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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落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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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保安,小区门口的。
我被解雇了,就在昨天。
但我又有了新工作。
“这是新来的小刘,以后就跟我们一起工作了,老范你等会带他熟悉熟悉。”一身烟味的黄牙秃顶大肚大叔用力按了按小刘的肩膀,“人家还是个小伙,你们老油条的注意点啊,我先走了。”
我是小刘,我现在跟着李叔上夜班,写字楼好高级,人来人往的但是一言不发,电梯里人挤人,他们来去匆匆手上拿不完的文件和电话......
“等等!”这天我依旧跟着值班,天色渐晚,大楼的人流量也少了许多,就在我要准备去休息室小坐一会儿的时候大门有个穿着黄色外衣戴着黄色头盔的人,是外卖员。
我停下脚步转过头走到他面前,向他委婉说明了规定是不让进的,我指了指大厅角落里的立柜:“你可以放那叫人来取。”
“谢谢啊。”外卖小哥似乎还有一单,脚步匆匆地放完外卖后边走边打了个电话,叫顾客下来取。夜色微凉,我塞了颗糖果在嘴里,很鲜艳的绿,有些晃眼但也可能是大厅的水晶吊灯撒在玻璃糖纸过于细碎。真的,我也不知道这种看上去就很高级的写字楼,为什么要放一个酒店里的水晶吊灯?是不是他们老板的审美有些怪?
算了,我也懒得多想,我也跟着外卖小哥往外走,也不想休息了,吹吹风吧。我看着他上了自己的电瓶车,挂在胸前防水袋里的手机明灭可见,他把头盔上的挡风面罩拉下来,准备前往下一个送餐地点。
我看着他在我面前死去,喇叭声和刹车还有浓烟。一声“快点叫救护车”划破这略显无聊的夜晚。很快报道就出来了,说是疲劳驾驶加上视角盲区才造成了这次悲剧的发生。
你说我?我算个目击证人,我跟着来调查的警察去了趟警察局做了个笔录,离开前我听见司机的家属哭喊着说他不是故意的,能不能签这个谅解书,没了那个司机他们一家天都要塌了。
好了不说那个司机了,我继续来说说我的工作。但是好像也没什么有趣的……两点一线,也许这个词一出来就能体现无聊了,我的生活就是这么平淡,什么都一般。
又是一天,我在闹铃中醒来,但是我一身冷汗……我好像梦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个成年人被噩梦吓成这样也蛮奇怪的,洗漱完我塞了颗糖果“咔嚓,咔擦”地嚼碎,那水果的清香蔓延在我嘴里,让我那被早晨不知名梦带来的低落情绪略微飞扬了起来。
楼下的早餐店还有个位置,我和往常一样要了两个包子和一碗牛腩面。徐大姐还是那么亲切,拌粉那点时间都能和客人聊两句,我嗦溜着碗里的面一边听着电视里的晨间新闻。
噢,是故意杀人啊,然后发现是精神病患者结果给扭送医院了,蛮可怜的。
大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得了个空,惋惜地叹了口气:“这被杀的人多无辜咯……啥医院啊还能给精神病逃出来了?”我没搭腔,干完碗底最后一点面就离开了。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一天的我都蛮丧的,也提不起兴致,到了晚上下班的九点就匆匆和其他人告别。晚上有点冷,这是我前一天看天气预报没预料到的,不过这地儿也就这样,冷热无常我也该早点习惯。我还在回想早上,我是做了个怎样的梦呢?遥想小时候做噩梦我都是哭叫着醒来,还会拼命挣扎,这么大了还是一个没记住的梦,怪勾人心的。我这今天一天都心情低落的,想必李叔他们也……真是抱歉。我想着打开了聊天群,发现他们都在群里聊天侃地十分欢乐,那两百多条未读的长长语音条看着还怪唬人的。那我就不破坏他们这开开心心的气氛吧……
这次醒来是一个美梦,我能感觉到。因为我的心情舒畅却身体上无疲惫,我早早的洗漱完打算先去旁边的小巷遛两圈。今天早上我没有吃药,但是我出门下楼梯的时候一个失神摔倒了,在摔倒的那一刹那,耳边传来一阵一阵的耳鸣我居然有些站不起来,就好像有什么炸弹在我耳边炸开一样,我这是怎么了?早晨的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今天蛮快乐的,晚上还和李叔他们一起出门吃顿烧烤,喝了两瓶酒,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开心,也许是早上早餐店的大姐知道我摔倒后给我塞了一个荷包蛋?又或许是午饭的时候,前台的行政给我说最近有兴趣的事情,又或许是和李叔一起帮助了一个在电梯里晕倒的人。当然,也可能是我没吃药。
今天晚上的酒喝的有点多,我塞了颗糖进了嘴里就当是解酒了。外面的风很凉,吹吹脑袋就醒了一大半。透完气后我回去我一个个打电话,将喝特别多的前辈们的家人来接,把他们都慢慢送走后,我自己一个人清醒了不少,一步一步的往家走。楼道的感应灯又坏了,这才修好没多久就又坏了,我打着手电筒一步步往楼梯上走,慢慢将钥匙插进锁孔 打开门。
屋里的空间不大,我按亮了门口的灯,客厅……应该勉勉强强算叫客厅吧,那隐约有一个人影,我按亮灯,有一个人背对着我,他的双脚悬空不是踩在地面旁边,是倒了一半的短凳。
有人上吊了,在我家。
可是,为什么那么像我自己。
我的手有些哆嗦,手又不知不觉探到了口袋里,给我自己塞了一颗糖。这颗糖不似之前那般甜蜜的味道,有些怪怪的。
我的身体有些沉重,我似乎意识到这些都是幻觉,都好像就是现实在我身边又不是在我身边,我尽力让自己清醒一点,看清眼前的一切,但是身体却不断叫嚣着它的疲惫。一切东西都在我眼前,扭曲、模糊、聚集、散开。在整个世界天旋地转。
今天是新的一天,收拾收拾垃圾,我该上班了。工程有点多,不过都在意料之内。再不收拾完就赶不上早餐店的牛腩面了。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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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作者:烤鱼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我收到一个奇怪的快递。
盒子是最小的那种,分量很轻,晃一晃会哗啦哗啦地响,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我最近没有买过东西,它的出现实属意料之外。更奇怪的是,本该写着信息的快递单上,发件人的地址模糊不清,只有我的姓名和地址明明白白,清晰可见。
我对着这个小小的盒子陷入沉思。它会是什么呢?恶作剧?犯罪预告?我想起读过的恐怖故事,不明原因送来的快递通常是受害者悲惨的开端,也许里面就装着谁的手指,眼球,或者死亡预告函,想到这里我就觉得一阵恶寒。
但是晃动盒子的时候听到的响声,听起来好像是装在小瓶子里的糖果或者药片,而且数量很少,可能只有一两片,似乎与刚刚设想过的恐怖物体扯不上关系。我想,最坏的可能性不过是一瓶毒药,因此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我决定打开这个盒子。
我用美工刀尽量小心地划开胶带,生怕触发盒子里的机关。盒子打开了,气泡纸包裹着一个小瓶子,与我的猜测一致。不过还不能放松警惕。我取下气泡纸,把小瓶子拿出来仔细查看,只见瓶子的标签上写着三个字——“消失药”。
这是什么东西?我疑惑地阅读瓶身上的说明。
“功效:服用该药品后,服用者的一切将从世界上消失,包括身体,意识,生活痕迹,他人关于服用者的记忆。服用后立刻生效。”
开玩笑的吧。我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这是违反科学的,就算我吃下药片,它也只会作用于我自身,其他人的记忆怎么会随之消失呢?
这是个恶劣的骗局!瓶子里装的肯定是毒药,寄这个东西给我的人,想要骗我吃下它,然后杀掉我!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寒,捡起瓶子,打算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可是……万一是真的呢?
在把瓶子扔进垃圾桶前,我的动作停住了。这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东西吗?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完全地消失,这不就是我一直以来希望的吗?
我的生活一团糟,工作很忙很累,工资却只够糊口,没有上升空间,也没希望晋升领导层,更不要提三十五岁以后。虽然网络上朋友很多,但现实里的朋友却少得可怜,与同事关系也不热络,每天独自一人形单影只,孤独和寂寞整日缠绕着我。生活充满了无趣的一地鸡毛,一想到还要在其中挣扎几十年,我就觉得快要窒息。
我的同学不是在读研,就是已经进入了大厂工作,与他们相比,我是如此无能。我让爱我的人失望透顶,他们曾在我身上寄予厚望,却没想到我会像今天这样没出息。看到他们失望的眼神,想到他们为我的付出,我无数次地想,如果我没有出生就好了。
我和网络上认识的朋友经常讨论这些话题,像我一样,有这样念头的人似乎不少,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加入了一个讨论组,里面都是像我一样想要消失的人。我们并不是想去死,仅仅是死亡的话,并不能算得上是一了百了。我死了,结束的只有我一个人的痛苦,父母会为我的死去悲痛欲绝,他们这么多年来的付出全部变成泡影,为数不多的朋友也会为我难过,我不想让事情变成这样,所以才仍然挣扎着继续生活。我甚至想过,等到父母都去世了,就找个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好过自己孤零零地度过余下的人生。
如果我消失的时候,能够不留下任何曾经来过的痕迹,就不会给任何人带来痛苦,我也能够得到解脱。“消失药”不就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吗?
我忍不住握紧了瓶子。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的东西吗?它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它从哪里来,又为什么会被送到我的手里?把它送给我的人,知道我想要以这种形式消失吗?还是说,这药片是一场蓄意谋杀的道具,可是谁会如此恨我,恨到设下如此匪夷所思的骗局?
我打开药瓶,里面只有一粒白色药片。光是用眼睛去看,我没看出有什么蹊跷。报警,让警察送去做药物鉴定?也许我应该这样做,可是万一它是真的,我是否就错失了这唯一的机会?
我把药片倒出来放在手心,却突然感到一丝恐惧从脚底爬到头顶,赶忙把它塞回瓶子里。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么害怕?我真的那么想要消失吗?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我没能体验,未来也许会有好事发生,我才二十几岁,现在就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否显得草率了一些?
也许我可以保留这个机会,如果未来仍旧充满痛苦,我再吃下这片药也来得及。
思前想后,我决定把小瓶子放进柜子的最里面,留待以后再做决定。
做完这一切,我打开QQ,想和朋友们分享一下今天的奇妙经历。但看到消息界面的那一刻我愣住了,那个名为“好想消失”的讨论组里,群成员只有我一个人。
奇怪,这一切真是太奇怪了。
我思前想后,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一个人的讨论组啊?如果只有我一个人,那还能叫讨论组吗?
我想了一下,把讨论组解散了。
作者:轻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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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荒漠,还是荒漠,连棵草也少见。沙粒,大小不一的岩石,大的足能站两个人。
天空仿佛是静止的,稀薄的云扯成条状。李子由坐在沙地上,左手去拿面前的水瓶,可小臂忽然疼起来。他忍着痛挽起袖子,看见手臂肿了好大一块,几乎快有上臂粗了。他想,坏了,可能是骨折了,同时用右手捡起水瓶,用双腿夹着,勉强拧开瓶盖。
他心爱的机车立在他几米外,头盔挂在把上,右侧外壳凹了一块,涂装也刮了,白花花的像天上的云。那是他用积蓄买的,刚骑了一年,还没过瘾,于是想趁着休假横穿无人区。李子由刚醒过来的时候检查过,传动轴断了一根,一拧油门就咯啦咯啦地响,轮子也不转。那时候他还没感觉到手臂疼。
他用右手伸进背包,本想掏出手机,可又想起来手机也摔坏了,屏幕全是裂痕,灯还亮,可屏幕不亮。他感到头开始痛,右手转而抚上额头,额头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烫。
几点了? 李子由琢磨。
“包里有表,自己看。”右侧响起女人的声音。李子由扭头,本想看一眼黄良,可他的目光接触到戈壁的太阳时立刻本能地退缩了。接近十一点,他扫了一眼,又把手表扔回包里。然后整个人向后躺下,闭起眼睛。他完了,李子由想。
“起来。”李子由听到鞋子摩擦沙砾的声音,随后感到一片人影覆盖自己。
“我左边胳膊可能骨折了。而且你不是说了吗,没信号。”他闭着眼嘟囔。
“不然就死在这。救援队从发现失踪到找到你,至少要三天时间,足够你变成一具干尸。” 黄良的嗓音低沉,与平常没什么分别。李子由忽然发现她很适合讲这种台词,冷漠,确凿,又带着点蛊惑。
那样不也挺好的吗……强烈的阳光照耀着,令他有种置身海滩的错觉,像电影里演的那些有钱人。他生于工人家庭,童年是留守儿童,大学读了个不喜欢的专业,毕业后找了份不喜欢的工作。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平凡又无价值,活着也不过是消磨时间。
他浑身暖烘烘的,挪了挪脑袋,又把右手垫进脑袋底下。干脆就这样消失吧,他想,哪怕没有这次旅行,生活也会将自己逐渐引入绝境。
“我不想跟尸体约会。”黄良说。
李子由睁开眼。黄良背着光,看不太清表情。她染黄的发梢在风中四散。李子由想不通为什么她会答应陪自己出来旅行。他承认自己单方面或许有些情愫,但那也是不抱希望,可有可无的。他不敢提出约会,甚至不敢主动搭话,他害怕遭人嫌弃,变成笑柄。现在他躺在沙地上,感觉这就像是一场梦,于是尝试移动左臂,疼得他直咧嘴,可四周景色不变,依旧荒凉无物。
“那个,”他本想问问对方旅行的源由,可话到嘴边,又觉得矫情,像是在交代遗言。
“什么?”
“那个……听说欧洲正在打仗……”他越说声音越小,像是钻进了土里。太卑微了,他想,这样不对,不能这样,没人会喜欢懦夫。黄良没有回话,向一边走去。那个方向不远处有连绵的土堆,层层叠叠,像被咬过的千层饼。这个叫什么地貌,地理课本里讲过,他回忆,可想不起名字。
李子由小心地右手撑地爬起来,追上黄良。“你去哪儿?”李子由问。
“爬上去看看,运气好能看见人。”她指着前方的土堆,黑褐色冲锋衣里的黄良仿佛要与这片荒漠融为一体。
“这个爬不上去的,怎么可能爬上去,我胳膊断了。”李子由否定。
黄良忽然停下,盯着他,“那就找一个能爬上去的。”
李子由张了张嘴,呆立在原地。黄良不理他,又开始前进。他几乎理解教徒遇见神迹时的心情了。
平坦的荒地连绵漫延,更远方有零星点缀的稀疏灌木,然后是蜿蜒不绝的沙丘。另一个方向则是山脉般的土堆。正午的阳光下,一切都如金子般刺眼,几乎令李子由窒息。
他在土堆背面找到一处缓和的坡道,从而抵达这个可供瞭望的高点。
可没能找到任何求生的线索。李子由再次坐倒在土堆顶上。他不想动了,就在这里长眠吧,他昏沉沉地想,反正我的人生如此荒芜。风会带走我体内的水分,就像侵蚀屁股底下的土堆一样,毫不费力。他的肚子叫了两声,但没有任何人听到。
“起来。”黄良再次把他脸上的阳光挡住。正午的影子很短,她为了找合适的位置肯定费了不少功夫,李子由感到愉悦,仿佛做了什么情侣间的秘事。
“你也看到了,什么也没有。”他闭着眼。
“你发烧了。”
“没有,”李子由否认,但还是把右手放到自己额头上。他无法分辨这是不是恒星带来的热量,“可能是太阳晒的。”
他头顶的阴影移开了。
“看这边,好像有人。”黄良说。李子由抬起眼皮,躺着扭过脖子。黄良指了指,他顺着看过去,似乎在苍黄的背景中确实有一块异色。他坐起来,注视良久,确定那片红色不像自然造物。
“可能只是驴友丢掉的垃圾,没有公德心。”李子由说了个笑话。
“也可能是帐篷。”黄良说。
“可能是野餐布,”李子由觉得或许刚才的笑话并不高明,没能引起注意,于是再接再厉,“在戈壁上吃三明治。”
黄良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李子由猜测是时机不对,显得自己轻佻,只好承认,“有可能是帐篷,有可能。”
“不管怎么说,都要去看一看,”黄良说,“况且看起来不是太远。”
“望川跑死马,”李子由说,他不太想去。
“你是人。”
“如果白跑一趟,那里什么也没有呢?”李子由被噎了一下,开始反驳,“我的车怎么办,行李怎么办?” 他有些不舒服,阳光太浓,热风吹得脑袋又涨又痛。他躺在那里乱叫,像个孩子。
“没有别的办法,你也看过地图,最近的休息点在北边二百公里!必须找到帮助,单靠你自己是出不去的,”黄良的语速也加快了,“总要试一试的。”
“……那就停在这里吧。”李子由一下子软化下来,低声嘟囔,随后翻了个身,背朝黄良。他被自己吓到了,似乎不该说出来。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全部都暴露在了阳光下,重重保护的脆弱内核被人盯着,被众人一览无余了。这令他感到羞耻。
阴影又靠过来,“你总是这样,你知道我不喜欢你哪一点吗?”李子由闻言抖了一下,“你没有争取过,从来没有。”
“不要这样给我下定论!”他感到受了侮辱,一下子坐起来大声驳斥,“你又了解我什么?我们也不过认识半年!”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你喜欢我吗?”黄良用陈述某种真理般的语气说。
“哈?你在说什么东西?”李子由涨红了脸。
“这里只有你一个人,你仍然不承认吗?”阴影一动不动,仿佛是从沙石里长出来的。
“……是,”他花了很久才给出回答。李子由感到身体一阵冰冷,似乎这个简单的回答耗干了他全部力气,使他虚脱了。“是的,对,是的,”他重复着,“我就要死了,我在发烧,胳膊也断了,现在,你在我面前谈论着我的秘密,我的尊严也被你杀死了。”
“不,不是这样,”黄良望着他的眼睛,他从这眼神中感受到哀怜,把自己感动得打了个喷嚏。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不是尊严,没有人告诉过你。”
李子由摇摇晃晃地走在荒漠上。他戴着遮阳帽,背着行李包,而所有与机车有关的物件,连同半新的机车一并被遗弃在原地。正是一天中阳光最强烈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一具人偶,脚踩在棉花上,被异常的力量牵引,而不是依靠大脑行动。
他的喉咙又疼又痒,喝再多水也没有用。肚子鼓鼓涨涨,走起路来几乎能听见声响,像灌了水的热水袋。他在这片荒漠中断断续续跋涉了一个多小时,远处那小片红色的人造物现在不必站在高处也能看见。可他总觉得那东西好像活了起来,在视野中不断摇晃,随时可能从他有机会触及的范围中逃走。
“这片地还算结实,如果全是细沙,走一步退半步。” 李子由又看见黄良,她也背着一只旅行包,戴着遮阳帽和围巾,走起路来丝毫不显费力。
“听你的意思,我运气还算不错?”他气喘不止,停下脚步。黄良没回答,自顾自向前走。李子由只好也勉强迈动步子,“运气好的话,根本不会从坡上摔下来。”
“是你在靠近坡顶的地方没减速,不怪运气。”黄良连扭头都省掉。
“可运气再好点,坡后面不会那么陡。”李子由辩解。他一直看着黄良,怕对方一闪不见。黄良还是不理他,独自向前走。
李子由有些恼怒。受伤的是自己,受损失的也是自己,可现在连句安慰也得不到。他掏出水瓶来,又灌了一大口。水也被晒得发热,倒进嘴里一点也不解渴。
“因为世界就是这样无情,”黄良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正贴着他右手站着,“没人有责任安慰你。” 李子由觉得她的眼神很冷漠,但又感觉熟悉,像他平日里看着不懂事的孩子,以用微笑掩饰的疏离眼神。
“你别这样看着我!”他被刺痛了,“我明白,我知道,可我不接受!这不难理解!谁都想要被人包容,谁都想要被爱!为什么不能是我!”他觉得这里荒无人烟,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也不会有人看到,于是用力把塑料瓶摔在地上。瓶子里没剩多少水,几乎没能弹起来,水晃来晃去,塑料瓶小舟一般轻摇。
他不明白,他不知道,他接受,他觉得很难理解。李子由以为自己不再是孩子,不再是那种难以沟通、一厢情愿的生物。他并不是一个成熟得足以为人父母的人,他觉得孩子顽劣、固执、愚笨,集合了人的一切恶习。他讨厌孩子,讨厌过去的自己。他以这种形式与自己划清界限。可他仍然向往着相同的东西。
李子由再没看到黄良的身影。他喘了好一会儿才稍微冷静下来,随后捡起塑料瓶,一人继续向红色目标走去。他不再流汗,仿佛被热浪蒸干了,头顶的恒星不断膨胀,用地狱般明亮的冕环包围了他,包围了这片大漠。这里遍布大大小小的土堆,有些土质很细,几成黄沙,李子由只能绕着土堆走,实际路程要比直线距离远得多。他望着遥远的目的地,脚一软,向前扑倒。此时他尚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甚至还在迈步,脸就已经陷入地面;接着是肿大的左臂,他哀嚎了一声,向右滚了半圈,仰面躺着喘气,发出类似手动按压给气球充气的打气筒的声音。
他完了,李子由再次想到。他此刻才切实发觉自己的处境是如此无援,四面皆亡。他仿佛从一个梦中猛然惊醒,可却发现那些噩梦已经成真。他觉得自己油尽灯枯了,没半点可能抵达目的地,何况那里恐怕只是某个被遗弃的人造物,与救援、求生这些说起来轻飘飘但又用尽力气的词语毫无关联。那片红色始终在哪里,已经过了至少三个钟头,除非他们真的在野营,在荒漠里野营。他凶狠地笑了一下,发出类似哼的声音。他想休息一下,于是闭上眼睛,可阳光是如此强烈,蛮横地穿透眼皮,烙印在他的视网膜上。
“起来。”他又一次被阴影挡住。
“闪开!”李子由用力闭着眼睛,态度恶劣地回答。
“已经很近了。”黄良说。
“我不干了,我不想干了,我到不了那里!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他低吼起来,浑身是土,帽子也歪了,头发里掺着沙粒,“就算费力活着又能干什么?活给谁看?不过是死得体面一点!这个世界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我孤零零地来,也孤零零地去!”他见过那么多人,可那些人世俗、奸诈,空虚又庸碌。他自暴自弃了,觉得哪怕继续努力也不会有什么好转,他没法改变全世界,甚至,这次旅程本身便是一种暴走,带着自我毁灭的意味。
李子由喘着粗气,心脏咚咚跳。他感觉很痛快,仿佛念了一篇檄文,向整个世界宣战了。
世界默不作声。他睁开眼,看见黄良的脸距离他极近,不过几公分。这把他吓了一跳,刚刚聚拢的勇气瞬间便撤退了。他的脑袋迅速向后倾了一下,接着僵住不动。
黄良蹲在他面前,低着头。他发觉黄良总是背着光,这使他几乎忘记对方模样,只看见一双眼睛,与自己的眼睛没什么分别。
“没人有责任安慰你,”黄良说,太阳被遮住,也没有那么炙热了,“但是,说不定——”
“说不定有人会心甘情愿。不是责任,不是交易,是意愿,是主动。那人会希望你远离所有不开心,希望你获得幸福。”黄良的声音就像天使,在细数他升入天堂的诸多善举。李子由几乎要哭出来,仿佛受委屈的孩子终于得到一句对不起。他的世界在这一刻缩小了,眼前所见的爱与包容就是他生命的全部,而除此之外的所有误解、拒绝、欺诈与冷眼都一并被剥离到世界之外的虚无中,与他再无半点牵扯。
“也许那人还在等你,在他的世界的角落,你会改变他的未来,他也会改变你的。”
“可你只能依靠自己寻找他。现在先努力站起来吧。”黄良退开几步。黄良描绘的愿景无疑是他内心希望的,可他从不抱指望,他从未见过这样只存在于理想和梦境中的感情。
真的有这样的人吗?李子由带着哭腔呼气,颤抖着站起来。
“总要尝试找一找,这是第一步。”她说。
他迈出右腿,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寸。
太阳正要落山。天空是蓝的,大地也是蓝的,只有地平线被漆成浓重的橘色,向上稍稍淡出去。距离那个鲜艳的目标只剩下一百多米,或许只有几十米。李子由终于看清楚,那确实好像是一顶帐篷,一顶红色的帐篷。
李子由不受控制地激动起来。或许真能获救,或许他们有三四个人,两辆车,因为某种原因一直停留在这,或许正要出发。倘若他们正要离开,自己便大声呼救,在这个距离对方肯定听得到,对,若是看到这种迹象,若是有人从帐篷里出来,自己便这样做。他清了清喉咙,感觉喉咙疼的厉害,可现在这并不是什么难以克服的困难。如果在自己抵达帐篷前,他们没有任何行动,那自己要先走到帐篷正面,向他们问好,寻求帮助。在此之前保持这个速度,没有必要加速,应当节约体力,他安排得极有条理。
他的双腿开始颤抖,身体似乎提前理解了脱离险境的状况,从不知疲惫的亢奋状态中解放出来。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他来到帐篷门口,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他咽下一口唾沫,举起手,又缩回来,重复了两三次,终于轻轻拍上帐篷布。
“有人吗?”他问。他紧张地等了很久,久到连心情也从忐忑中沉了下来。
一阵风吹来,夹杂着一股臭味。他向帐篷后面绕过去,先看见一只干瘪的手掌。
他看见了一整具尸体伏在荒地上。
太阳一寸一寸地埋进土里。
李子由躺在帐篷里,紧紧拉上门口。他的脑袋昏沉沉的,摸了一下额头,有点烫,终于确定与烈日并无关系。他向两边看了看,帐篷里除他之外再没别人,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找谁,总感觉应该还有另一个人。
他的背包解在一边,敞开着。他吃了两片感冒药,然后把所有能盖的东西都盖在自己身上,包括那具尸体留在帐篷里的毯子,可还是觉得冷。
“那人是自杀的,死了至少三天。”黄良不知什么时候进了帐篷,坐在他旁边。帐篷里没有任何光亮,他觉得帐篷外也没有。他只能看见附近一圈隐约的轮廓,用模糊的记忆去猜测那些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李子由的声音极小。他觉得自己太累了,却无法入睡。紊乱的神经系统给予他一种幻觉:他感到自己漂泊在宇宙里,宇宙那么空旷,自己又那么渺小,他的身体仿佛随时可能炸开,以永恒的膨胀来填充这无限的空间。他明白自己一定还在发热,这种错觉在发热时经常出现,年幼的自己体弱多病,有很多次,当感冒发热的时候,他躺在父母的大床上,床那么大,自己又那么小。父母呢?他们不在这里,年幼的他不知道父母去了哪里,只记住了这种感觉。
他希望这时候能有人抱着自己,轻声告诉自己一切会好起来。他也愿意这样对待对方。
“那人脚下有个安眠药瓶,他是特意来这里的。”
你可真仔细,李子由想这样说,可他实在没有力气讲话。
帐篷外传来呜呜的风声。
过不了多久,自己也会变成那副模样吧,干巴巴的,像恐怖片里的道具,李子由迷糊起来。
“这里的星空很美。”黄良说,可任何句子在李子由听来都像安眠曲。
寂寥的风中传入一丝杂音,随后逐渐变响,足以分辨得出是引擎声。车灯撕开黑暗,搜救队向着帐篷前进,卷起一路尘烟。沉睡中的李子由猜不到,本是为了搜索自杀者的救援人员在帐篷中见到他会是何等惊诧。
星空,哪怕是在梦境中,他仍在努力思索,在他耳边诉说星空的人究竟是谁。
(因为自知毫无进步,所以下次再接着求差评吧)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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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出丑了。
她反应过来时,已经在长椅哭过了好几首歌。抓起纸巾,她迅速看一眼他。他目光关切,她闪避不及。
“谢……”
一口气哽在喉头,两滴泪打湿纸巾。
“谢谢。”她带着哭腔说。
纸巾上沾了眼影、睫毛膏,他们都看见了。他低声发问:“你需不需要去趟洗手间?”
“不……”
她尽力了,咬住嘴唇,仍然遏止不住从喉头迸发出的号哭声。
她伏在膝头时,他的手轻轻拢在她的背上。她的肩胛骨在窄窄的连衣裙、薄薄的皮肉下耸动。她拉直过的黑发一甩一甩。
路人拉着行李箱走过,匆匆向这里一瞥。他是个年轻男孩,高大,眉目清疏,浑身都穿黑色,工装裤,运动鞋。
她坐起身,眼睛红肿。她比他还高,白色连衣裙束紧了上半身,漂亮得看不出年纪。
他们以为他们或许是情侣。
她又说了一遍:“谢谢。”
“没事的,老师。”
她一时无语,用纸巾捂住眼睛。眼泪被吸干后她定睛细看。
她确实是个老师。但她不记得这个学生。
“你是红岛高中的同学吗?”
“我是66级的,9班的学生。”
她茫然地点点头。66级她已经印象模糊。但这个孩子在刚才那个破碎的时刻陪在她身边,她无法说自己不记得。
“你现在在哪里上学呢?”
“在济阳。我已经读研究生了,读土木的。”
“读研究生了?挺好的。”
“嗯。老师接下来要去哪儿?”
她只觉得又想哭了。何以那些敷衍的套话不能继续。“我刚从海南回来,现在要回家了。”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我爸爸的车在外面。”
“谢谢,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走之前咱们加个微信吧!”
他们加上了。她填备注时,他好心地提醒名字。她赧然一笑。还是不知道是谁。
直到她坐上公交车回家的时候,突然想起。是他!那时候他个子还没有这么高,脸眉还未长开。他手里的册子一看就是自行打印的,密密麻麻的铅灰色小字,“屁股”“羞怯”“哭喊”这种字眼不断出现。她把册子放回他手里,说:“以后别在晚自习上看书。”高中的男孩。过于典型的,普通的高中男孩。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表示,就把册子放回了书包。她又记起他的名字了,没错。
那是他肮脏的小秘密。但她恍惚了,发现学生的这种罪证,尴尬、不自在、手足无措的反而是她。那犯了罪的人是谁?如果不是她自己,心为什么跳得这么急?
可是,今天,她也有秘密了。他怎么看她?他在关心她的时候,想起那秘密的一晚了吗?
阳光如冰般清澈。她瘫倒在座椅上,抱紧自己。
老师会对他说什么呢?此时他坐在汽车后座,她所有生活的点点滴滴,泼洒出来的情绪,有意识或无意识透露出来的所有尽在掌握,他恍然自己打开了另一扇门。外面的世界如此广阔,无边无际,在凭空产生的丛林和再造的丛林中,在尾气的味道和消毒液的味道里,一代代新人旧人前仆后继。但他宁取一片小小的海藻。那才和他闪着微光的内心相契。
就跳过每一句繁琐的日常。他们最终会相熟。老师,我可以不叫你老师吗?我想叫你姐姐。叫你的名字。他还不知道他们将要谈论的话题,那些事情都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但一切偶然都将成为必然,他们会吵架,措辞激烈,语气粗横。对不起,他会先道歉。他们会比之前更亲密,亲密到他终于可以约她出来。等她意识到问题时,一切都已经太晚。
或许她不会越轨,但他会尽己所能说服她。他们之间差了甚至不到十岁,这算什么不可逾越的天堑?没有雷池,一切都不会改变。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了。到那时他们尽可以回忆这些过往,昨天和今天。
或许她会发来消息:是你。你就是那个在晚自习看小说的学生。
你在车站靠近我有什么企图?
那他也就可以直白地吐出一切了。他会说老师,姐姐,让我们用问题来交换问题:你在车站里为什么要哭呢?
他会交代,一上车他就看见她了。那时她的眼睛正盯着外面的丘陵和厂房。他的座位就在她斜对面。他打开前置摄像头,仔细观察她的脸。
他承认她变了很多。头发留长,穿衣风格改变。但他对她就是有那种洞察力,一瞬间的颤抖,僵在当地,没什么比这些身体反应更真实。
他会和盘托出:他铭记她。不仅用头脑,也用欲望。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她悄悄站在他身后。当时他是一个大脑中塞满黄色废料的高中生,刚开始发掘自己在性方面一些异于常人的兴趣。他在网上拷贝了许多spank小说,将它们打印装订成册。
在她拿起那本手册时,他的心怦怦乱跳,大脑中的信息蒸发无踪。她走后他像一个奋力挣扎游上岸的人,长长吐出一口气,立刻如芒在背。她看见了!他无法预测她的举动。即使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她的眉目间毫无异样,这桩事情就此揭过。
他铭记她是不可预料的后果。她在聚会上拍摄的每一张照片里,她在画面的中心。毕业时他不断地看她,以为这就是一切的结束。不是那样。
她会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呢?会觉得迷惑?恶心?愤怒?拉黑他?挂断电话?那时他又该怎么让她了解这一切呢?
她会说什么呢?
为了让这一切不会发生,他仍在想象她的回答。
End
备注:作为一个故事来说其实完成度挺低的。没什么剧情头尾(我可能在因惯性自评)
作者:伊西多
文体: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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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药片
梗在我喉头如珍珠
我不是蚌,我的甲壳未被磨穿
只有懦弱的眼泪
懦弱的经血
和我母亲相同的子宫,阴道
等待启封,等待灭绝
我期待激情而你期待什么?
我们手中没有“药”
没有烟雾与枪
只有羞怯的罂粟
它的美丽灼灼如蝶翼
它安静地蛰伏
我们是无立锥之地的畜类
我们迁徙,蹄子挤出栅栏外
我们不惨叫,不呻吟
我们认识了新的丛林和新的弹药
我们注入斗室像脓血注入海
我们被瞄准,被毒杀
被推入王水,不再剩余金表
消融。消融,这稠厚的土壤
我们被切割。我们自愿下跪
我们自愿如此生活
亲爱的药片,救救我
救救我的十九岁
你什么都没听到吗?
我在雪地里,说了又说:
而今天什么都不剩。而今天我就是雪;
你呢,亲爱的药片?
你在金铸的大脑里成型
那时候世界尚安稳
酒鬼还未被撞,七窍流血
司机还未潜逃,洋洋得意
为省下了一笔钱财
那时候新娘躺在破旧的棉絮里
她瞎了一只眼
还有一个良医父亲
不识字的她
温良地抚育小鸡雏
那时候我和我的姊姊静卧在女童的卵巢中
等待我的姊姊和我
等待那个男孩
亲爱的药片,你和这一切距离太远
你由机器压制,无需模子拓印
你无关于任何父母,清净自足
中立无味,由温水送服
我被击中两次。我
最醒目的稻草人
先是由背叛,再是由拒绝
我无从打坏小的镣铐
既然他人与我一样,都上了大的!
既然它们是一样的铁灰红黄,锈迹斑斑
我笨重地跳舞
算了,让我们谈谈世界吧
此时空气里,沉默也能听见
只因那些全是无稽之谈。我给你
看我手臂上樱桃肉色的肿痕
看我小腿上的A字形伤疤
看我畸形的双腿和鼓凸的眼睛
看我青紫色的双脚,它又踏过三场严寒
最最勇敢的女奴,姐妹们给她褒奖
在她脖颈上挂上项链——
十头小公猪的睾丸。
“让咱们给她祝福和尊重吧!”这声音纯洁无瑕,无关紧要
而她已经失语,发觉一切都不是重点
难道那真实吗?那些活着的人?
黑白底片上没有太阳
但我们知道它是金黄的
金光闪闪如麦浪
我曾经也是太阳
我曾经忏悔,第无数遍
向鱼,向鸟,向乌龟,向狗和猫
我曾经恐慌,第无数遍
假如这是战争,我不会第一个死去
也不会最后一个死去吗
在这个面孔林立、砌成相熟墙壁的连?
谁是指挥官?
又有谁是敌人
斗篷裹住她不存在的身体
她的泡泡在白昼飞升,五光十色
我听说她。我亲眼见过她
怎样地亲近我们的女人!
她化身为男人,蛊惑她,压榨她
血都熬枯干了
男人是死的病毒,他们助纣为虐
而我的手抖抖索索
未及交锋,武器就滑落
我在战场上熟睡,多么可鄙!
我以为,我以为——
真为假而假成真。
我未战先怯,陡失勇力
一场必输的仗!
啊,我能呼唤谁?神啊,神啊!
“你为什么离弃我?”
这声音长了翅膀,战场上的鸽子
慌张逃离,被一弹射中;
我哑了。一切都无用
镣铐,镣铐,我将被俘虏
被押送到那口黑暗的井
砍头,烧死,绞刑,桩刑,腰斩,肢解,车裂,凌迟,剥皮
伙伴们都已投降,他们欢呼雀跃
聪明的脑浆里冒出白色的泡泡:
“我想出了一种新的刑罚!”
“看她!在发抖呢,可笑的女人!”
而我犯了什么罪?
我冥思苦想,难道是因为我
在战场上熟睡,没有倾听
敌方的檄文?
不过他们会告诉我的,
我狰狞的同胞,和我系出同源
将一个一个走到我面前
得意地给我下审判
每一个罪名,有朝一日
都将丢回到他们自己头上
公正的敌人,除了
我犯了什么罪?
爸爸啊,妈妈啊!
你们为什么沉默?
为什么把手从我头上挪开
为什么不再爱我?
爸爸,妈妈
我的血肉,不是你们的
你们是娴熟的蜘蛛,我是猎物
你们那精巧的网络住了我。
却反而为它向我控诉。
我将被吃掉。我曾无知无觉。
我那些死去的half-siblings
推举出了我,奉我为女王
戴上花环,在十二月做一个祭品
我是小小的器皿,小小的工具
绿水冰释,投入其中,便漂浮如丝缎
腐烂如丝缎,我是外化的羞耻
爸爸妈妈,那个结局,我看见了。
但我脸揉成一团地哭泣,我已弃械
无法被鼓舞,我已一败涂地
我的血不在壁画上,它将干涸
我夤夜翻滚,痛苦如昨
这也不是真实,这是修饰
这是早晨的昏聩,被掐掉茎的抽搐
夜晚属于我和你,亲爱的药片
而献给白昼的,是多余的诗
End
作者: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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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BL/伪骨科
1、
她想她一辈子爱过几个人,父母,师父,楚烨,却多少忘了她自己。
-
无尘宗不算个名门大派,在众仙门中人脉单薄,在遇到她之前,她的师父静衡真人成日想着就是振兴门派。毕竟上仙八大仙宗里,只有她们这门派清一色的女弟子。
无尘宗,修的是个了无痕。
她师父捡到她的时候,她的父母刚走,灾荒年里将她抱在怀里,一个女娃没被卖掉,没被吃掉,咽下了父母留下最后一口吃的,乖乖躺在他们的尸体里。
静衡真人见到她时,小女娃瘦骨如柴,身上的根骨确是难得一见。她问:“你愿同我一起走?”
汐颜儿只是摇摇头。
她指了指身边的父母,又张着嘴指了指肚子。
她想呆在爹娘身边。那两具干巴巴冷冰冰的尸体是她的天地。
-
汐颜儿在七岁那年明白了死。
静衡真人花了小半月,让这个不愿开口的哑娃娃上了无尘宗。
终于又花了半年让她开了口。
小娃娃张嘴的第一句是一声哭,张着嘴嚎着,眼泪从通红的眼眶往下滚。
那一刻,她明白了天地有离分。
但汐颜儿却天生固执。
那是她的脾性,认定的东西就一个,一辈子固执的事就一个,除非死了。
除非没了。
就像她师父在她上仙门替她卜的那副卦象。
天雷无妄——顺之可得,强求无期。
可她没听。
_
汐颜儿在无尘宗的第二十年,从筑基期成功修炼至金丹初期。
用全门派的话来说,汐颜儿小师妹是真正的天之娇女,天生天养的水灵根,同无尘宗的万象剑法几乎相得益彰。
可汐颜儿不晓得。
她只觉得师父让她学,她就该会。
她没了父母,师父便是她的天。
那些年众仙门里出不出几个人物。
算起来,唯一能与之抗衡的怕只有上仙宗的萧五道,而那个白冼月白长老的入门弟子也还比她入仙门早了十来年。
她是甲子难逢的璞石。
静衡真人算来多少是捡了个宝。
于是,年里年去,汐颜儿风头日盛。
她面容姣美,加之天赋极高,一下子跃入成为了仙门十大弟子。
而且还是唯一一位女弟子。
修仙者大多也不是无欲无求,结个道侣度过着漫漫百年千年倒也不在少数。
她却无心于此。
在这浩浩仙门之间,唯一让她上过心的,除了她师父,就只剩下那位身居众仙门之首的第一仙尊——羽凌风。
汐颜儿还记得,她第一次宗门大会入了三甲,那位上仙宗仙尊在观席台上起身。他一袭白衫,衣袂烈烈,对上她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仰望着那个众人瞻仰的对象,只觉得那人身后的天地之间似乎升起一层薄薄的白光,像漆黑乌云中蕴藏的滚滚暗雷,但电闪雷鸣间中又透着天光乍破的大盛之势。
她师父后来告诉她,那便是大乘之境。
仅差一步便是天道。
仙门之尊羽凌风。
那时候汐颜儿想,如此厉害的人,他的传承之人将是如何。
后来,她才意识到,她当时电光火石的一丝心念,竟成了她一生的劫数。
-
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是在宗门大会的试剑台上。
十年一度的宗门比武,她作为无尘宗首席弟子出战。
擂台另一方,白衣少年执剑翩然而下,他眉目清俊,目光带着三分恣意,身形一退,朝她做了个请的姿势。
她想,原来,这就是羽仙尊的弟子。
根骨不错,假以时日也许会是个人才。
可惜,还不是她的对手。
那时,师父让她无论如何一定要稳入三甲,像这样境界平平的小弟子她自然没放在眼里。
谁知那人嘴却毒得很。“我师父说了,看着年纪比我大的,叫声师姐是应该的。”
想来他们修仙之人,若是入了筑基境寿命都是百年千年,谁还将年纪放在眼中。
可这人却像要故意提一嘴损她似的。
汐颜儿觉得可笑。
如何?这试剑台又不是姻缘地。
倒不知他那一嘴的醋味是哪儿来的?
她想着三招内将人压制,多少不要打伤丢出擂台便是。却没想到,摔在擂台上的会是她自己。
而那一刻,她心脉震痛,手心是麻的,像是仙气凝滞的迹象。
汐颜儿的师父静衡真人早已入化神境界,她们曾经过招时,她感受过那种境界压制,只不过,她师父疼她,从不忍使出全力。
那电光火石间。
白衣少年人居高临下看着她,道;“师姐,承让了。”
天空云雾消散,天光透过千丈高空落在楚烨身上,他逆着光周身一片朦胧又刺目的白,像是天幕狠狠朝她倾轧而下。
汐颜儿忽觉得喘不过气。
她想,这不可能。
她不相信眼前这个不过十来岁的少年人能有这样的实力。直到萧五道落败,高高的观战台上一道白光打下,擂台上白衣少年人浑身元婴境的修为溢散而开。
“元婴初期?楚烨竟是元婴初期的修为!”
四周一片喧哗。汐颜儿蓦得抬起头。
她望着高台上的仙门之首羽凌风。
与过去高高在上的凌厉气势不同,那日的羽凌风敛了修为,如同凡人一般散漫得摇着折扇,与其说像个仙人,不如说像个富贵人家的闲散公子。
只是他望着楚烨的目光带着种骄傲。
温润柔和的气质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可眼中欣喜的目光确是真切的。
她还没得及惊讶。试剑台上的白衣少年人脚尖一点,他像一只归途的家雀,飞快得落在白衣仙人身边。
高高的观战台上,少年人像是一瞬间褪去了刚刚的剑拔弩张。
不同于对战汐颜儿时的傲气和尖锐,楚烨忽然笑了起来,眉目间尽是温柔和喜悦,还有一丝一闪而逝的讨好。就好像天地之间,只有他眼前这一个人。
她诧异得望着,看着那两个白衣飘然的人并肩而立,最后目光落在楚烨的眉眼间,她没移开目光,那一刻,她的心口像是被风吹了一个洞,呼啦啦得陷入了一地兵荒马乱。
楚烨。
她在心中默念了这个名字。
一时间,千回百转。
2、
汐颜儿没想过爱人。
就像在她上万宗仙山时也没想过自己有一日会修仙问道,甚至成为他人嘴里的最强弟子。
楚烨的出现,像是一片意外的叶落入她的心湖,涟漪阵阵。
她立身于波涛之外,看着自己沦陷。
她开始打听楚烨的过去。
她知道,原来楚烨也是孤儿,是和她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羽凌风从人间带来的。
除此之外,在他刚入山门的那些年,羽凌风对他不闻不问,他一个人长大受了不少的唾弃和谩骂。
她幻想着这个少年人独自在上仙宗成长的样子。
她开始学着心疼。
心口搅动得像是有些混乱的褶皱,无法抚平,搅得她心慌,只能难受得喘气。
她想,原来爱,是这么个意思。
她后来找着机会往上仙宗跑。
偶尔路过宗门,瞧见楚烨正和他师尊比试,白衣仙人一把折扇耍得好看,又不攻击,倒像兔子似的东躲西闪,气得他在后面喊;“羽凌风!你耍我吗!”
他眼里却在笑,阳光落在楚烨眼角眉梢,明朗又透彻。
她向来目下无尘,师父说无尘宗修的是无形无相,最高境界是以身为剑破万军。
师父让她求剑心,可她多年来剑心依旧无所答。
那一瞬间,她忽然明白了,她的剑,是要用来护人的。
而她的剑心。在这里。
-
汐颜儿听说楚烨被推下无妄崖的时候,她手上还拿着《绝尘剑》的剑谱。
天边远远似乎轰隆隆响起一阵惊雷。
又可能只是她的幻觉。
楚烨,魔族。
一个带着魔灵珠试图破坏仙魔结界的魔种,被上仙宗仙尊羽凌风联合各长老合力打下无妄崖。
而上仙宗羽凌风大义灭亲清理门户,终救三界于危难之中。
一时间,那个在宗门大会一战成名的少年人,被说着是百年难遇的天纵奇才,成为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人人都在为他的死叫好。
可汐颜儿明明记得,村民找他求救时那人只身涉险的模样。
那样迫切诚然的样子,又怎么会是装出来的。
那日,汐颜儿只身去了上仙宗。
同在八大仙宗里,她一路而上无人阻拦。
只不过羽凌风不见客。
她不顾拦阻推门而入的时候,门里的人只是微微抬头看他。
那人怀里抱着一只兔子。
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时候,愣了片刻,像是接收到了什么信息,目光悲伤了起来。“你是来问阿烨的……”
阿烨。
她想,他叫得真亲昵。
她望着羽凌风说了一句。“阿烨死了。”
她看见那人一时间惶然的神色,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兔子。
他张嘴似乎要说话,又说不出声,最后朝她笑了起来。
【……知道了】
他睁着眼,眼眶通红,像是他怀里的兔子一样手足无措。他又无声地说。
【我知道了。】
汐颜儿脑海又闪过少年人一跃而上飞向他所在观席台的样子,衣袂翻飞,宛若归雁。
她本想问羽凌风。
你不会心疼吗?
可那一刻,她忽然又觉得,不必再问了。
-
无尘宗多年从未有男子入内。而她汐颜儿不但带了一个男人,还带了一个灭世的魔头,简直可以称得上欺师灭祖、大逆不道。
汐颜儿从没想过自己会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
可将楚烨带回来的时候,她没有丝毫犹豫。
无尘宗离无妄崖的距离很远。
楚烨是如何逃出,并晕倒在这附近的,汐颜儿没有头绪。
她只是在确认楚烨气息后一颗心缓缓沉了下来。
她将楚烨带回无尘宗,小心将人藏起来,认真照顾他。一开始的楚烨很不配合,甚至对她恶语相向。
那个浑身是伤的少年人,周身像是冒出锐利的尖刺。他问她为什么救他。
为什么?
因为见过你恣意的样子,受万人拥戴的样子。所以不忍心。
我很庆幸你活着,却也希望,你好好活着。
哪怕我可能会被赶出门派。
汐颜儿天生的固执,她已经做好了被逐出师门的准备。
可她没想到,这件事,她的师父是同意的。
“无尘宗的宗主,谁说只能是一个人?”
楚烨养好伤站在剑冢正殿的时候,仰头看着匾额上的“道冠诸天”,说道。“你要的是门派兴盛,而有我在,我保证无尘宗会成为仙门第一宗。你不是当心天人五衰之后门派毁于你手吗?而我要的只有一样。”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只有一丝似笑非笑的邪气。
“我要上仙宗,灭门。”
3、
万宗仙山仙门十脉,当年仙魔大战,最后仅余八门。
无尘宗作为万宗仙山八大宗门之一,多年来人丁萧条青黄不接。
年纪轻轻的静衡真人当初临危受命,扛起了这风雨飘摇的门派。而汐颜儿是她多年来收的最有潜力的弟子。
静衡本身修为不高,也自知比不上其余掌门,为此,总是要让汐颜儿在宗门大会上争一争。
修仙门派面上一派祥和,多少心里的鬼主意咔咔作响。
想来当初仙魔大战两宗灭门,究其原因不是大战死伤,而是后两年的门派吞并。无尘宗是上仙宗的盟友,而今上仙宗如日中天,这个苟延残喘的门派,最忌惮的也是上仙宗。
今日敌,明日友,她和楚烨的目的竟然出奇的一致。
无尘宗在静衡真人执掌两百年后,将掌门之位传位给了自己的亲传弟子汐颜儿。这位年纪轻轻的女修一朝之间突破化神境。更有意思的是,无尘宗本次接任掌门的有两人,除了汐颜儿,另位则是当年仙魔大战中身受重伤,在无尘宗闭关百年的无尘长老。
没人知道这位长老的模样。
只有汐颜儿在无数个夜里,看着坐在城墙上的楚烨,一袭黑衣,抬头看着天一言不发。那时,他身上镀着银色的月光,还有时隐时现的魔气。好像要伸手去摘头顶上的那片月。
汐颜儿静静看着,想到画本里的那句诗——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她想。
那就是她的断肠人。
-
无尘长老与汐掌门统领无尘宗的那些年。
是仙门八宗最风云变幻的几年。
无尘宗杀伐果决。短短数载,仙山八宗下设共十九门,或战降,或被联合吞并。
一时间,无尘宗宗门日盛,大有直逼仙门之首上仙宗的架势。
当年的楚烨就像是放归山林的豹子,露出獠牙,于夜间暗伏一口口吞并着他需要的血肉。
他平时不露面,只必要时戴着半块面具出现在清剿的现场,一人则万夫莫开。
也是那时候汐颜儿才想通,为什么当年发现楚烨时,那人的伤并不重。更多的只是灵力混乱造成的昏迷。
魔灵珠救了他,让他在无妄崖的烈焰滔天里重塑了经络骨骼。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还会留着圣灵根。
那一身仙骨,早该在无妄崖被废了才是。
那些年楚烨修为日进千里,经脉却像烧断的绳索一日日毁一日日重塑。
当初让他引以为傲的圣灵根如今就像一个团燎原的火星,在他魔气肆意的经脉里炸开每一寸经络。魔灵珠和他融合得越好,深夜里的反噬就来得更猛烈。
好在,还有一个汐颜儿。
无尘宗的心法大化无形,相生相合,可为人调节灵脉之气。
静衡真人曾对她说,楚烨身为魔族,阴差阳错易经洗髓有了圣灵根,如今被魔灵珠寄居,仙魔不容,身上两股力量相冲,稍有不慎就会爆体而亡。
若是楚烨将来企图打开仙魔封印,或者最后暴露招致门派杀戮,她只需为他调息时,让真气逆行,并将所有罪责推于他手,可当做清理门户。
到时候无尘宗还是无尘宗,众仙门不会为难她。
这位前掌门将一切事情都想得明白,却算漏了她的小弟子。
汐颜儿杀不了楚烨,她舍不得。
但她也的确相信,楚烨并不会祸世。
那个上仙宗里明媚的少年人,眼神里满满留恋世间,好像来人间就是为求一粒糖果,够甜了,便心满意足得如同倦鸟归巢。
而今,她想做他的那颗糖。
让他长久留恋这人间。
今日不行便明日,明日不行,还有长长久久的千年百年。
他们修仙之人,倒是能活得很。
4、
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楚烨捡了一只兔子。
一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兔子。
攻城略地那几年,楚烨有次着了道,本该被瓦解的奇琊山两大仙门暗中联手,合围之下,意外坠下悬崖。
汐颜儿带援兵下山救人时,浑身是血的人怀里抱着一只兔,而他一旁是同他半斤八两的母兔和一堆被啃烂的野兽尸首。
四周魔气肆虐。
那人和染血的幼兔一起,精疲力尽倒在杂乱的草丛里。
受伤的人将兔子小心翼翼揣在臂弯中。
他去了半条命,仙魔之气逆行,滚滚煞气让周遭树木都渐次枯萎。可他心口是用仙气包裹的小结界,里面纯白的灵力如雾气围绕,兔子动着它的三瓣嘴,他染血的眼角眉梢带着笑,像极了汐颜儿在上仙宗那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
无尘宗的那些年,但凡是入了门的弟子,都知道宗主最金贵他家的兔子。
草料要好了,住处要暖了,冬日不能有风,入了夏还要透气儿。
汐颜儿有时候觉得有趣。
楚烨这个杀伐果断的掌门人,在外头那些仙宗下部来看,就是个闻风丧胆的存在。
在兔子面前,他眉眼温柔得像是三月的山水。
也因为这只兔子,汐颜儿能时常坐在楚烨身边,兔子亲近她,楚烨抱着兔子在城墙上看月亮时,她也坐在他们身边看。
她问。“阿烨,你很喜欢郊郊?”
郊郊,那是她给这兔子起的名字,楚烨没有反对,他只说。“我以前有过一只兔子。”
“那后来呢。”
“被羽凌风烤了。”
-
羽凌风。
汐颜儿有时候也很难形容这个人。
她曾以为他仙姿卓然高不可攀,却见着他被楚烨一路追着打的样子,又觉得这个仙门之尊有些半拉不着调。
后来她以为羽凌风爱徒心切,却又听到他亲手将人打下无妄崖的消息。
但一面是三界太平,一面是身为魔族的徒弟,她似乎能理解羽凌风为什么这么选。
而这些年,她也没再听说羽凌风的消息,只知他在将楚烨清理门户后便宣布闭关。
关于羽凌风当年将楚烨推下悬崖的版本仙门中流传有百种。
汐颜儿并未见过。
楚烨也不愿说。
她只是偶尔提及羽凌风,从楚烨那字里行间里刻画出一个古怪的人。
蠢货,胆小鬼,阴毒小人,善心太过,像是两个极端,隐隐约约勾勒出两个身影。
想来,汐颜儿还是多少还是羡慕羽凌风的。
羡慕那个明媚恣意的少年人,曾将自己所有的敬佩,快意交给了他,一颗赤子之心,却又被他狠狠摔碎。
她曾为他不甘又为他委屈。甚至想,将来楚烨要是杀上上仙宗,她是拦还是不拦。
但那都是很遥远以后的事。
而现在,她坐在楚烨身边,看他一生黑衣融在夜色里,怀中的兔子纯白,像是在他心口点了一盏灯。
她只想这样的时间再长一点,再久一点。若是时间不再前行便好。
毕竟世间,也许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候了。
她一日日望着。
直到第九年,她的师父,静衡真人离世。
-
仙家如凡尘,若不能问鼎天道,千年百年也终究逃不过陨落的命运。
静衡真人散尽修为,为的是门派兴亡和传承,多少也算死得其所。
只是这位无尘宗前任掌门死去的消息并未外传,就和百年前无尘真人重伤在闭关其实早已身陨一样,都是不需要外界知道的秘密。
无尘宗依旧扶摇直上,一日千程。
那日汐颜儿站在大雨里,看着剑冢一道白光闪过,白虹贯日落于葬剑台,铿锵之声远远传来,想起师父为她渡了三百年真气后的那夜青丝变白发。
她在雨里站了很久,久到头顶的雨水被遮挡。楚烨撑伞站在她身后,目光看着葬剑台。那是他许久以来,第一次没叫她名字。
他说。“师姐,时候要到了。”
那时的楚烨周身遍布难以压制的魔气,胸前魔灵珠的侵蚀密布蛛网一样的黑色纹路。
与其说是魔,倒不如是纵行于世间的魑魅魍魉。
她忽然想起静衡真人给她传修为的那日,楚烨靠在剑冢外的走廊上,身上还有没好完的伤。他说。
“这化神境的修为你不收怎么统领宗门。放心,修为散尽罢了,我也试过,她多少还能活个十年。”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楚烨要散尽修为?
她的师傅是为了山门,为了千年基业,而楚烨是为了什么。
她想问,却又开不了口。
衡真人死去的后半年,楚烨加快了宗门扩张的速度。
山门十九门已有五门劝降,奇琊山两度战败正式归顺;八大宗门中少阳宗、衍天宗已达成联盟,连山宗是敌是友以利为凭,纵横整个仙门,几乎近半以上渗透了楚烨的势力。
可同时,魔灵珠的吞噬和圣灵根的反抗将他的经脉烧的七零八落,好在他身为魔族,血统纯正,一次次扛下来,一次次反噬也愈发来势汹汹。
是仙是魔,是黑是白,总要选一个。
若是不选,便是逆天而行,天道天劫应声而来。
楚烨最大一次反噬来得很快。
无尘长老的阁楼被汐掌门用结界牢牢封了起来。
魔气像是源源不断的潮汐在深夜的结界里翻滚,圣灵根的光如同一道航船的锚狠狠从黑气的中心炸开。
汐颜儿用尽浑身灵力压制住结界四周,无尘诀心法化作万千金色符咒大雨般落下。
楚烨的嘶吼声像是一只被困囚的野兽,被斩断骨骼,剥皮拆骨。
她心口震颤,万千思绪激荡。
她长衣广袖,红衣浩荡,浑身红光照亮了万宗仙山的半边天。静衡真人的化神境被她在一念之中跃至炼虚。
她真的怕楚烨死了,那一刻,无尘宗的大象无形被她烙印在心中,她真的化成了一把剑朝着楚烨心脉间最暴虐的一团影子劈了下去!
无尘宗的心法,目空一切,包容万象,讲究的是融和和相生。
她没告诉过楚烨,在为他调理灵脉的时候,那些炸裂的灵脉会让神识相通。
其实她隐约见过很多关于他的记忆。
画面遥远。
就像是一些残旧的碎片。
碎片里,有漆黑的囚室,有秋日的暖阳,又鲜血淋漓,又有草木如春。
每一次,她都看得不真切。
过去,那些朦朦胧胧的画面会让她感觉和楚烨更加贴近。
她总想着,如果有一天看清了,是不是就能走进楚烨的心里了?
而那一刻,她看清了。
楚烨所有的记忆像是无数碎片排列成天空中的星辰,痛苦,喜悦,悲伤,不甘全部布满她眼前的世界。她张开手。它们像羽毛一样一片一片落下来。
那是楚烨的灵海,有破烂不堪的焦和地面,和烟波浩渺的满满星辰。
一时间,万千华光融进汐颜儿的眉心。
她想。
原来……当年楚烨并不是被羽凌风推下悬崖的,他是为了他散尽了魂力,想着哪怕十年,五年也好,跟在他师父身边。
他原来已经重活了一世,这辈子只想干干净净,不怀恨意地,想这么好好活着。
因为这世间有羽凌风。
繁花盛景,朝暮荣枯,不敌这一个羽凌风。
可他还是选错了。
他被打落悬崖,那个联合仙门一起围剿他的人却牢牢抓着他的手,他想,有什么用呢。你不想我死,可这世界也不容我。你也骗我。
那一刻他想着死,掰开羽凌风的手往下坠。
无妄崖烈焰滔天,是所有仙者的埋骨之地,他的骨骼皮肉被一寸寸烧毁,最后烧进他的心口,烧到灵根,他忽然感觉疼了。那是他两辈子唯一得到的东西,于是那个天生魔族的怪物蜷紧了心口,将那个破损的圣灵根护在怀里。
万宗仙山真大,一眼望不到头。
他浑身是伤,魔灵珠一点点恢复他的皮肉骨骼。可他不知道去哪儿。
去哪儿呢。
去哪儿呢。无尘宗之后,便是上仙宗,那儿有个屋子,屋子里有个羽凌风。
那就去那儿吧。
“师父……”
-
无尘宗烈焰焚烧过的无尘阁,四周是将息未息的火苗,和层峦叠嶂的山峰。
月色透过屋顶破碎的抬梁落了下来,汐颜儿怀里抱着昏迷的人静静坐着,楚烨浑身是灵力冲撞后未及消散的伤口。
血液被烧焦后和火星子一起遍布一地的黑。
汐颜儿低头看他,发丝落在他苍白的脸上,此刻的楚烨闭着眼,熟睡得像一个孩子。她伸手,将他脸上被汗沾着的头发拨到一边。
怀中人睁了眼,不知将她认错了谁。他问她。“……为什么,不选我……”
一滴水忽然落了下来,砸在汐颜儿手背上。
不是不救,而是不选。
他从来知道那人不想杀他。他只是恨,恨那人为什么不信自己真的能为他散尽魂力,无妄崖太高了,也太疼了,重活一世本他以为可以走向好结局,却不想在三界面前,那个人还是没有选择他。
明明那人和他说不解开封印,他记着;让他不要屠万灵,他也记着。他不想他死,却又让他再无处容身。于是以魔族之身死死咬着一丝仙骨,筹谋多年,只是为了名正言顺再见一面。
楚烨嘴角的血顺着脖颈滑落,他用尽力气抓住眼前的人,将她拉近怀里,先是低低地呼吸,接着急促得无措得啜泣了起来。那是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哭,哭得像一个孩子。他问。“……你为什么不选我……师父,你为什么……不要我啊”
何处寂静地有风惊天而起。
她总以为还有百年千年,她可以慢慢等,可她发觉她可能永远等不到了。那一瞬间,她好像懂了眼前的人,懂他为什么一日复一日望着月亮。那月亮上有他的玉兔,有他的嫦娥,还有他的桂树团团。
他们心上都有一个心上人。
因为太过在意,太遥不可及,哪怕近在咫尺也不敢开口。
他的爱是他,他的恨也是他。
-
那夜,汐颜儿抱着浑身被冷汗浸透昏迷的人静静看着天空。
她又想到当年濒死的自己。
那时候她还叫小月儿。
她娘给了她今天的口粮,娘说不饿,她便吃了。
冬日的天真冷。
娘将她抱在怀里,和爹爹靠在一起。
她依偎着他们,饿着肚子,等着明天的下一个馒头。
可有些东西求不得,要不了得不到。
从一开始,就错了。
6、
十年一度的宗门大会,出了件大事。
当年落下无妄崖的魔种楚烨,摇身一变成了无尘宗的掌门参与了仙门大会。
仙山八宗,一团乱麻。
无尘宗所有人一口咬定,那楚烨早就死了,此刻的,便是百年前就在无尘宗重伤闭关的无尘长老。
他浑身一派正统真气,半年魔气没有。
而宗门八宗十九门多是楚烨埋下的势力,有近半掌门愿意为他作证。
想要去隐藏一件事,倒不如改了他,将他明目张胆放在阳光下。
如此谁都没见过无尘长老。
但谁也都见着了此刻的无尘长老。谁又能说他是当年死去的魔种楚烨呢。
那夜,万山仙宗剑拔弩张。
兵戈将起前,闭关近十年的上仙宗仙尊羽凌风忽然现身,目光扫过众人。“你们都说这是阿烨,好,现在谁去无妄崖跳一下能爬上来,我立马替你们将他杀了。”
他手中这扇轻摇,一双眼望向楚烨时,目光怔怔,却再说不出一句话。
楚烨回到无尘宗时,身上压抑的魔气反噬,几乎晕厥过去。
汐颜儿那天没有去救他。
她坐在过去楚烨常在的那个高台上,望着上仙宗一袭白影,飞鹤般落进魔气肆虐的无尘阁里。
她觉得楚烨这个师父真是厉害,究竟是差一步天道还是早把天道抓手上了,怎么什么事好像总能提前知道。
大乘境的仙力像一团月明晃晃照亮了半个山门。
先前还怒涛卷天的魔气顷刻风起云散。
都说无尘宗的心法包容万象,可真要救人,又有什么能敌得过大乘境的真气。
汐颜儿抬起头将楚烨只兔子抱在怀中,静静看着天上的漫漫星辰。
她想。
今夜
天上月落了凡尘。
终有人,得道成仙了。
-END-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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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他们都是忠厚诚实的人……”
家乡的中学请安德鲁回那儿做演讲的时候,恰逢初春,天气还带几分寒意,皮草卖得非常好。过去的这个冬天里安德鲁的皮草被一个女明星穿上了身,同款在各大网站被哄抢一空,当然,他的生意不仰仗这一次广告,六年前,他的产品就已有很好的口碑了。当时他三十四岁,正值壮年,而且单身。
现在他写演讲稿的时候,能听到菲欧娜在客厅里对Bucky柔声说话的声音。它叫Bucky因为菲欧娜喜欢《野性的呼唤》,而她却不像约翰·桑顿。她金发碧眼,竞选过啦啦队长,除此之外,只不过是最普通的那类女孩,他俩的订婚让所有安德鲁的朋友都有几分意外。他们了解这个来自小镇的男人,刚刚来到大城市时,怀揣一点可能是祖母留下的妆奁,疯了似的搜寻一切报纸,直到今天他的书房里还堆有它们的遗迹。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也开始做工、泡妞,东一榔头西一锤,慢慢显露出头角和本性:原来也有打算,有报负;原来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随身携带圣经,有一次被临时退订,一个朋友去接他,就看到安德鲁在翻那本卷边的书,像只歪着头看东西的狗。
也因此他们拿这个劝他:太年轻的女孩儿怎么会理解你的信仰?她就缺乏那个注意力。她那个灵巧的小鼻子,充其量是想嗅一嗅纸币的芳香,名牌衣服鞋子,包包,手表,不过如此。安德鲁带菲欧娜去朋友聚会,一桌四十上下的男人和他们三十、四十不等的女眷,唯独菲欧娜夹在中间,安德鲁的朋友们面面相觑,有性子直的脸上已经带了尴尬之色。女眷们和她聊着天,询问她两人的初见。菲欧娜不在乎地把这些都说出来:她当时在餐馆做兼职,贪财的老板克扣她的加班费,她还病着,发着烧,最重的一次感冒,眼睛是红的,嗓子哑了,和老板大吵大闹。吵完了,还是没有要到钱,她哭了,泪眼朦胧地,一步撞到一个男人的怀里——也就是他。安德鲁,穿西装,头发剃得很短,将近四十的男人。
女眷们听着,微笑着,瞅瞅安德鲁,拿眼神彼此交流一通,心想,他多半确实是认真的。
他俩如今已经要结婚了。回家乡,不仅为了演讲,也为了看一看安德鲁的家,尽管它只是一具空壳。安德鲁母亲产后不久即离世,父亲大约是在他离开家乡几年后得病的,安德鲁没见过他最后一面,而且并不悔恨。
菲欧娜进来了,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她的手上戴着两枚戒指,一枚是白金钻戒,另一枚是黄金镶红宝石,样子古朴,色泽如血。当他的手放在她的手上,就感到一阵凉意,飔飔如雨。
“你不去睡觉吗,这么晚了?”她望一望他电脑上的稿子,眼睛落到末尾:感谢我的家乡,感谢父亲,感谢在我生命中偶遇的人。“最近好忙,要早点起床不是吗?”
“好。你先去睡吧,我去……”
“我知道你又要去夜祷。”她抢先说,“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你一去祷告,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
“菲欧娜。”安德鲁刚叫了一声,她忽然跳了起来:“简直是受罪!”
喊出这句话后她平静了一瞬间,站着,注视着安德鲁。他倒是处之泰然,连一点无奈也没表现出来,充其量有点困惑。他合上电脑,起身,眼神交汇间,菲欧娜又说:“我们快结婚了,安德鲁!我是跟你结的婚,我不是……”
她深呼吸:“随便吧!”她的心里已经在后悔自己发了这一次火,因为青少年的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她丢下他走向卧室,脱掉鹅黄色的家居服,倒在床上,不禁眼中泛泪。
有人从她后面贴过来。那人搂抱着她,低声说:“哦。对不起,菲欧娜。”
“你不是去夜祷了吗?”她听到对不起,眼泪流得更凶了,波动的液体模糊了一切,但却立刻回身抱住了他。
“不去了。”他说,“不会去了。”
“我只是不想……我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之间不应该有别的。”她啜泣着说,而他紧紧抱着她的双肩,用一种如梦似幻的语气说:
“不,不会有别的了。”
入睡前安德鲁想到了父亲。想到了让父亲没几个月就撒手人寰的病。他并不悲伤,相反,在过去的岁月里他还痛恨这个男人,他小小的心灵里不解这个男人何以能表现出如此的老辣同时又兼具如此的冷漠。父亲和安德鲁一样信仰基督教,从没有落下过一次晚祷。安德鲁七岁那年,晚上贪玩错过了晚祷,父亲扯着安德鲁的耳朵,把他像个小兔子似的提溜了回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安德鲁跪倒在地,父亲蹲下身,劈头甩了他一耳光,让他对着基督反省自己的过错。那时候安德鲁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只想蜷缩起来。他想:为什么只有我没有母亲?
第二天一早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的手在雪里冻得通红,半边脸还肿着,理所当然地没打中什么。但父亲对此不发一言。父亲只是干脆利落地一枪,打中了一个什么,安德鲁吓了一跳,他的角度只能瞧见父亲端枪的手与那柄猎枪。父亲在看他,过了好一会安德鲁才意识到他是叫自己跑过去。他在前面跑,父亲在后面,他发现那是一头小鹿。父亲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敏捷地剖开鹿的肚子,血一下子流了出来,在雪地上冒着热气。父亲叫安德鲁把手伸进去。安德鲁头皮发麻。鹿的腹腔中暖和得难以置信,挨挨挤挤的器官又软又滑,但他能感觉到血液正在一点点地冷下去,一点点变得黏涩,就像……机器停摆了。他一抬头,看到父亲的眼睛发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父亲低声说:怎么样?可以这样来取暖。
就在此刻,入睡前的安德鲁想到一个可能:父亲是在向安德鲁示好,或者说,表达无声的歉意。这个想法让他浑身发冷。而小安德鲁看着父亲的笑,突然感到他是那么陌生。他抽出手,把两只血手塞进雪中,默默忍住喉咙里的叫喊。
父亲是个鳏夫。如果安德鲁结婚了,那毫无疑问,形式上就又靠近了他一步。
但是,当安德鲁初次想到自己将会结婚的时候,他并没想到这个不祥的预示。他心旷神怡,好像偷吃糖果,而又知道主人绝不会在意。
他关上车门,彷徨四顾。他首先看见灰白的天空,灰得就像简妮的围巾穗子。随后他看见一家旅店,就在森林边上,突兀矗立。
简妮从另一边下来,红色玛丽珍鞋顿时陷进泥里。“别动!”说着,他就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将她打横抱起。他听到她的笑声,像泡泡一样,轻飘飘,晃悠悠,荡到天上去。这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裸露两条象牙雕就的细瘦手臂,躺在他的怀里,皮肉不能饰骨。
上帝保佑我,安德鲁在心里说道。他的靴子踩进雨后的烂泥里,每一步都像碾着青蛙,呱唧呱唧,惨叫不断。这里是村镇的边缘,或许曾经有不少旅行者自驾游经过?但如今这个季节,这个天气,也只有他们两个。他自己的选择。好逸恶劳是人类的恶习。
简妮的双眼比晴天还蓝。她的头发原先也像太阳,但如今剃光了,她从安德鲁的怀中跳下,就像一捆柴火,让人担心她会跌得七零八落:“谢谢。”
“别跟我说谢谢,简妮。”
她笑笑,踉跄一下站住。
在坡下,房屋鳞次栉比,看起来似乎都比这栋房子更光鲜些。他们两个牵着手走过去,发觉旅店内空空荡荡,只有柜台处站着一个妇人,在往手上涂蓝色的指甲油,看到他们来了,把小瓶子随手往旁边一放,问道:“要一间房吗?”
“对。”简妮说。她挎着个小黑皮包,此时就低着头在里面翻钱,一边又问:“多少一晚上?”
妇人的手放在柜台上,那是一双皮粗肉垮的红手,指甲油没涂好,更加不像个样子。她微微前俯,盯着简妮的皮包,于是恰好和简妮目光相撞。妇人偏头说:“你们什么时候走?”
“到早上。”
“到中午好了!”她提醒,“晚上下大雨,早起估计还不能干,你去哪里?”她说了钱数,简妮抽出几张钱币。蓝指甲把它们拈起来,放进抽屉里。
“我们不去哪里。在国内,随便走走。”跟在简妮背后的安德鲁这才说。他们两个上楼去,在楼梯上,他回转身,俯视老板娘。而光着头的女孩继续走,登登,登登,步子踩在步子上。
“她没问你的头发,这个女人倒还可以。”安德鲁有心要找点话说,他把箱子打开,里面只是简妮的东西。几瓶药,一把瑞士军刀,四件不同的衣服,两双鞋。他把其中一瓶药拿给简妮,看着她吃下去。
他直觉她身体不够好。
简妮吞进药,脸色并没有变好。她立刻拉开腰侧的拉链,深呼吸着仰躺在床上。过了几分钟,她问:“你为什么不上来?”
安德鲁立刻脱掉衣服——因为简妮不喜欢他衣服粗糙的质感——爬上了床,搂抱住她。她的皮肤白得像纸。她简直像在他怀里挣扎似的,调整了一会儿姿势。他贴着她的额头,闻见一股不知名的幽香,她仿佛变成了他的一部分,于是可以渐渐暖和起来,他就是如此地爱怜她。
她躺着,忽然说:“安德鲁,我可能真的怀孕了。”
他一下把她抱得更紧,然后立刻又松开。
“不。”他用气声说,“简妮,你太累太累了,你搞错自己的感觉了。”
“不可能是我们的第一次。”她平静地说,“那是四个月前,我听说四个月肚子就会隆起。但,可能是之后的哪次。”
“但……我觉得不大可能。你在吃药啊。”
她握住他的手,将它引到她的裙子里。她的皮肤又滑又冷,在凸起的胯骨间,小腹平坦得可以毫无停顿地摩下掌去。
“不。”
“感觉到了吗?”
他俩同时说。她仰头看他,她的肌体是冰冷的火,在他手指上痛楚地灼烧。
他下楼去问老板娘要晚饭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涂指甲油。晚饭是面包和烧茄子,还有一碟子冷火腿。简妮基本什么都没吃。她非常艰难地吞下了一小块茄子,剩下的半点没动。他说:“简妮,你不是说你有可能怀孕了吗?那就吃一口吧,好吗——”
她说:“别管我。”她躺在红裙子里,两手交叠搁在小腹上,一动不动。安德鲁又尝试了一次:“简妮……”
她背过身去。
安德鲁把这些饭菜全都吃了。他下楼去还碟子,老板娘正支着两只手等待指甲油晾干。楼上的空气似乎与这里隔绝了,那里自成一体,凝固如糖块。而一到楼下他就听到雨声,老板娘说得没错,外面在下大雨,雨势滂沱,凉气从敞开的门一直冲到柜台边。
“要关上吗?”他问,老板娘摇摇头:“不必了,那就是风吹开的。”她低下头瞧瞧指甲,自言自语道:“晚上干得成吗……我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安德鲁就行。”
“好巧啊,我叫安德瑞娅。你有姐妹吗?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希望他叫安德鲁。”她吹吹指甲。
他笑了,打量她的脸。她又接着说:“是,要是我有个兄弟,今晚他就会像你一样,守在这里,这就会是我们的店,不会是别人甩给我的负担。”
“负担?我以为这是你的店!不是吗?”
“是我丈夫的。”老板娘说,“然而他经常出门。也是像你们一样,在国内,随便走走,那么久才回来一次。”
“他是做什么的?”
“什么也不做。”
两人都默然了。
安德鲁听到雨声,它混浊的、密密砸在地上的声音。雨冲刷一切,雨凌厉肆虐。他猜想楼上只有简妮一个人,只有她,卧在那片黑暗中。没有别人。她没有怀孕。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安德瑞娅开口了:“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她开车来我们那个镇,就这样。”
“我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可不像现在这样,连他的死活都不知道。”老板娘笑了笑。“但是那辆车是她的,这我倒没猜错。安德鲁,你愿意听我的告诫吗?”
“什么?”
“从她身边走开。离她远远的。安德鲁,你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老板娘没听到他的回应。但她听到了他的呼吸声,在雨中也突然变得清晰可闻。呼、吸、呼、吸、呼、吸。安德鲁张开嘴,有几秒钟都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笑,不表示喜悦,只是为了不冷场。他说。但是她没让他说。他给了她信心,尽管是悲观的信心。“你不要怪我这么说,可她远非一个什么中产商人的女儿。”她快速吐出这句话,感受到一种捅破窗户纸的微小释然。
安德瑞娅懂得这些。她懂得皮包,裙装,鞋履,箱子。她懂得它们在商业上的价值,也懂得要培养或支持这种品味,乃至本身就是这种品味的发言者所代表的价值。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中产阶级,那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那种出身的女孩子总归谨守规矩。然而简妮,她身上全无优裕生活熏陶而就的懒与闲。而这要坏得多了。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正确。所有人都不能原谅逃避,虽然它最大的可怕之处在于你无可逃避的时候,那巨大的痛苦会把人给压倒。道德审判,这些话就不要说了,始乱终弃,固其宜也,自己就违反了道德规范,哪还有什么要求别人的道德规范的权利呢?但不只是道德。如果说是为了欲望,为了别的什么,那说不定反而可以得到原谅。她说得眉飞色舞,挥动着两只手,蓝幽幽的十点在黄灯下翻转腾挪。雨始终未停,它们,落在这一片星球表面,宇宙中是没有雨的,更加没有蓝色。
回去后他上了床。简妮脱得浑身光溜溜,像一摊丝线。安德鲁凑过去,热烘烘地抱住她。
他提心吊胆,预备她开口再提怀孕,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反而是他忍耐不住,开口了:“明天,我们去医院吧,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真怀孕了。”
“不。”
“简妮,为什么?”
“我要死了。”
他半晌不能开言。她说:“我是认真的。”
然后,她莞尔一笑,说:“信上帝没用。我不想上天堂。”
“为什么要提上帝,这事情和他没半点关系。”
“我怀孕了。我要死了。安德鲁,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能生下来,那也无所谓了。安德鲁,你想要它吗?”
安德鲁回答不出任何话。简妮说:“雨还在下。安德鲁,你会想我吗?”
他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他摁亮一盏台灯,于是,窗外不息的暗雨,和床上睁大双眼的简妮都不见了。但他大脑却轰隆隆的,一团乱麻,根本想不到自己能做些什么。
为了简妮他已经跟父亲闹翻了。说是闹翻,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或许会是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出走。我要忘记这个人,安德鲁没说过类似的话,但他潜意识中是认同的。
但此刻他还能做什么呢?他把能做的都做尽了。
上帝保佑我。他想。这不是父亲的那个上帝。哦,父亲的上帝甚至不会让妈妈上天堂。父亲的上帝不会宽恕任何人。这是一个新的上帝。随后他又想道,我是个怯懦的人,因为,没有上帝,我似乎就做不成任何事情。
为此,上帝啊,请你怜悯我吧。
他两手交握,回忆起家中的小基督。他嘴里喃喃了一些祝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祈求些什么。
简妮就在他身后。她把手放在眼睛上,看不出她究竟有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安德鲁很晚才醒。他有点分不清这是早上还是中午,看了看钟,心里一惊,原来已经十点了。简妮躺在他身边,他推推她,发觉她身体是热的,心定了几分,又叫道:“简妮?简妮?起床了。”
她没动。窗外天色仍是灰白的,从二楼看下去,底下的地照旧一派泥泞。安德鲁坐起来,找出那把瑞士军刀,开始修指甲。
他一直迁延到十二点钟才下楼去吃饭。但楼下没有人,老板娘不在那里。他喊了几声“安德瑞娅”,也没有人回应。
他心一慌,隐隐觉得出了什么事,立刻就去翻柜台。钱都在那里,简妮昨天给的。甚至指甲油也在那里,原来还有一瓶粉红色的。
“安德瑞娅!”他大喊。他又安慰自己,她可能是出去了。他去开门,门摇动不开,从外面锁住了。
安德鲁静下心,暗想:可能她突然有什么事情。她不久就会回来的。好像即使为了那几瓶指甲油她也会回来。
可是他上楼去,仍然忍不住对简妮说:“那个老板娘不见了,门也锁了!”为了安抚,又加上:“不过我想,她大概是突然有什么事情……”
简妮没理他。她没穿内裤和胸罩,披着红裙子,两条腿岔开,坐在床边,转头看着窗外。她的小腹折叠着凹进去,底下两边是凸起的骨头。安德鲁惊觉她竟然瘦成这样。
“简妮……”
“我想走了。”
“简妮,我们现在没法走。门锁上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要走了,安德鲁。”
她蹲下身,在箱子里翻衣服,挑出一件黑色男装,直接套在身上。安德鲁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简妮……简妮!你不是说你怀孕了吗?”
“我们可以去医院。她大概很快就会回来。我们可以去检查……我们可以结婚。”
他的脸腾地涨红了,他说:“简妮,你现在怎么能走?”
简妮没回答。
“简妮!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吗?”他想起安德瑞娅的话。她说他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简妮穿上内裤,套上一条西装短裤,趿上鞋子。安德鲁站起来把住她的手腕说:“不要去……底下锁住了!简妮,你为什么不听我说话?”
“我不是上帝。”简妮说,“而且,信上帝也没用。”
她提起箱子,往外走去。安德鲁只呆了一秒钟就跳起来,拦住她夺下箱子。他拉开箱子拉链在里面翻找,手不停发颤,抖抖索索地握住了那把瑞士军刀,刀刃出鞘,指向简妮:“你不能下去。底下没有人。待在这儿!”
简妮望望刀刃,又望望他。安德鲁咬紧了牙,她苍白的脸上突然扫过一丝微弱的笑意:“拜……”
他刺了下去。他听到大吼的回音——是男声。好像,是他自己的。他的心疾速搏动,他胸口作痛,胃里烧起了一把火。
她低下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后退一步,从刀刃上滑了下去,软绵绵地倒地。黑西装上洇湿一片黏腻的光。
安德鲁眼前黑了一瞬。他蹲下身,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及这个囚徒又是谁。这个囚徒向墙壁挥拳。
他解开她的西装。鲜血仍在涌流,从她白而平的胸脯上,一股,一股,歪斜着,汇入地板。
也许他是完全凭着习惯用刀剖开她的腹腔的。刀切开肉的感觉竟是如此顺滑,如此轻松。他大口呼吸,然后把手塞进她的肚子里。那里温热得像晚饭的汤。他的手摸到了一团圆而韧的肉块,抽搐一下,缩回了手,倒在地上痛哭、哽咽,像即将断气。
他泪眼朦胧,把她塞进箱子里,提着她下楼。闪烁的泪光里他一脚踩空,连人带箱子砸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检查箱子。它很结实并没坏,他又擦了两把泪,起身去推门。门推不开,当然,因为它被锁上了。他又把箱子拖上了楼。那把瑞士军刀在箱子里面,咣啷作响。
他不再哭了。他浑身无力。他把箱子勉强推进床底,浑身像发疟疾一样打摆子。他重重呼吸,推开窗子,爬到了窗台上。
这些事情有其时间顺序,但更像是倒着发生的。这就是安德鲁醒来时的感觉,他在倒着做梦,这个梦在将他带回过去,带回三十分钟前。
他们忘记关灯。没有下雨。红光映着白惨惨悬吊的窗帘。安德鲁没有夜祷。他的胸口发胀,喉咙作痛。他永远不会再有哪个人了。他永远不会……
简妮的声音说:“安德鲁,怎么啦?”安德鲁浑身一震。
菲欧娜睡眼迷蒙地看着他。是她……是她这迷茫的、缥缈的、把握不住的声音。
也许他看她的眼神过于惊诧,菲欧娜似乎要坐起来。他赶忙按住她。“没事儿,只是做了个梦。突然醒了而已。睡吧。”
她不疑有他,点点头,侧身睡去了。
他躺下来,大口喘着气。他的眼角溢流出泪水,内心又感到那压抑不住的饥饿和恐惧。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担心那必将发生的事。他只担心它不来。尽管它一定会来的,睡眠一定会来的,在钟表嚓嚓、嚓嚓的蠕动中,他总会这样,就像以前那样,睡下去。
fin.
备注:我怎么总是写杀人,可能我是愤青(你也配)
随意
一
“DEFEAT”
英雄联盟对局失败的声音从电脑里面传出来。
徐鑫面无表情,一点也不生气!
哒哒哒
控制鼠标一会儿就把英雄联盟这个游戏给删除了
他把电脑给关上,准备学习。
把书从箱子里拿出来是《安徽省教师招聘考试》
徐鑫是个大专生,今年大三,明年就要面对社会了。
他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过了,但结果还没有出来。而3月末就要教师招聘考试了,他也不知道能不能考上,一切都是那么迷茫。
学了一个小时左右,徐鑫就不自觉的拿起了手机,在自己内心的慌张与不安中玩了起来。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他坐在床上捂着被窝,脑子里想着明天一定要早起,一定要好好学习,转眼就玩手机玩到半夜2点。
夜里妈妈起床上厕所看他还在玩手机就说了他,徐鑫也不听把头塞进被窝,继续玩,遇到好笑的还用手捶被子。
第二天早上赶着妈妈下班回家之前起床,把饭给煮上,然后坐在桌子上学一会习。
然后日复一日
二
“海贼王,我当定了!”
路飞双手向上伸出,语气坚定且自信的说出这句话。
小小的电脑被3个男孩给围住了,他们正在看《海贼王》
那个时候的徐鑫还没有带着眼镜,还没有那个经常扶眼镜的动作,还没有150多斤的肥肉。
还是班上最“靓”的崽!
他刚刚看完《海贼王》,此时意气风发,热血澎湃。
大叫一声,我乃天下第一大剑豪,徐鑫是也!吃我一记,三千大世界!
说着左右两手分别伸向了其他两位男生的菊部
啊!啊!异口同声,
一下偷袭成功,立马撤退。
其他两位都立马跳起来,追向徐鑫!
呼呼呼!
风一般的感觉,一口气跑了八条街。
无奈只能停下来,被迫接受了其他两位人的攻击。
疯闹一会儿,眼看天色不晚了,肩并肩回家了。
“徐鑫,你啥时候,和那个董XX表白啊!”“小聂,你啥时候把LOL的段位升到白银啊!”“龙辉,你喜当哥啊!”……
唉!对了徐鑫你之前不是想学英语吗?现在咋样啊!
别提了,我可是以后要成为小说家的人,学英语不爱国!
呵呵,你要是当小说家,我还是企业家呢!
是不是,半夜起来上厕所的起夜家啊!
去!去!去!
唉!小聂你的呢!你不是想成为渣男吗?
成功了吗!
是不是还没有谈过恋爱啊!
哈!哈!哈!
谈话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三
啶!是QQ特别关心的声音响起来了。
徐鑫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另外两个好基友的信息,他们明天下午回老家了,明天进行特别行动,网吧三连坐。
徐鑫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和书,手机电量显示不足,书本打开一看只看了50页,而距离放假已经回家10几天了。
啊啊啊,还是玩手机舒服。
睡觉,明天网吧连坐!
第二天,三基友及时的从出现在了网吧门口。刚进去就豪气冲天的充了50元网费,想起之前只能充两块,还是两个人一起玩。
哈哈,今天一定要玩个痛快!
先找坐位,嗯!正好三连坐。
准备进入峡谷,开始狩猎了。
谁知道网吧三连坐,越玩越沉默。战绩是把把的红
良久,只能回家,各找各妈!
四
徐鑫晚上的时候一直在反思,到底是因为什么啊!
之前玩游戏输赢都无所谓的,现在都怎么这样了。
想着想着又想到了其他的,明明初中的学霸,现在就变成了一个大专生,一个一事无成的废物。
山月记中曾有个这样一句话:“我深怕自己并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于是我渐渐地脱离凡尘,疏远世人,结果便是一任愤懑与羞恨日益助长内心那怯弱的自尊心。”
五
徐鑫在家里带了一阵子,过年的时候在南京的姐姐家过的。
过年的时候他的姐姐和他说着一些关于未来的事情,徐鑫感觉很无力,有点烦,但更多的是对于自己无能为力的一种自我无助,他在这短短的二十年中其实已经经历了好多了,自己的生病,爸爸和父母的离婚,小学二年纪时所经历的家暴全过程,两个牌子的杂牌鞋子……
唉!说一切都是因为什么呢!
徐鑫很无奈,现在只想毕业后找一个工作,从此躺平,混吃等死。
在这个世界上轻轻的的来,悄悄的走。
而小时候的理想早已支离破碎
佘三有一个理想,初中毕业以后,去家对面的工厂打工。
小学五年级时,他被一个梳着三七分头油油的叔叔带进工厂参观。徐徐打开的铁栅栏门,一眼望不到头的厂房,各种精密的庞然大物运作的声音……他眼巴巴地看着黑色的机器吐出一张纸,小学四年半的知识告诉他,白纸上列出了一个名叫王二喜的辞职员工,未发的工资剩余两千。
两千?那可是个大数目!
三七分叔叔撩撩头发捡起那张纸,看了几眼,随后在飞扬的碎纸里咧着嘴嘿嘿地笑着,干燥起皮的嘴唇正下方露出了一颗银色的门牙:“哎,小朋友,喜欢叔叔的工厂吗?”
“喜欢!喜欢!”
三七分叔叔指向那些轰隆运作的机器,弯下腰摸摸佘山的头发:“长大了要不要到叔叔这里工作,这儿可以给你留个位置,等你毕业了呢,就来我这儿工作。”
“啊……”母亲离开家已经半年了。佘山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时她只叫自己要好好读书考个大学,那时他没有说出一个字。如果家里不是那么穷……母亲会不会不再躺在床上哭了呢?
“好啊!”
“我们这可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你看看这么些机器运到这都是为了国家做贡献。不过,你看!既然都是我未来的员工,那小朋友要先帮我一个忙!”
佘山盯着这个叔叔窄而小的眼睛,视线往下移看到的却是一张聒噪不停的嘴霸占了整张脸,鼻子被不断飞溅出唾液的嘴挤开。
他闭上眼睛摇摇头,回忆起那张白纸上的数字:“有什么事?告诉我,我一定可以帮到老板。”
佘山觉得上学毫无意义有很多个瞬间,最初的那一个可能是在他的课本被初中最漂亮的英语老师扔在地上用一双亮的反光的黑皮鞋反复踩,其他同学视而不见的那一刻起。
他盯着凉晶晶的反光,英语老师的嘲讽和同学们的奚落被他推得越来越远。等待声音消失,他抬头仰望着那张脸,还记得英语老师上任的第一节课点名时笑着喊出他的名字:“余余山?”
他红着脸喊出声“老师我叫余佘山。”在哄堂大笑的潮水中没有人能听清那微弱的蚊鸣。无论是那时还是这时,他都站在课桌后,膝盖窝是后桌的不断向前顶的板凳,佘山摇摇欲坠,几欲坐下,他可以感觉几十个目光汇集在一处,如同聚光灯一般将他照亮,他不敢直视那些眼神。
他害怕从他们眼睛中看到母亲的眼睛。
他永远记得母亲对自己厌恶的眼神,直勾勾地瞪着他,仿佛从他的灵魂背后揪出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他几次假装天真地问外婆,他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从没去过爷爷奶奶家,也没有见过一次爸爸。
外婆只是抱着水杯别过头去不看他,指使他去做这做那。
因此四年级的他也只是别过头去不看母亲的离开的背影。泪水止不住地淌下。佘山弯着腰,呆呆地看着水泥地上的一颗颗黑色的泪痕。
或许,那一瞬间他在想,或许外婆也曾经眼睁睁地看着眼泪滴进滚烫的开水中,与它们化为一体。
他拿着那张纸在暴雨中奔跑,门口的保安打开了大门,直径带着他进了办公室。
“哈哈哈哈,你做的真好。”刘老板仔细端详着那张被雨水打得斑驳一片的纸,满意地塞进抽屉里,“你外婆说了什么吗?”
“没有,她得了老花眼。我告诉她,这是学校的通知,要家长签字。”佘山抱着双臂蹲在地上打了一个寒颤。
“很好很好,你回去吧。明天是不是还要上学?”他握住佘山的手臂,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一张红色的纸币,“辛苦了小同志,犒劳一下你。”
那处工厂还没有出现时那块地是隔壁家的两块鱼塘。在佘山的某一个暑假,鱼塘被抽干了水,露出了黑色的大窟窿。卖掉池塘,卖掉田地,那户人匆匆地搬走了。
挖掘机、推土机……一堆不知名的机器将鱼塘团团围住。他们不是想填上窟窿,而是推倒它。他们把窟窿挖得又大又深,漏出它丑陋的骨骼……
开学之后,佘山兴高采烈地招呼同学来自己家玩,不是来他的房间,不是来看他家门口的小河,也不是来他家的柿子树偷果子,而是来看家门口刚完工的工厂。他想着半夜悄悄溜进刚完工的工厂探险。好在并没有人响应他。
第二天清晨,天还未亮。空空的石子路上伴随着男人痛苦的嘶吼,王二喜手被机器搅断的消息随着千万丝线传到各家各户,却仅限于吃完早饭后闲人们的胡乱讨论。
孩子们嘴巴里嚼着早饭早早地被家长赶去学校,站在教室打扫卫生的佘山只知道三年后有一个疯子在工厂的保安室吊死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门口的水塘逐渐干涸,工厂像一个不停生长的怪物倾轧到田间,吞并了一块又一块稻田。
余佘山换了一双新鞋走出家门。毕业典礼已经开始了,他想象着学校的旗子缓缓升起,校长开始冗长而无用的演讲。家长站在孩子的旁边欣喜地看着他们走上台领取毕业证,他的同班同学们带着毕业证有说有笑地离开学校,在饭桌上一起举杯庆祝他们三年的友谊。
好在他的目的地并不算远,或许能在发出毕业证之前回到学校。
“您是余还土的儿子吗?请进。按照规定我们要先对您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谢谢。”
作者:贩卖机
4月23日星期二,早7点35分。林檎收到了一封情书。
虽然这么说也并不是多么符合实际状况——毕竟那封用艳粉色便签纸写作的所谓情书上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但毕竟着落了喜欢二字,便让林檎权可以当做是情书对待了。
那么,首先要提出的,也是最重要的问题,这张情书是谁写的呢?
歪歪扭扭的字迹,似乎是为了掩盖真实字迹刻意用左手写而成。即便是遍阅过全班历史作业的课代表林檎也无法辨认。
那么至少有一点可以确认,这个人一定是特别熟悉的人。
林檎判断出的结论只有一句正确的废话。
首先,是排在第一位的嫌疑人。不是林檎最希望的,也不是她最先想到的人。
那是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所谓漫画主角黄金座位的普通男子高中生。是的,普通高中男生,除了座位之外没有一样能跟漫画主角扯得上关系。而在闺蜜桑歌的的八卦里,他的暗恋正是林檎。这源自于坐在最后一排的桑歌在某次上课走神时偶然看到他的目光正瞥向林檎的位置。这事情坐在前排的林檎毫不知晓,却被最后一排的闺蜜尽收眼底。于是桑歌本着八卦与好奇的必须满足的原则,很快地便将他日常的行动规律摸得一清二楚,一得空便偷偷地拿这事儿调侃林檎。只可惜直到现在,林檎与这位普通的同班男子高中生王玉的交集也只有催收历史作业而已。这不敢发声只偷偷塞张小纸条到也像是他会做出的事情。
总而言之,这便是目前嫌疑最大的一位犯罪嫌疑人了。
而排在嫌疑人第二顺位的,自然是林檎的好闺蜜桑歌了。以179的身高稳居最后一排的她,因爱凑热闹闲不住的性格而被评为本年级最不适合穿JK的JK。评选标准自然是无从知晓,不过想必桑歌一年级时顶着40℃的天气穿长袖运动校服的身影起到了相当大的决定性作用。
突然记起她每年的愚人节必定要整出一些新花样,于是林檎又一次的确认日期,4月23,不是什么特殊的日期,节庆日。按理说不至于,但也不排除她脑子一热突发奇想的可能性。
略过接下来懒得去猜的三号四号……N号嫌疑人,林檎直接考虑起嫌疑名单上最不可能犯案的一位。
那是林檎的暗恋对象,隔壁班的班长。不光长着一张好看的脸,每学期的成绩单也是一样的好看。弹的了吉他打的来篮球,自然是许多女子高中生的暗恋对象。对他的表白几乎每周都能在校表白墙上出现个两三次。甚至有过其他学校女生试图在校门口堵人未遂的传闻。
他喜欢的对象倒是早有各色传闻:同班的文艺委员,新来的年轻英语老师,舞蹈拿过国家级奖项学姐……每一个传闻都有声有色,但无论有多少版本,都绝不会有林檎这种普通的毫无过人之处连话都没有说过的隔壁班女生出场的机会。
只是白日发梦罢了。
但即便只是白日发梦,林檎也很乐意再多怀疑他一阵。
不过半分钟的神游天外,已经与未曾谋面的爱慕者在的海滩上度蜜月。
若是再多个一分钟怕是连孩子的孩子名字都要想好了。
她自然知道这事注定不可能会有下文,但想起来依旧是红了脸颊。
若一定要找出一点别人做不到的事情。那也是课上走神的速度无人能及吧。
桌洞里的手不自觉的摩挲着那张粉色的纸。“我喜欢你”默念着纸条上的文字,林檎顺手从桌洞里抓出矿泉水瓶贴在发热的脸颊上,右手倒是一直没耽误记录笔记。
也许这便是高中时代才会拥有的超能力吧。
才刚下课林檎就被桑歌抓到了。“走走走,去厕所不?”
“不会是你干的吧?”大约是又想起桑歌是嫌疑人之一,半个脑袋还躺在白日梦里没能回来的林檎突然没头没尾的问了一句。“啊?什么是我?你又在想些什么啊?”自然地被用笔记本敲了一下脑袋。
林檎唰的一下红了脸。
“没事!”
实际上,无论实际犯案者是谁,缘由为何,都不及“被在意了”这个缘由的快乐。
不论在意着她的对象是谁,无论是带着怎样的缘由与目的,被人在意着,被喜欢着,被关注着都是值得暗自开心的好事情。
仿佛是细微的花苞与嫩芽的香气,不起眼的春天在身边悄悄舒展。
“你怎么了这是?”
“没事,我就是高兴~”林檎愉快地拎起包绕着桑歌转了个圈。
——END——
备注:很长丢在评论里吧就。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香无妄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序
天德四年的三月三十日,清凉殿举办了一场盛宴。原本是因为宫内的女官们由前一年的诗会,兴起了赛和歌的想法。村上天皇听说了以后,便组织了这样一场歌会。那场歌会比之前举办的任何一次宴会都要盛大、灿烂。
歌会一直持续到了黎明之时,直到天皇乘兴而归。
原本是一件值得记载和回味的盛事。
但在这场盛宴已经结束了几个月之后,宫人们还时不时能在夜里听到咏歌之声。原本还想瞒住村上天皇,直到这位圣上在某天夜里赏樱的时候听到有人吟诵和歌,等问及何人的时候,却又遍查未果。
“即使这场歌会已经结束,但显然宫内的鬼怪还未尽兴呢。”
宫人们私下里这样讨论道。
因此有不少的法师、僧侣们,被圣上召唤的,被其他人引荐的,都开始向平安京赶来。
起
青山远黛,天色未明。穹顶呈一种青灰色,既见不着云,也见不着星。偶有几只鸟扑楞楞飞过,才显得这座山不至于静默如死。此山无名,只不过若要从近江前往京都,便非得爬过这座山不可。
此时,进山小路旁的废弃亭子里,坐了两个风尘仆仆的远客。
其中一位是武士,另一位却是一名年轻的僧侣。
武士年约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眉眼刚毅,腰间挂长刀,正大咧咧地坐在石凳上打着哈欠,表情非常不耐烦:“ 你这和尚哪里来的精力,天不亮就要赶路。”
那坐在对面的僧人嘴里咕哝道:“大人可以不必迁就小僧。”这僧人看起来年岁不大,容貌还未褪去青涩。
“那怎么行?”武士的眼睛立马瞪了起来,“羽丸,你是要我做无信之人吗?”
“小僧不敢哩。”被称作羽丸的僧人连连否认。
武士气咻咻地说:“若不是你与我有救命之恩,你以为谁都能让我橘伊成做护卫不成?”
“小僧很感激大人这一路的守护,就算是救命之恩也已报啦。” 羽丸见伊成又对他瞪起了那双牛眼,话音不由得越来越弱,只觉得屁股像坐在一块烙铁上,忍不住站起身来,“小僧休息得差不多了,可以继续赶路。”
眼见着羽丸跑得飞快,橘伊成嘿嘿一笑,也起身大步跟上。
已至秋季,这山中格外冷些,伊成跟着羽丸顺着山道一路走来,只觉这山内寂静无人,连虫鸟似乎都销声匿迹。他扫视了周围一眼,那些百龄老树似乎都添上了重重的阴影,显得诡密又恐怖。
羽丸倒是毫无察觉,还兴致勃勃地捡起几片落叶,左右对比看哪片颜色更鲜艳些,等挑好了,又小心翼翼地塞进怀里。
“这些落叶有什么用?”伊成问。
羽丸笑眯眯答道:“等回了庙里,师傅就知道我去了哪些地方。”
伊成撇过脸哼了一声,却瞧见不远处白光一闪。
“什么人?”伊成提步想追,想起脚边还有个捡落叶的和尚,干脆一把拎住羽丸的领子,将他提着一起跑了。
“欸欸欸……大人?”羽丸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脚底悬空往后倒移。他连忙把手里的落叶都塞到怀里,以免一时紧张把落叶攥碎。
伊成左手提着羽丸也不嫌累赘,只管趋着那道影子往前追,只见那道白影左右晃动,却怎么也甩不开伊成的追逐。眼见着就要被伊成抓住,突然前方冒出一道人影,那白影往上一跃,一下遛入了那个人的背篓里。
伊成一时脚步不及,带着羽丸将前面那个人一起撞倒在地。
“痛欸。”羽丸揉着脑袋,感觉耳朵都摔出了问题,否则为什么连自己的声音都听起来不像自己的。
很快他发现,发出“痛欸”的人不止他一个,还有蹲在旁边的倒霉蛋。
“原来是只猴子。”伊成盯着竹篓里朝他呲牙的白猴,喃喃道,“这猴子怎么这么白。”
被伊成撞倒的倒霉蛋忍不住出声道:“是猿,是白猿啦。”
伊成一点也没有被戳穿无知的不好意思,他直起身望向倒霉蛋,盯了半晌,突然问:“那么你呢?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这座山里。”
倒霉蛋眨了眨眼睛,半天才理解伊成的质问:“可能,可能是因为我就住在山下吧。”
“是这样啊。”伊成恍然大悟地点头道,又看了看天色,“既然如此,为了表达你的歉意,就请我和小和尚去你家留宿一晚罢。”
“欸?”
就这样,被伊成缠上的又多了一个家伙。虽然羽丸对伊成的行为有诸多腹诽,但是看到这逐渐黑下来的天色,以及模模糊糊像鬼怪一样的树影,他很快动摇了——当然主要是,即使不答应,但橘伊成已经再次提着他的领子不由分说跟着倒霉蛋到他的住宅去了。
“所以说我答应了,让我自己走还不行吗?”
倒霉蛋叫京极友则,是近江国国司的幼子。他上头有两个哥哥三个姐姐,姐姐们早已嫁人,两位哥哥也并不在家常住。
但听说家主京极保正今晚不在这座宅院的时候,羽丸才真正松了口气。
“你很紧张吗?羽丸。”伊成斜睨着羽丸道。
“有点。”
“为什么呢?”
“因为是大人啊。”
“大人有什么值得好怕的?”
“不是因为官职害怕,而是觉得拘束。”羽丸解释道,“如果保正大人在这里的话,总觉得浑身不自在呢。”
京极友则已经指挥着下人为两人准备房间了,听到羽丸这么说忍不住宽慰道:“父亲大人很随和的,不是什么讲究规矩的老古板。“
橘伊成赞同的点点头,伸手攀着友则的肩膀:“看看这个家伙也能察觉得到吧!”
“这也太失礼了吧!”羽丸虽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但脸上的表情明显出卖了他的真实想法。
看到羽丸这个表情,橘伊成再也忍不住开始大笑起来,笑到捂着肚子躺到了地上。
“你还没有看出来吗?”伊成问道。
“什么?”
“这家伙与我是旧相识啊!”伊成指着一旁的友则笑道。
“真是太失礼了。”那一瞬间,羽丸在友则脸上看到了同样的神情。
友则和伊成是小时候的玩伴,那个时候友则的大兄在清凉殿任职,友则在平安京住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伊成是个非常恶劣的家伙,从现在的本性也可以窥见一二。只有友则这种被人耍过也毫不记恨的憨厚性子,才能和伊成这么持久维持了友谊。
“今晚月色会很美。”友则对伊成说,“如果不介意的话,今晚就让内子为两位准备一场赏月之宴吧。”
“会不会太打扰了。”
“怎么会呢?”友则看向伊成,“我与伊成,可是有七八年都不曾见过了。”
“不够义气的是你吧。”伊成不满道,“我竟然连你成婚的事情都不曾知道呢。”
“是家族的联姻呢。”说到自己的事,友则露出了一点点羞涩的笑意,“刚开始的时候我与她都不太熟悉,所以也没能够很快适应丈夫这样的角色呢。”
友则黑黝黝的眼睛里闪出奇异的神色:“绫子啊,是个好女人啊。”
承
清澄明朗的月亮正挂在夜空,下人们将院子里点上灯笼,伴随着院子里不知名野花的香气,让人心情很是舒适。
赏月的宴席就安置在厅内,坐在厅里,可以看到廊外的月色。
参与宴席的人很少,只有橘伊成,羽丸、京极友则和他的妻子浅井绫子。
下人们把酒菜端上来以后,就离去了,只留下一位穿着唐衣的侍女负责倒酒。
侍女叫真音,是绫子的贴身侍女。
伊成用筷子扒下煎烤好的香煎鱼肉时,听见友则叹气:“哎……”
“为什么叹气啊友则?”
“我只是感叹时光的飞逝。”友则看向伊成,“距离我们上一次坐在一起饮酒还是八年前了吧。”
“是啊。”伊成将香鱼夹进嘴里,“如果不是看到那只白猴子。”
“是白猿。”友则忍不住分辩了一句。
羽丸则认真扒着盘子里的鱼肉,慢慢把鱼头连着鱼骨一起取下来。作为蹭饭的食客,此时只需要安静进食就好了。
只不过……羽丸微微侧头看向边上的浅井绫子。她也是这样安静吃着东西,雪白的鱼肉送进鲜红的嘴唇里,她用牙齿撕咬着,一点一点吞进去。
“还记得以前也是这样。”伊成拿起杯子,盯着杯子里的倒影,突然开口,“除去美味的酒菜,心情愉悦的景色,还要加上友则讲的故事才行。”
友则笑着叹气道:“啊……就不能让我少伤脑筋一次吗?”
伊成指着友则对羽丸道:“不要被他无趣的外表欺骗了,他可是我们那群人中最会编故事的家伙。”
“真的吗?”连一旁默不作声的绫子也抬起头来,望向友则。
友则抓了抓脑袋:“都是他们胡乱吹嘘的,我讲的故事没有那么精彩啦。”
“但我可从没听过您给我讲故事呢。”绫子似乎被勾起了兴趣,放下手中的筷子,说,“不如在场的每个人都说一个故事吧,这样子就知道您的故事是不是真的很精彩了。失败者也要有惩罚才行。”绫子的眼里露出一点争强好胜的笑意。
“唔……”友则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
“那说什么呢?”伊成皱眉道,“这可糟糕了,我可不是善于讲故事的人呢。”
羽丸则在心里默默翻找,看能不能从以往读过的佛经里找到什么新奇一点的故事。
“啊呀,这么沉默下去可不行……”半晌,绫子指着站在一旁倒酒的真音突然开口,“就让真音先说一个故事,开个头吧。”
第一个故事。
曾经有一个小姑娘。
她是贵人家的小姐,家教是十分严谨的。
所以她除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以外,并没有别的玩伴。
但与她年龄最相近的姐姐,也跟她足足差了七八岁。
所以她的姐姐们都不肯耐心陪她玩耍。
夫人的侍女看出来她的寂寞,于是悄悄提出了建议。
“我家中有一个年幼的妹妹,如果小姐不嫌弃的话……”
小姐思考了一会儿,矜持答应了。
但心中不免嫌弃,下人家的小孩子,想必是粗俗且不通礼仪的。
但侍女的妹妹很乖巧,即使穿着洗到发白的衣服,但整体是干净整洁的。她就乖乖跪伏在地板上,不听见召唤不会乱动。
贵人家的夫人见了一次就对这个妹妹很满意,干脆就要她也在宅子里住下了。
夫人问侍女:“你的妹妹叫什么名字。”
“利子。”
一开始利子的到来的确让小姐变得没那么无聊,况且利子的安静懂事很让小姐满意。
她与利子无话不谈,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求利子陪她一起。
侍女试图阻拦,但夫人念在小姐好不容易有个玩伴的份上,破例允许了。
利子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眼睛又大又圆,微笑的时候带着点弯弯的弧度。眉毛浓郁,嘴唇鲜红,牙齿洁白。
小姐很喜欢利子的长相,忍不住拿自己的衣服开始装扮她。
穿着小姐服装,带着小姐发饰的利子变得更加漂亮了。小姐越来越喜欢利子。
只可惜利子未免也太安静了些。无论小姐跟她说什么,她都只是静静听着,无论小姐要做什么,她也从不劝阻。
于是,小姐又变得无聊起来。
“就好像是一根无趣的木头。”小姐跟夫人抱怨道。
但夫人很满意,她原本怕低贱的下人会带坏小姐,所以安分不多事的利子让夫人安心。
所以即使小姐抱怨利子,夫人也从不往心里去。
“你为什么只会微笑呢?你为什么不与我交谈呢?”小姐愤怒地将利子推倒在地,试图让利子有其他的反应。
但利子依旧是安静守礼的,她默默承受着小姐的怒火,没有做出任何不合理的举动。
“换一个玩伴吧。”小姐心里这样想着,她一点也不想要这样无趣的朋友了。
这样的念头一旦浮起来,小姐就越发看利子不顺眼起来。她不再给利子漂亮的衣服,也不再抚摸利子柔顺的头发。她总是罚利子在院子里淋雨,不再准利子进她的房间。
即使是这样,利子仍然带着淡淡的微笑,似乎小姐对她做什么她都甘之如饴。
利子开始变得脏兮兮的,一头漂亮的长发也像枯草一般杂乱。衣服也开始散发出奇怪的味道。
终于有一天,小姐把利子推进了井里。
她从井口往下望去,看着利子睁着那双漂亮的眼睛望着她,可能还没有理解小姐所做的事。
小姐却不再看利子,她只是迈着轻快的脚步去夫人那里,准备换一个新的玩伴。
真音说完这个故事,眼睛望向了院子里的井。就好像那个故事里的井就是这口井一样。
羽丸追问道:“那么后来呢,那位小姐找到新的玩伴了吗?”
“我也不知道呢。”真音把视线移回羽丸的脸上,脸上露出一丝莫测的笑意。
伊成击掌道:“真是个好故事,那么由我来说第二个故事吧。”
第二个故事。
一个叫贤之助的男子。
最近家里替他找了一位娴淑的妻子,不日就要成婚。
贤之助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对未来的妻子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想象,也没有太多的期待。
某天他去往丹波国办事。
一路奔波。
办完事往回赶的路上,明明日头正盛,他突然心念一动,决定歇息一天。
“这么急回去做什么呢?”他想,“反正家里也没有值得挂念的事情。”
于是他停下了赶路的步伐,开始变得闲情逸致起来。
于是,在放下行李以后,他决定去四周转转。
“有一座很有名的神宫在这附近的样子。”贤之助击掌道,“不如就借此去祭拜一番。”
说去就去。
贤之助到神宫的时候才发现热闹非凡,聚集了不少的年轻男女。
聚集在此的神灵会为信徒挑选适合的婚姻对象。贤之助突然想起之前听说的这座神宫的传闻。
“那么……”贤之助击掌许愿的时候,忍不住私心作祟,“如果能恰巧遇到心仪的女子就好了。”
祭拜过的第二天,贤之助又继续赶路。走到半路的时候突然开始下起了雨。
雨势渐渐变大,贤之助的步伐变得急促起来。要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才好,他一心想到。
在路口拐弯过渡鸦桥的时候,突然迎面遇上了一位身穿蒙头衣的女子。
就这样差点撞了上去。
贤之助手忙脚乱地拉住了女子的手臂,不同于男人的柔软触觉让贤之助心思一动,忍不住抬眼向那个女人看去。
虽然看不清全貌,但秀气小巧的下巴与嫣红的嘴唇都让贤之助感觉得到这必然是一位美人。
“抱歉。”等女子站稳,贤之助急急忙忙道歉。
却听到佳人轻笑。
“不是您的错。”女子善解人意宽慰道,殷红的嘴唇微微扬起,声音也如同清泉敲击山石一般悦耳。
贤之助就这样呆住了,连女子什么时候离开都没有意识到。
“是命运安排的邂逅吧。”贤之助这样想到。等他反应过来,早已经没有了佳人的踪迹。
怎么办呢?
贤之助被这样的半张脸和声音给迷住了,他迫切想要再次遇到这个女人。可是,他连姓名都不曾问到。
他无心返乡,反而又将行李放回了原来的住处。
一日又一日的,他在渡鸦桥附近徘徊。
再见一次吧……就算是一次也好……
他祈求神灵们垂怜他的痴心,只希望再见到那个女子一面。
就这样,贤之助一日又一日的在桥上徘徊。
直到日渐消瘦,卧床不起。
直到死去。
也不曾再见到那女子一面。
但到现在为止,仍然会有过路的旅人,在雨天,看见贤之助寻觅的身影。
“真是痴情。”绫子感叹道,“即使只是半面之缘,竟也能叫人无法忘怀。”
伊成挠了挠头,说:“这算不上什么精彩的故事,不过这是社里的神官跟我说的。他信誓旦旦告诉我真有其事,不过我可从没有看到过雨天里那个身影。”
天上多了一些云,将原本清亮的月色挡住了,厅内也因此变得昏暗了起来。有风从廊外刮进来,院里的灯笼被吹得左右摇摆。
“那么轮到了我了吧。”绫子说。
第三个故事。
一个叫木姬的女子。
木姬出身是一位贵族,可未等到木姬长大,竟然家道中落了。木姬的父母早逝,她的叔叔一心想将她嫁给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所以即使木姬有着不俗的容貌,却没有合适的青年才俊登门求娶。
等到木姬十八岁的时候,他的叔叔带来了一位贵人。
即使那位贵人的年龄足以做木姬的父亲,但木姬没有拒绝的余地。
于是,木姬变成了这位大人的情人。
所幸的是,这位大人为人温和儒雅,对木姬很是照顾。即便是情人的身份,木姬依旧感受到了温暖。这位大人每次过来看望木姬,都会带来新奇的珍品来逗木姬开心。
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五六年。
直到有一天,木姬才发现这位大人已经很久不曾来看望过自己了。
如同所有的男人一样,即使是美貌的木姬终究也会被厌倦,这位大人又找到了新鲜的情人。
不甘心啊,习惯了被温柔的语言问候着,被温暖的怀抱环绕着,突然变得冷清起来的宅院开始碍眼了起来。
即使是卑微的恳求,她也想要那位大人可以回心转意。
直到有一天,上天似乎听到了她的祈求,那位大人又坐着牛车经过了她的院子。
看见木姬依旧如往昔般美貌,正赤脚坐在外廊上。莹白如玉的小腿晃动了大人的心跳。
这位大人再一次沦陷在了木姬的裙下。
“木姬啊……”大人亲吻着木姬修长的脖颈,“你的容貌正如以前那样迷人。”
“木姬啊……”大人抚摸着木姬的峰峦起伏的身躯,“你的皮肤仍如以前那样光滑。”
“木姬啊……”大人拉起了木姬的双腿,“你的身体还如从前那样契合。”
只是,为什么听到了奇怪的声响。
像滚动在石板路上的车轴,因为不堪货物的重压,而发出喑哑的呻吟。
“大人……”已经来不及仔细思考,木姬的手臂已经揽住了他的脖颈,“我这样的身躯,您还喜欢吗。”
时间啊,会给美人的脸上带去皱纹,会让美人的皮肤变得干涩,会让躯干不再修长挺直。所以像名字一样,做一位木姬吧。木头所塑造的躯干,木头所镌刻的五官,用上好的彩漆,让它绝不会随时间去腐败。
只可惜还是觉得冷啊,需要活人的体温和怀抱。
木姬就这样紧紧地搂着这位大人,维持着这位大人贪恋的颜色,汲取着她所需要的温暖。
绫子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哎呀,那位叫做木姬的美人是变成妖怪了吗?”伊成好奇地问道。
绫子微微扬起嘴唇,却没有回答伊成的问题。
此时的月亮已经隐到云层背后去了,厅内众人的脸在烛光的映衬下昏暗不清。
风也越发疾烈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友则的声音变得更低沉了些。
“到我说了吗?”
转
第四个故事。
有这样一对姐妹。
姐姐叫桂子,妹妹叫秀子。
两人长得都非常貌美,只不过姐姐身材高挑,妹妹则玲珑可爱。
可是两姐妹的感情却一点也不好,她们总是在暗暗比较,比较今日谁摘的花更鲜艳,谁用的首饰更精巧。
两人谁也不服谁,却又互相嫉妒着。
姐姐嫉妒妹妹可以像小鸟一样躲藏在男人的怀里,妹妹嫉妒姐姐修长的双腿和玲珑的腰肢。
每一个出现在她们附近的男人,都成为了这对姐妹争抢的对象。
菅原川就是这样幸运或者不幸的男子。
他首先遇到的是姐姐桂子。
姐姐原本只是出来采买一些食物,结果就将菅原川给迷倒了。
无论如何菅原川也是一个英武的男子,所以桂子也不讨厌他。很快两个人就约定了幽会的时间。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来的不仅仅只有桂子一个人而已。
在男女欢愉过后,桂子找了个借口离开了房间。接着,菅原川迷迷糊糊感觉到被子里钻进了一个人。
即使没有看清楚容貌,菅原川也能察觉出来这并不是桂子。
“我是桂子的妹妹秀子。”那个女子这样自我介绍道,“我姐姐怕伺候不周,因此又将我叫了过来。
在微弱的月光下,菅原川看清了妹妹的样貌,虽然不是姐姐那种秀美,却另有风味。
半推半就的,菅原川与妹妹也成就了好事。
“和我姐姐相比,你更喜欢谁呢?”秀子在菅原川怀中问道。
既然此时与秀子在一起,菅原川自然是夸赞秀子。
第二夜,桂子又问菅原川:“与我妹妹相比,你更喜欢谁呢?“
这次菅原川回答的是桂子。
于是,到了第三夜,这两位美貌的女子都追问到了他的面前,不依不饶,非要他说出来,桂子与秀子,他更喜欢谁一点。
此时的菅原川对两位佳人兴致正浓,自然是一个都不想得罪。于是他就回答:“无论是桂子还是秀子,我都一样喜欢。”
“一样喜欢?是谁都不多,谁都不少吗?”秀子和桂子显然对菅原川的答案并不满意。
“当然。”菅原川回答道,“桂子也好,秀子也好,我都是一样的喜欢。不比谁多一分,也不比谁少一分。”
于是秀子和桂子对望了一眼,既不服气,又不甘心。但还是按照菅原川的说法,将他切成了两半,谁也不多,谁也不少。
“咯嗤咯嗤”是嚼食食物的声音。
等下一次,下一次一定要比她多分到一点。
桂子和秀子下着决心。
“咯嗤咯嗤”
友则的故事说完,厅内陷入了短暂的寂静,除了羽丸还在嚼着被煎到焦脆的鱼骨。
于是整个房间内,只能听到羽丸吃东西的声音。
“羽丸大人。”侍女真音在一旁小声的提醒道。
羽丸才反应过来:“咦?就已经轮到我了吗?”
第五个故事。
名,是咒术。
当一样事物原本没有名字,却被人赋予了姓名以后。
就会产生灵。
又或者灵原本就存在着,只是无人知道灵的名字。而被人赋予的这个名字恰巧是灵的名字。
于是事物成了灵的寄体。
所以,取名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
但在某一天,它被赋予了一个名字。
利子。
它似乎懵懂的明白,它就是利子。
但此时,它刚刚才产生了意识,还不理解利子这个名字对它的意义。
是咒。
是属于那位贵女玩伴的咒。
它因为成为贵女的玩伴,而被赋予了利子这个名字。
不仅如此,贵女还对利子下了别的咒。
利子,是玩伴。而所谓的玩伴,是一生一世,永远不分离的羁绊。
贵女将自己的一切都送给了利子,将自己的衣服和食物,将自己的首饰和父母。
“利子是我最好的朋友。”
“利子也是你们的女儿。”
“利子要和我穿一样的衣服。”
就这样,被称作利子的灵,像缠绕在贵女这棵树上的藤一般。同根而生,缠绕不分。
就这样,贵女所拥有的,要分享给利子。利子所拥有的,也要分享给贵女。
比如说,作为木偶的身躯,比如说作为灵的寿命。
比如说,作为人的情感。
嫉妒、爱恨、欢喜、痛苦。
木姬是贵女也是利子,
桂子与秀子是贵女也是利子。
她们同源而伴,互相依赖也好,互相厌恶也好,生死不离。
合
羽丸双手合十,站起身来,望向站在黑暗里的绫子与真音。
“利子……”
如今这两个“人”只剩下一个名字。
她们都是利子。
风越来越大,猛烈的风灌入屋内,将所有的烛火都吹灭掉了。
除去呼啸的风声,还有怪物的呻吟响起。
“太饿了啊。”这是绫子的声音。
“太孤单了啊。”这是真音的声音。
“太寒冷了啊。”这是“利子”的声音。在昏暗的夜色中,绫子与真音的眼睛和嘴都变成了黝黑的深洞。她们朝着羽丸冲过来,脸孔变形,身子越拉越长。喀拉、喀拉……是关节扭动的声音。
“伊成大人,您的刀还在吧。”羽丸的语气很平缓,就好像看不见即将扑过来的怪物一样。
“当然。”橘伊成露出了洒然的笑意,“说起来,赴宴还要带刀,失礼的分明是羽丸你吧。”
白光闪过,通体雪白的白猿阻拦了“利子”的攻势,将它们扑倒在地。闪着利光的爪子似乎划断了空中看不见的丝线。
羽丸从怀里掏出念珠,缓缓转动着,嘴里默默念着经文,在“利子”暴起的下一秒按住了它的头顶。
无论“利子”如何挣扎,似乎无法摆脱羽丸的手,就好像有千钧之力压在它的头顶一般。
白猿跳到了“利子”的身后。
“嗤”的一声,它的利爪不费吹灰之力插入了“利子”的后背。
然后掏出了一团血肉。
“利子”停止了挣扎。
是心脏啊。
明明已经衰老到跳动都很缓慢的心脏,却在木头的身体里存活着。
羽丸松开了按在“利子”头顶的手,将念珠放在了心脏的上面。
不知不觉,这心脏便萎缩了下去,直至变成一捧灰烬。
白猿也退后几步,然后变回了原本的样子——橘伊成的长刀。
橘伊成捡起长刀插回刀鞘里。
然后回身望向最后一个“人”。
“友则啊。”橘伊成轻轻叹了一口,“抱歉,我知道的太迟了。”
京极友则站在角落里,仍是憨直的笑意:“还能和你喝一次酒,便不算太迟啊。”
如果“贤之助”遇到的不是“利子”该多好,就不会因为对妖怪的执念而死去了罢。
羽丸将手指点向友则的眉间,直至他的身躯越来越淡。
“伊成啊,再次见到你,很开心。”
友则遗留着这样的话语碎片而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