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BGM:金蛇狂舞
过年嘛,大家热闹点,活泼点!
所以全都响应了x打扰啦(
共5457字,以下正文
☆
[17:00 p.m.]
终于等到课程结束的洛斯塔·格罗夫纳逆着欢声笑语的方向往外走,格兰芬多的行迹逐渐远离城堡远离操场,最终她在黑湖旁停下,手里提着的长型手提箱自动打开,迫不及待地展示出里面装着的玻璃纤维的钓竿、银制的钓钩、八眼蜘蛛蛛丝质地的钓线以及不知道成分为好的钓饵。在意义非凡的今天,它们将承担起钓起今晚年夜饭重点菜色的重要任务,而使用它们的钓手,不得不说,是外行中的外行——从她到现在仍未穿好她的鱼饵就可见一斑。
这套钓具是昨天她的舅舅用喜鹊捎来的(他热衷于使用这套特色国际邮政系统),连着一枚刻着宝源局造四字的铜钱,这是她今年的红包。虽然其本人没有亲口承认过,洛斯塔也不明白他是本来就是中国人、还是希望别人把他当做中国人,撇开这些个人问题,总而言之,春节是在她在酒馆里度过的两个冬天中少有的、期待到睡不着的活动,今年几位在霍格沃茨就读中国学生主动提出举办小型的联欢会,她便头一个申请志愿者担下了各项杂事,等她钓完了鱼回去,她还要帮目前仅有两人的厨房阵营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在不碰锅子的前提下。
突然的,洛斯塔察觉到视线,黑湖的住民大多不是什么温柔的种族,她将魔杖暗中瞄准干枯的、只剩中空的枝干还在寒风中摇曳的芦苇丛,声响越来越近,七年级的学生静静屏住呼吸,随时准备送上一个昏迷咒或者石化咒,只见一道白色的影子闪电般的窜出来,它圆溜溜的小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完全呆掉了的愚蠢的人类,昂起头响亮地叫了一声。
向天歌,也可以叫探戈,格兰芬多五年级学生兼修行中的杖匠安杰洛·所罗门先生的私人信使,这只大白鹅在校的大部分时间除了格兰芬多休息室还会在哪消磨时光的谜底终于揭开了,它走过来绕着洛斯塔刚刚抛下的钓竿和钓钩以及一堆再一次散开的钓饵走了几圈,又叫了一声,转身赶在洛斯塔伸手阻拦之前嗖地一下冲进了湖里,过了几秒它又回来了,把嘴里叼着的肥壮的、看上去就挺好吃的半条鱼——还有一半似乎被什么东西用尖锐的爪子拉扯掉了,断口血肉模糊不忍直视——丢在了她的脚边,邀功似地看她。
“……你想帮我抓鱼吗?”洛斯塔礼貌地和它说话,当然,用英语,即使被苹果木所选择并受到祝福,她依旧没有学会任何一样异族的语言,“谢谢你的好意,不过这里还是挺危险的,我觉得湖里肯定有没睡的格林尼沃,不要再下去啦,快回休息室去。”
天歌叫唤一声,又一次迅疾地钻进水里,这一次不同于刚才,它过了一会儿才冒头不说,从湖里捞起来的东西也十分不可思议,那个人打着哈欠浮出水面,漆黑的短发、银色的眼睛,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耳朵所在的位置,那是鳍,他并非人类,而是人鱼。
【HI!】B.M.先生向她打了个招呼,还没反应过来的洛斯塔呆呆地向他挥了挥手,完全忘记了肢体语言在不同种族之间所包含的意义可能有所不同,接着这位友好而亲切的先生又吹了一个调子,似乎是在询问什么:【♫—♫——♫?】
“呃……”洛斯塔左顾右盼,瞧瞧她大概未来永劫都穿不好的鱼饵、不知何时纠成一团的渔线,想想藏在她口袋里的怀表表盘上溜走的时间,最终拎起那只剩半条马赛克的鱼比划起来,“我们,需要鱼,完整的,鱼,可以请B.M.先生帮忙吗?”
人鱼笑起来,他点点头潜了下去,洛斯塔听不见他的声音,但她毫无缘由地相信他的笑声一定会是清亮中带一点优美的,如果能听到歌声,那也一定婉转而动听。
“…………!!!等等B.M.先生!!!巨乌贼太大了我们吃不下的!!!”
[17:45 p.m.]
霍格沃茨城堡的八楼,巨怪棒打傻巴拿巴的挂毯对面,洛斯塔拎着鱼桶闭着眼睛在它面前走了三遍,果然看到一扇门凭空出现在那里,她礼貌地敲击两下,扭动了门把。
进门先看到的是一张大圆桌,再往后还有半开放式的房间,刘家锐从那个大概是厨房的地方探出脑袋:“哦!洛斯塔学姐!”“我把你们要的鱼带来啦。”她走过去,“还有别的需要帮忙的吗?”“天哪……洛斯塔学姐……”主厨之一抓起一条的鱼尾满脸不敢置信,“你也太厉害了……”“没有没有,这不是我一个人捞的。”人鱼灰黑的鱼尾拍起的水花亮晶晶的,像她心爱的那些硬币们耀眼夺目,“我得到了B.M.先生的帮助。”
安静地跟在她脚边的天歌在刘家锐提问前响亮地叫了一声,听上去难以分辨那到底是不是一个掐准时机的饱嗝,它猛地冲进主人的怀里,差点连着安杰洛身后的鹤鸣一起撞进锅里。
“不得不说,你该看好你的鹅,安吉。”洛斯塔难得用上说教的口吻,“它就在黑湖边上乱晃,多危险啊!”“呃,我知道了。”年轻的杖匠两手抱鹅不知所措,他只好点点头,“我会多加注意……学姐要来一起做饭吗?我们食材齐了,可缺人手。”
这一刻,洛斯塔的眼前掠过很多东西,紧接着不知名药剂那令人难以忘怀的神秘味道阴魂不散地从舌根一点一点地攀到舌尖,她满含着无法言喻的悲伤,轻轻、轻轻地摇了摇头。
洛斯塔·格罗夫纳的魔药课传奇是从一年级就开始谱写的,离了书本实际操作的第一节课要求熬生死水、也就是强效催眠药剂,当她放入水仙根粉末的时候她的第一口锅便英年早逝,它炸成了一朵大马士革玫瑰,同时也让她迎来了第一杯维奥莱特教授试做中的药剂,从此以后洛斯塔每次实践课都是孤独一人站在后排忙个不停,这有效使损害范围降到了最小,但也无法阻止她一口锅一口锅地炸过去,烟花一般绚丽灿烂,开学第三个月就拿到坩埚店的会员之类,在那家百年老店漫长的历史中估计也只有她一人了。
七年级的学姐麻利地贴倒福、贴门联、贴窗花,完事了以后坐到长凳边上开始包红包,春节联欢一开始并没有计划这个,但洛斯塔认为,过个年连压岁钱都拿不到实在是缺了点什么,她的小木盒时隔半年打开它的盖子,将从他人那里得到的祝福悄悄地又送到别人身边,包到叶翎星那份的时候她的动作停了停,拉文克劳的背影跳到面前来。
她有想对她说的话,但那并不是她能够说出口的,善于思考的格兰芬多翻找了两下,将一枚刻着和平鸽图案的硬币和一枚刻着花与叶的硬币放进红纸包。
[19:00 p.m.]
大部分参与者是在约定时间之前到的,看到翎星准时走进来洛斯塔高兴地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对于大部分时间都在厨房里违背本心造成恐怖袭击的锅碗破坏者来说,她帮厨切的菜没有变形,帮杀的鱼没有起尸、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这让她实在是控制不住地兴致高涨,不过她把她介绍给在场的其他人之后就又回到了先前忙碌的任务中,没能陪四年级学生多聊聊,能帮忙的人实在太少啦,唯二的两个厨子忙得手忙脚乱,差点把藕片和香菇炒到一起去。
过不一会儿厨房那边开始吆喝着让大家过去包饺子了,会包的、来学的都凑过去,洛斯塔自知她拿刀切切菜已经是极限了,再碰点什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只是突然那边有人喊她,各自在脸上有点白面有点灰的学弟学妹们笑嘻嘻地把她推到桌子前,白白的面皮还有拌好的三种不同的馅,他们请她包唯一一个“幸运的饺子”。
“没事的,学姐。”刘家锐拍拍胸脯,小伙子胸有成竹的样子仿佛接下来要包饺子的是他而不是洛斯塔·格罗夫纳,“我保证不会出事。”“……你在材料里面加福灵剂了吗?”“没有,不过真的不会出事的,我们希望你能包一个。”“……那我就,包一个吧。”
洛斯塔咽了口口水,神情严肃,伸手拿起一张面皮,串着红线的铜钱挨着怀表嚓嚓作响,它还需要一句清理一新和一些消毒措施才能告别它仅仅相处了一日的所有者。
年夜饭开始的时候十三个人围在桌前很是热闹,洛斯塔旁边坐的是叶夫根尼,斯拉夫小伙没有像其他的参加者一样给自己倒果汁,而是从桌下拎出酒瓶,她还看到不止一瓶。
“叶夫根尼,我觉得你还没有到喝这个的年龄。”“哦,学姐,这是俄罗斯的传统。”高个少年晃晃伏特加,九十多度的酒水澄清明亮,“我们靠它驱寒。”“我觉得这里也不至于需要饮酒来取暖……”她瞥了一眼有求必应屋早些时候及时变出的暖炉,“不过,算了。”
过年嘛,最重要的当然是过得开心了,一桌子的传统美食,五个凉菜四个热菜,大盘大盘卖相可能不够好看但味道绝对是数一数二的热腾腾的饺子,还有炖着的酒酿小圆子以及尚待盛盘的杨枝甘露,十几个人呼啦啦地碰杯道贺,一时间杯盏交鸣好不热闹,到了准备吃的时候才发现问题,饭人人都想吃,筷子却不是人人都会使,俄罗斯小伙看着碗筷不知如何下手,洛斯塔本想做些什么、但她得先教会蕾欧诺,这时候翎星主动指点了两句,她就坐到了他的旁边,她讲,他听,很快也就学会了,几人又是一次起身碰杯,晚宴这才算正式开始。
[20:00 p.m.]
也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来的,说是要玩猜拳,几人来来往往战得不分你我,那边梅梅·柯林斯赢了她的哥哥,欢呼了一会儿接着来,俊·柯林斯就又输给她一次,领带被她变成了粉红色;阿尔文·李本不屑于参加这项没什么意义的活动,却意外输给了鹤鸣;洛斯塔则毫无悬念地败于威尔·霍克,她想了想,端起盛着伏特加的杯子,呡了一小口,然后她直接倒了下去,摔在地上懵了一两秒才慢悠悠地爬起来。
“洛斯塔学姐你没事吧???”担心的声音在脑海内如同波纹一般一阵一阵地撞击着颅骨,让她整个人都有点飘飘忽忽的,于是她甩了甩脑袋,再抬起头的时候,世界变得就和之前有点微妙的不一样了,她看到叶夫根尼·伊里奇·索科洛夫同学的脑袋上支棱起一对耳朵,具体来说,应该是犬科动物的耳朵,它们毛茸茸的,一抖一抖,看起来手感好极了。
当然拉文克劳四年级的脑袋上并没有凭空出现一对耳朵,所以他现在只是单纯地在被一脸傻笑的学姐揉搓着脑袋,对方口中还念叨着什么可爱啊狗狗哇之类莫名其妙的字词,年轻人不由得觉得现在这个情况的画风实在太奇怪了,他思考了一下,变成了一只白狼。
叶夫根尼是名阿尼马格斯的事情现在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了,喝醉了的洛斯塔眨巴眨巴眼睛,对于学弟变学……学……白狼的事情理解地有点慢,她看到这——么大一只大白狗乖巧地坐在她面前,两眼都快放出光来了,她喜欢狗,但她的舅舅不那么喜欢,所以她一直没能养上一只,可现在,一只这——么大的大白狗!!!哇!!!
“嘿嘿嘿,好乖好乖~”她抱住它,颇有技巧地用手指挠挠它的面额,挠挠耳朵揉揉脸,“你好可爱呀~你有主人吗?要来我家吗?我家有好多——好多——肉还有骨头喔!”
她看看左右,然后掏出魔杖点了下桌上还有酒的玻璃杯,对于变形术的擅长体现出来,她变出了一条看上去质量就很好的……遛狗绳。
“来吧?一起出去散步吧?”洛斯塔温柔笑道,“你要去哪里呀?不可以不系项圈就出去的呀?恩……还需要好好教导一番啊……要有规矩知道吗……”
格兰芬多的学姐试图给拉文克劳的学弟(即使他现在就是条白狼)套上项圈牵着走实在是太可怕了,路见不平刘家锐拔刀相助,小伙子喊住学姐指了指某个方向,这一分神就让叶夫根尼得了机会变回原形,他若无其事地从逃跑转换成坐下来的动作,对旁边醉醺醺的学姐的询问十分礼貌地回答道:“啊?什么狗?我没有看到啊。”
[21:30 p.m.]
时间过得很快,等洛斯塔小睡一会儿再爬起来的时候她已经错过了安杰洛·所罗门的大展歌喉和卞申的鬼故事,其他人的表演也是完全没有看到了,她揉揉眼睛,没有再把叶夫根尼(被她揉得乱糟糟)的头发看成犬耳,整个人都正常了很多,也就她异常红润的面色还证明着她酒气未消,郝帅掏了张麻将桌出来,现在在吵着三缺一;刘家锐把烟火拖了出来,和威尔一起清点着品种数量;叶翎星则起身告辞,快到时间了,她要回寝室了。
还不行……洛斯塔想。还不行,还有事情要告诉她,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告诉她的事情。她起身,追在她的后面不顾阻拦地跑出了有求必应屋,夜里很冷,她呼出的白气很快就消失在荧光闪烁的微光里,和她的影子一样脆弱而不堪一击。
“等等,翎星——”洛斯塔喊道,“有时间陪我说说话吗?”
叶翎星停下脚步转过身,她说:好的,洛斯塔学姐。
[21:45 p.m.]
“我今天啊,真的很开心。”短暂的沉默后,洛斯塔突然开口,她踩在地面上的步子像是在跳舞一样多变,使得她的身形也不时危险地摇晃几下,叶翎星在她身后两步远的地方不紧不慢地走着,她在认真地倾听她的每一句话,即使格兰芬多比起和人对话更像是在自言自语:“能够和人鱼先生说上话,包上一个成功的饺子,给大家发红包,一起吃年夜饭,放烟花,我都特别开心……虽然那只很乖的大白狗不知道跑去哪了有点可惜……这样开心,简直就像在梦里一样……啊,是这样的吧,我现在是在梦里吗?”
她当然没有得到回答,拉文克劳的学生从口袋里掏出魔杖给她念了一道漂浮咒,以免洛斯塔就那样直挺挺地摔倒在地上,她腾空了大概两三秒之后轻飘飘地站稳了,不知道方才的感受让她想到了什么又笑了起来,声音在一月的夜晚里清晰得快要结晶。
“我说啊,是我梦到了翎星,还是翎星你梦到了我?”“你只是醉了,洛斯塔学姐。”“哈哈哈,醉酒可不会带给人快乐和幸福。”“也许会是那样吧。”叶翎星似是而非地回答,她和洛斯塔不一样,出门前在颈间围了厚实的围巾,比起鼻尖也开始泛红的学姐不知道要好多少,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在想些什么却是一点都没有表现在脸上。
“洛斯塔学姐,看完了烟火就快点回去吧。”“翎星那么早就要回去了吗?”“已经不早了。”“恩……”酒精在她的血液里欢快地播着圆舞曲,让洛斯塔·格罗夫纳的反应不如平时那样迅速,但她的理解力却没受到太大的影响,她像清醒时一样回答了:“那就早点休息吧……啊,不过我有想要和翎星说的话,所以可以再等等吗?”“好的,洛斯塔学姐。”“平时没有办法告诉你,但在梦里可以和你说的话,不论是你的梦,还是我的梦,都可以告诉你的事,哈哈,终于等到个合适的机会啦。”
洛斯塔停下脚步转过身,她的发绳有些松脱,几缕发丝散下来垂在她的肩头,她的脸上还是红彤彤的,只是在荧光闪烁的昏暗光线下并不明显,她的领口也没有平时那般整齐,领结歪了,她看上去完全不端庄也不可靠,只有她眼神里的温柔是没有改变的。
“我有段时间觉得你和我一位重要的人很像,后来发现,其实你像的是我,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三年前的我,恩,讨厌多余的社交活动,没有与任何人建立亲密关系的必要,有书和知识陪伴度日便已满足,毕竟问题终究没有解决完的一天,比起人来说,它们显然更有趣。”
“但是——但是啊,翎星,人生没有写在书上,我呢,在一位后辈和一位前辈的帮助下,发现了许多许多书中找不到的东西,它们使我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些迈出步伐,它们也支撑着我,让我变成我所喜欢的人,现在的我愿意给予他人什么,也愿意接受他人给予的什么,这与解开一个谜题的感觉是不同的,这种感觉同样值得体验和珍惜。”
“当然我也知道语言的力量十分单薄,我不可能就这样说服你,我也并不是在催促你,请求你现在就开始改变,只是我希望,如果那个时刻到来,你所能感觉到的时刻到来,希望你能够抓住机会——你值得一个比现在更好的世界,你值得的,翎星。”
拉文克劳的学生有那么一瞬间不知道自己摆出了怎样的表情,她只是明白过来为什么说出这些话的前提是[身处梦中],只有在梦中,洛斯塔才能不顾身为[别院学姐]的立场地把这些话说出来,只是作为洛斯塔·格罗夫纳,把这些说给叶翎星一个人听。
“我……需要做出回应吗?”“不,当然不用,哈哈哈,翎星太严肃了,这只是一个梦啊?”“那,学姐,天晚了,我们回寝室继续做梦好不好?”“寝室吗?是啊,天晚了,翎星回去的路上要小心。”
洛斯塔低头搓了搓自己发僵的手指和发冷的脸颊,太冷啦,多么希望能够捧着一杯暖和的巧克力继续望着这似乎永远也不会止息的烟火,她仿佛祈祷一般地闭上眼,再睁开,夜色笼罩的世界里,现在除了她和一只可爱的小猫之外,谁都不在。
“果然是在别人的梦里吧。”她喃喃自语,“安妮雅没有出现啊……”
那只猫优雅地迈步过来,蹭了蹭她,领着她往霍格沃茨城堡走去。
o关联剧情http://elfartworld.com/works/119183/
o全篇威尔视角脑内
o感谢翎星学妹
1
威尔沉默地看着怀表的指针,目送它一点一点地走完一周又一周。现在是七点半,而今晚是舞会之夜——几乎整个霍格沃茨的学生此时都应该在舞会厅,在优雅轻柔的乐曲中,在躁动灼人的微热里,感受体验这一年一次的派对。威尔却早早离开舞会……她年轻的舞伴尽职尽责地把她送回休息室,而她对他的嘘寒问暖含糊其辞,把他担心的眼神关在鹰环之外——威尔难过得出神,出神得看着刘家锐送给她的怀表,看着指针走完一周又一周。
刘家锐经常请教她许多事,易如一个英文单词的读法,难如增龄药水的做法。她也教了刘家锐跳舞,为了这次的复活节舞会——他叫住自己,眼神闪烁,一脸欲言又止,威尔几乎以为他想请自己作为他的舞伴。他应该是第一次参加舞会……那个当初还需要增龄剂的帮助才能去三把扫帚的小学弟终于也长大到了能自己去舞会的年纪——威尔忍不住逗了逗他,在心底十分乐意陪伴这位学弟经历他又一个人生第一次,只是没有想到,这小子不会跳舞,是前来请求自己教他跳舞。
他拉着自己的手穿过拱门,穿过魁地奇球场,来到墙根下。他吸了吸鼻子认真地问自己的第二个问题是什么……
“你学会了准备找谁跳?”
他说没想好,但威尔一眼就看穿他的小小谎言。其实这话一问出口,威尔就后悔了。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她立刻就放弃了追究,专注于当个称职的舞蹈老师。
有时威尔觉得自己太过敏锐,鼻翼的一个抽搐,微不可闻的一声叹息,袍子上一片洗不干净的药水痕迹——她控制不住自己的不停运转的大脑从中提取信息,分析并理解。她无意探究别人的秘密,并多年来都坚守着不多问不深究的原则,但这条她心底的原则总是在面对刘家锐时被打破。比如在棋牌俱乐部遇见卡伊洛斯时,她会状似无意地询问有关刘家锐的事;她会追问刘家锐的黑眼圈是怎么回事;她循着刘家锐的踪迹找到了他夜里偷偷独自练习的地方……
刘家锐说,不想让别人看到。
他低下头,微微颤抖地说出这些话。威尔相当确信他是受到了什么药剂的影响——他说谎虽然蹩脚,但蹩脚的谎言也能多多少少掩盖许多他内心的真实情感。他几乎没有在自己面前露出过他脆弱的一面,而现在它暴露无遗。威尔知道他打架输了的事,知道他在魔咒课上搞砸了的事,她有时都不敢想这个少年远远离开家乡,到底吞下了多少苦,背负了多少难*。
她多想为刘家锐做些什么,就像魁地奇后的那次小小的约会,他曾经对自己做的那样。威尔渐渐变得依赖起刘家锐,但刘家锐却绝不多麻烦她。威尔知道,自己能做的不多。她牵起刘家锐的手,牵着他在星空下旋转起来。
2
两个月前威尔并没有预见到她会像今天这样深陷其中。2月14日是情人节,她兴致勃勃借了罗斯教授的锅,拿去做巧克力的目的自然是没有告诉她。她做了很多份,除了为每个室友都准备了一份以外,还有在棋牌俱乐部见到的洛斯塔学姐的份,在球队见到的莫伊莱学姐的份。她在大厅偶遇了刘家锐,也给了他一份——当时她只觉得这是对可爱学弟的一份关怀,但现在她明白了。那天她也在棋牌俱乐部见到了卡伊洛斯,在魁地奇球队见到了佐伊·路莫斯,她的脑海中却丝毫没有浮出同样的,送“关怀巧克力”的想法。
2月16日是中国春节,她参加了有求必应屋欢乐的新年聚会,佳肴当前大家都遵从中国习俗使用筷子吃饭。她并不会用,于是自然而然地去问刘家锐。她没有去问同睡一间宿舍的学妹叶翎星。也许是因为翎星身旁坐着叶夫根尼,但她敢发誓当时她一定没有特别在意。
2月18日是叶翎星的生日。这个姑娘和刘家锐一样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但性格却和开朗的刘家锐相差甚远。威尔琢磨了很久要送什么才能让她开心,最终放弃了自己的一万个奇怪想法而选择了保险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小玩意儿,一个手工制作的瓷器小铃铛挂饰。她还为这个挂饰削了一根配套的木质发簪。她忐忑不安的心在看到翎星眼睛里焕发出光明的神采后终于落地,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刘家锐在看到新年烟火升空绽放时,同样映出光辉的眼神。(说起来,制作瓷器小铃铛挂饰所用的釉还是拜托刘家锐从他的家乡中国带来的呢)
威尔沾沾自喜地回味起双方都获得幸福的一瞬间,她没有察觉到自己在意刘家锐的舞伴是谁,也没有察觉到自己慢慢变化的感情。
3
那夜星空下的记忆随着两人一起踏出的第一步瞬间复苏了。但那天晚上她看不清刘家锐的脸,刘家锐也看不清她的脸。此时在宴会厅里,清晰的乐声变得震耳,明亮的灯光把一切都照得亮堂堂。从前都是威尔直直地看入刘家锐的眼睛,而这次是她被刘家锐的眼睛吸了进去,吸进一个巨大的漩涡里。
在今晚,威尔在今晚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感情。她差点就要紧紧抱住面前的人,但大部分的理智和一点点的恐慌把她的身体和精神迅速地分开。她说自己感到眩晕(这是谎言又不是谎言)——她确信自己需要更多的时间。
刘家锐并不是她唯一的一个舞伴,却是最后一个舞伴,因为余下的一切,都在云杉木魔杖尖头盛开的兰花面前变得无关紧要了。
*nán
*因为各种三次的事拖了超久非常抱歉!!!
想写的东西太多结果把自己搞得很乱,还不得已砍掉了和罗斯教授的相关部分,非常抱歉!!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了orz
You look like a movie
You sound like a song
My God this reminds me
Of when we were young
Let me photograph you in this light
In case it is the last time
That we might be exactly like we were
Before we realized ①
时隔经年,唐·璜又信仰起了他曾经信仰过的上帝。现在,他鲜少听到梅林这个词了,身边的人们都是如此,从未拿起过魔杖的他们永远不敢想象世界上还存在着那样一个充满幻梦的地方。那些古堡和城墙围起了在那之中的孩子们的所有幻想,将他们与无趣而残酷的现实生活隔绝。可那又有什么用呢,后来他想,他们总要长大、总要毕业,那不过是他们用于祭奠死去的童年的墓碑。那曾经摇摇晃晃走过的走廊和人声朗朗的休息、那曾经飞翔驰骋过的魁地奇球场和雾霭深沉的禁林黑湖,这样的话对于没有经历过魔法世界奇妙的人而言,不过是一纸笑谈。
他也改了当初的习惯,不再称呼不会魔法的人为麻瓜了,他现在和他们一样了,他的魔杖——不论是最初的那根柳木魔杖还是之后的那支栗木魔杖——都已经被他留在了西班牙老家。五十九年前的夏天,当他在药罐盒做完最后一笔生意时,他就已经遗忘了它们。如果莎乐美当年没有一把火烧掉旧屋子,或许现在还能再某件插花作品里找到它们。
世道变了,他也变了。曾经他不可一世,年轻美貌,可以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他。做学生时一直被学弟挑衅然后躺在地上哇哇直叫,后来当了教授,情况也没好出多少。他已经不记得自己输过多少场决斗了,年少轻狂这句话说得真是一点没错,可现在,现在他已经身形佝偻,瘦骨嶙峋,原本的一头金发如今也褪去了光亮的颜色,只剩一头乱糟糟的白发。五年前他听从神父的指教将长发削去了,现在的他只是一个有着稀疏白发的老人,皮肤又黑又皱,血管和骨头在那层薄薄的、饱经风霜的纸下突出且明显。年轻的教徒有时和他开玩笑,说如果他再白上一些,他们就能读出他每根血管里的血液运动。每到这时他就只是笑,不答一语。旁人也不知道他究竟想到了什么,是逝去的青春还是年少的无知?他不说,便没有人能懂。
有天晚上,大雨照常浇灌在山林里。这是雨季,因此谁也没有为此更为在意。但唐·璜不同,每到雨天,他总要在圣像前跪得更久一些,为那些他不曾认识的、此时在雨中奔波的人祈祷,祈望他们能够安然度过这个雨夜,在黎明中重燃抗争生活的野心。那天夜里,风很大,蜡烛熄灭了很多次,圣母堂里只剩他和雨声,于是他一次次从下跪的地方起身,拿出随身的火柴盒——现在他不用打火机了,像是刻意在逃避什么似的,人们谈起打火机总是想起香烟,谈起火柴却只想起蜡烛,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他用颤抖的手捡出其中的一根,然后眯着眼睛,眯着他那双已经有八十三岁高龄的紫色眼睛,艰难地找到磷面,然后擦亮了它。火苗在他的瞳仁中闪烁,这样鲜活的事物总是激起他的回忆,毕竟他已经年迈,回忆已经是他唯一擅长的事物了。他看着那抖动的火苗,恍然间想起他曾无数次点燃的香烟,夹在他修长指间的烟火撩人地上升;想起两千年的那个冬天,他们一家人(他、莎乐美、阿方索、多拉和水晶)一起去看魁地奇世界杯,开幕式时火光冲天,多拉差点没把她的长围巾给烧着;想起约莫四十年前的那一把大火,烧光了他们一家最后的联系,一切的一切都在火光中化为乌有;想起他最后一次握紧他的栗木魔杖,一把火将药罐盒烧得精光。他曾与这点火光有过很多的联系,但此刻不是了,他现在只是一个苍老的苦修士,锦衣华服的生活离他太远了,他几乎要以为刚刚的回忆不过是他儿时读过的幻想小说。
一阵山风,他听见雨点被急速拍打在教堂穹顶的声音,以卵击石般发出闷闷的回响,像是溺水者最后的呼救,惨烈但黯淡。这阵风吹灭了他手上燃着的快要见底的火柴,也熄灭了教堂中最终点燃着的几根蜡烛,一时间,大堂中漆黑一片,只有远处的闪电带来片刻的明亮。
他本不该理会这些的,苦修四十四年,他应当不再被这些雨点这些雷声扰乱心神了,但他转过了身,对着蒙帕纳斯大教堂外的山头,眯起了眼睛。
这双眼睛究竟见过多少次这样的雷雨了,这双眼睛中又下起过多少次这样的雷雨了?他不知道,他颤颤巍巍地走到了圣台旁的窗户前。闪电闪过,又为他带来了一丝光亮,但他的那双眼睛,那双曾被无数人赞美过的、曾经充满生活活力的紫色眼睛,在此刻却清楚地看到,这个雨夜,带给他光亮的并非只有天空中的闪电。
那是魔法的光芒,绿色的光自玫瑰岭传来,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一时间他仿佛被带回了过去,他想起魔法部专门指派去对抗黑巫师的傲罗,这是他一辈子都不会去做的工作,因为他的软弱也因为他的温柔,他永远都无法用魔杖直指某个人,就算他对皮尔斯充满恨意他也做不到,他太害怕不能被饶恕的感觉,所以他才逃到了这里,跪在上帝的脚下,渴求他宽恕他所有的罪孽。
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就常和朋友们调侃不可饶恕咒,他觉得那些咒语简直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发明,为什么人们要在知晓不能被饶恕时还要以死相拼?这简直太可笑了,更何况,他对阿瓦达索命嗤之以鼻,争斗的结局到来得太过迅速。他发现就算他做了巫师,他的血液中不知为何总有粘稠的东西把他往麻瓜的思维里靠,他从小就崇拜骑士道,后来频繁参加决斗或许也和这有关,他并不在意输赢,他只喜欢决斗前互相鞠躬的感觉,仿佛仪式结束,他就能心满意足地被任何一道咒语打得在地上滚动。
但他还是对这些咒语熟稔的,毕竟在他四十四岁那年,这真是他人生中最为难熬的一年,他见识过很多人使用这些咒语,他对每个咒语所会泛出的光芒了如指掌,然后在心底发誓自己有生之年绝不会用魔杖挥出这些咒语。
所以这个雨夜,他很快就认出那两道光芒是来自于两个阿瓦达索命咒,他在脑中幻想了一下一位傲罗和一位黑巫师同归于尽的场面,而后木然的眼神上移,他又看见了天边的一道闪电。
绿色的光芒又在玫瑰岭闪起了两次,此时他已经转身走回了那熄灭的蜡烛跟前,用他苍老而瘦削的指头摸出了一根新的火柴。他捏紧火柴的下端,然后想起那些年轻教徒和他开的玩笑,他现在真的能感受到自己体内血液流动的方向了,它们慢慢吞吞地从他的心脏被挤压出来,缓缓流过他的上臂,流过他的小臂,流过他的手腕,最后再到达他的指尖,被他用力握紧火柴梗的动作困在原地,聚集着一点点的痛感提醒着它的主人。
最后一道魔法的光芒在玫瑰岭亮起了。随后是一阵漫长的黑暗,雨还在继续下着,但闪电却忽然停止了,方圆几里,一时间只剩下黑暗。
于是他用他苍老的手指擦亮了火柴,点燃了面前的白色蜡烛。烛光起先摇曳不定,但很快在他双手的保护下挺直了身体,教堂中终于升起了一丝光亮,他抬起头看立在面前的圣像。圣母脚踩绿蛇怀抱圣子,微微侧倾的脸上,透出的圣洁和遗憾表露无遗。
这一刻既光荣,又遗憾。
他重新跪在圣像前,读他还未读完的圣母玫瑰经。他差不多花了有半个小时才结束他的工作,然后他起身,拿起黑色的大伞,淌着雨水走回他的小屋子,睡进他那窄小得有如棺材的床上,枕着硬邦邦的木板和薄薄的旧毯入睡了。这是他几十年来的习惯,对自身身体上的苛责会使他在清醒的时候好过一些,疼痛出现在身体的其他部位总比出现在胸腔中好得多,他实在不愿想起他见到他爱着的人们最后一面时的场景。多少年来他在心中捶打着自己,直捶打到自己也透不过气、无法抗拒时,他总留下痛苦的泪水。然而睡进他特质的硬板床和一天只食用一碗清水、一块面包还是缓解不了这样的痛,他觉得自己有罪,并且这罪孽跟随着他年岁的增大还在不断增加着。比如今夜,或许他应当带上一把老骨头前去玫瑰岭看看,不论死去的是谁,他都该前行。
但他只是带着这个念头入睡了,晨光照耀时他又带着这个念头醒来了。他一如既往的起身,梳洗完毕前往圣堂准备做晨间祈祷时,他被神父叫了过去。
蒙帕纳斯教堂的神父是从巴黎来的,名叫蒙马特。唐·璜知道他比自己还要大上七八岁,但老头子的身子还是很硬朗,他知道蒙马特曾经是个酒鬼,恋人自杀后还一度染毒,而后自杀七次皆以失败告终,最终蒙马特觉得这一切都承蒙圣恩,因此潜心学习神学,当上了神父。远近的村民们自然很欢迎这样的神父,堕落之人的转念总被世人津津乐道,随着年龄增长蒙马特也逐渐成为村民们教导孩子的榜样,年轻的生命总很难想象白发苍苍的老人曾经经历过的岁月,不过双方对此都毫无怨言,蒙马特奉献,其余人接纳,这样就很好了。
蒙马特不常找他,原因唐·璜自己也清楚,他的目的并非前来施以善行,而是苦修克己的,因此很少有工作会被指派到他头上。但这个清晨注定与众不同,他被叫去时蒙马特一脸安详,问他是否对昨夜的风雨有所了解。
他想神父指的是他所见到的魔法,因此他如实地回答了,他百分之百信任蒙马特,也不再惧怕任何人的嘲笑,因此他很坦然地说出了自己所见到的一切。
“你说得很对,的确是有人丧生了,尽管我无法断言他究竟是死于咒语还是狼群的攻击……不过我想,你或许会希望去现场看看。放羊的村民一大早就发现了那尸体,现在正打算送他去阿德尔玛湖②。你应当去的,唐·璜……对吧,你会去的对吧?”
他只好答应神父。但在他前往阿德尔玛湖前他被一件事绊住了脚,他坚持要听完晨间弥撒、领过圣餐之后才出发——这是他三十九年来的习惯,他从不缺席弥撒,不论为何。这次自然也是这样,所以当他出发时,日头已经升得很高了,对于这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庄而言,时间已经很晚了。
等他佝偻的身躯迈着颤巍巍的步子走到阿德尔玛湖边时,已是正午,再繁琐的葬礼也接近结束,因此他只看到了那具尸体的脚。一双苍白的、透着年迈气色的、血管分明的脚。他就只看到了这么一眼,而后这双脚就追随着他的身体沉没进湖水之中了。村民们往水中倾洒本地盛产的白色小花,他至今不知道那花儿叫什么名字,但他还是拿了一朵,往湖中抛去。村民们双手合十站在岸边祝福死者,唐·璜听到他们说那死者一定是一位幸福的人,因为虽然他身上有伤,但那双眼睛在他们发现时安详闭上的,他们猜想他一定已经度过了他战斗的一生,是时候说一声再见,以呜咽换回休息了。
仪式至此就全部结束了。唐·璜向负责人表示了自己迟来的歉意,而后询问死者的讯息。
“是一个白发老人,脸上有着一个很大的疤痕,身上已经有被狼群撕扯过的痕迹,很抱歉我们不知道他是什么瞳色,他的眼睛是合上的……您明白的,对于死者这样很不礼貌……我们发现他时,又一只母狼和一只小狼在他身边,差点儿要吞下他半个手臂,谢天谢地,还好今天我们没有因为早餐而拖住了腿……”
他捂住了胸口,赶忙在头顶画上一个十字以安慰自己煎熬的灵魂。昨夜所见并非幻梦,的确有人在那个雨夜被一道不可饶恕咒所击中,丧失了性命,而他,唐·璜,可笑的苦修者,再一次在命运面前逃开,钻进他窄如棺材的床上沉沉睡去。
一旁的村民递给他一根魔杖,他拿来看了看,凭借记忆猜那应当是一只冬青木魔杖,他又笔划着量了量,十三英寸,和他曾经的柳木魔杖一般长。随后又有一条手链被递了过来,拿着那金属手链的村民表示手链已被磨损得厉害,他们拼命辨认也读不出上面的名字,只能依稀看出首字母D和结尾姓氏中“OX”这两个字母。他接过那条手链,很轻,想必曾经扣在它的主人手腕上时相当轻便。他用拇指抚过那条手链的表层,磨损真的是太过严重了,那一道道划痕盖过了曾经的名姓令人难以辨认。
他身边的朋友最后没有一个去当了傲罗,他们都和他一样贪生怕死或是安于现状,当然他们之中也没有人去当了黑巫师——想到这里他思索起究竟有谁能够称得上是他的朋友,然后他想起在爱尔兰保育院里的拉尼·拉蒂默的脸,还有梅西耶那永远半透明、他所无法触摸到的脸庞。他的朋友们当然不会去做傲罗或是黑巫师,因此他也永远不会知道这样的手链对于傲罗而言有多么的重要。
无数傲罗死在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尸首也无法还乡,或许这一根手链就是他们身份最后的标记,尽管世人或许还是永不知晓他们的故事。
他低下头,用记忆拼凑出一个个名字,并将那名字放到手链上的字母中,细数是否合乎规范。
他不知怎么地就想起了一个人,尽管他与对方的关系并不怎么紧密,但他就是想到了他。想到那个一九九九年的夏日,多拉的眼泪撒满木地板,阿方索迟疑再三还是打算给他们家的小姑娘来一个一忘皆空咒,但被他拦下了,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痛苦,走过这一步对所有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最后阿方索还是不知道让多拉哭泣的人究竟是谁,他倒是猜出了一二,而这一刻他想起了对方的名字,于是将那简单的名姓往手链空缺的部分套去。
D……Dana……Dana·Fox……
他低下头看着那手链,一时间感慨万千。
他或许永远不会告诉其他人戴纳·福克斯这个名字,他会将这个秘密带入属于他的坟墓,然后在心底画上对福克斯的道别圆圈。这是一个属于他和他曾经的学弟之间的秘密,这个秘密揭示了对方有多么的执着不悔,也揭示了他究竟有多么胆怯懦弱。他已经八十三岁了,他还是从上帝身边逃开了。
他将手链和魔杖收进自己长袍的口袋中,然后他对着那湖水——对着那阿德尔玛湖撒满白色花瓣的湖水——郑重地跪下了,他年迈的膝盖磕在带着土块的地上,他双手画好了十字,然后又起身了。凝视着那湖水,像是送别一位朋友,他不知道戴纳·福克斯之后又遭遇了什么,他最后一次遇见对方是在六十年前,在他饱含幸福泪水的圣诞节,他见过对方带着金丝边眼镜坐在格兰芬多休息室里,眼中是骄傲和执着的光。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回蒙帕纳斯教堂的,待到他从村落的热情款待中走出来,四周已是夜色满天。他将手伸进长袍的口袋,取出那支属于福克斯的魔杖。这样的玩意儿已经远离他生活四十四年了,他枯槁的手指抚过杖身,那冬青木魔杖和他的主人一般,经历了痛苦和不屈的一生。他握紧那支魔杖,他本想用魔杖端点起荧光闪烁咒,但他失败了。毫无反应,他想或许这支魔杖不会认同除了福克斯以外地任何一位巫师了,它和他一样的倔强。
他只好将它收回口袋。
踱步进入圣堂时,他注意到前夜他点燃的那根、伴随着阿瓦达索命所燃起的蜡烛悄然熄灭了。因此他从另一边的口袋中抽出了火柴盒,依旧是枯槁的手,点燃了这只白蜡烛。
他在长椅上坐下,这是他第一次在晚祷时在长椅上坐下,他坐在那椅子上,让自己跋涉过八十三个年头的双腿得到片刻的放松。他凝视着面前的圣母像,依旧是荣耀而遗憾的,他伴着烛光看着那圣母像,看着看着泪水就顺着眼眶流了出来。
过去是多久前的过去了?他想起很早以前的事情,那时他和很多人一样穿着那格兰芬多的长袍,走在阳光照耀着的霍格沃茨,他和很多人交谈过、和很多人共舞过、和很多人相恋过……然后这一切,这一切都如熄灭了的烛火,徒留下一缕轻烟。
那夜他坐在圣母堂中思索了很久,久到他认为长夜已经要过去日光即将照耀大地了,他这才从长椅上起身,拿出那条属于戴纳·福克斯的手链,踱步走到圣母像前。他将那手链轻轻地放在圣母像的脚上,金属材质的手链被透过花窗的月光照到了,闪出一星半点的光芒。他站在那儿看了一会儿,觉得很满意了,便起身离开了圣母堂。
那支魔杖被他藏在了他棺材一般的床里,每天夜里魔杖都会滑落到他的肩下,咯得他生疼。可他觉得这样就很好了,他已经满意这样的生活了。
他在自己仅剩的随身物品——他的那本圣经上用笔记上了这个日子,二零五八年七月七日,往后的六年中,每到这一天他都会特地读上一段圣三光荣颂③。
次日他照常拿着锄头在教会所属的农田里耕作,蒙马特出现在他身边,看着他倚锄而立,头上的汗水正蒸发着他最后的年岁。
“我很高兴看到你还能挥舞锄头、继续生活。”白发苍苍的神父说道。
他站在田中,看到刚刚翻过的土地中,不知名的小黑虫正往他脚边聚集。
“你愿意和我谈谈他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低下头思索这个问题,想起当年在走廊上无数次碰见过戴纳·福克斯的场景,那时候的他们都不知晓未来将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他们只是这样擦肩而过,继续走向自己的归处。
他最后还是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要如何应对。要他说他觉得戴纳·福克斯拥有他所没有的一切东西,当然反而言之,他也拥有对方所没有的一切东西。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他们都已经被遗忘了,过去知晓的一切已毫无用处,但每当回想曾经,他的心口不会再出现疼痛了。
有时候他还是会觉得自己的一辈子过得很糟糕,只是每当他虔诚祈祷时,跪下时看见那放在圣母像脚掌上的手链,他会觉得自己的过去也是辉煌荣耀、不负希望的。
↓以下都是废话,可以选择不看……
①《when we were young》的歌词,感谢大哥的每日之刀,如果说yab是福总的人生写照,我觉得wwwy就像是老唐的人生写照一般,我爱死这首歌了……
②阿德尔玛: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中提到的死者之城,原文曾写到“我想:也许阿德尔玛是人们垂死时抵达的城市,每个人都能在这里与故人重逢。这就标志着我也是死人。我又想:这也标志着彼世并不快乐。”我觉得这个梗很适合最后又见到弗朗西的福总,希望他是真的到达了阿德尔玛找到珍贵的重聚了吧。
③Glory Be 圣三光荣颂,为死者祈祷时会用到的经文,原文如下:
Glory be to the Father and to the Son愿光荣归于父,及子
And to the Holy Spirit,及圣神,
As it was in the beginning is now 起初如何今日亦然,
And will be forever Amen. 直到永远,阿门。
用这个梗的最主要意思是……大哥在和我讨论福总结局时说过,福总的故事也是首尾呼应,从不知道从哪里来到不知道往哪里去,也算是和光荣颂里的那句“起初如何今日亦然”呼应了吧
③有关老唐:
老唐苦修结局其实是从去年想好这个人设开始就一直想写的一个结局,从心底很明白这样的人应当会有一个这样的结局,正好今年时候被安利了ULparo,又可以和福总的剧情接上所以就这样搞了一场!非常感谢大哥愿意把福总最后的一点儿剧情交给我来跑!!万分荣幸!!标题的FFF也是参照大哥序章和番外的FFF来取名的,要我来说的话这三个farewell分别代表了老唐对于过去生活的挥别、对于戴纳·福克斯所道的再见和对于世间生活的永别。老唐和福总的关系还是蛮平淡的,我觉得福总的尸体被老唐发现也算是对应了福总他远离过去的好友家人的剧情,毕竟对于这两个角色而言,对方应该只能算是故去美好时光中的短暂小插曲。在http://elfartworld.com/works/117361/里也提到过老唐和福总之间的关系,福总看老唐应该就只是觉得他是一个丢人的学长,老唐则是因为被打之后害怕福总,关系十分之单纯,要我说这两个人朋友恶友都算不上,老唐会记得福总也是因为大佬之后剧情的原因……但是和大哥讨论剧情时不知为何就想到让老唐为福总重新点亮熄灭的蜡烛,我觉得这对于老唐而言或许也算是一种释然,那个曾经把他打得满地打滚的小学弟在他面前逝去,他还是要放下一切去为对方祈祷的,这也算是他苦修的成果吧。
另外老唐一家人的结局在http://elfartworld.com/works/111289/,不过请大家放心这都只是UL线的结局,HWM线他们还是会好好的,请放心,请放心……
④有关福总:
刚拿到福总人设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他是一个和老唐一样来耍帅的boy,万万没有想到后来的发展……港真要是知道结局是这样我一定让大佬对着福总来一颗游走球(不)福总给我的印象就像是我之前在评论里说过的,福总很纯粹也很绝决,故事处处都透着和生活抗争的力度,只是在最后福总的抗争转化为了一种无可奈何,随后就只能被生活裹挟随波逐流了。福总的故事总体来说就是很真实,虽然在这样一个企划里讲究真实是件可笑的事情,但是福总给人一种活生生的感觉,对于那种无奈和放弃的描写我特别的喜欢。这里吹一吹大哥,福总的故事写得一气呵成几乎没有太大的波动,阅读体验也很好,爱死你这种有规划的写作方式了!大哥在最后的FFF里提到福克斯告别旧友,然后把家人的锅丢给了我,所以我在这里好好接住锅来废话两句……黑幕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116810/里福总去药罐盒修魔杖,简而言之,按我流的解读法就是……因为魔杖=事业or成就,家庭又是事业和成就的对立面(因为追求事业就必然要放弃与家人共度的时光),所以就顺带背锅要了福总往后和家人的共度的时间。以及福总与七相伴的美丽人生真的是……从七年级开始苍老,在七十七岁死去……不说了鞠一把泪……
⑤梗都讲完啦!HWM6老唐线已经结束了,我赶紧跑回去继续搞大佬的剧情……
谢谢大家看我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