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八日,晴。”
时年十岁露头的小学生,头发梳成两股。
空调温度被家长硬控在节能且健康的二十六度,茶杯里白水泡着切片的柠檬。
女孩桌上铅笔橡皮胡乱摆放着,练习册是摊开的, A4开的大簿本上,印刷字与各色走珠笔的字迹密密麻麻。
习题册上躺着一本比巴掌长不了多少的日记本,硬皮的横格本,纸质是当代学生最钟爱的国誉款,柔软坚韧不洇墨,柔黄无漂白,健康少荧光。
但日记本上却没有字。
女孩小嘴撅得高高的,捏起支自动铅笔就往嘴上搁,铅笔无力挣脱来自人为的束缚,只得随着它的主人左摇右晃。脑袋歪向风扇,铅笔的橡皮端便对准旁边空调的出风口,再将头挪向空调,笔尖又直直对准开了二档嘎吱乱叫的经年老风扇。
女孩家的窗帘常年处于关闭状态,今天也是如此。盛夏阳光灿烂,但太过强烈的热量是会灼烧人的,女孩无法忍受外界星球自亿万光年外传递来的灼烧,她家里人也不喜欢,所以每每到了夏天,她便会拉上窗帘,阻挡阳光侵入她的阴凉小屋。
“好想...喝点冰的。”女孩心想。
“反正法定监护人已经出去了,虽然也不知道放假了她还在忙什么...”
“至少现在我可以趁她不注意把冰箱里的气泡水喝掉,”她趴在书桌上,眼珠滴溜溜地转,架在嘴巴上的铅笔也掉了,落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谁让她前两天散步回来多喝了我的那一瓶,不管了,今天就是报仇的时候,让你又去学校开会,你倒霉的日子终于要来了。”
想罢,女孩伸手拍向满是作业簿本的书桌,从板凳上跳跃起身,拍了拍连衣裙,开门一路溜到冰箱前。
想罢,女孩伸手拍向满是作业簿本的书桌,从板凳上跳跃起身,拍了拍连衣裙,开门一路溜到冰箱前。
刚打开的冰箱,盛放食物的方格内,暖黄色的灯光自内向外亮起,逸散的白雾吹在女孩脸上,沁人的凉意像是加在饮料里的薄荷,在女孩平淡的心中平添了一丝新鲜且轻松的凉意。
冰箱里气泡水还有很多瓶,简单扫视了眼柜子里的汽水瓶,女孩发觉气泡水的数量不减反增。
昨天冰箱里可只剩寥寥五瓶了,今天...或许突然间多了两瓶?
不管了,现在冰箱里肯定只剩六瓶了。女孩抿着嘴巴摇摇头,拿走一瓶葡萄味气泡水后便伸手将冰箱门带上,一边柠瓶盖心里暗暗寻思着多出来的饮料是不是她的错觉。
拧开的汽水,饮料里气泡仍为消净。握着瓶子女孩缓缓将淡紫色的液体倒入玻璃杯中,趴在桌子上,盯着杯中不断上涌的气泡,闭上眼听了会儿气泡分解那噼里啪啦的响声。
像是简易版的鞭炮。不用火,特安全。
炎炎夏日在家度过,才是最适合。
女孩睁开眼,手摸向笔记本,纸张仍旧光秃秃的,触感在空调的作用下变得更加冰凉。但是比不过半夜睡觉被热醒不自觉靠上去的墙壁,那是沙漠中的泉,是寒冬中的炭,是困境中闪烁着光芒的救赎。
女孩轻轻地用鼻子小声哼着气,手又慢慢往下挪,拿到了那根被她顶在嘴巴上的铅笔。
刚到新家那几年,由于不太适应学校的新环境,女孩做作业总是磨蹭到很晚。
因为她总是不好好做作业,闲着没事就喜欢玩手中的文具,尤其是自动铅笔。
自动铅笔她六年间她换过好几根,手中这根估计已经是第十六代了。小学毕业前同学和她讲过某个断头国王的笑话,恰巧这是她收到的第十六根铅笔,所以为纪念这从地狱里来的笑话,女孩还贴心地给铅笔起了那国王的名字。
铅笔的笔帽,被女孩拿掉了。这样才更像断头的国王,这才是真的得人如其名。
她拿来路易十六,拿来本子,按着断了脑袋国王鲜血淋漓的脖颈,在空白的横格上胡乱写画着。笔记本上,是“七月二十八日,晴”,但日记接下来的内容却没了下文。
断头的路易十六在桌面上一路腾挪翻滚,结局是被女孩扔到了台灯边。
女孩抓着额前稀碎的刘海,“哈”,她张开嘴,失望地叹气。
“啊,怪怪的,好别扭。”
她说着眼神瞟向压在笔记本下的练习册,看到了不属于她这个年龄阶段该接触的神奇方程,表情扭曲得更厉害了。
她努努嘴,捏着本子一角把它合上,随后她又注意到了练习册上那神奇的方程。
“哼。”
眼不见为净,随着一阵闷响,练习册也被她翻了过去,露出绿到瘆人的花纹封皮。
女孩嘴里咕哝着别扭啊,难受啊之类的词,摇晃着小腿。
她咕嘟咕嘟喝完冰凉的气泡水,又伸长了胳膊摸到了几分钟前被她扔在桌角的手机。
外出开会的养母还有段时间才能回来,今天的补课还没开始,她的桌子上,还放着待会儿上课用的练习册。
那是她养母的同事,教数学的某位老师上节课留在她书桌上的圣遗物。那人长得十分年轻,也是年纪轻轻就戴上了眼镜。
补课这一个月来,这位教数学的老师是她见过性格最活跃的。
虽然之前在学校她就对这穿着蓝马甲,留着清爽短发的年轻男老师有印象,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浑身上下透露着清爽气息的小青年会在暑假成为她的教学次数不足五次的数学老师。
数学补课不过是众多学习课程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关卡,除开这门艰深难懂的理科,本月摆在女孩面前的关卡还有足足五门。她要学的科目多着呢,但令她颇为吃惊的是,她学的科目虽多,但老师们对她出奇得好,竟然没有给她布置额外的课后作业。
按理说老师是最喜欢布置作业的群体。她书柜上存着入学以来所有的《快乐暑假》,每次开学老师检查作业更像是学校里某种不成文的仪式。老师首先问学生有没有做作业,接着假模假样绕着走廊走两圈,两个月与作业的恩怨纠缠就此落下帷幕。小学老师如此,养母教的又是高中,布置作业的风气理应更盛才对。尤其是语文,教她语文的文质彬彬老师课后应该给她安排点抄写任务才正常,再不济也是古诗词背诵。繁琐的机械性任务女孩早就习惯了,可是那语文老师走后却什么都没留下。
语言文字是打开心灵的钥匙。古人留下的文章是与历史接触的桥梁。读懂故事在她这个阶段比生啃难懂的字词更重要。那老师整节课除了讲课,余下的时间讲给女孩听的,便是些她听不懂的话。
“本来就连这种一对一形式的补课教育局也是明令禁止的,但先决条件是有偿。”
暑假伊始,也就是七月一号,补课的第一天,她最先接触到的科目是语文。
小升初考试结束在六月初,可是高中的时间表不会跟着小学走。据说严格的高中暑假不会照常放,有些学校敢于逾越法律的界限,将假期开始的时间生生推迟半个月。
养母工作的学校是否实行类似的制度,对女孩来说是个模糊的定数。有时养母整天都在家,有的时候只在家里忙半天,每年暑假她都是这么过来的。或许七月份她所在的学校真的会延迟放假,这也意味着等女孩荣升高中后也将享受同样的待遇。每每想到自己黯淡无光的未来,女孩便会萌生出绝望的想法,要是不长大就好了。可是,哎呀,她毕业前还和同学说过,约定长大后一起当动画片里的美少女高中生的。
人生就是一场充满黑暗与苦痛的旅途啊!
或许这位老师刚从课堂中抽身,又或许上完这节课他又要飞身赶回学校。那老师来的时候行色匆匆,脸上虽看不出着急的表情,手却紧紧攥着方正的黑色公文包。
教语文的老师女孩非常有印象。她与他早就不是第一次见面了。
自然,在语文老师的视角里,面前的女孩也不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在别人口中,她是有名字的。
陌生人也好,亲近的人也罢,前者只能喊女孩的全名,后者甚至能充满关怀地唤她的小名,小萱,楚雨萱,她打出生以来唯一没有变化的便是跟了她十几年的名字。
女孩,或者说楚雨萱。
心里有些闷烦,是因为夏日炎热,还是因为那天是补习第一天?提到学习,平日里再开朗的小孩也会哑火似的瘪下去。那天的她穿着夏天最常穿的黑白波点连衣裙,抱着胳膊站在被门扉分开的,半对半的阳光下。那文质彬彬的老师也站在阳光里,居民楼的水泥墙上,总喜欢开很大一块方形当做透光用的窗,建这栋楼的人还不喜欢在楼里安玻璃,这窗户自然而然就成了只透光不挡雨的空窗。
但这样的窗户下阳光。冬天空窗下的区域是温暖的小阳光房,夏天则变出截然不同的酷热味道,站在阳光下无异于受吃了陈年干辣椒的酷热刑罚。那老师倒也不嫌热,公文包是黑色的就算了,就连身上的外套也是黑色的,这可是外套,与夏日最不符合的衣装!黑色还是吸热的颜色,也不知道那老师里面的内搭袖子是长是短,假若是前者,楚雨萱可真要对这老师刮目相看了。
“你来得好准时哦。”女孩还保持着先前的闷闷不乐,老师的到来无疑意味着快乐的假期生活即将按下暂停键。
补课时间持续不长,养母说最多就一个月。
六七八三个月,她答应让女儿自由自在地过三分之二。
“考试后的六月,还有补课结束的八月,我都不会管你。”
小升初考试还没开始,养母就早早给楚雨萱做了心理功课。
知女莫若母,即便这女儿不是她亲生的,但血缘岂是如此麻烦碍事之物?
她伸出手指,点向板着小脸的楚雨萱的鼻尖,那时艺术节也才刚结束没多久,楚雨萱的文具盒里还珍藏着和陶老师设计要来的演员签名。
甚至在养母和她打预防针的时候,楚雨萱脑子里还在有艺术节的余温盘桓。
楚雨萱只顾着:“嗯。”
但是她的大脑没有完全停止运转:“七月份呢?”
“七月份啊...”
“我们的同事都特别喜欢你。”
“但是他们平时又没时间,正好七月份放暑假了,他们可能会轮流来...”
“给你讲故事?萱啊,我说这话,你信吗?”卞琳发出爽朗的笑声,她在哈哈大笑,并不断拍着楚雨萱的肩,小孩的肩膀被她拍得一晃一晃。
摇晃的小木马自然不高兴,养母笑得如此丧心病狂,准没好事。
她也没打算掩藏自己的情绪,边从嘴角挤出一句话:“我都多大了,还听故事...”
"你们当老师的都喜欢给小孩讲故事?"
“我不教高中说不准还真喜欢给你们讲故事。”
“你知道吗,初中生的思政课本,有很多故事。”
“那都是教你们怎么做人的,你要想听暑假我给你讲,你可要好好学。”
“其他老师来,也是和你一样,讲故事?”楚雨萱不可置信地拧眉。
此讲故事肯定没有想象中的单纯。楚雨萱也清楚,所谓故事不过是引诱她抱着课本学习的糖衣炮弹。她怎会轻易中招。
“他们也是好心。”
卞琳沉沉吸气。
“这也是我拜托他们的,怕你整个暑假太无聊。”
“我和他们说过了,不给你布置额外作业,尽量多讲点你感兴趣的内容,你不是喜欢听陶老师讲春秋战国的历史吗,他答应七月份给你讲个够,还不收费。”
“你八月底不是想去新开的商场吗,我也答应你,在这基础上我再加一码,补课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去生活超市采购,好不好?”
“真的只是‘听故事’?”楚雨萱在最后三字上加了着重音。
卞琳笑道:“我能保证百分之八十。”
“至少数学是需要动手练的,你不能靠故事搞懂算术题。”
“刚才你说的那些,关于超市的,也属实?”
卞琳点点头:“这点我不会骗你。”
这倒是真的,从小到大,养母就没怎么骗过她。
眼底复杂神色流过,十几岁的她领会到了何为内心中的挣扎。
楚雨萱眨了眨眼,随后以微不可见的幅度对养母点头。
“行吧,我同意。”
结果“开学”第一天,楚雨萱心情并不如七月的阳光那般美丽。
那老师是个好脾气,楚雨萱之前见识过的。听了女孩的话,他微笑着没什么言语,简单说句打扰便帮着楚雨萱关上房门进了屋。
文质彬彬的语文老师给她讲了《世说新语》里的故事。
那老师拿的课本比楚雨萱想象中要小,几乎只有一个巴掌大。
她在放学时见过其他初中生的课本,语文书压根没有那老师手中的小。他们的是红色封皮的大开本,而那老师手里拿的更像是袖珍书。
楚雨萱也曾就此问题问过,得到的答复是情怀。
“这也是老师初中时代用的课本,这个版本的课本最老,前前后后也有十几年了。”
“因为是教刚入门的初中生,课堂形式又比较随意,书的版本倒也没我想象中那么重要了。旧版承载了太多的回忆,所以非特殊情况,老师我更喜欢用手头这个版本。”
书中记载,在遥远的晋朝,有个叫谢安的人曾在寒冬闲来没事与亲戚家的小孩赏雪吟诗作对,乃是极致的雅事一桩。那谢太傅问孩子们,纷纷扬扬的雪花像什么,其中有个男孩回答,这雪花像是撒在空中的盐,接着又有个女孩说,飘落的雪好似凭风而起的柳絮。
“公大笑乐,最后谢安听到这女孩的比喻笑了。”
老师,也不是什么陌生人了。
手指抵在文章最后一句前,何老师没再继续将其翻译下去。
“后面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揭示女孩未来的身份,很多人便以为谢安最后的笑是出于对女孩的赞许。”
他看了眼表,合上课本,转而问道:“你觉得呢,谁的比喻更胜一筹?”
“我不知道,”楚雨萱摇头道,“我觉得都好,分不出什么好坏。”
“但是书上不是给答案了吗,谢安认为女孩说的更好。”
“可能当时屋外下的正是场鹅毛大雪吧,我反倒觉得盐粒也不失为一种贴切的形容。”他说着开始拉开公文包拉链,平静的脸上忽然多出了赶时间的匆忙。
“小萱,卞老师的意思,我通过这堂课已经传达给你了。”
“剩下二十九天,也是类似的难度,我想对你来说并非难以接受。”
“所以放轻松,你养母没想为难你,她想让这次预习成为你升入初中前宝贵的经历。”
“道理我都懂,你说的这些...我也清楚了,不过有些事还是想问问你。”
楚雨萱仰着头——她必须仰头才能看见站在身旁的语文老师了。
那人公文包又挎在身侧,再不喊住他,怕不是真的要走。
“我妈...也就是,卞老师。”
“暑假老是不在家,以前没什么感觉,你们一说要来给我补课我才察觉到...”
“你们当高中老师的也不容易啊,不光是卞老师 ,难不成你接下来也有课?”
语文老师笑而不语。
“所以我们到这儿来是冒着一定风险的。”
“但是我们都事先调过课了,老师之间经常这么干。”
“本来就连这种一对一形式的补课教育局也是明令禁止的,但先决条件是有偿...我们的行为属于无偿辅导,再者卞老师和我们是朋友,彼此帮助也就成了必然。”
语文老师的意思很明显。补课是卞老师一手策划的,这是她对孩子深切的爱。
显然楚雨萱觉得养母的爱有些过头了,比起精神上的抽象爱意,她更希望养母的爱能来得实在点。
比如和她同学的家长一样,带她去外地旅游啊,去外地旅游啊,去外地旅游...
椰林树影,水清沙白,鲜开椰汁是什么味道,好想尝一下啊!
不去海南也没关系,十块钱纸币上的桂林呢,著名古都陕西西安呢,都可以的!
所以在她在手机日记里愤愤打字道:“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弥补小时候的遗憾,自己攒钱旅游...”
补课期间楚雨萱倒是真如愿以偿,经不同老师之口听到了不少故事。
教英语的伊老师愿意带着她过课本上的机器狗小漫画,跟着她出声朗读是看小故事的前提。她一板一眼的样子真与何老师有几分相像,但整整一个月,楚雨萱都忍住没有开两人的恋爱玩笑。恋爱喜剧谁都喜欢看,唯独不希望主角是隔两天就会见的老师。春秋战国的故事陶老师也按着约定跟她继续讲下去了,他来的时候,楚雨萱还给他展示艺术节两人一起设计要来的签名。
地理老师比较省事,看样子也是个小年轻,扎着单马尾。
追求省事的她有时连课也不讲,打开手机为学生放松航拍中国。
储君,纪录片是个好东西,寓教于乐,大家都喜欢。
所以整个七月,楚雨萱过得还算舒坦。补课虽然惨,但没有作业中和掉了凄惨的部分,让她三分之一的假期整体上看起来较为悠闲。
七月二十八号,马上就要熬到最后一天了。
“难熬的日子终于要走到尽头,剩下两天已经没什么所谓了。”
今天需要补习的科目...楚雨萱从手机中抽身,视线不幸扫到绿色封皮的数学练习册。
数学课,楚雨萱略感失望。
接着她在手机上写道:“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总之写这篇不成规矩的日记用来纪念我特殊且忙碌的暑假,现在时间快到了,收拾一下喝光的气泡水,我得做下准备,给那笑嘻嘻的数学老师开门。”
关掉手机前楚雨萱看到了屏幕上的时间,距离数学老师来敲门仅剩短短五分钟了。
路易十六的橡皮帽还被她仍在桌角,总让他断着脖子也不是办法,跳下桌子离开卧房前楚雨萱大发善心,为断头国王做了高精尖的肢体复位术。
气泡水收仔细着点。楚雨萱记得,这老师不把小孩当外人看,别人有饮料请他,他可是真的会喝。
01
黄沙满天。
来到大西北,脸上难免要沾点灰,尤其是在荒无人烟的沙地里。
扎马尾的男子脱下风衣,黑色的外套上沾了点灰尘,他用手在衣服上轻轻拍了两下,将它搭在胳膊上。他理了理发型,让两缕刘海看起来没那么乱,笑着脸打开小店的门,进了屋。
店里零星坐着几个人。他们大多数人的打扮与青年相似。有的人戴棕色小帽,有的人衬衫衣领半敞,直呼今天好累,当然肯定有人穿得十分正常且老实。有位男子坐在吧台上,穿着皮夹克,棕色的。那人的皮肤也微微黑了些,是健康的小麦色,他的短发微卷,蓬乱地搭在耳边,看样子很久没有搭理过。
卷发男子朝单马尾的方向望去。只见那人一脸风尘仆仆,抬起手向他赔笑容。不过单马尾只是抬起了一只手,另一只手上握着小小的笔记本,贴还上还插着铅笔,自动的。
这儿是专供报社记者休息的小型酒吧。卷发和单马尾从属于此。他们是社里最普通不过的两只社畜,为了任务与死线加班加点,也愿意跑到世界各地见识各种危险,哪怕这行为可能会要了他们的命。
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废话,当然是钱,活着的意义就是花钱。
单马尾是最近新来的,二十出头的相貌,长得很清秀。他的身体里似乎藏着中二之王的残魂,老大不小的人居然还喜欢说各种莫名其妙的话。一说就是老半天,而且内容特邪乎,神神叨叨的,像算卦时会说的话。鼻子上架着单片眼镜,搭在右眼上。据说只是平光镜。
周围的人都说他奇怪,这么老土的眼镜为什么总是戴在脸上,这不幼稚吗?但青年总是说,你们不懂,这是代表我尊贵身份的,汝等贫民怎么能懂。
打过照面后,单马尾便悠悠走到吧台旁,拉开板凳坐了下来。他看着桌子上的牛奶,顿然低下头,他叹了口气,随后将奶一饮而尽。
“叔,你看,”他放下杯子,伸出手,指了指杯壁,“我也不是未成年,下次是否可以帮我点杯带酒精的。刚从场地跑到这儿只能喝光明,不够刺激。”
“下午还要继续跑,你这小子就别想了。”
卷发笑笑,他声音粗犷而爽朗。他用同样豪放而粗犷的姿势举起“酒杯”,吨吨饮下满满一杯,康师傅矿泉水。
“可是,张叔,我已经连着三天没碰酒了,再不喝就是要我命…”
“王逸,不是我说你,才多大就只想着喝,喝喝喝,早晚有一天喝成三高。”
“话说重了,”王逸摇摇头,接着又直起身,摆摆手,“张叔,我这个身体属于千杯不醉型的,性能好得很…”
“更何况我多希望现在就是喝醉时的一场梦,您知道的对吧。”
“哎…你又多想,”张叔说着,又为王逸点了一杯果汁。
“都说了要点带酒的,”接过果汁的人发出一丝苦笑,他皱起眉,说,“不是我多想,是我不得不想,我忘不掉。”
小店里放着悠扬的古典乐。清新抒情很是悦耳,店内响起一首圆舞曲。王逸单方面认为,这首曲子是橙色的,就像这灯光的色调和果汁的颜色。喝进嘴的橙汁只有甜味,尝不出来酸,很显然是糖和水勾兑的,也只有他工作的黑心公司能干出这样没良心的事儿了。
王逸闭上眼,趴在桌子上静静听着音乐。他一动不动,假装是在睡觉。其实他从来没有睡着过,因为一旦睡着,小时候的记忆便会悉数涌起,他会做噩梦的。
梦里和现实一样,没有爸爸妈妈。
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二者死于意外,但死因完全不同。
有一点王逸可以确信,他们是被人民群众杀死的。
有一天回到家,他发现家里只有爸爸了。
再有一天,他连爸爸都没了。
所以他不敢好好睡觉。只是闭上眼,听听歌便足够。
但此时此刻,王逸连片刻的清闲都来不及好好享受。不出几分钟,肩头传来的轻微触感将他从黑色的梦境中悄然拉出。张叔拍着他的肩膀,他的脸上露出些许愁容,脑袋左右摇晃。
张叔全名张国宇,地地道道的七零后单身汉,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母胎solo三十年。但他偏偏是七零年代里出生最早的一批,一九七零年,多一点嫌贵,早生一年又太便宜。而立之年的他本应是风华正茂,义气方刚的模样,现实中的他则不然。光是这满脸的胡渣就够让年轻人产生误会,直接喊一声叔叔了。初来报社时,王逸就是这么看错的。二十三岁的毕业生,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年轻人认错后急忙赔笑着向他道歉,说以后不会再乱喊了。结果到最后,千千万万同事中,只有王逸喊他“叔”的次数最频繁。
国宇同志之后心中暗想,反正我比他大了近一轮,他喊叔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于是便让王逸一直喊了下去。辈分大点也无妨。
“不过都过去了,”单马尾嘟哝着,不知在说给谁听,“叔你也别摆出这样的表情,搞得像是没了爹妈一样…”
“我说你这嘴什么时候能改一改,说话怎么不知轻重的!”
“问题是我明白,而且事实就是如此,”王逸说着,举起胳膊用力伸了一个懒腰,“于是我们先不说这个了,”他咂咂嘴,仿佛方才那位忧郁青年不是他一样,“上午的活儿我跑完了,是什么教堂…貌似和我一直在追的那个团呢,有点关联。”
“于是我就在那儿多呆了会儿,结果一呆就是一上午。还别说,路上我还找到家好吃的面馆,听说是全清真的,就是羊肉给得太少了,不够吃。”
说着王逸还用手比划了一下,一块羊肉大概就有这么大吧,就那么大。把大拇指伸直,食指朝内弯成一个小小的圆,就这么小。
“这个大小的羊肉,一共有四块,四喜丸子。”
“人家给你肉吃就不错了,你倒好,还在这儿挑人家的刺,”张国宇受不住,连声发出阵阵叹息。
“但是汤还是很好喝的,有时间我带着叔尝尝。要不,明天一起出去看看?”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踏出小店,两人有说有笑地。
他们隐在风中,前往不知名的目的地。
或许远方是黄沙筑成的城。
02
第二天一早,两人便收拾好行装,结伴前往王逸提到的“那个地方”
两男无女,其中一老一少,走在路上慢悠悠。
目的地是不远处的教堂型建筑。墙面虽然也是各礼堂常见的白,装修风格却与世界三大名教的感觉截然不同。整个房间内看不见一个十字架。玻璃窗下投影的,是身形巨大的,背后长有羽翼的奇怪人形雕塑。
雕塑浸润在诡异的七色光芒下。绿色的光打落在它的脸上,脖颈以上的部分便随光一同化为令人作呕的墨绿。破布样式的衣服是红色的,下肢与上肢,分别是蓝色与紫。
这哪是受众人景仰的神,分明就是个滤镜加多后,被修图整得很惨的怪胎。这不是个怪物么?
管它是神仙还是怪物,只要信息足够劲爆,自己伸出何种悲惨境地都无所谓。本着不怕死要敢死的原则,“战地记者”王逸同事眯着眼,缓缓举起一直放在腰侧的相机,对准镜头给这怪玩意咔擦来了一下。照片保存完毕后,他松上一口气,眉眼微皱着翻看起之前拍过的照片。
各式各样的怪雕塑。连人脸上狰狞的表情都大差不离。
“你看他们笑得多滑稽,就像复制粘贴一样,”王逸轻笑一声,转身将相机递给身旁的张国宇,“这是第十张。”
“上一次见的时候是在东北,”他一边说着,手指在按钮上动了两下,比刚才照片中显得更加臃肿的雕像啪得一下便跳了出来,“可能是因为那边冷吧,他们还给他套了个大花袄,估计是怕那东西冻着。”
难道说神也会有怕冷的时候?
“你啊你啊,都找到这么多了,还有心情开玩笑。就不怕他们找上门来报复你?”
“是我报复他们还是他们报复我?孰先孰后叔可得想清楚了,”王逸反驳道,“到底叔还是老了,不像我还存着一丝热血…越是到这种时候就越要笑着说话,即使对方可憎到令人咬牙切齿。”
从儿时起,王逸便认定,他父母的死和某个宗教脱不开干系。
母亲是在医院去世的。而且是非自然死亡。她死于一场医闹,零三年的医闹。她是被病人家属用刀子捅死的。
零三年的疫情来得猝不及防,所有人的正常生活都在疾病开始蔓延的那一瞬无形间被打破。王逸的父亲是当地一位小有威望的公务员,母亲是省人民医院的呼吸科医师。病毒爆发时,两人纷纷奔往前线,皆义无反顾。
救治难免会出现失败的时候。医生当然不是什么。但他们是病人和家属眼中全知全能的“神”,他们能治愈一切,化解所有的伤痛。但在一次抢救中,即使王逸的母亲已经为此拼尽全力,还是没能将病人从鬼门关拉回来。患者的心跳停止,呼吸消失,他已经死了,化作一摊肉,他已经可以被称为它了。即便如此,母亲还是坚持抢救了好久。可惜事与愿违。
死者的家属听到消息后勃然大怒。其中不知是哪一位中年男子高喊着“要杀了你”,一边从不知是哪儿的地方摸出一把刀,朝王逸母亲身上砍去。
朝夕相处的母亲,突然间就消失了。
紧接着是父亲。王逸还记得,他的父亲是在十几年前的某个夏天离他而去的。也是他杀。
杀死王逸母亲的人经警方检查并无任何前科,只是不经意间动了杀心罢了。但他口中的证词却怪异无比令人费解。他在疯癫之时说出的话语,仿佛是咒语一般。地球上找不出任何一种语言与之相对。
因此警方认定这人犯罪后精神失常,该事便暂时不了了之。但他们发现,最近的恶性事件真的是越来越多了,多到派再多人手都无力应付的地步。直到这时候,警方才开始怀疑,这其中是否藏有什么蛛丝马迹。
疫病带来灾祸。灾祸带来绝望。在这至暗不透光的地方,神明便悄悄产生了。
祂是应运而生的。
调查期间警方发现,犯罪者陷入疯狂状况时都会说同一种语言,更有甚者还会直接跪下来。当然犯人认罪的很少,匍匐跪地的姿势更像是在祈祷。
王逸的父亲作为受害人家属和公务员,身兼双重身份参与进该事件的调查中。但天有不测风云,显然王父没能好好保护住自己。他被人残忍地杀害,生命永远定格在零三年的夏天。尸体被收殓时还散发出阵阵腐臭味。
这肯定是蓄意报复了。王逸想。他幼时是怎么想的,成年后便和以前一模一样。
自那之后他学习很认真,也很少与同龄人说话。安安静静地被当地较好的大学录取,毕业后来到报社,期间没有一次跳槽经历。
他认识了张国宇。他们是在帝都认识的。当时王逸正在拍照片,镜头对准一尊形状怪异的雕塑。他和几年后的自己一样,摆出同样的表情,同样在皱眉,然后他转过头。
一瞬间的事,张国宇的面庞便出现在他眼前。
自此他们便认识了。他们是朋友,之后出任务,两人都会结伴而行。
“况且我已经收集到这么多了,滴水石穿,上天一定会给予我灵感,让我找到线索的…”王逸关好相机,将那黑块儿重新放回腰间。他的外套和相机颜色相同,是深邃美丽的纯黑,庄重又肃穆。
“况且我也知道一些了,这神也是带有什么来着…?哦,对,地域性,高中学的名词让我给忘了。”
高中人文地理必修二,王逸在脑子里又将课本翻来覆去复习了十几遍。
“这倒是真的,”张叔信服地点点头,“所以除了这些你还有什么新进展没?”
“不知道,”王逸咋着嘴摇头道,“或许有,或许没有,太杂了我也没来得及整理,毕竟我来报社才两年。”
七百多天里,既要当社畜,又要当复仇者老大,论是谁估计都会在心中暗暗说句吃不消。王逸曾经得意洋洋地对张叔说过,有朝一日他会集齐所以他认为有利的线索然后一举掀翻那狗屁组织的老巢。现在线索还没集齐,传说中的那一日何时能到来,他们两人都不得而知。
但总归,愿望是愿望。对未来留有期待,是生而为人最大的浪漫。
03
教堂又大又空旷。今日不是礼拜日,贸然闯进这儿来的只有不止天高地厚的记者二人组。而且他们已经在此逗留多时了。
拍完照后王逸没有立刻走。他不动,张国宇自然也同他定在原地。两人站在巨大的雕塑下,身上披着七色光。
王逸转过头,双眼扫视过巨大空间的每一处。这里的白砖白瓦,仿佛都被这肮脏的神明附上升起似的,张着眼看向自己。可砖头分明是没有眼的。他从中看见的仅是空白,是无一物的空。
如果有一天,所有恩怨都能了解,所有真相都能水落石出就好了。如果有一天,自己不用再活在仇恨里…
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生活。
两人相顾无言。很快,王逸又将头转过去,皱起眉细细朝雕塑一旁的墙壁望去。墙的一侧黑漆漆的,刚到这儿的时候,两人确实没有发现这里。
他们只顾着拍照,还有扯皮。对周围的情况全然出于一种“一问三不知”的状态。
“叔,我去看看。”王逸伸手指向远处的黑,“来这儿这么久,还没发现过这个,说不定是什么重大发现。”
他没等张国宇应答完便先行一步,擅自主张走到雕塑旁。结果不出他所料,奇怪的地方果然有——原来,在石雕的右边,还藏着一扇黑色的暗门。纯白的世界中,黑色反而不是暗,它过于明显。因此黑暗在此应被称为明。
明亮的明,明显的明。
里面必然藏着什么,王逸想。他立在门前,迟迟不敢进。少顷,他高高扬起手,招呼他的叔过来。王逸带着他再看了一遍暗门,他们一面惊异一面赞叹,这下可不得了。
“而且他们估计是认为这里只有他们才知道,所以压根就没上锁,”王逸说,“我刚刚推了一下,它竟然开了,”说着他真的把手放在门上轻轻一推,那门很听话,吱呀一声就开了。微弱的绿光从门的那端渗出。
“哎呀,这个光不在我的预料范围之内,叔,你来一下,你过来看看。”
张国宇应声而来。从门缝里看,里面确实是漆黑一片的。但从更深更深的远方,绿色的光芒就像丝线一般源源不断向外投射。这光芒生于自然,却又不是自然光。它同教堂中心那做七彩斑斓的雕塑一样怪异。这也难怪,宗教怪异了,神明的信徒也得跟着怪异。所以才会造出这些腌臜玩意。
“你说这是不是他们留下来的,”张国宇抬手反复磨搓着自己的下巴,想让胡茬在手上多飞一会儿,“可能里面有什么神器也说不准。”
“他们能有什么神器,招大神还差不多,或许里面就是一个会发绿光的夜光灯呢,”
王逸还是很相信唯物主义的。即使他的父母死于宗教。
他从来都不信神。但他却要只手摧毁神。
“我进去先看看,到底是不是夜光灯,实践一下就知道了。”他的视线对向门内,三秒后,推开门。
等待着王逸的是他这一生从未见到的光景。
04
下一秒,唯物主义的坚信者王逸同志有那么短短的一瞬,动摇了。
双眼逐渐习惯黑暗后。他将左手伏在墙壁上,手心传来的潮湿触感源源不断,摸起来像是沾上水的沙,摸久了还怪恶心。这里到底是什么怪地方,从一开始到现在,耳边的流水声就没有断过。身处黑暗中,王逸看不见,他无法用眼来判别流水的来源,只得咬咬牙忍一忍,贴着墙壁继续向前走。
远处,莹莹的绿光在深邃的黑暗中若隐若现。这是他进门之前看过的光,这也绝对是新的线索。视线触及那到光芒后,王逸身体移行的速度逐渐加快,水流动的原因相比也藏在这里。
“啊…这是,”他张开嘴,除了惊叹的话语,什么也说不出。
“我算是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如此痴迷了,原来这就是天神的光辉。”
面前是一颗巨大的绿宝石。它被石子制成底座稳稳托住,于万千尘埃中闪耀着。轻盈柔和的绿光在黑暗中是如此的神圣。那光芒,从那光芒中,王逸看出一股治愈人心的力量,温暖又如梦似幻。他看见许久未见的爸爸妈妈了,两人手牵着手,对王逸说他们在那边过得很好,仿佛他们真的活过来一般。他的双唇翕动着,发出轻声呢喃。他伸出手朝幻像用力一够,结果不出他所料,王逸扑空了。
他站稳身子。后退两步,靠在墙面上。
石底座上,刻着几串文字。微弱的绿光足以阅读它。
「愿神之光辉普济于世,普渡众生之苦。
此物乃圣石,是神的代表物。石便是祂,祂便是石。」
王逸愣了愣。看完文字后,他脑袋有些发昏,呼吸也逐渐跟不上原先的步调。大抵自己是缺氧了,还是尽早从暗室中出去比较好。外边,还有张叔在等他。
假若神明祂真的愿意普渡众生的话,那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会凄惨地死去。难道不信仰祂,不是祂的信徒,就得不到祂的庇佑吗?
祂的爱是那么的偏心。
更何况世上根本没有神。唯物主义永远是正确的。拍下照片后,王逸扶着墙壁逐渐往回走。他的呼吸越来越不稳定了,这不是唯物主义能解释得通的。他感觉,下一秒,如果他不求救的话,自己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了。王逸掏出手机,却发现信号不通,他想通过呼喊求救,身体却羸弱得连声音也发不出。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法也只有敲打墙壁了。
现在的王逸不求别的,只希望张叔能听见他微弱的求救。这人也真信任他,说好不进就真的不进。不过这也是好事,走到门前时,王逸想。要不然两个人就得一起死了。
他用自认为最大的力气,轻轻推了下出口的门。
05
教堂内部。
七彩诡谲的圣光从未消失,大雕像浑身上下仍闪耀着令人作呕的斑斓光华。张国宇站在暗门旁,不敢朝别处走一步。他的记者朋友还在暗室里探索,自己自然是要在外面看查情况的。若是因为自己的疏忽让王逸出个什么三长两短,那该多令年长的他悔恨啊。后悔药虽说不存在,如果它正式流通市场并且低价售卖的话,张国宇必定会买整整一车仰着脖子吃下去。
看样子是不会有外人进入此地的了。张国宇在门旁已经站了半个小时,期间除了飞鸟经过外别无他物,人就更不必说。今天不是礼拜日,明天也不是。要想朝拜只能等星期天。
他抬头仰望。眯缝起眼来注视着高高在上的男人雕像。应该是男人没错。照在他身上的光线虽然诡异了些,让人感觉恶心了些,不似阳光那般温暖。但光芒将石像的线条勾勒得十分明显,哪里是肱二头肌,哪里是腹肌,一清二楚。再透视点似乎还能看清骨架结构。有那么一瞬,张国宇觉得,归附于这等健美的神明之下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自己无儿无女,上有老下没有小,人生糊糊弄弄还算凑合。说顺利那完全谈不上,说悲惨似乎又欠点。不就是谈了好几次恋爱最后都惨遭分手,工作时经常被派去危险地带吗。没事的,反正自己单身,活在世上除了父母便无依靠了。他想找个信仰的,但信仰这种东西还是留给别人吧。现在的张国宇觉得,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更何况自己的朋友就是托了这位神明的福才落得如此下场的。你说对吧,大石头?
正当张国宇对着石像思绪万千之时,他的耳畔,忽然间,传来一声轻轻的敲击声,仿佛在说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快让我出去。张国宇身上一个激灵,转身打开暗门。接下来的场面令他大吃一惊——趴在地上的,这不是王逸吗?他貌似说不出话了,就像睡过去一般。不再说话,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张国宇呼喊着王逸的名字。但对方没有给他任何应答,真的如睡着一般,脸上毫无表情,看不出喜悲。现在的王逸恐怕是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了,他看不见张叔紧皱的眉头,也感受不到从手臂传来的,强大的拉扯力了。张国宇想都没想就给王逸打了急救电话,他不知道在过去的半小时内在对方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但他知道救人要紧。拽王逸出来的同时,张国宇将脑袋探进暗室内部,棕色的瞳孔中倒映出来的,是一抹柔和的绿光。和半个小时前在门口看见的一模一样。再往深处看便空无一物。
这下好了,同王逸一样,长期信奉唯物主义的,甚至还比王逸年长不知道多少岁的张国宇同志,对着绿光竟也心生动摇了。莫非超自然现象真的存在?
万一是缺氧呢。一切结果都不好说。
张国宇拉着睡着的王逸等待着医疗人员的救援。但就在他们等待的时候,一阵枪响将张国宇的警戒心瞬间拉起。
他的身体,尤其是他的腿,突然间动弹不得了。逐渐倒下时,张国宇才注意到,自己身上挂了不少彩。
这下好了,医生的工作量或许又要再加一倍。
记者二人组,于某年某月某日,双双遇难。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06
黄沙散尽,月色清明。
更替的昼夜,流转的岁月,所有的相遇都有其意义。
你该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从昏迷中醒来后,王逸发现,自己不是一个人入院的。受伤的人,不止自己,还有张叔。
他的腿被打残了,莫名其妙地,在自己正熟睡的时候,就这么残了。医生说现在的情况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子弹稍微再打偏一点他可能这辈子连拐也拄不了。稍加恢复后,王逸便去五楼病房看望张国宇。那时张国宇还在输液,黑色的针头插在他略显粗糙的手背上,阳光洒在床头,像是电视剧里会出现的场景。主角受伤进了医院,苏醒后,为表现大决战后和平安宁的氛围,编剧通常都会在剧本上写下这一段。现在我们的主角之一张国宇和主角之二王逸正待在同一间病房里,王逸披头撒发地,看起来十分不精神,完全没有几天前那般意气风发。因为他们不是胜者,他们是被半路截胡,战斗都还没开始就灰溜溜地被迫举起白旗。
要不是因为自己,张叔说不准还不会受伤呢。
要不是因为自己复仇心切,一时好奇心冲上脑,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俗话说的或许真的对,好奇心真的能害死猫。那王逸又寻思了,自己是一只怎样的猫呢?大抵是只不粘人不喵喵叫,只会四处乱跑的黑猫。再想起来,他当记者其实也是在四处乱跑,本不想结识朋友的。但他还是遇见了张国宇,遇见了这位如风沙中飘摇的枯草般的人。他无儿无女,而立之年还有父母要赡养,生活对他如此之苦,他却没有抱怨过,还在王逸失意时安慰过他,并在吧台上递给他一杯光明。
叔就是这么好的人。这么好心肠的人,长着那么好心肠的一张脸。但那个神明却不偏爱他,还派人把张叔的腿给打残。这样的神还值得信徒去爱吗?祂是多么的不平等,其他人都看见了吗?
祂伤害的,是重要程度等同于我王逸父母的人啊!
王逸笃定,也敢确定,袭击张叔的人绝对是什么绿宝石教的信徒。他暂时还不知道这个教团叫什么名字,领头人姓甚名谁,但在他昏迷之前,王逸确实看见了绿宝石。据张叔回忆,枪响的时候,他曾回头看过持枪者的衣着——也只能大致看清他的衣着,那人穿一袭黑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胸口发出绿色的荧光,和几分钟前在暗室里见过的光芒一样。
祂夺走的,实在是太多了。
几年后的公园里,王逸有幸再次见到那群黑衣人。但那是他光顾着带女孩子逃跑了,根本没办法与他们正面交锋。再者,自己单枪匹马,整体战斗力大不如前,难道要让自己和身边这位小姑娘组队吗?看样子也不可能。
但这位小姑娘的体能是真的好。日后王逸会见识到更多更快更高更强的,堪比奥林匹克运动员的,身娇体弱小姑娘。
他绕着城,陪着这位柔弱的女生跑了半条街。直到他认为两人脱离危险为止。
他并不认识面前的女孩,她长得水灵却又很普通,身高也很普通。月光之下她仰起头,从她的眼瞳中,王逸看见了同夜空般深邃的蓝。
“你下次还是不要独自一人去调查了,这种事有专人处理的。”
“可是我就是感兴趣,你没资格拦着我。”女生平静地说。
“因为兴趣而受伤的多了去了,你想成为其中之一 吗?”
王逸顿了顿,思绪不经意间朝着过往飞进。他想到了病床上的张国宇,想起他曾经说过的话,以及他对自己的安慰的话语。
他想起了那天不算温暖的阳光,和空旷的病房。
可是无论他再怎么想,陪伴过他的张叔都不会再回来,再给他递上一杯牛奶。
现在的王逸,站在电线杆下,同不知名姓的女孩沐浴在同一片月光下。
他看着女生青涩的面庞,心中某处的开关似乎被谁打开。那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像极了当年待在张国宇身边的自己。
或许他要扮做长辈模样给这个女生好好上一课。就像当年张叔对他说的一样,“有些事不想你想象中那么简单,你不知道前方的路有多凶险。”
“所以有缘的话我希望我们不要再见了,这事你应付不过来。”
“说不准呢,你名片都给我了。”
“那只是出于礼貌,”王逸笑着说,“我真的不希望再见,这也是为你的安全考虑。”
“啊,巧了,我就喜欢危险。”
“你这人可真怪。”
和当年的我一样怪。
只不过,当年站在风沙中的那个他,曾意气风发的他,早已消失不见。
徒留一身月光,清冷地洒在那人身上,落至肩头。
想要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生存下来需要什么呢?
首先,迈入成人世界之前,多数人的敲门砖是一张录取通知书。
这张小薄纸最好来自名牌大学,更顶尖的小薄纸,其产地的简称均为两个字。
不过拿不到也没关系,这只是多数人的选择,却不是所有人的必经之路。
现如今,拿到这张破纸的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难度也堪比登天了,反倒是被大潮流抛弃下来的人活得更加轻松自在。
时尚潮流是轮回,每二十年便会进行一次辗转更迭,社会风气也是如此,兴许几十年过后,我们的城镇又是一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同景象,俨然是人间天堂才会出现的景象。
其次,通过文凭迈入十八禁的社会后,另一项考量社会人生存指标的数据便会毫不留情地迈着比流星还大的步子,一路拖曳着和宇宙余晖嬉戏玩闹的火花欢快地砸向地心,最后平等地砸向正在辛勤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普罗大众,那就是...
钱,没错,如此庸俗,如此肮脏。
但是,是的,就是钱。
这也是小薄纸,但是与前者略有不同。
录取通知书,一辈子可能只能拿一次。而钱这种东西如果只拿一次,那绝对会饿死很多人。
后者是可以积少成多,为人类提高生活幸福指数的。尽管钱的味道确实不好闻,尤其是纸币,经无数人易手后的纸币不仅表面褪去了原本光鲜亮丽的质感,摸起来粗糙又易碎,闻起来也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
那是汗水与木质纤维混合搅拌出的独特铜臭味,在现如今这片土地上,我们称之为人民币的芬芳。
闻起来,很恶心,但我们很情愿说,它是香香的。
偶像效应的最直观体现莫过于此。人们给钱上的滤镜,比平时自拍给自己上的滤镜都要厚。
好吧,或许,还是给自己上的要厚一点。这样好看。
有了这两样神器,作为一个生理指标还算正常,心理指标目前暂时不提供测试分数的成年人就已经可以在社会上勉强立足了。
生活就是这样,随处充满了挑战,但是提到问题的关键处,通常情况下是缺钱。
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关键的问题,所以把握住了关键的问题,去解决关键问题里的关键,就能解决这个关键的问题...
光是拥有这两样东西似乎还不够,人们总是追求更多,甚至有人愿意为此献上钱也买不回来的代价。
再往下说便是玄幻小说才会出现的情节了。邪恶组织即将从仓库里搬出一位楚楚可怜的少女,这样可爱的女孩,年龄可能都不超过十五岁,她留着厚厚的刘海,头发如丝缎般乌黑顺滑,好看的头发还被她精心打理,绑了个乖巧文静的双麻花。
这便是常人用金钱也买不来的代价。接下来邪恶组织会将少女放在法阵正中央,仓库中心的法阵,花纹七拐八拐,其书写的颜料用的是淘宝几百块一套的美术生专用款,颜色是小说里常见的骇人鲜红。接着几句可怕的咒语响起,少女在法阵发光前做出最后的无畏挣扎,最后可怕的光芒消失,可怜的祭品也随着这阵诡异的红光不见踪影。超越常理的愿望,代价通常无法用钱去偿还。
它需要一些,特别的东西,比如人的生命。
可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普通人,真的不用考虑这么多。
他们只需要在手机屏幕里围观这用文字组成的一幕幕,接着对剧情发出唏嘘的感叹便足以。
吃饭看电视,吃饭看小说,这都不是什么好习惯。
据某些专家说,这样会引起笑话问题。看到好笑的情节万一大笑起来,嘴里的食物便会顺着气流跑向不该去的地方。原先应该好好待在食管里的东西因为电视上的笑话失手跑到了隔壁家气管,可惜这个邻居似乎不怎么欢迎外来者,但它也没什么胆量将食团拒之门外,于是乎,呛咳,甚至是窒息就产生了。
小孩子经常被教育吃饭的时候不要看电视,尤其是金鹰频道和优漫卡通,就连湖南卫视也不可以。该吃饭的时候就给我好好吃饭,万一真的呛到了...家长们会一边说着他们管不着,一边将自己年仅四岁的人类幼崽护送到最近的医院。目前最高效的方法其实是海姆立克急救法,但是很少有家长学习过这个知识点,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拿到了医学院发过来的小薄纸。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窗外的白云像是上帝从沃尔玛买的袋装棉花糖,祂从超市带来的天蓝色牛奶泼洒了一地,搞得整片天空被染成了人们所熟知的蓝。又正巧,这天是美好的周末,小孩子可以不用上学,心安理得做沙发土豆。于是便有这样一位小孩趁父母不在家,偷偷打开了电视并拆开家庭装乐事薯片,他要做一项违反祖宗的决定,边看电视边吃零食。
后来...
后来,江城记得自己被家里人温和地教育了。
至于温和是否要打引号,他不敢打包票,印象中他们是没拿着鸡毛掸子的。
可能用的是别的东西,到底打没打在他身上,他也不是太确定。
但显然,父母的教育是没什么用的。时至今日,江城依旧喜欢边吃饭边看视频,有时还会花几毛钱刷网上的无脑小说,兴致来了就打着游戏吃饭。
与此同时,他还发现,身边的多数人似乎都没遵循长辈的教导,吃饭的时候总是脸对着屏幕。如此强烈的同质化让江城意识到自己并非在孤军奋战,千千万万的同胞正与他一起挑战世俗的权威。
眼下的重点显然不是和自己站在统一战线的、甚至还在柜台前排队的队友...
连着好几天了,没有放假,周末也约等于零,多出来的时间全部被用在和被窝的共度良宵,现在江城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乏的。
尤其是肩膀,又酸又涩像是机器被活生生抽走了润滑油,稍微动一下变能听见老旧零件咔咔作响的声音。连带着遭殃的还有没近视但青光眼风险极大的眼球,视力尚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的双眼内部干涸好似撒哈拉沙漠,眼药水都救不回来他被泡在柠檬里的酸胀感。掰着手指头江城算了算,他的身体年龄抵近父母,可是他总归不能和爱唠叨的中年人同一辈。他才二十五,年纪...虽然可以称作老大不小了,但是在社会定义上,他可是个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
与此同时,他还是生理层面的青年人和心理层面的大人。大人,是的,这是世界强加在他身上的定位。似乎人,尤其是,男人,一旦到了二十岁,就不能再以幼稚的形态示人了。穿着要改成合体的西服,谈吐要时刻带着敬语,您好您辛苦了如此这般小心翼翼地生活着。原来如此,这就是大人,心理层面的大人原来是可以伪装的假面,所有人活在这世上都带着厚厚的假面,江城也不是例外,打他毕业那天起他就没想过能独善其身。
合体的西装没钱去订。所以江城身上穿的这款夏季西式衬衫,是从拼多多上跟一位叫“认真的雪”的网友拼来的高级便宜货。
顺带一提,裤子也是。
啊,对,还有鞋子。
但是鞋子的价格比前二者都要贵,江城觉得,人有时候还是要对自己好一点的,不能太为难自己。
在网上搜索高级感性价比黑色正装鞋即可找到他脚下踩的同款...
斜对过那桌也是,那位兄台的鞋子再不换新的就开裂了。
人有时候也不能太节省,该买存货的时候就不要手软,一时的心软只会为以后招致更多麻烦,尤其是不必要的开支。江城的意思是,论省钱,那位鞋子开裂哥还是比不过他。
他洋洋得意地笑着,欣喜至极时甚至发出了“哼哼”的满足笑声——同款鞋他早就在网上和另一位叫“好事成双”的网友屯了三双。
他一边笑,嘴角一边拉下来。
因为他意识到这并不值得笑。
心情再次沉重,拿起带有余温的白色厚底汤勺,转动勺柄将两根手指堆叠起来深浅的空间插入金黄酥脆的猪排中,江城开始用勺子捣着他的猪排饭。
重点在午饭,别的都是七七八八。
吃饭才是人生大事,一天不吃饿一天,连着几天不吃饭就会死人,你说这重不重要。
“早晚有一天,我要辞了这份该死的工作,跳槽,跳...”
“干嘛跳槽呢,当老板不好吗?”
“...”
“还是跳槽吧,公司有栋楼我记得有天台来着。”
到时候去那里吹吹风?
形同疯子呓语的自说自话是江城步入成年人社会的一年后进化出的餐前仪式,重要程度不亚于日本人吃饭前说的“我开动了”。
人有时候就需要适当发疯一下才能保证精神状态的健康无暇,水至清则无鱼,人不发疯则会真疯。以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的江城打死也不会把心爱的岗位拱手让给别人。跳槽创业云云不过是他抱怨工作和生活的怨毒闲话。
要后悔,还是得将问题的矛头指向自己。当初高考如果考得好一点,现在也不至于在人流量爆满的午高峰吃这份调味尴尬的猪排饭。
这份饭,最好吃的部分居然也只有事先裹好面包糠炸至金黄的猪排了。
二十块钱花得不太值当,一顿堂食吃下来,江城甚至觉得这份饭还不如外卖。
吃饭的同时,他已经看完了半集介绍恐怖神话生物的视频,长着脸的触手怪正在屏幕上扭着它的二十条触须,江城看了只觉得下饭。
晚饭他想吃铁板鱿鱼。
家长的教诲终究还是被他扔到了太平洋。
大学毕业后没多久,江城便幸运地找到了一份工资还算凑合的工作。
公司地点非常令人怀念,正是他的老家。他在四季镇年了四年大学,没有一刻想过他那山清水秀的家乡。小城镇悠闲舒适的生活节奏和极为学生友好的物价让他不禁流连忘返,刘禅当年为什么会乐不思蜀,大抵就是因为敌方提供的环境太好太优渥,四季镇给大学生江城的感觉也是如此。
有一点不好的就是镇子里的老爷爷老奶奶依旧会像蜀南的那波一样对他辛苦保持的粉色头发指指点点,并且在发出上世纪腐朽音波攻击之前,他们会围着他的头发做三圈圆周运动。
最后,老爷爷老奶奶们以江城为圆心,自己脚下与对方脚底的距离为半径,慢慢走到江城正前方,然后站定。
你这头发留得不行啊,以后染回黑色吧,这才是炎黄子孙该有的颜色。
不理解,很气,但奈何对方是老头老太,再气江城也要保持微笑。
更何况他是一个有素质的大学生,不会像高中那时遇到不爽就和别人巴拉巴拉辩驳一大堆。听大爷大妈唠叨完,他还急着从校门前溜走——他还要去赶三分钟后到站的公交车。
大学时期的他无法拒绝来自夏日的烈阳,纵使室外温度直逼四十度,但公车里至少是凉快的。
和公交车里一样凉爽的还有半小时就能走个遍的商场。他的目的地向来是二楼的游戏厅。
机厅的游戏很好玩。有趣程度比手机里那些会动的小人还要高。
只要有地方供他放松玩乐,就算摆在他面前的是地狱一般的光景,大学时期的他也会毫不留情地为这片烂地方加上毕生所学的美好修辞。
所以大四的毕业季江城是在难以言喻的不舍与深深的焦虑中度过的。
毕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即将获得一份普通大学送给他的小薄纸,这是他的毕业通知书。
毕业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从今天开始他再也不能以学生自称,以后去海底捞吃饭不能用大学生优惠薅店家六八折的羊毛。
更重要的是,毕业意味着他马上要去找工作。他不再是学生,他即将成为世人眼中的大人。
歌曲里是怎么唱的来着?活着的人很可怕吧,不想成为什么大人啊,就连成年人都在对长大以后得世界极力抗拒,可是长大却又是生命中难以避免的无可奈何。直到毕业的前一晚,最后一次缩在宿舍小床上的江城还在对着透光性能极强的床帘顶端发呆,他的舍友都没睡,全聚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围在一起进行之后再无可能进行的告别仪式。在宿舍聊天的特权,不出意外的话就只剩今晚这一次了。
那天他们聊得很痛快,甚至聊到了以后的工作。有的人已经提前找好了实习公司,有的人顺利度过了实习期正在艰难转正,而江城不一样,江城...
他打算毕业后再找工作。他还不想这么快就入世。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找到新出租房并安顿下来后的第三天,随后他便陷入比之前更大的焦虑中。焦头烂额的他疯狂抓挠着自己的头发,不小心抓下来一根,低头,眯眼一看,粉色的。
高考结束染粉发是为了遵循内心的意愿,顺便追赶二次元的潮流。
这粉色的头发陪他走过了太多风风雨雨,焦虑之际他不免想起曾经与伙伴并肩作战的时光,眨眼间两年已经过去,过往的种种如同白驹过隙。
大学毕业后染回黑色的头发是他对生活的妥协。或许投出去这么多简历全部石沉大海的原因就在于老板们看不惯他头上艳丽的粉发,改成安分守己的黑发,生活会轻松不少。
当然,也不会受到大爷大妈的指指点点。蜀南的大爷大妈也喜欢围着发色奇怪的年轻人转。
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正确的。重新染回黑色的头发,并让理发师做了个看起来成熟的造型,顶着这头新的发型,江城重新去拍了证件照,按照原来的方法夜以继日地朝公司投简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地有一家公司看中了他一片空白的履历,准备邀他进来当待宰的肥羊。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就是江城的工作观。
有公司能要他就行,江城不奢求太多,只求活在世上能跟上大家的步调,像个人。
之后他便过上了喜闻乐见的朝九晚五生活,除此之外附带三个小时的加班和严格的考勤制度,短到堪比高中的午间休息时间和几个手指头就能数得过来得年假。
这都很正常,他只求自己像个人。
大多数人过得都不如意,自然也不差他一个。
公司内部的作息时间压得比高中还紧张。其刺激程度堪比与时间赛跑,并且一定要赶在“时间”之前骄傲地挺起胸膛冲到终点线。江城工作的这个公司,对时间的安排还算良心,十一点半下班,员工只需要在下午一点半之前坐在工位上打开电脑即可万事大吉。
赶不上如此宽松时间的人,就别想着这个月能满绩通关了。五十块钱可能对只管发钱的大老板来说轻如鸿毛,但对同江城一样的普通打工人来说,这张绿色的小钞票可就能满足他们一个工作日的三餐需求。
更何况这碗猪排饭的味道并没有想象中的物超所值,就连过在多汁肉块上的面包糠都透露着平凡且普通的廉价感。
老板开会时经常教育员工,强调工作和学习一样讲究劳逸结合。
但是在学校摸鱼和在公司偷懒的性质却是不一样的,前者可以理解为学习劳累后的消遣,后者只能证明你的心没有完全放在工作上,从你只想着偷懒的表现来看,你就是个来公司吃白饭还不想好好努力的白眼狼。老板当时开会怎么说的来着?对,就算是放只母鸡让她在键盘上敲字也比在座某些人工作的效率高。在老板远大的见识中,他们这些员工不过是比啄键盘上米粒的母鸡还没用的社会螺丝罢了。而巧的是他手下这帮员工和他一样没志向,因此员工们去开会,唯一的目的就是去享受会议室里制冷效果好的空调,老板说了什么,他们权当耳旁风。
入职数载,经历的会议五十个手也数不过来,江城却只记住了对着笔记本电脑敲敲敲的母鸡。即使是吃过午饭拖着疲乏的身体在工位上打着字的现在,他脑中仍然播放着母鸡啄米的画面。
撒一把米,在键盘上。
从田野里,抓一只,羽毛雪白的母鸡。
它眼睛温顺,身材圆润,因为昨天刚产了两颗蛋逃过了被做成早市鸡汤的命运。
幸运的母鸡,爪子远没有雄鹰锋利,却能为公司带去大量的GDP。
母鸡是江城,江城是母鸡。
他是一只会使用工具、会说话、有思想且独立的——
母鸡。
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瞪着干涩双眼与屏幕上该死的表格对战的江城,他的大脑即将迷失在错综杂乱的数据里,但他仍然从中抽出部分理智来思考这影响了他前半生的问题。
怪他没有考上好大学?高考前的那个晚上作死去了一楼的仓库?还是怪他小时候就贪玩,长大了自然一事无成?
一楼仓库...没准还真的有点关系。想到这里,江城打字的手忽然从键盘上悬了上来。
他抬手,五根手指就像刨地的钉耙,深深插入脑侧乌黑的头发里。
然后,他从中捏出一根发丝,轻轻将他拔掉,将其捧在手心,面无表情地看着被无情拔下的受害者。
春日桃花的色彩躺在他的手心,他在老板永远不会发现的位置做了挑染。
承载记忆的东西怎么可能因为区区生存需要就轻易舍弃,它只不过是以另一种形式留存在了江城身上。
过往的回忆,江城全部没有忘。
他永远记得那个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仓库,还有接下来那意义非凡的暑假。
当时他的表姐还是个正直善良的历史系大学生,如今的她已经为人师表,在高中的舞台持续不断地发光发热。
据说由她经手的学生最后考出来的成绩都很好,但是过程却不是很美好。
表姐向来为人正直爽快,对学生的教育也是如此。
她似乎...把每个不懂事的学生全部代入到她表弟身上了。
真恐怖,班上的学生全是林倾女士用来稳定精神状态的代餐。
表姐毕业的那年江城曾经问过她一个问题,其核心指向她的职业理想,即当老师的理由。
他们坐在公园的长凳上,一人一根蓝莓味的冰工厂在绿树下躲避烈夏惹人厌烦的骄阳。表姐听到他的提问,弯弯的眉毛不经意间向上抬起,她似乎对眼前这幕早有预料。她说自己当老师纯粹是为了理想,虽然很不愿承认,但她从小就喜欢对别人指指点点,比如...
说到这儿的时候,表姐转头看了一眼江城,刚想念出的名字被化在嘴里的糖水包裹,被甜蜜塞满的嘴巴终究没讲出会令两人尴尬的冰冷事实。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表姐的梦想,确实实现了。
至少她对江城本人大发雷霆的次数近年来呈断崖式下跌,想必凭空消失掉的唠叨与教育有八成的概率转移到了她名下的学生身上。
嗯,表姐现在是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除了作息昏天倒地了点,其他的,都还不错。
至少她的工资十分可观,比在电脑前辛勤敲字的江城拿得多。
比他过得好的人不止表姐一个,硬要说的话,其实还有艾洛可。
英国友人。彼此的初遇皆在一六年,高考结束的美好夏天。
为此他们专程去了一趟英国,也是在那段时间里,江城的英语突飞猛进。或许也是因为自己较高的英语水平,公司的老板才能眼都不眨把他收入麾下。就这一点来说,这位坐办公室的小职员应该对远在大英帝国的双麻花小淑女感恩戴德。
艾洛可大学期间学的和自己是同一专业。他们都是经济学出身。可出身在英国终归是有国情方面的好处的,她现在正在一家大公司做项目,每个月赚的,自然比每天敲键盘的工作要多。
不仅如此,艾洛可还在帮他们都熟悉的某位朋友做生意,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双料人才。知道这位英国小姑娘选学的专业与自己经营的方向完美符合后,原先一直为大家提供经济支持的张国宇便乐开了花。
他立马聘请艾洛可为自己的私人顾问,让伙伴为自己做事。
有的人能力高学历好,一个人拿两份工资。
有的人能力...可能是高的吧,学历,也就那样,一个人每月只能拿到三千块。
这么说来,王逸过得也比自己好。
四年前辉岭村事件结束以后他闷闷不乐了一阵,不过没过多少天,他便重打精神再次经营起了私人侦探所。
据他自己所说,查到真相、埋藏多年的谜题最终水落石出虽然对他来说是件好事,但真相总归不能当饭吃。
他也不想再过原来那种起早贪黑的生活,公司的社群管理约束不了他这种人。与其在集体生活里低三下四,不如支棱起来,站着赚大钱。
毕竟,在没有大案子找上门的时候,收收为情所困的富婆提供的大量钱财有益于身心健康。
王逸也是名副其实的双料人才。他居然还没忘了自己记者的本职。
但是他不隶属于任何媒体,他自己自成一体——王逸新闻?听起来和某家大公司重名,或许这样他还能借机赚点谐音梗的烂钱?
总而言之,所有人,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赚的钱都比江城本人多。
这没什么可值得悲哀的,他们有能力有勇气有智慧,而他,他只是个大学时期染了粉毛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愚蠢大学生。现在他毕业了,所以是个为了生存把粉毛大部分染黑的愚蠢社畜。
文档写到一半突然出现了大量需要手动整理的数据,对此江城已经毫无波澜了,他放下鼠标,手抓瞎似的在桌面上移来移去。
他找到一只红笔,又从架子上摸来一张废纸。工作前的江城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毕业以后还要与表格里的数据死磕,而与数据斗争的原因及其幼稚可笑——肉眼识别再录入这些数据实在是太费眼睛了,不如把它们抄录下来做归档,之后再对数据进行转移。
拔掉红笔盖,江城想都没想,直接对着屏幕挥舞起手中的书写工具。
“这...”
下午的第一句话献给了手中的红笔,因为它划到纸张上的手感太过特别。
完全不像是正常的中性笔会有的感觉。
这笔显然没水了。
无论江城怎么在纸上划,左右上下用力,那红笔就像是视死如归的知识分子一样,嘴巴严得很,绝不向外泄出一个字。
“啧...”
还是用最原始的肉眼录入法吧。
找同事借红笔显得他太蠢了,他也害怕自己抄得忘乎所以之后忘还人家笔。
下班后去文具店拐一趟,就当是劳累了一天后的放松。
当然下班不意味着不加班。他只不过是利用晚饭与下一轮工作开始的间隙溜去文具店,牺牲自己的晚饭时间换取未来的三千块钱。
好吧,也不能说是牺牲晚饭时间。
至少文具店附近的卷饼味道不错,而且价钱比那种装修精致的店面要便宜。
而且,这是学校门口的味道,甜面酱与韧性面饼的味道总是让人倍感怀念。
有些事也会像甜滋滋的卷饼味道一样逐渐浮上心头。
人一旦进了文具店,便极有可能丧失最初的目的。
买红笔成了次要的事,围着店逛了一圈,江城竟开始对店里的新奇文创流连忘返。
在他眼前的是高约半米的大型亚克力展示柜,伸长的铁架上豆粒大小的卡通角色化作大家最喜欢的塑料挂坠,在白色的杆子上左右摇摆。
真正让江城定在原地久久不愿离去的理由是...
救命,他在这其中看到了他自己。
是他自己,是自己没错。
但是与真正的自己又略有不同。
时代变了,真人也可以用虚拟形象。
眼前这满头桃花粉长相可爱的二头身萌物就是他的化身。
而文具店老板怎么能舍得只有江城在店里孤苦伶仃地出镜,他的好朋友全在旁边成排成列地陪着他。表姐的黑长直小人倒是和现实世界中的她没什么区别,就是眉宇间少了几分威严,多出来的温柔不知主归何处,春风似的荡漾在巴掌见方的狭小立方体。见了如此温柔的表姐,江城忽然间清醒了,围绕在他周围的春风也在幡然醒悟的时瞬烟消云散。她的表姐见到这可爱的形象,兴许还会带着少女般的嗲音尖叫出来。
呀,这个好可爱啊,不愧是自己选的形象。
在这里需要探讨一个令人振聋发聩的深刻问题。
波力海苔的保质期是十二个月,杯装酸奶的保质期最长的只有短短十八天,那么,网络上的红人,他们的保质期有多长?
最短的可能就几天,最长的顶多不超过两年。
互联网的出名,就像一场盛大的狂欢。
火的时候像烟花般绚烂,人气下跌也是如此。
烟花落下的余晖不像是宇宙留给世界的电磁波,纵使绚烂那也是转瞬即逝的美。公司楼下放烟花的时候,江城曾下楼去观赏过,眼前的场景可真是美,五彩斑斓的光在夜空中爆炸开来,纵使公司只放了五分钟的烟花预示新年到来,但能年末看到如此震人心魄的燃料自我牺牲秀,无论怎么想都觉得值回票价了。
虽然那天江城根本没有花钱。
过了气的网红却不会像烟花一样完全消逝。
他们会变成“梗”,变成网络中人见人爱的文化符号,以电子笑话的方式在茫茫互联网中永生。
很不幸,江城和他的朋友们就是被时代抛弃的互联网老人。
但是网上的人永远也不会懂,他们这辈子也不会知道世界上还有人在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全默默与邪恶作对。
听起来很中二,行为上确实也很中二。
还是大学时期,让江城想想,自己都干了什么?
然后,又是因为什么被该死的蜀南文化局盯上的?
想起来了,原来是因为自高考毕业后他就一直跟着某位王姓友人满世界乱跑,顺便用王先生教的方法在各种随时都能要了他命的险境里拼了命地穿梭,再拼尽全力将数不清的恶心怪物全部打到的事情啊!
这就能解释通了,为什么他们是热血少年的偶像?因为他们本身干的事就是挥洒少年少女的热血。
互联网上的那些人这辈子也不会理解他们口中的热血究竟是何定义。
只有亲身体验过才知道,血刚流出来的时候确实是温热的,但是会伴随着常人难以理解的黏糊糊,还有一股子难闻的腥味。
这能刺激人类的自保机制,虽然这套系统烂到家了,会让你止不住地发抖何呕吐,但无论如何请不要惊慌,那是身体善意的提醒,再不跑走你就会变成眼前那滩肉泥,你即将拥有毫无生气有机物的同款下场。
战斗又是什么感觉。短暂的两分钟里,江城脑内闪过很多画面。
还是那个青涩的大学生,结束了下午的最后一节课会急着去赶通往机厅的公交。但是就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身上却肩负着与邪恶异变抗争的任务。
在脑内一闪而过的画面却总是定格在他拔腿就跑的瞬间...
那是一开始的他,他也不想这样的,但他只是个大学生。
时至今日,他仍会在某些事上逃避,不过如果让他再临可怕的幻境,绝不会再逃。
现在的江城,是看恐怖片都会睡着的神奇人士。
还是那次,两年的乡村事件结束之后。
这次解决的事件与本土的邪教教团息息相关,他们的行踪被媒体捕捉到了风,于是没过多久,包括江城在内的所有人的生活中忽然多出了一些平时根本见不到的东西——相机。
数不清的记者围着他们转,王逸本人则被排除在外。
被查封的教团后经证实是间接害死他父母的罪魁祸首,心情低落的他甚至还回绝了几个记者的采访。
可能只有远在英国的艾洛可能免受媒体骚扰的痛苦,但她还要安慰被摄像机拍到无语的林倾。
总之有段时间,大家都很难熬。
谁也没想过,出名是这种感觉。
但这阵风很快就消散了,两个月后,大家对邪教的热情大幅下降,火了一阵的他们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江城也得以在毕业前的两年里享受完美无瑕的大学生活,毕竟那时的他听王逸说,一时半会儿他们手头没有特殊的任务,平时注意点,有能解决的自己解决就好。他相信江城的能力。
如此颠扑不破的平衡在江城工作后的一年被打破。
蜀南文化局的人找上了他。不止是他,动身去文化局的那天,他还看见了他那面容憔悴的表姐、样貌基本没有变化的王逸和...
在手机里表情明显尴尬的艾洛可。她绝对有在笑,也绝对是在动,但被框在手机里的她,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
文化局的人将他们叫过来,是想商量关于城市未来发展的相关事宜。
据文化局的人所说,他们打算将蜀南打造成旅游城市,而他们又是蜀南最具代表性的ip...
“所以我们打算为各位量身定制文创产品,在此来征得各位的书面同意,我们也不会强迫您去签下这份协议,但是为了能让城市更好地发展...”
文化局想请他们当城市里的吉祥物,以此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
因为他们思来想去,果然只有眼前这四位与真正的邪恶势力斗智斗勇过的人最适合。
用明星容易被骂,用虚拟主播容易翻车,最后只有曾经干过正经事的人最有资格当榜样。
自愿即被迫,大家也都还有自己的工作,林倾甚至是请假赶来的,她的学生还在等她回来上课,于是这份合约大家签得十分爽快。
只不过在最后他们都提了一点要求,必须要给他们设计虚拟形象,与现实世界中的他们区分开来。
已经踏入社会生活的人可不想再被摄像机与媒体骚扰。
这不仅对在讲台上的老师是致命的,对蹲在草丛里观察出轨实录的侦探也是绝命一击。
所以粉色头发的小人才会出现在江城买剪刀的文具店里。据说这种文创大街小巷都是。
遍布在各个文具店的二头身亚克力,小人大张的眼睛透露着有神的呆板,像是遍布在身边的摄像头。一双双眼睛虽然仅是印刷工艺的制品,但恐怖谷效应的影响下,江城总觉得有很多眼睛在盯着自己。
就像当年怼着他在操场上拍摄下他八百米惨状的摄像机。
脑内几番冲撞,心情几番波折,在外时间所剩无几,江城只得摇头感叹,迈着摇晃的步子走出文具店。
心情过度五味杂陈,他刚才险些忘了给老板钱。
夜晚的加班总是让人心烦。
这分明是会令人不快的事情,是连劳动法都觉得暧昧难行的见不得光的活计,如此行为现如今却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光明正大地存在着,并且恬不知耻地成为了一种文化。
企业文化,团队文化,集体主义万岁。
加班万岁,工作万岁,劳动最光荣。
照理来说社会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在为国家的正常运作努力劳动,既然大家都说劳动光荣,那身为劳动人士的大家,看待别人的眼神应该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样。所以,劳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至少目前来说,这道理不会错。
在办公室打字的比在外面扫落叶的要来的体面,在局里打字的又比在写字楼里的更有面子,问为什么,因为坐在局里朝九晚五的工作人人都羡慕,是小心谨慎即可混到退休的铁饭碗。
晚上七点半,江城依然要坐在工位前进行他伟大的劳动事业。
一切努力的前提是有钱赚。加班,仅仅是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资。
而且,红笔,在他舍弃掉去店里吃晚餐的时间后现已满血就位,他没有请假外出的理由了。
他现在真想往脑袋上狂敲几十下,质问几小时前那个过于实诚的自己。
下午他还在文具店里感叹大家各奔东西,除了本人依旧毫无起色外几乎都是事业有成,回到工位以后所有的感叹全部变成感动到流泪的羡慕,他们怎么能过得这么好!
但,纵使如此,他们也不远抽出身来,支持一下曾经努力帮忙打怪的小后辈!
高三毕业以后,江城感觉自己一直在当后辈。
他也在不停地当后盾。有几次打斗,江城记得自己站的就是最前方的盾位,大家都在赞叹他入门没多久仅耗费几星期就学会的强力护盾。也不知道拼命恶补知识造出护盾的江城同学是真心想保护大家还是单纯怕死,但,谢谢江城同学,他研究的新法术确实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代价是他本人要做豌豆射手前面的坚果墙,还是低消耗高抗性的强力版本。
现在需要他们打的仗就比以往要少得多了。铲除掉活跃在国内的几个教团后,小队的生活清净了不少,至少不用像以前那样成天到晚坐飞机高铁在城市间来回穿梭,也不用带着奇怪的道具像没耳朵的哆啦A梦,弓着身子往荒无人烟的墙壁里卡幻境的入口。生活质量好了不少。大家的睡眠也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事件刚结束的前几个月,江城还会因战斗的后遗症偶尔做噩梦,大学毕业后他的噩梦只剩下了公司与老板,鲜少出现的画面是自己考研上岸失败的场景——尽管他根本没有考过研究生。
不出意外的话今晚也要去巡逻。这是他额外的加班内容。
但是这件事,江城深知比坐在办公室加班有意义。
作为番薯论坛事件的亲历者,江城深知蜀南城内仍有不少急需处理的问题。
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他一时半会儿清理不过来,急中生智下江城决定做出伟大的自我牺牲,献祭自己的精神状态与头发加紧夜间巡逻的进度,遇到意外情况就对受害者施以援助。
这行为有点像几年前王逸对他做的,他本人现在也在城内巡视,只不过有了江城的协助,这位前辈亲自出面的次数开始越来越少,到现在竟形成了仅有紧急情况他才会出面帮助江城的情况。
人生就是在不断地模仿和重复。江城感觉,自己在走王逸的路。
但他还做了件王逸不愿操办的事——接管番薯论坛的灵异区。
他觉得总是放任这些人在网上乱造谣的风险着实不可控,且编造的内容也不专业,不如让他来在社区内进行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让老论坛重换生机,让番薯论坛再次伟大。
高中那会儿,番薯论坛还是他心中的白月光来着。
现在他要让月亮独自明亮,纵使不借助太阳的光辉。
这件事,江城是瞒着蜀南文化局做的,反正他们看中的只有自己与朋友的事迹,卖的就是个人设,文化局的人甚至不看重他们的脸,虚拟形象的事情随随便便就答应下来了。
一个小网站而已,能掀起多大风浪?
再者真有人来查,他也不害怕。
版块易主过程十分顺利。江城单刀直入,直接向老版主透露自己当事人的身份,接着一通软磨硬泡加上花言巧语,把本就不想干的老前辈说得五迷三道,之后,恐怖区的主人就姓江了。
这是朕,为自己打下的天下。
凭着版主的身份,江城很轻易就能在网上获得更多原始的怪谈资料,并凭着信息在蜀南城内挨个巡逻。
也多亏了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过硬的实战能力,处理城内的小病小灾对现在的江城来说已经像是吃小甜饼一样轻松简单。
今晚的公司加班在晚上九点半落下帷幕。合上电脑抱怨着伸懒腰的同时,江城拖着一双倦眼扫视着他的公司。
好亮。和白天有什么区别。
外面是黑色的,但这和公司又有什么关系。
早知道毕业那年就和蜀南文化局联系妥当垂直出道了,现在也不用受打字动脑之苦。
思来想去,江城也觉得自己算半个过气网红。
他急需一本生存指南,教会他如何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生活。
人可以游戏人生,但人生终归不是游戏。
加班到心力憔悴,很显然,这就是冷冰冰的现实。
下班,收拾公文包,然后再次上班。
披着月色,江城来到蜀南三中,记忆中梦开始的地方。
网上又传出了有人在校园附近遇害的传闻,但传闻仅仅是传播到有人失踪,剩下的内容却从未向外披露过。
迷失的人全部被他救了出来。为警示站内人员,江城并没有公布后续,这必定会吸引更多人去探险。
这次的异变属于比较难缠的类型,一时半会儿还打不下来。所以江城只能尽自己所能,遇到一个救一个。
不过在救助的过程中,江城也发现了迷路者的共同之处。
他们...怎么都是外地人啊?
而且口径十分统一,都是来旅游的,信息来源全是番薯论坛。
就连这次被救出来的五个高中生也是这么说的。他们来自四季镇。
那是个好地方,真的是好地方,江城已经不想再赘述小镇生活的好了。
为首冲他打招呼的女生分外热情,甚至还说与他几天前见过一面。
那个站在舞台上祝大家永远不死的人,就是你吧!
女孩的话点醒了江城,确实,几天前他参加过一场活动。
那时也没有额外的巡视任务,公司也提前下班,兴致满满的江城就在公司附近的商场门口看了会儿演出。
之后他就被喊上台了,然后莫名其妙成为了游戏的冠军。奖品是够他吃一个月的香油。
还不赖,江城希望类似的活动多多益善。
女孩似乎有着超乎想象的人缘。她还接到了一位被他们称作“诺老师”的人打来的电话。
出于好奇,江城便随口问了一嘴,听到个耳熟的名字,似乎叫什么诺凌。
去年这个人可能来蜀南巡演过,是不是他主演记不清了,只记得那部剧评价蛮高的。
可惜了,江城不是欣赏高雅艺术的料。
虽然近些年他也萌生出了向往艺术的心,但贫瘠的钱包折断了他的翅膀。大剧院的演出,终究是他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
美好生活就在眼前,同志仍需奋斗呀!
送走今天的迷路高中生,江城伫立在蜀南三中大大的牌匾前。
学校,带给他的美好回忆不算多。
他也对学校没有成年人该有的伤春悲秋之情。
这里带给他的,或许只有无尽的数学题还有一晚噩梦般的经历。
该感叹吗?该哭泣吗?该为应试教育愤愤不平吗?
不,还是免了吧。
现在的江城不是学生,他没法为如今的高中生共情。
临走前江城没有为母校鞠躬,而是在长久的伫立后捏着作痛的太阳穴转身离开。
他要在今日尚未消逝,白日仍旧沉睡于深紫之时,离开光怪陆离的混沌幻想,用疲倦的双眼见证灰调中夹带着些许温暖的现实。
“或许我真的需要一份指南,用它来指导我惨淡的人生...”
算了,还是先想想那瓶能吃一个月的香油该配工作日的哪碗面...
清早起来,江城给自己下了一碗面。
高脂高油,面条上还躺着份量夸张的火腿肠。
不过...
首先钻入鼻腔的,果然还是酱油的清香。
【Fin】
长途。
高速路,寒风凛冽的夜晚。
疾驰而过的车辆,转动的轮子碾过路上已成水沫的积雪。融化殆尽的残雪,清澈澄明的颜色早已不在,透明的水里混进了尘世无聊肮脏的泥土,变成了浑浊不堪的深棕色。混着泥土的水珠在车轮高速碾压下飞溅四散,片翼状的散开,细看来又像一只只棕灰色的归巢的鸟。天生无翼,通身浑圆的水滴飞翔在寒冷的空气中,落在地上的族群重归泥土,被风吹散的从此在世间消灭了行踪,最不幸的一小撮,在空气动力学强大的影响下被直直甩向后方,砸在白色的漆面上,变成了人见人嫌、需要清洁的泥点。
车载音响,几年前的流行货。买车相当于向资本主义公司签下限十年上限可无偿转交给后代的卖身契,再为爱车提供新兴文娱装备无异于增加后代为祖辈还债的金额,买音响又不可避免购买让其发声的光碟或磁带,实属又一笔巨额开销。但世界上难有几人敢保证生活是由纯粹的理性构成,为热爱的事物花钱在所难免。抠搜度日生活态度只会让生活反过来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人,人生需要的正是及时享受。三万天嘴上说着短,实际上眼睛开合之间,世界上某个人的生命便在这短暂的眨眼间走到了尽头。所以为了不降低来之不易的生活质量,为蒸蒸日上的未来提供昂扬向上的氛围,这辆正高速行驶在归家路途上的白色汽车里,方向盘正下方,就有一台小巧但斑驳的车载音响。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好音乐永远不嫌多。费翔风骚的舞姿流淌在音符中。
“熊熊火焰燃烧了我的心窝...”
女人在副驾驶上拍着手伴唱。她的长发是几天前刚在理发店做的,药水的刺鼻味尚未从她的发尾消散。理发店的药水味与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大有不同,后者会勾起人不愿回忆的死亡与肃穆,而象征着漂亮与改变的小药水,尽管味道刺激,灌入鼻腔所嗅到的味道,总带着收获的馥郁与芳香。
头发倾泻而下,流淌在椅背靠垫上,像深棕色的瀑布。
“每次当你悄悄走进我身边,”节奏鲜明的鼓点压不住费翔磁性浪漫的歌声,接着,他的声音却被一对夫妻盖住,“火光...”
二人齐声唱到:“照亮了我。”随后放声大笑。
“你唱得怎么还走调啊,这歌都快被你唱成另一首了。”女人捂着嘴咯咯笑,她额前的头发一抖一抖的。
男人不以为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唱歌是什么水平,而且,我已经尽全力了。”
他调着方向盘,继续悠哉道:“过年了,回家,高兴。”
“小洁啊,你会在悲伤的时候唱歌吗?”
许洁摇头,说:“那多怪啊,谁会边哭边唱歌,电视剧演员?”
“他们哭只是为了剧情需要,实际上没多少自己的情感。”
“但他们高兴的时候也会唱歌的,就像我们现在这样,人高兴了就要放声高歌,不然古代人写的诗就白瞎了。”
“有道理,”许洁点头认同,“所以诺明我们还有多久能到?”
“大概半小时,”诺明看着眼前不断缩小的路,“下高速后再开十分钟,把这也算上的话四五十分钟。”
“刚好能赶上年夜饭。”许洁漫不经心地打开手机,泛白的微光照在她脸上。
手机的亮光只持续了片刻便消融在黑夜中。
今年过年先去诺明家。去年正好反过来。双方都有亲戚要走,夫妻之间谁也不亏欠。
车子是下午四点开走的,迄今为止,白色小轿车已经陪他们走过至少三小时的漫漫长路。
眼看着目的地就要到了,胜利就在前方。
“过年走亲戚的意义在哪里呢?”
许洁举起胳膊使劲朝上伸展,长途跋涉早已让她腰背酸痛。
她甚至听到了自己胳膊上抬时关节错位的声响。
“很简单,字面意义上的家人团聚?”
“那是血亲,我说的是其他人。”
她瘫在靠背上,脖子顶着椅背上端,仰着脸看向后方。
“他们只是顺带。”
“顺带来你爸妈家收我们的礼盒?”
许洁说的礼盒在车子后座,稍显凌乱地摆放在车座下。
盒子们与疾驰的车同命运共呼吸。车子平稳行进,车里的盒子保持相对径直。车若开得颠簸,礼盒们则也跟着摇头晃脑。
“而且你就把盒子放在他脚边,这稍微一晃不就把小孩吵醒了。”
“为什么我们下午四点才出发,你心里难道没有一点数吗?”
许洁和诺明的孩子今年八岁,是一九九四年的冬天,二人通过共同努力诞生下的爱情结晶。
有时夫妻双方还没做好要小孩的准备,彼此之间还没来得及说“我们要个孩子吧”便遭遇了不合时宜的意外。好在双方最后目的是一致的,不如说,当年的夫妻结婚的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过上规规矩矩的生活,与认识或陌生的人走完余下的人生,先买房再买大家电,最后一定要有个孩子。
座位上熟睡的男孩是两位年轻人婚姻生活的存档点。自此他们无需被人说闲话。
幸运的是,男孩并不是夫妻二人为完成指标制造出的凑数小玩具,他的诞生,源于两性之间纯洁美好的爱。
男孩睡得很熟。车窗密闭,车里面的环境密不透风。但他还是被裹得严严实实的。
新买的白色羽绒服比他本人大了整整一圈,除了过分宽大的羽绒袄,男孩身上的其他服饰都非常合身。
“你可怨不得我,这得问他学校里的老师教了他什么。”
“我上学那会儿可没听说过高速路上有能吃人的隧道,即使有,怎么可能是大鳗鱼变的?老师不传授正经知识,净揣着歪理带坏小孩。”
“要不以后给他报个补习班算了,多学点科学知识总没坏处。”
“有这闲工夫你还是去他班上管管那几个有电脑的学生吧,”许洁嗤笑道,“网上还有人说法轮能带人升上天国,结果呢?”
“你还订了剧院的票?”还有十分钟目的地就到了。透过后视镜,他也看到了熟睡在后座的男孩。
“这叫带小孩陶冶情操,培养艺术细胞。”许洁回应,上翘的嘴角道尽了得意洋洋。
“而且人家新店开业,折扣力度大,两张票只收一张成人票的价钱,要不是我说有话剧看,小孩还不一定愿意跟着我们来。”
“儿童剧也能陶冶情操?”
“你说得对,如果没有你这两张票,他会喊着隧道里有鳗鱼,在我们还没上高速前就跑回家的。”
“所以说,感谢艺术的力量吧。”
视野里,平坦宽阔的公路与地平线相交之处消弭。
车子压过一道又一道白色的线。车辆愈前进,城市的工业气息便消散几分。
渐浓夜色下笼罩的,是不远处错落散布的房屋几栋,房子旁被谁浓墨重彩地涂上了浓厚的墨绿,沙沙的声响被呼啸而过的狂风淹没,常绿植物对严冬的畏惧,最终仍是无情地被隐藏在风中。
乡镇前方,圆形的暖色灯光打在那几家可见的房屋上。
光圈在变大。随着车辆的前进,以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变化。
驾驶座上的人望着正在靠近的家乡,黄色的照明灯里飞着无数叫不上名字的小虫。
他神色一滞。心灵也跟着失焦。
距离上次除夕回家,已经是两年前的事。
高速发展的年代,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不愿屈身于生养于斯的家乡,背上挎包带着行李,怀揣着梦想来到向往的新兴城市,他们的第二个家乡。
大学毕业的他们,起初是两个本不会产生交际的陌生人。最后竟然因为一顿浪漫的晚饭,彼此之间说着梦想啊未来啊诸多的冒着泡泡的话私定了终身。
生活不是天天都有烛光晚餐。漫长的人生路上,浪漫不常有,永远不会缺少的是家长里短与柴米油盐。
今年是两个年轻人私定终身的第十个年头。当初许下的梦想实现得半将半就,日子过得也普普通通。但好在,十年来,两人风雨同舟着携手走过来了。
收音机里正放着婉转的邓丽君。
“...”
诺明按下车载音响的换歌键。
费翔充满磁性的嗓音再度充斥在车厢。
“果然,过年更适合听费翔。”
“醒醒小凌,我们要到了!”
诺凌睁开眼,朦胧的睡意尚未消散。
他轻轻点头,“嗯”了一声。
“这是要去...?”
"爷爷奶奶家啊,上车之前我们说过的。"许洁说。
“今天是除夕,家人要团圆的。”
“我知道了。”男孩转头看向窗外。
“待会儿记得和爷爷奶奶问好。”
“放心吧妈妈,我会的。”
除夕夜他要做个听话懂事的小孩。
初中校园的课间常常充斥着青少年无忧无虑的欢声笑语。高考还太遥远,中考即使近在眼前,但考过后是三个月的暑假。虽说之后就要迎接常人口中的地狱生活,但,管他呢,珍惜当下,校园生活,就要无忧无虑地活。
因此,初一的学生是最快乐、最明媚的。
大考的阴霾尚未迫近,刚经历过小升初的他们,即将开启缤纷多彩的三年,无需为未来担心。
升学首先学到的内容是简单的文言词汇和小学时初窥门径的正负数,简单的学习任务使学生们忘记了朝八晚五的烦忧。每天的生活就是早起吃饭、在教室学习,下午放学踩着自行车和朋友走在车水马龙的大道上,不想尽早回去就在外面买了小吃,稍作停留再带着一袋炸鸡柳回家。
没有烦恼的小小少年,说的可能就是这一阶段的初中生。
“又在看书?”
教室倒第三排,两侧连着走道的中部方位,是自古以来的兵家必争之地。
少了些多余的表现欲,知道了枪打出头鸟的道理,十二岁前活跃无比的小学生纷纷明白,被老师过分关注不是什么好事,怕在教室里出风头便将目光转向不惹人注目的后排。
老师自然也了解这群初中生的心理。因此初一三班的座位向来固定,整个学期只会因考试结束等重大事项将课桌椅平移。
“怎么了,放在我身上很奇怪吗?”看书的男孩反问。
另一个男孩摇摇头:“没。”
“只是...”
“你似乎总在读这一本?”
"何墨,你不是经常说,好书就是经典,值得反复阅读吗?"男孩合上书本,弓起食指与拇指捏住书角,书本在他手中颠簸了两下,“这本就是经典,文学巨著可能称不上,但这本书是每个演员的必经之路。”
“演员的自我修养...”何墨念着书名。
他低下头,视线凝固在几分钟前摊开的书本上。
“我听说过这本书。”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根据自身经历编写的面向表演者的著作,我还没开始读这本。”
“表演类的书还有很多,涉及的门类也不仅局限于单纯的演戏...它涉及到舞台艺术与空间概念,你手头那本确实是文艺界必读的经典,但书既然在你这儿,我也不打算花钱买了。言下之意是,你读完能借我看几天吗?”
何墨露出了难看的笑容。
据诺凌所知,何墨是会笑的。
但他有时笑得很勉强,就像现在这样。
举着书的诺凌让手中的宏大巨作在空中停留了片刻。
一秒,两秒,三秒。
他的手酸了。
随后,他明媚地笑道:“当然没问题!”
“虽然你说的这些我暂时还听不太懂,但之后的我肯定会懂的!”
“自从认识你到现在...居然已经快一年了,”何墨合上书本,教室里依旧人声喧闹,但是他不甚在意,只是托着腮看向粉笔痕迹斑斑的黑板,“听说这个学校不分班,我们初二也能继续当同班同学。”
“那多好啊,串班还会被老师说。”
“这一年来,我可没少听你念叨。”何墨假意懊恼。
“念叨什么?”
“...“
“看我的书干什么?”
诺凌尴尬地跟随着同桌何墨的视线,终点居然是他最喜欢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好啦好啦,”他冲着何墨连连摆手,“你要知道人是要有梦想的。
“梦想,希望,正能量!”
“多么振奋人心的词汇,你看那么多书,应该比我懂。”
“关键问题不是这个,”何墨说,“你真的...下定决心了?”他疑惑着挑起眉毛。
“当演员,你是想上电视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何墨,不是的。”
诺凌的语气忽然变得很严肃。
“其他的都可以开玩笑,唯独这个不可以。”
“在你们耳中听起来很像痴人说梦对吧...但是我真的很想当那个傻子。”
“何墨,我之前应该和你说过吧,三年前的新年,那场儿童剧的事。”
“你说那天的星星很亮,剧场里的道具星星也很亮,故事演的是俗套的勇者打恶魔拯救公主,但不知为何你就是看得很着迷。”
“之后演魔法师的大哥哥把我请上台,他是不是看中了我呢?!总之他喊我上去,接着问了我好多问题。”
舞台上,纸做的星星簇拥在灯光两侧。
闪亮亮的,好像夜空中真正的星。
身穿华服戴高帽的男人是个儿童剧演员,没人听过他的名字,无人知晓他的面容。
他举着话筒,递到穿着厚重冬装的男孩嘴边。
“最后勇者打败了魔王,世界迎来了和平,勇者也实现了他的夙愿。”
“我们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梦想,梦想就像我们身边的星星,温暖闪亮又坚定,星星永远在那里,作为启明的光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那么,小朋友,你的梦想是什么呢?”
话筒递到嘴边,小孩却紧抿着嘴唇。
“我,我可以说吗?”他支支吾吾。
“当然,你是我选中的幸运观众。”
“那哥哥你到时候不要怕尴尬。”
难不成这位演员要因一个小孩捏把冷汗?
“好。”
小孩深吸一口气,接着大声地,在舞台中央喊道:“我觉得哥哥你这样就好帅啊!”
“很帅,很华丽,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
“我之前没有梦想的,但是从现在起我决定了,我要成为和哥哥你一样的人!”
“即使做不到和哥哥你一样华丽,我也要,站在舞台上,沐浴着舞台的灯光。”
“谢谢哥哥,这就是我的梦想,你放心,我一定会实现它的。”
“就是说啊,那时的我太中二了,但我觉得自己的勇敢很值得,”略过繁琐无用的煽情桥段,诺凌再度对三年前发生的事精简加工,压缩成几句话故事复述给何墨,“所以我不会轻易放弃的,这是我对我自己的承诺。”
“你不也在写小说吗?长大后想当小说家?”
“那是故事,不算小说。”
“写作只是我的爱好,我想追求的别有其他。”
“是吗,那你也要加油哦。”
“比起这个,今天你是到我家写作业,还是去陪你妈妈?”
“在街上走一走,我买完菜回家陪妈妈吧。”何墨回答。
“好哎,或许你也可以去校门口的小卖部...”
“那是阿姨的生意吧,你也挺会给家里揽财的。”
“这是她的新爱好啦。”诺凌笑嘻嘻的,挠着头解释道。
放学后两人分别在熟悉的小道。临近傍晚的天空,轻柔洁白的云层被西下的夕阳染上绚丽的橙色,少许时日天幕便会被闪亮的星星占领。
送走何墨后,诺凌独自站在分别的十字口。
他背着双肩包,眼神中充满对未来的向往,握紧了包带望向天空。
今天的讲述再次唤醒了他珍藏在心底的儿时回忆。那感觉有多奇妙呢?大概有一口气读完上百个充满想象的童话故事般奇妙吧!
“今年你的变化很大啊。”
风雪路途,白色汽车与高速。
又一次,是从故乡到远处,从返乡到归途。
道路上化开了些许积雪,前进的路上弥漫着透明的冷意。
点缀在道路两旁的青松,昭示着冬末应有的肃穆与寒凉。
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履行着年初时在车上的职责,一如既往开着他的车。
时不时冒出的只言片语,主题指向无一例外与今年收获的新惊喜有关。
车辆前进,轮胎与道路相互折磨,发出轻微的隆隆声响。
“以往除夕夜,孩子你如果能像今年这样给大人表演个节目,他们一定会抢着给你砸红包的。”
“单从你的角度出发,小凌,你一定不清楚过去的几年来损失了多少意外之财。”
“毕竟人平白无故收到钱的次数并不多,大人突然收到钱也不会像你们小孩那样开心,比如...”
“比如我,前几天我还收到客户发的红包...这东西不是想拿就拿的,搞不好就被别人抓住把柄,有朝一日如果举报我受贿...”
“...我说这些你应该能听得懂吧?”
诺明这才意识到他的儿子只是个小孩子。
“爸,我如果说不懂,你会相信吗?”
诺凌露出复杂的表情,双脚踢踏着。
“所以那笔钱款...你应该没拿吧?”许洁发出了额外的担忧。
“怎么可能,我像是这样的人吗?”
“话说回来,那儿童剧的魅力有这么大?你家小孩看过后要坚持要给我们展示才艺,他之前学过唱歌吗?”
许洁愠笑道:“我都说了,这是艺术的力量,他有这方面的志向是好事,说不准咱家下半辈子的收入就靠咱儿子的出场费呢。”
“话虽这么说,在我眼里,生活还是不能与艺术脱节的,年轻时我们不也经常去博物馆吗,潜移默化的熏陶很重要。”
“所以我们家小孩会唱歌这种事当然不足为奇。”
“下回到家在给我唱唱?”诺明嘴角勾起浅弧,笑了。
“好的我亲爱的父亲大人,到家后您想听什么?”
“嗯...”
诺明陷入了思考。
不过那仅有短短的几秒钟。
“就唱我最喜欢听的费翔吧,春晚上之前有演的。”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换做现在我肯定不会唱了,不过那年过得真的好开心啊!”
童话故事定格在风雪交加的归家路途。再度睁开眼,倒影在眼中的是傍晚已经被夕阳染红的天。
不管了,先回家,把今天的作业写完。
“在这之后的计划是...”
“再把书看一遍,然后画上重点...”
初中生的身影消融在夕阳中。
勇者打败恶魔的故事便在此处落下帷幕。
童话故事里作者未尽数说出的部分,是善良的他们刻意向孩子们隐瞒的现实。
四季一中的艺术节就快到了。
每年四月底,劳动节假期前夕,镇里大部分高中会举办艺术节,庆祝来之不易的小长假。
举办大型文娱活动,增添校园内的文化软实力,赋予校园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整体面貌。教育局下达的通知里,与之相对的精确条目无法确切检索,但当局做的表面功夫里,希望学生能健康快乐发展的意愿还是被好好地写在了文件中。
每年至少一次。多数学校的选择是在秋天开设田径运动会。
但如果想评星级,上述条件便不能保证学校登顶摘星了。
那就在夏季再办一个,形成学期上的对称。
由此,艺术节应运而生。
本质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主导权归于校方。学校将举办活动的权利下放,艺术节顺理成章成了由学生自治举办的假前狂欢。节日供在校全体师生享受,节目从所有班级的预备方案中海选而出。因此,办好大型校园娱乐活动需要将所有人投入其中。参加海选的节目就是四月底艺术节的入场券。
碍于节日的主办方是学校,即使手中拥有大半权限,学生们搞出的节目,是不能逾越众所周知的那条线的。线内是和平阳光与鸟语花香,加上老生常谈的青春话题与文艺,线外是阳光文艺的延伸,谈论的话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近年来抢占学校舞台的节目品类是流行音乐歌舞。语言类节目有言多必失的风险,但歌舞不会。唱歌跳舞是校园节目最安全的选项。但好看的节目就像摆在桌上的珍馐,是需要少次多量品尝的美味。澳洲龙虾的味道再鲜美,吃多了难免会口中生腻。充斥着青春乐章与彩色灯光的舞台,看久了,新鲜感不可避免会下降。高中生的校园时光往少了说就三年,年年岁岁花相似,书本里充满诗意的残酷话语,对追求新鲜的学生们是莫大的折磨与摧残!
语言类节目容易出乱子,不代表语言类节目是艺术节上的禁演项目。
高二七班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大到可以影响班级的节目选单。
“灯光,学校负责...”
“舞台,学校负责,也就是大会堂。”
自动铅笔细小的炭芯在粗糙的草稿纸上摩擦。
“服装淘宝自搜,我们几个参加节目的凑钱先买,不够的找老板借。凑班费...怪不好意思麻烦同学的。”
“道具也是,或者,谁有兴趣自己做?”
高二七班艺术节执行小组,从道具服装到抛头露面的演员,课间围在教室倒第二靠窗的课桌上,浩浩荡荡围了数十人。
这数十人是课间有空来参与讨论的,剩下的人忙着在课间处理人际社交、补作业或是解决人生中必须要面对的生理需求。加上十几个说是感兴趣想来帮忙打杂的后勤,参加本次艺术节汇演的人数刚好与班级总人数对半分开。
讲话的男生戴着黑框眼镜,留着较长的刘海,脑后的碎发却剪得很清爽。他身边站着扎长马尾女生,从她口中可以得知,男生是高二七班的...
“班长。”
“...好了,这就是我们召集各位同学在极其短暂的课间十分钟开的,内容也及其简单短小的艺术节会议。”
“说是会议,其实就是确定一下主创人数,”女孩说着打量四周,打点周边的人数,“剩下的就是后勤组了,额...文案组的没来,但是我们的节目应该没有润色文案的必要?”
“他们不是说了吗,不需要文案可以把他们收编到导演组,他们也想体验一下,编导生的幸福生活。”
“哪犯得着体验,我们这个项目之所以能凑起来,不正是因为班里有位即将冉冉升起的未来新星吗?”
高二七班今年的节目报的是话剧。
校园剧场的项目之所以能成,最重要的原因是,七班今年有人报了极为罕见的专业。
班里有人报表演,在此之前学生们对该专业闻所未闻。
不,更令他们诧异的是,在四季一中居然可以报表演?
报了表演的人坐在高二七班靠窗倒第二排,被艺术节的主创团队围在中间。
“节目已经报上去了?”他抬眼看向课桌上方一双男女,语气里尽是不确定与担忧。
“你跟着我们一起去的年级组,怎么才过了三天,就啥都不记得了?”女孩的疑惑比他更大。
“真的不用再想想?”
“我觉得不止七班会喜欢这个节目哦。”男生愉悦地笑道。
“怎么,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我们吵到你了?”
诺凌摇摇头:“不,没有。”
“只是...你们真的确定了?”
“那当然,”女生拍着胸脯说,“这不都是受你的鼓舞嘛,毕竟你是我们班...好像不止是我们班,那我换个说法...”
她又拍了一下胸脯,这次比上次更重,更有力道。
“整个高二年级!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你之后年级里就没再传出过表演特长班招新的消息了,似乎都对这个专业不是很了解。”
“所以多亏了你,现在班里后知后觉的人开始蠢蠢欲动,又恰巧我们学校几百年没出过好的语言类节目了,我和班长就打算以你的名义冒个险...”
"结果嘛,就像你看到的,"女孩眼中流露出一丝无奈,“大家都挺热情的,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啊。”
“所以我是你们用来吸引同学的吉祥物...”
话虽如此,同学的这番操作并没有在诺凌心中激起太大波澜。
“能理解,但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总之我会配合你们的,老师也建议我在艺术节多表现表现,说不准还能在这几天帮他招到学生。”
“能来帮忙就太好了,咱的话剧虽然是课本节选的原文片段,但没人来指导效果肯定不好...”女生露出感激的神色。
“不过,诺凌,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
“就是,你真的确定了吗,就是,你的专业...”
噗通。
石头在湖面上砸开一朵水花。
“我决定了。”诺凌回答得很决绝。
“不过这只是我的单方面决定。”
“那你父母...?”
“我和他们说过了,看我刚才犹豫的样子,结果你们应该也清楚。”
“所以,即使已经做出选择,我还是会对已经做出的选择产生怀疑。”
“别急着拥护什么冉冉升起的未来之星,万一高三我又回班和你们一起上文化课呢,我的前路说不准还没你们璀璨。”诺凌闪烁着,嘴角勾出苦涩的笑容。
会议以上课铃打响单方面做结。
上课时,脑中时常浮现出同学交谈的声音。
他说的情况句句属实。实际上,情况比他描述的还要糟糕。
定专业那天晚上,诺凌和家里人吵了一架。印象中自己是不怎么会吵架的人,但那天他和父母争辩了很久很久。
颇为激烈的争吵声中,有句话他记得尤为真切。
“当初都是和你开玩笑的,没想到你还真信了!”
“那些话骗骗小孩还行,你都多大了还信这一套?”
当天晚上,他爸气得一晚上没睡着。
他还说过什么?怕被亲戚冷眼,怕以后生活没保障...
“我只是来给你下通知的,”诺凌冷冷道,“至于你说的将来,不需要你操心,我会管好我自己。”
“都走到这一步了,你以为我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吗?你说的这些,我何尝没有想过。”
“或许他们说的对,是我当时太倔了?”诺凌心想。
“艺术节后再做决定吧,演完这场《雷雨》,我的心愿或许就能...”
艺术节当天。
正如学校承诺过的,今年艺术节,学生们可以利用礼堂舞台进行表演。
与其说是与全体学生妥协,不如说是为了特别的高二七班。
海选通过后,校园话剧的正式排练也紧锣密鼓地组织起来,除却上专业课的时间,诺凌还要每天抽出半小时,陪着同学们排练。
他自己也是演员组的一员。班里节选的话剧是曹禺老师的经典名作《雷雨》,诺凌本人饰演的,是剧里风情万种的周萍。
首次上台演的角色便是个不明不白的灰色人物,诺凌顿感压力山大。
他虽对课本里的剧本单元颇感兴趣,但深入的研究却一项也没做。知道自己要饰演周萍后,曹禺的经典作品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同学找他开会那天,诺凌桌上摆着的正是完整版的《雷雨》。
同他一起加入到艺术节小组的人还有何墨。奇妙的是,自初中后,他们经常被分到同一个班级。今年也是如此。
他来帮忙处理文案与宣发,剧本已在一百年前完工,因此文案组的工作便侧重在后者。
升入高中后,何墨似乎也确定了自己的志向。
“你以后想当老师?”一次排练时的闲暇,诺凌靠着墙,坐到地上。
“最近才下定的决心,所以之后的目标就是花朝师范了。”
“老师挺好的,至少很稳定。”诺凌接应道。
“这只是一方面。”何墨说。
“我和你一样,心里有目标要追逐,只不过点亮你的是一场儿童剧,我的启明星是小学时期的老师。”
“这样啊,”诺凌释然地笑起来,“你很少和我说小学的事。”
上台当天诺凌没见到何墨的踪影,之后他才知道,对方一直坐在观众席。
学校礼堂的舞台两旁,装饰着它的只有两块普通的红色天鹅绒幕布。
倾泻下的幕布,宛若从天而降的,红色的河流,正如注地流淌。
滴落的红色是融化中的红烛,蔓延在脚边木质的地板,荡漾在舞台上方。
尽管是第一次上台,望着从上方垂下的红幕布,诺凌心中还是涌现出了职业演员般的,对舞台的尊重与肃穆。
按照剧情需要,马上他就要出场与女主角对戏了。此刻,一句句念白在他脑中回荡。
站上舞台,流逝的时间恍若水,一小时后,他完成了人生中的首场演出。
他像职业演员那样,和同学手牵手谢幕,同时也听到了数年前在那昏暗小剧场里如雷鸣般响起的...
掌声。
熟悉的声音,陌生的感觉。
这就是被人认可,被人夸赞的感觉。
而这掌声与认可,是通过自己夜以继日的努力得来的...
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
“这就是我们年级唯一一个表演生吗?”
舞台上,诺凌能听见前排观众的窃窃私语。
“貌似是的,哎,你觉得他演的怎么样?”
“虽然暂时比不上我的哥哥,但是,哎呀...”
“感觉还不错啦,很有老电影演员的感觉。”
那是因为他学习的范本是老版电影。诺凌暂且把前排女生的谈话当做是对他模仿有方的夸奖。
接下来,两位女生似乎发现那唯一的表演生在有意听她们的对话,竟双双仰起头,竖着大拇指,对诺凌露出“看好你”的笑容。
“你都听见了?”
诺凌无言点头。
“别害羞,你演的真挺不错的,至少我们两个都这么觉得。”
“该退场了,你赶快回后台吧,演这么久腿都站麻了。”
“好的,我会坚持下去的,谢谢你们的关心。”临走前,诺凌仰起头。
头顶的灯光串正星星点点地闪耀,他望着上方闪烁的灯光,兀自喃喃。
一年后他如愿以偿考上花朝影视学院,并在数年后成为星葵剧院的常驻话剧演员。
童话故事的结尾通常是这样的。
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勇者打败恶龙,世界又一次被日本高中生用神奇的超能力救了回来。
日本超能力高中生是现代人以浮躁社会为基础编造出的,更适合现代人体质的爽文童话。天上地下,唯吾独尊;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人们向往完满的结局,不情愿也不希望世上出现悲欢离合。悲欢离合中,欢乐和聚合理应是长存的,悲伤与分离徒增烦恼,感受多了只会惹人生厌。
以前诺凌喜欢相信童话,他坚定地认为,世界就是由某位特别厉害的人编造的巨大童话,在场的每个人既是自己的主角,又会在某时某刻成为他人的配角,但最终人的归宿是死亡,大家都会手牵着手走向生命的尽头,度过漫长而短暂地万日人生。
他的万日人生在进行到五分之一时出了点问题。
书写童话的人,可能没想给他设置好结局。
廉价酒店的租金便宜到让人脸红心跳。即使是最有钱的富人,在花朝这般消费水平奇高的大城市,看到每晚几十块钱的租金也会主动掏钱入住体验一番。便宜的酒店,简单的陈设,巴掌见方的房子,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墙壁。泛黄破旧的墙纸在岁月的浸淫下显现出即将剥落地摇摇欲坠之感,房间角落受时光的影响落了几层灰。
便宜简陋但尚且能住的酒店。配备的家具设施却勉强称得上舒适,令暂住此地的人怀疑自己的经济水平是否配得上这翻新的用具。
摆放午饭和面试资料的桌子是新的,矮小的书桌只到成年人大腿高,不算长的桌面上竟被屋子的主人放得满满当当,连根针都放不下。
与面试资料掺杂其中的还有几页划了彩色印记的剧本,散乱的纸张下压着几根满墨的荧光笔。
小时候总对荧光笔产生过千奇百怪的误会。荧光笔,顾名思义,是会散发出如荧光版绚丽色彩的标记笔。可小孩总以为用这种神奇粗杆笔写下的文字,会在深更半夜发出奇妙的光。
长大了才知道,荧光笔只会在纸上发出刺眼的光。半夜笔迹不会亮,即使真的会亮,藏在书包里,微弱的光芒就会消弭在黑暗里。
所以荧光笔根本不会发光。能发光发热的事物很少见,比如夏夜游荡在草丛里的萤火虫。
手机微弱的灯光在黑暗中闪烁,像极了携带星点光芒的,萤火虫。
床铺也是店家新购置的,是大酒店里标配的弹簧床,躺在上面很快就能进入梦乡。
柔软过头的床拖不起成人的重量,向下凹陷的床面会将入眠的人半包裹起来,温柔地抽干所有没来得及消耗的体力。
躺在床上,些许时间,便会觉得无力。
这是第几次回到酒店,躺在床上的人不清楚。
而这又是第几次空手而归,躺在床上的人不想数。
太多了,他在心里默默说。桌面上散乱的剧本就是证明。
是他大学四年读下来,结果无处可去的证明。
还有中午吃的没来得及收的午餐,他姑且把这堆残羹剩饭称作自己还活着的证明。
六月末的晚上,窗外的暖风分外温柔。
只身蜷缩在昏暗的房间里,脸颊感受着夏夜的暖风,诺凌朦胧的睡意被凤吹散些许。但他仍感觉身体困乏,迟迟不远睁开眼睛。
他故意关了房间的灯,却让手机保持常亮状态。屏幕上,画面停留在拨号界面。
半眯着睡眼的他,手指悬在拨号键上。几小时前他刚哭过,现在他想打个电话,找熟悉的人宣泄心情。
不好的情绪他不想再带到第二天。从花影毕业后他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光追求梦想是没用的,没有人会一直追逐高悬上空的月亮。他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供他生存的六便士。
哭完这一场他就从十几年的长梦中醒来,找份工作去维持生计。
剩下的以后再说。
想到以后会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强烈的安心感竟涌上诺凌心头。
这股安心感可耻地温暖了他。他知道,本不该是这样的。
“...”
“浩浩荡荡,十几年的长梦啊...”
黑夜中他自言自语。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意识到了,此前经历的所有都是一场梦。”
“明知是不现实的,却仍然固执地,舍弃所有后路去追寻。”
“小时候的自己会怎么看我呢,他知道我现在身处何方,知道我明天的计划是什么吗?”
他勾起嘴角,却感觉脸颊有液体划过。
潮湿的泪水,充斥着咸涩难解的,幸福的悲伤。
“上回试镜其实差一点就成了,还有再上一回...”
“那次是跟着组里的前辈跑龙套,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想想真的好疼。”
“哎,有时候人还是得看命。出身太重要了,我哪知道那名额是内定的,所谓海选就是笑话,我还傻呵呵地去参加了。”
结果是陪跑。
黑暗中只有他的声音。诺凌的内心更平静了。
他闭上眼,坐起身,拿着手机伸了个懒腰。
“好,打个电话就把十几年前的事都翻篇,接下来安心找份工...作...”
归根到底还是不甘心。
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发泄情绪,埋葬过往。因此诺凌根本不在乎对面接电话的是谁。
首先他不可能打给父母,他不想让家里人知道自己毕业后根本找不到工作,这样的话他们会伤心的。
剩下的人就随便了。诺凌承认,他的行为很自私,但他忍了那么久,偶尔自私一回也无妨。
轮盘转转乐,打中谁就是谁。
他要尽可能地讲出这份怨言。
扬声器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
这声音可太熟悉了。电话那头的人与诺凌的最后一次联系时间,刚好在一年前。
“这么晚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吗?”
“学长,是我。”诺凌把电话贴在耳边。
“是你啊,”电话那头的学长在寒暄,“知道我有时会熬夜,所以挑了个可能性最高的时间段专门问候我,学长我啊,真的很开心。”
这位学长是诺凌大一入学时,在花影校门口遇见的。
学长姓洛,九月份迎新会上负责搬运新生的行李,与诺凌相识时,他已经半只脚踏入社会,是个兢兢业业的编导系大四生。
打从入学起到临近毕业,诺凌就一直听学长说,他要在未来办个大项目。
学长想搞个自己的剧团,招募年轻演员演话剧,能否出名他不在意,重要的是他要有属于自己的团体,就像家一样。
毕业后学长仍在为自己的事业奔波,也不知道他完成得怎样了。
“这不是闲着没事,想和学长探讨一下人生与未来...”
临近崩溃的诺凌在努力打哈哈。
电话那头是学长爽朗的笑声。
“说吧。”
笑声戛然而止。
“找我有什么事?”
学长的语气变得严肃。
“没记错的话,今年是你毕业吧。”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不是因为就业问题?”
扬声器里学长在叹息。
“所以你是想让我帮你?”
“不是的。”
“不是...”诺凌说,“你的剧团筹备得怎样了?”
“在四季镇,你的老家,楼已经建好了。”
“你如果想来的话可以到...”
“洛明城,我真不是因为找工作才来给你打电话的。”
“人有时候需要些情感寄托,做了十几年的梦,我看透了。这通电话就当是我对你的告别吧,以后...”
“可能很少有机会再见了。”
"...别告诉我你要转行了。"
“转行不是常有的事吗,我发现自己在演艺圈不太适合,转去别的行业不很正常吗?”
“诺凌,这还是你吗...”洛明城深深吸气。
“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可怕。”
电话那头的诺凌摇摇头:“可能这就是认清现实的感觉,很奇妙,当我听到电话那边的声音是你的时候,心里居然踏实了许多。”
“要是别人的话,我可能会被看笑话,‘这小子早该知道自己不中用,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净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高中那会儿亲戚是这么说我的,还嫌弃我不好好学习没干正事。学长,在别人眼中我可能真的是个疯子。”
“这几天我一直在怀疑,我活过的二十年,究竟有哪一段是真实的,我有没有和你说过,高中时我参加过的那场艺术节?悲伤的是,就连那份经历在我心中也变得越来越虚幻了。那真的是我吗,面对过去的自己,我常常发出疑问 。”
“最后,舞台上的我看着观众席上的我,穿着长衫的我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学长,这两天我总是做噩梦,梦到的场景就是这样,说到这里,你还认为我可怕吗?我怎么觉得走到如今地步的自己是活该,心里感觉有块东西彻彻底底死掉了?”
“诺凌...”
“现在下定论会不会太早...”
洛明城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还年轻。”
“是啊,还年轻,还有很多时间,很多年华。”
“但如果我到老都是这幅德行,未来的我又该怎么办。”
“今晚还长,和我多聊聊吧。”洛明城说。
“这几天姑且不算忙,有什么想说的不用憋着,我可以当你的树洞。”
印象中学长也是个可怜人。在最好的年纪失去了最喜欢的人。
诺凌想起,在遥远的过去,自己也曾是那个为学长排解苦闷的人型树洞。
大学的时光...
回不去的芬芳。
那天晚上,是诺凌的不眠之夜。
一整晚,他没有合眼,电话陪着他走到窗外泛起天光。
夏末最后一场演出通常安排在八月底。
但即便如此,演出日期不会排在八月三十一号。
八月最后一天还要演出,就像等待了许久的假期忽然增加了两天调休,非但调动不了员工的积极性,反会惹得普罗大众怨声载道。
真正懂得管理艺术的领导者,是善于分配时间的、善于调动人类情绪的、懂得和谐才是美,互帮互助才是真的团队工作指挥家。要想让员工有条不紊地安心工作,做到举手投足散发出从容与优雅,领导者的指挥艺术必然要高于普通管理者之上,追求的目标只能是登峰造极。
八月最后一天不上班,倒第二天在家休息,二十九号也是如此。不养闲人的星葵剧院在热到老天爷都忍不住哭泣的八月,在辛勤工作了整整三九二十七天后,终于获得了本月度的首次小长假。
好长的假期,足足有三天。
在此之前抛掉正常的周末,只要是工作日,花朝的观众即可带着打折的门票大摇大摆走入星葵剧院的大门,在每天的黄金档与剧院里的演员们见面。
观众去剧院看话剧是劳累了一天后的消遣,提供消遣是星葵剧院全体职员的工作。
这份愉快的消遣几乎填满了整个八月。演出结束后,春光满面的观众与累得魂魄消散的演员,二者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手捧着与演员合照的观众可不清楚演员私下的精神状态。舞台上的他们看起来很健康向上且明媚,即便演的是阴角,观察力惊人的观众却能从中看出演员们蓬勃的生命力。
健康吗?别忘了他们是演员。
演员是可以把观众想要的状态演出来的。
所以,整个八月底,星葵剧院的演员们都在为了崇高的艺术透支自己的生命。
毫无休止的轮轴转,其实是有起因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所有的因果,起源于星葵剧院本身。
这并不是因为星葵剧院本身有特殊的魔力。星葵剧院是一座普通的剧院,迄今为止经历过最大的变动是剧团团长更换剧院地址。团长将原先位于四季镇的小剧场搬到了更有发展前景的花朝,并希望自己的小剧团能在未来越走越好,最好能平步青云,走上演艺圈的巅峰。
假如团长想在剧院的风水上搞点门道,启动山水之间那万物有灵的因果,剧院的地址应该在蜀南,而不是经济至上的花朝。
不依靠风水玄学,星葵剧院凭借着自身的努力走到了如今这一步,实属可喜可贺。
起因是七月份团长带着成员们在蜀南玩了半个月。出游的目的集融洽团体关系与搜寻灵感素材于一身,实际上导演想做的只有前者。历经数年,星葵剧院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搬家只是众多改变中的其中之一。
招募新成员。不,与相似类型的创作者抱团,形成崭新但又保留着往日风味的新团体。星葵的成员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如何与映声音乐剧团的大家相亲相爱,在相知相识中达成共同的目标,同时也认清了共同的上司——许钰昌和洛明城。好像还比以往多出一位?
上个月的小长假导致了八月份的连轴转。系上加班的铃铛并非出自打工人本意,可在蜀南的欢声笑语不会骗人,现星葵剧院的成员,玩得都很开心。
加班也可以说是心甘情愿。在蜀南欢乐的某天晚上,导演曾开会给大家打过预防针,沉浸在欢乐中的成员们欣然接受了导演的议案。这就是工作日出游的坏处,今时今日享受的,往日要以更加残酷的形式补回来。他们想埋怨也无处诉说。更何况洛明城搞这套不是第一次。
他是惯犯。
整个八月份,花朝街头,有家新兴的剧院,泡在漫长演出时光里,为观众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可怜的是演员们,每晚直到夜色浓郁时才能从寂寥的前台大厅走出。
这一天城内空气潮湿,广阔的天空忽的布上浓重的灰云。
夏秋之交,花朝城内按照惯例迎来了雨季。
盛大的雨,一年中总要轰轰烈烈地在城里来那么几回。春天的雨落下来是酥油,温润严寒冬日禁锢住的生命;秋天的雨是寒日将至的凝露,冰凉如注的雨水打落街边枯黄的树叶,柔美却无情地开启生命的轮回。夏天的雨是闷热的,潮湿的,天空在下雨,人间却感受不到丝毫凉意。城市是热岛,上空悬着积雨云,夏天的雨季,好不闷人。
这一天下着簌簌的细雨。偶尔窗外还会打雷。
星葵剧院本月度的加班在这一日走到尽头。那天是八月二十七。
今天的演出结束时间比以往要早。上工最后一天,导演不想让成员们再顶着月色回家,多留点时间让他们回家休息,九月份以饱满的状态再回归舞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工作上的良性循环。
这是洛明城表面上的说法。后半句他说,今天雨小,天气正好,下班后去开庆功宴。
为已然结束的八月份庆祝。
“我说导演你怎么突然大发慈悲,忙了一个月突然提前下班,肯定没好事...”
知导演莫过于成员。何况她称得上是剧院里的老字号。
“...不过,这倒也像你。”
莫芝犹豫许久,终于从榨干的脑汁里提炼出一句用作收束的话。
当时多数成员在化妆间准备登台。想发表意见的,听到莫芝的嘴替发言心满意足合上嘴,本身喜欢吵闹的,也跟着莫芝的话笑了个够。
“别的不说,至少我晚上不用点外卖了,我是支持今晚的庆功宴的。”拥护者是同样是老字号的梁子恒。
但资历比不上莫芝的级别,所以是较为年轻的老字号。
“说得好像你每天都回家吃外卖似的,”最老的老字号,诺凌,顶着台上会用的妆面靠在沙发的另一边,昨天的作息没变,睡眠稍有不足的他正扶着额头小睡,“最近不是经常到外面吃吗,朋友圈一刷新,美食图片就上来了,也不知道是谁在探店。”
“生活质量要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我已经不是那个只能点外卖的我了。”梁子恒义正言辞解释道。
“其实都一样,涨工资的代价就是八月快见底了我们还在这里,人家在享受最后的暑假,而我们,还在这里。”莫芝耸了耸肩。
一语道破天机也要看场合,显然,莫芝点明了残酷的事实。
梁子恒额头上阴云阵阵,窗外在下雨,他的心也随之晴转多云,接着,隆隆作响,两行不争气的雨水从他眼角流了下来。
泪水滴落时,城市的天空在打雷。
“夏天最烦人的就是这阵雨了,但我却恨不起来。”
演出时间快到了。雨水如银针向水泥地砸来。
莫芝伸着懒腰,嘴里咕哝着有关夏日阵雨的种种,借上半身的力从沙发上站起,雷声与雨声交织,模糊了她的声音,唯一听得真切的那句话是时间到了要去演戏。
“别的不说,后面这三天假期我可是很期待的。”
接下来的两小时,无人在化妆间消磨时光以聊空闲。
雨还在下。连绵不绝的夏末暴雨仍在以强势的姿态席卷整个城市。
演出结束后,主演们再次回到了化妆间。
与两小时前不同,此时的化妆间,到处洋溢着快乐的空气。
就连潮湿的雨也阻挡不了渴望放假的人的喜悦。学生时代曾拥有的暑假,工作后被缩成无数的碎片,今年份的假期就这样来了。
洛明城的决策是对的。经历一场辛勤的劳动后,大家总想找机会放松。
干完活再谈去何处吃饭,前后对比的气氛变化一目了然。
约的地点在老地方。花朝城区某家炒菜做得很棒的菜馆。
位于城区的小店,坐落在繁华都市中较为偏僻的巷子口,是不坑内地人的实惠美味。
“终——于结束了。”莫芝妆还没来得及卸,刚走进化妆间便径直冲向空无一人的沙发。
她放下手中的捧花,一束巨大的满天星,加以百合玫瑰点缀。
能在舞台上收到陌生人的花束,不失为演员拥有的小小特权。
“结束了结束了,”梁子恒选择边卸妆边交谈,似乎有更重要的事催着他快点完成任务,因此他手上动作飞快,“现在才几点,下午六点吗,再不快点赶不上吃饭了。”
“我记得洛明城订的不是限时包间,”同样是卸妆,诺凌的动作不疾不徐,“收拾完再去,没人和我们抢位置。”
“倒也不是因为这个。”梁子恒妆已经卸一半了。
“听说这回有龙虾炒饭,还有清蒸蛤蜊,这放在平时可都是几十块钱一份啊,吃大餐都不积极,这还怎么行?”
“真有这么高档?”
“菜单上写着的,五百块套餐里有龙虾...”
“你居然还去查了菜单。”
“这是必然的。”抽出一张洗脸巾,梁子恒从座位上跳起,几分钟后他又出现在化妆间门前,而且是以原本的样貌出现的。
就连衣服也换成了常服,戏里戏外分得很开。
“呀,这么快就换好了?”莫芝问。
“你们也快点吧,我就先走了!”
梁子恒挥挥手,消失在二人视野中。
房间里只剩下诺凌和莫芝,两个人。
而大雨,还在下。
“这个月也就...结束了。”
结束有时意味着新的开始。
但诺凌暂时不想谈论其轮回的意义。结束就是结束,是一个阶段的终末。月末,是某段特定时间的尽头。
“有时候也会想,时间过得可真快啊,眨眼间,就到夏天了。”
莫芝卸掉脸上的脂粉,简单涂了层保湿,又靠回沙发上。
“春夏又秋冬,一年四季来回转,我还感觉夏天没过够呢,八月份居然已经...结束了?”
“真是令人感慨。”
“在看什么?”
视线移向窗台,莫芝发现诺凌背对着她正看着窗外。
“八月的最后一场雨。”
“可是今天才二十七号。”
“我觉得可能是最后一场,”诺凌微微笑道,“夏天的雨很会惹人遐思。”
他看这雨看得入神。
“然后你就被带入各种奇怪的幻想,接着说些只有你能理解的话。”
“雨是上天的礼物,是生命的庆祝...嗯,那我们也走?”
莫芝伸手点点诺凌的肩膀,对方似乎被这轻微的触动惊到了神,竟猛地抽了下身子。
"...吓到我了。”诺凌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
“这次又在想什么?”莫芝问。
“在想关于夏天的事情。”
"猜不透,败给你了,原来你还在想。"
“我们也走,再不走导演就要催了。”
“再留一会儿吧,我说我自己。”诺凌说。
“用不了多久,我就和你们汇合。”
莫芝走后的房间更空荡了。
某人的眼睛扫过化妆桌,越过沙发,定格在堆满戏服的衣帽间。
架子上的民国长衫,被谁的手抚摸了几个来回。
“洛明城,试镜的事你确定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那是发生在好几年前的事。
失意的青年接通了熟人的电话,得到了意外的消息。
“新剧团需要人,”洛明城拿着电话,“陷入困境的不止你一个,你的学长并没有混得风生水起。”
“活得破烂的我招聘活得破烂的你,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合适。”
“可是这不也是走关系...”
“诺凌。”洛明城深深吸气。
“面试的机会是你争取来的。”
“我们虽然认识得久,你的能力我却没什么底数。如果不符合我的标准,那很抱歉,即使是我也救不了你。”
“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所以按要求日期来吧,我需要看看你的实力,或许你也想回家看看,就这样,不要失约。”
电话挂断。
数天后,四季镇,星葵剧院。
洛明城说得对,不管怎样,这都是一次机会。
重回舞台的机会,是不用打工,不用迂回曲折进行心理安慰的机会。
新装修的剧院还再散油漆味,站在大门下,抬头是飞扬的尘土与微虫。
重回故地,诺凌内心却没有一点紧张。相反,彼时的他心态坦然。
不是因为他觉得这次面试一定能中,而是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新剧院,还在装修,其实已经装了好几年了。”洛明城迎上前,将诺凌带入演出大厅。
“剧场是我上大三那年开始建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竣工了,待会儿面试结束我带你转转。”
新装修的剧场,照明设施尚未配备齐全。
通往演出大厅的走廊仅有几盏灯在天花板高悬,越是走近,越是像在晴朗的夜空观星。
大门打开了,光芒最耀眼的地方是眼前那巨大的舞台。
普通舞台的规模,普通的灯光,但不知为何,在诺凌眼中,这舞台就是很大。
大到没有边际,大到头晕目眩,光是站在上面,头晕目眩的混沌感便会从脚底蔓延到头发丝,一股脑地涌上来。
诺凌的步伐摇晃了,余光瞥见学长走到观众席的位置,那里有盏微弱的灯。
他摇晃着步伐走到舞台台阶前,摇晃的步伐在抵达舞台后变得稳定坚挺,上台走到舞台正中央,璀璨的光芒中他再一次见到观众席上的洛明城。
面前的人好陌生,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
黑暗中,那个人说——
“开始吧。”
来试镜的诺凌没有穿戏服。
但他清楚自己要演的角色。
周萍。
那是他高中那年,艺术节的舞台上,首次饰演的角色。
既然现在他站在舞台上,他还是那个热爱艺术的他。
他要展现最完满的自己。
此时此刻的感受,该用哪个词语来形容呢?
是现实与梦想重合的欣喜若狂,还是失而复得的感动与追悔?
诺凌搞不明白,但总感觉,在舞台上的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开心。
空缺的部分得到了填满,温暖的光芒驱散了心里的阴霾。
这份心情,来自五年前初次登台的四月份,来自于初中时对着同桌诉说未来的憧憬。悠长的情绪跑啊,跑啊,跑到时间的尽头,故事的起点,跑回了那个——
寒冷的冬夜。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还能追随。”
车载音响播放着古早的歌。
融进夜色的歌声,甜蜜,温暖,渺茫。
梦中有妈妈的声音。
“不尝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的?”
“你看,这不是演得不错吗。”
耳畔响起鼓掌声。
一节一节,一下一下,钟摆般敲击着年轻人的心房。
而那认可的声音来自洛明城,鼓掌是对他的再度肯定。
来到这里之前,诺凌心中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
但掌声给了他答案。
他成功了。
“是...是吗?”
距离泪水夺眶而出,还有五秒。
“我真的...被录取了?”
四。
“邀请你是对的,我果然没有看走眼。”
三。
膝盖不自主弯曲,双手覆上脸面。
零。
舞台上传来轻轻的啜泣声。
压抑数日的情感于短暂的一瞬爆发。
做到了,做到了,终于成功了。
儿时的幼稚,长大的固执,如今的后悔与偏执,不重要了,全部不重要了。
“怎么还哭起来了,现在不该哈哈大笑,庆祝试镜成功吗?”
“我...我....谢谢,谢谢...”
"谢谢你..."诺凌满脸泪光。
“该谢的是你自己,在外打拼这么久还没把基本功忘光。”
“这舞台还没扫,脏的很,跪在地上不干净。”洛明城扶起跪在舞台上痛哭不止的诺凌。
望向舞台尽头的那一刻,诺凌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星光。
这般场景如今又浮现在诺凌眼前,浮现在八月末的演出上。
真美丽,真耀眼啊。只要还站在舞台上,这灯光就永远为他而亮,永远不会熄灭。
八月份的终末,无人注意的角落里,诺凌注意到了,那件与高中时期相似,却又略有不同的戏服。
这身衣服是他们演民国剧用的,剧本不是人尽皆知的雷雨,却出自剧团编剧的手笔。
又开始念旧了。诺凌心想。
沉湎于过去,只会触动些深藏于心中的回忆。
“喂!快下楼啦!”
梁子恒居然跑上楼。
“...?”
"不是,你怎么回来了?"诺凌的眉头拧成麻花。
“今天我们有一场很棒的聚会,猜猜看谁还没下来?”
"YOU!温言都下来了,最后清点人数发现少的是你!"
“好了好了,不耽误你吃龙虾炒饭。”
一到放假就想着吃,真不愧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
最后一人离去,囤积众多演员的化妆间终于返还了往日的空旷与寂寥。
唯有潮湿夏风吹拂下,挂在衣架上的长衫,正迎着风轻轻飘荡。
“……希望能和大家愉快相处!谢谢大家!”
“好,那我们现在开始上课,请大家拿出课本……”
我始终注视着窗外的天空,原本就是建在山顶的学校,从三楼的教室往上望出去就真的只剩天空了。干净的一尘不染的,单调的天空。那时候我一如既往地处于神游的状态,如今我依然记得那时候那片天空,很普通的浅蓝色,没有云,远处则渐渐泛白,更远处则已无法看清了。人如果真的有预知能力的话,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那么那个瞬间,我一定能从任何一个目所能及的事物中察觉出某些与往常不同的地方吧。可是无论是那片单调的天空,窗外的我从不知是什么树的树叶,上午稍显湿润的气息,没有任何让我感到异样的地方。可是后来我总是回想起这个时刻,才意识到就在那些我毫不在意的瞬间里,一切都已改变。
“大家好,我叫何帆,为何的何,帆船的帆,今天正式和高三四班的大家成为同学,希望能和大家愉快相处,谢谢大家!”
“好,那我们现在开始上课,请大家拿出课本……”
“嘿!你有多余的笔能借给我一下吗?”我被这仿佛是突然从耳边想起的声音带回现实,扭头发现对方一副熟练的嬉皮笑脸表情,“拜托啦!”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何帆了,第一次见到她咧开嘴笑得天真又狡黠的样子,嘴角露出两颗虎牙。是发色较浅的原因吧,她扭过头来正对着我,面对着足足一整扇窗户的阳光,头发看起来像秋日里晴空下灿烂的枫叶。
“哦哦,好。”
“谢啦!”对方欣然接过。
看来是个自来熟呢,我这样想着,也打开了自己的课本。原本要翻到今天讲的内容,
无需打开信封,我已经猜到这封信来自谁,是什么内容也能大概想象了。最近这样类似的事件频频出现,我已经可以做到完全不惊讶地捡起信封,然后随手塞进课桌,反正这封信的注定要迎接下课后被扔进垃圾桶的命运。
“哎哎,谢谢你的笔,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何帆,为何的何,帆船的帆。”
“不客气,我叫许信。”我笑笑,算是回应这热情声音的主人。好不容易挨到下课,我摸到桌肚里的信封,缓慢站起身来。
我感到何帆依旧注视着我,她是那种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的人,总是直接大方地注视着一切外在事物。
我还是起身到教室后头去,将信封不动声色地撕碎然后扔进垃圾桶。
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惊魂未定转过身,是班长。
“门口有些人找你。”
我看向门口,立刻就明白将要发生什么了,我没办法招架那么一大堆人,只好转而又向班长求助。
“……没必要出去的,不用管他们。”求助的话到嘴边说不出口,不知从何而说起。
班长疑惑地回到自己位置上去了。
就这样吧,这些人还没有嚣张到要公然闯进别的班教室,我只要安心待在教室就好了。这么想着我也回到了位置上。何帆还保持着面向我的姿势,或者说她就像是一直在看着我那样,见我回到她旁边的座位立刻又一副要与我搭话的样子。
我正愁应该如何应对呢。
“嘿!许信!出来一下嘛,我朋友找你有事。”抬头一个大个子男生正恶心地坏笑着,这才发现原来全班同学都已经把目光聚集到我这边来了。
应该是这大个子男生一头金发的样子显得太格格不入了吧。
班长无法允许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就连对我也摆出了强硬的态度。
“许信你的私事最好自己私下解决,不要影响其他同学。这位同学麻烦你离开教室。”
金发男保持着恶心的笑容,甚至还微不可闻的“啧”了一声。我只好跟在金发男身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离开了教室。
教室外的男生被一堆人簇拥着,面颊泛红,所有人几乎在我走出教室的瞬间就开始起哄。
“哟~你的小女朋友出来啦快快快。”
我转身要逃,却被几个看起来像是不良的高大女生挡住去路。陆续也有我自己班级的同学出来看热闹了。
“嗯……许,许信……我喜欢你!”
又是一阵尖叫。
没错,几天来一直给我递各种幼稚情书,早上在我课桌里塞早餐的人,让我陷于此时的水深火热之中的人就是这个男生。后来我连他的相貌都早已忘记,但那时几乎窒息的感觉却令我印象非常深刻,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对这些举动怀着极度厌恶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好。我就傻愣愣地站在那个风暴眼,听着各种各样的声音一阵响过一阵。
“快答应啊傻女。”
“她是不是傻了啊?”
“看来是太激动啥都不知道了啊,快抱抱你的小女朋友让她清醒一点!”
我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喂你们!”先是听见豪气干云的这几个字,接着就要扑到我身上的男生被猛地推了一把。然后有谁拉住了我的手,这只手,后来无数次牵起我的手,而这第一次,无比温暖。
“你喜欢这sb么?”
我看着何帆漂亮的脸使劲摇头,仿佛从她的手中获得了力量,这才把心里所想说了出来。
“真的很讨厌!”
“听见了吗?”何帆挡在我面前,我只能看见她的后脑勺,也无从得知那男生的表情了。
“人家不喜欢你,所以哪来哪回吧。”说罢便拉着我挤开层层人墙回到了教室里去。
起哄声也都戛然而止,看热闹的人表情僵在一起,似乎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我就由她牵着,无比安心地坚定地向前走。
“那男生长得又不帅气,要我我也不喜欢。”何帆对我说,又灿烂地笑了,像花一样。
每一天,我都会经过这里。
从学校大门出来右转,一直走到这条两旁种植着樱花树的道路尽头。继续右转,是一段下坡路。夏天的时候夕阳的光辉会从树叶的间隙撒下来,秋冬季节天黑得早,放学的这时候夕阳已经快要彻底消失在城市背后了,黑暗还来不及吞噬掉所有光线,路灯和脚下的城市就都亮起了灯光。大家都很喜欢这条坡道,很有意境,所以总是能碰见许多小情侣站在某个路灯下暧昧地窃窃私语。
但我想说的不是这里。
我需要继续沿着坡道往下走,过了几个弯道之后路旁的建筑也多了起来,都是很普通的民居,道路也变得狭窄起来。这里的人们很爱养猫,总能看到路旁的护栏上卷缩着不知谁家的猫咪。我曾经试着和它们交流,但还不等我完全靠近它们,它们定会敏捷地一跳,眨眼间便不知道去了哪里。
长长的护栏尽头是一条通往山脚的阶梯,我总是沿着阶梯往下走,不一会就能看到小公园。之所以叫它小公园并不是因为它的面积只能放下一座小孩玩的滑梯,相反滑梯只占据了它的一角,剩下的全是沙地和一两把长椅,没有其他的娱乐设施了,非常简陋。但还穿着小学制服的孩子们依然玩得很开心,他们追逐着打闹着,仿佛永远都不会疲惫那样。有时也会有晚饭结束得早而沿着小公园散步的一家人,青春期的孩子远远地走在前面,耳朵里塞着耳机,一副不愿与外界交流的神情。
我要说的就是这里,我每一天都会在这里停下来,坐在阶梯的某一级上,什么也不做,只是坐着。夕阳让整个小公园都洋溢着暖意,与其说是暖意,倒不如说在这黄昏时刻,当视野在光的作用下渐渐模糊的时候,包括远处的山,山下的城市,眼前的小公园,这一切都显出一种不真实的仿佛穿越时空的错觉。直到身后某一个窗口里的母亲朝小公园喊着自己孩子的名字,然后一个在沙地里打滚的小孩站起来拍拍屁股,一边向同伴炫耀着妈妈给她特地准备了什么好吃的一边跑上阶梯,接着从我身边经过。沙尘的味道一度充斥着我的鼻腔,把我从游离的状态中拉回现实。
大概是时候回去了。
“生物有着趋利避害的本能,所以人类那堪称超级计算器的大脑会忘记某些理论上绝不可能忘记的事,大概是因为记得这件事本身,太过痛苦了。”
“回忆起那些事的时候,嘴上说着‘我已经忘记那些感觉了’,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眼睛却涩得很
“你看,可能大脑是已经忘记了那些感觉。大脑处理那些回忆时会感到疼痛,于是把它们全都扔进了垃圾桶。可身体就没有那么走运了,学不会把不好的扔掉,无论是疼痛,舒畅,苦涩,甜蜜,都会很诚实地做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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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远处明晃晃的阳光,原本因为天气大好而蠢蠢欲动的心忽然冷静了下来。我能想象如果答应了她,两个人在空荡荡的操场边上躺着,天上会有白云流过吗,会有风掠过我们的身体吗。会的吧,阳光能把身体笼罩起来,从头温暖到脚,风却是凉凉的,轻轻地吹动头发。她那样捉摸不透的人,一定会问我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说不定还会聊到什么大有共鸣的事情,于是两人就越发地亲密起来。
但我忽然很害怕,我猜这又是她的小诡计,一定是想让我走进她的世界吧。她说过的那种美好而充满色彩的世界。可我又能怎样做呢,那个世界我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理解的。想着想着我又开始生起气来,为什么要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逼着我去理解呢?我没有厌恶过也没有歧视过,已经做到没有伤害她甚至是很善良了吧,凭什么还是要逼着我去理解呢?
“是吗?虽然这样说有些难为情,但说不定我的世界是你从未想象过的五光十色呢?”
她的表情又跃然眼前了,她说这话是我第一次见到她露出这样的表情的时候,我以为那是她不经意间展露出来的不为人知的样子。夕阳让她看起来很温暖,我亦为之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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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她,何帆。我抱紧自己,一边流泪一边想。我甚至想,就算是她也没有关系,只要有人爱我就好了。
可惜再也不会有那样的人了。
斯尔特醒来的时候,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他第一反应是自己被抛弃了——被抛弃在了这片火海中——虽然以他和爱莎的关系,根本谈不上什么抛弃不抛弃,可当时他确实是那么以为的。
但他很快发现,那些火焰全部被阻隔在闪烁的金色的护罩之外,而他在护罩里面。
略一歪头,目光移转,他看见了紧挨自己坐着的爱莎。
她似乎是在出神,又像是在回忆着什么,专注的望着眼前的一片火海,面无表情。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脸上没有笑容的爱莎,虽然他并不喜欢她的笑脸。她总是带着微笑,而你不知道她为何而笑;她的笑容时常暧昧不清而意味不明,你捉摸不透,心存疑虑。
此时此刻,她安静的注视着一片火海,总是上弯着的嘴角抿成一条冰冷的直线。跃动的火焰映在她红色的眼中,仿佛在她的眼底深处,也燃着一场连天的大火,吞噬万物,焚尽一切。
他不喜欢爱莎的笑,因为觉得笑着的她很危险。现在看来,不笑的她似乎更危险。
他这么想着,坐起身来。爱莎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他一眼,勾了勾嘴角:“睡得可还好?”
“我昏迷了多久?”
“也就半小时吧,换成是别人我估计怎么着也要睡上小半天。”
然而斯尔特完全没有被夸奖的喜悦,他皱了皱眉:“半小时?有这个时间的话,应该足够转移阵地了才对,为什么要在火场里停留这么久?”赏雪不稀奇,赏火倒是第一次见识。
爱莎笑笑站了起来:“因为我拖不动你——你知道你加上你这一身盔甲有多重吗?还指望我拖着你行动?醒了就给我自己走,别浪费我魔力还要给你撑着护盾。”
她的语气有些冲,周围的火焰仿佛感受到了她的情绪一般瑟瑟的向上蹿了蹿。这也是斯尔特第一次直观的感受到她心情不好,也许是刚才回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回忆。放在平时,她的语气一定会是她惯有的从容和圆滑。
她任性娇纵更甚温蒂妮,何况温蒂妮会分场合,也会听从他的教训——但爱莎不会。
所以他选择什么也不说以免白费口舌,只是站起身来:“走吧。”
没走出多远,斯尔特停下了脚步。
“火势太大了,”他说,“这样下去会变得无法控制,离这里不远就有村庄。”
“说得好,不愧是正义的骑士。”爱莎没有停下脚步,“所以你最好赶紧和你的宝贝妹妹会和,然后带着你家的小精灵回来灭火。至于我呢,就可以享用红茶了。”
斯尔特注视着少女纤细单薄的背影,语气凝重:“那时候就来不及了,爱莎,我需要你的帮助。”
“你说……帮助?”
站在火海中的黑魔女这么反问着,缓缓转身,眯起的红瞳里映着白骑士的身影,语气里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讽刺意味。
“注意你的用词,斯尔特。我们之间,只存在交易。”
他沉默了,周围一时间只听见火焰燃烧的噼啪声——然而只是短暂的片刻。
握紧的拳头被松开,斯尔特听见自己不带起伏的声音:“你总能从我这里取回代价的,不是吗。”
“……真麻烦,”爱莎叹了口气,“说吧,你打算怎么办?事先声明,我只会放火,不会灭火。”
“用魔法护盾把整片火海都包起来防止蔓延,”他稍作环顾,做出了肯定,“你的话应该没问题,然后我会用剑把土地翻起来压灭火焰,虽然方法比较粗暴,但至少比放任火势蔓延要强……爱莎?”
依然没有任何回应,她静静地站在原地,不答应,也不拒绝,只是看着他,视线深邃,神情莫测——向来杀伐果断决策干脆的魔女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中。
斯尔特心生疑惑,不知道自己刚刚的话语中有什么地方值得她如此不决——是魔力不够支撑这么大范围的护盾吗?不会,之前他们一直在一起行动,他很清楚爱莎几乎没有消耗。或者是担心没了护膜的保护,她自己在火海中的安危?也不可能,虽然身处火海,但只要飞到半空中就是安全的……说起飞到半空中——
他好像从来没有看见爱莎展开翅膀过。
以往的一些画面和细节闪电般的划过脑海,联想起她沉默的表情和刚才的话语,一个不可思议的结论在他心中倏然浮现:
“你……”
“斯尔特,”她打断了他,也打破了沉默,“你醒来时,我就在你身旁并且没有察觉,而剑就在你的手边,那一瞬间,你有没有想过杀了我呢?”
他不答,只是反问道:“在我昏迷倒在火海里时,只要你不管我自己离开,我大概就会死在那儿,那一瞬间,你有没想过就那样任由我死去呢?”
她眯起了眼睛,注视着他。
“可如你所见,”他笔直的站着,坦荡的迎上她的视线,“我活下来了。”
又是一段沉默的对视之后,爱莎缓缓的笑起来,少女的笑容如同花朵一般在火光中绽放,带着魔女蛊惑人心的魔力。她款步走到斯尔特身前,抬起了头。
“这会是一笔非常的巨大的代价哦,斯尔特,你在妄图窥探魔女的秘密。”
斯尔特微微颔首:“你总能从我这里取回代价的,不是吗。”
于是黑魔女笑的愈发肆意和张扬,她向白骑士张开了手臂:“来吧,就像你猜到的那样——我不会飞,因为我没有翅膀。”
斯尔特将少女抱起,然后展开双翼,振翅而起;同时,光芒潮水般向四周蔓延开来,金色的护膜笼罩了整片火海。
怀里的少女抱起来比想象中的还要轻,对于斯尔特来说几乎等同于无物。温蒂妮拥有着精灵的轻盈体态,爱莎的个头比她要高一些,却比她还要轻上些许。
他想起刚刚,爱莎抱怨自己加上一身铠甲的重量太重,本以为是魔女的脾气使然,现在看来,估计她是真的力气不够。
诚然,以他的体重加上一身铠甲的重量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负担——可守护者不是普通人。
此刻这个身处自己怀中的少女是谁呢?若是守护者,该如何解释她没有翅膀的事实和孱弱如凡人的力量?若是凡人,该如何解释她涌泉般没有尽头的庞大魔力?
“你是守护者吗?”斯尔特问道,说话时感觉自己的下颚微微磨蹭着爱莎柔软的发顶,无法低头看清对方的表情。
“如假包换。”
爱莎自然不过的环住他的颈脖,眺望着远方。
“少问点吧,斯尔特——不然代价太大的话,我怕你支付不起。”
魔女这么说着,语气悠扬,依稀蕴含深意。
第三章-
「哈哈,快看啊!他们又打起来了!」
这里是与江竹村隔林相望的一座城镇,与其说是城镇,还不如说这是一座大城池,因为这里是当今乱世中的贸易和经济的交流中心,只有在这里,各族各派的人才会安守规矩,公平交易。
一座座横跨于河溪之上的石桥,一个个及地崛起的庙府,一排排棕色木石筑起的阁楼,让处于这座城镇的人们望而生畏。
喧嚷的市集上,一个卖米的商铺旁,围满了许许多多前来看热闹的人们——
「哈!不得了!乞丐和富官计较起来了!」
「这都第几次了!又有好戏看了!」
吵吵嚷嚷的人群中,两个年轻的少年互相头抱着头,双脚用力踹着对方的脸部,脸颊憋的通红。而这两位干架的少年中,一位是身披锦绣,面部光滑,而另一位则是衣衫褴褛,可在他充满稚气的脸上,又夹杂着许许多多的志向与无奈。
「来人!给我杀了他,快!」
那位身着锦绣的少年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对着一位人高马大且手握铁剑的人使唤,那大概是他的保镖。
这时,躺在地上的另一位少年灵活地爬了起来,一个劲地往外跑。人群们也跟着他直起了身子,拼命地去追赶。那位穷小孩只才跑了几步远,就又被人群重重包围了。
「给我!」
这才追上来的另一位少年用力地夺过了他的保镖手上的铁剑,直直地向人群中冲去。
「今天我就要处决你!你个偷东西的小贼!」
就在这时,从密密麻麻的人群里突然走出来一个人,那人头戴竹子编制的斗笠,斗笠的边缘被缝上了一圈纯白的布纱,纱布轻柔地飘动着,遮住了那人的半个身子,只能隐隐约约地看见那人的白皙的皮肤和他穿着的普通棉质布衣。
「一群人欺负一个小男孩,这可不太好。」
斗笠人走到了那个穷小孩身旁。
「哈哈哈哈!哼!管什么闲事,你又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
那位那着铁剑的男孩用恶狠狠的语气又补充到:
「让开!你不让,我连你一起杀了!」
话音刚落,男孩扬起了步子,猛地将剑挥去,但那带着斗笠的人已经在他出手之前飞快地闪开了,男孩扑了个空,狼狈地趴在地上,众人一齐哈哈大笑,此时趴在地上的男孩脸憋地通红。
斗笠人伸出了右手,拉起了他身旁的那个穷男孩,到现在他才真正地看见了那男孩的长相——淡淡的眉毛,清亮透明的黑色眼睛,嘴角边浅浅的血痕......
「多谢少侠出手相救!」
男孩挺起背来,会心地笑着,然后他又瞄了一眼周围散去的人群以及不远处正在他的保镖怀中哭泣的那个男孩。
「为了报答您的相救之恩,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情——烧水煮饭扫地看门......我都行!」
斗笠人捂住嘴巴一笑,发出动听的声音。
「哇!你难道是个女人?」
斗笠人稍稍低下了头,用手指比出「不要说」的手势。
「噢......嘘......」
虽然男孩非常疑惑为什么他面前的那位姐姐要隐藏自己的性别,还把自己打扮地那么神秘。
然而正当男孩思索着的时候,斗笠人的一个转身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他从未见过的一头漂亮的蓝色头发,虽然长长的头发被扎成了整整一缕,散落在了她的后背,可那靓眼的蓝色还是不能被浅浅的纱布给完全遮挡,是时候问一问了——
男孩快步追上已经走远的斗笠人,弯曲着腰杆,
「那个......」
「姐......姐姐啊......」
斗笠人身子一颤,这是她一生中第一次有人叫她姐姐,这是多么美好的称呼啊。
「什么事?」
「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你的头发......为什么是蓝色的?嗯......我的意思是我很好奇......哦......蓝色很漂亮!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蓝色......」
男孩结结巴巴地说着,斗笠人捂着嘴巴微微地笑着。
「嗯......我也不知道呢,我一出生就是这种颜色的头发,大概我的......」
斗笠人停住了脚步,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哈!不说这个了!对了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呢?」
「哦哦哦......不好意思......你应该不能说吧,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叫项梁。」
「项梁?」
斗笠人轻轻地说着这个名字,她低下了头,看着这个名叫项梁的小男孩,比起刚才,他的脸上多出了许些愉悦以及淡淡的润红。
项梁低下头来,麻利地摸索着他的小布包,拿出了一张十分崭新的地图,
「这是我刚买的……姐姐你如果要的话就给你吧!」
走过一座石桥,项梁与那斗笠人来到了一棵柳树旁。炎炎的烈日,唯独只有在这些树木或是河流边,人们才能轻松地乘着凉,聊着天。
「谢谢你......项梁,不过我只需要看一下,一会儿就还给你。」
「斗笠人接过那张地图,仔细端详地一番后,又递给了项梁。 」
「我对这里很熟悉啦!还是给你吧,就当感谢你刚刚出手相救!」
项梁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把那张地图强行地塞入斗笠人的手中。
「噢......天色不早了,我要回家了,」
项梁突然拉低了声音:
「姐姐,谢谢你啦,下次我再来找你。」
天色渐晚,大街小巷中都不约而同地燃起了一盏盏烛灯,石桥边的河岸上,稀稀疏疏飞过一群不知名的鸟儿。而此时此刻河对面的巷口里,一群杀气腾腾的人正向石桥上急奔而去。
「喂!那个戴斗笠的人!」
人群中的一名男子凶狠狠地吼着。他见石桥上的斗笠人没有反应,便哗地拔出了配在腰上的大刀,直冲冲地指向了那个斗笠人。
路过石桥的一位商人见其势,慌忙地往反方向跑去。
而斗笠人依然站在石桥上,风轻轻地拂过她的面纱,面纱中若隐若现的她的容貌是那么地幽静,那么地悲伤,却很美丽。
「哼!给我把她带过来!」
随着一声怒吼,那群带刀的人匆匆地踏上石桥,把河岸上的一群群鸟儿吓得魂飞魄散,飞向了深黑的夜空。
第二章-
鹿岛沿着她来时的路走了很久,虽说已经离开了那片海域,但是在鹿岛看来,这里也好,那里也罢,风景都是一样的,她才没有心情去欣赏风景。天色已经快亮,早起的鸟儿也开始稀稀疏疏地飞起来了,放眼望去,一片片橙色的光芒正在慢慢地笼罩着整片大地。
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村庄,村口的大牌子上用格外明显的黑字写着「江竹」两字,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村子里一定有江流和竹子。
鹿岛拖着她沉重的步伐来到了这个村子的大门前,走了几乎一夜的她已经精疲力尽,她的脚也已经麻木了,她感觉自己似乎走了一万年的路一般。
「这位姑娘。」
不知是什么时候,鹿岛的身旁突然冒出了一个人,一位黑白发交错的老奶奶,她和蔼可亲地笑着,像是待客般端端正正地站在鹿岛的对面。
「您好。」
鹿岛礼貌地回答。
「想必这位姑娘是赶路来得?路程辛苦,来我们村子里吃点东西如何?」
虽说有食物款待,但是鹿岛却迟疑了好一会儿,她不太相信这个看似热情的老奶奶。不过劳累过度的她实在是管不了那么多了,就算有危险,她也敢去试一试,因为她始终相信,经历过大的困难,小的困难,就不用再害怕了。
鹿岛迈开了脚步,又一次缓缓地走了起来,她又一次感觉到了那种疲惫的疼痛,那种已经快要让自己麻木了的痛觉。
「姑娘不必担心,我们江竹村的老祖先规定,只要有外来的客人,无论老少,都应该像款待自己村里人一样,照顾周到。所以我们村是出了名的好客的,只要有外来的人,我们都热情招待。」
老奶奶轻轻地扶着鹿岛的手臂,像叙述一个故事一样对鹿岛说着。
村里的气候格外炎热,因为树木极少,有的只有土黄色的矮房子和道路旁边缓缓流过的溪流,太阳直勾勾地照进村子里每一个角落,显得这整个村子颇似一座用金色的砖头围成的小城池。
鹿岛仅仅只看了一眼天空中那颗炽热的太阳,就差一点昏倒过去。
「阿凌,准备点水和吃的。」
老奶奶带领着鹿岛走进了一家小客栈,在门口大声地冲着楼上吼着。过了一会儿,从二楼房间里猛地走出来一个人,沿着楼梯直奔下来,还没有刹住脚,就又走进了另一间房。在那个人奔跑的过程中,鹿岛一直平静地站在低低的门槛上,即便那个从楼上出来的人再怎么看她,她也毫无要回礼的意思。今天她是累坏了,要换作是平时,她是绝对不会这样的。
「来,姑娘,坐这儿。」
老奶奶拿起一只板凳,把它放到了一个大方桌子的旁边,示意鹿岛坐下。
鹿岛坐下之后,一碗清凉的水应势出现在了桌子上,又过了一会儿,一位女孩端来一些食物,也跟着鹿岛坐了下来。
「你好!我叫阿凌,你叫什么名字呢?」
沉默了一会儿,女孩突然开口说起话来。
鹿岛显得有些惊讶,但她依然微笑着回答出了她的名字。
「是麋鹿的鹿,岛屿的岛吗?」
阿凌激动地问着,像一个天真的小孩,有问不完的问题。
阿凌的话语,让鹿岛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晴朗了,她觉得自己瞬间充满了精神。
「是啊!你答对了。那么阿凌的凌,是凌云的凌吧?」
鹿岛热情地说。但是就在她露出笑容的那一刻,又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仔细想想,她连那个人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有,他现在在哪儿?
「就是那个凌!哈哈哈!」
阿凌的回答婉转地打断了鹿岛的思绪,她清了清脑袋,拿起碗喝了口水。
事此之后,鹿岛便暂时居住在了这家客栈里。她和阿凌无话不说,无话不谈,不过一般来说,只是阿凌说话,而鹿岛却在旁边静静地听着,但是她绝对没有任何厌烦了的表情。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志同道合的人吧。
「鹿岛,你的理想是什么呢?」
高高的屋顶上,此时正有一点微弱的火光暗自地发亮,两个不停闪烁着的身影彼此并列地坐着。阿凌望着这包围着她自由的星空,小声却清晰地说着。
在一旁的鹿岛则是双手抱臂,那一丝丝蓝色的发丝自然地散落在乌黑的瓦片上边,这么长的头发,还真有一点麻烦,鹿岛心中这样想。然而许久她才回过神来,阿凌在问她呢。
「啊啊!……理想啊。」
「是的啊,你的理想。」
「我……没有什么理想。」
鹿岛尴尬地回答着这个看似伟大的问题,对于她来说,理想是什么意思,她还尚未明白。所以她否认了自己存在理想这回事。
「好吧。」
阿凌理了理自己的袖子,无奈地说。
「你呢?」
「我什么?」
「理想。」
从鹿岛和阿凌见面的那天起,她们两人就保持了一种什么事情都要知道对方的答案的聊天方式,即使有时候鹿岛的回答并不是那么地清楚明了。
「骑手。」
阿凌用略带腼腆的语气说。
「很好的理想啊,希望你成功!」
鹿岛摸索着瓦片上的灰尘,把她的十根手指头弄得脏兮兮的,然后她一拍手,灰尘就剧烈地掉落下来,消失在了空气中。
阿凌的神色突然凝重起来。
「你是要走了吗?鹿岛。」
「是……明天吧。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
阿凌起了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又低下头去拿起了放在她身旁的那盏油灯。
「鹿岛,我要送你一样东西。跟我来!」
高高的屋顶上,两个不停闪烁着的影子,像是预先约定了似的,一同从铺满着瓦的房顶上跳了下了,瓦片发出清脆的响声,蛐蛐儿也止住了叫喊。只是晚风还在呼呼地吹着,轻柔地吹到了月亮上边,为月宫的姮娥讲着人间五彩的故事,然后说着,
祝你好梦吧。
鹿岛跟着阿凌来到了一个用草堆堆起来的小仓库中,听阿凌说,那是小时候她搭建起来的,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存放东西,并且能保证仓库里的东西不被雨淋。
阿凌从仓库中拿出了一个木头箱子,很奇怪的是,这个箱子像是刚刚被人放进去的一样,没有一点灰尘,与这个铺满尘埃的仓库很不搭调。
「这是什么?」
鹿岛毫不掩饰地问。
阿凌慢慢掀起了盖住箱子的棉布,打开了箱子。
「这是我这几月一直在做的斗篱,从你来这之前就一直在做,现在刚做好,就送给你啦!」
这是鹿岛第一次收到别人送她的礼物,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手工斗篱,但这已经够多了,这已经超出鹿岛想象的很多倍了。
夜已经深透了,鹿岛仍然坐在客栈房间的小桌子旁,手里紧紧地握着斗篱的一端,她神色呆滞,似乎又在思考一个难题。
这时,从村子那一头的小竹林中突然传来了沙沙的脚步声,这脚步声很急促,让人听了直冒冷汗。鹿岛从窗边跳出去,跟着声音小跑了一段路程,悄悄地藏在了一个草堆旁。正当她准备往竹林深处张望时,从江竹村的另一头突然猛地传来村民们的惨叫,鬼哭狼嚎一般的声音像是一把无形的剑,用力地刺向鹿岛的耳膜。整个村子瞬间被火烧起,火光点点,像一同约定了时候一般,放肆地燃烧起来。村子中本来就不多的人们,慌张地逃窜。夜晚熟睡的婴儿,也嗅到了这鬼火的味道,感觉到了这可怕的气息,嚎啕大哭起来。
鹿岛来不及张望竹林的情况,立马转身向村子中狂奔而去,沿途的路上,她似乎看见了似曾相识的情景——一支支被火烧地倒下的竹竿,正压着一个个满身伤痕的人,被这景象吓到了人们,傻傻地躺在地板上,任凭死神地摆布。躁动的房子,极其高的温度,阴森森的人心,蓝色外焰的鬼火……
以及,屹立在村子中心那火烧得正旺处的一只巨大无比的柴犬。那只四不像的柴犬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它的身子就像是一团火焰,正在拼命地燃烧,烈火流进了它的眼睛里,使得它不安,狂乱,心起杀欲。
此时此刻的场景,此时此刻的感觉,让鹿岛觉得快要窒息。她似乎想起了些什么,但是这段记忆太过于模糊,让人总是不堪回首。或许是因为这段记忆太可怕,太残忍,太让人心碎,所以鹿岛才选择忘记它吧。
可是她终究还是想起来了——
那一天,同样是一个迷人的夜晚,自己因为和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发生了一些争执而跑出了生活了十几年的村子,来到一条小河旁,当自己准备转头回去的时候,令人恐惧的事情发生了……
鬼火四窜,刀剑的铿锵声持续不断,明明想要抵抗的人不知为何突然失去了精神,手中的那把武器也变得沉重,然后,一个头戴黑色面纱的人向他们走来,那个人的剑上滴着鲜红的血液……
那一天,鹿岛冲入了战争之中,却被自己的姐姐给拦住了,她的姐姐交给她一枚圆形玉佩,让她去……去哪里呢……鹿岛并没有听清……她只是用手紧紧抓住那块圆形的玉器,拨出自己背上的剑刃,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剩下的片段她不敢记得了,她只知道,等到自己醒来的时候,姐姐已经灵力全无,散入天地了。
姐姐在最后一刻,脸上都没有一丝离别的痛苦,她还记得,姐姐还温柔地递给了她一块还带着体温的玉佩,并告诉她,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
鹿岛眼前一晕,虚弱地倒在了火海中。
江竹村的火焰已经无情地烧红了半边天,阿凌和她的年老的奶奶也下落不明,操控火焰的那只巨型柴犬,此时已经调整好了自己的呼吸,正一步一步地,向离它最近的那个人——鹿岛走去。
鹿岛摊软地趴在滚烫的地上,眼睁睁地看着她面前那个高大的怪物,她的一丝丝蓝色的长发,散落一地,像碎了的水晶。
时间仿佛在此时禁止,柴犬充满怒气的呼吸声,离鹿岛越来越近,从柴犬嘴里落下来的火焰,直滚滚地滴在了地上,发出烧焦的嗞嗞声。那个半犬半妖的柴犬抬起了自己厚大的火爪,向倒在地上的鹿岛拍去,鹿岛猛地闭上了眼睛。
出乎意料地,鹿岛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当她再一次睁开自己的眼睛时,那只柴犬的怒气已经化为灰烬,四周滚烫的火焰,也已经全然消失。而鹿岛的身上,此时正发着微暗的光,她似乎感觉到,有什么无形的东西,正在保护着她,像是为她撑起一把伞一般。
鹿岛从地面上慢慢爬起来,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她自己的身体,突然,她发现了自己身上佩戴着的那半块玉佩,正散发着一种强烈的光线。她忽然想起了,那天,当那个少年把玉佩帮她找回来的时候,那个细微的动作,难道是在为这块玉佩施加什么?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他为什么会被一个会使用重影的恶魔打伤,为什么会躲在结界里,为什么要帮我找玉佩呢?
直到现在,鹿岛也想不通这些问题。
「还有,我到底能不能再一次遇见他呢?」
鹿岛想。
走过一片片被火烧过的废墟,鹿岛再一次来到了那家客栈,她希望阿凌和她的奶奶,能平安地躲在这几乎完好无损的客栈里。
「阿凌,你在吗?」
鹿岛轻轻地喊。
「阿凌!」
鹿岛几乎找遍了客栈中所有的房间,包括她自己的房间都翻了又翻,可还是没有找到半点阿凌的身影。
她走到了走廊的尽头,屹立在阿凌的房门前,这是鹿岛最后一点的希望,她多么地希望,当自己打开那扇门的时候,从房间里,会走出来一个人,激动地叫着她的名字。
可是这希望终究还是希望。
当她走进房间的时候,房间里依然是无半点人影,只有半块模糊的境面,照到了鹿岛自己的样子。
此时的鹿岛,呆呆地站在了境子前,她看着那个境中的自己,一头散发,面容憔悴,衣服也铺满了灰尘。脸上,手上,头发上,多多少少都出现了灰色的伤痕。她缕了缕自己的头发,把她那快要齐到膝盖的长发梳到了自己身前,头发末梢的发丝已被烧焦成了黑色,像是夜黑侵蚀海面般,与她的海蓝色的长发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
鹿岛像是下了一个什么决心,快步地走出房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她拿起了她的剑刃,面对着自己,向自己长长的头发挥去,一霎那,千丝万缕的头发散落在地面上,有黑色的烧焦了的发丝,也有蓝色的,完好的发丝。它们像是失去了生机般,睡在了地面上。
如今的齐腰的长发,对鹿岛来说,不算很长,但是她觉得这样真的很好,因为至少不会有任何一根烧焦的发丝,出现在她面前了。
清晨来临,太阳圆滚滚地从山的那一边升起来,江竹村一片不堪,四处弥漫着呛人的烟尘。
一家座落于这个村子边缘的小客栈中,许多挂在窗边的铃铛被那寂寥的风吹地叮叮作响,那是一种让人心凉的声音,那是寂静的声音。
在客栈的某一个房间里,散落着丝丝蓝色的发丝,一张玉色的长桌上,摆放着一把锋利的剑刃。那把几乎透明的剑刃重重地压在几丝漂亮的发丝上,在日光的照射下,发出强烈刺眼的白光,正如它主人的眼神一般,充满了强烈的愿望。
第一章-
在海上,原本平静的海面轻轻泛起一股股波纹,浪花有规律的拍打着岸边以及高高的焦石。看似很小的浪,拍打在悬崖边,却发出了异常清脆的响声。
月光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照亮了这整片海,这片看似无边无际却有着谜一般尽头的海。
悬崖上,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个廋小的影子在随着风的节奏飘闪。一身纯白色的斗篷,似乎与这寂静的月光和海的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有她那一头蓝得跟海一样的长发,随着这悠悠的海风,飘动起来,那么柔和动人,没有一丝凌乱。这个女孩仿佛和这幽静的海是一体的,是一样美好而又神秘的。
女孩轻轻低下头,一缕缕头发便顺着她的动作从耳边一直垂到了地面,就像一条条蔚蓝色的海岸线,轻柔地漂着。不过那样也仍然脱离不了海面。就像女孩怎么梳理她的头发,那蓝蓝的发丝也会被这从月亮上吹过来的海风吹散,之后飘到另一边。
看够了满天星斗的风景,女孩终于站了起来,理了理零零散散的长发。仿佛是一瞬间,她站起来,但又立刻敏锐的低下头,好像在寻觅着什么东西。
然而这时,悬崖顶端和海平面相离的那条垂线上,猛地闪过一束玉色的光,这束光能和月亮的光相比较,它们那么有姿色,却只能埋没于无穷的黑。
那个女孩唯一珍爱的东西——那个掉落于海中的那块玉佩,就这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女孩迅速地转过身,轻轻一跳,便跳到了离海面最近的一块焦石上。她只是挥了挥手,蓝色的长发便扬风飘起,一缕缕发丝散落在世界上每一个小角落。
女孩沉默不语,好像正在思考着一个难题。
这时,月光突然暗了下来,紧接着又一个明亮的影子出现在月亮上,皎洁的月亮上好像多出了几条红丝,然后红丝随着月光的轮廓快速扩散开,就像是要马上吞噬整片天地。
「重影……吗?」
女孩表情呆滞,眼睛却如此出神地望着月亮,想要用她的那双棕色眼眸看透这一切。
仿佛又是一瞬间,海面和月亮不约而同地再次平静了下来,就像刚刚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
女孩立刻紧绷了神经,她直直的站立着,拿起了背在背上的那把剑刃,纵身一跃,轻巧地跳到了离她现在站脚的焦石大概有三米远的岸上。
她知道,月亮不会无缘无故地变暗,天空不会无缘无故多冒出几条红丝,哪怕只有一瞬间,那也绝不是什么正常的天气现象……
她小心翼翼地走动着,手里紧握那把具有相当杀伤力的蓝色半透明剑刃。
没过多久,女孩来到了一片树林。这片树林是幽蓝色的,幽蓝的光照在这里的每一片树叶上,每一枝树干上,甚至每一块石头上。不知道是光线的效果,还是夜晚的寂寞,这里总显得有些悲凉。
女孩一步一步小心地走着,但眼睛并没有四处张望,因为她感觉有什么东西猛烈地进入了她的生命,她感觉自己走进了时间的另一段锁链里,奇妙又彷徨。
这片看似无穷无尽的树林其实如此之小,因为女孩只走了大概一刻钟,就走出了树林,而迎面而来的则是淡淡的微风和幽幽的月光,以及一片金色的海岸,不过在暗暗的月光的照耀之下,它并不是金色的,而是金色和蓝色相交在一起的那种颜色,更像是淡橙色的。
那不仅仅只是一片用沙子铺垫着的海岸,沙岸上还坐着一个人,一个拥有着金色的头发,那蓬松的发丝上还可看见一对棕紫色恶魔角的少年。不过大概是光线的作用,他的那金色的短发和那漂亮的角并不是特别的耀眼。
女孩松开了手中的剑刃,把锋利的那一端指向地面。
少年稍稍地转动了头,用他的左眼盯着这个廋弱的女孩。过了一会儿,他又转过头去,小幅度地摇了摇头,接着他站了起来,金色的头发也蓬松地动了一动。他伸出了一只手,笔直地停在了半空中,手指轻轻松松地往空气中一点,那个被点过的地方便突然出现了一个光点,光点微微地发光,微微地变化,似一棵正在发芽的树。
女孩立刻警惕地举起了她手上的剑刃,用尖锐的一端直直地指向那个有着金色头发的少年。
「你是……刚刚的重影吗?」
女孩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少年。
少年转过身子,用他那红色的汪洋的瞳孔看着这位少女。
「……你认为呢?」
女孩打了一个寒颤,身体一抖。
「你的眼睛是红色的,头上还有角,你是恶魔……而刚刚的重影是恶魔的专有术士,我不信,难道不是你吗?」
男孩歪了歪头,他红色的瞳孔里流露出一番笑意。
「不是所有恶魔都会使用重影的......比方说我就不会,因为我并……嗯……我是说,并不是所有恶魔都是坏蛋啊,你相不相信我说的呢?」
女孩望了望头顶上的夜空。
对。有些人的确拥有恶魔的血统,可是他们并不坏,他们从不参与任何家族战争,从不露面于世人。反而是有些不知廉耻的人族的人,杀害自己的同胞,投靠于林族,他们简直比魔族还可怕,还让人恐惧。
「嗯......我相信。」
少年的瞳孔突然舒张,他稍稍瞪大了眼睛,随后又垂下了眼皮。
「谢谢。」
少年看着女孩的眼睛,似乎想告诉她什么。而女孩此时此刻正呆呆地望着他面前的那个少年,说不出话来。
她渐渐放下了手中的剑刃,不料手一松懈,那把剑刃匆匆地落到了地上。
「抱歉……不该用剑指着你。」
少年微微地笑着,女孩感觉到了一种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温暖,它像一束阳光,或是说一股被温暖的阳光照耀过的溪流,潺潺地流进心里。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轻易相信一个人,难道是因为从他身上散发出的奇妙的感觉,还是自己变得愚钝了,甚至连真假都不分了?
少年蹲下身子,捡起了落在沙子的剑刃,递给了女孩。
女孩接过爱剑,正准备道谢时,她发现面前这位少年的左手有些异出——虽然长长的袖子遮住了他的手腕,但那浅显的血迹还是隐藏不住地显现了出来。
一大波思考在女孩心中展开。
「......你刚刚,是在和谁战斗?」
女孩睁大了眼睛,毫不顾虑地问。
「你的洞察力真是不一般。」
少年摸了摸自己的左手,下意识地理了理袖口。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刚刚是在和一个会使用重影的恶魔战斗,并且你的左手受了点伤……」
女孩接着推理了起来,少年用他那双花朵般美丽的眼睛看着他面前这位少女。
「你说得没错,不过不能说是战斗,而是......我在逃跑罢了。」
这时,少年转过身,走向正在发生着无数变化的那个光点。那个光点,已经变幻成了一棵小树,树上满满地结上了白色光斑果实。他伸出一只手,像刚才一样用手指轻轻地触碰了那个光点。
「捂住耳朵。」
少年轻声地说。
女孩迅速地把她的剑刃收起来,重新背在了背上,接着捂住了耳朵。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背对着她的少年,看着他的金色短发。
少年闭上了眼睛,手指慢慢地打直,像弹琴一般触碰那些树上光斑。
女孩突然感到耳朵一阵轰鸣,千万的声音同时在她的耳畔响起。她闭上了一只眼睛,而另一只眼睛则在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她看见海面上波涛汹涌,她感到成群的风迎面吹来,她听见猛烈的树枝晃动的声音。难道这才是这片海域原本的模样?原来是他使用的结界一直在让这片难以控制的海得到平静。
「你现在要干嘛?」
女孩大声地说道。但当她刚说出这句话时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完全是明知故问。
没想到少年走到了女孩身边,略带着轻松的语气说:
「重新设定结界啊。」
少年说完之后,伸出了右手,手掌对着那一个个白色的光点,仿佛集中了所有的意志力在那光斑上。这时,一道淡淡的、紫色的光从他的身边散开,慢慢地往天空的方向飞。
海上的浪花不知不觉地小了起来,岸上的狂风也停止了怒吼,女孩仍目不转睛地看这她对面的那个少年,直到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平静。
「从来没有像你这样的恶魔……」
女孩低着头说道,她似乎又思考起了一个新的问题。
少年笑了笑,走到了女孩身边。
「你叫什么名字呢?」
「鹿岛。」
女孩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说出了这个名字,她平静的脸上显现出一丝难受。
少年看了看他面前的那个叫鹿岛的女孩。
「鹿岛,我们坐下来吧。」
少年轻松地坐在了沙岸上,用一只手撑住了地,鹿岛也随着他坐了下来。
「鹿岛,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现在天地之间没有一处是安全的,你孤身一人,不害怕吗?」
「......没什么可怕的了,我什么也没有了,相识的人......都不在了......」
鹿岛深深地埋下了头,瞳孔在一瞬间失去了光芒,她不敢闭上眼睛,因为闭上眼睛又会回忆起那些情节。
「......」
「......」
两人一同沉默起来。
鹿岛被这长长的沉默敲醒,她把头稍稍地转向旁边——少年同样埋着脑袋,看向远方,他深邃的眼神中几乎全是悲伤,长长的睫毛无力地掩盖着红色的眼睛。
他似乎是和自己有着相同的遭遇——鹿岛这样想着。
「都过去了......」
鹿岛动了动嘴唇,
「也许你有着和我相同的感受,但一切都过去了......无法弥补了啊......」
少年转过脸,意外地露出了微笑。
「好,不去想了......」
「我的玉佩掉进了海里。」
她终于说出了这句话,因为在她来到这里之前,还在为找那个珍贵的东西发愁呢。
「很珍贵吗?」
男孩感兴趣地问。
「非常,非常珍贵。」
鹿岛坚定地回答。可能正是因为她的这句坚定的回答,男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接着他又突然站了起来。
「我来帮你找好吗?」
他望着那个表情呆滞的少女。
「真的吗!」
女孩激动得差一点就跳起来了,但她很好地收敛住了自己。
「谢谢诶……」
「跟我来。」
他们一齐来到悬岩边。男孩若有所思地走在前面,他突然猛地跳到了悬岩下,鹿岛急忙跟着他向悬崖下望去,男孩此时正站在一块离海面不远的焦石上。
「跳下去?」
鹿岛疑惑地问。
男孩对她笑了笑,然后点头表示是的。
鹿岛轻身一跃,跳到了离男孩很近的另一块焦石上。
夜色漫漫,一望无际的海面上隐隐约约闪过了两条跳动的影子。他们正像两只自由快乐的小鸟一样活泼地跳动,却不知乌云下雷电和风暴已经乘机猛烈地来了。
「我看见了!」
像是从天而降的喜讯一般,那位身手敏捷的少年竟然真的的发现了那枚玉佩。
鹿岛赶忙跑到男孩身旁。
「谢谢你!」
鹿岛一边道着谢,一边伸手去摸索落在两块巨大岩石之间的玉色的东西。
这时,男孩突然拉住了女孩的手腕。
「我来我来。」
男孩愉悦地说。
接着,他轻轻地挽上了自己的袖口,小心翼翼地往岩石间的那块水池里看了一眼,随后又灵活地伸手去摸索。鹿岛在旁边傻傻地看着,丝毫没有注意到她和他的袖口也好,衣服也好,都多多少少地被迎来的海水浸湿了,但他们依然那么快乐。
更加另人高兴的是,男孩竟然找到了那枚和月光拥有着一样的颜色的玉佩。
「天哪……」
鹿岛发出了惊讶的声音,不过这声音似乎很微小,就像夜里的冷风呼呼地吹一般平静。
男孩缓缓地伸出手来,把刚刚从水里边拿出来的只有半块的玉佩放在了鹿岛手里,一股冰冷的感觉从鹿岛的心里直涌而来。
「它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男孩几乎是温柔地问。之后他又转过了身子去,继续往那个掉落玉佩的水池里摸索。
「是……很重要……不过既然已经碎掉了,那也是我的错……」
男孩转过身来,轻轻拿起那块在鹿岛手中发着白光的玉佩,仔细盯了一盯,把它举在了上空,让玉佩和月亮的光聚集在一起。
他是那么吃惊地看见,这块不完整的玉佩竟然拥有着和月亮一模一样的颜色。虽然玉佩的另一半已经不在了,但此时此刻他手中的这半块玉佩依然散发着完整的,无与伦比的光芒。这光芒竟像一位迷人的仙子,优雅地进入了男孩的眼睛里,唱歌跳舞,不亦乐乎。
男孩回过神来,再一次轻轻地把那块玉佩放回了她面前这位少女的手中。不过不同于刚才的是,男孩的手并没有立刻离开鹿岛的手掌心。在那么一瞬间,他隐隐约约闭上了眼睛,仿佛在对这块残缺的玉施加什么魔法似的。当然,男孩的这个动作很微小,一般人是觉察不到的,可是鹿岛却深深地觉察到了。
「咚——」
天空中突然闷雷巨响,一条深紫色的闪电从云层中猛地落下来,向着海面的方向笔直地下降,却又在离海面很近的空气中神奇地消失掉,化成了一丝烟尘。鹿岛心中猛地一颤,因为就在刚刚的那一瞬间,她看到她身旁这位少年,痛苦地皱了一下眉头,好像有千万把刀麻利地刺向了他的身体一样,恐惧,可怕,难以忍受。不过另鹿岛吃惊地是,男孩竟然飞快地收敛住了他痛苦的表情,向前走了几步,接着用他汪洋的瞳孔向远处的海平面望去。
风不知是什么时候呼呼地吹了过来,掀起了鹿岛海蓝色的长发。突然,一声类似于瓷片破碎的脆响从海的另一头疯狂的传来,天地之间顿时昏暗了下来。只见天边的尽头微微地显出了一丝丝白色的光芒,这一丝丝白色的光正在迅速地消失,破碎,禁受不住任何打击。
「结界!……」
鹿岛显得有点惊慌失措了,但此时此刻正背对着鹿岛的那位少年,依然安安静静地屹立在那儿,嘴角微微上扬。
这时,一道淡红色的光芒从男孩脚边慢慢地升起,蔓延到了男孩金色的头发上,闪闪地亮着,给人一种幽静的美好。
男孩突然转过了身子,看着他对面那位叫鹿岛的少女。
「你一定要赶快离开这里,结界已经破碎了。」
女孩回了回神,正想问一句为什么,却在快要开口的一瞬间全然明白了。于是她点了点头,随后又缓缓地转过身去,往焦石的那边跳去。
「还有,很高兴能认识你,鹿岛。」
时间悄悄地为鹿岛定了格,此时此刻,鹿岛如丝般的长发正缓缓地飘荡在空气中,她那一身洁白的斗篷也缓缓地转动着。鹿岛轻轻地转过身子,手搭在了后背,轻柔地说:
「我也是。」
如同被烟蒂烫到手指一样Milos皱着眉打断了他的话。
真是笑话。
“如果单单去图书馆就能找到所谓跟自己一样的伙伴的话,那么你认为你是为什么才会在这里的?”
我赋予你的,是自由,是作为一个人的自由。是我从未获得过的自由。
顿了顿他继续开始说:
“很好笑吗?你我都没有的自由,却是我赋予给了你。”
“不…别生气,我只是觉得…我要死了。”
对方的声音不大却又平静,就这样简单平淡的说了出来。
“我明白,你还想要多么激情的临终关怀?这就够了吧。”
“我知道…我是失败品。”
“每一个都是。”他看着白塔,一字一顿的认真的说:
“每一个,都是失败品。包括,我。”
他吸气,烟卷闪闪发光,在这大漠中这温暖的橙色却显得凌厉。
“没有完美的东西。这样说你会不会好受一些?”
“大概吧。”
“不过啊,没有怨恨我我就很满足了。”
他笑着,又点起一支烟卷。
“最后一支,说完我就回去。”
那时候他的温馨笑容才是真正的他应该有的,虽然他背负的是过多过多的过去,但那已经被丢弃了。
你可以知道开头,知道结尾,却永远猜不到过程,你可以让我哭,让我笑,你却永远控制我伤心或是开心。
“要怎样道别才正合适呢?我一直不太明白。”
Milos远望着天空,眼神慢慢开始无神。
他经历过太多告别。
他永远只是做着事外的叙述者。
你出生时,他正年轻,他陪着你走完一生,但他一点都没有老,他看着你从出现到变成灰烬。
他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出现,消失,被人遗忘,泯灭成灰,可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他们。
他太寂寞了,一切都不可能永恒,而他只是老的比较慢。
所以,请停下来听一听。
白塔的头发从末端开始闪闪发光,然后消失在空中,如同一闪而过就消失的磷粉。
但那并不是粉末在空中发出了化学反应,那是已经锈蚀不堪的金属化作的最后的闪耀。
他开始一丝一丝的瓦解,未经腐烂就化成灰烬。
也许锈蚀对他来说就是腐烂的一种,而且是要命的那种,他最终因为这丧命了。
但他很满足,他有了自由,他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行走了。
“谢谢你,还有对不起,我没能陪你。”
“恩,那么再见,也许我一开始选择钟表就是一个错误……对不起的是我。”
他握住他的手,那只手冰冷没有任何温度,表面的皮肤开始慢慢退去,最后剩下一枚还算完整的齿轮在Milos手里。
“希望你还能记住我。”
是的。别的做不了,只有这一点请务必让我做到吧。
希望你能够在夕阳照耀下幸福的死去,可最后还是我在陪着你,然后再次剩下我一个人。
最后剩下一本书。
在天空的帷幕下最后一丝也已经散去了。
--他注定只能作为一个叙述者,不管故事有多么悲惨,有多么想要绽放,他也只是静静的把它讲出来,如同每个旧城的街头都会有的那些人物,他们知道所有的过去,却对未来一点都不确定。
他们会仰望天空,想着走过这么多到底是为了什么。他是这座枯城的故事的最后讲述者。
就着夜色他又踏上了归途。
这个小子早就意料到自己回来,特意准备了点汽油。
“到死了还要受你帮助,真是不愉快。”
他有点恼怒却不知道这从哪里来,于是吸了吸鼻子,清凉的空气中有点汽油的味道。
这在所难免。然后返回荒漠。
一切的一切已经在这边境的边境,世界的边缘结束,那些还在睡梦中的异民族与这件事毫无干系,但他们似乎能感到什么。
出现,消失,离散。
如果不能抉择为什么而生的话,至少要抉择怎样去死掉。这是自由,你所渴求的,你所想的,你捉摸不透的。
你还有选择的权利,即使结局都一样。即使星星只能依照着给自己规定的轨迹运转,它们却有藏在云后的权利。
白塔便是这样为了这一切迎接死亡。
再也不受困于这个世界,锈迹和破旧不堪的躯干。已经毫无留恋了。
他想着笑着,然后习惯性的加大油门一口气冲了出去,激起烟尘翻滚在夜色下别有乐趣。
告别枯城,它就这样在这里自由枯萎去吧!这又与我何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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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个人设之间的对话……本来是去年五月份的时候写出来的来着,莫名其妙的就一直没发过…………整篇都是我拿手机一点点敲出来的,真是辛苦啊【擦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