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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11「北方」《万圣夜汽车怪谈》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雪渐渐停了,在路边的灌木上薄薄的洒了一层。眼前这条泥泞的小路也被遮掩的干净了不少。Sam深一脚浅一脚的踩进雪水和泥巴的混合物中,听到鞋底淤泥被挤压发出的咕唧声,有一两下十分像放屁。要是平时,Dean肯定会跳出来,嘲笑他是个放屁虫,而今天显然他没有这个兴致,而是臭着一张脸,在距离Sam两米远的地方愤愤的走着。
他们的面前,impala留下的车辙有些被雪盖住了,但总算还能看清,但是再过个把小时,天完全黑下来,他们就不得不用手电筒照明才能跟踪上车子留下的痕迹。
他们已经追了一整天,昨天晚上不得不在一个荒废猎人小屋将就一晚就够糟糕的,结果半夜的时候不知道什么人居然偷走了Dean的宝贝。他们从小屋里冲出来的时候,只看到尾灯发出的不祥暗红色,根本没有看到偷车贼的模样——如果那真的是偷车贼干的话。
“Dean……”Sam刚开了个头,就被哥哥蛮横的打断了。
“想都别想,我不会丢下我的baby不管的!”Dean伸出一只手,威胁着。他掏出手机又看了一下,完完全全的没信号,这该死的阿拉斯加,这该死的北方,这该死的案子。他诅咒着能诅咒的一切,包括天气。
“Dean,也许我们想错了,万一不仅是人的问题呢?既然我们肯定这段路程有问题,我们可以回去找个有信号的地方,查查其他的丢车事件。万一那些失踪的人只是车辆的附带呢?”Sam试图说服Dean。
“你看,我们之前的调查,每年的十月底,这里都会有人失踪。而且是连人带车一起失踪,从来没有找到过他们的残骸。要知道人还算好处理,那么多的车,居然也不见了,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
“你是说这是一个什么喜欢偷车的怪物,每到万圣节就跑出来吃人顺便偷车?那它可真有眼光啊。1958年的游牧民族,1957年的莱克斯勒愤怒,1955年的福特雷鸟……还有我的好女孩!”
“所以我们也许可以回去换一个角度来研究一下。”Sam发动狗狗眼,试图说服大哥。阿拉斯加的十月,白天早已低于5度,夜晚更是直接零下,就算是他们身体好,露宿在这种林地里也是吃不消的,更何况还有狼或者尚未冬眠的熊。
Dean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好,你回去查查,顺便再搞辆车来。我会跟着我的baby,看那狗娘养的到底要把她开到哪里去。放心,我也会给你留下追踪的记号的。”
他从裤兜里掏出了大半包M&M豆,晃了晃,然后往自己嘴巴里丢了几颗。
“Dean……”Sam微微提高了声音,如果不能把Dean一起拉回去,他还不如跟着他的兄弟,这种情况下落单,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风险更大了。“我们不能分开,你知道规矩……”
Dean挑了挑眉,露出一个你也有说这话的时候的表情。然后他突然变了脸色,转头看向右边的森林。
“听……”他用手指放在嘴边,示意弟弟保持安静。
Sam狐疑的聆听了一会,除了风声和树梢晃动摩擦的声响,他没听到任何声音。
“引擎声,我绝对不会听错的,虽然很远,但是那是我的女孩的声音。”Dean 看了看眼前似乎看不到尽头的道路,这条山道有个很缓的弧度向右方弯曲,也许穿越树林可以抄近道赶上impala。
他找了根长木棍,试探了一下前面的灌木丛,然后一脚蹚了进去。
Sam看着Dean固执的样子,深深的叹了口气,认命的跟了上去。
“你不是回去调查吗?”Dean停了下来,一副我应付的来的表情。
Sam扯了扯嘴角,为阻止老哥犯蠢做出最后的尝试:“这边有可能有泥炭沼泽,看上去和普通地面没区别,走进去就会陷下去。一个人会很危险的!”
他加重了语气,希望Dean能接收到自己的暗示。
“所以那些车和车上的人,也许掉进了这样的沼泽?”Dean的思维方式有时候是跳跃式的,他恐慌了起来。“哦,不,不管那是什么狗娘养的,我绝不允许它吃了我的baby!”
Sam看着Dean加速冲向树林,当然手上还挥舞着那根用来探路的树枝,一时间不知道该叹气还是生气。
最后他还是认命的跑了起来,紧紧的跟随着他兄弟留下的脚印。因为在那一刻,他也听到了引擎声,甚至还在树林的深处看到了隐约的红光。
不管那是什么怪物,如果可以面对面,他们这样老道的猎人,总能想到方法去面对的。
天越来越黑了,一头扎进树林后,原来从树冠泄露下来的一线天光也消失不见。四周逐渐沉浸到一种雾蒙蒙的灰色,仿佛世界正在融化分解,变成某种暧昧的模糊不清的东西。
在这样难以识别的幻境中,Dean带着他与生俱来的猫科动物一般的灵敏,在厚厚的落叶土上灵巧而迅捷的前进。他不时用树枝探查一下前面,凭着猎人的直觉排查那些可疑的地方。
在迅速昏暗模糊的树林里,前方那团原来越明显的红光现在变成了唯一的指路明灯——哪怕它指向的是一条不归路。
Sam掏出自己枪,装了盐弹的和银弹的,谨慎的跟在Dean的后面,留神着四周和身后。如果说Dean是先锋,那么他就是后卫。
这段的距离想必有些蹊跷,他们如此前进了不到半个小时,那团红光居然近在眼前了,目测不超过三百米。而根据他以往的经验,起码也得有两三个小时的路程。
Dean缓下了脚步,转头和Sam做了一个分开包抄的手势。但是Sam坚决的摇了摇头,比划了一下抵近观察。
他咬了咬嘴唇,做出了让步,把刚才探路的树棍靠在身边的一棵大树上,掏出了自己的手枪。
引擎的声音已经十分响了,而且不止一台汽车的,如果不是知道这见鬼的林子里本该什么都没有,Sam会以为前面有一场肌肉车展览。
除了引擎的声音,还有一些隐约的笑声,那些小孩子的尖声打闹,在这寒冷的夜晚听上去格外的阴森。Sam突然想起来今天是万圣夜,明天就是万圣节,平日里孩子们打扮起来出门讨要糖果的日子。
他感觉眼角有什么白影子一晃而过,转头看过去却什么都没有。Dean已经往前移动了二十米,他赶紧跟了上去,心中不详的预感越来越明显。
“嗨,不给糖就捣乱!”他移动到第五棵树的时候,一只手从背后拉了他一下。Sam剧烈的掉头,把枪对准了那个毫无预兆突然冒出来的东西。
那是不到他身高一半的小丑,带着廉价的粉红色假发和可笑的红色圆鼻头,脸上用油彩简单的画了厚厚的嘴唇和黑白相间的星星眼——看上去最多十岁。但是有那么一瞬间,Sam还是想要尖叫。
“嗨!来大哥哥这里。我可有很多糖果。”Dean大声的招呼吸引了小丑的注意力,孩子笑呵呵的跑走了,从Dean的手里拿了一把巧克力豆,然后隐入了空气中。
Sam咽了一口口水,艰难的问道:“是鬼魂?”
Dean拍了拍兄弟的肩膀,算是安慰:“谁知道,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大型的幻觉。前面有个公路酒店,门口停着我的baby和那些以前失踪的车。”
Sam跟着Dean来到他的观察位置,看到了那间肯定不存在的酒店。古老的针叶树干从酒店的屋顶冒出,延伸向天空,透过酒店的墙壁也能隐约分辨那些生长在土地里的树干的影子。
倒是门口的那些车看上去完全是实体的,坚实的停靠在腐叶土上,投下真实的影子。
Dean往前走了几步,从目前所站的土坡滑了下去。他看到了自己的黑色impala,但是在baby的旁边还有一辆深红色的,闪烁着瑰丽的光泽,看上去像是刚刚有人给她做了全套保养似的。
“嗨,就是你吗?拐走了我的女孩。”Dean握着枪的手松松的垂着,没有显示出更多的敌意。
“那是我爸的车。”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冒了出来,仿佛他一直站在Dean身后似的。Sam眼看着他从空气中浮现,就像以往那些鬼魂。那孩子大约十一二岁,穿着蝙蝠侠的cos服,手里领着一个空油漆桶。
“哦,那你爸可真的很有眼光。”Dean露出那种擅长的,和孩子交流时候的温和表情。“他在哪里?”
“他在家,我偷偷把车开出来的。”男孩低下头,有点不安的样子。“我和Tom打了赌,我一定能把车开到这里。如果我赢了,他会把圣诞节限定版蝙蝠侠雕塑给我。”
孩子天真的笑了笑,有点过大的头盔与稚嫩的脸颊间有些缝隙,粘稠的红色液体正一点一点的从那边渗透出来,弄脏孩子洁白的皮肤。
Dean回头看了一眼Sam,Sam微微点头,以Dean的身体为掩护,从身后的背包里摸索出油和盐还有打火机。那辆红色的impala驾驶座上有一小团黑色的东西,仿佛被揉成一团的垃圾袋,只能隐约看出那个蝙蝠侠的头套。
“这里只有你和Tom吗?”Dean持续的闲聊,吸引那个孩子的注意力,同时保持警惕。以防四周出现其他的鬼魂,这些年,这段山路一共发生过六起失踪案,六个家庭,九个大人,七个孩子,很难相信只有眼前这么一个小鬼在作祟。
“Tom撒谎了,他根本没来!”孩子的声音变的尖锐起来,让Dean的耳朵隐约疼痛。“所以我找了别的小伙伴。他们会陪我玩!”
就像被召唤一样,Dean的四周立刻冒出了更多的孩子,大的有十四、五岁,小的只有六、七岁,穿着各种各样的万圣节装扮,提着他们的小糖果篮,带着整齐划一的笑容。
“哦……哦,好的。”Dean控制住自己往后退的欲望,用没拿枪的手掏出了那包一公斤装的M&M,天晓得,这玩意会救他多少次命。
他提着袋子,小心的给每个孩子的罐子里面倒了一把,但那些孩子拿完糖也没有消失,而是呆滞的看着虚幻的酒店。
“你们的父母都在酒店里面吗?”Dean小心的问道,他眼睛的余光看到Sam已经做好了焚烧尸体的准备,也找准了撤退的路线。
“他们都喝醉了,走不了了。”小蝙蝠侠摇晃着手里的油漆桶,巧克力在里面咕噜噜的滚动。“你是大人,也要喝酒吗?”
Dean没有回答,而是猛的往左前方一冲,在Sam点燃红色impala的时候,拉开了baby的车门,迅速的发动了汽车。Sam也快速的冲了过来,几乎是把自己撞进了车厢。
轮胎在泥地上艰难的打滑,仿佛陷入了泥沼。
“Come on,加把劲,我知道你能行的!”Dean用力的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可以看到在红色Impala燃烧起来的时候,刚才那个领头的孩子也着火燃烧起来了,然而半透明的公路酒店依然存在,某种不知名状的东西在里面翻滚,仿佛巨大的虬扎的树根。
地面起伏晃动了起来,他们就像是在剧烈的地震之中。Impala发出低哑的嘶吼,轰的一声冲脱了了地面的纠缠。Sam掉头看向身后,他们原本停着的地方,地面裂开了,几根粗黑的根茎冲了出来,上面裹着几具骷髅。
“干掉他,Sam!”Dean开着车,努力的躲避不断从地面伸出来的树根。随着这些树根越来越多,刚才看着还结实的地面像面糊一样塌陷了下去,那些停在酒店前面的车,一辆接一辆的被拖下了泥潭。
Sam从后座拉出行李,哪里有更多的油和盐,装在玻璃瓶中,此刻他点燃了那些引信,把玻璃瓶像燃烧弹一样狠狠的砸在那些树根上,特别是捆着骷髅的树根。
他的攻击十分有效,被烈火燃烧的树根发出了刺耳难听的尖叫,仿佛是金属被碾磨压碎的噪音。其中某个燃烧弹一定砸中什么爆炸物,爆炸的冲击波从地下传来,震得两个人都被弹了起来。
Dean开着车艰难的冲上了土坡,终于可以回头看一眼刚才那个虚假的酒店和停车场。现在那边已经被火光和浓烟所包围,不管原来有什么东西,似乎已经随着滚滚的烈焰消失殆尽了。
“那个孩子偷开他老爸的车,出车祸了?”Sam这时候才能喘口气,询问刚才的情况。
“恐怕没那么简单。”Dean晃了晃手里的巧克力豆,袋子上面歪歪斜斜的用红色的液体写着红狗两个字。
他们等到火几乎全灭,才开车寻找下山的路。靠着几块残存的栏杆,他们还是顺利的从更偏僻的小路开到了刚才徒步的那条道路上。在抵达了下一个镇子后,Sam做了研究,Dean仔细检查了自己的baby。最后两个人在吃万圣节晚餐——外卖版的时候,讨论了这一天的收获。
“好吧,除了那些失踪案。还有一起酒吧火灾。你猜那个酒吧叫什么?”
“红狗酒吧。”Dean和Sam异口同声说出了答案。
“所以到底怎么回事。”Dean喝了一口啤酒,叼着薯条问道。今天的薯条包装上有万圣节特别定制的小丑图案,他故意把小丑对着自己的兄弟,生怕他看不到。
Sam干咳了一声,移开视线,为自己的不成熟和老哥的不成熟同样感到懊恼。
“酒店的老板名声不太好,据说有过酒驾致死的案子。他被吊销了驾照,但是他的合伙人有。而且他十分喜欢收集经典款的肌肉车,就算没了驾照,也不能妨碍他继续这个爱好。”
“那个孩子,可能是麦克•杰弗里。1981年失踪,万圣节前夜,开着他爸的impala溜出去玩,从此未归。当时还组织了大量人员搜索,那个孩子还有那辆车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这是在酒吧失火前还是失火后?”Dean咬了一大口汉堡,心想自己第一次开impala的时候差不多也是小麦克那个年纪,心中不免有些伤感。
“之后。酒吧的火灾也十分蹊跷,据说店主被反锁在地下室,活活烧死。他那些收藏的名车都被一起砸烂烧了。”
Dean皱起了眉头:“哦,那可太暴殄天物了。”
“所以这一切都是那个酒吧店主的鬼魂在搞事?”他摇晃着脑袋,举起了薯条袋子,让小丑缓缓的逼近Sam。
Sam一把夺过了薯条,丢在桌上,翻了个白眼回道:“谁知道呢?反正我们明年最好还是来这里看一下,作怪的东西有没有被彻底清除。”
“我讨厌北方。”Dean苦着脸,抱怨了一句。他泡的发白的脚趾在店里可怜的暖气前烤着,漫长的雪地跋涉可太糟心了,要不是为了baby,他可不想体会这种感觉。
“耶,我也是。”Sam掏出了自己的蔬菜田园堡咬了一口,顺便阖上了笔记本。“我还讨厌万圣节。”
“耶,我也是。”Dean自我解嘲的笑了一下,举起啤酒和Sam碰了一下。“我讨厌万圣节,还有北方。”
作者:四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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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春天还是暖和的,我时常在街上流浪,从早到晚,甚至就支着帐篷勉强凑活过个夜。这一凑活,凑活了无数个深夜,在街角看街灯长亮于夜,再看它们即将天明时匆匆收工,一切归于寂静,寂静。再被破晓的汽笛声拉回过神来。街角无言,街角一向无言,只是身上莫名地承载了无数无理由的寄托。它默不出声,就像是无条件地包容闹腾,却见证着人间的迁移,行者的悲喜。这地区生态不错,从街上走两步是住宅区,满眼的大草坪,还有不时晃过的兔子,松鼠。这些白日里恨不得隐身消失于某处的生命,在夜晚时不时地四窜,身影诡异,总还是会吓到不少出来此地的行人。
北方的冬天就不怎么样了。虽说我是个喜欢寒冷远胜于任何一丝温暖的人。在那种一片白茫,滑落的水珠会一瞬间凝结的极寒气温里。我永远无法说,我可以在这种情形下维持生命体征超过5个小时,别提过夜。于是我会不停地变换停留的区域。我不喜欢做任何计划,做事全凭一时兴起,不期待任何结果,就不用考虑后果。不稳定,不确定,不到最后一步没有定论,这种诡异的模式吸引着我,像是那个挂着鱼饵的钩子,我可能永远咬不上它。但愿者永远想要追随着。
沿街一直往北走,那里是一片大湖。准确地说,春天的时候是一片大湖,冬天的时候是结实通道。在春天想不明白所有可能通向的目的地,在冬天全都可以想明白,甚至可以实践一遍。我形单影只,装备匮乏,在有限生命条的规则下,我预计自己完成不了往返。我和它的缘分就是这样看一眼,知道它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地方存在着,或是未来哪一天我只能说它存在过,我没和它建立联系,但是我不会后悔。我的兴趣只是发现它,知道它有趣,接着我就满足了。当然,我没办法给出百分百的定论,但是我可以给出我浅薄的猜测——它是这个世界上一处美丽的角落。原因是,我正巧遇上从那遥远的我视线所不能抵达的远方迎面而来的人们,我偷偷地从他们的脸上读出了喜悦。但是下一秒,我害怕这份迎面而来,我害怕我进入了他们的视线,即使我仍然渴望着能获得这个世界更多的信息,可是我落荒而逃了。
我往西走,有人群聚集成一个圈。我在远处观望,冰上被他们凿了一个洞。意识到了他们在干什么,我不自觉地笑了。可有意思了,冬天钓鱼,钓上岸往冰上一放就是速冻,省心省力。当钓鱼的人群里有人意识到了在那个不远处有一个奇怪的人乐呵呵地一边傻笑一边盯着他们,他的眼神往我这飘,试图“捕捉”住我,我一惊,吓得朝相反的方向快步离去。
春天我在街上流浪,冬天我一路跌跌撞撞来到了一处还算是温暖的公立图书馆。图书馆,知识的圣殿,无数知识分子慕名而来,我这庸人不知哪来的勇气,跑去和他们凑热闹。他们来这里汲取知识的力量,我却来这里抓住一根漂泊的芦苇想要活下去。无他,我只是贪恋暖气的温柔。就像这世间每一个庸俗的人对纯洁美好之物不可遏制的贪慕。如果大家都是各取所需,我想还是尽量能为他们做点什么。我无数次去镜子前,反复整理衣物,无数次自我否定里总有概率诞生一次“还凑合吧”式的自我安慰。
必定的,我不敢坐在任何一个公众场合的中央。一个人的注视已足以让我费劲心神地想要逃脱,一群人的视线足以让我猝死在逃离的路上。被人看到,在人群里,总是能让我在一瞬间将人类全部的debuff叠满。
所以我永远坐在那个角落,面向大厅,有些时候,人们在做的事情会被我的感知力传达到我的感受上,而他们不会注意到那个地方有一个我这样的人。这让我很安心。
好景不长,我收到了一个询问。一个女孩,背着个书包,她在我斜前方的位置询问我:“你好,请问你介意我坐在这个位置吗”她的声音很好听,这可能是我为什么没有犹豫就同意的绝大部分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她身上总给我一种错觉,她是那种可以非常轻易隐身于人群中的人。这点特质也许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构成我的同类气质。这给我带来了某种近乎变态的期待,我好奇,我想知道,有那么一点点像我的她,会变成什么样。我知道我没有任何一丝的未来,但她和我不一样,她必定要拥有最美好的命运。
我无处可归,所以我在这24小时图书馆里偷偷地住下。而没什么意外,我每天无时无刻都会在这个位置上。大多时候为了防止因举止怪异而被注视。我会从书架上随机拿书,假装自己是个认真的读书人。模仿人们看书翻页的频率和姿势,时间到了就去换一本书。没人有会知道,事实上我大多数字都不认识,我什么也看不明白。我只是在做这样一件事情,让自己有点事情干。
但让我意外的是,她每天会在早上7点准时出现,晚上9点准时离去。她从她的包里掏出她的本子认真地做着她该做的事。我并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她是什么人?这个时间她没有其他该做的事吗?她在做什么呢?是什么力量让她每天准时出现在这个地方呢?又为什么她只出现在这个地方?
这时我突然又不安起来。或许...或许我所待的这个位置是这个女孩一直以来的长期位置呢?我只是在某一天比她早到了图书馆,不小心把她的位置给占领了,这一占就是永久性的。如果是这样,我会被讨厌吧?
我有无数的想法,但我永远不会开口问出任何一句话。可能是我没那么好奇,也可能是我就是这么个被动的人,但更多的原因可能是就像我曾经提到的,我没有与这个世界建立哪怕一丁点联系的需求。
像是一种约定俗成,只要想,每天就能见到。说起来就像是命中注定的浪漫,但这么一想我只会自嘲起来。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浪漫的发展,也没有在我生活里激起甚至一小点的水花。它就像往常一样,是往常里我经历的每一个故事的变体。
我想日子可能会就这样过下去。我会每天都见到她,然后,我会每天都不认识她。
直到有一天我意识到,可能永远永远永远我...我也不知道我想什么。
那一天,她没有来。我没有办法像正常人那样感受“没有来”是一件什么事情。我尽可能地去描绘它,就像什么永恒的,连续性的,一定会就这样运动下去的东西,突然断了。
她没有来的同时,我的桌上多了一张字条:
“你好,陌生朋友,我不会再来这个地方了。所以这张字条也许更像是一份正式地道别。这些天你总在这个地方,给我一种心安的力量。你总是在安静地阅读,我被那份求知所震撼。我仿佛看到了某种生命力,这种力量支撑我走过了无数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我又有勇气了。我要走下去。谢谢你!”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字条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感受。第二天早上我又想起这件事情。可能突然受到了什么触动,我第一次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你问我有什么感受,我只会想说,原来在这种地方装得人模人样的,我就真的可以做到人模人样了。
原来,我也可以。
end
(emmm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写完了..。)
Vol.210「背叛」《背叛》
作者:喵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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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睡魔同人,噩梦成真续)
巨大的帐篷装载着梦想、音乐和喧闹,在数百人环绕的场地中央,身着鲜艳服装的艺人们正在卖力的表演。和普通的马戏团不同,这里主打的都是怪胎,所谓的PT的怪奇秀已经火遍了整个美国,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涌入到这座巨大的帐篷里,等待欣赏一场无与伦比的奇幻梦境。
PT•巴纳姆像往常一样站在自己的瞭望台上——一个位于观众席后高处的小台子,俯视着今天的观众,他们的痴迷、尖叫与疯狂让他十分满意,这意味着这些人回去后会积极的宣传这里的表演,带来更多的观众和更多的钞票。
脚下传来打火机清脆的咔哒声,他低头看向身后的隐藏楼梯,发现有个穿着亚麻色贴身西装的金发年轻人正靠在上面懒洋洋的吸烟。在光线不算明亮的帐篷里,他依然带着漆黑的墨镜,镜框完全遮住了眼睛。在周身素淡的色彩中,那副墨镜就像两个漆黑的深洞,引人注意。
“怎么,表演不够吸引你吗?”作为一个十分关心自己商品的老板,巴纳姆总是乐于倾听消费者的声音。
听到他的提问,那个年轻人似乎吃了一惊,猛地抬头,微微张开了嘴巴,薄唇下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啊,我没想到这里有人,只是想抽支烟。”他晃动了一下夹着烟的手臂,咧嘴笑了笑。
“来吧,这里的视野更好。”巴纳姆招了招手,不知道为啥,他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这里,你才能看清空中飞人的飞跃动作。”
年轻人从善如流的跨上了最后几阶台阶,他伸出了右手,友好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柯林斯。”
“巴纳姆。”马戏团主人带着一种自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认出你了,外面到处都是你的海报。还有那些报纸,总是有你的照片还有你的马戏团。”
“第一次来?”巴纳姆满意于对方的反应,得意的挑了挑眉,“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节目吗?”
柯林斯依然挂着轻松的笑容,手指点了点下方:“这里是第一次,不过我以前看过你的博物馆,那可真是杰作。不少人从那边出来后,回家做了几晚的噩梦。”
“也包括你?”巴纳斯笑了,位于百老汇街头的怪胎秀博物馆已经烧毁多年,眼前的年轻人当年去的时候恐怕还是个孩子。
柯林斯笑的更厉害了:“我可爱死那些梦了。”
“喜欢噩梦?那可真是特别的爱好。”
“彼此彼此,你喜欢的这些……特殊的人士,也是另人印象深刻。”柯林斯靠近了点,像是在说一个秘密。“我特别喜欢那些身体结构特殊的,暹罗兄弟,三个乳房的女人,侏儒将军……”
“那可说不上是爱好,我只是提供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这些特别的人,在社会上很难谋生,而大家对看到一些特别的事物总是饱含热情。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探索欲,驱使着我们不断去发掘那些新奇的、陌生的、怪诞的事物,来刺激我们的头脑,愉悦我们的身心。”
柯林斯点头附和:“确实如此。更何况,他们会给你带来大量的金钱和名气。”
巴纳姆摆了摆手:“我更愿意称之为一种互惠的关系。”
“不错的尝试,双赢的局面。”柯林斯自言自语道,把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跳台。鼓点密集的落下,把气氛烘托的愈发热烈,穿着紧身亮片礼服的女孩,顶着一头氤氲的粉色头发从高台上轻盈的跃下,双手握住单杠,荡向帐篷的另一边。
她的搭档从另外一侧也荡了过来,伸长了双手准备接住飞来的同伴。然而千百次训练的成果在这一次出了意外,女孩的手并没能稳稳的落入男性搭档的手中。在众人的惊呼中,年长的杂耍艺人猛地往下一坠,仅靠脚掌钩住了自己的杆子,成功的抓住了即将坠落地面的女孩的一只手,把她从摔死的境地拉了回来。
观众们看到这有惊无险的一幕都大为激动,疯狂的鼓起了掌,以为这是最新的安排。然而身为马戏团老板的巴纳姆可明白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勉强维持着自己的风度和柯林斯告别:“看样子我得去后台看看,你得一个人享受接下来的节目了。”
“当然没问题。”柯林斯悠悠的吐出一口烟气,慵懒的挥手告别。“我听说前两天你们的缩骨专家失踪了,好像到现在都没找到。我可喜欢他的节目了,本来应该在空中飞人后面的,对吗?”
巴纳姆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转了回来:“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啊,那家伙失踪前还预支了我半年的报酬,我怀疑他是看上那个女人跑了。”
“不,他没有跑。”柯林斯十分肯定的回答,“他的尸体装在一个行李箱里,今天下午在长岛的海滩被人发现了。”
巴纳姆往前走了两步,几乎和柯林斯脸对脸了才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眼前的人。
“你的消息确实很灵通啊,请问来找我有什么事?”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要还看不出对方有目的而来,他就白混这么多年了。
“只是来谈谈。”柯林斯喷了一点烟雾在对方脸上,满意的看到那张自负的脸上一闪而过的恼怒。
“那这里可不是什么适合谈话的地方,要不来我的办公室?”巴纳姆试探的问道,双手展开,似乎是邀请,又似乎是戒备。柯林斯的身后,隔着细细的金属栏杆,就是直达地板快速通道。轻轻一推,就可以让他坠落十几米,摔得肝脑涂地。
“为什么不呢?”柯林斯似乎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杀意,而是轻松的耸了耸肩,贴身擦过了巴纳姆的身边,走向了楼梯。
办公室距离帐篷有点距离,是个小型的帐篷。从这里可以清楚的听到观众的欢呼和惊叫,但沉沉的夜色把发光的帐篷包裹的像一个远方的梦,虚幻而飘渺。
巴纳姆从容的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借着倒酒的功夫,把枪揣进了怀里。他得搞清楚面前年轻人的身份,再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置他。到了他这种地位,什么事情都经历过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家伙可别想从他手里捞到什么好处。
“威士忌?”他把酒杯递了过去,柯林斯毫不怀疑的接住,把酒杯在鼻子下面晃了晃,品味了一下酒浆散发的香气。
“所以,你花了5刀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我们团员的不幸遭遇吗?”巴纳姆靠在自己的书桌上,抿了一口酒,开门见山。
柯林斯举起酒杯,让灯光可以透过酒杯里的液体照射到自己的墨镜上,那些浓度不同的液体在酒精中扭曲成不易觉察的暗流,只有在光线下才能分辨出即将完全融合的药物。
“我只是好奇,你团里以前失踪的那些团员是不是也装在什么箱子里,沉在某处水底。”他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觉得麻醉剂对酒的味道影响不大,所以干脆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琥珀色液体。
“好奇心可是会杀死猫的……你是什么人,私家侦探?警察?”巴纳姆看着对方毫无知觉的喝下了可以让大象昏倒的麻醉剂,心里放松了不少,随意的问道。
“你可以把我当作某个寻找合伙人的创业者,我喜欢你兜售恐惧和猎奇的方法,我也喜欢你做事的风格还有你的影响力。”柯林斯摇了摇头,像是不胜酒力似的,扶住了一旁的椅子。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缺少一个合伙人呢?”巴纳姆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继续诱导对方谈话,拖延时间。
柯林斯扶着椅子缓缓的坐了下来,从西装里掏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他握住匕首,轻轻的指向马戏团长,用含糊的声音回答:“因为你的马戏团少一个飞刀手,像我这么厉害的。”
文:君莫非
注:凑够字数先交着,不然老觉得写不完了心态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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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大雪,土路泞得狠,这鬼天气,谁愿意出门?
偏这赵家庄古怪,车来人往,比平时还热闹三分。为何?江湖传言,兽王刀要在此地现世。
“师父,这兽王刀到底什么来头啊?”少年坐在酒馆里,手里转着兽皮帽,坐不住似的张望着几乎坐满了的酒馆大堂。
被他称作师父的是个精瘦的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刚要说话,就被一道沙哑的声音打断了:“年轻人第一次出门吧,连兽王刀都不知道?”
少年倏地看向那位说话的老人,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师父拧起的眉头。
老人嘿嘿一笑,刚要开口,只听吱扭一声,酒馆的门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个和尚,脑袋上冒了点青茬,白色的戒疤就分外显眼。和尚身后背了个竹篓,上面攒着一掌厚的雪。
“少林寺也派人来了?”
“没长眼睛吗?看不到人身后背着的药篓?那是照识大师!”
那是谁?少年看向方才跟自己说话的老者,见人家脖子伸得老长,丝毫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又回头想请教师父,发现自己一向自矜的师父也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和尚。
少年琢磨着,这是遇上高人了?想也不想就高声喊道:“大师,这儿有空位!”
他初出茅庐,既不懂规矩也不通人情。这一嗓子喊出去,惹得整个屋子的人都对他怒目而视,方知犯了忌讳,登时不敢乱动,只是偷偷瞄向师父指望能帮自己解围。
他师父也没料到这傻小子能这么没眼色,脸上表情变了几变,挤出了个客气的微笑,向走过来的和尚颔首致意。
堂上气氛缓和了些,多了窃窃私语声,只是明里暗里的目光仍旧令人芒刺在背。少年老老实实低头喝茶,却听见师父同那位高人攀谈了起来。
“在下张文鹤,久闻照识大师圣名,不知大师冒雪赶路,是要往哪里去啊?”
和尚倒没什么架子,叫来小二点了茶水,和和气气地说:“不瞒施主,贫僧此行,是奉了师命,为兽王刀而来。”
两人的交谈声并不算小,旁人又是有意探听,照识此言一出,堂上又是一静。
“大师的意思是,少林也有心取得这兽王刀?”
“施主误会,魔刀认主,少林刀法自成一派,并无求宝之意。只恐这刀所从非人,沦为凶器,酿成大祸,是以派遣弟子前来探看。”
一旁的老者忍不住插嘴道:“听闻大师与少林寺久疏联络,此番专程请您走这一趟,想来极是看重这魔刀呐!”他刻意强调“极是看重”,言辞间流露敌意不小,比起方才的态度,可谓天差地别。
照识只是微笑。
老者激将不成,自讨没趣,也不敢真的挑衅这和尚,只得悻悻喝干了杯里的残茶,没好气地指使刚给照识上完茶的小二添水。
少年在一旁稀里糊涂听了半天,憋了满肚子的疑问,好容易等了个没人说话的空,左看右看又觉得气氛不大对劲,也不敢吭声。
照识见他窘迫,温声道:“小施主有什么问题便问吧。”
少年抬头,方才离得远没仔细看,这高人不像他想象那般威严,倒好似邻家的农伯,心中不由生出几分亲切。便将刚才没得到解答的问题提了出来:“大师,兽王刀是什么啊?”
“那是一把魔刀,拿得起便能使出顶尖的刀法。”照识说。
赵家主宅
“不过五百两银子的小生意,怎么劳动白梅夫人您亲自跑一趟。”
赵家掌事名叫赵宽仁,生了张和气生财的脸,只是眼神里闪着几分藏不住的精明。
被称作白梅夫人的女人约莫四十岁,保养得极好,只是眉目寡淡,不怒自威,看起来十分不好亲近。
她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道:“都是生意,哪里论大小,赵庄主言重了。”
“听雪山庄在江湖上向来以信誉著称,您这一句话倒让在下明白了几分这口碑的来由。”
“赵庄主也跟江湖人打交道?”
“道上的人消息灵便,做生意嘛,多知道些消息总不是坏事。”赵宽仁呵呵笑着,面上看不出异样。
白梅也笑了笑。
“既如此,想必庄主对江湖上近来的传言也有所耳闻。”
“夫人指的可是兽王刀的传闻?”见白梅不紧不慢地品着茶,赵宽仁只得继续道:“近来庄子附近多了好些江湖人,想必大都是为此而来。不瞒夫人您说,在下与族内兄弟这几日一直悬着心,听说那兽王刀乃是江湖至宝,想来赵家庄是免不了纷争啦!”
“赵氏乃将门之后,又向来不涉江湖纷争。情况再乱,想来贵庄自保也是无虞。”
赵宽仁眉头舒了舒:“承您吉言。”
.TBC
作者:喵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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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睡魔同人)
夜幕降临,世界沉静下来,在靛蓝色的雾气中沉沉睡去,只有寥寥的人影还在这寒冷的秋夜奔波。凯瑟琳推开酒馆的门,裹紧了身上的披肩,带着一丝微醺投入外面沉沉的夜色。
今晚的生意不怎么样,她打算去主教广场碰碰运气,那边的路灯下是个不错的招揽位置,天越来越冷了,半夜停留在外面的人也越来越少,想要找到客户会变得更加困难。
一阵疾风穿过身侧的巷子,掀起了她薄薄的衣裙,让她狠狠的打了一个冷战。被薄云遮住的月亮此时露了半个出来,在湿冷的路面上投下她淡薄的影子。
嘎的一声怪响,什么鸟从她头顶掠过,黑影快的像箭一样穿过了她的身体。她惊恐的回头看了一眼,刚才出来的酒店已经淹没在雾气里,身后只留下一片暧昧的灰黑色轮廓。某种带着固定节奏的声音在雾里回响,像鼓点,像脚步,一点一点的逼近。
凯瑟琳忍不住环住了自己的手臂,上下摩擦,仿佛那样就能给自己足够的温暖和保护。她想起了最近的传闻,一个专门猎杀妓女的变态,一个彻头彻底的疯子。喜欢在黑夜里,把她这样的可怜人拖到冰冷的角落,砍上几十刀,撕成碎片。
恐惧在湿雾中翻腾,终于凝成了实体,他身着白衣却裹着死亡和阴影,手里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锋利匕首。
凯瑟琳尖叫了起来,掉头狂奔,她奋力的甩动胳膊,拎起裙子,用尽吃奶的力气狂奔。远方道路的尽头有一团模糊的灯光,可能是另一个酒吧还在营业的窗户里透出来的。她感觉到冰冷的吐息在脑后掠过,感觉到手臂和衣摆上拉扯的力量。
本就凹凸不平的道路,因为夜晚的露水变得又湿又滑,她廉价的皮鞋无法支撑这样的冲击发出不堪重负的撕裂声,她被绊倒了,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膝盖和手肘痛的近乎麻木,然而她顾不上一切,只能大喊救命。
四周都是高高的围墙,没有一扇窗户的灯光因为她的求救而点亮。一只冰冷的大手从后面狠狠的抓住了她的发髻,然后那道雪亮的刀光划过了她的咽喉,切断了她所有的哀嚎。
“凯特?”
凯瑟琳颤抖着张开双眼,温暖的火炉光芒立刻涌进了她的视线。她茫然的转动眼球,花了一会才找到抓住自己胳膊的人。
“马克……”她坐直了身体,用手指暧昧的摩擦了一下男招待的手指,露出一个自以为有点吸引力的笑容。
“你该走了,我们要关门了。”马克趁机捏了一把女人丰硕的臀部,然后眼神瞟了一下吧台。
老板的脸色不是很好,正在一个一个擦他的酒杯。整个店里已经一个客人都没有了,看样子最近的凶杀案对周围的店铺都有影响,今天还是周五。
凯瑟琳立刻站了起来,拢了拢鬓边的碎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回答:“好,明天见。”
她推开门,昏黄的火光在门前无力的铺开一小片扇形,扇形之外就是沉沉的雾和未知的黑暗。她想要回头,去恳求老板或者招待今天给自己在屋檐下留一个蜷缩的角落。如果在二十年前,那还是有很大的成功可能的,但现在……
凯瑟琳握紧双手,深吸了一口气,冲进了黑暗。她坚定的往主教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客人,她就没有第二天的饭钱,也没有今晚可以容身的地方。
用以充饥的劣酒在夜风的吹袭下,变成了胃里翻腾的酸汁,又化成细细的钩子,从后背直伸到脑子里搅拌,让她的脑袋针扎似的的疼。凯瑟琳加快步伐,这样可以让身子暖和一点,她忍不住用手压住自己的太阳穴,对抗从内而外的刺痛。前面的巷子出去就可以到宽阔的主教广场,那边就算是夜晚,也有不少人经过,特别是那些刚刚下了夜班,孤独寂寞的体力劳动者。
灯光就在眼前,她几乎已经在跑了,结果一个没留神和拐角另一边过来的人撞了一个满怀。对方是一个不高但很结实的男人,砰的一下把她直接弹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啊……”凯瑟琳痛呼出声,为自己的不走运而哀嚎。
“对不起,女士。你伤到那里了吗?”肇事者并没有逃离,而是蹲了下来,一边询问,一边试图搀扶她起来。
“哎,我的腰好疼,我的脚也好痛。”凯瑟琳快速的打量了对方一番,从他的衣着和口音判断出是个肥羊,立刻装腔作势的倒向了对方的怀里。
“是吗?你还能走动吗?我是个医生,从美国来的,我的临时落脚点就在前面不远处,要不你到我那边,我给你检查一下?”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的脚好痛,你得扶着我,才能起来。”凯瑟琳死死的抓住了对方强壮的胳膊,几乎把整个人的重量都挂了上去。“我叫凯特,家住的挺远的,这么晚,我的脚又受伤了,没法自己回去。”
“塔布莱特,你可以叫我塔布莱特医生。”那个男人笑了笑,轻松的把凯瑟琳从地上架了起来,“毕竟是我撞上你的,当然应该由我来给你治疗,凯特女士。”
他细心伸出一只胳膊,揽住凯瑟琳,慢慢的走向广场的另一边。
在路灯的照耀下,靠着温暖的人体,凯瑟琳今晚恐慌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她看了一眼远处巡逻的警员,这里十五分钟就会有人巡视一次,因此比其他的地方安全不少。当然,警员看到她们这种人有时候也会咒骂、殴打或者驱赶,一切取决于他们当天的心情。
她靠在医生的身上,穿过了广场,前面是一条岔路,一边是两三层的石头建筑,另一边大多是平房。医生带她走向了高斯顿街,一小丛灌木在路口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绿化隔断,阻挡住了四周的视线,连路灯的光都几乎看不到了。
“来,这边有点不好走。”医生加大了手上的力量,几乎是抱着她脚不沾地的移动。
“您可真是太绅士了,到您家还有多远呢?”凯瑟琳忍不住笑了起来,仰头看向那位好心的医生,却看见雪亮的刀光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度,冷酷的撕裂了自己的脖子。
尖叫被涌出的鲜血封印在了喉咙里,咕嘟咕嘟的气泡随着一股股粘腻的液体不断从伤口挤压出来,医生在凯瑟琳用手指捂住伤口之前又快速的划了两刀,彻底的夺去了猎物的生命。
凯瑟琳抽搐着,仰躺在石头路面上,涣散的瞳孔倒映着被乌云遮去大半的月亮。冰冷的月亮像被风吹散了一样变成了细沙,从天空散落,最后在医生的背后重新凝聚成一个人的模样。
他全身都是淡淡的奶油色,从帽子到鞋子,只有瘦削的脸上带着一副墨镜。即使看不到眼睛,也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好奇和欣赏。他的手里把玩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正是刚才噩梦中梦到的那把。
“救我……”凯瑟琳最后弥留的意识向着噩梦祈祷。
“亲爱的,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不是吗?”噩梦的化身往前走了两步,微微低头,带着三分冷漠一分嘲讽淡淡的笑了。“梦是警告,是预示,噩梦更是如此。”
“……”凯瑟琳无力再回答什么,死亡已经带走了她最后的吐息。
医生用十分专业的手法,迅速的割开了猎物的衣服,打开了腹腔。即使周围近乎黑暗,他也精准的摸到了肠子,并把那温热的器官从柔软的腹部扯了出来丢在了猎物的右胸上。浓烈的血腥味在四周蔓延,他舔了舔嘴巴,忍住自己嗜血的欲望。
那个倒梨形的器官——仅仅属于女人的特权的部分,现在安静躺在湿润的腹腔中,摸上去仿佛还带着生命的痕迹,他迅速的挥刀割下它,顺带还有一只肾脏。今晚他想品尝这个猎物,当然是以一种文明的方式,他可不是什么饮毛茹血的野人。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一个略带沙哑的男人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寂静。塔布莱特吓的一抖,手里的子宫和肾脏滚落,啪唧一声落在了猎物撕裂的围裙上。
他惊恐的转过身,发现了那个不知何时出现的瘦高男人。
那人背着手,微微的歪着头,虽然因为背光看不清脸,但却给人非常年轻英俊的印象。一身合体的浅色西服包裹着他修长但肌肉流畅的躯体,就那么慵懒的随意的站着,仿佛问的是下午茶配什么点心那么普通的问题。
塔布莱特握紧了手里的手术刀,寻找着一击毙命的机会。他可不想被人抓住,送进该死大牢里。
“医生,不用紧张。我可不是来抓你的,不过如果你继续在这里停留,巡逻的警员可快要到了。”那人笑了笑,抬手指了指广场的东边。
“你到底是什么人?”塔布莱特用围裙的碎片包起今天的纪念品,警惕的缓慢的站了起来,确保冒出来的目击者一直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柯林斯,如果你一定想知道我的名字的话。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墨镜后的眉毛挑了挑,刻意加重了医生两个字,仿佛他知道塔布莱特的“医术”都是自学而来,从未经过正规学院的学习似的。
塔布莱特放弃询问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的全名的傻问题,自顾自的按照既定的路线撤离。果然那个自称为柯林斯的男人迈着大长腿,轻松悠闲的跟在了自己后面。
“你想要什么?”在被跟了半条街之后,他忍不住再次开口。远处已经传来刺耳的哨声,看样子那个肮脏的妓女已经被发现了。
“你动了我的猎物。”柯林斯轻快的回答,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细细长长的匕首,淡淡的月光照在上面,形成了一条狭长的反光,照亮了他帽子下漆黑的墨镜。
在这样的夜晚还戴帽子和墨镜?什么怪人?塔布莱特在脑中嘀咕着,他握住已经收回放进口带的手术刀,并且加快了步伐试图拉开两个人过于接近的距离。
“还有,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你要那么做?”柯林斯的声音随着夜风刷的一下就凑到了他的耳边,仿佛他从头到尾都黏在医生的身边似的,两个人现在亲密的仿佛喝完酒互相搀扶的醉鬼。柯林斯的手只是轻轻的按在了医生的左边口袋上,但医生却没办法让左手动弹一根手指。
恐慌从心脏深处浮起,冷汗瞬间浸透了塔布莱特的衬衫。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魔鬼?死神?妖怪?”他喉咙发紧,几乎是用气声在发问。
柯林斯靠的是那么近,几乎是脸贴脸,鼻子靠着鼻子。
“错误答案,亲爱的。我只是你心中一直存在的恐惧,你的小小噩梦,你知道迟早有一天必须要面对的命运。”
塔布莱特呼吸急促,瞳孔放大,在这么近的距离,他几乎被对方身上铁锈、乌木和灰烬交织而成的味道淹没了,而且也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对方英俊不凡的面容。他全身的都燥热了起来,作为一个见不得光的小秘密,从记事以来,他一直都觉得男人比女人更美丽更动人。而眼前这个,简直是诱惑和欲望的糅杂体,仅仅是被隔着墨镜的视线注视都可以让他射出来。
他舔了舔嘴唇,压低了声音:“你想要什么?”
柯林斯故意往后退了点,拉开了距离,让本来几乎碰触到一起的嘴唇残忍的分开。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你,这些天几乎代替我成为了很多人的梦魇,她们在梦里一直想着你,让我都有点嫉妒了。”
“我、我不知道。我并没想抢走她们的注意力,我只是想消灭那些肮脏的肉体。她们就不该存在,她们也不该生下那些同样肮脏的后代……”塔布莱特有点语无伦次的辩解着,深怕破坏自己在男神心目中的形象。
“不要这么说自己……”柯林斯突然靠近,用手指捏住了医生的下巴,然后轻轻的吻了下去。这个吻在嘴唇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往上落在了眼皮上。塔布莱特感觉舌苔特有的触感在眼睑上舔舐,然后是吮吸,力量之大,让他有种对方想要吞下自己眼球的错觉。
正当他因为疼痛想要挣脱的时候,那股圈着他让他无法动弹的力量消失了,那个月光一样神秘又迷人的男人也消失了。
“主人……”柯林斯单膝跪在地上,伏下头颅,对突然降临真实世界并召唤自己的梦之王献上致意。
“你在做什么,柯林斯。”墨菲斯低沉的声音,毫无感情的询问着。
“您可以看到一切……”柯林斯抬起头,仰望着自己的创造者。他是一切梦的主宰,怎么可能不知道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你想做什么?”梦境之王换了一个问题,抬手示意梦魇可以站起来了。
柯林斯缓缓的起身,歪着头思考了一下,手指抚过自己的眼角。过了片刻,才笑着回答道:“我有点想知道他眼里看到的一切,他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感受到的一切。”
他摘下墨镜,眨了眨眼睛,好奇的反问:“不可以吗?”六排洁白的牙齿反射着路灯的光芒,微微张开,期待着君主的回答。
然而墨菲斯只是站在那里,仿佛神游去了别的地方。等到柯林斯忍不住要开口的时候,才如同往常一样的训诫了一句:“你知道你的职责是什么。”接着就离开了。
金发的梦魇说不出那种感觉算什么。
失望?无聊?郁闷?
他对着已经空无一物的大街冷笑了一声,重新带上了墨镜。
“是的,主人,我知道我该做什么,并且我可以做到更好。”
作者:君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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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浅的石洞,深处正当中趺坐着一尊如来石像。如来脚前,一个独臂光头正叉腿坐在跪拜用的蒲团上,身边蜿蜒的血迹一直拖到洞外,或者说从洞外拖进来。
光头想:恁他奶奶的,这帮婊子养的怎的阴魂不散了?害老子丢了吃饭家伙不说,还赔了一条胳膊。
光头的右臂断口厚厚敷了一层药粉,堪堪止住了血。
光头想:这深山老林的也不容易被寻着,不如先在这把这群狗日砍的胳膊治好,干粮就剩三张饼了,也不知道这边兔子多不多,别饿死在这破山洞里。
石洞年久失修,连如来像的脸都爬满了青苔。
洞外的天色慢慢黑了下来,光头听见草丛中的脚步声,不轻,很慢,不像是追兵,光头还是藏到了石像后面。
晦气东西!光头心里暗骂。来人是个年轻和尚,身上的袈裟一看就十分名贵,只凭着石洞里这点有当无的光亮,袈裟也随着秃驴的动作显出金红渐变的色彩。
光头盘算着,自己如今也算身受重伤,再去剪径做强也不现实,不如在这做一票大的,把秃驴的袈裟搞到手,后半辈子省着点也够他用了。
正在光头寻思着怎么把那袈裟从和尚身上扒下来时,和尚恭敬地朝如来像拜了下去。
光头心生一计。
“你是谁,为何来此处打扰我的安宁。”
光头嘶哑低沉的声音在石洞里回响,听起来倒是真有几分亦神亦鬼。
“何方妖孽,竟敢在佛前作祟?!”和尚果然有些慌乱。
此时天黑,洞里昏暗,光头又把自己往佛像后缩了一点:“妖孽?我并非妖孽,而是佛前童子,受佛祖之命,在此山洞内等待有缘人。”
“我凭什么相信你?”和尚的声音有些颤抖,光头也摸不准是激动还是害怕。
“信或者不信,都是你的缘分。”光头回忆着老秃驴的话,想着哪些能用来忽悠这个小秃驴。
老秃驴是光头在牢里认识的,听说是在外头妖言惑众被下了狱,每天坚持不懈地在光头耳边念叨他那套佛法,好像只要他说得够多,光头的脑门上也能冒出几个戒疤来。
“佛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什么意思呢?就是咱们这个世界呐,你看到的,你看不到的,都会发生变化,花开花落是变化,人生人死也是变化,有变化,就没有定数,没有定数,就是无常。”
“胡鸡巴扯,要是万事万物都能变化,怎么这大牢的墙不给你变塌了?”光头嗤之以鼻,引来别的犯人喝彩,又被狱卒喝止。
“看不见,未必没有,不然何来残垣断壁?”老和尚不慌不忙,他似乎永远都不会慌。
光头跟老秃驴当了两年狱友,佛经一点没记住,故事倒是听了不少,比如他用来忽悠小秃驴的这个说辞,就是在故事里听到的。
“佛说,放下。”光头沉声道,假装自己在说什么无上真理。
“我两手空空,放下什么?”
“你手持珠串,谈何空空?”
“念珠是……”小和尚刚要争辩,忽然若有所悟,把手中的佛珠放在了地上。
“佛说,放下。”光头不依不饶,他的目标是小和尚的衣服。
“我手里确实没有东西了。”
“你衣饰繁复,谈何放下?”
小和尚这次不再反驳,干脆利落地脱下了袈裟……不止袈裟,他还一层一层地脱下了僧衣,中衣,最后只剩了个亵裤,小和尚犹豫了一下,没有再脱。
光头犹豫了,他本意是东西到手以后再故弄玄虚一次,没想到小秃驴脱得这么干净,而且大有自己再开口就把亵裤也脱了的架势。
光头自问没有龙阳之好,小和尚脱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他待会是要把袈裟和佛珠拿走的,如果留下其他衣服目的太明显,如果全都带走……僧衣还好说,自己要是拿着别人穿过的亵裤去当铺恐怕要被当作淫贼抓起来,半路丢掉又怕引来那群狗一样的追兵。
干他娘的秃驴!光头心里暗骂,脑子倒是转得飞快,说:“借着这个状态,你可以找个石墙入定了。”
那小和尚果然依言。
光头轻手轻脚地把小和尚叠好的衣服连同手串一把抱起,又缩回石像后,心想这回赚了。
他已经打算好了,明天小秃驴跟他说话就不理会,只当“缘分已尽”, 至于那小秃驴没了衣服怎么从山里出去就不关他的事了,死了最好。
这么想着,他抱着袈裟,靠在石像后面沉沉睡去。
她专心致志地一粒粒抠掉镶在曲奇上的葡萄干,随后轻轻拍掉指尖的饼干渣,动作和我们高中那会在英语课偷吃零食时一模一样。
"有这么难吃吗,葡萄干。"我忍不住开口。
"那当然,葡萄干把奶油的回味全部破坏掉了,"她颇为遗憾地叹口气,"我一直希望它家出个不带葡萄干的版本。"
我看着她面前的餐巾纸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葡萄干,张开了嘴,又闭上。
她把那一小包葡萄干包好,扔进垃圾桶,然后开口:"我找你来,是想让你替我做个证。"
"啊?"我一头雾水,"我要怎么作证?鸟,你又惹什么事了?"
"什么都不用做,你就是个工具人,"鸟咯咯笑着,"听我说就好了。如果不是对着墙做自我陈述太像精神病,我也就不麻烦你跑这一趟了。当然啦,我也不介意你把这些事告诉其他人——某种意义上,越多人知道越好。"
"……行。"我根本没听懂,但我早就习惯了,鸟从小就是这样,我一直很难跟上她那些横冲直撞的思路。
她于是站起身,打开了所有的窗户。
"空调还开着呢!"我急急忙忙地起身要拦,"你搞什么啊?"
"哎呀,别管了,你总在这种小事上纠结。"
"那你觉得什么不是小事?"我没好气道。
从我认识鸟开始,我没见过她对任何事上心——我不是说,她毫无责任心,只是,她似乎真的对任何事都不甚在意,无论是功名利禄,还是什么梦想,感情一类的东西。她确实有想要争取的东西,但如果得不到,也就无所谓地一笑置之,遗憾什么的隔天就彻底抛到脑后了。毕竟,在她眼里,什么都只是小事而已。我有时候觉得她如名字一般,是只拴不住的,轻飘飘的鸟。
然而这次鸟却神神秘秘地对我一笑:"有的。有件事不是小事。"
"什么?"
"你把空调遥控器放下,别关空调,我就告诉你。"
我叹口气,随手把遥控器扔到一边。在她开口前,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鸟,作证……总要有个对象吧,你要作证给谁看?"
鸟没回答我,看了眼窗外,天空万里无云。
她自顾自地开口:"我先说那件不是小事的事吧。"
"从某天开始,我就意识到了一件事。"她有意无意地瞟着窗外,"千百年来人们所相信的一切,都只是人类自己自娱自乐的幻想。"
"啊?"
她不给我提问的机会: "其中最恐怖的,人类幻想的造物,就是希望,它是一切苦难的根源。一不小心,你就会被希望愚弄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丑,狼狈,可笑,毫无尊严。我不想输,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尽可能谨小慎微地活着。但是……人是很难抵抗本性里的东西的。很难说我是起了侥幸,还是坚持不住了———总之,现在我输了,这都是因为我没能抵抗住诱惑,打开了那只手提箱。"
"……鸟?"我惊慌地看着她,"你还好吗?"
"我很清醒,"她盯着我,"我知道你现在怀疑我是肝性脑病发作,但我很清楚还没到这一步,我的身体大概能坚持到下个月十五号,或者更早,这样推断的话,起码到这个月月底我还会是清醒的。 "
她这番话勉强打消了我按铃找医生的念头,我开始尝试着理解她的意思:"你是说,你会得肝癌,全是因为你打开了……呃,什么手提箱?"
她坦然地点点头:"也不全是这样。但如果我没打开那个手提箱,起码这个病不会来得这么快。别急,先听我说完。"
"从我意识到希望不存在开始,我就决定我不能像过去的所有人一样被玩弄。首先要抛弃的,就是欲望。当然,欲望还是存在的,在我的本性里,但我学会了压抑。我不会再为任何胜利感到快乐,同样的,也就不会为失败感到痛苦。打个比方,同样是遭遇事故骨折,你猜谁会更绝望,是向成为首席努力的舞蹈演员,还是一个普通人?如果那个希望不存在,即使伤害从头到尾没有改变,痛苦却应声消弭了。人虽然无法改变客观上意外的到来,却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态,从而让任何灾难在主观上不存在。包括死亡。所以这么多年来,我摒弃了对一切的欲望,因为我不想输,我实在是不想输。"
"输……输给谁?"
她一笑:"没谁。"
我难以置信地瞪着她。原谅我这么说,但,这对我这样一个现实市侩的人来说,实在是——太荒唐了。我现在知道了她那副无所谓态度的真相,她为之放弃的,几乎是一个普通人构成"活着"的全部,那么剩下来的,让她如此坚持的东西是什么呢?
"手提箱。"我突然想起来,"那手提箱又是什么?"
"那是属于我的潘多拉魔盒。我把希望锁在里面了。"
文/君莫非
秋,秀才要进京赶明年的春闱,途经一山时已至正午,虽说秋阳不及夏日毒辣,但到底赶了半日的路程,已是饥渴交加,便在山径边寻了一老树稍作歇脚。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秀才吃饭喝水间,有秋风吹过,只觉药香扑鼻。他暗忖:此处生有野艾,怪道如此草木繁盛之地却无秋蚊烦扰,干脆就在此午歇,下午赶路也好添些精神。又想:我若折上两枝艾杆,之后赶路也能少受蚊蚁叮咬之苦。
秀才说干就干,顺着刚刚的风头找去,果见一片青青艾丛,虽然入秋后的艾蒿略显干萎,但胜在气味浓烈。秀才喜上眉梢,小心翼翼地从小径上探步走去。那艾丛看起来有好些年头,生了一大片,杆杆都有半人高,想来根扎得不浅。秀才从袖中掏出用以防身的短匕,不甚熟练地割了三、四杆艾,拢成一把正准备回头,余光却瞥见艾丛之中似乎有一石冢。
秀才纳罕道:此地野岭荒郊,这坟墓却不似小户人家修得起的,可又无人祭拜,野艾倒比坟头生得还高。又道:我既采艾时发现了此墓,想来也与墓主人有缘,不若稍作祭拜,虽无贡品纸钱,也算表了心意。
近了坟墓,才发现墓前的石碑经年风吹雨打,又无人修葺,早已风化得不成样子。只依稀辨认出几个字来。
“侠……安……身后……”秀才越念越奇怪,这碑上所刻不像是墓主人的名字,似乎是墓志铭?
不过想到自己只是偶然途径此地,又是个年久失修的荒冢,即使想打听也无从下手,秀才只得放弃好奇,朝墓主人做了三揖。
回到树下,秀才把方才割来的艾蒿略作修整,分段别进了自己的袖口和前襟,又把剩余的艾杆收入行囊,垫在脑后,就这么伴着浓烈的艾香陷入沉睡。
再睁眼时,秀才却浑身动弹不得,眼前也不再是睡时的景象。还未等他有所反应,就听见身边传来说话声。
“大哥,你说咱们好端端的在这种树干嘛?”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约莫十七八岁,衣衫显得有些旧了,但还算齐整。
被他称作大哥的人就不大讲究了,头发乱七八糟地捆着,衣服也旧得发毛,古铜肤色,满脸胡茬,端是副土匪样貌,笑容满面地拍了秀才一巴掌,“明杰啊,你可听说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老话?这山道难走,等树长成了给路人歇歇脚,也算功德一件啊!”
秀才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附身在这树上了,不过听这土匪大哥所言,难不成他们种的就是自己中午休息的那棵?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那厢被叫做明杰的年轻人显然对他土匪大哥的说法不置可否,若有所思道,“倒是让寨子里的弟兄们来认一认,可以当个地标使。”
“到底是你小子脑袋灵光!”土匪大哥相当高兴,一巴掌重重拍在明杰的背上,拍得他神色一僵。
“走了明杰!让弟兄们来见见咱这新地标!”土匪大哥完全没注意年轻人脸色的变化,兴高采烈地钻进树丛,离开了秀才的视线。
明杰表情无奈,慢吞吞地跟在后面,自言自语道:“大哥真是,一高兴就不知道收着点手劲,回去得找郎中要点红花擦擦。”
秀才听了,忍俊不禁,对着面前繁盛的草丛暗自思量:倘若这树真是我中午歇息时的那棵,这二位仁兄的年纪恐已逾百岁。想来是山精作怪,令我一睹前尘耳。只是不知我见到的那墓穴是哪位先人的?
正想着,只觉眼前一变,已是深秋时节,面前乌泱泱好大一群壮汉,围着一帮吓倒在地的百姓。
“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呐!我们乃江、江阴人士,受了水患才不得不想法子逃难,如今已是、身无分文了!实、实在拿不出什么财物孝敬大爷!求大爷们看在我等多灾多难的份上,就饶了我们的贱命吧!”
江阴水患?那似乎是前朝的事了。秀才在史书上读到过,那时前朝气数已尽,帝王昏聩,佞臣当道,两江地带恰逢水患,更是民不聊生。
秀才很快就在人群中辨认出他刚刚见过的二人,时间似乎过去了不止一年,最明显的便是少年身上的稚气褪去,多了几分沉静。
不过那位土匪大哥看起来倒是没怎么变,此时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位百姓哆哆嗦嗦的陈述,端是匪气冲天。
气氛有些沉重,秀才看出那群百姓的惴惴不安,而山匪们不少都分心看向沉默着的土匪大哥。
“明杰,寨里还有多少余粮?”土匪粗声问道。
“大哥,前两天抢的那帮贪官油水很足,寨里的余粮已经够弟兄们过冬了。”明杰早有准备,当即答道。
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
“能匀出来一点给乡亲们做干粮吗?”没想到土匪大哥说的话更是出人意料。
“这……”明杰沉吟了一会,“要是大伙紧巴点过的话,倒是能匀出三五日的口粮,只不过……”
他显然有些犹豫。
“那你带弟兄们先回去,把那部分口粮带过来。”土匪大哥倒是爽快得很,“咱们紧巴点就紧巴点吧,也不是没过过,指不定过两天又有肥羊呢!”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一众百姓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纷纷感激涕零。
明杰无奈,招呼一声便带着大半山匪离开了,只有寥寥几人站在山匪大哥身边防备意外。
“还不知大侠尊姓大名?”方才说话的那名百姓大着胆子问道。
“王寻恩,不过一介匹夫,还担不起大侠二字。”那土匪,不,王寻恩话虽这么说,不过看得出他很高兴,摸了摸胡茬道,“还请诸位乡亲在此稍作等待。天色也不早了,这条路在山里还算平坦,乡亲们若信得过,我叫几个弟兄来给大家守夜,今晚就在此地凑合一宿,明早再赶路。”百姓感激,自不待言。
秀才心道:此地竟有过如此绿林豪杰,可惜我自诩遍读群书,也不曾见过名叫王寻恩的侠士。惋惜间,眼前又是一变。
“钦差大人,就是这棵树,那群匪人的老巢应该是在那个方向。”秀才定睛一看,十分诧异,原来是上次和王寻恩说话的那名百姓带着大批官兵,往山路上走去。
这这这……秀才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恩将仇报之人,一时脑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无耻!
可惜他附身在树上,莫说骂一句,就是骂十句百句也不会有人听见,只有树叶刷刷地发出响声。
咦?此时无风,怎的树叶会响?
还不等秀才反应过来,一道又一道箭矢破空而来,官兵们不曾想会遭偷袭,一时间乱了阵脚,除去被流矢射中的,还有被自己人踩跌倒的,更有小人直接蹲下身子,试图用同僚的身体做盾。
箭雨之后,还不等剩余官兵们喘过气来,林中又炸起无数喊杀声,在山谷中有如万丈惊雷,震得众人脸色煞白,胆子小点的直接把兵器扔下,钻进道旁的树丛中跑了。为首被称作钦差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握刀的手抖得有如筛糠,方才给他指路的人更是不堪,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眼睛直瞪着,仿佛随时会晕过去一般。
这等软兵弱将哪里是常年刀口上营生的山匪对手?不多时,绿林好汉们纷纷从草丛中现身,三两下就把尚有抵抗之心的官兵撂倒,其余的人被缴了武器,赶猪似的集中在一处,还特意关照了一下那位钦差和指路之人,把他们带到了王寻恩的面前。
“哟,这不是上次那位大人么,咱们不过一面之缘,您竟然还亲自劳动给咱们弟兄送来这么多利器,真是慷慨啊,寻恩在此谢过了。”王寻恩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笑眯眯地朝那钦差一拱手,倒似真的是在谢他一般。
“你你你……”那钦差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憋出一句:“大胆反贼!胆敢绑架朝廷钦差!你可知这是杀头的罪名么!”
“不劳钦差大人费心,我们大哥的脑袋有的是人惦记,您恐怕还得往后稍稍。”那位叫明杰的年轻人对此嗤之以鼻。
“哎,明杰,江湖的恩怨还是不要跟钦差大人多说了,浪费时间。”王寻恩一摆手,看向边上的另一位,“令夫人千金都还好吧?”
那小人以为王寻恩威胁他,吓得面无人色,尖着嗓子叫道:“侠士饶命,出卖你们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我卑鄙,我无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可您们大人大量,千万别去找我妻儿的麻烦,她们真的很敬重您!求求您了侠士!!”说着,还往前爬了两步,十分用力地给王寻恩磕起了头来。
王寻恩叹了口气,倒也没拦着他磕头。待他连磕了几十个响头,脑门一片青紫后才轻轻一踢,将那人撂倒:“为什么把官兵引来?”
那人从地上爬起,连灰都不敢拍又跪作一团,畏畏缩缩地看了一眼钦差,道:“钦差大人贴了张告示……说近期要组织官兵剿匪……能提供线索的人就可以免除手续直接在山阳城落户……”咬了咬牙,又说:“这钦差坏得很!说什么灾年山阳余粮不足,要限制落户人口,手续费要整整十两银子!不落户的流民不许入城,也不许和城里人做买卖,他们,他们是想活活饿死咱们啊大侠!!”
“既然觉得他们坏,为什么还要帮他们呢?”王寻恩声音不是很大,脸上仍然带着笑,却把那人堵得脸色变了几变。
“有官府,管我们叫匪,没官府,管我们叫侠。人呐!”王寻恩似慨似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声吩咐:“把他们都赶下山去吧。”
秀才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分明是得胜归去,那身影却看不出喜悦,反而十分落寞。
眼前又是一变。
远处隐隐传来喊杀声,却听不太真切。
“大哥,咱们的人把山遭都探过啦,全被大批官兵堵着,闯不过去呀!这样下去……”
秀才一看,是一个山匪跟着王寻恩从山上走来,两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我晓得,你不用说了。”王寻恩叹了口气,扶上了秀才附身的树干。
这树长了好些年,也有碗口粗了。
“其实大哥我一直想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放了那狗钦差?为什么又把明杰打发走了?”那山匪念念叨叨的,“这些年虽说也有不少新加入的弟兄,但到底比不上明杰呀!”
“是啊,都比不上明杰。”王寻恩笑了,“于明杰那孩子可不是池中之物,在咱们这小山寨当军师未免太屈才了。”
于明杰!秀才心头一震,这名字,不正是太祖开国时镇国将军的大名?
“唉,也是啊……要是明杰在,咱们也不至于被围死在山上。”山匪心有戚戚。
“行啦,别在这叽叽歪歪的跟个娘们似的。”王寻恩朝那山匪背上一拍,笑道:“谁说只有明杰有法子?我也有。走了,回山寨,吃完饭我跟大家宣布个事儿。”
这次的场景短得出奇,秀才本以为还有什么人要来时眼前景物又变了。
“霍大哥,是这儿吗?”一个身着武服的中年人站在秀才面前,侧身虚扶了一把身边的人,是个头发花白的瘸子。
“是啊,不用扶我,明杰。这段路我走过好些遍啦!”那位被称作霍大哥的老人拄着竹杖,脑袋朝秀才的方向一点:“你看那棵树,不就是大哥当年种的吗!”
于明杰顺着看了过来,打量了一会,笑了起来:“是了,好些年没见,这树也长这么大了。”
“就在这对面,咱们弟兄几个凑了点私房钱,给大哥盖了个衣冠冢。”老人说着有些哽咽,“大哥是为了我们才死的,为了我们才死的啊!”
于明杰手搭在老人的肩上,沉默了半晌才道:“大哥……到底是怎么死的?”
老人叹了口气:“那些天,咱们山头被官兵围着,不是之前你带着打的那种酒囊饭袋,那是真正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兵痞子,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当时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的闲兵,生生围了咱们一个月,一个月!又不是秋冬,寨里也没存那么多粮,我们省着省着,也眼瞧着粮食撑不了三天了。”
“那天大哥把我们都叫到大厅里,让王伯把剩下的饭菜全烧了,摆了一大桌,告诉我们下午有一场硬仗要打,吃饱了才有力气。可谁知道!”
霍姓老人说到这,泪流满面:“谁知道,大哥在自己的饭里下了毒啊!!”
于明杰一拳锤上树干,惊起了树梢理毛的雀儿。
“大哥说,让我们把他的脑袋交给那狗钦差,让我们全部投降,以后给人保镖护院也好,找块地种也罢,哪怕跟狗抢吃的!也比在山上耗死要强。”
“大哥,糊涂啊!!”
老人哭声嘶哑,在山里层层回响,恍若悲歌。
再睁眼时,秀才还是那个秀才,艾香呛鼻,把他从前尘中生生扯了回来。
他一伸手,摸到脸上满是冰凉的泪水。
秀才收拾好行囊,朝老树深深做了一揖,又凝视了艾丛良久,日头尚未西斜,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秀才走过的路上,不少人都捡到了一份没有署名的诗稿:
先人树木不求报
百年余荫蔽山郊
绿林豪杰今安在?
唯见荒冢漫青蒿
“大哥最后说,让我们不要在他的墓上写名字,一定要写点什么的话,就写‘侠者安求身后名’。”
全文完。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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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滑铲了……一如既往的有点潦草)
故事的开头,总要有些吉利的预兆。
起初,羲和初孕时,梦见群鹤排云而上,甚是美丽,以为吉兆,大悦。
尽管正在孕育生命,羲和并未耽误管理太阳的职责。她依旧熟练而精准地操纵太阳从东方升起,西边落下。只是若有人观察得仔细些,把每日太阳的运行轨迹与时间记录下来,会发现太阳的运行轨迹比过去几年略低一些,升起与降落的时间也有小幅度波动。然而三年又三年,羲和却并无任何生育的预兆。
直到羲和再次梦见鹤群,它们盘旋在扶桑树上方嬉戏玩闹,时不时发出尖利的鸣叫。与此同时,一个被村民视为不洁流放至深山里的少女,正挺着巨大的肚子艰难前行。听到来自九霄的鹤鸣,鹤鸣愈发嘹亮高亢,她的腹部也愈发疼痛。鹤群穿梭在扶桑树错落的枝桠间,羲和在一旁看着,一边拍手一边微笑。鹤群得到了鼓励,舞得更起劲。许久,羲和一声哨,鹤群纷纷围落在她身边,低眉敛目,全然不似刚刚那样顽劣。
羲和感到无限的安心与喜悦,正欲抬手拥抱抚摸之际,她的掌心骤然沾满鲜血——不知从何处而来的箭矢射穿了鹤群,它们无助而急促地哀鸣。滔天大怒瞬间吞噬了羲和的理智,太阳也受到影响,摇摇欲坠。深林里百兽受到感应,吼叫声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少女在惊恐中完成了生产,婴儿呱呱坠地。
羲和从怒火中惊醒,发现自己身边匍匐着十只金乌,原来自己竟已在梦中完成生产。
一切照常。太阳依旧升起、落下。
羲和工作时,便让金乌在扶桑树旁玩耍。只是她始终忘不了梦中突如其来的箭矢。
深山里的少女已经尸骨无存。她的躯体成为婴儿活下去的初始养料,直到婴儿被野兽捡走,在百兽的喂养下逐渐长大。这个孩子有些异于常人的天分,在他还小时,已经能制作简单的弓矢,并且百发百中。他靠着弓矢狩猎,到山下交换钱财维生。大家都管这个生得勇猛,脸似兽类、长得像外邦人又善于射箭的人叫夷羿。直到成年时,夷羿的箭术已经声名远扬。
时逢天下大乱,猰貗、凿齿、九婴、大风、风狶、修蛇等凶兽为害人间。尧找到夷羿,请求他的帮助。在尧的指引下,夷羿射杀河伯,其尸体化成龟壳,夷羿便用龟壳制成一柄弓与六只短剑,又取其经脉制成丝绳。先是在畴华之野诛杀凿齿,紧接着在惊涛拍岸的凶水间射杀九婴,随即赶往青丘之泽利用丝绳缴杀大风,在洞庭砍断修蛇的脑袋,于桑林死擒风狶。夷羿拎着这些凶兽的尸体找到尧。
夷羿受封于尧。
洛神惊恐于丈夫死于人类之手,找到羲和,悲愤交加地诉苦:“那个人踩着河伯的尸体受封!我的丈夫何其无辜!”
受封当日,夷羿跪拜在尧的脚下,尧的身后,天神的象征与化身——大巫们头戴面具,身披羽衣,赤脚而歌。他们一边歌唱,一边围成一圈,晃动象征神权的铃铛。他们将夷羿的功劳以唱词的方式传达给上天与百姓。
仪式结束后,他向尧要了一个愿望:“我对您的女儿娥一见钟情。”
尧大笑:“这得看她的意愿。”。
娥见到夷羿的第一句话是“听说你是人类中最精于射术的人。我想见见你的箭术有多厉害。”夷羿于是对着远方射箭,不久,箭又绕回了发射的地方,只是箭身多了各类鸟雀的羽毛。夷羿用这些多彩的羽毛编织成头饰,递与娥。娥只是浅浅一笑。“现在我知道你的本领了。只是这些羽毛虽然眼下看着漂亮,但是不日就会腐烂。你同我的婚姻若用它来见证,恐怕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我的父王也不会同意。请你去取来长生不老药,愿我们的婚姻如此药一样长久。”
路途中,夷羿看见一株苍天大树,枝干仿佛能与上天相接。树干上栖息着十只闪耀金色光芒的鸟儿。它们见到夷羿,口吐人言:“我嗅到了熟悉的味道。”
“你的弓怎么是绿色的?”
“是海藻染绿的。”
“你的弓弦怎么在哭泣?”
“它太松了,风一吹便响。我拧紧一点便是。”
“你身上血腥未太重。”
“我独身一人曾诛杀六邪。”
“我们对你的弓很感兴趣。”
“你们可以试试。”
第一只金乌飞下扶桑树,化作小儿形态拿起弓:“真沉!”对着远处拉弓放箭,箭矢立刻消失在天边。
小金乌撇撇嘴,“无趣”二字还没说完,射出的箭竟然飞了回来,射穿了金乌的心脏。其余鸟儿大惊,来不及疾呼,就被飞驰的箭矢射中。
夷羿拔去它们金色的羽毛,取下它们翡翠一样的眼睛收入囊中,献给西王母,换得不老药。
夷羿如期取回不老药,来到尧面前:“请您把女儿赐予我。”
尧沉思良久:“你为了取药,杀害了羲和的孩子。如今天地昏暗,民不聊生。娥知晓此事后,深感不安,已经先你一步去了。我身为人族的首领,也不得不对此做出处置。”
夷羿的脑袋被献给羲和。
尧的到了不老药。
这是不知道哪里流传的故事版本。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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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文/白城
要求:无,图个开心
小云站在高高的天台上的时候,心里莫名感受到了一阵轻松,她以往从未如此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她看着脚下,一条街道就像是银河,车马川流,奔腾不息,她在天台上坐下来,高高的俯视着人流,像神俯视着他们早已注定的,渺小不堪的命运。小云把脚悬空,身体却向后仰倒,她感受着仿佛下坠的快感,从裤口袋里面拿出手机,拨通某个人的电话,但是那一头只有“滴滴”的盲音,一个机械的女声告诉她无人接听,她对着手机,就像是对着某个人说:“亲爱的,你会喜欢我送给你的这份礼物的,我还想再见一见你,人真是贪心。”
她说到这里停住了,眉头微颦蹙起来,眼中云雾一般,遮住所有的风景,白雾灰朦,就像是想念着些什么,又像是想说什么,电话终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就连机械的女声也没有,可她还是维持着通话的姿势,就好像她和电话那一头的人都静默的听着对方的呼吸声,好像她还有什么还没有交代完,许久,她从耳边放下电话,又用力的在手机上按下三个键。她说“你们找的人就是我,我在这里。”
她说完这话,就像是什么终于放下了,结束了,她显得平静,甚至有些开心的笑出来,她松开一直紧张的,握紧的手,任由手机从高高的20楼坠落而下,她就像已经握不住任何东西,那双手颤抖,并且痉挛。小云低头看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们,就像蚂蚁一样小又多,她“嗤嗤”的笑起来,像她小时候看蚂蚁是一样的,她知道,是一样的。她的手抚摸着身下水泥的天台,想象着还有另一人坐在这里。
“你看看天上的星星,你看它那么亮,可是谁知道早在几百万年甚至更久以前,它们其实就死了,我们就像是星星,好像还亮着,可是早就注定已经灭亡。”
“不,我觉得我们像星星,是那种指明,照亮别人的星星,像灯塔,死了也还亮着。”
。。。。。。
脚步声在楼道里面想起,在墙壁上四处反弹回荡,杂乱不堪,那些人举起枪,说:“警察,别动!”然而他们的话还没完,黑色的身影已经前倾下坠,黑的颜色在灯光亮丽的世界里面格格不入,“啪嚓”一声,在空气中荡起回响。
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件事也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是他的心里还是非常大不好受,一个花季少女,怎么会是一个杀人犯?还是一个连环恶性杀人犯?至今刑都觉得无法置信,实在是犯案现场过于血腥残忍,特别是。。。刑似乎是想到了一点什么,脸色瞬间黑了起来,或许是人不可貌相吧,但是事实跟证据摆在面前,就算他不认为以一个女子的体力能做到目前的这些事情,但是心理侧写也到底也只是科学与经验的总结,不排除会有意外,他只能去接受事实。
刚刚想要坐下来,再去喝一杯咖啡,或者好好地睡一觉,一个电话激的他立马站了起来,马不停蹄的奔向郊外的一处厂房,他知道今晚又不能好好睡一觉了。
当他看到事故的现场,他恍惚以为那个花季杀人犯还没有死亡,或者说还没有抓到,但是他亲眼见到她从高高的天台跳下去,他们还在她的家里找到了作案工具,上面印满了她的指纹。可是他看着熟悉的情景,他看了太多次,他甚至猜到这具已经僵硬快要腐烂的躯体里面有一根属于死者自己的生殖器,生前饱受折磨,最后的致命伤就是死者颈部的贯穿伤,仿佛带着刻骨铭心的仇恨。
最后的调查结果,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模仿犯罪,这也是可以被预料到的,完全做到封锁消息也是不可能的,竟然在一个少女手里死了七个人,而且每一个都是身居高位无恶不作的男人,杀人犯生前又是花季美少女,曾在幼年收到过性侵犯,任谁都会对这个少女心生怜悯,再加上不嫌事大的媒体传播,想不引人瞩目都难。
然而刑觉得这件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他察觉到这次犯案的人很有可能是一名男性,相比起以往的案情,这次的现场显得凌乱许多,行事作风看起来更像是男性所为,然而相比起以往,刑的内心更添了许多的烦躁,他感知到危险就在眼前,不安竟然充满了这个多年查案的人心间,他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但是这次他却悬着一颗心,不知应该如何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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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铸堡人
葵本叶深吸一口气,将海水的腥味咽下,低头时,海浪刚刚缩回,融化的沙子从脚趾缝隙里涌出。
数十万吨海水在葵本叶眼前铺开,同行的旅客们在海浪中起伏,欢笑声传出去很远。
环境越来越恶劣,这样的景象在地面上已经很难见到,葵本叶站在海浪中,眯眼看向十几米外的一处遮阳伞,光线刺眼,包裹着阳伞阴影下的两人,母亲和陌生男人并列躺着,她侧过脸颊,好让男人帮她拂去沾染的沙粒。
葵本叶转身离开。
气动闸门清脆开启,葵本叶沿着甬道进入圣马可大堂,这里是通往船体侧腹的必经之路。哑光合金墙壁上贴满了壁画,讲述这艘二百多岁的老船经历的每次远航与昔日峥嵘,葵本叶的身边是整条船最大的一块玻璃,厚达三米以上。
玻璃的后方,一颗血红色的巨大行星正挂在脚下,近得快要贴在一起,透过缭绕在赤红色的星球表面的稀薄大气,纤细的白色地脉与裂射状的陨石坑布满地表,像是烧红后氧化的巨大铁球。
旅客们或是还没醒来,或是去了15-30层的娱乐区,葵本叶一路疾走,已经冷下来的海水顺着湿透的身体与衣物滴下,在地毯上留下一串残缺不全的脚印。
急促的脚步声向他靠近,葵本叶侧过头,是一名船上无处不在的服务生,一头灿烂的金色短发,葵本叶看了一眼他的胸牌,这是那个男人教给他的:罗伊(6号)。尽管长相有所不同,但服务生们抬手投足给人的感觉却毫无二致,罗伊显然也接受过流水线式的统一训练。
“先生,您会着凉的。”
罗伊绽放出一个教科书般的微笑,仿佛练习过千百次那样,抖开一条厚实的浴衣,包裹住葵本叶瘦小的孩童身体,细致的为他掖好每一个角,最后把多余的衣物整理得不妨碍行动。
葵本叶小声谢过。愤怒依旧在他的脑海中沸腾,但离开了沙滩厅的人造太阳,过剩的冷气确实让他有些哆嗦。
“先生,您和谁一起?需要我联系他们吗?”服务生的笑容无可挑剔,亦步亦趋跟在身边,但葵本叶很清楚,一旦母亲发现他独自离开,那个男人一定也会跟过来,向他提供绝对无微不至,但令人作呕的关怀。
“不需要,我一个人很好。”葵本叶生硬地答道,却忘记看路,迎面撞上了一堵墙。
一只骨节分明的巨大手掌将葵本叶与罗伊拦住,葵本叶抓住对方笔挺的裤脚才没有摔倒,他抓住的腿简直是一根粗大的柱子,葵本叶抬头仰望,意识到这是自己有生以来见到的最强壮的男人。
“抱歉,先生。”反应过来的服务生立即将葵本叶扶起。
7公尺以上的身高,钢刷一般立起的寸发,男人用与外形一致的刚硬嗓音开口,“前面的区域暂时禁止通行,请两位绕道。”
“好的,我们这就……”6号谦卑地说道。
“会开完了,不要打搅其它客人。”一名身着军装的男人大踏步走来,打断了罗伊的话语,身边是几名男男女女,与三人迎面相遇。
军官的脑袋在圣马可大堂璀璨的灯光下熠熠闪光,银色的合金后脑勺上,巨大的联邦国徽十分显眼,葵本叶只能猜想或许对方在用这种方式宣示自己的忠诚,但这也没有太大必要,此人的肩章上的将星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没离婚之前,葵本叶跟随父亲见过许多改造人,但像这样毫不掩饰,甚至是炫耀自己身体的赛博格还是第一次见到。
几名显然同样是大人物的男男女女围绕着军官,女士们向湿漉漉的葵本叶投来好奇的目光,冲他露出好看的笑容,在谈笑声中走远。
“偶尔的情绪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但不应该对人类和他们造成危害。”
“那你要怎么解释那两只躲在仓库里交配的动物?”
“没记错的话,现存的这批产品规格都是雄性吧?上一批次的雌性个体应该都过期了吧?”
“或许同性才是真爱?”
“最好不是,否则各位的投资恐怕都要打水漂了。”
人群爆发出一阵压抑地哄笑,一名女士捂住胸口,露出嫌恶的表情,握着丝质手套的手扬起又垂落。
葵本叶决定短暂地原谅母亲。
这趟旅程已经进行了1个月有余,葵本叶却还未熟悉这艘体型巨大,以至于只能停留在太空中的邮轮,好在只要记得自己所在的层数,就能很轻松地乘坐电梯抵达相应的楼层,然后无处不在的服务生们会带他去想到的地方。
当葵本叶抬起头试图寻找客房的位置时,却看到一道最熟悉不过的身影,挽着身边的男人,消失在其中一间房间。
没有任何的犹豫,葵本叶选择了距离他最近的,能够带他离开这里的交通工具:一条救生船,解锁后钻了进去。
舱门关闭前,一道身影挤了进来,罗伊用同样惊恐地眼神看着葵本叶,“我的天哪,先生,您做了什么啊。”
在身影进来之时,绷紧了身体的葵本叶已经下意识地按下了脱离按钮,但他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只学会了如何解锁,却并不会操控飞船。
微型引擎启动,在万有引力的拉扯下,救生船发出黯淡的蓝光,自动导航至最近的行星,坠入地狱之眼。
……
黎明时汤姆18号从上铺坐起来,肮脏的玻璃外,看到一颗蓝色的流星在西方落下,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掉下来几颗。汤姆18号听伙伴们讲述过这种石头的威力,但只要不砸到自己和伙伴们,掉多少颗都比不上明天的活儿重要。然后他想到,流星坠落的方向,似乎正是自己的责任区。
汤姆再也睡不着了。
葵本叶闭着眼,觉得呼吸异常困难,身体重得简直像是灌了铅,头似乎快要裂开。自己一定是病了。
“您醒了,先生。”葵本叶睁开眼,看到服务生罗伊正跪坐在他身旁,救生艇的AI帮助他们避开了风暴眼的中心,为此耗尽动力,舱室里漆黑一片,冷得像冰窖。
葵本叶试图起身,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
“先生,请不要乱动,这里的重力是船上的两倍,您受了伤,需要休息。” 罗伊只穿了一件衬衫,蓝色的服务生马甲盖在自己身上,白色的哈气喷出,牙齿咯咯作响。
“我们在哪里?现在是什么时候?”葵本叶问道,对母亲的怒火已经在睡眠中消散,他随即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鲁莽,才导致两人陷入这种境地。
“马上就快3小时了,降落的时候撞击很强烈,您磕到头昏过去了。”
“我们在马斯大洲对吗?”葵本叶问道。
罗伊点了点头。
联邦一共有13颗行星,其中9个大洲是宜居行星,另外4颗都是资源星,他们所降落的大洲正是其中之一,不仅常年气候恶劣,高达2倍的重力和稀薄的氧气含量更是让寻常人类无法生存,只有改造过血管、心肺系统的赛博格才能短期地在马斯的地表上活动。
葵本叶感到心脏被恐惧狠狠地攥了一把:他们已经回不去了。
“不用担心,先生,救生船的定位系统会一直发送坐标,很快就会有人来带我们回去。”罗伊总是这样无微不至。
“你没事吧?”葵本叶问道。
“我不知道,大概因为我比较强壮吧。”罗伊老实说道,抬起手掌看了看。
敲打金属的框框声响起,震动通过金属和头骨,传入葵本叶耳中,嘎吱声中,舱门的压力阀旋转着被从外面打开。
“我建议你把那玩意放下。”一个粗鲁的声音冲罗伊手中的消防斧说道。
救生艇降落时的姿势不太寻常,楼梯卡在机腹中无法弹出,葵本叶仰面朝天,被罗伊和另外几个人小心地举高,通过一人多高的舱门搬运出来。最初他以为是血流进了眼睛,几秒后,葵本叶意识到自己看到的就是真相。
太阳刚升起不久,或者快要落下,总之与母星上有着类似的霞云,唯一的区别是,这里有着真正地血红色天穹。一阵从未听过的海浪声拂过他的耳膜,像是巨人沉睡的呼吸声,葵本叶使尽全力翻了个身,他看到黑色的、闪着光的海浪在他的眼皮底下涌动,仿佛不是海水,而是盈满了细碎的钨金。
几天后葵本叶才从汤姆18号那里得知。他看到的是一种植物,也是整个马斯大洲最主要的经济作物之一,为了适应这里的重力和气候,特殊改良过的品种,外表类似麦子,但植株要高大得多,茎秆有葵本叶的小臂那么粗,根系能深达数十米,利用人工改造过的金属富集效应和庞大而发达的根系,从红色的土壤中攫取过度饱和的游离金属元素,结出水分含量极低的细碎簇状果实,麦穗般沉着,能够极大节省后期的精炼的工时与能源。
葵本叶被放在地上,三名有罗伊两倍厚度的农夫站在他的身旁,身上套着麻布制成的单薄衣裳,在罗伊看来,遮体的意义大过御寒。
三名农夫眼睛不时闪动,像是眨眼,却看不到眼皮的动作,粗粝的黝黑的皮肤,粗大的骨节,肢体比例十分怪异,像是某些特种规格的赛博格,成簇的鼻毛从巨大而宽阔的鼻孔钻出,在充满尘土的风中大口呼吸着。
三名农夫避开葵本叶和罗伊,远远走到一边,只言片语飘了过来,似乎发生了什么争吵,然后三人重新走回葵本叶的身边,似乎对他的兴趣要足得多。
“好了,我先问。”领头的农夫从同伴那边转过头来,目光闪烁,兴奋异常“你是人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