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罗大陆,圣别纪元后期。
血族女王莉莉安突然失踪,几乎同一时间爆发的怪奇疫病让人类数量逐年锐减,失去管控的血族加上疫病的席卷,让整个社会动荡不安。
将一切扭转的契机在于教会发现血族的血液竟是能治好疫病的良药。
从此,以血液为中心的利益旋涡将整个世界卷入了其中。
【创作交流群:691199519】
疯子,神经质,家里蹲和操碎心的老妈子,四个男人的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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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坐在废弃塔楼的窗沿上。
十八个钟头,嗜血血族仔细地读秒,轮个儿掰折手指,看着他或她飞快长好。太阳升起再落下——黑夜像个庞然又贪婪的袋子,把城下町一寸寸鲸吞入喉。街灯终于被吝啬的主妇点亮,到访的畜牲便多起来了。一匹两匹三五群,马儿嘚嘚哒哒哒,车子像鱼群穿过夜色游向百合花广场,车夫把皮鞭扬得老高。
托马从嘴里拽出焦黑的指骨,笑着把骨头渣吐掉。
呸——,他认得那辆有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
城下町中央广场边挤着一群闹哄哄的半大孩子,七嘴八舌地对马车和访客比比划划。有眼瞳纹饰的教会马车孩子们都认得;猎人尽是些穷鬼,他们用双脚来,公共马车只给停在城下町外头。剃头匠的儿子说花田那儿有辆马车古怪得很,爬满荧光绿的巨大骷髅;肉铺的小姑娘猜新来的那几辆一定载着老倔驴,脑子朽坏了,马车才会漆得像棺材一样——看啊,看啊,暗绿,棕,还有更深的灰和黑。
这群快活的鸟儿不知疲倦地编排外来客的故事,又在车门咔哒作响时故意尖叫,一哄而散。克劳伦斯·奥斯顿一直等到吵闹声跑得够远了,才推门走下新漆过的黑马车。紫檀木手杖撑在石板的凹坑里,他的大半张脸藏在羽毛面具下面,下颌上没有苍老的褶皱,这点孩子们猜得不对。古老血族在晚风中舒展身体,重新把斗篷裹紧,像蝙蝠收拢贴在身侧的翅膀。
没有侍从通报——显然,多数血族不想听神父用颂腔高喊他们的名字;城下町的居民更不乐意知道假面具下藏着谁的脸。这儿要举行一场不透露姓名的舞会,来宾全躲在五花八门的面具后面,只待鼓点儿和音律模糊掉猎人与猎物的界限,飞蛾舞火,一夜尽欢,正如过往的任何一年一样。
奥斯顿既不喜欢虫子,也没有和食物共舞的爱好,他把戴郁金香戒指的手递给马车上的同族,庄重地清了清嗓子:“请扶着我,贝尔维娅女士——小心脚下,路的状况糟透顶。”
他们几乎是最晚到的客人。人类已经在太阳底下狂欢过一场,侍者端着酒壶匆匆入场,换走装果核和烤羊残骸的盘子。乐师打着酒嗝儿,懒洋洋地拨弄鲁特琴弦,社交动物围聚在广场上互相试探,人群中不时响起喧闹的喝彩,偶尔夹杂一两声尖叫或惊呼。
一位穿白色收腰燕尾礼服的男性站在角落里,像躲避烦人的虱子那样远远避开人群,金发间露出血族特有的尖耳,面具下的脸却堆满皱褶和疲惫。奥斯顿盯着他瞧了许久,直到对方也投来疑惑的目光——疑惑,微愠,进而转变成一抹难掩的喜色,那人大步向长桌边的奥斯顿走来,拖着身后踉踉跄跄的女伴。
“啊,克——咳,是你,我亲爱的朋友。”来者抓住奥斯顿的手肘,露出年长者慈祥的微笑:“打扰了,小姐,请容我借用一下……”
贝尔维娅女士本来把奥斯顿的胳膊捉得死紧,这会儿只得松开了,转而端起长桌上的酒杯,不停晃荡杯底暗红色的液体。
老家伙抓着奥斯顿,直把他拉到树篱边:“克劳伦斯?真的是你!你怎么认出——”
“文森特,嘘——我认得你这件礼服上绣的金穗。”
“啊,是的,这已然湮灭的辉煌和荣光。裁缝的手艺大不如前,也许再过个一两百年,面粉袋也能站在潮流顶端了。”面容苍老的血族叹了口气,“现在放过那些粗手脚的笨裁缝,听我说,你绝想不到我带了谁来。假如你的女伴——”
文森特张着嘴,奥斯顿眨眨眼睛,耐心地等他继续说完。
“你的女伴,嗯。”文森特舔了舔嘴唇,“她看上去不太高兴。”
西梵妮·贝尔维娅就要把手里的高脚杯攥碎了,尊贵的血族像只母鹅似的抻长了脖子,目光不住往树篱这儿瞧。几个新潮的姑娘走过她身侧,轮流拎着蕾丝裙摆转了圈儿,从血族拘谨的金发网戏谑地打量到曳地长舞裙。那紫黑色的束腰长裙典雅又奢华,洒满了碎钻和珍珠,出席最高贵的社交场合也不逊色——文森特想,假如早上个三百年的话。
她过时了。
“不高兴?大概是的。”奥斯顿从怀里掏出手帕,深嗅,折叠成规整的小块,收回口袋。“你没闻到空气里遮不掉的人臭味?呵,谁会高兴来城下町。路面,”紫檀木手杖邦邦叩着长石板,“比十年前更崎岖,早晚要崴断谁的脚踝骨。”
“听我说,也许她需要你……”
“她需要气度,隐忍。”奥斯顿高傲地说。“图里帕诺城堡的女主人——别这么惊讶,可能性很高——不会因为臭味或烂路面就失控无礼的。”
贝尔维娅女士的目光恶狠狠地看过来,嘴角绷得死紧,脸庞是尸体冻僵的惨白色。
克劳伦斯·奥斯顿回以体谅的微笑,像在安抚一只嫌弃晚饭的猫,微微颔首。
文森特想要大笑,于是抓过身边的杯子,猛地灌了一大口。酒味太呛,并不合口,呛得他直咳嗽。
“别急,老朋友。”奥斯顿忧虑地望着他,想拍他的后背,又怕把那一身老骨头拍碎:“说下去,你有幸和哪位女士共舞?——你需要我猜一猜吗?”
老迈的血族边咳边抖,像片被风吹残了的枯叶子。枯叶子佝偻着侧转身,从身后拽出一位女伴来。
奥斯顿捕捉到的第一个想法是:这位小姐是怎么藏进文森特身后的?那把枯萎的老骨头?
第二个是:太大了。
她的胸像两颗过熟的果子,半袒露在低胸舞裙外面,丰腴,莹润,只等待有人来摘。热切的目光立刻像苍蝇追逐奶酪似的聚拢来,全绕着那傲人的胸脯转。文森特挺了挺腰,贝尔维娅女士的眼神像把小刀子似的掷过来,直戳着他的后脊梁。
“真是个……是个惊喜。”奥斯特盯着坠在雪白胸脯上的红宝石。“谁能想到著名的因——”
“行行好别吓他,亲爱的!”老血族喊道,注意到周围试探的目光,赶忙把音量压低:“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少力气,才把这家伙从娃娃屋中间拽出来!”
“模型,不是娃娃屋!”因多西·吉奥瓦尼抬手给了老骨头一下子,果实乱颤,引得周围一片吸嗦声。贝尔维娅女士那两把淬了火的刀子开始一下下剜他们后背上的肉,恨不得锥进骨头里。
文森特尴尬地扭了扭腰。“克……伙计,你可能有个小问题——”
“问题在于,”奥斯顿仔细咀嚼嘴里的句子,“你是怎么说服他变成……女人陪你来的?而且这么……”
大。
“他那些娃……模型的建筑风格过时了,得要来看看新风尚。”
“关于变成女人的部分?”
老骨头顿时垮下去,文森特佝偻着环抱住身体,虚弱得直喘气:“你想看干瘪的老头子穿女装吗?有这种嗜好?咳咳,咳……”
身后爆发出不合时宜的大笑,几个穿皮外套的半大小子像耍枪那样转一只杯子,互相击掌。因多西像个松了劲儿的人偶似的僵直了,有个戴孔雀面具的高个子眼睛直勾勾地黏在“她”胸口,手里的杯子斜倾着,酒把女伴的前襟浇了个透。奥斯顿被这种无礼气得发抖,拉开斗篷靠过去,把因多西藏进阴影里——
长桌那边爆发了一场微型骚动。七八个陶壶炸开了,酒浆四溅,两个女侍者忙不迭地跑过去,撩起裙摆摸绑在腿侧的刀。这波澜没掀起多大涟漪,人群惊呼着散开又迅速聚拢,继续笑和打情骂俏。文森特惊恐地看着贝尔维娅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像驱赶雏鸡那样分开挡路的人群,裙摆上挂着破碎的陶片,还在滴酒。
“嘿,伙计。“血族飞快地说,抓住奥斯顿的肩膀。“想听个建议吗?你的舞伴……”
“的确该征求她的意见。”奥斯顿郑重地点头,“我猜那位女士会应允的,和你们搭对子跳舞。”
“天啊!!不是这个意思……不对,我本来是这个意思——是的,谁也不想换到一个人类舞伴……”
“人类舞伴,呵,多失礼的词组——”
“丢下舞伴,整晚忙于照顾别的女性,这就是您的礼数,是吗?”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在他身后说。“真是个-愉快的-夜晚,克劳伦斯-奥斯顿-先生。”西梵妮·贝尔维娅女士用奇怪的高腔咬着音节,把单词像白手套那样丢在奥斯顿脸上。
文森特拉过因多西,假装对一丛盛开的百合产生了兴趣,哼一首小调,双颊微抖。他想起某个传言,巴尔麻雪原的贝尔维娅性格好战,能用血剑斩断灾兽铺满鳞片的脖子……
贝尔维娅深深吸气,用那双握剑的手拎起裙摆,附身,紫宝石项链在胸口发着冰冷的光。“我失礼了。”她僵硬地说,转身走向场外。秋风卷过后颈,吹得人骨头发冷。
“文森,她是不是……”半刻钟后,奥斯顿困惑地开口。
“不太高兴,是的。”
血族瞥向女士退场的方向。“她会错过第一支舞的。”
“‘她会错过第一支舞的’,天啊,你可真聪明!!”文森特把正要出口的安慰掖回喉咙,抓住同族的肩膀,夸张地摇晃:“你以为——”
——以为她还会回来吗?他想冲对方这么嚷嚷,可是广场上这时骚动起来,像一锅突然煮沸的汤。他闭上嘴巴,随着人群望向百合花丛簇拥的殿堂。
小小殿堂的楼台之上,有个男人亲切地张开了臂膀。
“欢迎——欢迎诸位。“
男人的声音并不洪亮,但广场上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所有目光毫不忌惮地落在他掌中血色的圣痕上。
阿尔文·伊诺克,百合花广场舞会的组织者,诸神在人间的话事人,万千信徒的引航灯。他仍穿那件常被宗教画描绘的圣袍,戴白色眼瞳式样的面具,纯金挂坠从颈间垂落,桎梏似地沉坠在前胸。
“欢迎所有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继续说,站在二楼纯白的大理石栏后面,使得聆听者纷纷扬起头,眼巴巴地张望他居于高位的身姿。
“——从城邦来,从港口来;从城堡来,从雪原来。从街区来,从农场来——欢迎你们,我的姊妹兄弟。”他说下去,身后齐齐站满圣女与神父,同样的眼瞳面具,缄默不语。
一众冷漠苍白的眼睛。
“因着神所赐予的恩泽,今秋我与诸位齐聚于此——”
假使在场血族对阿尔文的言辞有什么意见,此刻也并没有表露出来。
致辞并不冗长。阿尔文在掌声结束后离场,少女们颂起圣歌,银色月光洒落在单薄的肩膀上。
人潮开始流动,缓慢地涌向舞池,文森特被推挤着往前走,抓紧因多西的手。“嗨,如果她回来……到舞池最左边找我们,好吗?”他对奥斯顿喊道。对方很可能没听见,脸板得像本训诫教典,不时瞥望女伴离开的方向。
“我很遗憾……真的……”文森特说,声音越来越低。他的老朋友遗落在原地,马上就会被人流淹没了。
不过,像奥斯顿——或他自己,血族的老家伙谁还不习惯湮没呢。
他们终于被人群推进舞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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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响起来的时候,那位先生并没有动。既没走向舞池,也不准备离场,像块固执的海礁,被褪去的人潮吐出水面。
维克多感到紧张,扶正面具,把颈巾拉紧,卡着喉咙。
那位先生裹了件厚重的黑天鹅绒斗篷,面具是更黯沉的黑,额心装饰羽毛理得一丝不苟,是只漆黑的鸟。维克多猜他是位古老血族,肯定相当年长——猜错了也没啥大不了,月亮爬上塔楼以前他就得回家报道。时间没剩多少。
他要请这位血族的先生跳一支舞。
一个人类该如何邀请血族跳舞?真希望萝卜就能让对方放下心防,像在邻居家喂那只神经质的兔子一样。维克多吸了口气,大步踏进对方的视野。
“——晚上好,这位尊敬的先生!!”
血族把头往右偏了半寸,但人类跟着挪向右边,截住他的目光。
“十分抱歉——但是您——我一直注视着——”年轻人兴奋起来,对着血族的眼白嚷嚷。鞠躬,后背弯到很低,然后抬手邀请,展现诚意。
“——您想跳个舞吗?”
有东西又轻又缓地落在他手上,圣女的天籁鼓动着心房,百合花香熏得脸颊发烫。
然后是突如其来的重压——右手牵着肩膀,下巴和膝盖猛撞在地上,哀嚎晚几秒才出口,他先咬到了舌头。颂歌没有受到影响,圣女听不到凡人的痛;倒是舞客们被惨叫声吸引,困惑地四下张望。维克多想抽回剧痛的手,咬牙使出吃奶的力气,等他挣扎着挤掉眼泪,这才发现眼前暗沉的不是夜色,耀眼的也不是街边的灯。有位穿紫黑色束腰舞裙的姑娘挡在前面,左脚踩住他的手掌,碎钻和珍珠像星海似的洒落在丝绸裙摆上面,满目璀璨的光。
“瞧啊,母猪找食儿,丧犬扑屎!滑稽戏更适合你,我亲爱的。”那人在笑,咈哧咈哧,像只喘不匀气的狗;裙摆下露出粗布的长裤和羊羔皮靴,鞋跟使劲碾他的手,指骨被挤碎在石板上,叽嘎作响。
“放,放开——救——”维克多颤抖着尖叫,向裹黑斗篷的先生伸出另一只手,穿舞裙的家伙探出头,差点咬了他一口。
“托马,停下。”奥斯顿走近半步,血肉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比花香更醇厚,抓挠着咽喉。
“你闹够了。”
“容我说不,亲爱的,不,再来点儿血,闻闻味道——”
克劳伦斯·奥斯顿皱起眉头,双手抓住托马的腰,把他从维克多身边挪开,就像拎走一只不肯离开食盆的狗。
“现在,停。——舞裙是怎么回事?贝尔维娅不可能让你得手。”
“显然,女主人放弃了抚养权!”嗜血血族用夸张的腔调宣布道,“穿捡来的裙子和面具怎么定罪?分尸,绞刑?来啊卫兵,把罪人的脑袋砍下来!”他从双脚挨着地就开始手舞足蹈,咧着嘴从假面具后面瞪着他笑,揪面具上装饰的花和羽毛。奥斯顿想起曾经养在马厩里的短腿猎梗,撕碎狐狸、绞烂野狼,还要追着咬马夫的脚。
应该给它戴上生铁锻的口套。
侍者聚拢过来了,但这儿是场文明的舞会,没有死者,主人家不会为争风吃醋就亮出猎刀。受害者踉跄着爬起来,抓着撕裂变形的手,想要止血。一件黑斗篷这时递了过来,正挂在他那只断手上,压住骨头扯着了筋,疼得他又一声惨叫。
“去,带给我的车夫,郁金香花纹,黑色马车。”罪魁祸首平淡地使唤道。收拢的翅膀张开了,上百只银子绣的郁金香绽开在克劳伦斯·奥斯顿暗紫色的礼服上,闪着微光。
没人询问对方是否乐意,托马叉着腰,奥斯顿走上去挽住他的手。
圣女的歌正攀上云峰之颠,滑音,顿止,摁下神圣的休止符号。
最后一对儿舞者走进舞池,琴和乐手都精神抖擞。
舞会即刻开场,时间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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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已经是我产出的极限了,实在太感激激励我的文手小伙伴。。
舞会的细节和场景就全凭自己脑内的状况来了,希望和整体氛围没有太违和,悄悄响应NPC。。。
请与奥斯顿的条漫一同食用!http://elfartworld.com/works/925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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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几匹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黑马车碌碌地驶过林间道。车窗外耸着栎木幢幢的黑影,但晚风扯碎了厚重的积云,月光从狭缝里洒落,像薄的银纱,笼住长枝上挂的叶芽。
马车厢很宽敞,古老血族整襟而坐,耳鬓插着簇吊儿郎当尾巴似的杂草;同行那嗜血非贴近挤他坐着,塌背弓腰,只管鼓嘴、不停嘟囔,胳膊囫囵着添乱。
【——鲁道夫也时常坐在这个位置。】奥斯顿想,接住托马推落的诗集。
旅程通常开始于一次拜访:风景总魅惑着把路线拐偏,因而时常不能确定终点。马蹄轻快,整个四季都耗在车厢里,鲁道夫晃着腿坐在他身边,弯起紫晶似的眸子对他笑。
爸爸。那孩子说:你瞧,阳光很暖。
坐直,別晃,你在小看春天的风。他这样回答:系好扣子,小心感冒。
【但……不可能是鲁道夫。】他的子嗣规矩一向很好,也从不用担心感冒。奥斯顿睁开眼睛,拍掉托马按住膝盖的手,对方顺势躺倒在他腿上,正喋喋不休。
“——给他把油全灌进去,我说:'嘿,点灯吧!'然后嘭——”
他抿紧嘴唇,“你这餐桌礼仪真棒。”
“天呐,您夸奖我!”
“我在讽刺你。不准装傻,起来。”但疯狗装作没听到,嬉皮笑脸地赖在他腿上:“起来,托马。別对着我傻笑。”
【——鲁道夫爱笑,但他的眼瞳是很沉的绿色。】鲁道夫不曾叫他父亲,多诺万也只喊他叔叔。没人记得阳光的味道。那孩子是谁?小身影被时间涤得模糊,言语也散碎了,真实被欲念裹挟着湮没在尘埃里。【梦早就该醒了。再烈的阳光也照不透湖底的死寂,总是漆黑一片……】
"——得搬块粗砾石砸到湖面上!“
奥斯顿拇指按住眉心,思绪被托马口中那石头砸得粉碎。“你在说什么?”
“铃兰内湖!湖,我亲爱的。”疯狗正说到兴头上, 扯着他张牙舞爪:”嗙喳!湖面全砸碎啦,月亮光摔到水底去,我跳下去捞……"
“真是个疯子。”
“水底下可热闹,裂齿鳗嘬血,悖鳞鲨只咬屁股肉!鬣鳄肚皮像薄脆饼,能撕开也咬得碎,血肠子卷着碎骨头和铃兰花。”
“……真庆幸铃兰湖不在我的路线上。”
“天哪,您说的对!”托马从奥斯顿腿上弹起来,捧住他两颊,眼珠子像被引燃了,灼成两块儿滚烫的祖母绿:“我们去铃兰湖!”
“我们去菲尼克斯堡。放开,疯狗。”
托马把脸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
“回图里帕诺堡。”
又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对吧?”
奥斯顿明亮的金发在他眼睛里灿动,像在绿宝石底流转的金沙。
“……好吧,铃兰内湖,也许。”
疯狗立刻绽开个笑容,嘴巴直咧到眼角,脸瞬间放得老大;然后是尖骨头猛撞硬骨骼,剧烈的烧炙感,像有团火爆燃在左下颌。
好一会儿,奥斯顿才意识到不是灼烧:是尖锐的痛。托马一嘴利牙咬在他颌骨上,出人意料的剧痛,犬齿豁开了皮肉,血正往下淌。古老血族瞪着指尖湿润的殷红,困惑——继而是耻辱,焦躁啸叫着攻击后脑;暴怒在胸腔里炸裂,像活吞了颗太阳,把一腔子冰结百年的冷血全烧沸了。
“托-马。”奥斯顿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么-敢!
“是?我亲爱的。”疯狗笑着呲出白牙,齿尖儿上挂着血珠,贪婪地圈起舌头,把体液舔进嘴里:“嘿……是甜的!”
黑马车呼啸过野山林,窗帘猛地闭紧;血之链狂躁舞动,一团模糊血肉被丢到车后,骨碌碌滚远。
奥斯顿一把扯下鬓上插的小草束,指尖掐碎了毛茸穗。该碾烂,撕碎,一把火烧成草木灰!杂种,该死的狗尾巴草!!
“徜徉,游荡!湖和深林啊,枯枝子绊住草,”那嗜血已经追上来了,紧跟着车屁股,合瞎编的调子满嘴乱唱;他跳起来羊皮靴咚咚咚几步攀上马车顶,歌声就跟着盘旋在头顶上:“——双峰-顶着-樱桃,还有-郁金-香!!”
“给我等着,疯狗。”
奥斯顿攥紧手指。尘埃和湖底暂放到一边,下颌上那伤口灼痛,他满脑子想着地牢:铁链,鲜血和剔骨刀。草尾巴碎了,可细茎杆儿仍在他掌心里晃悠,翘得老高。
他不会承认:那草汁液味道是嫩的。闻起来像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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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本篇是奥斯顿长条的关联故事,调戏贵妇专场!十八画的超级好看,尖叫!
真的很不会写谈恋爱,希望不涩口【对手指】
- 是没什么味道的短段子,存在十分勉强的血腥/暴力描写,但如果对此类要素非常过敏还请注意一下……
- 请了倒霉的猎人群演。对不起,辛苦了,请安息。
- 应该是在主线开始前有那么十几年的事。
他以为自己能赢,很多死人都这么想过,但他的确以为自己能赢的,否则谁会去接那种诡异的私人任务?猎杀教会的吸血鬼猎人,甚至不必取回良药……成功后的报酬就有平时的数倍还多。
他需要钱,要多到能倒进木桶,把两个人都埋起来,所以明知风险还是选择加入,然而这种事往往就像吃苹果。你看到对方吞下去,就以为自己的这一半也是没毒的。
猎人后退着。介于他的一条腿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功能,将词换为“挪动”或许更为贴切。黎明将至的天空他见过许多,就连在那阴沉沉的郁蓝色下哀嚎、哭叫的吸血鬼都看过不少,却唯独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敌人。
无言的、漠然的。无论被施以怎样的语言与利刃都仍会继续靠近,仿佛在变为尸体后依然行走的这段人生中,她唯一的目标就是行至他的面前。
然后就是死。
这一认知如此清晰、顽固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仿佛一整套油画工具正自行在他的瞳孔中栩栩如生地作画,颜料里有太多红色。他感觉到自己一直都在粗喘,因为吸血鬼上一次靠近时直接折断了他的右腿,尽管它现在神奇地没有什么痛感,但猎人知道那只是一种错觉。
大脑认为你现在不知道这件事比较好,它正忙着奖励你呢。已经很努力了,活到现在,甚至还朝她丢了只自制的爆炸弹。所以就让我稍微屏蔽点疼痛吧。
吸血鬼捂着脸坐在巷口处,左半边的身体血肉模糊。似乎是小臂的什么东西藕断丝连地与上面牵扯在一起,晃晃荡荡的恶心极了,又令人提醒吊胆它什么时候才会掉下来。猎人能听到她颤抖的喘气声,这实在是太奇怪了,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他自己的声音。一个没有呼吸的东西怎么会喘气?一具没有死亡的尸体怎么会有痛觉?
他等待着。黎明的天空变得愈发灰白。这是条死路,但巷子对面却没什么高大的建筑。他没有钱,所以他早就没有了圣水,要是他有,他也就不必来接手这种任务。如果对方能被他多拖延住一会,或许阳光还来得及替他做完他没能完成的任务。然后他就能回家,失去一条腿,但带回很多钱。
吸血鬼抬起了脸。
在那一刹那,光攀过背面的街道,从巷口对面的房顶上越过来,甚至不显得有哪里光辉灿烂。吸血鬼脸上的伤比肢体愈合得快很多,猎人看到她的一部分眼睛已经长好了,牙齿也没有露在外面,戳穿面颊的骨头好像也没之前那么尖。她几乎是有点茫然地将视线往他这边晃了晃,然后就回了头。
十一月的阳光十分阴冷,却不妨碍它照亮一个不打算躲避的人。她侧过脸时,毁坏的那半面被转了过去,只在剩下的脸上留下了一丝近乎怀念的神情。随后她又转了回来,仅仅片刻,脸上的伤口便已经愈合了,只剩下一丝嘴角的裂痕与未曾擦拭的血迹。
吸血鬼背对着阳光,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为什么……不用圣水?”她说话很吃力,还有一点嘶嘶的风声,她咀嚼词语的方式就好像她不明白文字的含义但是却会读。吸血鬼又问了一遍:“为什么?”那条摇摇欲坠的、手臂间的连接已经恢复得更加完整,现在它看上去没有那么容易掉下来了,但小臂还是十分无力地,随着她缓慢的步速一下一下地拍打在侧身,顺着手臂滑落的血,滴在了他的脸上。
她比光先一步走到了猎人的正上方。他已经完全不害怕了,就连她蹲下时也一样。无法阻止,无法反抗,因此恐惧也是没有必要的。
而且他们确实不怕阳光。他想到了在开始之前听过的告诫:关于教会猎人的情报。实在是……太不搭了。
吸血鬼将仅剩的右手盖在他的脸上,近乎轻柔的黑暗中,她悄然开口。
“——嘘。”
只有噗嗤一声。
她肚子饿了,损坏的肢体还要一会才能长回来,可是天一亮,人类就要出现,热热闹闹地占满所有角落,尸体却不会和吸血鬼一样自行化为灰。萨曼莎在猎人的衣服上蹭了蹭自己的手,苦恼地瘫坐在地上。她不想收拾,可对方一心一意冲着她来,就算不想也只能杀死……然后就得面对一摊对事后处理而言最糟糕的烂摊子,其麻烦程度就和复原一群小马跳过踢踏舞的水果摊差不多。不只是避免围观者的目光的问题,但要是仔细看,还能瞅到虫子在上面爬呢。
和故事里不一样。有时候她也会好奇,那些童话里的英雄也得面对杀死的巨魔的、恶龙的尸体吗?啊,她有点逃避现实地想,一整座城市那么大的龙!腐烂起来想必一定非常壮观。
又或者他们是英雄,所以会有人来帮忙。
萨曼莎用一只手在尸体上翻找。很多猎人会带着身份牌,刀口舔血的生意里到处都是死亡陷阱,没有人会在那里竖好“下有尖刺,小心踩踏”的木牌子。身份牌能保证一些后来者不必努力分辨被尖刺戳了好多窟窿、不管谁住进去了都准漏风、还指不定要漏点别的什么的头颅。她能感觉到胃部又在一抽一抽地疼了,真希望她同样烂了好多窟窿的抹布胃能多坚持一会,坚持到她今天去找西比迪亚重新烙印,好让它长回成一块好抹布。
阳光缓缓爬上尸身,静静地越过腰部,漫过咽喉,在那附近点出一点反光。萨曼莎伸手去拽,到手的却只有一条项链,末端的小盒子上镀着廉价的金粉,很多都已经掉落,露出底下脏兮兮的铁锈色。
萨曼莎不擅长应对这种精巧的机关,尽管用一只手拼命小心,卡扣还是肉眼可见地损坏了。这里面装着一个女孩的画像,质地不佳,笔触生疏,女孩的脸还被画得有点扁。
“……是谁?”
吸血鬼觉得她有点像刚刚的猎人,但声音刚刚落下,男人的模样就已经在记忆中摇摇欲坠,好像在梦里翻开的书,或者从池塘里捞出来的日记本。你知道那里曾经写着很多字,但无论怎么看,现在都只剩下了晕开的墨痕。相似的脸,相似的血,相似的触感,全都混淆在一起,唯独压碎颅骨的声音始终令人牙齿发酸。
她坐在清晨的阳光中,试图回忆刚刚杀死的人的脸,却连一丁点都想不起来了。
只有那种绵软粘稠的手感,长久而黏腻地粘连在她的手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