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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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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一定是报社来的吧。快请坐!您喝点儿什么吗?我这儿什么都有,威士忌、白兰地,还有昨天新到的,梭密尔来的起泡白葡萄酒——好吧。玛丽!给这位先生泡点红茶来。您得原谅我先前的再三推辞,毕竟你们报纸对我们作家一贯算不得友好。音乐界里大家都在说,勃拉姆斯最近对一些新人太刻薄;可在文字的世界里,那种评论您的同僚早十年就已对我们作过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呐。
去!去!滚!鬼崽子们!这些乌鸦又来了。它们把我养的花都啄个精光,就跑到窗前来呱呱地吵人。这帮黑煤球可鬼精着呢,天天在人身边转悠,总能从人身上讨点什么去;如果讨不来,就用抢的。它们会用爪子蹬你的后脑勺,拿又大又尖的喙啄你的眼睛。去!我今早没给你们面包屑吗?——这窗子真难关,该找空修一修。好,我们可以继续了。
您这次来是问我要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我自己,这也正是我同意您来的缘由。关于您问起的那个人,要到我二十余年前的军旅生活里去找了——是的,我曾当过兵;您看不出来吧。人人都觉得一个老兵作家应当忧郁冷峻地抽着大烟斗,日日夜夜在灰墙前沉思,把自个儿皮肤上和思想上的伤疤一条条地抽出来织成文字,而不是像我这样,守着一柜美酒和满院芬芳的草木,成天晒太阳、下馆子、看戏、谈天。我之所以是现在这样,和您说的那个人不是直接相关,也能说少不了干系;即便不提这一层,我也对他记忆犹新。从那以后,我真是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人了啊。
事情要从186x年说起。彼时我刚从B市大学毕业返乡,本土又已多年没有战事,上学读的希腊史诗和英雄小说就直在肚里咣荡起来,催我去军营里练练胆量。接收我的是枪骑兵部队,具体连队号暂不透露——主要因为我个子瘦小,马驮着我比较轻松。这颇使我恼了一阵,在我看来英雄应当用剑,而不是长矛。尽管如此,报到那天我背着母亲给我包的行囊,胸前揣着未婚妻绣的手帕,站在队列里听着团长训话,还是兴奋地环望这小小的校场,想从中找出些和古希腊战士的练兵场相同的地方来。这天很阴,灰白的云层下时有几只乌鸦低飞而过;我的视线跟着其中一只,游走到团长背后立着的一众长官中间,立刻被一个奇特的人吸引了注意。他远比他的同级要更高大,也更年轻;面容阴沉严肃,背着手站得笔直,一双浅色的眼睛森然地睥睨下方,目光锐利得像把长刀,正审视着我们这帮新来的呆头鹅。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当你对上它时,会像被刺了一下似的,心中一颤,身上像要冒起冷汗,目光也忍不住躲闪开——我当时就是如此,待他挪开眼,才敢偷偷观察起他来。
是的,您猜到了;这就是您找我问的人,威廉·冯·阿森海姆上尉。他后来应该还有晋升,我且用他当时的军衔来称呼他——他不是那种你会直呼名字的人。单这第一眼,他身上就浮现出诸多谜团,有些我后来从他本人处知晓了谜底,有些至今保持神秘。首先是这高大威武的身量,我目测他至少有六尺四寸,健壮得好似梵蒂冈宫里的雕塑,怎就成了一名骑兵?要多么健硕的马儿才能载起这样一副身躯?再说那张年轻的脸孔,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要获得他此刻的军衔,估计是不容易啊。他周身的气质倒不像是年轻人,其深沉与自持在军人里也极为突出,仿佛举手投足都经过严密的控制,眉眼每时每刻都浸在沉思中。他在思索什么?多么深刻又残酷的内涵能锻造出这样一双眼睛?在我盯着他的几分钟里,这谜题清单只是越列越长。此人的魔力一时难以详述;简而言之,这神秘的指挥官虽不像一位希腊战士,却在一眼间,就以一种比传说里更真实、更具体的英雄形象震撼了我。那训话我听得神游,就想象起一旁这位沉默的上尉会是怎样的人,曾有怎样凶险的经历——这位长官后面会怎样赏识我这位脱颖而出的新兵,给予我指导——向我透露怎样的秘密——我怎样发挥出勇气,成为一位同样年轻的英雄——
说来好笑,前面这些荒谬的幻想,后来竟可以说是一一应验,即使其实际形式与我所想大相径庭。您——我就不弯弯绕绕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不太年轻了。那么您该知道,战争正是赶我入伍的这年到来;确切来讲,是入伍四个月后。按常规标准,枪骑兵至少要训练一年半,用马刀的可以稍短些,也至少要半年。上边却下了令,全员即刻拔营,去作现有兵力的后备。至于冯·阿森海姆,战前我卯了几个月的劲,也未能使他多看我一眼。他是中队长,凡事只向手下三名忠心耿耿的少尉传达命令。平日练兵时,他只需默默站在营前盯着,其威压就足使几百个大头兵活像麻雀见了鹰,惴惴不安地绷紧了皮,加倍卖起力气;纵使我在其中把动作摆得再标准,也只是泯然众人而已。好在得他表扬的人并不多,挨他训斥的也几近没有;我至今没见过谁能说和他一样少的话,就把人管得如此服帖。一些长官热衷上台训话,他也从没——啊,倒也不算从没——
我想起来了,他只训过一次话。这件事我一定要讲。通知开拔那天,营里乱成了一锅粥,新兵都乱哄哄地挤在校场上。您看:现在的人提起从军直摇头,因为我们已经见过战争的恐怖;在那和平年代,不少人把当兵作为一门军饷丰厚的美差,从没想过打仗的事。这帮人一听说要出征,当即慌了神,嚷嚷着要退伍回家,一些人已把军服都脱下来了。奇怪的是,对这愈涌愈高的浪潮,营里的长官们却都在墙边冷眼瞧着,没有什么动作。直到兵们都喊疲了,气焰消下去,开始不确定地你瞅我、我瞅你,入营时训话的那位中校,本团的团长,才向冯·阿森海姆上尉点了点头。后者于是向下属交代几句,又拿起手枪,走上台前。
他砰、砰、砰地向天连放三枪,场内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帝国法律,”他用那双灰眼睛,从左到右,冷静地慢慢扫视一遍惊慌又茫然的各色人等,“战时退伍者,当作逃兵论处。具体处罚不需我多说;要上阵搏得一线生机,还是在这儿就白白浪费掉生命,你们可以自行选择。”
他说完之后,全场死一般寂静,持续了十几次呼吸的时间。没有人在见过他那眼神后,还胆敢怀疑他是否是认真的。之后有谁带头呼出一声抗议;人群骚动了一瞬,就再度陷入沉默,因为大营的铁门早在喊话时就已被他下令关死了。校场和刑场可只有用途上的区别啊。紧后边传来步枪上膛的声音,中校上来讲了几句话,提一提祖国,说些战场上的功勋荣耀,鼓励大伙好好练兵,诸如此类——新兵们早已吓破了胆,说什么都欣然接受,就这样任各自的命运推着,散回营里收拾东西了。
您问我的态度?跟您实话实说:这事现在讲来令人咋舌,在当时的我看来却是完全正当的。于我而言,没做好牺牲的准备,没有流血拼杀的胆量,哪配来军人的荣誉中分一杯羹呢?因此上尉越使他们胆寒,就越叫我敬佩,那等魄力更是令我心生神往,把他作为我学习的榜样。那天我站在台下,神情激动,就差为偶像摇旗呐喊,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也是让枪口指着的一员呐。
这件事后第二天,我们就像没长熟的土豆蛋子一样,咕噜咕噜地向前线滚去,准备拿身子去填山谷的沟壑了。行军共历时两个月,那一阵真叫难熬啊!您或许以为骑兵赶路是轻轻松松骑在马上的,实则不然。马儿远比人要金贵,为保证在战场上能迅猛奔袭,路上我们只能牵马步行,让马驮着自己的粮草。我们一天行进约15英里,大概顶我参军前半个月走的道儿。头几天我险些支撑不住,要靠手里攥着未婚妻给我的手帕,想象自己是远征中的希腊勇士,才能咬咬牙,勉强把黏在地上的脚再拔起来。冯·阿森海姆呢?他整个人仿佛是铁锻的,步伐稳健地跟在列旁,只到傍晚会稍显一点疲态。我们每天傍晚扎营训练;晚上一裹衣服,睡在田野上或树林中,第二天清晨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散了架的、处处都疼的身子骨,继续赶路。起初还有些人因我是大学生而百般嘲弄,在这样的折腾下,过不了两天也全都哀嚎连连了。每隔几日我们停下休整马匹,就插空学些杀人用的真把式。我至今记得其中一招,是在马背上用枪尖向地面戳刺——用于杀戮已经倒在地上、失去战斗能力的敌军士兵。冯·阿森海姆上尉亲自来为我们示范:他骑在那匹雄壮的灰马背上,矛枪好似他手臂的延伸,动作干净利落,枪头下的燕尾旗上下翻飞,好不威风。我个子小,站得离他最近,枪尖的寒芒直闪我的眼睛,仿佛那不是普通的长矛,而是奥丁手中的冈格尼尔,要对世间的任何目标贯下永恒的一刺。我看得手心出汗、心潮澎湃,回去没日没夜地练习,戳刺时却从不敢想象那可怜敌人的样貌;好在没有人真被我刺中过。现在想来,他那纯熟的动作是不知多少面让血染透的旗子换来的呵。
说起这个,我们见到第一个穿军装的死人,也是在行军途中;事情又要说回我们这位长官身上。当时已是秋季,部队在一片农田附近休整,马儿在田野上捡食收割剩下的干草和谷粒,士兵则借宿在农民家里。临走的那天夜里,冯·阿森海姆手下的三名少尉之一,一个脾气暴烈、比他上司年纪要大的矮个子男人,晚餐时受收留他的屋主——一位老妇人款待,喝了太多的酒——我想大概是藏在人本身中的某种恶魔因此被释放出来了吧。吝啬的老头子回到家,见自己珍藏的葡萄酒都被妻子给了人,与少尉吵骂起来,说了些难听的话。任一个清醒的人遇到这事,都会是尴尬比不悦更多;可那少尉竟掏出他那只有军官才配带的手枪,干脆利落地把老头崩了。——老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他一慌神,害怕即将到来的后果,也以同样的方式使她闭了嘴。清晨我们抓到他时,他刚醒过酒来,敛了一些干粮和财物,鬼鬼祟祟地在院门口张望,眼看是准备逃走了。
冯·阿森海姆上尉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身后,一脚踹在他腿弯里。少尉惨叫一声,单膝跪下,立刻叫人夺走了手枪和佩刀,拿麻绳绑了个严严实实。
他被他的长官单手扼着后颈,像拎小鸡一样拎到院中,一把撂在地上,旁边就是尚摆着剩菜的餐桌和血泊中两位受害者的遗体。我们在墙边列成一排,另几位军官在旁边看着——显然,这里就会是刑场了。
那可怜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马上给一枪托砸倒在地。上尉站在他身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检查着手枪里的弹药。
“我不知道——我只是喝醉了,我——求求您…我还有老婆和儿子,求求您——”那罪人半边脸贴在地面上,哆哆嗦嗦地说着,声音因发抖而含糊不清。“您那么信任我——看在之前的份上——那么多年了——求求您,求求您…”
他双腿抖若筛糠,眼睑也恐惧地绷紧,泪水顺着一侧流下来,嘴里嘟哝些求饶的话。即使上半身被捆住,面前守着十几柄寒光闪闪的马刀,他仍像一条濒死的蚯蚓一样扭动着,好像只要能站起身来,就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的死与活。没有用。他军服上沾满灰土,脸上则是他自己的眼泪和成的泥。上尉的手枪有问题,找人换了一把,又一颗颗地重新装填子弹;于是这等死的时间对旁观者来说也变得太长了。当恐惧的神经终于绷至断裂,地上蜷着的人突然不再抖了,含混的求饶声转为状若癫狂的大笑和破口大骂。他大骂那老夫妇该死——谁叫他们自己把酒给他——又大骂冯·阿森海姆上尉,大骂在场的所有士兵和军官,大骂帝国军规,把人一生中能学到最粗俗最狂怒的脏话都喷呕出来。他不知哪来的力气,竟差点站起来,冲离他最近的士兵撞去,又很快被制服,让人按在地上一顿殴打。于是骂声也没有了。他皱巴巴地在地面上缩成一团,脸深深地埋到腹部,只偶尔从蜷曲的胸腹里发出几声呜咽。
上尉早已把弹药装填完毕。他静静地看着这场闹剧,待都平息了,才揪着脖领把地上的人提起来,那动作好像已经在拎一坨死肉。
“遗言?”他问道。
他把手枪抵在人后脑上,咔哒一声上了膛。那人因此浑身一颤。
“求求您…”于是一切又回到最起初的求饶声。
上尉面不改色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枪响之后,曾经的少尉身子一挺,面朝下栽倒在地,和餐桌边的两个死人一样安静,只后脑勺还一股股地涌着血。
冯·阿森海姆把枪收回枪套内,到中校面前立正:“我代穆勒少尉为他的妻儿申请抚恤金。”
“——批准。”中校回答。
人群唏嘘着散去,收拾东西去集合了。我路过那具尸体时看了眼怀表,距离在院子门口抓到他,才不过十分钟而已。
之后的一周里我都难以安寝,梦里总浮现少尉那沾满泥土的、绝望地皱缩着的脸。人在死亡面前竟可这样毫无尊严,像动物一般挣扎,这对我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只是那时的我尚不清楚这震撼是为什么。更加震撼的则是冯·阿森海姆对此的无动于衷。那几日里,我白天行军时再不敢直视他的脸,夜里回来则反刍自己的这份害怕,思索其来自何处。在我看来,我对他的敬仰是不该动摇的,毕竟他所做的事于情于理都没有瑕疵,符合我那英雄主义理想的道德典范,可恐惧就是蛰伏在骨头缝里,斥之不走,挥之不去。
我遂去打探别人的看法。先是与我同住的汉斯,他刚十八岁,还是个半大小伙。他半点儿也不害怕,只觉得上尉做得不错,因为那老妇人长得像他家中的外婆。
“要我看,这种人叫人痛快地一枪杀了,真是便宜他啦!谁知道改天遭毒手的是不是我的亲人呢?谁要是害怕,准是自己心里有鬼。”
“你亲眼看见处决现场了吗?”我问他。
“没呢,我给挤在外边,只听见一声枪响。”
于是我转而问我的同乡约瑟夫。他是个温柔善良的粗人,为了军饷来当兵,末了儿却没能退伍,这会儿的奔波和诸多训练已让他叫苦不迭了。
“我怎么知道呢?”他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要是闭上眼睛没看就好了。唉,就算不看也能听见呀。太惨了,活生生的人啊…要我看,无论是谁都不该让人这样揍上一顿,再拿枪指着——可被枪指着的人又是先拿枪指别人的——唉,这事算起帐来没完没了!我不愿再想了,不然今晚又要做噩梦呀。”
我只详细问了这两个人,因为军营里只有他俩愿意跟我这个顾影自怜的文化人交往,平日里听我念念故事,讲些热血沸腾的傻话。大多数人的态度则从行动上可以窥见一斑:从事情发生到抵达前线期间,凡冯·阿森海姆上尉出现在列旁时,队伍里都如停尸房一般沉寂,只能听见马蹄与人脚在地上踢拖的声音。
我对他的崇拜——您要是觉得到此为止了——那您可是高估我了。三个少尉减去一个后,上尉不得不亲自带我们这一队;如果说单这个消息,就使我心中的微弱的火苗复燃的话,那么当他指派我为侦察兵时,我那二十多岁的小心脏已经烫得要跳出胸膛外,飞到天上去跳舞了。我苦练马术,可就是为了这一天呐!我领命时装出一副稳重模样,回去就在狂喜中顺着营地边疯跑了十圈——至于那死去的少尉,叫他在他该埋的地方埋着吧,我等不及要去当一把19世纪的赫尔墨斯了。第一次汇报时他疑惑地多看了我一眼,因为我不得不作出一副怪相,才能把咧上耳根的嘴角压下去。再之后——唉,再之后我们就到了前线…
您一定以为我要压低嗓子,向您详说诸多惨状;那样不单会勾起不想要的回忆,对谈话的气氛与重点也全无益处。我只向您简述当时的情况。前面提到我们此去是做后备兵力,因此到达之后,先在后方扎营。头几天根本睡不着觉,因为旁边就是野战医院,半夜呻吟痛呼声不绝于耳,听来仿佛自己身上也剌开了口子,烧焦了皮肉。安顿之后,上尉带我们一众侦察兵日常巡逻,时而要到战场边缘去;再回来时,我听着那些活人的动静,反而睡得更安稳了。除此之外,生活竟回到和在校场时一样,集合、练兵、回营睡觉,只是长官们都喊哑了嗓子,因为几英里外总传来隆隆的炮响。那一阵,我们最大的敌人竟是乌鸦。对,就是窗外那些黑色的鸟儿。我们越往前走,半路见的乌鸦就越少,原来全都聚来了这里,数量到达恐怖的程度。每路过已被推平的区域,望见一片好像烧成焦炭的土地,扔块石头进去,准会有成百上千只黑色的翅膀扑棱棱地飞起来,密集得比起鸟类更像昆虫;那底下露出的东西我不愿想。它们吃腻了肉,就来军营的灶台上偷零嘴儿吃,用啄过死人的喙叨我们的面包和香肠,喝杯子里的水。这些鸟儿远看都是一样乌黑的圆脑袋,待其中一只停到近旁,拿闪着精光的小眼睛盯着你时,才能看清那头顶的羽毛是不是结成绺的,有没有沾着什么干涸了的、腐臭的东西。如果是,就得赶紧护住自己的晚饭,拿棍棒和石块驱赶它。开枪不管用,这儿的乌鸦对枪声已像对坚果开壳儿一般习惯了。
我们这样过了几周光景,跟着前线推进走走停停,心中惴惴不安,不知悬在半空的炮弹何时落下。直到有天半夜,所有人都叫军号吵起来,牵着战马到空地上集合。几百号人马已提前列在一旁,军服穿戴整齐,火把在夜色中映照出一张张木然的脸。这些是先我们一步出征的老兵,我记得报到那天他们人数远比现在多才是。
他们与我们重新整编,实际并入每一队的人数又比目测的更少。中校一声令下,所有人就一列一列地向战场走去。没有人说话。深邃的夜包裹着我们,万物影影绰绰,在粘稠的黑暗中微微鼓动。这一路上每个人都惶悚不安,每个人都害怕不一样的东西。我害怕树枝间扑棱翅膀的声音,约瑟夫害怕越来越近的炮响,汉斯则害怕路旁让乌鸦啄的那些玩意儿。这小孩尚未理解树底下偶然露出的一只腐臭的军靴与自己的脚有何联系,只是像小动物一样皱皱鼻子避开。
我们凌晨到达前线,先是帮忙布防,白天就跟在老兵后面挥舞起马刀;又过了几天,就轮到我们列阵冲锋了。感谢我那侦察兵的职责吧!幸好是它——幸好是它啊!我不必闭着眼睛刺下长矛,也不必砍下谁的手臂或头颅,我所需做的只是冒着枪林弹雨,策马巡查一圈,只需查看别人做上述那些事的结果,回来报告给我的长官——好让他再指挥更多人做这种事。他的指挥又何其残酷,何其纯熟!他把人诱进他的陷阱里,像个老练的猎人一样,叫他们死得像被拧断了脖子一样干脆利落——然后就这样丢在身后,踏着一地残躯烂肉走过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同伴的——看也不看一眼!好像人本就是动物,是没有灵魂的,是不知自己为何生又为何死的东西,是牲畜,是地上扭动的小虫,好像躯体只是可供切割和贯穿的死物,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不过是屠宰场千百只形态各异的羊头!他怎能那样视而不见?怎能对此面不改色?我至今想不清楚。所有这些围猎的成果,以及他人围猎我们的成果,都由我和另几个同伴去确认,这起初常使我们干呕,后来才习惯;作为不必冲杀的代价,敌人设下的陷阱也该由我们先踏进去。他那残酷的经验和智谋这时反过来救了我们的命。我尚未见过哪位指挥官能当他的敌手。他用那锋利的目光扫视一遍原野,沉思片刻,就能推出哪里设了埋伏,叫我们不要去。他从不做用人命探路的事。对溃败的残敌他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多派人去追;有军士牺牲了,他也下令安排好后事,除非事况紧急。算下来,本中队竟是伤亡最少的。我不知道这是否出于同情,军心和人命在他手中都像是能以数量记的物件,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甚至连他自己的也在计算当中。他亲自带头突围之类的危险行动,或把自己作为其中一环时,眼都不会眨一下——这是出于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也随时做好死的准备,那到底有什么可计算的呢?死后难道不是什么都不剩了吗?好像通过谋算好的死亡就可以凌驾于生死之上,好像死亡是什么可供操纵、可以蔑视的东西——天!我真是搞不懂这个人!
不好意思——我稍有点激动,当初那个青年正在心中垂泪呐喊呢。您问我还崇拜他吗?那当然,我靠崇拜他来活着。从方才的叙述您能听出来——我感到害怕,非常害怕。早知自己是如此容易害怕的一个人,我根本就不会从军。到这时已没有回头路了。我的话变少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当旷野里的任何一丝响动都让我觉得有锋利的鸟喙在丈量我的脖颈,我只好把世界缩小,将头埋在里头,其他的一概装不知道。当时我视野里只剩下几件事:巡逻、行军、练兵、睡觉,只剩几个人和几样东西:我自己、汉斯、约瑟夫、冯·阿森海姆,和行囊里的《伊利亚特》。这本书我上战场前只心血来潮时拿出来看,到这会儿已快要翻烂了,页角都黢黑打卷儿。我仍然想当英雄——我必须想当英雄,如果不想当英雄,我就会死。我会在某次侦察时再也无法忍受,从马上坠下,惊悸而亡。我必须得是赫尔墨斯,其他人必须是同行的希腊勇士,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有一个意义在上头充作太阳照耀着,否则就会像人一样烂在地里,因此冯·阿森海姆上尉也必须是一个英雄偶像。多可笑的动机啊!可偏就是这么回事儿。我向他汇报战果时,常分不清自己的双腿是因战胜的兴奋而颤抖,还是因方才的见闻而恐惧得发颤;我一律当作前者。他偶尔冲我点点头,我便又能在亢奋中过好多天,幻想自己未来光荣受勋的模样。约瑟夫这会儿已给吓成了个木头人,没空理我,汉斯则只觉得我脑袋有问题。这种情况何时终结,我已不记得了;其终结的方式我也不愿回忆。但为了讲好这个故事——还是为您细说一下吧。
先前我讲没人能做冯·阿森海姆的敌手,现在想来是不准确的。他曾有一次指挥失误,也是唯一一次。我并不怪他——这事也有我的责任。那天很热,偏又赶上急行军,马匹已快撑不住了。我探查过烈日下的田野,见不到人影,只有鸟雀在地里觅食;又经过一些破败的房屋,村口的水井还没干涸,于是回去向他汇报:
“前方没有见到敌情,远处有一个废弃的村庄。”
“确认是废弃的吗?”
“是的,长官。田里到处都是野草。那边还有一口水井。”
“那么,”他下令,“全军前进,去村里短暂休整。”
您瞧:像这样的村子在路上是很多的,从战争期间流离失所的人数就能看出来。我们曾见过太多个、住过太多个,所有人又都被翻腾的气浪烤昏了头,包括一向谨慎的冯·阿森海姆在内,没人想着多望一眼那没了玻璃的门窗。部队牵着马走在村庄内的道路上,还没来得及去给马儿喂水,两旁的屋门突然全部洞开,从里列出一排排黑洞洞的枪口来。
是敌军的一小撮步兵。他们从前线撤来这里,远远看见我们,自知逃不过,干脆埋伏下来,放手一搏。这是后来复盘时才知晓的。这当儿,我们的人连上马都来不及。顿时,枪声四起、鲜血飞溅,马蹄扬起的烟尘中甚至看不见敌人在哪儿。一些人抽出马刀想反击,又让受惊的马儿撞翻,践踏过去。一间间屋子搜过去是不可能的,等待他们打空子弹则更不可能——上尉立刻翻身骑上战马,大喝一声:“撤退!”
“那他怎么办,长官?”我跪在屋边,冲他喊道。
我怀里抱着一个受伤的人,是汉斯。他与我走在一起,在混乱中腿部中弹,倒下后又被马蹄踩踏了头。这个尚不知什么是死亡的半大小子此时满脸是血地瘫在我怀里,双眼大睁,仿佛眼眶都要崩裂,浑身不住地颤抖抽搐。我一只手扶着他的后脑勺,随着那颤抖,不断有些温热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迸溅到我手上。
冯·阿森海姆迟疑了片刻,像是刚认出这个颅骨变形的血人是谁——或许根本没认出来。
“把他抛下。”他命令道。见我不动,他又说了一遍,语气急促得几近凶狠:“把他抛下,克莱因下士!他已经没有救了。”
“可他还活着,长官!他还在对我说话啊!”我哭喊道。
汉斯——他其实早已出不了声儿了。他只是死死地瞪着我,嘴唇无意义地翕动着。可我已经昏了头了。我无比坚信他还有救,只要送到医院去,破裂的骨头就能给接好,流出的脑浆也能重新长回来。我已完全给定住了。我撒不开手。要么让我一起死在那儿,要么找人带他一起走,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念头。
上尉没有时间跟我浪费。他烦躁地环顾一眼四周,从马背上伸出有力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塞给身后跟着的少尉,随后就策马向前,指挥撤退去了。汉斯就这样给抛在全是灰土的地面上,后脑勺磕在墙边,一双蓝眼珠仍盯着我。他已经不再抖了。我被随便安在一匹马背上,涕泗横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玩命回头,想找那个一动不动躺在墙根下的人影。这个模糊的血点子很快也离我远去,消失殆尽。
这就是我对冯·阿森海姆崇拜的终结。是的,我说过,我不怪他。他救了我一把,后来也没追究我的责任,我很感激。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曾经所有的那些英雄幻想,包括入伍前的和入伍后的,古希腊的或近代的,都是建立在什么的基础上。在这之后我甚至没梦见过汉斯。他消失了,没有了,再也不会出现了,像一颗果子烂在泥里一样不见了。蝇虫和乌鸦会啃咬他的,我一想起这个就想哭。回去后我发了好几天的烧,一边流泪一边说胡话;清醒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样子,故事变得只是故事,人也通通都只是人,是他们本来的模样。我赶回列首向上尉报到时,只是冷静地报上姓名,申请继续履行职责。他上下打量我一眼,大概也是觉得我变化颇深。我眼中的仰慕不见踪影,身上那种愚蠢的、天真的激情也尽数消失——一夜之间,我也变得不再年轻了。
他冲我点点头。我再次并入侦察兵的行列里,之后一切如常,探查、躲枪子儿,汇报。冯·阿森海姆从此再也没有放过一队残兵。
听到这儿,我亲爱的编辑先生,您或许以为:我与他的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一度如此觉得。我浑浑噩噩地活过每一天,除去必需的事外什么也不去想、不去做,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在某次巡查途中,或侥幸熬到战后,继续之前的生活。只有麻木能与恐惧抗衡,这是那个时代的真理,也是当时的人大多面无表情的原因。我偶尔还是会幻想,想象退伍后回家结婚,然后去当作家;有时拿小本子记点东西,却不敢写太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捱过去,直到又一个秋天到来。
那是186x年的11月,其实已接近入冬,只是第一场雪尚未落下。我们在M省遭到了围困。您或许听闻过这场战役…到后来,粮草快要耗尽,人还能节省气力,马却已倒得差不多了。对骑兵而言,这约等于失去了突围的全部希望。层层叠叠的步枪和重炮面前,手持冷兵器的人就是活靶子,是草丛里的鹿或兔子。有人率先撑不住,自己抹了脖子;也有人策划逃跑,在当上俘虏前先为野草肥了田。约瑟夫在后者之列,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自打汉斯死后,我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他们一行人半夜出发,猫着腰躲在草里前进,其中一人踩断了枯枝,几声枪响后就再无动静。我那夜没能睡着,在营帐外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一早,几位长官就紧急合计:趁粮食尚未见底,应当派一队人去寻找援军。这一队人或许走不出草甸,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但必须有一个奔头提着这群士兵的脖颈,因为他们人数众多,手中的马刀也锋利,万不能让他们低头看见投降两个字。一支敢死队当即组织起来,选了些没有妻子儿女的人,由冯·阿森海姆上尉带头,即便他手上其实戴着婚戒。我——或许只是想透透气——也或许出于想让这痛苦快些结束的渴望——也主动报了名。他望着我年轻的脸,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令人发给我一只装着少许干粮的行囊。
我们十五个人,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接一个地钻进一人多高的草丛。从草甸另一头出来时还剩六个,渡过河流后还剩三个,还有一个拎着十几个死人的粮食袋子,发了疯般奔向树林深处。于是,出发后的第三天清晨,只剩我们两个还立在旷野之上了。
“你不跑吗?”他问我。
“不跑,长官。”
“好,那么跟上。”
我们向一望无际的原野走去。晨雾氤氲,天色苍茫,灰黄色的田野延展向无穷无尽的远方,潮湿的冷空气里弥漫着火药、枯草和泥土的气味。几排白桦树沉默地挺立在远处的白雾中。他走得很快,有时要停下等等我。又有那么几次,我们不得不驻足判断方向;除此之外一路都很安静。
“你累吗?”路过一处废弃的民房时,他突然问我。
我当时已经快感觉不到双脚了。
“累,长官。”我如实回答。
“我们稍歇一会。”他说。
这里隐约有股腐臭气,可是没得挑了。巡视一圈后,我坐在墙根下歇息,上尉则拿着地图和指南针到屋后去,规划下一段的路线。我又困又乏,没多久就靠在灰墙上,上下眼皮打起架来。即使他拿枪托砸我起来也无所谓;我想着,任由眼睛闭上了。突然,一旁的枯草丛里钻出一只血淋淋的人手,一把摸上我的脚踝。我吓得当即清醒,放声大叫:
“长官!长官!”
冯·阿森海姆立刻从屋后跑来。我们小心翼翼地凑近,用马刀猛地撩开枯草——先是惊飞起几只乌鸦;随后露出一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以及穿着敌军制服的上半身。这是一个士兵——一个活人——或许只能说是半个,因为再往下看,那双腿已经很难称之为腿了,一摊血肉腐烂发黑,上面爬满蚂蚁和各类蝇虫。这副尊容只可能是我们骑兵部队的杰作。铁蹄踏碎他的半个身躯,战友或敌人搜走他的武器和物资,留他等死,不知已躺在这里流了多少天的血。此时,他正缓慢地转动两只空洞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冷冷地瞧着我们。
这双眼睛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使我打了个寒颤。之后它们就不再动了,只死死盯着我们手中的马刀,胡须底下干枯发皱的嘴唇微微开合起来。
我下意识用唇语学了一下,才发现他正在用德语说:“请”。
——下一句是:“谢谢”。
请。谢谢。您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我在震撼中呆在原地,冯·阿森海姆却回过身,把刀收回鞘内。他从枪套中取出手枪——检查弹药——上膛,动作远比平时要缓慢郑重许多。举起枪时,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类似怜悯的神情。
“回去接着休息,”他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一刻钟后出发。”
我没有离开,而是眼看着他冲士兵的额头扣动扳机。枪响之后,那双眼睛终于合上,嘴角挂着微笑,像是陷入了安眠。我另找地方坐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之后的半天里我们谁也没说话。我感受枯草擦过脚踝,听着远处的炮响,脑袋里想东想西,久久不能平静。多可笑吧,出发前我还以为自己是求死的人!冯·阿森海姆走在前面,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晨雾散去之后,这片田野原来没有多大。我们在阴沉的天空下奔走,没多久就到了另一端,之后躲开一小队敌军,穿过又一片树林,淌过小溪。冯·阿森海姆用面包碎诱捕了两只乌鸦,因为干粮快要耗尽了。我们在溪边生火,把它们烤熟吃掉,这期间也一言不发。出来是另一片和方才一样的旷野。脚下仍是灰黄色的枯草,天上的稠云愈发阴郁,向下低垂,像要把人压死在地面上。路上我们搜了几具尸体,一无所获。之后是又一片田野。这些田野好似永远没有尽头,好像有人不断把走过的路接在最前端,重新向我们推来,而我们二人其实从未离开过原地半步,远方的目的地也从不存在。世间的一切声响在沉默中无比清晰,田鼠从脚旁窜过,囤积过冬的粮食,麻雀在田间叽叽喳喳,欢腾地捡食满地的草籽。有风来时,整片原野沙沙作响;坐下休息时,又能听见甲虫爬在草叶上的声音。炮声渐渐靠近,又渐渐远去,很快又隐约能听见了,那是另一条战线。而我们只是继续走着,拖着疼痛的腿,用枯死的树枝作手杖。于是这些声音逐渐消融在世界的表面上,与阴云密布的天空连成一片。我们行走在一片喧哗的寂静里。
约摸到了傍晚,当漫天的乌云都转为暗灰蓝色,田野也笼罩了一层黑纱时,终于闯进了第一声非同寻常的响动;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十几个,第几十个。那是鸟儿振翅的声响,但远比麻雀要大而有力的多。无数个黑色的影子忽然从晦暗的杂草丛中腾空而起,嘶哑的嗓子啼叫着,直冲昏黑的、密云翻滚的天际。
是乌鸦。成群结队的乌鸦。它们展开漆黑的翅膀,接二连三地向天空飞去。霎时间,千百个挥舞双翼的模糊黑点散满天穹,叫声层层叠叠,震耳欲聋。它们嬉戏着、打闹着,召集结群觅食的同伴,一圈一圈地在云层下盘旋,久久不散。
我们都不禁驻足,仰望这漫天翱翔的黑鸟,身前身后都是羽翼扑腾的声音。倘若我们现在死去,不出一晚,骨头就会干干净净地散布到田野各处,连军服上闪亮的纽扣也会被叼走,放进巢里,什么也剩不下。片刻之后,上尉招招手,示意我继续赶路。乌鸦在空中纷飞许久,直到下一片野地里,也仍有一小群跟在头顶上徘徊。鬼使神差地,迈开步子时,我竟轻轻唱起来:
“Krähe, wunderliches Tier,
乌鸦啊,你这个怪物
Willst mich nicht verlassen ?
干吗要紧追不舍?
Meinst wohl, bald als Beute hier
是不是想要,马上
Meinen Leib zu fassen ?
把我的尸体吞噬?”
您或许听过,这是舒伯特的一首歌曲,《冬之旅》中的《乌鸦》。当时的我并未想起它的名字,它只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因沉默和疲劳而不堪重负的脑海里,一时没看住,从喉咙里溜了出来。唱完后我赶忙闭上嘴,上尉如常地走在前面,好像没有听见。但是,几步之后,一个低沉的声音轻轻接上了后半段:
“Nun,es wird nicht weit mehr geh'n
不过,很快我就不会扶着拐杖
An dem Wanderstabe.
继续在大地上流浪
Krähe, laß mich endlich seh'n
乌鸦啊,你倒是真的
Treue bis zum Grabe!
忠诚地伴着我到了坟上!”
那声音浑厚而熟悉,我却下意识地环顾四周,以为旷野里藏着其他人。您已经猜到了:正是冯·阿森海姆上尉在轻轻吟唱。这位老练的军官其实受过很好的教育,我借此与他攀谈后知晓了这一点。他也喜爱舒伯特和贝多芬,以及在当时还是新锐的勃拉姆斯与瓦格纳…他读过《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还有《埃达》与《尼伯龙根之歌》;歌德和席勒他爱不释手,往国外看,莎士比亚的戏剧他也全都熟悉。接下来的一路里,我与他不断聊起这些东西。原来在没有军营的地方,军装不过是有肩章和饰带的衣服,军人也不过是人而已。他很好相处,我说俏皮话时他会发笑,点评起作品来也颇有些冷幽默。这一路不再像是行军,而有点像是长兄带着弟弟出门郊游;只是郊游时不必穿着这样脏污的服装、拖着这样站不住的双脚,也不会带这样空荡荡的干粮口袋罢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山坡上烤着火,冯·阿森海姆从林中回来,把一只兔子丢在我脚边。
“最后一个了。”他说。
“什么,长官?”
“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我们不再打猎了,除非能缴获一把步枪来。”他在火边坐下,说,“否则就要另想办法。”
自从面包碎都用完后,我们获取食物全倚仗他这把手枪。我一边给兔子剥皮,一边问他:“我们去袭击敌军的步兵吗,长官?去找落单的?”
“不,我们去死人身上搜。”
“可这一路上已经搜过好几个了,长官。什么也没有。”
“再往前走会有的,”他说,“再往前走会有很多。”
我猛地抬头。他眺望着远处的树林,神情复杂。白天时,那边曾传来几阵无比清晰的炮响;我听得太习惯,竟忽视了。
“穿过树林就到前线了。”他顿了顿,“我们要往前摸大概二十英里——或许能碰见大部队的侦察兵。在这之前一切只能靠自己。”
我当时尚未完全明白“靠自己”是什么意思,只有一个模糊的、恐怖的想象攫住了我,经后来证实,远比实际情况要可怖得多。总之,我听见这话怔住了,并很快感到怕得要命。我照常烤好兔子,上尉还多分了一条兔腿给我,叮嘱我吃完早睡,保存体力;可我只想呕吐。我硬塞下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面朝树干躺下,假装睡着了,其实军大衣下的身子一直在发抖。我早该想到,这段旅途必然会有一个结束;可是人何其容易欺骗自己!那些文学、诗歌与音乐,战前那个深刻、平和而美妙的世界只需在这一路的谈话中绽放出一孔光芒,就已把我的心哄出了那具护着它的木头壳子,此时被恐惧攥了个措手不及。汉斯、约瑟夫和诸多张我曾骑马扫视过的惨白面孔开始对我说话。还记得你曾想象过自己的若干死法吗?他们说,或许马上就要成真了。想一想你母亲悲伤的脸吧,你从来就不该离开家。想一想你走时未婚妻垂泪的眼睛。
我伸手去掏军服胸前的口袋。刚入伍时,这个动作曾是我的习惯,却已很久没有做过了。月光下,临行前她给我的那只手帕静静地躺在手心里,角上绣着她的名字。它仍然白白净净,边缘平整,仿佛还能看见许久之前我自己把它洗好、叠好,小心翼翼揣回来的模样。我握着它,手放在心口越攥越紧,死死咬着嘴唇,恨不得要把它吞进胸膛里,直到背后不再传来动静,才敢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害怕——我想回家。我不想逃跑,但我想回家。我不想让人用矛戳刺,或者让子弹打成筛子。我不想被马蹄踏碎双腿,或被弹片削去一半头骨。我怕树林那头的东西把我弄死,更怕它放过我,让我更加恒久地遭遇这一切。我想回家。
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泪眼模糊中投在眼前的地上。是上尉,原来他还醒着。我恐惧地瑟缩了一下。在我看来,他可以半路与我谈天,也可以随时杀了我。那最后一颗子弹就够他马上押着我到前线去。
没想到他只是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肩膀。
“古斯塔夫,”他头一回叫我的名字,见我这张哭得皱巴的脸,却不知该说什么,愣了好一阵。“起来帮我生一下火。”他最后说。
我们夜里睡觉时是不留火堆的。我还是吸溜着鼻涕爬起来,拿火石把没烧完的柴火点燃。他从旁边捡来些树枝丢在火里,在篝火另一边坐下。我们无言对坐了一小会。他冷不丁地又问道:“别人送你的么?”
他是指那只手帕。“她叫阿格尼丝。”我回答,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他默默等我哭完,从自己胸前的口袋里也掏出一只手帕,递给我看。那上面绣的字难以辨认,简直歪得像蜈蚣爬,旁边还有几朵小花。倘若不说,还以为会是小孩子绣的。
“我的家人——或者说,我妻子。”他说,“她叫埃拉。”
我们促膝长谈一整晚,互相聊起各自的家人和战前生活。到这时我才真正了解他一点。他前年刚刚结婚,在此之前已快要忘记军营外的生活是什么样;原本的家庭堪称显赫,却只剩下他一人,具体经历我答应为他保密。他从军是为还债,因自己带来一匹战马而入选,到别国疆土上参加了两场战役,到现在已经七个年头了。算下来,他入伍那年和我是一样的年纪。
“您也曾害怕过吗,长官?”我问他。
他沉吟半响,说:
“如果说是鲜血与伤口带来的震悚,那么我和你一样,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至于别的——至于流血会带来的结果——我没有为它而害怕过。”
“为什么,长官?难道您不怕死吗?我当然知道您不怕——您一直以来看着都不怕——但是——”
“那你又为什么怕死呢?”他反问。
“因为人人都怕死。”我愣了一下,说,“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再也去不了剧院,看不了书,见不到您与我聊过的那些美好事物,也再见不到家人的脸。”我想到这些,眼泪差点又往外冒,“…死了之后世界就消失了。许多以后可能做到的事也再也无法完成了,只能孤独地躺在土里任虫子咬。”
“简而言之,死去之后不再有‘以后’。”
“是的,长官。”
“你这一路累吗,古斯塔夫?”他突然问我。
“累,长官。又累又饿,并且脚疼。您一定也很难受。”
“路上你期盼前面的风景吗?”
“说实在的,不期盼。它们都一样。再好的风景也只能让我从脚痛上分一时的神,不能使我身上好过半点呀。”
“假使有人跟你说,这条路上有许多风景可看,却要一刻不停地走上几十年呢?”
“这不可能,长官。还有人等我们喊援军呢。”
“假如没有那些人,只有一条无限延伸的路。你是没有目的地在走,途中时而有些小路标,但并没有一个最大的、永恒的目的地来让你遭受折磨。除去疲惫和疼痛外,你没有任何敌人;你也没有任何友人,他们本就都奔波在自己的道路上,只是偶然同行,终有一天要离开。只要不遭遇致命危险,你就要永远独自走下去,永远得不到舒缓和休息…”
“那我还不如现在就穿过树林去!”我惊叫道。
“这就是我不怕死的原因。”他说。
我怔住了,心灵受到冲击,却没有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直到今日也没能切身理解。我脑海中只莫名浮现出那个躺在草丛里等死的军士,仿佛那双平静而绝望的眼睛又向我望过来。他见我这副呆愣模样,也没再讲下去,转而聊起此前的一些见闻。他坦白最初选我做侦察兵只因我个子小——又向我解释了汉斯的事,我则说我从来没有怨过他。我告诉他,战争结束我就要退伍,再也不想当兵了,而想当一名作家,并把记事本拿给他看。他就着火光仔细阅读一遍,问我:
“那你到时候会写部队里的事吗?”
“不会,”我吸着鼻子回答,“不写。一点也不写。我要把它们全忘了。”
您如果曾经读过我的所有作品——虽然,应该没有傻瓜这么干——就会发现,我确实信守了第一个承诺。至于第二个,倘若事情到此为止,我还多少有些忘掉的把握;有了后面发生的事,就不可能不记上一辈子了。
第二天清晨,天空刚刚泛白的时候,我们就出发穿过树林。战场远比预想的要空旷;上尉检视了几处弃置的车马营帐与士兵遗体,得出结论:双方都已经在撤离了。这代表我们相对安全,但必须走得更快,才能撵上大部队的脚步。干粮一下子充裕起来,我们还一人背了一把步枪,上尉现教我用刺刀防身的招式。他好像什么都会。我们一刻不停地前进,遇见敌人就虚张声势,只有两次真的与人火并,好在没有人受伤。而越往前走,我就越忐忑:昨晚的谈话只是一时的安抚,到这时,活着与死都使我惴惴不安。很快,帝国部队的旗帜就在地平线上向我们招手,冯·阿森海姆却扭过头,对我说:
“你可以走了。”
“什么?”我震惊地望着他。
“我会说你在路上受伤,不得不把你抛下。你回家去吧。”
同他所作的每个决策一样,这是近乎完美的考量。只要他肯放了我,没人会检查地上的千百个死尸中是否有我一个;其次,我只要躲一阵子再回家,谎称被平民搭救,也不会背上逃兵的骂名。但是,那意味着他要独自穿越前方交战的区域。我望着炮火连天的草场,喉咙一下子叫硝烟呛住了似的,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再往前走一段,长官。”我嗫嚅着说,“我——我到断墙那边再离开。”
旷野上远远地立着两间破屋的残骸,屋后连了一条小径,直通远方的村庄。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抬步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他身后。其实带着我对他反而是累赘,我知道。但是——唉,就当我没有那个胆量吧。我总是如此,没有胆量前进,也没有胆量离开。我们伏低身子,小心翼翼地绕开一切会动的东西。偶有士兵发现我们,呼声还没出口,就倒在上尉的枪口下。又一轮炮击开始了,大地为之震撼,一轮又一轮的耳鸣间能听见战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兵器相击的铿锵声响,以及子弹划破空气的声音。两个人像野兔一样隐藏声息,踏过一具具尚有余温的身躯,躲避着头顶上掠过的一切。一直到破屋前,上尉才停住脚步。他看看我;我知道这是分别的时候了。
我望着那双冷峻的银灰色眼睛,突然感到无比歉疚。
“长官,谢谢您…我…”
我语无伦次地向他道谢,他却仍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一下子慌了——是我说错话了吗?还是他改变了主意?我惹他生气了吗?他要对我拔出手枪来,还是有什么话要叮嘱我?难道我已经错失了逃脱的机会吗?
“趴下!”他突然大吼一声。
话音未落,一枚炮弹破空而来,落在我们身侧。——他刚在看的其实是我后方。一瞬间,天地倾覆,沙土扬满天空,可怖的震响伴着几声尖锐的哨音炸破耳膜,之后是自己的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我眼前一片漆黑,耳中嗡鸣,过了不知多久,周遭的世界才再次露出模糊的一角。我晃晃脑袋爬起来,晕眩中看见冯·阿森海姆上尉躺在不远处。
“长官!”我喊道。没有回应。我赶忙摸过去找他。他半侧着伏在地上,看上去没什么大碍,灰眼睛冲我眨了眨。我松了口气,伸手就要拉他起来。他一只手任我拽着,翻过身来——另半边的脸与手已经被血染红了。
没错,是弹片。破碎的弹壳击中了他的左眼和左侧腹。具体的严重程度难以知晓,因为他眼眶里不住地往外涌血,腹部的口子则用手死死捂着。我们的军装是黑色的,流了多少血也看不出来。我搭着他向那片曾是民房的废墟走去时,只感觉半边身子都湿漉漉的。到了断墙后面,他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哭着喊他,不断晃他,他才艰难地睁开眼。
“古斯塔夫。”他轻声叫我。我立刻止住哭声,认真听着。
他用沾满自己血的手搜寻衣兜,掏出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塞在我手里。一种平静的、释然的感伤出现在他脸上。
“我估计活不成了…如果你返乡,请帮我把它转交给我的妻子…就说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他轻轻地说。
他的手缓缓垂下,眼睛也合上了。我吓得大声叫他的名字,慌忙去探他的脖颈。万幸,还有微弱的脉搏。大概只是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但也随时可能死去。倘若是他本人路过,见到自己这副样子,大概会一枪给个痛快吧。我浑身颤抖,大喘着气,惊恐地望着周围的原野。你得跑——你必须得跑,我内心大喊着。那条小道就在眼前。你只要闭上眼睛,闷头往前冲过去,装作没有人和你一起来过。快走,快走呀!你为什么不动?他早已做好这种准备,哪轮到你来替他抉择?支起你的两条腿,古斯塔夫!站起来呀!
可他还活着。他还在呼吸。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那两道骇人的伤口还在流血。这是一个活人。一旦面前是一个活人,我的双腿就失去了效用。这正是这件事残忍的地方: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选择,而我本不必选择的。我希望自己能有选择的时刻有很多,唯独不是在这个时刻呀。
我困在他身边,恐慌而茫然地蜷成一团,死死盯着地面,直到枪声、炮声、人声与马声在听觉里都消融成一片。之后我做好了决定。
我要跑。我要离开。离开之前,我要先给他找个能躺下的地方,这样他死时不会太难受。我去破屋里拾来一块烂床板,费力地将他架起来,平放在上面。床板前连着一个铁架,拴根绳子正合适。何不多干这一点呢?包里正好有绳子。把结系好我就离开。这里地面平,还勉强可以拽动,到了草地上就不好说——好了,我要走了。——我从没有拖过这么重的东西,脚仿佛焊在地上——就到这里了。最后几步,然后我要回家了。晚安,冯·阿森海姆上尉。——村庄里有能治这种伤的医生吗?
我拖着他——往大部队方向,行走了大概两英里吧,我记不清了。到后半程,我已累得说起胡话。我甚至背起《伊利亚特》里的诗篇。您曾见过做苦力的赫尔墨斯吗?在当时的谵妄中,我便是了。远处传来马蹄声和人的呼叫,是德语。我两腿一软倒在地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已是在后方的营帐里;两名军官站在一旁俯视着我,门口还守着一位端着步枪的士兵。
那目光并不友善,现在想来,是冷酷的、审视的眼神,大概以为我是逃兵。当时的我却顾不了那么多,低头看看完整无缺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他们面无表情地看我哭得浑身颤抖,几近窒息。为首的军官发问道:
“哪个连队?”
我这才如梦初醒,想起此行的使命。
“莱茵兰第七枪骑兵团,长官——第二、三、四中队——我们在T市郊外全员受困,请求支援!”我带着哭腔喊道。
两位军官对视一眼——站得靠后的军官松了口气,说:
“我早和您说过——威廉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步兵上周刚因潜逃的士兵而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不是后面那位中尉与冯·阿森海姆相熟,极力保下我,我险些就给枪毙示众了。后来与他谈话时,我才得知:幸好多走了那两英里;但凡再离远一点,他们的骑马巡查小队没有望见,我俩就要双双死在原野上了。
“他还活着,长官?”我问他。
“伤情太重,野战医院没有条件。”他摇摇头。“将军亲自安排,送去后方医院——眼睛大概是保不住了;至于性命,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我听见却大为宽慰。至少我付出的代价——即此刻身处此地——并非完全没有效用。他见我手里攥着那只小丝绒袋,问起那是什么。我说明原委,递给他看。
“我与他是同乡,妻子与他夫人是朋友。”他说,“交给我吧。如果他…由我们告诉她,对她来说会容易些。”
我点点头,这事就算交出去了。援军出发时,我尚站不起身,又有功劳,因此他们留我在营里修养,不用随军指路。我住在不认识的士兵中间,听着炮火的声音,白天逗营地附近的乌鸦解闷,晚上独自流泪,哭自己,哭这一路的所有事,也哭别人。连续很多天没有上尉的消息。半个月后,突然从医院来了一封信,字迹工整、措辞讲究,署名:威廉·冯·阿森海姆。
他感谢我救了他。既然你已回到部队,他说,如果想要晋升的话,我可以为你写推荐信。
我找人借来纸笔,回信道:
我想回家。
这时其实已隐隐有战争即将胜利的传言,但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我已受够了这身军装,受够了周遭的一切生与死。在我看来它们永远不会放过我。他效率很高,不消几日,为我说情的信件就已寄到营里。将军看过之后,对这怯懦的新晋英雄大手一挥——我就背上行囊,像来时一样,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这就是我军旅生涯的结束。
您问之后吗?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冯·阿森海姆。是的,他活下来了,除去少了一只眼,没有什么大碍。按照我们在路上结下的友谊,我本可以继续与他通信的,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有我故意想远离那个本就不属于我的世界的缘故。另一方面,我也是自顾不暇了。我回到家,才得知母亲已经过世。战争打响的时候,她就忧虑得病倒,零星的两次探望中也只是越来越严重;早在三个月前,她所遭受的折磨就已经结束了。阿格尼丝怕我悲痛,不敢写信告诉我。我们一同处理好后事,次年结婚,过了三五年幸福的日子,之后她也染上肺结核,离我而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于是成了孤家寡人,就这样过到现在。这栋宅子就是与她结婚时置办的。经过所有这些,我竟反倒觉得世界可爱,决心连她与母亲的份一起好好活,于是开垦花园,修缮了所有这些陈设。至于冯·阿森海姆——他因这次求援升了军衔,回去继续服役;我在后来的一些战报上见过他的名字。之后他销声匿迹了几年,再出现时已是其他市的议员和商人,记得您那边还曾写过有关他的文章吧。他确实适合做政客,远比当军人要合适得多。
——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有意思的。倘若您是想拿去写个专栏什么的,这点东西恐怕不太够——对,对,我知道;关于H市发生的惨剧*,我已经听说过了。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呐。我想他本人对此的评论会比我们这些耍笔杆的人都深刻得多,可惜再没机会看见了。您当真不留下吃饭么?那好吧,再见!出门时当心些,别让乌鸦抓着您的头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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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为后续主线剧情,威廉·冯·阿森海姆在20年后的一场刺杀中中弹身亡
Vol.229「香薰」《香引》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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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年轻的时候,马普切还是一片充满机遇和自由的土地,无数牛仔在这里奔驰,追逐着传说,并渴望缔造属于自己的传奇。我也有幸见识到神牛在云端奔腾,和传说中的普兰特人打过交道,围观了牛仔之王与“除猎客”的对决,也曾在水牛人的秘密洞窟中留宿一夜后生还归来……可以说我离传奇的名声也只差一步之遥,这样或许更好,毕竟人们常说:“没有活着的传奇”。所以我找到以前的合伙人,拜托他们给我换了脸面身份,搬到某个乡下小镇过起了隐居生活。
在我急流勇退以后,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当一个无所事事的酒鬼,在酒馆里给人们讲我的冒险故事,一段传奇故事之后再配上两句发人深省的名言警句,足可以把那些年轻孩子唬住,有时候还能赚到一天的酒水钱哩。
那时候我最爱这么开场:“在我们来到这片土地之前,它们就已经在这里了(你别管它们是谁),这片大地有它自己的记忆,所有的传说故事,不过是它的小小一部分罢了……
……
…
莫比刚到闵大陆的时候,身无分文又人生地不熟,只是光棍一条,不曾想刚下船就在港口着了道,欠下一大笔债务,没奈何只能给一位人称“老欧克”的老头做牛做马。
老欧克是在大陆西部的流窜匪徒,他看中了莫比的灵能天赋,两人对外以叔侄相称,靠搜寻情报召集人手从事非法行当。
这一次便召集了六名人手,总共八人在一条横贯东西的铁路边设下埋伏,随着埋下的炸弹一声轰鸣,当场拦停了疾驰的火车。
“鲨鱼”沙克身高超过2米,双持冲锋枪一马当先,先一梭子扫倒了车头的车站和列车员,另一手的枪突突不停,压制主头一节车厢里的警备人员。另外几名匪徒一拥而上,很快就控制住了车头。
后方的护卫们听到动静蜂拥而至,十几人带着怒气对着人高马大无比显眼的沙克——身旁两百米外的空地扣动扳机,好似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把那处空地上的几颗仙人掌打成粉碎。
恶徒们狞笑着对那些护卫挨个点名,不一会儿就清空了这辆火车的全部防卫力量。
“龙,虎,可以了;乖侄子,你去搜刮!”老欧克大声指挥。他身旁的两个东方面孔的年轻人收起幻象,莫比则开启灵能视野,开始排查车厢里可能存在的暗格保险箱,其他匪徒也各自散开,对车上每一位乘客进行平等彻底的搜刮。
一场训练有素经验老到的火车劫案就此结束,匪徒们全身而退,不过短短半小时,他们就搜获了价值数万的无记名证劵,数千现金和差不多相同价值的小珠宝首饰,卡文和奥拉尔两个烟枪还搜到十几包不同品牌的香烟,此时蹲在地上举行“香烟品鉴大会”。
沙克走在最后,脚步沉重,他把肩上扛着的保险箱往地上一放,转头问老欧克:“是这箱子吗?”
老欧克上下打量一番,心里也没个准,“是不是,打开才知道。莫比。”
莫比伸手按住密码锁,灵能感官突破物体的界限深入其中,他转动密码锁,心灵会告诉你答案:不对,不对,对,不对,对,对……
“咔哒”一声,保险箱门弹开,一股寒气透出。莫比在箱子内扒拉了几下,只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小扁盒子,盒子封面上画着几个红圈,每个红圈都被一道斜杠划开。
众人聚到一起,八个脑袋顶住了琢磨,“这啥意思。”
莫比猜测道:“意思是禁火、禁高温,这个带刺的标志是什么意思。”莫比翻转盒子,“咦,盒子下还有张纸片。”
“写了什么?”
“就是些注意事项,低温保存、阴暗处存放。还有个奇怪的事项,说严禁闵大陆内使用”
沙克不耐烦地叫道:“老欧克,是不是这个。”
“老欧克我也没见过,不过要验真假也简单,卡文,把你的烟递过来。”老欧克拿出小刀在盒子上划开小口,刀尖在里面一撇,拿出来时上面沾着些许琥珀色半透明的膏状物,“来,乖侄子。”
莫比打了个寒颤,“你又要我来试毒?!这东西不会是什么毒品……”
“哪里是有毒,这东西一般人用不起,对你可是很有好处好处。”老欧克拿火点在刀口,凑到莫比近前。那点油膏一样的事物遇热就开始变色,随机一丝青烟从中升起,莫比一闻顿觉精神振奋。
“好香,而且这感觉……”莫比只觉得一股凉意升起,刚刚使用灵能而耗竭的脑海中如遇甘露,原本发涨的脑门也消退下去,“这东西可以补充灵魂的损耗。”
“好好,就是这个东西,大伙儿总算没有劫错车。”老欧克嘎嘎笑了两声,“这种金盛公司产的香在其他洲已经炒到700一克,那可是价比黄金,这么小小一盒可值钱了。”
“金盛?那可是大公司。”
“怕什么,这东西本身放不久,我已经联系好了买家,尽早出手就是。”老欧克把盒子封回保险箱,“这东西上个月刚出来,除了金盛,没人知道这香哪里来,怎么做;我们要是能拿到相关的情报,咱们下辈子就不用愁了。”
“这次赚的也够我们花了。”沙克的发言立刻引来其他几人的附和,这金盛香虽然好,也是需要找人出手,对于他们这些亡命徒来说,还是实打实的钱钞更动人心。
“行了行了,早点回营地,大家再分赃。”
众人牵出在一旁藏好的马匹,迎着夕阳西下的景色行去。这一次收获颇丰,众人的兴致也是高昂,奥拉尔更是取出笛子,一边纵马在队伍两侧来回奔跑,一边吹奏欢快的民谣。
“马普切到处都是机遇,莫比小子,只要这样的活再来个几趟,就够你在滨港开一家你梦寐以求的酒馆了……”老欧比照例在路上给莫比讲授一些人生经验,就好像他真的是他的叔叔。同行的其他人也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样子,“你得多听你叔叔的,老欧比是这一带最好的掮客。”
这会儿莫比有些恍惚,他吸入的香气只有细细一缕,但功效却好得惊人,此时不仅脑中的疲惫感尽去,思维精神也越加发散,此时他坐在马上,只觉得全身感官从未如此清晰,似乎世界都在应和。此时天色越发昏暗,夕阳只剩一小块露在外面,月亮也已升空,他忽然有所感应,转头看向侧后方的一个小坡,抬起手说道:“那里是不是有人在盯着我们。”
果然有那么个人影,就在后方的小坡上,黑暗中看不清楚那人的模样,却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的注视。他坐下的马匹小步奔跑,悄无声息。
匪徒们相互看了几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自己的困惑。
“让你们的马跑起来,朋友们。”沙克甩动缰绳,众人紧跟而上,骑手们在夜色下疾驰。
太阳彻底沉没,如今已是夜晚。
匪徒们纵马狂奔了数里的路程,回头看去已经没有那人身影,也不知是甩开了还是没有追上来。在荒原上的亡命徒,最担心被“义警牛仔”盯上,那些家伙一旦确定目标就会像牛皮糖一样想甩都甩不掉。
众人见那人没有跟来,也就略松了口气,身无分文的亡命徒虽然悍不畏死,满载而归却会使最凶悍的匪徒珍惜性命,那个山坡上的骑手出现得毫无征兆,众人心里难免敲起鼓来,当下就有人喊道:“欧克老叔,不如把钱款分了,大家这便各走各路。”
“黑漆抹乌的怎么分,要分也等到了镇上。”老欧克狠声道,“少自己吓自己。”
“那就去镇上,山姆镇也离得……”说话那人猛地停住嘴,指着前方,手指抖个不停。
马蹄踏住月色,一名骑士自黑暗现出身形,停在众人几十米外的敌方,月光下仍看不清他的面容,但那副牛仔装束,分明就是那个斜坡上的骑士。
匪徒们一阵骚乱
“他怎么到我们前面的?”
“鬼,我们是撞见鬼了吗?”
……
那名牛仔双手搭载膝上,似乎正好整以暇地观赏匪徒们自乱正脚。
卡文怒喝一声,架起他的长枪:“装神弄鬼的东西。”枪声中,莫比几乎能看到那枚子弹向着牛仔奔去,最后没入月光与黑夜的帷幕中,毫无波澜。
随即,那名牛仔抬了抬右手。
呼啸声中,卡文只来得及发出半声惨叫就被强大的动能扯下马去,那投射物带着卡文的尸体在地上滑行了数米的距离才停下。接着月光,莫比能看到那是一根锥子形的细长物,就像一根放大了十倍的针,针的末端还在不停颤动,消化其上的劲力。
“t、tmd,跟他拼了。”剩余的匪徒纷纷拔枪射击,老欧克和莫比也拔出手枪,众人一边射击一边向前冲锋,那名牛仔却只策马后退,身形又缓缓融入黑暗之中。
待到众人冲破黑暗,冲破灌木丛,冲下斜坡,四下张望时,才发现哪里都没有牛仔的身影,连马匹的身影都看不到。几人不信邪的点起火把,在周围转了一圈,仍没有牛仔的身影。
“幻术?”
“怎么可能,卡文可是结结实实地挨了枪的。”
“没有人能够在我们兄弟面前玩弄幻术。”那对黄皮肤兄弟中的哥哥开口道。
“难道是鬼魂?”
老欧克冷冷说道:“哪里有鬼魂,想必是有高手盯上了我们。为今之计,只有四散逃逸,能走一个是一个。”
其他人也没有办法,只好各自拿上自己那份分成,各自找方向突围,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老欧克分完赃款,一把扯过莫比,“活路在哪里,眼下就靠你了,我的好侄子。”
说罢,老欧克从怀里掏出盒子,扣出一大块香油,连同一根火把塞到莫比的怀里。
这一次香薰的效果远胜过此前的浅尝辄止,浓郁的香气化作烟柱将莫比的灵魂抬升到高处,又像根系扎入大地,为莫比带来无数讯息,他能清晰地感受几位曾经的伙伴慌乱的马蹄声正渐渐远去,他能感受到有一个意志,一个带着敌意不属于他们的意志正在窥视。避开他,找到生路,莫比的灵能持续膨胀,把他带到了不属于他自己的高度,他极目远眺,黑暗中似乎传来呼唤,找到生路,就在……
“那边。”莫比指了指远处的一片树林,两条血线从他鼻下喷涌而出,晃动着身躯几乎坐不稳马鞍。
“走。”老欧克一手把他按伏在马背上,熄灭火把,两人两骑向着林中奔去。
树枝无情地拍打在两人身上,随后被无情地抛在脑后,落叶飞舞飘落间,牛仔骑士再一次从黑暗中现身。
“天杀的崽种,指的什么破路。”老欧克骂骂咧咧举起枪,那名牛仔左手轻轻一抬,一根针刺贯穿老人,把他钉在树干上。
莫比头脑昏沉地伏在马背上,老欧比递过来的那块香绝对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旋转的混乱感代替了他几乎所有的感官,脑海里有人在呢喃、欢笑、呼喊、哭泣……朦胧间他看到牛仔身后草地上还躺着两个毫无动静的人,不知是死是活。莫比张了张嘴,尽力想说些什么。
牛仔越过莫比,策马来到老欧克的死尸旁,准确地找到了老人暗袋里的那个小盒。
“香……你的目标是这个。”莫比嘶哑地挣扎着说道。
“正是。”牛仔颔了颔首。
“……是你在呼唤。”
“那倒不是,只是你在这片大地之上,自然能听到那个声音。”牛仔下马走到莫比身边,掰开开他的眼睛瞧了瞧,又把手指探到他的脖颈下。在莫比强化了无数倍的感官中,牛仔的手指粗糙胜过百年的老树皮。
牛仔收回手。
“放心,我暂时不会杀你。”这是莫比昏厥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TBC
(这个大概会是分成三段的故事,虽然后面我还没想好,希望未来的关键词可以给我灵感,阿门~)
作者:【十一招】丘秋
《离群的鸟以及它的今后》
不像现在已经完全成为家里蹲的我,小时候却是双层防盗门也关不住的猴子。吃完饭总要到外面溜达到很晚。现在想来爸妈也挺心大,我对他们那时候在干嘛完全没有印象了,只记得玩,缺失了回到家里的记忆。
通常我的伙伴就是小区里的一群野孩子,彼此都不知道姓名,竟也玩得很开。大部分小孩子天生有着用不完的活力,与之匹配着的也多是像疯子般追逐吵闹的游戏。
在我们跑来跑去追追打打的时候,经常有个穿着连帽衫戴上帽子双手插兜的家伙,散发一股孤高冷漠的气质,像幽灵般在活动场地边缘注视着这边,仿佛在看一出闹剧。
或许是有人感受到了这种凝视的冒犯,又或许是因为对方的格格不入。孩子里有人因为她的雀斑给她起了个不太讨喜的外号,有那么几个人也跟着喊起来。
而我当时只是觉得人家好酷,脸上的雀斑明明也很可爱,再回顾现在的流行趋势,这么看来我有着很超前的审美诶。
最初的接触好像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提问,接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竟开始聊的热络起来,大概是因为她也经常会在外面呆到很晚才回家。她聊的东西总是带着一丝稚嫩的故作深奥,我听不大懂,回也回的天南地北。嘿,你别说,我当时觉得有意思极了。
太久远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现在还有着印象的画面是某次夜里我们聊到喜欢的颜色。我回答蓝色,她看了看我然后抬头望着天空,呢喃着说喜欢黑色...
后来她好像是搬家了,我升上六年级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对方。
......
嘛,故事当然不可能就这样没头没尾的结束。
高二分班的时候,老师要求每个人来一段自我介绍,我站在讲台上介绍完名字瞥见坐在教室角落那个长着雀斑的女孩子,之前打好腹稿的自白忽然忘的一干二净,鬼使神差的说了句我喜欢黑色。
现在回忆起那个场景也会感觉很羞耻,我在台上站了半晌,脑袋里面乱七八糟的,最后是班主任轻言提醒让我先回座位,真是个温柔的人。
到了新的班级,不出一周大家就陆陆续续找到了一起玩耍的伙伴,除了她仍是孤身一人...好叭,我只是想极力渲染一下她的独特。班里应该也有其他独来独往的家伙啦,只是当时的我没空去关心罢了,高中对于那些孤单的人似乎温柔很多,没人会去在意或招惹那些不起眼的家伙。
她应该早就忘记我了,我们俩座位隔得很远。在我偷偷观察她时,对方也会偶尔抬头。我会在眼神交错前装作环顾四周扭转视线。哼,圣斗士星矢的曾说过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我曾因为演技优秀而负伤,这岂不算是了不起的嘉奖。有这么出色的技巧,我肯定没有被发现。
下课期间她要么趴在座位上睡觉要么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也不见她和其他人有什么互动。
开学半个月后的一次体育课,散场后看到她往图书馆走,我终于忍不住跟了过去,在她身边假意也要去看书。
"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啊?"我感觉自己声音在发抖,我的行为会不会有点刻意了。
"唔嗯...我也不想啊,可是没有人愿意陪我玩。"她回过身看到是我,略微鼓起嘴嘟囔着。
"这样啊"
诶?!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和语气,我表面镇静然而内心翻涌。宛如撒娇一般的对陌生人吐露出真实想法。原来不是冰山系而是天然呆吗。
"与其说是一个独居生物,不如说是一只离群的鸟"
本来存在于内心的想法不知道何时从嘴里念了出来。我可以从她抖动的双肩看到对方极力忍住的笑意,我抿着嘴掩饰羞耻,但还是能感觉到自己脸颊和双耳在发烫。本来是想让对方觉得我是个会思考深奥事情的人,结果彻底失败。
她忽然转头用那双黑溜溜的眼珠紧盯着我,冒昧问道:"那你要和我玩吗!"
我一时竟愣在原地,不知如何作答,脑袋却好似本能反应般瞬间就做出了反应。
那天最后我们没有去图书馆,而是玩起了乒乓球,两个体育白痴几乎每个回合都是很快就结束,捡球的运动量比起打球要多的多。为了不捡球,明明没有接住的球她还会假装空挥把球扫到我这边....这不是耍赖吗。
从那之后我们每节体育课都一起活动,或散步或看书,偶尔下课也会一起聊天。
她是走读生,某次散步聊天她说想要寄宿,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肯定更喜欢校门外的生活吧,我疑惑的看着她。
"那个啊,我不喜欢待在家里,家里也不喜欢我..."
感觉会是一个相当沉重的话题,我沉默着没有回应。她看了看我,再也没有说话。
我们就这样在操场一前一后走着,尽管实际距离没有拉开,但总觉得对方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气氛似乎朝着超级不妙的方向在前进。
紧张已经让我的大脑开始胡乱运作,我上前牵住了她的手,好像听到了远处班级同学的起哄声。忽然的身体接触似乎是吓到了她,对方像是触电般抖动了下身体,我也慌忙抽回手。她转过头,露出了困惑和不可置信的表情,唔,好受伤。此时此刻我恨不得想要学校马上地震,足以让我快速找到一条裂缝跳进去。
————
听说小时候算命先生曾给我算过八字说我会克及父母,家里人生气的把那算命的骂了一顿,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直到12岁生日那天,父亲在给我去买蛋糕的路上出了一场车祸,失去了右腿。
从那天起家里的氛围开始变得异常沉重,一种难解的郁结缠绕在每个人心里,令人难以忍受,我只能频繁出门透气。
可是出了门也不知道干什么,世界上的喧闹都和我无关。我感觉自己像个游魂,空洞的打量着周遭的一切。我开始喜欢起黑色,黑色的外套,黑色的书包,黑色的文具袋。
我被一种无形寒冷的气场裹挟着,它粘稠到周围人也能感觉得到,以至于没人愿意靠近,甚至连小孩言语的冒犯都让我觉得更加温暖。
"喂,你怎么老是一个人啊,不和我们一起玩吗?"某天一句意料之外的提问,是来自一个小男孩的鲁莽搭话。
我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模糊发酸。
那以后我的视线便总是停留在那名小男孩身上。他经常过来找我,我也得以把许多思绪混乱的话倾诉出来。
大多数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回什么。但我们还是能顺畅的进行聊天,很是神奇。
后来爸妈也许为了改变家中的氛围而努力,我们搬离了那个地方,我没来得及和那名男孩进行道别。但是爸妈的努力失败了,在我步入高中的时候,他两之间的嫌隙终于发展到离婚的地步,我也为此留了一级。
我和他再次相遇是在高二分班。讲台上有人半天没有开口,我好奇看过去,一眼认出了他,是那名男孩子。我为彼此的重聚而雀跃着,庆幸我的小规模奇迹,只是,他还记不记得我呢?
好像是忘记了?!他从来没有往我这边看过,到底在看哪呢!也没来找过我!怎么这样!我烦闷的在本子上乱涂乱画着。竟然不记得我了,我才不要去找他。
对方没有认出令我越来越焦虑,可我又鼓不起勇气相认,万一人家认出了我但又无视了呢,也许他根本就不把我当一回事,我乱七八糟的想着。
没想到后来一次体育课上,我终于等到那熟悉的声音。又是同样的问题,这难道是他搭讪女孩子的技巧吗。
我们像熟人旧识一样热络的聊着天,他大抵是认出我了吧。没有特意说出口,我享受着这份心照不宣的默契。
某次聊天的话题被我弄得有些尴尬,正想着怎么圆场的时候忽然感受到手掌处传来的温热,混乱的思绪霎时占满我的大脑。
噫噫噫噫咿!怎么回事,这家伙竟然如此轻薄!诶怎么!怎么又收回去了,你在干嘛!继续握住我的手啊!
————
我笨拙的动作似乎略微取得了些许成效,能感觉到之前冰冷的气氛终是缓和了一些。
但她还是一言不发,红着脸气鼓鼓的,像一只被冒犯的河豚。怎么办,要道歉吗
“对...对不起”
“笨蛋”她小声嗔责道。
我们的肩膀相互碰撞,良久,我的耳边传来一句幻听。
“还是和以前一样不着调”
作者:【十一招】二九
免责声明:随意
吃吧,吃吧。
梅原站在窗前,仿佛自言自语般说着。
他的面前是加装了防盗网的窗户。铁丝上的黑漆已经脱落一半,露出结痂伤口般的橙色锈斑。下雨的时候,就像伤口在流脓水一样。防盗网外,还有一小段窗台,贴着灰扑扑的瓷砖。那上边放了一个泡沫饭盒,里面装着一小块切好了的肉。
吃吧,吃吧。
一只乌鸦落到窗台上。然后是第二只。它们圆溜溜的、纽扣般的眼睛注视着梅原。梅原朝它们微笑。
它们低下头,开始啄食。那块肉变成肉碎、肉糜、不可辨认的食物残渣,进了乌鸦的肚子。总有一天它会变成鸟粪,从乌鸦那短得不得了的直肠里落下,落在很远的地方。
梅原太一很了解乌鸦。似乎总有乌鸦跟在他身边。小时候,他住在更拥挤的街区。运送垃圾的卡车一周才来一次。灰色的公寓楼,一侧是马路,另一侧靠山。山上有公墓,墓碑码得整整齐齐,像一桌麻将。山下就是公寓的垃圾站。说是垃圾站,其实只是一排黑色的垃圾桶;有时是五个,有时是四个。只有四个的时候,剩下的一个在哪里?梅原小时候常常这么想。他想,大概是被遥远的、匮乏垃圾桶的城市征用了吧?他幻想载在卡车货箱里的垃圾桶,桶盖因崎岖的路面不住地上下晃荡,发出啪啪的声响。
他想要像消失的垃圾桶一样,周期性地短暂离开。
母亲离开的时候,垃圾桶是四个。母亲离开之前,父亲就已经多次笃定地说:那婆娘要跟人跑了。父亲这么说的时候,总是抓住他的双肩,神经质地前后摇晃他。幸而父亲力气已经不大,但他还是装出一副被摇得上下牙哆嗦的模样,直到父亲露出满意的笑容。据说他的出生是这个家庭的顶峰:自他出生以后,就只走下坡路了。娶了漂亮的应召女郎、让她心甘情愿地生下自己的孩子,成了父亲人生价值的证明。然而养育孩子需要更多的钱;为此,好不容易被父亲束缚在身边的母亲又回到花天酒地里去。父亲看着她裹在天鹅绒里的、重新平坦的小腹,开始赌马。梅原记得家里的物件越来越少,新的换成旧的。半夜醒来,能听见叱责和哭叫。有时候,伴随着一记重重的闷响,仿佛他身下的床板也跟着震动。梅原紧闭着眼想象那是一枚炮弹,从顶灯发射出来,穿透他的肋骨和胃袋。来自素未谋面的敌人。后来,父母在他面前也会肆意争吵,他才知道那是父亲摔在地毯上的烟灰缸。
七岁,父亲患上风湿。九岁,母亲离开。
你身上有股死人味儿。
班上的同学们常常这么对他说。起初的小声议论逐渐发展为当面指控。指向他的手指,捏起鼻子的手指,因讥讽而眯起的眼、颤动的舌。
梅原看着这些手指、眼睛和舌头,没有反驳。他知道他们说得没错。他没有亲眼见过死人,但乌鸦是从葬礼上飞来的鸟。据说,乌鸦长着一身漆黑的毛皮,是为了服丧。为谁服丧?梅原想,一定是像我这样的人。我死了以后,没有人会记得,没有人会可惜。我的死,应该不值一张黑布。
公寓的垃圾站是黑色的。梅原走到山下,就有乌鸦朝他聚拢过来。垃圾站和山之间架了一人高的铁丝网,或许是为了挡住落石。乌鸦排成队落在铁丝网上,他往前走一步,队尾的乌鸦就飞到队首去。一队乌鸦这么亦步亦趋,直到他把垃圾桶的盖子揭开,把腐臭的食物残渣揭露出来。
吃吧,吃吧。
他曾经在一只乌鸦吃食的时候,悄悄地把手放到它的尾羽上。乌鸦没有飞走。他大着胆子把手往上移,直至抚上乌鸦背上弓形的凹陷,一个窝藏阳光的暖融融的坑洼。他慢慢地拢起手指,握住了乌鸦的躯体。它的心脏在他指尖上搏动。
那是他今生触碰过的最温暖的东西。
十五岁,梅原离开那座山。父亲的尸体埋在山上,在尚且温暖的初秋。那个秋天,梅原没有去高中报到。
他没有为父亲服丧。他清理父亲的衣柜。父亲白色的衣裤尤其多,洗了很多年,棉都洗成纱一般薄,摸着有些扎手。白色上横陈着昏黄的汗渍、油渍。他从便利店买来一管新的洁齿牙膏,用一整管牙膏,细细地搓洗父亲的衣服。他的十指在水盆里泡发开来,像溺水的死尸,只是泛着活人的粉红。残阳孱弱的光线透过窗照亮他浅褐色的虹膜。站在窗棂上的乌鸦开始模仿警笛的声响。
梅原的第一份工作是从河里打捞溺死的尸体。后来,他的手腕关节开始隐隐作痛。
他的第二份工作是公寓楼的保洁。他从山边的灰色公寓楼搬到了一栋不靠山的灰色公寓楼。拥挤的住宅小区里,布满了大同小异的灰色方块。一座养殖场。
他住在一层。手腕不疼的时候,他切好肉喂乌鸦。
“肉,可以给我吗?”
梅原吓了一跳。发声的是孩子般的、含糊的嗓音,像含了半口水,从他左侧的窗内传来。邻居的孩子?为什么他没有见过?
一只苍白的手从铁丝网的空隙里伸出来。两只乌鸦扑腾着翅膀飞向空中。手肘也伸到窗口,朝他曲过来。手掌摊开。
“可以给我吗?我要喂小狗。”
“不可以,”梅原说。他的心脏怦怦地跳起来。
那只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准确地伸向了那块肉。梅原合上饭盒,把它困在了两层泡沫之间。它挣扎了两下,像鲶鱼一样一甩尾,迅速地缩回了隔壁的窗户。
玻璃窗关严的声音。
梅原松开下嘴唇,尝到了血。
TBC
自家情侣
快刀乱魔ho2x非原作NPC,涉及ho内幕,请注意剧透
这是荒川隼第一次来晴山闲鹤的家。这栋楼的一楼是个义肢售卖的商铺,从店铺大堂走进去,穿过摆着各式机械或者塑胶的假肢,一直走到最后面,露出一个在自建房常见的窄长楼梯,从楼梯上去就是晴山闲鹤住的地方了。跟在晴山闲鹤后面往里走时,荒川隼瞥到标着“工作室”的房间里有个站在桌边偻着背的男人,手下摆弄着的应该是假肢吧。在上楼前晴山闲鹤敲了敲工作室的门喊了声“我回来了”,那个男人只是摆了摆手没有应声。荒川隼在上楼时小声地问:“那个人是谁?”
“我养父。”晴山闲鹤轻快地跃上台阶,“你叫他哥哥也行,他只比我大十来岁。”
荒川隼没再往下问,他有一肚子问题,但无论问哪个都会牵扯到晴山闲鹤的假肢上。荒川隼主动地回避与之有关的任何话题,他觉得应该没有人会喜欢谈论自己的残疾吧,虽然在日常相处中晴山闲鹤看起来对此并不在意。
晴山闲鹤的卧室看起来应该是阁楼改的,房间的顶很矮,晴山闲鹤又高,他看起来离顶到天花板只差那么一点点了。这个房间的正中间摆了一张两米三的双人大床,晴山闲鹤把窗户打开,又拉过来一张桌子和椅子,他趴在地上往床下扒拉零食箱子,隔着床板晴山闲鹤的声音听起来是闷的:“你坐床上吧。”
荒川隼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确实是来做客的,但好歹两个人也是情侣呢,让晴山闲鹤这样照顾自己算怎么回事。他在晴山闲鹤的房间里左右环顾一圈,顺手拿起桌上的空热水壶:“那,那我去烧点水吧。”
“烧水的话,你去楼下厨房灌水。”
荒川隼端着水壶从楼梯又下去了,工作室的位置就在楼梯口正对面,他便又看到了工作室里晴山闲鹤养父工作的侧影。荒川隼犹豫自己是不是应该打个招呼,那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抬过一次头,晴山闲鹤也没说,荒川隼都怀疑他是不是压根不知道晴山闲鹤带人回来了。这么想荒川隼就有种偷偷闯入别人家的做贼心虚感,他蹑手蹑脚地找到厨房,灌满水壶后迅速回去了。
“喂,这个东西怎么用啊?”
“你怎么连热水壶都不会用。”
荒川隼是会用热水壶的,只是晴山闲鹤家的这个款式按键太多,他来回按了几下,热水壶也没有开始工作。明明就是晴山闲鹤没有主动说明的错,荒川隼不快地回怼:“我以前都是用自动饮水机的,没见过热水壶。”
“这样啊。”
晴山闲鹤走过来,荒川隼莫名地觉得他这是生气了——荒川隼还是很怕晴山闲鹤的,从两人见面的第一天、晴山闲鹤把他堵在教室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怕,虽然在做了几年朋友后这种恐惧感有所削弱,在交往后荒川隼偶尔还会发点脾气,但在此时此刻,荒川隼以坐着的姿势看到高个的晴山闲鹤背着光从床边走过来,凉意从脊背恍然开始结晶到后脑。
“我教你吧。”晴山闲鹤蹲下来,“先按开始,设定温度,然后等一会儿,它就会开始烧水了。”
“……噢。”
荒川隼又有点不高兴。他总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明白晴山闲鹤(纵使他迷迷糊糊地和晴山闲鹤做了三年朋友还答应了对方的告白),荒川隼在这段交往里顾虑这个又顾虑那个的,晴山闲鹤却总是一副闲散的样子,他不会因为荒川隼语气差而生气,而且他好像压根不在乎这个。荒川隼隐隐约约地觉得他俩之间有什么信息差,晴山闲鹤知道荒川隼不可能离开自己才这么从容不迫……但也可能是因为这二傻子钝性太好、根本没有察觉到荒川隼在生气。
“你吃什么?”晴山闲鹤把零食箱踢到桌下,里面都是些油炸类的膨化食品,“要不要喝饮料。奶粉、茶,或者咖啡?”
荒川隼不喝茶,也没怎么喝过咖啡,他挺喜欢冲泡奶粉的,但这个饮料和其他两位相比总感觉像小孩喝的。如果说“我要喝白开水”的话听起来又像是在拒绝对方,而他刚刚才莫名其妙地冲晴山闲鹤发了脾气(晴山闲鹤好像压根没发现),荒川隼想了想:“和你一样吧。”
“那就喝奶粉。”晴山闲鹤拿出两个一次性杯子,他的奶粉罐上写着“专为三岁儿童打造、宝宝的补钙超人”。
“你不是要训练吗,不需要控制体重?”
荒川隼坐着看晴山闲鹤边嚼猪肉干边冲泡奶粉。他似乎是问了一个好问题,这个问题精准地踩在了晴山闲鹤期盼的点上,因为那家伙只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做作地抬起头。
“我不需要控制体重”晴山闲鹤得意地笑道,“因为我是个天才。”
荒川隼闭上了嘴巴。
神经病。
作者:【十一招】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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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它是来到我们这片海的第一只乌鸦。它好像什么都吃,纸也吃布也吃塑料片片也吃,海鸥成群掠过,它就站在树上等着捡剩下的,立在小它一圈的丛丛海鸥里太显眼了。但想来乌鸦本就属杂食动物,更何况这里的乌鸦只有它,对比其他鸟种过分孤立无援。
同桌和我打赌,说飞到这里之前它绝对是只家养的景观鸟,你看它叫乌鸦,却总不是黑的,树荫下的偏振把它变成一朵稀薄的紫罗兰,阳光直射的话它又自成一片边缘透过棕黄的针叶林,离开特殊照料,它无法带着那些鲜艳的反光走远。更不用说那条左脚上的红色织带代表了什么,对我是,想必对它也是无法忽视的累赘,我总看到它左脚猛地向后一踢,再小幅度地抖抖,红色在那下边跟着翻飞,像对我拉起的警戒线。
在第一次见到它之后大约四个月的一个日落前,我把晚饭带到海边却被海鸥抢了个光,它则远远地站在旁边看,等一只不剩地飞空了,独留揉皱的纸袋和梭形的黑色。它踩过来抓得纸袋卡啦卡啦响,犹豫地转了几圈才盘腿坐下,脖子还是伸得那么直。
“你好漂亮。”但愿它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去翻了一些科普,仍然无法辨明你的种类,”堂而皇之的科普仅仅是少量上不了台面的网络搜索,“先开始我以为你是索马里鸦……”它离我这么近,近得把前几个月的假设和推理全部推翻。哑暗的黑喙微微向上平缓地接起羽绒,翅尖和尾羽收紧成一束,从绿闪换到紫时刻泛涟,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公路上看到从车尾遗漏的汽油就走不动路了,它们散发着浓烈的气味,被太阳晒得阵阵发昏。
它的睑膜褪开,里面竟然是红色的眼珠,我没见过哪只乌鸦的眼睛是红色的。鱼一样失神的眼睛——我从小就不敢吃鱼,生在海边却不敢吃鱼,它们的挣扎太有力,提上案板腮腺还在拼命起伏,全身只有面朝我的那只眼一动不动,中间瞳孔那是一个洞,海雪一般死气沉沉,我的倒影在这圈空旷的充满排泄物的海里浮起——被死亡填塞得要涨开的眼睛,冷静地冲我发出尖叫,不比熄灭前最后一次滋啦作响的炸燃,而它的眼睛,就有这么红。“你的眼睛也是红的,就像你脚上的织带,它长得好像要往我手里跑。”那是个很大的结,结上又打了不知道多少个结,厚厚的布山堆在一起,看起来徒手解开是不可能的了。
鱼是这样的动物,假使养在透明的玻璃器皿里,不厌其烦地日复一日敲打鱼缸,它也只会给出惊吓这唯一一种反应。食物落下便张嘴吞入,消化完又排出残渣,四处打量、扫视,监视器一般的,到头来又不为所动。越想我越不敢再说了,怕吵到它,然后它惊起一跃就再也见不着了,鱼和鸟在这一点上像得不能再像,它现在却伏在我身边乖得胜过一条小狗。“你是个哑巴,小狗,你不会叫,不会发出乌鸦的声音。”我想它就这么留在我身边陪我,不见头地陪我,但我还要回家,接下来明天一早还要上学,途中我会路过这片我和它挨着坐了一下午的海滩。我回头时它在专心啄扯脚下浸满了油的纸袋。
出于愧意第二天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鸟类科普,精装的硬皮书,抽象的拟人连环画占比多于准确的数据记录,我错误地选择了目标读者平均比我小五岁以上的科普。当天日落前我就还了回去,然后再爬三层楼参加学校的免费心理咨询项目,今天是最后一次了,也是先前得到承诺的催眠体验日。
我到的时候房间的窗户已经全关上了,但操场上晚练的声音,那些球鞋摩擦地面的声音、哨响以及试图越过它们的叫喊,还是远远超过心理咨询师的手机扩出的音乐。她说,慢慢放松,寻找自己最舒服的姿势,但闭上眼就全是室外的那么多人,那么多声音,那么多人在同时说话,而我此刻却不在下面发出声音,为什么他们我都不认识,我应该认识并且应该去所有人才对。
你看到了什么?……废墟,看到了一片废墟,海边的废墟……再往前走是雾……雾后面……我想想,大概是一座灯塔,很高,而我,我觉得我是一只乌鸦在沿着岸线酿酿跄跄地一直走。
灯塔为什么一直闪,乙炔灯刺眼的光不断来去,给了这边又给那边;而系带的另一头是断的,拉出几根褪成淡黄的丝;为什么我的喙上粘满粗盐和沙砾,就像脖子上干透后两条紧巴巴的细盐块,尖趾握紧的速度远没有空隙间的沙漏得快。
临走我说,事实上,我不确定这算不算数,刚才的所谓梦境是我刻意营造的。她的回答是没关系,无论你有何目的,我们想做的只是帮你。然而我想听的是指责,希望有人一针见血地把我骂醒,说我卑鄙地妄想梦到它却梦不到,于是将它编进我的梦里说给别人听让别人来替我证明。
“别看了,你是抓不住它的。前段时间我们家隔壁最会抓鸟的小孩好几种方法,它根本不上当……”同桌在嗡嗡地不停说,是的是的,我抓不住它,是它抓住了我,我一厢情愿地被它攥在那双锋利的爪里“也许呢,你看那条红色的系带,长得每次我都不自觉地低头怕被碰着。”
没有那种也许,自大的是你而不是我,”她微笑起来,“错了,我也自大,我自大在想将你的自大同化,自大在认定了万火归一还非要说出口。”我自大在不肯承认那只是一种指代,一种纸袋,一种织带。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那个时候,凯想要保家卫国。想要成为英雄。其实女孩子们不懂这些,对这些也不感冒,他仅仅想成为男人中的英雄。不管怎么说,能真正地去做什么,已很可敬,虽然要足足织三天,才能看清你所绣之物的轮廓。
命运对凯并不好,那时候没人能看清这一点。那时候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战役。凯的国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国力不十分强盛,却也不至于让人蹂躏。它三面环海,在陆上受到了邻国的入侵。已经不能叫邻国了,而应该叫敌国。时间紧迫,仅仅十天的训练后,凯就入伍,射死第一个敌人之后仍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第二个也是那样,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那样。
上司。凯习惯这样称呼上级军官,因为他入伍前是个大学生,如果不是战争本该工作。上司是个女人,名叫玛尔法。她比毒蛇本身还要更像一条毒蛇。他们开拔到Z省去,路遇一小撮敌兵。是凯先发现了他们,那面那张抹着油彩的脸上,转出一双黑眼睛来和他对望。也许是这个人开了枪也许不是,反正第一个倒下的是凯身边的一个战友。凯立刻拔枪反击。射空了子弹后,他又去抓摸死人的枪。希望自己不要死,所以手忙脚乱地拼命残杀敌人。己方死了三个,敌方逃走了,没人想掩埋尸体。凯跪在战友身边,突然后脑勺一阵剧痛,是玛尔法给了他一枪托。
“节约子弹。”玛尔法从地上拾起战友的空枪,冷嘲着说。
战友衣兜里有八块五毛钱,那是借了凯的,还没来得及花出去。也许他想在下一个小镇嫖妓?还是买杯珍贵的咖啡?那钱并没有被血染红,还可以花出去。
凯把它送给了安迪,作为路费,安迪想逃出去。
安迪像个女孩,那种理想之中的女孩而非现实中的女孩。他两条腿瘦得皮包骨头,他俩鸡奸的时候,凯甚至摸不到他的小腿肚。军队里很多人都鸡奸,这很正常。他们有真正的女人——玛尔法。但是没人敢碰玛尔法。玛尔法像笼罩在他们头顶的飞翔的女巫。
安迪参军是被父亲逼迫来的,比起一个活着的、被人捅屁眼的儿子,他宁可要一个死去的英雄。英雄!真是纯美的想象,只有男人才有这种浪漫,浪是热浪,是橙黄色阳光下仿佛有实体在掀动的恶臭的气浪,伤口的血腥发酵混沌,配上长时间没有洗头、洗脸、洗澡后从腋下和裆部散发出来的酸腐气息。漫是绿头苍蝇在漫步,绚丽的色泽刺眼,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产卵生蛆。问问哪个英雄肯要那么一身衣服,粗糙而脏污,横七竖八地被膨胀青肿的尸体撑起来,这种景象凯见多了。其实我们并不互相仇恨呀。有时候凯很希望让对面的敌军把他打残,或者打死。只有一个时刻他对他们的恨还跟没参军时一样,那就是掩埋尸体的时候。那种味道无法忍受。
把他们的枪都收到手,安迪站起来,眯着眼睛望着天际,扶了扶帽檐。凯也站起来,拥住安迪的肩膀。
“要是被抓住了怎么办?”
凯说的是逃跑。安迪的头斜靠在他肩上,很亲密似的。
“你得给我祈祷啊。”安迪凑在他耳边小声说。空气里都是血肉腐败的味道,凯嗅不到他的口气,仅能感受到潮热的气流。安迪露出细小的两排黄牙微笑了。“玛尔法,这个贱娘们。我受不了她。她让我喘不过气来。你不觉得吗?”
受了蛊惑一般,凯点头。“她比北方人还可恨。”他用气声说。
“这个娘们会不得好死的。你等着看吧……等战争结束了,不,等你能写信给我的时候,你知道我在哪儿收信吧?把她的死相写给我看……我觉得她要被北方人强奸的,先奸后杀。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
他和安迪干了一整天的重活,那天晚上,他睡得人事不知,格外的香。半夜突然被人推醒,他一下子惊坐起来。月光下,玛尔法的眼睛黑得像两个弹洞。他吃了一惊,立刻行礼,在对方的噤声手势下低声说,长官。
玛尔法命令他跟着她到小树林里去。凯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走的时候,他没有带枪。走进了小树林几百米,她停下。“挖个坑,把他埋了。”
啊!凯险些惊叫出声。地上躺着的是安迪,不知道为什么这张脸一时间不太能看出来。铲子就在旁边的地上,应该是玛尔法带过来的。他一动都不想动,单凭着勉力驱使,才让手握住铲把。
新鲜的泥土也有自己独特的味道。沙沙地,从铲子上滑落下来。凯间或偷瞟两眼安迪。他仍有几分侥幸,或许是自己眼花看错了……可是他把安迪拖进坑的时候实在不能再这么认为了。他知道那张脸为什么看上去那么异样,他看清了地上原来散布着几小粒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安迪的牙齿。牙给打掉了。他把安迪瘦骨伶仃的身体窝进那个坑里。黄土淅淅沥沥地盖上了衣服。后来,他隔着泥土,在安迪的身上跳跃,把土踩实。
“逃兵的下场就是这样。”玛尔法的口气镇静无比,“凯,你明白了吗?”
凯点点头,身上发冷。夜风很厉害。玛尔法递给他的一小叠纸币在风中摇摆。
“这是你今晚的报酬。”
这叠钱一共是十二块零四毛,里面还有凯的八块五。
在下一个城镇,凯把这些全部花了出去。
这种时候,战争开始变得像一场大型祭典,死人统统可以归类为人牲。不知道是哪一项神秘的要害触动了神明的心,前线捷报频传。或许是因为这个吧,玛尔法也变得温和许多。也或许是因为别的,因为凯一改往常懒懒散散的样子,事事争先起来。
对于安迪,再也没人提起过。对于军队里的鸡奸事件,凯也一概不再参与。凯忙着照顾别的。一个下等兵,按理说没什么能用得着他献殷勤的地方。可是凯对玛尔法,连其他人都看得出来情况不一般。凯干活儿干净利索,服从玛尔法的命令,倒好像她是个将军。其实人人都怕她,服从她,可只有他,态度柔顺,心悦诚服。
玛尔法把这些殷勤不置可否地接收下来。也包括凯用那十二块零四毛换来的好烟叶。凯说那是从妓女手里买到的,用薄荷熏过,味道更柔和更适合女士,也更适合这燠热的鬼天气。那天,玛尔法换了一身打扮。她的头发编成了两条辫子,身上绷着一件有点缩水的白地黄花连衣裙,丝袜高跟鞋,空气里漂浮着她玫瑰味的香水气息。她卷了两支烟,让凯抽一支。随后她自己也叼上烟,没用打火机,而是凑在凯点燃的烟头上,他们一同看着火星亮起,眼神相碰,清脆地,有玻璃碎裂的声音。
“今天你高兴吗?”玛尔法靠在沙发背上说。
“高兴。”
“为什么?”
“战争结束了我就能回家了。”
“那最好是一开始就别来。有战争你照样可以在家呆着。”白色的烟雾上升,玛尔法仰头看着。
“您高兴吗?”
“我?我不。现在局面是不错,可是牌局还没完呐,得接着打。等真正胜利那天我就高兴了。”玛尔法嫣然一笑,“接着你会发现,没有战争,世界还是一样,卑劣又无聊。你记不记得,你刚来这儿的时候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参军?你告诉我,是为了保家卫国。啊,是这样吗?是为了保护这个世界吗?不如直白一点,说你喜欢玩闹。——保家卫国,也是玩闹。”
“我现在已经不那么想了。”没有喝酒,凯仿佛被薄荷烟的清香熏醉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什么都做不到。”
“你是好样的。”她冰凉地说,“你杀敌勇敢。战争结束就回家吧,带上一枚勋章。”
他想象自己抓住的,是一只白皙柔嫩,细软如鱼肉的手。实际上那只手硬邦邦,就像戴了橡胶手套。可是他依然像面对一枚勋章那么热切,抓住就不放。
对方慢条斯理地探过另一只手。好像要像合壳的蚌一般咬住他的手。实际上,她是要把那根香烟在他手上摁灭。他痛得当即把手松开。灭了的烟蒂被玛尔法随手丢在地上。她单手撑住下巴,望着他的眼睛里三分好奇七分倦怠。
“我以为你只会搞鸡奸呢。起立。十公里。请在一个小时后回来。”
他回来时,玛尔法又成了戎装的玛尔法。烫伤的伤口没妥善处理,红肿化脓。他用舌头舔舐咸津津的伤口表面。
胜利不会让尸体的味道变好闻,也不会让开枪时的厌烦稍有减轻。不过凯收到了一叠家里来的信,出于恐惧未知的心态,他选择先阅读最新的。
家里没什么事情发生。明尼结婚了。(凯几乎想不起来明尼是谁。)爸爸妈妈都很想念。很担忧。自豪,骄傲。希望能够快点回家。潜台词是希望战争能够尽快结束。
其实只要人还活着,战争就永不会结束,或者换句话说,当下就死去,可以立即结束战争,对吗?
凯有太多东西可以描写了。晴空之下的腐臭味道,从脸上滴下的汗粒跌进即将干涸的血池里,杀人与被杀——前者是后者的一种演练。他埋头在那张信纸上,尽量东拉西扯,在纸上留下一行行被拉长了的极富弹性的字迹,字母与字母依依相连。他害怕自己一旦说出什么实在的话,那就会变成对父母的指控:你们送儿子去杀人,鸡奸,强奸。不如说凯自己被强奸了。不如说他害怕的其实是控诉变为罪证。
他们插入沙漠之中。
沙漠里有狐狸,有士兵打着玩儿,没别的作用,只是单纯取乐。玛尔法不打狐狸,她打的是鹰,天上飞的鹰。用枪打鸟,她也只是为了好玩,鹰从空中摔下来,沙漠中不知道掉到了哪里,捡都捡不到。
广播里听到的是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北方佬的运气越来越差。他们内部起了争斗,互相倾轧。一派主张继续作战,另一派主张议和。尽管八字还没一撇,队伍里似乎也是一片喜气洋洋,只有玛尔法还是原来那样,脸色平和,看不出情绪。
“不管怎样,我们总要穿过这片沙漠。”
她瞄准那只在天空盘旋的鹰,随后看着它坠落,脸上挂一丝淡淡的笑。
话虽如此,气氛仍然轻松下来。晚上士兵们交换一瓶酒,嘴对着瓶口轮番品咂,恰好轮到凯时酒瓶空空。他把瓶口朝下,也倒不出一滴,沮丧地往背后一扔,随后站起身,去找玛尔法。
月亮大极了,又大又清晰,让人不敢抬头去看,害怕这面昏黄的大镜子里会照出他们的脸。远处起伏的沙丘上,一个黑影慢慢走近,到了近处才现出玛尔法头发的色泽。他想问“你去哪儿了”,低下头,发觉她手里提着一大块不明物体,原来是头黑鹰。
玛尔法看到他,似乎也很意外,不过什么也没说。他跟着她,一路来到她的帐篷里。借着灯光,他看到那只鹰的眼睛没闭,似乎还活着。
“战争结束了,你会去哪儿呢?”
玛尔法动手拔鹰的羽毛。鹰微弱地挣扎着,喙似乎也微微张合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听到凯的这句发问,她抬起头来,对他笑了笑。
“我无所谓。”
这句话鼓励了凯。
“你无所谓的事,对我来说总是很重要。……”
他喃喃地述说,玛尔法作战是如此英勇,他看了又是如何的钦佩。他描绘玛尔法的英姿,把她说得像圣女贞德。然后他绕来绕去地说他有多纠结于自己内心的情感。不,他不觉得她是他姐姐,也不认为她是他的导师,虽然在很多方面她都担任着这种角色……她也不像他母亲。她也不像一个朋友。有时候事物的轮廓不是直接看到的,而是在四周暗淡的云霭之下衬托出来的。所以她是……
“所以,”玛尔法脸上带笑,打断了他的话,“你恨我,对吧?”
刚好,鹰一只翅膀的羽毛已经被她拔净。玛尔法抬头看了看他的脸。那脸上的神态,没什么特别之处,她在死人脸上已经见过了许多回。憎恨,厌烦,可怜巴巴,祈求饶恕,好像她是个可怕的死神,他们向她祈祷。
玛尔法几乎要原谅他了。不过,想到此时灯光暗淡,那枚看不到的烟疤,她的心又平静下来。像那天一样,她给自己卷了支烟,但没给他卷。她很喜欢这股薄荷的香气。
“我爱你。”
他的声线像火星一般闪烁不定。她细而硬的手搭在了他肩膀上,以不可抵挡的力量迫使他坐下,坐在鹰的尸体旁。
然后她摸了摸他的裤裆,发出一声狐狸般的笑。
你得给我祈祷啊——突然,凯又听到安迪这么说。他本来应该给安迪祈祷。为什么要对着玛尔法祈祷?
她要被北方人强奸的,先奸后杀。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安迪恶狠狠地说,凯,你曾经说过,为什么你不给我祈祷?
“鸡奸这种事情,谁都能做,只要有个鸡巴。”玛尔法的声音里也充斥着薄荷的香气。“不过,有些人除了鸡奸,对别的一切都是有心无力。”
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安迪说,你为什么不给我看看呢?
在他能做什么之前,玛尔法抢先一步绞住了他的脖颈。她的手肘有如铁环,紧勒不放。他眼冒金星,扑扇着手,想要抓住点什么,随之抓住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鹰,安迪说。薄荷香气忽远忽近。玛尔法的手肘实在太紧了,就像安迪或者是他自己的屁股一样。他的血管似乎已然崩裂,他听到啪的一声。灯光不再。一切平息下来。他遗忘一切。
作者:【十一招】周秀霞
评论方向:【笑语】
写在前面:本文基于写手原创的coc跑团模组背景创作,与现实世界无关。
故事发生在一间奇妙的三人公司里。公司专门负责处理超自然现象引起的事端。成员构成是铁打的员工x2+流水的老板x1。
因为篇幅比较短以及基于关键词创作,所以是不会有什么主线剧情的日常碎片。
窗外的雨势随着强风的袭卷又一次加剧时,电子门锁解除的提示音响起,形容狼狈的少年拉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闯了进来。
那坐在桌前托着一边脸看电影的少女头都没抬,眼神盯着屏幕像是自言自语道:“随手把门带上。”
“呃,您好。请问是梅伦小姐吗?”对方擦了擦快要顺着发梢滑进眼里上的雨水,把身后的行李箱向前推了推:“我是今天新来工作的藤井怜生,然后,箱子里是您订的香薰精油……”
即使他是这样认真而真诚地解释和介绍着,少女也仍然没有半分转头的意思,怜生说话的声音越到后面便越是不由自主地低了下去。他不怎么擅长对付这种僵持不下的氛围,至少这时候他没法儿把一句话完整地讲出来。
这是一个堪称诡异的场面,两个人的面向呈诡异的45度角排列,互相出现在了彼此的视线范围里,却他盯着她、她盯着它,好一出你逃我追插翅难飞的好戏。
似乎终于忍受不了这样凝滞的尴尬,被他称作梅伦的人站了起来,随手把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一扣,也不在乎显示屏的热气和静电是不是会沿着键盘的缝隙爬进主板,丢给他一条毛巾。
“哦……你就是新老板啊。”
他这才注意到梅伦也有一张叫人看不出年龄的亚洲面孔,人工漂染的金发根部已经冒出了一截黑色,被它的主人扎成一束盖在头饰底下。
“今年多大?”
“嗯……十七。”
“我靠,童工啊。”
一双褐色的眼睛瞥了他一下,飞快地收回去。梅伦伸手指向一个房间。
“去冲个澡换衣服吧,东西我自己拆。你先拿奥赛罗克朗的衣服凑合一下……他亲自去跟你交接的,应该见过对吧?左手边第一个柜子里。”
话中的奥赛罗克朗是公司的另一位员工,身量颀长,头戴一顶毛毡帽,穿着黑色燕尾服夹克,脸上盖着面具,只露出一只眼睛。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没见到t
怜生点头向她道了谢,连忙拖着一身冰凉湿透的衣服冲进了洗浴间。再出现在大厅里,他已经像个刚出锅的小笼包似的白白净净地冒热气了。
虽说身上的家居服不是很合身——那归功于此时未知缘由地不在这里的奥赛罗克朗先生比他高了整整一个头——但还是起到了它必要的、保暖和遮蔽的作用。
他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在角落找了把椅子坐下,偷偷地看梅伦把一个又一个包装盒丢满了地面。
“铃兰的、薰衣草的、柠檬花的、薄荷的、黑醋栗的……你买得还挺全,上个老板嫌黑醋栗又贵又难闻,每次都用没货打发我。”她把最后一个包装盒丢开,抱起各式各样的香薰堆在桌面上。
“抱歉,虽然十分冒昧……我能好奇一下这些香薰是做什么的吗?”
毕竟无论怎么看都远远超出日常使用的范畴了。
“你老师没跟你提前说过我们的情况吗?”梅伦问他,“有时候事件本身已经解决了,我们需要的是背后的情报,类似组织者、发起者,或者是撺掇他们去干坏事的人是什么身份。”
可那跟香薰有什么关系?怜生眨了眨眼。
“所以我就得抓人问讯,你就理解成某种催眠吧。”
催、催眠啊……他讪讪地笑了笑,对于这种只在悬疑作品里了解过的技能还揣着敬畏之心,几个圆滚滚的香薰瓶顿时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梅伦不知哪里翻出一个文件夹,里头还装着几张薄薄的纸。她摸出笔夹在文件夹上递过来:“签了你的卖身契,实习老板。不过先说好,签了就回不了头了。”
怜生细细地看了看文件,合约的内容跟那天奥赛罗克朗跟他面谈的没什么变化。除了要在这家公司一直干到死为止之外,跟普通的入职合同没什么区别。
他隐约记得自己在日本见到的大多数企业都有终身合作制。但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泡沫经济时代的事情,之后他没在日本生活,而是跟着老师飞到了纽约,便再没关注过母国的动向。
“这样就可以了吗?话说回来,请问之前和我对接的奥赛罗克朗先生……”
“实习期一个月,不过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希望转正的。”梅伦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肩膀,“另外叫我刘珂吧,梅伦是应付老外的名字。我讨厌名字被念得很奇怪。”
“好的,请多指教!那个,奥赛罗克朗先生……”
怜生疑惑地又提了一遍。毕竟合同上写的名字除了他就是奥赛罗克朗,这样看来,负责他的工作对接的应该是那位带着面具的神秘男子才对。
“他前两天不小心死了,所以我得先把你签进来,这就是你入职以后的第一个活了。他在棺材里等你呢。”
虽然之前早有耳闻,但亲身经历是不一样的,这公司真的没问题吗……
努力忽略刘珂投在自己身上的戏谑目光,怜生硬着头皮答了声好。
至于这位资历尚浅的新老板接下来要面对的东西,就要等他的实习期结束再议了。
【军规】第二十二条军规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欢迎评价~】
[4月1日焚风·瑞比德生日快乐!(虽然写完的时候4.1已经过去很久了(目移)]
凌晨3:05分,卡尔文从休眠模式中被唤醒。焚风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这是很少见的事。在卡尔文的统计中焚风穿白衣的频率只有0.33%,样本过少,无法预测他今日的计划,于是卡尔文选择开口询问。
“早安,焚风,现在是3:05分,请问今天的日程是什么?”
“自己去想,卡尔文,不要问我,保持思考。”焚风径自坐到了一边的椅子上,“动脑,思考,去想,否则你会生锈的。”
卡尔文心知肚明自己金属构成的那部分防锈做的很好,而且还有定期保养。但是他明智地没有将此话说出口——仿生人理性地分析着,这只是个比喻。
下弦月挂在东边的夜幕,今天很晴朗,大气能见度很高,月光穿过窗户,给焚风的白色西装铺上了一层柔光。焚风甚至把空荡荡的衣袖都熨过了一遍,不见丝毫褶皱。此刻正用背后探出的机械臂捧着一本书,卡尔文看过去,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在普罗大众的想法里,这个疯疯癫癫的魔术罪犯应该是阴暗的,愤世嫉俗的,窝在一个装满武器和犯罪计划纸片的小房间里策划着下一场混乱。但是卡尔文知道不是这样——焚风在没有发病时是一个很安静,甚至有些拘谨的人。
毕竟他受过的折磨已经够多了,大量的镇静药物已经摧毁了他原本精密而热忱的大脑,现在的焚风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已经越过山巅往下俯冲的炎热狂风。可是在很少,很少的时候,他得以在这样的月光下静静的阅读,而不是陷入歇斯底里的躁郁。
“卡尔文,告诉我,你想到了什么?”焚风对上他的视线。
卡尔文始终无法抓牢思考的诀窍,刚刚那些程序运算时产生的垃圾数据一样的短暂思索被他整理分类存储——等他做完这一切,“想”就已经离他而去了。
但是忠诚的仿生人不会回避管理员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军规》。”卡尔文说,“由美国作者约瑟夫·海勒创作的长篇小说,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背景……”
焚风听了一半就笑了,他合上书,“我可怜的小钢筋脑袋,停下吧。你所说只不过是照抄词条——你真的读过它吗?”
“没有。”卡尔文如实回答,“我只是拥有它的内容。”在数据库里面。
焚风哈哈大笑,“不,哈哈,不,卡尔文,我一眼就知道你不曾拥有过它,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人类独有的荒诞,而你甚至都没有幽默感,又怎么可能理解荒诞呢。”
卡尔文只好摆出一个无奈的笑脸,等着焚风逐渐平息下来。
“让我来给你讲讲这本书。”焚风说道。
从前有个幼稚又理想主义的魔术师……哦,不对,是空军,他叫什么,尤纳斯?(他唰啦啦地翻着书页)哦,尤索林。他像刚刚登陆的西风一样年轻又理想主义,但是他却遇到了一个劲敌。是敌人吗?是无法起飞的坏天气吗?是生死的威胁吗?不,不,他的敌人是更无形的存在,一个完美到滴水不漏的军规——一个滴水不漏的,现实世界。只有疯子才能免于危险的飞行任务,但是只有本人才能申请豁免,可是一旦自己申请了,又恰恰证明了他的清醒。这是一个闭环,军规里面多的是这种衔尾蛇一样的笔墨。
“可是两者并不矛盾。”卡尔文说,“精神疾病表现的方面不只有认知和行为,也可能是情感、意志等。并且程度也有所不同。”
——哈哈,卡尔文,你在以一个超脱的视角来看。你认为军规的存在真的是试图分辨申请人疯没疯吗?并不是的,这东西唯一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假装,好像它困住的不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活人而是一群上了发条就能动的小闹钟似的,嘀嗒嘀嗒,哈哈哈。军规,是这个荒谬的,让一个梦想家死在手术台上的世界的缩影。它不在乎规则内的人是死了,活着,生不如死抑或虽死犹生。它的目的只是为了让那些在规则顶端的人感动:瞧啊,我用薄薄的军规手册规范了所有人,我即是秩序的代表。可是你得明白,往往制定规则的那批人,是最先破坏规则的,就像书虫躲在书籍里,阅后就把书页当作口粮吃掉一样。
你觉得尤索林逃离了第二十二条军规吗?
——仿生人没有回话,他的脸上没有表情,但是焚风明白自己的话让他很困惑。
慢慢想,别急,卡尔文。他的语调很柔软,尽管他之前发病时嘶吼尖叫了几个小时,现在嗓子还哑着。
卡尔文愣住有一会儿了,终于他回答:“没有。”
焚风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他激动地站起来,月光在他背后,向前投射出一大片阴影。
“对的,前一秒时他没有,因为他还困在这本书里呢——《第二十二条军规》,哈哈,就在标题上!但是你懂了,你逃出来了,所以现在,我自由了。”
焚风雀跃地挥舞着机械臂,影子随之摆动,如同波浪推动了漂摇的马尾藻。
“你知道的,卡尔文。我自由了,多亏了你。”
卡尔文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焚风把书倒过来啪得一声盖在桌上,有几页纸因为这粗暴的动作被折叠在一起。
“我没有谢谢你,卡尔文,我是个疯子,还是确诊的。疯子的话是难辨真假的。以上,全部是我的胡说八道。另外,愚人节快乐。”
“愚人节快乐,焚风。”卡尔文并没有在意他的辩解,“也祝您生日快乐。”
焚风一如既然地笑着,月光映着他的脸,显得他惨白而癫狂,“滚。”
——
“没事的,奥古斯都。”塞维斯翻开下一页合同。他面前摆着一指节厚度的同意书,每一张都对应着一位活着的、存在的、原生的塞维斯领民。
“可我们从未允许外界人参与过‘压制’,泄露点那边可以增加人手……”
塞维斯目光挪动到纸页末尾的笔迹签名,语气散漫而不上心:“人命在末日的灰烬面前没有意义,奥古斯都,它已经吞噬了那么多了。
“我们已经摆脱了阴影的威胁,亲爱的,现在威胁我们的不是觊觎人命的阴影。
“塞维斯不在夜幕之下,虚假的天空在末日到来时就被扯下,我们不再需要担心自己知道得太多,被阴影拖入腹腔死去。”
塞维斯放下最后一张同意书,站起身拥抱自己关系遥远的血亲:“不用担心,他不会感兴趣的。所有的记录会被忠实地放置在莹光书库中,他有那里的授权,不会选择浪费心力的语言交流。”
奥古斯都支撑着他摇摇欲坠的意识和身体,颇为无奈:“您说是就是吧……我不再劝了。”
肩膀上的脑袋发出一声轻笑,补充着奥古斯都的缺失信息:“他是最好的选择了,我们在上一次‘压制’中失去了格罗·拉帝兰先生,包围圈必须找一个强大又不受认知限制的‘本地人’来填补……噢,还要初步得到你的承认,我亲爱的姐姐。
“我冥思苦想,好像只有他了。”
“我不会再反驳了,先生。您可以闭嘴然后帮我开开门吗?我还打算把您扶到卧室后前去清点物资呢。”
——
再记年-10月13日-11:40。
别墅的大门被哗啦打开,为什么是哗啦呢?因为整个门被一巴掌拍碎了。
夏遥旭强忍着珍贵的睡眠时间被打搅和看到满地木屑的不满,将影子小人从地上接到手上。
影子小人那白色的嘴巴一张一合,身体里传来他主人一贯优雅柔滑的声音:“深夜打搅十分抱歉,你想必没有睡着吧。”
夏遥旭狠狠砸了下嘴,响亮地“啧”了一声,对面沉默了两秒,不要脸地默认了错误的判断:“总之,我需要你来帮我个忙。作为报酬,我会给予你在索科洛夫女士那里的欠债的十分之一。”
“成交。”
夏遥旭立刻应下来,生怕对面反悔或者和他讨价还价,他一向不擅长讨价还价,他最喜欢干脆的拿钱办事,最好现付后做。
影子小人用它的五短身材做出绅士礼:“10月15日晚8点,去塞维斯领的西面边域费洛兰哨站,奥古斯都会在那里接引你并告知你的任务,包括撤退时间,剩下的你不用知道。”
“了解。”
——
10月15日8点。
“喂?奥古斯都女士?我到了。”
“您站在原地不要动,我看到您了。”
夏遥旭挂了通讯,将双手往外衣兜里一放,打量起眼前这座营地来。
它空空荡荡地,除了人什么都没有,而人也少得可怜,算上刚到这里的自己,只有十几个普通人和十几个异能者,还都是身体强化系的,看动作,除了一膀子力气啥都不会。
奥古斯都来的很快,她身姿挺拔,穿着黑色的军装,右侧胸口佩戴着一枚银铸的徽章,散发着微光,十分两眼。
她从腰包里掏出一枚一样的徽章递给他,在得到他的默许后靠近了一步,为夏遥旭佩戴起来,这时他才发现,这枚徽章是缝在衣服上的,重量也不轻,里面似乎还融了其他的物质。
“无论如何,请不要摘下它。”奥古斯都的眼神严肃,微微蹙眉,得到夏遥旭的承诺后放松些许,退后几步保持着社交距离:“今晚过后,我会来回收它。”
“女士,能解释一下这是什么吗?”
“您可以看做是一份临时的身份证明,营地中佩戴它的才是自己人。”奥古斯都解释道,接着微微侧身示意他看向营地——所有人都佩戴着这枚徽章,进入建筑还需要扫描徽章进行身份确认。
她将视线挪回夏遥旭脸上,颇有深意地注视了他几秒:“如果,您看到有未佩戴徽章的人在营地中行走,请直接击杀它。
“不用担心,不会出现误杀的情况,您不必担心后续任何形式的追责和报复。”
夏遥旭拨弄了一下这枚徽章,沉默了几秒后,平静道:“明白。”
奥古斯都点点头,转身带路进入营地,评价道:“您是个好队友,没有多余的疑问,也没有过盛的好奇心。”
“这是工作。”夏遥旭的情绪迅速冷却、沉淀下来,面无表情地回应奥古斯都的话语,“我没有兴趣知道太多。”
有鸟飞过,飞得很低,羽毛漆黑。
夏遥旭瞥了一眼,不甚在意,只当是天在为人报丧。
——
10月15日12点。
空旷的大地上飘着不知何来的漆黑灰烬,安迪·塞维斯站在一扇破旧的木门前,他凝视着稍显损坏的门板门框,复杂的情绪在深蓝的眼眸中流转。
门的背后传来声响,首先被人耳捕捉到的是重重的撞击声,像是有人用躯体一次次全力撞上来,又沿着门板无力地滑下;接着是粘稠液体的咕嘟声,流窜在门缝附近,尝试从缝隙中挤入;最后是从未消失过的背景音,空洞的风无休无止地吹拂这片大地,吹起他的发丝和衣物,吹起纸灰一样的影子。
撞击的声音逐渐频繁,也逐渐剧烈起来。他知道,很快,塞维斯领的故土就要找来——门的背后是故乡,可故乡已死,毁灭同尸体融合,引力指引着她追来。
死去母亲的尸体将会穿门而过,前来寻找逃离她的孩子。
“塞维斯领存在于一片孤岛上。”
这是这个世界对塞维斯领的认知。但很少有人还知道,塞维斯领是一座从异界落下的大陆碎片,也是唯一幸存的避难所。
影子在尖叫了,吵得安迪·塞维斯耳朵疼。
溢出来了!溢出来了!
末日来了!来找你了!
母亲!哈哈!疯狂的!该死的!半死不活的!
窸窸窣窣的低语和非人发出的尖笑敲打着他的神经,塞维斯面色不变,抬手,拿出一只终端,记录道:“12:02分,入侵开始。”
木门的缝隙中开始涌出黑色的液体,液体流过的部分变得脆弱枯萎,好似忽然度过了百年时间,仅存的生命力也被抽空,它摇摇欲坠。
撞击声已经接连不断,几乎无时无刻都在拍打门板。木门向外弯处一个艰难的弧度,里面的东西填满了木门背后的空间,尖啸和哀嚎的底音是血肉粘合分离的诡异声响。
安迪·塞维斯接过影子“吐出”的信号枪,向天发射一颗红色的信号弹,随手一丢,又放回影子里。
碰!
木门被撞开,它迅速被一团漆黑的、表面泛着星光的血管包裹。敞开的方形空间口中已经涌出了一堆仿佛液体的肉块。
里面藏着肮脏的土石、污浊的水流和猩红的骨骸,无法形容的血肉团块裹挟着这些破碎的事物,来到一个新世界。
塞维斯张开五指:影子涌动,滔天海啸般包裹了溢出的肉块。
接着,塞维斯五指收拢。
于是漆黑的半圆瞬时收缩,爆裂声和尖啸声只有那一秒不到,它便被压缩成了一人直径的黑色圆球。
一条影子从“身体”里掏出几枚手榴弹——塞维斯从夏遥旭手里敲诈来的——饱含嫌弃之情地,塞进了黑色圆球里。
轰!
塞维斯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对传来的触感心情复杂。影子攀附他的身体,将他化为一部分,顺着夜色飞速向预定战场接近。
“‘压制’开始。”他的声音毫无波动,就连微微拉长的尾音也没有变化:“命令:坚守。做好包围工作,别让一块肉片逃出去。”
——
10月15日04:48分。
先是两个小时的饱和式轰炸,又有一小时符文阵缩减包围圈,塞维斯已经往那直径一公里的血肉区里丢了两个影子黑洞,这才让那片恶心的溢出物缩小到可以被“门”收入的大小。
最后一个小时,要用人抗。
塞维斯踏着阴影下落,它们缠绕着他的脚踝、搀扶着他的手臂、圈环着他的腰腹,无比尊敬地成为他的“一部分”。
“不用去管补给线,注意自己的安全,士兵。”
“领主大人……”弗德雷挣扎着爬起来,可他断了一条腿,已经站不起来了。
塞维斯向他点头,接着从他身后涌出医师来,弗德雷被紧急包扎、注射恢复剂、搬上担架,他在离开之前匆忙地喊道:“领主大人!前方是肉林!小心天使!”
那个穿着低调高贵的单薄身影没有停顿,他脚下的阴影睁开眼睛,晃动着看向他,又看向它主人的目的地。
它们攀上塞维斯的脖颈、覆上他的后背,游走在他身体表面,它们喃喃低语,称呼他为“孩子”,无比眷恋地在他耳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阴影的“爱”。
“我知道,我知道你们爱着我。”塞维斯笑了,嘴角的弧度柔软而平缓,肌肉拉扯出一个似乎是“幸福”的表情,可他深蓝的眼里却毫无笑意,像是无光的海底,藏着一道极深的裂渊。
阴影爱他,爱它们的孩子、它们的化身、它们的光,有光,才有影。
但它们爱他的方式,却充满着恶意——侵蚀他的身体、分解他的精神、吞噬他的灵魂——它们要光也变成影,与它们合为一体,沉没在无边影池中,失去自我。
并且非得是他:安迪·塞维斯。
可这又是“绝对善意”的。
黑暗会吃人,也会吃阴影,当作为“光”的存在被黑暗吞噬,他的阴影也会失去依附,在迷失中游荡至消逝,或是被黑暗吞噬,消解了自我,成为它的一部分。
塞维斯从不愿意出生为阴影的孩子,他是灾星,也是希望,但他更愿意自己是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他或许不必禅精竭虑地对抗黑暗,而是能在那一晚的火灾中随“她”而去。
他看着面前的“暗世之门”,阴影从他身边升起,像倒转的水流,又像直起身子的蛇,随着他的目光转动漆黑无光的“身体”。
肉林里,长出一个“人”来。
它有着纤细短小的、圆柱般的四条下肢,肥大的、长满眼睛的上半身,五条枯瘦的手臂,没有血肉的骨头脑袋。腹部有一张嘴,泛着黄流着血、大小不一的牙齿藏在口腔里,一圈一圈层层叠叠环绕着食道,食道向上生长,毫无用处;在似乎是腰部的地方,又长出几根肉条来,肉条里藏着蝎子尾巴,表面覆盖着动物毛发。
它看上去就像一个恶心至极的混合体。
“4:50分,”塞维斯面无表情,第二次记录道:“天使的出生时间预测成功,暂定代号‘骷髅脑袋’。”
从他脚下阴影蔓延而出,一直到那“骷髅脑袋”的脚下,笼罩了它扭曲怪异的身体。
阴影向上合拢,内里是一片无声无息无光无影的世界。不存在边界感、也没有参照物,它能够容纳从那不合常理的发声器官中喷涌出来的声音,也能承受九条肢体的捶打暴动,是他特意准备的“影世界”。
在“骷髅脑袋”出生的下一秒,它又被塞维斯关进了另一个“容器”里,连第一声啼哭都没来得及发出,连第一次污染都未能施展——毕竟看到它的只有塞维斯,而偏偏他是“原住民”。
阴影在发笑,它们对门后的存在高呼着挑衅的话语——孩子不会将母亲的耳目当做“不可理解的东西”,祂终于连理智都孕育、生育出来当做武器了吗?
塞维斯向前踏出一步,这一步稳当而坚实,游刃有余。
阴影同样向前挪动,将“世界”向门内压去。
门里涌动着血肉、腥水、碎裂的肢体……那曾经是平摊的大地,或是广阔的山川。可当母亲的寂寞与欲望一再膨胀,祂多年的慷慨开始收取过度的代价。
孩子们不得不逃。他们从城市逃往山中、从海上逃往陆地、从绿洲逃往荒原……以为吃人的是黑暗,于是架起火焰驱散黑暗;以为是罪与错换来了惩罚,于是更加虔诚祈祷请求佑护……但孩子们到最后才明白,吃了他们的是这片大地本身,要吃他们的,是他们存在的世界本身。
塞维斯是最后一片也是唯一一片净土——阴影是第一代子嗣,它们成年了,拥有独立的权柄,能够对母亲“叛逆”。
而阴影欲望的人在这里,安迪·塞维斯是阴影选中的孩子。
安迪…安迪…你想要做什么?
让我们来帮你,我们永远会帮你。
阴影低语着,轻声询问着。它们手握反叛的权柄,将它包装成鲜艳的果实,一点点塞进他嘴里,一直抵到深处,逼迫他咽下,告诉他“我们还有很多,来吃吧”。
塞维斯踏出第二步,这一步有些摇晃,有些艰难,重心微斜。
他要母亲生产的新一代子嗣回到温暖柔软的腹肚里;
他要这扇“暗世之门”永远关闭;
他要所有活着的人寿终正寝;
他要毫无遗憾的完成使命;
他要…他要的很多,也很少。
第三步,安迪·塞维斯摇摇欲坠,一点眩晕、一点体力不支,却是眼神明亮,恍若星辰。
他要一个能够与莱恩薇尔——他最爱的人——炫耀到灵魂都消灭也百说不厌的人生。
【奥斯卡特——奥斯卡特——】门里传来无数人的声音,层层叠叠、恢弘却诡异。
庞大的风随着声音席卷整片空地,将他单薄的身子吹得一个踉跄。
安迪·塞维斯面无表情地站直,额头渗出汗珠,牙关咬紧。
【奥斯卡特——奥斯卡特——奥斯卡特……】
温柔的女声在层叠的呼喊声的最顶层。莱恩薇尔死在一个夜晚,她埋葬在乡下小教堂的墓园,安迪亲自为她办的葬礼,母亲当然能用她的声音。
安迪·塞维斯满含怒意,笑着瞪向“暗世之门”,摇晃而坚定地,迈出第四步。
“奥斯卡特死了。”他仅回应了这一句话。
接着,冷漠地看着关着子嗣的“影世界”挤入门框,让里面的血肉腥水翻涌起伏,形成一个个旋涡、高浪。
奥斯卡特死了!奥斯卡特死了哦!奥斯卡特早就死了!
阴影重复他的话,嘻嘻笑着。
它们又开始低语,天真地、毫无恶意地期待着:
塞维斯不属于你!他是我们的!我们的孩子!
该死的!神志不清的!半死不活的母亲啊!
塞维斯什么时候死?塞维斯也会死的!塞维斯迟早会死的!
安迪什么时候死?安迪一定是我们的!安迪会回归我们的世界!
“闭嘴。”
他关上门,几近虚脱地跪倒在地,额发被汗液打湿,一缕一缕地贴着皮肤,或是垂在额前,柔软的面料蹭了泥血,但谁在乎呢?
背后有欢呼传来,最后的收尾工作已经开始。
咚咚!
拍击声又开始响,虚弱而微小。
Vol.229「热水壶」陆景LuZing
作者:洗衣机
免责声明:求知
由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厕纸,文字游戏,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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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痴情人梦幻识通灵 疯癫言真假难辨清
2
陆景:
阿景,三月初我在上楼时偷听两个女人吵架。一个女人靠墙站,一个女人站在她的面前,靠墙的女人低头不看我,站在她面前的女人扫了我一眼,可能,楼道黑,我视力不好,但有点难堪,所以应该是被扫了一眼。从她俩和扶手的空隙里溜过去,本色出演一粒灰。当她们看不见我,我看不见她们,后,楼道爆发出委屈又豪迈的女人的哭声,让我想起你。
你记不记得?一次你和周常在宿舍五楼的楼梯拐角站着,那时候我的病还没有严重到搬出宿舍,常在走廊用袖子擦栏杆的灰。那天不巧撞上你和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就高中宿舍一事,倒霉事很多,其中持续时间之久、影响力之大,不过周常与我住在同一层。我远远看你,你好像很难过,你好像在哭,抱着周常;不知道为什么我认为你在哭,也许是有人说的「陆景在哭哦」飞进我总是敞开的大脑。总之你的哭声传到和你们距离数十米的在走廊发呆的我的耳朵,让我马上滚回宿舍。不是说你没礼貌的事情。我在走廊停留的时间不过半分钟,所以你看我——不,那时你一定没看见我——现在的我,如此纠结,因为我知道,你应该没有哭,我应该听不到。
但是。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不会写小说。因为初中老师和我说:「小说根于现实而高于现实。」或许是我太笨,曲解成小说要写「应该」的东西,所以我曾经总是写我认为「应该」的东西,但是后来我发现所有我认为的「应该」都不应该。小说,或者文字,其实也是现实一种,现实现实的现实,思想思想的思想,而我所有高于「文字现实」的「应该」都不实,只有工具来自现实。他们所说的、应该高于的,「现实」,是「文字外的现实」。比如,如果不需要,不必把这台正在写作的电脑曾进过水的事情写下来,有悖我要塑造的宋宣的形象。但我写下来,因为写下来是宋宣的一部分。二者之中,我选择用这个手段丰富人物,我的文字是对我的现实的剪辑……抱歉,我离题了。
回到我们应该说的东西来。你究竟有没有在哭?我想问问你。我对幻听你的哭声的解释是,我们那一周的恋爱里,我听过你哭,然后就像威廉尖叫一样,陆景哭.mp3被剪辑进所有我认为你在哭的镜头里。要说到恋爱了,你应该不想回忆我们的恋爱的。但无论你想不想,现在文字由我操控,所以就请忍耐。
「她今天哭了,周常在安慰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祝她好。」她是你,陆景,摘抄自我的日记,也是唯一一次出现周常。那时应该是高二吧。我们的恋爱只持续了一周,从此以后你在我的朋友嘴里的外号就是「一周」。其实我不怎么喜欢,因为有周常的「周」,但是贴切得搞笑,你的形象在我心里就是那一周。其他时候是落在桌上的头发,发现你,捡起你,把你丢进垃圾桶里,下一秒忘记上一秒把头发捡进垃圾桶,下一秒忘记上一秒见过你。但是我的头发确实减少,你的出现确实隐秘地让我受伤,类似洗澡时才发现不知道哪来的淤青。有时你坐在我前面,上课能看到你,此处应描写一段看你背影的忐忑心理,事实上是没有,只是看见你的头发越长越长。
秘密之二,我曾经在高一秋学期的校艺术节选拔见过你,你在我前面上台,选的和我一样的歌,孙燕姿的逆光。一场只有我死了的车祸。因为你唱歌真的很好,我在你后面上台,不敢唱,和学姐说,换一首,下次来。但我没记住你,因为你那时候是短发,因为你唱的太好让我害怕。借口很多。再后来发生的事情就不是秘密了。但,你也许不想知道但我要说的,秘密之三,对你,我是一见钟情的,是我生命里至今的唯一一次。因为那时你头发有点长了;因为你看起来真的很漂亮;因为你打探我的方式很可爱:「你是姬仔吗?」我说:「我不是鸡仔」,紧接着用类冲锋的勇气说:「我是同性恋。」噢,那你就是姬仔,是这个姬。你在我手心划,痒。这是不是就是文艺作品里描写的那些「痒」。
所以究竟为什么冲锋?我分明不知道什么是「姬仔」。(非如此不可?)你隐约的态度是圈套,我愚蠢的勇气是猎物,为什么用赴死态度把两条无辜的命运拧在一起?理不清,是「你要试探我」还是「我要试探你」?也记不清。不是逃避,是创伤后失忆,自然,这或许也是搪塞你我的八百兵器之一。
你会爱上我是因为刚与周常分手的寂寞吗?你不喜欢尖锐,但是,我必须要问出来,我非弄明白不可,那些胡思乱想让我伤心到今天。大学以前我没有智能手机,对于那时的各种流行,一概不知,也不懂你。你有很多个账号,我没办法提纯你,你有很多个思想流行的朋友,你自己也是一个很流行的人,让我很憧憬。但,是你的恋旧,就是这个原因让我爱上你,也是这个原因毁了我们。「我们」,这个词真暧昧。毁了我。这样说更好。
大学宿舍与高中宿舍并无不同,连在楼道内碰到吵架、哭啼、排练舞蹈之类的女人这种小事,都一样。接下来我还要再睡几年的宿舍上铺,睁眼第一个看到的是灰色的天花板。集体生活曾是一米乘两米的铁床,直到你从一楼上到五楼来我宿舍说要和我睡午觉。你装入我的被子里说:「你睡啊」。我说我不睡。我怎么睡得着,心脏射血都不够,睡下去就死了,你醒来还要和活着的我接吻——不,是我想活着,才能和你接吻。所以像傻瓜盯着你看了一中午,数你睫毛,除了呼吸不敢进行任何其他行动。你不知道,你睡得好像我不存在。但你的气味包裹在被子里,晚上我把自己装进去,湿透内裤,从来没有这样冲动过,我此前没做过春梦,你的出现太恐怖。十六岁,青春期,身体强壮,性欲蓬勃,爱人的气味,嗅皮层直接接受嗅球投射,一切一切,真是恰好到好像命运非要我记住你不可。至、今,只要躺上铁床,我就想起你,往旁边挪,背靠墙,那时就是这样把你装进床里,现在也给你的鬼魂留位置,抱着被子假装抱着你,这么多年来,被子也厌倦了,我也厌倦了,幸好枕头够大。但你确实毁了我所有的铁床生活。
还要告诉你,秘密之四,这是最后一个:我没爱过那么多人。那些前任是骗你的,在你以前,我只爱过两个女人,在你以后,我也没爱过那些人。我很会撒谎,擅长撒谎,习惯撒谎,编造谎言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像你说的,我不真诚。我和我的文字一样虚伪。所以美化这件事,要说:我很会剪辑,擅长剪辑,习惯剪辑,剪辑人生就像喝水一样简单。但荒诞,我常被评价是个真诚的人。你能看穿,我很开心,这也许也是我爱你的原因之一,你的聪明。但没聪明到能看穿我掩盖的、你想要的。你说你有精神洁癖,你需要洁净。在你以后,我也有洁癖了,不是因为你。
我是错误,该死的人,你应该明白。我的爱由恨构成,这不对。所以你不要我,反倒成就我爱你的事实,因为没有人能承载这些不对,只有鬼能。你离开的空位,正好坐下一个以我为主食的鬼。若要审判你,唯一罪行是你留下太多,重量让那只鬼从我的「应该」里落进「现实」,让我曾经以为你真的爱我。你不该对我唱lanadelrey的love song,这是唯一一件你做的不对的事情。
这是我的自我安慰。
1
离开高中,离开青春期,离开南方,以为能逃离你;拼命挥动残忍的斧头以为能剥离你;现在写下文字来要解剖你我关系,并置与阳光下暴晒,接受观看,接受观众的文字虐待,就是有力和强大。但是。
4
你没那么难堪,你的爱很好;你没有偷听,她没扫你一眼;她没那么复杂,只是不爱你了;分分合合是正常的;简单点,忘了吧;我不记得了,有这回事吗;别放在心上了;你说这些没有用的。
妈妈没有给你你想要的爱,但妈妈已经尽力了。原谅妈妈,照顾好自己。
热水壶里装的是热水,不是冷水,不是冰水,没有人下毒,放在宿舍里就好,是热水,不会有人害你的,是的,是热水,不烫的,烫吗,那就放一会吧,就会凉一点吧,没事的,别担心,不会的,放凉的时候不会有人投毒的,不会的,没有人会向里面吐口水,不是脏的,水很干净,不会的,水壶底部不会掉下来的,不会的,不会有人故意拧松底部的,大家都在用热水壶,不会的,你试试吧,不会有有害物质析出的,都是经过质量检测的,不会的,热水壶不会发出声音的,不会的,没事的,学校的水质没有很差,喝点热水会舒服一点,喝点热水吧,别哭了。
别、哭、了!
3
陆景:
阿景,今年我就要二十岁了,现在是很好的春天。青春期的事情,你应该也忘记了。我把很多人的联系方式删了,没有删掉你的,因为我怕你找不到我。但你不来找我,让我很高兴,你不在意我,让我很宽慰。
我知道,高三你也在吃药。我不想吃药,所以一直伤害自己和别人。我很抱歉,对你的影响,如果有,我没办法弥补;留下的伤疤,希望未来会淡化。我学习了很多,关于我,太自我,我学习了它们是什么,正学习减少它们的方法。但我真怕,怕是这些自我组成了我,没有了它们……抱歉,我又离题了。
听我说。
那段长长的日记,不是假的,不是虚幻,不是梦,不是疾病产物。写作的状态是正常的、理智的,文字是不经修饰的、不经剪辑的,我真心地想对你说,我爱你,并且真心地祝你好,真心地爱过你。不希望你难过。不要你记住我。全心全意在未来爱一个值得爱的人。不知道对于你什么才是现世的最好,所以用一个通用的褒义词——幸福——祝你幸福。
我不会再写这么长的日记给你了。已经决心不再爱你,要像你一样,体验真正的现实。
0
宋宣决定在二十岁生日时用一氧化碳自杀。她的生日在春天的尽头。
「你好,打扰一下,为什么不用别的方法呢?」鳄鱼问。
「我听说一氧化碳会比较无痛。」宋宣说。
天鹅踩着泥跑来问:「宋姐大寿打算怎么过?」
「投湖呀!」宋宣不打算告诉他实情。
「20号可能水有点凉」「不能,我想死很久了」
「我总不能抄一卷往生咒给你吧!」
我不想往生呀…但没有说出来。天鹅头顶又弹出一个对话框:「事已至此」
「那就早点睡吧!」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乌鸦想,我不能就这么度过平庸的一生,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于是乌鸦踏上了冒险。
乌鸦是很聪明的鸟,它知道冒险就是要飞很远很远很远很远,飞这么远得有吃的,于是乌鸦开始寻找食物。浆果不好保存,腐肉可以放很长时间。乌鸦来到了菜市场后面的垃圾堆里,这个尝一尝真好吃喳喳喳,这个藏在羽毛里带走喳喳喳,咦,那是什么?乌鸦掀开垃圾桶的盖子,发现一只死猫的尸体。
死猫说话了,它说,谢谢你把我从垃圾堆里翻出来,这样我就可以快点回猫星了。乌鸦说,在你回猫星之前我可以吃掉你的腐肉吗?死猫说,请吃请吃,你尽量吃干净点,只有当这幅身体回归大自然,我的灵魂才能回归猫星。乌鸦说,我没法一下子吃干净你,我现在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没问题,你帮了我,我可以跟着你。
乌鸦还需要解决饮水的问题。它平时都在巢穴附近的湖里喝水,但是它没法带着湖一起走。死猫出了个主意,它说看过书上说乌鸦会把石头丢进瓶子里来喝水,所以乌鸦只需要带个瓶子上路就可以了。乌鸦也看过这个故事,但是它没法理解为什么把石头丢进瓶子里就能喝到水,如今它也没有别的办法带着水走,总之先试试看吧。
乌鸦趁便民早餐车的老板不注意,抓了一瓶矿泉水就走,但是矿泉水瓶子太沉了,直接掉在了马路上,穿过车流滚到了马路对面的水沟里。乌鸦落在树枝上说,这下遭了,我没法带着这个瓶子飞。藏在灌木中的死猫说,如果我还活着,我还可以推着它滚着走,但现在我已经死了,身体一点也不灵活,没法推着它走了。
忽然一个声音从水沟里传来,它说,我可以帮助你们。乌鸦说,你是谁?声音说,我叫快高王子,你能把我拉出来吗?
乌鸦和死猫合力把快高王子从水沟里拉了出来。快高王子是一个由一块块塑料积木拼成的小车,最下面的积木带着两个轮子。
快高王子说,你们是要带着这瓶水走吗?可以把水瓶放在我的身上,我有轮子,可以拉着走,你们要去哪里?乌鸦说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我要回猫星。快高王子说,哇哦这太酷了!我曾经是战车,是飞船,我要跟你们一起出发,我一定能帮上你们的忙的!
乌鸦一行出发了。它们决定去往太阳升起的地方。每天早上乌鸦会看好远方的山或树,然后休息一白天,晚上它们就出发往那个方向走,走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为止。
路途枯燥遥远,它们在路上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快高王子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人类的玩具。以前我的身上有更多的积木零件,通过组合零件我可以变成各种形状,我曾是攻无不克的战车,也曾是牢不可破的城墙,是能上天的飞船(飞船可飞得比乌鸦还要高!),是能下海的潜艇,还能组成人类的样貌,我是玩具之王。我是慷慨的玩具之王,我会把零件送给我的子民,它们也是我的分身,我的国土遍布整个房间,甚至足以抵御人类的踩踏。直到后来我的敌人乐高入侵了我的国土,它比我精致,比我灵活,甚至还有我从未见过的积木块,我败的心服口服。人类曾试图让我们交好,但发现我们的规格不同,无法相互嵌合,于是我被放逐了。如今的我失去了绝大部分积木,已经无法称王,只能成为王子,但我的野心从未有所折损,我要将全世界都变成我的国土。
死猫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野猫,生活在市场附近,老实说那边的生活还不错,别在人多的时候出没就行,等他们收摊了之后去垃圾堆里扒拉扒拉就有不少吃的。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人撒一把猫粮,猫粮比肉和臭鱼好吃。有时候运气好还会有母人类给我们送新鲜的小肉块和小鱼泥,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不长眼的麻雀落在附近。我总说运气好对么?野猫只要不太笨,在城市里运气总是不会太差的。而我在野猫里也算运气好的,我活了7年才把9条命都用完,跟我一窝的兄弟姐妹们应该早就回到猫星了,我是最后一个启程的。我死的时候运气也很好,大卡车轰一下就压过去了,没有什么痛苦。生前大部分事情我都做不了了,或者不想做了,比如抓鸟。但是有些习惯我还改不掉,谢谢你们迁就我,愿意白天休息晚上赶路。
乌鸦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雄鹰。雄鹰不应当一生留在自己的巢穴中,不应当被城市和公园所束缚,应当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遗憾的是身边的鸟们没有一个像我一样有志向,他们每天只关心梳理羽毛,收集亮晶晶的东西,去偷啄别的鸟的蛋。唯一能理解我的是一只乌鸦,它和我一样不甘于平庸的生活,它每天梳理羽毛是为了在高空飞得更快更远更灵活,它收集亮晶晶的东西是为了锻炼自己捕捉猎物的眼力,它去啄别的鸟的蛋是为了维护天空的和平。但是它觉得可以在城市里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认为只有离开城市,去往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雄鹰。当然我不怪它,毕竟它只是一只乌鸦,无法理解雄鹰的志向。有一天它被风筝线勒死了,这让我很伤心,唯一能理解我的乌鸦死了,它死后城市里留给我的只有无尽的平庸,我不能仅仅就这样活下去,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
它们旅行了好几天,离开了城市,进入了郊野。快高王子和死猫不用吃喝,乌鸦每天啄食死猫身上的腐肉,但沿路逐渐找不到水源。乌鸦决定是时候从瓶子里取水了。
乌鸦衔起一个石子,丢向了矿泉水瓶的瓶口,石子啪地被瓶盖弹开了。死猫说,要不要试试飞得高一点再丢?于是乌鸦又衔起一枚小石子,高高地飞上了天空,把石子丢了下来。石子准确地砸在了瓶口,把整瓶水都砸倒了,但水瓶还是没有打开。快高王子说,我给你扶着瓶子,你再丢一次试试。乌鸦再一次衔起小石子从空中丢下,准确地砸在了瓶口,瓶盖被砸裂了,渗出一点水来。这点水可远远不够乌鸦喝的,但它知道再来几次肯定就行了,于是就又衔起一枚更大的石子,再一次飞到了天空上对准瓶口丢了下去。这枚石子又沉又尖,一下划开了矿泉水瓶的侧边,也重重地砸到了快高王子的身上,把它砸成了两半。
快高王子高兴地说,可以喝到水了,快下来吧!死猫说,可是你都变成两半了。快高王子说,没关系,我留下积木的地方就会成为我的国土,不用担心我。
它们继续前进。在月亮将要落下时死猫忽然停了下来。死猫说,快高王子走不动了。乌鸦看向快高王子,原来它的轮子掉光了,这一定是被石头砸的。乌鸦和死猫担心地围在快高王子身边,乌鸦说,对不起,我拿石头把你砸成了这样。死猫说,对不起,我明明知道你受伤了,应该更小心拉你才对。快高王子摇了摇头说,看来这里就是我的国土的边界,我从未想过国土能有好多好多个卧室那么大,谢谢你们拉着我走到这里,祝你们接下来一路顺风!
矿泉水瓶里的水流掉了一大半,变得很轻,现在死猫也可以拖着水瓶走了。于是乌鸦和死猫告别了快高王子,一起继续上路。
它们又走了好几天,来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乌鸦说,我们就到这里吧。死猫说,怎么了,不是还没有到太阳升起来的地方吗。乌鸦说,平原上的太阳会直接从地平线上升起,没有别的高山或者大树作为目标,这样一来我飞着飞着就会迷路的。死猫说,好吧,那你要在哪里筑巢呢?乌鸦看了看周围,有一座架着电线的高塔,很适合筑巢,于是用爪子钩住死猫的肩胛骨飞了过去。乌鸦一路上吃光了死猫身上的腐肉,如今死猫只剩下一副骨架和脚底的肉垫,所以变得很轻。
乌鸦把死猫放在了铁塔尖上。死猫还活着的时候也没有爬过这么高,它在塔顶的钢梁之间钻上钻下,尾巴骨晃来晃去。乌鸦看到死猫很喜欢这里,就放心飞上高空巡视周边。
这附近充满了乌鸦爱吃的浆果和昆虫,还有清澈的水潭。乌鸦吃饱喝足后返回高塔,发现找不到死猫了,于是喳喳喳在原地跳来跳去。忽然一个声音从下面传来:乌鸦乌鸦,我在这里。乌鸦低头一看,有一只漂亮的玳瑁猫在地面上用舌头梳理自己的皮毛。
乌鸦落在地面上,说,你是死猫?你的皮和肉怎么都长出来了呀?玳瑁猫说,我刚才在上面太高兴了,于是就磨起了爪子,没想到抓破了电线。电流把我的身体一下子整个烧成了焦炭,我就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乌鸦说,对不起死猫,我不应该把你带到高塔上来,我没想到居然害你触电了。玳瑁猫说,不不不,多亏了这样,现在我的灵魂完全摆脱了肉体,我可以提前回到猫星了,这是好事。乌鸦说,那谢谢你愿意一路陪着我,还啃让我吃你的腐肉,我会想念你的。玳瑁猫说,不必太想念我,猫都是来自猫星的精灵,你看到了别的猫就可以当作看到了我。还有,我和附近的猫都说过了,它们不会抓你的,你可以放心在附近活动。玳瑁猫的灵魂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开始慢慢浮上天空。乌鸦也飞了起来,送了玳瑁猫一路,直到乌鸦再也飞不上去的地方它们才分别。
乌鸦往回飞的时候看见一片石滩,于是飞过去打算找几片平整的石头垫窝。忽然乌鸦看到石缝中藏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将它叼出来一看,咦,这不是快高王子的身体吗?乌鸦说:你是快高王子吗?我是乌鸦,你还记得我吗?红色积木块说,我不是快高王子,我是拼乐小子,我见过快高,它和我是一个车间的表兄弟。乌鸦说,快高王子是我的好朋友,你是它的表兄弟,那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正要在附近的铁塔上筑巢,你要不要来我的巢里?拼乐小子说,好啊好啊,对我们拼乐来说,去到越高的地方越厉害,你要在铁塔上筑巢,那我就是拼乐将军了!
于是乌鸦把拼乐将军带回了塔上,在离城市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筑起了巢穴。从此以后乌鸦在白天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在晚上和拼乐将军讲着冒险故事,在群星和月光下沉沉睡去,进入甜美的梦乡,终于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