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開始轉動的第二個春天,我遇到了“你”。
從自己第一次走出家門的那一天開始,已經過了一年零四個月。
那天回去之後自己第一次得了重感冒,第一次喝到苦得讓人作嘔的漢方藥,第一次沒能在截稿日之前交上原稿。沉睡一天多再醒來的時候從後門一路延伸到房間里的鞋印已經徹底消失,潔淨如新的革靴與大衣安安分分地收納在衣櫃之中,就像它們從來沒有離開過那裡一樣。就連阿壽和老管家對她的態度都沒有一絲變化,她踡縮在溫暖的被窩里不斷重複淺度睡眠與猛然驚醒的循環,留聲機輕柔的音樂沒能遮蓋住阿壽斥責新來的女僕的聲音。
“跟你們說了多少遍了,這些都是我負責拿的,你們不要隨便上二樓打擾小姐休息!再加上現在小姐害了生長熱,要是再開門開窗的讓小姐受了寒有個萬一你們誰來賠?啊!?”
阿壽的聲音似乎比跟自己說話的時候尖銳許多,但她懶得去思考其中的差別。
養病期間父親難得地來了自己的房間一次,在床邊坐下后摸了摸自己的頭就沒再說什麼。她模模糊糊地想到這樣對父親似乎並不禮貌於是勉強睜開眼睛看向父親,卻沒能對上父親的視線。
“……安曇野家的女兒,不可以做會讓安曇野家丟臉的事情。”
沉默良久之後父親用混著歎息的聲音說出這句話,她在朦朧之中努力運轉鈍重的大腦想了一會兒,然後鄭重其事地點了點頭。
要讓管家和阿壽以外的所有傭人知道自己臥床不起的原因是生長熱,而不是風寒。
做出偷偷跑出家門這種會讓家裡丟臉的事情的,不可以是安曇野家的女兒。
她沒有聰明到能將偷偷出門的事瞞過父親與女僕,但還不至於笨到聽不懂話里的意思。
“……謝謝父親大人……”
彌生說完之後就再次閉上眼睛,父親從椅子上站起來無聲地走出房間,房門關上時輕微得幾不可聞的咔噠聲在混沌的知覺中不知為何顯得格外清晰。
那一天之後過了一年零四個月,小小的齒輪偶爾錯位,精密機械依然運轉如常。五月的陽光從落地窗灑入房間的下午,最後一個女僕哼著歌離開傭人房走向大門,而彌生悄無聲息地在她背後穿過後門滑入晚春的馥郁空氣之中。
“下午好,四季先生,由美。”
“啊,月心!歡迎光臨!”
蛋糕店鴻雁亭是少數幾個她每次出門一定會去的地方,原因之一是店裡的蛋糕太過美味,原因之二是和氣的店主兄妹總給她一種似曾相識的親切感。也許是因為工作日的緣故,店裡沒有多少顧客也不見平常的侍應,就連店主的妹妹由美也是給她端來蛋糕和紅茶之後就坐到了桌子對面。
“月心你來得剛剛好哦,今天店裡打工的女孩子都不在,哥哥又不懂禮服的話題……”
“禮服?”
由美滿面笑容地拿出來的是一本薄薄的寫真冊子,上面印著各種樣式的女式宴會禮服。照由美的說法,這是某某洋服店派發的宣傳冊子,最近學校的女生中間相當流行看著冊子互相挑選適合彼此的禮服。
“最近那個近衛家要在鹿鳴館開舞會嘛,而且參加者不限身份,所以大家都在討論這個呢。而且你看,一般女孩子不管怎樣總是會想要一件自己的漂亮禮服的嘛……”
“……誒,會嗎?”
禮服不就只是一種平常不會穿的衣服而已嗎?她的疑問立刻換來由美一個複雜的眼神。
“月心不是一般的女孩子,所以不要在意。”
“嗚,嗚……所以由美要去那個舞會嗎?”
“怎麼可能!我們這樣的學生頂多也就只能看看宣傳冊子啦,畢竟一件禮服……”
後半句的聲音太小她完全沒有聽清,不過冊子上的禮服剪裁基本上都在刻意突出妖艷成熟的感覺,跟氣質清純的由美的確不太相稱。她點點頭合上冊子交還由美,開門見山地說明了自己今天真正的來意。
“由美,我想拜託你一件事。”
“嗯?”
一刻鐘后,下町商店街,熙熙攘攘的人潮與表情嚴肅的由美。
“聽好了,月心,現在開始你一定要跟緊我,如果不小心走錯路,就連我都沒有自信能離開這個地方哦……”
“嗯,由美。”
雖然在由美領著她從蛋糕店出發之後,繞過第五個拐角的時候她就已經徹底分不清方向了,不過照實告訴由美的話她大概會馬上帶自己原路返回,彌生默默下定了無論如何也要緊緊跟住由美的決心。
“再來,這裡的人敲起竹杠可是非常厲害的!你看中什麼東西就跟我說!我來砍價!因為你完全不懂一般的物價,所以在我說可以之前絕對不能掏錢!”
“嗯,由美。”
雖然完全不懂敲竹杠和砍價是什麼意思,不過自己不懂一般物價的確是事實。彌生想起第一次在鴻雁亭付賬的時候被由美說教了近一個小時的經歷,嚴肅地點了點頭。
“雖然覺得你不至於連這個都不知道,不過為防萬一還是說一句……如果我們真的走散了,你要馬上找巡查問路!不要跟不認識的人走,也不可以自己亂跑,啊,問路的話就不要問鴻雁亭了巡查可能不知道,問你自己家……”
“嗯,由美。”
雖然在她說之前自己真的連這個都不知道。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你完全不懂在下町買東西的方法,所以在這裡我就是你的老師。要叫我由美老師!好了出發吧,月心同學!”
“嗯,由美老師!”
只因為自己說了一句“想去看一次下町的商店街”就自告奮勇地當起了嚮導的由美,真的是個不可多得的朋友。兩人逛完商店街所有洋服店的時候太陽已經西斜,彌生手裡多了一個紙袋,裡面裝著自己的外套。
“嗯……果然換一件外套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啊,穿著這種便宜料子的月心,新鮮……”
如果老實說自己沒明白身上這件新外套和袋子里的舊外套有什麼區別的話好像又會招來由美那個複雜的眼神,所以她只是笑著點了點頭。
“那我們也該回去了!正好現在差不多要到晚飯的時……間……”
由美的表情慢慢凝固起來,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可怕的事情。不明狀況的她正打算開口詢問,身後魚店攤主的嘹亮吆喝刺破了茜色的天空。
“今天的生鮮降價賣啦——”
那之後發生了什麼,其實彌生記得不是很清楚。
一群不知從什麼地方湧出來的中年女士以她所無法想象的速度與力量撞開兩人衝入魚店肉店蔬果屋之中,她從人群的推擠之中拼命逃出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身處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而由美,不,由美老師,已經徹底失去了蹤影。
“呃,嗯,那個……這種時候應該要找……巡查先生?”
“在。有什麼可以幫到你的嗎?”
她被不期而至的回答嚇得差點離地,但轉過身去似乎是個錯誤的選擇。身著巡查服的那個人站在離自己三步之遙的夕日餘暉之中,逆光和帽簷的陰影隱去了臉上的表情,介於翠綠與碧藍之間的眼睛被金紅的火燒雲打上一層柔光。
寶石一樣的,眼睛。將漫天晚霞鎖進最高級的綠瑪瑙里也不外如是,吟遊詩人陳腐的讚辭從地底攀爬而上在腦中盤旋不去。她愣了一會兒才想起這樣盯著陌生人看並不禮貌,急忙開口卻發現年輕巡查一直緊抿著的嘴唇也正好動了起來。
“那個——”
“小姐——”
兩人同時出聲又同時再次陷入難堪的沉默,那個人苦笑了一下做了個讓她先說的手勢。傍晚的日射似乎依然威力驚人,她一邊祈禱陣陣發熱的臉頰映在那雙關著夕暉的美麗眼睛里不會顯得太奇怪一邊慎重地開了口。
“對不起,我想請問到安曇野宅怎麼走。”
“啊啊,是說那個資產家的安曇野家嗎,從這裡往前走到二丁目橫街,右轉走一段看到信樂燒的雕像向左拐……走到小樹林之後朝南走一點過了河應該能看見一座白色洋館,那個就是了。”
“……”
“……”
咦,奇怪,巡查先生明明沒有說外語,自己卻完全聽不懂“往前走”和“過河”以外的句子呢。
也許是覺得保持著笑容凝固在原地的自己太可疑,巡查在片刻逡巡之後用似乎相當難以啟齒的口氣問道:
“小姐,你是第一次來這裡嗎?”
“嗚……是,是的,那個,本來是老師帶著我的……”
不知是不是自己說錯了什麼,巡查很快露出理解的神情點了點頭。完全沒弄明白狀況的彌生正打算開口詢問,巡查換上親切的笑容對自己伸出了手。
“第一次出來跑腿就跟前輩走散的話,應該還沒來得及記住路線吧。如果不介意的話,我可以帶你過去……”
“……”
明明只是再普通不過的幾句話,卻像是帶著言靈的魔力一樣不可思議地讓人安心。她在原地頓了一拍,抱緊裝著衣服的袋子深深彎下腰去。
“是,拜託您了。”
“請不要客氣,幫助市民是我等的職務。”
她只是伏下眼瞼輕輕點了點頭,也不知有沒有成功遮掩住臉上的表情。
“……這裡就是我剛才說的信樂燒雕像,因為附近有很多便利的店鋪所以算是一個比較有名的地點,很多人會選這裡當約人或是等待的地點。啊,對對,說到便利的店鋪,從這裡左拐的話……”
第一眼看到巡查的時候以為他是個沉默寡言的人,沒想到他會走著走著突然開始介紹沿途的標誌物和店鋪。巡查的聲音和表情都淡得顯不出情緒,但聽他的介紹本身就是一件相當有趣的事情。她小跑著跟上警察的腳步,仰頭看他帶著純白手套的左手在空氣中劃出一道又一道軌跡,不知為何禁不住笑出了聲。
“……這個地方真的好棒。”
“是吧?這裡是我最喜歡的地方。”
那一瞬間巡查臉上露出的笑容,跟之前提出帶路時的笑容截然不同。像是最自豪的畫作突然被搬入畫廊的繪師一樣,就連淡泊的聲音似乎都染上了一絲喜色。
——這個人原來也會露出這樣的表情啊?
在自己愣神的時候巡查已經迅速收回笑容轉過頭繼續前進,彌生嚇了一跳趕快小跑起來,一下子跑到了巡查的前面。
“……??”
就算仰頭去看巡查的臉,也看不到什麼特別的表情變化。巡查依然邊走邊不疾不徐地介紹沿路店鋪,彌生卻莫名其妙地又超過他好幾次,一頭霧水的彌生走走停停了好幾次才終於合上巡查的步調。
“啊……”
……是自己平常的步速……
沒有任何一本書教過她這種混合著高興和難為情的感覺叫做什麼,不過事實上她也無暇再去思考這些。彌生不露痕跡地抬高紙袋遮住了自己的臉,結果巡查後半段的介紹她完全沒聽清。
“……所以,像剛才這樣走就能比較快回到宅邸,也不容易迷路……好了,我們到了。還有什麼能幫你嗎?”
“啊,呃,沒有……”
“是嗎。那麼我先告辭了。”
晚春的黃昏,家門前種滿櫻樹的步道上,有著寶石一樣的雙眼的人對自己說出公式化的辭句,然後轉過了身。
“……等一下!”
一定都是櫻花的錯,櫻花有讓人發狂的魔力。
回過神來的時候自己已經抓住了巡查的左手,讓人安心的溫暖隔著手套的布料傳到自己的掌心。突然前傾的身體有些重心不穩,被人群沖散之後還未來得及梳理的長髮在風中飄飛起來。
“還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
“……,不……”
也許自己一生都沒有機會再見到這個人了吧。
彌生鬆開手,深深低下頭去。
“今天真的非常謝謝您。”
“請不要客氣,這是我等的職務……有需要的話請盡可能找尋幫助。”
年輕的巡查脫下帽子敬了一個禮,然後像是突然想起一樣補充道“我聽說安曇野家似乎經常替換傭人,雖然可能很辛苦,不過你要加油啊。”
“?是……”
“小姐,歡迎回來,今天又去別院看書了嗎?”
“……嗯……啊,對了,阿壽去把大友洋裝店的目錄拿過來,我要再訂製一件禮服。”
“是是,小姐這陣子又要參加舞會啊,真是長大了……”
“不是啦,你忘了這次鹿鳴館舞會我只是代替不在帝都的父親去的嗎?這件是給朋友的回禮,因為她好像找不到合心意的成服……”
跟女僕說話的時候有風從沒關緊的窗子吹進來,她無意識地握緊了左手。
残留在掌心的,是這個春天最後的餘温。
“那么我就先告辞了,谢谢两位这几天的照顾。”
“现在吗!?都大半夜了,明天早上再走也……啊,别客气别客气,今晚上的住宿费我们不收就是了,半夜进山不好的,半夜进山……”
“不,现在启程的话正好可以赶上明早学校开门,我想尽快把这几天的成果整理出来……真的很感谢两位和村里的人告诉我那么多。”
榛名硬把装着钱的袋子塞进旅店主人手中,按住帽子深鞠一躬,然后赶在那对亲切的老夫妇制止他之前快步走出了门。
虽然一开始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住进了爱染山脚下的这个小村子,但四天来得到的成果远超他的想象。这座山周边从古就有许多关于天狗的传说,虽然他一开始也考虑过文学部的自己将天狗传说选为毕业论文标题是否有些不妥,但现在他完全可以确信自己做出的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爱染山中有天狗——
樵夫挑着担子下山的途中,突然听到年轻男子的声音追在自己背后问“嗳呀,嗳呀,是谁允许你对山主的社木动斧头的啊?”樵夫立即明白过来是爱染的山主在问自己话,急忙拆开薪木堆一根根检视才发现里面混进了一根发着微光的枝条。樵夫平伏在地上拼命解释“御津坊大人明察,小的只是一时看走了眼呀!”却换来山主回答“是吗?那我就把你家人的血喝得一滴都不剩作为惩罚吧!”樵夫吓得面无人色,丢下担子狂奔回家,家人却全都平安无事。惊魂未定的樵夫打开酒罐想要喝酒压惊,这才发现家里的酒居然一滴都不剩了。一阵年轻男子的狂笑声突然响彻土屋,然后朝爱染山的方向逐渐远去。
流浪儿在山里寻找食物,突然发现了天狗的神社,村人供奉的馒头堆得像小山一样高。大喜过望的流浪儿急忙跑下山叫上了同伴,几人再回到神社的时候却发现一个穿着修验服的高大男人正盘腿坐在供品台上大吃特吃。恼怒食物被抢走的流浪儿们将山泥抹在脸上装成狗宾小鬼的模样,跑上去质问男人“明明是修验僧为何对大天狗如此不敬”“你可知爱染大人性情暴躁,你已经难逃天雷轰顶之刑?”男人则眨着眼摆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回答道“什么?那真是多有得罪了,不过我吃掉自己的供物也算得上不敬之罪吗?”流浪儿们呆怔许久,不知是谁突然大叫一声,所有人终于反应过来,在男人的大笑声中四散奔逃。
高名的歌人在友人家中喝得烂醉,深夜回家时竟记错道路误入了山林之中。林中高月照幽谷,歌人见此美景诗兴大发,抓过地上的石头在一块巨石上划下数行短歌之后席地呼呼睡去,朦胧之中似乎听到有人在旁边诵读自己的短歌,反复数次之后那人边用长杖一类的东西划刻巨石边评论道“最后一句怎么会是用上韵结句,不对不对,一字写错毁了传世的佳作啦”,半梦半醒的歌人闻声大怒,骂着“你想必是对自己的文才有十二分的把握吧?但擅改别人的诗作是目不识丁的无礼之徒才会做的事,你这样也算是歌人吗?”就扑上去与那人扭打起来,翌日醒觉却发现自己睡在山脚的大路边。听他说了昨夜经历后半信半疑的友人与家仆跟他上了山,从清晨走到半夜才终于爬上山顶,发现他的短歌清清楚楚划在山主大天狗的御神体封岩表面,歌人这才明白自己昨夜真的写漏了一横,而昨夜那人补上的笔划竟然深深刻入了巨岩之中。
……
他一边靠着山间清冷的月光辨认道路,一边反刍这几天搜集到的种种传说,论文的脉络逐渐在脑内成形。整合这些传说可以洗出几条明显的线索,比如说爱染山中的天狗名叫御津坊,有时也会依照山名被称为爱染殿。御津坊是灵山之主,性情暴戾无常,但村人同时也坚信是他护佑了这一带风调雨顺。——现神。他在论文中定义了这个新词,譬如说推行了融魂法案的天狐仓稻仓魂命,即使是正体明晰的妖异,只要受到一定范围人类的信仰,就可以被称为现神。天狗御津坊的传说很好地满足了现神的几个条件,但是——他想着自己在研究笔记上写下的推论,不知不觉放慢了脚步。
第一,传说中的御津坊的行动实在是太过支离破碎。第二,尽管关于爱染天狗最早的传说在七百多年前的时代就已出现,但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拿出御津坊真实存在的证明。近40%的传说中大天狗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另外50%左右的传说里主角看见的是穿着修验服的高大男人,但这本来就是人们对“天狗”这个种族的固定印象,所以似乎也不太可信。剩下一些无法界定的古老传说,比如误砍了山神社木的樵夫,文献中甚至没有出现“天狗”一词。
“基于以上两点考虑……”他在研究笔记中写道:“我认为爱染天狗「御津坊」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现神』,其真身是数百年间在爱染山栖息的不特定多数妖异,由此可见人类古来的信仰有其不合理……”
人类只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既然相信爱染山主是主管气候的善神,那么为何传说中会出现如此多的受害案例?答案很简单,因为这些恶行才是真正存在的历史。不同的妖异依照自己的行动原理做出不同的举动,所有这些事实与人类自古有之的对大山的敬畏糅合在一起,就诞生了一个只存在于假想中的“大天狗御津坊”。说到底,山民也并不是很关心事实真相如何,很多时候人类需要的不过是一个能够依赖的偶像。
论文发表之后,一定会在文学部的老学究们中间掀起轩然大波吧。他这样想着歪了歪嘴角露出一个笑容。但那又怎么样呢?大正自由主义——他和他的同学更习惯大正Liberalism这个叫法——这是一个崭新的时代,新的思想与新的创造层出不穷。而这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新生事物,半妖,他们的实际利用价值已经在前一次战争中得到了再好不过的证明。这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西服与和服并肩而行,帝国剧院新近购入了数台活动写真的放映机,西式珈啡屋的留声机里缓缓流出数十年前的演歌。妖异早已不是只存在于幻想中的生物,那么为什么还要将他们供奉在神坛之上?
这是一个不再需要神明的时代。
“这句话可以用来做论文的结句。”他自言自语地这样说道。特地发出声音大概是为了给自己壮胆,毕竟他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走进这座山的时候见过眼前这种交错复杂的枝桠小道。也许是自己想事情想得太入神走错了,尽管他一路走来似乎并没见过什么岔路。他花了一点时间让自己镇静下来,从斗篷上撕下一条布绑在路旁小树的树枝上,然后挑一条看起来比较像是正确方向的小路走了下去。说是小路,其实用兽道来形容可能更为贴切,细细的小径像是下一秒就要被淹没在草丛之中,但他却怎么走也走不到头。经过了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他的额头上快要冒出冷汗的时候两条分歧的小道终于浮现在前方的月明之中。他加快脚步奔上去,却突然感觉一阵目眩。
路旁的小树。在树枝上牢牢绑了一个死结的黑色布条,帝国大学的红色绶印在黯淡的月光之中仍然清晰可见。
“刚……刚才它不是长在这里的……!?”
连他自己都没怎么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刚才还像渔网一样密密麻麻交织在一起的小路现在只剩两条,他站在三岔路的分歧点睁大了眼睛,手中装满纸束的袋子不知为何变得沉重异常。
“……是,是妖异……大人吗?”
勉强让几乎沸腾的大脑冷静下来。人知无法解释的现象——自己不过是成了山中妖异的恶作剧对象,而妖异不过是一些早已褪去了神秘面纱的异种族生物。没什么可害怕的。他一边这样斥责自己,一边提高音量朝四周喊道:
“虽然不知是怎样的妖异大人,但深夜借道您的领地真的十分抱歉!在下是帝国大学的学生,因为正在赶路所以……呜、呜哇啊啊啊!?”
会发出这种狼狈的声音绝对不是因为自己害怕,只是因为袋中的纸束被突如其来的山风吹散了而已。他急忙伸手去抓,但纸束一枚不落地划出诡异的弧线迅速消失在树林的暗处之中,被风吹过的枝叶簌簌作响,听起来像极了老人的笑声。
冷静下来。自己可是帝国大学的优等生。这种时候才正要冷静下来。这种状况他并不是没有在书上看过的,山中突然出现的小道是天狗砾,而山风吹过树木的声音叫做天狗笑,所以……所以……
“天……御津坊大人!请原谅我的无礼!!!”
帝国大学文学部四年级榛名雷藏,在30秒的思考之后干净利索地放弃了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
他笔直地站在原地看着纸束在空中一张张摊开,大脑已经不知多少次朝双脚发送了逃跑的指令,但却完全收不到响应。唯一还能自由活动的只剩眼球,他的视线全部集中在空中静止不动的纸束上,眼角疼痛得像是要裂开,但即使如此他也不想将视线转到别的地方,因为比起眼前的恐怖——
“嗳呀,让你害怕了啊?”
男人的声音从耳后响起,他却分不清声音主人的年龄。眼前的小路像是影绘一般从两条变成三条又从三条扭作一股,清冷的月光越过头顶将他的影子投在眼前的地面上——只有他的影子。附在耳后的某种东西发出一个轻微的气声。
“有趣。——再多害怕一点。”
纸片突然失去了支撑,遵循着重力啪啦啪啦地散落下来。
人类畏惧妖异,从来都不是因为它们的强大。
“啊啊——啊啊啊啊!!!!!”
野兽一般的狂叫声从自己的喉咙里奔涌而出,他连滚带爬地朝前狂奔起来。干涩的眼球已经收集不到有意义的信息,耳旁只剩下呼呼的风声。
“啊,喂喂,那边……”
毫无紧张感的声音从身后追来,他却已经无法思考话里的意思。
——摘自志怪期刊《大正巷說百鬼抄》
狩津道反
伍月貳拾日 題
“垃圾。”
“这篇小说吗?”
“是的。”小林短促地吐出一口气,用手指叩着桌面滔滔不绝地评论起来。“前面铺垫太多,文笔啰嗦不知所谓,无关紧要的天狗传说反而占了最多的篇幅,一看就是在骗稿费。最关键的遇险过程反而只在最后提了两笔,这样的垃圾文章都能登上杂志,我看这本杂志也快走到头了。说到底用真实发生的死亡事件当市井娱乐小说的题材本身就很奇怪,这些作者到底把死者当什么!?”
“哈哈,毕竟死者是帝国大学的优等生,又是那种死法……怪奇小说作家们一拥而上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虽然是这样没错……!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小林放下杂志看向与自己对席的客人,一头灰髪的老绅士带着沉稳的微笑慢条斯理地搅拌红茶的样子让他觉得自己激动的样子有些丢人。桌上除了杂志还有两份几天前的报纸,《帝国大学文部生猎奇坠崖死》之类的夸张标题赫然印在头条。
“是吗?那可能是我看错了吧。在我看来你比起死去的大学生反而更像是在给天狗鸣不平……”
老绅士停顿了一下,用优雅至极的动作将茶杯送到嘴边。
“……老先生,您的眼力还真好啊。”
“是吗?很久没被人这么说了。”
毫不动容的响应与毫无谦逊之意的态度,放在这个老人身上却丝毫不会让人感觉不适。小林怃然地长出一口气,低下头学着老人刚才的样子搅拌起杯中的红茶。
“该从哪里说起呢……老先生听过义满上人的传说吗?六百年前的高僧义满上人背负着经笈路过爱染山时遭遇大雪封山几乎死去,这时爱染山的大天狗感服于上人的德望,竟然为他创造出一条无风无雪之道,一路护送他平安下山。”
“喔,六百年那么久了啊?”
“?是啊,这是有正式文献可循的……我也是在爱染山脚出生的,所以从小就听很多这类的传说……怎么说……有种认识的人被什么都不知道的外人胡说一通的感觉吧……”
“只是这样而已吗?”
小林闻言吃惊地抬起头来,老绅士脸上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的笑容。
“老先生啊,您以前是军警还是侦探什么的吗?”
“哈哈哈哈,只是个喜欢观察别人的无聊老頭子罢了。”
“……”
牛奶已经完全融入红茶之中,透亮的液面上映出自己的模糊轮廓,很快又被勺子搅出小小的漩涡。
“我出生的村子啊,在大灵灾之后闹了饥荒。”
听说真的是非常严重的饥荒,当时甚至有老鼠饿死在谷仓里头。邻村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将还不能干活的小孩扔进水里,就在这最困难的当口,祖父自告奮勇进山向山主大天狗請願,然后就失去了音信。
“村里的人都说祖父一定是被熊吃了,因为连活人都吃不上饭,所以也没办什么丧事……结果您猜怎么了?五天之后,祖父居然健健康康地回来了。”
突然出现在村口的祖父肩上多了一个米袋,说是大天狗赐给他的宝物。那个米袋简直就像是神话里的聚宝盆一样,就算前一天掏得干干净净,第二天又会装满一整袋白米。在尸横遍野的饥荒之中,小小的村子就靠着这个米袋奇迹般地存续了下来。
“但是人这种东西啊……得不到好处的人对能得到的人总是没什么好脸色,就连得到好处的人,一旦渡过危机也会轻易翻脸啊。”
一开始是邻村的人气势汹汹地前来质问祖父究竟用了什么邪法,接着连曾经千恩万谢地前来取米的村人也开始逼问祖父是在哪里遇到的大天狗。平素温厚老实的祖父却像是变了个人一样,除了坚持“是御津坊大人的赐物”以外就不再多提一个字。拯救了全村的英雄逐渐变成被全村疏远的怪人,最后在某一天的晚上,祖父一家被巨大的响声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自己的房前被放了火。
“第二天祖父就一个人搬到了村外,之后村里的人也没有再难为祖母和我父母,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您说大天狗……御津坊大人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了呢。”
是一早预见了结局才将神奇的米袋送给了愚蠢的人类呢,还是说就连神通无边的大天狗都没想到人类会是这么卑微的生物呢。
“天狗是不是真的存在,我其实怎样都无所谓……只是,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如果天狗真的存在的话。
记忆中白发苍苍的老人开门的时候总是诚惶诚恐地缩着身体,只有看见自己的时候才会稍微放松一些,沟壑纵横的脸上挤出深深的笑纹。
——爷爷,为什么村里的人要你住在这种地方?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因为爷爷不肯告诉他们御津坊大人的住处。
——爷爷,为什么不说出来?是怕御津坊大人知道了会责备爷爷吗?
——好孩子,不是那样的啊。爷爷向大人求到米袋的时候,发誓绝对不把大人的住处说出去,大人是觉得爷爷会遵守誓言,才把救命的粮食赐给了爷爷的啊。爷爷发下的誓换了这么多人的性命,现在用一条性命换回当初的誓言,这还远远不够报答御津坊大人的恩情呢……
记得每次看见自己似懂非懂的表情,老人脸上的笑纹又会更深一层。
“如果御津坊真的存在,我只是想告诉他,……祖父直到最后都没有怪过他。”
自己好像很久没有一口气说那么多话了,喉咙有些干渴。早已恢复平静的红褐色液面映出人影的轮廓,却是模糊得怎么看也看不清晰。
对面的老人静静地将茶杯放回托盘,已经喝空的白瓷杯子与金属托盘碰撞出小小的响声。老人的声音也是静静的,说不定是他的声音让自己想起了已经过世的爷爷,自己才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说那么多。
“我想那个天狗应该也没有想过那么多。”
老人用轻得感觉不到体重的动作站起身来,绕过桌子走到小林身边,骨节嶙峋的温热手掌按在小林的肩膀上。
他却没能抬起头来。
“——你的祖父真的已经做得很好了。”
他和家人们等了那么多那么多年,好像就是为了等这一句话。
温热的液体滴进白瓷的茶杯,又打碎了液面上的倒影。
素不相识的老绅士从衣帽架上拿下帽子与外套,拄着手杖走出店门,门前铃铛的响声不知为何遥远得不可思议。有那么一会儿他就静静地坐在那里,直到蛋糕店的女侍应有些踌躇地向他搭话。
“那个,先生,我们快要打烊了……”
“……啊,啊啊,抱歉,多少钱?”
他慌忙用力擦了擦眼睛掏出钱包,然而钱包在听清侍应报出的金额的下一秒就掉在了地上。
“……多少钱?”
“是,是这个数没错,因为令尊走之前还打包了本店的两个蛋糕……”
“…………令尊?”
“就、就是刚才跟您同席的老先生?那个,难道两位不是父子吗,因为他走的时候没有付款,我还以为……”
“……………………哈?”
夜晚值班的巡查偶然看到西装革履的灰髪老人提着巨大的蛋糕盒轻车熟路地走出帝都,连路牌都没看就走向了通往爱染山的道路。“老人家,您有什么事还是明天再说吧,这一带最近才刚有个大学生不明不白地死了,很不太平哪”巡查这么喊着想把老人拦下来,却怎么也追不上走在前面的老人。
一步踏过爱染山与俗世的境界,空气与景色都为之凛然一变。
每向前走一步,老人的轮廓就像是被高温熔化的金属一样从外侧开始变得模糊不清。黑色的手杖逐渐拔长变成沉重的锡杖,同样拔长的还有被月光投在地面上的影子。从修验服宽大袍袖中伸出的手臂绕到脑后胡乱扯掉束起头发的绳圈,披散开来的长发是纯正的漆黑。
“我回来啦,爱染。”
跟灵山的清严氛围毫不搭调的,懒洋洋的年轻男人的声音。穿着修验服的高大男人轻巧地跃上杉树树顶盘腿拆起蛋糕盒,巨大的黑色翅膀伸展开去遮住了高天的孤月。
“哎呀,真该让你也听听那小鬼说的。从那之后都过了六百年了啊——”
在暴雪之中奄奄一息的僧人,死死抓住自己裤脚的苍白双手因为用力过度而爆出一条一条的青筋。
——小僧不想死,我还不想死啊。
——救救我,我会求天皇准备报酬,宝物也好信徒也好寺庙也好……
——救救我!
好像是因为他扭曲的表情太有趣,自己才改变了一脚把他踢开的想法。
性情无常的大天狗慢慢蹲下来看着僧人的眼睛露出亲切的笑容,口气像是在讨论晚饭吃什么一样轻松随意。
好啊,那我就给你一条命。——要让我看到有趣的事情哦。
啊啊,对了,这样如何?“绝对不可以说出我的住处”。你能做到的话,我就救你。
数百年前雪中的僧人,也跟数十年前那个瘦削的男人一样,流着泪点了很多次很多次头。
“啊——……说起来那之后他怎么样了来着。”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抬头环顾四周,声音因为嘴里填满蛋糕而显得含混不清。
上人带着天皇的军队进山搜寻天狗,好像也就是不久之后的事情。是几年之后还是几十年之后他也不记得了,不过人类的寿命也就是那样,他一向懒得记这种细节。
“我把他们活埋在哪了来着……”
一开始就没有期待回答的问句很快消散在灵山的风声之中,他一边舔舐沾着奶油的指尖一边拆开第二个蛋糕盒。
毁约的男人死后犹荣,守誓的男人身败名裂。说到底,人类永远只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
“啊——有趣……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會怎么都停不下来的。”
在名为御津坊的存在消失之前,在人类这个种族彻底灭亡之前,这份噬入骨髓的饥渴,恐怕永远也不会有得到满足的一天。御津坊朝着夜空的明月伸出右手,瞇细了眼睛露出恍惚的幸福笑容。
“要让我看见更多……更多有趣的事情啊。”
……略带沙哑的低沉声音,只得月儿闻知。
康乐镇上的地主老白躺在病床上喝着苦涩的药汁,嘴里苦,心里更是说不出的堵。
想当年家里穷得响叮当,自己就是三九寒冬身上也才挂着件千疮百孔的破衣裳。北风从墙缝里灌进来,自己也不过才打三两个大喷嚏。从小就结实得跟头牛似的一个糙汉子,无灾无病,在这七月流火、不冷不热的好天气里,怎么说病就大半个月都下不了地呢?
老白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个所以然。他瞅了瞅在自己膝盖上盘成球状呼呼大睡、一身灰白皮毛光洁柔滑的小动物,不禁皱起了眉头。
难不成,真像那个神神叨叨的臭道士说的那样,家里躲进了一个了不得的祸害?
不可能不可能!那些个江湖骗子,净会胡说八道,真是晦气得不行。
就算真有……也不可能是狗蛋儿……
老白虽然一开始就这么深信不移,但一想想这场被在道人预料之中的无名大病,以及狗蛋这小东西的来历,瞧着这灰白色、毛茸茸的小东西,不知怎的,心里莫名地觉得硌得慌。
把狗蛋捡回家,想想也是那么多年前的事了。
彼时,老白还不是个小小的土财主,而是安康镇边上无名小村庄里一个一穷二白的单身汉。老白爹娘死得早,据说之前家里虽然也常常是吃了上顿愁下顿,但好歹还有一亩三分薄田。不过等他这一辈儿,从祖上传下来的,也就一间空空如也的破草屋。虽然是四面漏风,但是比起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多少算是有个荫蔽。但这么说也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老白为什么四十有二了还没讨到个媳妇?还不就因为穷的叮当响,除了一身力气百无是处。
那年的冬天特别长。到了三月份,哪一年不早就是春暖花开的好时节了?只有那年,眼瞅着四月份都要来了,居然还下起一场大雪。这场雪下得也真够大,鹅毛似的雪花,大朵大朵的,一下就是三天三夜。家里的柴火早烧干净了,老白在破茅屋里冻得直跳脚。好容易熬到雪停,老白出门去砍柴。呵呵,原来砍柴的树林子如今哪还有柴可砍?早被其他人家砍去丢进了炉膛。剩下些个树龄特别大、枝干比几个捆在一起的自己还粗壮的,就凭自己这把破斧头,只有神仙才能砍动。
算啦,树长这么大也不容易,砍了怪可惜。可是这么冷的天,没有柴火就是自己这条壮汉怕是也挺不过去。
老白寻思着,目光飘向几十里外白雪皑皑的山头,移开,又飘回去。看得出他是想去那座山上砍柴,但是又十分犹豫,简直不像平日里那个豪迈直爽、说干就干的糙汉子。
这不怪他。老白的踌躇是完全正当而且理所应当的。
那座山的名字叫溟山。溟山山顶终年白雪皑皑,再好的天气也总是被笼在茫茫的大雾中,即使是在盛夏,就是远远望着,也叫人觉得有点说不出的阴森。至于为什么这座山如此神秘,据说,那里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的住所……
虽然只是道听途说,作为一个大字不识的庄稼汉,对鬼怪神灵心里敬畏得很,大半辈子从来不去叨扰。可是今儿个情况有点不一样。要是家里没柴,怕是自己的老命,就断送在这冬天的尾巴里。
自己虽然穷,平时自问也不曾偷鸡摸狗,大半辈子都是行的正坐得直。这样的一个老实人,不过是想拾几根救命柴,老天爷悲天悯人,相比也不会为难吧?
今儿个,就硬着头皮去了!没准儿,在附近就能找到小树林,并不用到那山上去呢?
这么想着,老白最终下定了决心。在寒风积雪中艰难地行了二三十里路,估摸着应该到了山脚,抬头一看那雪峰却仍是缥缈迢遥。实在蹊跷。灰心丧气的老白正打算就这么无功而返,忽然看到路边的一个小雪堆似乎在动了两下,还以为是自己被银装素裹的大地晃花了眼。走近仔细一瞧,才发现白雪中竟卧着一只冻僵了的“狗崽”。
想来这一人一兽的相遇也算是有缘。小家伙明明是一身灰白色的细细绒毛,又紧紧地闭着眼睛,也真亏老白能将它从积雪里辨认出来。
这冰天雪地的,难道是狗也活不下去,要开始抛儿弃女了?
瞧着这“狗崽子”实在是楚楚可怜,想到家里还有半碗冷稀饭,年过不惑还是光棍一条的老白动了恻隐之心,把这还有一丝热气的小东西揣在怀里抱回了家。
腆着脸面向邻居借了几根干柴,把炉子上结了冰的稀饭煮成热腾腾的汤水,老白笨手笨脚地拿筷子沾着送进“小狗崽”的嘴里。小家伙“英雄不可貌相”,不仅把老白仅剩的口粮舔得干干净净,就连用来喂食的筷子,也让它实实在在地啃去了小半截。
吃饱喝足,小东西的身体变得热乎乎的,心满意足地皱了皱湿漉漉的鼻子,又窝在老白的怀里呼呼大睡起来。
虽然吃的没了,但是多了个软绵绵、热乎乎的“小火炉”抱在怀里,胸口热乎乎的,身上也不那么冷了。
熬不过去了,我就把它煮了吃。半碗清稀饭换一锅狗肉汤,不吃亏不吃亏……
老白心情大好,蹲在还留着余温的炉灶边上,抱着小东西也沉沉睡去。
一夜好眠。老白一觉醒来,就瞧见两大颗纯净晶莹的黄玉……
老白虽然没什么见识,却也觉得这是相当漂亮的宝贝石头。可是自己家徒四壁哪儿来的这金贵玩意儿?老白揉揉眼再瞧瞧,才认出眼前的不是玉珠,而是一双黄玉珠子一般水汪汪、圆溜溜的大眼睛,正雀跃地映照着自己的邋遢样。
这是个啥?
老白大拇指抵着太阳穴揉了半晌,才想起昨天去溟山拾柴的路上,柴没砍到,却捡了这么一只小精怪回来。
“去、去……”
老白扬手把小家伙从自己胸口赶下去,从墙角爬起来,抹一把脸,伸个懒腰,觉得倍儿有精神。没听见北风呼呼地嘶吼,倒是几缕明媚的日光从屋顶的缝隙间洒落下来。就是在这破烂的茅草屋里,似乎也真的不怎么冷了。小东西还在一旁摇头摆尾,用稚嫩的声音撒娇似的冲老白嗷嗷哼了两声。老白笑着骂了两声“畜生崽子”,打开门想瞧瞧今天的好天气,不瞧还好,一瞧吓一跳。
敢情自己是跟头笨狗熊似的睡了好几天?这一觉醒来,居然已经是冰雪消融,暖日和风,陌上花开,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了。
自从那个漫长的隆冬过去之后,老白人生的春天似乎也随之姗姗来迟。先是村里的鲁姓穷秀才进京求学,将家里无人照料的一亩三分薄田交托给老白耕种。老白栽种的蔬菜瓜果当年一律丰收,又恰逢全国粮价上涨,老白留够存粮卖掉剩余,赚到不小一笔款子,回来就推倒了家里的茅草屋,盖起了一间不透风不漏雨的新房。秋收时间翻土的时候,老白从地里翻出了一个幼儿拳头大小的怪球,能在夜里闪闪发光,比村子里最好的油灯还要明亮。“狗蛋儿”——也就是被老白捡回来的那只白色“狗崽”,可喜欢这个小玩意儿 ,成天拱着它玩。老白也由着它去。
这年腊月,“狗蛋戏珠”的情景偶然被一位前来拜年的同乡看见。这位乡民读过的书虽然比不上鲁秀才,但是也识文断字,说这小球十有八九是传说中的价值连城的宝贝夜明珠。老白纵然大字不识,也知道明珠这种东西是长在蚌壳里,而蚌壳是长在海里的。自己生活的这穷乡僻壤距离大海那是十万八千里,怎么可能在地里挖出这种稀世珍宝?老白起初对同乡的话不以为然。然而毕竟是个稀奇玩意儿,又是从别人地里挖出来的,倘若真是宝贝,自己这样一声不吭地给“狗蛋儿”当玩物,岂不是变相地将别人的宝贝据为己有吗?思前想后,老白觉得还是进城寻一趟鲁秀才比较合适。正月里的大雪一化,老白就换上新买的棉袄,揣着“狗蛋儿”和小球进了康乐镇。
这一趟进城,老白虽是没寻到鲁秀才,却不知怎的让城里经营典当铺的康家小姐看对了眼。康家老爷听说老白拾金不昧的事迹之后也对老白的淳朴善良十分赞赏,让老白来店里做起了伙计。老白虽然年纪不小,文化很少,但是脑子还灵光,又踏实肯干,深得康家老爷赞赏。这年当铺的生意比起往年红火了不少。第二年春天,老白就入赘了康家,一跃成为了康乐镇上小小的土财主。同年秋天,康家小姐有了身孕。老白沉浸在老蚌生珠的喜悦中,直到下一年的初夏……
一日,老白正在当铺后面的账房里查账,忽然听到从当铺里传来喧哗之声。
“怎么回事?”
老白叫了个伙计出言询问。
“没啥,就是铺子里来了个疯疯癫癫的穷道人,伙计们已经把他赶出去了。”
正说着,外面传来了声如洪钟的高喊——
“康掌柜哟,贫道看你为人忠厚,乐善好施,日前赠酒于我,特来报恩,不想你却叫伙计对我拳脚相向,恩将仇报……”
老白闻言,忙丢下账簿赶去铺子里,果然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道人,正被几个伙计架着要扔出门外,连忙喝住众人。
原来,约莫三日前,风清气爽,老白带着几个伙计去康乐镇郊外踏青,半路上不知从哪里蹿出一个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道士,抱着老白的大腿不放,死皮赖脸地向这他讨酒喝。伙计们正呵斥着就要动起拳脚赶走道人,老白心情正好,不仅喝住了伙计,还当真叫人快快去酒铺给道人买来了一坛好酒,又给了道人一些碎银。道人收起银钱美酒,还说不日必将前去报恩。见道人状貌轻浮,老白只一笑置之,没想到如今对方当真上门来找,却被伙计拳脚相待,感到十分羞愧,忙将道人请进楼上厢房,摆上酒菜,亲自为其斟酒,以示道歉的诚意。
没想到道人竟起身推辞,肃然道:“康掌柜的好意贫道心领。只是贫道今日叨扰并非是为美酒佳肴,而是当真有要事要与恩人相告。”
见放浪形骸的道人如此郑重其事,老白不明就里,却也觉得此事非同小可,忙问:“道长言重了。请问道长有何事相告?”
道士挥一挥衣袖,正色道:“且容贫道直言,恩公乃大器晚成,吉星高照、非富即贵之人。然而,却已有凶邪之物匿其凶暴不祥之本性,藏身于恩公家中,已非一日两日。此物凶邪非常,长此以往恩公举家都将大祸临头……”
老白先是被道人夸赞,不由得飘飘然,后来听道人说什么凶邪之物,心下一惊,但想想又觉得像是江湖骗子惯用的说辞,不太愉快,但见道人神情肃然、态度诚恳,又是半信半疑,便按捺不住打断道人的长篇大论,脱口道:“道长可否直言,那藏匿在我家的凶邪之物究竟是什么?”
道人点点头,道:“实不相瞒,不是别的,正是恩公家豢养的小宠物。”
“狗蛋儿?”
老白一听,想起那只“小白狗”人畜无害的逗趣儿样,心下一驰,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这怎么可能?自从将狗蛋儿捡回家,老白和它相依为命,一直把它当亲儿子养着。有这小东西的陪伴,老白枯燥的生活里也多了不少乐趣。而且……
“道长有所不知。您说我是大器晚成、非富即贵,实际上是遇见狗蛋儿之后才好事不断。狗蛋儿可是我的吉星,道长怎说它是凶邪之物呢?如果真是,为何康某一直无灾无病?”
听老白如此直言不讳地质疑自己的判断,道人像是有些气恼,厉声道:“恩公不可大意,此前此物不曾作祟,是恩公吉人天相,而彼时此物尚小,无法作祟。如今它日渐长大,如若放任自流他日必将给恩公带来大祸。贫道从天眼可见,恩公若是不除此害,不日之内就将缠绵病榻……”
听到这里,老白失去了耐心。
笑话,之前也说了,他老白是多壮实的一条汉子,那样的冬天都熬过来了,如今身强体健的,怎会平白无故缠绵病榻?这道士不过是想讹些银钱美酒吧?也亏他编出这么一套说辞,还吃了伙计的拳头。毕竟人穷志短。罢了,打发走吧,也不多为难他了。
这么想着,老白拊掌叫来了伙计,对道人笑笑说:“多谢道长关心。这里有些碎银美酒,赠与道长,还请走好,恕不远送。”
没想到那道人见老白不信,情急之下,竟一抬手掀翻了一桌的好酒好菜,桌上敞开的钱袋里的碎银也洒了一地。
“你这疯道人,好生不识抬举……”
伙计说着就撸起袖子要教训人。老白虽是心里震惊,却也阻止了伙计动粗。
“住手!不可造次。既然道长不要银钱酒菜,送他出去就是了。”
然而,疯道人还是十分气愤,一个劲儿地唠叨道:“恩公啊恩公,你真是糊涂!你休要不信贫道所言,养虎为患……”
想不到这疯道人看似瘦弱,力气却不小,最后一共来个四五个伙计,才把他整个人抬着扔出当铺门外去。
那疯道人的话,老白本是不信的,而他一再纠缠,更是让老白心里更是多了几分厌恶。谁知疯道人一走,第二天当铺里的伙计就病倒了好几个,上吐下泻的,四肢无力的,症状五花八门,总之,当铺一时无法经营,只好临时关了一日。没想到这当铺的大门一关就不止一日两日,不出三日,多年无灾无病、健壮如牛的老白,平白无故地居然也病倒在床上。请了镇上最好的大夫,居然都找不出个病因来,只说怕是邪气入体,非药石可医。
“笑话!莫非你也跟那臭道士一个鼻孔出气吗?”
老白勃然大怒。大夫也是艺高人胆大,这番话原本也是有一说一,童叟无欺,却不想让老白给扣了张黑锅,当即黑下脸,拂袖而去。
如今,约莫过去了大半个月。老白也不知吃了多少从前闻所未闻的稀奇药材,才渐渐地康复起来。
这一日,老白捏着鼻子喝完了味道古怪的汤药,又在思忖这事儿,这时,身怀六甲的康家小姐进了门,望着病榻上的老白和卧在在他膝上呼呼大睡的“绒球”,踌躇了一瞬,终是收住脚步,未再近前。
“阿秀,你怎么来了?”
听老白问,康小姐脸上浮现出笑容,道:“这不该到给狗蛋儿喂食的时候了么,丫头哪儿也找不到,果然是跑到你这儿来了。”
“是了。狗蛋儿也该吃饭了。”
老白笑笑,拍拍“狗崽”的脑袋。小东西睁开眼睛,抖抖身上灰白色的绒毛,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失去平衡从老白的膝盖上翻了个跟头,圆滚滚的身子跟个毛绒球似的,直直滚到床沿,幸亏被老白的大手按住,才没从床上滚下去。小家伙像是心有余悸,三两下拱进老白的被窝,只留下半个夹着尾巴的小屁股,在被子外面瑟瑟发抖。逗得夫妻二人和门外的丫鬟,皆是忍俊不禁。
“行了,狗蛋儿,你这小东西,胃口不知多大,胆子倒是比兔崽子还小。快快出来,乖乖跟丫头去吃饭去!”
老白说着,伸出两只粗糙的大手,将狗蛋儿从被窝里捉出来,跟康小姐同来的丫鬟立刻跑过来接,把调皮地乱扭的狗蛋儿抱了出去。
康小姐给丫头避了避,这才一手撑着后腰,一手轻抚着隆起的腹部,蹒跚地向屋内挪动步子。老白忙下床搀扶,三步并作两步。康小姐见状,不由得又惊又喜。
“相公,早些时候还说觉得四肢乏力,这会儿竟已是可以下床了?”
“可不是。下午这一觉睡得可真安稳。一觉醒来,浑身爽快。”
老白小心翼翼地扶着夫人在卧房里铺着坐垫的椅子上坐下,拍拍胸脯,像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似地笑道:“我虽然是个庄稼汉,却也是吉星高照。这点小毛病奈何不了我,过几日必定好全。娘子莫要担心。”
闻言,康秀上上下下将老白打量了好几遍,确信对方不是为了哄自己开心而故意逞强之后,这才放下心。眉间深锁的愁云散去,脸上绽开了久违的笑容。
“相公……”
“嗯?”
康秀像是想说什么,却是顿住口,微微一笑。葱根似的玉指轻放在隆起的腹部,她只嗔笑道:“相公你呀,还真把狗蛋当成亲儿子。指不定咱们的儿子,以后少不得和这小家伙争风吃醋……”
被娇妻如此一番嗔怪,老白讷讷地不知该如何作答,呵呵地傻笑着,忽然淘气地在夫人的香腮上蜻蜓点水般地啄了一口,笑道:“怎么会!等咱们的儿子出生了,狗蛋就是他们的亲哥,任由他们骑着在这康乐镇上满大街乱窜,不知道有多威风呢……”
老白自顾自地描绘着自己臆想中的亲儿子和狗儿子相亲相爱的情形,口沫横飞,眉飞色舞,忍不住还伸手在半空中比划起来,全然没有在意在身旁夫人眼中转瞬间掠过的异样。更不必说被压在自己的大嗓门之下,低不可闻的一声轻叹。
彼时,老白确实是真心实意地做过这样一个其乐融融的美梦。然而,接踵而至的变故使他焦头烂额,早已忘记了这段无足轻重的小插曲。直到多年以后,当他走到大起大落的人生的尽头,不知怎的忽然想起这件小事。一辈子流血流汗不流泪的汉子,一时间满心苍凉,竟跟个不晓事的小孩子似的,不由得泪落千行。
大病初愈,老白第一件事自然是将临时关门的当铺重新开张。清点人手,没想到店里先前病倒的伙计还有几位下不了床。让老白直笑话如今的年轻人外强中干,平日里一个个泼猴儿似的活蹦乱跳,身子骨竟连他这年近半百的老头都不如。余下几位不日痊愈了的,却也不回来拾起活计,而是草草扔了封家书在店里,说是要去投奔什么三姑六婆、叔叔舅舅,以后就不在店里干了,感谢康掌柜一直以来的照拂云云,连当月未结的工钱都不拿就一溜烟跑得没了影。老白好心遣人将工钱送到伙计家门,却发现不是早已人去楼空,就是闭门不开,说什么康掌柜素来待人甚厚,突然辞工已给掌柜带来诸多不便,自己平时也是闲混,银钱什么是万万受不起了云云。
听了伙计的回话,老白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这些个兔崽子,平日里想方设法揩铺子里的油水。老白旧时过惯了不名一文的苦日子,体谅穷人家的难处,只要伙计们做得不太过分,对此也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这些兔崽子居然连名正言顺的工钱送上门都不要,反倒如此忸怩矫情,难道真是转性了?怎么可能!只怕是生病期间吃错药了吧!
罢了,由他们去。老白我宽厚待人的名声在咱康乐镇可是响当当的,招贤纳士的大红纸往门前一贴,还怕没有聪明伶俐的好小伙削尖脑袋要进店里?
老白坐在太师椅上,逗弄着趴在自己膝头的小白狗,这么想着。小家伙摇头摆尾,一会儿往老白身上到处嗅嗅,一会儿又回过头去咬自己的尾巴,泥鳅似的一刻儿都不消停。好几次都从老白腿上掉下去。在地上打了个滚,翻个身,抖一抖,又三下两下沿着老白的小腿爬上来,把平整的裤脚弄得皱皱巴巴的,还印上了几朵“小梅花”。
店里的事,老白本想亲自去看看情况,但康夫人爱夫心切,说什么也不肯,非要他在家中多修养几日。老白自然是架不住娇妻的一番软磨硬泡,只得将诸事吩咐给下面的人打理,自己在家做了回富贵闲人。平日里陪夫人在花园里散散心,同老太爷聊聊天、养养花,再逗逗狗蛋消遣解闷,也别有一番情趣。
然而纸包不住火,纵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终究让老白觉察到了不对劲。
这一日上午,阳光正好,老白遣人将房里的太师椅搬到花园,正抱着狗蛋,舒舒服服地晒了会儿太阳,心血来潮想去灶房拿点点心嚼嚼。路过书房,却听见里面传来当铺的账房先生和康夫人的对话声,像是在讨论当铺的事情。
康家小姐阿秀生于商贾之家,爹娘并不迂腐,故能像男儿一样识文断字、研习诗书。而她对经商之道也颇有兴趣,从小耳濡目染,实话说,可比半路出家的庄稼汉老白要强上不止一点两点。自从老白从老丈人那儿接管了当铺,知书达理的康秀一直是他的左膀右臂。被大夫诊出双生喜脉之后,老白怕她劳心伤神,便不再让她插手当铺诸事。只是前日病笃,铺子的经营怕是少不得阿秀操持,可如今自己已经大好,阿秀怎么还操这份心?
老白心里有些动容,更多的是愧疚。正要推门而入,却听到里面似乎传来争执之声。
“陈管家,拜托您再想想办法吧!”
这是阿秀苦苦哀求的声音。
“阿秀,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你拜托的事老夫何尝不是尽心竭力?何况当铺的事本来就在我分内。但这次老夫也实在是无计可施。你也不是不知道,眼下康家养着妖物的流言传得满城风雨,就是加了工钱也没几个人敢来干活,就连一般人都不敢来我们当铺,生怕沾染了晦气。这半个多月店里的进账少了很多……”
这是当铺账房先生陈老无可奈何的话音。
“阿秀啊阿秀,这事你想瞒掌柜的到什么时候呢?这妖物的晦气连掌柜的都扛不住,你一个弱女子,又有身孕,难道不该担心担心自己的身子?”
“陈老,您说的阿秀都明白。阿秀已经尽量避免与那妖物接触了,可老白待它比亲儿子还亲,我不忍心……他定是下不了这个决心的……”
难怪最近阿秀都不像从前那样亲自给狗蛋喂食、同它亲昵。狗蛋出没的地方,她也多半像是在回避着的。之前老白只道是她有孕在身,行动不便,不想竟是有意为之。
听到这里,老白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忍不住推门而入,冷笑一声,单刀直入道:“狗蛋才不是什么妖物!”
“相公……”
一见满面怒容的老白,康秀的脸色登时一片惨白。刚想站起身,却是身形不稳,又跌坐回椅子上。
“陈管家,我看你也是老糊涂了。也不想想,若狗蛋真是害人妖物,我白某还能有今日?眼下分明是那妖道寻衅滋事,你倒好,反倒对妖道的谣言信以为真,拿自家的狗崽子当替罪羊!”
陈老先生早在老太爷当家时就被委以账房先生的重任,算是康家典当的元老和功臣,如今要对这个目不识丁的庄稼汉惟命是从,原本就心有芥蒂。他对阿秀出言相劝也是一番好意,却不想吃了老白这么一顿冷嘲热讽,一时气结,咳嗽了半天,涨红了整张沟壑纵横的老脸。好容易气儿顺下来,老人家便一把将账本拍在案上,忿然道:“是是是,是我老糊涂了。既然这样白掌柜的让我这老不中用的告老还乡可好?白掌柜是吉人天相,换了我这把老骨头可就得进棺材!老夫不求荣华富贵,但求寿终正寝。本来也是棺材躺进一半的人,老夫只是不忍心眼睁睁看康老掌柜一手经营的心血都败在你这野小子手里!”
“你——”
“陈老求你别说了!”
一旁的阿秀尖叫着制止了争吵的二人,话音里已然是带了哭腔。见状,陈管家不再说什么,气急败坏地拂袖而去。眼见着当铺的一根支柱去意已决,老白与自己尊敬的长辈争执,阿秀心中万般无奈,不等老白开口,眼泪就哗哗地落了下来。
“阿秀,你……”
老白见状,不由得懊悔起来。还不等他想出安慰阿秀的言辞,阿秀就哽咽着抽泣道:“相公,私自将外面的风风雨雨瞒下,是阿秀的错。可是阿秀也是想为相公分忧解难……阿秀知道你和狗蛋之间的感情,也宁愿相信这小东西不是什么凶邪之物,即使它是……相公不怕,阿秀也不怕。可是眼下阿秀不能只顾自己,不得不考虑肚子里康家的血脉……阿秀,阿秀也是迫不得已才……”
阿秀拉着老白的衣袖,说着已是泣不成声。方才见到阿秀梨花带雨的模样,老白心中的怨气原本就消了大半,听了她这番声泪俱下的哭诉,更是只剩下百般怜惜和无奈,只好俯身搂着阿秀单薄的肩膀,长叹一声道:“罢了罢了,为夫明白,不曾怪罪阿秀。阿秀也莫要伤心了,身子要紧。”
寥寥数语说完,老白只觉身心俱疲,要唤下人送阿秀回房休息,忽又被阿秀捉住胳膊。
“相公,阿秀知道那来历不明的妖道固不可信,但传言妖物不可貌相,纵是身段小巧,却能吞万物而从不泄,这才需将所食之秽气转移至他人身上散去……此外更是万万不可让其舔舐银钱,否则家中财气将被蚕食殆尽……这些日子我让丫头用心观察,发现狗蛋确实只进不出……”
阿秀语无伦次地说着,一语未毕,便被老白出言打断。
“阿秀,我和狗蛋相依为命这么些年,它是狗是妖,有何异状,为夫还会不清楚吗?娘子以后还是莫要再胡思乱想、听信谣言,若仍是心存忌惮,今后狗蛋由我亲自照料就是。”
老白一口气说完,顿了顿,又补充道:“当铺的事我也会想办法。总之,定不会让家业败在咱们手里。至于那造谣生事的妖道,自然也不能让他称心如意。”
言毕便不容分说地让下人接走阿秀回房休息。康秀的眼神黯了黯,却也不再争辩。
至于老白自己,虽然嘴上说得气壮山河,心里却不那么有底气。刚捡回狗蛋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端倪,可是这两年狗蛋长大了,尽管仍是两只眼睛四条腿,分明却越发不像当地的土狗了。且不说那一身柔亮水滑的灰白皮毛,或者是前腿根部附近背上生出的,摸上去隐约像是还有骨头的凸起的肉瘤,但看那说不上究竟像什么动物的面盘,便是越看越让人感到颇有几分异相。
不过,就算长得不像一般狗,狗蛋充其量不过是只大胃量的丑狗罢了,根本不能说明它是为害作恶的妖物。
尽管如此坚信,自从与在书房听阿秀哭诉过之后,这些天老白也对狗蛋多留了几个心眼儿。一方面,是出于好奇;另一方面,也想借助事实证明狗蛋的清白。
然而,老白非但未能如愿,还反叫自己亲眼所见的情景,狠狠地打了几个耳光。
午后,康乐镇,康家大院。阳光一如既往地洒落在康家宽敞的庭院内,璀璨如金,却不闻昔日府中人来人往之声。夏日将尽,秋蝉栖息在湿冷的泥土下。花圃中潜滋暗长的杂草,更是给这座庭园平添了几分寂寥。太师椅就在身边,康家的家主老白却是负手伫立在庭院的廊檐下,端详着在花丛间一会儿招蜂戏蝶,一会儿又满地打滚的月白幼兽,眼神空空洞洞,飘忽游移。日薄西山,老白还在犹自呆立。在一旁撒欢的小兽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逗主人开心的努力尽是无济于事,便敛起了之前的淘气样儿,垂下尾巴,步履沉重地回到主人身边。
“狗蛋啊狗蛋,你究竟是个啥?我不相信是你作恶,一定是那妖道,可是……”
老白喃喃自语,年过半百的汉子竟不禁潸然泪下。脚边的小东西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他,嗷嗷地叫唤,蹭着他的裤腿打转,似乎是想劝慰他。老白却不说话,只拿袖子胡乱抹了把脸,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俯身抱起月白小兽,径直向城郊的树林走去。
不过数日,康家的惨事早已传遍了整个小小的康乐镇。老白走在康乐镇的街道上,街坊邻居看到他失魂落魄的模样,无一不是唏嘘不已。有些看架势还是准备上前拍拍这位老兄的肩膀,安慰他一番的模样,然而,眼光一瞥到他怀中那团月白,原本和善的面孔便是一僵,举起的手停在半空中,举也不是放也不是,最终只能尴尬地缩回袖子里。而对于这些,老白早已视而不见。康乐镇上的一草一木、一楼一屋仍是那么熟悉,可却又让他感到那样疏离。
是了。说来他原本也只是这里的过客。只是因为阿秀和康老爷,他才成了这座小镇的住民。如今阿秀和康老爷都不在了,他这个过客,也差不多该离开了吧?
老白目不斜视地望着前面的道路,心却不由自主地飘回了数月之前……
康家发生了奇怪的“盗窃案”。
说这事儿古怪,是因为康家别的东西安然无恙,只有一头准备被拿来献祭的黄牛,白日里让厨子宰了腌好吊在灶房里,一夜之间却不翼而飞。
偷牛吃的盗贼,闻所未闻。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康家高耸的院墙里偷走这么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黄牛,若说是凭一人之力所为,更是让人难以置信。何况隔天康家派人寻遍了整座康乐镇,连城郊也没放过,却是连半根牛骨头都不曾寻见。
一头祭祀的牲口虽然价格不菲,但丢了对康家来说也不算什么大事,只是此事蹊跷得紧,叫人忍不住心生好奇。正当老白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在康家服侍了多年的厨子忽然向老太爷请求告老还乡。
这厨子是个老实人。尽管在新、老两位家主面前极力克制,蜡黄的脸色、磕巴的言辞和闪烁的眼神无一不在出卖他,叫嚣着“这人心中有鬼”的讯息。
然而作为康家的老仆人,监守自盗这种事绝对不可能。他至少是知道点什么。
老白和老丈人会心地交换了一个眼神,自然是没有立刻答应厨子的恳求,而是对他百般安抚,还赏了不少吃穿用度,作为对他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地伺候着康家人的回报。这老厨子哪里经得住主子们这样的“糖衣炮弹”?没几天就在自觉地找到两位家主,原原本本地交待了自己发现真相的始末。
“虽然老爷你们没有怪罪于我,但灶房的牛丢了,是我厨子的失职。牛丢了之后,我也在暗暗地找那盗窃留下的蜘丝马迹。那牛身上抹了香料,所到之处肯定多少会留下香料的痕迹。于是我就暗暗留心。沿着香料的残迹,我最后找到了……找到了……”
说到这里,老厨子忽然吞吞吐吐起来。老白正要出言催促,那老厨子却忽然扑通一声跪下,把两位家主都吓了一跳。
“老爷,掌柜的,不是小的不肯说,是小的不敢说,小的只怕说了也没人信,小的也惟愿是自己弄错了……“
“行行行,你在康家多年了,为人处事我是信得过的。不管是何等怪事,你照实说来就行。”
老太爷慢条斯理地说着,还让老白去把厨子扶起来,给了他一把竹椅坐。老厨子犹豫了一刹,还是落了座。他用袖子抹了把脸,稳定一下情绪,说出了自己惊人的发现。
——那“偷牛贼”不是别人,正是康掌柜,也就是老白的爱犬,狗蛋。
见老白顿时拉下脸来,老丈人挥挥手让老厨子先下去。厨子如释重负,当下一路小跑奔出了主厅。他人刚走,老白就忍不住一拍八仙桌,怒道: “简直荒谬!狗蛋胃口再大,也不可能生吞活剥一头牛啊!”
老丈人则是淡定得多,慢条斯理地劝道:“贤婿啊,之前镇上的风言风语我也有所耳闻。我康某经营商道,最重人情,自认是童叟无欺,问心无愧,自然是不怕因果报应。自从你进了我康家之后,究竟是何情况,大家也有目共睹。我自然是不信那些闲言碎语。只是……”
老丈人说着轻咳一声,简明扼要地点道:“为了一头畜生伤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得不偿失。”
老白听得心不在焉,又不好反驳,唯唯诺诺之间,只觉得心力俱疲。
思想前后,借口出镇做一桩生意,老白偷偷地带着狗蛋,回了自己的故乡——康乐镇旁那个鸟不生蛋的无名穷乡,想把狗蛋托付给哪位可靠的街坊照看一阵,等风头过去了,再接狗蛋回来。不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个心怀鬼胎的道人得逞。
然而,老白刚一踏上返回康乐镇的归途,就传来了老丈人撒手人寰的噩耗。
阿秀产期将近,老爷子带了几个人去城郊的寺庙为女儿祈福,回来的路上却不留神跌了个大跟头,送到大夫那儿,早已断了气。这一下来得太突然,谁也没有心理准备。老白快马加鞭地赶回家,见家中已是一片哀恸之声,阿秀更是哭成了泪人。
老白悲愤交加,丝毫不顾身为家主的体面,把当时陪同老太爷的一干人等骂了个狗血喷头。伙计们哪里见过老白这副模样?心里纵是委屈,却也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最后一个小厮嗫嚅道“那天老先生的腿脚像是格外不好使,在庙里还差点让门槛绊了一下,却是被躺在门口的一个穷道士扶了一把”云云,然而老白耳尖,一听这话更是暴跳如雷,认定是那妖道作祟,撸起袖子就要冲去城郊寺庙找那道人算账,因为要优先主持老丈人的丧事,才不得不遣人去寻。
结果自然是找不到了。
经过此事,虽然老白一心认定是妖道作祟,但镇上的人却多是先入为主,更加相信了康家藏有不详妖物的谣言。康家内部,人心也不齐整,信与不信的,各占一半。
父亲突然的撒手人寰,对阿秀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办完丧事,她便一直愁眉不展,不再出门,也不过问家中的生意,常常枯坐厢房,呆呆地望着窗外变幻的云霞,一坐就是一整天。老白打理家中每况愈下的生意,已是焦头烂额,对抑郁不乐的阿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终是有心无力。
这一天老白正在当铺里查账,忽然跑进来一个丫头哭着说夫人要生了,难产,情况危急。老白心里一咯噔,二话不说就跟着丫头往家赶,掉了一只鞋都顾不上。等他火急火燎地赶到,家里已经乱作一团。一眼望见屋子旧棉被胡乱地裹着个娇嫩的婴孩,却是双眼紧闭,面色青紫。老白顿时面白如纸,脚下一软,险些跌倒在地。顾不得这夭折的儿女,他跌跌撞撞地闯进内室,只见躺在床上的阿秀,一双顾盼生情的明眸此刻紧紧闭着,面色亦是苍白,就跟个纸人似的。
“阿秀,阿秀……”
老白跌跌撞撞地冲向床沿。闻声,阿秀忽然睁开了双眼。空茫的目光扫到老白的面孔后顿时凝聚出了焦点。失去血色的双唇翕动,断断续续地,吐出最后的遗言。语罢,阿秀又慢慢地闭上了双眼,泪痕阑干的脸颊上,又添上了新的泪水。
“阿秀,阿秀……别说了,别说了……”
老白抱着阿秀,泣不成声。这时外面忽然传出婴孩的哭声。这哭声听上去十分虚弱,在骚动的人声中,就像猫仔的娇声一样。老白失魂落魄地跑出内室,只见一只灰白色皮毛的小兽正蜷缩在绣着红牡丹的旧棉被上,一边任由身边哇哇大哭的婴孩揪扯自己身上的绒毛,一边小心翼翼地舔舐着孩子渐渐褪去青紫之色的小脸,像是在试图安抚他。
那灰白小兽不正是狗蛋?可它明明被自己送回了乡下,这几天,它又是怎样一路寻到这康乐镇上来的?
本以为阿秀和自己唯一的孩子已经夭折,没想到居然“死而复生”……
老白呆愣了半晌,确信眼前所见属实,立刻三步作两步上前,抱起旧棉被里哭泣的婴儿。新生儿细软的胎发蹭着自己粗糙的面颊,老白心中悲喜交集,忍不住也跟怀里的孩子一样,旁若无人地嚎啕大哭起来……
想到断肠处,老白忍不住又红了眼眶。忽然颈项间感到一阵湿热,将老白带回了现实。怀里的灰白小兽正睁着一双惹人怜爱的大眼睛望着自己。老白心中五味杂陈,苦笑了一下。他定睛一瞧,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康乐镇郊外,那座低矮陈旧的庙宇,近在眼前。
办完阿秀的丧事,道人就放出消息说,他帮康家降妖除魔、消灾弭祸的机会仅此一次,三日后他会在这座古刹后面等候家主带着妖孽前来。老白闻讯,咬牙切齿,当即将女儿托付给乳母,自己在家亲自磨了整整三天的刀子,将一把杀猪刀磨得锃亮。约定的这天来临,老白起了个大早,将杀猪刀揣入袖中,咬牙切齿就要去报仇雪恨。然而经过厢房时,却听见年幼的女儿中气不足的哭声,像是无言的劝阻,让老白一下子停下了脚步。在庭院里呆立了大半日,眼看着暮日西斜,老白最终决定带着狗蛋赴约。出门之前,却扔下了那把辛苦打磨的刀子。
绕到这座小庙的后面,果然见到了那衣衫褴褛的穷道人。只见到老白和他怀中的小兽,道人眼中许多自相矛盾的情绪一闪而逝,其中有喜悦,也有愧疚,但转瞬便悉数被伪装在道貌岸然的平静之下。
不等道人开口,老白便怒叱:“我老白自问平生不曾与任何人结下仇怨,你究竟为何要将我康家祸害至此?”
道士闻言,欲言又止,眼色有些微的迷离。须臾,一声长叹,眼中情绪尽去,他伸手指向老白怀中的小兽,掷地有声道:“贫道早说过,此乃是恩公怀中的妖孽作祟,且将这妖孽交付于我,康家日后一定平安无事。”
老白本想辩解,脑海中响起阿秀的临终遗言——
“阿秀相信狗蛋不是凶物……但若真是那道人寻衅滋事,他竟能将我家祸害到如此地步,只怕非同小可……不如……不如就依他……相公,我们夫妻一场,阿秀至死不悔……只求你能平安……”
他垂首凝视着怀中熟睡的小兽,想到家中未足月就出生、体弱多病的女儿,良久,忽然长叹一声,将与自己相伴多年、甘苦与共的幼兽放在地上,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不久,康家家主草草地处理了历经三代的家业,遣散了家仆,带着孤女远走他乡。酒肆和郊外的山坡上不再有衣衫褴褛的穷道人的身影。街道上也没有相貌奇特的异兽流窜。奇怪的事不再发生。康乐镇恢复了往日的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