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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周秀霞
评论方向:笑语
光明洲的名字出自那位避世不出的暗精灵。
或者说,无限光明的,只要不离开海边的灯塔,光明洲就永远是一片乐土。
“我就说你戴着那东西很容易被雷劈吧,多少也相信一点我的话。”
创世的女神在自己的世界里被雷劈了:这事说出去显然令人忍俊不禁。笑也笑了,后面藏着的该解决了——世界的底层逻辑出了问题,本来用于抵抗其他神明干涉的防御机制开始反噬创造者的权能。
他抱膝蹲在软皮座椅上看着玛拉忙前忙后,趁她经过伸手摘掉了那圈高高翘起的头饰。对方忙着从厚得像小山的笔记中翻找修复漏洞的方法,懒得搭理他的胡闹,他只好自讨没趣地收手。
根据玛拉的说法,这是她创造出这个世界的第一百年。她问了许多从小世界登上来的神,东拼西凑地写出一份创造万物的方案,又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给他们栖息地,忙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用一节指骨做过一个试作品,这才把他唤醒了。
——那为什么叫上古妖精?这个世界的历史不够称作上古吧。
——因为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以后,从世界诞生之初就存在的你无疑就是来自上古时代。而且我的朋友成神之前就属于这个种族,在那边也叫上古妖精的。
——显得我像个老头子。
——……好吧,我去问问哥哥。我是没有想象力的母亲真是抱歉。
——我没在怪你,不要这么委屈……上古妖精就很好,真的。
按照清醒的时间来算,他那年刚好十分上古地五岁半。
玛拉最终把怎么都修不好的东西打包丢进了一片裹着云的梦境。那之后的百年里,她没有太多事情可做,每天下午完成“神明”的工作从塔顶下来,拉着他去塔外面扫扫雪。那其实是挥挥手就能完成的事情,可她依然乐此不疲。
他不理解这样的行为,赖在塔里不愿意走,她喜欢扫就让她扫好了,外面那么冷。然而从第五十年起,不知道是被缠得受不了了还是偶然兴起,他终于戴上厚手套,和玛拉一起拿起了扫帚。
如果他知道从今往后所有的雪都得他来扫,真的,那么他绝对不会踏出大门一步。
虽然降生时就拥有神格,可她刚拿到创世的权力不久,权能用得不熟练,对自己的身份也还没习惯,和子民的距离近到连他这个试作品都比她像个神。
不过,大家都挺喜欢她的。
有时候他和玛拉一起捡冻成冰块的贝壳,会撞见下船的渔人抱着一个桶。他们都不需要进食,可对方还是会塞来几条水产——玛拉只好找了一块透亮的宝石,打成水缸,把几尾鱼养在塔里。
那些人热情惊喜地喊着女神,然后兴高采烈地叫他的名字,显然对他的出现很是新鲜。似乎每个人都早就听说过他,一直期待着一场见面。他疑惑的目光投向玛拉,后者则是若无其事地扭过头去。
那时塔所在的还只是相当平凡的小镇,除却紧邻的城镇和族群,甚至还没有人知道神明的存在。大约是镇子领导者的男人敲开了塔的大门,对他表明自己的来意:众生未经神启,滞步不前,应该让他们明白生命的真谛和此世的真理。一番话砸下来叫他稀里糊涂地点了头,信仰命运女神的教会很快有了雏形。
后果是,几个月之后玛拉跑来问他什么时候成了命运教会的枢机主教时,他看着母亲惊讶的神色足足愣了半分钟。
“……你相信我,这件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自打他一觉醒来成了命运教会的主教后,原本悠闲自在的生活就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编写圣典、总结教义、收集女神的伟大事迹……闷头写作了三天三夜,望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空白纸张,他索性做了张问卷压在玛拉的工作台上。
“他们……哎呀,这……”对方拿着那张问卷翻来覆去地想破了脑袋,“不能过几百年再填吗?”
“他们的寿命没那么长。在普通人的视角看来你已经非常棒了,抛下羞耻心尽情自我夸奖吧,反正是以我的名义。”
“这件事尤其困难。”玛拉像个刚解冻的贝壳似的趴在桌面上,捏着笔虚空比划了两下:“给我点时间,我要拿出小时候背神界条例的动力了——你为什么跟哥哥越来越像了?明明没见过面。”
“有吗?哪里像?”
“盯着我完成工作的时候非常像。可能这就是梅菲他们讲的隔代……这也不是隔代啊。”
直至母亲被日积月累的巨大悲伤击垮的那天,他方窥得所谓「命运」权能的深意之一角。一切都发生在初生的世界被填补完整的瞬间。
作者:大馍头
在瓦赫兰的西南部倚靠阴雨连绵的纳阿山脉,一年中难有几个日照。不足千余人口的小城镇,布曼,卡尔·艾薇花光了身上仅剩的钱才辗转来到的地方。她一到,先是去当地的披萨店逛一圈,出来时手上多了一块未被店员清理的火腿披萨。接近深秋的夜晚,地上湿漉漉的,道路并没有多少行人和车辆,教堂沉重的钟声回响在雨后的余韵里。一个穿着破烂连帽外套,内搭露脐的工字背心,酷似背包客的女人懒懒散散靠在街角的大树旁,嘴里叼着披萨的一角与守旧的城镇格格不入。她甩开背包,还未凝固的芝士顺着边滴落在麦色脐腹上,女人粗糙地用外套衣摆擦掉食物残渣,连着外套拉链一齐拉上。艾薇从背包里掏出一本巴掌大的册子,再次确认,随后按日记上写的地址,走到一栋房屋面前。
她攥住背包带的手紧握,稍稍整理一下仪容,敲响门,大约半分钟后有个妇人打开门,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后,温和地将她迎进去。
逼仄的入厅走廊澄黄灯光昏暗,右边墙上悬挂着一对硕大的鹿角,尽管她在尽量压制自己的探头探脑,但注意力仍然被那对栩栩如生的鹿角所吸引,角的顶端看似尖锐且锋利。
“那东西对独居的老人很危险对不对?但你祖母十分爱惜它们。你...”妇人边解释着,一回头发现艾薇正在伸展身躯。“我一路走过来有些腰酸,伸展一下比较好。”扭头往前走的脚步不停,带着艾薇直径从客厅旁的楼梯走到二楼。“尽头的房间就是奥蒂利亚住的,隔着她的右侧房间是留给你的。”
“奥蒂利亚现在情况怎么样?”艾薇将裤子口袋里的东西往下压了压,忧心忡忡地跟在她身后,急急走在前面手已经搭上房间门的妇人听到问话,撤回做出一个祈祷手势。“不太好,半年前还能正常走路,现在要靠轮椅了。”
“哦...这可真是...”艾薇费力地想了想才说道:
“我要是能早些来见她就好了。”
妇人推门进去,一位坐在窗前的白发老人呆呆地看着窗外,门口边摆着一辆轮椅。
“我相信她会理解的,这是我的号码,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打客厅的电话联系我。以往都是我和另一位护工玛格丽特在照顾奥蒂利亚,但玛格丽特在上周失踪了,新的护工还没那么快到岗。”
“我明白,邮件里提到了。那关于她的健忘症...?”
“这正是我要说的,她时常会认错人,已然叫不对任何人的名字了。”妇人安慰般地拍拍她的手背,继续说:
“但应该也还记得一些事的,她偶尔会跟我说起你的事。”
“...哦?”
“是的,虽然你们见面的次数不太多,但她还是记得你从小就喜欢大自然,想登山冒险...”
“看来祖母跟你说的话应该要比跟我这个孙女说的更多。”艾薇像是点评陌生人般,反而截住妇人喋喋不休的话语,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艾薇摸摸鼻子。“不好意思,我不太会说话。”
“没事,也到我下班的时间了,我还要赶去做祷告。”妇人看上去没将艾薇的话放在心上,仍然温和地笑着嘱咐了一些其余事项并交出钥匙后离去。
艾薇走到老人身边,尝试和老人聊两句,老人依然呆呆地望着窗外,对她的话没丝毫反应。她也没急着继续交谈,拎起卸下来的包回房,将门锁好,时隔半个月终于能躺在柔软的床铺上。
她并没有入睡,直到教堂的午夜钟声再次敲响。艾薇听见房外过道的木板嘎吱作响,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地板上碾过去了。
艾薇轻手轻脚地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类似装快餐的油纸袋,将右手伸进去,对准门口。
“谁在那?”
苍老的声音在半分钟后颤颤巍巍地响起。
“什么?玛格丽特!是你回来了吗?我为什么没看见你在哪?”
“不!不是玛格丽特!是塞拉!”
艾薇贴在柜子边松了一口气,她快步走过去打开房门,门口却空无一人,尽头的门是关着的,走廊的灯也还亮着,她仍警惕着,拖鞋边滚落着一枚银色长条的方块,她蹲下身捡起,映着光银块闪烁着的字母,定睛一瞧,写着的是姓名‘玛格丽特·琼森’。艾薇心下一惊,再抬头,灯骤然灭了。她的视野一黑,还未等按下扳机就被重物击晕在地。
醒来时视野还是一片漆黑,艾薇的后脑勺隐隐作痛,身体被绳索束缚住。但这些都不是最该注意的事,她确定自己闻见了潮湿腐烂的腥气,以及来自周围,人群的低诵声,遮盖住她眼睛的黑布被取下,她花了十几秒钟适应光线,周遭的景象差点令她呕吐起来。
巨大的石墙中央吊着一个烂肠破肚、表情极度惊恐的女人,在艾薇身旁低颂,身着白袍的人们正在如同野兽般轮流啃咬那个女人的身躯,脸颊上洋溢着崇敬满足的笑容。女人的身后用鲜血描绘着扭曲的太阳图案,中间画着五芒星,而五芒星的内部还涂着一个奇怪的符号,艾薇曾在日记里见过这个符号,那是一个试图掌控恶魔的古老邪教组织,而这本日记就是塞拉的。她是在一次旅途中和塞拉相识,一见如故,相知相爱,在一起长达一年有余。两人长相有四分相似也是她们结识的起因。塞拉在死前给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和日记以及身份证。请求她将自己的祖母带走,据她描述,她的祖母因阿尔兹海默症状日益明显,迟早会被邪教献祭。
他们想要召唤魔鬼,需要先找到祭品以及容纳魔鬼灵魂的躯体。
当然,艾薇来这儿的目的也不是出于单纯为情人照顾她的亲人,原因很简单,她没钱了,塞拉告诉她可以在她祖母房间找到金额相当可观的现金,现金已经拿到了,而她的保命手段,就是来源于身份不对。她顶替塞拉的身份来到小镇,而献祭必须要特殊的日期,时刻,以及祭品诞生的日期,反之,惩罚将会降临在举行仪式的人身上。
饶是有心理准备,还是被眼前的一幕恐慌到瞬间惊出冷汗,她心跳如鼓想尝试发出声音却吓得不敢动弹。那个被吊在石墙上的女人是不是就是玛格丽特?
“求求你!”
石墙上的女人被解开了勒住口鼻的布条,她朝着艾薇的方向发出凄厉的哭喊,但艾薇不认为她的目光是落在自己的身上,而是身后。
“我不想死!求求你!”
随着哭喊,艾薇察觉到一个穿着白色袍子的人从她的身后走了出来。低诵的人们纷纷停止吞吃的动作,那是一个头戴着骇人羊头的人,羊头的内里连着眼球一起被掏空,遗留下的只有外皮毛和羊角,黑洞洞的眼眶看不见内里人的眼眸。
“玛格丽特,你直到现在还没死,正是神的力量。”
“不过,也该死了。”
冰冷、男女难辨的声线明明是不曾听过的声音,艾薇却莫名的熟悉,兴奋的人们将石墙中央的女人托起,由羊头人高举起手中的木槌对准女人的头部,玛格丽特在绝望中发出最后的叫喊。
“塞拉——!”
艾薇的心沉到了谷底。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9.14修改
正文:
河流如线,吊热气球一般吊住大海,线太细,于是海动荡不安,连海上吹过的风都是惊惶的,像解脱了绳子冲撞的长毛犬。
风声里,三个人出现在海滩上。统一的藏青水手服,两女生并肩而行,背后男生拿着相机。她俩个子高,步子迈得大,男生比她俩略矮一些,步幅就急些,女生中矮点儿的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追上没有。走到一处,橙红色的夕阳刚刚碰着一点儿海水,点了一道淡开的血痕,男生喊道:“就在这儿拍张照片吧!”两女便停下,他摆相机,她们调整姿势。
矮一点点的长脸长眉,两岸青山相对出似的开阔,肉鼻头,眼珠湿漉漉的黑,气质充盈。高一些的眉峰锐利,双眼皮褶皱宽宽抹开,满蕴精光,嘴唇却薄而苍白,有种肉食动物的倦怠。矮的要搂她的肩,她扭了下身子,不肯就范。那只手收回去,到了腰际,被她一把握住,男孩正好摆弄完相机,跑过来站定,就势揽住较矮女孩的肩膀,三人面对闪光灯绽放微笑。咸味的空气里,还游走几缕长发上的檀香。
微笑放下去,较矮女孩道:“要是小晃的乔伊也在就好了。”这话仍有笑的余韵。小晃,大名晃代的女孩眉头一皱道:“他来不来都不重要吧——而且他也不爱拍照。”“我还以为美国人更喜欢拍照呢。或者,基督徒有什么教规……”晃代突然截住话头:“爱生,别再说这个了。他说音乐让他没办法定在那里拍照。”这没来由的解释回护,好像爱生在咄咄逼人,给她噎了一下。她们是同窗兼同桌,同吃同行,数年密友,了解彼此如同手掌,骤然哑口,好脾气的爱生片刻才补起一个笑:“只是想让大家留个纪念,如果以后见不到了的话。”爱生的男友,给他们拍照的砥绵规裕是本地人,乔伊却是个浪子艺术家,家又在美国,明天此地一场风暴,谁知他卷到哪里?
规裕走过来,问两女:“这么晚了不走吗?我家招待烤鱼,现在的鱼籽最饱满了,爱生喜欢吃鱼籽吧?”
规裕家里开了个烤鱼店,从小耳濡目染,说起烤鱼就像招揽客人,晃代听了一歪头,眼光跳到爱生脸上。“我还想再看看海。”这句话分外高雅,“爱生,你再陪我一会吧。”
她发话了,规裕只好先走。他不觉得海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大片的水,漂浮若干食材,一大盏色泽诡异的生鱼汤。但是他莫名有点怕爱生,好像他俩都是客人,她却替他排队,拿人手软一样。
岩岬突进海中,背后滩涂,空无一人。夕阳渐溶,天色暗蓝,海鸥划道白弧逃走。晃代两手揪住呼扇的裙子,拢平坐在岬头。爱生看她坐得那么边缘,未免害怕,没在她身边坐,蹲下来,手绕过她肩上,慢慢攀纽在一起。晃代两只脚套着棕色皮鞋,从岩石上垂下来,偶尔摇晃一下。半天的静寂后她说:“真羡慕你,嫁在烤鱼店,天天吃烤鱼的日子可是不错呢。”
爱生用一个笑容,软化了话里的暗刺:“我只是觉得,砥绵爱生听起来很好。”
晃代垂了头:“美国呢?你觉得美国怎样?”
海激荡着,像是身周围裹了一层层嘶哑的小风。爱生收紧手臂,声音轻轻的,几乎溶开在这海的低语里:“是要和乔伊一起吗?他求婚了吗?”
“他想要一个日本式的新娘,”晃代淡淡道,“他觉得现在的日本人太美国了。他心里的日本式,是像艺伎那样满头插着花簪,后脖子留两道不涂白,穿着黑留袖嫁给他——他不知道那叫黑留袖呢。”
“那么,美国也没什么好的。”
“也许是结婚没什么好的吧。”
“但是,人终究要结婚啊。男人不重要,孩子是可爱的。”
晃代的手像草丛中的蚱蜢忽然跃起,拍在爱生的手上。“那,只要孩子不就好了吗?很多人不都是这么长大的吗。我们不都是这样长大的吗。”她转头,急迫地寻找爱生的眼睛。
晃代的父亲是士兵,死在了海外。他渡海的时候妻子正怀妊,在满心对男孩的期待中,起了“晃”这样的名字。生下来了,却是个孱弱的女孩,死人也无从知晓,只好由外祖母改名为“晃代”。
“那怎么可能?”爱生睁大眼睛惊讶地笑,“我小的时候见不到爸爸可想他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要我对着菩萨祷告,要我好好睡觉,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到四国去,把爸爸接回来。”
晃代的眼睛轻轻眨动一下,像萤火虫收敛翅膀,微光熄灭。四周降下透明的黑,海潮翻动。
晚上,她们还是在规裕家吃到了烤鱼。晃代先一步离开。三天后,她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人中弥散。
她想:“现在我活着。”
千千万万人山呼海啸:“你现在活着。”
于是她有了头颅,她抬起头颅,余下的体块一一垒起。千千万万人团团围住她,无一不手执利刃,挥砍劈剁,刀刃与肢体齐落。背后忽地绞来一只手,几根瘦骨撑开黢黑干皮,像一只大蜘蛛灵动地钻进眼眶,眼珠清脆地脱眶而出,在地上弹了几弹。主人也随之瘫倒在地,无数躯体淹没他。不知哪里又扯了老长一团白花花的肠子,疾奔的人来不及站定,被绊得踉跄跌倒。她下意识地大力挥手,那人的脖子平平裂开一道缝隙,正好和肩线平齐。头颅向后仰倒,裂口处圆而小的骨面探头,一小半血肉勉强维持住头和背的连接。原来,她的手里也握了把刀。那道雪亮跃进眼里只一瞬,脚步声放大,头颅摇摇欲坠的那人身子前扑。脚掌跺在他背上,踩上他甩到地上又反弹起来的头颅,鼻子嘴巴在地上摩擦挨挤,新的人借力飞起,她脖颈一凉,从脖颈处爆出血线来。没觉出痛她便又一挥手。刀没有刀把,只有刀刃,深深嵌进她的手心里,直剁到对方的骨头,从刀刃上震进她的骨头里。抽刀再刺,从右颊进,半边刀刃捅穿左边嘴角,她发力收刀,右边脸颊的肉整块断裂,白色尖齿在颊肉里亮亮地一闪。然后她的胸腹凉彻心扉,低头看去,不知何时已被一刀豁裂,内脏正混着血丝脱出。她终于倒地。
再醒过来时,她站在一条铁灰色的河里。周围笼罩灰雾,有几个人形影影绰绰。河水重重压在她的脚背上,滑腻地漫过去。她抬脚,有奇怪的阻隔感。
灰色的河面上,无数细小白色的蛆钻进钻出。河水是糜烂的血肉泥浆,搅合尖利的碎骨。血泥缓缓流动,血拖不动的那些肉糜,便沉降至底。流动的血肉沼泽里,她无思无想,只机械地拔出腿脚,又再度将腿脚夯入其中。
终于走到对岸了。她迈步上岸,听到“咔嚓”一声。她腿脚的血肉已悄悄消融在灰河里,只余细瘦的腿骨脚骨,支撑不了肉身,就这样轻巧折断。她伸手,徒劳抓到一把灰雾,便堕入灰河里,无尽的血沫蛆虫覆盖上来。
“我还活着。”
一个念头在空寂中滋生,一瞬间,她再度坐起。她是完好的,完整无缺的。她站起身,只看见四周一片青光,晶亮刺眼。头上似胡须长垂无数青白的尖锥,脚底下的地面涩滑硬实。
好冷。冷得眼皮都眨不动,牢牢粘在眼球上。
地面是大块剔透的冰,冰层太厚,往下看去,所见只有一层又一层的深冻,以及照映出的自己的形影。紫淤的胴体,横亘道道冻裂的深沟,仿佛是先被宰杀分解冰冻再把死肉粘在骨殖上的。窸窸窣窣的,在耳边不断,是皮肤在深寒中片片开裂。她整个人像一朵不断绽放盛开至零落的青莲。
她依旧往前走去。
脚掌落地,即被冰粘住,再生生撕扯开,留下两行殷红脚印。
“我还活着。”
在一波又一波的意识涣散里,她的思维像春蚕吐丝,抱定这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包裹起来。
沿路绽放一簇簇的青莲,与红莲。
满大街的女人都对她侧目而视。她们穿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时新料子,叫裁缝比对着外国杂志上金发蓝眼的洋女人做成的时尚新衣,这女人却显自己独特似的,一身板正的黑留袖。她身形既修长,眼睛又发出宝石的火彩,丝毫不因服饰的黑而损减光辉。穿的是和服,但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慑服于她纯日本式的高贵。
有意无意的目光织成一张网,被黑留袖女子轻软地冲破,踏在脚下。她也扫视行人们,在正午的阳光下,每张脸都是太平无事的行色匆匆。
走下窄街,横穿马路,看到的即是朱红圆柱,飞檐灰瓦,捧出一面绿地金字的匾额:照得寺。阳光炽烈,金字却灰,灰得像雨中的海面。门口守候的小和尚,一看到黑留袖女子就跳起,跑来道:“您怎么称呼?住持已经等您很久了,这边请。”
“Iris。”黑留袖女子淡淡一笑。她口音十分标准,那笑也就坦然。因此小和尚只能操着蹩脚的发音称呼她“Iris女士”。住持也是一样。今天寺里不接待,专为迎接这位贵客,希望从她手里多掏出几个钱来。住持引着Iris参观诸佛,心里庆幸寺并不大,和服拘束下迈出的小小步子周转得来。
那些平常佛像,住持估计Iris不感兴趣,天气又热,Iris来得晚,恐怕耽误了她的午饭,先领她看寺里的宝物缅玉卧佛。平常这尊佛像都用黄幡围起,不准游客靠近。Iris比住持要高,佛像虽卧,也比她高出一截。她抚摸佛身,触手生凉。佛殿本就宽绰,凉幽幽一屋子的檀香,玉佛还要更凉。
随后去看千佛塔。住持算一个老实和尚,本意只想引Iris看看寺中各处,她捐多少款子等于最终考核,自己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然而,他们绕着那一千个小佛像转圈时,他偷眼觑她,暗道不妙:Iris那一张小巧精致的脸上,平平展展并无一丝意绪荡起。脑筋急转,他便请她去看藏经阁,那里清净,凉快,后院还有金鱼池。住持想,她是美国人的遗孀,美国大概没金鱼吧?就算有,也比不上他精心伺弄的品种。
Iris在藏经阁里依然了无意趣,听到金鱼,笑了笑,更像惊讶于住持的异想天开。看金鱼要从后门出去,临出后门,她却忽然停下脚步,折返到后门边,那里用玻璃蒙着一张画卷,画卷半卷半展,展开的部分上,横分成数个区域,各画了青蓝皮色的小小人群。
“这画的是什么?”
住持一看女施主有了兴致,赶忙殷勤趋奉:“这是地狱图像,是五年前,一个画师捐给寺中的,说是他家祖传……”
“我能看看么?”
她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卷起的部分也摊开来。全是各种名目的地狱,怀毒害想,手执各种刀剑,更相斫刺的是想地狱,因为㓟剥脔割,想谓为死;冷风来吹,皮肉更生,寻活起立,自言:“我活。”余众生言:“我想汝活。”寒冷至极冻至皮肉开拆如莲花的,据颜色的不同分为青莲地狱、红莲地狱、见骨的白莲地狱。受业火焚烧的,是无间地狱。其余还有灰河地狱、黑绳地狱、叫唤地狱、堆压地狱等等,用笔很细。能想出这么多折磨人的所在,又有人能如此细致地画出来,简直如梦一般了。Iris看得出神。看完后,住持让小和尚收拾画卷,正要和女客去看鱼,Iris却说自己想去看横三世佛。
是看,而非拜。这里香气最重,住持唯恐女客不喜欢,Iris倒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三座佛下,看他们一个个低眉垂目,这便是慈悲相了。她转头,住持和小和尚都站在阶下,Iris本来就高,这一下更是高而又高,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她想起一个女孩,穿绀色水手服,头发熏得香气缭绕,好温柔洁白的一张脸,这佛座下的鸽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Iris说要去吃午饭,住持强留不住,给她雇了车。他心里七上八下没有底,只好自己去看鱼了。
Iris去的是家烤鱼店,要的是盐烤鱼配鲜切柠檬片。她一进来,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老板娘圆圆脸儿,也很秀丽,笑问道:“您是哪里人?”
这美人也笑道:“您看我是哪里人?”
她说日语时,咬字总显得有些迟疑,好像她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
老板却说:“我看嘛,您就是这里的人。我原籍不是本地,所以我最会看人。”
“你猜对了。”Iris一笑,“也许我以前还来过你家吃过烤鱼呢。”
“那不可能。”老板娘转身端菜嘴里还说着,“像您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Iris不做声了。有食客笑道:“美裕,上次你说这次要请我喝清酒,记不记得?”
老板娘爽脆地回过去:“请你喝海水才对吧!”一众人哄笑起来。又有人问:“美裕,昨天好像在照得寺那边看到你了,你不是十五号去吗?”
“照得寺今天有事情不接待,纪子告诉我的。”
“还是你哥哥的事?”
玻璃门又开了,进来两个女生。穿一样的吊带连衣裙,肩带连接处镶嵌大扣子,只有颜色不同,一个草绿,一个粉红。两人提了大手袋,一望而知是来旅游的。老板娘迎上来,问两人吃什么。两个女生点完菜,坐在Iris旁边,偷扫她几眼,叽叽喳喳起来。草绿说:“想不到四竈先生的故乡竟然是这样!”
“说是他家人已经全部搬走了。”
“那肯定的吧,毕竟是被人举报的……”
两名女生一起骂了几句那举报者“狼心狗肺”“禽兽不如”“该下地狱”。粉红说:“如果能见见四竈先生的女儿就好了。他在四国的那个儿子,我去年见过。在这里的女儿只听说叫爱生,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草绿说:“我倒听说……”她凑过去在粉红的耳边密语了些什么,粉红骇道:“啊?”声音大了些,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她赶忙放低了声音:“男方那么薄情吗……?”
“局外人看来会觉得是正常选择。”草绿才说了一句,老板娘端着她俩的菜过来了,她便接过道谢。老板娘且不走,笑道:“两位小姐看起来不是本地人?”
“听说这里的鱼很好吃,我们特地来吃鱼的。”草绿眨眨眼睛。
旁边有个年轻的食客,嘴里还塞着鱼就插嘴进来,急着在女孩前出风头:“我们这里的海鱼好吃,那是有缘故的。听我说:多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八月,有一个女学生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位女学生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美人,名字叫作永井秋夜……”
“永井秋夜?”经过的老板娘问,“我怎么记得是贯井呢?”
“贯井,贯井。哇,老板娘,你记性果然好啊!”
老板娘睨他一眼:“你们小年轻记性太差才对。”随即对草绿粉红两人说:“他接下去就要说,这人叫秋夜,是个预言,因为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就是在要入秋的夜晚。还有人说,在一家新娘珠宝店见过她,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她秋夜的新娘。据说她要和人私奔,结果被男的抛弃,就跳了海,从那以后,我们这里的鱼都特别好吃。其实以讹传讹的多得很,她名字的汉字,也不见得就是秋夜。我们家还和这个女人沾点关系呢。”
“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老板娘朝问话的客人飞去一眼:“你自己想吧!”
草绿粉红两人已经埋头吃起来。Iris吃了不过一半,望着门外来往行人出神。粉红见她抬头,瞄一眼,贴过来问:“您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之前在美国住,这次回…家乡看看。”
“就您一个人吗?”
“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我丈夫去世了。”看粉红脸色一变,Iris又安抚她道:“我想这个结局,他大约也挺开心的,他是个虔诚 的基督教徒。太虔诚了,我想,比起人世间,他更喜欢天堂呢。”
其实Iris这个名字就是教名,只是她自己并不虔诚罢了。
“您有孩子吗?”
“两个。也都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太像他了,所以都没有留住。”
她谈笑自若,没什么伤心的样子,穿的还是黑留袖,这样结婚的礼服,令女孩们惊讶。直等她出门,她们还回头看着她。Iris头上插的珠花颤颤巍巍,正面时被她的眼睛压制住,倒看不出什么,看背面时,珍珠亮得炫目,给粉红的眼睛刺了一下,急忙转过脸去,再去看时,她已不见了。
翌日,住持收到Iris的支票,数额令他欣喜若狂。不过她另有嘱咐,要他在佛前供奉三个牌位,一切所需信息附上。三人都是外文,只有名字。
我还活着。
但是,或许,我早已成了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之中,用无数的色受想行识,消磨我的恶业。
那么,我的恶业是什么?那让我转生为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中的,一切未尽未出先世所造的恶不善业?
我一件也不记得。也许我曾经在哪一世间投生为人趣,和错误的人结了婚(他现在,大概投生在了大号叫大那落迦中吧,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清醒过,“饮酒生于号叫处,斟者生于彼近边”),害了我和他所生的孩子,可能也害了他。也许我做人趣时受到的惩罚都一文不值。
但是我永远不会为了逃避那落迦的痛苦,就妥协于增上生和决定胜的空谈,不论这一起心动念又要让我增寿量多少年。
也许我马上就会躄地不起。
然后,一个念头,我就又活转来。
不过,我还是站在那落迦中,一动不动,做一棵冰柱。
我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个人在唱歌,牠的声音又尖又细,背景似乎伴随着流沙下坠的声音。然后是炸耳的聒噪声,群鸟振翅,长鸣。有什么东西深深吸气的声音,始终没有吐气。有虫子窸窸窣窣的摩擦音。有金属敲击。有笑声。水滴声。有我在聆听的声音。有莲花绽放。傍生趣被磨榨。沸腾。嚎叫。鸽子拍打翅膀……
一个声音说:“晃代,是你吗?”
我等着余下的声音,但再也没有了。我也不能发出声音。我的喉管已经僵硬,如同一支骨笛。我的嘴唇动弹不得,我的舌头已在口中断裂为数块。
这个声音继续说:“乔伊的歌,我已经听过了。虽然是晚了很多年。你过得幸福吗?不需要一直都幸福,我想,没多少人有那种福气,大体上平稳就很好了。你应该很幸福吧。在乔伊的歌里,那个‘头戴花冠的日本新娘’是不是你?”
我可以回想起那首歌。她在月光照射的大海上,头上的珠花和月色融为一体,诸如此类的描写。换了别人也一样,谁都可以买下一整套昂贵的艺伎头饰,穿上和服,和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只要她有钱。
所以我会说,那不是我。
但是,在一切有情中,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贯井晃代。如果我还是贯井晃代,我会告诉她,那顶花冠是用一次举报换来的,举报对象是一个政治犯,很早就逃到四国的罪人。因为犯下了这一次罪,贯井晃代的一生都成了罪业。
“我希望是你。”她说,“但是,如果不是你,我也能接受。如果你正在哪个地方腐烂,也不要紧,有一天,也许明天,我也会腐烂。”
我的牙齿打颤。我的喉管咯咯作响。我发出细小的呼气声。我感到我的头颅、四肢、肢末、躯体,都不断地被酸液浇淋。肥大的雨珠打透我的全身,与血水融汇,在地上流淌。
“我——我很后悔。我后悔对你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还有,孩子很可爱。其实,我都不怎么认识我爸爸。有些人说他伟大,还有些人说他罪大恶极,但是这和我本应该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我不怎么了解的男人,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
不再下雨了。我全身也不再剩下多少皮肤,突然来临的赤焰裹住了我。火焰刺穿我的血肉,在我血管筋络中游走,我听到骨髓与神经噼啪熔断的声音。奇异的肉香味飘溢在鼻端,下一刻,我整个人如同一支硕大无朋的红烛,爆燃起来。火焰在我全身燃烧。我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团火。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火焰在四面八方蔓延的声音。我被烧得通透,毫无间杂。
然后,我想:“我还活着。”
现在我活着。
这一个念头空空荡荡,没有回声。
fin.
后记:本文中描写的那落迦(泥犁、地狱)场景来源:《瑜伽师地论》卷四、《长阿含经》卷十九、网络搜索等。咱佛经其实非常朋克,看了之后想把全天下佛教徒or有宗教信仰者全烧了。Just kidding。bgm:Playing Dangerous——Lana Del Rey。
作者:绿鲤
评论:随喜看看
BGM:https://music.163.com/song?id=557581473&uct2=U2FsdGVkX1+nrvNh46WLxELoKVHPWQfcCTYDTpNU2OI=
这户人家准备换车了。
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是孩子上学时六万买的二手,如今已经开了十五年。其实从一年前父亲就在想着换车的事,只是可以动用的存款买不起什么豪车,也养不起太好的车,必须得好好考虑一下性价比。尽管他们早就想好了新车到手后旧车给直到这几年才考了驾照的儿子没事开开练手,但光是考虑新车到底要买油车还是电车就纠结了半年,半年里三天有两天都在饭桌上开着○音听汽车博主分析这个那个,得儿子无奈又怜爱地看上一眼说“这条已经播了六遍了”才舍得关掉吃饭。
他们从A牌的甲系列研究到B牌的乙系列,本地的车展也看了七八回,试驾也十好几辆了。总是前儿说好了要买电车,隔了一周又说要油车。车展看到第四个,又说要混动的。从动了念头起拖过来这么久,总是反反复复地推翻之前的决定,儿子每次听到“这次一定要买了”,就能预见到他们的主意突然就改了。在这来来回回的拉扯中,他都没把父母说的“换车”这件事当回事。单位的考核在即,搞得像高中似的兵荒马乱,他要专心看书备考才行,什么都别的挂心不上。
但考完那天他买了卤菜回到家想小小地庆祝一下,才到桌边,就听见端菜出来的母亲神神秘秘地跟他说:“我跟你爸刚刚买了一辆新车,是电车。”
“啊?”儿子就那个猫视频上的猫一样的表情,愣了一下。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俩会拖延半年年突然一夜之间做下决定了。
“从这个月开始,国家有政策,可以把旧车报废换补贴,有两万呢。”
“哦,那还不错啊。”儿子这么附和着,进厨房去拿全家人的筷子。买新车是好事,但小伙子没那么高兴。
他从没想过要报废旧车。
他在这辆车的接送下考上了高中、考进了大学,如今自己也工作了,虽然驾照是去年才考的,也没开过几次,但听说要报废旧车,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像这个夏天的暑热一样长久地漫上来。
他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有寿命,而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寿命。无论是他养的猫,他玩的塑料玩具,还是载了他十几年的车——总有一天会死,会氧化到一折挂在○鱼都没有人要,会被市场淘汰连维修件儿都找不到——前年父亲因为不记得是引擎还是什么的问题去修车时,修车师傅已经说过有些零件都停产了,有钱的话买辆新车得了。
他想过这车可能会被再次转手到别的人家,唯独没想过会在自己看得到的时候报废。晚饭后他走到院子里,看着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好端端地停在院子里。
除了车皮上有点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的划痕在诉说着它已经服役多年,香槟色的小轿车就像过去好多年那样停在这老家的院子里,他看着总有点于心不忍。
夏夜安静,但到处是虫鸣。
他走到车边上,摸了摸副驾驶那一侧的后视镜。
“你不开心啊,小豆儿。”车先吱声了,它从他小时候就听大人这么叫他。“今天不是考完试了吗?”
“考完了。”
“感觉考得不好?”
“考得很好,肯定能过。”
“……家里要换新车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闷闷地回答,不知该怎么跟车提这种“为了换一辆新车要报废你”的决定,车却很平淡地接下了话。
“嗯,我知道,要把我送去报废,可以领补贴换新车。你爸爸这几天开着我跑来跑去,一直在办各种手续,我都知道。”车突然有点乐了。“你因为这个不高兴?”
“那可是要把你送去报废诶。”
“所有车最后都是要报废的。”
“你知道报废车子是什么样的吗?”
浏览记录里那么多解压视频,他总是从开头盯着看到最后,从刮太空沙到捏碎肥皂,各类题材无所不包,但少数几次看到以报废车辆压缩回收钢材为主题的视频,他总是在一片“好解压”的弹幕里连滚带爬地逃出去。在他看来这个可不兴爽,总会让他联想到“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之类的词汇,那压缩的机器就像是什么鬼门关似的,拆得只剩骨架多少看着还有一口气的物品进去了,出来就是“尸体”,是“永别”了。
“还能用的东西会被拆下来,比如椅子、轮毂、引擎、雨刮器这些,送去给别人修车用,拆完剩下来的钢架送进机器里,然后就没了。”车轻快地报着他父亲和别人谈论这事时听到的内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送他去上学,最后笑了一声:“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在二手车市场上看中的是另一辆黑色的车,你爸爸再怎么说我是当年的顶配,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呢。”
“接送我上放学的是你,又不是那辆车。”年轻人靠在车边上,皱着眉看着驾驶座。
“哎哟,重情重义的小豆儿。”车“但是有新车是好事,我也跑了很多年了,引擎开始怕潮了,空调总也修不好,后车窗也不灵光了。这下可以休息休息了。”
“下辈子你来做人,我做你的车。”
“哈哈,将来要是那辆新车也必须报废了,你不得再把下下辈子也许出去呀。还有小猫呢?娃娃呢?几辈子够呀?别人都是悲天悯人,你倒悯起车来了。”
“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车悠悠地说。“不要觉得亏欠我,小豆儿。人就是这样活着,亏欠不过来的。”
他俩都沉默了很久,随后车慢慢补了一句:
“这件事肯定也是你爸爸去办,你不用送我去。”
“我也不想亲手送你去报废。”小豆儿眼眶子蓦地一热“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吗?”
“明天再给我洗一次车壳吧,好多东西报废的时候要拆下来,不值当洗了。把外壳冲冲,干干净净上路。”
“这可是真的上路了。”小豆儿哭笑不得,而车更讨打地嘴了他一句“怎么,走的那天你还要给我放点哀乐么?”
“我爹会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给你放点《大悲咒》吧。”
“别吧,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你这个人咋想着超度车呀!你要真想放点什么,就放那个听起来很有夏天味儿的《心经》吧。你坐车上的时候放过,那首好听的。”
“好。”
第二天小豆儿找出了母亲买来浇花却总被父亲用来洗车的水枪,在一旁外放着那首有吉他伴奏的《心经》,把香槟色的小轿车仔细冲洗了一遍。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这么拿着水枪帮父亲洗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是这样,二十多岁回来了也是。扬起的水花在夏天的阳光里亮闪闪的,车的外壳也闪着一层金沙滩一样的碎腻珠光,车属于这个家的每个夏天都是。关了水后,他在父亲“儿子非要费这遍水是不是有点傻但姑且放任了”的目光中拿毛巾把车擦干净,拍拍副驾驶的后视镜,站在太阳地里把手头的这一遍音乐放完。
“那就,一路顺风。”
父亲开车去报废的那天他在上班,他没有亲自去送。等下一个星期五他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鞋柜上已经放下了新车的钥匙。听父亲说,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车,外观挺酷的,已经停在家里的车位上了。父母问他怎么不去看看,他说反正总要去看的,也不急现在。
“当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你不是就喜欢黑色的车吗?”
“嗯。”
他先想到的是,现在已经没有那样一辆香槟色的车了。
他应该怎样去认识这辆新车呢?新来的车没道理承受前辈留下的“影子”。不然二十年后他再跟它聊天的时候,怕不是它也会说“当年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我呢。”
现在父母不再叫他的小名了,新车多半也不会再叫他小豆儿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瘪瘪嘴,觉得更需要被超度的是他自己。但还是按照车说的,再次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那首夏天味儿的《心经》。
他总要去看那辆新车的。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宋澈总是太善良,他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净土。即使是最穷困潦倒之人,亦值得拥有尊严。
闲暇间,他常望着门前那棵歪脖子树沉吟:“愿天佑苍生,愿魂归各宿。”
我不清楚他此前经历过什么。若不是我偶然得知他的身世,谁会想到一个御医世家的子弟会亲自跑到贫穷落后的山沟沟里,走进四面漏风的茅屋,为被疾病所困的穷人免费看诊,配药,甚至亲手服侍他们……呵,开什么玩笑,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这是白日做梦。
“扶贫济困”、“救济苍生”,他总爱将这些挂在嘴边,也这样做了。
我尚且记得那年,与他初识不久。我两结伴同行,偶然路过一个小村庄,途中听闻他的一位独居的老年患者逝去后,长年不见的儿子将老屋贱卖给了别人。新主人那日刚好搬家。他便借着帮忙的由头,跟新主人进了老屋。
屋里头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除开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之外,就像是老人家还住在这一样。
他站在那个被岁月侵蚀得不成样子的老屋里,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些被新主人随意翻动的遗物上,眉头微微蹙起,眼中满是忧伤,他的每一次呼吸都显得格外沉重,喉头鼓动着,将不舍深深咽入肚中。
新主人对那些遗物并不感兴趣,他随意地翻动着,口中还念叨着:“哟吼!没想到这老头还蛮整洁的呵。”他的目光在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上徘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值钱的东西。“还有几个破瓷器,应该挺值钱。”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然后开始将这些他认为无用的东西随意丢弃。
宋澈急忙抬手阻拦,语气中带着一丝哽咽:“兄台。这些老物什你若不要的话,我能不能拿走一些?”
“行啊。随便拿。反正我也打算丢掉了。”新主人随口回道。
“那就多谢了。”宋澈礼貌回道。
他小心翼翼地拾起一个从梳妆柜里被扔出来的小木匣,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那并不是个什么名贵的木匣,甚至称不上好看。他低着头,指腹轻而缓地拂过木匣的表面,捧着手心仔细摩挲。
他带走了老人珍藏的小木匣——他已经听老人家如数家珍般,说起里面的每一件物什的故事听了不下百次。尽管岁月已经抹去了他大部分的记忆,唯独这小木匣里装着的记忆,随着木匣的每次闭合,被隔离在时间之河外,永远保持着最初的模样……
他后来同我说,他看着老人家的遗物,有些恍惚——那被父亲常挂在嘴边称赞的儿子,连父亲的遗物都没整理,就将老屋随意贱卖出去了。
他还记得,那位老人曾经多么珍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每当夜深人静,老人总会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小木匣,一件件地抚摸着,眼中闪烁着对往昔岁月的怀念。那些破旧的香囊、磨损的木簪,还有那些瓷器,每一样都是老人生命中的一部分,是他与这个世界剩下的,唯一的联系。他不想老人家再一次被遗弃。
彼时我安静坐在他面前听完了这个故事,漫不经心地回了他一句:“宋清泽,天下苍生有数不尽的苦,你这般的良善之辈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点点头,“可医者当仁心,清泽自无影。”
良善之辈啊,良善之辈。
作者:土木风
评论:无声
我们苏醒于土地之上,土地之中,土地之间。天是一片灰暗的混沌,云纵横交错。云交织在天的皮肤上。
神见天地晦暗,就使一把冷的闪电,将天划开了。
天的皮肤裂开口子,从世界的一头裂到另一头,光与空气自裂口中流下。神见世界已经敞开,又从天外传来雷鸣,要赐我们以启示。
可我们还愚钝。土地之上、土地之中与土地之间的生民听见雷声轰隆,纷纷恐惧地向地里藏去。神于是厌烦了,离开了天上,并将光也带走了。神走时,无人敢探出头来,因而无人见过神的样子。
我们便生活在敞开的天穹下。土地莹白肥沃,土上可以漫步,土间可以穿行,土中可以挖掘洞穴,休憩安居。凡有土地的地方,我们便能生活,生活到了年岁,又能繁衍。很快,土地就已拥挤不堪。
这日,生民们在地上漫步时,一年长者站出来,说:
“盲目的人们啊!你们每日只知低头,抱怨身子挨着身子、脚踩着脚,可曾有人昂首望过天上?我问你们,这天是为何而敞开的呢?”
这人便是头一个先知。对先知的话,生民们面面相觑。他们尚未开智,因着无人见过神的模样,也无人信神。便有人说:
“天是闪电划开的;天敞开来,只因为有闪电。”
“那么闪电又从何处来呢?”先知又问。
人们摇头,不知闪电从何处来。先知说:
“我不责备你们无知,因你们苏醒得晚,眼上还蒙着土间的尘灰。可早在你们尚无知觉的年月,早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我就已擦亮我的双眼,见神运作这个世界。是神将你们置入这世界,又将天空包裹起来,为使你们沉睡;又是神使那闪电划出裂口,为给你们空气,使你们繁衍得遍布大地。而神如今不来照望你们,是因祂已留下三个清醒之人,要教你们听懂祂的教诲。这启示是我睡梦中听见雷鸣而悟得的。而我要教你们的第一项教诲便是:神敞开天,是叫地上的民到天外去。”
人们听了先知的话,起初茫然,又捧腹大笑。他们嘲笑先知,反说他痴愚:
“天那么高,你又未生翼翅在你的背上。你的腿与我们一般短,身躯也与我们一般小,倘若不是发痴,怎会觉得我们皆能登上天去呢?”
先知见人不信,便带领在地上的民到世界边缘去。世界的边缘即是土地与天相接的地方。天有九千个人高,将生民围在世界上;另有九千个人深,埋在土下,将土地笼在世界里。灰白的云纵横交错在天上。
先知向云上踏出一足,云便托着他的足;又向上攀,云便挂住他的身。先知向天上登去,云也不坍塌,直登到四千五百人高,这便是第一个神迹。
先知攀在天上,对地上、地中与地间的民说:
“自我之后的人,必能与我一样,在天上攀登。攀在天上的人,又必能到天外去。”
攀到九千人高的地方,又将尚未传授的事告予我们,说:
“雷鸣必与光一同来,雷声来了,便是神来看视祂的土地与祂的民。”
说罢,从天的裂口边消失不见了。
这就是我们认得神的那一日。从此,世上便分信神的人与不信神的人。信神的人结成群,群又结成队,向天外攀去,方知世界之外有还有八个世界,或遍布黄土,或遍布细白土,人便在其中繁衍。或有遍布黄色巨石者,人不能住,就将消息捎回天底下来。
当神的民已遍布世界与其他各世界,神便来了。祂来时,光将九个世界都照亮,光芒刺目,从此人们便知神不可直视,见神时应是低下头的。神降下启示,雷鸣竟比划开天幕那日更加贯耳,使土地也微微震动。神降完启示,命祂的化身作一柄巨叉状从天的裂口中降下来,潜入土地中,使世界震荡,底下的土地与生民升至上层来,上层的翻至底下去。从此,我们明白神教我们迁徙,并常常变换土地中的住所。
神做完这一切,又带着光离去了。神的民中,无人听得懂启示的雷声,天底下的生民遂各从其类,按已有的教导繁衍生息。神感到满意,从此常来照看,另八个世界的民却见不得神的面。各世界的生民碰面时,黄土界的民却说神的化身也降在黄土之中,不教人迁徙,只变作一道冷的、白的弧壁,作碑似的插在土里。其余各世界的民听了,应声附和,有说神是五个巨大的孩童,皮肤黑黄,身子灼热,头上覆薄甲,背上遍栽一人高的幼树;有说神是两道三人高的矮壁,巡游于各世界之外,将无家可归的民载在矮壁的沟壑中。
各世界的民各自说出神的样貌,却各不相同,且都不真,因他们的心已变了,神不降于不真心信祂的生民中。他们嫉恨天底下的民得神照拂,遂编出谎言,想使天底下的民不记得神的样貌,又相互怨怼,竟因他人与自己所说不同而打斗起来。自此,各世界再不遣人来,天底下也再不遣人去;世界便又只有一个了。
神的民从此只生活于天底下。神的民繁衍,莹白的土地就拥挤,便把不信神的赶到天外去,教他们去不信神的民中生活。不信神者离开后,神则更常降临于天上,以雷声降下启示;神的民却怠慢了。自先知离去后,神初次降下雷鸣时,人为此惶恐,因无人听懂这启示,也无人能执行神的谕令;神第九次降下雷鸣时,人已怠惰了,无人再揣摩神的意思。
神于是暴怒,要治民的罪。神将整个世界提至光中,令祂的民双眼刺痛,只得藏进土地之内;又让巨叉似的化身弯折,缠一透明的弧壁降下,将许多土地与藏在其中的生民一同取走,再不使其回来,并落下三颗白色半圆的巨石,石里发出瘴气,闻者皆恐慌逃窜。生民惊骇,地上与地下遍是哀嚎,从此便知神给予民土地,也能将土地收回;神给予民生命,也能将生命收回去。如此受了三次罚,神的民再不敢怠慢神的言语,仍无人能懂雷鸣的意思。有人便说:
“我们尚愚钝,未到开悟的时候。而神既能知我们怠慢,必也能知我们的心意...再渺小卑贱的造物,也应寻寻四周,看有何物是可回报给神的。”
这人便是第二个先知。他教生民为神祭祀,先用土地间的粉尘,团为小块,于雷鸣时运至巨石上,神却仍发怒,使土地少了许多。世界复又拥挤,而天底下的东西除土地外只有生民,便将因神发怒而不信神的杀死,也排在巨石边。神再没有来,人们便知这祭品是好的,平息了神的怒火,从此便常常祭祀,每到拥挤时便在巨石边奉上杀死了的祭品,且再不用揣测雷鸣中的谕令了。第二个先知得了敬重,众人在世界边缘为他与他的子孙划了土地,使他主持祭祀的事与其他各种事务,并所有帮忙、执行祭礼的也一同得了土地。从此,世上便又分有地的人与没有地的人,懂祭礼与不懂祭礼的人。第二个先知死后,他的儿子就是祭司;儿子死后,孙子就是祭司,并创造文字,修了祭礼典。我们如今的祭司就是第二个先知的血脉。祭司传到第五代的时候,有地的人愈来愈多,没有地的人则愈来愈挤,也愈来愈不信神了。神得知这件事,使祂向第一个先知传达启示时的法子,让雷鸣入祭司的梦,叫他明白祂的意思。祭司便将神的谕令告诉众人:
“那不信神之人,你必取下其头颅、胸、腹、肢、足,眼搁在胸上,头颅放在腹里,肢插在腹四周的土地上,足垫在身下,搁在巨石周边;另剖出肚肠,抹在世界边缘与巨石相对的地方,各对其主人的躯干。这其中,头颅的壳不可破一点,肚肠抹好前也不可使气断了。凡祭祀,都要守这礼。否则凡地上、地间、地中的民,长子与长女都必死;凡守礼的,则必有福泽降在你们身上。”
众人便杀不信神之人,按神所命令的,将头、胸、腹、肢、足、肚肠各自摆好,神果真又没来过。这便是第二个神迹。
生民从此更加信神,敬重祭司,又为祭司划肥沃地,不信神之人也愈来愈少了。一些年月后,神却觉祭品不够诚心,又发起怒,取走许多土地,再降下三块巨石。众人便又取不虔诚之人做祭品,取食土过多之人做祭品,取无土地也无家室之人做祭品;仍有不足,便取孩童祭祀,因孩童身躯白嫩,与土地相近,可为土地的替品。祭品见多,神仍发怒,便有人在神的民中散布道:
“神降罚,必是有事出了差错。我们虽祭祀,却仍不懂神谕;虽繁衍,却从未使神嘉奖过。神降罚时,只取上面的土地,可见神愿祂的民待在地下,不愿看见人的身躯在土间穿行的模样。”
然而神的民仍是愚钝的,竟有一半之众受了蛊惑,与其站到一边。祭司叫人封了他们在底下的土地,他们便扰了仪式,拆毁圣坛,将执行祭礼的人钉在巨石边上。神的民与其厮杀,断足与死了的躯干都横在土地上。莹白的土地染成黑的那一天,神降临,天外传来震耳欲聋的雷声,尖得像刺,却再没有化身降到地下来,也不降罚到祂的生民头上,因这地上都是祂的祭品,残毁的圣坛中也盛满异教徒的血肉。这一切蒙神悦纳,人们便明白:那不信神又扮作信神的人,竟使神的一半生民蒙上了眼。众人听祭司号令,将扰了祭礼的人全作了祭品,摆在土地的面上,以为事情就这样办好,便各自回去,安居乐业了。
“然后呢?”我问,“世界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呢?”
一个孩子从我身边游窜而过,速度极快,白皙的身躯在强光下闪耀着,掠过时简直像一条白线。在他的足下,土地的每一块颗粒都被照得洁白而近乎透明,前所未有的灼目光芒泛滥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已分不清是从何处透进来的。地上乱七八糟。红棕色的陨石,整个尸体,祭品的残肢,巨石,祭坛的碎片,张皇逃窜的同族的腿。我从未如此清晰地看见这一切。而向上望去,那裂了口的天穹已被削去大半,只余一座山的高度,无数人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着,深色的后背遍布在云层间,像白底溅上的棕色斑点。
我揉了揉眼睛,不愿相信自己刚刚成年,刚刚从地下钻出来、拥有新的意识,就面对一个这样的世界。只有两条腿的老太太则用她颤抖的声音接着说:
“然后——然后。唉。不知谁又惹了神发怒——又或者祂从未对祂的造物满意过——祂再次把世界升到光中,使世界震荡,将表面摆了祭品的土地全都取去,再用那划开了天穹的闪电,将天切去了一半——并从比天更高的地方降下灾厄,让陨石重重地落在地上。”
“陨石,”我说,“红棕色的,开裂的,有时带细枝子的那个吗?”
“无论是谁闻了那陨石的气味,必会发疯逃窜,逃窜完则必死,”老太太说,“因神发怒了,人们要治祭司的罪——祭司则说,这是神要让我们攀到天顶上,就像第一个先知那时一样。为了作证,他亲自踏在云上,向上爬去。”
“快要爬到天顶时,从天空之外果真伸来两根顶端覆甲的触须,将他接走了,想必是神的肢体——人们于是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登,希望能不必与世界一起死去。可惜我爬都爬不动了——神要把世界和我一起毁灭掉了——唉,唉...”
她叹着气,无论我再问她什么,得到的都只有一样的回答:“唉,唉”——我于是向她道别,漫无目的地在地表散步,一边避开那些红棕色的玩意,一边思索着眼前发生的事。许多同族从我身边飞驰而过,陨石的气味则熏得我头晕脑胀、视野昏黑;不知不觉地,世界边缘的云幕已经到我眼前了。神的那对触须就守在我的头顶上方,接走了一个个攀到顶端的人,却使更多爬了半途的人扑簌簌地落在地上。因太久没与外界来往,绝大多数人已忘记怎样攀爬天空,足也不再抓得牢云层。我浑身无力,一点也不想爬那玩意,就伏在一颗大些的土粒上,冷眼望他们像雨点一样落下。意识与视觉一起渐渐暗下去了;我看见一道银色的闪电,将天幕又裁得矮了些,却不确定是不是幻觉;紧接着,天边又传来雷鸣,像三个不同的声音在交谈。神应该只有一个的,我迷迷糊糊地想。照第一个先知所说,先知倒该有三个;第三个先知又在哪儿呢?现在,倒是我的前足和我的触角成了一边三个。地有三个,天幕有三个,神的触须也有三个了。当三个重影熔化在一起,我陷进一片黑暗里时,那雷鸣于我竟像说话一样了。我听见其中一个问:
“快死光了吧?”
另一个答:
“还有好多在米底下。”
又有另一个说:
“等下翻一翻就好了。”
“我再撒点花椒。”第一个说。远处随即传来陨石落地的声音。
“我不相信只有这么点,可我抓住的确实都已经在水盆里了。”
“还要再剪矮点吗?它们爬得好慢耶。”
“...”
祂们七嘴八舌地聊着,其中许多词我并不理解,却因听懂祂们说话而感到幸福。很快,我的意识已沉到地底;彻底消散在虚空中之前,我听到其中一位说:
“...下次搬家换个密封米桶吧。”
免责:无声
原本想写的写一半不知道咋写了,完全死掉,所以还是无声吧
“您好,这是您借阅的书,一共六本,还书期限是一个月,到期前您可以续借一月,祝您享受阅读。”我将手上的书做好记录后递给站在面前的借阅者,后来者看起来有些着急,差点没撞到前一个人,他慌忙地道歉,声音有些大,让不远处书架前挑书的路人都回头看了他一眼。
“您好,在图书馆请尽量保持安静哦。”
“好的,非常对不起。”他鞠躬,大声道。
感觉我好像做错了什么。
我叹了口气问来人:“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呢?”我抬头看到他的脸,愣了一下,他必然会找到我们这样的图书馆,而我则是第一个被他找到的,我改口:“我想您可以去Z区42号架看看,也许有您想要找的东西。”
其实Z区没有42号架,我只是想让他等到我下班。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疑惑,但看起来像是本能一样地接受了这个指引,往馆内走去。
很好的品质,希望接下来也能保持。
夏天的下午总是清闲得叫人犯困,我坐在电脑前忍不住想起那个突然的客人,像都市传说一样,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些人想要追求某些也许在人类理解之外的知识,而这样的人会被妖精所收藏的知识吸引,在无意识中找上门来。我从小听到这样的故事,但成年到现在已经两百年,我、我的朋友,我们这一代人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人类。也许人类已经满足于自我所探索的世界,不再需求不被认同的未知了吧?我曾经这样想过。
但我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就认出了他,怎么会认不出来呢?他被知识吸引的时候,我当然也会被他的所执所吸引啊。
夕阳西下的时候人影寥寥,我没有见到他出门的身影,想来是在书海中找到了方向,在送走最后一批阅览者之后,我拉上了阅览室的门,往里走去。
我见到他睡在靠窗的座椅上,枕着一部厚厚的影印,那是一本心经的手抄本。我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在他面前,这一动作显然吵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看我:“你……尾巴露出来了。”
“都说了那不是尾巴,是翅膀!”我下意识反驳,然后看到他的表情突然反应过来,无奈地低头,这位客人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笨,看,我这不就把尾巴送给他了吗?
我看他稍微眯起眼睛,有点满足地笑起来,向我伸出手:“女士,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周破顽,怎么称呼?”
虽然没有尾巴,但我都听到了我的尾巴在地上拍来拍去的声音,我握住他的手,闷声道:“我是歌,称呼随意。”
“很高兴认识你,小歌女士。”他收回手,把原本拿来当枕头的那本心经推了过来,“其实我没有找到Z区,我在路过O区的时候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看起来和其他的书完全不一样,和我见过的另一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像,我都看不懂,于是我想,也许我真的找到了地方。”
我很想问他那个“我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但我拼命忍住了,我想他可能也并不聪明,只是运气够好。我听到我自己问他:“另一本书?”
不出我所料,那本书是他求索的源头。在周破顽的家族中,一直有一本无字书被祖祖辈辈流传下来,这本书的存在被他所知的所有人视为寻常,没有人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人对它被保存被供奉提出过怀疑,仿佛这本书自然存在在那里,所有人就应该对它顶礼膜拜。但为什么?他从小就不解,为什么自己不被允许随意翻看那本其实一个字都没有的书,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祖先们的注视下发誓会为这本书的保存做最大的努力,他一开始以为是自己作为小辈所以无法理解长辈们的情怀,但就连他的弟妹们也那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件事,他在家族中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
“所以你就把它偷了出来?”
“我只是让它和另一本空白的本子换了个地方。”他狡辩道,“那些人没有一个能认出来我把它掉了个包,可见他们的虔诚不过是虚伪,而我对它难道不能称得上一种忠诚吗?”
“但你不也看不懂这本书吗?”
“但我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看懂它的那个人了吧?毕竟我找到了你啊,小歌女士。”我不知道周破顽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我却无从反驳,我想他一定不是轻松地踏入这座图书馆的,毕竟他虽然衣物俱存,但细看就能看出这些织物已经被浆洗过不知多少次,他全身上下都泛出破旧的痕迹,面上也被不符合他心气的沧桑掩盖,但那份执念无论如何都无法被遮挡,它就这样引领他来到人类之外的世界。
“那么,如你所愿,请把你的那本书拿出来吧。”
那本无字书在破碎,它越接近那本心经,就越扭曲,一直到成为一个黑洞,周破顽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他甚至将手探进去,脸上还在笑。
太阳落了下去,我的面前什么都没有。
作者:八千鸟
犯完病我爽了,请携带适量脑子观看。人还是亲友企那几个人,但不了解也完全不影响阅读,因为他们全部都被我架着刀ooc了。cp混乱如早上八点的首都机场,纯爱的地狱,对混邪来说也是地狱。
关于评论:暂时关闭一下,正在大修此文中
Ho1:秦归
【你是秦归,一名刚刚炒了自己鱿鱼而失业的前黑帮老大,你的xp是干净的男孩子,你的雷点是和好兄弟抢对象。】
今天对于秦归而言,是有点不平凡的一天,因为几个小时前,他刚刚辞职了,不干了。
昏昏的灯光,晃晃的月亮,空无一人的街道,和滴在街角水洼里的血。让他不禁去想,是不是每一个黑帮老大金盆洗手的时候都这样。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夜间营业的药店,守夜的医生是个披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进门的动静把在昏昏欲睡的他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这人有点爱大惊小怪。他这样想着,把一只胳膊伸过去,及时堵上了那张即将尖叫出声的嘴。
“绷带,膏药,随便什么都行,你有没有办法先把我血止住?它好像流得有点久。”
Ho2:陆思非
【你是陆思非,一名药房医生,因为实习工资太低迫不得已和一群可疑的人大院合租。你的目标是在这个全是男同的世界防止被gay,最好还能和女神搭上话。】
陆思非是个医生。妙手仁心的医生,慈悲为怀的医生,从大学入学就把医德二字铭记在心的陆思非有着即使面对血肉横飞的场面也能镇定救治的心理素质,病人安心是他的宗旨,家属放心是他的口号。但无论一个医生如何专业,当你在大半夜看到一个一米八多的人披头散发、满身是血、一路的血脚印弄脏了你同事下班前刚拖的地,还是不免做出些人类常见应激反应——不是因为他怕鬼。正当他准备尖叫一声然后给自己一拳以重新回到安全的睡眠中时,一只滴答着血的胳膊还好死不死地横过柜台捂住了他的嘴,幸好属于人类的理智声音及时传来他才意识到这是顾客。
“咋伤的啊?”刚问完他就后悔了。在这异国他乡遇到的同胞一般只分为两种人,良民和混的,而眼前这哥看着就不适合前一种。
店里陷入了恐怖的沉默。清创,上药,包扎,正当陆思非哆哆嗦嗦地想着遗产给谁和怎么跟太奶解释的问题时,对方终于开口了。
“你有没有地方住?”
“啊?”
Ho3:覃苛
【你是覃苛,你是一名男同但你不相信爱情,你什么也不相信,爱情是一盘不用风吹的散沙,但你想找到一名你可以相信的固定约炮对象,要求身体健康,且品貌优良、不谈感情者优先。】
人生就像一辆地铁,不仅在于坐久了会重新回到起始站,而且还会在途中遇见各种操蛋的事,比如被人偷钱包或者退休后遇到前上司等。
这是沈暮今天早上拿勺子搅豆浆时想出来的哲学。
“又或者在吃早饭的时候被强行拽到阳台上。”覃苛接到,试图逃脱拽着他后衣领上的魔爪。“你这到底改了个啥啊,小心让沈黎安看到你这幅嘴……”
密码正确。背后的手一松,覃苛被精准丢入旁边的另一张椅子里。
“唉,你有没有觉得他最近不太对劲?”沈暮忧郁地45度角俯视对面的厨房,从这个角度嘎刚好可以完美地监视在厨房忙碌的他弟。
“你这么闲还不如下楼去把碗洗了。”
“怎么能这么绝情呢覃苛苛?我可是只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你,要是你不跟我聊的话,我就只好憋死在你房门口,你明天早上起床就看到一具尸体抠着你的门框,而这都是因为你今天……”
“沈黎安相关问题收费。”
“来聊五块钱的。”
覃苛熟练地进入人机模式,人最忌讳的就是和钱过不去。
“我昨天倒是碰到他出门了,说是出去找人。”
“他会不会发现了什么?最近他总试探我认不认识当时在场的人。”
“纸是包不住火的,要不你还是尽早主动招了吧?”
没聊两句,大门吱一声被推开了。
“咦,陆思非旁边那谁?”
Ho4: 沈暮
【你是沈暮,一名前黑帮大哥,你暗恋自己的亲弟弟,为他和哥们闹掰金盆洗手后惊觉他好像被渣男pua了。你空闲时的爱好是调戏你的钢铁直男室友,同时狠狠地向他秀恩爱。】
“好了到了,你要不先在客厅沙发上凑合一下吧,我先去补觉了——”陆思非一进门就打出个巨大的哈欠,“客厅在那边,然后这里是厨房,你饿了看看厨房有没有人说一声。”
说完他就逃也似的溜进自己的房间,留下秦归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他刚刚说和厨房里的人打个招呼是吗?
朝着厨房的方向,果然有个身影在忙碌。这个人,怎么有点眼熟?
“你看他干什么,有想法?”
秦归闻声看去,意外地看到了熟悉的脸和满眼的醋意,他默默地在心里扇了自己一巴掌,朋友妻不可欺,只有人渣才会看上兄弟的人。
“你怎么在这。”
久别逢旧友,沈暮下意识地想掏根烟,摸到裤口袋才想起那些烟早就被他泡了水丢垃圾桶了,咬咬牙把这个想法在脑海里掐灭,“我在这怎么了,我住这儿啊。”
“为了他?”秦归往厨房的方向瞥了瞥。
“什么嘛。”沈暮就像一只被挠了下巴的猫,口是心非地摆出一副我爽死了再多说说的表情,“这是我弟弟,和我一起住不是很正常。”
他把“很正常”那几个字咬重音了,秦归想。一些成熟的黑帮老大会有一些直觉,前黑帮老大也一样,他现在就有那种不太好的直觉。
自古以来结义的人好像就得是三个,当年他们在江湖上快意恩仇的时候,领头的除了老大秦归,还有桀望和沈暮。可惜世事难料,兄弟塑料,不久前沈暮突然离开了组织,问其原因只说是厌了倦了,想去过平静的生活。即使明显另有隐情,但道上混的是不应该多费口舌的,按照国际惯例他们打了一架就放人了。
“你呢,怎么回事?”
“我……”秦归不知道怎么说,他本来就不擅长说话。
他要说什么,因为发现和好兄弟桀望喜欢上了同一个小弟于是心理上接受不了落荒而逃?说出去就很丢面子,道上混的本不该这么婆婆妈妈,于是他也找了个借口,和桀望打了一架后离开了。
“和你一样。累了。”
两人心照不宣地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沈暮先开口。
“其实吧,一个月前,那个不小心闯进来的人就是我弟弟。”
Ho5: 沈黎安
【你是沈黎安,在被所谓的英雄救美后你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你的苦恼是亲哥哥是一名弟控,你更大的苦恼是你追的对象似乎也是一名弟控。】
在厨房里的沈黎安打了个喷嚏。看来天气转凉了,要勤加点衣服。
对,“天冷了记得加衣服”,这不是又有理由出门去找阿门德了么。沈黎安心情很好地收拾完厨房,边吃小馄饨边思考今天怎么甩开他哥。
说起他和他哥为什么最近闹的这么不愉快,其实是一段非常烂俗的故事。一个月前他莫名其妙遭遇了黑帮,一片混乱中救下他的人就是阿门德。当他拐进那条巷子里的时候,阿门德和其他几个人也被堵在那里。现在抢劫都这么明目张胆声势浩大了吗?总之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帮的人已经都跑了,是阿门德挂着彩问他没事吧还把他送回家。
而令他心生芥蒂的就是在那一片混乱中看到了他哥的身影。
很明显,他哥一定是知道点什么,但不管怎么追问,沈暮就是一口咬死他只是路过的。
相比之下,阿门德就好太多了。他似乎对这些帮派小混混们很熟的样子,并很真情实感地把他们挨个骂了一遍。看起来他被针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到这里,沈黎安不由得又同情又愤怒。可每当他和哥哥提到对方时,他哥却黑着脸说这人多半自己也有问题,这算什么理,受害者有罪论?
他哥真是难以沟通。
备注:感觉还能再犯一倍的病,反正人物还有很多,可以一个个迫害,话说这换行格式怎么不按我写的来,随便吧
评论要求:随意
作者:阿苔
评论:无声
其他:自家pc的同人文,包涵模组xdxf的剧透。赶死线写的不推荐看,之后会进行修改……
白帝辞坐起身,他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片巨大且平静水面的中心,随着水波微漾自己所乘的白色小舟如春日杨柳在和煦暖风吹拂下轻晃,怡然又令他心中升起一股无比眷恋的怀念感。
此处是何处?
散落的黑发滑落耳畔,白帝辞抬手托起一缕怔怔望着。自己确是黑发,但似乎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又如雪如玉一般洁白。
向前追溯,却只记得自己乘于白舟之上,于半梦半醒之间顺着急促的江流被送过千山。江水匆匆,岸边之景幕幕闪过,却都是自己无从干涉的彼世之事,就如顺流而下的现状般无力改变分毫。看久了白帝辞便逐渐麻木,他坐在船头蜷起身子双臂环着膝盖,就那样怔怔的望着奔腾的江水发呆。他知道自己正被送去归处,那是他自己选择的沉眠之所。
但此处又是何处?
这并不是他应去的地方,但似是他......渴求已久的梦中所愿。
轻桨交错划动,小舟便靠了岸。
将白舟固定在木桩上,水底散去的游鱼又聚拢回来,似是好奇的打量着这位贵客的身影。白帝辞垂眸望了它们一会儿,蹲下身子指尖轻点水面,一条墨青色的细长小鱼一游一停的摆动着鱼鳍小心翼翼的靠近,又啄食了两下他的指尖。白帝辞觉得有些痒,他重新站起身,脸上多了一丝温和的笑意。
岸边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兴许是许久无人居住,屋顶瓦片与门旁石墙大多染上了青苔斑驳的绿色。而就在古朴的青绿色之中一片带着淡粉的柔软洁白正在视线尽头散发着无穷的吸引力。白帝辞踏着安静的步伐向那抹白色赶去,石砖小路带领他来到了一户院门大开的人家—— 一棵高大的杏花树正突破院墙的限制遮盖于屋檐之上,满树绽放的白色花朵随着微风撒落下打着旋的花瓣,为院子铺上了一层不同寻常的白毯。
这就是为他准备的居所,白帝辞如此确信。
就在这时,那朵下花瓣雨的白云中突然探出了一个黑色的脑袋。“您好!” 一只眼睛亮亮的黑色大鸟张开坚硬的喙部,却是吐出了人言。随着翅膀的扇动声乌鸦落在了院门最上端,两只爪子交错着一跳一跳向白帝辞靠近,“白宗主回来了!白帝辞回来了!” 它兴高采烈的大声宣布,丝毫不在意村落的宁静被自己撕了个粉碎。
“请进!请进!” 乌鸦再次扑腾着飞起,这次降落在屋门旁,翅膀带起的风把花瓣毯扇出了一个小坑。
未经思考身体就先动了起来。白帝辞快步走向屋门,古井无波的内心升起一股强烈的喜悦。他不记得那人的样子,却觉得那人的言笑溢满了自己的大半个过往;也不记得那人的神态,但心脏却仍镌刻着为此牵动的抽痛与不寻常的律动。他突然了然,为何自己会对这片清泽感到如此的亲切与怜爱,为何自己渴望违背天命在此永远停留……因为这一整片宁静的湖水,以及这座小小的村庄,都有着那人身周的氛围。这氛围将自己包裹其中,就如哪一次宁静的初遇,无需忧心天下,没有生死离别,那人的眉眼便是世上最重要最令人心动的东西了。
房门未锁,古旧的木门稍一用力便吱呀开启,屋内寂静无声。白帝辞的视线依次扫过灶台、水缸等农家陈设,最终望向了窗台下阳光笼罩中的某样物体。
那是一条用发丝编制的手链。白色长发被搓成缕缕丝线巧妙的缠绕成杏花的样子,花蕊是如白帝辞双瞳一般的血色玉珠,又有金色的细丝从中穿插修饰着,令它更显精致。白帝辞望向自己手腕上那条成对的墨绿色编发手链,垂下眸子,将这条扣在了它的旁边。
他还隐约记得这是那人亲手为他戴上的。
乌鸦弹跳着飞向他的肩膀,“信物!” 它叫到,“玉箫!”
“嗯,谢谢你。” 他掩起眸中的落寞摸了摸乌鸦的小脑袋,乌鸦闭起眼睛享受的磨蹭起他的手指。
“我知道,我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他的。”
作者:讷
mode:随意
即使不是梅雨时节,楼道的墙皮也总散发着像是因为长期浸泡在潮湿空气中而沁出的疲旧味道。声控灯常年是坏的,偶尔在某几个瞬间猛然想起般亮一亮,闪烁又熄灭,这光芒反而让人吓一跳。在白天也要近乎摸黑地上楼,在楼道仿佛永永远远的气味里沿走廊拐一次弯,转一次身,便能精准地握上我家的门把手。似乎自我注意到这一点开始,每次我从学校回来,推开门时所见的都是他笔直的身影,宛如一支青竹。他多数时候在阅读,有时手拿书望着窗外。他何以每次都能在我之前候在家中呢,我不知道答案,也没有问过。关上门后,在楼道的穿行仿佛一场遥远的幻觉,家里总是窗明几净,空气中有淡淡的线香的味道。我说:我回来了。他放下手里的书或其他东西,回过身看我,回答:嗯。
即便如此,他晚上总要再出门一趟。我尚小时不明白究竟,现在想他多半是去打工的。他不对我解释,我也并不向他提问。
在我更小更小的时候,他应该比现在更活泼,比现在更多笑容,更有生气。到底转折出现在哪里?在我仍算稚幼的年纪里,我赖在他身边用手指抚摸他的眉间,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都抚得平整,抚得恢复如初。他挂着淡淡无奈的神色,但并不劝阻。他闭上双眼,任我干脆把整个手掌都贴上他的额头眼皮。那是婆婆还在的日子。
然而,我对婆婆的印象也并不算深刻,即使她陪伴我们的记忆远比记忆中的父母要长。她总是好脾气,会做很好吃的饭菜,念诵很多经文。她信佛,眉目言语间也有佛般的慈祥。那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变得少言而坚韧,我已经不再明白他在想什么。我还是找机会赖在他旁边,他已经不会给我如从前般热切的回应。婆婆离开的时间恰好碰上雨季,我撞见他打很多的电话,语气冷硬得不符合他那时的年纪,有时还有争吵。在某个夜晚,我看见他站在客厅里握着电话哭了。他哭得剧烈而安静,不时迸出的啜泣声纳在细密敲着窗的雨点里,我却能看见他颤抖的背影。在那之后的一个白天,我们参加了简单的葬礼。我和他都没有流泪。我始终望着他的背影。我们没有谈论过这整件事。婆婆的照片洗成黑白色,放进客厅一角的佛龛里。
或许在更遥远的小时候,我仍会向他问一些问题,执著地追要一个答案,那时他比现在有更鲜活的神情,更鲜活的痛楚,更直白地为我展露。我记得他说,不要再问我了。他握着我的肩膀,深深低下头。在那之前我是否有瞥到他的表情?在那之后我说了什么?我此后再也不向他问一些事情。
婆婆习惯下午在佛龛前阖目念经,那些低声而虔诚的喃喃经文伴着线香的气息,在每一个午后袅袅飘在客厅中。她离开后,他在周末和假期仍会延续这件事。我缩在沙发的角落,在他的声音与线香味中意识沉浮,那仿佛是最舒倦的一段时间。他开始这样做之后,许多经书从不知道哪里的角落浮出来,被放在茶几的抽屉里。
“心经是什么?”
有一天我问他。我的本意或许是想问这是不是也是一本经文。
他放下手里的书,想了想,招手让我过来。“手少阴心经的简称,”他说,手虚虚比划过我的胸口和手臂,“与手太阳小肠经相表里,上接足太阴脾经于心中,下接手太阳小肠经于小指,本经首穴极泉,末穴少冲…可治如心痛、心悸、咽干、口渴……等。”
我有些呆愣地听他说完,忍不住反驳:“我问的不是这个……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吧?”
“怎么,”他很淡地笑起来,但终究是笑起来,把手里的书抛到我怀里,那是一本医书,“你不相信我?我说的是对的。”
那天我没有问下去,我们止步于这个玩笑般的话题,以轻松的口吻聊天。我知道他是想学医的。
我已经逐渐长大,日子理应是越来越好些了。他选择本地的大学,也确实地读了医。我考到外地大学时,他已经在读研究生了。我在每个可以的周末回来,有时只在他的学校门口见他。反倒是他有忙得不能回家的时候。在某个深秋的下午,他在接过我递来的咖啡时始终难抑一阵轻咳。我们又在很多个周末见了很多次面,他的咳嗽始终没有好转。后来我知道他开始咳血。
此后又发生了什么?我们究竟怎样分别?怎样互相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如何能够向前将这里抛在身后?这段记忆一直暗沉不清,而我已经习惯于不去追问了。在许久之后,我又抽空回了一次这里。那老旧的楼道仍与记忆里如出一辙,但已经鲜少住户了。无数扇已呈破败的门紧闭着,我们曾经的那扇也是一样。他不在这里,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我回到如今我的家,即使同样收拾干净,采光敞亮,房子与房子间的不同仍如此鲜明。我有时仍要想到他。……奇怪的是,明明是我往前走了,我却总觉得离去的是他。仿佛是他从这个客厅里走出去,再也不回头,于是这一切才会如此不一样。我仍然做着他以前做过的事,在空闲的下午面对佛龛喃喃地诵经。在我阖目默念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模糊地闪过潮湿黑暗的走廊,窗明几净的屋子,线香的味道与一截背影。我没有驱散这些杂乱的念头,而是就这样一直将经文念诵下去。那是我的心经。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一
凌晨十二点半,距离新年还剩两天,我在演出的酒吧门口那条街上捡了个金发的小孩回家。
我虽然是个行善积德的好市民,也远没有好到见了倒在地上的人就要带回家奉献爱心的程度。事实上,我的形象总被朋友戏说是街边小混混。我是看上了他的——你想啊,打扮得那么考究,身上穿的那质地,一看就是牌子货。从他的长相看来也是个小年轻,总是家里有些小钱才能有这样的条件。万一这一帮不小心立了大功,奖赏八成也是少不了的。
反正是个年轻的公子哥,敢半夜一个人躺在路边,兜里多点少点也没差——我向他那看着鼓囊囊的外衣口袋里摸去,确实碰到了一叠略有些粗糙的纸。
我失望地发现那只是叠信纸。更失望的是,他哼哼唧唧了两声,突然醒了过来,睁着一双清澈得能望到底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的手。
真倒霉!我一介市井小民可惹不起这麻烦。
“你是?”
“啊,我,看你倒在路上,东西都掉了。你看,你家在哪,帮你打车?”
“我,那个,我、我不记得了……”
不会吧。
无所谓,反正也算个有点种混混吧。总之人都捡回来了,对着现在已经睡死的人干瞪眼也没用。家里的狗早就睡了,我决定先去洗个澡,不能为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赔了自己的休息。
鬼使神差地,我看了看他已挂在一旁的外套,又摸上了那个口袋,展开了那张纸。从名字看来像是个女的写给他的——有意思。我顺着往下看去,一时竟感觉额角滑下了冷汗。我顾不上把动作放轻,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按着原有的痕折回去的,只是迅速地叠好将它放回原处。
“怎么了?”
“喂,那边的……我问你,你不会是自己跑出来的吧?”
他不做声了,样子像只被雨淋湿的金毛。他四下望了望,终于抬起头,噼里啪啦一下倒出几年份的苦水,并不管听者是否有心,仅仅是要把它们排出去。
可惜,他的烦恼对于几年前还是吃了上顿愁下顿的我来说很陌生,我让自己显得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并没有再与我交流的意思,只是完成了项对象是谁都无所谓的任务,留下光线微弱的夜灯在深夜里的出租屋中静默良久。最后我随便总结出“你也是挺不容易”的结论开溜,回房睡觉的脚步蹭得拖鞋踏踏响。
我并不承认最后自己还是赔上了休息,只是比平时多了翻来覆去的冗长的前奏而已。
早晨的光透过窗帘缝隙钻进房间,偶尔有几声鸟叫和上学的高中生骑自行车的声音。我习惯早起,早起能让自己多出一段放松自己、打理房子的时间,早晨那股能感染人的蓬勃朝气也是很值得珍惜的。像我这种从一无所有开始的人,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把握更多的东西。
可能因为昨天折腾了好一番,我实在又困又倦,只好放弃了感受朝气这一宝贵的活动。朦胧之中,我听见有人在客厅抱着吉他唱什么。
明明是同一首歌——不同于我所热衷的摇滚,从木吉他上拨动出的音符如行云流水,好像有细丝般的雨落在耳边,歌声在风中飘荡,在雨中飞扬。顿时我有千万个想要询问却说不出口的问题,异样的不安堵塞在胸口,泉水一样突突地跳。
“你还没走?”
乐声戛然而止。金发的家伙猛然回头,貌似刚才一直没发现我已醒来,正倚在门框边听着。
“那个,我看到琴架上……”
“歌倒是唱得挺好听,混声也很通透。这歌是挺久了,没想到你居然听过。”
“家里没……很少有人会这么用心听我唱歌。我只是想起,以前经常和姐姐听这首歌。”他的耳根蹭一下红起来。想必他也意识到自己该离开了。他尽量让自己收拾东西的动作显得利落又有余裕,不幸的是紧锁的眉头出卖了他。
“喂,你以后打算怎么办?有地方去?”我突然开口。
“对不起,不过我不叫喂。”
“好吧,小鬼。我是说,你走了要去哪住?”
他刚要回呛,张开口,却顿了顿,终于从喉咙里滚出了句“我会有办法的”,毅然决然大步流星迈向玄关,连鞋也忘了换就准备开门。
“谢谢你……再见!”
“——你要是不想走。”我瞟了一眼鞋架。
他一愣,转过身,向我投来疑惑的眼神。我怕自己显得突兀,又补充到:“你歌唱得还不错……有兴趣和我一起玩不?”
“也许还能遛狗?”他瞟了一眼边上堪称豪华的狗窝。
“那不行。狗必须由我亲自遛……等等、你这家伙接受得还真快!房租你可要付啊!”
“我没钱。”他沉下脸别开视线。
“哈,没钱!”
“我可以给你当,嗯……管家?”
“我还有雇得起管家的时候!”
“毕竟是我这个档次的。”
幼稚得没救了。然而毕竟是我提出来的,我深吸上一口气,叽里呱啦开始交代起来。他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心不在焉,相反,他听得很认真。到这时候我才又想起来,跟平常自己打交道的不同,他好歹是个体面家庭养出来的。再说竟有勇气出走,我心里也十分好奇他能干出什么成就来。这么算下来,假如他有工钱了,我能收点租费什么的,还能有点小赚。不过关键不在这里,我心里明白得很。
他缺双耳朵,聆听他的声音的耳朵。
二
新年前夕的早晨七点半,我从沙发上睁开眼,发现他已经不在家了。早餐还有一份留在餐桌上。我在餐桌边四下搜寻,并未发现哪里有理应出现的便签条的踪影。我又望了望那个比我睡的沙发看起来舒服上很多倍的豪华狗窝,里面果然也是空的。
还真是,亲自遛狗啊……
我说着,亲自咬了口盘子里的煎鸡蛋。
总体来说,我认为自己的表现十分良好,不仅亲自吃完了早餐,还亲自冲干净了叉子,甚至亲自把盘子放在洗碗池里泡上了,当然最后也亲自挨了遛狗回来的那人一顿训。不就是刷个碗吗?打扫整理我可都不在话下,必须要让那人为他说出的话后悔!姐姐总说,十句空话也比不上一件实事,我斗志昂扬,在他刚扛上吉他出门的那一刻,就迅速投入了光荣的劳动实践中。
可是晚饭怎么办呢?要是像中午那样拿冰箱里的速食对付倒好,不过依那个人的性格,我一定会被骂的。虽然对他夸下如此海口,可是饭……我可以说是一点都不会做。
十分钟后,他在电话里破口大骂,说我打破了他在回家路上难得享受晚上没有活动的宁静。他像是踹了一脚路边的石子还是什么,被吓到的路人小姑娘连忙跟妈妈说还好石头叔叔不会哭。
“什么世道!家里家外都净是些莫名其妙的人,这世上怪人还真多。”
我无语凝噎。
二十分钟后,也许路人小姑娘就会在附近的超市看见石头叔叔杀手,和一位风度翩翩、优雅时尚的好青年,一起在货架前买年货。
我对于年夜饭并没有多少特殊的记忆,只是在兴师动众的家庭聚会上看着一个个样式精美的餐盘里装着各式各样造型精致的美食,由穿着典雅的漂亮小姐逐一送上来。有的味道十分惊艳,也有的难吃到差点叫我当场就吐。每年我都是看眼缘吃些,只记得几样尤其好吃的。
所以他说要“打边炉”,我足足反应了好一会才给出回复。
“你、你还是……锅炉工吗?”
“啊?”
房间里静得只能听到倒数新年的钟声和锅里的汤冒着泡的声音,再听下去连自己的心跳也像要同频共振了。我一点也不擅长应对这种安静的场面,这样空气总是会变得沉重,人至少应该活得轻松点才是。
看来对面的人是不会在我开口之前打破沉默了。我只好试探性地问:“你每年都是这样吗?一个人做点什么,然后安静地跨年。呃……也许还有,跟狗说一声新年快乐?我是说,至少比起现在,应该再热闹点吧?虽然放了电视,你好像也没听……”
“在听啊。”
“那是重点吗……”
“唠唠叨叨的。这不是在等你开口吗?”
“我……”
“不想也无所谓,”他叹了口气,起身收拾餐桌,“碗拿来。”
明明只是刚认识自己,这世上怪人还真多。
凌晨,我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又或许自己正做着一场长久的美梦,不愿睡下后在第二天睁眼时清醒。那人房间的门缝里还亮着灯,我就爬起来坐着,面朝那道光发呆。
结果他拎起吉他开门时被沙发上立起来的我吓了一跳。他没有开灯,应该只是打算把吉他放出来就睡。他瞟了两眼还坐着纹丝不动的我,就转身准备回房睡。
“我觉得,我好像获得了新生。”
他停下,回头看我。我呆楞两秒,迅速把头埋在膝盖里,恨不得为这中二的发言冲下楼掰开下水井盖跳进去。我听见他从房间里搬出一张板凳,放在我旁边坐下。我抬头,接着又是一阵诡异的沉默。
三
“我也想做个好孩子的。”
“喔。”
“但我不想辜负自己的内心,我想做我真正能爱上的事。”
“好吧,但你还是要过活的。”
“我、我好想妈妈……”
“那就去见她。”
“可是……再也见不到了……”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应他了,转头用一副我也不知道看着是怎样的表情看着他。
“姐姐按爸爸安排的那样结婚了。”
我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已经没有人会支持我了,姐姐也不会,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分享着一副耳机,偷着一起听歌了。我只能自己……”
“你,有一个人听过吗?”
“嗯。它的左右声道不一样,这是后来才发现的。”
他又把头埋回了膝盖里,肩膀也不住地抖动,哭了个痛快,哭得额前的刘海像蛇爬过,哭得眼睛都肿起来。又过了很久,他再悄悄抬头,发现我还坐在那个位置,居然吓了一跳。
“那个……”
“有话就说。”
“……要不要,先关灯?”
“哈?”我一头雾水。
“你说过,要节省电费。” 他瞟了瞟他卧室一直亮着的灯,满脸是委屈。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捧腹大笑,乐得眼泪都冒出来了。才想着“这人又要搞什么名堂”,居然冷不丁冒出来一句这个。
“你这小家伙真有意思!”
他也破涕为笑:“你一点也不温柔,明明要留在这里看我的狼狈相,完了眼泪也不擦一个——我可不像你这种人。好吧,既然是我让你把眼泪给笑出来的,我也会负起责任擦掉你的眼泪!”
“睡觉去!”我一把推开他,拖鞋蹭得踏踏响,砰的一声关上房门。
四
我看着那人一张不耐烦的脸,总觉得我们的相遇是他的一场劫数,像雨,稀里哗啦就冲坏了他原有的生活。然而雨并不总是坏的,对要在春天发芽的种子来说,每一场雨都金贵得像久旱逢甘露。就像现在,我听见自己心房一震,仿佛有颗种子要破土而出。
“愣着不走,你是要等到下个年都过了吗?我可要走了!”
他的脸迎着早晨的阳光对着我。我伸手上去掰开他皱成一团的眉毛:“眉头皱多了人会变得更老。”
“我可活不了那么久。”他白我一眼,牵着狗转身走了。
我忍不住大笑出声。自己又何必担心区区一场雨能冲垮他什么呢?不如说,如果多做了不必要的担心,他反而会认为自己被人小看,大概要发火的。
去看妈妈的路上,我望着晴朗的,海一样蔚蓝的天空。
我承认:我是个胆小的人。我害怕回头,所以只好拼命向前奔逃。
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在无边际的夜中下坠,面前立着一个糊成一团的黑影,引着我不受控制地开口。
“医生和护士来来往往,嘈杂的声音快把我淹没了。我看见妈妈身上的管子被移除下来,突然就听不见心电图机的声音了——听不见那属于生命的,有规律的跳动声。
“我被医生赶了出去。我靠在门边,感觉自己的心脏前所未有地在强烈跳动着,我被死死揪起来,又被狠狠摁在墙壁上,周而复始。我感觉全身血管都通了电,血液上下翻腾,就要从喉咙里涌出来了。父亲、哥哥和姐姐都不在——我该去通知他们的,我该去的!我冲出医院大门,可是外面正在下雨,我被淋湿了。路过的护士把我拉回来训了一通。她用手指着我湿透的裤子上凸起来的方块形的东西,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是带了手机的,原来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于是我拨了父亲的电话,却只有一阵忙音,拨不通。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拨电话了,所以我知道,拨不通并不是它沾到水坏掉的原因。”
黑影只沉默相对,然而他却自顾自说了下去。
“我又转手拨了姐姐的。”
雨水像瀑布一样流进下水管道,天晴以后,走在街上就能听见水在地下流动的声音。
下水管道就像一座城市的血脉,在水泥和柏油的皮肤下纵横交错,维持着这座城市的生命。天空被雨洗刷过后,夜里就能看到很多星星。蒙在星星前的尘会凝结上雨水,然后不堪重负,向下坠落,一直淌进地下。
这是雨的旋律,我喜欢这样的声音。尽管在家门口的街上会遭人侧目——毕竟凑在雨后排流的井盖边听水声,实在不能算是件雅事,但我不在意。它们都会被沉淀过滤,最终干干净净地回归大海。
“他们说我真是可怜的孩子。妈妈没了,悲伤过度,发了疯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这有多么惬意。不过父亲听不得那样的话,他知道我还理智着,把伞撑在我头顶,呵斥我进了家。
“丧礼那天也下着一样的大雨。妈妈总说要回归大海,我想是她等不了了,便叫了雨水做她的使者。”
我惧怕这团影子。简直像黑洞一样,要把我所有肺腑里的话都抽空。于是我强迫自己闭上了嘴。
许多戴着悲伤面具的人前来吊唁,向父亲表演着他们的沉痛。也有来送别妈妈前往大海的,他们会静静地看着她启程的碑石,伸出手来接雨,用眼神与我打照面,表演的人却不会——糊弄父亲已耗上他们不少宝贵的时间精力,没人有必要来糊弄妈妈、糊弄我。可分明有些人连糊弄父亲都不会,看不见他平静深沉的眼里蕴含着哀伤悔恨的泪。
咦?泪。
我还在惊讶眼眶的热度时,面前的黑影不知何时转成微微发着光的白色,环绕在他的身边,散发出暖暖的味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于是想伸手捉住那团影子一探究竟,它却突然被拽起来在空中乱飘。我咬着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影子扳回自己面前,影子却开口说话了。
我吓得一愣,放跑了影子。
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人充满嘲弄的脸就出现在我正前方。我重新合上又睁开了几次,他还是在我面前。我束手无策,只好望着他,突然感觉眼睛涩涩的。
“泪痕,”他漫不经心地说,“已经粘在脸上干掉了。”
“老大不小了,还爱看人笑话!”
我弹射起身,光速冲向洗手间的镜子,悲哀地发现干涸已久的泪痕在历经几次大力眨眼后断成了一截一截的。我连碎发也顾不上撇在一边,接起水就往脸上泼起来。等我终于觉得自己已整理好心情,回到客厅,却没了他的影子。正想着他又上了哪去,厨房边的门砰的一响,一个冰凉的东西带着水珠贴上我的脸颊。
“真不好意思,但这是我准备喝的。”
“我已经是成年人了。”
他自顾自喝了起来。
“梦见什么了?”
“问你个问题。你喜欢雨吗?”
五
我一如既往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见他不作声了,我就开口接话。
“你现在也会那样胡乱地做事?”
他突然爽朗地笑出声来。
“你说呢?也许我打雷了都不敢往树下过。”
“你太夸张了点吧!”
“我才没骗你。妈妈去世之后,我也更惜命了……生命是很脆弱的,我们说不定哪天就会死掉。所以我才想逃离那里,按照自己的活法,不留遗憾地过完每一天。”
他确实是个真诚又简单的人,对世道想得简单,对人也想得过于简单,这就对我放下戒备,轻松愉快地聊起天了。噼里啪啦讲完,他一副释然的样子,伸了个懒腰,再看看我,脸上挂起了笑。
真是青春啊,丝毫不用为生计发愁。我可能也有点被感染了。我瞥了一眼家里已经睡着的狗,生出一个主意来,起身走向玄关,蹬掉拖鞋,换上皮靴,抓了摩托车钥匙,打开门。
“你要出去?”他看着我开门的背影,最后总算有点悟性,后知后觉地起身,披上外套追了出来。我就撑在摩托旁边,从箱子里翻出另一个头盔抛给他。他手忙脚乱地接住,盯着那个头盔,说:“想来我好像还没坐过一次你的摩托。”
“上车!”
“你要带我去干什么?”
“带你兜风。”
“兜风?去哪?”
“不知道,总之去未来看看。”
他只是愣愣地被我一把扯上车后座。凌晨三四点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好像真的在尚且无人触碰到的通往未来时空的路上,月下奔逃,拂晓抵达。
“我现在,脑子里,净是梦到的影子在耳边说的话。”
“影子讲的什么?”
他沉默片刻,搭着我的手突然放松,一下张开了手臂。
“如果害怕回望过去,那就逃得远远的,直到远得看不见尽头的未来。”
“中二病啊?”
“我觉得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幸福的时刻了,真的,像小时候和妈妈去海边玩那样幸福。”他没有搭理我的吐槽,接着自己的话头往下说。
“那就好好感激我吧。”
“也许我会认为,即使面对未知的恐惧也可以不去害怕……”后座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小,像是说话的人有意要让它消散在风里。
“听过不打不相识吗?不知道的东西,就是要去与它交手,才能认识啊!”我恨铁不成钢地回应。起码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与未知的东西交手,让它变成已知吗。”
我不耐烦地应了一声。
“你说过要当我的第一个支持者。你会一直支持我吧?”
“你找茬吗?”
他不再回应我,只是在黎明前凛冽的风中开怀大笑。
那天,我工作了一整晚。本该回了家立马休息的,却心血来潮陪着他疯逛了半夜,回来时疲倦得沾床就倒,一觉沉沉睡到了正午。我很久没有做梦了,那天却也做了一个。
我梦见了以前乐队里尊敬的前辈,他说着一些相信我能把别的所有事照顾好,只是真担心我忙起来顾不了自身的话。想起我刚住上单独的公寓不久,竟累得病倒了,一连就是三天,这情况还是前辈认识我以来头次见,竟着急忙慌地拎了一堆东西跑来看我。
“我是一直想不通。就凭你这狂野奔放,就差把横冲直撞四个字写在脸上的性子,我估计着你家里的状况也不太乐观,甚至做好了勇闯鸡窝的准备——每个角落都去看了,楼顶砖头围的菜地里辣椒长得好好的,狗也还活蹦乱跳的,录好的新曲demo都给摆桌上了,只有人窝在被子里头烧着。要我来编个《俗世奇人》续篇,肯定给你这人写在第一个。”
后面说了些什么记不清了,大概也是些与当年没什么区别的东西,我也不愿再想了。起身拉开窗帘,外边的阳光亮得眼睛都开始刺痛。我这才反应过来已经正午了。我推开房门想要叫来那个金发的家伙瞧瞧心情怎么样了,却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我找遍了全屋,也没发现他的身影,甚至连他带来的个人物品也一并消失了。借用的我的衣服和被子都洗好烘干了,叠得整整齐齐躺在沙发上。我四下搜寻,并未发现哪里有理应出现的便签条的踪影。我又望了望狗窝,狗还在里面睡着,好像也没有被吵醒过。
我此后再也没见到过他。
PS:没什么意义的交叉视角,感觉有点逻辑混乱对不上题目,但是就先这样吧(缓缓躺倒)……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脑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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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是在逃命的时候闯进这间收容室的。
当时突破收容的一无所有正蹲在她后方大概五米处,已经摆出了远距离攻击的姿势,而这条该死的走廊长得过分,出口遥远得仿佛位于世界尽头。逃不掉了,要死在这里了——她绝望地想。
然后主管的声音从耳麦里响起,一如既往地冷静与淡漠,“右手边的收容室,进去。”这道指令让玛丽条件反射地撞向旁边收容室的门,撞开门后还差点摔在地板上,她迅速稳住身体,反身关紧门。
即便隔着厚重的收容室大门,丢失目标的一无所有那愤怒的咆哮也依然传入了玛丽的耳朵。她倚着门,心有余悸地滑坐在地上。直到这时她才看清自己进了哪一间收容室——布满血迹的浴缸静静地占据收容室一角,取代淋浴头悬在上方的那只手掌往下滴着血。滴答,滴答,水滴的声音在并不宽敞的收容室里回响不绝。
是血浴缸。
虽然玛丽今天刚来到这家公司,还未正式开始工作就遭遇了收容突破事件,但公司的提前培训让她迅速冷静了下来,她回忆着培训部Hod部长的课程,想起血浴缸只是TETH级异常,处理正确并不会发生危险,这让玛丽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缓解。
深呼吸,保持镇静,玛丽小心靠近浴缸,正如资料上所介绍的,浴缸里盛满鲜血。伴随着浓郁的血腥味,一种难以名状的绝望与忧郁席卷而来,这绝望甚至比刚刚一无所有的追杀来的更为厚重和压抑。
玛丽情不自禁地将手搭上浴缸边缘,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起死在后巷的家人,父亲去阻拦破门而入的清道夫,而母亲把她推进橱柜,接着两人都被杀死。年幼的玛丽捂住双耳紧闭双眼,但肉体被撕裂碾碎的声音,以及随之而来的令人作呕的咀嚼声,仍然顽强地钻过她的指缝,钻进她的大脑。她拒绝理解那些声音意味着什么,只能拼了命地抑制着喉咙里的啜泣。不知过了多久,所有声响都消失了,玛丽推开橱柜门,迎接她的只有四处飞溅的血迹。
除了这些血迹,什么也没有留下。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她甚至流不出一滴眼泪了。
从回忆中惊醒,玛丽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哭。点点滴滴的泪珠落进浴缸,而那汪血泊沉默而温柔地接纳了它们,接纳了这些迟到了十多年的、痛失亲人的悲伤的泪水。
接二连三的水滴逐渐汇成涌泉,玛丽撑着浴缸,泪流不止。透过模糊的视线,她看见浴缸里伸出一只手臂。真奇怪,明明是从血泊里伸出的,这只手臂却干净而苍白。手腕一翻,掌心向上做出邀请的手势,而玛丽也看见了腕部那些纷杂交错的割痕。
不知为何她能够想象得到,这只手臂曾经的主人,像是妄图割开什么枷锁似的用力切割着自己的手腕。那么手臂的主人最后斩断了枷锁,自由了吗?从这无边际的忧郁深海中解脱了吗?
玛丽隐约觉得并没有,即便是死亡,也依旧被绝望的锁链束缚着,在这个失去希望的世界里,生与死的界限已然模糊,一切都是无谓的挣扎。
但至少,死亡能够忘却所有痛苦。
——她握住了那只手。
宛如一场舞会的邀约,手臂慢慢将玛丽带向血泊。
指尖触及液面,冰凉的,让她眨了眨眼。
而接下来,是从耳麦传出的,主管难得惊慌失措的喊叫。
听上去相当紧张,而且声音大得差点震破她的耳膜。
这下玛丽完全清醒了,她停下动作,看着交握的两只手。那只苍白的手也没有继续使劲,倒不如说从一开始它就没有用很大力量拖拽。
玛丽摘下耳麦——主管实在是太吵了——她向血浴缸低语:
“抱歉,我果然觉得……即便这个世界已经烂透了,但只要活下来总会找到希望,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来脑叶公司工作。”
玛丽绽开一个小小的微笑,她反握住那只手,双手拢起,轻轻抵住额头。
“毕竟,直面恐惧,创造未来,不是么?”
轻声呢喃,宛若祈祷。
“而且……如果爸爸妈妈看到我这么年轻就去找他们了,他们一定会伤心的,我还是想做个乖女孩。”
语毕,玛丽松开手,那只白皙的手顺从地收回,重新沉入深红的水面之下。滴答,滴答,血珠依旧有条不紊地滴落,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工作结束,玛丽推开收容室的门,恰好看见身穿拟态的劳伦斯坐在旁边喘气歇息,而不远处,其他员工拖着化为茧的一无所有,看起来正准备把它拖回收容室。
劳伦斯听见门打开的声音,差点跳起来以为又有异常突破收容,转头发现是玛丽。他松了口气,挥挥手向她打招呼:“嗨,工作顺利吗?”
“嗯,”玛丽笑了笑。“非常顺利!”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