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病态倾向/轻微残酷描写/多视角/第一人称】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00.
庭院里的小餐桌上放着三杯红艳艳的酸树莓汁。
莉莉斯站在桌前不停地往三个杯子里放冰块。
她用手指直接从怀中的玻璃碗里取出不规则形状的冰块,按照某种只有她自己知道的顺序将装着果汁的杯子塞得满满当当,直到杯子里鲜红的液体拥着半透明的冰块挤到杯口,而她怀中的碗也只剩下一汪浅浅的冰水。
那是残留冰块融化而成的最终产物。
莉莉斯将颤抖着的手指放进水里搅了搅,然后安心地笑了。
01.杰森
“我认识莉莉斯,是在她还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在学校的走廊。”
“那并不是什么浪漫的地点,而作为一名实习教师和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学生相遇,也压根不需要什么浪漫。”
“但你知道有什么事是最不可思议的吗?我曾在另一个世界与她密不可分,就像自然生长的树根与泥土,你不让其中之一彻底死亡的话是永远无法让他们完全分开的。”
我一直都知道,这类型的犯罪案件,犯罪者的自白是最不能相信的。
会犯下这样非常理所能解释的罪行,其思维必然与常人有异。我从还在学校念书时就坚信这一点,不管犯人是凶神恶煞的街头痞子,抑或是受人欢迎道貌岸然的名校教师,当他采用这种相对于普通杀人犯还要更加残酷的方式结束他人性命的时候,就不能再将他当做思维正常的普通人来看待了。时至今日我升任区域警署长官,我仍然信奉着这一从幼时起就不曾改变过的信条,至少在以往的数百次案件中,这条定理还从未被打破过。
此刻与我面对面的犯人外貌清秀衣冠楚楚,发型是中规中矩的三七分,戴着一副文质彬彬的细框眼镜,神色显得过于自然而使我怎么都觉得他脸上浅薄的笑容带着一丝挑战般的戏谑。
我知道这个男人的职业是被害人所就读学校的在职教师,毕业于大城市的知名学府,听闻在校期间就因为学业优异而拿过很多次奖学金,是大多数人眼中的优秀人才。
这样的人会屈就于小镇子上的公立中学吗?能在此埋没一生而毫无怨言,将教书育人作为唯一的乐趣,对自己曾经生活过的繁华城市毫无留恋与向往吗?
哼,假若这确实是事实无误,那也太夸张了一点。
我在心里暗自嘀咕着需要调查的诸多事宜,耳边听着他回忆那位莉莉斯小姐的冗长言辞。那些本与我没什么关联的语句似乎格外具备吸引人的力量,如果仔细听的话就会发现他说话的方式就像一首平铺直叙的叙事诗,平淡得毫无乐趣可言,却蕴含着某种会让你不由自主想要为之落泪的丰富情感。我本应该恪守本分握着笔迅速地捕捉着他话语中的重要信息,却渐渐开始相信,他所说的一切,无疑都是真实的。
“因此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与她完全分离,这是她的请求啊。”他说到最后一句,脸上忽然浮现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我就这样冷冰冰地合上笔录盯着他,直到他被负责监视他的警员从审问室里带走,而我也不得不从现场离开。
按照现在的情况,我们甚至已经可以对外宣布案件告破。但我个人认为这并不负责,即使犯人已经处于警方的关押控制之下。
或许就连称他为犯人都还为时太早,事实是我们目前尚未掌握有关案件的任何决定性证据。决定现在状况的并不是任何与案件相关的证言或事实,而是因为这个男人,是在案发后就立刻报警自首的。
我接到报警电话时维多利亚刚刚按响我家的门铃,她拿着一瓶红酒站在门外,面带笑容地等待我按约定陪她庆祝代表成年的十八岁生日。事情实在有点凑巧,我除了费劲解释一番然后立刻赶往现场以外似乎已经没有别的选择,好在维多利亚没有太过生气,只是坚持等我回来再继续庆祝。我心怀愧疚地驱车前往事发地点,途中虽然怀疑过这是否是无聊市民的又一个玩笑,但到达现场之后,即使是身经百战的警员也依然感到了震惊。
现场位于本镇的一栋普通别墅,院子里的餐桌上放着三个玻璃杯和一个玻璃碗,外壁虽然很干净,但里面所盛装的那些过于细碎的东西我并不是很想回忆。别墅里只有浴室亮着灯,我走进去的时候报警自首的男人就微笑着坐在装满人血——我确定那是人血——的浴缸里,浑身——包括脸和眼镜——几乎都是已经开始有发黑迹象的新鲜血迹,他手里捏着用来报警的电话,同样沾了血的扭曲电话线长长地延伸至放在镜子旁的电话座机,我猜他是先报的警才坐进浴缸的。
后来我在二楼的卧室里发现了受害人的尸体,那具尸体实在有些惨不忍睹。五官被利器切割得凌乱不堪已经彻底看不出原样,赤裸的身体上也全是利器切割的痕迹,虽然似乎没有遭受过某种惨无人道的侵犯,但现在这种情况也并没有让人感觉她幸运多少。那些被切开较深的伤口还被强制撕裂开,包括已经空掉的眼眶,都有被什么物质强行填充过的迹象,但伤口里除了像是被稀释过的血水以外,根本就没有人体自身不该出现的东西存在。
我调查完线索急于离开,那个时候我在尸体附近发现了一台被血覆盖的榨汁机。这似乎有些耸人听闻,但说真的亲眼所见比起在回忆中反复咀嚼所得到的冲击更具有震慑力。我当时并不愿去想象那台榨汁机存在于此的意义,只是取走物证之后就尽快离开了。
后来鉴定科的人很快就完成了尸检,我听闻那些不明填充物不过是稀松平常随处可见的冰块,只是当我到达后冰块已经尽数融化与血水融为了一体,所以才没有发现。我想不通这么做究竟有什么意义,但如果我想通了那我也就不应该再继续我现在波澜不惊的日常生活了。
关于这起案件,我一直都认为,这是一起传统的异常心理犯罪,即使有什么惊世骇俗的细节,在本质上它和我曾遇到过的那些疯狂案件并没有什么区别。因爱生恨,抑或恨极生爱,都已是见惯不惯的作案动机。现在我坐在狭小无光的车厢里,翻看着刚刚才记录下的犯人口供,我所获得的一切信息都很说得通,简直就像发展顺利的电影一样顺理成章。
而唯一使我觉得奇怪的就是,这个自投罗网的所谓犯罪者,在我眼中并不是真正的凶手。
02.格云瑟
在我没有任教的某个班里,有一名我无论如何都想深入了解的学生。
她留着一头并不罕见的亚麻色长发,轻轻束起来垂在胸前的马尾辫上,常常都有一朵粉红色的矢车菊作为装饰。
我只知道她的名字是莉莉斯。
我不久前才刚从大学毕业,并没有什么特别宏伟的职业规划,在应付身处故乡催促我回国就业的父亲的同时,突发奇想地就来到了这个没多少人口的小镇子应聘中学教师。顺利得到职位的唯一条件是安安稳稳地度过为时两个月的实习期,对此我没有产生任何不必要的担忧,这个条件实际上已经算得上相当简单了,至少对我而言。
我在这里顺利地度过了两个星期的实习期之后,在某个无所事事的课间,我在人来人往的热闹走廊上一眼就看见了站在人群中手拿饼干正要咬第一口的莉莉斯。
而她也正好转过头看着我。
那时我并没有和她交谈,她胸前的名牌上写着她的名字,我只来得及看见一个“莉莉斯”就与她擦肩而过了。那应该是我第一次遇见她,但我不知为何一直坚定地认为,在那之前我们不仅有过会面,甚至有过一次不短的交谈。这种没来由的信心是诡异而坚韧的,以任何理由都无法撼动这种莫名其妙膨胀起来的自信心,就好像我丧失已久的记忆猛然恢复,我会永远相信那确实、无疑就是我最初的最真实的记忆。
但那确实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事。
而后,我没有再在学校里见过莉莉斯。直到我实习期满的前一天,我才在路过镇上的医院时看见她从里面走出来。
显然她也看到了我,原本愁容满面现在则稍微露出了一点笑意,我猜想那并非是特意挤出来的面具般的矫饰,莉莉斯从来不是会装样子的姑娘,这一点我非常清楚。
她朝我挥挥手然后直呼我的名字,我走过去和她说话,她就像每一个即将毕业的姑娘一样,充满活力,和我说话都带着某种习惯性的怀念与感伤。
“你要进城里去念高中吗?”我问,她似乎被问得多了,想也没想就点了头。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她眨眨眼说,“但我至少可以上高中啦!”
也许她在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但我并没有听出来。我敷衍般地说了恭喜,但我本人和莉莉斯一样没有发现那些漫不经心。
“那么,最后一个暑假!”她脸上的愁容此时已经完全褪去,甚至有些雀跃地把目光转向更远的地方然后欢呼般地说道。我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随后也同样笑了起来。这种笑容在毕业气氛浓厚的学校里非常常见,有时候会灿烂得让人觉得现在这就是最后的告别。
到了这种时候,深刻的仇恨能轻易抵消,虚假的东西也能立刻变成真实的存在,这就是人心的力量,既强大又无用。
之后莉莉斯又喊了我的名字,在我和她道别的时候。我回过头看着她被太阳晒得红彤彤的脸,满怀不安地听到了她的最后一句话。
“我曾在这座小镇之外见过你。”
那是她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她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深刻起来,实在不像个刚满十五岁的小姑娘。我在那个时候茫然地回到了我在镇上的居所,一直到我离开这个小镇为止我都没有想明白她的意思,也没有意识到我这段时间对于这句话的茫然已经到了一种过于执着的地步。
我,直到那个夜晚才终于反应过来,她就是我一直在找的人。
03.维多利亚
学校来了新的实习老师,据说是个面貌英俊的年轻人。
这倒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这种既偏僻又贫穷的小镇居然会有人来第二次,也实在是令人费解。至于我,我的愿望就是尽快度过高中的最后两年,顺利毕业后离开这个毫无机遇可言的狭小乡镇,去大城市追求我想要的生活。这个镇子发生或即将发生什么,都会与我彻底无关。
但现实是我趴在课桌上准备以这样的姿势听完最后一节课,满脑子都在想着等会儿我要怎么和杰森说那些我想了千百次的话。虽然是上个星期就约好的会面,但我认为既然要和他谈论的是如此严肃的事情,还是尽量注意采用温和的言辞比较好。
啊哈,这么一想,我就像是大学生一样,和凭着一腔热血就能一股脑往前冲的高中生简直是天差地别。虽然说到底这也是现实造就的结果,如果我没有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认识杰森那种人的话,我和其他的普通高中生也不会有任何区别了。
但事实就是,不管怎样,人生总是在往前进的,即使我变成任何我不想变成的样子,我也必须跟随着我的人生走到最后一步。我有些厌烦这样按部就班的生活,你知道,人生要是没有猝不及防的变数,就不会有乐子了。
下课铃响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松了一口气,和朋友们道别之后,我收拾了东西准备立刻就去和杰森约好的餐厅与他会面。
这将是最后了,我在内心反复对自己说。
今天就是分手的日子。
新来的格云瑟先生被指派教授我们古典文学,他确实是个清秀而富有魅力的青年,言辞温和并且充满学识。
他自我介绍的时候声称自己是第二次来到这个小镇当老师,而我确实有些印象,有关于初中时那个城里来的、只呆了半年的实习老师。如果说他就是那个人的话,不得不说他确实改变了很多,或者说是我的记忆出现了重大的偏差,以至于我完全无法将这两个形象连在一起。
格云瑟先生梳着规规矩矩三七分发型,戴着一副细框眼镜,而我印象中的那位实习老师,似乎是稍显凌乱的碎刘海、也没有戴眼镜,唯有气质温和性格严谨这一点倒是非常相像,这样看来可能确实是变了很多的同一个人吧。
我和这位老师的课余交流似乎比其他人要多,大概是因为我的古典文学成绩实在有些糟糕。我对此很是丧气,但不管再怎么努力,有些我实在读不进去的书我是不会勉强自己作为任务去完成的。就像咖啡因过敏患者硬逼自己去喝一杯浓稠的高级清咖啡一样,不仅是糟蹋了好东西,同样也会让这个人获得无用的痛苦。人类何必在诋毁他物的同时苛刻自己?智慧是在一切发生之前预见到结果并竭力避免,而并非尝到苦果后却使劲往下咽,到最后来却宣扬那并不存在的美味。
那实在是太愚蠢了。
但我最后还是没能使格云瑟先生理解我的观点,虽然他没有批评我,但他对我的说辞依然不置可否。课后谈话依然在继续,我不为所动而他孜孜不倦,到最后竟然发展成了一种我难以控制的状况,我至今不明白这一切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只是我主观臆断的错觉。我隐隐感觉到一些不对劲,这不是我应该做的事,但我也没有理由把我的疑虑告诉杰森,没有人会相信我说的话。
所谓不对劲的事,就是格云瑟先生逐渐开始向我询问我旧时好友的近况,尤其是有关那些已经离开这个镇子的人。他要求我事无巨细地把我了解的事都告诉他,我不知为何没有犹豫,仅仅隐瞒了跟我关系最亲近的那个女孩的信息,然后就把其他人的事情如实告诉了他。我所得到的信息也并非完全真实,但不管怎样,他并不知道这一点。
格云瑟老师是个温和的人,这一点我非常确定。不管他平常多么严厉,至少我相信他是一个非常善良而正直的人。我并不知道他问我那些事是要做什么,而我最大胆的猜测,也不过是那些流行小说和肥皂剧里常见的俗套情节罢了。
但有一天,我因为他的问题终于开始感到了不安。那是一种让人骨头发酸发冷的不安,如同心脏随时都会炸裂成碎块一样,我感到了一种近乎致命的危险。
他终于问到了我最亲近的那个女孩子的事。
“莉莉斯,现在莉莉斯怎样了呢?”格云瑟先生是带着笑意问我的,但我却觉得他那双海蓝色的眼睛里,只有顺着西伯利亚寒流远渡重洋飘来的薄冰。
三个月后的某个周末,格云瑟老师与我在镇口的公路边相遇。
我用这样的语气,是因为我觉得这也是一件刻意安排好的事情。我不认为在偶然情况下,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像普通的师生一样相遇。
格云瑟先生站在自己停靠在路边的车子旁和我打招呼,那是一辆看起来有些旧的灰色跑车,我看不出型号,但和杰森驾驶的那辆黑色路虎完全是两种风格,也不像是格云瑟先生这样严厉的人会喜欢的类型,只能说,我感到了一些不可思议。
他站在那里漫不经心地和我打招呼,就好像随时准备离开然后永远不再回来一样。我有些困惑地走过去和他说了一些没意义的对话,显然他很快就注意到了这一点,流露出了想要与我告别的表情。
我礼节性地留下了一个微笑,然后往后退了几步开始做转身离开的准备,但就在这个时候,格云瑟先生说了一句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话。
“我现在要去见莉莉斯,”他笑着说,“然后亲手结束她不该存在的这一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格云瑟先生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满溢的那种神色,复杂得像是把世界上处于黑暗面的所有情绪放在锅里炖煮之后熬成的浓汤,滚烫尖锐并且散发着足以激发人类呕吐欲望的恶臭。他的笑容前所未有地灿烂,是在“微笑”一词所能允许的最大限度里最为耀眼的那一种,那种笑容和眼神藏着某种共有的、我从前并不相信真的存在的东西,因此我逐渐意识到他现在看着的不是我,而是远方的某个我看不见的人。
在我惊慌到忘了告别就转身奔跑着离开之后,我转过头去,格云瑟先生和他的跑车已经消失在了公路的尽头。而后我突然忍不住地哭出了声,即使我从未相信过,但那藏在格云瑟先生的眼神和笑容里的东西,无疑是已经完全奉献给了某个不存在这个小镇里的姑娘。
那是我穷尽一生可能都无法得到的,世界上最为诚挚的爱意。
04.莉莉斯
我听闻我的表哥那称得上悲惨的遭遇,是在我重新回到我出生的小镇的时候。
我在高中毕业的第二天回到故乡,在这个追求财富和地位的时代,我很少能见到愿意留在故乡这样的小镇子终其一生的年轻人。我们这一辈的人,似乎都有某种意图追求时尚、追求富有的气质,大城市的纸醉金迷对乡村里没见过世面又满怀着无用激情的青少年永远具备着超越安稳生活的吸引力,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唯一的优势是我离开的比任何人都早,所以比所有人都更早认识到大城市的残酷和不近人情。这不是什么值得责难的重大缺陷,而是因为社会正常运转而顺运而生的自然法则,和大自然的弱肉强食没有什么不同。
正因为见惯了这些理所应当的事,对于表哥杰森所遭遇的那些“悲剧”,我并没有感到太过震惊,抑或装模作样地表现出一副悲天悯人的垂泪之相。
杰森在我还在镇上居住的时候就已经是警署的预备警员,我离开后他顺利进入警署工作,并在我十六岁时向我曾经的好友告白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可以说是所有人都乐见其成的进展,杰森有了保稳的工作,而我未来的嫂子也将是我算得上非常了解的好朋友,我当时也由衷地为他高兴了很长一段时间。
但当我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天翻地覆,杰森不仅没有得到晋升的机会,甚至失去了工作。我的好友也早就和他分手,前两天刚刚结束毕业典礼就独自进城谋生去了,所以我并未与她想见。我曾听说过也曾亲眼证实杰森的很多往事,那些恍如隔世的纷乱往事现在回想起来就如同在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一样,毫无实感,唯独我知道那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如今即使我们幼时关系很好,但我也毫不意外他现在的遭遇,我算不上一个擅长交际的人,也不会说什么意味深刻的大道理,面对落魄的杰森除了偶尔给予几句无关痛痒的安慰以外,我实在束手无策。
因为学业和某些不可告人的私人因素,我仅仅待了两天就再次离开了。我在临别的时候把我家的钥匙交给杰森保管,毕竟他仍然是我信任且亲近的亲人,我没有理由在故乡仅有他一位家人的时候与他疏远。走的时候我很庆幸我在城里挑选的礼物杰森非常喜欢,他这些年来的喜好完全没有变化,不管是喝果汁还是做冷盘的时候依然喜欢往容器里放满冰块,那种不规则的冰块也只有他才能用得得心应手,至少在城里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使用的冰块是立方体或者圆柱体以外的形状。
也因为这样,我还没有离开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想念这个镇子了。
大城市里永远是热闹且繁华的样子,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但在有些地方,每个人看起来又都很悠闲。
比如咖啡馆。
我坐在咖啡馆靠窗的角落,打包好的行李箱放在座位靠里的位置。刚刚才从附近书店买来的书整齐地摞在铺着卡其色桌布的咖啡桌上,我捧起刚刚端上来的冰拿铁喝了一口,翻开其中一本开始艰难地阅读着书本上生涩的文字。
“请问……这个座位是无人使用的吗?”
身旁很近的位置突然响起一个温和的声音,我稍微有些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一位衣饰整洁的男士站在我旁边指着我对面的座位神色温和地询问。
并不是认识的人。
我迅速地看了一眼整个咖啡馆,似乎确实只有我对面的位置没有人坐了,于是我只能点点头,然后礼节性地笑了笑。
“谢谢。”对方也很快地道了谢坐下来,我在陌生人的注视下很难再继续保持专注地读书,虽然只不过读了几行就被打断确实让人非常不舒服,但现在这种情况我也只能合起书,假装无所谓的样子端起咖啡喝了起来。
我在喝咖啡的时候特意观察了一下眼前这个人,五官很是清秀,隐隐能看出日耳曼人的血统。头发梳得非常整齐,斯文的细框眼镜下有一双令人看过一次就难以忘记的海蓝色眼睛。他此时正向刚刚才走过来的服务员点单,点的是冰拿铁,和我一样。
我就像是实在没有事情做一样盯着他看,他长得很像我初中时期的某位老师,但我从来没有和那位老师说过话,所以我也不是很确定我的记忆是否出了错。但就算出错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也已经没有办法再去确认了。
在我盯着他的脸看然后想着那些无所谓的事情的时候,这个陌生人突然转过脸来,视线没来得及相对我就立刻低下头只顾盯着别在头发上的花朵数起了花瓣,这实在是太尴尬了,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去面对比较好。
“是我太冒昧了吗,小姐?”他似乎自认为行为太过唐突,有些迟疑地问我,我连忙抬起头来说了一句“没有”,之后气氛又再次变得尴尬起来。
陌生人目光游移了一会儿,最后停留在我放在桌上的书上,我看见他露出了像是懂了什么的表情,转移了话题道:“在阅读……德文书吗?看起来非常厉害。”
“正在学习着,”我下意识地露出了一个微笑回答说,“因为很快就要出国了。”
“是吗?那真是……”陌生人说着似乎一时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形容词,他的脸上忽现出了几秒钟的忧愁,随后又恢复了温和的微笑,“提前祝你一路顺风吧。这位不知名的小姐。”
我抿了抿嘴,连自己都没想明白为什么,就脱口而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莉莉斯。”
说实话,这种只存在几分钟的交情没必要互相交换姓名,还好我没来得及说出姓氏就意识到这一点,但对方显然也愣了一下,才像是交换般说了自己的名字:“格云瑟。”
格云瑟?果然不是本国人,虽然看外貌我也隐隐意识到了这一点。互相又说了几句客套话之后,我低头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于是我叫来服务员买了单,站起身来和陌生人道别,左手抱起桌上的书,右手将还算轻便的行李箱提了起来。
“我的时间差不多了,差不多要说再见咯,格云瑟先生。”我用轻快的语气说着道别的话,对方的眼睛里显露出非常明显的惊讶来,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这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然后他犹豫了一会儿,似乎更改了很多次说辞,最后才说了一句再见,然后非常认真地说:“你头发上的花非常好看。”
“是吗?谢谢。”不管怎样,我还是非常开心地用这句话结束了和这个陌生人的唯一一次谈话,“我从小学的时候起就有在头发上装饰红蔷薇的习惯了。”
05.?
他们最终都一个一个地消失了。
他伏在铺满稿纸的书桌上奋笔疾书,完成的稿纸却几乎没有,大部分的纸张都是一片空白,上面有笔尖压过的痕迹,却没有墨水的印记。
他似乎在写信。
房间里的壁炉燃烧得烈烈作响,紧闭的玻璃窗窗外晃过一道灯光,他抬头看了一眼,那座原本居住着一家三口的空房子前驶过一辆深色越野车,在那座房子的院子前停了下来。
他又继续低下头“沙沙”地书写,窗外传来的声音隐隐可闻,但都与他无关。
他要完成这些。在她回来之前。
他一直写到半夜,窗外的声音消失了很久,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一切就像最开始的那样,安静的黑夜里就如同只有他一个人仍然清醒。
不,她也一定……
他最后依然没有完成任何一张稿纸,在他放下了笔之后,他转过头开始盯着窗外仔细看,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确认着什么。当他清楚地看见那道微黄的光的时候,他像是终于得偿所愿一般笑了起来。
他又拿起笔,在同一张稿纸上反复写着同一句话,就像是被教师惩罚抄写的学生,重重复复地写着那完全相同的几个单词。但与之相比他又更加虔诚,就如同他此刻正在书写的是即将献给心上人的告白,剖开了心脏之后用心脏里滚烫的鲜血作为笔墨来书写,这世上没有比这更真挚的了。
【我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因为是我害死你的,所以你尽管来找我,这样我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当他写完这一张稿纸,他又充满耐心地把所有写过字的稿纸一一撕碎,在那似有若无的遥远的钟声响起之后,他把那些似乎当真涂抹着心血的碎片全都扔到了壁炉里,随后空着手出了门。
06.结局
那座平日无人的房子里现在亮起了灯。
他走过去的时候院子前的那辆越野车已经开走了,整座庭院安静得和平常每一个夜晚一样,但他感觉到,他所寻求的东西现在就在里面。
那声轻不可闻的召唤声此时忽地响起了。
在那门扉紧缩的巨大空房的深处,在他从来不曾踏入的黑暗中、那唯一的灯光所在的地方。
于是他的脚步逐渐变快,急促地足音击碎寂静,最后又融入寂静。在他走到门铃前站住的时候,他感到一阵从未有过的兴奋感,在此刻冲上了他的脑门,控制着他的脑浆愉悦地翻滚。那种既滚烫又冰凉,让人从心底里难耐的愉悦感像是要控制四肢百骸的血液,就像是惊奇漫长的故事即将终结,装有沉睡公主的神秘房间即将敞开,所有的不安和疑虑最终都找到了归宿,他一直注视着的遥远星空此刻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等待着他的到来。
“……别把我留在没有你的地狱。”
他颤抖着声音,用母语说出这句他曾翻阅过几百次的话语,然后他伸出颤抖的手指,推开了半掩的大门,一步一步地走了进去。
这又是谁看到的现实呢?
“非常抱歉,在这种时候通知您这种事情……”
“……没关系,但我需要静一静。即使……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事情。”
“我们非常遗憾,但别无他法。”
“我确实暂时还不能接受,但……请按照规定处理,我请求你。”
“这是我的工作,尊敬的女士。”
电话最终挂断了。
07.尾声
“你不会将一切都告诉我的。”她平静地喝下最后一口酸树莓汁,捧着空杯子神情不变地看着坐在对面的人。
“更何况……我只知道我现在知道的那些就足够了。”
“不,事实并非我一个人说了算。”那个人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地叹了口气,“我希望你知道,有关于那些被摧毁的手稿。”
“什么?”随后她皱着眉放下了杯子。
而那个人此时却面露愁苦,迟疑了许久,最后在嘴角酝酿出一个嘲讽般地轻笑。
“哦,这是多么有趣!”这语调既如满覆积雨云的暗黄天色般沉闷,又张狂地像是马戏团里压轴的小丑,她不太舒服地抿了抿嘴,直到对方说出最后一句话。
“一切结束后本该死亡的洋娃娃,应该被粉色的矢车菊包裹直至腐烂。那难道不就是你吗,亲爱的……莉莉斯小姐?”那个人的声音恶毒得就像咬着牙关刻意说出来的诅咒,从骨子里发寒,在每个溢出唇齿的单词间都开满了爬满蛆虫的腐烂之花。
那气息却是温柔而甜蜜的,仿佛在若干年前的某个时候,也有人曾这样与她说话。但那毫无疑问是错觉,就好像如今被称作真理的所谓事实,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就被撕开了光鲜柔滑的表皮,展露出了其皮囊之下那丑恶流脓的腐臭骨肉。
那个人知道一切,但那个人从头到尾都只充当了没有作为的旁观者,她憎恶这个人,如同憎恶那些她最终也无能为力的谬判,以此保留她的理智,而她的情感却一直都未间断地与自己负隅顽抗,以期终有一日连她自身原本健全的人格都开始相信那些所有草率的认定其实都是正确的。
此刻那个人正在微笑,那笑容像被空气稀释般逐渐减淡,直到最后只剩下了无声而固执的讽刺残余。
而她面无表情地望着对方,将手指轻轻地抵在了光滑而冰冷的镜面上,用甜美的声音呼喊着自己的名字。
END
引用: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出自《了不起的盖茨比》篇末】
*“我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因为是我害死你的,所以你尽管来找我,这样我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出自《呼啸山庄》凯瑟琳台词】
*“……别把我留在没有你的地狱。”【出自《呼啸山庄》希斯克利夫台词】
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易经·无妄》
很久很久以前,有这样一个地方。那里有无限广阔的沃土,有宛若大海的天幕,氤氲着清淡花香的空气,清澈见底的池塘……几乎一切自然的极致的美都被毫不吝啬地堆砌到了这里。
这里的人享受着不必劳作的生活。是的,他们不用劳动。每一年,沃土中就会长出作物,到了成熟季节,一望无际都是丰收。麦田中金黄的麦子低垂着头,在风中轻轻摇曳,掀起一阵金色浪涛;果园里翠绿的树叶中掩藏着造物主的无尽珍藏……而这所有的过程都不需要人们劳动,他们只要看着这块田,等待成熟,就可以了。
有一天,一个人无意中闯入了这里。他看到面前不可思议的景象,用看着神祗的眼神看着村民。他问:“为什么你们都那么勤奋地劳作呢?”那里的人很吃惊,反问:“劳作是什么?”
原来,这里的人早已不知道劳作是什么意思。他们无需干这种事情就可以年年享受丰收,这着实震惊了那个外来者。
“可是,你们又是怎么做到的呢?”外来者问。他的内心开始了动摇——是出去,还是留在这里?
“我们也不知道,从很久以前就是这样了。我们只管享受。”
安闲舒适,空气清新,天空如同包容了海洋那般湛蓝。这人间仙境依山傍水,自然之景美到了极致。
最重要的是,不必劳作便可享受丰收。
外来者当即表示希望留下来,与他们一同过这种生活。村民们回去讨论了一下,觉得多一个人也不会有什么压力——反正每年都不愁粮食。于是他们就接纳了那个外来者。
年复一年,外来者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太舒适了——他只能这么说。他每天都和村民们一同散步,聊天,或是和小孩们一同玩耍,或是独自看书,拨弄琴弦,在茫茫天地之间大发感慨,挥毫弄墨亦是闲情雅趣,但这里唯独不必劳作。他欣赏这里瑰丽的自然之景,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还有这种可以坐享其成的安闲生活。
他沉浸在这里,他甚至有时候可以一天躺在床上不动弹,照样有吃的。这里的食物口感异常好,他甚至觉得自己不需要什么运动,光靠吃这些东西就可以维持身体的健康。
这真是一块宝地啊。
又是一年过去了,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年。
“今年怎么没有作物长出来?”
这年春季的某天早上,他看见田野里没有丝毫动静。村民们都或扛或拎着耕作的工具,拿好了种子,走出家门去往田野和果林中进行劳作。他奇怪极了,这里一直是无需劳作的啊,为什么这群人都出去了?他也走出门,赶上一个走得比较慢的人。他问:“这里不是不需要……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劳……劳……”
自己都已经忘了“劳作”这个词了。
“劳作啊,什么时候不需要了?”村民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像看怪物一样。“看衣服你是这里的人啊,难道你从来没有参与过劳动吗?”他鄙夷地扭过头,匆匆走了。他今天还要开垦一点荒地,自己家里尚剩有棉花的种子,但是已经没有闲置的地可以用于播种了。
外来者惊讶地呆在原地。难道一切都是梦境?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他可是在这里过了十年,十年不必劳作的生活,十年闲适的生活,十年笔墨风流的生活,十年幸福的生活。
他觉得头痛欲裂,突然疯了一般地奔跑起来。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空白的沃土,纵横阡陌在过去犹若一个个丰收的符号,而此刻却只是荒芜。他奔跑,本能地、崩溃地、疯狂地奔跑,土地在视野中慢慢变得焦黑,开始龟裂,仿佛有残忍的烈焰灼烧,周围的鲜草开始枯萎,犹如在同一时刻被死神的镰刀收割而去。天空覆上了阴霾,太阳的光芒无法穿透云层。他恐惧地发现自己的皮肤开始皱缩,就像老人那样,皱纹就像刀刻的那样深深地嵌在他的皮肤上。
体力渐渐不支,他原本可以跑得更快更远。
他停下来,喘着粗气。前面有一汪水池,这在干裂如同刀刻的大地上就是珍宝一般的存在。他拖着疲惫的身躯,一点一点挪到池塘前,看着水中映出的自己。他竟然已老去,分明只是过了十年,却好像已经过了一生。他早已不是那个年轻人,他满脸皱纹,骨瘦如柴,仅剩的一点干枯的白发凌乱地被湿热的汗液黏在头皮上。他意识到自己已然老去,长期不从事劳作的身体无法支撑这种远距离的奔跑。
这都是真的吗?那十年,是真的仙境,还是魔鬼展现的虚伪的甜美?
他再一次感到头痛难忍,千万种不同的声音和言语涌流般汇集,几乎要炸裂他的大脑。紧紧捂着头,他瘫在地上。
死了。
又是春天。
这是一个适合棱镜和浅神那种莫名其妙的文艺人士的季节,但是不适合鼠。他比较像文艺人士的反义词,脑里一朵花也没有,盖满冰霜,毫无暖意。
没办法。毕竟作为一个苦难之块,他早没了体会暖意的细胞。幽默感?那是什么,一心一意地扮成个傻瓜,然后去娱乐大众?有的人天生喜欢看别人的笑脸,就算自己笑不出来。自欺欺人一样。——他有点尖刻地想。当然只是在心中想,现实里他依然惜字如金。
鼠一直都是这样,两眼闭上,逃避现实。在春天的边境他瞄见即将出现的世间万物的狂欢,像看见什么恶心的东西,脸皱成一团,说一句你们玩吧别管我。反正他眼中的世界一直都是冰冷的,可能只因为他看不见颜色,所以一切都轮廓锋利,让他苦恼。春天用艳丽的色彩让人心猿意马,但对他失灵了。
他就是这样油盐不进。
但是也不总是毫无感触。
在一个雨后无风的下午;每一根树枝都静止着,海棠花被吹落了大半的无趣的下午;空气中夹杂着残败气味的下午,一直沉静如水的鼠,突然感到一种巨大的凄凉。巨大的,暴烈的,重重砸下来。虽然只是闪过一个瞬间,但猛地把他的心脏炸碎了,支离破碎,一败涂地,脱口而出。脱口而出。那是一大堆黑色的东西涌出他的喉咙,虽然别人看不到。他总感觉自己要发狂,杀一切,砍平所有,把眼前的世界肢解成几百片。
恶。
他思考起一些不适合他去想的东西。
比如孤独与死。
所以!该怎么称呼他呢?可爱的鼠,永远的鼠,永远可爱的万世不易唯一一个的鼠,作为那边,那个星球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生物他能创造一切也能毁灭一切。只不过是在那个星球罢了。
以前有段时间,在午后阳光不算太猛烈的时候,他还会给自己倒杯茶,里面放几片白色的花瓣,以一种极为沉静(像他长久的沉默)的姿态浸泡着。午后一般不会有风,花朵默无声息。他端着有点苦味的茶水看远方,用他毫无感情的眼睛。
这种死,——甚至不是“死一般的”寂静,是一种绝对的无聊。
没有东西叫唤,没有东西思考,没有东西在地下腐烂,没有新芽从里面长出来。这个星球一直都在以这样一种状态永存着,好像完全没有流逝过。没有思想,没有欲求,没有情感,没有希望,只有确凿无疑的永恒。
那是种能将习惯生活的人彻底击溃的完全没有生活的存在,彻头彻尾的空白的黑洞。
不过对他来说这就是常态中的常态。
毕竟他正是以空白为根生长出来的唯一的花。他是所有东西。所以他就是这样,本能一样处于死的状态,一切感情都望不见。他习惯孤独与死就像习惯他眼里黑白的视野,像人类习惯呼吸。
所以他的确不会死。死从未缺席过。
不过自从他逃离沙盒,事情陡然起变化。他需要用言辞与其他生物进行交流,周围永远围绕着昏暗的喧闹。虽然他不讨厌喧闹,但他的空气被抽走了。他总得回避。
这样一个冷冰冰的沉默的外星人,无法接受一个还不及自己心里那块地的十分之一的寂静的下午,这是多奇怪的事呀。
“调色工,问你一件事。”
想起那个场景,鼠说。他非常小声,好像故意要让棱镜听不清让他复述一样。
“你死过吗?”
“什么?”正在整理瓶子的棱镜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死过吗?”他依旧小声地重复道。
“我?我现在活着。”棱镜回答。他思考了好些东西,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一般人可能显而易见,但对鼠这样或许真的不能理解死的东西(东西。)来说解释起来就些复杂。
“也许明天就会死。”
“别开玩笑了。神之子永生不死。”
“你觉得是名词还是动词?”
“你有过哪个?”
“很久以前我把自己埋到水底。也没什么特殊感觉。”
棱镜将过去几年间的空药盒一个个搭起来,搭成一座白白的香槟塔。啊,感冒永生不死,喉咙发炎永生不死,忧郁症永生不死。他努力回忆起来。
“不过稍微有些糟罢了,睁开眼睛的话可以勉强透过水面看到天,但什么都碎开了,支离破碎的,如果你试图吸气,就会感觉鼻腔里塞了那些碎片。比起让我感到不适,更容易感到孤独。”
“孤独?”
“孤独。在海底两万里,反正就是那个意思。你想象一下一个人坐宇宙飞船掠过天际线,或者一个人站在月亮上,看地球升起来。此时屏住呼吸,在耳膜里播放I wish I am bullet proof。你距离你熟悉的那个世界越来越远了,这时,孤独感会覆盖一切。”
孤独感。
“听你这样说这只是一个与世界脱离的过程。”鼠说,“但我跟你可不同。你有同类,我可没有。我什么都没有。”
“你和世界只是隔着一段存在又不存在的距离,所以才心生不满。”棱镜有些无奈,“Skhizein只是脱节了91厘米,整个世界就好像把他抛弃了。对你主语宾语还要反一反。”
“调色工。”
“生气了吗?”
“没有。”鼠沮丧地垂下眼睑,“反正我们都是一丘之貉。或者我自己以为是。”
说是一丘之貉,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确定。棱镜跟他不同,他是春天,是狂人,是进化年代。他是那个受欢迎的小孩,天生的艺术家。他听过这人敲电键盘,——他听不懂音乐,但能感觉到这人手下的声音都活生生的,像是鬼一样伸出爪子。水淹没他。
“最近我多了个爱好,在夜里走路。”他说,“我一边走一边数路灯。在凌晨三点,路灯是给我一个人开的。自己的影子会以一种固定而变化多端的方式运动着,无聊又有趣。
“路边会堆着环卫机器聚起来的海棠花瓣,风吹过树枝间又会掉下一大片,散在路上,像秋天的落叶。我有些兴致索然,就回去了。毫无痕迹地。”
“落下的花会给人莫名其妙的感伤。”棱镜嗤笑,“并不一定感伤青春,更多是揪心落得太多,树就不好看了。连浅雪这种与青春无关的家伙看着漫天飞舞的海棠都会充满感动地说他是一棵美丽的树。”
“不要提他。我不想留下在世界上生存过的一切痕迹,然后理所当然地就被人忘了。你看,有的事只有自己知道。空中从没留下过鸟飞翔的痕迹,就好像它们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地死了。”
说到死字,他毫无意味地强调了。
“但你不是这种性格。继续将自己隔离下去终究是有害无益,即使你是无意间把自己用玻璃钟罩装起来。”棱镜说,“你讨厌它?”
“不,只是不习惯。除了源自我自身也源自周围,它好像带着一种排外的热情。”
鼠依然用他没有颜色又毫无热情的声音说。
“并不是我不想去接近。从一开始它就离我很远,无法跨越。你们总会给我一种我看到的一切都是假象的感觉。是吧?我和你们不在一个星球。你是艺术家。我。我是从夹缝里爬出来的可悲的怪物,心里只有刀和血和杀。”
“那是相差了91厘米,你只是相差了一个图层。不过你的世界观与其他人的有偏差也不要先怀疑自己。”棱镜叹道,“从一个视角去妄谈绝对真实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从前我一个人时就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一切如表象般真实。”
“你想如果世界上有一半的人眼里的世界与你是一样的,那样就不能再分清什么是真实,少数派也不会感到孤独了。单独的人会感到孤独,如果大家都是单独一个的话那就没有孤独,一切都是相对的。”棱镜说,“所以你很伤心?”
“是。”
“所以你在逃避现实?”
“是。”
“你所言的怀疑与封闭都是因为这样的孤独而起?”
“是。”
“想死吗?”
“现在极想。”他回应着,“为什么忽然问这个?”
“你又忘记自己是死的了。”棱镜揉着眼角,“对你应该问,想活着吗?像我这样地活着?”
鼠终于还是明白了那种凄凉的缘由。他才意识到自己深切的孤独。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里用静止去交流静止,那就分不清孤独是来自我还是来自非我。但在那一刻他体会到了那种巨兽般凶狠的孤独真切地来自他的内心。毕竟除了他以外,一切都是活的。
下一次棱镜看见鼠,他从白色变成了红色,虽然他自己大概是看不到。难得,几年来棱镜总算是见到了杀意全开的鼠仔。可惜他没人能杀。他喜欢砍的浅雪不在场,所以他无能狂怒,砍到自己身上去了。
“调色工?”
鼠睁开他现在不是太耀眼的深红色眼睛,说的第一句话还不是很清醒,他伸出左手,手臂上遍布着横纵交错深浅不一的伤痕。
“怎么了?你的黑曜石之心又开始往外长碎片了?”
棱镜打趣道。
“别玩了。我看到了,我的确是看到了。”
“那你在想什么,因为我说你可以学我过,你就觉得我是满脑子春的东西,能从血管里拉出玫瑰花来?”看着鼠一脸心满意足的神情,棱镜长出一口气,“成吧。虽然你不会死但是我还是想拨急救电话。”
“等等,让我缓一下。”鼠倚在墙角,将右手交叠在左手上,好像在验证伤痕的真实性,“恢复了。”
“恢复了?”
他举起手臂,白色的皮肤又变得完好,好像从没受过一点伤。
“当然脑子也恢复了。”他的语气也立刻回归冷淡,“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不适合。虽然很好玩,但实在太可怕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生命太吓人了,我受不了。我继续死了,拜拜。”
在两个小时的发狂后,鼠现在终于冷静了。他永远冷静了,——永远也是个时间概念,而且不长。他把自己虽然愈合但也沾满血液或者说是植物的汁液的手洗干净,用白毛巾擦干。没有感觉,就是没有感觉。除了幻痛只是一种没有感觉的灰黑色。虽然他的记忆有点混乱,但他还勉强地记着几十分钟前他开出花来,有着让人恐怖与着迷的色彩的空前绝后的花。他感觉自己还是不要再去谈什么“像棱镜一样活着”了。这家伙眼中的东西就算是个正常人也接受不了。
“其实永远本身已经意味着孤独,你与世界的差异不是靠迎合就能消除的。”棱镜看着重新变得毫无希望的鼠,“一切都有尽头,你没有。”
“行吧,我没有。”鼠小声说,“做不到,只是我突然觉得很无聊。只有我是死的。或者说只有我没死。”
“也别太在意了。自杀是人类特有的行为,你不是人类也不需要过多地考虑这一点。”
“因为我是怪兽。和你一样。”
“啊,又被称作怪兽了。种族是艺术家的怪兽?”
艺术家,啊。如果棱镜的种族是艺术家那他的种族就是复仇者。虽然也许这算是职阶。鼠想。凌晨三点,在路边,手里拿着小刀,眼露凶光的。恨的对象太抽象了,他不曾有过,或者说作为天生的凶手,他会恨眼前所有活生生的东西。他眼前黑白的世界,刀刃遍布,死一般凶险。
“调色工。”他抬起头,忽然显露出一个极其少见的荡漾笑容,“我在水里。我再也不想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