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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克里斯·格里菲斯在五岁前最大的乐趣,就是幻想他的邻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有一个坏毛病,趁父母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翻过自家的围栏,溜到隔壁家的院子里,然后在那棵巨大的紫杉树下荡秋千。那秋千造型精美,材料结实,据说已经有十年没人来保养过,却依然牢固稳当,而这十年间,树的枝干也愈发粗壮,树枝遮天蔽日。
除此之外,这里和镇子上那些寻常的小屋没有任何两样,红屋顶,白墙壁,门廊用白漆刷好,门前吃草地郁郁葱葱,只是门窗紧锁,窗帘紧闭。克里斯注意到那是些简单却华美的丝绸,用细密的针脚绣上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优美图案,透过其中两片没有拉得那么严实的窗帘缝隙,他看见那屋中有一台梳妆台,那不是一个公主能够配得上的,高贵庄重的样式,没有一个年轻女孩能够承担那么沉重的纹饰,起仿佛童话中女王的梳妆台。
如同一位女巫隐藏在都市中。
五岁那年他最大的乐趣结束了。隔壁的屋子终于迎来了它的主人,但是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女巫,而是一个男人,一副标准的美国海报里才会出现的样子,湛蓝眼睛,金子长发,还有健硕的身材和英俊的外表,是那种从你身边走过男男女女都会回头的类型。
转天男人便亲自上门,送上亲手做的烤肉表达问候, 克里斯这才算看清,男人大块的肌肉几乎要将那件可怜的上衣撑爆。
“哇哦,你们的孩子很可爱。”
“谢谢,不过他有些怕生。”母亲将他从墙角后拉出,“克里斯,来和奥丁森叔叔问个好。”
“叫我哈罗德吧。”男人蹲下来,但是视线依然比瘦小的克里斯高上了一头,“你好,克里斯。”
2、
在几年的好奇之后,小克里斯终于有机会能够一窥“魔女”的房间。好心的哈罗德叔叔为他保留了荡秋千的乐趣,而格里菲斯太太很高兴在学校和社区之外她有了个可靠的地方供小克里斯玩耍。小克里斯对此没有异议,也不能有异议。
在一个盛夏的午后,他被母亲送到奥丁森家的门口。透过大门看去,阳光舍弃了客厅,家具精致的边缘和花纹在阴影中扭曲变形,成为某些他不敢辨认的东西,发出若隐若现的沙沙声。而在黑暗的尽头,奥丁森先生将一头金子般的长发系成马尾,正在厨房里忙来忙去。
小克里斯被母亲推入屋子,大门在他身后砰地一下合上,在母亲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中,他哇地一声哭出来。
一个魁梧的身躯靠近他,轻柔地将他抱起:“怎么了孩子?”
小克里斯答不上话,只有哭,恐惧的惯性依然残留在他的脑海里。
“我明白了,你怕黑是吗?”哈罗德抱着他穿过客厅,径直走进厨房。沐浴到阳光的那一刻,小克里斯停止了哭泣。
“哈,抱歉,我的宠物这几天生病,见不得阳光。”哈罗德将克里斯放在高脚凳上,从桌子上拿下一块曲奇递给克里斯,“下次你再来她应该就好了。”
克里斯看着阳光从他的金发上滚过,最后停留在他硕大的肌肉上,于是克里斯忍不住嘀咕道:“但是……黑暗真的很恐怖。”
“那是当然。”哈罗德背对着他,用力将碗中的蛋液打发,“黑暗里我可什么都看不见。”
这让小克里斯忍不住兴奋起来:“你也怕黑吗?”
“当然,黑暗里什么都可能有。”
“但我看不出来。”小克里斯嘟起嘴,“你一定是害羞了,你一定在骗我。”
“为什么?”
“妈妈说男子汉不应该胆小,我应该为此羞愧。”
哈罗德放声大笑。
“这是我们男子汉的事情,别听她的。”他转过身来,面对着克里斯,手上动作依然不停,“男子汉当然会恐惧,但是男子汉不会退缩。”
“不退缩?”他的小脑袋无法理解其中的差别。
“我也怕黑,每到夜晚,我就会感到绝望和恐惧,就好像黑暗中有什么要把我吃掉。”哈罗德比了个怪兽的脑袋,小克里斯睁大了眼睛,“但是我不会躲起来,如果那怪物真的袭来,我一定会打败它。”
“她会陪着你吗?”
“她?”
“你的宠物,你刚刚说她生病了。”小克里斯一脸认真,“我能看看她吗?”
“她是个温柔的大个子,但恐怕她会吓到你。”
“我不怕的!”他叫嚷起来,“我才不怕。”
“好好好,知道你不怕了。”哈罗德从抽屉里翻出手电筒,牵着他从高脚凳上下来,两人一起走进昏暗的客厅中。这次克里斯看清了,在客厅的一方角落里,放着一个巨大的半透明收纳箱,高度足够和克里斯的身高持平,相当现代的风格和周围复古的装饰格格不入。
“她应该刚刚睡醒。”哈罗德从上方照下去,克里斯也探出头去。
一条棕色的巨蟒安静蛰伏在箱子里的木屑中,枕着自己繁复的花纹慢悠悠地打哈欠,察觉到有人接近,巨蟒吐了吐信子。
克里斯伸出手,巨蟒对于贴近的热源有些疑惑,但随即还是抬高脑袋贴了上去。冰冷光滑的鳞片贴上来,他噌地一下收回手。
“她碰我了!”克里斯兴奋地宣布。
“看来她相当喜欢你。”
3、
小克里斯七岁时,妈妈给他生了一个弟弟。
“来看看他,克里斯。”格里菲斯先生和太太招呼他。克里斯站在哈罗德身边,不知所措,一如他昨天半夜被临时送到哈罗德家中时。
“去看看他,克里斯。”哈罗德的手掌轻轻抵住他的后背,“以后你们就是兄弟了。”
“兄弟?”克里斯抬头看他。
“那是能和你共患难的人。”
共患难的第一个意思,就是分走所有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克里斯吃着这周第十五顿冷吐司,从冰箱里拿出的吐司又冷又硬,他的一颗乳牙松动了,只要一碰就会钻心地疼,他只好用里面还算完好的牙,就着水一点一点磨。
格里菲斯太太的摇篮曲从楼上传来,伴随着大量节奏轻柔但意味不明的语气词。那个房间,克里斯记得,还有他最喜欢的唱歌小熊,可惜它现在是那个婴儿的了,他被勒令不能拿回他的小熊,“男子汉不需要小熊,但是你的弟弟需要。”
也许他该去帮哈德森太太捡报纸,她是这一带出手最阔绰的人,半年他就能再买一只唱歌小熊。正想着,突然他嘴里一阵剧烈的疼痛,紧接着是铁锈的气味和一颗硬物,他连面包一起吐出来,在这一堆湿哒哒的红白混合物里翻找,最后找出一颗樱桃核大小都没有的乳牙。
克里斯跑进厨房,从冰箱里拿了一袋冰,直接按在脸上,当口腔里最后一丝铁锈味也消失之后,他伸手进去,在下牙龈上找到了那个断掉的牙根。硬物和软肉摩擦手指的感觉异常怪异,但是现在乳牙已经下来了,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克里斯捧着那颗牙,在自来水下洗净,然后他走出门去,外面的天气就和他现在的心情一样好。小克里斯掂起脚尖,用力地仰起头看向房檐,他比划着,在家里的草坪上不住后退,直到找到一个他满意的距离,然后,用力向上甩动手臂——
现在他独立完成了这一切,连阳光都更耀眼了些。
4、
“我不高兴。”
克里斯瘫在哈罗德家的高脚凳上。
“我记得现在应该是你的西班牙语课。”
“那个早就结束了。”
“你不回家?”
克里斯发出一声含糊的哼哼:“麦克那小混蛋天天跟我过不去,我不想回去。”
哈罗德在他对面坐下:“打回去试试。”
“打过,被我妈骂了。”克里斯的声音更小了,“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我是不是她亲生的。”
“那就和她大吵一架吧,只要你开心就行。”“我可不要,那样她就更有理由在外面说我的坏话了。”
说完他更加放肆地趴在桌上,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哈罗德没有再说话,屋里一时只有他喝茶的声音,克里斯的歌声,以及耶梦加得翻身的沙沙声。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竟然真的有人管自己的宠物蛇叫耶梦加得。
他隐瞒了哈罗德这段时间一直头痛的事情,他只当是课业太重睡得太少的后遗症,每天往嘴里扔两片阿司匹林凑合应付着。反正和妈妈说了她也不会太在意,去医院的话自己还得自己去排队,没那个时间。
觉得有些扛不住的时候,他佯装有些劳累,告别了哈罗德,慢吞吞往自己家里走。院子里的紫杉树依然郁郁葱葱,但是秋千在几年前就因为损坏被哈罗德以危险为由拆掉了。
克里斯躺在自己的床上,盘算着先睡一觉,等醒来的时候要是头不痛了,就继续写作业。反正他的成绩足够作为他的担保,一次两次不写也不是什么问题。他一直习惯于此,未来应该也会如此。
——如果没有隔壁传来的重金属噪音。
麦克最近迷上了死亡摇滚,而格里菲斯太太竟然真的就给他买了音响。他现在由衷赞美那些政府人士无限阉割孩子们能接触到的内容的行为,他不怪他妈,真的,他只怪那些让麦克接触到死亡摇滚的人,到底是什么精神变态才会让一个十岁的小孩接触这种东西。
克里斯用枕头捂住脑袋。
很烦,烦到想杀人……对啊,为什么不杀了呢……
为什么不杀了呢?
5、
哈罗德站在格里菲斯家门口,手中拎着一把锤子。他先敲了敲虚掩的门,在等待半晌依然无人回应后,推门而入。
室内一片漆黑,死寂充斥着整个空间,哈罗德扫视整个屋子,转身上楼。
踏入二楼的那一刻,血腥味骤然加重,哈罗德粗略估计了一下,三个人。二楼和一楼似乎没什么区别,死寂和黑暗,只有一个房间,隐隐透出光亮。房间里,克里斯证低头坐在自己的床上。
“你还是想起来了吗,巴德尔。”哈罗德,或者说是托尔,站在门口,堵住了他最安全的那条路。
克里斯对此的回应只是挥下手里的球棍,一条蛇尾从托尔身后猛然挥出,替他挡下了那根棍子。
“看看我们都衰弱成什么样了。”嘶嘶的声音自他身后发出,一个蛇脑袋搭上托尔的肩膀。耶梦加得探出头:“要是在以前,我们这会应该还在用刀剑厮杀。”
“你倒不用提醒到这个份上。”托尔嘟囔着,举起了手里的锤子。
“你是巴德尔,还是史尔特尔?”
他们不是神明,当他们的思维能够被人类所理解时,他们就已经和人类是同一存在。洛基是最早发觉不对的,在巴德尔出生前,光明就已经存在,巴德尔并非奥丁的长子,为何在他死后芬布尔之冬就迅速降临,一切的解释只有巴德尔带走了光明。光在他死去的那一刻便悄然变化,然而霍尔德早已被流放之荒野上,终日行走于黑暗中,无人再有能力阻止他。
光明,野火,灭世之火,他们三个的本质并无区别,这就是洛基能察觉到他的原因。他们注定了同生共死,只要有一个活于世上,剩下的两位也终要复活。
他们是那个上古文明最后的遗孤,穿越了漫长的岁月,他们追杀光明之神至今。
6、
警笛撕破这片社区的宁静时,托尔刚刚回到家里坐下,耶梦加得从他身上下来,绕在他的手臂上
“我始终怀念那些,耶梦加得。”托尔倚在他的藤条摇椅上,目光看向园中遮天蔽日的紫杉。耶梦加得将脑袋挂在扶手上,靠在他手边。
“宫殿中间也有这么大一棵树,我总是爬上去下不来,每次不是父亲就是叔叔把我捞下来……”
“到了那一天,海拉会来接我们吗?”
“纳吉尼法已经在路上了。”耶梦加得吐出蛇信,“我能听见她在船头的歌声,还有父亲的竖琴。”
“想不到他竟然也会来。”托尔捂住脸,“来检验我的成果吗,你能不能让海拉透漏一下他带没带他的法杖?”
许久之后,耶梦加得才再次吐信:“父亲没有那个心情,他的琴声很哀伤。”
“为你吗?”
“为我们。”
“我是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托尔嘟囔着起身,声音伴随着他走进房间逐渐远去,“房屋出售和转让的手续哪有这么快就能解决……”
“……我可以让他们在海上再等等。”
耶梦加得的声音淹没在紫杉树的歌声里。
+展开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生日蛋糕】
【纽扣】
【腐朽的锁链】
【五朵卡萨布兰卡】
【一曲蓝调】
屏幕中的池子开始沸腾,其中混杂这无数生物的碎块,绿色,红色,更多的是棕黄色,无数暗沉的色块在翻滚。
“最重要的,是这盘早已录好的磁带。”用两只手郑重地将录音带放入一只老旧的播放器中,主任按下播放键。
【现实与幻想,一体两面。幻想是一次跳跃,带着梦和天真跃起,足以触及生命最高的进阶。直到我们落回现实,脚踏实地才意识到所谓残酷……】
池子中的骚动愈发剧烈,池中内容物高高上扬越过了地面,整间房子都开始弥漫一股又一股灰白的雾气,雾中似乎有无数肢体在舞动。即使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振动,不亚于一场突入而来的地震,宛若站在导线即将燃尽的火药桶上。市长,24号城的市长,昨日才刚上任的市长先生,差一点就要转身逃离,所幸周围的工作人员足够镇静,抑制了市长先生的恐惧。
“简直就是地狱。”市长吐出一口气,才发觉自己的声音即微弱又嘶哑,嘴唇的颤抖久久不能平复。
“我们称之为【魔女的坩埚】,大部分时候,连我们也无法确定从中会诞生出什么。”主任向后撩起头发,拿起电子笔在终端上轻触,房间内的雾气被驱散,露出从中诞生的形体。
那似乎只是个裸体的人类男性,目光呆滞面容呆板。和刚刚声势浩大的一幕相比,这个结果似乎显得十分违和。市长以探寻的目光看向主任,她却只是笑着示意等待。
那个造物开始行动,它的行动让人想起机器的运作,精密毫无变化,但随着它的行动,随着它听着房间里播放着的节奏反复的曲调,随着它将房间内的一切信息收入脑中,沉寂的冰块开始融化,它的眼瞳开始转动,面庞开始生动。它走到摆放着蛋糕的桌子边,毫不在意上面的各种从池子里溅上去的秽物,捞起一块放进嘴里咀嚼起来。
此时市长才意识到真正的违和之处,它体型略大,像是人类放大了一圈的样子,同时非常干净,在这个到处都是粘液和污浊的房间里显却能不沾染一点。
市长看着它触碰纽扣与锁链,嗅闻花朵的香味,在一连串的行动后换上了一身人类的伪装。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仪式。有什么意义吗?”
“没有任何深意,唯一的意义就是让他取回人类的形象,规范它的行为,让它像人一样行动。”主任按动按钮,一套服装从房间顶部落下,吸引了那个生物的注意力。“他的原身应该是参与五十年前战争的士兵中的一员,那时候为了胜利,不管是怎样的手段都愿意尝试,变成和怪物类似的存在也是一种战斗的方式。这些花朵、锁链、蛋糕等等,对过去的他来说应该是无比珍贵的纪念吧,因此可以作为锚点将他作为人的部分唤醒。可惜长期的污染让它只能按照事先设定好的程序行动。”
它捡起衣服,开始用鼻子辨别气味,随后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低沉吼叫。当它穿衣服时,市长注意到怪物的身躯开始变化,让他想起妻子制作蛋糕时用到的面团,发酵过的面团——收缩与膨胀。当它穿上衣服时,衣服已经很合身了,或者说,它已经很合衣服了。现在,它已经完全像一个正常的人类。于是它像一个正常人类一样,拉开房间的门,走了出去。
“它不会……我是说,它看起来太诡异,太危险了。”市长连连摇头,他昨天才任职了24号城的市长职位,今天终于了解到了这座城市最黑暗的一面。
“它只对它的同类感兴趣,它是最棒的猎手。接下来它会在我们的引导下前往目标的活动区域,它有最灵敏的感官能力,其他怪物逃不过它的追杀。”主任抬手捏了捏眼镜框,“请冷静,市长先生。它对我们的城市不会有危害的。”
“竟然要把城市的安全托付在这种怪物身上。”
“不,我们当然不会将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个我们无法完全理解的东西上,为此我们才努力建立起一整个城市的防护系统,我们研究室不过是其中的一环。但是,市长先生,请仔细想想,在这片大陆的17座现存城市里,我们24号城一直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果,建立了最繁华的市区,每年因意外死亡的人数一直处于最低水平,这一切成就,都在于我们敢于冒着风险投入那些最危险的技术。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太危险了,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这个东西,我们不能依赖这种不可靠的防护措施。”
“为什么不能反过来去利用呢?我们有一整套完整的研究计划,经过六十年,三代人的研究,当我们借此制造出真正可控的生物兵器时,我们才能真正避免使用这个不可控的未知的怪物。”
池子上方骤然打开一个口子,随着狂躁的吼叫声,两头相互纠缠的怪物落进池子,溅起无数汁液。出门时不过是人类模样,回来时已经完全是野兽的模样,将猎物拖回自己的巢穴。两头怪物的撕打隔着厚厚的墙壁也能穿透过来,翻滚的体型几乎将整个屏幕填满。
“看吧!只需数分钟时间就能将潜伏在城市里的害虫揪出来,如此高效!这才是人类存活下来的希望!”主任的声音中蕴含着兴奋,或许她自己也意识不到这份狂热,远远超过科学研究的范畴。
只有市长惊恐地看着怪物拖拽着败者的尸体,缓缓沉入混沌的池沼之中,恍惚间似乎整座城市都将被这个小小的池子吞没。
神啊,过去我们费尽心力驱逐出去的怪物,如今却由我们亲手豢养。
(本来后面还想一半,但是怎么写也接不上,好苦恼。我怎么就这么僵硬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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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狐獴
评论:随意
江湖人可以没喝过陇地“一碗楼”里最烈的酒,但不会没听说过“无曲剑”的名号。
有人说他至少已成名三十年,还有人说他只是个弱冠少年,传言纷纷,但有两件事人人笃定。
一、“无曲剑”的美,二、“无曲剑”的正直。
首先,人们通常不会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似乎是用一个一文不值的优点掩盖他的人格的光辉,用赞美来轻贱,但这个形容在“无曲剑”那里是醒目的,更何况他还有第二个优点以衬托他的美。若说一个人正直,江湖人也不会太信,毕竟江湖是血的江湖,是天真愚钝浇灌泼洒出的江湖,是背叛的江湖,但正如人们笃信他的美,人们近乎天真地笃信他的正直。一个人若有了这两样,那他便是神。
项秋生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对这两点也深感认同。
夕阳溅血,京城荒郊半人高的枯草也溅血。
夕阳的血是大盗宏星子溅上的,她与项秋生交手了半柱香的时间,力竭亡于秋风刀下,被窃六年的神通玉现在正静静躺在项秋生怀里。项秋生并未舒展神情,只因此处还不停地溅血。
是雄狮的血,是豺狼的血。
人迹罕至的荒郊,此刻竟聚集了十几个人,错,应该说是十三个人,和一个人。
十三个豺狼虎豹般的白莲教人,一个铁骨铮铮傲然屹立的“无曲剑”郑武曲。
郑武曲的衣袍早已染红,虽是神情傲岸,可显然已撑不了多久。
“今日北镇府司指挥同知郑武曲在此,尔等伏诛”
他的声音已不像往日一般恢弘,但目光仍是睥睨。
换做别人,白莲教众会觉得他可笑,可面前的无曲剑说出这样可笑的话,他们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他们吼出声,扑向已气空力尽的无曲剑。
刀锋过处,秋风横扫,杜鹃声断,命消蒲苇。
郑武曲诧异地垂下剑锋,打起精神整顿衣袍,向项秋生一揖。
“素闻‘一诺无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古道热肠,郑某佩服。”
“你却和传说中的不大一样。”项秋生打量了几眼郑武曲,抄着手和他扯闲篇,“有人说你年龄很大了,我看并不见得,都说你很美,那倒是真的。”
郑武曲的确很美,面相略带阴柔,气质却没那股子忧伤地矫揉造作,躯干线条流畅,筋骨分明,站在荒郊的枯草地里,无损亦刚亦柔的超越性别之美,男性和女性的优点都聚拢在一处,不得不说是造物奇迹。他年龄并不大,看起来可能刚过而立,这样年轻就能享誉江湖盛名,令人艳羡。
“郑某只是食官禄,尽臣职,受国恩的一介武夫而已,”郑武曲并不介意别人怎么说他,“江湖朋友人抬人,抬举多了就失了真。”
“你这人很有意思,”项秋生哈哈大笑,“不是江湖人?不知道上个月被你杀了的‘血满天’和‘鄱阳鹰’听到这话作何感想?被你缉回的韩王宝藏又该如何评判?”
“郑某只是奉令诛杀滋扰百姓,目无法纪的匪患,断不会因私人恩怨涉入江湖事务。”
“怪不得你这么神秘。”
“‘秋风刀,一诺无生’名头也足够响亮,世人传扬你一诺千金,为了完成诺言死不回顾,也绝不会背叛朋友。”郑武曲把话头引到了项秋生头上。项秋生不置可否,嘿嘿一笑“江湖上的人通常会这样褒扬自己,看你信多少了。”
郑武曲也笑了,笑的风清月朗,那股子官家“端着”的劲也没了,整个人平易近人了起来。
“那我说我也不会背叛朋友的,你相信吗?”郑武曲含笑问他。
项秋生点了点头,“一个人做官往上爬,终究会变成很多人嘴里的恶人,但你却还是所有人口中的君子,你这种人,不是大奸大恶,就是大能大善,为了相信世上还有好人,世人还没昏聩,我选择相信后者。一个正直的人,不一定不会背叛朋友,但一定不会背叛道义。”
郑武曲松散随意地陪项秋生坐在茅草堆上,解开飞鱼服,慢慢包扎身上的伤口,不远不近地跟他闲聊,他虽不在江湖,但对江湖事了若指掌,谈吐风趣得体,让人很难不爱。
待他包扎完毕整好衣衫,二人便要分别,项秋生思忖一下,从怀中取出一物抛给郑武曲,道,“你是刚杀了人的官,我是刚杀了人的匪,为了无曲剑下能活命,这东西交你了。”
郑武曲接过拿物件一瞧,脸色就变了,像是扔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丢在茅草堆上,起身疾声问道:“你从哪里搞来的这邪尊玉!”
项秋生莫名其妙,这玉是刚从宏星子手里缴下的,宏星子六年前窃走了前朝丞相墓里的宝贝,就属这件最珍奇,郑武曲怎么可能不知道。
郑武曲沉声道:“这宝贝可能确是你说的神通玉,但已然沦为了邪教招引符。你看这玉一面是无生老母,背面是修罗鬼母,正面主生,背面主死,这种双面相,就是我家乡白莲教人信奉的天尊相。”
“邪教玉符,那至于怕成这样?”项秋生疑惑道。
“这不光是邪教玉符的问题,”郑武曲脸色煞白,眼角略微抽动,“是一个传说,传说白莲教天尊斩下恶鬼头颅,挖出碧色鬼眼,雕成招引符,于大劫之时附身其中。天尊降世,必有一生一死,天尊功德圆满之时,必带百万教众横扫世界”
项秋生摇摇头,“神鬼之说不足为信,有可能是前朝人为了保护丞相墓,放出的流言。”
“流言与否,我不知道,但据我所知,天尊玉符在这六年里已杀了不少人,只要有人遇到天尊降世,那无生老母所面朝之人能生,修罗鬼母所朝之人会死,没有例外。”
项秋生不言语,看向神通玉。暗淡枯黄的茅草堆上,碧绿的神通玉被暗淡的月光照耀,闪烁着邪恶的绿光。
云过雾遮,所剩无几的月光也消失了,可神通玉却绿得更肆意了赴,仿佛在嘲笑官家人和江湖人的胆魄。
“对不起,你说的这些我很难相信,”项秋生摇摇头,“也许你经常要剿灭白莲教,对这些掌故了解较多,但我不信神不信鬼,玉便是玉,你若不收,我自拿去当了换酒。”
郑武曲看着项秋生拾起神通玉,表情变得更难看了。
“你能不能……”他犹豫再三,终于张了嘴,可话说到一半,突然哽住,瞪大了眼睛。
血!
神通玉不知何时,染上了鲜血,可让郑武曲失声的并不是这个。
夜已深,雾更浓。项秋生拿着神通玉,猛地打了个哆嗦,就看见郑武曲腰间飞鱼服颜色深了一大片,下一瞬间,潇洒优美的公子人便如一滩烂泥一样倒了下去。
项秋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低头一看,他指尖挂着的神通玉,无生老母一面正朝自己,雕绘地栩栩如生的无生老母笑容邪恶,而另一面持杵的修罗鬼母正朝着倒下的郑武曲,杵上还犹然滴着鲜血。
天快要亮了。
“轻歌明月上,山河入高楼,不念故乡远,旧友到西洲……”
留仙花已贵为赤水镇第一楼的留仙楼老板娘,决计不会像五年前那样轻易露脸登台给食客们献唱,可今天来了个有趣的家伙。
说是有趣的家伙,也是晦气的家伙。
那人不甚高大,满身伤痕,脸上也被划掉了一大块肉,可那家伙喝的酒比今天其他所有食客喝的酒加起来都多,都烈,纵使留仙楼迎来送往,赤水镇上也没遇到过这么神奇的人。
更何况他还带了一口棺材。
是的,一口不错的棺材,打眼一看就知道是梓木,那人把棺材抗在肩上,大摇大摆地进来叫酒叫肉。留仙花一曲歌毕,满堂喝彩,他却似浑然不觉。留仙花冷哼一声,翩然下台,姿态万千地坐到了那人对面,棺材旁边。
留仙花问:“客人是从哪来,来我们这小镇做什么?”
留仙花问:“客人带着这棺材里,可是葬的有人?”
从没有人会三句话不理留仙花,故而留仙花两句没问出个声响,第三个问题就陡然尖锐了起来。
留仙花问:“客人带的棺材里,可是客官杀的人?”
项秋生木头似的表情终于动了,被削去一块肉,结了厚厚一层黑茧,已经皮肉扭曲脸泛出一丝叫苦笑的东西。他对留仙花轻轻说,“是我杀的,也不是我杀的。”
一诺无生,一诺无生,会杀了朋友,也会自杀,可他总会信守诺言,决不背叛,他来到了郑武曲的家乡,赤水镇。
(tbc、挺喜欢这篇写出来的风格,应该会继续写下去)
+展开作者:段涯
评论:随意
“当你许诺永远时,至少应该拥有实现永远的能力。”徐燕说。
我仔细地回忆了一遍我们相知相识的过往,才回过头,谨慎地问道:“我没对你说过永远吧?”
她冲我翻了个白眼:“你太破坏气氛了。”
“你才破坏气氛吧。”我回以一声嗤笑,“别搞得好像咱俩在演什么苦情剧一样。”
她坐在我们一起买的桌子上,没有说话,晃了晃腿。我又瞥了她一眼,问:“桌子怎么算?”
“你不是回老家吗……”她本能地接话,回过神来,音量突然拔高:“到底为什么是你回老家啊!”
“为什么不是我回老家?我在家有车有房还有人脉可拉,回去过得可好了。”我说,开始给手底下的箱子封箱。
我其实不是很能明白她在介怀什么。
我们不是情侣。但多年来除了不上床不接吻以外,和情侣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同吃同进,无话不说。她的同性恋朋友,几乎每一个都会把我们误认成情侣。我真的想说,拜托,尊重一下两个单身女青年纯洁的友情啊!
很久以前,在她还没意识到自己更喜欢同性的时候,我们曾经在玩笑时约定,如果将来我们都单身,就一起养老。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很轻浮,我当时看待未来的态度也还轻松随便得很,因此毫不在意地答了:“好啊。”几年后她旧事重提,问我想不想和她合租,倒把我吓了一跳。
不过,坦白说,几年同居下来,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一状态,有时真的觉得我们会一起到老了。
直到年初,我们各自回老家过年之后再聚首,她说她去相亲了。她说她可能要结婚了。
消息来得太过突然,我一时都不知道该说恭喜还是提醒她留意对方为人,最后傻乎乎地来了一句:“还好你和你前女友已经分了。”
她原本表情有点忧郁地搅和着咖啡,闻言朝我翻白眼:“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
我想说其实我一直以为你和你的一个朋友在玩暧昧。最后只是笑。我自己没什么机会看到自己的表情,但很多人都说我这么笑很蠢。
我以为她会笑,但她好像很伤心,脸上没有表情,眼睛盯着一个地方就不动了。过了半晌,我笑得脸僵,有点尴尬地收敛了表情,才听到她低声说:“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我有些不解,更多的是不知所措,转而问道:“那你要回老家吗?”
“不回。”她叹了一口气,“他,那个男的说他想去我们那边工作。”
“这样啊。”我点点头,心想还挺体贴,却沉默了下来。
这之后……其实说不上是因为她,但肯定是受她影响,我终于辞职,准备回老家。给出的理由是照顾父母。她不信。
本来她就在慢慢收拾东西准备随时走人,没想到最后是我先走了。
徐燕无聊地晃着腿,结果一脚踢到了桌腿,龇牙咧嘴地蹦下来捂着脚。我笑得有点头疼,半晌才停下来:“小心点啊。”
她幅度夸张地朝我翻白眼,表情凶狠。
我继续笑嘻嘻:“所以说少emo,想东想西的,这不就马有失足了?”
她瞪我:“所以说和你讲少女情怀就是白费功夫,你这人没心没肺的。”
“可是人有悲欢离合,这种事情我们早就知道了啊。”
她沉默了半天才说:“知道归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觉得……好像我背叛了你一样。”
我只好又支棱起来安慰她:“你要这么说,辞职回老家的我才是背叛的那一个吧。”
她皱着眉头思考反驳的话,我赶紧加快语速:“所以说别惦记谁对不起谁了,一期一会的缘分,有过就很好了。”
半晌,她闷闷不乐地说:“你还真是看得开。”
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去看卧室里还有没有遗漏,心想,因为我不在乎啊。
“因为你不在乎吧。”她说,“你一直都是这样……”
我没有回头,突然有些好奇她希望我在乎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
我粗略地扫过一遍房间。她蹦进来问我:“晚上一起去吃饭吗?”又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了。
但是很可惜。我抱歉地摇头:“我约的四点的车。”
“这样啊,结果连顿散伙饭都吃不上。”她说着,笑了笑,好像觉得事情很有趣。
这件事情我也无可奈何,只能干巴巴地开空头支票:“以后总有机会的。”
“嗯。”她笑着说。
把最后一件行李也搬下去之后,我站在楼道里,回头对倚着门框的她说:“谢谢你。”
她看着我,眼睛一如既往地明亮。
我说:“再见,徐燕。”
不会再见了。唯独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
这是我的责任。
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热情,却不肯付出爱情的我,最后被她抛下也是合理的吧。
即便我如此无理取闹地心怀怨恨,却还是假装自己毫不在意。她是否明白我的心思呢?我觉得她知道,只是……最后一次纵容我吧。
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觉得是她背叛了我呢?明明我从始至终,没有一次主动选择了和她站在一起。
+展开
新人好呀,咬一口新人~
看名字不知怎么就给我一种古风大佬,酷帅豪侠的感觉,大晚上看文章,没想到是现代文,反差好大,好萌。
文章确实营造了一种很轻松的氛围,就像主角,刻意做出的轻浮语调一样,但故事核心,确实和主角轻挑表面下掩埋的真心一模一样。
确实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而且,课刻板如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种事情的发生,明明两个人都有意思,明明两个人互相都知道,为什么还要错过呢?为什么还要给结束的机会?
当然文还是很好看的,只是我不太能接受这样的意难平而已。
说说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文章很脆,无论是从剧情还是行文节奏,亦或是对角色的塑造,都给我一种拼积木的感觉,而且那拼起来的积木个体都很粗糙,琐碎,以至于中间产生了很大的空隙。就是说剧情虽然很有逻辑,立意很棒,但是读起来的时候,缺乏圆润和自然的感觉,在这里建议闲的时候不要过于跳跃,可以适当的展开,让小剧情之间的挂钩咬的更深一些,衔接的更自然。
两个角色的选择和最后的结局,虽然很让人感叹,但是人物始终不够丰满,没有立起来,我能感受到橘色背后作者想表达的很深的感觉,但是就目前文字呈现的效果来讲,没有达到目标还有一定完善的空间。所以在这里建议如果可以适当拓展篇幅的话,加深一些人物细节的刻画,在前面多铺垫一些角色的情感,使其能够接触结尾的感叹和遗憾。
对于这局的话,我看的时候有一个很疑惑的点,明明作者的排版是阅读性强的那种短句和分段,但却没能够打给我,张弛有度的阅读体验,然后我仔细想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其中有剧情和角色刻画的关系,但光凭文字上来讲句子也太碎了,所以在这里建议可以适当放一些长句,有长句的烘托断句才显得简练,长句和短句穿插效果也会更好。
新人好呀,咬一口新人~
看名字不知怎么就给我一种古风大佬,酷帅豪侠的感觉,大晚上看文章,没想到是现代文,反差好大,好萌。
文章确实营造了一种很轻松的氛围,就像主角,刻意做出的轻浮语调一样,但故事核心,确实和主角轻挑表面下掩埋的真心一模一样。
确实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而且,课刻板如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种事情的发生,明明两个人都有意思,明明两个人互相都知道,为什么还要错过呢?为什么还要给结束的机会?
当然文还是很好看的,只是我不太能接受这样的意难平而已。
说说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文章很脆,无论是从剧情还是行文节奏,亦或是对角色的塑造,都给我一种拼积木的感觉,而且那拼起来的积木个体都很粗糙,琐碎,以至于中间产生了很大的空隙。就是说剧情虽然很有逻辑,立意很棒,但是读起来的时候,缺乏圆润和自然的感觉,在这里建议闲的时候不要过于跳跃,可以适当的展开,让小剧情之间的挂钩咬的更深一些,衔接的更自然。
两个角色的选择和最后的结局,虽然很让人感叹,但是人物始终不够丰满,没有立起来,我能感受到橘色背后作者想表达的很深的感觉,但是就目前文字呈现的效果来讲,没有达到目标还有一定完善的空间。所以在这里建议如果可以适当拓展篇幅的话,加深一些人物细节的刻画,在前面多铺垫一些角色的情感,使其能够接触结尾的感叹和遗憾。
对于这局的话,我看的时候有一个很疑惑的点,明明作者的排版是阅读性强的那种短句和分段,但却没能够打给我,张弛有度的阅读体验,然后我仔细想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其中有剧情和角色刻画的关系,但光凭文字上来讲句子也太碎了,所以在这里建议可以适当放一些长句,有长句的烘托断句才显得简练,长句和短句穿插效果也会更好。
要求:随意
我们厂里有两种班:一个是我做的通勤,早八晚六;一个是倒班,晚七早五。这么上了四五年的班,有些人从来没碰过面。
我们办公室专做对外的财务,头头是个泼辣豪爽的女人,都叫金姐。办公室还有三四个姑娘做会计,都是精明跳脱的性子,很好相处,偶尔也嫌吵闹。厂里别的男同事都羡慕我在这办公室,我也不好说,每每只有苦笑搪塞。
金姐年纪不算大,但做事极为妥帖。不光是我们这些经她料理照顾的对她依赖,领导也重视金姐的本事,又是职称又是提干的,给金姐的名字下面挂了不少实实在在的荣誉。我们私下聊天,说是没点酸溜溜,那也不可能;但是自己确实也做不成金姐那样,又有什么好嫉妒人家。同办公室的小孟会计就讲过,她比金姐晚一年上班,本来心气高,专门去抢做招标的活,没想差点搞砸了;后面还得是领导把金姐换去救场。小孟会计去年结了婚,生了一个顽皮的女儿,现在与老公忙得灰头土脸,每天只等下班了。
这天我打好了几张单子,准备拿去找领导签字批示,刚站起来就听金姐喊我,让我顺路把什么材料一并带去。我一瞧,不过是个补填的报销单,往常是月末才用。我说今天怎么突然……金姐打断我,说领导要的。
我走去楼上签字。领导问我,今天还有什么急事要忙吗?我说单子签完暂时就没什么紧张的了。领导说,那先别下去了,跟着去小会议室开个临时会议,算是凑个人头。
小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我找了个最远的位子坐下,向旁边的二把手偷偷问是什么事?二把手看我一眼,把烟从嘴上移开,压低声音说,不是好事,本来这种会要每个办公室出人代表的,老头估计不好意思叫小金。我心想,是什么事还能不好意思叫金姐?
老头就是叫的领导,今年头发已经全白了。领导挟着他用惯的小号破笔记本进来,随手甩上门坐下。二把手从烟盒里挑出根中华,往领导面前一抛;领导笑骂了一句,捡起烟自己点上,开始念通告:某年某月某日几时许,我厂职工金xx于xx路某某足浴店消费600元……
在场几个年纪大的哈哈笑起来。我扭头看向二把手,这老技师也在笑,叼着的烟头扑扑地往下抖着灰。领导也在笑,说了句安静,又往下念:……用于店内女技师手淫服务,结账时xx路派出所进行扫黄打非排查行动,予金xx拘留x日,x元罚款……
我又看看二把手。二把手睨我一眼,我低声问金xx是谁?二把手也低声道,是倒班的,你不认识,但是是你们办公室小金的爸爸。
我吃了一惊。领导本来在叫二把手的外号,见我们正在说话,便收了笑意,说:叫他来是他们办公室都是小女孩,这小金呢,她也不好看。听听就行了,回去别乱讲。那小姑娘呢,也不好听,也不要给她们说。
二把手说,大家都有数的,不会乱说。
旁边两个工程师也跟着说,又不是好事,谁也不会多这个嘴的。
回办公室的路上撞见了做技术的小刘,嘴里还念叨着测试数据,一身油污。他刚做了爸爸,为了宝贝女儿,一改往日的偷懒耍滑,满心都是要赶紧挣个高级出来。
小刘见我是从四楼下来,好奇问了几句。我刚说了句领导找去开通告的小会,小刘就乐了,说是不是金老爷那事?我说你怎么知道。
小刘说,咱们厂里就这么多人,谁还不知道这个呀。你是不认识咱金老爷,明年就六十了,这老当益壮……
我也忍不住乐。小刘撇嘴,说,会计一办公室,老头特地喊你去,看来也是觉得难看,可不敢给那群小姑娘知道。你说这金老爷是怎么想的?
我说,金老爷好像还是金姐的父亲。
小刘叹道,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金姐。
我说,金姐上半年才得的提干呢,公示期还得几个月,还不稳当,也不知道会不会对她有影响的。
小刘说,我倒不是说金姐提干这事,你知不知道金姐要结婚了?
我愣了愣。小刘又说,金姐虽然说干活好,人长得也漂亮,到底三十多岁了,找到个老公不容易。你看金老爷这爹,不是给闺女找事吗?
我说,金姐知不知道这事?我记得金姐说她从家里搬出去住了。
小刘说,通告都贴在宣传栏里面,虽然谁也不看宣传窗,保不准金姐恰巧路过了扫一眼呢。再说了她亲爹蹲派出所好几天,她真能不知道?
我叹气,说金姐也是难,怎么有个这个爹。
小刘瞥我,说,金姐是倒霉,但是金老爷不也一样是倒霉吗?怎么就遇到扫黄打非了呢。你说这人背运那是真背,老司机开这么老多年破车,就这回翻船了。
我听着总觉得不像好话,但我嘴笨,一时也回不来什么话,只说自己还要回去打单子,就匆匆下楼了。
年关岁末,财务这会儿的活总是最多的。就是孩子还小的小孟会计,也不得不挤出时间跑来加班。我们几个未婚的觉她辛苦,好说歹说帮她分了活,劝她按点下班,说小孩还是要紧。
跟我们这群手忙脚乱的货色不同,金姐依然是那副游刃有余劈波斩浪的样子,手底下几叠凭证,照样有条不紊,甚至还得空给我们煮些花茶。小方会计边敲键盘边哀叹,说金姐你怎么还能这么高兴?金姐笑道忙过这一阵我可就要去休婚假了,你们讲我开不开心?
办公室里一片艳羡不满。金姐等我们声音小下去,又说:咱们都加油,我要了两个礼拜假的,婚礼还得回老家办;这一通的活得你们跟我一起加紧,不然下个月你们抓不到我来做扫尾了。
我问,金姐下个月都不在阿?
金姐说,怕什么,有事再给我打电话呗。
小方会计说,金姐少有这么长时间不在厂里,见不到金姐,心里还有点虚呢。
金姐乐了,说你们少在这给我架,我可两三年没休过年假了,下个月谁也不准喊我回来,求我也不行!
办公室里又是一阵嘻嘻哈哈。
金姐的婚礼办得低调,厂里谁也没去。只是突然来了位红光满面的师傅,长相很可亲,讲话十分客套,说是送金姐的喜糖来的。
我们道了谢。小孟会计活络,首先向那师傅说恭喜,叫他金师傅。我们转了个弯,也学着叫金师傅,跟他说恭喜。小孟会计跟他寒暄,说金师傅一向都是晚班,今天白天也不休息了,匆匆地来分喜糖?金师傅满脸喜气,说这是金姐特意交代了,要专门送来她办公室的,又说等金姐休假回来,要喊我们办公室一齐吃饭的,教我们一定腾出个周末来。我们连忙说好。
等金师傅一走,我们办公室便静下来,只有些各自打字或拆喜糖盒子的声音。倒是小孟会计出声惊喜道给我们的喜糖更多一件什么好东西,说要带回去给她女儿能吃。我说我不爱吃这些,这盒也给你家小妹呗?小孟会计道了谢,喜孜孜地走来拿去盒子。
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摊开一桌的发票凭证发呆。金师傅一进门就知他是金姐的父亲,两人都是周正的窄脸,鼻梁稍拱,脾气也是同出一辙的豪爽大方。金师傅头发只是花白,浓眉上有几根长寿毛,眼周皱纹却不多,炯炯有神的一副神气喜人的模样。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能去足浴店找嫖,弄出这么一套丢人的动静。我本以为出来这种通报,不论是金姐还是金师傅本人,断不会敢于使金师傅大张旗鼓地跑去厂里各处结交;未想金师傅会这么利落,替金姐往通勤的办公室跑来走去,身形姿态依旧笔直坦荡,仿佛事情从未发生过,或厂里人全不知道这事。
几天后,我跟小孟会计一同出外去办一件公事。路上我问小孟会计说金师傅,小孟会计却神秘一笑,说有什么奇怪的?老金到底没退休,班还是一样要上的;金姐也并没有辞职的意思,亲爹也换不了,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下去?
我讷讷点头,只觉得这话有些道理,但我依然不是很能信服。我总以为金师傅或金姐身上会因此引发一些风暴,或者情绪出现什么突然爆发,但是都没有。也许他们是在装模作样地硬撑,也许是真的不当一回事;也许同事们其实都是些表面文书,金师傅的风流落地不过一件茶余饭后的男人间的笑话,谁也不会认真做个污点,戳去金师傅脸上难堪。也许他们并不觉得这事值得如何。真正怪异的大约只有我,偏替别人家的逸事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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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评论!
金师傅的风流故事是一件我自己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发生之后单位循规蹈矩地开了两次通报学习,一些未婚的小姑娘也跟着开了会,这个算得上丢脸的事儿在工作场所其实没那么需要避嫌。但是这件通告发生之后,以及人尽皆知之后,在一次很随意的与同事的聊天扯皮中提及,我突然发现自己对此事的感觉竟然是可笑而无所谓,甚至觉得【x老爷】是运气不好才被抓住现行。我们倒也分析了父辈的不良行为会对子女造成什么影响,但是究其原因,竟是因为我们都认定“因为他被抓到,被下了警告和处罚,所以才造成了真正的影响”。这个自然的感知令我自己都觉得荒谬。以此事取材塑造一个与环境格格不入的【我】来体验环境造就的尴尬与紧张、困惑与怀疑,也是想提醒自己能守住底线,敏感一些也许不是坏事。