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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寂静的深夜下垂着亮光,那不是天空的玄月,而是落地工厂的灯光。灯光之上,黑夜作为背景板偷抹几串黑烟窜出,灯光之下无数杂房屹立其中,街道由石板汇成,道路却不见丁点平整,向前延申隐约听见众人杂乱的脚步。再向前处望去,勉强称得上房屋的房子内忽闪着光。此刻这算不上一个好天气,屋内服务员拎着牌子,忍不住呼了口热气,匆忙将带有酒瓶标志的牌子挂到屋外。
他止不住的向前眺望,那同样也不是月亮,月亮的光照及不到他们身上,五彩斑斓的霓虹光透着黑暗的云雾闪着,这里的每个人都止不住的抬头望着,这种五彩靓丽的光硬生生的刻在他们的眼球上,烙在他们的脑子上,最终也只是传说里禁止到及的地方。
门缝内有声响传来,“今天不会有客人来了,他们接到了命令今夜加班。"
那是带有南方口音的嘶哑音,分不清男女。那人语气透着不悦,对着账本寥寥无几的数字不断叹气,上面的紧急状况将他们耍的团团转,今夜是赚不到钱了。
门外服务员摩挲着门牌。他倒是乐观,透过半掩的店门丢出一句:
“万一有客人呢?”
前台侧耳听到几串马克皮靴声,踢踢踏踏的真令人不爽,她默默的收起桌上的账本,随口道:“不会了..”
店内她看到一只大手突得紧握门框,门口高大的身形全然遮盖住服务员,强烈的气场使得服务员本能后撤两步,带着店牌呆呆地站在原地,身旁涌现的推力逼着他不敢抬头。
来者身高十尺有余,他是毫不客气擅自推开大门,服务员从慌乱中回神,舍下门牌偷偷打量着那些人。高大男子前脚刚进,后脚店外随行人员自行整齐两排,他们的身上没有这里人浑身块土的酸气味,只有葡萄酒的香气味儿。
现在的葡萄酒只供桥墙内的贵人们饮用,这种味道引得服务员十足的好奇,个个腰间束有皮革腰带,腰间携有一管器枪,一双双长筒皮靴擦的锃光瓦亮,比这边最高的钟楼相比更为一尘不染。
“那个反叛者叫什么名字?”
除却远方滴滴荡漾的钟铃外,街上那是十足的安静,面前这群奇怪家伙的悄悄话能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听得一清二楚。
“叫,奥斯汀.杜威,是名从墙桥内逃出来的废物。”
奥斯汀杜威。一个让服务员熟悉的名字,这个名字在酒吧内又一次的重复:
“奥斯汀杜威在哪里?”
高大男人拳头重重砸向前台,瘪薄的桌面被震得嗡嗡作响,钢笔差点弹了起来。他可不想太久呆在这里,空气中廉价酒气溢满他的鼻孔,他不喜欢这种酸臭的味道,他只想速战速决。
他看着眼前还算是风情万种的女人,一个简单的单马尾不掩她散发的气质,他看见她胸前的胸牌——梅,这个名字令他不觉的语气稍有收敛下来:
“我是国家警卫团分队长泽姆拉克,奥斯汀杜威是通缉罪犯,他在哪里?”
梅斜眼望向窗户外,那是整团模糊的身影,她不禁蹙眉,他们来的人数不少,仅靠她与门外的小赫林二人..情况也是不容乐观。
“警官我也不想跟你兜圈,”梅试图用放松心态回应前台外的这位高大“巨人”,
“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只是见钱眼开的贱民。”
梅手指绕着桌上那块烧掉的痕迹,她的嗓音条件并不完美,话语间的诚恳竟然被粗糙的嗓音表现的更为真诚:
“还得请警官多多饶恕。”
梅借着说话遮掩,轻敲痕迹处三次,声响并不明显,只是在这里不明显。前台桌下正如平常布置那般是常人见不到的地方,对于一些特殊的小客人来说,这可能就是绝妙的秘密课堂。
这里仅有简单的几只桌椅,和几只正在认真书写的孩子们。孩子们的前方是一块简陋的黑板残骸,黑板钉在墙上,残骸形状歪七扭八可被钉的正正当当,不歪不斜。照明的只有几支小的可怜的蜡烛,昏黄的烛光下能够看清黑板上写着简单的声调,黑板下被一堆堆书籍垫着,黑板旁站着男子,他手中握着三块书写用粉石,另一只手捧着书他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他的穿着就不似酒吧的员工,是一身破旧的西服,他没有员工的胸牌,可他右手袖口上绣着他的名字,奥斯汀杜威。
咚咚咚。
声音微弱在这里却明显,悉悉索索的写字音怎么做也盖不住顶上任何的响动。
三声为号,他合上书抬头望去,他有些不舍,他还想要在这里停留更久,至少把这些孩子教会——
“老实说女士,他犯的罪可不是简单的杀人罪,是知识传播罪!是反叛分子!”
顶上再次传来不耐烦的声响,烛火被震得摇摇欲坠,几个孩子停下手中的动作好奇的抬头张望,杜威拍拍手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同学们,我们得先下课了,一会呢从后门出去,都明白吗?”说罢杜威摆出嘘声手势,示意孩子们小声行动。
几个孩子相互对视后明白老师的意思,纷纷点头,安安静静收拾着桌子上的东西。
泽姆拉克他不想再浪费更多的时间,上面的人已经不允许他再浪费任何的机会将这个反叛分子放跑。在警团的10年生涯里迫使他练就观察入微的技能,反常的动作引起他的警惕,桌下有暗房!
对面女人的行为将泽姆拉克性子消磨的一干二净,几发子弹出膛射向高处。梅深知不妙,这是发起进攻的指令。酒吧门外的警队听见屋内响声后不敢再小声言语迅速站直,几列警卫整齐划一拿出器枪屋内。
梅来不及作出反应,一管管器枪怼向酒吧门口,梅透过这群钢铁管子的间隙看见门外赫林缓慢举起了双手。
泽姆拉克抬手宣读,“妨碍警卫办案罪,理应击毙。”
毫不留情的条律加之繁琐的指挥条令,构成了这一帮政府饲养的哈巴狗们,这个女人不合时宜的笑出声。她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上扬的嘴角让在场的警卫们恼羞成怒。
突突突,突突突。
杜威头顶剧烈摇动声音逐渐逼近,杜威不知该擦去黑板的东西还是藏起手上的书籍,还是带走孩子。
孩子,杜威望着台下的孩子们,每个孩子的眼神,每双孩子的眼睛都迸发着求知的火。火焰微弱,无法点燃一根火柴,可火光更亮,比远处的昼夜升起的厂灯还要白亮,这团火抵得过墙桥内迷人眼的霓虹灯。
杜威扒开墙边堆砌的纸张,漏出一扇石头门,石头有小腿高还沉,他搬走石头后露出暗道,暗门狭窄只供瘦小身型的孩子们能进出。
孩子们纷纷相望,多少次意外状况让这群孩子异常熟练。可今晚杜威老师急促的反应让孩子们摸不到头脑,其中高个子的孩子似乎看出了端倪,小小的手心攥紧半截铅笔,笔杆太短导致铅笔灰染黑了他的手指不少。
在这里橡皮是个稀罕物件,落笔下去的那一刻就不允许出现错误,无论是多么小的黑点就再也擦不掉了。
“杜威老师,我们还会再继续上课吗?”孩子们叽叽喳喳哄上前,杜威摸了摸几个小脑袋,他们的头顶还参杂着灰尘烟絮,但眼神中透着真挚,杜威不忍,只好脱口而出:
“一定可以的,老师向你保证。”
一墙之隔的声响简直要把这宽窄的小教室给掀翻了,最后一声枪起,整扇木门被一只厚重如灌铅的皮靴硬生生的踹开,木门破开,风声将烛火被硬生生扯断。
杜威也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在黑暗中他将所有的孩子引进那条隐蔽的暗道当中。
“说谎话就是小狗哦。”
临走前高个子孩子塞进杜威手里一块东西,那道昏暗的明亮让杜威的眼前没有了迷茫,他将小小的缝隙尽可能的用书籍填补洞口,将这个暗道彻底掩盖在知识的壁垒中。
“奥斯汀杜威,我知道你在里面。”
泽姆拉克举起器枪,眼神示意身后队员重新装填火弹拿起器枪。
没了烛光的照耀,地下室一片漆黑像是深不见底的无底洞,黑暗的深处若近若离传出声响。杜威站在暗处却能将门口的人尽收眼底,泽姆拉克不敢确认里面的人究竟是普通的教师还是那伙极端分子的成员。之前也有先例,他们极为狡猾常常伪装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上面的决绝无情的口令在他脑袋里不断盘旋:
“射击。”
泽姆拉克心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们要把地下室全部烧毁,烧的连只书渣都不剩。点点火弹散着刺眼红光,数发焰弹淹没进眼前的黑雾,数几秒后却似投石问路埋入深处没了动静,点滴火弹伸进深不见底的谭水不见丝毫回应。
“这。。不可能。。”
警卫兵互相对望,按照平常这回儿里面烧的正旺,怎么打了一圈的弹药里面竟还没有任何的火点,这不符合常理!这,这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内,雄赳赳昂着的枪头挨个停了下来。
泽姆拉克推开这群没用的废物向前走进,他看见了尽头微弱的明亮,幽幽朦胧散着蓝色光晕浮在半空,光晕向后退着散出纸张被踢踏的声响。
快射,快射。
杜威捏紧手中的石头不断祈祷,拳头大的蓝色矿石似乎无止境的吸收着火光,2号矿场的器石能够短时间吸入火焰,蓝光越来越强,这块石头已经到了极限,强烈的光芒让杜威看清门口高大的长官,看清那把正在蓄力的器枪,杜威不得不再次作出选择,书还是自己,还是。。
带有星火的燃弹最终是射向了蓝色的矿石,泽姆拉克眼睁睁看向杜威抓住矿石朝后墙扑去,这次子弹如愿以偿引爆矿石,霎那间的明亮贯穿整座小小的课堂内,仅仅瞬间吹动脚下的书页微微浮动,墙角书籍垒的坚固却是不再摇摇欲坠,碧蓝色焰火在杜威左手炸开,剧烈的波动炸破墙面,那一盏小小的蜡烛颠碎折断,碎在了坍塌的石墙废墟内。
废墟堆成小山,泽姆拉克拿起其中碎掉的一块衣袖,上面写着杜威的名字,有这就足够了。这时的他才敢抬起头颅,长舒口气如释重负。
泽姆拉克深知无数发子弹蕴含的强大能量,上面的人也不敢打着保票这玩意有多么的安全,不过这些对他而言不是他该做的任务,这个叛徒是被自己的愚蠢杀死的,舍弃那种令人艳羡的生活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他一定被炸成了碎片,因为这就是背叛的代价。
泽姆拉克放松警惕后,鼻腔里再次灌满厌恶的酸臭味儿,这次可不用再忍了,他道:“任务完成,我们走。”
身后杵在门外的警员这才敢前进,有胆大的队员见队长放松了警惕,见缝插针:“那这些书怎么办?”
泽姆拉克环顾四周,
“那两个武装教师已经跑了。”
这个蠢蛋牺牲了自己换取了这些书籍的安慰,只可惜。。他笑道:
“至于这里,已经没有人看懂里面的文字了。”
-end-
朝阳即将升起,宣誓清晨的不是太阳而是已经熄灭的电灯。霞光映满半角天边,半缕赤光悄无声息洒下,光芒低微比不起火堆最后半点灰烬落在矮矮的废墟当中,天空泛白开始亮起,赤光穿过后墙最终铺在黑板之上,墙角的书籍早就消失不见,那根蜡烛也跟着不见了踪影。
+展开
作者:白梓
评论要求:随意
自她记事起,珍宝大酒楼就是她的家。她的出身无从考证,照顾她的经理张姨对她的身世避之如讳,任谁问也不肯透露半点风声,但好在她也不感兴趣,因此省去了很多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
她叫小昭,但不姓小。她不会害怕,也很少难过。简而言之,她是一个典型的古怪的人。
她还是孩子时,并没有多少人察觉到她的古怪,毕竟小孩本就不太正常,不是大人所能揣测的。也因此,她钻进别家婚宴大吃大喝时没人觉得奇怪,客人来敬酒,问起这是哪家孩子时,那张桌子的大人也会给出自以为的答案加以掩饰。
等她长大了一点,浑水摸鱼的伎俩就不太管用了。别人开始询问她的身份,而她也不太擅长说谎,只能过上在宴席散去后吃剩菜的“贫苦”生活。
那个年代,海鲜最为上等,但也不是家家都吃得起,因此宴席上更常见白切鸡、烧鹅、烧肉、叉烧、蒸鱼之流的硬菜。
因发菜还没濒危,发菜猪手也是常见的菜式,发菜虽然是必点的菜式,但人们吃它也是为了讨个意头,味道算不上一流,因此剩的也最多,常让小昭吃得满脸黑须。
等她再长大些,张姨也看不下去了,便让她去当个服务员,工资也同其他人一样,但不许再去吃剩菜了。
珍宝大酒楼的员工餐胜在平实,有菜有肉,只是奢华程度不及宴席,从小大鱼大肉惯的小昭刚开始还有些吃不惯,但东西到了胃里都是一样的,因此也无太大意见,只是有些可惜。
过去小昭只是一个到处乱窜的野孩子,和其他员工说不上几句。因上了班,一些人也开始更加认识她,那无知无畏的古怪本性终于被人了解。
相处久了,大家还发现她的性子稀薄寡淡,很少主动做些什么。不过归根结底,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无害。
李小悦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因传统的家庭观念,小悦也无太多意识,这份喜欢也只停留在“一起睡、一起玩”的份上。
李小悦的行径总是在节制与纵姿间摇摆,怕被讨厌、也怕被遗弃,总是患得患失,工作也不甚专注,端盘不稳,被张姨骂了几次。
小昭自己倒是无太多男女之情、女女之情的意识,自顾自地活着罢了。
在她的生活里,音乐算是个老朋友。
音乐常与婚宴一起出现,铜锣唢呐是小昭幼时的常客。到了10岁,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便成了主流。等再长大些,年轻人的爱好变得多种多样,婚宴也成了他们彰显自身音乐品味的战场。
小昭总在端菜时和音箱一起哼歌,她在此事上是有天赋的,新歌听过几遍后便能唱熟,音色也不差,虽欠缺情感,但也悦耳动人。常有客人听了,便趁着酒意拉着小昭上台唱歌,一来二去,张姨便有了一些小心思。
刚开始,小昭的声音只是饭后水果一般的附赠,被张姨推着上台唱那一两句便走了,但不过数月,名声打响,求乐者如蜂拥,珍宝大酒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对小昭来说,唱歌一事和端盘子并无不同,但上了台,自然就要打扮一二。小昭不懂化妆,李小悦便帮着涂抹脂粉,在大功告成后看着她的脸不动声色地微笑。
再是平凡的姑娘,只要学会化妆也能光鲜亮丽起来。
那时她身材丰腴,穿的裙子有些紧迫,唱歌时气息急促,但那些顾着聊天吃饭的客人也并不太在意细节,只是觉得歌者略显紧迫而已。而在那些一直看着她的人眼里,她的歌声也没那么重要了。
门卫阿隋是其中之一,小伙年轻无为,学历不高,徒有一副好皮囊,平日里是把小昭这种无甚姿色的姑娘当妹妹照顾,看她化妆之后,一颗色心就蠢蠢欲动起来,首次演唱完下班后就邀着去逛街。
小昭并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他,但脸上的妆她挂着难受,逛街前便卸掉了。阿隋大失所望,但还是和小昭一起在小吃街吃光工资后尽兴而归。
自那以后,李小悦学聪明了,化妆时总想着适度,却还是抵不过自己的色心,难让小昭归于泯泯。
宴席上,总是有人借着酒劲做些平时不敢做的事,打打砸砸还算轻的,小昭还遇到过几个参加同村人婚宴的混混尾随她进了女厕。那些人虽然喝了酒,手劲却和清醒的人没什么两样,抓着她的手腕要做些坏事。
这世上能让她害怕的事不多,她冷着脸反抗了几下,就被扇了一巴掌,脸登时肿了起来,两行鼻血流出,随着挣扎凌乱涂抹覆盖了原本的妆容。
小昭记不清自己反抗了多久,两只眼睛肿地睁不开,头发也被抓掉一把,刺刺地疼。
这里毕竟是公众场合,很快,李小悦就尖叫着拿扫把砸人,小昭听见一声脆响,望见阿隋用酒瓶砸晕了一个裤子脱了一半的混混,他身后的张姨拿着一根防爆叉捅捅戳戳,专攻下三路,没过多久就让防爆叉沾上了奇奇怪怪的颜色。
一个个珍宝大酒楼的员工像糖豆一样灌入卫生间,连平日里不常见的年轻老板也拿着手机录像,添油加醋的解说,打定主意要抢占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小昭还在医院躺着时,事情就结束了,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只从张姨那晓得以后也见不到那些人了。
她忘性大,又过了一些时间,那些伤痛的感觉也变得模糊了。
时间毕竟温柔又残忍,除了死亡,没有过不去的坎。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李小悦结婚了,因员工优惠,她的婚礼也是在珍宝大酒楼办的。
她的男人是父母相中的,样貌平庸,但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她结婚那天哭了很久,一句话也说不出,小昭为她唱了几首歌,看在朋友的份上,又额外送了几首。
李小悦结婚后就辞职了,阿隋听说她去当了化妆师,渐渐有了名气,现在常常跟着一些明星上节目。张姨则听说她没过几年就离婚了,当时还悄悄来过酒楼听小昭唱歌,又悄悄走了。
不知为何,她的事,小昭也只能在其他人那知道了。
“后来呢?”
“她现在过得挺好的,好像是和另一个女的住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了。”张姨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现在都在传她喜欢女人,你和她玩得好,以前有发现啥奇怪么?”
小昭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
“她的化妆技术特别好。”她说。
“因为她是化妆师嘛。”
张姨又絮絮叨叨了一会,就走了,继续找其他八大姑七大姨聊去。张姨的好奇心无穷无尽,视奇闻八卦为人生价值,临死前躺在病床上也要问东问西。
那年小昭已经四十岁了。
张姨插着鼻管,身边原本围着的老少家人被她赶出病房,独留小昭谈话。
“你也喜欢女人么?”
“不喜欢。”
“那你怎么还不结婚?”
“我也不喜欢男人。”
“那你喜欢什么嘛?”
“没什么喜欢的。”小昭老老实实地回答。
“有一个秘密,我守了一辈子……你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么?”
“兴趣不大。”
“你这倒霉孩子。”
张姨在家人的簇拥下离世后,她便走了,继续回珍宝大酒楼唱歌。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珍宝大酒楼总店的生意慢慢少了。那些年轻人更喜欢和自己一样年轻的人在台上唱歌,小昭的上台的机会也更少了,只有一些熟识的老家伙会请她去唱几首老歌。
很多时候,她也只是一个坐在角落喝茶的陌生人而已。不知为何,没人想过要让小昭这位闲人离开酒楼,就好像她与酒楼已是一体。
少数时候,会有酒楼员工请小昭教他们的孩子学唱。不过明面上说是学唱,其实也只是让小昭帮忙照看孩子罢了,没人能指望她能教些什么。
她看着那些故人老去,孩子长大,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时候也就到了。
某个清晨,她走到酒楼门口,和一辈子都没什么长进的门卫阿隋道别。如今的阿隋又矮又瘦,像块风干的腊肉,但还没到痴呆的时候。
他问:“你要去哪?”
她说:“我走了。”
说完,她便窜进了621路公交,将那个张张嘴又闭上的老头留在原地。
她有老人卡,公交不用钱,坐着空空荡荡的巴士来到了一处荒郊野岭。她只是听说这儿的风景好,便来了。
登上山顶时,天已经暗了。她坐在亭子里,远处的城市有灯光长明,星星点点如银河铺洒人间。她抬起头,真正的星星伴着月亮漫步夜空,光亮不及人间,但独自在无际的黑暗中闪烁,也称得上勇敢。
她坐在椅子上,靠着亭柱。
时候到了,呼吸愈发困难,前所未有的恐惧攥住了小昭的心脏,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害怕。
但很快,一切就平静下来了。
在最后一刻,没什么珍贵的回忆想闯进她的脑海里,她所想的便是她所见的,星星很美,人间很好。
她走到了终点,仅此而已。
不着边际地随便聊聊:国庆的时候回家,堂妹结婚,婚宴上有主持人唱歌,她唱唱唱,我们吃吃吃,脑子里就有了一个“在酒楼里长大的女孩”的故事雏形,结合本期的关键词,就写了这篇故事。
离群的感觉……我觉得应该有表现出来吧。她在人间独行,被人爱过,也经历过许多,也仅此而已。她的为人古古怪怪,人生却平平淡淡,像一个踩着马路直线的孩子一直向前,也仅此而已。
感觉自己写了一个味道又怪又平淡的故事……像苦瓜一样?
+展开
Vol.223「离群」《披上狼皮》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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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把手伸向大地,棕黑的手臂几乎和泥土是一个颜色的,他直起腰,抓起一小撮泥土,然后看着它们从指缝间滑落,有些小泥块落在嫩芽的叶片上,顺着那欣绿滑落。
在瑾的面前,一整片的小麦苗向着远处铺开,这个新开垦的土地已经初步展现了它的生机。
“这里的土地很好,希望能有一个大丰收。”一旁年迈的老人擦擦头上的汗,同样棕色的皮肤,典型的达尼亚人样貌,老人的眼神里带着明亮的光,和他的伙伴们分享着劳动后的喜悦。这种情绪瑾早不是第一次触及,新叶城里那些刚干完一票的佣兵们,夜店里擦着汗完成了一场摇滚演出的乐队歌手,在刚架起主钢筋的待建楼房上小憩的建筑工……无数人影,众生百态。
瑾抬起手,装出擦汗的样子,微微侧过身,他的面庞一瞬间模糊变化,所幸没有人看到。是时候离开了,时隔数月瑾开始认真思考其这个问题,这里什么也没有,一个刚刚建立的小村落,这里是世界的边缘,文明的荒漠,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繁杂而冷漠的人群,这里太过宁静,瑾的力量就像缺水的藤蔓,从根处开始萎缩,衰弱的力量会极大增加失控的风险。
山坡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喧闹,伴随着欢快的尖叫,一群孩子相互追逐打闹,他们挥舞着木头粗糙制成的手枪,其中一位较年长的突然脱离嬉闹的队伍,狂奔过来。
“瑾————”
瑾把农具递给一旁的同事,跨过篱笆,看着那孩子喘着粗气停在面前:“小艾什,怎么了?”
“琪薇她们在大厅等你了,你快点过去吧。”孩子说话语速飞快,末了还用闪着期待的眼神盯着瑾。
“嗯~我这就过去。”瑾把口袋里掏出的几块糖果抛给孩子,“和你的朋友们分了吧。”
孩子带着欢呼抛开,很快在那群孩子之间爆发出更大的骚动。而瑾将这一切抛在脑后,向着村子的方向走去。
瑾与这群逃难的达尼亚人相遇是在五个月前,那个时候他们还是难民,坎布雷拉一直驱赶着这些可怜的失乡人,把他们从最肥沃的土地赶开。而那时候的瑾刚从新叶城逃开,被迫与自己的弟弟分散,和乌法分散。没怎么想,瑾就选择加入到这支逃难队伍中,对于一名幻形师来说,这算不了什么难事。几个月的时间,达尼亚人找到了新的居住地,建立房屋,开拓田地,像是无视一切困难般开辟了生存的道路,这其中也并非无有缘故。
所谓大厅,就是村子中间最大的那间房屋,瑾一推门而入,就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散的那种复杂情绪令人陶醉,让瑾短暂回想起了在城里的时光,兴奋、愧疚、不安、忐忑……还有更多瑾贫瘠的词汇量无法描述的情绪。瑾眼神扫过大厅里摆放的刀剑枪支,扫过每个因为他的到来而变化的表情,他不由顿住脚步。或许,不应该这么做,瑾开始打退堂鼓,不应该。太危险。不稳定。
直到安海落上前拍打瑾的肩膀,才将他从思绪中惊醒。
安海落是在场达尼亚人中身量最高的一人,也是他们之中少有的战士,据说曾参与和坎布雷拉人作战,直到战败,他也是如今他们所进行计划的领导者之一,并且是强有力的支持者。
“瑾!你来了,大家都准备好了,我们马上就出发!”安海落的热情一如既往,但瑾还是侧过头,用眼神询问另一位领袖。
琪薇穿戴着达尼亚人服饰坐在一旁,她是前任村长——那个已经被毁掉村子的村长的女儿,也几乎可以看作是如今新生村庄的村长,直到安海落说完话,她都没有把她那复杂的眼神从他身上挪开。
琪薇站起身来,开始讲话,就像过去的那几次一样:“我们是达尼亚人,我们并不以杀戮劫掠欺骗为荣,这是为了活下去做出的迫不得已的行动;我们藉此才能重建我们的房屋,我们的家园;等到我们凑够了足够的食物与衣物,我们再不会重复今天以及过去的过错,愿翠央保佑。”
“愿翠央保佑。”在场的人们或是点头赞同,或沉默以待。想想如果不执行计划会发生什么,他们的劳动力太少了,食物不足,物资不足,撑不到田地收获,会有很多人死在接下来的秋沙和冬潮中。瑾默默地从大衣下取出一个装由深蓝色液体的小瓶,每个人都走上前来领取属于他们的一滴。
其实小瓶液体之类不过都是幌子,当瑾开始念动咒语的时候——当然咒语也是假的,假装自己是个会点幻术的法师总好过让人们理解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特异能力。随着瑾的咒语,液体开始无限增值,它们覆盖包裹住在场的除瑾以外的每一个人,就像一层皮,变化,变形,不过是一瞬间,大厅里的二十七个达尼亚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二十七个典型的坎布雷沙人,那灰白的肤色,或蓝或绿的眼眸,怎么也做不得假。最近在荒原名声鹤起的坎布雷沙匪帮野马帮就这样出现在达尼亚人村庄的大厅之中。
其中一个男人大笑起来,尽管外形变化,瑾认出那是安海落。
“说真的,瑾,实在是太天才了,变成坎布雷拉人的模样去打劫,谁能想得到?让那些白皮鬼替我们背黑锅。”
“只希望你别大嘴巴到处乱说才好。”一旁的另一人突然尖叫起来,“嘿,瑾,我怎么变成了个女人?”
大厅里很快骚乱起来,几乎每次都会变成这样。
“只是外形变了,暂时的,你们知道,我没法控制这么多人的具体形象。”
“安静!所有人尽快装备好,我们今晚出发。”琪薇变成了一个高大瘦削的男子模样,他大声吩咐左右,随即用锐利的眼神盯着瑾,“三天后,我们老地方见。”
“有时候我觉得,琪薇,你可能更适合当个男人,”瑾毫不犹豫地取笑道,换来了一枪托的回敬。
当然喽,性格情绪上也会有一定的变化,瑾揉了揉肩膀,一向温和的达尼亚人要怎么才能转变为拦路抢劫的无情劫匪,总不可能靠他们自己学吧?
“所有人都必须先到接头地点,让瑾帮你们把那层‘皮’取下来,不需擅自回村子。”没人会相信达尼亚人会和坎布雷沙人一起合作,但为安全计,野马帮的出村和回村都尽量做到隐秘。琪薇至今以来的谨慎行动,造就了如今野马帮神出鬼没的名声。
“村子里会准备庆功宴等你们回来,等你们把食物和物资带回来。”瑾向他们挥手告别,接下来的三天里,这群匪帮分子将会分散到整个荒漠中,乃至触及文明,他们将以坎布雷沙人的名义抢劫,诈骗,盗窃,随心所欲地败坏一个无人在意的身份的名声,三天之后,他们可以脱去这个身份,连带着将那些罪恶一并抖落。
对此,瑾没有什么好说的,自拥有了这份能力以来,从来如此
三天后。
沉默。只有琪薇不安的脚步声在回荡,她已经脱去了那身伪装皮套,其他人也一样,聚集在这里的达尼亚人都是一样,他们带来了庞大的财富,足够村子接下来一年的花销,足够建起更牢固的房屋,保证冬天的温饱,保证来年的生产。但是不安就像种子,在每个人心中疯长。
“二十六个人,琪薇,我到现在只收回了二十六人的‘皮’。无论怎么数,都是二十六。”瑾的声音打破了平静。
“安海落?”
“对,少了安海落。”瑾询问道,“你们最后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他往哪里去了?”
有人站出来回答,她的声音里带着颤抖:“就在不久前,他说要去再干最后一票,独自一人去抢一个坎布雷沙商人。”
“已经比预定时间晚了两个小时了,琪薇。再晚就来不及了。”
“如果晚了,”琪薇走到瑾面前质询,“如果没有及时收回,会怎么样?”
“你不会喜欢这个答案的,那……”
“村子!”有人狂奔而来,指着远处村庄的方向,几乎说不出话来。远方,一道黑烟正在升起。
所有人都骑上马,尽可能快得向着村子的方向奔去。他们在那里看到的景象,瑾想,或许就是曾经发生在达尼亚人土地上的事情,坎布雷沙人入侵了他们的国家,烧杀抢掠,把他们赶出家园。就在达尼亚人的新村子里,一个坎布雷沙人正举着火把,做着那样的事,他驱赶着人群,狂呼嚎叫,人们在奔逃。
但那不应该是坎布雷沙人。
那是安海落。
“住手!”琪薇声撕力竭地喊道,几名达尼亚人一齐冲上前去,把安海落从马上拽了下来。几人撕扯在一起,在地上翻滚,好不容易才被制住。
“老大!队长!唔……”安海落对着琪薇大声喊叫,以一个坎布雷沙人的模样,一个属于坎布雷沙人的心智影响着他,让他投身在那个一年前战场上的幻觉之中。失控。瑾扑上去按住他,把手压在安海落头上。
“把他变回去,瑾。”
安海落的形象在达尼亚人和坎布雷沙人之间闪烁,在两个形象之间,还有无数人的面孔,就像无数沙粒聚集成沙漠。安海落或许忘记了自己的模样,但瑾还记得,但是……
瑾缓缓收回自己的手,安海落仍然是保持着灰白的肤色,尽管他的心智似乎已经恢复,但属于曾经安海落的那张脸似乎已经是触及不到的水中月。
瑾阴沉着脸:“你觉得做坎布雷沙人比当达尼亚人好吗,安海落?”
安海落躺倒在地上,他的眼里什么都没有,只是看着天空,看着遥远的天空,喃喃着心中的话语:“在亚巴达,我们丰饶的都城,在玳付谷,宝石之乡,无论在哪里,我们节节败退。坎布雷沙人比我们强,强太多了。我们只会在土地之中劳作,他们只是挥动刀子,就把我们的一切都抢走了。”风静静地吹拂着,带着燃烧木头的焦味,还有短暂的抽噎声。
安海落的眼神逐渐变了,变得释然,然后狂热:“坎布雷沙人好?开什么玩笑,我恨死他们了!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们做的那样,从他们手中把一切抢回来,烧毁他们的城市,就像他们对我们的都城做的那样,挖空他们的山脉,就像他们取走我们所有的珍宝那样。”
琪薇竭力忍耐着颤抖地哭泣之声,宛如悲鸣:“可是看看你的周围吧,你烧毁的是又一个安居之地,又一片生存的希望。”
“什么?但……”安海落仿佛才从梦中醒来,他起身环顾四周,就像一头狼扫视羊群,达尼亚人一个个侧过头去不再看他。村庄在燃烧,受伤的人在呻吟。只有琪薇与他对视,眼神里带着悲悯,说出的话却是无情
【你走吧,离开这里】
“我还是可以和你们一起生活的!我是为了大家战斗……瑾,帮帮我,再给我一个达尼亚人的皮,难道让我永远当一个坎布雷沙人吗?”
“你打算披上几层皮生活,”瑾抓住安海落的手臂,向他展示那灰白色的皮肤,那毫无疑问是表里如一的一张皮,“抱歉,你已经永远改变了,你的想法,或许更适合做个坎布雷沙人。这个村子也无法再接纳你。”
“你,接受你自己吧。”
安海落离开了。临走前他用怨忿的眼神扫视这个村子,或许是对坎布雷沙,或许也是对达尼亚,但最终他一言不发地离去,这个坎布雷沙人骑着马消失在傍晚的夕阳下。
清理灾害用去了一整晚的时间,所幸没有人因此而死。当琪薇在混乱和忧虑的思绪中迷糊睡去,又从中惊醒,一点细微的响动吸引了她的注意,让她带着警惕,披上披肩,抓起一旁的枪支走出门。
她看到一个从没见过的黑发男子正在将几个包裹放上马匹的背包里。
小偷!?
琪薇架起枪支,靠上前去:“不许动!把手举起来,慢慢转过身来!”
“琪薇?很抱歉吵醒你,我本不想吵醒任何人……”对方像个无事人一样随意地转过身来,琪薇几乎下意识地就要扣下扳机,但那说话的语调和此人的体型给了她一瞬间的灵感。
“哦,天呐!瑾,你是瑾。”
“啊~对,”那人一拍自己的脸颊,尴尬地笑了,“原谅我一直瞒着你们。”
“是你给我们那些‘皮’,你自己当然也披着一件。原来你是丹国人。”
“你知道,异乡人的脸庞有时候会引出很多麻烦。你懂的,对吧?”
“我懂。所以,你要离开了吗?”
“我本来有此打算。”伴随着安海落的事件发生,人们看待瑾的眼神也有了变化,猜忌和抵触也将随之而来“我知道你们以后不会再做去那些‘生意’了,但保护自己的武力还是很重要的,不要丢了。”
“不愿意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瑾拉了拉自己脸上的皮,那也是一张表里如一的皮:“看样子我还变不成达尼亚人;我在这里的事办得差不多了,我还要去找我的兄弟,还有安海洛的事,我也有责任。”
“从没想过永远留下来吗?作为真正的你自己留下来。难道你要永远披着某人的皮生活?”
“有些问题问出口就没意思了,琪薇。总有些代价,是需要你永久支付的,至少我不为此后悔”瑾的身量微微拔高,更加健壮了几分,明亮的黄色皮肤转为灰白,他眨了眨眼,用全新的碧蓝色眼瞳看向琪薇,“就当是留个纪念,程心龙,在新广报这个名字可以找到我。咱们有缘再见”
在黎明的笼罩下,瑾骑着马消逝在北方的地平线上。
END
写于2023.10.22
呜呜,库鲁西~没有力量~
可能会有bug?写得有点意识模糊了
+展开
有些感慨,关于身份、自我认同、民族、仇恨之类。
总的来说欠缺了些厚重感,被赶离故土的民族,以仇人的外表行抢劫之事,心灵混乱以至于对同胞亮出獠牙...这些情节应该更加沉重,饱含切齿的仇恨与压抑的痛苦,目前的观感很飘,描写支撑不起情节,连带着情绪也不如预期。
真的有民族性这种东西吗?达尼亚人就温和善良、坎布雷沙人就残暴不仁?我认为这只是主角与这群达尼亚人的主观看法,虽然着墨不多,但达尼亚人的抢劫又何尝不是染上了罪恶的血,摧毁了他人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看,安海落的发狂也有了别的解释:作为多年的战士,他早已迷失在了战争与杀戮中,在这次行动中爆发是偶然,但必然会有这一天。
而最影响故事轻与重的,就是什么也没付出、一直作壁上观的主角,仿佛玩的不是一个游戏:达尼亚人在挣扎求生,坎布雷沙人在南征北战,商人们冒着危险行商,而主角就依仗着能力轻飘飘地行走在他们之间,
虽然他很善良,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但他终究没有失去任何东西,也没与任何人缔结联系。
要让所有人都感受到痛,情绪才会有力量。
(有些尖锐但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一篇的,加油!)
作者:轻拍拍
评论:求锐评
瞬把插头从左臂上拔出,插线立刻自动缩回展台。展台上是一副巨手公司用来展示安保方案的模拟全息地图。
位于巨手公司一楼的体验中心零星站着客户和接待人员。 “这是木偶城分公司的最新产品……”接待人员用着这样的说辞。
体验中心面积很大,像温室一样暖和。
“我们暂时不需要这个,不好意思。”瞬向身边那名在自己查看安保宣传资料时,始终礼貌地伸着一只手的接待员道歉。她看了一眼身边无所事事、四处张望的星矢,二人离开展厅。
巨手公司的玻璃门在他们身后缓缓合拢。瞬回过头,看到那名接待员站在门口,仍向自己长久地鞠躬。
她呼了口气,吐出的白雾飞快消散。四周一片白茫茫,在离开巨手公司大厅,或者说大门敞开的一刹那,寒气便凶猛地包裹了她。瞬把衣领竖起,拉链拉至顶端。
十六岁的瞬虽然头发长度跟男孩子一样,但五官纤弱,目光总是小心翼翼。
“怎么样,拿到了吗?”星矢凑过来。这个穿着旧夹克、皮肤黝黑的小伙子并不强壮,年纪比瞬稍大一岁。他的左颊涂了廉价的粉底,仔细观察可以看到掩藏的乌青,右眼角贴着一块创可贴。
“这次只是来观察情况,明明跟你说过的……”虽然这样说,但从瞬的脸上却看不出一丝不满,不知是习惯了还是温柔的性格使然。“不过我拿到了巨手公司的建筑地图,还留了点小礼物。顺利的话,今天夜里我们可以绕过他们的监控进入公司大楼。”
冬天的寒气令乌黑的地面也显得苍白了。
星矢摘下自己的围巾围在瞬的身上。他的右手活动时,总传出轻微的机械声响,虽然星矢一直有在认真维护,但廉价货毕竟是廉价货。
“肯定会顺利啦,我爸妈会帮我们的。”他把双手放到脑后,大大咧咧地说。瞬看了他一眼。
过了一会儿,瞬转移了话题,“还有,以后少在外面打架。”
“我打架又没输过……”星矢小声争辩。
有轨电车停在路边,二人上了车。车厢里塞满了人,星矢和瞬只好握住扶杆。
车窗蒙着水雾,看不清外面,像盖着一层雪。
今年冬天还未落过雪。
“喔,原来明天是圣诞节!”星矢指着电车屏幕上的广告,大声地说。四周投来不满的目光,可他毫不在意。“你记不记得前年,还是大前年?一辉哥背来好大一袋红薯,整个晚上我们三个一边烤红薯,一边看免费的圣诞节目,电视频道只有节日才免费。”
星矢两眼放光,但他没得到瞬的回应。过了好久,星矢才发现她眼中盛满泪水。
“对不起,我不说了。”星矢把目光移回广告。过了半晌,他小声说,“你是不是又想一辉哥了?其实我也想,我打算这次事情办完,去木偶城找他。”
“找?你想怎么找?”瞬反问。
星矢难为情地向四周看了看,“我也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你就留在‘电弃之家’等我消息。”
车厢里陷入寂静,只有机械结构的吱呀声。车窗内侧的水汽凝聚成滴,弯弯曲曲地下坠。
星矢没有沉湎于伤感太久。他握着横杆,电车里的空气跟外面一样冷,还混着机油味。星矢不喜欢这种味道,这让他想起很多年前流行的安保机器人,那还是第一代产品,总散发这种味道。
直到一则新的电车广告开始播放。
“不行,我不答应。”瞬声音很小。
星矢没有听到瞬的话。他专注地盯着电车屏幕,上面正在播放巨手公司的广告。“啊,又是巨手公司……”他事不关己地念叨着。
瞬注视着星矢,开始后悔接下这起有关巨手公司的委托。但她还很年轻,年轻得难以将这种感情归纳为后悔。她只是觉得难过,然后抬起袖子擦了擦眼睛。
写着“电弃之家”的破烂招牌下面站着一个短发的女孩子。瞬掏出钥匙,开锁,把一块悬挂的废铁片转过来,让写着“营业中”的那面朝外。然后她走进屋,打开电灯开关,屋里一瞬间也像门外那条坑坑洼洼的土路上方漂浮的冬日一样白茫茫了。
但屋里仍然很冷。毫无疑问,这种紧邻城郊、半步跨入废品填埋场的房子,保暖性一定很差。瞬没有脱外套,她看见星矢房间的门还开着,于是走过去关门。
星矢床头仍贴着那堆新闻剪报,数量没有变。那些极其陈旧的剪报都是关于安保巨头巨手公司的。
是不是不应该接这次委托?瞬不知道答案。她伴着自己的脚步声缓缓回到门厅。门厅的四壁钉了许多架子,架子上放着各类电器:微波炉、电视机、还有一些平时用不太到的比如记忆读取仪之类的玩意。旧的便宜,看起来新点的要贵些,这就是瞬、星矢、还有过去的一辉的生意——维修翻新各种电器。哪怕是一辉离开、二人找到其他行当的现在,这家店依然经常营业。
两分钟过去了,瞬开始感到不自在。
门厅里摆了一张维修台,上面放着修了一半的电路板。瞬走过去坐下,椅子冰冰凉凉。她打开台灯,焊了几个引脚,楼上传来男女争吵的声音,随后是桌椅翻倒和女人的尖叫。瞬站起来,在一只十七寸的显像管电视机前停下,犹豫是否要按电源。
“咚!”门几乎是被撞开的。
“呼,我回来了。”星矢抱着一兜茄子,最上面是一袋吐司面包。他径直走向厨房。“你看到了吗,街角贴着停电预告,从今晚开始。有没有搞错,明天是圣诞节哎,完全不拿我们当人啊!”
瞬吐了口气,走到门厅中央点燃炉子。她的步伐不自觉地轻快起来。“我没注意呢,也没什么关系,早点睡觉好了。”
“你记得回来就把炉子点起来,大冬天的,柴火用光我再去买。”星矢一边摆弄带回来的食物,一边说。瞬没有回应,专心拨动炉子里的细柴。
炉火闻起来香喷喷的。
“楼上是不是又在吵架?”星矢走出厨房,忽然站在原地,留神听了几秒。他抬腿就要出门,但被瞬拉住,“别管他们,我们一起看电视吧,反正现在没客人。”
“唔,好吧,你想看什么?”他走到那只显像管电视机前,蹲下从一排碟片中翻找。碟片最左边是一套残缺不全的圣斗士星矢,一辉、星矢和瞬相遇后的名字就是从那里取的。
最终他们选了一部在下雨的颓废城市里,男主角不停开枪杀人的电影。星矢其实不太想看电影,这些片子他都看过不止一遍,对他来说,看过的电影缺少几分惊奇的意外。但他此刻也无事可做。
头顶的争吵不知何时偃旗息鼓,像未曾存在过。小小的火炉驱散了整个宇宙的寒意。星矢躺在沙发上,舒服地几乎要睡着了。
“你说,一辉哥现在在做什么呢?他那么可靠,又聪明,现在一定已经在木偶城生活得很好了吧。他会不会来接我们呢?”瞬躺在星矢旁边,悄悄地问。
星矢闭着眼睛,“谁知道呢,总不会过得比我们更差,我们两个都是累赘啊。做什么都好,只要别去给公司当狗……”
瞬把毯子向上拉了一下,柴火发出可爱的噼啪声。
“明天是圣诞节,说不定他会去高档餐厅跟别人约会呢,餐桌上会点蜡烛的那种。”她回望自己的维修台,台面上所有的东西几乎都藏进了暗处。
“哼,说不定已经忘了我们了。”星矢勉强把眼睛睁开一条缝,打了个呵欠。
电影里的男主角举着枪,在拥挤的人群中追逐一个女人。那座城市明明有这么多人,可瞬却感觉不到一点热闹。
她停了很久,久到自己都要忘记了。
“你还想去木偶城找他吗?”
“嗯……总要去的吧。说不定真找到他了呢,也说不定他正需要我呢。等到我们把事情忙完,就……”星矢迷迷糊糊地伸展身体,以免从沙发上滑下去。
瞬以一种不寻常的目光打量着星矢。她不知道星矢口中的“我们”是指星矢和一辉还是和她自己,但她无法接受其中任何一个答案。瞬的视线逐渐向下移动,脖子、胸口、手臂……最后停留在右手,星矢的数据接口。瞬从左臂拉出自己的接头,缓慢并迟疑地停在半空。
瞬的骇客技术进步飞快,不但可以进入巨手公司的资料库——
甚至能让星矢会忘掉他刚才的主意。
瞬的视线最后回到他的脸上,遮盖伤痕的粉底和创可贴都被丢掉,露出一道短小新鲜的疤痕。有星矢和一辉在的时候,她感觉很温暖,很热闹。
瞬的目光在颤抖。她的手在接近星矢的右手。如果这样做,星矢还会是原来的星矢吗?
“砰!”
瞬哆嗦了一下,接头瞬间缩回左臂。电视里的男主角开了枪,女人被子弹命中。她很痛苦似的,撞破了一扇玻璃橱窗,淌出好大一滩血。
那女人几乎什么都没穿,她一定很冷吧。
“对,就这样,打垮那些公司……”听到枪声,星矢嘟囔起来。他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右手压到身体下面去了。
深夜的巨手公司显得有些阴森,一楼大厅漆黑一片。但当星矢和瞬站到公司门前时,这扇玻璃门仍向他们无声地敞开了。
温暖的空气涌了出来,转眼消散无踪。
“这就是你白天留下的小礼物?”星矢打开手电,向里望了望。强光令大厅里沉睡的轮廓显出原形。他看见许多似乎有点印象的投影设备,但没有通电,那些昂贵的全息投影设备看起来就像一台台电磁炉。
“不止这个。”瞬绕到星矢的前面,“乘电梯到五十九层,那里有一个检修接口,我可以直接骇入巨手公司的内部数据库而不需要进入防守严密的服务器机房。”
“喔,不愧是你啊!”星矢发自真心地感慨。
电梯就停在一楼,二人顺利地乘上电梯。前往五十九层的旅途显得相当漫长。
瞬低头看着操控台上一排排楼层按钮。在电梯到达十九层的时候,她轻轻地开口,“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木偶城?”
“这个嘛……委托完成之后立刻就去,夜长梦多嘛。”星矢抬头望着当前楼层数字,二十二,二十三。
数字来到四十八,接着是四十九。“不去可以吗?”瞬问。
“哎,为什么?明明你也很想见一辉哥吧?我会把他抓回来,让他给你认真道歉的。毕竟是不告而别啊。”星矢随口说着漫无边际的保证。数字显示五十六。
“可是,那样的话——”
五十九,门开了。
“什么?”星矢转过头来问。
“……没什么。”
瞬回避似的低下头。接着她从怀里掏出一块巴掌大的袖珍电脑,走出电梯。电脑屏幕上显示着巨手公司五十九层平面图。
五十九层没有灯光,只有紧急出口指示牌幽暗地亮着,像洞穴里的苔藓。
“前面拐角右转,然后左转,后面……”
“小心!”
瞬感到一股巨大的力量扑倒了自己,接着是两声枪响和重物倒地声。
“星矢!”瞬看清扑倒自己的是星矢。星矢爬起来,举着手枪向前走了几步,他面前倒着一台反射银光的机器人。
瞬紧张地呼吸着。
“是安保机器人,旧型号的。”星矢抽抽鼻子,他闻到一股浓浓的机油味。安保机器人手里同样握着一柄枪,双眼暗淡无光,只有后颈的指示灯一闪一闪地散发幽深的红色。
一分钟前,它还在服从内部程序的指令;而现在,它听从了子弹的命令,忠实地躺在地上。
瞬突然想到了什么,拔腿向前跑去:“检修接口,必须拦下它的报警信号!”
不论安保机器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数量只有一台,如果能够阻止这栋大楼进入警戒状态……
来得及!能行!
瞬狂奔着,此时她有一种错觉,自己的双腿和手臂仿佛一枚枚零件。她觉得人体就好像一台机器。十几秒后,瞬顺利抵达检修接口。她一边大口喘息,同时从墙上抽出插头接入袖珍电脑。
“怎么回事,这层楼有好多安保机器人!”星矢也跑进这条走廊。他躲在前面拐角,小心地朝外张望。就在他探头的瞬间,水泥被子弹打成碎片。
他立刻缩回来。
“我至少看见了三个!”星矢大喊。
“我不知道,这不在他们的巡逻守则上!”瞬回答,“我现在尝试关掉这层的自动警报!”她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手指飞快地敲出一行行指令。
星矢骂了一声。绝不能让瞬分心,必须在走廊外解决掉这几台机器人。他的右手发出轻微的机械声响。
机器人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几乎能分辨出走廊中的回声。三……不对,一共有四台。应该怎么做?星矢焦急地试图想出个什么好办法,可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觉得自己只是在憋气而已。
“干!”他气急败坏地叫了一声,等了几秒,猛地从拐角冲了出去。安保机器人的子弹已经出膛,而这时候星矢还没看清敌人的位置。
手电筒在空中被击得粉碎,它被星矢高高抛过头顶。刺眼的光照突然熄灭。同一时刻,星矢压低身体,像一头迅猛的猎豹。他不擅长计划,不擅长想办法,但每个人总有点擅长的什么东西。
星矢擅长依靠本能战斗。先是这一台,再是那一台。星矢扣动扳机,没有时间等待子弹命中的结果,已经调转枪口射击下一个目标。利用最近的目标当作掩体,他获得了攻击第三个目标的机会。最后是最近的这台,必须在电光石火之间做出判断。他松开手枪,任凭它在空中下落,紧接着扭动身体,在避开致命伤的同时,右臂积蓄力量。
一拳!
星矢的右拳导弹一般击中目标的下巴,钢铁瞬间凹陷挤压到一起,敌人结实的脊柱几乎被拉断,数百公斤的钢铁轻飘飘地离开地面。这一切就像慢镜头一样。随后是咚的一声,他和敌人的身体一前一后落地。
星矢的模样很惨,左肩被子弹穿了一个洞,右手皮肤完全开裂脱落,露出扭曲变形的黑色碳钢骨骼。
最后一名敌人的指示灯闪了两下,无力地熄灭了。
星矢喘了好几口气,艰难地蹭着墙爬起来,眩晕令他在原地停了好几秒。
四周再次陷入安静。不知是体力消耗过大,还是皮肤破损、又或是失血的原因,星矢觉得有点冷。冬天的寒意似乎早已渗入这层建筑了。
他的额头全是汗。
“你那边结束了吗?不知道其他机器人什么时候会来,咱们得赶紧走。”星矢绕过拐角,向瞬那边挪了几步。先前的激战似乎完全没有干扰到瞬,他看见瞬目不转睛地盯着袖珍电脑。
“喂,快走,别管那什么委托——”星矢喘着粗气。他拖着两条残废的胳膊,想用自己的脑袋碰一下瞬,把她叫醒。最不济放弃委托也好,星矢想着。这动作让他的脑袋凑到了屏幕前,让他看见屏幕上的那个文件。
“什么嘛,这不是已经——”
巨手公司连锁6号复制人设计书,设计师,一辉。
这行字切实地穿入星矢的眼球,印在他的视网膜上。哪怕瞬立刻拔掉了数据插头,这样的印象也并没有消失。
星矢瞪大了眼睛。他呆了几秒,但大脑依旧缓慢地理解了这行字,就像水总能渗透沙土。他的脸迅速颤抖起来。
“我们快走吧!”瞬手忙脚乱地拖着星矢向电梯走。
星矢没有动,他就像一块血液被冻结的塑像,在瞬的拉扯下纹丝不动。他猛然发现世界其实在以一种他完全不理解的方式运行。
“为什么?”星矢难以置信。他想不通这件事。“为什么?你明知道巨手公司杀了我爸妈,你明明知道!”
“我要去问,我要教训你一顿!”
“我要——我要杀了你。”
“我要杀了你!”星矢在原地大喊大叫。
瞬背靠着墙壁缩成一团。她捂着嘴巴,哭得跟星矢一样难过,甚至要更难过。
噗通一声,星矢摔倒在地。他昏了过去。
大概是刚下过雨,肮脏的街道上泥泞不堪,更远处漂浮着白色的雾。星矢拉紧单薄的外套,按照记忆回到他们的基地,一家没有名字的电器维修店。他打开门,看见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伤心地哭泣。
“你怎么了,为什么要哭?”星矢走近她。她抬起头,原来是瞬。
“星矢!”瞬站起来抱住自己。星矢也抱住她,才发现自己也是小孩子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星矢把瞬推开。“谁欺负你了,我去揍他!”
瞬摇摇头,“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想看到你难过,也不想你和一辉哥打架……”
“一辉哥?”星矢环顾四周,没有在房子里找到一辉的踪迹。“一辉去哪了?”星矢重复了一遍,“一辉?”他隐约想起,一辉好像惹自己生气了。
所以才躲出去了吧,星矢理所当然地想。
但自己为了什么事情生气呢,有点想不起来了……星矢皱着眉。
“如果你一觉醒来,忘了你们吵架的事,是不是会更好?这样你们就能和好如初了。”瞬突然凑到他的耳边。
星矢吓了一跳。
“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帮你!我做得到的!”瞬急切地说。她紧紧地盯着星矢。
星矢抬起头想了想,然后看向瞬。他幼小可爱的脸上露出认真的神情,“……我还是觉得这样不好。吵架也好,和好也好,我什么事情都不想忘记,因为这都是我的事情啊。”
“是吗,是这样啊……”得到这样的回答,瞬低下头,仿佛有些失落。
“还有关于你的事情,我也不想忘记,你是最珍贵的家人。我们一起去找一辉哥吧。”星矢格外认真地回答。他想拉住瞬的手,突然发现自己的右手变成了一只扭曲变形的机械手臂。
他又变回了现在十七岁的模样。
星矢忽然记起了对一辉生气的原因,那一小部分记忆像被装在尘封已久的盒子里,随着盒子打开,旧相片般安静地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他发现自己没有当初那么愤怒了。
“一辉哥一定也有这样做的原因吧,但我还是想知道那个原因是什么。我想跟他谈谈,你愿意一起来吗?”
瞬突然流下眼泪。星矢慌张地询问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不,我很开心,”虽然泪水还挂在脸上,瞬却露出了一个明亮又安心的笑容,“千万不要忘记你说过的话哦。”
屋子里变得暖洋洋的。
星矢睁开眼,发现自己回到了电弃之家,就躺在门厅的沙发上。他发现自己左肩缠着绷带,原本是右手的地方空空荡荡,大概是被瞬拆下来了。
四周没看到瞬的身影。
小小的火炉燃烧着。
星矢从沙发上起身,除了左肩严重作痛,并没有其他不适。他打开房门。
瞬回过头,二人目光相接。她站在门口,先前在眺望远处。
“在看什么?”星矢顺着她的视线望去,但除了一串遥远的路灯外,黑夜中并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
“停电预告是今晚吧?”瞬披着一件坎肩,轻轻地摇晃身体。
圣诞节的夜晚依旧没有下雪。
“啊,灯灭了。”瞬指向远方。那一串遥远的路灯,从远方开始一盏接一盏熄灭。
他们就像两个小孩子,目光随着熄灭的灯光转动。先是平视,接着变成仰视,随后扭动脖子,再是仰视,最后又是平视。
圣诞节的夜色吹灭了一串蜡烛。瞬趁机许下了一个愿望。
“我刚才好像做了个好梦。”星矢轻松地说,走回挂着破烂“电弃之家”招牌的屋子。
“喔,梦到了什么?”瞬跟着走进去,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
“好像梦到你和一辉哥了,果然还是我们一起去找他比较好……”大门合拢,火炉的光从门缝里照出来。
+展开
本人并不了解《圣斗士星矢》,但根据文章内容,我猜测这大概是一篇与其有关的带有同人文色彩的文章。不管这是不是一篇纯粹的同人作品,其缺憾之处都很明显。我的遗憾主要来自于它在叙事上的相对完整和情感上的稍显欠缺。
在没有阅读过原作品的基础上,我依旧可以理解这篇文章讲述的内容,故事的逻辑没有过分依赖圣斗士星矢的原作,情节之间的连接也比较顺畅,不难读懂文章的讲述内容。
但是在情感上我却很难同文章共情,一方面是因为小说在人物关系上的着墨相对较少,比方说瞬和星矢对一辉深厚的家人的情感,但是文章中仅仅描写了三人在圣诞节的短暂相处场景,之后文章的逻辑就直接建立在三人感情很好的基础上,情感的流畅度过分滞涩。另一方面的原因,也许是前面所述情况出现的根源,作者建立文章情感的基础与其说是本篇文章的内容,不如说是这背后的《圣斗士星矢》的原作故事,在原作故事里也许已经详细描写过三个人之间的情感羁绊,所以作者在创作本篇的时候下意识忽略了这方面的情感铺垫,这是大部分同人文无法被圈外人所阅读的原因,在没有阅读过原作的人眼中,这一类同人文的情感过渡太浅薄,以致无法共情。
希望作者在以后的创作中尽量平衡原作与当下创作的内容。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随意
蓝琬琦和锺曙是在楼下的一个小店上认识的。小店由母女二人经营,卖烧饼、油条、素面、油灼灼的煎饺,热腾腾的饭菜香气被早上清凉的空气一激,半梦半醒的头脑就禁不住要驱使着身躯,走到灰扑扑的店面里,坐下来,淹没在半是人声半是静寂的早晨中。客人中有学生,如锺曙,也有家庭主妇,如蓝琬琦。她白天属于一岁大的孩子,晚上属于下班归来的丈夫,只有这昼夜的交替处,才是她自己。
这家店和锺曙,都是在蓝琬琦新搬来未久时被她发现的。晨色熹微,蓝婉琦给丈夫做好路上吃的早饭,趁孩子还未醒,下楼去用二十分钟吃点东西。如此反复的三天后,她就弄清楚,是在早上六点,锺曙单肩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悠闲地在店门口出现,叫一盘煎饺,等待的时间里从书包里抽出一份英文报纸;吃完煎饺,擦擦并不油乎乎的嘴唇,把报纸装回书包中,悠闲地从已发亮的门廊上离去。
这过程中,蓝琬琦用筷子抽挑着盘中的素面,大约每吃七八口,她就抬起头来,用探究的眼光细细地照过锺曙,扫到门廊,再继续盯着眼前的素面。锺曙安然地坐着,浏览手中的报纸,有时,他会突然抬头,回望蓝琬琦。对于锺曙来说,蓝琬琦也是一篇英文的文章——不自然的,需要翻译的。翻译如下:
大约三十岁 像个妈妈 娴静 有文化 来得早 裙子 眼睛
翻译到眼睛时,他心里一顿,仿佛吞下了一粒纽扣。
这种探究和翻译,几乎谨慎得旁若无人。蓝琬琦不和别人打招呼,从搬来那一天就是如此。锺曙大多时候只顾着看英文报纸,以此显示自己无暇也无意应付别人的打扰。等他一完事,离开,蓝琬琦便吃完素面,站起身,穿过游移着无数人的城市中街道的一段,这一瞬间,她想起那个在这城市中工作的丈夫。他在日光下,纸灰般的片片飞散,等到了阴暗的楼道里,已经所剩无几。
她按下楼层,等待电梯,这时间再看一眼一楼走廊,望到尽头。他既有可能住在这里,也有可能住在二楼、三楼,直到最高层,只是那些走廊她没有机会去望罢了。最没有可能的是六楼,也即她住的那层。蓝琬琦飘然走出电梯,把锺曙的记忆如雨衣那般叠起来,搁在家门口,等披挂上阵的早晨。
这时间,锺曙也并不会想起她。他坐公交车到学校,打开报纸早读,因为吃早饭时已经通读过,所以读得相当顺畅。读完了这三十分钟,就是第一节课,往往是语文或者物理。物理老师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他慢慢地踱着步子进来,神气活现地环手捋髭须时,学生们往往对视窃笑。老师见此,气得吹胡子瞪眼道:“嚷嚷什么呢?!还剩多久就不在这里了,还笑呢!”
诚然,他们这一级已经快要高考,届时就将星散,离开这里,离开家,大多数是远去另一个城市。锺曙执笔,在物理练习册上记道:唤起窗前尚宿酲,啼鹃催去又声声。于是他想起父母,想起标注他们存在的一楼的家,楼下的小店,与小店中三十多岁、娴静微丰的女人。他的鼻端涌现出煎饺油香的饭菜味,门外的曙色尚且朦胧,欲明未明,纸色不新鲜,她那双眼睛也给熏旧了,仿佛已十数年没有照过太阳。面对它们是无话可说的,顶多只有又一个悄默的早晨。但日历总有一天会撕光的,一切都需要眼睛与耳朵,否则这些过去了的日子,统统都是囫囵吞枣,食不知味。
再见时,锺曙与蓝琬琦都从容许多。到来成为一种默契,冒犯变为施受双方的各自忍耐。他俩借助父母或者饭店老板知道了彼此的姓名、年纪、职业,一个觉得锺曙这名字念起来不响亮,写起来却文雅,另一个觉得蓝琬琦这名字最末的字是败笔,叫蓝琬最好听,最清脆。对彼此的相貌早已了然于胸,于是有一天,蓝琬琦换下了常穿的针织鹅黄裙子,换上了新买的蓝色花苞裙。而钟曙相应地开始更换报纸,有时候甚至拿的是书。他以一种等待有谁来问的拿法,把书竖立在饭店用久了的桌子上,但却只有眼光在书背脊与手指上萦绕。不过,他对那眼光心满意足。
当蓝琬琦回家后,在照顾儿子的空隙中,她在网上搜索那本书,买了一本回家,把它看完。对于这种举动,她没有去想太多。她三十岁,这年纪对于男人们来说,仍是可踌躇满志的年纪,但女人们却已有了萎落的征兆,首先表现为情感上的事不去想太多。心带动身体,而非头脑。
她丈夫比她年纪大两岁,仍是踌躇满志的,但头脑则要敏锐多了。他也看到了那本书,先是认为这是消遣,继而觉得这是寂寞。他从没有想过什么别的方面的事,只是这事情的了结却是靠的他敏锐的头脑:他终于升职加薪,要去别的城市。在蓝琬琦与锺曙真的做出什么事情来之前——其实这倒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他俩能在同一家饭店里聚上三年,那么,也无非是从对方身上获取一些有关对方的信息,而这些信息甚至有可能连本人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如此而已。
蓝琬琦收拾行李:婴儿衣物,尿布,奶瓶,奶粉,安抚奶嘴,等等等等。夫妻俩预想能声势浩大地从这栋楼里搬离,但却并没引起甚至是一个陌生人的注意。蓝琬琦从猫眼里向外看了看,打开门,仍把雨衣堆放在那边,抱着婴儿,身边跟着丈夫,去往搬家的货车。
电梯到一楼时,她再次往那边看了一眼,仍是下意识的无心举动。并没有人从那片幽暗中来应召唤。她和丈夫都嗒嗒地出去了。
直到第二天早晨,锺曙看到,她没有来,第三天第四天,情况也是照旧,他问了父母,才知道蓝琬琦已经搬走。
事情到这里结束,本该是件好事。锺曙虽然这么想,却仍然走进了去往六楼的电梯。六楼到了,他走近门口,不知不觉中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仔细看时,却空无一物。
锺曙扒着猫眼,从外向里看了一看。时为夜晚,廊灯暗淡,空荡荡的房间里,只能听见满屋的风。云阶月地依然在,细逐空香百遍行。他把眼睛从猫眼上移开,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那里有扇窗户,他就在那儿,俯瞰往来不绝的车流。
Fin.
备注:嗯。嘿嘿嘿。。。。。。
+展开
好好好。
血气方刚、心猿意马的男高中生与徐娘半老、百无聊赖的少妇相互间游离于边缘的试探,捕捉到了那一丝能挣脱琐碎日常的可能性,费尽心机又小心翼翼,但最终无事发生便断绝了联系。但,这段互相关注的时间就已经是非日常了。
这种“渴望变化、发现契机、疯狂试探、归于平常”的发展,本人生活中已经品鉴得够多了。而“归于平常”这一阶段那股淡淡忧愁、自我压抑的思绪在末段里流淌而出,让读者不由得联想到自身类似的经历。
但吹毛求疵的说,在“恋奸情热”的试探阶段,那股纯粹精神上的愉悦展现得就比较少,可能是多多向来在“享乐”这方面非常克制,不让角色们过于开心使然。(我觉得嗨皮的时候就尽量嗨一点,对比反差才更大)
PS.读完正文,还停留在惆怅朦胧的氛围里就看到了备战里的“嘿嘿嘿”,总感觉我们脑海边缘那点少儿不宜的联想不谋而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