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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不建议看,写的不好orz)
春月十六日的傍晚,一个黑头发小男孩捧着坏掉的闹钟走进你的店里,想请你修好他的闹钟。
他说,这是我奶奶留给我的闹钟,麻烦你尽量修好它……好吗?
你打量着闹钟。
是一个普通的立耳式闹钟,指针停留在“9:23:11”的位置,铃槌断裂,原木外框温润有光泽看上去保养得不错,可落脚处却有被砸到地上时留下的痕迹。
你问那小孩,是不是他不小心把闹钟摔坏了,出来弥补过错啊?
他红着脸否认说不是他摔的。他说,他看到门口的广告了,这里修东西只要三块钱,他正好就有三块钱,他希望你赶紧修好闹钟,把坏掉的铃槌也换掉。
你两手一摊,表示你很想帮助他,但三块钱是修理的价,更换零件得加钱!
小孩惊讶极了,摸摸口袋,问你能不能通融一下。你说不行,他便咬咬牙,把闹钟放在柜台上说:“一共要多少钱?”
你比了五个指头。
他松了口气,又说:“那请你先帮我修理起来,我去赚钱。”
你问小孩,他准备去哪里赚钱?
他说不告诉你。
你看着他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心里软了一下,递给他二十五块钱说:“你帮我去买包烟,我就不收你买零件的钱了。”
他应了。
你看着小孩高高兴兴地出了门,金红色夕阳落在他身上像血一般刺眼。你不想逗小孩了,只想叫住他,说你不想抽烟了你免费帮他修闹钟,但你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你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一去不返。
等你再一次看见他,是他小小的身体盖在白布下,搁在你店门口的时候。他因车祸而死,他的家人则认为你也是凶手。
那之后的事,很多你都记不清了。
你好像被人打了、又好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谩骂,肉体和精神都陷入低谷,直到你的朋友忍无可忍强行帮你断掉对外联系方式,把你搬去他那里住才勉强逃离了窒息一般的生活。
只是,每日午夜梦回时,你对那孩子的死亡始终耿耿于怀,一个花苞尚未盛开就因你凋零,哪怕你不是故意,你也为此刻骨铭心。你对朋友说,你想记住这条教训,你想记住关于那孩子的事。
诸如“二块钱人命”“未成年买烟路上出车祸”之类的词条已经消失。但你的事情在网上闹得很大,有许多或真或假的事在网络上流传。
你现在知道死去的孩子名叫“南桥”,他是个跟爷爷奶奶长大的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去世后,方由生父接手,随重组家庭的生父住在幸福小区3栋1702室。
那天是南桥异母弟弟的生日,一家人出去庆祝没带南桥,因此南桥才有机会出来找你修理他被弟弟摔坏的闹钟。再然后就是,他为了赚取两块钱的跑腿费被失速的车辆撞倒……小孩子的悲剧让自媒体如狂欢一般加入这场盛宴,不断转发孩子鲜血淋漓的马赛克照片。
你麻木地刷着社交媒体,这时候推送将几张不一样的照片送到你眼前——
那是两个穿着熊猫T恤和牛仔裤的小学生,一男一女,看上去关系很好。你顺着小学生略显眼熟的容貌,找到了男孩子的身份,他是南桥的异母弟弟。
这小孩在游戏里当大神谈恋爱,旁边的女孩子就是他的新任“女朋友”。
新任女朋友,是这破小孩从别人那里撬来的。于是,小学生之间的恩怨情仇上了八卦贴,甚至还有热心观众帮忙理清了细节。
你……
你花了大半个晚上的时间,跟着吃瓜贴弄明白所有人所担当的角色后,毫不犹豫地,把那个叫嚣要把小学生情侣弄死的前任告诉你朋友。
你还告诉他,那件熊猫T恤是南桥弟弟的——那是游戏新推出的情侣款,他和他的小女朋友一人一件。
或许是幸运终于垂青了你。
你提供的线索非常有用,于是在案件了结后,你得到了详细案情的转述。朋友告诉你,那个被撬走女朋友的前任不高心丢了面子,找人开盒小情侣的身份信息。他发现两人都是小学生后,不仅没有消气,反倒因小学生竟然跟自己过不去愈发怒火中烧。
出事那天,他喝了酒,看到那件该死的熊猫T恤后,怒气上头,做出了这等无可挽回之事。
酒醒后,他不敢承认自己在网上和小学生谈恋爱,并因此争风吃醋,只肯承认他醉酒驾驶。直到你发现游戏里的情感纠葛,他才交代了更多细节。
你不记得你什么时候离开的朋友家,等你回过神来,你才发现你回到了店铺。
自事发后,你很久没有回到这里。
店铺的卷帘门上写你是“罪犯”“冷血的垃圾”,问候你的全家,祝你早日去投胎,你看着这些字眼只觉得心情平静如水。
你想,你找到了真相,现在只差最后一件事没做了。
你打开了卷帘门。
周围的邻居听见动静,都跑出来看热闹。你没有搭理他们,而是拿起放在柜台上的闹钟,用细布拭去上面的灰尘。
你花了很长时间,将原木闹钟清洗、擦拭、组装完成,等你将时间调好并开启闹钟,清脆的铃声回荡在房间里时,你仿佛看到一个小男孩站在门口。
他穿着一身熊猫T恤,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看上去很精神。他对你喊:“老板,烟我买来了。我的闹钟你修好了吗?”
你说,你修好了。
门口的幻影露出惊喜的表情,他对你挥了挥手,然后转过身,像那天傍晚一样跑向路口的小卖部。
你想叫住他,把闹钟交给他。
但幻影跑得很快,快得你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你下意识追在他身后,却始终追不上他。
你冲他大喊,他却再次对你挥手告别,他说:“我去找爷爷奶奶了,闹钟你留着吧!谢谢叔叔!”
南桥消失了。
再后来,你带着南桥的闹钟离开了这座城市,搬到新的地方,重新生活。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构思得太长了只写完一半!下半将作为10月作业上传】
这是一枚玻璃义眼的故事。当你看到它时,第一个念头或许会是:它一定贵得要命。凡是见过它的人都难免会这么想。这片小小的玻璃严格按照其主人的眼眶形状定制,烧得又轻又薄,重量甚至能与后来才发明的空心义眼相媲美,边缘处理得薄厚均匀,光滑圆润。在瓷白的底色上,点缀着栩栩如生的细小血丝和微微泛黄的色晕,以模仿人类眼球那些不似玻璃般完美之处。当你掀开盒盖的一刹那,它的银灰色瞳仁将会向你投来冰冷深邃的目光,简直令人心下一惊。这是用多种贵金属矿烧制的虹膜才能达到的效果。趁它还熔融的时候,最顶级的工匠用针尖在其上挑制出万花筒似的繁复花纹,层层叠叠、流光溢彩,使它不管转向哪一边,都像一个活人在向人追视。据传,在光线暗的地方,它甚至能模仿真人瞳孔的自然扩大。
然而,这样一枚义眼,却打造出来的那天起就锁在丝绒盒子里,少见天日。这要怪它的主人,本市的一位富豪与政治家,威廉·冯·阿森海姆先生。因为,按他自己的话讲,既然已经蒙受残损,就也不必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失去过。这位绅士年轻时曾是一名骑兵军官,在一场颇具传奇色彩的行动中身负重伤,失去了一只眼睛。为示嘉奖,有位将军托人为他定制了这枚义眼。每天早上,当这位如今的大人物坐在梳妆台前,等待用人为他打理好背头、修整过眉毛和胡须,再光明磊落地戴上一只皮制眼罩,准备出门应酬或是去市政厅议事的时候,义眼就躺在楼下房间的抽屉里,与各式各样的杂物为伍,从未叫他多看一眼。
或许义眼的出走就是因此而起——就像任何自认明珠蒙尘,又在家中受不到重视的人一样,假如它有自己的意志,或许也会产生想要远行的冲动,到真正识得它的人那里去发挥作用。
义眼第一次离家是在它主人还不那么富裕的时候。在他退伍后打拼的头几年里,频繁更换住所的那段时间,在某次格外混乱的搬家途中,义眼消失了。家中相依为命的两人,冯·阿森海姆先生和他当时还年幼的独生女赫密尔德,将行李翻了个底朝天也未能见着它的影子,这对当年的父女俩来说是笔不小的损失。过了一年光景,年轻的父亲赚了些钱,雇来一位管家。小老头首先便无法容忍满院的鸟粪,叫人来把院里树上的鸟窝摘掉——就在那窝里,一堆硬币、纽扣和碎镜片之类的破烂儿中间,有人发现了这片珍贵的小玻璃。
大伙啧啧称奇,难以想象它都去过哪。相比之下,它的另一段旅途则要好猜测得多了。五年后,冯·阿森海姆先生已经富有到不必在意义眼的价值,在交际中也有了更好的谈资,这只失而复得的义眼对他来说自然也全无用处。他将它送给女儿,因为赫密尔德那时正出于某种半大孩童的天性,痴迷于这类精巧古怪的物件。她十分珍爱这件藏品;然而,不久她得知玩伴的父亲因工厂事故而失去了一只眼,且和自己父亲一样是灰色的眼睛,又毫不犹豫地将它转赠了出去。她没再过问这件事,玩伴一家却很快从那片街区搬走了。几个月过去,临近圣诞节,父女俩一同上街挑选礼物。他们路过一家当铺,女儿突然叫住父亲——在柜台中央,老板新摆出的一排到期抵押品里,那道银灰色的目光正幽幽地向他们致意。
这就是义眼的秉性:无论因何种理由离开,最后又总会回到家里来。多年以来,它也有过另外几次偶然遗失,过程不像上述那么曲折,结果也都是一样。说起来,它的最后一次消失也不过是近两年的事情。
那是一场蓄谋大约一分钟的盗窃。那年夏天,赫密尔德那位爱好收藏的朋友听闻她家有一只义眼,便向她借来把玩一阵。不久后的一天傍晚,她俩在街上遇见,这位离经叛道的女学者怀里正抱着一大堆杂物,大小不一的书本和标本盒垒得高高的。她叫赫密尔德来掏一掏自己裤装的口袋,那里或许装着那只放义眼的小盒子,正好将它物归原主。
正当赫密尔德把手探进裤兜的时候,小盒从紧绷的布料之间弹跳出来,沿着裤腿滚落下去,暗红色绒面在斜阳下闪烁着狡猾的光亮,像一颗小小的出逃的红宝石似的——几乎是同时,一道灰色的影子突然从道旁窜出,掠过两人腿边。绒盒霎时间无影无踪,只留下一个孩子奔逃的背影,因其衣裤已经旧得和路石一个颜色,目瞪口呆的二人这才惊觉他一直以来都在街边的阴影里蹲守着。赫密尔德当即提起裙子飞奔出去;然而,她已经长得太高,凡是小孩能钻过的空隙,她都得气喘吁吁地向路人赔不是,道一句“借过”才可通行。到了广场上,那孩子早就隐没在人海里了。
她回到家,向父亲讲起此事。父亲饶有兴致地听完,只道:“那就随它去吧。”
“那就随它去吧。”女儿点点头。
我们尚不清楚义眼对此是怎么想的。它重见天日,发现自己身处贫民中间的时候,是否会后悔那一时顽皮,怀念抽屉里的舒坦日子呢?让我们看一看它眼中的世界吧。
当它睁开眼睑——也即丝绒盒盖被掀开的那一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米黄色的尖顶棚,还有将它偷走的那个男孩的脸,两者都沾满了灰土。一只小手从盒里把它拿出来,举到那双稚嫩的蓝眼睛前面,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每看一会,他都把它搁回去,但没过多久,又要拿起来端详个不停,直到有个同样穿得不太好的男人进到帐篷里来。那人比义眼自己的主人要矮小些,但比男孩就要高大得多了。他看见小丝绒盒,一巴掌就扇在男孩脸上。孩子于是哭喊道:
“我是从街上捡来的!...”
就这样,义眼又被一只大手捏起来,仔细观察一番。它被带到室外,在三五顶帐篷、十几双眼睛之间来回传阅,最后进了一顶有着红白相间条纹的圆帐篷。这也是所有帐篷中最新的,不像其他那些有破洞。在这里,义眼望着天色逐渐暗去,顶篷上的条纹渐渐地分辨不清,直到陷入一片漆黑之中。夜里下起了暴雨,雨点打在篷布上,狂风在外面呼啸。在它的四周,是许多种动物的声音:猴子、獒犬、山羊,这些畜生蜷缩在自己狭窄闷热的圈里,各自发出不同的鼾声。被麻布盖着的一个角落里,一头熊正在焦躁地啃咬着铁笼。老鼠在某处窸窸窣窣,安放义眼的木桌内部,也传来白蚁啃噬木头的微小振动。
这就是义眼此行中的第一处住所。每天清晨,从帐篷的门帘拉开的那一刻起,义眼就躺在正对着门的位置,沉默地向外凝望着。这里是城郊的一片绿地,在灰白的晨雾当中,最先出现在小道上的往往是最灰头土脸、衣不蔽体的那一类人,如乞丐、逃犯或是小偷,被从城市的喷泉边驱逐出去,趁着天没亮透,到郊外来找水喝;然后是有衣可穿但身上补丁最多的那些,扛着农具,背着装有吃饭家伙的小包,要么干脆只带上自己的一双手,到地主的田里去,或是来城里找当天的零工。这两类人里也是外形奇特者最多的。小路上有佝偻的人,肩膀一边高一边低的人,半边脸都是大伤疤的人,肢体残缺的自然也有一些。在他们身上,义眼倒是没见着多少它的同类,即与它履行同一职能的物件。对于这些人来说,要是瞎了一只眼,那么就瞎着,要是少了一条胳膊,那么就让袖管晃荡着;如果少一截小腿,耽搁了走路,就拿一条桌腿锯一锯,绑在膝盖底下。至于专门的假肢、面具或是其他义眼,一个都没有。生存所需之外的一切对他们来说似乎都是多余的东西。待到太阳再升高些,斜挎着小包的邮差们开始从这条道上驱驰而过,紧随其后的则是有固定工作的那些人,铁路劳工和小文员,或是各行各业厂子里的那些男女工人,三三两两地向城里走过去。这一类人的残疾更少,如果有,也会稍加掩盖,例如把少了半截的手指攥进拳头里去。他们的步态更加自如,虽然稍显疲倦——并且都开始戴上帽子。再之后则是一辆辆马车或牛车,满载着蔬菜、鱼和各类小商品,为城里的饭店和商铺送来货物。
到了下午,演出快开始的时候,有人会来给义眼所在的桌子掸一掸灰尘,铺上一块绸桌布。这活儿通常由那个男孩来干。到那时,他会换上一身色彩扎眼的戏服,鲜艳和整洁得简直不像他能拥有的衣服。接下来,前方会拉上一块幕布,暂时遮蔽义眼的视线。从外面响起一个尖细得听不出男女的嗓音,介绍过跳火圈的羊、会算数的猴子和暴躁的熊,然后是各个奇观,顺序固定得让常看演出者几乎能背出来:首先是男孩和那个掌掴过他的男人,一对父子,身为彩衣笛手的最后族裔,男孩嘶哑地吹起笛子,父亲则把手藏在桌子底下,不知用了什么把戏,使桌上的老鼠都向儿子那里聚过去;然后是一个野蛮的印度人,据说会吃掉小孩的心脏。紧接着是侏儒王子,没有嘴唇的人,拿破仑的金杯,全世界最剧毒的花,若不按规则扇动就会致人死亡的扇子;还有一个从腰部对折下来的年轻女人,头一直挨着自己的膝盖。传说她们一族中了女巫的恶咒,生下来的孩子一代全正着、一代全倒着,还有一代像这样一半正一半倒,也就是弯折。如果她能有幸结婚的话,下一代就会是个正常的孩子。
轮到义眼面前的幕布掀开的时候,对上它视线的将会是与早上截然不同的一群人——身体完好无缺,戴着手套、高礼帽或有蕾丝边的伯奈特帽,马甲上挂着银表链,又或是脖颈上缀着一串珍珠。到了这时,见过前面那些奇观之后,他们的面孔往往已经挂上一种混合了好奇、嫌恶和放松的神情,就好像这些奇人奇物实在怪异让人得不可承受,但又恰巧揭示出他们自己有多么的得体和未受损害,因此勉为其难地乐意看下去。义眼望着人们,默默无言。那个声音不男不女的讲解者,一个把脸涂白、打扮得好像宫廷弄臣一样的矮个儿男子,则自豪地向大家介绍起这件新展品:一只活的眼睛,来历不凡。有时,它来自一个被诅咒的王室,并导致整个古国覆灭;有时,它是一位大巫师的所有物,替他监视隐藏在城市里的仇人。更有甚者,它是奥丁云游人间时为伪装而佩戴的假眼,和这位主神本人那只银灰色的眼睛一模一样,在诸神黄昏之后历经曲折,流落人间......
不过,客观来讲,义眼并不算是一件很好的展品,博人眼球终归不是它的本职工作,只是捎带着露个脸罢了。它在马戏团里待到这年秋天,随他们搬迁到另一座城市。新扎营的第一天晚上,一间存放杂物的帐篷不幸起火,烧毁了一大批戏服和道具。为补这个窟窿,团长决定把义眼卖掉,最后和一名古董商谈了笔不错的价钱。义眼就这样流落到街边店铺中,向着离它主人越来越远的方向漂流过去。
【TBC...】
作者:米琪雅
标题:芝娃娃
8k多字,评论随意。
对楚凉系列感兴趣的可以顺着时间轴看前面几篇,就是因为发现我好像很少写她业务方面的事所以这篇的引入这么老长(
簌簌坐在小石凳上,手里则慢吞吞地拿着木勺子往嘴巴里送。碗里是热乎乎的野蘑菇面叶汤,肥厚的蘑菇切片浸在酸香的红汤里,红绿的菜杆和一丢丢肉末激发出恣肆的粗犷香气,略浓稠的浆液跟滑嫩的面叶混合,让人吃了一勺又一勺。簌簌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其实已被这碗汤哄得开心,连刮上脸的冷风也不再觉得过分讨厌。
六月末,楚凉与簌簌此行一路北上,呆在朔北道丰州府这处高山野草甸已有一月有余,初来此地簌簌简直难以相信,居然还有这种地方,六月还冷得让人流鼻涕。在滇南道已是盛夏,在朔北道竟然只算入春。
她身后的斜坡下是一条欢腾奔流的溪水,发出对簌簌来说心旷神怡的自然之声。山中野甸的溪流河川都不是固定的,会因为年景不同、融雪有差而年年摆荡改道,袤栅村是寄靠这条摆荡溪流旁边的驻地,来往客商走镖马队最喜欢在此歇脚。
白天只是风起时略感寒凉,到夜晚温度会低到让人不快。不过,寒意固然凶猛,朔北道的野花季确实正当时节。顺着袤栅村的古道往外望去,是层层叠叠颜色逐层推进的明媚绿草,簌簌在山坡上随手抓一把,就能攒齐一捧七彩绚烂:亮蓝色的勿忘草,明黄嫩白的金银露梅,深紫色的穗花婆婆纳,桃白相间的狼毒,白粉色的毛茸茸唐松草,小铃铛一样的越橘花和张扬的贯叶连翘……簌簌只攥了一把便不再多摘,找楚凉要了个小瓷瓶插好,摆在桌上,给那朴素的卦摊上增加几分喜人的青春活力。
河道旁的这处场地长着若干沉默挺拔的山杨和云杉,彼此并不拥挤,于是袤栅的交换集市也坐落于此。布匹、药材、针线、酥油、小食等等诸物,在这里实现了小规模但颇有效率的交换。楚凉给了巡检司的小吏三枚小钱,领了在此地摆摊的许可,初始没什么生意,呆了半个多月,便也渐渐有人找她看相算命,或者代写书信。
楚凉的小摊一目了然。久经风霜的便携木面褶桌铺开,用了多年也只略有磨损的皮质书箱放在案头,摆出来一方小砚、两支毛笔。下方还置了一个磨得光溜的木桶,里面有三枚古钱。簌簌那只插了一把野花的瓷瓶乖巧地待在掷桶的旁边。楚凉在旁边的山杨上挂起一块长条麻布,正面写“测字卜算解签”,背面写“不灵免钱”,但是簌簌心里最清楚,不灵和免钱之前还有细小的两个小字——“也不”。
楚凉一向自诩言出必验、绝无虚断,偏要耍这种滑头,显得此女甚是奸诈可疑。
簌簌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楚凉工作的时候很吵闹。簌簌这么觉得。
今早的第一名客人着青布长衫,袖口洗得有些褪色,此人长了一张国字宽脸,皮肤略黑,眉骨宽阔,鼻梁直挺,给人感觉中正干练,刚毅果决。他略一沉吟,在楚凉面前坐下,将一张折了又展开数次、快要散架的纸签递给楚凉,沉声道:“楚居士,我欲问前程,此签何解?”
卦摊前奋笔疾书的摊主楚凉——黑发灰裙的清瘦女子将手中正在书写的东西停下,平和地取出纸签细看,只见右侧竖写第八十五签,随后是四行谶诗:
一去中阻,云雾不开,张琴待月,月到天中。
来人显然已翻来覆去看了数遍,楚凉沉敛的黑色眼仁只扫了一眼签文,随后细细查看了来人的状态和面貌,她将手中这张签文推回到客人面前,淡淡道:“客官面目方正饱满,本是能担大任之貌,但观你眉心青黑,唇如刀线,这是‘骨正而气滞’之象。客官心高气傲,觉得周遭皆是平庸之辈,一心欲上高天,偏次次临门之际时运受阻,是与不是?此刻又得到此签,看到‘中阻’‘不开’等字样,更觉苦恼。这张签想必在抽签当下已找人解过,现在还要再探,应是觉得欲退不甘,欲进又恐怕一场皆空。”
能寻上门来探问已经解过的签,来人倒是没有什么“大吃一惊、虎躯一震、大喊小神仙果然厉害”等夸张举止,不如说,正因为知道楚凉能看出过往因果,才想要求更多指点,来人沉沉一颔首,思量片刻答道:“正如居士所言,在下考了三次贡举皆落第,如今在丰州府为人作幕僚,却被小人谗言排挤,正犹豫要不要辞官远走关外……”
楚凉轻轻点头:“一去中阻未必指此去必然无果,恰恰指不论去或者不去,如果心意未定,则一切皆在迷雾之中无从脱身。我倒觉得进退皆可,求得此签者,不管是求名抑或求利,阻障重重,但经得辛苦磨炼,自有吉祥美满。求皓月辉光,自当琴清气稳,恐怕需要十二分的忍耐和磨炼。不论作何决定,不妨再等待一月,那排挤你的人自会露出马脚。到那时月到高天,顺势而起,才能恰在月华春满之际,抚琴与月相合。”
簌簌悄悄翻了个白眼,她仗着自己长得乖巧可爱,是个无害小童,观摩楚凉开张无数次,始终觉得威名赫赫的楚氏女,讲话也不见得比其他阴阳先生更高明许多,偏生来者又露出她看惯的深深思量的神情,随后这位国字宽脸的来客便轻轻躬身行礼,在卦摊前排出五枚小钱离开。
楚凉笑着把钱币递给自己的小账房簌簌,继续“工作”。
稍后来了面色枯槁的老妇人求解梦,“水中捞月,镜里看花,看似虚无缥缈,但心如明镜,则镜中之花亦是真实映照,意似真水,那水中之月自然也是天上之月,老人家不必担忧,七日之内,家书必至”;再来是脾气暴躁的商会二把手掷六爻问出行日期,“屯者,物始生而艰难也,坎水在上,震雷在下,水深泥烂之象。你只看今日晴空万里,岂知上游山洪何时瞬至,等数日后水退,方是吉时”;还有眼神闪烁的年轻人遮挡着脸来测字,“左日右月,昼夜交替。你写这字时,笔锋重在‘日’,轻在‘月’,日月分折,心有二意。试图欺瞒我倒无所谓,下笔无根,决断在人不在天。如此摇摆,进退维谷,这就不是测字所能解决的了”。
等到簌簌把那碗面叶汤刮得干干净净(还追加了一方热气咸香的酥油小饼),她捏着把玩的钱币已经穿成重重的一串。楚凉腾出手来把簌簌嘴角粘着的芝麻擦掉,还没开口说“给我也吃两口”,簌簌突然抬起头,目光炯炯地看向新的客人。
沉重的声响一顿一顿地从远处慢慢靠近,给人不安之感的影子斜斜压向楚凉的卦摊。楚凉掀起眼睛往上方看,来到面前的是一位身量显然比南方女子高大许多的女士,年岁四十上下,身上有岁月带来的风霜痕迹和经年积威,客人身着皮革软甲,肩膀盖了一袭镶了毛边的短披风,手中拄着听声音就知晓十分沉重的木杖。客人身后是开阔的蓝天白云,还有巍峨的高山带着半肩积雪,沉默地伫立在遥远的远方。
簌簌闭着嘴巴咀嚼酥饼,小心思转个不停,她觉得这沉重的声响不止来自拐杖,这位客官身上应该还有别的东西不太寻常。
楚凉眨了眨眼睛,十分确信地招呼到:“程大当家?”
程大当家眉毛都没动一下,面色如常,仿佛觉得会知道自己是谁本就理所当然。她大马金刀地在楚凉对面坐下,应道:“楚掌卦。”
“不敢当不敢当,这么正式的名字还是留给楚家嫡脉吧……”楚凉笑嘻嘻地将堪堪写好的信件收入书箱中,“不过一介游方卜人罢了。”
程大当家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这家程氏镖局就已经因为“保得住”和“赔得起”威名远扬。楚凉之前并未见过程大当家程舒眉,但程大当家颇有传奇性的故事早就流传至朔北道各地,这根支骨手杖掷地铿锵,更是大当家的代表物件,对方的身份并不难确认。
“不喜欢这么称呼的话,那我就叫你楚凉吧。”程大当家从内甲中慢慢解出一只高约五寸的娃娃,郑重地放在楚凉的卦摊上,“我走镖这么些年,也听闻过游历天下的楚氏女颇多灵验手段,不知你有没有什么借物寻人的奇异妙法,让我能知此人下落?”
簌簌从矮石凳上嚯的站起身,她琥珀色的眼睛清亮亮的,看了看五寸娃娃,又看了看程大当家,最后,看了看楚凉。
在场的另外两人没有很在意簌簌的行为,程大当家也只是对楚凉随行的这位稚女小童多看了一眼。大当家似乎很喜欢小孩子,面对簌簌露出了一闪而过的笑容。
楚凉伸出一根指头碰了碰那个年岁已久的娃娃,对着阳光看了看指尖,笑着对程大当家道:“万物有因,触机皆占,愿意效劳。只不过,大当家欲寻之人恐怕并非凡人,个中内情,还望开诚布公。”
程大当家点点头,她的膝盖发出清脆的齿轮咬合转动的声音,似乎解释了为何她的步履如此沉重。
“是该让人知晓这段故事。”
※※※※※※
程舒眉是程氏镖局的独女,父母对她极为宠爱,可以说把她养得无法无天,调皮捣蛋,加之她出身北地,自小就长得高大灵巧,父亲也请人悉心教导她的武功身手,指望舒眉以后继承家业。
舒眉十二岁那年,母亲因为旧疾发作,驱车南下来到滇南道巴山府一处温泉山庄休养,程舒眉跟着一并来此,在这里住了半年之久。
滇南道空气湿重,对北地来的程舒眉而言不算舒适,但山庄后接苍野大山,有与朔北道截然不同的特殊风情,深远神秘的森林里,纠结缠绕的藤蔓和密密麻麻的野草野花,还有那些相貌奇异的菌子,让见惯了朔北道开阔草原与孤高杉木的程舒眉惊奇不已,她经常独自一人在这处密林里玩耍,尽情享受这种隐秘的快乐。
母亲一来担心女儿在后山遭遇不知名的毒虫野兽,二来也担心她养野了性子,行事太过出格,尝试着把她拘在身边,但是又耐不住她撒娇求恳,于是买了滇南道风物习俗相关的若干笔记杂书,让她务必学习,以免因为无知莽撞冒犯深山中的精灵妖异或者若干禁忌。
是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五寸许的小小人驾着两只大天牛拉着的果壳车驾在山路上穿行时,她非常惊讶,但也没那么惊讶。“《苍野异书》的记载是真的!”舒眉捂着嘴巴小声惊呼,害怕吓到只比她手掌略高一些的小小人,却留意到对方立刻浮夸地演绎惊吓后昏倒,小心翼翼地把自己藏在地面的落叶之中。
演技很糟哦,小小人类。舒眉小心翼翼地把指头放到芝人露出的额头上,感受到对方温热的体温。眼见装晕不成,气恼小人轻轻敲击舒眉的指腹,虚张声势地先告起状来。
“你为什么要拦我的车?吓飞我的甲虫?还,还长那么大个!”小小人个头不到五寸,声音倒不小,清脆可辨。程舒眉睁大眼睛,高高兴兴双手合十道歉:“吓到你了真对不起,我能怎么赔偿你呢?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记载中的‘芝人呢’。”
滇南巴山多深林密泽,有“芝人”者,长仅五寸,衣草叶为裳。这是母亲买来的若干笔记中的一篇,程舒眉一直以为只是文人随手杜撰,没想到真在此处密林中见到这样可爱的小小人类。在她眼中,小小人类用草叶织作的衣服,用果壳制作的车驾,还有驾驭大甲虫的方式,都这么新奇可爱,她想了一想,从耳饰上拽下一粒珍珠,用手指尖推到小芝人的跟前。
“用这个作约定好吗,我明天还能再来见你吗?我叫程舒眉!我家是开镖局的!”
看到小芝人露出有点害怕的神色,她又后知后觉意识到在对方眼里自己应该超级巨大,因为巨大而显得可怖,于是她跪伏在密林深处的落叶上,将身子放得再低一些,将肉乎乎的食指小心地伸到芝人的面前,小心翼翼地讨一个许可。
“我绝对不把你的事情告诉别人,所以,我们还可以再见面吗?”
小芝人犹豫再三,轻轻地碰了碰舒眉的指尖,像是惊奇于大人类也有一样温热的触感,她点了点头。
从此程舒眉的滇南浪漫纪行又多了一个长仅五寸的秘密。她在家里缠着母亲要买点心,然后在深林里带给小芝人,察觉到对方只能吃下小小的东西,于是又将点心用刀切割成小小的块,两个人一起吃得嘴角掉渣;程舒眉带着编织很美丽的花环回家,让母亲和仆役看到也感到惊奇,以为大小姐手突然巧了起来,竟然能编出这么精巧好看的饰品;小芝人给程舒眉看她养护的大甲虫,鞘翅油滑光亮,触须毛茸茸,但是攻击起她的手指也凶狠不留情面;两人也曾一起去寻找各种奇妙的蘑菇,小芝人教她分辨蘑菇菌盖到底何时张开,会发射让人咳嗽的孢子,还告诉她什么样的蘑菇更吸引昆虫,什么样的蘑菇发出难闻的气味,什么样的蘑菇有些独特的功效;舒眉最喜欢帮小芝人在树林间穿行,她用手掌小心翼翼地捧住对方,将她从柳树的分叉转移到榕树的树洞里,每当她这样做的时候,小芝人惊叹而震撼的神色,就极大地取悦了程舒眉小孩子的心,她觉得自己虽然才十二岁,但是已经无所不能。
到母亲休养好身体,准备返回朔北道,程舒眉和小芝人郑重地结下新的约定。“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栎!我们大人说话算话。”十岁小孩自称起大人来一本正经,得意洋洋。栎是程舒眉给小芝人起的名字,两个人嘀嘀咕咕讨论了好几天,最后才定下来的字,无论是大人还是芝人,都对此感到满意。
“我也一定会等你回来看我的,舒眉,我们芝人也说话算话。”
芝人,典籍载其寿长三百载,百岁方成童子貌。其身体细小纤弱,终生常居于一地。对栎来说,广袤的苍野大山,已经够她穷尽三百载的岁月。
第二年冬,程舒眉如约归来,给栎带来朔北道的好多特产,她把滇南道没有的花朵树叶小心地风干压制成模型,只为给栎“开开眼界”,而栎好奇地将可以把自己盖起来的叶子上看下看,轻轻嗅闻它的味道;舒眉将北地制作的风干肉脯撕得小小,栎大快朵颐时差点因吃太快而噎得翻倒在地;舒眉还破天荒地捻针给栎缝了小衣服和小鞋子,虽然她含含糊糊地没有讲出请家里的仆婢协助了大半,但还是喜不自胜地表示和栎有了同款服装;而栎给舒眉准备了一辆果壳小车和蜂蜜,她用树叶耐心地缝成酒囊一样的蜜袋,把送给“大人”朋友的礼物珍而重之地奉上。
程舒眉感动得要流泪了!如果栎和她是一般大小的“大人”,她一定紧紧拥抱住对方,但是对方是五寸的小小芝人,于是她哭哭啼啼又笑容满面地把手掌伸到对方面前,而栎也因为不好意思表现出自己感动的样子,捂着耳朵把通红的脸轻轻埋进了对方的手掌。
两人这样时不时相见分离的日子持续了八年,程舒眉从毛毛躁躁的顽皮小姑娘成长得落落大方,逐渐沉稳,而栎和过去并无区别,还是驾着天牛,乘着果壳小车,在山谷中忙忙碌碌,春夏秋冬各有必须储藏、制造、消耗的种种,芝人生命的程序似早就浓缩为透明的琥珀,她只是在岁月的流逝中一遍遍运转。
“栎有什么心愿吗?”舒眉又要出发返回朔北道之前,这样问她,小芝人一边给新上任的果壳车夫甲虫擦洗触角,一边说:“好像没有呢……每次都是因为舒眉,我才知道外面还有这样那样神奇的东西,如果我不认识你的话,我也还是过这样的生活吧。”
像是有点愧疚朋友提出的问题自己答不上来,栎反过来问程舒眉:“那舒眉你有什么心愿吗?”
小芝人看起来完全掉入了“大人”这套为了讲自己于是先问对方的聊天陷阱,因为程舒眉立刻答道:“我想要以后一边走镖一边走遍后虞七道二十四府!”
栎呆呆地应着“哦哦”,努力想这个什么鱼什么刀什么斧又是什么,想起来这是舒眉讲过的大人类的广大国家和区划分布,程舒眉已经兴致勃勃地讲了洋洋洒洒一大堆:“……因为和爹爹走镖,我才知道不同地方有这么多不一样的风俗,这真的太有意思了,所以以后我接手了镖局,我就可以把我们的线路铺到更远更多的地方,这样就能见识到更多不一样的风景,吃到不一样的食物,我想要把见过的各种各样的故事都讲给你听,你一定会喜欢的!”
栎看着好友的笑容,自然地把脸贴到她的手掌上,露出程舒眉十二岁的时候就很爱看的崇拜而惊奇的眼神,两个人都笑了。
“对,我超级喜欢,因为舒眉超级厉害!”
那一年分别后,栎在滇南道苍野大山又等待了四个冬天,程氏镖局的大小姐从那一天起,再也没有出现在滇南道的山庄里。
※※※※※※
楚凉让簌簌用干净木碗取了洁净清水,将那只小小的芝人娃娃放在碗旁,又取出一尊非金非玉的石制香台,从箱子中翻出一截香,将它点燃在香台上,看烟气顺着芝人娃娃绕动不散,而木碗中的清水开始出现颤动的波澜。
在程大当家讲述了一半却突然停下不语的空当,楚凉观察着烟气和清水的动向,开口道:“那一年,程氏镖局有一趟押镖的路上,遭遇凶悍山匪,镖局本只求弃镖保命,对方却欲杀人灭口,在那场搏杀中,程大当家膝盖以下尽被斩断,有数年只能瘫卧床上,江湖也一度以为程氏镖局恐怕就此一蹶不振。”
已年过四十的大当家笑了笑,继续说道:“很可悲的是,那几年我真的浑浑噩噩,心灰如烬,最有行动力的时候,居然是盯着房间里的所有东西思考用什么东西能速死。”
楚凉很是平静:“遭逢巨变,行事偏激,人之常情。”
程大当家并不接话,楚凉在看缭绕的烟气和水的波纹,而她的目光只锁在那只破旧的芝人娃娃。
※※※※※※
程舒眉每天掀开被子,看到肉球一样畸形的膝盖,剧痛就又一次笼罩全身,她感受着已经不存在的小腿和足踝火烧般无法逃避的疼痛,那血战之夜,她并不后悔带领镖局奋勇战斗,她只恨自己怎么没有干脆死在那一天,而她之后承受的每一秒,都只像是缓慢的死亡把她的生命腐烂在时间里。
但是父母的哀恸和执着同样强大,她在最初的一年频繁地试图自杀自残,一切的行动使得她的房间的装饰越来越少,甚至床褥枕头都被固定住,因为她真的曾经尝试用拆解的布条把自己吊死,等到她发现母亲流不出泪水的眼睛像两窟深井,程舒眉终于还是试着让自己麻木,不再愤怒,不再哭嚎,先活下去,活着至少能让母亲获得些许慰藉。
她开始平静地饮食,平静地让仆婢协助解决便溺问题,平静地接受程家的独女从下一任大当家变成一个废物。可是她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晚上,当她因为些微的焦躁而醒来,她看到以为是幻觉的小小身影,栎站在她的枕头旁边,用小小的手指不断抚摸她滚烫的额头,她甚至听到栎时不时的呼唤:“舒眉……舒眉……你还好吗?”
“栎!”
确认眼前的一切并非幻觉,她震惊到险些直接坐起来,考虑到小芝人正站在她旁边,这样可能会把栎直接甩飞,舒眉才强忍着让自己只是缓缓翻过身,芝人明亮的眼睛像苍野大山树叶间漏下的月光,让她看到自己埋在平静下面的崩溃和欣喜。
栎惊讶地看到程舒眉大滴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她慌乱地轻轻触碰好友的面颊,微咸的泪水把她已经破损的裙摆浸得透湿。芝人也跟着流下眼泪。
“舒眉,你不要哭,很痛吧,舒眉……我来找你了……舒眉,你给我的裙子真的结实,如果不是我带了一起走,我路上不知道还要耽搁多久……舒眉,我寻了好多山雀帮我找程氏镖局的位置,幸好我努力回忆了你给我说的所有事……舒眉,舒眉,我只剩一点蜂蜜了,我帮你润润嘴唇,因为大部分要分给甲虫和小雀,如果没有它们,我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找到你……”
栎一直细细碎碎地念叨自己怎么等了好几年,怎么决定备好行李出发,怎么一路从滇南道行至朔北道,她讲得支离破碎,程舒眉却能听出来对方轻描淡写少提了多少艰难险阻,程舒眉想小声呵斥她,明明那么小一只,怎么偏偏能走这么长远的路,但她只努力把呜咽闭紧在嘴巴里。
栎犹豫了半天,最后说:“舒眉,我来寻你的路上,我听说了你的事。”
讲到这里,小芝人也说不下去了,栎觉得再讲一遍舒眉的腿对她实在太不公平,她想了又想,对程舒眉说:“舒眉,你听我说!我能走到这里见你,我就能走遍后虞七道二十四府,就让我做你的眼睛,你的手足吧。你走不了的路,我替你走,你看不到的风景,我看了告诉你,就像你曾经每年来看我,告诉我的那样。你曾经问我有没有什么心愿,我觉得芝人其实是没什么心愿的,我们生于深谷,死于深谷,生而知之如何同深林为伴,但我不知道什么是后虞七道二十四府,也不知道大人类怎么生活,可是舒眉,你来到我的生命里了!”
“那么从现在起,你的心愿就是我的心愿了,舒眉,我希望你不要哭泣,不要难过,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因为舒眉超级厉害的!”
在栎还没讲完这句话的时候,程舒眉哭泣着将手掌挡在眼睛前,不想让栎看到她溃不成军的丑态,随后她感到小小的芝人就像多年以前那样,将脸温柔地埋在自己的手掌之中。
“舒眉,请一定等着我的消息,我们芝人说话算话。”
程氏镖局的仆婢从某一天起,惊奇地发现大小姐又发生了变化,不再如一潭枯水,不但努力吃饭,努力睡觉,也开始重新读书,下棋,更重要的是,大小姐不再视自己为已死待死之人,反而开始积极尝试复健,是年夏,有一封神秘的来信从远方寄来,信纸粗糙如同山林树叶压制,大小姐却看得甚为认真,随信还附送一只五寸大小的娃娃,上面不知何故似乎包裹着厚厚的孢子,让人靠近会打起喷嚏。
这神秘的信笺每隔半年就会自各地寄来,而芝娃娃伴随了程舒眉从谷底的程家独女转为程大当家的全过程,程舒眉如何寻得机工巧匠,为自己打制了能辅助的铁木支骨,这些都是程大当家广为流传的传说中的一部分,每当程舒眉闪过一次放弃的念头时,她就再一次想起目光如月光的小芝人,温柔而认真的跋涉千里为她而来,对她说:你一定会好起来,因为舒眉超级厉害,因为芝人说话算话。
“我已经……两年没有再收到栎的信。”程大当家语气十分平静,但连簌簌都隐约察觉大当家平静背后的急切和畏惧,“她还好吗,她在哪里?我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找到她……楚凉姑娘,听说楚氏测算灵验几近异人,你可否让我得偿所愿?”
楚凉看着缭绕的烟气在晴空下袅袅散去,而木碗中的波纹渐渐平息,她的声音带着让人安定的沉稳:“水为坎,木为震,水木相生,性灵未绝。程大当家,可往东一路前行,待山林叶落,霜露初现之日,当有所获。”
程舒眉将小小的芝娃娃甚为爱重地收入怀中,她对楚凉深深行礼,笑着说:“谢谢你,楚凉姑娘,接下来,轮到我去见她了。”
滇南巴山多深林密泽,有“芝人”者,长仅五寸,衣草叶为裳。深山夜宿,仰视之,可见芝人骑山雀乘月而过;或见其驾二金甲天牛,牵松实小车,载干果蜜露归于树穴。芝人极好甜洁,山民若置干果蜜盏于盘石之上,退避三舍,次日视之,蜜尽而核存,盘上多留山花一朵,以为酬谢。典籍载其寿长三百载,百岁方成童子貌。其性最痴,若与人善,历岁月而不改其心。——《苍野异书》卷三 芝人
作者:奥利奥
评论要求:无声
备注:《怪物猎人》拟人同人文。
鼻炎了写什么都好难受……请不要带大脑来看
在拥有近乎无尽寿命的怪物眼中,人类如同一吹即熄的蜡烛,生死不过转瞬间。而在古龙,这些怪物中的佼佼者,人世间公认的神明眼中,人类更是如一粒尘埃般渺小。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巨大的年龄沟壑,这是人类无论如何都无法逾越的先天差距。
然而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似乎找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办法。他们自知肉身脆弱,转而将精神留存于世。伟大的人即使肉体消逝,他们的思想依旧被无数人赞颂、传唱。只要有人记得,他们就是永生不朽的存在。
对曾经的天廻龙而言,人类是观察对象,也是他的学习对象之一。在他眼中,人类更像是沙漏,从出生起开始倒计时,当沙砾流尽,生命便走到了尽头。而继承了逝者思想的人,又会继续翻转沙漏,用他们的整个人生与时间赛跑。
人类往往不局限于既定规则,总想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打破束缚,最后沙漏被摔得粉碎,正如这些冒险者的结局。即便如此,他们仍不放弃,也不后悔,前仆后继地攀登高峰。
起初出于好奇和本能,他开始模仿并研究人类社会,后来发现怪物也有基于生态习性衍生的社会化行为,于是进一步扩大了研究范围。再到后来,连同族和其他古龙都被划入了范畴。不过如今的他不再需要靠模仿别人谋生,社交的目标变为寻找并成为自己,也许是受猎人影响,他在某天向同僚坦白了自己的过往行径,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并没有如他猜测的那般对自己发火。反倒是一如既往地邀请他享用了精致的下午茶。
茶会是蛇王龙办的,穿着古典节裙的少女从前就爱拉上她的兄弟一起招待同事和朋友。论资历,她完全是在场几人的老前辈,却不摆架子,而且她高傲又有点小脾气的性格总给人年龄小的错觉——当然,从外表上看确实还是青春期女孩。天廻龙喝过她准备的花茶和点心,以往他都不怎么在意具体的味道,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慢慢地能感受到其中心意。
天廻龙觉得她像布谷钟,摆在高处,一到时间就“布谷”“布谷”地叫个不停,和她的下午茶一样准点准时。即使知道他的秘密,她也没有责怪自己,只是问他为什么不早说。
天廻龙不解,以他记忆里的认知,暴露这种秘密对人际关系的伤害很大,很容易引起纠纷导致关系破裂。蛇王龙听完没有责怪他,只是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互相理解不是应该的吗?”
原来她早已将自己视作朋友了。
说起朋友,他又想到他的兄弟混沌黑蚀龙,他们可是认识许久的老朋友,也是家人,只不过关系没有和蛇王龙他们那样和谐。两只黑蚀龙在命运驱使下,经历了无数波折与磨难,最终突破自我,达成了难以想象的和解。这也要多谢那位同族提供的帮助,身为懵懂无知的黑蚀龙,却拥有崇高的觉悟。见证了对方那份决心的他,或许在不知不觉间产生触动,才做出独自承担一切后果的抉择。
仔细想想,早在目睹混沌黑蚀龙死亡的那一刻,他就有了那样的想法,寻找不到自我价值,便选择了自我消解的路。
他那时想,能为他们做些什么,也算不负此生。
好在他们齐心协力,挽回了破碎的时钟,拯救了世界。
这也要归功于那位叫玛蒂尔达的猎人,“无畏战士”如她的称号一般勇往直前,即使与自己有着瓜葛,她还是没有直接动手,而是认真和自己讲了一番道理。天廻龙一度琢磨不透她的举动,不过,这恐怕就是人类的魅力所在。
要用比喻的话,她很像是悬挂在钟楼里的一口大钟,气势磅礴地发出巨大轰鸣,让每个听到钟声的人都清醒起来,知道现在该是做什么事情的时候。
至于巨戟龙,天廻龙认为他像个积着落灰的座钟,沉稳静默,也很符合他从漫长休眠期苏醒,努力适应现今文明的状态。而红焰红黑龙……那位“禁忌”大人还是不要让他来评判了吧。
时间的指针走过一轮又一轮,总有些事物不会被磨灭,时光倒转不会让应行的命运发生丝毫撼动,但生命可以。
现在,他坐在天彗龙的研究室里,看着对方喝完一杯咖啡,又冲了杯新的,不由扫了眼桌面上的文件。
还真是辛苦啊。他内心感叹道。
很久很久以前。
羌人的姜族族长带着自己的族人来到了殷商,他们带来了战俘以及美女和粮食,向王进行供奉。
王给接见了他们,并让他们和其他一起来进贡的部落居住在了一起。
然后第二天便起卦。
这位商王沉迷卜卦,似乎什么事情都要问问自己的先祖,不管是妃子的怀孕还是死去。
姜族族长运气不太好,刚好碰到他一个得力的妃子临产期快到了——虽然当时还没有这个概念,看着妃子的肚子,商王对祭司占卜的需求越发的强烈了起来。
很快姜族带来的俘虏就已经被献祭殆尽,商王开始债他们的壮丁,当然还有其他和他们住在一起的氏族,没有一个能逃得过。非要问为什么的话,这倒是很简单,因为他们是羌人。
羌人不在商人的族裔里面,只是刚好他们顺从,又能够给予其他野蛮部族的俘虏,所以才能够没有成为攻击目标。
“先祖需要燎祭。”
祭司说道。
燎祭也是现在比较好用于理解的一个祭司方式,如果是放在小说里面的话,大概会叫做炮烙。不过商人似乎并不知道什么炮烙,他们的逻辑很简单,当献祭的牲畜燃起的轻烟飘到天上的时候,天上的先祖自然是会得到他们的供奉。
但对于被献祭的人来说,那就是死了。
他们不是商人,商人的祖先无法庇佑他们。商人也不想庇佑他们。
首先被选中的是族长的小女儿,为了表示尊重,姜族的族长将自己的几个孩子一起带到了殷都,只是没想到他们有可能会命丧在这里。
孩子被困在了高温上,她的皮肉因为灼烧而泛起了烟雾,烟雾飘到了空中,就像是他们所需要的那样——给予了先祖献祭。
整个祭祀的场所充斥着孩子的尖叫声,姜族的族长将耳朵关闭了,他们没有办法反抗商王,只能先离开这里。
但是下一个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他的妻子又被选中了,整个献祭就像是一个大型的表演,所有人都必须到场。低贱的屠夫将人在活着的时候解刨,一片一片地献给上帝和他们的先祖。
那个解刨的方式,族长认识,就像是他们解牛一样。
其实祭祀也会献祭牛羊,只是也有要人的时候,他们都是人牲的候选,要摆脱这个身份,只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加低贱。
“我们族人擅长解刨。”
很快族长就找到了方式,他开始和那些高高在上的商人打好关系,最后让自己拿到了在商人眼里最低贱的工作,也是最能够保全族人性命的工作——屠宰者。
“你们在解刨牛的时候,方式完全用错了这样会更容易损坏刀刃。”
然后族长就展示了自己的技艺,并且告诉他们这个技术是自己祖传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也会使用。
他们没有青铜器的技术,对于工具的使用自然是更加的爱惜,因此要说有什么卓越的技术可能是空话,但总归是比商人要好一些的。
听到了族长这么说,商王大笑了起来。
“我能让你称侯。”
王说道。
“我们的部落很小,不足以称候。还不如找一个适合我们的工作。”
族长连忙俯身跪拜着,他不敢接这个话茬。因为他知道如果要接的话,他就必然要接受另一场献祭。
是否能够给予商王所需要的祭品,完成他要求的任务都暂且不说,他们的部族并不大,但在此之前,他们可能会需要像商人一样完成他们的献祭,成为他们祖先庇护之下的一员。
而这一次,祭品将成为自己的长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
商王大笑,他没有拒绝这个请求,在他眼中一个异族人有没有野心并不重要,做什么工作也不重要。就算是少了一两个部落长的血统的高档祭品,他还会有其他的更加高贵的贵族成为候选。
贵族必然是需要依附在王权之下的,就像是他们要依附在神权之下。
“那你们去你们该去的地方吧。”
商王挥了挥手,屠夫有他们该去的地方。
祭司有祭司要干的活儿,他们还需要去学习祭祀礼节,以及去收拾那些祭祀之后剩下来的残渣。
那是殷都最低贱的职业,只能居住在最肮脏的地方。
但所幸的是,命保住了。
也不需要去服劳役,至少非特殊情况下并不需要,毕竟大部分的人都会对屠宰者避之不及。
自然日子也不会过得很好。
很快族长便带着自己的亲人离开了这个地方,但是却把一部分的族人留了下来,毕竟这是他们自己认下的差事,而这个苦差,他们还需要再干上近百年。
关键字:白日梦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显然是海王的白日梦)
那场决斗之后不到一个月,奥姆的判决就出来了,亚特兰蒂斯的前国王被驱逐到陆地上去,终身不得返回大海。
送别的那天奥姆穿着亚特兰娜准备的陆地人的服饰从恩慈港上了岸。他在母亲的新家还算和谐的享用了一顿午餐后,坚决地拒绝了亚瑟的陪同,一个人坐上了开往南部的灰狗巴士。(是的,亚瑟还是突击为他补充了一些陆地人的生活常识,并教会了奥姆用电话和因特网。)
接下来的日子,奥姆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他轻易的摆脱了亚瑟不算出色的追踪,丢掉了亚瑟给的手机和pad,切断了追查的线索。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亚瑟•库瑞相信在地面上没有几个能打得过轻松打趴自己的奥姆,所以他并没有麻烦正义联盟的朋友去找人。毕竟海啸那事,他还保密着。
陆地大海两边跑的日子过的特别充实,一晃眼已经过去了大半年。这一天亚瑟开着自己的皮卡顺道送戴安娜一程。他们刚拯救完世界,神奇女侠受邀去新泽西洲的蒙特克莱尔电影节,据说那个电影节的主办者和女侠是多年的好友。
暮色降临的时候,他们开到了会场外,远远的可以看到搭建的露天舞台,大大小小的帐篷环绕在场地的四周,黑压压的人群已经聚集在舞台前。他能听到一些鼓声,看样子乐队正在暖场。
戴安娜建议他一起去放松一下,但亚瑟想着维克前天送来的那堆文件,还是摇了摇头拒绝了。穿的十分牛仔的女侠轻快的下了车,给他丢出一个感激的飞吻,转眼就走的看不到人了。
亚瑟看着远处摇晃的探照灯,笑了笑,发动了汽车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一道清亮有力的呐喊灌入了他的耳朵。就算他被十个荒原狼同时殴打都不会听错,那是奥姆的嗓音。对,就是奥姆煽动亚特兰蒂斯观众和劈断他三叉戟时候的那种喊法。
观众狂热的欢呼席卷而来,接着就是快节奏的吉他和鼓点,充满爆发力的歌喉嘶吼出了激烈疯狂的歌词。他控诉着人类对自然贪婪的索取和破坏,把风暴和海啸比喻为上天派遣的战士,用强烈的情感发泄着他对现实世界的不满。
被煽动起来的观众们,一起摇晃着双手,跟着乐队起舞。到高潮的部分,狂热的粉丝按耐不住冲向舞台,最后又被保安一个一个抓住拖了下去。
亚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汽车里出来的,但回过神已经站在了舞台的边缘。拜他强壮的肉体所赐,虽然人多的像沙丁鱼罐头,他还是杀出了一条血路。
金属框架搭建而成的舞台上吊着一个巨大的鲨鱼雕塑,锋利的牙齿里咬着四个大字——海洋领主。舞台中间拿着话筒彪歌的人正是亚特兰蒂斯的前国王,虽然亚瑟有那么几分钟是十分怀疑的。
他的半血兄弟,头发留长了,像狮子的鬃毛一样蓬在头顶,淡金色的发梢被绚烂的舞台灯光一会染成紫色一会染成粉色。奥姆全情投入的唱着歌,与旁边的贝司手一起飙高音,浑身沐浴在金灿灿的汗水里,放松而快乐,丝毫看不出原来那幅冷冰冰孤高帝王的样子。
亚瑟抬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确定它还在原来的位置。然后开始思考奥姆是如何做到这样一个角色转换的。他显然混得不错,看周围粉丝疯狂的样子,成为美国偶像指日可待。
“亚瑟,你喜欢海洋领主乐队?”戴安娜的声音突然冒出来,吓了亚瑟一跳。他看向身边不知道何时挤过来的神奇女侠,抓了抓头发,考虑该怎么解释眼下这个局面。
“我觉得他们表达的环保理念很好,虽然措辞激烈偏激了一些。你会喜欢也很正常,毕竟你是亚特兰蒂斯人啊。”戴安娜一脸我懂得样子,拍了拍亚瑟的肩膀。
“要不要我为你介绍一下?我有主办方的邀请可以去后台哦,主唱奥姆的粉丝很多的,一般人根本接近不了。说起来他也是个神秘的家伙,半年前突然出现在地下酒吧,就凭一首歌就吸引到了投资人,组建了现在这个乐队。”
“……好。”亚瑟想了想,他也确实需要和奥姆谈谈。就在这时,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台上唱歌的奥姆似乎扫了一眼他的方向,然后又和伴唱的女伴开始了新一轮的飙歌。
三首歌曲过后,换了新的乐队上来,戴安娜也带着他走向后台。
亚瑟跟着女侠走过狭窄拥挤的通道,来到了一个简易隔间。然而屋子里休息的乐队成员告诉他们,奥姆刚才出去透气了。
没见到人亚瑟有点失望,但还是感谢了戴安娜。他等了一会,决定还是就这么离开。既然奥姆生活的很好,又不想见到自己,那么自己就不该硬去打扰他。
他要了杯大可乐,一路叼着回到了自己的车上。打开车门的时候才发现,黑暗里副驾驶的位置早已经坐了一个人。
奥姆已经洗漱过了,套了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那头膨胀的爆炸发型支楞着,几乎碰到了车顶。
亚瑟坐进去,放下可乐,转过身看着自己的弟弟半响。
“新发型不错,很……特别。”他决定从一个无伤大雅的角度开始这场谈话。
“海里的鱼油陆地上没用,人类的发胶我用了又过敏。”奥姆眨了眨眼睛,干巴巴的回答。
“呃……所以你是天生的爆炸头?”亚瑟忍不住有点想笑,他回忆起印象中唯一一次奥姆没有编头发的样子,那套金灿灿的国王礼服,似乎头发就是这样毛茸茸的竖着漂浮在头顶,没想到在陆地上居然也是这样。
“……我是想剪掉,但我的经纪人说这样比较摇滚,留着才有特色。”奥姆沉默一下,眼神游移的看向了窗外。
“……经纪人?”亚瑟觉得自己像个学舌的鹦鹉,只会简单的重复弟弟回复里的某个单词。
“……那样很好,我是说,你的发型很好,唱的也很好,经纪人什么的也很好,我听到他们叫你海洋领主……看到你和陆地人生活的这么和谐,我太开心了。”回过神的亚瑟连忙表达自己的想法,他真的为奥姆觉得开心。
奥姆冰蓝色的突然横扫了过来,带着三叉戟一般的锐气。
“我亲爱的哥哥,不这样,我又能做什么呢?既然我已经被大海永久的驱逐了,总要找到新的保护亚特兰蒂斯的方法。渔夫国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正适合我现在的处境,我会用我的歌声去说服教化那些愚蠢的陆地人,让他们反省自己对海洋所做的一切。”
他自信的笑了起来:“我从小被教育成为最优秀的战士,最出色的君主,哪怕唱歌我也会是最棒的。你等着看吧,迟早有一天,我会用歌声统治这片陆地,占领所有的榜单,让每个陆地人都听到属于亚特兰蒂斯的声音。”
“噗……”亚瑟忍不住笑了出来,有时候奥姆这种孩子气的执著真的让他觉得好可爱。他真的十分遗憾过去的二十年兄弟两个在不同的世界,如果他们像正常的兄弟一样长大,那该会有多少美好的回忆啊。
奥姆的眼神在亚瑟的笑声中,变得愈发不善,但亚瑟还是及时的为自己辩解了。
“我亲爱的弟弟,我相信你会成功的。你的歌声比塞壬还好听,老实说你是我听过的所有人里唱歌最好听的。不过现在么,我们要不要去找个酒吧喝一杯,我们好久没谈心啦……你瞧,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当上歌手的。我也可以告诉你最近亚特兰蒂斯发生的事情……”
奥姆沉默的盯了亚瑟一会,对家乡的渴望最终还是占了上风,他点了点头默许了亚瑟的邀请。柔软的金色头发在空气中像蒲公英一样轻飘飘的晃了晃,像一把羽毛刷子刷过亚瑟的心脏。
他忍不住抱住自己的弟弟,用力的揉了揉那头金发,放声的笑了出来。
“也许我们该一起找找办法,看怎么才能给你减刑,让你早日回到我们的故乡。”
“切,我才不稀罕呢。”
“你明明想回家想的都要哭了。”
“胡说八道!”
“奥姆咪……”
“闭嘴!不准这么叫我,我是海洋领主!”
“好好好……”
“不准这么敷衍我!”
“我们明天去看妈妈好不好?”
“……好……”
作者:五十步
评论:随意
事情真正始于早上八点二十的一号线。
起床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刷牙洗脸了,草草漱了个口就出门去赶地铁。
快到菜市场的那会儿还在犹豫要不要先买两个包子。看到队伍不长,就排着了,毕竟比公司那边便宜五毛钱呢。
到我的时候,斜刺里冲出一人,插了队。怒气袭来,又憋了回去,混沌的脑子愈发不清醒了。
妈的,要是有五百刀斧手,老子就摔杯为号,办了你!
我一边走,一边想,一边吃包子,一边复盘,赶到地铁的时候,前一趟车果然刚刚开走。
草!
最后挤上地铁的时候已经八点二十了。这个点非常微妙,必定挤得要死,可能不会迟到。
上车了也没消停。一个胖子,双手抱胸,胳膊肘故意顶在前面,豪横地肘来肘去,仿佛一头壮硕的野猪,料定别人奈何不了他。
是奈何不了他。
肘到我了。
忍吗?
头疼,五百刀斧手蠢蠢欲动。
草!
就这么着吧,摔杯!
手机塞进裤兜。
旋转,跳跃!
金光迸射!
刺向胖子,照得他无所遁形!
胖子志得意满的表情僵住了,裂开。
一条裂缝。
一只巨型蛴螬蛄蛹了出来,苍白、阴湿、手足无措……
“站直了!老实点!”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脸。
对,蛴螬也是有脸的。至少这个种族的蛴螬有。
“别把你老家的野蛮习性带到我们这里!”我语重心长。
“乡毋宁!”“怎么这样?”“冈波宁!”车厢里传来义愤填膺的议论。
胖蛴螬羞愧地低下了头,“对不起。”
“没关系,知错能改还是好同志。”
我拍了拍他的肩,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
对,蛴螬也是有肩的。至少这个种族的蛴螬有。
出了地铁,八点五十二,非常微妙,狂奔可能有用,步行必定迟到。
没得说,撒丫子跑。
五百刀斧手跟在身后。
跑起来才发现,被肘到的肋骨还疼,牙还跟着疼了起来。
或许是包子硌牙,下次不买荠菜馅的了。
准点打卡!
没(念4声)迟到!
哈哈。
安抚好了刀斧手,开始上班。
中午的时候又出事了。
我正盘算着要点什么外卖,组长拍了拍我的肩膀,“来一下。”
准没他妈的好事。
小会议室。
组长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清了下嗓子,说:“康师傅,你的脸……没事吧?”
“没事,吃包子硌到了。”
“呃,呃……”组长好像不知道要怎么组织语言,最后只能说,“行吧。”
我拉了把椅子坐下来。
既然没好事,还是给自己一个舒服的姿势吧。
“康师傅啊,上周那个策划案,我看过了。怎么说呢……”组长停顿了一下。
草!
来了。
沉住气。
“感觉上……不,太,行。”组长目光灼灼。
“具体呢?”
“原创性不够。你先再改一版出来,加两个新活动。”
“具体哪里不够?”
“和隔壁组的有点像。”
“那是他们抄我之前的活动!”
“总之,你知道的,要月底了。充值拉一波大的。具体你去策划一下,下班前给我。”
拉一波大的。
今天是周五,上周给的策划案,这周五中午才不行。
你不如拉一坨大的!
五百刀斧手觉得是时候了。
行。摔杯!
我站了起来。
目射金光,直刺组长。
威压!
榨出他皮袍下的“小”来!
“老佛爷修园子的银子,你也敢沾手……胆子不小啊。”我邪魅一笑。
“什……什么银子?”组长肉眼可见地虚了。
“我可听说,大石垃胡同的蚁牛罐头生意不错,你家的买卖?”我抚了抚补子。
“一派胡言……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组长的顶戴花翎抖得厉害。
“要不这样吧……活动先按我之前的方案来,毕竟拖一天,前方就吃紧一天。耽搁了波江座的战事,谁也担待不起。您说呢?”
“行,行。就这么办。”
下午风平浪静,无事发生。
策划案的思路都丝滑了许多。
但除了肋骨和牙疼,还有一件事时不时在我心头萦绕一下,让我有点心神不宁。
直到下班,方案通过,我才想起是什么事。
小美!
要不要试着约她出去呢?
可她应该有活动了吧。
可她应该看不上我吧。
我望着五个工位外的那个背影,心如鹿撞。
她站起来了。
她转身和谁说了点什么,笑了。
她好像看过来了。
我赶紧低头,把视线藏到键盘缝隙里。
草!
真怂。
这个混蛋。
我看向五百刀斧手。
五百刀斧手都不说话,只是摊摊手。
要不,再摔个杯?
这不合适吧?
小美背上挎包,路过我的工位,带来一片香风,朝门口打卡机走去。
她刚才是不是稍微停了一下?
没有吧。
来不及了!
可我还没准备好。
六个月了!
如果我和她说话,一定会磕磕巴巴。
你就是怂。
是,我害怕。
妈的,摔杯。
五百刀斧手金光闪闪,围住了我。
“指导员,下命令吧!”他们异口同声。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
三连、四连、六连都在……至少建制还在。
还活着的陆战队员,机甲残破,眼神坚定。
“仗打到这个份上,武器、战术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有没有卵子!”我扯掉破损的头盔,“谁后退一步,就毙了谁。如果我后退一步,就毙了我!”
“冲啊!为了长安,为了银河!”
我坚定地走向小美,心跳如战鼓。
不知哪个陆战队员在背后推了我一把。
没站稳。
跪了。
挣扎着起身,仗打到这个份上,横竖都是社死,“呃……呃,小美……你下班后有安排吗?”
“倒也不必这么隆重。”小美笑了,“一起吃个饭?”
后记:写完了!事情真正始于今天早上十点多,我预测到如果按原本的想法写,指定写不完了。于是果断摔杯为号,五百刀斧手一拥而上,替我写了这篇。
又及:这篇其实受了尘聆的作品vol.257「仙人球」《无敌传说》的启发和影响。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65651/鸣谢。
作者:【十三招】或且非
评论:随意
正文
前段时间,我爸因病去世。除了去他住过的疗养院,我还得去找他留下的一间屋子,那里也有东西要收拾。
说实话,我没怎么见过他。据我妈说,我出生之后他看了一眼就离开了,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他俩没结婚,不知道当年为什么就合伙把我弄出来了——“他之前不这样!”每次谈到这,我妈总给他找补。不过别的我也不想多说,因为这和接下来要说的事情没关系。另外,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作为背景来说,我,我妈,我爸,以及那间屋子,都可以存在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这个故事可以发生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可以发生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其他角落。
我拿着地图在林子里转了老半天,结果一无所获。不知道我爸当年在这吃什么穿什么,只听说过他做过一些根雕和石刻,都不便宜。如果能找到一两个(应该算遗作吧),也就当他终于良心发现给我们发了笔抚养费。不过掐指一算,他搬到疗养院也有些年头了,在这期间,那屋子被雷劈,被风吹,被虫蛀,被雨淋,最后泡在水里,盖在厚厚的落叶下面慢慢烂掉,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绕了一大圈之后我饿得不行,赶紧开车回了旅馆。时间有点晚了,没剩下什么可吃的,整夜翻来覆去睡不安稳,还梦见了一些奇特的画面。
客观来说,这片林子并不深,沿着海岸线呈现东西狭长的走势,北边是一大片泥滩,有时海浪会冲来船只的残片。我的梦就是从这片滩涂开始的。
有个小孩趴着倒在海滩上。在这之前,他在林子里迷了路,虽然跟着鹿群走到了公路的入口,但在那里等了一天也没有人来。夜色将近,山谷里雾气弥漫,路的另一边传来大型动物的咆哮。循着涛声来到这里后,他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人在做梦的时候一般是意识不到自己在做梦的,通常来说,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梦境就会开始崩坏,出现各种可怕的东西了。不过,这次大概因为睡得不沉,这个梦断断续续的,每次醒来一会就会意识到这是假的,但又会莫名其妙睡回去。我怎么挣扎也无法离开这个梦,干脆继续看下去。
在我的梦里,这片林子的动物是有灵性的,不过仅限于一部分。这个孩子在海滩上饿晕过去,接着就有鹈鹕扇动翅膀停在他跟前,衔来牡蛎喂养他。这么养了几天,血色逐渐回到他脸上,接着,他被发现,然后被收养了。准确来说,他被带到一间木屋里,和屋主一起生活。
这间木屋不是常见的那种圆木垒成的屋子,而是颇具特色的框架结构,居然还有纸糊的推拉门。不知道是谁设计的,总之,它和周围的一切太不协调了。要是在这么一片林子里面,晚上点上灯会很招虫,纸门也抵挡不住野兽。不过,住在这里的也的确不是普通人。那是一只拥有巨大翅膀的鹤,看上去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它大概是这片林子的主人。
鹤把他安置在屋子里的一个房间。这孩子比较小的时候,鹤不经常出去,总是在近处打些东西带回来。处理完这件最要紧的日间事务,鹤就进自己的房间,然后拉上门处理些什么。
不点灯的日子,借着微弱的月光,可以看见纸门背后影影绰绰,除翅膀之外还有人类长发的外轮廓。
等孩子长大了,鹤的行踪就更加神秘了。它的翅膀很大,一夜之间飞越整片林子不在话下。鹤总是早出晚归不知在忙活些什么,但这么些年下来男孩已经很习惯,因此只是与鹤分享着这片空间而不张口询问。幸好鹤会在夜里隔着纸门和他说说话,否则男孩长大了一定会变成一个哑巴。
有时候,鹤会出去十天半个月才回来,身上沾着血。根据速度来算,也许是远渡重洋,不知道去做了什么。不过,当时鹤也是出远门返回的途中发现了男孩,这才把他捡回来的。
一天夜里,鹤拉上主屋的纸门。
只剩一阵子了,再过一会,我就会拥有人形,成为你真正的母亲。
鹤的声音听起来像一个美丽的女人。
在这期间,不要让任何人进来。同时,鹤如此嘱咐男孩。
男孩点起了蜡烛,在浓得化不开的一片寂静里屏住呼吸。鹤开始倒数,那声音听起来很从容,如果不仔细听,就不会发现其中夹杂着低低的痛呼。木屋的侧门打开了,在森林的黑暗中,一个和男孩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走了进来,提着一盏灯笼进了主屋。
男孩什么也说不出来,什么也做不了,时间仿佛凝固了。
最初,鹤仍在倒数,但在一瞬间,鹤的声音从木屋里消失了。
和男孩一样,处在梦境里的我看不到里面,但我有一种感觉,男孩知道鹤的肩膀上还残留着带血的羽毛。
可能是因为我太希望找到那个木屋,才会做这么一个梦,但梦都是毫无逻辑可言的,第二天我还是继续搜索。
这次,我发现前一天犯了个错误。这边的地形具有很强的误导性,当我站在公路边缘眺望另一头的时候能看到海岸线,总体来说是一个下坡的走势。但在下坡的过程中,又有凸出来的坡地,加上密密的树丛,产生了遮挡的效果。
我的干粮剩得不多了,从早上找到下午,终于找到了目标。和梦里的纸门不一样,这是个标准的圆木小屋,用平台支撑起来,但底下几乎都被腐烂的落叶塞满了,散发着难闻的臭味。靴子陷在里面的触感令人不适,我慢慢地把腿拔出来,朽坏的阶梯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
门根本推不动,锁芯应该是彻底锈死在里面了。虽然木门的顶部已经斜着开了条窄窄的缝,但考虑到被长木刺扎伤的风险,我还是决定从窗户突破。窗框已经腐烂脱落,在这附近连根烂木条子都找不着,只好在附近找了块有棱角的石头,将口子砸得尽可能大,十分费力地把自己塞了进来。
屋里不大,收拾得还算整洁,东西都在它们该在的地方,就是上面有很多棕黑色的颗粒,有点恶心。木制的架子上蒙着白色的防尘布,像逝世十周年时回来探访的安静的鬼魂。空气里残留着炭条和油彩的味道。我把搭在腰间的衬衣绑在脸上,轻轻揭开盖布,泛起的灰尘让人眼睛发痒。
架子上除了两个半成品和一些耗材之外啥也没有,而且半成品看起来还没什么特定形状——不过换个角度想,这种东西最好卖了,稍微解释一下再加点比较前卫的概念就行。我隔着布拿起来摸了摸,表面打磨得还挺光滑,而且以曲线为主,有点像正在跳舞的身体柔软的小人。这种原始而质朴的舞蹈,一般应该是在某种庆祝仪式上跳,或者用来求偶的吧,毕竟他雕了一对呢。
我又在旁边转了一圈,除了一些生活用品之外没发现什么,可能疗养院的人接他走的时候已经收拾过。墙上有一些胶印,可能是原来挂着的装饰画或者照片,现在只剩下一面颇具特色的钟,已经不走了。面罩是玻璃的,但表面很不平整,向外凸成一个形似月球表面的不规则曲面,一侧有蛛网一样的裂痕。壳子和一部分表盘还有点发黑,看不清里面的数字,大概停在了凌晨的某个时分。
不知道这是定做的还是从别人手里收的,我总觉得应该是个二手货,因为看样子这个钟被烧过,但这间屋子的其他部分还好好的。他把钟挂在这里,多半是它具有某种纪念意义,比如说送他这只钟的人很特别,或者是他喜欢这个设计。
我踩在工作台上试图把它取下来,谁知连钉子也锈掉了,稍微一拨动它就摔了下来。
随着一声闷响,表盘和盖在外面的玻璃罩子都摔裂了,露出里面的指针。时针是粘在上面的,和其他指针长得很不一样,摸上去有几个浅浅的凸起,看起来像一把款式老旧的钥匙。这种钥匙现在已经很少用了,因为它配的锁特别简陋,基本上用点工具就能撬开,只能装在仓库防一防小孩和野生动物。
这还算不上特别奇怪的事,因为我还在表盘的背面发现了一张照片。这是一张儿童福利院的合影,一位修女打扮、个子不高的女性张开胳膊,搂着一群像小鸡崽一样的小孩。在他们身后可以隐约看见福利院的正门,当时挂在上面的似乎就是这只钟。
其他人的面部都很清晰,只有修女的脸被人用笔涂掉了,不知道是谁的恶作剧。
我想起昨天回旅馆时老板正在看电视,他忽然问我:“你听说过疤脸修女吗?”在信息比较闭塞的年代,有过很多地方传说。疤脸修女的传说兴起于半个世纪前,据说她生有一头笔直的黑发,皮肤像瓷一样白,脸上有一块醒目的棕红色疤痕。有时,她会站在午夜的公路中央,如果她用鸡蛋和羊奶和你交换物资,不要拒绝。
我拿起照片仔细端详,修女的头发被头巾遮得严严实实的,只在涂鸦的边缘露出一点深色的眉毛。这是张黑白照片,所以我实在看不出什么来,只能判断她的毛发颜色可能要比其他孩子的深一些。我打开手机,终于接收到一丝微弱的信号,于是输入福利院的名字上网检索。前排是名字相近的设施,或者其他福利院……终于,我找到一则房地产广告,说的是建于某某福利机构原址的房子,中间又几经转手,现在正在寻找买家。电子地图上显示,这间房子离这里不算太远,我开车来的路上应该就有经过。不过现在有点晚了,电话也随时有断线风险,我打算明天再去探访。
下面还跳出来一些小网站和论坛,我饶有兴趣地翻了翻,有一条是回忆修女做的蛋糕——由发帖人的祖母口述,那时候去找福利院的小孩玩可以尝到修女制作的美味下午茶。不过福利院在一次火灾中焚毁,附近有些居民也出于各种原因搬走了。还有一条比较灵异,是说林子里也许有食人的猛兽或者可怕的存在,因为自己的儿时玩伴在成人仪式上喝得酩酊大醉,结伴去里面探险——有一些人再也没有走出来。
这个地方曾因源源不断的偷渡客而繁荣,但当这段往事逐渐淡出历史,人们也渐渐搬离了这个阴冷的小镇。现在这一带的居民已经很少了,据老板说,除去渔获丰富的季节,一般只有货车司机和小成本电影制作组会短暂停留。
我把钥匙和照片揣进口袋,颇有些感慨。接着,我往上看了看,发现天花板很平整,和尖尖的房顶之间可能还夹着一个阁楼。我爬到工作台上敲了敲,确定上面可能有东西之后砸开木板,一只精巧的金属匣子掉了下来。
过了这么多年,用钥匙竟然还能打开这把锁。不过从里面的东西推断,这个匣子的年龄应该要比屋子小上不少,因为其中存着一些塑封起来的扫描件,应该是之后才做的。第一张就是一份当年的剪报。在那场大火中只有两个人生还,当晚有个孩子被蛇咬了,修女带着他去外面找抗毒血清——我几乎能够想象出她哄着肤色各异的孩子们入睡,逐一锁好门窗,然后去路边拦车……孩子的名字很熟悉,同时,假设她就是那个黑发黑眸的异乡人……
下面还有几张胶封的黄页,名字和电话号码后面附家庭住址的那种,看样子是从厚厚的一大本上撕下来的,上面用红色的墨迹划了几条,在旁边用一种纤细圆润的字体标有不同的两串年份,中间刚好相差十八年。
如果第一个数字是出生年份,那么火灾发生时,这些人的平均年龄只有十三岁到十四岁,最小的甚至只有十岁。是什么让写下这些数字的人愿意耐心地计算他们何时长大成人?
再往下是一些生活照,看样子是从一个不易发现的角度偷拍的。可以看出,有些照片的背景就在这一带,还有一些是城市景象,可能这些人之后转学到了其他地方。同样,照片背后也有字迹,总体看来是出自同一人,但比之前更潦草。上面是具有宗教色彩的一句话:不要自己申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接着,字迹的主人又从中画了一条笔直而清晰的横线,将这些字划去了。
日光正在远去,林子里越来越暗。我捡些材料生起火,整理了一下线索。过去大概发生过这样的事:
修女收养了一些异乡的弃儿,在这里度过了一段温馨的时光。
一天夜里,有淘气的青少年见大人不在,恶作剧地点起火,烧毁了整间屋子。刚才被我摔坏的钟从那时开始就不走了。
事后,警方也许展开过调查,但肇事者很心虚,加上本地居民大多袒护自己的孩子,没有人被供出来。
修女带着幸存者,也就是我爸,换了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生活。她用自己的手段调查出了真相,却又碍于某种自己定下的规则没有即时复仇,而是等他们长大成人之时开展报复。镇上的人本来就在往外搬,偶尔少一两个人也不会引起大范围的怀疑。
出于某种原因,我爸几乎一直把自己关在这间屋子里。墙上的布置应该是他临走前几年才做的。
不过,为什么要涂掉修女的脸呢?如果她还活着,现在应该也是个老人了。
我出神地盯着跳动的火焰。刚才找到的两个半成品雕塑被我摆在桌上,在墙上投下巨大的影子。火焰被风吹动,影子也跟着跳动,那舞姿看上去一点也不愉快,倒更像是在火里挣扎。
风声听起来更大了,其中似乎夹杂着扇动翅膀的声音,如同凶猛的海浪。远远地,从四面八方传来尖利的长啸。
我在盒子里发现了一根还很新鲜的羽毛……
作者: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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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半,飒靠在办公椅上,灰色的卷发被耳机压得有些乱。无线鼠标被他悬空拿着,漫无目的地刷着屏幕上提交设计方案的通知。他的方案早在三天前就做完了,只是没有交。你永远可以在截止期限前的半个小时内收到飒的邮件,附件里的创意方案能让部长把一肚子火咽回去,嘴上骂两句“这个混蛋”,心里已经开始盘算怎么跟客户吹嘘这个方案的独创性和商业价值。
“已经开始倒计时了?一如既往很悠闲嘛。”一旁的真由美开口。
“啊,比起精通报联商的小真由来说,觉悟上确实差得远啦。”
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前辈发来的上一条line停留在六天前,简单的时间和地址,连多余的寒暄都没有。他们联络对方只为一件事,除此之外的所有情绪交流都是多余的。
他想了想,打了一行字发过去:今晚。见面吗?
发完之后他把手机随意扔在桌上,继续盯着显示器发呆。最近和前辈的时间凑不到一起啊。身体里的一股烦躁已经开始像周五傍晚的车流一样慢慢堆积,他不喜欢压抑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压抑的,只要不妨碍他人不影响工作,其余的部分应该尽可能让自己舒服,这是他活到现在一以贯之的生活哲学。
“你的报联商精神都用在女人上了吧。”
“别这么说啦,我可是很专一的。”
屏幕重新亮了,他的视线投过去,嘴角微微翘了一下,浅浅的虎牙在唇边一闪而过。
“心情很好嘛。”
一瓶盒装草莓牛奶滑到他面前。
“上午刚收到的,这东西味道太甜了,我正烦着呢。你不是喜欢这个吗。”
“耶,小真由最棒~”
“说真的,你不加班能做完吗。”
“哎,再对我有点信心嘛,”他一边看着表一边收拾东西,“拜啦,我的灵魂与你同在。”
那盒草莓牛奶被他拆开,咬着吸管叼在嘴里。这个时间电梯里的人还不多,偶尔碰到的熟人笑着说他还是这么散漫。
在广告公司工作,他见过太多人设和标签,每个人都在用精心包装的形象来面对世界。他给自己设计的形象是“不靠谱的天才”,一个足够好用的标签,在降低了所有人的期待之后,只要稍微做点什么就能得到超额的评价。人生和广告一样,是一种印象管理。他并非不善于观察别人需要,恰恰相反,最洞察他人需求的人才能设计出最动人的海报。用自己的设计撬开别人内心那道锁的瞬间,是他人生中最享受的时候。
只是满足他人与捍卫自己的利益之间,需要有一条平衡线。
三十分钟后,他已经站在那间熟悉的公寓门口了。
他和前辈第一次见面是一年前的公司酒会,银座某栋大楼的高级餐厅包场,年度庆功宴,所有部门的人混在一起喝酒社交。飒靠在吧台边上,看这群西装革履的人在灯光下推杯换盏,笑容满面地聊KPI、转化率,聊客户有多难搞,觉得人类的社交仪式真是有趣极了,每个人都在做角色扮演,没人真的在乎对方说了什么。他们只是致力于把刻在自己声带上的伟大录音讲话在不同场合反复倒带发表。
算了,去阳台透透气吧,他这么想着,注意到了站在阳台栏杆边的那个人。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神情的空洞,没有焦点的眼神扫视着会场。只要摆出那副神情,就不会有人再上去搭没有收益的话。
但他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却向她靠近,视线落在她夹在西装口袋的社员证上。他把一杯没动过的酒递到她面前。
“前辈好像也很无聊。”
她拒绝了酒,转过头来看他,“你有什么需要吗?”
飒在她旁边站定,两个人并肩靠在栏杆上看着夜景,霓虹灯在新桥和银座的方向连成一片流动的光河。
“平时没什么机会和总务部的人交流呢。”
“你很有名,设计部那个总是迟到的麻烦制造者。”
“已经在别的楼层都传开了吗,看来离被开除不远了。”
“嗯,偶尔还会收到关于你的投诉单。”
“真过分啊。前辈有没有把我的投诉单偷偷撕掉?”
“如果我还想保住自己的薪水,就会按流程归档。”
“让人伤心。”
“你看起来不像是会被这种事情伤到的人。”
他笑了,然后他们相对无言,直到他把两杯酒都喝完。
“前辈不准备做点夜晚的事情吗,反正也走不掉。难得的免费哦。”
“是吗,我留在这里只是工作需要。”
“冷酷无情啊,总务部的小姐没有夜生活吗?”
“夜生活,”她把这个词含在嘴里咀嚼了一下,“对你来说是什么?”
“什么都好啦,香烟,酒精,一顿放纵餐,高谈阔论,什么的。就像他们一样。”
“那不是最适合夜晚的东西。”
“喔。依你看呢?”
“梦。”
他眨了眨眼,莫名觉得空气热了些,可能是酒精加快了他的血液循环。他的酒量不算差,但今晚喝得有点快。
“赞成。可以的话我也只想现在就马上回家睡觉。”
她看着他的脸,说不出来那是不是玩笑话。她不想猜忌下去,于是伸手,用手肘轻轻击打了一下他的腹部,他就眯着眼睛,从善如流地倒在她肩上。
“抱歉,这位先生似乎有些不行了。我先送他回去。”
“飒君,喝太多了哦~”
“噢噢,真可靠啊,这小子净会添麻烦。有劳你啦!”
他们站在大楼门口,夜风把他皮夹克上的烟味吹散了一些。
“其实我想走的话随时都能走啦。毕竟是麻烦制造机嘛。”
然后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就走到了这一步——现在回想起来也说不清到底是谁主动的,两个人自然而然地上了同一辆车。她把房间门关上,转过身来,靠在门板上看着他,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她说我不喜欢废话,他说正好我也是。
她的身体比看起来要瘦,脱了衣服之后能看到肋骨在皮肤下隐隐约约的轮廓,他抓住她的髋骨两侧作为支撑,指节陷入她骨盆上方那层薄薄的皮下脂肪,指腹能感受到她骨骼的硬度和皮肤的温度。汗水沿着他腹肌中缝的浅沟往下流淌,过了肚脐之后被两个人的皮肤交合处吸走。空气中弥漫出汗水和体液混合的气味,带着一点咸涩的暖意。
后来他们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这种纯粹的关系。每次见面前发最简单的信息,结束后洗过澡就离开,连过夜都很少。一般是在各自的公寓,理由是非常现实的省钱。没有人问过对方“你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为什么不回消息”。飒觉得这是他人生中拥有过的最好的一段关系——干净、清晰,比互相疯狂投射自己对幻想对象需求的恋爱关系健康得多。前辈不是一个会主动表露自己需求的人,这反而激起了他更大的兴趣。白天肉体和精神被写字楼的日光灯管烤成了一张平面,而夜晚在这块小小的密闭空间里,昏暗的灯光或者月光下,他们互相诱导,又重新膨胀成立体的、有重量的、有攻击欲的实体。
探索前辈的欲望是个有趣的过程。眼神、动作、言辞的语气、细小的微表情,他像在攻略一个永远在更新关卡的即时解谜游戏。譬如此刻她的视线停留在他的脖颈间,脱下的外套带着夜风的凌冽和细雨的潮湿,甚至烦躁得不想应付他的问候——她需要通过某种掌控、施予,通过支配另一个人,来重新获得平衡的情绪。他勾了勾嘴角,扬起下颌,露出一段流畅的颈部线条。行啊,今天由我来,他拿起那条皮质的饰品,锁上金属扣。
她的瞳孔果然放大了。从项圈勒住的地方开始,一股细微灼热的麻痹感沿着他的颈部,向上蔓延到耳根,向下蔓延到锁骨。这是最好的通关奖励。
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上还残留着她的气味。他闻着这个味道模模糊糊地想,假如自己提早出门,明天上班的时候说不定会在电梯里碰到她。他们的时间还从未重合过。那时前辈会是怎样的表情呢,想想就觉得有趣。
然后第二天早上他真的在电梯里碰到她了。这一刻真正来临时他们甚至没有交换眼神。她的表情很平淡,像所有人那样在通勤过程中刷手机刷到最后一刻。他的视线顺着看下去,不是有意的,看到也许是一家甜品店的SNS,照片上是色彩绚丽的草莓芭菲。她似乎没注意到他的目光,或许注意到了也不在意,在电梯率先到达总务部的楼层后,径直走了出去。
诶,原来前辈也喜欢草莓啊。
几天后的晚上,他像往常那样借用她的浴室。热水停下后,房间冷却下来,镜子上的雾气逐渐凝成水滴往下低落,啪嗒,啪嗒,掉在洗手台上,他发现她的牙膏也是草莓味的。过往他从来没有在乎她过除了洗发水和沐浴液外的东西。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浴室门,看见她正背靠着沙发,手机屏幕上还是草莓芭菲的界面。
“看得真入神。新开的甜品店?”
“教程,自制的。甜品店一般不放酸奶。”
“诶——这样啊。”
他没有再多问。说到底这和他没有关系。他盯着办公桌上泛滥成灾的草莓牛奶,转头看向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话说,不能跟他说吗,你不喜欢甜的饮料。”
“那和我在他面前的人设不符。”真由美头也不抬地回答。
“无所谓,我倒是特别欢迎。”
“闭嘴给我消耗掉吧。”
“是是,遵命。”
他把空饮料盒扔进垃圾篓,降下椅背,随手盖了件薄衬衫在脸上。再次睁开眼时前辈正靠在他的桌边,安静地看着他。他看了看周围,办公室里空无一人,只有阳光透过百叶窗帘照射进来。她的脸上写着一种陌生的渴望,他还没有理清楚,手就被她拉住。
“前辈?”
“醒了。走,吃饭去。”
“……吃饭?”
他稀里糊涂地被她拉着,去了一间正开在公司楼下,然而他却完全没有任何印象的咖啡馆。他们穿过餐桌,直接推门走向后厨。台面上赫然摆着两杯草莓酸奶芭菲,和他记忆中的照片里一模一样。
“前辈喜欢用甜品当午餐啊。”他笑。
“现在才要开始做呢,”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穿上围裙,将一双筷子递给他,“那只是餐后甜品。”
“现在?时间来得及吗。我这边是无所谓。”
“来得及。我们有无限的时间。”
无限的时间啊。他睁眼,或许是真由美确认实物样品在自然光下的效果时忘了关窗帘,被切成条状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为了避免屏幕反光而常年不见天日地被灯光笼罩的设计部办公室。他掀开那件根本挡不住什么光的薄衬衫,莫名觉得身上有些热。
或者说,温暖。温暖得让他打了个哈欠。
“今晚,来找你。”
“在。”
他看了一眼下午的消息,熄灭屏幕,走进她公寓附近的那间便利店,店员习惯性地拿出香烟、罐装啤酒,还有保险套。
“谢了。”他看了一眼里面的冰柜,没有再走进去,伸手拎走塑料袋。走出门口后他迟疑了两秒,又转身走进街对角的超商,回过神来手里又多了一个袋子,里面装着两盒新鲜草莓,一盒无糖酸奶,一瓶牛奶,还有几袋巧克力脆片和饼干。随后,他又像是觉得有什么不够,重新返回店里,再出来时另一只手拎着两只装在盒子里的、细长的宽口玻璃杯。杯口是荷叶边的款式,还配赠了长柄勺。
总感觉有些沉重啊。他想,如果是白天见面,天光的亮色就能减轻视觉上的沉重感了。
题目:山中无人
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支通念穿着新的羊皮靴子,骑在陪她长大的杂色母马背上,摇摇摆摆地走。去山那边没有路,草到人小腿那么高,稳重的马儿不会大步狂奔。随行的只有一个奴隶,别人叫她劓儿,支通念则叫她阿月。
风迎面走过来,一下一下按着草尖,渐渐地,马儿开始跟着草点头,背上的人跟着马点头。点到太阳挪了一步之后,支通念长长地呼了口气,扭头对阿月说:“山还是那么远。”
只有风声在飘荡,没人知道奴隶有没有回答主人不算问题的话。阿月平素沉默寡言,听说本来是个以绣工闻名的汉女,胡蛮儿的部族占了她在的城池后将她掳来,割掉了她的鼻子、耳朵和嘴唇,用以区分她和其他普通女奴。这本是保护她的举措,毕竟没有一个男人看到这幅骇人的面孔之后还能坚持和她交媾,但也因此她不便出现在人前,只能终日待在毡房里,借着油灯的光绣花。胡氏和支氏定下婚约后,她和其他礼物一同被送到支氏帐下,大约负责绣一件华丽的新婚礼服。
在这件礼服即将完工之时,支通念突然坠马,后脑碰在石头上,血流如注,人事不省。原定在秋天举行的婚礼不得不推迟,阿月也因此从绣房中出来,去做些挤奶拾粪之类的活计。支家的奴隶都很害怕,她便用面纱遮住自己的容貌,才好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动。
支通念在三个月后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了劓儿,她没有惊叫,只是仔细端详着这幅骇人的面孔。这奴隶急急地遮了自己头脸,奔去向主人禀告。一家人聚在女儿身边,此时支通念却恹恹的,随便地应付着。等人散去,她指明要劓儿服侍,赐了新的名字,还准许其在自己面前可以不戴面纱。
如此又过了三个多月,所有人都觉得,苏醒后的支通念从之前的活泼娇蛮变成了如今的娴静端庄,大概这场风波只是巨大幸福之前的欲扬先抑,无伤大雅。联络婚事的使者已经准备出发去胡氏部族,阿月在服侍之余又重新开始绣那件礼服,没有人看到支通念眼中愈发掩饰不住的厌恶。
支氏待嫁的女儿开始迷恋上了外出,初时只是到自家草场边界走一走,之后越走越远,几乎纵马跑到其他家族的领地中。支克钦异因此大发雷霆,用马鞭抽死了一个随行的奴隶,却觉得不至因此对女儿禁足,只随她去了。支通念也收敛了许多,只往自家领地中偏僻之处行走,至于随行的奴隶,也只带着阿月一个。
一开始不去山那边也是有原因的,据说那边本是一样的草场,二百多年前,突然从天而降一座大山,压死了很多牛羊马匹和在那里放牧牲畜的人。亲人们哭嚎着去抢夺遗骸时,听到了尖利的咒骂声,究其源头,发现是一颗堪堪探出山脚的头颅。人们大惊失色,以为是恐怖的精怪,从此再也不敢靠近。这片领地也因此为人嫌弃,直到几十年前支克钦收服这边的部族,才将其划为自己的势力范围。这个恐怖的传说自然也流传到了支通念耳中,至于她是否因此而选择最终探索这里,则是无人知晓的秘密。
在太阳高悬到天中央的时候,主奴二人终于走到了山脚下。支通念下了马,在齐腰的草中仰头打量山峰,最终低下头,叹了口气。阿月见过很多次这样的情形,不以为意,但一旁突被拨开的草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探出头,看到草间有两个踽踽而行的小人,一个抬着食盒,一个捧着酒壶,嘟嘟囔囔走着。奴隶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呼唤,支通念也看过来,片刻之后,二人循着被压倒的草跟了上去。
两旁的草越来越高,从到人腰渐渐高的了人肩,又从人肩高过了人头,最终竟连马头也没过了。马儿似是嗅到了什么,四蹄钉住,再也不愿向前。支通念抛了缰绳,只是向前走,阿月犹豫了一阵,也把缰绳放开,不远不近地坠着。高耸的草遮了阳光,只有一线漏下来,像是一根结实的绳子,拽着人走。忽然泼剌一下,草没了,光全撒下来,紧闭的眼前也只剩红黄,耳畔倒真的有叫嚷声。待睁开眼,眼前是那两个小人正在问话,而那颗头颅在作答。
“大圣,可饿了?”
“不饿,滚开。”
“大圣,可渴了?”
“不渴,滚开。”
支通念定定瞧了一阵那吱哇乱叫的头颅,向前两步,问道:“这俊俏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那头颅暼来一眼,嚷道:“哪儿来的聒噪村妇,快滚快滚。”
支通念道:“你这人长得这么好,说话却不好听。你为何被困在这儿?”
阿月仔细瞧着那颗头,只觉得尖嘴缩腮,不似人,倒像猢狲,不知主人为何竟觉得它俊俏。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忽地觉出了什么,当下不敢多想,只屏息凝神看着主人又走近一些,盘腿坐在一旁,和那头颅攀谈起来。
那一人一头的对话与其说是攀谈,不如说是支通念在不断提问,问这头姓甚名谁,来自何方,为何被压在此处。阿月得以知道这颗头姓孙,至于其他它则不肯多讲。至于那两个引着二人到这儿来的小人,不知什么时候都消失了,只剩下一个食盒、一个酒壶。奴隶听到支通念又问道:“你渴不渴,饿不饿?我来喂你吃饭喝水好不好?”忙上前打开食盒,却发现那里只有一颗颗鸽卵大小的铁丸,她迟疑地拈出一颗来,递到头颅嘴边,只觉指尖一股吸力传来,铁丸便没入头颅嘴中。
那头道:“吃些便罢了,你等凡人受不得铜汁之炽。”说罢又张开嘴。阿月又喂它吃了些,头似乎有些满意,扭向支通念说道:“你这人为何一见我便觉得欢喜,俺上过天下过地,可不察觉你我有一丝一毫的缘分。”
支通念道:“你瞧我这奴女相貌如何?”
那头道:“如无盐、夜叉一般。”
支通念叹道:“我瞧她却极为亲切,比母亲还好。”
那头扬天笑道:“你这人有趣,大约是碰坏了脑袋,才看得丑才是美、美倒是丑。”
支通念奇道:“你怎知?几个月前我坠到马下,昏了好久,醒来后见父母如恶鬼,见美女如精怪,见俊男如蛇蝎,只觉得这奴隶劓儿入得眼,才选她终日陪着。”
那头看了看支通念,道:“俺老孙被困在此二百年不见有活人搭话,头一遭来攀谈的却是个不分美丑的癫子。罢了,你再青红不分,也比那诸天神佛好好上些许。”
支通念道:“你如此说话,难不成见过诸天神佛?”
那头道:“不仅见过,还打过哩。当时俺在龙宫大闹,得了一身宝物;在地府大闹,得了无尽的寿数;在天庭大闹,搅得玉帝老儿全家鸡犬不宁,若不是他那遭了狗瘟的外甥,还有那多管闲事的如来,还不一定在哪里逍遥!”
支通念被这话逗得拍地大笑,又细细问了许多,阿月在一旁听得心惊肉跳,幸而不时要去喂那头几颗铁丸,否则怕不是要被这些不敬的言语骇得手脚酸软,马背都爬不上去。
日头要被山峰吞没时,支通念带着奴隶启程回返,直到接近夜半才回到自己的毡房。一进门,阿月迎面就吃了支克钦异一鞭子,好在有纱帽遮挡没有受伤,但那顶纱帽被劈作两半,不得用了。父亲阴沉着脸,告诉女儿不能再出门乱跑,两天后,她就要穿上华丽的礼服,嫁到胡蛮儿家去。
支通念看着被摔下的帘子,开始大声哭泣,阿月顾不得再找一顶纱帽戴上,慌忙服侍,直到太阳初升主人昏沉睡倒才得休息。待她醒来,便被关进绣房,昨天种种如同白日梦,眼下只有紧赶着将那婚服绣好。一天半之后,嫁衣被送到支通念的眼前,在一地被摔得粉碎的瓷器中,主人身着它的样子美艳无双,和她高贵出身和命运一样无可挑剔。
装饰着黄金和花朵的马车已经套好,支克钦异目送支通念走出毡房,向马车走去,突然,女儿甩开了搀扶她的女奴,抢过一旁的马,向山那边奔去。父亲大骂起来,用鞭子指着她的背影,责令奴隶们跟上。
阿月一马当先地奔驰,越过齐膝、齐腰和没过头顶的草,终于看到满脸泪痕的支通念在对着那头大喊:“你带我走,你带我走!”
那头道:“我如何带你走,我自己都走不脱。”
支通念道:“你能上天入地,却不能带我走?”
那头道:“你是族长之女,事实都可称心,却必须得嫁人?”
支通念嚎叫一声,摸出随身带着的切肉小刀,对着那头便刺。只听叮当乱响,如金铁相交,待她停住,那头毫发无损。主人又喊一声,挥刀向自己脖子砍去,却闻咯喇一声,那刀被头上垂下的流苏挡住,齐刃断了。
那头打了个呵欠,道:“不过是嫁人,有何要紧。王母都要嫁玉帝,龙女都要找水蛇,区区凡人又何必执拗。少聒噪,省些力气。”
支通念瘫在地上,阿月摸过来搀着她回到马边,和其他人汇合后赶回原处,将其奉入马车。除了耽搁了许多时候,这出嫁的车队倒是和原想的一样,风光地流到胡氏门口去了。
阿月并未随着支通念一同离开支氏,她被支克钦异留了下来,又为其他几位女主人绣了嫁衣。后来支克钦异的儿子归顺了胡蛮儿的儿子胡赤儿,胡赤儿又投靠了中原的实力。阿月一直作为绣娘为主人效力,她的眼力愈发差,绣东西也愈发慢,于是便被赏赐给了一位奇丑无比的男性奴隶作配偶。他们一共生了三个孩子,有人促狭地偷偷讲,那男子一定是将她翻过去才肯睡她。
支通念后来杳无音讯,听说是在怀第一个孩子六个月的时候就发了头痛病,又因此死去了。阿月在完全瞎掉后,用随身的小刀抹了脖子。她们都没有再去过山那边。
补充:大家应该都能看出来是沙耶之歌梗的西游记同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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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有问题。由纪子想着。这一定有问题。
第一只眼睛从天空中张开的时候,她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考试令她焦头烂额,由纪子急着回到家中复习,就在她在山脚下准备一口气冲回在半山腰的家时,视线自然地抬升,于是她便看到了那绝无可能出现的景象。
一只眼睛。一只人的眼睛,有着棕色的瞳仁,看起来是东方人的眼睛。眼球无规律地转动着,一根白色的丝线缓缓垂下,正下方的路上,一个男人正缓缓走着。那是她的邻居。丝线已经垂到了他的正前方。然而男人就像完全没有看见一样,直直地撞上去。
然后,他就消失了。那丝线立刻缠住他的手腕,将他整个人从地面上扯起来。
她以为自己看错了,以为那是某种光学现象,或者眼睛太累了。但是紧接着她耳边就传来一声巨响,原本邻居走过的位置,凭空冒出来一大摊血肉,血滴飞溅开来,落在她脚边。
第二天,第三天,那摊血肉依然在那里,发烂发臭,似乎除了苍蝇,没有谁意识到邻居已经消失。
从那天起,天空中的眼睛越来越多,白色的丝线垂下,风一吹就轻轻晃动,像某种诡异的装饰。
但无人在意,人们照常生活,休息,娱乐,今天还活生生打过招呼的人,明天就出现在天空中的某根丝线上,后天变成地上的一摊碎肉。但无人在意,无人意识到那些人已经死去,空掉的座位无人思考原本该在那里的人去哪了。
城市陷入了炼狱。
由纪子不敢去上学了。至少目前那些丝线伸不到屋里。现在外面全是丝线了,她甚至看不清天空。但是她跑不出去,丝线封住了所有的路,镇子上几乎已经见不到活人。
“想出去吗。”小孩子的声音响起来。由纪子从床下探出头。
小女孩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穿着精致的红色和服,整个人宛如座敷童子一般可爱。
“想出去吗。”小女孩再一次问她,对着她摊开手掌,掌心躺着一根红色的丝线。
由纪子莫名一阵恐慌:“我……我不知道去哪。
“那就拿着这根线吧。”小女孩微笑,”没关系,顺着线走,线会指引你去缘分流向的地方。”
“我走不出去,外面全是线。”
“红线会把你带到安全的地方,相信我。”
小女孩看了她一会儿,然后伸出手,红线自己缠到了由纪子的手腕上。线的另一头穿过了玻璃,伸出窗外,通向由纪子看不到的地方。
“想出来的时候就出来吧,不过一直躲着也没事。”小女孩说,“红线会保护你。只要它不断,你就不会被白线碰到。”
“你到底是谁?”由纪子心生警惕。
小女孩歪了歪头:“你可以当我是被那白线吸引来的人。”
但是由纪子哪里也没去,她依然躲在床下,她不再进食,也不再休息。每天都有人被丝线拉起又摔下,整个小镇已经找不到一块没有粘染上血迹的地方。
“先这样吧, 暂时让她在梦境中的注意力转移了。”
神社前,座敷童子一样的女孩将红线缠在一座石雕上,打上一个死结,她身后的警察这才如释重负地叹气。
“但是,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吗?”警察似乎又不死心。
“做不到啊,怨气聚集速度太快了。”女孩剥开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网络太发达导致的。敌意的和怨恨的聚集速度一起加速了,你们再不解决这个事情,迟早会怨灵大爆发。”
“以前需要千百年才能出现的恶灵,现在只要一场网暴就有可能出现。”
作者:贩卖机
备注:_(:3」∠)_因为题目想不出来所以这篇的标题就叫阿巴阿巴这篇没有标题阿巴阿巴
_(:3」∠)_我确定这篇就是写给我自己玩的。
_(:3」∠)_非常确定。并且脱下裤子就开始原地拉屎。
_(:3」∠)_我觉得第二段应该可以做到跟第一段差不多的长度的但是现在憋不出来了容我回去再憋一下。
_(:3」∠)_别拦我!我要拉屎!
_(:3」∠)_也许万一有人需要。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62149/ ←前情(之一)。还有一篇旧文没修。在改了在改了。
评论要求:笑语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死了。
这一年多以来,每一次我回来,你都会问我“你离开这么久,是去了哪里?”,我总是用“在医院陪小禾”的借口蒙混过去。其实你猜的没有错,我确实是回去了那边。我之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你,就是怕你会担心……或者,强行从床上爬起来跟我一起去。但现在我想我已经不需要再隐瞒这些了。
至于我去做了什么嘛。也许你还记得我提到过的,我收藏的那些古代魔法书。我把它们全部搬回来了。没错,全部!现在它们就摆在我们以前的大房间里。对此你一定也会感到开心吧。
至于其他的没有陪你的时间,我埋在书里,去寻找能够救你和孩子们的方法。
不得不说……你的家族被种下的,是我见识、听说过的最强的诅咒。即便是我,和我那几位足够见多识广的朋友,对于如何解除它,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头绪。我也尝试着追查你家族先祖的事情,但那段历史太过久远与模糊。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能查到的,跟书本上写的差不了太多。……虽然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真相,但我已经没有了继续寻找的时间。三天前,医生又下了病危通知书,他说以小禾的情况可能撑一个月都很困难。你的病发作的也越来越频繁,我帮你换药时,从伤口直接看到了地面。昨天,小悠把一个魔法球浮到了天花板上邀我去看,我只好假装那个发光的球不存在。
魔法正在转移,已经没有时间拖下去了。
我只能在我从书里找到的那些可能会有效的方法里,选择我能做到的最好的一个。我会使用这个法术,把你和孩子们的诅咒完全转移到我这里来,而且似乎连你身上被诅咒侵蚀的那些伤口也可以完全恢复。不过因为我没有那么强的魔法,所以在转移完成之后,我很快就会死。
也许你会想问,“为什么不把我身上的魔法一并转移,好来压制诅咒呢?”。我本来也想过这么做,但很遗憾,我找不到可行的方法,在找到足够承载这份过分强大魔力的容器前,它只能在拥有与你相同血脉的家族成员间转移。虽然没有根据,但我猜这是那个诅咒的另一部分。
所以,是的。它还是会缓慢地摧毁你的身体,然后顺着血脉,转移到小悠的身上,然后是小禾,再然后……对不起,我没法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些。但也许在未来,你、我们的孩子们、我们孩子们的孩子们……一定会找到办法的。我把能稳定回到那边的魔法阵留在了地下室里,这也许会派上用场。而且就我回去时打听的来说,在我们离开了那么多年之后,他们的追杀已经结束了。虽然目前你的名字依然印在通缉手册上,只要小心一些,就不会被发现。
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小禾应该很快就可以出院,小悠似乎并不清楚他使用了魔法的事情,我让他以为那是他自己的幻想。照顾好他们。
我知道你绝对不会同意我的这个决定。但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方法。至少能让你和孩子们活下去。
对不起,请原谅我。
至于未来要不要让孩子们知道这些,我还不能确定,就交给你来决定了。
我会把这封信放在床头,这样你一醒过来就可以看到。
爱着你的,泽尼娅。
***
也许你们会看到我们留下的信,也许你们会希望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
在这个时候,我是说,等到你们长大到能够看到这两封信的时候,你们或许会对很多事情感到疑惑。
我与她,你们的妈妈,泽妮娅。我们的故乡,并不在这里。我们的故乡,是一个……非常遥远,与这里完全不同的,存在着魔法与传说的地方。也许用最近时兴的称呼为异世界,会更好理解一些。
而这一切的开端就来自……我因为家族的一些事情遭到追杀和通缉,这导致我们不得不逃离故乡,意外地来到这里。
但不用担心,那些追杀通缉我们的人追不到这里来,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坐标,也没有足够使用穿越世界的传送魔法阵的魔力。你们在这里非常安全。
危险来自于另一处。
不知道小悠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的事情,比如想要拿的东西自动飞到手里来,在黑暗里身旁突然有什么在发光,受的伤很快就能够痊愈之类的。
“在泽尼娅离开以后,我在她留下的书里找到了一个方法。一个……”
他小心地斟酌着词句。
“一个能够让你们,你们未来的孩子们都永远的不会被我和我的祖辈所经历过的那些遗传问题折磨的方法。”他决定不将时间浪费在解释那些即将不再成为问题的魔法与过去上,而将它们统统的简化代称为“遗传病”。
“为了完成这件事,我将会借助某个人的力量来进行……一点交易。这也是我会离开的原因。但这些并不重要,对我和她来说,你们不会再被奇怪的遗传病症困扰、折磨、陷于病痛,甚至……过早的离开,才是我们更在乎的事情。
我不会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你们。你们不应该背负这么沉重的包袱。
我只是与她一样,做能做到的,该做的事情。
他转过头去,看向地下室。那里有是他为了这次做的所有准备。
无数的时钟指针走动的巨大的声响回荡在房子每个角落。
一切都准备好了。
也许这两封信可以放在地下室,与自己一起,等他们长大到可以知道的时候……
不,他们不应知道。
于是他抬起手,将两封信统统投进炉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