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镇上的地主老白躺在病床上喝着苦涩的药汁,嘴里苦,心里更是说不出的堵。
想当年家里穷得响叮当,自己就是三九寒冬身上也才挂着件千疮百孔的破衣裳。北风从墙缝里灌进来,自己也不过才打三两个大喷嚏。从小就结实得跟头牛似的一个糙汉子,无灾无病,在这七月流火、不冷不热的好天气里,怎么说病就大半个月都下不了地呢?
老白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个所以然。他瞅了瞅在自己膝盖上盘成球状呼呼大睡、一身灰白皮毛光洁柔滑的小动物,不禁皱起了眉头。
难不成,真像那个神神叨叨的臭道士说的那样,家里躲进了一个了不得的祸害?
不可能不可能!那些个江湖骗子,净会胡说八道,真是晦气得不行。
就算真有……也不可能是狗蛋儿……
老白虽然一开始就这么深信不移,但一想想这场被在道人预料之中的无名大病,以及狗蛋这小东西的来历,瞧着这灰白色、毛茸茸的小东西,不知怎的,心里莫名地觉得硌得慌。
把狗蛋捡回家,想想也是那么多年前的事了。
彼时,老白还不是个小小的土财主,而是安康镇边上无名小村庄里一个一穷二白的单身汉。老白爹娘死得早,据说之前家里虽然也常常是吃了上顿愁下顿,但好歹还有一亩三分薄田。不过等他这一辈儿,从祖上传下来的,也就一间空空如也的破草屋。虽然是四面漏风,但是比起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多少算是有个荫蔽。但这么说也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老白为什么四十有二了还没讨到个媳妇?还不就因为穷的叮当响,除了一身力气百无是处。
那年的冬天特别长。到了三月份,哪一年不早就是春暖花开的好时节了?只有那年,眼瞅着四月份都要来了,居然还下起一场大雪。这场雪下得也真够大,鹅毛似的雪花,大朵大朵的,一下就是三天三夜。家里的柴火早烧干净了,老白在破茅屋里冻得直跳脚。好容易熬到雪停,老白出门去砍柴。呵呵,原来砍柴的树林子如今哪还有柴可砍?早被其他人家砍去丢进了炉膛。剩下些个树龄特别大、枝干比几个捆在一起的自己还粗壮的,就凭自己这把破斧头,只有神仙才能砍动。
算啦,树长这么大也不容易,砍了怪可惜。可是这么冷的天,没有柴火就是自己这条壮汉怕是也挺不过去。
老白寻思着,目光飘向几十里外白雪皑皑的山头,移开,又飘回去。看得出他是想去那座山上砍柴,但是又十分犹豫,简直不像平日里那个豪迈直爽、说干就干的糙汉子。
这不怪他。老白的踌躇是完全正当而且理所应当的。
那座山的名字叫溟山。溟山山顶终年白雪皑皑,再好的天气也总是被笼在茫茫的大雾中,即使是在盛夏,就是远远望着,也叫人觉得有点说不出的阴森。至于为什么这座山如此神秘,据说,那里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的住所……
虽然只是道听途说,作为一个大字不识的庄稼汉,对鬼怪神灵心里敬畏得很,大半辈子从来不去叨扰。可是今儿个情况有点不一样。要是家里没柴,怕是自己的老命,就断送在这冬天的尾巴里。
自己虽然穷,平时自问也不曾偷鸡摸狗,大半辈子都是行的正坐得直。这样的一个老实人,不过是想拾几根救命柴,老天爷悲天悯人,相比也不会为难吧?
今儿个,就硬着头皮去了!没准儿,在附近就能找到小树林,并不用到那山上去呢?
这么想着,老白最终下定了决心。在寒风积雪中艰难地行了二三十里路,估摸着应该到了山脚,抬头一看那雪峰却仍是缥缈迢遥。实在蹊跷。灰心丧气的老白正打算就这么无功而返,忽然看到路边的一个小雪堆似乎在动了两下,还以为是自己被银装素裹的大地晃花了眼。走近仔细一瞧,才发现白雪中竟卧着一只冻僵了的“狗崽”。
想来这一人一兽的相遇也算是有缘。小家伙明明是一身灰白色的细细绒毛,又紧紧地闭着眼睛,也真亏老白能将它从积雪里辨认出来。
这冰天雪地的,难道是狗也活不下去,要开始抛儿弃女了?
瞧着这“狗崽子”实在是楚楚可怜,想到家里还有半碗冷稀饭,年过不惑还是光棍一条的老白动了恻隐之心,把这还有一丝热气的小东西揣在怀里抱回了家。
腆着脸面向邻居借了几根干柴,把炉子上结了冰的稀饭煮成热腾腾的汤水,老白笨手笨脚地拿筷子沾着送进“小狗崽”的嘴里。小家伙“英雄不可貌相”,不仅把老白仅剩的口粮舔得干干净净,就连用来喂食的筷子,也让它实实在在地啃去了小半截。
吃饱喝足,小东西的身体变得热乎乎的,心满意足地皱了皱湿漉漉的鼻子,又窝在老白的怀里呼呼大睡起来。
虽然吃的没了,但是多了个软绵绵、热乎乎的“小火炉”抱在怀里,胸口热乎乎的,身上也不那么冷了。
熬不过去了,我就把它煮了吃。半碗清稀饭换一锅狗肉汤,不吃亏不吃亏……
老白心情大好,蹲在还留着余温的炉灶边上,抱着小东西也沉沉睡去。
一夜好眠。老白一觉醒来,就瞧见两大颗纯净晶莹的黄玉……
老白虽然没什么见识,却也觉得这是相当漂亮的宝贝石头。可是自己家徒四壁哪儿来的这金贵玩意儿?老白揉揉眼再瞧瞧,才认出眼前的不是玉珠,而是一双黄玉珠子一般水汪汪、圆溜溜的大眼睛,正雀跃地映照着自己的邋遢样。
这是个啥?
老白大拇指抵着太阳穴揉了半晌,才想起昨天去溟山拾柴的路上,柴没砍到,却捡了这么一只小精怪回来。
“去、去……”
老白扬手把小家伙从自己胸口赶下去,从墙角爬起来,抹一把脸,伸个懒腰,觉得倍儿有精神。没听见北风呼呼地嘶吼,倒是几缕明媚的日光从屋顶的缝隙间洒落下来。就是在这破烂的茅草屋里,似乎也真的不怎么冷了。小东西还在一旁摇头摆尾,用稚嫩的声音撒娇似的冲老白嗷嗷哼了两声。老白笑着骂了两声“畜生崽子”,打开门想瞧瞧今天的好天气,不瞧还好,一瞧吓一跳。
敢情自己是跟头笨狗熊似的睡了好几天?这一觉醒来,居然已经是冰雪消融,暖日和风,陌上花开,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了。
自从那个漫长的隆冬过去之后,老白人生的春天似乎也随之姗姗来迟。先是村里的鲁姓穷秀才进京求学,将家里无人照料的一亩三分薄田交托给老白耕种。老白栽种的蔬菜瓜果当年一律丰收,又恰逢全国粮价上涨,老白留够存粮卖掉剩余,赚到不小一笔款子,回来就推倒了家里的茅草屋,盖起了一间不透风不漏雨的新房。秋收时间翻土的时候,老白从地里翻出了一个幼儿拳头大小的怪球,能在夜里闪闪发光,比村子里最好的油灯还要明亮。“狗蛋儿”——也就是被老白捡回来的那只白色“狗崽”,可喜欢这个小玩意儿 ,成天拱着它玩。老白也由着它去。
这年腊月,“狗蛋戏珠”的情景偶然被一位前来拜年的同乡看见。这位乡民读过的书虽然比不上鲁秀才,但是也识文断字,说这小球十有八九是传说中的价值连城的宝贝夜明珠。老白纵然大字不识,也知道明珠这种东西是长在蚌壳里,而蚌壳是长在海里的。自己生活的这穷乡僻壤距离大海那是十万八千里,怎么可能在地里挖出这种稀世珍宝?老白起初对同乡的话不以为然。然而毕竟是个稀奇玩意儿,又是从别人地里挖出来的,倘若真是宝贝,自己这样一声不吭地给“狗蛋儿”当玩物,岂不是变相地将别人的宝贝据为己有吗?思前想后,老白觉得还是进城寻一趟鲁秀才比较合适。正月里的大雪一化,老白就换上新买的棉袄,揣着“狗蛋儿”和小球进了康乐镇。
这一趟进城,老白虽是没寻到鲁秀才,却不知怎的让城里经营典当铺的康家小姐看对了眼。康家老爷听说老白拾金不昧的事迹之后也对老白的淳朴善良十分赞赏,让老白来店里做起了伙计。老白虽然年纪不小,文化很少,但是脑子还灵光,又踏实肯干,深得康家老爷赞赏。这年当铺的生意比起往年红火了不少。第二年春天,老白就入赘了康家,一跃成为了康乐镇上小小的土财主。同年秋天,康家小姐有了身孕。老白沉浸在老蚌生珠的喜悦中,直到下一年的初夏……
一日,老白正在当铺后面的账房里查账,忽然听到从当铺里传来喧哗之声。
“怎么回事?”
老白叫了个伙计出言询问。
“没啥,就是铺子里来了个疯疯癫癫的穷道人,伙计们已经把他赶出去了。”
正说着,外面传来了声如洪钟的高喊——
“康掌柜哟,贫道看你为人忠厚,乐善好施,日前赠酒于我,特来报恩,不想你却叫伙计对我拳脚相向,恩将仇报……”
老白闻言,忙丢下账簿赶去铺子里,果然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道人,正被几个伙计架着要扔出门外,连忙喝住众人。
原来,约莫三日前,风清气爽,老白带着几个伙计去康乐镇郊外踏青,半路上不知从哪里蹿出一个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道士,抱着老白的大腿不放,死皮赖脸地向这他讨酒喝。伙计们正呵斥着就要动起拳脚赶走道人,老白心情正好,不仅喝住了伙计,还当真叫人快快去酒铺给道人买来了一坛好酒,又给了道人一些碎银。道人收起银钱美酒,还说不日必将前去报恩。见道人状貌轻浮,老白只一笑置之,没想到如今对方当真上门来找,却被伙计拳脚相待,感到十分羞愧,忙将道人请进楼上厢房,摆上酒菜,亲自为其斟酒,以示道歉的诚意。
没想到道人竟起身推辞,肃然道:“康掌柜的好意贫道心领。只是贫道今日叨扰并非是为美酒佳肴,而是当真有要事要与恩人相告。”
见放浪形骸的道人如此郑重其事,老白不明就里,却也觉得此事非同小可,忙问:“道长言重了。请问道长有何事相告?”
道士挥一挥衣袖,正色道:“且容贫道直言,恩公乃大器晚成,吉星高照、非富即贵之人。然而,却已有凶邪之物匿其凶暴不祥之本性,藏身于恩公家中,已非一日两日。此物凶邪非常,长此以往恩公举家都将大祸临头……”
老白先是被道人夸赞,不由得飘飘然,后来听道人说什么凶邪之物,心下一惊,但想想又觉得像是江湖骗子惯用的说辞,不太愉快,但见道人神情肃然、态度诚恳,又是半信半疑,便按捺不住打断道人的长篇大论,脱口道:“道长可否直言,那藏匿在我家的凶邪之物究竟是什么?”
道人点点头,道:“实不相瞒,不是别的,正是恩公家豢养的小宠物。”
“狗蛋儿?”
老白一听,想起那只“小白狗”人畜无害的逗趣儿样,心下一驰,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这怎么可能?自从将狗蛋儿捡回家,老白和它相依为命,一直把它当亲儿子养着。有这小东西的陪伴,老白枯燥的生活里也多了不少乐趣。而且……
“道长有所不知。您说我是大器晚成、非富即贵,实际上是遇见狗蛋儿之后才好事不断。狗蛋儿可是我的吉星,道长怎说它是凶邪之物呢?如果真是,为何康某一直无灾无病?”
听老白如此直言不讳地质疑自己的判断,道人像是有些气恼,厉声道:“恩公不可大意,此前此物不曾作祟,是恩公吉人天相,而彼时此物尚小,无法作祟。如今它日渐长大,如若放任自流他日必将给恩公带来大祸。贫道从天眼可见,恩公若是不除此害,不日之内就将缠绵病榻……”
听到这里,老白失去了耐心。
笑话,之前也说了,他老白是多壮实的一条汉子,那样的冬天都熬过来了,如今身强体健的,怎会平白无故缠绵病榻?这道士不过是想讹些银钱美酒吧?也亏他编出这么一套说辞,还吃了伙计的拳头。毕竟人穷志短。罢了,打发走吧,也不多为难他了。
这么想着,老白拊掌叫来了伙计,对道人笑笑说:“多谢道长关心。这里有些碎银美酒,赠与道长,还请走好,恕不远送。”
没想到那道人见老白不信,情急之下,竟一抬手掀翻了一桌的好酒好菜,桌上敞开的钱袋里的碎银也洒了一地。
“你这疯道人,好生不识抬举……”
伙计说着就撸起袖子要教训人。老白虽是心里震惊,却也阻止了伙计动粗。
“住手!不可造次。既然道长不要银钱酒菜,送他出去就是了。”
然而,疯道人还是十分气愤,一个劲儿地唠叨道:“恩公啊恩公,你真是糊涂!你休要不信贫道所言,养虎为患……”
想不到这疯道人看似瘦弱,力气却不小,最后一共来个四五个伙计,才把他整个人抬着扔出当铺门外去。
那疯道人的话,老白本是不信的,而他一再纠缠,更是让老白心里更是多了几分厌恶。谁知疯道人一走,第二天当铺里的伙计就病倒了好几个,上吐下泻的,四肢无力的,症状五花八门,总之,当铺一时无法经营,只好临时关了一日。没想到这当铺的大门一关就不止一日两日,不出三日,多年无灾无病、健壮如牛的老白,平白无故地居然也病倒在床上。请了镇上最好的大夫,居然都找不出个病因来,只说怕是邪气入体,非药石可医。
“笑话!莫非你也跟那臭道士一个鼻孔出气吗?”
老白勃然大怒。大夫也是艺高人胆大,这番话原本也是有一说一,童叟无欺,却不想让老白给扣了张黑锅,当即黑下脸,拂袖而去。
如今,约莫过去了大半个月。老白也不知吃了多少从前闻所未闻的稀奇药材,才渐渐地康复起来。
这一日,老白捏着鼻子喝完了味道古怪的汤药,又在思忖这事儿,这时,身怀六甲的康家小姐进了门,望着病榻上的老白和卧在在他膝上呼呼大睡的“绒球”,踌躇了一瞬,终是收住脚步,未再近前。
“阿秀,你怎么来了?”
听老白问,康小姐脸上浮现出笑容,道:“这不该到给狗蛋儿喂食的时候了么,丫头哪儿也找不到,果然是跑到你这儿来了。”
“是了。狗蛋儿也该吃饭了。”
老白笑笑,拍拍“狗崽”的脑袋。小东西睁开眼睛,抖抖身上灰白色的绒毛,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失去平衡从老白的膝盖上翻了个跟头,圆滚滚的身子跟个毛绒球似的,直直滚到床沿,幸亏被老白的大手按住,才没从床上滚下去。小家伙像是心有余悸,三两下拱进老白的被窝,只留下半个夹着尾巴的小屁股,在被子外面瑟瑟发抖。逗得夫妻二人和门外的丫鬟,皆是忍俊不禁。
“行了,狗蛋儿,你这小东西,胃口不知多大,胆子倒是比兔崽子还小。快快出来,乖乖跟丫头去吃饭去!”
老白说着,伸出两只粗糙的大手,将狗蛋儿从被窝里捉出来,跟康小姐同来的丫鬟立刻跑过来接,把调皮地乱扭的狗蛋儿抱了出去。
康小姐给丫头避了避,这才一手撑着后腰,一手轻抚着隆起的腹部,蹒跚地向屋内挪动步子。老白忙下床搀扶,三步并作两步。康小姐见状,不由得又惊又喜。
“相公,早些时候还说觉得四肢乏力,这会儿竟已是可以下床了?”
“可不是。下午这一觉睡得可真安稳。一觉醒来,浑身爽快。”
老白小心翼翼地扶着夫人在卧房里铺着坐垫的椅子上坐下,拍拍胸脯,像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似地笑道:“我虽然是个庄稼汉,却也是吉星高照。这点小毛病奈何不了我,过几日必定好全。娘子莫要担心。”
闻言,康秀上上下下将老白打量了好几遍,确信对方不是为了哄自己开心而故意逞强之后,这才放下心。眉间深锁的愁云散去,脸上绽开了久违的笑容。
“相公……”
“嗯?”
康秀像是想说什么,却是顿住口,微微一笑。葱根似的玉指轻放在隆起的腹部,她只嗔笑道:“相公你呀,还真把狗蛋当成亲儿子。指不定咱们的儿子,以后少不得和这小家伙争风吃醋……”
被娇妻如此一番嗔怪,老白讷讷地不知该如何作答,呵呵地傻笑着,忽然淘气地在夫人的香腮上蜻蜓点水般地啄了一口,笑道:“怎么会!等咱们的儿子出生了,狗蛋就是他们的亲哥,任由他们骑着在这康乐镇上满大街乱窜,不知道有多威风呢……”
老白自顾自地描绘着自己臆想中的亲儿子和狗儿子相亲相爱的情形,口沫横飞,眉飞色舞,忍不住还伸手在半空中比划起来,全然没有在意在身旁夫人眼中转瞬间掠过的异样。更不必说被压在自己的大嗓门之下,低不可闻的一声轻叹。
彼时,老白确实是真心实意地做过这样一个其乐融融的美梦。然而,接踵而至的变故使他焦头烂额,早已忘记了这段无足轻重的小插曲。直到多年以后,当他走到大起大落的人生的尽头,不知怎的忽然想起这件小事。一辈子流血流汗不流泪的汉子,一时间满心苍凉,竟跟个不晓事的小孩子似的,不由得泪落千行。
大病初愈,老白第一件事自然是将临时关门的当铺重新开张。清点人手,没想到店里先前病倒的伙计还有几位下不了床。让老白直笑话如今的年轻人外强中干,平日里一个个泼猴儿似的活蹦乱跳,身子骨竟连他这年近半百的老头都不如。余下几位不日痊愈了的,却也不回来拾起活计,而是草草扔了封家书在店里,说是要去投奔什么三姑六婆、叔叔舅舅,以后就不在店里干了,感谢康掌柜一直以来的照拂云云,连当月未结的工钱都不拿就一溜烟跑得没了影。老白好心遣人将工钱送到伙计家门,却发现不是早已人去楼空,就是闭门不开,说什么康掌柜素来待人甚厚,突然辞工已给掌柜带来诸多不便,自己平时也是闲混,银钱什么是万万受不起了云云。
听了伙计的回话,老白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这些个兔崽子,平日里想方设法揩铺子里的油水。老白旧时过惯了不名一文的苦日子,体谅穷人家的难处,只要伙计们做得不太过分,对此也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这些兔崽子居然连名正言顺的工钱送上门都不要,反倒如此忸怩矫情,难道真是转性了?怎么可能!只怕是生病期间吃错药了吧!
罢了,由他们去。老白我宽厚待人的名声在咱康乐镇可是响当当的,招贤纳士的大红纸往门前一贴,还怕没有聪明伶俐的好小伙削尖脑袋要进店里?
老白坐在太师椅上,逗弄着趴在自己膝头的小白狗,这么想着。小家伙摇头摆尾,一会儿往老白身上到处嗅嗅,一会儿又回过头去咬自己的尾巴,泥鳅似的一刻儿都不消停。好几次都从老白腿上掉下去。在地上打了个滚,翻个身,抖一抖,又三下两下沿着老白的小腿爬上来,把平整的裤脚弄得皱皱巴巴的,还印上了几朵“小梅花”。
店里的事,老白本想亲自去看看情况,但康夫人爱夫心切,说什么也不肯,非要他在家中多修养几日。老白自然是架不住娇妻的一番软磨硬泡,只得将诸事吩咐给下面的人打理,自己在家做了回富贵闲人。平日里陪夫人在花园里散散心,同老太爷聊聊天、养养花,再逗逗狗蛋消遣解闷,也别有一番情趣。
然而纸包不住火,纵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终究让老白觉察到了不对劲。
这一日上午,阳光正好,老白遣人将房里的太师椅搬到花园,正抱着狗蛋,舒舒服服地晒了会儿太阳,心血来潮想去灶房拿点点心嚼嚼。路过书房,却听见里面传来当铺的账房先生和康夫人的对话声,像是在讨论当铺的事情。
康家小姐阿秀生于商贾之家,爹娘并不迂腐,故能像男儿一样识文断字、研习诗书。而她对经商之道也颇有兴趣,从小耳濡目染,实话说,可比半路出家的庄稼汉老白要强上不止一点两点。自从老白从老丈人那儿接管了当铺,知书达理的康秀一直是他的左膀右臂。被大夫诊出双生喜脉之后,老白怕她劳心伤神,便不再让她插手当铺诸事。只是前日病笃,铺子的经营怕是少不得阿秀操持,可如今自己已经大好,阿秀怎么还操这份心?
老白心里有些动容,更多的是愧疚。正要推门而入,却听到里面似乎传来争执之声。
“陈管家,拜托您再想想办法吧!”
这是阿秀苦苦哀求的声音。
“阿秀,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你拜托的事老夫何尝不是尽心竭力?何况当铺的事本来就在我分内。但这次老夫也实在是无计可施。你也不是不知道,眼下康家养着妖物的流言传得满城风雨,就是加了工钱也没几个人敢来干活,就连一般人都不敢来我们当铺,生怕沾染了晦气。这半个多月店里的进账少了很多……”
这是当铺账房先生陈老无可奈何的话音。
“阿秀啊阿秀,这事你想瞒掌柜的到什么时候呢?这妖物的晦气连掌柜的都扛不住,你一个弱女子,又有身孕,难道不该担心担心自己的身子?”
“陈老,您说的阿秀都明白。阿秀已经尽量避免与那妖物接触了,可老白待它比亲儿子还亲,我不忍心……他定是下不了这个决心的……”
难怪最近阿秀都不像从前那样亲自给狗蛋喂食、同它亲昵。狗蛋出没的地方,她也多半像是在回避着的。之前老白只道是她有孕在身,行动不便,不想竟是有意为之。
听到这里,老白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忍不住推门而入,冷笑一声,单刀直入道:“狗蛋才不是什么妖物!”
“相公……”
一见满面怒容的老白,康秀的脸色登时一片惨白。刚想站起身,却是身形不稳,又跌坐回椅子上。
“陈管家,我看你也是老糊涂了。也不想想,若狗蛋真是害人妖物,我白某还能有今日?眼下分明是那妖道寻衅滋事,你倒好,反倒对妖道的谣言信以为真,拿自家的狗崽子当替罪羊!”
陈老先生早在老太爷当家时就被委以账房先生的重任,算是康家典当的元老和功臣,如今要对这个目不识丁的庄稼汉惟命是从,原本就心有芥蒂。他对阿秀出言相劝也是一番好意,却不想吃了老白这么一顿冷嘲热讽,一时气结,咳嗽了半天,涨红了整张沟壑纵横的老脸。好容易气儿顺下来,老人家便一把将账本拍在案上,忿然道:“是是是,是我老糊涂了。既然这样白掌柜的让我这老不中用的告老还乡可好?白掌柜是吉人天相,换了我这把老骨头可就得进棺材!老夫不求荣华富贵,但求寿终正寝。本来也是棺材躺进一半的人,老夫只是不忍心眼睁睁看康老掌柜一手经营的心血都败在你这野小子手里!”
“你——”
“陈老求你别说了!”
一旁的阿秀尖叫着制止了争吵的二人,话音里已然是带了哭腔。见状,陈管家不再说什么,气急败坏地拂袖而去。眼见着当铺的一根支柱去意已决,老白与自己尊敬的长辈争执,阿秀心中万般无奈,不等老白开口,眼泪就哗哗地落了下来。
“阿秀,你……”
老白见状,不由得懊悔起来。还不等他想出安慰阿秀的言辞,阿秀就哽咽着抽泣道:“相公,私自将外面的风风雨雨瞒下,是阿秀的错。可是阿秀也是想为相公分忧解难……阿秀知道你和狗蛋之间的感情,也宁愿相信这小东西不是什么凶邪之物,即使它是……相公不怕,阿秀也不怕。可是眼下阿秀不能只顾自己,不得不考虑肚子里康家的血脉……阿秀,阿秀也是迫不得已才……”
阿秀拉着老白的衣袖,说着已是泣不成声。方才见到阿秀梨花带雨的模样,老白心中的怨气原本就消了大半,听了她这番声泪俱下的哭诉,更是只剩下百般怜惜和无奈,只好俯身搂着阿秀单薄的肩膀,长叹一声道:“罢了罢了,为夫明白,不曾怪罪阿秀。阿秀也莫要伤心了,身子要紧。”
寥寥数语说完,老白只觉身心俱疲,要唤下人送阿秀回房休息,忽又被阿秀捉住胳膊。
“相公,阿秀知道那来历不明的妖道固不可信,但传言妖物不可貌相,纵是身段小巧,却能吞万物而从不泄,这才需将所食之秽气转移至他人身上散去……此外更是万万不可让其舔舐银钱,否则家中财气将被蚕食殆尽……这些日子我让丫头用心观察,发现狗蛋确实只进不出……”
阿秀语无伦次地说着,一语未毕,便被老白出言打断。
“阿秀,我和狗蛋相依为命这么些年,它是狗是妖,有何异状,为夫还会不清楚吗?娘子以后还是莫要再胡思乱想、听信谣言,若仍是心存忌惮,今后狗蛋由我亲自照料就是。”
老白一口气说完,顿了顿,又补充道:“当铺的事我也会想办法。总之,定不会让家业败在咱们手里。至于那造谣生事的妖道,自然也不能让他称心如意。”
言毕便不容分说地让下人接走阿秀回房休息。康秀的眼神黯了黯,却也不再争辩。
至于老白自己,虽然嘴上说得气壮山河,心里却不那么有底气。刚捡回狗蛋的时候还看不出什么端倪,可是这两年狗蛋长大了,尽管仍是两只眼睛四条腿,分明却越发不像当地的土狗了。且不说那一身柔亮水滑的灰白皮毛,或者是前腿根部附近背上生出的,摸上去隐约像是还有骨头的凸起的肉瘤,但看那说不上究竟像什么动物的面盘,便是越看越让人感到颇有几分异相。
不过,就算长得不像一般狗,狗蛋充其量不过是只大胃量的丑狗罢了,根本不能说明它是为害作恶的妖物。
尽管如此坚信,自从与在书房听阿秀哭诉过之后,这些天老白也对狗蛋多留了几个心眼儿。一方面,是出于好奇;另一方面,也想借助事实证明狗蛋的清白。
然而,老白非但未能如愿,还反叫自己亲眼所见的情景,狠狠地打了几个耳光。
午后,康乐镇,康家大院。阳光一如既往地洒落在康家宽敞的庭院内,璀璨如金,却不闻昔日府中人来人往之声。夏日将尽,秋蝉栖息在湿冷的泥土下。花圃中潜滋暗长的杂草,更是给这座庭园平添了几分寂寥。太师椅就在身边,康家的家主老白却是负手伫立在庭院的廊檐下,端详着在花丛间一会儿招蜂戏蝶,一会儿又满地打滚的月白幼兽,眼神空空洞洞,飘忽游移。日薄西山,老白还在犹自呆立。在一旁撒欢的小兽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逗主人开心的努力尽是无济于事,便敛起了之前的淘气样儿,垂下尾巴,步履沉重地回到主人身边。
“狗蛋啊狗蛋,你究竟是个啥?我不相信是你作恶,一定是那妖道,可是……”
老白喃喃自语,年过半百的汉子竟不禁潸然泪下。脚边的小东西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他,嗷嗷地叫唤,蹭着他的裤腿打转,似乎是想劝慰他。老白却不说话,只拿袖子胡乱抹了把脸,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俯身抱起月白小兽,径直向城郊的树林走去。
不过数日,康家的惨事早已传遍了整个小小的康乐镇。老白走在康乐镇的街道上,街坊邻居看到他失魂落魄的模样,无一不是唏嘘不已。有些看架势还是准备上前拍拍这位老兄的肩膀,安慰他一番的模样,然而,眼光一瞥到他怀中那团月白,原本和善的面孔便是一僵,举起的手停在半空中,举也不是放也不是,最终只能尴尬地缩回袖子里。而对于这些,老白早已视而不见。康乐镇上的一草一木、一楼一屋仍是那么熟悉,可却又让他感到那样疏离。
是了。说来他原本也只是这里的过客。只是因为阿秀和康老爷,他才成了这座小镇的住民。如今阿秀和康老爷都不在了,他这个过客,也差不多该离开了吧?
老白目不斜视地望着前面的道路,心却不由自主地飘回了数月之前……
康家发生了奇怪的“盗窃案”。
说这事儿古怪,是因为康家别的东西安然无恙,只有一头准备被拿来献祭的黄牛,白日里让厨子宰了腌好吊在灶房里,一夜之间却不翼而飞。
偷牛吃的盗贼,闻所未闻。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康家高耸的院墙里偷走这么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黄牛,若说是凭一人之力所为,更是让人难以置信。何况隔天康家派人寻遍了整座康乐镇,连城郊也没放过,却是连半根牛骨头都不曾寻见。
一头祭祀的牲口虽然价格不菲,但丢了对康家来说也不算什么大事,只是此事蹊跷得紧,叫人忍不住心生好奇。正当老白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在康家服侍了多年的厨子忽然向老太爷请求告老还乡。
这厨子是个老实人。尽管在新、老两位家主面前极力克制,蜡黄的脸色、磕巴的言辞和闪烁的眼神无一不在出卖他,叫嚣着“这人心中有鬼”的讯息。
然而作为康家的老仆人,监守自盗这种事绝对不可能。他至少是知道点什么。
老白和老丈人会心地交换了一个眼神,自然是没有立刻答应厨子的恳求,而是对他百般安抚,还赏了不少吃穿用度,作为对他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地伺候着康家人的回报。这老厨子哪里经得住主子们这样的“糖衣炮弹”?没几天就在自觉地找到两位家主,原原本本地交待了自己发现真相的始末。
“虽然老爷你们没有怪罪于我,但灶房的牛丢了,是我厨子的失职。牛丢了之后,我也在暗暗地找那盗窃留下的蜘丝马迹。那牛身上抹了香料,所到之处肯定多少会留下香料的痕迹。于是我就暗暗留心。沿着香料的残迹,我最后找到了……找到了……”
说到这里,老厨子忽然吞吞吐吐起来。老白正要出言催促,那老厨子却忽然扑通一声跪下,把两位家主都吓了一跳。
“老爷,掌柜的,不是小的不肯说,是小的不敢说,小的只怕说了也没人信,小的也惟愿是自己弄错了……“
“行行行,你在康家多年了,为人处事我是信得过的。不管是何等怪事,你照实说来就行。”
老太爷慢条斯理地说着,还让老白去把厨子扶起来,给了他一把竹椅坐。老厨子犹豫了一刹,还是落了座。他用袖子抹了把脸,稳定一下情绪,说出了自己惊人的发现。
——那“偷牛贼”不是别人,正是康掌柜,也就是老白的爱犬,狗蛋。
见老白顿时拉下脸来,老丈人挥挥手让老厨子先下去。厨子如释重负,当下一路小跑奔出了主厅。他人刚走,老白就忍不住一拍八仙桌,怒道: “简直荒谬!狗蛋胃口再大,也不可能生吞活剥一头牛啊!”
老丈人则是淡定得多,慢条斯理地劝道:“贤婿啊,之前镇上的风言风语我也有所耳闻。我康某经营商道,最重人情,自认是童叟无欺,问心无愧,自然是不怕因果报应。自从你进了我康家之后,究竟是何情况,大家也有目共睹。我自然是不信那些闲言碎语。只是……”
老丈人说着轻咳一声,简明扼要地点道:“为了一头畜生伤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实在是得不偿失。”
老白听得心不在焉,又不好反驳,唯唯诺诺之间,只觉得心力俱疲。
思想前后,借口出镇做一桩生意,老白偷偷地带着狗蛋,回了自己的故乡——康乐镇旁那个鸟不生蛋的无名穷乡,想把狗蛋托付给哪位可靠的街坊照看一阵,等风头过去了,再接狗蛋回来。不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个心怀鬼胎的道人得逞。
然而,老白刚一踏上返回康乐镇的归途,就传来了老丈人撒手人寰的噩耗。
阿秀产期将近,老爷子带了几个人去城郊的寺庙为女儿祈福,回来的路上却不留神跌了个大跟头,送到大夫那儿,早已断了气。这一下来得太突然,谁也没有心理准备。老白快马加鞭地赶回家,见家中已是一片哀恸之声,阿秀更是哭成了泪人。
老白悲愤交加,丝毫不顾身为家主的体面,把当时陪同老太爷的一干人等骂了个狗血喷头。伙计们哪里见过老白这副模样?心里纵是委屈,却也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最后一个小厮嗫嚅道“那天老先生的腿脚像是格外不好使,在庙里还差点让门槛绊了一下,却是被躺在门口的一个穷道士扶了一把”云云,然而老白耳尖,一听这话更是暴跳如雷,认定是那妖道作祟,撸起袖子就要冲去城郊寺庙找那道人算账,因为要优先主持老丈人的丧事,才不得不遣人去寻。
结果自然是找不到了。
经过此事,虽然老白一心认定是妖道作祟,但镇上的人却多是先入为主,更加相信了康家藏有不详妖物的谣言。康家内部,人心也不齐整,信与不信的,各占一半。
父亲突然的撒手人寰,对阿秀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办完丧事,她便一直愁眉不展,不再出门,也不过问家中的生意,常常枯坐厢房,呆呆地望着窗外变幻的云霞,一坐就是一整天。老白打理家中每况愈下的生意,已是焦头烂额,对抑郁不乐的阿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终是有心无力。
这一天老白正在当铺里查账,忽然跑进来一个丫头哭着说夫人要生了,难产,情况危急。老白心里一咯噔,二话不说就跟着丫头往家赶,掉了一只鞋都顾不上。等他火急火燎地赶到,家里已经乱作一团。一眼望见屋子旧棉被胡乱地裹着个娇嫩的婴孩,却是双眼紧闭,面色青紫。老白顿时面白如纸,脚下一软,险些跌倒在地。顾不得这夭折的儿女,他跌跌撞撞地闯进内室,只见躺在床上的阿秀,一双顾盼生情的明眸此刻紧紧闭着,面色亦是苍白,就跟个纸人似的。
“阿秀,阿秀……”
老白跌跌撞撞地冲向床沿。闻声,阿秀忽然睁开了双眼。空茫的目光扫到老白的面孔后顿时凝聚出了焦点。失去血色的双唇翕动,断断续续地,吐出最后的遗言。语罢,阿秀又慢慢地闭上了双眼,泪痕阑干的脸颊上,又添上了新的泪水。
“阿秀,阿秀……别说了,别说了……”
老白抱着阿秀,泣不成声。这时外面忽然传出婴孩的哭声。这哭声听上去十分虚弱,在骚动的人声中,就像猫仔的娇声一样。老白失魂落魄地跑出内室,只见一只灰白色皮毛的小兽正蜷缩在绣着红牡丹的旧棉被上,一边任由身边哇哇大哭的婴孩揪扯自己身上的绒毛,一边小心翼翼地舔舐着孩子渐渐褪去青紫之色的小脸,像是在试图安抚他。
那灰白小兽不正是狗蛋?可它明明被自己送回了乡下,这几天,它又是怎样一路寻到这康乐镇上来的?
本以为阿秀和自己唯一的孩子已经夭折,没想到居然“死而复生”……
老白呆愣了半晌,确信眼前所见属实,立刻三步作两步上前,抱起旧棉被里哭泣的婴儿。新生儿细软的胎发蹭着自己粗糙的面颊,老白心中悲喜交集,忍不住也跟怀里的孩子一样,旁若无人地嚎啕大哭起来……
想到断肠处,老白忍不住又红了眼眶。忽然颈项间感到一阵湿热,将老白带回了现实。怀里的灰白小兽正睁着一双惹人怜爱的大眼睛望着自己。老白心中五味杂陈,苦笑了一下。他定睛一瞧,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康乐镇郊外,那座低矮陈旧的庙宇,近在眼前。
办完阿秀的丧事,道人就放出消息说,他帮康家降妖除魔、消灾弭祸的机会仅此一次,三日后他会在这座古刹后面等候家主带着妖孽前来。老白闻讯,咬牙切齿,当即将女儿托付给乳母,自己在家亲自磨了整整三天的刀子,将一把杀猪刀磨得锃亮。约定的这天来临,老白起了个大早,将杀猪刀揣入袖中,咬牙切齿就要去报仇雪恨。然而经过厢房时,却听见年幼的女儿中气不足的哭声,像是无言的劝阻,让老白一下子停下了脚步。在庭院里呆立了大半日,眼看着暮日西斜,老白最终决定带着狗蛋赴约。出门之前,却扔下了那把辛苦打磨的刀子。
绕到这座小庙的后面,果然见到了那衣衫褴褛的穷道人。只见到老白和他怀中的小兽,道人眼中许多自相矛盾的情绪一闪而逝,其中有喜悦,也有愧疚,但转瞬便悉数被伪装在道貌岸然的平静之下。
不等道人开口,老白便怒叱:“我老白自问平生不曾与任何人结下仇怨,你究竟为何要将我康家祸害至此?”
道士闻言,欲言又止,眼色有些微的迷离。须臾,一声长叹,眼中情绪尽去,他伸手指向老白怀中的小兽,掷地有声道:“贫道早说过,此乃是恩公怀中的妖孽作祟,且将这妖孽交付于我,康家日后一定平安无事。”
老白本想辩解,脑海中响起阿秀的临终遗言——
“阿秀相信狗蛋不是凶物……但若真是那道人寻衅滋事,他竟能将我家祸害到如此地步,只怕非同小可……不如……不如就依他……相公,我们夫妻一场,阿秀至死不悔……只求你能平安……”
他垂首凝视着怀中熟睡的小兽,想到家中未足月就出生、体弱多病的女儿,良久,忽然长叹一声,将与自己相伴多年、甘苦与共的幼兽放在地上,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不久,康家家主草草地处理了历经三代的家业,遣散了家仆,带着孤女远走他乡。酒肆和郊外的山坡上不再有衣衫褴褛的穷道人的身影。街道上也没有相貌奇特的异兽流窜。奇怪的事不再发生。康乐镇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因生果,果返因。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
王三齊早已忘了是什麼時候染上的毒,只記得那時他還年輕,剛從學院裡出來,是個對社會半點防備都沒有的羔羊;遞給他大麻的是他同學,對方其實沒和他說過幾次話,只是對隔著幾排座位的人很容易生出好感,他也就沒推辭。他在幾個同齡人的起哄聲裡試了一口,被大麻煙味嗆得呼吸不過來,腦袋輕飄飄的,有種世界上一切煩惱都隨著那口白霧吐出來的錯覺。也不是不知道那東西有害,可試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年輕時候人傻,以為自己不會上癮,等真正染上毒癮時,卻早已晚了。之後,腦袋就昏昏沉沉的,想不出更多的事兒來,連那時自己每天都在酒吧和家之間往返的往事都忘得差不多了。結識了些自己原本認為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待在小包間裡頭,吸毒,打牌,有時候是性。
那時還未亡故的母親,時常擔憂地提及王三齊的工作,但每次都被昏沉的頭腦給忽視了,而父親早已病入膏肓,在老人家走之前,王三齊甚至都沒到醫院看上一點。等到他悔過來時,卻早已晚了。人沒了就是沒了,生命不可能再有第二次,事情一旦錯過,就再也會不去了——這世界上不是所有東西都會那麼有耐心的等著他。
可他並未收斂,等到意識到時,家中的財產早已變賣了,而他也回不去了,每日靠著母親寄來的打拼錢苟活。
他依稀記得那時有個處的不錯的朋友,當然,他們唯一的交流便是聚在那小包間裡時的片刻。那人和誰都不錯,和誰都相好,總是一張笑臉,卻從不會使人覺得是奉承。名字——王三齊已忘了,只記得那人姓李。
他還記得那時候李帶著他們一夥人蹲在遊戲廳裡,等著放學後的孩子往老虎機裡投錢,等到了晚上,他們中有會撬鎖的人打開了遊戲機的儲錢箱。王三齊略有些不安地看著那群年輕人,第一次辦壞事讓他忐忑,他雖然吸毒,但偷騙的事情確實從來沒做過,用的都是家裡的錢。畢竟是律師專業的,在當初入學的時候可是都宣讀過正義。
李欣喜地把儲錢箱裡的錢全都倒了出來,王三齊這時才有了膽子,便問:“這麼點小錢,拿去了也做不出什麼事吧?不如還回去,讓人家好好用著,就這點,我們也買不了什麼的。”
“到了現在打起退堂鼓了?”人群裡,有人起哄道,王三齊憋紅了臉,不知道說什麼好,只好直直地看著李。
李笑了笑,把手揣進錢箱里,好像完全沒聽懂王三齊話裡的意思:“怎麼這麼說,再小的錢,那也是錢,攢攢總能買些東西吧,要不這樣,今晚我就用這錢請你們飯吃?”
人群中爆發出一聲急促的歡呼,有個年紀小的高振手臂大喊:“李哥牛,要請咱們飯吃!”於是又有人跟著一起呼起來:“請客!請客!”
“好好好。”李拍了拍手,點錢。王三齊看著那點髒兮兮的錢幣,知道肯定是不夠那麼多人吃一頓的。但既然李自討如此,他也沒必要再說些什麼。乖乖跟著就是了。
可他又隱約覺得,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失的。至於是什麼東西,他也說不清楚,於是只是跟到了一半,便揮手告辭了。那晚他去了家附近常去的酒吧,在那兒喝悶酒。女調酒師站在臺后,纖細的手指鼓動著酒杯,傳了眉目之情的眼睛笑著盯著他看。
調酒師和律師,都是最懂人的。調酒師對人最鬆懈時的感情清楚得很,而律師則看慣了道貌岸然,也正是因為如此,兩個人聚在一起時,能說出些真心的話來。女調酒師知道王三齊吸毒,但也沒說過什麼。一杯烈酒遞了過來,黃湯下肚,意識也便模糊了。過了會兒,女調酒師把他從桌上扶了起來。
“今天又是怎麼了?”
“做了些壞事,心情有點差。”王三齊說著,調酒師笑著望著他,讓他生出一種好似在對聖母懺悔的錯覺,“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對的,我又有什麼資格說他們呢,我也是個癮君子啊。惡人又有什麼權力去譴責惡人?”
女調酒師沉默不語,只是笑笑,那雙眼睛使人覺得心動。王三齊猛地喝了口酒,闔上眼,聽著酒吧裡放著的悠揚音樂。半晌,女調酒師給他端了盤煙熏三文魚卷。
“我沒點這個。”
“下酒的,噓,”調酒師眨了眨眼,使王三齊覺得可愛,“下次再給吧,看在你是熟客的面上,我想老闆也不會罵我的。”
“那怎麼行?”王三齊迷糊地說著,意識卻被酒精弄得越發模糊,視線也成了一片讓人昏沉的混亂,他趴在吧檯上,看著女調酒師忙碌的樣子,“我也是今天才發現,你真美。”
“這是什麼新話……想著讓我免賬單可是不行的。”
“我這麼覺得。”王三齊往嘴裡塞了片三文魚,魚類鮮軟嫩滑的脂肪層還有被處理過的海鮮味融化在嘴裡,他也是很少感覺到這種自食物而來的快感,“這東西真好吃。”
“你喝醉了。”
半晌。他喝乾淨了最後一杯酒,然後瞇著眼看起女調酒師的背影。
“我沒醉,我是認真的。”
“嗯?我看你哪都沒認真啊。”調酒師笑道,忽然趴在了吧台上,他們隔著已經空了的被子相望。不知是因酒精壯膽而起的心血來潮,還是別的什麼,王三齊突然抓住了對方的手。
“那我問你,要是我戒毒了,好好做律師的工作,你會答應嫁給我嗎?”
女調酒師沉默了半刻,將杯子拿開了。
然後是回答。
“行啊,不過你可得記住,我不是什麼好女人。”
“我還是吸毒的差勁男人呢。”他笑了笑,起身走出了旅館,外頭是嚴寒,他站在馬路上,看著街道上的燈發呆,半拖著疲憊的身體向前走,走了一會兒,他知道自己的手機響了,就停下來接了電話。
“老三,是你吧?”電話那頭傳來個他熟悉的聲音,聽起來有些急。
“是我。”王三齊皺了皺眉,酒精讓他腦袋有點糊塗,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怎麼了?”
“李哥出事了,被條子逮著了。”
之後的事兒,王三齊已經記不太清楚,他只記得在他砸了手機之後,便跑到約好的地方回合。有幾個半隻腳踏在道上的激進年輕人提出了要交換人質。他們要用條子頭子的妻兒和李交換。
不,不是忘了。
而是他真的不想再想起來了。
被他們綁走的女人年紀還輕,即使做了母親,也還稱得上風華。孩子還小,長得可愛,顯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是窩在他媽媽懷裡哭。
他真的不想再記起來了。
女人比他們想象的要堅強得多,即使被幾個混混踢斷了臂骨,也什麼話都沒說,只是默默地保護著孩子,直到有個年輕的混混要把他們母子分開,她便用牙齒咬得對方直叫,後來,女人的牙齒被打斷了。
他真的不想再憶起來了。
那女人,那麼強,那麼美,使王三齊不由生出敬佩的心。直到她兒子被送還,而那女人仍然作為他們談判的人質時,她都還是那麼不亢不卑,只是冷眼盯著他們看。
那就是母親啊——不,不只是母親,那是個不會對惡屈服的女英雄。他模糊地想著,為了麻痺那種不安,他抽起大麻。女人似乎是了解的,她看向王三齊,眼裡滿是厭惡。
王三齊知道,他又做了錯事。他有些惱怒地扔掉了煙,為了實現那個戒毒的承諾。
“你很厲害。”
那並不是誇獎,也不是嘲笑,只是在陳述事實。王三齊頓了頓,覺得自己不該和人質說這些。
“你的兒子很可愛,對不起,我們做錯了,但我們只能這麼做。”
女人冷笑了起來,吐出了口唾沫,好表示她的鄙夷:“只能這麼做?我看你們有的是機會,只是不想做罷了。是啊,你們的路走得那麼容易。”
“我們也是豁出了命的。”王三齊有些躁怒地揉了揉自己的頭髮,看向了女人,“真的回不去了,不然我們能做些什麼呢,吸毒,然後等著別人抓嗎?或許是勞教?”
“這又有什麼關係呢,那之後,還是會有光明的生活啊。”女人不知是怎麼的,突然沒了怒氣,望向了別處,“你真可憐。”
“我可憐嗎?或許吧。我想回去了。”
“那就回去吧,只要你想。你和被麻繩束住手腳的我不同啊。”女人說著,呆呆地看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什麼。
女人,呵,女人。那麼強,那麼美,那麼具有韌性。如果那女人不是他們的人質,王三齊恐怕會為她而鼓掌吧。他有些惱怒地衝出門外,直到有個同伴匆匆趕了過來。
“談判失敗了。”
“我明白了,帶走那個女人,放火燒了這兒吧,好拖點時間。”王三齊說著,看了眼表。尋思著女人說的話,離開了。後來他才知道,那女人在反抗的過程中,被人敲昏了頭,有幾個年輕人以為是死了,便把女人丟在了被燃燒的老舊廠房裡。
再後來,他戒了毒,和調酒師結了婚,回了法律界,有了收入。年輕時的混混噩噩,好像都成了舊夢般。直到近幾年,他才知道李出來了,放出來以後沒多久就因吸毒過多,死了。
——但那也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王三齊沉默地向著大理石墓碑獻出一束紅玫瑰,花本身並不是葬花,反之,是熱戀的代名詞——那也是他的妻最愛的花。妻走了,而他還留在這兒,再沒人能聽他懺悔了。
他又想起那個夜晚,隔著空杯與他對望的妻。那張美麗的臉被微凸的杯子扭曲的不成形狀,可他怎麼就覺得那時妻那麼漂亮呢?他低下頭來,向很久以前似的,從他最為心煩的事情說起。
“我又做了錯事,我運了毒和軍火,這下又不知道會有多少人的家庭被毀了。而我,我為財謀命,做的事情又和拿著槍殺人有什麼區別呢?不論怎麼說,我這個半隻腳踏進墳裡頭的人,是沒救了,也回不去了。”
“我和你之間唯一的遺憾,大概就是沒有一個孩子,這是我自食的苦果。你看這玫瑰,漂亮吧,是你以前待的店旁邊開的新店裡買的,我今天恰好經過那兒,就買了一束,也不知道你還喜不喜歡。倒是你,你在那邊過得還好嗎?”
“對不起,我又做了錯事。”王三齊喃喃著,放下了花,不辭而別了。
這次,他是真的沒法再回去了。他清楚得很。
1.角色的父母是谁?角色是否由他们抚养成人?如果不是的话是因为什么原因?如果不是的话又是由谁抚养的?
伊萬並沒有所謂的父母,(至少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所謂的同種。他在某片原始峽谷底部的混沌黑暗中生長,撫育他的自然並沒有給予他祝福,而是懷揣某種惡意的,這也讓他和其他的弗洛拉有著不同的世界觀。
2.角色有从小时候就是死党的好友吗?有兄弟姐妹吗?他们现在在哪里?角色和他们还有联系吗?还是已经分开了?
伊萬在獲得能夠行走的雙足前從未有過“友人”或是“兄弟姐妹”。
3.角色的童年是什么样的?平静宁和还是动荡不安深受创伤?
確切來說皆非,而是處於一片愚蒙的混沌當中,最初便是以一個對外來者抱有好奇的捕食者姿態進行活動的。他因羨戀飛鳥的羽翼而生出可攀援岩壁的氣根,因妒忌走獸的四足而生出可遊蕩地面的藤蔓。
4.角色有什么钦佩的偶像吗?如果有,是什么样的?
沒有,如果指的是信仰的話,那就是求知慾的神祇。
5.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角色是干什么的?是谁训练了角色学会现在在做的工作?
四處旅行、尋找自己本源的旅者法師。並沒有誰訓練,而是通過吞噬并仿摹某位法師的樣子學會了現在所有的魔法。
6.角色的道德观和宗教信仰是什么样的?为了维护他的信仰,他会做出多大的努力?是谁或什么事情教会了角色接受这种道德观念和信仰?
對伊萬來說道德是無物,不過是他人捏造的虛幻東西,而宗教信仰是信徒們各取所需的。簡單來說,他的信仰實際上只是單純的“好奇”,而這好奇的本質是自我為中心的。沒有任何人或是事教過他這樣的道德觀念,完全是黑暗中誕生之物所有的天性。
7.角色有什么不同寻常的爱好或者体格特征吗?旁人一般对此有何反应?
看似枯瘦高大的男人,實際上長袍下的身體很強壯。另外因為“好奇”,會通過交友的方式收集讓自己感到有趣的人或是事物,同時有著通過品嚐他人的不幸來愉悅自身的愛好,從沒有人知道過這個愛好。
8.别的角色对你的角色的态度如何?从你的角色的观点来看,他们为何会有这种反应?
很平淡吧,通常止於點頭之交。而尤利烏斯較為特殊。對伊萬來說,他們的態度不過是拘泥于無用的禮節罷了,但伊萬並不會脫離這種秩序,相反試圖偽裝出自己也在其中的樣子。
9.角色能杀人吗?他/她为什么会做出杀戮的行为?他/她有什么敌人吗?角色能杀他们?
可以。他會單純為了自己的興趣而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殺戮,他的敵人只會是試圖妨礙他的人。關於伊萬是否有能力殺死他們這個問題,還存疑。
10.现在角色的人际关系如何?他/她有什么亲密的朋友吗?或是仇敌吗?如果有的话是谁?原因是什么?
尤利烏斯是有長期肉體關係的伴侶。對尤利烏斯的感情更像是一個開端,對愉悅和對其他事情的看法多多少少受到身為復仇惡鬼時期的尤利烏斯所影響。另外在自己那點興趣愛好上……伊萬想要看著尤利烏斯最後會變為何種模樣。伊萬不可能也不會懂什麼是“愛情”,他對尤利烏斯的感覺更接近一種青澀的愛慕,但那感情不會是少年般的。
其他人……或是利益相同的同行者,或是曾為敵手的點頭之交。
11.角色在精神心理上有麻烦吗?有什么恐惧症的对象吗?如果有的话是什么?是因为什么原因?
……有,正如之前所說他對世界的追求異於常人。另外,伊萬因為自己所屬的植物種生理性的緣故十分厭惡陽光。
12.角色平素是怎么对待别人的?他/她容易相信别人吗?还是特别不容易相信别人?
通常是表現得很有耐心,且有基本的禮貌的,並且言語之間會透出一股隨性。對原始而本質的東西,則以原始而本質的方式對待。他不相信任何人,或者說,無論相信不相信都沒有太大的差別。
13.角色看起来是什么样子?他/她有什么伤疤或是纹身吗?如果有的话是因为什么原因?
面部看起來削瘦且五官深刻,右眼眼眶內的並不是眼睛,而是藤蔓。身上唯一一處傷就是右眼。原因是那是在他“成為”人形之前,被效仿的法師就已經損壞的部分。
14.角色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的?如果这种规律的生活因为不同的原因被打断了他会有什么不同的反应?
簡單來講就是遊歷四方尋找自己的本源,同時探索世界記錄一切的綠著生活。這種規律本身就充滿了隨性,也絕說不上規律。
下面和你的DM一起坐下来考虑下面两个问题:
15.角色曾经历过这个世界上的什么重大事件吗?他/她的经历对角色有何影响?
於遂光之潮后文明尚還混沌的時間獲得了意識,隨後吞噬了某位法師獲得了神智。作為旁觀者見證約三百年前的精靈與人類戰爭,同樣作為見證者目睹了亞精靈們的鬥爭。
但這些事件對他本身沒有任何影響,他只是歷史的旁觀者。
16.角色有任何声名狼藉或是名声显赫的祖先吗?他/她做了什么?当人们知道了角色有
这样的祖先后他们会有何反应?角色的行为是为了提升这种声誉,降低声誉,还是忽视?
最后再考虑一下下面四个问题:
如前文所說伊萬並沒有根源。
17.角色的理想或者说人生目标是什么?
就像最初所誕生的那片混沌一般,並沒有明確的理想或是人生目標。目前來說,他的追求是歡愉。
18.他/她是怎样追寻目标的?故事中描述的冒险经历对完成这种梦想有何作用?
……。
19.角色有过建立家庭的想法吗?如果有的话,他/她心目中理想的伴侣是哪种类型的?
沒有,雖然本能地會有繁衍的慾望,但他在這世上並沒有同族,所以永遠也不可能建立家庭。目前來說伴侶這個詞對他而言的意義更接近一同追尋愉悅的對象,唯一的長期肉體關係伴侶就是尤利烏斯了。
20.角色考虑过他/她死亡的可能性吗?他/她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從未有過,他是為了活著而活著的。
法尔奇人 Human of Farge
机械掌控万物,科技主宰未来,而吾等终有一天会代替神祗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
◎起源 Origin
卡萨里奥人一直以为能够建立起如此庞大久远文明的只有他们,直到他们在大裂谷,这片被撕裂的大地之下,找到了他们的同类——由另一种灵长类动物建立起的文明。法尔奇人的始祖和卡萨里奥人的始祖一样,原本都是生活在原初之森的灵长类动物之一,在那场天崩地裂的大灾难发生时,法尔奇人的始祖们为了避难而误入了穴居人的领地,生存欲望迫使他们绞尽脑汁与这些数量上远比他们多上百倍甚至上千倍地下世界的所有者对抗。法尔奇人的始祖们在与穴居人的争斗中逐渐强大,他们利用地下世界的丰富资源制作出了不计其数强大的武器,以至于能让他们在地下世界占据一个席位。然而在数百年之后,直到另一种人类的到访,法尔奇人才知道,他们不过是井底之蛙,他们真正所向往之处并非这地面之下,而是……在那蓝天之上。
◎主城 The major city :〖浮空要塞:莱奥 The Air City:Leo〗
宛如鸟儿在蓝天之下翱翔,这是所有没有羽翼的生灵共同的愿望——对于法尔奇人也是如此,阴暗狭窄地下世界的生活早已无法满足他们无节制膨胀的科学研究。利用从艾瑟纳尔大陆掠夺来的技术与资源,以钢铁为基座,以虚空能量为动力,规模丝毫不比其余十一座人类城邦小的天空之城从大裂谷的底部连同法尔奇人的野心一齐徐徐升起,驶向天际——他们甚至将这座空中都市命名为“莱奥”,以此彰示科技的伟大。
◎阵营 Camp :「混乱中立 Lawful Neutral」
法尔奇人是不择不扣的天生自由派,无论哪方面他们总是喜欢我行我素不受约束,令人捉摸不透多变的行事作风令他们在科学研究方面能鄙弃陈旧观念来开拓创新。
◎信仰 Faith:<无神论 atheist>
虽然神祗真实存在,但法尔奇人也不会对它们持有多大的敬畏——他们只相信科技和机械,除非在齿轮与扳钳领域有神祗存在并能证明它对科学的贡献。
◎体型 Somatotype
地下世界的生活令法尔奇人变得和穴居人一样羸弱、矮小,尽管在离开地下世界后成年的法尔奇人平均身高得到了微略提高,但比起卡萨里奥人来说还是矮上将近一半——然而身材娇小对于他们而言反而更加适合制作精密的器械。
◎外貌 Appearance
由于先祖世世代代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洞窟之中,因此法尔奇人的皮肤宛如婴儿般白暂嫩滑,而他们的身体特征也和卡萨里奥人的孩童类似——水润明亮的大眼睛,成年男性也没有胡子光滑充盈弹性的脸蛋,如果不是法尔奇人骄纵轻狂的性格过于明显,大多数对人类不了解的异族都会将他们误以为是卡萨里奥人或者莫拉纳萨人的幼儿。
◎性格 Temperament
大多数法尔奇人的性格和卡萨里奥人、莫拉纳萨人一样多样,但法尔奇人不羁的行事作风常常令他们以自我为中心,比起与他人合作更喜欢独来独往。
◎种族天赋 Racial ability
「机灵巧手」
娇小的体型令法尔奇人能够比其他智慧生灵更加精细准确地制作出一件精密器械;
「科学天才」
受环境熏陶,法尔奇人要比其他智慧生灵更加熟悉和理解科学这种与魔法截然不同的学识;
◎常用语言 Common language
「通用语」
世界安稳后的几十年间,简单易学的通用语迅速流传起来,即使是没有开化的半兽人也可以勉强理解这种语言,对擅于学习的人类来说更不在话下。
「人类语」
在卡萨里奥,偏远城邦的乡间城镇,人类喜欢用他们自己当地的方言互相交流更甚通用语,因此各个地方的人类语发音以及构词等都略有差异。
◎与异族的关系 Relationship with other races
「穴居人:敌对」
这些居住在地下深处的生灵遍布卡萨里奥以及北·凯罗拉的各个角落,对于人类而言是不择不扣的过街老鼠——穴居人的习性以至于人类几乎难以提防它们从地下钻出来,尽管穴居人弱小得在肉搏战上连一名成年人类都能轻松获胜,但狡猾的它们总是防不胜防地偷走物资、毁坏庄稼、破坏地质……穴居人的种种恶行让人类使其为头号敌人,但数次大规模征讨也无法令这些生活在错综复杂地下王国里的家伙数量减少多少。
「灰翼部族:敌对」
这些鹰类贝斯特宣称法尔奇人的空中载具亵渎了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域,尽管他们原始的武器根本无法对浮空要塞造成多少威胁,但这些能在天空自由翱翔的野蛮家伙常常劫掠在安戈拉尼诺山脉上空航行的飞空艇,对于依靠飞空艇来与地面建立联系的浮空要塞来说,也是一个让人十分头痛的麻烦。
【正文12127字。(很可愛的數字)】
“千海姐……?是千海姐嗎?”
無力感剎那間從指間開始蔓延,首先是手掌,然後游經手臂,接著是雙肩,最後那種感覺開始攏向心臟,仿佛臟器本身擔負著重物一般在抽痛。
“彩花,你的眼睛……”
又是這種感覺,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自骨子里生出的無力感。什麼都不能做,也什麼都做不了。
“嗯……因為不小心接觸到王奪得的卍解,所以看不到了。”
仿若垂死魚兒躍出水面后,即使以身體拍打乾燥的地面發出響亮的聲音也仍舊是無用功。
我將比自己還矮上一些的少女擁入懷中,靜靜地拍著對方的脊背。彩花的那雙紫色眼睛的神采與焦點被奪來的死神卍解一併抹去,已無再醫治的可能,即使以我的能力Protection進行治療,也不可能再復原。
“不用哭哦,千海姐。”少女淡淡地說道。
經過她的提醒,我才意識到自己的頰上已沾滿淚,眼角還在不停地流淚,便以衣袖拂去眼淚:“對不起,是我失態了……”
“沒有關係,”彩花微微笑了起來,用那雙蔥白色的手抓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很冰,但“因為千海姐是個溫柔的人。”
我並不是溫柔的人,只是過於無能爲力,所以只能用哭泣來掩蓋這種感覺。對,一切都只是因爲我太無力了——即使得到了能夠保護別人的力量,也仍然不夠。
“對不起……是我太弱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我發誓。”
一
滅卻王覲見眾人時所用的大廳總是給人一種沉悶的感覺。大廳內部的裝潢說不上富麗皇堂,但給人一種西方宗教體系神殿的聖潔感,從最基本的樑柱到四角高臺上放置的王座,無一不讓人產生一種朝聖感,而非叩拜帝王。
我所敬畏的那位二位一體的皇帝正坐在被裝飾過的王座上,形貌心態皆為孩童的黑色王者微微翹起自己的腳,而舉止老成的白色王者則俯視人群。在滅卻師之根面前,我不知為何總會覺得有種心驚感,或許是源於血統本能地憧憬與恐懼祖先吧。但我清楚,我害怕她們那兩雙似乎能看透人心的眼睛。
我俯首看向自己腳尖,不知緣何開始走起神來,直到黑王清亮的嗓音將我得神思從片刻的游離中拽回——活潑的幼女張開了雙臂:“諸君日安!想必大家也已經知道了,死神和我們定下了協議,在場的滅卻師中,將會派出一部分前往虛圈。”
“願意去往虛圈者,請隨後告知我,”白王沉穩地接過話來,“復仇的日子已經來了,我的孩子們。從今日起,無形帝國便會攻下尸魂界,除派遣至虛圈的滅卻師們,其餘人要參加靜靈庭的戰鬥,與死神一戰。”
仿佛在描述一樣孩童的遊戲,黑色王者歪了歪自己的頭,略帶活潑地笑了起來:“今夜便是復仇的時機!”
“祝諸位無運昌隆。”白色女童言語莊重,異色的雙眸掃過人群,剎那間與我對視,“稍後稍作準備,便可出征。”
戰爭要開始了。
語落,眾人便懇首離去,我隨著人流走了出去。彩花似乎已開始習慣沒有視覺的日子,但要一人在人群中行走還是有些困難。我攙扶著她走出大廳,在走廊處告別。等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時,便熟悉的身影正矗立在那處,我快步上前,幾乎因為忘了自己還身著緋袴,險些絆倒在地上。
“小千!”緋十里抱住我,輕輕地撫摸我的後背。不知道為什麼,和緋十里在一起,我便會感到自然而然的放鬆和安心,但是,更為主要的感覺是——“嗯?小千?你的臉怎麼紅紅的,凍壞了嗎?”
“沒有的事……”我搖了搖頭,掩飾性地看著地面,對方卻將我的手拉了起來。我抬起頭看向那雙有著溫柔眼神的栗色雙眼,那其中包含的擔憂與關切讓我的心跳慢了一拍。
緋十里用纖長的手指挽起我的髮絲,與我對視,然後,她微微笑了起來:“這次結束以後,我們一起去玩吧——去海洋館,或者去電影院……吶,小千,那時候我想交給你一樣東西。”
“是……?嗯,一定要一起回來看水族館。”我抬起眼睛來看著她,“吶……緋醬,我真的有些不知道該怎麼做了,戰爭開始了,已經開始了……”
“沒關係,”緋十里輕輕拍著我的脊背,仿佛安撫孩子般,然後吻向了我的額頭,我卻覺得胸腔中有種情感如決堤洪水般湧出,“我會和千海在一起的,所以不要擔心,沒問題的。”
“嗯。”我將頭埋在她頸間,她的體溫並不高,但在冬日里卻顯得如同暖燈一般想讓人靠近,我悄悄在她耳邊說了一句話。
……
“說了什麼……?沒聽清。”緋十里注視著著我的臉,“小千,你從剛才開始就一直臉紅沒問題……啊……”她好像突然明白了過來似的,頓了下來,然後別過臉去。我想我的臉上大概也已經發燙得要命了,血液沖上臉部的感覺讓人無法繼續思考下去。
“那個……失禮了,我先回去了,緋醬。”我飛也似的逃離緋十里的身邊,將仍在愣神的她拋在身後,仿佛逃兵似的跑得飛快,直到開始冷靜之後才停了下來。接著我意識到——我從自己的房間那邊跑到宮殿後方來了,這根本談不上什麼“回去”。
緋醬應該不會因為這個討厭我吧……她討厭我好像也是無可厚非的呢,畢竟剛剛說過那種話就逃跑了……為什麼要逃開啊明明就很想和她在一起……離開自己的房間現在感覺糟透了……明明要開戰了卻還在想這種事情……我胡思亂想著,諸多思慮混作一團,幾乎要在大腦里炸開。我倚著墻努力試圖將今天經歷過的事情梳理一遍,隨後歎了口氣。這時,我意識到後庭裡並非只有我一人,站在眼前的是字母為“Y”那兩個雙胞胎中的一個。
我不是很擅長記住外語名,因此思索了一會兒,才想起對方的名字開頭似乎是Theo,於是便向對方行禮問好。男人看到我的舉動后回以禮貌的問候。
“您叫百日紅嗎?”對方問道。我懇首以示無誤,之後便仔細注視起那個男人的樣貌。Theo的身材比較高大,要稍稍抬起頭才能對視,不過對方似乎無意與我做過多的交流,只是將著對話當做打發時間的閒談罷了。他有雙鼠繪色的眼睛,以及與那雙眼同色的頭髮,一邊的劉海過長,不知是有意為之還是無意。不管是什麼原因,看起來總讓人覺得有種不適感。
“是的……Theo先生?”我問道,對方略皺眉頭,但還是用禮貌的語氣回復了。
“我的名字是Theobald,叫Theo會起誤會的。我的同胞兄弟是Theodore。”Theobald解釋。
“啊……是的,原來如此,實在抱歉。”我低下頭說道,對方似乎並不在意,也就沒有繼續下去這個話題了。
過了半晌,他好像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道:“百日紅小姐是神職人員嗎?”
“……嗯?哎……是的。”我連忙點頭,然後略帶懷疑地看向自己的衣著,是巫女的形象太出名以至外國人都已經知道了嗎……希望不要有什麼奇怪的誤會才好。
正當我胡思亂想的時候,Theobald又補充道:“之前就有這種感覺。”
“是出於什麼原因呢?”我好奇地問。Theobald沉默了片刻,雙眼游離般地看向自己胸前懸掛的滅卻十字。滅卻十字對滅卻師的意義不止是力量,還有根源和象征的意味,正因如此滅卻師要時時刻刻佩戴,這是管家小姐交給我的。但在此刻,我感覺到Theobald注視著十字架的目光中還有其他的東西。我不太確定那是種怎樣的神情,只是常常在跪拜神社的老人眼中見到。
“因為眼神,那是引導信眾的眼神。”Theobald以陳述的語氣說道,仰望向懸掛著巨大圣十字的建築,“但你並不相信這世界上的神跡。”
我無言,然後明白過來原來從他的雙眼中看到的那種神采是狂信者的目光。Theobald見我沒有答話,繼續說了下去:“神官便是神的代言者,引導迷途羔羊走上正道便是職務。”
“您……信天主教嗎?”我小心翼翼地問道,“……抱歉,這是個失禮的問題。”
“……天主教?”仿佛聽到了什麼可笑至極的東西似的,Theobald先生嗤笑了起來,然後是毫無節制的大笑,“我唯一也絕對的信仰,只有滅卻師之王本人……怎麼,不覺得星十字騎士團這個機構,和引導信者的神官很相像嗎?我在現世的職務雖然是神父,但我所歌頌的神明並非那位上帝,而是雙面的神明。要指引迷途的羔羊回巢,并斬殺阻擋于神明路上的惡魔。”
我意識到對方那張皮面之下所包覆的違和感究竟是什麼了,那是病態的信仰與狂熱。我知道世界上有兩種神職人員,一種因太過熟知俗世的慾求或是因經歷而不再相信自己的神祇,而另一種則純粹得可怕,他們單純地想要將自己所看見的奇跡送予萬眾。Theobald是後者。
而我是前者。
我驀地對眼前的男人產生了一種恐懼,不知是源於何故。對方見我沒再搭話便自顧自地說了下去:“你知道聖帝頌歌嗎?”
“……是?”我略帶懷疑地問道,意識到自己並沒有聽錯,接著有些好奇起對方問起這件事的理由,“沒有聽說過。”
Theobald先生點了點頭,唇角勾起一個微笑:“那是無形帝國內流傳的歌謠,是獻給滅卻師之王的禮讚。被封印的滅卻師之王,經過九百年取回心跳,再經過90年取回意識,而後以九年取回力量。”
“原來如此……”我不知要怎麼回復對方才更好些,於是再度沉默。
“這歌謠還有一句,那便是僅以九天取回世界。”Theobald輕聲說道,“這就是我等神明的願望。而星十字騎士團是王的代行者,要斬殺異徒,要引導羔羊,要歌頌神明,然後將那神的大能傳至此世——因此我等要盡所能剷除神的道路上的梗阻。”
我愣在遠地,對方好像還想再說些什麼,卻忽然停住了,改為不好意思的神情,微鞠一躬:“我太激動了,著實抱歉。”
“沒有的事……非常感謝。”我鞠了一躬,以示感謝,便離開了。對方似乎還有什麼話想說,但我無意再聽他說那些話。此刻我只對那人生出一種悲憫又恐懼的心情來。
過了一會兒,我做好了戰前準備,便去拜訪彩花。彩花安然地站立在走廊上,用以進行靈子武裝的滅卻十字掛于胸前1.
“是千海姐嗎?”彩花歪了歪頭,小聲問道。
“哎?彩花是怎麼知道的?”我想攙起她的手臂,但被拒絕了,“沒關係嗎?”
“沒關係的,我已經沒什麼大礙了,不用太擔心我。千海姐走路時的腳步很穩,但聲音輕,也是我認識的唯一一個會穿木屐的人。”
“原來如此。”我點了點頭,彩花無言懇首,平靜地走在我身前。無形帝國的影之領域已經張開,是出征的時候到了。現已箭在弦上。
無形帝國的軍隊陣仗踏入影之領域的一剎那,我感到自己的脊骨仿佛被抽出一般,全身都起了雞皮疙瘩。戰爭要開始了這個概念不停地在我的腦海中重複著。直到一絲光亮透進這龐大的通道,我再度看見其之外的景色。
古色古香的城鎮盡顯在眼前,從格局到磚瓦皆如史書一般,青瓦白墻的建築讓人感到一種奇特的熟悉感。我聽到遠處的小巷似乎有孩童的聲音,還有其他什麼聲音,但那些聲音都被騎士團團長的命令所掩過了。
“將所有你們見到的死神都殺掉。”
戰爭已經開始,就在這片寧靜又古老的土地上。我仰頭望向天空,或許是由於冬日的霧霾,靜靈庭的天空一片死灰。
而眼前已站了一隊黑衣。
二
戰鬥開始得很快。
那位死神有著一頭老人般的白色長髮,以及與白髮不相符的年輕面孔,那雙微闔的雙眼了無神采。他著黑色衣袴,肩上披著白色羽織,腰間佩戴著武士刀。若是以標準的眼光來看,無疑是位美男子。
似乎是意識到我的存在,對方用沉穩的語氣問道:“滅卻師嗎?報上名字吧。”
“百日紅千海,星十字騎士團的‘P’。”我回應道,箭矢搭上長弓。靈子武裝在靜靈庭因靈力充沛而與在現世時顯得有些不同,似乎其本身的構造已經發出了變化。我勾起弓弦,而後,淺藍色的箭矢飛鳥般竄向對手的咽喉。
這攻擊並未起效,比箭要更為迅捷,對方使出了一個瞬步,不過毫釐間的差距,箭矢呼嘯著從對方的身旁躥過,而白髮的男人所拔出的斬魂刀則將箭矢一刀兩斷:“薙明代,十三番隊隊長。”
我再次架起弦上箭,數支神聖滅矢飛馳著衝向薙的身軀,對手似乎並不為這戰鬥所動,而是木然地站著,不知為何,總讓我聯想到彩花。然而,這次的攻擊並非等閒,若是對方貿然地用斬魂刀抵擋下攻擊的話——
箭矢與鐵器碰觸后發出叮啷聲響,伴隨著的還有同時發出的還有高濃度的靈子爆炸的聲音,極度壓縮後的靈子在瞬間炸開的威力,縱然沒有直接接觸,但被波及也不是小事。
我知悉自己並沒有作為滅卻師的才能時是十四歲時的事,混血滅卻師的血統讓我對更強的力量總是觸不可及。正如“那位”所說,這是我一輩子都不可能逾越的壁障,天分的差距我無能為力。正因如此,只有更為努力才能與天賦高強的人並肩啟行。
會炸裂開的神聖滅矢是我平日積攢的靈力鑄成,相較其他破滅滅矢有更強的力量,在擊中目標前與其他弓矢無異,只有在達成目標后才能顯現出威力。而當死神的斬魂刀這種由他們己身靈魂所鑄的武器斬向滅矢時,便會使箭矢其內存儲的高濃靈力炸裂。
眼前的對手顯然不會因為這點攻勢便被挫敗,我將銀筒中的液體傾倒至身前,其湧動著在半空中繪出法陣。“歌利亞!刻入石板的十誡啊!破壞吧!”我詠唱道,法陣自身散發出淡雅的白光,而後,乳白色的數個光球向著薙疾馳而去。滅卻師的詠唱對死神的效果並沒有對虛的效果強烈,然而聊勝於無。
薙以極為輕巧的動作閃避而過,我幾乎看不清他的運動軌跡,然而,我的攻擊沒有起到效果卻是極為顯然的事實。三支神聖滅矢再度離弦,與此同時,泛著銀光的利刃斬開空中的光球,白色的刺眼光亮在那瞬間如同在近處觀察恆星般晃眼。我下意識地將眼睛緊閉,然後,眼前短暫地陷入了白茫。下一秒,我開始為自己這個潛意識得舉動感到後悔。
薙明代踏著瞬步,俯衝向前。斬魂刀揮舞著斬向此處,我唯能使用圣文字能力才來得及。不過是一個瞬間罷了,一場攻防戰卻已結束。而接下來,對手再度揮動起斬魂刀,他的腳步早已踏進弓箭無法進行射擊的範圍,而在這種瞬息萬變的單體近戰中,要持續詠唱顯得太過困難。
即使一直用能力保護著自身也不行,這樣下去遲早會輸……!這種時候唯有放手一搏,使用近身弓的作戰方法進行還擊,箭矢本身不如刀劍般適合砍劈,但能用圣文字能力“保護(Protection)”進行強化,得到近似矛槍的威力。
我舉起被強化過的箭,向對方刺去,薙的斬魂刀格擋住了攻擊,險些將我手中的矛擊飛出去。我不得不向後退去,暫態過後,薙的斬魂刀再度襲來,劍與矛于剎那間相擊。對方的動作比我想象的要更為快強,毫無疑問是近身戰鬥中的高手,而我在這方面無疑處於劣勢。但在更早之前,我便準備好了在此時能逆轉戰局的“武器”。
事先以銀筒刻畫的法陣在腳下發出些微白光,我發動起滅卻師之王賜予的能力,全身皆被能力“保護”附著,我深吸了口氣,高聲詠唱起咒文:“大氣的陣仗!接受聖杯吧!聖噬!”
下一秒,法陣隨著詠唱爆發出強大的攻擊力,銀白色的光芒直直衝向天空,開始破壞其中的靈體。而我之前所感覺到的那些許的異樣感得到了解答。薙明代雖用瞬步偏離法陣的中央,但仍受到了聖噬的衝擊。然而,以他方才展示的身手,是不可能躲不過我從剛剛開始就用銀筒構築的法陣的。沒錯,唯一能解釋的理由就只有一個——
薙明代目不能視。
儘管如此,他毫無疑問是個強大的對手。
“您……不使用卍解嗎?!”我試探性地問道,手中的動作卻仍未停下,我向對方拉動靈弓。
而薙揮動細長的斬魂刀,以一個瞬步再度拉近了距離,帶著凌厲殺氣的利刃如同落櫻般飄下,每次斬擊皆為直取性命的殺招:“我的卍解,已經被你們的王奪去了。”
原來被陛下奪去卍解的死神,便是是眼前的薙嗎?滅卻王在進行修煉時便提過,被奪去卍解的是一位強大的隊長級死神。正是這片刻的遲疑后,對方的打刀劃上我的臉頰,儘管我使出了飛鐮腳,但那種刺痛感卻延順著血液溢出,星十字能力再度生效。雖說只是幾秒鐘的事情,卻讓判斷立刻遲緩了下來。“保護”雖然能快速地醫治傷口,但並不能減輕痛覺。
正是這片刻,薙明代的斬魂刀直接忽視了架起的日本長弓,橫劈向我的身體。儘管圣文字能力發動得即時,但我的步調與節奏已經完全被薙明代打亂。
“小姑娘,戰鬥的時候有片刻的遲疑便是天真,而天真在戰場上會害死人的。”薙沉穩地說道,無神的雙眼映出灰白色的天空,而凌厲的攻勢並未停下。我只得以能力與體力閃躲,即使是有著高強防御力的能力,也不能斷然在此刻不會被對方的劍術攻破。
再這樣下去,我很快就會被將軍的。
——但是並非沒有退路,如果我用了自己還未熟悉的第二個圣文字能力的話,或許可行。為了發揮那力量,拉開與薙明代之間的距離是必須的,唯有那樣才能獲得足夠的時間進行施展。我以被“保護”強化過的箭矢抵下一輪攻擊,與此同時右手拋出五支銀筒:“揮下銀鞭,墜落至五手石地!五架縛!”散發著銀白的靈子如同有意識的生物一般縛上對方的身體,薙的動作微微遲緩了下來,藉著那時機,我踏著飛鐮腳拉開距離。
“……我發誓(Promise),我將贏得勝利。”
誓言這個能力,是強制發誓者完成諾言的能力。無論對象是誰,都需要完成誓言。若是發下自己無法達成的誓言,力量本身則會強制發誓者的行動,使其盡力實現。
在使用完能力之後,我微妙地感到自己的身體開始不受控制,頭腦好像被浸泡在了熱水中,隨後,這種感覺消失了,唯獨剩下心臟在胸腔內劇烈跳動的聲音轟鳴。我從未感覺到自己的身體像此刻一般輕盈幹練,再度拉動弓弦時,淺藍色的弓矢仿佛自己視線的延伸般離弦。
絕對不能死在這裡,我也無法允許自己在此時此刻死去。
“已經下定決心了嗎?”薙的打刀斬開數支飛竄的箭矢,揮動著固體的銀光向前走來,“具名之器,皆為吾刃,武神!”
打刀瞬時變為薙刀,在我還未緩過神來時,那武器已藉著長度的優勢劈向我的身體。
薙刀、長槍或是大刀一類的長柄武器,擁有既可攻又可守的優勢,不同於普通的刀劍,握柄的部分可以作為防禦用的“盾”,而那長於普通刀劍的長度,則提供了更為快捷的優勢。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憑藉著槓桿原理,薙刀可以輕易做到的某些動作。常有人誤會薙刀為女子用的武器,然而在過去,造成最多殺傷力的並非備受吹捧的武士的日本刀,足輕們使用的薙刀在效率上更勝一籌。
幾分鐘前的我,或許就會直接了當得被斬殺了,但現在有兩種力量的加護,感覺自己能躲過任何一個攻擊,頭腦清楚得不太像自己了。微微向後傾斜躲過襲來的薙刀,與此同時喊道:“光之雨。”
數量龐大的光箭暴雨般落下,不分敵我地進行攻擊。薙明代揮動起薙刀,以長柄的部分將光箭撩飛進行防禦,動作快得讓人眼花繚亂,被擊飛的光箭中有些被利用做他的武器,再度向著我疾馳而來。
“保護!”能力發動的瞬間,光箭消失在“保護”的周邊。得益于保護,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受過太過嚴重的傷害。
靈弓再度架起,以極近的距離射向薙明代。後者以薙刀斬開箭矢。以刀刃為圓心,神聖滅矢發起了一次爆炸。這是一次對靈壓和聽覺的雙重干擾,在如此近的距離內,薙刀的攻擊範圍仍然佔有優勢,在此時拉開距離不失為一個好選擇。
察覺到我的意圖,薙明代的動作變得越發快捷起來,但動作間卻絲毫看不出措手不及的焦慮。我踏著飛鐮腳跳上屋頂,開始進行狙擊。雖然利用對方目盲的弱點有些可恥,但不這麼做,這種戰鬥恐怕是勝利不了的。而我的體力已經接近極限,儘管使用靈子集束的滅卻師沒有所謂的靈力耗盡一說,可再拖下去,雙方的優勢都只會越來越少。
我深吸一口氣,竭力隱藏自己的靈壓,彎弓搭箭瞄準薙明代的頭部要害。剎那間,箭離弦上,最後一支含有高濃靈力的弓矢飛出。然而——
薙明代毫無敬畏地使出瞬步,踏上青瓦,仿佛沒有要避開箭的意思似的,但那弓矢卻毫無疑問偏離了目標。接著,變化為巨斧的斬魂刀向我砍來,之後是矛槍,再接著又變化會打刀,然後——
細長的刀身刺入我的胸口,我感到自己的意識和力量都隨著流出的血液和刀片一同被抽走。
“……明明壓低靈壓了。”我輕聲說道,頭腦越發模糊混沌了起來。
薙明代無神的雙眼在此刻如同有了焦點般,他搖了搖頭,說道:“殺氣太重了,小姑娘。”隨著那句話,我的意識也沉入黑暗與寂靜之中,在徹底失去思考能力的那個剎那,我好像聽到我自己的聲音在說——
你果然還是沒有足夠的力量。
三
冰冷卻讓人舒適的黑暗——好像冬日剛剛鑽進的被窩中一般讓人安心,隨後我意識到只有我一人獨自在那片黑暗中的事實,再無其他。黑暗讓人感到由衷的舒心,好像擁抱嬰兒酣睡的搖籃,能讓人安心地闔上眼。我在那片黑暗中小睡了一會兒,然後睜開眼。
我驀地感到害怕了起來。意識到只有我一個人這件事,讓我的心口疼痛得要命,好像身體被蟲蛀空一般空洞。接著,突然有無數的聲音響起了,貓叫聲,孩子嬉鬧的聲音,還有靈子火焰燃燒的聲音,喜歡的人的聲音,討厭的人的聲音,神社的鈴聲,森林里的鳥鳴,還有——她的聲音。
我知道那是姐姐的聲音,不知道是源於何種自信,總覺得可以與其他聲音輕易地分辨開來。然後那聲音說道:“吶,千海,不回去嗎?”
“回去……?”我狐疑地問道,然後更加肯定自己的心情,“我不想回去了,感覺很累……而且總覺得……現在回去不太好。”
“為什麼呢?”那個聲音溫柔地問道,如同母親在詢問孩子一樣,有那麼一刻,我又感覺那聲音是官家小姐的聲音,“如果錯過這個機會,就永遠回不去了,這樣也沒有關係嗎?”
“我可以再考慮考慮嗎……?”我問那個聲音道,聲音沉默了,似乎是默許了我的回答,我無言地眺向遠方,但那片黑暗中空無一物,什麼東西都看不見,“我不太想回去了,感覺那邊很可怕,我好像沒辦法在那裡待下去了……吶,姐姐?我有點想一直待在這裡。”
“‘那個人’不要緊嗎?你不是很喜歡她嗎?”
“我啊……總覺得跟緋十里相處得越久,就越發覺得她像一道光一樣呢,溫暖又明亮,讓人心生戀慕的感情,但是啊,但是我碰不到光,她並不是我的,也不可能屬於我。不過,這或許就是我喜歡她的原因吧。”
“這樣啊,千海。”聲音的主人溫柔地安撫我,“感到累了嗎?”
“嗯,已經很累了。”
“那邊還有人在等著也沒關係嗎?”聲音問道。
我遲疑了,踡縮成一團,如同胎腹內的嬰兒般將自己抱緊。半晌,我回應道:“我……我不確定。”
“再考慮一會兒也沒有關係哦。”仿佛有人在撫摸我的頭般,有種很溫暖的感覺,聲音溫和又令人懷念,“千海啊,從小就是個會考慮很多的孩子,總能想得面面俱到,有一種獨到的體貼,讓人能完全放鬆下來呢。”
“我並不是那麼厲害的人。”我輕聲說道,“我並不溫柔,我只是無能為力而已,我也不是個體貼的人……我只是害怕有人再離開了,但是現在已經無所謂了,既然已經來了這裡……”
“即使還有人在那裡等你也無所謂嗎?”聲音問道,我躊躇了,但仍點了點頭。
“他們應該很快就能忘掉我吧……”
“騙人。”聲音說,“你明明知道他們會因為你傷心,卻不回去嗎?就在現在,還有人在等著你,千海,回去吧。”
我呆滯住了,腦海中出現了無數人的影子,陌生但友善的人,家中的老貓,總能體恤人的女僕,留在家中的弟弟,在寺廟中獨守的“她”,可靠又厲害的前輩,親如姐妹的彩花,還有——
藤野緋十里的臉龐浮現在我的腦海中,一想起她的種種,我便會感到一種發自腑臟的暖意和開心,還有心跳聲漸快的感覺——那大概就是所謂的喜歡吧。還有,和她的那個約定——
“我果然……還是,不能就待在這裡。謝謝,姐姐。”我小聲說道,聲音得意地笑了起來,緊接著,在那黑暗中生出了片耀眼的白光,我看向光亮,感到那邊似乎有人在呼喚我,我回過頭去,看向身後的聲音,那聲音的主人看起來熟悉又令人懷念,但同時也陌生得很。
“時間到了,去吧?”聲音的主人催促我道,我點點頭。
“謝謝你,姐姐,管家小姐。”
聽到了道謝后,聲音的主人平靜地點了點頭,接著又問道:“沒有關係。不過,還有一件事,我想問問你。你喜歡這個世界嗎?”
我愣住了,有些不明白對方問這個問題的目的,但還是回答了:“我想,我是討厭的吧,討厭的同時又很喜歡……這個世界是個讓人捨不得的地方。”
“原來如此,那麼——別了。”聲音說道。我緩緩走向那溫暖又讓人舒適的光源,然後回頭看去,黑暗中的是“她”,老舊的神社和古老的大宅。我忽然意識到,我拋下的究竟是什麼了,我回過頭去,想抓住對方的手,然而那些景象已離我而去,我聽到那聲音說出的最後一句話了:“去吧,安心去吧,千海。”
“……千海姐,醒來了嗎?”
我睜開眼,晃眼的光亮讓我一時看不清眼前的景色,過了一會兒,我看到彩花用她那雙紫色的無神眼睛注視著一片虛空。眼前的是明亮又溫暖的現在,使我有種不太實際的感覺。
“彩花……?你受傷了嗎?我馬上用我的能力進行治療,你稍等一會兒……對不起,明明是醫療人員,卻傷得這麼重。”
“千海姐也傷得很重,趁著這個機會休息一下吧,不用太勉強自己的。我已經得到治療了,倒是千海姐的情況很危險。”
“……哎?我啊……我因為發過誓了,要去海洋館,所以……”我動用其自己的能力,開始治療自己的傷口,從床上醒來後雖然感到體力已經耗盡,但靈子集束還是能做到的,我再度發動起能力治療彩花,“保護”運作時的白光籠罩著彩花的身體。我不確定她的傷口有沒有愈合,但能看到對方的臉頰多了些血色。
“謝謝……”彩花輕輕說道,我站起身來,開始走動,“哎?千海姐要去哪裡?”
“那個,我去看看有沒有什麼地方需要我幫忙……”我走出白色的軍帳。營地里四處都擺放著擔架,還有些臉上蓋著白布的軀體,安然地躺在地上,一語不發。
我頭一次真正地認識到,這裡是戰場。
這裡是戰場,殘酷又可怕的地方,人命在這裡卑微渺小得可怕。我走到傷者的身旁,為他們治療,有些輕傷者已經被處理過傷口,另一些傷勢較重的則用我的能力“保護”進行救治。有些人能治好,但有些人永遠離開了。
正當我收拾起醫療器具的時候,有個青年走了過來,向我問好,我看了他一陣子,才意識到他的右手袖管那裡已經空了。
“您能治好我的手嗎?”他以滿懷期待的語氣問道,“我聽說您的能力能夠治愈傷口,我的朋友被您從死亡邊緣拉回來了,我想您也一定能——”
我再一次為自己的無力而感到心臟的抽疼。“保護”雖然能治療重傷,但致殘的傷會永遠留下,因此我不可能再讓他的手臂再生。半晌,我回答他:“對不起,我沒有辦法讓這麼重的傷口復原。”
“……可是您明明治好了那麼多人!請您試試吧!拜託了!沒有手我該怎麼拉弓?我的人生是不可能不作為一個滅卻師活下去的啊……!拜託了,請您試試吧!”他哀求道,眼神已轉為絕望,那種感情讓人感到心碎。
我搖了搖頭,大聲重複著“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然後飛也似的逃離了軍帳,那位失去手的滅卻師呆滯地被拋在在身後。等我意識到自己的臉頰上已經滾落了不少淚珠時,肺部的氧氣幾乎要在胸腔里炸開,我停下來大口喘氣,調整自己的呼吸,一邊試圖抑制自己的失態,一邊抹去自己的淚水,但那眼淚停不下來,我只好慢慢地等待它乾涸。
這都是因為我的力量太弱了,不足以保護別人的緣故。
這裡是戰場,如果我沒能好好地履行軍醫的責任,一定就是我的錯,只是我的錯。我呆呆地站著,遠處的建築有靈子濃縮火焰在燃燒,空氣中滿是硝煙和鮮血還有死的味道。
在那片建築中,有個身著素白風衣的高挑女性,從其制服來看,無疑是無形帝國的成員。“Q”阿斯卡站立在那裡,眺望向遠處的景色。這位前輩我自學校裡便熟識,是大我幾個學年的弓道部成員,也是我曾憧憬過的對象之一。
她的身體沒事嗎?我想著,快步走上前去,招呼對方:“前輩……阿斯卡前輩!”
“……嗯?”似乎是在愣神吧,前輩過了一會兒才回過頭來,一臉帶笑地看向我。
“前輩怎麼了?身體不太舒服嗎?”我小心翼翼地問道,害怕自己問錯,對方聽到這個問題后,爽朗地笑了起來。
“謝謝,不過我沒有關係得……哎……啊……七海醬!”前輩說道。
啊,阿斯卡前輩忘了我的名字啊,我心想,小聲說道:“是千海……總之沒事就好了,剛才看到前輩那副樣子,還以為發生了什麼事,有點擔心……”
阿斯卡是個很厲害的前輩,是全弓道部的成員都在憧憬的人。同為女性,阿斯卡前輩卻有強大的力量,于我而言就如同追逐的目標一樣。但是,這樣的前輩卻在幾年前放棄了弓道。我低下頭,小聲地問道:“還有……我想問前輩,您放棄弓道的理由……”
“謝謝!”前輩笑了起來,打斷了我的話。我意識到自己大概觸了對方的逆鱗,便停下來了。前輩突然像想起什麼似的,以手砸拳,說道:“千海的髮型,和我以前一樣呢!”
“哎,是嗎?”我附和道,有點好奇梳著這樣髮型的颯爽前輩,總覺得無論如何都想象不出來阿斯卡前輩梳雙馬尾的樣子。似乎是看到我的表情,前輩像平常一樣笑了起來。看到如此平常的前輩,我鬆了口氣。
過了一會兒,她突然做出一副驚訝的樣子說道:“啊,那個是……叫緋十里對吧?好像受傷了呢。”
我聽到她的話,剛剛放鬆下來的心情又緊繃了起來,緊張地問道:“在哪裡?!”
“嗯嗯……要是不馬上離開這裡,可能會沒命吧。”前輩故作遙望狀,將手掌放在額前,“好啦好啦,不用那麼緊張吧,我是開玩笑的——”
“……請,請不要開這種玩笑啊!”我提起的心總算是又放下了,但是前輩的話也並非是無中生有,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和緋十里取得聯絡,完全不知道對方在哪裡、是否還活著、有沒有受傷……我又想起在地面上擺放著的滅卻師尸體,緋十里會在那些臉上蓋了白布的尸體之中嗎……
想到那種可能性,我便感到害怕。阿斯卡前輩不知是源於什麼理由,苦笑了起來,說道:“嘛啊……你認為那個人很重要的話,就立刻趕到她身邊吧。很多事情,機會都只有一次,錯過了就沒了。”
我呆立在那裡,前輩搖了搖頭,離開了。
立刻趕到緋十里身邊——我想看看她的臉,聽她說話的聲音,知道她有沒有受傷,害怕她遭遇不測,想看看她的樣子,和她聊聊天,一起想象去海洋館的約會會是什麼樣子。我想去找她,得到她,擁有她,然後——
我在靜靈庭的街道上奔跑了起來,四處都能聽到有人在尖叫,平民雜亂吵鬧的聲音,還有孩童哭泣的聲音。紛亂的想法充斥著我的內心,無形帝國的所作所為真的是對的嗎,就沒有更好的方法能改變現狀嗎,這樣的戰爭,說到底根本算不上什麼道義之行,只能有兩百俱傷的可怕結局吧。我奔跑著,頭腦如同一團亂麻,但是,有個聲音告訴我,只要見到緋十里,一切疑問都能被解開。
勇氣不停地鼓舞著我向前跑去,身後,又一個建築被靈子凝縮火焰炸開,紛亂的視線讓我一時之間有些沒明白眼前所發生的事情。在奔跑中,我絆倒了一個孩子,對方哭泣著喊著母親的名字,我拉住那雙骯髒又發熱的小手,將他扶起來。然後,一支銀色的弓矢將他的頭部射穿,血液從小小的身體里噴湧而出。
這麼做真的是對的嗎?我想著,被人粗暴地從地上拉起來,對方似乎是意識到我是個滅卻師,便又鬆開了手,說道:“請小心。”
我慌亂地道謝,繼續奔跑了起來,明明雙腿和胸腔都已經失去了力氣,可是那個目標卻在不停地驅使著我,向前邁進下一步。
我想見緋十里。
在那些爆炸聲和刀劍所碰觸的聲音中,我奔跑著,眼前的視線逐漸模糊了起來。然後,在那戰場上,我看到了有著一頭棕栗色長髮的那個熟悉身影,對方戴著黑色的手套,腳下是戰敗的敵人,我走上前去。
藤野緋十里原本充滿警惕的目光,在看到我后全然放鬆了下來,從表面上來看,緋十里並沒有什麼太過嚴重的傷,我順勢放鬆了下來,然後抱著她的腰痛哭了起來,似乎剛才所見的景象與感觸都能通過淚水傾訴。
“小千,小千。”藤野緋十里輕輕拍著我的背,將我帶到安全的地方。我的淚水已如決堤之勢,再也停不下來落淚。她從懷裡掏出手帕,輕輕擦拭我的眼角。我感受著胸前來自對方的溫暖體溫,然後悄聲說道:“緋醬,我喜歡你……不,我愛你。”
我在說什麼不害臊的東西啊,將這句話吐出之後,我悄悄地捂住了眼睛,但對方卻用手撥開我的手指。那雙栗色的眼睛溫柔地注視起我來。
“我也愛你。”半晌,她說道。
後記:
感謝和我互動的大家,可愛的彩花,帥氣的薙十三隊還有阿斯卡桑XD【阿斯卡真·神助攻,萬分感謝】當然還有閨女愛的緋十里醬XD
總算讓她拋棄過去的道路擁抱光明未來(x)了呢,希望接下來的路途百日紅也能繼續走下去。
這次的劇情不是很滿意,不過也是我頭一次寫兒女情長多于其他掙扎,整篇文章里的少女心滿溢,幾乎要變成百合向言情小說……(實際上就是)。如果有什麼不太好的地方,請海涵。之前被彩花她娘吐槽“這個人竟然寫了隔壁那些讓人想報警的東西”……
聯動劇情 http://elfartworld.com/works/33702/
感謝閱讀至這裡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