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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0.
所有命运的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她支付不起,因而将成死局。
1.
陈白走过殿前的长廊,宽大的玄色袍袖扫过庭前黄沙,寥寥的天光总不得见阴霾,也不叫人心里痛快。
不过她已经习惯了。
这雕栏玉砌亭台楼阁,从她的青丝穿过,在她的幼时拍遍,石纹中刻着掌纹,木纹里烙着体温,一片片留着欢笑与哀戚,仿佛将这偌大的城印成一片。
2.
远处的雩祭楼轮廓朦朦,她的曾祖母曾在那里艳艳起舞,引来丙午城最大的一场甘霖,然而被神祝福的命运并未永久青睐陈家,青睐丙午。
当然,这无碍于人们隐隐期盼着珠帘玉扇后的倩影再带来一次奇迹,往来行商,也要顺势拜上一拜。宁可信其有。
近处的凯旋台隐约能见几分红绸细节,她的母亲那样武艺高超的女子,在上面一气挑了十四位自诩的“高手”,最后无人敢应。
庭前空空如也,司恒广场上曾跪满了臣民,迎接新城主的诞生,上天怜她,还洒了两点阴云水痕,臣民山呼主上。
然而那点怜惜抵不过命运的干涸,如同渐渐枯竭的水源,和这座城。
3.
然而那些记忆结成丙午城,如同高楼上无声绽放的烟火,一道道划过星河,划过万家灯火,划过大漠夜色,将陈家和丙午城牢牢联系成一个整体,一个图腾,一种故乡。
那本是她留给自己孤独的狂欢,但阴差阳错,变成与异乡人雀跃的欢庆。
这就是丙午,有人洒脱离去了,有人不舍归来了,但无论如何,城在那里,城主在那里,一片黄沙的尽头叫故乡,是旧时代的绝唱。
她就是唱词本身。
活着是,死去也是。
4.
陈白站在凯旋台上,她的母亲曾经轻甲皮胄轻取十四人的地方,往前一步,高楼微凉看不清远方,退后一步,万丈深渊容不下一人。
她的面容整肃,对上面前那一双双眼睛。
怯懦的、动摇的、无助的,全都不在此间。
在此处的,是坚定的、执着的、甘愿抱着旧时代溺死的一群人。他们的背后就是这座城市,他们魂牵梦绕守卫的故土,他们的面前就是这座城末代的城主,他们誓血为盟效忠的主上,他们面对的,是出云无可匹敌的大军,是滚滚而来的新时代,他们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再失去了。
所以他们无惧生死。
5.
少女朗声开口:“出云大军,犯我丙午!”
“以大国之姿,侵我疆土,害我袍泽!”
“他们以为孤会胆怯!会将丙午拱手相让!他们错了!”
“也许有人会恐惧!孤与孤的勇士不会!”
“也许有人会退缩!孤与孤的将士不会!”
“冲杀吧!丙午的将士!”
“直至长矛折断,直至盾牌碎裂,挥剑杀敌,血染大地!”
“冲杀吧!丙午的勇士!”
少女举起右手,系在无名指上的腰带上挂了一枚指环:
“孤今日,以身许城,与尔等共进退!”
言毕,她挨个将杖尖与将士的武器相碰,发出击鸣声。这支沉默的队伍逐一高举武器,回应城主。
“为了丙午。杀!”
少女沉声,上龙,挥杖。
“为了丙午!杀!”
他们终于开口,杀声阵阵,今日,与城同死,以血荐丙午!
6.
胯下坐骑发出不堪重负的悲鸣,从天色微明到烈日炎炎,从满目烈火到疮痍遍地。
“主上在北,臣不可面南而亡。”
一个将军固执地站在原地,长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不肯屈膝,不肯低头,眼睛还望着丙午城,望着陈白的方向,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神采。
他们践行了誓约,故土在北,主上在北,即便遍体鳞伤,也将目光投向北处,英魂所归,英灵永存。
也许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姓名,没有人记得他们的执着,但这片大地流着他们的血,他们的呐喊,他们的不甘。是战士、是英雄,当之无愧的守护者。
“现在,该孤来陪众将士了!”少女坦然一笑,刀伤、箭伤、法伤,她仰面而下,朝着峡谷深处落去,如同她曾无数次从雩祭台瞭望那样,丙午城从她的眼前掠过。
她又听到亭台楼阁的烟火照亮整个丙午,如同被击碎的梦境斑斓破碎。
玄色带着血色坠落在深谷,像一只残破的玻璃蝴蝶。
今以吾血,祭丙午。
Fin.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备注:(7/19更新版)我终于有空补完它了,感动天地【抹泪】
第一次搞这网站,好难操作我是呆逼【落泪】临近期末月了,写得比较赶,相当粗制滥造,轻点骂。
黑暗中加德纳·奥利特踉跄着后退几步,倚着墙滑落坐下。他抹了把脸上的血污,双目虚焦望向前方的黑暗,怔怔出神。
“轰隆”一声,惨白的闪电撕破无边的黑暗,赫然映照出躺在血泊上的中年男人,以及一根发着寒光的钢管。那根有成年男人拳头粗细的中空钢管刺入了男人的腹部,穿透脊柱,将他牢牢地钉在地上。他用勉强还能被称之为“手”的肉块和白骨指着加德纳,口腔因被血沫子浸润,只能发出不甘的“喀喀”声——他还活着。
加德纳看着男人的可怜模样,忽地笑出声来。胸腔因剧烈颤抖牵扯到几根断裂的肋骨,疼得几乎要了他的命。但这疼痛并没让加德纳停下,反而让他笑得愈发癫狂;笑得混着血的唾液从嘴角涎出,滴落在地;笑得比哭还难听。 良久,他终于缓和下来,低沉着嗓音道:“别那样看着我……”
又是一瞬白昼,中年男人指着加德纳的手最终无力垂下,口中不再发出“喀喀”声。一条生命就此无声逝去。
加德纳好笑地垂下头,看向自己满身的淤青和狰狞的伤口。这发生的一切都太过迅速,他生怕自己下一瞬就会从梦中醒来,再次面对那中年男人,再次受到他的非人虐待。幸运的是,这不是梦,一切都结束了,真真切切的结束了。
加德纳长长吐出一口气,彻底放松下来。
随着肾上腺素逐步褪去,疼痛与饥饿占据起他的大脑。加德纳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吃到过东西了——藏在阴影的老鼠早就被他啃得连骨头都没剩下,甚至连墙角的蜘蛛也没被放过。
加德纳看向中年男人的尸体,眼神愈发炽热。
最开始,男人还会时不时扔小半块巴掌大的发霉的酸臭黑面包给他。让他“填饱肚子”,好去赚钱。但处于发育期的男孩只吃这点怎么可能够,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远比同龄的孩子更加瘦小,无法进行搬运等重体力活的他只能去偷,去抢。感谢幸运女神的眷顾,让他总能像条滑腻的鱼一样从追捕者手中顺利逃脱,为男人带来一笔或丰厚或微薄的金钱,从那得到一份相对较好的食物。
他抿了抿干瘪的嘴唇,晃晃悠悠站起身,借着瞬息光亮拾起刚才打斗中飞落到一旁的豁口菜刀回到男人的尸体旁,猛地劈向脖颈处,务求确认对方真正地死去。而后,加德纳盘腿坐在尸体腹部旁,将钢管从男人腹腔中抽出,沿着血淋淋的伤口,不太顺畅地划起柔软的肚皮。几番无果,他索性将刀扔到一旁,用手撕裂起男人的尸体。大片乳黄的肥腻脂肪和尚温的内脏旋即暴露在空气里,映入加德纳眼中。他的喉结上下蠕动,掏出肝脏十分克制地塞入口中,慢慢地咀嚼着。
他曾目睹一个饿了很久的家伙躲在阴湿的角落大快朵顾偷来的一只鸡,没多久就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加德纳花了很大力气才将残余的半块鸡胸肉从对方手里掰开,塞入自己口中。
那真是位好心的可怜人。加德纳勾勒了下嘴角,在心里为那位不知名的可怜人赞叹一句。
“笃笃笃。”
叩门声忽然响起,加德纳瞳孔紧缩,猛地扭头看向门口的方向。他扔下未食用完的内脏,抄起一旁的菜刀和钢管,无声潜到门旁。他克制着自己的呼吸声,仔细听着门外的动静。
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哗哗的雨声捂住了他的双耳,除了不时传来的雷鸣声外,他再听不见任何动静。
“笃笃笃。”
又是三下叩门声。
加德纳的神经一下紧绷,攥着菜刀的手青筋暴起,只等门一被推开他就挥刀向前。
“有人吗?”温润的男声从门后传来,“雨太大了,我想来歇个脚。”
“歇个脚?”加德纳在心中冷哼道,“这又不是荒山野岭,周围那么多户人家,你就偏偏挑中这家?”
门外的声音似乎听到加德纳的想法,不紧不慢地补充道:“我询问过附近的居民,他们都不愿意让我进去。请相信我,我会为此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的。”
这要是放在平时,中年男人一听到这番话,肯定会立马呵斥加德纳让他开门放人进来,找个机会打晕后者,抢走后者身上所有的财产——包括衣物——再绑上石头扔到附近的乌提塔河里。而现在,屋内满是血污,正中央还安静地躺着一具尸体,加德纳怎么可能放人进来。
“滚开!这里不欢迎外来者!”加德纳低沉着嗓音道。
“拜托了,我只是歇个脚,等雨势稍微缓和我就马上离开。”门外的声音恳切说道。
加德纳故意带上厌恶与不耐烦的语气道:“我再说一遍,滚开!”
门外的声音愣了几秒,无奈笑了笑:“好吧,很抱歉打扰你了。”又过了几秒,加德纳听见一串脚步声由近及远没入雨中。他靠在门旁待了好一会,又把门拉开一条缝隙,瞄了眼外边确实没人,这才稍微放松下来。
他合上门扉,正准备继续享用自己的“美食”,一道惊雷忽地在不远处炸开,霎时照亮了整个房间,照亮了潜伏在房间阴影处的一道人影,照亮了对方深邃的血瞳。
这就像恐怖小说里的主角一回头看见冷血杀人狂正举着砍刀站在自己身后,默默注视着自己,如同注视着待宰的羔羊。
“他……他是怎么进来的?!
加德纳头皮瞬间发麻,浑身鸡皮疙瘩炸起,下意识朝那人影飞出一记菜刀。
闪电残余的光芒迅速散去,人影旋即没入黑暗中。
加德纳只听得菜刀哐当落地,屋内再无声响。他伏低身子,双手紧握钢管,感官的敏锐程度在这一刻放到最大,直感后颈处有阵阵凉风拂过。
“你……”温润的男声在加德纳身后响起。
就在身后!离得很近!
加德纳回身猛地甩出一棍,却像在半道撞上一堵石墙,再无法前进半分。下一刻,天旋地转。加德纳的头被狠狠摔在地上,疼得他大脑嗡鸣,短暂失去了意识。
等他缓过神来,发现自己已被双手反剪在身后,通过粗糙的麻绳与桌子脚连接到了一起。
没杀我?
加德纳一阵愕然。他抬起脑袋四处张望,借着窗外不时闪过的光亮寻找那个袭击自己的家伙。
“你在找我吗?”如同恶魔低语般的声音从右侧传来。加德纳扭头望去,发现对方正坐在唯一的餐椅上,翘着二郎腿,一手横在胸前,另一只手搭在其上,玩味地推了下脸上的金边眼镜。
借着闪烁的电光,加德纳看清了对方的脸庞。那是个面容消瘦,轮廓较为分明的白发男子。二十出头,气质冰冷,丝毫没有遮掩他眸中流露出的杀意。他就那样安静地坐着,像条潜伏在黑暗中的鲨鱼,随时会冲上来一口咬断猎物的脖子。
加德纳咬了咬牙,不安地朝对方喊道:“你想做什么?”他发觉自己的声音竟带着轻微的颤抖。
“加德纳·奥利特……”男人冷呵一声,没做回答,反而用肯定的语气继续道:“躺在地上那位是你的父亲,莱恩斯·奥利特。”
听到“父亲”这个单词,加德纳仿佛被点燃的炸药,愤怒一下吞噬掉他全部的理智。他瞪大了眼睛,额头青筋暴起,面容扭曲地嘶吼道:“他不是我的父亲!我没有父亲!”
“安静。”男人依旧温柔地说道:“我不喜欢太吵闹的家伙。”
加德纳压抑着自己的怒火和音量,审视起面前的男人。“你想做什么?”
男人放下二郎腿,双手手肘支在膝上,十指交叉抵在嘴前,轻笑着开口道:“自我介绍一下,韦布斯特·伊沃,法卡拉瓦的治安官,以及……黑帮‘白煞’真正的老大。
“法卡拉瓦?白煞?”加德纳皱起眉头,似乎不太能理解韦布斯特话里的意思。
在他的印象中,附近并没有叫“法卡拉瓦”的城镇,这说明这座城镇离自身所处的乌提塔拉中间至少间隔一座城镇。“白煞”这个单词倒是偶尔会从本地黑帮成员的嘴里传出,但也仅限于听过,他并不清楚“白煞”的规模和行为作风。还有,面前这个治安官兼黑帮老大……额……法卡拉瓦上层的那些家伙脑子真的没问题吗?
一瞬间,加德纳联想到了很多事情。他阖上眼睛,轻而快速地吐出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并不觉得自己能打赢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要下杀手的话,在他昏迷的时候早就下了,根本不用等到醒来,悠闲地和他在这里交谈。现在还能活着,说明对方暂时不想杀人,可以交涉。
他睁开眼,平静望向对方的血眸:“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眼神不错。”韦布斯特淡淡赞许一句。他坐直身子,微微耸肩,满不在意地说道:“我在度假。”
“蛤?”加德纳愣住了。
韦布斯特扭头望向窗外,顿了顿,又补充道:“路过这的时候突然下雷暴雨,我的伞被吹坏了,打算就近找个地方歇歇脚。听到我提出的报酬之后,那些居民都很热情地开了门……结果在看清我的长相后,又都无一例外地把门狠狠关上了。”他回过头望向加德纳:“你们这里的怪物传说或者恐怖童谣之类的内容里,有关于‘血瞳’的吗?”
血瞳的家伙在乌提塔拉确实很少见,但不是没有。我觉得更多的是你自己的问题。
加德纳控制着嘴角想要抽搐的冲动:“那你为什么不强闯?”
韦布斯特耸耸肩:“我是个治安官,是好人。而且,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在法卡拉瓦是要被吊到桅杆上晒成干的。”
“那你强闯我家?!”加德纳瞪大了眼睛,音量不受控制地提高了几个度。
韦布斯特沉默了几秒,没有动作。好一会才摸着鼻子悻悻说道:“我对血的味道非常敏感。”
“所以呢?!”
“这是正义的搜查。”
“我呸!”加德纳有被对方的厚脸皮程度惊到:“意思就是,你在屎一样大的雨里循着血腥味找到我家。被我拒绝后,拿捏住我不敢报案的心态,通过某种诡异的方式偷溜进来,把我打翻在地五花大绑!”
“总的来说,就是这样。”韦布斯特推了下眼镜,没有否认。
加德纳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脑子不够清醒。“那你怎么不直接杀了我?”
“我是来度假的,不是来加班的。”韦布斯特淡漠回道。他摘下金边眼镜,从椅子上站起,走到加德纳面前,居高临下望着他:“加德纳·奥利特。要不要成为我的部下?”
“对我有什么好处吗?”
“一日三餐,三菜一汤,时不时还有宴会派对。包住,酒水随意,每个月给你五十卢蒙。代价是……”
加德纳听得瞪大了眼睛。
卢蒙!他刚刚说了卢蒙!这是美尼亚联合王国最贵的货币!加德纳收获最丰盛的那年总共才一个卢蒙,这家伙刚刚说一个月就给五十卢蒙?!
加德纳再没听进去别的话语,满眼都是卢蒙金币的曼妙身姿。他兴奋地喊着“我做!我做!”
“好。”韦布斯特微笑着俯下身,从衣兜里掏出小刀划开绑着加德纳的绳子:“希望你能活到那个时候。”
加德纳挣脱绳子的动作一滞。
他刚还说了啥?!
……
“总之——我就是被这样被骗进了‘白煞’”加德纳·奥利特两脚交叠放在桌子上,有意无意地晃着手上的三张纸牌:“感谢幸运女神,居然能让我活到现在。对勾!”
“我看你做这份工作不是做得挺欢的吗?对A。”叶辰希挑眉望向加德纳,试图从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脸上看出点什么。
“看着我干什么?我们是同盟!韦布斯特才是我们要共同对付的无良黑心老板。”
韦布斯特冷笑着,随意甩出手上仅剩的两张纸牌。“怎么办,你欠我三百二十七年的工钱了。还得免费给我洗三百二十七年的钱,真可怜。”
加德纳面容扭曲地望着牌堆最上方的两张得意洋洋的小丑牌,沉默着。
叶辰希在一旁捂着嘴偷笑道:“要不你把自己挂桅杆上晒几天吧。说不定运气……”
“滚!”加德纳指着叶辰希的鼻子吼道:“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鹿崽子懂个屁!”
韦布斯特微微蹙了下眉,刚还气冲冲的加德纳顿时蔫了下去。后者一把抄起牌桌旁的卡瓦酒,有气无力地起身:“行——好——嗯——这就给您把隔壁新开的那家赌场赢下来。”
作者:夜雨
评论:无声
熬夜时没喝完的咖啡还留在桌面上,茶色的液体堪堪把杯底盖住,xx将其一口饮尽,才发现它又苦又酸而且已经冷掉了。他有不浪费的习惯,因此只是咂咂嘴,便又把视线投向屏幕。网站上花花绿绿的视频与广告,任务栏里音乐播放器、浏览器、聊天窗口等等,开了十几个有余。
xx此时正坐在电脑桌前,无聊地刷新着网页。虽然这等同于浪费生命,但确实好过于面对着一片空白的文档。
即使像驯化的动物一样一下下点击刷新,也比面对来自自我的煎熬要好嘛?xx靠在椅背上,望着白墙。
最开始像是白墙上长出了浮雕。它失去了属于墙的冷硬的质感,如同水面反射着微光。一张人脸浮出。xx仿佛没看见的样子,抓起了手机点开。新闻罗列下来,从一排到一百,能看到人在发言。
“但是这没有人的感觉,像是小精灵在谈话呢。”
xx并不说话,低着头,手指划着屏幕。他觉得有些口燥,从身边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橘子,剥开吃了下去。橘子汁水很甜,沁人心脾的美味。
墙上的人脸继续伸出来,变成一尊半身像。
xx把手机放下,握住鼠标,又刷新了一次网页。昨晚熬夜的坏处在今天逐渐显现,他感觉头有些晕眩,肩膀也很酸痛。他伸手抓揉肩膀,但也没有什么好转。
“常人。”人脸的声音响起,“不够有趣吧。”
xx晃动鼠标,点进了一个视频里。大差不差的开头,背景音乐也是常用的那几款,一个男人在镜头前......太无聊,在男人开口前,视频就被他关掉了。他又点了一次刷新,可是网络状态不太好,画面一直没有刷新出来。他又把手摸到手机上。他把手机提起来,丢在桌面上,然后又立起来。
“常人,很无趣吧。”人面的手也从墙里伸出来,右手下指。
xx撇了撇嘴,点开了一部电影。一个女人,她有很坏的童年,一个老人摸着她的手背,然后画面和声音都渐暗渐远。xx怠惰的心也随之摇晃。
“啊,她渴望着爱,这不是常人也想要的吗?但是她的心是萎顿的,境遇也很坏,环顾都是恶人。”人面进行着毫无感情的念白,“这下她遇到转机了,奇迹!命运交织着把她推到新的地方。”
女人手里攥着一个事件的钥匙。她的心会指引她,把这个交给谁,倒向谁,做出什么事。
故事里还有许多人,他们也有自己的故事,他们的钥匙。
“他们,虽然都不认识彼此,但是他们是最亲密的人。”人脸看着xx,“你很羡慕吧。”
xx抓起手机,开始看起今天的午饭。耳朵边的枪声,从另一个世界传达过来。他按下空格,暂停了故事。城市里有天南海北的美食,很快他就被一个菜系所吸引,虽然那可能和它的发源地完全不同。
变得温吞,xx突然这么想。虽然这道菜开始时可能很美味,但是送来之后就会变得温吞。热量倒也是有的,但里面的鲜味,热辣的感觉都会变得温吞。他点下确定键,心里却想着自己。
“我也很温吞。”xx抬起头看向墙上的半身像,那个怪物的眼睛闪闪发亮,即使周身全白也能让人感觉到滚滚火焰。巧合、偶然、偏激加上数奇的人生在他的体内爆燃。
xx点开空白的文档,张开嘴好像要说什么,但是又停下了。他也没打开网页,只是仍然对着空白的文档。
故事的神仍朝下看着。xx仍然张口结舌,仿佛受不了一点神的启示。
等了结结实实的三分钟,故事之神叹了口气,重新没入了墙体。
xx似也无知无觉,只是又点开了那个故事。故事里的女人似乎还是没能摆脱童年的痛苦经历,被另一个童年有问题但是又更有攻击性的人杀死了。另一个人的精神病比她还严重,一边哭泣着一边下着狠手,把她骗到一处地方害死。
故事的最后当然还是疑云吹尽,正义获得了胜利。最后的镜头似乎暗示了死女人的释怀。
故事落下帷幕。
xx拿出手机,看自己的外卖送到哪里了。他有点饿,他的身边有很多零食,但现在吃又怕败了之后的胃口。他转念一想,愁的也不是如何吃喝。
他打开文档写下:一位外卖员,走到门前,突然发现血从里面流了出来。。。
外卖员当然是进不去门的,于是他报了警。
警察来得很快,打开门看到一局上吊的尸体。外卖员也看得蛋蛋一缩。
随即,外卖员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就被排出了调查外。
“呜哇,这肯定没人看啊。”xx哀叹道。
电话响起,他的外卖来了。
他觉得这外卖或许有些慢了。拆开,里面放的不是他的午饭,而是一只右手。
他也果断报了警。
作者:青芒子
评论:随意
艾尔登法环同人,一周目normal ending背景,有设定更改
第二人称,褪色者无性别
1.
“看了你之后,就觉得那句话不是空穴来风——褪色者能当上艾尔登之王啊……”
“徒弟啊,当上艾尔登之王吧。”
“请你一定要当上艾尔登之王。”
“你是我的王。”
“永别了,一定要当上艾尔登之王呐……”
“吾王、吾王、吾王啊——请您当上艾尔登之王。”
要成为艾尔登之王啊。这一路走来无数人这样对你说,一开始像是祝福,同行之人暂时告别时的美好赠言,但当他们在你面前一个个的死去,自然赴死,或是死在你的手里,这句话便成了诅咒。
影影绰绰的身影,只言片语般的话语,轻柔如同神的箴言,每到夜晚便会乘梦而来,又像是命定之死的烙印般在你脑海里镌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你挣扎着从梦魇中抽离出来,浑身汗涔涔,胸腔不断起伏汲取着空气。睁眼却是无数的绸幔,从女王闺阁的房梁下垂下,把你囚禁在这空荡荡的、硕大如巨人般的床上。面前的赐福烛火耀眼,围坐在一旁的你却感到寒意刺骨。
这一切都结束了。
当你九死一生的打完拉达冈和艾尔登之兽,抱着濒毁的玛莉卡修复了艾尔登法环后,熊熊燃烧的黄金树再次释放如太阳般的光辉,落叶捎来消息,命定之死被释放,徘徊的灵魂得以归树,交界地的万事万物得以恢复理智,生命开始轮回交替。
当恢复理智的王城士兵、贵族们从灰烬里爬出来,紧赶慢赶地跑到艾尔登宝座之时,只见小个子的褪色者坐在远比他身形大数倍的王座上晃荡着脚,脸上还沾着未干的血迹,象征着玛莉卡的神锤被随意地丢弃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把古朴狰狞的黄金刺剑。
你还沉浸在打败艾尔登之兽的兴奋之中,正埋头品鉴刚获得的传说武器——神躯化剑。不知何时你面前来了乌泱泱一群人,你手一抖就准备挥个黄金波动,却发现下一刻他们就全部朝你跪拜下来。你那双失去赐福而褪色的眼睛看不见的是,在他们眼里你的身后浮现出一棵灿烂的黄金树,如果你能回头的话,你会发现这棵小黄金树和梅琳娜为你回血释放的那棵如出一辙。
不知道有谁颤巍巍地喊了一句;“艾尔登之王万岁!”众人这才如梦方醒朝你虔诚地跪伏。在如潮水般朝贺声中,你朝人堆里望了许久,却找不到一个熟人,是啊,那些由衷为你祝福的人,早就死在了途中。
你挪了挪屁股,摆出那副罗杰尔都说你凶的臭脸,努力装作王的样子。内心里却在吐槽王座好大好空,连带着你的心里也是空落落的。
原来这就是艾尔登之王啊……
之后你做了很多事情,整修灰城罗德尔、清理腐败树灵、复活蒙格特,跑去和蒙格叫板迎回圣树,但是交界地的命运却像是病入膏肓、药石无医,逐步步入衰败。你只能祈求无上意志让祂衰败得慢一点。但二指仍并拢如天线般耸立,一旁解指老妪也摇了摇头,“吾王啊……无上意志还是没有回应。”
神抛弃了交界地,抛弃了我们。玛莉卡知道,于是她砸了环,身体破碎,但你又固执地把她修好,那半幅残容像是在嘲弄你的无知,空洞的眼眶里流出黄金色的泪滴。
你无力地躺倒在石舞台——黄金树的内部上,脑子里无数人的期盼如法姆亚兹拉的风暴一般盘旋,你愧疚、你彷徨、你几乎要被这既定的命运压垮。
半梦半醒间,你又听到一个声音在你耳畔,苍老沙哑如干枯的树干,“褪色者,你想要开启第二次世界吗?重新踏上艾尔登之王的旅途,去追寻新的希望。”
你忙不迭地点头,想要起身醒来,却瞬间如坠山崖,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石舞台之上,一双五指完整的巨手从天而降,将你的身体轻柔地包裹起来。
2.
再次恢复意识,你正躺在一簇篝火边,柴火烧得噼里啪啦,火光驱散了黑暗和寒冷,几乎陪伴了你整个旅途,好叫人怀念。这时一旁又响起了流浪商人地拉琴声,啊静谧……
不对!
你翻身坐起,只见伽列身着初见时红白圣诞配色的服饰坐在教堂废墟的角落里拨弄着琴弦,驮着商品的小马在一旁甩着尾巴吃草,一派悠闲自在的模样。
见你看向他,伽列抬起了头,“啊褪色者,你醒了,我是流浪商人伽列,不过我想让你先见见那边的那个女孩,她等你很久了。”
你视线茫然地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在下一秒被泪水模糊。熟悉的赐福边,浅粉色短发的女孩穿着旅行者长袍,像记忆中那样安静地坐在赐福旁等候着你。
梅琳娜……在雪山巨人大锅边代替你女巫使命,甘愿投身锅内化作火焰点烧黄金树的女孩。你想张口喊她名字,喉咙里却像是被塞进了拉达冈的缝衣针一般刺痛,发不出一丝声音,只能不甘地发出一声嘶叫。
“你好,穿越雾前来的人啊,我是梅琳娜,我想和你做个交易。”见你没有回话,她这才抬起眼来看你,浅色的右眼见你流泪有些诧然,下一秒又被隐去,她抬手想要帮你拭去泪水,却因为是灵体而穿过你,“你在悲伤,不要害怕,虽然你的女巫没有在你的身边,但是我可以代替她履行女巫的职责,将卢恩化作你的力量。作为交换,我希望——”
你没有回答,而是握住了她的手,就像前世你重复了千百遍那般。泪水断断续续地穿过她的手,落到你的手背上,温热的,砸得你心里比拉达冈的神锤还痛。
“我明白了,”她神色还是淡淡的,就连赴死前也是如此宁静,“作为交换我希望你带我到黄金树脚下,现在我便将卢恩化作你的力量,将你的想法、信念和野心分享与我吧。”
随着一阵金光,你感受到体内的变化,你又回来了,梅琳娜将灵马哨笛珍重交付与你后,化作淡蓝色的光粒消散在黄金树影下。
你吹响哨笛,熟悉的老伙伴托雷特踏空而来,懒洋洋地晃了晃脑袋打了个呛鼻,似乎是在抱怨你为什么来得那么迟。托雷特还驮着你的装备,从上一世带来的东西完好无损地放在它的背包里,你的法杖、小曲、粪叉、黄金大盾……一件件你如数家珍,你当王当了太久,久到你再次握起那把名刀月影时心潮澎湃,隙间月影的淡蓝剑气向前一劈,伽列骑上了他的马……
你忏悔,大乌龟在一旁慈祥地看着。
你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是来挽回上一世的败局。你虽然不能说话,但你的实力还在,就像上一世一样你顺利的和你的伙伴们在大赐福会晤。罗德莉尔和铁匠谈论着你今天又带来了什么新骨灰、新武器,D还是一脸死样的坐在圆桌旁边,狄亚罗斯二吊子一样倚在墙边,涅斐丽守在她的义父百智爵士一旁,菲雅给了你一个紧紧的拥抱,一切都恍若隔世,一如初见。
你重活一世,决心改变众人的命运。于是你没有先去打葛瑞克,而是拉着罗杰尔往史东薇尔底层走。温文尔雅的魔剑士争不过虽然是个哑巴但是凶巴巴的你,老实地待在你身后探查着死亡子的那张巨脸,你在一旁戒备着,咒死无解,在罗杰尔还没反应过来你就趁条没满拉着跑走。回到大赐福后,看着完整无缺的罗杰尔,菲雅警惕地看着你,似乎是在警告不要插手她们的计划。你说不了话,只好给菲雅比了个双手高举,你没想阻止她,你只是不希望你的好友为此白白送命。但是你错了,你经历了小葛之战后就见菲雅和死去的D躺在那间屋子里,菲雅宣誓要夺回属于死者的一切,柔弱的少女眼中满是不屈,又挑衅地看着你,“再次声明,我的名字是菲雅,死眠少女菲雅。”随即化作粒子消散,只留下D布满咒痕荆棘的身体和满地鲜血,你还没来得及清理菲雅留下的痕迹,就听见——
“D……”罗杰尔也听到了这屋的动静,赶了过来,却见昔日相伴冒险的友人躺在血泊里没了气息,“你看见了什么,是谁杀了他,是……是她吗?”
他悲痛地抓着你臂膀不放,眼里却带着自责和绝望,你拼命地摇着头,在他手里画着叉,你想告诉他不是他的错,狩猎死亡而生的D终究会被代表死者的菲雅杀死,只不过这一次提前了。
罗杰尔走了,像之前一样留下了信,拜托你调查死亡咒痕的事情,找到月之公主菈妮揭开黑刀之夜的真相。你的第一个朋友就这么和你再次不告而别。
之后你虽然有意挽回你的友人,盲女永远会死在她父亲来的路上,即使你把她藏到了洞窟里也被不知何处跑来的亚人杀死。狄亚罗斯永远也会为保护壶村而战死,濂瑟老师永远会为了起源魔法变成人脸球,亚历山大壶永远会碎裂而死。
菲雅、罗杰尔和D的弟弟死在了一起,菲雅孕育出了死亡卢恩,自愿被前来寻仇的D的弟弟杀死随后自杀,赶来的罗杰尔没能救下友人的弟弟,自身也被咒死侵蚀得不成样子,随即在两者尸体旁边自杀。
你赶来时只能为他们入殓埋葬。深根底层不得安眠的葛德文默默无闻的注视着这一切,干完这一切后你握着死亡卢恩,苍蝇环绕在你们之间,不断腐烂的尸块,和半死不活的骸骨死尸化的他。
你突然好羡慕他。神人黄金葛德文,玛莉卡和初始艾尔登之王葛弗莱之子。在黑刀之夜被命定之死杀死之后,玛莉卡为他重新封印命定之死,死龙弗尔桑克斯为了阻止友人的死亡咬断了黄金树根,于是葛德文随着黄金滋生暗长遍布整个交界地。甚至后面衍生出了像是菲雅这般化作了死王子的信徒,追寻并尊崇死亡的法则。
但是你不希望你的同伴为你去死,所以你怜悯地看着——灵魂已死、尸体不断生长、死也不得安宁的他,转头离开了。
变成哑巴像是无上意志给你上的枷锁,更像是一种施舍,让你更加绝望、也更加清晰地看着一个个友人为了自己的立场或者理念,选择离开或者赴死。
至于梅琳娜……你格外地珍惜每一次与她相处的机会,又苦恼怎么面对这块木头呢?她在每一个赐福点都如约而至,有时吟诵玛莉卡的留下箴言,有时又关心你身边的伙伴,她尽心尽力地替代着女巫的使命,直到亚坦高原附近她才拾起自己最初的记忆。
在王城内短暂的分别后,她在对战蒙格特的时候再次现身,与你并肩而战,再次交给你了雪山符节,再次告诉你要去雪山寻求巨人的火焰去烧毁“拒绝的刺”,她的“使命”于此相关。她说这是母亲给予她的使命,那是她想走的路。
你有些愤怒,愤怒她从不为自己而活,于是你死死地盯着她,想要看出她脸上的任何异样,悲伤、愤懑,甚至是高兴也好,可惜你一无所获。女孩平静得像是一潭死水。
直到过去了好久好久,久到你都吃完了流氓的第五盘烤虾,你才读懂你当时的怒火包裹着的是委屈、不甘和一丝无奈。
正当你前往禁域盘算着怎么避免她的死亡之时,电梯闪过一个小小的房间。你好奇心被勾起,上次听了梅琳娜的建议后你兴致勃勃地出发了,并没有留意这里竟会有一间暗房。于是你推开了这扇门,正对着的是一扇窄窄的窗户,能看到王城雪白的墙壁和金色屋顶,黄金树低垂着枝桠,落叶散落一地。窗户下放着一张书桌,两侧都是堆得满满当当的书架,门前也是书。桌上放着一把刀,刀锋锐利、染着金光,你认出那是梅琳娜使用的短刀,正如少女一直念叨着的使命一般,那是一把使命短刀。
“伴火同行者,终有一天会遇见命定之死。”
你不知道梅琳娜此时在不在看,你只知道梅琳娜曾到访过这里,她生活在这里,也被烧死在这里。她在交界地徘徊着,看着失去理智而尸化的同胞。直到她遇到你,让她得以故地重游,留下这把短刀,然后决定随你前往云海之上,雪山之巅,然后葬身火海。从初见开始,她就为使命而活,有那么一瞬你心里像是被火撩过一般。她过于的无私,无私到愿意为交界地而死;她又那么的无情,无情到愿意让你看着她葬身火海,踏着她鲜血燃烧的火焰,成为艾尔登之王。
你想起了贝纳尔,那个因为自己女巫牺牲烧树却没能点燃火种白白死去,为了复仇而化身成亵渎弑神者。也想起那个准王维克,你拿镇静教堂里他的女巫染红了宣誓布。
“不该燃烧那个女孩,该燃烧的,是您的身体。”前世夏波丽丽宛若癫狂的话语浮现在你眼前,对啊,你没法阻止他人的死亡,但是梅琳娜的使命与你息息相关,你能代替她履行使命。
于是你跳下王城下水道,打过恶兆,踏过堆叠的大商队流浪商人一族的尸体一层一层往下,商人拉得小曲在这布满绝望的空井里回荡空响,如泣如慕,连绵不绝,你这才听懂这首曲子,是流浪一族的挽歌,更是招来无尽癫火的蛊。
“不要否定生命的存在,世间生生不息这些事。……否定这些了,那也算不上是王了。没有生命的世界里,哪里会有王呢?”癫火门口,梅琳娜苦口婆心地劝阻着你,说到后面,声音染上了哭腔,“拜托你了,能不能悬崖勒马?癫火之王根本算不上是王——”
你当然知道,但是这是唯一能够挽救梅琳娜生命的办法,哪怕你离我而去,哪怕你从此以我为敌。喉咙变得更痛了,听着梅琳娜一遍遍挽留着你,你却无法张口反驳,你胡乱地比划着,却无比地恨着9智的自己,竟连写字都没能学会。
“你受赐癫火了,那么你我就不能共存,这里就是我们旅行的终点,永别了……”胸口和后背被癫火灼烧的痕迹还在发烫,你的内脏和脑子都还在岩浆里搅动着,口里满是灰烬。
癫火可以抑制,只要拿到米凯拉的针,你再陪我去圣树好不好?如果抑制不住了,你再把我杀死。求求你!想想你自己,也想一想我啊……
无上意志的封印解开了,你准备好的话都还没能说出口,梅琳娜就决绝的朝你道别,你想再去碰碰她,但她的指尖慢慢抽离,转瞬即逝。
3.
你又恳求无上意志让你重来一遍,只是这次癫火把你的双眼都挖去了,但是重活两世的你不再需要眼睛就能判断敌人的攻击。篝火边梅琳娜温声细语地重复着相同的话语,只是末尾加了一句,“如果你不方便的话,我和托雷特能成你的眼睛,指引你的前进。”
或许梅琳娜也在疑惑你一个又哑又瞎的褪色者是怎么循着赐福的指引来到交界地,托雷特又是为什么固执地选择你成为主人。但是善良的她还是愿意给我们一次机会。
你这一次又遇到了你的同伴们,只是这一次你没有再去干涉他们的选择,你只是在一旁默默地支持着她们。为罗德莉卡拿回同伴的遗物,给铁匠足够多的失色锻造石,和濂瑟老师学习魔法,夸柏克长得很好看(虽然你看不见),帮助菈妮拿到狩猎指头刀,和狼人布莱泽一起对抗前来刺杀菈妮的黑刀刺客们。
你尽力去读懂他们的抱负,理解他们的志向,形形色色的他们才构成了你想守护的交界地。你和米莉森去了圣树,你在树干上找到了那个能发出“我爱你”的唤声泥壶。你知道梅琳娜因为你绕过火焰大锅而跑来圣树而生气不愿理你,但你还是不厌其烦的拍着那个唤声泥壶。
“我——爱——你——”一句告白被用古怪扭曲的声音发出显得有些可怖,但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方法了。于是你不断地重复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直到树冠上的蜜雪冰城都听不下去扭动着身子过来用笛子把你敲死。
米莉森带着尊严死在了百合花里,经历了两世后你不再感到不甘和难过,你只是给她就地堆了个土堆埋了,不愿屈服于腐败而盛开,那就作为一粒充满希望的种子潜藏在泥土里,等待春日的雨声,再次破土而出吧。
然后你对上了玛莲妮娅,不是你俩现在是敌人,你真想冲上去说莲莲我懂你,听声辩位真是太痛苦了。
你艰难地抵挡着玛莲妮娅的水鸟乱舞——那纷乱的刀锋逼迫你节节败退,丧失了听力后你第一次感到吃力,这也重新点燃了你的斗志。黄金假面下昔日的女武神挥舞着义手刀无情地将你一次次地砍死,你一次次地复活又一次次地投入战斗。
刀尖划破空气的声音,盾牌受击发出的钝响,她腾空起手的片刻宁静,甚至刀刃没入你血肉的声音都成了你判断的依据。她抬手,你就知道格挡;她突刺,你麻溜地翻滚。你就你的血和她的猩红腐败混杂交融在一起,溅满了圣树树根的每一个角落。
随着你将刀刃插进猩红女神的腹部,那红发与鳞翅缠绕而成的翅膀濒死地颤动,连带着你的刀也发出嗡嗡悲鸣,女武神无可奈何地发出了最后的一声叹息,你知道你赢了。疼痛已经麻木了你的神经,你只是抽出刀来,和那只死去的蝴蝶一同脱力倒下。
猩红之花绽放,花蕊里你见到了那根能够阻断一切的银针——米凯拉的针。
你在火焰大锅上和梅琳娜见了最后一面,她还是想骗你去烧树,但是你拿出了米凯拉的针,又拿出了唤声泥壶,“我爱你……”
梅琳娜只是轻叹一声,“这是我的使命,请不要阻止我,我能解决火种,你只需要成为艾尔登之王,让生命轮回再次回归交界地。”
她没有回答你,你心里好难过,只是拒绝伸手给她。
然后就是重复第二世的操作,只是这次你给自己扎了一针,菈妮也在石舞台出现了。她邀请你成为她唯一的王,去探索群星时代,让黄金律法消散,交界地重回群雄争锋,百花齐放的莽荒时代。
你点了点头,跟着菈妮走了。
你知道梅琳娜在身后注视着你,但是你没有回头。
4.
你再次醒来时发现你又能视物了,篝火边却少了那抹熟悉的黄光,你眯起眼有些难以置信,你现在是失去赐福的褪色者,如假包换。
你没了赐福,也就意味着你现在不能无限复活,也就是说你终于可以慷慨赴死了!但是你也失去了一切,没了灵马,没了梅琳娜,也进不去大赐福,只能凭借三世的回忆去做事。
还好你是三世的艾尔登之王,和流氓在湖区吃烤螃蟹,也跟菈雅回了火山官邸,甚至和白面具去了鲜血王朝。
但你还是会晚上做梦梦到之前的事情,梦到梅琳娜,你的心似乎已经习惯了癫火的温度,它在渴求着艾尔登之王。你的脑子拼命告诉你那是一条注定孤独的道路,你会失去你所拥有的一切,交界地总有一天会迎来新王,没必要是你。
你像一只被人抛弃的狗一样蜷缩着身体,一旁的帕奇见你有些伤心,拍了拍你顺便顺走了你的卢恩,嘿!
“凡人,杀不死神。”
百智爵士在艾尔登宝座前阻挡你的脚步时曾这么说,是啊你能杀死破碎君王们、龙王、葛弗莱、黄金律法拉达冈、繁星艾斯缇、甚至是象征着艾尔登黄金树的艾尔登之兽。但你甚至成了王都没见过那个无上意志——至高无上的神。
你心里浮现出一个想法,于是抢走了帕奇的商品就跑,帕奇追了出来,火山官邸前的机械人偶扔起了飞刀,他吓得又跑了回去。你却畅快地开着猎犬步伐跑路,你要去找菈妮,你准备要去“弑神”,以凡人之躯。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很抱歉女士。”医生从诊断室内走出,脱掉一半口罩,沉重地对我说,“您先生确诊了趋光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意外,人类作死至此,有什么奇怪的病症都不稀奇。比起空气敏感症、水中毒综合征等等,趋光症好多了,只是不能晒太阳而已。
“没关系亲爱的,不能晒太阳而已。”丈夫贴着我给了一大口么么,“你就是我的太阳,贴你也一样。”
来时双手空空,走时我手里多了一把大号遮阳伞,还有一口袋缴费发票。
“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丈夫举着伞,试探着将手指伸到阴影外。
“建议你不要——”还未等我说完,刺耳的“滋啦”声和烤肉糊掉的味道一起袭来。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门诊楼,这次挂的烫伤号。
“像吸血鬼。”等待叫号的时候,我听丈夫这样说。他仔细打量着自己黢黑还有些掉渣的手指,神情并无痛苦。
“亲爱的,你敢相信吗,痛感只有被太阳灼烧到的一瞬间。”他将已经开始长出新肉的手指举到我眼前,“然后就是愈合!”
这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台词,“人类进步的本质是进化,而进化的终点是非人。”他确实有点儿像吸血鬼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变得爱喝血——他可是从来都不吃鸭血的。
“523号,2诊室。”
我拖着丈夫挤进诊室,医生只是扫了一眼丈夫还略带黑渣的手指,什么病症就一清二楚了。
“趋光症,很正常的反应。现在病症初期还没什么,等到中晚期了,会出现严重正趋光性。这点家属要注意。”
“正趋光性?”
“是的,趋光症患者九成都是正趋光性,负趋光性的患者不会尝试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下。”
顶着医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我愧疚的低下脑袋。对不起,我为自己的知识匮乏道歉。
“不需要治疗,现在已经愈合差不多了。”医生拿酒精棉把丈夫的黑指头擦干净,打发我们离开。“趋光症患者的恢复能力确实加强了,但这只是应对偶发损伤的身体自我调节,还是不要长时间接触阳光的好。”
我使劲点头,薅着我家大傻子离开诊室,再一次举着伞站在了门诊楼大门口。
“亲爱的,从今天起你坐后排。”副驾驶的遮阳贴膜比较透,还是后排的好一些。实在不行,还能打伞,或者换一边坐。
丈夫花一分钟说服自己接受失去副驾驶的屈辱,然后又花五分钟在后排安静下来。他脑袋靠在驾驶座后背上,委屈的很。
“我只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你要是坚持坐副驾驶,就真的要死了。”
“那我能拥有太阳老婆的一个么么吗?”
么么没有,白眼可以。
诸如此类“丧权辱国”的事情在丈夫生病期间发生了很多次。比如说,周末下午,我们难得有兴致打算下楼找一家咖啡馆,边品尝人生苦涩边欣赏春意盎然;但他不能靠近窗户,只能窝在角落里跟网友征战峡谷,并在黑屏的时候抬头看看他在户外晒太阳享受春天的老婆我。
“亲爱的,我感觉自己要长虫了。”
“所以呢?”
“晒晒太阳不长虫。”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深呼吸,忍了又忍的我决定让自家大傻子清醒一点儿,“你的医保卡余额只有121块钱了。”
他苍白的皮肤衬得黑色眼睛很大,再配合他震惊的表情,我都怀疑他眼睛是不是要掉出来。
“怎么会?!”
“因为你每周都会把自己送进医院一次……”至少一次。
此时不过距离确诊趋光症才过去两个月,丈夫亲近太阳的行为越发频发,只要稍不留意他就会尝试晒太阳这一危险行为。
有时候,我是指,有时候丈夫路过窗户时,他看向太阳的神情有些像宗教的狂信徒。
只有最原始的冲动。
我开始有些慌了。我在网上搜索,也去询问医生,趋光症从确诊初期过渡到中晚期需要多久……
医生的回答是:三个月。
从确诊到晚期,从初春到夏初。
丈夫坐在地上,脑袋搁在我腿上,像只没有吃到罐头的大狗。“老婆,我有些冷。”
“给你暖暖。”
二十多度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但我知道,他说的不是身体。
没有关系,我会一直当他的太阳。
“我爱你,老婆。”
“我也是。”
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第二天,我从熟悉的黑暗中醒来,下床,开灯。然后开门,准备去洗手间……
那一瞬,我被刺目的阳光晃到失神。
我的丈夫,我的大傻狗,他坐在床边,微笑着晒太阳。
他手里端着刚打好的豆浆,见我出来,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早餐。
然后,他化成了灰烬。
白色的豆浆撒在黑色的渣子上,消失不见。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我了解我的丈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他只是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我。
我说,睡午觉就一定要晒着太阳睡才有感觉。
我说,晒太阳不长虫,补钙还长个。
我说,我是他的太阳。
“可是太阳不应该在黑暗中。”
于是他撕开了黑暗。
我将最后的尘埃收起,去医院定制成钻石,戴在无名指上。
我时常会坐在窗边,迎着朝阳,看钻石折射出的光。
“我爱你,亲爱的。”
作者:【十一招】二九
免责声明:随意
吃吧,吃吧。
梅原站在窗前,仿佛自言自语般说着。
他的面前是加装了防盗网的窗户。铁丝上的黑漆已经脱落一半,露出结痂伤口般的橙色锈斑。下雨的时候,就像伤口在流脓水一样。防盗网外,还有一小段窗台,贴着灰扑扑的瓷砖。那上边放了一个泡沫饭盒,里面装着一小块切好了的肉。
吃吧,吃吧。
一只乌鸦落到窗台上。然后是第二只。它们圆溜溜的、纽扣般的眼睛注视着梅原。梅原朝它们微笑。
它们低下头,开始啄食。那块肉变成肉碎、肉糜、不可辨认的食物残渣,进了乌鸦的肚子。总有一天它会变成鸟粪,从乌鸦那短得不得了的直肠里落下,落在很远的地方。
梅原太一很了解乌鸦。似乎总有乌鸦跟在他身边。小时候,他住在更拥挤的街区。运送垃圾的卡车一周才来一次。灰色的公寓楼,一侧是马路,另一侧靠山。山上有公墓,墓碑码得整整齐齐,像一桌麻将。山下就是公寓的垃圾站。说是垃圾站,其实只是一排黑色的垃圾桶;有时是五个,有时是四个。只有四个的时候,剩下的一个在哪里?梅原小时候常常这么想。他想,大概是被遥远的、匮乏垃圾桶的城市征用了吧?他幻想载在卡车货箱里的垃圾桶,桶盖因崎岖的路面不住地上下晃荡,发出啪啪的声响。
他想要像消失的垃圾桶一样,周期性地短暂离开。
母亲离开的时候,垃圾桶是四个。母亲离开之前,父亲就已经多次笃定地说:那婆娘要跟人跑了。父亲这么说的时候,总是抓住他的双肩,神经质地前后摇晃他。幸而父亲力气已经不大,但他还是装出一副被摇得上下牙哆嗦的模样,直到父亲露出满意的笑容。据说他的出生是这个家庭的顶峰:自他出生以后,就只走下坡路了。娶了漂亮的应召女郎、让她心甘情愿地生下自己的孩子,成了父亲人生价值的证明。然而养育孩子需要更多的钱;为此,好不容易被父亲束缚在身边的母亲又回到花天酒地里去。父亲看着她裹在天鹅绒里的、重新平坦的小腹,开始赌马。梅原记得家里的物件越来越少,新的换成旧的。半夜醒来,能听见叱责和哭叫。有时候,伴随着一记重重的闷响,仿佛他身下的床板也跟着震动。梅原紧闭着眼想象那是一枚炮弹,从顶灯发射出来,穿透他的肋骨和胃袋。来自素未谋面的敌人。后来,父母在他面前也会肆意争吵,他才知道那是父亲摔在地毯上的烟灰缸。
七岁,父亲患上风湿。九岁,母亲离开。
你身上有股死人味儿。
班上的同学们常常这么对他说。起初的小声议论逐渐发展为当面指控。指向他的手指,捏起鼻子的手指,因讥讽而眯起的眼、颤动的舌。
梅原看着这些手指、眼睛和舌头,没有反驳。他知道他们说得没错。他没有亲眼见过死人,但乌鸦是从葬礼上飞来的鸟。据说,乌鸦长着一身漆黑的毛皮,是为了服丧。为谁服丧?梅原想,一定是像我这样的人。我死了以后,没有人会记得,没有人会可惜。我的死,应该不值一张黑布。
公寓的垃圾站是黑色的。梅原走到山下,就有乌鸦朝他聚拢过来。垃圾站和山之间架了一人高的铁丝网,或许是为了挡住落石。乌鸦排成队落在铁丝网上,他往前走一步,队尾的乌鸦就飞到队首去。一队乌鸦这么亦步亦趋,直到他把垃圾桶的盖子揭开,把腐臭的食物残渣揭露出来。
吃吧,吃吧。
他曾经在一只乌鸦吃食的时候,悄悄地把手放到它的尾羽上。乌鸦没有飞走。他大着胆子把手往上移,直至抚上乌鸦背上弓形的凹陷,一个窝藏阳光的暖融融的坑洼。他慢慢地拢起手指,握住了乌鸦的躯体。它的心脏在他指尖上搏动。
那是他今生触碰过的最温暖的东西。
十五岁,梅原离开那座山。父亲的尸体埋在山上,在尚且温暖的初秋。那个秋天,梅原没有去高中报到。
他没有为父亲服丧。他清理父亲的衣柜。父亲白色的衣裤尤其多,洗了很多年,棉都洗成纱一般薄,摸着有些扎手。白色上横陈着昏黄的汗渍、油渍。他从便利店买来一管新的洁齿牙膏,用一整管牙膏,细细地搓洗父亲的衣服。他的十指在水盆里泡发开来,像溺水的死尸,只是泛着活人的粉红。残阳孱弱的光线透过窗照亮他浅褐色的虹膜。站在窗棂上的乌鸦开始模仿警笛的声响。
梅原的第一份工作是从河里打捞溺死的尸体。后来,他的手腕关节开始隐隐作痛。
他的第二份工作是公寓楼的保洁。他从山边的灰色公寓楼搬到了一栋不靠山的灰色公寓楼。拥挤的住宅小区里,布满了大同小异的灰色方块。一座养殖场。
他住在一层。手腕不疼的时候,他切好肉喂乌鸦。
“肉,可以给我吗?”
梅原吓了一跳。发声的是孩子般的、含糊的嗓音,像含了半口水,从他左侧的窗内传来。邻居的孩子?为什么他没有见过?
一只苍白的手从铁丝网的空隙里伸出来。两只乌鸦扑腾着翅膀飞向空中。手肘也伸到窗口,朝他曲过来。手掌摊开。
“可以给我吗?我要喂小狗。”
“不可以,”梅原说。他的心脏怦怦地跳起来。
那只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准确地伸向了那块肉。梅原合上饭盒,把它困在了两层泡沫之间。它挣扎了两下,像鲶鱼一样一甩尾,迅速地缩回了隔壁的窗户。
玻璃窗关严的声音。
梅原松开下嘴唇,尝到了血。
TBC
评论:笑颜
芥川的身后跟了一只漆黑的乌鸦。血红色的眼睛,尖尖的喙,漂亮的黑色羽毛在太阳下有莫名的反光。他突然想起来,乌鸦本就是五彩斑斓的,只不过人们无法看到。
至少比漆黑的自己要强很多。他自嘲地这么想着。没有红色,却胜于红色,常年杀戮累积下来的血债已经埋进了他的骨头。不管这是否是他的本意,在成为黑手党之后,那似乎已经成为了生存的本能。生命的重量在他眼里越来越褪色,自己的意义也无法找到,他人的轨迹更加和他无关。
那只乌鸦是什么时候开始来的。
芥川已经记不清楚了。时间的长度足以让一只微不足道的小鸟儿在一众萍水相逢的小动物里脱颖而出。
那沉默的小东西,拖着同样沉默的影子跟在了沉默的芥川身后。从他深夜下班的天空里,凝结出来一个小小的形状。黑色的,安安静静的,小乌鸦。
有传闻曾说乌鸦的鸣叫并不吉利。死亡的重负压在了这只黑色的鸟儿身上。
“或许连它自己也不曾理解过自己的意义。”芥川这么想着,看向那鸟儿的眼神突然有点同情起来。“你也是野……”莫名地,他说出了这句话。其实他并非野草。并非浮萍。或者其他什么的可怜的东西。不过还是想说出这句话,像突然诗兴大发的野狗。
可惜乌鸦听不懂他说话。乌鸦只是歪了歪圆润的脑袋,光滑的羽毛不禁让人想象着抚摸上去的触感。或许也是油光水滑的,细短的毛。
那双红色的眼睛盯着他——乌鸦会有红色的眼睛吗?芥川突然有点怀疑。黑色的,灰色的,还是深灰色。这动物和他一样黯淡,可居然有这这么漂亮的眼睛吗?
这种眼神是否曾经在哪里见过。只需一点点思考答案便呼之欲出。镭体街的记忆,红色的塌陷的板砖,一只围巾也破碎的衣服也破碎的败犬。和动物相比较并未让他觉得被冒犯,反而像一种自虐般的解脱。他想着自己或许本该就是如此的牲畜,为人鱼肉的牲畜。
后来那乌鸦一直跟着他。一直一直,明目张胆地像彼此都熟悉的朋友——多么可笑。居然已经在动物身上找到陪伴的感觉了吗?
上班的时候,下班的时候,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伤进医院的时候。
一直转向这里。可以确定那就是在注视自己。“怎么,你也想来分走一口腐烂的肉糜吗?”他自嘲着,那伤口还没愈合,不论是心口的还是身体的。他厌恶又畏惧自己的无能。
直到那黑色的鸟儿侧过脸不再看他。
芥川突然想给这只尾随自己的鸟儿一点点标志。就像主人给宠物打上项圈那样——虽然他们并非主仆,只是一段路上的沉默的旅伴。总之,有点什么证明它来过吧,拜托,拜托了。
苍白的指尖伸出,他哑着嗓子似乎想要说点什么。
可是那鸟儿飞走了。
作者:伊西多
“你来干什么。”
水面上浮着的雪白的泡沫里,仿佛标本似的浸泡着一个陆辽。他偏过头望着裘玉琳,眼睛里什么都没盛,连瞳孔也像不存在。
“担心你自杀。”
陆辽在嗓子里笑了一声。“可别这么说。我还挺怕疼的。”
“之前那些……你不也应付得挺好么。”
裘玉琳一边说一边脱衣服。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只穿一件紧窄的黑色吊带,凸起的乳头分外明显。陆辽扫了一眼:“你怎么连乳贴也不带?内衣也不穿,不怕下垂么。”
“反正已经有人要了。”
“那我可怜一下老宋。”陆辽半挂着笑懒懒地说,“到了手就不值钱了。”
“我为了他都去健身染发了。”裘玉琳坐在浴缸边,探手下去,捉住陆辽的一只脚,陆辽挣了挣,随她去了,“下垂一点算什么。”她把陆辽骨节分明而瘦削的脚放在浴缸边,下手揉捏着。“昨晚和覃誉之过得怎么样啊。”她慢慢地、很随便地提起这个人。
“个傻逼。”金纹的天花板落在陆辽的眼睛里,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这么评价。“草了。本来以为七年之后技术能好点,还是那么个biang样。草。累死我了。”又忽然一笑,准确来讲不是笑,嘴角往上一挑而已,“可能也不怪他,怪我练多了。但我用鸡巴哪有用屁眼多啊?他不次次都用的屁眼么……”
“你怎么知道?”裘玉琳屈起手指,用力在陆辽脚底的穴位按揉。陆辽的腿微微一动。他的腿非常干净,这要感谢陆辽之前上过的一位娘炮公子哥儿,他嫌陆辽毛发旺盛,出钱送陆辽去做了全身除毛。陆辽一句话没说就去了,他在各个金主那里得到的好评有一项是共通的:敬业。
“猜的。”陆辽说,“我七年前草他,他看着挺开心,踹了我就不找人草了?谁信啊。”
“你嫌弃他么?”
陆辽又笑,无所谓、无内涵的笑。裘玉琳把他的脚放回水里,又搬起另一只脚。陆辽任凭她动手,眼睛盯着壁角,说:“裘玉琳,阿琳,琳琳。你来说说,我有什么资格嫌弃人家?别说啦,我现在要是和妓女结婚都要算高攀啦。比脏我不是……”
“陆辽!”
“好了。”裘玉琳虽然声音带着怒气,手上的动作却没停,陆辽照旧瘫在浴缸里,任由她按摩自己的脚。“好了。事情不就这样,老话不用提了。你要和我说,大家都这样。卖的人多了。不是睡的人多了就等于脏。不是卖屁股、卖鸡巴就等于脏。嗨。”他长出一口气,把按摩完的右脚缩回水里面。“放心。我不会去死。我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连人家怎么编排我的都不知道。知名男演员,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奖获得者,谁谁扮演者,于昨日死于家中,死因为自杀。粉丝在网上喊什么悼念,黑粉说他不就是怎样怎样……我想想这些都觉得恶心。”
“大家都是要看电视的嘛。”他抬头看看窗帘。窗帘是鲜红的,罩了一层黑色蕾丝,一线光也透不进来。屋子里打着奶白色的光,是陆辽上一个金主给他推荐的灯,现在是上午八点。“然后,黄那个谁,刘那个谁,周那个谁,看见了,想起我来了:这我睡过的呀。怎么死了,有点可惜。”他咧嘴笑出声:“这……”
裘玉琳看着他。目光非常认真而专注,可以说,热切的姐姐打量新生的、哭泣的小弟弟时也是这么看的。下面的话,一下子变得说不出口了。裘玉琳说:“陆辽……慧慧,你别这么想好吗?你真的不脏。黄文杰、刘国涛、周浩脏吗?和你睡过的那些人,你觉得他们脏吗?慧慧。你为什么总觉得自己脏?付钱的高人一等吗?什么又叫脏呢?慧慧,干净的就是干净的。对于你来说,你已经不用和他们睡觉了。你干净了。你就没脏过。”
陆辽看了她好久。她相貌普通,但是他的确非常漂亮。他的一只膝盖露出水面如冰岛,肩膊光裸,水色浮动,月夜在雪地里走,低头看到的就是那样的光。他嘴唇丰满,一管统直的鼻子,眉头和长睫毛都欺压眼睛。眼睛没有别的可称道,只是黑白分明,对比异常强烈。他拍黑白照,也比彩色照片好看。怎么说呢,有时候陆辽觉得这是一种暗示。
“这话说起来怪矫情的。”陆辽说,“要是我说起来像自杀者求救就太好笑了。一群傻逼,自杀前还在网上放个消息,贱不贱啊。吸引注意力的吧。但是琳琳啊,也就你这么觉得。”
“你突然说这个,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裘玉琳轻声说,“你多大了?三十岁。要自杀,太晚了。只有二十岁之前的自杀才有美感。七十岁后也能达到这种效果,所以我劝你等一等。难道是覃誉之嫌你脏吗?”
最后一句话是故意的。和别人对比,陆辽就算自信也要装得不自信,只有和覃誉之对比,陆辽哪怕心虚也要装若无其事。果不其然,陆辽说:“他?他就算了。”
“我记得你说过,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他是处男。”
“pu——ssyyyyyyyyy。”陆辽拉长声音说:“是这个处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二十五岁了,还没做过的话是有多可怜啊。再说了,他多么有钱,如果说十四岁就被他爹雇用一名纯洁的十七岁美貌处女来给他破处,估计我也信。我是他的第一次,打五折的第一次。他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打五折,这一点我们扯平了,没办法,谁让他只拿屁眼睡我呢。”他成功被裘玉琳扯开关注点,又开始死气沉沉地毒舌。
裘玉琳听着他说,毫不顾忌地坐在地面上。为了看到她的脸,陆辽只好勉为其难拖着身子起来,两只手臂叠在浴缸边上,下巴枕在上面,低垂着眼睛,裘玉琳抬头看他时,感觉像在看一条人鱼。
“你说你们昨天晚上睡的不好。他态度怎么样?是很傲慢?还是……”
“不算傲慢。”陆辽说,“他给自己灌了肠,做了润滑,事后也是他清理的。”做0就是这一点麻烦。比起被插入,陆辽更喜欢插入,但他被插入的次数很多、时间很久,倒也渐渐麻木了,能让他抱怨的也就只剩下“麻烦”这一点。除了麻烦没有别的了,他是卖的那一个,钱货两讫,得拿出敬业的态度来,像演戏一样敬业,或者说实际上就是演戏,装叫床,装情动,装高潮,比gv演员好看,比gv演员认真。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要不然,他凭什么享那么大的名气、拿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粉丝?“没感情还能玩这么些花样,”他从专业角度评价,“见猎心喜还是上流玩法?不管哪一种,我自愧不如。”
“还是你和他做的不舒服?”裘玉琳知道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她也听到了“没感情”这三个字,老实说,她和他看法相当不同,而且认为他是当局者迷。但她毕竟是陆辽的挚友,而非覃誉之的挚友。
“那倒也不是。”陆辽没有起伏地说,“比他还不舒服的有的是。”
陆辽卖身已经卖了太多回,几乎可以称为一种惯性。即使他已经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了人脉,可以有骨气了,他也还是不知疲倦地和他们、她们睡觉。偶尔裘玉琳觉得这是一种亲密关系的补偿,因为陆辽和父母关系并不好,他出柜,又被出轨,几乎每见上一次面,他父亲就要拿这个来说事。所以他干脆不回家,每年往父母和姐姐的卡里打上一笔钱,完事。他姐姐已经结婚生子,到现在陆辽和他小外甥女也就见过一次面。
“有钱不赚是傻蛋。”陆辽强调地说。这句话是他的底气,他放荡的保证。这句话告诉他,后悔的才是傻瓜。“当年他要给我花钱,我不愿意,现在我三十岁了,看我二十三岁,太傻了。要是他给我花了钱,走了关系,现在我也不至于……”
这么脏。陆辽有些惋惜。假如他当时真的从覃誉之手里拿了东西,那他百分百会后悔。但接下来一切就都美好了。覃誉之会看出来,他和他那个纯净如钻石、耀眼如太阳的初恋(暗恋)对象没有丝毫相似之处。说不定他们会更快分手。自己也不用听什么“你和蒋晓骞如何如何像”的蠢话。最蠢的还是两人一分手,覃誉之就和蒋晓骞走到了一起,简直是一种无声的侮辱:像每一个女孩公认的,平替永远比不过大牌。
“你三十岁了。”裘玉琳叹了口气,“不考虑一下结婚吗?”
“太麻烦了。”
水已经凉了,裘玉琳走出去,坐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儿,陆辽从浴室里出来,米黄色毛衣、牛仔裤。所有的房间都亮着灯,在灯光下,他看起来好像只有二十几岁。如果他想结婚,是可以的。如果他想生孩子,也是可以的。伴侣、孩子应该可以让他稳定,裘玉琳希望如此。她不在乎牺牲别人的幸福。何况,和陆辽结婚也不见得一定就不幸福。
“那考虑代孕吗?”裘玉琳问。陆辽撑着下巴,想了一想:“那更恶心了,和一个没见过面的陌生人生小孩,想想就觉得作呕。”接着他往沙发上一倒,说:“要不然这样吧,琳琳,我出钱买你和老宋的精子和卵子,等你俩生了小孩,就当是我儿子,给我养……”
“你发神经啦。”裘玉琳又好气又好笑。
“我是说真的啊。”陆辽说,“我跟我姐也提过这个想法……她把我拉黑了就是了。”
“干得漂亮,再说这个我也要拉黑你了。”
“这跟代孕也没啥区别嘛。”
“孩子不是你的!”
“我说了啊,我嫌和陌生人恶心。”陆辽慢吞吞地说,“谁知道那女的是个什么biang货色啊……反正你们是夫妻……代孕也是卖小孩,这个也是卖小孩,没差的。咳,要么说时代先进了呢,过去卖小孩,七万一个,现在七十万都不够。”他缅怀了一下过往,又说:“实在不行,我找个谁谁走个后门,领他三个。反正也养得起……”
“三个?你能照顾得好吗?”
“是你们要我养的嘛。”陆辽说,“反正我也有钱,雇保姆不就行了。”
“慧慧。”裘玉琳说,“你怎么总是把事情想得这么简单。小孩子不是动物。”
“行了,行了。”陆辽伸出一只手摆了摆,半笑着说:“你老是叫我慧慧(和某位覃先生太像啦,这一句他没说出口。所有亲密的人都叫他慧慧,但现在,除了裘玉琳,已没人这么叫他了)……以后再说吧。现在和覃誉之还一大堆破事理不清楚呢,要了小孩更完了。”
“既然那样,就不要和他睡觉。他能给你钱,对,你还缺钱么?他能给的有什么是你没有的么?”
陆辽没有回答。他站起身,关上灯,拉开窗帘。窗外有一棵很大的栗树,叶子一片一片低垂着头,在白茫茫的天空背景下,惨绿可怜,枝桠都在风里乱抖。他拉开一点窗,风声和雨声一齐萧萧乱飘进来。
接着他坐回到沙发上,说:“我也不清楚。就是因为不清楚,我才要和他睡觉。说不定就是一个开关呢,以草他始,以草他终,从今以后,”万顷波中去得他妈的自由!陆辽脑补道。这句话他没说出口,“我就得到了心灵的安宁。”
“该心灵不安宁的不是你。”裘玉琳说,“我还是这句话。你没错。慧慧,多少人和你一样啊。他们可没觉得自己脏,他们活得很好。慧慧,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不后悔。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选择。我做了我想做的,拿到了我想拿到的,被我瞒过的人有很多。我有钱、有颜、有身材,我是成功人士,明星里的上等。这些话随便哪句说出来都是对于裘玉琳的安慰。况且,也根本不是撒谎。
但陆辽说不出来。他有一种非常浓烈的无力感,于是他只能这么说:“你先回去吧。放心,我不是抑郁症,现在这日子过得还挺好,没必要自杀。”
叹气声。手隔着毛衣落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这时候陆辽有一点想要小孩了。软软的、汤圆一样的小女儿,手搭着他的肩膀。“要是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还有上次那个节目,有空了咱们和他们要聊一聊。”
他听到门响,裘玉琳走了。
陆辽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一声不响地开始脱衣服,直到把内裤都丢到地上。紧接着,他走到浴室里去,打开水龙头,放满一缸温暖的水,渐渐沉到里面去。
他想象自己坐在一辆公交车上,夏日的阳光热烈地照射进来,车上除了司机,只坐着他和另一个人。到了这里,这已经不再是想象,而成了回忆。他回忆那一个吻。公交车上的吻。覃誉之很有技巧,把他吻得几乎喘不过气。
他回忆他们的那两年。如同响着蒸汽波音乐的迷幻的两年。没有具体的什么事也不考虑将来只是见面、上床,快乐得像犯罪一样的两年。
他回忆他们的分手。没有任何场景可言也不被记住的分手。没有落实到海马体也没有落实到文字的分手。
他回忆他们的重逢。回忆覃誉之的追求。回忆他自己的反应。他在脑海里审核自己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他给自己打九十分,因为他很会拿捏分寸,没有表现出一分一毫的热情。不是一百分,因为他实际上还是输了,输了这七年,更不要提覃誉之想必猜想他还恨他。更有甚者,进一步猜想他还迷恋他。
水慢慢变凉了。
“怎么这世界上总有这么多自作多情的人?”他对着自己想象中的裘玉琳说,“覃誉之喜欢蒋晓骞还要来勾搭我,当年就已经够骚了,我呢……”
不能怪他。不能怪覃誉之。可悲就可悲在这一点。路都是陆辽自己选的,是他自己要做婊子,要做鸭子,要做贱货,要做用烂了的破鞋,覃誉之对此没有任何责任。
陆辽把水放光,熟门熟路从水龙头旁拿起一个木盒,从里面掏出一枚刀片和一块酒精湿巾。他撕开湿巾的外包装,仔仔细细擦拭那枚刀片,然后小心地用食指和拇指捏起它来。用中指帮着,他把刀片压在自己的腕侧,顺着手臂慢慢地、坚定地抵进去、划过去。鲜血顺着他的手肘滴落在洁白的浴缸上,他随手把刀片扔到地板上,举起手臂,舔舐自己的鲜血。他的脸上带着一种茫然的笑意。一会儿后,他从浴缸里爬出来,有点儿晕乎乎地去找药箱。
电话响了,听铃声是覃誉之的电话。
陆辽没有理会,但是电话锲而不舍地响着。他在药箱里面翻找创可贴,找到了对着比了比,又觉得太小,这次自己没把握好。绷带在他的卧室里,他先拎起一瓶碘伏来倒在伤口上,用手掌抹着。电话一顿,然后突然地哑了下去,仿佛一个自知理屈的人。陆辽松了口气,又向卧室走去。还没走到浴室那边,电话铃声又大作起来。仍然是覃誉之。
陆辽听而不闻。他走进卧室,找到纱布,开始包扎自己的伤口。这次伤的是右手,因为左手腕近来划过一次,还没好全。他笨手笨脚,好几次牵扯到伤口,疼得直皱眉。
等到他包扎好伤口,出去发现覃誉之给他打了六个电话。陆辽嗤的一声,还没来得及删除记录,第七个电话又打了过来。
他看了看时间:12:23。他把手机扔在沙发上。铃声穷追不舍。陆辽直接按了静音。
他走进卧室,钻进那一堆毯子被子里。蜷成猫似的一个球。“我不会挂你的电话的。”陆辽在睡意来临时这么想。清醒时他会记得这一个举动是对自己开的一个玩笑,是为了将自己与蒋晓骞作区分。因为他,覃誉之跟自己牵手又分手。覃誉之也像自己一样迷恋过。他也从来没有理解过覃誉之。但这些都无所谓,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困意袭来,覆盖了一切苏醒着的微妙的情感,爱意和恼恨,报复欲和无可奈何,雨声中他静静地陷没,像冰山融化,流淌入无尽的黑夜里。
关键词:假面舞会
CP:无
背景:公主喜欢跳舞,于是国王每年都会为她举办宫廷舞会。
属性:有恋童情节,但恋童者受到了惩罚
文体:小说
标题:《舞会》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热爱舞蹈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各个手脚纤长,脚尖一掂,便能化身一只只翻飞的蝴蝶。
这个国家的人开始学舞蹈,是因为公主喜欢舞蹈。不过不要误会,公主喜欢舞蹈不代表她喜欢跳舞,她从来不下舞池,她喜欢的是看别人跳舞。
为了讨公主欢心,国王要求全国的人开始学跳舞,他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为了女儿他什么命令都能下。
全国的人都苦心学舞,只为能够在每年的宫廷舞会上得到公主青睐。宫廷舞会从公主六岁一直办到现在,已经办了十年。
前六年,得到公主赞誉的都是同一名青年。这名青年在有宫廷舞会前就是一名舞蹈家,据说他会走路的时候就开始学舞,出色的天赋和刻苦的练习让他在一群只会摆姿势的人里脱颖而出。国王也觉得他跳得很好,给了他很多钱,并经常让他进宫跳舞给公主看。国王一直认为他只是个生产舞蹈的工匠,和厨房的厨师、花园的园艺师一样,只是一个得到主人偏爱的佣人,直到公主长到适合婚嫁的年龄,他才发现这个舞蹈家,居然想勾引自己的女儿。
那是一个满月的夜晚,国王路过公主的房间,听到房里有声音。
“舞蹈家,为什么你是舞蹈家呢?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马上就要结婚,嫁到邻国,我们会再也见不了面的。”
“噢我的公主,你不要难过,你一落泪,我的心中就一阵痛楚。你放心,我会在你走之前得到这个国家,如果我成了国王,就能把你留在身边,你再也不会被嫁到国外了。”
国王听到这话,当然是气得半死。他立刻叫上卫兵,将舞蹈家抓了起来。国王抽出宝剑,就要砍掉舞蹈家的头,突然公主冲了出来,将国王死死抱住。
“舞蹈家死了的话,我也不活了!这样你就没有女儿可以嫁给邻国,会爆发战争的!”
公主哭着求国王,最后国王没有办法,只好放走了舞蹈家。但他在哄公主睡着后,马上又派人抓住了舞蹈家,将他的头砍了下来。
那之后,公主再也没有露出笑容,一句话都没有再对国王说过。
“还有两年,就可以把她嫁出去了。”王后远远地看着公主,无奈地对国王说,“还好她只是生闷气,没有要死要活。”
“邻国的关系有很多方法,我不能牺牲女儿的幸福。”国王摇了摇头,“我们国家,会跳舞的人不是还有很多吗?”
国王决定照常举行第七年的宫廷舞会。国王找到了一个人在窗边发呆的公主,也不管公主有没有在听:“今年的舞会,我允许你的舞蹈家参加。只要你找得到他,舞会时间你们可以在一起。”
国王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之后公主变快乐了很多,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等着宫廷舞会的那天和舞蹈家重逢,时间转眼而去,很快就到了舞会的那天。
国王一声令下,舞者们排成阵列进入舞厅。公主伏上楼台的栏杆,想在人群中找到她的舞蹈家。
“天……”公主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这些舞者怎么变成了这样?”
所有的舞者全部戴上了厚厚的头罩,梳着一样的发型,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手长脚长,看上去就像一块大小形状一模一样的巧克力砖。
“你的舞匠是跳得最好的那个?”国王轻笑一声,“过会他们跳起舞,你就会认出你的舞蹈家对吗?”
公主点点头。她的舞蹈家是跳得最好的,但随着舞者一个个上台起舞,公主的笑容再次凝固了。
为什么他们都跳得和舞蹈家一模一样?
“他们为了你刻苦训练了七年,每个人都按照你的喜好刻苦练习。不过你认得出你的舞蹈家对不对,他是独一无二的天才,任何人都无法模仿超越,对不对?”
公主焦急地看着每一个上台的舞者,他们都和她的舞蹈家一样优秀。她发现她丢失了最爱的舞蹈家,她的舞蹈家埋没在了人群中,被一群模仿者活埋了。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流下。公主发现了,她喜欢的不是跳舞,而是舞蹈家。但国王不允许舞者摘下他们的头罩,只允许公主靠舞姿找出她的舞蹈家。
那年公主没有选出她最喜欢的舞蹈家,国王也没有给任何舞蹈家奖赏。之后三年,也是一样,只是公主失去了对舞蹈的兴趣,开始只是提前离席,后来连面都不出了。
后来就没有宫廷舞会了,人们发现即使学习了跳舞也不能得到王家的重视,学舞蹈的人也少了。幸好他们被舞蹈训练出的肌肉和灵敏不会背叛他们。他们把舞蹈变成武术,和邻国一起推翻了这个腐朽的国家。
文:舞舞舞舞舞舞舞
备注:瞎写了一点东西,最后提到的舞蹈是巴西的卡波拉战舞,是一种伪装成舞蹈的武术,当时的奴隶想要反抗,但是不能公开练武,所以把武术伪装成舞蹈,积攒力量。
免责mode:随意
文:汉尼
关键词:柳暗花明
文体:小说
标题:《“我是你爸爸。”》
0、
父亲从他的宫殿中跌落,巨大的尸体倒在他的城市之上。
他的子民正踩着他的身体,要爬上他的王座。
1、
他不知道自己该称呼它作父亲,还是母亲,但是它看起来很不在乎这一点,只是懒趴趴地趴在自己的王座上,用漆黑的触手勾着一朵云在玩。
“要不你就叫我爸爸吧,听上去霸气一点。”它用触手小心捧着他,浑身深红色的眼睛一齐注视着他。他看着那些没有瞳仁的眼睛中自己的倒影——一小团没有形状的黑影,上面两只红色的小点应该是他的眼睛。
在它伟岸的身躯面前,他就仿佛一粒尘埃那般渺小。
“啊,你还应该有一个名字。”低沉浑厚的声音从父亲身体的各处发出来,震得他有些头晕,察觉到他不适的父亲用触手尖安抚着他,“‘加塔’,就叫加塔吧,我的孩子。”
“来,叫爸爸。”有几只眼睛弯了起来。
这是他的爸爸从人类那里染来的毛病,他的父亲,他们中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却和其他上位者不同,对地面上那些直立行走的生物充满了兴趣。父亲总是喜欢用触手捧着他,带他行走在地上,巨大的身躯之下是无数扭动的触手。人们看不见他们,父亲弯了长颈,垂下蛇一般长满眼睛的脑袋,几乎要贴到一个人的脸上。
“看,这是我们的同胞。”
父亲用人们听不见的低沉声音欢乐地宣布,触手四散开去,绕上每一个经过的人类,就像它们绕上他的身子一样。他看着那些人旋即面露苦色,脸色铁青,有一些甚至当场倒地不起。
2、
光之神把父亲教训了一顿,明亮的圆球在黑暗的宫殿里发出刺眼的白光,照亮了宫殿的每一个角落,这种情况下几乎所有的黑暗都会被驱逐,除了父亲。它就是黑暗本身,光似乎贴着它的身体绕开了,于是在铺满光明的大殿中,一滩黑暗与一团光明奇异地对峙着。
“#¥@%#¥……¥%……”尖锐刺耳的声音传过来,和父亲的低沉声音形成了鲜明对比,但是他依然能听出来其中的音节在飞速地切换。他缩在柱子后面,看着父亲垂下它高傲的头颅,满身的眼睛都闭了起来,只留下额头上那八只红色的,不住地点点点。
最后光之神似乎是骂累了,语速和音量都渐渐消下去,连刺目的白光也转为温和,相同的语句从父亲的身体里飘出,接着光之神的亮度和音调再一次冲破了宫殿大顶。他看着父亲几乎要在那光芒中化成一滩黑水。
光之神慢悠悠地飘走了,父亲哗啦又化成一滩水,挥舞着触手把自己拉上宽大的王座,顺手还从旁边捞了一只金杯抱着玩。他一点一点蹭过去,被父亲一把捞进怀里一起抱着。
“就是嫉妒我有崽,哼!”他被父亲团吧团吧圆了塞进金杯,万幸他也是没有形体的体质,不然按照地上生物那种非得骨折了。期间有眷族前来汇报,他连金杯一起被放到一旁的柜子上,接着父亲刷拉一下从一滩水变成一堆肉,蛇一般的脑袋上冒出一圈尖尖的像是王冠的东西,一条触手顺手卷起一直放在王座旁的长矛。
他扒着金杯边缘,探出个小脑袋悄悄看着。
“大祭司。”他们如此称呼父亲。
3、
自从出生开始,他便鲜少离开宫殿,多数时候是因为父亲不让。父亲在这里的时候他在宫殿里随意玩耍,反正只要他玩累了喊一句“爸爸”,漆黑的触手立即就会从四面八方蹿出裹着他,把他拉回王座上父亲的怀抱。
如果父亲不在,加塔多半是被放在王座上,身边堆满了父亲从人类那里搜刮来的小玩意儿。有时候这个时间他会听到父亲在唱歌,和光之神的歌声混杂在一起,还有无数细小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更多时候则是在漫长的黑暗之后,他看着父亲抱着更多人类的小玩意儿回来,满身的眼睛都弯成月牙。
它对人类的爱,甚至多过对他的眷族的爱。加塔窝在父亲的触手中这么想着。
父亲停留在山丘间,尽管他的体型已经远超那些山丘的大小,加塔被他很好地护在怀里,只露出眼睛小心看出去。
远方的地面上传来混乱的声音,加塔从那中间辨别出很多:马的嘶鸣,人的惨叫,金属的撞击,肉体被撕裂的声音。他不再是当初懵懂无知的初生幼崽,他当然知道这是战争,每时每刻都会在地上上演的戏码,肉体带来的副作用之一。
“仔细看,加塔,看那些死去的人们。”父亲的触手捧着他,将他拉进战场。
加塔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脖子断了一半的男人,瞪大的眼睛死死盯着加塔,吓得他哆嗦了一下,马上他又意识到那只是一具普通的尸体,脸瞳孔都涣散了。然后从那双涣散的眼睛中,加塔看见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黑影钻出来——不成型的红眼阴影。那个阴影发出小声的啜泣,接着加塔身后伸过一只触手,小心将那只哭泣的灵魂抱起。
它的哭声逐渐小下去,更多的哭嚎在战场上响起。加塔抬头,眼前是大片升腾而起的黑色和白色灵魂。
“这就是我们。”他听见父亲的嗓音在群山中回响。
4、
那天回去加塔就噩梦不断,梦里是那个男人涣散的双眼,以及自鲜血中诞生的同胞,然而更让他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会做梦。
“很久以前我还会做梦。”睡不着的间隙,父亲抱着他四处行走,触手在地板上悄无声息地蠕动,如同人类的长袍那样拖在身后。他趴在父亲怀里小声哭,浑身针刺一般的疼痛让他颤抖。他说不准到底是什么让他哭泣,是疼痛还是难过,难过自己在父亲那里不是独特的。
“别哭,别哭,去看月亮好不好。”
父亲走出宫殿,游过它漆黑又寂静的千柱之城,浮上海面,无数触手虬结在一起化作巨大的翅膀。黑色的神明振翅,吹走了挡住月亮的云层。月光在顷刻间撒下,海浪打出一地碎银。鲸群在遥远地地方游过,高亢的鸣叫回响在海面上。
“光之神就住在那上面。”大祭司为加塔指了一个方向。
“月亮上?”
“不,在更高的地方。”大祭司抬头,鲜红的眼中倒映出月光,“他们称那里为千帆之城,每当集会的时候,你会在云上看见无数白色的风帆向着光之神的王座驶去,在它的光辉中熠熠闪光。”
“为什么我们不住在地上?”
“因为我们的同胞承受不起任何的光明。”
我们究竟是什么?”
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疑问。
“我一直在等你问这个问题。”大祭司叹了一口气,“苦难,泪水,绝望,愤怒……所有这些不怎么好的东西搅和在一起的外壳,还有一个被毒害的灵魂,多数时候他们喊我们恶魔,所有你知道的那些负面的东西,都是我们。”
“我也是如此?”
“你是独一无二的,加塔。”
大祭司回到王座上,搂着他的孩子,现在加塔已经不是最初那小小一团了,他已经到了一人高的大小,却还是习惯性趴成一团,赖在父亲的触手间。
大祭司身体蠕动了几下,几只眼睛稍稍挪开了些,从那块空隙中夸嚓吐出一柄长矛:“你从这里来。”
加塔歪头看他。
“我的力量滋养了你,让原本是死物的长矛有了灵魂。”大祭司卷起长矛,示意加塔接过,“实际上死物无法生出一个完整的灵魂,所以我将你取出,放进体内孕育。”
“妈妈?”
“叫爸爸。”大祭司一触手拍在加塔身上,团状的黑影液体般地晃了晃,伸出一根小触手揉揉被拍的地方,“抬头。”
加塔疑惑但是顺从地抬头,然而宫殿的穹顶依然是一片漆黑。
“仔细看,穿过黑暗,仔细看穹顶。”
加塔眯着眼睛,首先入眼的是无数颤抖的小红点,如同星辰一般密密麻麻布满了大顶,当他再仔细看去的时候,才惊觉那是无数紧密排布的茧,里面是那一天在人类身上升腾而起的黑色灵魂。
大祭司的触手拂过每一只哭喊的灵魂,些许黑雾从那些灵魂中飘荡到大祭司的身上,而那灵魂也不再颤动,“过多的黑暗会让灵魂痛苦,到了一定程度灵魂就会消散,无法再次回到肉体获得救赎,所以这就是我们的使命。”
“使命?”
“加塔,我的孩子,你生于我的神之矛中,注定带着弑神和净化同胞的使命。”
“不要!”他听见自己在尖叫,但是那声音太小了,如同幼猫的叫声,连面前的黑暗都穿不透,“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这是传统。”温暖的黑暗裹挟上来,“我们无法进入肉身,亦无法获得救赎,唯一的解脱只有死亡。审判日你将会成为新的大祭司,杀死旧神,迎接新神。”
6、
“听你爸跟你胡扯了?”
光之神架着巨大的风帆飘到他身边,示意他上来。加塔垂头丧气地拖着自己往上面一趴。
千帆之城和位于海底的千柱之城是完全不同的风景,更明亮,也更加热闹,洁白的灵魂们唱着歌晃晃悠悠地飘过。
“毕竟这种事情他也不是没干过。”光之神飘过来,光芒落在加塔身上,带着些许令人心安的重量,“他也杀死了他的父亲,才坐上了现在的位子。”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这就是传统。”光之神伸出一道光柱去拥抱一只飘过来的灵魂,“没有什么是永恒的,除了死亡,审判日你要连我和你爸一起杀死,不然光和暗会摧毁一切。”
“会有别的办法。”
“很久以前他还不是大祭司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7、
加塔已经长得很大了,有一头鲸鱼那么大。
如今父亲已经限制不了他的活动范围了,他可以肆意在地面和天空之间穿梭,夜晚睡不着时他浮上海面,看不见云也看不见月光,更没有鲸歌了。
父亲在海中沉睡,连同他的宫殿、他的城市、和他被苦痛折磨的同胞们一起,加塔能感受到来自体内那种针扎一般的疼痛。长久以来他对此习以为常,他已经开始接手部分的净化事物,然而黑色的同胞越来越多,获得救赎的却越来越少。
加塔察觉到“审判日”要到来了。
光之神也许久未曾出现过了。父亲大多数时间都在宫殿里沉睡,他不再外出,也不再唱歌,加塔每次见到他,都只看见他昏昏沉沉地趴在王座上,触手懒洋洋地铺开。
父亲在虚弱,而那些原本被它苦苦压制的黑暗正在蔓延,被它吸进体内的黑暗无时无刻不在摧残它的灵魂。偶尔父亲也会在宫殿中行走,驼着“背”,垂着脑袋,仿佛一个老人。加塔背着他穿过空无一物的绿色海水,带他去看人类的玻璃高塔,无数漆黑的灵魂哀嚎着从那里面升腾而起,加塔已经很久没见过白色的灵魂了。
大祭司抬头,发出喜悦的吼叫,如同群山震颤。
8、
变故发生的时候加塔正在宫殿里净化,光之神尖锐的鸣叫突然就穿透了海水直刺他的灵魂。身旁的大祭司痛苦地缩成一团,所有眼睛痛苦地紧闭,触手绞在一起。
加塔冲出海面,撞击黑色的天空,几乎和海岸边奇形怪状的圆形机器撞了个满怀,那后面是狂热的人群。机器发出刺耳的蜂鸣,加塔突然没了力气,又栽回水中。
海水中的隆隆声让他惊恐,他看见海底有一团漆黑的阴影正在上升,那是千柱之城,还有他父亲的宫殿。
蜂鸣声更大了,和大祭司的低吼混合在一起。
加塔想起一些事,那场战争,那个男人,还有那个和自己如出一辙的黑色灵魂。
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类的灵魂和他并无两样。
那么是不是他们也被赋予了弑神的使命。
9、
加塔伏在父亲的尸体上,无力挣扎,他们还在染着海腥味的城市上。黑色宫殿之门已经打开,柔软温暖的白光从云层中撒下,在宫殿前的阶梯上撒下一地银白。疯癫的人们一拥而上,有人被踩下去,有人爬上去,更多的人在白光中惨叫着化作灰烬,没有灵魂从那些尸体中升起,惊惧的灵魂被困在肉体中,细小的哀嚎回荡在加塔耳边。
黑色的灵魂洪流从宫殿中涌出,被痛苦折磨许久却得不到救赎的灵魂终于陷入疯狂,黑色的洪水倾泻而出吞噬整个事件。
再过不久,这些黑色的灵魂将会遍布整个世界,所有的灵魂都将变质,陷入深渊与黑暗,最后无可挽回地变成怪物,或是永久地消散。
审判日降临了。
END
免责mode:笑语
《初恋》(一)
作者:阿萦
2012年4月12日 周四 晴
出息了,我的哥。
乖哥乖了12年,老母亲从未想过会因为他打架、早恋被老师传唤。但是,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妈妈也只能感叹:孩子大了,思春期了。
但是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好的,采信乖哥的说法。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复盘一下吧。
下午四点不到,我接到了乖哥班主任汪老师的电话,说他跟别的班同学打架了。没人受伤,但是情况有点复杂,汪老师叫我最好去一趟学校。
手上没有紧急工作,我果断调休,打车赶往学校。
到校已是半个多小时之后,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校园里秩序井然。我直奔汪老师办公室。
汪老师灵魂拷问三连:许廷在家有没有反常的表现?许廷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李敬的同学?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李敬的同学?
三个否定的答案让我答自闭了……搞的我“老妈失格”一样。
汪老师像是更加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告诉我下午许廷和隔壁吴老师班一个叫李敬的女同学打起来了。
女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在汪老师告诉我孩子们自己解释说是切磋跆拳道。
嗨,多大事儿啊。
汪老师不这么想。她说李敬已经在考黑带了,比许廷厉害很多,许廷几乎是单方面挨打。
可是可是,许廷也没受伤啊,没受伤有啥要紧的呢?弱者不能挑战强者了吗?男生不能挑战女生吗?
汪老师的重磅炸弹来了。她说:这学期有传言说许廷在“追”李敬。
啊这……我脑子里当时弹幕一样飘过“思春期”。
我是不反对早恋啦,但是乖哥被打说明女生不愿意啊。可以早恋不可以伤害女生啊哥哥!
跟汪老师又聊了两句期中考试和跆拳道啥的就放学了,我去教室接许廷。
乖哥月底也要13周岁了,但是还没发育的他身高刚刚一米五,在妈妈眼里还是个宝宝啊!竟然思春期了,妈妈竟然有些失落。
乖哥见到我就是一个肯定句:“汪红霞给你打电话了。”
乖哥叹了口气:“回家再说。”
OK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有个很漂亮的短发女生过来,当着我的面跟乖哥说:“你还差的远呢。”然后看着我点了下头(很有我们总经理的范儿),很随意地说了句“阿姨好”,转身走掉了。
太帅了吧也!
而且有点面善?
她就是那个痛打乖哥的女侠吗?!妈妈好喜欢她哦!
幸好教学楼两边都有楼梯,乖哥拽着我袖子扭头就往另一边走去了。
我还以为乖哥会跟我分享一下少男心事啥的,结果他只是跟我问了汪老师说了啥。没劲。
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我去支持早恋派哦。
乖:跟你支不支持没关系,就是没早恋!
啧。
对了,放学时候那个まだまだだね的女生就是李敬吗?
乖:嗯。
我是不是见过她?
乖:见过也不奇怪,她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
这才是真的炸弹!我想起来了,乖哥就是因为李敬才去学跆拳道的!!!
而且!而且我想起来了更加不得了的事情!需要求证!等我翻一下早年日记和相簿!!!
2007年8月15日 周三 早上下过暴雨但是下午晴
气死我了!!!许植木你踏马的想离婚就直说!!!
绝了,这个傻逼居然自己去买菜让乖哥一个人在儿童乐园里玩了两个多小时???
妈的,你儿子才8岁你心里没数啊?!
男人带孩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
乖哥也是绝了,竟然跟我说:也有别的小朋友自己在儿童乐园玩啊。
妈妈气疯了!!!
冷静多了。记一下乖哥口述的“奇遇”吧。
下午三点,乖哥书法班下课,提出想去儿童乐园玩,爸爸同意了。傻逼爸爸觉得开学三年级的小朋友了,去自己去儿童乐园玩点免费设施没啥问题,就让乖哥自己去了。并且父子俩约定,玩一会儿就出来,爸爸在门口等你。
约莫半小时后,乖哥和一个个头差不多的小孩一起出来,站在门口跟爸爸说找到了小伙伴,想多玩一会儿。
爸爸同意了,爸爸说:“行,那你们注意安全好好相处,爸爸买完菜来接你。”然后爸爸就把乖哥自己丢在儿童乐园了。(男人带孩子真是太不负责任了!!!)爸爸买完菜再回儿童乐园,在门口喊了两嗓子,乖哥就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地跑出来跟爸爸回家了。
乖哥说,他今天交到一个新朋友,一小的,跟他同年级,在学跆拳道,叫李敬,木子李,尊敬的敬。他不想写大字了,他也想学跆拳道。
要不下学期让他两个都学着吧,哪个更感兴趣再坚持学哪个。
最后再骂一句“傻逼许植木”!
TBC
作者:遠夜
1.
活了近三十年,我从未想过这种天马行空的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
鸟儿啼叫的清晨,将我从美梦中唤醒的不是手机闹铃,而是妈妈的叫喊……简直令人怀念得仿佛重回十年前。
自正式踏入社会以来,我很久没再享受过曾经永不缺席的‘专属晨起服务’,只得每晚睡前检查一遍闹铃是否开着,以免第二天呼呼睡到日上三竿。社会的毒打让喜欢埋进被窝继续睡的我逐渐学会了强迫自己挣扎着起身,到底一时的痛苦总比尴尬地向领导请假来得好。
伴随着妈妈声音的还有房间陡然变亮的光线——她喜欢用开灯的方式来阻止我赖床,简单而有效的手段。
穿透眼皮的亮度令人生厌,我依靠身体的肌肉记忆从床铺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脸。凉凉的洗脸水和毛巾的擦拭让困顿飞走大半,清醒过来已经再次坐在床边准备穿衣上班,流程和往常没什么区别。
……是吗?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唔……上班?’
眼前的景象和大脑发出的指令产生微妙的违和,令我的动作迟疑半晌。
躺在椅背上的服装由大片的蓝色和小块的白色组成,上衣和长裤还是款式相同的套装,作为私服而言十分罕见。椅子上摆着的并非平时为避免地铁安检用的斜挎小包,竟是塞在壁橱里好久没碰过的大容量双肩背包。
扎实的体积和重视功能性的纯黑款式使其有如一块陨石,突兀地落在我房间的凳子上。陨石降落的余波似乎让近在咫尺的我遭受了不可想象的冲击,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小青?小青?动作快点,别迟到。”
妈妈的催促如遥远的呼喊将我漂游的魂灵唤回,然而回魂之后则是彻彻底底的脑浆炸裂。
我非常确信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平平无奇,关于昨天的记忆也不过日日相同的一整天疲劳工作。没见过鬼、没碰过脏东西,更没吃过来路不明的食物,就连点的外卖都是大品牌连锁炸鸡。除了错估胃口买得有点多之外,找不出任何能导致当下情况的特殊事件。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管多么荒谬,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我这?我……?’
难以置信的情感在脑海里盘旋刮起十几级台风,‘呼——呼——’地将里头吹得风雨飘零。我唰地站起来跑去照衣橱门上的镜子,镜中模样倒映入眼中的一刹那,顿时天旋地转。
短发一夜之间留成能扎起马尾辫的长度,面容稚嫩得我油然升起一股错乱的陌生感。朝房间周围仔细一打量,尽管大致上仍旧是床、衣橱、书桌的搭配,摆放位置和书桌的款式却有所不同。去年春节刚换的电脑不翼而飞,早就卖掉的过时笔记本倒还摆在桌面。
被淘汰掉的指针闹钟滴答滴答地向前迈进,而在我眼中,它却切切实实地后退了无数日月。
“小青?”妈妈应该是没听到我的回复,所以不放心地过来瞧了瞧情况,“都几点了,快换衣服。”
“呃,去、初中……?”
高中的校服是黑色,而小学的校服则是红色,所以我判断这套蓝白制服是初中的春季校服。虽然答案正确,妈妈还是朝我翻了个白眼,望向我的眼神十分诡异:“不然你想去哪里,睡糊涂了吧。真没发烧?”
尴尬地躲过要来摸我额头的手,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妈妈的样貌也变得年轻了一些。这显然不是我们娘俩擦了什么神仙水,也不是有人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偷摸摸地给整容拉皮。
默默脱下睡衣,换上阔别数年的初中校服,我心想:‘这哪是睡糊涂,我整个人生都糊涂了啊妈。’
近乎崩溃地背上塞进十几本书的沉重双肩包,走出小区的我赶鸭子上架般地迎着春风上了路,整个人都还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我可能是傻了,也可能只是在做一个极度真实的清醒梦。
尽管脑海里各种猜测不断,脚下却一步也没停地往外走,眼睛胡乱地打量周围的景致,不知该用熟悉还是陌生来形容这些原本应当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街道。两边的商铺均倒退回十几年前的模样,那时的商家招牌还各具特色,不像改造后宛如丧葬一条龙的黑白相间统一款式。
堵塞的排水口倒一如既往地堵着,饭店的厨余用水一日日地倾倒在它上面,凝结出一层黑色的油腻质地。每天两次经过时我都会刻意避开,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习惯远离饭店门口的脚步让我在这个世界中找到一些可贵的真实与归属感,蹦起来的心脏也踏实一些。
走到路口,左边是通向公司的地铁,右边是前往学校的方向。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面对此景,脚扭向了右边,事情逐渐脱出控制,但又合情合理地发展着。
抬头望天,无限感慨——天还是那片天,我却好像不是我了。
‘这真是……爷青回。’
重返青春年代。
许多人长大后都会想再一次回到年少时期,或是完成回忆中的遗憾,或是再次体验年少轻狂的快乐时光。不管它实际上快不快乐,反正大多数都在滤镜的加持下显得无忧无虑、阳光明媚。
大把的文字作品都喜欢用重生来作为题材,再加上时不时会听到有人感叹‘想回到过去’,回到年轻时仿佛变成所有成年人共通的渴望。这样说来,回到少年时期是一块从天而降的馅饼咯?
或许吧,可前提是我得不被这重力加速度的馅饼给砸个头破血流才行。
“唉。”
3.
又有谁能想到,我竟用迟到来开启了重回少年期的第一天。
虽说出门的时间并没有特别晚,然而问题在于我,一名已有数年工作经验的社畜,一下子真的想不出当初就读的初中在哪儿了!尽管隐隐约约记得个方向,可路口那么多,短时间还真不确定要往哪儿拐。
最后豁出脸皮逮住几个人问路,不敢去想他们被一名学生询问学校怎么走时的心理活动,我攥住背包带子闭起眼睛道个谢就匆匆走人。问着问着也渐渐回忆起了路线,总算是平安到达了校门口。
正当我松一口气,要走进教学楼时,门口值日的老师把我叫住:“哎,你是哪个班级的学生,红领巾怎么没带?”
“啊?”我顿时愣了,“红领巾?”
这么一提,我终于想起来低年级的学生确实还有要带红领巾的规定。离开校园太多年,这种细节我早就想不起来了,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变回初中生的社畜慌忙之间还要记得随手拿走桌上不起眼的红色‘咸菜干’。
在模糊的记忆中,学生时代的我应该没有因为忘带红领巾而被记下名字。
‘莫非这项成就要在今天被打破?别吧……’
成就不成就的暂且不提,首先没有任何一名正常的学生会喜欢在学校的大门口被老师抓住。而且我在短短几秒内又想到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时候的我读初几?在哪个班?
别说初中,我连高中就读的几班都不太记得了。
还能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时刻吗?
我一点也不怀疑,假如我说忘了自己是哪个班,百分百会被值日的老师判断为不服管教、态度恶劣的坏学生。莫名其妙的大锅就这样扣在头上还百口莫辩,万万没想到我‘重生’回来做的第一件事竟是给从前的自己降低风评,简直无话可说。
为了避免姑且算作优点的品德优良被降级,我顶着值日老师逐渐不和善的眼神开始头脑风暴。逮个同学借一根?然而周围并没有其他迟到的学生,校门前空荡荡,只剩老师、我和门卫大叔。去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一根?可以是可以,但我不确定书包里有没有钱,而且一来一去岂不得迟到更久。
“我、我看下有没有备用的……”
讪讪地安抚老师的情绪,我决定先走一步绝不会出错的棋,它叫做翻书包。
书包是个好东西,即使没找到备用红领巾,也能从作业本封面的信息中得出我的学年和班级。好在‘我’一向喜欢有备无患,果然在书包的侧边袋子里发现了一根咸菜干。惊喜地将它系到领子下——令人讶异的是,许多年没碰到过这玩意的我居然一次性成功系了上去,真是有够刻骨铭心的打结手法。
得到值日老师的口头警告一次,我一边鞠着躬一边往教学楼逃跑,希望她别在我溜走之前想起来迟到的学生也要记录班级。
踏进教学楼……不,窥见教学楼内部的瞬间,油然而生的怀念感占据了大脑。
原本的记忆里,初中学校的样子已经非常模糊。毕竟小初高都长得差不太多,占地面积、规模和整体设施布局这几块,只要不是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基本没太大区别。我就读的一直是普通的公办学校,仅看建筑本身着实不具备独特的记忆点。偶尔回想起来,还经常把它们混作一团。
但当初中的教学楼重新出现在眼前时,我才惊觉其实一切都没有被忘记,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被翻找出来的时刻。
进来以前,我以为我会对初中的一切都很陌生,进来以后我却发觉自己对这里的所有位置都暗记在心。我的班级、饮水机、厕所、班主任和其他任何老师的办公室,甚至音乐课和美术课的专用教室都能靠着记忆大致找到,连地面的碎石纹路都那么熟悉。
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日子,它们一直在梦中出现,像现在这般引我走入回味。
踏进班级的我毫无意外地被已经到场的班主任数落几句,低头挨训的同时也默默在想:‘幸好今天迟到了,不然我还不知道坐哪个座位。’
满当当的座位中只有一个空缺,那必然是‘我’该去的位置。
放下书包的第一时间确认了书本上写着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反应,没有人用疑惑的眼神打量我,封面歪歪扭扭的字体瞧着也分外熟悉。书肚里塞满了各科课本和作业,课本靠左边,作业靠右边,中间留出来的缝隙放其他零碎杂物。
桌面上也不能一干二净,得堆叠至少四五本书,再横一只笔袋在前头。一瞧儿我就记起来,这摆放结构是为了默写的时候方便打小抄。不经意地扫一眼,木桌上还留着些没擦干净的铅笔印子,隐隐能看出是一串英文单词。
每一处都勾起回忆,每一处都充满了‘我’的气息。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迷上了当时热播的动画片,最喜欢在上课时开小差,用铅笔在木头桌上画画。和纸上不同的质感以及怎么擦都不会破的便捷叫我分外喜爱,每画满一次都要偷偷用手机拍下留存再‘清空画板’。
手摸上冰凉的桌面,还没有动笔,笔尖点在上头,又传回指尖的反馈便已在脑海中清晰地模拟出来。好几年没有画过画了,更别提是在木头桌子上画画。我很想念,非常地想念它。
拙劣的画作背后,是无可比拟的快乐和小小的自得。
‘能回来真好。’我想着。
回忆了一会儿,老师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所有人都立着书朗读,就我一个还慢吞吞。迟到的本社会人赶忙从书包里找出语文书,翻了好半天才找到早读的页数跟着其他人念起古诗。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朗诵声。
称不上整齐,但对我而言已经久违到竟觉得新鲜的程度,更遑论我自身还是这集体中的一个。当年的‘我’怎么对待每日的早读,已然忘却。但现在的我非常投入,连印刷在纸上的墨、文字的字体、诗文页面所选的配图都散发着不一般的吸引力。
大学以前的班级是极其特殊的集团,特殊到这之后的人生再不会有相似的经历。
早操的铃声响起,到走廊排列整齐的队伍一同出发去操场。我一反常态急匆匆地抢在前头,因为只要早点站在大致的位置,其他人就会自然而然地找准各自的前后顺序,无需我再拼命猜测自己当时的站位。
宽阔的操场、褐色的泥土,还有数以千计穿着相同制服的学生。广播体操的动作我着实不记得,不过跟着周围的同学,倒也把整套体操做完了——虽然从头到尾都慢上几拍。
众所周知,大半的学生在做操的时候都和刚睡醒时一般懒洋洋,绝不会把动作做到位,放眼望去能在跳跃运动时真的小跳一下的都没几个。前排一些同学的手还缩在袖子管里,把好好的广播操给弄成了甩水袖。
就是这样一幅不具观赏性的早操场景,令身处其中的我尤为怀念。过去的珍贵回忆以此为基在脑海中扩散荡漾,一些尘封的卷轴也随之浮出水面。
我沉浸在梦回往昔的飘然体验中,一些都那么真实,又那么不真实。
如果这真的只是梦,希望它能晚些醒来。
4.
然而赤裸裸的现实很快就将我的自以为是击碎,让我彻底明白就算从成年人回到少年时代,我也不是故事的主角。
过去的回忆究竟加了几层滤镜?居然直接将苦的酸的变没了味,只留下一层糖霜和甜蜜香气欺骗众人。
“拿出默写本,开始默写。”
当语文老师打开她的课本说出这句话时,坐在第四排的我顿时头皮发麻。
默写?默什么写?什么默写?
昨天还在兢兢业业搬砖的我当然不知道今天默写的主题是什么,也理所当然地没有背诵过任何东西。
老师已经报了好几个古文中的字词,而我才刚刚在一堆长得一模一样的练习簿里找到语文专用默写本。空出好几格的位置,匆匆提起笔准备从下一个字词开始默写。可当台上传来的声音已重复完两遍,准备继续报接下来的内容时,我的本子上还只有一个个序号,字是半个都没填。
‘完了’二字深深刻在脑袋里,最后交了大半内容都空着的默写本上去。
如果是耳熟能详的古诗,那我大概还能勉强背个几句。但古文字词解释这项能力在离开高中之后根本没再使用过,当年倒背如流的古文字词解释附录……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还给了老师,差不多都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退化成小学生都不如的水平的,还有我的数理化。
面积公式、物理定理、化学反应式,和黑洞似的,除了一片混沌外什么都没能在我脑中留下痕迹。
学生时代的我曾不知人间疾苦地嘲笑过一些大学生、上班族的知识之浅薄,为他们竟连高中数学题都解不出、耳熟能详的古诗都背错的事实感到极端不解,却没想到终有一天自己也成了他们的一员,甚至还得以上班族的脑子来应对义务教育的学业。
这真是噩梦。
文科至少还能凭借母语能力,和到了大学也依然要学所以退步稍微缓慢一些的英语撑住,一到数理化课程,我直接全程低头翻看课本,根本不敢和任课老师有任何视线接触,生怕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重返青春的乐趣还没享受多少,先体验了一波被老师盯住的恐惧……不愧是‘美好’的初中生活。
到底曾经学过一遍,尽管大多忘却,依然还有点可怜的底子在。
这底子体现在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可以快速地理解,对新的名词和定义也比其他人熟悉一点,约等于花费十几年做了充足的预习工作,是一般人消耗不起的时间和精力。趁着课间将理科教科书从头翻到今天讲课的页数大致瞧了一会儿,我不由得发自内心地庆幸起回到的是初中而不是高中。各科的知识点相较而言都比较简单,只要稍微用心复习就能赶上进度,没有想象中阅读天书的恐怖感觉。
‘谢天谢地,作业和考试有救了!’
或许家长担心孩子的成绩就如同此时的我担心‘我自己’的学业一样,心情从满满的恨铁不成钢与喜出望外中来回切换——当然,前者占据的比重显然更多。
长期的忧虑暂时消除,可短期的困难还和一块大石头似的堵在面前。
刚放松没多久,英文单词的默写又立刻把我打回原形。不经历一番就不会知道英语水平到底退化成了什么样,提交完默写簿的我又和霜打茄子一般萎靡下去。
“我的妈呀……要补的东西也太多了……”
带着一堆作业回家的我不禁哀嚎几句以发泄内心郁结,同时也忍不住感叹人类的大脑真的太会对过去的记忆进行美化,效果比未来的各种美颜相机还可怕。
走上社会后看着在街上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时常会怀念自己明媚忧伤的青春期,然而事实上又有多少人年少时真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丰富多彩,大部分不都还得被按头学习。
当年的‘我’心心念念的可不是让人生永远停留在学生时代,每天都盘算着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学习的苦海去传说中的大学摸鱼划水……到底在哪一天、哪一分钟开始,我竟然把这茬都给忘了?
‘……唉。’
稍微一思索便明白,造成不同时期的我自己互相羡慕的原因,就只有那一个,恐怕对所有存在类似情况的人而言,都一样。
痛苦时想逃避是人的本性。
遇到坎坷就想当个缩头乌龟,缩在厚厚的壳里,用不真实的美梦麻痹神经。那时的我是这样,现在的我也这样,所以才在学生时期梦想着根本轻松不到哪里去的成年人生活,又在步入社会碰壁以后怀念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快乐的少年时代。
不管如何,堆积在前路的大石头都不会因此消失,到最后还是要靠自身的力量把它推到边上。
“不想了不想了,还是赶紧写作业吧我。”
敲敲脑袋,唉声叹气地重温起学生时候的独有体验,心中一片郁闷。
5.
重返学生时代的第二天,我果不其然因为糟糕的默写成绩被两位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了一番。分数倒不是最差的,但老师们的批评对象多数不是成绩一贯差劲的学生,而是状态下滑得厉害的那群人。
虽然十分想反驳‘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苦衷,能默成这样算很不错了’,顾虑到说出来绝对会被建议去接受心理治疗,我只好默默把这口锅背上。
由于缺失了许多,我不得不把课间休息的几分钟也拿来翻课本。
我敢发誓,过去整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中本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用功过,奇异得连初中时的好友都投以疑惑的目光。好友小佳过来找我一起上厕所时见我竟在念书,十分震惊地问:“你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没办法,最近被爸妈盯得紧。”
真实情况说不得,我抛了个万能的借口给好友。她理解地应了一声,我们挽着胳膊去卫生间进行释放活动。
和别人约好一起如厕也是许久都不曾再有过的经历了,这可能算是学生时代的特产?不管男女,上厕所总喜欢成群结队一块儿去,老师也喜欢调侃我们这些人是连体婴儿,缺了哪方就不能自由行动。
说起小佳,因紧张的学习进度而消退的怀念感再度涌出。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初中……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时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一起玩。我、小佳、小月三个人,或是去其中一人的家里做客,或是在学校附近逛街等等。其实地点就那些,却总也不厌倦。
那时候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就像电视里常见到的铁杆兄弟、知心姐妹。
初中毕业,各自进入不同的学校不久,小佳和小月断了联系。我虽然还和小佳有来往,但明显已不如初中时频繁且亲密。等念了大学,我们两个的聊天框再无动静。她发布在朋友圈的动态我都能看到,却从来没有点赞或评论过。
有时是一些化妆技术越来越好的自拍,有时是和她另外的朋友们出去玩,有时……是结婚证的图片。当看到这本鲜红到刺眼的小册子,看到照片中不认识的男性,我忽然意识到我和她的生活或许再也不会有重合的地方。
拿一个非主流年代十分流行的比喻,那就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相交过后只会渐行渐远。她没有搬家,我也没有,通讯号码依然留在双方的列表中,如果想要联络,每一个当下都可以轻松做到。
但……仿佛是最后的默契,我们像约好了似的,在某一天之后如劳燕般散去,专注于各自的生活,和曾经的好友无声地说了再见。
略显稚嫩的圆圆脸蛋再度出现在眼前时,恍如隔世都无法形容我的心情。
张口想说点什么,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确实如此,我应当说些什么的对象并不是此刻站在身侧的小佳,而是遥远未来中的她。
6.
我们三人礼拜五放学后要去快餐店写作业。
具体究竟是写作业还是吃喝玩乐有待商榷,反正我们聚在一起才是重点。
上一次的三人齐聚是什么时候?我记不得了,也许是高一,也许是高二,但不会是高三,这是我的记忆。对‘我’而言,根本不需要回忆,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儿。
升学的压力还未完全压在肩头,也暂时没有对人生另一半的需求。话题大多为最近电视里播放的影视和明星,又或者是明星的八卦,以及学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你们吃什么?我去买。”
“下午茶A套餐。”
“……全家桶?”
当我说出那三个字时,小佳和小月纷纷对我投以惊疑的目光。后者更是叫道:“小青你疯了?一个人吃全家桶?”
“嘿嘿,开个玩笑。我也A套餐好了,加个圣代。”
“我就说,全家桶也太夸张了。”小佳附和道,两人的神情态度极其一致,都认真地觉得我的玩笑太夸大。
可非常冤枉的是,其实我没有开玩笑。
青春期的我确实可以一个人吃完全家桶,但这能力随着年纪的增加永远失落在了过去。恍然见到看板菜单上比未来便宜几十块的炸鸡全家桶,想到少年时自己的大胃口,我不由得动起心思,想再体验一回一人一桶的快乐。
但这念头很快打消了,毕竟我才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还是将机会留到下次更好。
小月收集完我和小佳的菜单便去柜台点单。星期五的下午快餐店里的食客比工作日更多,其中不乏穿着同样制服的学生,这家店就在初中旁边不远,学生组成了一部分的固定客源。
等待小月回来的时间里,我和小佳一起拿出作业——虽然今天的主题到后面可能完全变味,至少开头得做点正事。几页的数学题目听上去很多,去掉空白的答题部分后剩下的部分并不算什么,在经历过高三的我的眼中只能算小意思。
经过几天的‘复习’,我大体掌握了目前为止的数学内容。做起题目来尽管不如当年的‘我’流畅迅速,总算达到了平均水平。不过快餐店这样的环境天生对做题存在干扰,所以我的速度有减慢。即便如此,我也在小月拿着托盘回来之前做完了一整道大题。往右边一瞥,小佳却已经咬着笔杆对着作业本皱眉发呆了。
至于为什么我清楚她是发呆而不是尚在思索,那是因为我十分了解小佳……特指初中时期的她。
“做不出来了?那就先空着吧。”
我善意地提醒她继续往下,小佳松开笔杆回应一声,接受了她的数学能力极其有限的事实。侧过身往点单处瞄了一眼,小月前头还有两三个人排着,估摸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于是干脆沉下心思专注做题,现在我多完成一点,周末就能更轻松些。
我的学生时代一直秉持这套理念,喜欢早点把作业做完,剩下的时间就能放肆玩耍。工作后患上的拖延症,仿佛随着重返青春也一并消失了。多亏教科书配套的练习册里题目都比较简单,在视线被端上来的快餐吸引住以前,一半的空白已经被黑色的笔迹填满。
“来了来了!这份你的,这份给你。”
当食物被呈上来,作业的优先级就下降了数个档次。刚出炉的薯条被倒在铺开的餐巾纸上方供所有人分享,旁边挤出的番茄酱增加了鲜艳的色泽和酸甜的滋味。这时的她们还不知道一种邪道食谱叫做薯条沾圣代,经典的红黄搭配总那么美味。
“我们下礼拜是不是有单元小测验啊?还有八百米练习。”小佳随口的问题令她对面的小月露出痛苦的表情,后者一脸拒绝,极度不想聊这两件事。
“别提小测验。”
“别提八百米。”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要求提出倒胃口话题的小佳切换频道——尤其是我,特别是我。
一道惊天霹雳在脑中炸开。
以为把课本复习一遍就能安全度过初中的我天真得像个傻子,竟然把学生生涯中折磨我最久伤我最深的体育测验给完全丢在脑后。不是小佳无心提及,我根本没想起来重回过去同时也意味着又要经历无数遍比死更痛苦的长跑。
“卧槽啊,你不提我还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我要死了。”
当然,哭天抢地并不影响进食,我抓起三根薯条一股脑塞进嘴里以表达欲哭无泪和悲愤。郁闷需要通过垃圾食品来缓解,直到若干年后我都还保存着这习惯。此刻真情实感的流露或许令我与少年时期的我贴近了不少,小佳的笑声于耳边自然地响起。
她成绩不好,但体育不错。这时候便反过来安慰我:“哈哈哈,反正不是正式的测验,慢慢吊在后面,没问题的。”
“道理我都懂。”整个人往后靠在椅背,将后脑勺瘫软地枕于软垫,我找不到词汇来形容此时近乎崩溃的心情,“赶紧换个话题,我不想听到那三个字,求求。”
“好吧。那我们待会儿去旁边逛街还是直接回家呀?”
她近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留在这里做作业的选项,可能对小佳来说‘做作业’这三个字就是会导致胃口下降的恶心词汇。我很配合地没去问她‘作业怎么办’,而是根据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逛街。”
“现在回家太早了吧,再逛一会儿。”
讨厌学习的小月意见和我一致,我们愉快地忽略了来快餐店原本的目的,兴高采烈地聊着和学习无关的行程。同学兼好友之间的聊天内容事后回想起来大多都很无趣,有时候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东西可以说上几小时。
来自未来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给出回答,那只是因为面对面的闲聊与通过网路的文字对话具备了根本性的不同。网络上的对话受限于形式,内容几乎占了所有比重,但如果真人见面,那可衡量方面的不知要翻几倍。
她们的声音、她们的动作、她们的笑脸、环境营造的氛围、食物的香气……聊天的内容在这些因素下反倒成了点缀,因为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总是开心的。当时的喜悦快乐会在脑中储存起来,慢慢转变成对她们本人的喜欢与三人之间的友情。
越是频繁的聚会见面,越是会促成这一点。学生时代的感情培养就是如此单纯且没有干扰,即使爱好不同也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密友。放到我所生活的未来这基本不可能,毕竟我懒得和没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多说一个字。
‘……啊。’
我察觉了一件事情,这令我忽然感到悲伤,但在目前的场景下又不得不压抑住不合气氛的情绪继续说说笑笑。
几年后、十几年后,我和小佳的渐行渐远原来是人生中无可改变的进程。无法和从前那样时常碰面积累起‘喜欢’,于是深厚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枯燥无趣的文字对话中消融成雪水,蒸发成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聊天框的茫然与不知所措最终如那快乐一般,变成僵硬的灰色融进了我对小佳的‘喜欢’,将缤纷的色彩化为黑白,让脑海中关于她的印象逐渐失真——又或者,失真的印象才是真正的‘真实’。
我和她们现在的亲密是现实,而我们未来的离散也是现实。
“你居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分手了?我和你说,上个礼拜……”
小佳谈起同学间的分分合合时更适合站在讲台上,有头有尾的故事及各种‘业内人士’才能获知的细节显得她十分专业。这些可有可无的消息,不说现在的我,估计当时的我听完没多久就被其他事情迭代覆盖不再记得,但是处于当下,我非常乐意去关注小佳言语间的激动和丰富的神情变化,乐意跟着她的思路将话中主角们的关系梳理成线串联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的心理年龄也仿佛重返青春,就像那时的自己一样当了回优秀的观众。不仅在合适处给予恰到好处的反应,时不时还会追问,使得讲述者的热情高涨。两名初中生和一名伪初中生,有说有笑地在谈话中将买来的食物消灭干净,连番茄酱都没剩下。
我们背起书包到附近的文具店、精品店逛街消食,有别于网上购物的久违乐趣令我的心情异常高兴,傍晚分别时竟觉不舍。
至于作业——这就不提了,影响氛围。
放学后和关系近的同学们一起玩耍的快乐比记忆中更加美好,我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却同时清醒地知晓这份快乐终有尽头。
回家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从未来回来了,我可以不遵循原有的轨迹,做些事情来改变我们的结局。’
就像许多小说作品和影视作品描绘的内容一般,通过我凭空多出的十几年人生谋求变革。不需要夸张的日入斗金,也不需要一下子飞越小康,只要一点极小的、相比起来完全微不足道的事情,一切都会大变样。
我们三个会一直保持联络,不落下任何一个。小佳结婚的消息,我和小月会是第一个知道的,说不定还要给她当伴娘。等她过几年生了孩子,我和小月会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护他。
只要现在我能去做些事情,这就不再仅仅是回味过去时脑海中浮现的幻想。
“可是……我要做什么呢。”
我站在原地对自己发问。
我的思维为此转动,但如同生锈的机械般咔咔地运作了几下,动静不小,却没有得出像样的结果。翻来覆去的无非是毕业以后也要保持联系、多关心她们两个之间的争吵,之类的拢总念头。
空洞、虚无,并且最关键的是——‘我做不到’。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我做不到。
就像相较于成年人的见识和学习能力而言并不困难的课业,即使做不到门门满分,只要用心,理论上可以取得比‘我’更好的成绩。我没有投入进去,直接放弃了为自己挣个好成绩以就读更优秀的学校这一条路。
假如我有重返青春的同伴,他可能会难以理解我的选择。
他不会明白,也不会有其他人明白我的怠惰和忧虑。
即使在初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以考上更好的高中和大学,我的学习能力就摆在这里。成年人的优势会随着自身的长大而消失,我知晓自己不是多么热爱学习的人,也没有特别好用的头脑,现在跑得越快,将来摔得越惨。
而小佳和小月……我不可能有那种耐心,也不可能有那种精力去维护我们毕业后的关系。
“啊,我是做不到的,哈哈。”
想通的我笑了出来,满含嘲讽。
7.
我本来以为,成年以后的自己早就改掉了一进文具店就喜欢胡乱买些好看文具的癖好,结果根本不是这样。
仔细一想,我会产生错觉的原因大约只是成年以后不再像从前那般频繁地去街边文具店里到处看看,而网购又没有现场购物发现宝藏、感受商家陈列商品技术的惊喜,所以导致在文具上的不必要开支大幅度缩减。
和小佳、小月她们逛文具店时,我没忍住买了几样内页设计花里胡哨、实际功能难以言喻的本子,以及一套小星星的折纸素材。并非未来的我还对折纸抱有多大的兴趣,而是它给我留下过非常深刻的记忆,直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那时的我因不常去探望老人而产生的愧疚感突然发作,便打算送外婆一个礼物,但又出于某种原因不好意思直接开口,于是偷偷将礼物放在外婆家里,不想却在临走时被外婆发现,只好再亲手带回来。
自始至终外婆都没有发现它其实是装载着孙辈不可言说的感情的礼物,在那之后也没得到过任何出自我手的礼物。外婆她没做错什么,但是我单方面地对孝顺长辈这件事复又生出浓重的阴影,不愿多说一句好话,不愿给老人一个惊喜。
这份礼物的原材料是一个一手可握的厚层玻璃瓶和几板不同颜色的长纸条。
叠完这瓶星星大约只花了我三十分钟的时间,将它们按照颜色有层次地放入玻璃瓶中,底层垫一束浅棕色的细线纸团,上边展开彩虹的色彩。呈现出来的作品不说有多么精致,至少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观赏性,并且‘手工制作’这层要素会让它的价值更加特殊。
于是我将装满星星的玻璃瓶放在包里,带到了外婆家,做出了和当年的我一模一样的行动。
或许它可以成为契机,我能借此试着去改变一些事情,弥补曾经的遗憾。
由于两家离得很近,身为小辈的我偶尔会被妈妈使唤去外婆家跑腿。
我不擅长对长辈表达内心的情绪,看着外婆一年年花白的头发和下滑的身体状态,心中理所当然地会产生一些想法,但这些话从来不会说出来。在与长辈的相处中,我更多作为倾听者而存在。
听他们怀念过去,说起我的双亲年轻时的故事,或者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到幼儿时期的自己。外婆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小时候的我曾对某些人大声说过‘不要说我妈妈坏话’,并以此来感叹妈妈生下我这个孩子真的很幸运。
但我不这么觉得。
尤其今天,重返少年时期的我再次被妈妈叫去外婆家,碍于场面不得不留下来多坐一会儿听外婆说话。又不知第几次地听到这件事时,内心依然充满陌生感。她口中的主角,那位勇敢的、直率的孩子形象生动地在我眼前出现,但却和我本人极度割裂。我几乎无法将外婆描绘的孝顺孩子与自己等同,听着关于我的童年琐碎,却像别人的故事。
有时候我想过是不是应该至少在亲人面前开朗体贴一些,时不时地过来探望,送点瓜果蔬菜,再在适时的机会讲几句大家都喜欢的吉祥话。可这些念头终究也只是念头,二十年间从未付诸过行动。
如果外婆口中的‘我’真的是我,那为什么我会失去了这种能力呢?
嘴唇张了又闭合,我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去告诉外公外婆,说我有件礼物想送给你们。它应当是件极为简单的小事,可在我面前却比升学考试更困难百倍。我甚至感觉气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但就是没能顺利发出声音。
等到外婆把旧事都念叨完,我都没能出声,就像哑了似的。
‘来不及了,还是偷偷拿出来放着吧。’我想着,打算重复当年的做法。
藏在背包里的折纸瓶趁着他们没注意的时候放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我装作无事的样子,聆听完最后几句闲聊便打算离开,就和那时一样。在玄关穿好运动鞋,正要关上房门走人,出来送我的外婆却没让我舒舒服服回家,也和那时一样。
她说:“哎,这是不是你的落下的?别忘了带走。”
外婆好心拿起瓶子递给我,我接过玻璃瓶,强作微笑:“啊,对。外婆拜拜。”
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忘却的羞耻和难堪顿时鲜明地涌上面颊,这感觉糟透了。我落荒而逃,心脏跳个不停,生怕被外婆看到羞红至极的面色。
老房子陡峭的楼梯和时有时无的扶手没能阻挡我急速下楼的步伐,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追赶。我冲出摇摇欲坠的老楼房,在地砖时有缺失翘起的路面快步行走,这速度快得异常,几乎要赶上奔跑。两旁的路人肯定会对我报以奇怪的目光,说不定还在心里琢磨这小孩子急急忙忙地要干什么。
约会迟到?赶红绿灯?他们或许会如此猜测,但绝对想不到真正的原因,痴傻到极致、愚蠢到极致的原因。
心中有一团鼓胀的气到处乱窜叫人难受极了,我想大喊,对着车水马龙的街大喊,对着无人识得我的世界大喊。可是我喊不出来,甚至连闷着嗓音无声地朝空气挥舞拳头,把没用的脑袋晃成稻草堆也做不到。
那一句‘这是送你们的礼物’,从过去到未来都不曾改变闷死在肚子里的命运,它注定了无法被我道出,而这瓶折纸星星也注定了要被退回。
开头、过程和结尾都和记忆中发生的这件事完全一致,找不到任何不同之处——或许唯一能找到的细微差别,就是成年后的我折星星的手艺生疏许多,瓶中星星一定没有当时来得好看。
幸好我家和外婆家很近,彻底控制不住自己之前,我先一步回到家里。
过去二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做过卧倒在被子里,把全部声音都塞到棉花里的动作,以至于我一度以为这是电视剧里常用的夸张手法。如今才知道,苦于没方法发泄时,只能这样。
无处可去的玻璃瓶被寂寞地立在我房间的窗台上,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因沾满灰尘又占地方而丢弃。
我不想要这罐星星折纸和幼儿时的我一样成为外婆以后频繁提起的事迹,摆放在那里供人观赏。我无法从她的夸奖中得到高兴、喜悦等一切正面情绪,甚至会因此充满厌烦。对别人大喊着‘别说我妈妈坏话’的孩子会长成怯于袒露真情的乌龟,我也无法保证自己一直都是外婆想象中孝顺懂事的小辈。
害怕于达不到他们提高后的期望,于是选择了逃避。
少年时的我做不到的事,成年后的我依然做不到。那时候远去的朋友还是会远去,我能替那时的我办到的,似乎只有更加珍惜现在的相聚。
原来我从来都没有改变。
原来我根本无法去改变。
8.
“坐着我的摩托车,载你缓缓地离开,考不上的好学校,可以不微笑就走……”
《分裂》。
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歌,只承载了音乐播放功能的MP3或许在手机面前显得鸡肋,我却很喜欢。不被任何其他信息干扰,塞上耳机,按下播放键,音乐流出,而我闭眼。
少年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一首有些悲伤的情歌。直到后来无意中看见其他人对这首歌的点评,才知晓它竟是一首自己和过去自己的谈话,讲述长大后的自己带着那年考试失利的自己离开,脱离束缚走出阴影。
略带忧愁的气氛在加上歌词之后变得异常温柔,又充盈着释然和解脱感。
令我极端羡慕。
重返少年时代,我不得不再次认识到自己是名一事无成的普通人,或许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只顾着享受青春的美好,却一点也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鼓足勇气踏出那一步。高不成低不就的学业成绩,我帮不上忙;未来将离散的好友,我留不住;只剩十余年不到寿命的长辈,我无法挽回,也未尽到应有的孝道。
走上社会的我是我,埋头学习的我也是我。我的内核不曾改变,总在改变前瑟缩,总自顾自地把自己关起来。有时我觉得这像诅咒,可下一秒又不由得思索起这是否仍旧是找来糊弄内心的崭新借口。
纠结到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欲求是什么,究竟想做什么,就只呆立在那儿望着周围的人和事一次次擦肩而过,被时间的长河不断推着走。尽管所有人在它面前都是无力的,但我似乎更加羸弱几分。
结果我没有改变任何事情,带着十几年的多余记忆,如同少年时的我一般生活着。
和好友嬉笑打闹,拿着差不多的分数,当个长辈的沉默树洞。一切都没有改变,按部就班地向原本的轨迹骨碌骨碌地行驶。现在的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重返’也同样如此,就像是把两个大致相同的球调换位置,既没用,又多此一举。
或许只有让不知世事时,什么都不惧怕的幼儿的我降临附身到之后的我身上,一团糟的当下才能出现新的方向。
可是我知道,她只活在那个时候。
如同朝生暮死的蜉蝣,在我意识到的时候早已没了声息,仿佛不曾存在过。
9.
手机铃声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开启新一天的劳动。
“我出门了。”
难得向还躺在床上睡觉的妈妈打了声招呼,我离开家中。她没有回音,毕竟还在梦乡之中,房门也关着。
走出小区,路边的店铺有几间因无法在特殊时期里经营周转而倒闭,贴了好久的招租广告似乎无人理睬,仍旧是荒废的样子。这条街过去的模样虽不热闹,但也不像现在这样荒凉。街口不知换了几次东家的菜馆还在苦苦支撑,到了饭点才能见着几桌客人。
以为一成不变的景色其实潜移默化地换了几副面孔,真正驻足的只有日日走过这条街,从少时走到成人的我。
只有我,懦弱的我,以及一事无成的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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