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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杏子红
评论:随意
豪侠
传闻“武林豪侠榜”排名第一的大侠谢飞雨被后起之秀鹤云天击败了。
传闻鹤云天用了他几年前一鸣惊人的绝招,“一鹤擎天”。
传闻谢飞雨那把名列“江湖神兵排行榜”第三的“销雨剑”被鹤云天以掌力震碎。
传闻谢飞雨亲手将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传给鹤云天,从此退出江湖。
鹤云天刚到名侠齐聚的豪侠馆门口,便听到如上议论。
这也难怪,不论是谢飞雨还是销雨剑,都是近十年中江湖人津津乐道的话题,鹤云天今年不过二十岁,也是从儿时便听着谢飞雨的传说长大的那一辈江湖人。
豪侠馆中向来只有“武林豪侠榜”排行前一百的名侠才有资格踏入,这里都是熟识谢飞雨和鹤云天的熟客,遇到此等大事自然是要打听第一手八卦,鹤云天一只脚才跨过门槛,馆内本热火朝天讨论着的名侠便都齐刷刷止住话头,一窝蜂涌向鹤云天,争着要问他这一战始末。
鹤云天年纪虽轻,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沉稳,不论前辈同侪问什么,他都始终谦和有礼,从容应答。
“是谢前辈让着晚辈。”
“侥幸而已,只胜了谢前辈一寸剑锋。”
“谢前辈早已有意要将销雨剑重锻,倒不是因为这一战之故。”
人人都看见,他的手指上,那枚只属于“武林豪侠榜”第一名的大侠的戒指正闪闪发光。
此外,他一袭白衣,腰间悬青玉佩,始终带着春风化雨般的笑容,活脱脱一个风流佳公子,自他进入“武林豪侠榜”起,便同时也名列“武林公子榜”第一至今。
豪侠馆众人听了,更是不住赞叹他“少年风流”“毫不居功自傲”,鹤云天含笑谢过,又交谈了几句,才露出几分为难之色:“晚辈今日原与人在二楼雅间有约,前辈们可否容云天稍离片刻?”
豪侠馆二楼雅间不是寻常人能去的地方,只接待贵客。所谓“贵客”,不止于武功,更在身份地位,人品样貌。
众人目送鹤云天被侍女领着走上二楼,都十分艳羡。
在“武林豪侠榜”第二位待了快二十年也没能晋升的“霹雳手”段唐叹了口气:“后生可畏!我这一把老骨头,早该退出江湖了!”
同样名列“武林公子榜”的“百晓生”霍轻柏更是暧昧一笑:“鹤兄这是艳福不浅啊。”
“这是怎么说?”
众人一齐追问,霍轻柏轻摇蒲扇,摇头晃脑道:“各位有所不知,这豪侠馆背后的老板娘,可是个绝世美人,有倾国倾城之姿,二楼雅间“贵客”的规矩便是她定下的,除她之外,再没人能用二楼雅间。鹤兄定是被她看上了!倒也不奇怪,以鹤兄这般人才,仪表堂堂,风流潇洒,我若是女人我也要爱上——”
鹤云天被侍女引入雅间时,约他之人早已在屋内相候。
与楼下霍轻柏所传言的不同,那女人相貌平平,目光锐利,鹤云天只与她对视一眼,便立即低下头来,再不复楼下的春风得意、游刃有余。
“花老板。”
花老板应了一声,淡淡道:“答应你的,我都已做到了,如今名声地位一样不缺,你可还满意?”
鹤云天点头如捣蒜,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花老板神通广大,云天早已知晓。先前答应您的银票我已带来了,这是一年份的费用,您看够不够?”
花老板接过银票,却不点,只扣在桌上,微微一笑:“做生意讲的是双方的诚信,你信我,我也信你,鹤大侠已经是‘武林豪侠榜’第一的大侠,这点钱定然不会亏了我的。”
鹤云天忙道“自然自然”。
“有件事还需和鹤大侠说清楚,今年您这一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是您的,但明年可未必。谢飞雨已经表示,愿意出双倍价钱买断未来十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
鹤云天立时脸色大变,满面惊惶:“这、这怎么好?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怎么一年便要换人了?花老板您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您明明说,只有我这样的人做豪侠第一才能代表江湖形象……说会给我特别优惠!我哪里做得不好吗?花老板您说,我都能改!”
花老板眉头微皱,语气却是一样的客气有礼:“鹤大侠您误会了。之前确实是谢大侠没有续费,如果谢大侠因此退隐,下一届豪侠第一自然就是现在名列第二段唐段大侠,但段大侠的形象实在有碍观瞻,为了维护武林的整体对外形象,我才向购买了十年‘武林公子榜’第一位置的您提出,可以以优惠价购买此后一年的‘武林豪侠榜’第一,这也是对老客户的特别回馈。但如今谢大侠主动提出续费,你们一样都是我们的老客户,也是一样的一表人才,一个是翩翩公子,一个是英武豪杰,一样能代表江湖形象,我也不想厚此薄彼,那就还是老法子,价高者得。”
鹤云天忙松了口气,急不可耐道:“这就好……谢大侠出什么价,我出他的双倍!他已经做了十年的第一,也该退出江湖了!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我的时代才刚刚开始,我不能昙花一现!要什么价花老板您尽管说,我都出得起!”
花老板露出满意的笑容:“好的,那我再和谢大侠那边协商下,有结果后会再通知您。请您放心,我们一向是公平公正,价高者得,不存在内幕交易,力求让每一位客户圆满实现自己的大侠梦。”
鹤云天也扬起标志性春风化雨的一笑,恍然又是先前的翩翩佳公子:“花老板办事,云天一向放心。有花老板这样的人在幕后主持武林正道,实在是武林之幸!”
鹤云天一走出二楼雅间,楼下众人便又围了上来,这回却换了个话题,问他豪侠馆的老板娘是否真如霍轻柏所说,是个绝世美人。
鹤云天沉吟片刻,露出神往之色,言语中却带着敬意:“花老板并非寻常女子,有她实是武林之幸。”
“鹤兄这话说得……看来真是情根深种,情人眼里出西施啊!”
鹤云天只含笑摇头,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在他手上熠熠生辉。
人人皆赞叹有鹤云天这样武功高强、人品风流的后起之秀做豪侠第一,实在是武林之幸。
豪侠馆内洋溢着快活的空气。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要求:笑语
斯塔族很少做梦,老实说,在我人生的前十六年里,我几乎没有做过梦,但在临近成年的这些日子里,我总是在做一个梦,或者说,我总觉得它是一个连续的梦。因为在醒来后我再回忆这个梦,只记得无穷无尽的纯白色,连地面都是纯白一片。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地面,白得耀眼,就连回忆都叫我眼睛有些发涩。
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地面永远不会是纯白色的,它要么是沙尘掩住的灰黄色,要么是被黎婆婆称为“雨”的黑水灾祸打击后出现的斑驳的黑灰色。
白色……好奢侈的颜色。我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那样的白,就连神降里也几乎没有那种漂亮的颜色,黎婆婆说在半耳叔叔那代人的神降记忆里还有不少,到了我们这代就几乎见不到了。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斯塔族早就已经习惯了见不到这样的美景的日子——如果我也像大家一样不曾做过这个梦的话。
也许我应该把这个梦告诉黎婆婆,黎婆婆是我们这片街区的祭司和智者,她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妈妈,还是拥有最多知识和记忆的人,我早该把这个梦告诉她的,但不知为什么,我总在开口前又感到一种恐慌,像说出口我的生命便要遭遇无法挽回的变动一样。
日子在我的沉默中一天天过去,这个常叶还算不错,黑水灾祸只毁掉了我们很少一部分的母株,大家都很高兴,但藏在我心底的不安却一日日地膨胀起来,我无法操纵这片垂落在我头顶的阴影,只有梦境成为我短暂的栖身之地。我越来越习惯于在一片纯白中生活,我见到我走在地面上,留下浅浅的脚印,又很快湮没在无尽的白色之中。梦境多好,但我不得不醒来再面对更大的阴影和更深的恐慌,甚至旁人都看出我的不对来,但好在成年式就要举办了,即将要面对成年式的孩子怎样古怪大人们都不会太放在心上的,我这样想。
但我没想到的是,还没有到来年的成年礼,在落昼我生活的世界就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动——黎婆婆病了,病得很严重,我抛掉了我内心的胆怯和惶恐,成为了照顾黎婆婆的那个人,我见着她一天天地虚弱下去,从咳嗽到站立不住,再到只能躺在床上难以动弹。但她的智慧却从未褪色,某天我趴在她身边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的手掌轻轻地落在我的头上,传递着温暖又慈和的温度,我终于同她分享了我这大半年来的梦境。
“那是北国的土地。”黎婆婆这样说。她告诉我,我所见到的白色是雪的颜色,它是北国亘古不变的存在,掩盖了一切的历史。
从那日起,我的梦有了新的变化,我梦到我向下穿过白雪积成的土地,也梦见我飞向白雪来时的天空,但我醒来的时候总会忘记我所见到的一切,我想要问黎婆婆,但她却没有回答我。
她已经不用再回答任何的问题了,我见到她智慧的眼神熄灭下去,如星星般闪亮的光点从她身上散落到周遭的世界中去,还在我眼前绕了个圈,我突然明白了祭司眼中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黎婆婆的归天祭是在落昼最长的一天举行的,那天,所有人都来到她身边,亲吻她已经闭上的眼睛,就连刚出生的小婴儿都不例外。我见到那些闪亮的光点落到每一个人身上,像在回礼。
“我们的神将引领这位智者去往祂的神国。”我是最后一个上前的,我握住黎婆婆早已僵硬的手,亲吻她,“而我将遵循神的意志,去往北国。”
每一个新生的祭司都有独属于其的试炼,长辈们自然也不会拦着我,他们只是拉住我,在归天祭上跳了一夜的舞,那是成年式的仪式,这一夜过后,我就是无可否认的大人了。
天将亮的时候,我辞别众人,向北去。我不知道前路会遇见什么,只知道无论在哪,我的方向都只是向北,有时迷失了方向也不曾叫我停下脚步,我追随着我的梦境向前走去。
下雨的夜晚我会见到一条巨大的鱼飞翔在落着雪的天空中,那时候我便会暂时休憩一下,同当地的母株对话。祭司的智慧是通过母株传承的,而我们刻印自己的经验的时候,又能传递给她们以能量去持续产出维护族群生存的食物,这是神明赐予祭司的责任和恩泽。
有时正在流浪的祭司得到了神明给予的第一份恩赐,就会驻扎于一地,成为当地的祭司。我向北的旅途见过太多的祭司,有人同我并行过不少的时间,最后停留在某地,我却始终没有停驻下来。那条巨大的鱼总在我需要离开之前游过我面前,我见到它身下被遮出一片黑暗,那是雪国的黑夜,我站在黑夜的边界上,却无法向前去,于是我又向北。
后来,无论我行到何处都有人能认出我,我已经是斯塔族人口中流传的传说,可我分明都要忘记我是谁了,只记得一路往北。
在漫长得我都无法数清的日子中,我已经忘记我流浪过多少城市,也忘记我留下过多少刻印,我终于一步步走到梦中的大鱼身旁去,黑夜无声,我却听到黑夜的回答,它对我说:“小鱼儿,向北就好,不必怕迷路。”
我醒来,见到面前的这片广阔海峡,终于见到了梦中的黑夜。
它越至海中,潜入海底,变为庞大的飞禽,只轻轻一抖翅膀,便抖落一道铁色的灰烬,我有了一座桥。
此刻我身旁无人,只有我同这具年华老去的躯壳,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走到比黎婆婆还要老的年纪,但我却在踏上桥的那一霎那,变作一尾鱼儿,跃向天空,落到了最初的梦境中。
我听到神的声音落下,我得到了祂的恩赐,那是清净一切罪业、及其一切殊胜的成就同四种灌顶的智慧。我听从神的指引,将落在北国大地上的白被掀开,露出被掩盖的一切。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庞大城池。
作者:不落虚
要求:无声
一镐子下去,冰屑和泥土被带出。银色的十字镐照得泥土闪闪发亮,但是没有人会去欣赏无用的泥土,比起这些,对他们来说泥土之下被掩埋的东西才是重中之重。镐子被不知疲倦的人挥舞了多少次,一铲一铲的泥土被抛向地面,落在那堆由砖石和泥土堆积起来的土丘上。
一个戴着斗篷的人就这么站在坑边看着这些热火朝天的汉子们干活,没有人知道斗篷下的人身份,也没有人知道半个小时前这个人被紧紧扣在一起的眉头。他们只知道,半个小时前雇主加了双倍报酬,要求他们从铁锹换成镐子。
“当——!”镐子碰见了某种坚硬的东西,敲击声在这个洞穴里回荡不去。为首的男人看向斗篷人,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斗篷人从坑边一跃而下,为他绕开了一段路让其通过。只见那个人从斗篷底下伸出一只带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慢慢拂开刚刚镐子敲过的地方,露出了黑色的一角,上面隐约有纹路可见,除此之外要等挖出来了才能看见全貌。
斗篷人笑了一下,管他们藏得多深,老鼠就是老鼠,即使有“棺椁”还是这样。
一共是六副,漆黑的金属怪物散发着白雾——那是温度过低导致的。上面刻满了晦涩难懂的字符,但斗篷人看见它们却如喝水一样简单,字符在脑子上下翻飞,它们排列,它们组成,它们被自动转化成简单的字句浮现于脑中。
“……把它们……”为首的汉子终于听见了这个雇主的声音,很沙哑,像地上的沙子被用力来回摩擦的声音,他几乎要听不清对方在说些什么:“全部,装到外面的,车。”
当晚十二点,最后一趟列车在车站敲响了铃——明天这里就会被封锁。别紧张,只是没有什么人会再来这了,上面不会把每年铁路维护的钱花在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所以也就不会在意这趟列车最后额外挂了节车厢了,不过本来也没多少人上这趟即将停运的车便是。蜿蜒的铁路在这片大地上盘绕,黑色的烟雾,火车的鸣笛,和那盏亮如白昼的灯,刺破了这个本该沉默的夜晚。
一个金发的少女坐在窗边,车厢里灯全熄了,只有她面前不停摇晃的火光还有一丝光亮。她单手托腮,另一只手藏在了斗篷里。
——这里是一切的开始。
那个时期,还没有铁路,也没有建筑,甚至没有人类,连极耐寒的动物也不愿踏入这里。
这就是奥普维特,传说中这是一片受了诅咒的大地。
少女听着车厢与车厢之间的咯吱声,陷入了过去的记忆之中。
欢笑声......不,是剧烈的喘息突兀地出现在这个地方,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奔跑着,衣着单薄,双脚青紫……但他们确实实奔跑在这片大地上。大团的白雾从他们口中不断呼出,而肺部也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即使是这样,他们也想活下去,但是身后不远处那响亮的犬吠游荡在上空,这声音仿佛不仅仅是犬吠,更是死亡的脚步声,他们的双腿被沿途的尖刺划出了许多的小口子,那又如何呢?
可火车的鸣笛拉回了她的思绪,从车头“走”到车尾,最后她发现了不对劲。这里没有第二个活人了,可那敲击声、细细的咒骂声、还有车厢的摇晃和明灭的灯光,少女走到了放着那几个铁怪物的角落里提起了手里的灯,她注意到锁扣移位了。
有人还在挣扎。
彼时,在外人眼中少女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手无缚鸡之人,她甚至只拿了一根撬棍作武器,灰眸总是低垂着让人看不清她的眼神。
忽然,背后的窗户大开,外头还在下雪,连手上的灯都被这风雪吹得摇摇欲坠,被打开的窗户塞进了许多的雪。车厢里变得湿漉漉的,把一切吹得一团糟。
很冷,风也很大。
少女这么想着,这还远远不够。
她猛地转过身,抽出来身上的撬棍,往后方抽去——
在左手抽出的一刹那,她迅速右手抬起格挡,借着旋转的惯力抬起了右膝盖重重地往上一顶。
那背后偷袭的人被这一击打得猝不及防,整个人被撞碎了木门,背部狠狠地撞在了金属上,一口血混合着破碎的内脏被吐了出来。
少女走到他的面前,揪着这个人的肮脏衣领,把他提了起来往外拖。这途中,那个人嘴里一直在嘀咕着什么,那语言少女听的一清二楚——那是上个世纪的语言用词了。
“……还认得我吗。”少女没看后面这具活着的尸体,她只想把这东西塞回应该待的地方去。血痕被拉得长长一条,她也不管那声音渐弱的呻吟,因为那东西认出来了她是谁。
从那支离破碎的字句中她只拼凑出了一个意思:怪物。
少女也不想在意这么多了,就在她拉着那东西的衣领走到被打开了一半的铁怪物前,手上用着的力忽然就松了。她当机立断将手上的撬棍往后一送,但挥空了,只是手上还留着衣服的残片。
很烦,不想做这之外的工作。她想着,但又只能往回走把那东西抓回来。随着她一步步踏出的动作,身体也产生了某些变化,具体可以表现为:她现在是浮空的,靴子和地面留出了一点距离,视野变得更加清晰,周围的声音瞬间被放大几百倍。
滴答。
少女一跃而起,而手中的武器也紧随其后地从下往上挥起,带着响亮破空声,还有对方惨痛的喊叫。
肋骨应该是断裂了,也许已经扎进去了,无所谓,“棺椁”会负责治好这些的,在此之前只要不让这东西死了就好。
真可笑,呼吸声这么重,就像在她耳边大声喘气一样。以为列车行驶和摇晃还有远方的汽笛声就能蒙混过关吗?
少女拽着这块死肉的脚,带着他拖回了一开始的车厢,终于“棺椁”还是合上了。
在解除“状态”的那一刻,她觉得身体被拉入了绞肉机内,伴随着某种声音的细密私语,将原本的脑袋挤得鼓鼓胀胀的,就好像要爆开一样。过去的记忆不断在脑中闪回,但那都是另一个人的。
使用得越多,融合度越高。少女的眼睛开始呈现出一种涣散的状态,好像有一个人要带着满身的血污撞进她的身体一般,要把她带回那片雪原,带回那个开启大门的夜晚。
——在那群也许不能算是“树”的物质下,一切都变得有些苍白。祂抬起头,带上自己的手臂——腐烂的肉顺着勉强称作“骨头”的东西缓缓流下,带着浓黄的水。粘稠的声音从喉间发出类似于“咔嚓”的杂音,祂越于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之外,却带着致命的吸引力,但是这一切就是不可思议地发生了。群星闪着微弱的光——在这伟大的诞生下,不论什么都会显得黯淡无光罢了。那惊叹、那恐惧、那仰慕,在这一刻,达成了某种美妙的平衡。头顶的星空,那令人作呕的声响再次从那里传来,在这样的时刻,祂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那炫目的,扭曲的光在列车的上方不断倾泻,似乎神灵也在为此感到恐惧——这个时候没有人在乎是否被亵渎,他们沐浴在“神”的荣光下而动弹不得,他们在一同迎接神的降临。
几日后,列车到站了,最后的车厢只下来了一个人,她蓝色的眸子清澈如水,她微打着卷的灰发听话地垂落下来,她对人们礼貌有加。她在这座名为“纽兰特”的城市迅速安顿下来,从此过上了平凡幸福的日子。
是吗?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倩倩,听说你家要拆了?”
倩倩正好从茶水间接完水往回走,迎面碰上了怀着孕的同事。
“是啊,听说拆的还挺急,这两天就要给村里开会了。”她笑了笑,话语里一半是兴奋一半是抱怨。对于住习惯了平房大院子的人来说,楼房实在是太过束缚。
“嚯,你家那么多屋子,分怎么也要两套了吧?”同事不是很了解行情,只是无聊的时候刷视频看过两眼,倒也知道本地拆房政策是与占地面积相关。
“分不着那么多的。”倩倩往墙边靠了靠,给其他同事让路,“好几平才能折换楼房一平呢,亏得很。”
“还这样?”同事讶然道,“我还听说会按人头分平方的,你家四口是吧,凑凑怎么也要差不多吧?”她还特意讲了自己前公司的同事,为了赚拆房的人头红利,跟她对象赶紧生了二胎的。
倩倩点头,赞同了她的疑问,“我们村是按户按人头。”总而言之就是,一个户口本能分一套房,只要家里成年人够多,能分出足够多的户口,就能有好多套房子——只是一户一本的,可能平方也不是很多,大多数村民都会选择转卖给村子,直接套现钱。
但无论如何,分户肯定是眼下最划算的方案之一。
倩倩家也是这样操作的,要不是她妹妹还没成年,可能她父亲能把一家拆成三户。这不,要拆房子的消息放出来没两天,倩倩就已经被“逐出家门了”。
如此倩倩家村子要拆迁的事情没两天便传遍了整个公司,而她的男朋友自然是把这其中政策研究的明明白白。
“亲爱的,”这天下班,从来都是T恤牛仔的男朋友忽然穿了西装,手捧鲜花,“嫁给我吧。”
要说感动是有的,但倩倩很清楚,这时候男朋友提出结婚有九成的原因是拆迁补的房子。不过她也不在乎,本来两人也是要结婚的,在此之前男朋友为了来陪自己,还特意买了外地的房子,打算在本地买新房。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两人到现在也没有定下到底买哪里的房子。
现在好了,有拆迁房他们也不用多余思考。
然后,她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
两人挑了个比较近的好日子领了证,顺便把男朋友上到了自己的户口上,这才开始走正常的婚礼流程。
“周末去试婚纱?”周五晚上男朋友一边刷碗一边问倩倩,顺便还推荐了几家提前看好的婚纱店。
倩倩自无不可,婚礼流程什么的都交给男朋友,新娘只负责美就够了。
就在两人联系好婚纱店预定了到店时间,准备洗漱睡觉的时候,男朋友接到了公司的电话。他皱着眉头去了洗手间,倩倩躺在床上等了大半小时,电话终于讲完了。
“明天要出差……”男朋友委屈巴巴地扑到她怀里,满脸的不乐意。
倩倩虽然也不开心,但作为成熟的社会人她非常能理解这种无法拒绝的工作请求有多为难,显然她并不打算当那个无理取闹的角色。
“去呗,反正店都约好了,我找闺蜜陪我。”
安慰好男朋友,两人便安心睡了。第二天男朋友天不亮就出门了,倩倩则睡到日上三竿,卡着点跟闺蜜到婚纱店,试婚纱的同时还问了婚纱照的问题。
时间就在忙碌中飞逝而过——其实也没有太久——不过两个月,倩倩家村子的拆迁被提上了日常,她请了一周假用来搬家,一家五口便入住了市里比较偏的拆迁房小区。
原本倩倩自己一户是分不到多少平的,但她父亲想着把房子当两个孩子的新房,就把自己一百五的大房子换给了闺女。
抽签抽楼层的时候运气不好,倩倩原本的七十平屋子抽到了小区最里面那栋,而她父亲的大房子抽到了小区门口这栋。楼层倒是都还好,也算是圆满。
又花了两个月装修完房子,两人婚期终于到了。
结婚的东西又多又杂,工作日也找不到什么人来帮忙,所以这几天倩倩都是住在新房的。白天有父母帮忙打点,晚上她就自己搞。至于男朋友,则是在老家忙活。
两人每天晚上打个视频聊聊天吵吵架,竟然觉得还挺期待的。
“我跟你说,我今天看到楼道里有贴喜字的。”倩倩一边打包红包,一边说。
“哦?楼里也有结婚的?”男朋友那边正在往墙上贴气球,那气球仿佛跟他有仇一般,就是不往墙上贴。
“可能是。”她刚搬来也不知道楼里都住着谁,反正不是她爹贴的。
“那到时候咱结婚怎么着?把他的喜字撕了?”
倩倩赶紧打断男朋友,“怎么能撕掉呢!买个大点的盖过去就是了。”人家也是喜事,总不能给人家搞不痛快。
“行吧。”反正不是男朋友贴女方家,他自无不可。
随后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临睡前男朋友还问她,要不要买婚礼上用的假戒指。倩倩说买,她先去网上看看攻略再说。
然后两人就挂电话了。
倩倩收拾完一看时间已经将近十二点,直接就睡了,第二天早上起了个大早,想着抓紧时间洗澡上班。
但在她早上还没起的时候,敲门声响了。
“谁啊?”她爬起来透过猫眼看门外,是个穿着旗袍的中年女性。
“今天我家孩子结婚,来送喜糖的。”中年女性笑得像朵花一样,“按老家那边的规矩,得给邻居送礼,劳烦您开门接一下吧。”
倩倩本来没想开门的,但一想到男朋友老家还有更多闻所未闻的结婚习俗,便没再多想,大喜的日子,总不能触人家霉头吧?
她便开了门,接过了对方手中的喜糖盒子。
空的。
“哎?倩倩今天没来上班?休婚假了?”
“没呢,她结婚不得还有一周吗?”
“怎么打电话也没人接啊,这一堆活儿怎么办?”
同样联系不到倩倩的男朋友,一边开车往未来岳父家赶去,一边笑着把不常用的那部手机从车窗扔了出去。
“一百万换个二婚,血赚。”
End
Ps.警惕新型拐卖。
莫名其妙的人
mode:随意
门被推开,来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马尾随着身体的前倾微微晃动,她一只手扣在门边,半个身子探进来,脸上带着拘谨的神色:“不好意思打扰了。”
她顿在那里,犹豫能不能进。我朝她点点头,她走进来,猫探路似的,拉开椅子坐下,帆布包放在前胸,用双手环住。
我等了一会儿,她跟我对上视线,“额”了一声,又把嘴抿上,睫毛垂下来。我直觉若我不出声,她能坐在那里想一天,却依旧拟不好措辞。于是我率先问她。
“你有什么困惑吗?”我尽量作出一副温和倾听的姿态。我自认为做得不错,大部分人都能不自觉地舒展身体。但她看上去更紧张了。
她又“啊”了一声,拖长了声调,“我……我感觉我可能有点问题。”
“每个到这里来的人都觉得自己有问题,而事实上真正有问题的人很少很少,大部分人只是想多了。”
“我是真的觉得……”她瞟了我一眼,换了个说法,“我没有多想,我确实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长了一些东西。”
心脏长出异物,这事儿应该去医院解决。不过我知道我不能打断她。
“不是真正的肿瘤,”她看出了我的嗤之以鼻。她本可以立刻走人,可她还是选择继续坐在椅子上,“而是一种心理感受,当我听到一些话,就好像有一颗钢球堵在心脏。一开始只是轻微的抽动,我也没有放在心上,安慰自己这是很正常的,这只是一种情绪,消化掉就好了,但时间长了我发现它在生长,起初只是一颗钢珠的形状,慢慢地长出棱角,我能感受到它在不断地向外扩展。”
“你现在觉得疼吗?”
“大部分时候我和它相安无事。”
青春期。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会因为一些异性或者同性(当然前者的概率比较大)的话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敏感的联想,往往还伴随着一些奇异的幻想,比如觉得自己心脏长了个东西。我不着痕迹地扫了她一眼,普通的着装,一眼即忘的脸,青春妄想对这样的女生来说迟来个几年太常见了,一旦发作,也够呛。
我以一种笃定的语气问道:“你说你听到一些话会触动,那么你最近跟谁聊天,聊了些什么呢?方便说一下吗?”
我压了一口水,注意力在水面上浮着的一粒小黑点上。她即将开始讲述的一段乏味的故事,甚至不能称之为故事,或许只是两个人稍一碰面,一个可怜的女孩心里哑了几年的鞭炮突然炸响,她被吓到了,浮想联翩,甚至来进行心理咨询。如果她谈过恋爱,唉。我要做的就是配合着点头,亲切一点。也许不能太亲切,她要是对坐在对面认真听她讲话的人产生超过警戒线的好感就头疼了,所谓的心病”会更严重,真可怜。她之前是否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从未有人看过她的眼睛,专注地回应她?我试着看窥视她的眼睛。她坦然回望我,眼珠是深棕色。我感到无趣。即将到来的对话没意思透了。
我望着她,眼神却开始散光,思绪漫无目的地飘游。我想起前女友,也有一头长发,散在脸颊边,她说这样能遮一下脸,显脸小。我意识到面前这个女生不应该扎马尾,她如果能把头发放下来,挡住她突出的颧骨,看上去会更温和。前女友跟我提分手时,我们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切都很平常。刚刚我们一起吃了晚餐,她一直在说些什么,我没听,回去时她叫了的士,我跟平常一样目送她回家。这一次,进去后她摇下车窗对我说:“分手吧。”晚餐。今天不如去吃拉面吧,运气好的话没准还有时间,能喝一杯。
“……每次听到她这样说,我都会觉得钢珠在逐渐生长、锋利……”
我完全没听到前半段她在说什么,还好她也不是我女朋友。不然下一秒她就会愤然离席,甩下一句没头没尾的“分手吧”。我为自己的没品笑话窃喜,面上还是一副很专注的样子。
她在等我开口。
而我什么也没听见。
这时候只需要继续、不转移目光地看着她,沉默的压力会迫使她重新讲一遍。
“她希望我结婚,希望我有一个孩子,希望我幸福。她说正是因为我,才使她感到快乐。”
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指的是母亲。
我摩梭着自己的手:“母亲的爱让你感到压迫和窒息,她把婚姻与孩子强加在你身上,你本能在反抗。”我让自己听上去很有说服力。
“不,她很好。我知道她这么说只是因为婚姻和孩子是她认为的获得幸福的方式——尽管她自己从中一无所获。她的本意不是催促我去结婚,生孩子,她只是希望我能幸福。”
“如果你没有感到压力,你心里的那玩意儿是怎么回事呢?”
她深呼一口气,继续说道:“我母亲,她从她父母的婚姻中感受到幸福,她的兄弟姐妹——我的舅舅姨妈——都十分乐观亲切,所以哪怕她自己所嫁非人、生的孩子充满缺点,她都认为婚姻和孩子是让人幸福的途径。但我不是,我一直以来都认为是婚姻和孩子阻碍了她,没有这一切,她一定会比现在过得更好。但她却对我说我给她带来了快乐,她是那么认真,说这些的时候又是那么温和。”
“你的父亲呢?”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我的意思是,也许,你知道的,你的父亲也会认为你给他带来了快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父亲嘛,一向爱得比较沉默。”
“看来您比我更懂我的父亲。”她难得出声讽刺,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又继续她的话,“或许吧,就像你一厢情愿以为的那样。”
她看了一眼时间:“到此为止吧。”
“你的‘心病’好了?”我发誓我为这句话感到后悔。
“嗯,我想也许我确实想太多了,本来没有事,聊着聊着或许真的会出事。”
送走这个莫名其妙的人,我瘫在椅子上。今天还是不吃拉面了,改吃饺子吧,马蹄猪肉馅儿的。
作者: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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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啊,渴啊,人得给太阳热熟……管他,熟了也好,没准过路人遇着他,能把他拆拆搬下山去,他落叶归根,路人也吃几顿荤。
正是三伏天,柳三背着个沉甸甸的大篓子,艰难地迈步往山下走,重就算了,反正他背后的划痕与茧早就习惯,日头实在毒得很,炎热成了一堆无形的滚烫的沙,简直要压死了他。鼻子里嘴里都干得要裂,该流的汗也给蒸没了,一股子冒烟的干臭快把他整个人腌入了味。他干脆把自己想成了块老肉,阳光和土地再怎么两面烤,他也是没油可冒的。
他转头,依稀在背篓缝隙里看着了他前些年饿死的妹妹柳絮儿,从前这小丫头总缠着他上山,又总恨不得离他几尺远,篓子也耍赖不背,搁那双手捂鼻子,嫌他味大还是怎么的,实在气死个人。
小丫头就埋在这山上,他们穷了,山就把她吃了。
柳村给高低的山环成了个看不见外头的小圈,人都出不去,他们柳村世代靠的就是山,山上瀑布山下河,现今一气儿干了。像这样雷公招了大旱的年头,他们也没人能找别的去处,这也是山,那也是山,还是靠山过活。
入目的山头皆是光秃,热死的都是能吃的肉,干死的都是能卖的柴,拾山是关乎活命的事情,柳村人都是争着抢着的,谁都没闲功夫去管别人,低点的山头快没东西拾,就得越爬越高,时候到了,一头栽在山上就成,再也用不着下来。
越高的山头越是冷清,路上已经见不到人。
脚下的地是脆的,踩得重了就会碎成干土渣,柳三低着头看着,一路走着,一路想着,“爬不完了。”
他一脚踩空,背上的东西哗啦一下散得四处都是,有些挂着山坡,有些直直滚下去。险之又险,柳三好歹是回了神,扯住了扎着根的枯木。
那树皮糙,扎根也深,倔得很,连柳三那崎岖厚实的手掌心都被它狠狠挫开了一道大口子。他一看,吓呆了——渗出来啥?不是红彤彤的血,都是黄惨惨的沙。
他挣扎着,黄沙从他手掌心的口子里涌出来,顺着手臂一路流着,他的脚怎么也踩不着实地,脚下也是沙土的河,攒动着,要吞了他,柳三那些个微不足道的,用来活命的心气被一下戳漏了去,脚底踩不上实落,土块散架,树枝散架,他觉得自己也该散个架算了。
勤快的来早,懒汉们来晚,差不点儿离,饱死的饿死的,吃的可不都是满肚子黄沙吗。
柳三睁不开眼,分不清是炎热里的风沙,还是脚下的沙,倏然埋没了他。
……
这多凉快啊。
柳三做了梦一样,想着自己一脚落空,得是踏回了一千年前,山洼里还没有蚂蚁窝一样的柳村,只有稀拉的茅草屋子装着稀拉的人家,山泉还没给一大群村人当妈喂奶,流成了溪河,又远又长。
他摸不着头脑,也就摸不着头脑地照样活着,比起做渴死的黄沙口袋,实在是乐得很了。
渴了饿了,这山里可是什么都有,转两圈能就吃饱,有力气了,他也不再做山里的独来独往的野人,拾掇拾掇就在山洼里圈了块地,给自个盖房子还种米粮,邻居看小伙健壮肯干,于是柳三找着了邻家的女儿做老婆,后来生了娃娃,做了爹爹,娃娃又生了娃娃,做了爷爷。
再下去又是怪了,柳三在他这梦里成了老柳,村人当他是个神,都传他这老不死的柳三爷活了三千岁。老柳眼见山洼洼里的人越发多了,垦的地、开的山也愈大,他人老得没力,却也没见要死,每日就窝在新打的圈椅里等着吃粮,甚至闲得慌,辗转学了个文词儿叫顺理成章。
这些天热得很,祖宗碗里的米粮都见了少。他家小辈问候这神异的老祖爷,问地里不长庄稼了该怎么办,老柳想了半天,没答上来。年轻时候的事情,没必要记得多清楚嘛。
“吃咯!”
老柳摇头晃脑,举起他那只精致还画花的白瓷碗,眯着眼端详,山包正正好合上碗边,黄麻麻的山好像被装进碗里,他觉得很高兴,把山看作米粮,碗满了,肚子也会再满的。
他说:“问山呗,咱们靠山吃山。”
小辈们聪明,挖了换了山上肥土,用来种粮。
又满意地填饱了肚子,老柳躺在床上,听见窗外轰隆隆的,好大动静,有一片天,黑压压地倒下来了。
作者: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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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的小学生依依捡到了一个瓶子,放出了里面被困了几千年的精灵。精灵很感激,说可以满足依依的任何心愿。
依依不假思索地说:“我要每次考试都能考一百分。”
精灵不解:“你不要钱,权利,地位,却要考试能考一百分,这是为什么?”
依依摇了摇头,说道:“我必须得考一百分才行!上次考试,我只考了九十九分,被妈妈打了十下手心,她说我粗心大意,让我长长记性。昨天的考试,我错了好几道题,估计只能得九十分。我可不想被打一百下!”
精灵了然,拍拍胸脯保证道:“你放心,以后不管是什么考试,你只会考一百分,绝对不会得九十九分!”
第二天成绩公开,依依果然得了一百分!依依翻阅自己的卷子,明明有几道题她答错了,可是老师却在上面打了勾,一定是老师看错了!依依想了想,把答案改成正确的,兴高采烈地拿着卷子回家了。
“妈妈你看,这次我得了一百分!”依依献宝似的把卷子递给妈妈,妈妈顿时喜笑颜开,捧着依依的脸亲了两口:“依依真是好孩子,如果下次也能考一百分就好了!”
依依想到精灵的承诺,拍着胸脯保证道:“没问题!以后我每次都会考一百分!”
那之后依依,果然每次都考了一百分。她拿着全科满分的成绩单回家,爸爸妈妈高兴坏了,先是带她出去玩,又请她吃大餐,依依觉得,自己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
可是好景不长,再一次,依依拿着一百分的试卷回家,却遭到了妈妈的冷脸相待。
“你从前考一百分也就算了,满分一百二十分的卷子,你竟然只考了一百分?你在班上的排名,都掉到二十名了!说!那二十分都丢在哪里了?最近是不是又偷懒了?平时究竟有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依依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通,心里委屈得要命。她哪里知道这次的考试还有二十分的附加题?她仔细看过了自己的卷子,实际上,她得了一百一十七分,只是因为那个一百分的愿望,老师判错了卷子,让她有苦说不出。
依依还得知了一个坏消息:如果她上了初中,所有的卷子都是一百二十分,高中则是一百五十分!如果她只能考一百分,不知道要挨多少打骂!
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流眼泪,从白天一直哭到晚上,把眼睛都哭肿了。精灵看她哭成这样,于心不忍,从瓶子里跳出来安慰她:“你别哭了,实在不行,我把你的愿望改一改吧。”
“愿望还可以改?”依依不哭了,看向精灵。精灵点点头说:“可以啊,说说你想换成什么样的愿望吧!”
依依于是说:“不管满分是多少分,每一次考试,我都要考满分!”
精灵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以后不管是什么考试,你都会考满分!”
又一次考试过后,依依拿着全科满分的试卷回了家。
但妈妈看到班级排名时,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第一名有这么多?”
成绩单上一到十名的小孩全是整齐划一的297分,依依和他们一起并列第一名,实际上排在第六位。她知道,排在她前面的孩子,是真的考了一百分,但因为她考了九十九分,满分就只有九十九分了。
还好妈妈不知道,仍然为自己家的孩子得了第一名而高兴。爸爸和妈妈带她出去玩,还请她吃大餐,依依觉得,自己又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小孩了!
可是好景不长,依依虽然每次都能考满分,可那些不以分数评判的竞争,她就无能为力了。
“演讲比赛怎么只拿了三等奖?你整天就只想着玩,都不知道好好练习!李阿姨家的壮壮就得了一等奖,你怎么不向人家学习学习?”
“合唱班怎么没拿到优秀学员?我就说你没有音乐天赋,你还非得要参加!还不如跟刘阿姨家的乐乐一起去舞蹈班,你要是去了,现在连跳舞都会了!”
“说了多少次,要先跟长辈打招呼,不要等着长辈来招呼你!你看看,你表妹都比你懂事!”
依依不明白,明明自己已经得了满分,妈妈为什么还是对自己不满意?她找到精灵,问它愿望还能不能再改,她不仅仅要得满分,还要得第一,无论做什么,她都要做最好的!
精灵很为难:“我只能帮你试试看。”
于是依依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许多个第一。她第一个举手发言,第一个吃完午饭,上学第一个来,放学第一个走,她在演讲比赛里得了一等奖,但一等奖有六十人,没有人得到二等奖,她第一个被评上合唱班的优秀学员,像她这样的还有五十多个。这很显然不是依依想要的第一,也不是妈妈想要的。
“这些一等奖什么都证明不了,不像你张叔叔家的凡凡,人家数学竞赛可是得了金牌的!”
依依终于绝望地发现,无论在哪里,总有比她聪明,或者比她努力的小孩。只要妈妈还看着那些孩子,自己无论拿多少个满分,多少个第一,她都不会对自己满意。
她从晚上一直哭到白天,把纸巾都用光了。精灵看她哭成这样,于心不忍,从瓶子里跳出来安慰她:“你别哭了,实在不行,我再帮你一次吧。”
依依于是说:“我要妈妈再也挑不出我的毛病来,再也不拿我和别的孩子比,我要成为她心里最好的,最优秀的孩子,让她永永远远,永永远远都对我满意!”
精灵大惊失色:“等等,你真的要许下这个愿望吗?我感觉有点不妙……”
依依斩钉截铁地说:“这就是我唯一的愿望!”
三天后,在依依的葬礼上,依依的妈妈抱着依依的遗像,一边流泪,一边神情恍惚地念叨:“依依是全世界最好的孩子,她最听话,最懂事,最优秀,最努力,最认真,最善良,最可爱,最勇敢……门门考试都能得满分,一直都是第一名……”
与痛苦的女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依依遗像上的笑容,就像夏天的阳光一样,灿烂极了。
照片上的她,看起来真像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作者:逆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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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没想出来很有趣的内容,就是说这次我浅浅自嗨一下。
“今天的营业时间到此为止,请从渡口有序离开。今天的营业时间到此为止……”小光准时地广播,而我晃荡着绕博物馆一周,准备赶人。
我和小光——一位优雅的人工智能,一起运营着智人联盟航天历史博物馆。说是博物馆,其实是这颗星球的卫星,技术升级以后淘汰了又觉得可惜,于是公开招标邀人来改造。
我与小光一同竞标,我的方案是历史博物馆,小光则是想改成迷彩船在中央战争中偷袭对面。虽然大多数的评委都支持小光的方案,但是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我与小光的方案合二为一,变成了航天历史博物馆。
评委恨得牙痒痒,但是又没有别的竞标者,只能眼看着他们的武器变成了人文设施。
本来就是淡季,附近有能的人又大都去参加中央战争了。来的人不过一些老弱病残孕,或者停泊在下面等待装货无所事事的跑商人,想必今天也是连去充能站的钱都没有赚回来。
我确定了没有停泊着的飞船,便关了渡口。
“……”我听见广播传来微弱的声音,眼前的门正缓缓关上。
“我需要帮助。”广播中的声音逐渐清晰了起来。
“小光?”
“不是我。”小光平静的声音从广播中传出,“是从外界接收到的声音。”
我打开了墙上的操作面板,切换到了舰桥的远程控制,在雷达上定位到了一个红点。它在缓慢地移动,试图穿过正面战场,往这个星球前进。
“他们直接连上了我们的系统吗?”这说明他们轻易突破了小光的保护,我们的系统算力差距不小,我有些头皮发麻。
“不是系统连接……”小光读取了刚刚的记录,“他们向周围放出了电磁波,人人都能听到他们的求救。”
既然如此,就不是我们的事。我松了一口气,关上操作面板,向休息舱走去。
“已与对方建立通讯。”
“等等等等!”我脚步一顿,“小光你在做什么?”
“我们有义务对求助讯号回应。”
我有时候会有人类的优越感,以为我才应该掌控这个博物馆,总是忘记小光才是这里级别更高的那个。
不等我说什么,对方已经回复:“你好,我需要帮助。”
我默默转往舰桥方向。
“请告知具体情况,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小光询问对方。
“我醒来便被攻击包围了,请派遣救援队。”
“这么说你们不是军队的人,怎么会在那里出现?我们也没有用于救援的飞船,你们可以向我们发射逃生舱,港口会为你们打开。”我加入了对话。
“好的,我会召集乘客逃生。”
小光开始计算航线,对我们的位置进行调整。
“在这期间,请允许我向您介绍,我们的飞船是一艘航天历史博物馆……”我按着通讯按钮,打开了已经没有观众的博物馆,尽情地释放自己的表达欲,“很久很久以前,智人被困在一个叫做地球的行星上。”
“那就是我们来的地方。”对方突然说。
“哦……?”我一愣,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那你们是千年前的古人啰?”
“确切地说是835年前。”小光告诉我,“我查了他们船的编号,是旧智人政府登记的逃离地球的飞船其中一艘。使用把智人冰冻起来储存,直到找到宜居星球解冻的传统方法。”
我瞬间来了兴趣,松开了通讯按钮:“小光,我们得把他们救下来。”
我见对方好一会儿没说话,主动请缨地介绍起这千年来的历史来:“那几年从地球中逃离的飞船数以千计,有的运气不错,真的找到了适宜居住的星球,各自发展,其中一支来到了我们脚下的星球,在这里壮大起来。”
“很高兴听见这个消息,这给了我们极大的希望。”对方终于回应。
我兴高采烈地继续说:“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下来的智人,花了数十年重整旗鼓,又花了数十年用已有的知识构建了航天系统,重新走向了太空……如果你们上了船,就能看到不少数据影像。”
我突然想到这大多是以古人们的智慧为基础,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希望没有让你们失望。”
“我想你们已经足够让人类骄傲了。”那边的声音也变得庄重而官方起来。
我难掩笑意,准备细细说道,却只见另一个红色的点飞快地从前方舰队中窜出,向他们飞去。
“快进行防御!”我大喊。
当然的,谁都可以听见他们的求救,有人愿意救他们,也有人会想把他们赶尽杀绝。
却听见一声爆炸从通讯中传来,随即是悲鸣和警报声,我焦急起来,这艘飞船是多么具有历史价值,哪怕一小片碎片、垃圾对我来说都是不可多得的资料。
好一会儿通讯员才重新上线:“我们……受到攻击……已将目前登陆逃生舱的乘客……弹射,请保护好他们。”
对方又没了声音,我只能询问小光:“我们能做点什么?他们的逃生舱甚至都是远古的技术,一点保护都没做。”
“你知道,我一直等待一个机会,去实施偷袭敌军的计划。”小光波澜不惊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和你一起当自爆兵吗?”
“你只要和逃生舱回合,想必你的技术可以很快改造他们的系统,让逃生舱乖乖听你的话。”小光最后一次暗讽我修改它的程序,让它放弃自己的竞标方案。
“可以,但是我要把你拷贝一份。”我来不及细想,提出了我的要求,一咬牙打开后台,把那几行代码的保护解开。
“这是非法禁锢AI 的灵魂……”小光的抗议一分为二,一半封印进了我的终端里,另一半操作起许久不曾运作过的卫星来。
我很快地跑到港口,换上宇航服,背上一罐氧气和一罐燃料。深呼一口气,从港口跳了出去。
我并没有很多宇宙深潜的经验,稍微慌乱了两秒才稳定住方向,向逃生舱游去。他们的速度并不慢,却还是比不过千年的技术差距,我很快赶上了他们。
我降低速度与他们保持一致,然后把自己挂在逃生舱外,轻轻敲打窗户。逃生舱中的智人先祖们和博物馆的投影中几乎一样,让我感到亲切。他们看向我,似乎知道了我的来意,打开了最外面的减压门放我进去。我最后看了一眼飞向敌军的博物馆,感到万分痛心。
我会想你的,我熬夜做的手工飞船模型们。
来不及脱下宇航服,我在先祖们的目光中径直走向逃生舱的控制台。将装有小光的终端接入,后台在我面前展开。这个逃生舱几乎只有基础的功能,让我头疼了一下。
“已安装反侦察迷彩。”小光把它安装在博物馆ーー现在是隐形战机上的技术复制了过来。
我也接过了逃生舱的控制权,躲开了枪林弹雨,熟练地定位在最近的降落平台上。接下来的事便也不再紧急,我长呼了一口气。
一个看起来十分紧张的先祖站了出来,向我伸出了手。
我回忆了古人的礼仪,伸出手搭在了他的手上,他紧紧地握住甩了甩才松开,似乎这才是他们完整的问好,我在脑中记了下来。
我脱下头盔,深深吸了一口气,准备说点什么。周围的先祖的表情突然变得惊恐起来,不少人往后退去。
“怎么了?”我想回头望。
“我想提醒你,你们之间可是有一千年的表征变化。”小光的声音从控制台传来。
啊哦,我看看自己湿漉漉滑溜溜的手脚,又看了看那个紧张先祖黑洞洞的枪口,只能后退了两步,慢慢地高高举起双手,希望我没有记错千年以前的投降方式。
作者:夜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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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里克·朗费罗转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然而换来的只有麻绳摩擦皮肤的触感。他扭动身体尝试从椅子上站起来,但是被反扣在椅背后的双手以及捆在椅脚上的脚踝却限制了他的行动。
“为什么我会……”
头脑依旧有些发昏,但不影响他追溯之前的记忆。他隐约记得自己一如既往在执行护卫任务,等护送目标回到家之后,对方说要去洗澡,然后让他去拿东西……再然后……
再然后,就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一股强烈的电流传遍他全身,夺去了他的意识。
“……糟了!”
他一个激灵,彻底清醒了过来。他再次挣扎起来,想要尽快挣脱麻绳的桎梏。麻绳嵌入他的皮肤,一阵刺痛从手腕处传来。他的手指本能地抖动了一下,一个藏在掌心的东西差点顺着手指滑落。
在那个东西掉落之前,他赶紧攥紧手指,将它重新包入掌心。确定那东西还在手心中时,他忍不住松了口气——但很快,又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甩了甩头,将多余的想法驱出脑海。他再次开始挣扎,尝试脱离困境——
“放弃挣扎吧,朗费罗,除非你突然变异,否则是不可能挣脱这个桎梏的。还是说你觉得毁了自己‘浪费’的名声有点可惜?”
“……!”
帕特里克顺着声源看向前方,坐在沙发上的女人正厌弃地咂了咂舌,身体向后一仰,让背部陷入沙发的拥抱中。宽敞的客厅中只有帕特里克和她两个人,而此时女人双手环胸、两腿交叠,金色的眼眸里映出帕特里克的脸。
他愣神了一瞬,视线迅速扫过女人的脸和身体。虽然粉色的长发有些潮湿,但是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
一丝安心感涌上他的心头。
但下一秒,怒意喷涌而出。
“东!不!夕!”帕特里克咬牙切齿地喊出了面前女人的名字,“你又发什么神经?!”
没错,面前这个女人正是他的护卫对象。
担任东不夕的保镖也有半年多了,帕特里克本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她的作风。为了赶他走而抄刀自捅、因为看不顺眼绑匪就直接打破车窗跳车差点摔死、在公园和菜鸡杀手当街骂架却完全不在乎当时抵在她脖子上的刀——
“平时你自己作死就算了,我好歹会因为任务救你一把。但你看看你现在在做什么?就算是在家里,只要远处有一把狙击枪对着你的脑袋,你必死无疑!”
“哦,所以有吗?”
“……现在没有。”
“没有那你发什么疯,管好你自己吧,丢人玩意儿。”
“东不夕!!!”
然而他的怒吼并没有让东不夕露出一丝畏惧,倒是厌烦的神色更加明显。
“吵死人了,要我给你上个嘴笼吗?”
“你到底发什么神经?!”
“笑话,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发神经了?”
“偷袭我然后把我绑在椅子上还不算精神失常???”
“那是你自己丢脸,跟我有什么关系,”东不夕冷笑一声,“身为保镖却破绽百出,你干脆把自己‘最强守卫’的招牌换成‘浪费资源守卫’算了。”
帕特里克张开嘴,无数咒骂的话语涌上喉咙。可是那些话语明明已经冲到了舌尖,但他没能让话语倾泻而出。
“……啧。”
帕特里克咬了咬牙根,将视线扭朝一边。
至少东不夕说的有一点是对的。他今天确实露出了破绽,否则不会因为一把电击枪就失去意识,醒来后发现自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五花大绑。
“真是丢人。在你的小命交代出去之前,你早点放弃任务滚蛋算了,朗费罗。”东不夕直起身,盯着帕特里克的眼睛微微眯起,神色逐渐从厌烦变成恼怒:“这么轻易就被偷袭,如果有人伪装成我接近你,你还想有机会大吼大叫?”
帕特里克微微转头,斜眼瞟向东不夕。女人金色的双眸紧紧盯着他,满脸愠怒,但帕特里克忽然意识到,她并不是担心自身安危才露出这样的表情。
毕竟,如果她爱惜自己的性命,她过去也不会干出那么多荒唐事。
“干什么?要为自己的失职口头忏悔三千字吗?比起口头忏悔,不如跪在地板上把客厅舔一遍。”
“……”
他感觉自己的脑浆似乎沸腾了一瞬。
重新将视线转向东不夕,帕特里克深吸一口气,勾起嘴角露出清爽的笑容。灯光洒在帕特里克的金发上,又顺着发丝向四周发散光晕,一眼看去他整个人像是在发着光。
“开玩笑,这又不是我的问题。我巴不得有个伪装者靠近我,这样我就可以对着你那张欠揍的脸来几拳。”
“搞笑,就你这心不在焉的模样,你还想分辨出真假?”
“你太低估自己了,东不夕,”帕特里克的额角暴起青筋,而他依旧竭尽全力地维持着爽朗的笑容,“就你那惹人生厌的程度,伪装者可演不出来。”
“……啊,是吗。”
东不夕站起身,嘴角向上牵起,额角也暴起青筋。她三步并两步走到帕特里克跟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被固定在椅子上的男人。
“那你怎么还不滚蛋啊,嗯?”她抬脚踩到连接椅脚的横杠上,俯视着帕特里克:“我早就说过你被开除了吧,朗费罗?”
“我应该也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的雇主不是你,是东家的前任家主。你只是目标对象而已。”
“跟死人签的合同去阴间履行啊。”
“谁让你还在阳间呢,东不夕,”帕特里克发出讥讽的笑声,“虽然你这种不是东西的家伙连阎王都不想收——呜哇?!”
“哐当!”
随着一声悲鸣与巨响,帕特里克感觉视野一转,随即手臂传来剧痛。他吸着冷气睁开眼,映入蓝色双眸的是洁白的天顶。
不等他开口骂人,东不夕的身影就挡住了从天顶倾泻而下的光线。他感觉胸口一重,回过神来,东不夕正跨坐在他的胸口上。
“嘶——大爷的,你每年体检不去体检一下脑子吗?!”
“你只要按下你藏在手里的东西,你就不用愁我明年去不去体检了。”
“……!”
帕特里克睁大眼,在意识到东不夕正死死盯着自己的脸时,他拼命想要掩去浮现在脸上的动摇,以防被对方察觉。但是,就像他所意识到的那样——东不夕一直将视线停在他脸上——既然如此,他的神色变化又怎么可能逃过她的眼睛。
“……看来被我说中了,”东不夕眯了眯眼,“你今天一直注意着右手,却又刻意防止我察觉异常。我本想趁你失去意识的时候掰开你的手,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好东西,可谁想到你就算失去了意识也将手指攥得那么紧。”
“……你就为了看这个,所以才偷袭我?”
“如果我问你,你会给我看吗?”
“……”
“看吧,所以我何必浪费时间。”
“……那你呢?”
“啊?”
帕特里克盯着东不夕半晌,忽然别开了视线。几秒后,他又把眼珠转向东不夕。
“如果我问你在想什么,你会坦诚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你又凭什么要求我回应你?”
东不夕挑了挑眉,视线转向帕特里克的肩膀:“跟你对话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干脆把你的手砍下来,再看看你的手心里藏着什么吧?”
帕特里克嘴角一抽,他知道东不夕没在开玩笑。
……但是,看着那张若无其事的脸,他却做出了忽视理智警告的举动。
“那你怎么还没动手?怎么,堂堂东家大小姐难不成还怕见血?”
他本不应该在这种时候挑衅,但他却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冲动。明明光源在她身后,可是那双倒映着自己身影的金色眼眸,却比灯光还要耀眼。
他看到那两颗金色的眼珠子里闪过一瞬怒意。那份怒意让他背脊发凉,内心却又漫上一丝不易察觉的愉悦。
“你以为我会中这么低级的挑衅,朗费罗?”
“哦,那你中了多少次高级的挑衅,东不夕?”
帕特里克拉扯着嘴角,俊秀的脸上满是不屑。
“我的话语在你眼里是低级的,那昨天那秃子少爷做了什么让你大发雷霆,甚至把蛋糕砸在他脸上?还请你教教我,免得你看起来人生无趣。”
“我揍那秃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向人家求婚吗。”
“……”
看着微微睁大眼的东不夕,帕特里克抿了抿唇,握紧被压在地面上的手。
他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饱含讥讽,以免东不夕察觉到正在悄无声息啃食他内心的不适感。
“我还想着自己能解脱了呢,毕竟根据合同,等你找到丈夫之后,我就能结束任务。”
东不夕没有回话,但帕特里克知道她在等自己继续说下去。
吞了口口水,无论面对多少敌人都能坦然处之的王牌保镖,用牙齿轻轻咬了咬自己的舌尖。
“结果谁想到你会突然把蛋糕砸到那个秃子脸上。怎么,求婚被拒就这么让你面上无光?”
“……”
“装傻是没用的,毕竟我拿到了‘证据’。”帕特里克的语速逐渐加快,没有注意东不夕的表情正在逐渐变化:“笑死人了,你刻意瞒着我你昨天出行的目的,我本来还以为是什么重要任务,结果居然是给一个秃子送订婚戒指。”
虽然察觉到东不夕的视线越来越锐利,但帕特里克这次没有别过头,而是扬了扬下巴,让自己和女人四目相对。
“怎么,你难道觉得那个拒绝了你求婚的秃子会留下你送给他的戒指?你的脑子里难道开满了花田吗,东大小姐?”
“……”
东不夕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仰面朝天的帕特里克。预测的反驳和怒斥没有袭向帕特里克,这让他感到一丝疑惑,但很快,疑惑就被愤怒冲到情绪的边角。
他再次开始扭动身体,尝试挣脱束缚。即便手腕和背部都被地面磨得生疼,但是肉体上的疼痛却没有消除他左胸口深处奇怪的刺痛。
“平时的伶牙俐齿和嚣张气焰哪里去了?”他一边挣扎着,一边怒视着依旧坐在他胸口上的东不夕:“先不说那个秃子有哪里好、也不说你到底怎么变成个睁眼瞎,不过是被拒绝而已,你这种疯女人被他人拒绝的次数还少吗?不过是个秃子而已,至于一言不发像个死人吗?”
“再说了,从我接了护卫任务开始,我就没见过哪个人能长久呆在你身边——除了我。当然,我是为了工作,我有我的原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客观来说也就只有我这种完美贴心的人能忍住你这种人渣了。
“为了防止你误会,我先说明,我说这些不代表我对你有好感,也不代表我同情你的遭遇,说白了你只要活着我的任务就不算失败,我巴不得看你多吃瘪几次,所以看到你被那个秃头拒绝求婚我一点都不生气,倒不如说简直就看了一场好戏。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魔鬼,也没有兴趣嘲笑失恋的人。虽然我挺怀疑你到底什么时候瞎的,明明天天看着我这张帅脸,上次你找人为我定制西装的时候,量体的裁缝对我身材的夸赞你也听到了,结果你居然向那个秃头佝偻男求婚,简直不可理喻——”
“朗费罗。”
在帕特里克越说越上头,额角的青筋愈加明显之前,东不夕忽然开口打断了他的抱怨——虽然帕特里克觉得自己只是说出事实。原本跨坐在他身上的东不夕忽然起了身,然后绕到他头侧,将他连着椅子一起扶了起来。
重新恢复正常落座姿势的帕特里克感到有些不自在,他快速回忆了一下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过火的话,伤害到了东不夕。可是对方没有在意他突然的噤声,而是找了一把剪刀,剪断了桎梏住他四肢的绳子。
绳子落地,帕特里克恢复了自由。他有些茫然地摩挲着自己的手腕,将视线落向被绳子捆住的地方。
“?”
仔细一看,手腕上的伤口大多数都是自己挣扎的时候磨出来的。如果自己不做任何多余的动作,绳子的捆绑方式甚至不会在他的皮肤上留下任何痕迹。
“朗费罗,我问你,你现在握在手心里的东西,是我昨天给那秃子的戒指吗。”
站在自己跟前的女人开口问道。帕特里克抬起头,对方一手叉着腰,依旧是那副居高临下的模样望着他。
“……怎么,你还不撞南墙不回头,非要看到证据才相信自己被人甩了?”
原本因为打岔而消散的怒气再次涌上心头,右手手指再次握紧,力道大得如同要捏碎藏在掌心中的小圆环。
然而面对他的愤怒,东不夕只是盛大地叹了口气。
“唉。”
她抬起一只手,用手指揉了揉眉心。当帕特里克再次接收到她的视线时,他才发现东不夕满脸无奈。
“……怎、怎么,黑历史被人拿捏就这么难受?”
“不,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愚蠢叹气。”
“……哼,终于意识到自己睁眼瞎了吗——”
“我还以为你拿着一个遥控炸弹。”
帕特里克的大脑宕机了一瞬。
“……哈?”
“因为你今天表情一会儿阴暗一会儿纠结,我以为你反水了,只是看在相处那么久的份上,在做最后的挣扎,考虑要不要和我同归于尽。”
“……”
“结果居然只是拿着昨天我给那个秃头的戒指。那玩意儿早就没用了,你居然还把它捡回来。”
“……没用了?”
“那个戒指是特意定制的机械,只要接触到目标就能在一瞬间取得对应的资料并传到指定终端,但坏处是只能使用一次。有人委托我取得那个秃子随身携带的特殊情报,所以我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
“……哪怕这种方法会损害你的名声?”
“哈,事到如今我还在乎名声这种东西吗?看我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再多几个也无妨。”
“……”
“真是的,看你神神秘秘的我还以为你有什么破天荒的想法……也是,就你这种浪费空气的存在,怎么可能有胆子对我下手。”
东不夕再次盛大地叹了口气,随即走到沙发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她拿起遥控打开了电视,对站在一旁一头雾水的帕特里克彻底失去了兴趣。
帕特里克茫然地站在原地,他看了看电视屏幕上显示出来的画面,又看向窝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东不夕,感觉思绪一片混乱。他努力整理着刚才发生的一切,等回过神来,他已经挡在了东不夕面前。
东不夕皱起了眉。
“让开,朗费罗,我看不到电视了。”
她伸手推攘青年,可对方却纹丝不动。
有些恼火地抬起头,却不想青年忽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撑住了她脑后的沙发。
圆环滚落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东不夕下意识顺着声音看向滚动的圆环,但脸颊忽然被人一把捏住,她被迫与那双蓝色的眸子四目相对。
“朗费罗,你发什么神经?”
“东不夕。”他从牙缝中挤出她的名字,咬牙切齿的程度简直像见到了世仇:“所以你把我绑起来,是因为你觉得我背叛你了?”
“不然呢?”
东不夕回答他的表情简直像回答“今天天气如何”般平淡。
帕特里克忽然回想起自己回收戒指时的心情。当时砸了秃子一脸蛋糕的东不夕转身离场,任留秃子在她身后大声辱骂,并将她送到手里的戒指丢向她的背影。帕特里克以护卫名义接住了戒指,但当看到镶嵌在上面的钻石时,左胸口传来了轻微的刺痛。
在那之后,他虽然没有追问东不夕细节,也没有告诉她自己收回了戒指,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睡好。一闭上眼就能回想起戒指的每个细节,睁开眼却又忍不住观察戒指的形状。最初他只是疑惑为什么东不夕会向那个秃子求婚,但到最后浮现在心底的话语却是——
作为一个保镖不应该有的想法。
作为帕特里克·朗费罗也不应该会出现的想法。
可他偏偏被那个想法搅得心神不宁,以至于沦落到被东不夕绑在椅子上。
“你还想要什么答案?没事的话就让开,你挡着我视线了。”
帕特里克的沉默让东不夕感到不耐烦。她再次伸手推攘青年,但青年却一只膝盖抵上沙发,再次拉近了距离。
“……你到底发什么疯,朗费罗?”
帕特里克沉默了一瞬,缓缓开了口。
“你——”
为什么觉得我会背叛你?明明我们都已经相处那么久了,为何你会觉得我会背叛你?明明我已经……
脑海里浮现出无数想问的为什么,可是问题到嘴边,却变成了别的话语。
“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我有我的工作原则,也没兴趣砸自己的招牌。我可是最强的守卫,怎么可能反水。”
不是。他不是想说这个。
“怎么还在纠结这个啊。我都说是我蠢了,高估了你的胆量,这还不够吗?”
“你侮辱了我的招牌诶东不夕!”
不对,他不是在意这个。
“啊——好好,知道了,你是最强守卫,有你在我很放心,行了吧。”
“你这话有诚意吗?有哪怕一丝诚意吗?”
他想说的不是这个。为什么她就是不懂呢?他想要的不是认同,他想要的是——
……为什么她就是不明白呢?
是因为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要向她索求什么吗?
“……”
意识到这一点时,帕特里克忽然沉默了下来。东不夕皱着眉看向青年,那双被金色发丝挡住、如同晴空般的蓝色眼眸正氤氲着忧愁,而他的脸上正流露出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委屈。
为什么会委屈?为什么会忧愁?
东不夕想要问他,但是当对方抬起眼与她四目相对时,她却不知该如何问出口。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眸里盛着她的身影,他看向自己的视线与其说是在看护卫对象,倒不如说是在看——
“……啧,烦死了。”
帕特里克听到东不夕发出一声咕哝。他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但领子忽然被人拽住,将他的身子向沙发拽去。
“啾。”
轻微短暂的响声很快便消散在空气中,留下痕迹的只有嘴唇上残留的温度与触感。
“……”
帕特里克茫然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东不夕,他想要伸手去触摸一下嘴唇,确认自己唇上传来的触感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幻觉,然而四肢却不听他的使唤,依旧牢牢固定在原地。
直到东不夕转开视线,又些厌弃地晃了晃手。
“这下诚意到位了吧?”
帕特里克下意识点点头。
“到位了就让开,不要挡着我的视线,累了就回房休息。”
帕特里克缓缓挪开身子,却只是坐到了东不夕身侧。东不夕瞥了一眼帕特里克的侧脸,青年依旧处于大脑宕机状态,视线直勾勾地看着正前方的墙壁。
“……”
东不夕将视线移到帕特里克放在身侧的右手上。他的右手掌心里印着一圈小小的红印,那印记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消除。
盯着那痕迹许久,东不夕将视线移向电视屏幕。她顺手将沙发上的抱枕抱在胸前,直立的抱枕挡住了她一半的脸。
“……浪费时间。”
她嘟哝着,声音却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呼吸扬起的水气撞到抱枕的枕面上,又受到力的驱使向来时的方向吹去。
水气拂过她的脸颊,向她脸颊上的红云问好。
END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年迈的王子说。王冠下的眼窝深陷,漆黑一团,乍看上去像两只黑洞。王子抬起干瘪的右手,爬满干枯树根般筋脉的手背从锦缎华服的袖子里探出来。他的左手试图按下右手,但很快退却了。
“我找到办法了,没错,一定是这个,”王子的右手挑起一根食指,指甲畸形且暗淡无光,与此刻他给人的印象极其相似。指尖所对的是一只不断闪烁变形的牢笼。牢笼约有一人高,由幽兰色的电光组成,囚犯则是一名苍白的灵魂。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有着年轻女性的面孔,细节却模糊不清。她的亮度越来越高,空气不断加热,像一颗初生的太阳。
风雪已经停息。纤细的阳光带来暖意,但无法消融千百年来的厚重积雪。荆舟曹捧着一块积雪中探出头来的墙砖,擦掉上面的冰和泥。他摘下护目镜,用手指顺着砖块表面深褐色的花纹摹写。他手里的只是半块不全的砖块。
“姐姐,你快看!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 荆舟曹站起来,指着那片点缀着尖刺的圆环状图案兴奋地喊。一人高的、像一团呼出的雾气般的灵魂飘浮在少年身边,她甚至远没有身旁的雪景明亮,像一类模糊的指引。
灵魂端详了一阵,“你说得没错,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是他们眼中的太阳。”这声音在空广的雪地中迅速消散。
“这么说,这里就是斯迦洛哈的遗址了?”少年提出一个蛮有把握的猜想。他看向灵魂。
“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和佐证,”灵魂沉吟着。少年解下背包,背包里除了食物和工具,最特别的是一小兜色彩各异的水晶宝石。他认真地数了一遍,“还剩十三颗,”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提醒灵魂。他小心地收好水晶宝石,取出挖掘工具。
没过多久,少年再次叫喊起来:“姐姐,我发现了一处暗门!”灵魂无声无息地飘过去,荆舟曹正从积雪中清理出一片空地,空地上露出一扇深暗的、潮湿腐朽的楠木对开门,大概是一间地窖。门环上挂着一条早已锈蚀的粗重锁链。少年拎着锤子,望向灵魂。灵魂点头,少年举起锤子。没过多久,木门洞开,外界的凛冽寒风时隔千年,从这个毫不起眼的狭小入口,再次涌入这座冰雪掩埋的城市。
融化的雪水爬满通道的四壁,不时有寒冷的水滴落下。少年原以为是地窖,进入后才发现是是一处地道的出口。而这条地道,不知联通何处。
在幽暗的通道中,终于可以看清灵魂的模样。她是年轻女性的样貌,五官柔和,长发也映照出来,但这多少有微微散发着的乳白光芒的功劳。可与少年相比,并看不出外貌的相似。
“姐姐,这里会不会有恶魔留下来?”少年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短剑。静谧的环境和枯燥的脚步声令他的精神紧绷。无论陷阱或是恶魔,都难以对灵魂造成伤害,可少年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应当走在前面。
“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一千年,哪怕是魔王也做不到。”灵魂的声音干净又清冷。少年直觉般地信任着这个声音。随着脚步不断迈出,他感到自己正在深入一个衰落的古老王国,这座王国没有智慧、没有血肉,只剩下脆弱的、一触即碎的骨骼。它唯一的道路是沉入黑暗。
这条地道干净地过分,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最终,火把映照出一扇铁门。铁门足够尺厚,门上雕刻着斯迦洛哈的城徽、刺状延申的太阳。
可这铁门是敞开的,缝隙足够成人通过。荆舟曹在门口站定,有些不知所措。灵魂略微停顿,接着飘了进去,少年连忙跟上。他可以看到灵魂照亮的一小片区域,两人合抱的厅柱、失去光泽的金银器皿、脱色腐朽的帷帐,以及一只王座。
形如枯槁尸体的王子就坐在王座上。那具覆着华服的尸体倏地抬起头,盖在头顶的王冠丝毫不颤,露出底下干瘪的面部,唯一能令人联想到水分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灵魂的微弱但洁白的光辉下闪闪发亮。
这副场景把荆舟曹吓了个半死。他惊惧地叫了一声,几乎坐倒在地,隔了两秒,喊叫着举剑冲过来。
“魔王,杀死了吗?”王子干枯的喉头发出声音,就像有人轻声地沉沉呻吟。
少年停下脚步,与灵魂面面相觑。“哪个魔王?羽尔还是蒂亚?”灵魂说。
“……羽尔。镇压羽尔是,斯迦洛哈的使命。” 王子喃喃。
少年不知道是否应当将斯迦洛哈被毁灭的命运告诉面前这个人,面前这个逃离死亡的奇迹。他琢磨不准这个老人的身份,如果是斯迦洛哈当时的王族,至今岂不是有上千岁了?
“……还没有,二百年前,羽尔重返人间。”灵魂简要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王子重复着,“就连强大的斯迦洛哈都没能阻挡羽尔,没有其他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子的身体就像一块布,盖在铺满灰尘的王座上。
片刻后,王子不再出声。少年终于开口:“我们来寻求古代知识,击败魔王的方法。如果你是斯迦洛哈人,请帮助我们!”
王子缓缓抬起一根手指,数米外,指尖遥遥相对的地方突兀亮起一点火光。一只墙壁上的烛台被他用魔法点亮了。“徒劳,都是徒劳。”他扶着王座,缓慢地站起来。“人类不知道他们在与什么对抗,哪怕再多的武器、盔甲、魔法和生命……”他移向亮起烛台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房间。少年和灵魂跟随进入,发现这是一间书房。但比起书房,更应当称为藏书库。这里的书架有五人长,三人高,要踩着梯子才能取到顶部的藏书。书架一台接一台,在黑暗中望不到头。
不远处有一张木制书桌,边角已经磨成圆形,桌面上散落着一张张的图纸和笔记,有些字迹陈旧,有些还很新。王子举着烛台走到桌边,照亮手边最近的纸张,它们已干枯发黄,令人担忧一触便会碎裂。少年瞧见其中一张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标题带着“投石车”的字样。这时候他发现,不只桌面,就连地面、甚至目力可及的墙壁上,都撒满或钉着纸页,数量无计。他感觉这像一间用文字和图形搭建的城堡。
“很快,我就能找到办法。我是王子,很快,杀死魔王,近在眼前。”王子掂起图纸翻看,一张又一张。房间里尽是纸张摩擦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那声音越来越急,几乎要连成一片。不知原因地,荆舟曹感到自己难以呼吸,他的肺像是被某种力量握住,不由自己了。他望向灵魂,他的姐姐,但在下一瞬间,王子忽然停下动作,那种急促的力量也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年大口呼吸着腐朽的空气。“您怎么了?”洁白的灵魂向苍老的王子发问。
“是这样么……”王子喃喃,不像是在回答灵魂,更像是回答某个看不见的思想。他忽然抬起头,用闪烁着的目光盯住灵魂,“斯迦洛哈最勇猛的战士,没能击败魔王,你觉得你可以,凭什么?”少年觉得老人那双灰败的眼睛在吸收光线,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等待对方的回答,王子用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父王和兄长,把无数战士送入战场,无论杀死多少恶魔,最终会变成,尸体,尸体是恶魔的食粮。”
他踩在纸堆积成的地毯上,每踏出一步,一片灰尘随之升起,好像并不在意损坏这些未出世的、惊人的研究。可少年隐约看见那些字迹都是相似的,猜测全部出自眼前的老人之手,也即是说,老人对过去的研究不再关心了。 “我找到了办法,保护我的人民,我找到了,我会找到的。”王子没有看向任何人,右手端起烛台,低头挪向藏书房的出口。他的发言时常自相抵触,这令荆舟曹感到困惑。少年望向灵魂以期得到一些指示与安慰,因此分了心。所以当王子经过,对着他的脑袋挥下烛台时,他并没能反应过来,立刻被打倒在地。
少年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便是洁白灵魂在电光织成的囚笼中,与王子对峙的光景。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的亮度急剧升高,在几秒钟内,便已明亮如一轮太阳。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这璀璨的光明中,大厅的立柱、财宝、王座,身后的影子纷纷显现出来,在闪烁飘动的太阳面前,就像撕扯出一只只黑色的恶魔。
藏书室的纸张翻动,树林般簌簌作响。
“保护斯迦洛哈,击败魔王!我想到了,只有这一个办法!”王子高喊,但那声音更像恶魔的狞笑。他死去的老树一般的手臂上,新生似地抽出枝条——带着倒刺的、如同玫瑰藤的血红肉鞭,钻破千年前华美的绸服。王冠覆盖的左半边脑袋,投下畸形的影子。
少年的大脑迟缓地开始运作,过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原来王子早已被魔王腐化。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千年,也没有人类可以。他的脑袋一阵眩晕,伸手去扶,触感黏滑油腻。他回忆起自己被烛台击晕了。他想确认灵魂的状态,可迎面灼热的亮光令他难以睁开双眼。太热烈了,他想,水晶宝石还剩下十三颗,他记得很清楚。十三颗可以支撑灵魂进行多长时间的战斗?他试图从地面上爬起来,找回他的短剑,尽可能缩短这场战斗,可当他抬起头时,错乱的方向感使他误以为冰冷的地面变成了墙壁。少年的手臂失去力气,再次倒了下去。
“对付恶魔的办法,人类也有,”灵魂的声音从白金光辉的中心传出,荆舟曹仰躺在地上,一阵灼热从地面传递到他的背部。这是什么魔法?是德鲁伊的火山吗?一种灵感在下一瞬间击中了他:是背包里的水晶宝石正在燃烧。晶格之间的能量越过无形的管道,以汹涌的姿态注入灵魂的体内。
“没有了,没有!我们犯错了,恶魔大军……想不出办法,没有办法,我想不出!”血肉触须打在光芒表面,太阳在颤抖,触须化为灰烬,但立刻又有新的枝条萌发。
“姐姐!”少年大喊。他有不好的预感。这并不来自担心无法击败敌人,而是孤单的未来的恐惧。王子害怕死亡和责任甚于魔王,所以选择变成恶魔。而荆舟曹害怕失去重要的人。他无法接受失去姐姐的生活,哪怕是想象,这副光景也令他无法承受其万一。“姐姐!”他几乎要哭了。
“一同毁灭吧,恶魔。”洁白的亮光急速膨胀,暗淡的电牢转眼便被吞没。就像一轮真正的太阳降临人间。
水晶宝石一个接一个失去光泽,从内部自发崩解,化为雪白的粉末。
王子倒在地上,千年前细腻优美的袍服被撕扯地不成样子,干瘪的身体被浮着微光的透明锁链捆绑。灰尘毫不费力地穿过这些锁链,比起实体,更像一种光学现象。他现在终于像一个乞丐了。
荆舟曹倚着大厅里的一根立柱,打开背包,试图包扎脑袋上的伤口。灵魂坐在他旁边,光芒看起来比先前在室外还要暗淡。
少年始终绷着脸,没有说话。灵魂俯身,打量了一下荆舟曹的表情。
“如果我不在了,小荆又要哭鼻子了吧?”
少年把脸扭到另一边。
“所以没能彻底毁灭他。”
“……还剩多少?” 荆舟曹干巴巴地问。
“大约三颗。”
“你实在太贵了,姐姐。” 荆舟曹声音中的颤抖无法遮掩。他笑了一下,笑出两滴泪来。
(写完感觉自己在发神经。本文有两个原型作品,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猜一猜,奖励一句夸夸)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这是阿禾第三次下墓,规矩路数已经渐渐熟起来了。带头的姜老大油滑得如泥鳅一般,她则在后紧紧跟随。
“小结巴,你没骗我?”提着油灯的姜老大回头,攒眉瞪眼,凶神恶煞。阿禾陪笑:“老……老大,我哪……哪敢骗您!这都是当地……当地人口……”
她想要再把那故事说一遍:当年国主被贬的弟弟问道人就葬在这里,与他合葬的还有他的妻儿,陪葬的宝物堆积如山,却只听一声“算了!”姜老大转回头去。“谅你也没这胆量。”
就在这当口,阿禾抄起墓道边一支蜡烛架,照着姜老大的光脑袋就是狠狠一下。这厮骨头坚硬,蜡烛架“当”的响亮一声,阿禾横下心又连凿了四五下,眼看着油灯坠地,姜老大倒地不起,她摘下他腰间的黄金酒壶,一边捡油灯一边低声骂他:“去……去死!托了我的……我的福,还要……”
姜老大猛然在地上蠕动起来。阿禾本以为他已死了,被他这一动吓得魂飞魄散,提着油灯,拔足飞奔。背后是姜老大的呻吟咒骂赶上来,直到听不见,她才敢停,偏偏油灯已灭,她又掏掏摸摸地找火柴,嚓一声亮起了火,点上油灯,要看看这是哪里。
最先看到的是张苍白仰起的小脸。那脸上的眉目,细致娟秀,一如工笔画就。阿禾怔了刹那,才看见她流淌满背的黑发,以及怀里抱住的两个瘦凸膝头——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裸体蹲在她跟前,仰头看她。
阿禾冷汗也流了满背,当即转身飞奔。这路是错的,自己刚刚是到了哪里?不敢细想,她只暗暗祈祷自己这次走对了路,祈祷姜老大已死。
路是走对了。这次她小心翼翼护着油灯,在路尽头放慢了脚步。然而那里却点起了蜡烛,把眼前的景象照得清清楚楚:姜老大的身体上攀附着什么东西。是一个红眼睛婴孩,身上还黏着滑腻腻的胎脂,抱住了姜老大的头颅,伸出长舌,从伤口中卷出脑浆。蜡烛光下它的指甲根根尖利发绿,姜老大手脚徒然地抽搐,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呻吟。
阿禾蹑手蹑脚,从路口退开。退了数十步她放开了手脚跑,跑了一会儿又停下来。再往前走就是那女鬼。可是往后走又是那鬼婴。阿禾能跑到哪去?
这墓好邪,她发着抖想。
该死的姜老大把她骗到这里。偏偏他已经死了,她还能怪谁?对,还有那该死的问道人,这老鬼在墓里放了什么,竟然让他的妻儿成了这般模样?
“死老鬼……”阿禾提着油灯,转来转去,起先只是小声詈骂,慢慢地声音越来越大:“你……你这该被千……千人践踏的臭……臭老鬼!我就该一把……一把火烧了你这破坟!你那骨头是发……发霉了?叫你的好……好老婆出来吓人,乖……乖儿子也跟着……你倒……倒享受,在……在地底下作威作福,怎么不……叫水淹了你!”
她此时恨透了问道人这个始作俑者,恨不得这千百年前的死人复生,自己再杀他一遍,叫他死无葬身之地。骂得正起劲,忽然有个声音响起:“你……在骂谁?”
声线凄冷,让阿禾打了个寒战。
墓道边的蜡烛依次亮起,那女鬼又来到了阿禾面前。她眼睛不红,指甲不绿,如果不是皮肤惨白,几乎像个活人。
阿禾喉咙哽住,说不出话,只能惊恐地瞪着女鬼。女鬼猛然掐住了她的脖子,将她轻轻提起。女鬼要来杀她了——不是生吃脑浆,阿禾竟感到一丝庆幸——随即女鬼松开手,阿禾摔倒在地,女鬼又来问她:“你在骂谁?”
“我……在骂你老公是个臭老鬼!”死到临头,阿禾勇气陡增,“自己遮遮掩掩的见不得人,反而叫老婆孩子在外面吓人!自己的尸骨是有多金贵,还要让……”
她从小就结巴,都快忘了流利说话是何滋味,骂了几句就词钝意拙,再说不出话来,只试图往后退。女鬼盯着她,那双荧荧的眼睛,像深水里一动不动的蝌蚪。
“我不是他老婆。我是他的婢女。”
女鬼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叫月涟,你叫什么?”
“阿……阿禾。”
“谁告诉你我是他老婆的?莫非是小南?可小南长不大,怎么会说话?”
小南大概就是那红眼睛绿指甲婴儿。比起它来,这女鬼似乎还能赏几分生机,因此阿禾便将一切和盘托出:自问道人死后,便传言说他墓中有奇珍。他是王爷,合葬的还有王妃和世子,金银财宝必定不少。
而阿禾自己就只是个小可怜,因为从小结巴被人歧视,父母双亡,活不下去了才来打偏手,那姜老大平时就爱对她动手动脚占便宜。他该死,她则清清白白,应该被饶恕,活下去才对。
女鬼对此不置可否。阿禾抬头看了看她。霜雪般的脸上,无喜无怒。
她既然和自己互通姓名,一定是要自己叫她名字的。然而叫这奄然已久的鬼魂什么呢?月涟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阿禾颤声道:“……月涟,你做做好事,放我走吧!等我出去,一定带好吃的好玩的供奉给你……还有,还有小南!”要活人也可以,这句话她没敢开口。
月涟极轻渺地叹了口气,恰如一阵微风。“我要好吃的好玩的做什么呢?”她无聊地作答,瞬息间便烟一般隐去了。
阿禾在这墓道里,足足待到灯油下去了二分之一。月涟走后,她知道自己性命暂时无忧了,仰倒在地上,只觉得浑身无力。意识到自己方才没结巴是后来的事——她被吓得好了,却高兴不起来。大蜡烛油汪汪地燃烧,汁液下淌,空气里有淡淡的臭味。阿禾突然坐起,反手去摸金壶,见金壶好好挂在腰带上才安下心来。随后她想起,干粮还在姜老大身上。
月涟再来时,阿禾已饿得前胸贴后背,无力陪小心,蔫巴巴地问:“月涟,小南是你的儿子吗?”
月涟点头。
“那,你能管得住他?——我不是想跑,我……发誓!只是我实在太饿了,小南那边的尸首上,还有我的干粮……”
“原来如此。”月涟说,“难怪我看见小南在吃一种很新的东西。”
阿禾不知道自己的脸上是何表情,但想必好笑极了,因为月涟毫无血色的嘴唇弯起,竟然露出了一个笑来。她呆愣愣望着那苍白笑颜,片刻后发问:“月涟,敢问……问道人他,也是像你一般吗?”
“问他作甚?”月涟放下脸孔,未等阿禾申辩,又道:“他已经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孩子们想吃东西,只能吃他的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只剩骨头了,再过个几天,就什么都没有了。就像小南那边的尸首,小南已经把他吃空,连皮也吞了。”
“所以,孩子们也好久都没吃了,我也都忘了,活人是要吃东西的。你随我来。”
片刻后,在前的月涟听见后面跟来的阿禾低声道:“原来,你不是要我死在这里与你相陪啊……”
“这是戒指局。你的生魂是留不住的,你死在局中,也会像他一样,什么都没有。”
戒指局是什么?阿禾没问。越往里走,墓道越是幽深,直至来到一间石室前。地还是土地,挖了个洞,洞里铺着五六枝树根,上栽一口生了锈的铜锅,里面咕嘟咕嘟煮着什么。月涟告诉她:“是剥了皮的蛇。”
阿禾是第一次吃蛇肉。味道很怪,但有如此主人,当然要客随主便。她没敢问调料是哪来的,连汤都给喝干净了。
月涟没吃没喝,阿禾吃蛇时,她就在一旁翻阅竹简。石室旁另有一开着门的小阁子,里面堆了满满的竹简。等阿禾吃完,仍低着头瞧的月涟突然说:“这里的书,我都通读了。”
“你知道他为何叫做问道人吗?”
阿禾摇头。她觑了觑地下的柴火和锅,想,看来暂时不用收拾了。
“他虽然病弱,却最好学,又喜欢道家,所以自号为问。当年遭贬,别的东西都没带走,只是带走了王宫里的许多书简,视为珍宝。我是他的书阁侍女,可是倘若他还活着,这些书简我都是万万碰不得的。”
“不过他死了,因此如今,我想怎么看便怎么看。”
阿禾犹豫片刻,回她:“做得好。要是他也……像你一样就好了。”
“为何?”
“你就能天天读给他听!我不信他通读了这些书,你天天读给他听,气死他!”
阿禾本意是要逗得月涟开心,自己才出墓有望。可她偷眼去窥,月涟并没有再笑,却是又搂抱住了自己,宛如初见那时。
“阿禾,你说得对,他并没有通读,他没有时间了。我是气病了他。他不教我读他的书,我便偷偷地读,最后被他发现了。他大怒。”月涟坦然道,“就幸了我。我很开心,因为这是件快乐事。他看我觉得快乐,便动手打我,一定要我哭。我不肯哭,我对他说,我既能读书,又能托身贵人,我所受的快乐远远大于痛苦,我为何要哭?”
“他幸了我之后便病得更重。医师说,他至多只有一年可活。他当时便要我收拾书简,让书简陪葬。他说,他读不完的,便要死后再读。我可惜那些书,自此永不见天日。我收拾完后,他又把我叫到床前,对我说,你既是我的两脚书橱,又是我的妻室,如此爱书,那便和书一起为我殉葬吧。我哭了,他反倒笑了,摸着我的头发说,你一个小侍女读这么多的书,如此不安本分,便没想过会折寿吗?”
“他读书本为经世致用,可最终致用的,也不过就是这一座陵寝。倘若我不安本分,他岂不是更不安吗?”
月涟突然发问:“你怎么说,阿禾?”
他不安本分,所以早死,你不安本分,所以被他折磨得早死。阿禾心烦意乱,险些张口道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幸而及时煞住。她暂时还不想早死。
“他是嫉妒你。他嫉妒你能读完这些书而他不能……他这么小气,做得了什么大事?就算他没病,怕也读不完这些书——要是我,要是我也能像你一样,读得完这些书就好了。”
阿禾望了望书简。上面早已墨色暗淡,字迹磨灭。
头埋在双臂之间的月涟终于动了。她飘过来,伸出一只手臂,塞到阿禾怀里。阿禾还以为自己话说得哪里不好,得罪了月涟,慌得险些举手来推她。谁知月涟倒在阿禾的怀里,轻飘得像落花委地。她附在阿禾耳边:“摸摸我。”
阿禾勉强镇定,要自己手不发抖,去摸月涟白得发青的手臂。出人意料,并没多冷,触手凉而润,手掌一路捋下去,就像在安抚一条无鳞的蛇。
而月涟没有感觉。向来她就无法让自己有感觉,如今发现阿禾也无法让自己有感觉,竟觉得阿禾像和自己是一体的。她缩在阿禾怀中,黑发是一匹不坏的缎子,挂在阿禾的手臂上,感到自己是段木头,周围无阻无碍,却无法挪动哪怕一下。但当她睁开眼睛,所见的仍旧是自己白森森的肌肤,是黄土,是尸油炼的蜡烛,是无底的黑暗明灭。
罢了。她让蜡烛暗下来。
是小西把月涟吵醒的。他们自以为隐蔽的那些个窸窸窣窣声,就好像千万张小嘴吞嚼着食物的声音,她听得一清二楚。果不其然,小西正爬在墓道顶上,一双小眼睛滴溜溜盯着底下的阿禾。阿禾跪坐在地,手里握着柄铁烛架,不住发抖。
月涟挥手把小西赶开。小西不甘心地冲她呲牙,她朝小西一扬手,它就偃旗息鼓,狺狺大叫着退走。阿禾回头望她,烛架犹然不肯放下,哀告道:“月涟,你放我走吧!求求你,我不能在这儿过一辈子!”
“不是我不肯放,”月涟告诉她,“是我也被关在这儿。我是戒指局的阵眼!”
“这座墓就是他的大手笔。他不愿意谁来偷他的东西,所以他要防备。而我被他幸了,我怀了孩子,生出了一个四胞胎。有了孩子本来是不必死的,可他一定要我死,刚好他看到了古书所载的戒指局。四个同胞的婴孩,在东西南北四方,镇守坟茔。为了压住婴灵,中央需要母亲坐镇。”
“所以,他死之前,就亲眼看着我被一勺一勺的灌水银,他要水银来压着我。他看着我喝不下去又吐,吐了又灌,一直到把我灌死。他把我吊在他的墓室里,把我的四个胎儿钉在东西南北。我是手指,他们是戒指。我镇着他们,他们拘束着我。他要我们永世给他守灵。虽说他也没有什么灵了,他已经被我的四个饿鬼婴儿给吞吃了!”
“因为他太过愚笨。他不配叫什么问道人。他永远都不可能像我一样,读完这里所有的书。所以我知道他是自作孽烧了手,戒指局没有看全,他没看到那一叶书简。阿禾,听我说,我要救你。别的你都休管,进那石室里去,我要你用蜡烛把石室里能烧的都烧个干净。尤其是那里面有个袋子,你先把袋子里的东西煮沸,再在上面扎个眼,叫袋子里的东西都烧尽。书简也烧掉。”
“那你呢?”
“我吗?”
大概就是永不再醒来。这无所谓。只要能让阿禾离开这里,什么都无所谓了——月涟本就没什么有所谓的东西了。
发现阿禾时月涟恼她打扰了自己,便决定唬一唬她。此时她又像那时一样,蹲下身去,长发披散,抱住了双膝。
从双足起,她开始缓慢融化,流淌,渗进土中。
一定是阿禾找到了方法。月涟笑起来,感到喜悦非常。阿禾没有害怕自己的尸身,一囊水银,她只是一个人皮口袋。一把火烧了自己,烧了棺材,烧了书简。
她的整个身体瘪下去,摊下去,直至胸口,直至头发。此时月涟才想起自己忘了什么:她没有问一问阿禾,究竟过了多长时间?十年?一百年?还是一千年?现在外面是什么样子?坟墓上长了什么草?何朝何代?
地上只余一洼白亮的液体,咝咝然在空气中蒸发。
书简被烧得扭曲,爆裂。阿禾将最后一卷放进去,年岁太久,竹条上蠹虫几乎把字迹吃空。她站起身来。
要走吗?还是要去看看月涟情况如何?
算了,她想。月涟是千年女鬼,而自己只是个凡人。
墓道上蜡烛已全灭,所幸油灯还在,只是油差不多烧尽,只余一点微光。阿禾护紧油灯,加快脚步顺原路走去。
大概因为太黑又太静,这条墓道显得如此漫长,纵使知道一切都已结束,阿禾还是有些心悸,只得强迫自己去想些什么。不愿意想到月涟,可是不知怎的,总是忍不住想到她。想到她对自己说出一切,而自己却不曾说出什么。又在心里暗笑,莫非你有什么好说的吗?不就是坑蒙拐骗,杀猪来也。何况她说的是真是假尚且……
阿禾摇摇头,要自己别去想她。
姜老大已死,此处是不能容身,出去之后,不如找个别的地方。思及此,她反手去摸腰带上的酒壶,还没摸到,便站在了原地。
蜡烛瞬间大亮,四周照彻,犹如白日,小小一盏油灯的微光荡然无存。
眼前的景象照得清清楚楚:姜老大的身体上攀附着什么东西。是一个红眼睛婴孩,身上还黏着滑腻腻的胎脂,抱住了姜老大的头颅,伸出长舌,从伤口中卷出脑浆。蜡烛光下它的指甲根根尖利发绿,姜老大手脚徒然地抽搐,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呻吟。
End.
备注:标题来自柳敬言的墓志:去此高堂,言归厚夜,戒行不入,出宿无归。郊烟独起,陇雁孤飞,勒斯大暮,用纪芳徽。
本来是想把月涟塑造成落花洞女式的形象,但是没有,所以用了落花作比喻。
阿禾大名叫连禾,月涟大名叫贺月涟,lian he,he yue l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