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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招】淺間(已轉讀者)
中靶:2/11 險勝
落水、蜂銀
首狙為艾連(未報名不計票)
姜遥是个穷大学生,并非修辞,而是家徒四壁那种。
助学贷款和补助金勉强抵平了学费,但人活着,吃喝住用都是钱。
第一学期东拼西凑好不容易读完,第二学期靠着兼职捉襟见肘地挨了过来,到大二家里已经再挤不出一分钱,而学业压力起来了,也没法再频繁外出打工。
开学多久他就连续啃了多久的馒头,甚至开始对着回收桶里的剩菜饭心动,某个晚上饿得睡不着,大半夜跑到男寝顶楼喝西北风——推开门的瞬间,没见过的男生顶着一头被夜风吹乱的半长碎发望过来,细瘦的身子骨上安了一双暗沉无光的眸子,他手里夹了一点暖红的光,仿佛漆黑夜色里诱着飞蛾的火。
明明不认识,但他递烟过来的时候姜遥顺手就接了,理所当然呛出一连串的咳嗽,甚至带出几点泪,但姜遥自己都没想到,这眼泪呛出来,就再止不住。
回过神来已经对着素不相识的人倾囊倒出了短短十几年人生里的苦楚,压在肩背上的山峦摧枯拉朽地倾倒而下,向着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人。
姜遥脑子懵圈,突然崩溃的情绪无处安放和发泄。然后忽然的,脑后被人兜了一把,带着烟味的、潮湿的、柔软的触感,强势压在了唇上。
两人就着夜色挨到一起,在学校天台上和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做着几乎是最亲密的事。姜遥迷迷糊糊微微张开了嘴,耳朵里是对方近在咫尺的喘息声。他想,这个人或者自己或者世界,一定有一个疯了——但又不得不承认,山一般在心里死死压抑多年的艰难困苦似乎都有了出口,宣泄出来。
那人离开前报了寝室号和名字。姜遥没听,因为根本没打算去找人。
不属于自己的肌肤带来他者的触感,平心而论感觉不坏,但这不能让荒唐的事情正常起来。
接到通知要发奖学金的时候姜遥已经啃了快两个月的馒头,他揣上银行卡小跑出门,几乎是含着热泪去找辅导员登记。
卡号写到一半有人被人拍了拍肩膀,一抬眼,就撞进双熟悉的眸子里。
半长的碎发染了浅浅的异色,暗沉的眼瞳则是墨黑的,唇很薄,是小姑娘们会喜欢的那种带点色气的形状和颜色,衣服的版型挺好,掩盖住了有点瘦弱的身形。
姜遥咽了口唾沫,有点尴尬地看了看自己洗到褪色变形的衣着——白日天光下,贫苦与富贵,都如有实质般无处遁形。
在办公室外被叫住的时候姜遥没觉得意外,但他没想到对方绝口不提那天的故事或者事故,而是很亲切的,递过来了一只“鸟”。
蓝色的外壳,做得很圆润,能看到开关和类似音响的功能组件,但看不出来到底是个什么。
“我导师的人工智能项目,正在招募志愿者。每天保证半小时的有效交流时间,一个月给200块补贴。”男生一边说着一边递过来张皱巴巴的志愿者协议,是很标准的校内项目协议书,200块的补贴金额,也着实是校内实验才能给得出手的价格。
姜遥是真的需要钱,看完协议没什么问题,当场就签了。
把刚报给辅导员的银行卡号又填了一遍,确定无误之后一边递过去,一边小声说了“谢谢”。
这样的项目在学校内不缺人应征,而这个人,看起来也不像是会满街拉人当志愿者的人。
他随身带着这鸟和协议多半就是抱着能和自己“偶遇”的心思,而距离两人在天台上的初见,已经过了快一个月。
“口头上道谢没诚意,真想谢谢我,不如一起吃个饭好了。”男生笑了笑,在姜遥拒绝的话说出口前,抽出饭卡摇了摇,“一食堂,我请客,30块以内你随便点。”
不是昂贵到可以交换什么的东西,只是和小蓝鸟一样,一点点小小的善意。
姜遥于是从善如流地答应,换来对方满意的一笑,他纤薄的唇,扬得很诱人。
大学食堂补贴高,十几块钱就可以吃得很好。姜遥没有客气也没有狮子大开口,比照着对方的餐盘,选了两素一荤。
两个人从进门打饭到坐下开吃,话没说几句,气氛却是安适的。
姜遥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自己是什么都没想的。他一口一口认认真真地吃光了餐盘里的饭菜,收拾餐具的时候很自觉地把对方那份也一起拿起来。
“之后还能约你吃饭么?”发色浅淡的男生单手托脸,漫不经心地笑着。
“307室,姜遥。你请客的话随时都可以。”姜遥答完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吃食堂就行。”
那天之后那人其实来得也不算勤,他的邀约没什么规律,更像是心血来潮一时兴起。
有时候一周三四次,有时候半个月都不见人影,但每次约,都是一食堂的两素一荤,两个人默默打菜默默吃完,也没什么特别多的话可讲。
姜遥不知道这人是不是搁他这儿做慈善,但哪怕真是慈善他也不觉得被侮辱或者有什么不堪。
名为“穷困”的大山让他早已放下了所谓的自尊自强,况且说破天去,也不过就是学生食堂里十几块的饭。
对姜遥生活改变更大的反而是那只圆滚滚的假鸟。毕竟从接手它的第一天开始,就背上了每天陪鸟聊天半小时的固定任务。
这AI傻得可怜,日常问答都牛头不对马嘴,虽然姜遥锲而不舍地和它对话,但聊天仍然总是中道崩殂。
原本以为是数据库空空的全新品,可某天室友拿着卷子问一句古诗,傻鸟却意外地立马接上了下句。一个寝室的男大学生们集思广益,把脑子里能想起来的唐诗宋词都过了一遍,大家惊讶地发现在诗词歌赋上,这只傻鸟竟有着堪称海量的积累。
室友们纷纷吐槽这样的输入对人工智能有什么意义?
姜遥没多说话,心里却暗笑,这鸟的前任,真偷懒到不是东西。
姜遥不可能靠那200的补贴和那人的请客过活,但不得不说,二者让他之后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了很多。
之后时间往后走了两年,秋招接着春招,姜遥终于熬到了走进社会这天。
他随身带着的小蓝鸟经过两年的调教,机敏聪慧得像个人类孩子,充分展示了他在AI育成上的经验和成果——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总之第一份工作合同,姜遥签到了比意料高得多的数额。
男生数了数合同上的0,有种背上的大山即将被一点点移开的惊喜。两年多来他第一次主动去到那个人的寝室,也没什么要紧事,就是单纯的、难得的,他想,请他吃个饭好了。
他完全没想到,会撞见他和人唇舌交缠。
脑子里“嗡”一声,下意识退开两步,他甚至顺手帮他们带上了门。
姜遥脚步趔趄地走到天台上,吹了会儿冷风才发现自己的不正常。胸腔里烧灼般的酸楚不该是一直以猎物自居的人会产生的东西,他又缓了一会儿,才终于想明白,看重这场暧昧不明的关系的,可能不是看似主动了两年多的他人,而是被动被照顾了长年累月的自己。
肩背之上,忽就又沉重了几分。
姜遥暗想是不是有的人,生来就注定是不可能轻松的。
哪怕挣扎折腾着从一座山下艰难逃生,天上也还有更多的高山暗笑着,在他自以为解脱的时刻,轰然压下来。
他一瞬间觉得累到脱力,但很快又麻木地振作起来——从小长到大,姜遥实在太善于背负了。他比谁都明白直视压力只会让人崩溃瓦解,你只能在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不看不想假装它们并不存在,才有余力去做些什么,哪怕是无用的。
和以往不同的是,他人生第一次不是想要摆脱什么而是想要留住什么——可,用什么能留住他呢?
一不留神喃喃出了口,兜里的小蓝鸟滴滴一声后,莫名响起了咏叹般的声音——
我给你荒落的街道、
寂灭的落日和郊野的月亮。
我给你长久以来对月自苦的心伤。
我给你我故去的先祖,
他们的亡魂被生者在大理石的铭文中颂扬;
我给你我书笺中的一切洞见,
以及我生命中所有的幽默和担当。
我给你我浪荡前生未曾有过的忠诚和信仰。
我给你,
我拥在自己内心的深藏——
此心不狡饰文辞、不亵渎梦想,
不被时间、欢愉或逆境染指彷徨。
我给你未临人世的多年之前,
一枝黄玫瑰在日落之时的影像。
我给你我的寂寞,
我的阴郁,我内心的渴望;
让我贿赂你,以迷茫、危险和败亡。
明显的情诗,AI念起来却像白水一般波澜不惊。
姜遥先是惊呆了,然后沉默聆听。
他没法想象那个人对着近乎空白的AI念出这样句子的样子。
但这不影响,他借着这只小蓝鸟的口,假装听到了多年前他无心的吟诵。
纯属幻想的温情至少在这短短的几十秒里护住了他。
从层峦叠嶂避无可避的群山中。
作者:【六招】落水(已轉牢頭)
中靶:6/9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巫念桃、蜂銀、夜雨、月溪明
在山的那一头有一条河,河水的尽头有一片海,海的那一边是一个荒漠,荒漠之中有一个湖泊,湖泊深处有一个洞穴,洞穴与一条地下暗河相连通,暗河流向了一个峡谷,峡谷的终点处,就是那座传说之中的鸟人山。
鸟人山上有鸟人,很多鸟人,这是鸟人的故乡,也是鸟人的埋骨地,更重要的是,这是每一个鸟人一生中必须经历一次的试炼场,他们需要从山地振翅而起,一路攀升,直到飞跃鸟人山上最高的鸟喙峰为止,才算是得到了天空的认可。
得到认可的鸟人将迎来真正的生命意义上的蜕变,而不被认可的鸟人,只是披着翅膀和羽毛的人而已。
所以啊溜的愿望,就是找到这座山,去飞,让人像鸟一样飞,让鸟人成为真正的鸟人。
谁能想到这么一找,就找了整整二十年。
“能找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茂林站在啊溜的肩膀上,用他一贯尖锐的嗓音说道。“你还能想到哪个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反正我是想不到了。”
“找不到也要找。”啊溜坐在树荫下,无奈地拍了拍在他肩膀上缩成了一小团的茂林,用略作安慰的姿态说着不容置疑的话。“想不到,也得想。”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最后一个鸟人,不论他是做鸟人还是人,都没有区别的,也没有去区别的意义了,不是吗?”茂林反问道。
“不,有意义的,一定有意义的。”
啊溜休息够了,就站起身,再次启程。
鸟人不见了,很久很久以前就不见了,只剩下那些从未得到承认的鸟人们还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怀揣着“耻辱”跑到人类世界生活的鸟人们也没有逃脱消逝的命运,最后的最后,这世上只留下了一个独苗。
但至少在人生的前半段,他还是快乐的。
“你还有很多时间。”在很多年前开始,茂林的羽毛就在逐渐脱落了,他扇了扇自己有些斑秃的翅膀,竭力在啊溜的肩膀上保持着平衡。“而我没有了,我已经老了,我没有多少时间了,你明白吗?”
“我明白。”啊溜停了下来,看了一眼茂林,再次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可我停不下来,我停不下来了。”
“你看看我,你仔细看看。”茂林张开翅膀,鼓起了自己身上的所有羽毛,朝啊溜质问道。“当初你说你要找鸟人山,我说好,我陪你,但我已经陪了二十年了,你的人生还有几个二十年?三个,四个?我呢?我只有这一个!”
“我……”啊溜张着嘴,半晌也说不出一句话,最终还是摇着头,倔强地继续向前走了。“你可以走,我不拦你。”
一阵振翅的声音和热风一起吹到了啊溜的侧脸,茂林不发一语地飞走了。
但在三天后,他还是再一次地回到了啊溜的肩膀。
两人都没有说什么,仿佛之前的冲突从未发生过。
高地,平原,丘陵,低谷,洞窟;河流,沼泽,湖泊,海洋,冰川;荒漠,雨林,湿地,森林,草原。
他们走过了一个个不同的地形,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区域,在不同的时间里走动,奔跑,驾车,乘坐飞机,划船。
一路朝着那个不存在地图上的地点前进,远离,迷失,偏转着。
在茂林已经衰老到几乎无力再举起翅膀的时候,在他的羽毛几乎已经脱落到无法再支撑飞行的时候,他们找到了那座另一头有河流的山,顺着河流抵达了尽头的海洋,飘过海洋找到了那一个荒漠,在荒漠中遇到了那一个湖泊,在湖泊中潜入了那个洞穴,在洞穴中摸索到了那条暗河,从暗河中漂流到了那个峡谷,并在峡谷的尽头找到了自己的终点。
鸟人山。
“那就是鸟喙峰吗?”茂林用不再清脆的沙哑声音问道。“一点都不像啊。”
“我觉得挺像的。”啊溜扫了一眼茂林灰扑扑的短喙,难得打趣道。“只是不像你的。”
“但我飞不动了。”茂林仰视着远处的山峰,虚弱地说道。
“关你屁事?”啊溜再次瞥了茂林一眼,随后再次看向鸟喙峰,脸上满是干劲和满足。“是我要飞,我带着你飞。”
攀登早已不是什么难事,相对于他们已经走过的路,相对于他们已经消化的时光,这座山峰仿若平地一般。
但不可避免的,越是接近目标,疑虑就越是像气泡般浮上水面。
当啊溜的双脚踩上鸟喙峰最顶端的岩石上的时候,看着从未如此开阔的天空,看着从未如此渺小的大地,他的双脚开始了不受控制的颤抖。
“怕了?”茂林讥讽道。
啊溜难得地没有还嘴,他皱着眉,紧紧地盯着自己脚下的近乎垂直的悬崖,是的,他怕了,但他还是慢慢地张开了自己的双手。
他没有翅膀。
但他将要飞翔。
人类可以飞翔吗?
显然是不能的,所以啊溜摔了下去,快速且果决地摔了下去。
他张着双手,任由自己朝着鸟喙峰微微张开的中间摔落,狂风吹拂着他紧闭的脸颊,他几乎睁不开双眼,不断逼近的大地也让他心生恐惧,但他依然强迫着自己睁开眼,注视着大地的临近。
他在等,在等天空的回应与认可,在等着蜕变,以及蜕变后的振翅而起。
可这份等待未免也太久了,即使对比他已经用掉的二十几年,也依然太久了,一个早已盘旋在他心底却始终被他刻意忽视的念头变得强烈了起来。
传说,是真的吗?
不同于摔落的另一种恐慌出现了,逼迫着他调整了自己的姿态,他背对着地面,像拥抱天空一般坠下,也就在他转过身的那一刻,他看到了人生中最美妙的画面。
茂林的身体蜷曲着,快速地向着大地旋转着坠落,他的身体迅速地生长着,新生的皮肤与羽毛不断生出又不断脱落,似乎在短短的几秒钟里就已经度过了十数年的生长,这些脱落的羽毛与皮肤像是一朵盛开在天空中的花朵,围绕着茂林的身体,同步地旋转着,下坠着。
盛开着。
哗。
茂林张开了双翅,张开了不再浑浊的双眼,张开了修长而明亮的长喙。
一声无比嘹亮的啼鸣声,在两座鸟喙峰中回荡。
飞跃了鸟喙峰,茂林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鸟人。
他煽动着自己巨大的双翅,俯冲而下,在啊溜坠落地面之前,抱着他划过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并再次回到了鸟喙峰的顶端。
两人并肩站立着,沉默着注视与一分钟前同而不同的风景。
“你想过吗?做一个鸟人,像我一样。”
“没有,鸟人挺好的,但做人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想帮你实现你的愿望,也想亲眼看看这个地方,仅此而已。”
“可你比我还要急迫,好像是你要变,而不是我。”
“因为我还有好几个二十年,而你没有。”
茂林笑了,啊溜也笑了。
在两人的笑声中,茂林再次张开了翅膀,向着天空飞去了。
虽然他得到了认可,获得了新生,但这个新生依然是短暂的,他的寿命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增长,实际上,就在他们俩站在这里欣赏风景的片刻时间里,他的羽毛已经开始了再一次的脱落。
他要飞,要用自己全新的姿态,用自己渴望了多年的姿态,完成自己生命中最后一次的飞翔。
啊溜坐了下来,仰着头看着,看着天空中的那条优美的弧线,弧线上不断有羽毛脱落着,像是一朵花,在一边绽放,一边死亡。
鸟人需要找到属于自己的鸟人山,去飞越,去得到认可,才有成为真正的鸟人的资格。
对于人类来说,这种麻烦的过程从来都不需要,也不重要。
人就是人,不论善恶,贫穷或富裕,低贱或是高尚,或者如此种种,始终是人,也必然是人。
何必去做一只鸟?
作者:【八招】烤魚
中靶:9/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暮夜、落水、蜂銀、夜雨、巴瓏、月溪明
公主被恶龙抓进了巢穴,等着王子来救。
恶龙问公主:“你觉得多久会有人来救你?”
公主想了想:“这里离我们国家有点远,走路得走上十几天。算上召集人手,筹备物资的时间,最多一个月,就会有人来。”
恶龙扳着手指头算数:“一个月,也就是三十天。短了点儿。那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想在这儿多待几天吗?”
公主摇头:“你这深山老林里,肯定什么都没有,我还等着回去和姐妹们开茶会呢。”
“我这里也有茶,你可以和我开啊。”
“和你开有什么意思啊。”公主撇嘴。
“好吧!那你要怎么才愿意在这里多留一阵子?”恶龙问。
公主想了想:“你能变成人吗?”
恶龙说:“OK!”
嘭的一声,恶龙变成了一个长着角的小孩。公主打量他,表情很复杂:“虽然挺可爱的,但我对未成年没有兴趣。”
“那怎么办!”小孩哭丧个脸,“要是你一个月就被人救回去了,大家都会嘲笑我的!”
“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出来抓公主玩,他们嘲笑你也是活该!”公主毫不留情。
“才不是呢!隔壁山里的龙,三岁就出去抓公主了,我今年都八岁了,妈妈说,抓公主就得从娃娃抓起!”小孩非常不服气。
“那你也抓个娃娃,说不定还能定娃娃亲。”
“不行,抓公主最好抓适婚年龄的,抓小孩也是要被龙笑话的!”
“你们龙怎么那么喜欢笑话别的龙啊?”
“龙就是这样,什么都要比!”小孩开始抱怨,“多大开始抓公主,抓的公主有多漂亮,公主的国家实力有多强盛,打退了多少人类,公主在这里待了多久,方方面面,全都要比出个高低上下,要是被龙比下去了,好久都抬不起头来!”
公主评价:“你们龙真怪。我从前以为,龙抓公主是因为对公主一见钟情,想要娶公主回家呢。”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事情早就变得不单纯啦!”小孩气鼓鼓地说,“现在抓公主已经变成了证明自己的途径,就连我这种对公主不感兴趣的,为了不被龙小看,也只能去抓一个回来!”
“龙也不容易啊!”公主感叹。
未成年小龙给公主安排住处,公主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有床。
“你平时也会睡床吗?我还以为龙只会趴在山洞里睡觉。”
“这可是为你准备的。以前有个同族,给公主睡茅草堆,公主实在受不了,自己逃跑了,到现在都在被龙取笑。”
“……”公主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表示有床睡真的很不错。
“如果需要洗澡的话,淋浴间也为你准备了,饮食方面,虽然不像宫廷里的厨师,但我也会做几个家常菜,还有如果你无聊了,我这里还有飞行棋和桌游……”小孩殷勤地说。
公主皱着眉摇了摇头:“这一切都太荒谬了,我本来以为自己会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却没想到和我的想像相差甚远!龙已经不再是传说中强大而蛮横的种族,我现在只觉得你们愚蠢,为了攀比,你们做了太多没必要的事,本来传闻中烧杀掠夺的恶龙,现在却沦落到给人类当仆人的地步,我真的不理解这其中出了什么差错。”
小孩哭丧着脸:“你骂吧,多骂两句,让我那些天天比来比去的傻逼同胞听见最好。”
“它们要是能听见,非吃了我不可。”公主摇了摇头。
公主在山里住了半个月,恶龙小孩好吃好喝地伺候她,把她当祖宗一样供着。公主为人随和,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闲着没事就和小孩打桌游。
不过有时,公主也会看起来有点忧伤。恶龙问她怎么了,她回答说:“不知道爸爸什么时候派人来救我……”
“我派了情报员去打听消息,要是有进展了,它会回来的。”恶龙说。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公主和恶龙正在玩叠叠乐,山洞里突然冲进一只鸟,大喊着:“报告!报告!”
小鸟飞进来,一头撞在叠叠乐上,积木稀里哗啦塌了一地。
“你干什么!刚摆好的!”恶龙不满。
“营救公主的队伍出动了!”小鸟说。
“出动了?”公主跳起来,“有多少人?”
“就,就一个人……”小鸟小声说。
“就一个人?”公主难以置信地说。
“就一个人!”恶龙兴奋地说。
“那我肯定一下子就能打跑他,这样就能再拖一个月,第一次抓公主两个月也算不错了,至少妈妈不会念叨我,说我时间太短……”恶龙喜不自禁,一边在房间里踱步一边喃喃自语,但旁边的公主肉眼可见地陷入了情绪低落。
“就一个人?就一个人?”公主咬着她的手帕,不甘心的说,“隔壁国家的公主被抓,他们可是出动了一百人的队伍攻打龙的巢穴!可只有一个人来救我,要是我回去的话,肯定要被人笑话到死了!”
“那就别回去了,多住一段时间嘛!”小鸟在一旁帮腔,“反正回去也是遭人耻笑!”
恶龙看公主这样,哈哈大笑:“说我的时候振振有词,你不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更多人来救你,就会被人嘲笑吗?”
“烦死了,公主的辛苦你又怎么能懂!”公主双手叉腰,“被恶龙抓走是公主的宿命,如果一个公主没有被抓走过,那就等于没有魅力,不仅要在茶会上被指指点点,也不会有王子上门提亲。被抓走之后,来营救的阵仗要是小了,就会被认为不受重视,要是迟迟没人来救,就相当于被国家抛弃,再也当不了公主。当然,最好的还是遇到帅气又有钱的恶龙,到那时营救的队伍会直接变成婚礼的仪仗队,这样的公主在茶会上就是最受尊重的存在。现在这个样子,摆明了是父王不打算为我的事费心,我还是别回去比较好!”
“那可太好了,等那个人一来,我直接把他烧成焦炭。”恶龙美滋滋地说。
“情报我带到了,我得赶紧走了,”一旁的小鸟说,“我还急着送下一家呢,这年头信使不好干,总有比你口碑好又速度快的。你们慢聊,拜拜!”
“小鸟也不容易啊……”恶龙感叹。
公主和恶龙又打了半个月的桌游。这一天,在他们玩大富翁的时候,洞口处突然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
“请问这里是龙的巢穴吗?”
恶龙起身:“来了,我去把他烧了。”
“七分熟就可以了,不要太狠。”公主说。
恶龙来到洞口,看见一个气质优雅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正向它行礼问好。
“您好,您就是恶龙先生吧,请问公主在这里吗?”
“在,不过她不打算走。你要是不走的话,我就喷火。”恶龙威胁他。
年轻人礼貌地微笑:“原来如此,如果公主没有离开的意向,那就打扰了,我这就走。不过临走前能请您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忙?”
“请您在这张纸上面按个手印,或者盖个印章也行。”年轻人递过一张纸,恶龙接过一看,上面写着“人龙和解协议书”。
“还有公主如果方便的话,也让公主来签署一下吧。”年轻人又拿出另一张纸,上面写着“自愿滞留承诺书”。
公主从山洞里出来,看着纸上的内容,十分不解:“为什么我还需要承诺自愿留在这里?”
“我也不明白这‘人类方在未被击败的情况下与龙方达成和解’是什么意思。”恶龙也一头雾水。
“是这样的,事实上,我是一名勇者,”年轻人解释,“现在拯救公主愈发困难,她们总是有各式各样的理由不肯离开,可是最后我们勇者却需要承担失败的名声。救不到公主的勇者会失去竞争力,他们会被普遍认为是没有能力,之后也会逐渐接不到工作委托,因此我才需要这两份文件,来证明我在这场营救行动中没有落败。”
公主和恶龙面面相觑。他们最终还是签了文件,送走了勇者,勇者非常感激,说有机会给他们寄礼物。
勇者走后,公主感叹:“我从前觉得,书里写的公主,恶龙和勇者的故事是很单纯的。”
恶龙也感叹:“没想到轮到自己,却发现是一件如此复杂的事。”
“可究竟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公主问。
“也许所有地方都错了。”恶龙说。
他们一起叹了口气,然后回山洞里继续玩大富翁了。
作者:【七招】阿千
中靶:0/13 全勝
“不急不急,兽语者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让医生好好地给我们宝贝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不痛不痛,我给你揉揉,揉揉就不疼了。”梧桐一边抚摸着拉特的头,一边轻声安抚。她忍不住看看太阳,弦月日,晨时三刻,约好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但是兽语者那边丝毫没有动静,她发出去的消息也毫无回应。
一定要给这个兽语者差评,兽语者兽语者全是噱头,不过就是兽医,梧桐又急又恼,忍不住心里埋怨。她的手一停下,拉特又露出了明显的痛苦的神情,她赶忙又安抚了起来。
兽语者就是古时候的兽医,兽语者并不是真的能与宠物沟通,这个名称一开始特指研究麻兽的医生,麻兽普遍很友善,而且研究者们往往能分清麻兽叫声的含义,看起来就像能和麻兽说话一样,就传出了兽语者这个称呼。随着麻兽的普及,兽医们都标榜自己是能听懂宠物说话的兽语者,这个称呼也逐渐传开,渐渐的兽语者这一词就代替了兽医。
终于,梧桐听到了门铃的声音,她手边躺着的麻兽一下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警惕地看着门口。拉特没生病的时候还会帮梧桐看门,虽然他那么小一只,还有肉肉的爪子,肯定没有办法对任何人造成攻击,但是有他的陪伴,给了独居的梧桐很大的安全感。如今,拉特那摇摇晃晃病入膏肓的样子,让梧桐忍不住伤感起来,她想着不管花多少钱,也一定要给拉特治好,便忙不迭地去开门。
来的正是她约的兽语者。
那个兽语者,戴着口罩和白大褂和帽子,只露出一双亮着的眼睛,看上去颇为专业,他还带着一只蜂鸟,通常只有水平高超的医生才会因为设备需要过多,都会带一只蜂鸟辅助机。这让梧桐心生好感,她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的埋怨。
“医生,拉特他前两天开始就没有胃口,一直在难受地‘啊啊’叫,后来我发现摸摸他的脚,他好像就好受一点了。我搜索了一下可能是关节病变,我就买了药,但是我又不敢给他乱吃,没有没有,我还没吃。你看看这个对不对。他小时候得过焦虑症,我根本不敢给他乱吃药。”医生还没换鞋,梧桐已经一股脑地开始讲述拉特的情况,还手忙脚乱地拿出药品展示。
兽语者并不搭腔,只是说:“知道了,让我看看麻。”梧桐忍不住又给这个兽语者减分,身为兽语者却对生病的小动物丝没有表达任何关怀,更别说还迟到,简直是缺乏职业道德。
不过兽语者动作倒是很熟练专业,她——梧桐通过声音分辨出了兽语者的性别——迅速地就在门口架起了便携诊台,熟练地抱起拉特,称量体重,检查毛发骨骼,开始询问拉特的日常饮食生活习惯。拉特在兽语者的手下拼命挣扎,梧桐也只能帮着兽语者控制住拉特。但是拉特一直在叫唤没有停过。一声声都叫进了梧桐的心底,她恨不得受苦的是自己。
“吃了什么?”
“最近都没怎么吃。”
隔了好一会儿,兽语者才回应:“嗯,那运动了吗?”
“拉特他不太喜欢动弹。”
“超重了。”
梧桐连连称是:“我觉得胖胖的比较可爱,所以不太限制他吃喝。我之后要限制一下吗?”
兽语者又很失礼地沉默了起来,也不回应。梧桐心底的不信任感油然而生,但她只能安慰自己,毕竟医术的高明与否与性格教养也没有什么关系。
兽语者测量过了体温体重等常规检查,一边设置起了新的检查设备,一边又开口:“能不能带一些它的的粪便和平时吃的食物过来,我要看一眼。”
梧桐连连称是,赶忙跑去麻兽的厕所那边收拾粪便。麻兽是很爱干净的动物,它们排泄完之后会把粪便都盖起来,它们不怕水,甚至还会用水清洗自己。但是由于梧桐不太喜欢湿漉漉的环境,所以家里没有设置麻兽的清洗装置。梧桐用保鲜袋封好了粪便,又去厨房倒了一些麻食,噔噔噔地跑到门口。
然而门口已经空无一人,拉特和兽语者都消失不见。
“吱、吱吱。”蜂鸟在格雷特的头顶吱吱乱叫,但是直升机的声音一下子就盖过了蜂鸟的鸣叫。
“下面的逃犯听着,如果你现在束手就擒,我们还能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格雷特抱着拉特在山中奔跑,浓密的树林遮挡住了直升机的视线,警方不可能发现她的位置,他们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然而,现在的情况实在是太糟糕了,既然被警方追踪到了这里,那么山里的麻兽聚集地会发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格雷特伸出手指,与蜂鸟连接,下达指令:“告诉贝尔马上进行转移,把现场的情况与他同步,然后切断网络。”机械鸟的眼睛闪烁起来。
格雷特因为自身要搭载兽语者的工具,把通讯导航等功能都设置到了蜂鸟上,切断网络之后的“蜂鸟”不能再为格雷特导航,但是为了防止警方入侵AI获取自己的位置,格雷特只能这样做。格雷特凭着记忆在山林里打转,花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他们设置的野生麻兽聚集地。
然而聚集地里一片狼藉,一只白色的麻兽腐烂的尸体躺在外面,正是格雷特上次送来的麻兽。新来的麻兽似乎受到了排挤。
格雷特往山洞里瞧去,洞中的麻兽们突然拿起石头有组织地开始向外砸,再也不见家养宠物时候友善的模样。这是格雷特可以预见的事情,回归野生的麻兽们逐渐了有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野性,这正是他们想要看到的。然而,已经形成了固定社会结构的麻兽们也许不会接受新成员了。
格雷特手里的这一只麻兽肯定不能再留在这里了。她决定找一个洞窟休息一晚上,躲过警察再说。
贝尔在山下的宾馆住了几天,但是没能听到任何关于“拐带麻兽的逃犯”的消息。
他和格雷特原本都是兽医专业的学生,然而对于动物的研究越是深入,越是感受到动物们的痛苦,尤其是宠物们,被圈禁在房子中、被限制行为,他们见过的80%的宠物都有心理问题。由于心理问题不容易被发现,宠物们所承受的痛苦永远不会被发现。最终他们慢慢开展了这个计划,目的在于将宠物麻兽放归自然。这座山里的实验已经渐入佳境,然而不幸的是兽语者格雷特送新偷来的麻兽过来的时候,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踪迹。
格雷特已经好几日音讯全无,警察也还没离开。但是贝尔也不是单纯地等待,他也有了新的目标,宾馆的住客中也有一个带着麻兽的女人,那个女人正在出售麻兽。她的麻兽是一只黄色的麻兽,戴着粉色的项圈,身上脏兮兮的满是污渍和腥味——这对麻兽来说很少见。那只麻兽总是颤颤巍巍地站在她的脚边,用双手想要抱住那位女士的腿,但是那个女人却总是躲开。
贝尔试着去套近乎,但是那个女人很颓然,很少说什么。他们聊到麻兽的时候那个女人露出了厌恶又恐惧的表情,说:麻兽就是动物而已。
贝尔想,确实如此,麻兽就该是动物,而不是宠物。
最终那个女人离开的时候,麻兽被扔在了垃圾站,贝尔将它捡了回来,准备放到另一个试验地去。格雷特一直没有消息,估计是凶多吉少,他找的警察也只是告诉他别等了,还告诉他山上的麻兽群也已经被官方处理了。贝尔只能收拾起东西,他还有很多实验场要照看,只好等事态平息之后再回来看看。
贝尔帮那只麻兽洗干净,麻兽被贝尔冰凉的身体吓了一跳,但是又很快适应了。麻兽的身上全是血污淤青,不知道经历过什么。清洗项圈的时候,贝尔发现项圈和麻兽头发缠绕的地方,缠上了一些芯片碎片。他伸出手指与那芯片碎片连接起来,那似乎是格雷特的蜂鸟。
贝尔意识到,这只麻兽正是格雷特带来的新麻兽。
他忍不住落下泪来,格雷特必然是已经牺牲了,而他一定会将这只麻兽带到新的实验基地,完成格雷特留下的事业,让它回归自然。
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梧桐再也不养宠物了,她内心对兽语者充满了恨,原本拉特可以安享晚年,但是拉特永远不会回到自己身边了。
作者:【七招】格子
中靶:0/12 全勝
“你听说了吗?西边的那座山,说是要死了?这山怎么死啊,还见谁都说,怪逗的。”
“呿,早就听说了。要我说,这么大张旗鼓地昭告天下。多半是死不了的。”白鸟不耐烦地挥了挥翅膀。
旁鸟见它像是不愿多提这事似的,悻悻住了嘴,仰着头专心研究哪颗果子更红一点。
反倒是白鸟等了半天,没再等到对方开口,恨恨踩了两脚树枝,把后面的抱怨咽回了肚子里。
日头在叽喳细碎的鸣声中逐渐西斜,树荫间的光斑逐渐扩大成光圈,烧成一地的热辣,明晃晃打在低矮的,看不出模样的山头上。
这曾经是座挺好看的小山,密密麻麻的绿树伸着千奇百怪的枝丫,候鸟带来的种子洒在草丛里开成颜色各异的花,松软的泥土总是散发着雨后潮乎乎的香气,风一吹,树叶草叶哗啦啦地响起来跟唱歌似的,十里八乡的小鸟小兔子都慕名来看。
小白鸟就是那时候跟这座山熟络起来的,它长得好看,唱歌又好听,不乐意跟那些“野鸡”成天搅成一团,一时挑拣它们弄脏了自己的尾巴,一时嫌弃它们唱歌五音不全,连它们常去的山头都显得泥巴巴脏兮兮的,让鸟看了讨厌。但这座山软乎乎的,小白鸟能缩在大片叶子的间隙里,仔仔细细梳理自己的羽毛,或是与它一唱一和些即兴的小调。
小白鸟偶尔会问:“我不会给你带种子,也不会跟它们一样叽叽喳喳夸你好看,你怎么不生气呀?”
小山慢悠悠地,思考好久,才让风带去自己的答案:“你唱歌好听。”
又过了许久,等得小白鸟都不耐烦了,风才送来后半句回答:“这就够了。”
这座小山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不一样。小白鸟在树枝上晃着腿,用了个跟人类学来的新词。
但小山也有缺点,它不怎么爱说话,被小白鸟逼急了,它才慢悠悠地低低说几句“山有山德”之类的,然后被小白鸟一口气呛几十句,便又软乎乎地不说话了。
小山头有点傻。小白鸟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自己只好勉为其难多照顾照顾这个傻山了。
然而,小山是有主人的,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小白鸟气的差点从藤蔓做成的秋千上摔下来,它气势汹汹地飞过去想要问个究竟。却看到了一个趾高气扬的人类在小山前面指指点点,他要砍掉漂亮的小树,拔掉可爱的小花,专门开辟一片地方建黑石头砌成的房子,再拉起围栏,用肥沃的土地种些食物……
“你就不发表点意见吗?就任他瞎搞?”小白鸟挥着翅膀,想要俯冲突袭人类,给他啄个半身不遂,却被宽大的树叶抱了个满怀,闷得声音有些变形。
“山有山德。”风里的声音还是慢悠悠,软绵绵的,但带着点喜悦,带点喜欢。
完了。小白鸟两根细腿外八一撇,坐了个屁股墩儿。完了,小山头还挺喜欢这个人类。
“那要是他不喜欢你了呢?”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的声音依然淡淡的,带着点喜欢,比夸小白鸟唱歌还要多的喜欢。
“他要是往你身上扔垃圾呢?要是把你砍得光秃秃丑兮兮呢?”小白鸟挣开了树叶,不死心地问。
“……”
小山没有说话。
小白鸟觉得自己的话真是“振聋发聩”,它刚要再补充几句,却发现小山并没有在想自己的问题,而是在配合着人类的脚步整理凌乱的杂草免得他绊倒。
年轻气盛的小白鸟向来只有自己不理人的份儿,哪儿被人这么无视过,直被气了个倒仰,啐了一声“傻山”便飞快地飞走了。
没有温柔的风来送自己,也没有树脂的清香做礼物,小白鸟孤零零地越飞越气,决心再也不管这傻山的事了。
后来,便是路过的候鸟、飘零的树叶、逃走的兔子、串门的小鹿送来的消息。
起初人类跟小山大概是很好的,小白鸟也很不乐意听那些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日常,但很快,后面的消息就糟糕了起来。人类将山上的东西挖得差不多了,开始喊朋友来山上玩,将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有次差点着了火。
再后来,人类看上了隔壁的一座山,山上有珍贵的山珍,春天还会飘好看的小白花。人类觉得黑石头房太单调,太丑,绿树太普通,山上的小动物太吵……再后来,人类在那座新的山上建了个新房子,自己搬了过去,那些用旧了又舍不得丢掉的东西,朋友们聚餐的工具,都还存在小山那里。
再再后来,人类想在新山上打造什么“生态园区”,从小山挖了一车又一车的土运到新的山上,将小山生生挖平了十米。
再再后来,人类把种在山上的观赏植物移走了,坑洼的园圃荒废了,自己也很少再回来了。小山靠着候鸟们偶尔路过丢下的种子,靠着雨露与阳光,又缓缓将满目的疮痍养出了点光风霁月的美感,然而每每努力成功一些,就又有“生态园区”那边的新垃圾倾倒过来,或是又有运土车过来挖了土就走……
再后来……
再后来,小白鸟长成了大白鸟,它决定出去逛逛。于是,找了个日子,它乘着风就上路了,它驭过彩虹,穿过青云,飞过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小山头,听过了许多故事。
它也认识了很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开始时,它不厌其烦地跟他们讲自己的故事“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它是一座山,后来它被人类圈住了……”后来,它逐渐讲厌了,它意识到,那片小地方的一座小山,跟这么宽的天空,这么广的森林,这么大的世界比,真的只是座小小的山而已。
飞过许多地方的白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回来的那天晚上,它去看了自己面目全非的老朋友,小山已经不能叫小山了,它又矮又黑,上面遍布着坑坑洼洼的洞,最大的那棵榕树都被人连根挖起带走了,月光照在地面上,在腥臭的污水里反射出不甚明显的光。
白鸟酝酿了一会儿,开口还是没忍住那个刻薄的劲儿:“山德就让你变成这种东西吗?”
小山声音闷闷的,带着些疲惫:“我想去死了。”
“哈。”白鸟的一席话都压在嗓子里,只发出尖锐的一声嘲笑,缓了缓,才咬着牙问,“我还从未听说一座山能死了。人类到底有什么好,你揍他啊,用你的大树去打他,用你的藤蔓去绞他,喊上蜜蜂去蛰他。区区脆弱的人类把你逼死了算怎么回事?!”
“这片土地都是这个人类的。”小山像是解释过千百遍的样子,熟练地掏出这个理由,“我又能怎么办呢?只是我太累了,我有点想要死去了。像大树枯萎,像风沙散尽,像河流干枯……”
“说到底!究竟是谁规定这片土地是他的!分明就是个自说自话的蠢货,也就骗骗你这样的傻子。你可是座山啊,你发起火来,能天崩地裂,能绞灭生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白鸟絮絮叨叨把外面听来的文词儿往上堆,生怕唬不住这个傻山。
“但是我太累了……”尾音的叹息被风拖了很长,也把白鸟的话压回了肚子里。
“那至少也得拉个垫背的,我看你还挺喜欢那个男人的,不如跟他同归于尽。”白鸟扇了扇翅膀,眼珠一转,这座傻山怪喜欢那个人类的,一定不舍得……
“也行。”
“嘎?”白鸟愣了半天,发出像鸭子一样的困惑,它自觉难听,忙把后半句咽了回去,然而任凭它再怎么问,小山再也没有回应过它的疑问了。
回到家乡的日子格外得忙,有许多小动物来缠着白鸟讲外面的故事,有人提起“西边的那座山”,它就佯装不屑地嘲讽两句,只是这件“山要自杀”的奇事到底传得沸沸扬扬,连人类都听说了。
据说人类特意急匆匆从新的房子赶了回来,找了垃圾车清理了垃圾,又好好翻新了山上的黑石小屋。
白鸟觉得那个傻山大概又被哄好了,心里有些不屑,又有些别扭。
然而还没等它别扭几天,西边就发生了大地震,据说地面裂开了个大口子,将整座山囫囵吞了进去,连带着在黑石小屋里睡着的人类一起……
小山大概真的很累了。
白鸟悻悻地想。
作者:【五招】伊西多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巫念桃、夜雨、月溪明、四戎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妈妈常常这么对我说。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FF小姐也常常这么对我说,声音的高低粗细和妈妈的不差分毫,活脱脱就是她打开窗户对窗下的我呵斥的声气,假如妈妈听到一定会像我一样吓得心惊胆战的。正因此,我从不会让FF小姐在妈妈面前进行这项表演。FF小姐引起的不满已经够多了,我不希望所有我的亲人之间再有什么冲突,尤其,尤其是妈妈。
FF小姐是只鹦鹉,是我八岁那年,也就是说,妈妈和我的继父结婚的那年,在垃圾山上的一台空微波炉里捡到的。当时正好在下雨,我和TT一起在垃圾山下玩,我们都看到了山下溢出来的五彩斑斓的污水,TT的那张长得跟继父很像的布满雀斑的红脸立刻变得很白,她就像妈妈常说的那样,“对一切都不理解”。假如不是我听到了有人用歇斯底里的尖细女声重复着“好冷啊”,TT一定会扭头就走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好多少,在我把FF小姐从微波炉里提出来高高举给山下的TT看时,我听见她用纯正的首都口音说道:“一只死鸡有什么好找的!”
TT对什么都不满意,从一开始她就警告我不要给FF小姐取这个名字,尽管我告诉她这是因为我的中间名和姓氏的简写就是FF。我是米米·F·F。她说她才该给宠物取这种名字,因为她的姓氏是确定的,而我的姓氏一定是妈妈从不知道哪家理发店门口贴的过气明星那里剽窃的。她应该庆幸她没有继续往下说我的妈妈是个人尽皆知的妓女,否则我发誓我要把她那头玉米须一样红里透黄的卷毛通通拔下来。我不在乎这句话是真是假,就算全镇的人都在传又怎么样呢?他们还说我的继父是个好男人,全是因为在镇上呆的时间太短才被我妈妈的花言巧语迷惑了,和这么一个除了一张俏脸儿以外别无所有的疯疯癫癫的头号淫妇结了婚。他们说的全是假话。
而且说真的,还有谁比我继父更像个疯子呢?他说妈妈“大晚上弹琴一定是有病”,明明他大晚上的颠颠倒倒从外面回来,有什么资格说我妈妈!那时候TT已经睡了,我跑到我的房间里把FF小姐放到桌子上,一出房间就看到他打了妈妈一巴掌。我发出哨子般的尖叫,冲到他面前,恨不得把他从妈妈、从这间房子里推开,他喷着酒气的骂声震耳欲聋:“不知道爹是谁的小杂种!滚开!”他的手掐着我的脖子,我身体一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坐在床头,垂着脑袋默默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动了动我的四肢,觉得仿佛哪里都像抻长了的橡皮泥痛得松软不堪。妈妈的脸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像大多数时间一样一动不动什么都不注意,直到我从床上坐起来抱住了她。她的眼睛闪烁得像在怕什么,她的身体温暖却僵硬,片刻后她终于回手抱住了我。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我俩都是橡皮泥捏成的小人儿,可以揉塑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事后TT告诉我,我昏迷了三天。继父在把我打到昏迷之后恐怕自己也担心出什么事,就没再为难我妈妈出门去了。我很担心他还会回来,只有我和妈妈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简单那么漫长,而有了他后的日子就是惊心动魄的短暂。我又问TT有人给FF小姐喂东西吃吗?TT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啊,就是你倒霉的大姐姐我。”我反驳她:“你才不是我的姐姐呢。”我说这句话是不想让她察觉我身上的任何异样,在那昏睡的三天里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就像那些一夜之间苍老的人。
TT用轻蔑的冷笑作为回应:“那你就不能对学校里的那些人解释一下吗?他们都说我是你的大姐姐,不管是你的什么事情都拿来嘲笑我。”我反感她拿别人的错来指责我,就没好气地回嘴:“你以为他们不知道吗?我又有什么办法。”“他们”指的是学校里的所有人。他们这样骂我:“住在垃圾山上的人,连血里都带着毒。离她远点,她身上都是细菌!艾滋病毒,淋病,梅毒,她妈妈就生出这个畸形的葡萄胎娃娃。”
我们住在垃圾山上,我们连血里都带着毒。TT和我越过垃圾填埋场,她的步子还是带着小心翼翼的拘谨,但已经不会对时不时传来的刺鼻气味或者高高堆起的五颜六色的垃圾大呼小叫了。她跟我描述过她爸妈离婚前住的房子,她说外面就是草坪和树林,空气中飘满清新的花香味。我想她这些口角春风应该对着学校里的同学去吹,这样他们说不定就不会再叫我“垃圾公主”,叫她“垃圾公主的姐姐”,他们似乎认为我们住在垃圾山上就一定是我们生产了这些垃圾,是我们毒害了这片土地,是我们召唤来死神给他们的亲人送上癌症。
就跟我料想的分毫不差,学校的人果然多了新的嘲笑我的话,“怎么,你那个继父终于看透了你妈妈啦?”“小垃圾挨了大垃圾的揍啦!”我不得不堵住自己的耳朵,想离开的心思又重了一些,不仅仅是离开这个垃圾山,所有的人所有的国家是不是都一样?
放学后有男生拦住了我们,说他想送TT回家。男人的窃笑声在四周低低响起,有人嬉笑:“他还真不害怕淋病……”TT的脸色一下子难看极了,当即质问:“拿什么载,你的摩托车吗?别忘了这里还有我妹妹呢,等你开得起轿车再说!”男生的脸色由红转青,周围静了下来,TT朝他脸上吹了口气,看着他下意识往后一躲,冷笑道:“就这样还想亲我?泡你那些二手妞去吧!”
走到最后一段路我快步追赶上她,瞅见TT仍然一脸严肃。我清楚她有多么心高气傲,被这种男孩追求不啻一种耻辱。但是我仍然慢条斯理说道:“你是不是有点太冲动了?万一他真进了克莫拉……”TT打断我说:“你懂什么!哼,就他?再说了,难道你很喜欢克莫拉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到家门口停了一辆黑车,心顿时绞紧了,连忙快走几步仔细打量:太好了,这辆车还是簇新的,不是继父那辆旧车。那么会是谁呢?莫非又是哪个男人来找妈妈了吗?满腹狐疑中我拉住TT的手走进家门,只听到有大叫的声音:“克莫拉来啦,克莫拉来啦!”
现场的人谁都没叫,叫的是FF小姐,它在笼子里扇动翅膀拼命扑腾。两个穿T恤的男子围着它大笑,腰间的枪支乌黑发亮。我下意识往前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TT早已经站住了。
“你们是谁?我妈妈呢?”
“哦,姑娘们回来了。我们听说你俩不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谁是这家丈夫的女儿?”
“是我。”TT说。
左边那人吹了声口哨,突然抬手扣动扳机,子弹擦着TT的耳边飞过,打穿了一块玻璃。另一个人警告:“听着,安静点。”要不是他这句话,说不定TT会告诉他:“我俩可是谁都没叫。”
我以为他要对TT问:“你这小娘们在学校里为什么对我表弟尖酸刻薄?”谁知道他问的却是:“你知不知道你那个该死的老爸偷走了‘牛眼睛’的一把快枪?还用那把枪射中了你这该死的小妹妹的老妈,那个出了名的贝阿特丽丝的肚子。把那娘们儿送进了医院,他妈的,你那老爸就该下地狱,他怎么就不肯安安分分下呢,天知道他现在在哪个街区里窝着呢!你抖什么呢小美女?”接着他又扫了我一眼,立刻笑得前仰后合:“我的天哪,马诺,你看看这位姑娘,这张脸就像死人一样!”
叫马诺的说:“你能不能别那么多废话,咱们俩还是赶紧把这个姑娘提回去。你叫什么名字?别动!”他俩站起身,朝TT包围过去。
贝阿特丽丝是我妈妈的名字。叫这个名字的人现在在医院。哪家医院呢?我的大脑有一瞬间围绕着这句话旋转,非常冷静地思考着,但我的腿却一下子就软得站立不住,肠胃里似乎有车轮在转来转去,想吐什么又没得吐。要不是TT的尖叫挣扎声唤醒了我,我大概会吐出胃酸。我看到那个废话男硬生生将她拦腰抱起,那个叫马诺的帮住她两条腿,就像老鹰抓小鸡,除了她的尖叫又清脆又惨烈,两条胳膊挥舞着试图抓住掰开废话男的手。暴行激发着勇气在我的头脑和四肢里涌动,我发誓那一刻我只有愤怒,无奈我的腿脚却软得无法前进一步。混乱中格朗一声,竟然是FF小姐撞开了笼子,空中划过一道彩色的电弧,紧接着就是一声男人的惨叫,FF小姐迅速撤开,那个废话男暴跳如雷,拔出枪来,四声枪响后,我发现我竟然还站在原地,FF小姐慢吞吞飞到桌子上站定,嘴里噙着一颗眼球。而那两个壮汉则不再动弹,他们不知何时放开了TT,她正躺在地上,发出夹杂哭腔的呻吟声。
有个穿西装的男人,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马诺说:“老兄,搞搞清楚,你要跟克莫拉作对?”
男人从牙缝里渗出一丝轻笑。他就站在我家门口,背着阳光甚至看不清脸,只能听到他操着一口过于纯正流利以至于一听就不是本国人的意大利语说:“你能让克莫拉跟我作对吗?快滚。”
他们还真就滚了,连眼睛都没带上。
我从地上扶起TT来,把她被弄得一团糟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她坐在椅子上,用惊魂未定的红眼睛注视这个提着枪的男人,他则问道:“你们是贝阿特丽丝的女儿?”
我没回答,因为一转头就看见FF小姐在吞那颗眼球。我木在那里几秒钟才跳起来,想把那颗拖着血管的圆球抠出来,但为时已晚。这当儿气喘吁吁的TT仿佛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语调里简直还带点欣喜:“是的,先生,您是哪位?”
我低声对FF小姐说:“吐出来,求你了,吐出来!”但它毫不理会我,紧紧闭着喙,圆圆的小眼睛发着光。
“我是伊维聂尔。”男人只说了这句话就住了口。我抓着FF小姐,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打算先把它装到笼子里去,站起身时才发现他俩都直盯着我,下意识用手一抹,意识到我的脸上全湿了。
TT过来抱住了我,但我立刻推开她。我向伊维聂尔先生问道:“对不起,你能自我介绍得详细点吗?我从没听说过什么伊维聂尔。”
他把枪插进裤腰,走过来蹲下身,看着我说:“你叫米米,对吧?”
“你的妈妈叫贝阿特丽丝,但父不详。你妈妈去年结婚,就是和今天偷走了克莫拉的枪、打伤了你妈妈的那个男人,她和他从认识到结婚只花了几个月时间。他俩的婚礼我还去过,当时你穿一条白裙子,背上还有两个蕾丝做的小白翅膀。这些信息够吗?”
他掏出一块手帕揩拭我的脸:“米米,这里从以前就没有安全过,之后也不会再安全了。为什么不这样呢:你,还有你姐姐,你们两个先到我家里去避一避?并不是我夸口,比我家更安全的地方全国都找不出来,就算是克莫拉,又或者玛菲亚,也填不满我的宅邸。等过了这阵风头……”
我及时截断话头:“伊维聂尔先生,你知道我妈妈现在在哪儿吗?”
“当然,我这就可以带你去见她。”他朝我伸出一只手,“咱们走吧。”
我抓紧了手中的FF小姐。伊维聂尔先生见我不回应,又转向TT问道:“你呢?”
我央求道:“TT,别去。你和我,我们两个一起去陪妈妈吧。”
“但是……”我刚听到她说了个“但是”,不由得用力摇了摇头。“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不是我姐姐,怎么会和我一起陪妈妈?”
TT的脸色一下子冷下来:“你为什么不跟着我?伊维聂尔先生明明说了……”
“姑娘们,别吵了。”伊维聂尔先生做了个停的手势。他问TT:“你要去我家吗?”TT点了点头。于是这就成了最后的安排,TT去他家,我去医院陪着妈妈。
我们坐在他的黑车上,离开了垃圾山上我们的家。我手里提着装着FF小姐的笼子、从家里收拾出来的鸟食、钥匙,TT坐在车前座,我一个人坐在后座上。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但我无暇顾及。
伊维聂尔先生还给学校打了个电话,向老师说明我俩的情况。老师答应得很痛快,也许我妈妈的事他已经听说了。
我们先一起去了医院。我很少进医院,这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长褂子,在镜子般光滑的地板上走来走去。我们上了十一层楼,在一处病房前停下来。伊维聂尔先生对我说:“进去看看吧。”
我听从了他的话,觉得自己是在演戏,他就是我的导演。门仿佛是被一片安静给挡住了,我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推开。在窗边,太阳照耀着妈妈的床。只需要一眼,我就知道是她。
妈妈今年才给自己剪了一头短发,它们都乱糟糟地压在枕头上。她闭着眼睛,谁也不看,也不像在睡觉。
伊维聂尔先生扶住我的肩膀:“你妈妈情况很不好。”接着他又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主要就是妈妈非常危险,有可能、多半会死。他问我还要不要在这里陪着妈妈,我的回答比之前更坚定。
妈妈对我们说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我们进门到他走。TT和FF小姐都在他那里,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妈妈,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不敢动她哪怕一下。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梦里隐约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笃笃,笃笃,是有人在敲窗户的声音。
但是这里是十一楼啊!我不知道病房的灯开关在哪儿,只好抓起桌子上的台灯,轻手轻脚拉开窗帘,立刻被吓了一跳,赶忙打开窗户:是FF小姐!
FF小姐飞了进来,歪着头看我。我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在伊维聂尔先生哪儿吗?天哪……”我先把窗户关上,随后摸出手机打算给伊维聂尔先生打个电话。手机上显示:11:30。突然FF小姐说:“米米,别怕,别着急!”我的手顿时开始打战。
这是妈妈的声音,但妈妈从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你听我说,你妈妈的情况现在很危险。”
这是伊维聂尔先生的声音。
“但是我有办法救她,而且我也愿意告诉你这个办法,这个秘密。”
这是TT的声音。
我被惊得哑口无言,鹦鹉当然会说话了,可是它们应该只会模仿别人说话,而不是像一个人一样,说出有顺序有逻辑的话!
“回答我呀!”它突然用我的声音说:“米米,你难道不想救你妈妈吗?”
“我是不是在做梦?”
“当然不是,你只是个小傻瓜。”FF小姐发出叹气的声音,这次,声音是我的。
我摸摸它,又摸摸我自己。它的羽毛摸起来是真实的。猛然间我发起抖来:“所以?你会说话……你就像人一样聪明?”
“我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很多呢,毕竟我已经活了三百年了。”
这回的声音我从没听过。
“不可能!你不要骗我,你有什么证据?”
“我可以向你依次叙述这三百年来所有上位的统治者。”
“但那些东西在书上都能读到!”
“嗯……你已经相信我会读书啦?”它嘎嘎笑起来,被我一把掐住了脖子。我控制不住手发抖,威胁道:“你最好别骗我,否则我现在就掐死你!”
“好了好了,放开我,听我说!”它在我手里挣扎着,最后我还是放了手。它又煞有介事地咳嗽了几声,这才说道:
“米米,我真的没有在骗你呀。如果不是时间紧迫,我一定有更好的办法向你证明我自己。首先,我为什么能活三百年?那是因为我有逃避死亡的办法,只不过这个办法需要牺牲其他的生命罢了。之前的我都是找到濒死的生命,你不知道有多艰难。但是现在我已经活得厌烦了,世界上还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呢?有什么值得为之停留的东西呢?所以我发现,死亡反而是神秘的,值得探讨的,他要来就来好了。但是米米,你想要你的妈妈活下去对吧?你愿意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告诉我吧。”
“我的生命。”我立刻答道。
“随处可见的答案啊。”FF小姐又发出一串笑声。“不过,别人的生命呢?”
“什么都没关系。只要妈妈能活着,我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都一样。”
“那么你是不在意牺牲我的生命咯?幸好,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FF小姐的声音严肃起来,“所以我就让你信任我,并且教会你这个逃避死亡的办法。”
她取得我信任的办法,是让我去垃圾山那边挖东西。据她说那是一大笔钱,但我现在离垃圾山太远了。好在FF小姐有办法:她给我叼来了一只钱包,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有可能是医生的。
我们离开医院,叫了出租车,来到了垃圾山。远远的我看见我家竟然亮着灯,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FF小姐说:“说不定是克莫拉的人。”
夜晚的垃圾山飘散的腐臭味似乎比白天还要明显。天上一轮明亮的圆月撒下幽幽的白光,真奇怪,夜晚是白色的而白天却是金色的。我一开始选择用手挖,很快就因为恶心而停下了动作。我觉得手心处黏糊糊的发着热,这是因为垃圾山的泥土,我不清楚叫它“泥土”是不是严谨,毕竟下雨天雨水都淋不透它,只能汪汪地浮在地面上。我问FF小姐:“你知道哪里有铁锹吗?”
“我知道土里有很多铁元素。”
“操你自己去。”我说,“土里明明都是六价铬元素。”
“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妈妈提到过这个,不过我没说出来。FF小姐鼓励道:“真的不深的。再说了,你会看到证据的,你会知道那个方法的,到那时候你就不必在乎身体如何了,反正可以换。”
“你是说你救我妈妈的办法就是给她换个身体?难道是换成你的?”
“快挖吧,时间不多了。”
于是我继续把手指刨进地里,抠挖出一捧一捧混着各种五颜六色不明物体的土。我一边挖一边想着FF小姐救妈妈的办法。如果真的是跟FF小姐交换身体,那么FF小姐就会作为我妈妈死去,因为她的话语中已经透露出了愿意为我妈妈做牺牲的想法。但是这能被叫做牺牲吗,是作为一个人死去更好呢还是作为一只鹦鹉活着更好呢?妈妈愿意做鹦鹉吗?假如她成了鹦鹉,那她就不能再弹琴也不能再画画了。鹦鹉的翅膀不能灵敏地拍打琴键,不能像妈妈的手那样,她的手又白又细,像夏天的小飞虫在琴键上翩翩起舞。她叮叮咚咚弹着曲子,又悲伤又热烈,火星四迸,碎解明灭。
也许我不应该太过于信任FF小姐的。也许这一切不过都是我的一场梦罢了,我醒来的时候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说话很有逻辑的鹦鹉,根本不存在一个罗宾汉一样从天而降打倒坏人的神秘男人,不存在用偷来的枪打中妻子肚子的逃走的丈夫,不存在傲慢又怯懦的继姐姐。最后连这个世界都不存在,我只不过是空气里写下的一堆乱码,一个随机的排列。
可妈妈应该存在。我希望她在窗前弹着钢琴,一直一直。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让醒来的那个我是在妈妈的子宫里倾听音乐的胎儿,我在妈妈柔软的器官里,我曾经是、始终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我想到那条母鱼,我们——我和某个为了躲避这些化学药剂已经远远搬走的男孩子——在路边的泥水坑里发现了它,它的嘴里不断冒出气泡,肚腹膨大得像怀了孕。男孩子拿出生锈的小刀,剖开它的肚子,那里面不是我们所想象的橙黄的鱼子,而是一团团粉红滑腻的瘤子。我们不知道那条鱼为什么在那里,就像我们不知道究竟是谁生产出了一座座垃圾山,并把它们堆积于此,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哪一股难闻的气味里的什么化学物质,让癌细胞在我们的身体里滋生,让我们的肺部长出肿瘤。
恐惧,到处都弥漫恐惧。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毒素,像被放逐的囚徒在这里被遗忘。过去的那些恐惧和阴影,现在都一齐跳出来压在我的心头。最鲜明最焦灼的就是我不要妈妈死,不要。
FF小姐大喊:“米米,你看!”
泥土中露出了几根细细的骨头。我的目光没有多做停留,伸手再下去挖,一下,两下,紫红的钞票跳了出来,铺满了我的眼睛。
钞票大概是真货,我只拿了几张揣在身上,以备空闲时间查验真假。不过说真的,我相信那不会是假钞。我把挖出来的那个土坑又亲手填平了,一边填一边要FF小姐把那个办法教给我,它说了十几句话,我催它继续说下去,它告诉我一共就这些就这样,简单得不可思议,意想不到。
在闯进我的家之前我让FF小姐飞进屋子里看了一周,里面一团糟乱,估计是克莫拉成员的遗迹,但什么活物都没有。我们跳进了我妈妈的画室,这里充盈着酒精和油画颜料的味道,妈妈喝醉了酒的时候经常在这里作画,她未完成的一幅画还搁在桌子上,涂抹着艳红色半透明的鲜血。我拿走了妈妈的颜料和画笔,小心绕过满地的碎玻璃从大门跑了出去。
夜风从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我跌跌撞撞跑着,好几次几乎绊倒,FF小姐在我的耳边喊着“小心!”我不加理会,直到到了等出租车的地方我才问:“FF,我妈妈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变成你,变成鹦鹉吗?”
“干嘛这么想?”FF小姐大叫:“当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你妈妈还是你妈妈,她还会是原来的样子!你没有好好听我说的步骤吗……”她忽然闭了嘴,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司机对这个组合应该感到很奇怪,一个小女孩和一只不知为何不飞走的鹦鹉,但他没问什么。直到进了医院我们才开口,声音依然是低低的:“所以她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对吧?”
“我跟你保证,米米,我绝不会说谎。”
她肯定的言辞和我怀里抱着的东西都给了我信心。我们俩一起上了楼梯,走到妈妈的病房门口,FF小姐突然对我说:“等等,里面有人。”
谁?我吃了一惊,这才想起我现在的模样该有多脏多可笑。我先跑到洗手间里把东西放在洗手台下,急匆匆洗了把脸才回到病房推开了门。一个男人俯下身,整个笼罩着妈妈,像蜜蜂伏在花上那样热切亲吻着她。他站起身来,赫然正是伊维聂尔先生。
“米米。”他看见我竟然毫不惊慌,伸手整理一下领带,问道:“你去了哪里?”
我这才意识到已经快天亮了。我反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你为什么要亲我妈妈?”
“我给你打了电话,没有打通。我想告诉你,你的那只鹦鹉,它叫什么来着?”
“FF小姐。”
“对。”他说,“很抱歉,它不见了。”它现在正在洗手间里守着那些东西。
“你好像总不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对不起,我一定会为你找到它的。”
“没必要。”我说,“伊维聂尔先生,能请你出去吗?这是我妈妈的病房。”
“米米,你好像对我敌意很大。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呢?”
他挂着一抹恼人的浅笑缓步出病房,我触了电似的对他瞠目而视。他说得对,我讨厌他,但是我一直在尽力地掩饰这一点,难道他看不出来吗?为什么他要把话说得这么直接?“那你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呢?”我控制不住我自己突然发问,“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就只是个陌生人,你的目的是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是为了……我妈妈吗?”
“有一部分是。”他回答道,“不管你信与不信,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远比你久,从她少年时期开始,我们就是亲密的朋友。”
朋友?多好?我仍然瞪着他,心却不由得慢慢软化下来。他喜欢妈妈吗?那我应该对他好吧,因为对妈妈好的人太少了。
在他关上门走开之前,我提醒道:“妈妈醒过来之后,我会把这些话对她说的。”我又补充:“她一定会醒的。”
我可以肯定。
他一走我就奔向洗手间,FF小姐还在那里,见我进来就问我:“他说什么了吗?”我回答没有,抓起那些东西朝门外冲去,迎面撞上一个人,后仰倒在地上。
“我看到你跑过来了就想来看看。”面前的TT刚想过来扶我,目光扫过地上的颜料和画笔,又停住了,“这些都是……你要干嘛?”
我从地上爬起来:“你别管,你不是应该在伊维聂尔先生家吗?”
“你……”她话只说了一半就停住,拉住我的手臂不让我走:“米米,我从伊维聂尔先生家跑出来了,我觉得……”
“我现在没时间听你说话。”我不耐烦地挥开她,因为担心耽误时间,也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难听的话。“你不是去了伊维聂尔先生家吗,那还为什么要来?你爸爸要把我妈妈害死了!他是个逃犯,你是逃犯的女儿,我不想看见你!”
“可是……”她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显出畏缩之色,“那些跟我都没关系呀!米米,伊维聂尔先生他……”
我喊道:“FF小姐,让她闭嘴吧!”
我的本意只是让她闭嘴,却没想到FF小姐想要去啄她的眼睛。TT被吓得逃到另一间病房里,好在那里的病人也是重度昏迷,在FF小姐真的啄出她的眼睛之前,我用茶壶把她打昏了,锁在了那里。天快亮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我用颤抖的手拔下了妈妈的头发,刺破了她的皮肤得到了鲜血。仪式非常简单,我的鼻端不断送来蛋白质的焦糊味道,火光是微小的然而又是确实的。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错过的生日,只有一个生日里我得到了礼物和蛋糕,那时也是这样闪着微光的白昼。FF小姐梳理着它的羽毛,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担心会出什么岔子。它衔起自己的一根羽毛投入火中,随后我好像听见了音乐声,FF小姐大叫着在病房里飞来飞去,它的翅膀上带着火,恍惚间我以为病房的墙壁都融化流淌。火光渐渐熄灭,FF小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几乎同时,我看到病床上的妈妈睁开了眼睛。
隔着呼吸面罩她对我说:“米米,动作快点!别害怕,过来!”
妈妈身体里的FF小姐在对我说话。一想到妈妈的灵魂此刻就在FF小姐的体内,我只觉得毛骨悚然。但我仍然朝她凑过去,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
他的笑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们又见面了,哦,不对,应该是我们终于见面了。”
巨大的力量推动着我,让我扑倒在地上。伊维聂尔先生站在我面前,手里掐着FF小姐——妈妈的脖子。瞬息之间它已经给扭了个对转,鸟儿的死亡如此轻易,而我来不及阻止,只能看着尸体软绵绵掉落在地,那感觉有如万箭穿心。
在我痛苦的呻吟声中,妈妈——FF小姐失声尖叫:“你是……”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伊维聂尔先生轻松地把她搂在怀里,任她在破败的身体里动弹不得。他用诗朗诵的优雅口气说道:“万事万物皆有尽头,但是你已经选择了无尽了。不是吗,狡猾的鹦鹉?从我的手中逃开,你把我当成了不知死期的凡人吗?”
“熟悉吗?”他又看向我:“那是你妈妈说过的话。米米,你伤心吗?”
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愕然,我缺乏语言去摆脱这种愕然。
“别太伤心了。你妈妈现在在我的国度里,睡得和那里的其他人一样安详,我实话告诉你吧,她对一切都已经厌烦了。她厌烦了这些男人,厌烦了这个世界,当然也厌烦了你。她爱的只有我,即使你真用了鹦鹉的秘术让她活下来,她也不会因此而对你有一分一毫的爱。”
伊维聂尔先生摸摸我的头。我浑身都开始作痛,从皮肤一直痛彻骨髓。他笑着继续说道:“所以就放手吧,她的身体属于我。谁不想逃开我?但成功的却只有这只鹦鹉。”
FF小姐到底是试图推开他还是怎样,我分辨不出来,在鲜血模糊了我的双眼之前,我只能看到她身体如同痉挛,原本属于妈妈的脸剧烈扭曲。伊维聂尔先生视若无睹地继续说道:“太聪明了。如此聪明的动物,让它的灵魂永远沉睡是种浪费,也不应该让你妈妈美丽的身体腐烂。”
“米米,你恨我吗?听我说,你应该爱我,就像你妈妈那样,因为只有我,才是永恒地在为你等待,为一切等待。”
说完这句话他就隐去了,连带FF小姐一起。
只剩我一个人躺在地上,痛得已分不清血液都流到了哪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病房的窗户里射了进来,隔着一片鲜红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想起妈妈的画作,它已化为飞灰在房间里漂浮。
病房外开始喧闹,我听到了护士的脚步声,病人的叫嚣声和更加沉重的皮鞋砸地的声音。脚步声原本是很快的,但假如你凝神去听就会发觉它速度越来越慢。有人撞开房门抱住了我,摇晃着我,声音急促地在我耳边叫着我,于是我听不清脚步声了。只有眼前的黑暗蔓延了上来,一点点侵吞着房间,地板,床铺,门窗,光线渐渐暗淡的灯,一切一切,都将归于我和妈妈的垃圾山。
作者:【八招】蜂銀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巫念桃、漢尼、落水、夜雨、月溪明、巴瓏、四戎
世界是一片荒原。
三月,阿孝跟往常一樣和朋友們在山頂遊玩。成員裏有一個最近才認識的傢伙,大家叫他阿翼。
是個近乎暴走族、純粹喜歡飛車的傢伙。
某一天,熟人的子青偷來了一輛改裝得很像賽車的RZ摩托。
那天,阿翼一再向子青請求,把RZ借走了。
接着兩天後,在大家平時一直遊玩的山頂上,阿翼遭遇了事故。死掉了。
葬禮只有領頭的柏宇參加了。其他的人不知道要以什麼表情來面對,所以沒有前去,更準確地說,沒能前去。
那一晚,大家來到了阿翼遭遇事故的那個轉角。
路面留着因後輪鎖死造成的輪胎痕,路邊的防護欄有所凹陷,方向指示燈的碎片散落了一地。
往常一直說着無聊話題的少年,在那一晚也只能默然。
即使出事的轉角就在眼前,但卻沒有人帶着像花束之類的東西。
終於,最初把摩托車偷來的子青,把吸了半截的香菸供奉在防護欄前。
其他人也同樣效仿。
阿孝和柏宇並不吸菸,於是放下喝過的寶特瓶作爲替代。
空氣非常寒冷,呼出的氣息都成了純白色的煙。夜空中,獵戶座美麗異常。
後來,阿孝再也沒去過山上。
柏油公路延伸,不斷地建了起來,機車之類的詞語開始流行……
1965年,少年時代的事情。
阿孝的父親是一個鳥類學者,在阿孝的記憶中,是當時很少見的職業。
在職時,父親很少待在家中,總是會到山野之間去做一些考察和研究。直到後來偶然一次染上肺炎,不得不辭職在家養病。
打那之後阿孝對於父親的形象才逐漸充實起來。
父親總是會坐在那把竹椅上看一些書籍,手旁擺着母親切好的生蓮藕——據醫生說是對肺有好處的。
用聲音來描述的話,父親就是由竹椅隨着變構發出的鳴叫、紙張互相的摩擦和牙齒切割脆藕的聲響組成。
阿孝對鳥類也是很感興趣的,但他對彈子球的興趣顯然壓過一頭。每當做完課業,阿孝便迫不及待地衝出家門,尋找朋友們玩彈子球去。
往往玩到快天黑,阿婆就會來尋他回去吃晚飯。
阿婆說的話帶有很濃重的口音,叫阿孝會發ㄢㄏㄥˊㄍㄨˋ的音,大家聽了,就叫阿孝作阿恆。哪怕是現在,阿孝回到新竹,當時的夥伴也還這樣叫他。
本地很少有人能聽懂阿婆講的話,阿孝自己也只能懂個大概。但聽到阿婆叫他,阿孝就反應很快地收起彈子球來。
吃完晚飯,一家人會在院中乘涼,有夜風的時候,父親會披一件披肩。也只有在這種時候,阿孝會坐在父親旁邊聽他講一些跟鳥有關的事情。
父親最常提的一種鳥叫做鷸,是溼地常見的中小型鳥,在父親的描述裏,鷸多種多樣,但大部分都會不斷遷徙。
「沒有真正落腳處的鳥。」阿孝記得父親這樣說。
後來同樣一個起風的夜晚,在阿孝回屋給父親拿披肩時,聽見了母親的哭喊。
父親失去了呼吸。
在七八里外的城中,商超慢慢開起來,那裏的冰櫃販賣芒果味的冰棍。
1960年,童年的事情,阿孝很想念它。
阿婆有時會拉着阿孝回大陸。
回大陸只是阿婆單方面的講法,從她口中講出就變成ㄟㄉㄞㄌㄡ,但阿孝能從方言中撿出能辨識的音節來。
阿婆對於回大陸的路線大抵很是熟悉,從家門口出去,左轉,走過三個路口,再右轉,一路走到汽車站...阿孝不止一次聽阿婆這樣講。
但阿孝和阿婆只有一次真正到了汽車站。
那天午後有些熱,阿婆帶着阿孝在汽車站門口的茶店喝苦茶。
阿婆在向店主的女人問一個叫做桃花橋的地方,這是阿孝第一次從阿婆口中聽到這個地名。
女人沒能聽懂阿婆的方言,阿婆焦急地望向阿孝。阿孝用標準語向女人轉述後,女人還是搖了搖頭。
阿婆的肩頭彷彿一下子塌下去,她嘆口氣,拉起阿孝回家。
「過了桃花橋,就是家了。」阿婆這樣對阿孝講。
阿孝一直沒能理解阿婆說的家。
那時太陽已經快要落山,天邊的雲給燒成一片火紅。
祖孫倆慢慢走在回去的路上,阿孝看見路旁的芭樂樹。
「阿婆,是芭樂欸。」
阿婆笑起來,叫阿孝去採一些。
阿孝走到樹下,樹枝給結好的芭樂壓得很低,伸手就能夠到。
他和阿婆採了很多芭樂,裝在阿婆的那個藍色布包袱裏,裏面一起裝着的是阿婆存在錫紙包裏的錢,她說死後能把這些錢帶去用。
芭樂是酸甜的,帶有一種澀味,這種舌面靠後味蕾上反覆的澀味一直陪伴着阿孝。
1958年,不安定的一切事情,阿孝總會想起它們。
阿孝的姐姐心怡出嫁後的第三年,母親的舌根生了一個腫塊。
那天,阿孝陪着母親去醫院做了檢查,回來的晚上,阿孝做了一個春夢。
他夢見當時暗戀的女同學。
阿孝起牀去清理時,看見了在客廳桌上睡着的母親,母親壓着一封寫給姐姐的信。
後來,姐姐和姐夫接走了母親,家中只剩下阿孝和小他三歲的弟弟阿忠。
阿孝覺得教室很逼仄,他更頻繁地逃學,也沒有母親會拿着蒲扇追打他。
那是阿孝認爲自己最接近嚮往的大人的時刻。
他開始翻找父親留下的書籍和筆記,並找到許多舊的書信,阿忠很喜歡那些大陸來的郵票,他沾了水把郵票貼在窗上。
父親的筆記大多都關於鳥類,阿孝花遠比課業上多得多的時間來看這些筆記。
他照着父親的路線進過兩三次山,找到好一些鳥類。他用鉛筆畫下來,回去與書籍的插圖和父親的手繪對比。
阿孝見到許多的鳥。
母親回來時,阿忠已經升了一個年級,阿孝開始安心照顧身體大不如前的母親。
每個潮溼的夜晚,阿孝都失眠,他一點一點聽着母親扯着胸廓呼吸,空氣流進她的肺裏,發出奇異的聲響來。
阿孝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後來的一個似曾相識的夜晚,阿孝在院中發現一隻死去的鳥。
是一隻鷸,阿孝埋掉了它。
第二天早上,阿孝撥通殯儀的電話。
1966年,沒什麼特殊的一年。
阿孝從母親的遺留裏找到一些舊欠條。
他跟着名字去到了一個女人家裏,阿孝只說自己是林淑的兒子,女人很熱情地接待了他。
「你先在這裏坐。」女人用口音很濃重的話對阿孝這樣講,阿孝很容易便聽懂了。
女人拿着苦茶從裏屋走出來時,阿孝已經走了。
太陽正要落山,阿孝擡頭隱約看見金星,他感覺那渾圓帶着未亮起的銀河向他心頭傾斜下來。
有一隻賊鷗飛過,它滿是鬥志,要去爭奪其他鳥的捕獲。
阿孝感覺自己誕生在世界的荒原上,他的心尖流着遠方的血液,搏動能在胸腔裏獲得足夠的共鳴。
他想起那個午後和阿婆走過的小路,他們採了很多芭樂。
他很想念他。
作者:【五招】伊西多(已轉讀者)
中靶:1/10 大勝
販賣機(首狙)
在陈傲远死后的第十三天,管莺弦自动投案,声称是自己杀了他,他的大部分尸块都被扔进了海里,再也找不到了,也许已经被哪条鱼给吃了。
案子的反响很强烈,一部分是因为陈傲远的身份,他是雕塑系的学生,课余时间做模特。网络上的照片里他留着很适合的长发,清秀中带点邪气,身体几近全部光裸,手上套一个个戒指,事实上他唯一剩余的就是那只手。
他没有家人可以采访,是福利院出来的孩子,他身边的朋友没人知道这件事,管莺弦却说出来了。这让她的口供显得可信了一些,尽管还是荒谬。她一投案,上司就警告乌鸦,别让她的照片泄露出去。管莺弦母不详,乌鸦猜测她是个混血,因为她有双海水般湛蓝的眸子。她精神游移,交代情况时总拿手指头绕着漂到最浅的长发,发质伤得相当厉害,粉色半透明的长长美甲略微用力一横,发丝就飞扬下地。她的学校和陈傲远的学校紧邻,是数学系的学生,成绩优异,一骑绝尘。
管莺弦说,陈傲远是被她下了麻醉药,再割腕放血致死的。她住在离学校很近的一处独立住宅里,房子是她家为了上学方便特意给她买的,共有两层,在第二层她的卧室里,床头柜上,警察搜出了那包麻醉药。男同事的家和她的住宅隔着两个街区,也正是他找到了麻醉药的卖家,卖家承认卖给管莺弦时药共有三十粒,而现在只有十粒了。但警察查验了管莺弦家里其余的地方,没有找到陈傲远的任何基因。
管莺弦说,你们太没用了。要是你们在十天前就抓到我,还需要愁找不到他的基因吗?她总是用他来称呼陈傲远,不愿意说出他的名字。她说,给他吃麻醉药为的是减轻痛苦,而割腕放血呢,又是很传统的死法,保留了他完整的身体。
乌鸦问,那你要怎么解释你所说的分尸?
管莺弦说,因为,死亡的过程才是关键。那时他的意识还没有泯灭,我当然要维护他的尊严。而分尸是弥补,他的身体越凄惨,他的形象就越伟岸。你们也知道他是个艺术生,还有什么比分尸更艺术呢?
乌鸦问,你说要维护他的尊严,你们是什么关系?
管莺弦说,他女朋友。
乌鸦难以置信,他女朋友?那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杀了他?
管莺弦原本笑笑的一张白脸神色一变。她轻蔑地一弯嘴角,目的?我是罪犯啊,警察小姐?你们还真指望问一答十,我把案情都吐出来?那你们身为警察的责任又要怎么承担呢?难道我才是警察,你才是罪犯?
乌鸦青了脸,摸不清管莺弦为何态度转变。接下来她问什么,管莺弦都闭口不答,只是连连冷笑,直到乌鸦退出审讯室。上司看到案情记录,对她一顿训斥。乌鸦大致听明白,问题就在“出于什么目的杀了他”这句话说坏了。她是警察,不是正义路人,质问反问这种事情轮不到她。她不得不把审讯权交给男同事,转而盘问其他相关人。
陈傲远的朋友很多,他们回忆里的他沉静温柔,人缘很好,也很讨女孩子喜欢。他的身边不乏各色美女,也会大方告诉他们他新交了哪个女朋友,但管莺弦不在此列,她只是隔壁学校一个高不可攀的美丽女孩,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他和管莺弦认识,也没曾见过他二人走在一起。
乌鸦拿着这个消息,再次坐到了管莺弦的对面。不过是几天没见,管莺弦似乎连发色都变浅了,紫色纱裙,从衣服到指甲都焕然一新。听到乌鸦的质问后她连眼皮都不抬一下,端详着指甲问,所以呢?他们一定要这么说,我怎么知道为什么?
乌鸦说,请你态度严肃一点,这么多人不可能撒一个一模一样的谎。
管莺弦说,我不严肃吗,警察小姐?她端起桌子上的一杯茉莉花茶,泼在乌鸦的脸上。
乌鸦的第一个念头是管莺弦没带手铐。第二个念头是,这是管莺弦第二次对她脾气发作,她真的有这么笨吗?思及此她掏出手帕,慢慢擦净脸上的茶水,面向管莺弦问,那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呢?
我在网上看到了他的作品,发现是我隔壁学校的,管莺弦顺畅作答。
你怎么联系他的?
私信他的微博账号。
接下来管莺弦对乌鸦的问题一一道来答案,思路明确,条理清晰。她告诉乌鸦,陈傲远一直想自杀。乌鸦提醒她,陈傲远的任何社交媒体、任何朋友都没有展现出他抑郁情绪的蛛丝马迹,管莺弦说,他为什么一定要对别人说呢?朝仇敌求饶乞怜,也太低端了吧?
你的意思是,你杀了他,是为了满足他的心愿?
罪就是罪,我来自首,就是希望能被绳之以法啊。
管莺弦扬起小脸,笑容暧昧,随即脸色一收,警察小姐,你不相信?乌鸦以为她又要发脾气,她却慢腾腾说,但不管你信不信,我们是互相理解的。
管莺弦说,他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他说谁听了都会笑。这个故事很短,有一个男人,走着走着跌进了粪坑,然后在粪坑里淹死了。
乌鸦说,这有什么好笑的?
我也不觉得好笑,管莺弦说,所以你看,我们也是能互相理解的。
听起来能和你互相理解很简单。
简单的人很简单,难的人很难。可唯独他是独一无二的。
但你可是亲手杀了他啊。
那全都是因为你们不懂得尊重,管莺弦说,你们太想当然了。
乌鸦思考着管莺弦的这些话。像随手摘一枚青果,含在口中,有凉而辣的滋味,咽下去的时候,便在她喉咙上横加一条绞索,在食道里落得更深,绞得便更紧。
除了管莺弦没有别的嫌疑人,但她仍然被很快释放。她家派了司机来接她,管莺弦换了球鞋和热裤,扎着高高的马尾。有个女人给她拿着包,乌鸦看到她的美甲换成了蓝色。她站在黑车边,朝乌鸦笑了笑,摆摆手,钻进车里。
陈傲远的失踪案最终被定义为又一桩悬案。如苍蝇见血般围拥过来的众多窥私癖渐渐散去。乌鸦的生活恢复了以往的步调,其他的凶杀案,其他的嫌疑人。
男同事开始追求她,两人约了三次会,乌鸦邀他到家第一次。早上醒来,她带着点惶惑,听到外面下雨了。她不想起床看雨,只是侧躺着,看着男同事熟睡的脸。他是不错的人,这就够了。做理所应当的事情,会让一切都变得正常起来,让她足以忘记这是什么所在。
男同事要求了第二次,谁都知道他们是男女朋友了。她去了他家,显出安定富足的套房陈设,茶几上摆了她最喜欢的花。窗帘拉开,夜空给人以渺小的感觉,乌鸦想起他的家离管莺弦的住宅区不远。她随口问,最近那个姓孙的,有查出什么吗?他还在挂衣服,因她提起案件而显得有点不耐,又突然笑了。
是意外。你看这个人的死因,下雨天积水太多,从台子上滑了下去,撞破了头?哈哈哈……
乌鸦问,很好笑吗?
他用纯净的眼神回视她,不好笑吗?
乌鸦摇摇头。她打开电脑,开始寻找管莺弦的相关资料。她找到了那个一直被他们忽略的、给陈傲远发私信的微博账号,上面没有图片,只有一条条的长文字微博。账号的名字叫“蓝眼睛小猫”,大约因为管莺弦是蓝眼睛。
小猫向陈傲远告白道,你是想象,是失眠,是音乐,是摆脱一切影响后本身的颜色,是油中的水遇到另一滴水。然而没有什么是不可磨灭的,一切皆如花火,哗……一瞬的灿烂,爆开,星雨。再然后呢?
小猫说,谢谢你让我知道心碎的声音,和银子一样明亮。我的耳朵听见内腔的声音,银子的声音,血的声音,我的心室是空的,坐在那里倾听,心碎就像下雨。在那里就像在潜艇里,接受海水扑面而来的咸。
小猫对陈傲远说,亲我啊,等什么呢?小猫看见陈傲远的choker下面是一道皮色红褐的伤痕。那道伤痕处皮肤耸了耸,突然迫近,陈傲远的舌头也跟着钻了进来,很像躲进小洞的章鱼。小猫忍不住笑,她没有其他的经验,遇到陈傲远好像就无师自通了所有,因为她过于迫切了,迫切地想要陈傲远尝到更多,她发誓要让陈傲远有一百个人的体验,她想把陈傲远吸干净了,一滴不漏。她想陈傲远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不知道自己能给什么,以为可以许他他要的一切。
小猫没再更新,那是陈傲远死的前一天。
乌鸦合上电脑,思考的结尾是一无所获。她知道陈傲远的尸体再也找不到了,即使能找到,恐怕也不会有任何能指向管莺弦的证据。她把目光投向窗外,漆黑的夜空下是繁星点点的灯光,交织如网,最远处有一小块亮得灼眼的光。
男同事凑过来亲吻她,她予以热情的回应。
第二天一大早,各大网站的头条都是两所大学失火,有不少人注意到其中一所正是陈傲远的母校。不久,发现这是纵火案件,纵火犯不明。
有网红去陈傲远生前的工作室直播,乌鸦也点进去看了。屏幕下方很多人骂她吃人血馒头,网红的脸儿却是无法与之对应的喜孜孜。空无一人的房间,墙壁给熏黑了,大卫灰头土脸立着,四周摆着五六个人物的雏形。网红说,这里没有什么好看的。她走出房间,爬上顶层,俯视历火的学校,乌鸦恍惚中觉得自己就是她,从楼顶跳下,离开虚拟的山崖,张开漆黑的翅膀,扑向灰白的深云。海太远了,她身处山中。但她只是默默看着,听着网红的夹子音。她的翅膀早已被剪断,跳楼太不严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