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罗大陆,圣别纪元后期。
血族女王莉莉安突然失踪,几乎同一时间爆发的怪奇疫病让人类数量逐年锐减,失去管控的血族加上疫病的席卷,让整个社会动荡不安。
将一切扭转的契机在于教会发现血族的血液竟是能治好疫病的良药。
从此,以血液为中心的利益旋涡将整个世界卷入了其中。
【创作交流群:691199519】
- 在这样一个企划迎来结局的时刻,我终于写完了序章……
- 赦罪演武的对手是没有详细设定的背景板猎人。
- 含有部分个人解读与私设,如有冲突请以企划方为准。
她在梦中穿越一处灌木,树枝划破了裙摆,锋利的叶片也割伤了肌肤。血还来不及落下,就被已经愈合的皮堵在里面,可她依旧只是一心一意地拨开枝叶,想要到达对面的地方。
好像有什么人在那里等着自己,她无端确信,却只在小片空地上遇见了篝火的余灰。
总觉得自己忘记了重要的事,也总觉得自己忘记了重要的人,可是在清醒时,就连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件事都忘记了,正如烧灼过后的灰烬由指缝间滑落,滑落,然后飘散在水面上,激不起一点涟漪。浸透了水,就深深地沉下去。
她望向水面。真是一张陌生的脸。
不是图省事的编发,而是精心打理的长卷;不是耐脏的长服,而是华丽的衣裙。最陌生的还属那双眼睛,那种笑起来的方式也不知道它来自于哪里。记忆空空如也,只余碎裂的回声。
陌生的女人回望着她,随后便被破开水面的手搅碎倒影。冰冷的水从镜面下回握她,从深深的潭水中捧起某物,递至她的面前。
她打开日记,纸页上只有晕成一片的蓝。
现实与梦境罕有不同,对萨曼莎而言,两者的概念同样模糊。她在现实里经历梦境,也在梦境中搅碎真实。
从有记忆以来,自己就一直生活在教堂中,可这样的记忆也格外朦胧。取得了血液就食用,取得了任务就实行,有可以安置的地方就闭上眼睛。只是这样而已。但如果只是这样,和徘徊的游魂也没有什么区别。
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她事不关己地想着,为什么自己还没有去死呢?一定是还有什么事情没能做完吧。但自己已经不记得了。
是这样吧,也只能这样解释了。她想着,否则就没有办法解释了,为什么已经变成了尸体却还是一个劲地想要行走,要被人杀死的时候还要杀死人。她靠在中庭角落的石墙上,阖着眼,感到温暖却日益稀薄的柔光一寸一寸地滑落下去。因为秋天到了。这样朦朦胧胧的念头一闪而过,再睁开眼时就已经入夜了。萨曼莎大人,一张担忧的脸停留在面前,是教堂里的修女。她叫什么名字?她在记忆里搜获一空。
萨曼莎大人。修女摇晃着她,已经入夜了,您不去参加赦罪演武吗?
对啊,差点就忘了。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以至于很多人对她迟到这件事都显得十分能够容忍。踏入第二礼拜堂时刚好有人喊出她的名字,她于是顺从地踏入武场。
可能是已经忘记了太多,她缺乏战斗技巧,只是无视一切,前往对方身边。既然会动,那就把能动的地方折断就好。如果不方便折断,那么直接捏碎也常常有效。
骨血碾碎于指间,每当这么做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碾碎的不单单是血肉。那是记得自己形状的骨骼和记得自己位置的血肉,是某种完整的、有了形体的、不会丢失和错乱的记忆。
好羡慕,我也想要。她伸出手,使劲地将它们握在手心。骨骼与血肉彼此交错,一瞬间粘稠不已,在她的手心里马上就混杂模糊,只是如同燃烧的蜡,不断地滴落在地。
萨曼莎猛地收回漂浮的神志,将被她抓住脖颈提起的男人丢了出去。与此同时,代表她胜利的裁判声从上方传来。
我还能战斗!男人挣扎着站起来,凭什么算她获胜?他就要拔出原本位于腰侧的刀,却看到刀柄留在吸血鬼的手上。
不可重伤。吸血鬼仿佛第一次记起这场比武的规则般缓缓念道,金属在她指缝间发出令人牙酸的呻吟,随后扭曲着掉落在地面上。
如果你是敌人,刚刚我就捏碎那里了。
——萨曼莎。
吸血鬼荡入梦境。
无比柔和的声音,呼唤她名字的方式却像在模仿不解其意的语言。每个音节都发声完美,呼唤者却不懂得它们所拼凑的含义。
——来。
萨曼莎睁开眼,发现自己竟身处森林。
就像是故乡。比任何一次都更真实,也比任何一次都更虚幻。树木与树木相依,在阴影中同彼此窃窃私语,描述着不被任何人梦到过,也不被任何人记住的梦。
所有死去的树木都在这里。所有曾生长过、不曾生长过的,还有仅仅在梦中才存在过的树木,所有死去的树木都在这里。它们和她一样,都是已经死去的东西。
——来。
那黑暗之中的东西呼唤道,窸窸窣窣的碎响交汇在一起。
——告诉我们,你的问题。
我能问些什么?在森林的尸骨中,萨曼莎忽而感到自己的思维清晰得就像针。你想要从一个记忆都不复存在的人那里得到什么疑问?
彼此相连的尸体摇动起来,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向她俯视,穿透了她在死去之后仍然活动着的躯壳,将同样已经死去的目光深深刺入早已干涸破碎的深潭。
许久之后,它们开口。
——……你在找什么。
——你在找一个人。
声音逐渐确切,最终归为最初的声音。
——你在寻找你忘记的愿望。
我忘记的愿望……是什么?
树木颤抖起来,尸体在狂啸中摇动。
——一个问题!只有……一个!
它们叫喊,古老的森林在她面前轰然关闭。
萨曼莎睁开眼,从未感受过的清晰鸿沟划在梦境与现实之间。天花板的空白上夹杂着班迹,一如她被污染的梦。
胃中烧灼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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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几匹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黑马车碌碌地驶过林间道。车窗外耸着栎木幢幢的黑影,但晚风扯碎了厚重的积云,月光从狭缝里洒落,像薄的银纱,笼住长枝上挂的叶芽。
马车厢很宽敞,古老血族整襟而坐,耳鬓插着簇吊儿郎当尾巴似的杂草;同行那嗜血非贴近挤他坐着,塌背弓腰,只管鼓嘴、不停嘟囔,胳膊囫囵着添乱。
【——鲁道夫也时常坐在这个位置。】奥斯顿想,接住托马推落的诗集。
旅程通常开始于一次拜访:风景总魅惑着把路线拐偏,因而时常不能确定终点。马蹄轻快,整个四季都耗在车厢里,鲁道夫晃着腿坐在他身边,弯起紫晶似的眸子对他笑。
爸爸。那孩子说:你瞧,阳光很暖。
坐直,別晃,你在小看春天的风。他这样回答:系好扣子,小心感冒。
【但……不可能是鲁道夫。】他的子嗣规矩一向很好,也从不用担心感冒。奥斯顿睁开眼睛,拍掉托马按住膝盖的手,对方顺势躺倒在他腿上,正喋喋不休。
“——给他把油全灌进去,我说:'嘿,点灯吧!'然后嘭——”
他抿紧嘴唇,“你这餐桌礼仪真棒。”
“天呐,您夸奖我!”
“我在讽刺你。不准装傻,起来。”但疯狗装作没听到,嬉皮笑脸地赖在他腿上:“起来,托马。別对着我傻笑。”
【——鲁道夫爱笑,但他的眼瞳是很沉的绿色。】鲁道夫不曾叫他父亲,多诺万也只喊他叔叔。没人记得阳光的味道。那孩子是谁?小身影被时间涤得模糊,言语也散碎了,真实被欲念裹挟着湮没在尘埃里。【梦早就该醒了。再烈的阳光也照不透湖底的死寂,总是漆黑一片……】
"——得搬块粗砾石砸到湖面上!“
奥斯顿拇指按住眉心,思绪被托马口中那石头砸得粉碎。“你在说什么?”
“铃兰内湖!湖,我亲爱的。”疯狗正说到兴头上, 扯着他张牙舞爪:”嗙喳!湖面全砸碎啦,月亮光摔到水底去,我跳下去捞……"
“真是个疯子。”
“水底下可热闹,裂齿鳗嘬血,悖鳞鲨只咬屁股肉!鬣鳄肚皮像薄脆饼,能撕开也咬得碎,血肠子卷着碎骨头和铃兰花。”
“……真庆幸铃兰湖不在我的路线上。”
“天哪,您说的对!”托马从奥斯顿腿上弹起来,捧住他两颊,眼珠子像被引燃了,灼成两块儿滚烫的祖母绿:“我们去铃兰湖!”
“我们去菲尼克斯堡。放开,疯狗。”
托马把脸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
“回图里帕诺堡。”
又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对吧?”
奥斯顿明亮的金发在他眼睛里灿动,像在绿宝石底流转的金沙。
“……好吧,铃兰内湖,也许。”
疯狗立刻绽开个笑容,嘴巴直咧到眼角,脸瞬间放得老大;然后是尖骨头猛撞硬骨骼,剧烈的烧炙感,像有团火爆燃在左下颌。
好一会儿,奥斯顿才意识到不是灼烧:是尖锐的痛。托马一嘴利牙咬在他颌骨上,出人意料的剧痛,犬齿豁开了皮肉,血正往下淌。古老血族瞪着指尖湿润的殷红,困惑——继而是耻辱,焦躁啸叫着攻击后脑;暴怒在胸腔里炸裂,像活吞了颗太阳,把一腔子冰结百年的冷血全烧沸了。
“托-马。”奥斯顿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么-敢!
“是?我亲爱的。”疯狗笑着呲出白牙,齿尖儿上挂着血珠,贪婪地圈起舌头,把体液舔进嘴里:“嘿……是甜的!”
黑马车呼啸过野山林,窗帘猛地闭紧;血之链狂躁舞动,一团模糊血肉被丢到车后,骨碌碌滚远。
奥斯顿一把扯下鬓上插的小草束,指尖掐碎了毛茸穗。该碾烂,撕碎,一把火烧成草木灰!杂种,该死的狗尾巴草!!
“徜徉,游荡!湖和深林啊,枯枝子绊住草,”那嗜血已经追上来了,紧跟着车屁股,合瞎编的调子满嘴乱唱;他跳起来羊皮靴咚咚咚几步攀上马车顶,歌声就跟着盘旋在头顶上:“——双峰-顶着-樱桃,还有-郁金-香!!”
“给我等着,疯狗。”
奥斯顿攥紧手指。尘埃和湖底暂放到一边,下颌上那伤口灼痛,他满脑子想着地牢:铁链,鲜血和剔骨刀。草尾巴碎了,可细茎杆儿仍在他掌心里晃悠,翘得老高。
他不会承认:那草汁液味道是嫩的。闻起来像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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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本篇是奥斯顿长条的关联故事,调戏贵妇专场!十八画的超级好看,尖叫!
真的很不会写谈恋爱,希望不涩口【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