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吃终章饭,终章出了之后会改
*我说这是he就是he!
许天明死的时候七十三岁,俗话说的好,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许天明兢兢业业了一辈子,死的时候也很响应号召。
他死之前还在打游戏,BOSS把他的小人一刀劈倒在地,他也倒下没再起来。游戏里的人死了还能活,他死了就活不了了。许天明本来就有心脑血管的问题,医生跟他说让他少打点太刺激性的游戏,他不听,这下可好,准要被医生当成反面教材的典型。
许天明没儿没女,葬礼的时候倒是来了不少人,奇装异服者众多。他为数不多的亲戚惊诧地打听他们是谁,不管男女老少,得到的回答一律是“同事”。
我是知道这些同事是什么人的。有一多半是我的同类,剩下的就是些人类修士,大家差不多也见惯了这种场景,很普通地来走个礼数,祝他下辈子投个好胎。许天明一生行善,还替六扇门做事,下辈子投胎想必不会太糟。我对此并不是非常悲伤,只是稍微觉得有点落寞。
我不是他的同事,也不是他的亲戚,站在这些人里好像有点格格不入。在我看来,他有点像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虽然我们没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也许我们可以被称为“忘年交”。他和我爸妈认识,在我小的时候,他来我家里作客,爸爸让我叫他许叔叔。
我当时不太喜欢他,只记得我叫了许叔叔之后,他半天才说出一句话:“太好了,一点儿都不像。”
我问他:“什么不像?”他不说话,爸爸替他回答:“他是说,你一点儿也不像爸爸。”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用胡茬扎我的脸。
我十分生气,他怎么能说我不像爸爸呢?我当然是既像妈妈,又像爸爸了。后来我一见他来,就气呼呼地扭头走开,妈妈也不乐意让他到家里作客,他便不再来了。直到我年岁稍长,许天明成了实打实的老头,我倒是喜欢趁着假期往他那里跑,不为别的,就为了玩他家的游戏。
许天明家的游戏收藏众多,从最新的机型到早已停产的古董一应俱全,满满当当塞了一整个房间。他是个怪脾气的老头,总是弓着背,眯着眼睛看人,邻居家的孩子休想碰他的游戏一根指头,但不知道为什么,唯独我有这个特权。他死后把所有游戏连同房子一起留给了我,对我来说并不是很意外,这些东西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总得找个人来继承。
清明节时我去给他扫墓,意外地发现了个熟悉的名字。他的墓碑旁边立着一块有点年头的墓碑,上面写着“邓云青之墓”。我一时间没想起为什么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眼熟,后来才想起,这墓碑竟然是在游戏里见过。那是个有点年头的老游戏了,我用许天明的账号打开的时候,里面的卡通小动物惊讶地跟我搭话:“你这四十五年都去哪了?”把我吓得不轻。
我在游戏里的小岛上闲逛,这里建得很精美,有游乐场,游泳池,小房子,竹林和精致的庭院,还有种着农作物的田地和大片花田,但唯独有个地方格格不入,那就是建在山上的一块墓地。墓碑,棺材,花圈一应俱全,地上还写着某人的名字和生卒年份,着实吓了我一跳。
我问许天明,这个邓云青是谁?你仇人?而且是恨之入骨的那种,不然谁有空在游戏里给对方建坟。许天明表情很复杂,仿佛吃了一大碗过期的泡面。最后他也没告诉我邓云青是谁,而是臭着脸说:“大人的事,小孩少管!”
呸呸呸,他还大人呢,他就是一老小孩。
许天明不告诉我我也知道,邓云青不是他的仇人,谁会愿意和仇人葬在一处。可是他到底是许天明的什么人,再没有人会来告诉我了。
许天明打了一辈子光棍,清明节除了我以外,大概也没人会来给他祭扫。我曾经问他,为什么不去讨个老婆,他跟我说他是Gay。我又问他,那为什么不去讨个老公,他说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我本来觉得这话说的蛮有水平,后来才知道这是一首古早老歌,名字就叫《后来》。
后来许天明认真地对我讲,也不是没再心动过,不过后来发现,其实他还是一直在追着那个人的影子。对方知道他曾经有过那样的恋人,也多少有点心怀芥蒂。他到底还是没走入一段新的感情,之后自己一个人,日子也照样过。他说,有的感情,也许一辈子有那么一次就够了,即使它那么短暂,就仿佛昙花一现,但它永远会是他的一部分。
我似懂非懂,心想,这不就是守寡。妈妈教育我,千万别昏头昏脑地撞进一段感情,特别是千万别爱上人类。她又摇头说,爱上也行,但别爱得太深,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我是个化形没多久的小妖怪,感觉自己还是个孩子,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离我太远了,但偶尔我也会想,到底是什么人,让他愿意孤独地怀念至今,又是怎样的爱情,如此余味悠长,让他愿意用一生去品尝?
而我,会不会也在某一天,陷入让我也难以自拔的爱情?
我扫了许天明墓前的二维码,给他送了束花,又对着墓喃喃自语:现在不让烧纸钱了,等我回去偷偷补给你哈。然后我想了想,又扫了一下邓云青的码,给他也送了一束。
后来,我每年都来给他俩扫墓,一扫就是二十年。
许天明去世的第二十八个年头,我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
上元节灯会,人头攒动,缤纷的游龙在空中飞舞,无数的虚拟投影流光溢彩,热闹非凡。技术不停进步,但传统未曾改变。我感叹着时代的变迁,却因为光顾着看那些投影,不小心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我没什么事,对方倒像是纸片做的一样跌坐在地。我赶紧伸手把他拉起来,问他有没有事。他穿着厚厚的大衣,围着围巾,戴着眼镜,头发乱七八糟的,看起来有点呆愣,过了好半天才对我说出一句话:
“我们是不是……”
“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本该对这种搭讪方式嗤之以鼻的,却忍不住帮他补上了下半句。他让我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就好像遇到一个很久不见的故人。活了这么久,我还是头一次有这种感觉。
他被我打乱了步调,结结巴巴地说:“呃,对不起,我不是想要搭讪,我只是的确觉得……”
“我其实也有这种感觉,没准我们真的在哪里见过,”我向他伸出一只手,“我的名字是……”
突如其来绽放的烟火吞没了我的声音,我凑到他耳边,大声喊出我的名字,拥挤的人群却让我一个趔趄,嘴唇擦过他的耳垂。他推开我,红晕从耳根一直爬到脸颊,那幅慌张的样子让我产生了一种无比奇妙的情感——
对不起!妈妈!我对人类一见钟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