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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溪明
评价:
(还没写完,这是保底报名的字数。(*/ω\*))
一身黑衣,背着长剑的苏烛穿过热闹的大街,拐进一条小巷子后继续前进,几分钟后停在了一扇侧门。
守在那的灰衣小厮见到苏烛眼睛一亮,顿时殷勤迎上去,语气恭敬道:“苏大师您来了,老爷现在在书房,我这就带您去。”
苏烛微微点头,跟着灰衣小厮身后在偌大的庭院里穿梭,最终在一栋房屋前停下脚步。
灰衣小厮上前轻轻敲了敲门:“老爷,苏大师来了。”
里面顿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门向内打开,衣着不凡的中年男性从中迈步而出,看到苏烛的瞬间,他威严的脸上浮现出期待的神色,连忙问道:“苏大师,那件事……”
苏烛言简意赅开口道:“完成了”
中年男子有些惊喜道:“不愧是苏大师,短短三天就除去了如此凶恶的鬼怪,快进来坐坐吧。”
苏烛淡淡道:“不必,按照约定,还有一部分报酬。”
“对对,瞧我这记性。”中年男子轻轻拍了拍额头,吩咐小厮去拿钱。他状似无意地问道:“苏大师,不知道可否给我讲讲这次除灵的经历,不瞒你说,之前我找过了好几个除灵师,但是都奈何不了那个恶灵。”
苏烛目光平淡地看着他:“这鬼怪确实很强,不过我有办法应对。况且知府大人,详细方法是独门秘诀,无可奉告。”
知府被这眼神看得后背有些发毛,于是打了个哈哈:“理应如此,理应如此,是我唐突了。”
苏烛收回目光,转而打量起庭院的陈设,目光依旧平静无波。一时间,知府竟觉得有些不知所措,进而内心生出些许恼怒。好歹他也是一地知府,平日里去哪不是前呼后拥,今日却被这江湖人士如此冷漠地对待,简直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但这念头只在他脑中转了一转,便迅速被抛之脑后。能够在短短三天内解决棘手的恶灵,这个名为苏烛的除诡师绝对不简单。要知道,强大的除诡师往往也是强大的武者,而在如此近的距离之下,自己若真要有什么不好的心思,先动手的肯定是对方。
灰衣小厮很快回到了这处庭院,双手捧着的托盘上,放着一两白花花的银子。知府一脸肉疼地看着自己三分之一的月俸,但还是强笑道:“苏大师,这是我们约定的酬劳,请收下吧。”
苏烛毫不客气地抓起银子塞进自己的钱袋,道了句多谢便欲转身离开。知府连忙叫住她:“苏大师,不知你是否愿意成为我府上的客卿呢?”
从相貌看,苏烛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却凭借极高的除诡成功率在除诡师中闯出偌大的名头,其本身的实力绝对不简单,且能在如此年纪取得这样的成就,背后大概率是有高人指点,若真能留下她作为客卿,绝对是件好事。毕竟这个世界上,奇诡之事再常见不过了。
苏烛顿了顿,道:“多谢厚爱,但我志不在此。不过日后若还有除诡委托,仍可找我。”说完,便径直离去。
玉华街与东阳门、正锋门、尚文门相邻近,是粮食、木材和外地商品进京的必经之路,人员流通,因而有许多资金雄厚的钱庄和名声大震的店铺在此聚集。而其中的佼佼者之一,便是经营古董行业的古韵阁了。
苏烛刚踏入古韵阁大门,就有侍女迎了上来:“苏小姐,您来的正巧,今天到了一批新货,其中刚好有您需要的玄铭文物件,请跟我来。”
苏烛跟着对方来到一处橱窗,只见那里陈列着一块人头大的石碑,通体灰白,其上刻有数个玄妙繁复的符号,看起来像是一种文字,但如今世上却无一人识得。
苏烛看着那块石碑,左手拇指微不可见地摩挲着佩戴在食指上的银白指环,片刻后对侍女说道:“价格?”
侍女顿时绽开灿烂的笑容:“苏小姐,掌柜的早料到您会买,特意提前告知我等此物价格。您若想买下,只需黄金一两,或者白银九两即可,毕竟现在银价又开始涨了。”
苏烛脸上肌肉微不可见地抖动了一下:“好。”
随后,苏烛在柜台交付九两白银,拿到了层层包好的石碑和一条包含有石碑发现地点和发现者身份的附赠信息。
(咳咳,以下是不涉及剧透且非常强行的结局,不要看:)
苏烛在戒指老爷爷的指点下过上了过上了武功天下第一,贩卖玄铭文古董的幸福快乐生活。
玉华
一两白银=25000
故乡(戒指)
府邸门口
季凌
季律
苏烛
到底是买附有文字的东西好,还是作为客卿解读文字好呢?
作者:尘聆
评价:笑语/求知
{楔子}
它是一棵枯木,死得不能再死,却不愿意死去。
日久天长,变成棕黑色如玉般材质。
路过匠人惊叹,在它身上雕刻出半座仕女,双眸微闭,两手合十。
偶然见到匠人精妙技艺者,拜为神仙,用香花装点。
天长日久,它生出意识,似妖非妖。
那些围绕的藕花不腐,传闻可见携带人所见,庇佑安康。
又有说月夜,她会歌唱,如仙音缥缈,听则通体舒畅、百病全消。
可惜后来山中突起大雾,人人迷途,真假不再得知。
{起}
脚边人断续抽噎,吵得她不安宁。
“你缘何哭?”
哭声停歇,抬头的孩子望到木雕愣住,片刻后问,“你是谁?”
“菁华。”这是匠人为她取的名。
佯装镇定点头,他道:“我跌了脚,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理由稀松平常,但全然不够佐证他深夜出现此处。
对方年岁小强作的无畏,带几分好笑,又让菁华觉得可怜。
“你沿着左面那条小道,再向西拐,转个弯就是村落。”
见对方满脸茫然,她叹气——
还是第一次遇到那么小的孩子。
“你脚还疼吗?”菁华哼一段无名曲调,转开话头。
“好像……不疼了?”孩子困惑仰视她。
“你声音好好听,还好好看。住这么高,一定很好玩吧?” 他满含向往,又道
“习惯了,便也没什么稀奇。”
“可是我都爬不到那么高!”
“等你长大后,就能了。”她停顿,“你不想回家吗?”
“想,但……”孩子沮丧,“我娘不要我,我不知道怎么回去。”
“别哭,唉,这样吧。”她手向前遥伸,“你接住这花。”
盛放花簇的其中某朵,盈盈飘落。
“它会带你回去,循香气最浓处走。”
“和你娘说这是神仙给的,闻可以治病,但离开你就会烂。”
“可别弄丢,过些日子要来还我——没花你就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孩子双手小心翼翼拢住花,对她点头保证道:“我会的。”
时间流逝,孩子不曾回来。
只要凝神,她是能看到花周遭的情况。
但她已经懒得再看。
有的人转头抛弃,有的人吃下以为可以长生。
很多人信誓旦旦,大部分杳无音讯。
——其实是否还对她来讲无所谓,不过无聊漫长生命中一点添头而已。
但若是没那么些微期待,就像树失去春华秋实,总归空落落。
{承}
她听见沙沙声,是有人走来。
带着馥郁馨香。
“菁华,我来还你花。”
“好久不见。”她道。
“那次回去后娘将我看顾好紧,”来人语气带笑,又有点歉疚。
“用花行医的钱去私塾,教书先生也严得很,一直没空出门——”
“考中了?”她问。
“考中了!”他答,袍袖起落,大概是赧然挠头,“名次尚可,但难算值得夸耀。”
“你怎么一直闭眼?”他问。
“我的眼睛不能见晌午阳光。”她答。
“那我下次晚上来——不对,”他语调下降,“下次我怕找不到路。”
她又觉得有点好笑。
“你现在认得怎么回去吧?”
“应该,认得?”
“你可以过段时日再还。”
“那我下次晚上来!”
{转}
后来又是许多年。
他升官,他发财,他成家。
那姑娘有溜圆大眼,蹦蹦跳跳很活泼。
生的儿子肖他,一天天长大。
他走过江南烟雨,也去过塞北风沙。
那朵花被数次携来又带走。
再后来,他妻重病,他跪着问她有无办法。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她答。
但我唱歌可以镇痛。想起姑娘曾经的欢快,而今在榻上神情痛苦,她于心不忍。
于是他磕头离开。
姑娘临走时年过半百,但在她眼里确是个姑娘。
她用花掩埋姑娘,唱起首对方年轻时常唱的歌。
其中某朵被几根虚弱手指轻颤着抓住。
谢谢你呀。姑娘的声音比花还轻。
莫名菁华感觉到对方指尖的温热、还有不甘却无以为继的力。
那力道骤然松了,温热亦点点消散。
然后他断续抽噎声响起,就像孩子。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他口中絮叨。
我觉得我做了好多亏心事,又有好多没做的事。我好后悔。
我找不到回去的路。我好害怕,怎么办?他问。
{合}
一个小女孩蹦蹦跳跳来到她面前。
“你是谁?”菁华问。
“我是爷爷的孙女!”对方脆生生答。
“爷爷给我讲好几遍来去的路啦我肯定不会忘记而且他还特意叮嘱我要晚上过来。”
连珠炮般倒出一堆话,小女孩将手中锦囊高举起,“呐,爷爷说要把这个还给你。”
“搁地上吧。”
小女孩应声,黑白分明的眼睛直愣愣盯着她,“你住好高哦……
“怎么,你觉得会很好玩吗?”她问。
“才不呢!”对方嘟起嘴一撇,“是爷爷说,高处不胜寒啦,我想你可能会很冷哎!”
“你真好看,”她又嘟哝道,“我以后要像你这么好看就好了。”
“是不是没可能啊?”小女孩皱起脸。
“不会的。”她忍俊不禁,“首先要开开心心。”
“那当然啦,我一直就很开心的!特别是有糖吃的时候。对哦爷爷说要感谢你所以我请姐姐吃糖吧?”不等菁华回话,小女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爬上树梢便将糖块塞进她嘴里。
“姐姐也要开心哦,我走啦!”她挥手,又蹦蹦跳跳离开。
她不是人,怎么可能吃糖呢?菁华无奈,刚想吐掉,口中却奇异感到丝甜味。
锦囊被风吹起,那朵藕花在空中旋停,破碎为尘埃。
身死魂消,她想,也算是归路。
雾气从四面八方聚合,不知道下个千年故事。
【月光倾泻的林端之上】
【BGM:《cocoon( Choir Mix)》】
“闭上眼睛你就能看见。”
“流动在森林之下的光之河,它们会和天上的河互相呼唤。因此身体中也含有光之流、穿行在河流的声音中的我们,才拥有共鸣的力量。”
月之引部落的巫师坐在火堆边,闭上眼睛引导她的门徒去感受森林的存在。树影落在他们身上,黑糊糊的小兽人坐在她身边,闭着眼睛一声不吭,安静得像是化进了雨后潮润润的空气。这孩子有着卓绝的天赋,能够领会万物的语言,感知万物之内的光。他体内的光总是沉静,就像他蓝莹莹的眼睛从不为外物所动。但巫师发现了,今天他的光在动摇。
“曼柯,你的心不在这里。”
“嗯。”那孩子没否认,从刚才起他就不时会往南边的林子看,尾巴尖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地面。
“有什么要紧的事吗?”
“嗯。”
“是秘密?”
“嗯。”
“那就去吧,注意安全。不要走远,远离森林的边界。”
“我在月亮中天前回来。”于是小兽人拍掉屁股上的沙土,尾巴上的银环在火光下一闪,黑色的身影便溶进林间的暗影中。巫师目送自己的门徒,笑着把香草丢进火堆里,想着那孩子也到了有秘密的年纪,然后微微叹息。曼柯从上一次月将满时开始就这样了,有东西在扰乱他的心。即使能够感觉到对方的情绪,她也无从在他不说的情况下得知他遇见了什么。但确实有什么别的东西,正在他的光里萌芽。
曼柯此刻穿行在幽暗的林间,鹿皮带子上插着药角和肉干,他的导师并不知道,转变的开端与今天一样,是一个月光淡淡,凉风习习的夜晚。
那时猎人们带着战利品返回了部落,留守的人们点起火来准备晚饭,但巫师发现她的门徒没有回来。
“曼柯去哪了?”
“他去追逃跑的戟鹿了。”
“那头戟鹿不是非常野性难驯吗?”
“是啊,但最开始也是那孩子抓回来的。”
“那给他留晚饭吧。”
“嗯。”
黑暗的林间,四面响着细细的虫鸣和猛禽的咕哝,戟鹿从灰白的腐木上跃过,月光从树冠淡淡漏下,在鹿背上拼出暧昧的碎纹。巨树树冠之下,夜色中耸起一轮漆黑的轮廓。鹿抬起头,耳朵动了动,然后一道影子飙过,带着一声闷响和一地树叶飘飞的声音,鹿消失了。
不远处一阵急促蹄声夺路而逃,另一个无声的身影在丛林中穷追不舍。
贴近地面的重心驱使着身体不断前冲,双腿踏地肌肉劲结,转瞬把一匹无星的夜推入半空,扭转之后指爪钉入挡路的断枝又借力将身体抛了出去。
猎手在密林间穿梭着,即使视线会被隔断,即使追踪的路线画了好几个弯,戟鹿的灰尾巴总会回到视野中央。距离在黑暗的森林里不断缩短,小小的灰尾巴连同浅色的鹿臀像落到地上的月亮,在视野里一点点变大了——最后一跃、一扑、一抱,一道流火紧跟着一丝蓝光闪过,灰白色的戟鹿便被一片漆黑的影子缠抱着气喘吁吁地倒地了——
紧紧抱住它脖子的小兽人咬着毛绒绒的后颈,也终于呼哧呼哧地喘起气来。那是光着脊梁的曼柯,黑色的皮毛是最好的夜行衣。但此时喘息的原因并非是疲劳,而是那凭空出现的火焰。受伤的地方火辣辣地痛,他一定是过于专注于追捕戟鹿,而没有注意其他人的存在,曼柯努力平复呼吸,然后慢慢地屏住呼吸,身体不再起伏,看上去像死过去了一样。
一个有些踉跄的脚步声果然慢吞吞地靠近了,月光下,罩在斗篷里的的影子一点点笼过来。那个人凑近了些,用折断树枝做的拐杖戳了戳他,见没有动静,才稍微靠近,低头去确认这个小兽人到底死了没有——然后就被一双毛乎乎的爪子猛地一抱脖子拖倒在地上,甚至被翻身骑上了肚子,双手也被摁在地上动弹不得。
偷袭者还没看清骑到身上的黑毛兽人的脸,就感觉视野一片金星,咚的一拳横着砸在左脸上,一声惨叫还没来得及出口,身体就在一阵天旋地转中咣叽地摔在地面,连呼吸都变得有气无力了。
曼柯扭头看了看一旁吃了自己一拳正委屈巴巴等着身体缓过来的戟鹿,又转回来看着这个把自己裹在斗篷里的闯入者:“为什么攻击我?”
对方面露难色,不听使唤的舌头含糊地说着南方口音:“下去、疼。”
曼柯思考了一会儿,自己用了最大的力气,看对方那踉踉跄跄的样子,应该不至于能快速恢复,于是从对方身上翻了下去。起身的瞬间,一种湿黏黏的感觉从腿上刚才压着对方侧腹的位置传来,难闻血腥味也在空气里弥漫开——他的动作似乎挤开了对方的伤口。
糟透了。他想。这伤口化脓了。
曼柯在旁边蹲着,看看他,又看了看鹿。鹿差不多缓过来了,自己站了起来。曼柯看了看鹿,又看了看他,过去拍了拍鹿的脖子。
然后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不速之客,就看见这个看起来还没成年的兽人从腰间拔出猎刀朝着自己走过来,蹲在了身边。
“神啊……”哪怕全身都处于使不上力的麻痹中,他还是能感觉到心脏在耳鼓上狂跳。他九死一生活着穿过了边境,却要死在北方的森林里吗?
他挣扎着试图把力量集中到手中的魔杖上——小兽人按住他的腹部,对他举起了刀——快、快啊!汇聚起魔力吧——嘶啦——嗯?
倒霉的异乡人发现自己浸透血的衬衫被割开了,然后一阵剧烈的酸痛穿透身体的麻痹在他的神经上狂舞了一阵,一股股脓血在那双毛乎乎的手的挤压下从伤口里涌出来。他流着冷汗愣了一会儿神,看到那个毛脑袋张开嘴露出獠牙朝着自己低下头来的时候又是一阵紧张。
然后挨了销魂十分的一舔。
一分是痒,剩下九分都是被倒刺刮过创面的疼。
“嗷!你干什么?!”他忍不住喊出了声,对面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埋头舔了两口。
“啊——!嗷——!你给我个痛快吧!”这个毛人有病吧?!!
等他痛得眼前发黑想起咬舌头的时候,又感觉到对方停下了,然后凉凉的东西落到了自己的伤口上,刺痛变成了密集但微弱的抽痛。
“……你做了什么?”
“是药。”
看起来应该还是个小孩的兽人吐了好几口血水,自己也往嘴里倒了一些药末,又洒了一些在刚刚被他的火焰烫到的地方。
外敷兼内服?啊不对,为什么要给我处理伤口?刚才不是还在咄咄逼人地问“为什么攻击我”吗?
他完全搞不懂这个毛人儿的想法。
正当他自暴自弃,想要在各种各样的疼痛之后休息一会儿时,那个兽人又开口了:“那个火焰,怎么做到的?”
“哈?”
“打中我的那个火焰,你怎么做到的?你身上没有火把和燧石。”
“啊……”他楞着:“那是魔法产生的火焰啊?哦……我忘了,你们这边应该是不用咒术的。”
“魔法——是什么?”
“魔法就是——就是——”他自认能说会道,但是面对着一团黑的小兽人蓝莹莹格外认真的眼睛,忽然哑口无言。
在一阵哑然之后,逃亡一月的异乡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一个人在自南向北的路途中跋涉了太久,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跟人说话了。小家伙不太发表意见,但会用北方的口音问一些简单的问题,诸如你从哪来要到哪去为什么来。他回答了自己的出身,为了逃离战争要继续北上,就又得到了他一句“为什么不回家?”他愣了愣,说,“总会回的,但不是现在。”“什么时候?”“等战争结束,或者,等我快死了。”
说话间隙小东西听见他胃里的哀嚎,还给他递了一条肉干。于是他盘起腿来跟这个陌生的毛毛人解释起了许多东西,只要他知道,则有问必答。从自己来的方向上,汉德尼尔的山谷,到南方边境,踞险而守的绝燕崖,从大陆的最东端说到最西端,上三百年的神话、下三百年的战争,即使对方看上去没有听懂。他问,他就会解释,虽然有一些东西,他觉得解释也解释不清。
“战神星座是什么?”
“就是连成女神投枪一样的几颗星星,它们一起组成战神星座……如果你的身手够好,爬到树顶上就能看见,这个季节应该在天空的西边。”
“……”曼柯没说话,他不知道星星能够连成枪,如果它们能,为什么他闭上眼睛的时候感受不到从天而降的战意?导师教给他注视光的方法,他了解万物都通过那不可说的光流,地下有,天上也有。当他想要认识天星的时候,只要在层层枝蔓下闭上眼睛。
“你要到树冠顶上去看一看,皎洁的月光不挑不拣照耀整个世界的样子。”
被救助的男人并不知道他的疑惑,只是那样对他说。那孩子亮晶晶的眼睛让他想起自从进了森林以来就几乎没有见到过的月亮。他听人说这片森林深处居住着茹毛饮血的野蛮部族,实在走投无路才选择了要穿过森林的逃跑路线,面前的小毛人看着淳朴,就是……原始了点儿,但不影响他感谢对方给他处理伤口以及给他食物。而他心中的惆怅与感慨,他不打算告诉对方了。
谁想得到一开始他只是想打死那只倒霉的鹿,给自己搞一顿不讲究的晚餐呢?
在那个月光淡淡,凉风习习的夜晚。曼柯骑着戟鹿回到了部落,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
“曼柯,你怎么才回来?”
“曼柯,你的晚饭留在火那里了,自己去吃吧。”
“吃完早点去睡觉,守夜的时间开始了。”
漆黑的曼柯干巴巴地答了一声“好。”然后便捡了火堆边的肉干叼在嘴里,顺着月之引们栖居的神树树干一直爬上了树冠。于是,一片无星的夜穿过婆娑丛叶与真正的夜空在树顶相遇了。
长风掠过曼柯的头发,银蓝的双眼忽然在深夜中亮成一双星。
汪洋月光倾注在汪洋森林之上,浩荡星河奔涌于浩荡天穹之间,空濛万籁回响于空濛山海之外,天地寂静之中,只听得见他的心跳沉沉鼓动。
那个狼狈的异乡人一定是对他施下了什么巫术,不然为什么,他会在睁开眼睛时感觉到“世界”?
无论本人是否知晓,在他的生命中这都是可称奇迹的一个瞬间。
沉默的曼柯从此有了心事,无星的夜空从此有了星子。
在那之后,曼柯会带着一些食物和药去分别时指给他藏身的洞穴,用这些东西换一些故事,或者请对方“表演”一些魔法。月之引的部落不愿意被外人所知,他从未告知过对方自己住在哪里。可几天前下了一场大雨,他去的时候,洞穴里找不到那个人了。
今夜的巫师仍然不知道她最有天赋的孩子救助了一个异乡人,只是感觉到在他心里有什么在萌芽,成长是好事,但这份成长让她有些不安。她闭上眼睛抬起头,月亮就要到中天了,她所熟悉的光一改往日沉静,被风吹拂一般地流动着,带着一圈微弱而陌生的光晕,出现在了先前离开的方向。那是生命的辉光。
她睁开眼睛,提着袍衣快步走向大门。
在月亮中天前曼柯确实回来了,在他背上背着一样东西,散发着血腥与腐臭的气味,从他肩膀上垂下来的那只手来看,那是一个人,且绝不是部落自己人。他不知从多远的地方把人背回来,胸膛起伏着站在树影中,蓝色眼睛静静看着她。
她了然了。
在曼柯的光中萌发的种子,与这个人的光有着相同的地方。即使到了熄灭的边缘,她也能够分辨那种色彩。
巫师的心凝固下来,她看着她的门徒,在火把的映照下不怒自威:“曼柯,外面的人不能带回我们的部落。”
“他的伤口烂了,会死。”
“在外面救治他,不能让外人知道这里。”
“我治过了,天下了雨。”
“我给你药,扛他出去。”
“我用过药,没有用了。”曼柯说:“他在熄灭。”
“扛到外面去。”巫师给的是命令,一时四下寂静。她的门徒没有动,也没有争辩,就那样看着她。最后是她转身回房里去。
“摩琳——”曼柯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她听得见,那孩子在说——救救他。
从帘门外传来一声虚弱的呻吟,闭上眼睛,那光亮忽而明亮了一些,像是在挣扎。
“扛到外面去。”
她说。
在她身后曼柯背着那个人往前走了一步,成年人的重量压了他太久了,他大喘一口气——
“点一堆新的火,搭一个新棚子。把他的眼睛蒙起来。”
“我教你怎么治疗。”
从帘门里传来的是叮叮当当的声音,摩琳在取药和刀。
“嗯!”
巫师摩琳走出房门,看见她的门徒刚刚踏进光里来的身影又背着那个异乡人走向了树林的暗影。
她虽然看重他的沉静,却无法拒绝他的光辉摇曳。刚才他背着伤者在暗影中看着自己的时候,他的光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而明亮,晃到她不得不回避。这算是姑息吗?这是过度的迁就吗?她坚持了原则,又像是成为了共犯。她在放任那芽苗生长。
摩琳叹息,曼柯已经消失在门外,她从火把的光中走出去,跟着他的气息投入树影。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滑铲没滑完,过后再补补qwqqq
那天我在魁北克的海岸上,看见一个蓝色的摇晃的小点。它像是——我不知道怎么说——一片蓝色的叶子,贴着地平线被风吹得翻动。除了叶子它还能是什么呢?它太显眼了,蓝色的动物走在白色的雪上,走不多远就该被吃掉了。尤其现在,现在是所有动物都饥肠辘辘的深秋。但那个点越来越大,我坐着,就那么看着它慢慢走近我,我发现它是一只两足行走的细长的动物,没有毛发,蓝皮肤鼓囊囊的,像一大团不透明的泡泡,上头顶着面苍白的脸颊。它背后有一条看起来像长树枝的东西,很亮,似乎是铁。
细长的蓝色动物打量我。“你是北极熊,北极熊为什么来魁北克?”它开口问,“这儿太南了,都没有浮冰。”它说起话来不急不缓的,一点儿也不惊慌,一点儿也不饥饿。它真的是一只很怪很怪的动物,但让我觉得蛮安心。
“我顺着海岸线来的。”于是我接话说,“北边的浮冰也快要化完了,你再往前走就会看见的。我是北极熊,我自己知道,你又是什么?赤条条走在雪上,不会被别的动物吃掉吗?”
“我是人。”人说,“没有什么动物吃人的。”
“凭什么?”真够新奇,我想了一会儿,“你看上去虽然不太好吃,但应该能吃。你说我可以吃你吗?”
“不可以。”人说,“我穿得很厚,而且我背了一杆枪。”
“那有什么用?”
“你不会想知道的。”人故作高深地说。我没再理它,因为这时我注意到一只海豹浮上水面,停在远处的岸边晒太阳。我想,比起这只古怪的动物,我还是更愿意继续捕食海豹。我滑进水里,逆流而上,水流和风从上游淌过来,海豹闻不见我的气味。我接近它,从背后咬住它,把它彻底拽到岸上,与它厮打起来。很快海豹就不动了。我舔了几下嘴唇,把刚才搏斗沾上的血都舔掉。进食前我抬起头,发现人再次接近了我,手上捏着一块什么东西。它举起那块东西,咬了一口。
“我不跟你抢吃的,你愿意陪我吃午饭吗?”人问。
“为什么?你没别的事做了吗?”我不情愿地说,“我习惯独处。”
“人喜欢有其他动物陪着。人很容易孤独的。”人解释道。
“那你干嘛不找其他的人呢,偏偏要来找一头北极熊?”
“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不喜欢其他的人,至少我不喜欢这里的人。”
“也就是说,你找动物陪你,还是有标准的咯?”
“没错。你愿意陪我吗?”
这下子我还怎么说得出不愿意呢?我趴在死去的海豹身上,人则在我的后脚掌旁边坐下,倚住我的腿,继续嚼那一小块东西。
“你吃的是什么?”我问。
“三明治。”人口齿不清、心不在焉地答道。
“那是什么?一种鸟?”
人停顿了一会儿才又出声:“不是鸟。面包、蔬菜、火腿,糖和盐……”我转过头,人正在看海水,但海里除了水之外什么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说。
人短暂地瞥了我一眼,又瞥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对,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也说,一边把剩下的东西都塞进嘴里,腮帮子撑得老高。这使我产生了些怜爱,人吃这么小块的东西都费劲,活得该有多累啊。
“你什么时候走?”我吃掉半只海豹时,人问道。
“我暂时不走,吃饱了再晒晒太阳。”我舔着血乎乎的鼻子。
“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会离开魁北克?你来这里,找点吃的,过段时间又会走吧,到别的城市去?你什么时候走?是明天呢,下星期呢,还是下个月?”
我嚼着海豹的脊骨。我仍然不太明白人是什么意思:“不好说。”
“没个打算吗?”
“没得吃就走,想走了就走呗。”
人又用那种故作高深的神态注视我了,我不喜欢它故作高深,便龇开沾满血液的牙齿吓唬它,它果真被吓了一跳。但它马上就明白了我并不想伤害它,它又开始说话了。
“我打算到北方去。”人看着我继续吃海豹。
“这里不就是北方吗,北极圈以内。”
“更北一点。”
我思考着。“哦,”我说,“你要过海湾,去冰山后面。但你不是怕孤独的吗?”
“也没有那么北。我只是想去拉布拉多。那座城市很繁华,人很多,而且不是魁北克。”
“那不是很近吗,也不比这里冷太多,去不去有什么区别呢?”
人垂着头,用前掌拨拉着地上的雪块玩。它可能不太想回答,也可能是答不上来。最后它只是重复说:“那里不是魁北克。”
我已经快吃完海豹了,我用余光看人坐在地上玩雪:“但我觉得魁北克还挺好的,我捕到海豹了。”
“人评价一个地方好不好,是不光靠能不能捕到海豹来说的。”
“那靠什么?”
人在捡雪里混进的小树枝和碎石头。它慢慢说:“看能不能觉得幸福。”
“捕到海豹不幸福吗?”
“才不是所有动物都觉得捕到海豹就幸福呢。”它看上去有点儿生闷气了。
“那怎么幸福?”
人把好些树枝和石头扔向海面——大部分没有扔进去,只是在冰块上滑行,它的力气太小了。“我不知道。”它小小声地说,“我觉得去北方说不定会知道的。”
“为什么去北方就知道了呢?”
它把前掌抬起来,托住下巴。“你看,”它又盯着海面了,“一个地方没有吃的,你就会到另一个地方去。我觉得在魁北克不幸福,我不应该到别的地方去吗?”
-tbc-
作者:段涯
评论:无声
阿觉跪在我面前,神色决绝,不肯再看我一眼。
而我,则一眼望见我们的终局。
阿觉最早入我的眼,是我十一岁那年。
那年,我第一次杀人。
时日久远,我已忘却了事情的起因。只记得那是个一个瘦骨伶仃的小孩,还不到我肩高。我分明带了武器,却选择用石头一下一下砸死他。
起先他还在挣扎尖叫,慢慢地停止了一切动静。我机械地挥了不知道多少下石头,到这时终于回过神来,觉得胳膊有点酸。于是我丢下石头,取出贴身藏好的匕首,确保他死得不能再死。
我亲手杀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毫无实感地,慢慢用衣摆擦拭着刀刃。
阿觉就是在这时,突然出现在我背后的。他脸色惨白,低声喊我的名字。
那时,我记得他是我宫中的侍从,一时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杀了他——杀了吧,没有好处,我有些累了,不想再费力气;不杀吧……又担心他误我的事。
这样纠结着,便听到他低声道,殿下,快走,现在附近无人,过会可能会有人来。
我望着他,说,你真有意思。谁会怪我杀人不成?他们只怕我没胆子杀人。
他抬头看我一眼,惶惶不安,眼睛清澈而软弱,犹如一只未沾世俗的兽。
我心一软,却不肯承认自己心软,只当自己觉得这小孩有意思——可是有什么意思呢。现在想来,他不过是在一帮疯子里稍稍有些像正常人罢了。
……但也只有几分像。
我既然要觉得他有意思,吩咐人处理残局时,便把他调到身边做了近侍。
母亲知道了我杀人的事,十分高兴,在家宴上夸我有她“少时之风”。
少时之风,谁听了不说一句什么神经病一家子。
阿觉私下里劝我不要嗜杀。
我说你真可爱,这是我能决定的事情吗?
他看着我,眼里闪着无奈又悲哀的光。
如今回想起那一刻,我才慢慢品出来。他啊,居然是在可怜我呢。我出身尊贵,没吃过半点苦,却生性残暴,谋害无数人……他却觉得我可怜。
真傻呀。
但,更傻的是我。我啊,误以为他爱慕我。
我想,接受一个人的爱,总不会是错。因此越发纵容他,仍由他借着我的名头做事。我知道他背着我救人,却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自己不知道。
我想,只要他不曾害我……只要他不曾害我。
少年时,我不得已要亲手杀人,来向母亲证明我的“血性”。及至年长,为保全性命,又不得已参与权势争斗,挥刀向我所谓的“姐妹”。
所幸我也没有几个亲兄弟姐妹,杀的更多的是堂表亲戚。既然本就没有多少交情,也无所谓“人性”牵绊,我动手也就毫无顾忌。
阿觉大约是颇有不满的。他总是眸色沉沉地望着我,一言不发。想来是心知劝不动我,不再白费力气了。
我偶尔看见他的眼睛,再不复当初的清澈。却并不觉惋惜,也没有欣喜。只是无谓地接收了这一信息,正如我随波逐流地走向自己的终局。
我曾设想过,阿觉终有一日会背叛我,或许是因为他再也忍受不了我的——我们家族血脉的残暴,或许是对某位忠良心生不忍,执意要救他。我还想,若是后者,我让他一两回,偷梁换柱,任其活下去,也不是不可。
然而他爱上一名潜入我府中要刺杀我的刺客。
那刺客见事发边服毒自尽,然而我早已认出她是我姐姐的人。她没能杀死我,便乱不了大局。我……本不打算惩治阿觉的。
然而他拦在刺客的尸体前,满眼怨毒。
那一刻,我真是觉得有些悲凉了。
他爱上旁人也不是不行,为什么要爱上这么一个同我一样血腥的刺客?他看那刺客的眼神仿佛她是世间第一纯洁人。可是心性高洁之人会做刺客吗?再说了,我和姐姐也算是一丘之貉,谁又比谁干净了?
我命人把尸体拖下去喂狗,又把他关起来。
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亲自去看他最后一面。
他跪在地上,不肯看我。我以为自己早已凉透的心,居然又一分一分地凉下去。
身居高位,早已不再亲手杀人的我,赠与了他我最后的爱。
我亲手握着刀,杀死了他。我并不精于杀人之道,不知道捅了多少刀才杀死他。他竟然不躲不避,也没有如我猜想的一般眼带悲凉、或是怨恨地瞪我,眼睛望着不知何处……或许是九天之外吧。
来之前我想他要杀我该怎么办。他没有这么做,我却有些不知所措。
最终只能命人将他的尸体和先前的刺客丢在一处。
我起身,看了他最后一眼。
他仍睁着眼,只是眼底涣散一片,不复清澈,也无怨恨。
我想我今后恐怕会越发偏激了。
我只会死得比他们更凄凉。思及此处,倒觉得脚步有些轻快了。
作者:巴珑
评论要求:随意
维走了许久,风尘仆仆、一身狼狈,在M镇一座小小的博物馆中驻足。无人看守的废旧博物馆中展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古老物件:实体纸张、墨水笔、通讯器、烟斗、蓄电池……标签写着吸引人去点击的介绍:“这个发明让一个文明得以崛起”、“这件物品毁灭了所有林地”之类。点击查看,会播放物件的发展史和使用方式。
维一边看,一边试图理解,古人使用这些物什的场景。它们在悠悠的紫色光线中翻转,像是在他脑袋里发出了嘲笑的声音。
他很快被一枚戒指吸引了注意力。戒指镶嵌着一颗小小的水晶,在紫色的氛围中透着不甚明显的琥珀色。
奇怪,这枚戒指,似曾相识。他没意识到自己的左手握了握拳,四根手指根部的红褐色勒痕已淡了许多,右手无名指仍有一枚激光指环,像是有生命一样紧紧咬住他的手指。他无法想像:象征暴力和征服,用来束缚奴隶的指环,在古时候可以这么亲切可爱。
戒指的标签上只写着“戒指”,什么形容的前缀都没有,却像是有一股魔力,引诱他去靠近。
***
维是被一个亲吻叫醒的。
他睁眼看到对方的脸,是熟悉的英俊脸庞,对方抢了他盖在脸上的书本,正得意洋洋地冲他笑。维感到一股异样,但很快被抛在了脑后。为了抢回被他顺走的书本,维又吻住了对方,将他扑倒在地,像野兽攫住了猎物。
维的情人,尼,一个落魄画家。维在导师的派对认识了他。维是个有点乖张的学生,两个人性格和喜好大相径庭,俩人在讨论会上有过短暂的交流,但没人想得到,他俩会玩在一起。
尼是通过好友介绍来的,与这个派对格格不入。维看到他在室外抽烟,黑夜是个浓郁的背景,红色烟头明明灭灭,让人在黑暗中的窥见到尼不太让人注意的侧脸线条。维看得愣了神,不知多久,尼才注意到他。尼把抽了一半的香烟递给维,后者装模作样吸了一口,被呛得咳嗽不止。尼大笑,眼睛里仿佛有星星。
尼居无定所、放浪不羁,维也没有许什么约定,专注学业,二人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有一天,尼潜进维的宿舍,像他展示一枚老旧的戒指。
“听着,”尼说,“我们没有承诺,但是我把这枚戒指给你,”尼将这枚戒指轻轻发在维的手心,“你戴上它,就是承诺。”
“你戴上它,我就是你的,永远都是。”
维拿起戒指端详。那戒指暗淡无光,却镶着一颗琥珀,看起来精巧可爱。维轻轻一笑,突然将戒指抛了出去。尼大吃一惊,却又看到那戒指出现在了维的右手无名指上。隔着指缝,尼看见维笑得眯起了眼睛。
“很好,你是我的了。”
***
维是被无名指的刺痛叫醒的。
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熟悉的环境,熟悉的气息。主人知道他醒来,要进来了……
***
维双手四指,都被戴上了激光指环。
这种指环从指根植入人体,起到了对人的监控、定位和鞭策的作用。要取下指环,要么主人主动解除控制,要么,奴隶死亡。
维双手四指,都被戴上了激光指环。
这种指环从指根植入人体,起到了对人的监控、定位和鞭策的作用。要取下指环,要么主人主动解除控制,要么,奴隶死亡。
维在战争中逃难到这个国家,被抓做奴隶已经半年了。他们被关在一个不见天日的地下工厂,他们穿着制式的制服,做的工作简单而重复,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他发现总有同伴在悄悄消失。一开始,他以为他们逃跑了,后来他知道了,他们是死了。他们是逃跑后触发了指环的杀戮指令,他在他们的教学影片中看到过,他不信,后来他不得不信了。于是他逐渐失去了逃跑的勇气。
那天,新一轮的教学过后,维被告知,经过一年的努力,他获准了一次晋升的机会。但还需通过最后的测试。测试很简单,只要依次进入几位大人物的房间,通过面试,就能晋升。
当奄奄一息支离破碎的维被丢弃在垃圾回收处理处的时候,他意识到,奴隶没有选择的权利,逃离和留下,他都是死了。他逐渐失去知觉。他闭上了眼睛。
维被手指的刺痛叫醒。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大多数感官都模糊又迟钝。他不能确定,他是死了,这是另一个世界,还是做了个噩梦?他看到手指被绷带包裹,只有刺痛让他清醒,叫他想起他所经历的炼狱。他应当是死了。
右手的无名指上传来一阵刺痛,直钻入心脏,叫他心悸。
他想起那天,其中一位大人物,抚摸他的全身,不苟言笑,去除他手指上所有的激光指环,而将另一枚激光指环戴在他的右手无名指上,对他说:你是我的了。然后放走了他。
如今他被他抓回来了。
恐惧像瀑布冲下来,将他拍得粉身碎骨……
***
维发现自己紧紧攥着那枚琥珀戒指。
大人物走进来,长着和尼一样的英俊脸庞,不苟言笑。
他看着他。
他把戒指戴在了右手无名指上。
他嘴角一松,低头吻住了维。
“很好,你是我的了。”
End
(发现是个大纲文emmm)
作者:原殊
评论:无声
再次遇见那个人是一个意外,虽然这段时间一直都有在寻找那人的踪迹,但格罗其实完全没有想过能够再次在这座城市看见阿尔伯特。
…好吧,现在想想这个名字也是那家伙胡诌的。在短暂的恋爱的激情后,留下了一看就很敷衍的”啊我很爱你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磨平了我们的激情所以我将离开然后继续爱你balabala“的信息就消失地无影无踪。想来一开始嘴里就没有一句实话。
找了那么久都没有半点音讯,现在反而自己主动送上门来,这叫什么…灯下黑?
格罗眯着眼睛看着阿尔伯特与别人交谈的样子,他还是一样笑吟吟的,虽然隔得有些远听不见声音,但是根据他的肢体动作和旁边的人低下头有些泛红的脸来看,那家伙又在撩人…格罗将牙关咬得嘎吱作响,而身边的秘书目不斜视,眼观鼻鼻观心,在驾驶座上巍然不动。
在阿尔伯特即将自然地将手搂上旁边的人的腰的时候,格罗终于忍无可忍地走下车,快步来到阿尔伯特身边,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抓住他的手。身边满溢的低气压将那个被搭讪的无辜群众吓得手足无措,当机了两秒后就迅速撤离了这修罗场一般的情景。
阿尔伯特回头,表情从愠怒到疑惑再到心虚,最后有些尴尬地挤出一个笑容:“啊哈哈…怎么是你啊…真巧啊哈哈哈…”
盯着他游移的眼神,格罗的手不由自主地用了些力,然后缓缓将目光移到领口,这家伙的项链上倒是还串着那枚戒指…这让格罗阴沉沉的心情微妙地好了些,虽然看上去更加像皮笑肉不笑了:“我也觉得很巧,阿尔伯特,当初你突然就人间蒸发可让我好找。而现在我们又见面了,你不觉得这是上天注定的吗?”
“呀…你要相信我一直都是爱你的,从那之后,从我离开的那天起,我对你的爱愈发深厚,亲爱的。只不过我们无法见面,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有爱就足够了。”从最初的慌乱中回过神来,阿尔伯特脸不改色心不跳地开始狡辩。
格罗扯了扯嘴角:“然后继续找人搭讪?…算了,我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解释。”他手上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就想把人拉走。
“在街上拉拉扯扯地不好吧亲爱的,老实说就在昨晚我还梦到了你……那是什么?”阿尔伯特眼神微怔,突然指向格罗身后。
格罗不为所动,甚至没有分出一个眼神:“你这招都用过多少遍了…就算你是表演系毕业的,我也早就免疫了。”
见到阿尔伯特难得吃瘪又无可奈何的样子,格罗轻笑了一声,看着那张面容姣好的脸慢悠悠地开口:“之前你不是说我们激情不够吗?既然你这么想,那我们当然也可以找点刺激的方式…”他神奇地从身上拿出一副手铐,“咔”“咔”两声把两个人的手腕锁在了一起。
“亲爱的真是一点没变,还是跟从前一样喜欢开玩笑呢…寻求刺激我当然乐意只不过…啊,都这个点了,过会我还有点事,工作上的。亲爱的应该不忍心看我为此丢掉工作吧?”阿尔伯特苦笑着扯了扯手铐想脱下来,但是失败了,于是一边在心中念叨着因果报应,一边露出招牌微笑在格罗眼前晃了晃手。
然后阿尔伯特用自由的那只手掏出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当然,我们还是有机会的,这是我的新号码,亲爱的如果不着急的话…我们之后再联系?”
早就被用这样的话术骗过,格罗眼神从那张纸条上掠过:“工作?没关系亲爱的,我想你现在好好请假的话是丢不掉工作的。当然丢掉也没关系,如果是你我很乐意养在家里。之前你就这样用花言巧语溜走了,可让我找了好久,现在我会珍惜我们每一秒在一起的时光的。对了,电话,亲爱的现在打给我吧?”他摇了摇手机,然后用纸条的号码拨了过去,不出所料提示是空号,他握着阿尔伯特的力度更大了。
“不不不,亲爱的要是这么认为那我可就伤心了,这当然不是花言巧语,我发誓对你说的每句话都是发自肺腑之言!…我无时无刻在想念你,或者…介意现在一起去喝一杯吗?”阿尔伯特眼神躲闪了一瞬,把纸条揉成一团,轻咳一声避开了格罗的问题。
“嗯哼,真想看看你的心里装着些什么...”反正也没指望得到正面的回应,格罗十分顺手地捏上阿尔伯特的脸,“亲爱的还是这么可爱。酒量变好了?我当然不介意一起去喝一杯,既然是你提出来的,我怎么会拒绝呢?”
“Penguin,我猜你一定会喜欢。”覆上格罗的手握住,阿尔伯特凑到他耳边悄声说到。
“你喜欢的我都很喜欢,一直都是这样的不是吗?”格罗被耳边呼出的气息惹得慌乱了一瞬,然后侧过头不甘示弱地顺着这暧昧的姿势说话。
“……”稍微有点惊讶,阿尔伯特沉默了一小会后拉开距离,恢复了之前笑眯眯的样子,“真是久到有点不习惯了呢…走吧?”仍然维持着牵手的姿势,只不过这次阿尔伯特走在前面,从市区拐进了嘈杂的小巷子。
不知不觉又被掌握了主动权…格罗对路边等着的秘书挥挥手,用“我倒要看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的心态跟了上去。
二人很快就到了酒吧里,酒吧老板对着手铐看了一会,脸上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倒是阿尔伯特被老板盯得有些不自在,把手放到桌子底下:“咳…Irish Car Bomb和Margarita。”
而格罗毫不遮掩自己的目光,从入门开始就一直盯着阿尔伯特看,在酒吧起码不会像在大街上一样惹人注目,天知道他想这张脸想了多久。
注意到格罗投过来的目光,阿尔伯特调整好表情,轻浮地笑着,靠过去说:“这里的环境很不错,我们可以多坐一会…那么想我的话,不妨解一下这个?一直戴着的话——会不方便吧…?”
“会——吗?”格罗懒洋洋地拉长了语调,“有什么不方便的事,我都会乐意帮忙的。很不错的小情趣,亲爱的不喜欢吗?”
“嗯~?当然喜欢。”阿尔伯特用戴手铐的那只手用十指交叉的方式扣住格罗的手,另一只手撑着脸,盯着格罗有些坏笑着开口,“没想到亲爱的现在这么有情调……还是说…是特意为我准备的?”
砰,桌面发出脆响,两杯调制好的鸡尾酒被推至你们面前,“Irish Car Bomb和Margarita,请慢用。”
“哼...”格罗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但想到这人之前撩完就跑就不甘示弱,“当然,我从你这里学到了不少。为了我们的再次见面,我可为亲爱的你准备了很多东西。”特地在最后四个字上加了重音。
“你喜欢就好——”阿尔伯特摸了摸鼻尖,然后又低下头笑着摆弄手铐。
“真可爱啊~看来我教得不错?”不知道是用什么精细材料制作的,没有钥匙大概没办法解开。阿尔伯特有些自讨没趣地放下手,然后把那杯暗红色的鸡尾酒拿给格罗,“爱尔兰汽车炸,我最喜欢的一款。顺带还从没见过亲爱的喝醉的样子…让我期待一下吧。”
“...那可是很难的啊,说不定你要先喝醉呢?”格罗自然地接过酒,“好吧亲爱的,我会为了你的愿望努力一下的。嗯,可不能再那样趁机溜掉啊...”
大概是一语成谶,又或许是太久没喝酒,几杯酒下肚格罗便觉得有点迷糊,思维迟钝了很多。
“唔...好烈的酒。”头脑变得有些晕晕乎乎的,格罗不自觉地向阿尔伯特靠过去,毫不客气地伸手抱住,“好久不见了亲爱的,我可一直都是很想你的啊...”
“刚才还一副很有自信的样子…这才没多少吧…?”阿尔伯特推了推眼前的人,没推开。想了想放这家伙一个人去酒吧也太危险了。忍不住用手贴上格罗的额头,“我也一直想着你呢,无时无刻不想,一个人可是很寂寞的哦…”负罪感油然而生,顶着压力继续说鬼话。
“那你还突然跑掉...差点就找不回来了哦...而且你还没带上我送你的戒指…”说着说着有点伤心,因为喝醉了完全再没办法压抑自己的情绪,“这次可不能再走了,花言巧语的骗子,哪怕是关在家里也可以…嗯,你也还欠我一枚戒指呢…”格罗嘟嘟囔囔地放着狠话,抬头看着阿尔伯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开口,“不要走。”
“……”不由得沉默了,阿尔伯特微不可闻地叹口气,“对不起哦…但我真的爱你,亲爱的。”搂住格罗的肩,手不安分地慢慢往下滑,摸到腰上的时候偷偷探入口袋,一边抛出问题转移注意力,“…亲爱的之后过得怎么样?”
“之后...?”格罗有些迟钝地想着问题,“没什么差别...除了我一直都在花时间找你。如果亲爱的真的喜欢玩失踪的话...我也总能把你找回来的。”任凭阿尔伯特上下其手,格罗的潜意识似乎察觉到什么不对,“阿尔伯特...?”
“嗯哼?”装傻充愣,“原来在特意找吗,还以为……亲爱的不生气吗…?”阿尔伯特又靠近了一点,几乎是贴着格罗的脖颈开口。
手指碰到冰凉的金属物件,阿尔伯特摸到钥匙后不着痕迹地抽回手,把钥匙放进自己口袋:“亲爱的那么吸引人……也会有其他追求者吧。”
伸手摸了摸那张脸,格罗摇摇头:“生气啊...不会的。想到你就没办法生气,我也勉强知道亲爱的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提到其他追求者啊,我又不喜欢他们,我对亲爱的从一而终哦...”
想好的话术被噎住,阿尔伯特难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注视格罗的眼睛。兴许是压力太大了,也怕格罗看出什么,很快就又闭眼,用鼻尖蹭了蹭他的额头。
“…对不起。”喃喃自语了一句,“觉得困吗…?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嗯...一起回去吧。”不知不觉完全忘了自己一开始的目的,格罗身上毫无之前那种气势,只是点了点头。
阿尔伯特半抱半扶着格罗起来,拷在一起的手一直没有被放开。然后走出酒吧,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上车之后,两人如同依偎一样待在后排。熟稔地报出了格罗的家庭地址后,车辆发动了。阿尔伯特调整了一下姿势让格罗躺下来:“可以先睡会,到了我叫你。”
“不行...不能比你先睡。”格罗小声地坚持着,“会跑掉的...”
“呀…会这么觉得吗?”帮格罗换了更舒服的姿势,将他的头能靠在肩上,阿尔伯特轻轻摸着格罗的脸,“没事的…”
格罗有些安心地抓着阿尔伯特的手,意识沉沉浮浮的,仍然努力地抵御着酒精的作用,保持着最后一丝清醒。
阿尔伯特抬手轻轻遮住格罗的眼睛,轻叹一声:“…我爱你。”
听到熟悉的话语,身体本能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格罗也迅速说出了回应:“我也爱你啊。”
似乎是听到了想要听的话,格罗不由得放松下来,意志也被酒精趁虚而入,跌入了光怪陆离的梦境之间。
等到再次醒来,已经是次日清晨。
此时格罗正身处自己的房间。下意识坐起来,第一反应就是四顾寻找。那个本应和他一起回来的人。
然而不在,房间里没有人。手铐和钥匙被好好地放在床头。
…早就猜到这种结局了,格罗恍惚地想到。
失意之余,格罗感觉手上有不寻常的触感——
戒指,自己的无名指上多出了一个戒指。是阿尔伯特一直带着的那枚。在自己曾经送给那个人戒指的时候,阿尔伯特并没有送出相应的回礼,自己的那枚戒指也被做成项链上的装饰带着,而现在……
想了一会儿,格罗觉得自己的内心豁然开朗。
阿尔伯特最多只离开了一个晚上…让秘书整理出今天的车次和航班,他摸着手上那枚戒指露出微笑。
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和分离。
而他们还可以有很多次,格罗想,这次他会先找到阿尔伯特。
作者: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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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还是不动啊,看来今晚要在车上度过了。”
再怎么努力也看不清前面的拥堵情况,上半身拉长到极限的蓟突然卸力,把自己丢回了座椅上。崭新的皮制车椅随着他的动作发出了“咯吱咯吱”的沉闷哀嚎。
不过旁边的车主已经顾不上这些了,长时间拥堵带来的烦躁早已转变成一股由衷的无力感,现在连摇着头说“真的假的……”的力气也消失殆尽,他被动的,无可奈何的接受了现实。
“唉……”柏叹了今晚最后一次气。
“晚餐就用零食来凑合一下吧……幸亏我们之前去了超市,我的车里可是什么都没有呢。”
他慢悠悠地起身,扭曲着身体从后座鼓囊囊的几袋东西里挑出装有零食的那一个墩在了两人中间。
“这样看起来还真是豪华啊。”
“是呢。”
随着柏的动作零食本身和袋子的绝妙平衡被打破了,几小袋饼干和糖果滚落在两人脚下。
柏的心情突然好了很多。
不过……
“你竟然还买了这个……小孩子吗?”
“啊,这个呀。看到就买了。不会感到怀念吗?”
看着柏展示给他的橙子味戒指糖果,蓟露出了孩子气的笑容,倒是和手里的糖果很相称。
“还记得小学时我买了这个送给同班的女生,这件事现在参加同学会都还会被提出来做笑料啊。”
“真的假的……你这个家伙小时候就这么厉害啊。”
“不敢当,不敢当。”
蓟挠着头笑嘻嘻的回应着,好像是当做夸奖欣然接受了。
“不过蓟你从小到大都很受欢迎呢,一直都不缺女朋友的样子?”柏挑了一包烤鸡味膨化食品出来,“刺啦”一声扯开袋子,“倒是现在这种单身状态比较异常。”
“因为有梦想要实现啊。”
“梦想这个词在你嘴里说出来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呢……”
“哈哈。”吃着薯片的蓟笑着回答,“毕竟女朋友需要花精力照顾,不管是心情还是生活都需要留意,一段时间没管又会闹脾气。最近工作正在紧要关头,我不想分神关注这些。”
真是游刃有余的回答。柏正这样想着蓟又开口道,
“不过柏你小时候没有幻想过吗?遇到心目中的恋人,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送上自己挑选很久的钻戒求婚,之后自然而然的白头偕老。”
从他的嘴里听到这些话真是意外。柏一直以为蓟是恋爱感情淡薄的类型,通俗点讲就是有点渣。
“嗯?啊。当然想过。小时候看的童话都是这种类型的。”现在想想小时候的自己真是单纯,相信一切事情都会那么顺利,顺理成章的就会达到最后的幸福。
“钻戒总被作为永恒的象征吧?准确来说是钻石。”
“寿命以亿年记的恒星灭亡后的样子,将会永远漂浮在太空中吧。从这层意义上说确实是永恒。”
“真是浪漫。”蓟轻轻地笑了,“我第一次听说,这样不就更可信了吗。”
柏突然很想知道蓟现在的表情,他偷偷地看了过去。
蓟的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戒指糖果,这次是荔枝味的。他的脸上仍带着那一如往常的轻浮笑容,目光跟着手里的糖果晃来晃去。
只是他的眼神,或者说他身上的氛围,让柏想起几年前撞到他做毕设的那个时刻。蓟的毕设是一座巨大的黏土雕像,即使只看它裸露着铝制骨架的半成品样子,柏也料到了它会在几个月后被摆在展览的最中央,开展第一个上午就被某个富豪收入麾下。
天才艺术家眼中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呢?
“小学生买不起钻戒啊……不过你知道我比较乐天,哈哈,戒指糖还能吃,味道很好,这不是比钻戒还要好嘛!所以当时我就兴致冲冲的捧着珍惜的糖果和真心就去了呢!”
“唉……真是傻兮兮的。”蓟也叹了口气。
“柏你呢?当时对戒指糖有什么看法?”
“觉得自己能咬碎钻石很厉害所以经常买。”
“什么啊!这不是比我还要蠢!”蓟拍着车门很夸张的笑着,“啊,我不行了……”他抹了抹笑出来的生理盐水,平复着呼吸。
“不好意思,理科生的世界就是这么无趣。”柏喝了一大口罐装可乐,气泡在嘴里匆匆产生又化开,小小的刺痛宣扬着它们存在过。
“你相信永恒吗?”
“不觉得人类的永恒总是借助外物来表达的?”
“怎么说?”
“纵观整个宇宙,人类的寿命渺小的就像蝼蚁。而人类聪明的大脑也知道自己的一生是如此短暂,所以才会向往宇宙和星空,才会通过那样的广告词把钻石炒的那么昂贵。”
“听起来很是浪漫。”蓟又笑了,“像是未知和永恒组成了浪漫。”
“浪漫主义者。”
“没什么不好的。”他耸了耸肩,“能从普通事物上体会到更多情绪,就像是彩色的薄雾把一切都联系在一起。”
原来他是这样想的啊……真是不明所以呢。柏也笑了。
“虽然没有办法一直活下去,甚至可能先于自己的爱人死去,没法兑现自己永远陪伴的承诺。但当我把自己渴望永恒的愿望附在钻石上并将它亲手赠予爱人时,永恒便是存在的。”蓟把戒指糖套在手指上一圈一圈转着,“钻戒只不过是心情的依附物,或者说容器?”
“这样啊……”柏有些惊讶,他从来没有往这个方面想过,也从来不知道蓟是这样感性的人。
“不过现实没有那么、啊。”
“啊。”
荔枝味的戒指糖果闪着光飞出了窗外,“通”的撞上了并排车辆,又被反弹回来,在夜色的掩盖下只能听到寥寥几次撞击声,之后就再也不见踪影了。
两人的目光随着糖果跃动着,最后一同停留在面前仍旧长——长的车队里。星星点点规律的红色车灯显得有些生硬、拥挤和无趣。
“怎么还没结束啊,好想回家睡觉。”
“看样子没法在十点之前到家了。”
柏看了一眼时间,数字刚好从九点十四分跳到九点十五。
他重新抬起头看向车队,一次叹息刚刚要从喉咙里挤压出来,
巨大的,闪亮的,散发着强烈绿色光芒的什么划过天空,把一切都照亮了。夜空和白昼就像在转瞬间进行了两次替换。
柏呆愣在驾驶座上。现在仍是黑夜,车辆们仍然排成长列拥堵在一起,但四周早已失去了刚才那份令人烦躁的静寂。人们纷纷从车上下来,相互走动着激动地讨论着刚刚看到的神奇景象。
“喂柏你看到了吗!!!那是什么?!流星?火箭?人造卫星失控?!”蓟也激动万分地晃动着他的肩膀。
“……火流星。”
“什么?”
“是火流星啊!!!!!!超级大的火流星!!!!!快看看行车记录仪有没有录下来!!!!!!”
“等等不要这么慌乱!!柏!!你按错开口了!!!!”
(尝试用大篇对话组成故事,不过最后成品还是和想象中不太一样呢。)
作者:筑堡人
评论要求:随意
雪花从铅灰色的阴云里飘飘洒洒落下,公交站台上挤着十几名等车的乘客,都在雪里冻得不愿动弹,只在原地搓手跺脚。
强子站在最后都打量了一遍,没找到合适的目标。988靠站前,强子拽起帽子兜住半边脑袋,防止被车头的摄像头拍到全脸,他的脸也吹得和雪一样冰冷,但揣在羽绒服里的双手还很热。
刀片就在手上,只要一个不小心,指头上就得多道口子,虽然危险,却是多年养成的习惯,刀片与体温相同,越容易把控,一面也能在口袋里提前握刀,保持手感。
公交车紧贴着站台还没停稳,已经有人往里挤,按他的经验,最多再有两个站整辆车就会站满乘客,到时候就不太容易下车,但人太少也是不行的。
“往里面挪一下。”司机叫嚷道。
混在人群里,强子借着帽子遮挡视线快速筛选着目标,十几秒时间里就必须做出选择,很快抢过一个年轻男人,在靠近车门的双人座落下,余光瞥到在身后落座的同伴,放下心来。
落座时车门开启冷气灌进车厢时,同排座位上靠窗的乘客还在熟睡,没有要醒的意思。
强子确认了一下这人,是个老年女人,染了黄头发,衣服还很新,围巾挡住了脖子,只在左手戴了只老款金戒指,这说明不了什么,目光往下挪挪,一只手搭在随身的挎包上,一只手攥着包的挎带。
下车的乘客卷走了部分热气,随车公交启动,又补充回来,不多久,同伴在他肩上轻轻拍了两记,强子不动声色,眯眼打起瞌睡,趁着车辆摇摇晃晃,胳膊肘往老女人身上轻轻靠了靠,没醒。
这人要么警觉性确实不高,要么太累了,没空多想,提起手里的公文包放在腿上挡住左手,一面贴近挎包,手腕一翻,不费吹灰之力在挎包上拉开巴掌宽的豁口。
身后有人咳嗽了一声,强子不为所动,很快掏出一只老年手机,强子皱皱眉头,尝试着再探进去两根指头,摸到根硬邦邦棱角分明的纸包,夹紧了慢慢抽出来,心脏狂跳不止,还想再探,肩膀被轻轻拍了三下。
强子回过头,同伴已经站起身,正朝着身旁的一名年轻人撩开外套,露出怀里的匕首,强子眯起眼,冲那管闲事的年轻人歪嘴笑了笑,冷冰冰地戳了一眼,起身下车。
“还是我们强哥牛逼。”在搭档兴奋的眼神里,强子撕开纸包,露出一沓崭新的红色纸钞。又拿出老年机翻来覆去验了成色,按行情最多值300,或许200,蚊子再小也是肉,他想到。
压断两个手机主人女儿的电话,正要拔卡时震出来一条短信,强子冷笑一声,点开短信,却不是惯例要取回手机的内容。
“哎哟,这回又是发的什么,让我看看。”强子把手机递给搭档。
“女儿得了癌症,还治疗费。”搭档一目十行看完,嗤笑道,“老东西花样还不少,东街来了几个新货色,要不要去看看?”
强子向来不喜欢来医院,通常只要他出现在这里,一定是有谁受了伤,上一次是因为和人打架,有人被切掉了一截小指,更不消说大医院的警卫总是充足。
有些同行会喜欢这里的人,当一个人失去一切希望时,总是比较容易放下警惕心。这也是为什么大医院的等候大厅里总混迹着黄牛和神棍,某种意义上,他们和自己也是一个类型的人,相比被不知不觉地偷走钱财,从一无所知的人身上骗走所剩无几的钱财造成的伤害更为持久。
拔掉sim卡之前,强子浏览了主人的相册,也从那些病例照片上确认了事实。
“盗亦有道都是他妈的扯几把蛋,但老子真是个大好人。”强子点燃香烟,打量着住院部的走廊和安全通道格局,计划着待会还完钱的退路。
“欸!那谁!这里是住院区,要抽烟去走廊那头。”一名护士厉声呵斥。
“哦哦,不好意思,我是来看望病人的,请问赵欣和她妈妈在哪个病房?”
听到访客准确说出病人和家属的名字信息,护士放松下来,“她们刚出去,要等一会儿回来。”
“啊?”
“你是他们什么人?”
“她妈妈的朋友。”强子随口应付,“我联系不上他们,打不通电话才过来看看。”
“难怪,赵欣她妈妈前两天手机被人偷了,哭着来的医院,哎,不容易的。”护士似乎熟悉母女俩,“要不我帮你给赵欣打个电话?”护士指了指他的手机。
“那就……”
腹内的绞痛突如其来,强子向护士问了洗手间方向,四间男厕隔间竟然全满,瞥见走廊一扇半开的门里有个独立卫生间,也不管牌子上的医生休息室几个字,蹲了进去。
一两分钟就有两道脚步声进来,刚才的护士问道,“史医生,赵欣的化疗方案定下来了吗?”
“在等ngs的结果,她身体还可以,等一期化疗结束后再吃靶向药。”
翻书的声音,谈话暂停了几秒,护士的声音再次响起,迟疑问道“可是他们家的条件,这个方案负担有点大吧?”
打火机啪嗒响起,又是几秒钟的暂停,“杨娜,你调来肿瘤科也快半年了,你关心病人我们都看在眼里,但是涉及到具体的治疗,是个很系统的工程,虽然也有更便宜的方案,但不见得最终结果就是好的。你懂我意思吧?”
强子叼着烟,翻出老人机,搜出史医生的聊天记录,一页页翻着,往往赵欣母亲问了一大段,史医生才回复寥寥数语,提上裤子,一直等到叫杨娜的护士离开,转过身再次撤出几张厕纸巾。
史医生闻着烟味时,厕所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个陌生男人,背着手问道,“史医生是吧?”
“你是谁?这是医生休息室!病人和家属不能进来。”史军莫名问道
“你就是赵欣母女的主治医生?”
“我是,你和她们是什么关系?问这个做什么?”史军才想到刚才的对话只怕都被对方听了去,瞬间过了一遍,确定没有说太多不该说的,严厉地问道。
强子若有所思点点头,低头看了看地板,喝道,“找的就是你这种黑心医生!”
史军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到一团黄影迎面劈来,暖烘烘溅了自己一脸,眼镜顿时被糊满,嘴巴没来得及关闭,粘稠的屎味顿时在舌头上晕开。
“啊!”他惨叫出声,听到对方的脚步声飞快远去,来不及追人,直接凑到水龙头上干呕。
强子一直跑出医院,才在条没有监控的巷子里停下,肺里灌满了冬日的冷风,甜丝丝地有些疼,一只手伸进口袋里,捏了捏梆硬的纸包,心里想到。
他妈的,医生要得,我也要得。
关机抽出老人机的sim卡,掰断了丢在雪里踩紧,口哨吹了首好汉歌,一路向东走去。
作者:贩卖机
类型:ff14同人
备注:
_(:3」∠)_是相当阴间以及莫名其妙的cp拉郎配。两人本来在剧情中毫无瓜葛除了【虽然感觉没人在卡3.0但还是防剧透】的那一下。
_(:3」∠)_总之是被洗了泽菲兰的芽【现在洗成加雷马人男了】和洗了奥尔什方的芽结婚直接创成饼子的产物。
_(:3」∠)_附带一个泽菲兰个人房间造成的巨大精神损伤。
_(:3」∠)_地点在幻影雪20-27个人房间3号。
_(:3」∠)_我要将这份巨大的精神创伤传播向整个鸟区。不能我一个人担心隔壁的精神状态。
评论要求:笑语
黑衣森林东部林区西,荆棘森北。
十二神大圣堂门前。
两位来自遥远雪都伊修加德的骑士正在水池中寻找着什么东西。
“泽菲兰,是掉在这附近了吗?”蓝发的骑士用竹竿小心地探索着水底。
“嗯……应当是的。”泽菲兰拿着向一旁钓鱼的冒险者现场借来的抄网,在水中仔细的打捞着。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这就要从十几年前说起了。
那是在伊修加德还未曾被第七灵灾的冰雪覆盖之时的事情——
此时,刚刚进入神殿骑士团,尚且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新人侍从骑士的泽菲兰,正坐在龙堡西部高地的戈尔加涅牧草地上,出神地眺望着远方。在他身旁放着的,是为了弥补身形瘦弱的缺点而特意选择的双手大剑。
这是他们这些刚刚进入神殿骑士团的新人们的第一次任务:格尔加涅牧草地巡逻。
“权且当做是郊游吧。”下达任务的骑士随意地挥了挥手。
“快、快跑!是龙!”惊慌失措的叫喊声打破了牧草地的宁静。
泽菲兰转头看去,只几秒便判断出这不过是一只由异端者变成的、最低级的邪龙眷属,若新人骑士们合力,很容易便可以打倒。
“喂,我们一起……”话语才刚出口,便被仓皇逃跑的同伴们吞没。泽菲兰愣了一下,在他的策略中,不借助同伴的帮助,仅凭自己一人打败这条“龙”的可能性并不低。但稳妥起见,他只得改变策略,聚拢起被惊慌逃跑的人们冲的四散的羊群,跑向牧场。
他记得有龙骑士在那里驻守。
“快离开这里!”泽非兰向一旁骑着陆行鸟经过的蓝发少年喊道。
并非骑士、也非同伴,仅仅只是路过的少年仅略做停顿,便翻身跳下陆行鸟,举起剑,逆着逃跑的人与黑羊群,向着那条“龙”冲去,意图转移它的进攻方向。
于是,泽菲兰便记住了那天少年在阳光下闪耀着银光的蓝发。
再之后,那只奄奄一息的“龙”很快便被牧场中驻守的龙骑士一击解决。
再之后的近十年中,两人都未曾再有交集。
直到三年前,某位被称作“光之战士”的冒险者穿过迷雾湿地自摩杜纳来到巨龙首营地。而接待他的,自然是巨龙首营地指挥官的奥尔什方。
为了调查这位奇怪的冒险者,泽菲兰才算是第一次的,也是再一次的单方面认识了他——当年那个勇敢的少年奥尔什方。
此时,奥尔什方早已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借着任务的机会,泽菲兰对这位当年使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少年做了一番深入调查。
他仰慕着奥尔什方。只是这种心情他绝对不可能向任何人说出。
出于更多地观察了解他的目的,泽菲兰借任务之便,更加地将时间与经历花费在奥尔什方的身上。
而奥尔什方,则浑然不知地围着光之战士打转。为他亲手煮奶茶,赞扬他的肉体……
而对于奥尔什方的这种行为,泽菲兰分外地不满。
当然,泽菲兰当时只当自己是为他与初识且身份不明冒险者迅速结为挚友的不理智行为感到气愤。
直到不久之前,他才意外得知此种情感,其名为嫉妒。
那自然是源自发生在教皇厅前,泽菲兰羞于提起的往事。那是泽菲兰少有的,却也是令他万分庆幸的一次失手。也许是奇迹,本应被教皇精炼的泽菲兰在那么一瞬间恢复了神智。这是他失手的原因,却也是他失手的结果。
直到今日他也无法完全相信,他曾经无比敬仰的教皇居然与无影相勾结,颠倒是非与黑白。伊修加德更是建立于谎言与欺骗之上。。在得知所有真相之后,泽菲兰很是消沉了好一阵子。在前不久刚过去的灾变中,那恐怕是几乎马上要化为妖异的绝望。泽菲兰自我质疑着,在被教皇精炼过的后遗症中,神志时而清醒,时而模糊。而在整个伊修加德都不知所措的慌乱情况下,挺身而出,不计前嫌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的,却是被他重伤的奥尔什方。
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略微恢复了思考能力后,泽菲兰询问奥尔什方。
“所谓的骑士,应当如此。”已经在夜以继日的相处中变的无话不谈的奥尔什方毫不犹豫的回答他。
也许正是这个契机,泽菲兰的病情开始好转。
自然地,他也向奥尔什方谈起过比如对自己的印象一类的话题,令他意外的是,奥尔什方居然记得少年时的偶遇,并且对泽菲兰自年少就表现出的谨慎大加赞誉。
对泽菲兰提出的“为何一瞬间恢复神智”的问题,奥尔什方给出了“那一定是超越一切的情感之力吧!”的模棱两可的回答。
情感之力吗?原来如此。
思索过后,泽菲兰特意瞒着奥尔什方,离开寒冷的伊修加德,去了一趟炎热干燥的王城乌尔达哈。在那里的艾斯泰姆珠宝店,泽菲兰订制了一枚无暇戒指。
而后,他与奥尔什方约定,在黑衣森林东部林区的十二神大圣堂门口见面。
他要将这份情感与奥尔什方共享。
“抱歉我来迟了,挚友。”
大约在约定时间过了一会之后,奥尔什方才推开十二神大圣堂的铁制大门。
受到突如其来这一句“挚友”的惊吓,戒指从正在凝神思索如何开口的泽菲兰手中掉入水池,发出“噗通”一声。
于是,才成就了现在眼前这两位骑士在水池里寻找失物的一幕。
他们搅扰水池的行为多少令一旁正在钓鱼的冒险者有些不满。
“喂喂,再这样走来走去的,终结者可又要脱钩了哦。”
“啊,抱歉抱歉。是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请容许我们再找一下,拜托了!”捕鱼人们面面相觑,既然被光之战士的挚友这样的请求了的话,再借机发挥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好吧好吧,不过这水里可是有一只被称作终结者的大螃蟹,你们可要当心啊!”捕鱼人向两人叮嘱到。
两位骑士谢过捕鱼人后,继续在水池中忙碌着。
“!!!哦哦哦!钓上来了!钓上来了!”身后的捕鱼人中,突然发出一阵欢呼声,两人转过头。一位捕鱼人兴高采烈地举着钓竿,长长的钓竿一头,被一只巨大的螃蟹正紧紧钳住。而泽菲兰那枚特别订制的无暇戒指,正刚刚好好的夹在另一只蟹钳之中。
巨大的河蟹——终结者,终于被冒险者所终结。
泽菲兰认为,此时正是向奥尔什方袒露心声的好时机。
趁着还来得及预约下周的婚礼。
文/鹤野
评论:随意
滑铲短打,质量很低,不建议看
在我的记忆中,大概三四岁的时候,母亲曾抱着我坐在卧室的地上哭。
那是我幼时最早一次并非出于本能的哭泣,母亲在我面前咒骂父亲的不管不顾,坐在地上哭泣的时候,一种念头生长出来:我也应该哭泣。那并非本能,但当时的我并不能理解这种思维,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受到母亲的感染,被言语间的恶意冲击出恐惧感,总之我和母亲身上披着一条淡绿色的毯子,镜子里映着一大一小两座毛毯闪,我们哭成一团。
后来战争也燃烧到饭桌上。我无法理解他们的争吵源自何处,从哪一句话开始爆发,会在哪一句话结束。腊肠泡进稀饭,我咬着泡软发凉的腊肉茫然四顾,而他们像是暂时休战,从灶台边走下来,父亲瞥见我的饭碗,大吼着让我吃饭。
我不知道他们的争吵源自何处,这种间歇性的伤痛记忆自我出生以来就一直存在,似乎我的到来就是那根罪大恶极的导火索。隐秘的战争无处不在,如同房间角落窥伺的黑暗,只等灯熄之后就一扑而上。
每当我觉得这个家庭开始归于平静和谐,新一轮的争吵又会突然爆发,但在每一次的混乱之后,我都记不住争吵的缘由和开端,记忆里最浓墨重彩的是家具摔碎的声音,尖锐的夹着几个破音的咒骂,他们总是用方言争吵,激烈的词句裹在乡土气息浓重的语音里,极速地高昂地喷射出来,变成子弹,变成飞溅的雨点。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战争,我坐在卧室里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听着外面的声音绵延不绝成一场激烈的背景戏剧,然后一声裂帛之音,我惊得跑到房门口去看,父亲用手撕烂了茶几边的塑料垃圾桶,把它掼在地上,用脚踩得稀碎。
塑料碎片摔到我脚边,而这一切只是开始。
电视柜上放着两个大音箱,父亲把它们挨个搬下来,砸在玻璃茶几上,刺耳的破裂声,浅色的玻璃层下陷,破碎,如同刀尖穿过白纸,一声尖叫夹杂着哭嚎,母亲冲上去扑打父亲的手,就像是信号枪打响,我鼻尖一酸,毫无预兆地开始嚎啕大哭。
于是一切都乱了套。咒骂声,哭声,尖叫声,零星夹杂着家具摔碎的声音,等到他们感到疲倦,消停下来之后,我的哭声还在响,如同一个破破烂烂、断断续续的报警器。
他们注意到了我,父亲终于投过来一个愤怒的眼神:“你再哭!”
我抽噎着跑回房间,缩进桌子底下,中场休息结束,下半场比赛继续。而我躲在狭窄的空间里,被四面粉红色塑料包围,觉得自己就像电视剧里被父母遗弃的可怜小孩,念及此处,听到外面一刻不停的争吵,我的眼泪又掉下来。
最终父亲摔门而去,母亲低低哭泣着清扫着客厅的碎玻璃,我从暂时构建的巢穴中探出头来,母亲看到我,投过来一个埋怨的眼神:“就知道躲起来哭!”
我困惑,我不解,我骨子里的内向和懦弱让我不知道除了哭泣还能做什么。五楼的夫妻天天争吵,摔打砸骂的声音可以穿过三层楼,而我坐在仅剩一块玻璃底板的茶几边上,靠着窗,理所当然地想:既然天天吵架,那生活还过得有什么意思,为什么不离婚呢?
我自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但从未在父母面前提过。这个词汇并不是没有被提及过,实际上它以一种令人厌恶的高频率存在于我和母亲的对话之中。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们早就离婚了,离婚对孩子不好,所以我们不离婚,离婚会这样,离婚会那样,我慢慢吃着饭心想:真的吗?
有趣的是,于我自己而言,我对这样的选择毫无感觉,一个可以减少争吵的方法,一个可以让所有人都开心的道路,一个可以让这个家庭得到解脱的机会,为什么不呢?所有顾虑和拒绝似乎都只是自欺欺人的借口,因为在对彼此的争吵之中感到疲惫,又会将压力传递到旁观者的身上。
一个锁死的环,一组环环相扣的多米诺骨牌,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无法幸免,一个本该融洽的集体是这样走向四分五裂。
而偏偏处在战争中的人总是会向旁观者索取认同。父亲离开的夜晚,母亲只做了两人份的饭,我默不作声地埋头吃饭,听见母亲再次开始数落父亲的每一个缺点。
“我就是瞎了眼才会和你爸结婚!”她挥动锅铲,一通发泄之后犹觉不足,于是她看向我,质问道:“你说实话,我和你爸你更爱谁?”
我已经不记得幼时的我回答了什么,大概一如既往地报以沉默,因为那时连说话都磕磕绊绊的我正迷茫地思考:“实话”是什么意思?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前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63963/
1.
“……每过四年,米尔斯大人的生日宴会上,会选择一百个幸运儿实现他们的愿望。”温柔的妇人合上了手里的故事书,“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蓓尔,你该睡觉了。”
“米尔斯大人不是神吗?为什么会知道祂的生日。这一百个幸运儿又是怎么选出来的呢?”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瞪着大大的眼睛,小手抓着女人的衣角,“求你了妈妈,问完这个我立刻就睡。”
妇人无奈地叹了口气,熟练地背道:“‘米尔斯是众神之父,是万物之灵,是完美的完全体,祂陨落只是将自己化为了万物来爱这个世界,祂的诞生日,就是祂的陨落日。’,安卡女神是这样教诲人类的,我们也应当感激地学习。
“至于一百个幸运儿,据说,是安卡女神亲自选择的,整片大陆上最值得被满足愿望的一百个人,然后以父神的名义给他们永恒的祝福,完成他们的心愿……”妇人慈爱地看着乖巧的女儿,“安卡女神一定很爱米尔斯大人吧,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怀念祂。”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任由漆黑香甜的梦境将自己拖往安全的黑夜……
2.
“哎呀,蓓尔能被选中去侍奉米尔斯大人,真是天大的好事呢~”笑容爽朗的胖女人对妇人讲道。
“是呀,那丫头从小就喜欢听米尔斯大人的故事,没想到居然能被选去神之岛,只是,想到她要离开我们,还是蛮舍不得的……”妇人有些伤感地说。
“那你可以许愿跟蓓尔一起去呀,说不准明年的生日宴上,被实现愿望的就是你啦~”
“说的也是。”这样想着,妇人也高兴了起来,“在神之岛上,也会愈加趋近完美吧。”
“是呀,蓓尔做事周全又细心,要是被看中,或是得到圣灵的亲近,那是多大的福分呀!”
3.
“……第一条:生日宴会是神之岛上最重要的事情。
……第十条:房屋管理的部分,管家在五楼,副管家在四楼,主管在三楼,仆人则是一楼和二楼。米尔斯大人生日宴会期间除了仆人外所有人权限下降一楼。
……第十一条:每个人都只能管理自己负责的部分。不可以到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去。
……第十五条:不可制定,更改,移动规则,不可欺骗规则。”
态度亲和的副主管简单地跟蓓尔交代完,又嘱咐了两句:“不要询问规则,不要质疑规则,只要按照规则做事就好。你负责的是厨房,食材每天早上会自动出现在仓库,菜单也会自动在提示板上更新,你只要负责自己擅长的那部分食物就可以了。厨房是难得宴会期间也不会放假的地方,要正常提供各种食物,不过也因此更容易被认可,获得晋升的机会。辛苦你了。”
“明白了~”蓓尔精神十足地回答道,对副主管恭敬地行了个礼。
4.
“蓓尔,马上就要到宴会了,我要回家休假啦~”同屋的小姑娘兴奋地跟蓓尔道别。
“恭喜~哎,其实我也想妈妈了……”
“这次宴会结束,蓓尔你应该就能升上副主管了吧,大人们都很喜欢你做的菜呢!”
“啊,这个……”蓓尔迟疑了一下,“我悄悄跟你说,其实,我做出来的菜,有微妙地跟之前的口味不一样。总觉得在做菜的时候,有感到圣灵的辅助呢……”
“圣灵把饭菜变成了大家喜欢的口味吗?”小姑娘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又左右看了看,轻轻捂住了嘴,小声说,“不过这也就说得通了,都说众口难调,但蓓尔的饭所有人都赞不绝口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也许,米尔斯大人真的是化为了万物来爱这个世界的,所以万物都有祂的灵性,你不觉得,几位副管家与其说是负责房屋的某个特定的部分,不如说是在侍奉岛上的万物吗?主管花园的艾丽卡小姐,对花草看得比自己都要在意,负责壁炉的玛瑞纳先生,对上面的装饰和清洁事无巨细。”
“……”小姑娘从回家的喜悦里脱离了出来,开始认真从自己从未想过的角度来理解这里发生的一切,恰在这时,门外的敲门声响起了。
“蓓尔、珍妮特,管家小姐有事找你们。”
5.
在休息时间得到召唤,这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规则外的事情。
蓓尔很难不怀疑,这跟自己刚刚说的话有关。
尽管如此,她们还是很快起身打开了门,跟着颇为面熟的副主管第一次踏上了四楼。
一位紫红头发红眼睛尖耳朵的女士站在楼梯口:“辛苦了,在休息时间劳烦你们。”
“不,为米尔斯大人服务是我等的荣幸。”三人齐声回答,然后副主管便悄无声息地返身下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在深夜单独找你们俩吧。”管家微笑着看她们两个。
“是因为……我刚刚跟珍妮特讲的猜想冒犯了米尔斯大人吗?”蓓尔想要恭敬地低头,但不知为何,她感觉自己被管家迷住了,无法控制地,双眼紧盯着对方温柔的笑脸。
“蓓尔,你的确很聪明,聪明又规矩,怪不得圣灵会喜欢你。不过,那并称不上什么冒犯。”不知为何,在管家说到圣灵喜欢她的时候,蓓尔在她脸上看到的不是认可,而是一种悲伤。她觉得怪极了,但又说不出这种违和感,和自己的倾慕感来源于何。像是踏上四楼开始,就有种不属于自己的感情,不属于自己的念头,反复试图占据自己的身体。
“珍妮特明天就要回去休假了吧,在此之前,想要给你安排晋升副主管的事情。”管家的声音更加温和了一点,“虽然有些匆忙,但还是想要在你回去之前解决这件事呢。”
“我,我吗?!”珍妮特一脸惊喜地抬头,不知所措地看向管家,不理解为什么方才分明在夸奖的是蓓尔,得到晋升机会的却是自己。
“嗯。”管家伸出手,上面泛着明亮的光芒,仿佛从天上摘下的星辰,“请。”
珍妮特颤抖着,不确定地看向蓓尔。
蓓尔觉得不对劲,想要阻止她,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来。
不对劲,哪里都不对劲,不管是突然的邀请还是突然地晋升……可这里是米尔斯的神之岛,谁又敢在这里戕害神的仆人呢?
在她犹豫的时候,珍妮特已经将手搭在了管家小姐手上,握住了那一片光。
6.
“这么长时间,你是第一个感受到圣灵亲近的人呢,蓓尔。”
明明视野中还是二人双手交握的场景,贝尔却能听到管家的声音如此清晰地在耳边响起。
“第一个被米尔斯大人所爱的人类也是如此。他能够听到圣灵的声音,能够感受到圣灵的力量,而他并不把这当做神灵的馈赠,而是把这当做人类的力量。他不愿意拥有万物亲和的自己,还要臣服于神。于是才有了通天塔,才有了粉碎的契约神像,才有了归于万物的父神。而你也有这样的天赋。真是让人讨厌啊,蓓尔。”
空气里那种焦躁的共鸣越来越清晰了。贝尔再看到的不再是木质的楼梯。而是一片浩瀚的星空。现实的木楼梯和幻境星空反复在他眼前切换。二者的真实和虚幻也许是反过来的也说不定。他感到头晕目眩,而更为可怖的是,每一次切换他都会发现面前珍妮特的光芒暗淡了一些,而另一个散发着明亮光芒的人在他的背后逐渐成型。
要做点什么!快做点什么!
贝尔感到空气中那个声音焦躁地催促着自己。
7.
在珍妮特身后的人形睁开眼的一刹那,蓓尔听到了一声温柔中性的叹息。与面前锋芒毕露的管家截然不同。
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淹没了她。她看到陨落的父神,看到无尽的血雨,看到碎裂的神像和高悬的血镰。那是万物之灵曾见证一切,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消失在温柔传唱的歌谣里,消失在睡前的故事里。
“安卡。”
她轻声呼唤对方的名讳。
8.
周围的星海退去了,安卡收回了手,珍妮特脸上的惊喜、慌张都消失不见,变得温顺而乖巧,不待安卡说话,就像刚刚的副管家一样,安静地行礼,转身下楼。那一瞬间,蓓尔理解了那些从生日宴回来的人为何更聪明,更强壮,更敏捷,为何他们仿佛能倾听万物的声音……
蓓尔想起母亲的那句话,“安卡女神一定很爱米尔斯大人吧,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怀念祂。”
现在看来,安卡女神大概并非爱,而是恨吧。恨比爱更长久,更牢固,更念念不忘。
所以这一千年,她都坚持在父神陨落的这一天,将父神最爱的人类们替换成听话的傀儡,还要让父神所化的万物之灵见证这一切……
尽管面对面站着,安卡的身形却越来越高大,祂垂眼看着她。
“真是让人讨厌的聪明啊,蓓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