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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招】阿千
中靶:0/13 全勝
“不急不急,兽语者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让医生好好地给我们宝贝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不痛不痛,我给你揉揉,揉揉就不疼了。”梧桐一边抚摸着拉特的头,一边轻声安抚。她忍不住看看太阳,弦月日,晨时三刻,约好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但是兽语者那边丝毫没有动静,她发出去的消息也毫无回应。
一定要给这个兽语者差评,兽语者兽语者全是噱头,不过就是兽医,梧桐又急又恼,忍不住心里埋怨。她的手一停下,拉特又露出了明显的痛苦的神情,她赶忙又安抚了起来。
兽语者就是古时候的兽医,兽语者并不是真的能与宠物沟通,这个名称一开始特指研究麻兽的医生,麻兽普遍很友善,而且研究者们往往能分清麻兽叫声的含义,看起来就像能和麻兽说话一样,就传出了兽语者这个称呼。随着麻兽的普及,兽医们都标榜自己是能听懂宠物说话的兽语者,这个称呼也逐渐传开,渐渐的兽语者这一词就代替了兽医。
终于,梧桐听到了门铃的声音,她手边躺着的麻兽一下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警惕地看着门口。拉特没生病的时候还会帮梧桐看门,虽然他那么小一只,还有肉肉的爪子,肯定没有办法对任何人造成攻击,但是有他的陪伴,给了独居的梧桐很大的安全感。如今,拉特那摇摇晃晃病入膏肓的样子,让梧桐忍不住伤感起来,她想着不管花多少钱,也一定要给拉特治好,便忙不迭地去开门。
来的正是她约的兽语者。
那个兽语者,戴着口罩和白大褂和帽子,只露出一双亮着的眼睛,看上去颇为专业,他还带着一只蜂鸟,通常只有水平高超的医生才会因为设备需要过多,都会带一只蜂鸟辅助机。这让梧桐心生好感,她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的埋怨。
“医生,拉特他前两天开始就没有胃口,一直在难受地‘啊啊’叫,后来我发现摸摸他的脚,他好像就好受一点了。我搜索了一下可能是关节病变,我就买了药,但是我又不敢给他乱吃,没有没有,我还没吃。你看看这个对不对。他小时候得过焦虑症,我根本不敢给他乱吃药。”医生还没换鞋,梧桐已经一股脑地开始讲述拉特的情况,还手忙脚乱地拿出药品展示。
兽语者并不搭腔,只是说:“知道了,让我看看麻。”梧桐忍不住又给这个兽语者减分,身为兽语者却对生病的小动物丝没有表达任何关怀,更别说还迟到,简直是缺乏职业道德。
不过兽语者动作倒是很熟练专业,她——梧桐通过声音分辨出了兽语者的性别——迅速地就在门口架起了便携诊台,熟练地抱起拉特,称量体重,检查毛发骨骼,开始询问拉特的日常饮食生活习惯。拉特在兽语者的手下拼命挣扎,梧桐也只能帮着兽语者控制住拉特。但是拉特一直在叫唤没有停过。一声声都叫进了梧桐的心底,她恨不得受苦的是自己。
“吃了什么?”
“最近都没怎么吃。”
隔了好一会儿,兽语者才回应:“嗯,那运动了吗?”
“拉特他不太喜欢动弹。”
“超重了。”
梧桐连连称是:“我觉得胖胖的比较可爱,所以不太限制他吃喝。我之后要限制一下吗?”
兽语者又很失礼地沉默了起来,也不回应。梧桐心底的不信任感油然而生,但她只能安慰自己,毕竟医术的高明与否与性格教养也没有什么关系。
兽语者测量过了体温体重等常规检查,一边设置起了新的检查设备,一边又开口:“能不能带一些它的的粪便和平时吃的食物过来,我要看一眼。”
梧桐连连称是,赶忙跑去麻兽的厕所那边收拾粪便。麻兽是很爱干净的动物,它们排泄完之后会把粪便都盖起来,它们不怕水,甚至还会用水清洗自己。但是由于梧桐不太喜欢湿漉漉的环境,所以家里没有设置麻兽的清洗装置。梧桐用保鲜袋封好了粪便,又去厨房倒了一些麻食,噔噔噔地跑到门口。
然而门口已经空无一人,拉特和兽语者都消失不见。
“吱、吱吱。”蜂鸟在格雷特的头顶吱吱乱叫,但是直升机的声音一下子就盖过了蜂鸟的鸣叫。
“下面的逃犯听着,如果你现在束手就擒,我们还能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格雷特抱着拉特在山中奔跑,浓密的树林遮挡住了直升机的视线,警方不可能发现她的位置,他们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然而,现在的情况实在是太糟糕了,既然被警方追踪到了这里,那么山里的麻兽聚集地会发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格雷特伸出手指,与蜂鸟连接,下达指令:“告诉贝尔马上进行转移,把现场的情况与他同步,然后切断网络。”机械鸟的眼睛闪烁起来。
格雷特因为自身要搭载兽语者的工具,把通讯导航等功能都设置到了蜂鸟上,切断网络之后的“蜂鸟”不能再为格雷特导航,但是为了防止警方入侵AI获取自己的位置,格雷特只能这样做。格雷特凭着记忆在山林里打转,花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他们设置的野生麻兽聚集地。
然而聚集地里一片狼藉,一只白色的麻兽腐烂的尸体躺在外面,正是格雷特上次送来的麻兽。新来的麻兽似乎受到了排挤。
格雷特往山洞里瞧去,洞中的麻兽们突然拿起石头有组织地开始向外砸,再也不见家养宠物时候友善的模样。这是格雷特可以预见的事情,回归野生的麻兽们逐渐了有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野性,这正是他们想要看到的。然而,已经形成了固定社会结构的麻兽们也许不会接受新成员了。
格雷特手里的这一只麻兽肯定不能再留在这里了。她决定找一个洞窟休息一晚上,躲过警察再说。
贝尔在山下的宾馆住了几天,但是没能听到任何关于“拐带麻兽的逃犯”的消息。
他和格雷特原本都是兽医专业的学生,然而对于动物的研究越是深入,越是感受到动物们的痛苦,尤其是宠物们,被圈禁在房子中、被限制行为,他们见过的80%的宠物都有心理问题。由于心理问题不容易被发现,宠物们所承受的痛苦永远不会被发现。最终他们慢慢开展了这个计划,目的在于将宠物麻兽放归自然。这座山里的实验已经渐入佳境,然而不幸的是兽语者格雷特送新偷来的麻兽过来的时候,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踪迹。
格雷特已经好几日音讯全无,警察也还没离开。但是贝尔也不是单纯地等待,他也有了新的目标,宾馆的住客中也有一个带着麻兽的女人,那个女人正在出售麻兽。她的麻兽是一只黄色的麻兽,戴着粉色的项圈,身上脏兮兮的满是污渍和腥味——这对麻兽来说很少见。那只麻兽总是颤颤巍巍地站在她的脚边,用双手想要抱住那位女士的腿,但是那个女人却总是躲开。
贝尔试着去套近乎,但是那个女人很颓然,很少说什么。他们聊到麻兽的时候那个女人露出了厌恶又恐惧的表情,说:麻兽就是动物而已。
贝尔想,确实如此,麻兽就该是动物,而不是宠物。
最终那个女人离开的时候,麻兽被扔在了垃圾站,贝尔将它捡了回来,准备放到另一个试验地去。格雷特一直没有消息,估计是凶多吉少,他找的警察也只是告诉他别等了,还告诉他山上的麻兽群也已经被官方处理了。贝尔只能收拾起东西,他还有很多实验场要照看,只好等事态平息之后再回来看看。
贝尔帮那只麻兽洗干净,麻兽被贝尔冰凉的身体吓了一跳,但是又很快适应了。麻兽的身上全是血污淤青,不知道经历过什么。清洗项圈的时候,贝尔发现项圈和麻兽头发缠绕的地方,缠上了一些芯片碎片。他伸出手指与那芯片碎片连接起来,那似乎是格雷特的蜂鸟。
贝尔意识到,这只麻兽正是格雷特带来的新麻兽。
他忍不住落下泪来,格雷特必然是已经牺牲了,而他一定会将这只麻兽带到新的实验基地,完成格雷特留下的事业,让它回归自然。
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梧桐再也不养宠物了,她内心对兽语者充满了恨,原本拉特可以安享晚年,但是拉特永远不会回到自己身边了。
作者:筑堡人
评论要求:求知
离京城还有几十里时,一根顶天立地的柱子出现在天边。
那是云梳此行的目的地,一座粗而极高的石塔。当云梳站在巨大的塔基旁,更确信了这必然是神迹,只有神明才能造出这样高耸,却不会倒塌的塔。
这伟大的神迹还在向天空延伸,云梳在塔基下抬头,看到石壁光滑地延伸出去,缝隙之间填充以五颜六色的石灰浆,直至插入云中,在晚霞的映衬下,宛如神话故事中的如意金箍棒。
空塔至今仍在建设之中,而云梳同另外一百多名女人一起被选为空塔的建造者。
京城居民认出了她们乘坐的马车,一路上站满街道的人群,各式各样的礼物,将车厢赛得满满当当,并期待获得空塔的庇佑。
直到云梳沿着空塔内壁楼梯盘旋向上,再也无法看到地面黑压压的人群,欢呼声才逐渐消失。
这时已经是深夜,塔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仅容脑袋通过的窗孔,透过它们,云梳看到月亮安详地漂浮在稀薄的云海上,狭小的窗孔被月亮塞满,像一颗凝视的巨瞳。
第三天时,地面已经被云层所遮盖,空塔雄伟但空心的结构,如同一支巨大的风笛,被裹挟着流云的清风呜呜吹响,发出空灵而宏大的哨音。
空塔破开云海,仿佛她们乘坐的是一艘大船,正在云海中破浪前进。几只白鹤借着涡流在塔外盘旋,翅尖的翎羽像睫毛一样在空气中颤动,一个女孩儿把掰碎的干粮放在掌心,或许是细长的喙不方便啄食,或者是担心被伤害,白鹤没有理会这些高空中猝然出现的食物。
带领女人们攀塔的嬷嬷也累极了,坐在台阶上休息,据她说上一次有人上塔,还是十四年前,谈话间从脚底传来一阵轻微震动,嬷嬷起身催促,“开工了。”她说。
中空的塔井里,几根最粗大的缆绳弹动着,仿佛一把巨大的箜篌。在缆绳和配重块的牵引下,一块两层楼高四四方方的青色岩石,像炮膛里的炮弹一样上升,将她们甩在后边,除了建筑用的石块,还有一垛剁码放整齐的麻袋,原理很像我们现在的电梯。
不久,云梳闻到一股香气,越接近塔顶,香味越浓郁。几个时辰后,女人们终于接近了塔顶,由于还未封顶,她们终于在头顶见到了完整的天空,云在她们脚下,蓝得像透明澄澈的眼泪。
敞开的作业面散落着碎石条和脚架,十几口铁锅正在熬煮,大得足以装下几个成年人,一人高的长柄勺在锅中绞动,五颜六色的谷物散发出原始香气,顺着中空的塔井下沉。
几十名妇人围拢在铁锅旁,飞快吃下煮好的粮食,但并不吞咽,只是咀嚼后吐入身前的大桶里,很快就攒满一桶被人提走。
几名妇人抬起头,向云梳投来目光,但很快低下头去,其中一名女工站起身走到嬷嬷身边交谈,说话间,云梳看到她露出的牙齿像一匹老马。
“我们要做什么?”喂鹤的女孩惊恐万分,在此之前云梳已经知道她叫凤。
“每天装满两桶。”女工指着地上的空桶说道。
云梳终于知道空塔如此坚固的原因,只有女人的唾液,与食物混合后作为砂浆,才能充分固定石块,令整座空塔修建得如此之高。
奇怪的是,只有女人的口水才管用,曾经有人偷偷混入男性的口水,但建成的那部分很快坍塌,建造进度因此停滞了一段时期。
云梳和凤不愿意当咀嚼工,便被分配去搬运石块,但那是塔上男人唯一的工作,时常要合力举起自身三倍体重的东西,不久后只留下云梳坚持下来,成为了唯一的女搬运工。
咀嚼过的谷物砂浆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用,否则就会失去凝固力,从早到晚,工地上咀嚼食物的声音甚至盖过了男工的号子,咀嚼工们必须一刻不停地供应砂浆,以保证工程进度。
就连并不充当咀嚼工的云梳也掌握了相应技巧。每一口的食物不能太多,否则难以混合均匀,也不能太少,否则浪费时间,每隔半个时辰喝一次水,少量多次,保证唾液的充分分泌。
尽管沮丧,但女工们很快适应了塔上的生活,定期有更可口的食物经由吊轮送到塔顶,可以收信但不能回信,唯一难以忍受的是寂寞。
三个月后,一名新来的咀嚼工趁人不备,跳出了空塔,落地前她的身体已经在与塔的摩擦翻滚中被折断了四肢。
凤的自杀没有引起慌乱情绪,唯一被影响的是云梳,但也只是比之前更寂寞一些,并不是多大的问题。
然而不久后,生活在空中之城的人们,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卷入了混乱当中。
首先是来自地面的信件停止了,几乎是一夜之间,送上来的粮食的质量和数量都在变差、减少,谷物中掺杂了比以往更多的麸皮,甚至是砂砾。
第一次,咀嚼的声音在白天停了下来,不止是砂浆,连食物也所剩无几。
好在空塔只剩下最后一块石头便能封顶,东拼西凑完成了封塔。
发生在地面的饥荒很快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当有人想起空塔是用谷物浇筑的,很快便有人用镐头从墙缝里抠出石块一般的砂浆,丢进锅里熬煮后,就成为稠厚、香甜的米粥。
发现这个事实的第二天,空塔在混乱中被挖倒,它的高度令它的倒塌过程显得十分漫长,倒塌的塔身将整个京城劈成了两半,路径上的房屋被石块深深压入地底,一夜之间,整座城市都飘满了炊烟,整座京城都浸泡在充足的谷物香气之中。
据说有人在充当砂浆的谷物中发现了少量人骨,有懂骨相的先生查验了这些尸骨,根据牙齿磨损的程度判断,骨头的主人都是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女性,唯一牙齿完好的年轻人,是个男人。
文/君莫非
秋,秀才要进京赶明年的春闱,途经一山时已至正午,虽说秋阳不及夏日毒辣,但到底赶了半日的路程,已是饥渴交加,便在山径边寻了一老树稍作歇脚。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秀才吃饭喝水间,有秋风吹过,只觉药香扑鼻。他暗忖:此处生有野艾,怪道如此草木繁盛之地却无秋蚊烦扰,干脆就在此午歇,下午赶路也好添些精神。又想:我若折上两枝艾杆,之后赶路也能少受蚊蚁叮咬之苦。
秀才说干就干,顺着刚刚的风头找去,果见一片青青艾丛,虽然入秋后的艾蒿略显干萎,但胜在气味浓烈。秀才喜上眉梢,小心翼翼地从小径上探步走去。那艾丛看起来有好些年头,生了一大片,杆杆都有半人高,想来根扎得不浅。秀才从袖中掏出用以防身的短匕,不甚熟练地割了三、四杆艾,拢成一把正准备回头,余光却瞥见艾丛之中似乎有一石冢。
秀才纳罕道:此地野岭荒郊,这坟墓却不似小户人家修得起的,可又无人祭拜,野艾倒比坟头生得还高。又道:我既采艾时发现了此墓,想来也与墓主人有缘,不若稍作祭拜,虽无贡品纸钱,也算表了心意。
近了坟墓,才发现墓前的石碑经年风吹雨打,又无人修葺,早已风化得不成样子。只依稀辨认出几个字来。
“侠……安……身后……”秀才越念越奇怪,这碑上所刻不像是墓主人的名字,似乎是墓志铭?
不过想到自己只是偶然途径此地,又是个年久失修的荒冢,即使想打听也无从下手,秀才只得放弃好奇,朝墓主人做了三揖。
回到树下,秀才把方才割来的艾蒿略作修整,分段别进了自己的袖口和前襟,又把剩余的艾杆收入行囊,垫在脑后,就这么伴着浓烈的艾香陷入沉睡。
再睁眼时,秀才却浑身动弹不得,眼前也不再是睡时的景象。还未等他有所反应,就听见身边传来说话声。
“大哥,你说咱们好端端的在这种树干嘛?”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约莫十七八岁,衣衫显得有些旧了,但还算齐整。
被他称作大哥的人就不大讲究了,头发乱七八糟地捆着,衣服也旧得发毛,古铜肤色,满脸胡茬,端是副土匪样貌,笑容满面地拍了秀才一巴掌,“明杰啊,你可听说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老话?这山道难走,等树长成了给路人歇歇脚,也算功德一件啊!”
秀才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附身在这树上了,不过听这土匪大哥所言,难不成他们种的就是自己中午休息的那棵?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那厢被叫做明杰的年轻人显然对他土匪大哥的说法不置可否,若有所思道,“倒是让寨子里的弟兄们来认一认,可以当个地标使。”
“到底是你小子脑袋灵光!”土匪大哥相当高兴,一巴掌重重拍在明杰的背上,拍得他神色一僵。
“走了明杰!让弟兄们来见见咱这新地标!”土匪大哥完全没注意年轻人脸色的变化,兴高采烈地钻进树丛,离开了秀才的视线。
明杰表情无奈,慢吞吞地跟在后面,自言自语道:“大哥真是,一高兴就不知道收着点手劲,回去得找郎中要点红花擦擦。”
秀才听了,忍俊不禁,对着面前繁盛的草丛暗自思量:倘若这树真是我中午歇息时的那棵,这二位仁兄的年纪恐已逾百岁。想来是山精作怪,令我一睹前尘耳。只是不知我见到的那墓穴是哪位先人的?
正想着,只觉眼前一变,已是深秋时节,面前乌泱泱好大一群壮汉,围着一帮吓倒在地的百姓。
“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呐!我们乃江、江阴人士,受了水患才不得不想法子逃难,如今已是、身无分文了!实、实在拿不出什么财物孝敬大爷!求大爷们看在我等多灾多难的份上,就饶了我们的贱命吧!”
江阴水患?那似乎是前朝的事了。秀才在史书上读到过,那时前朝气数已尽,帝王昏聩,佞臣当道,两江地带恰逢水患,更是民不聊生。
秀才很快就在人群中辨认出他刚刚见过的二人,时间似乎过去了不止一年,最明显的便是少年身上的稚气褪去,多了几分沉静。
不过那位土匪大哥看起来倒是没怎么变,此时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位百姓哆哆嗦嗦的陈述,端是匪气冲天。
气氛有些沉重,秀才看出那群百姓的惴惴不安,而山匪们不少都分心看向沉默着的土匪大哥。
“明杰,寨里还有多少余粮?”土匪粗声问道。
“大哥,前两天抢的那帮贪官油水很足,寨里的余粮已经够弟兄们过冬了。”明杰早有准备,当即答道。
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
“能匀出来一点给乡亲们做干粮吗?”没想到土匪大哥说的话更是出人意料。
“这……”明杰沉吟了一会,“要是大伙紧巴点过的话,倒是能匀出三五日的口粮,只不过……”
他显然有些犹豫。
“那你带弟兄们先回去,把那部分口粮带过来。”土匪大哥倒是爽快得很,“咱们紧巴点就紧巴点吧,也不是没过过,指不定过两天又有肥羊呢!”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一众百姓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纷纷感激涕零。
明杰无奈,招呼一声便带着大半山匪离开了,只有寥寥几人站在山匪大哥身边防备意外。
“还不知大侠尊姓大名?”方才说话的那名百姓大着胆子问道。
“王寻恩,不过一介匹夫,还担不起大侠二字。”那土匪,不,王寻恩话虽这么说,不过看得出他很高兴,摸了摸胡茬道,“还请诸位乡亲在此稍作等待。天色也不早了,这条路在山里还算平坦,乡亲们若信得过,我叫几个弟兄来给大家守夜,今晚就在此地凑合一宿,明早再赶路。”百姓感激,自不待言。
秀才心道:此地竟有过如此绿林豪杰,可惜我自诩遍读群书,也不曾见过名叫王寻恩的侠士。惋惜间,眼前又是一变。
“钦差大人,就是这棵树,那群匪人的老巢应该是在那个方向。”秀才定睛一看,十分诧异,原来是上次和王寻恩说话的那名百姓带着大批官兵,往山路上走去。
这这这……秀才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恩将仇报之人,一时脑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无耻!
可惜他附身在树上,莫说骂一句,就是骂十句百句也不会有人听见,只有树叶刷刷地发出响声。
咦?此时无风,怎的树叶会响?
还不等秀才反应过来,一道又一道箭矢破空而来,官兵们不曾想会遭偷袭,一时间乱了阵脚,除去被流矢射中的,还有被自己人踩跌倒的,更有小人直接蹲下身子,试图用同僚的身体做盾。
箭雨之后,还不等剩余官兵们喘过气来,林中又炸起无数喊杀声,在山谷中有如万丈惊雷,震得众人脸色煞白,胆子小点的直接把兵器扔下,钻进道旁的树丛中跑了。为首被称作钦差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握刀的手抖得有如筛糠,方才给他指路的人更是不堪,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眼睛直瞪着,仿佛随时会晕过去一般。
这等软兵弱将哪里是常年刀口上营生的山匪对手?不多时,绿林好汉们纷纷从草丛中现身,三两下就把尚有抵抗之心的官兵撂倒,其余的人被缴了武器,赶猪似的集中在一处,还特意关照了一下那位钦差和指路之人,把他们带到了王寻恩的面前。
“哟,这不是上次那位大人么,咱们不过一面之缘,您竟然还亲自劳动给咱们弟兄送来这么多利器,真是慷慨啊,寻恩在此谢过了。”王寻恩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笑眯眯地朝那钦差一拱手,倒似真的是在谢他一般。
“你你你……”那钦差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憋出一句:“大胆反贼!胆敢绑架朝廷钦差!你可知这是杀头的罪名么!”
“不劳钦差大人费心,我们大哥的脑袋有的是人惦记,您恐怕还得往后稍稍。”那位叫明杰的年轻人对此嗤之以鼻。
“哎,明杰,江湖的恩怨还是不要跟钦差大人多说了,浪费时间。”王寻恩一摆手,看向边上的另一位,“令夫人千金都还好吧?”
那小人以为王寻恩威胁他,吓得面无人色,尖着嗓子叫道:“侠士饶命,出卖你们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我卑鄙,我无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可您们大人大量,千万别去找我妻儿的麻烦,她们真的很敬重您!求求您了侠士!!”说着,还往前爬了两步,十分用力地给王寻恩磕起了头来。
王寻恩叹了口气,倒也没拦着他磕头。待他连磕了几十个响头,脑门一片青紫后才轻轻一踢,将那人撂倒:“为什么把官兵引来?”
那人从地上爬起,连灰都不敢拍又跪作一团,畏畏缩缩地看了一眼钦差,道:“钦差大人贴了张告示……说近期要组织官兵剿匪……能提供线索的人就可以免除手续直接在山阳城落户……”咬了咬牙,又说:“这钦差坏得很!说什么灾年山阳余粮不足,要限制落户人口,手续费要整整十两银子!不落户的流民不许入城,也不许和城里人做买卖,他们,他们是想活活饿死咱们啊大侠!!”
“既然觉得他们坏,为什么还要帮他们呢?”王寻恩声音不是很大,脸上仍然带着笑,却把那人堵得脸色变了几变。
“有官府,管我们叫匪,没官府,管我们叫侠。人呐!”王寻恩似慨似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声吩咐:“把他们都赶下山去吧。”
秀才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分明是得胜归去,那身影却看不出喜悦,反而十分落寞。
眼前又是一变。
远处隐隐传来喊杀声,却听不太真切。
“大哥,咱们的人把山遭都探过啦,全被大批官兵堵着,闯不过去呀!这样下去……”
秀才一看,是一个山匪跟着王寻恩从山上走来,两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我晓得,你不用说了。”王寻恩叹了口气,扶上了秀才附身的树干。
这树长了好些年,也有碗口粗了。
“其实大哥我一直想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放了那狗钦差?为什么又把明杰打发走了?”那山匪念念叨叨的,“这些年虽说也有不少新加入的弟兄,但到底比不上明杰呀!”
“是啊,都比不上明杰。”王寻恩笑了,“于明杰那孩子可不是池中之物,在咱们这小山寨当军师未免太屈才了。”
于明杰!秀才心头一震,这名字,不正是太祖开国时镇国将军的大名?
“唉,也是啊……要是明杰在,咱们也不至于被围死在山上。”山匪心有戚戚。
“行啦,别在这叽叽歪歪的跟个娘们似的。”王寻恩朝那山匪背上一拍,笑道:“谁说只有明杰有法子?我也有。走了,回山寨,吃完饭我跟大家宣布个事儿。”
这次的场景短得出奇,秀才本以为还有什么人要来时眼前景物又变了。
“霍大哥,是这儿吗?”一个身着武服的中年人站在秀才面前,侧身虚扶了一把身边的人,是个头发花白的瘸子。
“是啊,不用扶我,明杰。这段路我走过好些遍啦!”那位被称作霍大哥的老人拄着竹杖,脑袋朝秀才的方向一点:“你看那棵树,不就是大哥当年种的吗!”
于明杰顺着看了过来,打量了一会,笑了起来:“是了,好些年没见,这树也长这么大了。”
“就在这对面,咱们弟兄几个凑了点私房钱,给大哥盖了个衣冠冢。”老人说着有些哽咽,“大哥是为了我们才死的,为了我们才死的啊!”
于明杰手搭在老人的肩上,沉默了半晌才道:“大哥……到底是怎么死的?”
老人叹了口气:“那些天,咱们山头被官兵围着,不是之前你带着打的那种酒囊饭袋,那是真正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兵痞子,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当时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的闲兵,生生围了咱们一个月,一个月!又不是秋冬,寨里也没存那么多粮,我们省着省着,也眼瞧着粮食撑不了三天了。”
“那天大哥把我们都叫到大厅里,让王伯把剩下的饭菜全烧了,摆了一大桌,告诉我们下午有一场硬仗要打,吃饱了才有力气。可谁知道!”
霍姓老人说到这,泪流满面:“谁知道,大哥在自己的饭里下了毒啊!!”
于明杰一拳锤上树干,惊起了树梢理毛的雀儿。
“大哥说,让我们把他的脑袋交给那狗钦差,让我们全部投降,以后给人保镖护院也好,找块地种也罢,哪怕跟狗抢吃的!也比在山上耗死要强。”
“大哥,糊涂啊!!”
老人哭声嘶哑,在山里层层回响,恍若悲歌。
再睁眼时,秀才还是那个秀才,艾香呛鼻,把他从前尘中生生扯了回来。
他一伸手,摸到脸上满是冰凉的泪水。
秀才收拾好行囊,朝老树深深做了一揖,又凝视了艾丛良久,日头尚未西斜,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秀才走过的路上,不少人都捡到了一份没有署名的诗稿:
先人树木不求报
百年余荫蔽山郊
绿林豪杰今安在?
唯见荒冢漫青蒿
“大哥最后说,让我们不要在他的墓上写名字,一定要写点什么的话,就写‘侠者安求身后名’。”
全文完。
她专心致志地一粒粒抠掉镶在曲奇上的葡萄干,随后轻轻拍掉指尖的饼干渣,动作和我们高中那会在英语课偷吃零食时一模一样。
"有这么难吃吗,葡萄干。"我忍不住开口。
"那当然,葡萄干把奶油的回味全部破坏掉了,"她颇为遗憾地叹口气,"我一直希望它家出个不带葡萄干的版本。"
我看着她面前的餐巾纸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葡萄干,张开了嘴,又闭上。
她把那一小包葡萄干包好,扔进垃圾桶,然后开口:"我找你来,是想让你替我做个证。"
"啊?"我一头雾水,"我要怎么作证?鸟,你又惹什么事了?"
"什么都不用做,你就是个工具人,"鸟咯咯笑着,"听我说就好了。如果不是对着墙做自我陈述太像精神病,我也就不麻烦你跑这一趟了。当然啦,我也不介意你把这些事告诉其他人——某种意义上,越多人知道越好。"
"……行。"我根本没听懂,但我早就习惯了,鸟从小就是这样,我一直很难跟上她那些横冲直撞的思路。
她于是站起身,打开了所有的窗户。
"空调还开着呢!"我急急忙忙地起身要拦,"你搞什么啊?"
"哎呀,别管了,你总在这种小事上纠结。"
"那你觉得什么不是小事?"我没好气道。
从我认识鸟开始,我没见过她对任何事上心——我不是说,她毫无责任心,只是,她似乎真的对任何事都不甚在意,无论是功名利禄,还是什么梦想,感情一类的东西。她确实有想要争取的东西,但如果得不到,也就无所谓地一笑置之,遗憾什么的隔天就彻底抛到脑后了。毕竟,在她眼里,什么都只是小事而已。我有时候觉得她如名字一般,是只拴不住的,轻飘飘的鸟。
然而这次鸟却神神秘秘地对我一笑:"有的。有件事不是小事。"
"什么?"
"你把空调遥控器放下,别关空调,我就告诉你。"
我叹口气,随手把遥控器扔到一边。在她开口前,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鸟,作证……总要有个对象吧,你要作证给谁看?"
鸟没回答我,看了眼窗外,天空万里无云。
她自顾自地开口:"我先说那件不是小事的事吧。"
"从某天开始,我就意识到了一件事。"她有意无意地瞟着窗外,"千百年来人们所相信的一切,都只是人类自己自娱自乐的幻想。"
"啊?"
她不给我提问的机会: "其中最恐怖的,人类幻想的造物,就是希望,它是一切苦难的根源。一不小心,你就会被希望愚弄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丑,狼狈,可笑,毫无尊严。我不想输,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尽可能谨小慎微地活着。但是……人是很难抵抗本性里的东西的。很难说我是起了侥幸,还是坚持不住了———总之,现在我输了,这都是因为我没能抵抗住诱惑,打开了那只手提箱。"
"……鸟?"我惊慌地看着她,"你还好吗?"
"我很清醒,"她盯着我,"我知道你现在怀疑我是肝性脑病发作,但我很清楚还没到这一步,我的身体大概能坚持到下个月十五号,或者更早,这样推断的话,起码到这个月月底我还会是清醒的。 "
她这番话勉强打消了我按铃找医生的念头,我开始尝试着理解她的意思:"你是说,你会得肝癌,全是因为你打开了……呃,什么手提箱?"
她坦然地点点头:"也不全是这样。但如果我没打开那个手提箱,起码这个病不会来得这么快。别急,先听我说完。"
"从我意识到希望不存在开始,我就决定我不能像过去的所有人一样被玩弄。首先要抛弃的,就是欲望。当然,欲望还是存在的,在我的本性里,但我学会了压抑。我不会再为任何胜利感到快乐,同样的,也就不会为失败感到痛苦。打个比方,同样是遭遇事故骨折,你猜谁会更绝望,是向成为首席努力的舞蹈演员,还是一个普通人?如果那个希望不存在,即使伤害从头到尾没有改变,痛苦却应声消弭了。人虽然无法改变客观上意外的到来,却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态,从而让任何灾难在主观上不存在。包括死亡。所以这么多年来,我摒弃了对一切的欲望,因为我不想输,我实在是不想输。"
"输……输给谁?"
她一笑:"没谁。"
我难以置信地瞪着她。原谅我这么说,但,这对我这样一个现实市侩的人来说,实在是——太荒唐了。我现在知道了她那副无所谓态度的真相,她为之放弃的,几乎是一个普通人构成"活着"的全部,那么剩下来的,让她如此坚持的东西是什么呢?
"手提箱。"我突然想起来,"那手提箱又是什么?"
"那是属于我的潘多拉魔盒。我把希望锁在里面了。"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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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这画得像……”
“烤鱼?”
“烤鳗鱼。”
“……”目光微顿转向胞弟,“看来我还是不够了解你。”
“我觉得你已经够了解我了,姐。”胞弟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起码你还能猜到是海洋生物。”
“……”
不,我只是饿了。
“好了,你的艺术课作业进度如何?”我看了眼手表,又望了眼窗外天色,提醒他,“我们该去餐厅了。”
“好的。”胞弟查看完笔记和相册,麻溜收起相机,随后架起胳膊,非常自觉的当女士扶手。
我没有拒绝,毕竟每次他献殷勤的时候,都是有求于我的。
等上了车,没了旁人,我故意没有搭理他,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情让我想到小时候的一些趣事——不过,这些不适合在晚餐前讲,留着下次再说。
大概是这件事真的很重要,胞弟踌躇许久,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姐,你最近……”他一边殷勤地将我手包拿走,一边搭话,“零花钱多吗?”
哦?借钱?
我有些意外,我可不觉得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够他造的——即便是脑子不清楚的花了90买白月光,剩下的也足够他再买10个。
“借钱?”
“额,是的。”我不知道胞弟这是羞愧还是什么,耳朵尖都红了。
“理由是什么?”我伸手又将自己手包拿了回来,点着包里的几张卡,思索它们的密码。“这个月才过去几天,你就都花完了?”
主要是我也没见他买什么东西啊!
“啊,其实也没干什么,就是……总之,姐你先借我点,下个月我肯定还你!”
看他低着头支支吾吾的样子,我脑袋里瞬间绷紧了弦。见不到实物,还花钱如流水,借钱的时候态度还如此急切,这配置,不觉得很眼熟吗?
下一秒,我“咔”得合上手包,没什么表情实则心里又愤又恨。
“你应该还记得薛家的儿子吧?哦,就是小时候来过家里的那个长得像女孩子的。”
待司机停车,我慢条斯理地下车,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裙摆等胞弟这个蠢货下车。
“前些日子因为玩花的进去了,薛家找人托四爷爷把人捞出来,被四爷爷拒绝了……”
还没等我说完,胞弟就急忙打断,“姐,你误会了。”他还怕我不信,赶紧掏出手机上银行给我看余额。
嗯,还有5个,花得的确不多——个鬼啊!
一个月零花钱100多,他是如何做到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花出去95的!!
这是拌饭吃了吗?
“我没有乱花钱!是,是……”面对我审视的目光,他再次憋红了脸,一直磨蹭到餐桌坐下才再次开口。
“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女生,我们……那啥,嗯,就是那啥了反正是。”
其实听到这里,我的内心已经毫无波动,安静得坐着等瓜。
我就想看看这蠢货还能说出什么让我震惊的事情。
“我们认识的时候她还有3天结婚,之后她跟未婚夫退婚,现在打算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让服务员把酒换成茶,没有给胞弟一个多余眼神,等着他继续说。
“就昨天,她问我能不能结婚。”
“噗——”
“咳咳咳!”听到这个消息,我差点被茶呛死,哦不,也许是被这个蠢货给气死的。
“然后你答应了!?”我几乎都能察觉到自己声音开始失真。
“那倒是没有。姐,我不傻好吧。”胞弟还很无语地看了我一眼,顺手递给我餐巾。“我找人查过了,那个女生不适合跟我结婚。”
“那你要钱干什么?”
“这不是……毕竟人家为了我,都退婚了,不但彩礼没留下,嫁妆还赔进去了,我又不会跟她结婚,就想着,想着……”
“补偿一下是吧?”
“对。”
补偿女生我倒是没什么意见,能用钱解决后续麻烦,何乐不为?但这么听下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于是我给闺蜜打了个电话,让她帮忙查一下那个女生,没想到对方一听到名字就直呼好家伙。
“你家那个小子真的是你亲弟弟吗?”闺蜜吐槽到,“到底怎么才能做到这么蠢的?”
好问题,我也想知道。
“那妹子跟工作室一个员工认识,听我员工说认识五六年了吧,跟她未婚夫也是谈了一年多才决定结婚的。”
嗯,听起来好像还挺正常。
“感情很好?”
闺蜜迟疑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
“其实问题根本就不是感情问题……而是她未婚夫不行。”
“妹子是跟你弟弟那啥以后,觉得跟未婚夫凑合不下去了,才退婚的。”
“……”
谢谢,我现在已经不想吃饭了。
深吸一口气,一个眼刀扎在胞弟身上,我口气多少有些不客气,“你还有什么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闺蜜在电话那头接梗,“那妹子其实也有问题,她不能生。”
“这一年背着她未婚夫在外面乱搞,流了几次,早就不行了。这次想跟你弟弟结婚,恐怕是想坑冤大头。”
呵,想得的确挺好。
无论胞弟答不答应结婚,以这蠢货的性子,那女生的确是不亏的。答应结婚,以后就是江家的媳妇,没意外就算离婚也能带走个一两千;不结婚那么就是现场拿钱,而且说不定胞弟会连藏娇的金屋一起送给对方。
反正住过外人的房子他都不会再去第二次了。
“嗯,头是挺大的,还铁。”冷笑两声挂断电话,我挑眉望向对面一脸震惊的胞弟。
“这跟我知道的不一样!”
“你找谁查的她?”
“老王家的……草?不会吧?”说着说着,他忽然想起来了。
“呵,那你怕是忘了老王家嫖娼进去的事儿了。”而且这事上上次聚会四爷爷刚说过。
“脑子不用可以捐给需要的人。”
“嗯,你姐姐说的对。”就在我想要继续怼愚弟的时候,熟悉的声音在身侧响起。“hello,好久不见。”
“也许这个话题有些不合时宜,不过还是希望兔子小姐能听一下。”
我给了狸猫先生一个有话快说的眼神,别妨碍我骂人输出。
“我身体很好,也不缺钱。”他将一直攥在手里的东西展开,漂亮的钻石在灯光下炫彩夺目,“所以,我们结婚吧。”
“……”
我皮笑肉不笑的收下戒指,抬手指向对面胞弟,“先揍他一顿,我再考虑给你答案。”
“遵命。”
“顺便说,我零花钱很多,但就是不借给你。”
很好,今夜只有胞弟一个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本来打算摸一个活动主题搞事,然后发现没有以春秋作为主意象,那就算了。但是这么写真的很有趣。
蟪蛄春秋
庄子在倚靠着桌子做梦的时候,梦到一只蟪蛄走到他面前曲起前肢,像人一样拜了拜,开口说道:“我听闻您的《逍遥游》道理十分深厚,但为什么要用我们的生命来举例子呢?因为我们生命短暂而嘲笑我们,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庄子直立起上身坐着,说道:“并不是这样的呀!”
“虫子的生命短暂,难道野草的生命就不短暂了吗?野草的生命短暂,难道牛羊的生命就不短暂了吗?牛羊的生命短暂,那人的生命也是一样的。我们头顶青蓝色的天空;千万年来没有变更过颜色;我们脚下坚实的大地,千万年来没有变换过形状。即使有,那对于我来说也太久太久了。我的生命是如此短暂,身体如此脆弱,在天地面前,我们是并没有区别的。你现在与我对话,依赖的是你所具有的智识,我只不过也是一样的罢了!”
蟪蛄说:“既然这样,那在您眼中,什么样算是最高境界呢?我愿意详细地了解它。”
庄子说:“完美对于人而言也是难以追求的啊!人的心灵不是干净的,思维不是坦荡的;人的心思在与外界交流时就像战火一样动荡,又像是风吹过树林那样难以止息。当面对财产是会显出渴求,面对艰难时却又退避。这样的人,怎么才能得到完美呢!”
蟪蛄说:“难道现世的生物就一定要被围困在这样的迷茫之中吗?”
庄子说:“并不是,真正的完美也是有可能达到的。既然人生的所有困顿都是因自身的渴求而起,那若是没有这样的渴求,不就可以与自然相和了吗!人只有抛却了自己,才会靠近真正的‘道’啊!但即使舍弃自己也只是接近道心,距离达到明道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太阳东升西落,水流向低处流,你我从鼻吸气,以口呼气,这是为什么呢?没有人能解答它们,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让这些东西遵循规律的主宰一样,这就是道。它没有一个具体的形状可以参考,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没有增长也没有损耗。寿命的长短只不过是数字的比较,而在你我眼中再大的数字,在天地面前只不过也是一瞬间罢了。”
“啊!天地之间又哪里有一个判定的标准呢?人所制定的标准都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谁能说你就是错的,我就是对的呢?人们之所以会产生差别,只不过是由自身发出的情感而已;而这种情感刚刚升起就马上消失了;在这种情感消失后,下一种情感又会立刻升起,人就是这样被困在自身之中的啊。以前的喜爱会变成之后的厌恶,以前的厌恶会变成之后的喜爱;又是如何为它们定义的呢?所谓的正确果真存在吗?所谓的错误果真存在吗?相似的事物聚集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它们有这种天性罢了!而这种相似和差异果真存在吗?”
“万物死亡的过程都是一样的,万物新生的过程也都是一样的,一个物体死亡的过程正是另一个物体新生的过程;或许在道心之中,万物的生与死根本就没什么不同啊!喜怒是同一个本源,生死也是同一个本源;当你领会这一层精神的时候,你便证实到了道境界,而这才是恢复道心的第一步啊。”
蟪蛄十分惊讶,问道:“生与死怎么会是同样的事情呢!死去之后,身体会化为泥土。”
庄子说:“确实是这样的。但在泥土中会生长出新的菌丝,你怎么能说你的死亡不是它们的新生呢?而且你本来就由泥土中出生,死亡只不过是回到了你来的地方而已。我也是一样的啊!彭祖看我们不过是夭折的小孩,但天地面前八百岁的彭祖也是夭折的孩子罢了!一味的追求身体的长生有什么用呢,认识到道之本心才是更重要的事情啊。”
“真正的大道是没有名讳的,如果一定要把它说得清楚,那也就失去了道的本质;如果在听到’道’的道理之后还在思考这是否是道,那也就无法去贴近道心啊!真正的圣人,在面对利益时没有获取它的心思,在面对害处时没有躲避它的心思,在面对事物时没有必须得到它的心思,也没有等到最后再去拿它的心思。对当下的心念不管是明明白白还是稀里糊涂都不去管他,只有心里真正达到无所谓的时候,才算是有了道心的成就了。既然已经明白了道心,那即使在春天出生,又在同一年的秋天死去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呀。”
蟪蛄听完,高兴地对庄子拜了拜,转身蹦跳着离开了。
Vol.210「背叛」《背叛》
作者:喵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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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睡魔同人,噩梦成真续)
巨大的帐篷装载着梦想、音乐和喧闹,在数百人环绕的场地中央,身着鲜艳服装的艺人们正在卖力的表演。和普通的马戏团不同,这里主打的都是怪胎,所谓的PT的怪奇秀已经火遍了整个美国,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涌入到这座巨大的帐篷里,等待欣赏一场无与伦比的奇幻梦境。
PT•巴纳姆像往常一样站在自己的瞭望台上——一个位于观众席后高处的小台子,俯视着今天的观众,他们的痴迷、尖叫与疯狂让他十分满意,这意味着这些人回去后会积极的宣传这里的表演,带来更多的观众和更多的钞票。
脚下传来打火机清脆的咔哒声,他低头看向身后的隐藏楼梯,发现有个穿着亚麻色贴身西装的金发年轻人正靠在上面懒洋洋的吸烟。在光线不算明亮的帐篷里,他依然带着漆黑的墨镜,镜框完全遮住了眼睛。在周身素淡的色彩中,那副墨镜就像两个漆黑的深洞,引人注意。
“怎么,表演不够吸引你吗?”作为一个十分关心自己商品的老板,巴纳姆总是乐于倾听消费者的声音。
听到他的提问,那个年轻人似乎吃了一惊,猛地抬头,微微张开了嘴巴,薄唇下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啊,我没想到这里有人,只是想抽支烟。”他晃动了一下夹着烟的手臂,咧嘴笑了笑。
“来吧,这里的视野更好。”巴纳姆招了招手,不知道为啥,他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这里,你才能看清空中飞人的飞跃动作。”
年轻人从善如流的跨上了最后几阶台阶,他伸出了右手,友好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柯林斯。”
“巴纳姆。”马戏团主人带着一种自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认出你了,外面到处都是你的海报。还有那些报纸,总是有你的照片还有你的马戏团。”
“第一次来?”巴纳姆满意于对方的反应,得意的挑了挑眉,“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节目吗?”
柯林斯依然挂着轻松的笑容,手指点了点下方:“这里是第一次,不过我以前看过你的博物馆,那可真是杰作。不少人从那边出来后,回家做了几晚的噩梦。”
“也包括你?”巴纳斯笑了,位于百老汇街头的怪胎秀博物馆已经烧毁多年,眼前的年轻人当年去的时候恐怕还是个孩子。
柯林斯笑的更厉害了:“我可爱死那些梦了。”
“喜欢噩梦?那可真是特别的爱好。”
“彼此彼此,你喜欢的这些……特殊的人士,也是另人印象深刻。”柯林斯靠近了点,像是在说一个秘密。“我特别喜欢那些身体结构特殊的,暹罗兄弟,三个乳房的女人,侏儒将军……”
“那可说不上是爱好,我只是提供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这些特别的人,在社会上很难谋生,而大家对看到一些特别的事物总是饱含热情。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探索欲,驱使着我们不断去发掘那些新奇的、陌生的、怪诞的事物,来刺激我们的头脑,愉悦我们的身心。”
柯林斯点头附和:“确实如此。更何况,他们会给你带来大量的金钱和名气。”
巴纳姆摆了摆手:“我更愿意称之为一种互惠的关系。”
“不错的尝试,双赢的局面。”柯林斯自言自语道,把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跳台。鼓点密集的落下,把气氛烘托的愈发热烈,穿着紧身亮片礼服的女孩,顶着一头氤氲的粉色头发从高台上轻盈的跃下,双手握住单杠,荡向帐篷的另一边。
她的搭档从另外一侧也荡了过来,伸长了双手准备接住飞来的同伴。然而千百次训练的成果在这一次出了意外,女孩的手并没能稳稳的落入男性搭档的手中。在众人的惊呼中,年长的杂耍艺人猛地往下一坠,仅靠脚掌钩住了自己的杆子,成功的抓住了即将坠落地面的女孩的一只手,把她从摔死的境地拉了回来。
观众们看到这有惊无险的一幕都大为激动,疯狂的鼓起了掌,以为这是最新的安排。然而身为马戏团老板的巴纳姆可明白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勉强维持着自己的风度和柯林斯告别:“看样子我得去后台看看,你得一个人享受接下来的节目了。”
“当然没问题。”柯林斯悠悠的吐出一口烟气,慵懒的挥手告别。“我听说前两天你们的缩骨专家失踪了,好像到现在都没找到。我可喜欢他的节目了,本来应该在空中飞人后面的,对吗?”
巴纳姆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转了回来:“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啊,那家伙失踪前还预支了我半年的报酬,我怀疑他是看上那个女人跑了。”
“不,他没有跑。”柯林斯十分肯定的回答,“他的尸体装在一个行李箱里,今天下午在长岛的海滩被人发现了。”
巴纳姆往前走了两步,几乎和柯林斯脸对脸了才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眼前的人。
“你的消息确实很灵通啊,请问来找我有什么事?”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要还看不出对方有目的而来,他就白混这么多年了。
“只是来谈谈。”柯林斯喷了一点烟雾在对方脸上,满意的看到那张自负的脸上一闪而过的恼怒。
“那这里可不是什么适合谈话的地方,要不来我的办公室?”巴纳姆试探的问道,双手展开,似乎是邀请,又似乎是戒备。柯林斯的身后,隔着细细的金属栏杆,就是直达地板快速通道。轻轻一推,就可以让他坠落十几米,摔得肝脑涂地。
“为什么不呢?”柯林斯似乎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杀意,而是轻松的耸了耸肩,贴身擦过了巴纳姆的身边,走向了楼梯。
办公室距离帐篷有点距离,是个小型的帐篷。从这里可以清楚的听到观众的欢呼和惊叫,但沉沉的夜色把发光的帐篷包裹的像一个远方的梦,虚幻而飘渺。
巴纳姆从容的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借着倒酒的功夫,把枪揣进了怀里。他得搞清楚面前年轻人的身份,再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置他。到了他这种地位,什么事情都经历过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家伙可别想从他手里捞到什么好处。
“威士忌?”他把酒杯递了过去,柯林斯毫不怀疑的接住,把酒杯在鼻子下面晃了晃,品味了一下酒浆散发的香气。
“所以,你花了5刀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我们团员的不幸遭遇吗?”巴纳姆靠在自己的书桌上,抿了一口酒,开门见山。
柯林斯举起酒杯,让灯光可以透过酒杯里的液体照射到自己的墨镜上,那些浓度不同的液体在酒精中扭曲成不易觉察的暗流,只有在光线下才能分辨出即将完全融合的药物。
“我只是好奇,你团里以前失踪的那些团员是不是也装在什么箱子里,沉在某处水底。”他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觉得麻醉剂对酒的味道影响不大,所以干脆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琥珀色液体。
“好奇心可是会杀死猫的……你是什么人,私家侦探?警察?”巴纳姆看着对方毫无知觉的喝下了可以让大象昏倒的麻醉剂,心里放松了不少,随意的问道。
“你可以把我当作某个寻找合伙人的创业者,我喜欢你兜售恐惧和猎奇的方法,我也喜欢你做事的风格还有你的影响力。”柯林斯摇了摇头,像是不胜酒力似的,扶住了一旁的椅子。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缺少一个合伙人呢?”巴纳姆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继续诱导对方谈话,拖延时间。
柯林斯扶着椅子缓缓的坐了下来,从西装里掏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他握住匕首,轻轻的指向马戏团长,用含糊的声音回答:“因为你的马戏团少一个飞刀手,像我这么厉害的。”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vol.212【死水】深海公交车
作者:舞舞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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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公交车
我现在的处境,应该叫“被劫持”吧。
“呜呜呜,各位乘客,我们偏离了原本的路线……现在我们要去哪……呜呜呜,我也不知道。”
我们所在的海域照不进阳光,照不进阳光就看不见彼此的模样;大家看不见彼此的模样,就不能通过表情来传达各自的感受。为了替代表情,我们在对话中加入了拟声词,表达难受的感情的时候会在话里加上“呜呜呜”,相对地,表达开心的感情的时候就会在话里加上“哈哈哈”。
“哈哈哈,早让你吃胖点了,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呜呜呜,知道了,如果我吃胖点就不会被人扛走,呜呜呜,我从明天开始要多吃少运动。”
大家对我的决心表示了认可,但他们觉得我多吃就可以了,少运动大可不必。
说的也是,如果我不运动,他们就得失去了最得力的交通工具。大家都是鱼,鱼不是不会游泳,他们需要我是因为他们在没有光照的深海中无法分辨方向,在深海之中,只有我这样眼睛亮得像远光灯一样的鱼才能看得清洋流和礁石,如果有要去的地方,搭我这班顺风车才是最便捷的。
我在海里扮演的角色,就相当于陆地上的公交车。每天我都会挂着一身的乘客在海底四处游荡。
我喜欢做公交车。我喜欢挂着乘客在海底游荡。我喜欢一边游荡一边听乘客在我身上聊天唱歌。这不是为了钱,是为了高兴。
我的生活规律且悠闲自在,我从没想过我会被人类劫持。
按照道理人类在海水里是孱弱无力的,巨大的水压会把人类压得动惮不得甚至四分五裂,我从来不认为海里的人类能对我造成什么威胁,直到这个劫匪把我拦腰抱住扛到肩上。
几个心大的乘客不以为然,他们讨论起了自助餐的菜单。除了原本打算饱餐的美味外,他们还为我设计了增肥计划。
“我上次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箱柠檬,等那些柠檬的皮腐烂,海水里会有酸的味道。”
“喔喔喔,那正好,酸的东西能开胃,那样我们的车车就会有胃口吃很多东西。”
“嗯嗯嗯,趁现在能吃就多吃点,谁知道人类什么时候灭绝呢?”
其实我们中的大多数是不希望人类灭绝的,因为我们现在吃的很多东西都是人类的馈赠。人类会将装满食物的铁盒沉入海底,我们本来打算前往的自助餐厅就是不久前沉没的一艘大盒的残骸,从外观上看我只知道那是一艘巨大的潜水艇,但曾有战争年代来的乘客根据它的形状和铭文,流利地报出了它的名字。这名乘客说这艘潜艇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如果连它都沉了,那人类多半也完蛋了。
“说来劫持我们的不就是人类吗,他是从哪里来的?从潜水艇里吗?他是机器,所以能扛起我们的车车?”
“唉,如果是机器,那我们只能等到他腐烂了。机器都有钢铁般的意志,它能让他们坚持到最后一刻。”
这时,我的前方传来一阵惊呼,那是人类的声音。看来劫匪将我带回了它们的巢穴。
说是巢穴,但这里并没有洞窟一类的东西。海底绝大部分是空虚的黑暗,这里只能算是人类在虚空中的一个小型聚集地。这里的人类有十来个,有大有小,其中体型比较大的人类比较多。
我对他们长什么样没有兴趣,我只看到深海雪(深海雪,深海鱼的食物,其主要成分包括浮游生物,以及海洋生物死亡分解的碎屑、排泄物等等)源源不断地从它们的头上冒出来,看着就非常好吃。
见劫匪扛着我回来,大的人类毫不吝惜地送上了溢美之词,他们夸我是优质光源,可以带大家走出困境;但小的就非常不客气了,它们直接指着我骂我长得难看长得丑,让我非常生气。
体格大的人类叫停了体格小的人类的胡闹,它们开始讨论接下去该如何利用我眼睛里射出的光。
它们之前好像遭受过大型鱼类的攻击,丢失了不少同伴,还被破坏了不少设备和行李。有几个人提议先回他们之前的沉船,把补给找出来再上路;有几个人类主张继续前进,用宝贵的光源(也就是我)保障现存的人;也有人问能不能带着光去寻找之前走散的同伴,还有人说同伴不重要,要优先找到行李的。
除了小型人类发出了些许杂音,其他人类在讨论中有条不紊地将同类项一项项合并,他们的分歧慢慢缩小,最后决定先离开这个地方,等大部分人脱险了,再让人带着充足的补给回到海里。
我从没见过人类这么顺利地达成共识。只能说这群人有坚定的信念、一致的目标,对现状有着清晰的认识,能够冷静思考,并且懂得退让。
劫匪保持着扛我的姿势,向原本的方向,头也不回地走去。
他走得很快,和其他人拉开了一段不会跟不上但也不会被追上的距离。有乘客猜他是不想让闻讯赶来的鲨鱼波及他身后的人。
他应该已经发现自己身上的异状了——他的手在被我腐蚀,靠近一点就能闻到鲨鱼最喜欢的血的味道。
之前有乘客热火朝天地探讨我的食欲问题,但他们其实是杞人忧天。我很喜欢吃东西,而且为了满足我每天游荡所需的能量,我需要吃很多很多东西。我吃东西不只靠嘴,皮肤也会分泌消化酶,食物碰到我的皮肤,就会被黏液粘住,直到它们被完全消化。
现在这名人类徒手将我扛起,他与我接触的皮肤已经成为了我的食物,不管他什么时候醒悟将我放下,他的手掌、左臂、左脸……这些和我接触的地方,都已经被我腐蚀了。
“我当年,也和车车贴过,就好像是粘在袜子上的苍耳一样。”
“哈哈哈,我也是,我那时还和车车聊天,聊着聊着才发现,哎呦我怎么只剩这么一点了?”
乘客们的谈笑提醒了我。我的消化液不但会腐蚀人类的肉体,对人类的精神也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当人类被腐蚀到一定程度时,他们的神经系统也会被同化,变得能听懂我们的语言。
“呜呜呜,各位乘客,我要和这名人类谈判,请大家为我加油!”
大家听了我的话,纷纷为我加油,嘈杂的声音振动了水波,也骚扰了劫匪的精神。他开始把这些乘客的声音当成幻听,但加油声越来越乱,他也没有办法无视这些声音了。
“谁?有人在和我说话吗?”
他问。
“是的,是我在和你说话,我是你肩上扛着的鱼。我是深海海域的志愿公交车,你现在劫持了我和我车上的乘客。”
他瞥了一眼我的鱼身,注意到了我挂着一身小鱼的鱼身。他没多看,因为对人类来说深海鱼的长相非常可怕,多看一眼都是受罪。
他没有再回话,也没有停下脚步,只是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往前走。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鱼,不配和你们人类谈?但是你们现在在深海,这里是我们的领地。”
乘客们“对”“对”地附和道,但劫匪不为所动,仍扛着我一步不停。
呵,将世间万物视作工具的人类独有的傲慢,意料之中。
他一定认为我只是一只有点重的手电筒吧。
但我不是。
我眼睛一闭,让深海重归黑暗。虽然几位身上带发光器的乘客没有办法像我一样开关自如,但他们身上的那点光根本照不亮海水。
劫匪脚步一颤,但更受动摇的是劫匪带领的人们。小型的人类特别慌乱,就像第一次见到日食的土著人。其他人类也颇不安,他们用冷静包装绝望,安抚同伴,但颤抖的言语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我不怀好意地眨眼,演得就像一只钨丝快要烧断的灯泡。人类的希望燃起又被掐灭,熄灭又被点燃,如果不是眼皮酸,这游戏我能一直玩下去。
“人类,现在愿意听我说话了吗?”我闭着眼,语气强硬,“我们现在是被你劫持了,但我可以让你的劫持变得毫无意义。如果你还想继续前进的话,不妨告诉我你的目的地,如果我们利害一致,我还可以为你指条明路。”
我的威胁起了作用,劫匪也服了软。他说他的同伴要离开深海,回到海面上去。
“回到海上又有什么用呢?你们已经死了。”
这些人早就是尸体了。他们现在能动是因为深海母亲能挽留人类的灵魂——这种挽留不是永恒的,随着肉体的分解和毁坏,失去载体的灵魂终将消散。
“如果我们死了,那也是一样的。我要让大家回到海上。”
我觉得这个人类的脑子不太好使,有利用的价值。
“我知道有一个海底漩涡,能一下把你们卷到海面上,不过不在你去的方向,你按我说的方向走,我把你们带到那里。”
“好。”他立刻答应,过了许久见我不为所动,才生硬别扭地补了一句,“谢谢。”
嗨呀,人类居然对鱼说了谢谢?哪怕是能实现人类无数愿望的金鱼,收获到的也不过是人类无尽膨胀的欲望呀!
我睁开眼睛,重新照亮了海底。但我没有直接告诉劫匪海底漩涡的位置,因为那不顺路。
我按照原本计划的行进路线为他指路,劫匪很听话,将乘客们依次送到了自助餐厅、地热温泉、海底牧场……乘客们下车后小声对我道谢,并叮嘱我小心,我谢过他们的好意,欢迎他们再次乘车。很快,留在车上的,就只剩下几只不怕死、看热闹不嫌事大、单纯想打发时间的鱼了。
“我们是不是在同一个地方打转?”
劫匪走了很长很长的路,终于感到不对劲了。
“怎么会?你刚才经过了沉船、礁石、雪地,哪里是重样的?”
“我怕我坚持不住。”他说,“我觉得我在溶化。”
我用他看不到的幅度点头,他说的没错,他正在一点点地被我吃掉,这也算是这么多人类乘客的指路费吧。
“你是不是会说人话?我刚才好像还听到了其他人的声音,还有歌声。”
他说的歌声应该是一位鮟鱇鱼乘客唱的歌,这是一种节拍缓慢让人昏昏欲睡的歌,是用人类听不到的频率唱的歌。
“不是我们会说人话了,是你能听得到鱼的声音了,我们本来就是用这种语言交流的。”
“那我是变成鱼了吗?因为被你腐蚀了?”他不安地低头审视,发现自己的脚还好好地在两条裤管里,没有变成尾巴。
“还早呢。”我哼了一声,“你现在把我放下,换个人来扛,这样你们回到海上的时候,看上去还能像个人。”
他拒绝了我的好意。他无所谓自己变成什么样子,只要能送其他人到海上就可以了。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到海上?”我问。
他说这是机密。
“呵,对一条鱼有什么好保密的?”
我激他,他不松口。
“那我就瞎猜了,你们这么多人有大有小,还有你这样的保镖,一定是一群非常重要的人。”之后的内容是我从那位熟悉潜水艇的乘客那里听来的,因为发现这群人类的地方和那潜水艇比较近,所以我大胆猜了一把,“你们是方舟上的人吧。”
听到“方舟”这个字眼,劫匪明显动摇了,他难以置信,眼睛瞪了老大,因为这个词是人类发明的,深海里的鱼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知道这个词的发音和含义。
“联合国为了防止人类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灭种,各种族的人类都选了成年男女各一例、童男童女各一例,还有一名最了解他们种族文化的老人,他们把这些人和存放了所有人类文明的磁盘和读取器一起藏在了一艘叫做‘方舟’的潜水艇里,这样即使三战后有某个人种灭绝了,也可以在战后让潜水艇重新浮出水面,让里面的人回来重新繁衍他们的种群。当然,船上肯定还有很多其他人,比方说各国首领、顶尖科学家,可能,还有一些赞助商?”
赞助商是我生前在电影中看到的桥段,我故意将它编入了我的猜测中,对一个拥有崇高理想的人来说,赞助商的存在是一种侮辱,他们会下意识地反驳并透露更多信息。我故意留出了足够的空白,但那劫匪口风出奇的紧,没有松半个字,没有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猜下去。
“总,总之世界上有这么一艘承担了存续人类文明要务的潜水艇。我猜你们就是那艘船上的幸存者。你们在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等待战争结束,但很不幸,你们还是被击沉了。因为你们的敌人不能容忍异族的存在,不管是人种还是文明,他们都要赶尽杀绝,他们的名字是——”
我报出了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名字,我就是被他们封在桶里扔进海湾的。
劫匪的脚步没有停下,但明显放缓了。
“如果你的任务是保护船上的人,或者是保护人类文明之类的远大理想,那现在多半已经失败了。”我布噜噜地吐出一串泡,如今我已经变成了鱼,人类的种族和文化也与我没有什么关系了,“你的船炸了,船上的人也死了,你们不过是些残留意志驱动的尸体,之所以还能动,都是受了深海母亲的影响。你以为你为什么不带氧气也能在海里行走?如果回到海面上,你们会失去海洋的加护,会变成普通的尸体,甚至变成海里的泡沫。不管你们是不是来自那艘潜艇,上了岸都会死透。”
“我的任务就是带他们回到岸上。”劫匪说。他的语气坚定,毫无情绪波动。
他的身体传来碎裂的声音,靠得近的乘客说他的脚断了。不过在海里行走本来就不需要脚,大家都是漂浮着前进。脚只是装饰而已,但没有鱼鳍的人类是不会懂的。
“还有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他问的是还有多久能到漩涡还是他自己还有多久。
“你居然向一条鱼问时间?海里可没有鳍表这种方便的东西。”
可能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没有继续追问。
“如果我已经死了,为什么我还会痛?”他问。
“因为你的神经还活着,大概是这个意思吧,你的身体在被深海母亲的力量重塑,你的手脚啥的会脱落,剩下的部分会变形,把你重塑成一条鱼。”
“那……”他想回头看一眼身后的人是不是也脱落了手脚,“我现在还是人类的样子吗?”
我让一个会发光乘客游到他的正面看看他的样子,乘客说他的嘴已经变得和脑袋一样宽了。
“那可不能回头让他们看到。”劫匪自嘲了一声,“能帮我看看他们吗?”
那乘客照做了,他回来,说他们是自然腐化,烂掉的速度比劫匪要慢很多,只是有几个体型较小的人类不见了。
“他们没有被我的消化液腐蚀,所以没有被改造。”我说,“你变成鱼以后能在海里生活,但他们回到海上只能变回尸体。”
“你很希望他们变成鱼?”劫匪问。
“那倒没那么希望,我只是觉得你应该问问他们。”
“没什么好问的,我从碰到你起就在被你腐蚀,他们忍不了。”
“如果有人想要活下去,那这点痛不是问题。”
我就是在这种求生意志下变成鱼的。把我变成鱼的是另一条发光鱼,她长得不大,但是她的消化液像强酸一样,把我一点点腐蚀成了现在的样子。
这个过程虽然很痛苦,但我现在过得很快乐,我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家人、朋友,相比而言当初的那点痛简直不值一提。因为不想让同伴痛苦就剥夺他们重生的机会,老实说我不是很赞同。
他沉默了一阵,然后开了口:
“如果我不想让他们活下去呢?”
“那……那就没办法了。”
我不知道他和其他人之间有什么恩怨,所以也不好评判他的行为,也许这些人做了很对不起这个劫匪的事,让他狠得牙痒痒。
目的地越来越近,我没从劫匪嘴里套出更多的话来,非常不甘。
“呵呵呵,浮上水面的都是人类要的东西,沉入海底的都是人类不要的东西。”我不禁感慨,“开始是垃圾、废水,然后有游轮、项链,后来是书本、知识,再后来是坏掉的武器和军舰,现在是潜水艇和文明——哦,还有我。”
“你在说什么?”他问。
“战争结束后我想回去地上,看看还剩下什么。”我说。
“你想知道地上的样子吗?”他问。
“想。”我很诚实地回答。
“我很早就在奇怪了,你明明是鱼,却对地上的事很清楚。你知道方舟,知道联合国,还知道赞助商,更不要说——了,你以前是不是也是人?后来变成了鱼,就像我现在这样?”
说着劫匪晃了晃他重获自由的右手。其实那已经不能说是手了,它已经变成了鱼鳍,他那只有装饰作用的脚也早就不见了,变成了一条长长的尾巴。他勉强将衣服挂在身上,给后面的人留下一个很像人类的背影,但我知道再过不久,他的身体会被压缩,变成比我小很多的鱼的样子——雄鱼一般都不是很大。
他身后的人也剩的不多了,小体型的人类都不见了,剩下的都是高大的。
“嗯,我以前是人,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我爽快地回答。
“鱼的寿命长吗?你是什么时候变成鱼的?”他问。
“我是战争开始之前下来的。我是反战分子。”
“那该有十几年了。”
“居然有十几年了。”
“我知道战前有游行,还有反战的人被处死扔进海里的事,我们的教科书里都这样写。”
“那我是不是成为历史人物了?”
“不知道。”
“你到底是谁?那艘船不会真的是方舟吧?”
“那不是方舟,你说的多半是有人闲,在船上刻下了‘啥啥方舟天下第一’。海底暗,你没看清楚吧。”他学我们的样子发出一串表达感情的拟声词,“哈哈哈,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现在要把后面那些人送上海面,尽早结束战争。”
“……尽早什么?”
“结束战争。”
我不信,我知道为战争狂热的人是什么样子,任何人的尸体都只会让他们更加狂热。
“我向你保证,你不会喜欢这些人的。而且我们乘坐的那艘潜艇也不是联合国的,也不是什么方舟,它是——”
他说出了我耳熟能详的神话中的主神的名字。我生前没有听说有哪艘船是以这个神的名字命名的,但我知道叫这个神的名字的船绝不是什么小角色。
他原本贴在我身上的部分完全化为了鱼。他已经不用继续扛着我了,我们并排漂浮在海水里,几个乘客自发地钩住了他的裤子,因为他已经没有了腰。
“这艘船的沉没肯定是机密。现在我有机会把这个消息传达到地上,一定是上天的旨意。”
不是上天,是深海母亲。不过我没有特意纠正,因为他很快就是深海中的一员了,他很快就会知道庇佑他的是天还是海。
“前面就是漩涡了。”
其实这不用我说,劫匪已经变成了一条牙齿发光的扁脑袋锯齿鱼。他已经适应了海底的黑暗,身体也变得灵活起来。
他转过头,向身后的尸体扑去。我用眼睛发射出的光照亮了的漩涡的螺旋,被锯齿鱼追赶的人就像看见了逃生出口一样,一个个往漩涡里奔去。
他们被漩涡卷上了海面,锯齿鱼则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问他接下来打算去哪。
他说他想不好。
这没有关系,漫无目的地在海里游荡也不失为一件美事,对我来说不过是多了一名乘客罢了。
“我想回那艘潜艇,我想再扔点东西。”
他想好了。
「离职」「扇子」虚影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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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下定决心敲开老板的房门去提离职这件事情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机会了,因为——
老板死了。
老板趴在自己办公桌前,像是睡着了,额头抵在右手小臂上,左手向前伸出,就是午休那种趴伏的姿态。左手下面压着一柄折扇,左手食指在折扇写下了血字。
——是死亡讯息!
却赫然写着我的名字!
不对,扇子上什么都没有,没有血字,也没有我的名字。
看来,又是我眼花了。
也许,也不是我眼花。这是把奇怪的扇子,因为近来我常常能从它上面读出老板的心声。
一开始,像是个玩笑。
那天老板喊我进去谈话,我知道这次项目没成,还不是因为他随便插人在项目里,又瞎指挥乱下决定。他这会儿喊我,不得是推责洗脑甩锅一波操作?来吧,我也憋着一肚子气呢。
我轻敲了敲门后,直接推门进了老板办公室,房间里没有熏香,角落绿植是最普通的白鹤芋,空气中却飘着一股幽幽的玉兰香气,不至于刺激嗅觉,但整个房间笼罩在一种朦胧的氛围里,像是……眼睛被蒙上了薄纱,看什么都虚了个影。只见老板靠在椅背上,神情木然,手中把玩一柄折扇。打开、合上,打开又合上。他见我进来,突然笑了起来。
“这次项目没成功,你觉得问题出在哪儿?”
我觉得,这次要是没有老板瞎指挥,我们的项目已经跟对方谈得差不多,要不是您老咬住最后那个小小的条件执意不放,我们的项目可能已经进入执行分配阶段了。
“我觉得问题在于对方对老板……”
“我知道,你们对我不满,你们觉得我乱插手,”老板打开扇子,用前所未有的和善语气说话,“你们总觉得我故意搅局,公报私仇、破坏你们好不容易谈妥的条件,可我那不也是为了咱们公司好嘛。所以呢……”
这熟悉的逻辑,这友善的语气,这刺耳的解释……
这时候,在老板把手中的扇子完全打开。露出了一面素色的扇面,扇面画着素雅山水画,是最普通最常见的风格。但是在这些最浅的扇面上赫然写着几个字:
傻b,先忽悠几句,留住再说。
“所以呢,你的辞职信我不会收的。”
我还沉浸在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的景象中,突然听到辞职信这件事我才回过神来。自从这个项目流产,我在辞职与否的两难中焦虑,但是至今并没有递交辞职信。
奇怪的气味、奇怪的老板、奇怪的扇子,咄咄怪事令我的气也无处可发,带着疑惑,我出了老板办公室。我想跟同事讲讲这件事,但又不知从何说起,甚至开始怀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
算了,也跟我无关。回去写辞职信吧。
我准备辞职,每天早上起来脑内都有这样的念头。但是总有些什么阻碍我去下定决心。是还有更多的工作机会?有遇到了难得信任的同事?还是只因我的惰性,在消耗自己?现在先迈出一小步,把辞职信写了吧。
之后,在各种场合,我都见到老板携带这柄奇怪的扇子出现,且扇面总是出现一些字眼,“韭菜还想要好处?”“做你的美梦去吧!”仿佛就是……就是老板把自己的心声公放出来了。最不可思议的是,我问过身旁的同事,是否看见扇子上的文字,对方竟无动于衷。难道,是我的问题?
终于我写完了辞职信,计算一下剩余的休假,把手头的工作料理得七七八八,准备正式提出离职要求。在这个节骨眼上,老板就那样了……一定是那个扇子的缘故——八成,是扇子成精,干掉了老板。
唉。
根据现场的情况,警方确定这不是自杀,也不是意外,而是一起谋杀事件,但是却毫无线索,案情一度难以推进。直至公司里传出了流言……一定是那位回来索命来了。
那是一位矜矜业业干活的员工,每天起早贪黑,对于老板的各种异想天开也认真对待,同事的各种要求也会满足,是个不会拒绝任何事情的老好人。可惜在公司上班了这么久,也没什么突出的成绩,这不,那次那个项目,眼看着就要成了,却突然黄掉了。据说,是老板又提出了什么无理的要求,从中插了一刀,最后功亏一篑。
那天,这个老好人员工做好了手头的工作,交代了一些事情,在桌面留下了一封辞职信,然后从窗口一跃而下。
公司在二十二层,那天天上飘起了细雨。那雨丝丝绵绵,被风吹得东倒西歪,落在地上,几乎已经感觉不到了。
end
作者:贩卖机
备注:已于23.1.4日修改。并增加一个奇异而且无聊的结局。
评论要求:笑语
今天是我进入这个公司的第三年十一个月零二十天。
我打算离职。
这并非一时冲动所做出的决定,而是权衡利弊之后所做出的最优决策。
以下请容我阐明一下理由。
首先,我所在的是一家城市周边旅游及景点文创开发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公司,规模倒是铺展的不小,约摸有十几个部门近百人的样子。只是我天生社恐,对于本部门以外的人际交流趋近于零,又懒于对工作之外的事物进行探索,导致我自入职到现在进四年时间,对工作范围之外的公司业务毫无了解罢了。
此为事件发生的必要前提条件。
不过,公司的工作强度、薪酬、人际关系等,并非是导致我决定立刻离职的直接原因。实际上,就各方面来讲,公司的工作强度、通勤距离,以及薪酬数目,甚至在我的预期之上。
当然这并非是说公司做的无可挑剔,仅仅是平庸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罢了。
只是在当前的经济状况下,处于文旅行业的公司半数都在亏本裁员,此处毫无缩减规模的迹象,反而在开拓市场、招收新员工上产生了更强烈的兴趣。
从表面看来,这是绝对的好事情。
然而……
这其中存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所有的同事——起码在我知道的范围内——都只会在这家公司待到四年。
是的,没错。自我进入公司以来的所有前辈,都是如此。普通的工作,加班,升职。然后在进入公司的第四个年头的某一天,突然离职。从此消失在我们这些人的生活范围内,再也没有消息。
公司不停的招新需求,恐怕大部分也来源于此。
而我在不知不觉之中,也即将到达入职的第四个年头,成为同事之中资历最老的员工。
我自然是害怕的。
自我发现这件事情以来,我便有意无意地在公司内部打听那些离职的老员工的去向,但无一例外的没有结果。
“他们都是主动离职的。”人事告诉我,但她并没有将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联系方式留给我。
所有人都是去向不明。
公司照常运转。前辈依旧在离开,即便是在目前就业不景气的环境下,这个规律还是依然持续着。
不论是应届的学生。还是已有家室的中年人。无一例外的逃不过四年的坎。
我还记得与我关系最好的那个同事,同时也是我的前室友。他比我早一年进入公司,在工作上,也勉强算是个可以仰仗的前辈。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大约十个月前的一天,突然没有来上班。而等到下班回家后,我才发现他的所有行李都与他一同消失了。他连一张留言都没有的,就这样离开了。而他之前留下的所有联系方式,也已经全部失效。
“他昨天提的离职呀。”人事部的张姐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我“怎么?他没跟你说吗?”仿佛我的所有大惊小怪都是自找。
而导致我下决定离职的直接原因,来自于坐在我对面工位的同事。
一位在四年内完成了结婚生子重大人生进程,上有老下有小的本地人士。目前身上尚且背着房贷,还在给刚看中的车努力凑出首付,无论怎么看,他都没有辞职的可能性。
他是在上周突然辞职的。
与此前离开的其他人一样,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再来上班了。
而在此之前,他还在兴冲冲的与我们讨论刚知道的公司为入职满四年的老员工准备的福利。
这很奇怪。
我无法相信他主动辞职的消息。
而就在昨晚,我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那是一连串乱码一样的文字与表情间杂的奇怪讯息。
这是什么?
我正待回复,他紧接着又发来一条新的讯息。这次是一张黑漆漆的照片,仅在边缘处能看到一点模糊的肉粉色。仿佛是什么巨物骇然大口的一部分。
我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比如那张公司作为对老员工奖励发放的内部价格旅游团券。我处于对即将获得的福利的好奇心,也打听过那个旅游团的事情。可惜在我能打听到的范围内,没有什么人对这个景点有过多的了解。最后我也只是知道那是在公司经营下的一个小众度假景点,地点偏僻,游玩人数寥寥。在旅游团的宣传页内,那地方倒是一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样子。我看着那个地方,却总感觉身上一阵寒意。
我倒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本市的某些怪谈。例如在郊外荒山上的某个山洞里吞噬生命的巨物,渴求祭品的远古邪祟,赠与人财物的仙人,操控市场的邪恶财阀……
如今这些传说,在我心中连成一线。即使是前同事在一小时后发来的“不好意思手机让孩子拿去玩了”的信息,也不可能使我冷静下来。
即使与他过去说话方式别无二致,我也无法认为这是他本人所发。
寒意遍布全身。
我决定尽快辞职。
至少在第四年到来之前,离开这家公司。
于是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我递交出了我的辞职报告。
对此,人事部门的同事丝毫没有感觉惊讶,那个陌生的同事只是点点头,把我的报告接过去,放在桌上。在这个新来的陌生同事背后,张姐的桌子上空空如也,她在半个月前离职了。
放下辞职信,我深呼了一口气。
“你等等,”我正打算离开,却被同事叫住“这个,我查了一下,你到昨天正好入职满四年,所以这个你得拿着。”
陌生的人事部同事期待地看着我,他手上拿着的,是公司发给四年老员工的福利旅游劵。
------以下是非常迷惑的结局分界线--------
“……谢谢。”
我只得接过来。沉重的石头重新压回心上。
第一次,从工位走向公司大门的路如此漫长。每一道不经意的目光似乎都在监视着我,每一句无意义的闲谈仿佛都是在讨论我。
“扑通、扑通”
心脏跳动的声音占据双耳。
我不知我是如何离开公司又是怎样走出写字楼,回过神来已经在大街上。
印刷精美的旅游券在手心被冷汗浸的湿透。该如何处理掉它呢?是小心地收藏起来,还是就地丢掉?
我绞尽脑汁,却想不出任何可行方案。
无论如何,我是绝不可能使用它的。
手指在大脑下令之前擅自行动起来。
众目睽睽之下,那份旅游券被我撕碎,塞进嘴里,咽下肚中。
这是我潜意识所认为的最保险的逃避方法。
接下来,我一不做二不休地把之前的联系方式统统丢掉。在吃下印刷品所造成的腹泻间隙里,完成了清空通讯录、换电话号码、搬家等一系列事情。
做完这一切,我与我的肠胃都感到无比轻松。
带着这份轻松,我走上商业街。突然,与某个熟悉的身影面对面。那是上个公司在我之前离职的那个本地老哥。
他一手提着婴幼儿奶粉一手抱着一大兜纸尿裤,表情与我一般的惊讶甚至带着些惊慌失措。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他离职的真实原因。——胡猜乱想导致的疑神疑鬼,跟我一样。他大概也同时明白了过来,我们面对面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而此刻,他刚一岁的好大儿正骑在他的脖子上。啃着他老父亲脑门上所剩不多的几缕头发。
作者: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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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月桃说要改名的事,嚷嚷了许久。等到她学校即将开学,她又得上加利福尼亚的前两天收拾行李时,还在愁这事。
何玉梨不懂得改名是什么门路,从春月桃嘴里只听到“很难”。
何玉梨便对表妹讲:“是哪里麻烦?”
春月桃便跟何玉梨慢慢地解释,说是她小时候改过一回名,现在改名需要从街道或者哪里去做证明,但是她父母离婚了好些年,她自己不愿去找那个好赌的便宜父亲,现在又要上学,改名之后还得牵扯一些护照学位证之类的更换,总之就是麻烦不断。
何玉梨想了想,说:“既然影响你上学出国,那还是毕业了再算吧。再有一年,你也就毕业了。”
春月桃就笑。笑过之后,还是有些闷闷的。她嘟哝着:“小时候是不懂得。现在大了,有些事情能够去做了,却又做不成,真讨厌!”
春月桃出去上学已经两个月了。何玉梨想到自己的名字也不动听,便开玩笑似的跟负责给表姐妹起名的外公抱怨。外婆却在一旁说:“原来给桃儿起的名字不是这个,是叫望晖,因为桃儿是早晨日出那会生的,你外公从医院窗户看着太阳出来。后来她妈妈嫌太男孩子气,找了算命的人去重新改的名,才选了这个。”
外公说:“一两岁就去改了,到现在也有这么多年啦。”
何玉梨道:“现在要是改名,恐怕我的学历证,身份证,户口,都得一块儿去换了。这一堆东西,也不知道方便不方便。”
外婆笑道:“从没听你说过改名字,现在怎么想起来了?”
何玉梨笑笑说:“我同事开玩笑,说听着怪俗的。”
外婆说:“这个怪你外公了。那老头有个在国外做生意的外甥,生你那年给老头送了一件玉的小玩意儿,是个小梨子——后面我给你妈了,你妈生你就戴着,也不知道后来给你了没有。然后叫你小名叫玉梨;你爸忘了是给取的小名儿,嘟嘟囔囔地就给你上户口了。你妈你爸倒好,也不想费劲,不像你小姨爱琢磨。”
何玉梨心里却懂得是什么关窍。何爸年轻时是外婆的徒弟,外公则是某个单位的二把手,颇有声望。等何爸跟何妈结了婚,外公外婆很是给何爸出了一把力;一年多后生了何玉梨,虽然外公为人随和,何爸大约也是不想违背老人家的意思的。
于是何玉梨叫了何玉梨。外公外婆每次都把这事儿当笑话来讲何爸,但是面上是高兴的。何玉梨仿佛生下来就是要讨人喜欢的;哪怕她后来体弱多病,很是让家里人替她费了心思。
春月桃不像何玉梨,她从小顽皮泼辣,能说会道,到处都有朋友。她父母离异,自己虽然跟着母亲过,却不喜欢依赖母亲。何玉梨比她大几岁,上班也早,现在遇事只爱找何玉梨说。
春月桃说她有个朋友想去杭州,只是单身的小姑娘找不到同伴,问何玉梨有没有空闲能陪着一起玩一趟。何玉梨恰巧也想去,便揽下这事。问春月桃讲,要不要我付钱的?春月桃说,现在上学的可比你们上班的有钱多啦——当然我没钱。言毕,姐妹俩笑了一通。
在火车站,何玉梨找到了表妹的朋友:一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漂了头发,化了颜色夸张的欧美妆,很是扎眼漂亮。何玉梨就在心里感叹,留过洋的年轻人是会打扮。
女孩子却出乎意料地不善言辞,有些害羞。何玉梨暗暗地吃了一惊,觉得大概是人不可貌相,或者自己也是被活泼跳脱的表妹误解,以为这样人的朋友都该是同样活泼跳脱。她自己当自己也是这女孩子的姐姐,自告奋勇地主持起了旅游安排。那女孩子听到只会点头说好。
两人游了西湖,吃了楼外楼的招牌,又预备去盛名在外的灵隐寺。何玉梨是很喜欢这样的烟波水柳,走着也很快活;可她瞧着那女孩子兴致缺缺的模样。她于是推说自己累了,拉着那女孩子找了个咖啡店坐下。抱着纸杯的女孩子竟然有了些轻松开心的样子,只是嘴上还在嘀咕,大概是今天来不及去灵隐寺了。
何玉梨察言观色,道:“我今天穿的裙子,还是不大好走路。晚上回酒店之后,我明天准备换裤子,等明天一早咱们再去灵隐寺,约车去,你说好不好?”
女孩子几不可察地皱了下眉,还是朝她笑道:“好呀好呀,我都好的。等会天晚了,咱们先去吃饭吗?”
何玉梨说:“你想先吃晚饭,还是说先去哪逛逛?”
女孩子说:“姐姐要逛逛吗?先走走也好的。”
何玉梨看出对方其实并不想逛去哪里,于是说:“还是先去吃饭吧,吃完了直接回酒店,好不好?我还是有点走不动了。”
女孩子笑着,依然说好。
何玉梨跟春月桃偷偷发消息:你朋友看起来不像是喜欢玩的样子。
春月桃回得很快:不喜欢?她说的她很想去杭州呀。
何玉梨发:我觉得她好像根本不喜欢旅游,也不喜欢逛西湖逛街,好像就是喜欢待在屋里。你是不是误会人家了,她又不好意思拒绝。
春月桃这次没有秒回。过了一两分钟,何玉梨才收到表妹的消息:可能是我听错了,当时几个人在群里聊天,说想去西湖,去杭州,她也说想去。然后我们几个开课早的都已经出国了,我就问说你最近准备去杭州吗,她说她一个人,恐怕不方便,我就说我问问我姐要不要去,你们可以搭个伴,她就说好。
何玉梨瞥了一眼旁边床上专心打手游的女孩子,叹了口气。她想起来今天她帮女孩子唯一拍的一张照片,竟然是跟苏小小墓的合影。她还记得那女孩子跟她讨论苏小小:“那时的所谓名妓花魁,不就是身不由己……睡过她的多,愿意娶她的大概是没有……”
当时何玉梨还在笑,说你看得倒是很透彻。现在回想,她跟春月桃大约只知哀江南,只知江南花好。那脾气软弱随波逐流的女孩子,心里只觉难受,偷偷去哭苏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