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
我叫姜元梓,是光华中学高二44班的学生,我的班主任是魏乐。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可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呢?魏老师那么好的人,讲课有趣,平时虽然严厉,但是有时候也很温情,为什么他的家人会遇到车祸?魏老师的女儿我见过一次,很可爱的小女孩,周末有时候会到魏老师办公室找他,她会甜甜地叫我们哥哥姐姐,给我们唱歌听。魏老师的老婆很温柔,笑起来很漂亮。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遇到车祸啊?
我是后来才听人说的,之前只是有点奇怪,为什么魏老师会在开学没多久的时候好几天没来学校,来学校之后变得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也不是说比以前变得更坏或者更好,只是,比以前更关心我们了,他会跟我们说天气冷了要加衣服,跟我们说不要总是吃零食,要去食堂吃饭,这样对身体好,有时候会发呆地看着我们,王欣雅说魏老师就像她妈一样唠叨。原来这就是家长对孩子的关心啊,魏老师这是在我们身上寄托了对孩子的关爱吗?
我的同学似乎觉得这样的魏老师不够威严了吧,他们渐渐开始不把魏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我们的班级评分往下掉了好多,课堂纪律也没有以前好了,以前上课捣乱的人会由魏老师来处理,但现在魏老师的话他们也可以不听了,其他任课老师也不怎么会管。
放假的时候,其他人都会兴高采烈地回家,因为回家对他们来说相当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相当于可以躺在温暖的被窝里自由自在地玩手机,真的很羡慕他们。我不想回家,回家就意味着酒瓶、大吼和被打,在我的记忆里,基本上都是姜大强用各种东西打我的画面,我有时候在想,这样也能成为父母吗?
或许家庭给我唯一的温暖,就是小时候妈妈会温柔的给我讲故事,会给我买好吃的,那时候姜大强虽然也喝酒,也会骂人,但是没有后来那样打我,而且那时候他工作很忙,回家的时候我都睡了,我醒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可是,妈妈她不在了,我有点想妈妈,可我已经不太记得清她的样子了,只记得一个模糊的温暖的身影。
我不想回家,特别是有一次姜大强因为我饭煮多了一点就用凳子把我右手打骨折之后,我就再也不想回去了,这样差点活活被打死的经历我再也不想经历了。骨折还是下午去学校的时候被魏老师看见,他把我送到医院去的。姜大强根本不会管我,他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酒买烟。
学校放月假的时候是不允许我们留在学校的,但我不想回家,也没其他地方可以去,所以就先假装离校,然后偷偷溜到教室藏在桌子下面,避免被之后巡视的保安叔叔发现赶走。月假只有两天,我在放假的前几天攒了一些馒头和饼干,准备就着教室的水凑合着挨过去。
第一天还是很顺利的,结果第二天的时候我在教室写作业,正好被路过教学楼的魏老师看到了,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去,我跟他说了我家里的情况,说我不想回去。我知道一般老师都会跟家长谈心,让双方相互理解的,我初中班主任就是这么做的。我不想给魏老师添麻烦,看魏老师很为难的样子,我就说我马上离开教室,但魏老师阻止了我,他问清楚我并没有地方去之后,纠结了一会,把我带到了他的教师公寓里,给我做了饭菜,自己却回到离学校很远的家里。
我真的特别特别感谢魏老师,我好想以后能够报答他,但是我却给他带来了灾难,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世界上没有我,或许魏老师就不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对不起。
之后的月假,我也是在魏老师的教师公寓里度过的,那应该是我这辈子最轻松的假期,不用面对暴虐的姜大强,可以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作业、看书、听歌,我对给我提供这一切的魏老师产生感激的情绪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我确实更加亲近魏老师,魏老师也更加亲近我了,可我没有仗着魏老师的亲近来欺负其他同学啊,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说我就算了,还说魏老师的坏话,说魏老师偏心,说姜大强让我做魏老师的干女儿,给魏老师送了好多礼物,让魏老师多照顾我,呵呵,我如果真是魏老师的干女儿就好了,我巴不得永远不见到姜大强。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的同学因为魏老师的态度排挤我只是悲剧的开场。
快期末的时候,姜大强突然来学校找我,魏老师通知我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以为还在梦里。姜大强要我去办退学手续,回去结婚。
结婚!我才十六岁,结什么婚!我什么都不知道,就被告知突然要结婚,这里面要说没点猫腻,谁信,谁信啊?
我不肯,姜大强就想强闯校门把我带走,我拼命挣扎,大喊救命,才在保安叔叔和魏老师的帮助下挣脱,我不知道魏老师什么时候来校门口的,但我深深记得,魏老师把我挡在身后,对姜大强说,我是他的学生,他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学生。
我当时哭得昏天黑地,哭得脑子嗡嗡的,魏老师就把我带到了办公室,让我坐在里面先休息休息再去上课。
我以为暂时应该没事了,至少月假之前不会再出什么事了吧,可我真的太天真了,月假可能只对我们学生很重要吧,对其他人一点意义都没有。
仅仅过了一周,姜大强再次找上门来,这次他带着一群人堵在了校门口,要魏老师给他一个说法,要学校给他一个说法。姜大强造谣说魏老师软禁我,不让我回家,还强暴我,说我被迫几个月不回家,不仅如此,他还找到了魏老师当时看病的证明,说魏老师精神有问题,学校不能留着这样不正常的老师,这是对其他学生不负责任。
我真的要气笑了,魏老师如果真的有精神问题,那他的问题一定是对我们太好了,比以前、比任何人都要好!
可偏偏,学校和其他家长听了姜大强的话,短短两天,魏老师就被迫辞职,离开了学校,而几乎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在指责魏老师,凭什么啊,他们凭什么啊!
呵,魏老师走了,当然也没人敢拦着姜大强带我回去,姜大强以父亲的身份给我办了退学手续,把我带回家里。这次他倒没打我,可能是怕打坏了不好嫁人吧,呵呵。
他把我关在卧室,把手机抢走,饭通过卧室门上开的小口子递给我。他在客厅里跟别人说准备好了,问什么时候来这里娶我,我怎么会如他们的愿。我本来想用碗的碎片割腕的,但转念一下这样死的太平静了,我要给他们一个惊吓,正好,我的卧室有个窗户,从十四楼跳下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遗书写到这里,当你们看到的时候,应该是从我的尸体里捡到的吧,很抱歉给无关的人造成了惊吓。
最后,我真的很想知道,像魏老师这样把我们当成孩子对待的好人没有好报,姜大强那样的人却能仗着父亲的身份决定我的人生,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样的世界,难道不荒唐吗?
姜元梓,绝笔。
作者:铸堡人
要求:求知/笑语
黝黑的环形山边缘,一个男人持棍站立。
男人的双足和木棍,深深陷入松软如面粉的土壤,用棍头顶起支撑的双臂,头顶的天空黑得像是吸足了两千年的寂寞。
漆黑的夜幕中,一颗璀蓝的圆球高高悬挂,过去的两千七百年里,它一直呆在那里。看起来有地面上十几个月亮那么大,仿佛一伸手就能够着。
男人轻轻提起木棍,拔出埋在月壤下的棍头,土壤里混杂的陨石碎片,带起一蓬亮晶晶的扬尘,棍子的底端是一截黝黑的金属物体。
那是一柄斧头。
男人叫吴刚,来到这里的原因他早已忘记,有个人告诉他,这里就是月亮。
吴刚无法认同,毕竟这里了与印象中的月亮相差太远,月亮应当是发光的,而他的脚下只有灰扑扑的土壤,十几万个月亮日之后,吴刚接受了这个说法,毕竟他也找不到反驳的证据。
在这里时间肯定比空气更稀薄,太阳还是那个太阳,但日升日落肯定比在地上久得多。
最初的那些年,吴刚还有些好奇心,在能让开水蒸发,让石头开裂的昼夜交替中,他选定了一个方向笔直前进,在月亮表面狂奔,每一步都跨出去十几米,空中看起来像是一条前进的灰色巨蟒,大约三个月亮日后,他成功回到了原点,通过这次环球旅行,吴刚确信脚下的月亮,与头顶的蓝色人间相同,都是一个球,巨大的球。
这一事实最初另他感到极端恐惧,毕竟如果蓝球和自己脚下的灰球都是球,那么站在球上的必然有一方倒立着,随时可能坠入漆黑的天幕中,这恐惧在随后的十几万个月亮日中逐渐消失:如果十万个月亮日没有让两颗球相撞,以后也不可能了。
来到月亮不久后,嫦娥就向蓝色星球飞走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点,消失在视野中。吴刚起初怀疑蓝色星球就是仙界,但他不知道仙界是什么样子,也不认为嫦娥会选择回到人间,但环球旅行结束后,吴刚确信月亮周围再也看不到任何其它东西,那么蓝色星球必然只能是他生活过的人间,既然地面是个球,那就叫它地球吧,吴刚想到。
月亮的昼夜概念与地面截然不同,吴刚看着被太阳照射的地球,慢慢明白了地球上的昼夜,其实就是地球自己制造的阴影,通过这个观察,吴刚重新掌握了日历,判断出一个月亮日大约是27个地球日,而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2700年。
他唯一还记得的只有一件事。
吴刚从环形山峰上一跃而下,向陨石坑中心跑去,漫长的时间里吴刚见到过陨石,知道月亮上的这些环形坑都是陨石的杰作,而他脚下的这个,格外地大。
吴刚在一面突兀出现的白色墙壁旁停下,向掌心中啐了一口,扎开马步,专心致志地挥舞起斧头。
白天十分炎热,汗液会在瞬间蒸发,夜晚则会在皮肤表面凝成一层冰甲,影响动作,两相比较下,吴刚只好选在白天干活。
月亮上没有任何生物,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为这里带来一些熟悉感,那无疑是他手里的斧头。
吴刚无法用文字来形容斧头与自己的关系,两千多年日夜不怠地挥砍、劈舞,使得吴刚对它们的了解胜过自己的身体。每一把斧柄上的木纹,刃口的弧度,他都了然于心。
吴刚抬头,白色墙壁在视野中无限上升,到目力的尽头,终于现出弧度,向虚空中分出白色的枝干,粗大如盘古的手臂。
送他到月亮上的人告诉他,这是一棵树,只要砍倒它,就能离开。
吴刚不知道这个念头是怎样出现,为什么砍倒树之后自己就能离开,更主要的原因是,即使不砍,他也没有其它事情可做。
吴刚无法形容这棵树有多高,站在树根附近看不到树的全貌,最初他并不觉得这是一棵树。
吴刚偶尔会怀疑,与其说月亮是一个球,或许更像一棵树,无数的树根生长,在月表蜿蜒如山脉,挤破了地壳,将整颗月亮缠绕在内,像是一只巨大的八梢鱼。即使站在球的尽头,也看不清树的全貌,当吴刚站在树底下时,几乎无法将她与树联系到一起, 仅仅是砍倒这棵树的想法都另他难以思考。
环球旅行的目的,除了了解脚下的月亮之外,也是为了从远方看一眼树的全貌。
有时候吴刚觉得过去的十万个日夜或许只是自己的错觉,毕竟那实在是有些久,每天重复的砍树,让他早已忘记了其它事情,但在树根周边散落的木头碎屑,说明了他的工作确实是有成效的。
为了加快进度,通常他并不离开树,但就在上一个月亮日,他终于砍完了这棵树的一侧,因此需要下到地面绕行去往另一边。
就像制作斧头那样,吴刚用收集来的陨铁磨制了几根铁钉,固定在一双木头鞋子上,爬树时可以像壁虎那样钉在树干表表面爬行,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快速翻越几条高达百米的树根,而无需绕行。
从最后一根树根上下来时,在无限重复的灰色月壤与石头之间,多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那是一团灰白色毛绒绒的物体,半截埋在一个洞里,最顶上有个尖,入手非常软和,吴刚稍微发力,便将那东西从洞里扯了出来。
它显然是某种动物,高度不到他的胸口,脑袋上一对耳朵挺立,灰背白肚皮,一只手捏着根胡萝卜,最奇特地是,它竟然和自己一样站立。
如果只用过去的经验,吴刚很难给这东西分类,但仔细审视一番,吴刚心中有了点数,不禁皱眉开口道,“这世上竟然有会走路的驴?”
那东西从站起来的第一瞬间就一声不吭,只是用一对奇大的门牙疯狂地咀嚼手里的胡萝卜,用诙谐的眼神盯着吴刚,直到听到此话,才用公鸭嗓子不急不慢开了口:“诶……我说出什么事了伙计?”
吴刚想,自己终日只知道砍树,大约终于变得不正常了,驴不止会走路,还会说人话。
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地回应了,仿佛自己不得不如此:“我在砍树,你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在这里?”
“我是兔八哥。”那东西答道,“至于为什么出现在在这里,大概是作者写劈叉了吧。”
男人露出疑惑的眼神,兔八哥挥挥手:“听不懂没关系。”
任何事也不能阻止吴刚砍树,会说话的驴也不行,吴刚拾起斧头,继续向今天的工作点进发,兔八哥在身旁喋喋不休,源源不断的垃圾话从三瓣嘴里涌出,没有一秒钟停歇,吴刚不为所动,抡起斧子,一下一下的闷头砍向白色的墙壁,每一次挥舞,都有大片的木屑被剥离,只几秒钟就在‘树墙’上开出一个丫形缺口,往缺口插入一根长板后,便站上去晃晃悠悠接着砍,几次接力后,很快升上了几层楼的高度,活像某种绝壁上的杂技表演。
“诶……我说伙计,你知道怎么回去那里吗?”兔八哥撑着头躺在木头碎屑里,指了指头顶。
“砍倒它就可以。”吴刚头也不回。
“我说。”兔八哥在树和吴刚手里的斧头之间来回张望,戳了戳“你在开玩笑对吧?”
吴刚不知道玩笑是什么意思。
尽管没人告诉吴刚,但他可以确定,这是一颗桂树,每一个月亮年,它就会开花,对巨树来说,那只是极小的一朵,但对人来说,却有两层楼那么高,像从天而降的大钟,连声音也类似。
当然,月亮上没有空气,听到钟声的唯一方式是与桂花发生身体接触。
吴刚把兔八哥从掉落的桂花底下扒出来时,虽然不是很确定这牲口能不能吃,但火确实是生好了,他已经两千多年没吃过除了桂树汁液和桂花以外的食物,不管这牲口是驴还是兔子,都不影响它是肉的事实,然而令吴刚失望的是,叫做兔八哥的奇怪生物,只是从大字形的坑里安然无恙地起身,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泥土,就开始继续喷吐它的垃圾话。
吴刚对此心情复杂,死掉的兔八哥只是肉,活的却能陪他聊天,暂时他还找不到吃掉它的理由。
花期只维持几个地球日,为了躲避无数从天而降的巨型桂花,这是吴刚唯一的休息时间,也是他食物的来源之一,花瓣食之无味,但花粉的味道很像糯米,比苦涩的树汁要好吃许多,可惜白天太过炎热,不耐储存,吴刚挖过地窖,也只是将储存期延长数天,下一次花期却是2年后。
按照人设,兔八哥手里的胡萝卜是可以无限再生的,但这一根眼看已经吃掉了屁股,下一根却还没有长出来,长久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兔八哥用桂花粉来抑制胡萝卜成瘾现象,效果不佳。
月亮上桂花掉落的速度很慢,但一边要伐树,还要躲避桂花就不太可能了,吴刚躲在挖出来的树洞里,兔八哥则毫无畏惧地站在无尽的桂花雨中,双手背负,一对长长驴耳在无形的风中摇曳,在无匹的巨型白色桂树衬托下,桂花的震动透过地底传来,钟声淅沥,像个诗人。
桂花雨快要结束的时候,吴刚重新磨利了斧头,兔八哥在这时冲进了洞,一双眼睛贴在吴刚的脸上,吴刚不得不承认,兔八哥的皮毛十分温暖软和,等它死后,一定好好鞣制这身皮毛,不枉他们相识一场。
“有一朵花!没有掉下来!”兔八哥嚷嚷道,声调比平时高了一个八度。吴刚不是很明白它的意思,只好也和兔八哥一起站在树下,但什么也没看到。还没等吴刚反应过来,兔八哥已经牵起吴刚的手,用一种不合常理的速度跑了出去,两脚像一对风火轮。
再次停下时,一人一驴已经距离树底极远,极目瞭望,吴刚还看不清楚,兔八哥把脑袋一缩,猛地探出头去,一对招子竟像皮囊那样往外弹出,兔八哥把眼睛摘下来按在吴刚的眼睛上,确实看到树顶有一个小得几乎看不见的黄点。
树顶的最高处,一朵桂花脱离了树枝,却并未坠下。
月亮的背面最大的陨石坑里,吴刚轻轻擦去陨铁的灰尘,露出明亮反光的金属质地,兔八哥提出一个能离开月亮的计划,要用到大量的铁,两年来两人的足迹遍布整个月亮,有时一消失就是几个月亮月,发掘了月表所能找到到的全部陨铁。岩石敲打制造的石斧锋利有余,坚固不足,无法使用。
铁陨石极难加工,有时一天也只能捶打出指甲盖大小又,用了同样长的时间,吴刚将收集到的陨铁全部制成了斧头。斧柄取自桂树的细枝,在顶端凿出一指长宽的洞眼,烤干后塞入斧刃,绑上树皮鞣制的绳子,就成了。
“此去一别,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保重。”吴刚说道,几年相处下来,他已经深深认识到这位兔爷是位妙人,诸多言行举止无法以常理参度,但两人接下来要做的事却彻底超出了他的理解。
兔八哥对此行的信心却十分充足,但也没空说话,只是不停往腮帮子里塞入花粉,准备工作期间,桂花又开了一次,没了胡萝卜之后,兔八哥也喜欢上了这里的花粉,含在嘴里,是充当返程的口粮。
吴刚将一根绳子系在腰间充做保险,背上捆着一大把临时制作的铁斧,往树上狠狠一劈,便让斧刃没入,接着站上斧刃,连续几次施为,斧柄便成了一条盘绕树干上升的阶梯。
三天后,一人一驴终于站上第一根旁枝,从树干上往下看,已经看不清出发时的营地,如果月亮上有云,他们早已站在云巅之上。再往上,树枝变得密集起来。
吴刚感到浑身都轻飘飘的,比在地面更轻,在这里要很小心的不让动作过大以至于飞出去,背囊里的斧头只剩下最后一柄,兔八哥吐出嘴里湿哒哒的花粉球,“欸,我说伙计,等回到地球,就来接你。”
“一言为定”吴刚抖擞腱子肉,摩挲斧刃,依依不舍。
广寒宫的清寂浸透了他的骨头,另他不惧酷暑,高处比地面更冷,看得更远,吴刚看到,月亮确实是个球,与远方的地球相比要小得多,自月亮内生长而出的桂树破壳而出,吸干了整颗月亮。
兔八哥退到枝干的最边缘,开始加速。
吴刚捏着最后一柄斧头,整个人旋转起来,不是人带着斧头,而是斧头带着人,像一团黑旋风,终于脱手而出,离地面越远,斧头减速得越慢,逐渐就向上飞去,越来越高,与兔八哥一起,逆着引力垂直向上。
兔八哥仿佛看到斧头与空气摩擦,溅出铮亮的电花,最终钉在上一根树干,兔八哥在斧柄上再度借力,毫不停留地向上冲刺,终于摆脱地心引力,向地球飘去。
作者:江橼
评论要求:笑语
正文: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垂落耳边的珠花,莫让其刮花了丫鬟替我上的妆。
“我的真的长生不老。”
坐在身边的小娃娃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压根儿没听懂什么叫长生不老,反倒是在我对面的媒婆们一个个噎住了,半晌不吱声。
“大姑娘不想成亲,倒也不用说这些胡话……”
我也不知道这群婆娘哪个是王家,哪个是黄家,但我清楚,她们都是冲着我攒了百多年的家产来的。
“夫人走得早,后院里全靠大姑娘把持,十里八乡谁不夸句好!”媒婆们眼珠子咕噜一转,又找到了新的切入点,“可如今老爷身体不好,想操心大姑娘婚事也力不从心,要是日后去了,大姑娘一个人可咋个办哩!”
说着说着,这群婆娘就拿手绢点眼角,一个个哭得跟狼嚎似的惹人心烦。
我这暴脾气,一下子没忍住,当场翻了个白眼出来。
什么叫夫人走得早?那“夫人”也是我好吧?
那“老爷”他娘也是我!
就怀里这孩子她姐、她娘、她姥姥、她奶奶都是我!
“行了,可闭嘴吧。”我抬手招呼丫鬟小厮,让他们赶紧把人扔出去。“说不嫁就不嫁,说不招赘就不招赘,是听不懂人话?”
我一边骂着,一边抱起小娃娃往屋里去,无论身后如何污秽言语全都当做没听见。但隔绝了外人,隔不了家人。屋子里,青布长褂的中年男子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揣着杯冒着药香的茶。
他听见脚步声也没睁眼,开口非常沙哑低沉,“阿娘不该如此。”
“不该什么?”我逗着娃娃权当年纪大了耳背。
“应是找个人帮衬才是。”
他本是弃婴,丢在那逃荒路上的乱葬岗里,被从坟墓里再次爬出的我碰上了。大概是辛苦奋斗了百多年,最后落得被当成不详之人乱刀砍死的结局让心理有了扭曲,我盯着那襁褓中奄奄一息的小娃娃登时移不开眼。
“从小养大的狗,总不会再咬人了吧?”
我寻思倒可以试试。大不了就是再死一次。
反正被枕边人踹下马车、赐死皇陵、五马分尸、烧死鹿台……又不是没经历过,不过是再体会一次被儿子背刺罢了。
当然,如果有得选,我倒是宁愿自己死一次就全都结束了。
这不,养了四十六年,我演了他娘、他姐姐、他妻子、他闺女,现下因着“年事已高”,错过了出嫁的最好时候,又凑巧儿子病倒,据说马上咽气了,就引来了一群闻着味儿的虫子。
“那你说,招赘可是好选择?”我从回忆中拔出,接上了他的话。
“……”但他却又迟疑,给不出好答案。
我知道,他不想我再重蹈覆辙。只可惜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女子当不得家,请了女户也只能一辈,要是自己“死了”,剩下的小娃娃可就落贱籍了。
我可舍不得她受苦。
“招吧。”我把小娃娃哄睡了,走到他身边,像小时候一样轻拍着他的背,“招个傻的,活到娃娃成亲就够了。”
那时候,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绿色军装上根本不存在的褶皱,戴正了帽子。
“我是真的长生不老。”
人被杀就会死,只不过十月之后,我又会再次复活——顺便说,我觉得这长生不老的日子可能快要到头了。
因为主席提倡火葬。
我还没试过化成灰了能不能复活,毕竟之前都是就地掩埋,复活我也是憋口气从土里爬出来,可要是烧了……
总不能从小盒子里爬出来吧?
这就有点不唯物主义了。
身后替我拿着包的丫头没忍住笑出了声,“是是是,娘是神仙,长生不老的神仙!”可马屁拍完,丫头又露出那副担忧的神情,“但就算你能复活,也要小心点。战场上枪子不长眼,你可得躲着点哟!”
“那肯定啊,”我套上红十字袖章,接过包往外走,“中枪多疼啊,我可不傻不愣登往上撞。”
“行了,走了。”
“回见。”
大概是小女儿的祈祷生效了,我在枪林弹雨中幸运的活了下来,战争结束后又安稳活了七十多年。
如今正推着轮椅,漫步街头,望着那漫天红旗。
“娘,你说,我会复活吗?”昔日俏皮的丫头,此时已是佝偻老太,她围着红围巾,盖着毛毯,像小时候一样高举五彩风车。
我停下脚步,从背后轻轻地拥抱她。
“会的。你可是我的女儿啊。”
这是谎话,她是我用两袋细面从农家换来的娃娃。
不过这不重要。
哄孩子嘛,我已经晋升大师级了。
在小闺女去世后第三年,我死了。
这晚我正在医院值大夜,寻思下班之前去儿科转转,有没有没人要的弃婴捡一个回去。结果在值班室被人捅了心窝子。
说实话,死我是不怕的,这捅一刀的痛感还没凌迟的十分之一强烈,简直是毛毛雨,但后续的抢救是真的让我痛不欲生。
终于在开膛破肚一个小时后,我失去了意识。
我寻思,这次火葬我总能够结束诅咒了吧?
拜托,现代社会一个成年人搞身份证明很难的好不好!我总不能跑户籍窗口去跟人家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怪物,麻烦给我续个身份证吧,出生日期是公元前……
——当然,至于我到底能不能再次复活,还得等十个月后才能知晓。
——行吧,那这次闲谈就先到这儿,拜拜!
作者:月隙
关键词:荒唐
备注:写的很烂呃呃呃
“费恩!”
门被骤然推开,撞在墙上沉沉地发出“咚”的一声。一片灰尘扬起来,慢慢落在渐渐冰凉的人体上。对面大楼的霓虹灯骤然亮起,照亮尸体的面容——一张全然陌生的脸。
林熙棠焦急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慢慢转向墙角的阴影处,那里坐着一个人,一个眼神与死人没什么区别的人。
这个人从沙发上缓缓起身,落日的余烬落在他的面容上,却烫得林熙棠的眼前骤然模糊。
“……晚上好。”那人这样说着,一个字一个字从肺里挤出来。
“你杀了人。”
这句话趁着他不注意骤然从唇齿间溜出,可是没人在乎。
他扬起一个微笑,与往常并无分别,然后走上前去握住费恩的手———
林熙棠猛地颤抖了一下——这手,冰凉得同尸体无异——然后比握费恩更紧地攥住自己的衣角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
“费恩……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祂的笔尖顿了顿,嘴唇嚅喏几下,很快又埋下头写下几行字
“你到底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啊!”
林熙棠紧盯着对方,眼里的火苗直烧到心肺之间……
【祂又一次介入了。】
费恩挑起唇角有意做出一副无谓的表情,却一下子扯到嘴角的淤青——大抵是“搏斗”时留下的吧——不禁“嘶”了一声,
“我不过是不想这么不明不白的活着罢了,”他不等林熙棠反应便接着说道,“这么多年你难道没发现哪里不对劲吗?全无逻辑的事件、性情大变的同伴,还有、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记忆!”到最后他几乎是在咆哮了,“什么人?什么生命?我们只是几根线条拼凑出来的几何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读者有兴趣的留下,没兴趣的抹杀,这就是祂们、那些所谓的造物主每天都在重复重复重复重复的事!”
林熙棠猛地挥开不知为什么握住的费恩的手,牙关紧咬,过了十几秒才缓缓吐气,低不可闻地呻吟起来,
“你变了…疯了……彻底…………”
祂咬着笔杆,面上流露出几分苦恼。一旁地板上躺着几个从废纸篓里溢出的纸团。
费恩静静站在原地,侧耳聆听着铡刀吱吱嘎嘎悬在颈侧的声响
【果然如此!】
他站在天台边,微微笑了一声,意有所指,“你不信。那么……你觉得从这儿往下跳,人能不能活?”
林熙棠心下一抖,下意识往前迈步
“站在那儿!”
这是今天见面来费恩第二次失控。大楼的霓虹灯在他身后闪烁,各色的灯光倾斜下来,胡乱地涂抹了半张脸。他随着怒喝而圆睁的眼睛里近乎本能般流露出一丝紧张,但眼神却好像穿过林熙棠的身体进入了另一个空间。
腕表的指针一圈圈滴滴答答,霓虹灯颜色变幻交织出不同的图案,楼下小巷里传出虚拟游戏机的广告声……这些平常的甚至有些许嘈杂的声响在某个千分之一秒归于寂静,一切的一切只分黑白灰,鱼在太阳中跳舞,叶脉的爱情漂浮在电脑之外,尘埃的时间下压,夸克分解成窗沿……——各种各样的概念扭曲成挠不开的毛线球祂们正在重构,重新构造几根线条——代表着费恩和林熙棠所在的整个世界的线条——也只是几根线条罢了。
祂的笔尖在纸面略略停滞,洇出一个边缘毛毛刺刺的椭圆,却又喜悦地惊呼一声,纸上很快倾泻下一行行扭曲而战栗的字迹。
林熙棠怎么也想不明白,短短几天时间,费恩的“病”就已经严重到这种程度,
【当真要进疗养院了吗……】
林熙棠有很多话想问,但最终只是长长地、认输似的吐出一口气
“……不管哪里,我都不会放弃你。”
十几年相处下来,费恩用脚趾都知道对方话语的未竟之意。
于是他突然开口道,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
他的语气太过平静,叫人分不清到底只是一句穷途末路的戏谑玩笑话还是另有什么深意。
他转身,张开双臂向地面扑去,重力急切地向下拉扯着……
——“砰”
“喂,您好,这里是林熙棠,请问有什么事吗?”
“……”
“喂,喂,您在说吗?”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嘟嘟嘟嘟”
电话被挂断了。
林熙棠盯着那个全然陌生的号码,缓缓攥紧了手机。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人是有爱人的需要的。”
“老实点,问你话呢!”警察瞪起眼,吼了一声。
贾荪挠了挠鼻子,低着头。
“大伙虽然都说想要被爱,但其实也想去爱别人。那就是单相思。”
“你丫是要自白了吗?你怎么干出的这事?”另一个警察抬头瞟了贾荪一眼,平静地说道。
“是,我是要自白了。”
我比他们那家来得早一点,所以是他们来拜访我。如果是我后搬进去,那我根本不会去敲他们家的门,一切也不会发生。
先后关系是命运的一大武器。她上门来送了礼物,说:“以后就是邻居了,要互相帮助。”我很感激。因为我有些神经衰弱,晚上如果吵就容易睡不着觉。虽然公寓的隔音挺好,但有了邻居,谁也不知道未来怎么样。她声音很轻,看起来也挺好说话的,应该不会打扰到我。
这时候,我看到了她的婚戒。不显眼的银质婚戒戴在她的左手上。
我点了点头,客套了几句,然后就关门了。
“就这?你的作案过程呢?”一个警察拍了下桌子。
空气似乎舒展了一些。另一个警察并没有说话,只是示意贾荪讲下去。
之后...之后我们的关系开始好了起来。我是在家的工作,对方知道了之后,经常找我来...帮忙。
像是酱油醋用完了,一些琐碎的杂事,她都会上门来找我。我也有时候问她最近的心情想法。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
后来,有一天,她的丈夫早点归家,然后看到了她从我家走出来。
贾荪抬起头,看了看警察们的反应。拍桌子的警察听得认真。另一个稍微年长的就有些心不在焉。他把记录用的本子放在桌子很远的地方,看来没有一丝动笔的意思。拍桌子的虽然情绪激动,本子和笔倒是一直拿在手上。
贾荪低下头,又说起来。
晚上...有点吵。隔壁的声音很大。她家的...丈夫到半夜也一直在吼。
然后我们几天没见面。下次见面的时候,她把戒指摘了。
她当然还没离婚。她只是在见我的时候,把戒指摘了。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贾荪不断揉搓着自己的头,终于忍不住流下泪来。他的哭声像是故事的背景音乐,在某个换气,某个停顿的时候响起来,一副相当凄苦的样子。
她,自然是死了。在贾荪之后的描述中,她提出了合作杀死她的丈夫——张雾的计划。但因为贾荪的迟疑,又或者软弱,导致了她的死亡。
听贾荪的描述,最后绝望的女人端着厨房刀向张雾刺去,最后被夺刀反杀。而他正在现场看着。
“真亏你没死啊。”吊儿郎当的警察笑着说道,“奸夫就在眼前还把你放跑了,真是。”
“我当时刚到,看到那一幕就跑了。真的,我不配为人。”低头垂泪的贾荪叹了口气,再说不出话来。
张雾看起来比贾荪镇静很多,不像个刚杀完人被带回警局的人。据上门的民警说,他们一开门就看到张雾坐在桌子上,一看到他们就请他们把他铐回来。
“当警察那么多年,没见过这么乖的杀人犯!”
只是他回警局后却不怎么老实,只回答一些基础的东西,对事件的过程一句不说,只是轻飘飘地:“我等证据再说。”
走出沉默的审讯室,两位警员开始了讨论。
死者是张雾之妻,死因是被厨房刀贯穿腹部。据贾荪的供词,他与张雾之妻——张灵有着不寻常的男女关系,并且张灵要求他一起谋杀张雾,但因为他太过犹豫,只来得及看见张灵被张雾杀死。
“贾荪的供词可靠吗?”
“一面之词,谈什么可靠。”
“张灵有可能出轨吗?”
“有可能。根据搜查的警员同志报告,在张雾与张灵的房屋里,属于张灵的东西少得可怜。在张灵的SNS账号上也有她对婚姻生活不满的发言。”
“她有对亲友表达过不满吗?”
“这倒是没有。但张灵与张雾的婚姻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美满。张雾经济能力强,张灵的父母也很喜欢他,可能说不出口。”
“查访有新的目击者出现吗?”
“没有。当时是深夜,他们又是在屋内,连听到声音的都没几个。只不过有一个奇怪的流言。”
“什么?”
“有邻居说,在案发前一个月看到过张雾进贾荪的房间。”
“进房间?干什么?”
“邻居他也不知道。之所以记那么深的原因是,他没听到门铃声,门突然就打开了。”
“所以他奇怪,为什么门开了呢?”
凶器上确实有着两者的指纹。两者的指纹也确实都是正手握刀,确实符合夺刀反杀的剧情。
“张雾,他做菜吗?”警察问。
“不做吧。按贾荪的说法,如果借了那些油盐酱醋,那就应该是张灵做菜。”
凶器的刀柄是塑料的,握处已经出现了污渍。那是手握住刀柄时,出汗留下的痕迹,而且是经常使用导致的结果。
“他们冰箱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冰箱很满,打理得很干净。”
“他们卖菜是去的菜市场吗?可以去那边问问。”
现场的尸体已经移走了。门外拉着警戒线。四邻好像都对此事失去了兴趣,走廊里空空荡荡的。警员从警戒线的下方钻进去。
干涸的血液在地板上结了痂,味道已经散去大半。地上的血渍形状完整,看上去就像一个人躺在地上,静静地等待自己的血液流光。
绕过血迹进入了卧室,这里光线充足,软软的床上摊着两床被子。每一床被子都很干燥有股洗衣液的香味。最近几天天气很潮。警员想了想自己家的被子,不光是不复蓬松,甚至摸起来都有些水。
重新站在案发现场,警员回放着当晚发生的事情。贾荪的供词错漏百出。作为一次有预谋的谋杀,张灵疏漏太多了。她不应该当面刺杀,那是失心疯的行为。她也很难看出行凶的动机。她的家务做得很好,即使说是胁迫也很难做得这么好。但张雾杀了她这毋庸置疑。那确实是凶器,这个房间也确实看不见第三者的痕迹。
那么...
“菜市场的大妈都说她很亲切,每天都挂着笑容。”
“张灵张雾贾荪三人的手机也都查过了。确实有如贾荪所说的聊天记录。”
“张灵的朋友并没有听她抱怨过家庭问题。”
“张灵的尸体里并未发现安眠药成分。而且有一些老的伤口。”
“但...”
“张灵没有最近的受伤痕迹。张雾和她好像没有经过搏斗就夺刀反杀了,动作很利索啊。”
“贾荪的状态如何?”
“他没什么,现在情绪很平稳。”
“张灵的手机上有和贾荪的聊天记录?”
“有的,虽然她聊完就会删除聊天,但其实只是删除了显示。内容都在,聊天时间一般都在深夜。”
“深夜?她白天不是一个人在家吗?”
“她白天也不需要故意发微信吧。”
“需要的,为了掩人耳目,她至少需要让贾荪开个门什么的。”
案件侦查结束,两人回到办公室坐下。年长的那位开始写提交给检查院的文件。
“哥,这样子就完事了吗?”
“嗯。”
“哥,你能不能猜一下他们两个会怎么办?”
“大概会根据案情争取宽大吧。对方律师可能会在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间讨论吧。”
“只能是‘防卫’吗?”
“看检察方如何看待这些证据吧。确实有许多不合理的点,但有利于他们的证据也是很多的。”
“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有必要杀死一个人吗?”
“谁知道呢?”
半个小时后,两位警官结束了今天的工作。撑起伞,顶着微雨。他们吃面去了。
Vol.202「荒唐」变成兔兔过大年
作者:舞舞纸
背景:好想吃兔兔。
免责:随意
我醒来以后发现我变成了可爱兔兔。
我应该是穿越到兔兔身上了。
我直起身来,发现这里不是泥土里的那种兔兔窝,而是一间木板搭成的宽敞明亮的大开间。
房间里堆满了散发着太阳气息的干草料,几只穿着围裙的可爱兔兔正在往开间正中铺着花边桌布的长桌上摆放胡萝卜或青菜形状的蛋糕,还有一只戴着领结的兔兔,拎着一只银色的壶,往一只只精巧的茶杯里注入热气腾腾的奶茶。
看来我不是穿越到真的兔兔身上了,我可能穿越到了类似“小马国”的地方,动物能够像人类一样建造建筑、料理食物、纺织衣料,可能还有一些审美趣味。
一只围裙兔兔扑腾地跳到领结兔兔跟前,生气地挥了两下小手,领结兔兔一惊,停下了动作,向围裙兔兔鞠了几个躬,然后收掉银壶和到了茶的杯子,急匆匆地走了。
“宝,你怎么会在这里?”
围裙兔兔的眼睛直盯着我,滴溜溜地转着,语言随着它眼中的闪光,直接在我的脑内响起。
我也想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一般死后穿越都是穿到满是美少女的异世界,我死后穿到兔兔国,是因为神知道我福瑞控?我连忙审视胯下,发现我没有被绝育,还好这里的兔兔没有宠物猫狗那样的风俗,一截小小的鸡鸡好好地长在我的胯下。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面前的围裙兔兔,不知道我该干什么,我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却发现我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眼睛看着我,尝试着往我的大脑中传递信息。”
围裙兔兔的声音又在我脑中响起。看来这个世界的兔兔不但会造房子,还研发了脑波交流的能力,我盯着围裙兔兔的脸,发现它的绒毛又白又软,鲜红的眼睛里仿佛闪烁着星星,小小的鼻子下是秀气的三瓣嘴,微微垂下的耳朵里粉色的耳蜗若隐若现。
“我想草你。”
不禁地,我的想法化作了回声,反射回了我的脑中。
围裙兔兔一惊,后退了两步,脸上浮出了错愕的申请,随后它羞涩地低下头,却又迷起双眼,羞涩地看着我:“好的呀。我们一起睡觉,一边跨年。”
然后围裙兔兔挠了挠后腿,一溜烟地跑开,继续去摆桌上的食物了。
我也不好意思闲着,绑着围裙兔兔端了几个盘子,围裙兔兔开心起来,蹭上我的身体,它的身体好温暖,我的身体也好像烧了起来,它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脑海:“不可以反悔哦。”
兔兔的新年和人类的新年很像。
兔兔们聚在一起吃好吃的,喝好喝的。因为兔兔是草食动物,所以它们的餐桌上没有肉,但是变成兔兔以后我的口味也变成了兔兔的形状,胡萝卜蛋糕固然好吃,鲜甜软糯的素鸡、香辣椒麻的豆腐也能满足我一个原肉食动物的口腹之欲。兔兔似乎没有酿造技术,它们以奶代酒觥筹交错,有甜奶茶和咸奶茶两种饮料,我喝了一半甜奶茶,把一半咸奶茶倒进甜奶茶的杯子里,用沾满辣椒油的筷子搅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骚动。最后我被兔兔逼着,喝光了那杯又甜又咸又辣的奶茶,它们把我的头摁在马桶里,让我充分体会到了马桶水的美味。
“呜呜,我好苦啊。”
我刷干净绒毛,爬上干草垛,钻进围裙兔兔的怀里大哭起来。
“别哭啦,马上就要新年啦,擦干眼泪,我们睡觉吧。”
能整个人埋在兔毛里,实在太幸福了。
新年的钟声“哐哐哐”地敲响,围裙兔兔用脑波对我说了声“新年好”。
“为什么兔子要用意念来对话呢?兔子明明会叫啊。”
糟糕,我不习惯这种意念对话的方式,把想的东西送到围裙兔兔的脑子里了。
“哦这个啊,奶奶曾经说过。”幸好围裙兔兔没有起疑,“以前的兔子是会叫的,但是突然有那么一代兔子,好像是被改良了基因,变得不会叫了。”
原来是基因层面的,我有点失望,睡觉的时候不叫不是失去了太多乐趣吗?
“兔子的叫声会引起人类的恻隐之心,阻碍科学进步。”围裙兔兔叼起了一根干草,好像一支事后烟,“人类科学家里有一些个体,尤其是大部分雌性个体,生来具有过剩的共情能力。如果兔子在做实验,或者在被宰杀的时候发出痛苦的声音,会阻碍实验的进展。”
“所以人类改造了我们的基因让我们不会叫?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因为人类本来就没有‘耳朵’。”围裙兔兔吸了口干草,“人类怎么可能有共情能力,本来我们就是为了实验制造出来的,现在来关心我们痛不痛苦、会不会叫,怎么可能?但是不管怎么说,对人类来说,可能产生共情对他们的种群来说是有害的,人类个体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劣等,必须找到方法来证明自己不会共情,至少不可能因为我们的叫声影响实验。”
“所以我们被改造得不会发出叫声了?”
“不但不会发出叫声,雌性人类还一不做二不休,善良地让我们拥有了用脑波传话的能力。毕竟这是涉及灵魂层面的很高级的技术,还停留在基因科学层面的雄性科学家根本无法涉足。这项成果足以证明她们在科学技术上的能力远超雄性人类。”
“但我们不是用脑波传话的吗,人类怎么证明我们在用脑波传话?我们的脑波他们又听不到。”
“是的,很多雄性人类不相信雌性人类掌握了这项技术。所以呢——”围裙兔兔又吸了口干草,露出一丝邪魅的笑容,“人类组织了一场场的观摩活动,把不信邪的人的灵魂提取出来,装进兔子的脑子里,让人类拥有兔子的身体,这样它们就能亲身体验脑波交流了。”
我脑子里闪现了一丝不祥的预感,连忙起身向屋外跑去。新年的焰火照亮了天空,不,外面本来就是亮的,是暖房灯!我贴在玻璃柜的里侧,绝望地看着玻璃柜外长长的队伍。队伍旁边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变成兔兔”“脑波奇旅”“童话世界”“变成兔兔过大年”云云。
我的身体正从一间拉着门帘的房间里蹦蹦跳跳地走出来。
那具身体里的灵魂不是我。
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某个不知名的空间里响起一些声音,声音没什么特征,却也平稳,持续在稳定输出。
“这是我给你打造的新家,你看吧,是很温馨的,你只需要躺在上面,看吧,是舒舒服服的,很快就会忘记不愉快。”
“可能确实需要你花一段时间来熟悉来适应,不过这没关系,总会适应嘛,这并不难。我相信你的。”
一个声音过于单调,于是又有了另一种声音。像是在回应什么,又像是在自顾自的念叨。如果声音能走曲折的路,它绕了一圈,又回到说话者身边,像是被什么关住,没有逃离的可能。也因此,这里的声音只有该听到的人会听见。
“新的...地方吗,可是,可是我好不习惯这个地方。手抬不起,手放不下去,腿也只能蜷缩着,只能这么僵着——请问这是发生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一切都是很好的。”
“我头昏沉沉的,我记不太清了,这里或者我身上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吗?”
“或许没有呢,一切都那么正常。是吧?”
“我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你了是吗,不对,我看不见你,你在哪里?”
“在你身边,放心好了,我不会走远。”
“你真的在那吗?”
“你...这是在害怕吗,那睡吧,睡过去就好了,都是这样的。醒来什么也不会有,你会忘记不必记住的东西。”
“梦里是快乐的吗?”
“当然,梦里是不会有痛苦——假设你现在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梦里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好的,我相信你。亲爱的朋友,啊,怎么下意识就这么说了,不过也没事,你肯定是我的朋友。谢谢你我的朋友。”
“啊——啊啊啊啊”同样的空间被尖锐的声音划开,突如其来也意料之中。
“你想起来了吗?”
“对,我是只兔子,叫幻幻,是新来的。”
“我的手能动了,但是,我看它,它,这一片白白的骨头,为什么是这样呢?好痛好痛,啊啊啊。”
“红色的红色的,我全身都是红色的,不对劲的颜色,是少了什么吗?只有红色的固体,等等,这上面本应该覆盖的东西呢?去哪了?去哪...了?”
“脚不能动,被锁起来是吗,不过也失去了知觉,感觉不出我有这种东西。断了...是断了吧?”
“等等我...我是什么?”
兔子不会叫的嗷,多疼都不会叫出声。兔子的忍耐比你想象中强多了,也比你强多了。
可是,可是当我感到疼痛的时候,我会止不住的哇哇大叫,因为,因为...
那当然是因为——
“是的,你也发现了是吗。因为你并不是兔子,我才是呢,我亲爱的主人”
“你还记得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吗?”
“你当然不记得,因为那是我的身上。只是我的东西,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你不用在意,对吧?与你无关啊,那必然是这样的。”
“我不曾哭过,哀过,嚎过。我没有反抗,不代表我不应该这么做。”
“我不想,我只是不想,有些东西柔软一点再柔软一点这没什么。我不想也变成那种样子。”
“是呀,我已经不存在了。但既然我们相见了,你觉得原因会是你来到了我的世界还是我又回到了你的世界呢?”
“你猜,小兔子的一点小计划会成功吗?”
“我亲爱的主人...”
“期待再次见到你。”
“我需要再次见到你,为了我也为了未来会被你当成‘我’的所有可能性。我必须要这样做。”
那里是躺椅,欣赏过无数人类的噩梦,承载着一些会穿过人类的东西和试图穿过人类的东西。枕头是柔软的,床垫是舒适的,被子是厚重且温暖的,至于那上面躺了个人嘛,就不知道舒不舒服了。
Z醒了,他根据身体的疲劳感推测可能在深夜的某个时期自己做了一个梦。做梦嘛做多了一般会积累些经验,比如说有些东西确实梦到过但醒来后也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物理疲劳只是一时的,只要心够大,什么都不会被放在心上。“那就随他去吧。”今天阳光不错,Z往外走,“兔子真不好玩,养没两天就死了真没意思,这次换个什么宠物让我好好地解解压呢。”
日光充裕,倾泻而下,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按理说确实是个好日子。Z迈着大步朝宠物市场走去,神气十足。一辆货车从Z身边擦过,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也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
路过的人们协力将货物挪起,至于Z吗,估计也没人辨得出来是个Z还是一滩红色的烂泥了。
END
(要是记得的话再改点
作者:格子
要求:笑语/求知
打从有记忆起,夜莺就在剧团里了,那时候前代的夜莺还在团里,路都走不稳的她常常在工作人员喊那位女主角的时候条件反射地扭过头去看。
除了夜莺,其他人都是有自己的本名的,比如铃兰小姐叫克莉丝汀,经常饰演各种大叔的黑隼叫雷恩,但她就叫夜莺,仿佛打出生就是只鸟儿似的,那位前代的女主角也是如此。
等长大一些,她听工作人员说起,团长收养的女孩儿都会成为团里唯一的女主角,代代团长如此,代代夜莺也是如此,“被赋予夜莺这个名字,说不定象征着团长认可的你身上那份天赋呢”对方这样解释道。小小年纪的她,对于这种夸赞很是偷偷开心了很久。于是她渐渐地接受了这有些微妙的“重名”,甚至把这当作一种特殊的荣宠,工作人员也会开玩笑般称呼她为“我们的小女主角”。
夜莺的养父是个很认真的人,五十岁的他几乎将毕生的热情倾注在了剧团里,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几乎做到了事必躬亲的地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夜莺是十分崇拜自己的养父的,就像憧憬舞台上光彩熠熠的那位女主角一样——她该称呼她姐姐的,她们同为团长收养的孩子,对方只比她年长十几岁,放在普通家庭里并不违和。但她总是很难将对方与“姐姐”这两个字联系起来,非要说的话,她会觉得对方已经与“夜莺”这个名字,与女主角这个称呼融为一体了。那人皮肤白皙、明眸皓齿、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一喜一嗔俱是戏,仿佛就是为了舞台而诞生的。
在练习形体的时候,在背诵经典剧目的台词的时候,在跟着乐队一起练习声乐的时候,在经历每一次失败和不如意的时候,夜莺都会在心底里抱怨,养父为何要把自己叫做夜莺呢?要她说,现在舞台上的夜莺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精致,再演个三四十年都不成问题,自己简直多余又蠢笨。
十二岁那年,在又一部新剧后的庆功会上,她终于没有忍住把养父拉到一边,悄悄提出了换个名字的请求。夜莺的表演实在是太成功了,不论是婉转的歌喉、精准的表情管理,还是掌控全场的气场,不会再有人比夜莺做得更好了,那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她宁愿成为夜莺的配角,百灵、黄鹂或者其他什么鸟都行,她想换个名字,就算不是鸟,也许可以有个真名呢?什么琳达、凯希、爱丽丝这种烂大街的名字都好……
但养父只是轻轻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注视着被人们围在中间,红唇明艳的另一个夜莺,回答道:“剧团经营了这么多年,之前每一代团长都有过两代夜莺同台的时期,你姐姐现在还年轻,可以这么两天一场,可劲儿地演,等她年纪再大一些呢?她生病了呢?舞台出意外了呢?之前演《红舞鞋》她发着烧,愣是撑到了谢幕才晕过去……孩子啊,团长可以老去,可以换人,夜莺才是这个剧团永远的灵魂。”
搭在她肩膀上的手带着老茧,莫名透出一股沉重感,她那一瞬间像是了悟了什么,再看向人群中的女主角时,有什么沉重的欣喜,和厚实的温柔,透过姐姐的笑容,和父亲的手掌,压在她的心头,缓缓酿成一股悠久的感动。
她再也没有提过名字的事情,而是更刻苦地投入到日复一日的练习中去,时光飞逝,她脸上的婴儿肥渐渐消去,出落得落落大方,微微上挑的眼角比姐姐更加娇俏,一举一动介于少女的灵动和女人的温婉之间,微微抿嘴一笑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晃神常常误把她认成另一位。
父亲对她的成长十分欣慰,并允许她戴上面具,去真正成为女主角,演出剧团的经典剧目《红舞鞋》。那次演出只是剧团很普通的一次演出,观众一如既往的捧场,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的认真,区别只在于,面具后纵情歌舞的不再是完美的姐姐,而是她,是大家的小夜莺。谢幕时,她与父亲和乔装的姐姐对视,眼眶微微发红,这是他们三个的小秘密——她终于能扛起这个剧团了,这胜过新裙子,胜过好吃的甜点,胜过父亲送给过她的所有漂亮首饰,她终于配得上夜莺这个名字了……
然而,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得令人咋舌,在她成为“夜莺”不足三个月的时间后,姐姐就失踪了,空空如也的房间里只留下了一封简短得不能再简短的信,上面写着“父亲,妹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我终于可以去追求我的爱情了。不要找我。”
姐姐消失得干干净净,父亲大怒大恸之下一病不起,那段时间的剧团,是夜莺一个人撑下来的。如信里所说的,她“已经是完美的女主角了”,安排彩排、联络场地、检查道具、决定演出剧目,她熟练而妥当,白天准备演出,晚上照顾父亲,她只有偶尔得空坐下来的时候,才来得及叹一口气。怨恨吗?可能有点吧,她恨她走得如此果断,如此绝情,仿佛过去十几年的相处都变成了负担,像什么累赘似的……确实,她知道姐姐负担剧团很不容易,可父亲难道就那么不通情理吗?有什么是不能好好说说的呢?有了爱情,就不演出了吗?夜莺不能理解,也没有时间思考,光是繁忙的杂务和演出就要花费她大量的时间了,何况父亲的年纪大了,也需要更多的照顾。
姐姐逃跑的时候初秋的黄叶刚刚落地,父亲好起来的时候,院子里的小树都已经抽了芽。
这时候,她已经是彻彻底底的夜莺了,她比姐姐更坚韧,更努力,也更专注,也许是她还年轻,也许是她还没有经历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演出的磋磨,也许是她刚刚成为“剧团永远的灵魂”,初生牛犊的新鲜劲还没有过去,谁知道呢?她就是有种暗暗憋着的劲头儿,觉得自己能比姐姐做得更好,更配得上“夜莺”的名字。
从病榻上起来的父亲看起来苍老了不少,也和善了不少,他不再雷厉风行地忙这忙那,看他们彩排的时候偶尔会走神,走路也慢了下来,曾经被他拒之门外的岁月痕迹像是一股脑地全部倾泻在他的身上,让他不再是那个事必躬亲的团长,而是一个垂暮的脆弱老人。他向夜莺提议找个副团长来打理杂务,夜莺本想要拒绝的,但她第一次拒绝这个提议后,就看到父亲拖着羸弱的身体在一个一个检查道具,拗不过他的夜莺被迫承认,自己作为女主角,到底是没办法管得了所有事情的。
新来的副团长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在剧团里意外地没有掀起什么波澜,大约是因为,一方面大家都预见到了团长要找个继承人,另一方面副团长那在各个大小剧团参演过的履历太有说服力。夜莺一眼就认可了这个年轻人,因为他眼里有跟父亲相似的,那种对艺术的追求的光,夜莺从小到大对这种光再熟悉不过了。
夜莺很喜欢副团长,他创作剧目、指导演出、钻研布景,给整个剧团带来了一股年轻的风气,而且本人很好说话,也喜欢跟人交流,不出两个月,就与整个剧团上上下下打成了一片。名义上的团长当然也就此如夜莺所愿退居二线,但他拒绝了夜莺让他出去旅行的建议——他常常会在办公室里一坐一整天,谁也不见。夜莺担心坏了,怕他把自己闷出个好歹来,或是回忆起姐姐的事情又把自己气个不轻。好说歹说之下,他终于接受了夜莺买的几十本新剧本,然而依旧在办公室一坐一整天,谁也拦不住。
久而久之,夜莺看他并没有再次生病,反而身体逐渐在好转,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夜莺很忙,新来的副团长还很年轻,他有大把大把的新点子,创作的时候文思泉涌,夜莺得陪他试新戏,研究走位,还要定期参加各种演出,忙得热火朝天,父亲愿意安心养老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就这么忙到三个月后,剧团周年要再次出演《红舞鞋》的时候,夜莺才发现,自己好像将做满了批注那本剧本夹在那几十本给父亲的剧本里了,她一边诧异父亲竟没发现,一边急急跑去办公室拿——团长办公室本是禁地,父亲特意嘱咐过不许任何人进去,她本来也没想进去的,但敲门始终没有人应,而代理工作期间,父亲告诉过她全团的备用钥匙的位置。
就进去一下,拿了剧本就走。
不会被发现的。
被发现也没关系啦,这可是关乎今晚演出的大事。
她这么自我安慰着,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出乎意料地,里面窗明几净,只有一个书架上摆满了剧本和表演专业的书,里面有不少她都看过,感觉还挺亲切的。她指尖划过那几本自己常读的《演员的自我修养》和《礼仪学》,把不平整的几本按回了书架里。
“咔哒。”
书架缓缓地向一旁移动开,露出黑漆漆的缝,凉飕飕的风吹了出来,她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想要把书架拉回来,这大约是父亲的暗房之类的存在,说不定存储着剧团的预备资金,父亲看到一定要生气……了……
她不可置信地瞪着门缝里露出一角的皮包,上面画着的花纹她看着很熟悉,正是前代夜莺的,正是她的姐姐,在逃跑的时候,拿着的……
书架还是咔哒咔哒地往一旁挪动,直觉提醒她,不要看,不要深究,快把书架复原,快跑。但她还是一点点地抬起头,迈开腿,秉着呼吸向前了一步,书架全部拉开的那一瞬间,暗房里的灯光大亮,她不可置信地后退了一步。姐姐,前代的夜莺,明眸皓齿的女主角,正在她的正对面,仿佛在沉睡,但只剩下了上半身。
不止姐姐,这房间里,还有很多少女,她们或笑,或沉睡,或惊讶,但都只剩下了上半身……
夜莺颤抖的手指摸上姐姐的脸,冰冷的皮肤可以称得上栩栩如生……什么栩栩如生,她自嘲地笑了,这不就是,这不就是人的皮肤吗。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的声音近在咫尺,却吓得夜莺几乎要跳起来,她越过父亲想要逃离,却被牢牢握着胳膊绊倒在地,她第一次发现,父亲并没有苍老,他依旧充满了力量。
“你不该进来的。”父亲重复了一遍。
“对不起!对不起!求你,求求你,放我走吧。”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满脸,精致的妆容全都花了,她扭动着,挣扎着,双手用力扣他的手,四肢并用想往门口爬。
一双修长的腿出现在了她的面前,然后是门喀嚓落锁的声音,她停住了挣扎,缓缓抬头,是副团长。
“她会发现这里,都是你的错。”父亲的声音有些生气,但大概光是按住她已经耗费了太多力气,他的语气并没有太大起伏。
“抱歉抱歉。”副团长的声音依旧充满了活力,他很快接替了团长,单膝压住夜莺的后背,将她的双手捆在身后。
“求你了,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会好好演戏,好好挣钱……”夜莺绝望地祈求。
“我大概不适合做艺术吧……一个喜欢上了男人,一个好奇心太重……”
他们并没有人理她,任由她哭叫打闹,仿佛她并不是一个需要交流的人,而是一个东西,一个道具,副团长熟练地把她绑起来堵上嘴放到一边,拍了拍手站起来:“也不能完全怪你,目前还没有人完整地做出真正的艺术,相比之下,你的这两位已经很接近完美了……啧,可惜了。”
“我已经六十多岁了……死之前恐怕都没希望见到真正的艺术了……还有剧团怎么办,新的灵魂还没有培养出来……”
“无妨,哪怕不能从头开始培养,去找个半成品也不是不行。”
“半成品?”
“啊,几个有相同爱好的朋友吸取了老一辈的教训,用圈养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半成品,等这些女孩长大了,我们再挑自己喜欢的类型带回去进一步培养。”
“这,能行吗?”
“谁知道呢?艺术本就是个试错的过程,完美的灵魂还没人培养出来过呢。我明天先去领个半成品回来,《红舞鞋》可不能没有女演员。”
……
END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备注:写得很赶
恶龙常提起爱的字眼,这是邦妮被恶龙绑架来的第二天就发现的事情,这条性别不明的龙最喜欢的就是变成人形用那张漂亮的脸凑到邦妮面前,用极尽温柔的语气说着极其腻人的话。
亲爱的,今天你爱上我了吗?
恶龙总是这么说。
没有。
邦妮也总是诚实地作答。
恶龙这时总会假作难过地掉下些虚假的眼泪,这条恶龙披着人类外皮时最喜欢尽可能地贴近人类,但不论是那双吓人的金色竖瞳,还是毫不掩饰的龙鳞,龙角,利爪,都无一不证明着祂的非人身份,这条龙在有限的范围内竭尽全力地模仿着人,却在范围之外的地方维持着自己的骄傲,结果看起来反而怎么也不像个人,也不像邦妮常听说的恶龙的形象。
但恶龙却意外地对邦妮很好,每天都能为邦妮准备丰盛的晚餐,城堡里也有很多人类需要的东西,而且明知她是公主的替身,却也没有生气,只是经常问她会感到生气吗,然后用好像开玩笑一样的语气说可以的话,需要我去报复这个国家吗?
恶龙认真的时候平时晃晃悠悠的尾巴总会停止摆动,邦妮在注意到这点后更加觉得害怕,但她什么也不敢说,只是摇摇头。
恶龙对此似乎并不算很理解,祂总是哼一声,而后好像撒娇一样说
那就算啦,不过看在我愿意为你做到这个地步的份上,有爱我一点吗?
没有,邦妮诚实地答道,其实她并不想做这样容易触怒恶龙的事情,但恶龙的魔法让她不得不永远说真心话。
好吧好吧,但我是真心爱你的哦,就算是为了解除诅咒,我现在也是真心爱你的哦,恶龙总是摇摇尾巴答道,祂面容姣好,美丽得难分雌雄,忽略掉那些非人的部分,每每被恶龙用那张漂亮地脸长久地凝视,邦妮都有些小小的羞赧。
好在恶龙对于表白这项日常活动也兴致缺缺,使得邦妮不必过于紧绷,或者该说恶龙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恶龙大部分时间都显得傲慢而寂寞,恶龙不避讳自己吃过人的事实,也并不否认自己以后还会吃人,甚至恶龙偶尔也说,如果诅咒解除了说不定会把她吃掉也说不定。
恶龙说这话的时候,尾巴尖像邦妮见过的小狗似地欢快地摆动,这是恶龙兴奋的表现。
邦妮常因恶龙的毫不掩饰吓得躲在小角落,时常大半夜也睡不着觉,但每次被恶龙发现后,这条龙却又会意外很温柔地让邦妮枕在祂的大腿上,为她哼唱听不懂的歌谣,为她一下一下地梳理着她的长发,邦妮最开始很紧张,但又总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邦妮听不懂恶龙唱的歌,歌的曲调温柔而漫长,就像是松软的面包一样,邦妮问祂,这是什么歌呢,邦妮记得,那时恶龙好像愣了一下,每次提到情感相关的话题表情祂总会空上一瞬。
恶龙说,这是很久祂的母亲唱过的。
以前我不怎么觉得爱是如何珍贵的东西,现在忘却了爱与被爱的能力后,才觉得真叫人怀念啊。
恶龙经常这样说,邦妮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时的恶龙,有着寡淡的忧郁与无所谓,好像还有着深深的落寞,恶龙经常说起祂的诅咒是在被人爱上之前无法体会任何与爱有关的情感,祂似乎寄希望于邦妮身上,但却也不怎么相信人类能够解决此事。
好想被爱啊,我的梦想就是能够被爱啊。恶龙这样说着,眼睛却从来没有看向邦妮。
邦妮也不怎么觉得委屈,她是国王不知道从哪找来的替身,为了成为“公主”被抚养长大,但没有人在意一个早晚要献给恶龙的祭品感受,邦妮常常被锁在高塔里,尽管吃喝不愁,却什么也不会,每天只靠认识的一点字读翻了很多遍的书打发时间。
爱是什么呢,邦妮比恶龙还感到陌生。
爱,是一种很温暖的东西,当你感受到它的时候,就好像在寒冷的冬天喝完甜甜的热牛奶后睡在了很软很软的大床一样。恶龙这样描述爱,邦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真是奇怪啊,明明我全都记得,但现在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再次体会爱……恶龙有点苦恼地挠挠头,所以我才想到要养一个人类来爱我,这样诅咒就能解除啦!
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呢,邦妮心想。
为了这件事,我特地学了很久的人类饲养学呢!恶龙一边说一边掰手指,首先呢,不能变成本体,因为很大会吓到人类,然后呢,就算变成本体也要变得小小的,人类喜欢居高临下的感觉,嗯,还有要假装自己很弱,人类对弱小的生物比较容易产生同理心,最好是把人类当成脾气很坏的宠物一样养起来……总之,要注意非常非常多的事情!
邦妮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在恶龙大部分时候也不需要她说什么。
你不是我养的第一个人类,但看起来这次的人类好像也不会爱上我的样子呢。
恶龙总是这么说。
所以邦妮偶尔觉得,恶龙有些地方很像她,懦弱又胆小,但恶龙自己从来不觉得,即便通过魔法得知了这一点,恶龙也只是嗤笑一声。
区区人类,恶龙生气但又不能吃掉邦妮的时候常这样说
但第二天,恶龙还是会问邦妮,亲爱的,今天你有爱上我吗?
没有,邦妮也经常这样答。
恶龙从不因为邦妮的回答难过,悲伤,祂似乎比邦妮还要笃定会得到这样的回答,这样的恶龙让邦妮想到以前被关在高塔上的自己,想到这里,她鼓起勇气摸了摸恶龙的脑袋,手感意外的柔软。
恶龙的尾巴尖抖了一下,又抖了一下,但很快就又像以前一样慢悠悠晃起来,邦妮没有看过恶龙这样的反应,但猜想祂或许喜欢这个动作。
虽然你好像没有更爱我一点,但我似乎更爱你一点了,亲爱的。恶龙说,然后祂用手遮住了邦妮的眼睛。
只是亲爱的,希望你不要总是盯着我的尾巴 ,这是一种对龙来说很失礼的动作。
虽然恶龙好像看穿了邦妮揣测祂情绪的方法,却也不怎么生气,恶龙而后掐了掐邦妮的脸,和恶龙相处的过程有时候会让邦妮觉得自己养了一只情绪很差的小动物。
邦妮偶尔也会觉得这样也很好,作为这种心情的回报,邦妮开始认真地想要帮助恶龙解开诅咒。
是吗?恶龙眨了眨眼睛,可是你要爱上一头龙哦,没问题的吗?
邦妮点点头,恶龙反而看起来有些不快,但祂还是问,那亲爱的,今天你有比昨天爱上我一点吗?
嗯………邦妮自己也不知道,但魔法让邦妮点了点头。
恶龙的表情呆了呆。
是吗。
恶龙又喃喃道,可是诅咒并没有消失啊,我依然体会不到温度,体会不到快乐,体会不到爱……
你真的爱我吗?爱一条龙?一条把你再次关起来的龙?
邦妮没有来得及说话,恶龙就已经跑走了,邦妮隐约察觉到这大概并不是恶龙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情景,却好像自己也没有太多底气去肯定。
邦妮问自己,她爱这条龙吗,但这种感情就好像同情,好像怜悯,似乎不能称之为爱,但邦妮又觉得,这已是她能给出的全部东西了。
邦妮总觉得有些生气,明明这条龙和她都在一起很久了,他们却连姓名都不知道,明明这个家伙已经施下了绝对不能说谎的魔法,却根本连自己也不相信,她明明作为从始至终的受害者却难得想要帮助恶龙,结果却被甩掉了!
于是,邦妮头一次去寻找恶龙,在这座只有恶龙与她的古堡,恶龙总是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她的个人空间,只在固定的时间找她,更多的时候邦妮不知道恶龙在做什么,所以邦妮花了很长的时间寻觅。
书房,房间,甚至阁楼都没有恶龙,邦妮最后带着最后一点可能性爬上了屋顶,那里有恶龙的身影,乃至邦妮被拐走的那一天都从未见过的——龙的身姿。
只是恶龙大抵还是将人类饲养学看得很重,体型并不巨大,只是跟瘦瘦小小的邦妮一般高,连带着本身霸道的身姿都显得不那么吓人,恶龙闻声转头,那双金色的竖瞳盯着邦妮就像盯着猎物。
喂,你不觉得你很过分吗,怎么能不听别人的答案就走啊!邦妮头一次,不知道从哪鼓起自己的勇气大声喊道,在想要得到别人的喜欢之前,要先报上姓名你难道不知道吗!
恶龙还是盯着邦妮,此时的恶龙就像是听不懂人话的生物,但并没有伤害邦妮的心思,看起来甚至像是马上就要飞走的样子。
我是邦妮.罗德里格斯,你可以叫我邦妮。
你呢,你的姓名是什么?
屋顶的风很大,邦妮不得不趴在地上以防被风吹走,但她还是努力地伸出手,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有意义,只是她望着恶龙,想起相处的岁月,便生出些勇气来。
其实她与恶龙是很相似的,邦妮心想,她被困在王国的高塔十八年,而恶龙也不过是被困在心里的高塔罢了。
我是……恶龙下意识地想回话,但又很抗拒,恶龙就像许久不曾开口说话一般犹豫许久终于挤出几个音节。
我是安。我的名字是安。
是吗,安,你有一个很好的名字。邦妮试着慢慢地靠近龙,尽管这条恶龙现在缩在与她遥遥相望的另一个方向,但她还是试着招招手想让龙过来,不过龙没有听她的话。
但是,我想说——你真是个笨蛋!邦妮鼓起勇气大声地说道,你是不是从来没有想过,解除诅咒的方法不是需要别人爱上你,而是要你自己觉得你有被别人爱上呢?
没想过,恶龙此时倒是答得很快。
你是不是觉得,一定得是爱情才能解开你的诅咒呢?
恶龙没有说话,只是眼睛愈发明亮起来。
就是你的愚蠢,你的傲慢,让你一个人永远也找不到答案,大——笨——蛋——!
邦妮贫瘠的知识让她找不到什么词汇宣泄她的情绪,她气鼓鼓地站起来想要更有气势一些指责这个害她被抓去做替身现在还被软禁的始作俑者,结果一阵大风吹过,身形单薄的她一下子就被风吹下了屋顶。
然而迎接邦妮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恶龙的宽阔的后背,在被拐走的那天恶龙用魔法让她沉睡,所以这是邦妮第一次清醒地感受恶龙真正的模样,恶龙下意识化出的真身像移动的城堡一般巨大,但胆小懦弱的邦妮不知是否是面临了死亡的危险,反而一点也不害怕。
安,你好厉害啊。
真的吗,邦妮,你一点都不害怕吗?我可是龙哦,世上绝无仅有的恶龙哦,恶龙好像恢复了一些以前的精神,又开始说着些俏皮话。
是啊,为什么我要怕你这个胆小鬼呢,那你呢,你现在不想听听我的答案吗?
那亲爱的邦妮,请问你现在有爱上我一点点吗?
你猜猜吧!邦妮头一次没有正面回答,也头一次没有通过尾巴就察觉到了恶龙似乎也颇为高昂的兴致,于是邦妮将头贴在恶龙的背上,好像这样也离恶龙的心更近一些。
安,不要逃避自己的情感,也不要逃避他人的情感,虽然我不知道怎么去爱,但我想你教会我之后,我也可以分一点给你,我一定能够爱上你解开你的诅咒的!
可是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去爱哎?
那我们就一起学吧!
恶龙好像头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但这样的回答比以往那些直接的肯定更让恶龙感到安心,祂久违地感到心灵上的宁静,仿若干涸的土地淋上了第一滴甘露,尽管前路漫漫,但有朝一日深埋于土地里的种子中将发芽。
最后,恶龙带着祂的公主飞上了向着黎明的远方。
文:汉尼
标题:《风月俗事》
评论要求:笑语
————————————————————
烟花三月里,他送走了芜君。
北平的天一直不怎么好,干得起尘,偶尔还会有沙尘暴。他和芜君的小孩儿去送别,灰都要呛到嗓子里,呛得一脸泪。
他想起来和芜君相遇的那天,北平的天也是这样吗?想不起来了,但是他还记得有芦苇荡,芜君就从那里钻出来,白白净净细皮嫩肉一小孩,从芦苇里探出个脑袋,跟小兔子从洞里钻出来似的。
要是能预见到后面的一切,也许他那天就该转身走人放任这小孩被淹死,而不是还去接住这小东西。
小孩儿跪下去烧纸。小孩儿从小几乎不怎么哭,就连这个时候也是如此,大概是穷苦人的孩子早当家惯了,小孩习惯了没空哭的日子,自然就忘了怎么哭。但是他还是想让小孩嚎两句,哪怕只是干打雷。
芜君的小孩像他,明明不是读书人家,但生了副白皙斯文的样子,但眉眼又有点像那个来自江南的女人,像烟雨里的垂柳。
他们的姻缘还是他撮合的,谁叫芜君对那个青衣一见钟情。女人唱的黄梅戏,口音绵长沙软,登不上大雅之堂至少也能在天桥的集市上博得个位置,芜君就是在那里着了那个女人的道——
如果那个时候,他们相遇时,他幻化的是个女子形象,他们又会如何?
他细细想了想,那大概也不可能。芜君是故事里的书生,书生只会选牵牛花幻化的姑娘。南方就连狐狸都要比他这北方的柔媚几分,他是天天和北方山林里的虎妖与狼群厮杀过来的,江南的烟雨到了他这儿都要化作冰碴。
那天他把小孩儿送回家,蹲在房上听了半天,直到小孩儿房里没了动静才走。
小孩儿以前就胆小,芜君数次下江南,小孩儿被丢在北平,只能他去照顾。无数次小孩儿半夜醒来哭着要爹爹,他就在房顶上变出了原形踩踩瓦片。小孩儿睡着了,他却睡不着了,蹲在房顶上看月亮。
江南的月亮难不成会更好看些?二十四桥明月夜,有水有桥有楼,但是北平哪来这么多水和桥,南方的月夜,美的是水和楼吧?北方的月明时分,他都在和狼群打架,在森林里,或是在雪地里,他左手上的伤就是这么落下的。
那总会让他想起很多事,芦苇荡,醉倒的芜君,红罗帐,芜君左腿上的旧伤,还有战争。
战争总是会误事,不论何时。从芜君,到小孩儿,似乎芜君的家总是逃不过这个。芜君失去了爱人,小孩儿丢了娘,只有他从没变过,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
江南的烟雨早就淹没在炮火中了,但又没有完全淹没。大概这一点点侥幸给了芜君一丝希望,没让小孩儿跟着没了爹,但也就是暂时。
他亲自将倒在破碎青砖路上的芜君接回,那时小孩儿已经到了芜君的肩头,眉眼刚刚长开的年纪,只是远远地在院子里看着他们。他指着小孩儿告诉芜君:她就在这里,她是将小孩儿留给你才离开的。
小孩儿倒是懂事,跟着就喊了句:爹。那嗓子脆生生的,倒是有几分像那个女人唱着黄梅戏的样子。
一个坏女人总比死了的女人好,他不会告诉芜君,那女人根本活不到江南。就像他也不会告诉小孩儿,那个军阀家的千金突然订婚,是因为军阀缺了打仗的军费,而不是那位小姐变了卦。
他说不上来这算命还是惩罚。芜君活过了战火,如今小孩儿也要遭此罪,也许他比芜君好一点的是,那位千金不会死在外面。
他拿着清单,走遍了全城给小孩儿准备入伍的东西。天桥上的集市早就不开了,城里都在传要打仗了,自己人打自己人。路边报童高声吆喝着今日军阀千金订婚的头条,裹着碎布棉服的乞丐蹒跚走过路边的汽车,车里年轻的姑娘扯上了窗帘。北平的天还是一样的恶劣,人力车走过便扬起一阵尘土,噎人嗓子,又呛眼睛。
小孩儿是他送走的。他看着小孩儿背着包,走进一群和他一样胆怯又呆滞的男孩中,仿佛一群正在抽条的竹笋,连长粗都来不及就等着被砍下。
当晚城里的鞭炮声响得他心烦,千金联姻的另一方是江南的富商,排场很大,包了最好的饭店,汽车停了里三层外三层。他这辈子是不是注定和江南过不去,就像北平的月亮注定没有南方的好看。
他钻回屋里,坐在椅子上,没有电灯。烟火和鞭炮的声音被门隔得有些遥远,如今至少他还要等到小孩儿回来,这是芜君到死都放不下的事情。他想起芦苇荡,想起那个探头的孩子,是不是从他决定伸出手的那一刻,注定他就不能再回到北方的树林。
他闭上眼睛,放任自己在这个夜晚沉入梦境。
作者:旬夜
CP:烨凌
要求:无声
1、
羽凌风睁开眼,看到的是上仙宗里他屋子的天花板。
【系统】
他在脑海里叫了一声,发觉耳边传来一阵滋啦滋啦的电流声。几秒,然后又归于死寂。
我去,这不靠谱的不会是没电了吧?
羽凌风坐起来,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掐掐自己的脸。
没错,还是那个英俊的他,还是这个倒霉的仙宗,还是这个坑爹的修仙世界。
但前提是,他早几十年已经不住上仙宗了。
怎么忽然就回来了?!
-
要说那百年前仙魔大战,楚烨听从羽凌风的话自毁根骨,最后被仙门合力击下无妄崖。此后不过半载,楚烨便入魔率领魔族进攻众仙门,百里仙山生灵涂炭。
最后时刻羽凌风以自毁仙体为代价,开启逆转阵法,将三界灵气炼化,生生开出了第四界,将进攻的魔族一举封印于此。
魔族千万年被镇压,怨气凝重,到头来不过是求个栖身之地。恨意滔天也不过魔尊一声令下。当日魔尊楚烨于仙灵交界处立下三生石,承诺今后已三生石为界,仙魔两族永不相侵,魔族千年之间不出世外境。
那日魔尊楚烨抱着自己师傅尸身,带领魔界众部一步步走进他家仙尊为他开辟的栖身之地。
他咽着血泪,耳边只回荡那人临死前的那一句。
【阿烨,天地若无你容身处,师父就替你造一个。
所以不要再恨了……你带师父回家,师父和你一起回家】
自此仙魔两界诸事落定。
至于羽凌风,他的仙体已毁,本来任务完成就可以回自己的世界了。
他整个功德圆满,特别是洗白点在最后一刹那直接爆了。别说是回去,就算拿洗白点让系统给他开个异世界一日游,他都能玩到明年。
但临了临了,系统给他播放了一下楚烨在境外之地守着他尸身可怜兮兮的样子。
抓着他手掉眼泪的样子。
抵着他额头说徒儿错了的样子。
那耷拉着尾巴和走失小狗似的样子。
羽凌风觉得自己当场得了心律不齐,胃痉挛和急性心绞痛。
“那个……”他问。“……咱还有得商量吗?”
【很抱歉,本次是宿主回主时空的最后机会。如果放弃,系统将和宿主原时空切断联系哦~】
“那你不能让我看着我徒儿这样吧?”
【要么回原时空,要么留下,宿主大大只能二选其一呢。】
羽凌风陷入犹豫,而画面里的楚烨拿起了刀。
“我靠!他是要干嘛!?”羽凌风急了。
【也许只是想削水果呢。】
“骗鬼呢你!不回了不回了!快放我过去,不能让我傻徒弟就这么死了啊!”
于是楚烨再次见到他家仙尊的第一眼,就是羽凌风一把抓住他准备削苹果的刀,下一秒,白皙的手指biu~得血溅三尺。
“……师,师尊……”
羽凌风本想煽情两秒,下一刻,整个人炸毛兔子似的跳了起来。“哇!疼疼疼!我手疼——!”
“师父师父你别乱动,快松手——!”
那画面真是鸡飞狗跳,其乐融融,师徒情深,nice~
-
“所以这到底是什么情况?”羽·境外地住了几十年·前上仙宗仙尊·告老还乡·但婚后生活美满·凌风摸着下巴,摇头摆尾得看着周边的陈设。
是他家大大仙门没错。
可自从三生石立下之后,他已经和仙门再没有往来。
特别楚烨如今彻底入魔,和仙气相冲。
他也不想对方不痛快,就成日在境外之地倒腾点科技树,没事用洗白点让系统带自己去异世界捞点什么天工图,长翅膀的喷火龙,四个轮的战斗机甲车回来什么的。
小日子活得好不快活。
他就记得自己这次想让系统整点不一样的,可回到上仙宗算什么嘛。
“喂喂喂!系统,这就是你的不一样啊……”
耳边又是一阵电流。
羽凌风不爽得哎!了一声,推开门往外,忽然一个矮不隆冬的身子撞进他怀里。
小孩?上仙宗这两年招新人了?
只见那小孩愣了一下,诚惶诚恐退了两步。“仙尊,是弟子唐突。”
“没,没事。”羽凌风不在意得摆了摆手,却在那孩子抬起头的时候慢慢睁大眼睛。“……萧五道连孩子都生了?”
谁知那孩子,怯生生看他,道。“仙,仙尊在说什么,弟子,就是萧五道啊。”
羽凌风和个兔子一样瞪着眼一抖一抖。“你你说你叫什么。”
“弟,弟子,萧五道。”
靠——!这回是直接穿越时间了吗!!
-
【检测到空间能量错乱,系统暂时进入休眠模式】
【检测到空间能量错乱,系统暂时进入休眠模式】
【检测到空间能量错乱,系统暂时进入休眠模式】
-
要说早些年,原装的羽凌风对楚烨的态度到还不到喊打喊杀的地步。
按如今羽凌风继承的记忆来看,作为《降魔主宰》的第一反派,仙门之首,资质也是百年一遇,早早进入大乘境,成日就在那轮回峰上闭关想着能不能往上清天冲一冲。
而楚烨不过是一个他在下山救来的孩子,那不过高高在上的仙者,某次浮光掠影般的恻隐之心,对个资质平平的凡人,他能有多放在眼里。
那时楚烨也不是亲传弟子。
住在轮回峰后山的茅屋里,没人管他,羽凌风早早辟谷,轮回峰不开灶,他只要么饿着,要么走着崎岖的山路下山去和外门弟子的食堂那蹭个饭。
那时候,所有人都会看着这个身着白袍的孩子,努力挺直腰板却有些紧张的样子。
其实一开始,所有人在看楚烨被仙尊带回来时,心中充满羡慕,有艳羡有嫉妒。而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个所谓仙门首座的开门弟子,仙尊根本没放在心上,回头来倒抵不过一条闲来无事捡的狗。
于是那点艳羡,嫉妒,有的成了可怜,有的变成了嘲讽和轻慢。,谁还不能踩上一脚呢。
-
羽凌风摇着扇子进楚烨屋子的时候,看到几案上摆着的几张红纸。
上面胡乱的笔墨写了一个“福”字,歪歪扭扭,一看就是出自孩童之手。
这是人间过年的旧俗,仙门已出凡尘自是不会循这些旧礼。
这上仙宗里,恐怕这只有这个上山没几年,还思念人间的楚烨才会想着做了。
“哎~我这小徒弟字儿写得是真不行啊~还没我写的好。”羽凌风笑着吐槽,忽然意识到他家系统罢工了,整个人尬在原地。
空气里只有冬日呜呜的风声。
羽凌风没劲得撇撇嘴,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忽然眼睛一亮,拿着笔在小楚烨认认真真写的福上画条龙。“哎,这过年没画生肖怎么能行呢……”
窗外初雪飘落,皑皑积了一夜四处银装素裹。
羽凌风霍霍完楚烨的福字,便顺着山路而下。太久没有来上仙宗,他竟然多少有点恍若隔世的感觉。
记忆里原装羽凌风对小时候的楚烨残留的印象极少。孩子内向也不爱说话,唯一能说得上的有点就是乖巧,每次都在给他请安或者给他请安的路上。
“哎,我的阿烨,我的好徒儿,你在哪儿呢?”
少了系统的身边叽叽喳喳,羽凌风觉得整个世界寂寞得很,这种安静得让他觉得有些不适应。就好像天地间就他一个人,无一无凭。因为系统的原因,这种孤独的感觉羽凌风少有体会。他忽然想,在仙门最开始的那些年,楚烨是不是就是这样一个人过来的。
他忽然想立刻见到楚烨。
但没了系统的地址报备,羽凌风只能动用灵识,眉心金光毕现,他心目一探,便锁定了不远处湖边的位置。白衣仙者脚下腾翔而起,飘飘然而去。
可惜羽凌风这些年给楚烨抱着腰飞惯了,落地没注意直接大马趴摔雪地里了。
此刻不过六岁的楚烨,生生看着一个那么大的白色不明物体砸了下来,手上一抖,篮子里的红梅掉了一地。
“谁!”
雪花四溅,哗啦哗啦。
羽凌风灰头土脸从雪堆里抬起头,面对一脸目瞪口呆的楚烨,伸出五指,不尴不尬打了个招呼。“嗨~!”
丢人丢到家了。
羽凌风暗骂,以后再也不让楚烨带着飞了,装懒没几次,落地都生疏了。但算起来,要丢人也是当年的羽凌风丢人,他家楚烨早八百年都知道他不是原装货的秘密了。
这么想着,羽凌风神清气爽,决心翻身而起。
“师父……”像是回过神,一袭白衣的小仙童亮起了眼睛。“师父!”他急冲冲过来,又像是怕失了礼数,在羽凌风面前停住了脚步。“师父不是要闭关三月,怎么……”
他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羽凌风,手脚踌躇。“我还以为,以为今年都见不到师父了。”
小奶娃自生的白白净净,一双眉眼已经依稀有楚烨成年后卓绝的影子,却带着种乖巧的可爱。
啊——!多好一孩子啊!羽凌风!!
我这么好一阿烨,怎么给你整得到我手上要打要杀的。
个苍天呐,你看到我家小阿烨背后的圣光了吗!作孽啊作孽啊!
羽凌风痛心疾首几欲撞墙。
但此刻的楚烨哪里知道他家倒霉师父的内心,只觉得仙尊看着他一脸扭曲,好像他命不久矣的样子,慌忙垂下眉眼。“师父,我没有乱跑,昏定晨省我都有按时,我只是,只是看着要过年了,想出来摘点东西……”
羽凌风这才发现对方手上的花枝,红梅傲雪,此刻趁着四周一片银白,艳丽得很。
“你来采花枝?”
“啊……是!”小楚烨看了看自己的手,急急点头。“我看师父屋子里的花瓶花也枯了,就瞧着后山红梅开得好,想年关了给师父换上。”
“倒是漂亮。”羽凌风伸手接过,端详了两眼。那花枝是小娃娃刚刚踮着脚采的,花枝尾端还沾着点雪屑。他看着小孩冻得泛红的手,下意识抓着小楚烨将自身灵力渡了过去。
一时间,白衣孩童周遭浮起一片薄光,风雪顷刻间被隔绝开。
属于羽凌风的暖意源源不断由心口而来。
楚烨愣愣得看着蹲在面前为他渡灵力的师父,有些诧异得伸手探,而指尖触碰到羽凌风脸颊的时候,羽凌风懵懂地扭头看他,四目相对,吓得他一退。
羽凌风却笑开了。“看吧,这下是不是不冷了。”
“嗯。”孩童慌忙点头,他迈着腿小心跑回后面,把散落的红梅枝和篮子捡了起来,又小心翼翼跑回来在羽凌风身边站着。
似乎没见过这么亲近的师傅,他一双眼小心瞥着羽凌风,试探得看着他。“师父。”
“是要回去了?”
“嗯。”孩子两手抓着花篮点头。羽凌风歪歪头,顺手抓起孩子的手就往回走。“那就回吧。”
孩子的神色怔了怔,又看着两人交叠的手小心翼翼握了回去。他小小声道。“师父。”
“怎么?”
“徒儿今天很高兴。”
羽凌风低头看他。孩子却看着自己手上的花篮子,不敢瞧他。“山上的师兄弟们都不过节,徒儿本来以为今年新年要自己一个人过了。可师父出关了。徒儿没想过在年前能看师傅一眼。”
羽凌风说不出什么感觉,只是微微用力把小孩的手握住。
山上的路很远。
而楚烨一个人山上的路却更远。“你若是想为师了,可以练功。找些事做,终究会好一些。”
“可徒儿资质愚钝,连最基本的引气入体都做不到。”
“放心,你的本事以后可是要一骑绝尘的。”哎!羽凌风心叹。我的好徒儿你在担心什么,你可是男主诶!未来魔界一哥!你担心引气入体?
“真的?!”孩子亮着一双眼看他。
羽凌风摸摸他的头,笑得一脸自豪。“自然,你可是我的首席弟子啊。”
孩子像是得到了什么天大的礼物,整张脸泛着一种激动的红。片刻,他像是鼓起勇气,对羽凌风说道。“师父,今日年关,师父能陪徒儿守岁吗?”
“没问题!当然!”
【嗞啦——!】
【宿主,不要做太多影响历史发展的事哦~】
我靠!你什么时候修好的吓我一跳!
【就在宿主刚刚落地不小心砸进雪坑的时候。】
你就不能不提这茬吗?
羽凌风拉着小楚烨的手面不改色,心里默默骂了声娘。说说,什么情况,怎么就给我送到过去来了。
【这个系统也不清楚哦~~~~】
这还有你不清楚的事?!
【虽然不知道状况,但这边系统还是建议宿主大大不要多做关心楚烨的事哦。】
凭什么。我亲徒弟还不能疼了?!
【那宿主大大还记得原版羽凌风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楚烨赶尽杀绝的吗?】
走在青石板台阶的脚步忽然顿住。
【六岁。】
【楚烨六岁那年,羽凌风莫名发现楚烨哪怕天生没有灵根,体内却有他触及不到的道。】
你说的道,该不会是主角光环吧?
【也可以这么理解,那是羽凌风在轮回峰苦修多年却无法理解的东西,原主反派修为是很高的,否则初宿主大人当初也不能通过自爆仙体和后台数据修订开辟出第四界哦。】
【所以他很快意识到,楚烨可能会是那个超越他,更快问鼎天道的人。】
雪地里的人像是愣住了,一动不动,任由雪花落在他的肩头。
【可宿主大大你还记得刚刚自己和楚烨说了什么吗?】
——你若是想为师了,可以练功。
——你的本事以后可是要一骑绝尘的。
【楚烨在六岁那年,不知道为什么从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徒弟,变成了一个就算没有灵根也日复一日苦修的人,拼了命似的。】
“呵——”
羽凌风忽然觉得很可笑。
这算什么。他的阿烨从小到大都没有受到善待,最后却死于非命。
楚烨,《仙魔主宰》男主,自小受尽欺辱,被众仙门构陷被逼入魔,最后成为杀回师门,向师父报仇之后,被心魔入侵爆体而亡。
这算什么男主待遇?
他们凭什么——?
【宿主大大,我们是不能长久得留在这个时间点的,所以你此刻对楚烨所有的好,都会变成日后羽凌风向毫无防备的楚烨挥出的刀哦~】
“师父,今天徒儿给您煮碗糖水尝尝好吗?”一旁小小的孩子抬头看他。
羽凌风落在小小的孩童身上,他目光湛湛,一时无言。
许久,他张张嘴,有些无力得叹了口气。“为师……为师忽然记起,今日还要闭关,不能中断……”
“这样……”身边的孩子乖巧得抬头。“徒儿知道了!”他闪烁的眼神里映着羽凌风模糊的脸,将那万分不舍藏了个七八。“其实今日能看见师父,听师父说这些话已经心满意足了。徒儿不会打扰师父闭关的,屋子里的红梅徒儿每天换一只新的,等师父顺利出关。”
“好。”羽凌风点头,松开他的手。“那你先回去,我去看看掌门,一会就回轮回峰。”
小小的孩子点点头,提着花篮一路往上。
风雪一路,万千石阶只有他一人。
他的背影很小。“阿烨——!”羽凌风远远喊他。
孩子回头。
他顿了顿,只能笑道。“路上多雪,你慢些。”
“好!”
羽凌风向着孩子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直到对方消失在视线中。
【检测到宿主大大情绪波动,需不需要播放音乐缓解悲伤氛围。】
“闭嘴!也不看看是谁害的……”羽凌风低头看着手里的花枝。
【宿主大大也不要太悲伤哦,我这里有一个好消息。】
什么?
【我们可以回去了哟~~~~~】
什么情况?刚刚你不是说不知道怎么来的吗?
【先前开异世界通道的时候莫名其妙被拉进来了。但好在现在这股拉力已经消失了。】
“这算什么?”羽凌风看着楚烨消失的方向不满得叉腰。“让我心梗的一日游吗?”
【系统不知道呢~(*^▽^*)但某种程度上,也许这里是宿主大大本就该来一次的时间哟~~~~】
“什么意思?”
【哎呀,(*^▽^*)作为唯物主义的系统,不好提一些奇怪的因果论哦。】
“美得你!不说别说!回家!”
刹那间,凌空之中一道光芒四散而起。
时空门打开的时候,羽凌风抓着手里的花枝走了进去,境外之地内灵力丰沛四季如常,一阵春风拂面而来。
羽凌风手中花枝摇曳,待光芒散尽的瞬间,对上成年楚烨一张“你又哪儿去了”的脸。
好家伙,想着自己刚就是趁着楚烨去议事厅部署的时候偷溜的。
说好的一起让系统搞次异界游,结果没带他,是自己理亏。
羽凌风赶忙举手投降。“这次真不是故意的,说来你不信,我可能忽然被什么东西扯着跑你小时候去了。”
魔尊嘴角扬起一抹算账的笑,视线落在羽凌风手上又微微一怔。
“真的,你看!这花就是刚你给我的,还说给我煮糖水,我还给你的福上画了条龙……”
见楚烨沉默不语,羽凌风赶紧打商量。
“真不怪我,你要怪怪系统,虽然你打不到它,你要不信……等等!”下一秒,远行而归的人,被人结结实实抱在怀里。羽凌风拿着花枝被抱了个满怀,只觉得楚烨这次的拥抱有些用力。
“师傅说的话,徒儿有什么不信的。”
熟悉绵长的呼吸近在咫尺。
羽凌风松了口气,想离开,却发觉的半天楚烨都没松开的意思。“……阿烨?”
“师父再让徒儿抱一会。”“哦。”
轮回峰后山的梅花,少年楚烨给羽凌风摘过一次,那个雪化的年初,一日一枝,直到他的师父闭关结束。之后是为什么不摘了呢,因为那人出关后,以他擅闯寝殿为由罚他禁足面壁了三月。
等他出来,梅花早就败了。
许久,他听见那人叹息般笑道。“……回家了。”
羽凌风也笑了起来。“是,我回来了。”
境外之地远山春风扶地而起,万山臻萃,钟灵毓秀。
而后漫山遍野,花团锦簇,有大好春光。
浮生漫漫,大道三千。
爱恨嗔痴,不及百年前那场电光火石,寒梅灼灼,你我相遇,原来一眼,已是千年。
-END-
文:鹤野
评论:笑语/无声
我小的时候,也在家里养过小动物。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年幼时都会对宠物有非同一般的热情,反正我是这样的,而在可供挑选的宠物类别当中,我最喜欢兔子——我已经不记得这种强烈的“喜欢”的来源了,可能源于动画片里频繁出现的兔子形象,也有可能源于它相比起猫猫狗狗更加奇特的外表特征,总之我缠着父母,说我想要一只兔子,我就想、只想要一只兔子。
母亲爱干净,不愿意在家里养小动物,但母亲在一所小学中办寄宿点,拥有一间临近学校的空旷房屋的使用权,她告诉我我只能把兔子放在那个房子里,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然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的兔子。
我依旧记得母亲将它带到我面前的情景,一团白色的绒球在蓝色的笼子里晃来晃去,小小的,软软的,比我的两只手大不了多少。我隔着笼子看它的时候,它也会看看我,红色的眼睛一动不动。我把它放出来,想要学着电视里抱宠物那样的姿势抱着它坐在椅子上,可是我一打开笼子它就飞快地窜出来,“嗖”地一下钻进了桌子底。当时已经接近傍晚,我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或许是因为第一天接触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我们都不愿意用粗暴的方式把它赶出来,我和母亲尝试了敲打桌子的“威逼”和摆出萝卜的“利诱”,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父亲率先感到不耐烦,他向桌子底下伸出手,粗糙黝黑的大手攥住了白绒绒的身体,兔子挣扎了一下,于事无补地被拎出了桌底,然后被塞进了笼子。
年幼的我对于喂养这只属于我的小兔子有着高涨的热情和过于敏感的心思,因为担心它在室内被闷坏了,于是我就把笼子提出去,打开门,让它在室外的草地上跑动。路过的同龄人总会投来或奇怪或羡慕的目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让我感到紧张。于是我蹲下来抚摸我的白兔子,含混地回答那些大孩子的问题。它已经和我熟悉了,不再抗拒我的触碰,只自顾自啃着草茎。它在进食的时候往往支着耳朵,两只尖耳呈四十五度斜角,而如果我在这时抚摸它,它的耳朵会乖顺地顺着我的动作慢慢伏下来贴在后背上,变成一个浑圆的白球。
我们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下午。傍晚时我们又要离开,于是我打开笼门,它却似乎不愿进去。我站起来挪动脚步,它居然也跟着我一起移动,我退一步,它进几步,鼻尖在我的红色小皮鞋前端嗅来嗅去,我倍感惊奇,巨大的惊喜和满足感填满了我的胸腔,这种欢乐的情感充斥着我的大脑,像迷幻剂一样让我感到一阵飘飘然。我将它送进笼子里,同以往一样不舍地离开了,下一次,我想,我们还有下一次相处的机会。
我并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后来再去探望兔子的时候,我只觉得它好像长大了一圈,跑起来更快了一点,耳朵更难抚下去了一点,母亲在一旁看我追着兔子,脸上露出一点古怪的表情,我看看母亲,又看看兔子,还以为是我没及时打扫它留下的排泄物让母亲不高兴了,但她却问:你不觉得这只兔子有哪里不一样吗?我愣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母亲说:原本的那只兔子被冻死了。现在这只是她为了安慰我,特意上街新买的。
我看着手心下拢着的,新的兔子,难过的情绪后知后觉地涌上来。我想起它跟着我到处跑的白色身影,难过地想着:我们才刚熟悉彼此不久,我的第一只兔子就离开了我。
对于第二只兔子,我其实并没有太多清晰的印象,大抵是因为生活上的忙碌,母亲带着我在各个补习班之间辗转奔波,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带我去看望它,等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只蓝色的笼子已经空了。
笼子的门是上下移动的推拉门,第一只兔子因为体型较小,似乎也不那么有力气,所以一直好好地待在笼子里,但是第二只兔子明显比它有力得多。那间房子位于一楼,阳台下方横着一张长板凳,在我们的猜想中,那只兔子用鼻尖顶开了门,跳上板凳,再跳上窗台,然后从防盗网的空隙里跳出去,跑进学校里,不知所踪了。
关于这只兔子,还有一个有趣的后续。大概是一年或者几年后,我在距离那所学校不远的少年宫里上舞蹈课,不大的孩子在课间时总会聚在一起聊天,某一次我们提到喜欢的动物,有人说自己家的阳台上有小鸟筑巢,有人说自己家里养了两只小狗,这时有一个小女孩说起,他们学校,就在她的隔壁班,有一天上课之前,同学们在讲台下发现了一只兔子。我们都大为震惊,毕竟兔子不是像流浪猫、流浪狗一样比较普遍和常见的,那可是一只兔子啊。我脱口而出说道,这怎么可能呢?她看着我笃定地说,她亲眼看见的,就是一只兔子,一只白白的,胖胖的兔子。我暗自吃惊,心里将它当作一个遥不可及的都市传说记下了,这只兔子的故事也会在未来被我当成茶余饭后的小故事讲与他人听。而后来我将这个故事再告诉他人时,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那个女孩就读的学校,正巧就是和那所大房子相近的小学,也就是说,那极有可能就是我的第二只兔子,那只仿佛精怪一样忽然出现又消失的兔子,也许曾顶开一扇蓝色的小门,然后跳上低矮的水泥阳台,毫无眷恋地扑向它的自由。
再说回当时的我,那时我因为失去了第二只兔子倍感难过,因为它消失得过于突然,于我而言就是更加难以接受的事实。于是我缠着母亲,央求她再给我买一只兔子,母亲被我弄得烦了,最后像是为了打发我一般,挥挥手答应了下来。
我拥有了第三只兔子,我不记得它和之前的两只兔子到底有什么区别了,大概是体型更大一些?脾气更古怪一些?总之,我将我强烈的情感,我所有的遗憾倾注在它身上的时候,它对我置若罔闻,只把毛绒绒的屁股对着我,抱着它的胡萝卜静静地啃。我一遍又一遍地蹲下来,抚摸它的耳朵和背部的绒毛,但它似乎不习惯甚至讨厌我的触碰,总是挪来挪去地躲开。我的耐心逐渐消磨殆尽,然后发酵成另一种情绪,后来兴许是因为它吃饱了,连我伸过去的胡萝卜都爱答不理,我突然愤怒了,第一只兔子缀在我身后跑的模样又浮现出来——你怎么能不理我呀,我想,我这么喜欢你,你怎么能不理我呢?于是我几步跑过去,拎起它的耳朵,把它重重地甩了出去。白色的兔子飞出去撞在墙上,想一块被摔到案板上的年糕。然后它掉下来,跑了。我追上去,在母亲房间里抓住了它,我听见一声古怪的声响,似乎是从它的腹腔里冲出来的声音,这是兔子叫吗?我不知道,总之我抓住它,然后抱起微微发抖的兔子,把它装进笼子里,用铁丝固定住,然后离开了。
几天之后,母亲告诉我,那只兔子吃不进食物,缩在笼子里也不动,总是发抖,排泄也失去了规律,她说了一会,露出一点不耐烦的神色,又不说了,摆摆手让我自己去照顾自己闹着要养的兔子,于是我去了,抱着一点愧疚去了,但是这点愧疚就像那恐怖的情绪一样来得莫名其妙又飘忽不定,我在笼子边蹲下,摸着它毛茸茸的背,沉默了一会,回头张望几下,趁着母亲没往这边看的时候,托起它来,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又是几天之后,我的第三只兔子死了。母亲将它的死讯带给了我,我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母亲盯着我看了一会,说不会再给我买兔子了,我也只是点点头,然后洗净了笼子,把它收进了落满尘埃的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