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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湾
——你知道棘轮机构吗?由棘轮和棘爪组成的一种单向间歇运动机构,棘爪卡着棘轮,使其不能逆转。世界就是这种东西,记忆、生命、星球,无数无数存在都是棘轮。人类自诞生之初就想要弄明白它的结构,想要把一切都转化为可操控的齿轮。然而最终失败了,人类像笨拙的孩童拆闹钟一样,把世界拆解重装了,没能拆除棘爪,反倒多出了新的卡在大齿轮上。
世界变成了咔咔作响的、走不准的闹钟,在这样的前提下发生的故事。
一、
恒星的光辉从窗外照进来,银色头发的少年一下子睁开眼睛。
“早上好!”仪式性地说过一声之后,他起身换衣服叠被子,抱着脸盆去院子里刷牙洗脸,然后去东厢房烧火准备早饭。院落里静悄悄的,他拧紧水喉后还特地站着听了一会,只能听见正房里另一个人的呼吸声。
他名叫彦博,有一双金色的眼睛。
然后是打扫庭院。主院落一共种了两株海棠,两株玉兰,后院一角有一株很大的臭椿,前院贴着正座房墙根有一排丰花月季。他一边扫一边数落叶的数量,倒进簸箕里,然后一块拎上昨晚放在门口的垃圾袋出了垂花门。系着围裙的老妇人已经从倒座房出来了,向他微微欠身。
“杨妈。”彦博把垃圾袋递给她。杨妈单手接过,利索地开了大门的锁:“您没必要亲自打扫,都说了让我们来就行。”
“没事,我喜欢每天看看它们。”
彦博目送杨妈推门出去,一手把他早就挑出来的可回收物放进腹腔的熔炉中,一手拎着处理起来更复杂的垃圾上了传送带。
到目前为止,都与昨天一样。不仅昨天,前天、大前天、大大前天……都一样。
要说今天跟昨天有什么不同,就是在回忆上次下雨是哪一天的时候,细节开始模糊了。已经过去了28天,他默算了一下,那么就是从用遗忘周期计算时间开始,到现在一共过去了16 384天。
彦博搬张马扎坐在院子里,一边清点记忆一边吃早饭。从遥远的恒星上照射过来的光芒刺得少年眯起眼睛,彦博想起10天前曾指着恒星问他那叫什么名字。
“只是一颗普通的出于主序星阶段的恒星,要叫做太阳也行。”当时他随意地说,垂着手,也没有触碰的打算。
似乎越来越经常给出这样含糊不清的答案了,不便于记忆。彦博发现这些天的记忆中除了每日定规,其余多是大片大片的空白,确信了这一点。他盯着太阳(便唤做太阳吧)发了一会呆,扭头朝正房唤了一声:“明!”
“嗳。”几乎就在同时,黑头发的男人打着哈欠从屋里出来。
名字是彦博随便喊的,反正这个名字只对他有意义。反正在彦博产生这个呼唤的想法的时候,明就已经知道了,喊的是什么也没有所谓。明抓着睡乱了的头发走过来,抬手盖住彦博的眼睛。
“很痛啊,以后不要直视太阳,会灼伤的。”顺带了一长串关于强光刺激和其导致的短暂失明、角膜损伤、偏头痛等等,的相关知识。
两人之间有一条能传送所有想法和感受的链接。信息无条件地从彦博流向明,但是倒过来的话需要肢体接触,并且只有知识性信息。
“杨妈头上有像角一样的东西。”尽管知道在说话之前对方就知道了内容,但是彦博还是习惯用语言表述,“那是什么?”
“那是山羊角。”明也习惯了等他说完再回答。
彦博皱起眉。明总是用另一个他不了解的概念来说明概念,一副懒得说清楚的样子。
“山羊是什么?”
“一种动物。”
“动物?我记得是,存在于星球上的一种生物形式……那,我们有山羊吗?”
“以前有。”
“为什么现在没有了?”
“因为它们死了。”
为什么会死?彦博想问,但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记得,19天前因为玉兰落下来的黄叶问过这个问题,当时明瞥了他一眼,按着他的手灌进来了数以G计的文字量。
当时彦博足足眩晕了好几秒。以他的运算能力,这本不应该,一是因为先前估计有一两年没有从明那里获取这么大的信息量了(并不记得,从身体反应估算),二是因为,死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那些描述都很复杂,彦博理解起来很费劲。也是因为词汇量不够,有很多概念他都不懂。不懂的东西太多了,这是因为明,很多他根本没打算讲,只等着彦博什么时候停止提问。知识的链接完全受明的主观控制。
就像现在一样。明随意地把垂到锁骨的头发拢到脑后,用手腕上的橡皮筋扎起来,然后抱胸靠墙看着他。蓝色的眼睛半垂着,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还想问什么?”
彦博半张着嘴努力思考。明耐心地等着,顺带低头接过家养小精灵递过来的早饭:“啊,谢了。”
彦博在明耐心告罄转身回屋之前叫住他,不是用开口说的方式:“为什么杨妈头上有山羊角呢?”
“你一直没有改过,就保持原状啊。”
“是说,为什么是山羊角?有什么含义吗?”
“只不过是神话、传说,从前人写的故事罢了。”明的脚下稍微一顿,便迈进门槛到阴影里,“现在没有意义了。”
彦博在院子里四处转,挨个检查每个细节。虽然三进的四合院不算大,但是也受许多自然规律的影响。因为明称得上刻意的沉默,彦博稍不小心就容易忘掉那些常识,必须时常复习。
搬马扎坐在月季花丛前修剪的时候,吃惊地发现叶片上出现了黄褐色的小斑点。还在回忆确认昨天是否有过征兆的时候,就听见脚步声,然后明戴着白手套拿着一个喷壶从垂花门过来。
“你看这个!”虽然没有必要,但彦博还是把月季的患处指给他看,以示震惊。
“是锈病。”明蹲下身,左手搭在少年后颈上,“每半个月喷一次敌锈钠溶液或是粉锈宁溶液,一般二到三次就可治愈。”
关于溶液组成的知识和其他相关信息一并经过链接流到彦博头脑中,于是从喷壶底部凭空涌现出液体来。
“确实慢了。”明转动手腕摇匀,然后喷到月季的叶片上。
“因为你很久没让我造物了啊!”彦博一边拿出小线圈本记笔记,一边不甘心地说。
“你自己决定就行,没必要经过我。”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把喷壶递给对方,“还以为你不会记笔记,毕竟半个月是15天,没有超出遗忘周期。”
“以防万一,我不想看到月季死掉。”彦博伸手摸了摸一朵今早刚开的花,探过身嗅了嗅,“我每天都在照顾它,为什么会生病呢?说是雨季高发的病,现在都秋天了……”
“应该是浇水浇多了。”
“我浇水也很正常啊!”彦博比了个手势以示精准。
“啊,是我多浇了,我的错。”明懒散地说,拨弄着一朵快开败的花,落了一手柔软的花瓣。
疑惑和不解顺着链接流过去,彦博没有出声,但确信对方肯定知道了。他应该之后会解释吧,肯定有原因,彦博想着就把这事丢到脑后,顺带整理了一下笔记。
明沉默着。关于情绪的链接是单向的,彦博逐渐察觉到这种缓慢凝固的气氛,但不知为何,不安地扭过头。
“要除去可能导致生病的因素吗?”黑发的男人垂着头,低声说。
“……那能做到吗?”彦博盯着他的脸,敏锐地抓住了某个核心,“是让月季不再变化吗?那它就没有生命了吧?”
明不知是笑还是叹气,轻轻摇头:“行,听你的。”
今天天气很好,彦博翻了翻笔记,问要不要晒被子。明说你决定,彦博于是又从笔记中翻出给家养小精灵输入命令的部分。
“直接说就行,晒被子又不复杂,这部分的动作程序是内置的。”明叹口气,从竹躺椅上撑起身,拉过他的手把全部50个预设动作的口令传送过去。
“我在复习。”彦博用说出口的方式强调,手上乖乖地记笔记。
明躺回去,把书盖回脸上。那是一本很薄的小说,封面上的文字并不是彦博常用的那两种。他在书架上找了找,查到当时的笔记,上面写着那是法语,意为“人类的大地”。
当时,除了制作一本书需要的信息,明还摸着他的头把小说的翻译版也通过链接讲了一遍。但是笔记没有把全文抄下来,为什么不抄录呢?28天一定是够的,看页数大概5天就行。
彦博忽然怨起那时的自己来。看笔记知道当时获取的信息比较多,记录花费时间,于是舍弃了这本书。即便知道,还是怨着:毕竟明已经很久没有给他读书了。
尤其是现在,即便自己正在这样想,那个人也没有反应地睡着。真的在睡吗?不知道,这很难看出来。彦博盯了一会,忽然觉得泄气,这是在怨什么?直接说让他再讲一遍,那他就会答应吧。
只要说出来就行。彦博忽然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
今天要出门吗?
啪嗒,小说滑落到地上,明像是惊醒一般坐起来,吃惊地扭头看向坐在旁边的少年:“今天的素材够了吧?用来作记忆的锚点的话,算到下一个28天都够了。”
彦博点点头,今天比起前一个遗忘周期,发生的事已经够多了。但是,“遗忘周期不仅仅是用来算日子的吧?从定义上来说,是用来清空记忆的。”
他仰起头,金色的眼睛亮闪闪的,“先得有记忆才能清空吧?得发生一些跟平时不一样的事情,不出门的话每天都差不多。定义给了这么长的遗忘周期,就是让每个周期都发生一些不一样的事情才对。”
明没有说话,在没有灯的室内瞳孔反常地扩散开,蓝色的虹膜变成薄薄的一个环。过了许久,他才轻轻地吸口气:
“你……”
“我想出门。”
说出来了。不可思议地,好像语言真的有这么大力量一样,明撑着额头露出被打败了的表情。这是答应了吗?好像是答应了。没问题吗,很容易能察觉到他并不想出去。但是……
“你决定就行。”明低声说,像是撑起一团没醒好的面那样站起身。
“真的?”彦博没反应过来,就愣愣地看着他伸出手,贴到颈侧。温暖的信息流从肌肤接触的地方扩散开。
塑料圆罐子出现在少年手里,明单手拧开盖子,然后托在手上示意他自己涂。“油箱要加满,电池估计也没电了。现在干燥,需要涂些润肤露……要做些准备。”男人喃喃着说,看向院子里的树影,“开车估计比较久。”
TBC
《初恋》(二)
作者:阿萦
今天陈雅兰问我,感觉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陈雅兰:我听说李敬转走了。
我让她少八卦,没理她了。
哦,陈雅兰是我妈。
我痛恨青春期。
没有不渴望长大的孩子,但是因为李敬,我总是想回到小时候。
我认识李敬的时候小学二年级。我三小,她一小,感谢儿童乐园和少年宫。
昱城当年儿童乐园和少年宫连在一起,很多小孩上完兴趣班去儿童乐园玩。比如我,比如李敬。
我敢肯定是我先找她说话的。
也许我问她:你也是一个人来玩吗?
是在儿童乐园那个巨型滑滑梯组上。
儿童乐园拆迁之前我特意去看过一次,那个滑滑梯对大人来说体型并不夸张,但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没办法自己玩的。
我跟李敬当时都二年级,差不多是刚刚好自己玩那个大人不太担心的年纪。
拜陈雅兰所赐,我小时候一点儿也不怕生,很喜欢找人搭话。想到这一点我特别感谢我妈,如果我内向一点,也许就没机会认识李敬了。
我没有早恋,我不想谈恋爱也不想追李敬,我只是很respect her,想跟她做朋友。
但是我太平庸了。
我是无聊的人。
李敬是有趣的人,又聪明,知识分子家庭。
她跟那些只会读书的成绩好的学生不一样。
我想听她拉手风琴,我没有听过,很遗憾。
初一上课第一天我就认出了她。
不,其实每一次在少年宫照面我都会认出她。有时候我们对视了,更多时候我故意瞥开了视线。
但是初一,开学第二周,我跟她打招呼了。
我们是同学,虽然不同班但是我们两个班的老师一模一样,陈雅兰说我们两个班教学进度也会一样,我觉得她说得对。
我完全有理由去跟李敬说话。就算我们并不同班。
我们隔壁班啊,老师又一样。我们虽然不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但课间我们共享一条走廊。走廊太窄了,我们照面、撞见、打招呼,多么自然。
我羡慕我们班那些李敬的小学同班同学,他们刚上小学就可以认识她,跟她同班。
我羡慕他们。
我跟李敬打招呼了。
在夏末秋初。
我喊她:“李敬。”
她趴在走廊扶手上,一个人,悬铃木的树影在她脸上投下光斑,她的眼睛因阳光的照射而眯起来。
她没有理我。
我喊她:“李敬!”
她转过头来。
我没办法描述她当时的表情变化,大概只是眉眼微动。我猜如果是在日本影视剧里,或者是默片里,她的脸旁会出现字幕:“我?”
我们对视了。
我走近了两步。
我说:“你好啊,李敬。”
之后的一切交往都变得模糊。
我没敢问她记不记得小学二年级的相遇,但是她说了“我们是不是见过”,我说“我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初一上学期,我们的交往特别自然。
课间如果遇到了会聊聊天,当然我承认我会故意偶遇她。
初中课业比小学繁忙了太多,课间变成了喘息而不是用来疯玩的时机,大家都在努力融入新集体、结交新朋友,没有人觉得我跟李敬聊聊天有什么不对。
尤其是大部分时候我们没有挨着站,也不是只有我们两个在聊天。
初一下学期情况变得不对起来。
该死的早恋生们。
大家熟悉了,有人开始早恋,男生女生之间开始有了界限。就好像不早恋就不能和异性做朋友,如果真的是朋友在学校里也不能讲话。
我承认我对李敬说过一些“怪话”,比如我问她外公还教不教她拉手风琴。
她看着我睁大了眼睛,她的笑容没有变,她说:“你这个变态都是从来听来的这些消息。”
我觉得我要失去她了,我说:“你在儿童乐园告诉我的。你还记不记得?”
我不记得了,记不清后来又说了些什么。
她对在儿童乐园跟一个小男生聊过天有印象,但是聊天内容早就记不清了。
我又快乐又难过。
她没有因为我“变态”就躲着我,我不值得她为我改变。我不配。
失去她的恐惧却没有放过我,我终于通过和她打架的方式拥抱了她,这并没有让我们的距离变得稍微近一点点,甚至更远了。
我其实有她QQ号,但是她不怎么更新动态,我上网的频率也非常有限,我还是注定要失去她。
她是我认识的最特别的同龄人,但是我注定无法成为她的朋友。
初二上学期结束,她要调走了。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说过,她是单亲家庭,跟外公外婆留在昱城,父母在深圳打拼,她妈妈很爱她,不要深圳的房子要她。
她妈妈要接她去深圳了。
tbc
作者:橙子
这项秘密计划由私人支持,旨在彻底解决那场使人快速瓦解的烈性症。受邀者都是资助人认证的天才,是资助人特地秘密请来的可靠力量,而负责实验室工作的那个技术员除外。他告诉大家:他是来打下手的,他叫穿衣裸鼠。他是这只靠白炽灯照明的空间里的工蜂。
穿衣裸鼠原名刘树,这个人是个平平无奇的实验员(甚至不是研究员!),他在博士毕业后留所,却只做了技术工种。他所在的实验室几乎没有实验成果,甚至也鲜有学生。
刘树甚至是个冒名顶替者——他手里的邀请函本来是自己实验室领导的,但这份信发给领导时领导已经因为意外去世了,这份邀请函落到了负责整理领导遗物的刘树手上。
刘树当然知道邀请函不是给自己的,但最后因为领导和自己都姓“刘”而邀请函打头也只写了姓,他说服自己顶替了领导。
如果不是领导的死,他绝不会去,他原本就是那种怎样都可以将就的人,研究在哪都能做,没必要非得跨越某些界线。他去了,因为他知道如果领导还活着,领导一定会去——就算在这个末日世界里人体改造也依然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
毕竟领导是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死的。
像所有老套的故事设定一样,领导一直是一个科学狂人,他爱他的妻儿,但面对事业时领导总是忘了自己爱着自己的家人,甚至忘了爱他自己——理所当然地,领导离婚了,这下他成了独居科学狂人——“老掉牙”吧?刘树觉得领导的故事逊毙了。
把这种要么称为世界反派要么成为超级英雄的角色设定强加在自己头上,是谁都吃不消吧?
刘树的老爹在他考上研究所前苦口婆心劝他学点好的,CS啊经济啊不比这熬破头的基础研究强吗——然后刘树考上了研究所。
接着老爸又劝他早点评职称——于是刘树报了技术员。
他爱科学吗?他爱,这绝不是小孩子图一时之快,但他也不是狂热分子;他曾经憧憬着成为对世界负责的顶级科学家,这个梦想他在小学时向全班同学大声朗读过,但事实上现实已将他的幻想敲碎。他不是超级英雄,最终他也不想要成为超级英雄。小时候他喜欢超人和科普书,长大了超人换成了小熊维尼。但科普书还在。他的好奇心未死。
回到领导的死因上来吧:为了向世人证明自己提出的病毒防治方法的可信性,缺乏经费的领导在大部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了他盛大的表演——他亲自试药。然而他的理论失败了,领导不幸感染了病毒,他死于这种烈性传染病。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去世前的那段时间刚好是寒假,领导一个老头子,遣散了学生,打发走了实验员,锁上实验楼层,把备用钥匙放在门房的抽屉里,又在门上贴了通告,最后他回了一趟家,把阳台上所有的花盆浇了个透——尽管这些容器里除了土已经没有别的东西。做完这些,他将自己关进了P3实验室,监控记录显示,那天是1月25号。
真是的,拥有这样老套邪道设定的家伙就这样死于自己未经证实的学说,真是逊毙了,对吧?
你不是说会做超级英雄吗?你不是说做大英雄没意思吗?你逊毙了!听到了没,你逊毙了——老爸!
领导姓刘,他叫刘山,前妻叫蓝温,他只有一个儿子。是刘树给他收拾遗物的,是刘树给他收尸的——在尸体经过彻底消毒处理且层层密封于危险品处理箱后。他是刘树的亲生父亲。
那时刘树还没考相关证件,他没有进入处理室的资格,再见时,刘树只见到那只盒子。“它要埋多深?”刘树问。
——几十米的地下。
时间回到刘树念书时,那时的刘山老是出门应酬,刘山心脏不好,但总喝得伶仃大醉,他东倒西歪地走回家。“我……没醉!喝!谈!”刘山在盥洗室大声说。他说他缺经费。他说他的学生缺生活费。他总是缺经费,看样子他的学生可能毕业了都没拿过奖学金。刘树放学回家,听到响动,冲过去,抬脚踢开门。盥洗室的镜子只照出了刘树通红的脸,由于用力过猛,衬衫校徽耷拉下来,也在愤怒地跳跃。校徽的名字是新希望。他朝刘山喊:我妈上个月结婚纪念日,她想要个保温杯,带碎花的,黄色的,包装都不要,她老是说给我听,谁买的,我买的,我去你的,我去你他妈的。刘山也红着脸,他瘫在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好像上面有一双眼睛。刘山的眼泪从颧骨流进乱发里,他喃喃说:阿温觉得广口瓶好看。
刘山还说:我忘了我要买花。
刘山给自己注射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死掉的准备了:“因为科学没有绝对。”
“比起这个,小树,我更想知道答案。”
去他妈的狗屁答案——所以答案是什么?
刘树走之前没有检查自己的信箱,他打算就此失踪,但是他应该打开来看看的,他该看一眼的:一封全新的邀请函躺在刘家的邮筒里。
亲爱的刘先生:
……我认为,你具有参与这项庞大而复杂的项目的毅力……
请务必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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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谖(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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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晓露是那种高中常见的,每个年级都有一个的那种女生。
她矮,胖,黑,脸上有几粒青春痘,带着一副塑料框眼镜和钢牙套,头发不但少还干枯毛躁。有嘴上不积德的男同学叫他“四眼钢牙大丑妹”,她一出现,那群男生就四散奔逃,一边跑一边喊“大丑妹来了,大丑妹来了,太可怕了快跑啊,不然她那一口钢牙咬下去,要中毒的”。
米晓露的学习成绩也不上不下,没得到过老师的表扬,但也不会给班级拖后腿。同班的同学和她关系也不上不下,早上在校门口遇到了也会打招呼,但所有的交流仅限于收发作业。唯一愿意多和她说几句话的是她斜前方的女生周慧。
周慧是那种全年级都挺有名的女生。她不算漂亮,但有一双亮得炫目的大眼睛,嘴角上总带着笑,经常和男生追跑打闹,嘻嘻哈哈,但是被大多数女生敬而远之。米晓露是周慧唯一一个同班的女生朋友,她们偶尔一起上厕所,中午一起吃饭,也就这样了。下午放学后,周慧和男生们一起出去玩,米晓露就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家。
米晓露有一次在洗手间的隔间内听到外面有隔壁班的女生在闲聊:“那个周慧,老是和他们班那个丑黑胖在一起,不就是为了在男生眼里显得漂亮点吗?不然就她那个颜值,怎么会有那么多男生围着她转?”另一个人回答什么米晓露无心在听,她蓦然想到爱弥尔·左拉那篇著名的小说《陪衬人》,自己不就是绝佳的陪衬人候选吗?她随即又立刻打消了这点心思,她不该这么恶意揣度她唯一称得上是朋友的人。米晓露一直等到外面的两个姑娘脚步声远去,才偷偷从隔间溜出来,回到教室。
高二的第二学期,对米晓露而言本该是一如既往的。上课,下课,考试,放学,做作业⋯⋯然后平稳地升上高三,开始真正的地狱。但不知道这届校长为何突发奇想,决定在开学之初来一个投票,选出每个年级最引人注目的人,封为本年级的愚人节教皇。投票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结果于愚人节当天公布。
“为了推广公众号赚关注吧。”周慧头也不抬地说,重点完全放在回消息上了。学校不让带手机,但是几乎每个人都偷偷带,“先走了,和1班那两个学霸帅哥有约!”
“哦⋯⋯哦。”米晓露模模糊糊地应道。
等周慧一走,米晓露立刻打开规则,逐字逐句地研究。投票的时候还要带学号,从根本上上杜绝了刷票,还仅限校内学生。
米晓露抬头,三月初的春天还稍稍有点凉意,但是俏丽的花已经开在了枝头。
第二天,学校的公告栏里出现了米晓露的大幅照片,是他们高一军训时拍下的,班主任给他们班每个同学都发了一套。照片被放大成海报大小,底下还写着“请投给全校最丑女生”。路过的学生们全都惊呆了,对着公告栏指指点点。
米晓露的书包在座位上,但是人一个上午都没有出现。熬过了上午的课程,班里同学准备起身冲去食堂时,周慧突然敲着桌子站了起来。
“今天谁也别想走,把话给说清楚了!”
班里的同学谁也没见过周慧发这么大的火。哪怕有一次她被不小心泼了一盆脏水,她也都只是撇了撇嘴没说话。
“周慧,咱们得先去吃⋯⋯”
“谁也别想走!”周慧重复了一遍,“那张海报,谁干的!”
全班一片沉默。
“再问一遍,那张海报,谁!干!的!”
死寂般的沉默。
“怎么,有种干,没种认啊!”周慧的声音尖刻起来,“都是同学,平时她也没得罪你们吧!做个人有点良心很难吗?今天不说出来谁干的,咱一起饿到下午。”周慧搬了把椅子,把门一堵,自己坐在椅子上,看着班里其他人。
“我支持!”后排的一个女生突然开口,“不是我干的。”
“我也支持,这事不能这么算了。”第二个女生开口。
“不是我干的,我觉得干这事的人特别下作。”另一个男生也跟着说。
“不是我,虽然我平时笑话过她,但是我不会干这种事,我要撒谎,天打雷劈!”
“也不是我,我看不起这种人。”
班里的人你一眼我一语地说了起来。
“5班你们怎么回事!”门外突然响起班主任的怒吼。
周慧不情愿地站了起来,给班主任开了门。
“怎么都不吃饭?赶快的!”班主任看了一眼,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周慧,你吃完饭后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周慧冷眼扫过还没来得及表态度的几个人,点了点头。
办公室里,米晓露坐在椅子上双手握拳。窗外的树上的木棉花怒放吐蕊,像是整棵树都着了火。周慧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米晓露正在出神地看着窗外。
“都坐吧。”班主任和颜悦色地说,“米晓露,你来解释一下,周慧为了你拦着全班同学吃午饭,这事我没法替你瞒了。”
米晓露看着周慧,周慧也看着米晓露。
“其实,那个海报是我挂的。”米晓露说。
“什么?”周慧难以置信地问,“什么呀!”
“不是,你听我说。”米晓露语无伦次地解释,“我⋯⋯你,你不明白。你一直是别人的焦点,喜欢你也好,讨厌你也好,年级里的人总能看到你,你也吃得开。我,就,哪怕一次也好,我想被看见⋯⋯”
“那你也没必要这样啊。”周慧抢着说,“你还有很多优点啊,例如,呃⋯⋯或者什么其他的特点,比如说⋯⋯唉,不对。”她语塞了,米晓露的确没什么其他可以称道的特点。
“所以,一次也好,我想被看到!”米晓露异常坚定地说。
“那⋯⋯不然说海报是我贴的?”周慧也没别的办法了。
“怎么行!”米晓露连忙摇头,“你刚刚还为了我堵着全班人不让去吃午饭呢!我怎么能让你背锅!”她低下头,“我会自己解决这件事的。”
第二天的时候,公告栏里的海报换了新的。还是米晓露的同一张照片,不过底下的字变了,详细地写清楚了昨天那件事的前因后果。米晓露低着头从围观的人群身后走过,周慧拉着她的手。
米晓露是每个年级都有一个的那种女生。
她矮,胖,黑,脸上有几粒青春痘,带着一副塑料框眼镜和钢牙套,头发不但少还干枯毛躁,学习成绩不上不下,和班里同学也都是点头之交。但是,她也想被人看到。
周慧在投票界面写下了米晓露,然后在投票人那里填上了自己的学号。
“投票成功,结果待4月1日公布。”
周慧抬头看着米晓露,笑了。
END
作者:喵哩
《漫威宇宙:洛基》
洛基剧集后续情节(作者的话:没事,不就是多元宇宙吗?这个剧集渣渣,我可以写一个不渣的宇宙线啊……)
洛基听着身后杂乱而急促的脚步逐渐靠近,B-15叫来的警卫正在赶来,如果他再不离开,很快就会被这群人抓住。
然而莫比乌斯那句“你是谁?你叫什么?”疑问震的他忘记了逃跑的本能。
他茫然四顾,看到屹立于TVA中庭的巨大而唯一的雕像后,完完全全的愣住了——那里原本是三个傀儡蜥蜴的雕像。
征服者那张轮廓粗犷的脸几分钟之前还在虚无之境夸夸其谈——当然现在那个浮夸的家伙应该已经栽在了希尔维的手里。想到这个名字,洛基心中隐隐疼痛,不过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面对,那短暂而疯狂的意乱情迷暂时被他压在了心底,头脑开始高速的旋转,思考眼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希尔维把他推进了穿越门,而那个时刻所谓的神圣时间线已经开始崩解,也就是他有可能降落在一个“其他的”TVA总部,所以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莫比乌斯完全不认识自己。
但这带来了第二个问题,TVA是管理所有时间线的机构,如果这个莫比乌斯不认识自己,那么是这个TVA所管理的所有时间线都没有“洛基”还是因为这个TVA所管理的所有时间线的洛基都没有越界?
以洛基对自己的了解和与其他“洛基们”的接触而言,第二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洛基”不会带来时空扭曲什么的,那就不是洛基了。
所以这个TVA所处的时间线原本是没有洛基的?
四只手从后面抓住了洛基的胳膊,把他固定住,警卫用武器虚虚的指着洛基,杆子上危险的黄灯还没有点亮,他们的目光投向B-15,等待长官的进一步指示。
“等等!我们有个误会。”洛基在那位总是怒气冲冲的女士开口前喊了出来,“我确实是一名分析师,而且我是莫比乌斯的搭档!只是……我来自于另外一个时间。请相信我!”
他拿出了自己最真诚的眼神看向B-15,然后又给了面露诧异的莫比乌斯一个无奈的苦笑。“时间都乱套了……我想,这就是原因。”
五分钟后,洛基和莫比乌斯坐在了放映室,因为整个TVA都乱糟糟的,莫比乌斯需要找个安静点的地方消化理顺眼前这个冒出来的陌生人的信息。
他作为探员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人不太可信,但那种从脑海里浮起的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又让他觉得对方似乎有那么点点可以相信。真是太矛盾了……
洛基扯了一个疲惫的笑容,往后理了理自己的头发:“难熬的一天对吗?你要来罐咖啡吗,你最喜欢的那种。”
莫比乌斯抬眼看了看眼前狼狈的男人,手指在桌上敲了敲,沉吟了一下:“……你看来确实对我有所了解。但这并不能证明你是我的搭档。我对我的时间犯们也很了解,甚至比他们的亲朋好友都了解。”
“当然……也许你比他们自己还要了解。”洛基轻笑了一声,眼神里带着点戏谑。“你总是不知疲倦的研究你的猎物们,所以你才是TVA最棒的探员。”
莫比乌斯抄起了手,歪着头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人。
“……你这个说法,让我怀疑我和你其实不是搭档的关系,而是……”
“对,在我们那个宇宙,一开始我是时间犯,不过你还是你。但后来你发现我的能力和经验对你十分有帮助,于是你请我作为任务中重要的支援力量,你还在你的团队里称呼我为教授。”洛基立刻承认了莫比乌斯的推测,要骗人十句话里总要有九句是真的,那剩下来那句才会份外让人放心。
“……唔,姑且认为你说的是真的。”莫比乌斯可没那么轻易的相信别人,他暂时放下了这个话题,“所以你知道眼下这一切混乱的原因?”
洛基微微咬紧了牙齿,对于自己接下来要说的真相进行了筛选,毕竟他还不知道征服者康对于这个宇宙的统治到什么程度,就算他没有了对未来的全知全能,也还是拥有TVA。如果这位征服者是邪恶的,打算统治所有宇宙的,那么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就近潜伏在这里,反而更有利于将来扳倒他。
而且想要回到自己原来的宇宙,见到自己想见的人,也必须要能够拥有在时间线穿梭的能力。所以不管如何,他必须取得莫比乌斯的信任,给自己在TVA找一份工作。
“听着,你不相信我没有关系,但你一定要记住,时间线已经被解放了,时间线之战很快就会到来。一个邪恶的人,强大到你无法想象的敌人,拥有无数的分身,每个多元宇宙的分身,他们会彼此发动战争。不管我们现在在哪里,归谁管,都一定会卷进这场战争。”
“……根据你之前告诉我的那些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因为你在时间的尽头干了什么事情,才解放了时间线,造成了眼下的一切?那我岂不是应该先把你抓起来,为了确保我们在接下来的战争中取得胜利。”
莫比乌斯摸着下巴,眯起眼睛,审视着眼前苍白的男人。掩饰的很好的惶恐在那双绿色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然后变成豁出一切的决绝。
“对!从我来的那个宇宙,每一个时间线的我最后都会被裁剪掉,我的人生就是为了衬托他人的丰功伟绩而存在,不管我如何选择,最终只有失败。包括我现在坐在你的面前,是因为我被我的……搭档背叛了,她在最后那一刻把我推进了穿越门,掉落在你们这里。”
洛基双手下意识的紧握在了一起,手指因为用力而发青。
“你确实应该现在就抓住我,消灭我,因为我总是失败的那一方,和我在一起会变得同样的不幸。”
房间里的空气凝滞了起来,痛苦以一种无形却可以感知的方式填满了整个空间。
“……咳,即使是在TVA,你这个说法也太悲观了。”过了许久,莫比乌斯才淡淡的开口,打破了沉默。“你能出现在我这里,不是说明你还有机会吗?”
“鉴于你的特殊身份,我会向长官申请,由我自己密切监管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什么样的敌人会来进犯。”
洛基猛的抬起头,一脸诧异的看着眼前改变主意的探员。
“?”
“别那么看着我,我可干不出一脚把淋湿的野猫踹进暴雨里的事情。既然在另外一个宇宙的我能和你成为搭档,那在这个宇宙也是可以的。”
“你相信我?”洛基脸上的神色轻松了起来,甚至带了一点点调皮的笑意。
“就那么一点点吧……如果你搞什么鬼把戏,我会立刻亲手料理你的。”莫比乌斯站了起来用手指比了一个微小的比例,然后一边叹气一边往外走。“你啊,先去人事部报个到,然后看分配到哪里,领上新制服以后,梳洗一下,然后我们再详谈。”
洛基脸上的笑意一点一点扩大,顺从的站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总是这么的有善心。”
莫比乌斯挑了挑眉问道:“怎么?”
“以前你也这么说过?”
“淋湿的野猫?”
“差不多吧……”
“所以你利用我的善心?”
“你也可以随时收回你的决定啊。”
“……”
“你真的打算反悔啊?”
“……不,我相信我自己。不管在什么宇宙,我都是有原则的人。我愿意选择帮你,肯定是因为我看到你身上的闪光点,就算目前我还没在你身上看到,但以后也会的。走吧,别和我玩那套欲擒故纵的把戏了。”
“你可真了解我。”洛基低下头,微微的笑了,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赌博而开心。
“就像你说的……我总是很了解我的犯人。”莫比乌斯也笑了,为自己招惹的新麻烦而苦中作乐。“……或者说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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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沙漠》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坐在一堵土墙后面,把脚重新插回自己的靴子里。在用土制烧酒把自己灌醉后,我觉得这堵土墙的历史超过两千年,或许从希克索斯人的年代就已经立在这里了。沙漠入夜的时候凉得很快,我想我只要在这里再坐两个小时,就会被冻死在这里,天亮的时候土人就会发现那个外来的白人探险家像个傻瓜一样死在他们圣坛的边上。然后我的狡猾向导就会把我的行李卖了,牵走我可怜的骆驼,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记得朱利安·史密斯,野心勃勃、穷愁潦倒的蠢货探险家。
回过头想,我来到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荒漠,并不是为了拯救当地部族野蛮祭祀的可怜祭品……好吧,我承认我或许只是想找到些金子,尚未被发现的古代遗迹,邂逅几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异国美人,逃避国内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从失败的人生中逃离出来,忘记那些骗了我又伤害了我的女人。
夜晚实在是太冷了,我重新回忆那个让我浑身燥热的姑娘,有着长长眉毛、罕见红色眼睛和纤瘦脚踝的当地女人,长发编成辫子直垂到地上,让我一瞬间为之动摇的姑娘。如果不是她要被本地的野蛮土人当成“被遗忘的新娘”,我猜我大概会试图把她拐跑,把她带回我充满喧闹尘嚣的家乡,带她去看轮船和摩天大楼,品尝汉堡和苹果馅饼。但很可惜,她现在要被推到那口被石板封住的古井里,祭祀一个连真正的名字都被遗忘的无名古代神。
我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未开化人,但他们的刀和弓箭能轻松了结一个蠢货冒险家,那我只剩下手枪和喝醉后的愚蠢勇气。
具体劫人过程我现在记不清了,我大概用火把驱赶着他们的骆驼,冲散了人群。就在骆驼们四处大闹的时候,我包着沙漠地带最常见的头巾,混进了祭祀仪式的最中心,在他们反应过来前,一刀切断了美人儿手上的绳索,牵着她以我平生最快的速度逃走,赶到我土墙后的骆驼上,骑着骆驼,在太阳升起之前赶回镇子,然后在这班土人回到镇上之前带着行李逃跑……计划很简单,考虑到这是喝了两瓶椰枣烧酒后制定的计划,我觉得还不赖。
岔子出在哪儿?那个女人拽住我的手腕不放,而且她的力气比我想得要大很多,当她开始大喊大叫,拖住我不让我走的时候,我想,操,这可不在计划之内。
然后我跟那个女人纠缠起来。我承认她很火辣,各种意义上。虽然她狠狠给了我两拳,但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身体柔软丰弹的触感,近距离纠缠时候滚烫的鼻息,眼泪,和眼泪后面那双雨后晚霞一样透红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芒下反射出的色泽,胜过我在纽约博物馆里见过的那块世界上最宝贵的红宝石。那块红宝石来自远东,是罕见的没有裂隙纯粹无比的红宝石,它的光泽比之也逊色三分……
如果当时不是我喝多了,我想我一定不会被她推倒,失去重心,落入那口古井里。
而如果不是我在坠落的过程中碰撞了井壁好几次,下面又是一堆非常柔软的细沙,我想我没办法活着走出那里。后来我知道,那地方本身就是让从上方坠落的祭品活着落到井底,然后发现那里真正的秘密。我坠落到底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多处擦伤,但万幸没有骨折。
然后,当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我落在井底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光。不是头顶的光,井口应该在的地方黑漆漆的,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是个蠢货,我早就知道这一点,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地方。
在接近黑暗的地方,你对任何一点微小的光线都会特别敏感,我摸索着古代的井壁,找到了一个狭小的开口,那里有一条廊道,另一侧有新鲜的风和空气传来,以及给予人一线希望的光芒。我忍着浑身上下的痛楚,沿着走廊缓缓向前走,几分钟后,眼前豁然开朗,然后我所寻找的古代遗迹就出现在我眼前。
当然,我也遇到了它,我之前从未想到这里还会有这种极度罕见的东西存在……一个超自然生命。
那是一个非常美的地方,哪怕到今天我也会这么说,我一生中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比不上那座奇迹般的地下古城。我出生在一个乡下小镇里,十五岁坐火车到大城市读书。我对美洲之外古代文明、历史的了解来自于课本,以及探险家们留下的笔记上那些手绘的图案。照相技术那时候还不发达,器材笨重,所以考古探险的冒险家们多少会一点素描的手艺。我看过手绘的丛林深处的神庙,被藤蔓包裹着的金字塔,上千年祭祀留下的骷髅之地,石窟里原始人的骨器和壁画,或是最罕见的,好像在梦里出现的那些“神”的残骸,或是二手、三手的记录。
但这些二三手的记录永远也不会教给你,当你真正面对一个超自然生命的时候,你能做什么,或者说你应该做什么。
我当时不太能确定,但后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希克索斯人的古代城邦,我从出土的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碑刻里读到过这个地方。在诸多失落在沙尘中的城邦里,有一个被古老精魂统治的城邦,名叫朵埃尔之地。传说朵埃尔之地位于冥界与人间土地的交汇处,被所有人遗忘的死者会在这里盘桓,然后被“遗忘者”吃掉。这些灵魂就此消逝,从阳间与冥界的转生循环中就此脱身,彻底化作沙漠中的尘土。
我亲眼见到了“遗忘者”,而且我意识到它是一条龙。
我走出那个狭小的山洞,光亮让我眯起眼睛,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看清我所站的地方。一个巨大空阔的地下空洞,头顶是倾斜的巨大岩石,而岩石下是规则的、闪烁着贵金属光泽的古老建筑。公元前古埃及王朝所特有的建筑风格,残垣断瓦,一半的城池被岩石压碎,埋没在数千万吨的黄沙中。
有一丛黯淡的光线从天顶的一个地裂上洒下来,地上积满了堆成小山的沙尘,然后沙尘中,深红色的宝石一闪而过,我意识到一头庞大而惊悚的巨兽趴伏在我面前那块宽阔的平台,周围的石柱表明这是祭祀之地。它伸开自己背上的翅膀,流沙从翅膀上滑落下来,露出斑斓的、树叶一样层叠的皮鳞。像是有一层彩虹色的皮膜覆盖在它的表面,脊背上有着爬行动物般的骨刺,然后是鳄鱼般的头部,以及瞬膜包裹下深邃的红色眼睛。
我长久地站在原地,目瞪口呆,望着这头神话中的野兽抬起头颅,平静地俯视我。
我的头脑中回响起某种声音向我问好……我猜想这种生物从远古时期就学会了用这种方式和古人交流。接下来它的形体发生了更为惊人的转变,向内卷缩的气球一样,它开始缩小、变形,鳞片收回皮肤内侧,转变为光滑赤裸的肌肤。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时间,然后在我面前,之前那个把我推下来的赤眼女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身上披着一层斑斓的丝绸。她缓步向前,有着难以言喻的高贵气场,沙尘雪一样地从天井中洒下,堆积在数千年前的金色遗迹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的呼吸和细沙落下的沙沙声。
这是我与它的相会。
她不会说话,我们之间自始至终通过心灵交流。她说她的名字是被遗忘者,是盘踞在朵埃尔之地的神明。她依靠长久的祭祀实体化,在这里看守着这座被遗忘在时间之外的古代遗迹。每隔二十年,居住在附近的土人都会献上古老罕见的血脉,当初有着红色眼睛的希克索斯人的血脉,她吞噬那些祭品的记忆为生,然后那些人祭在这里生活、自杀、或老死。
地下暗河在这里经过,这座小小的自给自足的城邦有着自己的果园和农田,千百年来它们自如生长,葡萄藤逐渐覆盖了那些曾经有着精美纹饰的墙壁和居室。紫红色的饱满葡萄落在地上的凹槽里,时间自然将它们酿造成醉人的美酒。这些酒浆千百年来顺着地下暗河不断流淌,成为了大地的酒杯。数十里外有一座绿洲,里面有一口泉眼被称为酒神之泉,每年十一月份,泉水就会散发出馥郁的甜香味,在那里经常有骆驼在那里喝醉。
被遗忘者说,她在这里非常寂寞。
我拨开那些层层叠叠的,在远离地面,靠地裂缝隙中的一缕缕天光而生长的葡萄藤,打着火把观察那些千年之前的遗刻,询问被遗忘者古老的秘密。壁刻上的图形告诉我,在数千年前,这座城邦是由想要被遗忘的流亡者所建立的。他们来自古老文明的各个城市,被抛弃的人、被伤害的人,想要逃离的人……只要他们虔诚祈祷,就能在这里找到隐居者的家乡。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者的城邦位于沙漠中最荒僻的远处,远离了外界的战火与纷争,他们就真的变成了一个神话和传说中的城邦。
自给自足的朵埃尔之地是古代沙漠中的隐秘桃源,而被遗忘者说,她就是在那个时期诞生的精灵。是愿望与现实交媾后产下的神灵,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愿望,一种梦境。最开始她非常孱弱,只能潜进流泪入睡者的梦境,替他们擦去眼泪,平复悲痛;之后梦境逐渐传播开来,人们的记忆和情绪供养她,令她逐渐壮大,乃至于影响力逐渐增长。
最后,她说,强烈而迫切的愿望引起了巨大的地震。世界的底部回应了这份愿望,朵埃尔之地在巨大的地震中沉入沙海,所有人都在幽深、冷暗的地下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安静地沉眠。在古代神话中,会有冥界之神对他们的灵魂进行审判,但朵埃尔之地不会,所有的灵魂都会被遗忘者所吞吃,所有他们存在的痕迹、所有与他们相关的因果,都会被遗忘者抹除。在此之后,朵埃尔之地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世上了。
灵魂被吞吃?
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容易被常人理解的说法,她从难以磨灭的记忆和最深刻激烈的情感中诞生,也以这些东西为食。当然,她最渴切的就是孤独与寂寞,而我身上充满了这种巨大的能量。我的寂寞与孤独像是失控的火焰,突然间因为女人而点燃,贪婪地攫取更多的精神和力量。
我说,我明明是个热情浪子,一个酗酒的精神上的吉普赛人,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多久,永远追求更加刺激的冒险和人生。我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陷入突如其来的恋情,爱上一个一面之缘的女人,在热恋中纵情体验甜蜜美好,在该了断的时候迅速了断,从不让他人伤我太深。
被遗忘者说,爱与孤独寂寞正是一体两面,人们因为孤独与寂寞才渴望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用那女人的眼睛看着我,我们站在几千年前的石刻下,面前是葡萄酒发酵的池塘,有一股非常浓郁的水果发酵气息从这里升起,甜,但是又带着腐烂的臭味。暗河冲刷出的隧道里有空气流动,把酸臭的气味冲刷走了。
几千年来,数百个处女被送到这里维系她的存在。这些女孩们必须是刚刚情窦初开的年纪,刚学会去爱上一个男人,但还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热恋。她们居住在这座早就死去的空寂城市里,而被遗忘者就舔舐着她们身上活跃的青春,她们梦中的恋情,梦中本应享有的不存在的人生。在她们跳下暗河之前,已经无法忍受这里的寂寞和孤独,像是一滴血渗入千年未变的沙地,作为被遗忘的新娘,消失在世界的底部。
所有的被遗忘的新娘,最后都成了我。被遗忘者用某个女孩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说。在朵埃尔之地等待着永不会到来的情郎的被遗忘的新娘。她们梦想中的情郎离这里过于遥远,有一片无法渡过的沙漠横亘其间。
我意识到,我就是那个她等待了许久的男人,我想,我必须离开这里,而如果我成为她等待的那个男人,我就能够让她带我离开这里。朱利安·史密斯的生命不该停止在这里,我还想回到人世间,重新享受美酒与佳人,赚取金钱与名声,让从南到北的所有人都认识朱利安这个名字。
我抱住她,吻她,她没有反抗,有很细微的回应,像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女孩们在学习。
后来我对她说,我要带你走。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壁画留在了自己的脑子里,我背诵朵埃尔壁画上的故事和历史,把金色的杯子和首饰塞满了自己的腰包。这些古老的贵金属制品历经千年依然没有朽烂,朵埃尔之地的移民们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带进了这座地下的墓穴,几十个世纪以来,这些财宝就躺在岩层中间,和它们曾经的主人一样被外部世界遗忘。
被遗忘者沉默了许久,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拒绝。我已经经历过太多次这种事,她们说:朱利安,你是一个坏男人,你永远无法给人安全感。你永远不会全身心地爱一个人,也永远不会信任别人,这也使得永远没有人会真正全身心地爱你,也不会有人真正全身心地信任你。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故事,所以我耸耸肩说,我会自己找路,从井里爬上去。
井已经被封闭了,被遗忘者说,沉重的铁链把石板绑在井口,这是我在梦中告诉他们的事。他们恐惧被遗忘之沙席卷的梦境,这片沙漠地下的被遗忘之地就是他们心中的冥界,被遗忘就是真正永恒的死亡。他们向我祈祷,祈祷永远不被沙漠淹没。他们热情地开辟道路,向着外面的世界,你来的那个世界,正在联系在一起的那个世界前进。外面的东西洪水一般地涌入,枪支、烈酒、战争……还有你这样的冒险家。你来自于众人的世界,喧嚣而暴涨的人类的世界,而这里是被遗忘的不存在之城。
唯一的道路,她说,只有一条路能够跨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凿穿孤独打造的壁障,横越遗忘的沙漠……我可以带你走,我可以跟你走,但你必须理解,那条唯一的道路是什么。是什么让寂寞与孤独中降生的龙生存?是什么能让它在离开自己的根源后依然有存在的意义?
答案一直就在名为朱利安的浪子心中,我知道那个答案,在我们第一次对话的时候她已经告诉了我答案。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数个星期的时光,借着古老的黄金镜子看自己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原先那个剽悍的冒险家,现在镜子里的人有着一把大胡子,眼睛微微泛红,活像是画册里的丛林野人。
我会带你走的,我对龙说,我会带你去看纽约和芝加哥,几千年来人们的新发明,冒着烟囱的工厂,河中的汽轮和海上的战舰。人们互相厮杀的战场,天空中巨大的铁鸟和灰色的楼群。他们发掘出了巨人和矮人的尸骨,远在几百万年前的恐龙的化石,也制造出了能够在海里潜航的潜艇和看见遥远星空的镜子。人们热切地探索着已知与未知的世界,甚至抬头看向群星,想在那里开拓新的土地。
我会爱你,我对她说下诺言,爱与寂寞孤独是一体两面,你从寂寞孤独中诞生,爱是你心中最真切的渴望,也是你生命的源泉。我们会创造真切的记忆,令你能够拥有真正的生命。命运令我横越了被遗忘的沙漠,来到被遗忘的遗迹,遇见了被遗忘的你,这显然已经是一种生命的启示,即将转变我们两人的生命。
被遗忘者用火红色的眼睛凝视着我,我想起我去看过的那些在这死去的死者的尸骸。许多祭品跳下了暗河,但也有许多人在这里生存了许多年头,靠水果和农作物维生,逐渐变得痴呆和僵直,最后再也没有能够给予龙的记忆和情感,如同尸体一样停止了呼吸。被遗忘者的姿态如同那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女人,但我发誓她比那个女人更美,更迷人,双眼更明晰透彻,足以靠长久的凝视令我停止呼吸。
她抱住了我,开始转变形态。她说精灵也会死,如果它们离开了自己的根源,失去了自己的力量,神,精灵,龙……这些具备了实体的精魂就会逐渐消逝……就像是一个破碎的气泡,或是一场久远但终于醒来的梦。借我的身体,龙说,她能获得真正的生命。
我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只能祈祷奇迹的发生。
被时间遗忘的龙用双翼把我包裹起来,我们一同坠入滚动着烂熟葡萄的酒河,随着河水向前流动,一同随波逐流。我渐渐难以呼吸,龙不停地撞上暗河里的岩石,剧烈的震动似乎永不停息,直到一声巨响,我重新见到了光明,发现自己浑身沐浴在龙血中。我们躺在一口泉水里,这里是一块沙漠中的绿洲,头上是亘古的星空,寒冷,沙漠的夜晚太寒冷了,但是龙的血液是滚烫的。
被遗忘者那红宝石般的眼睛宁静地注视着我,她现在是那个女人的姿态,但这是她第一次用那女人的声音叹息,这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美的声音。
然后她逐渐停止了呼吸。
我祈祷了一整晚,努力对着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始终没有活转过来,奇迹没有发生。我在绿洲呆了一个星期,然后把她埋葬在了绿洲。后来我想,或许龙能够从数十公里的地下暗河中活着出来,但一个真正活着的女人不可以吧。又或者说,既然她能用心灵和我沟通,那我的诺言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我的爱能不能维系她的生命,她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后来……后来我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我骑着醉倒在绿洲里的野骆驼,九死一生地回到了文明社会。假装自己是个学者和成功的冒险家,将希克索斯人的遗物四处展示,写书,编造的冒险日记。成为了著名考古学家朱利安。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生日,还是非常感谢你们听我讲故事。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我带回了被遗忘者的眼睛,一块完美无瑕的宝石。是的,后来我骑着骆驼回到了那块绿洲,挖开了我埋葬她的地方。下面没有尸体,只有一枚眼睛一样的红宝石。是的,它看上去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色泽,斑纹……十年前的一天,我从我的纪念品箱子里将它取出来,我想把它擦擦干净,在阳光下仔细看看它……就在我把它放在花园桌上,转身去找我的手帕的时候,一只猫头鹰飞来,抓起那块宝石,然后飞走了。
……
是的。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块宝石。
end.
——————
作者:伯欢
18年桑桑学院F1大赛参赛作品
文:旬夜
CP:簇邪
属性:BL
1.
黎簇靠在苏日格家外的木桩上,一眼黄沙漫长延续至天地间。明亮到刺目的蓝色天空,光线透过视网膜投射至眼底,灼热地像要融化一切。
"怎么,眼睛不要了。"
鼓噪的声音从喉间窜出,听着与柔和无关,像是老式音箱播放的磁带。
那是吴邪。
黎簇回头,他视线还留着直视强光后残留的阴影,却看清了身后拿着水杯的男人。
"喝两杯。"老奸巨猾的绑架犯对他扬了扬水杯。
黎簇视线掠过对方肋骨而下,落在微微弓着小腹上——那有伤。
"王盟不是让你再休息一天。"
"谁都跟你似得,脱水都能昏迷大几天。"
"就你厉害。"黎簇一脸不情愿地伸手抓过对方手中的水杯,手不经意蹭过指尖的皮肤,并不光滑,像是未抛光过的瓦瓷。
却带着属于人的温度。
并不讨厌。
-
【半晌偷欢】
黎簇曾瞧见过苏过万抓耳挠腮给沈琼写情书,不少,一张叠一张,浪漫到像是只耷拉尾巴的金毛狗。虽然到最后一封都没送出去。
但他这个没什么文艺细胞的人,却记下了这个词。
一如于那些点没有希望的日子里寻找着,或一点温情,或一点刺激,或爱情、血液,或那些大张旗鼓的暴力与疼痛。
与苦中作乐有点像。
虚耗着波澜不惊的时间,目之所及处是灼日的艳阳,盛夏的聒噪,数不清的飞虫和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未来。
在那些喜怒哀乐里日复一日耗尽一生。
那是黎簇曾经的日子。
-
只是人虚度的时光里,感官永远不灵敏。那时心脏的跳动和血液的温度只是客观事实,而非主观——你能感受时间流逝,感受死亡,但不能理解死亡的含义。
一如在并不长的过去里,濒死对于黎簇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血肉横飞的危险只存在游戏中。
按杀伤率和概率值降低的ph值,CG造就的残肢断臂。
伤不及自身。
至多来个肺疼气不顺。
可吴邪给了他一场游戏,在这鸟不审单的沙漠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一场生存游戏,没有复活点,输了就和黑白无常肩并肩。
按理说,他应该恨得他牙痒痒。
毕竟他也曾巴不得将吴邪从中间劈开,串成棵灯红酒绿的圣诞树。
-
“你是不是不需要我了。"
说这话的时候,大漠正扬起黄沙,将黎簇眼前视线吹得模糊不清。
"要不,你放我回家吧。”
说这句话时,将视线落在吴邪身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回答。
只是那时候,似乎时间和视觉都被放慢了无数倍。
他视神经投影着吴邪面部每一次肌肉的震颤。
像在等待着一场审判。
只是法官犯人皆不在场。
却让他胆战心惊。
直到,吴邪露出一点讳莫如深的笑,扬起嘴角"现在还不行。"
是去是留,有人给了他答案。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心脏忽然微微一动。
像是血液被拔掉栓塞滚滚而出,带来了几丝,浮动在那些光怪陆离悲伤痛苦之上的欢愉。
黎簇有些难过,又忍不住开心,开心什么,难过什么,他不清楚,只是那二者罗列站在他的心脏两侧,有人朝他大脑开了一枪。
——pong!
Congratulation.
-
"明天就要出发了。还不早睡。"
离开苏日格家的前夜。
黎簇被吴邪找到的时候已经夜深。
沙漠入夜的户外气温下降地飞快,风从沙丘掠过响起呜呜的哭声,沙漠一片铺天盖地的黑色,趁着栅栏边摇晃的一点灯火宛若孤舟。
黎簇抬头。
吴邪换回了原来的装备,就站在他身边。“小孩不睡担心长不高。”说着在他后脑上不轻不重拍了一下。
一场古潼京之行,沙尘暴让他们在苏日格家整顿了五天。
由于沙漠里没有专业的急救工具,他们被水感染的寄生虫都只能用穿衣针挑出,缝合的时候要将皮肉捏住一层一层穿透缝上。
很不巧,吴邪的肚子是黎簇亲手缝的。
那时候吴邪还没有完全清醒,针插入皮肉地时候还带着一些濒死的呼吸。
刺穿组织的渗出的血液就落在黎簇手上。他指腹紧捏着吴邪的皮肤,还能感受到上面肌肉的挣扎和跳动。
而此刻少年人翻出自己的手。
他有种恍惚,恍惚自己的手指上还有什么在跳。
“马日拉不在了,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去古潼京?”他问。
吴邪没说话,只在他身边坐下来。
摇曳灯光下的男人望着不远处目光出气地平静,少了白日里不知对谁起的那点戏谑刻薄。
他和黎簇并肩而坐,不像是绑匪和犯人,倒像是过分亲密的陌生人。
黎簇觉得这有些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一场。
腹部开始疼,像是和吴邪一样也被寄生虫感染生生划开一个口子。
那口子里张开一张嘴,露出一排排古怪又锋利的牙。
“把衣服脱了。”
“什么?”
吴邪扣住黎簇的手时,黎簇也愣了愣。
——男人的内衬被掀开了半截。
路灯投下光,照着那点裸露的皮肤还能隐约看见呼吸的起伏。
黎簇的手腕被扣住,他只好抬头看着吴邪。 “我……想,我看看你伤好了没。”
“小崽子,一道口子,有什么可看的。”男人手上的力道松了点。
“这我划的。”黎簇抬头看他。“我……要对它负责。”
当初对着吴邪大气不敢出的狗崽子,硬着头皮和他四目相对。
牙不敢露,爪不敢伸,眼神倒是厉害。
他听头顶吴邪噗嗤一声笑出来。“毛病。”
-
狰狞的伤口正横亘皮肉上,像是个顽固的不速之客,缝针的边缘凹陷下去,结痂的边缘还微微泛红。
蹭着袖口,烟草味透进鼻腔,让他浑身一颤。他低头咬牙,手却不知怎么地在发抖。
黎簇记得第一次感受到吴邪身上的烟草味,还是在那回下地宫。
东宫阴冷狭小的墓道激发了他的幽闭恐惧症,他崩溃的瞬间,有人伸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一片黑暗里,人的感官变得的极度敏感,那点烟草气味随着吴邪的声音一起占据了他全部的注意力。“别怕,你跟着我。”
那人拉住他的手,语气是少有的温和。
像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忽然穿上画皮成了个面容皎丽的女子。
吓得他恶心,又忍不住想多看两面。
吴邪。一个怪人。
一个变态。
时时刻刻嘴上说要杀了他,在沙漠里一次次救他性命的又是他。
心口蔓延出那诡异的感觉,像是剥开片片外壳后,苦苦哀嚎的穿山甲。
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在地上蹭出粘稠的血肉。
鬼使神差地,黎簇低下头,对着吴邪腰上那道伤口吹了口气。
吴邪的身体僵了僵。“…小崽子,你干嘛。”
黎簇只是低着头一动不动。
“喂,黎簇。”
吴邪察觉不对劲,想把人拉起来,却发觉死活也掰不动。
没办法。
他只好按住黎簇手肘,卸了他手臂的力气,把人抬起的时候,小崽子整个眼眶发红,却咬着牙死活不肯掉眼泪。
——你知道斯德哥尔摩吗?
——就是犯人啊,爱上了绑架犯。
“我又没死,你赶着哭坟头呢!”
“谁他妈哭你。”黎簇声音哑的可怕,看着他眼里还有几分怨恨。
吴邪见过黎簇这样的眼神,就和对方刚被绑来沙漠时半斤八两。
可却有那么几分不同。
“谁他妈哭你……”
黎簇指尖几乎陷进肉里。
-
“放心,我再怎么伤,也不至于护不住你这小鬼。”
临近的烟草味像是一种讯号,窜入神经中枢,宛如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黎簇一把抓住吴邪的手腕,吴邪后背撞在栅栏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眼中漆黑一片像是两个黑洞洞的窟窿。身后大漠之上的夜风发出凄厉的声响。
——我老板啊,曾经有两个朋友。
——一个胖点的还有联系,不爱说话的那个,好像他也在找他。
在右腹部吴邪肋骨下两寸,有一道疤。
那是属于黎簇的疤。
却不过是吴邪人生中的那一小道。
而却是黎簇现在的全部。
滴答。
一滴血顺着袖口落了下来,砸在地面上。
-
“你们这年头小孩都什么毛病。”
吴邪被迫仰着头靠在栅栏上。
他脖颈上的皮肉被黎簇咬在嘴里,用力咬开,血液顺着皮肤一路而下。
就在刚刚攻击的瞬间,吴邪看见了黎簇瞬间转黑的双眼。
那不是正常的情况。
“黎簇……”他歪着脖子叹了口气。“喂,黎簇,醒醒!”
漫上大脑的血液渐渐消退,直到黎簇尝到嘴里的血腥味,猛的退了一步。
他有些震惊地看着对方。
吴邪偏过视线,摸了把鲜血淋淋的脖子。直盯着黎簇看,很久笑道。“不错。”
“什么?”
“你不是担心去不了古潼京吗?现在有办法了。”他说着,提起刚刚带来的水杯,慢悠悠得往屋里走。他得背影此刻有些消瘦,不如在墓道里那么高大,被夜风吹着,发丝微微扬起,似乎疲倦地厉害。
黎簇抹了抹嘴上的血迹,忽然喊了他。“吴老板。”
吴邪慢悠悠转回来看他。“怎么?”
“你有喜欢过谁吗?”
绑架犯愣了愣,出神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摇头道。“没有。”
少年人看着他,笑了起来。“是啊,我也没有。”
夜风扬起少年人的衣袂,他眉目间还带着几分少年气,眼神却层层叠叠得染了八苦。他脚步轻快,朝着不远处的男人快步走去。
身后大漠夜风发出呜呜的声响,掠过他们的头顶,及至更远的远方。
少年走到他身边,走到与他并肩的位置,露出人畜无害的眉眼。“吴老板,你说去古潼京的办法,到底是什么?”
男人侧头,朝他故作神秘笑了笑。“到明天你就知道了。”
他只说。“好。”
-END-
备注:改个旧文顶锅盖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
波金掩埋掉安娜,背上他的小猎枪沿着铁轨慢慢走着。
幽暗的隧道里,只有他的破皮靴打在轨道上的声响,啪嗒啪嗒啪嗒。偶尔小猎枪里的零件发出清脆的咔哒声,他拿着一支手电筒,精细的战前产物,烧核的,但是他没费多少劲拿到,毕竟扒尸体不需要什么成本。
零成本是一件很美妙却不怎么好的事情,尤其是在资源匮乏的地下,所以人们总是一边艳羡拾荒队,一边又在暗地里暗骂他们是跳蚤。然而只有“跳蚤”能够穿过那些没有供暖的车站,去往最边境的区域。波金现在走的路线就是他们开拓的其中之一。
波金向往阳光,哪怕他并没有见过。
他只在大人们的口中听过,在那些奢侈的书本上看见过这样的字眼。人们痛骂地面上的一切,痛骂辐射、寒冷和怪物,唯独对于阳光赞不绝口。他们说阳光有时候看起来像金子,和那些耀眼的大灯不同,阳光是真正的零成本,代价是它一天里只有一半的时间会出现。
如果是这样,那么阳光真是华而不实。
不知道走了多远,他体力不支,只好坐下来休息。波金在墙壁上找了一个窄小的凹陷处,成功把自己挤了进去,一手关掉了手电一手在兜里掏出一点老鼠肉干塞到嘴里嚼着。黑暗中眼睛以外的感官被无限放大,波金觉得从隧道里呼啸而来的气流仿佛野兽的嘶吼。
2、
波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周身很温暖。
“醒了就过来吃东西,吃完赶紧走。”
昏过去前听到的那个嘶哑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他这才想起来自己遇到了什么。
食尸鬼。
波金表面上不为所动,暗地里伸手去找他的猎枪,希望在食尸鬼发现前能够给它一枪。
“如果我要吃你,你现在头都没了。”
身后的食尸鬼好似察觉了他的意图,出声提醒。波金这才悻悻地爬起来。他身后的方向,食尸鬼架起了一个小火堆,火上正烤着一个只比巴掌大了一圈的小锅,眼下里面正咕嘟咕嘟地冒泡。
火光映射开来,波金能看见这是个不算特别宽敞的房间,堆满了各种杂物。食尸鬼远远地坐在火堆的另一边,几乎隐藏在黑暗中。
“吃完了赶紧走,被搜索队发现我又得搬家。”
“不会有搜索队的。”波金捧着小锅,说是锅,更像碗,清澈的水中漂浮着两三朵蘑菇,以及一小块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波金尽可能让自己把它想成是老鼠肉。
“啊?”食尸鬼歪着脑袋,独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我在的车站被毁了,只有我一个人活下来。”
食尸鬼扭曲可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在波金吹散了热气,开始小口小口吃蘑菇时,才慢吞吞吐出一声:“哦。”
在波金埋头于食物的时候,他没有错过食尸鬼那一边窸窸窣窣的声音。再抬头,他发现老鬼抱着一堆毯子,把它们丢到角落里一小块空地上。
“你就睡那边。”
“但是我得走。”
“你一个小孩子,要穿越荒野去哪?”
“我想去地上。”车站之间不可能收留外来者,物资和空间都过于紧俏。
食尸鬼这时爆发出剧烈的大笑,那声音仿佛有人拿着锯子在锯铁轨。笑够了,那只独眼的目光才重新聚焦在波金身上。
“吃了我的东西,不留点报酬就想走?”食尸鬼从黑暗处起身,巨大的爪子在波金眼前虚晃一下,示意他这里的主人究竟是谁。
波金咽了一下口水,但始终没有退缩。
3、
波金也分不清他在这里住了多久,老鬼说三个月。老鬼就是那只食尸鬼。波金也不知道老鬼是如何算的,他只能看着老鬼在墙壁上写着数字的那张纸上涂涂画画,然后老鬼就知道了今天是星期几,几月,几日。
老鬼是识字的,波金察觉到。
地下自愈匮乏,生存所需的物资都是珍贵的,更别提知识那种奢侈品,波金见过最有文化的是他们车站的站长,那已经不是能识字的地步了,他能写出流畅的长句,还会那么一些他们连听都没听过的词语。
当然比起这些,更显赫的是站长房间中那一小柜子的书—— 穿越了两百年岁月依然保存完好的纸质书。
老鬼的房间里没有那些,但是房间一角堆满了写满字符的东西,有纸片,也有废弃的毯子。波金偶尔能看见老鬼唠唠叨叨地拿出一根碳棒,扯过一块还算空白的布片,在上面涂涂画画。
“你为什么要写那些?”有一天老鬼涂完最后一片布,波金忍不住开口。
“我得记录下一些东西。”老鬼说,“日期,季节,心情,没有记录我们什么都不是。”
“那你今天在写什么?”
“今天蘑菇的肥料。”老鬼扭了扭嘴角,露出一个恐怖的笑容,“去替我看看今天的长势,顺便摘几朵回来。”
几朵的潜台词是,波金觉得今天能吃几朵。
波金从小房间出来,打着手电往不远处的厕所走。厕所的门后老鬼养了几大箱的蘑菇,但是不见得他会吃多少。食尸鬼的肠胃只能消化生肉,他养着这些纯粹只是当成是园艺。
如今还能有这种把食物当做娱乐的也只有他了。
4、
来这里的时间,波金一次都没见到过其他人类,除了各种怪物。真如老鬼所说,这里是地下人类活动区域的边缘,再往外是被称作“荒原”的被怪物统治的区域。
老鬼是个优秀的猎人。多亏了他,他们不缺水,不缺肉,甚至不缺蘑菇和取暖用的毛皮,唯一缺少的只有燃料。
“因为你来了我才缺。”
因为食尸鬼不需要熟食,自然也就不用生火。
波金想不出来他有什么能够报答老鬼的,他还记得老鬼说的"报酬"。老鬼不需要他的手电,狩猎时他也不需要猎枪。他似乎什么都给不了。
"不要给我惹事,老老实实活着。"
"你真的不吃我吗?"
老鬼又露出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表情,那种被他自己说为是用来表达"你他妈是傻逼吗"的表情:"我们那个时候,可不兴对孩子下手啊。"
波金不明白什么是"傻逼"也许那是战前时代的遗留词汇,但是他隐约能猜到那是在骂自己蠢:"我已经十五岁了,不是……"
"战前的成年年龄可是十八。"
过时的价值观,就和老鬼本身一样过时。
5、
轨道的另一侧传来了枪声,连绵不断,持续了几天,最后一天,他们看见了黑暗中细小的火光。老鬼在筹划带着波金往更外面的地方转移。
"我给你个机会,回去还是跟我走。"
波金别无选择,他还穿着上个车站的衣服,要是被敌对车站的人发现就完了。他只能背上锅子和一箱蘑菇,跟在老鬼身后摸索。老鬼没什么行李,他只拿了一条黑乎乎的破毯子,绒毛虬结在一起,波金不敢猜老鬼是不是过去两百年都没洗过它。
"我们要去哪?"
"更外面的地方。"老鬼的声音回荡在隧道中,"再往外面就是地上。"
"我们要去地上了?"波金有些兴奋。
"不去,你想都别想。"
"但是阳光不是很美好吗?我听说有了阳光就能种出更多东西。"
“你都没见过阳光,瞎说什么。”
“书上是那样写的。”
“……所以说小孩子就是烦人。”老鬼骂骂咧咧,“没有见过的东西就不要瞎猜。”
视野逐渐开阔,波金才发现他们来到了一处战前的站点。不同于后来的人们为了生存而在轨道上建立的被称作"车站"的聚集点,这里是真正意义上的车站,甚至还残留着向上的楼梯。
老鬼带着他找到了一个隐蔽的杂物间,把两个人塞进去。
他们带来的食物显然不够了,老鬼的狩猎次数开始增多。大多数时间波金只能守在黑暗中,枪声似乎远离了他们,而老鬼身上的伤势越来越重。
那一天波金依然在煮蘑菇,老鬼带回来的老鼠肉还在腌制中,新的蘑菇还没有长起来,老鬼也已经很久没进食了。他把剩下的几多蘑菇扔进锅里,盘算着等下把汤都分给老鬼。
“有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倚在角落里的老鬼突然出声。
“什么?”
“听过天琴座的故事吗,他的恋人死亡后他为了爱人在冥王面前弹琴,如果那个女孩最后没有回头,她早就回到地面了。”
“所以,这个故事是?”
“我是想告诉你,阳光和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东西了,当然阳光不会强行把你拖上去,但是你的心会。”
波金沉默着,这句话在他心底盘旋。
6、
老鬼一反常态地带他出门,爬上摇摇欲坠的水泥阶梯,走过破旧的通道。
“看见前面那团金色了吗?”
波金顺着老鬼的手指看过去,果然前方出现了一道金色的光柱,施施然撒在尘土飞扬的地砖上。
“那就是阳光,阳光来的地方就是地上。”老鬼说,“如果你执意要死在阳光下,那你就过去。”
波金放开了老鬼的手,晃晃悠悠地往阳光下去。他没有走到台阶上,而是站在下方。
阳光就在前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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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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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重青拎着姚绛的领子要他把随手顺来的东西给人送回去。姚绛说那家连大门也不锁,摆了太多个,整整齐齐码在院子里,清一色的眉眼,下了雨就全化了,他顺一个走也是保住一个。
柳重青没辙,求助的眼神瞥向魏则,魏则没看她,一双桃花眼死死盯着姚绛顺回来的小泥人。
姚绛补了最后一句辩解,我看这泥人像你。
后来他们搬了住处,搬家那天落了大雨,马车碾过水洼,飞溅的泥点污了姚绛的裤腿,柳重青喊他上车来。她坐在车前,魏则在驾马,年纪最小的姚绛没事情干,钻进车厢里准备打个盹,一路颠簸,把他闹得睡不着,脑袋往行李堆上磕,疼得他直抽气,有什么滚下来,咕噜咕噜,像绞在他心上。
姚绛揉着脑袋去寻那个东西,看到熟悉的眉眼,他越看越像魏则,越看越好笑。魏则当时说是替他还了去,之后就没有了下文,没想到这泥塑的玩意还在。姚绛眨了眨眼睛,拾起那个泥人仔仔细细地看,他不记得具体的样子了,只晓得很像自家师父,再看来,泥人身上许是因为碰撞而绽出条条裂纹。姚绛没在意,只更小心地转动着,脑子里想到刚才裤腿上溅着的泥点,想到女娲娘娘捏人的传说故事,想到那家古怪的住客和他满院的泥人。
雨没有小下来的意思,魏则即使披着蓑衣也快要被雨幕蒙住了眼,他思忖一番,决定找一间客栈暂住。柳重青去掀车厢的帘子,看到姚绛捧着一抔灰土,姚绛也诧异地望着她,捧着那土到窗外去,雨水珠子一样重重地落下来,冲刷去姚绛手中的灰土,隐隐约约露出一样物件。
姚绛收回手来,泥水滴在车厢的木制底座上,他想到雨天里那一院子化开的泥团,伸手从潮湿的泥团里拣出那个物件。柳重青抽了帕子把东西裹着,轻轻擦干净了,她看到那物件的形状时就有了预料,心里却不敢下定论,她没有看那物件,只用帕子裹着,等魏则来了,柳重青把帕子递给他。
魏则看一看姚绛乌七八糟的手和车厢里的泥点,叹了口气,他也没打开帕子,只喊两人到客栈去。
小二已经上了菜,腊月兼雨天,寒气更重,大堂里不少躲雨的人,冷还是冷,热闹劲倒是够,谈天说地的声音不绝于耳。
柳重青在喝茶,姚绛洗了手回来,这会儿盯着魏则看,那裹着的帕子轻轻巧巧放在桌边。他想问,舌头却打结,他听过无名门的往事,说书人翻来覆去千百遍的东西,连邻家小儿打闹时都争着要当无名门的侠士……然后一夕覆灭。他没问过魏则究竟是谁,同无名门又是什么关系,但相处多年,总归能猜到一二:无名门少主的幼弟,门派覆灭后带着秘籍逃亡江湖。
那藏在泥人里的物件是半块玉佩,姚绛眼熟,刻的是旧日无名门的徽记,魏则也有一块,只在拜师的时候让他见过一回,让他晓得自己也是无名门之人。
然后魏则告诉他,天知地知。
持正心行正道的规劝姚绛当然记着,他接着想到现在江湖上仍有一个无名门,有与无名门恩断义绝誓要为门派复仇的独臂人,有出身无名门的不可说之人……
魏则当然还是认的,只是他不能认,他现在名义上是个死人,像他死了的姐姐那样是个不存在的鬼,是站在人面前也要视而不见的怪力乱神。泥人眉眼像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总有人给死人塑像,他接过柳重青的帕子时触到里面的断痕,想到那确实是姐姐的东西,现在被还回来,告诉他时候到了。
作者:尘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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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欢的人,坐在两排开外。
普普通通的白校服,和别的男生没什么不同。
普普通通的短发,做不出题时候,他总喜欢掸左前方那块。
她成绩好,他成绩差。
班主任的成绩排名摊在讲台上,课间她挤在人堆里,找到自己,再往后数,一般是二十三行。
他体育好,她体育差。
老师让她锻炼长跑,老师一走,她就躲懒,坐在升旗台旁巨大的松树荫下。不远处是男生在练单杠,他可以轻松做超优秀个数,接着跳到塑胶垫上、互拍几下手,被其他人环绕着夸奖。
他脾气好,还喜欢笑。
他笑起来会一边眯起眼,露出两颗小虎牙。以前和她当同桌时,不管她说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不管她怎么“欺负”,都不会嘴角显露阴郁。
但有次她忘记东西,回教室取,看见他站在窗户边,面无表情,看着外面,不知想什么出神。窗帘被风鼓起一个圆弧,落下拂过他右肩,又重新飘扬,周而复始。
她站了半分钟,最后放轻脚步,悄悄拿走东西离开。
哪怕他从未察觉,她总生怕自己的喜欢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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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这样做好幼稚,虽然倒是有点想最后看看朋友,或许也可以看看他。
空调冷气呼呼吹,盛夏的云朵飘浮在窗外。
可惜不知道他们都在哪个考场。她舀勺西瓜,啊呜一口吃掉,边想道。
然后忘记有没有毕业礼,可能有,可能没有,她连书桌里剩下的笔记都懒得取。
她曾经幻想过对他表白的无数种方法。
却忘记计算成功的可能性。
不过光凭那些她觉得他也喜欢她的乱七八糟细节,就足够开心。
多年前,真是青涩啊。
作者:烤鱼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我收到一个奇怪的快递。
盒子是最小的那种,分量很轻,晃一晃会哗啦哗啦地响,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我最近没有买过东西,它的出现实属意料之外。更奇怪的是,本该写着信息的快递单上,发件人的地址模糊不清,只有我的姓名和地址明明白白,清晰可见。
我对着这个小小的盒子陷入沉思。它会是什么呢?恶作剧?犯罪预告?我想起读过的恐怖故事,不明原因送来的快递通常是受害者悲惨的开端,也许里面就装着谁的手指,眼球,或者死亡预告函,想到这里我就觉得一阵恶寒。
但是晃动盒子的时候听到的响声,听起来好像是装在小瓶子里的糖果或者药片,而且数量很少,可能只有一两片,似乎与刚刚设想过的恐怖物体扯不上关系。我想,最坏的可能性不过是一瓶毒药,因此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我决定打开这个盒子。
我用美工刀尽量小心地划开胶带,生怕触发盒子里的机关。盒子打开了,气泡纸包裹着一个小瓶子,与我的猜测一致。不过还不能放松警惕。我取下气泡纸,把小瓶子拿出来仔细查看,只见瓶子的标签上写着三个字——“消失药”。
这是什么东西?我疑惑地阅读瓶身上的说明。
“功效:服用该药品后,服用者的一切将从世界上消失,包括身体,意识,生活痕迹,他人关于服用者的记忆。服用后立刻生效。”
开玩笑的吧。我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这是违反科学的,就算我吃下药片,它也只会作用于我自身,其他人的记忆怎么会随之消失呢?
这是个恶劣的骗局!瓶子里装的肯定是毒药,寄这个东西给我的人,想要骗我吃下它,然后杀掉我!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寒,捡起瓶子,打算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可是……万一是真的呢?
在把瓶子扔进垃圾桶前,我的动作停住了。这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东西吗?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完全地消失,这不就是我一直以来希望的吗?
我的生活一团糟,工作很忙很累,工资却只够糊口,没有上升空间,也没希望晋升领导层,更不要提三十五岁以后。虽然网络上朋友很多,但现实里的朋友却少得可怜,与同事关系也不热络,每天独自一人形单影只,孤独和寂寞整日缠绕着我。生活充满了无趣的一地鸡毛,一想到还要在其中挣扎几十年,我就觉得快要窒息。
我的同学不是在读研,就是已经进入了大厂工作,与他们相比,我是如此无能。我让爱我的人失望透顶,他们曾在我身上寄予厚望,却没想到我会像今天这样没出息。看到他们失望的眼神,想到他们为我的付出,我无数次地想,如果我没有出生就好了。
我和网络上认识的朋友经常讨论这些话题,像我一样,有这样念头的人似乎不少,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加入了一个讨论组,里面都是像我一样想要消失的人。我们并不是想去死,仅仅是死亡的话,并不能算得上是一了百了。我死了,结束的只有我一个人的痛苦,父母会为我的死去悲痛欲绝,他们这么多年来的付出全部变成泡影,为数不多的朋友也会为我难过,我不想让事情变成这样,所以才仍然挣扎着继续生活。我甚至想过,等到父母都去世了,就找个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好过自己孤零零地度过余下的人生。
如果我消失的时候,能够不留下任何曾经来过的痕迹,就不会给任何人带来痛苦,我也能够得到解脱。“消失药”不就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吗?
我忍不住握紧了瓶子。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的东西吗?它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它从哪里来,又为什么会被送到我的手里?把它送给我的人,知道我想要以这种形式消失吗?还是说,这药片是一场蓄意谋杀的道具,可是谁会如此恨我,恨到设下如此匪夷所思的骗局?
我打开药瓶,里面只有一粒白色药片。光是用眼睛去看,我没看出有什么蹊跷。报警,让警察送去做药物鉴定?也许我应该这样做,可是万一它是真的,我是否就错失了这唯一的机会?
我把药片倒出来放在手心,却突然感到一丝恐惧从脚底爬到头顶,赶忙把它塞回瓶子里。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么害怕?我真的那么想要消失吗?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我没能体验,未来也许会有好事发生,我才二十几岁,现在就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否显得草率了一些?
也许我可以保留这个机会,如果未来仍旧充满痛苦,我再吃下这片药也来得及。
思前想后,我决定把小瓶子放进柜子的最里面,留待以后再做决定。
做完这一切,我打开QQ,想和朋友们分享一下今天的奇妙经历。但看到消息界面的那一刻我愣住了,那个名为“好想消失”的讨论组里,群成员只有我一个人。
奇怪,这一切真是太奇怪了。
我思前想后,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一个人的讨论组啊?如果只有我一个人,那还能叫讨论组吗?
我想了一下,把讨论组解散了。
投稿需要,暂时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