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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17「裁决」《战争中的一场判决》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当索卡尔书记官带着判决书来到我们阵地上的时候,希斯里安同志已在两小时前战死沙场。
战斗结束后我们在小树林旁边给他挖了个坑,将他埋葬进去。他只穿着一件衬衣和一条短裤就下了葬,他的其他衣服虽然破旧,但对我们还有用;我们把他酒壶里最后一点酒洒进坑洞,但留下了酒壶;他的日记,连同夹在其中的两封信,由我代为保管,等到战争结束……唉,若是有机会,我可以想办法将它们都寄出去。然后他就下了葬,一捧捧的泥土盖住了他的脸,他的身体,最后盖成了一个坟包。
最后的最后,本来应该由我说几句悼词,这一直是我的工作,若是老团长还在,他一定会说:“说几句吧,大学生,说几句好听的,让大家记住希斯里安。”
但这一次安德列却抢着要说话。“今早希斯里安和李吵得辣么狠,指定不想听他说话。”安德列操着一口子浓厚的向下口音,“还是我来替他说两句吧。”于是他就自顾自地开始念叨起他自己琢磨出来的悼词,其他人竟也没有反对。
我是和希斯里安吵过架,但这是出于原则性的问题,他痛恨我们的敌人,他对俘虏的态度,对战斗的一些计划有些太极端了,我也痛恨敌人,但他对规矩的藐视的态度实在不应该,这就是我和他的全部分歧。除此之外,我对他没有任何偏见,那些对于希斯里安过去的风言风语,各种批判批评,我是不在意的。悼词本来是一个机会,让我能和他做最后的和解,而我却失去了这个机会。
“……我们会想念希斯里安的。”等到安德列说完,代理团长,二连长皮埃蒙特喊一声“敬礼!”我们大家敬礼完毕,便急匆匆去收拾行装。
眼下整个北部战场都乱成一团,我们团也被打散。现在,我们和山地人、哈西德人还有恩普人并肩作战,我们敌人中既有亚美人和加力奇人,还有那些神出鬼没的斯卡人。希斯里安就是被两个斯卡人的斥候打死的,或者说他发现了那些斥候因而遭到了攻击,当我们冲上去把那两个杂种打死的时候,希斯里安已经躺倒在杂草丛里,一发子弹打在他脸上,另一发打进他的胸膛,这些狡猾的东西打得太准,希斯里安在他弥留之际,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盯着灰暗的天空慢慢咽气。
不管怎么说,既然敌人的斥候在附近出现,说明一坨新的敌人就在附近了,他们很可能在今日傍晚或者今晚向我们这边过来,如果他们没有过来,到了明早就将是我们向他们发起攻击。
索卡尔书记官就是在我们磨刀霍霍的这个当口进入我们的侦察圈的。“没我命令不准开枪。”皮埃蒙特代团长说,不过他手中的枪也没放下,“应该是我们的人”。
远处的人骑着马匹,在看清我们的情况后立刻就疾驰过来。来人是个中年男性,穿着一身军装,虽然风尘仆仆,但相较我们身上的这些破布料,已经称得上十分体面了。
“王国命令!”来人左手持着缰绳,右手拿着一封可有标记的图卷,“你们是哪只队伍?你们长官在哪里?巴勃罗·希斯里安在你们队伍里吗?”
“我们是十七军团第二连和山地人第二军团的联合部队。团长和一连长战死了,我是这只队伍的长官。皮埃蒙特。”皮埃蒙特收回枪,上前一步敬礼道,“有什么能为你效劳吗?同志。”
“我是索卡尔书记官。我在找巴勃罗·希斯里安,他在你们的队伍里吗?”索卡尔没有下马,他的马在来回踏步,看样子只要自己的主人听不到想要的答案就会立马飞奔而去。
“我想是的,他曾经在。”
“什么意思?”
“他战死了,今早。”
索卡尔策马停下,沉默持续了那么一小会儿。随后,索卡尔书记官跳下马,落在代理团长面前:“他的尸体在哪里?”
“我们埋了,就在那片树林的另一边。”
“那么,请带我过去,再派几个人过来帮忙。”
“到底怎么了?书记官同志,希斯里安又怎么了吗?”
“我带了了判决书,王国命令。”索卡尔书记官将自己右手卷轴上的印记展示出来,那是代表我们伟大王国的印记。自从二十年前推翻国王以来,“国王命令”变为“王国命令”,国王的权力变成了国民的权力,我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段岁月,但在学校里学过很多。
皮埃蒙特提议道:“应该把全团的人召集过来吗?”
“当然,那样更好。”
在召集过来的十七军团第二连和山地人第二军团的剩余士兵面前,书记官开始执行王国命令,其中第一条,就是要讲巴勃罗·希斯里安同志的尸体重新挖掘出来。
“我收到的命令,在希斯里安面前,本人面前宣读。我所携带的这份判决书,是非常决定性的,将会决定一个人身前身后名誉的。它必须被正确地被宣读。”
希斯里安的尸体很快被从墓穴中抬出来,他看起来还是和几个小时前一样,或许更糟了,那些之前盖在他身上的泥沙很多还粘在他的衣服上、皮肤上,他脸上那个被打破的口子里也填进去许多泥土,和他被打掉的牙齿混在一起。他仍是之前的那样子,以非常可怖的样子从墓穴中被抬出来。
索卡尔书记官站在尸体躺倒的位置前面,开始宣读他的文件:“巴勃罗·希斯里安同志,前第十二军团副团长,在一个月前的斑驳平原的会战后,被指控有临阵脱逃、违抗上级命令等多项罪名,因情况复杂,暂时处于卸除军衔、职务。经调查研究,大部分罪名指控皆不属实,因此撤销对其所受十一项罪名指控,对于其所犯少数罪状,考虑到当时情况与此时当事人状况,相关惩罚也可延后,并恢复其军衔。”
书记官从口袋里取出另一封令状:“其实我还带来了一封委任状,希望希斯里安同志能单人第三军团的参谋长职务。现在,还是让他好好休息吧。”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放在地上,把希斯里安抬到上面,用外套裹住。兰卡中尉贡献了他的一条裤子,我们把希斯里安打理了一番,把他摆得和他站军姿时一样整肃。
最后,全团士兵带着和上午完全不一样的心境,将希斯里安送回墓穴中,我在他脸上盖上一块布块,书记官最后将那封判决书放在他胸口的弹痕上。看着一捧捧的泥土盖住了他的脸,他的身体,最后盖成了一个坟包。
“敬礼!”
皮埃蒙特代理团长环视一周,看向了我:“李,请你为希斯里安同志致悼词。”
END
写于2023.4.25
本月没有滑铲,耶~~~
+展开
文章故事还是有趣的,不知道算不算过度解读,战友们对希斯里安的态度受“判决书”的影响很大,所以理论上,判决书所提到的事情,和战争的残酷等等问题,是知识希斯里安匆匆下葬的原因,总感觉这方面的铺垫有些不足,所以最后看到给希斯里安重新下葬的时候,感觉会有一些突兀。可以在细节方面再改善一下。
另外,给太太捉几个虫:
①安德列操着一口子浓厚的向(乡)下口音,
②“王国命令!”来人左手持着缰绳,右手拿着一封可(刻)有标记的图卷,
③“其实我还带来了一封委任状,希望希斯里安同志能单人(担任)第三军团的参谋长职务。
除此之外,可能由于太太写的比较急,文章有一些不通顺的地方(这里不一一列举了,每个人的感官不太一样,太太有空的时候可以自己改一改。)
真是顶级的讽刺了,为了所谓的裁决,为了那些花里胡哨的形式主义,为了陈词滥调的一纸空文,竟然把死人,还是一个在战斗中牺牲的战士,生生的挖出来,摆出尴尬的姿势执行命令后再埋回去。
我不知道这位战士如果还活着,他对这个他宁愿牺牲生命也要守护的祖国有何感想,会不会感觉到委屈不甘,可笑又寒心?
文章短而精湛,很像以前故事会杂志上的那种高质量的小品杂文,作者笔力可见一斑,看来还是不要滑铲为好,有充足的预备时间才能展示出作者的全部水平啊,哈哈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由于优点足够明显,所以缺点也足够明显,可能是由于文章过于短的原因,进行的很仓促,节奏有些过快,而主角“我”只是用来陈述事,缺乏情感波动,感观上的描述。做为其中的旁白,它其实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以“我”得视角展现更多的内容以填补衔接的空白。
总体上还是非常非常棒的期待下午还能看到这么好的作品,千万千万不要滑铲啊!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现实世界观,有些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这个村子里有一个疯子,怎么疯的,没有人能具体讲得出。
疯子家在村尾,跟村头老嫲嫲唠嗑情报处离的很远。从村头一片矮房的尽头厨,依然能见他的家。一只三层楼高的骨架伫立,高大又荒谬。
有村里人认为,疯子之所以疯是因为他女儿住了院,嚷嚷着要造飞鸟,已经精神不正常。
又有村里人知道,疯子之前是个文化人,一个从城里来的文青,带着两箱书进村的读书人,自愿住在村尾的支教老师。妻子早逝、女儿生命垂危的苦命人。
没人敢朝村头那伙人辩解,有些人心跟明镜似的,没有出城打算的村里人没有能力挑战村头的权威。
村里的妇女也是心知肚明,自家孩子的出色表现离不开这位城里老师的教导,可还是与村头连连附和:
他呀——就是个疯子。前脚说完,后脚赶着孩子千万不要靠近村尾——
“那里有疯子会吃人。”
疯子是一位普通中学老师,因妻子病故进而性情大变,本就不善言辞的他之后路过村头再也不会言语。
今天该是看望女儿的日子,他出门前他欣赏着仰视那只鸟架,遍地的木屑仿若木鸟堆积的筑巢。
就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他的木鸟将要完成。
他出了门,高大的鸟形木架似乎在俯视整座村子,它没有遮住阳光,可总有人觉得它碍眼。
从村尾出村,他看见守林人的小屋空荡,屋下门楣有红纸的碎屑,这才恍惚发觉——又要过年了。
自妻子亡故后,他就不再算着过日子,日历本被他撕开,每天一张一张的作为削木材的垫纸使用,今天的一页是除夕。
他要去的地方是镇上的医院,从村子到镇上仅有一辆巴士通行。
站在站牌旁,村内的景象尽收眼底,处处都是火红和喜气洋洋,村外下学寒假,那些皮孩子满街的溜达,村头的摔炮声响着此起彼伏。
鲜亮的颜色将他从那间小屋里强制拉回,后知后觉中才触到了冷,也看清脚下劲是撵着炮竹红纸的车辙印。
他像是一个刚睡醒的人一样,五感逐渐苏醒,闻到了桂花糕的味道,带着桂花的清醇夹杂着糯米香,似乎还放了些许的竹蔗糖,有竹子气味儿可不浓,只是重墨重彩中散出的细小香甜。
车站不算冷清,他转过身,寻气味望见站牌旁,有一老妇人蜷着胳膊半坐在推车上,一层厚棉被遮挡不住的糕味儿。
这是闺女爱吃的,没进医院医院前她就爱吃,放学那段她妈总会捎上两个,个头不大小小的两个。他僵硬蜡黄的脸面如同一滩死水漾起水波那样,悄咪咪的笑出一道眼缝,昔日场景跃入眼前:那桂花糕揣在她俩怀里热乎乎的,熏得她俩的小脸红扑扑的。
“姨,来俩糕。”
捧着装有桂花糕的袋子,上了客车。他不愿将这样的香气共享与别人,塑料袋上系的严严实实,裹在怀里。生怕车颠坏,有人抢。
客车算是直达医院,山边的小村里总有人愿意进城,村民进城的大部分终点便是医院,这里是村民的新生,这里也是村民的结束。
他带着糕进了医院,二楼是儿科病房,复杂交错的医院中人来人往,他早已习惯这样的节奏。
他转向去往2号病房,穿过护士站,坐在台后的小护士起身拦住他开门的档口,
“里面患者正是静养时间,有什么事跟我说,就别进了。”
那名护士显得有些不耐心,眉头皱的老高,向左一步护住2号门的门把手。
“那我能在这里跟我女儿说会儿话吗?” 这个回答似乎被这个护士预言到一样,望着那双殷切的眼神与这句恳求才挪了脚步。
“可以。”
他坐在门口,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从何时开始进不了2号病房里,他也记不起女儿在医院里面已经是第几天。透过面前这扇白花花的厚门,他仿佛能够感受到女儿在病床上安静的睡脸,她睡觉时从不哭闹,半张的小口露着半颗小兔牙,很乖。
他拿出糕,不愿放在冰冷的地板之上,双手不断摩挲着那层薄薄的塑料袋,指尖传出的温热一点点将他不断游离的眼神扯回,嘴里不断的,好似喃喃自语:
“爸爸的木鸟终于快完成了,你之前说过想要飞,等夏夏醒来..咱们去坐大木鸟玩。”
“爸爸还买了你爱吃的桂花糕,热乎的,等夏夏醒来,让护士姐姐带给你吃。”
“夏夏等我,明天我们就能坐上木鸟..”
他盯着门不知嘟囔了多久,路过的好心护士试图扶起,又被倔脾气的他一屁股坐在门口一动不动。他想起了夏夏的笑脸,他想起夏夏坐在单车后头背着新学的文章:
‘孩子如果已经长大
就得告别妈妈,四海为家
牛马有脚 鸟有翅膀... ’
“爸爸,我也要像小鸟一样,带着妈妈一起飞,这样就不用告别妈妈,带着爸爸妈妈一起四海为家。”
他站了起来,长时间的不动弹让他双脚发麻,他跌跌撞撞走向护士台,快要半凉的桂花糕摆在台上:
“夏夏醒了,把这个给她,护士同志你一定要送到,跟她说爸爸的木鸟快完成了,明天就能做,这个是刚出锅的,很好吃的,护士同志你一定...”
护士接过糕,熟练的当着他的面将糕放在写有“夏夏”的托盘上,手里像是在一直忙碌的书写什么东西,边点着头边草草摆手“行,我替你传达,你先回去吧,今天除夕,别让家里人等急了。”
他抻着脖子反复确认糕放在托盘上,才安心回头。
除夕的夜晚,村子两旁挂满整整一排喜气盈盈的灯笼,几个孩子组合,带着一盒盒各式各样的摔炮和炮竹从村头甩到村尾。热烈的炮竹声衬托着节日的欢乐,没有几个大人拦着,索性领头的是一个大一年级的孩子,他指着远处的鸟讲 :“我妈说过,村后面那只木鸟有鬼。” 个高的孩子立刻反驳:“胡说,里面是个疯子。”
俩人争执不下,他们不断靠近能看见鸟上已经附着上羽毛,随着夜风不断摇摆,就像是秋天田里的麦浪,衬得波光粼粼。有些羽毛没有粘匀,一片片向外飘动,其中年纪最小的孩子蹲下拿起羽毛,又薄又轻,带着墨水味儿,仔细端详才发现这是书本上的纸张。
个子高的孩子在墙前不断张望,个子矮的孩子爬上高墙好奇的向里俯望。
里面果真有一个疯子。
疯子穿着西服,满地的纸屑与木碎相互掺杂,撕空的书皮耷拉在院子的各个角落,疯子爬上梯子,撕下一张又一张的书页,贴在木鸟的尾部,密密麻麻的文字组成了整个木鸟独特的花纹。
疯子想起下午护士说的话,家里人,自己的家里人只有夏夏了。明天要带夏夏去坐大木鸟,去吹夏天的风。
小孩他们不敢出声,年纪大的孩子认出了疯子,不过欲言又止。调皮的孩子早已等不及,从盒子里抓出摔炮,朝院里扔去。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十几颗摔炮甩向不同的地方,响亮的炮声点燃了地上了纸屑,几颗扬进木鸟之中,悄无声息的燃出烟雾。
高个子孩子踩得高看的远,一看不妙,拉着年纪小的,招呼着年纪大的,拽下个子矮的,带着跑出了疯子的家,调皮的一回头看见伙伴要将他单独丢下,吓得将其余炮仗一股脑投了进去,跟着跑走。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炮竹来回碰撞,火势开始变大,高个子回头眺望,疯子的梯子因突如其来的炮竹轰到摔落,那可是足足3米的木梯子!火焰蔓延到了木鸟,从木鸟的尾部不断向前燃烧,摔炮的声音被彻底淹没在周边更为热烈的炮竹声中,接踵而至的奏响新一年到来。
个高的孩子能够清楚看到那只木鸟被红焰彻底包裹,每一片书页被夜风鼓动,灰烬的纸屑顺着风势飘动。个矮的孩子转过身,仰视那只燃烧的木鸟,木鸟的结构不断被熊熊火光侵蚀殆尽,所有的孩子从村尾跑到村头,爬到白天情报组常坐的老歪脖子树上,乍一眼像是看见一只正在向天上飞还不断挥舞的火凤凰。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深夜的护士台上,仅有三位小护士在值夜班,盘上的桂花糕早已冷掉,其种一个小护士托着腮看向那团红色塑料袋包裹的东西,随口问一句
“2号病床那个小女孩的糕怎么处理?”
“跟以前一样,扔了吧。” 另一个护士刷着手机,打了哈欠。
“这都来了第几次了?” 挨着护士台最边上的小护士小声问 “他女儿不是早死了吗?”
“死大半年了,他女儿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的她妈,母女俩一前一后全死,之后就不正常了,看样子他是疯了。”
另一个护士关闭手机,随手拿起笔将糕拨进了垃圾桶。
-END-
后记:
村尾被彻底烧尽的疯子家在元宵节后,才被守林人发现。
孩子们,也开学了,进入了新的学年。
+展开第一眼,是被题目吸引的,我最喜欢的就是凤凰图腾,上一个笔名是紫阳凤,也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作为个签。
但这两天看了科普视频才知道,我们平日里知道的,欲火重生的那个大概率不是凤凰,而是西方的不死鸟,凤凰涅槃这句话也只是起源于郭若沫的一句诗句。
看完全文以后,觉得如果用不死鸟作为题目,会不会有一种不一样的韵味?木鸟燃烧着一飞冲天,那个中学老师也不是死于自己认真教授的学生们的恶作剧,而是搭着木鸟,去往有他妻子和孩子,能够接受他,理解他的世界。
“有村里人认为”,“又有村里人知道”
开篇连着两段的第1句话都是这样的句式,就想起那句话,他人语言拼凑起来的不是我,而是全部的对方。
“那里有疯子会吃人。”
这里隐隐约约看到了以前狂人日记的感觉,对于村头的权威和那些妇女对于下一代的教诲,真的是讽刺到了极点。在这样的环境里,很难不怀疑,疯了的到底是谁,也很难不怀疑,被吃的人是谁。
“孩子们,也开学了,进入了新的学年。“
被谣传和恶意推动的杀人凶手们,如他们上一辈一样成长,并且比他们上辈子更加茁壮的成长着,而之前尽心尽力培育这些幼苗的园丁,早已在这花园枯叶的掩藏下腐烂,成为了他们的养分。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的连贯性并不是很强,前后缘由虽然是作为伏笔出现,但是太过于寡淡了,高潮也是很平淡的就度过,甚至是谈不上是高潮部分,文章缺乏一定的起伏以,勾住读者的眼球,留下深刻印象。正确的原因,一个是由于笔力不足,一部分是由于篇幅太短,局限了整个故事的框架,是五脏俱全,但还是建议在剧情上确实稍微下山和铺展,使之丰满一些。
整体虽然是遗憾走向,但是对于角色和角色的感情诉塑造不够到位,讽刺的劲儿是够了,但遗憾是还是缺乏感情的推动。说你给我的感觉男主,虽然有一部分的精神问题,但还是很平,而且作者没有讲出男主这个屏的原因在哪里,就感觉很寡淡很白,这里建议在男主被烧死挣扎的时候稍微加一些回忆进去,然后和木鸟一同飞翔。
语句里稍微有一些小巧思但并不多,整体上看来很平。最后顺便捉个虫,浓墨重彩而不是重墨重彩。
作者:轻拍拍
评论:笑语/求知
新年的时候,我再次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我的家乡是座平静的默默无闻的小城,记忆中没有发生过任何值得议论的故事。第二天,我的邻居兼童年好友苏凯前来邀请我。我迟疑了一下,本打算拒绝,母亲却很大方地将我推出去。我只好同他一起出门。
大城市的生活爽吗?苏凯语调轻松。大学毕业后,我在外工作已有两年。苏凯遵循常人的生活轨迹,至今为止的人生全部在小城度过,如今在私人诊所替病人做康复推拿。
有好有坏吧,我露出无奈的表情。
家乡的冬天温度很低,但不爱刮风。我虽不是个健谈的人,仍努力展示恰当的亲切与风趣,我们一路上谈论着生活近况和网络热点,直到迎面撞见一条狗。那是一条体态矫健的斑点狗,脖上拴着项圈,一端在年轻的男主人手里。我不由自主地中止了话题,走路姿势也变得不谐起来。
我们在人行道上交错,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斑点狗落在主人身后,不时好奇地回头望我。
你还没忘啊,苏凯问话的语气很复杂,关切又遗憾,像地下传来的回声。
我知道自己的反应已经交代了一切,只好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叹息。
临近春节,四处张灯结彩,哪怕是开在小城的餐饮店也难得虚席。我们穿过人流,走进一家热闹的火锅店。
桌上摆着一只铜锅和两副碗筷餐具。但不知是否桌子太大的缘故,它仍显得空空荡荡。我把双手放在桌子上。万幸的是这里的嘈杂氛围多少掩盖了我们之间几分陌生的尴尬。久别重逢,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相识时年纪越小的朋友间这种现象越常见。
你在那边经常吃火锅么?苏凯挠了挠头发,问道。他同样不擅长开启话题。
有时候跟同事一起吃。我说,随后又补充了一句,火锅的味道大差不差,不至于太糟。
听说在大城市赚得多,花得也多,苏凯感慨道。
总可以多存点钱,不过大家也都累得不轻。
你还跟李冰有联系吗?听说他已经结婚了。大概是怕我忘记,苏凯补充道,过去总跟我们一起玩的。
没有,唔,没有。我陷入短暂的思索。哪怕是再亲密的朋友,也会轻而易举地成为过客。有人以为这是童年特有的征状,但实际上这条原则适用于整段人生。
锅里的汤沸腾起来,服务员端来盘装的食物。它们没待多久,就被筷子丢进锅里。
香味慢慢飘了出来。浮浮沉沉的不只是食物,童年的回忆也一并从饱满的空气中翻涌上来。
你记不记得我们经常从小区边缘的围栏里钻出去,到后面花园的小超市买零食,叫什么无花果,一包只要一毛钱。苏凯笑着说。
记得,我后来才知道,那个无花果其实是萝卜丝做的。我的语调也略微上扬,那个围栏,不是有很多人在那买早餐吗,运气好的时候可以在地上捡到硬币。
我靠,我怎么没捡到过!苏凯作惊讶状。
煮熟的食物飘了上来,红色的肉,白的豆腐。它们不断隐现。在沸腾的汤锅映衬下,一种熟悉的光芒重新闪耀上我们二人的脸庞。
当时一到暑假,我就天天去找你玩碟机。
对对对,后来我妈就不让你来了,说是怕影响我学习。但其实就算你不来,我也不会老实学习。苏凯大笑,我也跟着笑起来。
昨天回来的时候,我看见小区对面的公园,现在好像改成政务服务大厅了。我夹起一筷。
是啊,也不知道在服务谁。以前咱们经常去那儿遛狗,现在都没咯。苏凯漫不经心地说,他正专心挑出不小心夹到碗里的花椒。
筷子在嘴边肉眼可见地停顿。别想了,喝酒喝酒,苏凯抬起头,冲我端起盛满啤酒的杯子。
几杯酒下肚,思考和理性变得迟缓,也一并在锅中浮沉。
你还记得咱们把狗埋在哪里吗?苏凯感慨道,公园已经变了好几次样,那棵树现在连我都找不到了。
毫无缘由地,某条隐秘的神经放松了。然而同时一副场景趁机从深埋的记忆中浮出水面。
苏凯抱着狗走在前面,我和李冰跟在后面。那是一条黄色的土狗,它尚年幼,体型比年幼的我们还要小。它死去之后,整个身子变得像面条般柔软,我们要费很大力气才能抱起来。
三个孩子拒绝了大人的帮助,离开小区,走过马路,进入公园,最后停在一棵低矮的松树前。这棵松树虽然毫无特征,只是一棵普普通通的长满针状枝叶的松树,但那时的苏凯相信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
他们将狗埋在了这棵松树脚下。
我,我也找不到了。我只好不停地喝酒。
你出去上大学那会儿,其实我有点想再养一只,但是我妈不答应,说我以后在家的时间会越来越少,她可没工夫再养一条狗。苏凯把杯子倒满,接着说,其实她说的也没错。
我瞧着他的脸,与记忆中大相径庭。他的脸胖了不少,头发失去光泽。我意识到童年已经同我们远去了。
他又伸向酒瓶,却不小心碰倒了空杯。玻璃杯惨叫着倒在桌上。
我吓了一跳。瞧我这酒量,他自嘲了几句。但我没留意他说了些什么,我被压缩的精神完全被深埋的另一幅画面占据了。
晴朗的天空下,一条黄色的土狗在公园的草坪上跑来跑去。它尚年幼,只有年幼的我们的一臂长。它的尾巴摇得飞快,欢乐地追逐我和苏凯丢出的网球。我们从草坪的这头一直玩到那头。
后来我们玩累了,两人坐在草坪旁的长椅上。狗叼着球跟过来,突然松开嘴巴,脏兮兮的网球落下。
汪!汪汪!它痛苦地嚎叫起来。
怎么了,你怎么啦?!苏凯和我狂奔过去,他带着哭腔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怎么啦?你到底怎么啦?
汪!汪!
黄狗激烈地扭动,不断试图摆脱它的小主人。但这一切几乎只维持了一瞬间。它很快便失去了应有的全部反应。
它死去了。它猝不及防且毫无预兆地死去了。
我们当时既无助又恐惧,这幕情景一定给年幼的我带来了极深的创伤,以至于现在看到狗仍会不自觉地回想起来,令自己陷入旧时的惊慌中。
我记得你也在场吧,就咱们两个人,它死的时候。苏凯忽然抬起头。
我悚然一惊,硬着头皮点点头。
他笑了一下,像是为了宽慰我。我这个狗主人都没事了,你怎么还这么大反应。
我僵硬地垂下视线。
苏凯的父亲后来说,大概它是不小心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
妈的,要是让我知道哪个王八蛋药狗,我一定判他死刑。苏凯一边喝酒,一边嘟囔。当时大家都猜测是某个常去公园散步的老人不喜欢狗,故意在草坪上放了毒药。
但这该如何解释我记忆中最后一个场景呢?这个场景极其陌生,如果不是酒精的作用,我是绝不会想起它的。我的理性始终将它保管得很好。
你见过一个棕色的小瓶子吗?母亲在抽屉中翻找,她头也不回地说,那可不能乱放,是用来药老鼠的。
我隐约曾见过这样一个东西,似乎随手把它放进了外套口袋。那种没有标签的棕色瓶子很容易吸引孩子的好奇。
我的右手伸进去,摸了个空。我一下子领悟了真相。冷气同时从千万个毛孔渗入我的皮肤,仿佛被埋在树下的是我自己。过了好久,我才又发出声音。
没见过,我镇定地回答。
+展开
Vol.216「睡眠不足」《交易》
评论:暂不开放,还没整完。
嘿朋友,小心你的手机。我是说,小心它砸到你的脸,你看起来就快睡着了。
怎么这个点就这么……哦我忘了,现在是正常人该睡觉的时间。明天有考试?那我建议你喝杯咖啡。
你问我?哦,我不用,我完全不困。嗯嗯嗯~我不是夜猫子。也不是上夜班。嘿,别提,朋友,夜班这东西糟透了。我只是单纯地,不困,不睡觉,不需要,永远。
哈哈!你的反应跟其他人一样,现在精神了吗?我已经很久没睡过觉了,看着你们犯困的样子真是羡慕极了。
嗨。不睡觉并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你想听?你的考试怎么办?
好吧,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自由啊。
在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别打岔,我活过的年岁和我看起来相差有点大。总之,在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总是觉得事情做不完。上有朝令夕改的雇主,下有推活躲懒的同事,家里老的缺人伺候,小的缺人照顾。别误会,小的是我的弟弟妹妹。总地来说,等所有的事都忙完了,到了夜里我才有时间去管管自己。
管管自己要做的事,想做的事,我的梦想,我的野心……你应该能理解吧?还没完全认清现实的时候多少会有一点的嘛。那时候我还戴着眼镜,半夜在阁楼上悄悄打灯读书,我想进入高等学府深造,成为一名学者,那座有落地大窗的图书馆是我的梦想殿堂。但我三年都没能通过考试。
照理说应该放弃了。已经把那么多年,全部的,属于自己的时间都榨出来献给这件事,却没能实现梦想,有种拿自己的生命和热情打水漂的感觉,对吧?而且白天要去做工,回家照顾老小,夜深到不得不睡觉之前的那点时间,再怎么说也长不到哪儿去。比不过那些整日在学校里呆着的学生,也正常。
只是我不甘心,我还记得第三次落榜那天的星星。地上的灯都睡了,只有天上的星星照着我,我困得抬不起头,清醒过来时发现灯已经熄了,刚刚迷迷糊糊间写的字自己都不认识,于是就把它们都哭花啦!
“要是我不需要睡觉就好了。”
我当时真的是那么想的,够傻的吧?
但就是那时候,不现实的东西出现了。我的书桌前落下了一个恶魔,它提着一盏燃着红火的灯,笑眯眯地看着我,把整个房间都映成玫瑰色,咧着嘴跟我说:“我听见你的愿望了,你果真不想睡觉吗?”
眼前可是恶魔诶,但那时候的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前面的整个人生都框在这一方狭小的阁楼书桌里,甚至说不定这块书桌都会失守在下一次落榜之后。我的余生就只能是雇主丢下来的工作,粗俗又懒惰的同事,楼下那一间逼仄小屋满屋子的家务、还有生活的一地鸡毛。
所以我说,我确定,我不想睡觉,我想拥有更多的私人时间 ,想学习更多的知识。
恶魔听了就嗤嗤地笑,火光差点从房间里蹿到外面的街上。它说它可以马上把这些知识灌进我的脑子,让我变成那里的教授,拥有足够的知识,这不比不睡觉要快多了?
我呢?当时我抹了眼泪挺了挺胸说,我要自己通过考试,堂堂正正走进那座大图书馆。
“你的诚实我很赞赏,年轻人。别这样看着我,恶魔也是喜欢好人儿的,”
“那我让你每天只需要睡四个小时,给你更多清醒的时间去读书学习,等到下一次考试时我再来看你,希望到时有你的好消息。”
那个恶魔甩了甩手里的提灯,大笑着让火苗蹦到我的身上。真有意思,它一点也不烫,只是绕着我转了一圈就带着一团雾气一样的东西回到了那盏提灯里,而恶魔自己也拎着衣摆一转,缩进提灯,然后提灯也呼地带着它玫瑰色的光不见了。
当时我真的没觉得哪里有变化,只当自己困糊涂了做了个梦。但那天我确实直到下半夜才感觉到困意。
但后来我就发现,每一天每一天,我能保持清醒的时间变多了。我有了更多的私人时间,也不因为熬夜而感到疲惫。那个恶魔确实从我这儿拿走了什么东西,或许就是那一段时间的困意。我知道恶魔这种东西是不会白白帮忙的,它们为人实现愿望,总是要收取灵魂作代价,我也曾经因为不知它何时来收取代价而惴惴不安许久。但既然得到了这个机会,也接受了恶魔的帮助,已经没有回头路了,那就在上面一头走到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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