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石中火这个题不知道切没切到,我的切题是在于这场的转折都是如暗室中一瞬间的火花一样,一瞬而过
免责:随意
前篇: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3152/
后篇:以后再修改
【红衣主教和查理分列两侧暗室上,红衣主教写信,查理展开案上信封。】
查理 教会果然想要趁机分一笔羹,但好在教会内部也算不上铁板一块,我虽不一定比得上我父雄才,但我承位顺利,国内形势又安稳,父亲实在是给我留下了太好的局面,我如何不能独立完成这一切?
红衣主教 教宗看不清这个国家目前的形势,现在已经不是二十年前,辰陛下虽然执政时间并不长,但国家安稳,国内上下一心,他又有意削减教会权力,若非时间太短,哪轮得到我们现在?即使是这样,被收走的权力也不可能一下就全拿回来,教宗已经老了,他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同皇帝沟通这种事,只能是我们这群同样有野心的人才能做的。查理陛下,我已经将我的真诚献给您,希望能得到您的真诚。
查理 父亲曾经教导过我,无论是哪个时代,皇室和教会之间总在虚与委蛇,皇权想要压倒教权,教权又想掌控皇权。如今我初继位,父亲之前同教会的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交易都会变动,重新由我来制定规则,这多叫人不安?这多叫人兴奋!
我将打开这些来自教会的信件,在权力的博弈中实战我接手这个国家的第一课,父亲,我自然会惶恐我不如你,但你已经死去,接下来将由我掌握这个国家,引导它往前。
(查理神色激昂,红衣主教静默祈祷,辰和法克纳尔上。)
法克纳尔 卢西恩阁下,家族此次委您以大任,实是好事,为何您却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辰 法克纳尔,我不过是家族弃子,正是因为之前不受重视,而今才会被推出来。
(低声)不过这正是我所要,我并不在乎躯壳的未来,我本就是已死之人,又何来在意短暂重温生者的荣辱?教会此番携手众多贵族,准备压迫皇室,以达成他们十二年前就想要做的事情,可我当时都不曾真正低下头来,而今又怎会叫他们得逞?
(对法克纳尔)但你说的也不错,对我们这样不受重视的人而言,把握好此次的机会,也是可以将自身价值展现给家族的最好办法。我们该归队了,我们在这里。
(贵族众和教会众分列两侧上,众皆微笑,辰和法克纳尔走入贵族众之中)
贵族众 贵族永远存在,我们的家族为我们背书,在帝国的历史中永恒不变,皇帝、教会,同谁沟通都一样,谁给我们最大的利益我们就跟随谁。
教会众 愿女神保佑你们所有人,我们是女神的代言人,对权力并不在意,只是教会的尊严绝对不容许他人小觑。跟随女神的统治,跟随我们的教导,女神将引导这个国度,引导世界走向光明!
大主教 (面向教会众)先王不敬,当然也就不受女神之庇护,才落得中年而亡的地步;而今新王羽翼未丰,正是教导他最好的时间,女神荣光将重新照耀向这个国度的领导者。
此番同诸位联系,不过是女神的仁慈,那些皇家收拢的权力,于神明而言并无他用,我等不过是女神忠诚的仆人,又如何需要这些无用之物呢?女神会赐予虔诚者富足,只要尔等信爱祂。
(贵族众讨论,辰站在贵族众之间参与讨论,不久声息渐小,有领头者向大主教走去,辰站在他身后)
领头贵族 我等所需可谓一拍即合,本就没有太多需要犹豫的,而今众口一处,自然要请我们新的皇帝陛下参与这场宴会才好
辰 (站出来面向贵族众)我等贵族同教会不过是利益之交,而今走到一处,必不可忘记拿到属于我们的报酬(对领头贵族)设教区自然没什么不妥之处,但之前从未有过贵族缴纳教费的道理吧?
(贵族众哗然,同教会众对峙,场面紧张,杜维从热烈的气氛中跃出,姿态轻佻)
杜维 皇帝陛下倒是一语中的,接下来你待如何?
辰 破坏贵族和教会的联盟自然不可能,利益虽不可靠,却牢不可破,我只需要埋下分裂的种子——虽然它本就必将分裂,就已经足够让我推动局面了。
辰 (对贵族众)教会口称神谕,却从未放下过毫厘,今我等本有相同方向,都会被暗中设下陷阱,他们算计的当然不止帝王手中的权力,就连属于我们的富足也要恬不知耻地伸出手来,合作固然是眼下最为重要之事,可我们真能这样轻松地将自己的头颅牵引进绳索之中,成为任人宰割的猛兽吗?诸位公侯几人能接受这样的侮辱?
(贵族众讨论,声势浩大,教会众隐入暗处,毫无声息,只留大主教面对贵族众)
贵族众 (唱)人生在世,一切选择,火中取栗,我等为何?不过如此,荣耀也好,富贵也罢,唯有自我,不可剥夺。
领头贵族 (对大主教)大主教,我等合作之事,需得更细一步地研究才好了,虽知时不我待,可信任一事总是如此,荣光不灭,愿女神保佑您。
大主教 愿女神保佑您。
(大主教下,贵族众和辰下,杜维重上)
杜维 真是漂亮的一招,可你早已不是真正的皇帝陛下,那些你不知道的地方,你的儿子才准备了真正的惊喜给你,你可有面对它的准备?我多期望看到那样失败的你啊,该多有趣?
(灯忽灭,杜维下)
作者:贩卖机
备注:_(:3」∠)_这个月最后一天新建文档开始现编好极限。过年过的失去了脑子而且。关键词真的好难写啊!
_(:3」∠)_甚至这个月连流畅都没有。理论上来说其实应该接着上个月的背景写写那位K君和他店里一个总想把自己卖出去的旧匣子的故事的吧。但是差不多下午才有这个想法。来不及编了就这样吧。
_(:3」∠)_这个搭了多少关键词我也不知道。这个月的关键词好难。好想写点年初日记。
_(:3」∠)_其实确实还有个几百字废掉的完全是个人意识流呕吐物产出的屁话杂记的产出。但。年初总结和个人感想不配叠一千五百字交作业。就算了吧。
_(:3」∠)_我再也不死线蹦迪了(下次还蹦)
_(:3」∠)_好像上个月也是这么说的(是这么说的)
评论要求:笑语
“我必须得拿到这张桌子!”对面的人迫切的再一次向我提出他的需求。
我低头看了看他双手抓着不肯松开的,已有二十年工龄的量产旧三合板条案,叹一口气。
“不好意思啊客人,这桌子不卖。”脑子里想的自然是:“他有病吧。”
顺带一提,这是本月第五个走进店里来买我压根没想着卖的物件的人,而这个月的第一周才刚过半。
为什么啊——
等等,我好像知道为什么。
这话还得从上上个月底说起了。那一阵我的日子过的相当的不顺心,前两天才在厕所手一滑把上一个手机掉进马桶,接着就莫名其妙的跌了一跤摔坏了新的手机,前脚感冒刚好后脚就扭伤脚踝,时运简直是差到了极点。而那个月我的二手物品店的营业额是零。
正当我推着瘪胎的电瓶车一路寻找修车摊的时候,发现了那个“东西”。
那小东西正趴在绿化带里的一块塑料板上,我认得那个板子,那个是修车铺的招牌。
倒霉至极。
“唉。”并非出自我口,附近传来一声清晰的叹气。我四下寻找,却最终发现叹息声来自于脚下这个蜷在塑料板上的小东西。我大概认得那是只狐狸。
但是……狐狸会叹气吗?我不知道。
“唉。”于是我跟着也叹了口气。小狐狸疑惑地看着我。
“叔叔,请问……”狐狸发出了七八岁小孩子的声音。意外的是,我对此毫不感到意外。既然它能叹气,那么会说话也是理所当然。
“云上花园怎么走?”如果没听错的话,那是我家隔壁小区的名字,房价还挺贵。
叔叔?我倒也还没老到要被叫叔叔的年纪吧。带着股子不服老的劲,我蹲下跟他掰扯起来。
十十分钟后,我终于了解事件原委。这位跟随父母刚搬到这个城市没多久的妖怪小朋友,趁着家长不在偷喝了柜子里的洋酒,之后又溜出去玩,没想到喝醉跑的有些远,醒酒之后找不回家里去了。顺带一提,这还是在闻到这孩子嘴里的酒味后他才告诉我的。
“特别难喝。”小狐狸对酒做出如上评价。
趁我正在考虑如何把他送回家这当口,小狐狸左右张望了一下,在我面前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这倒也不错,省的我拎着他后脖颈子往车筐里一塞,被路人当成伤害野生动物正义逮捕。
说起来,我是不是该害怕来着?
算了,管他呢。我丢给小狐狸两块口香糖,薄荷味的。省的他嘴里残留的酒味被家长闻到,到时候免不了一顿打。
“你有什么愿望吗?”在我推着破电瓶转头要往对面小区走之前,小狐狸叫住了我。“为了谢谢你送我回家,我要帮你实现一个愿望。”小狐狸摆出一副老到的架势,像是从哪个动画片里学来的。
我想要钱。
“……我想把店里的东西卖到需要它们的人的手上。”我斟酌了一下词句,好让我这话听起来不是那么的富含无趣的中年人的气息。
小狐狸“嗯嗯”的点着头,一副听懂了但又完全没听懂的样子,向我要去了店铺的地址。
我本来以为,那小孩至多是带几个跟他差不多大的朋友来我店里“碰瓷”,或是搞些什么“路过的人都进店看看”的小把戏。但现在这种情况……说真的,再这样下去,我真怕事后回过神来的这些客人,把我的店给拆掉。说不定还会被报警有人用迷魂药诈骗。
可我又确实的想要钱。
就在我还在犹豫的时候,第六七八九十位客人也已经带着奇奇怪怪的东西离开了。
现在来到店里的是第十一个客人。而这次被看上的,是打我奶奶年轻时候就嵌在墙里,已经半个多世纪没打开过的破窗框。
眼看着他一张张的往桌子上拍百元大钞,我背上的汗也是跟着越来越多。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匆匆收拾东西,关店锁门。去隔壁小区门口蹲守。
连续蹲了三天,我才看到那个变成小男孩的狐狸背着个书包慢吞吞的往小区门口走。
冲上去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一直没问过小狐狸的名字。
“你!站住!”
“?!”小狐狸被我吓得缩了一下。又想了一会才记起来我是谁。“叔叔,上次谢谢你送我回家,不过我偷喝酒的事情还是被我妈发现了,她盯了我快一个月呢。我这个星期才有空怎么样?店里的东西,都卖个需要的人了吧。”
我把他拉到一边,详细地讲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小狐狸一脸得意的听着。我则是越讲越急。
“我可求求你了,收了神通吧。”我恨不得抱着小狐狸的大腿哭。
“叔叔你小声点,别让我妈听见。”小狐狸急的跺脚,“不然她知道了又该骂我了。”
“好好好。你先把法撤了。”
小狐狸不解“可是叔叔你不是想把东西卖出去吗?”
“我不想!不是,我想!也不对……”我费了老鼻子劲,才给这狐狸小孩解释清楚。
“好吧。”小狐狸带着一脸“大人怎么都这么麻烦”的表情看我。“反正那瓶香水的效果也差不多该结束了。”香水?算了,我不打算细问,反正大概也是他们妖怪的一些小把戏吧,说不定又是这小孩偷偷拿家里的。
“叔叔你可千万别让我妈知道。”猜对了。
一天之后,第十七位客人扛着一块烂木板走出门去,在马路中央突然停下来。
我为什么要……买这玩意来着?
他思考了十几秒,迅速冲回店里,把木板往我柜台上一扔,眼神比他买下木板时还要恳切。
“老板,现在退货还来得及吗?”
我本来是想说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的。但想了想店铺这几日的声誉——
于是我两手叉腰,大声地说“来得及!”
作者:五十步
评论:随意
说来好笑,他小时候从没好好看过云。
中年人举着手机站在石拱桥上,面朝西边。这个时候,阳光失去了锐角,变得性情温和,落霞出落得愈发瑰丽,让人移不开眼睛。
“老是拍天空,没意思。”小女孩一边抱怨,一边自顾自地跑下石拱桥,拐了个弯,被小树丛挡去大半身影。
远处的河面逐渐泛起金色,风送来水气的味道。河边的石栏杆上立着一只夜鹭,原本缩着脖子一动不动,忽然就舒展开翅膀,扇两下,起飞,低低划过河面,又盘旋着降落,立到对面的小泥滩上去了。
中年人沿着小女孩的路线,走到河岸边。
“看!”小女孩从一棵大柳树后面转出来,举起右手,摊开掌心,骄傲地向中年人展示一个小小的知了壳。半透明的壳还保持着向上攀爬的模样,背上裂着一道缝,脆弱得仿佛随时会碎掉。
阳光洒在女孩脸上,红扑扑汗津津的脸在发光。
“这个好玩。让我想起了云朵画师……”中年人看着小女孩,故意卖个关子。
“咦,你又要讲故事了……”小女孩蹲下来,清点起战利品——一个知了壳、两三个种荚、几颗小石头,都摆在地上。
“首先,云朵画师们胖胖的,是你从没见过的大胖子,每个都是。”中年人说。
“哈哈!怎么会都是胖子?”小女孩笑了。
“因为胖,才能像云一样飘在天上。你见过很瘦很瘦的云吗?”
“很瘦很瘦的云?有的,有的,见过的。”
“嗯,是不是被风一吹就散了,不见了?”中年人眼睛亮闪闪的,有点得意,“所以云朵画师都是胖子,比鲸鱼还要胖的胖子,飘在天上才不会被吹散。”
“是这么回事啊。那云朵画师是在天上画画的吗?”
“是画画的,有时会看到一些特别美丽的云朵,那就是他们画出来的。”
如果你能亲眼看见就好了。美丽的云朵由更加美丽的生物创造。这世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可多了,如果你足够小,如果你足够老……中年人心想。
“可是,可是……他们在哪儿呢?我怎么从没见过?”小女孩追问道。
“在上海这里确实不常见,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即使在我们的老家,云朵画师也不是经常能看到的——因为他们啊,几乎是透明的。”
“切,没意思,反正看不到!我看你是编不下去了吧?”小女孩撇了撇嘴,“就跟上次那个成仙的故事一样。”
“别急嘛,基本上没有,但我还是找到了一个。就是现在,看那边……”中年人指向落霞的方向。
就是现在,就是现在……
金红色的落霞几乎在一刹那间变了颜色,那是一种梦幻般的色彩,也许有人会把它说成是紫罗兰色。但因为你有着如我一样的眼睛,便一定能看到那无论多贵的相机也无法捕捉的色彩……
小女孩仰着头,眼睛紧紧地盯着远处,一语不发,就这么过了许久。
色彩最终还是消散了,云朵恢复成了金红色。
中年人看了看手机,这次的时间大约是两分半钟。
“看到了吗?”他问小女孩。
“看到了,真美。可是,可是……”小女孩忽然间不知说什么好。
我懂的,我懂的。美丽,但悲哀。
因为云朵画师不再歌唱。
他们只在快乐时歌唱,曾经,在故乡,他们几乎没有不快乐的时候……所以天空中总是回荡着忽远忽近、若有若无的旋律。
“云朵画师是人吗?”小女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那可不是。他们,怎么说呢……整个一生有点像知了。”中年人思考着,缓缓说道,“老家的海里有一种大鱼,长得像鲸鱼,名叫鲲。鲲到了年纪会变化成云朵画师,还是长得像鲸鱼,只是比小时候更胖更大,也就更轻,轻过空气,飞到天上,只留下自己的壳。”
“咦?就跟知了壳一样吗?为什么我们从没见过?”
“因为这个壳啊,会被海里的小鱼小虾吃掉呢……有时壳会沉入海底,被慢慢吃掉,有时还来不及沉下去就被吃啦。”
“如果长得像鲸鱼,那他们怎么画画啊?”
“有时,他们会用气孔或者嘴巴喷出色彩,有时,他们会用又粗又短的鳍去推动云彩,组成更美的形状……但他们很懒,更多的时候就呆着一动不动呢,就看着云朵自己变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天色更暗了,小女孩恢复了生气,她从南天竹上薅下一把小红果子,瞄准泥滩上的小螃蟹们逐一发射“子弹”。
因为小时候从没好好看过云,所以很多细节中年人都记不清了。但有那么一个画面总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铅灰色的天空中,半透明的云朵画师们逐渐显露身形,像鲸,像云,他们无声地坠入泥泞而污浊的大地,一个接一个。
故乡回不去了。中年人也再没见过云朵画师。
他想:再过几年,或许几个月,她就会失去对知了壳、小螃蟹和云朵画师的兴趣。
又或许,终有一日,她会好好去看云。
无论怎样,她不会有回不去的故乡。
那么,说真的,云朵画师在何处落下?也许是一颗有着粘稠厚重大气的异星,也许就在上海隔壁的某个小城。谁知道呢?
这篇的同系列作品:
《故土难离》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5178/
《登仙!登仙!》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9089/
今天我想回顾一位英雄的故事。在各类文艺作品和影视剧里,我们经常能结识到带有英雄标签的许多形形色色的角色,他们有的老成稳重,有的粗中有细,有的极富幽默感。而这位角色并非天生英雄,但极具正义感,同时有着个人色彩浓重的冷幽默。从第一天上班就遭遇生化危机的菜鸟警察,到反生物恐怖组织的资深特工,里昂已经成为了广大玩家心目中的一个不可替代的符号。
21岁那年刚毕业的里昂去浣熊市警察局赴任,只是他并不知道迎接他的不是同事们举行的欢迎会,而是丧尸的撕咬。
浣熊市里丧尸在路边游荡,城市已经失控,幸存者寥寥无几。他从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到隐隐担心是否还有能取得联系的人。进入警察局,他尝试着救援一名呼救的同事,但失败了,这名警察未能逃出浣熊市,但临死之前传递出了逃脱的线索。在被丧尸扑倒的生死关头,马文·伯拉纳,浣熊市警察局的警长,将他救起,并给了他唯一的一把匕首防身。马文早已受伤,未能逃出警局。
“如果你看见那东西,不论他是否穿着制服……都不能犹豫。”
射杀昔日同僚变成的怪物,可能并不那么容易做好心理准备吧。
进入警察局西侧办公室,一切都静悄悄的,昏暗的灯光,熟睡在墙角以及办公桌边的“同事们”。他们还贴心的为里昂准备了派对,手电筒光的照射下,天花板处悬挂的“Welcome Leon”横幅闪闪发光。
菜鸟警察的第一个任务,是打开用同事们名字的首字母作为密码的小锁。在任务书的背面,还有人用潦草的字迹留了一句话,上面沾着血迹。
“很高兴你不在这里,菜鸟。”
经历几番波折,里昂和克莱尔一起,救出了体内携带G病毒残体的女孩雪莉,三人逃出浣熊市,但大多数的人,并没有那么幸运。那个晚上,整个浣熊市被夷为平地。
“身为警察的我,在那天死了。”
“我真的想忘了那个夜晚,那份痛苦……哪怕一秒也好。”
说这话的时候,是里昂在西班牙执行任务的途中,去营救被绑架的总统女儿。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在他的心里,还有解不开的结。
在这趟旅途中,里昂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与一个熟人重逢,但随后与这两人都永久的离别了。
路易斯,前保护伞公司研究员,曾帮助制造出了可怕的生物武器。保护伞倒台后,他回到故乡,继续研究普拉卡寄生虫,起初他可能只当这是一份工作,当路易斯意识到自己又一次成为了恶魔的帮凶时,他内心的良知被唤醒了。他决定弥补这一切,尽管这意味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风趣幽默、玩世不恭,剧情里不止一次地称呼里昂为“桑丘”。“桑丘·潘沙”,堂吉诃德的忠实侍从。每当这时候,里昂会说。
“你叫谁‘桑丘’?”
熟人克劳萨不再是搭档或教官,而是里昂必须亲手击败的强大对手。为了完成任务并获取力量,他主动让普拉卡寄生虫改造自己的身体。
被击败后,克劳萨要求里昂用匕首结束自己的生命。
“你的表现合格了,这是你的奖章。”
一路走来,里昂的行动也许能够取得胜利,但不可否认,在这过程里,他也在不断的失去。
每个角色都会有某个核心信念,我有时会思考里昂的核心设定到底是什么。这问题也许并不难,我想大概还是他身上始终如一的正义感和可贵的善意吧,尽管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他并未变得麻木不仁。
“就是为了帮助像他们这样的人……我才会成为警察。”
但即使是这样一个人,有时也会怀疑自己是否还在坚持初心。但好在有人能在这时候告诉他,你只是以为你变了,其实你一点没变。
除此之外,矫健敏捷、技巧华丽。但在游戏过程里我们或多或少总会有时候被丧尸抓咬到。说来惭愧,在生化危机系列当中我个人使用次数最多的,可能还是道具“药草”——生化危机系列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经典元素,是贯穿系列的标志性道具,陪伴了无数玩家的求生之旅,每当人物处于残血并陷入危险状况时,打开背包,取出保存已久的药草或其混合物,就能化险为夷。
为什么里昂被丧尸咬到了但是没有变异?得到的解释是在官方的设定里主角们都是无伤通关的吧,之类的。这样看来里昂的确有着惊人的身体素质,经验丰富,在无数次的危机当中总能挺身而出,力挽狂澜。
但我想说的是,英雄也是人,尽管常常被人们神化,但他毕竟也是一个人,有能够做到的事情,当然也会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英雄总是能胜利吗?
当然也会失败。只是大多时候我们总是对价值观有着这样的期待,正义战胜邪恶,认真胜过懒散,谦虚胜过骄傲,而英雄往往有着前者类似的品质。古龙在创作时显然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不止一次。《武林外史》中主角沈浪也曾被快活王所擒,但对于失败他却十分坦然。
“无论任何人都有失败的时候,只要他们胜利时莫要太过得意,纵然失败一次,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更有趣的,则是楚留香传奇系列的设定。我们再退一步,不是“只能胜利”,而是“没有败过”。香帅的“人设”是“不败”,就很好理解,他没有败过,但是看过全系列之后你能感觉到得到,作者其实玩了一个文字游戏,通过“不败”的噱头吸引读者,但在实际故事情节里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楚留香和名满天下的剑客薛衣人的比试,楚留香只躲避,而不正面抗衡对方的剑招,在比试中不求胜,但求不败。这样就是香帅不败,便是胜了,薛衣人不胜,便是败了,虽说一定程度上有失公正,但双方都接受这样的条件,倒也说得过去。再比如《新月传奇》一部,楚留香决定刺杀海上枭雄史天王,但在见到史天王的七个身外化身之后,自觉无法成功刺杀,就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次是真的失败了。但他最后还是没有败,败的是史天王。这里我想说的是,尽管有的时候也许连你自己都会觉得你已经失败了,但是在你完全没有注意到的角落,可能命运的齿轮已经在悄悄转动了。那这种也算不败吗?当然算,人的意志当然会有死角,并不是全知全能,就算是英雄也会有他们看不到的地方。
这里其实还有很多例子可以讨论,比如当年人气角色五条悟的下线(不详细介绍了)。那时候我并没有完整看过这部作品(当然现在也没有),听一个朋友向我解释了这个情节在漫画里的实际情况后,一开始还觉得这个情节设置蛮有意思,一个战力天花板被反派打败了,反而会觉得作者在试图让这个角色向“人”的方向发展,而不是战无不胜的神。
英雄并不是不能失败,相反,失败后重新站起来,往往更让人印象深刻。
当然,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之前伏黑甚尔那里已经整过类似的活儿了,整段垮掉。
下一个问题,英雄们会死亡吗?
当然也会死亡。其实当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要死亡的时候,往往很快就能接受这个结局,这个时候对于死亡的接受度往往是很高的,当然这是在这一过程不可逆的情况下,比如从高空中坠下。
许多作品中也会给英雄安排死亡结局。比如JOJO系列中的齐贝林家族,他们的死亡往往伴随着牺牲,伴随着主角的成长或整体故事线的推进,并不是白白送死,类似的情节设置就会较容易让人接受。
说来说去,其实还是对于角色设定的一些思考,我们往往更希望设计出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我想说的是,这个角色越生动鲜活,就越像真实的人物角色,就越是会有作为人的独特的一面,或者说“抽象”的一面,有和这个人物设定相背离的一面,有血有肉,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
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一天里昂下线了,也许这个角色也就真正活过来了。
那个时候,他会一一想起他们的面孔,从长久背负的痛苦中解脱吗?
“马文,少校,这就是你们的答案吗?”
生化9最近发售,又看到药草的关键词,很难控制住不往这个系列的内容去联想。又是很不幸地刷到了生化9的某个结局,结果就是写了一个这种类似杂谈之类的东西,最后加入了一些自己对于这方面的思考吧,有兴趣的也可以留言讨论,谢谢大家!
今天早上逛生化9评论区正好看到了这个评论,该说不说还真是一致啊,原文贴上来。
从键盘到鼠标,是你一直陪伴着我
从浣熊市到整个生化危机(除了那只菌菇怪),是你几乎一直贯穿整部生化危机
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从碍事到懂事的梨,只有你能做到形影不离
20多年来,故事带来了变化,你的形态也不拘一格
每次回忆到你,都能带来期待和放心
你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期待
你的消失也会勾起那丝不舍
是啊,就是你,绿色药草
最后再贴一个之前看生化彩蛋视频时关于药草的一个文字描述,也是这篇内容的初始想法来源。也算是最后的收尾吧。好吧,都是我吃的,跟里昂没关系。
致那个一直这么干的人,
请你务必停止吃办公室的绿植了!我才不管你说什么,吃它们能让你感觉好点,那些草药可是要花钱的!
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写点段子)
00.
我是一个黑段子写手,每天至少写二十个段子。可我写了那么多,总是过不了稿,编辑说我的段子要么太长,要么没新意,建议我结合身边的事物,写出更新鲜的故事。
好吧。
好吧。
为了收集素材,我离开我的小窝,频繁外出,企图通过这种方式增加碰上奇怪事件的概率嗯……旁的不说,今天下楼时碰见一个送快递的居然让我“滚远点”,真没礼貌!
我要写个“送快递”的段子记录他。
01.
刘某是个工作三年的快递员,平日一上班就喜欢开着小说软件听电子书,他为人不够老实,送货上门时,还喜欢透过猫眼偷窥收件人家里的情况。
若是家里有人,他会悄悄离去。
若是没有……他则会尝试登堂入室,干点不道德的勾当。
介于他负责的小区向来鱼龙混杂,他又善于掩饰,因此从未被人抓住马脚,甚至新年一过,公司分了一处新的小区给他。
那地方叫做“翠云湾”。
这日,刘某负责将一部手机,送至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他上门前打了电话,得知收件人和家人都在家后,收起心里的小算盘,准备拍好视频验完条形码就走人。
那知,收件人突然拉住他说:“我这儿有部旧手机你要不要?”
有了新手机,想把旧的处理掉很正常,但刘某没见过把旧手机送给陌生人的,面上有些迟疑。
“你放心,我的手机很好使,以前的数据也都处理掉了。你放心用。”收件人说。
刘某担心的不是这个,不过转念一想,不能正经用,当个小说播放器还是可以的,再不济还能拿去卖钱。
于是,他一口答应下来。
就这样,刘某送个快递反而收获了一部手机。
白捡东西,总叫人心情愉快。刘某下班后,一到家便迫不及待掏出手机摆弄——
他试图恢复手机数据。
可惜,那收件的老头处理得很干净,他恢复了半天毛都没见着,只好放下“通过旧手机窃取前任机主隐私”的念头,下载了一个小说阅读软件,在主页选了本玄幻修真的男主文,开始播放。
伴随AI男声一板一眼的阅读声,他煮了两包泡面,往里面放菜放酱放香肠,拌了个鸡蛋,煮好上桌,正要吃呢,AI音突然卡了一下,再出声时,变成一个嗓音清亮的童音:“好香啊……”
正经人会在主角大战世家老头儿的时候夹杂一句“好香”吗?刘某认为不会,因此立刻远离了手机,问:“你是谁?你干嘛?”
“叔叔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手机很配合,“我家住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你能送我回家吗?”
翠云湾?那不是旧手机的来处吗?
刘某不想把这件事跟灵异事件挂钩,但谁家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了,还能用儿童音,精准说出上一任的住处啊!
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他没敢细问,连忙答应了宝瓶的请求。
宝瓶道了句“谢谢叔叔”便没了动静,两秒钟后电子书恢复播放。可这时候,他哪有心情继续听书啊!
他顾不上吃面,连忙带着手机下楼。只是他的电动车还在充电,家住得偏僻打不到滴滴,地铁这个点也停运了,没法出行,只好想着明天一定要送宝瓶回翠云湾。
刘某一晚上没敢睡,不到六点便迫不及待起床下楼,骑着他的电动车赶往翠云湾小区。
六点钟,天微微亮。
刘某顶着朦胧的晨光,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始终没找着4栋12-4号。
怎么回事?
他惊疑不定,怎么其他楼都有12-4,偏偏4栋没有?他越想越害怕,这时宝瓶又突然说:“叔叔,你帮我找到家了吗?”
他连忙敷衍,“在找在找,你等等。”
他没听宝瓶的回答,在4号楼上上下下又跑了一遍,终于找到了12-4……此时已不能称它为住宅,大门不见了变成了墙壁,门口的私人物品都被清走,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刘某呆若木鸡,傻傻的站着。
“嘎吱——”
开门的声音。
楼道左侧的住户,一大妈挎着塑料篮出门买菜,瞧见刘某傻站在12-4门口,默不作声远离了他。但刘某像碰见救星似的冲上前:“这家人、这家……”
他语无伦次。
住户大妈再次拉开了距离,“上个月,这家人把门堵上就搬走了,小伙子你来这干什么?”
“我、我送它回来……”他掏出宝瓶展示给对方,大脑却一片混乱,搬走了?那他昨天碰到的人是?
住户定睛一看:“手机!?唉哟你送它回来干嘛?这家的小孙孙,就是路上玩手机不看路,被车撞没的!”
正巧电梯门开了,大妈立刻闪进去:“我先走了,小伙子你赶紧找地方把它处理掉吧。”
“哦好好好,”刘某胡乱应着,心里乱糟糟的一片。
“叔叔,你会扔掉我吗?”
等人离开,宝瓶突然开口说话。不知怎的,刘某觉得它的声音阴恻恻的,心里越发惶恐:“呃不会不会……”
“不会就好,你说过你要送我回家的。”
“这里、这里不就是你家吗?”刘某哭丧着脸道。
“不哦。”宝瓶用天真可爱的语气说:“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地方才是家,这里不是。”
“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我爸爸妈妈喜欢网购,叔叔你只要找到小区里快递最多的那一家就好了。”
刘某听了觉得不靠谱,哪有谁快递多就认谁是亲父母的道理。但宝瓶的声音听上去可怜兮兮的,他也不想跟一只鬼长期相处,忙不迭地同意了。
刘某在翠云湾送了一阵子快递,知道小区里成天网购的人家住在哪,他把宝瓶塞进一只快递箱,连同其他快递一并拿到了11栋23-1门口。
放好快递,给收件人打了电话,他一身轻松地离开。
晚上,收件人下班回家。
她在门口拆了半天快递,从零食快递里拆出一只旧手机来。她以为这是商家不小心落下的东西,但联系客服,客服失踪了半小时后回答她说,这是回馈客户的奖励。
虽然不明白奖励为什么是只旧手机,但有东西比没东西好,于是她收下手机,准备拿去营业厅换个按键款的。
她的妈妈住在4栋12-1号,4号的对门。前阵子对门出了点事,妈妈受到惊吓,好久没敢用手机联络,可光凭座机、亲自登门传递信息的效率实在太慢。
所以她想,既然妈妈用不了智能机,那就买个老年机给妈妈好了。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织幔衣的女孩
我头痛,新的文案又被领导毙掉了。其实我很小心的,专门捡了她陪孩子的时间给她发过去(我订阅的专业人工智能体认为那个时间点的女人比较好说话),还预备了五个版本,力图让她挑到眼花缭乱。可我收到了什么?和昨天一样“再仔细考虑一下,这样写并不能体现出我们女人主体性”的反馈。
“我们女人”?好啊,既然都是女人,套用她们那个年代的流行金曲,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我客客气气回复了她,然后把笔记本从大腿上扒拉到一边,仰面倒在床上,摸到一边的被子拽过来,滚进那团等我温暖的怀抱里。今晚我已经燃尽了,她又没催,明天再说。
我嗅到一股特别的味道,像某种女娲炼化的矿石,也像某种神农种下的药草,还像燧人氏打出的火星。我循着那味道走去,终于看到了它的源头——一只搁置在案头的小香炉,而那边上,有一双手正在忙碌。
“你觉得这个织个什么幔帐比较好?”那双手的主人扫了我一眼,把手里的活计亮给我看,那是一颗耀眼夺目的星核,制造它的人正在苦恼给它穿上什么样的中衣。
“主体应该还是金属氢。”我说,“这颗可以多放一点铁和铜,这样就会有不同颜色了。”
那人立刻眉眼弯弯地笑了,“好主意!我好久都没织这么可爱的星星了,正好用这颗来恢复一下手艺!”
那人从案几后面站起来,走到我一旁的织机边坐下,手脚并用,一边哼着歌,一边高速地操作起来。我终于看到了这个人的全貌,但通过外表,我只能看出她应该是一位美丽的女性。于是我将注意力从她身上挪开,小心翼翼地打量起四周的景象。这里大概是一个工作间,有点乱,但条理清晰,连我一个外行人都能轻易看出哪里是操作区域,哪里是原料堆放区,哪里是休闲区。在这一切的尽头,似乎是一片璀璨的星海。
一旁织机札札的声音忽然停了,“我忘了!”美丽女士站起来,“你喝点什么?”
“低因咖啡,一颗方糖,不用放牛奶。”我说,然后在手上被递来一杯褐色半透明液体后,头脑终于提醒我除了“谢谢”,我还该说些什么了:“你是织……”
“叫我织女就行。”她笑吟吟地走回织机边上,继续她的工作。
“所有的星星都是你织的吗?”我喝了口咖啡,实在忍不住问她。
“一部分是。”她说,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我毕竟是西王母的孩子,而她成仙之前,天上就已经有很多星星了。这个老家伙——“她拍了拍织机,”我妈妈也用过。”
“哇……”我发出了纯粹的感叹声。
“我也觉得很厉害,很自豪。”她笑出了声。
“所以女仙们都是负责制造星星的吗?”
“不,这只是众多修炼方式其中的一种,而我和我的母亲都恰好选择了这条路而已。”她说,“我也没有一直都用它来修炼,它是一种爱好,也是一种习惯。”
“好像做手工一样!”
“这就是做手工。”织女说。“材料不同,但过程高度类似。”
我点点头,然后呆在那里,不知所措地停在这种不知应该如何接话的状态中。
织女停下了比经纬线的动作,扭头看着我。“你不去看看星星吗,人类城市里很难见到这种情景。”
“是啊。”我说,挤出一丝笑容,甚至有点庆幸此刻不用观赏它有多难看。“谢谢,不用……我妨碍到你工作了吗?”
“不,我已经过了会被轻易打扰的阶段。”织女重新开始操作织机。“但这片幔帐我准备认真对待,所以只能给你讲讲我的故事了。”
啊哈,又来了,在别人的难处面前说自己曾经经历过多少困难,借安慰别人来显摆自己,即使是仙女也会如此。但我明显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只能听着。
“其实和你们了解的故事不一样,直到现在,我都认为牛郎是个好人。”
“哦。”我敷衍地说,“他偷了你的羽衣,但他是个好人。”
“他并没有偷我的羽衣,恰恰相反,他保护了我的羽衣。”织女说,“那个时候,我正在做织银河的准备,面对这么大的工程,年轻的我还是没办法对抗内心的焦虑和不安,于是我的母亲建议我出去散心……”
年轻的仙女走到河边,看着被风推水面打碎的月光,忽然心有所触。她踏入那条河流,搅动起更多涟漪,月光碎得更细更密,亮的愈发亮,暗的愈发暗。她脱下身上的羽衣,赋予那片银河应有的朦胧,渐渐的,眼前的河成了心里的河。她观赏着经纬组成的织物和月光水波的糅合,感受着这份胸有成竹。
但一切灵感终归要回归到劳作中去,虽然体验的时间可以延长一点。仙女选择让羽衣挂在树上自己晾干,而不是用神力让它迅速恢复如初。她继续搅动河水,试图让这个状态刻得更深,一切都不能打扰她,羽衣,抢夺那些璀璨织物的人声,和呵斥那些人的男人……它们都不能。
终于,年轻的仙女转过头去,看着河岸上跪坐在叠得整整齐齐衣服旁边的男人。在她的注视中,男人对她俯身行礼,然后起身离开。
仙女走出河水,叠好的羽衣飞到她身上,像它们从未被脱下过。她缀在男人身后,很久,男人回过身,又对她拜了拜。她在他弯腰的时候趴在他背上,而他背着她,稳稳地继续走。
“你不怕我是鬼狐吗?”仙女问。
“我一直按照父母的要求行善积德,不会有妖邪之物来打扰我的。”男人说,“有些人只顾眼前的小利,却不知道仙女娘娘驾到已是本地的福气,我已经将这些卑劣的人都赶走了。”
他们就这样一路走回了男人的家。
“所以说牛郎不仅没胁迫你,甚至你还……”我神色古怪,“你不觉得这样多少有点轻佻?”
“你是想说我在倒贴。”织女说,“没关系,你可以更随意一点。那边有椅子,也有坐垫,如果都不喜欢,还可以用云捏一个。让自己舒服些。”
我默默地攥紧了咖啡杯。
“其实你说的没有错,从你所在的道德要求来衡量,那段时间我确实在倒贴。”织女说,“那么,你还愿意继续听我的故事吗?”
我不想听,但在这里直说感受似乎很不礼貌,更何况我其实还是有些在意:“如果你单纯想找点刺激,那么你为什么不享受他的陪伴直到他死去,甚至还要给他位列仙班的机会?”
“因为我只想找点刺激,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好人。”
无论传说变化过多少个版本,人类对繁衍的最高想象也只有捏土造人,仙女采纳了牛郎的提议,把庙里求得的泥偶变成了两个满地乱跑的孩子。他其实很好懂,需求只有栖身之处、交通工具、够他吃穿用度偶尔铺张一下的开销、一个可以举案齐眉的妻子和几个孩子,但他不敢成为仙女的丈夫——他试过了,但她无法忍受他的粗暴和笨拙,给了他一个耳光——于是他便只敢祈求仙女赐予他除了自己拥有的部分。而仙女既然没办法成为人类一样的母亲,又不想逼迫他,就也只能先给他两个小孩。他也问过为什么不能用仙术变出金银,只是用织机纺织出布匹给他贩售,她尝试给他讲解关于欲望和阈值的关系,他听不懂,但也不敢再提出这个要求。
他们便这样过起了不标准的人类夫妻生活,直到西王母找了过来。
“棒打鸳鸯是真的?”我脱口而出。
“鸳鸯这种动物又不对彼此保持人类道德观里的忠诚,需要棒打吗?”织女哈哈大笑,“不,我母亲只是来找我回家的。”
“那你就听话地跟她回去了?”
“从结果来看是的。”织女说,“但其实我们认真地谈了一次……”
“你想织一片银河,这是你自己提出的计划,不是我强加于你的要求。”西王母说,“我从来都很尊重你的选择,这一点你十分清楚。”
“所以我选择跟一个人类男性玩过家家的游戏时,你为什么不肯让我继续扮演一个和丈夫举案齐眉的人类妻子呢?”仙女问她的母亲。
“我没有阻止你,只是在提醒你。”西王母说,“既然你也知道你是在扮演,那么我也没必要再说下去了。“
“母亲,东王公如何了?”
“他消失了,神形俱灭。”西王母说,“也许人类之间还会残留一阵子对他的信仰,但你知道的,我的孩子,他永远没有夺取我权柄的能力。”
“那么你希望这个小人类,连同他可笑的一切,都和东王公一样消失吗?”
“我的孩子,那是你的事,我在乎的从始至终只有你的一切。”
西王母的言行大概吓到了牛郎,所以在这对母女聊天时,他抱着两个小孩,一直缩在屋子的角落里瑟瑟发抖。仙女目送母亲离开后,饶有兴致地观赏着他的样子,“那么你呢,你又怎么想?”她问他。“你还想从我这里取得到什么呢?”
他在她的审视中,脸部不可抑制地扭曲了,似乎在愤怒,又似乎在懊悔,最终他用颤抖的声音嚎叫起来:“你不该这么对我,我是个好人,从来行善积德……”
她看着他,想告诉他其实他拥有的远远比他以为的多,想告诉他不是付出就一定必须会有回报,想告诉他泥土赋予的生命是真的……但她最终只是挑了一个他能正常执行的指令:“站起来,牵上你的牛,带着两个孩子,跟我去河边。”
他就跟着她走了,这是对的,他在做自己擅长做的事。
当这形容古怪的一家人站在河边时,仙女看着牛郎,问他,“这条河是我织的,你知道的吧?当时我刚刚学习编织星星,还不算熟练,只是跟着母亲的步伐照猫画虎,所以这并不是一条非常杰出的河,但我没想到却是它给我提供了灵感,也让我遇见了你。”
他摇摇头,忽然眼里亮起了希冀的光芒:“既然你都能织一条河,那么你也能给我织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是吗?“
仙女终于丧失了所有的耐心,一步步踏入了那条河。牛郎把两个小孩抱上牛背,狼狈地追逐着神明的脚步,冲进河里。
“他没有淹死,而是化作了神仙,是你的仁慈,还是西王母的?”我一边把云搓成一条细线,一边问,“总不至于一心想追媳妇就能成仙吧。”
“成仙其实真的没有你想的那么艰难。”织女说,“其实这是一个‘择优’的规则,在品性好的人类中,取其相对优秀也有执念的个体,再赋予一个机缘,就能位列仙班。你们熟悉的妈祖、唐僧之流,都是这样的。只是牛郎的执念让他无法晋升,而如果破除了他的执念,他便做不得神仙,会瞬间灰飞烟灭。”
“他的执念难道是……”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他马上过来。”织女叹了口气,“每天的这个时间都是这样。”
我在星星的海洋里看到了一片阴影,等它挪得更近了些,才发现那是一个骑着电动车的男子,而车座一前一后各坐了一个小孩。“今天你肯给我织媳妇了吗?”他一只脚撑在地上,双手匆匆忙忙脱下头盔。“我想了想,还是希望她不仅温柔贤惠,还要有钱。如果没有钱,有能够赚钱的才华也可以……”
“我不能这么做,牛郎。”织女说,“我跟你说过,一旦我给了你一位称心如意的妻子,你会因为满足愿望而变回人类,叠加上沧海桑田,你会瞬间灰飞烟灭的。”
“可我至少拥有过了。”牛郎说,“东王公至少争抢过西王母的权柄,还一度成功过!”
“是啊,是啊。”织女说,“可东王公至少争抢过。”
牛郎的脸皱了起来,他瞟了我一眼,戴好头盔,驶进了星海。
“你看他,从星空中一遍遍走过,却只想着求我给他一个人类妻子。”织女说,她手上的动作一直没有停,已经织出很长的一片斑斓花布了。
“可能正是因为见过太多,所以习以为常了?”我说,“你从仙女晋升为织女,是因为拒绝了牛郎的无理要求吗?”
“没有因为拒绝才能晋升的道理。”织女漫不经心地说,“无论是人类还是神仙,晋升永远都只凭借创造,我织成了银河,自然就从普通的仙女成了织女。牛郎千年一日地求一个妻子,所以他也只是牛郎。”
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冲进了我的胃里,是啊,她本来就是仙女,所以她只要努力,就能成为织女。而同样在努力的我呢,只因为我是一个牛郎一样渺小的人类,就该被责备这里不够满那里不足?
“够了。”我说,放开云,放开咖啡杯,放开矜持和礼节,站了起来。“你讲这个啰嗦的故事到底是想表达什么,显摆你天生高高在上,嘲笑我们活该?”
织女终于把眼神从织布机上挪到了我这边,“我以为我们俩才更像,而不是你和他,所以我才会把我的故事说给你听,而不是单纯地听你跟我发牢骚——虽然对我而言,后者的难度明显更低。”她说,“我始终只是在讲述我的故事,你一直拥有叫停的权利,但你没有让我停下,我就直抒胸臆,自始至终始终如一。”
我手上没了咖啡杯,只能攥紧拳头。“可你说——”
“我话中的含义既取决于我的表达,也取决于你的理解。如果你认为我高高在上,那么就算我为此道歉,你也会在自己的意识里对此保持介意。”织女说,“而如果我没记错,你想要得到的,应该不能通过和我吵架来获取。”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引我前来的气息渐渐开始融入我的血液,让我渐渐冷静,也渐渐抽离。也许缪斯是一条河,但谁又能说缪斯不能是一股开天辟地般的味道呢,毕竟,我在的这颗星球都是别人的习作。
“我要醒来。”我对织女说。
织女对我露出了一个浅淡的笑容。
曙光是一个麻烦的东西,只要你没拉好遮光窗帘,它就会坚持不懈地骚扰你。我勉强爬起来,把缝隙遮好,又躺了回去,还有半个小时闹钟才响,我不会放弃这宝贵的睡眠时间。新的文案我还是没有太多头绪,但我决定暂时不去想它,毕竟上司承诺的时间,足够我处理自己的挫败感和培养新的希望。
我在纷繁的思绪片段中,再次睡着了。
PS.这是我第二次解构牛郎织女故事了,大概是我生性容易厌烦,所以在看了一阵子女频爽文之后,感觉局限性很大且似乎并没有作者在努力寻求突破(也可能算法不认为我是一个喜欢寻求突破的读者所以没有给我推送对应文章)。虽然我个人的水平也不咋地,但我至少努力尝试了一下——重新划定一个对于“主体性”的定义范围。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实验性练笔作品
Part 1.
他找到那本日记已经有好几周了。从尘封的阁楼里翻出那些泛黄薄脆的纸张,从墨色里浮现一个全然陌生人的人生。严格来说,那未必是一本日记,也许是某本未出版的小说草稿。毕竟租下这间屋子时,房主就提到前任住客从事某种艺术工作,也许还是一位作家?
他从未见过如此有趣的日记。当然,他其实也没看过多少别人的日记。窥探隐私的快感和猎奇的冲击在他的心中搅成一团,某种微妙的感情像摇晃后汽水里的气泡一样,缓缓扩大,噼里啪啦地炸了个五光十色,如同他那日、今天所见到的晚霞。坐在阁楼里一口气读了小半本后,他狠狠地合上扉页,他意识到,自己竟不舍得一口气读完后面的内容。于是,在他能找到的任何空闲时光里,他追随着日记里的足迹,在那家偏甜的咖啡馆喝过同一款拿铁,感受所谓的空气中的香味在舌尖炸开的醇厚;去图书馆最靠里的书架翻过那本错版的小说,触碰作者反复修改手稿下的迟疑。仿佛有个难辨的灵魂陪着自己,一遍遍走过一条陌生而熟悉的轨迹,发掘这个城市里他从未注意的瞬间,与他的生活融为一体。他们融为一体。
他走到一片杨树林前,拿出怀里的日记。他对其中的笔触已经十分熟稔,仿佛亲临其中的风景。落日的余晖给霞光涂上暧昧的颜色,光晕拢住树梢。斑驳的光落在纸上然后一点点褪去,好像疲惫的一整天都逸散在风里。我走在松软的土路上,耳机里的歌声与风声摩擦出缠绵的连韵,这条路我已走了许多遍,仿佛定期来赴一个约。我喜欢不同材质的鞋子踩在上面的感觉,每一趟都相似,每一步都不同,让人远远地遐想起它所连接的,和埋葬的。所有的追逐终将回归这里,终将回归大地,这感觉令人安心。夜幕遮蔽了最后一缕日光的尾巴,小路也终于来到了尽头,我看着前方靠着杨树的身影,和他手中泛黄的日记本,感到一种意料之内的幸福。
在夜色愈发浓郁的深处,星辰铺了漫天,他将泛黄薄脆的本子放回阁楼,等待下一次约会。
Part 2.
我是机缘巧合下得到这份记录的,相较于那些“神秘园”引来的猎奇观众和缺乏常识的新手,抑或者被那些奇特景色吸引来的自然主义爱好者,我们更隐蔽,更有目的性,也对那些鲜有人涉足的区域更熟悉。有人自居“寻宝者”,也有人选择更特别的代号,我都没所谓,在我看来,不为世人所知是最重要的。显而易见,那些珍贵的线索总不会大剌剌地放入徒步探险的视频里供上亿人观赏解密。所以我们更信任私密的群组,甚至于经验主义的口口相传。这记录就是其中可信度很高的一份,我花了不菲的代价才得到它。特别保养的皮质很难撕毁和损坏,更难复刻,让人花钱花的更加安心。
霞光,最重要的是霞光。也许很多人都听说过,夜晚很危险,但危险与机遇并存是一句让人耳朵起茧的老话。所以,启程的时间不必太早,但行动要尽量迅速、专业。除了常用的工具以外,最好再带上一个有自己特点的标志性物品以备不时之需。从下车的起点开始,追着落霞的方向,第一个路过的浅池,里面的水是不能喝的——也许这点提醒略显多余,但我深以为既然这份记录价值不菲,也应该事无巨细才配得上其价值。沿着图上所示的方向,每个标记物都是独一无二且相吻合的情况下,第三个落日前就能抵达最终的山崖。不擅长的人也许要花上一整晚或是更久的时间才能到达崖底,但是无妨,我们的宝物就等在那里,耐心好到足以迈过上千年,不会吝啬这区区的一夜……
我最后看了一眼纸上的内容,晚霞才刚遍布西方的天空,我已踏着山崖上几块有些松动的落脚处熟练降到了最底,漆黑的洞口掩埋在半人高的杂乱草丛后,甚至看不出有人进出的足迹,想必早已被大自然打磨殆尽。我将嵌在帽子上的手电筒拆下握在手里,用长棍拨开草丛,在来得及反应之前,一股大力握住了长棍的末端,将我瞬间拖拽入深邃的黑暗里,将落霞落在了身后。
我整好衣服,摸了摸身上表示身份的戒指,拿好这份珍贵的记录,顺着山崖向上爬去。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
观前tip:!!!本文含有《绿色三角洲:飨神猎齿》核心剧透!!!请自由选择是否观看。
本文灵感来自跑团,存在对模组的自我理解和过度解读。感谢我亲爱的桌友们提供的灵感!爱你们。
本文含有:三观不正,血腥暴力,美国政讽,黑色幽默,真实犯罪要素。
——————正文——————
“…嫌犯已流窜至巴尔的摩附近,各单位请务必警戒,协助做好检查工作……”
马丁·普鲁斯特关闭了警用广播,打开车窗弹了弹烟灰。尼古丁苦涩的味道带来另一位熟人的回忆,不知何时亨利·伽利略的身上开始浸润挥之不去的烟味,在两人失联时,马丁时不时担心气势汹汹的新型肺炎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肺炎没有,但亨利这个名字没有回来,马丁不太喜欢现在的莫林,只是说到底,人都是会变的。不论是世界、社会还是法律和LYFForce,都不因为个人喜好而改变。马丁从很小时就知道了这个道理,他不能点火、偷厨刀玩耍、收集撞在窗上死去的知更鸟和亲手杀死跌入陷阱的田鼠,这些不是孩子该做的。他不能在父母面前说出来,也被告诫决不可告诉旁人。不是因为道德,而是因为暴力机构的约束。
长久与羊群混养,即使是狮子也会变成家猫,从这个角度来看,马丁真的很感谢康拉丁——或者说以撒,他深刻的眼光能够洞穿所有伪装,并触及自己被压抑了三十多年的内心。
但懂自己的人并非就是完全可以交心的人,马丁宁可与他保持恰好的距离和利益关系,他从来不信任任何一个政客。任何事情都不会动摇他们,包括和他认识二十年的救命恩人。不对,这实际上也是宿命的一环,马丁不在乎宿命,如果这就是结局,他也已经够本了。
现在的情况不正是印证了他的想法吗?总有这么一天的,释放爪牙的感觉太好了,以至于人们不会再接受一只闯入文明社会的野兽。
真奇怪,枪击、毒品和过度劳动每天都在夺取远超动物袭人数量的性命,人类自己就是最成功的野兽,捕猎和进食一刻不停地发生在社会上,通过一个隐藏的更深也更牢固的食物链,穷人被富人捕食,弱国被强国倾轧。马丁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他总能找到最合适一个猎手的工作。
不可否认,和特工小队一起工作的回忆实在是美好,他们就像是脱颖而出的狮群,追踪,围猎,厮杀,样样精通。头一次,马丁意识到了不孤独的感觉,甚至一度让他产生了期待。怎么可能不期待呢:爱情总会破裂,血亲也会反目,友情更是轻如泡沫,但只要一起沾染鲜血,一起咬断猎物的脖颈,他们就是一辈子的共犯了。
但厮杀并不总是局限于猎手和猎物之间。
从通缉令公开的那一天,马丁就开始自我检讨,他不怪康拉丁,也不怪所有队友,他们依然是一个团队,只是需要移除高风险的器官……不,马丁有十足的把握,不久之后就会有一个新的替换件。
但那又如何呢?时间无法逆转,而同样身为猎齿却甘愿茹素的卢修斯·约兰最后一击,虽然无法撼动康拉丁本身,却足够让他默许卡洛·麦肯纳巧舌如簧地辩解并将所有罪责推到马丁身上。真可笑,哪怕马丁和那些探员都知道卡洛的罪责同样罄竹难书,他们最终也只能发出马丁·普鲁斯特一人的通缉令。
咔哒一声,马丁把保险栓拉下来:失望是第一刻传来的情绪,随后是自嘲与无奈,马丁你怎么会真的认为,一个和你一样的天生猎食者会维护另一只猎食者而不是趁乱撕下它的血肉?
世界本就是杀与被杀,马丁拎起放在副驾的包,推开车门,即使是多日奔波,他金色的长发依然一丝不苟地盘着。他不在乎别人会不会认出来自己,如果他所经历的一切是一部电影,此刻也该演到尽头了。
马丁从包里拿出撬棍,他的开锁老师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气疯的——门锁不堪重负,在蛮力下彻底报废,马丁推开门。卡洛·麦肯纳站在客厅中央,手刚刚摸上腰间。
“马丁?”卡洛抢先开口——一声砰的枪响伴随着刺耳的警报声回响在公寓楼中。
鲜血从卡洛的额头上涌出,他摇晃一下,扑在地上。
没必要听他说话,马丁心想,难道给他拿出枪反击的时间吗?他可不是傻子。
他走近尸体,对准他眼镜下翠绿的眼睛,一枪,两枪,三枪,直到再没有一颗子弹射出。马丁对自己的枪法有自信,只是这张鲜血淋漓面目全非的脸更让他喜爱,脑浆混合着鲜血在地上流淌,他单膝跪下,摸出弹匣,重新数出八颗子弹,填入枪中。
“天哪,现在这样,比你当年被我打哭时还好看。”马丁想到同样死于自己枪下的凯西,以及就在第二天时和卡洛的冲突,微笑着摸了摸尸体脸上的血洞。
卧室门打开的声音,使马丁抬头,他曾经的HR只穿着衬衫与长裤,身上缠着绷带,带着木然的表情站在他面。
“你好啊,老板。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这样叫你。”马丁随时把血抹在卡洛没染血的衣领上,“很高兴你还活着。”
“特工多罗西……”
“嘘嘘,马丁,马丁·普鲁斯特,老板,解救人质这方面我是专业的,你已经没事了。我的同事应该马上就到。”
像是为了印证这番疯话一般,沉重的脚步声已经从楼下传来。
马丁·普鲁斯特站起来,血污浸透了膝盖的感觉让他忍不住叹气,“我一直都不是很擅长清扫。”
HR没有回答他,甚至目光都没有从卡洛的尸体上离开。
脚步声越来越近,马丁才听到他开口——“他好像动了。”
“是吗?”马丁微微抬手,又往那具几乎没血可流的死尸头上开了一枪,“我的错,我都忘了我们和常人不一样。”
特警队终于出现在门口,几只枪口对准了中心的马丁。
“放下武器!举手过头顶,转过来!”
马丁大笑起来,转过身,“天哪,你们真慢。我也是,抱歉,老板,只要康拉丁想,怎么都能把卡洛带回来。”
特警队依然吼着放下武器。马丁翻了个白眼,松手让枪自然滑落,看着几个警员越过他,靠近HR,“天哪……皮泽雷利先生?是你吗?您居然没死!”
马丁扭回头,举起手伸到警员面前,“快点,手铐啊,这么不专业?”
前FBI人质解救队队员,现恐怖分子马丁·普鲁斯特于巴尔的摩某公寓枪杀知名律师,LYFForce企业合规官卡洛·麦肯纳后被捕。早就闻讯而动的记者已经聚集得密密麻麻。还没走出公寓楼,马丁就被闪光灯照的不得不眯起眼睛。周围的警察拼命驱散人群却无济于事。也不知道谁的照片将会登上报纸版面,马丁思考,人们有这么在乎一场政坛风云吗?
一个戴着口罩的记者几乎冲破了所有阻碍,险些将话筒伸到他的两米之内,“马丁·普鲁斯特——你对你做的一切有什么想法吗——”
记者被拽开,在嘈杂的声音中,马丁的声音显得模糊,却无比镇定,就像一切都是那么正常,他还是官方人员一样:
“抱歉,在审讯之前,你们不可以传播任何案件相关的信息。”
一个月后的公开庭审上,根据联邦法案,马丁·普鲁斯特对所有罪行供认不讳,因涉嫌恐怖主义活动,被判处枪决。
————end————
感谢各位出演,角色属于他们,ooc属于我。
多罗西/马丁·普鲁斯特:星云
HR/安东尼·皮泽雷利:周雪之
克里斯/卡洛·麦肯纳:白里牧居
亨利·伽利莱/莫林·威廉姆斯:明小翼
卢修斯·约兰:火流星
作者:阿氪
评论mode:随意
前文: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92043/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37912/
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49099/
写落霞感觉有点关键词诈骗了(土下座)
—————————————————————————————————
大风驱赶着呼啸的哨音烧尽了这个世界,将整个小城覆盖在灰尘一样的冷酷里,这寒冬的爪牙凌虐地巡视着它的领地。
这路上的每一个人,都裹紧了衣服,连面容都不愿露出来,免得直面那个不通人性而又无处不在的畜牲。但吵闹的寒风毫不在乎这一切,它只是无目的地徘徊着,从街头走到了街尾,所有人松了口气的时候,它又偏偏从街尾转回街头了。它把地上所有的东西捡起来,胡乱地拍到了走在这路上的一切人身上,而这默默忍受着这“所有的东西”的拍打的人,心中只有对这游荡的空气崇高的咒骂——你这玩意,跑一边去!
而这游荡的空气,它处在这里却并不是出于某种恶意,它也并不是为了享受伤害他人的乐趣而待在这里的。它只是无处可去,伴随着不可阻挡的时节而被迫地困在了这里,环绕着无数和它无关的愠怒和和它无关的欣喜。是呀,不完全是愠怒的,你看,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享受着因为这大风而带来的假日和短暂的休息吗?而在这一切都休息了的时候,你这不长了眼的东西居然还留在这结了冰的路上,不骂你骂谁!
这一切指责都是情有可原的,只是徘徊在这路上的还有一个心乱如麻的栗童。他那所有的咒骂都不敢说是针对他自己的,他只能像写作文一样尽量挤出几个文雅的词汇针对一下那个甚至没说话,和他一起在因为反复冻了又化开而发灰的路面上的冬天,顺带着测试一下自己还能剩了多少组织语言的能力,反正它并不像其它他能骂的东西一样还会还嘴。
他重又来到周楼生的高中附近,做贼一样。你看看他吧——他裹着棉袄,尽力地将自己撑大起来,显得自己在秋天的捶打下健壮了起来似的,但那个棉袄终究是不怎么合身,猴马褂一样搭在身上,灰黑的毛衣从下缘蹦了出来。他并不把毛衣拉回去,与此同时他也没有多余的心力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只是弯腰弓背地向前坎坎坷坷地迈着步子,他的腿早就和手一样的麻木了。他太自作多情了——他一边走着一边笑着自己——他太自作多情了。在老秀才走后的那一段混乱里,他没有想到去见自己的楼儿姐;在他离开了大坝子村,回到,或者说来到了城里后,他想着要去找父亲,没有想到去见自己的楼儿姐;在经受了磨难的那一个月里,他不敢去见他的楼儿姐,他想不出她要是看了自己这幅样子会有什么反应。现在,他终于得以从永无休止的太阳升起月亮落下的滚动中脱离了出来,却忘记了时间,这才反应过来已经又要到了年关,赶得早的商家,连灯笼都挂上了。
“小同志,”在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准备对着高中的校门来一个英勇冲锋时,捧着玻璃杯的老门房颤颤巍巍地说着,“这都放假了,找不到人嘞。”
栗童无话可说,只能怪这个“小同志”叫得不好。你管什么闲事呢!
可是,他这么走下去,也确实是谁也见不着了。这不是能不能见着楼儿姐的问题——连骑着三轮车卖栗子的摊贩都不做生意了,这时节,确乎是全世界人都能够回到家中,安享幸福美满的时候了。栗童并不在意这种幸福美满,他也甚而希望楼儿姐没了他仍然幸福且美满。但是想着楼儿姐,或者只是说周楼生,她的幸福美满里却未必要有他一个,他就感到一阵恶寒,再一次怪起今天冷且结了冰的天气来。他已经在这里晃荡了一整天了,栗童觉得自己或许确实应当回到大坝子村去了。
……可他怎么到地上去了?
从脑后传来一阵清晰的痛楚。栗童一定是胡思乱想里一脚踏上人行道的边缘了,整个人在地上咚地拍出一声响。这并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痛苦,栗童当时甚至想着,也许老大把他扔到地上也只是这么一种感觉。
但他听见这咚的一声响好像把他的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他就这么在路边哭了起来。但是没有人管他,他情愿这路过的所有人都不要来管他。但他一边哭着,一边在泪眼朦胧里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他怀疑是楼儿姐,一转眼又觉得看起来像老秀才,他走到了栗童的身旁俯下身来,栗童清晰地感到一个声音问着自己。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再想下去,栗童或许还觉得,这句话应该是“你怎么又变成这样了”。但是他没有想下去,面前的这人既不是老秀才也不是楼儿姐。他周围围起来一群人,大多或许只是围绕着他指指点点,他不在乎这些人,不要他们管。但是,这群人里面不少人,分明地向他伸出手来了。他差点也就要分明地伸出手来握住了——
可正也或许是天气太冷了,每一个人的手都显得那么的冰冷,没有一只像是楼儿姐的手。于是他伸出的手,左右摇晃着,将这些手都推回去了。然后,他自己支承着身体,翻过身爬了起来,继续地向前走了下去。
栗童仍然讨厌学校,他仍然讨厌着从老王到小巷所列举的一切东西。可他还是重回到这条或许他应该叫做熟悉的街道上来了。他来这里并不为了上学,当然了,这个时候也没学给他去上。他只是想着,天色已经晚了,他也确实应该回到大坝子村里过个久违的好年了。他已经可以满不在乎地从原先那条小巷里穿过,而不必担忧是否能和老大来一个不期而遇,他知道老大既然已经从初中毕业而成为了高中中的老小,他也就不再是老大了。
与此同时,他也想到,老大既然已经到了从初中毕业的阶段,那栗童恐怕也再不是他了。
可他还是看到一样的景象,听到一样的声音,老大仍然在那里收着意外险。
栗童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突然就生气了,在他搞明白一切之前,他已经从背后向老大砸了一拳。老大吃痛地躲开后,似乎仍然还记得栗童这么一号人物,他就肆无忌惮地冲了过来,可是栗童,他却全然忘记了害怕,和老大竟在这小巷里斗打起来。
老大手里总炫耀地拿着一把美工刀,于是他当然就本着充沛的武德而捅刺下来,老大总是知道他对面的人面对着这一招总是要躲的。老大当然也总是知道他对面的人这一躲就显得怯弱,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向他们索取住任何东西。这一切总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只是——
栗童一把握住了美工刀的刀刃,甚至忍着疼痛扭转着它,硬生生地从手软的老大手里把刀绞了下来。从栗童的手掌里,汩汩地流出鲜红的血液来。老大见攻守易势,倒也很识相地退却了。栗童也就和那个倒在地上的小孩面面相觑,这才惊讶地发现,他竟也到了能够把对方叫做小孩的年龄了。
但他毕竟不是老大,他决心不再做出趁火打劫的事情。他转身走出小巷,四处搜寻着。他竟不记得初中的周围有过任何一家药店。他或许走得有点远了,远的连自己都疑心那个小孩是不是早就跑了。可他还是回去了,见到那个小孩仍然躺在那里,只是勉勉强强支起身来。于是,他向小孩伸出了拿着药水和绷带的手。
但,仿佛是因为被打到地上是一件值得羞愧的事情,那个小孩一巴掌将他的那只手拍掉了。被刀刃划开的伤口因此而一阵刺痛。
栗童终于在这一阵刺痛里知晓了一些或许他早就应该知道的事情,那关于尊严的对话又一次地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而在那一阵狂喜而带来的迷醉里,他听见似乎有人疑惑地叫着自己的名字。于是他转过头去,看见他的楼儿姐站在巷子的另一边。他持续了一天的游荡,正如他之后才知晓的,他的楼儿姐每天的寻找,终于在这里再会了。
而此时,正渐渐入山的太阳,正尽了全力地向天空投射出一片又一片的落霞来,昭示着一个晴朗的,光明的明日。正随着栗童跑向周楼生,一头扎进她的怀抱里,一群麻雀从巷子中穿梭而过,在快要撞上了墙时猛地拉高了,升向了铺满了万丈霞光,显得辽阔而高远的天空。
作者:蛋蛋
mode:无声
20_7年3月_5日 阴
实际上我并不知道窗外的景色如何,病房的窗帘总是紧闭,屋里长日密不透风,唯一的光源来自头顶那盏吊灯。早晚六点左右,护士们会来查房,每天如此,雷打不动。他们之间的闲聊便是我获取外界信息的唯一途径,今天的天气就是这样得知的。
我所待的是一间双人病房,医院床位紧张,令我疑惑的是,旁边的床位一直空着,明明出入这间病房的医生护士们经常抱怨“病人太多了”、“连走廊都摆满了床位”,然而他们对病房里的这张空床位却无异言,自打我住进来就一直空着,直到刚刚也没有安排过谁。
今天晚上熄灯之后,我没有像往常一样看一会电视,因为刚出重症看护病房不久,身体很容易疲累,白天刚做过CT检查,消耗了很多体力,于是早早睡下。正要入睡时,护士们匆匆地推着一张担架床闯进来,动静很大,使得我一下子惊醒。他们手脚麻利,很快安置好了新的病人,又匆匆地离去了。先前从他们的聊天中了解到,这间病房一般用来安排刚刚从重症病房转出的术后病人,进行一段时间的临时观察,如果病情稳定,再转到住院部;如果情况恶化,则回到重症病房继续看护,等待下一次手术。因此,我猜测这位新来的病人是刚从重症病房转出的,她面上罩着的吸氧机佐证了我的想法,因为我刚转进这个病房时,也被要求全天戴着呼吸机,直到身体指标允许才可以逐渐减少使用时间。
睡眠被打搅,一时也无法入睡,于是干脆写一些东西。在此之前,这个房间只有我一个人,而我因为身体情况,无法下床随意走动,这方寸宽长的病床就是我的全部生活。除了早上查房询问我状况的护士,和饭点时前来送饭、擦洗身体、清理尿袋的护工,没有任何可以说话的人,他们也没有时间和我闲聊。床正对的那面墙上有一个壁挂电视,那是我仅有的娱乐,但是护士不让我看太久,只许我睡前看一小段时间。护士很忙,在我提议想看电视后,随便调了个看起来在播放什么的台,由于遥控器放在我够不到的地方,频道放什么,我就看什么,这几天在放唐顿庄园,我很喜欢。不知道新来的这位病友什么时候醒呢?
她看起来年纪与我相仿,或许比我稍大一些,因为她看起来气质更成熟。呼吸机下的面容平静,只是眉头微微皱起。我觉得戴呼吸机很是不舒服,而且我自认为没有什么非戴不可的必要,只要护士不在我就会偷偷摘下,为此没少受批评。她会觉得难受吗?房间很安静,只有她的呼吸机响声不断。
有些困了,明天再说吧。
20_7年3月_6日 雨
我的手术创口很痛,但医生说我不能用太多镇痛药,因为里面含有吗啡,于是他们每天限定剂量,如果我觉得实在受不了的话,可以打开输液管的开关用上一点。我的身体上插着各种管子,有些我知道是用来打点滴、打镇痛、排废血的,还有些虽然听护士们聊过,不过我没太听明白。身上插了太多的管子,我几乎没法穿衣服,身上只披挂了一块布,不过好在这个病房大部分时候只有我一个人,被子也盖得严严实实,倒没什么好顾忌的。只是仅有的一只活动自如的胳膊也被各种各样的管子缠绕,导致我写字有些麻烦。
今天依旧靠发呆挺过了一天。由于身体虚弱,时不时需要小睡一会,因此我的意识不算是能维持长时间的清醒。但我宁愿久睡,清醒的时候比创口疼痛发作还要痛苦,伤口疼的话,可以靠镇痛剂,咬咬牙熬过去,或者说,专注于忍耐疼痛都比忍受无聊强。毕竟在这个空无一人的病房,不能看电视的话,就什么都做不了了。以我现在的状况,连勺子、水杯都拿不稳,吃饭喝水全都需要别人帮忙,也就是连喝口水都只能等待时机,趁护士或者护工来的时候才能喝上一口。往常发呆的时候非常难熬,不过今天一有清醒时间,我就会观察邻床的那个女孩。她皮肤白皙,头发柔顺,眉眼清秀好看,我一边仔细观察,一边想到我自己:我不爱照镜子,镜子里的我因为病痛的折磨,整个人萎靡又憔悴,很没有气色,看了叫人提不起精神。而她看起来很有生命力,我当时想,应该很快就能好起来吧。
中午的时候,也许是医院的护工动作不够轻,她短暂的醒了一会,她左右转头,打量这个房间。看到我时,她极淡地微笑了一下,闭上眼又睡去了。我很懂这种感觉,刚手术完总是有睡不完的觉。她吸氧机的响声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很突兀,但我觉得让人安心。不过,为什么没看到家属来看望她?每天中午和晚上饭点的时候,病房可以允许看望病人一会儿。我的家人也很少来,他们太忙了,也许她的家人也很忙吧。又看了她一会儿,困意袭来,我也睡下了。
房间好安静。中途醒来,迷迷糊糊间,我这么想着。当然,安静是很正常的,毕竟这个房间只有我一个人。这个念头一瞬而过,很快消失在脑海,我马上沉沉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安稳,下午五点多时我才醒。再过一会护士就会来查房,这时我就能看电视了。我满怀期待,时不时看一眼旁边沉睡的病友,心中的喜悦让我忽视了一些东西。
好不容易等到查房时间,护士进房间之后,没有给我做检查,却径直走向我旁边的那个病人。护士面容凝重,简单摆弄了几下设备,她就迅速跑出去了。这时我才注意到房间是如此安静。是啊,每天都是这么的安静。但今天我才具体感受到什么是“安静”的感觉。
没过一会,来了许多医生和护士,他们围绕那个女孩低声说了什么,然后高声朝门外喊道:“家属在哪里?家属可以进来了。”于是走进几个穿着光鲜亮丽的时髦男女。他们几乎是一进来就开始在吵架,吵得我头很痛。他们都在互相推卸责任,指责对方没有好好照顾她。一个男人说:“可怜我的小姑子就这么走了,你们这些人好没良心,把这么小的姑娘丢在这里不闻不问。”一个女人说:“你说的好像你对她有多关照一样。你可高兴着吧?她父母走得早,现在她也死了,那笔财产还不知道怎么分。”男人马上叫骂起来,两个人扭打在一起,而其他人只是冷眼旁观。医生受不了了,说:“你们还是赶紧处理后事吧!这里还有别的病人!”他们还不罢休,最后由护士们推搡着轰了出去。病房又安静了下来。
医生护士们行动无声且迅速,她被抬上担架床,怎么进来,又怎么出去了。留下一个小护士拿着遥控器,问我:“小妹妹今天看电视吗?”她以往从来不问我看不看,查完房摁一下开关键就走了,然后由护工到点来关掉。我想点头,又想摇头,最后我说:“看的,谢谢姐姐。”
打开之后,电视里正放着唐顿庄园。里面的场景好像在举办谁的葬礼,但我已经没有心情去看了。
又名大爱宇宙生命能量治愈长寿发声音响感恩聚会的覆灭
和王傻小子自恋自述的vlog 大白话+流水账
作者:诸子百
备注:随意 是短篇
街边陆续关门,只剩一间店铺还亮着灯,五彩斑斓的招牌十分晃眼,快速变换的灯光炫得直叫人发晕。旁人还以为是什么迪厅广告牌,细看牌面摆出四个大字:手机维修。
要是爱喝酒的人从远处赶来,看见这四个字,大概会败兴而归。除却花花绿绿的霓虹灯外,店内只剩整片安静。不仅如此,店内的陈列乍看起来同普通手机店大同小异,可墙上挂满了最时兴的手机配件,密密麻麻令人眼花缭乱。
而店主呢,正坐着一个头染金发英俊与帅气的时尚弄潮儿。就是在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王晓杰。
问我为什么在这里?这个说来话长,我要修件贵重的物件。有人就讲了,你一个修手机的能碰到什么高奢的数码产品?也确实如此,我王晓杰每天经手的数码产品比我这十几年吃过的米饭还要多,啊,,阿嚏!不过这话可不能叫手机的主人听见。
我回头望向后门,看到没店后友善们,门后出了一件小仓库外,还有一条去往楼上的通道,楼上是普通居民楼,有间小房就是我特地腾出留给她住的。这位突如其来的来城里念大学的农村姑娘,不知在屋里做些什么。我猜她已经呼呼大睡,因为这两天的她累的够呛。
她月初刚来的这里,正好是我离开农村5年的日子。我在中心医院附近的商业街开了一个数码维修的小店,除了赚点数码产品的维修钱,我还在偷摸干些灰色地带的小活,日子过的不好也不坏,总比在穷乡僻壤的老家要强。
那天天正晴朗,阳光高照空气良好,又赶上附近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多,借此机会我在店门口支了个小谭,低头收拾货物的功夫,头顶有个女声幽幽飘来。
“你就是王晓杰?”
听到声音我一时之间有些茫然。见我没有反应,又郑重其事的重复一遍,音量也高了不少。
“你就是常王庄的王晓杰?我叫常颖,是中燕大学的大一学生。”
我向上探头还没看清是何方神圣,对方身前的那只书包大到整个托放在摊桌上,鼓鼓囊囊的真的硕大无比,放上时还能感受到重量的颤动。她的包破到有几本书角露出。又瘦又小的身躯下书包占满她的双手,占满她眼前的视线,她甚至来不及扶起快要掉下的眼镜。那副快被磨花的眼睛片下,我这才看见她眼角下深藏着的泛红与不易察觉的黑眼圈。
“我妈在中心医院治疗,王叔说我可以免费借住在你这里。”
她的声音没有那么明显的哭腔又没有半句寒暄的话,一字一句清晰的连音节都能听清,利落的不带半点拖泥带水,像是下定某种决心般,她又道:“等我之后找到兼职,住房钱我会付的。”
“哦好,好。”
我有些茫然,仍旧点着头不假思索的应下,稀里糊涂的把人带到门口,这个女孩,常颖就真的在这里住了下来。
之后,鲜少与我联系的老家伙也难得通了电话,说了常颖的基本情况,她的母亲重病进了城里治疗,她想要在医院附近住下方便看望有课时再回学校。中间无言,临挂前留了句好好对她,就匆匆挂了电话。再之后,我在隔壁张嬢嬢麻辣烫店里问到了前台位置缺人,张嬢嬢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这段时间总喜欢骑着她的小三轮接常颖下课。
常颖的话不多,她的门也总是紧闭的,她似乎总是在有意的回避我,不过我敢肯定她不爱聊天一定不是讨厌我,而是她每天忙忙碌碌。下课后不是去医院就是去打工,再不济闷在屋里,我跟她的交流也没增了多少。可每早我来的时候她就去上课,前台桌子上也常常会留下她放下的早饭。这栋楼隔音单薄,为了不打扰她深夜的学习,我甚至不惜将劲爆有品位的时尚动感DJ歌曲停下。
我这还没安静几天,隔壁麻辣烫店的佛教音乐闯进左邻右舍的商铺里,音乐慢悠悠的,听得个个昏昏欲睡。最要人命的是这首歌从下午一直播到夜晚。有人问张嬢嬢这放的是什么,张嬢嬢就会认真的说,这是大爱宇宙的福报,说能祈求天神让颖颖妈妈的病能好起来,说完虔诚的双手合十进行祈祷。邻居们看张嬢嬢高兴,他们也就高兴,大家心照不宣哪怕是硬着头皮听也没人敢打断她的兴致。
令人惊奇的是,就在昨天隔壁没了音乐声。真是难得的空隙,我躺店里睡了一个大好觉,这一晚我睡得很香。
而在朦胧中我听见常颖在耳畔说话,她的声音由远及近,不断萦绕在我的头顶:“打扰了,这个帮我拆一下。”
她的声音让我睡意全无,要是什么人在深夜巷口听见她说话,先拔腿跑的是谁还说不准呢。睁开眼与常颖打了照面,那双漆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见我睁眼她晃了晃手里抱着的大铁盒,细看像只老式音响。
我用手摸了一把铁盒外观,廉价的薄壳质感在指尖回弹作响,翻到音响的侧面,写着几个大字:大爱宇宙生命能量治愈长寿无疆功德千量发声音响。
“这是张嬢嬢每天放的那玩意?”我掂量了一下,音响着实有份量。可当我拆开内壳,裸露出的零件仅寥寥,比巴掌还小的驱动板旁衔接着大号的喇叭,令人意料之中的是内壳上同时粘着两块红砖,不仅如此空隙处也没放过,毫不留情的填满黄沙。
常颖沉默许久,她哪怕不懂那块巴掌小的驱动件是什么东西,也同样心知肚明。“张嬢嬢被人骗了,她现在正在德望大楼参加活动。你去报警,我去找他们算账。”她的语气明显激动,动作比手还快,从我面前抢过音响,一股脑塞进包里,头也没有回就往店外走。
当时看着她果断离去的背景叹了口气,她哪知道我王晓杰早就成了条子重点关注对象,我躲都来不及。不过,,
“你等等,等等!”我立马追了上去。因为我笃定她一定进不去大门,几天前就有警官特地来找我了解情况,这座大楼是这片风景最好的海景办公楼,高级又气派,仅仅一楼的贵宾厅就能欣赏到美丽的德望河,等时机一到他们就会去收网。嘿!这个莽撞的小姑娘单枪匹马就要进去,不知道吃了几个豹子胆,我倒欣赏这样。
随后我拉着她去到了楼地下室的小门,我晃了晃手里的卡片向她展示,故作深沉道:“你知道吗,这十里开外就只有我会撬这座大楼的电子锁。”
咔嚓一声面前的这扇小门赫然打开,迎面撞上一个身穿文化衫的男人,衣服上写着大爱宇宙四个字顿时察觉不妙。而对方见我们的突然来访,下意识的打开手中的手机。坏了,这小子想通风报信!我立马将手机夺走,随后给了对面一脚,对面摔了个趔趄。我招呼常颖向电梯上走,她很聪明看清了我的动作,利落的朝电梯口奔去。门开,男人朝我扑了过来,小样,想要撂倒我那就再回学校练练吧。我把他摁在了墙上,转过头看向电梯,电梯门正在缓缓合上,我跟常颖恰好对上了眼神。门关,楼上贵宾厅正放起了那首同款的佛经音乐。
他们的仪式,要开始了。
而这个男人正在拼命挣扎,正不断叫嚷着:“你们会得到天神的惩罚会没有福报,警察会逮捕你的!”话毕,虚掩的大门外直接闯进了两三个男人,个个拿着小手枪冲着我与他的身前。这个男人兴许没见过这种阵仗,近距离看见两三只真家伙实打实对着他的身体,立刻虚弱的瘫软在墙根,嘴里不断嚷嚷着大爱天神救我,大爱天神救我。
领头的男人示意其他二人将文化衫小哥带走后,我才放心放下双手,“哈哈王队你看他。”
“你别笑他,看破门手法就知道是你。”领头的王队收起手枪恢复正经语气,“刚刚那个女孩是你什么人,为什么要上去。”
“这可就说来话长了..”我拖起了长音,常颖能是我什么人,我至今也没搞明白。“我绝对没有犯罪王队,你的信任我,王队,,”我说话一向含糊,尤其是跟这个王姓条子哥说话更是要打起十分的心眼。
缓慢的佛音在此刻霎那停止,
“嬢嬢,他们都是骗子!”她的声音穿过楼梯口。我的姑奶奶呐,这个小姑娘在干什么!我快步朝楼上奔去满脑子胡思乱想,我对她了解太少了,我知道张嬢嬢喜欢她,我的举动会不会是错的,不该让她这么莽撞冲了上去。
紧接嗡的两声,我能听见那只音响摔在地上的回音。身后警察比我快进两步,我与他们几乎同时冲进贵宾厅内。厅内瞬间乱成了一团,地上洒出一片黄沙,那只音响赤裸裸的躺在其中,红色砖头也碎的不成样子。见此情形,里面太多身穿文化衫的“大爱人”了。大多数人蹲在地上不敢动弹,只有几个老人不知所措的愣在了原地。有的想逃出前门,而前门又被埋伏的警察堵住了去路,一后一前压根无法逃脱。
我与她的视线撞个满怀,随着她的转身,德望河边的风将窗边的窗帘不经意吹起,她的发丝也与之飘动漂亮极了。而有人同我一样瞥了台上一眼,而那人却死死盯着这个破坏仪式的罪魁祸首。人群中的文化衫男人冲了出来,他与她的距离只剩咫尺之间,他挥动拳头想要攻击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却被一记断子绝孙腿狠狠的踹倒在地上。话分两头手机却惨了被甩出窗外跌进了河里。情急之下,不知道是哪根弦搭错了,鬼使神差下我钻进窗外抓住了手机,好消息是抓住了,坏消息是因为地球引力的缘故,我同手机落进了河里。好在我跟河边的德望老头游过冬泳,这点水压根呛不到,去年冬泳冠军溺死在这不样银笑话。
告已段落后,我跟常颖被传讯到了警局内。
王队敲着键盘问她:“那他与你是什么关系?”我习惯性抢在前面回答,“王队,我跟她就是..”
而她冷不丁的打断我的对话,说出了至今震撼我二十年的话语:“我们俩..是未婚夫妻的关系。”
“哈??”
这话犹如两只健硕的牛疯狂奔跑,最终创了我的脑袋一样陷入混乱。“我,我靠你别闹。”有些语无伦次,这是什么恶作剧吗,想要辩驳的话卡在嘴边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脑子彻底宕机。
而她呢,却顿了顿握紧了双手,一字一语的再次跟警察重复道:“这是真的。”
随后再次陷入了沉默,这个沉默氛围一直持续到了现在,持续到我正修面前这件对她而言最为贵重的物件。她的手机是老型号手机壳已经发黄,壳后还有一张钞票湿漉漉的瘫在手机上。我撬开手机的后盖,好在里面关键零件没有进水,好在进水的零件我有配材,好在我会修手机,才会让她最重要的东西不会被破坏。
那句话就当我耳朵瞎,眼睛聋了没有听见!
胡思乱想下,一顿操作后她的手机屏幕亮起的一刻,我长输了一口气。就知道我没猜错,那张她与母亲的合影就是最宝贵的东西,好在我有能力留住。
今夜,我第一次敲响她的房门,没过多久她敞开了她的房门,透过门缝的距离让我轻易就看见里面的陈设,那张简单的书桌上铺满了不少的书籍。趁此我将手机塞到她的手里,她抬起头道:“谢谢你..”
趁她还没多说什么,我头脑一热急忙堵在门前把她推进门内,匆匆说了句晚安就立刻下楼没有敢逗留。好险心脏漏了半拍,差点死在楼上。
愿她今晚睡个好觉,梦里要是能有我的身影就更好了,,哈哈开个玩笑而已。
-end-
*很老套的故事,纯粹为了最后一个情节包的这盘饺子x
故事发生在无可考据的年代。
王氏的小女儿重病在床。长久的昏迷让她瘦削得像一片枯叶,任何细微的响动都能将它惊落。
几乎每一个前来问诊的大夫都表示无能为力,甚至连神婆也请了来,也无济于事。现下只能拿药吊命。几番下来,本就困顿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用丈夫的话来说,拿钱吊命不如早早让她去死,留点钱让活人过得好些。又一会儿,他咂摸着嘴道:“我若是能在赌场里翻身,别说是药,神仙我都能请来。”他说话时,王氏正在煎药,听着丈夫的话,手都紧了几分。水熟了,棕色的气泡一个个冒出来又碎开,映出一张张王氏四分五裂的脸,向来柔弱的女人在此时也显出几分鬼森森的气来。可惜男人酒眼昏花,未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男人跌跌撞撞地回来,不看妻女,径直走向灶旁,掀开,空无一物,登时怒从心起,对着妻女破口大骂。
王氏就坐在女儿床前,先书是握着女儿伶仃的手。那样轻,就好像刚出生的猫似的。面对男人的辱骂,她垂着头,用双手捂住女儿的双耳。
彼时正是初春,空气中带着寒意。到了下午,屋子里背光,又添上几分冷。
女儿似乎被惊动了。
王氏凑近了细听……“没事,好好睡吧,会安静下来的……”她捂着的手又紧了些,嘴里轻声安慰着。继而抬起头,眼神定定地盯着面前的男人:“你吵到霞儿了。”说话轻柔如柳絮,飘到男人耳畔,让他打了个哆嗦。他愣了一下,气焰被打断了,自觉再骂下去也没意思,甩下一句晦气就走。无外乎又是去赌。
钱匣子已经落了灰。王氏找到自己出嫁时母亲交给自己的首饰盒,里面只剩下一枚银簪子,那是母亲的母亲留给母亲,母亲留给自己,自己即将留给女儿的。她多么希望能在女儿新婚前夕将它别在女儿发髻上。女儿肤白,银色点缀在她身上,如雪映日光,一定美极了。她想到那样的话面,还没来得及笑,眼泪倒是先沁上来了。当年母亲将簪子别在自己鬓边时,双眼烁烁如清波。当时自己沉溺在新婚之喜,眼里心里都是丈夫英俊潇洒的背影。他们的相遇,虽不是话本里的传奇,但早些年也是人人称羡的佳偶。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丈夫也曾为了博得王氏欢心,捉了一袋子萤火虫,两人在荧荧的微光里牵着手,呼吸交缠,却又在亲吻前忍不住笑出声来。萤火虫就在他们的小声里荡漾。萤火虫荡啊荡,几番变化成了晃人的红烛。烛光里是母亲的泪眼,是丈夫推杯换盏后醉醺醺的承诺。烛光灭了,一缕青烟从灯芯里升起,一转眼,竟是在母亲的墓前。丈夫站在一旁,
冷眼在心里庆幸着这老女人终于死了。
王氏守在女儿身旁悉心照料。好容易等到女儿神志清明一会儿时,她低声问女儿有什么想吃的、想做的。
女儿的眼睛——生来青色的瞳仁——转向窗户的方向,用力朝外看,似乎要从这腐朽的身躯跳出去似的:“娘……你再给我讲讲,霞光的模样好么?”她说起话来费力极了,每一个字还没说完,话音就散在空气里,要缓上许久才能接下一个字。王氏耐心地听着,一个字出来,一滴眼泪就砸下来。
女儿冰凉的手艰难地支着,摸索着蹭上王氏的脸,又因无力而垂下去。王氏看望着女儿看过来的双眼,了然地抹去泪水。
“好,好,你闭上眼,听我慢慢讲……”
那天的朝霞浓艳极了,见过的人无不啧啧称奇。空气还冷着呢,天就已经烧得滚烫。天边撕开了一道金色的口子,霞光就从那儿流泻出来。浓郁的颜色在天空中肆意流淌,漫天满地都是金灿灿、红彤彤的,霞光流到新出生的女孩儿未睁开的眼睛上,女孩儿发出了第一声响亮的啼哭,好像被这红色烫到似的。
讲到这里,王氏摸了摸女儿的脸庞。重病让她变得形销骨立,皮肤如绢绷在骨头上。
“好好睡一觉,娘去买药。”
王氏将簪子放进盒子,走出家门。
河畔还残留尚未消融的冰雪,人走上去并不安稳。不远处围了一圈人,闹哄哄的。王氏听了一会儿,得知是隔壁村的林家小儿不小心溺亡。她念了声阿弥陀佛,正要转身时,瞥见人群中似乎有男人的身影,再一看,又不见了。心里念着女儿,王氏没多想,匆匆往药房去了。
回来时,女儿又陷入了昏睡。破天荒的,男人在落日前回来,提了半斤好的牛肉和一对耳坠。
“赢钱了?”
男人不语,只是热切地拉着王氏到镜前坐下,将耳坠放到王氏耳朵边比划。镜子里,男人的脸虚虚实实明明灭灭。他还在讲话,说到林氏小儿的亲事和聘礼时,覆着白色舌苔的金色的肥舌从黑洞洞的口腔里一伸一缩,让王氏想起河里那具浮尸——肥肿的手指上生了蛆。
“你帮我簪上簪子吧。”王氏的声音弹到镜子上,又被折射回来,声音都透着铜光。男人听话地将簪子插上发髻,手法鲁莽,扯到了王氏的头发却浑然不觉,只顾脸贴在王氏旁边:“瞧瞧,多好看。”王氏忽的想起新婚第一天,她懒洋洋地起来,撒娇让丈夫帮忙梳洗。丈夫手忙脚乱地盘好头发,将簪子插上去时,不小心扯到了头发,王氏“嘶”地痛了一声,作势要打,手还没下去,倒是瞥见镜子里的自己和做鬼脸讨饶的丈夫笑出声。那样青春明媚的两张脸庞。头皮隐隐作痛,王氏“嘶”地裂开嘴。铜镜里映出两张扭曲的物是人非的脸。
当晚,久病的女儿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虚无的眼里第一次有了色彩——热腾腾的红霞溅上了她的双眼——一瞬间,她心领神会,原来这就是霞光的颜色,比娘亲说得更为馥郁、更为鲜活。她忍不住伸出手,温热的霞光舔着她的指尖。她高声呼唤着娘亲,回应她的,是扑天盖地的喧嚣的红霞。在那红色的深处,母亲洗掉簪子上的血迹,再次讲起那天女儿诞生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