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罗大陆,圣别纪元后期。
血族女王莉莉安突然失踪,几乎同一时间爆发的怪奇疫病让人类数量逐年锐减,失去管控的血族加上疫病的席卷,让整个社会动荡不安。
将一切扭转的契机在于教会发现血族的血液竟是能治好疫病的良药。
从此,以血液为中心的利益旋涡将整个世界卷入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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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教猎妹子的互动!妹子超可爱!
曼托大美女!
摸摸坎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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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湖骸的进攻,往日热闹的纳塔城如今异常萧条,正门位置的枪声一直没有停过。平日里熙熙攘攘的人群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失去了家人不知所措的孩子,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人,以及零零散散于街道上游荡着的湖骸。利用血之形翻墙进入纳塔城的坎跟艾维斯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有很多小孩子呢,抓一点回去好了。”
“那样年纪越小越好,太大很难养熟。”
“我就无所谓了,资质好的养大,未来为马戏团效力。剩下的,吃完扔掉就好。毕竟食物……”坎突然停了下来,他的耳朵动了动,鼻子抽了抽,眼眸微眯:“等等,我发现了那些背叛者的痕迹,这边!”
本身经营着一家马戏团的坎拥有极为优秀的平衡能力,他灵活的在堆满杂物的小巷中穿梭,还时不时上房翻墙,这令艾维斯跟的颇为吃力。
“就在前面……咦?你还好吗?”
“一点都不好!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样灵活的!”艾维斯无奈的拍掉身上沾到的灰尘,怎么感觉遇到的这些同族就没有正常的。
跟着坎,他们堵到了两个人,本来很是兴奋的坎在看到两人后,整个人都感觉有点垮了下来。
“居然是两个小姑娘,这下打架的兴致都没有了。”坎有些不爽的嘟囔了一句。他显得有气无力的接着道:
“你们大晚上的在街上游荡是想干什么?是准备杀湖骸还是被其他鬼杀掉?”
两个姑娘戒备的看着坎跟艾维斯,闻言,那个有着红色卷发的姑娘笑了笑。
“如此美丽的月夜不应该被浪费,那么两位先生在这样的夜里,又在做什么呢……?”
艾维斯默默看了眼被房子遮挡的只能看到一线的天空与密布的乌云,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坎也愣了愣,默然半晌,终于道:“那就同你们一样在赏月。”他顿了顿,还是问了出来:“你们看上去在寻找什么?”
红发的姑娘梅尔看看坎,又看看艾维斯,歪头思考这什么,略显犹豫:“请问两位先生是否见过一位蓝发,看上去不太正常的……”她顿了顿“月下人?”
蓝发的,不太正常的月下人?听着这个描述,艾维斯不由想起了一个有些疯癫的同族:“你们要找的,难道是一个喜欢试验的女子?”
坎也接着道:“还是会埋尸体的那种?”
梅尔挑了挑眉:“她居然还会掩埋尸体?我竟然不知道?”
坎意识到自己似乎暴露了什么,不过也不是很在意:“她是叫曼托吗?”
“没错,你们认识她?”
气氛有些改变,两个古血望向两名教猎的眼神逐渐不善起来。
“她不是教会猎人,你们找她干什么?”血之形准备好,战斗一触即发。
这时,之前一直没有说话的白发女孩安努比斯开口了:“是她给我们发了求救信。”她打开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本书来:“我很喜欢她的书。”
安努比斯手上拿着的正是曼托的研究书,这书艾维斯也看过,认出来并不难。
“虽然她经常给人一种嗜血的疯狂感,但不得不承认,在研究这一块,还是很厉害的。”
古血们收敛了杀意,坎道:“既然如此,就一起去寻找吧,毕竟是同族有危险,我就破例帮你们一次。”
找人这种事情,对于可以跟动物们对话的古血来说并不困难,但那是在湖骸袭击之前。现在纳塔城里的流浪动物们被湖骸吞的差不多了,这让两个古血想找动物问问情报都困难,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分头行动,并与两位教会猎人约好,无论是否找到人,多长时间后在这里集合。
找人的事情并不顺利,众人几次集合又几次分开,直到天边微微泛白,他们也没有发现曼托的身影。
“她真的来纳塔城了吗?”艾维斯表示怀疑。
一旁的梅尔呼了口气,“我想是的。”旋即,他对艾维斯跟坎道谢道:“十分感谢两位先生的帮助,虽然听上去我们要找的人与你们也有些交情,但毕竟是出于私人……夜晚也要结束了,接下来就由我们这边行动吧。”
两人互看了一眼,向两位教会猎人颔首致意,旋即离开寻找休息的地方。白天不是血族活动的时间。
目送两位先生离开,梅尔收回视线:“我们回主城休息一下再寻找吧。”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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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努突然扯了扯梅尔的衣服,伸手指向一个方向,哪里有许多的工会猎人进进出出,其中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帽檐旁露出了一缕蓝色头发。
“是她吗?”
(不怎么工整的字迹)
第一天
今天我决定向我的新旅伴蒂姆学习,开始写日记,或许能对我丢三落四的记性有所帮助。首先是记录日期,蒂姆对我不合规矩的开头看起来有些异议,不过他看上去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对我提出他的建议,于是我决定按自己的来。按照道理来说,日记应该记录当日的日期,但很可惜的是,我从来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而本应该记得的蒂姆在遇到我之前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旷野旅行,对天数的记忆也有些模糊,他看起来并不适应独自旅行,更像是一个,嗯,足不出户的神父?或许斯奎尔农场也有传教的需求,毕竟残月血族和人类的关系还算是亲近。所以今天的记录叫做第一天。
那么今天的记录先从我的临时旅伴开始说起好了。我是在离斯奎尔农场还挺远的北边遇到他的,那地方连能走的小路都没有,只有野草、冷风和雪花。之前我去东边的海岸看了看,我似乎不是第一次见到海,但又冷又湿的冬风实在不讨人喜欢。这几个月我在大陆的东部游荡了不少日子,不得不说在人烟密集的地方总是不怕饿肚子的,平时我在洛卡沙漠三个月吃一次饭,最近倒是没那么饿,虽然好像又因为发狂忘了什么,但大概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在我掉转头准备回去城市里看看的时候,我在途中的荒原上看到一个慌慌张张的紫灰色脑袋,胸前还有什么东西在动。
他头发的颜色有点眼熟,身形削瘦,很高但有点轻微的驼背,还没有发现我(这要依赖于我和雪差不多颜色的冬袄)。我从背后靠近了他,才发现他胸前系着两只月鼠,比主人更敏锐的动物不安地吱吱起来。
本来我是想拍拍他的肩膀,但他有点儿高,于是我拍了拍他的背。好像吓到他了,这可怜的人发出了很悲惨的声音。但是他的声音和转过来的脸让我想起来,啊,是那个在演武的时候被我的胳膊砸晕的倒霉残月血族。我还记得他病床上贴着的名牌。
于是我怀抱着重逢的喜悦(虽然他好像根本没有在清醒的时候和我交谈过)说:“你是蒂姆·帕尔默对不对?”
他看起来整个人都僵住了,我想他可能想从这偏僻地方绕行以避开危险,但很不幸遇到了游荡的我。面前的血族一副想逃又不敢逃的样子,我在洛卡沙漠认识的残月血族好像没有这样胆小的。
但在没有人烟的地方遇见这样一位没有什么危险性的同伴总是令人惊喜的事情。在得知他也要往纳塔城的方向走之后,我决定与他同行。
蒂姆先生露出不那么情愿的表情,但既不敢怒又不敢言,他看起来对嗜血血族有相当大的阴影,最开始甚至不敢与我正面对上视线……不过他害怕的也并不是没有错,毕竟一般人在看到那种担心又害怕的勉强表情后,基于良知和礼貌应该给蒂姆先生留下独自行动的空间,自行离去。
但我还是决定和他一起走,我觉得观察他挺有意思的。
看起来日记是只能自己欣赏的东西,毕竟我总是有很多不礼貌的想法,比如这篇就不能给蒂姆看。
第二天
蒂姆先生要去教会,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斯奎尔农场遭到了从铃兰内湖爬上来的奇怪生物的袭击。是我没听说过的生物。
湖骸听上去是一团垃圾和残骸组成的玩意。没有人知道这些生物(这算是生物吗?)是怎么来的,于是在露营的时候,我信誓旦旦地编纂了一个故事:
曾经铃兰内湖是一片静谧美丽的湖泊,里面隐居着会唱歌的湖中仙女,但生活在湖边的不知节制的人类总是向湖里丢垃圾,吃掉的动物残骸和被战争、阴谋杀死的被害者,死者们的血染红了湖泊,悲惨的尸体沉进湖底,污染了美丽的仙女,她堕落成了可怕的女妖,但甚至最后发狂的女妖也被教会骑士啊猎人之类的角色除魔卫道杀死,她四分五裂的尸体落进湖里,和那些尸骸混合在一起,最后变成了这样的怪物,上岸复仇!
“明明被吸血鬼袭击的受害者才比较多吧!”兴许是这几天我看上去并没有那么恐怖,我的旅伴也敢于和我交谈起来,也可能他对我故事的意见已经大于了害怕。
“你要相信吃完还随便乱丢的吸血鬼还是比较少的。”我这样和他说道,虽然我并不是这种守规则的类型,“而且古老血族和你这种血族一般都不会做这种事嘛,你还带着它们呢。”
他好像被我的话勾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脸色一白,又往角落里缩了缩,月鼠们趴在他的膝头看着我,虽然它们一点儿都不好吃,不过现在看来还挺可爱的。蒂姆先生之前试图和我分享他的餐点,但看他一天两顿的样子,为了他能健康地走到目的地,我友善地拒绝了他。
以至于这位吸血鬼神父常怀着忧虑的目光偷偷瞄我,想来是怕我一时狂性大发,找个有活人的地方吃个痛快。但没关系,为了旅伴的精神健康,一个月不吃我也可以!毕竟洛卡沙漠可没有这么多人,三个月一顿饭的境遇也不是没有。
“而且这种故事很常见的嘛。”我宽慰他,“每年因为钱啊权利啊仇恨啊被迫死掉的人都是很多的,还有饥饿、疾病和战争,比被吸血鬼吃掉的多太多了!生活下去有时候也是一种赌博。”
蒂姆看起来相当不赞同这个观点。于是我说:“你看,蒂姆先生,你带了两只月鼠就出来了,还没有武器,还害怕阳光,在这个湖骸到处跑的时候,你到达教会的概率有多少呢?”
他的脸色稍有些暗淡,攥紧了手里的袍子,但又很快坚毅起来:“但我必须要去。”
“这不就对了。”我说,指出他冒险行为的本质,“你不是正在用生命进行一场豪赌吗?”
然后蒂姆先生晚上赶路的时候不和我说话了。
他生气了!哇!
第三天
今天格外的冷,雪飘了一整个白天,地上变得湿滑,厚实的雪层把野草和石块覆盖起来,本来就不那么稳当的路就更难走了,况且我们在一条路都没有的旷野之中,连辨别方向都成了很困难的事情。蒂姆先生看起来转化成残月血族还没有多久,并不那么适应野外行动。于是我拉着他(后者被拉住的时候露出了相当惊慌的表情)朝着西边走去。
我不喜欢冬天,这样的温度现在无法置我于死地,但冷的感觉会让人身体僵硬,凉飕飕的风从冬袄的下摆钻进来,我开始想念沙漠日落之后温暖的沙子。
蒂姆先生告诉我附近有个小村子,或许我们可以去那里避避风。
“但也有可能会不受欢迎甚至遇到猎人的陷阱。”我提醒他,他的头上都快抑郁地长出蘑菇来了。
但也没关系对吧,这种天气的猎人也要考虑失温冻死的可能性,至少跑还是能跑掉的。
“那就来祈祷今天一切都顺利好了!”我对蒂姆先生说,其实是觉得他的餐前祈祷仪式挺有意思,想试一试。
闭上眼睛,双手合十,但我并没有什么真的需要传达给任何人或者存在的感谢和爱,于是只好装模作样地祈祷了一下。
但幸运的是睁开眼睛的时候,下了一天一夜的雪本来就逐渐变小,在这时候完全停了,天上有朦胧的美丽满月。
“哎呀,你看,这不就是好兆头吗。”我这样对蒂姆先生说。
或许真的有什么幸运仪式,没过多久我们就见到了村庄的轮廓,甚至还找到了一户无人的屋舍。
我把斗篷解下抖了抖,积雪簌簌落下,它是件不错的斗篷,厚实又蓬松。
“蒂姆先生。”我示意神父先生凑过来,“再弯下来些。”
他有些谨慎但困惑地向我俯身,接着我把斗篷披在了他的肩上。
蒂姆先生发出了惊讶的声音,他抓着斗篷想重新还给我,眼睛里写满了为什么。
“是好运的临别礼物嘛。”我推推他,虽然吸血鬼不会被冻死,但他的小老鼠可不是能接受一直这种低温的,“我要去看猎人的乐子,到这里要转向了。”
“礼物的理由?因为今天月亮很亮,我的心情很好,然后我看见了你。”
*上接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17455/ 先把故事续上。
*小学生流水账。
*感谢摩尔德里之人在序章给的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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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让我吃掉吗?”
在凯恩·斯普莱特短短的人生中,狩猎过的血族数量并不算多,但是能对他发出如此“礼貌”询问的大概还是头一只。
“那当然不行啊。”挡下对方的第一次攻击,保持一定距离之后,凯恩给出了坚定的回复。
对方只是因为有人血的气味而兴奋了那么一下,但饿着肚子的事实并没有改变,对凯恩来说,甚至算不上是一场实力的较量。当然他也留了余力,让整个演武的过程看起来似乎是势均力敌。
结束之时,名为摩尔德的血族倒下了。与其说是受伤,不如说是真的饿到没有力气了。
凯恩觉得这样就好,不用遇到那种会在比试中下狠手的对手。在演武中他也看了不少激烈的战斗,包括帕尔默神父不幸被一只血手砸到昏迷的那一场……和那些比起来,合适的点到为止更符合他的心意。
原本还想拜托神父带几个已经成为残月血族的孩子回农场的,现在看来只能另寻帮手了。至于自己的去向,他也已经心里有数。
那个血族现在正虚弱着,看起来是孤身一人来参加赦罪演武,没有其他的接应人。那么出场之后,不再需要遵守赦罪演武规定的两人,发生什么事都是没有限制的了。
小夜曲中的演武依然进行着,凯恩摸了摸掩盖在厚实的外套下的的武器,在夜色中跟上了离开教堂的摩尔德。
摩尔德似乎也偷偷摸摸地想要做些什么,挑的都是鲜有人迹的小路。追踪他对于熟悉附近的凯恩来说只不过是夜晚的一场游戏。
临近野外的荒草地,在一幢仿佛马上就要倒下的小屋边,摩尔德终于找到了一个在路边昏死过去的人类,那个人类穿着破烂,被抓起来也没有任何反应。凯恩在不远处同样破破烂烂的房子转角处蓄势待发,就等血族降低防备的时候上去袭击他。
然而,那边传来了奇怪的声响。
“呕——————”
在吃进去什么之前,摩尔德首先吐了。
听不清他说了一句什么,从语气感受应该是骂人,同时他手里的可怜人类抽动了几下。
凯恩决定再观察一会。
在他的视角里,那个血族低头吸一会,然后扭头发出反胃的声音。那个人类还活着,所以一定是新鲜的血液,无法像圣水那样伤害到血族。那么……
凯恩觉得这个血族也许并不喜欢这个人类的血液。但为了补充体力,依然在勉强自己。这让凯恩想起了纳塔城小巷子里的那些野生小动物。为了活下去,什么都能吃,残羹,垃圾,甚至木头。
是人的问题,还是血族的问题?
不一会儿,摩尔德放下了奄奄一息的人类,继续移动起来。
凯恩悄悄过去给那个人做了紧急止血处理,看起来还有一口气,但愿他能见到明天的太阳。同时他也确认了,那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甚至没有什么酒精的味道,只是一个过于虚弱的流浪汉。
之后,自然是继续追踪这个有些怪异的血族。
就这样断断续续地前进,日夜颠倒追踪了不知道多少天,终于到达了终点。摩尔德回到了他的巢穴。观察了几天他的行动后,凯恩美美地提早睡了一觉,在某个太阳优雅升起的清晨,一脚踹了进去。
凯恩带着一缕微光踩着倒下的门板走进屋子里,眼前是和那些古老血族的贵族豪宅完全无法相比的狭小室内。有什么像是小动物的东西们往深处逃窜,只留下了零星模糊的残影。
根据他的观察,这里出入的只有一个血族,没有仆人,同伴,以及任何其他的来访者。尽管也做好了里面可能在群鬼乱舞的心理准备,但事实上,这里非常安静。静到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停在一道沉重的木门前。角落里似乎有什么悉悉索索的声音,不像是人类这种体积的生物会制造出来的动静。他将提灯照向角落,几只瑟瑟发抖的小动物再次逃窜。
动物?看起来不是使魔,只是平常的小动物。
他无视了那些无害的小东西,用娴熟的技巧打开门锁,木门里漆黑一片。
在最深处,一个人影歪斜地躺着,一动不动。
“起床了,小宝贝。”用仿佛对孩子念叨的语气,凯恩掏出武器冲了上去。
或许有胜之不武的嫌疑……在打烂了这个房间里所有能打烂的东西后,人类制服了血族。
摩尔德觉得头疼。他好不容易回家,吃饱喝足躺下,只享受了片刻安宁,老家就被人掀翻。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动物们吓得逃出了屋子,随后,自己因为失血过多眼前一片漆黑起来。
凯恩晃了晃手里沉甸甸的瓶子。
黑色的视野里自然看不到猎人的大收获,反正那瓶营养满满的血液本来也来自他自己,看了只会生气。在陷入昏迷之前只听到那个人还在不停地走来走去说话……好烦啊!
“呀,这个血族难道只靠那些小动物在过活?”凯恩调查完屋子之后感觉到了一丝不可思议,有个房间里的布置和斯奎尔农场的月鼠小屋很相似。
好烦啊,这个人在说什么啊。
“你难道是残月血族假装成嗜血血族?……哎呀晕过去了?太可怜了。”
凯恩蹲下身,拍了拍摩尔德的脸颊。这次狩猎让他心情非常好,以至于他萌生出了一些奇怪的想法。
他用烧过的小刀割开了自己手臂上的皮肤,把伤口凑到了摩尔德嘴边。
血族的本能是真的很强。
摩尔德醒过来听到的第一句话是。
“要不我养你吧?”
要不是心里揣满对兹米亚医生的敬意,猎人罗斯·劳尔肯定会从先前那场混战里溜走,离吸血鬼、湖骇和死都远远儿的,而不是做那四分之一比率的幸存者,卷进这场雪地急行军。
天早就黑透了。雪从平原一路追着马队,把疲惫的猎人撵进林子,风在灰萎的针松林间呜咽,攻击罗斯冻僵的膝盖和指头。牝马的汗在粗毛上凝成冰晶,她不停打响鼻、呼出白雾,缠苇草的四蹄在冻雪上打滑;人比马更难熬,棉衣足够厚实,但冷风从鼻子灌进肺和小腹,在缺了内脏的空腔乱转。老鼠罗斯斯斯哈哈地从喉咙吐出冷气,视野里全是肆虐的风雪。医生骑着那匹“凯丽小姐”跑在前面,身影被雪幕模糊成阴沉的灰黑色。矮马猛地趔趄,仅剩的血罐在她身前哆嗦,老鼠压低瘦巴巴的胸膛,把女人和她鼓囊的肚子挤在马鞍上。咕咚,咕咚,抢来的血在里面晃荡。
“忍忍!你——你叫什么?”罗斯大喊,等了一会儿,没听到回应,就继续喊道:“没多久了,也许再小一会儿——”
小一会儿是多久?没人能给出答案。十分钟,半小时,几个钟头。
等到老鼠罗斯颠得找不到鞍子上的屁股,眼见的景色也糊成茫茫一片,领头的队长——阿比西奥那条老狗终于大喝一声,拉住了坐骑的缰绳。
雪已经停了。这儿是块平整又荒凉的林地,矮小的灌木全挤在一边。一棵参天老树霸占了所有天光,树底下只有成片的矮草,在冬天枯萎灰黄,压在厚实的雪毯下面。 积雪覆盖了枝杈上没落的枯叶,一起风,砾石似的雪粒就簌簌往下掉。
“在这儿扎营。马都栓结实 了,小子们!”老狗扶正被风吹歪的宽沿皮帽,“七个小时,天亮前上路。”
骂人的脏词儿在罗斯弯弯绕绕的肠子里转了一路,可这时脑子里蹦出的字眼是:谢天谢地。
篝火,帐篷,吃饭睡觉。谢天谢地。
大伙儿都被风吹透了,帕弗一头从马上栽下来,脑袋像个椰子似的砸进雪里,没听到惊叫,只有一声沉闷的“咚”。阿比西奥拎起他,发现那孩子是冻得傻了,呜咽声也发不出,只用晶亮的眼睛湿润地盯着他瞧,于是呸了口唾沫,草草给他抹在肿包上。
“干活,没摔死就他娘的去利索儿干活,别吃你老子的闲饭。”老猎人把凝在脸鬓胡须上的雪块揪掉,顺手揩了一把帕弗脸上冻硬的鼻涕,拎着年轻人走向驼辎重的驮马。
洛多维科的毛领子遮不住脸,跳下马就赶忙抬手去拽鼻子。他有一头温暖的红发,琥珀色眼睛,这会儿确认了鼻子还在,冻僵的五官立刻囫囵挤出个笑容来。“说啥来着,您就是命不该绝,吸血鬼的刀子拿您没辙,也没给北风老爷吹掉在半路上。”他摸着鼻子嘟囔了半天,这才快活地张罗去点篝火。
罗斯早瞅见兹米亚·斯塔夫罗金医生下了马,可等她用冻僵的指头栓牢“黑炮仗”,再把血罐安顿在篝火边,医生却还站在刚落脚的雪地上。那人拿后背对着营地的篝火堆,脸上戴着没皮也没肉的鸟头骨,戳出锥子一般锋利的喙。罗斯顶喜欢医生平静的绿眼睛,可它们被骨头遮住了,只剩下骷髅的空眼窝,直勾勾瞅进黑暗里。
“您在看什么?”老鼠忍不住问,“那儿什么都没有,医生,可别被夜猫儿把眼珠子给吞了。”
“夜猫儿。谁讲给你的故事?”苍白的鸟喙转过来,火光照亮了半张骨头脸。
“艾德蒙大爷说的。”
“好夜莺。他怎么讲?”
“说它躲在死过人的林子里,爪子有炉钩那么长,只吃活的人眼珠。”
“病灶和黄脓才会只吞掉眼睛,亲爱的罗斯。”兹米亚医生柔声说,“《眼疾:光明复兴》,你没读到二十页。”他把星斑马栓好,挨着罗斯的‘黑炮仗’。马儿饿坏了,抻着脖子啃医生的领子毛。
“回纳塔以后记得把书读完。”
罗斯心虚地挠耳朵,“哎,这本好像在——”
“二楼,红色矮书柜第三层。我的朵拉帮你收好了,夹了花签,她自己做的。”医生转回身,火的光亮又只能照见那背影了。
“能看见纳塔城了。”鸟骷髅向着黑黢黢的枯林说。
可这儿离纳塔城还远着呢,连插旧旌旗的塔楼尖儿也瞧不见!——这话罗斯并没说出口。可怜的医生一定累坏了!他有多久没摘过面具了?从帕斯玛街区,和阿比西奥大吵一架之后?他这一路救的人远比砍碎的多,可他们一个也没活下来。到头来承诺都是许给死人的,尸体用血和碎肉把他浸透,猎人们冻硬在他的衣摆上。
罗斯帮忙喂了马,又跟着椰子脑袋帕弗去林子里捡柴。她看到阿比西奥把兹米亚医生拉坐在篝火边,于是满怀希望地想:暖和起来,人就会好过些。没错,摘掉面具,然后煮一锅他拿手的汤!
可等他们抱着枯枝回到宿营地,那好医生却只静静坐着,是鼻头泛红的洛多维科·里奇正掰碎冻肉干,随手丢进一锅黏糊糊的汤。帕弗一屁股坐在她左边,两人把血罐夹到中间。五分钟后汤糊被舀进木碗里,每人一大勺,里奇管它叫得意之作,除了肉还埋着碎块茎和野菜的尸体,胡搅蛮缠在一起。老鼠耸着鼻子去嗅味道——好吧,它至少是热的。
罗斯端起碗,连吞带咽,热乎乎的汤糊填下肚,身体马上透出暖意来。
后来想想,这大概是她此程最正确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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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停了没有多久,克劳伦斯·奥斯顿就从嗜血血族带他走的路线上觉出些异样来。
乌云压在头顶上,把天空闷成一种肮脏的红。厚雪埋葬了北风吹折的树,枝杈刺穿雪冢,向他们伸出枯黑多节的手。给他带路的血族在枯枝、老树、杂草和堆雪的硬石头之间乱蹿,不像找人,倒像只追刺猬的狗。
“够了,停下。”奥斯顿说。他穿了件极精致的毛领子外套,层叠地绣着郁金香纹饰,衣料华贵但不算厚。保暖并不重要。
“我不认为你在走一条正确的路,托马。”
托马。昵称过于亲近,可那嗜血认不得姓氏也记不出名,只给得出个“托马”让他叫。
“文森特·罗兰,古老血族,我尊贵的同胞。你说——”
“在来的路上见过他,当然,当然,我亲爱的奥斯顿。”托马热情地说,羊羔皮长靴转着花样踩在新雪上,七扭八歪的足迹像群闹哄哄的动物,紧追在他屁股后面。
奥斯顿挑高半边眉毛。“你遇到文森,但没见我的使役蝠。”
“是的,就只有他一个;是的,没坐马车,靴子陷在雪淖里;是的—— ”托马打了个夸张的嗝儿,一口气说下去:“他脑子还在,却找不到回家的路!”
“话太多了。”
“啊,荣幸之至,我亲爱的。”
“闭嘴。”
“瞧您,难道不觉得路途无聊吗?帕斯玛有个老笑话,讲三条腿的猪吃人——”
“闭嘴,托马。”
这一次他真的闭嘴了。
奥斯顿微微诧异,但他的视力远比托马好,立刻跟着注意到远处燃起了一小丛火苗。穿过莽莽荒雪原,变质的血——焦木,马鬃,以及鲜活的人臭味,争先恐后地顺着北风散过来。
“那是——是什么?”托马盯着火焰梦呓似地说。
“不是文森特。”
“三条腿的猪,或许是被嚼碎的人,”嗜血血族像梦游那样划动双手,“我得去看看——”然而步子只迈开一半就停顿了。托马咈哧咈哧地笑起来:有东西水蛇似地蜿蜒在他血管里,勒紧了心脏。
“再说一次:那不是文森特。”奥斯顿冷冷地说,绝命之线绕在他微颤的小指上。“第二课:记住你的承诺。”
上一次惩罚够足了,疯狗没胆再忤逆他:骨头填不满食肉兽的胃,但很少有狗敢咬执棍者的手。
城下町舞会的愚弄惹恼了奥斯顿,他把托马丢进庄园地下的旧牢房,锁链穿透胸腹肋,铁钩子剜住锁骨吊在顶棚上,花上大把时间在地牢里一寸寸精细雕琢那作品,绝命之线缓慢地切开软肉再割脏器,刺探着沿血管粗暴生长;从脚心到指尖,血从细小的伤口喷出来,滑落,漫过绽开的皮肉。
疯狗始终在笑。
“血,血!可真不错!咈咈咈哧,闻闻这味道!”
他在流血时尖笑、割肉时大笑, 拧断手脚简直笑得他喘不过气;好像所有苦和疼都能随狂笑给抹消掉。和着冷血坠地的滴答声,他笑得高亢又刺耳,管家说母牛吓得不产奶,仆人也抱怨睡不着觉。奥斯顿于是不给他喝饱,失血和昏厥总算带来些清静。
不到两周,古老血族感觉到腻味,就把狗链交到管家手心里,嘱咐喂血、清理和鞭笞,事无巨细。然而又经过两个朔月夜,奥斯顿从一本长诗里分出神,在下午茶的间隙记起牢房里那只聒噪的动物,却得知他早就逃走了。
“是的,加了最粗的铁链,三条,如您所见。”老管家推开地牢门,仔细拂走攀上肩膀的蜘蛛网,递给他一杯加了肉桂的茶。
“很好。但不是免责的理由。”
“您完全是迁怒——下人们容易死,也都怕残废。托马先生浑身都像长着牙。没人敢拦他。”
“我雇血族护卫不是在做慈善。”
“他们,”老人平静地说,“都还记得鲁道夫少爷的脸。”
管家的茶甘甜、温和,口感一直很好,但那天却像焦油似的在他心里点燃了火。
鲁道夫——他的鲁道夫率直、坦诚,从不曾逃避犯过的错;而托马——这嗜血的东西白白长着鲁道夫那样精致的脸。
奥斯顿挑剔的目光落在雪地里。托马本来比鲁道夫瘦削些,但此时披了件不知哪儿摸来的狼毛斗篷,差别便被模糊了;更别提额前微翘的红头发——他这会儿还耸着鼻子往火的方向蹭,光亮闪烁,全落在鲁道夫一样翠绿泛金的瞳仁上。奥斯顿的血链在他胸膛里绷得死紧,随着动作紧缚住血肉,切割冰冷的心脏。
奥斯顿想起摊在掌中的粗铁链,三条里弄断了两条半,还挂着碎掉的半颗牙。血倒是被嘬得干净,托马很可能舔过脚下的糙石板,跪着用舌头舔走每一滴来不及干涸的血——吞咽那一丁点力量,就为了从他眼皮子底下逃出去,这不挑食的杂种、血蛭,嗜血的疯狗。
鲁道夫绝不会——
你怎么知道?脑子里有人轻蔑地反问道,你惩罚过那孩子?
他是我的子嗣。他不需要惩罚。他很好。
可是他逃走啦,逃走啦;某些部分再回不来,只好装进硬木匣,像个观用标本似的锁在城堡里。你没机会了解他。你这傻瓜,奥斯顿。
搅着托马心脏的血链突然松懈了,那嗜血没耽搁一刻,立刻手脚并用、嗷嗷叫着往火的方向奔过去,灰毛皮拖在脚后面,把雪扫花了一大片。
奥斯顿直等到他跑得够远了,才扯紧血链,迈着优雅的步子,不疾不徐地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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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觉察到危险的是马。
七匹马本来安稳地嚼着干草料,突然嘶鸣着人立而起, 一匹接一匹撂蹄子。老鼠罗斯放下冒热气的空木碗,和红毛里奇对视了一眼,转手摸上腰后的枪。
椰子脑袋帕弗的盾没敢离身,这会儿赶忙抓牢。他不看四周围黑漆漆的雪野地,倒紧张兮兮地往老狗阿比西奥脸上瞧,老狗耐心全给瞧没了,伸手就掰男孩的头。
“脑子和眼睛你得给老子长一样,”老猎人绷紧腮帮子,“别把赏金全叫庸医赚走了!”
火的影子在冻雪上张牙舞爪,那访客不请自来,贴老树站着,短上衣和额发都是暗红色,像抹稠得擦不净的血。“快瞧快瞧,谁在这儿?”血族撑开滚满雪粒子的毛斗篷,炸着嗓子直嚷嚷:“新鲜的血和硬骨头!得祝他们寒风夜-快-乐!快乐!”
来了。又来了。罗斯忙不迭给枪上膛,铁器在手里冷得发烫。这一趟怕是中了什么邪,怪物和血族跟山笋似的往外冒。戴鸟骨面具的医生呆愣地端着木汤碗,罗斯只好也转头盯着队长瞧,正看到老狗提溜起皮酒壶,啪一声撂在木墩上。“老子吃了饭正饱得慌,不乐意动。你小子运气好,有屁快放,没屁滚蛋。”
几句话掷地有声,被罗斯当定心丸吞下去,手也把枪筒焐热了,她才瞥见血族发钝的耳朵尖。他或许年纪还没老狗大,要不是没油水可捞,五个人揍他准赢,三个打一个也不亏。
“您倒是落了个温饱,”那嗜血没脾气,只管嬉皮笑脸地往前凑,“我呢?只能灌风,只能嚼雪,前胸贴着脊梁骨——”
不值得出手。罗斯想:没得赚,走空就是白干。她腰杆挺得笔直,背绷得死紧,干瘪的影子投下去,把血罐遮住一半。
老狗呸一口啐进篝火堆,“干我屁事,你管我叫老子吗?”
“哈——,那你猜我的名字叫什么?开头是托——”
“托马。"又一个声音从光亮摇曳的边沿传过来,毫不客气地打断他:“不要玩太久,我耐心有限。”
风变冷了。
北风呼啸着穿过宿营地,枝子上大块大块的雪砸进火堆里。老鼠舔着冻裂的嘴唇,想看清融在夜色里的人:火光勾勒出新访客晦暗的轮廓线,绒帽外竖着突兀的长耳尖。他紧身的黑毛领外套缀了花纹样,金绣线晃得人眼晕。
干柴在火中陡地爆裂,噼啪。阿比西奥把最后一口浊酒吞下肚。“嘿,庸医!我就说你给的眼药不得劲儿,连个人都能瞅漏,你说诊费咋办?”他咂着嘴数落那医生,醉熏熏勾住他肩膀往下摁,兹米亚没答腔,像个旧塔楼似的塌下去,鸟头骨搁在膝盖上。老狗拄着他后背打喷嚏,枪斧撂在手边,刃光发寒。“照理说来的都是客,可咱锅空了,不巧酒也喝干了。操他妈的冷雪夜。”
远处的血族如果没聋到听不见老狗的大嗓门,就是压根没想要搭话。他兀自端详着指头尖,叹气,三四只蝙蝠飞落在手边,无声无息地扇动皮翼。眼见着所有注意力全被古老血族吸走了,托马跳着脚嚷起来:“答案给公布了,不能算数!“
猎人们事后都同意:是轻敌让人低估了这疯子。他速度快的惊人,一爪子搡在罗斯肩膀上,还没等她踉跄着站稳,又被捏住耳朵提起头。托马贴着她下颌,吐息冷冰冰吹进耳孔里:”你猜那名字怎么拼?”
罗斯一脚蹬着血族逃窜开,帕弗重盾抡高了,只擦着托马头顶的蜷毛捋过去。血罐嘴张得老大,被嗜血一把摁进雪地里。
“猜啊,第一个字母是T!”
老鼠来不及思考,本能驱使着扣动扳机,火器在手里炸响,枪托猛撞到胃上。子弹紧追着托马,第一颗击碎了树皮,第二颗擦过那疯子颈侧,直向古老血族冲去,一路呼啸着撕裂空气。
天哪,罗斯想。别招惹瘟神。天哪。
但子弹从古老血族身前掠过去了,那家伙只优雅地欠身,胸前小坠子一闪,金发轻摇,头颈微偏,架势像古老的宫廷躬身礼。
疯子跳开了,血罐没碎。那姑娘躺在雪地上,晚半拍才尖叫出声,捂住黑头发底下流血的脸,面皮上被指甲硬割出四个血淋漓的字。
T。O。M。A。
“对啦!托-马——!”嗜血欢笑道,"就这么拼,忘不掉了!”
黑发女人脸上那伤口发疼,血流下来,食物跟着就从胃袋里往外涌,喉咙口吐得发腥,泛苦,胆汁都给呕出来。罗斯伸手扶她,血罐肩膀一歪,短指头抠住老鼠的瘦胳膊。
“薇娜、薇娜、薇娜!”她尖叫,腥的血和酸胃液全搅在脸上,绝望和着眼泪顺割花的脸蛋往下淌。“我叫薇娜,文泽莱村的薇娜!……您救我,救救我!”
“帕弗!”
椰子脑袋正发懵,被阿比西奥吼得一激灵,盾抬起半人高,后者一拳敲上去,把铁盾砸回雪地里。阿比西奥努努嘴:“动动腿脚,小子。送她回帐篷睡觉。”
黑发的血罐完全被恐惧擒住了,帕弗把她强按住,倒着扣在肩膀上。尖叫声被小猎人一路护在盾后面,直到隐匿在帐篷里。
她原来叫薇娜。
罗斯重新给枪上膛,胁迫地指向血族的心脏。但铅弹力道不够,她转而瞄住眼睛。枪口往斜向歪,突然看到里奇在嗜血背后勾手指:嘿,瞧!
那红毛左手握的空拳,拇指朝上,弹开俩指头,攥紧。
壶,罗斯想,腰上。她眼睛一转,在托马腰间盯住了那只“壶”。
你,松鼠。可能。老鼠左右手交替着比回去:瞎。
两根直梁铸个十字,横竖缀着五只铃铛。没有壶嘴,只有乌秃的把手,发黑,可能是银子。咬过才能估价。罗斯在唱诗班见过类似的小玩意——一个旧祭坛钟,歪歪斜斜,随意挂在血族的腰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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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写完了,先打个卡再补文。。
感谢 夜莺艾德蒙同志友情客串!
希望所有人都能 感受到东北人心中的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