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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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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我坐在棚子下等待的时候,有飞机从我的头顶飞过。
院子里的野百合长得比我还高,纤细的茎孱弱地在花盆中随风晃动,百合一朵朵结得手掌一样大,洁白的花瓣,一入夜就映照在寂静的黑幕中。我站在花前面,喝了果茶以后舌面上留下一片黏腻的糖味,我伸出舌头,哭着脸给空气看。
之后的一天,我和四十多个同学挤在只有风扇的教室里写英语的模拟卷的时候,班主任从前门踱进来,宣布为了减轻压力,每个人需要带一盆植物来学校,要给它起名,还要养它直到毕业。我最后在院子里选了一盆开得正艳的凤仙,起名叫指甲,说是起名,想起来也只是把俗名挪来安上。
教室外的柜子上摆满了小盆的植物,讲台旁还多了一个鱼缸,里面有四条小鱼。一个男生负责照顾鱼,原因是他是生物课代表,鱼食放在粉笔盒旁的小罐子中,当天的值日要帮忙喂养。
再后来,我的妈妈终于还是死在医院里,家里让我请了两天的假,我参加完葬礼,把院子里的花全部搬去花鸟市场卖掉,拿着八百块钱在网吧里又躲了五天才回学校上课。那天是周一,我算着在学校早会之后才到,进教室之前发现指甲有人帮忙浇水。枯黄的、大约是落花的东西蜷曲在泥土上,沾着一滴浑圆的水珠。
放学时,照顾鱼的那个男生叫住我,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声音有些畏畏缩缩的,发音跟老师一样叫错了一个多音的字,他的嘴唇张开又闭拢。“曹钥,”他说,“你缺了次值日。”
我留下来擦了黑板,整理桌椅,照顾鱼的男生扫了地,然后用小网把鱼捞起来放到一个盆里,抱着鱼缸走出门去。我走进放鱼的盆,闻到水生动物的腥味,皱了皱鼻子,又想起来值日是要喂鱼的,我从罐子里抓了一把鱼食,投进水里。鱼们有些激动地抢食,有一条兴致好像不高,我仔细看了看,发现它的尾鳍缺了一块。
照顾鱼的男生抱着鱼缸回来,有些吃力地慢慢放下,他看见盆里抢食的鱼,说:“早上已经喂过了。”
“只喂一次吗?”
“对。”
我蹲着看那条残疾的鱼,它呆在靠近盆的边缘的位置,而另外三条鱼还在游来游去吞食剩余不多的鱼食。
我给它取名川端康成,川端康成是唯一一条黑色的鱼,接下来的日子我不时会去鱼缸旁观察它,大多数时候都会在一个装饰的大石头与缸壁的缝隙之间找到它。
后来照顾鱼的男生又找了我一次,他说,曹玥,你该记得给你的那盆凤仙浇水。我这才想起指甲来,好像自从发现落花上的那滴水珠之后我就再也没关注过它,这种遗忘让我心惊。
“月,不是药,这是一个多音字。”我这样回答照顾鱼的男生,我停顿一下,又补充,“那条黑鱼,尾巴缺了一点的,它叫川端康成。”
把名字告诉那个男生的第二天,川端康成就死去了,几乎像是我咒死的。它被捞起来,扔到不知道什么地方。我盯着语文老师不算很好看的板书,想象着把它放在手里,鳞片冰冷,带着腥味的水渗进我手掌纹路里。川端康成,从来心灵残缺的川端康成;走路摇摇摆摆、模仿醉态的颓废男人;花的圆舞曲里的瘸腿男人;洁白的、不能运动的千只鹤。
照顾鱼的男生放学后找到我,他拿着喝空的可乐瓶,瓶里装着水和川端康成的尸体。
我拖着他去了河边,因为我不会骑自行车,而那条河离学校有不短的一段距离。自行车最后停在石质栏杆边,我靠着粗糙的狮子雕像表面,远远地把可乐瓶伸出去,川端康成合着水从瓶口流出来,顺着重力下落,在水面溅起小小的水花。
有飞机从我头上经过,我想象它投下一朵蘑菇云。
“我叫陈书春。”照顾鱼的男生顶着高温,一边气化一边这样对我说。河水沸腾,带着川端康成打着旋舞蹈,一直,一直向前流去的话,好似能到达任何地方。
作者:四戎
第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一年前?两年前?五年前?还是十年前?
上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一年前?两年前?五年前?还是十年前?
老实说我对你没有任何印象,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许你从未在我们的世界里存在过,也许你的确在我的世界里存在着。最好的证据就是此时此刻我手里正拿着一张照片。照片中的人一个是我,另一个被称为“你”。我们的姿势很亲密,所以我们的关系一定很亲近。
我推断,你一定存在过。
可是我推断不出,你和我应该是什么关系。
也许什么关系本身并不重要,也许我对你的任何记忆也不重要。你是以“人”的形式在曾经存在,你是以“照片”的形式在现在存在。你不是一个关系,也不是一个记忆。
你不是我的亲人,因为我没有亲人。你不是我的朋友,我不喜欢把这种模糊的难以定义的关系称为朋友。我用指尖摩擦着照片,感受着那种像纸但又不是纸的触感。有硬度,也可以弯曲然后有弧度。我抚摸着照片,就像是试图召唤我失落的记忆群,让它们知道,我需要它们了。
我要用爱人来形容你吗?还是情人?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选择了。
爱人吗?那就爱人吧。我想被人爱着。虽说我从不孤独,但某一时刻,我还真是很孤独。
回到照片来,大致可以推出我们年龄相仿,似乎审美非常相似,比如说衣服的色调和材质的选择就仿佛非常默契。但是我们的性格一定有很多不同,甚至认真说起来算是非常严格的相反。你的站姿自信,意气风发的笑容是那么吸引人。而我有那么点自卑——对,曾经的我就是那么自卑。但是我的灵魂却好像被小心翼翼地支撑着。我不曾摔下来过。
我有点想他——这是我一瞬间的想法。我却莫名其妙。因为我的世界里并没有他,我难以将“他”和什么东西联系上。
我不会让你受伤。
即使是要付出我的生命。
我的脑中回荡着这句话。我的眼前似乎被染上鲜红。什么东西夺走了我的呼吸。我感到很窒息。
我认为我失去过记忆,但也有可能是我的记忆认为那是没有用的东西或者对我有害的东西,选择性遗忘了。我的身体会支撑不住那份记忆吧。对吗?
遗忘是一件好事情。
就像我身上有很多处伤疤,但我对此毫无印象。生活里我不是一个在意形象的人,因此我几乎不曾去想这些伤痕的由来。也许我的身体和我的灵魂是分离的。我不关心它们。
冰冰凉凉的触感。
滴答滴答的节奏。
我为什么哭了?
我是个成熟的理性的大人,我为什么哭了?
我这是想起了什么吗?不,我还是什么都不记得?我明明什么都没有想起。
为什么伤疤会和你联系起来?为什么“你”会和“他”联系起来。
你好像是生存在虚空中的人。我们在这个世界没有交集,也许在其他世界有呢。
哦,其实我想偷偷说我有点喜欢上你了呢。好奇怪!仅仅盯着照片,盯着照片中的你,就好像陷入了爱河。这就是人们口中的一见钟情吗。我无数次重新看向你,我无数次地重新爱上你。
我讨厌这种魔力。你只是一个虚空中的人,我从未真正认识,我从未建立联系,不是吗?
但是啊——
我们可以在虚空中相爱。
我们会在虚空中相爱。
如果你不只是我的幻想,如果你真实存在过。
就像这张照片里的这样,我们相互依靠着,将彼此的柔软贴着彼此的柔软。那我们现在也一定就在虚空中相爱着。
我紧紧的抓住照片,情绪一败涂地。更加凶猛的哭势,和遥遥无期的停止。
对不起,我撒谎了。我怎么会忘记你?我怎么能忘记你?
你把我推开的那个眼神,你倒进血泊里的那个眼神,你看向天空的那个眼神,你最后的那个眼神。
我过得很好,谢谢你对我毫无保留的爱,谢谢你用自己的生命为我争取的未来。
你是个疯子也是个傻子。你明明比我更有前途,也比我更有存在的价值。
我在曾经无数个夜晚想过自杀,却又在无数个白天想起你对我的保护。
我有好好在生活着。虚空中的你一定能看到。
哦,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没有发生那天的意外,今天会是我们结婚的10周年纪念日。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宋沐第一次见江临泽,是在他父亲所谓的家宴上。
他中午还和自己同桌炫耀新买的手机,顺便打了几局连胜准备回家吃晚饭,忽然被他爹一个消息叫去了最近的酒店。
订的包间还挺大。
宋沐心想,那八成没好事了。
他爹就这狗德行,但凡有求于人的时候,都十分热情。刚他电话里左一个小沐左一个小沐叫他,他就知道,今晚上,这货怕是不给他弄个后妈是不能善。
果不其然,打开门一看,哇,好大一个后妈。
“小沐,来这是你连阿姨,这个,是你弟弟江临泽。”
宋沐目光一偏也没仔细看,只心想,俄罗斯套娃吗,还能买一赠一了?
那时候宋沐才十五岁,套了个蓝白校服,露出点不以为意的笑。“那什么,你们,领证了?”
“是,下午刚领的。”他爹顺手把他新媳妇儿往身边一拉。
宋沐面色如常得点了点,走到最近桌边在醒的红酒旁,抓起醒酒瓶喝了个精光。“那什么……嗝,新婚愉快,我先走了。”
“喂!宋沐你站住!”
身后传来宋敬文骂骂咧咧又被人拦住的声音,还有那一句。“抱歉啊,阿岚,这孩子平常不是这样的。”
宋沐咧了咧嘴,心想他爸还真是会给自己打圆场。
但实话实说,宋沐的确是个出名的好脾气。
他可能就是别人爸妈嘴里常说的隔壁家的孩子,生的白净,一双眼又大又亮,过年抓出去溜两圈红包都是收的最多的那个。
宋沐这人从小对什么都挺好的,唯一一点可能是对自己亲妈有点愧疚——小时候出的车祸,他妈妈把他护在怀里死的,所以这么多年他爸也没找新老婆。
而宋敬文这些年做生意满嘴跑火车,把宋沐也带得满嘴开火车,这俩火车头平日里关系相处的也不错。
按理说,他应该对他爸给自己找了个新老婆这件事没什么意见。要说怎么忽然就起了火,大约是因为那声“弟弟”。
——那并不是他妈妈生的孩子,凭什么是他弟弟。那句“弟弟”好像一下子把他心里某个位置挤走了。
宋敬文平日里做什么都雷厉风行的,他都习惯了,但这次不行。
他好像还没来得及和他妈告别。
于是那天宋沐喝完一大瓶红酒,蹲在路边对着电话哭,电话拨到他死党那去了。他边撒着酒疯边喊“妈,我好想你啊……”
他哭得声情并茂。
以至于他甚至没看清他所谓的弟弟长什么样。
后来他想,还好没看清,要不没准他这辈子对这便宜弟弟都没好印象。
-
江临泽和连岚之后来住进宋沐家里,是第二周的事。
其实当宋敬文领证开始,家里添人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了。
宋敬文是个好说话的人,但一般所谓“大事”上也从不征求宋沐的意见。
宋沐倒也还好。
毕竟他是宋敬文这老狐狸的亲儿子,能屈能伸。除了最开始措不及防的失态,小狐狸飞快调整好了状态。他在连岚之和江临泽入住的当天就和和气气吃了顿饭。
饭局上无非是一些尴尬又不是礼貌的客气。
唯一有趣的大概是宋沐闲来无事叫了江临泽一声“阿泽。”
他当时也就是客气一下。但初来乍到连岚之却忙不迭想让江临泽赶紧应一声。
于是在一声声“快叫哥哥呀”的催促中,才十岁的小孩筷子往桌上一拍,头也不回得跑回房了。
整个画面有种一气呵成的尴尬。
当了半天八面狐狸的宋沐不知怎么得,心里冒出了一点惺惺相惜的痛快。
但也不过一秒,他就调整好表情。“没事,小孩脸皮薄,我回头给阿泽买个礼物就好。”
他那一句话说得真诚又轻巧。
然后第二周,嘴甜的宋沐就申请了住校。
理由是初三学业压力大,住校好节省时间。
那学期平日家里根本见不着他人,更别说那根本不从兑现起的礼物了。
礼貌,识趣,听话,构成了当年宋沐的全部。
他没有打算去打扰宋敬文新建立的一家三口。
他想,他自己也能过得不错,虽然并不算太习惯的住校生活,但也不算差。白日里上课,晚上和死党在宿舍插科打诨,那些年南城的风都是暖烘烘的。
只是某次,他回来拿换季的衣服,忽然觉得家里的布置有些陌生——柔软的入门地毯,玄关的暖黄色的灯,阳台舒展的爬藤和向阳花,以及客厅上一幅他爹和连岚之的婚纱照。
那些变化就像是冬日雪后某些青绿嫩芽在生长,生机熠熠得舒展在阳光之下。
他站在那里像是个路过驻足的客人。
宋沐心想,挺好,宋敬文有家了。那些盘旋的思绪在他心口起起伏伏,忽然他听到一丝声响。
一回头大门打开,进了一个小孩。那人短袖短裤的夏天校服,他手上还拿着个小学生明黄色的安全帽。
他朝对方笑起来“阿泽,你回来啦?”
来人并没有什么建立家庭和睦关系的打算,从他身边走过。
宋沐无所谓耸耸肩,只是忽有所感,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却撞进一双眼里。
那双眼睛生得好看,瞳孔比常人深上许多几乎是纯黑色,却被玄关窗子的光映出一点彩色。只是,如果眼神中没有带着厌恶和警惕,也许会更好。
后来,宋沐和他死党说:“我觉得我爹那便宜儿子以后会和我争家产。”
那时候,玩着他的游戏机超宋沐床上丢了个消食饼干,那你自求多福吧,电视剧长子一般是被害死的那一个。
而后宋沐心想,江临泽能不能害死他还两说。
但世界上要真有一个人要害他,那一定是他爹宋敬文。
2、
宋敬文,中年丧偶,事业有成。
在他奔向50大门的前夕遇上了他的第二春,他春风得意马蹄疾,巴不得一朝就看尽长安花。
于是新的户口本还没捂热乎,他就着手致力于建立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了。
一家四口人,宋敬文没问题,连岚之没问题,宋沐也没问题,唯一一个有问题的,就是那个油盐不进才10岁的小崽子江临泽。
连岚之这人,为人和善,性格温婉,奈何她的儿子,是个独逼。
于是在宋敬文不知道时第几次热脸贴了人江临泽冷屁股后,他把自己魔爪伸向了自己的亲儿子。
那天,宋沐叼着冰棍,打着游戏,目光瞥见宋敬文那便宜儿子江临泽不声不响绕开宋敬文走回自己的房间的时候,他心里还偷乐呵呢。
结果,回头就看到他爹不尴不尬望着他,那眼神……
“勿搁恁。”(不可能。)他瞪大眼吸溜了一下冰棍,摇摇头。
“儿啊——”他看到他滚圆的一个爹飘了过来。
想当年,宋沐亲妈还在的时候,曾说过她和宋敬文的一些恩爱史——“当年爸爸追妈妈的时候可浪漫的咧,每天来妈妈公司接妈妈下班,都带妈妈最喜欢花。”
宋沐知道他妈其实不怎么喜欢花,宋敬文能让他亲妈这么一个不爱花的人喜欢上花——可见他这人有多难缠。
“小沐啊,你看,真好你和阿泽年纪相仿,也比较谈得来……”
妈的,你管15岁和10岁叫做年纪相仿??宋沐眼神里透着一种看智障的慈悲。
“哎——你别这么看我,就……你不是想今年暑假去考完试去集体旅游嘛……”宋敬文说。“对了,还有你特别想要的那款游戏本……”
那一瞬间,他觉得他爹果然是个做生意的。
宋沐挑眉,他把手上冰棍一口塞嘴里,拍了拍对方肩膀:“嗯嘛要丢,你哆”(什么要求,你说)
后来宋沐回忆起来,这大概就完美得诠释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
江临泽,10岁。
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
宋沐听自己亲爹提过——连岚之的前夫是个不怎么样的人。
当初和连岚之在一起的时候,母子俩都受了不少苦,但碍于各种原因没法离婚。连岚之几次想着去死了,没想到对方某次酒后从护栏边上掉下去了,成功把自己送进太平间。
如此想来,那段日子对江临泽来说也不知道算好还是坏。
一个折磨人的父亲死去了,母亲又孤身一人没了收入来源,险些挨不过,靠着没日没夜做活才勉强支撑着日子。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宋沐打心眼里知道,江临泽这家伙和他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毕竟这样环境生长出来的小孩普遍都难搞得很。
但好在江临泽这个家伙,有一个明显的软肋。
-
“阿泽阿泽,我们这周末一起出门逛逛吧。”
那天,宋沐抛着俩苹果,门也不敲地直窜进江临泽房间时,后者像是见了鬼一样,抬头看他。“为什么?”
为什么,来找我。为什么,来烦我。
那眼神大概二者兼有,但当年的小学生江临泽还不够沉稳,点在作业本上的笔尖都划出了一条线。
宋沐目光落在那看了一眼,笑着递上手上的苹果。“岚姨她有点担心我们关系不好,想让我们多联络联络感情。我想你来南城这么久也没怎么逛逛,刚好我们周末出去,岚姨也放心。”
打蛇七寸,江临泽这个半大不大的死小孩,浑身上下倔得不百毒不侵,但遇到连岚之的事,他总会下意识得退一步。
所以在来之前,宋沐先去阳台找了晒衣服的江临泽他妈。
果不其然,后者拿笔的手微微动了一下。“知道了。”
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
那时的江临泽声线还介于孩童和少年之间,语气却冷淡。
宋沐笑了笑,心满意足得走了两步,一把倒在了对方床上。江临泽的床平日都收拾得整整齐齐,此刻被子连着床垫一起陷落了下去。
他皱着眉头像是自己床铺被子脏了,宋沐却慢悠悠把自己舒展开伸了个懒腰。“真好,岚姨一定很开心。”
“哦,那你爸也是。”
宋沐闻言愣了愣。从被子里挪出半只眼睛,目光落在书桌边的江临泽身上。
小学生此刻早已低头,和往常似的四平八稳地写起了他的作业。
宋沐若有所思看着他,忽然他咯咯咯把头埋进江临泽的枕头里笑。“哈哈哈哈阿泽,没准我真的挺喜欢你的!”
他笑得过于大声,扰得故作老成的小学生被迫抬起头:“神经病!谁要你喜欢。”
“哦。”宋沐一听收了声,发出点忍不住的闷笑。“但……那你要和我这个神经病哥哥好好相处哦,我会对你很好的……”说罢,他沉默了下来,像是某种冬眠的动物,蜷缩在床上。
江临泽回头望去,看见宋沐将头埋进他的被子里。
他望到对方一点凌乱的发尾,和略有些单薄的背脊,就像是枝蔓,从高高的空中坠了下来。
小孩有了片刻恍神,那刻似有风从窗户吹进,微微摆动了宋沐的发尾,又像是幻觉。
他仔细辨认了一会,又收回了目光。
-
江临泽来宋沐家里的第一个夏天。
告别了初中的宋沐如愿以偿参加了他的夏日旅行。
由于小时候出过车祸,宋沐失聪过一段时间。
后来一经历高强度的运动,或身体疲劳了就会出现大频率耳鸣。
为此宋敬文之前老不愿意让他独自出门。
好在这次托了江临泽的福,加上心理医生也表示这么多年没复发,问题不大。宋沐终于能如愿以偿参加他的初中毕业旅行。
只不过,宋敬文给他送上车的那天,费劲巴拉交代了一堆注意事项,甚至企图和宋沐这几个准高中生一起去营地的样子。给宋沐搞得那叫一个丢人。
等宋沐旅游回来了,也没闲着,老老实实按约定抓着江临泽搞了几次团建。
有时候他俩一起,有时候带上全家。
宋敬文两父子该说不说,就俩鹦鹉精,社交能力从来没差过,再加连岚之偶尔露出的温柔一刀。江临泽多少也是开了窍。
记得江某人第一次主动叫宋敬文“叔叔”的那天,宋沐人在宿舍刷着手机。
他躺在床上刷手机,收到宋敬文一排感谢和恭喜发财时。
头顶的死党兼上铺室友林邵良从床上伸出一只脚,宋沐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一脚踹了上去,给人踹得吓了一跳。“艹!宋沐你神经病啊!”
宋沐也没说话,只是穿了鞋子就走了出去。
他坐在操场的单杠上,抬头看了下天空,又看自己家里的方向。
那是暑假刚结束的第一周,大晚上的风都还带着热意。
他的家离学校其实不远,这整片学院区,小初高包了圆,外围就是宋敬文的家,只需要走个二十来分钟就能到。
他盯着方向好一会,又低头打开某个短信对话框,输了个一行字。【今天天气挺好。】
那是个没人回复的聊天框,这么多年,只有宋沐一个人孜孜不倦的消息。
他沉默着和那个对话框面面相觑,直到手机顶部跳出一个对话框。
是江临泽的消息,小一个多月下来,他和江临泽多少也达成了一些公式。
【这周末你爸和我妈打算搞个家庭聚餐。】
翻译:宋敬文又开始搞家庭情感培养了,你得回来。
界面显示对方对话框还在输入。
宋沐回了一句。【周五。】
对面的正在输入取消。
片刻跳出一条。【好。】
3、
想来,在和江临泽相处的最初那两年,宋沐和对方的交流大多都只是例行公事。
宋沐这脾气从小到大朋友很多,对于江临泽来说,说破天不过是一个被迫在一个屋檐下,必须联络好感情的陌生人。
他并不知道一个比自己小了五六岁的小孩心里头想的是什么,也不乐意知道。
他只是平静地看着宋敬文把他的小家搞得有声有色,然后思考着自己大学应该选个多北边的城市,要多远,他才能这辈子都不用再回来。
那时候的少年人总以为自己要长大了,想着再一天,多一天,等长出一双翅膀飞得远远地离开。飞到哪里都可以。只要能落下来他就能活。
只是有时候,亲情是一条线。
连着血脉,平日无知无觉,等某天不小心断开,疼得人措不及防。
-
江临泽来家里的第一年冬天,宋敬文出了件大事。
宋沐他爹是个做生意的,平日里应酬交际多,喝的酒也多,总有那么几次是醉醺醺回来。
连岚之一开始都等着他,后来宋敬文心疼人,就说留个灯就好。
毕竟醉了也不至于看不见路,想来宋沐这个爹多少有点高估了自己。
于是在某个夜晚,他醉醺醺地从二楼楼梯上滚下来,成功把自己送进了ICU。
那件事宋沐后来想起来是有些后怕的。
他当时在宿舍,平日睡得早,第二天才看到他爹已经入院的消息。
想来,要不是那夜江临泽起来发现了不对劲。宋沐这个亲爹,可能就真的这么安详地一路把自己睡进了太平间。
那两天,宋沐请了假,和连岚之轮流在医院陪床。
也好在宋敬文这个中年男人福大命大,抢救了几小时,当天中午就下了重症。第三天隐隐约约醒了两次,医生来检查过后确认各项指标正常,所有才人松了口气。
等到第四天晚上,连岚之赶着宋沐回去休息。
毕竟是个高中生,她推着让宋沐第二天也别来了,赶紧去上课。
那天是一夜的暴雨。
等他到家的时候,几乎已经湿透。他站在客厅滴滴答答冒水,迎接他的确实满屋子都亮起来的灯。
倒也不是说家里没开灯的习惯。只是那天屋子里开了满满的灯,从客厅到阳台,一楼二楼。哪怕玄关的有片霓虹灯也不能幸免。
宋沐浑身是湿漉漉的水汽,在那片五颜六色里觉得自己回到了什么蹦迪现场。
平日打扫的张姐这时候早走了,想来罪魁祸首是谁已经十分清楚。
屋外轰隆隆炸开一声雷,那一刻,宋沐清楚地听到了一声尖叫声。
他皱了皱眉,转头看向一楼的某件屋子。
此刻那声音已经消失,只有屋外的雷鸣又浅浅响了几下。他走过去推推门把手没有推开,拍了拍门:“江临泽,你在不在里面?”
没有人回应。
片刻,一道闪亮照亮了整个天幕。接着又是一声炸雷。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清晰惨叫,那声音有些尖锐又沙哑,像是某种濒死动物发出。
“喂!江临泽,开门!”
他不知道那小孩在屋子里到底在做什么。
想了想,他跑到二楼衣帽间拿了备用钥匙。
那一串钥匙常年没用,宋沐就着雷鸣和尖叫声一个个试,终于试到推门进去。
雷声轰隆。
不大的屋子,和门外如出一辙被开了所有的灯,角落里一堆被子,像是用柔软的布料构成了虚假的堡垒。
宋沐盯着那诡异的被子混合物好一会,叹了口气,伸手过把那堆连人带被子的东西抱在怀里。
做了什么亏心事了,这么怕打雷。
怀里的人在挣扎,但宋沐一个高中生力气怎么也比一个小学生大,他手脚并用把人往怀里拽。“好了。是我,宋沐。”他手摸进被子里,在一堆布料里找到一个脑袋,捂住对方的耳朵。“没事了,别怕。”
雷声还在断断续续。
他也不知道对方听不听得见,只是一动不动抱着怀里的人。直到窗外雷鸣终于渐渐沉下去,他才从被子里捞出一个汗津津的脑袋。
小孩闭着眼睛,额头和发尾都是湿的,讲额头抵在宋沐心口低低喘着气。
他抽了床头的纸巾给人擦汗,末了问了句:“要不,我帮你叫岚姨回来?”
江临泽沉默着,伸手抓住他袖口。
宋沐心想,果然还是小孩子,受了惊吓就是粘人,他将耳朵靠过去,听对方在说什么。
“……不许……”
那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却是一声咬牙的威胁。“不许告诉……我妈。”
宋沐乐了,他拍拍衣服。“行——我不说,我去关灯。”
一迈步,他衣服被人拽住,一回头,临泽睁着眼看他。宋沐笑道。“我身上湿透了,等我洗个澡过来陪你。”
“不需要。”
他半笑半认真弯下腰和江临泽平视。“那我怕黑,你得陪我。”
那天夜里,洗完澡的宋沐把江临泽和一堆被子搬回了床上。
累的脱力的小孩额头抵着他手臂,不情不愿却睡得飞快。 宋沐也懒得和一个小孩计较,他和连岚之发了个消息,说阿泽睡了。
回头一闭眼,睁开已经是天亮。
雨后清晨的晨光干净得几乎透明。
他侧头看着在他怀里睡着的江临泽,给人掖了掖被子。那时的手机显示6点26,闹钟还差4分钟就要响,他把当天的闹钟关了,轻手轻脚关门走了出去。
宋沐当时心里想着宋敬文的病,并也没注意到许多。
比如屋子里有亮灯的按钮声,比如在他离开之后有人睁开的眼睛。
他就这样在腰酸背痛的一场大雨后重新回了学校。一周后,宋敬文出院。
家中一切如常。
春去秋来,人间各色花都开上一遍。
不知为何,在那年秋末,意外开出了宋沐的一朵小桃花来。
4、
宋沐高一下学期,江临泽的小学六年的小学期。
宋敬文开始渐渐把工作的重心往家庭里转。
约莫是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他时不时就感叹起生命可贵,并表示,钱是永远都赚不完的,但家庭才是永恒的港湾。
为此他还顺道想忽悠宋沐从学校搬回家里住。
宋沐必定是抵死不从的,一是他在家里住得不痛快。
第二个,也是他没法说的原因——他恋爱了。
这事儿说来有点莫名。
宋沐所在的市重点平日住校生不能出校门,除了周末可以回家,平日里连出个门都要打申请。
所以宋沐平日想透气的时候,会选择在傍晚或者晚上去操场的运动区,找个单双杠坐在上头。
一个青春期少年人,在夕阳,晚风用一种减少富贵包的姿势仰望天空,让风吹过他精心捯饬的发型。
那天他在手机里和宋敬文说了这周末补习不回来的事儿,屏幕上忽然蹦跶出一个全新的聊天信息提示。
内容是【我喜欢你】
宋沐觉得自己瞎了。他盯了那行子好几秒,想着今天是不是愚人节,又确认了一眼发送人,下意识嘀咕了一句。“不是吧。”
接着,对话框里又一条新消息。
【你要是喜欢我,就回头。】
他几乎是下意识想回头确认,但转一半就觉得大事不妙了。
可脑袋卡半路也收不回来了,等宋沐目光对上后桌脸上紧张又欣喜的笑容——他咕嘟咽了口口水。心想,完犊子。
-
宋沐换情侣头像这件事是江临泽先发现的。
那天宋敬文提议周末全家一起去游乐场,江临泽给他发了个消息报告。
等宋沐确认了要回来之后,江临泽问了句。【你头像怎么只有一半?】
宋沐张嘴就来。【随手找的,不错吧。】
【情侣头。】
宋沐当初炸了,心想这六年级的死孩子懂什么叫情头。
他一把坐起来,差点脑袋磕宿舍床上,咔咔打了几个字。【没有的事。】
对方不紧不慢回了句【我看见了。】
说起来,江临泽的小学和宋沐所在的高中其实就隔了一个十字路口。
学院区的悲哀就是你和你的女朋友走在路上,旁边可能会穿过一两个小学生。
而江临泽就是那个该死的小学生。
【你爸不知道,这事和我没关系。】
“艹!”宋沐一脑门子的汗冒出来,砸回床上大声骂娘。心想这江临泽都什么人啊。
回头,他上铺林邵良从床上探下一个脑袋,一脸贱兮兮看他:“羽哥,又和你家闫淼淼闹别扭了?”
“闭嘴!”他怒火攻心,一脚狠狠踹了对方的床板。
-
想来,青春期的恋爱尝试就像是某种冒着古怪香气的出炉蛋糕,没准你并不喜欢,但总想尝尝它的味道。
宋沐的初恋算不上多美好,但也挺不错。
荷尔蒙分泌,暑气腾腾,树荫摇晃。
阴差阳错的成了顺水推舟,宋沐硬着头皮的初恋,冒出了属于那个夏天甜腻又温软的朦胧爱意。他们牵过手,看过电影,然后在某个夏日午后亲吻过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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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小半个学期之后,连宋敬文走咂摸出味儿来,觉得他儿子不对劲,以前是不经常回家,现在几乎是十头牛都请不回来了。
好在那年是江临泽的小升初,宋敬文自然不放过这个家庭团建的机会,宋沐学校和江临泽小学就隔着个十字路,他勒令对方和他们一起等江临泽考完试在校门口接他。
宋沐嘴上硬的好好的,一个下午不见人,找了闫淼淼一起压马路。
小情侣避开了宋敬文和连岚之在的那条街。
路上的摊贩比往日的多,似乎是看准了考完毕业考的小学生和一堆家长肯定多少会买点奖励,那天的学生街比往日热闹。
他给闫淼淼买了两个棉花糖,拉着手你侬我侬。
结果,不知什么时候,街道上忽然热闹了起来——一群小学生考试结束,门口熙熙攘攘的像是养殖场里放风的鸡崽。
手机里不多时也传来宋敬文催促他回去的消息宋沐看了一眼,忽然拉起闫淼淼往往另一条街跑。闫淼淼拿着棉花糖问他:“诶,你跑什么呀?”
宋沐笑得像是只使坏的萨摩:“逃命!”
五颜六色的棉花糖在风里摇摇晃晃,他拉着心上人到了一个人少的街角,女孩子乱了的发型,衬着脸上的笑意更叫好看。
空气里有棉花糖甜腻的香味,他心脏砰砰跳,不知道是跑步的原因还是心动。
他看着闫淼淼忽然低头吻了下去。
那也许算得上宋沐第一个意义上的吻。
贴近的嘴唇不敢动,只有呼吸慢悠悠在皮肤上挠出痒痒的温度,等他拉开彼此的距离,闫淼淼耳朵都红了,他轻笑了一下,刚想要再吻,目光一偏,落进一双熟悉的眼里。
许久不见的小孩儿个头倒是拔高了不少。
宋沐回过神,将闫淼淼拉到身后,朝他笑:“你怎么从这出来了,岚姨的前面巷子口等你。”
江临泽没说话,只是目光落在他身后闫淼淼身上。宋沐看了一眼,上前揽住人肩膀,把江临泽拉到一边,将那还没吃过一个棉花糖塞人手里。“送你的。”
一些并不算高级的贿赂。
他朝他微微俯身笑道:“别和他们说见过我啊。”
“宋沐——”
江临泽的声音介于少年和童声间。宋沐像是冒出了坏心眼子,揉乱了对方的头发:“没大没小,叫哥。”
江临泽瞪他。
宋沐哈哈大笑,松开拉着闫淼淼挥挥手跑了。“一会找你们,帮我保密——!”
那时手上棉花糖,轻得像是一阵风。
空气里弥漫的糖的香味。
步入少年时期的人站在路口,像是望着一串迷宫,向左向右,找不着方向,最后饥饿感侵蚀了他。他将糖扔在地上,看着它们顺着巷子滚成一团污浊,皱了皱眉。
“宋沐。”
4、
宋沐所在这座南方的城市,到了秋天也不见降温,酷暑的尾巴尖一日日赖着。
明明到了10月多,天气也热得要将人逼出汗来。
来这儿的第二年夏天,江临泽升了初中。
他顺理成章的进了宋沐当初所在的初中。于是他俩学校的距离从当初隔着一个十字路口,瞬间缩短成了隔着一扇铁门。
说起这扇铁门,也有些渊源。江临泽所在的初中,是市内知名私立校,教资精良。
但由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它所处的位置同宋沐的市重点高中仅仅只是一墙之隔。更准确的说,是将原本这座重点高中南边圈出一块,连着校内人工湖和一排铁栅栏和几条学生街,将这所初中包裹于腹中。
于是,这两所中学每天清晨都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场景——顶着一头乱毛睡眼惺忪的宋沐,从宿舍出门,越过小半个操场,隔着栅栏探监似的,接过江临泽递过来的早饭。
有时候江临泽也没吃,两人就会隔着铁栅栏,坐在假山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吃着连岚之准备的,属实有些丰盛过头的早餐。
连岚之是一个温柔到有点母爱泛滥的人。
她始终认为宋沐在食堂吃饭是受了大委屈,于是,从江临泽初中第一天,宋沐就彻底失去了去食堂刷卡吃早饭的权利。甚至有时候江临泽起迟了,连岚之还会把自己儿子鸡仔似的提溜出去,拍拍他鼓囊囊的书包。“走吧,带去和你小沐哥哥一起吃。”
次数多了,被来操场做值日的同班看到了,还调侃宋沐。“羽哥,又吃你家小媳妇儿送的爱心早餐啊!”
宋沐大骂:“你眼睛瞎掉了,这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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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江临泽好像是从来没叫过宋沐哥哥。
每次喊他,不是“哎”“喂”就是宋沐,总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宋沐对此不甚在意。
毕竟他叫江临泽弟弟也不是因为多喜欢。宋敬文从楼梯上滚下来滚滚得他属实心有余悸,这种嘴巴上下一碰就能让他爹高兴的事,他总不介意多做两次。
只是,称呼这种东西有时候叫着叫着就会成习惯,习惯会生出潜意识。
而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大概也就是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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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临泽升上初中的那学期,在南城市重点高中和隔壁初中发生的一件大事。
两校的几个学生,几个学生跨校斗殴,并持械伤人,其中一人受伤严重当场送医。
当时事情闹得也挺大,甚至还上了地方新闻。
要说,这事儿和江临泽的破脾气也有一些关系。
不知道是不是当初被他亲爹祸害的,江临泽人平日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哪怕宋沐这个嘴里开过光的也讨不着什么好。
更别说那认识没几个月的同学了。
私立校学以教资优良著称,有高分进来的,自然也有动了点手段进来的。
于是好的好到头,坏的也坏到头。
江临泽这独来独往的性格,再加上他扎眼的相貌和成绩吃了香,一下就成了活靶子。
他不得罪人,但总有人看不惯他。
可躲得过一次两次,却又饶得过几次。
被人围着的时候,江临泽手上拿着准备给宋沐的早饭。
初中部的后巷,临近着平日隔绝初高中那面长栅栏,平日顺着那旧停车道,走下去就能看见高中部那上锁的铁门。江临泽往常都是走到这条走廊尽头,在铁门栅栏边上才能找到宋沐,把早餐送过去。
可这次,他没走到头。
青春期的男孩总是长了个却不长身板,少年人薄薄的身子被推到墙上,手上的玻璃饭盒在保温袋里碎了,碎玻璃撒出来凌乱散了一地被人踩着。
“捡起来。”江临泽目光冷冰冰的。
眼前的五个人眼里却带着戏耍的恶意。“捡?我一会让你连着玻璃一起吃进去。”
于是,等宋沐等得不耐烦翻墙过来找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江临泽被一群人围攻的场面。唯一幸运的是他当天身边还带着个做值日顺便要蹭饭的林邵良。
他俩趴在墙上一脸震撼:“你那便宜弟弟一对五还能打两下,挺灵活啊。”
宋沐张着个嘴,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把林邵良推下栅栏:“灵活个屁,快去把他们几个做值日的叫过来,我弟被揍了!”
-
宋沐是个不会打架的。
多年遵守校规校纪,除了偶尔爬爬墙逃逃课,平日里也没做过什么坏事。
可对于自己待了三年的初中,他真是太熟了。
废弃停车长廊位置偏僻,除了值日了几乎没人会来。大喊引人注意怕也是天方夜谭。江临泽身上已经挨了几棍子,再这样下去要出大事。
乘人不备把其中一个人踹飞的时候,宋沐心中还感叹了一句:这里没监控器记录一下我的身手真是可惜了!
江临泽发现他来了,愣了一下,一不小心手臂挨了一闷棍,往后退了好几步。宋沐一把把人拉了过来,一比五和二比五怎么说也是后者靠得住。
“我说你不给我送早饭呢。”
“在忙。”江临泽一脚踹出去抢棍子的时候,宋沐也没闲着,把人一脚给绊了。
整个画风忽然多了点闲聊的意味。宋沐心下一松。
可下一秒余光瞥见江临泽脑后棍子,他脚下一顿,上前一肩膀将江临泽撞开。
宋沐那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下意识觉得这一棍子后颈下去江临泽够呛。于是他眼边光线一暗,那一棍子他躲来不及,直直从太阳穴砸下来。
他在那瞬间,清晰听到一排铁片用力摩擦金属的切割声。
只是那声音来自于他的大脑。
身体并没感觉到痛,但双脚开始摇摇欲坠。微微抬头,头顶的太阳好像忽然被切割成了无数块。撕拉碎裂开,又落下,仿佛一场倾泻而下的玻璃雨。
四周的风开始变得尖锐了,就像遥远地吹动了一片金属森林,在脑中发出巨大刺耳的轰鸣。他没意识到这是什么原因,只是恍然动了动眼珠子。
迷茫间,宋沐好像又回到了6岁那场车祸里。
车辆撞击,阳光中无数的车窗碎玻璃爆炸,他什么都听不清了,就在死亡的边缘,抬头却看到了一个人——江临泽手足无措站在那里,怔怔看着他,像是吓坏了。
宋沐赶忙踉跄退了一步站稳。
他摇摇头,刺耳的嗡鸣还在继续,除此之外,他什么也听不见。
四周一切声音在玻璃罩之外,颅内传来刺耳的嗡鸣和自己的喘息声,他忽然有些恐惧地意识到那是什么。
还不行——林邵良他们还没到——
眼皮上有什么发烫的东西流下,热乎乎遮住了半边眼睛,他保持平静地抬头盯着眼前一群人,努力发出声音。“……差不多得了,给个面子。”
他也听不见,不知道自己声音也是大是小,只能稳着身形站着又不敢倒,就那么一动不动跟眼前的一群人对峙。
直到余光瞥见几个十分熟悉的人已经带着帮手翻墙过来了,他才松了口气。
他回头看了眼江临泽,想对他笑笑,却发现江临泽像见鬼似的看着他。
他低头,地面滴滴答答铺了一地红,他忽然意识到江临泽在怕什么。
他心里不痛快:“来救你……还嫌弃我,没……”
——没良心。
最后一句话来不及说。
而后连着他的身体,和失控的意识,一起栽进了一个颤抖的怀抱里。
5、
现在想起来,宋沐的高二生涯真可谓是“丰富多彩”。
毕竟谁能想到,他早上出门拿个早饭,还能把自己拿进了医院里。
而事件本身主人公江临泽,却因为不知道哪里来的躲揍技巧,竟然在五个人之中游刃有余,到最后也就擦破了点油皮。
“我就是犯贱。”宋沐躺在病床上这样想着。
那时候宋沐倒霉蛋因为脑震荡大吐特吐,正觉得自己人生四大皆空,五感尽失。
与此同时,在离他一点多公里外文德中学的操场上,整开展着一场学生检讨会。
参与检讨的,除了揍江临泽的其中两个人以外,还包括了当时手掌包着一圈圈绷带的江临泽本人。
这事儿还是后来林邵良来医院给他送试卷的时候告诉他的。
那时林邵良吃着宋沐的探病水果,对他道:“你那便宜弟弟,怕不是什么妖怪吧?”
宋沐那时候被脑震荡和失眠正折磨得死去活来,眼神无欲无求:“那烦请您拿宝塔给他收了,炼化了,少了这个大麻烦,我还能谢谢您。”
林邵良抱着个椅背,看着他。“你弟今儿记了个大过。”
“什么?”宋沐一下傻眼了。心想这被揍的还能被记过还有没有天理了。
林邵良伸手,拍拍他肩膀道:“哎,你个小倒霉都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就你被救护车接走的下午,你那便宜弟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根铁棍,直接去了其中一个人的班,对着人脑子轮下去了。嘿。下手那是够黑啊,人直接没起来。”
宋沐愣在原地,林邵良嘴角抽抽道:“离谱吧,我听了也不信。
那所有在场的都不敢信。最离谱的是他这打人动作太顺畅,太理所当然了——从进班级到打人一气呵成,在场的都被惊得还没反应过来。
他就这么又带着棍子去了隔壁班,把隔壁那个俩脑袋也砸了……两个班,三个人,今早做检讨仨都还在医院里……”林邵良动了动眼珠子“这小子最狠的是棍子用的还是生锈的,一人送一针破伤风,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宋沐愣在原地,半晌才眨巴眨巴眼,忽然觉得自己的头更痛了。
“别和我说话……我脑袋疼……”
-
那年,宋沐被脑震荡折磨了整整两周。
意外受伤勾起了些旧症,加上耳鸣发作,又间歇性聋了几天。
那段日子宋敬文忙前忙后,除了探视宋沐这颗倒霉的脑袋,最大的事就是解决江临泽的那一架带来的麻烦。
要说来,在这件事上,江临泽的确算是受害人,只是后来他在教室持械伤人这件事是在影响恶劣,学校一开始甚至在开除这件事上做过考量。
好在事件双方都想着大事化小,宋沐这里也实打实躺了一个,又牵扯上了隔壁重点校,最后干脆一人记了个大过事情也算了了。
记得,宋沐回家那天,耳朵还半好不好。
连岚之在煲了汤给他,在厨房里忙进忙出,香味顺着玄关盈了一房间。那天屋子里太阳很大,明亮却不刺眼,他站在玄关看之前没见过的那个水晶多肉。
那时江临泽刚好放学进来,见到他的时候愣了愣。
他看了几眼宋沐,不知道为什么走过还和他并肩站着。宋沐反应了半天才知道对方想扶他。他笑了笑:“我好啦。”
耳朵里声音还像是泡在海水里模糊不清。
江临泽看着他,用缠着绷带的手抓住宋沐的手腕,张了张嘴:“哥。”
-
宋沐很久还会记得江临泽第一次叫他哥的场景。
他也说不清那算是美梦还是噩梦,只是盯着那个画面心想街口的铁树是不是开花了。
那件事件后,宋沐一家的关系变化很大。
一场意外带出的连带结果,如同移植的树木在大雨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生根。
宋沐在家里休养了两周。
那两周,连岚之每日忙进忙出,变着花样给他煲汤。
医嘱说要静养,多睡眠多补充营养,于是那段日子,即使在白日里头,他们家里也没什么声音。
而宋沐大多时候都半梦半醒着。
他被迫泡在难忍的梦魇里,隐约只记得,连岚之进来过好几次,又拿了热水给他擦脸,屋子里窗帘拉着,只漏出一点白日的光亮,他微微睁眼看着,喊了声:岚姨。
等他再睁开眼,屋子里书桌上亮着一盏小小的灯,江临泽正背对着他,坐在他书桌边上写作业,少年的身子挺拔却还有些单薄。
见他醒了,他站起来,走过来按亮了宋沐的床头灯。
床头柜上摆着保温盒和一个小碗。“我妈怕你醒了会饿,想喝粥吗?”
宋沐点点头。江临泽拿着枕头让他靠着。
熬得软稠的粥被倒出,在灯下冒着热气,宋沐伸手接过。
江临泽坐在床边看他,婴儿肥的轮廓褪去,看着更像是处在少年时期,又带着点不合时宜的沉稳。
“够热吗?”
“还好。”
陶瓷汤匙触碰碗壁发出“叮叮”声,江临泽面朝着宋沐的方向,却似乎不是在看他。“你睡太不好?”
“嗯……总做梦。”宋沐漫不经心得喝着粥,有一搭没一搭应着。
“是噩梦?”
拿勺的手顿了顿,宋沐看向他;“怎么这么问?”
“你在梦里,好像一直在说‘对不起’。”
周遭昏暗,床头灯的光明亮的尽数落在江临泽眼里,宋沐那一刻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笑了笑,仰头把剩下的粥一股脑灌进肚里,把碗递给他。“帮我和岚姨说谢谢。粥很好喝。”
少年人没有再问,只是点点头提着保温盒离开。
书桌上的灯也亮着,摆着一排习册和草稿本,上面密密麻麻不知道写了什么,像是题又不太像,宋沐望了过去,忽然把江临泽叫住。“阿泽。”
江临泽转过身,偏偏头询问似的。
“我难受是因为以前的事。”
“嗯。”
“你没做错。”
“什么?”
“这次的事。无论如何,你没有任何错。”宋沐朝他笑了起来。“过得放松点,别每天和小老头似的。”
6、
那年冬天,南城没下雪,只是过了霜降时候依旧冷得人发抖。
江临泽买了辆车,骑行来往穿梭在学院区里,有时候宋沐周末回来也见不着他人。
后来问了连岚之才知道,对方最近加了校里篮球社,几乎都在社团里。
有次宋沐到学生街给闫淼淼买礼物,见到两三人经过,目光一偏,却见了江临泽。对方身边三两成群,瞧着有说有笑的模样。
他站在街边看着,觉得有意思,随手拍了张照片给宋敬文。
【你新儿子最近社交能力见长。】
不一会宋敬文回了条消息【你岚姨说你拍得真好看。】
他看了眼,低头呵了呵手,将礼物塞进袋子里。而手机一震,跳出一条新消息。
【明早想吃什么。】
他抬头,隔着一条街,江临泽站在人群里望向他,摇了摇手机。
他笑着朝江临泽挥了挥手。回了消息【都好。】
想来,那似乎宋敬文那个重组家庭,最像一个家的时候。所有一切朝着契合的方向一点点靠拢。
也是那一年,江临泽的性格变了许多。
他本来就生得了人喜欢,眉目一柔,露出笑意倒颇有几分宋沐平日的意思。
这样的性格想必不会再给他们惹出什么麻烦。
家长总是欣慰于孩子的温柔体贴,他们总觉得这证明着孩子已经开始长大。只有宋沐偶尔见了会忍不住皱皱眉。
于是他闲来无事就去逗弄这个便宜弟弟。
等江临泽被招惹烦了,露出生气的表情他又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他笑得放肆,眯起眼像是只聒噪又漂亮的鸟,叫嚷着。“这就对了嘛!小小年纪的,装什么装!”江临泽无奈,目光一跳,抬眼恍然,好似刹那见了天光。
-
也是那一年的第二学期,文德中学开展了一场校内篮球赛。
江临泽作为篮球社成员,自然是代表了班级出战。
那天是周五。
宋沐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多的人,趁着自己体育课拉着闫淼淼来加油。
而林邵良这个可怜人作为体委被安排去捡排球了,而后为自己不能参与本次逃校看球表示深深的嫉妒和谴责。
【你明天要上课吧。】
【也不看看我是谁?】
的确,他宋沐是谁。
手机里还是他和江临泽昨晚的消息。
而宋沐,这个在隔壁文德上了三年课的人,已经拉着着闫淼淼,神不知鬼不觉的从大门走了进来。
此刻他正迎风招展站在一群初中生里被尖叫声淹没。
俩高中生拿着手机在一堆初中生里浑水摸鱼。
好在全校赛事,各个年段一般谁也不认识谁。
闫淼对这翘课混入隔壁学校这件事觉得有趣的很,心思也不在球赛上。
宋沐隔着人群看着赛场里的江临泽。就听见身边的几个小姑娘嘀嘀咕咕说那10号打得真不错。
宋沐与有荣焉,尾巴刚翘起来。“厉害吧,那我弟弟!”
两个讨论的女生惊讶得看着他,又指了指江临泽。“你说10号吗?”
“他叫什么呀?”
“江临泽。”宋沐说。“第一实验班的。”
“那你?”
对方一脸犹疑,宋沐笑着指了指隔壁,微微用手挡着嘴。“……隔壁高中溜过来的。”
两个女生愣了愣,贴在一起笑了起来。
其中一个斜刘海的姑娘拿着手机。“要不介意,你可以给我他的微信吗?”
宋沐当场乐了,心想江临泽这小子不错嘛,刚要点头,球场传来上一阵欢呼,抬头是江临泽又半场进了个三分球。
好家伙!
少年人半年时间又长高了不少,10号球服随着跳跃扬起来,让宋沐忽然有种对方长大的错觉。
他落下来,转头看过来的时候,目光和宋沐对上。似乎是觉得意外,只是那么看着他。
被汗染湿的头发贴在额边,眼里却像是含了光亮了起来。
宋沐不由张了张嘴,觉得喉咙发哑。
“那个……可以吗?”
斜刘海的女生还眼巴巴看着他。宋沐拿着手机,看着已经打开的屏幕又按了锁屏。“哎,我随意给,怕他生气。得麻烦你亲自找他要了。”
“什么嘛!”
“噗——”宋沐回头,看见闫淼淼笑得弯起来的眼睛。
他无奈笑道:“你怎么?”
“没有啊——”闫淼淼双手环抱着他手臂,像是看见什么好玩的事情,靠着他。“我刚刚本来,还担心多两个情敌,结果看到我男朋友像个大母鸡似的,揣着自己弟弟的微信不肯给。我忽然放心了。”
“放心什么。”
“你弟弟比你受欢迎呀——!”闫淼淼踮起脚贴在他耳边笑起来。宋沐听出对方的调侃,被他一把拦住腰抱在怀里,女孩逃不开,更大声地埋在他胸口里笑。
宋沐笑得无奈却也拿她没办法。
忽然人群里窜出一阵惊呼。
一颗球从球场里砸了出来,宋沐下意识抬手将闫淼淼护住,抬头时,却看见江临泽摔在地上抱着腿。
他一颗心凉了半截赶忙冲进去。
“没事吧!”他蹲在地上抓着江临泽的肩,膝盖一片血口子,他都不敢碰。“怎么忽然摔了。”
少年人抬眼看他,微微抬手将他挥开。“……没事。”
宋沐看不过去,一把把人手臂扛肩上,问:“医务室在哪儿。”谁知道下一秒手臂被用力推开。“不用了,阿召,过来。”
宋沐愣在原地,有些干巴巴得看着江临泽被一群人搀去医务室。
闫淼淼上来询问怎么了,他忽然觉得有点没意思,朝人笑了笑。“回去吧,人家的事,管那么多做什么。”
-
想来,那几乎只是那个遥远年月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毕竟那天晚上江临泽就给宋沐发了消息,内容除了平日的聊天意外,着重感谢了宋沐能来看他比赛。
宋沐当时挂在学校操场单杠上,看到江临泽消息的时候,只冬日里被围巾压着的呼吸莫名轻了许多。
他“咻——!”得一下往沙地上一跳,抬头拍了一下天空的星星。光污染里剩下一片墨蓝夜空和几块亮光晕染出的灰斑。
他发给江临泽。【看,星星。】
【在哪里?】
【很多。(认真思考.GIF)】
【宋沐,你在故意耍我?】
【你再找找呀。】
而后对面再没了回复,过了一会,手机里跳出一个消息。【你来校门口。】
那是宋沐已经散步渡到了宿舍楼外,看见消息立马拔腿往校门口跑。
少年人穿着羽绒服,里三层外三层已经看不见脚上的伤口,只是脸上包了块纱布。
他提了提手上的保温壶,朝他道;“我妈让我给你来送个汤。枸杞叶,明目的。”
校门口只有一道白炽路灯斜斜打在江临泽身上,明明如今长高不少的人,此刻却依旧显得小小一个。宋沐隔着校门的伸缩护栏看着江临泽,下意识摸了摸他的脸。“疼不疼?”
冬日寒冷,指尖触在脸上也不觉得温暖,只有麻木的触觉。
江临泽却像被烫了一样,退了一步:“……宋沐,你这样,很像是电视里爬出来的恶鬼。”
宋沐接过保温盒,好整以暇看他:“哦,那你再不走,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抓进来。那你可就再也走不了了。”
“好啊。”
“啊?”宋沐愣了愣。“你说什么?”
江临泽微微偏头看了他一眼。“晚安。”
7、
江临泽来的第三年,14岁的人升上初二。
而宋沐迎来了他的地狱高三。
市重点实验班,学校就是冲着冲分去的。
几乎从上半个月期开始,宋沐都不怎么回家了。
周末集训,不定期大考。
一群人早在高二暑假就已经整装待发,从踏进高三教室开始,便是一场大战。
环境里造就的压力让人没办法心安理得放松,搞得宋沐每天晚上在操场单双杠上仰望天空的时间都变少了。平日里不是刷题就是参加集训。
周末回家也就一天,有时候干脆都见不到人。
宋敬文这时候也不端着他和谐家庭建设者的心思了,让宋沐爱怎么来怎么来。
有次街上撞见他和闫淼淼肩并肩在书店买材料。
隔着店铺玻璃,宋敬文朝他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接着手机消息——【谈恋爱可以,注意劳逸结合啊我的儿。】
宋沐当场脸黑得和锅底似的,回头发了个信息给连岚之。【岚姨,我刚在街上遇见我爸偷抽烟了。】
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受伤的只有一个宋敬文。
于是,随着年关的一声炮响,辞旧迎春,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也悄然而至。
那个学期,宋沐意外生了次胃病。
高考压力和长期作息不规律,半夜胃痉挛去了医院。胃镜照出了息肉和十二指肠溃疡,属于是该增生的增生,该烂的烂。
结果就是,连岚之不干了——除了送早饭,午饭也要给宋沐送,晚上还要给他熬点汤。
而江临泽,她的亲儿子已经脱离了儿子的范畴,每天三趟给宋沐送吃的。
宋沐也没办法了,拒绝无果,想了个辙,在他们学校铁门雨蓬位置那搞了个折叠桌子,遮穿越铁栅栏一人一边,感觉和狱友吃饭似的。
“你说你就不能提提意见吗?一天三次,这来回得多少时间。我都替你累。”
那时候江临泽刷着手机上的题库,一边整理着他的饭盒,看都不看他哥。“也总比晚上两三点被人叫醒赶去医院好。”
“那是意外。”
上了初二的人抬起眉眼,视线平静的罩在入夏明黄斑驳的树荫下。“确实,一次就够了。”
他从栅栏缝隙里接过宋沐收拾好的餐盒。“晚上喝什么,我妈今天还炖了糖水,甘蔗的。”
宋沐砸吧砸吧嘴。“给我装多点。”
-
那年的夏天,十年不遇的高温席卷了南城的上空。
高考百日誓师后,一天天倒计时飞驰而过。
接着艳阳和震耳的暴雨席卷而下,终于迎来六月。
在高考倒计时的最后三天宋沐回了家。
用他们班主任的话来说,该学的学好了,或者选择集训,或者回去调整状态,你们随意。
十年磨一剑,到了试锋时。总之,战场三日后开。
于是那三天,宋敬文去庙里烧香拜佛去了,还放了盏天灯。
宋沐习惯了他爹多年做生意积累的迷信态度,然后在连岚之“我觉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的目光里把自己又吃圆了一圈。
等到高考那天,万里无云,晴日正好。
宋沐出门之前打开了自己的手机。
他像是心有所感地点开一个没有备注的短信窗口,那是一个从没有人回复的对话页面。
上一个消息还是一个月前。
他说:【妈,生日快乐。】
他滑了滑过去的消息,划过一排排自言自语,最后将聊天页划到最底,在对话框里输了一行字。【我出发了。】
那日艳阳高照。
次日大雨。
接着在一个雨过天晴的傍晚,宋沐结束了他的高中生涯。
-
后来回想起来,那年高中的暑假。
宋沐似乎过得很快乐,在出了成绩后的一周就参加了暑期旅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接着风风火火飞向了他的新学校。
只是,高考成绩出来前的那小半个月,宋沐一直状态不算太好。
他一反常态,几乎天天都闷在家里,平日打打游戏,或者偶尔出门一次,回来也没有什么精神。宋敬文觉得自己儿子是不是高考考砸了,心里还是估摸着复读还是给人做心理辅导。
等到高考查分那天,宋沐迟迟没有动静。
宋敬文像个泌尿系统出问题的,在宋沐房间前面转悠了不知道多少次。最后还是连岚之帮他去敲了个门,宋沐坐在电脑前,看着探头探脑的两个人,指了指屏幕上的成绩。
宋敬文走进前看了一眼就乐开了花。宋沐也看着他笑,那也是这段日子,宋沐少有的笑容。
只是开心后,他又一个人出了一趟门。
之后的那个周末,他们班级办了庆功宴。
这种活动的场次也十分清晰明了,前面谢师,后面转移阵地一群学生继续发疯。
当天到场的人不少,宋沐那一宿舍的狐朋狗友都来了,因为考得都不错,一个两个脸上冒着一种如狼似虎、“今天死活要搞点事”的光芒。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宋沐。
当天他联合林邵良他们一个宿舍的人,发疯似的折腾,抓着人1比3,1比5地喝,见人就劝酒。在顺利把一小部分人折腾趴下之后,又抓着他们班主任软磨硬泡和他猜拳,全场的都傻了,班主任也傻了,整个场面混乱得宛如猴子开会。
最后宛如大军压境,所到之处一杯不留。
在一阵KTV鬼哭狼嚎和游戏节目过后,宋沐自己也已经喝的五迷三道摸不着北了。
他本来打算和林邵良两个人互相搀扶着回家。
结果等他晃晃悠悠出广场的时候,在公交站附近看见了一个人。
“给我打车,送我回母星!啊——!再见——地球!”林邵良已经醉得嘴里开始吐泡泡了。
宋沐还好保留了一丝作为人的清醒。把林邵良丢到后座的时候,他脑子里有一个想法——一个初中生送两个高中毕业的成年人回家,这究竟是谁接谁。
一路上,他企图保持作为哥哥或者是一个正常人类的理性,结果还没到半路。“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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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沐高中往家里,平日骑车要10分钟,走路20分钟。
高考结束后的学校,平日总有一片教学楼沉浸在黑夜里,如今放了暑假,只有零星几间教室亮着灯。高考一轮一轮,他们结束了,于是一批名为准高三的学生接替了他们的位置。
一如某种薪火相继。
宋沐大半路就已经晕车了,最后干脆让司机送林邵良先回去。他和江临泽下车走。
作为一个成年人,宋沐觉得自己不大可能迷失在这座城市里。
但准初三学生江临泽并不这么认为。他拖着宋沐去便利店买了水,又买了醒酒药让人吃下去,夜风吹散了一点酒意,脑袋却更加混乱。
宋沐被江临泽半架着。
平日里二十分钟的路,一下子被拉得很长,天上月亮和学院区夏日夜间香樟树的气味都带了几分凉意。宋沐觉得惬意,又觉得累,身子不自觉往江临泽身上靠。
他这才发现两年开始抽条拔节的人,竟然隐隐约约长到他眉头的位置,宋沐侧过头,鼻尖就能蹭到江临泽的脸颊。
“你别乱动。”
“哦。”
喝醉酒半醒的人乖得很。他靠着江临泽,低头看着他们影子,发现两个差不多的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那影子重重叠叠缠成一块,他看了一会忽然咕咕咕笑了起来。
那声音却又不像是在笑,落在江临泽耳边,他下意识将架着宋沐的手攥紧了点。
“我没事了,可以自己走。”
“好。”少年人拉着他的手依旧没有放开。
宋沐叹了口气,像是卸力一样往后倒。
他挣扎想脱开江临泽的搀扶,却摇晃了一下,被江临泽顺势拦住了腰,两人一把子倒在地上。“……我自己能回去。”
湮了人际的巷子口。
宋沐靠坐在墙边,路灯将他夹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
他不打算走了。江临泽站着看着他,似乎在思考怎么把这个发酒疯的人弄回去。
“不是不让你们来了吗?”他喝醉了,耍赖似的看着他,尾音都微微翘着。
江临泽却不搭理他,宋沐吸了吸鼻子。
“我爸呢?”他怎么不来。
“他有事。”
“他能有什么事……”宋沐的声音带着笑意,由一点醉意泡着,像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
江临泽静静看着他,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只是慢慢蹲下来。
宋沐的眼里落着巷子灯的一点光亮,望向江临泽的时候好像夜里湖水中反光的石头,粼粼映在湖面之下。
可他又问江临泽。“那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
他心情不知怎么,像是泡在气泡水里的腌梅子,咕嘟咕嘟冒出不知酸甜的古怪泡泡。
他抬手摸上江临泽的耳边。“嗯,还是阿泽好。”
“你不高兴?”
“我有吗?”
“最近一直这样,从你高考完那天开始。”
宋沐看着江临泽,心想对方成天上课,哪里来的观察力,可他又觉得有意思,噗嗤一声低下头。“没有没有,我心情很好,我高考成绩拿了市前十,我高兴地很。”
他抬头笑:“你看,我像不开心的样子吗?”
江临泽只是看着他,半跪着身子和他对视:“我知道。”
宋沐迷蒙着眼看着江临泽,他眼里像是热热蒸腾起水汽,心口呼啦啦塌了一片吹进夏夜含着树荫气息的风。“……我好羡慕你呀。”他说。“阿泽。”
他喊他名字。
少年人的神色却变了变。“羡慕我什么。”
“你知道吗,以前宋敬文从没给我接送过。”他轻轻抬手,指尖停在江临泽耳际。“小学,初中,哪怕家长会。他很忙。”宋沐笑着看他,像是在陈述某种事实。“我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打算让他来,来了也是那样子。他从来不骂我,他是不讨厌我,却也没有那么喜欢我。”
“宋沐。”
坐着的人眼里泛起微微的水汽,他嘴角笑容渐深,“可他这两年变了,打算做一个好爸爸了。阿泽,你还记不得你小学毕业那天,宋敬文来接你。那个傻子开了车来,车就停在巷子口,把路给堵了。他那时候被人骂了,手里还拿了这给你助威的旗,向人乐呵呵得道歉,他说,不好意思呀,我儿子小学毕业了,我来接他。”
“……我都没见过他那样。”
他的尾音像是埋在一阵雨里,下一秒就要落下。
“阿泽。岚姨是个很好的人……有些人总是能装着对别人好,一天两天可以,久了总是要破绽。可你妈妈不是,她待人好得有些过分,常把都整个心窝子掏出来,吓人的要命。所以我很羡慕你有这样的妈妈。”宋沐的指尖掠过江临泽额头,摸着他的眉边。“所以,阿泽,我一直就在想,你不能像我一样。家里装乖的一个就好了。
你是我们家里长大的,岚姨疼你,我爸疼你。你得过得很好,很好很好,要比我好。”
他指尖抚过江临泽脸颊又落下,却在半路被人握住。
宋沐叹了口气,轻声道:“……我要走啦。”
握住的手腕被用力攥紧,宋沐皱了皱眉。
“你要去哪儿?”江临泽直勾勾看着他。
“北方吧。”他想了想又摇摇头。“不是,我本来想去北方的。后来选了阳城,很近,飞机只要一个多小时。淼淼说不喜欢北方,说太冷了。我就想C大也不错,我本来打算就我们两个去,然后就在那里落地生根不回来了。”
他看向江临泽,张了张嘴,忽然砸下一滴眼泪来:“可她去不了了,怎么办压……明明答应我了,又说太远了,她去不了了。”
那个本来要和他一起走的人,没有能考上。
他为了她选了一座南城,到时候能去的也只有他一个人。
“你说。”他吸了吸鼻子。“老天是不是总爱在最后和我作对,要不然为什么,我想的人和事到头来,都会丢下我走了呢?”
“我明明都不想要什么了,为什么就一点都不给我留……耍我呢!”他终于像是泄气了一样,捂着眼流眼泪,无声得像是淹没在巷子的阴影里濒死的花。
路灯下有夏夜盘旋照亮的蚊虫,经过,散开,又像是尘埃。
他的眼泪砸在江临泽指尖,像是唤醒了冬日过后土壤里的植物。
少年人的指尖颤了颤,伸手揽住他后颈的动作也很慢,宋沐只是微微被带得抬头,被泪水打湿的唇被柔软得入侵。他微微眯起眼,没有意识要反抗,轻声喘息后,盈满的泪水顺着眼尾落在少年人捧着他脸的指缝间。
那大概是个吻,因为太过温柔,倒像是要溶进夜色里。
直到很久,江临泽将吻着他的唇分开,宋沐嘴还微微张着,来不及反应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江临泽伸手擦了擦他的眼泪,说:“到了大学别谈恋爱了。还有三年,你等等我吧,宋沐。”
宋沐恍恍惚惚,忽然发现眼前人,像是一本书。
明明陌生的封面,被他们相处的岁月写上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像是乱码,又像是错位的秘密符号。
而此刻,这本书轰然在他面前展开。
每个字都陌生,只有一个吻在告诉他。
上面的文字,都关于他自己。
-END-
作者:尘聆
评论:求知、笑语
注/本文改编自某篇报道
小偷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任何技能,他从小被母亲抛弃,甚至没有接受义务教育。
那天他捡到一个小男孩,男孩冻晕在街口。
这个季节人们不愿出门,小偷在车站徘徊一整天,也没摸到几个钢镚,他也又冷又饿,顺到热的食物,喂了一点给孩子已经是最大限度。
但是小男孩醒转,看到他,说,求求你,不要走,求求你不要丢下我。
小偷抓住男孩的手,就像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准确说,还活在他身边的时候。
那天他不知道她要去哪,但能肯定的是,绝对不会带上自己。他拉住母亲破旧的衣角,说,求求你,不要走,求求你带我一起。
母亲的手皮肤粗糙,将他手抓住的时候很温暖,又有一丝颤抖。还是小男孩的小偷抬起头,刚想对她笑,就听到母亲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能带上你。
天气多冷啊,母亲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橙子,这种水果是如此奢侈,他从未在自己的手中看见过,那天却鲜亮地掉落在他灰尘和冻疮交错的手心里——干净、整洁、一尘不染的,像阳光那样明艳的橙色,像一个梦境。
你可以自己活下去的,母亲像是在安慰他,又像只是在安慰自己,不断重复着,你可以。
他似着魔,只是愣愣盯着果皮,带着温度的果皮,光泽的果皮。母亲在果皮背后匆忙离去,而他掉进了小偷的住所。小偷说,你有一个如此美丽的橙子,口感必然也很香甜。让我们把它瓜分吃掉。小偷用指甲划开果皮,他们莫名其妙轮流吃着,果皮被扔在角落里。
小偷变成老偷,老偷死了,男孩变成小偷,捡到新的男孩。
糜烂在角落的果皮发霉,烂成黑乎乎绿森森白茫茫,烂得面目全非无人问津。
但小偷忘不了在它尚能辨认时,总是无事就蹲在墙角盯着果皮的自己。
在他技术很烂时,总是手还没伸进口袋夹住钱夹,就被受害者的手夹住脖子殴打,于是他的手臂背部全是青青紫紫红红的肿块和划伤。
喂,你不要说也想和我一样当小偷,小偷对男孩说。
可是我想和你一样当小偷。男孩说。
你要去读书,再想个办法搞到户口,看那个广告,看那个橙子,你到时候挣一天就能买一车。小偷指着路牌说。
霓虹灯拼凑的果皮闪烁着,闪烁如天上的星子,又像小偷眼里的泪光。
可是我们现在也可以啊,为什么你不去店里买呢。男孩打开钱夹,数着里面一张一张的纸钞。
小偷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它们的区别,那个词,那个词叫什么呢。
把你的赃物统统缴纳出来,警察用棍子敲击桌面,桌面的尽头是个橙子。
为什么是橙子?他为什么要去偷橙子?
小偷愣愣看着倒映审讯室冷光灯的果皮,为男孩做出的行窃困惑。
虽然这是个微不足道的赃物,警察却奇怪地认真。
没有了,没有了,但他们说要判四年。
每年你都在换地方防止被抓住,而且也从不进商店作案,怎么今年功亏一篑。审问者慢条斯理,擦拭不存在灰尘的镜片,搁在果皮旁边。
男孩怎么办呢,男孩怎么办呢。小偷嗫嚅着,功亏一篑是什么意思?
冬天的路灯摇曳着,雪花飘落、旋转、摇摆,男孩会被送进福利院。
你看,他会吃饱穿暖,他会接受教育,警察说。他以后可能就不再记得你了。
他们把橙子递给小偷,他摩挲果皮,光滑的、鲜艳的、像太阳一般的颜色。
你会忘记男孩吗?他问,他们也问。
我想,我应该忘记不了。他一点点用指甲划开果皮,母亲还在的时候,还在为那家做佣人工作的时候,他总是在角落里看着她剥橙子。
揉搓、滚动,从顶端开始,一道又一道的,慢慢往外剥开,再小心将每一片排列在盘子里,甚至还要揭开白色内皮。
橙子是甜的,果皮是橙色的,这就是他童年的全部记忆。
这也是他至今的全部记忆。
母亲如果早有预料她会被抛弃,又早有预料她也会将他抛弃,是否就不会接受剥橙子的命运?
男孩对小偷说,我要去商店里,去商店里买橙子,这些钱可以买很多橙子。
他抓住自己的手又粗糙又温暖,我不要去上学,我要跟着小偷,也要努力学习做小偷。
老偷死了,他都没有送行。小偷一瓣接一瓣吃着橙子,果皮攥在手心里。
他走的时候,是不是也想过自己会不会记得他呢?
vol.220【虚空】乌托比亚
作者:菲心
评论:随意
渴,好渴,口腔灼烧般疼痛,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对水的渴望。克里斯步履蹒跚地走在一眼望不到边界的荒漠中,头顶硕大的太阳仍然不甘示弱,大有让他永远留在这里的势头。眼前阵阵发黑,双腿一软,他扑倒在滚烫的沙子上。“干脆死在这里好了。”脑海中蹦出了这样的念头,他缓缓闭上眼睛。
“克里斯……克里斯……”一个温柔的声音呼唤着他,一双手轻轻捧起他的脸庞,“我们要去乌托比亚,那里没有战争和暴乱,天是湛蓝的,水是甜蜜的,没有人会饿肚子……”干裂的嘴唇颤抖着,嘶哑到几乎听不出人声的声带梦呓般挤出几个词,“母亲……母亲……乌托比亚……”
身体应和这微弱的声音动起来,手指插入沙地十指留坑,“我还不想死!”他艰难地在地上爬行,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皮靴出现在他面前,他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抓住面前的皮靴,“救救我……我不想……”死字还未出口,他便彻底昏厥过去。
“我们要去乌托比亚……”梦里的母亲温柔的笑着,眼中满是憧憬和希望。“乌托比亚……乌托比亚……”克里斯睁开双眼,入眼便是一双手递过来的水壶。他几乎扑抢着夺走水壶,拼了命往嘴里灌入清凉的水。在对方第三次递上水壶后,他终于停了下来,长长舒了一口气。
“感觉好些了吗?”一道温和的男声传来,克里斯应声抬头,看到了坐在他身边的男人。他身穿着样式简单的皮质马甲,里面是一件虽然老旧但干净的衬衫,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褐色的眼睛清澈又坚毅,此时正温和地看向自己。
“好多了,非常感谢您,老爷。”克里斯说着就要站起来冲他鞠躬,可一双有力的手按住了他,男人笑着摇头,“我可不是什么老爷,我是一名骑士,我叫布雷甘特。”布雷甘特将一块干面包送到克里斯手上,“你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先吃点东西吧,呃……”克里斯连忙开口,“我叫克里斯。”“哈哈,好的克里斯,你先休息。”布雷甘特爽朗的笑了笑,自己也拿出一块干面包就着水壶的水吃起来。
两人就这样默默的吃着东西,直到布雷甘特主动开口询问,“你接下来要去哪里?说不定我们还能一同走一段。”克里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布雷甘特先生,你知道一个叫乌托比亚的虚空吗?”
“乌托比亚?”布雷甘特思索片刻遗憾的摇摇头,“抱歉,我并不知道这个虚空,或许你可以描述一下?”梦中母亲的身影再次浮现在眼前,“那里没有战争和暴乱,天是湛蓝的,水是甜蜜的,没有人会饿肚子,那里是乌托比亚。”“唔,听起来真是个好地方呢!”布雷甘特由衷赞叹道,紧接着他站起身拿起了剑和盾,“决定了!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就是乌托比亚了!”
“唉?可是我们不是不知道位置……”“路在前方嘛,少年,多去几个地方打听打听总归是能找到的!”布雷甘特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不由得感染了克里斯,青年也站起身,脸上因为激动而多了些红晕,“那布雷甘特先生,我们现在要去哪里打探消息?”“先去斯克虚空那边吧,那里交通发达,应该会有人知道乌托比亚在哪里!”“好的!”
克里斯迅速收拾起东西,主动把包袱背在自己身上,踌躇满志的地等着布雷甘特带路。可等了半天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动作,他好奇的凑过去,“布雷甘特先生?”布雷甘特正表情严肃地盯着一张地图,见克里斯过来,神色更加凛然。这让克里斯心下一紧,该不会出问题了吧?他吞了吞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出什么事了吗,布雷甘特先生?”
布雷甘特点点头,“确实有点事情,克里斯。”他转过头看着克里斯,“你会看地图吗,我找不到路在哪里。”“……”克里斯一时不知道该作何回答,他忽然觉得也许对方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靠谱,“真的能找到乌托比亚吗……”克里斯在心里叹了口气,认命般拿起地图看了起来。
有了克里斯做导航,两人终于转出了这片荒漠。克里斯的眼前出现了十多台巨大的虚空传送仪,来来往往的商队正有条不紊的通过这些传送仪通往不同的虚空。
布雷甘特擦了擦额头的汗,在一众传送仪管理者之间搜寻着,目光触及到角落的一台传送仪及其管理者后,他眼睛一亮,随后熟稔地走向对方并打了个招呼,“好久不见,芙蕾。”
被叫做芙蕾的女人闻声抬头,随即也挥了挥手,“这不是我们的骑士大人嘛,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她又看到慢腾腾跟着布雷甘特的克里斯,“这位是?”
布雷甘特一掌拍在克里斯身后把他直直推到芙蕾面前,“这个小伙子是我在路上顺手捡到的,我们现在正要去乌托比亚,对了芙蕾,你知道乌托比亚在哪里吗?”
“乌托比亚?”芙蕾皱眉想了一会,“我当了这么久的管理者,还从未听说过这么个地方。”“也正常,这么多虚空,肯定有你也不知道的嘛,不过乌托比亚可是个好地方呢,对吧克里斯,告诉芙蕾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克里斯又描述了一遍美好的乌托比亚,听完后芙蕾笑了笑,“那真是一个好地方啊。”她拍了拍克里斯的肩膀,“我看好你哦,小伙子,我这边会帮你打听的,不过你要是真找到了这个地方可一定要告诉我!”
“所以你们现在要去哪里呢?”芙蕾一边将传送界面调开一边问道。“去斯克吧,那边或许会有人知道乌托比亚。”“没问题!”身边的传送仪发出提示音,布雷甘特递上了两个银币,但芙蕾却摆了摆手,“这次不收你钱啦,你之前可是帮了我大忙!”她边说着朝克里斯眨眨眼睛,“这孩子没有身份识别码吧?要想帮他整一个可是不便宜呢。”
“那就多谢你啦,芙蕾!”布雷甘特爽朗的笑了笑,克里斯见此也赶忙朝对方道谢。“好啦,道谢的话就不用说了,不要忘记找到后联系我呀!”“一定的!一定会的!”传送仪的门缓缓闭合,随着一阵眩晕感,门再次打开,繁华的斯克出现在眼前。
“喂!你这个小偷!快拦住他!”
刚踏进斯克,克里斯就被一个身影狠狠撞到一边,那身影急匆匆的跑过去,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正气喘吁吁的追赶着。
几乎同时,布雷甘特脚下发力,一个箭步窜了出去,没多久便提着一个瘦小的男人回来,一只手上还拿着一个钱包。
“这个是你的吧?”他把钱包交给了满身大汗赶过来的男人,那人一把抢回来钱包打开数了又数,反复确定后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看看手里的钱包,又看了看布雷甘特,最后犹犹豫豫的从钱包里挑挑拣拣选了一张破旧的钱币勉为其难的塞到了布雷甘特手里,“谢谢了啊。”说完又剜一眼在布雷甘特手里瑟瑟发抖的小偷,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么现在就剩一个问题了——”布雷甘特颠了颠手里的人,“你该怎么处理呢?”“别把我交给警察!求求你们!”男人在布雷甘特手上可怜兮兮的叫着,“我家里还有孩子需要照顾,要是我被带走了他们可就活不下去了!”
“你说谎。”一直在旁边不曾说话的克里斯突然开口,“你在说谎,说起你的孩子时你的眼睛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布雷甘特先生您不要被骗了。”“我……”男人看起来还想要说些什么,但布雷甘特却笑起来,“观察力不错嘛,克里斯,既然如此你也不必再多说什么了,‘百面’希里,你被看穿了。“
被叫做希里的男人闻言收起了脸上那副可怜相,被拎在空中无奈的耸耸肩,“没想到竟然被你这小子看穿了,这次算我栽了,你们想怎么办吧?”布雷甘特却把他放下并把刚刚塞到他手里的破旧钱币递给希里,“这孩子需要一个身份识别码。”
希里朝天翻了个巨大的白眼,“就凭这点钱就想要身份识别码?”布雷甘特默默拿起了剑在一边擦起来,希里咽了咽口水,“今天真是倒霉,算了算了,赔钱的买卖。”说着他朝着克里斯扔过去一个小刻章。
克里斯拿着手里的识别码还有些不敢置信,“就这么简单?”“简单个屁,你知道这一个识别码要花费我多久吗?半个月啊!老子半个月的活都白干了!”希里骂骂咧咧的瞪了克里斯一眼,又偷偷瞄了布雷甘特一眼,“那没什么事我就走了啊。”
“慢着!”希里刚走出半步的脚又退了回来,“这位老爷还有什么吩咐?”他装腔作势的捏着嗓子学那些有钱人家的管事。“你以后不可以再偷东西了。”布雷甘特一脸认真的说。“什么?”希里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搞错吧?我这一个赔本买卖都给你了,怎么你还得管着我以后做什么?”“偷窃是不对的行为。”“那我要是就不听呢?”“那我见到一次会抓你一次的。”希里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你可别,咱们以后可绝对不会再见了。”“只要你还在做坏事,我们肯定还会遇到的。”布雷甘特很是认真。“好好好我答应你行了吧?”希里欲哭无泪,“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今天遇到你们,请问我现在能走了吧?”“当然。”
希里头也不回地跑了。
当布雷甘特第二次把希里提在手里时,希里看起来一副快要崩溃的样子,“我不明白!为什么又是你们?!”他绝望的大喊,“我百面希里从来没有这么憋屈过!”他挣扎着试图从布雷甘特的桎梏中挣脱,但显然失败了。
克里斯看了看壮实的布雷甘特又看看瘦弱的希里,不由得对希里产生了一丝同情。“你们这次又想干嘛?”被放下来的希里蹲在一边狠狠戳着地上的蚂蚁,好像那些蚂蚁都叫布雷甘特一样。
“希里先生,你有没有听说过乌托比亚?”希里头也不抬的回答,“那个传说中美好的不得了的乌托比亚?”他嗤笑一声,“傻子才会相信真有这么个地方。”他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着面前的两人,“你们不会信了吧?”他笑起来,“要真有这种好地方哪还轮得到你们?再说了,现在这个世道,就是那个乌托比亚也会变成活地狱咯。”
“我相信乌托比亚。”布雷甘特那双纯净的眼睛注视着希里,直看得对方别开眼睛。希里嘟囔着,“还真有傻子,算了,你们要干什么也跟我没关系,我倒确实听说过在最北边有一个小虚空很符合传说中的乌托比亚,不过真的假的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克里斯没想到希里真的有线索,他冲着希里一个鞠躬,“感谢您希里先生!”希里摆摆手,“得了得了,话说我现在能走了吗?”“你得给我保证才行。”“……你有病吧?!”
走过斯克,两人一路向北而行。
一路上,布雷甘特贯彻着他的骑士宣言,虽然闹了一些乌龙但也救了一些人。但克里斯注意到,布雷甘特并没有任何一个虚空授予的骑士勋章。出于好奇,他询问了布雷甘特,于是在一些有篝火的夜晚,在漫天的星辰下,布雷甘特讲了一些属于自己的故事。
“所以您是自封为骑士的?”“嗯哼,毕竟收养我的老爷子可是真正的骑士,可惜他走得太早,不然我就能举办受封仪式了。”“但是……”克里斯似乎想说些什么,可他想起一路上那些笑容和赞赏,一颗小小的种子在他心里发了芽,“或许我也能成为布雷甘特先生这样的人。”他在心里默默地想。
“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当克里斯颤抖着双手搬开那根砸在布雷甘特身上的房梁时,他心里不住的想,“那可是布雷甘特先生啊。”鲜红顺着腹部流出,一根木刺将布雷甘特钉在原地,他身边还有个瑟瑟发抖但毫发无损的孩子。
“嗨,克里斯,我好像又搞砸了……”布雷甘特仍旧挂着他那招牌微笑,只不过嘴角溢出的鲜血显露着不同。“我来帮您,布雷甘特先生!您会没事的!”克里斯手忙脚乱地试图拔出那根刺,但血却不断的流着,打湿了双手也模糊了双眼。
布雷甘特的声音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我可能没法继续陪你去乌托比亚了,克里斯。”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抱歉。“不……不!布雷甘特先生!您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一切都是徒劳的,布雷甘特的气息越来越微弱,“别哭,克里斯,跟我再讲讲乌托比亚吧……”
“那里没有战争和暴乱,天是湛蓝的,水是甜蜜的,没有人会饿肚子,那里是乌托比亚……布雷甘特先生……”克里斯泣不成声。“听起来真是个好地方呢……克里斯,我是一个合格的骑士吗……”“您是真正的骑士!”布雷甘特微微笑着,头缓缓的低了下去,再也没有抬起来。
……
“这就是克里斯骑士长的故事吗,阿雅尔先生?”阿雅尔,那个被布雷甘特救回来的孩子如今也成长为一名骑士,“是的,这就是骑士长在遇到我之前的故事。”他微笑着端起有些凉了的茶喝起来。
“那骑士长大人最后找到乌托比亚了吗?”一个孩子有些不甘心的追问,“对啊对啊,到底有没有找到啊?”一石激起千层浪,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围在阿雅尔身边,大有不回答就不走的趋势。
“谁知道呢,也许找到了,也许没有找到……”阿雅尔看了看孩子们又望着远处繁华的街道,“但他永远不会停下脚步的,他永远走在去往乌托比亚的路。”
END.
文/鹤野
评论/随意
(好恶心的流水账啊……
白乐今年二十七岁,在一家小企业工作,未婚,独居,房租每月三千。
白乐最近过得很不好,他觉得自己快要被辞退了。这本没有什么奇怪,昨天下班之后,隔壁工位的同事再没来过,母亲电话里唠叨着的三舅家的侄子成了新出炉的无业游民,或许这本来也是奇怪的,但失业的人多了,似乎也就不奇怪了。
白乐习惯了早起晚归,习惯了把自己捏成一个不会说话的螺丝钉,地铁过道里总有卖唱的歌手,一年前的他会低着头匆忙麻木地从他们面前走过,但时过境迁,现在他也会忍不住停下来多看两眼。一个面容憔悴的男人,杆子一样杵在流动不息的人群里,歌手抬起头和他遥遥地对视,他神色麻木,眼底冷冷淡淡,白乐却像是被那毫无温度的目光烫到了一般,他低下头,莫名其妙地说了个含混的“抱歉”,歌手拨弄吉他的手停顿了一下,声音不知应和了从何处而来的空茫的话语,他说,没关系。
最终白乐还是被辞退了,他抱着自己的箱子站在写字楼大门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头看一眼。就像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倒下了,就像一阵麻醉扎进了皮肤,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似乎也就那样一瞬间,对于白乐来说,失业之后的事情都顺理成章,流畅得像是开了倍速的无聊电视剧,演员的台词不再拖沓,乏味的剧情飞快地溜走了——白乐很快就离开了那座漂泊了四年的城市里,坐着动车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他拖着行李,拖着自己,走过长长的隧道,走过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走过幼年和同伴叫嚷着奔跑过的旧桥梁,走到蒙着厚厚尘垢的大门前,推开,将古旧的尘埃吸入肺中,他放下行李箱,走到厅堂前,对着两张黑白照片沉默良久,说:爸妈,我回来了。
父母离去后,这座位于小镇边缘的独栋小楼就此闲置,白乐一头扎进繁华都市里,祝福短信在手机里堆砌了一年又一年,清一色的右边的绿色聊天气泡,向前看不到头。
许久未回的家里落满灰尘,塑料防尘膜上盖着厚厚的灰尘,虫蛀鼠咬的缺口明晃晃,白乐撕下那些乱七八糟的灰色塑料膜,敞开门,打开灯,拧开水龙头,流出红褐色的锈水。这座小楼有三层,一层是客厅厨房,二层是卧室,三层是阳台和一间小仓库,白乐四处收拾,陈旧的物件搬出来,又不知道要移到哪里去,空地上越来越拥挤,直把他逼上三楼的仓库。夜色渐浓,倦意和厌恶感也如同潮水涨起,淹没他的胸口,直堵到喉咙,白乐在仓库里盘腿坐下,拿起箱子里放着的旧书本,无所事事地读到明月悬空,直到饥肠辘辘、难以为继。
小城市的生活节奏很慢,没有四通八达的地铁,没有纵横交错的高速路,白乐和久未谋面的朋友坐在烧烤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在哪里高就呢?过得怎么样?有女朋友了吗?家里人身体都还好吧?每一个问题都看似无心,但白乐全都不知如何作答。松弛感和无趣感并存,模糊地拉扯出一种名为疏远的东西,白乐愈发沉默,于是朋友们也愈发沉默,最后白乐笑了一声,拿起塑料杯子,满上啤酒,举起来随意地划了个半圆,玩笑似的说,都在酒里了。
他的生活就这样慢慢滑进洼地了。白乐摇摇晃晃地走在小路上,乡野里的星空低垂,沉重又轻盈地压在他头顶,那么繁密那么触手可及,白乐忽然想要爬到高处,距离那星空更近一点,于是他回到家,顺着楼梯向上爬,路过仓库时脚下踩到了不知道从哪里滚落的玻璃瓶,白乐身体一晃,重重地摔在地上。这一摔把他最后吊着的一口气也摔散了,白乐就趴在一片纷飞的尘埃中嘶哑地笑起来,把自己像摊煎饼一样翻过来,映入视野的不是星空,只有一个挂在天花板上明明灭灭的灯泡。
灯光闪烁一下,两下,三下,白乐转过头,看见一点深遂的黑色凭空凝聚,纠缠成一片扭曲的油彩,如同视网膜上的光斑旋转着扩大。
白乐只觉得是自己喝多了,他闭上眼睛,在一片狼藉中糊里糊涂地陷入昏睡,直到第二天中午,阳光切在他的脸上将他唤醒,白乐睁开眼私下环顾,仓库里什么都没有,除了昨晚自己摔倒时打翻的箱子,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东西。
但就如同种子埋入土壤,那些奇妙的视觉碎片存放在白乐意识的角落,悄无声息地扩张,最终驱使他在夜晚将临后走进仓库。他推开门,打开灯,而后一个漆黑的黑斑就那样映入他的视野。
一个深遂的、全然漆黑的黑洞,绞碎了周遭所有的光亮,它就那样沉默地存在于此地,在堆满了闲置物品的凌乱的仓库里,好像一出烂俗的地摊故事般荒诞无理。
白乐皱着眉,揉着眼睛,小心地走进仓库,上上下下地观察这个凭空出现的黑洞。它是一块不规则的椭圆,中间漆黑,边缘混杂着扭曲的颜色,漂浮在半空中,从侧面看过去也是薄薄的一片,如同一张漂浮的A4纸。
白乐看着它,如同被蛊惑一般下意识地伸出手,在接近时又停下了,转而抓起一个旧瓶子,瓶子的前端伸进黑洞,没有从另一端露出来,白乐的手抖了抖,那塑料瓶就整个掉进了黑洞,然后就是四下寂静,再无声响。
白乐在楼顶坐了一整晚,仓库的门开着,他靠着水泥墙壁,坐在一片枯死的盆栽之中,目光穿过窄窄的门,落进没有尽头的黑洞,觉得自己的视线在其中被扭曲、撕扯,扯得他的头颅隐隐作痛。深夜的电话打给了寥寥几个人,对方接起来的时候,白乐又觉得无从开口。喂——喂。晚上好。嗯,啥事啊?白乐沉默须臾,嘴巴张开又合上。我家仓库里有一个黑洞。然后就是无聊的寂静,白乐仿佛能听见对方的脑子里有齿轮在转动,试图拧出一句委婉的安慰。小白啊,我知道你失业了压力有点大。对方的声音平稳低沉,似乎有些颤抖,像是在压抑着忍俊不禁的冲动。白乐觉得无趣极了,于是他也礼貌地笑了笑,说,谢谢哥关心。
白乐在晨光乍亮时睡着了,再次醒来已经是正午,窄门后空空荡荡,只有乱七八糟的杂物和空气里飞舞的金色尘埃。
那个突然出现的黑洞在白日里又会突然消失,白乐在家里无所事事一整天,夜幕降临后又跑上楼,打开门的瞬间,那块黑色仍旧在那里,如同一块被突兀涂抹上去的黑色颜料。
白乐在楼顶抽了一支烟,打电话报了警,打开门时白乐看见警察脸上古怪的神情,他努力无视心里微妙的不快,但警察将仓库翻了个遍,把柜子挪开又放回去,白乐看见他们穿过了黑洞又从另一边穿出来,身体毫发无损。白乐就站在楼梯上看着,看着仓库逐渐变得一片凌乱,看着他们投来愈加怪异的目光,最终什么都没说,只塞了两盒烟给他们,说辛苦兄弟跑一趟了。
于是一切又像是掉回了原本的轨道,平直的、枯燥的、一成不变的生活,白乐去过几次人才市场,最终都是无功而返,他的履历写得密密麻麻,全挤在一张纸上,又显得轻飘飘,桌子后的男人摇着扇子,看看简历又看看他,目光在学历那一栏上转了又转,X大出来的?男人说,怎么跑回来找工作了?
白乐努力微笑。之前的工作不合适。
男人看着他灰败的脸,叹了口气,将简历递还给他。
那么我这儿也不合适。男人说。小伙子,你该去看看医生。
应该去看医生吗?生理的,还是心理的?白乐在心里发问,他接过那张轻飘飘的简历,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步行街上人来人往,他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空气闷热,白乐又扯下了领带,坐在花坛边上,任由自己的灵魂一点点蒸发出体外。他坐了许久,街对面奶茶店里的女孩也注视了他许久,最后一个穿着米色长裙的身影飘然而至,递给他一张铅笔速写,上面画着一张穿着正装的男性,手肘搭在膝盖上,眼神被镜片模糊,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
女孩是白乐许久不见的幼年好友。白乐的双亲还在世的时候,女孩就住在他们家斜对面,女孩一家搬走后,白乐的父母也相继去世,白乐离开了家乡去外地上大学,家乡的一切好像就这样被抛在身后,渐行渐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了。夕阳坠至地平线的另一端,在温暖而厚重的暮色中,女孩和他一起顺着河道边的小路慢悠悠地走,白乐觉得那些死去的岁月又一点点活了过来,顺着金色的河水奔腾直下,流进女孩的眼底,有火光一点点烧进白乐的瞳孔。他低下头,女孩关切地问他怎么了,白乐说没什么,眼睛进沙子了。
白乐的生活被金色的河流冲刷成新的模样,多年前青涩的好感在此刻再次生根发芽,白乐看着女孩姣好的面庞,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什么事情都不懂的小姑娘,白乐觉得自己也在她的眼底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同样的向往和默许,秘而不宣的信号隐藏在略显亲密的动作里,偶尔触碰的指尖会窜起火星,相视一笑的瞬间会默契地移开目光——白乐已经相信一段新的关系悄悄地连接了他们。
但越是默契,越是隐而不宣,某个空洞就越是肆无忌惮地扩张,白乐觉得自己坠在一张细密的网中,无法阻止挣扎和下陷。他需要新的东西来吸引女孩的注意,于是他又打开了仓库的门,黑洞依旧无声漂浮,白乐愣了愣,他觉得这黑洞似乎比以前大了一些。
他又开始观察仓库里的黑洞,他向里面投进各种东西,一支笔、一本书、一个箱子,然后是摔炮、信号灯、烟花,无论什么东西,投进去之后都再无声息,就像从世界的一层掉进了另一层,而白乐始终不敢将自己的身体放进黑洞,哪怕只是伸过去一支手指头。
白乐邀请女孩来自己家的那一晚,他犹豫了很久,直到女孩看出他的心不在焉,询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白乐苦笑一声,说,或许我是真的出问题了吧。他向后靠在沙发里,说:我家的仓库里有一个黑洞。
白乐观察着女孩的表情,那是一张无可挑剔的、甜美的、微笑着的脸,她是如此地从容,一张面具天衣无缝,白乐在那张脸上看不到哪怕一丝的疑惑、迟疑甚至同情,直到此刻,白乐才猛然察觉到她并非表面看起来那样天真烂漫又懵懂无知,她完美得毫无瑕疵,是现代丛林里最高明的猎手。
猎手说:什么?
白乐忽然就丧失了所有的语言,丧失了表达的欲望,也丧失了带女孩上楼一探究竟的勇气。在他一无所有的生活中,女孩是他最后的挚友,他不愿意睁开眼睛去看他们之间是否横亘着那一层屏障,不愿意看女孩对着旋转扭曲的黑洞视若无睹,一切都无所谓了,白乐不想再追求那毫无意义的共鸣,他想要逃离那漆黑的空洞,想要拥有一个踏实的、牢固的囚笼,想要一条锁链,像没完没了的水电费和永无止境的工作一样,拴着他的脖颈,像拖着一条狗一样拖着他往前走——什么都好,谁都好。
沉默压着他们,直到白乐从神游中挣扎而出,他做起来,就要开始思考如何剖白心迹,但女孩也在沉默中酝酿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她神秘地开始翻动自己的包,白乐不忍心破坏她的雀跃,于是他看着女孩掏出了一张红色的请柬和一包喜糖,她开心地将婚礼请柬塞到他手里,欢快地说:我要结婚啦!
白乐没有说话,女孩这才发现自己从未说过未婚夫的事情,当即掏出手机翻出照片递给白乐。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这是他送给我的花,这是我们的婚纱照。女孩絮絮叨叨,言语中掩盖不住兴奋,看见白乐怔愣便伸手推了推他。小乐哥,你走的这些年我特别想你,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啊。
白乐移动僵硬的眼珠,瞳孔倒映出女孩微笑的面庞。他脚下一空,坠入了没有尽头的黑暗,他像是在下坠,四肢被泥浆缠绕,又像是腾空飞起,轻飘飘地无处可依。
白乐说:好,我一定来。
女孩离开之前的十分钟,白乐靠在沙发里,看着老旧的电视闪烁着过于鲜艳的光,说,我不明白人究竟是如何存在的。
女孩静静听着,白乐便也如同自言自语般继续。
我有时候会想,人活着,到底是在怎样活着,十年之后,百年之后,闭上眼睛,所有的一切就全都消失在黑暗里,什么都不记得,谁也不记得。
一切都没有意义,所有的东西都会归为尘土。
碌碌无为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场虚无。
白乐送女孩上了出租车,站在路边和她挥手告别。他回到家,走上楼梯,一级又一级,他打开仓库的门,看着原本只有半米直径的黑洞已经扩张到足足一人高的大小,它漂浮着,边缘如同呼吸一般起伏,白乐伸出手,指尖没入黑绸缎般的虚无,没有疼痛,没有任何的触感,甚至不如一阵风吹过皮肤那样有存在感。白乐向前走,从手指,到手腕,整个小臂,然后抬起腿,脚尖没入黑暗,然后是小腿,大腿,直到半个身体都伸进了黑洞,白乐也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于是他就像找到了新玩具的孩子一般笑起来,他不欣喜也不失落,好像这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普通的尝试。白乐向前走,黑洞啃食了他的脸,吞下了他的后脑勺,最后的一根发丝也融进黑暗,杂乱的仓库里满地狼藉,黑洞也依旧慢悠悠地旋转着,四下寂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什么都没有发生。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现实背景下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中间有bug,我不知道怎么修改,请谨慎观看)
舞台霓虹灯照在台上,活动还没开始,通红的地毯上已经沾满零星碎屑,台下更是挤满了人,每人穿着蛋黄色T恤衫,背部清晰印着“太阳城公司”五个字样,一片的黄色自觉分成两拨,接着音乐响起。
黄色波浪集体响应音乐的号召,富有节奏的拍起双手,动感节奏迎着几位身着礼服的领导走向红毯,与此同时无数闪片倾泻而下,在无数黄色波浪的注视下他们挥舞着双手朝台上走去,那是如此的光彩瞩目!
紧接高台侧有人登上,那人黑色的裙摆低调且不喧宾夺主,她手拿演讲稿站于台上。
“今天是我们太阳城网络科技——” 台上那人话说一半话筒被摔在地上,强烈的断音盖住现场音乐声。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台后人员始料不及,连忙切断音乐。
尽管没有话筒的辅助,台上出现的第二道声音吸引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你这个小三,你不得好死!”
一个女人发疯模样冲向台上摔掉黑裙主持人的话筒,推推搡搡中夺过演讲稿踩在脚下。
“臭婊子,勾引别人老公!” 那个女人嘴里咒骂着,声音简直洪亮,手劲也是大到惊人,双手抓紧对方精心扎好的丸子头死死不放,扯下头花抓扯后脑勺的那撮头发,依旧在嘟嘟囔囔那些难听的话。
“呵,我就知道得找上门。” 人群头前排的传出声,。台下大呼中竟没有人敢上去劝架。
“听说啊,台上那个实习生跟陈总监好上了,他那婆娘没寻思这么疯癫,直接来打架。”
“真有血性。”
“有血性白搭吊用,还不是被小狐狸精拐跑了。”
“陈总监有老婆我咋不知道?”
“处好长时间,孩子都大个了,她叫,她叫——”
-1日前-
“她叫葛迎春呀,小葛!”
一处荫蔽处树脚下传出私语。 一个穿碎花体恤的大婶挥舞着扇子挤眉弄眼指着楼上3层指指点点:
“陈家小子那小媳妇,记得不?”
“记得,初中毕业就结婚的那媳妇?”
大婶抓起小马扎凑过去,努起嘴扇子靠脸小声道 “我前几天看见...”
不远处的小个子女人拎着菜,还没到门口半米远,瞧见碎花大婶喊了一声
“哎?张婶儿好啊?”响亮的嗓门一下子轰上碎花大婶的脑门,急忙中断对话。女人穿着普通,马尾辫子竖的老高,带着一包一包菜走上前辫子一晃一晃的,仔细寻思才看出她那么年轻。
“屋外头凉快哈。” 小个子女人路过打声招呼匆匆进了居民楼大门,
碎花大婶瞅到她手里的菜,大包小包鱼呀肉啊,小青菜大闸蟹真是足够丰盛的,感叹了么句
“噢哟!买这么多,小陈儿有客啊。”
“哎呀,有!”小个子女人暂且撂下手里的菜,笑盈盈回答“孩子幼升小上重点小学不得打点点儿,婶不说了哈。”
小个子女人说着进了电梯口直至关上门,那帮大婶又自觉靠拢想听下面的话题。
“你刚刚说看着么了?”
“我那天接外孙,他学校不是离什么少年宫近么,大晚上瞅见那个小陈跟个小姑娘的走一块,哎哟又搂又抱的”
“那不就是什么,出轨了么。”
“是呀,可怜这小春了,为了孩子也得忍忍。”
“我看小春昨天去少年宫那边买东西接小孩,估计早就碰上哩!”
“就是说呀,刚上小学能说分就分咯——”
电梯内寂静无声,几个大婶的声音加起来隔着厚重梯门也能一清二楚,葛迎春开启电梯,电梯缓缓上升,数字不断变化着开门后来到了家。
他们家在3层,是一栋入户电梯样式居民楼,她的丈夫她们口中的小陈当年全款买下作为婚房。他当年的承诺在葛迎春眼里历历在目,虽然这是6年前的事情了。
电梯打开,葛迎春抬头看到玄关悬挂的结婚照,六年之久的相片即便天天擦拭也开始逐渐发黄。她走进客厅迈过地上各个角落洒落的玩具,穿过走廊的绘画墙将菜放置厨房,回过头正与卧室相对。
葛迎春深吸一口气,她深知楼下那群老太婆狗嘴里吐不出什么好东西,见不得谁家好便空口造谣,这种事情已经屡见不鲜。
即便如此,,,那些话已经将她的心牢牢拴住,一直盯着那扇门,脑子里忍不住的快速回忆这些年与他相处的日子。
‘当时我初中没有毕业,与他在网路相识。他,跟我说他是网络公司的员工,尔后我们坠入恋爱接着奔现,我初中毕业后逃出家门只身一人与他同居,之后他日渐飞黄腾达从小小的员工到如今的财务总监,刚相爱的出租房到如今这样大的房子,我很爱他。’
叮——
小灵通铃声响起,葛迎春接起电话对面传来嘈杂的声响,扑通一声重物沉水后才听见小陈焦急的声响:“喂,我约的人快到了,你赶紧做。”
哔——
对面说完利落挂掉电话,屏幕上被迫中断通话页面返回到手机页面,手机壁纸则是二人恋爱时的合照,当时非主流风盛行,初中的小葛厚重的斜刘海遮掉一只眼睛伸着剪刀手,不算清晰的画质中也能看出甜蜜气息溢出。
屏幕熄灭,葛迎春知道这次晚饭非比寻常,她的儿子陈开聪小聪一早被放在奶奶家,生怕会影响这次的聚餐。葛迎春手很巧,在脑子放空的功夫将全鸡很快拾掇出来,鸡肚子割开长长的口子塞进五香料放置在高压锅内,这是一道炖鸡汤,她丈夫爱吃这个,每回归家吃饭的大事,她总会做上这道菜,都说好吃。
葛迎春有个毛病,这个毛病从小就有,脑子常常跟不上手,心里想着啥就干着啥,刚才她看了卧室下一秒腾出蒸锅直接推开了卧室的门。
结婚6年,她不敢相信他会这么做,可正因为6年,两人的感情正在悄然变淡。他们二人的卧室在葛迎春日日夜夜的收拾干净的像新房一样,只有几处怎么擦也擦不掉的儿童画,小聪1岁的时候就爱在卧室里乱涂乱画,纠正了三四次才见好转。顺着小聪的蜡笔痕迹,半个看不出是小老虎的小老虎隐藏在衣架后面,衣架上是他平日上班常穿的上衣。
他在公司职位不算低,他说去公司就要穿好品质的衣裳这样公司脸上才有面儿,这种大衣可不敢轻易机洗,一年也就两次送去干洗。葛迎春摘下大衣,大衣是皮革材质的,被她保养的锃亮光滑,在寻常的阳光下大衣口袋闪出不寻常的光,光亮微弱却又十分扎眼。
葛迎春忍不住伸手去抓,那个手感温润不像平日里出现在家里的触感,冰冰凉凉似是玉的质感。她拿了出来,竟是一对翠色耳环,雨滴状的翡翠映射着好看的光芒,这是她未曾拥有过的配饰。耳坠子上刻着花朵的图案,葛迎春不愿意多碰上几秒,在她的眼里这不是一对简单的耳饰,这就是脏东西!
葛迎春盯着看了不到一小会,又塞回大衣里。她想要选择没有看见,无视它,就当未曾发生。
可晃眼的光历历在目,简直是扎透了她的眼,直愣愣插进她的脑子里裂开一条长长的疤瘌,留下道重重的印记,再也忘不掉。
两个小时后,天已经黑了下来,葛迎春趁着人还没来的功夫将客厅里里外外角角落落的玩具已经收拾完毕,小聪婴儿时期喜爱的阿贝贝老虎也被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一顿忙碌中外面电梯门声开启,她来不及换下围裙急着过去迎客。
迎步进门的是她的先生,站在门侧带着人出来。他跟那人率先出来,有说有笑的充斥着整个客厅。这人葛迎春自然熟悉,每回的吃饭那人总在,据他说这人是他的领导,都经这人的牵线才办了好多事,都叫他大表哥。
大表哥不愧是大表哥,左手明晃晃的金劳十分夺人眼球,大表哥乐呵呵的进,一歪头看见葛迎春杵在那,大手一拍身后人的肩膀,直接抓到面前介绍 :
“弟妹啊,这是实验小学的副校长。”
葛迎春手也没来得及擦干,随便抹了一把后背要和副校长握手。
葛迎春面前这个身穿制式西装的男人,年纪看着也不小跟自家爹像是一个岁数,头发黑白掺杂,细框小眼镜贴在鼻根,整个眉头没有松开的时候,仔细看他的额头不断冒着细密的汗珠。这位副校长瞥向大表哥一眼点点头,轻轻握了她的手随即抽离。
大表哥块头很大,咧着大金牙左右端详那一桌子好菜,另一只手不经意搭在葛迎春的肩膀,摩挲着她的肩头:
“弟妹这手艺越来越精进了啊!都好菜!”
葛迎春扒拉下他的手很快保持距离,她脸上笑意逐渐僵硬,招呼着 “哥坐,都坐啊。”
葛迎春抬眼正巧与自己丈夫对视,触及短短几秒的对视他竟移开眼神,背对着大表哥腾出了位置,坐在了桌侧。那位副校长也跟着乖乖坐在桌侧,双手不敢乱摆,眼神也没敢乱瞥。
“弟妹也别忙乎了”
大表哥再一次的靠近,他搓热的双手欲要二次触碰,葛迎春眼疾手快后撤几步反握大表哥的手
“多亏有咱哥能让小聪上这么好的学校,这不得走一个?”葛迎春给陈使眼色,在酒局中摸爬滚打大的陈心神领会,从桌下拿出啤酒利落的倒上两杯递给葛迎春。
“好,好!”大表哥接过她的酒杯立马笑逐颜开,“我给弟妹面子,走一个。”
大表哥与座上的副校长连着陈跟葛迎春四人碰杯,葛迎春向来不惯喝酒,一口闷的豪爽姿态惹得大表哥又是一串连连叫好,缠着倒满一整瓶酒后才舍得让葛迎春下了酒桌。
葛迎春听到由远及近的有碗筷酒杯碰撞的响声,又听着又近及远的夹盖着锅咕噜作响声。
小火慢熬的老母鸡汤最为补身子,熬煮两到三个小时是鸡汤最鲜美的时刻,那种无法言语的鸡汤鲜味之前常溢满整个客厅...可此时在逐渐充斥烟酒气的客厅里彻底吞没。
葛迎春昏昏沉沉中推开厨房的门,愈来愈大的咕嘟声在她进来的那一刻戛然而止,很显然,她错过了鸡汤的最佳时间。
咕嘟,砰——
一锅鸡汤重重甩在了地上,锅内大部分鸡汤瞬间泼出不断蔓延。葛迎春被这样的声响激得立即醒酒,连忙抓起一旁放置得拖把企图挽救逐步变糟得景象。
拖把一来一回,鸡汤中洒落的香料暴露空气后开始发苦,只剩一只炖的稀烂的老母鸡躺在锅里。
“这也太难收拾了吧..."葛迎春嘟哝,过于软烂的全鸡简直就是一碰就碎。这么多年的家务活就没有像此刻这般狼狈过。
‘天已经黑下了,客厅里也亮起了灯,她下意识的望向半开的厨房门外,或许是喝酒的缘故,琉璃灯盏下的光亮怎么着也照及不到厨房的这个拐角,那是暗漆漆的一片。
自己究竟在期待什么?这时的她差点忘了,这么多年的他,怎么会光顾过厨房?
“真矫情..”葛迎春在骂自己,她撇下拖把索性摘下围裙,褪下家务手套徒手抓起地上的碎鸡,
“这么些年,,这么些年,,满脑子都这些破事!”
这一捧想起了起早贪黑永无止境的六年家务。
这一捧想起了哇哇大哭的陈开聪,吵着买这买那的陈开聪,闹脾气撒泼的陈开聪,幼儿园父亲节活动没有到场的陈开聪爸爸!
说什么工作忙碌?
说什么应酬加班?
不只是一次,也不会只有这一次!
全是在鬼混!
我选择了闭眼,可我的眼睛却仍能睁着。
葛迎春用手将所有洒出的鸡汤,不,厨余垃圾全部刮进了黑色垃圾袋里,破碎软软的触感是她讨厌的,当一点一点的碎渣亲手带走,这种感觉已然释然。
“今晚,我相信你会来。”
一切貌似归为平静,声音从葛迎春脑中响起,说话的女人自见面袒露的气质使她印象深刻。
“那个小东西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拿上,或许对你也或许对我们,都有帮助。”
葛迎春摸到口袋中的硬物后,她有些犹豫。像是做了多么大决定那样,就像是平常那样,习惯性的望向厨房外,烟酒气肆意扩散,只是开了半扇的厨房门,不少味道悄无声息占据这间原本窄小的空间。
可她本就不喜欢烟味。
葛迎春拿出口袋里小巧的玩意,原来是一个小型遥控器,边角频繁闪烁的红光吸引她出了客厅。葛迎春拎着带有鸡汤的垃圾袋走出了这间小小的原本只有她的“庇护之所”。
短短时间里,远远看去桌子上密密麻麻摆满了大大小小高矮不一的空酒瓶,三个人沉浸在划拳中丝毫没有来意葛迎春的到来。
遥控器的红灯被手掌全然盖住,微弱的“滴”音从玩具老虎中传出却被这些子噪音掩盖的无影无踪。
“葛迎春!”
声音从背后响起,葛迎春回头,那个女人向她走近,是那天短暂见过一面的女人,她跟那时的装扮不一样,耳上也没有当时的翠玉耳坠。
这个女人,那时说过自己的名字,貌似叫,范...
“范润芝,就你部门的小姑娘,小陈啊你真是好福气。”大表哥喝的酒气醺醺,咧出黄焦的大牙“富校长,你别看这小子老实,家里一个,公司一个,网上还一个,福气不浅呐哈哈哈哈!”
大表哥笑得十分大声,轰的窃听器一震一震的,许久后才恢复平静。
“富校长你别介意,大表哥就是心直口快,我们都是粗人...”又是一阵碰杯声 “就刚刚那事儿!咱们仨就是一条船上的蛐蛐!”
“我们是专业做这个的,只要给了这个,嘴比打上胶还严实!”
葛迎春与范润芝坐在附近家乡鸡快餐店内,范润芝在本上涂涂写写,认真的样子吸引着葛迎春的注意力,葛迎春十分羡慕有文化的女孩子,更何况在知道她对自己没有恶意对那个男人只有别的目的后,更欣赏了。葛迎春托着腮盯着遥控器的红光,“我们不如演出好看的...”
副校长也喝上了劲,满脸通红只顾着点头,一时起兴点上烟送进嘴里,直呛两口唾沫:“咳咳!”
通讯器上传出猛烈的咳嗽声占满耳机,范润芝忍不住摘下耳机,朝身后退去。
五光十彩的灯光照着她差点瞎了眼,险些迎上葛迎春扑过来的巴掌。
“你在楞什么?他快来了。” 葛迎春小声提醒,反手故意扇空,一跺脚拉扯开了距离,气喘吁吁的指着陈总监的鼻子大吼,“姓陈的你给个说法!”
这声音可比耳机里乒乒乓乓的喧嚣声响多了,范润芝默默捂住半边耳朵。
葛迎春的大喊声字正腔圆并且震耳欲聋,不用凭靠话筒也能听的一清二楚。陈总监此时此刻无地自容,可他站在台下不愿上台,台下甚至还有在偷偷拍照的员工,他不得不遮住半截面容回应:
“葛迎春你闹够了没有?”
葛迎春见状扯着嗓子喊得更凶了 “六年!”
“这六年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最后一句,她的语气没有了先前的激动,她从包里翻处一打文件夹,在这大庭广众所有员工及其所有领导面前晃了晃。
“到时候我就把这个东西掏出来。” 透过店内微弱的灯光,范润芝看清了文件的名字——《太阳城网络科技公司第一季度流水账本》。
“你怎么拿到的?!” 陈总监看见文件夹彻底坐不住了,可是得顾得如今还算体面的形象,始终没敢走向台上。
台上的灯光紧急关闭,除了大堂自带的亮光外,舞台中央凭空冒出一团红色的光,葛迎春此时将包里的所有文件全部倾泻而下,燃烧的火机扔进垒成小山高的文件中央,火势不算大,陈总监终于坐不住了,他走上舞台,,他没敢动手他终究舍不下这点薄面,任凭葛迎春下台,他如同一只四肢退化的野兽,对着葛迎春的背影不断吼叫,
“葛迎春你就是个疯子!疯子!”
台下大表哥走前还在笑,照常笑着,在笑什么谁也不敢打包票,习惯着勾肩搭背的离开。
他不顾透过不断升高的火焰下的点点手机闪光,脱掉那件皮革大衣,试图破灭这座信息堆砌的山脉。火焰在不断的煽动中即使扑灭,可文件下的星光闪闪还在继续。
之后,公司员工有人报警,此时葛迎春早已投案自首,她收拾完自己的行李望了一眼这个生活6年的家,拖着箱子向楼下走去。三伏天刚过空气中甚至连风都是热的,但对于葛迎春来说是意外的凉爽,除了...行李箱里塞下的东西过于重了,她小胳膊小腿实在有些困难。刚出小区便是一个大大的斜坡,没有意外的,箱子在此刻挣脱了双手,葛迎春一路小跑追着行李箱,箱子摊在员工餐厅的门前撞在电线杆上,三五个银行职员恰巧在门内走出,其中一个女生热心的将箱子扶起,葛迎春急忙接过箱子,女生笑得含蓄又文气,与自己这样没上过几天学的妇女比起简直是天差地别,葛迎春忍不住的盯着她的胸牌看,胸牌上写着这位女生的名字:
“吕信芳”
-end-
负责这起简单案子的是一个毕业不久的小警官。
“我投案自首,我在太阳城公司纵火。” 葛迎春将包放在审讯台上扯开一个大口,里面整整齐齐塞着大大小小的文件夹,“另外,我要举报。”
1日前家乡鸡店内,葛迎春拍了拍桌上的文件 “这只是复件,他看到这个文件一定会有反应,他放在家里的东西全是重要资料,密码我全都知道。”葛迎春搅了搅杯里的可乐,她已经好久没有喝过这种甜腻腻的饮料了。不过,她还想要尝尝更甜的 “接下来,我要搞个大的。”
“我要举报的是,我的丈夫陈世俊先生。"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尊敬的随便哪一位同志,你好。”
我从储藏室的角落扒拉出一支笔芯,不太下水了,写起来断断续续的,勉强凑合。
“无论你现在心里是怎么想的,都请保管好这封信。或许,这将是我存在过的唯一证明。”
再次对着笔尖哈气,在膝盖上捋平废纸,继续写。
“众所周知,历史是不可改变的。穿越到过去的追溯者如果改变了历史,那么他所来自的未来也将不复存在。”
“那么,大胆假设一下,如果我改变未来呢?”
“以现在、现实为基础,去改变未来,是不是就能得到正确的前进方向?”
除了正文,我还稀稀拉拉的写了一些碎碎念,不过这都不重要。这些话不会影响我那接近于无的高大形象。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作为一名未登记在册的研究学者,我决定亲身验证,或许是让人类活下去的唯一可能性。”
说实话,我没想好结尾。3023年,人类已经很少用纸笔书写,自无纸化时代后,纸张逐渐成为了奢侈品的代表。
能够把昂贵的纸张随便团成一团扔进垃圾箱,可见这家人末日前的生活何其富足。
尽管,现在他们的大别墅只剩下一间储藏室。
我坐在地上,背靠储物架,面前本该是门的地方,变成了一黑色旋涡。
一如童话故事中所描绘的星空,五彩斑斓的黑中隐约闪烁着光点。
“虚空之门……它选择我一定是有理由的。”
即便我小学都没毕业。
“那么,就这样吧。我拯救个世界先。”
“你最伟大的先遣者,无名氏。”
我把写好的信郑重折成四方块,压在储物架的边角,一个既能被人发现,又能躲避风雨的地方。
收拾一下形象,拿五把叉顺顺毛,再戴上跟大黄抢来的围巾,我准备好了。
虚空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可怕,像我祖奶奶用过的老款洗衣机。
它转起来的时候,从外面看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深呼吸——
说不清心里啥感觉,反正在有更多感觉之前,我已经踏入旋涡。
一阵微不可查的引力将我吸入,置身于无垠星海。
明明是非常科幻瑰丽的场景,却被出现的三扇门所破坏。
破旧的木门,沉重的石门,以及需要掌纹解锁的大铁门。
我知道我必须选一个。
是回到过去改变历史,让地球远离末日;还是留在虚空,在漫长的时光中寻找拨动命运之轮的办法;亦或是前往未来,结束末日。
嚯,那还用说,选择前往未来啊!
我当即就要伸手去开门——
“等等。”我突然想起来,“要结束末日的话,是不是得学很多东西?”
以电影电视剧的经验来说,能够结束末日的主角无一不是武能打异形,文能搓核弹的狠人。
我一个小学鸡去了能干啥?
从头开始学擒拿吗?
怕不是等我学会了,世界早就毁灭了。
可是我留在虚空的话就不一样了,在这里的我不死不灭,无论过去多少亿年,我都可以扭转时空,去往任意我想去的地方。
笨蛋如我,即便领悟扭转时空的方法需要很多年,我还是选择了石门。
做出选择后,三扇门便都消失了。留我一个人悬浮在虚空之中。
我或坐或立,或者倒立散步,望着旋转的宇宙发呆。
直到不知道哪一天,我突然学会了坐标。
说出那颗暗淡星球的坐标瞬间,我有些想哭。
我的太阳系第三行星,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寻找了一百年,又往前推了一百年,又往后推了一百年,仍旧没有找到我的宝物。
于是我仿佛疯了一般将宇宙的时间轴拧成麻花,一点一点掰开来寻找她。
在这段时间里,我还学会了“开门”,对,一如当初降落在我面前的虚空之门一样,我可以将门的地址对接过去和未来。
等我找到地球,就往最优秀的人类面前投放虚空之门,让他们去未来寻找结束末日的方法。
一次不行,两次,一个人不行就三个人,十个人,一百人……
未来与命运可能性纵横交错,但总会有全部走完的一天。
我一边畅想未来,一边寻找着宝物。
终于,我在两亿三千万年前,找到了那颗璀璨的星星。
我迫不及待的投放了门,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进去,又或许我投放的地方是大海或荒漠,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我都改变一次投放位置。
改变未来是极其困难的事情。我深知这一点,也从未想过放弃。
一次又一次看着地球逐渐变得灰暗,停止旋转或化为尘埃,我也没有停下过尝试。
一次又一次扭转时空,一场又一场实验。
直到,我看到虚空之中,出现了另一个我。
另一个我也在三扇门前抉择,也选择了石门,陪着我一起留在这里,与宇宙作伴。
而这一瞬,地球亮了。
她像快要熄灭的油灯突然加满了油。
我知道,未来被找到了。
嘿,不愧是天选的高材生们!结束末日这么高难的任务都被你们完成了,真了不起!
我欣喜的趴在空中,尽最大努力靠近地球,像猫咪抱着它的毛线球一样。
“现在,你不需要我了。”
可是我好想你。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我想写一个少年冒险的热血故事,然后就变成这样了。)
卡斯普利塔站在道路尽头,张开双臂。
因坎尼们在他身边不远处盘旋着、尖啸着,爆发出炽热的白光。这些女妖愤怒得几近发疯,外来人闯进了她们的栖息地,惊扰了她们长达千年的安眠,而现在她们却只能在空中徒劳地掠过,连闯入者的一片衣襟都碰不到。
尽管如此,她们依然有着足以致命的武器。她们的形态,一团看上去像风一样的光,与破旧的书本纸张上绘制的那些不同,她们的光来自月亮升起之前,是从虚空之中分裂而来的最本源、最纯净的能量,能将看见她们的一切生物的眼睛灼烧成空洞。
所以闯入者们全都紧闭着眼睛,在脸上蒙了厚厚的黑布,这样他们就不必在女妖们面前失去他们的眼睛——即使这意味着同时他们也会因看不见而随时可能坠入深渊。
因坎尼们仍在尖叫着,将狂怒的光芒如千万根针一般四射开,卡斯普利塔的皮肤在厚厚的衣物下开始感到刺痛,塞着棉花的耳道也渗出血来。很快他就听不见那些尖叫声了,当然,他什么也听不见了,除了自己的血液在血管中奔涌流淌的声音。
他的心跳很快,血流声如同海潮,让他呼吸急促,却也让他慢慢平静下来。无形的阻力抵在他的鼻尖和脚趾上,他摸索着试图继续往前走,发现自己无法前进哪怕一寸。
这意味着他到了,卡斯普利塔想着,找到了,终于到达了。前往虚空的大门就在道路尽头,这是从千年前传下来的指示,而在人们已经逐渐把它当成一个用来哄孩子的故事、一个找不到源头的传说的现在,卡斯普利塔触及了这扇门。
然而让他自己也没想到的是,这并未让他感到多么兴奋。卡斯普利塔深深吸气又呼气,疑惑为何除了胸腔处那剧烈跳动的心脏所带来的雀跃之外,自己的身体与思绪都如此平静,平静得简直不像个历经千辛万苦、失去了不知多少个同伴才走到终点的冒险者。
因为这里不是终点。不知为什么,卡斯普利塔这样想到。这里不是他的终点,这是那些死去的人的终点,却不是他的,他抵达这扇门前不是为了就这样转身离开的。
于是他再次深呼吸,退后几步助跑,在因坎尼们变得绝望的叫声中用力往前一跃,向上坠落。
为这一次坠落,他准备了整整五年。不只是他,那些在起点等着他的人,一个个倒在他身后不知生死、一路与他一起走上来的人,每一个人都准备了整整五年,为这一刻,他们等得太久。
五年前的这一天,深黑的月亮第一次开始闪烁,长者们惊惶失措,派出手下的学生奔走相告,劝人们待在屋里不要出门,更不要去直视那闪烁的光芒。
那时卡斯普利塔刚满十二岁,是那一年长者新接收的学生之一,外貌普通,资质平平,但脑子机灵又会说话,格外讨人喜欢。和同伴一起穿行在房屋中,挨家挨户嘱咐居民时,一个老人在窗帘后面叫住了卡斯普利塔。
“孩子,”他喊到,半个身子都在阴影里,“你进来,我有话要问你。”
卡斯普利塔从没听过那么嘶哑难听的嗓音,他和同伴一起看向老人,都停下了脚步。“是你,不是你。”老人对卡斯普利塔点点头,又冲他的同伴摆了摆手。
同伴与卡斯普利塔对视了一眼,神色中流露出一丝犹豫,但不知为何,卡斯普利塔想都没想就做出了决定,笑了笑让同伴先离开,自己推开那扇斑驳的旧木门,走近了老人的屋子里。
现在想来,那或许是一种预感,一种要到应验之后才会记起,然后恍然大悟的直觉。正是这种直觉让卡斯普利塔走近了如同一座图书馆一般的屋子,结识了这个世界上拥有着最丰富的知识的人——那个名叫怀森的老人。
而在漫长的、艰辛的五年之后,也正是这种直觉,让卡斯普利塔在路上走到了最后,跳进了通往虚空的大门中。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在卡斯普利塔走进老人的房间,在小圆桌边堆满了书籍的角落里找到一张颤颤巍巍的破椅子坐下时,他还完全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我问你,孩子,”老人说道,拎起一个茶壶往桌上的杯子里倒茶,“外面怎么回事?”
“月亮在闪烁。”卡斯普利塔回答道。老人把装满了茶水的杯子捧起来向他递过去,卡斯普利塔赶忙接过道谢,并在同时意识到两件事。
第一,这张桌子上只有这么一个杯子,而这个房间中在他目光能触及的地方也没有能藏下第二个杯子的位置。
第二,老人的手在微微颤抖。
一些洒出的茶水沾在老人枯瘦的手指上,而他没有去管,只是坐倒在卡斯普利塔对面的圈椅里,从怀中摸出一卷纸展开,急匆匆地翻到纸卷最底下,瞪大了眼睛去看那上面的内容。
“一样……”老人喃喃道,声音低到卡斯普利塔差点儿没听见。“……您说什么?什么一样?”卡斯普利塔下意识问道,他想要探过头去看看老人在看的东西,但考虑了一下,还是没那么做,只是握着冒热气的茶杯,等着老人碎碎地念叨着查看那些纸卷。
当杯口的气雾开始变得稀薄,向空气中散去时,老人终于抬起头来,看向卡斯普利塔:“你是哪个长者的学生?十四还是十三?”
“是长者十二,”卡斯普利塔说道,在提到师长时换上了尊敬的表情,“我今年刚成为他的学生。”
“哦……”老人若有所思地点着头,视线又落回铺在膝盖上的纸卷角落里。一会儿,他又重新抬起头,神色怪异:“他们还教你们关于月亮的事吗?”
卡斯普利塔想了一下,看向他:“是的,我们会学习有关月亮的一切,包括传说起源、物质组成和人文影响。”
老人听了他的回答,忽然间笑了一声,嘴角堆起的皱纹透露出嘲讽。“我就知道,”他说道,表情变得不屑,“他们手里那么多东西,却只敢教你们这点'知识',一帮懦夫。”
轻蔑自这番话语中满溢而出,然而卡斯普利塔并未就这样因对他的师长的辱骂而感到愤怒,他没有错过老人话里潜藏的那一丝不甘。
没等他仔细去思考,老人再次开口了:“你就不好奇吗?为什么月亮会从圆形变成一个弯钩,又从弯钩变成圆的?”
卡斯普利塔愣了一下,刚要开口就被打断了。“你不好奇为什么月亮总是黑色的,而天幕却是白色的吗?”老人继续说着,盯着卡斯普利塔一点点睁大的双眼,“你不好奇为什么当你看着我时,我的影子总是跟着你视线望过去的方向转吗?”
“你就不好奇,照亮一切、让你看见一切的光到底从哪儿来的?”老人又说到,布满血丝的眼睛居然亮了起来,就好像一只发现了猎物的山猫,神采奕奕地紧盯着坐在对面的卡斯普利塔。
卡斯普利塔在这样的目光中隐约感到坐立不安,而与此同时,老人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比他的眼神更让人难以直面,卡斯普利塔开始觉得如果他不在现在离开,那么接下去要发生的事将会永远改变他所相信的一切。
于是他稳稳地将一口也没喝的茶杯放在小桌上,脑子里想着搪塞的说辞,准备站起身离开。
但是他离不开。一部分的他想着“必须离开”,而更多的他则告诉自己“我想留下”,两股意识在他的脑海里较量着,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的身体依然牢牢地粘在那把吱呀作响的椅子上,屏住了呼吸,静静地等待着老人对他做出命运的判决。
老人看着他放下茶杯,顺势端过去喝了一口,平稳地说道:“你就不好奇,那轮深黑的月亮究竟是什么吗?”
就是这个了,卡斯普利塔呼出肺里的气,心想到。
他当然好奇,好奇得不得了,从学会独自思考的那一刻起他就开始好奇这一点,已经好奇了足够久了。
人们看见卡斯普利塔时,通常都会认为这孩子沉默寡言,看上去经常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只有当和人交流时才能知道他有多会说话。实际上,这完全是因为卡斯普利塔总在观察。
他观察每一个人的表情与动作,观察他们在做不同的事情时的表现;他观察山石与草木,观察每一天都在变化的黑月,也观察其他人看着黑月时的表情。他太善于观察,因而遗失了表现自己的能力。
而就这些年来他观察到的来看,卡斯普利塔确信,他不是唯一一个对老人提出的那些问题感到好奇的人。于是又一件让他好奇不已的事出现了:为什么人们明明会思考这些问题,却从来不将它们提出?
所以他留了下来,坐在老人对面,等着答案展现在他眼前。尽管他知道有时答案也会不尽人意,但他还是留了下来,因为他想要知道。
在好奇了那么久之后,没有什么比真相更重要了。
所以他渐渐知晓了一切。他知道了月亮每日变化并非像书籍上所写的那样,是它在呼吸,而是因为他们的世界在旋转,人们感知不到这一点,但却无法否认它。
他知道了天幕并非是“天”,而是包裹束缚着这个世界的一层“壳”,能看见月亮的地方则是“壳”的缺口。
他知道了照亮一切的光并不来自月亮,也不来自壳,而是来自每个人的双眼,人们看到什么,就照亮什么,因而他看见的一切阴影都藏在物体之后。
他知道了太多太多,到最后,他甚至还知道了黑月并非“月亮”,那从壳的缺口中透出的不是能照亮世界的光线,而是漆黑一片的虚空。
这真相显然不属于会让人乐意接受的那种,即使是好奇了这么多年,卡斯普利塔也依然一时震惊得忘记了呼吸。但好在,这时他已经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聚集了足够多的同伴,这些同样因好奇而求知的人围绕在他身旁,与他一起分担着真相的重量。
在这之后,有限的世界已经不足以满足求知者们,他们渴望着更多,更多的真相,以及在真相背后的事物。
因而在足够久的计划之后,某一天的正午,他们结伴踏上了前往虚空大门的旅途。这不是一场探索,他们知道自己要往哪儿走,向上爬,爬到壳的边缘,爬到那个缺口上,那里一定就是大门所在的地方。
但明确的目的地并不会让这趟旅程轻松上多少,他们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中出发,经过道路两旁长者们铁青的脸,翻上尖利的石壁,穿过密不透风的森林,在暴雨中发烧眩晕,在急流中沉入水底,在从未有人涉足的高山上与野兽一同掉下悬崖。
他们一步步向上爬着,不少人中途放弃,更多人陆续死去。越发稀薄的空气让卡斯普利塔难以呼吸,他与剩下的同伴互相搀扶着,不断摔倒又站起,受伤又痊愈,终于到达了因坎尼女妖的领地。
这时,距离卡斯普利塔走进那个老人的屋子,坐在桌边捧着茶杯,刚好过去了整整五年。
在出发前夕,老人把一本破旧的书交给他们,告诉他们这上面记载着一路上或许会遇到的状况,只不过,这些内容全是他从一块千年前的残缺石板上抄录下来的,并不一定对他们有用。
站在女妖们面前,卡斯普利塔知道老人又一次说对了。他们一路上从未遇到过书里记载的那些神话版的生物,连路过的沼泽都改变了形状,但只有这一样——这些女妖们从未变过,依然散发着不可思议的光芒。
因坎尼,这个词在千年前有着“炽热、明亮”的意思,老人也从未亲眼见过,所以他并不知道,她们就是光。光的女妖守护着深黑虚空的大门,而求知者们蒙住眼睛、塞起耳朵,小心翼翼地沿着缺口狭窄的边缘前行,稍有不慎便会掉入深渊。
锐利的尖啸声撕扯着空气,灼热的光线刺破皮肤,求知者们前进着,不知道在哪里才会摸到那扇门。长者们立在地面上,冷眼旁观,怀疑者们焦急有担忧,而老人独自坐在屋里,慢慢喝着一杯茶,盯着半空一言不发。
终于,在卡斯普利塔自己就要开始怀疑时,他来到了道路尽头,触及了通往虚空的大门。
于是这一刻,他往前跃去,向下坠落。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1)
灵运七年仲夏的某一天,花逢君的小酒馆迎来了今天的第一位,也是他的最后一位客人。那是个健硕的黑发男子,身着九都最经典的武士装束,腰间别着柄漆黑如夜的太刀,斗笠压的很低,看不清脸庞。
花逢君有些诧异地打量着陌生的刀客——就连本地人都鲜少能找到这间异常偏僻的酒馆,何况是远道而来的旅人。他旋即露出礼貌性的微笑,和煦问道:“客官需要些什么?酒食还是打尖?”
刀客缓缓扫视着周遭环境,用流利的苍卫语漠然答道:“找人。”
来我这人迹罕至的桃花林找人?找的怕不是人吧。
“坐。”花逢君没有指出对方话里潜藏的意思,指着柜台旁的桌椅做出“请”的手势:“客官远道而来,不妨先歇歇脚,试试我这儿的桃花酿如何?”
刀客点点头,取下佩刀将其放至桌角,而后坐下,沉默地看着花逢君为他取来两个酒盏与一坛桃花酿。
坛开,淡淡桃花酒香从中钻出,弥散在空气里。
“掌柜可姓花?”刀客忽然开口道。
花逢君愣了半秒:“是。敝姓花,名逢君。”
“无字?”
“无字。”花逢君点点头肯定道。
刀客好笑似的哼了声:“不像苍卫人的性子。”
花逢君没有接话,为他倒上满满一盏:“客官贵姓?”
“渡边。”刀客伸出双指在桌面轻敲三下:“渡边谟渊。”
“九都人士?”
“对。”
“苍卫语说得不赖。”
“过奖。我少时喜爱钻研各地语言,自学了不少。”
花逢君又为自己满上一盏:“渡边先生远道而来,所寻何人?”
“红衣墨发,黑绫覆眼;手束金铃,行步不作响。掌柜可识得此人?”
呵,我知道一个这样的家伙。我要不要告诉他,他要找的人可能就在楼上。
花逢君表情不变,嘴角依旧蓄着淡淡的笑意,向他举盏致意:“先生为何寻此人?”
渡边谟渊抬高斗笠,露出半张血肉模糊、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咬过的狰狞面孔。他随意地举起酒盏,猩红的眸子却死死盯着花逢君的眼睛,盯得后者脊背发凉。
“他杀我爱徒。”低沉的字句从齿间被一一挤出,像群细小的蜘蛛攀上花逢君的后背,挠得他浑身一颤,香醇的酒液险些越过酒盏的束缚,洒落在桌面。
好你个绯君!人家寻仇寻到我这儿来了!你自己要死别拖我下水啊!
“抱歉。我先自罚一杯。”花逢君赔笑道,举头将酒一饮而尽。
渡边谟渊垂眸,望向盏中淡粉而剔透的液体,似是梦呓般念着:“无妨。”他将酒盏举至唇边,浅抿一口。香醇的酒液淌过唇舌、缓缓滑入喉间,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桃花香,轻柔地安抚着渡边谟渊烦躁不安的灵魂。
“好酒。”渡边谟渊诧异地望着手中的酒:“很少遇见酿得这么香甜的果酒。”
花逢君为自己满上一盏:“不妨多喝些,我这还有许多。”
渡边谟渊将盏中酒一饮而尽,漫不经心般道:“花掌柜酿的酒既如此香醇,为何不在城中置办一间酒馆,能赚不少钱。”
花逢君抿了抿唇,为渡边谟渊满上酒盏。“等一位故友来赴约。我若离去,他来寻我时寻不着了怎么办?”
“没有书信之类的往来?”
花逢君摇摇头:“只是临别时半开玩笑似的,约定在一万次日出之后相见。”
“等了多久?”
“二百七十八年零二月又十三日。”
渡边谟渊扯了下嘴角:“我有些好奇,什么样的人能让你这般执着。”
“他……”花逢君半垂着眸子,嘴角不觉勾起:“似江上初生的金轮,总吸引着人想靠近。”
“这让我想起美尼亚的一句俗语。‘越是光芒万丈的人,越容易燃尽生命。’”
“嗯……他没落得好下场。”
“既然知道了,为何不走。”
“再等等,要是他活下来了呢?”
渡边谟渊好笑地摇摇头:“太过执着可不是件好事。”
“渡边先生也是。”花逢君垂眸浅笑着。
花与酒的香气交织混合,充斥着不大的酒馆。
刀起,寒芒闪。
漆黑的太刀覆上狰狞的紫黑色火焰,将面前的花逢君骤然撕裂成两半。
“他同我说过你。”花逢君依旧笑着。断成两半的身子化成片片花瓣飞向空中,在不远处重新凝聚成人形:“你的徒弟背负着强大的诅咒。”
“可她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渡边谟额头渊青筋暴起,双目赤红:“她做错了什么?!只是被选中为容器,就应该去死吗?”
“我很抱歉……”花逢君紧抿着唇,向渡边谟渊抬起手。“他答应了我,会让我见到那位故人。”
“所见皆实,所念皆真,所愿皆现!”
花香渐浓,白雾荡漾。
黑炎腾空,流光飞烁。
人影错,血雾浓。
(2)
夏夜,蝉鸣,花火大会。
渡边谟渊又看见了那个娇小的身影。
女孩扒着粗糙的树干奋力往上攀爬,力图让自己处于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庙会拥挤,人潮不断。她的目光越过层层人海,最终落在谟渊身上。
“师~父~父~”她欣喜地挥舞着手臂。
渡边谟渊微微点头,示意自己也看见了她。
而后,红色的小小身影跃下树干,奋力拨开人群,飞入谟渊怀中,并将头深深埋入后者的胸口,大口深吸着对方的气息。
“初阳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似的?”渡边谟渊抬手摸了摸徒弟毛茸茸的小脑袋,全然没发觉自己的嘴角浸出了一抹不明显的笑容。
“可初阳今年才七岁!”浅仓初阳微微鼓着腮帮子争辩道。“要长到十六岁才成年呢!是初阳这辈子活过的两倍还——要长!”
“好好好。”谟渊点点头,任由她牵起自己的手,拽着自己在人潮中钻来钻去。
苹果糖,捞金鱼,章鱼烧,狐狸面具……这些东西对极少出门的初阳来说,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快乐。她兴冲冲地跑到每一个摊位前,好奇地打量着它们。
不会有人讨厌这么一个乖巧粘人的小猫咪做徒弟的。渡边谟渊如此想到。
他看着自己嘴角的笑意更浓了几分。
看着……自己?
渡边谟渊愣住了。
“师父父?”
轻柔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眼前。喧闹的人群骤然褪去,取而代之的是素白的墙壁,与身下的一张陈旧的榻榻米。
初阳歪着脑袋坐在他面前,一脸担心地伸出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师父父真是的!这么冷的天还要出门。冻坏了怎么办?”她蹙着眉,担忧地伸手探向谟渊的脸颊。
好奇怪……
渡边谟渊看着逐渐放大的面孔,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
“我去给初阳准备了礼物。”他听见自己如是说道。“这是我们度过的第一个圣灵夜,我想……应该要有些仪式感。”
他变戏法般从背后拿出一条系着金铃的红色发带。“初阳最喜欢的红色。”
“还绣着金色的火焰!”初阳瞪大眼睛望向那条发带,欢喜地扑向谟渊:“喜欢!”
下一刻,场景陡然变化。
小小的身影站在十步之外。
她上半身大幅后仰,以一种诡异的方式站立着,一点点转过头看向渡边谟渊。
她脸庞煞白,瞳孔紧缩,双唇无声翕动。呼吸带出的暖湿空气化成稀薄到几乎不可见的白雾,迅速消散。
她艰难地抬起手,向着渡边谟渊所在的方向。
“师……”
似有泪滴从她眼角滑落。
霎时,她的胸口豁然被撕裂出一个巨大的伤口,但未见鲜血从中喷涌。一只白皙的手从伤口中钻出。她痛苦的哀嚎尚未在喉间凝聚,另一只手便紧接着伸出,抵在女孩瘦小的身躯上,将伤口扩大至整个躯干。
散发的头颅从伤口探出,旋即是胸部,腰腹,大腿,小腿——
一个活生生的成年男子从女孩的胸口钻了出来。
一个活生生的成年男子从那瘦小的女孩的胸口钻了出来。
一个活生生的成年男子从那瘦小的、年仅十三岁的女孩的胸口钻了出来!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怪物?!为什么……为什么会从初阳的身体里钻出来……
渡边谟渊看着眼前的一切,看着正舒展身体的赤裸男人,握着刀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他想移动自己的双脚,想将怪物的头颅砍下来,想保护自己的徒弟,想做些什么。可他能做什么?他的双脚甚至不听自己的使唤,再无力支撑自己的身躯,一屁股瘫倒在地。
他听见自己的哀嚎。
他的视野分崩离析。
周遭景色再度变化。
他从黑暗中睁开眼。
作者:叁九
免责mode:随意
PS.偏意识流,全架空西幻,没什么剧情逻辑,是曾经一段散乱心境的投射,感觉主题比较适合就写了。
第一次见到埃德加时,他的尸体已经放了足有几天,阿拉斯加还沉浸在一片劫后余生的死寂中所以无人打理这处惨状。跨过几具横尸来到他面前,才看见埃德加背靠那棵树上一道深凿进去的刀痕,正对应尸体右眼的裂隙,以及几乎将他砍作两半的伤口。
我可惜那双眼睛,与我相似的黄金瞳,因此即使违背他的意愿我也想看故事的结局。埃德加·文德斯芬因此幸存。
·蝴蝶
从一开始我就认得他。在伦敦街角的酒吧里簇拥着长生种和不死的魔物,还有稀少的几个猎人,我和埃德加说那不是小疯子的过失,是我本来就在找他,这让埃德加放下些许敌意,然后出人意料、他还是不想告诉我小疯子在哪。东边坐着狼人拼酒,角落里那位巫女出自代代相传的家族,打碎灯泡和侍者争执的先生来自深海——然后他们扭打起来,化作一团庞然大物和几根来回挥舞的触须互相撕咬,如果现在我对一个普通人发难,应该不算奇怪,对于如此重要的消息我向来不吝啬手段。可凡事总有意外,“渡船”的消息里埃德加与小疯子关系亲近,我只能耐着性子继续问:“怎么啦?难不成他在你床上?”
埃德加沉默了,眼睫低垂下去,嘴角抿出一个颇为纠结的弧度,然后带着无奈、尴尬和一丁点愠怒看我:“是,你不都知道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一个女士该听的话题吗?“渡船”没告诉我还有这回事,可能有点突发的恶趣味,可能他觉得这种事不重要,但是对我很重要、对埃德加也很重要。直到厮打的两位打碎第三个玻璃酒杯,啪一声在埃德加脚边炸开,他还沉浸在揭露私生活的困境里,而我被吓了一跳生生呛几口烟。随后我想了想,问他是如何与亲爱的小疯子滚上床铺。
“……他邀请我,”埃德加咬着滤嘴也给自己点上一支,“他说我像一个人,我猜说的是你。”
……
实话实说,他不像我,埃德加作为猎人身上已有了抹不去的沧桑,而我、我自诩张狂又放纵,只在独自一人时才会安静。我们只有一双眼睛相似,即便如此,这足以成为小疯子依赖他的理由。
“其实…”埃德加皱着眉,目光直直看向我,“我认为,你们更相似。我是说那种根源上的,不是…哪个细节之类。”
凌晨三点,接近非人种狂欢会的末尾,在烟雾缭绕、酒气弥漫,满地浓稠的血迹和室外飘来微弱的硝烟味中,我放下香烟,眨了眨眼睛看着酒吧的灯泡,随后两手的十指按住嘴角上提,拉起一个弧度:“这样,对吧?”埃德加想说什么,酒吧顿时陷入了昏暗且四下吵嚷,他没说出话来,只给我一个地址。
漂亮男孩出生于贫民窟,妓女工作的地方,妓女是他的妈妈。女人曾经貌美,年轻,生产夺取了她曼妙的身姿,这份恨意报偿在男孩身上,她生下一个如此漂亮的小东西,继承她曾经的美丽。冬天过去时男孩的“父亲”带走了他,妓女一声不响地死在水沟中,不着寸缕,那些精致的衣裙穿在男孩身上。“父亲”教他跳舞,吻着他,说这是爱,说他的美丽在昂贵殿堂中蹁跹又流连,轻盈又纯洁。男人让孩子赤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痴迷地亲吻每一寸光洁的地面。
喝完酒埃德加带着我的住处,我走在前面,他跟在身后,阴雨天洇湿的石板踏过一串脚步,晨曦逆光处看不见埃德加的表情。我没在意,我只是想说给他听,也不在乎他怎么看,只管踩着高跟鞋向前走:“他跳舞的确漂亮,在很久之前还在一个、拉皮条的剧院工作过,但是最完美的那一场无人见过——”
“往右走。”埃德加适时出声提醒。
“哦,谢谢,”我转过身倒着走几步,“他十三岁杀了那个男的,在仆人的饭里洒满毒药粉,然后用剔骨刀剖开那个人的胸膛。男人最喜欢他穿一条白裙子,他就穿上了,对…杀人的时候还是赤条条的,穿上以后男人胸口的血漫开成一滩,他就在血泊里起舞。”
“后来小疯子打电话给警察了,把那些人吓得不轻,不然怎么叫他小疯子?那份录音我还偷偷拿了一份,回头拍电影用。”
我们横穿公园往那边去,埃德加走在我前面拨开小路边的枝叶,越向前路边越开阔,直到四处只剩平地,他回头看着我。
·一个灵魂
“渡船”不是情报贩子,也不喜欢酒馆这样吵闹的地方,他和我住在同一个公寓,睡两张床,时不时带一些书籍回来。我想让他去城市图书馆办借记卡,毕竟离开时不会带上书,这些纸要么付之一炬要么随着雨季发霉腐朽。显然他不接受这个意见,“渡船”说,可以再买,钱财对我们也没什么意义,就像我房间中堆积成山的电影光碟。
最后一次对他的书提议时,我让他把那些书烧了,至少大火比发霉好,然后便钻进房间看了整整一周的DVD光盘。一周后“渡船”意识到我几乎不眠不休到这一天,他把我从放映室拉出来,又把我塞进浴室。
“洗洗你身上的血。”他点了一支烟。
“那是她的血,”我把花洒打开,脑子里只剩冲刷的哗哗声,“小疯子上了通缉令,杀人的是我,她去当了赏金猎人……好吧,我本来就该这么做。”
门外的影子动了动,他说了什么,随后意识到我没听见,便向门前凑近一些:“…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把淋浴头按在脑袋上,感受工业处理后的水代替了干涸的雨水润湿头发,“把你们都杀了,得到一个完整的‘我’?但这甚至不是,我决定的开始。”
“一旦开始就必须走向终点。”
“一个无用功的终点?”
我拉开浴室的门,他就在门外站着,看我赤裸着身体又看了看流淌到瓷砖上的水,递给我一条毛巾。性别上的差异让他自觉移开目光,但无可否认我们是一个整体、一个人。我只围住了下身坐在他对面,身体拔节生长,成为一副与他相同的容貌。
“本来只有她而已,为了排解、为了回避痛苦,为了孤独而产生另一个自己,”我看着那双眼睛,“然后是,小疯子和你,我有那么无所事事吗?”
“因为我无关紧要,”他一如既往地,只是阐述事实,“在你眼里的疯子是什么?”
“…用翅膀掀起龙卷风的蝴蝶吧。”
“所以我在这里,回应你的需求。”
让人意外的是埃德加联系我了,他说小疯子走了,而经过上一周市中心广场爆炸和伤亡名单清理完毕,小疯子的肖像被满大街张贴,赏金多达五位数。猎人说这是他的工作,从他的家里跑出去的猎物不会游离太久,可我们都清楚小疯子毫无攻击性…杀了他轻而易举,我便告诉埃德加,他太心不在焉。但我没呢接着往下说,埃德加直视着我,眼中似是有一团火焰,灼伤我深埋黑暗中的隐情。
“他做不到,”埃德加说,“唯一的死者是赏金猎人…右脸有道伤疤,和你的脸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相似。”
“没人在乎凶手到底是谁,就像普通人不会相信有魔物的存在,公会无所谓到底是哪个长生种犯的罪,尽管他们都知道…杀不完的。只有活人才会一次次被时代堙灭,长生种几近于死者,他们在漫长无限的生命里总要去找些东西。”
埃德加收拾着武器和行李,我在门前看着他自言自语然后扛起分量不轻的包裹,他走过来时抬手把枪口抵在我的脑门上:“如果我现在杀了你去交差,公会也可以接受这个结果。”
“…但是你不会?”我失笑耸耸肩。
“是你不会,我没单独了结长生种的实力,”埃德加收起枪支从我身边出门,“你好像完全不介意。”
你在余生里寻找什么?
我们就像普通的过客,彼此道了再见就分别,短命的人不该好奇长生种有什么闲心,我想提醒埃德加,只是我也没能说出口,只有住在我隔壁的好先生终于肯把注意力从书本上挪出来,说我们两个都在做一些无用功。那些书高低摆放着,与旁边的盆栽共生,“渡船”知道我准备远行,把书分装捐送给不同的地方,快递员下午就来。
“去阿拉斯加吧,”我把光碟一并扔给他处理,“有点远。”
“然后做什么?”
“嗯……”我看着伦敦天空上聚拢的阴云,“剧目总得有个好结局,对吧?”
·风
虽说去阿拉斯加只需要一张机票,跨越大西洋和美洲上空就行,我对“渡船”说俄罗斯在下雪,我们从那里走,于是路线变成了自伦敦到巴黎、横穿整个大陆再渡过海峡。路过里昂时我告诉“渡船”一百多年前,这个地方还很破,到处都是战时的武装人员和飞机,随后便坐火车去了另一个国家。我看着景色回忆自己曾经去过、见过的景色,发现它们都逐渐模糊,像被海浪冲刷过一样,留下颜色混迹的刷痕。尽管如此小疯子跳的舞还是那样清晰,“渡船”买过的书,摞着直到屋顶的书架,还有曾经微笑着和我一模一样的面容。“渡船”伸手遮住了我的眼睛,说下一站要坐很久的计程车,在火车上睡一会更好。
白天休息的体感似乎更漫长,做了很久的梦。梦里小疯子站在伦敦的十字路口对面,抱着一束玫瑰花穿过车流向我走来,汽车因他随意穿行而不断鸣笛,他置若罔闻地把花塞进我手中,随后我们在街头散步。我感到一阵惶恐而匆忙走着,他只说笑,拉着人便去了店铺里,高级定制裁缝店的布料还在地上堆放着,红色的、鲜红的…炽热的又反复修改过的礼裙在店铺中央的人台上。小疯子将它扯下给我换上,跳着舞步在礼堂里旋转,直到最终我醒来,耳边还能听到小疯子在说:“你这样好像一朵盛放的红玫瑰。”
车窗外已是黄昏,我意识到满脸纵横的是泪水,“渡船”坐在车窗前看书,又看了我一眼。
“他已经走了,”我扯着被单往脸上糊了一把,“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傻小子送行…不对,肯定是埃德加去找他了。”
“但不是因他而死。”
“额,好吧,至少小疯子给我一个梦,”我眯起眼睛看向钟表判断时间,“她离去后什么都没有,名字、踪迹,这么多年的遭遇,我他妈什么都不知道。”
“渡船”叹了口气:“她是你的影子,影子没有这些东西。”
“那你呢?你离开的话,也会不声不响?还是就连最后一面也不打算见……她是影子,那你是什么?小疯子是我的梦吗?”
车厢到终点站时只有我们二人,车轮和枕木碰撞一阵声响,他没回话,我看清了远处的光景,看见下雪的旷野和林立的宫殿,开口讲在四百年前还是五百年前时,我也来过这里,那时王族还会歌舞,哪怕城外遍地腐尸。莫斯科在寒冬里一如既往,旅馆接待我们时说这个季节很少有人来旅游,我摇头说我们只是拜访故友。
“渡船”手里的书换成俄文的,他记得很多语言,却从来不记得自己从前的事,每当我想叙旧时他便露出克制而无奈的茫然,似乎所有的记忆对他而言只是一本书,随着伦敦的雨季发霉腐朽。在莫斯科的第五天,我醒来时他不在窗边看书或远望克里姆林宫,我在广场的一角找到他,他手中拿了一串枯枝。
在莫斯科的第七天,我们又启程,租了一辆车横穿西伯利亚。也许长生种不需要睡眠,但对我往往有例外,梦境的启示比每天实际接触的要更真实,比如停靠加油站被人持刀打劫之前,梦中的蚊子咬了我两口。
“下次要找旅馆吗?”
我把两个劫匪的尸体拖到废旧工厂里,顺手拿了他们身上的钱财,数了数数量看着“渡船”。他用袖子擦精装书面上的血,摇了摇头,告诉我下次不把车停在公路边睡觉,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但是这些钱够我们在旅馆睡好几天。”
他不置可否。
行凶后的车不能停靠在下一个站口,即使没有尸体,满车四溅的血迹也彰显了这辆车的前身。我把车险之又险地开往冻土上,裹着大衣下车时迎面便是风雪,尝试五六次才点燃一支烟,烟草烧得很快,当我回头看去血色干涸的暗红色计程车里空无一人,只有那本擦干污渍的精装书被风吹动,翻过数页。
·大雪啊
你更喜欢极昼还是极夜?
民宿那户人家的小孩问我,英语掺杂着说不出的口音,我说我更喜欢极夜,他奇怪地歪着脑袋。阿拉斯加的民宿接待过各地的游客,他知道我的口音不属于北方,不属于美洲,他说欧洲人更喜欢极昼、很暖和,极光哪怕不是极夜也能看到。我觉得白日惶惶总令人茫然,但孩子听不懂这些,我和他说因为夜晚时我可以见到一些朋友,白天见不到。
这是只有梦里相见的另一种说法,但我还是隐瞒了,他们离去后我从未梦到过那些事,反而梦中只有一面镜子、一个洗手池,池中满溢着鲜血。我看着镜子许久,那里似乎倒映出另一个人,它问我…你还想回到以前吗?你在想他们吗?你在找你的朋友吗?
我拒绝了它,我找的不是他们。他们不该是被寻找的人。
那我在找什么呢?
清醒着难以找到,就在醉梦里找。阿拉斯加一时间多了传闻,说深夜下雪时就会出现一个红大衣,浑身酒气,往雪原深处走。那个红色身影时而高大时而娇小,时而轻快时而沉重,雪夜过后一切都会被掩埋包括行人的脚印,没人找到过这个醉汉,因为第二天天明我就会走回旅馆。
直到有一天醒来是眼前不是明晃晃的天空,而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伸手推了他一把,那人借力便拽我起来。对上熟悉的眼睛时我还在宿醉头疼,花了几分钟看清楚来人,坐在雪地里大笑起来。
“埃德加!你看起来老了好多…受不了猎人工作辞职了?”
埃德加没因为我的狂放放松,反而打量起我:“我来找你。”
“啊?哦……小疯子早就死了,几年前吧,头好疼,先让我回旅馆睡一会,”我感到埃德加把我架起来往聚落走,“埃德加,你是不是缩水了?”
“……”
“其实现在只剩我了哦——”
“是半年前,”埃德加把我扔到一辆车的后座,“他迎着日出和花海融为一体了,以及,我没缩水。”
透过后视镜我看见自己现在的样貌,笑出了声,的确不是埃德加的问题,变化的是我,微妙地融合着每一个人,却在身上找不到任何一人的痕迹。埃德加示意我收好衣摆合上车门,坐在了驾驶座,掏出手机打开导航。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埃德加又不说话了。
我能猜到原因,但我想听他自己说,便撑着脑袋看车窗外:“我以前和、一个朋友打了个赌,不过我们谁都没赌到结局,所以赌约作废了。”
“然后呢?”
“我们要打一个新的赌。”
在世界的一角有一片大雪,看不到尽头,灰白的沙粒满地,看不到尽头。世界里有一个小小的神,神说、世人说冬天才会下雪,所以现在是冬天,我们等春天到来就有更多东西了。祂等了千百年,雪还是雪,沙还是沙,祂就对影子说,我们去找春天吧,影子说世界不能没有神明,便独自离开去找春天了。影子带来一只蝴蝶,蝴蝶带来一阵风,风环绕着小小的神,神走了很远,世界还在下雪。
“后来神看到沙粒里埋藏的、金光闪闪的死亡,祂把他当种子种下,却不在意来年能不能开出花,”我点了一支烟,“后来的事你也知道,我们都没想到结果。”
“你打算之后去哪?”
“不知道,我觉得旅游也不错,”我笑起来,“或者打个新的赌,你也会很难死去,而我会看着你直到千百年后。”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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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他的门外传来拍桌子的声音,某人重重放下某物,某人用力踏着木地板来回踱步。本已习惯的日常生活被这简简单单一句话勾勒出刺眼的轮廓,他不敢多作停留,快快翻过这一页。
再次回忆起这句话时,他正从水桶里捞出自己的课本。满满一桶污水,足以让每一页纸都吸足水分。它在他手里滴水,像块可怜兮兮的抹布,全然没了畅游水中的那副悠然姿态。他把课本摊在桌上挤压,并在污水顺着桌面的沟壑四散开来奔向地面时意识到这似乎是个不太恰当的决定。夕阳将教室和他以及一滴一滴跳下桌角的水珠染成黄昏的颜色。黑板一角的当值写着他的名字,于是眼下值日生恐怕要再小规模打扫一次卫生了。
等到湿透的书不再滴水,他开始拖地擦桌子,同时庆幸着那群人没有在课间把他的书丢进水桶,要不然之后的课可不好办。
水桶里的书事件,和性质与之类似的其他事件,他不记得这些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点,回过神来就已经发展成了现在这样——一些孩童纯洁无瑕的恶意,和一个班上最阴沉的孩子,啪,两块拼图严丝合缝,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多不讲道理。
夕阳不紧不慢地退去,他赶在天黑前打扫干净了自己的座位。关好教室门,透过走廊窗户,他望见排列整齐的课桌椅,半数落进了阴影里。坐在这间教室里的——包括他,包括对他“恶作剧”的同学——全部都是父母爱情的结晶。而如果爱情孕育的结晶是这种玩意,可想而知那爱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不是不生气,正常人被这样对待都会生气吧?可每当他想大吼,想反抗,想对着他们呲牙,成年人们面目狰狞地相互咆哮和尖叫的场景总会针一样扎在他眼角,一阵刺痛,然后他就泄气了。
——不变成那样,不想成为那样的人。当个好孩子,当个好孩子。
好孩子的课本湿哒哒,捏在手上吹着风,好孩子踩住夕阳的尾巴,慢悠悠地不那么想回家。
一成不变的日常终于在他小升初的暑假有了转机。
或许夫妻共事终究盖不住日渐扩大的裂隙,又或许两位成年人迟来地醒悟了终日争吵比单亲抚养对孩子的坏影响更大,抑或是单纯地,他们对彼此的忍耐限度最终到了极限。无论如何,他帮着收拾行李的时候,感觉心里某些沉重的东西也随之捡进了行李箱,被母亲和妹妹打包带走。万里晴空,阳光烧成灼热的白金色,蝉声压过引擎的轰鸣,在蒸腾而上的热浪中他看见汽车上的妹妹从车窗探出头,一边远去一边向他挥手道别,于是他也抬起手回应。
像无云的天空,空荡荡的,很轻松。不舍、埋怨、悲伤……所有感情在上浮的一瞬间便坠进这个澄澈的空洞,很轻松。他想起送别前母亲说她依然爱他,爱,他想起反复的争吵和反复的道歉,爱,好吧,它在空洞上方徘徊了一阵,终是飞落了进去。
空洞里面是什么呢?谁知道,落进去的东西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天夜里父亲没有回家,屋里也没有母亲的叹气和妹妹的悄悄话,安静,从未有过的安静。他坐在沙发上倾听着这片宁静,从黄昏坐到天黑,从太阳落下到月亮升起,爱,玻璃器皿破碎的幻听,作为爱情结晶的兄妹俩,迁怒的斥责。他抬手摸了摸嘴角,翘着的,他在笑,继续往上,摸到一片温湿,他在哭。月亮在夜幕上烙出一个圆圆的孔,从中流淌下的月光描绘嘴角的弧度,又将他湿漉漉的眼睛擦得润亮。
成年人们终于解放了彼此,解放了加诸于这个家庭之上的枷锁,孩子们得以自由。
是这样的,对吧?
剥去那层阴沉的他显得有些腼腆,从封闭中释放,过去的不愉快如蝶在蛹中做的梦一般模糊了。他汲取周围的一切飞速成长,变得开朗变得健谈,像是初生蓬勃的生命力,又像是想要竭力埋葬过去,不管何种,那个从污水桶里打捞课本的孩子都已经被远远抛在后面,不曾回头。他没有再思考过爱与爱情结晶,如今的他也不需要思考这些了。
只是,只是,偶尔在晴朗无云的日子里,在独自一人的时候,他莫名地会想起那天的天空,如此干净,如此澄澈,如此……空洞。
或许直至今日他仍然身处那片天空之下,久久徘徊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