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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北方的春天还是暖和的,我时常在街上流浪,从早到晚,甚至就支着帐篷勉强凑活过个夜。这一凑活,凑活了无数个深夜,在街角看街灯长亮于夜,再看它们即将天明时匆匆收工,一切归于寂静,寂静。再被破晓的汽笛声拉回过神来。街角无言,街角一向无言,只是身上莫名地承载了无数无理由的寄托。它默不出声,就像是无条件地包容闹腾,却见证着人间的迁移,行者的悲喜。这地区生态不错,从街上走两步是住宅区,满眼的大草坪,还有不时晃过的兔子,松鼠。这些白日里恨不得隐身消失于某处的生命,在夜晚时不时地四窜,身影诡异,总还是会吓到不少出来此地的行人。
北方的冬天就不怎么样了。虽说我是个喜欢寒冷远胜于任何一丝温暖的人。在那种一片白茫,滑落的水珠会一瞬间凝结的极寒气温里。我永远无法说,我可以在这种情形下维持生命体征超过5个小时,别提过夜。于是我会不停地变换停留的区域。我不喜欢做任何计划,做事全凭一时兴起,不期待任何结果,就不用考虑后果。不稳定,不确定,不到最后一步没有定论,这种诡异的模式吸引着我,像是那个挂着鱼饵的钩子,我可能永远咬不上它。但愿者永远想要追随着。
沿街一直往北走,那里是一片大湖。准确地说,春天的时候是一片大湖,冬天的时候是结实通道。在春天想不明白所有可能通向的目的地,在冬天全都可以想明白,甚至可以实践一遍。我形单影只,装备匮乏,在有限生命条的规则下,我预计自己完成不了往返。我和它的缘分就是这样看一眼,知道它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地方存在着,或是未来哪一天我只能说它存在过,我没和它建立联系,但是我不会后悔。我的兴趣只是发现它,知道它有趣,接着我就满足了。当然,我没办法给出百分百的定论,但是我可以给出我浅薄的猜测——它是这个世界上一处美丽的角落。原因是,我正巧遇上从那遥远的我视线所不能抵达的远方迎面而来的人们,我偷偷地从他们的脸上读出了喜悦。但是下一秒,我害怕这份迎面而来,我害怕我进入了他们的视线,即使我仍然渴望着能获得这个世界更多的信息,可是我落荒而逃了。
我往西走,有人群聚集成一个圈。我在远处观望,冰上被他们凿了一个洞。意识到了他们在干什么,我不自觉地笑了。可有意思了,冬天钓鱼,钓上岸往冰上一放就是速冻,省心省力。当钓鱼的人群里有人意识到了在那个不远处有一个奇怪的人乐呵呵地一边傻笑一边盯着他们,他的眼神往我这飘,试图“捕捉”住我,我一惊,吓得朝相反的方向快步离去。
春天我在街上流浪,冬天我一路跌跌撞撞来到了一处还算是温暖的公立图书馆。图书馆,知识的圣殿,无数知识分子慕名而来,我这庸人不知哪来的勇气,跑去和他们凑热闹。他们来这里汲取知识的力量,我却来这里抓住一根漂泊的芦苇想要活下去。无他,我只是贪恋暖气的温柔。就像这世间每一个庸俗的人对纯洁美好之物不可遏制的贪慕。如果大家都是各取所需,我想还是尽量能为他们做点什么。我无数次去镜子前,反复整理衣物,无数次自我否定里总有概率诞生一次“还凑合吧”式的自我安慰。
必定的,我不敢坐在任何一个公众场合的中央。一个人的注视已足以让我费劲心神地想要逃脱,一群人的视线足以让我猝死在逃离的路上。被人看到,在人群里,总是能让我在一瞬间将人类全部的debuff叠满。
所以我永远坐在那个角落,面向大厅,有些时候,人们在做的事情会被我的感知力传达到我的感受上,而他们不会注意到那个地方有一个我这样的人。这让我很安心。
好景不长,我收到了一个询问。一个女孩,背着个书包,她在我斜前方的位置询问我:“你好,请问你介意我坐在这个位置吗”她的声音很好听,这可能是我为什么没有犹豫就同意的绝大部分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她身上总给我一种错觉,她是那种可以非常轻易隐身于人群中的人。这点特质也许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构成我的同类气质。这给我带来了某种近乎变态的期待,我好奇,我想知道,有那么一点点像我的她,会变成什么样。我知道我没有任何一丝的未来,但她和我不一样,她必定要拥有最美好的命运。
我无处可归,所以我在这24小时图书馆里偷偷地住下。而没什么意外,我每天无时无刻都会在这个位置上。大多时候为了防止因举止怪异而被注视。我会从书架上随机拿书,假装自己是个认真的读书人。模仿人们看书翻页的频率和姿势,时间到了就去换一本书。没人有会知道,事实上我大多数字都不认识,我什么也看不明白。我只是在做这样一件事情,让自己有点事情干。
但让我意外的是,她每天会在早上7点准时出现,晚上9点准时离去。她从她的包里掏出她的本子认真地做着她该做的事。我并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她是什么人?这个时间她没有其他该做的事吗?她在做什么呢?是什么力量让她每天准时出现在这个地方呢?又为什么她只出现在这个地方?
这时我突然又不安起来。或许...或许我所待的这个位置是这个女孩一直以来的长期位置呢?我只是在某一天比她早到了图书馆,不小心把她的位置给占领了,这一占就是永久性的。如果是这样,我会被讨厌吧?
我有无数的想法,但我永远不会开口问出任何一句话。可能是我没那么好奇,也可能是我就是这么个被动的人,但更多的原因可能是就像我曾经提到的,我没有与这个世界建立哪怕一丁点联系的需求。
像是一种约定俗成,只要想,每天就能见到。说起来就像是命中注定的浪漫,但这么一想我只会自嘲起来。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浪漫的发展,也没有在我生活里激起甚至一小点的水花。它就像往常一样,是往常里我经历的每一个故事的变体。
我想日子可能会就这样过下去。我会每天都见到她,然后,我会每天都不认识她。
直到有一天我意识到,可能永远永远永远我...我也不知道我想什么。
那一天,她没有来。我没有办法像正常人那样感受“没有来”是一件什么事情。我尽可能地去描绘它,就像什么永恒的,连续性的,一定会就这样运动下去的东西,突然断了。
她没有来的同时,我的桌上多了一张字条:
“你好,陌生朋友,我不会再来这个地方了。所以这张字条也许更像是一份正式地道别。这些天你总在这个地方,给我一种心安的力量。你总是在安静地阅读,我被那份求知所震撼。我仿佛看到了某种生命力,这种力量支撑我走过了无数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我又有勇气了。我要走下去。谢谢你!”
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字条的时候,我没有什么感受。第二天早上我又想起这件事情。可能突然受到了什么触动,我第一次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你问我有什么感受,我只会想说,原来在这种地方装得人模人样的,我就真的可以做到人模人样了。
原来,我也可以。
end
(emmm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写完了..。)
作者:乘零
评论:随意
取个好名字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尤小玲常常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够霸气,普通到显出几分敷衍。所以在有能力以后她毫不犹豫地把中间一个字去掉了。过了好久尤家父母才知道这件事,这时的他们早没了从前的气性和可供挑衅的权威,最多抱怨几句为什么没跟他们商量。玲,玉声也。她的名字本身没有意义,只是上户口时工作人员问了,他们就顺口这么说出来了而已。而她那个称得上青梅竹马的邻居陈末,倒是可以说是人如其名。
陈末从小跟着他奶奶生活,不爱说话,存在感竟然也低得出奇,像放置在时间里的一道阴影。“文静”是老师惯用的评语,属于“孤僻”的替换词。在脑海里找了找,见没有丝毫印象,将这两字写上去就是。陈奶奶戴着老花镜去翻他的学生手册,看不惯自家孙子没有朋友,所以找上了隔壁同龄的孩子。陈末从不违逆他奶奶的意思,尽管认为没必要,但还是每天等在尤家门口。小学起,尤小玲后面就跟了一个身影,隔着两三步的距离,偶尔搭几句话,只当是同路人。
学生对于可以管制他们的教师通常很敏感,有一段时间他们班上那个非常严厉的数学老师胖了点,还变得很爱笑。后来知道原来是她怀孕了,已经在准备结婚事宜。每次临放学,她未婚夫都会开着车来学校接人。一群学生不光喜欢讨论老师那枚戒指——她拿着三角板往黑板上比划着时,手上的钻石尤其显眼,便引得课堂上一阵窃窃私语。放学则围着护栏往下看,然后就着陈末和尤小玲起哄,说是他们男女朋友,天天一起回家。无论陈末跟他们解释了多少遍也没用,倒是尤小玲略微粗暴的方法起效了。她直接两脚踹到纠缠不休的那人屁股上,指着陈末,“还说?怎么不说大点声,这我小弟懂?”
于是尤小玲荣获“校霸”称号,明面上是没人再开两人的玩笑了。私下陈末倒是经常收到别人对对方的评价,嬉笑地说上些“你老婆很凶啊”之类的去惹他白眼。不过升入中学后,这些幼稚的东西终于减少。学校抓早恋,青春期的学生就下意识规避男女之事,不得不按捺着心里面的蠢蠢欲动。
此时的陈末依旧是尤小玲的“跟班”,这么多年下来甚至已经得心应手了。那会儿言情小说盛行,什么黑道太子、校园top4火得一塌糊涂。里头的主角被描写得强大又专情,封面上的帅气脸庞不知俘获了多少读者的芳心。尤小玲也跟着看,一连被老师没收了好几本依旧乐此不疲。有时候她没空,陈末就去书店替她买,从一堆花里胡哨的书里选出一本《帝国太子的女人》。
如无意外,他们之间纯然的友谊应该能维持很久,多年后还能感慨自己的人生竟有良友相伴。但是大多曲折离奇的故事都启蒙于现实,事情的转折很快出现了。他们这个小城里的毫不起眼的学校突兀地来了个转学生。听说之前是在日本读书的,家里在港城有很大的势力。“小少爷”来报到的那天又下了一场秋雨。奶奶早上给陈末煮的面里卧了鸡蛋,他翻出来两口吃完,然后到楼道等尤小玲出门。女孩子碰了碰他的脸,又摸摸自己的,“你感觉怎么样,没睡醒吗?”一路跟人东拉西扯终于到了学校。第三堂课,任课老师带着转学生进教室,简单地说明后让他自我介绍。陈末昏昏沉沉地抬头,黑板上已经潇洒写着“方其琛”几字。
那人穿的可能是从前的校服,裁剪良好的白衬衫、灰色格裤,上面精致的校徽看着就和这里格格不入。他把名字说完,在老师开口前先说了结束语:“今后会跟大家好好相处的。”配合着略微的一躬身,恍若小说男主的家世容貌还有温文尔雅的做派。不巧,陈末坐在角落,旁边则是班里唯一的空座位,上面早垒了一沓新书。顿起的骚动还未平复,方其琛就顶着众人隐晦的注目走到他面前。“我是坐这里吧……你好?”他说。窗户进来的风湿润,空气里夹杂着丝丝缕缕的雨雾,扑面却只让人觉得冰凉舒爽。陈末略略点头,却已经忘了具体回了他什么,大概是因为那场持续了很久很久的低烧。
实际上方其琛并没有在这个小地方待太久。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他已经和尤小玲分手。约着他们再见一面的短信被陈末错过后,他就出国了。眨眼多年过去,陈末某天忽然想知道远处自己从未感受过的风是如何的,亦或是陌生的街道、擦肩的行人。拿着相机记下了太多地方,走走停停,他却没想过找方其琛赴一个太迟的约。他不知道自己在究竟在方其琛的恋情里扮演着什么角色,又是怀揣着什么心思把尤小玲交由他退回的戒指藏下来。错失了最后的机会,如今谁都没有了那份少年人的莽撞后再见面,陈末就多一阵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心虚。
十几年下来,曾经的小城发展得很不错。年前的老同学聚会之后,陈末现在就在其中一人新开的酒吧兼职调酒。尤玲则升职成了“尤总”,忙着到各个城市出差,反而不像先前那样有空天天来捧场了。方其琛,难以想象一个人留在别人脑海里的影像竟然可以做到经年不褪色。媒体报道中偶尔会看到关于他的只言片语,而陈末能在这儿发现对方得以归功侍应清场。趴在桌上睡着的人不是醉倒,被喊了两声就抬起了头。陈末临出门时回头去看,正好同他对上视线,因此站住了脚步。
“好久不见,陈末。”他没醒酒般歪着头托腮,话里没有丝毫生疏,自然得像是午觉睁眼后接着的一句随口调笑。陈末在吧台后面退了两步,同样的“好久不见”就没了下文。“……喝点什么?”只得背过身拿酒,听见他说“Tequila”。和自己拙笨的口舌正相反,陈末一直觉得方其琛的嗓子念英文特别好听。无论是抵着上颚去发音,又或是齿碰着齿、唇点着唇。但凡试图将目光停驻到他身上、以一种躲闪着的凝视,自己与他的差距便尽数浮现出来,进而自惭形秽。
也许是自小生活在外国环境的缘故,在学校里他就不必操心英语成绩,甚至还能给陈末和尤玲补课。陈奶奶对这个孩子的印象特别深刻,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方其琛其实是陈末的第一个朋友。一起学习也好,玩闹也罢,她总归是乐于见到自家孙子不那么形单影只的。夏季的末尾,陈末出生,父母紧跟着离婚。简直是胡闹,爱了就亲亲密密地生下孩子,结婚了才发现处处不合,又离得轻易。就这样撇下孩子分道扬镳,逢年过节都见不着人,让他跟着一个老婆子长大。陈奶奶不止一次心疼孙子没有父母,他性情那么乖,可以说体贴过了头,要是以后自己死了,徒留陈末一个人孤零零……
尤小玲敲响医务室的门,老师不在,屋里的两人几乎是同时转过了头。方其琛是自来熟界的佼佼者,陈末实在不习惯。可又是这位新同桌把自己扶到医务室的,为了不陷入更尴尬的面面相觑里,这段时间他们就保持着那种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早上你还说没事呢,看看现在。”尤小玲冲进来,把下意识站起来想走的陈末按了回去,“校医有没有给你吃药?退烧了吗?”用手背探完他额头的温度,她才想起这儿站着个没见过的人。陈末任由她摆弄,在面对尤小玲时他已经学得乖觉,再偏头指向一旁,言简意赅地给她介绍:“……这就是那个转校生,我同桌,方其琛。”
学期开始老师已经宣布了此人的存在,着重渲染了他的优秀以及强调大家不要做出什么事情来破坏学校的形象。传到隔壁班的尤小玲那儿,她跟陈末嘀咕“怎么这么大的架势”时难免有了期待,结果左等右等都没见人来报到,热情过去她也就把这事给忘了。“你好你好,陈末真是麻烦你照顾了……”话里的当事人一脸无奈,拉住尤小玲:“不要在别人面前以一副我家长的口吻说话。”方其琛听着他们的话笑,跟着调侃:“闲着也是闲着,不麻烦,而且陈同学很乖。”
尤小玲乐得快要拍桌了,“喂,你们俩……”,本来陈末脑子里就是迷迷糊糊的,现在更是不知道怎么反驳。不欲跟二人多争辩,他直接往外走,结果正好撞上老师进门,又给拦下询问状态。看陈末一一回答了,尤小玲就在后面搭住他肩膀:“走吧,回去吃饭了。”方其琛落他们几步跟着,一路碎碎念:“你们关系这么好……原来是从小一起长大……你不嫌弃我话太多吧?”尤小玲有问必答,就差和他说上一句相见恨晚了,当然是摆手否认。“ ……那我能到陈同学家里吃饭吗?”听见他问,下意识点头:“好啊……”
“不行。”幸好陈末及时截住话头,尤小玲那个被哄得找不着北的脑子终于反应过来,干笑两声:“啊、抱歉哈哈。”方其琛见被识破,便绕到陈末面前,笑嘻嘻地卖可怜:“陈同学拒绝得好冷漠,我在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家里又没人……”陈末不为所动,他继续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了,还在医务室守了你那么久……”“因为老师没叫你回去。”眼看着尤小玲跃跃欲试地想帮腔,陈末干脆打断他,并心中腹诽:“为的是借机逃课才对。”
上午时候班主任就打电话来说陈末发烧了,但不是很严重。陈奶奶心里挂念,拿着毛线针怎么也织不下去,临放学就频频地去看钟表。今早的雨刚停,太阳光隔了重重的云才降下来,阳台上的芦荟长势喜人,水滴挂在嫩绿的刺上。她又出去把几棵小盆栽归位,扫掉地面的枯叶,总之是不肯闲下来。玄关传来钥匙转动的声响,陈末进门,尤小玲朝自己家走,在外面跟她招手:“陈奶奶。”“诶玲玲,末末回啦。”她应声,刚要拉住陈末看看情况,就见到了从他后面冒出来的少年,“奶奶好。”
相较于他人喜欢追求波澜壮阔的人生,平淡无奇、一成不变的生活或许更适合陈末。若是可以一辈子都和奶奶待在一个小城,恐怕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仅仅是从每天相似的阳光中摄取的些许幸福,他便感到满足,不再往外踏出半步。“这杯,日出。”陈末心不在焉地把方其琛想要的烈酒调成了眼前果香馥郁的红橙色酒液,推到方其琛面前。
“其实有件事,我没来得及跟你说……”跟方其琛的几句叙旧之后二人便陷入了安静中,陈末回想着方才他们提到过的话题,率先开了口。他觉得对方是在为没有参加奶奶的葬礼而抱歉,但其实没必要。他们从相识到相离才多少年,距奶奶离世又过去了多少年。“是关于尤小玲的,”他盯着方其琛手边的酒杯,转了转卡在骨节间的尾戒,顿了一下继续说:“她后来一直都没和你碰过面,但是她让我还给你的东西、就是那枚戒指……”方其琛抬眼看他,作倾听状,“嗯?”
虽然奶奶叫陈末“末末”,但尤小玲和陈末从来都是直呼对方的名字。而方其琛,他很快找到了陈末的专属昵称,连带着尤小玲跟着喊。“陈陈~”她扑到陈末课桌前,双手交握:“陈陈拜托~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陈末停下笔,抬头:“如果你变回正常的话。”尤小玲左右看了看,扯了他前桌的椅子反坐,正要细说。方其琛也把脑袋靠过来:“怎么了?”结果这人丝毫不领情,“去去,这是我俩的事……”还要凑到陈末耳边去讲。
方其琛讨了个没趣,只能自己站远些,抱臂靠在窗边仍觉得不爽,转身把窗户打开了。陈末听她说完,蹙着眉跟她确认一遍:“名字、叫什么?”“诶呀!”尤小玲拍桌,捋了捋被风吹到嘴角的头发,再度俯身,稍微提了点音量给他复述。只见陈末点点头,答应下来。尤小玲便心满意足地叉腰,转而对方其琛怒目:“不知道现在很冷吗?开什么窗,陈末感冒了怎么办!”陈末也不明所以地转头,处在两双视线下的方同学只得哼哼两声,反手关上了窗。
直到放学,方其琛都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悄悄话,关键是尤小玲竟然不见了踪影。“她呢?”方其琛跟着陈末,走路还要一步三回头地看她有没有追上他们,终究是没能按捺住好奇心。“尤小玲到底要你做什么?”陈末轻描淡写:“她留下值日了,让我替她去买东西。”现在走的确实不是陈末回家的路,但方其琛自然是没有明白,“就这样?至于神神秘秘的?”“嗯。”陈末迈进店门,视线扫过各种花哨的书封,看着方其琛在书架前的琳琅满目驻步,戳了戳他后背:“嗯……好像叫做《忧伤可以不说话》,封面是蓝色的……”
回到陈末家时,方其琛显然很得意,好兄弟般勾着他的脖子,“最后还是要靠我才能找到嘛,陈陈……”陈末很不习惯这样的亲密,拿手肘抵住方其琛心口。“其琛也来啦。”陈奶奶听到他的声响,在沙发上坐起,亲切地拉着他过去。“这帽子差不多了,来,试试。明天我再收收尾就好了……”“诶,谢谢奶奶。”方其琛嬉笑着应声,头顶上拖着几根零散的毛线问他们,尤其是陈末:“帅不帅?”
年尾的时候方其琛回港城了。陈奶奶先是可惜不能一起过年,转念一想又觉欣慰。果然还是要回家才对,也不知道他家里人怎么就忍心放他一个人在这里念书。陈末被奶奶支使去给门口新买回来的两颗小金橘挂上红包。他父母是惯常不回来的,哼,没忘记往陈末卡上打抚养费就好。陈奶奶瞥一眼电话,刚决定不去想这些糟心事,铃声却突兀地响了。
只听了第一句,陈奶奶便被逗得喜笑颜开起来,“好、我们都好。诶,末末——”陈末在外面探头,脖子上围了条喜庆的红色围巾。“其琛打电话来了,你跟他说话吧。”奶奶连连招手。陈末已经加快速度把手头的红绳都绑上了,结果依旧得了几次催促。等接手了电话,安静中就是近在耳边的呼吸声,陈末抿了抿唇,“……你好。”方其琛的笑声经由听筒传递:“陈陈,我只是想,提前祝你新年快乐。”陈末嗯了一声,补充道:“谢谢……你也是。”
幸福是世界上极少数人才能握在手中的东西,短暂、又易逝。因此,和陈末的通话挂断没多久,方其琛嘴角的微笑就无法再维持下去。方父板着一张脸,盯着他:“怎么,又是在哪里认识了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方其琛慢吞吞地将手机收进口袋,朝他挑眉,“您有事?”他的父亲并未被这般满不在乎的模样激怒,仍维持着那副严肃神色,厉声强调:“我警告你,方其琛。你在外面玩几个女孩子都好,都随你。但你要是坚持,要敢再出格一点,别说你爷爷,我先饶不了你。”忍耐几句已是极限,方其琛可不想等他接下来的叱骂,转身就走。余下的一句从背后传来:“还想待在方家,就给我记住了。”
各家有各家的不和,新年里隔壁尤家也不消停。尤父尤母给尤小玲添了个弟弟,三、四个月正是爱哭的时候。高龄产子本就艰难,尤母边修养边工作,少不了要尤小玲帮衬,基本上一放学就要赶回家看顾弟弟。陈末翻着一张试卷,奶奶在几团毛线球里挑挑拣拣,刚想问末末喜欢哪个颜色,隔壁就传来一声叫喊,陈末手下笔画不停。
这声响不同以往,像是打碎了什么,然后是女人几乎崩溃地咒骂:“……尤林你要不要点脸,六年,整整六年!你不嫌得上脏病我还嫌呢!还有这个儿子,我是做什么要怀他……”尤小玲原本在婴儿房里刚把弟弟哄睡,如今被吵醒了便又是一阵哇哇大哭,但已经没人顾得上了。尤小玲不是蠢人,木着脸听了几句就明白了事由。打开房门,迎面就是她妈妈吼的一句:“哭什么哭!”尤父坐在沙发上不发一语,尤母满脸是泪,紧抓着手里的抱枕猛然往她的丈夫身上打,口中呜咽着。尤小玲不知该做什么,傻站在那儿,哑声喊:“妈……”
陈末写不下作业了,方才的争吵停歇了一阵继续响起,他放下笔起身。“奶奶,我出去一下。”结果陈奶奶叫住他,拍拍身旁的软垫示意:“末末你别动,来,这儿坐。让我去把玲玲叫过来吧。”这些事情的确不是他能管的,陈末低声答应,看着奶奶叹着气摘下老花镜。尤小玲眼圈发红,努力压制着嘴唇不自觉的颤抖,到了陈家,终究是忍不住向亲近的人哭出来:“奶奶、陈末……怎么办,怎么办啊……”陈奶奶的手在她的背上轻轻拍着,“没事,他们会处理好的,都和玲玲没有干系。你还有我们在呢,对不对?”
方其琛在宅子里应付那群麻烦亲戚累个够呛,元宵都未过,就借口开学溜之大吉。大人的世界切实不适合孩子。尤父尤母前几日在商议离婚,闹得不可开交,结局却是不了了之。期间张嘴只会哭的婴孩没被嫌弃,反而是尤小玲,夫妻二人从前对她的种种不满似乎都在那一刻爆发开来。不离也好,像团垃圾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的骂战她可算是受够了。到底是一切归于正轨,仿佛各自有各自的不幸,又仿佛谁都在面上嘻嘻哈哈。除开陈末,他不爱笑。但他却敏锐地察觉了身边两个小伙伴的变化。
尤小玲最近沉迷逛精品店,乌鸦一样被那些亮晶晶的饰品吸引,粉色的手机上不光贴满了水钻和亮片,还绑满了挂饰。“嘿!”她偷偷摸摸地进了陈末的书房,在后面突然一巴掌拍在他肩头。实际上陈末早就听到了她跟奶奶的交谈,此刻只是平淡地翻了一页书,“什么事?”尤小玲不满地撅了下嘴,把一个小玩意儿扔在桌面上,“这个。”起先陈末以为是钥匙圈,毕竟她就喜欢买这些。直到它轱辘地转了两轮,“啪”地安稳下来。
是一枚戒指,外圈十分素净,只有细细刻下的暗纹,却有一圈碎钻嵌在内里。“怎么了?”陈末将它拿起来,随便地套进食指。“这东西竟然要上万块钱。”尤小玲痛心疾首一般,话里全是难以置信,给他强调:“上万!”“方其琛买的?”听到这话,陈末就确定了。不知是价钱太贵还是怎么,他下意识就把戒指从指节间拽下了,刮蹭得皮肤发红。尤小玲还震撼于方其琛的大手笔,没有注意到这一幕。陈末放下心,收回目光,问她:“提前的生日礼物?怎么不戴上?”
“尺寸不太合适。”尤小玲把两手伸在他面前,向他展示自己的十指,“你看我这么漂亮,怎么可能会给随随便便的戒指套住。”陈末配合地点头,提议:“那我给你准备条项链吧,串起来戴着。”离她的生日还有一段时间,零花钱加上前段时间的暑期工资应该足够买上一条和这枚戒指相配的。尽管每个月父母分别都会给他们转来生活费,但奶奶年纪大了,不能总指望着存款里的钱花。有机会的话,陈末仍旧会利用闲时打工补贴一下家里。
关于生日,和他们两人不一样,奶奶看日期更习惯用旧历,因此陈末过的也是农历生日。尤小玲只知道陈末每年的庆祝日期都不固定。为了保密,制造出“陈末收到都感动哭了”的场景。关键还是要靠方其琛出马,经过二三试探,他成功地在奶奶那里问出了陈末的出生日期。巧的是,就在尤小玲生日的后一天。“什么?这怎么来得及!”虽然二人经历了一番慌里慌张、互相推卸、手忙脚乱的行动,依旧在最后的时刻布置好了惊喜。
昨晚陈末才替尤小玲把她的项链戴到脖子上,今晚便轮到他做主角了。不知道为什么鬼鬼祟祟地把他叫到了方其琛的公寓。“喏——”尤小玲背着一只手,作出“请”的姿势,示意他把面前礼物山上盖着的布揭开。陈末看了看左右的玫瑰和蛋糕,甚至还有蜡烛摆出来的道路,难得沉默了。“你们谁要表白?”他问。尤小玲为他出乎意料的表现呆了一会儿,“哈?不是啊。”陈末平时不是很聪明的吗,怎么这会儿就没有点主人公意识呢。隐在暗中的身影也被他说出口的问题惊到,方其琛握了握拳,指甲掐在手心。
既然接下来的流程不太需要了,他索性不藏了,直接走出来。到陈末面前,将手上那个礼物盒递上。“方其琛,你……”陈末看着他的眼睛,见方其琛笑着垂眸:“生日快乐,陈陈。”盒子打开,是一对耳钉,纯正的红宝石散发着瑰丽的色泽。陈末也向他们抿出一点微笑,“谢谢……但是,今天好像不是我的生日。”比起那两个神思不属的“主谋”和“受害人”,这场闹剧里,就显得尤小玲的反应才是最大的。“什么?怎么回事?方其琛!”被点名的人摸着自己的脑袋,一脸无辜。
陈末松了手,那枚戒指就像钟摆一样在方其琛眼前晃荡,被链条牵引着,在半空中划出银亮的光芒。“那时候她说不会拿着了,让我还给你。”陈末碰了碰脸,倒了一口冰水咽下。“我没有按她说的去做,抱歉。”方其琛似乎有些困惑,将戒指拿起来细看,才从记忆深处翻出来这件事。“是我、你,不是,怎么还是到了你这里?”其实方其琛本来不至于这样支支吾吾的,只是他在官网精心挑选外加没敢送出去的礼物而已,到底是随手给了别人。那时的他趁着午休,每次都用放肆而大胆的目光描绘这枚戒指原定应该的主人。借着酒意,沉淀下来的情愫便尽数转换为迟来的羞涩。他暗暗嘀咕的声音陈末没有听到,玻璃杯和尾戒碰出清脆的响声,陈末再一次:“抱歉,应该代表着你们之间很重要的东西吧。她哭得很伤心。”
“陈末,我和方其琛在一起了。”某天,尤小玲好像是总算想起了自己忘了提的事,不经意地在他面前说起来。陈末没有抬头,笔尖在纸上晕出墨迹,问:“谈恋爱吗?”尤小玲用余光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神色,张嘴:“啊。”稿纸上的公式思路清晰,男生盯着它沉吟了一会儿,把答案写到了本子上。“虽说不提倡,但只要不影响成绩,那也很好啊。”尤小玲和方起琛有时候会约着陈末出去,游戏厅、水上乐园、卡拉ok。两个都是爱玩闹的,偏他总是扫兴,要是他们真的凑作堆那也挺好。“你、真的,这么认为啊?”女孩子在坐着的桌子跳下,转而双手扒着陈末的桌面,只露出脑袋问。“嗯。”
这又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他们每次出去玩照例会问一句陈末,然后得到他否定的答案。回来时尤小玲和方其琛并非都是开心的,或许性格相似的人待在一起总会有各种各样问题出现,不是每个人都能喜欢并接纳“自己”的不完美。他们也偶有争吵,接着就分别找到陈末,要他评理。陈末更希望他们别吵架,和睦相处,好好谈恋爱。之前那个恶作剧般的生日派对给他带来了好几部藏书,要是没被他们打断,他看的速度肯定能提升至少一倍。
“喂喂,别看了,那家伙说要带我们去海岛上玩。”这一听就知道尤小玲还在生方其琛的气。最近他们都没再争吵,陈末当然不想搅合进去,淡淡地拒绝:“你们去就好。”“可是奶奶代你答应了。”陈末看出去,客厅里的陈奶奶朝他笑笑。事实证明那是一场错误的旅行,陈末依然努力规避着小情侣们的行程,因此也无法得知他们突兀分手的原因。与任何一次闹着玩般的分开不同,尤小玲异常的冷静,问起她只说是玩够了。方其琛则愈来愈少出现在学校,他的家里已经为他安排好留学事宜了。是去哪里,陈末自然不得而知,或许是澳大利亚,或许是英国。
一天晚上,尤小玲避过奶奶找到陈末,她脸上惶惶,欲言又止。陈末耐心地等着,她最终一咬牙说了出来:“我这个月的月经它没有来,怎么办,陈末,我、我要是怀孕了怎么办……”前言入耳,陈末先是莫名,再反应过来她是什么意思。“是上个月?”尤小玲闭着眼睛点头,像是在面临审判。夫妻关系的破裂首先影响到的就是孩子,陈末是这样,尤小玲也不例外。尤家父母之间已然势如水火,偏偏还住在同一个家里。尤小玲当然不敢在他们面前说出这件事,只能求助于陈末。
“你已经确认过了吗?”陈末的脑子里还有点乱,背过身揉揉眉角等她回答。“确、确认什么?”尤小玲搓着手指,弱弱地问。“你不是……算了,你就在这里坐着。”陈末按着她的肩膀,盯着她嘱咐:“我去买试纸,你待在这里。一会儿出了结果,我们再做打算。知道吗?”尤小玲早就六神无主了,只知道点头。方其琛知道吗,他,是因为发生了那种事才分手的吗?一系列问题在心底里盘旋,陈末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出门再回来的,又是怎样担心地即将来临的结果。索性这几个高中生里根本没有闹出“人命”来,只是虚惊一场。尤小玲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摊在沙发上,吓得直拍胸口:“幸好……”陈末的话在一旁戳着她:“现在还不能百分百确认,过段时间要再验证一遍,或者去趟医院。”尤小玲摆手,“知道了。”
两人多少冷静下来了之后,陈末就又想起了方其琛。他还未开口,反倒是尤小玲先提到了:“我不想理他了,方其琛,他要去留学了对吧,反正以后都不可能再见面的。我也不想见他了。”陈末听着她表露的意思,斟酌着发问:“你、和他,你们之间……”“陈末。”尤小玲很少这样认真地喊他的名字,“嗯……”,他应声。“这个、给你。”女孩子撩开披散在后颈的头发,掰着项链的卡扣,把戒指放到陈末掌心。“帮我还给方其琛好吗?”
“陈末,对不起。”“为什么这样说?”她摇头,“没什么,就当是对不起刚才给你添的麻烦。”“好吧。”陈末跟着躺倒在沙发靠背上,尤小玲顺势歪倒在他肩头,盯着天花板。“如果,如果我有些事没有跟你说,并且一直也不会跟你坦白的话。你可以原谅我吗?”陈末摸摸她的头发,碰到了几滴眼泪,“是对我很重要的事?”“它或许重要,或许不重要……”尤小玲好像也不确定,眨着泪眼看他,顿了顿便斩钉截铁地补充:“总之是你会不在意的事。”陈末失笑:“那不就行了。没关系,这件事我会原谅你的。”“啊,真的啊?”“真的。”
如果冬天那个出过太阳的午后,陈末说橙红色的落日很漂亮的那一天。有人选择逼问他何以始终沉默,何以如泛泛众生般缄口不言,他是否就会丢下懦弱,在该勇敢时选择剖白自己。可惜夕阳日日有,且日日不相同。他和陈末之间的关系最多是再说一遍“好久不见”,别无其它。方其琛喝掉了杯底仅剩的一口,颜色浓艳到极致的“日出”,跟陈末笑着说有缘再见,出了酒吧。他的手机亮了亮,屏保是一个人在拍摄东京塔。他的双手裹在厚手套里,衣领露出一角红色的围巾,旁边还有一个人想凑到他的相机前观看。那一则无关紧要的讯息没有引起主人的注意,方其琛瞥了一眼,四点零六分。正适合去看日出。
另:
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这是什么?Eason的《龙舌兰》,好听的!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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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刚刚破裂,我找不到一份工作。
我坐在酒吧里喝便宜掺水啤酒,两个女人坐在吧台旁,和我相隔两个凳子,其中的一个和我聊了起来。
“你是干什么的?”
“目前来说,什么也没干。”我拿出烟盒里倒数第四根烟给自己点上,说。
时针刚指向六,附近只有这个酒吧会在这个点开始接客,我今天是步行来的,花了三十分钟。
另一个女人看过来,她涂着跟我太太喜好相近颜色的口红。
“所以说,你现在没有工作。”女人这样讲。
“是的,我没有工作。”
“难怪。”女人又喝了口面前摆着的调制酒。
“我叫M。”她说。
我们大约有十五分钟没再交谈,我慢慢把杯里的酒灌进肚子。
“你要走了?”M问。
我点了下头。
“没有工作的人,你在——”M看了看时钟,“六点四十二分,你在这个时候离开去做什么?”
“我回家。”
“我是说,现在还很早。”
“我回家去写作。”我这样讲。
M睁大眼睛,她转头对同伴说:“他说他写作。”
她又转回头来,“我们报了成人夜校,再过三十分钟,我们会去街对面上阅读课。”
“你们学些什么?”
“我们看那种网站上的文章、报道,一篇接一篇的看。”M的同伴说。
“我更喜欢看经典一些的,像盖茨比那种。”M耸耸肩,“总归是有区别的。”
“是的,是有区别。”我笑了笑。
“你写一些什么?”
“我写剧本——给电影用的那种。”
“你是一个编剧?”
“我是一个导演…不,我曾经是一个导演。”
我拍过一部电影,我掌控那部电影——从剧本到摄影,全是我一手操办。
“你拍过电影?”
“差一点拍成了,投资的人撤了资。”
“真可惜。”M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倒进嘴里。
“没什么可惜的。”我说。
我们一起出了酒吧门,M拉着她的同伴向我道别。
“你们为什么要去上那个阅读课读网上的东西?”我问。
“上课的老师说,我们会需要这个技能的。”
“什么技能?阅读会是一个技能吗?”
M想了想,学着某人(也许就是她的老师)的腔调:“要像进食一样,”她很严肃说,“把文章撕扯开来,获取信息。”
“高效!我们要的是高效的阅读!”在M的躯壳里,一个男子激动地大喊。
“你也想学吗?”M的同伴问我。
“不,不用了。”我说。
我回到家,把大衣挂在入门旁的挂钩上。公寓里很暖和,父亲正穿着睡衣看电视。
“在看什么?”我问。
“某部约翰韦恩。”父亲说,“坐下来看看,你妈还没回来。”
“我今天在酒吧遇到两个女人,她们在上一种成人夜校。”
“你也想去上?家里没这钱,你跟那女人离婚时还找我借了两百元。”
画面里,约翰韦恩转身时迅速地开了一枪,正中决斗的另一方,毫无悬念。
“我不会想的,她们花钱去学怎么读网上的文章跟报道。”我说。
“女人总会把钱花在这种没用的地方。”
我们接着在电视上看电影,直到片子演完。
“我去睡觉了。”父亲起身进到房间里。
我关上灯,从柜子里翻出自己电影的录像带放上,从厨房拿来一瓶酒。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自己的电影,主要在喝酒。
我看见一个男人,跟我差不多落魄,他背着一个编织袋,坐在公路旁。
“你好。”我向他打招呼。
天气很好,自然光打在我俩的脸上,造出很合适的阴影。
“你好。”
“你背的是什么?”
“胶片,很多胶片。”男人回答。
男人从编制袋里一卷卷地掏出胶片来,有些是负片,有些是正片。
“这些都不要了吗?”
胶片卷一起在阳光下曝光,画面消去,什么也没剩下。
“它们都没用了。”男人和我一起看着胶片,说。
“你要去哪里呢?”
“我准备搭辆车,我要去参加一个葬礼。”
“谁的葬礼?”
“艺术之神的葬礼。”男人这样说。
“艺术要死了吗?”
“是的,我也快死了。”
我陪男人坐下来,我掏出香烟分给他。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电影之神。”男人叼着烟凑过来借火。
“你也快死了?”
“很快——当孩子觉得没必要再在电影院看电影时,我就死了。”
“那谁会活着?”
“谁知道?大家都会死去。”
“你长得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我说。
“我从没想过要活成别人想象中的样子。”
我们沉默着呼吸尼古丁和焦油。
“你不会死的,我在写剧本,我还要拍自己的电影。”
“谢谢你,但我会死的,新媒体之神要来杀我了。”
“那我在努力些什么呢?”我有些想哭,我几乎落下泪来。
“你可以站在摄像机旁花十几天等一场合适的风,但别为我努力。”电影之神把烟屁股扔在地上。“是你们让观众相信在那一刻真的会有风来,不是我。”
“所以根本没什么神启。”我说。
“是的。”电影之神伸出手比着大拇指,一辆破烂的巴士从远处驶来,停在我们身前。
我醒来。
已经是白天了,我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盖着大约是晚归的母亲盖上的薄毯。
披上大衣,我来到大街上,时候大约还很早,并看不到什么行人。
一个年轻人在街口摆弄照相机。
我走过去,问:“能给我拍一张吗?”
“能的先生,三张一元钱。”
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里面有喝酒找的一元钱。
“拍三张吧。”我说。
我先是从衣兜里掏出香烟盒,拿了一根叼在嘴里点燃。
朝青年使了个眼色后,他拍下第一张照片。
我又从地上捡起一个小石头,作势要抛出它。
“现在!”我喊到。
用尽全力,我把那块石头扔得远远的。
“我不知道怎么拍,先生,我不擅长动态摄影。”青年一边按下快门,一边讲。
“再来。”我几乎是在尖叫,捡起另一块石头。
Vol.211「千年」《石头》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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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叶子变得焦黄,风中带起丝丝凉意,秋天就到了。
和过去的无数个秋天一样,一切生命都开始为即将到来的寒冬做准备。和曾经的秋天不同的是,一场地震发生在这片山林之中,人们在裂开的山体发出的轰鸣中惊慌失措,直到大地的振动停止。
一些岩石随着振动脱离了大地和大山,而被自然的伟力粗暴撕扯下来的众多石块中的其中一块石头,在树丛之间滚动着,顺着山坡最后一头扎进山脚的泥土之中。
就这样,石头在这里扎下了根,从此一动不动。风吹雨打,不知过去多久。
直到风从北方带来冰雪,又是一个冬天,雪在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也在石头上盖上白袄。远处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跋涉而来,在石头旁停下脚步。
“还撑得住吗?”高大的那个说道。他们赶着去城郊的庄园,等风雪一停就从城里出发,踏着数尺深的积雪。两人都穿着厚实的棉袄,仍然被冻得够呛。做父亲的不由担心自己的孩子。
孩子狠狠地吸了两下鼻子。“累。”孩子点了点头,但推开了父亲递过来的皮毛织成的围巾,“不冷,就有点累。”
父亲咕哝了一声,将石头上的积雪扫开。这块石头大概到大人的腰部,横躺在那里。所以他双手伸过孩子的腋下,把他抱上石头,“在石头上休息下再出发。”
“太冷,太硬。”孩子在石头上不安地扭动着,“又冷又硬,不舒服。”
父亲将孩子抱下来,认真打量这块石头,看到这块石头上有许多凹凸不平的棱角——石头经受的风吹雨打太少,还不够圆润。父亲将围巾对折铺在石头上,再将孩子重新抱上去。
“这样好多了。”
“这样好多了。”孩子有模有样地学着说话,露出一个开心满足的表情。
“休息一会儿再走,等回到家,让阿妈给你熬汤圆吃,吃了汤圆就暖和多了。”
“嗯!”
两人歇息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便重新长路。只有石头留在原地,卸下了身上的积雪,仍是一动不动。
沉雷隆隆带来倾盆大雨,连绵的雨声中被一连串急促的马蹄声破开,一队骑兵经过石头,迎面碰上了斥候的回报。
“将军——”
“停!”临头最高大威武的骑士喝停了骑兵,他下马听取斥候的报告,眼睛扫过那块石头,他呼唤自己的亲兵:“地图!”
相比过去,石头已经平缓了许多,可以让地图安稳地放在上面了。负责后方步兵指挥的副将和参谋很快请过来,几把纸伞撑起勉强围住了地图,军情紧急,顾不上风雨交加。
他们的交流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急迫,还伴随这各种激烈的手势,显然将军对现状并不感到满意。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再难走的道都不是借口!确保道路通畅供大军通行,这是命令!”将军收起地图,结束了这次临时会谈,结果,结果最重要,“把这块石头也移开,我要足够宽敞的道路。”将军指了指刚刚被当做桌子的石头。
挪开一块石头后,道路看起来似乎空旷了不少。大军在路上匆匆而过,石头躺在它的新位置上,仍然是一动不动。
此后春去秋来,赶路人的闲谈带来了京城被攻破的消息,旧朝灭亡,新朝已立。江山更易,石头仍然是石头。
待到某日天方亮,太阳早早播撒光辉,许多工匠趁着尚不炎热的时候早早出工的时候,一只粗糙的手拂过石头光滑的表面,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细细地打量着石头,随后这位年轻人转过头问道:“师傅,这块石头看起来不错。”
“老石匠,你的小学徒问你呐。”
老人这才抬头看过去,正好看到年轻人圆脸上绽放的笑容。老人嘟囔了俩下,把手里的旱烟往车辕上一敲,走过去指着年轻人骂道:“小滑头,你又搞得什么东西?”
老人一停步,路上走着的两辆牛拉车子也停了下来,车上装得都是刚从采石场开掘出来的石料。
“不是啊,师傅。我在很小的时候这块石头就在这儿了,每天从这条路上经过,去采石场的时候都能见到这块石头。我挺好奇为什么不动这块石头。”
“你小时候,嘿,在老头子我小时候,这块石头就在这儿了。”老石匠拿手敲了敲石头 “前朝,嗯,是前朝的前朝,那时候连海平城都还没建起来,这块石头就已经在这儿了。恐怕有六七百年了。”
“你问为什么不动它?因为当你走近海平城,看到城楼和那扇厚实的城门的时候,你会知道你到了海平城;更早一些,当你走到那条沣河,站在开国皇帝修建的那条石桥的时候,你会知道你已经到了海平城;而在更早的地方,当你在这条道路上看到这块石头的时候,人们就会知道,前面就是海平城了。”
“人们不会动它,想不到去动它,或许是因为石头已经是这一切的一部分了。”老石匠把烟杆子从左挥到右,把路上行人,路尽头的河流与桥梁,远方的城池和群上,全数兜进来,“而你,年轻人,如果你真的闲的想找这块石头的麻烦,那你就好好学早点出师,别整天折腾老人家。”
随着老石匠干哑的嗓音,工匠一行人又重新带着石料上路,只把石头留在那里。
后来,终究是没有石匠来带走石头,或许是当年的年轻人改变了曾经的想法,决定让石头继续留在那里,又或者单纯忘记了对这块石头的关注。石头仍留在那里,一动不动。偶而也有醉汉卧倒在石头上,将喝剩的酒液倾倒在石头;偶而也有天真的孩子盯着石头,仔细研究上面的条条细纹和缝隙中四处攀爬虫蚁;石头又经历了数百个春秋的交替;又见证一个王朝的变迁;无数人生的悲欢离合,石头都在,有宛若不在。
历经千年,石头经历的变化又何止万千,却仍是那块一动不动的石头
END
(听着石头歌写的,很零碎的一篇。= =)
写于2022.10.31
作者:寻闻
评论:无声
1
尤诺·霍斯劳从出生起,就看着府邸外连成片的血蔷薇在花园盛放。他的父亲,当时的霍斯劳家主,他记忆里一个带着猛烈蔷薇花香和血腥气的男人,曾经用冰冷染血的徽章戒指触碰他的额头,对着尚在乳母怀中的尤诺如此说道:
“霍斯劳家族的血蔷薇,是生长在亲族和仇敌的血肉上的。”
他年幼的眼睛望向那些艳丽的花儿,向父亲伸出的手被乳母不动声色地拦下。他没有哭泣,霍斯劳家主华美的银色盔甲反射出的冷光让他的眼珠干涩。
那之后尤诺曾多次望着花园发呆,他的母亲就埋葬在那里某处,未来的某个时刻他的父亲也会走进那些土壤里,与那些蔷薇和霍斯劳家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
破碎的皮肉在土地里糜烂,多汁的眼球上扎根着暗红色的根系,血色的枯骨露出被粘稠血液浸透的丰沃泥土,艳丽的花朵无视自然规则地拥挤盛放着,就连花香也带着血腥味儿。
这是霍斯劳家族引以为傲的象征,这些只要有血肉便能盛放的花朵经年不绝地旺盛,霍斯劳的姓氏也就长久在这片土地屹立不倒。
当他逐渐明白这片花园真正的含义之后,他的手已经有了抓握霍斯劳花瓣鞭磨出的薄茧。
尤诺·霍斯劳沉默地厌恶着那些蔷薇。
2
在他沉闷的少年时期,严苛的体术训练和礼仪培训的间隙,尤诺的父亲迎娶了一位新妻子。没有婚礼,没有神明的见证,她是在一个夜晚怀着身孕独自搬进府邸的。
那个尚未出生的孩子就是霍斯劳家的次子,狄亚罗斯·霍斯劳。
狄亚罗斯的母亲,尤诺父亲的侧室,那个漂亮又短命的,对玫瑰喜爱到疯狂的可怜女人。她的陪嫁是一屋子盛放的红玫瑰,与府邸花园中的血蔷薇极其相似的花朵,却有着甜蜜馥郁又苦涩的香气。那些玫瑰有时也会长出杂色的花苞,她会将它们剪下、风干、碾成粉,再悄悄撒进血蔷薇的花园。
“那些都是我的家人。”某次她对尤诺如此说道,“但您的父亲并不喜爱它们。”她苍白的手指捻着粉橙色的粉末,将它们与暗红色的泥土搅合在一起。
然而她本身却是一个与那些开得狂放恣意的艳丽花朵完全不相似的人。她的玫瑰旺盛而狂野,香气馥郁而霸道甜美,而她只是个娇小苍白、体弱多病又少言寡语的妇人。
可能她们唯一相似的地方就是美丽——那种浓烈又脆弱却又尖锐得要每个爱上她的人都心口染血的美丽。她漆黑的卷发包裹着她精致的一切,她美丽得毫无血色,她美得毫无生机,她的身体会散发出比她豢养的玫瑰更加浓烈的香气,甚至盖过了整个府邸中血腥味,直到他的父亲进入她的卧房,更加凌厉的血蔷薇与玫瑰的花汁糅合,变成一种复杂又惑人的香味。
这种味道令他作呕。
3
狄亚罗斯出生的那个夜晚是压抑无声的,就像这座宅邸内的每一个日夜一样。
新生的男婴裹在软绸子和细纱棉的襁褓里,在铺满玫瑰的婴儿房里沉睡,十几把烛台将这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
刚生产的妇人坐在镶金的摇篮旁的一把椅子上,纤瘦又苍白的一只手虚虚搭在摇篮边沿,指尖触着婴儿红润的脸蛋。面无血色的妇人身下仍在渗血,从腿间向下染红了白绸的睡裙,又在她足弓处汇聚成一小滩暗红,血腥气溶在浓厚的玫瑰香味中令人头脑发晕。
尤诺透过门缝看见她在发抖。闷热的夏日夜晚好像冻伤了这个弱小又美丽的女人,让她不住地颤抖。
男性不被允许参与这场惨烈的生产,尤诺的父亲只是匆匆进入确认了新生儿的健康便离去了,无人在乎这个破裂的子宫,仿佛剥离了胎盘的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是向来柔弱的妇人从这场无意的谋杀中幸存了下来,她撕裂的阴道正缓慢愈合。而她在颤抖。
尤诺就是在这时溜进来的。
她看见了正在往门缝中窥视的少年,没有躲闪与遮掩的力气和意图,她招手让他进来,她的眼睛内没有羞耻,只有带着疼痛的柔情。
于是尤诺第一次看见了他的弟弟狄亚罗斯,那是他见过的最为可爱的婴儿。
4
狄亚罗斯自小就是一个甜美的孩子,他与尤诺不同,他天生就带着一股纯真的勇气。
狄亚罗斯以一个孩童所能拥有的所有的力气无私地爱着一切。他会向他的父亲伸出双臂乞求拥抱,尽管他们冷漠的父亲只会鄙夷幼童自发的亲密,他也会照样去亲近;他会在每一次尤诺练习归来浑身血痕的时候向尤诺露出笑容,鲜血和伤口吓不着他,因为他还暂时无法理解疼痛,他只会笑着将拥抱和亲吻给予他喜爱的哥哥。
年幼的次子几乎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切而没有半分霍斯劳家族历代相传的特征——乌黑的卷发,漂亮上翘的眼尾,白皙的皮肤和纤细的骨架,他甚至与母亲同样体弱。
尤诺的父亲将狄亚罗斯的性格归结为懦弱,认为他身体的虚弱是因为血统不纯,他厌恶和疏远这个孩子。而尤诺,尤诺在他可爱弟弟散发着玫瑰花香和一点牛奶味道的发间逃避自己。
霍斯劳家族的长子自一出生就注定要带上血红纹章点缀的光亮的银质家主戒指,尤诺在十六岁那年生日得到了一枚纹章戒指,与霍斯劳的家主戒指不同,更加轻巧与简约,但其后的意义沉重——尤诺霍斯劳在十六岁这一年被指定为霍斯劳下一任家主。
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人生的如此盖棺定论无疑是残忍的,尤诺用超出他年龄的成熟心智接受了这种宣判。他的父亲骄傲于长子身上贵族的教养和自觉,只有尤诺知道他大半是出于想象自己出走之后如花苞一般的弟弟必定无法在这个家里存活下来的恐惧。
只有狄亚罗斯,他最最亲爱的弟弟,要保持永远的纯真。
尤诺抚上篆刻纹章的戒面,如此想着。
文/杏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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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侠
传闻“武林豪侠榜”排名第一的大侠谢飞雨被后起之秀鹤云天击败了。
传闻鹤云天用了他几年前一鸣惊人的绝招,“一鹤擎天”。
传闻谢飞雨那把名列“江湖神兵排行榜”第三的“销雨剑”被鹤云天以掌力震碎。
传闻谢飞雨亲手将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传给鹤云天,从此退出江湖。
鹤云天刚到名侠齐聚的豪侠馆门口,便听到如上议论。
这也难怪,不论是谢飞雨还是销雨剑,都是近十年中江湖人津津乐道的话题,鹤云天今年不过二十岁,也是从儿时便听着谢飞雨的传说长大的那一辈江湖人。
豪侠馆中向来只有“武林豪侠榜”排行前一百的名侠才有资格踏入,这里都是熟识谢飞雨和鹤云天的熟客,遇到此等大事自然是要打听第一手八卦,鹤云天一只脚才跨过门槛,馆内本热火朝天讨论着的名侠便都齐刷刷止住话头,一窝蜂涌向鹤云天,争着要问他这一战始末。
鹤云天年纪虽轻,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沉稳,不论前辈同侪问什么,他都始终谦和有礼,从容应答。
“是谢前辈让着晚辈。”
“侥幸而已,只胜了谢前辈一寸剑锋。”
“谢前辈早已有意要将销雨剑重锻,倒不是因为这一战之故。”
人人都看见,他的手指上,那枚只属于“武林豪侠榜”第一名的大侠的戒指正闪闪发光。
此外,他一袭白衣,腰间悬青玉佩,始终带着春风化雨般的笑容,活脱脱一个风流佳公子,自他进入“武林豪侠榜”起,便同时也名列“武林公子榜”第一至今。
豪侠馆众人听了,更是不住赞叹他“少年风流”“毫不居功自傲”,鹤云天含笑谢过,又交谈了几句,才露出几分为难之色:“晚辈今日原与人在二楼雅间有约,前辈们可否容云天稍离片刻?”
豪侠馆二楼雅间不是寻常人能去的地方,只接待贵客。所谓“贵客”,不止于武功,更在身份地位,人品样貌。
众人目送鹤云天被侍女领着走上二楼,都十分艳羡。
在“武林豪侠榜”第二位待了快二十年也没能晋升的“霹雳手”段唐叹了口气:“后生可畏!我这一把老骨头,早该退出江湖了!”
同样名列“武林公子榜”的“百晓生”霍轻柏更是暧昧一笑:“鹤兄这是艳福不浅啊。”
“这是怎么说?”
众人一齐追问,霍轻柏轻摇蒲扇,摇头晃脑道:“各位有所不知,这豪侠馆背后的老板娘,可是个绝世美人,有倾国倾城之姿,二楼雅间“贵客”的规矩便是她定下的,除她之外,再没人能用二楼雅间。鹤兄定是被她看上了!倒也不奇怪,以鹤兄这般人才,仪表堂堂,风流潇洒,我若是女人我也要爱上——”
鹤云天被侍女引入雅间时,约他之人早已在屋内相候。
与楼下霍轻柏所传言的不同,那女人相貌平平,目光锐利,鹤云天只与她对视一眼,便立即低下头来,再不复楼下的春风得意、游刃有余。
“花老板。”
花老板应了一声,淡淡道:“答应你的,我都已做到了,如今名声地位一样不缺,你可还满意?”
鹤云天点头如捣蒜,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花老板神通广大,云天早已知晓。先前答应您的银票我已带来了,这是一年份的费用,您看够不够?”
花老板接过银票,却不点,只扣在桌上,微微一笑:“做生意讲的是双方的诚信,你信我,我也信你,鹤大侠已经是‘武林豪侠榜’第一的大侠,这点钱定然不会亏了我的。”
鹤云天忙道“自然自然”。
“有件事还需和鹤大侠说清楚,今年您这一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是您的,但明年可未必。谢飞雨已经表示,愿意出双倍价钱买断未来十年豪侠榜第一的位置。”
鹤云天立时脸色大变,满面惊惶:“这、这怎么好?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怎么一年便要换人了?花老板您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您明明说,只有我这样的人做豪侠第一才能代表江湖形象……说会给我特别优惠!我哪里做得不好吗?花老板您说,我都能改!”
花老板眉头微皱,语气却是一样的客气有礼:“鹤大侠您误会了。之前确实是谢大侠没有续费,如果谢大侠因此退隐,下一届豪侠第一自然就是现在名列第二段唐段大侠,但段大侠的形象实在有碍观瞻,为了维护武林的整体对外形象,我才向购买了十年‘武林公子榜’第一位置的您提出,可以以优惠价购买此后一年的‘武林豪侠榜’第一,这也是对老客户的特别回馈。但如今谢大侠主动提出续费,你们一样都是我们的老客户,也是一样的一表人才,一个是翩翩公子,一个是英武豪杰,一样能代表江湖形象,我也不想厚此薄彼,那就还是老法子,价高者得。”
鹤云天忙松了口气,急不可耐道:“这就好……谢大侠出什么价,我出他的双倍!他已经做了十年的第一,也该退出江湖了!我才刚刚坐上第一的位置,我的时代才刚刚开始,我不能昙花一现!要什么价花老板您尽管说,我都出得起!”
花老板露出满意的笑容:“好的,那我再和谢大侠那边协商下,有结果后会再通知您。请您放心,我们一向是公平公正,价高者得,不存在内幕交易,力求让每一位客户圆满实现自己的大侠梦。”
鹤云天也扬起标志性春风化雨的一笑,恍然又是先前的翩翩佳公子:“花老板办事,云天一向放心。有花老板这样的人在幕后主持武林正道,实在是武林之幸!”
鹤云天一走出二楼雅间,楼下众人便又围了上来,这回却换了个话题,问他豪侠馆的老板娘是否真如霍轻柏所说,是个绝世美人。
鹤云天沉吟片刻,露出神往之色,言语中却带着敬意:“花老板并非寻常女子,有她实是武林之幸。”
“鹤兄这话说得……看来真是情根深种,情人眼里出西施啊!”
鹤云天只含笑摇头,代表豪侠第一的戒指在他手上熠熠生辉。
人人皆赞叹有鹤云天这样武功高强、人品风流的后起之秀做豪侠第一,实在是武林之幸。
豪侠馆内洋溢着快活的空气。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要求:笑语
斯塔族很少做梦,老实说,在我人生的前十六年里,我几乎没有做过梦,但在临近成年的这些日子里,我总是在做一个梦,或者说,我总觉得它是一个连续的梦。因为在醒来后我再回忆这个梦,只记得无穷无尽的纯白色,连地面都是纯白一片。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地面,白得耀眼,就连回忆都叫我眼睛有些发涩。
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地面永远不会是纯白色的,它要么是沙尘掩住的灰黄色,要么是被黎婆婆称为“雨”的黑水灾祸打击后出现的斑驳的黑灰色。
白色……好奢侈的颜色。我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那样的白,就连神降里也几乎没有那种漂亮的颜色,黎婆婆说在半耳叔叔那代人的神降记忆里还有不少,到了我们这代就几乎见不到了。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我们斯塔族早就已经习惯了见不到这样的美景的日子——如果我也像大家一样不曾做过这个梦的话。
也许我应该把这个梦告诉黎婆婆,黎婆婆是我们这片街区的祭司和智者,她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妈妈,还是拥有最多知识和记忆的人,我早该把这个梦告诉她的,但不知为什么,我总在开口前又感到一种恐慌,像说出口我的生命便要遭遇无法挽回的变动一样。
日子在我的沉默中一天天过去,这个常叶还算不错,黑水灾祸只毁掉了我们很少一部分的母株,大家都很高兴,但藏在我心底的不安却一日日地膨胀起来,我无法操纵这片垂落在我头顶的阴影,只有梦境成为我短暂的栖身之地。我越来越习惯于在一片纯白中生活,我见到我走在地面上,留下浅浅的脚印,又很快湮没在无尽的白色之中。梦境多好,但我不得不醒来再面对更大的阴影和更深的恐慌,甚至旁人都看出我的不对来,但好在成年式就要举办了,即将要面对成年式的孩子怎样古怪大人们都不会太放在心上的,我这样想。
但我没想到的是,还没有到来年的成年礼,在落昼我生活的世界就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动——黎婆婆病了,病得很严重,我抛掉了我内心的胆怯和惶恐,成为了照顾黎婆婆的那个人,我见着她一天天地虚弱下去,从咳嗽到站立不住,再到只能躺在床上难以动弹。但她的智慧却从未褪色,某天我趴在她身边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她的手掌轻轻地落在我的头上,传递着温暖又慈和的温度,我终于同她分享了我这大半年来的梦境。
“那是北国的土地。”黎婆婆这样说。她告诉我,我所见到的白色是雪的颜色,它是北国亘古不变的存在,掩盖了一切的历史。
从那日起,我的梦有了新的变化,我梦到我向下穿过白雪积成的土地,也梦见我飞向白雪来时的天空,但我醒来的时候总会忘记我所见到的一切,我想要问黎婆婆,但她却没有回答我。
她已经不用再回答任何的问题了,我见到她智慧的眼神熄灭下去,如星星般闪亮的光点从她身上散落到周遭的世界中去,还在我眼前绕了个圈,我突然明白了祭司眼中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黎婆婆的归天祭是在落昼最长的一天举行的,那天,所有人都来到她身边,亲吻她已经闭上的眼睛,就连刚出生的小婴儿都不例外。我见到那些闪亮的光点落到每一个人身上,像在回礼。
“我们的神将引领这位智者去往祂的神国。”我是最后一个上前的,我握住黎婆婆早已僵硬的手,亲吻她,“而我将遵循神的意志,去往北国。”
每一个新生的祭司都有独属于其的试炼,长辈们自然也不会拦着我,他们只是拉住我,在归天祭上跳了一夜的舞,那是成年式的仪式,这一夜过后,我就是无可否认的大人了。
天将亮的时候,我辞别众人,向北去。我不知道前路会遇见什么,只知道无论在哪,我的方向都只是向北,有时迷失了方向也不曾叫我停下脚步,我追随着我的梦境向前走去。
下雨的夜晚我会见到一条巨大的鱼飞翔在落着雪的天空中,那时候我便会暂时休憩一下,同当地的母株对话。祭司的智慧是通过母株传承的,而我们刻印自己的经验的时候,又能传递给她们以能量去持续产出维护族群生存的食物,这是神明赐予祭司的责任和恩泽。
有时正在流浪的祭司得到了神明给予的第一份恩赐,就会驻扎于一地,成为当地的祭司。我向北的旅途见过太多的祭司,有人同我并行过不少的时间,最后停留在某地,我却始终没有停驻下来。那条巨大的鱼总在我需要离开之前游过我面前,我见到它身下被遮出一片黑暗,那是雪国的黑夜,我站在黑夜的边界上,却无法向前去,于是我又向北。
后来,无论我行到何处都有人能认出我,我已经是斯塔族人口中流传的传说,可我分明都要忘记我是谁了,只记得一路往北。
在漫长得我都无法数清的日子中,我已经忘记我流浪过多少城市,也忘记我留下过多少刻印,我终于一步步走到梦中的大鱼身旁去,黑夜无声,我却听到黑夜的回答,它对我说:“小鱼儿,向北就好,不必怕迷路。”
我醒来,见到面前的这片广阔海峡,终于见到了梦中的黑夜。
它越至海中,潜入海底,变为庞大的飞禽,只轻轻一抖翅膀,便抖落一道铁色的灰烬,我有了一座桥。
此刻我身旁无人,只有我同这具年华老去的躯壳,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走到比黎婆婆还要老的年纪,但我却在踏上桥的那一霎那,变作一尾鱼儿,跃向天空,落到了最初的梦境中。
我听到神的声音落下,我得到了祂的恩赐,那是清净一切罪业、及其一切殊胜的成就同四种灌顶的智慧。我听从神的指引,将落在北国大地上的白被掀开,露出被掩盖的一切。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庞大城池。
作者:不落虚
要求:无声
一镐子下去,冰屑和泥土被带出。银色的十字镐照得泥土闪闪发亮,但是没有人会去欣赏无用的泥土,比起这些,对他们来说泥土之下被掩埋的东西才是重中之重。镐子被不知疲倦的人挥舞了多少次,一铲一铲的泥土被抛向地面,落在那堆由砖石和泥土堆积起来的土丘上。
一个戴着斗篷的人就这么站在坑边看着这些热火朝天的汉子们干活,没有人知道斗篷下的人身份,也没有人知道半个小时前这个人被紧紧扣在一起的眉头。他们只知道,半个小时前雇主加了双倍报酬,要求他们从铁锹换成镐子。
“当——!”镐子碰见了某种坚硬的东西,敲击声在这个洞穴里回荡不去。为首的男人看向斗篷人,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斗篷人从坑边一跃而下,为他绕开了一段路让其通过。只见那个人从斗篷底下伸出一只带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慢慢拂开刚刚镐子敲过的地方,露出了黑色的一角,上面隐约有纹路可见,除此之外要等挖出来了才能看见全貌。
斗篷人笑了一下,管他们藏得多深,老鼠就是老鼠,即使有“棺椁”还是这样。
一共是六副,漆黑的金属怪物散发着白雾——那是温度过低导致的。上面刻满了晦涩难懂的字符,但斗篷人看见它们却如喝水一样简单,字符在脑子上下翻飞,它们排列,它们组成,它们被自动转化成简单的字句浮现于脑中。
“……把它们……”为首的汉子终于听见了这个雇主的声音,很沙哑,像地上的沙子被用力来回摩擦的声音,他几乎要听不清对方在说些什么:“全部,装到外面的,车。”
当晚十二点,最后一趟列车在车站敲响了铃——明天这里就会被封锁。别紧张,只是没有什么人会再来这了,上面不会把每年铁路维护的钱花在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所以也就不会在意这趟列车最后额外挂了节车厢了,不过本来也没多少人上这趟即将停运的车便是。蜿蜒的铁路在这片大地上盘绕,黑色的烟雾,火车的鸣笛,和那盏亮如白昼的灯,刺破了这个本该沉默的夜晚。
一个金发的少女坐在窗边,车厢里灯全熄了,只有她面前不停摇晃的火光还有一丝光亮。她单手托腮,另一只手藏在了斗篷里。
——这里是一切的开始。
那个时期,还没有铁路,也没有建筑,甚至没有人类,连极耐寒的动物也不愿踏入这里。
这就是奥普维特,传说中这是一片受了诅咒的大地。
少女听着车厢与车厢之间的咯吱声,陷入了过去的记忆之中。
欢笑声......不,是剧烈的喘息突兀地出现在这个地方,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奔跑着,衣着单薄,双脚青紫……但他们确实实奔跑在这片大地上。大团的白雾从他们口中不断呼出,而肺部也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即使是这样,他们也想活下去,但是身后不远处那响亮的犬吠游荡在上空,这声音仿佛不仅仅是犬吠,更是死亡的脚步声,他们的双腿被沿途的尖刺划出了许多的小口子,那又如何呢?
可火车的鸣笛拉回了她的思绪,从车头“走”到车尾,最后她发现了不对劲。这里没有第二个活人了,可那敲击声、细细的咒骂声、还有车厢的摇晃和明灭的灯光,少女走到了放着那几个铁怪物的角落里提起了手里的灯,她注意到锁扣移位了。
有人还在挣扎。
彼时,在外人眼中少女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手无缚鸡之人,她甚至只拿了一根撬棍作武器,灰眸总是低垂着让人看不清她的眼神。
忽然,背后的窗户大开,外头还在下雪,连手上的灯都被这风雪吹得摇摇欲坠,被打开的窗户塞进了许多的雪。车厢里变得湿漉漉的,把一切吹得一团糟。
很冷,风也很大。
少女这么想着,这还远远不够。
她猛地转过身,抽出来身上的撬棍,往后方抽去——
在左手抽出的一刹那,她迅速右手抬起格挡,借着旋转的惯力抬起了右膝盖重重地往上一顶。
那背后偷袭的人被这一击打得猝不及防,整个人被撞碎了木门,背部狠狠地撞在了金属上,一口血混合着破碎的内脏被吐了出来。
少女走到他的面前,揪着这个人的肮脏衣领,把他提了起来往外拖。这途中,那个人嘴里一直在嘀咕着什么,那语言少女听的一清二楚——那是上个世纪的语言用词了。
“……还认得我吗。”少女没看后面这具活着的尸体,她只想把这东西塞回应该待的地方去。血痕被拉得长长一条,她也不管那声音渐弱的呻吟,因为那东西认出来了她是谁。
从那支离破碎的字句中她只拼凑出了一个意思:怪物。
少女也不想在意这么多了,就在她拉着那东西的衣领走到被打开了一半的铁怪物前,手上用着的力忽然就松了。她当机立断将手上的撬棍往后一送,但挥空了,只是手上还留着衣服的残片。
很烦,不想做这之外的工作。她想着,但又只能往回走把那东西抓回来。随着她一步步踏出的动作,身体也产生了某些变化,具体可以表现为:她现在是浮空的,靴子和地面留出了一点距离,视野变得更加清晰,周围的声音瞬间被放大几百倍。
滴答。
少女一跃而起,而手中的武器也紧随其后地从下往上挥起,带着响亮破空声,还有对方惨痛的喊叫。
肋骨应该是断裂了,也许已经扎进去了,无所谓,“棺椁”会负责治好这些的,在此之前只要不让这东西死了就好。
真可笑,呼吸声这么重,就像在她耳边大声喘气一样。以为列车行驶和摇晃还有远方的汽笛声就能蒙混过关吗?
少女拽着这块死肉的脚,带着他拖回了一开始的车厢,终于“棺椁”还是合上了。
在解除“状态”的那一刻,她觉得身体被拉入了绞肉机内,伴随着某种声音的细密私语,将原本的脑袋挤得鼓鼓胀胀的,就好像要爆开一样。过去的记忆不断在脑中闪回,但那都是另一个人的。
使用得越多,融合度越高。少女的眼睛开始呈现出一种涣散的状态,好像有一个人要带着满身的血污撞进她的身体一般,要把她带回那片雪原,带回那个开启大门的夜晚。
——在那群也许不能算是“树”的物质下,一切都变得有些苍白。祂抬起头,带上自己的手臂——腐烂的肉顺着勉强称作“骨头”的东西缓缓流下,带着浓黄的水。粘稠的声音从喉间发出类似于“咔嚓”的杂音,祂越于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之外,却带着致命的吸引力,但是这一切就是不可思议地发生了。群星闪着微弱的光——在这伟大的诞生下,不论什么都会显得黯淡无光罢了。那惊叹、那恐惧、那仰慕,在这一刻,达成了某种美妙的平衡。头顶的星空,那令人作呕的声响再次从那里传来,在这样的时刻,祂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那炫目的,扭曲的光在列车的上方不断倾泻,似乎神灵也在为此感到恐惧——这个时候没有人在乎是否被亵渎,他们沐浴在“神”的荣光下而动弹不得,他们在一同迎接神的降临。
几日后,列车到站了,最后的车厢只下来了一个人,她蓝色的眸子清澈如水,她微打着卷的灰发听话地垂落下来,她对人们礼貌有加。她在这座名为“纽兰特”的城市迅速安顿下来,从此过上了平凡幸福的日子。
是吗?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倩倩,听说你家要拆了?”
倩倩正好从茶水间接完水往回走,迎面碰上了怀着孕的同事。
“是啊,听说拆的还挺急,这两天就要给村里开会了。”她笑了笑,话语里一半是兴奋一半是抱怨。对于住习惯了平房大院子的人来说,楼房实在是太过束缚。
“嚯,你家那么多屋子,分怎么也要两套了吧?”同事不是很了解行情,只是无聊的时候刷视频看过两眼,倒也知道本地拆房政策是与占地面积相关。
“分不着那么多的。”倩倩往墙边靠了靠,给其他同事让路,“好几平才能折换楼房一平呢,亏得很。”
“还这样?”同事讶然道,“我还听说会按人头分平方的,你家四口是吧,凑凑怎么也要差不多吧?”她还特意讲了自己前公司的同事,为了赚拆房的人头红利,跟她对象赶紧生了二胎的。
倩倩点头,赞同了她的疑问,“我们村是按户按人头。”总而言之就是,一个户口本能分一套房,只要家里成年人够多,能分出足够多的户口,就能有好多套房子——只是一户一本的,可能平方也不是很多,大多数村民都会选择转卖给村子,直接套现钱。
但无论如何,分户肯定是眼下最划算的方案之一。
倩倩家也是这样操作的,要不是她妹妹还没成年,可能她父亲能把一家拆成三户。这不,要拆房子的消息放出来没两天,倩倩就已经被“逐出家门了”。
如此倩倩家村子要拆迁的事情没两天便传遍了整个公司,而她的男朋友自然是把这其中政策研究的明明白白。
“亲爱的,”这天下班,从来都是T恤牛仔的男朋友忽然穿了西装,手捧鲜花,“嫁给我吧。”
要说感动是有的,但倩倩很清楚,这时候男朋友提出结婚有九成的原因是拆迁补的房子。不过她也不在乎,本来两人也是要结婚的,在此之前男朋友为了来陪自己,还特意买了外地的房子,打算在本地买新房。
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两人到现在也没有定下到底买哪里的房子。
现在好了,有拆迁房他们也不用多余思考。
然后,她答应了男朋友的求婚。
两人挑了个比较近的好日子领了证,顺便把男朋友上到了自己的户口上,这才开始走正常的婚礼流程。
“周末去试婚纱?”周五晚上男朋友一边刷碗一边问倩倩,顺便还推荐了几家提前看好的婚纱店。
倩倩自无不可,婚礼流程什么的都交给男朋友,新娘只负责美就够了。
就在两人联系好婚纱店预定了到店时间,准备洗漱睡觉的时候,男朋友接到了公司的电话。他皱着眉头去了洗手间,倩倩躺在床上等了大半小时,电话终于讲完了。
“明天要出差……”男朋友委屈巴巴地扑到她怀里,满脸的不乐意。
倩倩虽然也不开心,但作为成熟的社会人她非常能理解这种无法拒绝的工作请求有多为难,显然她并不打算当那个无理取闹的角色。
“去呗,反正店都约好了,我找闺蜜陪我。”
安慰好男朋友,两人便安心睡了。第二天男朋友天不亮就出门了,倩倩则睡到日上三竿,卡着点跟闺蜜到婚纱店,试婚纱的同时还问了婚纱照的问题。
时间就在忙碌中飞逝而过——其实也没有太久——不过两个月,倩倩家村子的拆迁被提上了日常,她请了一周假用来搬家,一家五口便入住了市里比较偏的拆迁房小区。
原本倩倩自己一户是分不到多少平的,但她父亲想着把房子当两个孩子的新房,就把自己一百五的大房子换给了闺女。
抽签抽楼层的时候运气不好,倩倩原本的七十平屋子抽到了小区最里面那栋,而她父亲的大房子抽到了小区门口这栋。楼层倒是都还好,也算是圆满。
又花了两个月装修完房子,两人婚期终于到了。
结婚的东西又多又杂,工作日也找不到什么人来帮忙,所以这几天倩倩都是住在新房的。白天有父母帮忙打点,晚上她就自己搞。至于男朋友,则是在老家忙活。
两人每天晚上打个视频聊聊天吵吵架,竟然觉得还挺期待的。
“我跟你说,我今天看到楼道里有贴喜字的。”倩倩一边打包红包,一边说。
“哦?楼里也有结婚的?”男朋友那边正在往墙上贴气球,那气球仿佛跟他有仇一般,就是不往墙上贴。
“可能是。”她刚搬来也不知道楼里都住着谁,反正不是她爹贴的。
“那到时候咱结婚怎么着?把他的喜字撕了?”
倩倩赶紧打断男朋友,“怎么能撕掉呢!买个大点的盖过去就是了。”人家也是喜事,总不能给人家搞不痛快。
“行吧。”反正不是男朋友贴女方家,他自无不可。
随后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临睡前男朋友还问她,要不要买婚礼上用的假戒指。倩倩说买,她先去网上看看攻略再说。
然后两人就挂电话了。
倩倩收拾完一看时间已经将近十二点,直接就睡了,第二天早上起了个大早,想着抓紧时间洗澡上班。
但在她早上还没起的时候,敲门声响了。
“谁啊?”她爬起来透过猫眼看门外,是个穿着旗袍的中年女性。
“今天我家孩子结婚,来送喜糖的。”中年女性笑得像朵花一样,“按老家那边的规矩,得给邻居送礼,劳烦您开门接一下吧。”
倩倩本来没想开门的,但一想到男朋友老家还有更多闻所未闻的结婚习俗,便没再多想,大喜的日子,总不能触人家霉头吧?
她便开了门,接过了对方手中的喜糖盒子。
空的。
“哎?倩倩今天没来上班?休婚假了?”
“没呢,她结婚不得还有一周吗?”
“怎么打电话也没人接啊,这一堆活儿怎么办?”
同样联系不到倩倩的男朋友,一边开车往未来岳父家赶去,一边笑着把不常用的那部手机从车窗扔了出去。
“一百万换个二婚,血赚。”
End
Ps.警惕新型拐卖。
莫名其妙的人
mode:随意
门被推开,来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马尾随着身体的前倾微微晃动,她一只手扣在门边,半个身子探进来,脸上带着拘谨的神色:“不好意思打扰了。”
她顿在那里,犹豫能不能进。我朝她点点头,她走进来,猫探路似的,拉开椅子坐下,帆布包放在前胸,用双手环住。
我等了一会儿,她跟我对上视线,“额”了一声,又把嘴抿上,睫毛垂下来。我直觉若我不出声,她能坐在那里想一天,却依旧拟不好措辞。于是我率先问她。
“你有什么困惑吗?”我尽量作出一副温和倾听的姿态。我自认为做得不错,大部分人都能不自觉地舒展身体。但她看上去更紧张了。
她又“啊”了一声,拖长了声调,“我……我感觉我可能有点问题。”
“每个到这里来的人都觉得自己有问题,而事实上真正有问题的人很少很少,大部分人只是想多了。”
“我是真的觉得……”她瞟了我一眼,换了个说法,“我没有多想,我确实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长了一些东西。”
心脏长出异物,这事儿应该去医院解决。不过我知道我不能打断她。
“不是真正的肿瘤,”她看出了我的嗤之以鼻。她本可以立刻走人,可她还是选择继续坐在椅子上,“而是一种心理感受,当我听到一些话,就好像有一颗钢球堵在心脏。一开始只是轻微的抽动,我也没有放在心上,安慰自己这是很正常的,这只是一种情绪,消化掉就好了,但时间长了我发现它在生长,起初只是一颗钢珠的形状,慢慢地长出棱角,我能感受到它在不断地向外扩展。”
“你现在觉得疼吗?”
“大部分时候我和它相安无事。”
青春期。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会因为一些异性或者同性(当然前者的概率比较大)的话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敏感的联想,往往还伴随着一些奇异的幻想,比如觉得自己心脏长了个东西。我不着痕迹地扫了她一眼,普通的着装,一眼即忘的脸,青春妄想对这样的女生来说迟来个几年太常见了,一旦发作,也够呛。
我以一种笃定的语气问道:“你说你听到一些话会触动,那么你最近跟谁聊天,聊了些什么呢?方便说一下吗?”
我压了一口水,注意力在水面上浮着的一粒小黑点上。她即将开始讲述的一段乏味的故事,甚至不能称之为故事,或许只是两个人稍一碰面,一个可怜的女孩心里哑了几年的鞭炮突然炸响,她被吓到了,浮想联翩,甚至来进行心理咨询。如果她谈过恋爱,唉。我要做的就是配合着点头,亲切一点。也许不能太亲切,她要是对坐在对面认真听她讲话的人产生超过警戒线的好感就头疼了,所谓的心病”会更严重,真可怜。她之前是否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从未有人看过她的眼睛,专注地回应她?我试着看窥视她的眼睛。她坦然回望我,眼珠是深棕色。我感到无趣。即将到来的对话没意思透了。
我望着她,眼神却开始散光,思绪漫无目的地飘游。我想起前女友,也有一头长发,散在脸颊边,她说这样能遮一下脸,显脸小。我意识到面前这个女生不应该扎马尾,她如果能把头发放下来,挡住她突出的颧骨,看上去会更温和。前女友跟我提分手时,我们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切都很平常。刚刚我们一起吃了晚餐,她一直在说些什么,我没听,回去时她叫了的士,我跟平常一样目送她回家。这一次,进去后她摇下车窗对我说:“分手吧。”晚餐。今天不如去吃拉面吧,运气好的话没准还有时间,能喝一杯。
“……每次听到她这样说,我都会觉得钢珠在逐渐生长、锋利……”
我完全没听到前半段她在说什么,还好她也不是我女朋友。不然下一秒她就会愤然离席,甩下一句没头没尾的“分手吧”。我为自己的没品笑话窃喜,面上还是一副很专注的样子。
她在等我开口。
而我什么也没听见。
这时候只需要继续、不转移目光地看着她,沉默的压力会迫使她重新讲一遍。
“她希望我结婚,希望我有一个孩子,希望我幸福。她说正是因为我,才使她感到快乐。”
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指的是母亲。
我摩梭着自己的手:“母亲的爱让你感到压迫和窒息,她把婚姻与孩子强加在你身上,你本能在反抗。”我让自己听上去很有说服力。
“不,她很好。我知道她这么说只是因为婚姻和孩子是她认为的获得幸福的方式——尽管她自己从中一无所获。她的本意不是催促我去结婚,生孩子,她只是希望我能幸福。”
“如果你没有感到压力,你心里的那玩意儿是怎么回事呢?”
她深呼一口气,继续说道:“我母亲,她从她父母的婚姻中感受到幸福,她的兄弟姐妹——我的舅舅姨妈——都十分乐观亲切,所以哪怕她自己所嫁非人、生的孩子充满缺点,她都认为婚姻和孩子是让人幸福的途径。但我不是,我一直以来都认为是婚姻和孩子阻碍了她,没有这一切,她一定会比现在过得更好。但她却对我说我给她带来了快乐,她是那么认真,说这些的时候又是那么温和。”
“你的父亲呢?”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我的意思是,也许,你知道的,你的父亲也会认为你给他带来了快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父亲嘛,一向爱得比较沉默。”
“看来您比我更懂我的父亲。”她难得出声讽刺,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又继续她的话,“或许吧,就像你一厢情愿以为的那样。”
她看了一眼时间:“到此为止吧。”
“你的‘心病’好了?”我发誓我为这句话感到后悔。
“嗯,我想也许我确实想太多了,本来没有事,聊着聊着或许真的会出事。”
送走这个莫名其妙的人,我瘫在椅子上。今天还是不吃拉面了,改吃饺子吧,马蹄猪肉馅儿的。
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饿啊,渴啊,人得给太阳热熟……管他,熟了也好,没准过路人遇着他,能把他拆拆搬下山去,他落叶归根,路人也吃几顿荤。
正是三伏天,柳三背着个沉甸甸的大篓子,艰难地迈步往山下走,重就算了,反正他背后的划痕与茧早就习惯,日头实在毒得很,炎热成了一堆无形的滚烫的沙,简直要压死了他。鼻子里嘴里都干得要裂,该流的汗也给蒸没了,一股子冒烟的干臭快把他整个人腌入了味。他干脆把自己想成了块老肉,阳光和土地再怎么两面烤,他也是没油可冒的。
他转头,依稀在背篓缝隙里看着了他前些年饿死的妹妹柳絮儿,从前这小丫头总缠着他上山,又总恨不得离他几尺远,篓子也耍赖不背,搁那双手捂鼻子,嫌他味大还是怎么的,实在气死个人。
小丫头就埋在这山上,他们穷了,山就把她吃了。
柳村给高低的山环成了个看不见外头的小圈,人都出不去,他们柳村世代靠的就是山,山上瀑布山下河,现今一气儿干了。像这样雷公招了大旱的年头,他们也没人能找别的去处,这也是山,那也是山,还是靠山过活。
入目的山头皆是光秃,热死的都是能吃的肉,干死的都是能卖的柴,拾山是关乎活命的事情,柳村人都是争着抢着的,谁都没闲功夫去管别人,低点的山头快没东西拾,就得越爬越高,时候到了,一头栽在山上就成,再也用不着下来。
越高的山头越是冷清,路上已经见不到人。
脚下的地是脆的,踩得重了就会碎成干土渣,柳三低着头看着,一路走着,一路想着,“爬不完了。”
他一脚踩空,背上的东西哗啦一下散得四处都是,有些挂着山坡,有些直直滚下去。险之又险,柳三好歹是回了神,扯住了扎着根的枯木。
那树皮糙,扎根也深,倔得很,连柳三那崎岖厚实的手掌心都被它狠狠挫开了一道大口子。他一看,吓呆了——渗出来啥?不是红彤彤的血,都是黄惨惨的沙。
他挣扎着,黄沙从他手掌心的口子里涌出来,顺着手臂一路流着,他的脚怎么也踩不着实地,脚下也是沙土的河,攒动着,要吞了他,柳三那些个微不足道的,用来活命的心气被一下戳漏了去,脚底踩不上实落,土块散架,树枝散架,他觉得自己也该散个架算了。
勤快的来早,懒汉们来晚,差不点儿离,饱死的饿死的,吃的可不都是满肚子黄沙吗。
柳三睁不开眼,分不清是炎热里的风沙,还是脚下的沙,倏然埋没了他。
……
这多凉快啊。
柳三做了梦一样,想着自己一脚落空,得是踏回了一千年前,山洼里还没有蚂蚁窝一样的柳村,只有稀拉的茅草屋子装着稀拉的人家,山泉还没给一大群村人当妈喂奶,流成了溪河,又远又长。
他摸不着头脑,也就摸不着头脑地照样活着,比起做渴死的黄沙口袋,实在是乐得很了。
渴了饿了,这山里可是什么都有,转两圈能就吃饱,有力气了,他也不再做山里的独来独往的野人,拾掇拾掇就在山洼里圈了块地,给自个盖房子还种米粮,邻居看小伙健壮肯干,于是柳三找着了邻家的女儿做老婆,后来生了娃娃,做了爹爹,娃娃又生了娃娃,做了爷爷。
再下去又是怪了,柳三在他这梦里成了老柳,村人当他是个神,都传他这老不死的柳三爷活了三千岁。老柳眼见山洼洼里的人越发多了,垦的地、开的山也愈大,他人老得没力,却也没见要死,每日就窝在新打的圈椅里等着吃粮,甚至闲得慌,辗转学了个文词儿叫顺理成章。
这些天热得很,祖宗碗里的米粮都见了少。他家小辈问候这神异的老祖爷,问地里不长庄稼了该怎么办,老柳想了半天,没答上来。年轻时候的事情,没必要记得多清楚嘛。
“吃咯!”
老柳摇头晃脑,举起他那只精致还画花的白瓷碗,眯着眼端详,山包正正好合上碗边,黄麻麻的山好像被装进碗里,他觉得很高兴,把山看作米粮,碗满了,肚子也会再满的。
他说:“问山呗,咱们靠山吃山。”
小辈们聪明,挖了换了山上肥土,用来种粮。
又满意地填饱了肚子,老柳躺在床上,听见窗外轰隆隆的,好大动静,有一片天,黑压压地倒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