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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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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沐大班长,好久不见,最近在哪儿发财呢?”
老同学聚会,刚下班还背着电脑的沐壬一落座,桌上的同学便倒酒搭话。
“萧萧现在可是网红,月入几十万呢。”另外的同学拿出手机给沐壬看,“百万粉丝,大up!”
“哈哈,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博人眼球而已。”给沐壬倒酒的萧萧笑着拢了拢耳边碎发,“不过我最近应粉丝要求,在做代购,大家有想要的东西可以发给我,顺路的话就给大家带着。”
“去哪儿啊这是?”
“缅甸,那边的玉镯成色很好。”萧萧刚坐回座位,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身后的小包中拿出一叠名片,“对了,这是我公司的名片,这不代购业务发展起来了,有些缺人。大家要是业余时间想赚外快,可以联系我同事。”
在座每个人都收下了名片,沐壬认真的将其放到空空如也的钱包中。他现在对金钱的需求并不迫切,但有赚钱机会总不会拒绝。
这顿饭大概吃了四个小时,临近深夜,该吹的牛逼都吹完了,众人打道回府。沐壬租住的房子离这儿比较近又是班长,打算送走所有同学后再漫步回家。
“班长,捎你回去吧。”萧萧今天喝的有点儿多,来着来的车叫代驾开走了,召唤助理开保姆车来接自己。
“不用麻烦,天很晚了,快回去吧。”沐壬礼貌回绝。
“那好吧,拜拜。”
送走最后一人,沐壬深呼一口气,放松心情,晃着手回家。
一夜无梦,第二天爬起来继续打工。忙到下午又快下班的时间,沐壬中午有时间去茶水间打杯水,喝咖啡看手机。
他点开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还热闹不停的老同学群,从999+开始爬楼。
白清露:谢谢萧萧,发财不忘好姐妹!
贾书记:萧萧给你发红包了?
白清露:嘿嘿,不但发红包了,还带我出国玩儿!
贾书记:缅甸?那可不是好玩的地方,最近国际形势严峻,没事儿别往外跑。
萧香:放心吧老贾,指定把你家白白完整的带回来。也不是就我俩去,公司整个采购团队一起的,我和白白只是做直播的小人物。
贾书记:反正你们心里有点儿数。
……
白清露:【照片】啦啦啦~上飞机喽~
……
贾书记:咦?白白去的这是哪儿?我看萧萧朋友圈不是直飞仰光国际机场吗,她怎么去了云南?
……
贾书记:@萧香看到消息回复。
沐壬看着白清露失联八小时后只剩下贾书记一个人刷屏的聊天记录,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众所周知,缅甸是缅甸,缅北是缅北,去云南过境缅北,跟飞机直达缅甸区别还是挺大的。
但现在情况是发消息不回,电话也打不通,又不知道该不该报警找人。
沐壬皱着眉,给贾书记发了一条私聊,告诉他飞机到云南最快需要13小时,但是中间有9小时转机停留时间,再等几个小时,要是真的联系不上趁早报警。
贾书记没说什么,应了一声,说了谢谢。
沐壬也不好说什么,洗干净咖啡杯,返回工位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直到晚上入睡,再无新消息。
“沐大班长,好久不见,最近在哪儿发财呢?”
沐壬睁眼,发现自己正背着电脑包,坐在老同学聚餐酒店的桌边,身边是倒酒的同学,跟拿手机给自己看短视频的同学。
难不成自己是在做梦?
沐壬保持笑脸,做出一副在听的样子,实则脑子走了有一会儿了。
可是做梦也不应该这么真实啊?
他桌子下面的手悄悄拧了自己大腿一下,疼得龇牙咧嘴。
不对劲儿,这不是梦。
但是沐壬并未表现出异常,他仍旧跟昨天一样,听大伙儿吹牛逼,收下萧萧给的名片,送走所有人漫步回家。
然后第二天正常工作,直到临下班的时候再次打开群聊,一字一句的读着屏幕上的字。
晚上回到家,沐壬没有洗漱准备睡觉,而是买了咖啡和糖,打开了游戏机,准备通宵到第二天。
他就不信,不睡觉还能梦中穿越回前一天?
但事实证明,睡不睡觉跟穿越这事儿没关系。
凌晨三点多,差点儿熬不住的沐壬又补了一杯浓茶,仰头喝茶的功夫,自己又回到了酒店餐桌边。
这时他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儿了。
“时间循环?”
自己被困在这两天了?
“班长,你说什么?”面前,萧萧正在递给他名片。
“哦,没什么。”沐壬皮笑肉不笑的收下名片,“我说你这业务挺广的,都出国干代购了。除了缅甸买玉镯还去哪儿了?”
萧萧掩嘴轻笑,并未耽误给其他人发名片,“代购是新业务,还没去过别的地方呢。”
随后这个话题让萧萧三言两语带过,众人的关注点变成了如何看玉镯的品质。
沐壬也没插话,只是寻了个机会早退,不到九点便回家了。
到家后,他掏出打工人的神器——笔记本电脑——新建思维导图,开始捋时间循环的线索。
首先排除掉世界毁灭,其次排除掉自己猝死,最后排除掉自己遭人嫉恨被暗杀……他将目光放在了这些老同学身上。
早说这其中与日常唯一的不同,就只有老同学聚会后,萧萧邀请白清露一起出国这件事了。
出国其实没什么,有问题的时候,自白清露上飞机后,再无任何消息这件事。
“白清露爱显摆,白嫖了萧萧送的机票,出发前能水群几千条,没道理中途转机休息的时候不出来聊天。”
说得再直白点儿,停留的那九个小时,都够她去附近商场拍一圈发朋友圈了。
“那么变故应该出在中间转机停留的时候。”
沐壬点开12306,找到明天去云南的航班信息,对照记忆中白清露发的照片里机票的航班编号,查询到了中转地点。
“长沙。”
他点着笔记本键盘边缘,思考要不要提前去长沙蹲守。反正推理错了也不过是年假减两天,喜提长沙一日游。
想到就做,沐壬快速跟老板请假,买零点的机票,出门打车直奔机场。
飞行三个小时,再加延迟登机两个小时,落地时已经是清晨六点。沐壬顶着黑眼圈,爬到机场航站楼的金拱门内,点了一份十块钱的早餐。
挺好,机场店也能用月卡。
再加上眯了半个小时,沐壬觉得自己差不多能行了,这才点开群聊,潜水实时版。
贾书记:反正你们心里有点儿数。
白清露:放心吧,下飞机一定给你报平安。
沐班长:白白起得好早啊,现在已经在机场了吗?
大概是因为沐壬突然插话,群里安静了将近一分钟,白清露才回复消息。
白清露:刚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呢~
沐班长:好的,路上注意安全。哪架航班啊?我现在也要上飞机了,今天出差。【照片】
沐壬挡住自己刚刚买的机场金拱门发票关键信息,刚刚好露出时间和机场两个字,不出意外收获了老同学的一溜羡慕和酸言酸语。
白清露:那咱俩可能碰不上了,我的航班比较晚。【照片】
这张照片只拍了机票,周围其他东西都裁剪掉了,甚至能看出矩形矫正的痕迹。
怕不是直接从那张拿着机票在机场拍的照片中截出来的。
那问题又来了,现在六点天还没亮透,她哪来的阳光明媚的照片?
“不对,错了!”
那张照片是假的!
不,确切说,照片中的机票信息是假的!
真的机场,真的机票,但是航班信息被p了!
沐壬一时没忍住,怒锤桌子,随时小声跟周围路人道歉。
他深呼吸五次,平复心情,又点了一杯咖啡,再次坐回到桌边,双眼紧盯屏幕,不过这次他没再说话。
八点十五分,白清露分毫不差的晒出照片,登机失联。
八点二十分,沐壬通过机场app追查到白清露的航班推迟了。但此时,白清露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意识到这一周目大概率失败后,沐壬离开机场,找了一家小旅馆办理入住。补足睡眠后,他凌晨起床,出门吃夜宵,并在夜宵摊上一直坐到凌晨三点。
他紧盯着手机,没有任何动静的过了几分钟,世界再次重启。
“沐大班长……”
“不喝酒。”沐壬刚坐下又站起来,走到萧萧面前。“萧萧,听说最近开始做代购了?要去缅甸啊,那可是买玉镯的好地方。”
“哦对了,还没问你是在哪个平台做直播的,我怎么从来没刷到过?百万up的流量推应该挺给力的……”
“班长。”贾书记出声打断,“慢点儿问。”
沐壬也意识到自己太急了,但是他真的不急不行。他后天还有个标书要开,再跳不过这两天,他都要忘记报价了。
“白白呢?怎么没见?”
“不知道啊。”萧萧找到机会岔开话题,“可能堵路上了,我给她打个电话。”说着,便离席。
“我也给她发条信息问问。”贾书记不愧是沐壬多年的团支书搭档,都不用问就知道班长现在心情不好。为了不被针对,他紧随其后也顺着台阶下了。
几分钟后,萧萧和贾书记先后返回,口径都是白白要加班,不来了。
沐壬没再多说什么,中间找借口去洗手间,直接给曾经的导员打电话,说白白借钱不还,还打不通电话,要她父母的电话追债。
导员先是追问情况,而后岔开话题做担保,没有给沐壬白清露父母的电话,而是转头自己先给对方父母打了电话。
白清露父母接到电话的时候一脸懵逼,他们寻思,自己家里条件也还行,白白虽然是爱显摆了一点儿,但是花钱有数,他们家完全负担得起,为啥要借钱呢?
又一听,打来电话要钱的是曾经的班长,直接就信了。沐壬这孩子他们都听过也见过,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家里条件一般,也没什么大钱,但同学有困难借钱他肯定二话不说直接给。
这一下对女儿借钱的疑惑变成了担忧。这傻孩子不会在外面遇上什么事儿了吧?
紧接着他们给白清露打去电话,不出意外没有接通。再然后,他们拨通了白清露公司hr的电话,得知今天白清露请假了,请假理由是同学聚会。
但沐壬收到贾书记的聚会通知是约的今晚吃饭,而是下班点以后的时间,完全没有请假需求。
最后导员拉着沐壬还有白清露父母开了视频会议,沐壬咬死白清露欠钱不还,还说有需要现在他就回家取借款单。
而白清露父母则根本不关心这些欠款,他们完全负担的起,他们只是担心孩子安全,要求沐壬证明白清露今天没去聚会。
沐壬调转摄像头,把手机对外插进上衣口袋,脸上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
“在没在,您二老自己看吧。”
沐壬离开洗手间回到包间,再次询问起白清露。
“今儿这聚会都提前好几天预约了,白白怎么都安排不好工作。”
“加班嘛。”萧萧搭话,“打工人谁控制的了。”
“都快十点了,加班也得休息不是。”沐壬说完,周围几个正在拍照的女生跟着附和。
“就是,合照又不全这算啥事儿啊。给白白打视频,让她在视频里出镜合照。”
沐壬鼓掌,“好主意。”好助攻。
众人开始催萧萧给白白打视频,萧萧推辞两回见推不掉,只得打这个视频,但是对面无人接听。
“看嘛,人家不接。”
“那之前你俩怎么联系到白白的?”沐壬并未就此放过她,“打电话能打通就打电话,我这儿电话都不接呢。”
萧萧不着痕迹的踩旁边贾书记一脚,贾书记连忙接过话茬,“可能那会儿还有空儿吧?”他掏出手机,给大家看他跟白清露的私聊记录。
八点钟的时候,白白确实给他回信息了,说自己在公司加班,今天聚会不参加了。
沐壬凑近,确认手机摄像头拍全后松口放过二人。
只是这饭又吃了没两口,他就借口早退了。离开酒店一段距离后,沐壬才拿出手机,转回摄像头戴上耳机。
“没骗你们吧,白清露确实没来,她在加班。”
白清露父母和导员都没说话,但眉头紧锁,越想越害怕。
“要不,去她公司看看?”沐壬故意引导,“谁知道你们说她失踪是真的假的。我同学可都说她在公司加班。”
那边白清露父母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出发,让沐壬等等他们一起去公司看看。
他们家离白清露公司不远,但也不近。差不多一个在市里,一个在城郊,开车要一个多小时,还得是一路绿灯的情况。
沐壬也不急,回家放下电脑,换一身方便行动的衣服,带上移动电源,再次出门,到约定地方等待。
晚上十点半,白清露父母抵达,捎上沐壬,三人驱车前往白清露公司。公司一片漆黑,根本没人加班。
沐壬拨通贾书记电话,打开外放。
“老贾,聚会结束了吗?”
“快了吧?我估计再又半小时差不多了。”
“那行,结束后你操心点儿,把大家都送回去。”
“我办事儿你放心。”
“哦对了,白白还在加班吗?”他露出略有些遗憾的语气,“如果她这会儿下班了,去酒店跟大家合个影也来得及,我看悦悦她们挺想室友的。”
“萧萧也想白白,但人家还在加班呢。”贾书记停顿了一下,“刚才萧萧发信息问白白了,说还在加班。今回就算了吧。”
“行,下次再说。”
挂上电话,沐壬双手一瘫,“最后,只能是白清露自己在家里加班了吧。”
白清露父母有带着他去了自家女儿的小公寓,开门进去,安静如鸡。
没有人,所有的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就没见人。
沐壬跟在白清露父母身后,打量着女生略有些凌乱的房间,望向床头还插着的充电器道,“报警吧。”
再后来,沐壬被送回家,虽然澄清了白白没有欠钱不还,所有的说辞都是因为担心白白,但白清露父母还是给了他一笔钱当做答谢。
警察介入,沐壬以为这次终于能度过第二天了,没想到白天快乐打工的时候,他再次回到了那个喧闹不已的夜晚。
“沐大班长?”萧萧穿着小视频里经常能刷到的大牌经典款小黑裙,弯腰递给自己名片。“怎么走神了?想什么呢?”
“没什么,”他收下名片,起身伸手去拿汤盆里的铁勺子,“在想杀了你结局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反手击打萧萧太阳穴,还空出手抄凳子咋在对方头上,一切都奔着打死人去的。
不知道是谁报的警,警察来的很快,救护车也来的很快。沐壬被警方拷走的时候,他还回头问,“贾书记人呢?”
“早跑没影了!”
“啧,漏了一个。”
等坐在后悔椅上,沐壬已经完全收敛了刚才的疯狂,整个人非常平和。对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非常配合,一度让警方产生他不是犯罪嫌疑人的错觉。
“为什么打人?”
“他们该打。”沐壬低垂眉眼,盯着自己的手指,“他们绑架了白清露。”
“你有证据吗?”
“你现在去问萧香或者贾书记,白清露为什么没来聚会,他们会说白白在公司加班。然后你们向白清露公司证实,公司会告诉你她今天休假了并没有上班。再然后你们去白清露公寓找人也找不到,只能寻找其他方法确定她的去向。”
“或许,你们还能在某人的手机里找到一张机场照片,上面拍的机票是明天上午飞云南的,中间在长沙停留九小时。”
“但是明天这架航班延迟起飞了。”
警察停下记录的笔,微微皱眉。不过他们没急着说话,而且发信息询问隔壁同事,让他们找机会问一下萧香,白清露的事儿;再通知人去把贾书记找回来。
半个小时后,去而复返好几次的警察再次回到审讯室,这次他给沐壬带了一杯水。
“白清露确实失踪了,萧香和贾书记是绑架团伙的外围成员。但你是怎么知道的?”
沐壬没有碰那个纸杯,“等明天上午八点二十分,机场通知航班延迟后,你或许能猜到,我为什么会知道了。”
说完,他闭上眼,头靠后背开始酝酿睡意。
警察没有再叫他,转身参与到紧张的案件侦破中。
第二天上午八点二十分,机场app通知飞云南的某航班延迟登机。
凌晨两点四十分,白清露被找到。她被塞在一个行李箱里,生命垂危。
凌晨三点整,警察回到审讯室,已经在拘留室睡好几觉的沐壬现在很清醒,像磕了两杯意式浓缩一样精神。
“白清露找到了,还活着。”
沐壬抬头,笑着问对方,“现在几点了?”
警察低头看腕表,“凌晨三点五分。”
“真好,循环结束……”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眼前一黑,又回到了那被他盘爆浆的聚会酒店餐桌前。
“……草。”
抢救失败是吧?
他二话不说站起身,抢过同学手中的酒瓶,抡圆了胳膊砸到萧香头上,贾书记他也没放过,盆里的热汤全盖他头上了。
“这周目我打不死你俩,我就不姓沐!”
我日你老母!!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是二宫小姐,不是王家卫那个宫二小姐,她爸按现在的话说是个精日,给她上户口的时候本来想叫二宫苗子,结果派出所不给上,所以就叫苗二宫。原因不论,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很喜欢。
二宫小姐是我在奶奶家大院里的几个小伙伴之一,小时候我和爸妈隔周周末去我奶奶家,爸爸们在客厅股票足球红塔山,妈妈们在厨房皮蛋青菜红烧肉,孩子们去院子里沙包弹珠捉迷藏。跑的最野的那个女孩就是二宫小姐。我们在大院里撒丫子跑到了93年,那一年我们上了小学,她爸妈离了婚,大院里再也没见过二宫小姐的身影。
又见到二宫小姐是大二的时候。我一个高中好哥们跟我说,他家里有个远房亲戚的女儿今年考上了我们学校,女孩子家家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万一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希望我能照顾照顾。我播了同学给我的手机号,女孩声音有点耳熟,三聊两聊越听越觉得不对,我说我靠你是不是二宫啊,她说我靠你是不是孙兔啊。
小时候我没觉得二宫小姐有多漂亮,现在长大了再看……就还挺好看。二宫小姐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我校某世界排名靠前的专业。我一开始以为她变成了一个那种爱学习的乖孩子,后来我发现她也不是乖,就是聪明,聪明的人干什么都厉害。我拉她来我们电影社团,本来只是想给她认识几个朋友,没事可以过来玩,没想到一年后她已经能靠写伍迪艾伦的深度影评来赚稿费了。她拿到稿费我俩就去吃好吃的,我俩的消费习惯极不健康,我家里月初给我打生活费,我把手机话费和买电影杂志的钱留下来,剩下的钱跟她出去大肆挥霍,等我钱花完了她就带我吃食堂,因为她有直接打到校园一卡通里的奖学金补助,虽然没法提现,但能让我俩在食堂吃的很好——那时候我和二宫小姐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了,首先我没法拒绝一个才貌双全又有共同经历共同语言的美少女把我上了而且还是互交一血之后跟我说要不咱俩搞对象吧这件事,其次我喜欢她。
我和二宫小姐甜甜蜜蜜腻腻歪歪。我大她一届,大四的时候打算考研,这样能多陪她一年,但是学校给她提供了一个去日本深造的机会,一去五年。她爸希望她去,然后留在日本,我跟她说你去吧,这次机会确实难得,对你以后的职业发展也是好事,至于你要不要留下,可以再说。那天早上我5点多起床,从一起租的房子把她送到机场,给她拎箱子,帮她整理一些没法带走的东西,目送她过了安检。她就像平时出去玩那样,普通地走了,然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
考研当然是没有考上,我在当地找了个平面设计的公司上班。
(房间太安静,太空旷了……)
放弃考研是我割断校园生活脐带的最后一刀,我在贴吧里交到了一些兴趣相投的新朋友,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我好想她。)
新的朋友又培养了我新的兴趣,我用两个月的工资攒了一架性价比挺高的自行车,每周日和朋友们结伴骑行成为了新的生活仪式,这能让我从设计行业的繁重压力中短暂解放出来。
(为什么不联系。)
骑行团里有一位皮肤黝黑的女孩,是我之前考研目标学校的研究生,大家都叫她小黑。小黑笑起来很好看,不笑也很好看。她会跟我讲三岛由纪夫,我会给她讲希区柯克,后来我们渐渐就不再跟团骑行,而是二人私下单约。
(为什么不联系呢。)
小黑是本地人,周日到周四会跟家里说住宿舍上课方便,其实是来我这里过夜。有一天她跟我说,能不能告诉爸妈她在谈恋爱,我哈哈大笑,我说你又不是中学生了怎么还怕早恋啊,她愣了一下,也跟我一起笑了起来。
(她已经忘了我了吧……)
第一次去小黑家里时,我笨拙地在熟食店买了很多烧鸭烧鹅烧肘子。小黑的妈妈和爸爸都很热情,招呼我多吃点,我积极要求洗碗,小黑陪我一起洗。饭后她父母回到房间里睡午觉,我在她的房间里亲吻她的胸部,她用颤抖的气息小声说别这样,万一被看到怎么办,然后用双手轻轻抱着我的头。
(我该忘了她了吧……)
我妈坐飞机来看我之前我跟小黑吵了一架,原因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本来说好了她跟我妈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个饭,结果她跟我说导师有事找她走不开,无论如何也走不开,我妈在这里的整个一星期都走不开。
(我该怎么忘了她……)
这个事情让我很生气,我和小黑分手了。朋友们一致觉得这件事上是我傻逼,我傻逼就我傻逼吧,总之事已至此,来来来喝完下一杯还有第三杯。很久以后我和小黑恢复了友善的朋友关系,骑行团的活动也不再互相避讳。小黑的新男朋友不会骑自行车,但这不耽误俩人最后结婚生子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些都是后话。
(我好想她,我想见她。)
骑行团的楚哥拉我出来创业,搞门户网站。我对互联网那些东西似懂非懂,但是楚哥给我开两倍工资这事儿我懂。我们一开始的办公地点在郊区一个民宅里,楚哥是CEO,嫂子是会计,我是美术,还有俩程序俩产品。人少事多,事多,事巨他妈多,我周末骑行的次数越来越少,忙,真的忙。一直到我们融到了第二轮,手底下有了几个小弟,我才稍微轻松一些。此时低头一看,腰间已有了一圈赘肉。
(我常常会想象某天晚上在一个酒吧跟她偶遇的场景,我该说些什么?她会说些什么?)
楚哥把公司卖了,带着我们几个核心开始了又一次创业。我拿分到的钱买了两套房,把我爸妈接了过来住一套,我和学妹住另一套。学妹是我大学的学妹,有次回学校那边撸串,她和舍友也在那,我跟她们本来也不认识,结果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奇妙误会,我帮她们赶走了几个小流氓,她觉得我人挺好,我觉得她人挺好玩,我俩搬进这房子的日子是我们在一起的两周年纪念日。
(她会想我想她这般地想我吗?若是如此,这也太难受了,但若是她不想我,忘了我,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吧。)
学妹毕业后,楚哥给她在大厂里找了个游戏文案的工作。我爸妈一直催我们赶紧把证领了,她妈妈对我比她大好几岁这事儿耿耿于怀,害怕我骗了她女儿。
(说到底,没有谁会如此执拗于一个人这么久吧。我到底是想她,还是在患得患失,还是只是因为老了,开始怀念从前的生活了呢。我是真的想她吗,还是只是陷入了一种执念……)
楚哥第二次创业赚到的钱远超出我们所有人的预期,但是没多久楚哥查出了白血病。几个骑行团的老朋友参加了楚哥的葬礼,吃饭的时候我跟他们坐在一起。我们说还好小黑的女儿没继承她的肤色,小黑跟我们一起哈哈大笑,她现在胖了不少,笑起来还是很好看。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应该是哪里做错了什么吧。她爸嫌弃我穷,没出息,我爸妈也看不上她爸,我们心照不宣地默认了那时候的分离就是我和她之间的休止符。现在她应该已经过上安定的生活了吧,她的面容在我心里也变得模糊……)
(我还是想她。)
我在公司里位高权轻,又在股市大赚一笔,于是踌躇满志辞了职出来创业。但是我的运气好像用完了,最后我的财产只剩下最初买下的两套房子和一辆车。
(我会像打喷嚏一样,随时随地毫无理由地开始想她。我想象在骑行中经过的车窗里意外发现她,于是加速靠上去并着她骑,她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说你有病吧。我摘掉风镜和头盔跟她笑嘻嘻的说,苗二宫。她左看右看忽然认出我来,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春节回老家的时候在候机厅里有人拍了一下我的左边肩膀,我往左一看没人,再往右看,是一个长发的女孩喊我的名字,她说孙兔,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我说我去,野生的苗二宫刷新了,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
(我没有办法想象相谈甚欢了些什么,我只是想她。)
在我最膨胀的时候,学妹因为受不了我出轨而离开了我;在我变得落魄了之后,学妹原谅了我,回到了我身边陪伴着我。我俩结婚了。
(我想起夏天的步道上她走在我的前面,微风用她的发梢挠得我脸痒痒;我想起她趴在自习室的课桌上小睡,醒来后发现半边侧脸印上了书上的油墨;我想起有一次我们晚上在阳台做,我坏心眼打开了窗户,她害羞地拼命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叫出声;我想起她爸在饭桌上毫无遮掩地羞辱我,她直接泼了她爸一脸茶汤,抓起我的手起身就走;我想起临走之前最后一夜,我从身后抱着她,用手抚摸她的胸部,她说我今天不是很想,我说好,那早点睡吧,等下还要早起;我想起她走后我一个月没有换床单被套,因为舍不得洗掉她的气味……)
我和二宫小姐不期而遇。
儿子跟他妈在看大夫给我家狗洗澡,我从商场出来抽根烟。一个长头发女的掀开门帘从商场里走了出来,她闻到烟味往我这里瞥了一眼躲了一下,我把烟掐了往前走了两步追上了她。
我说,苗二宫?
她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说,孙卯!我天,孙兔!我靠我靠……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我说,真巧嘿,你怎么跑这附近来了?
她说,我跟朋友出来吃个饭。哎你怎么在这儿啊,我以为你后来回老家了呢。
我说,没,我留这儿了。
她说,我天这太巧了……哎那什么,我叫的车到了,回头咱们联系哈。
我说,行。你慢点啊,前面那地上结冰了。
她说,嘿嘿没事儿,我走了哈,拜拜!
我冲她招了招手,她关上出租车门,出租车拐过一个路口,离开了我的视野。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是OC的HP故事,仅使用原作设定
即使是空闲的休息日,霍格沃兹的图书馆里也不乏勉力勤奋的身影,然而从门口进来的两人看起来却并不像其他自习的学生那样一本正经,而是有些欲盖弥彰地左右观察了图书管理员片刻后,才轻手轻脚绕到几个书架的背后,找到了在此恭候多时的同伴。
“什么事怎么选在图书馆见面,让格伦戴尔女士听到又要训我们了。”其中一个红发的少女低声急促地说道。
“内容太多,我总不能把这些全借出去。”金发的女孩儿也压低了声音。
几个霍格沃兹的新生还是看什么都新鲜的年纪,格兰芬多也从未限制过他们自由探索的激情,于是“霍格沃兹异闻探险队”这种未经注册也人员不固定的组织应运而生,旨在完全靠自己发现学校里那些会变的楼梯、会动的画像,还有古堡的教授们和幽灵们的秘密。
这次,收到了其中活跃分子的召集,他们就急急忙忙来了图书室。
“这次是关于什么事的?”长着雀斑的男孩看起来倒不太在意这些规矩,而是两眼放光地看着金发的少女。
“首先是一份采访记录,你们自己看吧。”
*
“亲爱的孩子,很高兴有人来跟我聊聊,魔杖学是一门复杂而神秘的魔法学科。你们不会专门开设这门课程是不是?”
“是的,先生,不过我在一些书上读到过,妖精和巫师就带魔杖的权利争夺已久。巫师严格地保密关于魔杖的学问,所以,您认为是魔杖让巫师变得更强大吗?”
“更强大?不,我不这样觉得。实际上,我更愿意把魔杖的作用描述为,让巫师更精准地操纵魔法的工具。”老人温和地笑了,“是的,更精确。”
“我不太明白。是说魔杖能够精准魔法的指向和威力吗?可是妖精可以不用魔杖而施魔法呀。”
“这就好像,只要你是个巫师,就应该差不多能用任何工具表现你的魔法。但最佳效果一定是来自巫师和魔杖间最紧密地结合。这些联系是复杂的,最初是相互吸引,继而相互探求经验,魔杖向巫师学习,巫师也向魔杖学习。”
“您把魔杖说得好像有感情一样,好像它们可以自己思考。”
“你怎么能肯定它不是呢?”老人不以为忤,神秘地笑了笑。
“所以,您的意思是说,是魔杖拒绝了妖精?”
“魔杖选择巫师,对于我们研究魔杖学问的人来说,这一直是显而易见的。”
“我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魔杖会选择自己的主人。”
“我并没有说它不是这个意思。”老人挤了挤眼睛。
“我现在相信您是位拉文克劳了,先生。”
*
“让我们继续之前的话题。您之前说到,魔杖并不能让魔法更强大,而是更精确。”
“是的。孩子,我想你可能也听说过一些传说,一些搞文学创作的巫师热衷于宣传似真似假的小故事,什么通过谋杀转手的魔杖,可以主宰人命运的魔杖,死神的礼物魔杖,嘿,我承认这听起来很唬人……”
“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那些都不是真的?”
“回忆一下我之前说过的,魔杖会选择自己的主人。试想这样一个场景,如果一根魔杖,它倾向于那些自信、好斗、渴望力量的巫师。”
“那他们就会很容易在争执中死去……或者,在争执中成为著名的强大巫师?”
“或者二者兼得。”老人点点头,“魔杖的所有权有精细的规则,但是被征服的魔杖通常会服从于新的主人。”
“是的,是的,我能想象,相比于自己原本的魔杖,那些巫师也许会把自己征服得到的魔杖作为战利品进行炫耀,而杀死他们的巫师也同样如此,于是有一些魔杖就这样流转了下来,成为传说中令人生畏的事物。”
“你比我想的要更有天分,孩子,魔杖学有时候要求我们从那些材料和理论里跳出来,从更现实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成果,你考虑毕业之后来进修魔杖学吗?”
“不了先生,虽然这个提议很吸引人,不过我想要探究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
“我感到很抱歉,我应该找个更完整的时间来回答你的问题的,在接到你的邀请的时候,我没有想到你想得这么深,他们是怎么说的?耽误年轻人的时间就像犯罪,是不是?”
“正相反,您给了我一些时间来消化这些难得的知识。那我们继续吧,您刚刚提到,魔杖的所有权有精细的规则,那么,要真正拥有一根魔杖,并不一定要杀死它的前任主人,对吗?”
“当然,当然。只要被你夺到,那么它就可能是你的。当然,夺的方式很重要,另外也取决于魔杖本身。通常说来,一根魔杖被赢取后,它效忠的对象就会改变。你甚至可以使用没有选择你的魔杖,只不过,如果是你赢来的,它会比别的魔杖更愿意执行你的命令,并且执行得很好。”
“那有能力夺取魔杖,是否意味着魔杖承认了巫师的强大呢?”
“你似乎对强大很执着。”
“抱歉……”
“不,这没什么可耻的。我的很多同行也执着于制作出足够强大的魔杖——所以我一贯不支持那些文学作品过分夸大魔杖的作用,对孩子们的影响太大了。他们就不能写些黑魔王或者魔法斗篷这种一看就虚假的东西吗?总之有些人被那些传说迷住了,他们沉迷那些书面的记录和魔法历史上若隐若现的踪迹——如果非要追溯的话,一些魔杖在历史上的确有踪迹可寻。它们的历史是挺血腥的,但我猜巫师们流的血要比那些器物本身更能引起强烈的欲望,总是让年轻人热血澎湃,是不是?但我得说,他们误入歧途了。”
“要喝口茶吗?”
“谢谢……我有点激动了是不是?我的一位朋友……可以算是朋友吧,有段时间声称自己获得了一根‘死神的魔杖’,也许是某种促销手段,你可以想见,如果传说他在研究和复制死神的魔杖,这对他的生意多么有利啊。但是,厄运比生意先造访……”
“我很抱歉。”
“他是个很有天赋的魔杖制作者,但他被引诱了,被那些故事和有莫大诱惑力的器物。它们会引诱他,也会一样引诱那些渴慕强大的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与他类似的天赋,所以我更不希望你重蹈覆辙。记住,孩子。魔杖从来没有最强,只有最适合。”
“我会谨记您的教诲,先生。”
“你问的问题很深奥,欧洛斯先生。我预感到你会在魔法的道路上走很远,希望你不要迷失自己。”
*
几个人凑在一起一目十行读完了内容,红发的少女咂了咂嘴:“所以说,老魔杖是假的?真是童话故事?”
“嘿,这是重点吗?”金发少女不满地瞪了她一眼。
“咦?这不是重点吗?”她缩了缩脖子,顺着对方的手指指向看了过去,“那重点是……欧洛斯教授!这居然是他小时候做的采访吗?”
“小点声!”其他人赶忙凑过来捂她的嘴。
“上次找到的,魔咒课的笔记,是不是谁也说过是欧洛斯教授的字迹来着?”
“对!”雀斑男孩从兜里掏出被精心折叠起来的一页纸。
*
魔咒 (Charm)是给某一物体或生物增加特定属性的符咒。魔咒与变形学不同,魔咒会更改或增加物体的属性,它注重于让物体“做什么”而非让物体“是什么”。例如,变色咒让物体改变其颜色;飘浮咒使物体飘浮;快乐咒提高生物的情绪。
……
一个带有持久性魔咒的物体被称为“被施魔咒” (bewitched),通常魔咒的持续时间比其他类型符咒的持续时间要长一些。
……
要想成功地施魔咒,不仅需要集中精神,还需要正确地挥舞魔杖、准确地念出咒语。如果没有这样做,魔咒可能会发射失败,并且还会有咒语回火的风险。
一段手写的小字批注:集中精神——魔法的力量,正确挥舞——与魔杖进行配合,准确念出咒语——表达自己的需求。即输入指令,调动能力,输出魔法。本质力量来自自身。
另一种不同的字迹:那么力量来自自身的哪一部分呢?大脑?心脏?手臂?还是像血液一样流遍全身?
小字批注:也许可以通过麻瓜的医学来研究?
另一种不同的字迹:切掉手还能尝试,切掉大脑和心脏,人都死了也没法研究了吧?
小字批注:也许可以通过施法感受来判断,施咒时魔力的运转和控制多少是有一些体现的。集中注意,可能指向的是调动大脑里的魔力,但是并没有从大脑向手臂流动的感受,但也可能因人而异,需要进一步的判别方式。
*
“欧洛斯教授上周帮我批改作业的时候给我写了一些解答,我敢肯定这小字是他的字迹。”雀斑男孩言之凿凿。
“那另一个呢?你们谁认识?”金发少女左右看了看,见大家都只是摇头,便不再多说,“不过这次我发现的可不止这些。有两篇报道被夹在这本《初级魔咒》里面,好像被当成了书签。”
她从面前的书架上抽出那本书。
*
埃尔森·怀特事件最新报道:有关埃尔森·怀特恶性事件的调查仍在继续进行。在埃尔森·怀特的自白录像发布之后,贝德福德郡、苏格兰中央区、北爱尔兰道恩郡等多地发生数起袭击麻瓜的恶性事件,埃尔森·怀特均宣布对此负责。普遍认为这是埃尔森·怀特的支持者所为。魔法部今日再度强调,其中三起袭击的真凶已经落网,请不要被仇恨情绪蒙蔽双眼。一位魔法部发言人今日午后表示:关于对始作俑者埃尔森·怀特的缉拿工作无可奉告,欢迎各位踊跃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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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言家日报快讯:昨晚,魔法部接到举报,法琳·格兰诺检举哑炮艾克·汤姆逊以残忍的手段谋杀了他们的好友埃文·史密斯并将其做成了魔药。傲罗在现场还发现了汤姆逊用埃文身上的各种材料做实验的记录,此事之恶劣令人发指,望各位巫师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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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红发少女挠了挠头,“看着是挺恐怖的,不过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只是这些当然不算什么,不过你看背面。”
金发少女将埃尔森·怀特相关的报道翻到了背面,只见上面用娟秀的花体字写着:“小乌鸦,你要的报道和录像我帮你要来了,暑假后见~记得你答应帮我补习的事~”
“小乌鸦……你的意思是……”
“欧洛斯教授是叫瑞文(Raven)·欧洛斯,我在想这个小乌鸦会不会是指他。”
“乌鸦(Crow)和渡鸦(Raven)还是不一样的吧,这样扯上关系是不是有点强行?”红发少女言语之间有些不认同。
“好吧,也可能是我多心了,那如果不是的话,这个小乌鸦会是谁,要这两份报道是要干什么?”
“还有,这个自白录像。”雀斑男孩指着纸条,“这个人不仅送来了报道,还有自白录像也给了这个小乌鸦,但不知为何只有报道留在这里,你们有听说过这个录像吗?”
众人都是摇了摇头,哪怕出身于巫师家庭,家人也不会过早让孩子们接触如此血腥的社会事件,更遑论给他们看连环杀人犯的自白了。不过这倒是激起了他们的兴趣,都打定主意要找个机会找找这录像才好。
“咦,你不是怀疑小乌鸦就是欧洛斯教授吗?不如我们去问问他有没有这个录像带?”红发少女灵机一动,提议道。
“能行吗?”金发少女有些犹豫。
“欧洛斯教授是出了名的好说话,我们就说从图书馆看到了这个报道,好奇自白的内容,他最多说自己没有,总不会因此扣我们的分。”雀斑男孩倒是支持得很。
“好!那就这么做。”三人不再犹豫,把书放回去后一副学习很累的样子装模作样从图书室离开。
……
“埃尔森·怀特的自白录像?有啊。”
瑞文·欧洛斯果然是十分好说话,他径直起身,在自己的书架上翻找片刻,就拿出一卷看起来有些年份的录像带交给了他们,倒是让他们把“打算以此为主题写一篇论文”这样自损八百的理由咽回了肚子里。
“谢谢教授。”三人齐声道谢后,又嗫嚅半天。
没等他们提出,欧洛斯教授就再次开口:“我这里就有录像机,想看的话,就在这里看吧。”
于是,在三人感激的眼神中,他替他们打开了录像机,然后坐回桌前继续批阅作业。
*
埃尔森·怀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他眼神平静地向前注视着某个地方,顿了顿开口了。
“我不恨你们。”
“很多人认为,至少那些发明保密法的家伙们觉得,巫师比麻瓜强太多了,多到会对麻瓜世界构成威胁。所以强者就应该受到限制。魔法部的那些大人们,是因为骨子里的优越感,因为身边都是些跟自己差不多的大人们,做出的判断。”
“但是啊……”
“嘿,算了。我相信你们肯定会调查我的,你们会看到那些报道里经常提到的,什么糟糕的童年啦,没用的爸妈啦,多事的邻居啦,坎坷的生活啦。那些搞麻瓜研究的会用什么心理学分析来分析去,从我哪天没吃饭滑坡到反社会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所以,为了避免你们白费力气,现在录的这玩意儿我给预言家日报和唱唱反调也都寄了一份。”
“我不恨你们。”
“我只是为你们感到好笑。”
“从来没有任何一条狗娘养的规则会强制要求人隐藏自己的优点,就算是麻瓜手里会喷火的家伙什,只要搞一张持枪证,也能光明正大挂在家里。”
“但偏偏我们从小就被这样要求,‘国际巫师联合会保密法第十三款,任何可能引起非魔法界成员(麻瓜)注意的魔法活动, 均属严重违法行为。’哈。你们甚至没有给个正当防卫的条目。如果一个巫师被麻瓜用枪指着,他能指望谁来救自己呢?你们吗?”
“所以,在大人们这样异想天开的要求下,要么,我们最好像野兽一样死死抱团,谁来干我们,我们就去干他们;要么像魔法部的大人们一样,把自己跟麻瓜完全隔绝,互不干扰,也别去搞什么麻瓜研究、做什么友好交流;要么放弃高傲的巫师身份,去学习麻瓜的技术——那上什么霍格沃兹、布斯巴顿、伊法魔尼简直是浪费时间,不如把小家伙们送去牛津剑桥;最后么,就像我这样。”
“只要把有威胁的麻瓜先杀死,就不会被麻瓜威胁了。”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是不是?”
“说起来,很多人都得谢谢我呢。摆在我家储藏室的哪个头,可能就是尾随你们老婆孩子的麻瓜,等着把你们送上绞刑架或者火刑架。当然,那些无差别杀人的危险分子我也没放过。麻瓜的漫画里好像管我这样的人叫什么来着?义警。哈!”
“其实我跟这个侠那个侠也没什么区别嘛,他们那个超能力跟我们的魔法有什么不一样?所以我决定,我,埃尔森·怀特,宣布对包括理查德·沃森、约翰·利维等在内的四十五名麻瓜的死亡负责。”
“并且我在此发出号召,那些不愿意装傻装瞎的巫师,你们杀死了麻瓜,都可以说是我,埃尔森·怀特做的。”
“魔法部的大人们一定会很想要抓住我。我会尽量多挣扎一会儿的。”
“那么,你们呢?”
*
房间里的气氛一时有些沉寂,三个人似乎没想到这内容如此劲爆,一时都有些无言,反而是那边批改作业的欧洛斯教授头也不抬:“这刚好是我下节课准备讲的内容,你们可以回去提前想一想,做做准备,到时候课上分享一些心得。”
这是比“写一篇论文”来得轻松,不过却也没有让三人如何松了口气,他们只是再次向教授道谢后,心情沉重地朝公共休息室走去,倒是忘了开始探索这一切的初衷——对于小巫师们来说,教授的秘密和连环杀人案的有趣程度也不相上下,多少都是一分收获,也谈不上是亏是赚。
而另一边,看着学生离开的教授却并没有继续批改作业,而是靠在椅子上,看着跟录像带一起翻出来的两个小瓶子。片刻后,他起身,将其中一瓶倒入了桌边的冥想盆里。
*
咕嘟。
桌上的坩埚冒出一颗黏腻到有些恶心的气泡,水仙根的粉末在破开的泡沫上翻飞了片刻就沉了下去,另有一些人体组织一般的东西粘连着被卷上来,很快又被吞没到液面之下。
明明是腐朽中含着腥气的难闻味道,坐在旁边的人却如品珍馐,露出陶醉的表情,他熟练地把桌上一味又一味魔药材料放入锅中,时不时顺时针或逆时针搅拌两圈,然后在旁边的纸上匆匆记下两笔。
这张纸看起来已经被涂涂改改了好多次,隐约能从还未被标记的部分看出,是一段针对巫师魔力的研究,被反复画了横线的部分是“魔力究竟存储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仍未探明”。旁边则是列了不少魔药材料的名称,有的画了叉,有的打了勾,还有少数几样后面空空如也。
男人很瘦,是那种不正常的消瘦,有些营养不良和过度劳累叠加起来的憔悴,但他的眼睛又异常明亮,是那种兴奋过度的炽热。他好像笃定这次的尝试会有用似的,一眨不眨盯着坩埚中每一丝细微的变化。
“我知道!我就知道!”在坩埚中的液体变成金色的一刹那,他兴奋地跳了起来,又害怕破坏了好不容易做出的成品,只局促地用力挥了两下手。
……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男人兴高采烈地把一个女人半推半拉进屋。
“嘿,艾克,冷静点,什么成功了?你前两天说自己在研究的东西?”
“对!我早就说过,我早就说过!魔药才是一个哑炮的出路,我找到办法了。”
“你慢点,哑炮的出路,你在说什么呢?你要去以贩卖魔药为生了?那倒是一桩好事,埃文一直教你魔药的知识,这么重要的决定你怎么不把他也找来?”
身后的门被砰的一声关上,艾克丝毫没搭理对方的问题,只是自顾自地把人拉到桌前,坩埚中的金色液体早已被精心存放在瓶中,周围的材料也被清理一空。
“这是……福灵剂?还是某种增龄剂?”女人端详了一下,“我魔药课学得不好,但是看起来不太像。”
“当然,亲爱的法琳,都不是。这是,哑炮觉醒剂,厉不厉害?”
“那是什么?”
“独角兽的尾毛、水仙根的粉末,加上非洲树蛇皮,还有几粒柏木碎屑,与魔杖同源的材料能让我和魔杖匹配得更好,”艾克张开了双手,露出疯狂的笑容,“他们不是总嘲笑我是个哑炮吗?只要喝下了这个,我就能获得运用魔法的能力,就能变得跟你们一样!”
“独角兽的尾毛,柏木……”法琳一边念着这些材料,表情逐渐从疑惑变成了恐惧,“那是埃文的魔杖……你做了什么?”
“噢,我忘了,最重要的部分~还有巫师的血。你知道吗?”他用一种令人有些恶心的垂涎目光上下打量着法琳,“你知道吗?你们巫师的魔力,主要存储在血液里。是的,他们虽然没有实验出来,但是我实验出来了,比那些巫师更出色,更快速,更聪明,我发现了,毛发的含量最低,喝起来最干涩,几乎感受不到魔力,肉的口感要好一点,但几乎没什么效果,血最成功!你的父母不是总因为我是哑炮不让你跟我待在一起吗?现在好了,我马上就要成为巫师了!跟你门当户对!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埃文也会为我们高兴的!”
“……”
“昏昏倒地。”
*
从这段记忆里出来,他又将另一瓶记忆倒入了冥想盆。
*
“你确定吗?”
“你已经确认过很多次了,我确定。”
“可是……”
“我知道,什么排异反应啊,什么感染风险啊,什么高危年龄啊,你都说了不知道几百遍了。你知道这是谁的手吗?你知道这只手能做到什么吗?你知道这根棍子是干嘛的吗?有了这些,还愁什么感染什么疾病,只要一挥~就搞定了。”
“真的吗……要是这手的主人这么厉害,怎么会落到你手里?”
“哈,一点点小小的计谋,实际上,我的目标更换过不止一次,你懂得,跟那些怪胎打交道总得有耐心,你得让他们感受到真挚的感情,我是说,就好像你打从心底里把他们当朋友似的。越是怪胎越是渴望感情的,是不是?得崇拜他们,但又不能太有距离感,要热情,又不能太狂热到没有分寸,然后么,他们就会开始邀请你到家里去聚会。他们还觉得自己装正常人装得很像呢,嗤,我一眼就能分辨出怪胎的房子。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看不出用途的东西和散发着古怪药物的臭味。”
“嘿。”
“知道知道,我没忘了你的问题。这怪胎么,也有聚在一块的和孤身一人的,虽然我擅长分辨他们,不过能遇到什么样的还是很看运气。你说我巴巴地上去跟人家打好了关系,圣诞聚餐的时候他们直接一家人招待我,那我还怎么下手?只能自认倒霉。不过人不会总走霉运,好歹让我逮着一个落单的。我到家里一看,明显是独居,柜子上放着这根棍子,我就跟自己说,‘就他了,你的好运来了老山姆’。”
“然后你就谋杀了他?”
“话别说这么难听,放在以前,这些怪胎都是要被推上火刑架的,给我做点贡献怎么了?”
“那,你用了他的手,就不会上火刑架了?好吧好吧,别那么看着我,所以你是怎么拿到他的手的?”
“很多耐心,和一点运气。只要有心,跟这些怪胎飞快地搞好关系还是很简单的,他们当然会有戒心,可是,嘿,谁会防备一个可怜的少了条胳膊的邻居老人呢?而且还会做很好吃的苹果派和用他仅有的一只胳膊热情地帮他们忙。老山姆老眼昏花了,想必不会发现他们的不寻常,一个孤独的老人想要跟邻居多走动走动,套套近乎,多狠心的怪胎才会不愿意给他个好脸色啊。可是,嘿嘿,他们谁会想到,老山姆会在苹果派里下上几粒安眠药,然后梦里就送他们上了吊~”
“这么说被你杀了的,呃,怪胎,不止一个?”
“啊,这不是一开始还是太鲁莽了嘛。我遇见的第一个怪胎也是孤零零一个,那真是我邻居,我眼睁睁看着他喝醉了之后随便甩了甩棍子,就把洒了汤的衣服清理得干干净净,还嘟嘟囔囔说什么,要是有什么什么石头,一定能保我长生不老。然后第二天我再提起,他就说自己是喝醉了胡说的。嗬,谁会信他的鬼话,只不过我把他家搜了个底儿朝天也没找到什么长生不老的石头。呿。”
“所以你干脆想把他们的手缝你自己身上,可是你知道怎么用这些搞到石头吗?”
“嚯,医生你还挺内行!不过这就不劳您操心了,嘿嘿,这事啊,商业机密。”
“看来你这是有高人指点?”
“嘿嘿,秘密。聊了这么多,咱们什么时候开始啊,怀特医生?”
“现在开始吧,闭上眼睛,祝你做个好梦~”
*
“魔法的本质是什么?”
“巫师的强大和平庸是哪些因素决定的?”
“你有没有想过,魔力到底存储在巫师的什么地方?它会变多吗?会减少吗?如何恢复呢?”
时至今日,他闭上眼还能回忆起刚听到这些议题时候的兴奋。与霍格沃兹教授的、书本上见到的、教授们口中听说的完全不同的,更本质、更纯粹的问题。他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不曾注意和试图去研究这些。
提出这些问题的人是个天才,而由天才提出的问题,无疑也需要天才来回答。他相信自己就是那个天才,最适合回答这个问题的天才。
练习重要吗?那为什么哑炮的默默然比很多练习多年的巫师还要强大?
天分重要吗?妖精和家养小精灵可比小巫师们有天分多了,可他们终究只能在自己擅长的区域故步自封,任何更进一步的努力都是徒劳。
那,是妖精们耿耿于怀的魔杖制约了他们吗?可即使是人类巫师,初始的魔杖选择也并不由自己决定。
难道是简单的一句“各个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可以解释的吗?
不,他的直觉告诉他,它们虽然看起来虽然如此简单,但却可能是任何一个巫师没有抵达过的极限。
整整两个月暑假期间,他把一切都丢在脑后,属于拉文克劳的每一条神经都在躁动,连一直以来的目标傲罗和计划准备的N.E.W.Ts考试都被他遗忘了……只顾埋首于魔法实验室里,不分昼夜地整理各种文献和采访,实验不同魔咒的威力。
他尝试过不同人魔杖的效果,包括未被夺取的和夺取过来之后的,分析魔咒的施放手感和效果并逐条记录;他切断自己的右手尝试无魔杖施法,或者干脆冒着失控的风险变成肢体残缺的阿尼马格斯,体会其中细微的区别并记录;他对比耗干魔力和几乎流干血液对于施咒的影响——为此虚弱了整整半个月——并认真地在实验结果上写下“血液比魔力的存量更影响施咒效果,但不排除血液内存在魔力的可能,毕竟魔力究竟存储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仍未探明”……
奥利凡德跟他说,希望他不要在漫长道路上迷失自己,他礼貌地告诉对方,自己并不想成为多么强大的巫师,他只是单纯想要得知这个答案罢了。他没有撒谎,他心里很清楚,要是让教授和魔法部知道自己的研究,恐怕这辈子都不要想傲罗的事,但起码在当时,也许甚至是现在,这个问题的答案都比这一切要更重要。
可是……
每个故事的悲哀之处,在于最美妙的高潮,总会有个急转直下的“但是”。
这个“但是”来得不算突兀,但内容却足够出人意料。毕竟,即便再沉迷于讨论,再忘我地实验,他也不能完全放弃学业,更遑论让对方留在霍格沃兹等一个自己的答案。不过他们很快约好了下一个假期,更多的数据,更大的规模,更过激的实验,只是想到这些他就兴奋得彻夜难眠。
于是开学的时候,他迎来的不仅是实验遗憾的中断、倍感难舍的告别、备考N.E.W.Ts的通知,还有预言家日报的大量新闻。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些似曾相识的恶性事件和被误认为属于凶手的实验报告——上面的每一行字都是自己仔细斟酌写下的。
在他沉醉于那些精妙的理论和推导,那些危险的实验和尝试时,有什么无法控制的恐怖事情发生了。他并不难猜到始作俑者是谁,几乎是立刻冲回了寝室,掏出双面镜质问对方的所作所为。
“有什么问题吗?”他以为对方会演一演的,装个傻,或者辩解两句,哪怕是撒谎呢,他也会看在两个月朝夕相处的情分上骗自己相信他。可对方轻飘飘地回答一如既往,像是当真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如此激动。
“有什么问题?!有人死了!麻瓜……还有巫师……”
“那些尝试你不也做过?我甚至好心把你的结论也给他们了,免得他们走弯路。”
“我不一样,我是想要……”
“啊,你想要找到答案,为此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们是想要变强大,为此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有什么问题吗?”对方耐心很好地又问了一次,“而且,我们不是约好了下一次要拿更多的数据和样本来尝试吗?有人心甘情愿做志愿者,对我们不是好事吗?”
“可是有人死了!”向来的好口才在此时似乎都断了线,他几乎有些蠢笨和木讷地重复了一遍。
“人总是要死的,那些没有章法的疯子迟早会害死人,区别是现在额外给我们做了贡献罢了。你能不能成熟点。”对方的不耐烦仿佛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他听过这样的口气,对方在面对自己懒得应付的蠢货时向来是这样不耐烦的。
没有给他更多的反应时间,像是已经完成了对他的某种考察,对方意兴阑珊地靠回沙发里:“失陪了,欧洛斯大少爷。”
黑布蒙上整块镜面,直截了当地为两人的交流画上了句号。
如果现在的自己回到当时,大概有十几种办法反驳,反唇相讥也好,没皮没脸也罢,总归不会是明明气势汹汹来责问最后却哑口无言被单方面挂断通讯。
最让他没有底气的,也是最终那句没能说出口的询问。
实验,还要继续吗?
他最终没能问出这一句,也是那一瞬间他才意识到,相比于对方需要他,他更需要对方。
能够坦然接受自己激进的研究方式的人,只会比自己更激进,能不在乎自己的魔杖让他随意测试的人,更不会在意别人的魔杖。如果说自己是在知道这些的价值的前提下为了最终的答案愿意牺牲这些的话,对方就是完全不在意这些价值,所以只有那个人能提出那些让他着迷的问题,包容地为他善后扫尾,悉心照顾被流血和魔力枯竭折磨到濒死的他。也因此,在意识到他不过是囚于桎梏起舞的“伪疯子”之后,对方能毫不留恋地潇洒离去——这仿佛错在他身上似的,什么时候罔顾人命成了优点了。
但他没有底气去质问,没有立场去指责。“我伤害我自己是为了研究献身,伤害别人就是犯罪了!”明明只要这样说就好了,但他说不出口。因为可耻的,隐秘的,他还期待着圣诞假的约定,期待着在只有两个人的实验室里尽情地讨论禁忌的知识……
他有求助于他,所以无计可施。
他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只有两人知道的实验室,连里面的设备和仪器都没有回收,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说不清是一则又一则预言家日报上的报道让他感到愧疚和无法面对,还是模模糊糊期待着某一天能够继续。
掐灭最后一丝幻想的,是那人后来给他寄来的两瓶记忆,来自他们实验的受害者,仿佛就那么大剌剌地摆在他面前,告诉他“即使假装视而不见,也无法改变你也有责任的事实”,也告诉他“无法接受这样的后果,实验也再无继续推进的可能”。
他终究拒绝了魔法部法律执行司的邀请,没有成为自己期盼已久的傲罗,而是选择留校任职,这并非因为他意识到了过度的权力会助长自己的好奇心,而只不过是他害怕去调查那些散布的实验记录引发的一次又一次的事件罢了。
瑞文·欧洛斯,在17岁那年,终于承认,自己是个贪心的胆小鬼。
END.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灵异和超能力世界观,逻辑不通,没有文化,谨慎观看!!!
随着灯光降落,凌晨1点的办公区内送走了最后一波员工,没了白日的车水马龙更美了前半夜的灯火阑珊,在时钟点滴流逝下,催促这些日日夜夜奋斗的年轻人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
“小颖,我们先走了,你也不要呆的太晚。”最后一句客套声过,这家有着狼性文化的不知名公司短暂落加班帷幕。只剩一位刚入职没多久的前台小妹在打理明天要用的东西。
“什么破公司,加班到这么晚。”
前台小妹目送人走后,手中的整理动作依旧不停,苦兮兮的甩出十分幽怨的话。她手中的是明日开会要用到的基本物品,送到办公室她的工作也将要完成。
借着微弱的灯光,前台小妹穿过已经黑下的办公走廊,哪怕外面仍有灯光常亮,它们也无法照进半点光亮,依旧被夜晚吞噬。整座公司寂静无声,她走出的每一步在此刻变得格外清晰。
“咯噔...咯噔..”
她向左不断拐弯,短短几秒的路程走的异常的艰难,不管怎么前近似乎都在原地不断的打转,墙上不变的宣传板永远走不出去的左拐角,不知循环的第几遍她身后的灯光被彻底掐灭。无源头的风凭空簌簌响起,前台小妹撂下手中的东西,她低头顺着手中唯一的光源向墙面摸去。她试探着不断摸索直至打开走廊的开关,可无论怎么打开顶上依旧毫无反应。
如此怪异的异常让她瞬间提高警惕,尽头窗口外的灯光在霎那间仿佛变得更为遥远。要如此重复下去恐怕一辈子都走不出去,她放弃寻找光亮向一直袭来的风声走进。与其说是风声,愈加走进愈像是什么人在含糊不清的低喃,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咯噔…咯噔…”
前台小妹依旧巡着这股奇怪的声音向前走去,这下该要拐弯的位置下凭空摸出一条笔直的小路,面前是一扇熟悉再不能熟悉的门,她抬起手机,光源照向门牌,上面印着清晰的三个大字“老板室”,这便是声音的源头。
她感到有些意外,却又像是冥冥之中的事情,她想起前日接待过一位姓秦的先生,模样年轻却散着不同常人的气质,得知他是老板请来看风水的道家大师,细问下才知道老板说公司有不干净的东西,之后将他带去这间老板室,没有半刻时分不知说了些什么,这位秦先生便被老板大发雷霆的赶出公司,之后了无音信。
她轻轻一推,门竟轻轻虚掩出缝隙,说来奇怪平日老板室的门锁只有她与老板能够打开..怎的这么轻而易举的…
闷在门内的声音在打开的那刻更为清晰,无数道喃喃自语的杂音扑面袭来,伴随冷风悠悠拂过她的身侧。仅一步之遥的距离手机的光照投射进去,直接被屋内漆黑的环境迅速吞噬,她用力一开,大门才敞开半个身的宽度,这下她才看清其中的景象。
老板室内巨幅落地窗突兀摆列其中,她老板的糟糕品味映入眼帘,是货真价实的老板室没跑了。纵然有落地窗外隔壁灯光的加持,屋内四角的阴影笼罩下怎么也看不清过于具体的形状,使她凭空出现不详的预感。
她尽力向前张望,一股强烈的视线逼退前台小妹前进的步伐,黑暗中一团不知道什么物体的人形生物迅速靠近,直至看清那双直勾勾的眼睛。不知被什么驱使着,她鬼使神差下走进房间,一只脚伸进去就踩到敦实而又柔软的东西….她闪电般头皮发麻,整座公司..这种视线…这种声音…这种脚感,莫非————
她想到了什么,。低下头发现———
“我低头一看,嚯!”
她停顿,面前两个警官的注意力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让审讯室内本就凝固的气氛更加不妙。
“人家发现老板的尸体就在脚下,当时太害怕了都不敢动的说..”
的说?领头警官被这措辞恶心的抬起头,直接收起手中的纸张。他一眼看准审讯室角落的监控,幽幽红光有些扎眼,他轻轻歪头朝笔录小哥说了些什么,说罢二人心领神会的将红光彻底熄灭。
“你去那里干什么,又是抓小三?”他道。前台小妹闪过一秒心虚的神情,压低嗓音朝笔录小哥的方向瞟了一眼,犹豫几秒才迟迟试问:“尚警官..这能说?”
“监控关了,这是自己人,乔涵。”尚警官语气中依旧平淡,只有跟他近的人就能听出细微的差别。趁他的语气还没有进一步的进化,才急忙开了口:“嗯对,是抓奸委托,他的妻子发现他这几个月有大额的个人流水,想要账单的话我给你发一份。”
“那你说的人影是从哪里来的?难不成是你说的道士的附身灵?”
尚警官身旁的乔姓小哥说话直截了当,一句话戳中要害。“这些年用这种伎俩骗人的邪道可是不计其数。”
“不太可能。”她摇头,“他走后我用他来时的方位卜了一下,他不得参与因果不是常人,并且——”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翻出白天时公司老板室的照片,巨幅落地窗旁是一面红木书柜,柜上摆着一尊又大又显眼的佛像,那是一座木质像塑。佛像的全身藏在书柜的暗角中,乍一看与整扇书柜融为一体,它全身没有任何颜色的点缀,眼睛似闭不闭,神情上像是睥睨整间办公室,六只佛手如莲样张开分别指着不同的几个位置,无序乱摆的几只手臂放在佛像身后,给人强烈的不和谐感。
余尚不断放大照片彻底看清佛像的手势,愈看愈是神情沉重。“手臂指向六煞位,办公室坐南指北无靠墙,风水无解。”
他将其余角落打量个七七八八,照片中干净敞亮的地方在他眼中可没有那么的光鲜亮丽,之后才缓缓吐气,说个痛快:“他是找死吗?明显的聚怨鬼像,人还活着就开始给死后找个位置。”
小乔警官见状凑近看着屏幕,看向照片后发现不对。“慢着。“他提出心中的疑问 “死者既然请了佛像,为什么会请道家人来看风水?”
“多半是他脑子有问题,被什么人给忽悠了。”手机主人抢答,她将手机中的证据一股脑的发给了尚警官,“这尊大佛是他以重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淘来的,账单中不断的大量金额据我调查流入了不同古董商家的手中。 他天天上贡自然功力。。。”
她又从包中拿出一块小小的惊雷木,这是一块仅比硬币还要大的红色小木牌,牌的角落细细刻着名字,不必仔细观察就能看见牌子底下被劈出一道附有黑烟的裂痕。
“昨晚佛像中的东西现身后实在是情况紧急,我没有带够家伙事儿,只能勉强把那个家伙封住,按它现在的法力今晚就会解封。”
余尚接过小木牌,他与常人的肉眼不同,余尚能看见牌子上隐隐散出附着的阴气,这是对方很直接的战书与挑衅。
“这块牌你收着,记得今晚下班后10点左右过来,我先回去准备法器。”话说着她擅自起身,动作中带着潇洒,就像要回家一样自然。
“岑..岑!”小乔警官想要制止她的离开,不过小姐两字没说出口,急促的小高跟走向门口,对方关门前强行塞给小乔警官一张名片,留下一句:“这是我的名片,有需要加我V。”
小乔警官被突如其来的场面搞得一头雾水,他将名片放在桌上,带着一些犹豫他转头问向还在研究木牌的余尚,“余尚,放她走行吗?字还没签呢。”
“你看看他名片上写的什么。”余尚将面前的名片翻开,上面赫然印着“司空亓”三个大字。
小乔警官有些惊异道:“没想到是个女骗子。”
“不,男骗子。”余尚几乎没有思考的脱口而出,
“难不成他是网上说的。。嗯。。伪娘?”小乔警官憋了好久才说出了这个字眼,惹得余尚微微一笑,余尚却又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来说明司空的体质问题,只好选择作罢:
“也不..这倒是把我问住了。”
余尚关上审讯室中最后灯光,漆黑中的指针持续转动,几个小时的流逝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夜晚的办公室区照常通明。
此刻是夜晚的9点50,照以往安排加班结束后,公司里最后一个员工挤出一丝微笑与前台小妹打了招呼。
“佳颖,我先走了哦。以后江湖再见~”
最后员工带着满脸的班味在打卡后减淡半分,头也不回的走进电梯,多一秒是一秒的也要离开这个刚死过人的地方,殊不知一个身影与他擦肩而过。不知是深夜的幻觉还是来者自身的气场,看不清具体的容貌,他手中拿着灯笼,灯笼在黑暗中散发着一阵阵含有幽怨的冷光,这种光掩盖了他的身型,直至身影进入光源处才看清来者身份。
前台小妹放下最后一沓文件,瞥了一眼后便帮他解了外来身份的门禁。“你还真卡点来啊。”
余尚手握魂灯踏进公司里,迈出的第一步就感受到这个小公司的不寻常,随后转过身同前台小姐对视,眼神落向她手中的大份文件夹,“你倒是蛮敬业,员工走了也不显回原身。”
“前台岑佳颖这个身份总该过完这一晚才能结束。”司空拍拍垒的跟小山丘一样的办公用品后带头前进“走吧,让前台小妹带你去老板室。”
她所在的公司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距老板室总会有一段距离。
“乔警官怎么没来?”司空不想难得的气氛冷却下来,突然问起下午笔录时的小哥。
简短的前进中余尚迅速观察着公司内的角角落落,他同样能感受到在朝什么东西不断靠近,司空的一问让他接了话茬:“他今晚值班,怎么你对他感兴趣?”
今晚二人在魂灯的照耀下没了鬼打墙的阻挠,就算路上有一团黑雾试图笼罩,也会被其中的光耀吓退半分。很快他们来到老板室门前,这时司空讲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他身上有鬼气,精神气也不稳定,怕不是在家里遇到什么脏东西。”
余尚手中魂灯感受到门后的强烈能量,白色的光频繁闪烁开始蠢蠢欲动,灯把微微颤抖意要驱使余尚走进门内,“他们家特殊,少管为好。”
余尚讲出这样一句常人不知所谓的话语后毫不犹豫的打开身前门锁。
能有多特殊,莫非。。
嗷————
房间内凄厉的惨叫声打断司空的思考,“什么怪动静?”
他不假思索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哭音直冲天灵盖。眼前的画面即便见过好几次,还是会被之场面感到触目惊心。余尚手中这盏人头大小的灯笼内无数双手臂不断溢出,手臂在狭窄的出口中挤出蔓延,如同交错的藤蔓无序的伸向邪佛四周的阴影之中。
木质书柜中的东西被其逼近着摇摇欲坠,狭窄的出口渐渐扩大,那些东西争先恐后喷涌而出,灯笼上盘旋的手掌不间断抓握彷若一朵开不败的花,花蕊的洞口吞下屋内遍布铺开的阴影,邪佛佛像同样被这股力量狠狠砸在地上,半截阴影模糊的身躯死死扒在佛像的头颅内不愿放手。
木质的佛像始终只是一个躯壳,他背后的六只手臂在猛烈的冲击下几乎裂开。大块人形阴影在强制分离后才显露出魂状形态。褪下佛像的伪装鬼魂早已没了人的理智,余尚便知这是一具用正常言语也无法交流的怨魂。鬼魂内无法遮掩的怨气在空气中止不住的弥漫膨胀扩散,灯笼挣脱余尚手中直接浮在空中,它不顾脚下的残缺灵体,大口的吸食眼前灰蒙蒙的怨气。
“他与别人有孽缘,纯暴力手段解决不了。”余尚抬头看向大快朵颐的灯笼,他的语气无比担忧。
在来的路上便隐隐发觉这座办公室的古怪,一只怨魂怎会在短时间的滋养里成长的那么快?
怨灵的哀鸣传彻整个公司之内,轰然打开办公室内的怨气越过门缝,而是整座公司的怨气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的不断聚集而来。这些庞大的怨气明显不是一朝一夕积攒而来,这座公司的老板倒地后。抑制不住的情绪终于在今晚攒积爆发,扑来的怨气把老板室的门吹得轰然大开。
成团的怨气被灯笼的手掌伸手阻拦如同探囊取物般不断采颉,另一团则被残余灵体吸收,有了外部的加持它缓缓起身。二人深知只要它的魂不灭,这座公司怨气足够他汲取,并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如此简单的道理余尚自然知晓,可让它彻底魂灭反倒有了难度,局外人站外就能看出这是板上钉钉的冤亲债主,像他这样的伏鬼人最为忌惮这层生前暗夹怨杀,倘若没有外力的协助,恐怕很难彻底歼灭。
“叮————”
余尚脑袋后面传出一道清脆的声响,响声不大却余音袅袅。阵阵涟漪从身后荡出,不断外扩笼罩整间室内,悠扬的铃声震的余尚头皮发紧,怨气像是预知到什么本能的急忙逃窜,试图跑出老板室外,可惜为时已晚。小小的空间早已被铃声彻底封死。
所谓琳琅震响,十方肃清。
余尚清晰感受到有人上前,身后人步伐与将才有了不同,那人手臂抬起越过余尚头顶手中纸钱扬向空中,无数铜纸钱被人凝成黄团迟迟不散,正在此时从间隙中有声音传出:
“余警官你向后退一步,我怕烫到你。”
余尚退后暗中观察,司空手中的铃铛正是三清铃。他手上的铃铛没有想象中的大只反倒小巧,手柄处被红布缠绕看不清其中花样。通体为黑,铃舌处隐隐亮光,司空轻轻摇晃紧接二声铃响:
“叮———”
音量同前一声相比更为尖锐,音波涌进铜钱纸团,铜纸钱此刻四散八落倾泻而下,四窜的怨气在铃声的作用下扑向纸币直至点燃,同四面八方迸溅出道道火树银花,还没落地火点在瞬间稍纵即逝,不到一会儿周围的黑雾已经消散的无影无踪。
“你怎么变了回去?”余尚才看清眼前的不再是前台小妹,而是一位身着常服的成年男人,头上的红黑挑染异常显眼。他摘下一枚完整的纸币展示给余尚:
“纸钱为障眼法,只有局外人才能发动,要不然岑佳颖这个前台小妹也会深陷其中。”纸币上除却符文外,《不加班》三个字标到最大。
“没有一个打工人会拒绝这样的条件。”司空手中的纸币凭空燃尽,角落的怨灵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与动作。“除了这个人。”
“六年前他是这里除了老板以外最大的主管,老板夫人还只是他的秘书。”司空从垒成小山高的文件夹里拿出黄符与毛笔。“当年的秘书与现在的老板在这里做了他,哪怕尸体已经处理,这里整座公司就是他最大怨气所在。”
司空凑向余尚身旁,低声道:“一会我抓住他的尘缘线,你就立刻动手。”余尚点头,没有任何呼唤动作下灯笼悄无声息的落回手中,灯笼懂事的将笼内烛光熄灭,房间立马恢复成漆黑一片。
司空脚下比划着魁罡步接近办公桌下,毯下怨气含着血气交错吸进他的鼻子里,当年的案发现场在这里没错。他手中挥动第三声铃,
“叮————”
铃声大到更甚,简直是震耳欲聋彻底吸引冤魂的注意力。司空迅速收起铃铛,黄符夹在他的双掌之上,经过人气沾染的黄符在手中闪闪发光,怨灵窜向墙面,直勾勾的盯着他的双手意要扑灭这对黄符。怨灵靠近之时司空迅速向前躲闪,怨灵进了桌中,桌上早已用毛笔画上圆圈,它后顿欲火焚身,就这还不忘奋力攻击司空的双掌。
没成想怨灵不讲武德吐了一口浓厚又黑漆漆的怨气,它这口气重逼得司空前后躲闪不及,双符咒跟同无状无形的变化中短暂没入水下。怨灵见人突然消失不见,左右观望下他盯上黑暗中的余尚。怨灵试图走出办公桌外,在它们早已野生的本能里眼前的余尚就是令无数鬼魂垂涎欲滴的上等补品,比唐僧肉还要大补的好东西。
怨灵收起吐露在嘴边的黑气,朝身后倒着离开。这样稍有懈怠的瞬间被司空抓住,只见他迅速恢复实体双掌贴紧怨灵额头,毛笔怼向符咒鲜红的笔迹从额头划过头顶,司空反夹毛笔双手空闲施以法印,两根拇指死死摁紧脑门,直至怨灵以及其诡异的姿势停了下来一动不动。
笔迹的尽头有六条血色红线向办公室的四处不断延伸,不同红线指向六煞位,怨灵的身躯不断透明乍一看要与整个办公桌融为一体,其中一根死死拴在佛像上。另一个根则冲进余尚所在的位置上,它还是不死心。
“咔嚓”
六根线一根断,清脆利落的响动让余尚接到信号。灯笼浮动挡前,烛光刹那点亮,那根红线触到烛笼之中的鬼火,又一次尝到鬼魂的甜头,那群东西又该蠢蠢欲动了。
“咔嚓”
“咔嚓”
“咔嚓”
“咔嚓”
“咔嚓”
在灯笼的吞食之下六根悉数全断,面前的怨灵在无数双手的夹道欢迎下进入了灯笼的大家庭,此时此刻真乃六根清净。过了寂静的几秒后,办公桌那边司空才有了动作,第一件事就是他长长舒了一口气的,事情才算是落了幕。
余尚打开靠近墙面的灯,没了阴灵的作用灯顺利点亮,月光下落地窗前逐渐反射出该有的灯火阑珊。点亮后他看到司空依旧拿着法器,他走向屋内四角手中不忘结着单印检查。
“今天要是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事,谢谢你。”司空说罢立即拐过另一个墙角,嘴中突然念着什么东西试图掩盖现在略微尴尬的场面。
“不用感谢。”余尚简单的四个字让本就冷下来的气氛更为凝固。
又过了半晌,余尚又问“既然这样,你这次的委托岂不是空手而归?”
“没错,直接打了水漂,血本无归。”
“嗯...”
司空亓:今日倒霉催(1)/1 完美达成
-end-
vol.234「无尽旅途」《硬币》甄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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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胡迪联邦,夜色沉沉,乌云盖世,繁华都市的霓虹划破苍穹,炫目的光亮却并没有驱散黑暗,反而映衬得天空愈发阴森恐怖。
灯火辉煌的都市中心,电子大屏幕里,主持人低沉冷冽的声音响彻人潮汹涌的广场。
“恐怖分子头目赖提斯·派森,25岁,煽动民众,组织非法武装,对抗联邦正义之师,对新联邦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比例严重失衡的照片中,赖提斯站在断壁残垣中向远处眺望,低垂的乌云、四溅的鲜血将他衬托得阴森可怖。
“听说那赖提斯是个狠角色,真不敢相信他这么年轻。”
一女子摇头叹息,眉头紧锁。
“哼,年纪轻轻就走上邪路!”
旁边的男子嗤之以鼻,眼中满是不屑。
“他就是个疯子,新联邦的祸害,就该被绳之以法!”
旁边的路人大声附和道。
“可我看他那眼神,不像是个简单的恐怖分子。”
另一人低声嘀咕,若有所思。
“里面似乎藏着不少故事,谁知道呢。”
越来越多的人停下脚步,电子大屏幕前,关于赖提斯的报道仍在继续,而人群中的情绪却开始变得复杂。
“你们真的相信那个赖提斯是恐怖分子吗?”
一个年轻人质疑道,他的声音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
“当然!媒体都报道了,还能有假?”
一个中年男子立刻反驳,他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坚定。
“可媒体说的就一定是真相吗?”
年轻人不甘示弱,他举起手机,展示着一些从网络上搜集来的信息。
“你们看看这些,都是关于赖提斯的不同说法,难道我们就不能有点自己的判断吗?”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一些人开始动摇,他们看着手机上的信息,眼神中闪烁着疑惑。
“你们别被这些谣言给骗了!”
一个男子高声喊道,他的声音尖锐而急促。
“媒体是公正的,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地诬陷一个人,那个赖提斯就是个恐怖分子,这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看到的就是真相吗?”
另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她的声音中带着几分激动。
“媒体也有被操纵的可能,我们得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感受。”
正当广场上渐渐陷入沉默,画面一转,屏幕中媒体记者们蜂拥而至,手持麦克风,镜头对准街头巷尾游行的民众,大肆宣扬赖提斯的“罪行”。
一个个参与游行的民众高举着被打了红叉的赖提斯照片,声嘶力竭地呐喊。
“他是个疯子!是新联邦的祸害!是他掀起了战争!”
耶胡迪联邦的媒体记者穿梭其间,镜头捕捉着每一个细节,麦克风传递着每一声谴责,舆论的漩涡中,赖提斯的形象被不断撕裂、重塑。
在耶胡迪联邦媒体的狂热煽动下,每一篇报道、每一条新闻都如同烈火烹油,将耶胡迪联邦的舆论推向了沸点。
屏幕上,赖提斯的形象被刻意扭曲,与“恐怖”、“威胁”等词汇紧密相连,仿佛他已化身为灾难的代名词。
联邦政府大楼内,灯光彻夜不息,决策者们面色凝重,手指在计划上划过,最终定格在一个危险的标记上——核武器
“为了国家的安全,我们必须采取极端措施。”
一锤定音后,决策者们一锤定音,随即靠在舒服的沙发椅上,相互点头示意。
重兵集结,战车轰鸣,整个耶胡迪联邦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笼罩。
街头巷尾,人们议论纷纷,恐惧与不安在人群中蔓延。
在这股风暴的中心,赖提斯却显得格外冷静。
他站在秘密据点的窗前,凝视着远方,眼神中既有坚定也有忧虑。
这场战斗已经避无可避,但真正的敌人不是那些荷枪实弹的士兵,而是那些躲在幕后,颠倒黑白,操控舆论、煽动仇恨的人。
“你们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卑鄙。”
赖提斯沉声开口,声音在空旷的秘密基地中回响。
广场上,民众的目光在电子大屏幕和手中的标语间徘徊,心中的疑惑如野草般疯长。
“真的要动用核武器吗?这会不会太过分了?”
一位母亲紧抱着孩子,眼神中满是忧虑。
“可耶胡迪联邦媒体说赖提斯是恐怖分子,反社会反人类,威胁国家安全啊。”旁边的父亲试图解释,但语气中也透露出一丝不确定。
人群中的议论声此起彼伏,质疑与恐惧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
还没等民众从疑惑与恐惧中回过神来,天空突然划过一道刺眼的光芒,紧接着是巨大爆炸声。
没有丝毫预兆,城市兀地炸开,刚才还聚在大屏幕前的人们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人群惊恐地尖叫,四处逃窜,但那无情的火光却如影随形,吞噬着一切。
“这帮卑劣的家伙竟然偷袭!”
密室中,赖提斯咬牙切齿地低吼道。
“就算想杀我,民众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他太明白耶胡迪联邦拙劣的把戏,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偷袭,就是为了出其不意致他于死地,在安全和快速之间选择了“最优解”而已。
至于那些无辜牺牲的民众,只要他死了,把黑说成白,不正是他们擅长的事情么,如同十几年前那样。
但此刻,他已经没有时间愤怒,他清楚这不过是开胃小菜,真正的危机还在后面。
人群如潮水般涌动,尖叫与哭喊声交织成一片,这混乱之中,几道身影却逆流而上,便是赖提斯为首的所谓“恐怖分子”小队。
他带领着手下,如同黑暗中的猎豹,敏捷而无声地穿梭在废墟之间,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那枚专门为他们准备的的核武器,阻止这场无妄之灾。
当他们抵达核武器所在的隐秘地下入口时,赖提斯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预感。
地下室深处,昏暗的灯光摇曳,投下斑驳的影子,为这未知的空间添上一抹神秘。
赖提斯小组步步为营,每一步都谨慎至极,生怕落入敌人的陷阱。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与他们开玩笑,当他们即将触及核武器控制台的那一刻,地面骤然塌陷,如同恶魔的巨口,将他们吞噬。
“陷阱!”
赖提斯大吼,眼疾手快地拉住身旁即将坠落的队员。但猝不及防之下,几人还是坠入了无尽的黑暗。
他咬紧牙关,强忍着伤痛,在黑暗中摸索,寻找着那一线生机。
终于,在一个隐秘的角落,他们发现了通往上一层的阶梯,如同绝境中的曙光。
但当他们艰难地爬出陷阱重见光明时,却看到了耶胡迪联邦的决策者,耶胡迪联邦军队总长官正站在核武器旁,脸上挂着轻蔑的笑容,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赖提斯,你还真是个烂好人啊。”
他嘲讽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屑。
“为了那些无知的群众,竟然冒着这么大的险。”
赖提斯的眼神冷冽如冰,他紧握双拳,内心的怒火在燃烧。
但他知道,此刻的愤怒和冲动都是徒劳。他必须保持冷静,找到反击的机会。
“你错了。”
赖提斯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不是为了群众,而是为了真相和正义,你们这些躲在幕后、颠倒黑白的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决策者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阴冷。
“你以为,你真的能赢吗?”
他嘲讽地开口。
“看看周围吧,你的小队已经被我们的人包围了,你无路可逃,赖提斯。”
赖提斯迅速扫视四周,果然发现自己的小队成员都被耶胡迪联邦的士兵牢牢控制住了。
“我从未想过要逃。”
赖提斯的声音冰冷而坚定。
“我只知道,真相和正义永远不会被埋没,你们这些人,迟早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赖提斯猛地冲上前去,迅速夺过了决策者手中的武器。
然而,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一枚硬币从赖提斯的口袋中飞出,滚落到了核武器的操作按钮旁。
那一刻,整个地下室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所有声响都戛然而止。
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在那枚硬币之上,它仿佛成了这场对局中最为关键的棋子,牵动着每一个人的神经。
那些与赖提斯对峙的人们,脸上写满了惊恐与不安,他们深知,任何一丝不慎都可能触发那场无人愿意面对的灾难。
赖提斯却没有丝毫恐慌,他凝视着那枚硬币,心中涌动着复杂的情感,那不仅仅是一枚普通的硬币,它承载着他童年的欢笑、家庭的温暖,以及那场将他生活撕得支离破碎的战争的记忆。
他缓缓向硬币走去,每一步都似乎承载着千斤重担。
他弯下腰,以一种近乎仪式感的姿态,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捏起了那枚硬币。
这一刻,他的思绪如同脱缰的野马,奔向了遥远的过去。
“妈妈,今天吃什么呀?”
小赖提斯蹦蹦跳跳地走进厨房,好奇地问。
妈妈正在忙碌地准备晚餐,脸上洋溢着慈爱的笑容。
“嘿,小家伙,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炖肉哦!”
妈妈说着,轻轻揉了揉赖提斯的头。
爸爸则在一旁帮忙,他抬头看了看赖提斯,笑眯眯地开口。
“咱们准备吃饭了!”
晚餐后,一家人围坐在院子里,仰望着满天的星星。妹妹粘着赖提斯,要他讲故事。
“哥哥,给我讲个英雄的故事吧!”
妹妹眨巴着大眼睛,满怀期待地说。
赖提斯想了想,开始讲起了一个关于勇士打败恶龙、拯救村庄的故事。
他讲得绘声绘色,妹妹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哇”的惊叹声。
父母则在一旁慈爱地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那时候的赖提斯,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然而,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光仿佛成了他生命中永远的痛。
那时候的故国,也是一个充满和平与繁荣的地方,人们和睦相处,共同建设着美好的家园。赖提斯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永远。
然而,好景不长。耶胡迪联邦主导的侵略战争的爆发,彻底摧毁了他的生活。
那帮人,那些发动战争的人,像恶魔一样闯入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他永远记得那一天,父母为了保护他和妹妹,拼死抵抗那些入侵者,然而,他们还是太弱小了,无法抵挡那些残酷的敌人。
最终,父母倒在了血泊中,妹妹也在他的怀中渐渐地失去了呼吸。
那一刻,赖提斯的心仿佛被撕裂了一般,他痛苦地嘶喊着,却无力挽回亲人的生命。
而现在,这枚硬币再次勾起了他的回忆,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捡起那枚硬币,仿佛捡起了那段逝去的幸福时光。
赖提斯紧紧地握着它,仿佛握住了过去的幸福和痛苦。
赖提斯
慢慢转身,面向硕大的核武器按钮。
1.赖提斯 派森 a person of justice 正义之士音译
2.耶胡迪联邦 耶胡迪 希伯来语犹太人音译
3.无尽旅途 指的是被自私自利战争贩子侵略致死的人的复仇之路
他偷溜进来时可没人告诉他这里四通八达容易迷路。
好吧,这是第五个一模一样的路口了。夏遥旭避着月光,悄咪咪推开第二十个房间的门。
白狼神女在上,他总算找到今晚的目标了。
据说这面具是神殿的仪式用具,名字叫“云端弦月”,一年只雕一副,一副只用一次。到了年底,就得另雕一副一样的用于年祭。
而这用过的面具,就从月狼族里抽签赠送给一位幸运儿,寓意着一年的好运和神明的眷顾。
抽到过的人没份——长生种嘛,得让他小辈。
前两日参加婚礼时看见的:那东西帅极了,谁带着都好看,可惜没能近距离观赏。
但他仍然感觉不爽:该死的,月狼族已有快七十年没人结婚了,偏挑他和白秋夜的休息日,原本约好的饭和街全部打水漂了!
他可期待月狼族的城市与小吃,白秋夜的空闲少又短,就这么被占了!
晃了晃脑袋,甩脱那些有的没的和幽怨情绪。夏遥旭颇为新奇地拿起放在纯银支架上的夜云遮月。(自从来到盖西林斯,他一直保持着这种好奇心旺盛的状态,也许也因为他终于一身轻松了)
这张半脸面具有着明显的手工痕迹,额头部位镶嵌着一枚正圆的白月玉,这种玉产量稀少,是月狼族中为数不多留存下来的古产物。
面具整体像凸起的弦月,戴着时只遮住上半张面孔,两侧垂下流苏和玉珠,面颊部位还坠着森白的骨牙;特殊绣艺让上面的十二月相随视角闪烁星空般的墨色。
“想戴?”白秋夜不知什么时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吊颈长裙和黑色的短披肩,身上的金饰丁零作响;白发原本是挽起的,现在被她放了下来,带着一些弧度垂在颈侧。
此人没藏好尾巴(是的,生理层面的尾巴,他仍然不习惯自己的变化),尾尖蹭到了些许月光,于是白秋夜结束洗浴便来找到了他。
夏遥旭被她惊了一下,有点做贼心虚地抬了抬手中的面具,要将其放回纯银支架上:“嗯,第一次见,有点想戴。”
“戴吧。”白秋夜一句话让他顿住。
随后他瞪着眼转过半个脑袋,红发都被甩过肩膀,垂在胸前,像是凸显他的震惊:“这不是很重要的仪式用品吗?”
是可以随便让外人戴的?!
白秋夜没什么表情。她一直都没什么表情,就算刚刚抓住一个乱碰重要物品的冒失鬼也一样。
对,夏遥旭是溜进来的,抓住得被赶出神殿,白秋夜倒是能保住他,就是免不了一些小麻烦。
或许是压抑得久了,此人在来到盖西林斯后,内心深处属于小孩的幼稚和玩心越发复苏。常常失踪不见或是偷溜进各种地方“探险”,偏偏谁都打不过他,神官们为此焦头烂额,打得过他也管得住他的人叫白秋夜,而她则没有下限地为他四处开绿灯。
至于流言蜚语,她当然知道族人们都称呼夏遥旭为“神女的童养媳”,长生种嘛,看谁都是小孩。而月狼族的性别观念浅淡,“童养媳”这个词甚至是中性词。
夏遥旭更不用说,在人类里也是个小孩。所以,所有人都小看他,同时,所有人都让着他。
谁会和小孩置气?尤其是这小孩还特别天才特别聪明,时常嘴甜,平时也没什么心眼,就当个四处好奇的街溜子,还会帮你的忙。往大了说,他也算族群的半个救命恩人,带神女归族的代价是他数十年无法返回故乡,多宽宏大量?
对此现象,白秋夜乐得所见。返璞归真?谁知道呢?反正对他来说是好事。
她接过面具,忽然瞧了夏遥旭一眼,一点狡黠地光芒从里面露出:“我雕的,我想让谁戴就让谁戴。”她将面具抛回去,不像是好整以暇地看他:“戴吧。”
这一下倒是让夏遥旭紧张起来了。他不想戴?不,他想。但在白秋夜面前戴?他有点不情愿,或者叫,害羞。
这种别扭的感情和“就这一次机会错过没了”的想法冲突碰撞,夏遥旭在三秒内经历了剧烈的心理搏斗。
“你、你闭眼。”他最后这么说,出口就后悔——这说的什么话!
但是白秋夜真的闭了。
他也不好食言。
小心翼翼将这面具戴上,接触皮肤的地方传来短暂的温凉,尺寸刚好,甚至不会硌着额头偏上的龙角。雕的时候就是均款?
额头嵌玉的地方似乎是可活动的,并不需要压着额头的皮肉,也不会留下压印。
他刚刚睁眼,就和白秋夜的双眼对上视线。
那人的嘴角分明是平的,眼底却弯起一些,分明是在笑。
她故意的。瞅准了时机和他眼对眼呢。
夏遥旭戴了几秒就不自在了,说到底这东西根本不能也不配叫他带上,立刻要把面具摘下来。
但他刚掀起一点,白秋夜便上前两步抚正面具,气息离得很近,让他忍不住屏息。
她打量着夏遥旭,变出一面小镜子,状似平静地问道:“喜欢么?”
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夏遥旭不得不承认:这面具真帅啊!
说白了他也才二十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当然会喜欢看着帅的东西。而且别说,这面具长在他审美上,还叠了一层异世界的buff。
他向来不和白秋夜撒谎,但偏偏他在某些地方是个拧巴的人,开口时磕巴了好几个音节,庆幸面具遮住了脸,因为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心脏也跳的飞快。
“挺,挺喜欢的……”
“是吗。”白秋夜眉毛扬起,这下谁都能看出她的高兴了,但现在只有夏遥旭能知道。
白秋夜问他:“想要吗?”
“这不是抽签送的么……”
白秋夜打断他,双手抱臂,竟难得显出任性的模样:“我雕的,我送的。”
意思是,没人敢有意见。
“但是,我不是月狼族。”夏遥旭很是不自在,不配得感像春笋一样冒头出现,总是如此。
说着,他就要把面具摘下来。
白秋夜阻止了他的动作,两个拇指摁在面具眼孔下方,剩下的手指贴着他的耳朵,极其近的距离,他看见白秋夜的耳尖有些红晕。
这人就这点不好。分明不会在意各种眼神目光,却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敢拿,想要的东西不敢说。
有人问了便笑,回答又是尖锐刻薄的:死了又拿不走。
好像他准备好死掉。
白秋夜心情其实不好,她刚刚开完会,雷厉风行地定下了年祭的时间和流程,接下来还要去王庭商讨对外族的交互倾向,免不了一顿鸡飞狗跳。
所以她现在其实是十分暴躁的,容不得任何人拒绝她。
她不悦地凑近夏遥旭,金眸闪躲一下又坚定注视回去,而夏遥旭已经呆住,木木地从面具眼孔内回望过去,属于普通二十岁青年的清澈眼神从中露出——这是一个很愚蠢的表情。
“……”她难得有些迟疑,说出来的话又直白又隐晦:“这东西是一年雕一个,抽签也是惯例。前提是,雕它的人自己不想留它,也没有指定赠送。
物以稀为贵。年轻人们都用它当见证信物,婚礼上会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前两天带你参加婚礼时你就注意到了,不然不会现在溜进这儿近距离观赏。
想想,我送你的东西,哪一样没有企图?怎么离了家,反而笨了。”
白秋夜松开手,食指指腹小力推了推他的鼻尖,颇为鄙夷却真心实意地骂了句:
你这傻子。
本文为扭曲仙境jamikali同人文
一条土路,出发前记得用黑加仑灌满你的酒壶——【不期而遇】
在临近放学的时间突然下起了雨,jamil有点懊恼,因为他是没有带伞的。座位后面的女同学们在窸窸窣窣地讨论什么,随后她们当中的一个人像是被当成代表派了出来,大声喊jamil的名字。他只好转过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刚开始下雨的时候。“那女生的手指着窗外,”你在捻窗外的花,结果被雨水打了。被吓了一跳的样子很帅呢。“
她们这样说着又开始聚着脑袋嬉笑,jamil完全没听懂她们到底在高兴什么。
他便在不解中挨到了下课,那群女生——jamil现在怀疑她们只是为了取乐子而说点胡话,她们追逐打闹着跑出去了,到最后都没有一个好心人来告诉jamil她们到底为什么说那些话,真是过分。jamil也收拾了书包往教室外走,外面的雨已经下得有一点规模了,倒没有大到能给人洗个澡的程度,如果要描述的话,正适合拿去煮汤,就是这样大的一场雨。
这样的天气适合打起一把水蓝色的伞,躲在下头忧郁的阴影里拿出随身听放潮湿的歌。不过jamil手上不仅没有伞也没有随身听,能起挡雨作用的只有卫衣自带的兜帽。兜帽是暗红色的,jamil拉上兜帽挤入打伞的学生之中,从上往下看,他就像一条有点呆板的鱼,在雨水拍打的池子中避开了路上所有的浮萍往前走。
他一路走到学校旁边的车站。jamil的书包里有一个硬币,他可以用这个硬币来坐公交车,也可以到附近的便利店借一下公用电话打给老爸说“我没带雨伞”。不过家里人不一定有空来接他,而且,咳,怎么看都是“下雨天戴着湿漉漉的兜帽沉默地回家”比较酷吧?有时候青春期的儿子一言不发地淋了场雨并不是因为他的心情不好,而是因为他觉得那样更加帅气哦。这样想jamil就有点想去便利店买泡泡糖来嚼着等车,可惜jamil只有一个硬币。
一个硬币可以用来乘车、打电话、买泡泡糖、和kalim玩猜正反游戏,两个硬币可以买一条水手巾、租公共雨伞、在网上下载一首喜欢的歌,三个硬币可以送潮湿的衣物去洗衣店,五个硬币可以进旁边的电玩店躲雨,十个硬币可以买一把雨伞,二十个硬币可以打车。
车站上方挂着的电视广播正在放今日新闻,jamil抬起头看向屏幕,男主持人神情严肃地念诵稿子,其后方则是在播放类似于现场播报的视频。
“……近日受到台风的影响,未来几日将多地连续数日出现中大降雨,居民出行前注意查看天气预报……“
jamil要坐的车是特快专线,从学校门口出发绕过大半个城镇直达居民区,其中会路过asim公园。这班车是几年前新增的,只有在初中放学的日子开放。它快速便捷的特性让jamil节省了不少回asim家的时间,听说这班车是某个大人物在背后推动建立的,其目的是让自己的儿子可以在休息日更早地见到他的朋友。至于这班车到底有多快呢——它还没有到站,来接jamil的专车就到车站了。
jamil并没有认出来那辆黑色长轿车是来接自己的,直到它在车站前停下,贴了防窥膜的车窗慢悠悠地降下来。在车窗被摇下的过程中jamil想里面坐着的人的发型有点像kalim,这个人的眉眼也像kalim,他的表情也像kalim,原来里面坐着的人就是kalim。
“下雨了。”kalim边说边从里面递出来一把伞,“我就坐车来接你了。”
周围的学生便一齐看过来,jamil在万众瞩目下放弃他原本斜倚的广告墙走向kalim坐着的车。雨天的阴郁心情突然就一扫而空了,jamil其实有点尴尬,毕竟有这么多人在看着他,kalim拿着雨伞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jamil把那伞带手一起推回去:“你直接开门让我上车不就好了吗?”
“噢,我想你说不定会需要用伞——”
kalim从里面打开车门。然后,也许是习惯性的动作吧,jamil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kalim在推开车门后从里面钻了出来,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和jamil不同的是kalim可没有戴兜帽,这下真的需要打伞了,jamil只好又去拿kalim手中的那把伞。伞是新型的设计,打开时需要从顶端用力按一下,kalim生怕jamil不会似的,积极地伸手想帮助他打开雨伞。伞身上本来有有点湿,一通折腾后两个人都被雨水扫了一脸。
原来你这样着急地想见我。jamil忽然想。
我为什么要这样麻烦地打伞呢,直接教这家伙坐回去不就好了吗?jamil又想。
作者:巫念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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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