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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大概是最后一轮了,走出了这里,也许他就能见到那个把他们所有人聚集起来的人。
须佐伽调整了一下手环,如今他已经熟悉了手腕上有这么个东西的存在,尽管这不是什么正常的事情。
但他的人生也不是什么正常的人生。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杀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以原谅的,然而这几天的经历告诉他后面要面对的东西往往都超乎他的预料。他可以选择出手,那么相对应的代价他也必须承受,直觉告诉他那将不会是他能轻易承担起的,于是他选择保存体力,减少不必要的冲突。
虽然这一切会让他看起来有那么几丝好脾气,或者说好欺负,然而这就是他一直以来的生存之道,正如他的名字所代表的含义,他是猎手,但他也是猎物。比起正常的人生,他始终孤立无援。
他还是和以往一样选择了合作,便推开门去迎接自己的搭档。接着,他楞在原地,瞳孔收缩,紧紧盯着站在那里的女子。
他没有女子的照片,也就无从缅怀她,须佐伽也不想缅怀她。于是她的面容便被时间冲刷到模糊,如同河流打磨礁石那般,抹去棱角,又抛光了表面。她应该是美艳的,风情万种,又惹人怜爱,至少到死前,她身边的男人也是源源不断,如今须佐伽的记忆里只剩下了一身她常穿的低胸黑裙,以及她嘴角的那点黑痣。
现在女人就站在他面前,浓妆艳抹,一双眼睛顾盼生辉,一袭低胸黑裙,大波浪的黑发打卷披在肩头,肩头带着某种笔直向下甚至收缩向内的弧度,还维持着推门而出的姿势。
这么看她的确有几分姿色,难怪老头子会让她做情妇。
女人显然也有几分迷惑,视线左顾右盼,终于落到须佐伽身上,须佐伽清晰地看到那眼中的迷茫转为恐惧。
时间仿佛倒退到十二年前,大宅光洁的地板,简洁但昂贵的摆设,唱片机里的女声曼妙摇曳,与女人凄厉的惨叫混合在一起,或是更早,他看到那些狭小的公寓,衣物堆在各个角落,空气中弥漫不散的酒精味,与甜腻到刺鼻的廉价香水味与精液味混合到一起,至少女人不抽烟,这是她身上唯一的优点。
“爸爸!”女人突然挣扎着后退,手臂举起挡住自己,身子也随之缩下去,高跟鞋打在地上发出凌乱的响声,“你别过来!”
爸爸?须佐伽看着她这个样子,幻影在瞬间抽离,这不该是那个女人会有的神态,须佐伽对那个女人无比熟悉,她接客的样子,她酒醉的样子,她殴打她的样子……她最后死在他面前的样子,但不会是这般纯良如同幼女的样子。旋即他意识到自己的搭档似乎还没从房间里出来,又或者……这就是自己的搭档。
“宫崎?”他靠近过去,对方又退了几步,“是我,须佐伽。”
他们平静地拥抱了彼此,女人的样貌在他眼前散去,站在那里的还是宫崎。
他不打算去问宫崎看到了什么,应该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东西,但是宫崎却先开了口。
“你当时……看到我变成什么了?”
“我的母亲。”
时隔多年再说出这个词让他有些恍惚,有什么遥远的记忆翻涌而上,棍子,糖果,走廊的地板,素食食品里热的咸菜,一只手就能数过来的拥抱。
他也曾想过自己最大的恐惧是什么。
他猜测过也许是死亡,也许是老头子,也许是被背叛,手上不干净那注定了生活也要不干净,他猜自己大概也做不到死亡来临还能体面,现在他的从容不过是家族给他兜底才有的底气。但是这个女人从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以为他走出来了,从那间狭小的公寓里走出来了。
“家暴?”
女人死前恐惧到扭曲的面孔浮现上来,头发还保持着被拖下去时的形状,从天使到恶鬼只有一把刀的距离,那一刻女人陌生得让他有些恐惧。那真的还是人吗,人的五官怎么会扭曲成那样,声音为什么会比野兽还要尖利。但是他没资格说这些,是他向生父告发了母亲的背叛,他给死神打开了门。被死神玩弄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人,只能算是某种东西,在被折腾到报废之后残忍丢弃。这种事他本该在多年以后,当他已经是一个失意的中年人时才会见到,而不是在他还是一个幼童时就直勾勾地展现给他看人是如何堕落为一种东西的。但是死神就是这么残忍,如果死神掌心玩弄的不是他的母亲,那么就会是他。
“妈妈呢?”
“那个婊子已经死了。”
“但是我们还要回家。”
“从今天起,这里就是你的家。”
“不,是我杀了她。”
他如此回答。
(ver.2.2)
·上篇·那些被喚作名字的音節
——聽說組裡有個姐兒勾搭上藍職的小崽子了?
——聽說我們老大泡到一個道上的美姐當馬子!
自某年某日始,藍河鎮流行起這般談資。
您問這是怎麼回事兒?
故事還得從開頭說起。
話說這天底下有個地圖上找不到的藍河鎮,這鎮子裡有個鎮民們捐資建起來的職業學校,小初高連讀,江湖俗名藍職,號稱少年俠客的熱血戰場,街頭英雄的武林聖地,當然要說白去,不過是一群准牢飯食客的暫時集結地罷了。校訓祗有簡單明了八個大字——盡忠職守,衛我藍河,也不知到底盡的什麼忠,職的什麼守。
藍職有三大奇景:廢建材堆成的迷宮山,爛桌椅劃分的男女操場,以及山上冷眼旁觀的美少女和山下老實本分的看門犬……
對不起,這個少女和犬字都要加雙引號。
RUM,人人尊稱一聲蘭爺,區區一米六的身高,算起來得發個三級殘廢證,奈何長得一張好臉,幹得一手好架。據說是因為褲鏈壞了沒錢修,於是從迷宮山裡撿來條不知是哪個女學生落下的校服裙子圍了,成天撐著把紅雨傘蹲在山上神秘兮兮,誰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幹啥。要說起他最廣為人知的傳奇,便是初中時曾獨自一人提著西瓜刀,跟校外某幫派的一群嘍啰從街頭殺到街尾,並且作為唯一一個站到最後的人,被十幾輛呼嘯而來的警車護送著,光榮地踏入了中心城區少管所的大門,等三年後出來時,正趕上碩果累累的高三開學日。
至於那藍職混小子們口中的“看門犬”麼……
阿囧,人稱藍職的二把手,蘭爺最忠實的小弟,哪怕每天被從“山”上踹下千百次,也不改跟隨蘭爺一輩子的“宏圖大志”。因為那張看著頗喜劇的臉,被起了個 “囧哥”的外號,至於他的真名,已經沒人記得了。
阿囧每天跟在蘭爺後面,從進校門到出校門,到逛夜市,甚至連上廁所兒的時候,祗要是能見到蘭爺的地方,就一定能看到阿囧像條田園犬一般寸步不離。如此過了半年多,大家便祗知道蘭爺身邊的阿囧,而忘了那個在蘭爺初踏校門之時第一個迎頭而上,卻險些被對方一腳踢爛腦袋,以臉著地給蘭爺當了回擦鞋墊的前·藍職老大。
遙想當年,正年少氣盛,我自視藍職英雄,哪甘屈服於人下。是日傍晚,斜陽夕照,紅彤彤紫澱澱的天空之下,曾經的老大哥鼻插小紙團,手拖廢水管,找到天台上如孤狼俯瞰天下般的蘭爺。
RUM祗回頭瞥了一眼,就不再看他,開口道:
“我以前沒見過你,你不是這兒的人吧。”
“那又如何!”前老大氣勢洶洶。
RUM沒回頭,冷哼了一聲:“我這輩子祗知道千方百計想從這兒出去的,還是第一次聽說,有人上趕著跑來找死。”
“說什麼屁話!”前老大叫囂道:“是男人就要爭王稱霸,當人上人!”
然而第二次的叫戰之聲未落,一隻腳已踩在他臉上,送他的後腦勺兒與水泥板甜蜜撞擊。前老大暈暈懵懵間祗覺得那隻腳在自己臉上磨了又磨搓了又搓,眼神朦朧間似能看見,那腳的主人在用一個充滿鄙夷的眼神為他的狼狽做註腳——
“蠢貨。”
“我不服!”前老大努力頂開了RUM的腳,晃晃悠悠爬了起來,喉嚨裡的血混著唾液垂到地上,像一道黏黏糊糊渺小可笑的瀑布。他恨恨道:“老子,老子我好不容易才在這兒混出個人樣兒來,你別以為還能踩在我頭上!”說著又是一拳上去,卻被對方輕鬆一躲,自己反而滾了幾滾,倒栽蔥一樣撞在天台的欄網上,留下一臉印痕和嘩啦啦止不住的鼻血。
“呸……!別看不起、外來的……!”
“人樣?”RUM的口氣卻好似聽到了什麼人間稀事:“你跑到這兒來找人樣?”
“不是我要來的!”前老大掙扎著再次爬起,卻被趕一步上前RUM抬腳正踢在膝關節上,斷了個乾脆。隨著一聲慘叫,痛楚瞬間麻痺了前老大全身,他甚至連翻滾的能力都失去,祗有不受控制的呻吟如同受傷的野獸在抖抖索索地嗚咽著。而RUM兩腿一邁,跨在他臉上,身形似一座迷你版的埃菲爾鐵塔,將地上的人釘在斜陽的陰影裡,一些拼湊的字音跟著逐漸涼去的陽光從影子的縫隙落下:
“什麼是人樣?”
樓頂的孤狼語氣冷淡,睥睨足下。
“祗要有個人樣,不是人也可以麼?”
前老大一臉莫名地想要支撐起來,罵道:“人不就是人!”
RUM這才低下頭看著胯下因疼痛而依舊扭曲、卻要強地努力止住顫抖的少年,而這位前老大也才似乎終於能夠看見,這半路殺出的“程咬金”那雙如玻璃球一樣的眼,透明清澈,冰冷無心。
在外圍隔著安全距離觀望的蝦兵蟹將們自然不會知道他二人之間有過怎樣的對話。
總之,自那輪夕陽西沉海平面,這位“新生”在校內的稱呼就成了蘭爺,而藍職的前老大則成了蘭爺口中的阿囧。至於阿囧過去那些呼風喚雨的囂張日子,很快便成了歷史的齏粉,被吹到人們的記憶再夠不到的地方。
畢竟在這個小小的江湖,拳頭才是你存在的唯一證明。
阿囧就這樣跟著蘭爺,做起了藍職的第二把手,而蘭爺,永遠是那副事不關己化外高人的模樣,踩爛一顆又一顆送上門的爛菜頭,平等地無視著校門裡頂禮朝拜的信徒和校門外惡視眈眈的鬣狗,仿佛真如坊間所傳的“手把紅傘闖天下,提柄鋼刀殺四方”那般,猛上加猛。
於是乎在挺長的一段時間裡,藍職上到三四五把手,下到蝦米拌生抽,每個傢伙走在路上都自覺得高人一頭——看世間孰敢惹我大藍河職高?!
可真正的江湖不會那麼幼稚,再呼風喚雨的職高校草,也會遇到被社會拔苗助長的時候。
時間記作某夏某月某某日午後,天氣陰,偶有小雨,地點河堤旁。
是日RUM兜中正巧有些寬裕,上午來找打的捲心菜乖乖奉上囊中物,讓RUM正午時得享一頓大餐——本鎮唯一三星級飯店,蔥花拌麵加扁肉套餐,麵和扁肉都要的雙份兒,配上蓋滿碗的蔥花和兩頭泡蒜,再倒上大半碗油潑辣子烏江醋,加一瓶冰鎮二鍋頭,真可謂暢快之極的奢侈美饌了。
——可惜在這個地方,享受奢侈是要付出代價的。
待吃飽喝足,RUM伸了一個大大的懶腰,轉身剛一出門,就被半畝地的大白菜梆子們給包圍了。他看著那堆爛菜頭,話也不必多說,直接把傘尖往土路上一插,仰頭灌下剩的半瓶酒,舔舔嘴唇,打個飽嗝兒,把空瓶子往邊上一摔,嘩啦啦就碎成渣渣灑了一地,接著就是鋼刀與鐵棒同輝,磚頭共酒瓶齊鳴,雨滴滴伴著紅花花四處飛濺,比黑猩猩拿起人類畫筆手舞足蹈留下的痕跡還要自由無拘。
等RUM把那群白菜都打爛在地,自己也早已渾身濕透,連袖口滲出的水都是紅的。從屁股兜摸出瓶四棱子,大口一悶,眼神就這麼不經意地一飄——
真真是黑髮如瀑,白裙似雲,烏亮亮一雙大眼,紅艷艷兩片心唇。雨氣沾濕薄裙貼在肉上,半透出一道豐腴曲線,幾片迷濛膚色。落在白肩頭白胳膊白腿兒上的水珠子正滑溜溜往下滴,一隻手撐著他那把紅傘,半露的陽光透過傘面映臉上,似擦了桃花胭脂般。
RUM剛幹完一場硬仗,又悶了大半瓶,也不知是失血過多還是這酒勁兒終於上來了,祗覺得這一片雨澆得他口乾舌燥通體滾燙,眼神直勾勾盯著那女人移不開半度角去。過了好些時候,大概那血是真快要流盡了,才開口道:
“姐,你那溝子給看不?”
無論是不良少年對美艷少婦大膽出手,還是純情男兒被幫派大姐誘拐玩弄,總之,藍職的王者——蘭爺,這麼樣一個人物,他竟然談起戀愛的事兒傳遍了整個藍河鎮。
於是我們終於可以說到這故事的兩位主人公了。
話說那日RUM醉酒對那個撐著他傘的女人出言不遜,那女人非但不怒,反而燕燕然一笑,說:“看是可以,不過我今天是出來買東西的。”RUM聽了眼神就有些迷離,嘴角一勾,眉頭一挑,踮起腳尖湊近她耳邊,從喉嚨裡半含著露出一句:“你要是喜歡,我不要錢。”
相視一笑,女人把傘遞還給他,他脫下自己被雨和血浸透了的外套披在她肩上,接過傘為她撐起,兩人一道去了RUM的住處。
說是住處,不過是廢棄碼頭上堆著的一些老舊集裝箱,早已鏽透了。RUM在兩個不太大的箱子之間,用石頭壓住幾塊鐵皮板當屋頂,這便算家了。
兩人正是興頭,哪裡管得什麼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潮聲混著潮聲,紅傘映著紅雲,酒氣血氣混著雲雨之氣,攪出個痛快才叫一個爽氣。
後來的一段時間,兩人經常在這破棚子之下鬼混,有時RUM在這裡等一天也等不到人,有時從藍職回來卻會看到她在那柄紅傘下等他。
“下次等我那兒沒人的時候,你來吧。”某一天,女人把RUM抱在懷裡,在他耳邊說。
“那我得帶上門禮。”
“用不著。”
“不行,得送。”RUM把頭往她胸間又擠了擠,深深埋入,吸著她的香氣。
“那這樣吧,”女人抬起他的下巴,然後指了指自己的唇,“我要這個。”
RUM笑起來,爬起身來去舔,女人被他逗得有些癢,想要避開,卻又被追上,忍不住嗤嗤笑了起來,道:“你這鬼頭,真不知該說你是傻還是聰明。”
“知道你說的什麼,祗是我身無分文,就剩這身上長的玩意兒了。”
女人捏了捏他的臉,紅傘下更顯一片嫣紅,愈發覺得可愛得緊。
“姐姐跟你日子還長著,不急你這一時。”
RUM聽了,笑說:“姐姐嘴上雖然這麼說,卻連名字也不肯讓我知道。”
女人聽了,自己也覺得有些意外,忍不住笑:“我們總是‘你’來‘我’去的,我都忘了這事兒。”
“那你叫什麼呀?”
女人沉默了半晌,才道:“aika。”
“aika……”RUM把這個名字念了好幾遍,問道:“好聽,怎麼寫?”
“我要不想說呢?”女人微微笑著看他,RUM覺得她這時候心裡是帶著些不幸福的,因為她眼中的光暈變得像是秋夜裡寂靜的迷霧,而失去了方才如春雨後伴著陽光閃爍的霓虹。
“為什麼?”RUM又問。
“我不喜歡那兩個字,讓我覺得自己好像要凋謝了一樣。”
“那你自己想一個寫法唄。”RUM笑說。
“自己想的也能作數?”女人道,“像個假名一樣,那也成?”
“你的名字,你自己要是不喜歡,有什麼意義。”
女人笑了,“那我要是喜歡,每天換一種寫法,也可以?”
“祗要我知道那是你就成。” RUM摸著她的頭髮,“反正我記性好,就算你每小時換一個名字,我也能記得。”
“每一個都記得?”
“不信我跟你拉勾,不論你換過多少次,我會記得你每一個名字。”
女人收起了笑容,認真地想了想,然後伸出手指在RUM的胸前比劃了起來,“那我就要這兩個字。”
——愛歌(aika)。
“以後在你面前,我就叫這個,祗要叫這個名字,我就曉得是你了。”
“哦?”RUM一挑眉:“那你怎麼知道我叫的是這兩個字,而不是別的?”
“因為我聽得出來呀!”aika重又笑起來:“你叫這兩個字的時候,感覺肯定不一樣。”
“愛歌(aika),愛歌(aika)……”RUM半瞇起眼,把這個名字在心裡描了很多遍,看向她的眼神似乎被灑上一層朦朦朧朧的水霧,仿佛整條河的水都被他們的熱量蒸騰了起來。
過了幾天,RUM不知從哪兒找來了張大紅紙條,拿油性筆在上面寫了“四十八願”四個字,打算貼在篷子後邊那個集裝箱壁上。
“這是什麼?” 愛歌問道。
“門牌。”RUM一邊刷著漿糊,一邊說。
“什麼意思呀?”愛歌坐到旁邊看著他忙活,又問。
“不知道。”RUM拿起紅條子往箱壁上比對著,“字典裡看來的,是個姓兒。我看著挺吉利的,你覺得?”
貼好條子,RUM回頭看她:“怎麼樣?”
“好看。”愛歌走過來仔細端詳著:“這幾個字看著也好看,就是你寫得難看了點。”
“切。”RUM看了看自己的字:“大不了以後重寫一遍。”
“那可不行,”愛歌說:“我聽說,願望這東西不能重寫的,不然算作弊,神就不會理你了。”
RUM聽了嘻嘻笑:“那我倒要把它寫上很多遍了。”
“為什麼?”
“這是我的願望,問神作什麼。”RUM從背後抱住愛歌,埋進披散著的黑髮,鼻裡滿是她頸間的香,然後轉到身前,直視著她的雙眼:“別人拿到手的,就不是我的東西了。”
愛歌的心臟再次猛烈地震動一聲,仿佛能看到那對清透的玻璃珠內被點上的猩紅血氣,不自禁地迴避了那直射向自己的視線,別開他的手臂。RUM有些愣住,方才的意氣瞬間收了一半,顯得有些小心:“你生氣了?”
“沒有。”愛歌放下了緊緊按住心跳的手,從包裡拿出了一支口紅,旋開來,用那一小管的油紅在RUM寫下的字上重重地描了一遍,那口紅就見了底。然後回頭朝RUM嫣然一笑:“我想要的,也要我自己來拿。”
兩個人就這樣依偎在一起,仿佛這樣的時光就是天長地久。就連天邊的日頭也似乎害羞起來,被紅霞染透了面容,要用海浪做的袖子來遮掩。
又快要入夜了。
【上篇·完】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深青,不,是蓝灰色。风变小了,几乎静止下来,海水颜色越来越浅,海岸从天际线底下向外延伸。有点儿泛阴的天,云动得很慢,而我很快,我向那海岸飞去,依稀能见着海岸里起伏的低矮的山。
放眼望不到一个活物:没有鸟,也没有植物,更不见哺乳动物的影子。我知道这地方。它比海的中心更静,没有一丁点声响,连风或雨都对它吝啬:我们叫它“空土地”。只拥有土地的空土地。它光秃、丑陋地卧在海中,有时难免要从它上方飞过。鸟儿们往往也就忙不迭地飞过了,不停下仔细看它一眼。上一回——头一回——我经过这里,就感受到它散发出的绝望,仿佛一只大张着嘴却哑掉了的幼鸟。
那时候已经过了傍晚,四下很暗。飞过一段大海,再飞过空土地,还得再飞过一段更加漫长的大海,才能到达下一片海岸。我已经飞了一天,十分疲惫,只得在空土地降落。我还记得它的沙子,那是我所踩过最僵硬、最粗粝的沙土,我在岸边行走,见不到一只贝壳或者海虫。我跳过礁石,礁石后面是更多更细小尖锐的石头,我飞进海岛中心,去寻找适合过夜的山洞。
奇怪的是,我在山谷中看到了一片金黄色。截然不同于沙子那阴沉的灰色,黑暗中,金黄色密密麻麻,挂在半空,呈现出漂亮饱满的椭圆形,一个挨着另一个,一丛叠着另一丛,似乎也相互依偎着晃动、似乎能听见幸福的笑声。月亮!霎时间,我想道,好多盈满的月亮,落到空土地绝望的山谷中来了!美丽而仁慈的月亮。
我走近那片月亮林。月亮!我不由自主地叫了,飞到一只金黄的身边,轻轻扇动翅膀,观察它。它真的长在一棵树上,一条枝丫的末端,树枝没有因它的重量而下沉,它如此轻盈。夜晚的水汽在它身上凝结了,显得尤其干净、清爽,令我忘了它生长在怎样的土地中间。它发着微光,我入迷地看了好一会儿;接着我才明白过来,它是一只完全成熟了的橘子。
啊。我惊呼,飞远了一些。
惊讶吗?橘子这时带着笑意问。
这里怎么会有橘子呢!我大声说。
我也奇怪这里怎么会有鸟儿来呢!橘子说。
我重新打量它:光洁、饱满,金灿灿的,并且确确实实是一只橘子。这么说,空土地的山谷中长着一片完美的橘子林。而我从未在其他土地上见过这样漂亮的橘子,不管土地多么肥沃、栽树者怎样勤恳,我从没见过任何一颗橘子像这样美。我落到地上,树下的土也跟海滩边一样,坚硬,乃至锐利。但树边落了薄薄一层叶子,正覆盖住它挤出石缝的根部。
我飞到树杈上,继续听刚才那只橘子说话。
很久很久之前,橘子说,这里就有橘子林了。那时候,也曾经有动物居住在这里——在这道狭窄的山谷里,把山谷视为乐园。橘子树为动物们提供住所与果实,而动物们敬重、爱惜橘子树,山谷中充满了欢笑,大家都感到满足。
但现在没有动物了。我站在橘子上方的枝干边说。
是的。橘子平静地说。动物们繁衍生息,但山谷太狭小了。橘子长不到山谷外面去,动物们也无法在山谷外面生存。动物们渴望一个更大的乐园,不断向橘子林索取,橘子林在它们的索取中越来越无力,长出的橘子越来越小、越来越涩。终于有一天,动物摘光了所有的橘子,饥饿和悲伤席卷山谷;它们变得憎恨橘子林。它们离开了。这里再也没有过除了橘子之外的生物。
真糟糕。我低声说。
这也是难免的事,世界上的事情难免会变成这样子的。橘子说。
可现在橘子又重新长得这么好了,我说,没有生物来居住,不会很孤独吗?
橘子发出笑声。那笑声很奇特,像石头在水中撞击发出的模糊的脆响,既轻快又温柔。
你来碰我一下吧。橘子说。
我把一只脚掌放到它身上,但那块果皮马上瘪了下去,形成难看的凹陷。我又飞到它身边,用翅膀拨动它,它是那样轻。它的内部是空的。空洞支撑起薄薄的果皮,其下没有一点果肉。
啊!我叫道,为什么,怎么会这样呢?
我们没有果肉,也没有果核。橘子说。橘子林已经耗尽了养分,要死掉了。我们生不出果实了,也不会再去播种。
我以为……
你以为橘子长得好看,就是为了彰显果肉的甜美、为了让动物食用,再留下甜美的种子吗?橘子飞快地说,不是这回事,我们为了尊严而活。
我不明白。
你为什么经过这里呢?又为什么到山谷里来?
我要去南边,到比较暖和的地方过冬去。晚上正好飞到这座岛上,就留下过一夜。
这是你的生活,对不对?
算是吧。
橘子的生活呢?
我思考着。我思考了一阵子,我说:橘子的生活是,长在树上?
是的。只是这样而已。橘子说。
我还是不明白。我说。
毕竟你不是橘子嘛。橘子说。
说得也是。我说。但这片山谷将来会怎样呢?
它将会变得像这座岛的其他地方一样贫瘠。橘子说,而我们,最后的橘子,我们已经决定要死去了,我们会想,也许能有动物记得我们像这样存在过呢?
像月亮一样?
也可以这么说。
那我会记得的。我说。
我落到地上,在落叶间躺下了。
你要去的那个地方,是个美丽的地方吗?许久后,橘子问。
美丽。我睡意朦胧地说。很美丽。我也可以带你去。
橘子又沉默了。也许它在思考。在我睡着之前,它说:我想,我还是不去了。
我做了个梦。我梦见我叼着橘子,飞去过冬的南方。我小心翼翼地将它衔在口中,但它那脱离枝干、略微破裂的梗部,还是散发出了带着清香的苦味。金色汁液在我舌头上漫开。
第二天清晨,橘子身上凝结的水露滴在我的翅膀上,这时我便独自离开山谷。白天的橘子林同样美丽,我离开它们,飞得很高,峡谷隐没在灰色的阴影里,海岛外铺陈着明亮的天空。
我投入地想着这件事。摆脱蓝灰色的海,再次落到那干枯的地上时,我才从这些遥远的回忆中惊醒。
我回到那道山谷去。
山谷里果然没有月亮。山谷里长着一片瘦小发黑的,活着的橘子。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一些黑历史,凑个数
1、
林商第一次见到陈州是在老北京四合院的小水池边上。
他远远望见一个小孩,坐在半米高的水池边。水池的水那么深,那人小小的,却眯着眼睛瞎眨巴,昏昏欲睡似乎下一秒就要掉进去。
林商看着他,也不知怎么的,
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吓得池边小男孩被一个激灵,疑惑得转头看着他。
那时候林商愣了两秒,也不好意思说刚刚魔怔了当心人掉下去,便脱口而出。“我叫林商。你是谁?”
小男孩看着他,细声细气应了一句。“陈州。”
“你就是陈州啊。”林商蹲了下来,眼微微眯起。“前两天我妈和我说过,最近要搬来一家姓易的人家,他们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孩。总算是见到了。
“这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时候,林商的小虎牙在空气的一晃一晃。
太阳从头顶而下,照的他们身上都有一层薄薄的光晕。陈州就这么愣愣望着他。水池泛起一阵粼粼水光映着他们的脸。
那画面定格在记忆里,直到很多年后依旧记忆犹新。
-
陈州祖籍是湖南,林商是重庆,两家人都是因为父母工作而搬来的北京。林商比陈州早来了三年,顺便还有个同祖籍的青梅竹马,叫林一偌的小子住在隔壁。
林商和陈州混熟的第一天干的事就是叼着早餐,爬上围墙去叫林一偌起床。
那时候林商胆大简直能弯弓射大雕。
初来乍到的陈州望着林商轻车熟路得爬上墙头,对着隔壁喊。“林一偌,给我起床啦!!”
陈州嘴里的油条一没叼稳唰一下就掉地上了。
9岁的小孩想着觉着是林商把他油条给吓掉的,立马盯着地上的油条一动不动。
林商回头一望,觉得大事不妙。主要陈州剃了个西瓜头看着就老实,认识都没两天还处于建立美好革命友情的初级阶段。他一看人盯着地上的油条,立马就还知道坏了,赶忙一把跳了下来。
这不跳还好,一跳没跳稳,直接一脚踹陈州肩上了。
小西瓜头就和个真西瓜似得,立马在在地上就这么咕噜了一圈。
那是陈州准备去新学校的第一天,身上还穿着新衣服,本想来个美好的新开始。
结果被林商吓掉油条不算,还滚了一身灰,那还没冒头的友谊小嫩苗瞬间灰飞烟灭。
林一偌从隔壁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家便宜竹马一脸泥巴豆浆,被某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小西瓜头抓着领口,一下一下摇的像根风中残竹。
前者嘴里念着你赔我油条,后者满嘴的我赔我赔。
这对于林一偌来说,简直是巨大的精神冲击,当即一大吃货硬生生把嘴里那半根油条拽了出来,给陈州上供似得递了上去。
因为他觉得,自家作恶多端的倒霉竹马,命里的克星终于特么的来了。
2、
小孩子的恩怨情仇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像林商那样有狗皮膏药一样的亲和力的人。
虽然在陈州这初初吃了败仗,但几天就把陈州哄了回来。
于是那些年里,四合院外那几块小破地成功得被这三个小熊孩子踏了个遍。
但唯一违和的就是,那些年林商身后跟着的不是两个小弟,而是俩猴子……
陈州生性腼腆。
所以林商当初勾搭陈州,第一是家人要求照顾照顾新邻居;第二就是想着把收入麾下,和他那便宜竹马林一偌中和一下。
谁知道,这还没两个月这事情就有点不对了。
林一偌爱闹,可他觉得陈州好歹是个正常人。谁知这一静一动凑一堆,就和一泼猴整天对着一兔子挠似得,挠着挠着那兔子就开始蹦跶,蹦到到最后直接连物种都变了。
特别那年头,林商成天没事就要做附加练习。每次都是,他坐在窗边做着作业,俩乌溜溜的脑袋就冒了出来了,挤在他窗户边上,盯着他不怀好意得笑。“哎哟小商,还做作业呢。阿州你作业做完了没。”“早做完了。就小商还没做完。哈哈哈。”
然后,俩猴都掐着快把林商气炸的瞬间,化作鸟兽散。如此循环几次,林商受不了了,就把作业一撂,出门去逮猴子。然后不消片刻,连人衣角还没抓到,就又被他亲娘训斥着被抓着后领子给提溜回屋子,简直委屈得不要不要的。
于是那年头,林商直接从一个四合院小霸王降级成了猴山饲养员。
还总人都说,他们那俩院子的小孩,也才一点就混的和亲兄弟一样。
可林商知道,真要说起来,还是有点差距的。
林商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人为善是习惯,但能进心里的人就不多。林一偌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而陈州,人是不错,但充其量也就是认识一年,母亲关照过要照顾的新邻居。其实和班上的同班同学没什么两样。没了还能再交。
他能在平日里对人春风化雨。可真要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也能毫不犹豫得对人道一声滚。
3、
那是他们小学快毕业那会,林商和母亲吵架,撞上正巧回家陈州。
反正那年头小孩最爱干的就是一哭二闹,三出走。
他带着一身火气刚摔门而出,刚出院门就和陈州打了个照面,后者企图拉住他,却被他一把甩开,一把推在门上。
陈州的自尊心从来比别人强些,当场脸色就白了。
满腔怒火的林商哪有闲工夫理他,自己一路踹大门,踢石头,吓唬路边小黄狗,反正该干的坏事都干完了,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就被身后一个人影吓了一哆嗦。
大冬天的路灯下,穿着校服的陈州整个脸冻得通红。对方手上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白色袋子,就站在离林商不远不近的地方。
那时候林商还处于“就究竟要不要回去挨打”的挣扎中,一见陈州火气就上来了。回头一把把人撞开,在那人身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大概就是小孩闹脾气,有人哄就变本加厉是一个道理。其实那时候林商挺冷的,他有点想回家吃点晚饭喝口汤,但他觉得他要有骨气。
结果,陈州也没和他客气,也退了两步,他石头椅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谁都没说话。
气氛特别尴尬。
然后夕阳缓缓落下,路灯亮起染上了一层浓浓的夜色。林商望着天空慢悠悠得吐着白气,浑身僵硬得忍着不哆嗦。
他心里想,要是跟出来的是林一偌就好了。毕竟这要是遇到这情况,他那便宜竹马早就上来说一堆有的没的了。可陈州却和个傻子似得,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就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的,他竟下意识喊了对方的名字。“陈州。”
“嗯?”抱着小塑料袋的的人,转过头来。
大冬夜,四周都是凛冽的风。
林商看着他着模样,陈州眼神轻飘飘的,和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很像。忽然心口莫名软了。“回去吧。天太冷了。”
陈州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跟上了林商,一路上他们一前一后走着,脚踩上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后来林商才知道,那天陈州当天晚上回家就躺平了。本身低烧几天不退,大半夜忽然加重,挂了急诊,凌晨才回来。
他才忽然想起,那天陈州说要提前回家看病。手上那袋东西估计是他刚开回来的药,还没来得及吃,却因为担心林商,在大冬天里眼巴巴跟了一路。
以至于那阵子,林商愧疚得在陈州面前几乎连个大声都没有,整天挂着俩虎牙和颜悦色到不行。
所以陈州和林一偌真的不一样,没那么热情,也没那么懂得察觉人心。可却总能用他独特的方式在林商心口的某个地方敲上一下。说不出多疼,就这么一点一点积少成多,到后来敲出了一个大坑,便心安理得得住了进来。
从此占山为王,兴风作浪了整整一辈子。
4、
林商这辈子在意的东西除了亲人朋友以外,最重要的无外乎两样,感情,和音乐。
当年升到初中,因为分班的原因。林商落单成了孤家寡人,闲来无事就开始学吉他。
大约也就是从那时候,林商发觉自己对音乐有了点特殊爱好。
于是每到午饭饭点,学校天台上总会有个人还没比吉他高多少的林商,抱着吉他迎着风,高歌梦想和还不大懂的爱情。而他的身边就会有两个左右门神,一人捧着一个饭盒,在他支离破碎的音乐里讨论着今天的作业,和明天放学去哪儿玩。
还能顺便喊两句。“林商你给我吃饭赶紧的。弹什么棉花吵死个人了!”
毕竟作为半寄宿学校,只有最闲的午休时候,他那俩叛徒朋友陈州和林一偌才会良心发现来找他。因此当年林商的吉他声里,不但夹杂着梦想还有一股子的饭味。
只不过梦想那种东西距离他们很遥远的,就像那年头的爱情一样。
林商学了吉他的当年,陈州去了当地名为嘉禾的舞社,而林一偌则学了钢琴。
结果令人惊讶的是,就在下半年,学钢琴了还没多久的林一偌,凭借一首荼毒四合院将近一个月的流行曲,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艳惊四座。并斩获了他们三人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情书,人生第一封。
那简直开启了他们人生的先河,林商和陈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眼都是“喂,你吉他呢。”“喂,你街舞呢”满满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毕竟那年头,小少年们还不知道爱情的意义。隔着情书嗅到的一点女孩发丝间的清香,或多或少都让他们有些心生向往。特别整天看着林一偌那嘚瑟玩样儿在那秀恩爱,那日子哪是人过的日子。
于是,在初中第二学期下。林商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几乎面朝大海都快直接春暖花开了。大长腿一迈,直接策马奔腾得往陈州舞社跑。他想,兄弟啊!咱出息了!终于不用再让林一偌那小王八蛋压着我们嘚瑟了!
只是林商这句话没来得及喊出来。
后来想想,他应该连个“兄”字都没来得及喊。
四面玻璃的屋子,几乎所有的光都聚集在那个人身上。巨大的音符在空气中震颤,几乎第一时间贯穿他全。——那是他第一次看陈州跳舞。
线条分明的身体随着音乐在空气中舞动。陈州往日柔和的眉眼换上凌厉的神色,一双唇抿着,他的浑身肌肉随着隐约摆动,额角透明的汗顺着皮肤滑落。显得性感异常。
林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只觉得浑身像是被电流从上到下打了一遍。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甩上门冲到了大街上,少年茫然得抬起头,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危险的想法。
手上粉色的信封被无意识捏的发皱,到最后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
然后,那天夜里,他梦到了一个人。
明亮的玻璃屋子里,那嘴角笑着有浅浅得梨涡。林商伸手拥抱了他,嘴唇擦过对方的脸颊,手顺着那人肌肉线条一路而下,是真实到令人迷醉的触感。
5、
林商想不到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陈州的。
或许用喜欢这个词不恰当。
那时候的林商,连喜欢的定义都搞不懂,所有的温柔还来不及冒头,就已经被恐惧驱赶得一点不剩。
那之后的整整一年,他都不敢和陈州独处。他怕,怕自己那些见不得光的想法会在不经意间被人发觉。他怕有一天要面对别人厌恶的眼神。
每天每天,他都活在一种巨大的自我厌弃里,那日子过的说是人间地狱也不夸张。
直到一个叫做高考政策的东西救了他。
户籍原因,外来学生高中必须返回原籍所在地。这意味着,中考结束,他们三人将各奔东西。陈州去往湖南,他和林一偌将回到重庆。自此相隔千里。这对于另外两个人是毁灭性打击,林商却没想到他竟然是高兴的,发自内心的高兴。
离别的前一天,林一偌喝醉了哭的一塌糊涂。林商看不下去,和陈州一起一人一边手把人扛了回去。结果人还没放好,一人和炸弹似得就冲他怀里了。
那时候陈州双眼是通红的,硬是埋在林商胸口不让他看到,他说。“我回来找你们的。”
那一双手抱得林商骨头都发疼。
林商没有回答。
他只是瞥了醉倒的林一偌一眼,低头在陈州头顶微微一碰,很轻,几乎连头发都被压弯。
然后第二天,跟着家人一起踏上了那座被称为山城的重庆。
那样分离似乎没有那么刻骨铭心。至少林一偌觉得林商是这样。
他几乎从没从林商脸上看到多少别离的情绪,就看到对方在新环境里混得风生水起。
那年头,校内建立起了区域app,林一偌没事刷一刷都能看到林商的名字和那清仓甩卖的商品似得,成日成日得挂在上头。
他俩不是一个学校的,偶尔也只有林一偌主动来对方学校找人打打篮球,但大部分时间都会被对方回绝。什么社团活动,学生会活动。
林一偌想,哎哟这小子我还不知道你脾气,练吉他都来不及还装什么勤奋。
结果冲去学校一看,林商真就忙得和那陀螺一样。直接三观受到了冲击。他觉得有点难过,林商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得退出了他们的生活,不带一点留恋。
直到他看见林商哭。
那是陈州第一次来看他们。
那是高二的第一年暑假,太阳特别大,林商穿着一身校服大步跑出来,见着他们的时候,整个表情僵在脸上。那表情绝对和久别重逢没有太大关系,反而像是给人冲着肚子打了一拳。然后,林商就这样慢慢得单手抱着头蹲在地上。
那时候校门口都是放学的学生,林一偌觉得丢人,赶紧上前踹了人一脚。结果过了很久,林商抬起头看着着他俩,一双眼睛通红。
他记得他身边的陈州笑了一声,说。“当初走的时候就小商没哭。这下可好,补回来了。”
意外的,林商却没有附和,只是猛地起身,将还在笑着的陈州,一把拉进自己怀中,用力的,狠狠得抱在了胸前。
他张了张嘴,发红的眼里,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那眼神混杂了太多感情,看得林一偌心惊胆战。
6、
陈州是来着参加声乐培训。
当初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暑期培训。叫上了林一偌,林一偌一开心就把远在湖南的陈州给联络上了。
悲情的老林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的瞬间,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林一偌这个专业卖队友的给就地咔嚓了。
“商大爷,咱不是好久没见了嘛。我就把阿州也弄来了。惊喜吧!”
惊喜个头。
谁都不知道,林商为了忘记陈州那一年酒精花了多大的努力。拼命地把自己忙成一个陀螺,甚至连林一偌也避而不见,就为了哪怕把陈州从他心里挤出去哪怕一分。结果,就在他以为快要脱离苦海的时候,一个两个的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把这炸弹源给他送来。还问他惊不惊喜?
……来,你过来,我真的保证不打死你。
当然,话是这么说。作为当年重庆的地头蛇,林商、林一偌两家自然负责起了照顾陈州的重任。当初三家人一起生活那么久,俩家家长就和见了久别多年的儿子似得,死命争着把陈州往家里揽。
那段日子。林商都被迫和陈州出双入对。每天早晨,他俩坐个40分钟的地铁去林一偌家,再顺便一路上,一起吃着豆浆油条溜达到培训中心。
也就是那段时间,林商想开了。大约抵抗太久干脆就放弃抵抗了。
林商在陈州来重庆的第三天,开始变着方儿得对陈州好。大清早给人煮早餐;大半夜给人煮牛奶;知道陈州没东西抱睡不着,买了个大狗熊丢人床上。
虽说那熊黑啦吧唧得,一只眼睛乌溜溜得躺在床上。吓得陈州当天险些没背过去。但老林表达爱意的方式也是兢兢业业。
除此之外,因为这培训班是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培训班里几十号人,其中有不少女生就是冲着林商来的。可偏偏少女情怀总是诗,而14岁的陈州早就不是个西瓜头,一头细碎刘海,模样清秀,跳起舞来又气场全开。还没几天某人就感觉到了领土压力。
那时候林商守着陈州那一亩三分地和个小财主似得。
他明显就感觉有一个叫黎栗,和他同班的妹子,隔三差五眼神就往陈州那飘。那眼神直勾勾得,急的林商三申五令陈州要好好学习、别女生瞎交流,特别是黎栗。
后来想起来,那似乎是林商这辈子,距离爱情最近的日子。
放弃抵抗内心的林商,憋了整整一年的爱心泡泡冒的漫天都是。该疼的疼,该黏得黏,该皮肤饥渴症的时候直接就放弃治疗。那时候的林商想啊,如果这日子能一直过就好了,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好让他守着这个人,就这么守着一辈子,他也是甘愿的。
不过很可惜,他这辈子好像关于爱情就没怎么如意过。
7、
陈州在重庆一共带了四十六天。课程结束的第三天就要回去。
声乐培训结束当晚。相处了一个多月的培训班全员,在KTV包了个包间。说是要尽展歌喉,演示培训成果,实际上就是一群人喝醉酒后的鬼哭狼嚎。林商这偷喝酒的本事不少,可陈州那乖宝宝却不行。林商找到陈州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隔壁空包厢里睡着了。
估计是醒酒醒的连包厢都走错了。
林商觉得好笑,上前轻轻推了推。那人的脑袋就这样蹭着他的手,稳稳落进他胸膛。
心跳失常大约就是这种感觉。陈州软软的发蹭着他下巴,温热的呼吸打在他胸口。他几乎像被蛊惑一样慢慢低下头。直到他感受到,唇间传来柔软的触感。
他吻了陈州。滚烫的水汽漫上他的眼角,他几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林商人生中稍有的一次放肆,像是被囚禁依旧的犯人,握住了唯一的阳光。连呼吸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后来想想,那似乎就是一切噩梦的开始。
视线角落闪过一道白光。
全身的细胞被瞬间炸开,林商猛地抬起头。
然后所有镜头似乎被无数倍慢放。门外少女放下手机,她将食指抵在唇间,微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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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这缘分来了真的是挡也挡不住。
林商大概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任女友还来得和狂风暴雨一样迅猛。
黎栗。一个标准的黑长直,冰上美人。
当时他们恋情在校内公开的时候,学校论坛炸开了花。都说高二段草学长,油盐不进了一年多却败在了冰山美人黎栗的手下。原来是喜欢冷艳型的。
林商直接在心里默默竖起了中指。当然这事最直接刺激的就是他那俩倒霉兄弟。林一偌直接吓成了个结巴,就连回了湖南的陈州也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小商,你认真的吗?”
林商在电话那头张了嘴又闭上,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听到对面轻笑了一声。“竟然还害羞了啊。我说你当初怎么不让我和她说话呢。原来是看上人家了。黎栗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好女孩啊……
林商在电话那头苦笑了起来。
——我一直喜欢你,我不介意这些,所以和我在一起吧。
着是黎栗当初的表白词。
单听着简直通情达理地让人泪流满面。
可前提是,人家没有拿一张你的吻照特写存手机里,还小心翼翼备了几个版本的备份——那是他和陈州的照片。
黎栗这招简直是干的漂亮,简直一把掐着林商的咽喉,让他连个不字都说不出来。
他可以承受别人的谩骂。可将陈州牵扯进来,他做不到。毕竟那是他喜欢进骨子里的人。
所以陈州哪能知道什么呢,谁都不知道,全世界都特么不知道。
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天晚上看着喝醉的陈州,在那个黑暗小小的包间里,捂着耳朵像个孩子低声哭。
不是为了别了。
只是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全世界都不允许他喜欢他。
8、
林商的爱情生长地极度悲催,似乎从发芽阶段就是命途多舛。
他因为黎栗躲了陈州两个多学期。然后在高三下学期得到了一个消息,陈州不准备参加高考,而是直接出国了。
其实陈州家出国的意向早有。只是当年陈州舞蹈获奖获得了一个国外进修名额,一家人几经商议,便将当初早有的移民计划给提前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林商楞在原地,傻傻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林一偌原地白了一眼。
“你这半年吃错药似得,和我们联系都不联系。阿州倒是想说,你听吗?”
林商听了,不由得苦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陈州是出国圆梦的。陈州有多喜欢跳舞,他比谁都清楚。因为黎栗林商躲了陈州大半年,最后还是败在了这场离别上。
散伙饭那天,陈州特地从湖南赶过来。
林商临走前犹豫了半天,还是带上了吉他和一张乐谱——那是他写的第一首歌。
那其实想的挺好。他想既然那人要走了,那就把这首歌弹给他听,作为最后的离别礼物。也算是留个念想。
只是到了约定的地点,林商忽然觉得,这歌似乎是弹不成了。
“你来了呀,等你好久了。”少女一身长裙笑盈盈望着他,林商站在原地,只觉得后背密密麻麻得发凉。
那一顿饭吃的诡异,从黎栗进门的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好,陈州更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怎么不欢迎我。”女孩挽着林商的手笑着,陈州回过神,退了一步将人请了进来。
有些东西似乎就是一样,一步错,便是步步错,满盘皆输。
直到很久以后,林商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一切,都觉得像是一场闹剧。一场饭只剩下女孩的笑声,几次三番对陈州的针对,惹得场面一度尴尬。而林一偌平日里专业活跃气氛的人到最后都偃旗息鼓,埋头吃起了东西。林商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起来一杯杯敬酒赔罪。
陈州的脸色更是苍白得难看。
林商明白,那傻小子估计又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陈州就是这么个人,无论什么时候,第一件事就怪自己。
可错不在他,林商想,如果能有个机会,应该是他和对方道歉才对,他这兄弟没用窝囊,到头来,也只能让人难受。
所以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开开心心去国外找你的梦想,把国内这群破事忘得干净。把我也忘得干净。
林商觉得自己真窝囊,连保护自己重要的人都做不到。他好像从来都挺没用的。做的最多的事除了躲还是躲。
于是那天他终于不躲了。
最后的清明是他掀翻酒桌陈州震惊的脸。酒精作用让他觉得天昏地暗,他甩开黎栗冲陈州笑了起来。“去他妈的兄弟!谁要和你当兄弟!”
没有人说过,这些年林商就像是个被关在盒子里的火苗。所有喜怒哀乐,痛苦、思念被他悉数关了起来,关的太久,关的小心翼翼,为了只是不失去陈州。
可现在这个人要走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他将内心里所有的怨毒都倒了出来,像是一场大火,终于在那个晚上烧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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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就是林商的爱情。
直到很多年后他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城市。走在空荡荡地街道上才在意识到,自己把多少的东西毁在了那个晚上。
林商还记得,第二天他是在医院醒来的,浑身上下都是身上都是零零碎碎被玻璃划伤的伤口。他不知道自己闹得多狠。只是那下午,林一偌面色铁青得走进他的病房给了他一拳。他才知道陈州第二天就走了,连句再见都没和他说。
那也是他极其漫长时光里,和陈州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年年末,陈州出了国,第二年,他和林一偌各自考上了大学相见寥寥。他们的人生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变得再无交集。一切都朝着他们陌生的方向绝尘而去。
只有林商记忆里那悲催的爱情……那囊括了他的童年少年,最狂烈而痛苦的一切,被原封不动得藏在心里,被他小心翼翼藏在心里,等到拆开的那一刻,挖去了心脏的绝大部分。
9、
林商大学毕业就签了经纪公司。
其主要原因是这位考上名牌大学经融系的学生,自打上大学后就没有干过一件正事。组乐团,接演出,到了大三下闲来无事参加了个综艺选秀,结果竟一炮而红。
要说评价林商,那就是小学到高中,一路浪的风生水起,到了大学毕业,这家伙不甘寂寞他就上天了。 可惜这也没什么用。毕竟多年历练之后,这个大明星在故人的时候,依旧是“啪叽”一下杯子没拿稳,摔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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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林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似乎就是没和陈州表白过。
虽然这有当初存在的一切客观和主观原因。
但林商曾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当初他能勇敢一点,会不会一切都会变得有所不同。
这想法在他信中多年从未消散。
直到林商在七年后,再次见到陈州。他瞬间想把当初的自己按在地上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那是在他们公司的年庆会上。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嘴角含笑,对他说了一句。“林商,好久不见。”
林商却怔在原地,用标准言情剧的套路,摔了自己手上的香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Roy,这是……你的朋友?”
陈州这次是回来定居的。
他回来了好一阵,房子车子都置办好了,还顺带在北京开了一家舞社这周末就要举行剪彩。而除此之外,陈州还带回了一个交往多年的恋人……
“恋人怎么了!这么多年了你还不许阿州有个相好吗?”
“可他那相好可是个男的!”林商对着电话那头的林一偌大吼。林商回家当晚就破天荒得和林一偌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
“男的那又怎么样。”林一偌懒洋洋道。“再说,他们都向家里人出柜几年了。老林你这么多年不和我们联络,一回来就一伸手就要管人阿州家务事。你特么觉得你合适吗?”
这一句话,堵得林商在电话那头说不出话来。
这么多年,林商没敢和陈州联系,甚至连联系林一偌都极少。他怕听到任何和陈州有关的消息,他怕那人依旧不愿意见他。
陈州三年前就和家里宣布出了柜。
公布的时候也是闹得天翻地覆。听林一偌说,陈州直接被父母赶出家门,后来更是被家里威胁不分手就断绝关系。好在那时候陈州日子过得水生火热。他的恋人Luca却意外靠谱。
那意大利小帅哥一心认定了陈州,见阿州和他父母两方都是硬脾气,就顶着压力几次三番找易家父母沟通,被人赶走依旧不卑不亢。大有这次不行,争取下次再来的意思。结果来来回回磨了一年,陈州还没回家,这Luca先成了易家的常客。
以至于到了后来两人在一起,陈州还整天抱怨自家父母对Luca太好,搞得自己不像亲生的。
“所以说啊,这世事难料。”林一偌在电话慢悠悠笑道。“谁知道什么时候,陌生人就和你相守过了一辈子。至于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老林你说是吧。”
林商在电话那头沉默下来。他没有回答,只是过了许久,才声音嘶哑得开口问道。“林一偌,你说这么多年了,阿州他原谅我了吗?”
北京市区的套房,落地窗,映着窗外交相辉映的霓虹灯光。电话那头莫名安静了下来。
很久,他听到对面传来一句叹息声。“阿州这周舞社开业,他让你过来。”
“好。”林商的屋子没开灯,他抬头,静静在一片黑暗里望着窗外闪烁的灯光。觉得心口空了一片,漏进了夜里刮来的风。
10、
陈州的舞社是他和Luca一起合办的。
Luca是个意大利人,是国外某知名公司的音乐总监。林商有一张大卖的专辑也曾经与之合作。这两年两人间独立办了工作室,倒也小有名气,因为现在陈州打算定居,才准备将重心慢慢转移至国内。
陈州舞社剪彩的那天。
林商的粉丝把整个街道被林商围堵得水泄不通。
因为不是官方活动,安保措施明显有些跟不上,几次三番场面都快控制不住,特别林商出现的更是声浪滔天。
林一偌捂着耳朵用肩膀撞了撞一旁的陈州。“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叫老林来了。他这一来简直就是做了个免费广告!”陈州在人群里被Luca忽的严严实实,从对方臂弯里探出一个头,大喊。“我要知道人这么多我可绝对不让他上台!”说着险些被人流冲走,又被Luca一把拉了回来。“小心点,你的脚。”
“没事。”陈州朝他笑了笑。
林商,转头望向过去,陈州眼中含笑的样子,正巧落在他眼里。他下意识皱了皱眉。
——男的怎么了,但人家是真爱啊。
——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一曲终焉。台下掌声雷动,本该是致辞下台。
林商却慢慢走到了舞台边缘,对台下道。“说起来,我今天来,主要是因为庆祝我的朋友,也就是这家舞社的老板开业大吉。不过,既然来了。”
他顿了顿,在台下一片尖叫声中笑了起来。“我想再给大家增加一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老林特么是闲着场面不够乱吗?”林一偌被挤得七荤八素险些一口血没吐出来。却发现人群渐渐将他往前挤。林商竟然朝他们走了过来。
舞台下歌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只见他在陈州面前顿住,望着他笑了笑。“阿州,记不记得当初林一偌拿了第一封情书,我们私下说过什么。”
所有的灯光聚集在他们身边,林商蹲下身子和他平视。“那时候你才刚开始学街舞,我也刚学吉他。结果,可偏偏林一偌这家伙钢琴学得快……所以你说等下个文艺汇演,让我们俩合作一次,挫挫林一偌的锐气。你还记得我们约定表演的内容吗?”
陈州像是想起什么,猛地睁大眼睛。
这是连林一偌都不知道的秘密。当初两个没有情书的倒霉蛋,私下约定过。等学会成了,就在舞台上表演一次双人歌舞,来个艳惊四座。
“那首曲子,还是你教我的。”林商望着台下的人,慢慢朝他伸出手。“阿州,你欠我一次合作,上台和我跳支舞吧。”
台上的灯光将他们两人映在刺目的光线里,他固执得伸着手,却没发现所有舞社的人都在那一瞬间停住了动作。
接着刺目的光线里,陈州慢慢张开嘴,他的眼里没有焦距,只是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浑身颤抖着。
下一秒,手中话筒落地。
11、
林商其实有点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错。
比如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地拳头。
三十分钟前,他被林一偌一个拳头掀翻在地。接着人群开始失控,他被工作人员护送进后台,一困就是二十几分钟。
“林商你他妈的够了!!”那是林一偌打上他颧骨的时候说的话。
“怎么样。”
大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没事,我一会带他出去。”化妆间大门忽然被打开。林商抬起头,看到一个浑身西装被挤得七零八落的人挤了进来。
“情况差不多控制了。”来人随手扯了条椅子坐下,精心打理的头发已经成了一堆乱毛。“你再等等,你那助理已经开着保姆车去吸引粉丝的注意了。等人群散了点,我带你从后门出去。”
“被我粉丝打的?还好吧。”林商指了指嘴角。林一偌嘴角还有一点血迹。他抬手抹了抹,忽然笑了起来。“林商,我发觉你真的很有本事。”
他望向林商,眼里尽是嘲讽的意味。“你看,总能把所有的好事搅得一团糟。”
明显带刺的话让林商下意识皱了皱眉。
整整二十分钟,林商被经纪人勒令待在化妆间。期间,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的拳头,早就让他心情烦躁不安到了极点。他握紧手机努力让自己的怒气平复下来。
“林商,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憋屈。”7年后的林一偌褪去了一脸清秀,眼神五官不觉间透着一股凛冽。他站起来,笑着朝林商靠近道。“想想也是,平白无故在台上被我打了一拳,到现在被困在后台连走都走不了。按你的身价,来来回回耽误了不少钱吧。”
“你有话就直说!”手机被摔在地上,林商站了起来,眼里第一次带上了愤怒。
“噗!”林一偌看着他,好一会,忽然退了两步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夸张,捂着肚子前俯后仰,浑身直抖,到了后来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林商你真是……我还真是受不了你这个样子。”
他低头保持着擦着眼泪的动作,声音却一点点冷了起来。“林商,你一直说我们不原谅你,可你为什么不想想原因。过了这么多年,你哪怕张嘴问问呢?”
“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
一把把林一偌按在墙上,骨骼撞击墙壁发出巨大的声响。
林商攥着林一偌的衣襟,胸口浑身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怎么,还想打我啊。”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僵住,下一秒,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落在他手上。他怔了怔,有些无措得松开手。
“……林商可真是不是个东西……”林一偌声音还带着哽咽。他抬起头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你说我们三个怎么就成这样了。”
“七年了,哪怕他不愿意说,有些事上点心瞒不住的。”林一偌脸还挂着彩,混着眼泪鼻涕眼泪却没有一点表情。“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可哪怕他当年的表白让你恶心了,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不能问候他哪怕一句。哪怕就是刚刚,你随便问口舞社就会知道,他们的老板陈州从来没有教过舞,不是不跳,而是跳不了。”
“他的脚被钢筋贯穿过,永久性伤害根本做不了剧烈运动。”林一偌看着他,近乎报复得笑了起来。“林商,你请陈州跳舞……可他的腿在七年前早废了。
是你害的,你知不知道?”
12、
要说林商这辈子最后悔得事情,是没和陈州表过白。
那陈州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闲着没事他干嘛非要和林商告个白。
当初陈州出国前来找林商是借机表白的。
当然这事儿林一偌知道。毕竟作为三人组之间的搅屎棍,一般哪哪儿都有他。
其实机智如林一偌早就看出来林商不对劲。
当年林商和黎栗在一起,面和心不合,还单方面和陈州断了联系。结果陈州一个人在湖南,心里难受,大半夜闲着没事就骚扰林一偌。
那时候林一偌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和陈州对话的大致内容一般都是,林一偌儿,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林一偌儿,我觉得小商真在躲我。林一偌儿,我和你说……balabalaaa……
于是受不了的林一偌怒道。陈州,你要再这样,我都快怀疑你爱上老林了。
电话那头顿了顿,他听到陈州平静的声音。林一偌儿,我喜欢小商……5年了。
谁也不知道林商当时要是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
只不过那时候林一偌和陈州说的是:你都喜欢他这么多年了,现在人要走了,你再不说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就因为林一偌的那句话,陈州直接买票来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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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你要接受他,他就和家里争取留下来。你要不接受,他就正好出国,不见你了,免得尴尬。】
黑色的轿车疾驰过一个个路口。导航不断发出限速警报,林商觉得自己可能会就这么死在这里。
【那晚你掀桌走人,黎栗直接吓坏了。阿州追着你出去。我哄着黎栗,好不容易把人送走……回来却到处都是警报声。老子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血。】
【你们从二楼落地窗落下来。阿州他死命护着你,你浑身上下就那一点伤,可我都不敢看他,陈州整条腿都是红的,钢筋贯穿你知道有多疼吗?他却只是抱着你哭,他妈从小到大我哪次见他这么哭过。】
“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陈州接电话!”
【那时候的你,在阿州眼里比他自己的命还重要。】
【可你却对他做了什么?你对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他那天就躺在你楼上的病床上。笑着和我说,他真没想到他喜欢这么久的人,到头来会说他恶心。】
“……求你了,求你了阿州快接电话……”
【他让我告诉你他回湖南了。他说不想看到你愧疚。你同情的眼神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他那时候说,他已经什么的都没有了。梦想,未来,爱情,全都没有了。留点自尊,总比没有的好。】
【可林商,这么多年了,他的伤是瞒不住的。你恶心他,所以从没联系他哪怕一次。那你凭什么还说他不原谅你?】
“喂?你好,请问你是?”
电话接通。
13、
陈州的新家买在他们当初四合院附近的小区里。几年前的小区,半新不旧。
听林一偌说,那是距离他们四合院最近的一套小区。陈州没回国之前就托他帮忙联系了。
要不是当初的那四合院拆了。陈州的首选应该是那里,毕竟他是个骨子里比谁都念旧的人。
小区离舞社有一段距离,驱车来要将近半个小时。林商车上下来的时候,觉得心口一阵疼痛,指尖四肢因为血液流速过快开始发麻。
老旧的小区深夜几乎看不到人,四周安静满是林荫,黑暗的视线里,只剩下中央喷水池里亮着几张白色的灯。
林商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了一个人。
白色的光打在他的侧脸上,将他整个人映得几乎透明。那人垂着眼看着水面发呆,一动不动。就好像他们初见见面那样,仿佛下一秒就要落进水里。
只是那一次,林商拉住了他。而这一次,他却早早闻声转过头来。
“林商?”
苏软的声线,和记忆中别无二致。即时很多年,他都很喜欢陈州叫他名字。只可惜,他叫的从来都是“小商”而不是“林商”。
“怎么了,忽然这么急叫我出来有事吗?听Luca说情况已经处理差不多了。不过你这样出来没事吗?你的粉丝……”
“对不起……”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林商张了张嘴,他握住陈州的手,眼里的泪终于无所顾忌得落了下来。“……对不起。”
比起陈州,林商的爱情更像是一场黑色幽默。他是有记忆的,有那么一点。模糊不清,他记得那天晚上,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和他说哭着和他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于是,他掐住了那人的脖子,用他最怨毒的声音说了一句。你真让我恶心。因为在他记忆里,那画面中浮现的……是黎栗的脸。
他一直以为这是一场梦,包括他第二天再医院醒来,浑身零零碎碎的伤口。包括林一偌给他的那一击拳头,包括陈州的不告而别。如果这是一场一睡便醒的梦境该有多好。
林商这一生似乎过得很成功,却实则很窝囊,他似乎得到了一切,却似乎也什么都没有。他用了大部分的时间在逃避,逃避他的爱情,逃避他所恐惧的未知。于是他错过了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七年的时间,足够世界将陈州推到他生命所触不可及的地方。
所以他说。
“陈州,七年前你和我说的话,我没有听到。现在能不能请你听我对你说一遍。”
心脏里那些记忆开始疯狂跳动,撕开了陈旧的伤口。他像个失去语言能力的人,那些埋藏在他心中的爱恋和悔恨,被他用刀子一点一点剖开,流出或许腐烂或许鲜红的血液终于亲手捧到了陈州面前。
然后,停止在某刻的时间似乎飞快得运转了起来。
穿过那个小小的四合院,雪夜的路灯,午后的阳台,终于稳稳得落在了此刻,落在他们面前。
林商这辈子似乎对爱情从没有如此勇敢过。而此刻,他将心脏剖了出来,像一个甘心赴死的囚徒,用他最后的力气,注视着他此生挚爱的人。
陈州面无表情看着他,眼神却像是空了,四周仿佛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过了片刻,低下头捂着眼睛笑了起来。他说。“小商。谢谢。”
林商好像很久没有听到那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河流,河水湍急,他在河那头喊了他的名字。
他低下头,拉开陈州捂着眼的手。那人流着泪的眼睛睫毛还在颤抖。
林商低下头吻了下去。
不似当初KTV里的小心翼翼,交缠的唇齿和滚烫的呼吸显得炙热而狂烈。他们从没有真正接吻过,这是他们的第一次。
就像他们之间短暂的爱情。
走过漫漫长长的11年,兜兜转转,求不得,伤别离。终在此刻,倾尽一切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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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便是死在这一刻,也是可以的。
14、
黑色的天幕,偶尔有飞机飞过五色的灯光。明亮的水池又变换了三种颜色。
林商坐在水池边上仰头看了好半天。身边的陈州终于挂掉电话,朝他笑了笑。“我该回去了?”
“Luca?”
“嗯,说炖了夜宵让我回去吃。”
“真看不出,还是个厨师。”
“厨师就算了。”陈州扬起嘴,无奈得笑了笑。“只是当初在国外想吃中国菜,他突发奇想就学了几个月,险些把厨房都给炸了。”陈州眼眶还是红红的。泪水沾着睫毛被水池的灯映着发亮。他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成了。这下把当年没来得及做的都补全了。怎么说也算圆满了。”他回头看向林商,笑了笑。“至于其余没做到的,会有别人陪你完成的。”
“承你吉言。”
“这么多年兄弟了,我还能不盼着你好啊。”
“谁说不是呢。”
入冬的风从领子里灌了进来。
“成了,我真要回去了,要不他会担心的。”陈州晃了晃手机,有些无奈得朝林商挥挥手。“下次演唱会记得给我和林一偌门票啊。Luca的你看着给,我知道你不待见他。”
“行了,VIP好吧。”
“成,走啦。”陈州背对着他,抬起一遍手臂挥了挥手。林商笑了笑,他将手插紧口袋里,目送着陈州直到那人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尽头。
然后他在水池前站了很久,久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久到他觉得整身子都开始失去知觉。
手机里忽然传来了一条短信。
备注是他给那人十年如一日的单字。
——谢谢你今晚让我这十几年的爱情变成了一场美梦。替我和七年前的林商说一声,七年前的陈州他的是,我爱你。
有人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带来的假象,当分泌结束,所有的情感也将回归虚无。可有些人,却用记忆将爱情刻在了骨子里。
身子好像失去力气,林商看着天空张开手朝身后倒去。他整个人落进了水池里。入冬的池水冰冷彻骨,他能感觉有冰冷的水渗透他的衣服,浸湿他的皮肤。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睫毛上,在白色的灯光下映出一道道模糊的光圈。
然后,他慢慢笑了起来。
视线里,艳阳下两个孩子正初次相遇。带着虎牙的小男孩蹲了下来,伸手握住另一个小男孩的手。他说。“我叫林商。你是谁?”
坐在水池边的男孩眨了眨眼睛,有些慌张得说了一句。“陈州。”
“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我抓着我,我就不会掉下去了吗?”
“那是当然,一定不会的。”
“还好……”水池中的人闭上眼睛,刺骨的池水带走了大量的温度,他有些疲倦地呢喃道。“还好这池水……是淹不死人的。”
-END-
作者:四戎
得知他要离开这座城市。今天就带上一把手术刀去杀了他。
你说过不会走的,我说过如果你走了我会做什么。
我默认当你做出选择的时候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我拉开柜子的门,摸出了这把刀,它不大,小巧优雅,可以架在手上。只要我手指足够灵活,我可以为你表演一场非常绚丽的艺术。
为什么我见你非得带上这把刀。你还记得吗,我们是怎么相遇的?对,就是手术刀。我躺在那里,麻醉中幻想着你用这把刀优雅地划破我的皮肤。你就像光明中的王者,鲜血为你涌出,向你诚服。哦你当然不知道,为你涌出的还有我,为你诚服的也还有我。我离不开你,那时我就知道。从那之后,我对你有过于病态的情感,我相信你永远知道,我也相信你有能力永远优雅地装傻。
你是个太过优雅的人,而我是个为你傻里傻气的人。我们之间的联系一直都是被你所掌控着。你永远能把所有事情处理好。我不确定,这句话是对你的夸奖还是?
我对你的兴趣怎么来的?你温柔地对待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能处理好和每个人的关系,大家都喜欢你。可也正是这样,你是个表面上太过温暖的人,却从来没有人能走进你的心里。这就像是空调,对就是空调,外表层有多么温暖,中心就有多寒冷。我该庆幸吗?大家都只会经历你的温柔,只有我能体验到你的绝对的冷漠与疏离。可是这不正是说明我们的关系才是最近的吗?但是,我总觉得,我想对你使用手术刀——
割开你,割开你的冷漠,我偏不信。那里一定会有一颗热烈的心。你是个热烈的疯子,不是吗?你明明是一个和我一样热烈的疯子,不是吗?
向我撕咬,求我,和我说,你只会和我在一起。我们是一样的人,我们是同类人啊。
我们是同类人啊,我们就活该在一起。
难道你不能和我一起走吗?和我一起狠狠地操这个世界。
我要拿出我的刀对着你。看着你向我狰狞,向我求饶。
这把刀划在你身上会怎么样?
先从哪里开始?你快告诉啊。
我很暴躁,你快告诉我啊。
我不知道什么才是使用手术刀的正确姿势,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最稳最狠的刀。
就像你第一次对我那样,在手术台那样。
教我。好吗?
你用这种优雅地姿势割开了多少人细腻地的皮肤?告诉我数目,让我嫉妒。
不,不能告诉我。我不想知道。
你只能挥刀向我,就像我只会挥刀向你。
我们两个魔鬼,我们不应该一起下地狱吗?
我从未迷恋过你。
我只是想杀了你。
因为我嫉妒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你。
所以你不能活着。
你活着,我又要重新嫉妒源源不断的人。
就像我无数次想象的那样。敲他家的门,直到他开门,把包狠狠地摔在地上,
掏出手术刀,抵在他脖子上。先吓吓他。这不是真的动手。
转移手术刀的位置,到手臂吗?哦不,不行,到腹部吧。这是人类最脆弱的地方吗?可是这不是很可爱吗?
你的鲜血多可爱,让我舔一口。
我没有划开那个表面,它会突然先下去然后裂开。你可以看到一层一层的,裂开。
一朵精致的,正在绽开的花。迟疑一会,才有有液体涌出。也可能是流出来。没事的,我会舔干净的。你的一切,我都不会放弃。
我们是应该一起下地狱的人啊。
你为什么要远离我?为什么离我远去?
不能靠近我吗?我好需要你,你也需要我的啊。
你在逃避吗?
我会杀了你,然后杀了我。
我们的鲜血会流到一起,这胜过整整一世纪的紧紧的相拥。
任由世人曲解,任由后人评说。
我没有拿起刀,我没有带上刀。我没有敲他的门,我没有等来他开门。
所有我做的只是,走到他的门前。坐了一天,然后走了。
我是个怂货。
是,我承认了,我不是,也一点都不想让他难受。我只是,只是想再看他一面。
或许想除了看看他,还想看看他的一点点反应。难道你一点都不难受吗。离开我,难道你一点都不难受吗?
我没有,我不想伤害你,我怎么会伤害你。我只是想见见你。
我空手见你,显得那个赖着不走的人是个傻瓜。我想带上这把手术刀,壮壮胆。
即使,那个胆小的我,从不敢把这把刀拿出来。
甚至,那个胆小的我,连你都不敢见。
明天天一亮你就要离去。
你会走,然后永远地离开我。做得好,做的非常好。这是你一生中做过最精彩的决定!
离开我,我支持你。
只不过,停在原地不走的只有我。
这是最后一次我想起你,这是最后一次为你情绪波动。
忘记你,忘记我。是啊,我们从未见过面。
作者:顾箐
评论:不限
“小勿安,别总是太离群。”
从记事起,慈佑院的老师总是以那种语重心长的语气告诫着秦勿安。
然而这份担忧属实是有些无稽之谈。从孩童到青年,秦勿安都很难用“离群”二字来描述。
在慈佑院内,秦勿安几乎总是表现得最好的那个。
他善于交际,温顺且懂礼,积极应对院长和老师分发下来的任务,学业上,他表现地刻苦而优异,当慈佑院因为资金短缺而没办法给孩子们发放足够的食物份额的时候,他从不抱怨,也几乎很少提出要求更多的食物,尽管他可能正在长身体——一切都成熟得令人心疼。
尽管他有时也会犯打碎盘子,弄倒堆叠起来的书籍这种幼稚到像是只有小朋友才会犯下的错误,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每次秦勿安总是最积极得那个——他积极地承担自己犯下的过错,并总是懂事地要求老师惩罚自己……这可是很难得的,因为规避惩罚几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
只是有的时候老师会稍微有些疑惑……这孩子是不是犯错犯地有些,太“规整”了?
几乎总是隔那么一段时间就会冒出几个不大不小的错误,而这甚至称不上是缺点——比竟小孩子们总是毛手毛脚地,犯上几个错误总是无伤大雅的。
但那孩子犯错的行为竟然让自己产生了某种……“规律”的错觉,时间上也好,程度上也好,都似乎呈现了一种微妙的规律感。
每当那孩子带着一副内疚的神情要求自己给予他惩罚的时候,自己总是会产生某种让人不敢深思的错觉。
他似乎在笑。
那孩子是主动领取惩罚的吗?主动地犯下过错,然后再像做了好事领取奖励那样,领取自己的惩罚?
……应该只是多想了吧。
秦勿安总是很喜欢弄翻书架。
因为弄翻书架的惩罚往往是罚抄圣经——而秦勿安很喜欢这个惩罚。
自伊甸园起,人类的心灵深处就有着对于犯下错误的渴求,即使上帝是如此告戒如此警醒,亚当和夏娃也还是咬下了禁果。
明知不可为而偏要为——人们总是如此,秦勿安也不能例外。
而犯错总是应该遭受惩罚——即使是在空想出来的神话故事里,人类也总是天然地幻想着自己受到某种更高存在的管制。
所有人类生来就是最忠诚的受虐狂,毫无疑问。
所以他总是主动犯下过错,再主动要求惩罚。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做事从来不过火,他有规律地计划着对自我的惩罚和约束,精准地把控着过错的恶劣程度和老师们的心情——就像精心制作一款甜品那样。
而每次在禁闭室抄写那些人为编纂的神圣文段的时候,就是秦勿安难得的点心时间。
他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将来之不易的小小甜品顶在自己的舌尖,再用尽一切地体味和记忆。
这样的小小癖好,怎么能称得上是不合群呢?
不过他也的确是不合群的——按理说,像他这样的懂事又优秀的孩子,应该早早地被某户人家选中,然后领养才对。
然而等到所有可以和秦勿安一起称得上优秀的乖孩子们都被领养了,秦勿安也没有被哪户人家带走。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年纪也逐渐肿胀成即使足够优秀也会在领养时被斟酌拒绝的负面因素了。
秦勿安离了群。
他和那群或因为性格或因为残缺而被成为坏孩子的人一起被留了下来。
他继续着对自我的惩罚,继续表演地谦逊有礼,继续着在面对资金短缺时选择把自己的那份餐食让出,他的身体饥饿不堪,精神却被喂养地足以轻易地掐出油脂来。
他感到满足。因为犯错理应受到惩罚。
他的存在就是个错误。
勿安,勿安,这个名字实在是太过歹毒,太过恶意了。将生命随便扯进世间的某人为其刻下了过于歹毒的诅咒。
勿得安宁。一辈子不能得到安宁,一辈子不能得到善终。简单而直白的话语,如印在脸上的烙刑一般无时无刻地讽刺着生命本身。
生命本身享受着这份刻薄的评价。只因为他早就知道自己的异常。
自己是个史无前例的恶种,毫无疑问,他从诞生之初就与温顺的羊群离了群。
——所以理应从最开始就受到惩罚。
————
啊啊啊这次的关键词感觉都不是很好写……思索再三还是决定写秦先生了。尽管本身他没有特别多关于离群的意象,但是为了写作业还是努力地往上靠了。
同样也是oc,这家伙是理所当然的极黑角色,就像人体中总会有那么几个癌变的细胞,世界上也总会有几个做事出格的恶种。
本质上秦先生还是处于一种对自我的管制和约束,但是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在约束,他是那种会拖着沉重镣铐以轻快脚步前进的家伙,他的童年也并不是他行恶事的原因。
他生来如此,即使生活在足够幸福和温暖的家庭,也只会反过来更加激化他作恶的进程,就像是给了癌细泡充足的营养一样,癌细胞只会得寸进尺地贪婪地扩张,秦先生也一样。
随便地写了!评论大欢迎,轻点骂我!!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序
“这曲儿可真好听。”
开春时节,午后稍暖,这会儿的口袋公园有不少人,都聚在一起,围着一拉二胡的大爷。
种有矮冬青的大理石花坛边缘,坐着一位身形消瘦却挺拔的老者,他眯着眼,一边拉琴一边摇头晃脑,让湛星不由想到了上学时,语文课本上画的那些老学究。
虽然一个穿着青布卦衫发髻高悬,一个白胡垂落白衬布裤,毫无相似之处。湛星打量着大爷的穿着,目光不着痕迹扫过起毛边的袖口和裤脚,随后注意力转移到了被大爷随意扔在身旁的收款二维码。
在场围观的人群听完一曲起哄又来一曲,直到天色将晚,微风渐凉,大爷开始挥手赶人,众人这才作罢。
湛星也跟着起身,趁大爷收拾东西的时候,一伸手把那二维码扫了下来。
“你干啥呢?”同伴见其低头摆弄手机,没忍住拿胳膊肘撞了他一下。
湛星正在给大爷打钱。他寻思,人家年纪那么大了,还在要外面顶着凉风拉二胡赚钱,也太不容易了,正好自己刚发了工资,算算还完各种贷款还能剩点零花,索性就把富余都给大爷了。
他这边正输入着二百后面那俩零呢,被同伴一撞,忙回神。
“你说啥?”
“我问你干什么呢,走路都不专心。”他学着公司里总板着脸的某领导的口气说道,“走路不要看手机,接打电话先停下脚步。来,双重预防机制背一遍我听听。”
湛星抬眼盲摁指纹付款后,当即把手机锁屏往兜里一揣,条件反射张口就答:“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嘿,我给你背什么劲儿啊!”
说完他当即给同伴脑门上来了温柔的一巴掌,昂头往前方走去。
“你别走那么快啊!等等我!”
一
这一趟采购结束,湛星和同伴在家门口挥手告别,然后一个拐进东户,一个走向西户。
湛星先把买回来的东西分门别类塞进储藏室和冰箱,这才脱掉外套开始琢磨晚饭要做点什么。
迎着傍晚夕阳,年轻人站在厨房水池旁边,一本正经地摸着下巴思考。好一会儿才决定煮包泡面凑合凑合,然而他泡面袋子还没撕开,就听有敲门声响起。
“小星星啊,来,恰饭!”
湛星没理会对方的出言不逊,开开心心抓起钥匙和口罩,冲向对门。
等他吃完三碗饭,并且感激地帮着把碗筷洗刷完后回到家,准备洗漱休息了才想起自己许久没摸手机的时候,时间已接近晚上九点。
湛星咬着牙刷,去衣橱里翻找今天穿出门的外套,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解锁,查收信息。
“嗯?”
他顺手把一条付款信息划掉之后,突然意识到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儿。
于是他赶忙重新打开自己的支付宝,找到今天最后一笔支出——“向*垣个人支付成功,贰万元整。”
等等,为什么是两万?
自己今儿不是只转了二百吗……这一瞬间,湛星忽然想到自己输入零的时候被邻居撞的那一肘子,大概就是那会儿多摁了两个零……
湛星顿时又无语又绝望地捂住脸,觉得自己真是个大傻子,在地板上扭来扭去,恨不得抠出一座魔仙堡。但事故已经发生,他现在能做的只有亡羊补牢,先去报警然后找平台客服止付退款,看能不能把自己的家当给找补回来。
于是他快速吐掉牙膏沫子,重新换好衣服,一溜烟往派出所去了。
头上是深沉黑夜,偶尔有一两颗星星亮起,还让人怀疑那是不是哪座大楼上的警示灯。
湛星此时走在灯光璀璨的街头,没有心思去体会世界的美好,只一心想着自己这个月的房贷、车贷和花呗,早早打好向父母寻求接济的谱儿。
走出小区,沿着路边人行道一直往南走,路过热闹非凡的文化广场,路过鲜香四溢的各色摊铺,终于在两个拐弯后,湛星看到了派出所的蓝白牌子。大院门口停着三四辆崭新的警车,旁边交警大队的交警正坐摩托车上写罚单。
湛星没有多余闲心关注平凡但热闹的市井,闹心焦急与烦闷正催促着他。他推门而入,走到了柜台旁边。
“您好,有什么能帮您的?”
柜台内侧,穿着高领制服的警察同志将双眼从屏幕上移开,向上看着湛星。
湛星深呼吸,说:“我转错账了,还能找回来吗?”随后他把自己小公园听曲儿,好心打钱,结果变成大额慈善的事儿从头讲了一回,听得那接警的警察眼睛都直了。
看那表情,就是不说出口,湛星都能猜到对方心里是怎么吐槽自己的。
——嚯,这年头电子支付还有能转错账的!稀奇!
可不就是稀奇吗!这要是不稀奇,他还用得着来报警吗?
警察眼看对面报警的年轻人哭丧着一张脸,情绪逐渐跌入低谷的模样,赶忙行动起来,连安抚带支招,下一秒电话转接给相关人员。
“……啊事情就是这么个样儿,您这边能给找到收款人吗?协商下,把钱退回来。”
这边警察同志说得口干舌燥,电话另一头客服回答还是只有那句话,“不好意思,请您稍等,调用用户个人信息需要向上级报备……”
一个小时以后,在湛星期待的目光中,警察挂掉电话,扭头跟他解释:“这个,不好搞,得走流程审批。这样,你记一下我电话,有结果了我通知你。”
“今天这么晚了,明天周一还得上班,早点回去休息吧。”
再然后,湛星就回家了。没办法,连官方都得按程序办事,他更不可能去揪住人家客服的领子,让他们给退款了。
再说转错钱是自己操作的,错误都在自己身上,找人家退款都得靠协商。湛星耷拉着脑袋反思,挪了半天才回家。
躺在床上又是心里发愁,失眠睡不着,第二天顶着国宝同款黑眼圈去上的班。
好在同事也没多问他发生了什么,只是午休的时候贴心给他盖了小毛毯。
二
另一边接警的陈警官在送走湛星之后也没闲着,处理了几个常规警情后,这会儿正嚼着包子,喝着小米粥,安详等请求平台协助的审批通过。
上午十点,该上班的都上班了,他的审批通过了。
险些坐在工位上睡过去的陈警官听到手机铃声,一个激灵坐直,蒙眬双眼瞬间恢复清明。他拿起手机看了眼弹出的短消息,疲惫心情瞬间转晴,眨眼又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之中。
“……哎,您好,这里是东平街派出所,有个案子需要您这边配合调查……”他条理分明地先讲清楚了事情大概经过,主要强调是报案人不小心转错了钱,随后才搬出要求配合调查的审批文件,让对方帮忙联系收款人。
对面客服听完又请示过上级后,终于同意配合调查了。
陈警官又是举着手机等了小十分钟,对面客服恢复了通话。他们没有联系上收款用户,但是把实名认证的信息交给了陈警官。
既然人家帮不了更多,他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好在这一通电话打完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起码他得到了那大爷的实名信息。
“退休老教师?”
陈警官看着户籍系统里找到的人,心情有些说不出来的复杂。在他的印象里,当老师的退休金可一点儿都不低,起码不至于沦落到去公园里卖艺求生。再结合报案人说的,那大爷从头到尾也没明确表示过要收钱的意思,那二维码甚至可能都不是大爷自己搞的。
在打了几次电话都无法接通后,他决定,还是要先找到人再说。说不定大爷根本就不知道有人给自己转了两万块钱呢。
打定主意,行动力超强的民警们便行动起来,陈警官叫上自己的搭档,驱车前往老人住所。
然而,就在他们离开派出所后不久,客服那边打回来了电话,说,大爷把钱转走了。
接到这一消息,陈警官路也不赶了,当即路边停车,跟所里通了电话。同事转告他,客服说就在几分钟之前,收款用户将账户里所有的钱都转移到一张本人银行卡上。
钱被转走了,那这协助调查的事儿就落不到人家平台头上,陈警官不得不再次申请请求银行协助。不出意外,审批再次通过,只是这会儿时间已经来到下午三点。
陈警官和搭档去大爷家上门拜访,苦等许久没人开门,电话也打不通,要不是有邻居说早上看到大爷出门,他怕不是这会儿都要破门而入了。
老人独居就是这点不好,万一在家里出了什么意外,都没人知道。
也是在跟邻居聊天的同一时间,陈警官还收到了银行方面发来的反馈。
那被大爷提现的钱,已经被分成几百份汇入不同账户。
再细查,这些账户基本定位于特偏远地区,这让查案的俩人不禁陷入沉默。
“这操作,怎么这么熟悉啊?”安静听完整个过程的搭档出声,故意提醒道,“老陈你不觉得熟悉?”
“……”陈警官后牙花子咬紧,表情一瞬扭曲。这能不熟悉吗?这不是诈骗后快速转移赃款的常规套路吗!
虽然这次对方转走的速度比较慢,拖到第二天中午才搞完,但这并不能证明他的清白!还不兴人家觉得钱少,不稀罕加夜班处理吗?
本着没有见到证据之前,一切猜测都是胡扯的原则,陈警官二人保持了应有的严谨,一方面让所里同事帮忙联系银行,看看能不能尽最大努力调查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一边跟搭档一起继续寻找大爷下落。
等不到人的空儿,他们就搞起了半地毯式走访,几乎问遍了能找到的、认识大爷的街坊邻居。
建成二十多年的老旧社区,早已经不是当年模样。灰白方片格子包边的楼房刷上了白色、黄色、红色的油漆,左右两侧糊了一层又一层隔热棉,水泥浇筑的院子里没有多少植被,只有零星几个被挖空的地方留了一点儿绿色。
可这儿一点儿都不难看,它有它特别的活力。
穿着随意的老头老太太拎着马扎跟象棋盘,找个能晒到太阳的岔口位置,一坐便能厮杀一下午;他们唠着家长里短,唠着年轻时的见闻,唠着退休后的趣事,唠着中午新闻里播的国家大事;耳朵里进进出出的是住户的吆喝,是孩童的欢笑。
他们或许没什么独到见解,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过是平凡生活的调剂罢了。
陈警官和搭档叫了外卖,抚慰努力奋斗二十个小时却没吃两顿饱饭的五脏庙。
直到天色将暗,结束一天工作,要返回所里的时候,陈警官也没能等到目标大爷出现,只能嘱咐其他同志在巡逻或出警经过这边的时候,顺路进来看看。
返程的路上,陈警官拿着手机,解锁屏幕又摁灭熄屏,如此反复好几回,有些踌躇不定。
“老陈,想什么呢?”负责开车的搭档趁着等红灯的功夫看了他一眼,“在想怎么通知报案人?”
陈警官木木点头。
“昨晚那小子来报案的时候你是没见着,看起来年纪不大,穿得也普普通通,手上拿的手机还没我的贵。咱这儿小地方的收入水平你又不是不知道,两万块对一个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啊……”
更何况人家小伙子是好心捐款才闹得这么一出,如今他们钱没追回来,人也没找见,让他怎么跟报案人讲?
“那你也得说啊,总不能让人家心里挂念着,啥也不知道啊。”
陈警官很矛盾,但想想搭档说得也没错,起码也得先让报案人知情,至于之后如何,那就是后话了。
于是他抬手拨通湛星的电话。
三
湛星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邻居家蹭吃蹭喝,一边向邻居兼同事兼多年好友抱怨自己手滑捐款两个达不溜的奇葩操作,一边把这手滑的锅甩给对方,理所应当地吞下一大块红烧肉。
“喂,陈警官?”
他咽下肉,喝了口汤,清嗓问道:“有进展了?”
陈警官在电话对面笑不出来,一五一十把情况跟报案人说明,但并没有告诉他现在所里怀疑这是一起诈骗,毕竟这只是猜测,并没有证据。
湛星也不傻,自然是听出了对方的潜台词——钱追不回来了。
大概也是因为今天一天太关注这件事了,他在网上搜到不少这种丢了钱报警的案例,像他这种小金额的,没几个回钱的。
所以晚上这会儿,湛星听到陈警官的话也没有太过失望。
“没事儿,等有进展再联系。”他丧丧地挂掉电话,整个人仿佛失去梦想的咸鱼一般沉寂。邻居见状赶紧递上大骨汤,以补偿自己那多余的一肘子。
“你接下来两个月的伙食我包了,就当是赔偿了。别想了,破财免灾破财免灾。”
湛星也不想再想,想一天一夜就够头疼了,反正都追不回来了,主要错误也在自己,干脆放平心态,想办法解决这个月的各种贷款。
他咬着筷子,再次打开手机,手指落在早已编辑好的信息上,却迟迟摁不下发送键。但最后他还是发出去了这条消息。
就像天底下所有孩子一样,向家人寻求帮助,一点儿都不丢脸。
出乎意料,他跟爸妈的三人小群里立马有了回复。那是一条只有几秒的语音,湛星一开始有些不太敢点,因为是从他父亲账号发出来的,他怕挨骂。
但想想这顿骂也该挨,不挨骂不长记性,索性壮起胆点开了语音。
随着手指落下,扬声器里传出熟悉的声音。
“儿子,房贷车贷你爹给你还了,花呗要多少?生活费还有吗?”母亲那并不温柔的声音和语气这会儿听起来,却是格外暖和。
湛星抿着嘴,深呼吸,把眼眶酸胀的感觉憋回去,正准备给他们回复,说自己还有生活费,花呗很少,可以分期到下个月的时候,他收到了母亲的转账。
两千块钱很少,却是母亲一个月的退休金。
一如陈警官推测,湛星的确不富裕,他虽然做着一个月可以挣两万的工作,但本质上来说就是个天天通宵加班的普通打工人,他的父母也是辛苦了一辈子的退休工人,一家三口努力这么多年,攒出来的钱或许也就够付个新房首付。
别看现在年轻人活得丰富多彩十分恣意,可他们身上有多大压力,年轻人从来不说。但凡坚强地活到这么大的人,都是值得夸赞的勇士,是拼命与命运抗争的战士。
湛星收了钱,一抹脸,给爸妈回了一个不那么稳重的表情包,上面写着“谢谢老板红包”。
有了钱有了爱的小星星原地复活,他豪气万丈地吞了邻居大半盘子红烧肉,还喝了半锅大骨汤,随后一抹嘴大爷似的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仍旧提前半个小时到公司,一如往常地开始工作。同事见状知晓对方已经走出困境,便收回了那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同情心,以及午睡小毯子。
就这样,转错账丢了钱的事仿佛被众人遗忘,湛星自己也刻意不再去提起。直到三周后,天气渐暖,桃花露出了骨朵儿,玉兰散发出清香,他再次接到了陈警官的电话。
“你的案子,有进展了。我们见到裴大爷了。”
裴大爷,就是当初在口袋公园拉二胡的那位,他是东平中学的退休老教师,教主课语文,后来当了教导主任,这教导主任一干就干了一辈子,不升职不换岗,送走了一批又一批高三毕业生。
如今裴大爷退休了,不愿离开工作了一辈子的地方,就自己一个人住在这边儿,偶尔上街拉拉二胡,偶尔在家写写画画,偶尔出去旅游散心。
不过这次他老人家离开这么久,倒不是去玩的,而是他在女儿家带外孙的爱人前些日子病了,他去省城陪床来着。
好在爱人的病不严重,就是普通老年病,休养一阵打完针就出院了。闺女家不大,他一老头子自己在那边也没个熟人,带孩子也帮不上忙,索性完事后就坐大巴回来了。
这一回来可倒好,刚走到传达室查收自己信件呢,就撞上了来碰运气的陈警官二人。
湛星撂下电话,赶紧向领导请假,抓着手机口罩和公交卡跑出公司往派出所去。
这会儿跟着一起回所里的裴大爷也搞明白了事情原委,是个年轻人想要捐款,然后扫了他女婿给搞的收款二维码,结果不小心汇钱汇多了。
裴大爷当场表明——没问题啊,人家转错了钱那肯定要还的!但是说完他就又想起来,自己好像把那钱都提现到卡里,然后花出去了。
想到这儿,裴大爷顿时有些着急,他跺着脚,重重叹气:“哎哟我这脑子,警察同志,那小伙子转错的钱我能晚两天还吗?我之前还以为是我学生打的钱到了,就把钱都捐出去了,这会儿手头上不够还小伙子的……”
好巧不巧,大爷走到派出所大门口想起来的这件事,湛星也是下了公交车走到派出所大门口听到的这段对话,他自来熟地插话:“捐出去了?”
或许是因为困境已经度过,又或许是因为时间过去太久,内心已经平静,湛星听到大爷还不上钱的时候重点竟是落在了捐款上。
裴大爷闻声回头,认出了面前的小伙子。他记得这孩子周末的时候来过口袋公园听自己拉曲子,当时还有个比他胖点的,俩人一起蹲在树根下,跟着曲子摇头晃脑。
“哎,不是啥大事儿。”兴许因为知道湛星最初是想给自己打钱的,这会儿裴大爷心情特好,他笑着亮出了手中没来得及拿回家,直接一路拎来派出所的各色信件,“就是给山里的娃,加顿饭。”
他一共捐助了一百多个孩子,每人每次也就一二百块。他虽然退休金不低,但当了一辈子教师也赚不到什么大钱,每次想多捐点他就出门拉个琴。遇上像湛星这样的善心人,或许能收入十几二十块,又能给孩子们加个鸡蛋。
“这都是娃儿们写来的。”
调解室里,裴大爷跟湛星肩并肩坐着,好像根本不是来解决纠纷,倒像老爷子跟小子拉呱。
那材质很差的信封千篇一律,但里面却是五彩斑斓的灵魂。没有彩笔没关系,黑色的铅笔就能绘出彩虹;会写的字还不够多也没关系,最简单的话语也能诉说星空。
——爷爷,我会背《春江花月夜》了!吴老师说,我很有语文天赋,将来可以当大作家!
——爷爷,学好物理能当航天员吗?
——爷爷,新来支教的罗老师说她是您的学生,我将来也能去市里上高中吗?
——爷爷,今年高考我一定会考个好成绩。
……
——裴老师,谢谢您多年来的捐助,我无以为报……我已经决定辍学,这笔钱请您汇给更需要的人吧。
四
孩子的世界应该是充满幻想的,他们可以幻想自己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可以幻想世界上的一切都充满爱与善意。
而不应该是绝望。
那封字迹工整的信,顿时揪住了在场所有人的心。他们不知道写信的孩子今年多大,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考冲刺阶段,但他们很清楚,他们要尽己所能去阻止这一决定。
可是,他们又能做什么呢?
裴大爷戴上老花镜,又看了一遍这封信,他身上那股街边老大爷的悠闲劲儿逐渐褪去,转而露出老教导主任的威严。
他面色庄重,问警员要了纸、笔,斟酌着每个字句,给这个想要放弃读书的孩子回了一封信。
他年纪大了,而且那些孩子住的地方都太过偏远,他不可能像年轻时家访一般说走就走。
“这封信也不知道用处有多大……”湛星自告奋勇做工具人,跑去邮局贴票寄信,陪着一起来的陈警官拍拍他肩膀,说不出什么安慰人的话。
等出了邮局,湛星说自己就不回派出所了。
陈警官微怔,反问道:“那你的两万块钱怎么办?”他们这一下午跟案子有关的正事是什么都没干,光顾着看孩子们的信去了。
湛星昂脸笑了出来:“嘿,还啥啊,给孩子们加餐!”
他虽然挣得不多,家里也没多少存款,但既然已经阴差阳错地给孩子们了,他也不好再要回来。再说了,还不兴自己突然开窍做点善事了?
陈警官望着年轻人轻快离去的背影,忽然觉得东平这天儿都晴朗了不少,甚至觉得,他们能在所里喝茶聊天的生活指日可待。
湛星在外人面前耍了帅,可回家还是怂。他悄悄给好说话的父亲打电话,讲述今天发生的一切,最后告诉他自己决定不再追究那两万块钱。
父亲是支持他决定的,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又不是什么坏事,有什么好反对的?
但他本以为怎么都得挨老妈一顿训,说什么攒不住钱之类的,没承想不但没挨训,还收了一个红包!
母亲在发红包前,豪气万丈地给自家儿子发了条语音,跟他说干得好,不愧是妈的好大儿,这钱拿去加餐!
然后湛星双手颤抖,跪收红包,一看两块五。
行,正好一个卤蛋。
他也不挑,当晚就去便利店买个卤蛋,加进泡面里。
现代生活节奏快,一个月前求家里接济的事儿早已经被湛星抛之脑后,新的一个月他抱着加班肝来的奖金快快乐乐地给父母打钱,然后苦哈哈还贷款,最后剩下一千块钱充当这个月生活费。
生活在小城市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生活花销少,他不用考虑大几千块钱才能买一件衣服,五六百一顿聚餐,二十五只够打车起步价;要是够节约,天天公交车吃食堂,他一个月甚至只需要六百块钱就能过得很好。
那么问题来了,剩下的四百块钱怎么办呢?
湛星此时已经在邮局门口站了很久了,他记得之前裴大爷回信那孩子的地址,记得那封信里的内容。
他想知道那孩子现在的情况,但又怕知道之后束手无策。他想要给孩子捐钱,又怕这钱让孩子难受……
正当他踌躇之时,正要往邮局走的一大哥忽然出声叫了他的名字。
“湛星?”
他抬头,打量着面前大兄弟,这人眼熟啊。
“我是老陈的搭档。”
“哦哦!警官好!”这一说他就想起来了,脱了制服差点认不出来,“您来这儿是寄信吗?”
他看了看对方手里捏着封好的几个信封,看到了上面熟悉的地址,瞬间明白了对方想法——这不是跟自己一样嘛,放不下那群孩子。
湛星不等对方回答,自己就想通了,眼里的犹豫退得一干二净。他伸手揽住警官的肩膀,哥俩好地往邮局里去。
他花一块钱买了一张信纸和信封,趴在柜台上给那个想要辍学的孩子写了一封信。或许这封信现在已经迟到了,但他还是想跟那个孩子说,“努力读书就是对所有捐助者最好的报答。”
“也是给自己的奖励。”
奖励那个努力活下去的、坚强的孩子。
连同那取出来的四百块钱一起,湛星将它们塞进信封里,寄往了遥远的山区。
终
时光飞逝,久到湛星自己都快要忘记自己捐过两万巨款这件事。这天他刚进小区,就被门卫大爷叫住了。
“有你的信!”
湛星裹紧羽绒服帽子,挡住寒风,窜进保安室,取走了自己那用细绳子绑起来的一沓信件。
回到家,他席地而坐,一边用地暖缓解冻僵的手指,一边拆封信件。
是熟悉的劣质信封,里面承载的是从未见过的绚烂世界。
——星哥,我考上师大了!我能去大城市了!
——星哥,我把你寄来的练习册全都做完了,是不是很厉害!
——星哥,我们村里的羊下小羊仔了,特别可爱。
……
——星哥,我们有相机了,看,这是学校的星空!
除了证件照,已经很久没有拍过照的湛星站起身走到阳台上,打开窗户,将手中那拍得特差的星空照片高举,与夜色融为一体。
“嘿,这景儿可真好看。”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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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灵运七年仲夏的某一天,花逢君的小酒馆迎来了今天的第一位,也是他的最后一位客人。那是个健硕的黑发男子,身着九都最经典的武士装束,腰间别着柄漆黑如夜的太刀,斗笠压的很低,看不清脸庞。
花逢君有些诧异地打量着陌生的刀客——就连本地人都鲜少能找到这间异常偏僻的酒馆,何况是远道而来的旅人。他旋即露出礼貌性的微笑,和煦问道:“客官需要些什么?酒食还是打尖?”
刀客缓缓扫视着周遭环境,用流利的苍卫语漠然答道:“找人。”
来我这人迹罕至的桃花林找人?找的怕不是人吧。
“坐。”花逢君没有指出对方话里潜藏的意思,指着柜台旁的桌椅做出“请”的手势:“客官远道而来,不妨先歇歇脚,试试我这儿的桃花酿如何?”
刀客点点头,取下佩刀将其放至桌角,而后坐下,沉默地看着花逢君为他取来两个酒盏与一坛桃花酿。
坛开,淡淡桃花酒香从中钻出,弥散在空气里。
“掌柜可姓花?”刀客忽然开口道。
花逢君愣了半秒:“是。敝姓花,名逢君。”
“无字?”
“无字。”花逢君点点头肯定道。
刀客好笑似的哼了声:“不像苍卫人的性子。”
花逢君没有接话,为他倒上满满一盏:“客官贵姓?”
“渡边。”刀客伸出双指在桌面轻敲三下:“渡边谟渊。”
“九都人士?”
“对。”
“苍卫语说得不赖。”
“过奖。我少时喜爱钻研各地语言,自学了不少。”
花逢君又为自己满上一盏:“渡边先生远道而来,所寻何人?”
“红衣墨发,黑绫覆眼;手束金铃,行步不作响。掌柜可识得此人?”
呵,我知道一个这样的家伙。我要不要告诉他,他要找的人可能就在楼上。
花逢君表情不变,嘴角依旧蓄着淡淡的笑意,向他举盏致意:“先生为何寻此人?”
渡边谟渊抬高斗笠,露出半张血肉模糊、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咬过的狰狞面孔。他随意地举起酒盏,猩红的眸子却死死盯着花逢君的眼睛,盯得后者脊背发凉。
“他杀我爱徒。”低沉的字句从齿间被一一挤出,像群细小的蜘蛛攀上花逢君的后背,挠得他浑身一颤,香醇的酒液险些越过酒盏的束缚,洒落在桌面。
好你个绯君!人家寻仇寻到我这儿来了!你自己要死别拖我下水啊!
“抱歉。我先自罚一杯。”花逢君赔笑道,举头将酒一饮而尽。
渡边谟渊垂眸,望向盏中淡粉而剔透的液体,似是梦呓般念着:“无妨。”他将酒盏举至唇边,浅抿一口。香醇的酒液淌过唇舌、缓缓滑入喉间,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桃花香,轻柔地安抚着渡边谟渊烦躁不安的灵魂。
“好酒。”渡边谟渊诧异地望着手中的酒:“很少遇见酿得这么香甜的果酒。”
花逢君为自己满上一盏:“不妨多喝些,我这还有许多。”
渡边谟渊将盏中酒一饮而尽,漫不经心般道:“花掌柜酿的酒既如此香醇,为何不在城中置办一间酒馆,能赚不少钱。”
花逢君抿了抿唇,为渡边谟渊满上酒盏。“等一位故友来赴约。我若离去,他来寻我时寻不着了怎么办?”
“没有书信之类的往来?”
花逢君摇摇头:“只是临别时半开玩笑似的,约定在一万次日出之后相见。”
“等了多久?”
“二百七十八年零二月又十三日。”
渡边谟渊扯了下嘴角:“我有些好奇,什么样的人能让你这般执着。”
“他……”花逢君半垂着眸子,嘴角不觉勾起:“似江上初生的金轮,总吸引着人想靠近。”
“这让我想起美尼亚的一句俗语。‘越是光芒万丈的人,越容易燃尽生命。’”
“嗯……他没落得好下场。”
“既然知道了,为何不走。”
“再等等,要是他活下来了呢?”
渡边谟渊好笑地摇摇头:“太过执着可不是件好事。”
“渡边先生也是。”花逢君垂眸浅笑着。
花与酒的香气交织混合,充斥着不大的酒馆。
刀起,寒芒闪。
漆黑的太刀覆上狰狞的紫黑色火焰,将面前的花逢君骤然撕裂成两半。
“他同我说过你。”花逢君依旧笑着。断成两半的身子化成片片花瓣飞向空中,在不远处重新凝聚成人形:“你的徒弟背负着强大的诅咒。”
“可她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渡边谟额头渊青筋暴起,双目赤红:“她做错了什么?!只是被选中为容器,就应该去死吗?”
“我很抱歉……”花逢君紧抿着唇,向渡边谟渊抬起手。“他答应了我,会让我见到那位故人。”
“所见皆实,所念皆真,所愿皆现!”
花香渐浓,白雾荡漾。
黑炎腾空,流光飞烁。
人影错,血雾浓。
(2)
夏夜,蝉鸣,花火大会。
渡边谟渊又看见了那个娇小的身影。
女孩扒着粗糙的树干奋力往上攀爬,力图让自己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庙会拥挤,人潮不断。她的目光越过层层人海,最终落在谟渊身上。
“师~父~父~”她欣喜地挥舞着手臂。
渡边谟渊微微点头,示意自己也看见了她。
而后,红色的小小身影跃下树干,奋力拨开人群,飞入谟渊怀中,并将头深深埋入后者的胸口,大口深吸着对方的气息。
“初阳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似的?”渡边谟渊抬手摸了摸徒弟毛茸茸的小脑袋,全然没发觉自己的嘴角浸出了一抹不明显的笑容。
“可初阳今年才七岁!”浅仓初阳微微鼓着腮帮子争辩道。“要长到十六岁才成年呢!是初阳这辈子活过的两倍还——要长!”
“好好好。”谟渊点点头,任由她牵起自己的手,拽着自己在人潮中钻来钻去。
苹果糖,捞金鱼,章鱼烧,狐狸面具……这些东西对极少出门的初阳来说,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快乐。她兴冲冲地跑到每一个摊位前,好奇地打量着它们。
不会有人讨厌这么一个乖巧粘人的小猫咪做徒弟的。渡边谟渊如此想到。
他看着自己嘴角的笑意更浓了几分。
看着……自己?
渡边谟渊愣住了。
“师父父?”
轻柔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眼前。喧闹的人群骤然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素白的墙壁,与身下的一张陈旧的榻榻米。
初阳歪着脑袋坐在他面前,一脸担心地伸出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师父父真是的!这么冷的天还要出门。冻坏了怎么办?”她蹙着眉,担忧地伸手探向谟渊的脸颊。
好奇怪……
渡边谟渊看着逐渐放大的面孔,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
“我去给初阳准备了礼物。”他听见自己如是说道。“这是我们度过的第一个圣灵夜,我想……应该要有些仪式感。”
他变戏法般从背后拿出一条系着金铃的红色发带。“初阳最喜欢的红色。”
“还绣着金色的火焰!”初阳瞪大眼睛望向那条发带,欢喜地扑向谟渊:“喜欢!”
下一刻,场景陡然变化。
小小的身影站在十步之外。
她上半身大幅后仰,以一种诡异的方式站立着,一点点转过头看向渡边谟渊。
她脸庞煞白,瞳孔紧缩,双唇无声翕动。呼吸带出的暖湿空气化成稀薄到几乎不可见的白雾,迅速消散。
她艰难地抬起手,向着渡边谟渊所在的方向。
“师……”
似有泪滴从她眼角滑落。
霎时,她的胸口豁然被撕裂出一个巨大的伤口,但未见鲜血从中喷涌。一只白皙的手从伤口中钻出。她痛苦的哀嚎尚未在喉间凝聚,另一只手便紧接着伸出,抵在女孩瘦小的身躯上,将伤口扩大至整个躯干。
散发的头颅从伤口探出,旋即是胸部,腰腹,大腿,小腿——
一个活生生的成年男子从女孩的胸口钻了出来。
一个活生生的成年男子从那瘦小的女孩的胸口钻了出来。
一个活生生的成年男子从那瘦小的、年仅十三岁的女孩的胸口钻了出来!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怪物?!为什么……为什么会从初阳的身体里钻出来……
渡边谟渊看着眼前的一切,看着正舒展身体的赤裸男人,握着刀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他想移动自己的双脚,想将怪物的头颅砍下来,想保护自己的徒弟,想做些什么。可他能做什么?他的双脚甚至不听自己的使唤,再无力支撑自己的身躯,一屁股瘫倒在地。
他听见自己的哀嚎。
他的视野分崩离析。
周遭景色再度变化。
他从黑暗中睁开眼。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李存离开公司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半了。他的头发凌乱且略显油腻,眼神疲惫暗淡,与两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学毕业生判若两人。
市里起了雾气,无论大厦还是楼房,都在深黑色的湿润气息中沉没已久。公交车站的广告牌亮着灯,照亮一张面容冷峻、但李存永远记不住名字的企业家的脸。李存走过发亮的广告牌,就像一条水族缸中的鱼,在寂静的城市夜晚里游动。
空气中的水汽使李存感到一丝丝寒意,他把手揣进衣兜,思考在雾气中一并放缓了。他觉得自己或许并不适合目前这份工作,更适合做些偏僻的远离人群的工作,比如守墓人之类的。如果,他迟缓地想,如果明天公司大楼没来由地崩溃坍塌,是不是可以不用来上班?
如果明天自己查出绝症,辞职后该怎样度过剩余的短暂时光?
如果城市里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另一个世界,那会是什么样子?
最近李存越来越频繁地陷入这些疑惑和遐想中。
雾气似乎越来越浓,地面也变得湿滑起来。李存走过一所小学的外墙,围栏上的爬山虎极为茂盛,在低矮的路灯下泛出浓厚的紫色。
在小学外墙的尽头转弯,穿过挂着不断闪烁红色的信号灯的狭窄马路,李存经过贴着“市环境卫生所”招牌的院落。平日总亮着的灯杆不见了,院落里一片漆黑,没有一点光传出来。
李存并没有注意到这些。
在拐进另一条街道小巷时,李存短暂地停下脚步。这个游魂般的的青年轻微地“啊”了一声,左手在衣兜里抓了抓,掏出来一只圆形黑色发卡。早上出门前明明放在桌子上,怎么会在衣兜里呢?李存有些困惑,但随即眼前的异样令他抛却了这个微不足道的困惑。
眼前居然出现了一堵墙。
这堵墙突兀地立在道路中央,大约两层楼高,红砖砌成,砖缝里是彻底凝固的粗糙水泥。从墙的顶端铺展下来生有宽阔掌状绿叶的攀缘植物,叶片稀疏,繁茂的藤蔓却像网一样将墙包住。
李存一下子清醒过来。他急忙转身,身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来时的路仿佛连同城市一起消失在深海里。
他觉得这堵墙有些熟悉,思索过后,却很肯定自己从未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样一堵墙。
李存向墙的两侧望去。这堵墙的宽度已经远远超出这条小路应有的宽度,但墙的两侧尽头居然又多出两条小路。由于隔得太远,李存并不清楚这两条小路里究竟有什么,又通往什么地方。
要走过去确认吗?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吧,总不能指望有人来救自己。短暂的慌乱过后,李存勉强平复心情。最重要的是冷静,他想,可身体并不总能凭借想法控制。
他的呼吸随着紧张变浅了,呼出的气息混入浓重的雾中。
李存扶着这堵来历不明的墙,决定先向左走。起初是小心翼翼的碰触,砖的触感潮湿又坚硬,植物紫红色的茎光滑纤细,被手指捻动。后面他的胆子稍稍大点,几根手指同时抚上。
李存回想起自己童年时常常做的一个梦,梦中自己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独自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徘徊。那个梦境里就有这样一堵高大的砖墙。
他终于来到砖墙的左端。路灯的灯光照在地上,雾气在漂浮。
墙的那边有什么?李存原地呼吸了好几下,身子走了出去。
这条小路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硬要说的话,雾气似乎比砖墙之前淡了一些。李存甚至可以透过雾气,看见远处深夜中的建筑轮廓。有一栋大厦格外高耸显眼,李存轻易分辨出那是如今已经改建为酒店的旧地标。
旧地标楼顶是个钟楼,每逢整点,便会敲响洪亮的钟声。旁边是自己家的老小区,当钟敲响六下的时候,只要回到家,爸爸妈妈总会用热乎乎的饭菜迎接自己。
李存本能地想要向前走去。但他最后没有这样做。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们看到现在的自己,一定会失望吧。李存不敢向前走了。
他留恋地在原地站了很久,望着那栋高耸的大厦。
心情平复下来之后,李存沿着砖墙走向另一侧。砖墙还是那堵砖墙。他很快走到了砖墙的右侧。
湿润的气息涌进他的鼻端。地上的光摇曳不止,李存发觉照亮这条小路的不是路灯,而是火焰。
他走出砖墙。
燃烧的火把在小路两边排列延伸,噼啪作响。这条路的雾气是如此之浓,以至于火焰只剩下奶油般浅色的轮廓。
这条路的前方有什么,李存并不清楚,也没有任何头绪。火光一直笔直地延伸到极远处,最后完全没入黑暗。
他没有别的路可以走。李存在原地站了很久,像在缅怀另一种可能。然后他向前踏出一步。
在学习怎么写故事的一个月,完全不知道写成了什么样,但会非常努力地听意见(并且这篇也真的会改所以/ac 祈求
免责:求知/笑语
大灾变后下界自然环境大变,一些地区再也没有季节的概念,温度、天气的变幻实在是太过紊乱无序,连中心的算力都找不到规律,更不适宜人类群居。人类族群只好不断地进行新的迁移活动,在天幕的辅助下找到了一些新的可居地域。
在重建中,人类以灾变前的气候特征作为分野,将仍有四季流转的称为中域,天幕的中心电脑便设置在此处,以其为中心辐射向不同方向有春夏秋冬四域。四域中冬域定居的人最少,但由于离中域最近,设施也最为齐全,区域内又多学府和宗教场所,几乎所有人事都在天幕的监控之下;春秋两域气候接近,都非常宜居,但住民却截然不同,春域无论是城市或是流浪者聚集点都有自己的秩序,多有奇人异事,但在中心的数据库中,春域几乎一片空白,反之,秋域则混乱不堪,可在城市之中,天幕的电子警察从未失手;至于离中域最远的夏域,是一片永恒的炎夏,曾经在重建的早期是工业基地,也有过大量住民,但自某件事后,夏域的工厂或废弃或转移,夏域的未来突然见不到任何希望,就此败落下去了。
现在还住在夏域的,除了那些没钱支付转移手续的穷鬼外,也就只有一些念旧的老人以及一些探矿工还活跃在这片土地上了。
“所以说小周你这么年轻,咋想的要来这荒地啊?”说话的是个老人,面容沧桑,枯瘦身材,拿着工具研究着手上的义体,头也没抬地随意地落了句话,甚至都没看听者一眼。
听者是前些天才被老人捡回来的年轻人,自称叫“周山”,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其实这个年纪不能说年轻得过分,毕竟现在这个时代多的是让刚过十岁的小孩下矿坑这种事,但周山的眼睛特别清澈,清澈得过于诚恳,同夏域本土的年轻人格格不入,那些人总是自负得像能征服世界一样,但大多数都会死在矿坑里;周山则不一样,她看起来安静而沉稳,但开口又带了些别的意味:“也许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吧。”
“可我看你不像有后悔的样子。” 老人这回抬了头,但没有看周山,只是仰头笑了笑,又唤她,“好了,比起那些,你先过来,今天你来修。”
“老爹,我才学了不到一个月,你是真不怕我弄坏了赔钱啊。”周山抓了抓头,拿起面前的一沓写满了字的笔记凑到老爹面前去。
“什么一个月,你在我店子里是才一个月不到,但你以前不应该学了很久了?”他虽然语气轻松,但明显让周山一惊,他倒是不以为意,“你还以为你在学府里?你那些笔记记得很好,就是有点太好了,我这个糟老头子都能看得懂。你如果还想在这里活下去,就忘记你在学府学会的那些没用的手段,把笔记藏好、最好烧掉,怕记不住就自己真正来动手,夏域能有什么精贵玩意要你爷爷赔的?放心下手就是了。”
周山轻轻挑眉,看起来在认真听话,她仔细地把笔记纸叠成小块,从屋内的点火器上借了个火,看着它们在手中点燃,哪怕火焰都烧到她的指尖了,她还是连表情都没变,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老爹并没有催她,只是站在原地看她一点点碾碎已经成灰的纸张,才满意地笑起来。
“我可不觉得我记的笔记能让一个普通的老头子看懂。”周山把已经无法再辨识的灰烬拍散,轻声道,她走到老爹面前去,还是那样干净的眼神,说什么都叫人相信,“但老爹愿意这么帮我,我当然也不会拒绝。”
“你这孩子,好歹你是我兄弟的女儿,我当然会带你适应夏域的。”
“兄弟的女儿吗?我记住了。”周山点了点头,从老人手上接过义体,这是一只手臂,由于没有连接人体,拟态系统还没有启动,所以呈现出材料本身的颜色和质感:它入手是冰冷的,但并不像金属那样刺人,摸起来并不僵硬,稍微用力便可以按压下去,手下还能传来回弹的力度。这种材料周山认识,从前在学……老爹讲过它在未使用的状态下呈现亮蓝色,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会发黄。而手上这只手臂看起来已经使用了不算短的时间,发黄痕迹非常明显,周山尝试用洗涤剂擦拭手背,很快就发现随着时间自然发黄的痕迹是无法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去除的。说实话,这是她第一次接触到实物,甚至几乎都要忘记自己要做什么,旁边的指导者也并不打断她的探索,只是冷眼旁观。
但周山很快就从初次上手的兴奋中抽离出来,比起让人手把手带教,她很明显更习惯先自己探索一轮,调试几轮下来她很快发现了这具义肢哪里出了问题,这时候她才终于抬头问:“这个矿坑温度这么高?还是矿石的问题?”
“矿石在岩浆里。”老爹点点头,肯定了她的推测。
“所以在修复耐热层的同时,要增加耐热效果吗?这个应该不难,只需要再上一层涂料就好了。但这需要你动手吗?还是说要修改知觉芯片的参数,欺骗一下芯片?”
老爹不置可否,只是在周山准备找切割刀的时候第一时间递上了在周山沉迷研究的时候就拿出来的刀,老脸带笑:“你会改这个参数?这一个月学会的?”
“我不敢打包票说我会。”周山老实地回答,“但既然不要我赔,我试试也没事吧?”
她说话的时候手上动作也没停下来过,用切割刀轻轻割开手腕内侧表层的仿生皮肤,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对于初次上手的学生而言,更是一项极为困难的工作,但周山的手很稳,精准地悬在那片铭刻了无数电路的小小薄片上。她这回才看了一眼老爹,轻轻舒了口气:“接下来我不太确定,是这里吗?”她把切割刀切换成雕刻模式,轻轻点在芯片上空,做了一个比划动作。
“芯片的电路走向是这样的,你这样改动的确导向温控区域,但有短路风险,换个思路,不要从温度识别下手。”
“那这样?”
“不对,这样固然能让义肢保持在高温状态下的状态稳定性,但完全不能用在出矿后的日常生活里,他可没有闲钱再买一副新的生活义肢。”
……
周山很快就适应了全新的学习生活,但还没有完全习惯夏域本身,老爹对此并不着急,他只是偶尔带周山去进货——说是进货,不如说是带她在第四区转转,让周山混个脸熟。在第四区的长者们面前,周山完全是老爹亲近的小辈身份,在老爹的好友死后好不容易从混乱的秋域辗转到夏域投亲,周山一点点地模仿着见到或者从长辈那听说的夏域年轻人,仔细地打磨自己身上稚嫩的气息,但也不违背自己本身的习惯,看起来只像是自然而然地被夏域所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夏域并不欢迎情绪贷款银行的进驻——谁也不会欢迎让自己的家乡陷入如此境地的罪魁祸首吧,也因此,周山很少在夏域见到背负情绪贷款的人。
情绪贷款与其说是贷款,不如说是一种提前交易,中心凭借强大的算力来算出一个人一生的走向,以此评估此人一生会产生的悲喜两大类情绪,根据当时的情绪市价,贷款者可以提出贷款请求,后续偿还可以通过现金偿还,也可以直接放弃自己没用的情绪,享受天降之财。
而收集情绪能量这项技术是通过每一个人身上联网的芯片而实现的,当一个贷款者产生新的悲喜的时候,芯片先收集数据,转化为具体能量传送到中心,再产生用于抑制的生物电流,让这个人变得平静下来。周山听到夏域不少老人冷笑评价过这项技术比起情绪能量收集,更重要的作用应该是维持社会稳定,这也是在中域底层人几乎人人都有情绪贷款的原因,无他,中心的宣传洗脑罢了。冬域宗教为盛,非宗教人士几乎只有不同地方的年轻学生;春域奇异得难以插手,自然也少见银行的动作;而秋域则不一样,秋域最不缺的就是赌徒,贷款当然也是一种赌博,所以情绪贷款在秋域甚至成为人尽皆知的筹款渠道;但在夏域几乎见不到,这就要说起那个“历史原因了”,是因为一项技术的发明,它成功利用了人类情绪,将喜悦类情绪投放进工业生产之中成为动力,让生产器械轻量化,大型工厂和工业园完全没办法应对这样的进步,自然被掌握资源的人淘汰掉,更何况轻量化的生产线更让人员需求都降低,谁都认为这是最好的选择。
周山并不喜欢这个贷款,可从来都不否认它在下界发展里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如果没有这项技术的话,下界的重建至少要再被拉长四十年,但老爹却从来没有对它说过什么好话。周山没有主动问老爹为什么会持有这样的想法的打算,就好像老爹不问她的过去一样,两人保持着一种并不平等的平衡。
在第四区生活了快一年,除了被老爹拉出去见人,周山几乎不出门,但远近都还是知道老爹的修理店里来了个新人。说是新人,手艺也确实中规中矩,但每次改装交出的成绩都叫人挑不出大错来,学徒的修理费又向来要比老师傅要便宜很多,加上老爹自己也懒,多半都交给周山来做,她的单子不算少。偶尔她也有新奇的思路,往往比客人需求的要更好,老爹这个时候便会出面,或是给客人换一个他改造的新的,或者是干脆赔偿,总之没叫别人拿到这些成果。周山并不知道老爹把这些东西最后都塞到哪去了,只知道他每多一个这样的藏品,老爹就会明显对自己更信任一些,不到一年,除了极个别房间外,店内的大部分房间她也都有了独自进入的权限。
周山有时候会觉得自己追求的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但又不明白如果仅仅如此自己为何那样选择。但好在她有太多事要去做,包括要应付老爹偶尔的发疯——他突然拉着周山来到了十三区。如果说夏域已经算是被遗弃的地方,那么十三区更是其中最荒凉的地方,这里的厂房多半不设置生活区——环境太过恶劣,改造成生活区耗费的资源比建立交通系统的资源要多,夏域撤除的第一批工业产业也大多是十三区的。由于没有生活区,再加上废弃时间最久,有用的资源早就被搜刮干净,十三区在夏域内部也是少有人来的地方。
但总有人别出心裁:“我可不知道你在十三区还有家店呢?”
“年轻人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有什么好说的。”
“所以你今天叫我过来就是让我知道一下这家店?”
“我有那么无聊?叫你来当然是有事要干。”老爹翻了个白眼,拿出定位器,分享了自己现在的坐标,“七百块的大单子,接不接?”
七百信用点,这对很多人而言都是一笔巨款,修理店十年也许才能赚到这么多。周山此前收获的最大的一笔钱也不过三千,这还是用……换来的,她心头震动,但面上还是表现出合适的态度:“你少唬人了,就十三区这鸟不拉屎的地还能有这种有钱人?”
“所以才要在十三区干这种活嘛。”老爹笑笑,等到了他的客人。他看起来其貌不扬,缩手缩脚的,甚至有些猥琐姿态,眼珠子乱转,像惊弓之鸟,老爹还好,但看到周山也在现场,他几乎要跳起来大叫,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生生压下了动作,转身就走,老爹这个时候拉住他,周山看到他浑身发抖,下意识想甩开老爹,但没扯动,老爹慢悠悠地开口:“你要是走了,短时间是找不到一个靠谱的人给你做这单交易的。”
这句话像抓住了他的痛脚,他不得不停了下来,僵硬地转过身看向老爹,像在控诉他,老爹自然不为所动,轻描淡写回:“这是我的助手,好了,先交钱。”
“我还不知道你能不能成!”男人压低声音,语气并不好。
“但你只能信我,所以给钱。”
“分次不行?”
“一锤子买卖,你也知道风险的。”
男人咬咬牙,向老爹转了700信用点,老爹才终于笑起来:“这才懂规矩嘛。小周,过来,带我们的客人进去。”
进入工作室后周山才知道男人这样紧张是为什么,他当然也是来改造芯片的,但那个领域是绝对的禁区,那是情绪贷款控制贷款者的领域。这个人看来是算法的意外,赌徒?意外中了一笔大奖?可真是奇怪了,一般这种人都不会想要逃离控制的,他们只会被银行诱惑再拿到一笔巨款,然后迅速地把这笔钱丢进赌场,摔得再也爬不起来。周山思考了一会男人的事,又被老爹打断:“你主刀?”
“我?”周山这次是真的被惊到了,不知道该怎么回他才好。
“那就你了,我来辅助。”
周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站上了手术台,首先是在大腿内侧注射一支用于模拟睡眠的肌肉软化剂,然后再在左臂上方注射麻醉剂,接下来是阻断剂,用在脊柱和大脑之间,这是最基础的准备。她注射完这些药剂后,老爹还要负责配特质药以迷惑芯片传导的讯息。
而她开始拆芯片,最简单的就是改变芯片用于抑制人体不同情绪产生的弱生物电流,周山当然是第一次做这件事,但她做起来毫不犹豫,甚至还有余力迷惑了一下芯片处理逻辑,让传导讯息的速度变得更缓慢。接下来是攻克芯片收集处理情绪能量的模块,这里并不能选择破坏,必须要让它无法再启动保持休眠状态就足够,这一步已经非常危险,随时要担心走错一步便触发芯片本身的报警机制,让整片区域直接报废,周山还没有能独立再造一片芯片的能力,所以她在这里非常谨慎,这片区域也比她得到的讯息要更为复杂,等到她完成这一步的时候老爹已经给男人补上了第二针诱导。她呼出一口气,没有说话,马上赶攻最深处的那个问题:阻断信息的持续传送,并迷惑中心让它忽视这个传送点。是的,她必须要直面中心本身,哪怕只是一瞥,也必须要从人类所不可能及的算力手上找到最微不足道的漏洞,然后把芯片藏在那里。
她能做到吗?她不知道。甚至她自己也丝毫不报希望,毕竟她此前从未成功过。
中心是不会疲倦的机器,它和人不一样,它始终在运转,检视着收到的所有的讯息,然后封存在庞大的数据海中,只把突出的意外选出来分配给人类。只要保持“正常”就好了,周山闭了闭眼,终于下手了。
老爹在一旁看她的动作,并没有出声指导她,又开始调配新的诱导讯息,他要做的不比周山轻松,用无关紧要的讯息干扰迷惑中心的判断,让它不至于分出算力在某一个个体上,否则无论怎样修改芯片也无法让贷款者逃离这个监狱——是的,这当然是一个监狱,让人无喜无悲的监狱。
周山完全是凭着执念撑着修改完一切,连芯片都没有再安装好,就昏迷了过去,她短暂地惊醒过一会,男人已经不见了,老爹说她成功了。也对,至少这里还没有被电子警察包围,她疲惫地做出了这个判断,又昏睡了过去。
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手术台上,老爹在工作室的另一边埋头记录着什么,听到她坐起来的声响转了头:“现在的年轻人对自己都这么狠的吗?”
“什么?”
“你身上的芯片是你自己挖出来的吗?”
“是。”周山并没有否认,也问老爹,“您的呢?是自己改的吗?”
“是,我也确实是看到你在逃跑所以才把你救回去的。”老爹肯定她的猜测,“不过你们年轻人胆子到底是大,也真不懂珍惜生命啊。”
“就是因为太懂得珍惜了所以才一定要逃跑的。”周山反驳,又想起来自己的奶奶,如果不是因为奶奶她当然不会选择出卖自己的情绪,但即使是一生的重量也无法让她从死神手里挽救一个人。况且情绪贷款实在是太残忍的一种酷刑,一个人分明能感受到一瞬间自己的悲伤或者喜悦,但在下一秒又被强制隔离,眼睁睁地注视着它离自己而去。周山无法描述自己当时的痛苦,又或许并没有痛苦,只是不甘。但这样的平静又叫她不足以失了理智,她仔细地研究了很长的时间,才给自己选择了一条看起来最有希望逃离的道路,却还是差点没死在从那片监狱偷渡的路上。但她到底还是被好运眷顾了,在她挖出芯片的那一刻,中心并没有及时地传递灭杀她的命令,虽然她还是差一点死在了后续的排异反应之中,但老爹把她带了回去,让她活了下来。
老爹微微笑起来,看起来有几分风度翩翩,他点头:“你说的不错,信用点转你了,五五。”
周山没有在意信用点,叫住了准备收拾东西的老爹:“老爹,你说他会怎么样?”
“赌鬼嘛,你觉得他能有什么好下场?”老爹甚至没停手,他把自己写满字的纸也叠得整整齐齐,丢进药液之中,眼见它们被腐蚀殆尽,再处理那些危险的药剂。
“他会死。”周山下了结论,也上前帮老爹处理起一切来,两人把一切被禁止的东西都毁尸灭迹,然后修改了工作室的运行模式,让它看起来和十三区其它还在运行的区域设备保持接近的状态,又到老爹的朋友那转了几圈,才绕回了修理店。
后来那个赌徒果然死了,他死在冬域。
一个人的死其实很难让远在夏域的人知道,但这个赌徒闹出来的动静的确有点大,他从情绪贷款的监视下逃脱后并没有找个安静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而是重返了赌场,兴许是好运还未完,他又赢了一大笔,这回他倒是收了手,把目标转向了更可怕的领域:他购入了大量的迷幻剂,去冬域后甚至成功让一个教区的主教染上了毒瘾,这位主教走投无路下想到了求助于情绪贷款。理论上来说,宗教分子的情绪价在银行内部定价颇高,这类情绪一般用于医疗,在市场上可以炒出高价来,但主教的情绪受迷幻剂的影响,瘾君子的情绪能量弱密度低,价格一向很低,这让中心有些矛盾,有心人细查之下,罪魁祸首很快被抓住了。夏域的人说,他到死都非常自傲。
事情如果只是这样那便也罢了,但他带来了一个巨大的麻烦:银行内部开始搜查那个能改动芯片的人了。
情绪贷款是银行的核心项目之一,如果人人都能逃离这个牢笼,那么这个项目还能有什么可信度?那立足在其上的情绪交易市场也会随之崩溃,这样的后果自然不是他们能够接受的。
他们很快把目标定在了夏域,最近周山已经不止一次在街道上碰到电子警察了,她有些紧张,但老爹倒显得很平静,只是辅助她更换了一部分身体器械。周山在交易中得到的那笔钱几乎全花在更新自己的各类义体上了,她现在的身体里并没有芯片的痕迹,可以说她在中心网路中是被判定为不存在的。
可能也是因为如此,电子警察在查到十三区之后行动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停滞,他们找到了那间工作室,甚至找到了残余的药液痕迹,但哪怕在十三区掘地三尺闹得夏域人心惶惶都找不到下一个方向。周山问老爹是不是早就想到了这一点,老爹肯定:“他这个人看起来就容易出事,虽然我急需这笔钱,但还是留了点退路。”
“那接下来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
“只要他们不查行动轨迹的话,是的。”老爹顿了顿,又嘱咐周山,“我年纪大了,什么都见过,你没有行动轨迹可查,只要你不冲动就不会有事,如果真出事了,不要管我。”
“可是……”
“我只是说做好最坏的打算,没说一定要去死的意思。”老爹打断周山的话,接着说,“你之前做的那些东西我都在黑市里卖掉了,没和你说,抱歉,如果我逃不掉的话,你就把那个房间里的东西卖了吧,能抵得上你的价值的,现在你进不去,我设置了,只有我生命体征消失的时候权限才会自动转移。”
这实在是太像在说遗言了,周山控制不住地开始不安起来,但事情似乎是真的过去了,连电子警察都慢慢地撤离他们的生活,一切都平静得像是没发生过。
某天她被老爹派出去采购修理材料,但回家的时候修理店的大门敞开,她突然感觉有些呼吸不畅,进门看不到老爹的身影,店内被破坏得一塌糊涂。终于,她在三楼那个之前无法打开的房间门口,终于找到了老爹。他安静地坐着睡在门板前,像下一秒就会被叫醒一样,旁边的记录仪还在地上一跳一跳地循环播放着他死前的景象:电子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他一点都不见惊讶,他按下一个按钮,室内就突然落下一个扳手砸在某个电子警察的身上,它们发出刺目的红光,“编号92高危事件等级,嫌疑犯已找到,有攻击意图,正在搜寻反击许可,最高权限:‘击毙’,嫌疑犯是否愿意放弃抵抗?”老爹没有理会它们的警告,带着记录仪往室内走去,周山听到电子警察继续说着“判断,嫌疑犯决定逃跑,可以击毙,可以击毙”的话,接下来便是移动的声音,老爹在慢慢地往前走,电子警察被什么东西阻碍又破坏的声音,她终于听到老爹说了第一句也是最后一句话:“你们破坏我浇花的心情了。”他静静地坐在门口,看向那些碍眼的机械,看起来格外平和。
记录仪只能记录到这了,它连接的是老爹的生命,在他死亡后便无法再执行记录功能。周山坐在地板上看了很久这一段视频,循环到感觉闭着眼睛都能回忆起每一个细节,她冷静得几乎要让自己都害怕起来,难道芯片根本没有控制她的情感?不然怎么会感觉不到悲伤呢?
也许奶奶死的时候的那些转瞬即逝的悲伤不过是芯片改变的幻觉,她那么冷静地为老爹举办了葬礼,并不盛大,但来的人却不少,大概有不少是为了来看这位“反抗情绪贷款的英雄”的吧。周山并没有对此表示什么,她平静地向所有人道谢,熟练、礼貌,却叫人难以接受。
但没有人能亲近得到指责她的地步,在葬礼后周山收整好自己的行李,看上去是要准备离开了。离开那天她坐在店内的残骸里发愣了很久,终于还是放下了背包,走到了那扇门前。
这扇门后是什么呢?她其实没有想过,只知道老爹向来不允许任何人走进去,这是老爹一个人的珍宝室。她轻松地拧开门,看到了——一室绿意。
在仿生态环境里,所有的植物都欣欣向荣,绽放出代表生机与活力的绿色,它们自在地呼吸,又反哺给世界以更温和的回报,在这个时代,植物早已经不是治愈的代名词,它们是危险而有害的,只叫人感到恐惧。但在此时,周山却突然明白了老爹是为什么要逃离那个无情的监狱,她当然也无法抗拒这样的世界,她坐在这些植物底下,终于放松下来,那些她以为寻觅不到的悲痛一瞬间冲破她所有的防线,她人生中只有过两位长辈,奶奶,和老师,而现在这两位长辈都已经离她而去,只留下她一个人了。如果说奶奶死的时候她没有办法感到悲伤,这次她便是习惯性地压抑了一切,可在绿叶的遮掩下,她再也骗不过自己。
“我终于意识到,我真的真的很难过。”
她最开始死死地咬住嘴唇,连眼泪都不肯掉下来,然后无声地哭泣到表情狰狞,终于没忍住小声啜泣,最后放声痛哭,那些植物轻轻地随风摇摆,传来无言的回应。
作者| 绿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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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信徒的歌词有部分来自余光中先生的诗歌《火浴》。
“你要做受难者的救主。”
“我要是受难者的救主。”
“你会赎去全人类的罪。”
“我会赎去全人类的罪。”
“你将走过地狱,将人们引向天国。”
“我将走过地狱,将人们引向天国。”
“你要为众生的苦而苦,当人们得安乐时,你就会安乐。”
“我为众生的苦而苦,当人们得安乐时,我才安乐。”
少年坐在水泉边,双手合十默祷着。修女们为他沐浴更衣,一捧清水顺着他的长发流下,一氅白纱披到他的肩上,遮住左腕内侧一片羽毛般的金红纹络。主祭从外面来,向他躬身行礼。
“问候您,我等年轻的主人,仪式的时间到了,请前往前广场吧——正有可怜人等着您的救赎。”
少年轻轻颔首,跟着主祭往外走,修士与修女手持着蜡烛在两旁等候。他在繁密的天使雕像之间穿过幽暗的石墙与长廊,穿过一道光明的门,走向小教堂外,被跪拜的人群抱拥的祭坛。
一名被疾病折磨多时的信徒已经等候许久,包裹在褐红色斗篷中的佝偻身体无法站立,跪伏在地上,因为痛苦而不断呻吟,像从卵中剥出的羽兽的幼雏一般,气息奄奄。跪在四周的家人们为这位可怜人争取到了火浴的机会,期望能通过他的手获得重生。
少年披着羽翼般曳地的白衣,赤足踏着洒成道路的红色花瓣走向他们。信徒的家人们诚惶诚恐拜伏在他脚下,请求他赐予可怜的亲人以新生。少年跪下在病人的身边,握住那皮肤松弛而骨骼分明的手,他说:“蒙主垂怜,让你的罪恶得宽恕,让你的痛苦得解脱。”
信徒被包裹着褐袍抬至祭坛上,涂抹上花药与香油。少年踏上祭坛,在信他而求拯救的病人身边跪下。
祭坛下堆满着各种香木,祭坛上摆放着香烛与花朵,天光洒落照亮他瀑布金发,让身上的长衣有如洁白的初雪。鬓角的红羽仿佛两簇火焰,那纯洁的面容无比肃穆,透出不属于十二岁的崇高与庄严,玫瑰色的眼珠却有着晚霞般的怜悯与温柔。
“我会为你火浴,火焰会带来疼痛,然后带来新生。你要撑过烈火,才能成活。在新生到来之前,我会一直陪着你。如果你痛,可以抓住我,请坚持到最后,好吗?”他柔声问怀中被疾病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求生者,对方颤抖着抓住他的衣袖,因溃烂而上泛的腐臭连香脂的气息也无法压住。他像一只羽兽张开双翼,俯身于那病躯之上,深深地拥抱他如怀抱着婴孩,在沁满冷汗的额头落下一吻。
“祂的爱子,我等的救主啊!请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赐他火浴!赐他新生!”
主祭带着信众们呼喊起来,绚烂的火焰便从他们脚下徐徐绽开,一层层浸满油脂的香木在祭坛下点燃,吞噬了二人的身影。
烈火从少年神子的衣袍下滚滚涌出,浴火者放开他的袖子而攥住了他的手臂,虚弱的喉中发出绝望的喘鸣。那伤口被烈火灼成焦炭,破溃的皮肤之下露出血与肉,血与肉之下露出不净的骨。
“为解脱世上煎熬的灵魂
祂的爱子自火中降生
他蹈着烈焰,一步一个火种
从火中来仍回到火中”
祭坛下弥漫起焚烧的木香,人群跪拜着随主祭诵唱。祭坛上烈火焚身如千杖交笞的极刑,浴火者痛苦的声音贴耳钻心,攥住他的力量几乎要捏碎他的身体,覆身的烈火逼出冷汗。
“地上的罪人乃我等的兄弟
勿有恐惧,虔心忏悔
重生的门扉以火焰拱成
火比水更透明,比死更深”
少年只是更紧地抱住他,更坚定,更深,把痛楚顺着由火焰相连的神经引向自己,用沙哑起来的嗓音在对方耳边轻声呢喃:
“我知道……我知道很痛苦。”
“抓住我,不要放开。”
“我会尽快净化毁坏的肉体,带来新生。”
“我会带你走过死亡,带你回到人间。”
“用健康的躯体,回到你亲人的身边。”
“请你一定要坚持住。”
“请你一定要活下来。”
“永恒流动,永恒的烈焰
未拥抱死的,不能诞生
赐之火浴!赐之新生!
纯净的灵魂在烈火里永恒!”
颗颗火星盘旋着向上,在烈火的大幕外,人群依然诵唱。他们听见从火里传来一声始于混沌的咆哮,随着咽喉逐渐清明而化作高亢的尖叫。他们惊惧而喜悦,那声音便是被赦免回人间的证明。
那是烈火抚过的躯体走向新生,重新长出了没有病痛的肌骨,自健康的血肉上有新肤开始生长。焦炭在拥抱中层层剥落,化作苍白灰烬,在那之下新生的躯体开始复苏,因迅速的生长而战栗于喜悦的痛楚。
“赐之火浴!赐之新生!
纯净的灵魂在烈火里永恒!”
歌直唱到香木焚尽,大火止息,他们看到神子的长发在热风中飘扬着,他张开双臂如张开双翼,笑对怀中浴火之人。而先前在病痛中油尽灯枯的羸弱的信徒,则在喘息中不可置信地看到自己新生的躯体。没有伤口,没有溃烂,只有洁净的新肤,和不再沉重的呼吸,肢体久违地流畅且轻盈。此刻除了忍受疼痛残留的疲劳,他已摆脱了病痛的阴霾。
“过去的一切已得到赦免。”
“欢迎你回到人间。”
少年微笑着牵起他的手,领他从灰烬中站起来,高举手臂以宣告于众人。主祭宣布火浴完成,浴火者的虔诚通过了考验,经神子的宽赦已得到重生。
于是人们再次虔诚地跪伏,狂热地崇拜。感谢这份恩赐,感谢祂赐下祂的爱子来拯救世人。
家人们为新生的浴火者披上袍衣,低下头来,在主祭的面前重新受洗。修士们为少年戴上香木编织的发冠,披上一件新的纱衣,虔敬地送他回教堂深处的居所去休息。
少年回望向拜伏地人群,长发被汗水打湿,微笑着的脸透着苍白。污血的拓印盖在新纱之下,纤细双臂上缠绕着指掌形状的淤青,左腕内侧的羽状瘢痕更加蔓延开来。
他鬓角的红羽仿佛两簇火焰,玫瑰色的眼中依然满含肃穆与爱怜。
自家情侣
快刀乱魔ho2x非原作NPC,涉及ho内幕,请注意剧透
这是荒川隼第一次来晴山闲鹤的家。这栋楼的一楼是个义肢售卖的商铺,从店铺大堂走进去,穿过摆着各式机械或者塑胶的假肢,一直走到最后面,露出一个在自建房常见的窄长楼梯,从楼梯上去就是晴山闲鹤住的地方了。跟在晴山闲鹤后面往里走时,荒川隼瞥到标着“工作室”的房间里有个站在桌边偻着背的男人,手下摆弄着的应该是假肢吧。在上楼前晴山闲鹤敲了敲工作室的门喊了声“我回来了”,那个男人只是摆了摆手没有应声。荒川隼在上楼时小声地问:“那个人是谁?”
“我养父。”晴山闲鹤轻快地跃上台阶,“你叫他哥哥也行,他只比我大十来岁。”
荒川隼没再往下问,他有一肚子问题,但无论问哪个都会牵扯到晴山闲鹤的假肢上。荒川隼主动地回避与之有关的任何话题,他觉得应该没有人会喜欢谈论自己的残疾吧,虽然在日常相处中晴山闲鹤看起来对此并不在意。
晴山闲鹤的卧室看起来应该是阁楼改的,房间的顶很矮,晴山闲鹤又高,他看起来离顶到天花板只差那么一点点了。这个房间的正中间摆了一张两米三的双人大床,晴山闲鹤把窗户打开,又拉过来一张桌子和椅子,他趴在地上往床下扒拉零食箱子,隔着床板晴山闲鹤的声音听起来是闷的:“你坐床上吧。”
荒川隼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确实是来做客的,但好歹两个人也是情侣呢,让晴山闲鹤这样照顾自己算怎么回事。他在晴山闲鹤的房间里左右环顾一圈,顺手拿起桌上的空热水壶:“那,那我去烧点水吧。”
“烧水的话,你去楼下厨房灌水。”
荒川隼端着水壶从楼梯又下去了,工作室的位置就在楼梯口正对面,他便又看到了工作室里晴山闲鹤养父工作的侧影。荒川隼犹豫自己是不是应该打个招呼,那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抬过一次头,晴山闲鹤也没说,荒川隼都怀疑他是不是压根不知道晴山闲鹤带人回来了。这么想荒川隼就有种偷偷闯入别人家的做贼心虚感,他蹑手蹑脚地找到厨房,灌满水壶后迅速回去了。
“喂,这个东西怎么用啊?”
“你怎么连热水壶都不会用。”
荒川隼是会用热水壶的,只是晴山闲鹤家的这个款式按键太多,他来回按了几下,热水壶也没有开始工作。明明就是晴山闲鹤没有主动说明的错,荒川隼不快地回怼:“我以前都是用自动饮水机的,没见过热水壶。”
“这样啊。”
晴山闲鹤走过来,荒川隼莫名地觉得他这是生气了——荒川隼还是很怕晴山闲鹤的,从两人见面的第一天、晴山闲鹤把他堵在教室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怕,虽然在做了几年朋友后这种恐惧感有所削弱,在交往后荒川隼偶尔还会发点脾气,但在此时此刻,荒川隼以坐着的姿势看到高个的晴山闲鹤背着光从床边走过来,凉意从脊背恍然开始结晶到后脑。
“我教你吧。”晴山闲鹤蹲下来,“先按开始,设定温度,然后等一会儿,它就会开始烧水了。”
“……噢。”
荒川隼又有点不高兴。他总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明白晴山闲鹤(纵使他迷迷糊糊地和晴山闲鹤做了三年朋友还答应了对方的告白),荒川隼在这段交往里顾虑这个又顾虑那个的,晴山闲鹤却总是一副闲散的样子,他不会因为荒川隼语气差而生气,而且他好像压根不在乎这个。荒川隼隐隐约约地觉得他俩之间有什么信息差,晴山闲鹤知道荒川隼不可能离开自己才这么从容不迫……但也可能是因为这二傻子钝性太好、根本没有察觉到荒川隼在生气。
“你吃什么?”晴山闲鹤把零食箱踢到桌下,里面都是些油炸类的膨化食品,“要不要喝饮料。奶粉、茶,或者咖啡?”
荒川隼不喝茶,也没怎么喝过咖啡,他挺喜欢冲泡奶粉的,但这个饮料和其他两位相比总感觉像小孩喝的。如果说“我要喝白开水”的话听起来又像是在拒绝对方,而他刚刚才莫名其妙地冲晴山闲鹤发了脾气(晴山闲鹤好像压根没发现),荒川隼想了想:“和你一样吧。”
“那就喝奶粉。”晴山闲鹤拿出两个一次性杯子,他的奶粉罐上写着“专为三岁儿童打造、宝宝的补钙超人”。
“你不是要训练吗,不需要控制体重?”
荒川隼坐着看晴山闲鹤边嚼猪肉干边冲泡奶粉。他似乎是问了一个好问题,这个问题精准地踩在了晴山闲鹤期盼的点上,因为那家伙只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做作地抬起头。
“我不需要控制体重”晴山闲鹤得意地笑道,“因为我是个天才。”
荒川隼闭上了嘴巴。
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