏地叭叭叭,挖掘机不停下钻轰轰轰,上方轨道悬浮列车到站了滴滴滴,大厦上跳舞的男孩在唱歌喝酸奶的女孩又在唱另外一首歌,中间红卷头的怪人端出一份黑色的汉堡,同时的同时,他周围有人在说话,一个比一个更大声,涨红着脸的皱着眉头的大笑不止的,比他世界里嘈杂上一百个电视的声音。可他能问这当中的哪一个人?他要怎么开口说,早上好,这里是哪里,胡克船长在哪里?
别忘了平行世界注意事项之二:你们说的话有可能不一样,尽量别被发现,就算万分不得已被发现,也要装老外,千万别随便暴露,毕竟平行世界还是个未被大部分普通人发掘的秘密!
偏偏这时才想起,潘害怕极了。他东张西望,甚至再也顾不上等候时机,一鼓作气穿过车与车之间的缝隙,留下一大串行车云般紧急制动的痕迹,继续拖着这条歪歪扭扭的长尾巴跑向大厦。下一个难关!这些大厦一个赛过一个高,每个都自称是这个世界的最核心向他眨眼招手。他该找到哪一个?这儿有没有穿梭管理局?他该去哪儿问?这事情刻不容缓,他要是再晚上几天,也许失踪的船长就会没命!
自打十天前起,胡克船长的模样变了——耳朵里冒出些细细小小的白色绒毛,说话更大声,时不时自言自语。一开始潘完全没当一回事,以为是没见过的疾病,或是什么入侵的无害寄生物。可又过了几天,那簇白绒毛越长越多,就好像摘了一把云倒插在船长的耳朵里。他试着朝那怪东西吹气,却把船长弄得连连皱眉,绒毛倒被吹得漫天飞,数量完全不见少。他也警告过男人耳朵里长了东西,可对方照照镜子,却笑说潘又在幻想。他虽是个爱幻想的男孩没错,但也不至于连这都会看错。直到胡克消失的第四天早上,潘在镜子里发现连自己的耳朵里都长出绒毛了。绝对没错,这个黑头发灰眼睛,手还缩在棉毛衫袖子里的男孩竟然小小年纪就耳朵长毛!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绒毛把胡克船长弄消失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要轮到他了?
潘穿过大鱼群爬上岸,抖抖衣摆沾上的灰,好不容易站稳脚跟,便瞧见面前一条狭窄老巷的入口。没那么高,也没那么吵闹,也许……他可以在这里面找到个好心人,耐心听自己说话,回答一个可怜男孩的问题,帮助他找到胡克船长。嘟嘟嘟,他背后的三色灯又变颜色了!这下可好,更多人朝他涌过来,比语言更麻烦的事情正等着他——显然,这儿的人都不懂避让。先是一个手拿仪器穿着紧身衣的女人迎面撞上他,她一挑眉,张口便说,“……小赤佬寻西啊?!”语毕又变了脸,对那设备说她马上要去暴力猩猩那儿上瑜伽课,达令我们七点见。真奇怪。他站稳身一扭头,又一头撞上荧光绿团子头的少年,他脑袋上好像还带着防风镜,嘴里嘟嘟囔囔着什么,比起潘来似乎更惊讶他们竟能撞个满怀。潘一时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完全弄不清楚这儿的人们究竟在搞什么,就好像他们的额头上都装有什么看不见的传感器或电子探测仪一样,又或者他们的身体之间天生就有微弱的磁力互斥,才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和刚刚的车辆都会在最完美的时机避开对方,并毫不减速地继续走下去。但潘既没有传感器,也没这想象中的磁力,因而在这路上举步维艰,跌跌撞撞,最后彻底被兑进人流中,如被绑上了过山车一路滑向未知的终点。
终点倒是没花太久。他穿梭在鳞次栉比的商铺,珊瑚群般的广告牌霓虹灯从他两侧飞快后退,它们瞧起来简直都差不多。想想威利在哪里,他默念道,一边牢牢记住一路上走过的弯道,以防找不到回通道的路:先左拐右拐再右拐,笔直走一直走过门口有条大鲨鱼的店,再朝斜前方顺着人流走过最香的那条路……
停下了,到这里总算停了下来,最后一群推搡着他走的人们也在这里完全散开,各走各路各回各家。警报还不能解除!圆盘时钟,十二又六十个刻度,这是胡克船长教他的独门秘诀,外头小孩都不懂的老暗号,如今他发现这是个确认方位的好法子。此刻这颗被人潮拍上岸边又被独独留下来的小石子,正紧张地直面着他前方一点钟方向的男人。这人在任何一个平行世界里都能算得上孩子们的噩梦。他脸盘大如钟,双眼亮如铃,额头尤高,鼻子通红,双手叉腰,身影完完全全把潘罩住,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似乎潘彻头彻尾是个不速之客。要是故事里铜头铁额的蚩尤真实存在,恐怕也不会比他长得更威严、更恐怖了。
潘捏紧双拳,鼓起勇气,用平生最礼貌和气的声音问道:
“古藤……猫宁。个地多果?”
那男人瞪着眼,举起右手,指着上方发光的灯箱,特意又挥了挥,好像他的手指是指挥官的教鞭,“去去去,侬覅混腔斯,小人伐能跑到个地来呃呀。哎!阿拉讲的就是侬,小驹头,再哪能看都伐能放侬进去呃呀……眼睛倒好好瞪得老大,字伐认得啊?侬头顶桑,灯管高头:十八岁以下,伐准进去。晓得了伐?伐来塞的呀!”
潘眨眨眼。铜头男人朝他吼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也并不是完全听不懂的话。有一些字眼,船长教过他,比如“眼睛”,还比如“伐来塞”。可剩下的他就不明白了——
“小赤佬侬等了个地组撒?!”
铜头双手叉腰,继续质问道。他声音太响亮,潘从未听过人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声音简直不是从他的喉咙里出来的,而是和铜锣一样,在他的身体里形成了百倍的共鸣,朝潘猛地发射过去!男孩怕得不敢动弹,僵立在原处,“……开普腾胡克!开普腾胡克!”潘慌慌张张解释道,“吾在寻伊!”
可这话显然是火上浇油,怒上加怒,铜头逼近潘,作势就要推搡他,“喂……侬聋特了啊?!”潘连忙后退好几步,泪水逼上眼眶,看样子他这是碰上一口一个小孩的外星人了!他不知是更害怕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本能地双手抱肩蹲下身,朝铜头做出服软的姿态,只求他能不要吞掉自己。耳朵里的绒毛叽叽喳喳冲他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潘闯祸了,就要被人教训,好好打屁股了,嘻嘻嘻!胡克船长不要你啦,该拿你去喂外面的鳄鱼了!”
闭嘴!潘大喊道。就在这时,男人背后小平房屋檐处延伸出来的一截灯管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身影他从没真见过,但却在故事里想象过无数无数遍,因此又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它的轮廓。潘简直不敢相信这眼前的奇迹——他擦掉泪花,用力揉揉闭上的眼睛,默数五秒,喃喃道: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重要的愿望要许三遍。走道上脚步声漫过又退潮,他握紧小小的双拳,全身抖得不行,满怀希望睁开眼。
那身影还是好端端坐在上方,晃着腿,悠哉悠哉俯视着他,跟五秒钟前一样。一双亮眼睛。
潘蹭地一下原地蹦起,也顾不上铜头的威胁和绒毛的声音了,他高高举起双臂,来回使劲挥舞,急迫地冲那小小的影子喊道:
“汀克贝尔!汀克贝尔!救救吾……爱姆潘!”
被称作“汀克贝尔”的身影也站了起来。它看上去那么小,又近乎透明,在灯光上方的夜色里本身就像是霓虹的化身,险些就要跟着理发店的三色灯柱一起晃啊晃地消失在升起的月亮下。可当它真正往前一步,踏进月光里时,潘才发现它虽然也是个“她”,巴掌大,腿滚圆,鼻子尖,脸色臭,却跟画本上的汀克贝尔有那么点不一样——头发不是金黄色的,衣裙不是叶片扎的,就连背后都没有一对亮晶晶的透明翅膀,只有抱着双臂的劲儿倒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徘。”她说。
“派?爱姆潘!”
“是徘。”她又说。
不管是派也好徘也好汀克贝尔也好,潘急得大声抽噎了一番,现在都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徘!”他带着哭腔大喊道,“救救吾!”
“听不懂。”
回以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有点过于尖锐,妖精的身影从天而降,漂浮在他与铜头的中间。潘确实不理解她发出的声音,也许这就是“汀克贝尔”们的语言……这可跟故事里说好的不一样。听不懂妖精语言的人不应该是勇敢的潘,而是那些普通的小孩,比如温蒂之类的才对啊!潘拼命摇头,右手三指并拢,甩到一侧,像是洒下一把无形的花瓣,朝自称“徘”的小东西喊道,“奎克立!仙——尘——!”
只要有仙尘……!只要沾上她们的仙尘,他就能跟这个不用翅膀也能漂浮在空中的妖精一样从这里起飞,逃过怒气冲冲的铜头和他机关枪似的诅咒,冲出层层高楼与林立的霓虹灯牌,再也不用管那些横冲直撞的人们,畅畅快快地在天上飞。也许一开始他飞得不好,腿脚乱蹬胳膊乱挥,掌握不了浮空的平衡在空中翻跟斗,但他学得快,一定能在今夜就穿过厚厚的云层抵达胡克在的地方,寻得他们停在码头的船,然后找到远古记载里写过的解药,把他们耳朵洞里的绒毛拔干净。潘对此深信不疑。
铜头一头雾水,顺着潘的视线上看看,下看看,竟完全看不见徘,反倒彻底被男孩激怒,“册那搞撒体啊?!”他一把抄起屋外的老扫把帚就作势要抽人,径直朝潘吼,“则戆比样子装腔斯有撒意思啦,侬白相吾啊?!”潘赶忙灵活地跟着扫把头袭来的方向往下一蹲,正想大喊徘的名字,便瞧她轻盈地顺着风向绕着铜头转了一圈,随后停在男人的大脑袋上,双腿盘起,悠哉地摇摇头,“快逃。”
“啊?!宁来疯咯?小赤佬今朝吾就请侬吃顿桑活!!!”
左挥一刀右来一拳,潘原地蹲蹲起起好不忙乎,还赶着空朝铜头顶上憋出一句你究竟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但这下徘也知道他们谁都听不懂谁的话了。她从铜头乱糟糟的灰发巢里起飞,骤停在距离潘一拳开外的地方,盯着他的眼睛。潘这时才真正看清楚她的模样:
小鸟那么大的女孩,衣服紧巴巴,裙摆垂到脚边,长卷发,牧草色,金鱼鳞片似的长筒袜,下一秒就能上画片。
她朝他勾勾手指,身形不动,手臂却在身旁作势交错挥动,语气平稳,张口就道:“跑啊。润。尼给咯。库尔斯。热恩,潘!”
这话语中的一部分突然如闪电,猛地击中潘——他听懂了!就这么一个字眼,简简单单的发音,从这个平行世界里出现了熟悉的话语,她在说的话就和他耳朵里的绒毛对他说的话一样,就像是一声枪响、口哨、发号施令!跑啊,潘!他们几乎同时弹起,潘踩着扫把帚趔趄几步,一手撑地压背,低头躲过铜头伸来的神掌,朝右打个滚卷上一身土,又凭借低重心迅速恢复身体平衡朝前冲刺。此时徘已经领先他五十米,在前方晃晃悠悠地背对着他继续飞,瞧她在空中的模样!就好像把这世界的每个人都牢牢凝固在地上的叫“格拉维体”的东西完全不存在一样,不愧是汀克贝尔,真正的妖精一族!
“各记吃痛,晓得跑路啦?忒嗳了!!!”
铜头也是较上劲,反手一扫帚柄把店门砰地撞上,就势追着潘要打,可怜男孩仅仅是回头看了一眼便再也不敢回头第二次,跟着徘撒腿狂奔。平行世界注意事项的第三点不合时宜地闯进他的头脑:
看见平行世界的自己就会死是星际航家骗小孩的,可倒真是触霉头的坏事,如果发现,要第一时间告诉你的长官,避免对方告密,引来其他世界秘密军队的入侵战争!
他顾不上再张望,想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至少这一个还真没撞上,说明平行世界之神还是眷顾着他的!眼前,起起浮浮的徘就像是海面上小小的充气坐标,成为他此刻唯一的希望。
中场休息结束了,想要活命就跑起来吧,潘!
潘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瘸一拐,好不狼狈。左腿抽筋了,这会儿跟风中残烛似地簸箕着,像个身体挂件,绒毛在耳朵里叽叽呱呱,说什么汀克贝尔是个骗子啦,她就是想戏弄潘啦之类的话。这个潘也不是没想过,可真不愿意相信呀。在风尘四起的泥地里,连沙子都恶劣地钻进他的左眼,痛得潘不得不停下来。
入夜,寒风来得比一个小时前还要凶猛,吹得他裹紧单衣来回哆嗦,可全身热度都在往头上涌,集中在他的脑袋里,额头上,在薄又苍白的皮肤下泛出红彤彤的一大片。他又冷又热,肚子咕噜噜乱叫,连耷拉在脑后的细辫都没了精神气,缩在衣衫里贴着背脊,挠得他抓心的难受。已经跑不动了,再也跑不动,绝对跑不动了,两条腿就跟快断掉一样,脚酸得不行,甚至脚底板还破了一大块,疼得钻心。绒毛也觉得冷,更加往里地钻进他的耳道,嘟嘟囔囔地说他肯定是救不出胡克船长的,现在连他在哪里都找不到,用脚也知道六岁小孩肯定做不到,更何况现在脚也累得想不动了,都时候能活着回去都谢天谢地。潘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走过那么多,那么长的路,光是想到自己也许回不去了,他就忍不住想哭。但眼泪反倒把他左眼里的沙子冲了出来,没先前那么疼了。他用力揉揉眼皮,寻思就算被铜头打死,他也绝对不跑了,要是铜头还提着扫帚柄打他的屁股,他也只会脸朝下平躺在人行道边,说一句阿爷请便,该怎么揍就怎么揍,别客气。但这时候连铜头都已经不见了,整条路上只有行色匆匆的行人。潘一抬头,徘还在前头静静望着他,面前一长串往地底下去的阶梯。
想到要是继续跟着徘就得走上一百零八级台阶,潘恨不得直接团成一团滚下去。好想哭。“徘……威尔阿拉狗引?”他话音刚落便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一通快跑,连他的喉咙内侧都像被那妖精的裙摆割了似,哑得潘都不敢相信。好想哭。反正徘看上去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他还是干脆闭嘴为好,能不能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动。好想哭。但他一转头就看见地上一汪小水潭,倒影里自己脸赤红,耳朵里一对白绒毛让他看上去活脱脱个猴子屁股。
这下,他的脸更红了,嘴一瘪鼻一酸眼一热,胸口胀得很,“……吾依噶乃以!”
“潘。”
“依噶乃以!!!”
“潘。”
徘最后回头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管他,消失在阶梯向下的阴影里。潘咽了咽口水,这个地下入口明明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甚至拥堵程度不输先前那条大路,但他却觉得好像一张从地上张开的大嘴巴,就要伸出舌头,把他们全部一口卷入。上方一个赤红色的圆形标志发着光矗立在一旁,四个他看不懂的大字“南京东路”悬浮在头顶,像警告。他踟蹰一会儿,还是拍拍屁股咬牙跟上。
地下城更像迷宫,条条大路绝不比今天他见过的任何一条短,两侧商铺从上头原样照搬,玻璃橱柜里漏出的麦子香勾得他肚子难受。可徘还在前头示意他抓紧时间,远远招手。他确实学得很快,先前一阵过山车,接着为了逃脱铜头一通狂奔,潘逐渐琢磨起人群的秘诀。迎面相遇前刹那的犹豫和停止,眼神从正前方挪到他的右手边,这时便不用减速;脚步慢了,电子设备上运动的手指停了,走路时双臂的弧度被打断,脚尖朝自己的左手边晃,那他就得赶紧往右手侧多跨半度——再加上有徘在前方带路,他总算在人潮中劈出一条只有他才能看穿的小径。看样子,这个世界里行走的秘诀,潘已成功破解了!等搞定了寄生在他和胡克身上的绒毛,他一定要把这番冒险朝他好好炫耀一番……
他浑水摸鱼穿过比他高五个头的深灰窄框,面前剩下一长排通道,每一条都仅能容纳一人,中央两扇相对而立的机械门将他拦在后头。潘假装伸懒腰,左右一瞧,人人都像什么都不需要一样就能使唤芝麻开门,顺利从中走过,只有他慢了五六秒钟,背后一长串人顿时齐刷刷眼露凶光,脸整张皱起来,面无表情死死地对着潘,好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拎起来,甩出这地下城。
……徘呢?徘可没这烦恼,她仗着个头小还能飞,在他前头翻了个跟斗,指指那扇小门,竖起大拇指,倒过小拳头,往下抖了又抖。饶是潘都晓得这是妖精在嘲笑他,真不够讲义气,也太赖皮了!他恼得很,甚至听不到绒毛对他说话,气得后退一步,众目睽睽之下,他身子朝前一扑趴在地上,两手像划水一样撑着地面朝后一顶,便像条滑溜溜的鱼,从隔板与地上的夹缝间滑进站。徘见他顺利过关,完全不等他,继续朝前飘,忽闪忽闪地像萤火虫。潘紧随其后——还剩下不到五十米!人群自觉在划着黄格子的地上分成好几群,露出一条正中央、空旷且唯一的道路,就是替他准备的!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注意到那辆列车空荡荡的,上面几乎看不见一个人影——
嘟嘟嘟!嘟嘟嘟!警铃响起,从上面下来的人都走光了,潘跟着徘飞奔——还剩下不到二十米,冲刺!徘先跃上去,紧接着——潘成功把自己射门!车门在男孩身后不足一指处缓慢合上,也把站台上一堆稀奇古怪的眼神拦在后头。男孩用力一拽夹住门缝里的衣摆,猛地摔进车厢里,咕噜咚跌坐在车厢与车厢衔接处的角落里,震得他屁股痛。
干得好啊,潘!绒毛在耳朵里说,然后呢,然后你要去干嘛,你想过吗?
“徘……”他四处张望,正想大喊妖精的名字,徘就朝他竖起食指,贴着嘴唇,做出“嘘”的暗示。潘即刻收回声音。这车厢跟潘在画片上见到的银河铁道列车一样……他一直以为那列车是往天上飞的,但原来还有在地下钻的。车厢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两排长座椅迎面相对,也许是为了讨好小孩(但不是讨好像潘这样的小孩)而涂成了明亮鲜艳的绿色……这绿,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是“汀克贝尔”们叶子裙的颜色。再加上人们都乖乖地让开到一边,徘独辟一条路引他上车,他便认定这列车必然是仙尘列车,尽头就是妖精们居住的地方,难不成这世界上也有个永无乡?
啪嗒。永无乡的啪嗒声代表雨季来了。啪嗒。绒毛说:戆不戆啊潘,这明明是人的脚步声!潘一个激灵瞪着徘,车厢里明明一个旅客都没有,一节接一节的列车尽头却出现了人的声音!
徘耸耸肩,看不出是不是有点无奈,指着座椅底下足够一个成人躺进去的空间,戳了又戳,示意潘朝下面躲。潘不知该躲什么,但瞧徘那副模样,谅她也拉不动自己,要是自己不乖乖照办,说不定她又要摆出小瞧人的傲慢劲儿。他真讨厌被人小瞧!虽然潘腿酸得几乎快动不了,再怎么使劲也跳不起来,男孩还是顺势侧躺下来,往那排塑料座位底下滚。一圈接着一圈,再一圈时稍微挪挪方向,屈膝把腿收进来,好了!他汗湿的背脊紧紧贴着车厢内侧的墙面,徘站在他面前,小小的手掌几乎碰到他的鼻尖。那脚步变响了,变慢了,越来越近。他双手捂住脸,恨不得把潮潮的呼吸也一起咽下去。
然后那脚步停下了。
他怎么给忘了呢?他有门神的庇护,谁又知道,这世界的门神会不会就是这仙尘列车上的乘务员,可着劲儿地要把不该去永无乡的人全部抓起来,吊死在树上?他紧张地盯着徘,以及徘身后的那双黑皮鞋,那双皮鞋又大又旧,一只就比他脸还大,他根本不敢想象那是个多么强壮、多么高大的门神啊!
“……喂?”
潘屏住呼吸。
“姆妈啊?”潘死命按住自己又开始抽筋,止不住抽动的左小腿。“……哦,吾今朝回去切饭,覅等吾的呃,㑚西切起来好类。”
潘咬紧嘴唇。列车仍旧在哐当哐当行驶,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在地下通道的罅隙间尖叫,潘的腹部飞快起伏,呼吸又浅又快,奇怪这门神声音好像不似先前铜头那么愤怒,那么叫人紧张?但徘还没准他出去,那双黑皮鞋还在原地——只要它还没动,潘也不能动。
“……隔夜菜侬就掼掼脱,啥体勿肯呢……吾此地老忙额,咕特了啊!”皮鞋边说边走远了,座椅下的两人都松了口气。这时候列车的报站声又响起了,潘艰难地从底缝里爬了出来,蜷缩在明晃晃的角落里,仰头瞧侧后方的透明墙,外头各种各样不知含义的数字和广告牌发着光,连成一道道弧线断断续续地迸现又消失,像烟花,也像仙尘。
嘟嘟嘟!喇叭又叫,列车缓缓减速至停下,两侧门全部打开,车厢内灯熄了。潘四处张望不见人,跟着徘轻手轻脚下了车。翻过尽头围栏,下到轨道,再往前走数十米,便能看到墙一侧嵌着一道掉漆的铁门,上面挂着老式样的铁锁,锁扣开着,门上有不显眼的涂料写着“18号”,看起来许久无人维护。这地处得巧妙,像在整个改建时期完全被遗忘在了通道的另一侧。潘面对这扇不起眼的门,想起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他背后合上的那堵墙。难不成他们接着就要从这个世界再跳跃去另一个?但这几乎不可能,一个世界里只能有一个平行世界的穿梭仪器,而这世界唯一的那个则在他来时的通道里。
他满腹疑问,跟着徘推开虚掩的门。徘移动得极快,前一秒还在他指尖前,下一秒就消失在群叶背后。她还说了句什么,但潘没听清——这时,他险些动摇了。也许胡克船长说的也不一定对……也许这世界还真有两个平行宇宙穿梭器?他怎么都无法把眼前的这一处与身后黑黢黢的隧道连接在一起,也无法与繁华的地下城喧闹的地上城相提并论。这儿才是他熟悉的那种世界:郁郁葱葱高低不一的不知名植物,柱状结节拔高的翠绿矮竹,纤长细软垂了一地的藤枝,空气中还弥漫着细小的水雾,洒落在他两个巴掌大的锯齿状叶片上,低得快要触到他额头。甚至,他都完全忘了自己累得抬不起右腿,左腿又在隐隐抽筋不听使唤,耳里长着无药可救的绒毛,天边有个等他去找的胡克船长了——
他眼前这风水宝地,要么就是传闻中不知去处的岱屿,人称永无乡的人鱼与妖精之所,要么就是不咸山下妖怪遍布的大荒之地,不管哪个,哪个他不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听了那么多故事,难不成就是冥冥之中,为了这一刻专门准备的?这下,他更笃信徘就是他的“汀克贝尔”,带他找到世界真正的核心,在这儿他一定能寻得胡克船长的线索和绒毛的解药!
“……谁啊这是?”
潘急吼吼往里冲,没等徘跟别人打招呼就径直闯了进去,结果倒好,一脚绊在花盆前头的木门槛上,摔了个狗啃泥,一下就给摔懵了。接着那帘幕般的枝叶窸窸窣窣抖来抖去,来者拨开比潘还高的枝条朝他走来,看上去活像印第安人,甚至比印第安人还要再印第安一点。身上焦黑,但又跟泻湖水面似的,泛着光下才可见的银白波澜。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除了在画片上。超级印第安人越走越近,潘的脑袋也跟着越仰越高,直到最后脖子都恨不得歪成一个直角。他可看不见对方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动物世界的老虎一样,藏在没剪的长头发后面。
那人挠挠头,“哎哟折腾了一宿,这回钱还没到账儿上呢就又来了个兔崽子,你打哪儿来的,咋找着这儿的,要干啥儿呢子?”这声音听不出是男是女,身形也分不出是男是女,头发前面长后面短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反正多少算是个人样,套着条松松垮垮的白背心,下面一条褶裙……哎,是女的。这会儿她在潘面前蹲下来,脚尖朝外,两腿岔开,好一个标准宽深蹲,再来俩胳膊肘耷膝盖上,脖子往前一凑,一派地痞流氓味儿,走光是不会走光的。但印第安酋长是好人,眼前的人既然比印第安还要印第安,就不太会是坏家伙,既然是女的,说不定就是长太快的印第安公主虎莲,头发老得更快,所以全白了。潘顿时心里门儿清,壮了胆子,干脆翻过身,肚皮朝上躺在地上赖着不动,可劲儿地抬着脖子,左右张望寻找徘,发现徘这时候已经躲到了那人的背后,从耳朵根下探头来瞧他。他的妖精干嘛要跑到别人那儿去?潘有些不解,但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还是要做自我介绍的,他倒着看那人,头发戳得他眼痒痒,“古藤伊芙宁,爱姆潘!”
“……啥玩意儿?这孩子也忒怪了吧!”
“他叫潘。”潘充满感激地看了徘一眼,但眼里还在无声质问:你不是我的妖精吗?她没看见,眼睛只瞅着白头发,又不说话了。他们三人之间沉默了会儿,但白头发像听得见潘没听到的话,还低着头,也没摘耳机,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划来划去,一边嘴里答道:“又讲笑话!要我看倒有可能是那边那坨灵器搞的鬼,看上去成天都不动,其实在马路上到处捡小孩,是不是啊,贤余?”
潘跟着她扭头看,透过枝条缝隙,一条鱼在他们右手边不远的地上躺着,有气无力拍拍尾巴。这不符合潘的常识,或者说也不符合任何他画片里看到的常识,鱼不是两栖类,不能在陆地上生活,即使短时间可以靠皮肤呼吸——他左探右瞧,无论是白头发还是徘都一脸习以为常的模样,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这世界的鱼类都把鳃当做腰部挂件?胡克船长平时究竟都在什么样的世界探险啊!白头发接着又晃晃手中的设备,潘知道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仰仗着这小玩意儿——在路上,他看到他们从不离手,片刻都无法从它身上拔开。
“不是贤余,”徘说,“画皮,潘是我带回来的。”
她仍旧那副不温不火不冷不淡的样子,就好像刚刚带他狂奔过境的人压根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妖精。听见这话的白头发也无动于衷,连头都没转——就跟那条街上的铜头一样,潘暗暗想到,他们究竟有什么毛病,竟然看不到汀克贝尔?可是,如果这儿不是永无乡,而是永无乡之外的世界,那么他们看不见汀克贝尔就说得通了……
原来如此,他们都是大人了!大人没法看见孩子们的妖精,自然也就看不见徘。可不同的是,这个叫“画皮”的白头发显然能听见徘,只不过却对着手中屏幕接话,“……现在的宠物手游还能自己出去捞人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那要不跟我说说,这个话都讲不利索的潘,到底碰上什么事儿了?虽然看上去还是个小学生,但小学生的生意我也能接啊,报酬好说,好说。”
徘不说话,从画皮的肩上跃起,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潘理解这手势,代表“停下”,于是他没接画皮的话,躺在原地。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潘立刻明白过来她在教会他他们使用的语言,于是跟着说道:“潘,不动。”
徘点点头,脸上表情也看不出究竟是不是满意,立刻从潘面前消失了,又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只剩下画皮笑眯眯和潘对视,一双苍竹似的眼睛半凶不凶。那绒毛趁安静时又说,她瞧不起你!它说,她看你就像看个笑话,你是从哪里来的小屁孩,谁会把你当成一回事!这声音总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潘每次都吓一大跳,险些以为是自己在说话。徘这时就回来了,她明明才走没多久,一分钟有吗?大概才二十秒。她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人儿,在空中跃向潘,“你要解决这东西?”她抬起双臂,指指自己两侧的耳朵。
潘拼了命点头,“吾有!开普腾胡克有兔!救救阿拉!”
“救了你,其他人也都会好,我就一个条件。”
她在说什么?她会拒绝吗?潘紧张得不敢眨眼睛,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徘竖起食指,坐上画皮鼻尖,两双眼睛倒挂在潘上方,潘也目不转睛盯着看,盯成斗鸡眼,不懂徘什么意思,但反正只管说好。
“当我的APP。喊你的时候就得出现跟我走,一次闪退,就把你卸了。”
画皮朗声大笑。应用程序是什么潘不懂,闪退和卸了在说什么他也不知道,但是要跟着徘走,他能听懂。“汀克贝尔”们怎么会害她们负责的小孩呢?“……哈以!”他响亮又郑重地答道,也不顾耳朵里那声音在大喊不要相信陌生人,狠狠地揉了一把,把整个耳朵都搓红了。
徘勾起小手指,在潘面前晃。但她又不碰潘,于是潘只好学着她样,也勾起小指,隔着一寸同她拉隐形的勾勾。这姿势他知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他跟妖精缔结了约定,往后她可不能反悔,也不好再戏弄他了,潘松了口气。这时那条叫贤余的鱼适时发话,声音又沙又含糊,像把蟠桃塞进了鳐鱼嘴里,“行嘞行嘞点到为止啊!你们都别在那儿欺负小孩了,徘跟娲讲好了,你们过去吧。”画皮这才背对着潘站起身,穿过他们眼前森林般茂密的绿植,潘爬起来跟在她后头,才发现她其实长得很高,甚至跟胡克船长差不多。
穿过门口摆得密不透风的绿植,他们来到房间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方、侧面的不锈钢扳手上、墙上凸起的木条,任何能够悬挂着东西的地方,都悬挂着鸟笼——他根本没法分辨各种的区别!从画眉笼、百灵笼、绣眼笼,再到八哥笼、芙蓉笼、鹦鹉笼,他只知道有大有小,平顶圆顶拱顶,抱不住的和单手能提的……还没等到潘开始提问,贤余就躺着悠哉发话:“认识下呗,整个上海滩,只有她能立刻搞定你耳朵里的东西。潘,来见见娲。”
被这花群般的鸟笼簇拥着,少女背对他,坐在一台老式轮椅上。她手中还提着大象水壶,一头齐脖根的蓬松黑发,若没有那惹眼的轮椅,看起来就是个乖巧的女孩,比徘和画皮都要普通多了。这时她弯下腰,把水壶搁地上,双手搭上两侧把手,有些费劲地转动着轮轴,整个转过身来。
一对大红塑料发卡贴着额角,细眉毛下垂眼,肤白至发青,有雀斑,她看起来没比自己大多少,潘想,又似乎其实比自己要大了很多很多个六岁……因为他总觉得她有点生气。但并不是说,她这时候在生一个陌生闯入者的气,或者在生画皮和徘的气,而是好像她一直都在生气,因为生了太久的气,所以潘都没办法分辨现在她到底有没有在生气了。
“你好……你就是潘吗?”女孩问道。
门缝里漏进隧道的穿堂风,只见她腰部朝下,褶裙以内,轻如薄雾,空无一物。
徘走在鸟笼的竹条边缘,摇摇欲坠。墙边没有落地窗和花园门,自然,这是地下,别痴心妄想什么窗明几亮的大房子,咫尺乾坤的园林,更别提藤萝蔓挂的池岸了。她俯视着几个人头顶和黑豆鱼眼,默念道:“这是没完全显形的娲,那个黑皮肤白头发的怪人Owner叫画皮,明明可以从旧手机化形成人却要当一条鱼的是贤余,没来的大学生名作蚕马,再加上我,秘密基地里原本一共就五个人,直到潘闯了进来。”
二零六五刚过大寒,立春未至,在画皮手机的“101宠物店”游戏存档里,截止至程序上个版本更新里的大寒节气限时每日打卡分享饲养心得满十次即赠戴斗笠幼绵羊的活动记录仍然为零,徘代替画皮,继续在这天的饲养日记里写道:
“今天Owner没有按时打开APP给金鱼喂食,也不知道金鱼的饲养指数到顶可以领金币解锁其他鱼类;距离我出现过去一个星期,她仍然看不到我。”
虽说是写,但只要靠她动动小脑筋,稍微用劲地憋一憋,它们就能自动“写入”画皮的游戏数据里,成为徘的一部分。别管怎么做到的,就跟人活着的大脑也会记忆一样——只是对徘来说,只要她愿意,记忆完全不存在人类大脑的损耗,就算不写进数据里,她也能记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成为一堆数据集合体的灵怪,或者说成为电子幽灵的好处。可自然,电子幽灵也有坏处……
“侬好,爱姆潘!”潘可怜巴巴站在画皮和娲的对面重复道。耳朵毛茸茸得跟考拉似的,表情却像条淋雨的小白狗,和被捡回来时一样泪眼婆娑,滴溜溜的眼睛转了一圈扎牢在徘身上。也真是奇了怪了,现代社会,器物怀着一份执念历久成精也大不如那精怪传说盛传的年代,能不能被人类看见都靠说不清的缘分,修行深浅就跟手游抽卡一样都是玄学,而像她这样的电子幽灵,全是因为数据储存在“贤余”这台成功化形的手机里,才能拥有现在的形态。也不知道潘到底是贤余的有缘人还是自己的有缘人,这满大街的人人人,偏偏只有这一个小鬼头看得见来无影去无踪,抓不住碰不着的徘,还在刚见面时就没礼貌地用手指着她大喊别人的名字,呜呼气哉!
可气归气,回到正经事儿上,徘也是眼尖,远远一瞟眼便认出潘耳中的两簇绒毛绝非普通之物——逆着一路人流,她清清楚楚看见男孩跑来的痕迹。到处都是白绒毛的痕迹,沾在梧桐树干、人行道边、高高低低的广告屏幕上,风一吹便朝外疯狂飘散,传播到更远的地方,钻进其他没有耳机塞着的耳朵里,伺机发芽生长。它露出耳朵口后呈苞状,细看绒毛像极细的羽毛,聚成拳头大的绒球,简直就像耳朵里长出了蒲公英。但长在人耳里的蒲公英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也不知道这怪东西是不是有害,会造成多大影响。解救潘是个名头,替娲把看似无害的绒毛怪异带回来才是真。
徘叹口气,循着无形目光,闪现在娲的轮椅把手上。此刻,少女俯首看她,显然也明了徘将男孩带回来的原因,若有所思,“……《唐本草》上倒有一处,写的就是蒲公英。”
潘一脸犹豫地看着娲凑向自己,她贴得太近,又朝他伸出手掌,男孩瑟缩后退,又细又长的小辫子像一条尾巴晃了晃。徘停在娲肩头,两脚耷拉在米奇头商标的圆耳朵上,朝着潘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潘的脚步顿住了,“……不动。”他依葫芦画瓢重复道,倒真的记住了徘的命令,不再动了。乖小孩,比画皮要乖。
娲左看右看,那两簇蒲公英就像倒插在潘的耳道里,除了上方空调细小的气流吹动外没有任何自主活动的迹象。随后娲飞快伸手拔下几根绒毛,那细丝登时活了过来,灵巧地就要从她手掌里腾起,从指缝里钻出去找个地方钻。可少女倒眼疾手快,将它捏牢在两指之间,“你曾是一味良药,后来人都渐渐忘了你解食毒,散滞气,只当你是高架桥下的野草……所以你记住了?”
“怎么回事?”画皮问。
“……它扎根深,散播快,重疑虑,养惑心,善仿人声,道人难言之楚。人多的地方,难免会生出这种怪异,不足为奇。”
难怪总见潘自言自语,像在跟什么人争论似的。徘恍然大悟,原来正是这蒲公英在他的耳朵里作妖!潘弓起背,搓着两侧手臂,又问她,“徘,徘,汀克贝尔,看得好伐?”
画皮左瞧瞧潘,右看看娲,也不知道潘究竟在跟谁说话,嘟囔了一句,小兔崽子的白日梦朋友?徘被这问话刺痛,但也顾不上画皮,指指耳朵说,“这里的东西——”,再指指嘴巴,一张一合,最后指指潘,“跟你说话——?”
潘拼命点头,“哈以,哈以!伊刚闲话,刚谢特,爱姆阿弗雷德,吾要开普腾胡克!”
娲也没费劲听他说了什么,在灯下举起绒毛,眯眼看了看,“……它最初应该是颗种子,年纪才几天就长成徘说的那样,应该是刚出现时就离个不得志的家伙近,还被它特意种进人的身体里。选了耳朵,倒是聪明。”
“我觉得挺好看,毛茸茸的跟耳套似的,”画皮下意识地掏掏耳朵,也凑过去打量蒲公英,绒毛朝她晃了晃,“接下去呢,要除怪吗?”
“自然。”
待机中的贤余正在小睡,反正也用不上他,没道理不睡觉。娲瞟了眼一旁的烧水壶,画皮意会,立刻摁下开关,还有些温热的水又开始嘟嘟嘟地慢慢滚起来。潘好奇地想伸手去摸烧水壶,被画皮一把拍掉。这也不怪那小孩。徘走过好几条大街,都只见过这一个烧水壶——若不是秘密基地里没地方给娲再整个柴火炉出来,他们都相信娲会凭空变出个灶台,让画皮往老铁壶里灌井水。一会儿水开了,画皮视线不离手机屏幕,左手食指勾上桌上倒放的搪瓷杯弯儿,一提一抖,杯子咕咚站正,她又往里倒了大半杯白开水,转手递给娲。娲立刻把绒毛丢进杯中。蒲公英泡茶不是什么稀奇事,在以前更是常见,但大都采摘其根部,洗净晒干后才用来浸泡,连绵帽都一同泡茶的还真没见过。而这蒲公英倒也怪,沾饱水不见下沉,起起伏伏了一阵子还飘在水面上,贴着杯壁往上蹭。
徘知道它还想逃。往哪逃?这秘密基地里没一个等闲之辈,弱小的妖怪全得在娲面前乖乖低头。娲这号人物,要是放在志怪传奇里,都得被人喊一声千年老妖,在基地里的其他人寻上来之前,她就已早早委身在一件这年代珍贵又被人遗忘的老物件上,盘踞在上海地下隧道中,可谓鬼者也。还有贤余,虽然他眼都没睁,或者说睁了也不知道他醒没醒,但他是安装了“101宠物店”,载着徘的手机,没人敢小看生下才十余年,不堪日夜待机,怀揣着再也不想工作的执念便能愤而化形的精怪!之外就是画皮,她的使用者……
“再来点儿?”画皮问道,全然没注意到徘的目光。娲点点头,画皮便拎起潘的耳朵,也不顾小孩哇哇大叫,让娲又连根拔了潘左耳里的一簇丢进杯子。这下,蒲公英几乎将整个杯面都覆盖了。娲呼呼吹了几下茶水才微抿一口,许是太烫或是太涩而皱了皱眉,但很快就恢复如常,一小口一小口喝茶,把绵帽和根都一齐喝下去。这会儿,画皮已经拿着手机开始在论坛上勾搭第八个需要在VR创作大赛里投票的高中生,时间就是金钱,距离投票结束还有十七分钟,分分钟都能刷票换钱,就让二十岁的成年人来教教小孩社会多残酷吧!潘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一边去戳打瞌睡的贤余。
徘则坐在杯口,一言不发看着他们折腾,一边摇晃着腿,身上穿着泳衣,倒像马上要泡搪瓷杯温泉。但她和娲都清楚她只是在做做样子罢了——就好像只要假装能碰到东西,假装会被沸水烫到脚,电子幽灵就真能有触觉似的。娲捧着杯子,看着徘小声问,“……你还没放弃?”
徘摇摇头,盯着杯中的蒲公英想,她可没放弃,哪能那么轻易放弃呢?从她能看见贤余,也能在它鳞片里看见自己模样的那天起,她就试过九十八次。掀画皮的眼睑,揪画皮的嘴唇,扯画皮的舌头,在画皮的耳朵边发出“嘟——嘟——嘟——”的声音,站画皮的头顶上骂人,无数颗星星凭空出现,哑了她的声也叮叮咣咣砸在画皮头上,却在触碰到画皮的瞬间消失。这就是电子幽灵办不到的事情——
徘始终没法触碰画皮,就跟从她程序里投影出去的全息金鱼一样。她养了它六百八十四天,它能陪她去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游泳,可画皮的手指永远只能从她的胸口穿过。就连她的声音——画皮都只当是“101宠物店”解锁了人工智能,正通过手机在跟她对话呢。到第九十九次的时候,徘总算接受了画皮看不见电子幽灵的现实。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论画皮也绝非常人,比起这年纪的小姑娘们都老练不少,平日里模样更是迥异,甚至……她都能模糊察觉到灵器贤余的存在,判断它的方位,同它交谈,却偏偏看不见也碰不着从手机数据中冒出来的她。凭什么?
明明没有画皮,也就不会有徘。世界上可能还有好多个“101宠物店”在其他手机和平板上的电子幽灵,不同的模样,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数据,不同的记忆,但徘就这一个。这太令人难受了!可“101宠物店”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停服,自然有其存在和延续的理由;既然到现在画皮都还在坚持打卡,徘也必须得努力到最后;既然那么多个载体中,如此多的云端数据中,偏偏是她在这个冬天因为贤余的缘故,拥有了形体,那么这就一定有特别的意义。就跟开发写的每一行代码一样,Python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Py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宠物。
徘想到这里就咬牙,下定决心,总有一天她要想办法成为真正的宠物,不再仅仅只是屏幕里像素堆砌的图,全息投影里的幻象,而像那些毛茸茸的机械宠物一样,能蹭能舔,能揉能抱,给到画皮真正的陪伴。首先第一步,就得劝贤余乖乖听她的话,作为她的数据载体,她唯一指定的代表,跟画皮签份合同摁个手印搞个至死不渝的卖身契,万事就能幸福快乐。在当今这志怪传闻日渐式微之时,像这种化形的灵器竟还得靠着和人类结缘才能维持形体,这录用条件可比光光潜心修行还难上百倍。但话说回来,对,该把注意力放回到潘的身上了——
谁知道潘这时候等得急了,贤余又不搭理他,一抽鼻子,手就往徘这儿伸,作势要把她抓在手里。徘一个紧急起飞,险险躲过潘,她恨死那些试图碰她的人了!要是他们从来没碰过她,就不会有人知道她是不可触碰的。她脸色更差,不悦道,“你干嘛?”
潘不明所以,奶声奶气喊:“徘,奎克立,奎克立,吾要寻开普腾胡克,撒辰光好呀?”
娲咽下最后一口热茶,示意潘过去。潘已经当她是个年纪相仿的姐姐,胆子大起来,问你怎么没有腿啊?他从没见过没腿的人,这也不奇怪,现在街上各种各样的义肢花样频出,附着在人体上的设备只见越来越多,却不怎么见到原本身体还有残缺的人了。徘觉得这问题残忍,但娲和画皮倒都没什么不悦的模样。娲也没有作答,一手半拢,覆盖在潘另一侧没被摘下蒲公英的耳朵上:
“……来。”
她这声出得比以往不同,并非是说声线跟高更低,更粗更细,而是这声的份量不用掂量,也能在心里知道比过往她发出的任何声音要沉百倍。她话音一出,整个基地里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连可这劲儿跟大学生打语音的画皮都突然噤声。只见她吞下热茶的地方,从嘴唇到喉咙、从喉咙到T恤衫下的小腹、从小腹到消失的双腿,全部都泛出与白肤并不相仿的另一种光芒,这光芒与潘耳朵里的蒲公英绵帽交缠起来,一束一束将其拧紧收拢,就像是认定了猎物后的蟒蛇缓慢地将其缠绕至窒息。一息过后,蒲公英被股无形的力量从耳道里连根拔除,消失得一干二净,空气中一丝残留的白絮都不见踪影,就好像蒲公英从未存在过一样。这场面,他们虽不至于看习惯,但也早就不见怪,只有潘盯着她出神,嘴长得老大,能塞进一个搪瓷杯。
“好了,好了,”画皮拍拍手,打断道,“你这小孩讲话倒是挺有意思……现在事情解决了,这小孩该怎么着?”
娲不发话。事件解决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回收了另一个滋补魂魄的好东西而已,至于那黑头发长辫子的六岁小孩要去哪里可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这人是徘带回基地的,自然也该由徘来决定。徘没说话,盯着潘的灰眼睛——好了,接下去要怎么办呢?假装没发现,什么都不知道吗?谁都清楚这小孩不正常。说话怪,没人真能听懂,不知道是哪里的语言,又哪里的语言都像一点,看起来根本没有接触过义务制教育;大冬天只穿了这么点衣服,还像个病号,一个人在工作日四处瞎跑活蹦乱跳,八成是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的;领他下来坐回库车时,他连地铁站都不知道怎么进,身上怕是都没植入过身份芯片,更没常识。总而言之,是个谜团。这小孩究竟是谁?难道是哪个反科技极端环保组织的大户人家少爷,立志不种芯片不打疫苗不改造身体不剪头发乃至不学正常人说话?
再一眨眼,袖珍的幽灵已经回到贤余旁边,一屁股坐在鱼尾巴上,长裙摆里水色淌了一地,贤余叹了口气,转向一旁眉飞色舞的潘,“潘……潘!”
“阿恩瞎被打!!!”潘大呼小叫,好不热闹。贤余瞪了一眼转过头去的徘,好声好气,“潘,咱们回家家去好不好。”一阵沉默,娲不忍再听,扭头去擦鸟笼,画皮倒是毫不给面子,嗤笑起来,“贤余啊,你好歹也是我的手机,就说这种话?”
奈何徘的数据既写在云端,也在他贤余的身体里写了一份,徘只要有心想让他帮自己说点什么,他自然也知道得清清楚楚,算盘珠子在心里啪啪上下翻下。潘能看见蒲公英妖怪,也许能算作他们这边的人,但秘密基地也不能贸贸然就让他长久呆下,不然人家家里报个儿童失踪,警察查案调监控一翻一个准,指不定就会暴露这块被遗忘的风水宝地;再说,潘嚷嚷着要找什么人,或者救什么叫开普腾胡克的人,但从实际情况出发,现在上海已经入夜,他跑出去绝对没有回家安全;再不济他们也能就这么把他扔回大街上,随便他怎么着,等警察把他捡回去,但是,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是个不该跑出来的小谜团……
贤余不得已,换着法子帮这麻烦的小妖精继续跟潘说,“潘,我们狗厚姆,OK?”这下连徘也开始翻白眼。他们手忙脚乱,费了可大劲儿才让潘明白,接下去徘会带他原路走回他们遇见的地方,再陪着潘安安全全回家。贤余向潘保证那个“开普腾胡克”耳朵里的怪东西也会消失,再等等他一定会回去找潘,只要潘别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和基地告诉别人。
潘似乎并未就此满足。他望着鱼尾巴上的徘,伸出手,“汀克……徘?”这次他不再试图抓住徘了,一脸紧张,睁大眼睛,似乎知道自己刚刚惹了徘不高兴。她现在确实不想跟他说话,徘想,三分是因为他太粗鲁,还有七分是在教会他说普通话之前,讲话太麻烦了。
她双手抱在胸前,听见男孩满脸通红地问:
“侬是麦弗兰德伐?吾欢喜西克利特贝斯。”
徘沉默了一会儿,想说,既然都讲好你是我的APP,喊你你就得跟我走,只要我愿意,那我自然会把你带到秘密基地来。她还想,这小孩那么有意思,又能看见怪异,当个玩具使唤,或者多一个小喇叭帮她劝劝画皮和贤余结缘也好,丢了多浪费。但她也知道,他们现在还得费上很多很多功夫才能让潘听懂这一切。他的语言支离破碎,恐怕除了把他教成这样的人之外,只有她和贤余才能勉强花上点时间熟悉他的发音,记录他的用词,再回头去破译他的语言。哪一种语言不需要破译呢?程序语言要破译,方言要破译,密码要破译,人心也要破译,一切都是密码。于是徘低下头,提着裙摆从贤余身上站起来,一边伸出手,朝潘勾勾手指。
“……约好了。”
潘咧嘴笑了,眉飞色舞一蹦三尺高。徘头也不回,掠过画皮的肩膀,穿过高高低低的盆植,飞向他们来时那扇嵌在墙中的大门。她确信潘知道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画皮替他们推开门,只听有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在一旁如歌般念道:
“回去了,潘。摩多如,谢巴体,拉斯乌恩斯歌因,潘,瓦莫斯……”
徘离开了两个多小时,但也不过画皮头一低一抬的功夫,海浪的提示音一响,她就回到秘密基地发财树的叶片下,面对面瞅着人。这隧道尽头的房间即使在深夜时分也亮着光,天花板上头的智能灯泡在白天充当人造太阳,晚上又充当人造月亮,今夜似乎是上弦。
“喂,”徘揉揉眼睛,“贤余,别睡了。”APP弹出条提醒,向画皮确认第二天闹钟的时间,画皮想了想说那就定十一点吧。徘记下来,但心不在焉的,还想着潘在哭。她陪他往回走,绕过公共绿地,跨过河上的小桥,穿过长长的窄弄堂,奇怪的是,明明把他带来基地时的一路很长,但真到把他领回去的时候,那条路反而走着走着就到了。他们最后逛过一条梧桐树遍布的路,冬天的树,光秃秃的,在晚上一点都不好看,像两排干枯的妖怪,潘在她旁边抽噎,也许是后怕,也许是因为夜里孤零零的而害怕,嘴里喊着胡克胡克的名字。他们最后转进一条幽静的小径,只见一栋被爬山虎包围的洋房矗立在路旁,黑漆漆的铁门关得严严实实。也许她的猜测是正确的——潘确实是哪个奇怪人家的大少爷,如今这年头反科技的自然派人物也不少,大概全都有万贯家财和十个压手里的楼盘随那群人霍霍。
“请注意,您有一条新消息!”画皮漫不经心地在屏幕上戳了几下,鱼食罐头在大瓷缸上方抖三抖,像一阵细雨掉在水中。金鱼浮上水面,张开嘴巴,有节奏地一张一合,几颗鱼食粒掉在荷叶片上,没有穿模,也算是当时的程序用心了。“您的101宠物店助手已经上线!”一个文字泡。
喊着汀克贝尔汀克贝尔,跟她拉勾勾的男孩,竟在进入那栋洋房前停下来了。他转过身,执意停在门口,与徘挥手说再见。看起来,挥手说再见仍然是他和他们共通的肢体语言——只是为什么要停在这个可疑的地方,而不招呼她进去陪陪他呢?所幸那男孩还不懂得徘并不是真正的汀克贝尔,也不是什么妖精仙子,而是一个任何东西都触碰不到,自然也可以穿过任何实体的电子幽灵。于是徘留了心眼,停在那栋楼前的花园灯上,冲他挥手。潘回头看了她好几次,直到徘佯装转身要走,他才去推那扇沉重无比的防盗门——很轻易地,几不可闻的嘟嘟声后,徘知道整个门上覆盖的虚拟面板已经通过了潘的指纹或者眼纹认证。就在门完全阂起的瞬间,徘也犹入无物之境般穿过锁扣,悬浮在吊灯下,尾随着潘穿过弯弯绕绕的走廊,下楼,下楼,再下楼……
“搞什么?”画皮晃晃手机,“啊?”她点击了一下文字泡,第二句话接着浮上来,“紧急提示?”娲抬了抬眼皮,像是在听。
……潘仍在往下钻,十几级台阶,转弯,路过拐角的扫地机器人和花瓶,再往下十几级台阶,直到地下二层时几乎只有一条笔直的楼梯通向地下。阶梯两侧都光秃秃的,呈水泥墙的铅灰,几乎没有任何普通家庭里生活的痕迹。但潘下了楼梯,来到最后一层。那里完全不像是一个入口,而是被彻底封起来了,如同一个密闭的混凝土匣。仅能供三四个成年人站立的空间面前,站着一堵结结实实的墙壁,就像很多个学校里封锁起来的通向天台的门,几乎挡下所有可能性。那墙如果就是门,那它看起来远比这栋别墅的铁门还要厚重,小小的潘在它面前简直像不可能撼动半分。可潘双手覆在墙上,身体前倾,看上去只是稍许用力,便缓缓推开了那堵墙走进去。那后头是一间巨大的地下室,一眼几乎无法望到底,似乎是在整栋别墅的平面设计图下又凭加了整整一层。墙后的空间根本不像任何普通人家,没有隔断,没有厨房或者卧室或者书房任何一类这样的公寓布局,就这么一整层超过两百平米的地下室,角落里一张单人床铺,四周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仪器,一些零散的家具,收拾得不算整齐,五花八门的玩具,和几台布置在天花板和房间四角嗡嗡响着的大型全息投影装置。
这就是潘的秘密。潘不愿意让徘跟进来的原因,另一个“秘密基地”。
“潘那里有什么意外吗?”空轮椅停在一角。娲转过头,俯视着在他们中间漂浮的电子幽灵。她到底还是有点在意,毕竟潘给她送上蒲公英,又是个看上去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奇怪小孩。此时贤余也早从待机中醒来,奋力跳上画皮的腿,被后者啪一下捋开。
徘停在画皮肩头,开口时,画皮的耳机里也传来徘的声音:
“他住的地方很奇怪。”
徘看到潘重新从内侧推上那层至少有二十厘米厚的“门”,就好像它从来都没被打开过。虽然她还有很多疑问……但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够这小孩受着了,更何况要跟他说话实在太麻烦。于是她记下那儿的坐标,决定先闪回到精怪小队这儿,以后的事情就以后再说罢了。就在那时候,一只手从后面径直贯穿她的形体,毫不犹豫,悄无声息。
跟踪着潘的,在这房子里不只有她一个!
徘一个激灵转过身,既意外,又厌恶地看着来人。他和那些街头路人都一样,看不见电子幽灵,这时正蹑手蹑脚紧贴墙面,拢起手掌,凑近耳朵,试图偷听地下室里的声音,可比起那人突然出现,更叫人惊讶的是……
回过神来时,徘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闪回到了秘密基地,紧紧靠着画皮在沙发上投下的一大片阴影。贤余在地板上仰头看她,全似明白了般欲言又止。
她又说:“……而且,在那栋房子里,还有另一个潘。”
四十天后,星期二,下午五点又过去一个钟头,徘四处找老虎脚爪,寻不得。她听闻上海人爱虎,因而到处都和老虎有关:家里装老虎天窗,年中迎接秋老虎,出门要开电老虎,连那街弄缸炉里都有老虎脚爪,一年怕是要献出成千上万头老虎,才够剁下四万只金黄的脚爪贴在炉膛里烤得皮脆里香咯吱作响,喂饱容易胃痛的上海人。这公然谋杀老虎,看不起老虎的行为,徘自然不喜欢。她在街上游荡许久,连里弄口紧闭的铁门都路过了整整五次,愣是没找着画皮说要烘到下午四点钟才出炉,香得被扇耳光也不肯放手的老虎脚爪。就好像那移动的圆形炉灶能早早窥探到狩猎者的来临,立刻从这城市的街头齐刷刷销声匿迹,只留下楼顶天台拼接成一块反射着夕阳的不锈钢锅底。
……真是奇怪!如果硬要找个理由来解释这次行动的失败,也许都该怪她今天不是金鱼,偏偏也不是锦鲤,却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身为猫头鹰,她醒得太早;对于眼前直立行走的人类来说,她又醒得太晚,所以要么是她离开秘密基地时错过了老虎脚爪的出炉时间,要么就是这偌大城市中的怪物们竟然开始驱逐她的圆形炉灶……它究竟是哪够不上这大上海的法眼?徘掰着手指数,太脏?太小?不够洋气、不够精致、没法拍摄vrlog、不可典藏的气味、不区分限量版与合作款、不可复制……理由太多,未必真能一次数清。上海只要想,就能把炉灶丢进东海与带鱼同游,信誓旦旦是特色发展必经之路。这城市确实总在太阳与雨露下自行扩张生长,于是到了二零六五年,它比起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像扑朔迷离的原始森林。高楼大厦生长的速度跟上青杨,地铁管道在有限的土壤里疯狂扩张,集装箱节节拔高,人来来去去,成为苔藓,成为鸟雀,成为野兔,成为狼与虎,它便从苔藓鸟雀野兔狼虎中汲取潮热与梦,长成个又白又胖的超巨型城市。一颗东方明珠,一百个全球总部,还有成千上万个灯火通明冉冉上升的新星,这狡诈的大森林,它不是海上的岛,也唯独不像海。海里什么都能存活,但在这里不行,老虎首当其冲,人们砍掉它的脚爪,拔下皮毛,破壁机里分块打碎,沿着电线塞进互联网,固定成线上福利老虎机标本……好一个被人吃得精光的可怜蛋!
在最靠近夕阳方向的巨屏上,时钟转了一圈,时限一过,天黑下来,人海涨潮,行动就该开始了。徘果断放弃,扭身离开弄堂去跟画皮汇合。她前一秒还在狭窄的小路上,下一秒就拐弯穿进另一条四平八稳的大马路。双向八车道,两侧人行道挤满了五花八门高矮不一的商铺、从二层楼开始亮着招牌的经济旅馆、几架蒙着灰的银灰电瓶车、还有整整两排过度健康的梧桐树,粗壮的根枝翘起绛红的地砖。这儿的分贝比起石库门里要高不少,一群从办公楼涌出放风的人群也叽叽喳喳地朝这儿一顷而下,她游刃有余地周旋在人流间,那小小的,犹如鸟雀般的身影不可思议地穿过他们手肘与手肘、肩膀与手臂,甚至脑袋与嘴唇惹人遐想的一寸间隙。和她一起穿过人群的还有全息投影的广告偶像,它比起她来甚至更像一个幽灵,因为哪怕它有着一张真人的面孔,可甚至没有人会同她说话……只有沉默的电子货币和点赞和喜欢会飞到它的脑袋上,恭喜您,又在榜单上停留了十秒钟!十秒钟够久也够累的了。徘在一个少年的麻婆豆腐奶茶杯上坐了一小会儿,又待在一个姑娘的粉色泡泡头上打了个滚,最后落在一个红脸男人头顶的灯牌上,探头去瞧那个没有门面,而是径直朝下方通去的楼梯。一抹小小的异色闪光消失在墙角,连着整个灯牌都模糊地闪烁了几下。不只有她发现了电压的异常。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尖嘴的男人双手插腰,背靠贴满传单的砖墙,站在破旧小门前张口四下张望,显然也发现了墙角的闪光,嘴里嘟囔着,“撒么斯尬怪啊?侬册来,册来!覅康了里厢……”紧接着就要尾随那抹荧光留下的尾巴朝里走,这可不好,别把普通人卷进来!徘摇晃的双腿顿了顿,头朝外一张望,她可真是运筹帷幄,二十分钟前就把潘叫来了这儿,这会儿可不是正好引开那红脸的注意力?
潘距离预计到达时间不到五秒钟,急匆匆停下脚步,还没意识到他面前的建筑物其实是一栋旅馆,外头装修得稚嫩可笑,全息投影的胶皮女人穿着情趣内衣跳进巧克力酱泳池,机械关节的轮廓与声响都在这影像中被隐去。但他目不斜视,都不需要徘提醒就已经抬头牢牢盯住了电子屏——这都是因为巧克力酱!哪个小孩不会被这香甜的东西引诱呢!他应该打开他的任天堂游戏机,回到二零二零年猛击蛋糕,一拳头打碎霜糖,一屁股坐烂草莓慕斯!把头浸在幸运饼干里,掏出一张写着今日运势的签语:
“很快你就会坐在世界的顶端。”
红脸旁边的电子屏幕有百个叠罗汉那么高,上头拉着数字横幅,红底白字在无风的夜里随月飘荡,文明新风气!千万像素挤在一张坏掉的屏板上,别忘了,还有和谐与自由与平等。工地防尘围墙上大半张印错的墙画被揭掉,过时传单掉在人行道沿的排水沟里打着漂,几个字眼写着“精神文明”,“加油干”,没有声音,但足够铿锵。潘鼓足气大喊一声,“喂!!!”红脸猛地一回头,双手啪啪啪地猛拍那块屏幕,嘴里发出咻咻的驱赶声,但男孩却跟徘一样紧紧地盯着他,亦步亦趋往街道外撤。几张传单贴在地上——它至今仍是最行之有效的小东西,如果这城市里一眼望去哪都是电子屏幕,那么要遮住电子屏幕最好的做法可不是乖乖斥巨资购入电梯墙壁上悬挂出租的广告位,也不是搬来一块屏幕盖住另一块屏幕。直到今天,人们也对一管胶水和一张纸束手无策,几个世纪来无产阶级者最亲密最朴实无华的盟友。
眼见男孩赶不走,还在自己面前做鬼脸,丢石头,红脸更加生气。他一生气,肚子就咕噜噜地涨起来,好像在朝身体里充气。红脸接着朝空中一挥手,虚晃一招,没打中任何东西,“……侬作西啊?!”那手中虽然空无一物,但徘却发现不妙——随着他怒睁的双目,天空迅速聚集起了浓郁的乌云,就跟上美影厂里的动画一模一样。
糟糕。她刚刚不应该击碎那个幸运饼干,而是应该把饼干让给红脸,让他别生气了,他们让潘这么捣蛋,其实也是为了红脸好,要不然追到地下室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那群在上海晚上横冲直撞的坏东西可真真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厉害家伙,红脸怎么就不明白呢?可随后他的身体越来越壮,越来越高,宽阔的胸肌撑破红脸的T恤,好家伙!这裸胸袒腹之势头,简直像是雷公公。徘皱起眉头,想好生相劝,呵,就巧克力酱而已,也不至于到这地步。可潘也是倔,看不懂别人脸色,也听不懂上海话,照着路上别人瞎说的话张口便是一句:“烂污呸……!”
这下可好,红脸气得从头整齐裂开。这可没夸张,他们眼睁睁看着他额头正中崩开一道缝,难看的第三目从颅骨里探出形状,凸眼球像劣质毛绒玩偶的白色眼珠配件,过度依赖重力,在眼眶里转了一大圈,最后定格在徘的脚丫上,死死不动。她暗叹不妙,这怪物竟然看见她了!徘手臂一屈一撑,从招牌上一跃而起,躲过红脸右手甩来的大槌。糟了,这下大意了,他们追着一只怪物过来,结果有可能撞上了另一只,现在画皮还在赶来的路上,娲也在睡觉,就剩一个派不上用场只能当诱饵的小孩和她一只电子幽灵,一堆设备里长年累月的数据变幻而成的鬼魂,快想想,除了啾啾叫,她还能做上什么?
红脸扯下只剩破布的上衣,腰带上一串小挎包显出连鼓原形,下颚越拉越长,他后方朝下楼梯两侧墙壁上陈列的胶皮娃娃随着他朝前踏出的一步被震得纷纷从货架上掉落下来,接二连三地朝底下滚去,一个穿着黑色网格蕾丝小吊带的和一个八块腹肌的胸毛男……徘眉头皱得更紧。“……忙阿里得刨!”红脸朝着徘一拍那鼓,咔啦!阴云如蝙蝠群又进一步聚集到他们的正上方,一层叠着一层的加灰,一刹那沉寂后,闪电如龙身扯开他们背后的幕布。
——她能做的,那可多了。
轰隆!一声响雷将整条街上所有人都定格住了。独独潘,似乎笃定闪电与那雷都同他无干,连退一步的本能都不曾有,仰头看红脸,也是相信徘会护他太平,回到秘密基地。红脸更怒,双足不自觉地抖动,背后双翅的纹身竟像是要活动起来似的,几乎要撑破他的皮肤,“侬勿要来胡搞百叶结,小宗桑!”他深吸一口气,边吼边用力地拍起他圆胀的肚皮,就好像那恶狠狠的巴掌不是拍在他自己身上……啪啦!啪啦!倾盆暴雨顷刻间如水银,溅着光,长着血盆大口朝他们头上砸去。烦得要命!哪怕那雨从徘的身体里穿过,她也本能地想要寻找遮蔽处来护起她的羽翼,又或许……她还有别的办法。
涨潮了,涨来的是六点准时下班的人潮,天上降下的雨潮,徘集中精神,从空中顺着雨水掉落在瞬间积起的水潭里。很好,软着陆——眨眨眼睛!积水五厘米。挠挠后腰!积水冲上树干了。在水里跳个三十秒高难度的艺术体操!人行道被海啸般的水流卷起来,把红脸、辫子小孩、粉色泡泡头、奶茶少年都打包在一起,在水流里抛来丢去,冲向道路尽头。那红脸好不似传说中雷公的豕首鳞身,似乎离开了菏泽来到上海打工之后,连他的威风都降了三分,看样子得给他落个本地户口,长宁还不成,得落黄浦,黄浦还不够,要标榜老卢湾。徘乘着一圈圈涟漪,翘着腿顺潮激流勇进,她飘过一个长相跟拟鳄龟一模一样的中年人,有意冷落了办公楼玻璃外墙上攀升的偶像招呼,再从上方高架路下的悬挂列车灯光里抽身,一边暗念道,雷填填兮雨冥冥。那惹得雷公震怒的潘现如今已不见踪影,这可要怎么办咯!上海吃光了老虎,自然也没有猿狖,那下一句要接什么?徘灵机一动,就这么办吧,有一句不错。
二零六五的摩天大楼,一九五零的排水系统。只瞧四平路地势不平,暴雨全朝马路一侧的低地涌,一整排分类的智能垃圾桶被淹得只剩下表面一层可活动打开的闸口,树下长椅缩成一截浮木,在老毛雕像旁十几米处漂泊,活像一艘救生小艇,穿梭在张大嘴巴的鳄鱼群里。雨平面还在继续上升,这些年,黄梅天越来越长,暴雨越来越大,路的凹陷也越来越严重,水继续朝上喷涌,继往柱与开来柱没了大半,爱国小路上两排樱花树平平无奇,枝头上长出鲫鱼。泥鳅钻到徘的脚底,穿着连体恐龙睡衣的学生们茫然地站在齐腿根那么深的雨海里,雨伞纷纷倒挂在水平面上,手中脸盆扑通掉下,男男女女这会儿就像迎来陨石雨的恐龙,眼睁睁地呆望着水平面尽头,看着徘小小的身影嘭地一下消失。紧接着,在他们身前的宽水道下方,一丁点黑斑在水底若隐若现。它越变越大,颜色愈发变深,在滔滔不绝的暴雨里,上海二字里的海如今总算变得货真价实。眨眼功夫,学生们便瞧见更大的阴影在激流底下肆意穿梭。
一头独角鲸破水而出,它腹部牙白,背脊斑点亮如花豹,珠光色的长角像是一柄千锤百炼后的利剑,撕开他们上方团团相缠的乌云,将它拨开,将它扯下天际,掷入雨水中,激起万丈波澜。它的长角缠住四溅的电光,长啸将雷声尽数吞没,还不忘从水底捞起溺水的辫子小孩,挑着他的衣领腾空而起,同小孩一起瞪着抱紧雕像大腿、垂头丧气、肚皮瘪下的红脸。
雷填填兮雨冥冥,徘啾啾兮鲸夜鸣,小孩在独角鲸前晃来晃去唱道,上方骤雨啪地拧上花洒,乌云如棉花糖的糖絮四散开来,最后一缕夕阳洒在车道上,一片波光粼粼。旁边传来钟声与此起彼伏的,代替欢呼与掌声的车喇叭响。
但是,不对……等等。等等!现在春分不到,没有夏日暴雨,雷公还在冬眠。不行不行,我们得再来一遍。从头开始。
“坐标121.505961,31.281556,发现疑似UN-238样本,距离不远,已通知贤余打开高德地图给你导航。”
红脸正在打盹,焉了吧唧的脸颊上油腻腻的,呼噜震掀嘴唇,下巴搁在店招牌上,险些摔下去。旁边过年时的对联还没撕掉,一张倒写的福贴被雨打得只剩下半边。画皮从东家“徒然堂”接下的这任务实在比徘想象中还要无聊,算得上画皮手头好几桩工作里最无聊的一件。原本,徘以为还得想办法引开门口的普通人才能让画皮顺利溜进去,谁知道根本轮不上电子幽灵想办法闹鬼作祟,看门人就先让了一条路出来。徘尾随着他们这天搜找的妖怪留下的痕迹,一直沿着墙角往地下钻,想所幸没提早把潘从那栋怪房子里喊出来,来了还要给他们另添麻烦。
外面头条视频新闻上仍在说秦山核电站疑似因老旧和维护问题造成核泄露,目前信息还在核实中,一旁老头老太裹紧棉袄说不碍事啊,秦山那地方他们从小就听说过,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有事就学日本人那样排海里得了。电子幽灵打了个电子哆嗦,在画皮那边的语音里隔顿一刹,画皮小声问然后呢下一条路往哪走啊,徘随她去,不接话。不是把她当人工智能吗?那就让贤余身上装着的其他弱智能给她去指路好了,她又不是导航软件,也不是搜索助手,哪来的义务给她带路。要么干脆让Siri或者高德地图变成电子幽灵好了,实惠好用死了,干嘛得是她不可呢!
前方路口有红绿灯,请注意变道。画皮脚踏车踩得飞快,到了街口车一扔气都不带喘一下就呆在门口嘟囔,“赶紧赶紧,后面还得回去给娲打下手!”
这地方一点都难不住画皮,街坊窄道虽不同于北方的胡同,但她也习惯。平时画皮都住在一个老式小区六层平房的一间小公寓里,虽然听说徒然堂也给少部分雇员提供单人宿舍,但徘还从来没有跟画皮去过那儿,自然也不清楚那地方的具体位置。听说它就是浮在上海一隅的蓬莱仙岛,寻常人有心也难找,是只在有缘人面前出现的怪异之所。今天画皮从徒然堂名叫“宇普西龙”的档案中心被动接到了任务通知,这时候手机上还没更新的信息仍以编号开头,尚不得知怪物的真实模样和分类,仅有简单的过往目击者报道。它作为画皮的最主要雇主,派发的任务跟任何正常工作一样缺乏趣味。
用娲习惯的方式去判断妖怪所属种类的话,那任务内提及的怪异恐怕是个虫者或地气者,来去隐匿于地表之下,显形时又呈虫状,不过今天娲一听这是徒然堂派的活儿就沉着脸让他们自己过来解决,说是她还有些正事该办。那正事就是要唤醒并解放一头传闻里的青目牛。说实话,徘一听是跟牛有关,就对娲那边的事情更感兴趣。但她到底心里还是优先想着画皮,于是才抛下贤余和娲留在基地,自己打了先头阵跑到这儿来,谁知道还真让她给找到了。
画皮左右一瞧,没见到熟人,红脸在打盹,没人见着她的模样,长额发加黑色冲锋衣,就把那不寻常的模样都遮住了。她直觉出色,这会儿一甩头发就朝地下钻,也看不见摆臭脸的徘正在她前面引着她走。已到达目的地附近,导航结束,期待您的下次使用!好了,到地下,导航声总算结束了。画皮一手拍拍耳机,“然后呢?”
“……亲爱的用户,如果您选择即刻跟您的手机贤余结缘,还能获得珍藏限量版的宠物店超VIP永久会员和电子幽灵增值服务。”
这话倒是阴阳怪气,画皮笑了,摇摇头,“人工智能跟结缘有半毛钱关系啊。”说着都不开手机闪光灯就在一阵黑暗里贴着墙走,险些一头撞在一张清纯无比,马上就能上SEVENTEEN杂志的脸上,但也仅仅是差一点点,黑暗对画皮来说根本不成问题。她悄无声息地在摆得密密麻麻的货架间移动,这家店是个情趣商店,底下摆着仿真机器人,恒温皮肤软糯嘴唇但没一个真跟游戏里的安卓人一样以假乱真。时至今日就算知道它们是假的,预约上门的客人仍旧甘之如饴。地上很潮,几乎覆着薄薄一层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几天好几处没动迁的老房子下水管炸了的关系。但她穿过这些货架时就像猫一样灵巧,甚至也没留下任何脚印。耳机里传来滋滋的电流声,徘也不说话,在画皮前好几个货架的地方追着先前妖怪发光的痕迹。
画皮进来得迟,没见着徘看到的,于是从第一个房间的角落里开始逐一检查那玩意儿的踪迹。他们喊的那妖怪,在徒然堂的叫法里喊“无主之物”,都是疑似废品或没人认领的失物凝聚起来的怪异,甚至大部分时候都不像贤余这样的灵器拥有化形后的固定形体,也大都没有理智,谁也不知道他们今天会见着什么样子的……
徘把画皮丢在后面,一口气追着那条绿光的长尾巴跟到地下三层。三层什么都没有,但也不像潘呆的地方那么大,这次是普通的杂货间,墙壁木板罅隙间也渗着水,确实光瞧着就阴森森的。绿光又是一闪,随后在一个没有拆封的大纸箱后面熄灭。徘举不起来,也不需要举,眨眨眼的事情,她就在箱子的“中间”了,既不是里面,也不是上面,而是穿透箱体,直面缩在箱子与墙壁之间的“妖怪”。
没有任何昆虫会呈现出这种模样。更何况是精通动物的徘,仅一眼就知道这便是画皮在追的东西。但它方才并不像是单纯逃窜,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着,一直在胡乱寻找朝地下去的通道,直到被纸箱堵在了死角。徘不确定这东西能不能看到电子幽灵——但在它们互相都不能对彼此造成破坏的当下,她反倒觉得自己确确实实像是在替画皮索敌的猫头鹰,只管目光炯炯把虫盯好。
“画皮,地……三……”
画皮耳机里模模糊糊传来徘的声音,她拍拍耳机,皱眉道,“什么?”
“下……三层……”
说不好是电波干扰还是没电了,但得到提示的画皮想也许是徒然堂的新讯息通知,踢开门就往下冲。所幸这店都是大半夜才开始营业,现在既没客人需要她躲着也没什么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她钻进地下室的矮门时便看见面前纸箱被无形的镰刃劈开,从中间朝四周啪一下打开。随着一堆零件涌出来的,则是跟她拳头那么大的虫。
他娘的这南方蟑螂还能飞啊!可下一秒她就知道这虫的模样不对劲,在底下仓库里唯一的光线竟然就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呈毒药似的荧光,虽是节肢状但又像极了人造的机械虫,但要真是哪儿的大使馆溜出来的间谍虫,跑这种地方来做什么?徘和画皮都沉默片刻,只见画皮大步流星走向虫怪,提腿就踩。
这倒也是对付害虫最传统的办法了。徘警惕地盯着画皮的脚,心想若是娲在这儿,她会不会觉得这虫子要是倚着桑树,便能化作衣青衿袖青幧头的少年?但现在是冬天,没有鸣蝉,自然这也不可能是蝉化成的妖怪。一时间怪异的光消失了,徘问你踩下去有什么感觉吗,画皮迟疑没答,谁都不敢动。如果这是个妖怪,会在这时候从脚底板钻进画皮的身体,寄生在她身上吗?又或者下一秒钟它就会显出庞大的原型,将她掀翻在地上?可这些都没有发生。被画皮踩在脚下唯一的发光体也消失了,整个屋子彻底陷入了黑暗,徘偷偷躲在她的背后,只探出半张脸瞧着她的脚尖。
光又一次出现了,这次是数十倍的光点猛地从画皮脚下朝四面八方炸开,画皮急吼吼往后一跳,骂了一句他妈的,下意识想掏匕首,但也发现没用,“这虫怎么回事,踩都踩不死的用什么做的?!”这下不再是南方大蟑螂的形状了,变小了,算是北方小蟑螂吧,看起来战斗力弱了点,但画皮一个人倒是踩不过来,她飞快地抓起一把墙角螺丝,哪里发光就朝哪儿精准地丢掷,“不对,”徘在耳机里冷静地说,“它是在分裂。”
“……你不是搞宠物店的吗,倒是告诉我这虫该怎么打啊!”
“目前此版本宠物店暂不支持玩家饲养类阿米巴虫状生物。”
十个螺丝能砸中一个,虫妖怪也不是刀枪不入的硬甲壳,但砸中之后就跟画皮踩上去一样,光仅消失一瞬间,随后又分裂成更小的一部分朝外逃窜。整个房间越来越亮堂,以至他们好像不在城市里,而在什么森林深处汇聚着萤火虫的石窟,徘和画皮齐齐感到异样,朝上一抬头——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倒趴着更多的虫,从潮湿漏水的四角开始向中央爬行,层层叠叠聚集在一起,他们分不清它们究竟是在彼此吞噬还是融合,但和受到攻击而四散逃开的虫相反,它正变得越来越大,身上的幽光先前险些就被当做了感应灯……
徘还没有出声,一束冷光就从画皮面前折射而来,水果刀笔直从她手掌中朝上飞出,三分之一的银刃扎入天花板中,正中贯穿虫妖。刀柄尚在微微震动,徘浮在天花板下方,看见那妖怪也凝固了一瞬。随后,它像是骤风过境时的落叶般分化成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乃至最后根本无法用肉眼看清的光点,像具有行动力的虫卵般朝这房间里的每一个肉眼无法看清的缝隙窜去。
对付它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徘想,它好像喜欢往狭小、黑暗、湿润的空间钻,最近一直在淅淅沥沥下小雨,这地下室又朝,它还在朝地下钻,是在找东西吗?如果用火烧也许效果会好一点,但这地方是有人住的,谅画皮也做不出这事来。可它们逃得飞快,彼此之间似乎由一种共同的意志操控着聚散,当它不再呈现“虫”的形状时,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该朝哪追。一阵窸窸窣窣,像遥远的响尾蛇摆尾声过后,整个地下室内又恢复了一片漆黑的模样。
虎头蛇尾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他们跟丢了。徘注视着画皮,她额前一绺长发遮住脸,在黑暗里更是让人难辨踪迹。但徘不一样,她是画皮的电子幽灵,画皮不管到了哪她都看得见。徘悬浮在画皮的额头前,打了个响指,地下室又亮起光。画皮掏出手机回了一句,暂时没有发现大型聚集迹象,对象消失了,然后便转身离开。
这天早上潘醒得比平时都早,一方面是被憋醒了想尿尿,另一方面肚子也比往常饿得更快。洗漱之后,胡克就在桌边掀开餐盒盖子,里面盛着一两生煎包,旁边一杯豆浆。潘顾不上道谢,啪地掰开一次性筷子,也不管没掰整齐,一阵狼吞虎咽就把面前扫荡得干干净净,连粒芝麻都不剩。男人就坐在他对面,一直看着他吃完,拍拍他的背,让他当心别噎着。潘喜欢喝新鲜豆浆,虽然胡克说这里面掺了很多水,味道淡,还有些没滤干净的渣,喝起来就跟同时吃了饼干一样,但他就是喜欢。生煎包更是罕见的好东西,平时胡克都不给他带,说是太油腻,对长身体的小孩不好,但营养麦片和牛奶实在是不好吃。他吃完才想起来,今天是什么日子,胡克居然给他带了生煎?
吃饱了?胡克问他。他点点头说饱了饱了!胡克摊开数独游戏,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潘搓搓手,以前他从没想过数独能用来做什么。也许是解开未来某次任务里的密码?之前一节课他们学的是老虎习性,它们基本独来独往,没有固定的巢穴,多黄昏活动,在交配期和哺乳期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潘觉得自己的世界也跟老虎们很像——要不然怎么就他一个小孩呢?
上次的“蒲公英事件”在徘和娲的帮助下顺利解决,那之后,胡克船长没过几个小时就回来了,向潘连连道歉,说是出任务时的另外一个世界陷入了瘟疫危机,他离开前被迫隔离好几天,所以迟迟未归。但他走前给潘留了足够一个月吃的伙食,应该没饿着吧。潘一边抱着胡克,一边摸摸他的耳朵,发现徘没有骗他,蒲公英确实全部消失了,真是虚惊一场啊!他一安下心来就累得睁不开眼睛,倒头连睡十几个小时,差点吓到船长。但睡之前,他特意穿上袜子,把脚上磨破的伤口藏得好好的,确保胡克船长不会发现他弄伤了自己——
一旦冷静下来,他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虽然偷偷溜出去是事出有因,但六岁小孩穿过平行宇宙穿梭器也违背了这个世界的铁则,没有引起大灾难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要是被胡克船长发现他可就彻底完蛋了。轻则被打屁股,重则关禁闭,最最可怕的是即使他成年了,也可能失去成为星际航家的资格。这恐怕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惩罚了,他绝对不想试探胡克船长大发雷霆的样子。想到这里,潘看看眼前背对着自己,正在读文件的胡克就感到一阵后怕。
但外面的世界太大,太好玩了,他还第一次交到了朋友,遇见了自己的妖精。比起这个世界,虽然他也很喜欢胡克船长,尤其喜欢他故意压低声音,学画本里的船长说话时的样子——但不管怎样,一个胡克船长,和秘密基地的小队相比……他很难说前者更有趣,或者让他更愿意呆在这里。船长就像温蒂的爸爸妈妈一样,他想,他虽然很爱他,也不能说他待他不好,但就算是温蒂这样的乖小孩也总会被外面的世界吸引呀。更何况船长还会对他发脾气,偶尔在他烦闷的时候,潘都得小心翼翼,以免惹得他生气。
仅仅那一晚上的功夫,原先他世界里的一切都被颠覆了——触手可碰的地平线与天际线,走上四十五步到尽头的旷野,三十步到底的海岸,仰头伸长手臂就能触及的银河。房间里明明跟从前一样,什么都没变,放满了船长送给他的礼物:干花、褪色的白搪瓷杯、戒指糖、世界各地的画本、剪纸剧院……潘心里摆起一把天秤,左边是胡克船长和他给他的所有东西,右边放上能讲话的鱼、抓不着的妖精、黑皮肤的怪人、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左边的一切虽然还是很美丽,但现在再看看,之前自己拥有的东西难免有些单调。潘很难说这个天秤现在在他心里是摆平的,唯独胡克船长对他好,把他养大,是他没办法丢在脑后的。
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他每天都盼着徘出现——她也确实遵守诺言,来了好几回。每次她一到通道附近,房间里的喇叭就会发出啵啵啵的电波声,然后平稳的机械女音就会响起来:“来吧,潘。”这就是时候推开门,走过穿梭装置,迎接通道站外,坐在树桠上等待的徘了。但她从来不提前告诉潘她什么时候会来……没有约定,只会突然出现,然后带他穿过那条路,下了南京东路地铁站,坐上仙尘列车,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那里会有不同的人出现——比如画皮,或者后来他才见过一次就走的大女孩蚕马……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他第一眼看见她,就有一股熟悉的暖流涌上胸口,决定在心里喊她温蒂妈妈。但每次也有相同的人,譬如娲和徘就一直呆在那儿,就好像那儿就是她们的世界,就跟潘有自己和胡克船长的世界一样。
他在那儿度过的时间,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时间——她们教会他说话,说那个世界里的通用语。他惊讶地发现那种通用语竟然和自己说的话有很多相似之处。甚至都用不上死记硬背,只需要跟着她们多听听,多说说,那语言就像雨露一样浇灌在他的小舌头上,自然而然脱口而出。这大概也是胡克船长总去这个世界工作的缘故,毕竟学习一门新语言都用不上多大的功夫!短短一个多月里,他就已经能跟人说最基本的对话了,虽然胡克船长还没想要教过他,但提早学习也不是什么坏事,万一以后星际航家的考试里有用呢。
另一方面,他也偷偷记录起胡克船长任务结束后回来的时间。印象里,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潘几乎从来没在白天看见过他,大约在晚上六七点的时候船长会回来,陪他到睡觉为止。他也试着偷偷假装睡着,但支棱着耳朵听胡克的动静,大多数时候都以失败告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有一次他成功坚持到底,等到了胡克船长离开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眼时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半的样子。星期六或者星期七中则会有一整天,胡克船长几乎全部都和他呆在一起,每个月一次的例行全套身体检查和一些星际航家预备课程教学也基本都在这个时候。
这么来看,他每次跟着徘去秘密基地,都必须赶在晚上六点前回到这里,或者等到足够晚,在胡克船长离开之后再出去(虽然这一次都没有发生过,但潘担心徘会有一天突然需要他去拯救他们)。至于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七,就会稍微简单一点——只要船长星期六来了,星期七就是“秘密基地之日”。摸清规律之后,潘胆子也越来越大,去秘密基地的次数也就更多了。
但胡克船长毕竟经验老道,潘觉得除了那条机械左臂,他一定连鼻子都改造过,所以才能从自己身上嗅到不对劲的气味。第一次潘觉得船长奇怪就是在他回来的第二天。男人蹲在他床边,摸着他的额头问了一句:潘,你是不是去过哪里了?潘还睡得睡眼朦胧,但心下一惊,吓得汗毛直立,强装镇定,保持迷糊地摇头反问,你说什么地方?胡克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底,嘟囔了句没什么。潘这才想起千算万算,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他换好衣服,遮好伤口,就是忘了把进门时地上带进来的泥迹擦干净。他从前从来不知道从外面回来之后地上也会变脏,不知道这次到底算不算瞒过去了。再有一次是胡克教他算数时,他把徘教会他的话和原本的语言弄混了,胡克船长明显一怔,然后问他是从哪儿学来的,他只好谎称是自己口误说错了,往后更加小心区分两套说话的办法。
很显然,潘的外出,船长已经有所猜忌了。最危险的一次,也是潘根本没法好好解释的,就是船长在吃早饭时提到他的梦话。胡克半是询问,半是调侃,说话时也不看向潘,就好像只不过在提起一件无心之事:潘啊,很奇怪,你昨天晚上的梦话我完全没听懂,你梦到什么了?
潘愣了愣,梦话之所以是梦里说过的话,就是压根记不住自己说过什么,这话他该怎么回答才好?男孩一阵害怕,大声说自己好像没有做梦,接着闷头咕咚咕咚大口喝豆浆,险些被呛得满脸都是。
其实潘做过很多梦,甚至能拍胸口宣称自己非常擅长做梦,只不过大部分醒过来时都不记得。有时候梦断断续续的,但却能连成一个故事。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白雪的迷宫,在那个梦里,大雪纷飞,周围的墙壁都是由厚厚的积雪筑成的,他弯弯绕绕走在这里面,最后看见了一尊美丽的雕像,雕像很高,很大,但却说不上来的纤细,就好像是长得很高的娲。雕像跟他说话,他记得自己说“爱姆潘!”,还有“各地多果?”,梦醒之后,他发现这个梦真实得可怕,但雕像回答了他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
可这次他连自己在梦里说了什么也都完全不记得,船长到底听到了什么?该不会是“画皮你快跟贤余结缘”吧?
要真这样,那也都得怪徘,说这是徘教会他说的第一句话也不过分。“结缘”就是让画皮和手机变作的妖怪贤余定下契约,这样贤余就可以永远成为一条鱼的样子,画皮也顺势就能看见妖精,徘应该也能拥抱画皮了。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跟七巧板一样。他觉得徘太固执,根本不明白,画皮已经是大人了,就算劝她弄了那个什么结缘的事情,她也看不见自己的妖精呀,更别说碰到徘了,谁能抓得到妖精?如果不服气,就要去找永无乡里妖精的妖精,真正的汀克贝尔。
可没人知道到底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也不知道这事情能不能办成。等他说话稍微利索了点之后,也磕磕巴巴反问徘,你为什么非得要画皮结缘不可啊?他问过好几次,徘一次都没回答过他,甚至还生气了一回,几天都没出现在他面前。后来是贤余看不下去,出声阻止潘,让他就顺着徘的意思来吧,它说,她虽然小小的,烦恼可一点都不小,跟人类小孩的烦恼也不一样。
有一点贤余搞错了。人类小孩的烦恼,他们也不见得真的明白。画皮是大人,徘是妖精,贤余是鱼,蚕马是长大的温蒂妈妈,剩下来勉强跟他一样的小孩,只有娲。潘觉得自己和朋友们的世界格格不入,他们说的东西大部分他又不懂,也不能随时随地都像贤余、徘和画皮那样呆在一起,他总要拼命努力才能跟上他们。他第一次觉得晚上睡觉流出来的口水都酸溜溜的。徘有自己的烦恼,贤余和画皮也有愿望和大人要办的事情,那么娲呢?娲跟他本该最亲近,可娲什么都没跟他说过。娲就是最神秘的女孩,就算在小飞侠里,潘也不知道她到底是里面的谁。
在不能跑出去的时间里,潘越来越心不在焉。原先他还会兴致勃勃和投影的拉布拉多犬玩抛接球、拿蜡笔画太阳花和森林、翻各种各样看不懂字的画本、玩迷宫球和七巧板和魔方、吹口琴和笛子,很快一整天就过去了。但现在,徘不来的日子变得难熬极了。只有船长第无数遍跟他说小飞侠的故事时,他才能提起些劲儿来。那可是小飞侠的故事啊!他百听不厌,胡克船长哪怕跳过了一句话、一个动作,他都能给挑出来,不行不行不行,一行字都不能跳过去,讲故事的爸爸妈妈就要有这样的觉悟。
但船长并不是他的爸爸或者妈妈。他第一次问到他们时,船长就用彼得·潘举例子,告诉他不要拘泥于父母是谁。他之所以叫单字“潘”,正是因为他没有双亲,被船长在流浪所捡到。姓氏唯一的意义就是它代表家庭,代表血缘的羁绊,潘不需要那种东西;而这名就取自故事的主角彼得·潘,叫“彼得”的人太多,就叫“潘”吧!船长希望这世界里唯一的小孩能和故事里的潘一样任性肆意、勇敢非凡,拥有一个孩子们向往的永无乡般的童年。所以小飞侠绝对是潘最喜欢的故事,没有之一,谁会不喜欢一个自己是主角的故事呢!
可最近听故事时,他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印第安公主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她有多高?其他的汀克贝尔都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有的孩子不相信仙子的存在?要怎么区分小孩和大人?会有更多没人看见的汀克贝尔们陪着孩子们一起长大吗?如果汀克贝尔非得要长大呢?永无乡有没有妖精中的妖精,妖精大王?人人都有一个妖精的话,该过得多热闹呀!他是想替徘打听打听,万一故事里其实就有她想要的答案呢?但胡克只是摇摇头,潘,他说,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你不都知道吗,除此之外,我也没法告诉你了,你可以自己在故事里找到答案。他说着摸摸潘的头,好像在确信他没有长大得太快。
没错,关于小飞侠的一切,潘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可比起从前,他想知道的事情更多了。同时,他也朝成长迈出了第一步,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孩。而他的秘密,也不光只有隧道深处的那一个基地。
“潘。”
胡克出声,把他从数独的格子里扯出来。他也拉走了他巴掌底下的薄簿子,抽走他手里削得尖尖的铅笔,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在发呆?
潘这才意识到自己从刚刚起就没有动过一笔了。这页上他停留了太久,铅笔只在纸面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条,没有填进任何格子里。据船长说这是一种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游戏,他不知道两百多年有多远,但反正是个跟其他平行世界一样遥不可及的年代。他为什么到现在还在玩两百多年前的东西,他也不敢问。他挠挠头看船长,他已经开始皱眉了,这代表他有些不耐烦,但还不至于发怒。潘揉揉太阳穴,假装眯着眼睛,说自己从早上起床时就觉得晕乎乎的,现在也很困。
胡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盯得他直冒汗,就好像他能识破他的谎言一样。一把鼓槌在潘心里敲起来,咚,咚,咚,但每一下都没敲到底,轻飘飘的,浮在胸口中。但一开始胡克什么都没说,他从草地上站起来——今天他所在的世界是绿茵茵一片的草原,还有持续不断的微风,一会儿对着他吹,一会儿对着胡克吹,旁边偶尔会有野兔跑过。这是潘最喜欢的天气,但今天不如以往那么轻松。咚,咚,咚,鼓槌敲得更快了。胡克站起身,在他面前来回踱步,我跟你一直强调的是什么,嗯?
我要做个正直的男孩!潘不假思索答道。
还有呢?胡克慢慢转过身,竖起一根手指:不能说谎,说谎会长不大的,说谎会害汀克贝尔被关进油灯,而你,潘,会被关进宇宙的帕诺提康。
这是他不可以学彼得·潘的一点,他是个乖小孩,要长大当星际航家的话就不可以假装把掉下去的影子黏回身上,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说谎。但船长忘了,他扮演的是胡克船长,谁说船长向彼得·潘说出的忠告都是为了潘好呢?也许这也是他扮演船长,在故事中诓骗彼得的手段。潘可不相信就这无关痛痒的一点点谎言会让他真的长不大。从去年到今天,他的袖管裤腿变短,上衣紧巴巴的,脚掌手掌齐齐变大,一顿变得能吃下两个汉堡,他确信这是自己的身体在发出成长的讯号,再长下去,他甚至有信心可以把肚子里被先头那妖怪掏走的东西也长回来。但直接反驳船长并不是个好办法——
他知道船长平常虽然话不多,对他也很耐心,但他毕竟是这世界里唯一的大人,如果彼得·潘也有过爸爸妈妈的话,那么潘身边最接近爸爸或者妈妈的人也只有船长了。他发怒的时候,光是提高声音都能把潘吓破胆,更别提摆在墙角的鸡毛掸子和一个超大衣柜组成的“禁闭间”了。胡克有的是办法惩罚他,虽然他总说这是为了潘好,是为了把他身上跟彼得·潘一样小孩天生的坏毛病治好,才能帮他顺顺利利长大,但这也不代表潘真就乐意接受他的训练。
潘捏紧背后的拳头,再一次装傻,反问道:船长,你在说什么啊。
胡克不说话,转头去翻找潘的图画板。他很久没有检查潘的图画板了,让我看看你最近画了些什么。潘心里一跳,就见男人从架子上抽出画板,期间目光一直都落在潘身上。他解开画板系带,慢慢地抽出一沓画纸,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有男人翻数着画纸的沙沙声,半晌过后,胡克放慢了动作,紧抿的嘴唇有所松动。
你最近倒是画得挺多。
船长夸奖他了!那当然,潘可是胸有成竹,一点都没在怕的。最近只要他一个人,就会用比以往更快的速度画画。以前他要是自己呆上一天,最多也就画两三幅,剩下的时候要么翻看不懂的画本,要么就跟拉布拉多犬或者缅因猫玩打滚。可现在,他都把小狗和大猫喊出来一左一右陪着他,自己则趴在地上把纸撕下来,偷偷画上十几幅,再藏在不同的地方,时不时拿出几张夹回画板里,补上和徘一起去秘密基地而离开的白天里该画的部分。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想偷笑,但一看胡克作势要转过来,他又赶紧收敛起笑容,一脸正色,以免被船长怀疑。
唉,但船长看得那么仔细,潘又开始担心自己有没有做过头。比以前画得还多,会不会也被怀疑?好在船长没再继续关心数量,往后翻了几翻,有些奇怪地问,这是什么?他手里指着的那张画上有四个人,正是潘画的贤余,徘和画皮,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男孩……!潘一下子嗓子都紧了,小心脏都蹦到嘴边,咽了口口水赶紧说,这是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和彼得·潘呀!
胡克又盯着看了会儿,这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都跟画本上不一样?
我也跟彼得·潘不一样呀,他是金头发的,我是黑头发的潘,我的虎莲公主、美人鱼、汀克贝尔,也要跟他的不一样!
那你没有画上你的细辫子?
彼得·潘他又没有辫子的,辫子不方便飞,我给自己在画上剪掉了。
胡克若有所思点点头,似乎相信了潘所说的这番话。潘只觉得心里鼓点打得更狠更快,脸上热得要命,连脖子都热了,心想还好那天因为不会画轮椅就没有画娲,要不然这下就说不过去了。不知道为何,娲看起来让他有点害怕,但也有点好奇,他对娲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但娲并不是小飞侠里唯一一个例外……
对,这是秘密基地以外,潘的第二个秘密。就在第九次从秘密基地偷偷摸回来的时候,他在传送通道站去往穿梭装置的楼梯上碰到了另外一个人。正是那个人,成为了潘的又一个新朋友、又一个画中的角色,也让潘为他违背了平行世界第三原则——
他就是平行世界里的潘!
他知道的,哪怕有些沮丧,但在那一刻,他心里也清楚,既然平行世界也有温蒂妈妈和汀克贝尔,那么还有个与他们失散的“彼得·潘”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更何况船长也教过他,平行世界里有可能碰到第二个自己!虽然会死是骗人的,但船长也说,一旦碰到这样的情况就要赶紧上报……
“你……”
那一瞬间潘根本就目瞪口呆,舌头打结,脚像在楼梯上生了根,拔也拔不掉。他虽然知道理论上会有另一个自己,但却从来没想到自己还真的能遇见……男孩五官模样跟自己一模一样,甚至连身高年龄看上去都差不多,光看脸的话乍一眼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只有潘脑后那条细辫,他是没有的。这时,平行世界的另一个他双臂抱在胸前,居高临下,朝正想往下跑的潘微笑。
“你好。”他说。
这是贤余教会自己的语言,潘能听懂。也得亏他们教过他,不然这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潘也愣愣地答道,“你好,我是潘。你是彼得吗?”
彼得,他脑中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这个名字。既然两个世界里都有各自的彼得·潘,那一个叫彼得,一个叫潘,好像也很顺理成章。这下轮到对方愣住了,“……我不是,”他说话的语调比起潘更平稳,更细,发音自然也更标准,让潘觉得很优美,让人平静,“我叫楚琨玉。林字头的楚,琨玉秋霜的琨……”
“……哦。”
潘懵懵懂懂打断他,他也不知道后面那句话什么意思,但对面的人不叫彼得,叫楚琨玉,他算是听懂了。发音是,第三声,第一声,第四声,楚琨玉。他姓楚,说明他有家,有爸爸妈妈,这一点也和潘不一样。那接下去该怎么办?他们双方遇见了。如果按照平行世界第三原则,他们各自都得上报,以防只有一方告密,星际航家们会以为有平行世界的神秘人违反公约,擅自刺探情报,极易诱发冲突。但他要是说了,岂不就在船长面前暴露了自己违反规定,擅自去了平行世界吗?
潘丝毫没有要引发一场战争的意思,就算真想引起战争,也绝对不是现在。现在他才六岁,打仗又立不下战功,还有可能死掉,在战争里除了哭那是什么都干不了,既然对方是另外一个自己,想必也跟他有一样的想法吧?他赶紧抢在前面说,“我不想打仗,也不准备上报你。”
“……什么?”
“我不会跟胡克……我的上级说我碰到你了。”
对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说告爸妈……”潘不确定他是不是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赶紧又补了一句,“平行世界第三法则,你知道吧。”
楚琨玉怔了怔,随即一脸似笑非笑,“嗯,就是不能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对对!”潘赶紧点头,他手腕上的时间罗盘快指向六点钟方向了,要是船长这个时候回到通道来就糟糕了,可他第一次碰到这个世界上真的跟自己一样大的男孩,还是另外一个自己,他简直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他。一时间,潘既舍不得那么快就走,又不得不走,急得团团转,“……我是潘!”他又说。
“我知道,你刚刚说过了,潘……?”
“那就好!”潘挠挠头,楚琨玉的衣服跟秘密基地里其他人的衣服都不一样,看上去也根本不像小飞侠里的衣服,而像……像是温蒂一家人会穿的那种。很整齐,也很干净,就像他说话时的语调一样。潘指指楼梯,“我要快点过去了……”
楚琨玉似乎也知道穿梭设备和秘密通道的事情,这时候赶紧摆摆手,“你去吧。”他就站在楼梯转角的窗口边上,潘看见最后一缕充电光也从他的脚边消失了,但潘根本移不开自己的视线,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想去摸摸楚琨玉的手掌和牙齿,看是不是真的从头到脚都跟自己一模一样,更重要的是……
还没等到潘开口,楚琨玉就率先问道:“……我们能当好朋友吗,潘?”
不愧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自己,连这都想到一块儿去了!潘咧嘴笑出声,头点了又点,“……好啊!”
“潘。”
胡克收起画板,在系带上打了个结,声音变得比之前柔和多了。小飞侠里大家关系真好啊。男人说着,重新坐下来,把数独纸和铅笔放回潘的面前,要是累了的话今天就不用继续了,你想玩会儿纸剧场吗?我给你带了套新的,叫《汉赛尔与格莱特》。
嘟嘟嘟——警报解除,这一关又顺利通过!潘长松一口气,伸手接过。在和煦的白炽灯下,浑然不觉自己双手紧攥,满脸通红。
次日,黄浦江以北客运码头疯了个渡客。这消息不温不火,没几分钟就从本地新闻的前排撤下,点击量不过小几千。据闻当事人早上从提篮桥附近出发,下午到了北外滩,准备过安检搭轮渡时,突然就发病了。人在等候大厅里横冲直撞,跌进一条队伍里,被人推推搡搡站稳了又跑。在冬天里,他憋得脸颊通红,满头大汗,模样倒也是滑稽,原先等候的人群还以为单纯是个神经病,该送去宛平南路涮一涮,没想到那人后来哇啦哇啦喊起来:别过来!别他妈过来!据现场的人说,他当时看上去就像被什么东西顶住,然后朝半空中抛过去一样,摔在等候区长椅上一群阿姨大妈的身上,一动不动,就这么晕了过去,喊也喊不醒。
本地人就当个闹剧,或者是个来捣糨糊的,就为从别人身上揩两把油。但娲听到贤余拿这人出来开玩笑时,丝毫不显得意外,转向一旁画皮说,“它这一醉便是两千余年,可就算不在,也挡不住这道上积淤的忧患。画皮,接下去轮到你帮忙了。”
“怎么说?”
“帮它醒醒酒。我要放它出来,也好让这地下流浪的祸患有所归处。”
娲一发话,画皮和徘顿时都心如明镜。潘今天也被徘提早带过来,这时一手攥着蚕马之前买来的可乐,一边举手表示自己没听懂,“……帮侬做什么?让画皮和贤余结缘吗?”
娲瞟了他一眼,“编故事。”
说到编故事,其实便是如何把祸患和疯子渡客之间挂上一把锁,再将这锁昭告天下,灌进人的脑袋。画皮知道娲做过调查,事先那渡客去过的地方本就不简单,所以几天前娲就将收伏的蒲公英通过回库车,以隧道为源头重新朝地面散播出去。只不过不同于先前它自然出生时被第一个经手之人冠以的特征,这次,娲在它身上寄养了新的“念头”。
这“念头”一开始不会引起任何波澜——因为它对于被寄生的人而言,只是与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条信息罢了。这条信息就像潜意识一样种植在他们的耳根里,钻进他们的大脑里,向被寄生者灌输了一条新的“常识”,其透明程度,就如同人到中年时回忆起十二岁时背的《醉翁亭记》,之意也不绝在酒。而它之所以牢靠,也正是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一则事实、不容质疑的历史碎片:
提篮桥有一座监狱。
这曾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乃至“死亡之城”的“城中城”,从关押战犯至战后变为普通监狱,在一个多世纪的运作之后因其地处核心开发区之一被宣布关闭。但提篮桥等同于监狱一事,在所有本地人里都是心如明镜,平日里路过那附近都避讳三分,即便在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商业区后,那儿也仅仅繁荣了一阵子,往后未成多大的气候,随着近三十年来经济中心的又一轮集中化迁移愈加边缘化。原先四周的石库门老宅、七十年代留下的老公房以及一些颇具特色的洋房从原先第一轮规划时的特意留存,至后期因开发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拆迁而成片保留,形成了如今破败不堪的老城厢。
监狱的搬迁在形不在土,而积患却都沉在地里,此处更是复杂,悔恨、疯狂、郁结、恶意、冤屈样样不缺,从娲来到地下的第一天起便发现了。如今人们闭口不谈,闭目不看,倒该让他们瞧瞧这地方原有的活物了!于是在这历史的碎片上,她倒是又添了一笔:
提篮桥监狱里原先还镇着一物,或妖,或鬼,或怪,或精,难以定论,监狱搬迁,犯人移押,那物却从没消失过。
“跟什么有关的故事?轮渡……还是监狱?”画皮稍许沉思片刻,追问。
娲面无表情指指两盏花盆中间,画皮替她从后头拉出一个半透明小桶,从地上踢给娲。潘推搡着一旁睡觉的贤余就问,“监狱”是什么啊?贤余困思懵懂答那都是把人关在一起不能出去的地方,潘想想又问那是关禁闭吗?比关禁闭还要严重一百倍,你甚至有可能在那里等死。潘想了想,恍然大悟,噢,这就是胡克船长所说的帕诺提康!
他们不搭理潘,由他咕咚咕咚喝可乐,嘟囔说帕诺提康是个球一样的监狱,就跟他们说的东方明珠上面的球一样,这里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人都驯得服服帖帖,不敢造次,因为他们都知道有人在看守着自己,就会自觉遵守规定。娲这时捏着塑料桶上小把手,转开红色盖子,潘饶有兴致挤到她轮椅边上探头一看,一块接着一块五颜六色的“糖块”堆满了小桶。他立刻伸手去抓,一边嚷嚷,“我要吃泡泡糖!”
画皮啪一下打掉他的手,“这不能吃!”
徘跟着摇手,当然不能吃啦,七岁以下小孩都不准碰的。潘眼巴巴看着娲掏出一块焦糖味的,又拿起一旁小喷壶对着它喷了几下,在手掌间翻来覆去搓成一团,最后变成一团软趴趴的棕泥巴。
“……这是橡皮泥,”她解释道,“现在人大概都不知道。”话里话外倒有点讥讽的意味。那团橡皮泥的表面光滑,形状越来越圆润,可娲看都没看手中的软泥,抬眼瞧着画皮,“我们继续。”
“你说要监狱传闻,鬼故事,妖怪传说那种?”
“没错,从哪里开始?”
“现在用监狱的关键词能搜到很多东西,但基本上都不是热点,”画皮九台手机齐刷刷给出相同的结论,“就算是沾点边的头部搜索也都跟电视剧有关,那岂不是人人都知道是假的。”
潘咬着吸管似懂非懂听他们说话,这时候贤余指出,“监狱里面就太脱离人群了,平时谁会没事去关心监狱里出了什么事啊!视频播得越多就越觉得跟自己没关系……要不就说以前有个越狱的,跑出来时候被狱警枪毙,所以怀恨在心,变成了鬼,到处伺机报复!”
“越狱的话,应该不太行,跟那地原本的祸患关系不大,囚犯的执念,其实大都不是这种。凭这个唤不醒它,倒有可能生出别的东西来。”娲摇头,手中一搓一捏,仍不缓不急。
“有很多人死在那里倒是真……再死个人在那儿怎么样?暴死的那种,就说是被妖怪吃了魂儿。”
“太粗暴了,真把人杀了还有可能引起警方的介入,我们不想真引起那边的骚乱。”
画皮低头还在想,这时徘一跃而下,落在娲手腕朝上一指处。她歪着头,一手撑着娲的食指关节,“一起传说中由妖怪制造的冤案,怎么样?”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