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罗大陆,圣别纪元后期。
血族女王莉莉安突然失踪,几乎同一时间爆发的怪奇疫病让人类数量逐年锐减,失去管控的血族加上疫病的席卷,让整个社会动荡不安。
将一切扭转的契机在于教会发现血族的血液竟是能治好疫病的良药。
从此,以血液为中心的利益旋涡将整个世界卷入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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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叫我?您敲棚顶是在叫我,对吧!”托马笑嘻嘻的脸出现在车窗外,倒吊着探头往马车里瞧。
"杖击墙壁,通常用来表示愤怒。"奥斯顿阖眼不看他,紫檀木杖搁在座位上:“不许怪叫。”
“您不喜欢?”
“闭嘴,树林要被你吵活了。”
雕郁金香纹饰的黑马车疾驰在往菲尼克斯堡的林道上,领头那老马识路,赶车人的位置空着,缰绳松垮地束在一处。春夜清冷,矮灌木枝叶未丰,早春的花却已凋敝,车道边只耸着黢黑沉寂的栎木林。托马盘踞在车顶,彼时春狼似的嚎了一嗓子,惊扰起一群多疑的林鸦,翅膀扑棱棱棱,扯碎了薄若蛛网的一丁点温存。
“如您所愿!”嗜血把头嗙一声磕在窗框上,“这就闭嘴,我亲爱的奥斯顿。 ”他头发枯槁成灰白色,只剩额前一绺红卷发,明火似的跳动在夜风里,一对儿圆眼睛滴流转,双手就叩着车身敲起鼓点儿来:嘭啪,嘭啪,叮啷咣当砰砰啪!
奥斯顿先前只觉得托马这木刺戳得脑仁疼,这回简直被鞋后跟跺在了神经上。那疯狗见他挑眉便停了手,三两下扯紧车窗帘,泥鳅似的溜进马车厢。车厢里雍容温软又舒适,薄绒毯拥着小靠枕,软垫子齐整排在座位上;托马随手把细软的全推下去,挤着奥斯顿坐下来。
“您在看书!书讲的什么?”疯狗语气里透着股欢快劲儿,把他紧簇的眉头当摆设:“跟您讲吧,我爱天鹅绒!您生前吃烤天鹅吧?李子酱得配蜂蜜……”
也许吃过,但他不记得味道。奥斯顿像拾贝的海鸟那样捡掇着问题,只简短答道:是本冬与春的诗歌集。他一手拎起托马的脖颈子,把天鹅绒斗篷从那家伙屁股底下救出来,郁金香绣饰全压褶了,可怜巴巴地皱成团。马车猛地颠簸,有狐狸擦着头马的蹄子窜过林间道,几匹牝马受了惊,发出高亢的嘶鸣声。
听起来很像在笑。
疯狗不等他问罪,抢过披风丢到对面座位上,脑袋一拱撞进他怀里,白头发蓬蓬地搔着下颌窝。
“你——”
山野的味道。杂草,泥巴和树根,他在林子里打过滚。“你发什么疯?”
“这味儿嗅着不像。”
“你在说什么?”
“冬天是冰的,春天是嫩的。”托马两只手乱比划,鼻子凑在书页上,深深吸气:“这儿可嗅着像死的,潮的霉味儿,铺地牢的枯草堆。”
奥斯顿瞪着他。“这是本老书。”
“噢,给我尝尝!”绸面书被抽走了,托马把它举得老高。七八张枯纸页翻过去,他大声念道:“——光似稠蜜淌过小巧双乳,红润樱桃挺立峰上;徜徉镜湖,绿地游荡,雏菊、百合和郁金香——”
“不成体统。”
奥斯顿手指骤然攥起。那疯狗喉咙里溢出吠笑似的呜咽,诵读声戛然而止。“你识字,很令我惊讶:但他们该先教你学会礼节。”锢托马心脏的血链骤然收紧,厮磨着蚕食软内脏,发出细小黏腻的窸窣声 。
“当众诵读非常失礼。除非,”他指尖微曲,缓而慢地蜷转,牵引蛇似的血链:“我允许。”
血蛇吐出舌齿间稀烂碎的心脏,卷着肺叶把胸腔翻搅浑,直绞得血从疯狗的喉管往外迸,把紫绒软座染污了一片。
【许愿。许愿让我停手,戒指魔法还剩两次,不要耗尽我的耐心。】*
奥斯顿侧身半倚着靠垫,右手撑住下巴,斜睨对方汗涔涔的额头。
【也允许你跪着求饶。】
但托马突然抬手指着块斑渍,喊:“咳!这儿有条狗,咳嘿嘿……”他被自己逗乐了,笑声掺着血沫子溅出来:“唔咳嘿嘿嘻嘻嘻,脏狗霸占了好垫子!”
“够了!”奥斯顿把鞋尖从血雨中挪开一点:“闭嘴。滚出去。现在。”
栓狗的链子松开了。
对方不等命令再重复,一躬身从窗口窜出去,但却用右脚尖勾住了木窗框;他左手趟着车底矮草转一圈儿,眨眼又不知死活地钻回来,叉腿蹲坐在绒垫上。
“瞧!”托马拿衣袖抹净嘴边的血,扯着烂嗓子快乐地嚷:“瞧啊,春!”他那爪子硬往奥斯顿眼前凑,把教训全抛到脑后;拳头里攥着一小把杂草,细长叶儿衬着精瘦的杆,穗串龇出柔茸毛,蓬尾巴似的晃悠悠。
古血皱起鼻子。“最后一次:滚。”
“别客气!闻闻味道!”
狗尾草白日里吸满了太阳光,慵懒的春味儿直往鼻子里钻。它被兽掌马蹄子踏过,也给很多车轮子碾过,可就是趾高气昂地高翘着,管他叶子尖儿肚儿碎糙糙。
奥斯顿动了动嘴唇。滚开,他想。滚。
黑马车碌碌地驶过林间道。车窗外耸着栎木幢幢的黑影,但晚风扯碎了厚重的积云,月光从狭缝里洒落,像薄的银纱,笼住长枝上挂的叶芽。
马车厢很宽敞,古老血族整襟而坐,耳鬓插着簇吊儿郎当尾巴似的杂草;同行那嗜血非贴近挤他坐着,塌背弓腰,只管鼓嘴、不停嘟囔,胳膊囫囵着添乱。
【——鲁道夫也时常坐在这个位置。】奥斯顿想,接住托马推落的诗集。
旅程通常开始于一次拜访:风景总魅惑着把路线拐偏,因而时常不能确定终点。马蹄轻快,整个四季都耗在车厢里,鲁道夫晃着腿坐在他身边,弯起紫晶似的眸子对他笑。
爸爸。那孩子说:你瞧,阳光很暖。
坐直,別晃,你在小看春天的风。他这样回答:系好扣子,小心感冒。
【但……不可能是鲁道夫。】他的子嗣规矩一向很好,也从不用担心感冒。奥斯顿睁开眼睛,拍掉托马按住膝盖的手,对方顺势躺倒在他腿上,正喋喋不休。
“——给他把油全灌进去,我说:'嘿,点灯吧!'然后嘭——”
他抿紧嘴唇,“你这餐桌礼仪真棒。”
“天呐,您夸奖我!”
“我在讽刺你。不准装傻,起来。”但疯狗装作没听到,嬉皮笑脸地赖在他腿上:“起来,托马。別对着我傻笑。”
【——鲁道夫爱笑,但他的眼瞳是很沉的绿色。】鲁道夫不曾叫他父亲,多诺万也只喊他叔叔。没人记得阳光的味道。那孩子是谁?小身影被时间涤得模糊,言语也散碎了,真实被欲念裹挟着湮没在尘埃里。【梦早就该醒了。再烈的阳光也照不透湖底的死寂,总是漆黑一片……】
"——得搬块粗砾石砸到湖面上!“
奥斯顿拇指按住眉心,思绪被托马口中那石头砸得粉碎。“你在说什么?”
“铃兰内湖!湖,我亲爱的。”疯狗正说到兴头上, 扯着他张牙舞爪:”嗙喳!湖面全砸碎啦,月亮光摔到水底去,我跳下去捞……"
“真是个疯子。”
“水底下可热闹,裂齿鳗嘬血,悖鳞鲨只咬屁股肉!鬣鳄肚皮像薄脆饼,能撕开也咬得碎,血肠子卷着碎骨头和铃兰花。”
“……真庆幸铃兰湖不在我的路线上。”
“天哪,您说的对!”托马从奥斯顿腿上弹起来,捧住他两颊,眼珠子像被引燃了,灼成两块儿滚烫的祖母绿:“我们去铃兰湖!”
“我们去菲尼克斯堡。放开,疯狗。”
托马把脸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
“回图里帕诺堡。”
又凑近一点:“然后去铃兰湖,对吧?”
奥斯顿明亮的金发在他眼睛里灿动,像在绿宝石底流转的金沙。
“……好吧,铃兰内湖,也许。”
疯狗立刻绽开个笑容,嘴巴直咧到眼角,脸瞬间放得老大;然后是尖骨头猛撞硬骨骼,剧烈的烧炙感,像有团火爆燃在左下颌。
好一会儿,奥斯顿才意识到不是灼烧:是尖锐的痛。托马一嘴利牙咬在他颌骨上,出人意料的剧痛,犬齿豁开了皮肉,血正往下淌。古老血族瞪着指尖湿润的殷红,困惑——继而是耻辱,焦躁啸叫着攻击后脑;暴怒在胸腔里炸裂,像活吞了颗太阳,把一腔子冰结百年的冷血全烧沸了。
“托-马。”奥斯顿气得嘴唇发抖。你-怎么-敢!
“是?我亲爱的。”疯狗笑着呲出白牙,齿尖儿上挂着血珠,贪婪地圈起舌头,把体液舔进嘴里:“嘿……是甜的!”
黑马车呼啸过野山林,窗帘猛地闭紧;血之链狂躁舞动,一团模糊血肉被丢到车后,骨碌碌滚远。
奥斯顿一把扯下鬓上插的小草束,指尖掐碎了毛茸穗。该碾烂,撕碎,一把火烧成草木灰!杂种,该死的狗尾巴草!!
“徜徉,游荡!湖和深林啊,枯枝子绊住草,”那嗜血已经追上来了,紧跟着车屁股,合瞎编的调子满嘴乱唱;他跳起来羊皮靴咚咚咚几步攀上马车顶,歌声就跟着盘旋在头顶上:“——双峰-顶着-樱桃,还有-郁金-香!!”
“给我等着,疯狗。”
奥斯顿攥紧手指。尘埃和湖底暂放到一边,下颌上那伤口灼痛,他满脑子想着地牢:铁链,鲜血和剔骨刀。草尾巴碎了,可细茎杆儿仍在他掌心里晃悠,翘得老高。
他不会承认:那草汁液味道是嫩的。闻起来像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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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老套的用戒指能许三个愿望的故事,预计在第一章【冷雪夜】的下半部分,还没写完……
本篇是奥斯顿长条的关联故事,调戏贵妇专场!十八画的超级好看,尖叫!
真的很不会写谈恋爱,希望不涩口【对手指】
- 是没什么味道的短段子,存在十分勉强的血腥/暴力描写,但如果对此类要素非常过敏还请注意一下……
- 请了倒霉的猎人群演。对不起,辛苦了,请安息。
- 应该是在主线开始前有那么十几年的事。
他以为自己能赢,很多死人都这么想过,但他的确以为自己能赢的,否则谁会去接那种诡异的私人任务?猎杀教会的吸血鬼猎人,甚至不必取回良药……成功后的报酬就有平时的数倍还多。
他需要钱,要多到能倒进木桶,把两个人都埋起来,所以明知风险还是选择加入,然而这种事往往就像吃苹果。你看到对方吞下去,就以为自己的这一半也是没毒的。
猎人后退着。介于他的一条腿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功能,将词换为“挪动”或许更为贴切。黎明将至的天空他见过许多,就连在那阴沉沉的郁蓝色下哀嚎、哭叫的吸血鬼都看过不少,却唯独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敌人。
无言的、漠然的。无论被施以怎样的语言与利刃都仍会继续靠近,仿佛在变为尸体后依然行走的这段人生中,她唯一的目标就是行至他的面前。
然后就是死。
这一认知如此清晰、顽固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仿佛一整套油画工具正自行在他的瞳孔中栩栩如生地作画,颜料里有太多红色。他感觉到自己一直都在粗喘,因为吸血鬼上一次靠近时直接折断了他的右腿,尽管它现在神奇地没有什么痛感,但猎人知道那只是一种错觉。
大脑认为你现在不知道这件事比较好,它正忙着奖励你呢。已经很努力了,活到现在,甚至还朝她丢了只自制的爆炸弹。所以就让我稍微屏蔽点疼痛吧。
吸血鬼捂着脸坐在巷口处,左半边的身体血肉模糊。似乎是小臂的什么东西藕断丝连地与上面牵扯在一起,晃晃荡荡的恶心极了,又令人提醒吊胆它什么时候才会掉下来。猎人能听到她颤抖的喘气声,这实在是太奇怪了,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他自己的声音。一个没有呼吸的东西怎么会喘气?一具没有死亡的尸体怎么会有痛觉?
他等待着。黎明的天空变得愈发灰白。这是条死路,但巷子对面却没什么高大的建筑。他没有钱,所以他早就没有了圣水,要是他有,他也就不必来接手这种任务。如果对方能被他多拖延住一会,或许阳光还来得及替他做完他没能完成的任务。然后他就能回家,失去一条腿,但带回很多钱。
吸血鬼抬起了脸。
在那一刹那,光攀过背面的街道,从巷口对面的房顶上越过来,甚至不显得有哪里光辉灿烂。吸血鬼脸上的伤比肢体愈合得快很多,猎人看到她的一部分眼睛已经长好了,牙齿也没有露在外面,戳穿面颊的骨头好像也没之前那么尖。她几乎是有点茫然地将视线往他这边晃了晃,然后就回了头。
十一月的阳光十分阴冷,却不妨碍它照亮一个不打算躲避的人。她侧过脸时,毁坏的那半面被转了过去,只在剩下的脸上留下了一丝近乎怀念的神情。随后她又转了回来,仅仅片刻,脸上的伤口便已经愈合了,只剩下一丝嘴角的裂痕与未曾擦拭的血迹。
吸血鬼背对着阳光,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为什么……不用圣水?”她说话很吃力,还有一点嘶嘶的风声,她咀嚼词语的方式就好像她不明白文字的含义但是却会读。吸血鬼又问了一遍:“为什么?”那条摇摇欲坠的、手臂间的连接已经恢复得更加完整,现在它看上去没有那么容易掉下来了,但小臂还是十分无力地,随着她缓慢的步速一下一下地拍打在侧身,顺着手臂滑落的血,滴在了他的脸上。
她比光先一步走到了猎人的正上方。他已经完全不害怕了,就连她蹲下时也一样。无法阻止,无法反抗,因此恐惧也是没有必要的。
而且他们确实不怕阳光。他想到了在开始之前听过的告诫:关于教会猎人的情报。实在是……太不搭了。
吸血鬼将仅剩的右手盖在他的脸上,近乎轻柔的黑暗中,她悄然开口。
“——嘘。”
只有噗嗤一声。
她肚子饿了,损坏的肢体还要一会才能长回来,可是天一亮,人类就要出现,热热闹闹地占满所有角落,尸体却不会和吸血鬼一样自行化为灰。萨曼莎在猎人的衣服上蹭了蹭自己的手,苦恼地瘫坐在地上。她不想收拾,可对方一心一意冲着她来,就算不想也只能杀死……然后就得面对一摊对事后处理而言最糟糕的烂摊子,其麻烦程度就和复原一群小马跳过踢踏舞的水果摊差不多。不只是避免围观者的目光的问题,但要是仔细看,还能瞅到虫子在上面爬呢。
和故事里不一样。有时候她也会好奇,那些童话里的英雄也得面对杀死的巨魔的、恶龙的尸体吗?啊,她有点逃避现实地想,一整座城市那么大的龙!腐烂起来想必一定非常壮观。
又或者他们是英雄,所以会有人来帮忙。
萨曼莎用一只手在尸体上翻找。很多猎人会带着身份牌,刀口舔血的生意里到处都是死亡陷阱,没有人会在那里竖好“下有尖刺,小心踩踏”的木牌子。身份牌能保证一些后来者不必努力分辨被尖刺戳了好多窟窿、不管谁住进去了都准漏风、还指不定要漏点别的什么的头颅。她能感觉到胃部又在一抽一抽地疼了,真希望她同样烂了好多窟窿的抹布胃能多坚持一会,坚持到她今天去找西比迪亚重新烙印,好让它长回成一块好抹布。
阳光缓缓爬上尸身,静静地越过腰部,漫过咽喉,在那附近点出一点反光。萨曼莎伸手去拽,到手的却只有一条项链,末端的小盒子上镀着廉价的金粉,很多都已经掉落,露出底下脏兮兮的铁锈色。
萨曼莎不擅长应对这种精巧的机关,尽管用一只手拼命小心,卡扣还是肉眼可见地损坏了。这里面装着一个女孩的画像,质地不佳,笔触生疏,女孩的脸还被画得有点扁。
“……是谁?”
吸血鬼觉得她有点像刚刚的猎人,但声音刚刚落下,男人的模样就已经在记忆中摇摇欲坠,好像在梦里翻开的书,或者从池塘里捞出来的日记本。你知道那里曾经写着很多字,但无论怎么看,现在都只剩下了晕开的墨痕。相似的脸,相似的血,相似的触感,全都混淆在一起,唯独压碎颅骨的声音始终令人牙齿发酸。
她坐在清晨的阳光中,试图回忆刚刚杀死的人的脸,却连一丁点都想不起来了。
只有那种绵软粘稠的手感,长久而黏腻地粘连在她的手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