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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规则
作者:魇
评论:笑语
2056年 10月 10日 天气 晴
今天妈妈不在家,让我去找小姨给我做饭。小姨说她也很忙,让我去她家吃。我坐上轨道电梯,向下到了底层区域,按照规定提交了我和小姨的亲属关系证明,通过审核后,监管机器把我送到了小姨家。
小姨家还是破破的。三个月前我暑假时是这样,三年前我准备上小学时还是这样,我猜,大概我出生之前就已经是这样了吧。为了省钱,小姨会在家里的阳台上种菜,家就显得更挤了。这次小姨家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多了一只猫。
这是一只白色的猫,身上还有黄色的部分,它的鼻子是粉色的,耳朵总是不停地摆来摆去。小姨叫它“咪咪”,她把猫抱起来,让我摸它脚后面的肉垫。我捏了一下,还没等我再捏,猫就叫起来,扭着从小姨的胳膊里跑掉了。
我觉得猫不喜欢我,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小姨。小姨说我捏它的脚太用力了,这样的话小猫会疼,自然就不会喜欢我了。她开始做饭,先把米饭焖上,然后摘菜,最后炒菜。猫在她旁边趴着,有时候会站起来蹭她的腿。
我在视频网站上见过很多猫,它们会跳舞,会炒菜,还会戴上眼镜教小朋友们识字。小姨的猫只会趴着打哈欠,蹭小姨的腿,小姨说它还会翻过来露出肚皮,但我并没看到它这么做。我问小姨为什么要养这么没用的东西,我妈妈说过,我要是三岁时没认识二千个汉字,超过两次考试成绩不到班级前十名,她就会把我送到下层区域里去,她不能允许家里有一个无能的孩子。可小猫如此的没用,小姨,我妈妈的亲生妹妹,却看起来很喜欢它。
小姨对我笑了笑,说小猫就是小猫,她不需要它有用。她问我觉得她有没有用,毕竟她在底层区域生活,而我家在中层。我说她能给我做饭,我每次考试成绩都很好,可以间接证明她并不是一无是处。小姨看了我很久,我觉得她好像有点生气,但她没有对我吼叫,只是让我吃完饭快点回家去做作业。
小姨是个很奇怪的人,她当年明明通过了中层标准考核,却自愿去底层区域工作和生活,不结婚,不要小孩,现在还养毫无用处的小猫,甚至还希望我喜欢这只小猫。我想,也许小姨的猫会代替她做饭的时候,我会更喜欢它吧。
青苗家用教育系统修改意见如下:
·周记中对于抵达底层区域的描述过于具体,结合本年度“城市精神建设要求”中第二十条第一部分“上下齐心,依托现有规则,共建和谐城市……“传达出的指导思想,建议将文中对应部分修改为相对含糊的描述,并增添“平稳”“安全”等词句形容旅程,以达到标准。
·文中对于底层区域的描述过于具体,结合本年度“城市精神建设要求”中第三十六条第三部分为“……老城区虽老但温馨,新老城区共同携手共建新时代”传达出的指导思想,建议将文中对应部分修改为”小姨家虽然不大但很整洁“、”小姨家一直非常温馨“等词句,在达到标准的同时侧面烘托和小姨的血缘亲情。
·文中体现出同学在认知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虚拟与现实混淆,本年度教学任务之一为“严格区分虚拟与现实”,建议将文中“我在视频网站上见过很多猫……”部分添加“我知道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小猫”等词句,增加得分几率。
·文中优绩主义倾向过于明显,这样做很棒,但从班主任以往的表现可以推测,她的教学理念与此冲突,建议将“小猫无用”部分改为“小猫是真实的、可爱的”,增加得分几率。
·可以适当增加对小猫感受的描述,搜索结果为:“小猫摸起来毛茸茸的”、“小猫粉嘟嘟的鼻子贴到了我的手上,感觉湿漉漉的”、“小猫抱起来暖呼呼的”、“小猫舔我的手时,我觉得手有点痛”。
根据用户使用协议,青苗家用教育系统提醒家长,张XX的周记中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对现实和虚拟的混淆,请注意教导孩子严格区分虚拟与现实,适当减少AR、VR、MR等技术的使用。
附件一:周记作业原始版本。
附件二:家用教育系统修改意见。
2056年 10月 10日 天气 晴
今天妈妈不在家,让我去找小姨给我做饭。小姨说她也很忙,让我去她家吃。我坐上轨道电梯,向下到了底层区域,电梯平稳地运行到站,我安全地到了小姨家。
小姨家虽然比我家小,但一直很温馨,不大的阳台上种着菜,小小的浴室里三个塑料桶存着水。这次小姨家还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多了一只猫。
这是一只白色的猫,身上还有黄色的部分,它的鼻子是粉色的,耳朵总是不停地摆来摆去。小姨叫它“咪咪”,她把猫抱起来,让我摸它脚后面的肉垫。我捏了一下,还没等我再捏,小猫就叫起来,扭着从小姨的胳膊里跑掉了。
我对小猫道歉,应该是我弄疼了它,下次我一定会小心的,小姨笑着原谅了我。她说小猫咪是很胆小怕生的动物,以后来得多了,它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怕我了。小姨开始做饭,先把米饭焖上,然后摘菜,最后炒菜。小猫在她旁边趴着,有时候会站起来蹭她的腿。
我在视频网站上见过很多猫,它们会跳舞,会炒菜,还会戴上眼镜教小朋友们识字,虽然我知道那些都是生成类的视频,但眼前的小猫还是让我感到失望。我对小姨说了这个想法,小姨摸着正在蹭她的腿的小猫说,真实的小猫就是这样的,它们很可爱,偶尔还很烦人,就像长不大的孩子。那些视频虽然是在体现人们对于猫的美好期望,但那是虚假的,真正家猫已经走到了演化的尽头,不可能像人一样读写思考,更不可能有机器一样的运算速度。不能像人一样聪明能干的小猫是可爱的,不能像我一样每次都保持全班前几名的同学也是可爱的,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可爱的、鲜活的。
在征得了小姨的同意后,我又一次尝试和小猫接触。我摸到了它湿漉漉的鼻子,毛茸茸的身体,软乎乎的脚垫。和玩偶不一样,小猫的身体是温暖的,毛发也柔柔顺顺的,还有几根黏在我手上,我一吹,它们就像蒲公英一样飞走了。小猫真可爱,我觉得我渐渐开始喜欢它了。
我想,能养着这样的小猫的小姨,也一定是充满了爱心的人。作为她的亲人,我感到非常骄傲。我也要学习她的博爱,和老师同学们一起,为了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给大家见识一下真·小学生文笔!
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原创
备注:全文5K字。试图学习李碧华,学不来她的感性,因此想学的是叙事思路和转场,但总觉得不是很像,不怎么顺利。可以的话,希望评论老爷们评一评,这篇文结构上和描写上是什么感觉,或者和李碧华的差距(区别?)在哪个点。【※本文出现的所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均为虚构※】
mode:求知
烧黑烟,最新公布的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而芳龄三十的化学教授陈宝珠,是这门非遗手艺的第七代传人。
要说这门非遗手艺的起源,不怎么好听,同某时前朝的某次饥荒有关,数百年的光阴,历史上绕不开的一次变迁,而那饥荒,更是稍微接受过一点教育的人都知道的大型事件。
时至今日,“烧黑烟”已经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在官方的介绍上,这门手艺,作为白事的一环,是为了祈雨而来。
人们会在下葬后,于坟前将火盆点燃,这是仪式的一部分。要由沾亲带故的血脉亲属伸出手来,将东西慢慢地添进火底,通常是:死者生前常用的物件、死者所穿的最后一件衣服、以及在火化前最新从死者身上取下的一部分东西——任何东西——直至火盆里烧出黑烟,升上苍穹,汇集成黑色的一片云彩。
这便是手艺本身。
可祈雨。祈求的事情,人的愿力在其中,满心欢喜地翻云覆雨,就成了旁的东西。更复杂的东西。
“嗳,宝珠,听说有纪录片要去采访你老家哦?”
食堂净是些平平无奇无功无过的大锅饭菜谱,若要刺探八卦,却成了再好不过的地方。
“是呢,因为这次采访同非遗有关,我也要一起回去才行。”陈宝珠笑说,“小兰,怎么你又把实验室的白大褂穿出来?”
“我那边还有一件,这个?是要拿回去洗掉啦。”同事小兰摆摆手,“别岔开话题啦,这次我听说,那个许教授也要跟着一起去哦?是真的吗?”
说的是学校里英俊到令人昏迷的风云人物,许逸周,较陈宝珠略年长几岁,虽然遭受过婚变,反倒成了女人们虎视眈眈的钻石王老五。
听说是女人追求外国梦,偷渡,便失踪而抛下了他。
小兰又说:“他对你那样亲近,这一次,还不给他机会吗?”
……旁人是不知道的。陈宝珠无意识地咬了咬筷子尖,浓黑的长眉蹙起来。教化学的她与教文学的他唯一的交集便是车子,停车时,两人会同样因为想找个靠近学校大门的位置而碰在一起。
校园社交中,总是说那个许教授对那个陈教授殷切得勤,奈何襄王有意神女无心,陈教授总是晾着人家。真是莫名其妙的一对儿,平时也没见有什么交集不是,不过许教授都那么上赶着追求了,陈教授可真是铁石心肠的女人喔!
“是他自己总凑上来,不是吗?”宝珠扯了张纸擦嘴,“何况咱们在一个实验室,你也知道,实在总忙得很。”
“哎呀,可别说了!我前两天向公司要的试剂还没到货呢,该催了呀,我都忘记了!”
宝珠端起空盘,就见小兰眼睛一转,眼巴巴地要凑过来:“宝珠,我的好宝珠,你那大徒弟能不能借我一用?”
“你自己同他讲去!”
“先要等你发话不是?你讲话一顶一起效,好宝珠——”
“原来你的家乡是这样子。”
许逸周讲话的声音很好听,他全然通晓自己的魅力。
若要说,他是一颗熟透的、已被采撷的果实,将自己用时尚品味妥帖地包装起来。毛发?向来打理得清清爽爽。知道这次是去什么地方出差,还特意穿了有民俗设计的设计师品牌。
簇簇红绳自胸前坠到腰间,串珠颜色剔透,被重力拖在绳弧的最低点,腰间的挂饰还缠着数股流苏,行走间摇摆不断。
“是呀。家里人都不在了,我也很久没回来了。”陈宝珠仍是抿着唇笑,好矜持。
许逸周神色变换,想要道歉(社交辞令的一种,不是吗)却被纪录片的负责人打断。
是中央派下来的人,不好再插嘴。他紧紧地合上嘴巴,捏着公文包的拳头攥了一攥。
“陈教授。噢,许教授,不好意思打断你们讲话。陈教授,我们这边这组人要去找村长面谈一下,麻烦您,您看我们怎么去比较合适?”
这含义倒是很清楚的。
“最合适的?自然就是我带你们去啰,你们拿好文件和证件就OK啦。”
陈宝珠站起身来。
她穿得十足青春靓丽,极便于出行的全套运动装,扎起一个干脆利索的马尾辫,旅途奔波而出逃的碎发垂坠在额旁,随风轻轻跳动。加上她保养得体的身段与面庞,同许逸周站在一处,不像同事,像教师与学生。
村长,看不出岁数的老大爷,高原的日光与风不在乎人的年龄,总一视同仁地击打下来。
“我是赫连寨子的二女儿呀,让玛,你认不得我啦?”
陈宝珠牵起老人的手,相携坐下在床边。让玛,就是他们方言里对一家之主的称呼。见到老村长,谁都能叫上一声让玛。
可让玛老人实在是太老了,呼吸腐朽,动作迟缓。
“就是烧黑烟的那丫头呀,让玛!中央来人啦,要拍咱们村子呢,你看?”
让玛老人略显浑浊的眼珠终于动了一动,转向面孔显然柔和许多的陌生人们。高原上的种族,约莫是长久的环境影响,脸庞的骨骼较之平原要深邃许多。
许逸周的眼睛仍追在陈宝珠身上,她连发绳都是都市人最常见的黑色松紧带,只看穿着打扮,一点不像高原上的女儿。可那张脸,只一眼,就教人无法不意识到她的特别。而旁人见了他,也不会觉得他穿着的是什么民族风情呢,那摇曳的珠绳流苏,尽数是去神留形的设计语言。
“阿赭赫连,你的席加回来了。”老人放开了陈宝珠的手,向门后的人唤道。
好一个青年人。
赭石色的长袍同让玛老人类似的形制,二十五六的青年却有着少年抽条般的体型,青葱一样挺拔。油亮乌黑的粗硬发丝,留得半长,编成小小的辫子,用黑色发带束在脑后,发顶仍野蛮地炸起,直戳戳指天。
更招眼的是青年的脸。
相似的浓眉,相似的眉骨,相似的眼。
一双乌黑的眼珠钉在她身上。
陈宝珠收回了手。
“我的弟弟,这是怎么搞的,你又瘦啦?”
她抿了抿唇,柔和道。
在平原上、在学校里,未曾听过的温言软语。
“或许你可以叫我言午?”许逸周捻着陈宝珠乌黑的发尾,说,“你们的姓氏都是两个音节呢。”
“好没情趣的叫法!”陈宝珠打他两下,嗔笑着,没什么力道,“怎么就‘都’?明明我姓陈呢!”
她自己给自己的名字,随的是她妈妈的姓氏,但除了为自己置办户口的陈宝珠,没人知道这件事——甚至没人知道她妈妈姓陈。
陈宝珠在让玛老人家附近借了寨子住,同许逸周一起,没人说什么。
拍摄组在村子里到处采风,让玛老人点过头后就没人再反对,这里女人不多,孩子也少,看到摄像机都闪躲。不像男人们,尤其是阿赭赫连,能接替陈宝珠的访谈,向外来人介绍需要入镜的事物。
预定中最后的拍摄素材是陈宝珠亲自烧一次黑烟,结束后大伙儿就收拾东西回到平原。因为没有白事,让玛老人着阿赭赫连选个日子,去打开祠堂的门。
而陈宝珠没有同阿赭赫连住在一起,尽管两人都是赫连寨子的血脉后人,哪怕多年不见也亲——如——姐——弟——
“你没有这边的名字吗?我真好奇,宝珠,你可不可以告诉我?”
寨子的窗也被厚实的绒布遮掩,缝隙间挤进来一点甜蜜的月光,在雪白的皮肤上,糖霜一样。
“哪里有呢,只有陈宝珠呀,我就是陈宝珠喔。”
臂膀缠上男人的脖子,将他扯下,赤裸的两具肉体,经由皮毛包裹,性爱是更粗蛮的、更放纵的,完全暴露本性,毫不遮掩。
是的,陈宝珠完全放开了,热情的、欢迎的,仍是同平原中截然不同的。而许逸周,他狠狠掐住了陈宝珠的脖子,扼到双手青筋层层迸起,汗珠掉下来,蒙住了两个人的眼睛。
“是什么意思呢,宝珠?席——加——是什么意思呢?你出轨了吗?你背着我有别的男人了吗?”
转天陈宝珠带上了围巾。
阿赭赫连用漆黑的眼珠望着她和他。
赫连寨子里有女娃娃死了。
说是干农活时上了不常去的山侧,那处山雨常来,土壤松软。孩子就这样坠到山底下去。
摄影组自然是想要拍摄的,但陈宝珠摇了摇手:“这不好。”
他们民俗上对人离世的仪式有多重视,通过烧黑烟这件事存在本身,就足以彰显出来。
阿赭赫连捉住她的手腕。他二人乍一看甚是相似,凑到一处来,就又觉得这男女之间是泾渭分明的了。
“让我的席加来做这场仪式。只要你们除了拍摄什么都不做,我可以带你们去。”
年青的让玛候选人说。
陈宝珠清澈地看着这个年岁更小、却也早已成年的男人。她知道许逸周在一旁深重地吸气呼气,鼻翼鼓动着压抑怒气,但腕上扣紧的这只粗粝的、乡间劳作的手,她太熟悉。
她用手指头尖叩一叩那宽阔的指节,像绒毛脱落:“阿赭。”
“这仪式我可以做,我当然要做。”
她抿起唇,略一眨眼睛,多叫人感动的一双水眸,太美丽。
青年人向她压过身体,只一个呼吸,就松手离去。
而后是另一个男人的温度,附骨之疽一般覆上来。
“我会解释。”她抢在他前面开口,“但要等仪式结束,那时,我同你回家。”
“你一定要带我回家。”陈宝珠在许逸周耳边,轻声呢喃。
火很快点了起来,热量盘旋而上,在镜头里,空气中剐下扭曲的影子痕迹。陈宝珠仍是再平凡不过的一身都市服装,阿赭赫连叫人送予她的长袍被她同其他燃料一并抱在怀里。除此之外,还有小女娃最喜欢的一根头绳,被树枝石子割裂的七寸长的外套,孩子的头发——还有一只细小的血肉模糊的手臂。
“是孩子的父母要宝珠用上的。”许逸周在镜头外轻声解释着。
“我还需要一些土壤。”而陈宝珠左看看右看看,望望天望望地,浓眉蹙起,“这时刻的天气比我预计要差一些,就近取一些土壤就可以,大概这些。”她在满怀抱的东西里艰难地伸出手,比了一个圆,许逸周知道这是她常用的某个实验器具的大小。
“大概十五克。”他补充道。
阿赭赫连猛地拧过头来,目露凶光。
许教授就沐浴在这种视线中,矜持地抹了抹不存在的褶皱。
交锋间陈宝珠的第一样东西已经放了下去,便是阿赭赫连送给她的衣服——许教授更加挺直了脊背——一声堪比天雷的爆炸响声!火焰一时间塌陷下去,随后猛地窜高到两米,呕吐般冒出一大股黑烟。
这次满意的换成阿赭赫连了。
摄影机后爆发出阵阵惊呼,可高原上的人们,尤其是女娃娃的一双父母,却是像明白了什么一般。夫妇俩身体哆嗦着想要指一指那火焰,却控制不住地泪流满面。
陈宝珠仰起脸,向两位一夜间苍老下去的人点了点头,热度炙烤出来的汗水同她后颈的碎发一同蜿蜒在她莹白的颈侧。
而后是那只小小的手臂。难言的气味轰炸开来,火焰弯下腰去,那股黑烟却更凝实地直冲天际,随后是那根发绳、破碎的衣服,终于,陈宝珠要的土壤来了。
她方才直起身来,绕着硕大的火焰行走,一圈,一圈,一圈……天暗了下来。
天暗了下来。
夫妇两人跌倒在地,他们看着陈宝珠,紊乱地、激动地、全身呈现出一种无意识的痉挛,眼光却灼热,像在看他们的登天梯。
起风。
陈宝珠将死去女孩的新鲜头发与土壤混在一起,向火焰泼洒而去。
一阵舞动的异色的火焰,雷光骤然打亮。
火焰在中央,高原的人们环绕着,由阿赭赫连的一声调子起头,高喊着祭奠的方言向天空举起手来。摄影镜头被紧紧地拉住,盖上紧急避险用的防水布,许逸周被这动作惊动,才如梦初醒伸出手,要去拉陈宝珠避雨。
没能走到她身旁,骤雨滂沱而下。
人们环绕着陈宝珠,蹦着跳着高声念唱;那对夫妻匍匐在她脚下,合着双手拜天拜地拜陈宝珠。哭和笑混在一起,泥土与水渍在脸上蜿蜒成浆。
陈宝珠就在喧闹一片中被许逸周拉进怀里,在阿赭赫连走上来之前,她一同地向他说:“是阿赭赫连杀了那孩子。”
“我是阿赭赫连的席加,言午老师,”
她蜜糖的嗓音成了含着雨水的砒霜,融得堵死了呼吸与心跳。
“我是他的女人,言午老师,他要把我变成他的女人。”
女人被从怀里拽走,被雨水淋湿的寒冷顷刻填补了体温的空余。
陈宝珠在人群中心被阿赭赫连亲吻,湿淋淋的发丝布料贴合在一起,青年人抱紧了他的女人,一匹未经驯化的野生动物捉住了经由文明烹饪过的食物,他们是那样蛮横又无礼,而生机极蓬勃。
而文学教授的怀里只剩下一颗小小的激发器,女人不顾一切地塞给他,贴在心口。
宝珠。
是妈妈私下叫她的小名。
虽然白天妈妈是爸爸的席加,到了晚上,她就成了不知道哪个男人的席加。陈宝珠不是爸爸的女儿。她不知道是谁的女儿。她是妈妈的女儿。
妈妈曾是化学家。在来到这个寨子之前。
她也不是自愿来这里的,像这里的其他大多数女人一样。
一座好的坟墓应当能经受大雨的冲刷,自古以来,这里的人们相信,如果坟墓的土包能在烧黑烟带来的雨水之下安然无恙,那就是死去的人在保佑剩下的族人。
永远是活着的人获得更多。
到如今,只要黑烟能带来骤雨,死去就是更有用的。
更有用的是能烧出降下雨水的黑烟的人。
妈妈是这样活下来的。
那时土里埋着的,是妈妈的第一个孩子,是姐姐,同她一样,没有名字的姐姐。
那样一场急促狂嚎的骤雨。
我的宝珠。妈妈干裂的唇贴着孩子的额头。这一切都是可以制造的,只要知道原理,这一切都……
之后妈妈死去了。可她的东西出现在了让玛家里。
她知道是爸爸做的这一切。接下来轮到她来做这个烧黑烟的人。
女孩慢慢长成了陈宝珠,她靠着那一点点干裂的爱,为她自己挣来一切。
并且决意用这一切的筹码,换一刻短暂的天光。
某个桃色消息,因为牵扯到真实的人命风声很小,就只在学校范围内传播,半遮半掩,成了校园社交里一代又一代津津乐道的八卦故事。
非遗相关的纪录片最后成功上线,只不过在某一集的开头特意添加了背景解说,演职员表里某几个人名加上了黑色的方框。
旁白饱满而公式,讲这门手艺的历史,讲非遗传人的优秀,又遗憾村庄的偏远与落后,在导演组离开不久后,年华正好的非遗传人因为习俗上的恶性争斗而不幸离世,村庄更是十不存一。当天,更是在当地发生了一场奇特的特大降雨,没有预报,时间不长,一场莫名其妙的骤雨。
如今,烧黑烟这门手艺已经失传,再不会有人提起来。
END
作者:不死乡
mode:求知,笑语
维达尔梦见过一场雨。
他依稀记得,拥抱是温暖的。温暖到血液淌进自己的衣领,搭着对方手臂的肩膀因为中弹而痛到麻木。最后从一片漆黑的大路走到诊所那段记忆,自己也几乎完全忘记了。
在黑暗中,他恍惚间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格外漫长的梦。梦里有他的整个童年时期,教堂后面青葱的草地上开出的小花,悠扬的钟声回荡在晴朗的蓝天下,明亮教室内温习的读书声,冬日午后被窝里面的温暖,父母呼唤过的他的姓名,记忆里平安夜那天的晚餐……这一切的一切都溶解在那个梦里了。
醒来的时候,窗外下着雨。雨滴声点点滴落在窗台上,风中窗户间隙中吹进来,吹动隔开床铺间的白帘,带来丝丝清爽的寒气。他看得见月光从外面照进来,看见了熟悉的身影坐在窗户旁边,而不是床上,对方似乎是还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清醒。于是维达尔选择了装睡,就像是小时候为了躲在被窝里面再看一章节的书,而偷偷对父母做过的那样。尽管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但他还是像那个时候那样放缓了呼吸,拉长了频率。在黑暗里睁着眼,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对方似乎是想打开窗户抽烟,可窗户缝隙里面透出来的冷风足够让人清楚地感受到外面的温度。那肯定很冷,维达尔想。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为了抽烟选择冻死自己,如果是对一个陌生人,那维达尔还会有心情感慨一句:哇哦,那也太黑手党了。可是他不觉得对方应该这么对自己,如果真的那么做了,他毕竟在装睡,也只能在心里吐槽一句:喂,这也太不黑手党了。
好在是对方那么做,最后也只是压着门把手推开房门出去了,关上门的声音在安静的室内清晰可闻,外面雨势渐挺停,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想什么,但是鉴于明天不用带伤上班的情况,他决定借着不多的落雨声再先睡一会。
或许这么多年的经历就像是做梦一样。每天活在上班下班和加班里的维达尔自己都觉得,自己上班上得就像是做梦一样。以至于在抽烟喝酒应该是平常的黑手党里面,维达尔眼一闭选择了烟酒不沾,起码在上班期间他是不会喝酒的,他如是说。他可不想在熬夜少食的情况下哪天因为烟酒这种东西猝死在了路边,那也太难看了。
[我感觉到我还在呼吸。]
维达尔在笔记本上写着,他坐在室外的长椅上。细雨飘落,打湿了他的头发,他也没管,只是匆匆写在笔记本上后,目光就看向港口,稀疏的路灯光线下,照不出道路上的几个人影。
他哧哧地笑,莫名得态度就像是一个黑手党那样,在墨拉亚这里似乎所有人都沾染上了那么一些喜怒无常,就连维达尔也自觉没能逃过。他写,[我觉得我还能看见明天的太阳,如果还能看见明天的夕阳的话,肯定会感觉很好。如果我在今天晚上死去,那么我就会在今天晚上死去,然后或许就会有人来顶替我的位置,这个世界也依旧在正常运转,不会有任何卡壳,多么完美的世界。]
他拎着酒瓶,在河岸边走,没喝上一口酒,也不想学行为艺术,把酒倒进臭水沟。于是他就这样拎着酒瓶,带着湿漉漉的一身雨水走回了夜总会,把瓶子随便往哪个桌上一放,等待不知道是谁把它捡走。
维达尔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一个温暖的家庭,很多在意他的家人,温热的三餐和一个安稳的家。这就是他想要的全部东西。以至于诺伯特在对他伸出手的时候,他没有拒绝那个男人。尽管对方看起来似乎跟温暖沾不上边,但是维达尔还是觉得,或许有这样一个人在的话,自己已经支离破碎的家庭重组要更快呢。起码自己应该很快能得到非常多的兄弟,吃饭的时候不需要是一个人什么的。
于是他如愿以偿了。
但是这一切都应该结束了。维达尔自知自己的话多到难以言喻,可面对这件事情,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应该大吵大闹地质问对方然后说自己干不下去了?还是应该留下一封信之后干脆利落地消失在某个夜晚?这简直就是两种极端,前者维达尔甚至会怀疑诺伯特会想毙了自己,当然后者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种怀疑的根本原因是维达尔再清楚不过:他在怀疑,怀疑诺伯特在怀疑自己。多伤人的词。他觉得他们之间的信任已经出现了裂缝,对方或许早就不想好好听他说话了,那么距离他们无法成为一家人这件事情也就不远了。
毕竟自己不会跟兰斯离开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之间并没有信任,就像是兰斯没吃一口他的蛋糕那样,他也没喝一口兰斯的茶。那个时候维达尔便明白,自己不会和兰斯成为家人,就算是对方其实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没有信任的情况下,什么关系也该到头了。
他本来也不想去思考那么多的。太多悲观的想法不断地出现,以至于在这件事情上,维达尔也觉得自己坐不住了。他非常想从这里逃走,无论是逃去哪里。
好在是跟卡尔还有伊利斯还有拉万他们出去的时候,自己出了点小岔子。啪叽一下摔倒了,差点自己都觉得自己要爬不起来了的程度。
像尸体一样。太方便了。他觉得如果自己能一直像尸体一样的话,或许所有人都能在他面前畅所欲言了,那他也不需要再去辛苦地套话,也不需要装作任何样子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了。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能被塞进兰斯的办公桌又或者是沙发下面,能听到更多事情的话,或许也可以。
然后被人像抬尸体抬回了诺伯特家里。那个时候他突然希望自己成为真正的尸体或者是继续头疼下去,比起来面对,他更希望能逃避,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见到诺伯特了。
尤其是对方看起来又疲惫又愧疚的时候,他也跟着有些心软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要完蛋了。或许自己不应该在这种事情还想着自己,或许对方本来就像是从前那样把难啃的工作又放心交给了自己呢……?但是维达尔一句话也不敢多问,他宁可把自己所见所闻的每一个细节告诉对方,直到对方让自己闭嘴为止。
他或许并不擅长撒谎。起码他即使是面对兰斯那家伙,也几乎没怎么骗过兰斯什么。不过这次,他打算撒个小小的谎言,他不想吃枪子,那样太痛了,他也不想逃走的时候显得就像是落水狗一样,于是在想到了比较折中的办法,比如说请假什么的。说实话,他不觉得对方一天的假期都不会给自己放,那也实在是太刻薄了。
但是给自己放假两年什么的……维达尔也不知道该想什么,也许他这次滚蛋正好让诺伯特如愿以偿,免去了自己这个心腹大患;也许是对方真的想让自己好好休息一下。也许呢……维达尔哪里知道什么。
他还有很多非常糟糕的问题想问对方。但是维达尔一个字都说不出来。那太伤感情了。而一句话都能卡在嗓子里面说不出来的样子也根本不像他,根本不像他对诺伯特。明明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好瞒着对方的,但是到了这种时候把什么都瞒下来了。
诺伯特说,[记得回来]
那他还能怎么说呢。
他选择什么也不说,他仿佛听见雨又落了下来,只是不知道这次会下多久。
作者:重编程
mod:随意
备注:东方project同人小说铃仙梦向(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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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皮卡车的车厢里
2022年夏,我坐在副座那个寡言的中尉旁边,驾驶一辆大皮卡沿妖怪之山南麓开赴前线,车轮碾过薄薄单层砾石铺就的林路,路旁大丛大丛水飞蓟的叶子表面浮着泥汤,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现在成了细腻的一层浮土,挡泥板和保险杠上全都是这种浮土,还有弹痕、划痕、锈痕、以及更多黄豆大的陷坑。车轮深深陷进砾石底下深厚的泥泞里,空气中潮湿的枯松针和橡胶皮的味道混在一块,大皮卡艰难地前进。
晒得透明的大气中,太阳干燥如一束烟,透过车篷布从后窗进来,连不锈钢水壶也被烤的温热,水壶里溶着补给桶再生塑料的气味。天边炮声如闷雷不绝于耳。
雷声越来越近,逐渐生脆,发宣。那个中尉使狠劲儿搡了我一下子,一脚踹开门,我立刻跳下车朝垂直大路的方向跑了一阵,扑卧在马尾松的树冠下,不一会儿,一个编队的攻击机呼啸而过。
中尉比我先回到车里,用“外面的”话说,她是只兔娘。两只生有绒毛的、修长的耳朵总是皱皱巴巴、从中间儿折折着竖在她头上。我上车时动作很大,故意显得利索,而她正使劲儿薅着那头属于一个陆军中尉的紫罗兰色及腰长发,把狼狈间沾上的苍耳和枯叶渣渣摘干净。车身一抖,中尉令人发毛的红色的双眼旋即投来矫揉着过量冷淡的关切,却很快又收回去了。我想告诉她我完好无损,能够继续执行任务,而她从不需要我说出口,她属于兔子的玉红色双眸能听到我的心声,这是我反复试探确认过的,因此我,小部分时间里回味尴尬,用绝大部分时间以最大的热忱在心底骚扰我的这位中尉,铃仙·优昙华院·因幡。
铃仙·优昙华院·因幡给我的第一印象说不上好。过分长且像绸缎般柔顺的紫罗兰色长发,四肢细长,身板瘦弱,肩膀很窄,拎着玩具模样的枪,像任何漫展里常见的面庞俊俏的cos小姐姐扎上丛林迷彩、外腰带加子弹袋一样。一位小天使,不需要呼吸和拉屎,长着隐形的翅膀。我乐意在大多数场合邂逅她,尤其是招募长期合租舍友的见面约会上,唯独不包括我掀起皮卡车拖斗篷布时,发现她像赫萝光着身子躺在劳伦斯的马车厢里那样躺在我的备用轮胎上,我车上只拉物资不拉麦子,并且我断却回家的念想也已很多年了。
我开始察觉她听得见我心里话也是从那时起,我只当她是个假兵,而她在我们第一次接敌时一把枪压制六个火力点,打得一个满编排丢盔卸甲,不忘在一连串战术动作中穿插一个流畅的背向卧倒将目瞪口呆的我剪趴下。
那之后我开始怀疑她是幻想乡方面的最终决战兵器、人造人、冬兵、老乡人……每小时在心里换一个叫法,想象她身上背着无数军事机密,背上的疤比她杀的人还要多,要是某一天我下定决心询问她的过往,她一定会告诉我无可奉告,并淡淡地吐出可爱的粉色舌头,展示上面烙青色的咒印,像任何一个根的忍者会做的那样。有一天她终于忍无可忍了,在我意淫她被团藏调教的时候告诉我她叫铃仙,铃仙·优昙华院·因幡,不叫佐井。
诸如此类的试探数不胜数,以至于我早已彻底失去在她面前维护形象的必要性。但战果也很显著,除了知道她叫铃仙,现在我还知道了她是志愿兵(跟我不一样),而且从前就打过不少仗。头上的兔耳朵其实是天线,所以皱皱巴巴也不会难受。眼睛发红跟库拉皮卡没关系,虽然两人战斗力同样特别离谱、而且打架时眼睛同样会变成绯红色且发光的宝玉。
这时我才发现比起我了解她的,她对我的了解可能更少些,有些话之所以是心里话,就是因为耳朵听到的分量总是比眼睛听到要重些。重点不在于她晓得没有,而在于她晓得我晓得她晓得了,便不好再装作无动于衷,因为我确信她在意我,她是我的中尉,我是她的上等兵,她不可能不在意我,她是铃仙·优昙华院·因幡。
于是车开动以后,我忽然问她,躺在航空机炮或者投弹仓下头那一瞬间,在想些什么。
她一边观察后视镜一边点点头。
我顿了顿说,我也一样。
我说我常常想起我老家的湿地,一个十来年前串门主要靠划船的地方,十来年前我还小,像现在讨厌飞机螺旋桨冷硬突兀的“……哒哒哒哒哒……”一般讨厌柴油船外挂机的“……突突突突突……”,隔着那么远,“哒哒哒”和“突突突”听起来没什么两样,我还是跟住在三垟湿地一样劳作饮水叹息时时刻刻都得提防突如其来的“哒哒哒”,三垟湿地的空气和这里一样润,而且父亲的皮卡车也一样充满一股橡胶皮的味道。
那蛮糟糕的,她说。我们的对话到此为止。
天色渐渐暗下来,森林里无边的树冠是头一层夜幕。白天蒸腾的水汽留存酷热片刻,并迅速冷却下去,凝结成第二层夜幕。而沉默向着地平线延展为一张大气球皮,为世界盖上最后一层夜幕,我熄了火,放下后窗爬进拖斗,躺在硬帆布棚下面,静静等待铃仙的责任心慢慢膨大,像我期待的那般撑炸夜幕。
大概从入伍以来我不曾像今天这样强烈地回忆神隐前的记忆,入夜了,停在一座森林溽热的树丛里,被硬帆布罩着,我好像回到了湿地里,我想起我是怎么紧贴着潮得渗水的墙上,努力从空调机上够下我父亲藏的书房钥匙,好趁他外出办事溜进去翻那些故纸堆,那些被压在项目文件、专业参考书、设计草稿之下的青春回忆。我了解不少旧事,譬如我父亲曾经喜欢过好多好多小姑娘,她们大多没有厚度,也没有烦恼,住在一个叫做幻想乡的世外桃源里;譬如刚有我的那段时间,父亲全职照顾我,房贷和育儿开销的重担几乎压到他一人头上,他不得已掏出学生时代的“爱好”,在一家视觉设计公司当班之余画些同人漫画补贴家用。他手底下的功夫过硬,也不缺创意和幽默,不久在圈子里积累下很高的声望,场贩通贩捧场的人不少。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这点夜草聊胜于无,并且占用他很多精力,不多久就封笔退圈了。我不厌其烦地翻开一本又一本潮黄、有霉味的自印刊,他们压在很厚一叠宣纸下面,不知多久没见过光,令人震惊的是父亲居然还留着它们。
印象中父亲虽然与我亲近,但那亲近中总带有某种补偿的意味和勉强的成分,我们很少一起去游乐园或者进行其他家庭活动,因为我讨厌他上翘的悲伤嘴角流出带有分明怜悯的问题。“想不想去游乐园,想不想去动物园”。等我掌握了溜进他书房的绝招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掌握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实,正是这些事实沉重了他亲近的字眼,我知道他知道,但是他不知道我知道,于是无济于补。后来我一直一直在等他自己向我坦白那件事,我以为恰当的时机会是我成年那天,但是没有,也许他认为那件事与我彻底无关,他只当那件事是我未曾谋面的母亲与他单方面的约定,也许他认为我不知道会活得更轻松,也许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但如今我已经永远失去听他亲口说出那事实和那些原因的机会了,我被困在幻想乡,被困在七月的魔法之森和连天的炮火之中了,我身边是他的铃仙,几乎和她笔下一模一样,我当然认得她,从第一眼我就认出她是铃仙,目前现在四肢完好,精神无恙。
“感谢您对本作的购买支持。好久不见抑或初次见面,我是非也
“这次是尽情想象着‘兔子们的军旅生涯’创作的故事,也寄托了我年轻时当兵生涯的一些往事,大家看完如果有一些触动,我会倍感荣幸哦(笑
“想画成从“铃仙因为月球发生的战争而逃到了幻想乡”的一设出发,通过不断加入neta展开情节的故事,没想到设定越做越长,最后变成正剧展开了。
“初稿拿给朋友看的时候,被评价‘非常有趣啊这个’。
“索性又不断扩展,画成长篇连载一样的感觉,至今已经来到了第4本。
“不过因为是同人漫画,所以不会有编辑催稿,可以画个尽性。
“铃仙叛逃以后,故事终于告一段落了,虽然如此,我可没有停止的打算哦。
“下一本,战火将烧到幻想乡,再度被卷入战争的兔子阿,为了保卫来之不易的安宁,你会怎么做呢?
“那么总而言之感谢您能读到这里,期待下一本与大家再见。
“发行者:非也”
整齐码放的书脊表面,一长串“《战火的玉兔》 非也著”“《兔子战记》 非也著”“《兔子×兔子》非也著” “《发〇之书》 非也著”竖着连成好看的暗色色块,那一年父亲四十五岁,十五年前母亲以她最残酷的牺牲换来了他与她的孩子,那个孩子在十五岁那年发现父亲曾经是个东方同人画师,而且性癖出奇地糟糕。
一阵急遽的、轻浮的悲伤突然来访,在父亲曾经无比热爱的土地上,在父亲最喜爱的主角身边,在父亲留给我最烂漫的幻想里,我不能撒谎说我不曾寻觅过他无比努力但每每未能传达给我的温情,或许他同样在等我先开口,好让他不至于矫情地将往事娓娓道来,但不论如何,等待决不能再成为我的遗憾。
我迷迷糊糊地,徘徊在回忆与梦境的边缘,隐约看见那个铃仙真的朝我过来了,轻轻唤醒我,已经是后半夜了,轮到我值夜,铃仙休息。无论多久我都习惯不了这种事,我不是指值夜。
要天亮了,水汽陡地降下来化为凌晨的雾瘴,树冠的罅隙和林窗间投下点点微光,铃仙·优昙华院·因幡中尉从背后轻轻搂住我,我这才发现她同我一样一宿没睡。
我真的,我不该在夜里胡思乱想。
然而她只是搂得紧了些。
我愣了一下,转身与她相拥,我们倒在硬帆布上,崭新的一天,远方炮声又起。
作者:【十二招】洛瑶
备注:属性是hp的官配德拉科x阿斯托利亚,有完全的只符合作者喜好的ooc式造谣,和莫名其妙站不住脚的逻辑。
mode:笑语/求知
Summary:德拉科和阿斯托利亚决定开着麻瓜汽车进行公路旅行,然后他们抛锚在将要下暴雨的公路无人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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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开始于一次突发奇想的旅行。
前面忘了后面忘了,总之德拉科和阿斯托利亚谈了之后,两人决定进行一场完全以麻瓜方式移动的跨国旅行。原因不是阿斯托利亚突发奇想,大概是作者喜欢她突发奇想。汽车的拥有权自然不是问题,双方父母的反对也无法打消两个已经不以血统论孤傲注视一切的巫师(虽然其中一个还是对自己的决定存在疑虑和迷茫)的热情,所以这场旅行的准备由利亚出示了自己的麻瓜驾照为开始,由德拉科握住了方向盘为结束。
“说真的,我不能保证自己每时每刻都能在驾驶座上开汽车,所以我想,能偶尔拜托给你这件事是有必要的。”阿斯托利亚说。
即使临时补了一些(或许相当多)的知识,但要学会开麻瓜汽车或许对一个在霍格沃茨上学七年从未正经踏入麻瓜研究课课堂的前纯血统论者太苛刻了,只是面对女友的期盼,德拉科不好意思说不。他头皮发麻又装模作样的读了几页说明书,好在最后也能勉勉强强把这车开起来。利亚夸他果然还是当过斯莱特林级长的人,虽然完全没接触过但还是一下就学会了,德拉科干笑了两声,悄悄用身体挡住自己给汽车施咒的手。
虽然他依稀记得魔法部是不允许用魔法改造麻瓜用具的,好像是有个什么禁止滥用麻瓜用品司……不过魔法部闲职多得要老命,而且他又依稀记得自己某个不太对付的同学的老爸处在这司公然改造麻瓜汽车,所以他也稍微动点手脚好歹让车能开起来,这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利亚喜欢创新和挑战,然后当然,在此之上她不是个会违反规则的人。自问出这句话的德拉科自知有些心虚(这是经常还是难得?)。总而言之,在一切准备妥当后,阿斯托利亚和德拉科开始了他们的旅行。
就像利亚所说的,疲劳驾驶无论是在麻瓜界还是巫师界(巫师界通常称为疲劳骑行飞天扫帚)都是不推崇的。当阿斯托利亚开得累了的时候,司机会偶尔换成德拉科。
在彼此相安无事了数日后,意外还是意料之内地发生了。
实在是天公不作美加上倒了泼天的霉,总之当他们开到英国边境的时候,在这个犹入无人之境的地方不知道是招惹什么东西,龙卷风的龙卷风沙尘暴的沙尘暴,天雷滚滚全都像是刷kpi似的一齐出现,一场特大暴雨迫在眉睫。他们离下一个预定的安全屋还有几公里,德拉科越急越不行,越不行就越急,于是施着不熟练咒语的车也开始哼哧哼哧地喷黑烟,最后犹如铃芽之旅那个关不上天顶的汽车那般宣布罢工。
说句题外话,他们车的天顶还真关不上了。
天是在黄昏时暗下来的,车是抛锚在英国边境公路的,横车荒野,四下无人。德拉科在阿斯托利亚担忧的目光中冷汗直冒。毕竟利亚是和他说过,希望这次是一次完全麻瓜作风的体验派旅行……改造汽车的罪行暂且不论,万一雨真的下下来,他们还修不好车的话,一切就有些麻烦了。
“德拉科,你是对车动了什么手脚吧?”阿斯托利亚在检查完那个倔强朝天伸展的天顶后说道。
“啊哈……对。抱歉。”他灰头土脸地承认道,德拉科没想当个不诚实的人,毕竟这点小动作瞒不过另一位巫师,“我会被禁止滥用麻瓜用品司抓走的,大概。”
“先别说这个!”利亚却没在意,不知道是不是没听见,她一头钻进了驾驶座,“我找东西,你抓紧时间修车吧!”
德拉科的治疗类魔法虽然学得好,大概可以用来修麻瓜,但这不代表它们可以同时用来修麻瓜汽车。彼时他正拿着车钥匙想开后备箱的门,他们所有的工具都在后备箱,那其中有着露营用的帐篷。如果碰不上路过的车辆,他们还可以用帐篷勉强过一夜。
天空发出一声炸响,雨马上就要下下来了。德拉科焦头烂额地第三次将锁插进后备箱中,到底是钥匙的问题还是魔法改造的问题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怎么也打不开后备箱,这也就意味着等到雨下下来的时候,他们都要淋雨了。
阿斯托利亚的身子不是很好,虽然那还不至于娇贵到无法对抗一场暴雨,但万一因为这种原因出问题就麻烦了(事实上,她的家人就总是因为这类不值一提的小事担惊受怕)。女友总是不喜欢家人过渡的保护,她不喜欢自己想做的事被自己的身子拖累。但德拉科知道,他们正在做的,和他们写在清单上即将要去做的,很多他不敢打包票一定不会出问题。正是因为没有先例所以利亚才想要去做,包括谈一个她认为心肠不坏的男朋友,包括尝试理解危险系数更低但对巫师而言更陌生的麻瓜生活。在利亚决定以普通麻瓜的方式去看这个世界的时候,德拉科就已经下决心无论发生什么都会陪着她,在陪这个女孩以另一种角度行走世间时尽量保护她的安全。
如果要说实话,他会说他有些埋怨这次方式独特的旅行。明明开麻瓜汽车根本就是没有必要的,就算是为了沿途的风景,飞毯也比汽车更方便。但他更后悔的是也许在内心深处,他没有把女友的诉求当一回事,所以才没有认真去学。他为可能存在的这样的内心而感到厌恶和惭愧。然后理所当然得,他再一次搞砸了——酿就了现在这个局面。
“德拉科,你好了吗?”天空又打响了一声炸雷,他隐约感到已经有雨滴落下来了,随后就听到利亚那溶解在潮湿低压空气中的问话。这让德拉科的焦虑又重了好几分,他势必要挽回那种糟糕的后果。“就快好了。”他嘟囔着说,下意识从怀中抽出魔杖。
“阿拉霍……”
比他的话语更快的,是落在汽车后视窗上的豆大的雨点和阿斯托利亚闯到眼前的身影。她拉住了德拉科的肩膀,手似乎抓着什么东西,带着他顺势转了小半圈——
“幻影移形!”
一阵熟悉的“嘭!”和不太熟悉的天旋地转后,两人双双倒在一张不算非常柔软的毯子上。除了脑袋撞击针织物带来的一瞬间恍惚外,德拉科听到了雨点噼里啪啦席卷整个世界的声音。阿斯托利亚侧过半张身子,舒展身体倒在他旁边,在德拉科仍然懵圈的时候她发出了畅快的笑声:“成功了~”
“……什么成功?”贵族少爷摸了摸脑袋,试图坐起来。放眼望去,外面的雨已经下下来了,和他预想的一般又急又猛,但拜成功的幻影移形所赐他们一点都没有受到雨水的侵害。他们所处的是一个昏暗的屋子,说不上温暖,但牢靠是肯定的。德拉科挥挥魔杖将壁炉点上,回过头,看到阿斯托利亚依然躺在地面上,带着一种显然含着得意的神色望着他,他上下打量这位破坏了自己定下的规矩的女友,在她的左手上找到了原因——
“这是咱们定的安全屋?!你幻影移形去了没去过的地方!”
“正是如此。”利亚露出满意的表情,她捏了捏右手的报纸,当初他们就是在这张报纸上找到的出租广告,“别那么惊讶嘛,这个咒语我学得还不错,而且广告上地址和细节也写得很详细,我一直担心自己会不会想错。”
“谢谢你,亲爱的。你太棒了。”德拉科赶紧把女友从地上拉起来,刚施展完幻影移形和随从显形的利亚有些虚弱,这虽然是常见的魔法,但面对分体风险大概还是有些耗费精神力。他们坐在床上,听见外面的狂风暴雨,德拉科依然有些后怕:“我以为我们要在雨里过夜了。”
“变成两只湿漉漉的白鼬吗?”利亚笑眯眯地接话道。德拉科肉眼可见地脸颊发红:“额……幸好没有。我以为你说的用麻瓜方式体验旅行,也包括这种突发状况的体验。”
“说实话,本来是的。”利亚收起了笑容,这让愧疚后怕的男友差点吓一跳,但随即她又笑起来,“但是呢,该不该用魔法毕竟得由巫师说了算。因为你这么喜欢犯规,我也只好犯规一次了。就是那辆车好像因为魔法被改变了内部构造,我塞在驾驶座里面的广告不知道被吞到什么地方去了,让我一通好找。”
“太感谢了,你出门还带着那张报纸。”德拉科嘟囔道,两秒钟的沉默后他反应过来,“等等,就是说……你早就发现我改造麻瓜汽车了?!”
“是的~而且我还预料到了会发生意外,不过没有想到意外之雨下得太快。”阿斯托利亚亲昵地梳理了一下男友的辫子,“亲爱的,你得感谢我没把你捅到魔法部那儿去,亚瑟肯定很乐意见到马尔福家做出改变——为他们的儿子买一辆麻瓜汽车。It’s cool。”
“还是祈祷今晚没有巫师发现那辆停在大马路上的车吧,默许改造的也有你一份,利亚。”德拉科没法对明知故犯的女友发脾气,但他发现,他的女友或许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循规蹈矩,“除了这个,我还为你做出了改变,利亚。我愿意学麻瓜汽车。”
“真的吗?可是我们有一整辆停在公路上的车作为证据——你没有认真学,德拉科。不过还有机会补救,驾驶手册飞来!”
德拉科目瞪口呆地看着一本整理好的《汽车驾驶规则手册》从安全屋的书架上飞进了阿斯托利亚的手中,这也是计划的一环吗?他的女友完全预测到了他的反应,利亚高兴地展开手册,将上面崭新的内容展示给德拉科看:“拜托屋主放了一本。为了以后的出行平安,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
“明天再说吧,你真是吓得我够呛。”德拉科把自己摔进了安全屋柔软的被褥上,顾自抱怨道。
Fin.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骤雨
评论:随意
*《欧布奥特曼》红凯×伽古拉cp向同人
*没头没尾文不对题的小故事
在蛇仓队长宣布解散的五分钟后,雨滴猝不及防地敲打在窗户上。还在收拾东西的结花顿时皱起了脸,把自己用力拉伸摊平在座位上,口中飘出哀嚎:
“我没带伞啊——天气预报没说今天会下雨吧!”
“天气预报也不是百分百准确嘛。”洋子背起包,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折叠伞,在结花面前晃了晃,“我送你到车站?”
“洋子大人!”结花饼立刻原地弹起,抱住洋子的胳膊眼睛亮闪闪。一直在旁听队员交流感情的蛇仓见状笑了笑,收回伸向抽屉的手,敲了敲桌子。
“快点回去吧,小心雨越下越大。”今天负责值班的蛇仓队长温和地提醒,换来两名队员“是,队长”“知道啦~”“队长!”的回应。
……是不是多了一声?
湿了半边衣服,显然是刚出门就被突然下起的雨淋了一头的遥辉在门口磨磨蹭蹭。蛇仓沉默了两秒,试图无视遥辉身后那个穿着皮衣的身影:“你不是回去了吗,遥辉?”
“哦嘶!没带伞……”遥辉抬头挺胸,也不知是在为身后的人抵挡结花洋子好奇的目光还是为了让头发上的水不要滴进眼睛,“刚好遇到前辈找队长,我就先把他带上来了!”
“……前辈?找队长?”结花酱的眼神犀利了起来,上下打量着遥辉身后的人。从有点复古风的帽子,到皮衣内袋露出的半截口琴,再到那人手中收起的伞……
遥辉眼神乱飞,磕磕绊绊地挤出解释:“呃……那个……是我以前学空手道的时候认识的前辈!”
“前辈”摘下帽子,对着略带警惕的两人笑了笑,适时地插入话题:“我叫凯,红凯。是遥辉的前辈,也是伽……咳,蛇仓队长的朋友。”
红凯的语气很友好,英俊的脸庞也散发着庞大的“我很无害我是好人”气息。三颗脑袋又齐刷刷地转向躲在文件堆后面试图装不存在的队长,包括遥辉。兴冲冲下班却被骤雨淋了一身的年轻人在楼下遇到来找队长的红凯先生,从泽塔口中得知这应该也是个奥特战士,满脑子“居然认识奥特战士的人间体(‘不是啊遥辉这应该是个本体奥气息好熟悉虽然老子想不起来是谁了’)不愧是队长!”就把人带了上来。虽然奥特战士一定不会骗人,但毕竟队长也还没有做出回应——
这下蛇仓队长立刻成了目光中心,四双亮闪闪的眼睛都直直盯着他。成熟稳重的军械库好队长无奈地叹了口气,点头:“……对,我们是老朋友了。其实凯的体术很好,我还打算过段时间请他来给你们当临时教官,对吧?”
队长微笑着看了回去,对上红凯先生专注的目光。
蛇的微笑落在凯的眼里就是一种威胁。老朋友今日上门自然没有预先和蛇仓队长说好,不然也不会被拦在外面。若不是遥辉刚好出现,红凯估计只能拜托门卫先生给队长打一通电话……嗯,那样要付出的代价绝对就不只是突然甩来的教官工作了,某条很记仇的蛇绝对会就红凯擅作主张破坏队长形象增加队长八卦一事做出严厉惩处,比如收缴汽水一箱。
虽然现在看起来也得失去这一箱了。
顶着蛇暗含杀气的目光,红凯镇定自若地点了点头,顺势走到了队长的办公桌边。蛇仓队长把签完字的又一份文件放到对应的文件堆上,并没有搭理自己的“老朋友”,先催促着期待八卦的两人:“洋子,结花,再不走雨就更大了哦。”
“啊——”两声恍然大悟的惨叫,女孩子们拿起包和仅有的一把伞冲出了房间,走之前不忘和队长告别。
“那我们先走了队长!”
“明天绝对要和我们说红凯先生的事——”
好像也有不是告别的。
没带伞的遥辉只能呆呆地看着队友远去,下意识地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自家队长。蛇仓挑了挑眉,把倒霉队员放置一边,向贸然造访的凯提问:“那么……凯,你来干嘛?”
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回去要不干脆淋雨的遥辉总觉得队长咽下了某些词句。而蛇仓队长语气平和的话在凯耳中自动转译为了符合说话者往常最爱的阴阳怪气的“那么忙着拯救世界的大英雄又突然造访我这小小的防卫队干什么呀”,然后又自动提炼成了蛇的中心思想——“凯,你发什么疯?”
被发疯的候鸟晃了晃手中的伞,泰然自若地道出了他早就准备好的理由:“我来给你送伞。这雨很突然,我想你会需要。”
蛇仓队长无言地看了看窗外越下越大的雨,又看了看白板上的值班表:“今天我值班。”
队长的声音有点怪。遥辉想。
我知道!这就是地球人说的夹!泽塔说。
不,这是蛇仓队长在与伽古拉的战斗中倒下了。
红凯牌转译机发挥稳定,蛇仓队长短短一句话的背后是蛇恨不得把候鸟关进笼子里别明知故犯打扰自己工作的不满。凯把伞放到一边,故作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十分自然地接道:“那我等你下班。要帮忙吗?”
“军械库内部文件,不方便给外人看哦。”
“我不是未来的临时教官吗?”凯眨眨眼。
“你也说了是未来。”蛇仓队长微笑。完美的、非常符合军械库队长身份的温和微笑。什么咬牙切齿暗藏杀气,不存在的,一定都只是临时教官先生的臆想。
“那好吧。”临时教官先生遗憾地说,“那我就在这里陪你值班,然后一起回家吧。”
伽古拉牌转译机终于也勉为其难地运转起来,从红凯的话语里挑挑拣拣,拼凑出了“我想你了”四个字。蛇仓队长轻哼一声,似乎对这个结果不以为然,只是向已经开始原地热身准备和雨肉身拼搏的遥辉招了招手。
“遥辉。”温柔善良体贴细心的蛇仓队长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伞,扔给满脸坚定的倒霉队员,“明天再还我。以后记得带伞啊。”
“唉……唉?”凭借本能接住伞的遥辉看看手中的黑伞,又看看红凯先生放在墙角的另一把伞。凯对队长的举动似乎并不惊讶,只是拖过一张椅子悠然坐下,还对迷茫的年轻人露出一个笑。
“好了,快回去吧。”队长做出赶人的姿势。遥辉干脆放弃了思考,中气十足的一声“哦嘶”之后便兴冲冲地拿着伞出去了。
“太好了泽塔桑,幸好队长有备伞!不过红凯前辈这样就白跑一趟了……不对,队长把伞借给我了,所以红凯前辈也不算白跑?对了泽塔桑,你想起来红凯前辈是哪位奥特曼了吗?”
“哦哦,奥特想不起来!”
“这样啊……”
“你知道就算我没有带伞,这点雨也完全影响不了我的吧,大英雄?”
“……你这个字打错了,伽古拉。”
“喂,我不都说了这是军械库内部文件吗,谁让你看了。”
“但这不只是战损检讨吗?”凯问,在看到蛇眯眼的表情时明智地另起了一个话题,“你上次买的咖啡豆送到了,我帮你放进柜子了。”
“哼,今晚回去就检验一下你最近的练习成果。”
“果然要喝吗?啊,这里又打错了,伽古拉。”
“……啧。”
突然而至的雨仍在落着。有人挤在一把伞下笑闹着前进,有人举着伞冲出了百米冲刺的气势,也有人安然地待在室内,在雨声里暗自复习泡咖啡的步骤。
下雨天也不全是坏事。
END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某冷门老番的某热门电影AU同人()
沙漠永远是公平的。
傲慢的人、怯懦的人、愚蠢的人与自私的人都无法在这里生存,强光与高温会炙烤每一寸皮肤,干燥的空气不断地夺去水分,最终留下的将只会是一具皱缩干瘪的躯壳,被风暴侵蚀后消失于沙漠之主锐利的密齿之间。
因而人们知道,要崇敬这片覆满黄沙的大地,要将自身驯服,用信仰和千年来积累的经验与智慧换取存活下去的力量。
但沙丘上活着的不只有最初来到这里、挣扎着构建起一切雏形的弗雷曼人。遍布厄拉科斯的香料让这个星球轻易地成为了不断被争夺的地方,外来者降落在这里,又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而死去。
即使斗争与混乱从未停止,人们流下的鲜血仍不足以染红广阔无边的沙丘,这里一切如旧,炽热的白昼与酷寒的黑夜轮换如常。盘踞于香料开采区的势力换过不知多少轮,而那些在沙子中闪闪发亮的珍贵资源却不会因此改变丝毫。
如今在哈克南家族的掌控下,帝国对香料的开采强度达到了顶峰,数不清的开采车分散在各处,像吸血虫一样嵌在黄色的沙漠中,毫不知满足地卷起能被抓走的一切。
于是自然而然的,被头顶规律的震动召唤来的沙虫从极深的地底钻出,它们有时会扑个空,但更多的时候,那些吸血虫会连同其中的人类一起在那张深渊一样的巨口中被绞碎。
然而就算面临着这样的危险,哈克南家族也并未放松开采的工作,不过很快他们就意识到,这将是最错误的一个决定。
躲在厚重的金属之中的人们坐得越高,便越无法看清地面上的细节,所以当那片散落着数十支吸管的沙地突然扬起尘埃时,随行护卫的士兵连武器都没能举起就被突袭的弗雷曼人切断了跟腱。
前置侦察队几乎全部倒地后,高高在上的警卫兵才发觉了异样,架起狙击炮向着下方射击。弗雷曼人熟练地冲进开采机勾爪的阴影中,躲在了狙击手无法看见的死角里,而领队的长官正要分派士兵前往地面迎击,观察哨便立刻传来了一个带着惊恐的声音。
“——是他!”那声音喊叫道。长官猛然意识到什么,冲向最靠前的舷窗,趴在上面朝下看去,在望见那个从视野中一闪而过的漆黑身影之后一拳捶上了窗沿。
重型开采车本就是个丑陋又笨重的庞然大物,靠着无数节肢与履带来拖着自己的身躯在沙漠上移动,而在这样的巨物跟前,那个敏捷的身影显得更加微小,飞快地穿梭着以至于几乎无法被肉眼捕捉到。
狙击手徒劳地追踪着这抹黑色的影子,枪声不断响起,但所有人都知道没有一发子弹会成功命中,他们的一切尝试从这个人出现的那一刻起就都宣告无效了,而现在留给他们的,或许只剩下祈祷的时间。
枪声回荡着传到远处的一座沙丘上,另一群弗雷曼人缩在脊线的后面,遥望着那片混乱的战场。在这些人中,一个身形瘦小的少女烦躁地将一头编成麻花辫的红发甩向身后,重新举起了望远镜。
与其他人所表现出的带着期待的紧张不同,少女独自趴在人群的最边缘,紧紧抓着望远镜的镜筒,就好像自己也身处镜中所看见的战斗里一样,无意识地咬住了嘴唇。
她感到担忧。
和敌方的狙击手一样,她的望远镜同样追不上那个小小的身影,而这只会增加她的不安。没事的,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她知道一切都会顺利的,他们执行过好几次这样的战术,每一次都很成功,这次自然也会一样。
似乎是不断的心理暗示起到了效果,烦躁的感觉渐渐散去,她稳住呼吸,开始能够集中精神去观察自己所看见的一切。
在那片被人们关注着的战场上,狙击手已经停止了无用的举动,而那个黑色的身影也趁着这时加快了速度,轻巧地贴到了开采机的侧面。
屏蔽场在他面前仿佛只是一层无用的装饰,他伸出被手套覆盖的手掌轻轻拂过开采机布满风沙摩擦痕迹的表面,蓝色的光芒亮起,巨大的机械因着惯性继续向前推进,从他身边滑过,而他收回手抛出钩索将自己拽向另一台开采车,转头只看了一眼那个因为过载而在沙地上分崩离析的怪物。
赤红的屏蔽场危险地抖动着,像玻璃一样碎裂开,躲藏于暗处的弗雷曼人就在这时从阴影中奔出,跟着那个瞬间就解决了一半威胁的人冲向前方。
齿轮与钢铁的造物并不是第一次在一具血肉之躯面前这样不堪一击,早在四个月前,几乎完全一致的事情就已经发生过了。
那时哈克南的士兵们还没有把弗雷曼人时不时的突袭当一回事,带着可有可无的警惕碾过一座又一座沙丘。但是突然有一天,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就这样出现了,靠着不可思议的敏捷利用钩索移动,杀死了所有挡在他面前的敌人,紧接着用不知什么方式报废了一台开采车。
从那以后,开采香料的队伍便时常遭受重创,而即使做好了足够的准备、让每一个士兵都无比警觉地执行护卫,那个漆黑的影子仍会如同死神一般,握着他无形的镰刀收割走每一条胆敢阻拦他的灵魂。
所以这一次,他们仍然像往常一样,能做的只有垂死挣扎。
剩下的那台开采车及时停在了原地,好让塔台上的狙击手能够精确地瞄准,士兵们从底部的门中跳下,打开屏蔽场拔出刀迎向了冲过来的突袭者。弗雷曼人掌握着巧妙而野蛮的格斗术,而远处的少女无心去关注他们的战果,目光在缠斗的人群中寻找着,终于在最靠近开采车的地方抓住了想要看见的身影。
那个人从倒在身后的尸体旁经过,闪开一旁士兵砍向自己的刀刃,低身用快到看不清的动作将他掀翻在地上,然后夺过对方手中的刀刺了下去,紧接着灵活地转身扬起手臂,割开了另一个从身后扑上来的敌人的喉咙。
哈克南训练有素的士兵们接连倒下,尸体为他铺出通向庞大机械的路,少女屏住了呼吸,而那个影子终于来到了开采车前,像之前一样抬起手,轻轻地按了上去。
幽蓝的光芒再度闪过,静止的机械从内部震颤起来,那人收回手转身奔向自己的同伴,同时对他们喊着什么。弗雷曼人在这时全都停下了动作,甩开还在挣扎的哈克南士兵,又一次跟着那个身影跑向其他人所在的沙丘。
少女一动不动地趴着,从望远镜里看着他们撤到了安全距离之外,又转向那台已经开始剧烈抖动的开采车,等待了片刻,在看到火光与硝烟之后听见了沉重的爆炸声。
机器在连锁的爆炸中坍塌,而即使隔着足够远的距离,少女也觉得自己似乎能感受到那从中传出的冲击波与灼人的热度——就如同半年多以前,她在母星的战场中感受到的一样。
那场并不光彩的内战中,几乎整个星球都陷入了残酷无情的厮杀,连永夜也被火光映亮,“星星”的光芒早已经无法可见,各种让人无法忍受的声响却一刻也未停息。
一天前少女还在父亲的研究所中和自己的孪生弟弟一起参观,可仅仅过了一天,那里就仿佛沦为了人间地狱。
父亲在眼前被清理部队杀死,而自己又在逃亡时和最后的亲人失散,孤身一人躲过狂暴的民众之后,少女在小巷中穿行,捂着嘴一眼也不敢看两旁堆在地上的尸体,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此刻的现实更加荒谬。
然而就像是要教训一下她的天真似的,当少女拖着僵硬的双腿走过拐角时,一个穿着清理部队制服的人出现在了道路尽头。
突兀的相遇让两个人都愣了一下,少女先一步反应过来,勉强为自己争取到了逃离的时间,毫不犹豫地转头就跑。她又一次经过那条满是死尸的小巷,在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时一个慌张,差一点儿把自己绊倒,却正巧躲过了一颗从她耳边擦过去的子弹。
少女浑身冰冷地直起身,回头看见那个追杀的人没有停下脚步,一边换弹一边继续向自己接近,当黑洞洞的枪口再次对准了她的视线时,少女终于让自己的四肢重新动了起来,抱着头向前狂奔。
枪声几度响起,但就像是上天眷顾,猎物却始终安然无恙。纵使如此,少女也丝毫不敢放慢速度,她知道那个人依旧紧咬着自己,而等到被追上的那一刻,她将再无处可逃。
怎么办,怎么办才好?少女大口喘着气,意识到自己的体力很快就要耗尽。酸涩感涌上鼻腔,泪水就要夺眶而出,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近到她几乎可以听见另一个粗重的喘息,而就在这时,一个影子出现在了小巷尽头。
那个人像个幽灵一样突然闯进了少女的视线,却仿佛梦游一般自顾自地慢慢走着,一眼也没有看向这边。
“救救我!”来不及多想,少女大声喊道,听见自己的声音像被扯破了一般嘶哑而颤抖。枪炮声与爆炸声所组成的背景音中,她的心脏在胸腔里四处冲撞,恐惧与绝望紧紧掐着咽喉,但她还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控制住咬紧的牙关,张开嘴巴喊出了口。
“求求你!”她又一次对着那个身影呼喊,觉得不会再有下一次发出声音的机会了,便不顾一切地让喊声震颤了自己的声带:“求你救救我——救救我!”
仿佛是这垂死挣扎的求救终于冲破了空气,那个彷徨的影子如同被什么击中了似地摇晃了一下,朝着少女所在的方向转过了头。
数十米的距离在这一刻比星系两条旋臂最末端的星星间的距离还要遥远,少女在看见那人望向自己时有生以来第一次清楚地感受到时间在周围变得缓慢,下一秒,就像是时空真的凝固了一般,视野中的身影消失了,一道漆黑的光从眼角闪过,而紧接着她听见身后穿来凄厉的惨叫。
有什么东西终于在这一刻崩塌,少女像被那惨叫声抽走了仅剩的力气一般跪倒在地面的瓦砾上,低头把脸埋进松垮的衣领里蒙住,好让自己的过呼吸缓解过来。
她没有回头去看,但奇异的是,现在她知道暂时安全了。这种想法从何而来?少女在混乱的思绪中抓住了这个问题,却无法为自己做出解答。忽然间安静下来的小巷让她清楚地听见了自己依旧难以平复的心跳,还有那个从身后靠近的、与之前完全不同的脚步声。
脚步声停在了她的面前,少女做了个深呼吸,偏过脸在肩膀的衣服上擦了擦眼睛,抬起头向那个救了自己的人看去。
漆黑的身影顶着暗淡的夜空立在她面前,少女睁大双眼打量那张比预料中年轻得多的脸,完全无法将自己看到的人和一个“杀手”联系在一起。但杀手满身是血,面无表情地回望着她,空洞的眼睛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几分钟前曾对着自己的枪口,禁不住抖了一下。
“……站起来,”在她能做出其他任何反应之前,杀手开口了,“跟我走。”
两个平淡的祈使句像是某种命令,又更像是声音的魔法,支撑着少女让僵硬的身体站起,抬起两条早已疲惫不堪的腿,跟上了这个陌生人。无数流星自天空中落下,如同一场骤雨砸向大地,垂死的光芒浸透了每一个还活着的人。
于是从那之后,她知道自己将再也无法回头。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一
暑假第三天,何鑫去段宇恒家里玩。段宇恒周末要跟爸妈一起出门去欧洲旅游,何鑫要赶在他走之前把《侠盗猎车手:圣安地列斯》的游戏光盘借到手,不然等段宇恒回来暑假就过去大半了。
“来,给你看个好东西。”段宇恒从装好的背包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机器握在手里。
何鑫看到一个像是镜头的部件,说:“这是摄像机?”
段宇恒不屑地哼了一声说:“这叫DV。”
“DV……是干啥的?”
“我给你拍一段。”
段宇恒打开机身左侧的盖子,用镜头对准何鑫,机器传来滴滴两声,何鑫看到机器上一个红点亮了起来。
段宇恒认真地盯着机器说:“说话,动。”
“说什么。”
“随便说点什么。”
何鑫忽然感到一阵被强行推上舞台的局促,他使劲想说点什么,使劲!使劲!使劲……
“周×伦是傻逼。”何鑫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了这么一句。
“傻逼半兽人。”他又补了一句。
段宇恒说:“动一动。”
何鑫挥舞了几下双臂。
段宇恒又按了一下机器,然后走过来把液晶屏给何鑫看。
“说话,动。”
“说什么。”
“随便说点什么。”
“……周×伦是傻逼,傻逼半兽人。”
“动一动。”
液晶屏里的何鑫像弱智一样挥舞了几下双臂。
两个人笑的前仰后合。
“它还把视频能导到电脑上。”段宇恒掏出一根黑色的线,两端连上了电脑和DV,打开一个全英文的软件,把视频导入了电脑。
何鑫说:“是不是这样就能传到视频网站上去了?”
段宇恒想了下说:“应该可以。我试一下。”
段宇恒家的网是运营商专门给拉的一条线路,网速快到让全班男生都羡慕地直挠头。(听他说还可以再开两个端口,开了之后下载速度就是一秒十几兆,但是费用也贵的离谱。)
点开本地门户网站,找到视频冲浪专区,点击我要投稿按钮,文章标题hx111,文章内容111凑字凑字凑字凑字,作者dyh2000,发布。
“我给你讲你要火了。”段宇恒说,“全网唯一一个骂周×伦的中学生。”
二
何鑫并不讨厌周×伦,事实上他挺喜欢周×伦,班级新年晚会上他还唱了《×里香》。唱完下来后他问雷方自己唱的怎么样,雷方犹豫了3秒之后点了点头说挺好的。
圣安地列斯没有想象中好玩,主要因为不是中文版。用秘籍调出来坦克飞机在城里乱打一气,很快就感到了空虚。何鑫退出游戏打开QQ,班级群里弹出消息:
-段宇恒:(一串网址)
-段宇恒:鑫仔要火了
-段宇恒:全世界唯一一个骂周×伦的高中生
何鑫点开链接,正是他们俩下午拍的视频。视频加载一卡一卡,何鑫开始审视这个页面:内容111凑字凑字凑字凑字。不太满意。不知道能不能修改,写点啥好呢,自我介绍?不行,太正经了。接着骂周×伦?不行,会被屏蔽字替换成**。QQ空间签名?哎,对,我把QQ号可以写上。
何鑫点开段宇恒的头像,说,你看那个页面能不能修改,把我QQ号写上。
段宇恒没回,头像是灰的。班级群里开始滴滴一片:
-这谁啊
-我晕
-我倒
-哇,是鑫仔
-我把你扶一下
-哈哈哈
-咋那么搞笑
-动一下
……
何鑫点开雷方的头像:
-何鑫:看了没有
-雷方:什么
-雷方:哦
-雷方:看了
-何鑫:雷婷看了没有
-雷方:。。。
-雷方:没有。。。
-何鑫:让雷婷发她们班群里
-雷方:。。。
雷婷是雷方的亲妹妹,何鑫喜欢雷婷她们班的吕梦华,这事大家都知道。让雷婷发她们班群里,其实就是想发给吕梦华看,这事大家都明白。
何鑫去客厅吃了个晚饭,回来看见雷方给他留了言:
-雷方:发了
-雷方:马丽说要找人打你。。。
-雷方:马丽特别喜欢周×伦。。。
三
马丽是雷婷他们班的女生。何鑫所在的学校并不是以成绩著称的重点中学,很多班级中都会有那么几个人,平时不安分,老违反校规,外面还有些社会上的朋友,马丽就是其中之一。
晚上何鑫躺下睡不着,害怕的浑身出汗腿肚子发酸,满脑子想着被社会大哥扇大嘴巴子的场景,到时候你说该躲还是不躲,他们要打我应该就是开学那天打,那天好多家长来送学生,学校进出宽松,那我到时候是该往家里跑还是该往班里跑,万一他们跟着来怎么办,万一他们带着刀子怎么办。这群混社会的也太野蛮了,没有素质,没有思想,什么火就喜欢什么,自己的偶像被骂了就要打人,净想着用力量来解决问题,人多欺负人少,他们能打垮我的身体,但是无法阻折我的意志。你能得到我的身体,但得不到我的心!想到这里何鑫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对不对,不是这个,应该是威武不能屈!
想着想着,何鑫翻了个身。不就是找人嘛,我又不是没朋友,大不了我找段宇恒行了吧,他爸厂子里随便找两个工人老汉,那体格天天干重活的,还不是把你们往死里按。不行,万一下他们打击报复怎么办,而且我总有落单的时候,那怎么办,那就打啊,男人一辈子总有躲不开的一场架!你一巴掌打过来,我抬头的时候往你下巴来一拳,假如说有三个人,一左一右,我先往右后方跳一步,然后一脚蹬到右边那个人的腰上,再双手抱锤从下往上抡左边那个人的胸口,他要抱着头,我就中途变路,从上往下砸,完了右肘再往中间那个人一顶,三个人怎么都得倒两个吧。完了就剩马丽一个女孩,我不打女孩,我就走过去跟她讲道理,我就说我骂你偶像对不起,但是你找人打我也不应该,咱们就算扯平了,好吧。说完转身就走。这时候万一吕梦华刚好,就很巧,不知道为什么就看到了这一幕,那就好了。卧槽,万一马丽要是迷上我了该怎么办?那个叫什么来着,斯皮尔伯格效应?不对,斯德哥尔摩效应?我得拒绝她呀,我喜欢的是吕梦华啊……
何鑫又猛地翻了个身,把毛巾被不小心卷到了地上。他一边把毛巾被往上拽一边想,我……真的讨厌周×伦吗?他的歌不是挺好听的么,那我反对的是什么呢,为什么很多人对他深恶痛绝呢。他的歌也不是全都好听,有的歌确实不好听,很莫名其妙,那我反对的是这部分吗?好像哪不对,我应该换个思路来想,周×伦不是周×伦,把周×伦视为一种现象,一个符号,他背后又更大的更社会化的一个东西,他只是被推出来的一个代表,他甚至也是规则的受害者——对,周×伦也是盲目崇拜偶像这一风潮的受害者,我反对的是盲从,我主张的是独立思考。我喜欢周×伦,但我是理性的喜欢,我喜欢他的歌,这跟我骂他不冲突,我骂的也不是他,骂的是这个社会的不良风气!
何鑫感觉醍醐灌顶,一下子把所有事都想通了,兴奋地坐了起来。这时候要是身边有包烟,那他横竖得点上一根。何鑫不抽烟,他也不会,就是情绪到这儿了。
四
何鑫和雷方约了在新华书店侧巷卖盗版碟的软件店前见面。
“给,这四张光盘你拿好。完了你直接还给段宇恒就行。”
“行。好玩么?”
“没中文,玩不明白。雷婷没来?”
“她在家呢,什么事。”
“昨天马丽怎么说的?”
“啊?哦……我看了一眼,说了三句话。‘这是楼上3班的何鑫?’,‘他骂周×伦?他有病吧’,‘我找人弄死他’……”
“……”
“三句。”
“卧槽,这怎么办……”
“不知道啊。”
“吕梦华看没看?”
“不知道啊。这我哪知道,你自己问去。”
何鑫拖着发酸的腿肚子回到家里,打开QQ发现段宇恒的头像还是灰着的,想来应该是已经出发去普罗旺斯了。聊天窗口里孤零零的一行“你看那个页面能不能修改,把我QQ号写上”看得何鑫心里发毛,你说这QQ怎么不出一个消息撤回功能呢?若干年后何鑫第一次用上撤回功能,是撤回给雷婷的一条消息,他把“我还是想你,能聊聊吗”打成了“我还是想你,能俩了骂”。
何鑫打了几个字,然后删掉,又打了好些字,又删掉,打打删删,最后给段宇恒发了简单的五个字:视频删了吧。
终
开学后何鑫每次课间上厕所都挑远的那头去,因为离马丽她们班远,不容易碰上。但是学校就那么些人,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那天放学何鑫刚出校门,看到三两步前吕梦华进到了小卖铺,于是决定也跟着去小卖铺买点啥,掀门帘进去的时候刚好有人往外走,何鑫一看是马丽,瞬间整个人都冻僵在了原地。马丽正要离开,跟刚进去的吕梦华打了个招呼,完了看了何鑫一眼就走了。
vol.238【骤雨】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会友
1993年夏,我辞去了原本安定的高校教师工作,只身一人来湖北和友人见面。沿途少不了舟车劳顿,自从上了四十岁之后,我愈发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像前二十年那样将近横跨半个中国的行程要是再来几次,身体估计很难吃得消。
敛云放心不下我,再三叮嘱要注意身体,到宜昌的宾馆后记得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其他不过是些平日旅游要注意的,我匆匆应承下来,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那个人会不会真如他曾说的那样在三峡等我。
说话间火车的汽笛声响了,我勉强从车窗中伸出手挥别敛云,不经意中看见他背过身去偷偷用袖子擦脸,等车开远了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居然是哭了,不想让我看笑话,于是才借机用袖子偷偷抹一把。我一时觉得心酸,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他一样爱哭,下乡插队时哭,干农活时哭,想家了也哭,为此还挨了宋晚园不少骂,譬如“哭有什么用?”之语。后来我已经很少掉眼泪了,不知她泉下有知是何种心情。
火车沿途颠簸,没过多久便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打在卧铺旁的车窗上,玻璃上映出我满头的灰白的头发和那双浑浊的眼睛。我不敢多看,害怕自己看到的是二十八年前离家在外的青年。匆匆整理了一遍行李就窝在靠窗的地方读书。但怎么读都读不进去,心里一团乱麻。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在拍我肩膀。嘿,老赵,你怎么又睡着了——是冯逊的声音。我胡乱应了一句,车窗外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冯逊在旁边正拿着一本《语录》翻阅,头也不抬地说:老赵,你这人真不够意思,上车了就睡觉。也不害怕口水流到人家小姑娘肩膀上。他刚说完宋晚园就瞪了他一眼:油嘴滑舌,好的不学学坏的,哪有点青年人的样子。
嗐,宋晚园同志,你这话可就……他刚想反驳,同车的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看外面!我被这声动静吓清醒了,睁开眼睛,正对上对面那人的目光——那是个面色比其他人要苍白不少的青年人,眼睛狭长而深邃,眼尾向上挑起,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觉得眉宇间却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言。
他动了动嘴吐出一句话:世镜,你可知人生在世能有几个20年,你我能相遇至此,不过春秋大梦一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明明第一次见面,他却像认识了我很久似的。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喊: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说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句!我说话的语气有点冲,周围好几个知青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对面的年轻人只是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副细框眼镜戴上,既然你不认得我了,那就算了吧。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麻烦让让,我要走了。
奇怪的是,那个人说自己要走的时候,我反而感觉自己心里涌出了一股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借着这股劲儿一把拽住了那人的胳膊呵斥道:站住不许动!
宋晚园愣住了:赵世镜,你发什么疯啊?她不喊不要紧,这一喊反倒是让我想起来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我开口叫他:钊仕谏,你是钊仕谏对吧。六道沟林场的小钊,跟我当时在同一个地方。
2.林海
1968年冬,我的父亲经不住数次批斗的打击和屈辱上吊自尽,他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面子薄。而在那之前,我母亲的不告而别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在茶几上给我父亲留了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认识我父亲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现在,是她少有的能改正它的机会了。
父亲的丧事是叔父特地从乡下赶来南京处理的,我连守灵都没参与就被他送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说来也巧,火车上刚好有我熟悉的人。刚挤到火车上,我就看到了宋晚园那两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发辫,然后是她旁边坐着的瘦高个青年。那时我见到的就是钊仕谏,我原本以为晚园和他认识,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她告诉我,这是钊仕谏,她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和我差不多大,叫小钊就行。那时候钊仕谏看起来还像个正常人,而不是在林场里那样,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借助这个皮囊附在他身上。
我接过话头和钊仕谏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睛有些紧张地往没有人的一边转。见到宋晚园,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胡乱扯了个表情出来:你怎么在这儿?宋晚园撇嘴:我要去履行青年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老赵,怎么你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了?
你也姓钊?旁边的钊仕谏莫名其妙憋出一句这话来,倒是让我找着机会岔开刚刚让人为难的话题。不,这倒没有,我姓赵,叫赵世镜。你名字和我差不多?这倒是缘分。
他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单看面相,他确实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而是更加稚嫩。但我看他的眉眼间,总透露出一种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钊仕谏的嘴动了动:我听过你的,你是……他的声音被火车经过隧道时的呼啸声打断。我却感觉那双狭长而上挑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我不放。最后是晚园推了推我,她说世镜,别发愣了,火车到六道沟林场了。
当时我们在的六道沟林场还是老六道沟林场,在长白山附近。那地方挨近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多,早年间更有猎人说,自己曾经在深山打猎的时候看到过东北虎的脚印和在树上蹭痒留下来的皮毛。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如此近地深入森林生活,来的时候又恰好是冬天,傍晚的暮色压在黑黢黢的山上,心中更多的是忐忑不安。
知青们挤在一起,一说要住集体宿舍都提起了精神。我心里揣着事情,怎么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兴奋得起来。钊仕谏跟在我后面,踩在及膝深的雪里时却站得很稳,心里不免有些奇怪。怎么了?他看我时不时瞥他一眼,于是停下来问。我说没怎么,你是这儿的人?走雪地都不带喘的。
不是这儿的,我家在湖北宜昌那边,他的眼睛上挂满了雪,看样子冻得不轻。我学着带队的人走的,这样,你膝盖要屈一点,身子往前倾。他说着便示范道,样子有点像某种水鸟。我跟着他的样子走,轻松是轻松了不少,只是其他人时不时发笑的样子实在是让我脸红难堪。晚园更是笑得忍不住发抖,她说老赵,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只塘里的夜鹭。我停在原地,脸上分不清是冻得发红还是羞得发红,只能装作雪灌进了耳朵里。却不料这时脚下猛地一空,像是踩到了什么坑里,顿时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是遇到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小时候认识一位从东北来南京的朋友,对于东北为数不多的了解基本上都从那儿得来。其中自然也绕不开黄皮子,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有年我问他,有没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事,他这才跟我说起下面这个故事:山里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被猎人落下的捕兽夹子伤到,猎狐狸的还罢,猎熊的架子尤其可怕,据说能把成年人的腿夹断,他小叔就是这样落下的残疾。
那人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他小叔被捕熊夹子钳住小腿肚的经历描述得绘声绘色,天色如何昏暗,他小叔如何又冻又饿、精疲力尽……当时南京还是夏天,这个故事听得我不寒而栗,一连做了好几夜自己被夹子卡住动弹不得,只能用斧头断腿自救的噩梦。
眼下真发生在噩梦中的这种事了,我的腿却没有明显的痛感,脚底反而像是踩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的。带队的人一路走过来,往我脚踩进去的坑里一看,这才发笑道:亏你还是城里来的知青,人怎么这样傻,这是抓黄皮子的冰坑!
我正说什么冰坑,紧接着就被那人和钊仕谏拉了起来。低头一看,深坑里躺着几块生肉和一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带队的人把那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捞出来拎在手上,有血一路滴滴答答从它的尾巴尖上滴下来,落到地上就在雪上拓下一朵朵红梅。钊仕谏拉着我的胳膊一路往远走,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是觉得这人力道没轻没重的。就这样走了半晌,太阳落山才到林场的宿舍。里面地方不大,睡的地方是连排,我跟钊仕谏分到了一起,剩下几个就只有冯逊是认识的同学,其余人都是生面孔。
等放好行李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锅里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说不出来像什么我吃过的东西。嚼了两下又觉得恶心得要死,又不方便吐,硬是让它顺着脖颈的那根管子咽了下去。我问带队的那人:老乡,这是什么动物的肉?尝起来味道有点怪。
那人呸地一声吐出嘴里嚼的烟叶:这啊,黄皮子的肉,你白天不是刚踩到冰坑里嘛,那就是抓它们的东西了——别老乡老乡的叫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胡勇,实在不行你喊我虎子算了。他刚说完知青们就都笑了,只有我听见人们的笑中夹杂着钊仕谏呕吐出什么东西的反胃声。
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临到躺在林场宿舍的连排火炕上,我还觉得自己这一觉醒来,睁眼看见的是在南京的父亲母亲,而不是这一个个想让我觉得他们亲切的陌生人。钊仕谏就睡在我旁边,其余的知青都睡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在一片寂静中就变得格外明显。我酝酿了半晌,睡意始终却钻不进我的脑子里。正烦躁时,感觉旁边有人扯了扯我的被角——是钊仕谏。他说世镜,我想起来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一面。你是陈教授的儿子。
我顿时感觉刚刚的烦躁劲儿消失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仿佛被泼了盆冷水似的寒意。他想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保持住自己呼吸的平稳,生怕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他苍白的视线。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父亲吊死时垂下的那双脚正好掠过我的眼皮上方。
鸡叫了三声,我冷汗淋漓地醒来。外面还是黑的,我从炕上直起身子,正对上一位知青那双慌乱的眼睛,他说不好了,社里养的鸡被黄鼠狼叼走了。
3.黄貂
在六道沟林场的日子过得很快,或许其实时间的流逝没有加快,只是我们被隔离到了一个远离时间的地方罢了。我不善交际,因此常常被其他人排挤,好在晚园一直站在我身边替我打圆场,我也渐渐和她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如果她在那天没有告诉我有关钊仕谏的事情,我倒还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这倒不是说我怪她,即使没有她,我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情。我应该怪谁呢?怪我自己的选择吧。
那日劳动过后,知青们聚在一块儿唱歌烤火。我不喜欢凑热闹,但有些热闹我又不得不凑,更多的是人在屋檐下低头的困窘。我们那天是如何聊到钊仕谏身上的,具体已经无从考证了。晚园告诉我,他家原是苏州那边,祖辈靠买卖古书发了财,因此钊的父亲才有了那座老园子以及一书房的藏书。我问宋晚园,那后来呢。她白了我一眼:那东西还能弄哪去啊,就销毁了呗。我听人说,钊的父亲没拦住人,最后当着几个同志的面上吊了。他母亲也是。
她还没说几句就被旁边的人拍了拍,宋同志,到你了,给大家亮亮嗓子。晚园推托了几下就跑去那边唱歌了,留下我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火堆边一口口灌着烧刀子,酒让人浑身上下散发着晕眩的暖意,胃里像装了块滚烫的火炭。我正晕着呢,突然从余光里瞥见一个灰黄色的东西从其余人身后冲过去。
是黄仙。我被身边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钊仕谏。我问,你怎么知道那是黄皮子?他动了动嘴唇,是黄仙,祂让我叫祂黄仙。我一时紧张,又借着酒劲,听见他说这话条件反射似地抬手捂住他的嘴:你说什么呢你?这种事情……神神鬼鬼的。我望向四周,越看心里越觉得这附近的一棵棵白桦树像一双双盯着人的眼睛。钊把我的手打下来:我又没骗人,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吗?世镜,它是闻着血腥味儿来的,我爸妈上吊的那一夜,它跟着进了院子。它受了伤,想从我爸妈身上扯一块儿肉下来补补,但是我怎么能让它这么干?这是我爸妈啊。这时候它长嘴说话了,它说孩子,我当不成人了,不如你来替我吧。
钊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要把我的皮撕扯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后再吞食殆尽。
我害怕了,毫不保留地说,我当时差点因为他说话时的样子吓尿裤子。我说:仕谏,那东西不过是个临死的畜牲,你怕它干什么。他突然猛地把头转过来,我们家欠了祂东西——我们家欠了祂东西祂才会找上来的!都是我父亲的错!祂要我找一本书,一本叫《求仕录》的书……我哪里知道这回事,父亲早年的收藏都被一把火烧了。祂只是像人一样叹气……不,祂就是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塞在了黄鼠狼的皮子里!祂叫我的名字——说我要是拿不出来的话,就只能让我去替祂了。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那本书——世镜,世镜,你听我说,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家在之前是干古书研究的,求求你帮我找找这本书吧,求求你了——我想当人!我想当人,我不想一辈子被困在个野兽的皮囊里不得好死!
钊仕谏说到这里用手死死地扣住我的肩膀,他的指甲嵌到我的肉里,像只垂死挣扎的野兽。我透过他的眼睛,愈是想看出点什么东西却愈发看不透。我把按在肩膀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而钊却又变回了那个过度老成的青年,不管我再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人都是健忘的,但我不同,我常常希望我自己健忘。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成了个宋朝的读书人,和同行的书生在破庙里备考的时候从黄鼠狼的洞里掏出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封皮上写着三个字:求仕录。再后来就是我穿着一身红衣在洞房里,等用竹竿掀开盖头时却赫然发现新娘长着一颗黄貂的头,它用宋晚园的声音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我说我没欠你什么啊,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狞笑:好啊,没欠什么,我会帮你想起来你欠了什么。我的怀里被它硬塞了一个襁褓,朦胧之中,有人在我耳边念咒似的说着什么要我还债,低头朝襁褓看去,哪有婴儿!那里面裹着的,是一窝赤条条的黄鼠狼崽子。
我一连做了半个月的怪梦,每次都以我被那长着黄貂头人身子的东西讨债为结尾惊醒。后来我趁着几次送木材的机会跟那天带我们来林场的向导胡勇熟了,喝酒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梦到的这些怪事,谁知他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哈哈大笑,一连把自己呛到面红耳赤才停下来。我脸上挂不住:勇哥,我跟你说正事呢,哪有闲工夫和你开玩笑!胡勇停下来后只是拍我肩膀,小兄弟,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力再高强也是要靠着那一口活人气供它的。这几年破了四旧,别说是萨满神婆,还拜黄仙的人都没有了!没了活人给它进贡,仙家终究也是个畜生,畜生是变不成人的,只能用畜生脾气闹闹你这种体弱的人——来喝口,阳气太弱就喝,大补!
胡勇给我倒的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酿的,从我的嘴里到胃里,凡是酒液流过去的地方都火辣辣地疼。我忍着眼泪咳嗽了两声,跟胡勇说了句抱歉,我说勇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没什么事我先回,等哪天有空再上这儿和你聚。他往嘴里灌着酒,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清。
雪越下越大了,虽然天还完全没黑下来,却隐约有了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鹅毛大的雪片一糊在我的眼睛上,就跟挂了浆糊似的抹不下来。我是在走到半途才发现不对劲的,胡勇住的地方和集体宿舍有段距离,中间要路过片林子,以往三五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走了大概有十分钟,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风从脸上剜下来一块儿肉,连带着钻心的疼。我拿着背篓里的劈柴刀在树上砍了个标记出来——心想如果再走一圈还是这个结果,那就是真碰上东西来找茬儿了。
别砍了,赵家小子。冷不丁地,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道,一转头就看见钊仕谏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旧官服站在雪地里,款式像是宋朝那挂的。刚刚喝下去的酒劲儿上来了,壮不壮胆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心里渐起一股无名火,索性撕破脸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靠在原地跺脚取暖。我不太骂人,也是难得被逼急了,把平生听到过的各种脏字都往外面倒,甚至最后连在南京老家时的土话都拿出来了。我骂对面装神弄鬼个什么劲儿,是个什么东西就敢拿着我熟人的脸诓我。那东西笑了一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又凭什么断定你熟人长相不是随我呢——鄙人被小人做局害了那么多年,到现在终于是找到了。赵家小子,你们家祖宗欠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恍惚中,我踉跄着在雪地上朝他爬了过去,起来伸手揪住对方衣领后,手里捏着的却是只皮毛油光发亮的黄貂,它狠狠地在我虎口上咬了一下,血便滴在了地上厚厚的一片苍白之中。
4.旧书
老赵!老赵!你醒了,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听见宋晚园在我耳边聒噪,再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那两根黑亮的麻花辫。我想说话,张开嘴后出来的都是咳嗽声。她说你歇会儿吧,多大个人了去送个木头都能栽雪里。我像条死鱼一样喘了好一会儿气才吐出来完整的句子,我说钊仕谏人呢,你看见小钊了没?他人到底现在在哪?宋晚园诧异地看着我,接着再看向旁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钊仕谏跟从水里把我这条鱼捞起来的溺死鬼没区别,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我看见他眼眶下有几道血痕,就问这是怎么弄的。宋晚园给他使了个眼色,青年听话地走了。
到底怎么了,你们半天连话也不说,跟我打什么哑谜?我没朝宋晚园吼了几句就又开始咳嗽。她说老赵,是钊仕谏带你回来的,他说你去送柴火体力不支晕倒了。我说他一直跟你们在一起?她点了点头,对,吃晚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放下碗,二话不说就要往外跑——连件棉衣都不穿啊,幸好旁边人反应快给拉住了,不然怕是要冻死在外面。我说你别讲这些那些没用的,接着呢。她犹豫了,半晌才说话:他穿好衣服就跑了,比兔子还快,知青们都追不上——你别瞪人,怪害怕的……我们过去时,就看见他在雪地里刨,一边刨一边哭,把你从雪里刨出来后,他就……他就抱着你,我们把他拉开后他还咬我们,说你们就只会添乱,再晚来一会儿你就没气了。接着就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当场有人就扇了他一巴掌,一会儿回去了,这人还要写检讨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我被她的话震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的糨糊搅和一下就能贴春联。什么都没问她就躺回床上了。这一回的经历让我烧了三天,最后是村里的人带着我去了县城的医院看病,说来也怪,当天刚到就病好了。那大夫也高兴,把我又放回去了。回去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旁边的床是空的,连带着被子和炕上的褥子。冯逊见我来吓了一哆嗦,他说老赵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说你少跟我胡扯,旁边这人呢,走了?他脸拉下来,把怀里抱的东西往炕上一扔:没走,是疯了。
疯了?我站住脚,怎么疯的?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疯了就是疯了,拉去市里了。他又不能待到这儿,你管他啊?老赵。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他钊仕谏那天到底喊的是什么又没个理由,索性找了个借口跑了去干自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说我自己后悔了?不,我知道自己说了也是一样的结果,人微言轻,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赎罪。
我在六道河林场待了有近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咀嚼那些不知所以的书名、怪梦、黄貂和不明去向的钊仕谏。直到77年恢复高考的那一年……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泪流满面。我试着去找过钊仕谏,医院的职工也说他们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后来出院了,只是73年的时候医院搬迁过一回,病人登记册都丢了,他们也说不清楚那人出院后去了哪。我又找到当年和我一起的知青那儿,只有宋晚园告诉我,钊仕谏给我留了一句话:来日再见。后来她难产死了。而另一位,冯逊和人酒后起了口角,被用啤酒瓶子砸了脑袋,抢救无效去世了。其余人干脆不记得有钊仕谏这个人了,算是白问。
而关于那本古书的事情,说起来就复杂多了。高考后我去读了我父亲当年教的那个专业,只是地方不在南京——在广东,毕业后来也留在了学校里。我父亲还在世的朋友来找我时还感慨过,说是虎父无犬子,只有我知道,我还活在世上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要救他。刚开始找这本书的时候困难重重,破四旧时毁了不少古书和懂古书的人,可以说是百废待兴。
直到后来,我托关系从“内行”那儿认识了一个人——这里的内行指玄学行业。那人懂点算卦风水方面的,因为这个当年十根手指被人碾得粉碎。“内行”的人管他叫佘十指,也有舍得十根手指头才保住这身本事的意思在里面,他能赚钱其余人不眼红。佘十指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赵先生,上次见还是你父亲当年来找我做风水局的时候,当时我就跟他说了,这局早晚有一天会破,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现在能活着,不是因为局还没破,而是因为有人自愿替你赎罪消灾了。我手里的茶杯没拿稳,还是佘十指反应快拿手托住了。他接着讲,你要找的就是《求仕录》吧?说起来也可笑,这书就在你南京老家,你去那儿找找吧。我让他讲风水局的事情,他也只是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直到拍出200块钱才松口,说我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那个梦,父亲本来不信,结果真在祖父的遗物里翻出来了那本书。后来他找到佘十指,佘十指就替他做了个风水局——也就是找个和我可能同龄的孩子当替身,祸水东引。而他为什么会找到钊家,我就不清楚了。
5.骤雨
当天晚上我回单位请假,传达室的门卫叫住我,说有个人交代把这信给我。在回南京的火车上,我拆开信,里面是钊仕谏的笔迹:写的都是这些年他在湖北老家的生活,密密麻麻有四五页纸。他说世镜,我活不长了,如果有缘的话,明年在那里见吧。信封里裹着一张照片,我找人确认过了,是在三峡那边。
火车汽笛长鸣一声,到站了。那本从南京老宅的地基下挖出来的古书就在我的行李箱里,连同其他东西一起在里面晃。我抱着箱子,就像抱着我的第二条命。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和我一样头发花白,这些年过得生活有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些,与其说是我和他情谊深厚,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愧疚心理,我想告诉他,是我让他承受了这些无妄之灾,而现在,我可以赎罪了。在旅馆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和钊仕谏在长江边站着,他却突然不见了。于是我扒在栏杆上往下一边望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仕谏——钊仕谏——!传到下面听着却是:世镜,赵世镜,是我自己在喊自己,在给自己叫魂。而旁边,有个穿病号服的傻子在拍着手笑:啊呀,你真傻,我亲眼看他掉进江了。
我问傻子:你看那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穿衬衫,黑裤子?
傻子没有回答我。天地之间只有江水滔滔,像一场骤雨。
作者: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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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蝶站在浮岛的边缘,银发被骤雨打湿,紧贴在脸颊上。她的目光穿透雨幕,望向远方的山脉与森林,那里是规则尚未触及的地方。她的心中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那是对自由的渴望,也是对未知的恐惧。
“规则之外,是自由,也是危险。”她低声自语,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对她来说,规则是束缚,是枷锁,是她从小就不得不遵守的东西。规则让她无法完全融入人类社会,也让她无法回归龙族的世界。她被困在两个世界之间,既不属于这里,也不属于那里。
夏蝶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那是对自由的渴望。她渴望摆脱规则的束缚,去探索那些被遗忘的角落,去寻找那些被隐藏的真相。她渴望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然而,她也明白自由的代价。规则之外的世界充满了未知和危险,那里没有秩序,没有保护,只有无尽的挑战。她知道,一旦踏上那条路,就再也无法回头。
夏蝶的童年充满了对自由的向往。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龙族女性,父亲则是人类的冒险者。母亲总是告诉她:“我们是两个世界的桥梁,既不属于这里,也不属于那里。”但夏蝶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身份。她渴望探索,渴望自由,渴望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她的哥哥是一个顽皮的冒险者,总是带着她去探索未知的地方。他们一起在森林中奔跑,一起在河边捉鱼,一起在星空下许愿。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让夏蝶的心中种下了自由的种子。她渴望像哥哥一样,自由地探索这个世界,不受任何规则的束缚。
然而,母亲的去世让夏蝶的世界崩塌了。她失去了唯一的依靠,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希望。她开始用冷漠和强势筑起一层外壳,试图隐藏自己内心的脆弱。她告诉自己,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在这个世界中生存下去。
夏蝶站在雨中,银发被雨水打湿,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夏蝶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那是对自由的渴望。她渴望摆脱规则的束缚,去探索那些被遗忘的角落,去寻找那些被隐藏的真相。她渴望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然而,另一个声音也在她的脑海中回响——那是对规则的敬畏。规则是秩序,是保护,是她在这个世界中唯一的依靠。她知道,一旦踏上那条路,就再也无法回头。
夏蝶站在古老的遗迹入口,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坚定。她知道,这里就是规则的边界。一旦踏入这片遗迹,她将彻底摆脱规则的束缚,进入一个未知的世界。
“这里是我们与规则的最后交界。”夏蝶低声说道,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夏蝶深吸一口气,她的心中充满了矛盾和挣扎。她渴望自由,但又害怕未知。她渴望摆脱规则的束缚,但又害怕失去保护。她站在规则与自由的交界,面临着一生中最艰难的抉择。
最终,夏蝶迈出了那一步。她踏入遗迹的那一刻,仿佛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她的心中充满了希望,也充满了恐惧。她知道,这一步将改变她的一生。
当夏蝶从遗迹中走出时,雨已经停了。阳光洒在大地上,仿佛为这片土地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夏蝶站在阳光下,银发在微风中轻轻飘动。她的目光中带着一丝释然:“我们终于找到了真相。”她的目光望向远方。她知道,这场冒险只是开始,而规则之外的自由,才是他们真正的追求。
“规则之外,是自由,也是危险。”夏蝶低声说道,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坚定,“但只有在那里,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Vol.238 【骤雨】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笑语
我迷迷糊糊地想起来,小时候,SKE和我讲过一则还在编写中的,关于雨的寓言:一名罪犯在偷窃了昂贵的科技设备后,遭遇了一场大雨。他跑不快,又不舍得放弃偷窃成果,硬撑着要把设备抱回去。结果设备淋湿损坏,罪犯也没能跑走。她嫌故事太过单调,问我要不要再加一位能洞悉一切的雨神,来个三问三答。要是我当时赞成了该有多好。我需要全知全能的神,赐我这一语成谶的罪犯三次问天的机会。
我还有多少时间?
我会冻死在路上吗?
我们还有机会逃走吗?
SKE是个标准的合成人,和我其他同学一样,身材修长,比我高出大半个脑袋。我时常沮丧于不相同的外表,此刻的羞惭到了咬牙切齿的地步。瘦弱矮小的我还能背着她走多久?我的口腔发咸,打颤的肉体发出了最后的通牒。我能想象到,再过一小会儿,我们都会栽倒下去,寂寥地,永恒地融进地面的雪白里。
适当的疼痛能让我感知到我还活着,而酸痛,发麻,僵硬的混合物能让我活得迷离又鲜活。我的大脑像是穿过一层雪雾,冰霜扎进了皮层,我的回忆和感知都带了一层残忍的洁白。一路上我一直听到许多孩子的笑声,空荡地回响在我漫长的苦行里。我偶尔能辨认出一两个声音的主人,来自我记忆里年幼的旧友们,我们冰冷地重逢了,这倒能宽慰我。
“SKE?”我听到有一个古怪的声音叫唤我背上的朋友,过了一会儿,我才察觉到那奇怪的声音发自我的喉咙。我对自己陌生了。也许在好一段时间以前,我已站在了高高的地方,低头俯视那一只往前挪动的肉体。SKE答复了我,轻轻动了动搭在我左肩上的手,那是最滚烫的炉火,我踉跄地冲了两步,追逐火光,继续抓紧地走着。
出生开始,我没见过真正的雨,也不相信彻骨冰冷的地方能有一场大雨。在我以前打发时光的想象里,雨水一定比雪温暖,温柔。或许在永不下雪的地方,人们对雪的想象也是如此。当我察觉有温度的雨水从我的脖颈往下淌时,我从快要睡着的状态里拔出我的意识,清醒过来。
“SKE,下雨了……”我努力发声,嗓音没有在耳边回应我,于是我闭上嘴巴,阻挡冷风,在心里喃喃地把话说下去,“真是奇妙。也许我疯了,也许是天空疯了。SKE,还记得我们一起拆了清洁设备,说要造彩虹吗?水往上倒流,天花板被打湿,滴滴答答的,像是有看不见的云朵,把我们淋了个透。SKE,我的同窗,还记得那台蓝色的掘进机吗?你问我天空是像它这样蓝,还是像你的名字那样蓝。我当时没答上来,现在,你可以试着自己答了。我们能到有蓝天的地方去,只要我们再走上一点路,一点我不知道还要多久的路……我们要一起走啊,SKE?……”
我在心里一字一句地说着,一遍又一遍地念着SKE的名,雨点顺着我的呼唤,有节奏地滴在我的头发里,肩颈处,脊背上。我不由得相信,这场雨是由SKE呼唤来的,活泼的、敏锐的雨神,她知道我俩太冷了。她从一颗温暖的星球上唤了一场骤雨。作为寓言中的罪犯,我费心偷来的赃物虽然吱吱地冒起了电流,心却暖和起来。于是罪犯对雨神发誓,他以后不会再当罪犯了。SKE会喜欢这个版本的结局的,她还记得她编过的寓言故事吗?我之后要是跟她聊这些,她能想起来吗?我们也有好几年没说话了。
我走了很久,也有可能,我只走了一会儿,我的感知出了严重的问题。雨越下越大,浓稠的雨滴快将我的视线糊住。在黑色的浓浆盖住了我的眼,我好像看到了一只挥动的小手。我又听到孩子们的笑声,小手越伸越高,好像升到高高的云端,化成一朵小小的云。“再见,再见!”有人对我高兴地说,喜悦的声音凝结着悲伤,悲伤又从天边落下,融到我的身上。我很想看看那个人是谁,那朵云是谁,那么想,我向前冲去。我肩上的重压消失了,视线彻底被黑色糊住,什么都看不见了。
得到安置的我可以向过去的我保证,再过一觉我就能知晓是谁落下了这场告别之雨。照顾我的人怎么也擦不净我脸上黑色的血水。SKE和我同样留恋着我们最后的联结,她流动的生命之血化成了一场温暖的骤雨。我想,她用给予我新生的方式向我证明,她已原谅了我。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这天下午是个阴天,在他们头顶聚集的积雨云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伦纳德出了校门就不再和阿尔伯特同路了,他要去的地方在拉姆里斯农场,一个要坐到巴士终点站的地方。巴士过了差不多有十分钟才到站,在此之前他坐在长椅上,把一本厚厚的书摊在大腿上看,却只是感觉文字从眼前流过,怎么也看不进去。巴士缓缓靠站时他把书夹在腋下,上了车,然后往书包里伸手进去,摸角落里的硬币。司机没等他,径直发动了车。伦纳德手里的硬币也滚到地上,掉进座位底下漆黑的阴影里,和烟头纸巾团和饮料罐待在一起。但他没空管这些,而是用力抓住旁边的扶手,与此同时身体往后甩去,那本夹在腋下的书也重重砸在地板上。
等车开稳以后伦纳德才找好位置坐下,把书包放在座位上,再弯腰把掉在地上的书捡回来。书页朝地的那一页已经折了,蹭了点灰尘。他把同样掉在地上的书签夹回去,又把手臂塞进座位底下,摸索一番之后掏出了两枚硬币。他一时没想起来自己掉了一枚还是两枚,就这样把钱递给了售票员,然后不声不响地回到位子上坐下。车里的光线很暗,看不清书上的字,他只好把书合上,抚摸着粗糙的封皮。
巴士停靠了三站,然后路灯亮了起来,橙色的灯光下,电线杆、楼房和树木的阴影不断掠过他的脸,然后又逐渐远去。伦纳德眯起眼睛,他不是故意要这么做的,只是不自觉地犯困,他有点太累了。巴士每次进站都会下去一些人,再上来一些人作为补偿,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然后从某个站点开始就没有人再上过车了,他没有去留意,只是抱着那本厚厚的书。伦纳德下车的时候他是车里唯一的乘客,车厢里亮着苍白的灯,刚好能让他看清封面上的字。他把书塞回包里,背着它走了一段路,在公路尽头立着拉姆里斯农场的招牌,掉漆严重,缝隙里积攒着绿色的苔藓。他不记得上次走的时候招牌是这个样子的,好像下一秒就会掉下来。
农场里面是有路灯的,沿着挂着招牌的大门,在石砖路两旁往前延伸,有几盏灯坏了,制造出一片小范围的黑暗。还有几盏正在闪烁着,以他无法接受的频率。伦纳德走过招牌,踏上石板路,气味的分界线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腐败,发霉的味道。他感觉自己好像被打湿了,进入某个无形的深层水域,但还没有深到能让他浮起来,只有混沌。前路漫漫,被路灯照亮的区域已经腐坏了,没有一点庄稼和牧草生长的迹象,有的只是掩藏在草丛里的蘑菇,白的,红的,边缘晕染出一圈彩色的光晕。他蹲下去,扒开路边发霉的草丛,一簇蘑菇就这样暴露在灯光下。最大的那个有着雪白的伞盖,其他小的就簇拥着它生长,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颗粒四处飞舞,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农舍就在路灯照亮的前路尽头,他管这个地方叫做家,尽管现在他有点拿不定主意。伦纳德拍掉身上可能存在的灰尘,站起身来,重新打量起他的家来,说实话,这个家有些陌生,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所以他说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首先是变色的外墙,白色的石灰起泡,剥落了,露出被掩盖的水泥,或许还有水泥后面的木头支柱。而仍然依附在墙面上的石灰也泛着隐约的绿色和黑色,死气沉沉的。屋顶上的瓦片脱落了一些,不再光亮了,从窗户透出的灯光有些模糊,可能是因为窗玻璃上有着太多灰尘,他同样看不见窗户后面有什么。是否有人站在窗后盯着他看?还是他们拉上了窗帘,对农场的夜晚不闻不问?
除此以外的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中,伦纳德快速跑过没被照亮的那一段路,奇迹般没有被绊倒,也没有被黑暗拖进地下。背包里那本书随着他的步伐而晃动,直到它终于沉沉地坠下去的时候,伦纳德.拉姆里斯已经站在了自己家的面前。他下意识去敲门,然后意识到钥匙就在包里放着,反手去掏的时候他在包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抓住一个金属做的小物件,放在灯下仔细看了看,那确实是一把钥匙,只是沾上些许铜锈,散发出尖锐的味道,他察觉到自己指甲的缝隙,发现里面也沾上了青绿色的金属污渍。把钥匙插进如今略微生锈的锁孔里并转动它有些费劲,但他还是做到了。大门后面亮着昏暗的光,他认出这是自己家的客厅,他在这里面生活了十六年,然后在十七岁那年搬到高中的宿舍里。
灯光是淡黄色的,像橱柜最底下翻出来的老照片。伦纳德没有脱鞋,因为地上也满是灰尘,相比起来还是他的袜子更干净一些。他合上门,把外面的世界隔绝在外,然后家人的声音开始渐渐浮现,他听见妹妹劳拉下楼的声音,不轻不重的,每一步都落在正确的位置上,他忍不住去想劳拉从楼梯上跌下来的样子......但她没有,只是穿着一条睡裙出现在他面前,看上去想说什么,总归得说点什么吧,要不然还能算是一家人吗?
劳拉局促地看着他,她今年十四岁,马上就要十五岁了,长到了伦纳德肩膀那么高,他看见劳拉的嘴唇动了动,但没听清她在说什么,窗外的雨声太大了,他来的时候没发现外面在下雨,但如今雨声却嘈杂得让他无法忍受。窗帘拉着,他不知道外面是否真的在下雨,只发现自己浑身都被打湿了,水滴顺着头发流过他的脸颊,又滑进领口深处。
“劳拉。”他试探着开口,“你又长高了。”
“你上次回来是什么时候?欢迎回家,伦纳德。”
毫无新意的对话,他确信劳拉也是这么想的,当血缘关系越缠越紧的时候,说话就成为了一种义务。他把书包放下,就放在沙发上,坐垫上的皮革破了个洞,露出里面泛着灰色的海绵。海绵原本是这个颜色的吗?他在沙发上坐下,劳拉站着没有动,盯着角落看。
耳边的雨还在下,下得更大了,仿佛要冲刷掉他的意识。于是他从沙发上坐起来,低声问他妹妹,那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发生什么事了,你得和我说说。你在做梦吗?还是我在做梦?”
“妈妈出门去了,她在另一边的村子里过夜,为了谈妥赔偿金的事。扎克在他的房间里,一整个下午他都没有出来。”
“爸爸呢?爸爸还在家吗?”
“你讲话真有意思,伦纳德,我们没有爸爸。他早就死了,埋在苹果树下。”
“劳拉,是我......疯了吗?”
劳拉摇摇头,没有再理会他,而是爬上另一侧的沙发,侧躺在上面,看起了电视。她的金发杂乱地垂下来,有几根掉在地上,反射着昏暗的灯光。电视里播放着综艺节目,画面很杂乱,伴随着电流声,这时电视里的嘉宾和观众一起爆发出一声大笑,被恶劣的信号卡成一段一段的,他记得自己上次回来时还不是这样的,或许该送去修修了。伦纳德转而看向紧闭的窗帘,印花的布料已经泛黄,长出了点点霉斑,几乎成了上面另一种花色。雨还在窗外下着,他不想去拉开窗帘确认,或者说是不能,他已经被打湿了,重得像一条吸水的被子,只能希望身下的沙发把身上多余的水分吸干。
拉姆里斯说他不想回到这个家,他只是盯着潮湿的天花板,从天花板上落下来一滴水,滴入他睁开的蓝眼睛,从眼角流下来。他揉了揉眼睛,费力地在沙发上挣扎着起身,也不管劳拉看他的样子是不是在看一个精神病人,衣服紧贴身体的感觉很冷,还有些粘稠。他什么都没拿就上了楼梯,在身后留下一条水渍,楼梯走上去嘎吱作响,在轻微摇晃,或者只是他的错觉。
他攀着扶手一步一步往上走,二楼有他的旧房间,或许还保留着他离开前的样子,看完的书还摆在架子上,冬天里的厚衣服应该也挂在衣柜里。房间没有锁,一道烤漆的木门拦在他和他要回去的地方之间,他按下门把手,感觉到明显的阻力,内部显然是生锈了。顿时他心中萌生出一种不安,但他还是继续往下按了按,然后推开门。
房间里的霉味比走廊里重了一些,或许还有湿润的木头味道。除此之外看上去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区别,或许天花板的角落结了点蛛网,桌面上积攒了一层灰尘。但他还是心怀着那种隐隐的不安把整间卧室翻找了一遍,最后伦纳德站在床前,掀开了被子。床单和被子内侧基本上是发黑的,当他掀开被子时,两者之间紧密结合的菌丝也随之分开,他甚至可以在这一团黑色、绿色和白色交错的东西里看见伞柄细长,聚集在一起的蘑菇趴在床单上。伦纳德手里还攥着被子的一角,忍着恶心去看那些细小的蘑菇,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好像皮肤之下打了一块钢板,强迫他站着。而就在这时,雨滴从天花板上掉落在他的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