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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连
关键词:下午茶,癌
文体:散文(应该是吧
标题:《堕落青年废物生活的理论基础》
正文:
期中季后一天,朋友请我去吃下午茶。尽管我们期中都考崩了,但没有人存有学习的念头,只想趁着期末尚未到来的时候,赶快及时行乐。
咖啡馆很小,处处显得野鸡,要不是朋友介绍,我应该到毕业也不会来一次。
侍者送上来一个盘子,装着一个不到盘子三分之一大的蛋糕,边上放着一朵大红色的鲜花。我觉得这花很像罂粟,又想起这蛋糕在菜单上的名字,好像是迷幻某某(看吧,野鸡极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朋友虽然和我同流合污地颓废,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沾了这些东西。于是我非常隐晦地问:“是罂粟吗?”
朋友先是咕哝:“那我怎么知道,但是感觉应该是虞美人吧,种罂粟不是违法吗?”然后她看到我的眼神,顿时明白过来:“哈哈哈哈哈你想多了,怎么可能啊!这种小店哪里有那个胆子。而且就算他们卖,我也不买……吸毒这种事,要等到确诊癌症晚期之后再去做,才不算浪费生命。”
我听了感到理所应当,又隐约有点失落。朋友疑道:“怎么,你……?”
我摇摇头。我们吃了两口蛋糕,朋友照例开始发表嗜甜人士的赞美,我听他说完,接道:“我挺羡慕你的,还能这么亲切地赞美甜。我吃糖的时候也觉得很快乐,可是我背后就是好像有人告诉我:‘这只是进化的诡计!’我就迅速从快乐中抽离出来,冷眼旁观,看着自己被进化的诡计所控制。”
朋友:“我看你就是想得太多。”
“我也这么觉得。但是这种事停不下来的……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吸毒,我虽然没有什么物理上的毒瘾,但是精神上的毒瘾,就是自我怀疑,好像已经没药医了。”
“自我怀疑?园子里就连棒槌每天都要自我怀疑三次,这算什么。”
“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对自己的什么思想啊、观点啊,都要拿出来怀疑一番,想想它的反面。”
“这又算什么?这不就是辩证法吗?不过其实我也不知道辩证法实际上是什么,打扰了。”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我以前信‘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必将知道’,但是想想,真的是这样吗?不完备定理不就把这句话变成史上最大旗了吗?再反过来想,不完备定理也是新知识,这样算不算我们离那个理想世界又近了一步呢?这样反反复复,把每个命题都嚼个几遍,就对它的正面和反面都没法再信了。就跟美工刀一样,刚掰出来的、新鲜的断面是锋利的,磨着磨着就钝了。如果需要锋利的东西,就必须再掰断它,然后再钝、再掰,等到最后一节也钝了,这把刀就没了。我觉得我现在差不多就在重复这个过程,每次抓到一个新的想法,就不由自主开始怀疑它——它真的是正确的吗?能作为我的信念吗?它的反面是不是也有道理呢?你看,每件事都变得有点道理的时候,每件事也就都没有道理了。
“这种过程让人上瘾的地方就在于,刚开始的时候,人都会因为自己看到了事情更多的面,觉得非常沾沾自喜。他扔掉一个信念之后,回过头去看那些还捧着自己思想的垃圾的人,就会产生优越感:你看那些人多可笑!他们那些奉为圭臬的东西,其实都漏洞百出……但是,但是,这种优越感也会被自我怀疑扔掉。我真的就比他们高明吗?如果他们是对的,我的那些反对意见只是一叶障目呢?或者退一步说,如果我确实是对的,可是我也还有很多很多信念,我那些信念和他们的比,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样一方面更迫切地想要扔掉自己剩下的思想,一方面也失去了扔东西的快乐。只不过快乐虽然没了,这种精神毒瘾却已经形成了,就算不快乐也停不下来了。
“你刚刚说到癌症晚期,这个跟癌症也挺像。不是原癌基因本来是管分裂的吗?细胞不分裂人肯定会死,但是癌变之后,分裂得太多,人也会死。这种自我怀疑,本来肯定也对你的思想有好处,但是怀疑过了头,就很难说了。而且怀疑的思想是可以侵占所有其他任何思想领域的,它就跟癌细胞一样,不停分裂,不停增殖,直到——如果不考虑并发症的话——直到机体被它消耗完。直到那个美工刀被掰到最后一节。”
“噢,那所以这样下去,最后就会什么也不信了。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吗?什么也不信的人,也能活着吗?”
“为什么不能呢?你说得人活着好像一定要信点什么东西一样,其实就算什么都不信,也不会怎么样吧?再说,为什么一定要活着呢?你不觉得这也是进化的诡计吗?”
“我是说,他既然什么也不信,那他为什么活着呢?他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不就没有答案了吗?比如说我,我现在还活着就是为了快乐,我又不是自己要出生的,到时候可能也不是自己要死掉的,那中间这一段总可以让我自己把握吧?可是那种人,他什么也不信,就跟你一样,吃甜食都要辩证法一下,这根本不快乐啊。就比如说你吧,你为了什么活着呢?”
“我为了什么活着呢?我觉得是因为,找不到理由去死吧。有一种人说,从出生到现在,他做的所有一切事情,其实都是在验证身不由己,不管是顺从还是反抗,都是命运的安排,那如果选择去死呢,就是一种‘到此为止’的宣言。可是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道理,他选择去死,怎么就不是命运的安排呢?而且这些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命运的意志’这种东西是真实存在的,那如果根本没有这个意志呢?他的宣言宣给谁看呢?反正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让我信服的去死的理由,才一直这样保持现状。”
我说完自己嗤笑了两声:“啧,我还是给自己找了理由……虽然好像是递归的理由。你知道以前英国人为什么要吃下午茶吧?对啊,他们晚饭太晚,为了不要太饿才在下午加了一顿。我觉得我也是这样,知道那种精神癌症必有一天把我耗光,但是它来得太慢了,我为了熬到那一天,还要不断地给自己找些活着的理由。”
朋友举起奶茶和我碰杯:“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
我确实口干舌燥,赶快喝了一口,抹抹嘴:“草,打嘴炮真爽。”
我们痛饮完两斤奶茶,一边哀嚎花呗额度一边扣扣索索地付了账,然后回学校去继续大战死线了。
备注:算是对自己之前一段时间的精神写照吧,现在自认为已经挣脱出来了,不过偶尔还会滑回去。这篇算是“为了忘却的纪念”,本来写得很严肃,觉得不太好,好像对待那些观点很认真似的,所以改得稍微口水话了一点,没有什么逻辑。
“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必将知道”是希尔伯特的话。
“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出处是毛不易的《消愁》。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真的求得到吗233
文:艾连
关键词:【将死】
文体:小说
标题:《献给科恩》
正文:
埃里克·科恩教授老了。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皮肤松弛,戴起了老花镜,爬上二楼都气喘吁吁。
他拄着拐杖在楼梯拐角处停了一会儿,从小圆窗里和邮递员挥了挥手,看着对方敏捷地跨上自行车绝尘而去,心里生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羡慕。
这是六月的早晨,暑气尚未聚积,微风拂动花园里的忍冬,带来一阵阵清香。保姆已经出门了,助理还没起床,两层小楼安静地伫立在薄薄的雾气中。
科恩教授来到二楼的书房,摊开笔记本,拆开一封刚刚从邮递员那里接到的稿件,准备开始上午的工作。他退休以后,还担任几份期刊的审稿人,却很难再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找他审核的稿件也越来越少了。尽管人们总是恭维他:古董越老越值钱啦,老马识途啦……他会很识趣地笑笑,可是回过头来,只有自己知道不再年轻的感觉。
年轻,他把这个词在舌尖上过了一遍,脑海中闪回的是他读博士那会儿,为了刘维尔问题夜以继日地思考演算的日子——堆满稿纸的书桌,从上午到黄昏、阴天和晴天不同光线下的办公室,小圆桌上激烈又琐碎的讨论,最关键的灵感光临时晨跑的路线,甚至是得知自己的解答只是一种特例后那种懊丧的情绪。那时他正在智力和野心的巅峰,想想看,一个还在读博士的菜鸟,竟然敢(冒着没法毕业的风险)挑战刘维尔问题!这个问题从三百年前被刘维尔提出以来,无数数学家前仆后继地向它挑战,然而从未有人能够使这座堡垒陷落。它是如此棘手,以至于只是给出一个特例下的解,也足以使埃里克·科恩名声大噪,并得到一个不错的教职了。而他甚至还不满意,之后又多次向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发起进攻,却总以失败告终。
如今他不再主动去挑战了。时光消磨的不仅是肉体,还有意气,这点科恩已经心知肚明。有时候他会悲观地想,自己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刘维尔问题的解答了。这成了他心中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他只能叮嘱几个熟悉的编辑,如果有看到相关的稿件,务必知会他……
噢,稿件。教授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沉浸在回忆里有一会儿了,打开的钢笔戳在纸上,晕出了一块黑斑。他漫不经心地想,上了年纪似乎就是会喜欢回忆过往。
教授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篇稿件上,扫过语焉不详的标题(“某某方法的新应用”),在作者栏停了一会儿。
A·斯米尔诺夫。老天,这年头居然还能看到只有一个作者的文章。科恩教授挑了挑眉,就连当年他的博士论文,发表时都写上了好几个合作者的名字。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要么是独行侠,要么就是十成十的门外汉。
摘要只读了两行,科恩教授就皱起眉头——不管斯米尔诺夫到底是不是门外汉,他的英文水平实在是有点感人。文章不长,他很快就把正文通读了一遍,觉得用狗屁不通来批评都说轻了:作者完全不解释他的思路,从头到尾几乎只是在不停地构造、构造、构造。那些纠缠的流形在他脑子里糊成一团糟,牵扯不清地互相倾轧覆盖。他一边思考编辑为什么会把这种文章寄来,一边准备在笔记本上写下拒稿的意见,余光突然瞥到结论中的几个字:“……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即将落下的笔尖停住了。这几个字像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勾着他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他好久没有看到这几个字了。怎么没早点看到呢?按道理应该先读结论的,今天怎么忘了呢?不过还好看到了……科恩教授的心情转了几转,又想起文章里大量出现的那些生硬的语法、让人哭笑不得的搭配,不禁怀疑起来,这个作者真能把刘维尔的问题说清楚吗?那可是刘维尔问题!还有,他居然没有把它写在标题里。教授有点生气地想。
那可是刘维尔问题。
他带着这一堆想法嫌弃地思考了片刻,走神间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催促他:“再去看看,再去看看。”他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四下里空无一人。他自嘲地想,听力也开始有问题了。
科恩教授的目光落回桌上未完成的工作,就是否应该重新读一遍稿子挣扎了十秒钟——那个虚幻的声音在十秒钟后胜利了。
教授捏着鼻子,又开始从头看文章。文章当然没有变化,他读到的还是似乎毫无章法的构造,然而在某一行公式中,他察觉到了熟悉感。
这是……
他把那个式子重读一遍,立刻认了出来:这和刘维尔问题的一个关键公式太像了。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对应关系!
科恩教授的手有点哆嗦起来。久违的震颤席卷了他的心灵,在疾风骤雨的思维过程中,他像怒涛中的水手艰难地睁开双眼一样,死死地抓住灵光一闪的思路。
就是这样,一定就是这样!他急切地回到正文的开头,开始第三遍阅读。这一次,一切事情似乎都明了了。每一个对象都在刘维尔问题中找得到对应,每一步推导都有明确的目的,隐藏在符号中的思路如同海上的朝阳一般逐渐露出它的光芒,最终刺破了夜雾。
教授激动极了。他再次来到那个让他感到熟悉的公式时,简直想放声大笑:真是太巧妙、太有想象力了!所有的铺垫都在这一刻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前文庞杂的推演在这一步汇成结果,直指刘维尔问题的核心。他顿时理解了那个古老传说里,阿基米德为什么会一丝不挂地高喊“尤里卡!”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世界上有这么精妙绝伦的思想!
他激动得从书桌前站起来,一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墨水瓶。“哐当”声把他稍稍拉回现实,他扶起墨水瓶(幸好盖子是盖紧的),又回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刘维尔问题还只是被作者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阐述了一遍。他应该继续读下去——不知道后文会不会给再他带来什么惊喜。
科恩教授一口气读到结尾。他惊呆了——按照这个思路,作者完全能够给出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动一下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到达那个多少代人苦苦追求的目的地,而他只是在结论中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这个结论可被用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骄傲,太骄傲了。科恩教授想。不过他无疑有骄傲的资本。年轻人总是这样。
教授胸中激荡的喜悦逐渐平静下来,忧虑开始冒了头:自己在刘维尔问题中浸淫几十年,尚且第三遍才读明白这篇文章,其他人恐怕没有几个能看得懂吧?这不行。这么优秀的成果要是被埋没,那将会成为数学的耻辱。
科恩教授的忧心忡忡被“笃笃”的叩门声打断了。他转过头去,看到来人轻车熟路地推开书房门,对他眨了眨眼睛:“早上好,科恩教授。”
看到这个年轻人,教授的表情稍稍舒展开来,慢吞吞地回他:“早——把你的嘴擦擦,路易斯。”
这是教授曾经的博士生、现在的助理,路易斯·戈德曼,一个聪明、讨人喜欢、胸无大志的小伙子。他走到书桌前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今天有什么新闻吗?”
科恩教授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刘维尔问题。”
路易斯的手顿了一下。“真的?”他看到教授靠在椅背上,用下巴点了点桌面,于是拿起稿件来,同样在第一眼看到了作者栏,“哈,斯米尔诺夫!”
“你们认识?”科恩教授捕捉到他不同寻常的语气。
“嗯……本科的同学。很久没联系了。”路易斯一边看稿子,一边回答。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怪人……典型,典型的他的风格。”路易斯飞快地把文章看过一遍,得出了跟教授初读时一样的结论,“恕我直言,教授,但这跟刘维尔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在结论里写的那句话吗?”
教授心一沉。果然,果然大部分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学生也一样。他斟酌着开口:“那要是我告诉你,它的确和刘维尔问题相关呢?或者不如说,它就是刘维尔问题的解答……”
“这不可……”路易斯惊讶地看着教授认真的神色,把说了一半的话吞回去,“好吧,也许是这样,但就算他把剩下的二十个希尔伯特问题全都解决了,这种程度的英文也不可能有期刊刊登的。他的毕业论文还是我帮忙修改的,否则他连学位证都拿不到。”
教授笑了笑:“这点我同意。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不是吗?”
路易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搁下了这个话题,来到书房另一侧打开电脑,为教授查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编辑发来的其他审稿人的意见,路易斯大声念出来:“A·斯米尔诺夫《库克里方法在代数问题中的新应用》,其余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建议退稿’。”他转向教授,摊了摊手。
教授嘟囔道:“啊哟,啊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能帮我给他回一封邮件吗?”
路易斯点点头:“您说。”
科恩教授口述完邮件内容,心里升起一点宿命和怅然若失的情感。就在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没能解决刘维尔问题而遗憾,谁能想到下一刻,一份答案就出现在自己眼前呢?并且,他还要为这个答案的命运去战斗——尽管这份答案并非出自自己的手……
嗐。科恩教授宽慰自己,我们这样的老家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该让位给年轻人啦。
他又把视线投向稿件的作者栏。
A·斯米尔诺夫。
教授现在非常想见他一面。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一定是个极其有趣的人。
他问路易斯:“这位斯米尔诺夫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安德烈,安德烈·斯米尔诺夫。”
第二天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收到科恩教授的来信时,正在出租公寓里发愁。
早上房东敲开他的房门,第三次问他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能交。安德烈觉得被打搅了,颇为脾气不好地朝房东嚷嚷:“我会给的!”最后两个人吵起来,房东气呼呼地对他说,要是这周他交不上房租,就马上找人来赶他走。
房东走后,安德烈渐渐消了气,开始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他恼怒地抓乱头发,恨恨地自我谴责起来:房东先生是个好人!圣母玛利亚,我房租已经拖了两个星期,他好心让我欠账,我居然跟他吵架!他今天居然还没有直接把我赶走!可是这些话他永远只是在心里想想,无论如何也没法说出来。
出租屋的天花板低矮逼仄,压得安德烈越发憋闷。他坐在床上困兽似的转来转去,最后思绪回到两周来每一次类似的思考的终点——都是约尔当的错。约尔当那个庸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就是靠着嘴皮子拿到了升迁。那个位置本来应该属于自己!要是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约尔当竟然还公然讽刺他,说什么“总比某些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强”……他气得跟约尔当差点打起来,当天就拒绝了老板礼貌性的挽留,卷铺盖辞职了。
正值毕业季,两周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发表的成果太少了,也找不到什么有力的推荐人,很少有研究单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但他不觉得后悔,他只是恨透了约尔当,此外也有点恨自己。要是他早点开始好好学英语……
不过眼下显然有更要紧的事,他得想个办法把房租应付过去。不能全职研究数学也没关系,去找个临时工做一做,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
他这么想着时,听到门外房东没好气的声音:“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有来信!”
他弯着腰走出去,讪讪地道了一声谢,从房东手里接过信。
安德烈看了看寄信人,不是哪家他投过申请的单位,而是一个私人地址,感到一丝疑惑。埃里克·科恩这个名字倒是有点熟悉,但他也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他拆开信封,坐在床边读起信来。
“亲爱的斯米尔诺夫先生:
“我是期刊《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审稿人埃里克·科恩,收到您有关刘维尔问题的来稿,深感惊喜。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稿件的行文方式和词句还需要大面积的修改和润色……”
安德烈看到这一句,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升起。他妈的!一个约尔当还不够,还要来个埃里克·科恩,是不是明天大街上的乞丐也能嘲笑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了?他想起来了,埃里克·科恩,不就是几十年前给出了刘维尔问题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的那个人吗?特殊情况而已!瞧把他得意的!
他忍着怒气继续读:
“为了避免阅读过程中的误解,我试着将您的思路整理如下:
“……
“这部分思路与您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能否来信告知澄清?另外,我强烈建议您将刘维尔问题作为文章的标题和主题写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非常愿意帮助您修改文章。……”
安德烈难以置信地读完了信。他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糟糕,所以看到科恩准确无误地指出了他的逻辑时,他惊讶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怎么偷窥到我的思想的?这种惊讶很快又被毫无道理的鄙夷盖过去:好嘛,挺厉害的,既然都看懂了,那你去写吧!您文字能力强,您逻辑清楚,那就您去写吧!反正只有你们那些漂亮话才能发表,什么学术圈,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玩去吧,我不配,我明天就去刷盘子,再也不跟数学发生任何关系!
“操!”他骂了一声,把信纸丢在地上。然而下一秒他就改了主意——不行,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数学!……但除了我谁也不能写这个。
他撕了一张草稿纸,把科恩的地址和名字抄在正面,在反面写上回信:
“科恩教授:
“非常抱歉,我的文章是一个月前提交的。它已经不重要了。你也不需要费心去明白文章的思路,因为作者已经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是你的
“A·斯米尔诺夫”
安德烈无师自通地在倒数第二行的“不是”那里换了大写字母,之后又重重地描了两遍。然后他把这张信纸胡乱一叠,让它兼了信封,风似的卷出门寄信去了。
在路上,他想象着埃里克·科恩收到回信后,被气得吹胡子瞪眼、顺便再把自己的稿子撕掉或者扔进火炉的情景,心里满意极了,甚至洋洋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该这么办,我写得再烂也是我的,别人都见鬼去吧!
可惜他没有看到科恩收到信的样子。教授没有发怒,更没有撕掉稿件——安德烈的那份稿子已经被他收进了一个文件袋。他沉思一会儿,确认自己理解了这封回信的意思,叫了一声助理:“路易斯。”
“怎么了,教授?”被叫到的年轻人从屏幕前扭过头。
科恩把老花镜摘下来,一边擦一边说:“如果你很想帮助一个人展示他的才能,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甚至抵触,你会怎么办呢?”
路易斯一下就明白过来——这天保姆放假回家了,下午的信是他帮忙收的,安德烈那个粗制滥造的信封实在太过显眼。他反问道:“斯米尔诺夫又胡说八道了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教授坚持问他。
路易斯站起来走向科恩教授的书桌:“这要看情况。”
教授笑了:“对,看情况,你肯定会这么说。你从来不犯错误。”
“我能看看吗?”路易斯指着桌上那封信。
科恩把信递给他,路易斯皱着眉读完,毫不留情地评论:“他真应该去读读小学。”
教授喃喃道:“我如果执意要帮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想法了?”
“您别想那么多了,他不过是在置气。我说了这人很怪。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路易斯把信放下,拿起茶壶往门口走去,“我去泡茶。”
“他为什么说‘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你知道吗?”科恩叫住他。
“噢,这个啊,”路易斯在门口停下来,“他好像……最近经济不太宽裕。”
“好像?”教授重新戴起老花镜,视线越过镜片上方,看着路易斯的背影。
“道听途说。”年轻人重新迈开步子,“我去泡茶。”
路易斯从厨房回来时,就看到教授已经换好了衣服,即将出门:“我准备去拜访一下斯米尔诺夫先生。”
“什么?”
“不一起吗?见见老同学。”科恩拿拐杖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圈。
下午五点,安德烈坐上回公寓的公交,整个人像棵打蔫的草。他刚刚结束辞职后投的最后一份研究工作的面试,没有通过。尽管已经和他上学时待过的餐馆老板说好了,晚上开始去打零工,但是这周的钱怎么也不够他交房租。除非他能说服老板预支工资,否则他至少还得再找一份工作。
安德烈郁闷而恼怒地想,如果不去教书或做研究,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想要谋生,甚至都和高中学历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该死的数学——我要是读的不是数学就好了!
公交到站了,他一边无声地发着诅咒,一边下了车。刚刚走了几步,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劳驾,请问西伯利亚公寓怎么走?”
西伯利亚公寓(瞧这个倒霉名字)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安德烈狐疑地看了这人一眼,觉得他莫名其妙地眼熟。他用手一指:“这条路,直走,然后左转,然后直走,就到了。”
后面一个老人跟了上来,对问路的人问道:“怎么样?”
那个人追问:“在邮局边上那个岔路口左转吗?”
“是。”安德烈等着他说“谢谢”,然后就可以赶快走掉,他想早点去餐馆跟老板谈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尖地发现后面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个熟悉的信封,他叫出来:“喂,等等。你们是谁?”
这大概出乎问路的人意料之外,他愣了一瞬间,才开口:“我们是来拜访住在这里的一位……”
他的话被安德烈的动作打断了——安德烈从老人手里抢过信封,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笔迹:“这是我的信。它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接着他就看到了信封上的邮戳。
问路的人惊讶极了:“你的信?噢……你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可真是太巧了。”
安德烈这时也反应过来了,表情变得十分复杂:“你是埃里克·科恩?”
“我是埃里克·科恩。”后面的老人接话道,“你就是斯米尔诺夫先生吗?”
这个名字让安德烈十分不愉快。他竭尽全力保持着在老年人面前的素质,但仍然相当恶劣地回应:“我说了你不需要费心搞懂我的文章,不用就是不用,我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用其他人来改它!”
“嘿,安德烈,”最开始问路的年轻人语气稍稍沉下来一点,“可别这么说。想想你的本科毕业论文。”
安德烈听到这句话,立刻想起来这个面熟的人是谁。“噢,原来是你,”他愈发烦躁,脱口而出道,“你用不着特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当面羞辱我。”
“谁告诉你……”路易斯简直被气笑了。
安德烈并不想让他说话,一只手把信封在空中抖得哗哗响:“我也没有时间听你们扯淡,现在我要去餐馆刷盘子了,谁也别想让我再碰数学一根头发。”
“一分钟也没有吗?”科恩走到前面来,不紧不慢地问。
安德烈看着他的脸,试图找到一点居高临下的优越气息,但是没有。教授的眼神非常平静、坦然,就好像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安德烈即将迈开的脚迟疑了一下,停在原地。
科恩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的文章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奇妙的一篇,这项工作非常出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通过它看到你的潜力。你这样的人要是离开研究领域,那对你和这个学科都是莫大的损失。”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安德烈不太强硬地回了一句,“我如果再不找个工作来挣房租,房东就要赶我走了。”
“工作我可以给你介绍,”科恩教授热心地说,“还可以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间房子,这样我们讨论问题也会方便得多。刘维尔问题三百多年没有答案,现在你手里有了一份地图,只有你最清楚这份地图该怎么看。你不希望把这件事告诉全世界吗?”
安德烈动摇了。科恩教授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人,而且……还有介绍工作和临时住处。他那摇摇欲坠的自矜像被热牛奶泡着的黑面包,一点点变得软塌塌的。最后他妥协道:“我会考虑一下。”
教授听了,大概也就不再打算继续劝说,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安德烈接过名片,一言不发地走了。他来到餐馆,和老板争论了一番,最终也没能让老板同意预支工资,心烦意乱地工作到餐馆打烊,拿了今天的报酬,准备回公寓去睡觉。
然而安德烈失算了。
他刚到公寓楼门口,就发现事情不对:好几名租客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楼下,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德烈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租客瞥了他一眼:“我们被查封了。非法群租。”
安德烈皱起眉头,飞快地跑上楼,看到房东正和两个穿制服的人说着话。他大声问:“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一个穿制服的转过来解释道:“你们的住房人均面积、公共设施人均数量都没有达到标准,属于非法群租,房屋署按照规定查封这处出租屋。抱歉,但请您另找住处吧。”
安德烈目瞪口呆。另一个制服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最好趁房子还没被贴上封条,赶快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如梦初醒地走进房间,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起来,拎着一个袋子走出了公寓楼。
半夜里的街道空空荡荡,那几个人的说话声显得格外响亮。安德烈听着他们讨论去哪里借住,发觉自己举目无亲。他鲜少感到孤独,此刻却觉得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像零散的、无助的细线,正在一根根地断掉。
一阵夜风吹过来,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把一只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张卡片。
卡片。
安德烈把卡片掏出来,借着路灯光,看清了上面的字:埃里克·科恩,住址,电话。
“……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两分钟后,安德烈的脸面彻底败下阵来。他拎起袋子,走向公用电话亭。
六个小时之前,和安德烈分开后,路易斯陪着科恩教授在附近散了会儿步,又找地方吃了晚餐,才乘公交往回走。在车上,科恩教授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对那一片挺熟悉的。”
路易斯同样不动声色地说:“不是有地图嘛。”
教授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两个来回,看得年轻人忍不住伸手把自己的脸摸了一圈。然后教授狡黠地笑了:“承认吧,路易斯,你昨天下午出门就是来的这儿吧?‘道听途说’,那也得走对路才能听到想要的东西。”
路易斯一阵尴尬。
“这有什么可瞒着我的……”老人像是自言自语,絮絮叨叨开来,“我还不了解你吗?‘本科同学,很久没联系了’,你对他印象肯定不浅。他是跟你不一样的那种天才,是吧?你当年没有继续做研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遗憾,但是斯米尔诺夫的事让你上心了,你是希望我帮他的吧?”
路易斯沉默了一会儿,扯出一个苦笑:“我看您才是从来不犯错的那个人。”
教授摇摇头:“我犯的错可不少。最严重的一个就是一直没有认真带学生,要是你顺利读完博士,现在可能都在做副教授了吧?”
“那不是您的错,”路易斯反驳他,“我本来就不适合做研究工作。是我自己要读研究生,读出心理问题不得不休学也是我自己的事,您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件事是谁的错也不是你的。”
科恩教授无奈地看看路易斯,许久才说:“帮助年轻人是我应该做的。我的脑子没有从前好用了,也就能做做这种事……我只是怕你们有别的想法。”
他说的是“你们”,路易斯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他说:“安德烈不会的,他跟我不一样。他会坚持学术上的追求,不管他自己是不是意识得到。他比我更像您……”
也更值得您的青睐。路易斯这么想着,却下意识地没有说出来。
教授笑起来:“噢,这点我不同意,路易斯。你是我的学生里跟我最像的,虽然你自己一直不想承认。”
“您说是就是吧。”路易斯无所谓似的说。
“你还在和自己过不去。”教授目光如炬地看了他一眼,路易斯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夜色从车窗外渗进车厢里,明明灭灭的路灯光照得科恩教授的面容仿佛也在闪动。
“该过去了,路易斯。”他好像下了不小的决心,开口说道,“我也是一只脚踏在坟墓里的人了,之后你怎么办呢?”
路易斯的心脏好像轻轻缩了一下。他满不在意地回道:“总能找到工作的,卖保险应该不错?噢对,我听说华尔街的老板都喜欢数学系毕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能去碰碰运气,没准弄个百万富翁当当。”
“只要你不后悔。”教授的语气不怎么严厉,路易斯却觉得它像一把戒尺,在他手心敲了一下。他没想出来该怎么接话,幸而这时公交即将到站,于是他说:“该下车了,教授。”
他们回到教授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科恩教授在书房看了一会儿报,就回了卧室。
路易斯一直待在书房。科恩教授在车上的那些话说得他十分不安——他死后怎么办呢?他在电脑上建起一个文档,在里面毫无条理地写下自己所有可能的工作,并在后面附上他的想法。
十二点钟过后,他终于暂时结束了这项工作,正准备去洗漱,楼下客厅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他疑惑着谁这么晚还打电话来,下楼去接起电话:“你好,我是路易斯·戈德曼,埃里克·科恩教授的私人助理。”
路易斯等了一会儿,对面没有说话。他接着说:“教授已经睡了,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代为转达吗?”
“我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头说。
路易斯整个人暂停了三秒。那头似乎也很体贴地给了他三秒的反应时间,才继续说:“我有可能今天晚上,到教授那里借住一夜吗?”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安德烈震惊地发觉自己仍然住在科恩教授的家里。早餐时他愧疚地表示自己应该搬出去,被教授答非所问地回绝了:“噢,我当时说要给你在附近找个住处,但我最近太忙啦,你看,实在是没时间。要不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反正房子够大。”
科恩教授确实变忙了。现在他除了一般的日常工作,还多了一件事:和安德烈一起讨论文章。
安德烈最初对这件事相当抗拒。头一天下午,他勉强看在科恩教授让他留宿了一晚上的份上,同意和教授一起把信上写的思路再整理一遍。教授从书房角落里拉来一块白板(耶稣基督,到底什么人家里会有这种东西?),像给学生上课那样一边在白板上演算,一边解释。安德烈——尽管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渐渐对教授清晰的表述感到一丝欣赏,同时心中又升起不平来:他怎么能说得比我还要好?那明明是我的东西。
除了这个不太配合的学生,教授的演讲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他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安德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教授从面对白板的方向转过来:“这里有问题。”
安德烈的语气一下变得紧绷起来:“什么问题?”
“你看,为了证明能够继续推进,你导出了这个式子……”教授在白板上找了一会儿,然后圈出一行字,“对,在这儿。但它的成立的条件和你下面用到它的地方不太一样。”
安德烈皱起眉头看了一会儿,反驳道:“但加上这个条件完全不影响。”
“不,我在想,这里也许确实不影响,但后面呢?这一步的条件制约着后面所有的证明,你能够保证后面所有的证明都不受影响吗?这可能是个致命的问题。”
一阵堪称惊恐的战栗袭击了安德烈。他下意识地自卫:“这不可能。”
“噢,在你给出证明之前,这当然是可能的。”教授颇为不同意地回答。
对一些数学家来说,证明就是他们的生命——安德烈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仿佛是求生本能的驱使,他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思维在一片公式定理中左突右冲,试图证明教授的质疑是不合理的。
然而几乎在第一分钟里,他就隐约意识到:科恩教授大概说对了。一环套一环的证明就像河内塔,想要移动最底层的大圆盘,必须把上面的小圆盘先移开,而小圆盘上方又有更小的圆盘……穷尽这些圆盘所花的精力远超他的想象。他的思考渐渐力竭,每一个方向上似乎都被黑色的、细密的、铺天盖地的巨网所阻挡。他就像陷进泥沼的人,每一次挣扎都让自己陷得更深,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
“好吧,我承认,这也许是……致命的。”安德烈相当艰难地咬出这个词,然后立刻准备开始新的战斗,“但我会解决它的。我能借一些纸吗?”
安德烈一直到晚饭时间才舍得从草稿纸中抽出身来,迅速而心不在焉地吃完晚餐后,又奔回书房去继续演算。晚上九点半,窗外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终于在纸上看到了曙光。
他猛地抬起头,却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书房里了,只有路易斯·戈德曼在书房另一侧的电脑前。他问:“科恩教授在哪?”
路易斯扭头看他:“教授去睡了。他有点发烧,你最好别去打扰他。”
安德烈仿佛被泼了一盆凉水:“哦,好吧。”
“也许你可以跟我说说?”路易斯试探着问,“我们先讨论完善一遍,再拿给教授……”
“我知道怎么跟人交流。”安德烈打断他。
路易斯无奈极了:“嘿——你根本不知道。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社会生活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你。”
安德烈说不出话。
“你太戒备了。如果觉得所有人都敌视你、针对你,那他们就会真的敌视你、针对你。你该学着放松一点。他人并不都是地狱——你难道从来不跟人合作吗?”
“我不需要。”安德烈生硬地说。
“天哪。”路易斯低声感叹,随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那这一回你也不打算写合作者的名字了?”
“谁?”
“当然是教授啊!”路易斯大呼小叫起来,“你是要把他对你的工作的贡献都独吞了吗?”
安德烈语塞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圆满的回答:“刘维尔问题可以让他自己写一篇文章,库克里方法这一篇是我的。”
“这简直不可理喻。”路易斯扶额,“教授肯定不会答应的……如果要就刘维尔问题新写一篇,你又不肯一起署名,他一定会把唯一的作者让给你。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吗?他会失去把自己的名字和刘维尔问题的最终解答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他找这个机会找了几十年。”
安德烈本来想习惯性地脱口“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却在刹那间想起科恩教授说到“只有你最清楚该如何解释它”时眼中的光芒。那光芒似乎有种感召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
于是他强行换了话题——安德烈拿起草稿纸:“我们讨论一下这个。”
其他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安德烈住在这里的第三天晚上,他向教授提出:“我觉得我们可以就刘维尔问题合作写一篇文章。”
教授闻言惊讶地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确实……没法独立完成它。你知道的。”安德烈说。
“噢,不是我烧糊涂了吧。”教授开着玩笑。
安德烈认真地回答:“不是。”
旁观的路易斯忍不住笑出来。
第五天,安德烈和科恩教授的合作文章遇到了第一个瓶颈。
路易斯向来是这栋房子里起得最晚的人,一般他吃过早饭来到书房时,科恩教授和安德烈已经把白板写满至少一遍了。他照常向教授问候:“早上好,科恩教授。”
教授回答他:“早,路易斯。”
安德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但路易斯还是觉察出气氛不对:“怎么了?”
他发现白板几乎是空的。教授说:“我们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隔天下午,这个问题被路易斯解决了。安德烈听完他的办法,感叹道:“天哪,你怎么这么强。”
路易斯:“你不用担心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安德烈无视了他的话:“你为什么没有在研究所工作?你肯定会干得比约尔当那个家伙好一百倍……呃,你不知道约尔当吧?”
路易斯避开他的视线,看到教授颇有深意地朝他笑笑。他有些恍惚地自问:我真的不合适吗?
第十天是周末,路易斯反常地早起了,在餐桌上遇到了安德烈。他们几乎同时说:“早。”
然后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路易斯觉得安德烈肯定没睡醒。安德烈一开始也这么想,然而他很快就觉得,这件事(跟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哪怕自己一点都不好)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
路易斯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安德烈溜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早上好?”
下午他来到书房,试着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下午好,教授。”
“你好像在说‘您的罚单’。”科恩教授笑着说,“你如果不习惯可以不说,安德烈。不过如果能习惯它的话,这是好事。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会喜欢。”安德烈说。
“确实,人总得时不时说些没意义的话。”教授说,“但不用强迫你自己。”
第十五天的晚上,路易斯在科恩教授离开书房前把安德烈支走,问教授:“我能向您要一封介绍信吗?”
“喔?”教授从书桌前抬起头,“你要申请什么?”
“一个博士后职位。”路易斯说,“不是全职的,我可以继续做您的助理。”
“你终于准备试一试了?”教授颇为欣慰地说。
路易斯别过脸,故作轻快:“只是试一试。”
路易斯·戈德曼在读本科时,数学学院里流传着不少类似这样的笑话:“抽象代数学家的世界级难题:1、刘维尔问题;2、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同时直面这两个问题。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除了试着找工作,还目睹着刘维尔问题在科恩教授和安德烈的手里渐渐瓦解。
开头是困难的。他们似乎被奇怪的陷阱缠住了,每走一步,就会在下一步产生新的问题,并且走出每一步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安德烈只用一个下午和晚上就找出了第一步的走法,但之后的每一步都要花费两三天或更多的时间。没有规律是可怕的。路易斯数过,从第一个瑕疵出现,到安德烈整个证明的终点,还有二十九个环节,如果每一步都会出现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方法,他们相当于要解决二十九个问题,而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让整个证明彻底失败。
到七月初,连路易斯都感到了疲惫。有人向他问起科恩教授:“他最近在做些什么?”路易斯回答:“他试图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但现在发现它可能是条恶龙。”刘维尔问题虽然从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一代代数学家在研究它的过程中,开拓了许多重要的新领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的确是“下金蛋的鸡”。路易斯想,也许他们真的错了……也许刘维尔问题就不应该得到解决。也许解根本不存在呢?
科恩教授的健康状况也时好时坏。他断断续续地发着低烧,又因为增加的工作减少了休息时间。他仿佛被什么催促着,要尽快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
路易斯一度后悔让科恩教授帮助安德烈。他本来可以过得更平静、更舒适的,拼命工作是年轻人的职责,老人在从前完成了自己的份额,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可是如今,他过着跟安德烈差不多的作息,不知疲倦地耗尽着自己。
七月中旬时,他们的工作似乎终于度过了漫长的绝望之谷。在解决六个问题后,规律从杂乱的事实中显现了出来。证明的进度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星期,他们就走完了剩下二十三步中的二十二步,只差最后一步。虽然最后一步又让他们停滞不前,但安德烈和科恩教授都颇有信心——它一定是对的,否则怎么解释那些规律呢?
也许是因为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困扰着科恩教授的低烧也消失了。路易斯战战兢兢了一个多月,至此终于稍稍舒了一口气。科恩教授决定给他放个小假,他问道:“那我的助理工作怎么办?”
“那个啊,安德烈可以暂时代替你。”教授说。
路易斯故意挑挑眉毛:“听听,等我回来大概就可以‘永久代替’了吧。”
科恩教授不和他争论:“假期愉快。”
路易斯·戈德曼放假的第二天,安德烈照例和科恩教授在书房讨论刘维尔问题的证明。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从东南面的窗户照进来,所到之处一切都变得懒洋洋的。
科恩教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安德烈在白板上写写画画:“所以这就是你昨晚想到的。”
“是,”安德烈说,“这一步和前面的那些有结构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规律在这里失效了。”
“嗯……这没问题。我觉得这个不同之处很熟悉,你觉得呢?”
安德烈看着白板想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尾地说:“原始形式。刘维尔问题的原始形式。”
仿佛咒语出口,他们同时想到了什么,两双灵光一闪的眼睛对视了一瞬。科恩教授直起身子,从书桌上拿起笔,安德烈也从白板前大步走过来。
这时楼下传来邮差的喊声:“科恩先生。”
“噢……”安德烈气恼地长叹一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呢?他只好跑下楼去替教授收信。
除了信件之外,这一天还到了一个包裹。邮差从包里拿出那个大号信封,对安德烈说了一句什么。安德烈一门心思全挂在刘维尔问题上,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了一声,拿过信件就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邮差叫住他:“先生!您还没……”
这位邮差大概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让安德烈很不习惯,以至于后面的话他都没有听清。他意识到自己变得焦躁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转过去问:“抱歉,你刚刚说什么?”
两个人交涉了几分钟,安德烈才弄明白,他忘了签字。这几分钟里,他的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沿着科恩教授刚刚指的方向探索,挖出的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必须,马上,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安德烈想着,感觉他的头盖骨里火花四溅,几乎就要到达爆炸的临界值了。
他飞快地签过字、把单据交给邮差,往回走到一楼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笔,把那个最大的信封按在墙上,在信封背面演算起来。他有种强烈的直觉:他们今天也许能成功。
安德烈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现在他完全沉浸在抽象的世界里了。那些思想从他的笔尖急切又流畅地喷泻而下,仿佛冥冥之中,神明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他断定自己的方向一定是对的,甚至能看到那层薄纱之下的神像的轮廓。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个让全世界数学家追求了三百年、又把他和科恩教授折磨了两个月的谜题,就在他手中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上,慢慢卸下它的最后一件盔甲——
演算完成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被静音了。和他想象的一样完美——完美无缺。
一股热血直冲安德烈的头顶,他激动得从地上跳起来:“我算出来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信,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科恩教授!我算出来了!”
安德烈极度兴奋地冲进书房的门,准备接受教授的赞扬,却在进门的瞬间安静下来——
书房里很暖和,教授似乎是累了,靠在椅背上打盹。安德烈胸口一跳:他怎么没醒?
他又叫了一声:“教授?”
仍然没有回应。
安德烈呆呆地看着科恩教授的侧影。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灰尘在空中飞舞着,和老人的银发一样烁烁生辉。
他无知无觉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书桌旁,看到教授的胸口已经停止了起伏。
桌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写着几行字,和他刚刚写在信封背面的相差无几。
后来他才看到,那个信封装着的,正是他即将登在《纯粹与应用数学》上的文章的校样。那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只有一个。
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本来决定一生单打独斗,这一次却在文章的开头加上了别人的名字:
献给埃里克·科恩教授。
end
备注:文中的数学名词大部分是杜撰的:刘维尔问题是假的,库克里方法也是假的。但刘维尔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创办者,不过他更为人(指我这种物理专业大学生)所知的成果是刘维尔定理。
主角都是虚构的。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故事框架参考的是《费马大定理》,后来才发现随手抓的刘维尔跟《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关系(捂脸)。
如果想看更多关于原型人物(?)的梗,可以移步我的LOFTER http://hhhhhhelene.lofter.com/post/1f239c1e_1c7344358
评论要求(都是参考,不一定要涉及,因为很长所以只要能看完给个评论的都是大善人(?
1、因为发的前两篇都是很飘的东西,这一篇决定写得现实一点,所以想要知道大家对故事的合理性有什么感觉;
2、写大纲的时候没有路易斯这个人物,是后来因为不想让他过于工具人才加了一条副线,想知道这条副线加得是否自然;
3、一开始没有想到会写得如此长(……),因此没有具体地做人设,想知道人物前后的一致性如何,尤其是安德烈;
4、开头是刚看完一些翻译的东西写出来的,后面拖了一个月才写完,想知道前后文风有没有脱节;
5、其他比较关心的方面:节奏控制,段落过渡,数学细节会不会太多(……)
mode:求知 笑语
第一百八十四次作业【高光】原创《金鱼钻石&蝴蝶珍珠》
文:绿鲤
文体:小说
BGM:《ハッピーエンド》/《起风了》
“他永远是我的英雄。”
珍珠色的少年在心里说。
天色未晚,暮光朦胧,三步之外是无垠天空,百米之下是车水马龙。
他立在天台上,向天空举起烟花。每一响都在心里喊一声那个人的名字。每一响都无比灿烂,炸成泪水一样的漫天火花。
“他永远是我的英雄。”
那年他十七岁,从他的茧里挣扎出来,向着天风张开了珍珠色的翅膀。
作为一只蝴蝶,拿着美术学院的邀请函,与无数的蚁、骏马、猫咪、白鹤之类一起毕业。
在那之前他一直是所有人眼里的乖孩子。他没有逃过课、没有跟老师骂过仗、没有在行政楼前唱过大逆不道的歌、没有在布告栏画下什么出格的图案。甚至他规规矩矩上学写作业,在课程班排名也靠前,是个整天傻乐的好学生。
但班主任一直很遗憾他没有像其他学生那样,而是在最后一年毫不犹豫地向着蝴蝶转变——对于生活在周围的所有人来说,这太离经叛道了。
他本可以成为社会需要的钢铁做的蜂、令人尊敬的白金质的马或者别的什么大家熟悉的模样,做一只到哪里都有人爱的棉花团猫猫也好呀。但他偏偏要成为浪漫过头又容易损毁的蝴蝶。
但对于他的选择,他们也并不意外,他一直以来就有点奇怪。没事的时候他喜欢跑到无人的艺术楼,在有一整面落地窗的楼梯间里一个人迎着阳光唱歌;喜欢在大风天的窗台上,偷偷比划指挥风雨一般的手势;他会在晚自习的课间突然对好友说:“我恋爱了!”“哪个班的?”“是月亮!”;他的学习机里总是偷偷装着音乐,当他听起音乐的时候,他就不在那里了——这样的人好像天生就该成为蝴蝶似的。
“以后的路哥们就帮不上你了哦,不过我蛮羡慕你的,能成为想要成为的样子。”朋友敬了他最后一瓶汽水,“珍珠的翅膀很好看。”
他也笑着跟对方碰杯。
终于少年们就那样告别,或走或飞向各自的前程。
无论是为他唏嘘的,还是祝他从此海阔天空的,都不知道他本该在这个时候欣喜若狂,应该在校园里飞奔大笑,一个人载歌载舞,拨出一个电话然后在天台上放它个几十响烟花。
毕竟他们也从不知道他压在枕头下的信,没见过他茧子的内侧,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是珍珠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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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大以前啊,幼小的人类都是小小的幼苗。家人为了让他们安心成长为优秀的大人,常常会给他们做一只茧。他所生活的茧,是家人的厚爱织成的,安全干净,只是有点不透风,也不怎么透光,上面只有很小的一条缝。
在厚厚的茧里,他并不比别人成长得更好,只是跟所有孩子一样默默地生长着,为几句夸奖高兴很久,为一次批评难过半天。要说比较特别的地方,可能就是从他的枝蔓上长出了一个个的世界。而他为数不多的小爱好,是一个人在茧子里唱些不成调的歌,把他所向往的,那些世界里英雄们的冒险,在小纸片上写成故事,从那个小小的缝丢出去。
他在长大,那些世界愈加缤纷繁茂,于是茧也越来越小,越来越拥挤。最开始他还会因为喘不上气而焦躁地敲打茧壁,但是为了他好的家人并不打算把茧打开:“我们希望你是一个阳光的孩子,成长为大家喜欢的样子。”
而不是你觉得很酷的那种英雄哦。
于是在这慢性的缺氧里,他乖巧地蜷缩起枝蔓,为了留下足够的空气而不再唱歌了,从茧子的内侧生出了扭曲的刺。那些曾经无比繁茂的世界,也因为“不可以再消耗仅剩的氧气了”而枯萎休眠,褪色到近乎透明。
直到有一天。
“我好喜欢你的故事!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一张带着雨季青草香味的纸片,夹着明亮的光和清澈的风从缝外面投了进来。
他突然又能呼吸了。
就好像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欣喜,所有的枝蔓都在这一瞬复活了。
“你好!我也想知道你的名字!”
那天他回了信,还不知道自己的生命里发生了什么。但从那之后,在拥挤的茧里,他就可以纵情呼吸了。隔着层层的茧,通过窄窄的缝,两个少年的世界在纸上交汇了。
对方和他一样是生活在茧里的孩子,也和他一样有着枝繁叶茂的世界,但比他更热情更野,写来的每一封信,无论是好事情还是坏心情,都沉甸甸亮闪闪像是装着整个青春期的夏天。对方的光芒随信展开,横冲直撞照进他在黑暗中褪色透明的身体,一丝光勾着枯叶底下心火重燃,他自己就成了这方狭小天地里最最耀眼的东西。
那段日子里,无论是沉重的茧,还是全校统一的校服,厚厚的作业和试卷也压不住他的生命力。只要拿起笔开始做梦,他就是自己无往不胜的英雄。
他们像世间所有的密友一样无话不谈。会讨论一起追的漫画的新章节,把感想和脑洞都画给对方看,为喜欢的情节和人物大笑大哭;给各自设计了角色,在纸上一起去探索天海山河,向着不公与黑暗盛大地开战;还会讲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偶尔吐槽家长,并发表近乎一致的意见;也讲没能追到但依然喜欢的女孩子,互相安慰的同时也同样把这份悲伤视为珍贵的宝物。
他们又自认不同于世间所有的密友。他们的生日刚好在前后两天,喜欢同类的颜色,有着同样的爱好和美学,同样的赤诚狂妄。如果一个人遇到了不好的事,同一时间,另一个人也会毫无理由地低落。他们默契到自己都惊讶,又为此感到理所当然——我们一定,一定,一定从很久很久以前,就一直在等着相遇了!这就是宿命!
两个茧中的少年成为了彼此的灯塔,茂盛枝条就顺着那些灿烂得让人忘记现实的信纸决堤一样蔓延,占据彼此生命里最好的时间,还把对方的名字写满在自己的未来里。
“十年以后,我们也成立组合画漫画吧!”
“住同一间宿舍,在截稿日极限狂肝!”
“所有的东西都买成对的!”
“咖啡无限续杯,交稿以后互相瞪眼到天亮!”
“把整理房间都留给刊登之后吧——!”
“同意!”
“到时候一起考那个美术学院吧!”
“嗯!”
“从现在开始要努力从茧里出去了!”
“成为蝴蝶!从里面飞出去!”
“等考上的时候,就在天台上放烟花!”
“为王的诞生献上礼炮!”
他们就是能那样快乐地讨论日后的苦难,让他在日后回想时无数次艳羡。
虽然那么约定了,对他来说去实现那个约定却像离开那只茧一样困难。
茧是爱做的,爱是有方向的,于是茧也有不同的形状。家人为他准备的茧是用来养鹤、养鹿、养骏马的,不养蝴蝶。如果想要成为蝴蝶,从那样的茧里他得不到任何必要的营养。
但这不妨碍他一封信寄过去就要贴六七张邮票,动辄就是几十页,不妨碍他在茧里唱着歌,在茧壁内侧涂满并不会在这个世界发生的二人的冒险。毕竟对少年们来说,这是个容不得英雄的世界。
他们从不向家人分享自己的幻想,因为献上的花朵常常收到“你把这个劲头用在学习上多好?”的回答。每次小心试探都被温柔但严格地退回了,所以后来他放弃了抵抗,听话,顺着他们想要的样子生长。
但现在他有了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所以即使不愿意,他也愈发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正在前进的道路是怎样地偏离了他要去的方向。就比如中考之后,他升入了文化课程班,不像对方,考上了他们那里最好的艺术学校。
随着他的背上逐渐凝结起等待填满色彩的纤细翅脉,茧就有了越来越无孔不入的存在感,不断地提醒着他,伸出手,会痛;迈开步,会痛;张开翅膀,会痛。
“看你拿到信欣喜若狂的样子,我就知道你下次考不好了。”
“虽然有这种不公平的事情,但是老爸希望你不要做那个出头鸟。”
“虽然老师因为看雪就说你,但也是为你好。不值得期待的学生他才不会管呢。”
“偏方会流传下来是有道理的,如果是妈妈生病了需要吃猫头鹰才能好,你会为一只猫头鹰让妈妈一直病着吗?”
“等你长大,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们不希望你那么做了。”
——等你长大,就一定会泯然众人。
直到今天他回想起来,依然觉得每一句话的潜台词,都像是同一句宣判。
天真赤诚罪不至死,生在此世活罪难逃。
即使清楚地意识到这对自己的翅膀来说是怎样的无期徒刑,他却依然只是在想办法扩大那条可供呼吸的缝,他没有真的要去破坏那只茧。或许是因为他同样意识到了,心里能有那样的火种存在,也是因为有茧的保护。
每一天都为现状而感到焦灼,又每一天都暗示自己不去在意。就像一边高喊着“我绝不会屈服”,一边蒙着眼睛向地狱走去,任影子一层一层地罩在自己的头上,覆盖那一点微弱的光芒。
这样的自己根本无法成为英雄,也完成不了与他的约定。
直到有一天。
那是对方寄来的最后几封信之一。
另一位少年英雄告诉他:因为我救了三只金鱼,我被狠狠地嘲笑了。
我被狠狠地嘲笑了,因为我救了三只金鱼。
那是一个小长假的下午,少年跟朋友去看电影。他在不锈钢的栏杆里排队,看见有几个小孩天真又恶毒地笑着,说着“要死嘞!”,把四五只装在塑料袋里的金鱼连水一同倒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在他们动手之前他只来得及喊出“喂!”,等他喊出“住手!”的时候所有的金鱼都已经不在塑料袋里了。
少年一边大声呵斥着被人发现一溜烟跑掉的小孩,一边从晒得滚烫的栏杆上翻出去,众目睽睽之下将手伸进垃圾桶,在垃圾之间翻找起被蓄意谋杀的金鱼。
几经周折,三尾明亮的红色躺在少年掌心里,而剩下的两只可能已经滑入了垃圾桶深处,他掏不到了。少年捧着在空气里拼命呼吸的金鱼又匆匆冲过马路,到达对面的喷泉,把它们放进了水里。
被那飞身出去的动作惊动的人群就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他在垃圾桶边徘徊了一会儿,终于放弃了找不到的金鱼,回来排队的时候,他就听到了。
“他是不是以为自己很帅?”
“是故意作秀吧。”
“以为自己在演电影吗?”
“好恶心。”
“你以为你在演电影吗?我都不想说我认识你。”
最后一句是跟他同去的朋友说的。
在放映厅内他完全没有把电影看进去。金鱼的粘液残留在他的指缝里,透明的红色和那些话语一起在他的脑海里游来游去。
少年在放映厅里哭了。
他还是没能救到所有的金鱼。
但好在他还是去救了那些金鱼。
——就像路人们和那个朋友所不能理解的那样,在茧壁这一边的他读着信泣不成声。
这不是错觉,他们一直都知道的,这个世界容不得英雄。
尽管如此,那个人还是出手了。即使在人们眼中被残害的只是几条金鱼,即使人们只会为此嘲讽他,即使要对抗的是整个世界,他仍然会迎着无边的黑暗向前。
——如果是我在那里的话!我一定会握住你的手,告诉你:“你做了再正确不过的事情!那个样子就是很帅!”
如果是我在那里的话……我一定会……我一定会在看到那些金鱼被倒进垃圾桶的时候就失去了勇气。
你才是真正的英雄。
在他的泪水里,越过栏杆去营救金鱼的少年就像钻石一样耀眼,美丽张扬而且锋芒毕露,剔透明亮闪耀热烈就像结了晶的光。真正在向着茧的外面挣脱,无惧任何伤害,总是以更强硬的姿态从悲伤里杀出来,越是穿越枪林弹雨越是金刚不坏。
他正是他想要成为的样子啊……
后来他擦干眼泪回了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对方。而后,再次敲响了包围着他的茧。
等到忙碌的他们再一次传纸条的时候,已经是高二那年的夏天,他几乎是跑着去,发着光,把写着好消息的纸条向那条缝投出:
“我可以去学画画了!”——我有机会去考美术学院了!我被允许成为蝴蝶了!我离完成我们的约定更近了!
就算半途开始的我得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就算家人和老师都会为我惋惜,但我——
“恭喜!但我不打算画漫画了。”
向往着对方的样子,向着二人约定中的未来,一个人经历了交流谈判和争吵,正面战场失利就曲线救国,磕磕绊绊一路跋涉而来,凝结在他翅脉上的钻石忽然碎了。
“抱歉,不能和你一起成为蝴蝶了。也不能一起放烟花了。”
“谢谢。”
在为对方留好了所有位置的未来碎成的纷纷扬扬的碎片里,他在那道连接着两人的缝前流着泪说着,真挚而孤注一掷。
“谢谢你发现了我!谢谢你说想要知道我的名字!谢谢你跟我一起画画写故事!谢谢你把整个世界带到我眼前!谢谢你让我知道自己也可以那么美好地活着!谢谢你和我一起在最狂妄的年纪做最冒险的事情!”
谢谢你点亮我的生命!谢谢你把星星洒进我的夜空!谢谢你把梦和远方放进我手中!
谢谢你成为我的英雄……
他说了很多很多的谢谢,作为献给最最宿命的那个人的告别。
“那么,加油啊!”“嗯,我会的!”
少年们好好地说了再见,从此天南地北。继续前进,或者一边前进一边愈伤。
就算能忍痛前行,该痛还是会痛。那个人的光在他的心里结了晶,不算多锋利,但也是种在身体里的酷刑。明明把这个用光芒刺痛他的东西丢掉就好了,但他从来舍不得。
这是他最后能抓住的光了,也是有那样一个人走进过他生命的证明,即使是它划出的鲜血淋漓,也都是他最珍贵的东西。
光与痛楚的结晶被温柔地珍藏起来,层层包裹,直到所有的棱角和刺都终于伤不到他。
终于他毕业了,考上了美术学院,在天台上一个人放烟花。
纪念他单方面地完成了一半的约定,从茧里真正地挣脱出去,长出了华丽的翅膀,结成了一颗蝴蝶形状的珍珠。
天色未晚,暮光朦胧,三步之外是无垠天空,百米之下是车水马龙。
披一身温柔的珍珠色,他在心里大喊着那个少年的名字。
“他永远是我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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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蝴蝶形的珍珠长大了,也知道了人间多生离而少死别,也没有那么多活着永别。只要两个人还在同一个世界,总还有机会再见。两个人在社交平台上互相关注,对方没有变成蝴蝶,而是成为了一只在空气里游动呼吸的金鱼。在分别之后,虽然不画画了,对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专注写作,不仅比他走得更远,还有更多的人喜欢。写的有些故事,甚至达到了一册难求的地步。
虽然因为向着不同的方向走得太远,对方也经过冷却不再火光四射而是水光璃璃,他已经很少能看懂对方兴奋地发表的东西,也无法理解对方所说的所有美丽了。但那个人说到喜欢的东西的时候那副闪闪发光的样子,与他的记忆里一模一样。
这么多年过去,那个人依然是耀眼的钻石,只不过变成了金鱼样子。
想到这里,他总会觉得:不愧是他。
在十几岁的时候遇见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对他来说是值得铭记一生的事情。
十三岁到十七岁之间的那几年,永远都是他人生里最狂妄最疯魔的一段日子,是他平淡人生里闪闪发光的宝石。毕竟——
“我已经在我们共同织造的幻想里和你一起度过了辉煌壮丽的一生。”
“自从过了最狂妄的年纪,我们的战斗已经各自停止了很多年。我不再给他写信了,他也没有再给我消息,但是收起来的那叠厚厚的信,无论哪一封,拿起来摇一摇,都能听到灿烂的声音,就像会有无数光的结晶掉出来洒落一地。
偶尔好好想起他的时候,总会想着,还有很多很多没完成的约定。有时候也想不通,如此宿命的我们,为什么也会成为彼此的回忆呢?不甘心是有的,舍不得是有的,但是因为遇见过他,遇见过他,我才是现在的自己。”
后来某天,他正刷着关注了对方的那个社交软件,偶然刷到了他能看懂的东西。
那是关于金鱼他从来不知道的事情。
家人不愿意接受孩子生了病而不允许他去医院,即使自己想办法买到了药也会被丢掉,为了不让他吃药连医保都锁掉断绝他一切生路,直到空气里的金鱼决定向着死亡沉没,他们才带他去了医院。
而挂的科室与他的病无关。
好像只要不确诊那就只是不听话的孩子胡思乱想。
早已不是少年的蝴蝶忽然像少年时那样泣不成声。
他的英雄很少跟他提起自己所生活的那只茧。
他是他生命里最璀璨的钻石,是光的结晶,是他流泪流血也舍不得丢掉的锋利透明。咬碎了会和着清清的血液泄出汹涌的灿烂河流,照亮他的青春甚至他的余生。
但他从前没有想过,拿或许是无数次与毁灭擦身留下的无数伤痕,才能折射出的明亮火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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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用的备注:
太多情绪覆水难收最后完全放弃让人看懂爽就完了。
有原型。小金鱼的名字是砂。
砂留在蝴蝶的心里,因为炽烈的情感而炼成了一枚锋利的玻璃。为了能把砂一直留在心里,蝴蝶结成了珍珠。
评论要求:笑语
【地上星】
第一百八十三次作业【向西】原创《地上星》
文:绿鲤
关键词:向西
背景:架空
文体:小说
BGM:《Le portrait》
词条:《遂星》
“请问你见过一个大概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吗?我听说她来了这个地方的……”
“你说的这个女孩子大概长什么样子?”
“啊……她大概……她大概是个有黑色长发、脸有点圆、眼睛很亮……的女孩吧。”
当你问到细节的时候,对方就会变得犹豫,含糊其辞。
请不要质疑对方,他是真的不知道那孩子长什么样子,多高个子,穿什么衣服,也是真的想找到这么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孩子。
你看他依然穿着露出半截手臂的衣服,有着这炎热的地方没有的象牙色皮肤,嘴唇干裂,于是好心给了他一顶阳帽,请他喝了口水。那个男孩子笑起来格外腼腆,右手握拳放在胸前向你鞠躬致谢,看起来也像是南方的礼节。不同的是他的拳头放在胸膛中央,而非心脏的位置。
前天也有人用这样的礼仪问候过你,是个外乡女孩向你问路,也是这里没有的白皮肤,只不过不是他说的黑发。跟当地人比起来,那只能算是褐色。
“如果你说的是一个跟你用的手势差不多的女孩子,我是见过的。”
她往西边去了,向你买了几只装满的水囊,但是谢绝了你找一名向导的建议。
在这个风沙吹袭的边陲小镇,再往西就是茫茫沙漠了,每年只有特定的季节会有冒险家组成队伍进到沙漠里,去寻找传说中的“众星沉没之地”。虽然你也担心过,但也许她自己就是一名年少有为的冒险家呢?
你把见过这样一个女孩的事情告诉了这个男孩子,那被热风拔去了水分的脸上忽然现出了涌泉般的笑容。他再次向你道谢,然后像那个女孩一样详细地打听了往西去的路和方法,最后又向你鞠了一躬,顶着你送的帽子赶往太阳下沉的方向。
奇怪的孩子们。
你想。
你不知道的是,在你目送他离开视野的时候,从附近的几个镇子上,从最近的驿站,有好几个人,青年的、中年的、甚至老年的,都向着沙漠的方向而去,甚至从沙漠深处的绿洲里,也有人骑上了涉沙兽赶往沙漠的边缘。
事实上,就在你看见他转身离开的时候,“那个孩子可能去了沙漠。”的消息已经像光线一样散布到整个世界了。
由遂星的感应之网。
这个向你打听人的男孩是一名“遂星”,他想找的女孩也是一位“遂星”。他们的胸膛是半透明的深蓝色,里面含着天星般的美丽光点,就像闪闪的星穹。他们相信自己是天上星星的化身,自己的生命是星辰的一场旅行,在能够独立之后就会循着各自的星轨在大地上流浪。地上的星星们从不迷路,他们能通过自己那颗星星的感应辨认方向,还能通过它感应到天涯海角的每一个同胞。
即使永远在一个人流浪的路上,遂星们从不孤单。
沉浸在同一片星海之中,他们知道在世界某一处有人看到了壮丽的极光,有人在高原上遭遇数十年不遇的风雪,有人躺在小船里,沉醉在倒映玫瑰色天空的湖面上,也有人在深夜里一个人赶路,地上的星星们和天上的星星聊天。
所以他们也知道每一颗星星的消失。
十五天前,有一个人在星海里问:你们最近感应到过那个孩子吗?
那个喜欢在夜里赶路,还喜欢在星海里唱歌的女孩子。
从她那里传染来的快乐像恒星的光一样美丽热烈。
“没有,有段时间没感应到她的存在了。”
“好久没听到她唱歌了。”
“她还好吗?有人知道她去哪了吗?”
地上的星星们想知道。
如果一个遂星在星海中忽然消失了,很有可能是遭遇了什么不测,或是更加少见地——与之对应的天星陨灭了。
地上的星星们想知道她到底怎么了,于是将各自所知的关于她的事情拼凑到一起,得知了她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又向大地上的人们打听。到第二天,他们听说有人看见她往西方去了。
她还活着!这是一个好消息,但这就证明了另一个可能性——那个孩子的星星在宇宙中陨落了。
遂星们顺着星辰的呼唤而得知自己的方向,也凭星辰的存在确知彼此的存在。失去了自己的星星,遂星的轨道就断裂了。
无法把声音传达到她那里的遂星们担心在这样的年纪突然失去了星星的孩子,于是散落在茫茫星海中的他们开始在茫茫的大地上寻找那样一个突然消失了的小星星。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遂星在跟路人询问“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大概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直到今天,他们确定了她去了沙漠的方向。就算是不会迷路的遂星,一个人深入沙漠也是危险的。他们要找到她。
于是在第十五天的夜晚,从沙漠边缘的小镇出发的男孩子,终于在浩瀚星海下发现了站立在沙丘上凝望天星的女孩。
女孩的长发像河流一样在夜风里涌动着,确实如他们所说,脸有点圆,看向他的时候,因为惊讶而睁大的眼睛里映满星星。
她看见骑着涉沙兽忽然出现在茫茫沙漠里的男孩停下坐骑,裹着外套一点点爬上沙丘来。他可能在沙漠里跋涉了整天,直到来到她的面前。热风关上了他的声音,疲惫让他喘息着干站在她面前。在他能说出什么话之前,他把手握成拳放在胸口向她行礼,不是心脏的一边,是中间。
女孩也用同样的手势回应了他。
说实话,这一刻她还有些不知所措。自从她的星星陨落了,她感受到的宇宙就忽然变得空荡荡的。原本能感觉到的联结瞬间退去,曾经会对她唱歌的天星们也蓦然缄口,变成了遥远冰冷的光点。无论她怎么呼唤,都没有人回应了。她只有一个人抱着膝盖缩在夜幕下,所有星星的光之外。
男孩看起来是专门来找她的,虽然她已经离开家很久了,但这感觉像极了贪玩晚归被焦急的妈妈抓到。对方恐怕也是一名遂星吧?出生在不同的家庭里,流浪在不同的星轨上,另一个遂星何以跑到沙漠中来找已经失去了星星的自己呢?
男孩向她伸出一只手:“大家有话想跟你说。”
她轻轻牵住那只手,默许了对方把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而后站在上风口的女孩,眼里忽然进了沙子。
广阔的沙漠上,大地上的每一颗星都在通过男孩的联结呼唤她,闪耀、璀璨、海啸一般腾起的喜悦引爆了环绕着他们的整座星穹。就像数亿颗超新星一起爆炸,每一束光都传到她身边。
“找到她了!”“她没事!”“太好了!”
这些消息在男孩确认了是她的时候就已经传向了全世界每一个不眠的遂星。
寂静的世界生机重现,夜风越刺骨越清晰地感知到血流的热度。她不知道他们的模样,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认得出一颗颗亮晶晶的灵魂。
沉寂了许久的各种情感也跟着泪水一起挣扎出来,她不停地吸着鼻子,直到男孩慌了开始哄她:“别哭别哭,沙漠里连泪水也很珍贵的。”
她收回放在对方胸口的手来擦眼泪,终于向专程追进沙漠里来的男孩露出了一个非常努力的笑容。
繁星合唱的天穹下,小星星们坐在沙丘上。
“你是想去‘众星沉没之地’吗?”
“嗯,犯傻了,就老想着,说不定我的星星也会掉在那里呢?如果我把它举起来,送回天上,会不会就能和以前一样。或者……倒在路上也没什么不好的。”她抱着膝盖目光向下,笑着说。
他稍微考虑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如果感应不到了……那就是没有了哦。”
“……是啊……其实我清楚的。”她点头,而后望向天宇:“只是,没有了星轨,我该去哪里,我已经不知道了。”那盛开的天空里有所有星星的轨道,但那是他们的轨道,不是她的。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脱离了自己的星轨来找你的。”他也望着天空,抬手像是要接住倾泻下来的星光:“星轨指引遂星的方向,但它不是全部。没有了星轨,也意味着你可以去任何地方。”
“比如不知死活地一直往西?”她从鼻子里轻轻笑出了声,于是他也笑了,沙丘阴影里的涉沙兽都抬起头来看。
“那么,还要继续往西吗?”他问:“去众星沉没之地?”
沉默了一小会儿,不再循着星轨前进的小星星叹了口气,一弯笑容向着另一颗小星星徐徐升起:
“不去了。”
“现在我想去众星升起的地方。”
【琥珀眼中】
第一百八十二次作业【挫骨扬灰】原创《琥珀眼中》
文:绿鲤
关键词:挫骨扬灰
背景:架空偏西幻
属性:BL
文体:小说
BGM:《悲しみ雪に眠る(instrumental)》
01
风停了,山庄的屋顶压满了雪。
山庄的主人身下是汗透的床单,背靠着高高的枕头,嘴唇干裂,身体发烫,金色的眼睛却不减锐利,在床前的医生拆开绷带检查伤口时,尤其像壁炉里的木炭上吹来了风。一位少年守在床边,双手握着他的手,与他一同屏息看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医生给虚弱的男人换过药后,直起身摇了摇头:“阁下,恕我直言,如果您坚持一直佩戴琥珀眼戒指,这伤不但好不了,还可能恶化。您也知道,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承受得了这东西。请您听我一句吧,摘下琥珀眼,这样您才能……撑过这个冬天。”
“我会考虑的。”他的声音依然威严,收下建议后反过来给医生以叮嘱:“关于我的病情,一个字也不要透露出去。”说话时那双金色的眼睛里点着莹莹的光,被注视的医生微微打了个冷战,点头以医神之名答应了,接着便留下了内服用的药,向山庄的主人告辞。
“安比亚,送格雷曼医生回去。”
被叫做安比亚的少年起身结了出诊的费用,送医生下楼,到庄园大门口时向对方抱歉地一欠身:“这样的大雪天还请您专程过来,实在是给您添麻烦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医生也向少年一欠身:“罗蒙子爵一直不肯摘下琥珀眼,也难为你一直在身边照顾了。”只要与那双眼睛对上目光,就好像有什么极为危险的东西透过那层冰冷的金色在看着自己,没有挣扎和反对的余地。传说琥珀眼的佩戴者能让注视的对象下意识地服从,第一次来看诊时他就见识到了,但至今也没能习惯。
“他对我特别好。”少年垂下眼腼腆地笑了笑,再抬眼时笑容里便带了些酸楚:“这也是我应该做的。”
这一点不错,折磨罗蒙子爵两个多月的伤口,正是为了营救他才留下的。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想去猎一只琥珀蛛跟对方凑一对的琥珀眼戒指,又在命悬一线时被那位无比宠爱他的子爵赶来救下的。
淡金色卷发,碧绿的眼睛,少年立在那儿就像春天的化身。如果说那个像网中央的蜘蛛一样掌控着这一带的男人心里,还有哪里留存着人类的柔软的话,恐怕就是安比亚所在的地方了。
医生轻轻叹了口气,告别了少年,登上了送他回去的马车。
“希望那孩子能劝他摘了那戒指。”
“他的话一定比我管用。”
02
安比亚刚一关上门,罗蒙就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放任整个身体瘫在了靠枕上——维持刚才的气势对现在的他来说消耗太大了。他摩挲着手上的琥珀眼戒指,即使闭上眼睛,他的眼前也会浮现出那颗近乎血色的,蜘蛛的眼睛。里面凝着一个青年健美的身影。
“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琥珀眼——辛西娅琥珀蛛的眼珠,浸入冰酒灭活之后佩戴在身上,能够让佩戴者变得更加有力且敏捷。而其中映入了猎人身影的琥珀眼,还能让持有者获得那仿佛魔法的注视。
几年前,刚刚继承爵位的他势单力薄。为了摆脱掌控和打压,他雇佣了年轻勇敢的猎人,组成队伍去猎杀琥珀蛛,获得了这颗成色极好的琥珀眼。于是年轻的罗蒙子爵就戴着那枚琥珀眼制成的戒指,将获得的眼珠分批灭活制造出的昂贵琥珀眼,分配、交易给他想要发展的盟友、想要控制的势力,在几年时间里成为了这里实至名归的领主,并圏下了这座栖息着琥珀蛛的山不让人进入。
与他见过面的人都记得那双金色的眼睛,明亮、锐利、不容拒绝。当他心意已决,即使持反对意见,也很难向他说出反驳的话。盘踞在死亡中的蜘蛛从他的眼中窥视着生者的世界,替他驯服他的属民们。
而受到雇佣去猎杀琥珀蛛的年轻人们拿到了大笔报酬,过上了好日子,却接连在三年之内死去了。人们说那是被金钱诱惑的恶报。
只有罗蒙知道他们死亡的确切原因。
某位老猎人告诉他:杀死辛西娅琥珀蛛的时候,一定要蒙住蜘蛛的眼睛,否则猎人的影子会留在蜘蛛的眼中。到冰酒灭活的时候,伴着生命力被解散那“嘶”的一响——影子的主人也会死去。
很可惜,这位老猎人在那场狩猎之前就离世了。
只有他,只有他,把这个狡猾而危险的秘密揣在左胸的口袋里。智谋、力量、加上一点点琥珀眼的魔法……他披着年轻猎人的影子,周旋于各个势力之间,一步一个血红色的脚印,才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这件血淋淋的好宝贝唯一的副作用是会让持有者像那些凶暴而对猎物格外挑剔的蜘蛛一样,对雄性产生额外的兴趣。夺去蜘蛛性命的,蜘蛛也将断绝其生命延伸的道路。无论直接还是间接。
但他不在意。
从他口中说出的一切都可以是假的,唯有对安比亚的爱,他深信不疑。在安比亚之前他也有过许多可爱的宠物。他们也很美丽,美丽得他很快就会腻烦,然后他们就会被丢弃或处理。
唯有那个孩子是不同的。
当他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下看见那个男孩的时候,他几乎以为是春天的化身站在了眼前。
少年抬头轻嗅洁白的苹果花,小小的花瓣洒在他阳光般的卷发,注意到他的视线回过头时,碧绿的眼中闪过小鹿那样的惊惶。最后他对他报以有点心虚而腼腆的一笑,背在身后的手向他交出了在那个花园里折下的花。
罗蒙曾自认在情场上纵横潇洒,直到遇见安比亚。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前并不知道何为爱情。
是爱情让他对那只小鹿念念不忘,也是爱情让他动用了琥珀眼的暗示去蛊惑他的天使,同样是爱情,让他无法承受摘下琥珀眼的焦虑——哪怕只是想一想,忽然涌上来的慌乱都会让他拼命摇头驱散这个念头。
这座庄园,这些财富,这群盟友,这一众追随者,这心爱的天使,这一切都是琥珀眼带来的。在他受伤休养的这段日子里,他一点点像蜘蛛一样用丝网联结起来的一切,都随着中央的自己迟迟没能痊愈而发酵出了摇摇欲坠的危机感。其他的东西他都不在意失去,他有在伤愈之后一样样寻回并再次拴牢的自信。唯独安比亚,唯独安比亚,如果摘下了戒指,无法延续那魔法的暗示……不行只有安比亚不可以一丝一毫感情消退的危险一个冷淡的眼神他都不能承受!!
仅仅是动了一下那样的念头,关天闭地的窒息便涌上来。失去了大半力气的手紧紧抠住那枚琥珀眼戒指,罗蒙将头仰过去,让身体向着柔软枕被沉没,努力去呼吸。
“罗蒙?罗蒙你还好吗?”
当缺氧的感觉逐渐退潮,他睁开眼睛看见他的天使回来了,正张开双翼俯身于他。于是呼吸也回到了他的身体里,他伸出双手相迎,深深拥抱这份随时都像是要崩溃的安全感。
安比亚过去最喜欢把脸颊靠在他的胸膛上,但现在他不敢。他知道,隔着一层衣料,男人的身上开着一座玫瑰园。小鹿把下巴搭在他肩上,湿漉漉的呼吸像是哭过一样卷过他的耳轮:
“罗蒙,把这戒指摘了好吗?”
“安比亚,我不能……”身体的脆弱已经渗透到了他的精神里,即使是他的天使提及那个举动都让他微微抱紧了对方。而他天真的小鹿用柔软面颊蹭着他的鬓角,不解的语气听上去那么委屈:
“为什么?戴着它你的伤就好不了,两个月了,一点儿要愈合的迹象都没有。它在消耗你的生命力,罗蒙……医生说你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
安比亚的重量小心翼翼地压上来,他感觉到鬓发里滴进了什么温热的东西,正滑进他发丝深处。耳边的呢喃打着颤,那气音像是叹在他心头上:
“罗蒙……我感觉我就要失去你了。”
“不会的,安比亚……”罗蒙侧过脸去吻小家伙的脸颊,却无法继续说下去了。他说不出那些他无法兑现的承诺。诸如“即使戴着它我也会好起来”、“一定会没事的”,他深知自己早就应该摘掉琥珀眼,可现在他已经在恐惧的恶性循环中朝着破灭的方向走了太远了。
这一切,这一切,都是拜它——那颗盘踞在他手上他灵魂里的琥珀眼所赐。
在罗蒙子爵用死去的蜘蛛驯服他的属民时,死去的蜘蛛也在驯化他。
他并非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身体健康而意志强大的时候,年轻的子爵觉得自己能够掌控一切。蜘蛛已经是亡魂,不能撼他毫分。在这样盲目的自信之下他落入了蜘蛛的网中,想要挣脱时却害怕起“挣脱”本身。
在长久的沉默后,他悄悄向这能致他死地也能拉他复生的小情人吐露了心声:
“安比亚……我怕,摘下这戒指,我就要失去你了。”
然后他听见他近乎绝望地笑着一叹:“你是不是发烧了在说傻话?”安比亚撑起身,红着眼圈问他:
“还记得你告诉我琥珀眼有什么用的那天,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03
那是一个焦糖色的秋日,庄园外的山林洒下金屑,在林间铺出一面蜜湖,然后宁静就被一阵蹄声打破了。
庄园的主人拼命蹬着马刺,领着一队卫兵骑马踏碎那面蜜湖闯进林中,一路冲向山路尽头密林的深处。马匹无法继续前进,他便呼喊着“安比亚!”,下马向树林里冲去。即使有着普通琥珀眼的加持,卫兵们也跟不上心急如焚的主人。
安比亚的名字从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回响到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罗蒙穿行在巨树丛中,不断环视着周围,寻找着他的小鹿的踪迹。慌乱的呼吸中他在心里无数次痛骂自己,为什么要对安比亚隐瞒琥珀眼的能力?为什么绝口不提琥珀蛛的危险性?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一个人带着武器从庄园溜了出去,只说要去猎一只琥珀蛛。
“他什么都不知道!”
在那怪物面前他才是猎物!
罗蒙一直顺着有人走过的痕迹搜寻,直到一声惊叫给他确定了方位。当他扬起一路落叶赶到,他的天使正在腐败的植物中匍匐着,努力爬出那庞然大物的攻击范围。
树冠的阴影里琥珀蛛屈起的腿在蓄势,刃状肢高高扬起,血红的六眼紧盯猎物。那八足的怪物猛地伸出了利刃飙向小小的人类,安比亚甚至还没看清赶来的是谁,就在一阵飙风和一阵闷痛中被吹了满身的落叶,
琥珀蛛就在离他不到半米的地方,透明的螯牙在刺进他脊背之前的一霎被一杆投枪生生拦下。
“跑!!回庄园去!”
那一枪罗蒙回想起来都感到后怕,只要有一点偏差,他的小情人就会被他亲手钉在地上,变成蜘蛛的晚餐。
而那时安比亚看见那个男人的轮廓镀着清清的光出现在不远处,勇气和力量好像都回到了这小小的身体里,他拼命蹬掉缠在腿上的蛛丝,从地上挣扎起来朝罗蒙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去,却不防被劈下的刃状肢再次砍倒在地。
幽暗林间忽然开出了玫瑰色,密林的上空忽然惊起群鸟,没能追上的卫兵们也听见了那声响彻山林的怒吼。
“那是人类的声音吗?”
也许那一刻罗蒙已经不是人类了,透过金色的眼睛,那里已经没有理性存在。
只一瞬,人形的野兽掣出佩剑向着那狰狞的怪兽迎了上去,一手举起剑鞘挑开另一侧斩下来的刃状肢,一手提剑直刺向蜘蛛的头颅。
伏在地上的安比亚的视野因为背部伤口的剧痛而一阵阵发暗,当他终于挣扎着睁开眼睛,看到的东西让他彻底清醒过来——罗蒙的背上像是扬起了一只昆虫翅膀,华贵长衣变成了散乱的布条,伤口在他的身体上结成了彼此粘连的网,血腥味浓郁得仿佛这里的空气都是红色。
少年捂住了嘴——那从他后背高高支起的是琥珀蛛被斩断的刃状肢,深深扎在他的血肉里。他的剑不知什么时候脱手了,十字墓碑一样斜刺在蜘蛛的背上,却没能把它送下地狱,剩下的那一边刃状肢和透明的螯牙亮在空气中如明晃晃的刀子,随时准备收割了人类的性命。那个男人却完全没有退意。
身后是安比亚,他不会退。
眼中的世界忽然被折射得四分五裂。
安比亚站起来,咬着唇圆睁着眼睛,不让泪水淹没视野。他用还能使上力气的那只手把地上的投枪拔起来,缓缓举起,举过头顶时身形微微一滞:
“罗蒙!接着!”
少年用尽全力投出去的那杆枪被握进男人手里的瞬间,那双金色眼睛后面的人类的意志又回来了。而后枪身翻转抵住了刃状肢的关节,一拨一挑再向要害处拼死一刺,紫血喷了男人满身。琥珀蛛抽搐着抬起了半个身子,被捅烂了基部的两条腿掉在地上,失去平衡而转了大半圈。罗蒙趁机握住刺在蜘蛛背上的佩剑,就着那怪物转身的动势给那庞然身躯开了一个狭长的口,紫色的血和黑色的内脏随他收剑而从伤口里汩汩地淌出来,蜘蛛发出凄厉的尖啸,在地上沸腾般翻滚,让整片密林都颤抖。
罗蒙拉起安比亚的手,向着来时的方向跑去。
快点跟卫兵汇合,就能逃出生天。
眼看着黄昏的光辉已经穿透树隙,洒落在近在咫尺的地方,但尖啸声突然贴着后颈响起,攥紧他们的呼吸。
“趴下!”
安比亚只听到罗蒙那么说,然后就被护在了那破碎战旗一样的身体下。蜘蛛的螯肢从那个身体的边缘露出来,在眼前抽搐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不动了。佩剑从下往上贯穿了琥珀蛛的头颅,代价是用不执剑的手臂抵挡刺下的螯牙。
安比亚抱住浸透在血里的罗蒙,声音都像被身体里的旋涡卷了下去,说不出话。罗蒙只是放开了剑,撩开挡住他眼睛的头发,说:“不用怕,它已经死了。”
它死了,每一只眼睛里都映着他的影子。
“对不起,安比亚。我会把一切告诉你的……我早该告诉你了。”
无比抱歉地,力竭的罗蒙让安比亚把蜘蛛的眼睛都挖出来,嘱咐他好好收起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在看着言听计从的小家伙颤抖着手把这些血淋淋的圆球装进包里之后,才安心地靠在了他怀里,等着卫兵赶到,将他们带回庄园医治。
在病榻上,罗蒙把关于琥珀蛛的一切告诉了安比亚。比如一定要把蜘蛛的眼睛带回来藏好的原因,比如若不是有着琥珀眼的加持他们可能都会死在那里,包括曾经害怕他胡思乱想而隐瞒的那个副作用。
这才是他的小情人最在意的一点。安比亚听完后垂下了眼,背上和心上都隐隐作痛,让他的声音带着叫人心疼的颤:
“也就是说,你选择了我,可能是因为……”
罗蒙躺在安比亚身边,血痕未净的手握着他的手,在别人眼里关着蜘蛛亡魂的金色眼睛,在他眼下融成一片温柔的蜜湖。
“我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的。”
“对。”在这覆着深雪的隆冬,面对久久没能痊愈的虚弱的男人,安比亚红着眼圈儿露出笑容:“我也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
“所以我们才会做那么多傻事。就像我想要一枚跟你成对的戒指,就像你冲进森林里来救我。”
“所以罗蒙,你一定要好起来。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还有很多事情想跟你一起做。”
“我们还要在春天回到相遇的那个花园,那棵苹果树下;我们要在夏天玫瑰盛开的时候举行婚礼,不需要任何人或神来祝福,我们要在一起;我们要在秋天的林场里打猎,还要一起在结冻的湖面上滑冰……”
“我还有一生想跟你一起度过……”
少年的手握着男人的手,十指相扣。掌纹重合的时候,高傲的子爵也红了眼圈。
“罗蒙。”他说。“摘下这颗琥珀眼戒指,活下来,让我给你戴上一颗新的,在无名指……好吗?”
他也想在春天和他一起回到那棵开花的苹果树下,想在玫瑰盛开的夏天与他交换戒指,想一起去打猎滑冰,想这余生都与他一同度过。
他点了头。
而后他的天使向他俯下身来,额头轻靠着他的额头。就像每次亲吻之前那样,他们闭上眼睛,安比亚拉着他的手,轻轻捏住了那颗琥珀眼戒指。
“我们倒数3个数,然后就好了。”
少年说:“3——”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根,留下的浅浅勒痕感觉到空气凉凉的。
男人说:“2……”
戒指划过了他的指节,身体好像卸下了负重,变得轻盈起来。
少年说:“1——”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尖,一直盘踞在他心头的什么东西消失了。琥珀眼真正离开了他的身体,先前的恐惧和担忧有了正式成立的前提。而在他的慌张形成燎原之势前,少年的声音轻轻呢喃着:
“我爱你。”
然后一个吻安抚了整个世界。
04
那个夜晚罗蒙子爵睡得格外香甜。
当他从酣眠中醒来,他的天使穿着睡衣蜷在他身边,睁开惺忪睡眼,笑着向他道早安。
“感觉好些了吗?罗蒙。”
“好多了。”
“还怕吗?”
“怕什么?”
“昨天你还怕得连命都不要。”
少年调皮一笑,翻身起床,钻进了衣帽间。罗蒙也笑着看他离开视线。
年轻的子爵感到自己好多了,也许再一周,不,三四天,他就能下床,跟他小鹿一样顽皮的小情人在庄园里散步了。
这么想着,他看见他的小情人戴上了昨晚刚为他摘下的那枚戒指,抱着一个漂亮盒子走出衣帽间,放在窗边的桌子上。那是存放着那只蜘蛛的眼睛的盒子——是他亲手杀死的,眼中映着他影子的那只琥珀蛛。
“安比亚?”
安比亚只是不紧不慢地打开窗,从窗台的积雪里抱进来一只银壶。春天一样的少年来回偏转着手腕,看着戴在了自己手上的琥珀眼戒指问他:“这颗琥珀眼是哪儿来的?”
“安比亚,你在做什么?”罗蒙感到有点无力。
“回答我,罗蒙。”少年碧绿如春芽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他,透过那双绿眼睛,有什么更加危险的东西注视着他,不可反抗,无法拒绝。
“几年前……我雇佣了一批猎人,让他们去猎杀琥珀蛛。”
“没有告诉他们平安回了家也会送命,对吗?”
罗蒙无法回答。他怔在那里,全身的血液都仿佛结了冰。
“那你知道这一颗映着谁的影子吗?”天真的面孔配上仿佛能够致人死地的眼神,强烈的违和感让他不寒而栗。
罗蒙推开被子,挣扎着想要下床。他不知道他的小鹿这是怎么了,但他又好像知道为什么。
他的小鹿,他的天使,他的小情人,春天的化身,好像突然离他远去了。
他的脚踏在了地面。他走向他心爱的人,但周围的一切都好像在向着他坍塌下来。他头晕目眩,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倒在了地上,或者跪着爬向对方。他像是隔着水声听见,他的天使问:“现在你还认为你是爱我的吗?”
被爱情救活的男人脱口而出:“爱……”
在那个音节飘出舌尖的时候,他好像全都明白了。
他看见他的挚爱打开那只装着琥珀蛛眼睛的盒子,将那些映着他影子的眼珠,一颗一颗地,倒进了在雪中冰镇过的银壶里:
“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忘记我是如何失去挚爱的。”
随着那一串此起彼伏的“嘶”,罗蒙子爵,庄园的主人,这一带的领主,那令人脊背发寒却只为一个叫安比亚的少年而温暖的金色眼睛,熄灭了。
春天一样的少年看着那个男人倒毙在自己脚边,深深吸了一口气,停了许久才呼出来。他垂下眼,将那枚戒指举到唇边。
柯瑞尔,现在可以安息了。
那一年他爱慕的猎人从山林中回来了,带着累累伤痕和丰厚的报酬。在他们最喜欢的那棵苹果树下,他说要在玫瑰花开的盛夏带着他离开这里,用诗人们喜欢的那个词,叫“私奔”。他们要在山中的湖边建一座小房子,在那里养一群羊。在秋天去林子里打猎,还要在冻结的湖面上滑冰,在二人的家里,一起度过余生。
美丽而不切实际,只有少年才被允许那样放肆地幻想。
但是年轻猎人的死讯很快传来。人们说那是恶报。他不信。
后来,在子爵游览花园的时候,安比亚站在了那棵苹果树下。
罗蒙戒指里的影子,他绝不会认错。
罗蒙,尊贵的子爵大人。
睡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可以亲手割断你的脖子,但我没有。
这种死法比他经历的更痛苦。但这样不够。
把你引到琥珀蛛面前的时候我可以转身逃走,但我没有。
你所受的伤比他重三倍有余。但这样不够。
你的伤口久不愈合我可以纵容着你衰弱而死,但我没有。
你的精神承受了漫长的煎熬。但这样不够。
既然柯瑞尔的爱也随着琥珀眼的魔法渗透到了你的身体里,就让你为别人的爱而失去理智、为爱人的背叛而享受那深情和绝望的风暴吧。
这是你罪有应得,对吗?亲爱的罗蒙。
安比亚走近了子爵的尸体,纤细的脚从睡衣下摆里探出来,如小鹿试探河冰,小小的脚掌踩向那饱受折磨而消瘦了的脸颊。
然后停在空中,又收了回来。
安比亚深深呼吸,忽而再次红了眼圈,这一刻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般的心跳。
“我爱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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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落水
文体:小说
真正的流沙并不会挽留陷入其中的旅人,因为这种流沙之外,总还是有着无边无际的、永远看不到头的荒漠。
付大海渴望且热爱着大海,并不是随便一片海,这片大海有着一个让人听到就会心向往之的名字。
它叫星辰。
他无法依靠单纯的渴望和热爱赖造出一艘能够远航的船,相对地,造出一艘能够远航的船也并非必须要有这两者。
所以他知道,造出这艘运载舰的人并不喜欢自己的工作。
它的状况甚至不能用不好来形容,付大海没有找到那个合适的形容词,硬要说的话,在安全地度过了起飞阶段的噩梦而进入了平稳行驶状态后,依然在船舱内某个无法找到的角落里不停发出的古怪声音,就是最好的形容。
不过付大海的心情并没有被这些细节影响到,他也不喜欢自己现在的工作,他的工作也远称不上做得够格,可他不在意,也没有人会在意。
重要的是他可以拥抱星空,这当然是一种浪漫化的表述,因为生活总是无法令人得到满足,就总需要有一些浪漫来作为补偿的,既然没有人会随手把浪漫交出,那人们就不得不自给自足。
就连这艘破船也被那个并不热爱这一行的建造者起了一个“向阳号”的名字,付大海觉得这名字微妙地踩在了好和坏的边界上,但不论对方起名能力如何,这代表了一种朴素的浪漫情怀。
这是他乐于认同的地方。
随着时间一天又一天地流走,付大海不断地驾驶着向阳号从一个小行星驶向另一个小行星,在发掘场和空间站之间不停交换着物资,一周,一个月,一年,在重复的工作内容里,在重复的生活基调中,他要么在船上工作,要么就在船上睡觉。
只有货物交接的时候他才会短暂地离开,这个依然单调且乏味的有一天里,他提着一瓶啤酒再一次坐到了空荡荡的观景台旁,等待着卸货完毕了再回去,他总是喜欢在这个时候坐在这里看着星空,这恐怕是他生活中仅剩的不多的调剂了。
很多人会说,如果以爱好为生,这份爱好中的狰狞与恶意就会凸显,在这一年来他从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感觉,当他在漫长的自动导航中发呆的时候,他的视线从未离开过自己前方的星空,即使这样的景色他已经看过了无数次了,他的喜欢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不同。
但今天的星空,他感觉有些许不一样了,他就这么喝着酒,思索着究竟是什么发生了变化,然后他看到了在他视线中来来回回却总是被他忽略掉的其他舰船。
看着它们从远处划着一条并不明显的弧线而来,又划着同样的弧线离开,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走过的这几条航线几乎都处于行星轨道上,换言之,在这段时间里,他所驾驶的向阳号无论来回都从未朝向过太阳。
这让他联想到了自己,和自己所拥抱的星空。
离开地球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返回过地面上了,与其说他一直都在拥抱着星空,不如说他已经陷入了星空之中。
宇宙群星并无目的,也没有方向,而付大海却是有的,他知道是他的目的和方向让他来到了这里,但他很少去想这两者会将他带到什么地方。
在这一年中,他从未想过要返回地球,那里没有什么好的,诚然,在地球到处都是人,每一天都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其他人,每一天都能够发生各种各样的新鲜事,无论想要去一个怎样的地方,至多一天就能抵达目的地。
而在星空之中的工作也并没有大多数人想的那么丰富多彩,那么充满乐趣,因为在这里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目的地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除了发呆都没有任何其他的事好做。
而以他的活动范围来看,在这里要遇上另一个人也总是要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和距离。
然而,如果仔细去想一想的话,地球上的复杂并不能确保人们获得的一切都拥有乐趣,在那些繁复多彩的世界之中,人们同样在追求着更简单的生活。
最重要的——这一点甚至与他对星空的爱毫无关系,他本来就不喜欢那些繁复的事。
可是星空真的能够成为一个目的吗?他莫名地开始纠结起了这个他从未设想过的问题,如果他拥抱星空的旅途就是一个简单的航行,那么他至少也该在脑袋中考虑到一个大致的范围,宇宙太大了,宇宙本身根本无法作为一个目的地。
对于多数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哲学式的问题,每一个人的人生都不必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每一个人都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踏上人生的旅途的,他们可以在这条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直到自己明白了该要去哪里。
但对于付大海来说并非如此,他是如此喜欢这片星空,他可以忍受在星空间航行时的无聊,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无聊,可他无法忍受自己居然不明白自己的终点,他就像一只一头扎进了海洋中的无人小舟,没有船桨也没有风帆,他不能确定自己究竟会抵达何处,只能随波逐流。
而这片海是如此地广阔,如果他不能确定一个明确的方向,他恐怕直到宇宙终结的那一天也无法被任何陆地俘获。
恐怕,这才是陷入了星空的真正含义。
他突然想要回去一趟了。
回到地球上去,到那里去看被大气过滤后呈现出的星空,在那里重新考虑自己究竟该如何重新启程。
想到了,他就这么去做了,取消了下一轮的运载任务,预约了返回地球的航线,并在获准通行后立刻起航驶向地球。
驶向地球,他的脑海中第一个蹦出来的居然不是返航这个词,这么想着,他久违地被自己逗乐了。
调整到了他这一年来从未选择过的航线之后,向阳号也第一次地朝向了太阳,不是直面太阳,但从一个宽泛的范围里来看也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了,而在这条航线上行驶的时候,付大海再次意识到由于很少面向这个方向,他同样也是久违地直视着这一片星空。
在他的监视器上,虽然因为太过遥远的距离,地球只是一个几乎看不到的小点,但从这个更为广泛的角度来看,地球也是星空中的一颗。
所以他也算是第一次地得到了一个明确的,属于星空的目的。
向阳号里面的那阵无法找到来源的嗡鸣声也似乎有些激动地变得强烈了一些,然后又变得更强烈了一些,最终变成了一阵刺耳的金属撕裂的轰鸣。
属于地球的光点从他的视野中划出了一条不规律的弧线,然后彻底地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无论他如何试图解决这个问题,都无法挽回向阳号已经失去了控制的事实,他现在正朝着太阳全速行驶,如果没有什么奇迹改变航线的话,他将在一周后被太阳的引力俘获,不断加速着改变轨道,然后在足够接近时被撕裂,或者在这之前就被太阳风暴轰成碎片。
他别无他法,只好发出求救信号,信号很快就接通了,空间站要求他执行二级逃生程序,这意味着他必须立刻进入逃生舱并做好弃船的准备,如果救援船无法在72小时内赶到,他就需要弃船逃生,在逃生舱中等待救援船赶到。
付大海手忙脚乱地穿好了宇航服,跌跌撞撞地坐进了逃生舱中,由于逃生舱里没有观景窗口,作为一个在大铁盒中独自生活了一整年的人,他居然在这个陌生的小铁盒中突然产生了幽闭一般的恐惧感。
越恐惧,他就越是冷静了下来。
接受救援,就可能会失去这艘船。
十分钟后,正在准备着启动救援船的空间站收到了来自向阳号的最后一条信号。
“天宫,向阳号已经恢复正常,请取消救援”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作者:雷七郎(成稿於2019-10-29)
鄉外某生未知名
寒窗十年上洛京
閑日輕騎下城去
卻遇風雨侵衫衣
=
風凜凜 雨瀝瀝
躡步飛履急路行
柳鞭繚亂桃成泥
顛顛倒倒
迷了眼 慌了心
滾作個泥人兒跌落花池裡
=
狼狽扶身起
踉蹌尋路疑
卻看四無人蹤跡
只有風笑雨嬉
=
=
重重雨簾隔山徑
徑通簾連小瀧亭
亭外欄杆籠煙輕
輕作羽練奉瑤鏡
=
鏡透玉光似人引
引者翩翩照路明
明月遙遙何處去
去去雲開耀華清*
=
揚袖登雲梯 曳裾踏煙旻
飛廉無心裁天衣
織女牽星繡彩練
蝃蝀引鼓破雲屏
豁然一幅柳陌桃蹊景
=
=
雲髓飛流 龍津爛漫
銀肌堆岫 丹脊疊川
山髻墮玉 淵鬢簪華
珠飾千荑 露妝重芳
=
赤蛉歇綠舟 金鯉舞白浪
翠鸞飲虹霞 雪鶴沐瑤光
荷旋千重瓣 柳搖萬枝芽
芙醉九曲水 蘆掩半葉帆
=
遙空懸璧 璧湖淘玉沙
桂風拂晚 晚波浮金盞
孤光螢月 月落星淪散
雙曜繪景 景墜夕浦殘
=
萬籟沉寂 千蹤滅絕
九音始漏 百色又迴
=
=
飛亭羽帳 浮榭泉廊
金閣玉榭 青軒雲堂
=
有女姣姣 濃紫清黃
拈霞染面 織霧為裳
=
步搖片響 環袖扇花
玫瑰昆玉 翡翠琳瑯
=
纖指揉托鳴彩鳳
吋步旋踏動蓮盤
櫻含三四白珠貝
又引一顆赤丁香
=
檀口笑檀郎
天生得柳弱杏嬌
=
風鬟霧鬢蓬萊近*(典出宋·周邦彥《減字木蘭花》)
香蟬斜臥蛾啼妝
飛紅瑩珠凝雪丘
遊龍穿浪入露房
=
玲瓏玉落弄潮來
燕繞鶯回奉膏香
嘲風詠月陽台客
朝雲暮雨賦高唐
=
=
天之冥冥 爍爍其漢
地之杳杳 灼灼其華
=
日冉冉兮 東來之旭
月泠泠兮 西歸之徐
=
纖雲散淚 細電瑩蟾
曉風流澗 薄霧寒陽
=
虛谷懷蘭 訚訚芊芊
空山廻音 煢煢窅然
=
倒冠棄珮 白鹿蒼崖*(典出唐·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
枕石棲風 飲露玩霞
=
神遊天外 夢戲雲山
精魂既散 靈魄歸鄉
田七公《雲中繁夜錄》載一事,曰:
相傳雲中國有奇葩神華,喜於春夜化嬌姹女子下凡嬉戲,非賢德之人不可窺其形也。
京郊有某生無名,賢達恭謙,通今博古,然鬱鬱不得其志。嘗於立春之日出城閑游,遭疾雨,避於山亭,遇二女,濃紫清黃有謫仙之態,遂引為知己。
正所謂:
春日新晴看天氣,小燕復唧唧。
君子柳,美人櫻,對河相相惜。
小亭雲袖翩翩衣,鶯歌聲聲去。
宿雨恩露惹紅杏,娉婷女,風流兒,
一夜花叢裡。
翌日,書童久喚之而不醒,方覺其已卒於夢中,唯留一「雲山夢戲圖」流世,後人跋之,是曰——《夢遺亭記》。
【完】
文:橙子
文体:小说
关键词:记忆+陷入
720厂早倒了。 但今年秋红和程清要回厂址一趟,为着一场工友会。
“湘湘,来帮妈妈看看,我的碎发多吗?”
计程车拐出街角。 秋树桠刚跳出来在车前打了个晃,巨型烟囱群立即推开残叶,自窗外那突然朝地心跌落的天际线下爬起。
湘湘欢呼着向车窗扑来,玻璃上浮动的影子顿时成了镜像:眼睛发亮的影像属于湘湘,摆弄发髻的影像属于秋红。湘湘瞄了一眼秋红,笑嘻嘻地说:“妈你头发在发光!”秋红又警觉起来,贴近自己的倒影翻来覆去端详,右鬓左鬓、右鬓、左鬓,她眼前晕出一片雾花,镜像散了颜色,仅留颈上珍珠项链的生涩光泽隐约闪烁。“有白发么?有白发么?当真这么——”
“莫照了,太太,你齐整,好得很!”
计程车师傅吐出香烟嘴说,语罢,他点点头,红双喜头儿再坍一截。
太太!
秋红心里登时冷了大半。师傅的话本意不掺半星暗刺,甚至算得上是明晃晃的恭维,可她单顾着听见那声“太太”了,只觉得喉头发紧。她很快抹干水雾,指腹擦过冰玻璃留下新痕迹,再抹、再消、再留,工厂就这样在模糊与清晰的边界里奔驰:灰的墙、红的烟囱、白的废气、花椒色的工厂气味,还有似有似无的瓦菲,十几年前的往昔与当下混杂着一并摊开。
秋红的左耳灌满了风啸,右耳却听到湘湘正半开玩笑式地拍打司机的椅背——惹得师傅吃吃地发笑。湘湘嚷道:“啊呀阿叔,你可劝错了,平常夸人的都不这么夸我妈,她也还没那么贵气呢!”
“平常夸人的不这样夸我妈!”
不惑之年后的秋红确实依旧不缺人夸。
素颜跑去参加湘湘的家长会,小姑娘们会暗暗羡慕湘湘家有位深谙妆奁的姐姐;四十好几了,秋红还敢穿束腰的连衣长裙,专挑具夏日感的颜色,浅蓝粉白,没有阳光的日子里裙裾也能转开一朵旋花——同事圈住秋红的腰惊叹她的身材,她只笑笑说,生了孩子呢,早塌了。
如此这般,整顿风尘后的清晨,秋红自然早早拣了条裙子,让程清帮着系上系带——
“你肚脐眼上面的咕噜肉比以前鼓多了,一塌糊涂。”程清当然就是这么讲的。
秋红当时正摸索着背后的拉链,霎时间她全身的脂与肌似乎都熔化了,五颜六色的烛蜡滴滴答答往下垂落。言刀尚未入鞘,程清便弯下腰去翻找他随箱带来的书,或者用他的话说: “劳伦斯•马奇,布伦达•迈克伊沃. 怎样做文献综述——六步走向成功[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书号ISBN 978-7-5444-3037-1/G•2342)”
“你倒想想怎么会一塌糊涂的!”秋红想,话没能说出来。穿衣镜里,秋红身后的程清,其背影是白色的。白色的西装衬衫,空白的背影。
就像是在应和某人……
不,他早已是那种为了工作才刮胡子的人——当然,秋红要是真在乎这个,她倒不必诓程清恋爱结婚。
她半赤裸地站在那里,想着她这辈子看人最优先的标准肯定只有“老实”一个,而且不能单单比自己老实。
她记得十几年前的自己穿厚衣长裤还贴着耳根梳麻花辫的样子,尽管如此,她打过太极的花花口儿流氓肯定比程清拧的铆钉多,也肯定比他掌灯熬油苦攻苦修所流的汗与泪多。
是真的,直到现在程清每念一次书都像烧了一次锅炉:通红的鼻尖上挂着汗珠,眉毛和眉毛微微颤抖着粘在一起,半天抖不开。那时秋红貌似常以一箩筐她尽抛脑后了的借口去厂里的阅览室逮他,具体为什么老早就忘了,大约是去观察他究竟如何让一对玻璃瓶底在汗涔涔的鼻梁上站稳脚跟的?
离开720前的那几年,程清一拍脑袋决定考研。她要给他送书,长时间兜兜转转打探不出情报,一气之下干脆摞了一打书塞过去:底端的,《集成电路》;中间的,《杨家将传》;顶尖尖的,《双桅船》,书还被她特意堆成八角塔的形状。程清见了,脸先木起来,双颊涨得通红,半响他才讪讪喃道:“《杨家将演义》我初三才看过的,好巧。”
像程清这样的木鱼着实不太好找。
可就算是这样一块木鱼,动身回厂前的那天晚上,秋红竟从柜底翻出了一本泛黄的《包法利夫人》。
——“友人”赠。日期是二十年前。
“友人”赠。
秋红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打开微信群,十几个小窗口接连敲下去,她很快摸清了他工人时代的详细女性关系网:东边送报纸的小娃娃、西边管财务的报账……为什么这些人她没有一点印象?
还有一位不时来找程清借书的女工:小程清三岁,温厚纯良知书达礼,又写得一手娟秀小楷,颇受单身职工欢迎,然而至今仍独身未嫁。这次工友会有好事者也帮她报了名。秋红心中一跳,暗叫不好,她赶忙求来女工旧照——果不其然是个知性美人,白裙白帽,眼角一滴美人痣,照相时对着镜头嫣嫣然浅笑。像希梅内斯形容书本的那样,“一些白蝴蝶”——女工年轻时的样子活像是从典籍中飞出的小蝶。
而程清好巧不巧是个书呆子。
计程车开走后,便只剩母女二人独自面对饭店大门了。秋红肩头 发沉,睫毛连着双唇一并打哆嗦。她拉住湘湘说:“你爸还在工作呢,等等他再进去也不迟……”湘湘却先她一步冲进旋转门,“妈快看这盏灯!好有意思!”酒店里发烫的空气瞬间裹挟了秋红。
走出来个福相的男人,先是摸过湘湘头顶,说什么“真是一个模子里刻的”,又走来同秋红握手,嘴上热络地唤着“清嫂子清嫂子”,秋红就这样恍恍惚惚地被领进了包间。有人特意起身示意,有人嘴里喷着酒气大声调笑,有什么人的手握在一起,又有什么人的胳膊勾上身边工友的肩,觥筹交错间秋红却只能愣愣地望着,心想为何这所有的人与物会如此陌生。
发福男人招待她坐下。秋红扫视会场:标有白帽女工名字的椅子空空如也。这时同桌工友举杯讨酒,秋红只得敷衍着回了,勉强听他们絮叨旧事:
甲说:“阿清这小子命真好。考上研究生了不说,还娶了弟媳,弟媳你不知道,当年你可是我们公认的厂花嘞!哎,前几天是不是连那个……那个什么什么,哎对!连副教授都评上了!大学老师哪,又有钱又有闲。天知道他上辈子榻马的哪儿修的福气,也不告兄弟一声,丢我们在泥里滚喔!”
乙咽了酒便上来打岔:“嘿,老三你这话就不对了!我们阿清记东西强啊,集成电路那么多东西阿清还不是哪在哪页门都清?就算人家看苟子考研究生没动心思,厂没之前也没准早就飞远了,是老三你猪脑子能比的吗?”
“嗝,你又搁这儿损我?阿清都还没来你在这吹他,马屁股都还没影!弟媳,瞧瞧他,快叫阿清来领马屁吃!”
“对不住各位,程清他临时有急事,在旅馆改……材料呢。”
“看看看看,人民教师!咵!他绝对是装的,顶着灵光脑子假装记不得老兄弟,谁信?”
……
白帽女工依然没到。秋红再也听不得半句,忙寻了个借口出来,“你爸爸到哪了?”她急声问门外正打着电话的湘湘。
湘湘捂住听筒,伸手揽住秋红,“妈呀,你放心,老爸的工作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秋红抽开身,“你爸到哪了?”
“……在路上了!”
“你爸到哪了?”
“呃,可能是我们刚刚经过的那个……不是,是另外一个……”
“你爸到哪了?”
“他他他师傅绕路了!我保证老爸马上到!”
“湘湘!!”
“嗨,他还在酒店呢。”
“湘湘,给我电话!”
这孩子到底像谁?秋红夺过手机打开免提,听筒那边隐约有供暖设施运作发出的细响,一声声仿佛是碎玻璃渣子嵌入秋红紧绷的神经。“已经结束了?”她听到电话那头的程清问——声线平稳。“要,要是实在做不完的话……厂这么大,也不是每个人都熟的……下回在这摆个小点的酒席,让老苟他们一起再聚聚。”
“他们?谁?”
“苟存明啊,领证第一天头个提了保温壶来说要装喜酒的那位,保温壶上的喜鹊不是还断了一截尾巴么……还有我厂里的几个舍友,时不时来找我玩的朋友……”
哦。还有时不时来找他……借书的朋友。
挺好。
“湘湘,现在就回去!”秋红掐断通话说。
程清真就乖乖端坐在椅子上。电脑关着,桌上的文献综述教学开着。程清弯着脖子,发红脑门上罩一层细密的亮光。房间还挺干净。秋红冲进房里去,程清被她推门的声音吓了一跳,头猛地缩进领子里,他木木地说:“嗯,嗯,这本确实挺有意思的。推荐你看看。”
秋红推开他的破资料,她胡乱地扒拉起自己的提包,票据、证件、餐巾、卡包,那本书滚出来落在地上折了角,她捡起它,把它丢到程清面前,拍着扉页上手写的寄语颤声念道:
“此书赠予你,愿你与理性同辉,化作斗星永永远远指引我前行。”
念毕,秋红的目光即刻擦亮了刺向程清。就是现在,她知道她需要一个答案,决不能等。“谁送你的?送你干嘛?居心何在?!”他同样看着她,却微张着嘴,眼神直愣愣的,像看一道招生院新出的怪题。
“……这是什么?”最后他问。
突然间,房间里安静得只剩下嗡鸣声起起伏伏,秋红听见中央空调的扇叶合了又翻。……天知道什么地方,暖气片在响。
文:橙子
文体:小说
原作:金安泰公寓(企划)
cp:无
正文:
其实夏天也是有野燕子的。若不是有好事的学生隔着纱窗与玻璃与空调水对屋檐缝间的几只鸟大呼小叫,非得让徐燕燕接那句“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话,他可能早就忘了这件事。
他一直以为打断自己思路的始作俑者是蝙蝠——夜明砂前体物、长翅膀的地猴……总而言之,突然间,阻止他有计划性发言的东西从听起来大吉大利敲一敲说不定还能叮当响给你听的哺乳类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燕子。这无疑是退化。徐燕燕比划着对学生说:“燕——子——不——好——看——更——不——值——得——抓,想想燕子的子安贝吧?”可这回他们偏偏听懂了子安贝,一拍大腿求徐燕燕给出详解。徐燕燕的嘴角勾出一抹职业微笑来:“教程外内容另外收费,有兴趣了解的朋友可以付费,仅限现金付款。”
是的,徐燕燕甚至不乘公交:他需要钱,钱也需要他,投币机是他俩共同的天敌。他蹬着老爷自行车代步:从金安泰到药铺,从药铺到小钱罐,从小钱罐到金安泰。小钱罐自然不是那间单元楼小学校的名字,小钱罐是它的本质:单元楼夹在破小区里,楼梯夹在破砖头里,防盗门夹在小广告里;开门,一圈毛茸茸姜黄色的金银脑袋齐刷刷升起来。哈腰,拱起手摇晃,一面用去了势的声调连喊着“大师大师”——那场面不正如对着小猪存钱罐的鼻孔看硬币——幽深、滑稽、微妙。用小收租的话说就是:不错,整挺好。
大师!大师!大师!大师!大师!
幸好小钱罐不是徐燕燕开的,幸好他只是写板书的,幸好他的药铺里还有人叫他一声“师傅”。
毕竟人总归会审美疲劳,不是吗?是的。
徐燕燕教国文,穿长袍马褂给毕恭毕敬的洋学生们复读应急中文一百句:你好,吃了,谢谢,再见,不用找了。有些洋老头,搬来中国后闲得嘴里淡,找上门来折腾,这时就轮到他换着花样应急:“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记号笔落在白板上砰砰作响,洋腔落在地上亦砰砰作响,此时徐燕燕嘴里才久违地泛涩,他感觉自己下笔处一片芦花被金风刮残,芦管吹破了,折跌下来露出同心圆叠同心圆的空管群——地里萧萧瑟瑟、满把铜钱,除此之外再无它物。
不是吗?任何东西,有形的无形的,人样的狗样的,剥开来赤精条条便只剩铜板子。至于铜板子剥开来是什么,徐燕燕懂得点到为止。
有时,徐燕燕会在小钱罐里收到薪水以外的东西。这些物件一般倒腾了也不换不了几个钱,但他依然将它们扔进车筐里,吱吱嘎嘎地运回去——总有些人的口袋就值这个价,既然如此,口袋还不如归他。半个学期下来,什么毛刷佛珠起瓶器,全落了灰;尽管如此,今天的徐燕燕还是决定搬走洋学生提来的袋装鸟食——这只能叫做持之以恒造福人民。路上车轴叽叽歪歪刚抗议到公寓门口,天开始落雨,登时世界被银钱掷地之声所吞没——其实早已经埋上了——徐燕燕想起身上的衣服,也顾不得老爷车,撒开车把便跑,花坛、小道、拱门、大厅、电梯间,最后他摁亮了17楼的按钮。徐燕燕一面思考稍后如何从老看门嘴里撬回违章停放罚金,一面小心翼翼地绞着衣角,低下头却撞见个小矮个儿,搁角落里塞着,望着他发笑。他刚想送几句开门红,小矮个抢先开口了:“邻居,毛巾……”
“不买,你这是大道口卖枪明着抢。”
“买什么?”小个子问,紧接着她当真递来一块。徐燕燕狐疑着接了,他将毛巾展开又卷起,抓在手上团着转,却始终没找见卡通图案以外的东西——小个子也毫无讨回财产的意思——他最终只得装作心不在焉的样子,把眼睛放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房东新揭了贴在厢庭四周的木板,原先一层层叠着长的电话号码与电梯间剥离,只剩下四堵锃亮的厢壁。
—— “买什么?”
徐燕燕透过它们看到他透湿的衣服,还看见身后白送毛巾的小孩——她正偏头倚着其中一堵墙,自顾自地收放、旋转着手中的伞,将尚未合拢的伞尖塞进过长过大的雨靴里。
她几岁,父母是谁,是谁放她到处乱跑的?——幸好这些全不关徐燕燕的事。只是这个小孩子让他差点忘了正常价位的毛巾卖多少钱。
现在的人类幼崽都这样么?小时候的他当然不一样。他做过傻事,也爬过房檐、掏过燕子窝、摔过鸟蛋,为还未出生的幼鸟恸哭过,但小时候的他决计不同……这时他听见那孩子悄悄地哼起了久远的歌: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湖水的倒影里。”墙真亮啊,在这里他无处遁形。“……春天在那小朋友眼睛里。”
停止。他想。他果真记不清毛巾的价格了。
电梯门开了。徐燕燕走出镜子般的厢庭,门滑动的声响渐渐淡去。他没有回头,但他清楚地知道此时邻居家孩子和她的千百万个镜像正在天花板下呼吸,一面哼哼走了调的歌,一面转动着她们的雨伞,好像从始至终那些规整幼童行为的怪谈从未存在过——他则抛下那镜子之间一步步逃离。他浑身湿透,周遭的空气粘稠如蛋清。他嗑开家门、破开房门、拨开窗扇,窗帘霎时间向后奔涌而去,而他攥着窗框,如险些溺水的牛一般大口喘息。他凝神于窗外,雷光一次次擦亮纷纷扬扬的金属味齑粉,这无止境的夏日暴雨腌渍着全世界。
然后徐燕燕终于如释重负地记起来:楼下毛巾打折后八块五一条。
然后徐燕燕终于如释重负地忘了:是谁想让幼燕住进书中才有的柳树林,永永远远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