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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測時間截止到本月20日(全天)。
《西西弗斯填海記》
作者:???
西西弗斯把石头推到一个土坑里,靠在旁边的枯树上歇息时,一只红脚鸟落到石头顶端,嘴里叼着一根树枝。
西西弗斯喘着气,对红脚鸟微笑道:“你好啊,阿飞。”
红脚鸟低头把树枝放下,然后开始口吐人言:“我不叫阿飞,我有名字!我的名字叫精卫。”
西西弗斯惊讶且茫然:“你怎么会说话的?”
精卫说:“那你怎么会跟我说话的?”
西西弗斯说:“可是你是鸟诶!”
精卫似乎翻了个白眼——这好奇怪。她叼起树枝,拍拍翅膀飞走了。
地面这时轻轻颤动,土坑里的石头就要被晃出来。西西弗斯一个箭步冲上去扶住石头,喃喃自语说:“大人要惩处,大鬼要发怒。”
他继续把石头往山顶推去。
精卫第二次遇见西西弗斯时问:“你还在推石头啊。”
西西弗斯说:“对啊。不推石头,就会死掉。”
他正推着石头往山上走,精卫必须在石头上不断蹦跳,以免掉到底下。她一边叼着一小块黏土,一边技巧高超地说话:“你要把石头推到哪里去?”
“推到山顶。”
“然后呢?”
“然后石头滚下来。”
“……滚下来?”
“嗯,然后我也滚下来……再把石头推到山顶,再滚下来……”
精卫怀疑鸟生:“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西西弗斯说:“我讲了啊,不推石头,就会死掉。”
他说:“我只是想要活着。”
西山到东海的距离是三分之一天。精卫朝东飞去,和西西弗斯相向而行,叼石头的鸟和推石头的人必然在狭窄的山道上相遇。
西西弗斯问:“你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飞来飞去?”
阿飞——精卫说:“你见过东海吗?我要把它填平。”
西西弗斯点头:“我见过。为什么要填平东海,它不好看吗?”
精卫说:“不,它很好看,太好看啦。”她的声音有些悲伤。
西西弗斯找到一个土坑,把石头停进去,回头向东眺望。远处,接近视线尽头,在灰褐色土地消失的地方,有一线碧蓝。他赞同道:“你说得对,太好看了。”
“它是我的坟墓。”精卫也望着东海,喃喃自语。
“你说什么?”
“我是说,它吞没了我的灵魂。”精卫叼起石头,“所以我要把它填平,也许灵魂比石头要轻,能够浮上来。”
“那祝你成功。如果那时候需要我帮忙打捞的话,我会和你一起去的。”
“谢谢你——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是西西弗斯。”
“嗯,西西弗斯,”精卫拍拍翅膀,“再见,西西弗斯。”
再一次见到西西弗斯,他刚刚回到山脚下。精卫喊道:“嘿,西西弗斯。”
西西弗斯对她微笑:“你好啊,精卫。东海怎么样了?”
精卫发出叹息声:“还是老样子。”她在西西弗斯身边跳来跳去,突然问:“西西弗斯,你有没有想过换个方向?”
西西弗斯懵逼:“什么?”
“你需要推石头;我需要把东海填平。你推的石头比我叼的土块大多了!”精卫热切地说。
“你要我……把石头推到海里?”西西弗斯逐渐理解,在理解中逐渐惊慌,“那不行的!”
“怎么不行?”精卫质问。
“我要推石头,不推石头的话,就会死掉!”西西弗斯叫起来,“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大鬼的时候,告诉他说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是在夜里找到一颗绿色的星星,他才没有马上把我带走。他在等天黑,我和我的家人就偷偷溜掉了……后来大人很生气,因为大鬼一直待在地上找那颗绿色的星星,人们都不会死了,牛羊也不会死。牛羊不死,大人就没有供奉。他气得受不了了,就把大鬼赶回地下,还找到我,一个小小的、可怜的西西弗斯……我发誓我从来没有想要大人生气!我只是想要活着。可是大人为了惩罚我,命令我永远推这块石头,否则就会马上死掉……
“我不想死,我还想喝牛奶和蜂蜜水,还想闻牧草割断的香味,我还想躺在晒热的土地上面,还想看到星空,哪怕一颗绿色星星也没有。我想要活着,哪怕是永远推这块石头。”
西西弗斯话音刚落,大地又开始震颤。山林中的鸟兽骚动,乌鸦成群地飞起。西西弗斯说:“你看!我没有在推石头,大人的惩罚就要来了。”
他推起石头,往西山走过去,背对着精卫说:“你不要再提这件事了,那样的话,我还是很高兴和你说话的。”
精卫扑动翅膀飞上石头,不依不饶道:“你想要活着,谁又不想要活着?你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你知道东海吞没过多少生命!东海不平,死在这里的人会越来越多,这样一个灾难的源泉,无论多么美丽,我都不能让它继续存留于世上。这是伟大的事业,而我已经准备好为之竭尽一生,你难道不能为了它而调转一下你的方向,不仅是为了拯救千千万万人,也为了把你的名字刻在不朽的丰碑上吗?”
西西弗斯看着精卫的眼睛:“所以,你是要我为了以后可能会死的人,而牺牲现在活着的人。”
精卫先是错愕,然后争辩道:“不,西西弗斯,你听我说!大人只是让你推石头,他没有规定你推的方向……既然同样是推石头,那么你顺便把它推到东海,也是一样的……”
“然后呢,之后怎么办?”西西弗斯不知何时低下了头,没有让精卫看到他的神色,“不过,你说对了一点,我这样活着,的确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大地仍然在震颤,西西弗斯的牙齿格格作响。“我跟你说话,已经耽误太多时间,我想大人不会原谅我了。既然如此,那就照你所说,把石头推到东海去吧……这样我虽然不能活着,也许还能够救下一些人。”
精卫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她呆呆地望着西西弗斯转身走到石头西边,安静地把手覆上石头。好久好久,他们都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直到西西弗斯露出他惯常的微笑:“精卫,你飞吧!要不我就走不了了。”
精卫丢下嘴里的小石子,飞到他的肩头,轻轻啄一下他的耳垂。西西弗斯还是笑:“好痒。”
精卫说:“快走吧!”
西西弗斯,肩上站着一只红脚鸟,第一次推着石头向东前进。他们走得很慢,因为地动一直不停歇,剧烈时西西弗斯甚至控制不住他的石头。有时前方的平地忽然凸起小丘,或是裂开深谷,他们不得不绕了许多路。空中也刮起恶臭的熏风,携带尘埃和枯死的树叶,打在他们身上。
在这一天夜晚,西西弗斯和精卫终于到了东海边。月亮刚刚从海上升起来,在无穷远处露出半个圆盘。西西弗斯回头远眺西山,心里充满哀愁——他觉得他再也回不去了。他说:“精卫,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
精卫说:“什么事?”
“等我死了,把我的墓碑立在西山脚下。”西西弗斯说,“还有,偶尔来看看我。”
“哦,别说了。也许你不会死呢。”
西西弗斯摇头道:“那你也要先答应我。”
精卫说:“好吧,好吧!我答应你。”
于是西西弗斯把石头推向东海。它向前滚动,在潮湿的海滩上印出很粗的轨迹——滚动——潮水涌来——石头浮了起来。
“咦!”
西西弗斯和精卫一起惊叫出声,但都没有听见对方的声音,甚至自己的也没有听见。因为就在同时,他们背后的西山发出遥远的轰鸣,金红色的液体从山顶喷出来,落在山腰上,点燃了枯树。更多的液体从山上流下,在夜色中宛如缓缓放下的裙摆。
西西弗斯说:“你看,你看……我要死了,我一定会死在这里的……”
精卫跳上他的脑袋:“还没完!快走,到水里……到石头上去!快上去!”
西西弗斯如梦初醒:“石头!”
石头已经漂出一段,西西弗斯涉水追去,总算把它推回来些许。精卫用喙抵住石头,疼得似乎要裂开。西西弗斯手脚并用,狼狈地爬上石头。潮水退去,把石头和西西弗斯带离海岸。
精卫落在他肩上,蹦跳欢呼:“你成功了!你没有死,大人杀不死你!”
西西弗斯心跳如雷,喃喃地重复:“我成功了。”
“我就说你不会死!”精卫用脑袋蹭西西弗斯的脖子,温热的羽毛来来回回扫过他颈侧。
西西弗斯想起什么事:“这块石头沉不下去,那你的……你的灵魂呢?”
精卫愣了,好半天才说:“我现在觉得……已经死掉的东西,大概安息在坟墓里也好。”
西方的天空被火光照亮,灰烬乘着热气向上飘飞。精卫眼尖地看到异样:“看,西西弗斯!绿色的,是绿色的星星!”
西西弗斯也看到了。一朵燃烧的灰烬,发着绿色的火焰,缓缓升到空中,远远看去,似乎比西山还要高。他轻轻说:“这真的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
作者:【七招】月溪明
中靶:0/10 全勝
二十年一度的升仙大会将在一个月后举办。
消息传出后,几乎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行李,踏上了前往世界中心的羽化山的路。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修炼。即使在现在这个基础教育正在普及的时代,拥有仙缘的人依旧是凤毛麟角,更别说每二十年只能有一个修仙者能够成功羽化升仙。但是,如果能在升仙大会上沾染到一点升仙者的福气或者来自仙界的气息,万一自己家里也能出现一个升仙者呢?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退一万步讲,即使不能成为升仙者,能够成为修仙者,就可以加入大家族,给自己家里带来好的改变,怎么想都是值得的。
抛开这些虚无缥缈的说法,其实去旁观升仙大会也是有实际的好处的。每当升仙大会结束,成功诞生升仙者的家族就会给在场的人分发一些好处或者优惠,比如让后代在该家族下属的学堂接受三年免费的基础教育,这样他们就能够脱离目不识丁的命运,从田野中脱离,去做一些相对更加轻松和高级,酬劳也更多一些的工作;又比如会被赏赐几十斤的肉食,可以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在升仙大会上,所有的大家族的族长都会到场,所以对于那些来自民间的修仙者而言,这也是一个推销自己、投靠大家族的绝佳机会。毕竟光具有仙缘,但是没有对应的物质条件和培养条件,也是无法将自身仙缘化作获得更好生活质量的助力。
来自民间的众多修仙者摩拳擦掌,纷纷打听起十大家族的偏好,以此确定自己需要做一些什么方面的准备,而其中,孟家被打听的次数最多。
要问为什么,因为近几十年的升仙大会上,孟家对于修仙者的需求量还挺大的,每一次都会放出大量的名额招募,所以比起另外那优中选优的九大家族,被孟家选中的机率无疑要大上很多。不过,也有人想反其道而行之,去搏一搏那九大家族的机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修仙者和仙种们精心准备的时候,十大家族里的孟家又是另一番景象。
孟家的议事大厅内灯火摇曳,孟家家主孟原坐于上首,姿态悠闲地喝着茶,在他的右下方是孟家的客卿,名为艾笛,此时他正双眼放空,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匆匆的脚步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个青年快步走进议事大厅,跪倒在两人面前:“家主、师傅,孟祥来了。”
孟原开口道:“起来吧。”孟祥应声站起,神情恭敬。
孟原放下茶杯,上下打量孟祥,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向后靠着椅背,悠然地道:“孟祥,艾笛先生向我推荐了你,说他带的弟子里,你是最认真刻苦,也是最有天赋的那个,所以他推荐你代表孟家参加升仙大会。”
看着孟祥脸上浮现的激动,孟原顿了顿,继续道:“有信心是好事,不过你的修为毕竟来自于艾笛的灌顶,还需要利用最后这个月继续加强熟练度,切不可放松。”
孟祥认真点头,迟疑片刻,问道:“家主,那我会不会竞争不过其他家族的修仙者,毕竟这修为不是我的。”
孟原语气轻松:“其他家族也是一样让小辈接收客卿的修为灌顶。养尊处优惯了,谁还愿意耐下性子修炼呢?”
孟祥了然,悬着的心放下大半。
“好了,这段时间记得好好巩固修为,回去吧。”孟原挥手赶人。
孟祥行了一礼,恭敬转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在大厅阴影处坐着自己的师傅,心里不由得一惊,原来他和家主是当着师傅本人的面讨论用他的修为参加升仙大会。他又有些疑惑,师傅为什么愿意舍弃辛苦修炼得来的修为呢?
没人回答他,他也不敢问,抱着一肚子疑问离开议事大厅。
一个月转瞬即逝,升仙大会当天,羽化山周围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很多小商铺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想趁机赚上一笔。
羽化山并不算太高,也不险峻,但是它却通体洁白如玉,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色彩。整座山浑如一体,密不可分。平时的羽化山都是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只有二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举办期间,迷雾才会暂时散开。以前有人动过邪念,想要挖下羽化山的山石卖钱,然而每个试图这么做的人都被天降雷霆劈成了焦炭,渐渐地,人们就息了这个念头。
羽化山上有一条从山脚笔直通向山顶的宽敞山梯,此时正当吉时,十大家族的人全都穿着庄重繁复的服饰,排着整齐的队伍,由家主领头,参加升仙大会的修仙者、其他家族直系成员、以及客卿们紧随其后,一步步走向位于山顶的巨大广场。
广场中央是一颗巨大的树木,树干和树枝是与山体一样晶莹的玉白,树叶却呈现斑驳的黑色,如果靠近,可以发现上面显示着浅淡却复杂的纹理。树上有一只黄金般璀璨的大鸟,闭着眼睛,似乎是在休息。
待所有人都抵达广场,围绕中央的白色巨树放射状站好,上一次出了升仙者的洪家的家主便上前一步,朗声说了一大段开场白,洋洋洒洒,慷慨激昂。末了,他沉默片刻,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状态,严肃低沉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恳请仙使大人降下神魂,主持升仙大会。”
话音刚落,黄金大鸟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露出蓝宝石般通透的眼眸,画龙点睛般一下鲜活起来。仙使轻展双翼,振翅围绕广场和羽化山盘旋三圈后,才轻巧地落回枝头,吐露出透着天道无情的声音:“各位修仙者,请展示自己的修为。”
每只队伍的第二人正是十大家族派出的修仙者,此时他们按照各大家族历代以来出现的修仙者的数量多少依,配合相应道具,依次展现自己的修为。
孟祥站在队伍里胡思乱想,担心自己会不会露出什么马脚让家族蒙羞,以至于完全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家族修仙者的修为展示,突然听到家主的声音低低响起:“孟祥,做好准备,该你了。”
孟祥如梦初醒,慌乱抬头,发现排序第九的林家的修仙者正在下跪行礼准备退场。孟祥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的心慌意乱,从后面的族人手中接过自己的道具,强装镇定地走到广场中央的巨树下,先是恭敬地下跪行礼,然后站起来,双眼注视着黄金大鸟:“仙使大人,我叫孟祥,我要展示的修为名为电堆。”
孟祥举起手中被打磨的非常通透的琉璃杯,里面清澈透明的液体微微晃动,他将琉璃杯放在其他族人搬过来的桌上,又拿出两个银白色金属条和一根银色金属丝:“我左手拿的是锡条,右手是银条,金属丝也是银质的,现在我将它们放入盐水里。”
说着,他将金属条轻轻放入琉璃杯中,并用金属丝连接二者,道:“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电堆构件,在这样的构成下,银丝上会产生电流,使得人体有麻痹之感。”
孟祥从族人手上接过一条蚯蚓,强忍着想把蚯蚓甩出去的冲动,将其与银丝接触,只见原本胡乱扭曲挣扎的蚯蚓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僵直,孟祥重复数次操作,无一例外。
“我的修为展示到此结束,感谢仙使大人的观看。”说完这句话,孟祥行礼退下,回到队伍中,立刻把蚯蚓扔得远远的,嫌恶地掏出手帕疯狂擦手。
黄金大鸟开始在各个家族摆放在树下、用于放置展示修为所用道具的桌子上空盘旋,数圈之后,大鸟发出一声清亮的鸣叫,落于一张桌子的前方,孟祥望去,发现是孟家的桌子。
惊喜的情绪冲上心头,让他的脸上扬起出难以自制的笑容,就连一向深沉的家主孟原,表情也十分愉悦。
黄金大鸟发出宏大的声音:“本仙使宣布,参与此次升仙大会的修仙者中,修为成功获得升仙资格的修仙者是孟祥!”
说罢,他展翅飞回枝头,眼中蓝光暗淡下去,又恢复最初双眼紧闭的模样,显然是再次神魂离体,陷入休眠。
其他九大家族不甘退场,而孟家除了孟祥以外的人也全部退至羽化山下,只留孟祥一人独自站在了除了白色巨树和黄金大鸟外空无一物的广场上。
怀着紧张激动的情绪,孟祥注意到羽化山周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透明的屏障,巨大的风压凭空产生,让自己的身体迅速拔高,飞往天空。
山下,所有人注视着这一幕,感慨着仙界的神奇,直到孟祥完全消失在天空尽头,这才各自忙活起来。十大家族开始招募新的仙种和修仙者,孟家的人还需要给山下围观的人们分发赏赐。羽化山重新被浓雾笼罩,等待着下一个二十年。
强烈的狂风中,孟祥感觉自己迅速上升,而后开始下降,急剧的失重感让他有些恐慌,但他有感觉有一股柔和的力道托着自己的身体平稳地降落。脚踏实地后,孟祥睁开眼睛,脚下是一个跟之前的羽化山广场大小相近的白色平台,材质也与羽化山类似,呈现光滑的洁白。
他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传说中的仙界,只见周围是高耸的银白色墙体,顶端在头顶交汇成拱形,墙体向前一直延伸,形成长长的甬道。
脚下的平台突然向前移动,孟祥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反应过来,这里可能只是一个中转站,甬道的另一头才是真正的仙界。
平台平稳地移动,载着他进入昏暗的甬道,不多时,眼前大亮,抵达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平整洁白,似乎是一处山崖,上方天空碧蓝,白云流动,放眼望向四周,只觉得颇有些一望无际。孟祥想,这应该就是仙界了吧。
身后传来沉重地脚步声,孟祥回头望去,一个巨大的身影朝自己走来,自己在的山崖只到对方的腰部。原来仙人都这么高大的吗?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要怎么样做?这个仙人是不是来引我入门的?孟祥心中闪过无数类似的念头,仿佛看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眼前展开,门后就是未知但壮丽的景色。
那高大的人影很快到了山崖旁边,孟祥更加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跟自己一样黑发黑眼,不过服饰差别很大,而且自己只有他的手指大小。这应该是就是仙界的特殊吧,孟祥暗想。不过,仙人手上拿着的似乎是刀叉?刀叉形状的仙器吗?接下来,应该是要把我变成巨人,完成成仙的最后一步了吧。
巨大的金属叉子固定住孟祥的身体,另一边的刀刃轻巧地划开了他的衣服。孟祥先是不解,后来恍然:变大会撑破衣服,所以要先把原先的衣物去除。
身体骤然裸露于空气中,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但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半分未少。他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贴在了自己的脖颈处,巨大的的力道使得他的头颅轻巧地滚落到一旁,眼神中还残留着强烈的期待。
巨人用叉子将孟祥的身体送入口中,细细咀嚼后咽下,露出满意的表情。他放下刀叉,转身离开。悦耳的声音应激出现:“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本餐厅。”
作者:【八招】巴瓏
中靶:1/13 大勝
販賣機(首狙)
(劇本)
登场人物:
埃德蒙:年轻的画家,登山者
安妮:埃德蒙的妻子
阿尔伯特:埃德蒙的哥哥,嗜血者
费莱斯:恶魔
艾尔:天使
:Prologue
(夜晚的森林,风声,树叶抖动的声音,猫头鹰打呼噜,急促的喘息声,无规律的脚步声。)
埃德蒙:(无头苍蝇般乱窜,掉入了坑洞。)啊——(捂住自己的嘴,不顾全身疼痛,起身想要继续跑,但是找不到路。他尽力把自己缩起来,侧耳静听。
阿尔伯特:(眼睛泛着红光,在坑洞上方附身看着埃德蒙)你要去哪儿,我亲爱的弟弟?
(猫头鹰扑棱翅膀的声音,风声,树叶抖动的声音)
:Scene One
(风声,树叶抖动的声音,傍晚的树林,落晖穿过树叶缝隙,群鸦归巢。)
埃德蒙:(身上穿着斗篷,形容憔悴邋遢,拄着木头拐杖在树林行走,抬头对着身前的鸟儿,两只眼睛虽然睁着,瞳孔却黯淡无光)起风了,安。你冷吗,可不要被鸟群儿带走。(用拐杖一边摸索前路一边试探着走,踩到断裂的树枝,下意识低头,随即抬头向着鸟儿)安,再等等,很快你就能变回原来的样子。如果月升之前我们赶不到山顶,怕是费莱斯也帮不了我们。安,我们还要多久到达山顶?应当来得及吧。安,你来当我的眼睛吧……
(鸟儿扑棱着翅膀,配合着埃德蒙的声音,飞得忽远忽近,忽高忽低。)
费莱斯:(只有声音在埃德蒙耳畔低语)年轻的人类,你相信我,我就会助你。你有一双美丽的眼睛,所以你的妻子还能住在你的小鸟里。你要让他完整回来。你知道该怎么做。
埃德蒙:(逐渐焦急)我得加快些脚步,安。你知道,阿尔伯特一定会找到我们,但是我们……不会有事的,他要的是我。到时候费莱斯……对,费莱斯会帮助我们。我们会平安无事,你会恢复原样,我也会重获光明。我会再次用我的眼睛看着你,美丽的你,然后,再次用我的手为你画像,我会再次沉醉在你美妙的歌声中。我们不会有事,不会有事的……(声音渐弱)
:Scene Two
(晚上,雨很大。画室内一片狼藉。)
埃德蒙:(抱着妻子因失血过多而颤抖的躯体,坐在地上)艾尔伯特,你找的人是我。为什么要对安动手!
艾尔伯特:(一手提着奄奄一息的安妮,一边百无聊赖地舔着手臂上被刮刀划破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了。安妮有一头金色的卷发,笑起来阳光灿烂,但是现在的她脸上血色全无。)你知道我要什么,但是,(突然靠近埃德蒙,后者瞪大了眼睛)我带走你,却留下你的心,我不喜欢这样。(埃德蒙拿起手边的刮刀,顺势向他刺去,抢回了安妮。艾尔伯特用右手随意一挡,手掌被刺穿。他举着手,迅速拉开距离,抽出刺穿掌心的刮刀,伤口淌血,但是很快就愈合了)所以呢,我想到一个好办法……(又突然出现在阿尔伯特耳畔)先把你的心(小声)打碎……
安妮:(疲惫看着埃德蒙,闭上眼睛,又睁开)埃德,我……我不行了。你……走吧。
埃德蒙:(焦虑,流泪)安妮,安,我亲爱的安妮,你不会有事的,你不会(亲吻妻子脸颊和嘴)你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安妮:我知道……我信你,埃德……(气息渐息)
埃德蒙:(绝望闭眼,抚摸妻子的脸颊,摸到颈侧两个孔洞,抬头瞪着艾尔伯特)你……老师也是你杀的。你跟恶魔做了交易……
阿尔伯特:(假装吃惊,浮夸地回忆,恍然大悟)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突然开始哭泣)当时你拒绝了我,然后,我的心碎了。我成了行尸走肉,你知道的。(无比悲伤的神情)你还记得,当时你骂我是疯子,还给我脸上来了一拳。哦!我亲爱的弟弟!你揍了你的亲生哥哥,(突然愤怒)为了拒绝你的哥哥亲近你!
埃德蒙:呵,在亲生哥哥因为做了不可挽回的事情后悔莫及之前,能被亲弟弟揍一拳恢复理智,你应该庆幸。
艾尔伯特:(激动)去你的恢复理智!去你的后悔莫及!我的心交给你了,你捏碎了它,亲爱的,捏碎了它,轻而易举,毫不犹疑。那天的雨……好大,好冷,就跟今天一样……我淋了一整夜,也找不回我破碎的心。我去找老师,他说,(夸张模仿老者)你还年轻,孩子,你会放下的……狗屁!我跟他说,老师你说得对,心没有了,也就放下了。然后,我用刚刚成型的尖牙咬碎了他的动脉,老头儿的血液有点浑浊酸涩,作为新生后第一口血不够理想。可是突然间,我那么害怕,我太害怕了。我身体冰冷僵硬就像老师的尸体……(沉浸在回忆里)
埃德蒙:你成了嗜血者,你杀了老师。为了逼我,你还杀死了安妮。
艾尔伯特:我还没说完,我的办法,怎么样,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的安妮回来。这是个交易,你知道的。
埃德蒙:(试探)不,你说什么,我不理解。
艾尔伯特:(慢慢走近埃德蒙)你知道嗜血者如何寻找同伴吗?只要这样(指着安妮),再喝一口我的血——嗯~就这么简单。(在埃德蒙跟前蹲下,靠近)我一直想着让我亲爱的弟弟做我的第一个同伴,但是现在你的心还在这个女人身上,这个位置我姑且匀一匀给她,只要……(亲吻埃德蒙,后者没有反抗……在阿尔伯特专注亲吻的时候,埃德蒙忽然拿起身侧的美工刀,用力刺进阿尔伯特的心脏,还转了一圈,阿尔伯特倒在地上)
(埃德蒙用打火器点燃整间屋子,火光冲天,抱起安妮的尸体往外逃。雨还很大,他拼命逃,但雨湿路滑,他很快滑倒。)
埃德蒙:(握紧拳头捶打地面。)只要能救她,我,我不惜一切代价!
(雨越下越大——)
(除了雨,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费莱斯:(隐约出现在雨幕中)代价不需要很大,只要拿出你最珍贵的东西。
埃德蒙:(吓了一跳,然后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珍贵的东西,我的心和安妮一起死去,再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了。(停顿了片刻)我的眼睛可以看到瑰丽的景色,我的手能描绘壮阔的美,如果可以的话……
费莱斯:(抬起埃德蒙的脸)这双眼睛还算漂亮。(递出一只笼子,抚摸埃德蒙双手,然后蒙住他的眼睛,附在他耳畔)月圆之夜,月升之时,用你的手抓住那个家伙的心脏,到瓦雷诺山顶找我。
(埃德蒙睁开眼睛,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妻子的尸体不见了,只剩一只笼子,里面是一只鸟,他看不见那只鸟的样子,伸手进去试探,鸟儿很乖巧,还在他手上蹭蹭。)
埃德蒙:(突然喜极而泣)是你吗,安?(鸟儿发出哇——的叫声)我亲爱的安……
:Scene Three
(月夜,森林,猫头鹰打呼噜)
埃德蒙:(白鸦带路,终于快到山顶,但仍不熟悉用拐杖摸索前路,走得磕磕绊绊)快,快到了吧?安,月亮是不是已经升起来了?多亏了你领路。(突然停住)
阿尔伯特:(突然出现,脸色惨白,眼睛泛红,身上因前几天的伤势仍显狼狈)埃德蒙,我亲爱的弟弟,你……你的眼睛?也没事,你看不见我,我可以看见你。
(埃德蒙慢慢后退,转身往树林跑,但是他看不见,乱跑一气,白鸦试图带路,但没用,埃德蒙滚入了坑洞中。他不顾疼痛,挣扎起来继续逃走,但是找不到路。埃尔伯特已经出现在洞口,埃德蒙像是感应到什么似的抬起了头,举着拐杖挡在身前。)
埃尔伯特:你以为这样就能抵抗我?
埃德蒙:(把棍子扔在了一边)说的也是。(两手举过头顶。)
埃尔伯特:(轻轻落下来,一步一步走近埃德蒙)你不用投降,亲爱的。(拥抱埃德蒙,低语)我该向你投降才是。(抚摸埃德蒙的头)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不会有事的,很快你就会变成我的同伴,变成我的人,很快……
(阿尔伯特咬住埃德蒙的颈侧,后者开始奋力挣扎,但是毫无作用。埃德蒙感觉到身体的力量被逐渐抽空。他想起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这让他渐渐放松,这时,天上的云层开始散去,金黄的圆月完完整整露出来,埃德蒙像是感应到什么,抬起眼看着月亮,伸着手对着天穹,他的身体落在了阿尔伯特手臂上。他的双手抓上着艾尔伯特的背。他发现他的手能轻易穿进艾尔伯特的身体,他用力抓住了他的心脏,拿了出来,高高举起,向着月光。
天上掉下来一道闪电,将这一颗血红的心脏击打得粉碎。)
费莱斯:艾尔,你这个混球!看你干了什么好事!
(一个面容不善的男孩,穿着小西装出现在树丛中,身上扛着一个昏迷的女人。一个懵懂的少女穿着俏皮小裙子出现在天际,手中的光弓还保持着刚刚射出的状态。)
艾尔:(吃惊地捂住嘴)哎呀,我们不是要捕杀堕落者吗?这是在演哪一出?
费莱斯:你说你要心脏,没说过要粉碎他吧!人家跟他约定要救人,你杀了他!我怎么办?
艾尔:你是恶魔耶,为什么要讲信用?
费莱斯:那你帮我救他们啊,你不是天使吗?
艾尔:唔……
(坑内,阿尔伯特依旧紧紧抱着埃德蒙,但是二人都没有了力气,倒在了地上。)
埃德蒙:(向着天空眨了眨眼睛)安,你来了吗?这样也好,这样也好。(闭上了眼睛)
:Epilogue
(一只白鸦跟着一个女人在田野里穿梭,女人有着一头卷曲的金发,笑起来阳光灿烂,她去市集买了新鲜瓜果和糖,今天她要做一个什锦水果派,甜甜的,美味极了。她加快了脚步。)
埃德蒙:(在小屋前收拾柴火,他睁着眼睛,瞳孔却黯淡无光,他听到了鸦的叫声,抬头)安,你回来啦。太好了,柴火都准备好了。(安妮快步跑到埃德蒙身前,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
:End
作者:【五招】漢尼
中靶:1/10 大勝
販賣機(首狙)
1、
他们将飞船降落在河谷镇镇不远的荒原上,在七月正午的热浪下踏上这片土地。天空被阳光炙烤得发白,远方的山峰在地平线上影影绰绰。
仪器传来的空气检测情况比他们预料中的要好,没有致病体,也没有污染物,至少在空气质量方面堪称是理想状态。
安保组长西蒙率先带着自己的两个组员下去布置安保系统,紧接着是保罗和他的外勤小组,队长斯考特和队医克里斯汀走在最后,机轮长哈罗德打完招呼就留在飞船上做例行维护。
“够热的。”西蒙嘟囔了一句,“这他妈是人生活的地方?”
“这就是原汁原味的地球生活。”斯考特拍拍他的肩膀,转头对其他队员喊道,“今天主要进行外部作业。明天除了梅乐蒂和詹姆斯,其余外勤人员全部进入河谷镇搜索。”
那位被点到名的,名叫梅乐蒂的女性队员只是简单地给予了回应,便继续投入到手中战斗用机械的调试中,然而那位名叫詹姆斯的男性队员,如他预期中的一样爆发出了强烈的不满。
“长官,我认为我同样可以跟随小队一起进入镇子。”
“你们只是实习生,做好你们的本职工作。”
“反正上了星舰也得学会这些,不如让我们提前学习。”
“听着。”斯考特揉了揉眉心,脑内位置模糊的疼痛让他心烦意乱,“服从你队长的命令,这就是你要学习的第一件事,学员。”
“上面怎么会同意让学生参加这种任务?”克里斯汀拎着箱子,走过闷闷不乐的詹姆斯,走向在清点设备的保罗,“他们连星舰的螺丝都没摸过。”
保罗接过克里斯汀递来的简易医疗包:“上面的意思,而且星舰不用螺丝连接。”
“上面把孩子送到这种地方来?我回去就起诉他们虐待!”
“只要不让他们进镇子应该没问题。”保罗瞟了一眼西蒙,“我相信他们俩可以自保,那个叫梅乐蒂的孩子,是这一届里的近身格斗第一。”
“上一批调查队的钱伯斯兄弟也是那一届的近身格斗前两名。”克里斯汀翻了个白眼,“结果呢,全军覆没。”
他们是第四批搜查队。
半个月前,星际联盟总部收到一条来自爱荷华州河谷镇的求救讯息,用的是科恩将军的权限代码,因此这条消息没有受到任何阻挠和审查,直接冲到了加西亚将军的终端上。由于科恩将军每年这个时候都会请假回到家乡河谷镇,所以他们有理由相信这是真的。然而当局无数次试图联络河谷镇,得到的都只有忙音。
“别担心了。”保罗将医疗包发给队员们,提醒他们阅读使用说明,“他们俩直接听命于斯考特队长,他比西蒙靠谱多了。”
“我还是担心詹姆斯那孩子……”克里斯汀坐在一块石头上捂着脑袋,看向正背对着彼此忙于手上工作的梅乐蒂和詹姆斯,“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太悲伤了……”
“据说他的入队申请是加西亚将军亲自批准的。”
西蒙找到自己的队员:“梅乐蒂队员,你侦测到了什么?”
“半径五十公里内没有任何大型生物,长官,但是出于个人考量,我认为进入河谷镇的计划需要慎重考虑。”
“别担心,这里安全得很。”
“不是那个,长官。”她说,“这附近所有能思考的生物都消失了,这里是一个思维真空,这在人类居住地周边并不常见。”
“不要担心,这说明至少我们在生物方面不用提防了。”
梅乐蒂显然张口欲言,却被西蒙厉声打断:“去调整攻击型无人机吧,小兔崽子,等一会我要亲自检验效果。”
在梅乐蒂看不到的地方,詹姆斯做了个鬼脸。
在梅乐蒂转身调试时,他从鼻孔中哼了句:“安尼莫兹人的小把戏。”
2、
清晨,先遣小队踏着第一缕阳光进入河谷镇。
当他们从营地出发时,詹姆斯从睡袋中翻身而起,绕开机轮长的目光,从远处的草丛和岩石中绕道行走。前往小镇的路永远不止最快的那一条。
他的如意算盘是这么打的,只可惜他漏了一个关键因素。当他确定已经离开了那个昏昏欲睡的男人的视线准备一路狂奔时,梅乐蒂出现在他面前,武装无人机盘旋在她身边,仿佛猎鹰那般。
“我们的命令是原地待命。”她用詹姆斯熟悉的冰冷语气说道。
“你就甘心躲在外面吗?”詹姆斯抱着胸,斜眼看着自己的搭档,“难得有一次实践机会?”
“我们此行的目的是配合行动而不是添乱。”他的搭档依然没有丝毫的情感波动,就和他们在校时那样。
“随你的吧,我可要去那个镇上,他们不带着我真是他们的损失。”詹姆斯挥挥手,从梅乐蒂身旁挤过去。他下意识放慢了脚步,开始在心里默念。
他数到三的时候,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传来,数到五,一个轻柔的脚步声跟在他身后,伴随着无人机启航的嗡嗡声,回荡在这片荒野上。
就像他们在校时那样。
他们在走出飞扬的尘土,在正午的烈日下进入小镇。
詹姆斯远远绕开了斯考特定好的路线,选择从一处不起眼的商店后方进入河谷镇,躲进阴影中时他为这几乎不可察觉的阴凉叹息了一下。小镇道路宽阔,建筑低矮,一看就没什么能用来隐藏的地方,他们只能借着建筑的遮挡躲开大部队。
就和联盟三十八次无人接听的通讯那样,只有风声回荡在建筑之间,高温之下,连虫鸣也销声匿迹。
詹姆斯从拐角处探出头,观察其他人的行踪。梅乐蒂在进来前就把所有无人机收进了她的背包,眼下它们就像一群训练有素的猎犬一样蛰伏着。她蹲在詹姆斯的身后,警惕着其他的方向,突然她的眼角闪过一个身影,于是她抬头望去——
天鹅。
缠绕一个男人无名指上的天鹅,她认出那是来自塔维斯星的金属天鹅,闪烁着特殊的淡蓝色光泽,陈旧,暗淡,布满划痕,但是被珍视,蓝宝石眼睛依然熠熠生辉。男人穿着有些过时的皮夹克,走进阳光中——
“梅乐蒂?”
她回神,詹姆斯正喊着她:“我们得走了,趁他们暂时搜查不到这里。”
“你似乎对此处很了解。”
“嗯哼,来之前我专门看了地图。”
只可惜他们根本没走出三个街区,保罗就从他们身后冒了出来,一手一个把他们提溜到斯考特面前。
“我不是让你们待在营地吗!”斯考特对着詹姆斯咆哮,“梅乐蒂队员,你为何不拉住他!”
“我的职责是保护其余队员的安全,因此我跟随詹姆斯队员是合理的。”女孩站得笔直,语气平静得仿佛是在说自己只是喝了罐牛奶。
“他妈的安尼莫兹人。”西蒙在斯考特身后低声骂了一句。
“我也是外勤小队的一员!我有权进入这里!”詹姆斯为自己争辩。
“詹姆斯•科恩!这不是给你缅怀你父亲的时候!”克里斯汀被这一句话震得差点没握住样本试管,其他队员也停下了交头接耳,望着他们的队长。
斯考特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控了。詹姆斯的脑袋低垂下去,看不清表情,梅乐蒂不易察觉地向前迈了一步,把詹姆斯挡在她身后,她看着斯考特的眼神也仿佛陷入呆滞的小猫,美丽的杏眼微微睁大。保罗走到他身后,拍拍斯考特的肩膀。
“好了好了,既然他们已经进来了,那就让他们留下做分析吧。”
“我看着他们吧。”克里斯汀插嘴,向两个孩子招招手,梅乐蒂从善如流地拉着詹姆斯走过去,“营地缺个安保,我也缺个帮手。”
斯考特也捂住眼睛,胸口大幅度地舒张,然后才把手拿下来:“那么,其他人去把营地里的器材搬到镇子的社区中心里,通知哈罗德我们今晚要在镇子里扎营。”
“但是,队长,我不建议……”
“你在怀疑我的判断吗!安尼莫兹星的小婊子。”西蒙对自己的下属咆哮,“这个镇子比学院都安全!”
他们在河谷镇的社区中心扎营,除了哈罗德之外的所有人都搬到了这里,这里出去就是河谷镇的中心广场,眼下那里正高高堆起一堆垃圾,帐篷木板和彩旗,还有没烧完的木头。
晚饭后梅乐蒂找到了躲在小房间里的詹姆斯。
“怎么,你来看我笑话?”詹姆斯看着那张淡漠的脸,火气冲上心头,“你不会懂的,你连情感都没有。”
梅乐蒂关上门:“我并非不懂情感,我有一半的人类血统,因此我的情感控制能力弱于同胞,为了避免造成更多伤害,我选择封闭它。”
“那我这样情感充沛真是拖了你的后腿。”
梅乐蒂在他身旁坐下,“你的情感一直是美丽的,我不觉得被拖后腿。”
“不用安慰我了,我知道我很丢人。”詹姆斯故意扭过头去不看梅乐蒂,“大概是天太热了。”
“考虑到你和科恩将军的情感,你的反应是合理的。”他能感觉到放置在肩头的柔软手掌,掌心微凉的温度顺着衣物传过来,多少唤醒了他因为燥热而发疯的理智。透过余光他能看见那时一只修长白皙又柔软的女性手掌,就和它的主人一样,几乎每个人都会被那副温和美丽的样子吸引,直到他们在那双棕色杏眼里一头撞上冰川,再被那双手一个过肩摔砸到墙上,这时他们才会想起安尼莫兹人的力量是人类的五倍以上。
他的搭档就和早已灭绝的黑足猫一样,是个漂亮的猎手。
他回头,对上梅乐蒂的目光:“所以呢?你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安慰我吗?”
“我向斯考特队长申请了我们的联合行动批准,明天开始我们不论接到什么指令都要一起行动。”
詹姆斯把这理解成梅乐蒂版本的“我站在你这一边”,他只好勉强挤出一个微笑:“那,谢谢。”
“因为我们是搭档。”
3、
詹姆斯把分析仪的最后一个空位插上试管,关上盖子,打开开关,在机器的嗡鸣中看向身后剩下的五十个样本,接下来他还要在结果出来后,拍照到终端并记录。
这是他第二十遍重复这套动作。
第三天的任务依然是继续着无聊的搜寻,只是这一次,看着他们俩的人变成了克里斯汀。她只是温和地看着两个孩子,就让詹姆斯没了乱跑的欲望。
梅乐蒂站在外面,数架侦察以及武装无人机在她的指挥下盘旋在空中,目前她是留守在营地的唯一安保队员。詹姆斯在分析的间隙回头,只看到她站在玻璃门外,黑发盘在脑后,用来停驻无人机的背部装置被她暂时卸下,小队的制服是方便活动的宽松裤装,因此他是看不见她那双修长完美的大腿了,但是至少她柔韧有力的腰肢还在制服下若隐若现。
仪器发出滴答的声音提示他分析完成,他用平板拍照记录数据。在气温仪制造的立场下,整个建筑中维持着舒适的温度,但是一股烦闷依然裹着他。那些数据好得有些扎眼了,甚至连污染的痕迹都没有,堪称是理想的居住地,一切就仿佛亚当和夏娃被驱逐后的伊甸园那般洁净美好。
通讯仪传来呼叫,克里斯汀按下接通:“这里是克里斯汀,请讲。”
“这里是斯考特……沙沙……爱德华有返回营地吗?”
“没有,长官。”连同听到动静从外面看过来的梅乐蒂,三个人面面相觑,“目前还没人回来过。”
“该死……”对讲机里传来一阵骚动,“保罗,西蒙,让你们的人两人一组,我们经过的地方搜索……沙沙……重点是西街区……”
“长官,我申请加入搜查。”詹姆斯突然说。
“你们的任务是待命……”
“我曾在这里住过十年,长官,没人比我更了解这里了。”
“该死的,好吧,你来找我……”
“我会同他一起,队长。”梅乐蒂说,“安尼莫兹人的心灵感应能力有助于追踪爱德华队员的踪迹。”
詹姆斯并没有按照斯考特给的路线,而是径直往镇子的西北方向去了。
“这不是斯考特队长给我们指好的路线。”
“在居民区那种地方,只要不进入房子,是不会随便失踪的。”詹姆斯指了一下西北方向的一幢房子,“估计是掉到某个房子的地下室了,不会有大事。”
现在他们终于走到了那幢房子面前,二十一世纪流行的央视,到现在少说也有三百年了,连红顶都已经褪色,门前还留着秋千的残骸,大门紧锁着,窗户没关,白窗帘在热浪中飞舞。
梅乐蒂的目光定格在那两根已经被风雨侵蚀到圆润的木桩上,在她的视线里,那不是某种残骸,而是完整的白色秋千,金发的男孩坐在秋千上,对着站在门廊上的金发男子欢笑。
詹姆斯轻车熟路翻进了一楼的窗户,给梅乐蒂开了门:“以前都是我爸爸带着钥匙,我不带那个的。”
房间里因为他们的动静飞起了一阵灰尘,飞扬在阳光下如同细小的星光。
“爸爸?爸爸?”詹姆斯叫喊着走上楼,梅乐蒂站在客厅中,视线定格在茶几上的合影中。那里有两张合影,一张是科恩将军和年幼的詹姆斯,另一张里,是更年轻的科恩将军和另一位黑发男子,两人同样英俊,男子长而又尖的耳朵昭示了他并不是人类,两人亲昵地靠在一起,科恩将军带着和她印象中完全不同的、极为炫目耀眼的笑容。一只纯白色的椋鸟停在相框上,钴蓝色的眼睛定定望着梅乐蒂。
于是她伸出手去,轻轻抚过它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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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之后我一定要补拍,我不喜欢这张,拍出来好丑。”
房间突然变了,变得更整洁,也更崭新,年轻的金发男人斜斜倒在梅乐蒂对面的沙发里,拿着照片一脸不满。
“你的外貌对我而言一直具有非凡的吸引力,舰长。”黑发的男人自他身后靠过来,递上一杯柠檬水。
“私人时间,叫我杰瑞,塔利亚。”科恩将军,或者说是科恩上校,科恩舰长,把照片放在茶几上,抱着柠檬水灌了一口,“天啊,我到底还有多久才能解禁。”
“哈德森医生的医嘱是直到罗姆利斯花粉从你体内全部代谢掉。”塔利亚中校坐过去,接过杯子放在茶几上让科恩躺在他的腿上。
“我等不及了,不去酒吧和姑娘们聊天我会死的。”科恩懒洋洋地在塔利亚的掌心里磨蹭着,“为什么我的新婚旅行要这么无聊。”
“酒吧的环境过于嘈杂,介于你我已经链接,有92.35%的概率会影响到你的心神。”
“这是塔维斯版本的‘你需要静养’吗?”科恩毫不介意地笑出来,那双和詹姆斯如出一辙的钴蓝色眼睛在阳光中呈现出夺目耀眼的湛蓝,梅乐蒂只感到呼吸一窒。
“你们一定是串通好了来折磨我的。”
“哈德森医生是出于对你的关心。”
“好啦好啦,我当然知道,你个塔维斯木头。”科恩伸出手去,两人十指交缠,无名指上的白天鹅戒指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那时候那孩子应该从人工子宫里出来了,我要带着他一起补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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椋鸟化作细小的光芒,消失在她掌心。梅乐蒂拿起相框,拂开上面的灰尘,她注意到相片里的两人十指相扣。楼上已经没了詹姆斯的声音,她拿着相框走上去。詹姆斯坐在一间卧室中,房间略显凌乱,显然最近有人刚住过,角落里倒着几个酒瓶。
梅乐蒂扫过床铺,她看见了两幅场景,两个年轻的男人交颈而眠,以及孤单的科恩将军一人。
“他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喝个烂醉。”詹姆斯突然说,眼神望着角落里的朗姆酒瓶,“我们搬到新伦敦之后也是,每年这个时候,他都要带着我回来。嘉年华结束后,我去酒吧带他回家。”
梅乐蒂递上那个相框:“他们曾在某一年的嘉年华时期逗留在这里,因此科恩将军有70%以上的概率会选择此处缅怀塔利亚中校。”
“你怎么会知道?”
“安尼莫兹人的记忆回溯能力。”梅乐蒂将相框交给詹姆斯,“我能顺着物件上遗留的情感痕迹回溯到当时的场景。”
“就像猎犬那样?”詹姆斯说,“你能追踪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需要足够强的情感,以及正好记录下事情发生的物件。”梅乐蒂皱眉,“过了半个月,很多痕迹早已消散。”
这是个没什么含义的回答。詹姆斯正想抱怨两句,通讯器里却传来了斯考特集合的命令。两人对视一眼,梅乐蒂将像相框放在桌子上,匆匆和詹姆斯返回营地。
搜索自然是失败的。爱德华仿佛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在这个空无一人的小镇。两人赶回营地时,斯考特和西蒙的争吵刚刚结束,唯一的安慰是至少他们的争执没有造成任何仪器损坏。
“安尼莫兹星的小婊子。”西蒙啐了一口唾沫,走出了房间。
“别理西蒙。”克里斯汀拉住要追上去的詹姆斯,“那家伙前一段时间被起诉家暴之后就一直这样。”
“因为我举报了他在家暴。”梅乐蒂突然说。
“那是你举报的?”
梅乐蒂点头,但是不再说话。
4、
“我不可能抛下队员独自逃走。”斯考特的声音听上去出奇地冷酷。
哈罗德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模糊:“我们不知道……沙沙……镇子里到底有什么,现在又失踪了一个人,我们应该回去求助。”
“那你的意思是我的判断失误了。”斯考特还没反应过来,通讯器便被西蒙一把夺走,随即如同拖拉机般的咆哮声充斥了整个房间:“你是在怀疑我的判断吗!机轮长!”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喝完酒的判断。”
克里斯汀被吵得头疼脑胀,只好先打发了克里斯带着两个孩子出去探索。
詹姆斯和梅乐蒂因为人手不足而获得了外勤的资格,由同为外勤的克里斯带队。在路过酒吧的时候,梅乐蒂停下了脚步。詹姆斯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穿过酒吧半掩着的玻璃门,他只看见里面桌椅四处倒着,凌乱不堪,落满尘埃。
他想起梅乐蒂说的情感痕迹:“有发现?”
“嗯。”梅乐蒂紧盯着在吧台上蹦蹦跳跳的白色椋鸟。
“我们想进去看看。”
等不及詹姆斯和克里斯打招呼,梅乐蒂径直推门而入。
穿过飞扬的灰尘,酒吧的全貌展现在她眼前。这倒是难得的复古酒吧,所有桌椅均是典雅的木制,雕刻着十九世纪的古典花纹,舞池用人造植物围起,原本是灯球的地方被换成了造型华丽的水晶吊灯。白色的鸟儿停驻在一个平平无奇的玻璃杯上,似乎在此等候多时。
梅乐蒂抚摸那只鸟,声浪逐渐将她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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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仿佛在看什么倒放,尘埃褪去,物件归位,孩童牵着母亲的手从店外走过,汽车的喇叭一声接一声,酒吧刚刚开张,就迎来一位贵客。
“老样子。”科恩走到吧台前,点了一杯酒。
现在不是高峰期,酒吧里没什么人,酒保甚至还穿着夹克,连衣服都没换好。
“真是难为你了这么早来酒吧。”酒保将酒交给科恩。
“一个人在那个房子里太无聊了。”科恩靠在吧台前,“我总得找点乐子。”
“詹姆斯呢?”
“他在总部实习,今年不回来了。”
“还有一年他就要上星舰了,你不阻拦吗?”
“当年我妈可没劝动我别去星舰上啊。”科恩的嘴角弯了一下。
“那么今晚可没人来接你回家了。”
“我会注意不让自己喝得那么醉的。”
酒保摇了摇头,转身到后面去换衣服。科恩坐在吧台前,一仰头将酒一饮而尽。酒保从后面出来,穿着白衬衫和黑马甲,有些花白的头发用发胶抹到后面,伸手将空酒杯收走:“再来一杯吗?”
“不了,陪我说说话吧,盖里。”
“聊什么?聊马里森家喜欢你的那个小姑娘?”
“艾玛那孩子吗?”科恩突然哈哈大笑,“你认真的?我只比她爸爸小两岁。”
“你不知道自己多有魅力吗,联盟的大明星。”酒保比了个引号,“这镇子上喜欢你的女孩起码有一打。”
“我对我自己的魅力一向很有自知之明。”科恩将酒一饮而尽,“但是我暂时没心情,请你帮我转告她们吧。”
“二十二年了,杰弗里,你该给自己找个伴了。”
“我知道。”科恩用手指摩梭吧台上一条刻痕。梅乐蒂感受到一股不属于自己的悲伤又酸涩的情感刺穿了自己的胸膛,她看着科恩舰长放下酒杯,转身就要往外走。
酒保在他身后大喊:“去嘉年华放松一下吧,杰弗里,你绷着太久了。”
我会考虑的。梅乐蒂听到一个微不可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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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这些场景快速褪去,梅乐蒂眨眨眼,眼前只有呆愣着的詹姆斯。
“你还好吗?”詹姆斯伸手在她眼前晃晃,“你突然就不说话了。”
“我……看到了科恩将军。”退出回溯的速度太快,外面对的阳光有些耀眼,晃得她有些眩晕,詹姆斯眼疾手快扶了她一把,让她找了个椅子坐下。
“下午三点,他在这里喝了杯酒,然后他在考虑是否要去当晚的嘉年华。”
“至少嘉年华当天下午一切正常。”詹姆斯揉揉脑袋,“不知道克里斯那边有没有发现,我去……”
伴随着他戛然而止的声音,梅乐蒂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穿过飞舞的灰尘,酒吧的门框仿佛成了一个画框,而那幅画,里金色的阳光满溢出了画框,至于画的主角,则是一个背包,挂着克里斯名字的背包,那上面空空荡荡,就好像他们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被吃掉了,甚至连恐惧都来不及。
“我是梅乐蒂,呼叫克里斯。”梅乐蒂马上打开了通讯。
对面只剩下了空洞的忙音。
5、
詹姆斯在社区中心的后院里找到了梅乐蒂。如今这里没了灯火,只剩下了漫天星光。
“我想向你道歉,关于我前几天对你发脾气的事情。”
“你无需道歉。”梅乐蒂向一旁移开了身子,示意詹姆斯一同坐下。
“不,不止那样……”仿佛有什么掐住了他的嗓子,所有要说的话都被什么封在了喉咙里。詹姆斯眨眨眼,一时间手足无措。梅乐蒂微微向他的方向倾斜了身子,一只手放在他的背上:“你大可以向我倾诉,我不会对外告密。”
“你不明白……”詹姆斯苦笑,“我总是想摆脱爸爸的光环。”
“俄狄浦斯情节?”
“不,我可不想杀我爸爸,他是我的偶像。”詹姆斯连忙否定,“我只是,我想告诉他们,我不只是杰弗里•科恩的儿子,我是詹姆斯•科恩,我……我们上次见面,还在为这件事争吵。”
“我其实已经想和他和好了,但是我再打过去时,已经没人接了……”
他能察觉到梅乐蒂放在他背上的手有一瞬间的僵硬。
“你要是觉得尴尬,可以先走开,我可以自己消化。”
“我明白的。”詹姆斯听到梅乐蒂低声说,那声音如同某种猫儿低低的呼噜声,“我的妈妈死在一场袭击中,那曾导致我的心灵感应失控,伤害了许多人。”
“这……我很抱歉。”詹姆斯嘀咕着,“至少我的另一位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还没出生。”
梅乐蒂摇头:“我明白你的感受。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但是只要你想说,我都会听。”
他的搭档从不撒谎,他们合作快四年了,詹姆斯深知自己这位搭档的习性。她会隐瞒,会用不完整的真相误导,但是唯独不会说谎,如同一台精密的机器,总是计算着每一种可能。
于是他也不得不把注意力集中到当下发生的事情上。
“要是那时我们一起走,也许就不会有这种事情。”他说。毕竟是他们先丢下了克里斯进入酒吧。
梅乐蒂皱眉:“你在恐惧。”
要是在学校里,詹姆斯可能一会有精力打趣她说不要读他的心,但是现在他没那个精力。梅乐蒂的直觉一向很准,伴随着通讯仪里的沙沙声,再配合克里斯掉在酒吧门口的物品,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仿佛被什么攥住了。
“因为我们离死亡太近了。”詹姆斯说,“我以前因为调皮,落进了镇子外面一个废弃的井里,我在那里等了一天一夜。”
“那是什么感受?”
“大概就是你的所有感觉都会被放大。”詹姆斯回忆着,“然后就像被活埋那样,动弹不得。”
梅乐蒂望着他,杏眼里盛满了詹姆斯的倒影,这给了他一种错觉,让他头晕目眩。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建立一个链接。”
“你要和我结婚?!”
“只是临时的。链接存在的时候,我们可以感知到彼此。这样我们可以更快找到对方,如果你需要,我也可以为你分担一部分痛苦。”
“你要进到我的脑子里?”
“只要你不想,我不会读你的思想。”
“好吧,那这个……链接,可以解除吗?”
“可以的,它会慢慢消失。”
于是詹姆斯点了点头算做默许,梅乐蒂贴上来,他们额头相抵。他被梅乐蒂周身淡淡的薄荷味环绕着,感受着脑海中逐渐清晰的另一个意识。
好了。梅乐蒂的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不大,但是足够震惊到他。
6、
梅乐蒂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营地里只有众人的呼吸声,除此之外,留给她的只有死寂。这份死寂在地球上并不寻常。詹姆斯裹着睡袋躺在他身边,只露出一小撮的金发,链接那一头他正在安稳地沉睡,没有梦境,只有黑暗深沉的睡眠。她望着那丛金发,悄悄放开了自己的情感封闭,任由一点点放不下的情感顺着链接传出去。
塔利亚中校,她咀嚼着这个名字,她的偶像,一位来自塔维斯星的联盟军人,学院里最严厉的教官,银河级星舰无畏号的大副,以及……科恩将军过世的伴侣。
在星空中,塔利亚中校是否也曾这样凝视他熟睡中的伴侣?他是否也曾像这样,顺着链接,在爱人的睡梦中对他诉说爱意?
斯考特今天的脾气不是很好,他打了三次哈罗德的通讯,他一次都没有接通。如今他们没了两个人,分析也陷入僵局,所有人状态都不是很好。
克里斯汀让两个孩子自己找地方打发时间,等他们讨论结束了再回来。
梅乐蒂走到广场中心的废墟中,留意到垃圾堆下有什么在动。
她迅速扒开了那些帐篷和木头,顿时瞪大了眼,那下方躺着一只朗姆酒的酒瓶,一只白色的椋鸟正蹲在瓶身上。那个瓶子她见过,就在科恩将军的屋子里,在他的卧室里。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抓住那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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嘈杂,吵闹。
夜幕在瞬间降临,这些垃圾也不再是垃圾,而是各色的帐篷、摊点以及各种庆典上会出现的东西。
她留意到这是个相当大的场景,她舔舔嘴唇,明白这意味着整个场景被倾注了相当深厚的情感。那些不属于她的情感如同潮水般将她淹没:悲伤、愧疚、思念、爱意以及一点点微不可察的欢乐。还有最主要的,倦怠,如同混凝土那般困住了这些情感的主人。
塔利亚,塔利亚。她听见科恩将军在心底喊着那个名字,混乱的记忆冲进脑海。她意识到自己正在和科恩将军同步情感。
人群开始移动,正中央的火堆熊熊燃烧,火焰高高窜起,虽然在周围电灯的影响下它不再那么耀眼,但是人群的情绪已经被火焰的热度点燃。围绕的火堆的人们开始跳舞,手拉着手,毫无章法,但是纵情肆意。
“科恩将军。”一个细小的声音攥住了他,科恩放下酒瓶,看向眼前怯生生的女孩,黑发扎着简洁但是乏善可陈的麻花辫,棕色的眼中还满是小动物似的感情。
“我,我想和您一起跳舞……”
“你还有更多更好的舞伴。”
“我知道,但是今天是我的生日……”女孩眉眼间柔弱的光芒突然变得坚韧,“至少今晚,我想和您一起跳舞。”
“我们为什么不去跳舞呢?”年轻的科恩拉住塔利亚,试图把这个固执的塔维斯人拉起来。
“塔维斯人不跳舞。”
“这里是地球,入乡随俗,我的指挥官。”他轻轻拉着塔利亚的手,一股柔软的快乐顺着他们的心灵链接传遍全身。塔利亚顺服地跟着科恩的动作,任由他的伴侣将他带进人群中。
他握住了女孩的手,轻轻挽着她走进人群。手风琴演奏出低俗但欢快的乡村小调,人群欢呼,拥抱。科恩牵着女孩的手,引着她僵硬笨拙的身体跟随节奏摇摆。
“对,对,就是这样。”他微笑,“放松,跟着节奏就好。”
“你的身体可真僵硬。”
“我的星球并无跳舞的文化。”
“那岂不是很无趣。”科恩撇嘴。
“我们倾向于精神上的娱乐,而非身体上的。”
“是啦是啦,我知道了,跟着我。”
一声巨响,数个烟火在空中绽放,嘉年华进入尾声,跳舞的人们停下了动作。女孩也扬起头,欢呼雀跃。
“这是……不可思议的。”
“这是我最喜欢的环节了,塔利亚。”
他抬头,在爱人的眼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混合着烟火的光芒,无比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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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乐蒂睁开眼,只见一条由羽毛铺就的小路一路延伸至远方。
于是她跟上了痕,回到了科恩将军的小屋。
他们之前的脚印被覆上了一层灰尘,浅浅地印在地板上。某个地方传来啁啾的声音,她循着声音走去,一把掀开了沙发。
那下面是一只早就没电的迷你记录仪,以及一只蹦跳的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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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倒在沙发上,一只手横在眼睛上。她几乎都能闻到那股酒气。嘉年华的音乐已经远去,连烟火也化作尘埃,小镇即将沉眠在星空的怀抱中。
“仪器,自动记录日志。”
“收到,即将在嘀的一声之后开始记录,嘀。”
“塔利亚……”科恩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这是多少年了,二十二年了吧,想不到竟然这么快,詹姆斯马上就要登上星舰了,那小子可比我出息多了。”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
“马里塔家的小姑娘今天邀请我跳舞了,哈,想不到我一把年纪了还有这么大魅力,我都能想到你又要来那一套了,我当然魅力非凡。”
紧接着是一阵沉默。汽车的灯光被窗帘过滤成柔和的光幕,人群依然在欢笑,蟋蟀躲在溪水边鸣叫,声音混在水流声中。
“嘶,这远光灯……”科恩坐起来,似乎想要吼上两句,却又苦笑着跌回沙发,“我不该回忆你被光带走的场景,但是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
如果我走进那片光芒,是否就能再见到你,塔利亚。
也许酒精麻痹了这位将军的神经,又或者近乎满溢的情感让他只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暇注意别的事情。在他还没注意的时候,机器就已经发出了代表着电磁干扰的沙沙声。伴随着科恩断断续续的声音和机器不断扩大的潮水声,即使自己早已通过了情感封闭的修行,梅乐蒂还是感觉到浑身冰冷,恐惧顺着她的脊椎缓步爬上来,深深刺进她的大脑。
“等我回去,我想和詹姆斯和解,然后辞职。后面,大概是先周游地球吧,挺奇怪的,我在太空漂泊了那么久,却不怎么了解我出生的星球。”
“他们说得对,二十年了,我总该走出来了,我可是杰弗里•科恩啊,今天嘉年华还有小姑娘想和我约会。”
说到这里,他在困倦中露出了一个恍然的笑容,仪器从他手中掉落,在一声啪嗒的撞击声后滚落到沙发底,他几乎要沉沉睡去。窗外的光芒越发耀眼。
在回溯消失前,梅乐蒂只听请了他的最后一句低吟:
“他们说我该开始一段新感情了,但我真的很想你,塔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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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乐蒂?梅乐蒂!”她是被詹姆斯晃醒的。
“怎么回事,你看到什么了?”他正在社区中心继续分析实验,就被从梅乐蒂这里传回去的恐惧吓到不轻,顺着链接一路追来才发现她正站在自己家的客厅里发呆。
“没有时间了,它来了……”梅乐蒂的样子不对劲,脸色煞白,浑身冷汗,手里还拿着个被摔坏的建议记录仪,詹姆斯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他爸爸的。
他搂着梅乐蒂,想让她在沙发上坐下,但是她挣开了,颤抖着用手打开通讯仪拨出了通讯,这样的梅乐蒂让他惊恐。
“长官,我们必须马上撤离!”梅乐蒂说,“杀死这个镇所有人的,是大群。”
传回来的只有通讯仪里的一声惨叫。
7、
也许上帝真的降下了天罚。他们只晚了一步,走在队伍最后面的保罗甚至来不及呼喊,就被耀眼的光芒吞噬,化作星光,紧接着就是西蒙。克里斯汀几乎连尖叫也发不出来,那团光仿佛有意识一般,扑向了她。就在他们即将接触的那一刻,一个黑影冲到他们中间,紧接着就是一阵仿佛触电般的火光。光芒如同潮水般退去,克里斯汀才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是梅乐蒂,一条覆满鳞片的巨大尾巴从她的制服下探出,迫使她不得不维持着前倾的姿势保持平衡。
“快走!”她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发辫散开,八只闪着紫光的触须从耳后伸出,她是对着其他人喊的。
斯考特和詹姆斯从阴影中跳出,架起克里斯汀逃走,梅乐蒂紧随其后。
他们不敢停留,一路奔回社群中心,躲进最深处的房间。
“那该死的究竟是什么!”
“那是很久以前就出现过的一种……现象。”梅乐蒂试图找到更好的措辞,“地球的语言里称呼类似的现象为‘群’。”
“那东西会吃人?”
“群会接收人们的情感,并将接触到的智慧生物思维融合。”
“那会怎么样?”
“会化作光,彻底消失于世间。”
克里斯汀沉默了,斯考特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那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链接的另一方传来诡异的抗拒与抵触,詹姆斯看向梅乐蒂。
“那是……群的特质。”她的话语里带着诡异的沉默,“群会识别情感。我们呼唤彼此的愿望,召唤来了群。”
他们听见了潮水声,来自社区中心的正门。
哈罗德也早就联系不上了,斯考特估计哈罗德在他们之前就已经被大群吞噬。
“梅乐蒂,你和詹姆斯先往飞船那里撤退,如果我们十五分钟内没追上,你们就先启动飞船逃跑。”
“明白,长官。”“我也留下拖延时间!”
“听话,回去。”这一次换成了克里斯汀,“这只是一次实习,实习生不用负责,快走。”
光芒涌进了门缝。
“走!快走!”
梅乐蒂只能将詹姆斯扛在肩膀上,无视掉詹姆斯的呼喊与挣扎,与他们队长向着相反的方向冲出去。
8、
梅乐蒂一路狂奔出了小镇。身后的镇子已经有半数被笼罩在耀眼的金色光芒中,飞船近在眼前,灵活地跳进船舱,放下詹姆斯。
“他们怎么办?”
“群会吞噬所有有思想的生物。”梅乐蒂停顿了一下,“救不回来的。”
詹姆斯想起来梅乐蒂第一天说的,思维真空:“真的没有办法吗?”
并没有人回应他,于是他也只能埋头于飞船的启动上,寄希望于在群追上来前他们能成功逃脱。他为飞船设定飞行路线,目标是联盟总部,他们必须尽快回去求助,飞船给予了他设定成功的回应,然而他突然感受到一个身子挤到他身边。
“机器,锁死目标地点,权限代码M43143432。”
“收到,目标地点锁定,星际联盟总部。”
梅乐蒂?他不解地望向自己的搭档,试图寻求一个解释。但是在她能给出解释之前,她就赶在船舱关闭前跳出了飞船。詹姆斯扑到舱门前,不断敲打玻璃。
“加西亚将军委托我要保护你。”梅乐蒂的声音透过玻璃有些失真。
“你他妈的给我个更好的理由!”詹姆斯在飞船中骂道。要是有一天梅乐蒂能登上星舰,她他妈的一定会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指挥官,甚至比他父亲还要强上百倍,尤其是在气人这方面。
安尼莫兹星人的动作有一刹那的僵硬,詹姆斯看着她的嘴唇颤动,最后只吐出了轻飘飘的一句:“……总要有人去阻止它。”
接下来他的胸膛深处传来一阵恐惧的颤动,这不是来自于生理上,而是来自某些更深处、更玄妙的东西——
“梅乐蒂!”詹姆斯大吼着,一阵剧痛从他的胸膛深处蔓延开来,逐渐扩散到他的全身。痛觉之下他不自觉地蜷缩着身子。
“因为意外断裂的链接会使你有95.763%的概率陷入创伤性应激反应综合征,远超手动切断的痛苦。”梅乐蒂隔着玻璃说,“我会让你进入一段时间的昏迷,在这段时间内痛楚会自动消失。”
远比痛楚更加剧烈的悲伤和恐惧攥住了詹姆斯,他倾尽所能抬起头去,想要看清梅乐蒂的脸,他不断用手指徒劳地在玻璃上抓挠着,仿佛这样就能触摸到对面的人。紧接着他感觉到困意,从肢体末端传来的麻痹感,自己仿佛跌进了一团温水之中,黑暗慢慢占据了他的视野,要将他的意识拖进深渊。在睡着前,他听见了一句微不可闻的话:
“再见。”
9、
除了她,没有人,这个地球上,没有人能阻止群,他们已经在这个小镇为群打开了一个缺口,没有心灵感应的人类,在面对群时只能被单方面的屠杀。
飞船起飞时,梅乐蒂正全力向着河谷镇狂奔。
她释放了自己的情感,自从母亲死后的第一次,心脏从没如此有力地悸动着,哪怕是她飞越荒野时。欢乐、悲伤、憎恨、恐惧、愤怒,一同撞击着她的心神,她从中挑选出最具吸引力的那一部分,母亲,父亲,故乡的原野,以及詹姆斯。
她听见了潮水的声音,那是大群的呼唤。她猜测那是因为她体内人类的一半,人类诞生于海水中,她的人类部分响应了回归的愿望,于是这份回归的心情化作了海潮,声声不息。
一个地球人的思维就足够诱人,那么,一个堪称是宇宙中最强心灵感应者的安尼莫兹人呢?她不信大群有理由拒绝她。
她看见了光芒,耀眼的金色光芒,如同熊熊烈火点燃了半边夜空,隐没了星辰。
群在小镇中游荡,她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这一次不论是她的理智还是情感都会失效,历史上从来都没人能毁灭群,只有心灵感应者能将它暂时地困在某个地方。二十二年前是塔利亚中校,如今能阻止这一切的只有她。
她只能放任自己在小镇里凭着本能游走,群占据了大部分的地方,她别无选择,只能回到那额地方,一切的起点。
这里是科恩的家,或者说,是詹姆斯幼年的居所,家具已经蒙尘,餐桌上还摆着合影,科恩舰长和塔利亚大副,科恩舰长和年幼的詹姆斯。
光芒出现在了窗外,而八条触须亮起明亮的紫光,用人类的话说,功率全开。
她有信心能困住群更长的时间,虽然代价是她的生命。
她看见了自己,和母亲一起,奔跑在安尼莫兹星的原野上,母亲用尾巴卷着她,她听见那个如同微风吹拂树叶般柔和的声音:“我的梅乐蒂,我的宝贝。”
星辰旋转,她看见火雨自天空而降,在双亲尸体旁哭泣的外族孩童,为了家人嘶吼的巨大生物,悲伤、恐惧、眷恋,汇聚在一起,化作了永不停歇的潮水声。
我们恐惧分别,我们害怕死亡,我们创造大群,我们永不分离。
她听见那位舰长对她说,很高兴认识你,孩子,那位大副摸着她的脑袋,他们无须言语,她用触须去触碰他,得到一阵温暖的回馈。
他们说:我们看见了,你对那孩子的爱。
但是这些对她已经无所谓了。
安尼莫兹人强大的心灵感应终于开始生效,梅乐蒂听见大群中出现了哭号,潮水声转化为海浪的咆哮,接着是如同水晶破裂的声音。巴别塔即将倒下。
但是梅乐蒂只感到疲倦,深深的疲倦,于是她起了睡着的念头。
还不到时候。她听见那位中校说。詹姆斯还在等你。
我回不去了。她呢喃着,我要确保群被摧毁,在那之前我不会走。
啊哈,这脾气真像你,塔利亚,我们的孩子和我一样会挑人。
我假设这是您对我的称赞,舰长。
别学这家伙啊。那位将军说。她感觉到两双手,正自上而下地推走她。梅乐蒂想要回头,但是在那之前,她就已经从高空跌落。
10、
梅乐蒂醒来,眼前是星际联盟的高级病房。
“我们在科恩将军的旧居里找到了你。”加西亚将军坐到梅乐蒂床边,“联盟感谢你拯救了我们,但我也要对你道歉,我不该允许你们这样的孩子去那种地方。”
“我只是为了詹姆斯。”梅乐蒂歪着头看他,“而且,那也是我主动申请的结果。”
“老天。”加西亚将军愣了愣,“你和塔利亚那家伙真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杰弗里要是知道他儿子和他审美如出一辙,估计要笑疯。”
一个月后,观察期结束,她终于被放出了病房,回到学校继续她剩下的一年学业。这期间,同学来了一批又一批,她的室友哭湿了她三套衣服,然后被男友拖走,导师给她带来这段时间的课件,就连加西亚将军,也带着他下属们来和她商量日后在星舰上的工作安排。
唯独没有詹姆斯。
这期间他们的事迹已经传遍了学校,想要一睹真相的学生源源不断,堵住了教室的门。于是梅乐蒂在下课后选择了直接从三楼的窗户一跃而下,正好落在抱着书本走神的詹姆斯面前。
“嗨?”詹姆斯依然没回过神来。
“嗨。”梅乐蒂盯着他,“谢谢你回来救我。”
“靠,我就说了让加西亚叔叔不要乱说!”
“是我猜的。”梅乐蒂走近他,詹姆斯没由来地一阵心慌,他左顾右盼试图找个地方逃走,然而梅乐蒂直接把他堵在墙上。
“我……好吧。”詹姆斯自暴自弃,“我不想看着你像我父亲那样死去,我不明白你到底是如何阻止大群的。”
“因为我所念之人在大群之外,我渴求的是大群的毁灭而不是思念。”他总觉得梅乐蒂的目光还是和以前一样,但是他总觉得那下面铁定还蕴含了说明更深层次的东西。
“哦……”詹姆斯觉得自己的脸颊有点烧,“那么,我们的链接还算数吗?”
梅乐蒂挑起一边眉毛。
“我是说,我们可以建立更深层次的链接。”
一个微凉的身体贴上来,柔软的手指贴上他的脸颊,他们四目相对,额头相抵。
“悉听尊便。”
作者:【八招】塵聆
中靶:9/11 失敗
烤魚(首狙)、漢尼、夜雨、落水、格子、蜂銀、四戎、販賣機、月溪明
尘如烟,命如烟,生生世世皆如烟。
壹、
镇东的方宛如死了,自缢死的。
尸首是冬至卯时发现的。
隔壁的马大娘晨起倒夜壶,这时天还蒙蒙亮。她乍一看有个人在梁上晃荡,吓得夜壶一下就脱了手,屎尿泼洒满地。
衙门捕快来的时候,马大娘还惊魂未定,脸煞白不停念叨着:“红衣服、红衣服……红衣服要化厉鬼的……红衣服、红衣服……”
尸身发现时已经凉透了。
人们说,方宛如平常性子极温和软弱,身为绣娘挑着织品去市集,即使被刁钻商贩短缺几钱,也是不敢争辩的,怎这次就头脑一热自缢了呢?
马大娘的儿子马四说,其实自昨日申时方宛如接到驿站的信后,脸色便有些不对。三更天,他起夜,听见隔壁“碰!”的一声,以为是王大爷家的黄猫又蹬了乌瓦,想来确是方宛如踢杌子的声音了。
马四的碎嘴媳妇在街角和其他妇人围坐一团,压低声音,语调神秘,“你们不知道,边关最近不混乱着么?她良人应征去打仗,死啦!不过我瞧他那瘦弱的小身板,早就知道撑不过。一介书生去什么边关?双亲又亡故,真不知道方家姑娘怎么就这么喜欢他……方家姑娘不也是个从小没了爹娘的么?我看啊,也是苦命鸳鸯凑一双。指不定方家姑娘还指望着那人中个解元之类能荣华富贵呢,这下也是……”她身旁的妇人急忙捂了她的嘴,嘘道,“乱讲不得,这方姑娘可是穿了红衣死的。”马四媳妇鄙夷一笑,道:“信这些?我家可供了佛的!”
又能怎么样呢?这案子没什么悬念,捕快匆匆一查,简单盘问番,就作罢了。然后邻里出钱置了口薄棺,将方宛如草草埋在后山乱葬岗。
马四媳妇对此还颇有微词——“这方家姑娘入土的钱凭什么要我家出呢?我家银子也不多……”
这事就这样快速地开始又结束了,三姑六婆谈论了六七日也觉得乏味歇了嘴。
直到三月后王大爷家的老黄忽然死了。
猫的整个肚子被挖开,内脏流了一地,眼珠带血瞪出来。
王大爷吓得急忙去几里外的观音庙里上了柱香,喃喃着菩萨一定要保佑保佑。
好心的人给王大爷又送来只猫崽,村民皆来安慰,说大概是山上黄鼠狼路过干的。
这时有个围观的有心人忽然道:“这猫以前不是可爱刮坏方家姑娘的织锦了,会不会是……”人们都觉得背上一凉,急道:“别说了、别说了!大家都散了罢……”
马四媳妇不以为然,到家她挑亮油灯,照例开始准备晚炊。
忽然门外传来砰砰的敲门声,马四媳妇想约莫是马四回来了,一边手提菜刀,一边大喊道,“糙汉子,饿惨也用不着敲这么重,坏塌还不得你修!”
她皱着眉,打开门,瞬间瞪大了眼……
马四媳妇也死了,马大娘和马四回来时看见门边一大滩血,就知道大事不妙。
——马四媳妇被菜刀砍得血肉模糊,仵作看罢也只能叹息,更奇怪的是刀柄上居然没有指纹。
这俩件事被一串连,镇里人心惶惶,胆小的甚至都不敢出门。
贰、
这天晴空万里,镇里却到处弥漫着压抑的气息。
“铃~铃~”乡间小陌上青年身披白袈裟、手拄九环锡杖,走得一派悠闲。其身后跟随的绾衣少年长相清秀,背负着大包裹有些跌撞,脸上神色却一丝不苟颇为严肃。
行至尽头木屋,青年对身后打个少安手势,上前轻扣柴扉。
门扉“吱呀”一声拉开条缝,半藏其后的村妇瑟缩脖颈。她小心翼翼上下打量来人样貌,紧皱的眉微舒展些。看见那根锡杖,她略带丝疑惑道:“和尚?”
青年似有些无奈,莞尔道:“差不多……不过女施主还称法师罢。”
那村妇眼里微微亮起一点光,“法师?那就是会降妖除魔了!”
“看机缘造化。”青年食指轻扣下杖身,高深莫测一咧嘴,“不知可否借宿一宿?”
村妇笑得眼角起褶,大开柴扉侧身让二人进入,热情道:“别说一宿,十天半月也不碍事!”
“叨扰。”青年扯出招牌笑脸,戒心全消的村妇被晃得有些头晕。
绾衣少年向村妇微微点头以示感谢,匆匆跟着白衣青年进了里屋。
将九环锡杖搁在梨木桌边,白衣青年俯身点亮油灯,然后坐下一手支额,淡淡看绾衣少年忙碌身影。
可惜对方似全然未觉,仍不停动作着。
半晌,白衣青年拨了拨垂落下来的发丝,有些无奈道:“知守,你就不能歇会陪我说说话?”
“好的,祁卿大人。”绾衣少年端端正正坐到桌子另一边,“您想聊什么?”
祁卿愈发无奈,苦笑道:“跟你说了几遍不用敬称。”
被唤作知守的少年木着脸改口,“祁卿。”
“乖~”祁卿伸手揉了揉少年脑袋。
“祁卿大人,你不本就冲那个来的,何不直向那村妇一问具体?”
祁卿叹口气,放弃纠正称呼,他轻笑一声,“问?慢慢探求真相那么有意思,何必问。”
“我只想那比较方便。祁卿大人不是刚对付完——”“这你不必担心。”“……”知守敛了声。
静默片刻,祁卿忽然正色道:“知守,你确定要跟着我游历?”
“是的。”知守回得迅速。
祁卿侧首,瞟向窗外已黑下的天色,没有月亮,仅几颗星子交替闪烁。他右手食指轻轻叩击桌面,道:“即使知道我只是无心救下你?”
“是的。”知守盯着他精致的侧脸道,“再说我对现在使用的身体一无所知,记忆也零零落落。”稍顿,他褐色的眼里漫上一层迷茫,嘴角牵起个苦笑,“就算想走,也不知去何处。”
祁卿道:“也是……等你知道一切之后,就远走高飞吧。”
“嗯。”知守垂下眼睑,轻应。
祁卿夜半醒来,感到空气一丝奇异的波动,便蹑手蹑脚起身穿衣出门。
他七弯八拐到一处山脚下的破旧木屋前,看着坐在矮墙上晃着裙子的长发红衣少女——因为她根本没有脚。
祁卿摸摸下巴,漫不经心道:“还不收手?”
少女轻笑一声,声音如银铃般美妙。她转过头,上半张脸俨然是个小家碧玉,舌头却长长伸出拖到胸口。她眼里蕴着意义不明的光,阴狠道:“是他们不对!你休想阻碍我……”
女鬼裙裾轻扬,枣红衣袂忽然展开变大,如蛇信般、混着阵兰香铺天盖地袭来。祁卿眯眼疾退,用袖口掩嘴轻咳一声。
再睁开眼时,红衣“少女”已经消失踪迹。
“真是棘手呢……”祁卿用轻松的语气说着沉重的话,看向隔壁马家墙角的那株兰镇里到处可见随风摇曳的兰花,“你说呢?”
兰花似乎在疾风中极细微的静止刹那。
叁、
次日清晨,知守被来来往往的匆忙脚步声吵醒。
他揉眼坐起,转眼望向已穿戴整齐倚在桌边的祁卿,问道:“发生何事?”
“酒街的商贩死了,”祁卿还是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也是收方宛如绣品时总是克扣零子的人——哦,方宛如就是那个生前的名字,可不是我问的,是他们嚷得太响。”
他端起旁边不知哪来的茶呷口,复又取来个瓷盏,斟了半杯递给知守,问道:“香么?这是兰镇颇负盛名的小兰花茶。据说治头疼,最近确也烦心事多就买了些回来。”
双手接过茶盏,知守凝视杯中兰花状嫩芽不断浮沉,半晌道:“卖相不错。”
祁卿笑弯了眉眼,“……兰镇第二出名的是兰花。”“从地名就可看出。”知守凉凉接。
“知守你今天真不和善。”祁卿清澈的眸子牢牢盯着对方。
“有么?可能是昨晚没睡好。”
“闲着无聊说说罢了,不感兴趣也正常——我出去逛逛。”祁卿有点小心虚,虽然知守灵力全失,但那副躯体底子还佳,耳朵灵,说不定受他昨晚偷出去干扰呢。说罢他便搁下喝一半的茶溜开。
直至祁卿身影消失,知守方轻蹙眉,呢喃道,“我似乎想起些什么……总觉有何非常重要之事未做完——就在这处地方。”
刚迈出屋子,祁卿就被候在门边的村妇柳姨一把揪住衣袖,她面色颇为惊恐:“法师大人!你可算来了——你不知道那个商贩死得多惨……当时他正在醉香楼寻乐子,结果——”她咽口唾沫,舔舔发干的嘴唇,“——那些陪酒姑娘都已经吓疯了。您一定要想想法子!”
“我会的。”
祁卿找了把铲子到马家门前开始撬兰花。
捣鼓半天他停下铲,莞尔道:“不走?那可别怪我动粗呢。”
傍晚知守看着小心翼翼抱陶盆归来的白衣人,撇嘴道:“祁卿,你一日都在挑兰花?”
“不是挑,是挖。”祁卿将陶盆放在门边,“哎呀累死我了,兰花真是不好挖!”
“哦——那真是辛苦,祁卿大人好情趣。”知守边布碗筷边道。“不是说好不叫大人。” 祁卿不满,瞥他一眼。“忽然想叫。”知守的动作一顿,复道。
提起竹箸优雅迅捷地夹了两块东坡肉分别搁在自己和知守碗里,祁卿嘟哝道:“知守你果然有起床气,而且到现在还没完。”“说什么呢!”知守失笑。
是夜,长空无云,一轮满月泛着幽幽冷光。
屋外兰花笼在光晕里,似乎也发着微光。它的花瓣和叶片好像舒展得更大,轻轻晃动。
微光逐渐变为白光,照亮昏暗的门槛和旁边的矮墙,一个白影在光中显现出来,慢慢变得清晰——是位白衫绿裙的娇俏女子。
“终于出来了,等得我好困……”“吱嘎”开门声中,祁卿捂嘴打个呵欠,跨过门槛笑盈盈看那女子。
女子一惊,立马转身要逃。祁卿两手迅速结印,对准女子,念道:“我佛慈悲曰,生如处棘林,不动则不伤!”女子周身光华仿若忽然凝滞,化为缠绕飞舞的线,将她包裹成蚕茧。
“你想……干什么?”绿裙女子紧蹙着眉,脸上血色尽褪,嗫嚅道。
祁卿轻轻抖动下左手五指,光的包围圈稍松了些,他轻快道:“哎呀别紧张,就是问几个问题~”他的脸色忽然沉下来,“方宛如知道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快放开我!”贝齿轻咬下唇,女子眼底漾起些许水光。
“装傻和装可怜,对我可行不通呢……”祁卿冷冷盯着女子,“而且我也讨厌得寸进尺。”
“我……我只是想报恩罢了,”绿裙女子垂首绞着手指,“那家的长子曾经在干旱时候赠我一瓢甘露,我才得以存活继续修行。”
“噢,没想到马四良心还挺好的……于是你就怂恿方宛如自缢,然后还夺了她一魂三魄?”祁卿表情重回轻松,语气却很凉薄。
“因为……因为修行化形太慢了!再说她本来也不想活了!” 绿裙女子有些激动地道。
“然后顺便借她力量让她依生前遗怨杀了马四媳妇,一举两得呢。”祁卿牵起抹笑,接道。
“是她求我的,这不能怪我!”绿裙女子又开始挣扎,试图逃出包围圈。
“我知道。”祁卿微倾身靠在木门上道,“你叫什么名字?”
“啊?”女子有些诧异,“珠绿。”“妖怪可不能把名字轻易告诉别人呢。”祁卿无奈道,一边扶正身边的九环锡杖,“不过貌似也用不着教你了。”
“不,你不能……”绿珠意图后退,退了两步却发现自己没有出路,“求求你……”“乾坤万物,天地合一,禅曰,灭!”绿珠所站之处平地旋起一股气流,淹没了她的身影……
待平息时,月光下已然空无一物——只有那株湮灭原神的兰花,快速地凋谢干枯,化为烟尘。
“铃~”九环锡杖晃动时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祁卿望向空茫的长月悬天, “纵有七情六欲百十苦处千般因果,万不得妄动。杀人者,诛。”夜风卷起他的白衣,复轻轻落下……
“知守,今天随我一起去把事了结吧。”“嗯?”正拿着根狗尾草逗柳姨家猫的知守扭头,神情严肃,眼中却是全没在听的茫然。
“我说我们快些处理完那个好动身。”祁卿揉下额角,“这里真是无聊透了……”
黄昏,西边已是红霞满天,东边却才是月牙初升。
祁卿依然七弯八拐到那山脚下破旧的木屋前,长发的红衣少女也依然坐在矮墙上晃着裙子。
“又是你?”方宛如没回首,口音仍和镇口那家生活幸福的女儿一样甜美,“不是说过,我不会听你的么。”
“所以我也不是来说服你的。”祁卿微向前跨一步,“只是告诉你,珠绿死了。”
“你都知道了。”方宛如在袖中掏出什么,凝视片刻,“呵,果然……她给我力量的寄体兰花已枯。”
她转身,知守皱眉敛眸,那阵熟悉的感觉是怎么回事?明明素未谋面。
“萧郎,一定是萧郎!”方宛如浑浊的眸子却忽然清明一些,带着些狂喜的涟漪,“只有萧郎会在心烦时露出这样的表情……萧郎,是你么?”
她忽然安静下来,“罢了,巧合而已……萧郎才不可能长这样的脸。”
“萧郎说他会回来,再陪我看花赏月,用丹青描下转瞬年华……”方宛如沉在回忆里,整张脸都泛起温柔思念,“我说我的花好月圆图还差半幅未完,等他回来一定已经绣完了,然后就让他题诗……萧郎的文采裴然,天下无人能敌……可是萧郎没回来,再也不会回来了……”
“都怪马四媳妇!她如果不怂恿萧郎,萧郎怎么会去边关呢?明明是因为她嫉妒我有要中举人的萧郎……”她掩住脸,从指缝里露出的半个眼眸带着浓烈恨意,“那女人说,只要我自杀后用一魂三魄和她交换力量,就能报仇,然后在黄泉路上和萧郎再会……我发现我的恨意越来越浓烈,萧郎一定不喜欢,但我真的不想放过那些人——”她尖锐地笑起来,“我要去边关,我要让那些杀了萧郎的人偿命!”
听她自言自语,知守表情愈加茫然,觉得头也有些晕。祁卿似有所觉,将他向后拽、方便回护。摇晃手中的九环锡杖,他带着丝怜悯道:“傻姑娘。”
然后他肃容结印,一拄锡杖念道,“乾坤万物,天地合一,禅曰,灭!”
平地刮动的风从一个小漩涡迅速变大。
“不对,那是萧郎!我不能离开!”慢慢被风包裹的方宛如忽然尖声嘶叫,“和尚,你骗我!萧郎你居然和他一起对付我,我恨你们!”
如鲜血染就的枣红衣袖,迅速席卷而来,却在知守身前半丈硬生生转了方向,反朝祁卿袭去。
“果然,就算如此……我还是无论如何不会伤害萧郎的。”方宛如在风涡中苦笑,“那么就让和尚给我陪葬罢!”
祁卿两手结印念道“十八金刚护我身”悠闲地张开个结界,却在红袂穿透结界,卷住自己的瞬间愕然,轻叹,“没想到是这么深的执念……也罢。”
知守蓦地瞪大眼睛,一闪身用连他自己都惊异的速度扑向祁卿……
三人皆被疾风吞没。
风止,祁卿呆呆盯着手心那只肢解得只剩下半截的麻雀尸体,下一瞬它便化为齑粉,从他的指缝间漏下,又被微风吹散了。
“笨蛋……”他极低地嗤声,“明明答应知道一切就远走高飞的。”
他捡起落在一旁的九环锡杖,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祁卿向柳姨辞别。
柳姨将感激的话倒了一篓子后,看看他身后,忍不住问,“那个总跟着你的孩子呢?”
“他啊——”祁卿莞尔,“他原是这儿的住民,不过迷了路,现在回家了。”
“这样!住哪呢?”柳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法师大人的朋友,下次我得多担待些!”
“这我也不清楚。”祁卿摇摇头。
“不知道,咋得不知道?” 面对柳姨的疑惑,祁卿只是笑着挥手作别。
依然是晴空万里,披白袈裟的青年手拄九环锡杖、身背大包裹,慢慢行于乡间小陌上。
初次见到那个杀人无数的小麻雀,似乎是在边关。他虽然据说厉害,但行事素来就看心情,经不住三番五次的被纠缠,一出手诛灭了对方。
小麻雀纤瘦的身子飞出去的时候,脸上带着的悲哀,让他心中忽然有那么丝后悔。
——然后就看到一个刚从躯壳里出来的魂魄,硬生生撞进那具身体。
没见过这么傻、看见东西飞过来都不躲一下的“人”。
祁卿忍不住噗哧笑出声,走过去把小麻雀的躯壳化为原型,揣进怀里。
三魂七魄虽然不是原装、打散重组了,但好在这雀儿肯定能活下来。
祁卿的视线沿着远处连绵青山游走,最终停在那座最苍翠的上——知守的残躯,就埋在那座山的风里。
那人醒的时候,第一句便道:“祁卿大人,请让我以后跟着您。”
“你记得我叫祁卿?”祁卿趴在床沿单手托腮,看向褐色眸子的少年,眼神有些冷,“你还记得什么?”
“没了……”少年有些赧然,拽着被子道,“话说我是谁?”
“你是知守。”祁卿眯着眼笑,温柔道,“我可不希望你以后一直跟着我,麻烦。”
感觉到身后包裹的沉重,祁卿微摇头。
纵有七情六欲百十苦处千般因果,万不得妄动。
“铃~铃~”锡杖上九环撞击的声响依然清脆,白衣身影却在阡陌上渐行渐远,慢慢变小消失了。
作者:【七招】四戎
中靶:0/12 全勝
《雪夜归途》
世间每日都有流动的人,永远不缺新的故事。
1.
一声惊蹄起,万束血溅落。
堂内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还有正在血中抽搐的人:“这个鸟鸟......你是,你是猎人榜上排名第一的,的......”
一道黑影一束声音,干净利落:“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人能准确的说出我是什么样的人么?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
突然,一支无名剑从黑影左面凌空而来。剑光如电,势如惊雷,直奔要害,却终于颈间。
黑影也不慌,顿了顿,道:“欸,不考虑再进一寸么?这还差点火候。”
“牙尖嘴利,这么笃定我不会杀你?”来者先是一愣,接着便反问道。
“无所谓,我本就该天诛地灭,我认栽。”黑影嘴上如此,手却在倏忽间摇动纸扇,四射之物宛如绽开的烟花。
寒芒四聚。
暗器?! 千零之心下一惊,凭着高超的平衡力后退一步,侥幸躲过了致命的暗器,右肩衣物被难防的银刃划破,慢慢地渗出血迹。看似文弱书生倒也满心狠劲,当真人不可貌相,大意了。
千零之何许人,打打杀杀的场面都算是小儿玩戏了。缓住身形后,当即召出武器将黑影逼至角落,确保其无计可施无处可逃,接着不急不缓以袖抹去肩上的殷红。
“这行不适合你,不会武就好好在家待着。”
家......黑影的眼神有那么点溃散,却转瞬变得精亮起来,缓缓开口道:“放开我吧,这样僵持只是浪费时间。何况你根本不想取我性命。”他提起手腕,隔着衣袖抓住对方的手腕,努力为自己扳回一点气势,再次开口道:“这行适不适合我,你说的也不算。进攻与防守我确实不擅长,我只精于拆招。来一招接一招,接一招拆一招,你对我毫无恶意,也无敌意,招招放水,根本无招可循,我又如何反制你?”
被猜出意图,千零之倒也不怒,放下限制对方的武器,挥挥衣袖似是将接触过的痕迹抹灭。对视一眼,既无话可接,便是扭头,提起剑往门口走去。
“当真想放过我?你会后悔的。想活的人九死一生,想死的人大难不死,命运真捉弄人。”
只剩幽幽长长的声音回荡在厅里:
“世道险恶,人心难防,换行吧,我只说这么一次。”
2.
梧桐树下人影晃动,剑气凌风划落斜里枝叶无数。风动之处,衣袖翩飞,可窥见臂上显露出的肌肤白皙,却满布伤疤。
“好剑法,只是为何却非人舞剑,而是剑舞人?”
千零之闻声而望,未见其人,却见一鸟悬于枝上,长喙红眼,浑身浅绿如翠玉,尾上绘有神秘纹路。再细看,鸟后立一人,竟是当日黑影人。
千零之道:“梧桐栖凤凰,百鸟不敢犯,是只好鸟。我们又见面了?”
“路过。”来人气定神闲地对上双眸,略带笑意。
千零之也来劲了,“你倒说说何为剑舞人?”
来人爽快答道:“简单,人舞剑,剑随人动为人所用。剑舞人,便是人为剑用,可是人怎么为剑用呢?你又是怎么做到的。”
“你仔细看看这剑。”视线顺着手势一路向下,扫至剑尾,像是一节一节骨尾。
所持为骨剑,乃取本人右手小指骨,淬炼剑心,唤醒剑灵所得。
“剑道之士,却不配正道之剑,净搞这些邪魔歪道之术。”眉尾上挑,话中竟无法分辨是指责还是赞赏之意。
“我所有修为被废,筋骨尽断,皆为正道所为,只因我救了不该救的人。这正道不要也罢。”
“你也不会武?”话里的疑惑一览无遗。
“我会却无法使,如今只是个废人。能做的只有凝心力靠意念驱动这剑灵为我所用。”
“想听我的故事吗?我家族世代为国君近卫,为国为民别无二心,我三岁习武,六岁登擂,十二岁一战成名。好一个风华正茂名扬天下。后来他说横国不缺武者不缺武力,独缺善辩之才有谋之士......“
千零之没有出声,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人影会意,便道:”......我便自断武脉,自废一身修为。用三年学文学他人十年。哪知当朝昏庸国君终日沉迷美色无心理政,我无意辅佐他又无法割舍家世与他为敌,便出来这逍遥山水,从此什么国与国的战事纠纷与我无关。只愿潇洒人间,只要雇主给足银子,什么都可以到手,再不巧就遇到你了。“
人影尾音落下,没有继续出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千零之意识道他该开口了:“这般看来也是有缘,交个朋友吧。”
“青与。我的名。”淡漠的神情里有神采渐渐荡开。
“千零之。”欢快地答道。
青与上前一步,抬手故意将衣摆轻扫过千零之的指骨断裂处,幽幽开口道,“痛吗?”
千零之倒也不怒,勾起嘴角低低地笑起来:
“不过如此。”
3.
千零之十四岁那年,因为贪玩去了离家不远的村里,借此逃过了抄家。他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只知道他从此没有亲人了,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他在人间的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寻找当年的仇人。
当然他也算是找到了。在和他仇人交朋友之后,他发现了他的朋友是他的仇人。
他的第一反应是:我要杀了他。
他的第二反应是,这会不会太过残忍?改一下吧。于是从“我要杀了他”变为“我会让他见血”。
他的第三反应是,找人。
他找了三天三夜,想起曾被青与提及的山——无名山。
黑河以北,无名山以东,属横吴两国交界地,边战不断。无名山,传闻曾为两国主要交火地,三峰之战死伤惨重,无数名将陨落此地,死后又被野兽进食,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此山,如今仍是荒山野岭之地,鲜有人问津。
千零之就是在此找到青与的。
青与坐在萧条的断崖旁,面前是无底深渊。
青与感到有人在拉他,回过神来,开口道:“那里葬着我的父母。”
“那里?那里什么也看不到。”
“那里。”青与只是喃喃地重复着,看不出任何表情,“那里,那里......”
千零之盯着青与的眼里的红血丝,叹了一口气:“你在这坐了几天?”
“不记得了。”
晚风灌入袖中。感受到寒意和饥饿感,千零之开口道:“饿吗?”
“饿。”青与闻言愣了一下,又突然爽快地答道。
我会让他见血。千零之此时倒是想起了自己找人的目的。见谁什么血就不重要了吧。
他上山,找工具,杀了只野兽,当晚烤来一起吃。
月明星稀,野旷风惊。山是冷的,人却没那么冷。
4.
青与把千零之当朋友了吗?当了吧。
至少在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之前,他是真的想跟他的朋友一直做朋友。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事后,他只想逃离,去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不能再和他的朋友有什么联系。
赏金猎人拿金办人,自然也有人出金办’赏金猎人‘。江湖里,青与得罪的人得占一半。
有句话他没说错,想死的人大难不死,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他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却总有人出现、接剑、回身、抵挡,这一切都不过一瞬间。
“为什么救我?我杀了人,我杀了你所有亲朋好友。你不会和我说你不知道吧。”青与不停地颤动,只能用低低地声音道:“不要原谅我,你要恨我,恨我。”
“人没有救仇人的道理,但我永远有救朋友的理由。苍生熔炉,无人无辜,也无人幸免。”
那日,寒风凛然,冷意刺骨,从来都能在顶嘴上占上风的他从未如此难堪过。
5.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
短短两年,吴国率军连破横国无数险关要道。攻势渐渐加强,战事吃紧。
重嘉二十三年深冬,吴军将横国兵马引入己方腹地,并于山谷中启用事先安排好的阵法,众计并用,大败横军。以一往无前之势,攻至横国主城。
兵临城下,陷万民于炼狱。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
新旧秩序的倾轧里总要有踏出新一步的人。
国陷后三日,无名山断崖旁,大雪纷飞,人影晃动。
青与立于崖旁,不像是在问什么人,更像是在问自己:“国破了,何以为家,何处是家?”他停顿了一会,又开口道,“我本以为我什么都不会在意,却终究不过凡人之心吧?我对曾经长大的地方有感情吗?”
猎猎晚风,吹得割骨。
“当真不愿和我走?”实在看不下去,便走上前。
前方的站立者视线平时远方,缓缓开口:“横国之士,士不侍二主。”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也不是那个意思。”
“这鸟你留下吧。”青与伸手,比了个手势,山间一道凌风惊起,准确无误地降落在其指尖,飘下了几根碧色羽毛。”不过这漂亮的大鸟要是心情不好可是会啄人的,你可要小心。“
“我可不懂鸟语。”千零之就没好气地说道,“你留我也没用,所以你还是自己好好带着它。”
青与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你会懂的,因为你想知道它会跟你说什么。”
千零之没由来地不安起来:“你知道我知道你想干嘛,所以,如果我还想劝你的话......复国吧,以你的话,你想就做的到,至少留个执念在。”
“是我杀的你双亲,是我抄的你全家。”青与突然升高了语调,紧接着便努力压制自己地怒气与悲伤,克制自己尽量不要在这事上伤到对方。
谁知对方只是淡淡地一句:“我不在意那种东西。”
“你有什么脸说你不在意。”仿佛随时都会暴起,缓了一会,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声音渐渐柔和下来,“复国对我也不过黍离之悲。”
千零之仍然不愿放弃劝说地机会:“活着就还有希望,不要逃避,去看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你为什么不恨我?我没有脸去接受你不恨我这个事实。你想怎么样,继续和我做朋友吗?这朋友你能心安理得地做下去吗,你不会在深夜里突然惊醒梦道自己地朋友双手沾着双亲的鲜血吗?你会吗?你不会吗?”
一语命中,一语惊醒。
意料之外地回答,一时语塞。有太多东西横亘在个人情感之外。想要开口,却再也不知还能说什么。
“你转身,不要回头,就这样一直往山下去。我计算过了,我们可以一起到达山底。”
冬日积雪深厚,山地路滑,纵有一身本领也无法施展,只有小心地一步接一步,这样一来,下山时间便是可以掌控的。
这些都被你算计到了吗。算计别人,算计朋友,算计自己,好大的一局棋。
“我去你大爷的滚,你可别想让老子听你的。”
“你可愿最后依我一次?”
没有回应。对视一眼,眼里清澈干净,毫无渣滓。
也罢。
随你。依你。
扭头,转身,背负长剑,落雪肩头。
从此地起,迈步,披一身风霜、推冰雪万里,去赴一场成全。
6.
认识过已足够快乐。
作者:【七招】暮夜
中靶:0/11 全勝
这是在哪里?作者恢复了意识,手脚被束缚的感觉并不舒服,在黑暗中作者其他的感官变得比以往更为明晰,淅淅沥沥犹如奏乐般的雨声、吱呀叫唤的老旧窗户声、呼啸的风声,还有凝重而黏稠的、宛若实质一般的东西,作者想,是什么呢?恐惧、愤怒、悲伤、不安,嫉妒…不!都不是,那是更为深重而复杂的………
一定是我想多了吧,作者打了个寒颤,而后她听到脚步声、关窗户声、搬椅子声。最后,罪魁祸首坐在了椅子上。
“你杀了人。”一个年轻而动听的女声说。
“我?我怎么可能会杀人?”作者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但这种疑问很快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没错,你杀了一个人。”女人站了起来,她冰冷的双手颤抖地贴在了作者的脖子上,似乎有什么柔软的东西也碰到了她,些微瘙痒的触感,就像是…羽毛一样,但作者来不及细想,一股非人的怪力将作者连同椅子一起提起,作者还觉得自己在做梦,但痛苦的窒息感在提醒她,这就是现实。
——一个不知是谁的女人找上门来,报复对象是几乎身无分文的三流网文作者。
未关紧的窗户再度被山里的风雨敲开。
嗬嗬气音从作者口中破碎地溢散,在意识与痛苦都即将消弭于黑暗之际,女人将作者放下,她又坐回了椅子上,在作者大口呼吸着空气时,女人再度开口,她的声音婉转若鸟鸣。
“佐藤礼奈,笔名「天仓」,于2022年2月29日23:49分,你用你的笔杀死了“歌子”,你记得那柄刀吗,它就这样直直地插在,啊,这个地方……”女人的手放在了作者柔软的酥胸上,在她的手之下,一颗心脏正在鲜活地跳动着,但她还继续说,像是要让杀人犯回忆杀人现场一样说着,“那是个多冷的雪夜啊!温度跟血液一起流失,一切都逐渐变得灰白,然后…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吗?”
作者保持沉默。
“有只乌鸦来了,你知道的吧?乌鸦最喜欢闪亮又漂亮的东西了不是吗?”女人冰凉的手又覆在了作者的一只眼上,即便隔着黑布作者也无比清晰地感知到,比起人的手,更接近于鸟类的爪子,而这爪子现在渐渐收拢起来,锐利的爪尖隔着薄薄的黑布给作者带来了些微的刺痛感。
“它叼走了歌子的眼睛。”女人的声音渐渐颤抖起来,“它叼走的……是我的眼睛啊!”
轰隆——
窗外一声惊雷响起,黑布被女人解开,作者终于得以见到女人的样貌,犹如丝绸般长而顺滑的灰褐色长发,显眼的耳羽,以及那双漂亮的黑珍珠般的眼睛正直直地望着她,这几乎就是作者想象中的“歌子”的样子——一只漂亮的、脆弱的、愚蠢的、注定要因为复仇死去的小鸟。感谢上帝,此刻歌子的两眼都还安在,作者脆弱的心脏不用遭到二轮打击。作者的额头开始冒冷汗,她沉默了一会,时间并不长久,却足够煎熬。
“你是…歌子吗?”
歌子没有回答作者,她的眼泪像断了链的珠子,她问道,“为什么我要死呢?”
为什么呢?来自笔下的角色站在了作者的面前质问,作者首先想起的是昨晚的大断电,作者因此失去了昨天一天的奋斗成果,或许,这就是歌子能够走到自己面前的原因。
“你的死,是这个故事的一环。”作者说道。
“故事?故事难道会比角色的性命更重要吗?只是一个故事?”歌子似乎觉得不能理解,当然了,一个书中的角色怎么会理解呢,歌子继续问道,“你不是神吗?只要你愿意的话,一切都能够改变的吧!你明知道那个家伙如何可憎,为什么不让他死?”
作者被捆在椅子上,看着歌子的时候却像看着被困在笼子里的小鸟。
作者没有回答歌子的问题。
作者只是作者。
“你能放弃复仇吗?放弃使你不断燃烧直至殆尽的愤怒,你就能收获平和得近乎平庸的幸福。”作者伸出了手,不知何时束缚作者手的绳子也杳无踪迹,作者伸出手抚摸歌子的脸。
“歌子,当你背井离乡,逃离这片伤心之地,温和将把你的棱角磨平,你不再愤怒,不再绝望,因而也失去耀眼之处。”作者为歌子擦去眼泪,而后继续说道“你会有乖巧的孩子与和善的丈夫,但过去的阴影是无法摆脱的,你以为你会忘记,但并没有,当你为你的孩子唱起摇篮曲,你依然会想起,你美妙的歌喉曾为你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不过你依然会阖上双眼陷入再宁静不过的黑暗,去等待明天的到来。”
作者说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的心咚咚直跳,在这个偏僻山脚下租的房一个人久了,说话对她来说无异于一种久违而巨大的消耗,而安娜不知何时变成了真正的小鸟,待在作者的手上,作者知道这种鸟,这叫做夜莺。
或许一用力就能掐死了。作者心想。
“歌子,平庸会杀死角色,也会杀死故事。”
也会杀死我,因为没有稿费我就要活不下去了,作者在心里补充道,而鸟自然不会开口说人话,它只是望着作者,就像一只真真正正的鸟一样。这对作者来说好极了,至少她现在没有性命之忧了。而夜莺也并没有停留太久,它很快就展开翅膀朝着敞开的门窗,朝着山间的大雨飞去,奔赴向那个注定要它死去的玫瑰。
作者走到了窗边,雨随着风落到她的脸上,冷得让人打颤,作者终于睁开了双眼,入目的是一片熟悉的黑暗。
原来刚刚是在做梦,醒来的时候出租房的电还没有恢复,山里还在下雨,窗户仍在吱呀叫唤。于是作者起身去关窗户,这一次作者确认过她上好了锁。
作者:【五招】江櫞
中靶:1/10 大勝
巴瓏(首狙)
•夜半
中都乃王朝核心,住在这儿的达官显贵数不胜数,不夸张得说,站在戏鸢楼上往下扔一金豆子,砸到的十个人里有五个都是皇亲国戚——往上数三代多少都跟先帝沾亲带故。
传到第九代皇帝这里,倒是只有一位封号王爷了。
“八月初六,定王薨。”
一身黑红劲装的付家辉捏着这手感甚好的纸片,皱起了眉头。
定王,取安定一义,是当朝天子平蛮夷之乱、稳皇家威仪功绩的代名词。先帝不仁荒淫无度,虽子嗣众多但活到成年的只有老三和老九两个;弘治三十一年冬,大雪,蛮夷违反诸侯条约掠夺了王朝边境三城,并拒绝朝贡;九王爷见不得百姓受苦,亲自披挂,将那蛮夷杀了个片甲不留,不过三月有余,边境已然恢复了平静。
也正是这开春时节,佞臣谗言九王爷功高盖主,这是想逼先帝立储,三王爷争权更是暗地里派出手下刺杀九王爷于凯旋途中——
但九王爷民心所归,真龙护体逃过一劫,反手领兵逼宫,扬了自家父皇的寝宫,坐在了那黄金打造的御座上。
九王爷——现在应该称之为皇帝陛下——念及多年手足之情,并未想追究三王爷残害同胞之罪,但三王爷心中有愧无颜面对昔日兄弟,便自缢于王府院内。
陛下含泪厚葬兄长,将那早就想好的称号封给了自己的亲侄子——三王爷嫡子张淇海——也就是如今的定王爷。
当然,以上全都是九王爷登基后自己改的史记,至于真相如何,且是被上一代史官带去了阴曹地府吧。
嘈杂夏夜,定王府内,张淇海斜靠在案边,伴着明亮烛光看话本子,梁上忽传来一道沙哑人声。
“皇帝要杀您,”
此事仿佛早已料到,张淇海没有丝毫意外,平静地问道,“定下何时?”
“八月初六,祭祖大典前。”
“嗯,那本王可得好好谢谢皇叔,选了个不错的日子。”说着,他抬手捻一页纸,继续读穷酸书生赶考路上夜宿荒林与女妖艳遇的故事。
天家无情,张淇海真是一点儿都不意外,这种你死我活的场面哪有奇思妙想的故事有趣?
“王爷,”正看得入迷呢,敲门声响起,“还未就寝?”那人声音清透悦耳仿佛自成曲调,但话里透出一股无奈。也不等主人应允,便挑开门锁踏入屋内。
入目,穿着亵衣的定王爷正匍匐于床榻,往被子里塞话本。
“咳咳,阿辉你还没睡呢?”他一秒坐正,微笑着摆出王爷威仪,只是背后双手小动作不断。
来人正是一刻钟前还在其他人家房顶夜游的付家辉,这会儿他同样一身亵衣,只是外面多披了件斗篷,仿佛已经睡过一觉儿。
付家辉看看王爷再看看床,看看主子过于明媚的笑颜再看看被子里露出来的话本,闭目深呼吸。
“王爷,一个时辰前您就该睡了。”那会儿还是他亲口说自己今天要早点休息的。“明日游湖,您是不打算去了吗?”
虽然定王爷正值年轻,本该在朝堂上发光发热为王朝尽一份力的,但无奈他自小不爱读书,更不堪习武;夫子让他读四书,他跑去画鹌鹑;将军让他扎马步,他跑去弹古琴;可真让他去画画弹琴了,又滑不溜地跑去茶楼听书看戏,拿着全王府的口粮捧伶人。
最后还是陛下看不过眼去,差禁卫将小侄子绑回府好生看着。皇后心软,那么小一孩子不能出门连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该多寂寞啊!于是请旨于陛下,从清白人家那里找了个年纪相仿的小子送进来。
张淇海是王爷,他可以不学无术,付家辉不行。
张淇海不爱读书,他就给小王爷读话本;张淇海不爱习武,他就练成一身武艺保小王爷平安;张淇海想要画画,他就给小王爷镇纸研墨。
刨除掉出身差距,俩人跟同胞兄弟并无不同,甚至于比他皇叔宫里的皇子公主更加亲近。
二人相伴这么多年了,付家辉又不是那愚钝的,怎会看不清自家小王爷的性子?故意熬到这个时辰,怕就是想找借口推了明天五公主的邀约。
但能平安活到成年的张淇海又岂是能轻易让人看透的?
他是想要推了游湖,但更重要的,是试探一番付家辉的态度——毕竟,他可是皇叔埋在自己身边最深的一颗刺啊。
“泛舟游湖好生无趣。”张淇海说道。
付家辉了然,虽然小王爷跟陛下的关系很好,但跟那几个同辈却不行,两边凑一起不上演全武行都是礼仪师傅教得好。
但他一个做下人的,有些话可说不得。
“即便要推,理由也有很多,您万不可拿自己身体开玩笑。”他妥协道,“明日一早属下便去向五公主赔礼,您现在可以休息了吗?”他挪几步来到烛边,浅色的眸子无奈地注视着对方。
与其让小王爷自己折腾,不如放在眼皮子底下放心。
目光相接,张淇海心头微动,肚子里花花肠子转了好几圈,面上只笑颜更灿。
有意思,往日严于律己且严以待人的小侍卫居然妥协了?
付家辉见自家主子终于安稳地躺好,闭上了眼眸,这才熄灭蜡烛,退出屋子。
待他走远,先前向张淇海汇报的沙哑人声,再一次从梁上传来。
“殿下,付家辉,要防。”
那可是接了狗皇帝刺杀令的暗桩杀手啊!
黑暗之中,没了笑脸的张淇海未睁眼,悠然回答:“防,自然要防。但本王有些别的想法。”
通过刚才付家辉那意外妥协的态度判断,杀掉自己这件事,他有些抵触——当然,张淇海并不是自信地说打了十几年的感情牌,能够敌过皇命,可以让付家辉手下留情不杀自己。
只是抵触命令的原因,让他颇为好奇。
屋内沉静许久,张淇海忽又开口吩咐,“明日在沉香楼候着,祭祖大典本王也得给皇叔送点礼才是。”说着,语气渐冷。
这些年了光收礼可不行,他怎么也得给皇叔回点。
“遵命。”
打发了手下,又知晓了自己准确的被刺时间,张淇海今晚意外地睡得很踏实,可以说是自付家辉入府以后,睡得最踏实的一回。
他甚至还做了个一场梦,梦见金碧辉煌的寝宫一隅,有一寒铁打造地精致鸟笼,说鸟笼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它里面关的可不是宠物,而是个人。
那人双手戴着镣铐吊于笼顶,平日里顺滑的长发束于颅顶,带着暧昧地杂乱感,恣意垂落在泛着微红的肌肤上,每一缕发丝都紧紧抓住张淇海的目光,让他喉咙干涩。
梦里他伸出手,穿过笼子缝隙,轻抚那人脸颊,修长的手指掠过长出了胡茬的下巴,然后一路下滑到喉结——
骤然收紧!
--
卧底这么久终于接到任务的付家辉此时正窝在床上,背靠墙角,毫无睡意。
从记事起他就是皇帝的暗桩,学会说的第一个字不是“爹”、“娘”而是“是”。
皇命不可违,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他本以为自己应该对接受命令杀掉张淇海坦然处之——毕竟这么多年他都是为这一件事而活的——可不知为何,今夜收到命令的那一刻,他觉得很难受。
“王爷是个好人……”
排除皇亲贵胄那固有的骄横外,张淇海的确是个好人。他会在偷偷跑出去看灯会的时候帮走散的平民小姑娘找爹娘,会因为跟将军府家的小子逛花楼忘了时间而买糖葫芦回来给自己赔罪,会指使自己去暴打听戏时偶然撞见的小偷混混……
付家辉无声低喃,越是想起这些事,越是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手指有点发麻,胸口还闷闷的,仿佛中毒一般连带呼吸都略有痛感。
“……是愧疚吧?”
杀掉一个好人,那肯定会感到不舒服——虽然这是他杀手生涯的第一单生意。
他迟疑地给出答案,好像、大概只有这个词是符合题意的。
再或者用市集上货郎的话来说,“这么多年了,就是养条狗都有感情了。”
他想,可能这两条多少都沾点边,愧疚和不舍大概都有,分不清哪个比重更大,更重要。
“嘿,男子汉大丈夫这么优柔寡断做什么!”想了半天整不明白这些复杂的东西,付家辉索性来个一刀切。
反正小王爷必须要死,自己一定要动手,那就不必想这么多。
“既良心不安就想办法补偿。”他也不过是求自己心安。
刑部对待死刑犯,不也是在行刑前给吃顿好的安慰一下嘛!
大不了,明天起他不对小王爷那么苛刻就是了。
心下有了决断,付家辉也收敛了心思,“哐当”一声躺下,进入梦乡。
•隅中
祭祖大典不只是皇家盛事,更是民间大事。
大典开始前七日,便开放都城,以供各国往来贸易;前三日,取消宵禁开放夜市;有翻山越岭而来的商贾,有横跨江河的戏班,他们带着闻所未闻的瑰丽故事相聚于此,歌颂天子丰功伟绩。
中都有十万百姓,这会儿大概有一半多都聚集在此,赶牛车拉木材的,街边摆摊卖吃食的,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挂着文墨猜字谜的……各式各样好不热闹。
张淇海既然已经找理由推辞了无聊的游湖,这会儿自是换一身衣服跑来西市凑热闹。端看这场景一眼,付家辉就知道自家小王爷打的什么主意。
他一贯是喜欢热闹的,就算有王爷的身份拘着,也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往人多的地方钻。
张淇海出门时用的借口是淘点好东西,在祭祖大典上献给自家皇叔,但付家辉晓得,这人就是想出去玩。要是搁以前,他肯定又要搬出早已设计好的套话,板起脸来对小王爷进行一番说教,好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从而让他“出于自己的意志”而玩的更加放肆。
但今日,这些废话他却不想再说了。
反正再过三日小王爷就得去跟老王爷见面了,多此一举不值当。
付家辉再次深呼吸,眼神复杂地望着面前气质独特的青年,接下了话头,“那公子可有想好买些什么?”
这番倒是出乎张淇海意料,他不动声色地别过头,上了轿子,隔着帘子跟小侍卫聊天,“皇……叔叔喜好字画,可大师的笔墨就那么多,怕是早就被别有用心的人买下。”他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为难的神色,即便这都是他的胡扯。
他根本不知道自家皇叔喜欢什么物件,更甚于他觉得比起那无用的、没点文化底蕴根本看不懂的书画辞赋,他那皇叔更喜欢冷冰冰的铁刀。
嘴上这么说,礼还是要送的,不过早已经准备好了。
等轿子到了坊市街口,张淇海下轿,便打发轿夫去一旁候着,自己带着两名拿东西的小厮跟贴身侍卫付家辉扬长而去。
张淇海心态敷衍,他看东西如走马观花,与其说是在挑礼物,不如说是在找时机甩开付家辉好去沉香楼密谋大事;但他也知道,作为自己的贴身侍卫,跟丢了主子那可是大失职。
他一边想着法子,一边扫过周边摊贩,付家辉就跟在他身后,大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时刻注意主子需求,剩下一点好奇心瞄着四周新奇物件。
成人之前付家辉还经常跟——哦不,应该说是追赶——偷偷翘课跑出来玩的小王爷逛坊市,那时候两人可好打发了,冬天就一人一根糖葫芦,夏天就一人一碗去火凉茶,太阳西斜就回府。
哪像现在,糖人都激不起他的兴趣了。
张淇海余光瞥了一眼跟在侧后方的付家辉,观察着对方神态,忽然心生一计。
他未停脚步,抬手指向前方不算太远的一家玉器商铺,“阿辉,你说玉石如何?”
付家辉一愣,旋即认真思索一番,回道:“公子不妨前去一探,若是有合适的,再好不过。”他话未说满,毕竟他也不知道天子喜不喜欢玉器,但听小王爷的语气又颇为心动,便说两句废话给递了梯子。
果然,张淇海听了面上露出笑容,顺台阶而下,“那便去看看。”
说话间,他悄悄伸出手,小指勾住付家辉的手指,微微用力往自己这边拉了拉。
付家辉一僵,倒是没直接抽回手,抬头望向自家小王爷,满目疑惑。
这是要干什么?
然而张淇海这么多年了增长的不只是心机、野心和学识,脸皮也厚了不少。顶着充满探究的目光,他愣是权当没看见,压根儿没把自己的小动作放心上。不过该有的解释,他还是补充了两句。
“人多,容易走散。”
说完,更是得寸进尺地攥住了付家辉整个手掌。
那一瞬间付家辉直觉得自己铁一般冰冷坚强的心,跳了起来。针扎一般急切地想要挣脱,但服从的天性战胜了本能,这是他的主子——起码在天子命令以外是——他不能拒绝主子的命令。
几个呼吸后,付家辉再次用昨晚思考出来的理论说服自己。
算了,反正距离八月初六也没几天,小王爷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于是他既没认同也为反驳,任由小王爷牵着自己穿行于人海。
试探得到想要的结果,有了牵手成功的好开头,张淇海更是愈发没了分寸。他带着付家辉进了玉器店,大手一挥让掌柜的吧所有新款玉佩都拿出来瞧瞧。
其实两人都是不佩戴玉佩的,这习惯吧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张淇海小时候特别皮,因着自家皇叔满心都是想把他养成一个废人,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不计成本地往他面前送;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当朝天子又图个青史留名,于是就绕了许多弯路,变着法儿的把张淇海往外骗。
最开始张淇海也是年纪小,着了道,每每上当都翘掉夫子的课,翻墙出去找乐子。那时候小娃娃的他并不在乎自己的穿着打扮,完全交由侍女打理,各种象征身份和地位的佩饰自然全都拉满。
这就导致他翻墙的时候,不是被墙头蹭掉了这个物什,就是那些东西搅合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而付家辉便是循着这些,每次都轻松而快速地抓到他。
自那以后张淇海就再不佩戴任何饰品了,即便王府库房里各式各样的玉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放在角落里落灰,都不看一眼的。
自家主子都不戴,作为贴身侍卫的付家辉自然也不佩戴,当然,更多的理由是那些东西对他施展功夫而言是累赘。
但此时,对这些东西一向不感兴趣的张淇海却是一反常态地挑了起来。
付家辉也只是疑惑了一瞬,将目的解释为给皇帝挑礼物,也就不觉奇怪了。
虽说是突发奇想,可这些精巧的玩意儿看多了真的有些上瘾。还真让张淇海看中了一对儿——对,没错,这玉佩竟是成对儿的。
“公子好眼力!”店掌柜一见面前气质斐然的公子目光有了停留,当即拿出看家本事,将那块墨色玉佩递到张淇海手中,自己则隔着精巧的匣子展示搭配的另一块冰晶玉佩。
“这是安大师新作,您手中这块‘黑豹’,是这一对儿玉佩的主佩,是高官厚禄之相!”说完,掌柜又将手中的白玉往前递了递,“这冰晶白玉则是‘冰鹤’,乃富贵长寿之相,送与心上人可谓不二之选。”
除去店掌柜说的这些,张淇海看重的倒是其他一点——这两玉佩跟自己和小侍卫可真像啊。
一个隐忍、危险、伪装温顺,一个抗争、高洁、委曲求全。
这让他不禁再次畅想,若自己不是皇室,若他不是暗桩,两人就做平凡兄弟该多好啊。
“付钱。”张淇海没再多问,抬手招来小厮处理买卖,自己则伸手取出那冰晶玉佩,转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系在了身旁走神的付家辉腰间。
“公子,这可是不得!”
怎么什么东西都往他身上戴啊!这可是给女子的!
“这戴上挺好看的。”他一派“这是本王赐予你的,给本王好生戴着”的语气,随后又拿起墨色玉佩戴于自己腰间。
好像完全没有听到刚刚店掌柜最后所强调的那句话一样。
“公子……”付家辉试图做最后挣扎。
反观张淇海一副不解神色,“如何?”
“这不妥……”这是未来王妃才能戴的啊!
“有何不妥?”张淇海不傻,怎会猜不出付家辉心里所想,但他就是不搭话。
付家辉急的头上都冒汗了,卡在嗓子眼的话就是说不出来。
见对方憋不出下文,张淇海也不再等,再次牵住付家辉的手,带人往外走。“阿辉,我们再去其他地方逛逛!”
于是,在付家辉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之后的半个时辰里,他在经历了被自家小王爷各种喂食的“折磨”后,终于在对方更加过分的举动中丧失理智了。
说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危险事件,不过是一群孩童玩耍起来没注意周围,直挺挺往自己身上撞来而已。付家辉早就知道身后有小孩冲撞,可他根本不在乎,被撞一下又不会多疼,索性躲都没躲,但张淇海就不一样了,他就是小心了一些。
眼看着小孩儿要撞上来的时候,他打手一揽,握着付家辉紧致的腰,将其带入自己怀中。
完事儿还语气亲昵地询问,“有没有受伤?”
要不是当时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导致他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怕是付家辉能爆发意外的语言天赋,连自家主子都怼。
受伤?这是在质疑他的武艺吗?
但这时候的付家辉脑子一片空白,除了砰砰乱跳的心以及仿佛要烧起来的指尖再无其他。
“阿辉?”
没有得到回答的张淇海再次出声询问,唤回了付家辉的理智。他克制自己身体的本能反应,轻轻逃离小王爷身边,撂下一句“属下去买您爱吃的云糕,马上回来”便跑了。
无暇多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立刻、马上离开张淇海身边。
小王爷不会武功追不上,只得在后面扯着嗓子吆喝,说自己在沉香楼等他。
等人影走远后,张淇海骤然改变了全身气势。
一瞬间从平易近人的富家子弟,转变成了生人勿进的贵公子。
此时西市行人愈发多了起来,因为要替主子采买物件,两名小厮早早地就落在了后面,但想着主子身边还有侍卫付家辉在,便未曾多心。这会儿身旁没了眼线,张淇海也不再耽误时间,径直前往沉香楼。
隐秘的房间内,早早候着的几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多数是在聊之前张淇海布下的命令。
他们男女老少各有千秋,唯一的共同点便是他们都认为张淇海,才应该是王朝的正统继承人——而不是那凭借杀父弑兄抢夺皇权的九王爷。
“今日主子与暗桩这番亲近,恐怕会传入那位的耳中。”白发老者捻着兰花指,取一块糕点送入口中。
旁边同伴嗤笑接话,“早就说了,兄弟们暗地里把那个付家辉干掉便是,岂会有如今这些麻烦?”
“主子想要的人,你敢杀?”有好事的故意挑起事端,“你要是敢在主子面前说这个,恐怕今儿我们就得先给你收尸了。”
“怎么说不得!”那人还犟,“要是真探明那人与主子异心,杀他怕是都用不到我。”
或许,比起一刀毙命,那时候的付家辉更希望不要落入张淇海手中才好。
“诸位,聊得可好?”
没有任何征兆,张淇海出现于房内,落座主位。
•人定
付家辉长这么大还从未如此失态,怎么说也接受了好几年王府礼仪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做出把主子抛在原地的行为。
但此时他也旅顺不明白自己到底想干什么。
说是愧疚吧,的确有,说是不舍吧,也有,但这远远不够,这些距离填满整颗心还差得远哩。
“啊——想不明白,我到底怎么了?”
他是一个杀手,他冷酷无情没有心,如果皇帝下令,他甚至能对襁褓中的婴儿痛下杀手——本应该是这样的。
在七岁被送到定王府做眼线之前,他就是被这样教育养大的。
但是从见到小王爷那天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付家辉一个人蹲在无名巷子的角落里,死死摁住自己脑袋,试图将脑海里不停浮现的小王爷的笑脸驱逐出去,最后,他一熟悉的呼唤,打断了他的自我折磨。
“你在做什么?”
抬头,只见一只黑色的乌鸦蹲在墙上,在这脑袋俯视自己。
“买云糕。”付家辉瞬间收敛心神,语气和态度都变得强硬。他没有急着起身,而是用余光注视着那只鸟,眉头不禁皱起。
“省省吧,我今天不是来找你打架的。”那鸟再次穿出人声嗤笑道,“上头那位见你如今与小王爷相处甚好,打算再助把力。”
不说还好,这话一出付家辉耳朵都竖起来了,心里的异样变了个味儿,继续不动声色地追问,“如何?”
“后日小王爷要上山,拜帝庙。那位的意思是,这山就不用上了,意思意思就行。”
大家都暗地里接头这么多回了,付家辉猜谜语人的谜底也非常熟练,对方这意思是皇帝打算在上山的路上就找机会干掉小王爷,连八月初六祭祖大典都不用参加了。
见付家辉沉默,黑鸟临走又补充道,“当然,人还是得你亲自动手。”下不了手的暗桩,就是废人,没必要留。
说完,扑棱翅膀飞向远方。
等黑鸟离开,付家辉缓缓起身,刚刚还一通乱跳的心已然平静,甚至有些平静的可怕。仿佛再多动一下,脚下的冰面便会支离破碎。
“呼……”他抬起头,呼出一口气,“我得赶紧回去,王爷还等在沉香楼等我。”说着,他行尸走肉般离开巷子,买了云糕朝沉香楼飞奔而去。
等他到的时候,小王爷已经喝完一壶茶,听完半折戏,正缠着乐师弹琵琶。
“回来了,阿辉?”张淇海海靠在太师椅上,仰着头看他,伸手讨要云糕。
随后一行人又在沉香楼消磨时光到夜市开放,又去外面逛了一圈,这才钵满盆满地返回王府。翌日小王爷再无力气外出游荡,在府内躺着纳凉,央着付家辉在花园舞剑,懒散过完一日。
终于,时间来到八月初五,祭祖大典前日。
一大早定王府的奴仆便忙碌起来,虽说行囊什么的提前好几日就已经在打理了,今日不过是将一些不重要但随身要用的准备好,就能准时送自家主子上轿出门,但他们仍旧不敢有丝毫懈怠。
捧绫罗绸缎的,端香炉玉碟的,盛吃食糕点的,忙得不亦乐乎。
作为半个主人公的定王爷张淇海,自然也是一早就被侍女从床上拖起来,攒发,换衣,佩饰,熏香……连带着时常跟在他身后的侍卫付家辉也没放过。
这大概是付家辉人生中第二次穿这么隆重的衣裳,上一次还是在小王爷成人那日。
墨色的束口劲装,一对银质护腕,袍子上还绣有代表福寿康健的松鹤,青丝束于颅顶,雄姿英发。如若不说他是家臣,恐怕会被误认成将军家的公子。
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他刚走出房门,迎面撞上同样刚刚打扮好的张淇海,两人同时抬眸,倒是付家辉在半道看到了对方腰间的玉佩。
迟疑片刻,他返回房内,自己将放于枕下的冰晶白玉戴好了。
这成对儿的东西,就要成对儿戴才是,不然小王爷自己戴多尴尬啊。付家辉这样想着,默默夸自己一句,真是王朝第一好侍卫。
“阿辉这番打扮真好看。”面对付家辉,张淇海从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听到熟悉的对话,倒是让付家辉找回了一些从容,他抿抿嘴角回应道,“王爷惯会说笑,倒是您如此这番出门去,定要让青巷的美人们带花送果。”
张淇海顺着他的说法幻想一番,胳膊上不免起一层鸡皮疙瘩,识趣的不再搭话。
此去拜帝庙一路付家辉拒绝了小王爷的同程要求,倔强的骑马随行;他时刻紧绷,生怕一个失察让皇帝派来的援兵刺杀得手——正如皇帝所说,人,必须他亲自动手。
随行的奴仆和侍卫都觉得付家辉认真过头了,这拜帝庙也不过是出了中都城,往外二三里,再爬一个时辰的山路而已,还在天子脚下,能出什么事呢?
若是这心声让付家辉听见,怕是要耻笑,就是因为在天子脚下才更要担心啊!
反观张淇海则安稳地呆在轿内,享受着顶棚带来的阴凉,吃着诸侯上供的水果,时不时看看窗外天景,算着手下上场的时间。
说来也巧,这张淇海不愧是跟当朝天子有血缘关系,二人连搞事时机的选择都如此一致。祭祖大典前日,皇帝想要制造一起蛮夷复仇、蓄谋刺杀定王爷的热点,以此来除掉皇室血脉的正统继承人,一如当年他利用蛮夷弑兄杀父夺位一样;而张淇海则是用自己做筹码,伪造意外遇袭的热点,以此来暴露中都治安的不可靠性,将压力给到自家皇叔头上,帮这本就不稳定的国内外局势再晃上一晃。
午时将至,两拨不同势力的杀手不约而同从山中各处倾巢而出!
此时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刺杀定王爷。
付家辉见势不妙,拔剑便冲!他的唯一目标便是守住小王爷的轿子,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他。但双拳难敌四手,再加上来“刺杀”的意外翻了一番,更是难以招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眼看着箭矢就要刺进轿子——
被人拖住的付家辉心下一急,强硬变招,拼着胳膊硬挨一刀的代价摆脱刺客,冲向轿子,一把抱住无处可去的小王爷躲闪开来。
许是察觉了计划有变,在张淇海无法下达命令的时候,他的得意下属无奈急中生智,差人伪装成王朝禁军将定王府一行救下。
此番举动,张淇海的计划算是毁了大半,一来暴露了自己有暗藏人手一事,二来是不利于接下来的行宫刺杀计划。
不过他现在无暇顾及这些,满目都是付家辉流下的血。
“你受伤了?”他被付家辉抱在怀里压在身下,完完全全护住,他的手只是随意搭在了付家辉肩头,便摸了一手血。
“快,传御医!!”
“无事,王爷。”付家辉赶紧放开小王爷,坐起身上上下下将面前的人打量一番,见并无损伤,这才放心下来,“只是小伤,王爷不必挂怀。”他本就是贴身侍卫,存在的意义便是替自家主子续命,受伤而已,不是什么大事。
但这在张淇海看来,却是天大的事。
就连梦里他都舍不得让这人受一丁点儿伤,而这群、这群歹徒却拿刀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
“莫要多说,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配合大夫治伤。”见随行御医颤巍巍赶来,张淇海起身,沾血的手在袖子里攥紧又松开,再次攥紧,终于稳定心神开始主持大局。
他虽装作纨绔,却不是扮做傻子,指使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一番忙乱之后,入夜时分定王府一行还是抵达了半山腰的避暑山庄。
按照惯例,他们将在这里住一晚,然后明日一早上山顶,在帝庙等天子参拜。
因着护主有功,付家辉当晚不必当值。张淇海也借着这个好机会召见了自己的下属,一番赏罚之后,定下了新的弑君计划。
“主子,这可有些冒进了。”下属听完略感不安。自家王爷这计划,都已经不是暗杀、刺杀了,过于光明正大了。
“有何不可?”张淇海现在越想越觉得此前自己过于保守,什么都想要准备完美再行动。瞒骗暗桩,营造假像,暗地经营,神不知鬼不觉地让皇帝死于梦中……
现在看来,其实夺回皇位的时机早已成熟。
在场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久也没憋出个一二三,便顺了主子的令,各自散去做决战前的最后准备。
旁的都走光之后,张淇海一个人来到窗前,望着天上月光,再次攥紧了莫名颤抖的手。
他在害怕。
他发觉自己根本无法想象付家辉不在身边的情景,甚至连将其囚禁在自己身边的决定都有些摇摇欲坠。
自己真的想要这样的结局吗?
不再自由的鹤,还是它原来的模样吗?
张淇海闭上眼,脑海里闪过的全都是付家辉充满活力的身影,他在习武,他在舞剑,他在追偷偷逃跑的自己……他不适合呆在华贵的牢笼中。
正如那展翅欲飞的仙鹤不应困于一掌之间。
等到月色高悬,睡不着的张淇海行至别院,背靠着付家辉卧房的门滑坐在地。
他想,这会儿付家辉应该是睡了。
“阿辉,我时常回想,如果我不是王爷,你不是暗桩,咱俩只是一对普通兄弟该多好。”他声音不大,更像是喃喃自语,“想科举我们就一起去私塾读书,想从军就一起去校场习武,喜欢银钱还可以学着当掌柜、货郎。”
“不必每日生活在殚精竭虑之中,不必每日醒来都先摸摸脑袋是否还在脖子上。”
他又想起二人放肆的童年,叹息着长大后不如以前的亲近。说起来,二人不再亲切还是张淇海自己先开的头。
当然,他不是忽然开窍了,发觉了主子跟下人的身份差距,而是他察觉自己对付家辉异样的感情。
这种感觉无法言说,只是每每想起对方,心里就觉得满足,酸甜难耐。
“你也知道,我喜欢热闹,尤其喜欢灯会,那仿若误入星空的感觉让我沉醉。但我更喜欢跟你一起去的灯会,那时的我,仿佛拥有了整片星空。”
话音刚落,背后大门忽然打开,晃得他一个踉跄,差点跌个底朝天。
探头,是付家辉。
“咳咳……你没睡啊?”他还以为趁着药劲儿早该睡了。
付家辉抿着嘴角没有说话,只是给了对方一个眼神,让他跟上。张淇海也不问,尴尬地笑了笑自己爬起来,掸掸衣服上的灰便跟了上去。
付家辉腰间挎剑先行于前,张淇海手无寸铁坠在后面,两人如此一路无话,顶着月光便走到了山顶帝庙。
霜雪一般的月光照耀下,庙宇都生出光晕。
就在张淇海心里略有紧张和不安,想要开口说点什么打破这难受的气氛时,只见眼前寒光闪过——他送给付家辉的那把剑,竟是压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恐怕,自己今晚就要魂归九泉……了?
他正想着等到了下面怎么跟自家父亲打招呼,就试着有水珠落在了脸颊上。
睁眼,是付家辉难得落泪的场景。
“大老爷们的说话能不能直白点?”他双手握剑,下一秒就能要了小王爷的命,但他下不去手,“属……我才读了几天书?能把话本念完整就不错了,你还给我整些、整些云里雾里的!”
“张淇海,你是不是喜欢我?”
付家辉是个武人,虽然是个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但这并不代表他读书就很好。方才张淇海在自己房门外嘀哩咕噜那么一堆,他也就听懂了最后一句,却还有些不敢确定。
而此情此景下的张淇海早就已经无暇去听付家辉在说什么了,他不顾脖子上的利刃,探身向前,即便被划伤鲜血直流也未曾停下。
“我……我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感觉跟你说的是不是一样,就是、就是,如果你死了,我大概——”
“唔!”
张淇海双手捧着付家辉的脸,终于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贪婪了几分柔软之后,他笑着回答,“是的,就是喜欢。”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
无论如何,付家辉就是喜欢自己。
“……可是我要杀你。”他是暗桩,是皇帝豢养的走狗,是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这样的身份,让他如何能相信张淇海所言?
可张淇海并不在乎,因为今日之后,那个命令付家辉杀掉自己的皇帝,将不复存在。
月亮藏于云后,漆黑之中,中都城的火光和钟声更为醒目和刺耳。
“陛下驾崩了!”
本身帝庙就离着都城不远,王宫的呼喊声自是在深夜更为清晰。看来,自己的计划成功了。
“你……”付家辉一时怔住,花了好一会儿才理顺清楚当下状况。“你杀了皇帝?”
“对。”张淇海重新躺回地上,用袖子擦了擦脖颈上的血迹,“皇叔的大太监是我父亲留下的眼线,要刺杀皇叔,其实并不难。”
他等的,其实是自己的羽翼丰满。
“那镇关将军也是你的人?”不然无法解释为何此时中都未乱,猜也知道肯定有人镇压住了禁军。而在他印象里能与张淇海扯上关系的,就只有镇关将军府的公子了。
“没错。”张淇海甚至懒得解释自己是怎么搭上这条线的。
“……这么说,你一直在耍我?”顺着线索一路向下,付家辉不难得出真相。成年后的疏远,流连烟花之地的放肆,故意惹恼自己的行为,全都是眼前这认为了支开自己偷偷密谋的举动。
“咳,倒也不能这么说。”张淇海死不承认,开玩笑,这要是承认了自己还能有好果子吃?“这是我表达心意的方式——不那么成熟的方式。”
不用多说,付家辉此时已是杀心渐起。这人耍了自己十几年,尤其最近几日格外过分,牵手、搂腰、亲吻……虽不能说是假的,但一想到这种前提条件下自己说出的那番不知羞的话,他就觉得整个人都仿佛被架在了火上烤!
付家辉用力握了握了剑柄,最后还是没舍得一剑刺死张淇海。他抬起胳膊,照着对方胸口实打实来了一拳,权当泄愤。
张淇海也不气,被结结实实打了一拳险些吐血,还笑出了声音。
“咳咳咳,如此好日子,辉哥可不要失手把寡人打死了啊——”
“还知道叫辉哥?”付家辉咬着牙,又给了他一拳。
不过这次,却是根本没用力。
“再叫一声就饶了你。”
“辉哥!”
“嗯。再叫一次。”
“辉哥——”
作者:【七招】夜雨
中靶:0/10 全勝
距离群山六十公里外,一个人正在以奇怪的方式前进着。他躺在地上,用脚发力推着自己向前。
他每蹬一次腿,便伸开手脚躺十分钟,看着天上的云飘来飘去。也没人催他,于是他便用这方式一次次拉近与山脉的距离。
直到草原上开始下雨,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拉开一扇门跑走了。
门后是另一片没有下雨的草原。不过已经入夜。天空中没有云彩,月亮正是满月,因此很亮。
他的新的欲望还没有诞生。于是又一次躺在了地上,睡去了。
睡着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一只大山雀对他说:
“你,你要到那座山去!我,我命令你。”那只大山雀神色十分“理所应当”。
他便也理所应当地点点头。
“是的,之前已经听你说过了。我正在路上。”
“好!你一定要早点去到那个地方,否则你我都赚不到大钱。”
大山雀单脚抓着树枝,单脚举起来摩擦,似乎是在表达“钱”的意思。
“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别给我偷懒!”
大山雀拍拍翅膀飞走了。
他抬头看向大山雀离去的方向,心里思考着,一天前进四百米究竟算不算偷懒。
一切都由定义决定。无论是单词也好,句子也好,长文也好,没有定义就什么也不是,既没有意义,更没有感情。
他站起来,看着远山。从前他在城市里上班时,视野里的高楼大厦看起来比山还高。只是走出几公里外后,便矮了下去。山高就高在,走了几十千米,也不见它高度的变化。
“操!”他大声发泄着,迈步往前走去。
大山雀顶开空中的透明翻盖门,钻进了一个颇为人工的地方。
虽然大小适用于鸟类,但是键盘鼠标的式样都是给人使用的。大山雀只能用它的小爪子移一下点一下,非常不便。按了几个键后,显示屏上显示需要指纹解锁,更是重重的一击。
显示屏在大山雀眼里像个沙袋。
“只能再往上走!”大山雀拍拍翅膀,又往上飞去。只是此处空间本就狭窄,它飞起两个鸟身便撞到了天花板。
此时它又往上一顶,竟然又是一个翻盖门。它钻出去。空间改变的同时,它的身体也有了变化。大山雀招牌般的两团白色消失了,小尖嘴也缩进去,翅膀伸长,皮肤替代羽毛...
它变成了一位裸女。说是裸女,其实只裸了上半身。下半身是从鸟儿变过来时,毫无变化,只是变大了的厚厚的绒羽。
它跑跑跳跳,来到一座显示器前,伸手一拍!
显示器立刻开始跑加载条,然后非常快速地显示出了,那个人在草原上前进的俯视图。像素太低,只有一个点表示他,十个点表示山脉。
他与山脉。只差了七个像素点。
“这他妈还看你妈啊!操!”她一脚踹在操作台上。
空气里湿气很重。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较低层,因此并没有什么光线。如果愿意抬头,倒是能看到天上的雨滴在通过高层时,七彩的反光。
今天下的是暴雨。即使在最底层,也有密密麻麻的雨丝落下来。他贴着墙壁,头顶的雨檐实在太短。他不得不让背蹭上一层污渍。不过路还是得走,他紧贴着墙,好像电影里看过的间谍贴着高楼的玻璃。
这时他看见了,雨中有一个人影。那人影在雨里缓缓向他靠近。走到近前,他才发现了。那雨原来是穿过肩膀往下掉的。
“原来是全息投影。”他想。
“不然哪有人想在这雨里不带防护装置地走。臭到明天。”
好听的声音传过来。
“啊。”
他想接话,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接。
这时候该说,“对”还是“是”,还是“确实”呢?
这是他和大山雀的第一次相遇。
大山雀很快露出了她残暴的本性。具体的表现就是说脏话,并且伴随暴力。
他在吃了大山雀三脚后,得到了他的昵称。
鼹鼠。
“你住得太低了,光线也少,搞得你眼睛眯得像鼹鼠一样。以后你就叫鼹鼠,明白吗?”
大山雀女士住得只比鼹鼠高了一层。
但是鼹鼠真心认为这位女士是个大人物。因为她说了一个故事。
“我几年前走出过这座巢都。走了几千千米,爬上了一座山峰。”
“站在顶上,这巢都里住得最高的畜生们也没有我高了。”
“然后我对着巢都的方向,大声地喊。”
那女人现实里也在大喊:“我说:‘操!!!’”
“顶上的人也听不到。”
“旁边的人听得到。”鼹鼠说。
她冲过来,死死抱住鼹鼠。“我就喜欢你这一点。”
“你对周围的人很温柔,又对上面没什么野心。而且还是个脑机过敏者。”
“你只要这么做再这么做,我们就能自由啦。”
她抱着抱着,右手不知何时勒住了鼹鼠的脖子,越说越激动,勒得鼹鼠脖子一片红。
“明天就出发。”
底层的雨,在中层变得鲜亮起来。回廊的灯光为雨染上一层昏黄。山雀与鼹鼠沿着回廊走向灯火辉煌的地方。雨声因为就滴在回廊外的飞檐上,反而比远处的歌声更响。
鼹鼠表现得很宁静。他好像把整个人沉在水里,四肢都有股奇妙的漂浮感,既没有过分地紧绷也没有太过放松。
山雀看起来虽然也正常,但她就像追赶着什么,动作都比平时快一分。
计划就在今天开始。
一路上没有看见人。因为宴会已经开始。两人在回廊不断前进着,也没有什么老爷爷来盘问他们的来历。
歌声远远地传来。两人也不再前进,坐在栏杆上休息了起来。
半边的天空上闪着灯光,环城的航线时不时有飞车穿过。两个人像在热带丛林抬头看树冠。
顶层只有边缘散出几抹光晕。这座千万级的城市的夜晚居然是如此宁静。
“好安静啊。”现在空气里只有歌声、雨声和飞车穿梭的声音。这里虽然是巢都的边缘,但也和巢都中央并无区别。
“现在只要坐在这里就可以吗?”鼹鼠问道。
“那不然呢?”大山雀笑了。
天上似乎有无穷的雨正在落下来。大山雀坐在栏杆山摇摇晃晃,和着远处微弱的歌声摇摆着身体。
鼹鼠伸出手接住雨水,一闻,果然还是有股臭味。
“鼹鼠,你是脑机不耐受吧。今天第一次戴上脑机,有什么感受吗?”大山雀问道。
“很平稳呢。能看到不少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那你能看到那个和那个建筑之间的巨幕吗?”大山雀指向一个地方。
“看不到啊。”
“那你听得到我的脚步声吗?”大山雀站在地上,开始跳一段踢踏舞。
“听得到。木头的声音。”鼹鼠回道。
“那不还是没听到!”
大山雀笑得更开心了。她弯着腰,盯着自己的脚尖。脚尖掠出,脚跟跺下,踩出旋律。
“怎么样,我跳得还不错吧。”
她又跳完了一段,直起背。鼹鼠盯着她。她看向远处。
“还是有点太黑了。回去吧。”
鼹鼠顺从地跟在她的身后。
“不对,我要检查你的脑机开了没有。”大山雀一个转身抓住鼹鼠的脑袋,然后看向鼹鼠耳后,“很好。”
“现在已经脱离了检测区域了。那我把我的脑机重新开起来了哦。”
大山雀重新扭开旋钮,扑面而来的就是十几个警告信息。
“无有权限......哎,关掉关掉。”
造型各异的飞车穿梭着,带着炫目的光效。它们绕过燃烧的巨幕冲入巢都的内部。指示灯一段一段响起,并有机器人将它们指引到各自的道路上。背后歌声传来的地方,一尊百米高的人像从地面站起,一圈烟花绕着她的腰间炸开。她的歌声空灵而有穿透性,仿佛巢都的另一头也能听见。
大山雀摸着头“哎呦哎呦”地叫起来。鼹鼠什么反应也没有。
“你当然什么事都没有。快点,扶我回去。”
鼹鼠终于在草原上醒来,站起来往山走去。他的心情高涨,仿佛有一只飞鸟要从他的胸中撞出来。他终于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像风一样。在这草原上没有阻挡,只有月光照在他的身上。
他头顶投下一道黑影。他知道,那是大山雀在跟着他。
他来到山的地方。他掉了下去。
无数信息冲进他一个月前装上的老式脑机里。鼹鼠掉进一片黑暗。没有东西能将他从黑暗中捞出来。脑机已经完全被涌入的信息占领。
在外面山雀已经将他的身体放入冰水中,避免他被大量的信息烧坏脑子。
鼹鼠的眼前突然爆出一块紫色。紫色没有形状,只是鼹鼠的大脑在高喊,你获得了一块紫色。脑机正在努力读取信息,让他们能转化成具体的脑信号,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黄色、红色,无数的颜色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很近,而与它为邻的黄色却好像远到了天际。脑机无法正确读取这段数据,将它以乱码的形式出现在了鼹鼠的脑海里。
错觉、幻觉相互叠加消灭。
“这只是个证明,鼹鼠。”山雀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这证明,我们看见的东西,谁也没能理解。”
几百年前,码农把年代久远的代码称作屎山。因为各种原因,代码难以阅读,难以修改,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代码甚至难以取代。
承载整座巢都虚幻与真实的也是一座巨大无比的屎山。人们在屎山的最高层敲敲打打,却不清楚下方到底是什么。巢都的诞生距今已七十余年,在当初建造他的时候,脑机还使用的是鼹鼠安装的老式脑机,甚至还在借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七十年里,巢都也建立了自己的计算中心。但在从老版本到新版本的更迭中出现了问题。巢都在早期实现了太多需求,整体更迭会相当不易。因此他们改动了其中一部分,而留下了一部分还在使用原来的逻辑。巢都的某一部分,可能是飞车路线计算,也可能是广告投放顺序,大到巢都的福利发放,小到早晨阳光的入射状态。巢都的最基础的一部分,就裸露在鼹鼠的脑海里。
鼹鼠还在沉睡着。在他脑海里经过的信息不停地被山雀导出,分析。大部分都无关紧要,只有少数能指引他们前往正确的地方。
鼹鼠沉在冰水里,大山雀也躺在他的身旁。容器之外,是一片黑暗的房间,只有老式的空调还在运作。
不知过了多久,鼹鼠被山雀摇醒。他全身通红地躺在床上。比起身上像要融化似的痛苦,他的精神更是暂时丧失了部分机能。
滚滚而来的乱码如同草原上的野火,烧去了他脑里的某些结构。他可能在未来几个月能都无法辨别远近。
山雀的脸看起来就在他眼前一厘米处,却遮住了他百分之九十的视线。
山雀笑着。她摸着他的脸。她拥抱着他。那人体的触感传入鼹鼠的脑海。那是没被信息烧掠过的草原。那触感勾起了他的记忆,而记忆会让他重新回来。
“信息作为资源无关紧要,有人要有人不要。但计算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真正的黄金。”山雀竖起食指说。
“有钱人把握着信息与算力。他们本来应该和古代的有钱人一样死去把钱传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传一代总有一天他们的算力份额都会被花完。但算力不仅仅是金钱,也是长生药。”
“他们用算力将自己带进长久的梦境,他们用算力网罗世间合适的肉体,他们用算力计算自己继续活着的可能性。”
“直到他们的大脑真正死去。”
“算力不会顺延给他们不知哪来的子孙。而仅仅会作为他们的份额从此永远不会被使用。”
“鼹鼠,我叫你鼹鼠好吗?我们要深入这座屎山。从那里将这些流散的黄金重新挖出来。拥有了这些黄金,即使是最尊贵的巢都的神灵,也要为我们所用。”
“你明白了吗?鼹鼠。”
那个女人的手指轻轻从鼹鼠的三棱髻滑落。
鼹鼠点了点头。
作者:【五招】販賣機
中靶:0/9 全勝
①
凌霜月逃婚了。
这是她出嫁的前一日,对象是打小时候就定下,未曾谋过面的娃娃亲。而逃婚的原因嘛,倒也不是叛逆对亲事早有不满,更不是心已许他人志难改。
只因着那长她一年,生自书香门第的未婚夫自幼身体孱弱,患有顽疾,看遍名医试遍验方也无济于事,随着年龄渐长,这病也是愈加沉重。而这成婚的准备也是匆忙的紧,都传言说是公子的病突然加重,家里一时间没有好的法子,病急乱投医,竟想出了个提早几年结婚冲喜昏招。而凌霜月家里居然也点头同意。
而作为四时镖局大掌柜幺女,自幼习武的凌霜月可容不得这个,她哪儿能乐意嫁给个不知还能活个几天的病秧子兼书呆子?自然是一听得消息,便谋划起逃婚的事宜来。
至于如何逃,凌霜月想的也是格外简单。只要找个家里人一时半会不会想到的地方,待个十天半月,等事儿乱过去,仗着爹爹和和哥哥们心疼,多撒撒娇自然也就无事了。
而她看中的中转地,便是附近无人居住的一处山间小屋。那本是一家空置多年的农户,偶尔有猎户樵夫在其中过夜,倒也是个不错的暂居点。
无论如何,凌霜月的出逃计划都算是格外顺利,只是为成婚特意剪裁的华丽衣裙着实不便于行动,凌霜月小小地可惜了一下,便干脆地将它脱下来,往腰间一系,大大咧咧地往半山腰走去。
远远地,她就看到有烟自小屋的方向飘出。有人在那边?凌霜月决定先观察一下附近情况的再过去。
她攀援着树枝逐渐接近小屋,见一片灌木正适合隐蔽观察,便直接脚尖一蹬树干,一个借力便轻松跳了过去,却不想灌木后正有一人被树影全然遮蔽,她这一跳,倒是不巧正撞到他怀里。
“哎呀!”
“哎呀!”
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发出。树下书生装扮的少年正专心侍弄一株花,猛地被隔壁树上飞来一人砸中,自也是吓了一跳,口张了几次也没能说出句来。
而凌霜月细细打量这书生,只觉得他样貌倒是耐看,又想不通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个书生,一时间竟也忘记起身。直到树上有鸟“嘎”地叫了一声,书生才反应过来,急忙扶了凌霜月一把。
“姑、姑娘还是害怕点的好,毕、毕竟小生也、也不是什么好人。”虽是些小说里纨绔公子哥儿的常见台词,他却说的磕磕巴巴,语气也像是背诵台本一般。
凌霜月决定戏弄这老实书生一把。
“那可真巧,俺也一样!”
凌霜月轻巧一侧身,便躲过了他伸出的手,再借力轻轻一推,那书生只觉得站立不稳,一下跌坐在地。
凌霜月噗呲一笑,“怎么,这么不经摔的?”那书生坐在地上,脸急的通红。方才一推,凌霜月便看出这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若不是她收了五分力气,只怕骨头都要给他摔折。
“小生……”刚刚的话果然不知是背的那本闲书上的台词,书生这次再开口,方才是平日里的模样。
“小生什么小生?说话倒是个文绉绉的。我,凌霜月,逃婚来此宝地。请问先生尊姓大名呀?”凌霜月大大方方地行了个礼。
“小……鄙、鄙人白清和这厢有礼了。”书生慌忙还礼。
凌霜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又不会吃人。你还是好好说话吧。瞧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还学什么风流公子哥儿说话。
你这地方,借我住个两天呗。”
说完,也不等白清和回话,便自顾自翻过篱笆,进了小院。
一只鸟不知从哪棵树上飞下来,拍拍翅膀停在书生的肩上。
“这鸟儿是你养的?”凌霜月好奇地看着这只浑身漆黑的小鸟,试着用手去捋鸟头顶的羽毛。那鸟要躲开她,却被她手箍住逃脱不得,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任她一通乱揉。
“啊这……且,且算是吧。”
“这是老鸹还是喜鹊。”凌霜月边说边揉着鸟的羽毛。
“嘎哦!”不情愿被捋毛的小鸟发出一声颇似人模仿乌鸦啼叫的奇怪叫声。
“它有名字吗?
没有啊,那不如……就叫鸦鸦吧。”
被强行叫成鸦鸦的鸟扑腾着翅膀,啄她的手表达抗议。
“那就是同意咯~鸦鸦!”凌霜月伸手又是一通乱揉。鸟瞥了她一眼,侧过头去。凌霜月竟在其中看出了“这小女孩精力也太旺盛了,真让人心累”的复杂含义。
是自己看错了,还是说——
“鸦鸦你是不是会讲话呀?鸦鸦,说‘你好’……”
鸦鸦白了凌霜月一眼,挣开她,径直飞回到树最高的枝上去。
②
又经过几番胡闹过后,便到了吃饭时间。
房内没有空间,两人便将桌子架在了小院中央的凉棚底下,
白清和下厨,做了几个简单小菜。口味虽说十分普通,好在凌霜月也不是挑食的人,甚至趁兴不知从哪翻出一瓶酒来,给自己和白清和各满上一杯,就着山间风景,倒也算是绝配。欲与白清和碰杯,对方却说身体不好,不可多喝,一大杯酒只是浅浅抿了一口。鸦鸦也跳上桌子,啄些菜和米粒来吃。吃不过几口,便把头凑向酒杯,一副想要喝酒解渴的样子。凌霜月忙拍了下它的脑袋。“那个可不是给你这样的小鸟儿喝的。”鸦鸦甩甩头,一副不屑与她争论的样子,又啄起米粒来。
除却白清和偶尔咬文嚼字,说些掉书袋发言的习好,凌霜月倒是意外地与他聊的来。她脑内一切关于书生都是书呆子的刻板印象早已全无。
说着说着话,凌霜月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越过桌子,就往白清和衣服上凑,像小狗一般地伸着鼻子嗅来嗅去。“你这衣服味道倒是好闻,不像爹爹和我那几个哥哥,天天价一身的汗臭。要是白家那小子也跟你一样可就好了。”
白清和往回缩了缩身子。凌霜月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接着说道:
“你这姓氏,倒是跟我那未来的夫家一个样。要是他模样长得也像你这样俊俏,能文会画的,虽说是有那么一些个学问,又不至于迂腐穷酸,性情也算是不错,即便是身体弱些,我指不定也就嫁了。”
“那你可曾见过他么?”
“哪里曾见过。我也只是听家里人说,他打小就体弱多病,拿药汤当水喝,药丸当饭吃的主儿,怕不是浑身上下一股子药味儿。脸色定也是病恹恹、惨白兮兮,等到了夜里,连鬼也得让他的脸色给吓住。况且像他这种世代读书人的家世,天天的泡在故纸堆里边,耳朵眼里进出的都是些科举功名啊,四书五经啊的,保管的是一副老秀才相,迂腐可憎。”说到这里,她用鼻子哼了一声,来表达她的不屑与气恼。
“谁要嫁给他啊。我也不过二八年华,万一过门儿不两天,他再……呸呸呸!反正啊,他可嫁不得!若不是小时候爹爹找来的道士给算了一卦,说我跟他有命里注定的缘分,还说那红线早就在月老那儿牵好了,我也不至于逃婚出来。但要不是逃婚,又遇不到你了。可真是两难。”
凌霜月说着,叹了一大口气。白清和放下筷子,搜肠刮肚地打算要掏出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类的说辞来劝慰她。
“……话说回来,明儿个我们去山下溪水里捉虫子怎么样。我今天来时,看到那里很多蜉蝣,在太阳底下飞着,可好看了。”凌霜月转移话题的速度倒是一绝,白清和搜肠刮肚才想好的词一个字也没能用上。凌霜月手指比划着蜉蝣的大小,鸦鸦则只是别过头啄菜吃,权装作没听见。
“……心之忧矣,于我归息。”白清和冷不丁冒出一句诗。
“那,蜉蝣岂不也可以算做是朝闻道夕可死了?”凌霜月不知又想到哪里去,突然开口,把白清和听的一愣。
“啊?”
③
第二天午后,为了不被凌霜月“骚扰”,鸦鸦早早地回到白清和的房间,瘫在桌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打盹,一副老头子的姿态。一听到有人推门的声音,“嘎!”地一声扑棱着翅膀跳起来,飞上架子装作在玩砚台的样子,偷偷地瞥向门口。看只有白清和一人进来,便懒洋洋地飞回去,又张开翅膀重新瘫作一滩,甚至打了个带着酒味的饱嗝。
白清和见它这样,不由得“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鸦鸦抖抖羽毛,发出哼的一声。
白清和忙敛起笑容来,“仙君勿怒。”嘴上说着,语气里的笑意却是藏不住的溢出来。
鸦鸦撇撇嘴,“孤不与小儿置气。”从声音到语气,都与上年纪的老头子别无二致。
对于鸦鸦说话这事,白清和似乎习以为常。只捡下首的椅子坐了,翻起书来。
鸦鸦叹了口气“这女娃儿甚是吵闹,孤不得安歇。”
“她呀,是活泼了些。”白清和嘴角溢出笑意。
鸦鸦似乎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酸臭味,摇头道“汝悔否?”
“不悔。”白清和看着书,目光却像是穿过书看向远处。
这恋爱的酸臭味可越来越浓烈了。
“三年换三日共处,足矣。”
鸦鸦又叹了口气。
“若非如此,霜月将三年,甚至更久的耽误在我这个将死之人上。那才是……”
“清和——”
凌霜月的声音与敲门声传入一人一鸟耳中的同时,她的身影便已出现在了门口,甚至手中还抓着一只兔子。
鸦鸦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作出一直在梳理羽毛的样子。好在凌霜月注意力完全放在白清和那儿,没看到鸦鸦一脸慌乱,也没闻到它身上传来的酒味。
“这兔子不是你养的吧?”凌霜月摆摆手,手里的兔子随着摇晃了几下。“我在凉棚底下晒太阳,正巧看见它吃你种的花,我随手这么一捞,就给它抓住了。你若是乐意,我就等晚上生了火把它烤来吃怎么样?昨天尝了你的厨艺,晚上就来尝尝我的。虽说我别的菜不怎么会做,烤肉可是一绝,就连嘴最刁的林叔都夸我野兔烤得好。
怎么样?”
凌霜月眼睛直直地看着白清和,既是询问又是恳求,这白清和哪里拒绝的了,自然是同意了她。
凌霜月熟练地处理着兔肉,白清和自觉插不上手,只好回去侍弄花草。这凌霜月手底下忙碌,嘴也是不闲着,从天气到园艺,与白清和聊了个遍。处理到一半,又拿着些碎肉跑去要喂鸦鸦吃。鸦鸦干脆懒得理她,又怕她一手的油污凑上来又要弄脏羽毛,索性飞到树上躲清净。
④
天已全黑,鸦鸦早就扔下这二人去房间内瘫着,只剩下白清和与凌霜月还守着篝火闲聊天不肯离开。
“不如,我们一同走罢。找个深山里的村子住下来,教书打猎。也不至于饿着。”也不知是触了哪根弦,又或者是没忍住喝空了酒坛的缘故,凌霜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说完,更是不顾妄图转移话题的白清和,凑上去热切地等着他的回答。
白清和眼看着凌霜月的脸越凑越近,她唇上沾着的油光越来越贴近白清和的鼻尖,烤肉的香气让他不由得吞了口口水。凌霜月的眼里映着跳跃的火光,闪闪发亮。大约是太靠近篝火的缘故,白清和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
白清和的鼻尖快要触到凌霜月的唇上。后脑已经触到篱笆,再也无后退余地。嘴唇蠕动几次也讲不出拒绝的话来,反而将脸憋得更红。
“孤男寡女,授受……授受不亲。”白清和强行闭上眼,才躲开她的逼问。最后更是闭着眼,用手支撑着,往后挪动着离开。
凌霜月愣在原地看他坐在地上倒退着离开,又好气又好笑。只想给他一拳,却又怕这一拳下去打出事故来,无处发泄的气力最终只得挥给空气。
⑤
直到傍晚,白清和都故意躲着凌霜月走。
而凌霜月把他堵住,则是在听到动静,发现白清和收拾好房间,带着鸦鸦打算悄悄离开的时候。
“你要到哪里去。”凌霜月抱着胳膊,斜靠在树上,铁了心的要拦下白清和来。
“我……”
“你是不是……嫌我烦了?”
白清和不知怎么回答她,只好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听到凌霜月努力忍着的抽泣声,慌乱的抬起头来,正对上她咬住嘴唇忍住抽泣却藏不下泪珠的脸。
“你、你可不要哭呀,你一哭,我也要哭了。”白清和手忙脚乱,哪里顾得上其他,便将他如何用三年寿命与鸦鸦换得在此处的三日相见细细说了。
“其实,我的本意与你一样,也是逃婚。毕竟我自幼体弱,自记事来几乎不曾出过家门;从去年无法行走起,更是连房门都无法出得。已病至如此,却还要娶一未曾谋面的女子为妻,我自是不愿的。能用三年寿命换得三日自由,自是极好。”
白清和用尽一生演技,装出轻松满不在乎的语气来。
“且我原以为,你生在镖局,自幼习武,见多识广,与我这等坐井观天只知书本的呆子,是截然不同的人。
现今想来,是我狭隘,妄加揣测了。
如今得三日共处,不枉此生。”
凌霜月哭得泪水糊了一脸。白清和本想伸手去擦,却又怕这手一旦伸出去就再不可能收的回,只得强忍着转过身去。
“走罢。”夕阳即将被远处山头吞没,鸦鸦出声提醒白清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鸦鸦你,你会说话的?我要是早知道,我就……”凌霜月抹一把满脸的鼻涕和眼泪,嘴里还不停地讲些话。
白清和强忍住不去看她,道别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口。
“你不要走!”凌霜月伸手阻拦,却被鸦鸦挡下。
“此乃定数,汝莫阻拦,拦亦无用。”
“那我,我用三年换他,三年不够的话,三十年也行。”凌霜月依旧不肯罢休。
“今汝换他,明他换汝,无穷尽矣。归去罢!
汝缘已尽矣!”
鸦鸦说罢,拍打翅膀飞回白清和的肩上。
凌霜月靠在树上,看着白清和一步步往山中走去。一袭素衣如蜉蝣之翼,随风飘飞。直至再也不见。
作者:【八招】巫念桃
中靶:0/11 全勝
名剑春衫秀失踪已是十七年前的故事。
其主霍夫人与她的爱人十七年前被发现死于院中。爱人的展鸿剑折在地上,好似飞鸿断翼,雪亮的剑身血迹斑斑,如点点惨恨。
与霍夫人形影不离的春衫秀则不翼而飞。
距离霍夫人离世还有十七个月零三天。霍夫人忽然心有所感,与爱人商议退隐江湖。爱人向来尊重霍夫人的主意,很快托至交找了处僻静难寻的山院隐居,有意远离纷扰。
奈何这江湖进的容易,说退,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霍夫人与爱人前半生肆意武林,杀的人多,救的人多,爱的人多,恨的人更多,结下的恩恩怨怨如乱麻飞絮,找不到源头。
这宗命案最终不了了之。
在这个不被细究的故事里,与春衫秀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位至交,以及故事里一个刻意被隐去的细节——一位尚不足月的婴儿。
春草离离。
时间是最好的坟墓。
至交原是一介书生,姓杨,为人颇有些孤傲。在游船上结识了好诗善饮的霍启秀段鸿夫妇,三人论道古今,谈天说地,酒酣耳热时,霍启秀拍舷高歌,段鸿剑走游龙,杨生挥毫泼墨,好不欢快。
十七年前那桩命案压在杨生心里。
不久前杨生曾收到霍徐夫妇二人的传信。
段鸿在信中提及夫妻二人喜获麟儿。
“院落外正好生长着一排年轻得杉树,嫩得好想要滴下水来。又值春日,故给孩子取名‘春杉’,希望他能像杉树一般健康长寿。”
有意让孩子认杨生做干爹。请他到院中小叙。
等他赶到时,入眼的是两具在阳光下僵硬的尸体。好友段鸿的剑折在地上,剑身上的血迹无声地昭示着一场苦战。霍启秀的翠绿长剑春衫秀不翼而飞。
绿茸茸的杉树枝头浸饱了血,红宝石似的在阳光下煞是晃眼。
房内婴儿不谙世事的啼哭融化在血腥的院落。
再过一个时辰,春杉就要满十七岁了。
他继承了霍启秀和段鸿的容貌,周正的眉眼,只是缺少了他们二人的肃气。下一秒就要笑开了的样子。
杨生细细描摹着春杉的样子,深深叹气。这样弱不禁风的身体,如何承载血海深仇。只是十七年来的愧疚日日夜夜啃噬他的心灵。他梦见与至交在游湖上共醉,借着月光企图看清他们的脸。下一秒,他推开门,看见院落里的尸体。
他企图将仇人一一列举,却没有头绪。
他只好带着孩子在院落里等。
等凶手再一次出现。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两天、三天……
时间如杉树上的滴水。滴滴答答十七年。
他早已疲倦。
他等到了春杉十七岁。
他把春杉叫到跟前,带着一种报复似的恨意向着具柔弱的躯体灌输排山倒海的仇恨。
你娘叫霍启秀。
你爹叫段鸿。
十七年前他们死在这里,死在你现在站的这块位置。
十七年前我也站在这里,他们的血浸湿了我的鞋袜。他们的血溅到杉树上。
他望着春杉干净的脸庞,沾满湿润泥土的布鞋。
你娘用的剑叫春衫秀。
你爹用的剑叫展鸿。
他想起游船上夫妻二人接连舞剑的样子,脸上浮上些许温情。
但那天——你爹的剑被拦腰斩断,就落在你的脚边。
他的面目一下狰狞起来——
“我娘的剑呢?”
你娘的剑至今下落不明。
你爹娘十七岁踏入江湖。
你现在也已经年满十七。
杨生似乎已经燃尽了,眉目逐渐也平和起来。
仇人的线索藏在那柄丢失的剑里。
去找。
去找!
我该去哪里找?
杨生沉默。
那天,杨生赶到院落时,看见往北的路有血痕。院内的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同样身负重伤,很可能走不远。他正欲循着血迹一路向北,一门心思只想找到那凶手与他同归于尽。大不了死在他手里,九泉之下再与他们相见!但院落里嘹亮的啼哭拖住了他寻死的步伐。
往北。
往北。
二人就这么僵硬地站在院落中,直至夕阳把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其中一个影子动了。
春杉走出院落,远方呈现出不确定的深蓝。近一点,是犹豫的紫。再近一些,是稀释了的橘红与灰橙,再近,就是未知的苍白。
春杉回头,院落内,一柄断剑已经插在义父身上。
展鸿的一半随夫妻二人入土,另一半终于迟迟找到了它应有的去处。
春杉埋葬了义父,迟疑地抽出断剑。
剑已经锈迹斑斑。
他把剑用布包起来背在背上,好像有了依靠。
他一路向北。
杉树退变成人高的荒草。从荒草处又生长出几绺青烟。大雁拨开烟向着远方飞去,带来风和雪的气息。骡马走在厚厚的雪道上,留下延展至天边的印记。春杉踩着脚印。义父生前那句“向北”被积雪覆盖。
他像四散的雪花飘荡在广阔的大地上。
那条向北的路延伸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就像树干生长出不同的树杈,指向不同区域的天空。春杉停在分岔路口。
出发伊始,他始终向北前行,淌过河、跨过山、走过桥、穿过丛林、路过稀疏的村庄、绕过无人的沙漠。
他要找一把叫“春衫秀”的剑。
有星星的夜晚,目标像天空中明亮的北斗七星。
然而长久的奔波使本就孱弱的春杉筋疲力尽,某个雨天,他病倒在一个破败的寺庙里。
春杉寻了一块安静地方睡去。等他醒来,雨已经停了。从漏风的屋顶向外看去,是没有云与月与星的夜。
春杉走出寺庙,打算继续前行。
夜色与大地浑融成一片。
他一会儿走在天上,一会儿走在地面。
春杉头一次找不到路。
直到天蒙蒙亮,浓稠的夜色褪去,露出腥白的沙砾。
继而泛起微弱的霞光。
春杉痴痴地望着。
初生的太阳一眨眼吞天吐地,滚滚红霞铺天盖地向前翻涌。鸟雀惊醒,扇翅而起,发出锐利的啼鸣。
霞光散去。橘色的太阳温和地悬浮在碧蓝的天空中。
春杉痴痴地望着、不假思索地追着太阳走。
他忘记自己的包裹落在那个破败的寺庙。
直到他突然惊醒、停下,他已经偏离了既有的轨道,走在了未知的路上,刚刚的某一个瞬间他已经全然忘记“春衫秀”,忘记自己为何会站在这里。在之后的路上,“春衫秀”像水面上的倒影,飘飘飘忽忽地浮现又隐去。
直到他停在路口。
与他一同停下的,是一对羽毛青翠的鸟。
“我该去哪儿?”
一路上他习惯同各种生物、非生物对话。
“你要往哪去?”
春杉回头,脚印已经被积雪重新覆盖。
白茫茫一片,不知来处,不知去路。
“我要找东西。”
“找什么?”
春杉皱眉。
“春衫秀”这个名字距离他太遥远,他站在这里往回往,“春衫秀”比大雪尽头的点还要再远一些。
他走了太久太久。
“某个秀丽的……”
他企图从水里掬出倒影,倒影鱼一样滑走了。
“往南吧。往南走。”
春杉点头道谢,正欲走向左边的路,身后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它们在他头顶盘旋许久。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雪粒融化成水,沾上湿润的泥土。泥土亲吻细碎的青草。草地上鲜艳的野花缠上春杉的草鞋。
他顺着路南下,在闹哄哄的街市迷路,咬一口热腾腾的馒头,帮孩童追回落在树上的纸鸢。他捡起一块藏满心事的手帕,叠好,随手塞给路过的青年,青年人茫然地捏着手帕站在原地,等来了一段按下不表的缘分。
春杉走过弯弯的桥,拂过轻柔的柳,乘一艘竹伐顺着河流漂荡。
他游荡在广阔的河道上,好像翻飞的柳叶。
春杉有些乏了,脱下鞋袜,躺在竹筏上。
两岸,山如春衫秀。
作者:【八招】輕拍拍
中靶:12/12 失敗
暮夜(首狙)、巫念桃、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夜雨、四戎、販賣機、月溪明
李执目力极好,还隔着二百米就看见官道上横放的圆木栅栏。他极自然地从右手边下了野地,走出几米,脱下裤子撒尿。之后提起裤子,转到右边向回走。
小姐已经出城,约定在西南未名镇镇南绸缎庄见面。可现在官路上全是家丁,等自己自投罗网,只能翻山。市井流传西山有猛兽,常有游人旅客进山却再不曾出现,连尸体也罕少找见。如果不是猛兽,怎么会连尸体也不见?李执望着横在西南的连绵青山,心一横,又沿着路走了几百米,猛地折进一片茶田,顺着田埂向西山前进。
李执进了山,一路未遇麻烦,沿着药农和猎手踩出来的小路又行了半个时辰,直到四处枝叶密不透风,看不见任何山外的光景,才停下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下,等到气息喘匀,解下包裹,掏出一块烧饼和水袋。先喝了两口水,烧饼下肚,又站起来张望,可哪怕是用手抬起眼前的树枝,前面仍有千树万叶。他在林木和枝叶的缝里,勉强看见自己走过的官道,行人仍隐约可见,才发觉山上步行速度比平地上打了对折还不止。走路并不慢,可在山上总不能走直线,七拐八折,净是绕弯路和回头路。
树干上苔藓少的那面是南,李执背起包裹,结合官道位置辨清方向,找了条勉强通人的狭径钻了进去。他原本预想,沿官道再走五里就是驿站,租匹劣马,太阳落山前就能到未名镇。现在进了山,翻出去至少三天,之前也未做翻山的准备。他倒并不担心自己,而是担心小姐。分别前,自己叮嘱过她不要住客栈,小姐没带多少财物,凭她的本事足以自保。可三天没等来自己会和,保不齐心慌打听消息,露了行踪。
想这些也无用,李执按捺心情,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早抵达未名镇。他没怎么登过山,最多是偶尔陪小姐游山,可那走的是修出来的石台阶,没想到野路如此难行。虽然还未入夏,可地上仍铺满不知哪年的落叶,每一脚都不知深浅。他只好想方设法抓住手边的一切可抓握的东西,很快便不知抓了什么带刺灌木,扎出个口子。李执从怀里摸出一方手帕,凑到鼻尖嗅了嗅,犹豫片刻,绑到受伤的右手上。又扯碎一件旧衣服,给右手再包了几层。
这时候太阳甚至没有丝毫要落山的意思,可他觉得已然经过了足够漫长的跋涉。他放慢步子,砍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当拐杖。左手拄着拐杖,右手不敢用力,只好拿手指去抓身旁的树干。他感觉大腿有些僵硬,可能是刚进山时步伐太急,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五里,有五里吗?或者十里?肯定没有十里。李执又走了一段,翻过一道山脊,地面迅速下倾。他试着走了几米,发觉下山比上山还要费力,每走一步,双腿都要抖两下,于是找了处稍微平缓的石堆坐下休息。
没有风,也没有叶片碰撞。他这时才听见鸟鸣不止,此起彼伏,远近错落。先前大概是全部力气都用在赶路,一点声音也没听见,让他错以为这座山是死的。可这一路上,他确实没听见什么奇异的叫声,不由放松,猛兽应当确只是传言。可哪怕没有猛兽,翻出这座山也远比自己先前想的艰难。他吐了口气,阳光变成泛着红的金色,直着照进他的眼睛。他意识到太阳要落山了,才想到晚上要生火,于是一边下山,一边拾捡较干燥的树枝和有驱虫作用的植物。
李执清出一片较干净的空地,把火堆点起来,再用点燃的驱虫草把自己围在当中。干粮勉强够吃,但水不够,明天得找到水源。山里找水不难,明天应当顺着山谷走。一路上他没看见什么大型动物的痕迹,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但也可能是看见了没分辨出来,他远称不上山民猎户。天气不热,没有多少毒虫,见到最多的是爬行缓慢的马陆。他赶在天空完全暗下来之前,又在附近搜刮了一遍,把能烧的东西集中起来。山中的枯枝很潮湿,烧起来浓烟阵阵,有些呛人。
他正要把烧饼送进嘴里,忽然听见一阵扑棱声,有只鸟落在他面前,绕着火堆蹦蹦跳跳。这只鸟灰扑扑的,只有脑袋顶有撮绿毛,身子有自己拳头大小,喙很短,尾羽修长。李执有些奇怪,他见过的鸟类通常都畏火,还从没有主动凑到火堆边的,于是从衣服上捡了几粒饼渣扔过去。灰鸟也不怕人,一路低头啄食,几乎要跳到他身上了。
李执忽然冒出个念头,不如将这鸟捉来烤了,多少算个肉食。于是在右手上多放了些碎渣,打算趁灰鸟来啄时,一把将其捉住。他的右手还缠着手帕,能看见几点血迹,上面是几片焦黄的面渣。李执眼睛不眨地盯着灰鸟,可灰鸟转了转脑袋,呼啦张开翅膀飞走了。李执兴致全无,把右手上的食物倒进嘴里。等他吃完这块饼,又把剩下的几棵驱虫草扔进火堆里,得到一些聊胜于无的慰藉,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李执是被雷声惊醒的。山里风吹草动,他睡不踏实,半梦半醒。可这第一声天崩地裂的轰鸣终于在短短的一瞬使他完全清醒。天光晦暗,云层并不厚实,但足够落雨。他不清楚具体的时辰,四周不至于不见五指,至少也是天快亮的时候,又或者早已过了天亮,只是积云把日光遮住了。
明火灭尽,剩下些粗壮树枝仍在阴燃。李执爬起来,双腿稍有些酸痛,但不碍事。他用身下垫着的包袱皮把东西收拾好,拄着树枝继续下山。得在雨水来临前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他想,但这全凭天意,天色阴沉,枝叶又密,他瞧不见何处有什么破庙破屋。他只希望赶在落雨前下到山谷,找到块大点的山石挡雨。他看不出这雨会下多大,要下起来才知道。右手的伤口早已不再出血,很快就能结痂,可他仍不敢太用力。
步行间,在没有云层的地方,天空一点点透出灰白的光来,四周的山景也逐渐明快。李执松了一口气,天仍是会亮的,看来这场雨不会很大。可无论多小的雨,山路都会变得更滑更危险。晚些再下雨吧,他不住祈祷,可第一滴雨水终究还是落了下来。雨水滴滴答答落在活着的、或是腐烂的树叶上,连绵响成一片。李执没有刻意放缓脚步,他想趁水还未浸透,抓紧时间抵达谷底。
“吱喳!”一道刺耳的噪声从右边脚下响起,把李执吓了一跳,左脚一滑,身体后仰,就要顺着坡一路摔下去。他反应过来,丢掉树枝,也顾不得手上的伤,碰到什么就抓什么,整个人翻了好几个圈,终于抱住一棵还算结实的樟树。他缓了一会儿,直到雨水把他的后背浇透,先动了动腿,双脚蹬实,才一寸一寸地把自己仰面翻过来,背后也不知是雨水还是冷汗。
李执下到山谷的时候,雨仍淅淅沥沥地下。他此刻满身泥泞,活像一头野猪。他打算这一天就顺着山谷走,哪怕雨停也不能再上山。由于降雨,谷地四处都有溪涧流淌,他把水袋里的水喝光,装满溪水,接着冒雨找寻柴火。没过太久,他发现一处可供躲雨的天然石檐,于是在那里点起一堆火。
柴火噼啪作响,过了好一会儿才烧起来。李执脱下衣物架在一旁,整个人凑近火堆。他先前在山坡摔倒之后,试图继续向下,但没下到十几米,就发现前方居然是一面陡峭崖壁,无路可走,若是不留意摔下去定然没命,只好手脚并用爬回另寻他路。于是他想起摔倒前听见的那道古怪噪声,究竟从何而来,是野兽么?不太像,那么是虫鸣还是鸟叫?他印象中没有什么蟋蟀或鸟能发出那样的声音,随即想到昨晚遇见的那只灰鸟。可那声音用意是什么呢?单纯是巧合吗?
李执想不明白。他不觉得鸟类有多聪明,会说人话的八哥鸟也不过是学舌而已。正当此时,忽地又听见呼啦啦振翅,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收拢羽毛落在旁边,两粒小眼睛瞪着李执。李执伸了伸脖子,怎么看怎么像昨夜同一只鸟。这只灰鸟跟着我做什么,莫非它喜欢火?李执猜不出缘由,他又不是鸟,自然猜不到鸟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这鸟能如此亲近人,说不定通人性。若是通人性,那么定是来帮助自己的。李执一拍手,觉得自己想通了关键:灰鸟肯定是眼见雨天路滑,自己又走近悬崖,才出声提醒。于是满心欢喜,朝灰鸟握了握拳。又掏出块烧饼,掰成两半,将一半置于地面,示意灰鸟来吃。
饼刚放到地上,手尚未收回,灰鸟已经跃到饼上,不住啄食。李执愈发肯定这只鸟能懂人意,新鲜里带着敬畏。说书人的故事里,山野精怪常有些神通,不如问问雨何时停,再问哪条路容易走?他正要开口,灰鸟扑棱起翅膀,撞进细雨中不见踪影。
等到翻出山,见到小姐,把这件事说给她听,她肯定不信,李执舒了口气,脸上带着笑。天下那么多志怪异事,看来也不全是假的。他伸手摸摸晾着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于是打算再等一阵。滑倒造成的擦伤,当时并未察觉,安定下来反倒火辣辣地痛。过了小半时辰,李执正昏昏欲睡,突然听见动静,睁眼一看,那只灰鸟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个青皮果子。
李执伸出手掌,灰鸟居然松了口,果子落到手上。他用手指把果皮擦净,细细打量,这只果子圆滚滚的,拇指大小,有点像青枣。可现在不是枣树结果的时候。他不认得这是什么果实,于是望着灰鸟,灰鸟动动脑袋,像是在等他吃。
灰鸟一路帮我,这果实虽然从未见过,但它特意衔来给我,必然是山中珍果,吃下大有裨益,李执想,干脆地将果子送入口中,咬下一半。再看另一半,果核极小,黑色扁平如苹果籽,果肉却发红,溢出红色汁水。没什么味道,脆脆的,口感不错。李执稍有失望,吃掉另一半,吐出果核。
火堆灭了不知多久,连缕烟也没有。李执醒过来,看见柴火堆居然变得有小山一般高,吓了一跳。他想爬起来,可胳膊的感觉跟往常不同,扭头看见原本长着胳膊的地方竟然变成覆盖了灰色羽毛的一对翅膀。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站在火堆旁,像是在等他。那只灰鸟叫了一声,声音尖锐刺耳,但不再是噪声,李执忽然听懂了鸟语中的含义。
“想吃我,去死吧。”
灰鸟扇动翅膀飞走了。李执恐慌中连滚带爬来到溪水边,看见自己的倒影,已经变成了一只灰扑扑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