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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译记录)
或许你无法想象,每一个清晨睁开双眼,望向明镜一般的光洁的天花板并不是我一天倒计时的开始,实际上白天的所有时间都令我难以忍耐,时钟指针响声下的每一分钟都像是脊背上有蚂蚁在啃咬。我无时无刻不在等待夜晚降临,那时我可以躺在我白色的床上,观赏房间的蓝白的灯带一片一片熄灭——独属于我的晚霞。感受着慢慢变得漆黑的房间,我注视着自己一寸一寸融入那片黑暗中。
然后我从梦中醒来。
我认为自己穿着像是一个真正的邮递员——深绿色的短袖外套和看起来已经磨损的水洗牛仔裤子,戴着一顶像零食罐倒扣在头顶、略显滑稽的邮递员帽子。不过我从未在梦中低头寻找自己袖口的金属扣和被墙蹭得黑一片白一片的裤脚,也从未照过镜子,但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我的样子。
睁开眼睛,一个森林环绕着我。我的脚下仿佛有一块岛屿,而那些绿意是汪洋。我睁开眼睛,仿佛电脑缓慢地开机,每个零件蒸腾着开始运转。我看向右边,那个小巧的邮箱一如既往存在于岛屿上。它外漆的鹅黄有别于梦境所有的颜色,让人想到爱或是毛茸茸的小鸡仔。它伫立在这片草丛上。
“啾啾,啾啾”那是邮箱上娇小白色的机械鸟提示我来了一封邮件。那声音比起真正的鸟还差很多,但在这空旷无物的森林中,听到也算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我弯曲每一个指节,轻轻地打开这个信箱,尝试着不让那声金属的吱呀声吵醒安静卧在黑色空间中薄薄的一封明信片。
我缓缓拿起它。这是一张浅蓝色的纸。背面印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正面反面都没有写一个字。我抚摸着略显粗糙的纸面,将它放在我的心脏处。
我看见了她。
2(转译记录)
忘记了告诉你们,重新自我介绍一下:
我是一个邮递员,沉睡的人们是我的信件,我将这些柔软的人们送入梦境。
我看见了那个沉睡着的男孩的轮廓,他握着鼠标睡倒在还未息屏的电脑旁。我总是看不清这些人的脸,但只要我站在他们的床边,将那张明信片偷偷摸摸地塞到他们的枕下。沉睡的人们开始扭动嘟囔,打呼噜的人突然停下,那张明信片隔着软乎乎的枕头把他们拉入深渊一样的梦境。
但这还不够,好奇心作祟,我总是会偷看这些信件的内容,只要我在送出它们前,把那纸片贴在我的心窝上,我便能先睹为快。
那个男孩坐在喧嚣夏日的教室里,刺眼的阳光在桌角反射,梦是轰隆而纷杂的。 他低头望向自己空白的试卷,老师站在黑板后伺机而动。身旁同学的桌角与地面的声音、笔芯的摩擦的声音、翻试卷的声音、他人的呼吸声与自己的呼吸声在此变得尤为刺耳。
他绞尽脑汁,全身都在用力,座椅随着他紧绷的身体抖动着。可是梦中的时间犹如生日贺卡上的机关,转动时像一只停不下来的马达发出重复刺耳的声音,卡壳时怎么拍打都没有反应……时间的转瞬即逝,单调的重复了几十万次的下课铃如期而至。
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一定被困在这个梦中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了吧,如同一个青春的影子粘在他的一生每一个惊醒的清晨。我看着椅子上禁闭双眼的男孩额头上落下的汗珠在月光下熠熠生辉。将那张明信片压在鼠标下面,闭上眼睛回到了梦中。
我突然想起上周的那个和青春有关的故事,那是我第一次开始偷看“信件”的内容
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他乌黑的头发紧贴着湿润未干的米色枕套,我对着那张灰色的明信片上印出的紫色风信子发起呆。鬼使神差之下,我将它环住贴紧了我的胸口——
黑发男人和女人坐在一起喝酒。明明已经说再见了,却聚在一起对着酒馆的烤鸡肉发呆,一起仰头痛饮啤酒。这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屋子的门口,却忘记钥匙在哪。翻遍了所有口袋,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尴尬地看向女人,似乎在期盼她能解救他。女人却只顾着继续喝酒,丝毫不在意男人窸窸窣窣的声音。
“老板,这还有房间吗?”男人看向头发和胡须一样光溜的老板。
老板摇了摇头,放下洗碗巾,随手指向对面的房间:“那间房间有两张床,如果里面另外一个房客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救急一个晚上。”
男人看着桌上醉入梦中的女人,留恋不舍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或许这对于拥有过爱的人来讲这是一个婉转的故事,但它对于我,像是一个从未体验过感情的人硬被塞进了多愁善感的躯体中一样怪异。那确实是一个奇妙的体验,我不再只是一个执行任务的邮递员,我成了一个偷窃秘密梦境的小偷,每一个晚上徜徉在一串又一串梦境中无法自拔。
3(转译记录)
我又一次陷入沉睡,但这次是被迫的。
昏沉中博士们围绕着手术台上的我议论纷纷,但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给我注射一些药物,直至我终于昏过去了。
于是我又一次醒来。站在鹅黄的邮箱边,等待新的信件。距离第一次一次偷窥“信件”已经过了数不清的日期了。到达我手中的信件像雪花一样多,它们好像都是些痛苦悲伤的梦。我不明白,在世界上生存的人都那么辛苦吗?还是他们只是把痛苦留到梦里,在无人知道的地方喘上一口气呢?
“啾啾”
没有心情辨别颜色和材质,我下意识拿起明信片贴上胸口,却没有意识到一切有些不妙,一下被拉入梦中。
小小的女孩淹没在一堆亲戚中,她看着妈妈被那些奇怪的医生带去,她呆站在人山人海的医院,一回头,一个认识的人都不见了。她随着人群在各个科室流转,突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鳄鱼医生握住了她的手臂,女孩喊着妈妈,用力挣扎着,眼看就要脱离医生时,四五个戴着面具的人围住了她。
鳄鱼指着她的脸吼道:“就是他,快抓回去!”接着,无数个人扑上来,她被拖走了,只能闻到消毒水的味道和门口标牌上刻的字——精神科。
一瓶又一瓶药灌进了她的身体里……
博士A (电话)
嘟嘟嘟
“天哪!啊啊啊啊啊啊小吴我终于破解了一点点他们的大脑皮层发射信号转译的文字”
“在实验室待了这么长时间终于有一点成果了!”
“好,我马上发邮件给你!这是他们两最新的转译,旧的记录我还需要慢慢调整设备才能够发表出来!”
4
我真的是邮递员吗(怀疑)
我有点不想再送信给这些人了
但是一封又一封信送到我手上,我又拆开
像一个滚轮一样
我被迫读到了最后一封
把好多人交织在一起的信
两个修改过基因的缺陷人被宣告脑死亡
身体将被机器维持生存状态作为研究对象
它的收件人是曾经收到过邮件的所有人
一个女孩手握着冰冷的哥哥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
(滑铲作品,毫无营养,求轻喷)
“嗡,嗡。”
不停震动的手机把游笛远从熟睡中震醒,他迷迷糊糊摸上放在枕头边充电的手机,眯着的眼睛适应了一会屏幕的光之后,发现是楼下的住户在给他发消息,说是自家卫生间天花板上一直在漏水,问问是不是游笛元家水龙头没关。
游笛远瞄了一眼屏幕左上角的时间,六点二十六。
“楼下起的可真早。”他嘟囔着不情不愿地从被窝里爬出来,去卫生间查看情况。
估计是昨天洗漱完之后太累了,自家的水龙头确实没关紧,细细的水流不断流入被堵住排水孔的洗手池,经过几小时的积累,洗手池里的水已经满溢出来了。
浪费了好多水,这下水费又得多交了。
游笛远连忙心疼地冲上去拧紧水龙头,把地上的水拖干净,然后掏出手机给楼下的住户道歉。
楼下的住户直接发来几张图片,是他们家的天花板,现在有些惨不忍睹。游笛远心在滴血,简单穿好衣服后去楼下跟对方协商怎么处理。
楼下的人倒也没太为难游笛元,只是让他出钱负责天花板的维修。游笛远转账后离去,睡肯定是睡不着了,这么一通操作下来,他整个人不要太清醒,而且……
他掏出手机关掉起床的闹钟,边叹气边往家里走去。起床铃响了,又要去上班了。
手机又震动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发现是楼下住户发的消息,说让他下次注意关紧水龙头,后面跟了一个微笑的表情。
楼下那位人还挺好的,游笛远心想,就是为什么喜欢发微笑的表情呢,不知道这表情看起来像是皮笑肉不笑吗?哦,他已经五十多了,确实不知道这些,那告辞。
说起微笑表情,也不知道为什么楼下那位跟他商议赔偿的时候,脸上也一直挂着让人有点毛骨悚然的笑容。自家天花板变成这样了很开心?他摸着冒出鸡皮疙瘩的手臂,表示不理解。
回到家里洗漱整理了一番后,游笛远背着包,顺手拎起满满当当的垃圾袋出了家门。最近买的快递好像有点多,一天多的时间,垃圾桶就被快递的包装填满了,游笛远默默反思着自己的行为,忽然想起来:不对,垃圾桶里还有昨天去医院的路上收到的一叠广告,不是只有快递包装。所以还好啦,也不算买了特别多的东西嘛。
想到广告,还有个有趣的事情来着。昨天接过那叠广告单的时候,他还在某张广告纸的背面发现了一个看起来很高级的黑色信封,信封外面正儿八经地被一个红色的火漆印封着。
游笛远发现信封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中了大奖,惊喜地拆开一看,发现里面只有一张普普通通的空白信纸,他当时还不信邪地在网上搜了好几种破解隐藏字迹的方法,一一试过之后发现似乎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带着浪费两小时的愤怒,游笛远最终把信封信纸连同那堆广告一起送进了垃圾桶。
不过,刚刚好像没看见信封的样子?游笛远心里泛起了一丝丝疑惑,可垃圾袋已经被他扔进小区门口的垃圾箱里,他总不可能为了这点疑惑去翻垃圾箱吧。他把这事抛在了脑后,开车去上班了。
来到公司,游笛远如往常一样面对着堆积如山的工作事务。
任务做到一半,游笛远收到一条消息:“游笛远,我这里还是不太会做,你过来教教我吧。”
发消息的人是公司是公司新招的毕业生,叫梅娇杨,公司安排游笛远来带她适应环境和工作,本来游笛远觉得这至少是个名校毕业生,能力应该不差吧,没想到却是个绣花枕头,看着心比天高,实则眼高手低。
她现在在做的项目,游笛远在她来的第一天就已经完完整整仔仔细细把流程、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处理等等都教了个遍,她也记了笔记,但一有问题就会来问,而且同样的问题她问了好几次还是不会,搞得游笛远有点火大。
游笛远摸出键盘发出一条消息:“我不是跟你说过怎么自己找以前的文件作参考的办法吗?”
对方很快就回了消息:“我怕自己做得有问题,你不是快做完了吗,帮我看看怎么了?”
因为睡眠不足,游笛远本就有些心情不好,看到梅娇杨回的消息顿时怒从心头起:合着我不是辛辛苦苦自己做完的吗?你没做完你有理?
游笛远把怒气全发泄在键盘上,敲得键盘啪啪作响:“你先自己按照我教你的试试行不,多大的人了没点自学能力吗?”
梅娇杨好半天没回消息,游笛远以为对方终于醒悟要自力更生了,便把这事抛在了脑后,应付起自己的事情。结果他收到了一条来自同事的消息,大意是讲:公司安排的新人,不要总麻烦别人帮忙。
措辞虽然委婉,但是游笛远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梅娇杨虽然没继续缠着自己了,但是目标却转移到了同事身上。
游笛远直接蹬蹬蹬跑到了梅娇杨的办公桌旁,敲了敲桌子压低声音道:“梅娇杨你怎么回事?这些东西很难吗?不会自己按照笔记去试试?”
梅娇杨头也不抬:“我这不是怕搞砸公司安排的项目吗,怎么,想做好也有错啊?”
游笛远气笑了:“想做好确实没错,但你为了做好付出了什么吗?自己不去尝试不去学习,怎么发展能力,这样的项目都完不成,以后那些更麻烦的项目怎么办?”
梅娇杨理直气壮:“我还是新人。”
游笛远没想到梅娇杨竟然给出这样的回答,他气得狠狠锤了一下桌子,正想着把满腔怒火发泄出来,却发现梅娇杨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奇怪的微笑,但嘴里依旧吐露着跟表情一点都不沾边的话语,一如她平常的样子。
游笛远就像被一盆冷水从头顶上浇下来一样,火气瞬间冷却,他想起了今早那个楼下的住户,也挂着类似的笑容。
他不由得后退了一步,下意识扭头想找周围的同事求助,却发现围观的同事们脸上也挂着整齐划一的同款微笑,整间办公室似乎就只有他一人格格不入。
游笛远寒毛竖起,慌不择路地向外跑去,留下被撞得四仰八叉的办公椅。等他再次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公司门口了。
感受着温暖的阳光,他的身体略微放松了一些,心想:是不是自己太大惊小怪了,同事们不就是脸上表情不太正常吗,为什么会让自己吓成那样?
游笛远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下自己的心情,就要转身迈步走回公司继续上班,毕竟任务没完成,自己的工资就堪忧了。
但他惊恐地发现,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不管是步履匆匆地在赶路,还是在街边吆喝着做生意,一个个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奇怪的微笑。
游笛远吓得连退几步,直到后背撞到建筑的墙,快要吓傻的脑子才勉强运转了起来。
是世界疯了还是我疯了,为什么一觉醒来,所有人都变得那么奇怪?
游笛远脸色苍白,双腿有些发软,靠着墙支撑自己站着,却看到有人注意到了自己,朝自己快步走来,当然,脸上同样带着奇怪的微笑。
“你别过来!”游笛远大叫一声,疲软的身体不知从哪涌出一股力量,让他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冲向了另一个方向。只留下那个人风中凌乱,甚至掏出手机用前置摄像头看看自己带着关切表情的平平无奇的脸,并没有发现脸上有什么能把人吓跑的地方。
游笛远跑过一个又一个地方,终于找到了一个没人的街巷,作为一个除了上班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打工人,他的体力早就耗尽了,能跑到这里都是靠意志支撑的结果。
他慢慢减速,尽力向前走了几步,然后身体一软,靠着墙壁缓缓滑坐在角落的阴影中,开始整理今天一系列的离奇遭遇。
其实说离奇也不离奇,就是今天遇到的人都笑得很奇怪,但自己为什么要见了这个笑容就跑?就好像,这个笑容带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感和压迫感,激发了自己逃避的本能?
而且说起来,除了表情不正常之外,所有人的言行举止都很正常,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或许除了之前向自己走来的那人?不,现在想来,那人走过来说不定是因为自己看起来情况不太好,也就是说,他只是一个好心的路人而已。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每个人会笑得这么奇怪,或者说,自己为什么会觉得他们的表情不正常?
游笛远掏出手机,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思路,并找一下网上有没有人出现跟自己一样的情况,发现跟着手机一起出来了一个硬硬的薄薄的东西,比手机略大。他疑惑地拿到眼前一看,是一个黑色的信封,带着华丽的纸纹,封口处有一个笑脸火漆印章,只是已经被拆开了。
这不是昨晚收到的信封吗?游笛远还记得里面是一张空白的信纸。“我没有扔掉它,而是把它收到了口袋里?可我昨天出门穿的并不是现在这身衣服啊。而且……”他摩挲着下巴,总觉得这个笑脸似乎跟今天遇到的人脸上的笑如出一辙。“是我太神经质了吗?”
他抽出信纸,却觉手上一痛,指尖像是被什么捅了个口子般,血液小股涌出,在信纸上汇集成一行歪歪斜斜的血红字迹:“我自愿成为微笑信使,将笑容传递给每一个人,宣誓人:________ ”
这反常识的一幕顿时让游笛远意识到,自己今天遭遇的一切,都是因为昨天接到了这一封诡异的信件。
“这是什么鬼东西?”游笛远想要扔掉它,但信封与信纸就像黏在了手上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游笛远试图将其硬扯下来,却发现这东西似乎变成了自己皮肉的一部分,自己对它进行的任何破坏性的举动,非但不能让其破损脱落,反而让自己感受到钻心般的痛楚。
似乎,自己只能选择签上大名,成为传播微笑的信使了。
才怪啊!传播微笑?想想今天自己遭遇的一切,这叫什么鬼传播微笑啊,这是强买强卖吧,成为这东西的信使,天知道会遭遇什么样的事。
游笛远冷笑一声,用仍在滴血的手指用力写下三个字——想屁吃。
游笛远自认不是那种舍己为人的好人,但成为信使这种损己不利人的事,他也没有半分兴趣,相反,他还被这鬼信封整出的这一堆破事搞得火大。
信使,下辈子去找你的信使吧,我就不信我死了,你还能自己张腿跑了不成!
游笛远目光透出一丝狠厉,站起来之后便朝一边的墙上撞去,势要让墙上绽开一朵红白的脑花。
一只手掌突兀出现在游笛远的头和墙壁之间,稳稳地拦住了游笛远的前冲动作。
游笛远却并没有感谢那人,反而后退几步,低着头不去看他,嘴里发出质问:“你是什么人?”
那人并没有回答,而是开口道:“你很聪明,也很有勇气,辛苦你了。”
那人抓住游笛远的手,伸手去碰信封与信纸。游笛远想挣脱,却觉得自己的手仿佛被机械束缚住了一样,完全挣脱不开,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人触摸到了信封与信纸。
然后游笛远浑身一软,体力似乎跟着信封一起离自己而去,来到了那人手上。他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眼睛一黑,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他发现自己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之前的一切都像梦境般离奇,让他有些恍惚,难道是自己太累了做了个噩梦?
手机振动,他掏出来一看,却发现微信界面留着之前跟楼下的聊天记录,表明这一切确实是实际发生过的事。
作者:贩卖机
标题:关于最近不可思议的信件的事情
这是我最近遇到的事情。
年初,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搬回到老家,也就是我小学时代曾居住过的老房子居住。自从考上镇外的学校之后,我就只有在长假时才回来住一阵。后来也曾经借亲戚临时堆放杂物,再之后也有过两三年的时间租给爷爷的朋友。完全空闲着,无人居住的时间也不过只是一年而已。这个镇子很小,无论街道还是居民从我出生起就不曾变过的样子。大约用来形容“凝固的时间”这个词在恰当不过。
虽说仅有我一人居住,但老房子的各处,甚至是我现在正在住着的房间里,也都堆满几十年份的杂物。我必须在空闲时间把平时会用到的居住空间收拾出来才行。
净是讲些啰啰嗦嗦无用的东西非常抱歉,总之我现在的居住环境就是这样的了,这也是事情发生的前提。
总之,那一天我也像往常一样地收拾着杂物。打扫工作进入尾声时,在书桌抽屉与挡板的缝隙里,我发现了一枚游戏币。是镇中心商业街里唯一一家游戏机厅发行过的版本,大概是很久以前掉进去的吧。小时候我常去那条商业街玩,由于口袋里不多的零花钱,自己动手打电动的时间总是远远少于看别人打。
不过那家店早在几年前就因为电子产品的普及而倒闭了。这枚硬币也只能是算作一种纪念了吧。
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打算收拾完后收回抽屉里。然而在之后的打扫中,它被我不小心碰到,滚进桌子下的阴影里。
但当我放下手里的东西,弯腰去找的时候,却根本无法找到。由于屋子里堆放的杂物太多,找不到当然也是正常情况,之后打扫的时候说不定它会自己出现。
事件真正发生是在第二天,我打开信箱,在账单与早报之中,夹着一封奇怪的信。白色的信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留下寄信人的信息。
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枚游戏币,与我前一天丢失的那枚非常相似,甚至连边缘有些生锈的特征都完全一样!
说不定是谁知道我搬回来的消息故意恶作剧。
之后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一次,这次丢失后又在信封中出现的是半只铅笔。然后就是昨天,我把钥匙忘在了办公室,多亏了气窗窗框上的备用钥匙,我才能顺利回家。
结果就在今天的早上,我又收到了那个信。信封鼓鼓囊囊的,有不小的分量。拿起来的时候我基本就通过形状和重量知道里面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家里的钥匙。
但奇怪的是,我昨晚开门的时候,门是好好的锁着的,所以钥匙不可能是落在家里。办公室也没有被人闯入过的痕迹,几个同事也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情的样子。
总之就是这样一些有些奇怪,但也算不上什么重要的事情,虽然还是让我感觉有些不安。总之最终还是决定发出来,希望听听大家的想法。
当然如果后续有发生其他事件的话也会更新在这里。不过还是希望不要再发生啦。
发表于3月X日
***
【回复:关于最近不可思议的信件的事情】
谢谢大家的意见。首先是“会不会是邮递员的恶作剧”的问题。
其实这个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过来着,毕竟这里真的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邮递员也是从我有记忆起一直都在负责整个镇,年龄比我父亲还要大一些,怎么想都不会是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啦。不过也且算是问过他一些比如“有没有奇怪的人塞东西进信箱”啦,“最近有没有看到奇怪的信件”啦这样的问题。不过答案都是否定的。总感觉再问下去会被当做奇怪的人被邮递员大叔怀疑吧,就很快的逃走了。
但决定听取大家的意见,蹲守看会不会抓到送信的人。
昨天下班的时候,我故意把零钱包扔在办公室唯一一个带锁的柜子里。当然柜子的钥匙我是有好好拿着的。
我本来是想着先小睡一会,半夜再开始蹲守的,不过由于一直想着这件事情根本睡不着,只好一直摸黑坐在坐在门旁边。终于等到天刚刚亮,差不多是邮递员开始送早报的时间了,门外的信箱传来“咚”地一声,有东西被放入信箱中了。我几乎是从地上跳起来,打开门就跑了出去,但是外面什么都没有。
那一定是他往路那头跑走了,我这么想着,脚不停歇地跑过小路转角。差点与派送早报的邮递员大叔撞到一起。
“对不起,请问大叔您有看到其他人从里面跑过去吗?”
“没有哎,只有你冒冒失失的跑出来,还差点撞倒我。”
我向邮递员大叔再三地道过歉之后才离开,不过看大叔的眼神,他或许真的会觉得“XX家的孩子怎么变的这么奇怪了呢”吧。
令人不安。
啊,忘记说明了,这条路是一条死路,我家是在死路尽头唯一的人家。如果从我家离开就必然会与前来送信的邮递员撞上才对。
总之事件又向着我无法理解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发表于3月Y日
***
今天又发生了一件事情,我本来是不想再更新这个帖子的。毕竟只是东西不可思议的失而复得,没有令我困扰的事情发生,也不会特别影响到我的生活。
但是前两天发生了更加奇怪的事情。那天是休息日,我把一直当做储物间使用的小房间里,堆积着的十几年前的东西统统搬了出来。有过期的几十年前的杂志报纸,旧的发霉的衣服,两条只剩三条腿的板凳什么的,都是完全没有用处的东西。
我把这些垃圾打包好拿去丢掉,准备以后把小房间拿来做我的小收纳间。
然而把它们丢去垃圾站的第二天,我打开门,吓了一跳。一个巨大的邮政包裹挡在我的面前,是我根本无法搬动的重量。
即便只是为了出门,我也只好将包裹就地打开。结果,包裹里面放着的,是我前一天刚刚丢出去的那些垃圾!
里面还有一些木板木棍,隐约能看出是为了放进包裹而被拆散的那两条三条腿的板凳。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我会试着找找其他地方的房子,也许下个月就可以搬出去了。
啊,对了。这里之前从来没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已经向家里人旁敲侧击的询问过两三次了。大家都说在这栋房子里居住的很好,也没有其他人遇到丢掉的东西又自己回来的事情。
发表于3月Z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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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才刚说过垃圾被包在包裹里放在门口的事情,结果今天又发生了新的事件,我不得不再次发帖。请原谅我根本无法冷静下来,这件事情真的对我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之前说过,我一直都有在清理家里的杂物。但是自从那个包裹过后,我就不再往外面丢旧东西了。当然生活垃圾还是有好好清理的。
不过就在昨天晚上,家中发现了一只老鼠。我尖叫着拿起扫帚,将老鼠赶出屋子。
就在刚才,我在信箱里发现了一封信,信封湿答答黏糊糊的,糊满了暗红色液体。有一根尾巴一样的东西从信封被液体浸透的地方伸出来。我没敢碰那个东西,直接把信箱关上了。
我现在正在收拾东西,已经不想等到下个月了,我今天就要从这里搬出去。
发表于3月Z+2日
***
谢谢大家的关心。已经没关系了,不会再发生任何事情了。我也不会再搬离这栋房子了。
【十只手指飞快地敲击着键盘,按下回车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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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3月Z+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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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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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造月光穿过浓雾叫醒整个街区的时候,邮递员维克托到达驿站收了最后一组信件。信封躺在他手心,手掌内置的传感器就将信件内容扫描完毕。没想到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底层街区,还有不少人喜欢手写信件,与此地的三不管气息格格不入。只有那些老派和古板的人,或者所谓手写情怀人士才会在这样的年代邮寄实体书信。大多数人甚至不会察觉到邮递员的存在。
新时代,为了让人与仿生人和平共处,监控遍布所有角落,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留下痕迹并变成记录信息。被遗忘在古老信筒角落的手写信们也不例外,只是多了一道识别手写字体的步骤。
维克托扫描了最后一封信,白天已到了尾声。这里被浓雾包围,没有太阳,到了夜晚才终于有了活力。他回到邮局,上传了所有信件信息,准备下班。
西蒙是个可靠的后勤、关心他人的同事、喜欢亲力亲为的上司。他帮维克托接线充电、传输数据,最重要的是会亲自过问下属工作。
“有可疑的家伙吗?”西蒙飞快浏览维克托一天的工作内容。
工作已有一段时间,维克托渐渐习惯这种直接通过数据线上传工作内容的状态:“来自东区的一位老约翰抱怨了几句时事,凯特街的威尔,高谈阔论了一番时政,以及……”
西蒙从交互眼镜上抬头:“以及你自己的信,维克托。”
“是给我的生日贺卡,”维克多点点头,找出那封写着维克托•泰勒斯的信,“但是我的生日还有半年。”
他拆开了信,一张乏善可陈的生日贺卡,中间夹着一张信笺,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你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
——这是一封恐吓信。
但维克托决定将它当作一个不甚好笑的恶作剧。因为他自己不清楚自己做了什么,而且生日贺卡,他很高兴有人祝他生日快乐,即使早了半年。
“如果不是恶作剧,他就是想让你去找他,”西蒙躲在眼镜后面眯起眼睛。“你看,邮局属于信息集散中心,要找一个寄信人,对于邮递员来说不是比喝一杯特调马蒂尼拿铁还要简单?”
二
“鸡尾酒跟咖啡?什么鬼玩意儿!”艾妲是维克托的维修师,维克托苏醒后一直由她维护。她喝得满脸通红,给维克托搭线检查。“还有,不要再抽烟了,维克托。你跟以前不同,零件被熏坏你换不起!”
“你能给我换上不怕熏的零件,还有,你先戒了酒再让我戒烟。”
“让我戒酒不可能了,你戒烟倒是可以,”艾妲盯着监视器,“删掉你的嗜烟程序不就好了!很好,就这么干!”
“住手!这是我唯一有印象的人类嗜好,放过它,求你!我答应你换成味道淡成水的电子烟。”
“……”
“那味道甚至没有街上的雾气浓,天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有这么逼真的仿生人,却没有足够逼真的仿生电子烟!”
“行了,宝贝。你知道街上浓雾的厉害了。”艾妲从监视器上抬起头,伸手碰了碰维克托后劲的接口,“休息一会儿吧。”
不知是空气里弥漫的酒味,还是真的疲惫了,睡意迅速占领了维克托的意识。
单人宿舍就在附近,但是维克托习惯待在这儿休息。不管是酒味还是艾妲的聒噪,都令他身心放松。
以仿生人的状态生活已过去两个月,维克托努力去适应。再也不需用文字记录日常生活报告了,只要接通数据传输线,就能将脑内记忆以画面形式传输上报。迅速而直接,高效而真实。
他还有一部分以前的记忆,但是基本上混沌不清。他记得自己的生日,嗜好抽烟,有过几任情人,会肢体格斗,还懂得部分网络技术,然后,然后……
寄那封信的人会是谁?会是我以前的朋友吗?如果不是恶作剧,至少他是认识我的人。噢,让我想一想……
三
不久,第二封信来了。
信笺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卡片换成了新年贺卡。寄信地址与第一封信也是相距甚远,却都投在这个街区的信筒里。
然后,第三、第四封信来得很快。寄信地址可以说分布各区,信笺内容依旧不变。而继生日祝福、新年祝福之后,维克托还收到了圣诞和感恩节祝福。
维克托决定去会一会他。
但是显然,地址是随便写的,这人就在这个街区。这个街区,也不小——依旧大海捞针……
西蒙说的对,马蒂尼和拿铁本就不是寻常组合,要找寄信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难道是我以前干过什么事伤害了谁吗?”维克托躺在艾妲的维修床上,感到一阵头痛。
“一定是你的前任,来找你讨债。”
“这真是老套的说法。”
“烟、酒、情人、权力,哪些不老套,人却离不开。”
“那仿生人呢?也会迷恋这些吗?”
“你觉得呢?”
睡意朦胧中,维克托有一瞬间以为艾妲的眼神近乎绝望的哀伤。她的脸因为醉酒而泛红,眼睛再次变得混沌,也酣睡了去。
西蒙见维克托若有所思,再次提醒他咱们邮局,可不只干送信这一件事儿。
“我们还能查看别人上报的日程信息,”西蒙眯起眼睛,却没有笑意,“当然,需要一些权限。”
“还有线索……我一定知道的。”维克托皱起眉头,脑内迅速检索记录信息。“我应当见过这个字体……”
“要是权限足够,我们还能查看监控记录——要是权限足够的话。”
“噢,这是那位,在信中抱怨时事的老约翰,来自东区。他的字体跟我的这几封信字体如出一辙!天呐,我早该看出来!”维克托几乎要跳起来。“亲爱的西蒙,你说什么,我们能查看监控记录吗?你有权限吗?”
“当然没有,亲爱的朋友。但是我们可以想办法挑战一下。”
“你是说?不,不,别这样。这会让你为难是吗?”
“是有些为难,可,这件蹊跷的事情,成了我们邮局的谜团。我们应该直面它,不是吗?”
“也许,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任何事情都是有迹可循。”
维克托拍了拍脑袋,好像是在让自己适应如今只剩信息和机器的仿生躯体。
四
是了,我在这里生活才两个月,除了工作和休息,也没有跟其他人有接触,也不会有人认识我,普通人,也不会有权限去查看别人的日程记录。
那个嘈杂而令人晕眩的迷人维修铺,已经人去楼空。能接触到我的记录和程序的,只有她了。
亲爱的艾妲,
不管你是为了过去向我质问,还是为了替老约翰出气,又或者,老约翰也只是你的一个拙劣玩笑……也许那一瞬间的绝望眼神,才是你真实的心思,对吗?
无论如何,我现在只能回到空荡荡的单人公寓……希望我能安然入睡。这也是我醒来后第一次收到生日、新年、圣诞和感恩节祝福,也希望你能好好生活。
永远是你的
维克托
END
张小瓶接到医院的电话的时候,脚底下正踩着一个人,身边的伙计们见他竖起了手,自发地安静下去。
张小瓶耐心地听完那边护士的话,礼貌地回了一句谢谢,然后狠狠一脚踩在那人的脊柱上,一声惨叫之后人就没了动静。张小瓶挥挥手示意伙计们自行解决这场面,接过身边小伙计手里的保温罐,跳上车去,一踩油门往医院飚。
到了医院门口他脱掉了沾血的外套,换上了车里常备着的备用衣物,又对着镜子匆匆抹掉脸上的血,确定自己看起来只是一个因为父亲被下了病危通知书而惊慌失措的大学生,这才拎着鸡汤快步走进去。
吴邪说的想喝鸡汤,就要今天喝,外面的他不想要,只要张小瓶煮的。吴邪固执起来十个张起灵都拽不回来,他拗不过吴邪,只好把堂口的事先扔给下面的,赶回家亲自熬,用的还是多年前胖叔叔交给他的配方。
窗户外,夕阳烧得正红,把半个天空都染成了血红色。
他心里突然涌上一股冲动:如果吴邪挺不过这次也好,还能少受点罪。想到这里他突然弯下身子去,手肘撑在腿上,脸深深地埋进掌心。
他会好起来的,那可是吴邪啊。
张小瓶是吴邪的儿子,也是吴家上下唯一认定了的接班人。吴邪把他带在身边,教他练功,带他出入堂口,他把张小瓶抱在腿上,手掌就搭在张小瓶肩头。所有人都能看出张小瓶是他的心尖尖,他的骄傲。
曾经有人嘲笑吴邪这是坏事做多了遭报应了,连个像样的后代都没有,摊子竟然还要交给一个外姓的,还是个来路不明的野孩子。这话有人说就有人传,堂口的人听到了自然懒得搭理,但是小孩子分不清,听到什么就说什么。张小瓶早年长得慢,扔在同龄孩子里自然矮一头,没少挨欺负。
他自己都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没有主动对吴邪说这些事,究竟是他心大还是能忍。这一切暴露还是因为有天吴邪难得没事想去接他放学,结果撞见了几个大孩子把他摁在墙角欺负,张小瓶被摁在墙角,嘴角一块青,头发乱糟糟的还沾了灰,一小团被几个人高马大的孩子围着,看上去好不凄惨。
吴邪毫不犹豫把那几个孩子揍了,牵着张小瓶回家。临到家门口,张小瓶突然畏缩了,扒着门框不敢进门。
吴邪冷笑,二话不说给他拖进去,一下脱了他的上衣:“现在知道害怕了,早去哪了?”
张小瓶试图去挡身上那些淤青,被吴邪一把打掉手:“不许挡。”他干巴巴地站在那里,任由吴邪把他翻来覆去地看,最后手掌落在他后腰处的一处淤青上:“疼吗?”
张小瓶摇头:“不疼。”但是突然又想起吴邪讨厌别人对他撒谎,又说:“打上去疼,但是现在不疼了。”
当晚吴邪的人杀进说谣言的人家,据说再有人看见他时,他正拖着半截瘫痪的身子在街边乞讨。
“你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吴邪撩起衣服下摆,露出小腹上的伤疤给张小瓶看,“以后谁再说你不是我和你父亲亲生的,你就打回去,找家长那我就带人去打他家长。”
吴邪那个时候只能教他这些。他太忙,又把自己的处境搞得太危险,连自己都难护住,更别提保护张小瓶。
张小瓶一直在走廊里坐到天黑。十点的时候,吴邪终于被推出来,张小瓶先是追过去看看吴邪,这才转向医生。医生只是摇摇头:一个月下三次病危通知书,可以开始考虑准备后事了。
张小瓶脸色一白,愣愣点了点头,拎着已经有些凉的鸡汤坐到病房里。
吴邪还没恢复意识,戴着氧气面罩沉沉睡着。头发有些凌乱,张小瓶能够看到他发根已经有了浅浅一层白色,面孔却还是儒雅清秀停留在四十左右的样子。麒麟竭的功效在他身上发挥到了极限,走在街上还有小姑娘找他要号码,也因此张小瓶才能正大光明在外面喊吴邪爸爸而不是爷爷,不然喊妈的话总会吓到人。
张小瓶想不出要联系谁。
外婆外公早几年就走了,解叔叔前几年下地的时候折在了里面,葬礼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齐叔叔,王叔叔去年秋天走了,前一晚张小瓶还被吴邪央求带着他去和胖子喝酒。张小瓶考虑到自家爸爸那个身体,只同意了他喝三杯。酒桌上胖子就笑:天真啊,你看你家小瓶这架势,你这是生了个爹出来啊。
吴邪一酒杯拍在桌上:他可没那本事管我,你也不看看小爷是谁。
是是是,笑面吴阎王,也就张菩萨能管住你。
张小瓶在旁边听着,听见有人说他爸爸抬眼看了看吴邪。他只点了饮料,为的就是吴邪万一疯起来好冲上去拦住他。王叔叔那张嘴上没有把门的他们都知道,吴邪虽然已经远离纷争多年,但他当年也是个喜怒无常的主。他有些紧张地盯着吴邪,在心里预估这周围有多少东西能够被他顺手拽来打人。
但是吴邪没有任何的反应,一口酒闷下去,又开始吹着牛逼说自己当年的事迹。张小瓶看着他呢,那酒明明只喝到第二杯,吴邪却亢奋得像喝了一瓶下去。那些东西张小瓶早就从不同地方听得七七八八,只好不断嗯嗯回应。
当晚他们住的胖子家。张小瓶接受吴山居后历来起得早,第二天先爬起来去买了早饭,把他爸收拾起来扶到桌边,又去叫胖子,敲了门没人应,推门进去才发现,人早就走了,在梦里走的,没什么痛苦。
葬礼上张小瓶一直紧张地跟在吴邪身后。他倒不是怕吴邪又暴起伤人,他怕吴邪又失控伤了自己。然而吴邪只是全程面无表情地跟着队伍,胖子没来多少亲人,来的都是生前的朋友。送葬的队伍里有人吹唢呐,那声音似哭似笑,却高调得很。
回到酒店吴邪就把自己捂进被子,张小瓶只能看见他一头银发露在外面。他担心吴邪缺氧就伸手去揭,结果被子被拽的死紧,他试了一下就没再继续,只是坐在床边。
好半晌,被子里传出闷闷的一句:“去买点桂花糕,我想吃。”
张小瓶嗯了一声,把空调的温度略略调高,拿起东西出门,走时非常大声地把门带上,他确定吴邪绝对能听见。
吴邪喜欢的那家点心店到这里不远。记忆中他每次来北京都叨念着想吃,每次又都因为事务繁忙没有吃上。张小瓶买了一盒,然后回到酒店的大堂里坐着,眼神放空。
直到他的手机突然响起,他几乎是一秒就接起来。
吴邪:你又死哪去了。声音有些哑,还带着鼻音。
张小瓶:堵车,刚到酒店大厅。
他坐着电梯一路到房间门口,还没掏出房卡开门,就见门被打开了,吴邪站在门后,眼里隐约泛着水光,眼角带着不正常的红。
桂花糕买来了吴邪却没吃几口,直说太甜,腻得慌。张小瓶咬了半块,舌尖是寡淡到几乎尝不出的甜味。他默不作声包了那几块桂花糕,揣在包里,回了杭州给了一位家里有小孙女的伙计。
这还是他早年跟着吴邪的时候落下的毛病。那个时候吴邪仇家多,连带着张小瓶也被连累,挨了几次暗算之后只好把张小瓶带在身边。学校自然是没法去了,但是吴邪却忙里偷闲开始教他功课。那个时候他们东奔西走,住过地下室也露宿过荒郊野岭。吃喝大头什么的自然也要节省着来。有年中秋节时吴邪买了块桂花糕,他啃了两口,剩下的都进了张小瓶的肚子。
那时吴邪在前面和伙计议事,张小瓶就躲在后面的小卧室看自己的功课,中间只用薄薄一层帘子隔开,那帘子还透光,张小瓶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另一边模糊不清的人影。
晚上两人就挤在一起,吴邪睡外面,把张小瓶护在里面,两把大白狗腿一边一把压在枕头下。吴邪晚上睡不安稳,总是说梦话,梦里喊着“小哥”“闷油瓶”,眉头皱得死紧。张小瓶不知道要怎么办,只好往他身边挤,他知道吴邪这几年睡眠浅,一旦醒过来就再也睡不着。
我爸以前是怎么管住我妈的?他总是那么想。
那是张小瓶只能在相册里见到的人。吴邪的床头有一张照片,照片里吴邪挽着另一个人的胳膊,还是婴儿的张小瓶也躺在那人胳膊里,那人有一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睛。吴邪在看镜头,那人在看吴邪。那张照片在他颠沛流离的日子里一直被护在心口。
哑巴张,张起灵,而吴邪喊他闷油瓶。只有吴邪敢这么做。张小瓶管那人叫爸,又管吴邪叫妈。
吴邪早就接受了他会走的比张起灵甚至胖子更早这件事,这甚至比接受张起灵的死亡更顺理成章。因为接受了自己是最早走的人,因此就开始替留下来的人考虑,考虑考虑着就成了执念,吴邪不知怎么就笃定了张起灵需要一个念想。谁也不知道他又怎么忽悠了张海盐,等到张起灵发现这件事时,张小瓶已经在吴邪肚子里扎下根来。
他俩冷战了整整一个月,以吴邪某次跌倒险些流产告终。
“你父亲啊,外号张境泽。”吴邪有时候会翻家里的相簿看,那是他为数不多温柔的时候。他把其中一张照片指给张小瓶,那是张起灵坐在院子里给张小瓶洗尿布的样子。
“你出生的时候是正月里,我们都没经验,结果把你肚子冻着了,一个月没解大便,你爸急得,还从张家调医生过来看,好家伙那医生隔天直接就从美国飞回来了。”
“他可宝贝你了,一天到晚抱着你在外面转,那会天热,你就围个红肚兜,跟白面团子似的,扒着你爸肩膀啃,啃得他一肩膀都是口水。”
照片上张起灵穿着黑色背心,怀里抱着围着肚兜的婴儿坐在树下。婴儿在他的臂弯里酣睡,而他正好回过头来看拍照的人,目光温柔得都要滴出水来。
张小瓶觉得拍照片的人应该笑得更甜,就像那年的桂花糕,甜的腻人,但总有人喜欢。他妈当时眼巴巴地盯着他吃下去,却在张小瓶看过来时强硬地说自己不吃甜。
吴邪的性子就和他的口味一样,本质上偏甜。他身上明显能看出那种被宠爱过的痕迹,他是西湖烟雨里被宠大的小少爷,前半生安然活在长辈的身边,后半生被一个男人捧在掌心,大半辈子过得都是蜜罐里调油的日子。老来口味却越发奇怪,有时偏爱甜食,有时却又偏爱清汤寡水。唯独不喜油腻。
张小瓶知道,他还知道他妈怕疼,但是更死要面子。
晚些年的时候吴邪已经有些疯了,有一次甚至拿着刀顶着张小瓶脖子。周围的手下全吓呆了,也不知道是该冲上去保护现任东家还是前任东家。张小瓶挥手,遣散了所有人。
他不能让他们看下去,吴邪从以前开始就死要面子,他清醒了之后一定会不高兴。
“你不是他,你不是他……”吴邪握着刀的手在颤抖,连声音都变了调,“我看着他走了的,他就在我怀里,我把他背上来……”
突然又说:“我得带你走,我们都没了,你要去哪里啊……”
张小瓶紧紧拥住他:“爸。”
吴邪在他怀里挣扎了几下,突然就不动了,脑袋垂到他肩膀上,张小瓶能感觉到那里一点一点被液体晕染开。他学着童年时还在父母怀里学会的那样,一手揽着吴邪的背,一手上上下下地来回顺。
吴邪到底是老了,体力不如以前,哭了一会就累了睡过去了。张小瓶把他打横抱起来,放在床上,细细把被子掖好,又把掉在地上的刀子捡起来仔细藏好,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没有离开,只是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如果吴邪醒来之后发现身边没人,估计癔症又要发作。
张起灵的尸体是吴邪背上来的。仿佛巴乃的重现,吴邪爬了整整二十个小时,但是这次没有奇迹眷顾他。
张小瓶在地上急得发疯,几次闹着要带人下去,被黎簇和苏万联手摁住敲晕了丢帐篷里。最后醒来的时候他看见吴邪就躺在旁边的床上,却不见张起灵。
他揉揉脖子走出去,对上所有人悲伤的眼神。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见过父亲。
那个时候他们都紧盯着吴邪,生怕他趁他们不注意就跟着张起灵下去了。但是吴邪比他们想象中都要好,他主持了葬礼,墓选在杭州,最好的地段,合葬墓,对着杭州的秀丽山水,灵气丰沛的地儿。
那之后他回到了吴山居,似乎又变回了从前那个吴小佛爷,三分狠辣七分文雅,似乎在向所有人证明没了张起灵他依然能好好活着。
那个时候距离他带上张小瓶颠沛流离、血洗整个道上只为找出那日的背叛者只剩下三个月。
他就跟颗仙人球似的,等到他们看出来不对劲的时候,才发现那里面早就烂空了。
张小瓶有些累,手在兜里掏了掏想找支烟。后面收拾完残局的伙计见状慌忙递上一根,结果到了手里张小瓶摆摆手,又塞回去了。伙计战战兢兢瞅着张小瓶,生怕他生气。张小瓶瞟一眼那伙计,年纪轻轻,一脸天真,递烟的手上都没有几道疤。
“替我去把这鸡汤热热。”他一指那个保温罐,“想办法让它热着。”
伙计如得大赦,把保温罐抱在怀里,一路小跑着出去。
“你说你父亲看见我这幅样子会怎么想。”
吴邪这个时候已经进了医院。张起灵走后他几乎什么糟蹋身体的事都干了个遍,抽烟喝酒嗑药一个不落。医生对着检查结果气得跳脚,吴邪却只沉默着从兜里想再摸一根烟抽抽,被张小瓶一把抽走。
于是张小瓶很认真地回忆起了父亲,那个沉默温柔强大如天神般的男人,可以一下把吴邪和当时尚且年幼的张小瓶一起搂进怀里。他已经快要记不起父亲的样貌了,唯独还记得在他怀里时的那份温暖。
张小瓶说:“他会伤心。”
吴邪身子震了一下,又转过头去。张小瓶只看得见他紧紧攥着被单的手,用力到关节都发白。
葬礼上来了不少人,有吴家的远方亲戚,有张家的,但都是些年轻面孔,他的朋友已经不剩几个了,活着的也基本已经不能动。张小瓶戴着白纱,向所有人一一点头致意。他捧着吴邪的黑白照片,走在队伍最前面,那上面还是吴邪被称作“小三爷”时的样子,笑起来眉眼弯弯,不谙世事,眼底都荡漾着水光。
张小瓶只在幼年模糊的记忆里隐约见过这样的吴邪。往后他的他穷凶极恶,是道上出名的吴小佛爷,是天真无邪的玉面阎王,是那个扳倒了汪家,又一手整治了老九门的人。
没人再记得西湖边那个天真无邪的小老板,他生在西湖的烟雨中,却葬在长白的飞雪里。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没灵感,瞎凑字数,随便看看
1、
从它歇脚门口那个绿漆邮筒已经过去十五分钟。
她看鸽子慢条斯理梳理羽毛,想起每次写完信寄送时,从不知道他们何时来取,只有收到回复时方确认送达。书上只言片语勾勒出邮差模糊形象,让人记不住谁是谁,或许比他们传递的消息重量还轻。
——就像那片晃悠落地的白色羽毛。她抬起手表,秒针又工作两圈。
时间不像时期一样,差得年限越长,反而使人感觉越不清晰。
将日历迅速回翻到她第一次往邮筒塞信那天。
传说故事里总讲,神仙可以实现孩子的所有愿望。就像所有外国认为圣诞老人存在的孩子一样,她七八岁也尚在相信奇迹会发生的年纪,并且理所当然觉得,只要写一封信,收信人处写上神仙的名字,就可以成功被收到。
她当时许过什么愿望?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但想来多数是无关紧要。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她过于幸运,还是真的有神仙存在,似乎大半真的实现了。
但即使神仙这般“灵验”,她却也从未生出过要许一个惊天动地大愿望的念头,只是任凭岁月在一封封从未收到回音的信件里悄然流逝。
而她只是随意地写一些自己的心情和微不足道的愿望。
直到最后一封,写信的那天是她的生日,她总是在生日这天写信。
“神仙敬启:谢谢你一直接收信件,希望明年可以见一面。希望你不要觉得这个要求复杂。”
2、
她是一个邮差。
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邮差,也有千千万万种信件。
每封信件在她眼里,颜色都是不同的。
轻盈的情绪和沉重的情绪,总是由浅到深,五彩斑斓拥挤在邮筒里。
除了有一封信是洁白如雪。
这是和她通信的朋友,他们在同一天互相寄信,十年似乎倏然而过。
作为邮差,当然不应该给寄信人写信,这就像是越俎代庖。
只是收信人从来秉公办事,更不可能回信。
要在一年里分出一天很容易,要在一天里分出一小时也很容易,哪怕再寻找分秒,也不是特别困难,但再细致下去,可能没几个人知道如何形容。
可是她确实以为对方是个守时的人,大概因为这封信从来都如期抵达。
神仙从来不在乎凡间发生的事,作为这类没什么效用的邮差,她完全可以玩忽职守,即使很久不来取件,也不会被责骂。
但因为喜欢信件的颜色,所以她努力校对每一年对应的时间,以便可以来得及快点回信。
至于为什么喜欢,多么简单,只是因为那信件就像她身上的羽毛一样。
3、
她想,神仙果然是不存在的吧。
不过就算存在,也不可能像这样傻傻地满足她的愿望。
其实三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她站在邮筒边,把重心从左腿挪到右腿,再挪到后背,靠在绿漆铁皮上,最后蹲坐下。
邮筒凉森森,透过布料传来,五月的正午温度说热不热,但也够不上舒爽。
今天是周五,大街上没什么人,不过本来也早就没什么人寄信。
她请假出来,只是想告个别。
于是她站起身,拍干净裙摆或许存在的灰尘。
那只鸽子还停在邮筒上,漆黑的眼珠转着,随着她投递的手伸出,从左边跳到右边。
“神仙敬启:谢谢你一直接收信件,我决定不再写信了,希望你也能开心。”
4、
“神仙敬启:奶奶生了很重的病,希望她可以身体健康。希望那个总是输游戏的朋友可以下次多被分一颗糖。”
“神仙敬启:爸爸妈妈各自去了很远的地方,希望他们都能过得很好。小路见到的那株花好像快死了,希望可以每天记得浇水。”
……
“神仙敬启:谢谢你一直接收信件,希望明年我们可以见一面。”
“神仙敬启:谢谢你一直接收信件,我决定不再写信了,希望你也能开心。”
她是一个邮差,寄送回信时,只能写好简单的那一半。
剩下的那半生命,只有对方自己可以书写。
但是这封总是许愿给别人的信,终于还是轻飘飘地要被遗忘了。
风把少女的裙摆吹起,就像它展开翅膀。
不过遗忘,有时也是好事吧。
作者:筑堡人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查克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是他退休的日子,两个月前,他把店面租了出去;邮政总局下发的许可证在下个月到期;五天后,新租客就会搬进这块他工作了十几年的小店。
这座城市里,沙子无处不在,这些高硬度的石英颗粒经年累月的打磨后,货架上的蓝色油漆早已剥落,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钢坯。
货架上空无一物,最后一批包裹很早就被送出,仓库的角落里,油布盖着那辆劳苦功高的快递车,曾载着他生龙活虎地越过沙丘,穿梭在这个星球的各条大街小巷上。
尽管没人告诉他,但查克知道,几名关系熟络,提前知道他要退休的邻居们,为他准备了一场小型欢送会,以感谢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劳服务。
老实说,科技这样发达,人们却还是离不开邮递员,查克多少有些吃惊。为此,他觉得邮递员不仅是一种送包裹的职业,同时也传递了人们的生活。
卷闸门嘎吱滑落的声音里,夕阳穿过窗户斜射在地板上,绵细的沙子浮在地板上,被黄昏拉长影子,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要往空中飘去。
这时他看到,当阳光紧贴着地面时,货架的底部出现了一块此前他没注意过的阴影,像是凸出海平面的礁石那样显眼。
查克取来古老的但管用的扫帚,慢吞吞俯低身体,在货架与地面的缝隙之间轻轻一勾,一个纸箱顺从地滑了出来,奶黄色的快递面单正对着老邮递员。
这是一个漏送的包裹。
查克看了眼面单上的日期和收件地址:哈德镇。按正常进度,两个星期前它就该被签收了。
或许是某个人从货架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将这件包裹踢到了货架底下, 而自己凑巧没有认真检查,巧合有很多种可能,然而,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好心情像是落日一般沉入谷地,退休生活的幻想瞬间消逝,查克的脸皮开始抽动。
按理说,收件地址所在的线路所有权已经转给其它的快递网点,那地方又是出了名的偏僻,查克只需要把包裹转交给新的快递员,一切就结束了。
查克熟悉他的同行,了解他们的做事方法,不管那个小伙子是谁,都必然稳妥地把这份快递带到收件人手中,同时附上万分诚挚的道歉。查克低头看了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没错,带给这位叫诺伯蒂的客户。
但是,查克又想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搞丢过任何一个快递。
“当然,我不会搞丢的。”查克站起身,走到仓库角落,掀开盖住快递车的油布,“理查德,醒醒,出发了。”
今晚有难得一见的大满月,两颗月亮一前一后,大圆串小圆挂在阴沉沉的夜空里,快递车蒸发的空气扭曲了查克的视线。
“理查德,怎么样了?”查克在震动中吼道。
‘自检完成,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先听哪个?’快递车的表情面板闪烁,做出一个微笑。
“再给我来这套,就把你烧掉。”查克斩钉截铁地说道,衣襟敞开,胸毛在风沙中摆动。
‘动力系统正常,但空调坏了。’快递车毕恭毕敬地回应,表情面板失去笑容,狂飙的风噪吞没了查克的脏话。
哈德镇在沙漠的对面,如果早上两个星期,查克会开着他那辆全地形越野飞艇,悠哉地飞过去,然而现在,他只能驾驶这辆颇有年头的二手蜘蛛快递车在沙漠中跋涉。
快递车有四个轮子,还有6对机械下肢,专门应对沙漠丘陵和各种难搞的地形。头顶两百米的空中漂浮着一粒光点,那是弹射在空中的领航员。
查克从领航员传来的画面里看到两条活动的车灯,喷出的光柱像蜥蜴的眼睛一样上下扫动,他当然也在车里,大满月的晚上,月光亮极了,淡紫色的纤细烟痕向沙漠深处延伸,像扩散的航空器尾迹。
沙漠中没有什么地标是固定的,卫星地图更新太慢。结合头顶的导航机器人拍摄下传的地形信号,在蜿蜒的沙丘和各种陷坑中寻找最近的路。
薄薄的砂砾下是深入地层的紫晶苏纪石,挖空周围的沙子高达几百米,与其说是在沙漠中行走,更像是在覆盖了沙子的‘雪山’上跋涉。紫晶在暴晒与寒夜的交替下风化为紫色粉末,有些比尘埃还要细微,查克看向窗外,机械腿拔出来时带起朵朵紫色沙雾,灯光也被染成紫色。
查克戴着过滤口罩,感到头发丝里硬邦邦的,紫晶粉末本身没有毒性,但吸入过多会让肺结晶,他很庆幸年轻时足够小心谨慎,他的同行们许多都换上了人工肺,只要抽烟它们就会自动背诵质保条款,当然,也可以加点钱禁用这项功能。
出发前,查克告诉自己,只要迈出第一步总会有办法,的确如此,上次跑这条路线,还是2年前,可一旦踩到沙子上,查克立即发现自己的旅行经验一点也没忘记,接下来他只需要跟紧导航员,不断前进就可以了。
查克想到包裹的主人,哈德镇的诺伯蒂,很难通过这个名字判断对方是男是女,地址也没有任何与收件人相关的信息。
通常来说,邮递员们不会拆开包裹,但他们也是一般人,对包裹中的物品多少有些好奇心。
经手的包裹多了,查克和同行们就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包裹的气味,重心分布,包装材质,寄出和收件的地址,大小,特殊标志,运输时间,能帮助他们大致判断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纸箱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上,查克摇晃了两下,没有填充物摇晃的沙沙声或是物体滚动的声音。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听到。
“看来我是别想知道了。”查克没来得及想完,巨大的震动席卷了全身,仿佛有根比他还粗上几倍的骨头在体内断裂,几乎同时,蜘蛛车六条桨一般的腿停了下来。
查克确认了一下胶皮面罩,从车里爬了出来,快递车趴在地上,六条腿四仰八叉向外岔开,像是一个米字形的劈叉,查克爬到车底下检查车况时,光团从天而降,嗡嗡鸣叫。
‘坏消息,主轴断了。’理查德说道。
“闭嘴吧,臭虫。”车底传来老快递员的声音。
距离天亮还有六个小时,查克从车厢里爬出来,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不少有用的知识,睡觉之前,勉强挪动车辆,让一侧的门迎风,这样他醒来时,才能推开没被沙子淹没的另一侧门。
虽然他很老了,但今天的体力还不错,并且知道自己刚刚用掉了未来两天里唯一能睡觉的机会。
这片沙漠景色优美,但说到底它也是沙漠,和其它的沙漠一样,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包裹的大小和重量,如果拿在手里,或是背着它,都会让他的腰不舒服,出发之前,他掀下车顶的一块曲形塑料板做了个不错的滑板,用绳子系在腰上,活像拖着一条船,滑板船里是引发一切的包裹和一罐水。
尽管快递车抛弃了他,但在它报废之前,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理查德提醒他,还有二十里路要走。
‘查克,继续下去您会脱水的,需要我帮您联系救援吗?’光球漂浮在他身旁,理查德问道,语气换上了少有的恭敬。
虽然车坏了,但领航员没有,查克需要它带路。它毕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当然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来接自己,附近随便哪个快递员都不会介意捎上一脚,但那算什么事?
“理查德,帮我找条好走些的路。”查克嘱咐道,领航员需要返回车辆才能充电,为了节省电量,查克关闭了理查德的光源,现在它漂浮在身边,看起来是一团黑球。
理查德他身边绕了一圈,查克的眼睛跟不上,黑球发出呼呼风声,伴随类似烟花弹丸发射的啾鸣,再次升上天空。
查克抬头,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舌头和皮肤摩擦发出干枯的沙沙声,无垠的天幕中,第三颗月亮出现了,百米的高空里,理查德点亮自己,顶着烈风画出一个指向东方的箭头。
查克至少上百次经过这片沙漠,但从未认真研究过它的大小,也通常不离开飞艇或是车辆下到地面上,直到他自己的脚陷在沙子里时,或许他才第一次看清它的全貌,快递车引擎声让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此时却被人类行走时的动静吸引,要么逃离,要么远远跟随着他。查克甚至看到有几条沙蛇在沙子下崎岖蠕动,只要一口,再快的车也来不及送他去最近的医院。
如果说今晚有什么最值得感谢,那必然是头顶的月亮们,尽管没有了车灯引路,却亮堂得像是走在客厅里。
呼吸带出的水汽在眼罩外凝结成霜,查克不断地擦拭镜片。
绳索勒得他呼吸困难,查克把绳子捏在手里,大口喘气,喝下出发后的第一口水,想起上一顿饭还是十个小时之前,如果车子不抛锚,这时他准在返程的路上,欢送会大概会给他留些吃的。此外哈德镇有家酒馆,啤酒难喝极了,但返程时带在路上喝也不赖。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查克想,只靠双腿,他也可以送完这个快递。
注销许可证时,邮局告诉他一共送了大约三十万个快递,是最高记录,加上正在送的,就是三十万零一个,他比记录还多一个,查克愉快地想到。
查克觉得自己至少走了四个小时,因为天边有些红色的云,但那或许是某个城市的灯光,距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他的心跳成了最清晰的音源,如果他还年轻,最多五分钟就能翻过这座沙丘,被踩松的沙壳碎成沙壤,服从地向坡下流淌,在山腰回望,整座沙丘都在向他倾倒。
他又想起自己的快递车,虽然偶尔也把他抛在路上,但的确是辆好车。车身换过几次,中控却一直是原来的那个,现在已经看不到头顶移动的光球,查克临走时把车门和进气孔都赌住了,等他送完这个包裹,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找回来。
那虽然不是一辆好车,毕竟还是很舒适的,查克把绳套缠在肩膀上,手臂和腰大为轻松,背上右侧的那条肌肉终于停止跳动,让他有余力想些别的事情。
他当上快递时,还很稀罕,白天他忙着像牛仔一样驾车四处穿梭,用磁性吸盘粘在车上,在鱼群般的车流中穿梭。
他和第一个女人的约会也是在快递车里,在他们正式面对面之前,先一步认识了那辆粉色的跑车,查克第三次粘上它时,跑车拐弯驶入一条小路,他没有被甩下,但也没能跑掉。
天亮时,理查德最后一次指示方向,落了下来,查克把它一起放到船里。
“好好睡吧。”查克想到,它至少为自己的错误付了责任。
两个小时后,查克爬上箭头所指的山丘,哈德镇的球形防风屏障从山后升起。
“诺伯蒂先生,我带来了你的快递。”
Vol.204「动力」回眸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1.
青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家伙会死,还是因为自己而死,这个笨蛋愚蠢至极的死法让他感觉就像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即便已经咽下乃至消化,但恶心的味道却藏在舌底一般时不时地就冒出来。
太糟糕了,青心想,青从来没有想过他会为这样一个笨蛋郁闷到这个地步。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来自时之女巫的帮助,他要再度回到过去改变这个事情。
任何事情必然是有代价的,然而那个以奇怪出了名的老巫婆只是说,你的代价已经有人支付过了,不相信的话,也可以亲自体验一下。
然后青被送回了那家伙死去的前一晚,他只有十秒,好好利用的话本应该就这样完美落幕。
但一看到那种傻兮兮笑着的脸,那个家伙在大决战来临之前还饶有兴致地不知道从哪变出一块蛋糕来,还说既然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生日那就定为今天之类的傻话,在微弱烛光的照耀下那个人的脸庞也镀上一层温暖金辉,青近乎贪婪地盯着这张脸。
然后呢?
他几乎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下意识地就拍掉那蠢得令人发笑的甜腻产物,狠狠地朝这个毫无防备的大傻蛋的脸上来了一拳。
“安德尔你个白痴!!”
在这短暂的十秒结束前,这是青对他的好伙伴最后说的一句话。
2.
结果就是当青再度醒来,一切什么也没有变化,在青的记忆里他的搭档依然死去,时之女巫像是早就看穿了一切一般笑眯眯地看着他,这个明明已经活了几百年脸还年轻得像十几岁少女的怪人拍了拍他的脸让他回神,然后说
“想要在过去存在更久的话就算是我也有点吃力呢,所以你只有三次机会哦”
“不过也不是不可以第四次啦~只是到时候的话——”
“你肯定会死的。”时之女巫轻快的声音忽而变得严肃起来,青未能来得及看清这个女人的神情,便被漩涡吸了进去
3.
青回到了他和安德尔相遇的前一天。
此时的安德尔刚杀掉占领村庄的魔军将领,却很没有英雄样地边哼着不知道什么奇奇怪怪调的小曲边在河边赤裸着上半身洗衣服,而他还将在这里待上一整天,直到过去的自己跑过来硬是找他搭伙,而就像以前一样,作为勇者的安德尔感官敏锐,一下子就意识到了青的存在,于是他笑着朝青的方向挥了挥手。
“你好啊,朋友”
安德尔金色的头发还沾染着凝固的血迹,但那张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耀眼,以致于青都有霎那的恍神,就好像他此刻身在梦中,就好像这个家伙从来没有离开……
青下意识地想要如同以往一样呛回去,却很难得地只是点点头,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于是那个白痴就招了招手让他过来,这个家伙一向在自来熟的地方惊人的愚蠢。
“喂,笨蛋,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安德尔听到这个问题似乎觉得很有意思,温和的蓝眼睛朝青眨了眨,而后笑着说“我知道的,你不是坏家伙。”
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熟悉,记忆中他的朋友曾经成百上千次说过这样毫无根据的傻话,所以青也和以往一样毫不客气地回答道
“莫名其妙!”
而后青起身一脚并把人踹入水中,最后在安德尔诧异的目光里,青冷不丁地抛下一句话
“喂,明天见到我的话,不管我说什么都不要答应!”
4.
青没有听对方的回答就走了。
青隐隐察觉出他并没有改变历史,但这样也不错,当他再度见到他的朋友,又得以重温过去熟悉的对话,至少现在青觉得,果然,至少他们的相遇这件事是不应该改变的。
5
在下一次的穿越里,他来到了刚与安德尔认识一个月的时间点,上一回的穿越果然失败了。
过去的历史和他记忆中的一致,安德尔仍然停留在了村庄里直到第二天,过去的自己以自己作为魔王军干部想谋反希望拉个强力助手找上了安德尔,这个以自身的强大与性格温和出名的家伙,只是眉眼弯弯地点头接受了自己听起来怎么也不靠谱的意见。
奇怪得要死。
青再度站在了安德尔的面前,他不能与过去的自己相见,好在时之女巫也总能让他恰到好处地让他出现在落单的安德尔面前。
“喜欢我、不喜欢我、喜欢我、不喜欢……”
昔日的伙伴蹲在地上扯花瓣,一瓣一瓣又一瓣,一个体型健硕的成年男子干这样小家子气的事情,青不无恶毒地心想,难怪这个家伙会死,想来也不一定全是他的原因。
“……青喜欢我!”
还得出了相当恶心人的结论。
“喂!你在干什么?”
“啊!……什么啊,原来是青啊,吓我一跳”被看见了在干奇怪的事情的过去拍档被吓得坐在地上,转头看见青时却露出了无比安心的表情,青盯着他手里那支只剩下花芯的野花,顿觉一个头两个大
“因为每次找你说话总是要被你骂,我总觉得被你讨厌了呢……不过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样,太好啦!”安德尔边说着边炫耀似地晃了晃手里的花
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你搞错了。”
“嗯?”
“我说,你搞错了。”
“我讨厌你,现在也只是装作要和你做朋友而已。”
“是吗,看起来不像啊?”
“闭嘴!我说是就是!”
“这样啊,那看来你经历了相当多的事情呢……”
安德尔好像知道一切一样说着,青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安德尔虽然是个笨蛋,但也不完全是个笨蛋,他一定知道自己并不完全是他所认知的存在,但在提前得到警告的情况下却还是选择了和过去的自己同行。
究竟为什么呢,青好像能想到答案
【既然你都那么说的话,我就更应该看看了嘛】
一定会这么说的吧
6
由于想到这样的回答实在太生气,青和安德尔打了一架。
按理来说应该打得昏天暗地,地动山摇,结果实际上青很快被制服了压倒在地上,不得不正对着安德尔的脸,安德尔气喘吁吁,但并不愤怒,甚至有点开心,这家伙就跟个狗一样把日常斗殴当成了友好交流,青偶尔也会怀疑这种家伙到底是在什么荒山野岭长大的。
“喂,白痴,明明听过意见了,为什么还要跟我一起走?”
姑且还是问了。
“这个……既然听到了那样的说法,就实在更想看看你了嘛”
青觉得更生气了。
7.
穿越时间是有限且飘忽不定的,青感到他在这个时空没有办法继续停留很久了,但就和上一回一样,他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只是见了这个人一面。
“喂,白痴,你会想死吗?”
“不会的,我还有目标想要完成。”
青躺在地上,安德尔也躺在他的身旁,青仍然觉得不明白,也觉得有些无可奈何,在空虚的愤怒之后,他的再来一次就像是再度见证安德尔踏向死亡的过程。
没有什么办法吗?
“安德尔。”青似乎想到了什么,深吸了一口气,转过头来看着他的同伴。
“这种话我只说一次,不要问我为什么,未来我会死,而只有你一直好好活着,你才能够救我。”
这是谎话。
“白痴,记住了,你要活着才能救我。”
完完全全的谎话,但青满意地看到安德尔的表情终于有了波动,于是他丢下最后一句话
“说讨厌你,其实是假的。”
掉入漩涡的青临走前只看到安德尔伸出的手,与他无声的嘴型
【我知道】
8
抱着这总该是最后一回了吧的青,结果又再度穿越了时空,他的记忆似乎就像停滞在过去一般没有改变的痕迹,反倒是第二次穿越结束后他才恍然大悟一样想起,怪不得有那么一天安德尔灰头土脸又表情沮丧地带着晚餐回来,看起来就像是跟熊大战了一场一样。
结果,就好像命运一样,他最后一次来到的是最开始揍了人一拳后就走掉的时间点,安德尔身上还有一半的蛋糕,另一半掉在地上,而青表情扭曲地凭空出现在安德尔的面前。
两个人的表情说不出谁比谁更尴尬。
9.
沉默了半晌,青说出了第一句话
“安德尔,你果然是白痴吧?”
“怎么这样说呢,你不是还说过喜欢我吗……”安德尔似乎能跟分辨出这是不同的青,也似乎隐约察觉了真相,但他一点也不生气,只是很可惜地看着蛋糕。
“好友,你是想阻止我死是吗?”
安德尔仍然看着蛋糕,却冷不丁地冒出这样一句话,青的手下意识地握紧,而后松开,但很快他就又觉得愤怒,或许是因为他是魔物,又或许是因为面前这个人,他无论如何压抑本性,似乎都很容易被这家伙轻易勾起怒火。
“你…为什么非得是你死?就因为、因为你能阻止魔王吗?”青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问道,他拽着安德尔的衣领怒吼道
“你凭什么不经过我允许就死!”
安德尔既不挣扎,也不反抗,只是有些错愕,而后却又有种答案被肯定了的坦然
“因为我喜欢你啊,就算你和我的喜欢并不一样,我也想要满足你的愿望”安德尔再度笑了起来,他长得就让人觉得和善,一笑更是眉眼弯弯,只是和以往的温和不同,他脸上是坚毅而不可改变的决心。
“你不是想要做魔王么,现在的魔王如果没有死的话,你是做不了魔王的吧。”
“去他的魔王!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得杀了你才能杀了那个玩意!”
“毕竟是寄存了所有魔力的分身,虽然有了自己的意识没办法控制了,不过本体死掉的话是最快的解决方法不是吗?”
“……你有病吧!”
10.
结果他们又打了一架。
青压着安德尔打得手痛,这个家伙就跟个粗壮的麻袋一样一声不吭,直到青收手了坐在一旁,安德尔才小心翼翼地也坐起来,但又格外大胆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这个笨蛋明天就要死掉了。想到这里,青想要拍掉那双脏兮兮的手的心情就消失了。
“我很快就走了。”
“嗯。”
“喂,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喜欢你。”
“……白痴!”
青并不觉得不好意思,也无法感受到心动,喜欢这种情绪对他来说本来就是陌生的,安德尔通过他的朝夕相处与牺牲变得特别,而魔物占有欲的天性使他无法忍受被剥夺特别的存在。
失败了。青心想。
他好像用尽了所有的机会,只是证明了无论如何这个人都要死去,且这种死去是不可逆转而命中注定的。
但很快,他又想到了唯一的可能性。
“姑且问一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概……是和你旅行的过程中吧。”
“你是因为喜欢我才想自杀的是吗?”
“嗯。”
青叹了口气,他很少有这样消极的动作,他觉得自己多半是被这个大傻蛋传染了,以至于明明他们两个细究起来都不是人类,却获得了独属于人类才有的愚蠢,但这样似乎也并没有不好,他大力地给了朋友一个拥抱,而后转身离去。
安德尔没有阻止他,他只是温柔地闭上眼轻声说道
“再见了,好友。”
再见了,安德尔,我要前往那个唯一能跟救你的可能性。
11
青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他所能前往的时空,不是在他们相遇之时,亦不在结束之前,而是在更久远的,魔王还未强行使自己变成人类踏上旅途之前。
而这一次也不同以往,青几乎一来到这里就感到莫大的痛苦,挤碎内脏一般,难以呼吸的疼痛让他顷刻间就吐了一口血,鲜血洒在魔王漆黑的斗篷上很快就看不见了,当青吃力地抬起头来,对上的是魔王无波无澜的一双眼。
“你是谁?”魔王问道。
“我是你的朋友。”青回答道。
这个回答让魔王皱了眉头,但他对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十分警惕,即便这个家伙怎么看都已经要死了,却也没有一点放松的样子。
“来自未来的朋友,是吗?”安德尔很聪明,一下子就猜了出来,念到朋友的时候似乎停顿了一下。
但青已经没有时间再获取这个还未相识的朋友的信任了。
“喂,笨蛋魔王……”青抓着魔王的肩膀,这个称呼让魔王感到很不愉快,但这种前所未有的经历带来的新鲜感很快压过了他的不悦,所以魔王只是继续听着这个将死之人的话。
“绝对,不要因为你那狗屁好奇心变成人类踏出城堡…………”
只是短短的不到两分钟的时间, 青就已经无法在支撑自己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无力地向后倒下,但魔王接住了他。
“未来的我,没有救到你吗?”
“闭嘴!”青因为这句话又吐了一口血,但这样的力气反而让他费神,所以他喘了许久才接上下一句话
“…我的事情,与你无关。”
“活下去。”
“一定,要活下去……”
12
这是这个不知道姓名的朋友最后留给魔王的话,他来得突然,死得也干脆,魔王垂眸不语,内心却若有所感。
“哎呀呀~如何,不想再度考虑一下我的提案吗,尊贵的魔王陛下?”白发白衣的女人不知从何处微笑着走来,和刚刚的态度截然相反,魔王几乎是立刻就发动了攻击,但这样的举动也并未伤到时之女巫分毫。
魔王只是看着这位朋友的尸体。
“我可以让你变成人类,这样您就能从无趣的魔王生涯里解放了。”
“我有一个要求。”魔王终于回过头来看着女巫,这个充满着怪异气息的女人似乎能跟明白他要说什么,但他还是说道
“如果未来,他有什么愿望的话,帮他一回吧。”
这样的话,他的朋友就不会死了吧。魔王心想。
内容恶搞
评论随意
我是徐鑫,我很平凡,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
只是在过3个小时,我的人生即将面临一次抉择。
20xx年的5.20日,我在经历了一天繁忙的工作后,回到了自己狭窄逼仄的出住屋。
我瘫坐在床上休息,打开红米手机刷了一会朋友圈。
越看越气!到处都是在炫耀显摆,秀恩爱。
其中有一个高中女同学上一个月还在和一个男人唧唧歪歪,卿卿我我,什么你是我这辈子的福气,这个月就分手外加无缝衔接。
大概这就是爱情吧!
嗨嗨嗨!我恢复了点体力,从家里拿出了我的肥宅大礼包。
乡巴佬的五香卤鸡蛋+酒鬼青豆牛板筋+百事无糖蓝莓可乐。
一顿胡吃海喝,肚皮发涨后。照惯例我打开了我的百度贴吧。
啪啪!一顿输入法,我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你们有我这样的女朋友,你们几点回家?配图几张黑丝,高挑性感,诱惑至极。
仔细一看发帖名婉欣,头像是和帖子里发的美图一样的美女。
只是再看看正在用手机发帖的我,168cm,150斤,厚厚的镜片,呆呆的眼睛,老土的穿搭。
投过手机的反光,看出现在的我十分的幸灾乐祸。
嗡嗡!
手机传来震动的声音,哈哈上钩了。
迫不及待的打开手机,想看看老哥们的精彩发言。
八级大狂风说:不好意思 今晚和丈母娘有点事处理 不回了
emo人说:我连夜出家
……
情况我早已料到,看来要出真功夫了。
哼哼!我清了清嗓子,拉低喉咙,用我练了3年的伪音说了一句话。
“八级大狂风你个臭sb”
声音富有磁性和魅力,骂人的那几句话又无端的生出了几分高冷、狂野,让人又恨又爱!欲罢不能。
这下评论区一下子炸开了花!
你的小迷弟:跟本不离开家
汤姆猫:宝,你在哪里,我一个人带着狗链迷路了!大哭表情。
不一会儿我的帖子下面就充满了发言评论,他们就像提前说好的一样,不知不觉就分出了两派,互相乱喷,在网上用键盘为武器,唉!可能他们都和我一样,有着相同的目的。
我看着吧友的发言陷入了快乐,有一种愚弄别人的快感,这是一种带有罪恶感的事,但正因为如此带给我的快乐远远不是其他事能比拟的。
网络的力量太奇妙了,它让素未谋面的人在网上刚刚相遇就表现出内心深处的东西。
那种东西和表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漂亮精致的头发相比,根本不堪入目。
就像外表正常的艾滋病人一样,其实从细胞里都是坏死的。
得到满足的我继续在贴吧上浏览着其他的帖子,一言不合就开喷。
真可谓是,意气风发,睥睨天下,辱骂网友,唯我独尊!
天不生我键盘侠,键道万古入长夜。
键来!
此时我看到了这样的一个帖子。
给你1个亿,必须选三个
1:30年不洗澡
2:30年不网购
3:30年不打王者
4:30年不吃肉
5:30年不理发
有人说:我上次看这个东西的时候不是3个亿吗?楼主你是不是吃回扣了。
有暴躁老哥说:选选,选nm,我选lz吃30斤shi
面对这种事情我早已看透,表示这已经是小儿科了。
于是我发了一张蓝色药丸的图片,上面写着一行字。
刚把这张图片给发出去我就发现了不对,电脑屏幕上出现了,YES OR NO这两个选项。
这让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本小说,在哪里主角在按下这个按钮后经历了说不尽的危险和恐怖。
我的手指瞬间僵硬了下来,整个人一动不动,呆呆的想了一会。
下一刻我点了YES,唉,怕啥,应该是贴吧的游戏广告吧!
突然间桌子上就出现了一瓶装满了蓝色药丸的瓶子。
我不能理解,但大受震惊。
“这个东西是真的蓝色药丸吗?”
“要不试试?”
我发现我现在脑子里面都是这个东西,如果今天不处理了那我今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在这里有人可能会觉得我有点冲动了,毕竟这是什么东西还不能确定呢。
但是一想到如果它真的是蓝色药丸的话,真的是太刺激了。
在这里我就要解释一下蓝色药丸了。
在贴吧上经常会有一些要你选择的问题,但实际上这类问题在现实中发生概率极低,而且经常弄一些很刁钻无意义的角度,这时就会有选择蓝色药丸的说法了。
蓝色药丸的图片上写着这么一行字:通过网线给楼主一个大嘴吧子。
我尝试着吃了一颗
下一秒,我就发现我出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我发现这好像是真的蓝色药丸!
我细思极恐,要知道我许的愿实现了,那其他人的愿望呢!
我无法想象,刚吃完垃圾食品的我现在有点反胃。
可我不知道该怎样返回家了,难到真的要打楼主一个大嘴巴子才行吗?
我想着想着,突然有了异响。
我顺着声音跟了过去,发现有个男人在厕所里,正在那个那个啥,太恶心了。
c,居然是真的!愿望都实现了。
这时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脑袋里只想着回家。
使出了一记传说中的腿法,一脚给他踹个狗吃那个啥。
下一刻我回到了家
但是我发现我目所能及之处全部换为了黑色的废墟。
在听说阿危吉塞行省新来了一位采风的女作家的时候,杜克鲁姆很是不以为意,这里曾经有多繁华,现在就有多破败,失败的战争和铁血的统治摧毁了它,时间将伤痛烙印得更加深刻,“那些多愁善感的娘儿们就喜欢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杜克鲁姆啐了一口,转身把这件事通知给凡斯·伊萨克。
凡斯·伊萨克是阿危吉塞行省的旧主安萨斯·伊萨克的弟弟,很小的时候就被他的哥哥送往外地求学。直到哥哥战死、故乡沦陷的消息传到他耳中,他才匆匆赶了回来。
杜克鲁姆不喜欢他,事实上大部分老总督的旧部都不喜欢凡斯,他傲慢,娇贵,暴躁易怒又掌控欲十足。
但他是这个在帝国高压统治下苟延残喘的行省唯一的希望了……
凡斯·伊萨克回到故乡后,一方面秘密计划着反抗帝国的方案,一方面近乎变态地要求掌握全城所有的动向,别说是城里多了个人了,哪怕是代理总督的房间里多点了一根蜡烛,他也要他们以最快速度汇报给他。
“而他呢?坐在那把从垃圾场淘来的破扶手椅上做他的春秋大梦。”杜克鲁姆一边阴暗地想着一边看了看四周,利索地绕过大树钻进隐蔽的地道里。
阴暗的房间显得格外的压抑,头顶上一个小小的通风口漏下来的一丝光打在地上,墙上挂满了历代总督破碎的画像,歪歪扭扭地被粘起来,桌子和椅子都散发着浓重的霉味,凡斯·伊萨克,正坐在桌子前查看着各种报回来的情报:“杜克,糟透了,这一切都糟透了。我们为什么没能找人混进守城的护卫队里?那有多重要你知道吗?掌握了护卫队就掌握了整个行省的大半武力!”
“我们很难发展新人,旧人都是老面孔了,骗不过那些精明的帝国人的。”
“那就易容!捏造身份!我的天哪,你们要我为每件事都出谋划策,这怎么能成事呢?”凡斯崩溃地拍着桌子,杜克鲁姆不耐烦地皱了皱眉。
“别天真了凡斯,怎么捏造身份,所有人的档案都在那些可恶的帝国人和可耻的叛徒手里,我们难道要找个刚出生的婴儿去混进护卫队吗?”杜克一拳砸在桌子上,“我来不是为了听你发牢骚的,听着,最新消息,城里新来了个女人,据说是个作家,来为自己的新书采风。”
“作家?行吧,反正是个女人,随她去吧,谢谢你杜克,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现在你可以出去了,我要仔细想想下一步的计划,没有人混进护卫队,这太糟糕了,把我的一切计划都打乱了……”
杜克冷漠地转身离开,灵巧地从地道返回,他悄无声息从城里最大的柳树后面绕出来,左右看了看,将入口重新用浮土盖好,绕了个大圈回到了自己家。
……
艾蕾莎睁开眼睛,从旅馆的床上爬了起来,她查看了一圈房间,抽屉上被拽歪的金色丝线明白告诉她自己被盯上了。
这是她来到阿危吉塞城的第三天,比起其他殖民地,这里看起来已经完全在帝国的掌控之下了,如送她来的指挥官所说,“阿危吉塞这个地方的人奢靡享乐惯了,没有什么团结意识,老总督一死就跑的跑投降的投降,起不了大乱子,你去待个个把月,跟代理总督合作汇报一些动向,就可以回来,我也可以借机给你安排个不大不小的军职……”作为父亲的友人,指挥官话里的照拂意图昭然若揭,只是艾蕾莎并不想领这份情……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的脸上,艾蕾莎甩了甩头把乱七八糟的思绪赶走,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脸上的伪装是否工整,然后换上利落的长袖长裤,将长发扎在脑后,走出房门。
“萨娜娅小姐,您起的可真早。”旅店的老板维提太太跟她打招呼。
艾蕾莎回以温柔的一笑:“没有您早,晨安,劳烦您一大早就起来张罗,可真是过意不去。”
“这是说的什么话,萨娜娅小姐,自从您来了之后,我觉得这天都比以往亮了许多,可再没有比您更温柔体贴的人了。我这老婆子啊,以为战争以后就再也没好日子过咯,能乐呵一天都是赚到。”
“维提太太,这日子呀还长着呢,说不准哪天好日子就来啦~您放宽心,好好等着,总会有希望的。”艾蕾莎拍着她的胳膊。
“哎呀我的小姑奶奶,可不敢这么说。代理总督最近新招了一队护卫队,给他们分配了帝国那边的武器,日夜不分地轮班在城里转悠,连以前总是嚷嚷着要推翻帝国统治的杜克鲁姆,最近都不敢出来乱说话咯。”维提太太瘦骨嶙峋的手颤颤巍巍地拉着她。
“太太您别怕,我就是个来采风的无名作家,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再说了,就算那代理总督手眼通天,我们闲唠几句家常,我说将来会有好日子,他还能把我怎么样不成?”艾蕾莎默默记下杜克鲁姆这个名字,反手抓住维提太太的手,握得紧紧的。
“哎,你这孩子……”维提太太摇了摇头,可看着她的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宠溺和希望的光。
吃过了维提太太特质的美味早餐,艾蕾莎借着采风的借口出了门。城里的小孩们看到她都纷纷围了过来,他们都很喜欢这个有好多故事和糖果又喜欢听他们讲话的姐姐,自从沦陷以来,大人们成天唉声叹气,已经好久没有人愿意分给他们糖果,认真听他们说话了。
艾蕾莎蹲下身子,拿出今天份的糖果递出去,翠绿色的眼睛笑眯眯地看着他们:“让我想想,昨天你们给我讲到了老总督的故事,今天谁来继续呀?”
“我,我!”小孩子们纷纷举起手,故事讲的最好的人能够额外获得一颗糖果和大家羡慕的目光,这对这群可怜的孩子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幸福。
红发的男孩泰隆抢到了这个机会,他清了清嗓子,奶声奶气又一本正经地说:“老总督安萨斯·伊萨克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总督,他拥有高超的剑术和高尚的品格,对每个人都平等而温和,除了萨娜娅小姐以外,他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了……”
“哦,你这孩子可真调皮……”用本子快速记录故事的艾蕾莎抬起头来,用笔敲了一下泰隆的鼻尖,拿出一颗糖递给他。
男孩吐了吐舌头,继续说道:“人们都说,安萨斯总督是个完美无缺的人,连对他那没用的弟……哦,我刚刚说到哪儿了,老总督他……哎哟萨娜娅姐姐……”艾蕾莎双手掐住泰隆的肩膀,男孩痛地惊叫出声。
艾蕾莎一下子松开了泰隆:“抱歉,抱歉亲爱的泰隆,我刚刚没蹲稳,差点摔倒,只好拿你扶一下,没事吧?”
“没事没事。”
泰隆在其他人羡慕的目光里接过另一颗糖果,其他小孩子也凑到艾蕾莎身边嚷嚷着:“姐姐撑着我吧!”“姐姐可以坐在我的衣服上!”“我的也可以!姐姐蹲着太累了!”……
艾蕾莎挨个发了糖果感谢他们,又陪着他们嬉笑了一会儿,才不经意地提到:“泰隆,说起来,刚刚你好像提到了什么弟弟,我没有听清,你知道的,我们写书的人对情节都有些……偏执……能详细说说吗?”她歪了一下头。
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拍了拍艾蕾莎的胳膊:“泰隆太累了,他刚刚是胡说的,要我说,萨娜娅姐姐你就不该给他那颗糖果,让他得……得意忘形,是这么说的吗?还是让我来给你讲吧……”
艾蕾莎看起来接受了她的解释,打开本子继续记录着她讲的内容,等她讲完,艾蕾莎也讲了个星星和洋娃娃的故事,然后放孩子各回各家。
看着他们跑远的背影,艾蕾莎才迆迆然站起来,在正午的太阳下,她仿佛蹲久了有些头晕。自己真的会有这么好运吗?一个被所有人有志一同隐藏起来的人,现在他踪迹的线索仿佛就攥在自己的手里,他会是这个软弱又破碎的行省藏起来的希望吗?
一道目光针扎一般刺在她的后背上……她又闭了闭眼,调整好心情才转过身去,背后一个男人正注视着她……
……
被男人带走的时候,艾蕾莎没有拒绝,甚至在巡逻的护卫队路过询问的时候,她主动微笑着表示是自己要采访这位强壮的男士。这无疑让杜克对她多了一份好感,虽然他钳制在她胳膊上的大手依旧让她觉得疼痛难忍,她打赌自己胳膊一定青了。
终于和男人面对面坐在两把椅子里,艾蕾莎已经连呼吸都调整到了平缓,好整以暇地等着对方表演。短暂而尴尬的沉默后,坐在对面的男子局促地搓了搓手,他一改带走艾蕾莎时候的强势:“萨娜娅姑娘,我,我很抱歉,唐突地把您拉走实在是……而您还那么好,替我在护卫队那些……那些人面前解了围……”
艾蕾莎不以为忤,耸了耸肩笑着回答:“杜克先生,请不必这样说,阿危吉塞是个很好的地方,我喜欢这里,也喜欢这里的人。我相信您不是故意与我为难,大概有什么迫不得已的隐衷。如果您愿意的话,也许,我是说,如果我能帮上您什么的话,我一定尽力而为。”
“萨娜娅姑娘,您可真是太好了……嗨,这也是怪不好意思的,说来您可能不信……我,我是个,咳,文学爱好者……可是,那群小崽子……唔……我是说小孩,他们总是会嘲笑我……‘五大三粗的杜克也爱写故事’……之类的……”他边说边观察着艾蕾莎的表情,金发的女子身体微微前倾,一副很认真在倾听的样子,她碧绿的眼睛中闪着清澈的光,充满了关切和同情,杜克顿了顿,“不怕您笑话,我也想为了阿危吉塞写点什么……所以,可能有些冒昧,我想看看您写的东西,学习一下……”
“我完全理解您,亲爱的杜克,”艾蕾莎毫不犹豫地将一直拿在手里的笔记本递给他,“写作是一项需要意志力和梦想的活动,文字承载了我们的灵魂,只要拥有有趣的灵魂,都能奏出美妙的旋律。请务必坚持下去,我还会在这里待很久,任何问题你都可以来找我。”
“噢,再没有比您更好的人了……”杜克快速翻阅了本子上的记录,“我……真不知该如何表达感谢……”他慌里慌张地站起来,左右看了看想从一贫如洗的家里找点什么给她。
“杜克……嘿,亲爱的杜克……”艾蕾莎拉住他的手,柔软而细长的手指仿佛一下就能撅断,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力量拉住了男人,“我喜欢这里,我愿意为你们做点什么,无关回报。我就住在维提太太家的旅馆,你随时可以找到我,答应我,不要放弃,好吗?”杜克感动地抽了两下鼻子,艾蕾莎安抚般拍了拍他的手。
直到目送着艾蕾莎离开,再也看不到她的背影,杜克恢复了惯常的严肃表情:“出来吧。”
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钻出来了十多个强壮的男人,杜克转向他们:“她看起来并不可疑,本子上也都是寻常的民间故事。”
“要我说,凡斯那家伙就是有臆想症,不想着尽快制定大家起义的日程,成天想些不切实际的事。”一个小个子嗤笑道。
“是啊,我看那女的的小细手,怕是连杜克的枪都握不住,难道还指望她能握得了真枪不成?”众人发出了哄笑,杜克鲁姆瞪了开黄腔的家伙一眼,转身去找凡斯·伊萨克汇报情况。
艾蕾莎信步走回旅馆,她不清楚杜克和他的眼线是否会在身后跟着自己,只能尽可能表现得平常。与杜克的会面已经远远超出了指挥官所说的“待个个把月随便汇报点动向”的要求,艾蕾莎摸了摸被杜克带走时胳膊上被掐出的淤青,可是,“谁知道呢?”艾蕾莎想,“也许这就是命运给我的机会吧。”
护卫队的存在方便了艾蕾莎跟各方传递情况,当天晚上“凡斯·伊萨克在战前已确认死亡”的密文纸条就出现在了艾蕾莎的书桌上,解开密文后艾蕾莎不动声色地将纸条放在蜡烛上点燃销毁。
……
虽然其他人都表示“萨娜娅只是个普通的旅人”,但在凡斯的强势要求下,杜克还是常常来找艾蕾莎“讨论写作”——“我觉得不对,杜克,我总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了,拜托你,帮我盯紧她好吗?”
虽然杜克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严肃的拒绝,可凡斯还是用一句话结束了讨论:“反正,如果约好了讨论却不去,也会显得你很可疑吧……解决那几个关键位置叛徒的事情不用你动手,你太显眼了,也正需要一个遮掩,不然帝国人很快就要抓走你了杜克。即使她没问题,萨娜娅也会变成你的遮掩。”
因此,出于对打扰和利用了艾蕾莎的歉意,杜克每次都会带些小东西给她,维提太太看到他们在一起很是高兴,总会留下杜克吃饭,杜克也会帮她干些活。
渐渐地,“莽汉杜克泡到了萨娜娅姑娘”的传闻不胫而走,许多小孩在听故事的时候也会八卦地询问艾蕾莎。她不置可否的态度无疑给流言添了把火,一时间大家都乐观地认为温柔漂亮的萨娜娅姑娘会一直留在阿危吉塞了,于是对她更加亲切了起来。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对凡斯·伊萨克的调查毫无进展,维提太太口中总“嚷嚷着要推翻帝国”的杜克鲁姆在自己面前温顺得像个虚心求学的学生,虽然他实际上毫无长进。“也许只是我多心了,也许凡斯早就死了,只是我太心急了,有谁能第一次任务就立个大功呢?”艾蕾莎靠在一颗大柳树上泄气地想着。
这是阿危吉塞最大的柳树,人们对这棵树有着特殊的感情,艾蕾莎收集的故事里,有各式各样柳树显灵救了阿危吉塞人的故事。
来这的第一天,她好奇地想要上前查看,就被人们以“会打扰树灵”的理由拦了下来。不过,经过了一个月的相处,她终于取得了大部分人的信任,她也终于得到了靠近这棵树的机会,来来往往的人们不仅不拦着她,甚至看到她在这里还会向她愉快地打招呼。
艾蕾莎抬起头,太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脸上,光芒仿佛利刃划在她身上,似曾相识的空洞感包裹着她。她突然回忆起,在小孩子们说漏嘴的那一天,杜克也是站在这个位置,注视着自己的背影……
更多的记忆浮现了出来,艾蕾莎有些恍惚地靠住大树,孩子们的目光,其他人的故事,杜克出现的地方,角度……
艾蕾莎依旧虚弱地靠着柳树,双手背在身后,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微型装置……有人似乎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好奇地上来询问她,被她用借口打发了过去。又过了好一会儿,她跺了跺发麻的脚,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在她离开后,很快就有人走到了柳树边,仔细检查她倚靠的那一片,柳树似乎被刮掉了一些树皮,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妥,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退回了阴影里。而艾蕾莎坐在旅馆里,目光微冷地通过埋在土里的微型装置注视着这一切……
当天晚上,一段模糊的视频被送到代理总督的桌子上。
第二天,女作家萨娜娅匆匆离开阿危吉塞,只留下一封书信和一包糖果。
三天后,阿危吉塞前任总督的弟弟凡斯·伊萨克被抓,同伙杜克鲁姆,恩·安亚·提亚等二十余人悉数被捕。执行死刑。
十天后,勒贝兰家族长女艾蕾莎·艾尔·勒贝兰因完成秘密任务受到特别嘉奖。庆功会上主角并没有出现,据不可靠消息,勒贝兰已被派去执行某项特殊任务。
在远离帝国的车里,艾蕾莎抬眼看着漏下的阳光,长时间藏在伪装下的皮肤泛着白光,连漂亮的绿色眼睛也被棕色的镜片挡得严严实实。往来的车流很快淹没了他们,战乱与繁华交织的幕布之下,谁会在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女人呢?
END.
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随意
我从那里出来了,那里带走了我的记忆,不过我也因此可以出来。那里是死后的世界,现在我正飘荡在生前待过的地方。应该是吧,我是这么提交的要求,如果不是,我也没有办法做出判断。那就当是吧,至少可能会开心一点。得偿所愿了。
人们看不见我,我可以看见他们。没有地方会欢迎我,我却可以去任何地方。无聊吧,所以去哪都行。但实际上,我似乎只会停留在某一些地方。可能有特殊原因,但没有记忆的我不记得是什么原因。我继续飘荡着,在一个地方来回飘荡。
我不知道原因。
我会经常不知觉地飘到一个地方,屋子,大的毛绒玩偶,蓝色的钟,玻璃笔,还有一女孩。在我眼里这些都是一样的,毫无联系的东西,我没法关联什么东西——因此也无法将这些与我的行为关联。就像一些没有缘由的离散的点不小心洒落了。
我将我的行为看作是孤立的,是程序性的,这些行为都可能只是顺着一条一条指令顺序进行。而我并没有选择去改变它的选择。
这次,我又飘到了这里。碰巧,这次,也有人在这里。我可以以各种姿态穿梭这个空间的任何位置,而除了我没有什么谁能看到我。这也是便捷之处,省了部分麻烦。
女孩在写字,我坐在了一个背对她的位置,离得并不远。我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如果说平日里都是行动带着我人做事的话,这次行动似乎死机了。死机了就意味着我的浑浊系数上升了是吗?我起身动动,再坐下不时晃晃,似乎行动确实可以更随意了。我飘到她眼前,再飘回屋的最里端,我飘上顶楼,再坠落地下,最后还是一晃一晃地回到了女孩身边。她有魔力,我能有自由,但并不能自由地走到远离她。我一点一点靠近,贴在桌前,脸已经趴在纸上,我没有从中感知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人死后会以另外的物质形式回来——如果他正在被人需要着或者假如还有人可能会需要他。
风不尽人意,吹乱了秀发,吹偏了节奏,还吹跑了少女正在书写的纸。
停下了,要不上前吧,做点什么与什么都不做不是没有差别吗。捡起纸,再放到桌上,简单的动作就顺手做了吧。纸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静悄悄的,像伫立的石像。说不准是慎重地写给谁呢,应该是重要地东西吧。要说变成这副模样有什么遗憾的话,再也没有办法去注意到去感知到那种“情绪”,再也不明白人类为之努力,想要去对抗的东西是什么。无法颤动,没有知觉。人类会在想什么呢?
她会在好奇这纸有为什么还会自己回来了吧。听上去确实很有意思。确实如此。这样,我飘到前方看看她的表情吧。嗯,看了表情,就是“表情”,对我来说一个活动的“表情”和在那边静止的死物是同样级别的事物。我丧失了感知和判断。
如果能看懂就好了,如果能明白那张纸的内容就更好了。剩下的,只有可惜。我的眼睛看不懂那是什么,我触摸着那的手也感受不到上面有什么东西。突破不了生死隔离的命运,只有把看着的东西变成习惯。
如果能读懂就好了,我很想很想知道那张纸写的是什么。顺带着我也好想明白,这女孩是谁,她有什么经历,她身上有什么有趣的故事,还有关键的...她,是否和我有过什么联系呢?
我永远也没法明白了,我为什么会如此沉迷于此地,而更可能的是沉迷于她。我为什么会一遍一遍反抗自己又纵容自己,过来看看她,她有魔法吗?真过分呢。
她重新抓起了飞回她身边的纸。我看见她似乎并没有多少惊讶纸的事,她似乎比不久更展开了一点。她有点欣喜,她身上似乎有什么在喷涌而出,在跳跃。她写得更热情了。而我从来都没有什么变化,一如既往。我什么也无法知道。
我从每个昨天起,到今天的此时此刻,再跨度到明天,我都会再来。我一无所有,但我的视线穷追不舍,它是那么的张扬,它在燃烧。它比我更灵气。
人死后会以其他形式回来,就比如,你抓起的那张纸可能就比刚刚更重了几分呢。
“展信佳。第261237封信件。寄往你。没有地址啦,但是只要是寄给你,就一定能寄到你那,对吧。”
“我知道,你会看的,你看过了。”
“正因如此,我会接着写下一封。”
“寄往你。”
Vol.204「动力」《春分失踪案》
作者:舞舞纸
免责mode:随意
背景:春分时刻世界上消失了一批NPC。(世界设定:https://m.weibo.cn/2816892483/4747983838513018)
《春分失踪案》
(一)读报时间
胧目的一天从读报开始。虽然现在手机阅读已经可以满足了解时事的需要,但胧目还是订了两份报纸。
要说报纸的好处,首先就是对眼睛好。胧目患有先天性的高度近视,连血亲的样子都没看清,就被丢在了孤儿院门口,误打误撞进了圆鱼舟的世界。他从小就戴着一副又厚又重的眼镜,走平路都会绊跤,收养他的阿婆很善良,但却有老一辈人特有的古板和固执,她禁止他看电视,也禁止他玩电子游戏机,动不动就用“眼睛会瞎掉”吓唬他,而傻傻的小胧目也没有对阿婆有多怀疑,直到现在他都是个不来电话绝不看手机的电子屏幕恐惧症患者。
先是《摸鱼日报》。这是一份综合性报纸,记录了圆鱼舟每天大大小小的事。胧目扫了眼报纸头版,上面用几百张张证件照拼出了一个白底黑字的问号,最大的新闻标题是“春分日悬赏令:骇人听闻的失踪案”。他又草草扫了一眼其他遍布在头版的小标题——《摸鱼日报》会根据新闻重要程度安排字号,将新闻标题在头版全部列出来,扫一遍头版就可以知道前一天所有的新闻——“昼夜交锋反转:战况变化”“失踪在春分的人们”“营业执照法案提上议程”“冒充失踪人员行骗,反诈APP立功”“北国风光旅游路线开通,人血馒头好吃吗?”……事关他的侦探事务所,胧目在“营业执照法案”上划了个圈,然后打开了报纸内页。
“2022年3月20日,23点33分15秒,是春季90天的中分点,古称仲春之月。从此刻开始,昼与夜的交锋历经漫漫严冬,白昼终于占据上风。从此刻开始,春暖花开,冰雪消融。但是在圆鱼舟的世界里,却发生了一件孩人听闻的事件。在秒针划过春分日的那一刻,圆鱼舟内随机失踪了一群NPC。经圆鱼舟世界管理员的调查,发现这些NPC全部出现在了一座北方的小镇中。小镇常年被冰雪覆盖,镇中广场上有漂亮的冰灯和缎带花,雪人随处可见,夜晚的时候,常有北极光飘散在空中。这些NPC好像忘记了……”
(全文:https://m.weibo.cn/2816892483/4749455527511869)
这是一个圆鱼舟管理员发布的有偿悬赏,而且寻找失踪人士的工作很适合侦探来做。这则专业对口的新闻理应让胧目两眼放光,但今天的他只是草草扫了眼内容,就把目光放到了营业执照法案上。
毕竟这则新闻已经一字不变地刊登了七天。胧目的记忆力本来就好,现在他甚至可以把它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看完《摸鱼日报》,胧目打开了另一份报纸《圆周鱼》。和《摸鱼日报》这种正经官方媒体不同,《圆周鱼》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份山寨报纸。它只是一个民间留言板,上面会不经考证地汇总各种各样的求助信息和招聘信息,在有稳定收入前,胧目就靠着《圆周鱼》度日,现在他手头宽裕了一点,也开始看交友和广告版了。
因为发生了大规模失踪事件,《圆周鱼》的求助版面几乎被寻人启事占满,黑白报纸上一张张的黑白照片让人的心情跌落到谷底。胧目短暂地记住了这些人脸,合上报纸,开始执行今天的工作日程。
(二)富婆朋友
如果不按收入占比来划分主副业的话,胧目的主业是侦探,副业是陪富婆聊天。
每个礼拜的礼拜天,胧目都会驱自行车前往宁宁和车厘的樱桃庄园参加她们的茶会,协助两位兔小姐了解人类社会的生活。
会客室里准备了成人使用的沙发,矮桌也用垫脚垫高了。房屋的主人很在乎客人的感受,她们自己是只有一米高的卡通兔子,但为了让胧目坐得舒服,特意把会客室的家具换成了人类的尺寸。她们自己站在一把垫满靠垫的安乐摇椅上,她们有两个头,比一般的卡通兔子要宽很多,人类尺寸的摇椅对她们来说也是正好的。
穿着一身蕾丝绸裙的毛绒卡通兔摇晃着她脖子上的两个脑袋,给胧目倒上一杯红茶,切上一块蛋糕。左边头顶戴着礼貌的脑袋是宁宁,右边耳朵上扎着缎带的脑袋是车厘,据宁宁所说,她们因为太过要好,整天贴贴贴成了一副四只手的身体,现在她们也过着整天贴贴的快乐生活。
别看这两只兔子各自顶着一张乐呵呵傻乎乎的脸,她们掌握着大宗樱桃生意,手下养着成百上千的兔子果农,可以在大宅躺着过日子,是当之无愧的富婆。她们现在的兔生乐趣就是听人类世界的故事、和侦探玩解谜游戏,而胧目就是她们找来陪她们玩的人类侦探,同时也是她们的朋友。
“胧先生,这段时间的报纸我们已经看过了,想和你聊聊春分的大规模失踪案。”
宁宁虽然有钱,但她对一介平民的胧目没有丝毫优越傲慢,她能毫不掩饰地表达自己的赞美和钦佩、肯定他人的价值,这也是胧目愿意与这两位兔小姐深交的主要原因。
“我想知道昼夜大战是什么。讲昼夜大战!”
相比宁宁,车厘就不那么乖巧,她没有那么礼貌,也从不讲什么礼仪,经常拆宁宁和胧目的台,但这种孩子气的表现也确实让胧目放松不少。
“我觉得呢,我们可以一个个来说——”胧目推了推眼镜,拿出早上看过的《摸鱼日报》,翻到春分失踪案那页正准备开讲,结果车厘一声充满怨念的“嗯?”让他迅速将报纸翻了个面,“我们先讲昼夜大战,先讲昼夜交锋可以吗?”
车厘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宁宁的脸上也笑开了花。
(三)昼夜交锋
“这个世界的一天,基本可以分成白天和黑夜两部分。昼夜交替间的黄昏和黎明,则分别被划入白天和黑夜。昼夜交替的原因是地球的自转,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一个叫地球的球体,地球本身不会发光,地球上的光都来自于太阳。地球绕着太阳公转,只会有一面对着太阳,对着太阳的一面是白天,背着太阳的一面是黑夜,同时地球自己也会自转,从而导致白天和黑夜的交替。我这样说你们能明白吗?”
地球的公转和自转是胧目小学时学过的内容,但他现在已经长大了,只能靠着记忆把书本上的内容复述一遍,至于能不能教会两位生长环境和自己完全不同,可能还是异世界来的兔小姐,胧目还真没什么把握。
“这些我们知道的。”宁宁呵呵地笑着。
“这些上网查一下就知道了吧,不需要再说一遍啦!”车厘往嘴里丢了一颗去核的樱桃,“我问的是昼夜大战。”
其实昼夜大战——准确说是昼夜交锋——也可以在网上看到,胧目腹诽了一句,但人家兔小姐毕竟是出钱请他来讲人类世界的,他还是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昼夜大战就是有两支从几百年前就一直敌对到现在的敌对势力,一支是信仰白天的昼势力,一支是信仰黑夜的夜势力,他们分别能从白天和黑夜中获得生命能量,并为人类最早的先祖是诞生于白天还是黑夜的问题打了起来,他们坚信人类的起源来自于自己的信仰,并认为对方在篡改历史,所以一直想消灭对方。即使进入了现代社会,这两者的对抗也未结束,哪怕是现在。”
“嗯?说是‘大战’‘交锋’,实际上只是两拨人在打架吗?”车厘觉得有点无聊,又抓了一把去核樱桃塞进嘴里,“而且他们打了几百年,那么久?”
“现在很难发生大规模战争了,但上古时代有很多惨烈的战斗,昼势力用太阳能炸弹炸平一座城市,夜势力就用黑洞吸机吞噬另一座城市,每次战争都伴随着无数牺牲。”
“太阳能炸弹……黑洞吸机……这都是些什么啊?”这些怪异但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名字让宁宁都皱起了眉头。
“因为这些信徒不但能从白天和黑夜中获取生命力,还能利用这份力量发展技术制造武器,他们的居住地也因此繁荣过。不过这些都是上古时代的遗产了,昼夜势力的居住地因为战争被毁坏,进入文明社会后,可以和他们抗衡的对手也多了起来。现在他们自称掌握着上古时代的武器,但哪边都不敢轻举妄动,姑且算是和平的。”
“这类似于现代社会的核威慑吗?”
“是的,至少大规模战争不会发生,但不同信仰的人遇见以后还是会发生争斗,每年都有很多暴力事件与昼夜交锋有关,分属两个敌对阵营就是天然的犯罪动机。”
“搞不懂,既然昼夜大战已经是古代的事了,为什么现代的人还要因为这个打起来?就算信仰不同,他们也都是人类吧?”车厘哼了一声,用棉花娃娃一样的小拳拳击打掌心,胧目觉得这拳如果打在身上,可能还挺舒服的。
“而且古时的信仰,经过大规模战争的洗礼,双方都应该有所反思。为什么现在的人还这么激进呢?”
“人的想法是很难捉摸的,这不是找一个人类聊聊天就能搞清楚的问题。不同人之间的差异可是比人和兔子间的差异还要大,敌对势力的人,不要说和平相处了,哪怕不表现出敌意,也会被自己势力的人排挤。”胧目端起车厘吃空的樱桃碗,拎起壶往里倒了大半碗茶,看水温不烫,便一口闷下,“不过据我所知,昼夜势力的划分不是按喜欢白天而是黑夜,而是按照出身。昼夜势力的人天生就能吸收白天或黑夜的力量,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在哪边势力的家庭出生,就天然地具有这种势力的能力,激进的家庭教育会培育出激进的后代,所以这种作风也就流传下来了。
“之前还有一起故意伤害的案件,一个不属于任何势力的小贩,平时也只做一些童叟无欺的小本生意,一天他卖了一个饼给黑夜势力的人,他当时并不知道那个人是黑夜势力的,这时候突然有个白天势力的人出来,和小贩说那个客人是黑夜势力的坏人,不但不让小贩卖饼给那个客人,还要小贩和他一起数落那个人,小贩不属于任何势力,觉得那个白天势力的人无理取闹,没有理他,任何白天势力的人就攻击了那个小贩,黑夜势力的人也生气了起来,攻击了那个白天势力的人,最后三个人都受了重伤。这可不是远古时代的事情,就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
“太阳能炸弹:一口气释放大量热量,能轻松炸平一座城市。阳光射线:发出灼热的光线,可以用来狩猎,点燃易燃物。太阳灯:发出较为微弱的光线,可以照明,可以驱逐野兽,是安全光。虹色迷彩:利用光折射原理,为自身提供保护色,隐藏身形,可以用以躲避敌人。奇迹暖暖:散发热量,形成适宜生活的温度环境,可以保持体温,不受严寒侵袭。光合作用:将光能转化为生物质能,提供维持生命的能量,可以替代进食,可以减肥……这个好像打游戏哦。”
不知何时,车厘已经掏出一部智能手机,在上面查起了昼夜势力获得的能力,宁宁也凑了过去,看到车厘浏览的是一个“白昼神教”招募信徒的网站。上面说只要诚心信仰白昼,就能修炼这些白昼系的超能力,还给每个绝招起了名字,写了简介。
接着车厘又搜索了黑夜势力,搜索结果的第一条是一则“暗夜教会”的广告,里面的内容和“白昼神教”的内容差不多,除了内容是夜势力以外,网站上还有很多身着黑色修女服的修女照片。
“目目看过吗?”车厘将手机屏幕对准胧目的脸。
“快拿开快拿开,眼睛会瞎的!”害怕电子屏幕的胧目手忙脚乱地放下茶碗,用手遮住眼睛。
(四)昼夜平分
“昼夜势力的力量分别来自于白天和黑夜——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他们获得的力量多寡和昼夜时长有关。”一阵电子屏幕骚乱后,宁宁拿起了胧目带来的报纸,“昼夜交锋反转发生在春分,是因为春分日以后地球会从昼长夜短变成昼短夜长,这之后昼夜交锋会从夜势力有利转变为昼势力有利?”
“嗯,如果是远古时期,是这样的。”胧目喝了口续杯的红茶,用叉子插了块刚出炉的肉桂苹果派,“不过现在嘛,之前也说过了,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两个势力都不敢轻举妄动,只有小部分激进的信徒会发生小规模争斗。其实他们也很清楚昼夜长短不同的问题,在昼长夜短的时候夜势力不敢挑拨昼势力,昼短夜长的时候昼势力不敢挑拨夜势力。劣势的一方在平时都会刻意躲避优势的一方,实际上他们在平时很少打架,最为混乱的日子反而是——”
“春分和秋分。”一人两兔异口同声地说道。
“春分和秋分是昼夜势力暴力犯罪最频繁的时点。每年这个时候,圆鱼舟的警力都会因为大量的超能力战斗还有浑水摸鱼的一般犯罪发生瘫痪,毕竟对那些激进的狂信徒来说,春秋分就是他们的午时三刻。”胧目抬头见到车厘拧成一团的脸,连忙咳嗽了几声,“咳,其实对普通人来说昼夜大战也没那么可怕啦,他们能用超能力识别各自的阵营,不会对普通人出手,而且造成的破坏只是多,虽然会让警察忙不过来,但不会真的造成很大的伤亡。而且上周春分的时候你们不是约了我来聊天吗,你们平时也没有出门的习惯,所以我也没有提醒。”
一阵沉默后,胧目再次为自己没有提醒两位异邦兔的安全一事道歉。宁宁笑呵呵地原谅了他还反过来叮嘱胧目要注意安全,车厘则挥动小拳头说她根本不怕人类的战斗。
“每年的春分和秋分,要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出门,我记住了。”宁宁拿出一支笔在台历的对应日期上划了圈,车厘也拿出手机做了待办。
“那这次的大规模失踪案会和昼夜交锋有关吗?”绑架案件也是犯罪的一种,车厘自然而然地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了一起,“我看新闻上说失踪的人被困在了同一天,到春分的时点以后,时间就会倒退到一天以前。你们人类是以昼夜交替一次作为一天的依据的吧,如果用那些操纵光线温度的超能力,是不是能让时间倒流呢?如果他们用那些超能力或者黑科技制造了一台能超越光速的机器,然后把失踪的人带到22号——”
“不可能。”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圆住民而言是常识中的常识,胧目条件反射地打断了车厘,“圆鱼舟严禁使用私自使用时光机。”
胧目被车厘用手机砸中了脸。
“如果不使用时光机的话,是不是有别的方法改变时间?”宁宁放下笔,小手抵住下巴思考了起来,“如果他们有操作光线的能力,不说时间倒流这种事,控制昼夜变化,保持昼夜均分,控制温度让一个城镇的自然状态保持在春分那天,应该做得到吧。这七天以来,我们的时间都是正常流动,没有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改变的不是整个世界的时间,只是那个地方把每天都变成了3月20号的样子,调整昼夜时长,拒绝日历翻页,这样应该是可行的吧。”
“不过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用耳朵捡回了手机的车厘也托起了下巴。
“还要选在3月20日春分这天,一直保持在这天的话,昼夜交锋不一直都是最激烈的时候吗,但是新闻上的写法,他们在一座北方小镇过着相亲相爱的生活,这和他们选择的日子完全相悖了。”宁宁想不通的时候就会用手摩挲自己的脸,现在她就在用她毛绒绒的手摩挲毛绒绒的脸,“而且,他们这样做,算是绕过了这个世界的规则吗?‘严禁私自使用时光机’,没有定义时光机是什么,也没有说明使用时光机的方法,如果‘时光机’是书桌抽屉的形状,使用抽屉也算使用‘时光机’吗?私自又是什么程度的私自,多少人表决同意才不算私自?或者说什么人同意才不算私自?而且规则只说了‘严禁’,并没有说私自使用的后果,如果私自使用时光机只是罚款一百元的话,即使规则上说‘严禁’,也会有人为了收益超过一百元的事使用时光机的。”
“话是没错。”胧目揉着被手机砸到的脸,还好鼻梁没有断,“不过这个世界的管理员定下的规则,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挑战它。因为没人知道后果,也没人知道违反规则的代价自己是否能支付得起。”
“那这真是太可惜了,在我们世界,九月有中秋节,是要赏月的。”车厘也叉了一块苹果派,“还有好吃的月饼。”
“那可千万不要误视了月亮,我不想失去你们。”这句话胧目是真心实意的。
“我们也不想失去你。”宁宁也是真心实意的。
“哼我才无所谓呢。”车厘不是真心实意的。
(五)春分悬赏
“胧先生,我有一个想法,我想参加这个‘春分悬赏’。”一阵闲聊以后,桌上的点心和红茶都被扫得差不多了,今天的聊天也接近了尾声,“我不是人类,不方便参加这样的活动,能否请您代为参加呢?而且您今天下午和我们聊了不少,没有您我不会得出这个结论。”
“可以,不过我不会独占功劳的。”胧目吃饱喝足,心情好得很。
“我也有功劳,我也有功劳。”车厘乐呵呵地蹭着宁宁。
“我认为,春分日的失踪和昼夜交锋有关。”说着宁宁摊开了报纸,翻到了《春分日悬赏令:骇人听闻的失踪案》一页,“就像我前面说的。这起失踪案是昼夜势力的人用他们的超能力引发的,不过目的不是斗争,而是为了远离斗争。
“昼夜势力的人经过百年的交锋,现在应该有相当的人对战争感到厌烦了。但是因为他们的家庭、他们的信仰、他们的能力——特别是能够分辨昼夜势力的人的能力——让他们无法握手言和。即使个别的人希望友好相处,在家庭和社群的压力下,他们也无法友好,甚至连不表现出敌意都做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愿意友好相处的人们,决定远离现在居住的地方,到一个可以无视势力信仰的地方共同生活。
“报道上说的是‘圆鱼舟内随机失踪了一群NPC’,就是这个原因。如果消失的都是昼势力或者夜势力的人,那报道就会把这件事和昼夜大战联系起来,‘随机’说明了失踪的人并不属于单一人群,有昼势力、夜势力,也会有普通人,所以报道没有把这件事和昼夜大战联系起来。
“至于普通人和昼夜势力的人一起移民,应该是被夹在昼夜势力中的普通人,就像胧先生之前说的那个平等地做两边生意的卖饼人,也有可能是希望昼夜和平相处的昼夜势力的人的朋友,他们也想和昼夜势力的人一起去往那个和平的世界。
“然后他们就用了我之前说的那种方法,一起前往了北方的小镇。选择北方小镇可能是因为北方的气候条件相对恶劣,人烟相对稀少,也不容易被同族发现吧。当然,对于掌握了昼夜力量的人来说,北方的环境根本算不上什么就是了。
“至于为什么选在春分日的2022年3月20日23点33分15秒,我想这是因为这天是昼夜交锋的反转日:一是昼夜势力的人都忙着争斗,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些背叛者聚集在一起;二是这天超自然的暴力事件频发,警力不足,他们的计划需要避开圆鱼舟的管理者,所以挑在了一年里最混乱的两天之一。
“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圆鱼舟的规则——圆鱼舟虽然有禁止私自使用时光机的规定,但是这条规定太过抽象了。首先是时光机是什么,是不是所有能够进行时间操作的机器都是时光机?那么能够让一个小镇呈现出时间停滞效果的技术,会不会被判定为时光机?其次是何为私自,尽管做出这个移民决定的人是移民者全体,但是对于他们各自的势力,他们无疑是私自叛逃的背叛者,对圆鱼舟的管理人而言,他们的行为也没有经过批准,不然管理者就不会发出这份悬赏令了。最后,是他们不知道使用时光机的后果,不知道使用时光机的代价,也就不能冒险被人抓到,对于一般人类来说,一说管理秩序,就会想到警察,他们挑在春分日,是因为这天因为昼夜交锋,警力最为紧张,他们可能认为这天警察没有管他们的精力,即使他们的行为触犯了私自使用时光机的禁忌,也极有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冒着被使用时光机的风险也要不断重复地过着3月20日这一天,我想这是一种诚意。如果昼夜不等,那小镇中的双方势力就会失衡,尽管移民者都自称和平主义者,但也不能保证他们之中没有间谍。而且保持昼夜均等,也可以形成一种威慑——如果他们被一边势力的人发现,可以立刻在一个昼夜均等的状态下召唤另一边势力的人,这种行为尽管会扩大伤亡,但也能让两边不敢轻举妄动。”
“总之,昼夜势力的和平主义者和渴望和平的普通人一起在春分日移民到了北国,用超能力制造了春分的昼夜循环,现在他们能够放下信仰的枷锁,相亲相爱,亲密无间,应该是好事吧。如果有人想要回来的话,离开那个小镇就行,刻意去‘解开魔咒’,可能没有那种必要。”
宁宁说完自己的推论,看向胧目和自己脑袋边的宁宁。他们正埋头在报纸里,疯狂地寻找着什么。
宁宁也不好意思打扰他们,目光转到了车厘摊在桌面的手机上,上面是一则新闻,是去年夏天八月的一则小摊贩斗殴事件新闻,屏幕正中的是一张受害人照片。
“目目,你找到了吗?”车厘正盯着《摸鱼日报》头版的失踪者照片拼成的问号,脸拧成一团,对对手机,又对对报纸。
“嗯……嗯……嗯?”胧目则对着《圆周鱼》的寻人启事页,他眼睛本来就不好,这种长时间盯着不同人像的工作对他来说痛苦异常。
“不行……照片太小了……我对不清……”半小时后,车厘投降了,带着宁宁瘫倒在摇椅上。
“我也……不行了……眼睛要瞎了。”胧目也几乎同时摊倒在沙发上。
毫无收获的两人懊恼地捶打着靠垫,就好像镜子内外的像一样。
“我不管,目目,你要把宁宁的话拿去悬赏。”车厘拿起手机,关掉上面的录音按钮,然后把录音塞进语音转换软件,转成了文字,“今天晚上就截止了,你快拿去发给《摸鱼日报》。”
“好的好的,刚刚那番话要是只有我们听到的话,是全世界的损失。”这会胧目连电子屏幕都不怕了,接过车厘的手机,编辑起了邮件。
“我也只是猜想——而且这番话如果被公开的话,会不会打扰他们的生活?会不会让人发现他们用时光机的事情,给他们带去危险,我觉得我们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时光机我倒不担心,圆鱼舟的管理员可以随时调阅圆鱼舟日志,如果他们的行为属于私自使用时光机的话,他们现在已经受到惩罚了。”胧目用不怎么熟练的手法编辑着邮件,时不时闭上眼睛避免眼睛瞎掉,“至于打扰生活,现在没有任何消息透露他们去了哪里,知道他们在北国小镇的也只有圆鱼舟管理员,只要管理员不说,是不会有人靠宁宁的推理找到他们的。而且我们把这个猜想告诉管理员,也是对移民过去的人好,他们生活在一个秘密小镇里,为了不让秘密公开,可能会禁止移民离开。如果人们把这件事告诉管理员,也是给想中途退出的人一种选择。”
嫌胧目的动作太慢,车厘抢过自己的手机,噼里啪啦一顿操作,把邮件发了出去。而胧目则发出了“白瞎了”的悲鸣。
傍晚,胧目踏上了回家的自行车。因为吃得太饱,他决定骑车回家以后再去慢跑。昼夜交界处的天空泛着暖色的霞光,想到了那些可能生活在这片霞光中的人们,胧目嘴角微微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